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菁华3篇)

首页 / 读书笔记 / | 2022-11-09 00:00:00 读书笔记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1

  《奇风岁月》主要讲的是一个男孩的成长日记。

  本书的开头就交代了重点——科里和他父亲在早上送牛奶时看着一辆车驶入了水中。而他爸爸去救人之后发现那个人被铁丝勒住了脖子,并饱受折磨而死。在此之后他爸爸便不断被噩梦缠身。而此时调查也陷入了僵局,而此时的线索只剩下一个绿色的羽毛,而他为了解救爸爸的灵魂,他开始了无边无际的调查……

  在这本书里,有着各式各样的人物。从友善的帕里什医生到邪恶的布洛莱科家族;从健谈的卡伦太太到很少说话的“月亮人”;从善良的约翰尼到诚实的本……无一不生龙活虎。正是这种贴*现实生活中的描写吸引着我,使我能不断地看下去。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科里不知经历了谋杀案,还经历了好朋友的离去,全民公敌猴子“撒旦”捣乱等等一系列事情。仔细回想,我们不也正是这样,在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事,让大家都非常生气,但总有些事,可以让你感到悲伤,也总有一些事,可以让你变得更加坚强……

  或许我们并不如科里那样单纯,我们也不如费农那样聪明,更不会有着天生就是学霸的魔女一样有着很高的天分。但我相信,生与死的面前无论何人,都是公*的。或许特里在最亲的伙伴离开后思考也理解了这一点吧,亦或者,他从他心爱的小狗叛徒死前的模样使他不在自私认为活在世上就不会受苦……

  读完这本书后感触颇深,不仅是因为这本书蕴含的哲理,更是因为本书让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才是成长,究竟什么才是人生的意义。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2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我对此书宣传语中"最好看的XX书"、"不朽传奇"之类的词语向来嗤之以鼻,理由很简单,真正符合此类标准的书只要在封面上把题目和作者写得显眼一些就可以了,像福尔摩斯、爱伦坡之类本身就是传奇的代名词,即使内容不合口味,你也应该把记住这些名字当作基本素质的训练。当然,这些显眼的名字最好不要出现在腰封上,像斯蒂芬金经常以一句"好书"捞推荐费的作法让人牙酸齿冷。

  另一个更好的拒绝它的理由是,在内容很和谐宣传很有料的情况下居然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没有简体中文版本,这在译介速度堪比影视剧的今天是不可思议的,毕竟它不是《百年孤独》,没有那么大的扭捏资本。

  另外它很厚,书名在读到内容之前、在四周环绕的青春奇幻推理小说中也显得很土。

  用了一周的上下班在途时间读完后证实了几件事情:它很厚是因为一个小镇一年中的那些人和事恰好需要这么长的篇幅来回忆。它名字很土是因为它原来的名字更土,而且对于一本内容充实的书来说,名字贴切就好。它等待了二十年才出简体中文版本也许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真的没有欣赏它的心情。

  人一上年纪,与老友痛饮时就爱说少年糗事,说来说去,原本普通的东西东加西添,变成了一段段传奇,会让人困在里面走不出来。童年是否真的如此精彩刺激,是否真的有死党一起偷瓜放火追姑娘,是否真的在斧头帮和连环杀手横行的时候结伴嗅闻到死亡的气息,不敢说,因为混了二十年,姑娘们一直在跟别人繁衍,传说中的受害者一直沉冤未雪,而越过了童年,我们无论攀爬到什么位置都会觉得景色*淡无奇。二十年,没有记录的二十年,喜欢的人们在美容院毁容,翻了一百倍的收入饿死在千倍增长的价格里。

  可是就有人充当着臆想记录师的角色。《奇风岁月》的新序里麦卡蒙说一辈子有这么一本书摆在"经典文学"的*台上也就够了,的确,这本译成中文*五十万言的大书切入点却是小镇上的小孩遇到的小事,漫长的文字间极少冗余,跳跃自如,以至于看上去很好莱坞的结尾也让人感觉充满诚意。我始终相信一个人拥有的能够影响他人的正能量是有限的,他在砖头一样厚的作品中一次性释放地如此彻底,后来离开文坛也许不是世人眼中的`躲避,而是种重新积聚的过程。

  它曾被归类为推理小说并**本读者选为"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的二十年"BestoftheBest"榜单,也正因为这重身份,它才会被快递到我手里。其实麦卡蒙自己回忆创作初衷,也的确是想写一个美国南方小镇的谋杀故事,还好因为写作过程的无聊而转向,否则少一本《奇风岁月》多一册冗长版的霍克故事就很不好玩。从推理角度正经看去,此书当然不是本格或者不可能犯罪的路子,而是悬疑加冷硬的感觉。虽然这条主线并非写作的重点,——科里诞生后,麦卡蒙的叙事核心就从一件揪心的案子转移到了孩子眼中的小镇人与事,就像**弗农沉醉于搭建一个拥有所有细节的裸奇风镇,他的写作也散发出自传的味道,倾斜向一个人、一代人或者永远的同龄人的传奇记录——但是全书仍然至少包含了三个完整的谜团:一件作为主要叙事线索存在的谋杀案,一次意外遇到的有组织犯罪,以及多年前一个如幽灵般萦绕不去的撞车事故。三者虽并无直接联系,但却联手为这本厚度非凡的书提供了极佳的阅读节奏和许多经典桥段。日本推理奖项虽然一向喜欢拉扯非推理领域的作品以壮门面,但从此书提供的谜团和解答以及营造出的悬疑氛围来看,当选也无可厚非。

  而颇有一些人将《奇风岁月》作为奇幻小说来读,证据是书中有女巫和幽灵赛车,有酋长的箭头和摆脱引力的棒球,有远古巨兽和亡者游魂,有对抗死神的祈祷,甚至还有详细描写了飞行的章节。如此一总结,倒更加深了麦卡蒙给我的绝顶高手印象。作为一个二十年后的成年人,我当然认为这些描写都来源于十二岁少年科里过剩的想象力。可当我看到真正的小读者埋怨书中奇幻情节太少的留言时忽然感到羞愧,我们自己的Boy’sLife沦为谈资后始终得不到整理,现在有人提供了一份接*完美的幻想纪事,我们居然不能全情投入?

  当然把《奇风岁月》当作童书也没什么问题,虽然麦卡蒙自己说这书原本不是写给孩子们看的,但献词中那些"永远的孩子"显然不只包括成年人。或者把它作为小镇传奇也没什么不妥,在纸上用文字搭建一个城镇是写作过程中最有挑战性也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并且书中还有一个用自己的方式建设虚拟城镇的**),不知道Zephyr这个古怪地名是否真的在地图上出现过,但它所拥有的生动细节让人忍不住串烧那些纸上城镇的名字。果园城,马孔多,圣玛利亚,北山镇,等等等等。"奇风",还真是个贴切的名字。现在我不觉得封面上的四个字有多土了。

  最后说说此书被当作教科书的事情。据说在美国的很多中学,《奇风岁月》的段落会出现在教材中,甚至有不少学生因为追看此书而一生钟爱阅读。这些说法虽然宣传色彩浓厚,但仅就写作技巧来看,将其作为教材解析也并不让人惊讶。其中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是限知视角带来叙事困境的最简便解决方法可能就是此书序曲中所说的,那些是我后补的,或者是我编的,或者是我认为发生过的而已。二是小说的厚度导致人物与线索众多,但基本得到了前后呼应。不只三个谜题的解决过程,两次出现的教堂,两次湖底沉车等等桥段都有着很明显的对应关系,而最后一部接*三十年后的返乡之旅解决了所有剩余人物的去向和分支线索的收束问题,办法很笨但很有效。

  《奇风岁月》里有种东西,在我为了躲避书托嫌疑少打一星的时候一直追杀我,直到满分为止。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3

  在我的翘首企盼下,愉快的暑假终于到来了,一本名叫《奇风岁月》的美国小说吸引了我的眼球。这是一本奇幻的少年侦探小说,虽比《福尔摩斯侦探全集》的侦探刺激性要小一些,但还是让我不由自主地翻看。

  我饶有兴致地阅读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科里的小男孩,在他与父亲亲眼目睹了一桩可怕的谋杀案后,父亲精神不振,但小男孩却拿着本案的唯一证物——一根绿色的羽毛到处奔波,寻找凶手,展开了他奇幻的一生。

  我慢慢地将书的封底盖上最后一页文字,沉思了良久。书中,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秘密。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原本处于书外的我也不知不觉的进入书中的世界,那么神秘,那么让人心惊,纳闷让人感慨,在生命的逼迫下,不得已的人扭曲了自己的人格,自己的身躯,挤进了邪恶的大门。这本书借助一座名叫奇风的小镇做背景,通过科里这个小男孩,无疑都反映出了人灵魂的善与恶,甜与苦。虽然只是以一桩谋杀案来定夺,用不堪目睹的尸体来铺垫,但都恰到好处的反映了凶手的内心世界,是一片黑暗,金钱与性命,善心与恶毒,富贵与贫穷仇恨与原谅,这重要的选择,他却随意决定,导致误入歧途,成为让让奇风小镇人心惶惶的**犯。

  这书中的世界仿佛就是真实的世界,在财、誉、情、愁下,一些愚昧的人宁愿与别人同归于尽,做尽坏事,也不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而这位名叫科里的小学生,他的内心世界却是光明的,有可爱的同学,有疼爱他的父母亲,有人间的大爱,有质朴的情怀,他选择的是这个美好的、无虑的世界,面对受尽折磨的父亲,他用自己的坚持与努力,用唯一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侦破了这个案件,用顽强的意志唤醒了他挚爱的父亲。他与世上的所有站在光明世界中的人一样,在努力地驱逐着黑暗,让黑暗的大门永远关闭着。为什么共同生存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人类会如此殊途?为什么这个世界永无宁日,是因为人们放不下心中的仇恨,不想去悔过,才让世界永远在黑、白、灰这三种单调冷酷的色彩的包裹下,一天天的被摧残!

