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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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1

  1、我校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 下简称自划线)。录取办法和自划线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公示。我校艺术类专业不分文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普通文科类。具体划线办法将于7月5日后官网进行公示。我校含艺术类本科专业4个,普通类专业1个,录取规则如下:

  1)舞蹈表演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根据舞蹈表演类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舞蹈表演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音乐剧、国际标准舞、现代舞、舞蹈教育。

  2)舞蹈编导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根据舞蹈编导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蹈编导。

  3)舞蹈学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并限制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蹈史论、舞蹈科学。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

  5)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后,依据投放所在省计划数,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英语、语文先后高低顺序录取。(对于2017年高考试点改革中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

  分省招生计划:包括北京市4名,山东省6名,浙江省2名,广东省2名,湖南省2名,江苏省2名

  2、《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校招生办公室于8月底前直接寄发考生。

  3、录取结果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校网站“招生就业”中查询公示结果。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2

  (一)本科计划(面向全国统招)

  2017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拟招生325人(最终计划数以教育部网站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我校所有艺术类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为文理兼招。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于2017年首次招生,设置分省计划,只在投放计划的各省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我校招考方向拟招名额如下:

  (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考生报考须知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须于2017年1月20日前按照《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学生招生指南》及《北京舞蹈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指南》的相关要求,扫描报名资料并以附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

  外国留学生报考查询网址:

  http://www.bda.edu.cn/zsjy/wglxs/

  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报考查询网址: http://www.bda.edu.cn/zsjy/gatdqjhqxs/

  申请材料合格的本科教育申请者,均须按我校当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的考试日程参加专业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将被学校作为本科生录取: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及当年“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简称‘联招考试’)”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且台湾学测考试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且台湾学测成绩达均标级,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高中毕业生;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并可提供旧版6级或新版5级以上汉语水*证书(HSK)的外国留学生。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报名联系邮箱:bdahwxs@163.com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3

  培养具有振兴民族文化使命感,热爱中国古典舞事业,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较高的综合素养,熟练掌握中国古典舞表演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的高层次表演人才,并具备在中国古典舞教学、编创及学术理论等领域具有传承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全方位发展的舞蹈艺术人才。

  初试:

  (1)中国古典舞剧目表演(不化妆、不穿服装、自选剧目片段2-3分钟、自备音乐)

  (2)个人技术技巧展示

  终试:

  (1)中国古典舞基本功测试(穿紧身服、尼龙袜、不化妆)

  ① 身体基本素质能力

  ② 跳、转、翻技术技巧规定动作展示

  ③ 个人特殊技术技巧(只做一项)

  (2)中国古典舞表演能力测试(命题表演)

  (3)中国古典舞剧目表演(可化妆、穿服装、自选剧目片段2-3分钟、自备音乐)

  (4)口试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4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较高文化素质的中国民族民间舞(舞剧)演员及优秀的表演、教育尖子人才。通过科学、专业化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中国各民族不同风格的主要民间舞蹈及技术技巧;同时对主要的民族文化及艺术精神有所把握。使学生在各方面的知识、能力、 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优秀良好的舞台表演、教育教学实践的应用能力和艺术创新能力。

  考生应具备较高的艺术素质,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中等艺术学校(院)毕业生、文艺团体的演员、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初试:

  (1)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剧目片段、中国民族民间舞技术性组合、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性组合测试。(任选一项) 注:自备音乐(时长3分钟之内)、可穿服装、可化妆。

  (2)即兴(时长5分钟) 注:穿舞蹈练*服。

  终试:

  (1)舞蹈基本功及技术技巧测试

  (2)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剧目片段、中国民族民间舞技术性组合、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性组合测试。(任选一项) 注:自备音乐(时长3分钟之内)、可穿服装、可化妆。

