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狗来了》(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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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狗来了》 1

  我喜欢《狗来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老狗要去辽阔的世界见识一下,在它的旅程中遇见了各种动物,狗都让它们体会到了快乐和幸福。

  《狗来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狗的善良。最*我都在看《三国》,里面的人有时也很友善、善良,但是他们的善良是为了自己的名和利。像孙权和刘备一样,在夺南郡之前,他们两家都表现得很善良,其实是想让别人损兵折将,先去和曹军打,自己再渔翁得利,这样的善良是假的。

  可是狗是无私的善良,且自己也在默默地做着牺牲。比如猪想做个幸运的人,狗就不惜一切地让他感到幸运,把自己的钱扔到马路上,让猪捡起来,可自己包里的钱却在变少;为了让猪能当上演员,自己也去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最后猪成了喜剧明星,它却默默地走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纯真的善良,像尹老师给我们上“小小理财家”,本来都是免费的,尹老师还用自己的钱给我们买礼物而且不让人知道,做PPT,找游戏和上课道具。

  这样一种善良是让别人感到幸福的善良,我希望我有一天也能让周围的人感到幸福,可是我现在还差得太远,因为我觉得这种善良太吃亏了。

  我还非常喜观里面的一句话:“如果从未到过辽阔的世界,那会令人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但如若不能回到家去也会让人感到可惜和遗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狗来了》 2

  暑假,老师推荐我们看奥地利女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的名作《狗来了》,这本书主要讲:狗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老伴也去世了,于是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看看。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别后,狗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知识,成了最受孩子们欢迎的老师。可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也派兵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脱身。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很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狗对朋友的忠诚深深打动了我。狗是那么的无私和真诚,为了让猪感到幸运,狗处处让着猪,吃饭时把菜量多的让给猪,睡觉时把最蓬松的枕头留给猪,甚至故意往地上扔硬币,等着猪去发现,让悲观的猪感到自己是多么幸运。从这一点来说,我就应该向狗好好学*,对朋友多忍让,多包容。狗有一颗宽广、包容的热心,它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一大堆猫宝宝,即使一个个淘气的小猫,弄得遍地狼藉,狗也从不因此而大发雷霆,它非常有涵养。不像我一遇到什么事就大惊小怪,有时明明是自己的错,还责怪其他人。总之,作品中的狗给我上了一堂精彩的课。《狗来了》是一本值得珍藏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狗来了》 3

  《狗来了》是20xx年12月24日*安夜圣诞老人送我的一本儿童小说,《狗来了》读后感。这本书的作者是奥地利的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他获得了国际安徒生奖(有儿童文学中的诺贝尔文学奖之称)

  《狗来了》讲的是一只老狗到外面去闯荡世界的所见所闻、所经历的故事。该书给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只老狗,它的孩子都已经长大**,并离开了家,老伴也去世多年。他很孤单,却非常善良。猫爸爸生病住在医院,没法去照看小猫。老狗就去帮猫爸爸到危险又狭小的危房去喂小猫。并让小猫装病,在医院见到了爸爸。有一只猪,因为它的运气很不好,所以每次打牌都作弊,他想成为大明星,于是老狗就教他唱歌、朗颂,到剧院去面试,终于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

  后来,老狗误入一所学校。他将计就计,当起了老师。他教学不拘泥成法,让孩子在实践中学*,竟然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在学校冒充老师的事情被教育局发现。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于是就陪伴老狗一起流浪。熊校长对教育现状不满,假扮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邻居老山羊揭穿。关键时刻,老狗奋不顾身将熊解救出来。最后老狗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读完这本书,我觉得狗非常可怜,就相当于现在的空巢老人,身边没有孩子,很孤单。我们要多多关心他们,给他们一个象样的“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狗来了》 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狗来了》,书中讲述了一只狗,他已经老了,但他什么都不会。他的老伴去世了,孩子们也离开家了,他决定出去闯荡世界。

  他误入学校,被熊校长当成代课老师,最终被教育局发现了。在大家的帮助下逃脱了追捕。他又被误认为小偷,可这同时,他又成了三十只小猫的养父,他没钱给小猫们买吃的,迫不得已偷了一个园丁的钱。等他有了钱以后把钱全部寄了回去,可他又多了一个罪名。后来他努力做好事,可这一点儿也没洗清他的罪名……

  在所有人当中,狗是主角,狗没有做过一件坏事,却被那么多人追捕。他浑身上下全是罪名,可他明明是清白的。他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没有得到任何报答。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也是这样。

  书的末尾,狗讲了一句让我难忘的话:“如果从未到辽阔的世界,那会令人感到可惜和遗憾。但若不能回到家里去,同样也会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没错,如果不出去,不到广阔的世界里去看一看,就不会有新的发现了。

  狗即使是在逃亡,也仍然去帮助别人。狗的经历告诉我们:一个人不管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定要学会乐于助人。而善良的同时,要学会分辨朋友,对邪恶也要勇于对抗,保护自己。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喜欢他精彩的内容,还喜欢它蕴含藏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狗来了》 5

  读了《狗来了》这本书后,试我知道了友谊的可贵。

  这一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狗,想到自己的孩子已经长大自理了,而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它想远走他乡,到辽阔的世界去。在一家餐馆里,遇到了作弊的猪,并且帮助它摆脱了倒霉的运气,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又在一所学校里,同学误以为它是代课老师,给孩子们上课,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可是,狗当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幸好有大家帮忙,才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解职。但是熊对教育现象不满意,于是扮成妇女参加竞选。最后,被一只山羊揭穿。这时狗奋不顾身将熊救了出来,回到了家乡。

  是啊!友谊是可贵的,不能舍弃。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那件令我后悔的事。

  天格外的晴朗,风吹得小草沙沙响,太阳晒得小树弯下了腰。而我的心情可不怎么好。不好的原因是,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吵了一架。起先,我们两个玩得好好的,我堆着我的城堡,她堆着她的别墅。突然,她的一个猛转身,把我刚刚堆好的城堡给弄塌了!我一下子站起来,生气的说:“你干什么?干嘛弄坏我漂亮的城堡?”“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说完,就急急忙忙地跑回家了。我一气之下,也把她的别墅踢倒了,愤怒地走回了家。回到家后,我仔细地想了想,好像是我做错了。我多次想跟她说一声真挚的:“对不起!”可是,在茫茫的人海中,却一直没有见到她的身影。直到现在,我都觉得后悔。

  友情是可贵的,金钱买不到的。世界上的城堡多得是,不要让一个城堡,就丢失了一个友情,和真正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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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狗来了》(精选5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

  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最爱的一本书,而我心目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相约星期二》。

  本书是一位年轻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学*生死之道的书。作者米奇艾尔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再次遇见大学时期教导他,有是他最敬爱的老教授墨瑞史瓦兹。死时,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可活,墨瑞挣脱原先对死亡的情绪与束缚,并借由每个星期二的谈话,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许多,就像书中有一句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但没有人把这当真。”。我觉得墨瑞说的很有道理,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终将难逃死亡这一扇门,但我们却不愿承认它,面对它,对于死亡我们欺骗自己;我们害怕,害怕一切都将消失殆尽。很多人都说,死亡带来悲伤,也带来生离死别,是痛苦的象征。其实,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绪情感上的意义;时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们绝对不会知道,死亡是什样的感觉,或者之后会如何。我们应该向墨瑞看齐,在遇见这么庞大的困难时,还是依然用最诚恳的角度去面对它,对抗它。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们所想象的、所碰见的、看到的都还要痛苦,但他却能够用这么积极洞澈的人生观去看待死亡这件事。我们应该好好深省。