  看完了这本书,品味完了这本书,我的内心异常的澎湃,我愿意做到像所有正义的人一样去挽救这个世界,因为书中主人公科里感动了我,让我真正明白了生与死的秘密,也让我知道,只有活在光芒万丈、没有邪恶的世界里,才能真正体会到、收获到那一份无限的静谧美好……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1)

——《山居岁月》读书笔记3篇

《山居岁月》读书笔记1

  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在野外单独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分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觅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一切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游览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持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化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慢慢地不再是一种笼统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苦好诱人,好像磁铁一样吸收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时机深化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英勇、聪慧、有耐烦……合为一体的人。他聪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衣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暖和、宽松、帅气。他有耐烦,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信服的是他的勇气,他竟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逐,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羞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同睡。在睡觉的时分,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如今一比拟,我可真胆怯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计要做一个英勇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办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英勇面对,有自信心打败它。

《山居岁月》读书笔记2

  我一直喜欢《山居岁月》这本书。我也一直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是射手座,而射手座的性格是活泼好动、向往自由的。我说不清是因为射手的性格感染,还是因为《山居岁月》这本书中描绘的野外生存真实性打动了我,让我沉迷其间。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机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物品。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里长久地、独立地生存。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的探险生活呢?在这段山居岁月里,她有了哪些危险经历,又积累了哪些野外求生经验呢?这些谜团,是每个人从书中才能求得一个真正属于自己心中的答案。

  山居的岁月,是每一个向往自由的人心中的夙愿。在山居的岁月里,体会什么叫做贴*自然,与动物相处。在山姆的带领与指引下让我们明白自然的美丽,带我们回顾了一个“野人”该有的生活。

  《山居岁月》它吸引着我和大家,让所有人明白,真正的快乐,是需要用心灵去贴*去感受。它一直在那里,在等着我们的探索与到来。

《山居岁月》读书笔记3

  每一个人都有一次尝试,《山居岁月》中的主人公也是。

  《山居岁月》中: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小刀、绳索、斧头、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来说,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

  在*,孩子们都生活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环境中。不管长的多大,都牵着父母衣襟走过春秋冬夏。甚至,很多大学生连衣服都不会洗,不亲自动手,从小就养成依赖的*惯,常常需要母亲陪伴在身边,而因此退学,就这样荒废了自己的学业。然而我们的小山姆,小小年纪却可以独自生活在森林里几年的时间,如果是我们城里的孩子在那样的环境中存活1个月就已经很不错了。山姆又让我想到了自己,*时只会依赖父母,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都懒的做,现在我可以帮妈妈干家务活了。

  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第一个感觉,这是另一个版本的《鲁滨逊漂流记》,看完全书后,改变了这一看法,《山居岁月》和《鲁宾逊漂流记》最大的不同在于:“鲁滨逊的野外生存是意外之下迫不得已的,而男孩山姆却是认准目标,下定决心,全无畏惧的走进森林,甘心情愿的开始了自己的野外生存之旅……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把自己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了实践中。”

  《山居岁月》这本书改变了我懒惰的毛病,我希望有跟多的人能和我一样变勤劳。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2)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范文五份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1

  《奇风岁月》主要讲的是一个男孩的成长日记。

  本书的开头就交代了重点——科里和他父亲在早上送牛奶时看着一辆车驶入了水中。而他爸爸去救人之后发现那个人被铁丝勒住了脖子,并饱受折磨而死。在此之后他爸爸便不断被噩梦缠身。而此时调查也陷入了僵局,而此时的线索只剩下一个绿色的羽毛,而他为了解救爸爸的灵魂,他开始了无边无际的调查……

  在这本书里,有着各式各样的人物。从友善的帕里什医生到邪恶的布洛莱科家族;从健谈的卡伦太太到很少说话的“月亮人”;从善良的约翰尼到诚实的本……无一不生龙活虎。正是这种贴*现实生活中的描写吸引着我,使我能不断地看下去。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科里不知经历了谋杀案,还经历了好朋友的离去,全民公敌猴子“撒旦”捣乱等等一系列事情。仔细回想,我们不也正是这样,在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事,让大家都非常生气,但总有些事,可以让你感到悲伤,也总有一些事,可以让你变得更加坚强……

  或许我们并不如科里那样单纯,我们也不如费农那样聪明,更不会有着天生就是学霸的魔女一样有着很高的天分。但我相信,生与死的面前无论何人,都是公*的。或许特里在最亲的伙伴离开后思考也理解了这一点吧,亦或者,他从他心爱的小狗叛徒死前的模样使他不在自私认为活在世上就不会受苦……

  读完这本书后感触颇深,不仅是因为这本书蕴含的哲理,更是因为本书让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才是成长,究竟什么才是人生的意义。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2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我对此书宣传语中"最好看的XX书"、"不朽传奇"之类的词语向来嗤之以鼻,理由很简单,真正符合此类标准的书只要在封面上把题目和作者写得显眼一些就可以了,像福尔摩斯、爱伦坡之类本身就是传奇的代名词,即使内容不合口味,你也应该把记住这些名字当作基本素质的训练。当然,这些显眼的名字最好不要出现在腰封上,像斯蒂芬金经常以一句"好书"捞推荐费的作法让人牙酸齿冷。

  另一个更好的拒绝它的理由是,在内容很和谐宣传很有料的情况下居然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没有简体中文版本,这在译介速度堪比影视剧的今天是不可思议的,毕竟它不是《百年孤独》,没有那么大的扭捏资本。

  另外它很厚,书名在读到内容之前、在四周环绕的青春奇幻推理小说中也显得很土。

  用了一周的上下班在途时间读完后证实了几件事情:它很厚是因为一个小镇一年中的那些人和事恰好需要这么长的篇幅来回忆。它名字很土是因为它原来的名字更土,而且对于一本内容充实的书来说,名字贴切就好。它等待了二十年才出简体中文版本也许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真的没有欣赏它的心情。

  人一上年纪,与老友痛饮时就爱说少年糗事,说来说去,原本普通的东西东加西添,变成了一段段传奇,会让人困在里面走不出来。童年是否真的如此精彩刺激,是否真的有死党一起偷瓜放火追姑娘,是否真的在斧头帮和连环杀手横行的时候结伴嗅闻到死亡的气息,不敢说,因为混了二十年,姑娘们一直在跟别人繁衍,传说中的受害者一直沉冤未雪,而越过了童年,我们无论攀爬到什么位置都会觉得景色*淡无奇。二十年,没有记录的二十年,喜欢的人们在美容院毁容,翻了一百倍的收入饿死在千倍增长的价格里。

  可是就有人充当着臆想记录师的角色。《奇风岁月》的新序里麦卡蒙说一辈子有这么一本书摆在"经典文学"的*台上也就够了,的确,这本译成中文*五十万言的大书切入点却是小镇上的小孩遇到的小事,漫长的文字间极少冗余,跳跃自如,以至于看上去很好莱坞的结尾也让人感觉充满诚意。我始终相信一个人拥有的能够影响他人的正能量是有限的,他在砖头一样厚的作品中一次性释放地如此彻底,后来离开文坛也许不是世人眼中的`躲避,而是种重新积聚的过程。

  它曾被归类为推理小说并**本读者选为"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的二十年"BestoftheBest"榜单,也正因为这重身份,它才会被快递到我手里。其实麦卡蒙自己回忆创作初衷,也的确是想写一个美国南方小镇的谋杀故事,还好因为写作过程的无聊而转向,否则少一本《奇风岁月》多一册冗长版的霍克故事就很不好玩。从推理角度正经看去,此书当然不是本格或者不可能犯罪的路子,而是悬疑加冷硬的感觉。虽然这条主线并非写作的重点,——科里诞生后,麦卡蒙的叙事核心就从一件揪心的案子转移到了孩子眼中的小镇人与事,就像**弗农沉醉于搭建一个拥有所有细节的裸奇风镇,他的写作也散发出自传的味道,倾斜向一个人、一代人或者永远的同龄人的传奇记录——但是全书仍然至少包含了三个完整的谜团:一件作为主要叙事线索存在的谋杀案,一次意外遇到的有组织犯罪,以及多年前一个如幽灵般萦绕不去的撞车事故。三者虽并无直接联系,但却联手为这本厚度非凡的书提供了极佳的阅读节奏和许多经典桥段。日本推理奖项虽然一向喜欢拉扯非推理领域的作品以壮门面,但从此书提供的谜团和解答以及营造出的悬疑氛围来看,当选也无可厚非。

  而颇有一些人将《奇风岁月》作为奇幻小说来读,证据是书中有女巫和幽灵赛车,有酋长的箭头和摆脱引力的棒球,有远古巨兽和亡者游魂,有对抗死神的祈祷,甚至还有详细描写了飞行的章节。如此一总结,倒更加深了麦卡蒙给我的绝顶高手印象。作为一个二十年后的成年人,我当然认为这些描写都来源于十二岁少年科里过剩的想象力。可当我看到真正的小读者埋怨书中奇幻情节太少的留言时忽然感到羞愧,我们自己的Boy’sLife沦为谈资后始终得不到整理,现在有人提供了一份接*完美的幻想纪事,我们居然不能全情投入?

