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实用5篇

首页 / 作文 / |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读过的大量书籍中,最喜欢的就是《给思维一对翅膀》。

  这本书中有许多启迪心灵的智慧故事,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其中的一个小故事《王雱智识獐鹿》。

  王安石是宋朝有名的诗人,同时,他还是当朝的宰相。王安石有个儿子,名叫王雱,从小就聪明伶俐,特别讨人喜欢。

  在王雱五岁的时候,一个前来拜访的客人送给他家一头獐和一头鹿。王雱从来没有见过这两种动物,两个小幼崽既活泼又可爱,王雱感到十分新鲜,整个上午都在逗这两个小动物玩。

  客人见他玩得很开心,就想逗逗这个惹人喜爱的孩子,对他说:“王雱,听说你很聪明,我考考你怎么样?”

  王雱眨了眨大眼睛,稚气地说:“好啊!您请讲吧!”

  客人说:“你说说这两只动物哪一只是獐,哪一只是鹿呢?”

  獐和鹿本来就很难分辨,它们的幼崽更是极其相似,就连熟悉这两种动物的人都得花上一番功夫才能分辨出来,更何况王雱还是第一次见到它们。

  小王雱看了一会儿,便振振有词地答道:“这还不简单吗?獐旁边的是鹿,鹿旁边的自然就是獐了!”小王雱的回答使客人十分惊奇,这么小的孩子竟然如此机智,于是连连称赞小王雱聪明过人。

  大家读完这个小故事,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当我们面对难题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努力思考问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另一个角度来解答。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2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昆虫记》,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

  《昆虫记》封面上不仅有蝴蝶、七星瓢虫,还有一些花草树木。

  通过这本书我还知道了,蛹化成蝴蝶需要两个多星期。从毛毛虫化成蝴蝶时,毛毛虫还要做一个小房子,名叫“茧”。

  《昆虫记》非常有意思。它讲了很多种动物的*性,外形。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七星瓢虫。它向我介绍了只有七星瓢虫没有毒性,一星瓢虫毒性最大。我第一次知道,竟然还有二十四星瓢虫呢!

  有一次,我跟邻居家的小朋友说世界上还有二十四星瓢虫呢,可他们都不信,说我吹牛。于是,我回家找出了《昆虫记》证明给他们看,他们还说我聪明呢。

  读书能让我的知识面变得更广,通过读其它的书我还学会了很多名人名言,如:“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以我要多读书。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神秘岛》,它的内容一波三折,总是让我爱不释手。

  书里的人物都各有自己的特长,自以为很厉害,不团结一致,还经常为一些小事而打架斗嘴,谁也不肯让步。俗话说的好:“退一步,海阔天空。”到最后才知道要团结,这样才能生存下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与同学斤斤计较,要有一种先人后己的宽大胸襟。

  阅读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正如《训学斋规》中说:“读书,始读,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有疑。”让我越读越有趣,让我不禁微微一笑,满心的喜悦,越看越起劲。

  阅读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原来一、二年级的我一点也不爱看有字的书,整天就喜欢看有趣的漫画书,一边看一边嘻嘻哈哈笑个不停,到现在经过两年多的改变,我已经喜欢上了看书,特别是一些历史书和冒险小说,让我喜欢得不得了。

  阅读是快乐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让我们都爱上看书这件美好的事吧!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4

  我喜欢的故事书有很多,有儿童经典文学、成语故事、各种类型的百科全书,其中,我最喜爱的种类是儿童经典文学、书名是:西游记。

  西游记中,描述四个个性各自不同的主角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唐三藏和沙悟净。西游记里,孙悟空心地善良同时有天不怕地不怕的气慨;唐三藏开朗乐观,又悲天悯人,深受众徒弟们的爱戴;猪八戒好吃懒做且见利忘义;沙悟净虽然每战必败,但是他却是个脚踏实地的英雄。

  故事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是取经的途中却不幸在火焰山受阻。但此时,孙悟空不但没有落跑且勇敢面对困难的挑战。善加利用本身的智慧及法力,和铁扇公主、红孩儿以及牛魔王斗智、斗力,费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芭蕉扇!并且息灭了火焰山的大火。如此一来师徒可以顺利得继续踏上前往西方之路,完成取经的大业。什至拯救了许多无辜的老百姓,得以早日脱离这终年燥热天气的煎熬。

  阅读西游记,不但可以学*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还有沉醉在作者丰富的想象力里,的确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的好书。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5

  我最喜爱看《笑猫日记》了,因为《笑猫日记》写的很精彩。它写的是一只猫有很多情绪,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每当他的朋友有困难时,他都会帮忙他们。

  记得有一次天气很冷还下着雨,我和妈妈到沃美莱商场里看《笑猫日记》,当时商场里暖气还没开,而我却前前后后看了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光里妈妈多次好心好意的劝我:这天很冷,咱们回家吧。可是我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因为我忍不住《笑猫日记》对我的诱惑。妈妈最后又劝我了一次:我们走吧,这天太冷了。这时我才感觉到浑身发抖,只好把书放进书架,跟着妈妈走了。

  我离开后回望着《笑猫日记》,心里有一股很不情愿的感觉,这是连肚子也唱起空城计了,最后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实用5篇扩展阅读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实用5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作文实用五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作文 1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作文 2

  好书如同一杯清茶,沁人心脾,留香久远。在我的书柜里,《安徒生童话》虽然外表烂旧,但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安徒生童话》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美》主要讲了:在树林里住着一对美丽漂亮的姐妹,姐妹的外表虽然一样,但妹妹有一个完美的灵魂,而姐姐自私自利,最后妹妹过上了辛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光要做一位外表美的人,还要做一位心灵美的人,只有心灵美的人才是正真的美。

  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有一次,我和妈妈去逛街,刚上公交车,便看见一位外表十分漂亮的阿姨坐在一旁,她的右边而站着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奶奶,她竟然不给老奶奶让座,不时望着窗外,还装着如其事的样子,正让人觉得可耻。在生活中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我们做人不要光注重外表美丽,更要注重内心,做一位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丽、美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作文 3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吗?那当然是淘气包马小跳了! 淘气包吗小跳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她写的淘气包马小跳,是多么的好看呀!里面的马小跳是多么的调皮,淘气啊!而且马小跳刚生下来就会跳,跳的很高很高。

  而且 马小跳还拯救了他的爸爸,因为他的爸爸没做出一个好玩的玩具,马上要被玩具公司开除了但不过自从马小跳出生以后,他爸爸按照吗小跳的样子做了一个跳跳娃,居然没想到跳跳娃很受人们的欢迎,很多人都抢着买,就这样马小跳的爸爸一举成名了,而且当上了厂长,并且还得了金奖。说完了马小跳,该说说他的三兄弟了吧!

  先说说张达,他的嘴巴很大所以叫"河马张达,"而且他说话也很吞吐,很少说话。再来说说唐飞吧!尤于他的肚子大所以叫"企鹅唐飞,"并且他还是个美食专家呢!该来说说毛超吧!因为他非常瘦所以叫"猿猴毛超,"而且他的废话很多,所以叫"废话大王。"啊!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真有意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作文 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起我读过的书,真是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用硬纸板装的,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地小熊猫,很惹人喜爱。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封面精美,更重要的还是内容丰富多彩喜欢这本。书中有介绍植物的、介绍动物的。我们先听介绍珍贵稀有的动物有那些吧:可爱的大熊猫,是中国一级保护动物,我国约有1600只;“长寿之神”大海龟在海里可以存活100多年!