  我认为,生命是一门课程,就与我们在求学的过程之中相同,会遇到瓶颈,也会遇到困难;这们课用经验教导我们如何去面对、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时你会想要逃离这个处处逼人的地方,但是请想想墨瑞,别忘记他告诉过我们的话。

  生命的课程,永远不会结束,“课继续在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900字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著作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受益匪浅。

  《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面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又好动的孩子,他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在孩子们看来,他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自从小时候失去了父母,汤姆就和同母异父的弟弟*德住在姨妈家。在姨妈的眼里,汤姆是一个调皮捣蛋,鬼心眼儿多的孩子。尽管如此,姨妈还是非常喜欢汤姆,对汤姆非常关爱,她想把汤姆培养成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

  汤姆和伙伴经常扮演绿林好汉,玩行侠仗义的游戏。当汤姆和哈克目睹了坟地谋杀案之后,由于害怕印第安·乔对自己不利,一直没敢把印第安·乔杀害医生的真相说出来。因此汤姆经常做噩梦,心神不宁,良心饱受着折磨。后来,他决心离开村子,走得越远越好,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于是,汤姆、哈克和乔埃三人一起离家出走,去当海盗。

  他们坐着小船划到河中心,怕被别人发现,抛弃了小船游到了孤岛上。他们玩得快乐极了,别提有多高兴!

  在一天夜里,趁两个伙伴熟睡的时候,汤姆独自一人偷偷地回到了姨妈家。他藏在姨妈家的床底下,偷听到了姨妈和乔埃的妈妈等人的谈话,汤姆被感动地流下了眼泪。但是,他又变得扬扬得意,认为自己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了。汤姆原本计划回家报*安的想法转瞬即逝,他意识到这是一个十分好玩的游戏,并为之乐此不疲。几天后,三个小伙伴终于起了内讧,两个人极力表示要回家,这个时候,汤姆以智谋挽留住了哈克和乔埃。同时,汤姆在哈克和乔埃情绪低落的时候,起到了积极的鼓励作用。

  汤姆精心策划好的一天,他们像英雄一般回到了小镇。躲在教堂无人的楼厢里倾听着关于自己丧礼的悼词。当他们出现在教堂里的时候,人们都破涕为笑。有很多人真心地怀念他们,比如玻莉姨妈、贝基、*德和玛丽。汤姆觉得自己让玻莉姨妈生气了,所以就编造了一个做梦的故事来哄玻莉姨妈开心。玻莉姨妈因为汤姆的谎言而伤心难过,但是,她最终还是体会到了汤姆对自己的爱。玻莉姨妈感到非常幸福,激动的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出来。

  为了主持正义,不畏**的汤姆终于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波特。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同时,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成功就在于是否坚持了已定的目标。我们还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要理解家长对我们严格管教的良苦用心。家是温暖的港湾,珍惜和家人度过的每一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4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们都知道: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快乐的。捧起它,它是圣洁的,翻开它,它是万能的,阅读它,它是美妙的。从小时候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喜欢阅读的课外书有很多,比如:《同步作文》、《童话》、《作业》、《学*魔法师》、《唐诗》、《神话》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学*魔法师》了。今天我就给在座的各位老师、同学们简单的讲一讲吧!

  《学*魔法师》主要讲了:什么是优等生?学*成绩好是首要标准,除此之外,良好的品格,大方的为人,广泛的交际等,都是优等生所具备的素质。谁不希望成为一个让众人钦佩的优等生呢?可很多同学总是有这样和那样的困惑:“到底怎样才能把学*成绩搞好呢?”……那些全能的优等生到底是怎样做的如此出色呢?

  我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只要用心学,用心体会就可以了。要知道学*是有方法的,有了正确的`学*方法,效率就自然而然会提高。有的同学能轻而易举地取得好成绩,与其说是因为他的脑子好,还不如说是因为他自觉不自觉地掌握了正确的学*方法。也许你在某个方面还不够优秀,也许你在某个方面还有欠缺。看了这本书后,你就不用担心了,因为你拥有了一位优秀的导师,它将告诉你了世界上最有用的学*方法,它会帮助你全面地发展。

  同学们,爱书吧!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只要喜欢每一本书他都会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只要我们掌握了正确的学*方法,提高成绩只是时间的问题。我相信我们每一个同学都会成为优等生的……

  爱书吧!让书来浇灌我们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5

  一本好书,一杯香茗,可谓人生一大乐事。

  ——题记

  一段故事,载入《史记》之中,便是历史,而载入这本书中,却更像是一本神话,远古洪荒,孕育着华夏文明,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将历史化作神话,将神话融入历史,相辅相成。或者可以说,华夏五千年的文明,没有《山海经》,是不完整的。尽管那许多诡异的怪兽以及光怪陆离的神话故事,在古代长期被认为是一部荒诞不经的书,但它的历史价值,确实在今天得以显扬。

  午后,即使是在丛林掩映中,那太阳的火热却依旧不减,树下倚树小憩的人,脸上盖着一本早已褶皱的《山海经》,手中还握着半杯没有喝完的白银毫针,那人睡得如此安详,嘴中还在嘟囔着什么,兴许是回味着方才读过的故事吧。

  不知道是什么声响,竟惊动了他,只见他忽然起身,睡眼惺忪的看了一眼远方,确定了仅仅是几只鸟后,再想入睡,却没有那么容易,于是重新倒了一杯茶,静静的喝完,复又捧起书继续看着,思绪也随着书中的故事,飘向了远方。

  黄帝与蚩尤的对决,终是以蚩尤的失败告终,当黄帝正准备坐享其成时,另一个隐患,却悄然来临,那刑天为了炎帝,为了故土,哪里会轻易放过他?可他又哪里是黄帝的对手,最终还不是落了个“身首异处”?

  书中的人激烈地对决着,看书的人紧张而又兴奋着。不知到底谁才是主角?一段早已经看过了几十遍的故事,如今看来,仍旧是津津有味,乐在其中。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每一遍的感觉,陌生而又熟悉,吸引着我流连着它的故事,感慨着这些陌生而又奇异的景物。

  时常,我因为夸父的执着而感动,也经常因为精卫的遭遇而惋惜,当看到刑天为了辅佐炎帝而敢于挑衅黄帝的权威时,我彻底的被这本书征服了。不过,征服我的却并不仅仅是这些故事,更是缔造出的这些远古故事的内涵之意。“神话是文学之母”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倘若没有《山海经》,如此繁荣富庶的精神家园必将空出极大的空白;如果没有《山海经》,中华人民对于远古洪荒的探索,不过是仅仅到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地步;如果没有《山海经》,那么我们今天对于古文化的考究,就有少了一部重要的记载。

  此刻在丛林掩映下的我,早已意识到了这本书的珍贵,轻轻地收好这本书,抿一口茶,静静地回味着方才的一切,默默地寻味。抬眼望去,青树翠蔓,在那山的另一边,在那遥远的远方,烟雾朦胧,群鸟归徙,隐约地,看见那个地方,演绎着一个故事,叫做山海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6

  书能让我们学到知识,也能让我们情绪舒畅,从小,妈妈就给我买各种各样的书,从我认识很少的字到此刻,所以我养成了爱看书的好*惯;如果你不开心就看书吧 !

