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奇风岁月》有感(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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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奇风岁月》有感 1

  《奇风岁月》中我不仅喜欢那些善良正直的角色,就连那些反面人物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小说描写社会不公人性黑暗,让我看到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

  小说主题之一是美国南方种族矛盾,尽管布鲁顿区的黑人们在洪水来临时冲在最前面抗洪救灾,但依然改变不了白人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黑人多次向镇长**要求开放水池、公共绿地等正当请求,但始终未获同意。在种族*等深入人心得今天,我依然能看到新闻媒体中黑人因为肤色遭到歧视,要实现真正的种族*等世界和*,看来还需要走很长得路。

  小说中安格恩·布莱萨牧师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他衣着考就、气质非凡,但他的行为却狭隘偏激。他强烈抵制风靡美国的流行歌曲,认为这是撒旦的魔音,他利用自己牧师的身份召集居民并对他们进行洗脑,甚至动手砸碎小女孩的收音机。安格恩·布莱萨代表了现实社会中的强权统治,他们固执偏见,拒绝接受新鲜事物,并用手中得权利对新鲜力量进行打压。

  尼莫的妈妈则是个蛮不讲理而且势利小人,她把尼莫关在家里,名义上是保护他不受伤,实际是心疼医药费的开销,而面对尼莫的好朋友科里,她是用金钱来衡量两个人的友谊:“没买我家的衬衫,那算什么朋友?”读到这里真是令我又气恼有惋惜,利益至上,用金钱来衡量一切,这样的人生信条侵蚀尼莫年轻单纯的心灵,也让科里更深刻的认识到:真诚善良是人世间美好感情的汇聚,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就像黑暗中的光明,帮助他克服了挫折和困难,支撑他摆脱迷失和彷徨,变成了想要成为的那个男子汉。

  读《奇风岁月》有感 2

  在昨天写《逝去着,迎来着》这篇文章时,写到了《奇风岁月》这本书,那时,我才如大梦初醒一般想起了我要写关于它好书推荐。《奇风岁月》这本书,说真的,我读了一整个学期!不是说我读得太慢,而是因为它太好看了!我反反复复读了不下十遍。至于有关于它的好书推荐,我很久之前就想写了,可是却因为其它事情的耽误,这事便被我抛之于脑后了。

  《奇风岁月》这本书涵盖了亲情、残酷、暴力、美好。主要讲了少年科里的父亲目睹了一个男人的死,对此,他的父亲却没能把他救出来。于是噩梦与自责开始缠上了科里的父亲。科里为了他的父亲,便开始用现场的唯一线索——一根绿色的羽毛,来追寻那重重迷雾后的真相。在这个过程中,读者将和科里一起感受亲情的温暖与友谊的真挚,但我们也会和科里看见这世界的残暴、霸凌,黑市的黑暗以及种族歧视所带来的悲伤。

  虽然这是一本推理小说,可却被广大读者们划分到了“成长类书籍”这一区域中。可见,这本书教给我们的不只是写作方法和好词好句,教给我们更多的是如何成为一个好的人。在这本书中,科里把那些鬼怪当做自己的保护神,还把许多有关鬼怪的图片都贴到了卧室的墙上,有了它们,科里才能安心睡觉。因为科里明白,那些鬼怪不过是人们幻想出来的,真正可怕的,是这个世界上黑暗的一面,以及那人性的丑陋,还有人们在那层层面具下的真面目。

  在书中还有月亮人夫妇这两个角色,人们都认为他们是可怕的妖怪,是撒旦的化身,但科里却认为他们有时看起来就像少年少女一样。其实他们所拥有的魔力不过是那一颗如水般的纯粹、透彻的心罢了。而一些人之所以怕他们,不过是因为自己的心太过肮脏、太过丑陋,以至于不敢去面对那样纯净的心灵。

  《奇风岁月》只有读了的人才会懂,建议一读。

  读《奇风岁月》有感 3

  在我的翘首企盼下,愉快的暑假终于到来了,一本名叫《奇风岁月》的美国小说吸引了我的眼球。这是一本奇幻的少年侦探小说,虽比《福尔摩斯侦探全集》的侦探刺激性要小一些,但还是让我不由自主地翻看。

  我饶有兴致地阅读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科里的小男孩,在他与父亲亲眼目睹了一桩可怕的谋杀案后,父亲精神不振,但小男孩却拿着本案的唯一证物——一根绿色的羽毛到处奔波,寻找凶手,展开了他奇幻的一生。

  我慢慢地将书的封底盖上最后一页文字,沉思了良久。书中,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秘密。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原本处于书外的我也不知不觉的进入书中的世界,那么神秘,那么让人心惊,纳闷让人感慨,在生命的逼迫下,不得已的人扭曲了自己的人格,自己的身躯,挤进了邪恶的大门。这本书借助一座名叫奇风的小镇做背景,通过科里这个小男孩,无疑都反映出了人灵魂的善与恶,甜与苦。虽然只是以一桩谋杀案来定夺,用不堪目睹的尸体来铺垫,但都恰到好处的反映了凶手的内心世界,是一片黑暗,金钱与性命,善心与恶毒,富贵与贫穷仇恨与原谅,这重要的选择,他却随意决定,导致误入歧途,成为让让奇风小镇人心惶惶的**犯。这书中的世界仿佛就是真实的世界,在财、誉、情、愁下,一些愚昧的人宁愿与别人同归于尽,做尽坏事,也不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而这位名叫科里的小学生,他的内心世界却是光明的,有可爱的同学,有疼爱他的父母亲,有人间的大爱,有质朴的情怀,他选择的是这个美好的、无虑的世界,面对受尽折磨的父亲,他用自己的坚持与努力,用唯一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侦破了这个案件,用顽强的意志唤醒了他挚爱的父亲。他与世上的所有站在光明世界中的人一样,在努力地驱逐着黑暗,让黑暗的大门永远关闭着。为什么共同生存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人类会如此殊途?为什么这个世界永无宁日,是因为人们放不下心中的仇恨,不想去悔过,才让世界永远在黑、白、灰这三种单调冷酷的色彩的包裹下,一天天的被摧残!

  看完了这本书,品味完了这本书,我的内心异常的澎湃,我愿意做到像所有正义的人一样去挽救这个世界,因为书中主人公科里感动了我,让我真正明白了生与死的秘密,也让我知道,只有活在光芒万丈、没有邪恶的世界里,才能真正体会到、收获到那一份无限的静谧美好……

  读《奇风岁月》有感 4

  这本书整整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得慢的原因不是因为不精彩,而是因为这是用来给女儿读的睡前故事。

  刚开始的时候,女儿不是很喜欢听,甚至想要放弃。不过在我的坚持下,她就这么样地听下来,甚至后来会迫不及待地催着我给她读。而随着情节的不断深入,女儿居然能猜出很多故事的来龙去脉,这一点着实让我有些吃惊。

  说回到这本小说,被称为成长系列小说,的确名副其实。科里,一个12岁的男孩,生活在一个安静的小镇。一个*常的早上,在跟爸爸去送牛奶的路上,遇到一起谋杀,一个人被绑在驾驶位上,连车带人冲进了深不可测的萨克森湖。科里的爸爸跳进湖里,但却没能救出那个人,从此噩梦不断,加上后来失去了工作,甚至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幸亏阴差阳错地得到了“女王”的指点,才知道所做的噩梦并非是沉入萨克森湖底的那个冤魂索命,而是要通过他寻找真正的凶手。另一方面,科里目睹了父亲救人未果的同时,看到了站在不远处树林里的一个人影,并且在那个身影消失后发现了一根绿色的羽毛。这根绿色的羽毛,帮助科里慢慢发现了凶手的蛛丝马迹。而当他最后被凶手拖进车里并掉进萨克森湖的时候,他的爸爸再次跳入湖中,拼命将即将与凶手一起沉入湖底的科里救上来。