  当然把《奇风岁月》当作童书也没什么问题,虽然麦卡蒙自己说这书原本不是写给孩子们看的,但献词中那些"永远的孩子"显然不只包括成年人。或者把它作为小镇传奇也没什么不妥,在纸上用文字搭建一个城镇是写作过程中最有挑战性也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并且书中还有一个用自己的方式建设虚拟城镇的**),不知道Zephyr这个古怪地名是否真的在地图上出现过,但它所拥有的生动细节让人忍不住串烧那些纸上城镇的名字。果园城,马孔多,圣玛利亚,北山镇,等等等等。"奇风",还真是个贴切的名字。现在我不觉得封面上的四个字有多土了。

  最后说说此书被当作教科书的事情。据说在美国的很多中学,《奇风岁月》的段落会出现在教材中,甚至有不少学生因为追看此书而一生钟爱阅读。这些说法虽然宣传色彩浓厚,但仅就写作技巧来看,将其作为教材解析也并不让人惊讶。其中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是限知视角带来叙事困境的最简便解决方法可能就是此书序曲中所说的,那些是我后补的,或者是我编的,或者是我认为发生过的而已。二是小说的厚度导致人物与线索众多,但基本得到了前后呼应。不只三个谜题的解决过程,两次出现的教堂,两次湖底沉车等等桥段都有着很明显的对应关系,而最后一部接*三十年后的返乡之旅解决了所有剩余人物的去向和分支线索的收束问题,办法很笨但很有效。

  《奇风岁月》里有种东西,在我为了躲避书托嫌疑少打一星的时候一直追杀我,直到满分为止。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3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小镇,镇上住着一位少年科里。一天早晨,科里和爸爸所看到的一幕却搅乱了这份宁静:一个人被谋杀,并且死前受尽酷刑。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的渐渐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

  事情似乎就这样结束了,而湖底的一幕如恶灵般纠缠着单纯善良的爸爸,他的精神濒临崩溃。追风少年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着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这就是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的《奇风岁月》中描写的故事。它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一起谋杀案,一个追风少年,讲述了人生的意义。

  我们不希望长大,可生活逼迫我们成长;我们希望轻松安逸,可生活逼迫我们受苦受累。既然我们来到这世界,生活永远不如意,那我们的人生意义何在?是为了亲人,为了梦想,为了一切美好事物而活。

  新闻时有报道,有学生因各种原因跳楼自杀,一个个青春美丽的生命就这样消逝。原因何在?是因为他们没有感受到人生中的美好。他们或许认为,人生只有苦难,只有黑暗。就这样,悲剧发生,一个生命消失了,一个家庭也随之破碎。

  可是,生活中除了困难和挫折,还有爱,还有希望。不是吗?亲人的嘱咐、朋友的关怀……这些足够让我们内心温暖。科里,仅仅是一位9岁的少年,在黑暗与困难面前,他没有放弃。因为他明白,世上还有许多美好的事物,远远胜过黑暗与不美好的事物。他坚信,只要向前走,就一定会有光明与希望来迎接他。一个9岁的孩子尚且明白生命的意义,讲述它,诠释它,我们又有何理由做不到呢?宇宙很大,我们很渺小,但我们同样可以做得很多。

  《奇风岁月》的结局告诉我们,坚持才能成功。我们也要如此,笑对一切,用坚强去书写美好的人生。

  《奇风岁月》之所以被人喜爱,就在于它教会我们很多——生命的真相、人生的意义。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4

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天还没亮,科里陪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个人已经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遭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尝试追查真-相。精心设计的谋杀出现漏洞,凶手被-迫要收拾残局。

而湖底的一幕如恶灵般纠缠著单纯善良的爸爸,他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他挚爱的爸爸。

一根绿色的羽毛,带著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 (展开全部)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每到夏季开始的那一天,他总是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那群朋友,飞到最高的天际。

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天还没亮,科里陪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个人已经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遭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尝试追查真-相。精心设计的谋杀出现漏洞,凶手被-迫要收拾残局。

而湖底的一幕如恶灵般纠缠著单纯善良的爸爸,他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他挚爱的爸爸。

一根绿色的`羽毛,带著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罗伯特•麦卡蒙,1952年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少年时代,他迷上爱伦•坡的作品,因此,他的作品有浓浓的超自然元素和哥特式小说的灵异色彩,弥漫著美国南方风情和淡淡的思乡情绪。

从1978年起,他从惊悚类型小说展开写作生涯。到1985年,他开始成为《***》排行榜的畅销明星。然而,他作品不多,一种题材都只写了一本,而且每一部作品都超越了类型小说的局限,展现出非凡的人物刻画功力,比影像更逼真的描写能力,对悬疑气氛的掌控炉火纯青。而且,即使后来跻身畅销作家的行列,他依然坚持自己对写作的信念。

他说:“我从来不是为钱而写作,也永远不会。我办不到。我深信,写作是为了要写出自己想看,而且会看得入迷的书。我无法忍受重复。我只想写自己从来没有写过的东西。写作是为了创造出一个世界,创造人物,然后亲手赋予他们生命。就像画一幅人像,眼看着画里的人活起来了,那种快乐没有任何东... (展开全部) 罗伯特•麦卡蒙,1952年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少年时代,他迷上爱伦•坡的作品,因此,他的作品有浓浓的超自然元素和哥特式小说的灵异色彩,弥漫著美国南方风情和淡淡的思乡情绪。

从1978年起,他从惊悚类型小说展开写作生涯。到1985年,他开始成为《***》排行榜的畅销明星。然而,他作品不多,一种题材都只写了一本,而且每一部作品都超越了类型小说的局限,展现出非凡的人物刻画功力,比影像更逼真的描写能力,对悬疑气氛的掌控炉火纯青。而且,即使后来跻身畅销作家的行列,他依然坚持自己对写作的信念。

他说:“我从来不是为钱而写作,也永远不会。我办不到。我深信,写作是为了要写出自己想看,而且会看得入迷的书。我无法忍受重复。我只想写自己从来没有写过的东西。写作是为了创造出一个世界,创造人物,然后亲手赋予他们生命。就像画一幅人像,眼看着画里的人活起来了,那种快乐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

1991年,他写出了一本“为自己而写”的书――《奇风岁月》。

二十年来,《奇风岁月》逐渐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反舌鸟》等书并列为经典。其中,《奇风岁月》是最能让学生读得废寝忘食、终生迷恋的一本。美国得克萨斯州一位中学老师说:“这本书是每一位老师的梦想。这个令人沉迷到废寝忘食的故事,让很多痛恨读书的学生变成嗜书如命的书虫,同时完成了他们人生教育的第一课。”

我将带你踏上一段旅程。不过,在我们启程之前,有些很重要的事我必须先告诉你。首先我要告诉你,到了故事的结尾,你会发现我还是安然无恙。那么,问题来了。第一人称叙事的麻烦就在这里。读者都知道主角最后没死。所以,无论我经历过什么――真正经历过什么――你都可以确定我熬过来了。另外,那些经历都对我造成了哪些或好或坏的影响,这一点你可以自行判断。当你看到书中的某些段落...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5

  我攥紧手中的羽毛,在万籁俱寂中前行。前方暗淡朦胧,我迷茫,却必须前进,这是命令!我拖着脚走着,渐渐地,越走越快,度过了春夏秋冬,六百多个日日夜夜匆匆闪过。我冲向了终点,在美有命令的压迫,我的心让自己不能止步。看到结局的我浩气长舒,未知的压抑消失了,回看过往,不过如此,可迅速的,一份泰山般的沉重。

  我仅用两天便看完了《奇风岁月》,这本厚的吓人的书,我本计划用一两个礼拜方才看完,可翻开书的一刹那,他便吸走了我所有的空余时间。我不允许,他也不允许,我有任何停顿,就连喘息也不行。我屏息看着,双眼快速扫着每一个字,每翻一页才喘一口气,那书页上有着清新的空气。我没有思考文字下的思想,因为文字的本身就足以满足我的心了。

  我狼狈不堪的看完了《奇风岁月》。

  我方才开始细细品味。

  我想驳回同学们对《奇风岁月》的吐槽。每个看完它的人都曾不屑地说:哪有所说的这么好!我也是。这或许是一种批判,可请各位回想一下你疯狂吃书的日子。试问,有几本书能如此拴住你的心,每一秒?在你翻开他的一刻,或是误把它当做侦探故事了吧。《奇风岁月》是有生命的,它无疑是成功的。

  《奇风岁月》的主角是一个男孩。试问,相比警长、超人,这些功成名就的成年人,男孩,他拥有什么呢?纯洁的内心,敏捷的思维,更重要的,未经打磨的正义感。这就是作者想要传达的:正义无敌。当父亲精神崩溃,厄运接踵而至的时候,虚伪的人不再逞强;懦弱的人不会接受;世俗的人不敢坚持。唯独,坚守正义的人会咬牙恪守,托起泰山的沉重。

  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然不会有如此的悬疑。可我们同样需要正义。正义是能内省自我,明白我是谁,我是否正确,什么是正确的。这,是正义与自负的区别。正义是外化世界,明白他们是谁,他们是否正确,我能否改变困境。这,是正义与自卑的区别。人们常说这是一个正义感缺失的时代,为什么?是因为一切大多定论,无需思考,无须辨论,无需反驳吗?是因为物质世界太过精彩,让人遗忘内心,遗忘真理吗?是因为人性的批量生产,使得人们泯然众矣了吗?是因为职业与名词越来越多,把正义都丢给哲学家、愤青了吗?有人敢回答吗?有多少人敢踩着影子,拍着胸脯,说,自己拥有未被打磨过的正义呢?每次,我看到这样的人,就像寻人启事的家属找到了家人一样,先是不敢相信,后来便热泪盈眶了。满世界的寻找,筋疲力尽的我,在《奇风岁月》找到了。