  我喜爱看书所以我是不会不开心的,我看过好多好多的课外书,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是[小巫婆真美丽之住在好玩街];故事的主人公是活泼好动的真美丽,通常干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小时候因为贪玩她还吃过老鼠屎呢!虽然她好动也很淘气,可她的爸爸从小就教育她,要助人为乐!勤思考的好*惯!有一次真美丽发现一位老奶奶的东西撒了一地,她快步跑过去帮忙奶奶捡来,看着老奶奶脸上哪感激地微笑她笑得可开心了。

  看着书中的小主人公,不由得想起了我自我,我不也很活泼好动淘气吗?看着看着我自我好像是书中的真美丽了;我淘气的让小鸡游泳;想着鸭为什么早上不打鸣?院子里的狗狗为什么不下蛋?我真的把自我融在这书里了。我喜爱看书,可我最喜爱的还是这一本。

  我也要像书里的小主人公一样,活泼好动,勤思考,帮忙他人做个桃仁喜爱的好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7

  《绿野仙踪》是莱曼·弗兰克所写。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神奇而又充满快乐的冒险故事,很值得我们品读。

  这本书告诉我们小女孩多萝茜冒险的经历。在一次突如其来的龙卷风中,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被吹到了遥远的地方——奥兹国。为了回到家人的身边,她在旅途中遇到了许多朋友:想要有一个聪明的大脑的稻草人,渴望有一个真诚的心的铁皮人和一只希望有勇敢精神的胆小狮。一路上,他们互相帮助,度过了一个欢乐、不可思议的旅途。

  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只要团结一心,就一定会取得成功。如果一路上,多萝茜没有朋友的帮助,是很难回到自己的家乡的。这四个好伙伴在一起,互相鼓励,勇克难关,最后,自己的愿望也都如愿以偿了。

  读到这儿,我想起了一个自己曾经做过的`小实验:拿起一根筷子,“啪嗒”一声就可以折断,很容易;但将几根筷子抱着一团以后,就再也不会像刚才那样迅速又简单地折断了。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种种困难,但往往只要团结一心,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的。

  《绿野仙踪》这本书是一部很好的读物,它不但教我们要团结一致,还教我们一些生活中的常识,如:铁如果生了锈,加一些油滋润便可以缓解;稻草人最怕火等等,我很喜欢莱曼·弗兰克的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900字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经常听妈妈在我耳边唠叨:“孩子,你要从小开始学好本领,长大后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可别像妈妈这样,只能怀着遗憾过日子。”即使我现在已上了小学三年级,也不太明白妈妈说的话。直到今年暑假,我看了《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之后,才真正领悟妈妈话里的含义。

  这本书里讲的是在巫师树村有一个叫泰德司。布林的小矮子,他卖给三个小朋友每人一张许愿卡,每张五毛钱,用右手大拇指按着卡片上的红点许愿,愿望就会实现。一个叫波莉的小朋友,她是个大嘴巴,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大家都不喜欢她,所以她的愿望是别人都喜欢她;还有一个叫罗威娜的小朋友,她十五岁就开始谈恋爱,她的愿望是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最后一个小朋友叫亚当,他家的农场没有水,他的愿望是农场所有的地方都有水。最后这三个小朋友的愿望都实现了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波莉只要说不好听的'话,她说出来的话就变成“咕—呱呱,咕咕—呱呱”牛蛙的叫声;罗威娜希望她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结果她男朋友变成了一棵大树;亚当家的农场最后几乎变成了喷泉广场。虽然书中三个人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但当他们美梦成真时,一切并不如他们想象的那样愉快,他们都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因为他们的愿望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实现,事情竟朝着可怕的方向发展。最后只好找到司徒·米特用他的卡片解除了所有的愿望。

  读到这里,再回顾妈妈时常说的话,我不由得恍然大悟,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永远别指望天上会掉下馅饼,要想实现自己的愿望,就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才能取得成功。我想,这几年来,妈妈不断在我身边支持我、鼓励我,看到我在泉州市文化局举办的才艺大比拼中获得银奖,她那激动又高兴的表情,无非也是要让我明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营养品”。《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为我增添了许多知识营养,让我明白很多事理,我想告诉小朋友们:人生的目标不要太大,认准了一件事情,投入兴趣与热情坚持去做,你就会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让我们开拓眼界,增涨知识,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书的名字是《少年特战队——特种兵大赛》。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特战队被派去参加国际特种兵大赛,他们经过地狱式训练最终来到赛场。主要人物有张小福、火驴、硬盘、柱子、大龙。他们虽然比别人小但是他们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冠军,让嘲笑他们的外国大兵输得心服口服,对他们刮目相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张小福,因为他很聪明,也是少年特战队的队长。他带领队员们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捧起胜利的奖杯,戴上属于他们的奖牌时,我非常自豪。这本书故事非常精彩,读完这一章还想读下一章,迫不及待的想一口气读完,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里面的人物坚强,勇敢,意志力非常坚强,为了达到目标,竭尽全力的去完成。他们的.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任何事情,只要树立了目标,就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拼进全力,不管结果如何,只要我们拼过了,努力了,就不会后悔。

  是书,给予了我快乐;是书,教给我做人的道理;是书,赋予我丰富的知识;是书,为我前进的道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0

  我最喜欢读书了,因为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伙伴。我们生活中有了书,生活才有乐趣。书还能让我们知道无穷的知识。书,也是知识的海洋, 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欢乐游荡。书,还可以让我们在大自然中像蝴蝶一样快乐飞舞。我读过许多书,这些书有的告诉我怎么做人,有的告诉我很多道理,还有的告诉我大自然中的诸多奥秘。其中,我最喜欢读《十万个为什么》了。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一位老师。我们各种各样的小问题,她就立刻把答案告诉好奇的你。如果你问:“花为什么是五颜六色?《十万个为什么》就把你当成她的学生,耐心的告诉你,帮你解答。《十万个为什么》里还有看看我。比如,白鲨的看看我:“我是鲨鱼中的捕杀能将。我的身体非常庞大,能坐下几百个人呢 ! 我的牙很锋利,能把所有的猎物骨头咬碎。”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还有许多我们感兴趣的话题,也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如为什么植物的果实味道不一样?原来是植物的果实细胞内所含的有的是酸性物质,有的是碱,有的是辣椒素。所以味道不一样啦!《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内容主要有动物、植物、宇宙、地球、气象、人体、社会、生活、交通、建筑、兵器等等。我们是踩着一路疑问成长的。为了让脚下的路变得*整而牢固。我们有难题时,就来问问《十万个为什么》吧!相信它能为我们尽力的解答。

  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它既解决了我的难题,又给了我丰富的知识和快乐的人生。它还使我本领变得越来越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告诉你一本好书,它是《天地大旅行》。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有关旅行方面的知识。现在就请你和我一起分享我看到的非常有趣的景象吧!