  (3)口试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5

  旨在培养适应多元化社会进程发展需要,以及新时期国家文化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具有独立创造性思维的现代舞表演尖子人才。本专业人才具有国际艺术视野和艺术创意能力,具有较强的现代舞表演能力,并兼具现代舞专业教学与编创能力,凸显创新型和实用型的人才特质。能面向全国各类专业、业余文艺表演团体,大中专院校、科研、企事业单位从事现代舞表演以及编导、教学工作,并能发展自我独立创业的条件和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有舞蹈编导、舞蹈表演经验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有舞蹈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有一定院团舞蹈表演经验阅历者优先考虑)。

  2017年舞蹈表演(现代舞)、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采取*台招生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如下:

  初试:

  1、基本功测试

  (1)模仿教师教授的组合,现场学*完成。

  (2)时长1分钟左右,个人进行专业基本功能力的展示要求:考生的模仿表现,技术技巧能力。

  注:基本功测试需舞蹈练功服,不允许化妆。

  2、自编小品表演:3分钟以内的舞蹈小品。

  要求:编演基本能力,舞蹈作品完成能力。 注:作品自编、舞种不限,自备音乐进行舞蹈表演能力的展示。

  复试:

  1、编导舞蹈结构能力测试:时长5分钟左右,舞蹈结构的叙述和展现。

  要求:先以考生阐述和考委现场提问的互动方式,考察考生舞蹈结构能力;其后考生再以舞蹈即兴的方式, 对自己所阐述舞蹈结构中的某段落、或主题形象舞段进行演示。

  终试:

  1、创意综合编舞及表现能力测试:时长3分钟左右,自备道具、自建标题,音乐由考方提供。

  要求:通过对道具和音乐的运用构建主题意向,形成创意编舞综合能力的展示。

  2、口试

  艺术设计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包含了舞台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和舞台设计绘景4个招考方向,旨在培养具有系统的舞台美术理论知识和扎实的舞台美术设计能力的高级人才。可独立从事舞蹈、舞剧、影视、广场演出及戏剧 演出范畴下的各类舞台美术设计工作。教学注重创意能力、基础绘画及实践能力的培养,并针对各类演出形式的要求与舞台美术设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课堂教学内容和社会艺术实践活动,力求培养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综合性设计人才。

  具有美术基础的高中毕业生、职高毕业生、中专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招生与培养模式:以绘画造型能力为基础、不分招考方向统一进行大类招生(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入学后,经一年专业*台通识课的学*积累,学生根据自身学*情况进行自主选择(注:每个招考方向拟招8人左右),最后经由创意学院、艺术设计系及专业教研室认定后确定学生的专业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分流培养。

  初试:

  注:我校将在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中筛选参加校考的生源。

  加试(校考):

  (1)石膏像、水粉静物写生(各3小时) 注:自带画具(学院统一提供4开画纸);色彩考试除油画外,丙烯和水粉等均可。

  (2)面试(每人8-10分钟)。 注:为了能较为全面和综合地考查、了解考生的情况,考生可携带或展示*时作品及相关资料。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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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5】篇(扩展1)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菁华5篇)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1

  (一)本科计划(面向全国统招)

  2017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拟招生325人(最终计划数以教育部网站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我校所有艺术类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为文理兼招。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于2017年首次招生,设置分省计划,只在投放计划的各省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我校招考方向拟招名额如下:

  (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考生报考须知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须于2017年1月20日前按照《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学生招生指南》及《北京舞蹈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指南》的相关要求,扫描报名资料并以附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

  外国留学生报考查询网址:

  http://www.bda.edu.cn/zsjy/wglxs/

  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报考查询网址: http://www.bda.edu.cn/zsjy/gatdqjhqxs/

  申请材料合格的本科教育申请者,均须按我校当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的考试日程参加专业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将被学校作为本科生录取: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及当年“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简称‘联招考试’)”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且台湾学测考试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且台湾学测成绩达均标级,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高中毕业生;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并可提供旧版6级或新版5级以上汉语水*证书(HSK)的外国留学生。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报名联系邮箱:bdahwxs@163.com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2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较高文化素质的*民族民间舞(舞剧)演员及优秀的表演、教育尖子人才。通过科学、专业化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各民族不同风格的主要民间舞蹈及技术技巧;同时对主要的民族文化及艺术精神有所把握。使学生在各方面的知识、能力、 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优秀良好的舞台表演、教育教学实践的应用能力和艺术创新能力。