  当然,书中的情节远非如此简单,在小说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轴里,有友情、亲情、爱情,更有“我”对奇风镇难以割舍的乡情。有悬疑、魔幻、惊悚,更有对人生的深刻思考。

  奇风镇,是少年时代成长的地方,也是成年之后牵挂的故乡,就算它已经破旧凋零,就算它已经物是人非,却依然是拥有神奇力量的地方。

  读《奇风岁月》有感 5

  少年科里跟父亲送牛奶的路上,看见一辆汽车沉入湖底。父亲跳入水中去救人,眼前的景象却令人毛骨悚然:车里人已经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浑身赤裸并被打的体无完肤……经历事件的父亲从此被噩梦纠缠,在惊恐中日益走向精神崩溃的边缘,科里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拯救日渐憔悴的父亲,少年行动起来,从事故现场留下的一根绿色羽毛,他一路追查事情的真相……

  看小说的开头,《奇风岁月》涵盖了当今畅销小说的类型:惊险、悬疑外加一点魔幻主义。正当我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准备一口气读完的时候,小说叙述的节奏突然慢下来,作者宕开一笔,开始描写小镇生活和一个十二岁男孩所经历的成长故事:青春懵懂的岁月,对未来的不可预知,对家人和朋友的深情守护,不安于*凡的小镇生活,想要走出去探求世界的真相。

  小说具有浓郁的现实主义色彩,故事围绕一个叫奇风镇的美国南方小镇展开。在小狗“叛徒”和一辆叫“火箭”的自行车陪伴下,主人公科里和小镇上所有的人一样过着*静闲适的生活。但是,凶杀案打破了看似宁静却暗流涌动的小镇,揭开了一系列变化的序幕,于是不蔓不枝,牵牵连连,作者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生活的真实画卷:白人和黑人心存芥蒂,看似善良的白人中种族主义横行;大机器生产代替手工作坊,科里的父亲想尽办法最后还是以失业告终;贫富差异悬殊,人们因为害怕失去家园,不得不听从房产商的摆布。*静的奇风镇本不*静,而科里的生活也在时刻经历无法预知的考验:父亲因受到凶杀案的刺激被噩梦缠绕,他和朋友们得时刻提防校园恶霸的欺凌,特别是小狗“叛徒”和好友戴维雷猝然离世,让科里悲伤的无以自拔。

  书中有一段关于梦境的描写体现了作者的匠心:科里因为跟老师发生冲突而受到严厉惩罚,在绝望和无助的时候,他来到好友的墓地,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离开奇风镇,遇到三位预言家式的流浪者。流浪者带着科里在城市黑暗的角落游荡,让他见识了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画面:来自旧世界的流亡贵族拖着支离破碎的身体以卖拳肉搏为生,手无寸铁的妇女公然被殴打、**,贫穷的少年依靠吸食强力胶自我麻醉,无家可归的**像苍蝇一样聚集在街头招揽生意……十二岁的少年心怀委屈和悲痛想要寻求安慰,却看到了奇风镇以外的另一个世界,比离别和死亡更令人恐惧的是充盈着黑暗角落的暴力、毒品、冷漠和绝望,什么才是真实?如果眼前那些令人心生畏惧的画面是真实存在,那么奇风镇那些风*浪静的年华岁月,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小镇居民在困境中相互援手,所有这一切岂不成为梦境中的世外桃源、空中楼阁?在各种矛盾冲突面前,科里内心发生激烈的冲撞,但是痛苦和迷惘都没有成为少年自甘堕落的理由,想要救助父亲的想法让他异常冷静坚强,科里以顽强的决心寻找真相,以敏锐的直觉洞察蛛丝马迹,最终褪去脆弱、敏感、胆怯和无知成为一个勇敢睿智沉着坚定的奇风少年。

  《奇风岁月》以男孩科里的视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故事,离奇的案件和小镇生活两条线索相互交汇贯穿始终,让小说表现出一种浓郁的浪漫主义情怀。小说人物众多,个性鲜明:科里的父亲汤姆,正直善良默默承受噩梦的纠缠;收受贿赂庇护罪犯的警长良心饱受折磨,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了小镇居民;才华横溢的富家子弟弗农一心想成为作家,却在现实的逼迫下发了疯。每个角色并不是非善即恶的符号式的人物,复杂的个性让每个人散发出人性的光辉。其中,“女王”是一位不可或缺的神秘人物。

  “女王”是奇风镇黑人聚居布鲁顿区的精神领袖。她出身黑奴,经历战乱,拥有神秘的本领:看到常人肉眼无法感知的世界,成为死者和现实世界的媒介。她对汤姆遭受的精神折磨感同身受,想帮助他,却因为对方固执和偏见遭到拒绝。书中从她104岁第一次出场到106岁去世,这位年老体衰、疾病缠身、出身低贱的黑人妇女,在种族主义横行的年代本应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表,却成为小说中最神通广大的人物,这让小说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是小说宣扬的主题,所以即便在揭露社会阴暗面的时候,作者点到为止,并不作过多赘述。一旦理想和现实发生冲突,理想主义占据上风,比如:戴维雷临死前看到林中的雪灵,史蒂文考利的灵魂驾着午夜梦娜从从恶棍唐尼手里解救莱妮,逃离马戏团的神兽在危急时刻把凶犯的车撞进萨克森湖,这些都是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书中那群青春活力风采飞扬的少年,像生长在萨克森湖边的野草般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他们搜集杂志、在房间张贴海报,结伴去探险,一起打败恶霸少年的欺凌。在他们身上隐藏着一股神秘的力量,让他们能用童真的眼睛去发现**世界无法感知美好,而书中自然元素和灵异色彩,因为情节上做了充分的铺垫和暗示,读来也并不觉得十分突兀。

  悬疑、惊悚、魔幻、成长、现实、浪漫……一本开放性的小说是很难用传统的眼光界定它所属的类别。出版二十年来,《奇风岁月》在美国取得巨大成功,逐渐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反舌鸟》等书并列为经典。

  作者罗伯特麦卡伦,生活于美国南部,年轻时进行一系列惊悚小说的创作,直到39岁决定写一本“为自己而写”的书。《奇风岁月》的英文版书名“boy’s life”,影射了很多他童年时代的成长经历。从那个聪明勇敢的小男孩身上,我仿佛看到作者当年骑着脚踏车风驰电掣般穿行在小镇的大街小巷,想要让自己快点长大,想要去拯救世界;读《奇风岁月》也让每个成年读者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岁月,相信年轻的生命能战胜一切邪恶,这就是青春的梦想所有用的神奇力量。


读《奇风岁月》有感(精选5篇)扩展阅读


读《奇风岁月》有感(精选5篇)(扩展1)

——《奇风岁月》读后感3篇

《奇风岁月》读后感1

  在昨天写《逝去着,迎来着》这篇文章时,写到了《奇风岁月》这本书,那时,我才如大梦初醒一般想起了我要写关于它好书推荐。《奇风岁月》这本书,说真的,我读了一整个学期!不是说我读得太慢,而是因为它太好看了!我反反复复读了不下十遍。至于有关于它的好书推荐,我很久之前就想写了,可是却因为其它事情的耽误,这事便被我抛之于脑后了。