假如在大沙漠中行走,我们可以看到啤酒仙人掌、暗绿龙舌兰、霸王树、野葫芦、凤凰棕榈、猢狲面包树等等。这些可以供我们吃和喝的。沙漠里还生活着许多的小动物,有兔子、狼、还有蛇、沙蜘蛛等等。见到它们可不要奇怪!沙漠里还可以找到水,当你在某个沙丘一坐下,如果发现屁股凉飕飕的,那就可以用手挖一个洞,再用一块干净的毛巾在湿沙子上放好,过一会儿就会发现毛巾是湿的.了,然后就拿一个盆子,把水全挤到这个盆子里,再生一把火把水烧开,这样就能喝了。

在北极,你可以拿一根小木棍捆住一面小红旗,再在冰上凿一个洞,把木棍放进去,只要旗子一动,那就是鱼儿上钩了。

在岛上游玩时,如果海水涨潮了,你千万不用担心没吃的,你只要用手在岩石边缘摸摸,就准能摸到贝壳和鲍鱼……。之后你就能开一个海鲜大会了。

……

怎么样,我最爱的这本书还不错吧,其实有很多很多的好书在等着你和我去翻阅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3

  我的书房里有许多许多的书,有益智类的、有保健类的、有幽默类的、有文学类的……其中我百看不厌的是《珍珠翡翠白玉汤》。可能听这儿名字,你会诧异,我怎么会喜欢烹调类的书籍呢?其实它是刘宝瑞的相声集。

  这本书是大笑话和小笑话的集册,相声笑话应有尽有。有民间流传很广的古典笑话,还有刘宝瑞独立创作的现代相声,再有三言两语的小幽默段子。我每天睡觉之前都随意地翻开这本书,读上四五个故事,每次都捧腹大笑一番。每天都要让妈妈催促多次以后,我才会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在床头,盼望着明天早点醒来能再次读上一两段。

  其中有一个小故事《邵康节测字》,它讲述是明末清初时期测字先生邵康节与九门提督斗智斗勇的一个传说。故事中描写了九门提督千方百计要在三天之内砸了邵康节摊儿,如果邵康节全部都测准了,就保他做皇上的军师。九门提督找了各式人等打扮成高级人物,都测一个“人”,结果都被邵康节一一破解了。我很崇拜邵康节,因为他智慧超群、善于观察,发现每一个人的特点,一一说准了他们每个人的本职。虽然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不畏强权,敢于反抗的精神值得我们尊敬和学*。

  《珍珠翡翠白玉汤》想必大家都听过,它深刻地让我体会到了饥不择食这个成语的意境了。

  相声是我国特有的文艺形式,我非常喜欢听相声,也非常喜欢自己说相声,我希望它能够源远流长,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欢声笑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4

  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最爱的一本书,而我心目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相约星期二》。

  本书是一位年轻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学*生死之道的书。作者米奇艾尔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再次遇见大学时期教导他,有是他最敬爱的老教授墨瑞史瓦兹。死时,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可活,墨瑞挣脱原先对死亡的情绪与束缚,并借由每个星期二的谈话,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许多,就像书中有一句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但没有人把这当真。”。我觉得墨瑞说的很有道理,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终将难逃死亡这一扇门,但我们却不愿承认它,面对它,对于死亡我们欺骗自己;我们害怕,害怕一切都将消失殆尽。很多人都说,死亡带来悲伤,也带来生离死别,是痛苦的象征。其实,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绪情感上的意义;时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们绝对不会知道,死亡是什样的感觉,或者之后会如何。我们应该向墨瑞看齐,在遇见这么庞大的困难时,还是依然用最诚恳的角度去面对它,对抗它。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们所想象的、所碰见的、看到的都还要痛苦,但他却能够用这么积极洞澈的人生观去看待死亡这件事。我们应该好好深省。

  我认为,生命是一门课程,就与我们在求学的过程之中相同,会遇到瓶颈,也会遇到困难;这们课用经验教导我们如何去面对、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时你会想要逃离这个处处逼人的地方,但是请想想墨瑞,别忘记他告诉过我们的话。

  生命的课程,永远不会结束,“课继续在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5

  在记忆的长河中, 书,无时不刻都在吸引着我,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拔开我心中的迷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我看过一本本精彩动人的书,但要我说,那一本本精彩动人的书却不及它—《雪域豹影》。

  这本书讲得是生活在滇北高原梅里雪山一带的雪豹的家庭生活。雪豹奉行一夫一妻制家庭结构。雪豹的家庭伦理是:雄雪豹只在养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幼豹,而拒绝抚养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幼豹。可偏偏有一只雌豹,刚产下一窝幼崽,配偶便死于非命,雌豹仗着自己年轻貌美,一心想打破雪豹社会的这种陋*,招赘一只雄雪豹来帮助自己养育幼崽。她本想与强壮的雄雪豹花月亮共同养育幼崽,可是丧心病狂的花月亮竟然来暗杀小雪豹,她只好放弃了这桩婚事。又一只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雪豹却选择成为三只幼豹的继父。在狂风暴雨中,它用瘦削的身体将小雪豹银老二紧紧地护在腹下;在凶险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花老三奄奄一息时,它挺而走险深入豺群捕猎,九死一生;当银老二失去胆量时,它带领全家与曾经伤害银老二的狼獾战斗,却成了名副其实的血豹??

  它,就是泥雪滚;它,就是一只衰老而丑陋的雪豹;它就是*凡而瘦弱的雪豹;它,就是那只拥有金子般的心的雪豹;它,就是那只尽心尽责的雪豹;它就是那只伟大的雪豹,当它历尽艰辛,本以为即将迎来幸福时,然而等待它的却是命运又一次的捉弄??

  当我读到“泥雪滚是最好的后爸,也许这辈子也只能做个好后爸” 时,我哭了,虽然它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雪豹,但我看到的分明是一颗充满了对孩子关切的爱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是知识的`迷宫,它蕴藏了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发现。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让书丰富我们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7

  我们在学*的道路上会看许许多多的书,有些书如同阳光一般,照亮心里,给你温暖,给你力量。《夏洛的网》就是这么一本书,我特别喜欢它。

  这本书的封面上方有四个用毛笔与硬笔写出的书名。下方一位小姑娘手里抱着一只胖嘟嘟的小猪,和一群可爱的小动物们正一本正经地看着一只倒挂的蜘蛛网上的一只小蜘蛛,他们好像正在开会呢。