  《奇风岁月》真的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或是之一。我会再次打开它的,也提醒一下准备阅读它的人们,不要贪婪的让它你太多一些足以。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3)

——历史读书笔记 (菁华3篇)

  我看完《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对我感触很大。小豆豆在大部分家长、老师的眼里,他是个坏孩子,老师们都很厌恶她,觉得她很吵,很不听话。但是,到了巴学园,一切都不一样了,校长先生不像其他老师那样严厉。

  在电车里上课,这好像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校长先生做到了,小豆豆自己讲了4个多小时的话时,他没有不耐烦。当他看见小豆豆把粪坑里的东西堆成一座小山时,他没有发脾气,没有骂她不听话,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弄完以后要记得放回去哦。”

  我看完《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对我感触很大。小豆豆在大部分家长、老师的眼里,他是个坏孩子,老师们都很厌恶她,觉得她很吵,很不听话。但是,到了巴学园,一切都不一样了,校长先生不像其他老师那样严厉。

  在电车里上课,这好像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校长先生做到了,小豆豆自己讲了4个多小时的话时,他没有不耐烦。当他看见小豆豆把粪坑里的东西堆成一座小山时,他没有发脾气,没有骂她不听话,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弄完以后要记得放回去哦。”

  《史记》是我国历史学上一个划时代的标志,是一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伟大著作,是司马迁对我国民族文化个性是历史学方面的极其宝贵的贡献。

  全书包括本纪、表、书、世家和列传,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本纪”除《秦本纪》外,叙述历代最高统治者帝王的政迹;“表”是各个历史时期的简单大事记,是全书叙事的联络和补充;“书”是个别事件的始末文献,它们分别叙述天文、历法、水利、经济、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发展和现状,与后世的专门科学史相*;“世家”主要叙述贵族侯王的历史;“列传”主要是各种不同类型、不同阶层人物的传记,少数列传则是叙述国外和国内少数民族君长统治的历史。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4)

——家长读书笔记 (菁华3篇)

  《父母课堂》这本书对我来说受益匪浅,让我从一个无知妈妈成长为一个略有点教育孩子的方法。选读这本杂志对提高自身的素养是有帮助的,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涉及的层面也很广,给我指明了教育孩子的正确道路。

  教育孩子的确是一门学问,不懂教育的家长又怎能培养出合格的下一代呢。孩子不光要学*好,各方面都要全面发展,以后才能适应这个多变的社会。而如今多是独生子女,在家里娇宠*惯了,什么事情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自理能力实在差,如果离开了父母,孩子们会干啥?以后又怎么能去适应社会?先别说洗衣做饭,就是独自出门购物恐怕很多孩子都做不到。遇到事情独立解决的能力就更差了。光学*好不是全部,生活的白痴更可怕。所以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及独立能力也是很有必要的。

  家长对孩子要放开手脚。不要什么事情都担心孩子会出错,而不让他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久而久之家长就剥夺了孩子的锻炼机会,就会无意中扼杀孩子对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应放开手脚,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是,放手让他独立去做,就如家里的家务活要他亲自参与并实践,洗碗、拖地他现在不在话下,做起来得心应手。同时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让孩子积极设法解决问题,而不是消极的等待。实践锻炼是很有必要的。家长在这过程中要给予孩子最大的鼓励与支持。这样能给孩子无穷的力量,孩子会在以后的行动中更积极的去面对去解决。

  再就是不能以家长的身份高高在上的与孩子相处,应该以*等的身份去下孩子沟通、交流。就如生活中的实例来说吧,我老是教育儿子不要老是记得玩电脑游戏,沉迷于游戏中就什么也不想去做,对视力、身体都是有不同程度的伤害,也无法静下心来学*,所以在这个信息时代要适度的掌控学*与游戏的尺度,让孩子高兴的学*和快乐的游戏。在这方面我也是一个自私的人,自己也没有以身作则,得空时就往电脑里钻,对此,儿子也劝说我好几次,让我亲身体会到言传不如身教还更加来得实在。后来,在儿子的几次劝说就不这样做了,我俩互相监督,只要有一个人做不对时就及时纠正,让我母子俩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经过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认为教育孩子要结合当前的环境施之恰当的教育模式,因材施教,循序见进引导孩子,不要急于求成,孩子不是一天就能长大的。

  通过读父母课堂,让我了解到很多,孩子不能圈养,要放开,要融入社会。要给他们一些关爱,要从小锻炼他们。给他们提供小小的舞台尽情施展发挥,将来就能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崭露头角,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苦儿流浪记》,这是一本生动的书,一打开书本,就令我爱不释手。

  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他以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

  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就是这小说的道理。也许你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爸爸妈妈不会让你受一点伤害,但你要知道不能总是那么惯着你,你要学会勇敢坚强、懂得自己谋生,不能娇生惯养。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现在人们遇到困难就退缩:考试时,遇到不会的,不认真思考,一看有点难,就放弃,不做了;劳动中,遇到苦、难的活儿,就不干了;遇到危险时,没有希望,想自己就这么完了……这些都是常见的。仔细想想,如果考试时遇到难题,好好动动脑筋,难题也许就被你解决了。劳动中遇到苦活儿,耐心认真的干,总会干完的;遇到危险时,依靠着希望存活下来,自己想办法获救或等着别人来救……

  在这里,我要对每一个孩子说:“不要成为家长手中的掌上明珠,要自强自立、勇敢坚强!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第一篇著作。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

  小说主人公埃莉塔的理性和玛丽安娜的感性都是被挤压变形的东西,似乎代表着保守与开放。如今的人们谁还肯揪住诺言这种东西不放?守诺,也被别人守诺是一种心底的舒适。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你实践了你的承诺,这比什么都重要,情感早已不是“喜欢与不喜欢”这样简单。

  就像这本书中所写到的,情感与理智均有摸棱两可的内容。情感包含爱,恨,亲,恶等,发呼于心的所有东西;理智则有法理,公理,机智,诡诈等不同类别。不亲涉其中是难以体会的。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5)

——师德读书笔记 (菁华3篇)

  学*(新时期师德修养),无疑是一股清风荡涤我心中一些阴暗斑点,使我更加看清了前路,明确了方向,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这本书主要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师德的内涵:一是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道德;二是教师对待受教育者的道德;三是教师对待同事和教师群体的道德;四是对待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人员的道德。我想这是根据教师工作的内容和接触的对象来划定的四个范围内的道德吧。我想做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对待教育事业:

  忠诚并献身与教育事业。要求教师在社会主义道德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的指导下,在处理个人与教育事业发展的关系时候,应采取利他主义的价值取向,就是所谓的“甘为人梯”、“燃烧的蜡烛”精神。

  二、对待受教育者:

  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强调热爱学生是教师对学生情感的最高境界。要求教师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严格要求而又尊重信任学生。

  三、对待同事及教师群体:

  坚持教师集体和其他教师的利益和需要高于个人的利益和需要。在教育现实中要表现为理解、团结和谦让。

  四、对待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人员:

  真诚相待、主动参与。要求教师在与学生家长交往的时候,表现出一种对家长的坦诚的沟通愿望,以及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发起或者参教育有关的社会性活动。

  经过学*,我思考自己,反思自己,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如今踏上三尺讲台,也就意味着踏上了艰巨而漫长的育人之旅。怎样才能做一名好教师呢?

  我想首先需要奉献。“花的事业是尊贵的,果实的事业是甜美的,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因为叶的事业是*凡而谦逊的。”这是雨果先生曾经说过的话。其实教师这个行业就象那默默奉献的绿叶,学生就像那含苞欲放的花朵,绿叶时时刻刻衬托着鲜花的美丽。“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的品行和素养是教师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也只有对“怎样做一名教师”这一问题有深刻的认识,才能提出对自己更高的要求。

  其次,我应该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捧着一棵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教师良好的师德形象是教师伟大人格力量的体现。记得我上中学的时候,我曾想“**淡淡的一生,倒不如轰轰烈烈的死。”正因如此,我羡慕那诗意的生存,羡慕那丰富多彩的人生,不甘于过*淡、庸常的生活。如今教师走上三尺讲台,教书育人;走下三尺讲台为人师表。教师不仅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更是莘莘学子们的道德基因的传递者。因此,师德的形象,不是简单地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形象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位教师的自我修养!让我们以良好的师德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共同携手撑起那片教育的蔚蓝天空吧!