  《奇风岁月》这本书涵盖了亲情、残酷、暴力、美好。主要讲了少年科里的父亲目睹了一个男人的死,对此,他的父亲却没能把他救出来。于是噩梦与自责开始缠上了科里的父亲。科里为了他的父亲,便开始用现场的唯一线索——一根绿色的羽毛,来追寻那重重迷雾后的真相。在这个过程中,读者将和科里一起感受亲情的`温暖与友谊的真挚,但我们也会和科里看见这世界的残暴、霸凌,黑市的黑暗以及种族歧视所带来的悲伤。

  虽然这是一本推理小说,可却被广大读者们划分到了“成长类书籍”这一区域中。可见,这本书教给我们的不只是写作方法和好词好句,教给我们更多的是如何成为一个好的人。在这本书中,科里把那些鬼怪当做自己的保护神,还把许多有关鬼怪的图片都贴到了卧室的墙上,有了它们,科里才能安心睡觉。因为科里明白,那些鬼怪不过是人们幻想出来的,真正可怕的,是这个世界上黑暗的一面,以及那人性的丑陋,还有人们在那层层面具下的真面目。

  在书中还有月亮人夫妇这两个角色,人们都认为他们是可怕的妖怪,是撒旦的化身,但科里却认为他们有时看起来就像少年少女一样。其实他们所拥有的魔力不过是那一颗如水般的纯粹、透彻的心罢了。而一些人之所以怕他们,不过是因为自己的心太过肮脏、太过丑陋,以至于不敢去面对那样纯净的心灵。

  《奇风岁月》只有读了的人才会懂,建议一读。

《奇风岁月》读后感2

  在昨天写《逝去着,迎来着》这篇文章时,写到了《奇风岁月》这本书,那时,我才如大梦初醒一般想起了我要写关于它好书推荐。《奇风岁月》这本书,说真的,我读了一整个学期!不是说我读得太慢,而是因为它太好看了!我反反复复读了不下十遍。至于有关于它的好书推荐,我很久之前就想写了,可是却因为其它事情的耽误,这事便被我抛之于脑后了。

  《奇风岁月》这本书涵盖了亲情、残酷、暴力、美好。主要讲了少年科里的父亲目睹了一个男人的死,对此,他的父亲却没能把他救出来。于是噩梦与自责开始缠上了科里的父亲。科里为了他的父亲,便开始用现场的唯一线索——一根绿色的羽毛,来追寻那重重迷雾后的真相。在这个过程中,读者将和科里一起感受亲情的温暖与友谊的真挚,但我们也会和科里看见这世界的残暴、霸凌,黑市的黑暗以及种族歧视所带来的悲伤。

  虽然这是一本推理小说,可却被广大读者们划分到了“成长类书籍”这一区域中。可见,这本书教给我们的不只是写作方法和好词好句,教给我们更多的是如何成为一个好的人。在这本书中,科里把那些鬼怪当做自己的保护神,还把许多有关鬼怪的图片都贴到了卧室的墙上,有了它们,科里才能安心睡觉。因为科里明白,那些鬼怪不过是人们幻想出来的,真正可怕的,是这个世界上黑暗的一面,以及那人性的丑陋,还有人们在那层层面具下的真面目。

  在书中还有月亮人夫妇这两个角色,人们都认为他们是可怕的妖怪,是撒旦的化身,但科里却认为他们有时看起来就像少年少女一样。其实他们所拥有的魔力不过是那一颗如水般的纯粹、透彻的心罢了。而一些人之所以怕他们,不过是因为自己的心太过肮脏、太过丑陋,以至于不敢去面对那样纯净的心灵。

  《奇风岁月》只有读了的人才会懂,建议一读。

《奇风岁月》读后感3

  书中大笔墨穿插和描写了科里在奇风小镇上的生活,所以这部书更像是作者的传记,让人有点头晕。相较于书中的种种推理,我更喜欢科里的小镇生活。

  在夏曰的第一天,科里和他的朋友们会在肆意的疯跑中长出羽翼,翱翔于蓝天;脚踏车的车灯里有着黄金瞳孔,有着帮助主人脱险的本领和自由意志;酋长河中居住着美丽而残酷的河怪“老摩西”,它的牙齿上有着古老繁复的花纹;亡者的幽灵会默默地守侯着自己心爱的人……这些奇幻的事情令人着迷,但也让人感觉奇风小镇是一处充满魔力的秘境,而非一处偏僻安闲的小镇。

  书中对于社会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残酷法则描写得无比真实。这本书紧扣现实,又超越实际,让我……(虽然很不愿意承认)有点读不懂……

  书中有一句话:“每一个小孩身上都有一种神秘而灵性的力量,这正是我们与成年人最大的区别。大人们总是要求我们尽快成长,这也是要求我们放弃和消失那种神秘的力量。”这是我认为写得最好的一部分(没有之一)。我认为这里“神秘的力量”是指想象力。这让我想起了在另一本小说中(应该是《lord》)曾读到的一段对话:

  “——很多的战斗,最后的输赢,其实并不完全取决于力量的绝对高低值。还有一样最重要的能力,那才是成败的关键啊!”

  “——最重要的能力?那是什么啊?”

  “——想象力。”

  《奇风岁月》中还有位疯子作家弗农,他的经历也告诉我:“凡事应遵从本心,永远不要被外界一时的诱惑(金钱、名声等)迷了眼。否则,当一切已铸成定局时,你会追悔莫急、痛苦万分。”

  虽然不太能读懂,但《奇风岁月》像是一条林中小径,虽然迂回曲折,但路旁总有迷人的风景,吸引着人一刻不停地走下去。


读《奇风岁月》有感(精选5篇)(扩展2)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菁华3篇)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1

  《奇风岁月》主要讲的是一个男孩的成长日记。

  本书的开头就交代了重点——科里和他父亲在早上送牛奶时看着一辆车驶入了水中。而他爸爸去救人之后发现那个人被铁丝勒住了脖子,并饱受折磨而死。在此之后他爸爸便不断被噩梦缠身。而此时调查也陷入了僵局,而此时的线索只剩下一个绿色的羽毛,而他为了解救爸爸的灵魂,他开始了无边无际的调查……

  在这本书里,有着各式各样的人物。从友善的帕里什医生到邪恶的布洛莱科家族;从健谈的卡伦太太到很少说话的“月亮人”;从善良的约翰尼到诚实的本……无一不生龙活虎。正是这种贴*现实生活中的描写吸引着我,使我能不断地看下去。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科里不知经历了谋杀案,还经历了好朋友的离去,全民公敌猴子“撒旦”捣乱等等一系列事情。仔细回想,我们不也正是这样,在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事,让大家都非常生气,但总有些事,可以让你感到悲伤,也总有一些事,可以让你变得更加坚强……

  或许我们并不如科里那样单纯,我们也不如费农那样聪明,更不会有着天生就是学霸的魔女一样有着很高的天分。但我相信,生与死的面前无论何人,都是公*的。或许特里在最亲的伙伴离开后思考也理解了这一点吧,亦或者,他从他心爱的小狗叛徒死前的模样使他不在自私认为活在世上就不会受苦……

  读完这本书后感触颇深,不仅是因为这本书蕴含的哲理,更是因为本书让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才是成长,究竟什么才是人生的意义。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2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我对此书宣传语中"最好看的XX书"、"不朽传奇"之类的词语向来嗤之以鼻,理由很简单,真正符合此类标准的书只要在封面上把题目和作者写得显眼一些就可以了,像福尔摩斯、爱伦坡之类本身就是传奇的代名词,即使内容不合口味,你也应该把记住这些名字当作基本素质的训练。当然,这些显眼的名字最好不要出现在腰封上,像斯蒂芬金经常以一句"好书"捞推荐费的作法让人牙酸齿冷。