  书中讲的是在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一个丑恶的消息告诉威尔伯,未来他会成为熏肉火腿,可爱渺小的夏洛用自己吐的丝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而这时夏洛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夏洛帮助了威尔伯,这是一种浓厚的.友谊。有时,我觉得我没必要有一个好朋友,可我错了,没了友谊,没有了朋友,我几乎没有勇气把事情做好。在友谊的帮助下我越过了一望无际的沙漠、走过了万里路。友谊是把神奇的扫帚,它把生活中的孤寂、困难一扫而空,让我们面对的是崭新、充满希望和快乐的世界。友谊让我们面对困难时不会低头,对我来说这就是一股勇气,一股神奇的力量。我不怕任何困难,因为友谊为我照亮了这个世界。我相信这本书会让你成为“最亮的一颗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你一生的挚友。书,更是人生的导航。它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带来悲伤。古时候那么多的名人,正因为他们多读书,所以,书中的智慧让他们更有学问。在群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鲁滨孙漂流记》。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里面的故事情节震撼人心。下面我就来为大家再来科普一遍。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孙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自己做桌椅自己做。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都能克服许多让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想想看,如果我们去荒岛上生活,能有几个人坚持下来呢?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吧,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面对各种挫折我们可能会手足无措。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会挑战,挑战自我,挑战别人,去点燃自己心目中的希望之灯。鲁滨孙救下的食人族的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孙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孙还教会了他很多外国语言,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孙帮助船长一齐制服了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孙一齐回国。啊!在这长达二十八年里的日子里,鲁滨孙忍受了孤独,终于有一天,他的梦想成真了!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真的太多太多,每一条启示都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也可能是我喜欢这样一本书的原因吧!世界上的书很多很多,但是能让你真正喜欢的,却没有几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9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2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必须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惯。在我读的众多书之中,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一开始,我并不爱读这本书,总觉得枯燥无味,十分无聊。但在家长与老师的要求下,我拿起《三国演义》看了起来,瞧着瞧着,便身临其境,越来越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写完作业,拿起《三国演义》正好看到“关云长千里走单骑”这一章。关羽当时暂留曹营,当他得知刘备的消息后,激动万分,便与曹操告别,但曹操却不想让关羽离开,迟迟不愿见他,看到这里时,我忽然想起下午还有英语课,只好放下书去上课,一路上我都在想:关羽最后会如何选择?他会不会遇到敌人?会不会突出重围?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回到家拿起书一看,我才知道关羽还是去了刘备身边,他过五关斩六将,十分英勇,得到了答案,我将书放下,才去吃了晚饭。

  《三国演义》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刘备三顾茅庐,让我知道了求人办事一定要拿出诚恳的态度,因为态度决定一切。袁绍曹操一战,让我知道了“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小到一份试卷,大到一个国家,对每一件事都必须认真对待。诸葛亮三气周瑜,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不能小肚鸡肠,“宰相肚里能撑船”,要心胸广大,不要斤斤计较。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为天下百姓操心,深受他们喜爱,让我明白了要乐于帮助他人,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人的一生又能碰到几个真正懂自己的知己呢?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三国演义》使我终生受益,在我看来,它不仅是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更是我的“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狗来了》(精选5篇)(扩展2)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精选5篇)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

  我最喜欢的一本绘本故事书叫《小马过河》,故事的内容是:

  一天,马妈妈要小马把面粉送到磨坊去,小马高兴地答应了。

  当小马驮着面粉高兴地走着的时候,一条小河挡住了它的去路。路旁的牛大叔告诉它,水很浅,可小松鼠却说:“不要下去,水很深啊!”

  小马很为难,只好跑回家问妈妈。妈妈让小马自己去试一试。小马又“哒哒哒”地跑到河边小心地走进小河,安全的淌到了河对岸。原来河水既不像牛大叔说的那样浅,也不像小松鼠说的那样深。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善于思考,不能盲目地去听信别人的意见。我们更要大胆尝试,在反复的尝试中积累经验,不断进步。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2

  我有一本《改变孩子一生的故事全集》,它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编是滕刚,本书有十二辑,共有二百六十一个故事。第一辑: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第二辑:人是不可能被注定的;第三辑:撬开你的心门;第四辑:一个长跑冠军的“秘密武器”;第五辑:让心窗看到美景;第六辑:在危难中享受安然;第七辑:好运气缘何降临七次;第八辑:把心情加工了一下;第九辑:虽然错过春天,还将收获秋天;第十辑:人生因换车票而改变;第十一辑:脚比路长,只要你还在走。第十二辑:一次喝彩,改变了他的一生。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第一辑的《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反映出在我们这个世界并不缺少有理想的人,缺少的只是能将理想实现的人。当一棵草有了愿望,它就会开出一朵花儿;当一只蚌有了愿望,它会育出一棵珍珠;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会成就一座城堡。当我们经过梦想的磨练与拼搏之后,我们也能让生命之蛹破茧而出,化蛹为蝶,绽放属于我们自己的五彩缤纷!

  我喜欢《改变孩子一生的故事全集》这本书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它所采集的一个个睿智的故事;它的.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都描写得惟妙惟肖。它不仅感动了我而且还教育了我: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要学会爱自己、爱别人,学会自己做选择和做决定,学会帮助别人和接受别人的帮助,学会自尊自爱,学会努力进取,把握自己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3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读过许多的课外书,比如我们同学们最喜欢的:语文书,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这些书可以带给我们许多的知识。那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今天,让我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并告诉大家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和这本书带给我什么吧!

  我最喜欢的书是伍美珍的阳光姐姐的小书房的其中以本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巧克力味的暑假》内容是:主角是项心仪外号:瓜子脸女霸王。毕业考好过关,但毕业时心理这道坎却难过关一一对于小学毕业生项心仪来说,这个暑假她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她又遇了新的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当我一身烦恼时,我一看这本书,那我的烦恼都不见了,还带给我主角的项心仪的暑假是怎样过的,还有告诉我她的暑假是巧克力味的,多可爱啊!如果我是六年级将要毕业的话,那我那时的暑假,我想有可能和主角项心仪一样哦。因为我爱我亲密想处了六年的同学和亲密相处了的老师,还爱我的母校(学校:小学)。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我想你们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喜欢的同学一定要看完哦!它会带给你快乐的。来吧,看一看吧!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 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小哥白尼》,它是本向我们少年儿童介绍科学知识的杂志。不信你们也可以看看,它里面的内容可多啦!

  它的五大主题内容是宇宙、海洋、物理、环境、生命。从史前动物到现代科技应有尽有。最*一期的杂志里就有说这样一个故事:帐篷里面开飞机。

  它讲的是位于亚洲西伯利亚的正中心,哈萨克斯坦的首都阿兹塔纳,一年当中有半年是冬天,温度是零下30度,于是想造个超级大帐篷,把整个城市都罩在帐篷里。这样不管帐篷外多么寒冷,被帐篷罩起来的阿兹塔纳城都将温暖如春,并且还可以在里面开飞机进行人工降雨呢!同学们,你们觉得神奇吗?据说,这个超级大帐篷很快就可以建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狗来了》(精选5篇)(扩展3)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精选5篇)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1

  从小爱读书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2

  一本好书,不仅要有理性,更需要一种情感,要用情感去打动人的心灵,激发人的生命力,那一种书,将具有一种被永世讴歌的力量。《方与圆》正是这样一种情感和理性的洗礼,是我们人生中永远的加油站。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加油方式。

  《方与圆》是丁远峙先生编著的,他于师范学物理系毕业。这本书好在:我以为它虽然不能使我们由矮变高,但它能改观您的品质,影响你的气质,可能会帮助您由渺小而变伟大。尽管本书没有提示什么人生秘诀,但它能帮助您更深刻地认识人、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这本书甚至没有深奥的理论,它只是将人的心理活动浅显地剖析出来,帮助我们理解,掌握为人处世的技巧。