  考生应具备较高的艺术素质,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中等艺术学校(院)毕业生、文艺团体的演员、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初试:

  (1)*民族民间舞蹈剧目片段、*民族民间舞技术性组合、*民族民间舞表演性组合测试。(任选一项) 注:自备音乐(时长3分钟之内)、可穿服装、可化妆。

  (2)即兴(时长5分钟) 注:穿舞蹈练*服。

  终试:

  (1)舞蹈基本功及技术技巧测试

  (2)*民族民间舞蹈剧目片段、*民族民间舞技术性组合、*民族民间舞表演性组合测试。(任选一项) 注:自备音乐(时长3分钟之内)、可穿服装、可化妆。

  (3)口试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3

  本专业为国内外培养、输送综合型高级表演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音乐剧的演艺理论和表演技能。在对中外经典音乐剧的学研中,培养学生集演唱、舞蹈、表演等融为一身的戏剧表达能力。

  热爱音乐剧表演艺术,有一定基础的艺术爱好者、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等均可报考。

  初试:

  (1)歌曲演唱一首(中、外作品均可,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

  (2)台词表演(诗歌、散文、童话、戏剧片断均可,限3分钟内)。

  复试:

  (1)歌曲演唱一首(中外作品均可,不得重复初试作品,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

  (2)视唱练耳。

  a. 练耳部分:模唱旋律,模唱音程、和弦,并说出性质。

  b. 视唱部分:视唱一个升、降号内,含常见节拍和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简谱视唱亦可)

  (3)戏剧表演(即兴命题)

  终试:

  (1)歌曲演唱两首(一中一外,其中一首提倡演唱不同风格的中、外音乐剧作品。可重复前两试作品,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

  (2)舞蹈表演(各民族舞、现代舞、爵士舞等均可。自备音乐,表演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3)口试(文艺修养测评)

  注:每10人一组进行。

  创意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4

  本专业旨在培养热爱艺术,具备良好的文化理论素养和创造性思维、扎实的研究与写作能力,并且能够紧密联系舞蹈实践、关注舞蹈研究国际前沿的舞蹈史论高级研究人才。学生通过本专业学*,将掌握系统的舞蹈史论知识与学问,接受全面的舞蹈专业技能训练,了解相关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从而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主要从事舞蹈的历史与理论研究、 舞台艺术批评、舞台文学创作、舞蹈艺术的创意策划与应用等方面的工作,并具有坚实的学*基础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5

  1、我校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 下简称自划线)。录取办法和自划线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公示。我校艺术类专业不分文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普通文科类。具体划线办法将于7月5日后官网进行公示。我校含艺术类本科专业4个,普通类专业1个,录取规则如下:

  1)舞蹈表演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根据舞蹈表演类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舞蹈表演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音乐剧、国际标准舞、现代舞、舞蹈教育。

  2)舞蹈编导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根据舞蹈编导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蹈编导。

  3)舞蹈学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并限制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蹈史论、舞蹈科学。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

  5)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后,依据投放所在省计划数,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英语、语文先后高低顺序录取。(对于2017年高考试点改革中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

  分省招生计划:包括北京市4名,山东省6名,浙江省2名,广东省2名,湖南省2名,江苏省2名

  2、《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校招生办公室于8月底前直接寄发考生。

  3、录取结果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校网站“招生就业”中查询公示结果。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5】篇(扩展2)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菁华3篇)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章程1

  北京舞蹈学院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主管院领导、教务处、纪检审、教学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审核每年度的招生简章、招生章程、讨论决定等招生重大事宜。

  北京舞蹈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我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北京舞蹈学院设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章程2