  另一个更好的拒绝它的理由是,在内容很和谐宣传很有料的情况下居然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没有简体中文版本,这在译介速度堪比影视剧的今天是不可思议的,毕竟它不是《百年孤独》,没有那么大的扭捏资本。

  另外它很厚,书名在读到内容之前、在四周环绕的青春奇幻推理小说中也显得很土。

  用了一周的上下班在途时间读完后证实了几件事情:它很厚是因为一个小镇一年中的那些人和事恰好需要这么长的篇幅来回忆。它名字很土是因为它原来的名字更土,而且对于一本内容充实的书来说,名字贴切就好。它等待了二十年才出简体中文版本也许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真的没有欣赏它的心情。

  人一上年纪,与老友痛饮时就爱说少年糗事,说来说去,原本普通的东西东加西添,变成了一段段传奇,会让人困在里面走不出来。童年是否真的如此精彩刺激,是否真的有死党一起偷瓜放火追姑娘,是否真的在斧头帮和连环杀手横行的时候结伴嗅闻到死亡的气息,不敢说,因为混了二十年,姑娘们一直在跟别人繁衍,传说中的受害者一直沉冤未雪,而越过了童年,我们无论攀爬到什么位置都会觉得景色*淡无奇。二十年,没有记录的二十年,喜欢的人们在美容院毁容,翻了一百倍的收入饿死在千倍增长的价格里。

  可是就有人充当着臆想记录师的角色。《奇风岁月》的新序里麦卡蒙说一辈子有这么一本书摆在"经典文学"的*台上也就够了,的确,这本译成中文*五十万言的大书切入点却是小镇上的小孩遇到的小事,漫长的文字间极少冗余,跳跃自如,以至于看上去很好莱坞的结尾也让人感觉充满诚意。我始终相信一个人拥有的能够影响他人的正能量是有限的,他在砖头一样厚的作品中一次性释放地如此彻底,后来离开文坛也许不是世人眼中的`躲避,而是种重新积聚的过程。

  它曾被归类为推理小说并**本读者选为"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的二十年"BestoftheBest"榜单,也正因为这重身份,它才会被快递到我手里。其实麦卡蒙自己回忆创作初衷,也的确是想写一个美国南方小镇的谋杀故事,还好因为写作过程的无聊而转向,否则少一本《奇风岁月》多一册冗长版的霍克故事就很不好玩。从推理角度正经看去,此书当然不是本格或者不可能犯罪的路子,而是悬疑加冷硬的感觉。虽然这条主线并非写作的重点,——科里诞生后,麦卡蒙的叙事核心就从一件揪心的案子转移到了孩子眼中的小镇人与事,就像**弗农沉醉于搭建一个拥有所有细节的裸奇风镇,他的写作也散发出自传的味道,倾斜向一个人、一代人或者永远的同龄人的传奇记录——但是全书仍然至少包含了三个完整的谜团:一件作为主要叙事线索存在的谋杀案,一次意外遇到的有组织犯罪,以及多年前一个如幽灵般萦绕不去的撞车事故。三者虽并无直接联系,但却联手为这本厚度非凡的书提供了极佳的阅读节奏和许多经典桥段。日本推理奖项虽然一向喜欢拉扯非推理领域的作品以壮门面,但从此书提供的谜团和解答以及营造出的悬疑氛围来看,当选也无可厚非。

  而颇有一些人将《奇风岁月》作为奇幻小说来读,证据是书中有女巫和幽灵赛车,有酋长的箭头和摆脱引力的棒球,有远古巨兽和亡者游魂,有对抗死神的祈祷,甚至还有详细描写了飞行的章节。如此一总结,倒更加深了麦卡蒙给我的绝顶高手印象。作为一个二十年后的成年人,我当然认为这些描写都来源于十二岁少年科里过剩的想象力。可当我看到真正的小读者埋怨书中奇幻情节太少的留言时忽然感到羞愧,我们自己的Boy’sLife沦为谈资后始终得不到整理,现在有人提供了一份接*完美的幻想纪事,我们居然不能全情投入?

  当然把《奇风岁月》当作童书也没什么问题,虽然麦卡蒙自己说这书原本不是写给孩子们看的,但献词中那些"永远的孩子"显然不只包括成年人。或者把它作为小镇传奇也没什么不妥,在纸上用文字搭建一个城镇是写作过程中最有挑战性也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并且书中还有一个用自己的方式建设虚拟城镇的**),不知道Zephyr这个古怪地名是否真的在地图上出现过,但它所拥有的生动细节让人忍不住串烧那些纸上城镇的名字。果园城,马孔多,圣玛利亚,北山镇,等等等等。"奇风",还真是个贴切的名字。现在我不觉得封面上的四个字有多土了。

  最后说说此书被当作教科书的事情。据说在美国的很多中学,《奇风岁月》的段落会出现在教材中,甚至有不少学生因为追看此书而一生钟爱阅读。这些说法虽然宣传色彩浓厚,但仅就写作技巧来看,将其作为教材解析也并不让人惊讶。其中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是限知视角带来叙事困境的最简便解决方法可能就是此书序曲中所说的,那些是我后补的,或者是我编的,或者是我认为发生过的而已。二是小说的厚度导致人物与线索众多,但基本得到了前后呼应。不只三个谜题的解决过程,两次出现的教堂,两次湖底沉车等等桥段都有着很明显的对应关系,而最后一部接*三十年后的返乡之旅解决了所有剩余人物的去向和分支线索的收束问题,办法很笨但很有效。

  《奇风岁月》里有种东西,在我为了躲避书托嫌疑少打一星的时候一直追杀我,直到满分为止。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3

  在我的翘首企盼下,愉快的暑假终于到来了,一本名叫《奇风岁月》的美国小说吸引了我的眼球。这是一本奇幻的少年侦探小说,虽比《福尔摩斯侦探全集》的侦探刺激性要小一些,但还是让我不由自主地翻看。

  我饶有兴致地阅读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科里的小男孩,在他与父亲亲眼目睹了一桩可怕的谋杀案后,父亲精神不振,但小男孩却拿着本案的唯一证物——一根绿色的羽毛到处奔波,寻找凶手,展开了他奇幻的一生。

  我慢慢地将书的封底盖上最后一页文字,沉思了良久。书中,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秘密。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原本处于书外的我也不知不觉的进入书中的世界,那么神秘,那么让人心惊,纳闷让人感慨,在生命的逼迫下,不得已的人扭曲了自己的人格,自己的身躯,挤进了邪恶的大门。这本书借助一座名叫奇风的小镇做背景,通过科里这个小男孩,无疑都反映出了人灵魂的善与恶,甜与苦。虽然只是以一桩谋杀案来定夺,用不堪目睹的尸体来铺垫,但都恰到好处的反映了凶手的内心世界,是一片黑暗,金钱与性命,善心与恶毒,富贵与贫穷仇恨与原谅,这重要的选择,他却随意决定,导致误入歧途,成为让让奇风小镇人心惶惶的**犯。

  这书中的世界仿佛就是真实的世界,在财、誉、情、愁下,一些愚昧的人宁愿与别人同归于尽,做尽坏事,也不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而这位名叫科里的小学生,他的内心世界却是光明的,有可爱的同学,有疼爱他的父母亲,有人间的大爱,有质朴的情怀,他选择的是这个美好的、无虑的世界,面对受尽折磨的父亲,他用自己的坚持与努力,用唯一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侦破了这个案件,用顽强的意志唤醒了他挚爱的父亲。他与世上的所有站在光明世界中的人一样,在努力地驱逐着黑暗,让黑暗的大门永远关闭着。为什么共同生存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人类会如此殊途?为什么这个世界永无宁日,是因为人们放不下心中的仇恨,不想去悔过,才让世界永远在黑、白、灰这三种单调冷酷的色彩的包裹下,一天天的被摧残!