  如今,作为一名学生,对社会上的种种都不了解,甚至谈不上涉世未深,思想单纯不全面,不懂为人处世,不懂说话技巧不懂如何修身养性,诸多种种,如果单一地靠一点一事的去以自身实验得到经验、教训的话,代价似乎太大了。《方与圆》这本书虽然没有完完全全的写出多少人生奥秘,但至少给了青少年然如何培养品质、修养气质、人性、处事技巧、交际技巧、说话技巧和宣传,还有广告,都有许多启示。它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更快乐的生活,事业更成功。就像作者自己的前言一样:这本书将要改变你的生活。我深信不疑,因为你将要读到的已经改变了我的生活。

  一本好书,就是这样,对读者有着深远的影响,起到心灵的救赎与醒悟,引领起跑。

  方圆有术,弹性做人。乃是做人之本。圆是处世之道,如此深入浅出的语言,为我们诠释出方与圆的真谛,解开方圆做人的天机。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3

  这个寒假,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喜欢的的一篇是日本作家泽本嘉光的第一本小说《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这本书讲述了少女小光迎来了她家的新成员,一只前脚裹着白毛的小狗。妈妈给她取名袜子。妈妈常教给小光,要和袜子交朋友,不要忘记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小光似懂非懂地点头答应。在成长的日子里,母亲的突然辞世,父亲的辞职,有意义的工作,第一次独自生活…...小光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小光和袜子都努力遵守这十个约定,直至袜子死去的那一刻。

  与其说是小光养了袜子,倒不如说是袜子养了小光。袜子代替了突然辞世的小光母亲,在小光伤心,难过时不顾一切,想尽办法的安慰小光,让小光开心起来;袜子也改变父亲,让父亲回家陪伴小光,让小光不用靠那只玩具熊来代替爸爸;袜子使邻居老爷爷一边说着我讨厌小狗,一边又抱着新养的小狗在外边散步。这一切,都是因为袜子的到来而改变了。

  在这十个约定中,让我最感动的是第十个约定: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的去天堂。所以,请无论如何不要忘记,我一直爱着你。这个约定是在袜子死后,小光与爸爸,阿进君收拾袜子小屋时发现的。小屋下有一个大坑,是袜子挖的,从这里面发现了妈妈给小光的信,妈妈的照片,妈妈不忍说出的最后一个约定。读完后,我深受感受,也无法准确的形容自己的心情,或许是感动于袜子与小光那亲人一般的情怀吧。

  如果你也养着小动物,你与他们有什么约定,不管有什么约定,你一定不要忘记,要永远遵守下去。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4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非常厚。

  这本书不是一本小说、漫画,也不是一本故事书,它是一本作文书,它的名字叫“好作文,这样写。”

  这本书写的不是一件事,而是涉及到许多方面。有写人的、写事的、写景的、写动物、植物的……每一篇都用了许多修辞手法,优美的语句。这本书主要教你如何写作文,怎样把作文写好。所以每一篇都有主要内容、意思、好词好句。

  你们肯定会问我为什么要选这本书?接下来,我慢慢地告诉你。

  因为这本书提高写作水*非常快。这里面,无论是写事,还是写人,都写得非常细致,而且每一篇无论是字数还是段落,写得都非常清楚。另一方面是,我还喜欢它的语句,这里面的每一篇作文的语句有的非常有趣,有的非常优美。这本书还启发我,教育我要多读书,多看书,这样对我们写作有非常大的帮助。

  在我每天早上、晚上坚持读书后,得到了大量的积累。上一次在学校考试,正好,这次的作文是写人的,这几天我看的也是写人的作文,而且我还重点看了一些外貌描写的范例。所以,“下笔如有神”,这本书可真帮了我大忙呀!

  在我每天坚持读书下,我的作文提高了许多,成绩也提高了。

  我喜欢我的作文书,帮我提高成绩、写作水*的作文书。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5

  在这里,你会觉得非常可笑。这个人怎么这么不正常,喜欢《语文书》?但是如果你读下文,你就会感觉《语文书》比其他书好很多。

  《语文书》是每个上小学的学生都有的一本书。但是我相信,没有几个人喜欢看《语文书》。但是我告诉你:“《语文书》知识比课外书广,课文也更好理解。”所以《语文书》非常好。

  还有,《语文书》是按级段分成六个等级,你年级越高,课文就越深奥,字也越多,这样就很少有读不懂的情况。所以《语文书》是专门针对你那个年级来设计的。

  况且,如果你读《语文书》就会有老师专门为你解疑答惑,所以才那么好理解。要是你喜欢其他书,只能一个人在那里绞尽脑汁的.思考,而很少找到别人帮忙,所以《语文书》才这么好。

  值得一提的是,《语文书》里面有“金钥匙”,可以帮你理清思路,找到方法;还有“初显身手”等,让你在攻坚克难的过程中体验到成功的乐趣。

  你说《语文书》是不是我最喜欢的书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狗来了》(精选5篇)(扩展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篇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只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香**巫》,女巫这个词时常让人联想到巫婆、巫师等等。而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香**巫,她是一个长着绿色鼻子、爱吃香草蛋糕、爱喝香草饮料、穿着补丁裙、戴着蓝帽子、穿着长皮鞋、善良可爱的女巫。这本书是我在学校举行的图书博览会上买到的,当时我看到这本书,一下子就被名字给吸引住了,香**巫是什么样的?她长得想香草吗?她会有怎样的生活经历?心中的一个个小问号,迫使我将它买了下来。

  大家可能认为女巫无所不能,但是这个故事讲的是这个小女巫却不是无所不能的。她连一个会飞的扫帚都没有,每天三点钟就得起床,跋山涉水地走着去上学。不过女巫就是女巫,她念咒语变出了一只怪模怪样的蝌蚪龙,蝌蚪龙凭着自己的智慧给她弄来一把会飞的红扫帚。有了红扫帚的香菜女巫变得不同凡响起来······

  一本你喜欢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我最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里面写着:从前有一个木匠,他发现一个木头,他想做一个小木偶和他玩。做好了,小木偶居然说话了。小木偶不会走路,木匠只好一步一步教它走路,会走之后,木匠就送他去上学了。小木偶经过了一些非常惊奇的奇遇,比如:他在回家的路上,有一只猫和狐狸去骗它,到了晚上,它们来抢小木偶的钱,小木偶飞快地跑,找到一个地方躲了起来,骗子找不到它,只好回去了。还有一次,它在鲨鱼的肚子里,趁鲨鱼睡觉的时候从鲨鱼的牙缝里钻出来。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小木偶很,能安全度过很多危险的事。我知道了遇到问题不能急。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书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没有一把钥匙,能开启世上所有的门;没有一首诗歌,能赞颂世上所有的美妙;没有一只墨笔,能写尽世上所有的沧桑;却有这么一本书,在我面对困难时鼓励我,在我受伤时抚慰我游移的心灵,在我挫败时激励我,为我的人生打开了另一扇不同的视野。

  还记得那次演讲比赛前夕,我自认有丰富的经验,便心不在焉、潦草应付准备比赛,以为能够轻易的拔得头筹,却因为心高气傲而落败。正在悲伤之余,老师送我一本书,希望鼓励我重新振作。书的封面有一位中年男子,脸上漾着属于成功者自信的微笑;烫金的大字─世界因你而不同,映入我的眼帘,从此,它就成了我生命的转捩点以及人生道路上最重要的指路标。

  看完这本书,首先体会到,人应该要面对挫折、重新出发:作者李开复是一位电脑工程师,他到过许多举足轻重的电脑公司担任重要职位,但当他从微软要转换到goole时,却遭逢人生最严重的遽变,不过他却没有因此而打退堂鼓,反而当成一种前进的动力。我发现,人生挫折难免,不应该竭尽所能的闪避每一颗子弹,而是遭到打击后能迅速复原,因此要将错误当成借镜、从错误中学*,对于困境要勇敢的面对它!克服它!挑战它!战胜它!进而超越他!