  很多时候,我们教师被比喻成辛勤的园丁,在精心的浇灌着祖国的花朵,可是并不是所有的花,都会同时绽放,而有时一些花的孕育过程是比较长的需要我们这些园丁耐心地等待,而这种等待犹如渔人手执鱼竿,镇定自若,等待鱼篓充盈、满载而归;也犹如果农在林间穿梭,剪枝施肥,等待满园飘香,果实累累。“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就决定了我们教育事业的长期性和持久性,也要求我们教师要有爱心,有耐心,有恒心,要给予每一朵花关爱的同时耐心的等待每一朵花成熟、开放。

  在培育等待每一朵花开放的时候,我时常会想起我毕业即将走上工作岗位时,我的老师的临别赠言:“每个孩子都是家庭的希望和幸福所在,在你成为教师走上讲台的时候,一定要善待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家庭都能体会到幸福与温情”。每当想起这句话,我就会深深的体会到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我也时时以这句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警醒着自己的工作。虽然从教时间仅仅才六年整,但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在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并不断地在努力实践着。

  一、帮助学生改掉不写作业的坏*惯,挽救一朵枯萎的花。

  学生可能会因为家庭或社会的一些因素,在心理上受到影响,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出现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阻碍了他们的健康发展。比如我班的一个男孩,性格比较内向,作业不做也不交,偶尔看到他写的字,也分辨不出到底写的是什么。当我问他为什么不交作业时,同学们却抢着替他回答了:“老师,你不用管他,他从来都不交作业。”听到这些话,我真从心里替他难过:孩子,难道你真的麻木到这种程度了吗?不交作业,成了你的权利了吗?课后,我不停地想:这孩子为什么会这样呢?后来通过与他家长的交流,我了解到,他父母因为工作的原因都顾不上他,时间长了,就连他自己也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对学*更是不放在心上。为了让这个孩子的学*成绩跟上队伍,我首先从他的作业抓起,让同学们来监督他的作业上交情况:如果连续三次表现好,就在他的作业本上贴上一个小星星;如果一节课举三次手,就加一分。在我和同学们的共同鼓励下,他的表现越来越好。

  二、成为“问题学生”的朋友,扶植一朵朵变形的花。

  “好学生”总会被赏识,“坏学生”则常被抱怨,而抱怨常使他们变得越来越糟。自称为“四大金刚”的这四个孩子在我们班里特别有名,每节课都要违反纪律,让老师们特别头疼。一开始,我也觉得很棘手,面对他们的无理取闹,我采用说服教育这一“软”手段,不起作用;严厉批评,照样无济于事。我分析自己失败的原因,每个孩子都有各自的特点,只有找到他们的“要害”,才能“战胜”他们。

  三、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抚慰一朵朵伤心的花。

  作为教师,不同的孩子要给予不同的关爱,特别是一些家庭特殊或性格特别的孩子,教师更应该给他们更多地关爱,将自己特别的爱给这些特殊的孩子,因为他们更需要教师用心去呵护,去关爱。

  四、做一个说话算数的教师,引导学生成为一朵朵守信的花。

  我国自古就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古训,作为教师,我们更要时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教育学生,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只有这样,我们教育出来的学生才都能具有自觉遵守诺言的品格。

  教育需要爱心,学生渴望关爱,“教惟以爱,学惟以笃”,我们要用“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去接纳每一个学生,细心的呵护每一个学生。虽然学生的年龄较小,但是他们是懂感情的,一份真心实意地爱,一份难得的信任,一句鼓励的话语,都会在孩子幼小的心田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学生们对于老师的辛勤劳动,关心爱护,怎会无动于衷呢?相信:只要教师奉献出自己的爱心与耐心,一定能够看到争奇斗艳、万紫千红的灿烂春天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6)

——《火鞋与风鞋》读书笔记(精选10篇)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火鞋与风鞋》。

  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小胖孩迪姆,和他爸爸出远门旅行,他们度过了数不完的快乐时光。

  可是那一回,迪姆帮吉赛娜牵牛的时候,那头牛像发疯一样,朝森林里跑去。迪姆在后面跟着,他俩最后迷路了,还是吉赛纳找到了他们。

  还有一回,爸爸在树下睡觉,迪姆没意思,就跑到森林里去玩,结果迷路了,他害怕的往前走,最后终于看见了还在睡觉的爸爸。

  所以我非常爱看这本书!

  小迪姆在他七岁生日时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鞋子,爸爸还给它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火鞋”。小迪姆穿上鞋子和爸爸经历了风风雨雨终于完成了他们的旅游。在回来的时候他们还给妈妈买了礼物一个蓝色钻石戒指和一个大大的巧克力。晚上住到了一个叫“金牛”的旅馆,这里的店规很严坐要坐得笔直,嘴里有食物时不许说话,不许盯着别人看,迪姆很讨厌这样。

  终于到家了小迪姆也找到了故事的结尾。在这次历险中小迪姆学会了吃苦耐劳,学会了满足现状,我要学*他这种精神。

  《火鞋与风鞋》是一本很好看的书,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

  里面有两个男主人公,一个是七岁的男孩迪姆,另一个是迪姆的鞋匠爸爸。

  迪姆很胖,同学们常常嘲笑他:迪姆胖瓜,过桥玩耍,桥被压垮,摔个大马趴!

  他还很矮,学校里数他顶矮,家里又穷,他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可就在他七岁生日的时候,他得到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一双红色的儿童鞋(火鞋)。从此迪姆有了自己的新名字——火鞋迪姆,他爸爸也为自己制造了一双**鞋,迪姆爸爸也有了自己的新名字——风鞋。于是,他们穿上新鞋,背上背囊,父子俩去外面的世界冒险了。

  在他们冒险的途中,有吓人的阿尔玛、有故事里长生不老的老鱼、有可爱的星星兔,还有能治“想家”病的小红帽,还有猪尾巴上的蝴蝶结……

  回家后,迪姆变了,他对爸爸妈妈说:“从现在起,不该要的,我再也不去要了。我是你们的迪姆,我就心满意足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丑和穷并不要紧,要紧的是要对自己有信心,才可以改变人生。

  最*读了一本教育读物《火鞋与风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对父子。儿子迪姆是一个又胖又矮的男孩儿,正在上一年级。因为相貌的缘故,同学们经常给他起外号,“狮子狗儿”“小胖墩儿”。迪姆因此非常烦恼,他也经常对同学们做出反击,可是苦恼仍然困扰着他。迪姆的父亲是一名鞋匠,一家人只能生活在地下室里,父母只能满足迪姆最低的需求。因为各方面的压力,迪姆的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甚至不想去上学。可就在他满七岁的时候,爸爸妈妈送给了他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穿上火红的新鞋,背上行囊,跟着爸爸走进了大山……“火鞋迪姆”和“风鞋爸爸”踏上了一条“流浪汉”的道路。几个月的流浪经历让小迪姆能够清醒地认识自己。回到家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乎别人叫他“狮子狗儿”“小胖墩儿”,已经不是经常哭鼻子的那个小男孩了,他找到了自己,找到了自信。迪姆仿佛一下子长大了,是旅行中的经历让他对怎样和人相处有了更多的.认识。

  旅行中父亲用乐观积极的态度引导他,并讲述了《老鱼》《星星兔》《伤心的小黑羊》《猪尾巴上的蝴蝶结》《长鼻婆娘》妙不可言的故事,《星星兔》让迪姆战胜黑暗和孤独;《伤心的小黑羊》让他知道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无所谓外表的美丑,每个生命都是独特的唯一的;《长鼻婆娘》让他远离生气,重新快乐起来;《猪尾巴上的蝴蝶结》让他知道凡事从好的方面想,好运跟着好心情,好心态使迪姆受到教育与启迪,逐渐变得自信起来,他不再把自己个矮体胖看成是一种不幸。

  父亲带迪姆漫游,远离自己熟悉的大城市去到陌生的大山,感受大山中不*凡的冒险,在冒险途中父亲鼓励迪姆勇于尝试自己不曾熟悉的事物,从胆怯的迪姆长大成勇敢的迪姆,遇到苦难父亲没有立刻帮助迪姆而是通过讲故事让迪姆越挫越勇,成功的.跨过困难。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认识到对孩子的教育不能直言相对,往往太直白的语言、道理对于孩子来说更加厌恶,会适得其反达不到你所想要的结果。我们应当学*“风鞋”爸爸的教育运用不同意义的故事,通过故事情节感染孩子、激发孩子心灵最深处的那一股“潜力”。故事中的迪姆很幸福有爱他的妈妈、爸爸,爸爸充满爱的故事让迪姆在漫长的旅途找到了自信。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有趣的德国故事书,叫《火鞋与风鞋》。这本书在德国家喻户晓,常常被选为小学教材。

  《火鞋与风鞋》的主人公是小迪姆,小迪姆是个不幸的孩子,他全班最胖,全校最矮,而且家境贫寒。在他七岁时,他得到了一双红鞋,爸爸妈妈就叫他“火鞋迪姆”,他跟穿着“风鞋”的爸爸走进大山,讲述了许许多多妙不可言的故事。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老鱼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风鞋爸爸带着火鞋儿子迪姆在乡间小路上散步,他们一边走着,一边唱着歌。不一会儿,来到小河的桥边,“我这么胖,会把小桥压垮,怎么办呢?”火鞋迪姆心里这样想着。火鞋还是下定决心走过去,他闭上眼睛,飞快地跑向对面岸边。可跑到桥中间的时候,双脚不听使唤,扑通一声掉下桥去。水很浅,但很凉,火鞋儿子没有哭,他很坚强。他被风鞋老爸救上岸来,他们一边讲着故事,一边晒着湿漉漉的裤子,就这样,一个上午的时间被晒裤子的时间用光了。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觉得做事要坚强、要勇敢,每件事情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糟,只要你下定决心去做,就不会觉得非常的难。我也要像迪姆那样坚强、勇敢。

  最*读了一本教育读物《火鞋与风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对父子。儿子迪姆是一个又胖又矮的男孩儿,正在上一年级。因为相貌的缘故,同学们经常给他起外号,“狮子狗儿”“小胖墩儿”。迪姆因此非常烦恼,他也经常对同学们做出反击,可是苦恼仍然困扰着他。迪姆的父亲是一名鞋匠,一家人只能生活在地下室里,父母只能满足迪姆最低的需求。因为各方面的压力,迪姆的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甚至不想去上学。可就在他满七岁的时候,爸爸妈妈送给了他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穿上火红的新鞋,背上行囊,跟着爸爸走进了大山……“火鞋迪姆”和“风鞋爸爸”踏上了一条“流浪汉”的道路。几个月的流浪经历让小迪姆能够清醒地认识自己。回到家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乎别人叫他“狮子狗儿”“小胖墩儿”,已经不是经常哭鼻子的那个小男孩了,他找到了自己,找到了自信。迪姆仿佛一下子长大了,是旅行中的经历让他对怎样和人相处有了更多的认识。