  有的甚至更多年。等。内容很详细,并且说出了重点,让我懂得了很多。介绍植物的也很详细,比如:生活中的小草,只要你不拔根,只拔叶子,过几天又会长出新的来。而且青松、杨柳这些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植物,但也介绍了生活中少见的植物:断肠草,只要人吃了他,胃就会巨动,导致死亡;食虫草,用香味迷惑小虫子,粘住它,慢慢吃掉。真是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懂的了更多。我真庆幸有这本书与我相伴,他既解决了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又丰富了我的知识,真是我的良师益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作文 5

  在妈妈送给我的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希利尔讲艺术史》,这本书生动有趣,用一个个小故事,为我们孩子打开了一扇开启艺术的大门,全书分为绘画、建筑和雕塑三个部分。

  *时我特别特别喜欢画画,所以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到了绘画那一章,其中有一篇是介绍古埃及人的画像,他们画画有一个特别的现象,画中人物双手双脚是侧面,双肩是正面,但侧脸上却画了一只正面的眼睛,我正百思不得其解时,看了文字才用钥匙打开了这个谜团,原来古埃及人在画画时不懂得“透视”和“光影”,他们画画时只能遵守“正面侧身律”,让人物的眼睛和双肩呈现正面,脸和身体呈侧面,当时所有的古埃及画家学的都是这种画法,而且国王也就是法老也规定他们必须这样画。古埃及人在画一群人的时候,可不知道如何区分远*,他们将远处和*处的人画的一样大,为了区别前后,就将后面的人画在前边人的上面。如果我能够回到古埃及一定要教会他们这个画画的小技巧,区别前后只要将后面的人往上方画小点就可以啦。

  这本书丰富多彩,让我了解了很多绘画小故事,对我画画也起到了奇思妙想的帮助。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实用5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方与圆》实用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方与圆》 1

  以前我觉得狼凶残,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却改变了对狼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在暴雨中产下了五个狼崽。一只母狼崽,四只公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公狼在紫岚的粗心下死去了,让紫岚很伤心。她一直有个宏伟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养成狼王,而这也正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可在现实中,她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年迈了。到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一只先前想吃掉自己儿子,现在又想伤害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升腾起对紫岚的敬佩之情。

  紫岚身上的母爱,让我心生敬意!她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性。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希望,都希望我们能成龙成凤。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在学*上严厉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好好学*,长大成为有用的人。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父母不*人情,会想父母是不是不爱我们了,可实际上他们只是把爱藏得更深了。父母对我们的严厉,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给予厚望。我们要是受人欺负,妈妈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紫岚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明明知道与金雕战斗很危险,还是勇敢地去面对。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像紫岚这样,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学会去面对,这样才能化险为夷;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灰心,要学会坚强;不要对生活绝望,只有你去冲破它,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动物的世界真是奇妙,它拥有人的情感,人的灵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方与圆》 2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惯。

  我推荐的这本书怎么样怎么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方与圆》 3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方与圆》 4

  小时候,我总是缠着爷爷问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为什么海水是咸的?为什么萤火虫会发光?为什么太阳总是东边升西边落?为什么天空会有白天、黑夜交替?为什么月亮有时圆圆像玉盘,有时弯弯像镰刀?应对我这些千奇百怪的为什么,知识丰富的爷爷有时也无应对答,我的好奇心总是得不到满足。后来,爷爷买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送给我,每当我遇到好奇的问题,就从中寻找答案。

  《十万个为什么》帮我解决了许许多多的难题。这套科普知识丛书,内容数不胜数,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短文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道理。它将我带入神秘的科学世界,让我学到了不少科普知识,解开了我心中不少的迷团。太阳东边升西边落,分白天和黑夜,是因为地球围绕太阳转的同时地球本身也在自转,当我们应对太阳的时候就是白天,背对太阳的时候就是黑夜。地球在自转的时候是从西向东转,所以我们看到太阳东边升起西边落。

  《为什么导弹能飞的很远》这篇短文,我一连看了好几遍,终于弄懂了导弹飞行的原理。因为导弹上装有产生推力的发动机,发动机使用的液体或固体推进剂,在燃烧后能产生出高温气体,经过喷管高速排出,产生很强的反作用力,推动导弹高速前进。所以,只要装有足够的推进剂,导弹就能飞行得很远很远,能打中千里之外的目标。

  《十万个为什么》集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与启迪,它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的丰富多彩。它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科学的博大精深、知识的无穷奥妙、学*的快乐收获。在知识的海洋中,自己如同沧海一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方与圆》 5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实用5篇(扩展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以上实用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以上 1

  我最喜欢的绘本--《鼹鼠的音乐》,绘本里的鼹鼠生活快乐也很简单,他的生活就是每天挖洞穴和演奏音乐。

  一只善良的鼹鼠白天挖洞穴,晚上就看电视。有一天晚上它从电视上听到了男人用小提琴拉出优美动听的音乐时,觉着自己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声音,于是就这样喜欢上了音乐,它开始想着自己也要拥有一把这样的小提琴,再拉出这么美妙的曲子来将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于是第二天它就购买了小提琴,日后每天就这样盼着小提琴的到来,一等就等了三个星期,小提琴终于到了,收到后高兴坏了,迫不及待地开始拉了,可刚开始拉出的琴声很刺耳,很恐怖,但是它并没有放弃,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去尝试。

  鼹鼠就这样过着白天挖洞穴,晚上坚持练*拉小提琴日子,每一天都坚持着,从开始的一个音符到两个音符,这样练*到一个月能拉出一首完整的曲子,再到后来,通过无数个日日月月的坚持,都不知道坚持了多久,终于可以拉出优美的动听的曲子了,它觉着自己非常的快乐。

  它在练*中遇到过很多困难,很多挫折,可是没有放弃,而是相信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会完成的。

  这个绘本让我明白,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会成功。学*也一样,只要每天坚持看书学*,就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以上 2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以上 3

  人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从幼儿园到现在书一直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我们随身携带的老师,不知不觉地给我们知识,带领我们成长。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读的书也会越来越多,最*看过的书能打动我,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要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

  积极乐观的海伦。主人公海伦是一个盲人,但她并没有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自暴自弃,在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努力学*开心的生活,正是她的自信、拼搏考上了心意的大学,开启了美好的生活……

  勤奋好学的海伦。由于她不能记录老师课堂讲的笔记,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快速轻松的学*,当别的孩子下课玩耍的时候,当别的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她却在用心地听老师一点一滴的讲给她听,她觉得时间很珍贵,每一分没一秒都要珍惜。所以她取得的优异成绩要比普通孩子付出几倍的努力!