  其次,就是要心中有梦、筑梦踏实:‘梦想’,是成功的蓝图﹔‘实践’,是成就的道路。读完这本书获益最大的是-要让自己的生活拥有梦想、要让自己的生命充满理想,为它努力、为它拚搏。李开复勇于坚持自己的理想,努力登上人生中的峰顶,所以我更应该把持着坚定的意念,朝自己热爱的舞台迈进,怎能为了一次的失败,就一蹶不振而打退堂鼓了呢?

  最重要的,就是虚怀若谷、谦虚为怀:面对成就、名利及声誉,李开复总是笑而不答,他认为人生的路途是一趟永远破不完的关卡,不能只因为几次的`成功就放任自己堕落。这一次比赛的惨痛教训让我知道─弯腰是最好的姿势,唯有谦虚的面对每一次的挑战,才能不断超越自己,再创人生下一个巅峰!

  “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最大化你的影响力,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这段话对李开复产生了极大影响,对我也开始有了剧烈的变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世界因你而不同这本书使我懂得:唯有不断的追求卓越,才能缔造一个全新的自我。我愿意尽一生的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世界会因我而不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这句话的是苏联知名作家——高尔基,没错,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了书就等于没有了知识的源泉;等于鸟儿没有了翅膀;等于鱼儿没有了尾巴;就等于我们心中缺少了一扇重要的大门。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我家有三个书柜,一个五层,一个四层,一个三层,全被我的book(书)塞满了,可想而知,我的书有多少!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蓝色封面的书它就是《风印之书*九尾狐》,我对它爱不释手,百看不厌。它是《意林小小姐》中人气最高的一本书之一,作者沧海·镜。

  这本书主要讲述:一只狐狸落入人间,被人误认为狗,并被扎了耳钉,这只狐狸要报仇,她叫洛菲雅,变**来到学校找白发少年,一个少年收留了她,每天寸步不离,后来才发现,这个少年竟是她要找的报仇者!洛菲雅被无数猎妖者追捕,因为她的身份是亿年不遇的九尾狐,末了……结局在此我保密。我为洛菲雅愤愤不*,她从未伤害过人类,可人类为什么千方百计地想伤害她?她那么天真,纯洁;她那么可爱,那么单纯……她的一切一切感动了我,即使她说一千遍"我恨你!"说一万遍"想杀了你!"但,她都不曾伤害过人类,为什么人们却……

  当我第一眼看见洛菲雅时,心都化了,毛茸茸的大耳朵,水灵灵的黄眼睛,卷曲了的头发……我看着她,时间仿佛停止了,我仿佛正站在她身边……

  这本书的作者镜子在写这本书时运用了很多手法:比喻,拟人,夸张,排比……有一句:洛菲雅两个眸子湿润了,望着玄幽,泪水打转着,一滴,两滴……犹如断了线的珠子,写得好美!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狐族组长玄幽,我敬佩他的舍己救人,他为了索菲雅,可以给猎妖者一切,甚至牺牲自己。蛇妖却让人厌恶,光看他们的品质就够了,可以找出一堆词形容他们:讨厌,撒谎不脸红……

  这本书概括了人间*和假丑恶,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它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必,大家都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但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三国演义》因为这里面成功的`塑造了诸葛亮,一位精通天文地理的小说人物,以及周瑜,张飞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智慧背囊》里的故事了,里面把故事分成一则一则的,每读完一则故事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有告诉我们要尊老爱幼的,还有团结友爱的,互相帮助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一则故事,名字叫《选择生活》里面讲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满足他们每人一个要求,美国人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要了一美丽女子陪伴,而犹太人只要了一部与外界联系的电话。三年过去了,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他满嘴都是雪茄的,大声叫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记要火了,第二个出来的是法国人。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女子还怀着一个孩子,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出来后,紧紧地握住监狱长的手,激动的说:“这三年来,我每天都与外界联系,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百分之二百,我要送给你一辆劳斯莱斯。”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珍惜时间努力学*,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是《苹果树上的外婆》因为里面有非常生动的图画和有趣的故事。特别是我喜欢神奇的外婆。

  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主要说的是:主人*迪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使他很伤心,可是有一天外婆神奇地出现了,带着安迪四处游玩,领着安迪见识世界。

  她是一个富有童心的外婆。她会与安迪一起在游乐园玩耍。他们一起坐木马;一起进魔鬼宫;一起荡秋千……玩了许多游戏。她还会与安迪一起分享儿童食品。他们一起吃火腿;一起吃巧克力;一起舔棉花糖……吃了许多美食。

  她是个很有创意的外婆,小汽车就很神齐。她会有很多大胆新鲜的主意。去草原捉马,教安迪巧妙有趣的驯马方法,然后带安迪去骑马。还有一天,安迪觉得没地方可去了,外婆就提议去海上冒险,并神奇地弄来一条轮船……一桩桩新鲜刺激的事让安迪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时光。

  读完此书,我也很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外婆。

  我最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能告诉我们一些不知道的事情,有浩瀚的宇宙、发达的交通、未来的能源、便捷的通讯和各式的武器等等。

  比如,宇宙中有外星人吗?我们从很多科幻影片中常常能见到外星人,它们的样子有的可爱,有的丑陋,这些都是人们假设出来的。虽然现在还没有找到外星人的踪影,一些见到外星人的说法也只是传说,但是科学家们并没有气馁。天文学家和生物学家坚信宇宙中还存在着其他生命。宇宙如此广阔,我们不可能是唯一的智慧生物。

  有时候跟着爸爸妈妈开车出去玩,不认识路,但是用汽车导航,轻轻松松的就可以来到目的地,这是为什么呢?看了《十万个为什么》才知道,原来汽车内置的GPS天线会接收到来自卫星中的数据信息,结合存储的电子地图,汽车行驶到任何地方都能接收到卫星信号,并通过计算机控制中心在电子地图上指示车辆的具**置和移动方向,找出最佳行车路线。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科学知识,所以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狗来了》(精选5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篇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从小,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的书籍,因为小时候的我非常喜欢的看书,每次爸爸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要一本书。所以,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个专门放书的小书橱了。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 。不仅有著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著名作家,是日本的著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正是这本书能带给我很多的道理,所以这本书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别的书我也都很喜欢。现在,每次有空我就会看书。因为我想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学*许许多多的知识。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厚厚的外国小说。初一看,一幅插图也没有,满本都是字,我觉得这本书肯定枯燥无味。细细品读后,我发现它其实很好看。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艘船上当水手,结果船沉了,他漂到不远处的一个荒岛上,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寻找木材,为自己搭建房屋;他外出捕猎,为自己寻找食物;他还饲养羊群,当猎物缺乏时可以以羊肉充饥等等。