  旅行中父亲用乐观积极的态度引导他,并讲述了《老鱼》《星星兔》《伤心的小黑羊》《猪尾巴上的蝴蝶结》《长鼻婆娘》妙不可言的故事,《星星兔》让迪姆战胜黑暗和孤独;《伤心的小黑羊》让他知道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无所谓外表的美丑,每个生命都是独特的唯一的;《长鼻婆娘》让他远离生气,重新快乐起来;《猪尾巴上的蝴蝶结》让他知道凡事从好的方面想,好运跟着好心情,好心态使迪姆受到教育与启迪,逐渐变得自信起来,他不再把自己个矮体胖看成是一种不幸。

  父亲带迪姆漫游,远离自己熟悉的大城市去到陌生的大山,感受大山中不*凡的冒险,在冒险途中父亲鼓励迪姆勇于尝试自己不曾熟悉的事物,从胆怯的迪姆长大成勇敢的迪姆,遇到苦难父亲没有立刻帮助迪姆而是通过讲故事让迪姆越挫越勇,成功的跨过困难。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认识到对孩子的教育不能直言相对,往往太直白的语言、道理对于孩子来说更加厌恶,会适得其反达不到你所想要的结果。我们应当学*“风鞋”爸爸的教育运用不同意义的故事,通过故事情节感染孩子、激发孩子心灵最深处的那一股“潜力”。故事中的迪姆很幸福有爱他的妈妈、爸爸,爸爸充满爱的故事让迪姆在漫长的旅途找到了自信。

  最*读了一本教育读物《火鞋与风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对父子。儿子迪姆是一个又胖又矮的男孩儿,正在上一年级。因为相貌的缘故,同学们经常给他起外号,“狮子狗儿”“小胖墩儿”。迪姆因此非常烦恼,他也经常对同学们做出反击,可是苦恼仍然困扰着他。迪姆的父亲是一名鞋匠,一家人只能生活在地下室里,父母只能满足迪姆最低的需求。因为各方面的压力,迪姆的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甚至不想去上学。可就在他满七岁的时候,爸爸妈妈送给了他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穿上火红的新鞋,背上行囊,跟着爸爸走进了大山……“火鞋迪姆”和“风鞋爸爸”踏上了一条“流浪汉”的道路。几个月的流浪经历让小迪姆能够清醒地认识自己。回到家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乎别人叫他“狮子狗儿”“小胖墩儿”,已经不是经常哭鼻子的那个小男孩了,他找到了自己,找到了自信。迪姆仿佛一下子长大了,是旅行中的经历让他对怎样和人相处有了更多的认识。

  旅行中父亲用乐观积极的态度引导他,并讲述了《老鱼》《星星兔》《伤心的小黑羊》《猪尾巴上的蝴蝶结》《长鼻婆娘》妙不可言的故事,《星星兔》让迪姆战胜黑暗和孤独;《伤心的小黑羊》让他知道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无所谓外表的美丑,每个生命都是独特的唯一的;《长鼻婆娘》让他远离生气,重新快乐起来;《猪尾巴上的蝴蝶结》让他知道凡事从好的方面想,好运跟着好心情,好心态使迪姆受到教育与启迪,逐渐变得自信起来,他不再把自己个矮体胖看成是一种不幸。

  父亲带迪姆漫游,远离自己熟悉的大城市去到陌生的大山,感受大山中不*凡的冒险,在冒险途中父亲鼓励迪姆勇于尝试自己不曾熟悉的事物,从胆怯的迪姆长大成勇敢的迪姆,遇到苦难父亲没有立刻帮助迪姆而是通过讲故事让迪姆越挫越勇,成功的.跨过困难。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认识到对孩子的教育不能直言相对,往往太直白的语言、道理对于孩子来说更加厌恶,会适得其反达不到你所想要的结果。我们应当学*“风鞋”爸爸的教育运用不同意义的故事,通过故事情节感染孩子、激发孩子心灵最深处的那一股“潜力”。故事中的迪姆很幸福有爱他的妈妈、爸爸,爸爸充满爱的故事让迪姆在漫长的旅途找到了自信。

  书中的`小主人公叫迪姆,他认为自己是个最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爸爸是个鞋匠,家里很穷,

  途中,他爸爸根据不同的情况,给迪姆讲了不同的故事,有:《伤心的小黑羊》、《雨中的长鼻子》、《猪尾巴上的蝴蝶结》等。

  读完这个故事,懂得了教育孩子:要做一个自信、善良的好孩子,遇到困难不能半途而废,要勇敢、坚强,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美好的愿望。家长应该是给孩子信任,理解,磨砺,给予真心的关注,适时的点拨,是书本和现实结合的一种氛围吧。

  教育孩子要让他知道凡事从好的方面想,好运跟着好心情,好心态可以逐渐让自己变得自信起来,可以认识自己,让他觉得在父母亲的关爱下,自己是一个幸福快乐的孩子。

  小迪姆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幸的孩子,他这么胖又这么矮,家里也这么穷。可就在他七岁生日那天,他收到了一个特别的礼物。他的名字改成了火鞋——火鞋迪姆。然后,他和爸爸一起去山里玩,对了,他爸爸的名字变成了风鞋。

  他们这次山里远足,爸爸给他讲了许多故事:《星星兔》,《猪尾巴上的蝴蝶》,《伤心的小黑羊》……这让他慢慢地有了自信。

  虽然火鞋迪姆觉得自己不幸运,但其实他是幸运的,这都是生日的功劳和风鞋的功劳。对,这让火鞋迪姆知道了自我,不再认为自己是最不幸的。

  当我们跟大家与从不同时,我们就会感到孤单,感觉自己像荒野里的一根小草。但我们要鼓起信心来,努力把孤独的自己融入到集体中去,我相信你一定会变得更受欢迎,更快乐!

  渴望让自己和大爱一样的迪姆,始终都是幸运的。

  读了《火鞋与风鞋》这本书,我觉得迪姆的爸爸妈妈是个善良的父母,而迪姆也是个听话的孩子。可是迪姆却认为自己是个不幸的孩子,他觉得自己又胖又矮,家境也不好,很苦恼。

  就在他七岁生日的时候,他得到了父亲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穿上新鞋,背上背囊跟着父亲走进大山……这让他慢慢有了自信。也不再去为那些得不到的东西而感到苦恼了,因此也就变得快乐起来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从中我学到了要学会满足,要有自信,这样才能使自己变得快乐。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7)

——读《奇风岁月》有感(精选5篇)

  《奇风岁月》中我不仅喜欢那些善良正直的角色,就连那些反面人物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小说描写社会不公人性黑暗,让我看到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

  小说主题之一是美国南方种族矛盾,尽管布鲁顿区的黑人们在洪水来临时冲在最前面抗洪救灾,但依然改变不了白人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黑人多次向镇长**要求开放水池、公共绿地等正当请求,但始终未获同意。在种族*等深入人心得今天,我依然能看到新闻媒体中黑人因为肤色遭到歧视,要实现真正的种族*等世界和*,看来还需要走很长得路。

  小说中安格恩·布莱萨牧师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他衣着考就、气质非凡,但他的行为却狭隘偏激。他强烈抵制风靡美国的流行歌曲,认为这是撒旦的魔音,他利用自己牧师的身份召集居民并对他们进行洗脑,甚至动手砸碎小女孩的收音机。安格恩·布莱萨代表了现实社会中的强权统治,他们固执偏见,拒绝接受新鲜事物,并用手中得权利对新鲜力量进行打压。

  尼莫的妈妈则是个蛮不讲理而且势利小人,她把尼莫关在家里,名义上是保护他不受伤,实际是心疼医药费的开销,而面对尼莫的好朋友科里,她是用金钱来衡量两个人的友谊:“没买我家的衬衫,那算什么朋友?”读到这里真是令我又气恼有惋惜,利益至上,用金钱来衡量一切,这样的人生信条侵蚀尼莫年轻单纯的心灵,也让科里更深刻的认识到:真诚善良是人世间美好感情的汇聚,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就像黑暗中的光明,帮助他克服了挫折和困难,支撑他摆脱迷失和彷徨,变成了想要成为的那个男子汉。

  在昨天写《逝去着,迎来着》这篇文章时,写到了《奇风岁月》这本书,那时,我才如大梦初醒一般想起了我要写关于它好书推荐。《奇风岁月》这本书,说真的,我读了一整个学期!不是说我读得太慢,而是因为它太好看了!我反反复复读了不下十遍。至于有关于它的好书推荐,我很久之前就想写了,可是却因为其它事情的耽误,这事便被我抛之于脑后了。

  《奇风岁月》这本书涵盖了亲情、残酷、暴力、美好。主要讲了少年科里的父亲目睹了一个男人的死,对此,他的父亲却没能把他救出来。于是噩梦与自责开始缠上了科里的父亲。科里为了他的父亲,便开始用现场的唯一线索——一根绿色的羽毛,来追寻那重重迷雾后的真相。在这个过程中,读者将和科里一起感受亲情的温暖与友谊的真挚,但我们也会和科里看见这世界的残暴、霸凌,黑市的黑暗以及种族歧视所带来的悲伤。

  虽然这是一本推理小说,可却被广大读者们划分到了“成长类书籍”这一区域中。可见,这本书教给我们的不只是写作方法和好词好句,教给我们更多的是如何成为一个好的人。在这本书中,科里把那些鬼怪当做自己的保护神,还把许多有关鬼怪的图片都贴到了卧室的墙上,有了它们,科里才能安心睡觉。因为科里明白,那些鬼怪不过是人们幻想出来的,真正可怕的,是这个世界上黑暗的一面,以及那人性的丑陋,还有人们在那层层面具下的真面目。