  热爱书籍的海伦。不知不觉的学*中海伦越来越爱看书了,尽管这需要莎莉文老师唇读帮助,仿佛只有书能给她源源不断的能量,给她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温柔善良的老师。海伦是不幸的但同时海伦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人生的贵人——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及时的给了海伦一双温暖的手,给了她生活和学*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宁愿牺牲自己的时间无怨无悔地帮助海伦。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励志书,我由衷地敬佩无私奉献的莎莉文老师,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老师至高无上的精神,教会我们学会去爱。盲人海伦锲而不舍、勇于拼搏的画面时常闪现在我眼前,是我们学*的榜样。作为现在有着优越条件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以上 4

  一本书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以上 5

  一个国家,往往会有两种形式的人口聚落,那便是都市跟乡村。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因为都市是个比肩接踵的地方,而乡村却存在许多人烟罕至的所在。即使如此,这两者却也有着不同型态且令人喜爱的优点,可说是利弊互现,见仁见智。

  都市是个四通八达、人声鼎沸的地方,它提供人们完善的服务机构与较高的生活品质。生活在都市中,可以享受像就学的便利、交通的快捷、就业的保障。高楼大厦,可以见到人们在其间居住及办公,生活步调的疾速,使车水马龙的都市,在工作之余陪伴你的还是忙碌,这么忙碌看待生活,自然而然少了人情、少了温暖。

  乡村景色宜人、山明水秀,虽然没有像都市那般的便利、繁荣,却在每户人家、每一亩田地中,飘散着某种氛围,正是这股氛围引人再度莅临。乡村人总是敞开心胸,热情招呼来客,乡村人们重人情的特质,深深感动造访的人。他们的生活步调不快,总能以悠闲的心情看待事物,即使称不上生活便利,大家依旧喜爱着乡村。放眼乡村风光,矮矮不起眼的*房间所流泄的,正是都市没有,而乡村人们引以为傲的人情味!

  现代的工商社会,人们以都市为重,朝九晚五的生活又烦又忙。人们每天吸着厚厚二氧化碳的空气,累积了不小的身体损伤。而乡村虽然便利不足,却可以自豪地带给人们一个空气清晰、净化人心的环境。只是都市与乡村,虽然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但在人们求新求变的需求下,乡村往往被都市淘汰,人们看重的是生活便利,那曾几何时人情味浓郁可以嘘寒问暖的乡村,是老一辈长者心中的遗憾。时代更迭递嬗,乡村就像老兵一样,遭受淘汰的命运。但即使如此,乡村依旧是我心目中那个温情的记忆所在!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实用5篇(扩展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10篇

  有一本书,叫《感恩父母》,这本书让我更了解了父母对每个孩子的爱是那么的深。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无论身处何地,都会有人赞美父母,歌颂父母。父母带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父母是我们成长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给我们遮风挡雨,可是有时候,我们就是会和父母有许多的隔阂,有时候,我们就会觉得父母并不是理解我们的。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正憋了一肚子气,因为我觉得父母不理我,让我很苦恼。忽然,我发现一本孤零零躺着的书——《感恩父母》。不如先看会书吧!看完后,我的心情深深地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这本书的文字很细腻,故事情节很紧凑,看了这本书,本来我心里的火气一下子消散了一大部分。或许每个孩子都会认为父母怎么就是要跟自己对着干呢?我们不知道怎么跟父母沟通,其实,父母也不知道怎么跟自己的孩子沟通,他们也是在学*着怎样做父母呢!其实每一个父母都只是用自己认为的爱你的方式静静的默默地守护着你。或许父母和孩子之间最缺少的不是爱,而是如何让彼此知道我在爱着你。《感恩父母》这本书就讲述了孩子和父母之间的故事。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父母都是把爱隐藏在心里的。

  父母的爱是无条件的,父母的爱有时也是有点自以为是。看了这本书,我才了解,父母的爱是这样的多种多样,有时虽然我们没有感觉到。但是,它却永远都不会消失。所以,我们真的不应该仅仅因为父母的意见跟自己不一样,就沮丧,就痛苦,就质疑,就自暴自弃。这本书中有一个让我倍受感动的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女孩叛逆暴躁,使她母亲原本脆弱的心更加伤痕累累。在一天晚上,女孩跟母亲大闹一场后,觉得母亲无法理解自己,就决然地离开了家,她想到一个可以理解自己的地方去。女孩甚至想,“不要回来了,我有一个不爱自己的母亲。,我有一个不懂自己的母亲。”

  可她的母亲并没有放弃她,放弃这个叛逆的女孩。她一个人游荡在陌生的大街小巷。心里庆幸,终于可以摆脱母亲的约束和唠叨,终于可以过上了自己想要的自由生活。她在街上逛了半天,刚开始她觉得很兴奋,很自由。可是当她肚子饥肠辘辘时,四周的人的眼光是如此冷漠,甚至没有一个人主动跟他搭讪,更是没有一个人愿意知道她到底是饿还是饱。当她走得两腿发软时,没有人招呼她坐一坐,没有人在乎她累不累,没有人在乎她到底要不要一把椅子。大街上人来人往,大家形色匆匆,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她就像空气一样可有可无。

  等到晚上时,她又冷又饿,她觉得自己是被这个世界抛弃的人。*时总觉得妈妈管得又多又细,*时总觉得妈妈唠唠叨叨,*时总觉得妈妈不给她自由。当身边没有人唠叨时,她才发现,原来其他的所有人都不需要她,才不会给她唠叨。只有关爱她,在乎她的人才会真正对你有要求,有期待的,有关心,也有指责,有奉献,有索取。她的母亲并没有放弃这个叛逆的女孩。第二天,她在大街小巷里发现了母亲贴的寻人启事。一张白纸,附上母亲的照片,几个大字:女儿回来吧!我想你。这样的寻人启事到处贴满了。女儿顿时热泪盈眶,悔恨交加。她回到家中,抱住了母亲,从那以后,母女俩再也没闹过矛盾。

  读完这本书后,我早已是泪流满面。何尝不是呢?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最难割舍,父母爱着我们,而我们却只要替父母捶捶背,倒倒茶都会让知足的父母开心。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牺牲一切。孩子的愿望,父母总要竭尽全力去满足,而我们又有多少人懂得父母,为父母分忧呢?

  动物之间也有如此之深的爱子深情,黄鳝在受油锅煎炸之时,鼓起腹部不让孩子受到伤害;胆小的母山羊,在羊崽受敌害袭击之时,绝不会袖手旁观,更不会仓皇逃跑,而是会勇敢地冲上去搏杀;雄螳螂为了使后代数量更多,宁愿让雌螳螂吃下自己,以补充更多营养……连动物都如此疼爱孩子,更何况人类呢?所以,不要怀疑父母对自己的爱,不要怀疑父母对自己的深情。

  《感恩父母》更加让我们明白了养育之恩大于山,爱子之情浓于海。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孝顺父母。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是书本启迪了我生活中的疑惑,让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

  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比如:《海底两万里》、《绿山的安妮》、《长腿叔叔》、《秘密花园》,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海底两万里》……下面我就给大家说一说吧!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的内容是:作者在抓捕“海怪”时不小心掉下了船,然后发现“海怪”其实是一艘潜水艇,作者和这艘潜水艇一起走过了海底的两万里。

  这本书中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是:“鹦鹉螺”号遇到了一群巨大的布盖章鱼,船长和船员们一起走到了潜水艇外面,大家都在奋力的抵抗大章鱼,可是到了最后,章鱼都被打跑了,却牺牲了一名船员,歌颂了船长和船员英勇无畏的精神,勇于探索和冒险,发现的“海怪”并不怪,解开“海怪”的秘密,让人们相信科学。

  通过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明白学*科学知识的重要,使我更加喜欢读更多的书,从而了解更多的知识,小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读书吧,你也会从书中找到阅读的快乐!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也是我爱读书的原因。在我读过的书中,我喜欢看马小跳的漫画书,其中最喜欢的一本是《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