  北京舞蹈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所有艺术类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为文理兼招,面向全国招生,不设置分省计划。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于2017年首次招生,设置分省计划,只在投放计划的各省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章程3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5】篇(扩展3)

——*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3篇

  1、杭州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2、上海张江校区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注:

  ①各专业(类)中所包含的专业方向详见“入学事项”中的第5点。

  ②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专业中含1名2016年招生2017年入学的新疆预科生计划;考试科目二“篆刻”考试所需篆刻工具由考生自备。

  ③艺术史论(艺术理论类)的素质测试科目:旨在测试考生中学阶段所学语文、数学、英语知识的掌握及艺术素养;赏析与写作科目:旨在考察学生的写作能力以及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和鉴赏能力。

  ④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中的雕塑专业学制为5年。

  ⑤素描写生(线性):是指以线性表达为主的素描写生方式描绘客观对象。

  3、考生凭“*美术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绘画工具考生自备。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4、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7年4月中旬公布在*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考生可登陆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专业合格的考生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5、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和体检。(注:考生只有取得*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后,方可填报本院志愿。)

  6、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1、由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和文化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3、录取一般规则:

  (1)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史论(艺术理论类)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其他专业(类):专业合格,并且高考文化总分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4、录取的特殊规定:

  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总分线可降低10分。

  5、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6、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5】篇(扩展4)

——上音本科招生简章 (菁华5篇)

  ⑴ 音乐学(五年制;15名)

  ⑵ 音乐教育(四年制;27名)

  ⑶ 音乐治疗(四年制;5名)

  ⑷ 乐器修造艺术(四年制;2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⑴ 作曲(五年制;15名)

  ⑵ 民族音乐作曲(五年制;5名:民乐作曲4名、戏曲作曲1名)

  ⑶ 视唱练耳(四年制;2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华侨、港、澳、台籍考生,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旅行社等)报名,按规定时间参加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办理相关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参加专业考试。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未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⑵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⑶ 高中、中专(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⑷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⑸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⑹ 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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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考材料领取时间

  2017年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进入各招考方向最后一试的考生,务必由本人办理报考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后果自负。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报考材料:

  1.校考专业准考证及复印件;

  2.考生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艺术类考生(或高考)报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省(市)专业统考合格证或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台、华侨生需上述(1)、(2)材料;

  ★留学生需上述(1)、(2)材料及汉语水*考级(老版HSK)四级证书或汉语水*考级(新版HSK)四级成绩单(成绩达到180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日期 2017年2月18日起

  ★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因不按要求填报,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需报考多专业的考生请下载并参见网报系统中的《上海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日程安排表(简表)》。若有不能协调的考试科目冲突,请不要兼报多专业,坚持报名后果自负,报名费不予退还。

  有以下考试科目时间冲突情况可做协调:

  1.报考多个专业的面试科目与面试科目时间冲突

  2.报考多个专业的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时间冲突

  3.不同等级《乐理》、不同等级《视唱练耳》【乐理、视唱练耳考试等级分类详阅《2017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相关科目考纲内容】科目考试时间冲突【需至高等级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可同时记为所报多个专业的考试成绩】。

  1.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需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其中,各专业外语成绩要求如下:以150分满分计,音乐学专业不低于60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低于50分,音乐表演专业不低于45分】。

  2.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3.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多媒体艺术设计方向、音乐与传媒方向)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4.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80%和2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5.各专业组以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后,专业成绩排名前3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高考外语科目合格标准降低政策(名额最低为1名,最高为6名):招生计划数为5人以上专业组,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标准(乐理60分、视唱练耳50分)可共降20分;招生计划数为5人或5人以下专业组,两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可共降10分;高考外语成绩合格标准降分额依据专业排名递次确定,最高可降15分(招生计划数为5人或5人以下专业组,最高只可降10分),每一梯次降分额扣减2分。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5】篇(扩展5)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菁华5篇)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我院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方式见我院网站通知)。我院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报名网站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url]http://yz.chsi.com.cn[/url]),网上报名期间全天24小时开通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流程为:首先考生须登录学信网,注册用户。然后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期正面免冠未经修饰的电子照片,自行填报报考信息。