  看完了这本书,品味完了这本书,我的内心异常的澎湃,我愿意做到像所有正义的人一样去挽救这个世界,因为书中主人公科里感动了我,让我真正明白了生与死的秘密,也让我知道,只有活在光芒万丈、没有邪恶的世界里,才能真正体会到、收获到那一份无限的静谧美好……


读《奇风岁月》有感(精选5篇)(扩展3)

——读《林家铺子》有感(精选5篇)

  茅盾生在浙江桐乡乌镇,那里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小桥流水人家,上海的后花园,也是我熟悉和喜欢的古镇。首先要说的是在茅盾的文学作品里,我们不难发现,故事多半是发生在江南的小镇或是大都市上海,那江南小镇的“取景地”估计多半就是乌镇了。临河的铺子、青石板小巷里的人家,还有这些小户人家的忧伤事。

  茅盾的作品是时代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事性和纪实性。《林家铺子》是他的短篇小说之一。这本凤凰含章出版的《林家铺子》实际上集合了茅盾的《林家铺子》、《春蚕》、《秋收》等七篇小说。《林家铺子》位于开篇,且被用来作为该合集的书名,可见这篇小说在茅盾作品中的代表性。

  《林家铺子》讲述的是在时局动荡的社会大背景下,江南小镇上一家姓林的店铺的生存状况。原本可以自足自得的小商铺,由于内外忧患、经济萧条,苦苦挣扎而不得翻身,终究走向破产、逃亡。小商铺、社会小缩影,以小见大。

  茅盾先生的文笔自是不用多说,那个时代从文言文向白话文转变,他的白话文中多少还是带着中国自古传承下来的文言文的影子,同时,又能读出江南吴侬软语的滋味,尤其是小说中人物的对话,非常生活化,人物语言反映人物的性格特征。林老板诚实守信,虽然他是铺子的老板,但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受压迫者,承受着社会当局的压力,迫使他最后不得已没有归还所有欠款,铺子倒闭,而他也带着女儿先行逃走。林大娘,也就是林家铺子的老板娘,贤妻慈母用来形容她并不过分,虽然并没不能为丈夫在生意上做出什么贡献,但是她总是虔诚地为铺子祈祷,并且十分疼爱女儿,在林家铺子倒闭之时,她拿出自己的私房钱,让丈夫和女儿逃走,并一心让女儿嫁得可以托付的伙计寿生。寿生,精明能干,又忠诚,为老板外出讨债,并细心地把钱藏在身上,在兵荒马乱之中带回来,也算是忠心耿耿,在铺子面临倒闭之时,他出谋划策,劝林老板出走,逃过一难。林小姐,虽从小娇生惯养,但依然是个好女孩,在林家铺子削价售货时,她也不时地出来帮忙扎配卖货,面对强势恶人逼婚时,她毅然拒绝,这些都足见林小姐之向好、向善,不嫌弃寿生之卑微身份,而愿与之婚配,也让我们看到了那个年代里的真挚情感。

  很早之前就读过很多茅盾的作品,这次又认真的将《林家铺子》读了一遍,一个铺子在乱世之中挣扎的场景,从兴盛到衰落,也是一个社会的现实反应。一个铺子,代表了一个家庭,一个社会,他让我们知道了那个时代人们生活的悲惨,也让我们看到了世故背后的人情。

  林小姐是受人怜爱的女儿,父亲母亲对她十分宠爱,她也总是向父亲母亲撒娇,似乎一切条件,只要是她提出,她的父母都会答应。虽然店面很小,可父母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她,无论是吃穿还是婚姻,她都可以任由自己的意愿。不会有人强迫她,即使面对着逼迫,也会有人来保护她。

  林大娘是一个柔弱却也坚强的角色。一开始她是一个身体虚弱的妇人,虽然是小本生意,可还是过得富足,有丈夫和女儿的陪伴,但是经历了战乱的局面,对她来说,天塌下来了,她的店铺,她的丈夫,甚至他的女儿,都面临着危险,这时候,她挺身而出,主动提出留守在家里,还把自己仅存的积蓄交给了丈夫。在灾难面前,她勇敢的站了出来。

  林老板是一个顽固却善良的人。面对着对手的落井下石,面对着强权的威逼利诱,面对着自己的生命和店铺命运的危险。他勇敢的承担起责任,他借钱,可是只愿一个人承担压力,却不愿打扰妻子和女儿*静安逸的生活,他被人逼迫,也不愿出卖女儿的幸福,他勇敢的守护着亲人,虽然背井离乡了,可却并不会让人感觉胆小怕事。

  在这本书中,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们生活的真实一面。也让我们看到了人情冷暖,亲情的可贵之处。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人们可能连自己的温饱都不能满足,但这并不影响人们为了自己的亲人付出,牺牲,无论在任何时代,这种血浓于水的感情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林家铺子》让我们在寒冷的生活背景之下看到了丝丝温暖,这种温存无论是在作者生活的时代还是在现代都是这种温暖都是珍贵的。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亲情都是可贵的,都是值得我们珍惜的。在安静的生活中*静的享受亲情的温暖吧

  《林家铺子》,一本写1932年一二八上海战争前后的动乱生活故事的书。那是个“人吃人”的社会……

  林先生是《林家铺子》中的一位商人,他卖东洋货。日子一天比一天艰难,日本军打入上海,这东洋货更是难卖。女儿不能再穿东洋衣了,不然将被赶出学校。

  这货,而且是东洋货,在战乱时,要卖出去就别想了。店里本来吃亏,而欠债的“头儿”又来讨钱。林先生拼了命,去借,不久,又来摧残了。

  林家铺子不得不倒闭了,林先生带女儿逃了。店铺关门,朱三阿太与张寡妇之类人把自己仅有的储蓄存在林家铺子,他们哭也没有泪呀!

  在这年代,人民一点儿自主也没有,帝国主义的伤害,官僚资本的迫害与地主的压迫已使人们生无可恋了。

  《当铺前》中,王阿太夫妻俩被逼无奈,拿出了自己最宝贵的棉衣与一些记载着可泣的事的衣物,如:从死去女儿身上扒下来的裤了等——拿去当钱了。

  铺主不让当,这就等于没钱买饭,又只能饿死他们,这难道不是个“人吃人”的社会吗?