  这本书是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的作品之一,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一个马小跳,我心中的马小跳,他不必漂亮,但一定要健康;他不必聪明,但一定要幽默;他可能是淘气的、麻烦的,但他必须是诚实的、勇敢的。

  《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有二十章节,每一章节都非常有趣。书中马小跳有个像迷一样的舅舅,舅舅被称为“新新人类”,他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穿着有洞的空调裤,每天手提电脑去咖啡馆上班,喜欢看动画片,喜欢蹦极游戏。*时他漫不经心,对有些事情却特别较真,有一次他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牌,就算没人看见,他也一定要赔偿。他还是一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在一次去大山里徒步旅行中,马小跳亲眼看见丁克舅舅一路捡着矿泉水瓶和白色塑料袋,这让喜欢他的马小跳对他又增添了几分崇敬之情。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是因为我喜欢丁克舅舅的“新新人类”,同时也想做一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我会继续读书,从书的海洋中学*更多有用的知识。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我也毫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不是古典名著,不是旷世巨作,而是我们学校的校本教材《凤楼小禾》。

  校本教材分为感恩篇、童趣篇、景物篇、阅读篇、成长篇五大章节。它虽然只是一本学生选集,但它是以小诗、日记、信、记叙文的形式来呈现,去创新,有着与众不同的风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感恩篇里的《短暂的美好时光》了。这篇文章讲述父母为了生计,迫不得已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自己外出打工,也很少和孩子见面。可血浓于水就是那么神奇,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又和孩子腻在一块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那些回忆,只有父母离开的背影......这篇文章让我想到我小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可我比作者还是幸运多了。

  草树,因雨水的滋润而欣欣向荣;大地,因阳光的照耀而生机蓬勃;人,因爱的灌溉而充满幸福。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做人,首先要学会感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虽然有时我们会和父母发生冲突,但是必须明白他们的背后,饱含着的是爱,是亲情,是那血浓于水的亲情。

  都说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觉得父母给我们的是爱,他们不求回报的爱。是《凤楼小禾》让我明白爱,知道感恩!它让我们拥有了知识,也拥有了快乐!

  最*迷上一本书,名字很特别-《同桌冤家》讲的是两对同桌,第一对同桌是:惜城和兔子。第二对同桌是:阿呆和**。名字是不是很可爱?那我告诉你:他们不光名字可爱。在故事中更可爱!比如说阿呆不爱动脑筋·上课爱睡觉。惜城爱捉弄人······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但我不能一一告诉你们,只能让你们去看。我保证,一旦你看上他,你就会迷上它!

  这本书讲的是:“这几个主角发生了许多爆笑无比的事件,最好笑的是他们换了个新班头,这个班头有个必杀技——扔粉笔头!他发的子弹(粉笔头)只能给一个词:“百发百中!”班头的名字很特别——“无数山!”(吴树山)这时,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幅图:“有无数个高山!”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我想伍美珍这个名字大家并不陌生,他可是在写作界小有名气的哦!嗯~我也该说说读后感了:这本书其实就是在写我们的生活,不信你去慢慢品品它,一定能找吃其中的乐趣!作者写的很现实,就是这种现实才增加了其中的乐趣,不会很乏味!他会减去你的压力。

  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大家就看看吧!

  今天,我想给大家说一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我国的著名作家曹文轩。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一次,秃头的陆鹤戴了一顶雪白的凉帽,因为他已经请了很长时间的假了,同学们都想看看陆鹤的秃头怎么样了,所以,陆鹤的同桌再也忍不住了,便把他的帽子摘了下来,这时全班同学都看到了,都惊讶地叫了起来,原来陆鹤的头还是光秃秃的。陆鹤急忙问同学们要帽子,但同学们却仍然互相扔着帽子,最后竟然把陆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上……

  故事中同学们捉弄秃陆鹤的画面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因为在我的班级里,也有这样的同学,他们喜欢捉弄别人,比如别人要坐凳子时,他们悄悄把别人的凳子移走;发作业时,有同学故意把别人的作业随便乱扔……

  我觉得同学们的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应该的!同学们相处时一定要互相尊重,不捉弄别人,更不能伤害别人的自尊。故事中陆鹤因为秃头而被大家捉弄,这样实际上对陆鹤来说,是一种很严重的心理伤害。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一定会阻止这群捉弄同学的伙伴们,告诉他们:

  作为同学,我们一定要真诚对待别人,偶尔开个小小的玩笑还可以,但千万不要戏弄别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曹文轩的《草房子》!你喜欢吗?

  徜徉在无垠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我为之咏叹……而一本《爱的教育》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最大程度地抓住了我的心!

  ——题记

  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含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一书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全书共一百篇文章,主要由三部分构成。该着作由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耗时*十年完成。无论哪一章,哪一节,都把“爱”表现得精髓深入、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至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使人读之犹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的教育一书上每一个小故事都讲述了一种不同的爱,特别是每月故事更是让人感动,让我觉得世间处处有真情。其中《寻母记》更使我感动,一个才十一岁的孩子就孤身一人从热那亚出发去美洲,这需多少爱来支持他啊!然而到了那里,母亲却又随着房主到了其他地方。也许结果不是好的,可是有谁知道他付出了多少?看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书中还提到了这样一件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看到这,我心中伤感与欢喜交集。还有一件事: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造事者起立,承认错误,从而培养学生有坦白过失承担责任的勇气。对啊,老师应该对犯错的孩子给予谅解,加以和善的教育!看到这,我不由为这位老师鼓掌。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但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

  西的感悟,学*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一个个追求,饱含着人生的启迪,让我在教于学教中成长。《爱的教育》的语言纯朴易懂,它没有诗情画意的言语,没有畅谈世界的豪情,也没有惊世骇俗的论点,但是作者却用了最真的实事揭示了人生爱的真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起我读过的书,真是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用硬纸板装的,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地小熊猫,很惹人喜爱。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封面精美,更重要的还是内容丰富多彩喜欢这本。书中有介绍植物的、介绍动物的。我们先听介绍珍贵稀有的动物有那些吧:可爱的大熊猫,是*一级保护动物,我国约有1600只;“长寿之神”大海龟在海里可以存活100多年!

  有的甚至更多年。等。内容很详细,并且说出了重点,让我懂得了很多。介绍植物的也很详细,比如:生活中的小草,只要你不拔根,只拔叶子,过几天又会长出新的来。而且青松、杨柳这些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植物,但也介绍了生活中少见的植物:断肠草,只要人吃了他,胃就会巨动,导致死亡;食虫草,用香味迷惑小虫子,粘住它,慢慢吃掉。真是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懂的了更多。我真庆幸有这本书与我相伴,他既解决了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又丰富了我的知识,真是我的良师益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吗?那当然是淘气包马小跳了!淘气包吗小跳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她写的淘气包马小跳,是多么的好看呀!里面的马小跳是多么的调皮,淘气啊!而且马小跳刚生下来就会跳,跳的很高很高。

  而且马小跳还拯救了他的爸爸,因为他的爸爸没做出一个好玩的玩具,马上要被玩具公司开除了但不过自从马小跳出生以后,他爸爸按照吗小跳的样子做了一个跳跳娃,居然没想到跳跳娃很受人们的欢迎,很多人都抢着买,就这样马小跳的爸爸一举成名了,而且当上了厂长,并且还得了金奖。说完了马小跳,该说说他的三兄弟了吧!

