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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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1

  从小爱读书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2

  一本好书,不仅要有理性,更需要一种情感,要用情感去打动人的心灵,激发人的生命力,那一种书,将具有一种被永世讴歌的力量。《方与圆》正是这样一种情感和理性的洗礼,是我们人生中永远的加油站。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加油方式。

  《方与圆》是丁远峙先生编著的,他于师范学物理系毕业。这本书好在:我以为它虽然不能使我们由矮变高,但它能改观您的品质,影响你的气质,可能会帮助您由渺小而变伟大。尽管本书没有提示什么人生秘诀,但它能帮助您更深刻地认识人、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这本书甚至没有深奥的理论,它只是将人的心理活动浅显地剖析出来,帮助我们理解,掌握为人处世的技巧。

  如今,作为一名学生,对社会上的种种都不了解,甚至谈不上涉世未深,思想单纯不全面,不懂为人处世,不懂说话技巧不懂如何修身养性,诸多种种,如果单一地靠一点一事的去以自身实验得到经验、教训的话,代价似乎太大了。《方与圆》这本书虽然没有完完全全的写出多少人生奥秘,但至少给了青少年然如何培养品质、修养气质、人性、处事技巧、交际技巧、说话技巧和宣传,还有广告,都有许多启示。它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更快乐的生活,事业更成功。就像作者自己的前言一样:这本书将要改变你的生活。我深信不疑,因为你将要读到的已经改变了我的生活。

  一本好书,就是这样,对读者有着深远的影响,起到心灵的救赎与醒悟,引领起跑。

  方圆有术,弹性做人。乃是做人之本。圆是处世之道,如此深入浅出的语言,为我们诠释出方与圆的真谛,解开方圆做人的天机。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3

  这个寒假,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喜欢的的一篇是日本作家泽本嘉光的第一本小说《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这本书讲述了少女小光迎来了她家的新成员,一只前脚裹着白毛的小狗。妈妈给她取名袜子。妈妈常教给小光,要和袜子交朋友,不要忘记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小光似懂非懂地点头答应。在成长的日子里,母亲的突然辞世,父亲的辞职,有意义的工作,第一次独自生活…...小光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小光和袜子都努力遵守这十个约定,直至袜子死去的那一刻。

  与其说是小光养了袜子,倒不如说是袜子养了小光。袜子代替了突然辞世的小光母亲,在小光伤心,难过时不顾一切,想尽办法的安慰小光,让小光开心起来;袜子也改变父亲,让父亲回家陪伴小光,让小光不用靠那只玩具熊来代替爸爸;袜子使邻居老爷爷一边说着我讨厌小狗,一边又抱着新养的小狗在外边散步。这一切,都是因为袜子的到来而改变了。

  在这十个约定中,让我最感动的是第十个约定: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的去天堂。所以,请无论如何不要忘记,我一直爱着你。这个约定是在袜子死后,小光与爸爸,阿进君收拾袜子小屋时发现的。小屋下有一个大坑,是袜子挖的,从这里面发现了妈妈给小光的信,妈妈的照片,妈妈不忍说出的最后一个约定。读完后,我深受感受,也无法准确的形容自己的心情,或许是感动于袜子与小光那亲人一般的情怀吧。

  如果你也养着小动物,你与他们有什么约定,不管有什么约定,你一定不要忘记,要永远遵守下去。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4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非常厚。

  这本书不是一本小说、漫画,也不是一本故事书,它是一本作文书,它的名字叫“好作文,这样写。”

  这本书写的不是一件事,而是涉及到许多方面。有写人的、写事的、写景的、写动物、植物的……每一篇都用了许多修辞手法,优美的语句。这本书主要教你如何写作文,怎样把作文写好。所以每一篇都有主要内容、意思、好词好句。

  你们肯定会问我为什么要选这本书?接下来,我慢慢地告诉你。

  因为这本书提高写作水*非常快。这里面,无论是写事,还是写人,都写得非常细致,而且每一篇无论是字数还是段落,写得都非常清楚。另一方面是,我还喜欢它的语句,这里面的每一篇作文的语句有的非常有趣,有的非常优美。这本书还启发我,教育我要多读书,多看书,这样对我们写作有非常大的帮助。

  在我每天早上、晚上坚持读书后,得到了大量的积累。上一次在学校考试,正好,这次的作文是写人的,这几天我看的也是写人的作文,而且我还重点看了一些外貌描写的范例。所以,“下笔如有神”,这本书可真帮了我大忙呀!