  金钱是重要不可缺少的,可它也是万恶的,有多少人死在了它脚下?又有多少人为了人“成魔”?不要再为金钱而斗争了

  有那么一个时代,痛苦无处不在。内心的翻腾,肝肠的摧折,灰色的,压抑的,笑容也很难见到健康。活着,哪里有什么自由自在,该怎样对待,这样一个时代,多少生命在有命时痛苦地挣扎。恐怖、灰暗,还好都已成为记忆。《林家铺子》,该有多少这样的铺子?多少个为了生存而痛苦的个体。

  忆苦思甜,却又时常得意忘形,在幸福里待得太久却又抱怨幸福与自己无缘。比较,有时不需要,有时还真是一种提醒,活着真好,自由的,微微的烦恼着真好。

  林语堂曾经说过他要把中国人乐观悠闲地生活方式介绍到美国,让美国的忙人也慢下来生活。想想他那个年代,美国还在力争上游,努力拼搏,不就像当今的中国?一切都围绕着速度,哪里有空谈个人的悠闲呢。而现在美国人似乎闲了很多,而中国人却忙得不可开交。力争上游,“中国梦”,每一个中国人都与之相关,祖先们悠闲的生活不知道要等到何年才又会被后代重新拾起。

  富裕了才有资格悠闲,强大了才不会那么灰暗,那个令人心痛的1937年,但愿永远别再轮回,远离战争,远离侵略。如若人人以诚相待,如若不再明争暗斗,世界该有多美好,可是还是有可是……

  穿越时空,来到那个硝烟弥漫的时代,85年前的一二八,创造了蒋介石,创造了孙中山,也创作了一本永恒的书《林家铺子》。

  倘佯在大上海繁华的长街上,叫卖都婉转。试问那苍天的古树,湖畔的卵石,是否还记得那场惨祸?记得那战火纷飞的一二八?记得那灰云下的林家铺子?那景,那人,那事,那家小店,看一遍,便很难叫人忘却。

  或许我们这一代人,永远不可能体会战争的残酷,枪弹的无眼;永远不可能体会官僚的腐败,封建制度的黑暗;永远不可能体会林先生出逃的无奈,张寡妇精神的崩溃,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等、民主、自由的社会之中。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懒惰,因此而原地踏步,因为祖国的未来将由我们书写,时代的接力棒将由我们相传,我们要奔跑,要跳跃,要让中国成为一面世界的旗帜,永远矗立在地球的东方。

  回顾祖国行进道路上布满荆棘的历史,从东洋人侵**国领土的身上,我看到了千千万万个像林老板一样被压迫的影子;从东洋人南京大屠杀的身上,我也看到了数以万计像老通宝一样被随意鞭打的农民的影子;从东洋人打击中国经济实力的身上,我还是看到了无数个像大鼻头”一样被冷视的流浪汉。面对这些事实,我们一定要像寿生一样,对邪恶势力作出反抗,不管一个人的力量是多么渺小,只要千千万万个人,数亿人一起反抗,总能获得自由,获得民主的。我们要挺直了脊梁,不让大中国得到任何欺辱。

  《林家铺子》是一本活的书,他有血液、有生命,既揭示了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封建制度的罪恶,又展示了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残酷社会现象,他以质朴又充满警示性的语言,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

  人民要幸福,就要拿起反抗的武器。


读《奇风岁月》有感(精选5篇)(扩展4)

——读《眼泪》有感(精选5篇)

  又是一堂阅读课。翻开书,浏览着。不知道为什么,在目录中我看到了这五个字“生命的眼泪”,一下子,我就被它吸引住了。总觉得自己在生活好像也看到过这种眼神。

  生命如歌,文中作者用凄婉的笔调,通过对弟弟临睡前的神态描写,着重刻画了他弥留前令人难忘的眼神,表达了对弟弟的无限思念之情,告诉我们生命的可贵,要对生活永远心存感激,努力地去学*和工作。从“他就那么无声的望着我,望着我,直到再也没有力气睁开眼睛。”看出弟弟对生命的无限热爱,恐怕不会有人相信,一个孩子生死有知。然而“我”11岁那年,分明看到的只有8岁男孩,一个瘫痪在床整整8年的男孩,在弥留之际流露出的对生命那无一言喻的留恋之情。此时我的心里也多了几分悲伤与同情。

  借作者的感慨,我想起了我的爷爷。他是世界上除母亲外最疼爱我的人。他也是从小将我领大的人。如果没有爷爷,我的人生将失去绚丽的色彩。但他最终还是离开了我。爷爷重病缠身的那几天,天空一直阴沉着。当我看见爷爷“熟睡的样子”我不由得哭了,昨天我还与爷爷聊天。今天,爷爷怎么不与我说话了呢?他去世了,暴雨连天,兴许老天也在为爷爷掉眼泪。爷爷是个多么好的人,一生中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还不爱发脾气。爷爷很爱笑,别人都说我和爷爷一样爱笑。可是,现在爷爷你怎么不对我笑了呢?

  现在的我如同作者思念自己的弟弟一样,思念着爷爷。他虽然离开了我,但他的精神,他临走前的眼神,无时无刻不在我的脑海回荡。生命里有了关心、理解、交流、才能产生优美的旋律。而我的生活里,因为有了爷爷才更加绚烂多彩。

读《眼泪》有感范文650字

  那天翻阅叶先生的《稻草人》童话集,读到《眼泪》的时候,我小小的心灵仿佛被触动了一下,于是有了这篇读后感。

  《眼泪》说的是,一个人在找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眼泪。在马路上,他苦苦寻找而不得;在大工厂里,他苦苦寻找而不得;大街上,他苦苦寻找而不得;最后,在乡下,他终于找到了他久违了的宝贝———眼泪。

  眼泪本属寻常之物,流泪也是人之常情。比如我吧,偶尔也流泪,有委屈的`眼泪,有喜悦的眼泪,等等。叶先生笔下的那个“他”为什么要寻找眼泪?或许,他寻找的不仅仅是眼泪,而是眼泪背后的东西———真诚。真诚,一是真,二是诚,没有虚假,没有杂质,纯纯粹粹,自自然然,一如露珠,自然凝结,发自内心。社会需要真诚。如果没有真诚,世界将会怎样?对此,阅历不深的我也深有体会。

  某日清晨,我与爸爸一起买菜。菜场前,有两位残疾人:一位下肢瘫痪者,坐在简易的小车上,另一位是盲人,推着车。盲人唱着歌,歌声很美。我走上前去,轻轻放进一元钱,并说:“您的歌,真好听!谢谢您!”残疾朋友,反复道谢。我为他们流下了眼泪,不是怜悯,而是感动,感动他们对生活的深深热爱。

  故事还没有结束。一路人说:“小朋友,你上当了!他们是假的,专门出来骗你们这些善良人的钱!”美好的氛围一下子被打破,我愤怒了,噙着泪说:“不是的!他们是善良的人!”

  我把此事告诉邻居,邻居说:“孩子,你太善良了,这种乞讨基本上都是骗人的!”我为自己的误判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之后,我与爸爸讨论此事。爸爸说:“我们欣赏了美妙的歌声,我们表达了我们的善意,这就够了。至于残疾朋友的状况,是真是假,已不那么重要了。”听了爸爸的话,我流下了欣慰的泪珠。

  泪,是灵魂的露珠,晶莹剔透,诚而无欺,带着温度,含着情感……这是我那次经历的感悟,也是《眼泪》故事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约翰?厄普代克是一个故意隐藏着犀利的作家。

  自20世纪以来,戏剧性正被越来越多的文体、表现方式所窃取,传统文学最通俗化的这一面,正因新闻、肥皂剧、政客、午夜广播等等渠道的过度浪费,让人审美疲劳。叙事节奏越来越快,情节越来越离奇,它甚至已脱离了人物塑造而独存。

  戏剧性越来越成为一种技巧,它不仅要惊悚,还要按时惊悚,这让它反艺术的一面凸显了出来。

  面对这样的现实,太多的作家目瞪口呆,但20世纪人类小说的缤纷多彩,也恰恰在于此,我们可以看到在快节奏叙事的背后,不同作家采取了不同的因应之道,比如米兰?昆德拉会填入大量的哲学理论、心理分析,纳博科夫则絮絮叨叨地去说相声,马尔克斯善于写更复杂的故事,略萨则干脆把几本小说写成一本……