  先说说张达,他的嘴巴很大所以叫"河马张达,"而且他说话也很吞吐,很少说话。再来说说唐飞吧!尤于他的肚子大所以叫"企鹅唐飞,"并且他还是个美食专家呢!该来说说毛超吧!因为他非常瘦所以叫"猿猴毛超,"而且他的废话很多,所以叫"废话大王。"啊!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真有意思!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实用5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6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

  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是知识的迷宫,它蕴藏了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发现。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让书丰富我们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最喜欢的一本书,有可能是一本励志的书,也可能是一本是你有启发的书,还可能是一本让所有人都会被感动的书,不过,无论哪一本书,都会让我们得到一些道理,对我们还是很有好处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有启示的书。名字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每当我一看到这个名字,就会那起它,开始看,这本书对我来说就是爱不释手,我一看就会废寝忘食。

  就得有一次:那是星期六晚上,我又拿起那本书开始看了起来,我看得入了迷,直到夜里十一点,我还没有熄灯睡觉,妈妈都等不及了,妈妈气得跑到我这个屋子里,一下子就把我的灯给关了。我只好睡觉了。第二天我一睁开眼睛,满脑子就想起了昨天看的情景。我连忙翻开书,继续看,妈妈叫了我几声,我都没有听见,知道妈妈把我的被子掀起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妈妈有多生气了。我们开始吃饭了,妈妈打开了电视机,说边看电视边吃饭,可是妈妈看见我之后,才知道我正在看这本书。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就是做什么事都有有勇气,要坚强。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书是我的挚友,伤心我会告诉它,快乐我也会告诉它……我读过许许多多著作,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卡洛科洛迪笔下的《木偶奇遇记》。

  一位外国诗人说道:艺术之树常青。《木偶奇遇记》就堪称这样一部艺术作品。

  我记得以前读这种名著总觉得很难读懂,读这本书却让我浑身轻松,它还让我浮想联翩,源源不断的故事常常让我牵肠挂肚。

  在卡洛科洛迪的笔下,小木偶生动可爱,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第一章写了木匠樱桃师傅如何找到一块像孩子似的,既会哭又会笑的木头,并且这块木头可以说话!樱桃师傅因此吓得魂飞魄散,就把这块木头送给了他的朋友杰佩托。杰佩托拿起这块木头,要把它做成一个神通广大的木偶,会跳舞,会击剑,还会翻跟头。杰佩托回到家后,马上动手做木偶,并给它起名为匹诺曹,就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木偶诞生了。读了匹诺曹和会说话的蟋蟀的故事,我看出,坏孩子是如何讨厌比他们懂得多的人来规劝自己的。后来,匹诺曹很饿,找个鸡蛋煎了吃,然而在最紧要的关头,鸡蛋竟从窗口飞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善良,诚实,守信,像文中的小仙女一样。不要做坏事,否则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你想进步吗?那就读书吧!让我们一起用智慧的钥匙打开智慧的大门,通过书结识更多的新朋友。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吗?那当然是淘气包马小跳了!淘气包吗小跳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她写的淘气包马小跳,是多么的好看呀!里面的马小跳是多么的调皮,淘气啊!而且马小跳刚生下来就会跳,跳的很高很高。

  而且马小跳还拯救了他的爸爸,因为他的爸爸没做出一个好玩的玩具,马上要被玩具公司开除了但不过自从马小跳出生以后,他爸爸按照吗小跳的样子做了一个跳跳娃,居然没想到跳跳娃很受人们的欢迎,很多人都抢着买,就这样马小跳的爸爸一举成名了,而且当上了厂长,并且还得了金奖。说完了马小跳,该说说他的三兄弟了吧!

  先说说张达,他的嘴巴很大所以叫"河马张达,"而且他说话也很吞吐,很少说话。再来说说唐飞吧!尤于他的肚子大所以叫"企鹅唐飞,"并且他还是个美食专家呢!该来说说毛超吧!因为他非常瘦所以叫"猿猴毛超,"而且他的废话很多,所以叫"废话大王。"啊!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真有意思!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实用5篇(扩展6)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篇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一句关于书的名言。我特别喜欢读书,而我最喜欢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大作家笛福写的,讲述了贵族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海难,全船的人就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其他的人全部被淹死了,他漂到了一座孤岛上。在岛上的一个海滩上,发现了沉船的遗骸,他搜索了船上的食物和武器,开始了他长达28年的“野人”生活。在岛上,他种五谷,做面包,养山羊作为肉食来源,制造各种各样的工具和容器;十几年后,他救下了一个俘虏,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并且使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在他野人生活第28年,他们乘坐一艘英国船返回了故乡。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种植五谷了。因为没有工具,所以他只好自己制造。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他依然不断地尝试,终于制造成功。他自力更生,什么也不依靠。晚上,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睡觉,周围可能会传来各种各样的声音,但是他却没有害怕、没有退缩,依然坚强的生活着。

  而我和鲁滨逊比起来就差太远了。在家中,我就像是一个“小皇帝”一样,捧着怕掉了,含着怕化了。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的自理能力很差,连衣服穿得都不是特别整齐。晚上,我总是疑神疑鬼的,不敢闭上眼睛,害怕突然出来个什么,一下子把我给吃了,所以只要有一点点风吹草动,我就会紧张的睁开眼睛,往四处张望。

  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自愧不如。鲁滨逊那勇敢、聪明,具有大无畏进取精神使我敬佩不已,我要学*他,做一个勇敢而独立的人。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失落的一角》。《失落的一角》的作者是美国的谢尔·希尔弗斯坦。里面讲了一个圆,它缺了一角,于是就去寻找它那失落的一角。它一边滚动一边唱:“我在找我那失落的一角。”有时它必须在太阳底下暴晒,但接着又淋了一场冰凉的雨,有时被冰雪冻僵了,但接着太阳出来了,身子又暖和了起来。因为缺了一角,它滚不了太快,所以它偶尔会停下来和虫儿说说话,或者闻闻花香……这样它度过了许多困难却美好的时光。过了些日子,他终于找到了跟它很合适的一角。拼上这一角后,它完整了,可以滚动得很快,但是它想唱它的快乐歌《我找到了我那失落的一角》的时候,却唱不出声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害怕,要勇敢面对;只要克服困难,就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当你得到一些东西的同时,也会失去一些东西。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而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从小也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只有文字太枯燥了。在我的记忆中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

  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本——《八十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这部作品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小说的鼻祖”。他自幼热爱海洋,却被父亲严令禁止他躺在床上,流着眼泪发誓:“从此只能在幻想中旅行。”正是这段悲惨的童年经历,迫使他创作出如此众多的科幻作品!

  霍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次,他跟牌友打赌,在80天内环游地球,但在当时只有轮船和火车,凭借这些想80天环游世界根本是不可能的。但福格决定完成这个天方夜谭,并赌上了自己所有的财富。他带上了仆人,踏上了激动人心的旅途。

  在路上,他们被警察跟踪,怀疑是盗贼;在火车上,被卷入枪战;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经历了千辛万苦,正当到达了伦敦的时候,福格却被费克斯警察逮捕了,当真相大白后,福格却还是迟了几个小时。可没想到,由于他越过了国际日期变更线,为自己嬴得了一天的时间,更嬴得了赌局。

  读了这本,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而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从小也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只有文字太枯燥了。在我的记忆中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

  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本——《八十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 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 这部作品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小说的鼻祖”。他自幼热爱海洋,却被父亲严令禁止他躺在床上,流着眼泪发誓:“从此只能在幻想中旅行。”正是这段悲惨的童年经历,迫使他创作出如此众多的科幻作品!