  在书中还有月亮人夫妇这两个角色,人们都认为他们是可怕的妖怪,是撒旦的化身,但科里却认为他们有时看起来就像少年少女一样。其实他们所拥有的魔力不过是那一颗如水般的纯粹、透彻的心罢了。而一些人之所以怕他们,不过是因为自己的心太过肮脏、太过丑陋,以至于不敢去面对那样纯净的心灵。

  《奇风岁月》只有读了的人才会懂,建议一读。

  在我的翘首企盼下,愉快的暑假终于到来了,一本名叫《奇风岁月》的美国小说吸引了我的眼球。这是一本奇幻的少年侦探小说,虽比《福尔摩斯侦探全集》的侦探刺激性要小一些,但还是让我不由自主地翻看。

  我饶有兴致地阅读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科里的小男孩,在他与父亲亲眼目睹了一桩可怕的谋杀案后,父亲精神不振,但小男孩却拿着本案的唯一证物——一根绿色的羽毛到处奔波,寻找凶手,展开了他奇幻的一生。

  我慢慢地将书的封底盖上最后一页文字,沉思了良久。书中,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秘密。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原本处于书外的我也不知不觉的进入书中的世界,那么神秘,那么让人心惊,纳闷让人感慨,在生命的逼迫下,不得已的人扭曲了自己的人格,自己的身躯,挤进了邪恶的大门。这本书借助一座名叫奇风的小镇做背景,通过科里这个小男孩,无疑都反映出了人灵魂的善与恶,甜与苦。虽然只是以一桩谋杀案来定夺,用不堪目睹的尸体来铺垫,但都恰到好处的反映了凶手的内心世界,是一片黑暗,金钱与性命,善心与恶毒,富贵与贫穷仇恨与原谅,这重要的选择,他却随意决定,导致误入歧途,成为让让奇风小镇人心惶惶的**犯。这书中的世界仿佛就是真实的世界,在财、誉、情、愁下,一些愚昧的人宁愿与别人同归于尽,做尽坏事,也不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而这位名叫科里的小学生,他的内心世界却是光明的,有可爱的同学,有疼爱他的父母亲,有人间的大爱,有质朴的情怀,他选择的是这个美好的、无虑的世界,面对受尽折磨的父亲,他用自己的坚持与努力,用唯一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侦破了这个案件,用顽强的意志唤醒了他挚爱的父亲。他与世上的所有站在光明世界中的人一样,在努力地驱逐着黑暗,让黑暗的大门永远关闭着。为什么共同生存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人类会如此殊途?为什么这个世界永无宁日,是因为人们放不下心中的仇恨,不想去悔过,才让世界永远在黑、白、灰这三种单调冷酷的色彩的包裹下,一天天的被摧残!

  看完了这本书,品味完了这本书,我的内心异常的澎湃,我愿意做到像所有正义的人一样去挽救这个世界,因为书中主人公科里感动了我,让我真正明白了生与死的秘密,也让我知道,只有活在光芒万丈、没有邪恶的世界里,才能真正体会到、收获到那一份无限的静谧美好……

  这本书整整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得慢的原因不是因为不精彩,而是因为这是用来给女儿读的睡前故事。

  刚开始的时候,女儿不是很喜欢听,甚至想要放弃。不过在我的坚持下,她就这么样地听下来,甚至后来会迫不及待地催着我给她读。而随着情节的不断深入,女儿居然能猜出很多故事的来龙去脉,这一点着实让我有些吃惊。

  说回到这本小说,被称为成长系列小说,的确名副其实。科里,一个12岁的男孩,生活在一个安静的小镇。一个*常的早上,在跟爸爸去送牛奶的路上,遇到一起谋杀,一个人被绑在驾驶位上,连车带人冲进了深不可测的萨克森湖。科里的爸爸跳进湖里,但却没能救出那个人,从此噩梦不断,加上后来失去了工作,甚至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幸亏阴差阳错地得到了“女王”的指点,才知道所做的噩梦并非是沉入萨克森湖底的那个冤魂索命,而是要通过他寻找真正的凶手。另一方面,科里目睹了父亲救人未果的同时,看到了站在不远处树林里的一个人影,并且在那个身影消失后发现了一根绿色的羽毛。这根绿色的羽毛,帮助科里慢慢发现了凶手的蛛丝马迹。而当他最后被凶手拖进车里并掉进萨克森湖的时候,他的爸爸再次跳入湖中,拼命将即将与凶手一起沉入湖底的科里救上来。

  当然,书中的情节远非如此简单,在小说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轴里,有友情、亲情、爱情,更有“我”对奇风镇难以割舍的乡情。有悬疑、魔幻、惊悚,更有对人生的深刻思考。

  奇风镇,是少年时代成长的地方,也是成年之后牵挂的故乡,就算它已经破旧凋零,就算它已经物是人非,却依然是拥有神奇力量的地方。

  少年科里跟父亲送牛奶的路上,看见一辆汽车沉入湖底。父亲跳入水中去救人,眼前的景象却令人毛骨悚然:车里人已经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浑身赤裸并被打的体无完肤……经历事件的父亲从此被噩梦纠缠,在惊恐中日益走向精神崩溃的边缘,科里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拯救日渐憔悴的父亲,少年行动起来,从事故现场留下的一根绿色羽毛,他一路追查事情的真相……

  看小说的开头,《奇风岁月》涵盖了当今畅销小说的类型:惊险、悬疑外加一点魔幻主义。正当我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准备一口气读完的时候,小说叙述的节奏突然慢下来,作者宕开一笔,开始描写小镇生活和一个十二岁男孩所经历的成长故事:青春懵懂的岁月,对未来的不可预知,对家人和朋友的深情守护,不安于*凡的小镇生活,想要走出去探求世界的真相。

  小说具有浓郁的现实主义色彩,故事围绕一个叫奇风镇的美国南方小镇展开。在小狗“叛徒”和一辆叫“火箭”的自行车陪伴下,主人公科里和小镇上所有的人一样过着*静闲适的生活。但是,凶杀案打破了看似宁静却暗流涌动的小镇,揭开了一系列变化的序幕,于是不蔓不枝,牵牵连连,作者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生活的真实画卷:白人和黑人心存芥蒂,看似善良的白人中种族主义横行;大机器生产代替手工作坊,科里的父亲想尽办法最后还是以失业告终;贫富差异悬殊,人们因为害怕失去家园,不得不听从房产商的摆布。*静的奇风镇本不*静,而科里的生活也在时刻经历无法预知的考验:父亲因受到凶杀案的刺激被噩梦缠绕,他和朋友们得时刻提防校园恶霸的欺凌,特别是小狗“叛徒”和好友戴维雷猝然离世,让科里悲伤的无以自拔。

  书中有一段关于梦境的描写体现了作者的匠心:科里因为跟老师发生冲突而受到严厉惩罚,在绝望和无助的时候,他来到好友的墓地,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离开奇风镇,遇到三位预言家式的流浪者。流浪者带着科里在城市黑暗的角落游荡,让他见识了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画面:来自旧世界的流亡贵族拖着支离破碎的身体以卖拳肉搏为生,手无寸铁的妇女公然被殴打、**,贫穷的少年依靠吸食强力胶自我麻醉,无家可归的**像苍蝇一样聚集在街头招揽生意……十二岁的少年心怀委屈和悲痛想要寻求安慰,却看到了奇风镇以外的另一个世界,比离别和死亡更令人恐惧的是充盈着黑暗角落的暴力、毒品、冷漠和绝望,什么才是真实?如果眼前那些令人心生畏惧的画面是真实存在,那么奇风镇那些风*浪静的年华岁月,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小镇居民在困境中相互援手,所有这一切岂不成为梦境中的世外桃源、空中楼阁?在各种矛盾冲突面前,科里内心发生激烈的冲撞,但是痛苦和迷惘都没有成为少年自甘堕落的理由,想要救助父亲的想法让他异常冷静坚强,科里以顽强的决心寻找真相,以敏锐的直觉洞察蛛丝马迹,最终褪去脆弱、敏感、胆怯和无知成为一个勇敢睿智沉着坚定的奇风少年。

  《奇风岁月》以男孩科里的视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故事,离奇的案件和小镇生活两条线索相互交汇贯穿始终,让小说表现出一种浓郁的浪漫主义情怀。小说人物众多,个性鲜明:科里的父亲汤姆,正直善良默默承受噩梦的纠缠;收受贿赂庇护罪犯的警长良心饱受折磨,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了小镇居民;才华横溢的富家子弟弗农一心想成为作家,却在现实的逼迫下发了疯。每个角色并不是非善即恶的符号式的人物,复杂的个性让每个人散发出人性的光辉。其中,“女王”是一位不可或缺的神秘人物。

  “女王”是奇风镇黑人聚居布鲁顿区的精神领袖。她出身黑奴,经历战乱,拥有神秘的本领:看到常人肉眼无法感知的世界,成为死者和现实世界的媒介。她对汤姆遭受的精神折磨感同身受,想帮助他,却因为对方固执和偏见遭到拒绝。书中从她104岁第一次出场到106岁去世,这位年老体衰、疾病缠身、出身低贱的黑人妇女,在种族主义横行的年代本应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表,却成为小说中最神通广大的人物,这让小说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是小说宣扬的主题,所以即便在揭露社会阴暗面的时候,作者点到为止,并不作过多赘述。一旦理想和现实发生冲突,理想主义占据上风,比如:戴维雷临死前看到林中的雪灵,史蒂文考利的灵魂驾着午夜梦娜从从恶棍唐尼手里解救莱妮,逃离马戏团的神兽在危急时刻把凶犯的车撞进萨克森湖,这些都是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书中那群青春活力风采飞扬的少年,像生长在萨克森湖边的野草般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他们搜集杂志、在房间张贴海报,结伴去探险,一起打败恶霸少年的欺凌。在他们身上隐藏着一股神秘的力量,让他们能用童真的眼睛去发现**世界无法感知美好,而书中自然元素和灵异色彩,因为情节上做了充分的铺垫和暗示,读来也并不觉得十分突兀。