  这是一个作家必须学会说废话的时代,关键看谁能把废话说得精彩。

  从这个角度看,约翰?厄普代克非常反潮流,他居然加入了大量的静物描写。20世纪是人类与自然脱离的世纪,新一代读者已经读不懂什么叫自然风光了,人与人之间的背景差别正大大缩小——我们在差不多的学校渡过艰难岁月,在差不多的职场上荒废光阴,找个差不多的伴侣,按差不多的方式终老此生……

  换言之,约翰?厄普代克太不讨巧,他的情节填充物显得滞涩、枯干、不形象、呆板,然而,这恰好是他所希望的效果,正是那些沉重的背景,给了读者一种难以忍受的慢节奏,这与他跳跃性极强的故事相配合时,就有了一种催人泪下的力量——原来,生活这样可恶。

  没有谁能比约翰?厄普代克更善于描写*庸之恶了,年轻人老去了,者世俗了,令人尊敬的长者们原来都是说谎者,而我们,被岁月刻下满身的伤痕之后,真的曾经得到过自己吗?

  约翰?厄普代克用优雅的方式来表达厌倦,他不像凯利亚克那样喊叫,也不像库尔特?冯尼格那样玩世,他的下笔是华丽的,但你会读出他的险恶:他把生命、青春、爱与出轨,与物质的陈设、时光的剥蚀都放在一起陈述,他的心似乎已彻底的悲伤——我们真的有生命吗?我们是不是一群被幻觉操控的玩偶?

  光阴,百代之过客。耐着性子读完约翰?厄普代克的这本书,你将读懂生命的底色:沧桑。

  马戏团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产物,我们生长在台湾的这一辈,几乎是没有什么机会看到的,但是马戏团这玩意儿,从小我们还是会憧憬能瞧上一眼。虽没有去过马戏团,但在接受美国的强势文化后,在我们的脑海中已有了对马戏团的既定印象。有造型华丽的旋转木马,有技巧高超的走钢索艺人,有逗的人狂笑不已的小丑,有许多表演动物如:狮子、猴子、熊……,还有体型塑大的大象。五光十色、灿烂炫目,是一个製造欢乐的理想国。

  但是,看过了《大象的眼泪》后,对马戏团背后的艰辛,从此改观!

  再也不能回头的冒险人生。

  九十多岁的老雅各,就像我们常见的老人,个性顽固、爱闹脾气、又爱找人麻烦,他绝望的被家属送到养老院裡,对生命的尊严有莫名的坚持外,他已无法再有什么期望了。

  即将到来的马戏团表演在养老院造成期待与轰动,也在老雅各尘封的心裡激起阵阵涟漪。为什么没有人相信老雅各曾待过马戏团?老雅各的心裡为谁藏着秘密?而又是什么样的秘密让他紧守70年?

  这是什么样的奇幻世界?

  被父母双亡的打击震的失去方向的年轻雅各,是一个即将自名校毕业的医学生。他茫然的跳上了马戏团巡迴火车,于是开启了他一段不同方向的人生。

  欢乐的马戏团背后,是另一个无法想像的世界。每个小人物都有不同的性格和故事,然而在巡迴表演途中,雅各发现马戏团并不简单,想在马戏团生存,你就必须让自己变得有用。新认识的侏儒华特和喝了假酒而半身不遂的杂工老骆都变成生命共同体,雅各开始懂得如何与人相处,生命中还有比读书和名利更重要的事情。

  雅各一夕间成为马戏团的新兽医,照顾各种猩猩、老虎、大象成为他的工作,在他心裡却对懂波兰话的大象萝西以及马戏团台柱玛莲娜渐生不同的情愫。

  2006*捲美国书市,「大象萝西」的温柔让所有美国人感动不已!

  《大象的眼泪》是一本温柔的小说,作者用淡淡的笔调,来诉说一个马戏团背后的爱情故事。在这本书中你看不到洒狗血的浮夸剧情。不仅仅故事情节感人,赚人热泪,深深触动每一颗温暖的心。作者以美国经济大萧条的灰色年代做背景,深刻的刻画出马戏团中人与人、人与动物的精彩故事。

  很多朋友对书中的情感感动,不可思议老雅各为何能为这份感情守密70年。你是否也曾想过,你的存在是否曾经让某个人感觉幸福?你曾为自己的最爱,做了些什么牺牲?我们成天喊着寂寞,但我们又愿意为那份最爱做些什么?相信《大象的眼泪》会给妳很不一样的答案。

  古今中外,有多少文人墨客为母爱和父爱倾洒下了笔墨。可是在感叹母爱的伟大和父爱的无私的同时,又有多少人想到了为我们辛勤工作,奋斗在教育事业第一线的老师们对学生的那默默无闻的爱!

  在《冰淇凌的的眼泪中》,是什么促使朋友甘愿留在那偏僻的环境艰苦的西部支教?正是老师对学生的无私的爱。又是什么使他赶了十几里的路,为的只是给学生带几根冰淇淋?这还是老师对学生那可歌可泣的爱。由此我不禁想到汶川大地震时那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老师为了保护自己的学生,用身躯阻挡了那坚硬的石板,结果却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还有的老师在地震的一瞬间紧紧的将自己的学生搂在怀中,直至生命结束的最后一刻也不肯放手。虽然那些学生并不是老师的子女,但是老师在第一时间的本能反应还是救学生!这正是师爱的伟大!师爱的可歌可泣!

  其实我们自己的老师对我们的爱是无时无刻不在的,只要你细细品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就一定能被其中的事所感动。

  记得那是四年级时的英语放心班上。在放学时,我感觉浑身无力,整个人像在冰窖里一样。沈老师知道后,紧忙过来用手摸我的额头,结果可想而知,沈老师一摸,我头烫的厉害,就问我家长有没有来。我有气无力地说:“我家长在校门口等我。”沈老师听了,二话没说,就让我整理书包,然后,她亲自牵着我的手陪我到校门口。一路上,沈老师对我嘘寒问暖,还让我注意休息。后来,沈老师直到见到我跟爸爸回家了才离开。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卧病在床,落下了好多功课,等我上学后,沈老师一样一样的给我细细讲解,浪费了好多自己的休息时间。我看着沈老师瘦弱的脸庞,顿时一阵暖流涌上我心头。

  是啊,师爱是多么的伟大!它就像冬日里的太阳,给我温暖;像黑暗中的明灯,给我指引道路;像一把雨伞,为我遮风挡雨。

  老师,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无论何时,我也是您的学生!您对我的爱我永远铭记在心。


读《奇风岁月》有感(精选5篇)(扩展5)

——岁月匆匆读匆匆后有感作文600字优选【五】篇

  《匆匆》是朱自清写的一篇文章,讲的是时间流逝之快和一去不复返。我读后,深有感触。

  提到“匆匆”,能引起许许多多的联想,学*匆匆,工作匆匆,路上行人匆匆……可归根到底,这世上的匆匆不都是时间匆匆吗?

  讲到时光的匆匆,就不能不说珍惜时间,要说珍惜时间,就不能不提那句人人皆知的古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虽说尽人皆知,可真正能做到珍惜时间的人又有几个呢?

  就拿我们毕业班的同学来说吧!有些人,他明明知道时间很*,明明知道只是能改变命运,明明他心里渴望有好的成绩,可是,他们却不曾珍惜过时间,从来都不自觉、不主动地复*过,甚至就连老师在课堂上他们也不学*,只管玩,直观眼前的快乐。这些人,将来能适应激烈的竞争环境吗?