  霍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次,他跟牌友打赌,在80天内环游地球,但在当时只有轮船和火车,凭借这些想80天环游世界根本是不可能的。但福格决定完成这个天方夜谭,并赌上了自己所有的财富。他带上了仆人,踏上了激动人心的旅途。

  在路上,他们被警察跟踪,怀疑是盗贼;在火车上,被卷入枪战;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 经历了千辛万苦,正当到达了伦敦的时候,福格却被费克斯警察逮捕了,当真相大白后,福格却还是迟了几个小时。可没想到,由于他越过了国际日期变更线,为自己嬴得了一天的时间,更嬴得了赌局。

  读了这本,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最喜欢的书当然是《绿野仙踪》。那是二年级时妈妈送我的。如今,我已读了五遍了,它似乎有什么魔力把我深深吸引了。

  《绿野仙踪》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讲的是一个叫多萝茜的女孩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面对挫折,并没有灰心。

  我印象最深 的是一个奇异的片段,多萝茜和朋友稻草人,铁皮人,狮子一起决定去杀死西方恶魔女,多萝茜的朋友们都 被一群可恶的飞猴给制服了,多萝茜头上有北方魔女的吻。因此 ,被带到王宫,恶魔女去打扫卫生,恶魔女没想到多萝茜往她身上倒了一盆水,多萝茜本想让魔女变成“落汤女人”,没想到,奇迹发生了,读到这儿,我开始紧张起来,恶魔女怎么了?原来魔女被冻成了冰决,一点一点得化成水,没了!

  读完这个片段,我觉得《绿野仙踪》充满了奇异的故事,不像《查理九世》那么恐怖,也不像《夏洛的网》那么*淡,从此,我便一头扎进这本书,我像一只书虫 ,我啃,我咬,我品尝每一个好玩的故事!

  不久后,我便读完了,我想向多萝茜学*,以前的我遇到困难,便会赶紧退缩,现在我的胆子可大啦,当然不是坏!我真感谢妈妈,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可真大!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实用5篇(扩展7)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菁华5篇)

  我最喜欢的书当然是《绿野仙踪》。那是二年级时妈妈送我的。如今,我已读了五遍了,它似乎有什么魔力把我深深吸引了。

  《绿野仙踪》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讲的是一个叫多萝茜的女孩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面对挫折,并没有灰心。

  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奇异的片段,多萝茜和朋友稻草人,铁皮人,狮子一起决定去杀死西方恶魔女,多萝茜的朋友们都被一群可恶的飞猴给制服了,多萝茜头上有北方魔女的吻。因此,被带到王宫,恶魔女去打扫卫生,恶魔女没想到多萝茜往她身上倒了一盆水,多萝茜本想让魔女变成“落汤女人”,没想到,奇迹发生了,读到这儿,我开始紧张起来,恶魔女怎么了?原来魔女被冻成了冰决,一点一点得化成水,没了!

  读完这个片段,我觉得《绿野仙踪》充满了奇异的故事,不像《查理九世》那么恐怖,也不像《夏洛的`网》那么*淡,从此,我便一头扎进这本书,我像一只书虫,我啃,我咬,我品尝每一个好玩的故事!

  不久后,我便读完了,我想向多萝茜学*,以前的我遇到困难,便会赶紧退缩,现在我的胆子可大啦,当然不是坏!我真感谢妈妈,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可真大!

  我有这样一本书。

  它没有华美的语言,却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它没有华丽的外表,却给了我深深的印象;它没有张钉线,却伴随我走过一个一个春夏秋冬。

  这本书就是我的父母。一路走来,它总伴随在我左右。让我一步步走向成熟,一次次度过难关。

  《一》我要拯救我的孩子

  我是来自山区的孩子,我得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他们用浓浓的爱,深深的情,奏响一曲动人的生命之歌。

  那是我两岁的一天,*惯性地母亲早早地起床做饭,安顿完我们四姊妹后,出门插秧了。正值农忙时节嘛!一切都很*静,而灾难却悄悄来临。午饭时回来,我一个劲的哭,“怪了,怎样哄都不管用?”母亲自语道。仔细一看,发现我脖子上有个咬伤口。她没把此放在心上,依旧干活去了。然而晚饭时分,那伤口肿了个小碗那么大,她慌了。

  夜里,向邻居借了百快钱,天还未亮就抱着我四处求医。而几天下来,所有的人都摇头相别。“怎么办?”充斥着父母的脑海,他们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一向不向别人借钱的父亲,只好鼓起勇气向朋友凑了几百。走着哭着来到几十里开外的乡医院,让人绝望的是他们也没法子,甚至有人说没希望啦,回去,省得人财两空!母亲不信,坚定说“我要拯救我的孩子,这是责任!”

  就这样,父母赶着凌晨两点的货车赶往县医院。而巨额的医疗费几乎要把他们压垮但已故不上这些了。就这样,他们轮流守侯在我身旁;就这样,他们在刺鼻的病房熬过三个月;就这样,我在母亲哭喊中回到人间。

  期间,父亲给我输过几次而至今还时常晕,母亲也老了许多。伤疤留下了,而爱还在继续……

  《二》穷也要有志气

  到了上学的年龄,一下四个人上学,加上还要还债,家境显得拮据。但勤快的母亲也常到山上采野果,于是别人家的孩子买零食,我们就有番薯干、板栗、笋饼等好多吃的。

  母亲向来不打我们的,但有一次,她真的发怒了。由于,别人家里种了橘子,我家没。我们也贪吃,在没人的时候我和姐偷了一大包回家,当时还美滋滋的,谁知母亲知道了,一怒之下,给我一耳光并要我们还回去。睡觉时,她又细语心长的说,打你也迫不得已,但做人即使穷要有志气,孩子!从此,那样的傻事,我再也不敢干了

  《三》我爱你我的孩子

  大概是受母亲的影响吧,我生活比较勤俭。因此,父母会给我零钱,但我从不舍的买零食,吃饭也一样。致使应营养不足而的`病。真是得不偿失。

  初三那年,学*比较紧,没注意身体。患上大病肾炎。结果是打了二周的点滴吊瓶,我也后悔,但父亲只是默默无声。是的,面对孩子,能说什么呢。因为,他们爱他们的孩子呀!