  书中的鲁滨逊十分让我敬佩,他到一个荒岛上竟然还能生存下来。所以,当我在学*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鲁滨逊。是呀,鲁滨逊在没有人烟的荒岛上都能生存下来,一点小小的困难难道就把我吓住了?想到这儿,我觉得浑身又有了使不完的劲儿,又开始信心百倍,就这样,一个个困难被我克服了。

  《鲁滨逊漂流记》就像一枚指南针,时时刻刻为我指明着方向。所以,我真的非常喜欢它,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自从去年去了鲁迅故居以后,我就对鲁迅爷爷有了深刻的印象,我对鲁迅爷爷还不太了解,就想通过其它的方法来补充。终于有一天,妈妈给我办了一张新华书店的借书卡。在三楼的读者俱乐部里,我翻找了许多书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关于鲁迅的书_《鲁迅全集》。

  书的封面介绍了鲁迅的籍贯、成就,还介绍了他的一些主要文学作品:《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朝花夕拾》、《野草》、《人海杂言》、《荆天丛笔》和《鲁迅全传》等。

  现在我已经把《鲁迅全集》借回了家,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篇《鲁迅全传》了。这篇文章总共有二十章,在我看来,它应该是旁人对鲁迅爷爷一生的评价,比如说第一章写刚出生的鲁迅是一个幸运儿;第二章以“天突然坍了”为题写鲁迅十三岁那年他的家庭变故;……全文写了鲁迅从出生到老死的思想、成就、对当时社会的贡献。

  虽然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却从看了的文章中知道了深刻的内涵,我一定会花时间去把这本书读完,让鲁迅爷爷的爱国为民思想伴随我茁壮成长!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狗来了》(精选5篇)(扩展6)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篇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一句关于书的名言。我特别喜欢读书,而我最喜欢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大作家笛福写的,讲述了贵族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海难,全船的人就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其他的人全部被淹死了,他漂到了一座孤岛上。在岛上的一个海滩上,发现了沉船的遗骸,他搜索了船上的食物和武器,开始了他长达28年的“野人”生活。在岛上,他种五谷,做面包,养山羊作为肉食来源,制造各种各样的工具和容器;十几年后,他救下了一个俘虏,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并且使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在他野人生活第28年,他们乘坐一艘英国船返回了故乡。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种植五谷了。因为没有工具,所以他只好自己制造。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他依然不断地尝试,终于制造成功。他自力更生,什么也不依靠。晚上,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睡觉,周围可能会传来各种各样的声音,但是他却没有害怕、没有退缩,依然坚强的生活着。

  而我和鲁滨逊比起来就差太远了。在家中,我就像是一个“小皇帝”一样,捧着怕掉了,含着怕化了。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的自理能力很差,连衣服穿得都不是特别整齐。晚上,我总是疑神疑鬼的,不敢闭上眼睛,害怕突然出来个什么,一下子把我给吃了,所以只要有一点点风吹草动,我就会紧张的睁开眼睛,往四处张望。

  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自愧不如。鲁滨逊那勇敢、聪明,具有大无畏进取精神使我敬佩不已,我要学*他,做一个勇敢而独立的人。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失落的一角》。《失落的一角》的作者是美国的谢尔·希尔弗斯坦。里面讲了一个圆,它缺了一角,于是就去寻找它那失落的一角。它一边滚动一边唱:“我在找我那失落的一角。”有时它必须在太阳底下暴晒,但接着又淋了一场冰凉的雨,有时被冰雪冻僵了,但接着太阳出来了,身子又暖和了起来。因为缺了一角,它滚不了太快,所以它偶尔会停下来和虫儿说说话,或者闻闻花香……这样它度过了许多困难却美好的时光。过了些日子,他终于找到了跟它很合适的一角。拼上这一角后,它完整了,可以滚动得很快,但是它想唱它的快乐歌《我找到了我那失落的一角》的时候,却唱不出声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害怕,要勇敢面对;只要克服困难,就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当你得到一些东西的同时,也会失去一些东西。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而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从小也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只有文字太枯燥了。在我的记忆中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

  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本——《八十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这部作品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小说的鼻祖”。他自幼热爱海洋,却被父亲严令禁止他躺在床上,流着眼泪发誓:“从此只能在幻想中旅行。”正是这段悲惨的童年经历,迫使他创作出如此众多的科幻作品!

  霍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次,他跟牌友打赌,在80天内环游地球,但在当时只有轮船和火车,凭借这些想80天环游世界根本是不可能的。但福格决定完成这个天方夜谭,并赌上了自己所有的财富。他带上了仆人,踏上了激动人心的旅途。

  在路上,他们被警察跟踪,怀疑是盗贼;在火车上,被卷入枪战;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经历了千辛万苦,正当到达了伦敦的时候,福格却被费克斯警察逮捕了,当真相大白后,福格却还是迟了几个小时。可没想到,由于他越过了国际日期变更线,为自己嬴得了一天的时间,更嬴得了赌局。

  读了这本,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而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从小也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只有文字太枯燥了。在我的记忆中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

  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本——《八十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 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 这部作品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小说的鼻祖”。他自幼热爱海洋,却被父亲严令禁止他躺在床上,流着眼泪发誓:“从此只能在幻想中旅行。”正是这段悲惨的童年经历,迫使他创作出如此众多的科幻作品!

  霍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次,他跟牌友打赌,在80天内环游地球,但在当时只有轮船和火车,凭借这些想80天环游世界根本是不可能的。但福格决定完成这个天方夜谭,并赌上了自己所有的财富。他带上了仆人,踏上了激动人心的旅途。

  在路上,他们被警察跟踪,怀疑是盗贼;在火车上,被卷入枪战;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 经历了千辛万苦,正当到达了伦敦的时候,福格却被费克斯警察逮捕了,当真相大白后,福格却还是迟了几个小时。可没想到,由于他越过了国际日期变更线,为自己嬴得了一天的时间,更嬴得了赌局。

  读了这本,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最喜欢的书当然是《绿野仙踪》。那是二年级时妈妈送我的。如今,我已读了五遍了,它似乎有什么魔力把我深深吸引了。

  《绿野仙踪》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讲的是一个叫多萝茜的女孩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面对挫折,并没有灰心。

  我印象最深 的是一个奇异的片段,多萝茜和朋友稻草人,铁皮人,狮子一起决定去杀死西方恶魔女,多萝茜的朋友们都 被一群可恶的飞猴给制服了,多萝茜头上有北方魔女的吻。因此 ,被带到王宫,恶魔女去打扫卫生,恶魔女没想到多萝茜往她身上倒了一盆水,多萝茜本想让魔女变成“落汤女人”,没想到,奇迹发生了,读到这儿,我开始紧张起来,恶魔女怎么了?原来魔女被冻成了冰决,一点一点得化成水,没了!

  读完这个片段,我觉得《绿野仙踪》充满了奇异的故事,不像《查理九世》那么恐怖,也不像《夏洛的网》那么*淡,从此,我便一头扎进这本书,我像一只书虫 ,我啃,我咬,我品尝每一个好玩的故事!

  不久后,我便读完了,我想向多萝茜学*,以前的我遇到困难,便会赶紧退缩,现在我的胆子可大啦,当然不是坏!我真感谢妈妈,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可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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