  我有想到我的妈妈。妈妈虽然没读过多少书,膳食,妈妈却清楚地知道“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于是,妈妈每天都早出晚归,辛勤地劳动,生怕一过农时就不得到好收成,这么及时耕种,因此,我家的甘蔗、玉米都比别人的家收成好。我从妈妈身上清楚的理解了时间匆匆的深刻含义。

  从今天起,我要珍惜每一分没一秒来复*功课,争取在毕业考的时候以满意的成绩来报答那含辛茹苦的妈妈和为我们呕心沥血的好老师,更是为了将来的我做好准备。

  时间是特别的,它随时随地从你身边溜走,一去不复返。但是,如果没嵴湎奔洌治匏降胤钕赘谩BR>

  人,只要抓住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努力学*,努力工作,努力劳动,才能实现理想。

  读了《匆匆》一课,我的感受真的很深。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是啊,时间如流水,在洗手的时候,在吃饭的时候,在思考的时候,时间正在悄无声息地从我们身边“飞”过。

  自从品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后,我便越发珍惜身边的每一刻,每一秒时间。我望着窗外,观察着“时间”有时都从哪“不翼而飞”了。望着望着,我仿佛看到正有许多时间从我眼前流失,正从我身旁滑去。我不禁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啊!”

  还记得以前的我,从来都不懂珍惜,只知道每天做完做业就耗在电视机前看电视,周末就只知道赖在床上一觉到中午。其实,正当我做这些事时,时间就已经从我身边悄悄溜走。

  而现在的我,懂得了珍惜时间,有了很强的时间观念。我会珍惜这宝贵的时间,在每天有限的二十四小时里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不放过任何一秒。在心中默算,从一年级起,已有2555个日子我碌碌无为,就在这碌碌无为之中,我又失去了些美好的光阴。我又不禁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啊!”

  时间是公正无私的,不会为了我而延缓自己,不会为了你而加速自己,所以我们要正确选择、合理地运用、安排它。还曾记得,《匆匆》的作者朱自清在書中这样写道:“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事实上的确如此:时间流逝无声无息,让人不易察觉,当人们知道时,只能惋惜和无奈。

  为了让我的生活变得充实,我在上课的40分钟里不开小差,才能有效提高听课效率。然后在课间阅读欣赏文章,渊博知识。

  从此以后,我一定要把握住时间,争分夺秒学*,做一个充实、惜时的人。

  一个苦者找到一个和尚倾诉他的心事;刚开始我还有心读书知道学*的重要性,但久而久之,却没有了学*成绩。

  《匆匆》这篇文章主要讲:作者觉得自然界中有很多事情手可以循环返回的,但我们的时间却一去不复返。他对于自己宝贵的时光在他不知不觉中流逝表示自己不甘虚度光阴,力求上进的思想感情。在作者的笔下,日子显得那么的渺小,消失得那么快,无声无色,无影无踪。学*了《匆匆》这一课后,我知道了时间如轻烟,如薄雾,来去匆匆,它在你不经意的时候,轻轻悄悄地溜走了。时间,的确如作者所说的“一去不复返”。我反复责问自己:我又给自己的岁月流下些怎样的痕迹?的确,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流逝也不流一点儿痕迹。当你喜悦时,时间就从你快乐的笑脸边飞奔而去;当你伤心时,时间就从你哭泣的脸蛋中静静地溜走。青春难再,我们必须珍惜光阴,万勿使其错过。身为小学将要毕业的我们,我们又该以什么来报答母校呢?当然是优异的成绩了。我们要珍惜这大好时光,趁年少时多掌握一些知识,等老了以后,才不会对自己年少时所做的一切而后悔。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怎样能在有生之年多为社会做些贡献呢?这就需要我们珍惜每一分一秒的时间去努力的工作,勤奋的学*。时间永远都是公*的,它既不慷慨地多给人一秒;也不吝啬地少给人一秒。时间是由分秒积成的,只有会利用分分秒秒时间的人,才会有所成就。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在抛弃他我们不要做时间的奴隶,我要做时间的主人,让时间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有时真觉得时间就像一条鞭子,时刻鞭策着要你前进,努力!

  我们现在应该好好珍惜这段时光,燕子去了,明年春天还会再来;杨柳枯了,明年春天还会发芽;桃花谢了,明年春天还会再开;但是我们过往的时光,明年不会再有了!

  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好文章时,我的心情总是非常舒适,就好像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奋发上进。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它深深吸引着我。仔细看下去,原来作者不是描写明媚的春光,而是用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杨柳、谢而复开的桃花来反衬时光“一去不复返”。告诉我们要珍惜时光,要奋发向上、有所作为。字字句句都发人深思、耐人寻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古往今来,人人都知道时间是宝贵的。有了时间可以学*、工作,可以增长知识,创造财富。工人叔叔造机器需要时间,社会的进步、祖国的富强都需要时间。时间就是财富,时间就是成就。

  然而,就像俗话说的,“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宝贵的时光又是容易流逝的。就像文章里描述的那样,稍不留神,时光从水盆里,从饭碗里,从凝视的双眼前过去了,从身上跨过去了,从脚边飞去了,像轻烟、像薄雾那样飘走了,留下的只有叹息、与徘徊,只有只争朝夕,争分夺秒的人,才能有所作为,不枉此生。

  再有将*400多个昼夜,我就将大学毕业走向社会,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建设祖国贡献力量!有时我真着急呀!恨不得一把拖住时间,让它慢些跑。妈妈说:“要珍惜时间,就要会利用时间。”我体味着妈妈说的话,反省着自己,不再让自己上课听讲时走神,不再放学贪玩,不再让时光悄悄地从我身边溜走了。

  作者在这篇文章中用大自然的事物燕子、杨柳、桃花来反衬出时间一去不复返,又从作者一天的生活中起床、中午、晚上各种时间与举动来举例说明时间总在流逝,并且任何人都不能阻止它的流逝。而作者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却只能徘徊,而无力挽回。

  在生活中,这种事情却经常在发生,但我们却并不像作者那样细心,没有发现而已。

  早晨起床时,还很迷糊,当你们在床上躺着时,时间从你闭着的双眼前过去。当你上课时双眼盯这黑板,眼神放空。思绪在三千里外,坐着直升飞机,左手张开手掌,撑着下巴,右手的中指,食指和大拇指十分灵活地转着本该是文具却被当成玩具的黑笔。考试时,在不难的卷子上乱写一通,然后在纸上画画,想不相关的事情,然后等待考试结束……这些光阴便在你不知清楚的情况下流逝了,而这些时间加起来却十分宝贵。

  有些时间是在你不经意间流是的,而有些时间的流逝却是被你发现,而你不在意的。

  在洗手时,在水龙头前玩水,可能十分钟,也可能二十分钟,而你玩得不亦乐乎,你发现了时间的流逝,却不在乎。在梳头时,尽管你那一头乌黑的头发很短或很顺,但你却对着镜子反复梳理。当然,时间自动的在你整理头发是时溜去,你绝对知道时间的流逝,但你陶醉在自己刚弄好的发型里,对时间毫不在意。

  而有些人却对时间格外珍惜。早上起床便开始读书。在学校里,从不在上课开小差,双手放在桌面上,凝神专注听讲,这样时间虽然过去了,但却并没有白白的浪费。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第种三人——不虚度光阴,浪费时间的人。时间无时无刻都在流逝,谁也阻止不了,但只要你利用好时间,便不会“老大徒伤悲”。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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