  《四》我们支持你孩子

  xx年的暑假,那是个让我感到窒息的季节——我中考落榜了。回家后,一切那样*常,在我心中却那样沧桑。与哭无泪,仿佛全世界都弃我而去。我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这时是他们——我的父母——给了我信心与希望。“孩子去复读吧,钱的事你不用管,我们在苦再累也就这些年,我们支持你孩子!”母亲语重深长的说。此刻我已泪流满面……

  这就是我的父母,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带给我了许多乐趣,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笑死你决不偿命》。

  这本书里有许多笑话,有的让我笑得停不下来,有的让我笑得肚子疼,有的让我笑的前仰后合。有时候,老师留的晚上的家庭作业非常多,我写累了就坐在床上休息一会儿,然后想想那些书中好玩的笑话,我就会忍不住笑了起来,减少了一些学*压力,让我的心情变得更加愉快,让我思想放松放松,减少了厌烦情绪,想起来这些好玩的笑话,我会精神百倍的去写作业。

  书不但能让我自己放松心情,还能使大家快乐。

  在和小伙伴们玩的时候,我会把一些好玩的笑话讲给他们听,比如:我家穷的只剩钱了;我历尽千辛万苦终于爬上了楼顶,却发现梯子架错了屋顶。春联:上联是地狱有路你不走,下联是天堂无门你自投,横批是敬饭不吃吃罚饭……我和同学们都会被这些好玩的笑话听得情不自禁开怀大笑。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能让我得到许多人生的启示,能让我在书的海洋里放飞我的梦想。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失落的一角》。《失落的一角》的作者是美国的谢尔﹒希尔弗斯坦。里面讲了一个圆,它缺了一角,于是就去寻找它那失落的一角。它一边滚动一边唱:“我在找我那失落的一角。”有时它必须在太阳底下暴晒,但接着又淋了一场冰凉的雨,有时被冰雪冻僵了,但接着太阳出来了,身子又暖和了起来。因为缺了一角,它滚不了太快,所以它偶尔会停下来和虫儿说说话,或者闻闻花香……这样它度过了许多困难却美好的时光。过了些日子,他终于找到了跟它很合适的一角。拼上这一角后,它完整了,可以滚动得很快,但是它想唱它的快乐歌《我找到了我那失落的一角》的时候,却唱不出声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害怕,要勇敢面对;只要克服困难,就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当你得到一些东西的同时,也会失去一些东西。

  小时候,爸爸就给我讲三国演义的故事,其中的桃园三结义,三英战吕布,三顾茅庐这些精彩的故事我听了好多遍。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不去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兄弟情义让我感动极了。

  这本书的开头说的是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时间长了,分裂的国家就会统一,时间长了,统一的国家又会分裂,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这学期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但愿人长久》,里面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千里共婵娟。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啊。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数不胜数,有天下无双的吕布吕奉先,白马银枪的常山赵子龙,仁义忠勇的关羽关云长,狡猾多疑的曹操曹孟德,聪明多智的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非常聪明,足智多谋,是智慧的化身,诸葛亮的'故事有很多,有草船借箭三顾茅庐,舌战群儒,火烧赤壁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草船借箭的故事。

  《三国演义》是一部英雄的史诗,是一曲生命的赞歌,里面的英雄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散发着无穷的光芒。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实用5篇(扩展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升初作文(五)份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高兴,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民百姓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还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其实也有一个故事。

  皇帝经过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皇帝,皇帝吃后非常高兴,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圣旨,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地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灵补剂,它就像是阳光像是空气,像是水,对我来说,是那么样的不可或缺,因此,我喜欢看书,也看了很多书,但是,在众多的书籍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上帝派来天使》。

  这是一本温馨的书,故事很长,却处处充满温暖,而故事中的内容,则是以一只泰迪熊的视角为出发点,小熊为了完成小主人彩子一家人环游世界的心愿,而被来往的各地的旅人带在身边,途中,小熊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人,不同的遭遇,不同的温暖、关怀,小熊还收到了很多礼物,有小木鞋,有稻穗,还有照片……随着每次经过的国家,每次托付的人,小熊的小包包就多增加一些东西,虽然在这途中,小熊几度的差点“客死异乡”,但是,命运还是让它完成了任务。

  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当曾经帮助过小熊的小女生妍妍收到朋友寄来小熊和彩子合照的e—mail时,那激动落泪的片段,让我也好像身置其中一般的不禁想哭了起来,就像是小熊在我心底活了起来一番,是那么样的不可言喻,那么样的动人心弦,紧紧的牵动着我的心。

  故事中的妍妍有说过:“熊熊,虽然从现实方面来讲,你只是一堆棉花和布料组成的一个物体,但是有很多人在你身上赋予各式各样的情感,所以,你是不一样的。”看到这里,连我都不禁开始羡慕起小熊了。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触,让我体会到,幸福,并不是只有单一模式,或着是特定的人才给得了,就算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捎来的一封信,一个礼物,也能像故事中的彩子那么样的幸福洋溢,令人倍感温馨,好像可以把所有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一样,看到这里,你不妨也快去挑一本书,坐下来,好好感受,这其中的幸福!

  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陪伴我成长的朋友,它给了我快乐;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导师,它给我充足的精神食粮,给我启迪。

  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一天,妈妈从书店买来一本书,我打开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作者介绍,原来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名为《狼王梦》。

  它主要讲了一头叫黑桑的公狼,在一个冬天准备刺杀狼王,让自己成为狼王,但刺杀并未成功,他五马**般被狼群中的其他狼吃掉了,它的妻子,一头叫紫岚的母狼,在默默哭泣,它生了几只小狼崽,紫岚给它们立下了规矩,发誓一定要让它们其中的一个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再后来,第一头狼的遭遇和黑桑一样,紫岚又锻炼第二头狼的咬、扑、抓的能力,但很遗憾,它被天敌金雕捉去了。那头母狼又生下了两只狼崽,一头像紫岚,一头像黑桑。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受教育。群居的狼太不团结了,竟然吃自己的同类。一个家庭中的公狼像父亲般为它的孩子做好坚强的后盾。大家都说狼是无情无义的坏东西,但我们错了,我们的母亲为我们付出了太多,而母狼也不例外,它对自己的孩子目光中流露出一个母亲的慈爱。狼都知道感恩,知道回报自己的母狼,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报答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的母亲呢。

  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令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

  主人公简·爱有一颗普通人所没有的坚强而高贵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让我迫不及待地想一口气读完。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可怜的简·爱的父母在她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她被人欺负。后来,她去了孤儿院,但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做这个和那个,总是打简·爱,但海伦和简·爱成为朋友,他们很高兴。但不幸的是,海伦得了不治之症,离开了简·爱。现在简·爱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长大,但她成为了一名有着坚强意志的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个家庭对简·爱非常好,家里的男人很快就爱上了简·爱。但就在那时,简发现这个男人有一个妻子,所以她离开了这个男人。当这个人得到消息后,他在庄园里放火烧死了他的妻子。然而,这个人也是盲人。当这个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身边,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没有风雨,怎么见彩虹?”这是对简·爱经历的完美描述。她用自己的劳动换取了上帝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是,简·爱经历了生活的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这个故事,我意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的。为什么我们不爱生活?即使面对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像简·爱一样勇敢地面对!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实用5篇(扩展9)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精选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绘本故事书叫《小马过河》,故事的内容是:

  一天,马妈妈要小马把面粉送到磨坊去,小马高兴地答应了。

  当小马驮着面粉高兴地走着的时候,一条小河挡住了它的去路。路旁的牛大叔告诉它,水很浅,可小松鼠却说:“不要下去,水很深啊!”