  有关我院各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我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报名费200元。

  (1)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环节,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院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一)初试科目:

  加试要求:

  1.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初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经典选读、*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

  2.初试加试、复试加试的要求及科目名称,请考生参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院网站——招生信息——博士招生栏目)备注中各系相关要求,不明之处请向报考系和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基础课教学部咨询确认。

  (二)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复试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2.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3.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我院各系还将向参加复试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时学*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7年6月中下旬。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017年我院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院施行国家奖学金、研究生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二)我院施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并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院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三)我院施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10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我院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管理栏目。

  (一)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所造成的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我院会及时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在2017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5】篇(扩展6)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菁华5篇)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我院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方式见我院网站通知)。我院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报名网站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url]http://yz.chsi.com.cn[/url]),网上报名期间全天24小时开通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流程为:首先考生须登录学信网,注册用户。然后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期正面免冠未经修饰的电子照片,自行填报报考信息。

  有关我院各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我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报名费200元。

  (1)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环节,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院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一)初试科目:

  加试要求:

  1.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初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经典选读、*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

  2.初试加试、复试加试的要求及科目名称,请考生参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院网站——招生信息——博士招生栏目)备注中各系相关要求,不明之处请向报考系和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基础课教学部咨询确认。

  (二)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复试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2.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3.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我院各系还将向参加复试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时学*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7年6月中下旬。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017年我院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院施行国家奖学金、研究生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二)我院施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并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院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三)我院施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10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我院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管理栏目。

  (一)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所造成的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我院会及时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在2017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5】篇(扩展7)

——上音本科招生简章实用5份

  2016-01-18_125023.png

  校考材料领取时间

  2017年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⑴ 数字媒体艺术(四年制;10名)

  另招收华侨、港、澳、台籍生4名。

  合计:366名

  1.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的考生须进行听力检查;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须进行身高和声带检查;音乐戏剧表演方向的考生须进行声带检查。

  2.考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电子管风琴、低音提琴、竖琴由学院负责解决外,一律由考生自备。

  3.所有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的疾病,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5.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手续不全的学生,一律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随时发现、查实,随时处理。

  6.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7.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8.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4316349,64376411

  传 真:021-64310467

  邮政编码:200031

  本院网址:http://www.shcmusic.edu.cn

  电子信箱:zb@shcmusic.edu.cn

  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http://zscj.shcmusic.edu.cn)预计将于2017年3月11日开通,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排名及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文考证)。

  ⑴ 音乐设计与制作(四年制;15名)

  ⑵ 多媒体艺术设计(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戏剧与影视学类;40名)

  ⑶ 音乐与传媒(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戏剧与影视学类;10名)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5】篇(扩展8)

——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汇总5篇

  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网审通过后须按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包括学籍中学和高中阶段曾就读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作为考生的证明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考生就读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及网审

  考生可于2017年3月13日9:00后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开始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符合附件2的要求。

  首次“确认志愿”操作需在2017年3月24日12:00前完成,过时将无法提交。

  我校将组织网审组对已确认志愿考生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并审核材料是否达到报名条件和各专业报名要求的基本标准。

  对于首次“确认志愿”后被审核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审核为“待补充材料”状态,2017年3月28日12:00前可进行唯一一次修改并再次“确认志愿”。

  若考生删除“待补充材料”状态的`报名后再次报名,则该次报名得到的审核结论即为考生的网审结果。

  考生网审结果以“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显示为准,不再另行公布及通知。

  2、邮寄书面材料

  通过网审的考生须按时邮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报名表、申请报告(证明材料需中学进行公示并加盖中学公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书面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完全一致。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书面材料,全部书面材料都要确保于2017年4月5日12:00前(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将无法参加初审。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自主招生权力寻租。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我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上及时公开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核程序、考核评价规则、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优惠政策、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全部信息。