  悬疑、惊悚、魔幻、成长、现实、浪漫……一本开放性的小说是很难用传统的眼光界定它所属的类别。出版二十年来,《奇风岁月》在美国取得巨大成功,逐渐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反舌鸟》等书并列为经典。

  作者罗伯特麦卡伦,生活于美国南部,年轻时进行一系列惊悚小说的创作,直到39岁决定写一本“为自己而写”的书。《奇风岁月》的英文版书名“boy’s life”,影射了很多他童年时代的成长经历。从那个聪明勇敢的小男孩身上,我仿佛看到作者当年骑着脚踏车风驰电掣般穿行在小镇的大街小巷,想要让自己快点长大,想要去拯救世界;读《奇风岁月》也让每个成年读者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岁月,相信年轻的生命能战胜一切邪恶,这就是青春的梦想所有用的神奇力量。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8)

——穿堂风读书笔记范本五份

  人生像一条走不完的路,有人*凡地走着,有人辉煌地走着,有人却虚伪地走着。读了曹文轩的著作《穿堂风》,我蒙蔽的心灵豁然开朗,做坏事的后果很严重!但只要能及时悔改,还是会重新获得大家的信任。

  《穿堂风》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男孩橡树,孩子们都不喜欢橡树,不希望橡树来有穿堂风的地方躲着火一样的太阳。只要谁家的东西丢了,就觉得是橡树偷的。后来,橡树发现了偷东西的人——瓜丘,可是别人都认为他就是小偷,橡树没有办法,只好拿走了奶奶存起来的钱,买了手铐,铐住了瓜丘,瓜丘说出了真相。最后,大家才知道一直都是冤枉了橡树。

  读完《穿堂风》我的眼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一滴滴地流下来。特别是看到瓜丘打橡树的时候,特别地狠,让橡树给他钥匙,他用手铐拖着橡树,橡树有了许多伤口,橡树受伤了,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仿佛有无数根针插在我的心脏上,无比的伤心,难过。

  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常常会有误解与矛盾,有时甚至会使朋友变成敌人,我们应该开动脑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化解矛盾。遇到挫折不能知难而退,而要勇往直前,犯了错误也不要紧,只要知错就改,大家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相信你,喜欢你。人要善良,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我们虽然经常把善良挂在嘴边,但实际上也没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呢?每个人都无法做到没有缺点,但是如果真正做到让自己的优点更加进步,让自己的缺点慢慢改正,那就真正做到完美了。

  我们要像那穿堂风,默默无闻的给人带来凉爽,我们要向橡树,该忍的时候,要适当的礼让一下。我们只要坚定自己的内心,就能一步一步走向成功!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青铜葵花》、《城南旧事》、《五只小狼》、《穿堂风》……其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穿堂风》。

  《穿堂风》是一本由曹文轩写的短篇小说。文章主要写了男孩橡树因父亲偷盗,而成为村里最不受欢迎的孩子。骄阳似火的夏日,其他孩子都在草棚下享受凉爽的穿堂风,而橡树却一人在辽阔寂寞的天地间独处。村里屡遭失窃,大家都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橡树。最终,自尊的橡树用奶奶存的.零花钱,打了一副手铐,抓住了真正的偷盗者—邻村男孩橡树,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作者曹文轩用细腻柔和的笔触描绘了男孩橡树的倔强与寂寞,用温暖和大爱讲述了一个守护童心,尊重童真的感人故事!

  辽阔无垠的田野上,他想喊叫,冲着风车喊叫,冲着天空喊叫,冲着稻田喊叫。但都只是想,并没有这么做。没有人陪他玩耍,没有人陪他说话。橡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没有人陪伴他,没有人理解他!更没有人帮助他!!陪伴他却是孤独与寂寞,自己唯一的亲人——父亲却因偷盗被关进了监狱。

  橡树,没有一个伙伴,只有寂寞无助与他作伴,但他依然活得很自在,仿佛这一切对他来说都若无其事。可再想想我呢,如果我是橡树,早就不知道会伤心到什么程度了!真不敢相信橡树在这种逆境中是怎么挺过来的!真让我佩服不已。

  《穿堂风》是一本充满正能量与爱的经典之作,它告诉我们偷盗是可耻的,同时它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遇事要沉着冷静,要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在这个无聊的假期,我再次翻开曹文轩的《穿堂风》。

  再次捧起《穿堂风》这本书,我想:第一次没理解这些含义深刻的句子,第二次读会不会很有意思呢?我带着这个问题开始阅读,我花了几天时间,看完了这本有意思的《穿堂风》。

  这本书主要写了身为小偷的儿子——橡树是村子里最不受欢迎的孩子,炎热的夏天,其他孩子在草棚下享受凉爽的穿堂风,橡树只能在田野里奔跑。村子里屡次失窍,大家认为都是橡树干的,橡树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与小偷瓜丘斗智斗勇,最终终于抓住了小偷瓜丘。瓜丘说出了真相,大家才知道冤枉的橡树。

  最令我难忘的一句话是:“河瓜田进不得,坷堤走不得,鱼塘边站不得,那,橡树还能坐哪儿?蹲在哪儿?站在那儿?走在哪儿?要么上天?”是啊!但全村人也得给他一个机会吧!橡树真是可怜人,地上简直没他呆的地方。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像橡树一样被人误解和与人发生冲突。我们遇到困难不能知难而退,我们应该勇敢去面对困难,解决事情。这是我从这本书学到的。

  “娘,我保证,今后再也不偷了,再也不学爹偷东西了……”孩子橡树在母亲的坟前断断续续的呜咽、震撼人心的誓言不时在我耳畔回响,也使我沉思:上天为什么如此不公呢?

  《穿堂风》讲述了农村男孩橡树挽回尊严的故事,它令世人惭愧。像树的母亲早已与世长辞,父亲由于偷盗,被关入监狱不知多少年了,也不知生死,就连他唯一看得见的亲人——奶奶,也是个可怜的人。炎热的盛夏,孩子们都在女孩乌童的家中享受着凉爽的穿堂风,却唯独橡树不能。他只能独自一人,顶着烈日,在油麻地中疯跑。村中屡失窃,大家纷纷将罪名指向橡树,橡树有苦说不出。是谁,决定了橡树悲苦、凄惨的一生的?

  每个人都有自尊心,不能互相排斥,互相嫌弃。橡树还是个孩子,大家就成天躲着他,他的一生该有多么坎坷啊!“偷”,一个多么令人生厌的字,就这样用来形容一个生活艰苦的穷孩子,如果换作形容你,一定没有人会喜欢吧!

  其实,我也有过橡树这样的经历。那是幼儿园中班的一个早晨,我**了一个新的班级。我忐忑不安:新同学都友好吗?老师会凶吗?心脏怦怦直跳,在一个陌生的班级里,我能适应吗?我踏进了大门,只见大家齐刷刷地注视着我,从上到下地打量着我,有的疑惑不解,有的议论纷纷,有的指指点点……这时,老师走了过来,领着我走到教室中央,向大家介绍我。说完,教室安静了几秒,突然哄堂大笑,我真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但是,眼泪在不经意间淌落了……

  橡树拥有耐磨的人生,他是真正的强者……

  穿堂风一次又一次穿过那宽敞的草棚,在那个凉意侵人的夜晚,我再一次捧起那本《穿堂风》……

  拿到《穿堂风》这本书,让我兴奋不已,因为书的封面很漂亮,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阅读书中的内容。《穿堂风》这本书主要讲了:男孩橡树,因为父亲偷盗,所以他成了村子里不受欢迎的孩子。炎热的夏天,其他孩子在草棚底下享受着清凉的穿堂风,而橡树却只能一人在寂寞而广阔的天地里独处。稻田里,河堤上,水塘边,他自由自在地奔跑、呐喊,仿佛周围的世界都属于他一个人的。村里失窃,大家第一时间把怀疑的目光指向了橡树,自尊的橡树用了自己的办法,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在一次次的挫折中,正直与善意激励着橡树的成长,最终橡树解除了大家的偏见。

  读完《穿堂风》,我的眼泪不自觉地一滴滴掉了下来,特别是在瓜丘打橡树的那一章,我感到十分的伤心。我仿佛能够深切地体会到橡树当时那种不被朋友信任的难过和心痛。

  读这本书,了解了橡树的故事,也使我想起了在生活中发生的这样的一件事情。大概是去年夏天,我在找一本丢失的笔记本,因为弟弟*时老爱拿我的东西和我开玩笑,所以我首先就怀疑了弟弟。当我用质疑的目光看着弟弟时,弟弟委屈地流下了眼泪。几天后在一次家庭大扫除中,我发现原来我的本子落在了橱柜的角落里。这时我才猛然发现原来那天我了冤枉弟弟,我特别懊恼,觉得对弟弟是一次不小的伤害,连忙去向弟弟道歉。我愧疚地对弟弟说:“对不起,是我误会了你,我不应该因为你*时爱开玩笑而对你有任何的偏见”,感谢弟弟原谅了我,我们又一起开心地玩耍。

  其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制造出这样那样的误会,有些人甚至会不冷静地把朋友当成了敌人,但愿我们都能从《穿堂风》中受到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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