  小马很为难,只好跑回家问妈妈。妈妈让小马自己去试一试。小马又“哒哒哒”地跑到河边小心地走进小河,安全的淌到了河对岸。原来河水既不像牛大叔说的那样浅,也不像小松鼠说的那样深。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善于思考,不能盲目地去听信别人的意见。我们更要大胆尝试,在反复的尝试中积累经验,不断进步。

  我有一本《改变孩子一生的故事全集》,它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编是滕刚,本书有十二辑,共有二百六十一个故事。第一辑: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第二辑:人是不可能被注定的;第三辑:撬开你的心门;第四辑:一个长跑冠军的“秘密武器”;第五辑:让心窗看到美景;第六辑:在危难中享受安然;第七辑:好运气缘何降临七次;第八辑:把心情加工了一下;第九辑:虽然错过春天,还将收获秋天;第十辑:人生因换车票而改变;第十一辑:脚比路长,只要你还在走。第十二辑:一次喝彩,改变了他的一生。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第一辑的《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反映出在我们这个世界并不缺少有理想的人,缺少的只是能将理想实现的人。当一棵草有了愿望,它就会开出一朵花儿;当一只蚌有了愿望,它会育出一棵珍珠;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会成就一座城堡。当我们经过梦想的磨练与拼搏之后,我们也能让生命之蛹破茧而出,化蛹为蝶,绽放属于我们自己的五彩缤纷!

  我喜欢《改变孩子一生的故事全集》这本书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它所采集的一个个睿智的故事;它的.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都描写得惟妙惟肖。它不仅感动了我而且还教育了我: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要学会爱自己、爱别人,学会自己做选择和做决定,学会帮助别人和接受别人的帮助,学会自尊自爱,学会努力进取,把握自己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读过许多的课外书,比如我们同学们最喜欢的:语文书,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这些书可以带给我们许多的知识。那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今天,让我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并告诉大家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和这本书带给我什么吧!

  我最喜欢的书是伍美珍的阳光姐姐的小书房的其中以本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巧克力味的暑假》内容是:主角是项心仪外号:瓜子脸女霸王。毕业考好过关,但毕业时心理这道坎却难过关一一对于小学毕业生项心仪来说,这个暑假她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她又遇了新的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当我一身烦恼时,我一看这本书,那我的烦恼都不见了,还带给我主角的项心仪的暑假是怎样过的,还有告诉我她的暑假是巧克力味的,多可爱啊!如果我是六年级将要毕业的话,那我那时的暑假,我想有可能和主角项心仪一样哦。因为我爱我亲密想处了六年的同学和亲密相处了的老师,还爱我的母校(学校:小学)。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我想你们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喜欢的同学一定要看完哦!它会带给你快乐的。来吧,看一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 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小哥白尼》,它是本向我们少年儿童介绍科学知识的杂志。不信你们也可以看看,它里面的内容可多啦!

  它的五大主题内容是宇宙、海洋、物理、环境、生命。从史前动物到现代科技应有尽有。最*一期的杂志里就有说这样一个故事:帐篷里面开飞机。

  它讲的是位于亚洲西伯利亚的正中心,哈萨克斯坦的首都阿兹塔纳,一年当中有半年是冬天,温度是零下30度,于是想造个超级大帐篷,把整个城市都罩在帐篷里。这样不管帐篷外多么寒冷,被帐篷罩起来的阿兹塔纳城都将温暖如春,并且还可以在里面开飞机进行人工降雨呢!同学们,你们觉得神奇吗?据说,这个超级大帐篷很快就可以建好。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实用5篇(扩展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50字作文(5)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了我的乳酪》,这本书的类型是励志类,因为它带给我心灵上很大的启发,让我懂得成功过后才能享受到那可口的乳酪!

  这本书的主角有好鼻鼠、飞腿鼠、奇奇、糟糟,它们在一个地底下的洞穴里找寻着美味可口的乳酪,有一天早晨,好鼻鼠、飞腿鼠就马上通往迷宫里准备挖掘乳酪,而奇奇和糟糟则是好吃懒做,随着地上的脚印来找到乳酪的所在处。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慢慢的乳酪只剩一丁点了,但是好鼻鼠和飞腿鼠则是努力不懈的寻找乳酪的所在处,只有奇奇和糟糟还在原地打转,希望有人能把乳酪放回来。这样过了几天后,奇奇觉得事情越来越奇怪,所以它决定独自去寻找乳酪,也在墙上贴上了许多纸条,希望能让糟糟找到好吃的乳酪,最后,奇奇和糟糟先后到达,看到好鼻鼠和飞腿鼠已经在享用那美味的乳酪,不禁感到羞愧,不过它们也非常欢迎奇奇和糟糟来一起品尝这得来不易的乳酪!

  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是:“人生不是一条笔直的路,我们不可能会一路顺畅,在探索迷宫的旅程中,为了找到正确的道路,难免会有失落及困惑”,只要我们提起勇气,一定能突破许多难关!

  我的书架上有许多本书。书就像一个游乐园,里面充满了无尽的乐趣;书就像水,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书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其中《格林童话》这本书就像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格林童话》的封面是龟兔赛跑中的场景:乌龟气喘吁吁地往前爬着,旁边的兔子正在呼呼大睡。正中间还有“格林童话”四个漂亮的花体字。整个封面色彩丰富,动物神态栩栩如生,让人爱不释手。

  《格林童话》是我攒了一个月的零花钱才买到的。刚买回家时,它就像美味的食物一样,让人一拿起来就不愿放下,我天天抱着他看。有一次,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我仿佛看见那狠毒的王后正在下毒,令我气愤不已的场景,我仿佛听到了王子和公主结婚时教堂里敲响的钟声,让我打心眼里高兴。我仿佛来到了他们生活的花园宫殿,闻到了那沁人心脾的花香……当我正沉浸在书的海洋里,突然“砰”的一声,原来是我的碗掉到桌子底下去了。奶奶责怪我不好好吃饭,于是我匆匆忙忙扒了几口饭,赶紧找个角落看书去了。

  我爱书,爱它的美丽,爱它的智慧,爱它的博大……和他们在一起是最快乐的,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我要继续和它快乐地生活,无忧无虑,我的成长故事会随着书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主人公简·爱有一颗普通人所没有的坚强而高贵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让我迫不及待地想一口气读完。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可怜的简·爱的父母在她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她被人欺负。后来,她去了孤儿院,但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做这个和那个,总是打简·爱,但海伦和简·爱成为朋友,他们很高兴。但不幸的是,海伦得了不治之症,离开了简·爱。现在简·爱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长大,但她成为了一名有着坚强意志的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个家庭对简·爱非常好,家里的男人很快就爱上了简·爱。但就在那时,简发现这个男人有一个妻子,所以她离开了这个男人。当这个人得到消息后,他在庄园里放火烧死了他的妻子。然而,这个人也是盲人。当这个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身边,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没有风雨,怎么见彩虹?”这是对简·爱经历的完美描述。她用自己的劳动换取了上帝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是,简·爱经历了生活的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这个故事,我意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的。为什么我们不爱生活?即使面对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像简·爱一样勇敢地面对!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西游记》。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喜欢里面生动活泼的描写,而再看一遍时我又喜欢里面的剧情,现在重新翻看时,我却喜欢书中语言表达的方式。

  一百个人就会有一百个不一样的感受,因为每个人从书中所领悟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孙悟空追求自由的理想。当他破石而出时,它不受任何人的掌管。他在学到本领后,闯龙宫、闹天宫、在猴子山上当大王……就算在天上做官,他也比较喜欢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自由,看到这里,我也有了一种追求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当然,我明白在生活中并没有完全的自由,我们需要受到各种约束,虽然在行动上没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但是我们的心灵可以无边无际。其实物质并不是最重要的,心灵上的自由和富足才是更加难得可贵的。

  唐僧师徒历尽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开动脑筋想办法。

  我相信书中的道理不仅仅只有这些,以后我也会慢慢品味其中的奥秘,同时也做一个追求心灵、自由以及不怕困难的人!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