  2、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学校加强初审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初审时每位考生的材料由多个专家评审组采取 “背靠背”方式进行评价。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4、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资讯网及时进行公示。

  5、自主招生是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现行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一种补充,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通过网审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检查的基础上,对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学业表现、能力素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情况和培养潜质等做出评价,记为“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其中“学业表现评价”占40%,“综合表现评价”占60%;对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做出评价,记为“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考生的“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和“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各占50%形成“初审评价”结果。依据“初审评价”结果,结合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取得来校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考生可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中查询初审结果和考核通知,并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完成考试确认。初审结果发布时间为4月底,考试确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0日12:00。

  2、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10日-11日到我校参加考核。考生报到时需携带主要成果性材料原件,以便我校查验。

  对以创新性成果、论文等材料作为主要成果的考生,将围绕该成果进行深度考核。考核重点是对照各专业报名要求从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评价,此部分记为“考核评价”。

  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考核包括综合潜质测试(占10%)、写作能力笔试(占30%)、快速学*能力笔试(占20%)和面试(占40%)。

  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软件工程、建筑类、法学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30%)、专业能力笔试(占30%)和面试(占40%)。

  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土木类、机械类、电气类、理科试验班类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30%)、物理能力笔试(占30%)和面试(占40%)。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25%)、专业能力笔试(占25%)和面试(占50%)。

  3、认定

  根据初审和考核环节形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其中“成长经历初审评价”成绩占25%,“考核评价”成绩占75%。根据综合成绩,同时考虑各专业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规模情况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认定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资讯网公示。原则上认定人数为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2倍至2倍 。

  考生可于6月22日后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查询成绩和认定结果。如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有调整,考生最终认定专业将相应进行调整。

  4、优惠

  对取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标准分以下三类:

  A: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和浙江考生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录取

  B:按照我校模拟投档线下一定优惠分值录取

  C: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录取

  1)A类优惠仅适用于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且取得认定资格的考生。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B类优惠适用于上海和浙江之外考生,优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与我校在当地同类统招计划模拟投档线可以达到的最大差值。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具体如下:

  除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以外,优惠分值包括20分、30分、40分,江苏省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优惠分值包括30分、40分、50分,江苏省优惠分值包括20分、30分、40分。

  根据参加考核人数及成绩分布情况确定三档优惠分值认定人数占本专业认定总人数的比例。一般中间档占40%左右,较高档不高于20%。各档最后一名考生的综合成绩即为该档的分数线。

  3)C类优惠仅适用于上海和浙江考生,优惠标准采用当地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方式,一定分值包括5分、10分、15分、20分,具体如下:

  除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以外,上海考生一定分值包括10分、15分,浙江考生一定分值包括15分、20分。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上海考生一定分值包括5分、10分,浙江考生一定分值包括10分、15分。

  较高档的分数线将与B类优惠的中间档的分数线一致。

  5、报考及录取

  获认定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及认定专业。

  我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决定是否录取考生。考生录取专业为认定专业,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区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一科达到A以上,另一科达到B+以上。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办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今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00人)以内。为帮助大家了解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计划,yjbys小编为大家分享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全文如下,希望对大家参加自主招生报名有帮助!

  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并具备以下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1、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理想信念坚定,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学**惯,扎实的课内基础知识,勤于思考,高中阶段成绩优良;

  3、具有良好的阅读*惯,广泛涉猎课外知识,有探索精神;

  4、积极参加课外实践、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5、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并掌握该专业相关的基础性知识,具有一定的培养潜质;

  6、具有某一自主招生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高中阶段参加过的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证书(仅限各专业指定竞赛)或与所填报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的主要成果材料(创新性成果、论文等,考生须深度参与,并至少是其中某部分的主要完**)。

  各专业具体报名要求见附件1。

  二、 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00人)以内。

  我校共有12个专业(类、方向)参加自主招生,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参加考核人数及考核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具体自主招生计划数。经济管理试验班所在的经济管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全国17个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试点学院之一,招生计划将给予一定的倾斜。

  经济管理试验班和法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

  上海和浙江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报考,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5《自主招生专业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 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网审通过后须按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包括学籍中学和高中阶段曾就读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作为考生的证明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考生就读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及网审

  考生可于2017年3月13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开始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符合附件2的要求。

  首次“确认志愿”操作需在2017年3月24日12:00前完成,过时将无法提交。

  我校将组织网审组对已确认志愿考生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并审核材料是否达到报名条件和各专业报名要求的基本标准。

  对于首次“确认志愿”后被审核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审核为“待补充材料”状态,2017年3月28日12:00前可进行唯一一次修改并再次“确认志愿”。

  若考生删除“待补充材料”状态的报名后再次报名,则该次报名得到的审核结论即为考生的网审结果。

  考生网审结果以“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显示为准,不再另行公布及通知。

  2、邮寄书面材料

  通过网审的考生须按时邮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报名表、申请报告(证明材料需中学进行公示并加盖中学公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书面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完全一致。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书面材料,全部书面材料都要确保于2017年4月5日12:00前(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将无法参加初审。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 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通过网审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检查的基础上,对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学业表现、能力素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情况和培养潜质等做出评价,记为“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其中“学业表现评价”占40%,“综合表现评价”占60%;对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做出评价,记为“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考生的“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和“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各占50%形成“初审评价”结果。依据“初审评价”结果,结合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取得来校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中查询初审结果和考核通知,并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完成考试确认。初审结果发布时间为4月底,考试确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0日12:00。

  2、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10日-11日到我校参加考核。考生报到时需携带主要成果性材料原件,以便我校查验。

  对以创新性成果、论文等材料作为主要成果的考生,将围绕该成果进行深度考核。考核重点是对照各专业报名要求从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评价,此部分记为“考核评价”。

  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考核包括综合潜质测试(占10%)、写作能力笔试(占30%)、快速学*能力笔试(占20%)和面试(占40%)。

  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软件工程、建筑类、法学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30%)、专业能力笔试(占30%)和面试(占40%)。

  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土木类、机械类、电气类、理科试验班类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30%)、物理能力笔试(占30%)和面试(占40%)。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25%)、专业能力笔试(占25%)和面试(占50%)。

  3、认定

  根据初审和考核环节形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其中“成长经历初审评价”成绩占25%,“考核评价”成绩占75%。根据综合成绩,同时考虑各专业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规模情况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认定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资讯网公示。原则上认定人数为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2倍至2倍 。

  考生可于6月22日后到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成绩和认定结果。如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有调整,考生最终认定专业将相应进行调整。

  4、优惠

  对取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标准分以下三类:

  A: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和浙江考生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录取

  B:按照我校模拟投档线下一定优惠分值录取

  C: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录取

  1)A类优惠仅适用于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且取得认定资格的考生。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B类优惠适用于上海和浙江之外考生,优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与我校在当地同类统招计划模拟投档线可以达到的最大差值。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具体如下:

  除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以外,优惠分值包括20分、30分、40分,江苏省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优惠分值包括30分、40分、50分,江苏省优惠分值包括20分、30分、40分。

  根据参加考核人数及成绩分布情况确定三档优惠分值认定人数占本专业认定总人数的比例。一般中间档占40%左右,较高档不高于20%。各档最后一名考生的`综合成绩即为该档的分数线。

  3)C类优惠仅适用于上海和浙江考生,优惠标准采用当地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方式,一定分值包括5分、10分、15分、20分,具体如下:

  除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以外,上海考生一定分值包括10分、15分,浙江考生一定分值包括15分、20分。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5】篇(扩展9)

——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简章优选【5】篇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24:00

  2、初审公示:2017年5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3、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测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4、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7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筑梦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筑梦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010) 62755074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申请表。

  报名*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4月30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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