  在我每天坚持读书下,我的作文提高了许多,成绩也提高了。

  我喜欢我的作文书,帮我提高成绩、写作水*的作文书。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5

  在这里,你会觉得非常可笑。这个人怎么这么不正常,喜欢《语文书》?但是如果你读下文,你就会感觉《语文书》比其他书好很多。

  《语文书》是每个上小学的学生都有的一本书。但是我相信,没有几个人喜欢看《语文书》。但是我告诉你:“《语文书》知识比课外书广,课文也更好理解。”所以《语文书》非常好。

  还有,《语文书》是按级段分成六个等级,你年级越高,课文就越深奥,字也越多,这样就很少有读不懂的情况。所以《语文书》是专门针对你那个年级来设计的。

  况且,如果你读《语文书》就会有老师专门为你解疑答惑,所以才那么好理解。要是你喜欢其他书,只能一个人在那里绞尽脑汁的.思考,而很少找到别人帮忙,所以《语文书》才这么好。

  值得一提的是,《语文书》里面有“金钥匙”,可以帮你理清思路,找到方法;还有“初显身手”等,让你在攻坚克难的过程中体验到成功的乐趣。

  你说《语文书》是不是我最喜欢的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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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精选5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

  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

  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太阳;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深深的透露出,书本在生命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它是作者绞尽脑汁、呕心沥血之作,是我们截获丰富知识和累积经验的捷径。书的种类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每一种类型都有人喜欢它、热爱它,而登上我心中疯狂热爱的宝座是美国知名的雷克˙莱尔顿的精心杰作——“波西˙杰克森”。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发觉这是一本如同“哈利波特”般深深吸引我的冒险奇幻小说,使我不知不觉的、渐渐的对它爱不释手。让我来介绍书中的主角,主角原以为自己是一位超*凡无奇的初中生,但有一天,他接二连三的遭到妖魔无情的攻击,后来赫然发现自己是海神的孩子,也发现自己唯一的朋友是位半人半羊,最后为了防止泰坦巨神的邪恶计谋成功,与最好伙伴们出生入死,接下一关关艰难又惊险的冒险任务……

  其中有一段是让我目不转睛、一看再看的高潮段落,就是主角和战神在海边对打,主角巧妙的乘着海啸,朝着战神挥动锋利的宝剑,但战神毫不畏惧的运用高深度的技术与经验反击。虽然最后未定胜负的结束,但我的心情已激起如同澎湃的海浪,一波一波又一波,真是高潮迭起,因为作者生动的描述,让我好像身历其境。

  每次将这些书籍放在手中,就好像手里握的是一个充满神秘、魔法和惊喜的宝物,心中不知为何的油然升起一股兴奋感;当打开这本书时,我彷佛被带往未知的冒险旅程,使我常常赞叹,赞叹这伟大的作品,是如何幸运的呈现在我眼前。

  书是一片充满知识宝藏大海,正等着我们去寻找宝藏;书是开启知识金库的钥匙,正等着我们去转动它。聪明的我们,真的要趁年轻时好好的拥抱它,因为徜徉书海的世界,是何等的丰富、惊奇、有趣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星期六的早晨,爸爸带我去了图书馆,爸爸给我买了好多书,书的名字是《学会感恩》,《不再懒惰》,《我们可以那么勇敢》,《怀揣梦想向前冲》,《被大家点赞的我》,《好*惯比什么都重要》,《跟小气说再见》,《学*使我快乐》,《遇到困难不退缩》,《做一个有孝心的人》,一共十本书。这十本书的作者是章月珍。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学会感恩和做一个有孝心的人。学会感恩这本书中有段话是这样写的,小学生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从感恩父母开始,学会感恩身边的人和事,进而感恩整个世界。这本书告诉我做人首先要懂得感恩,感恩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人,比如黄老师教会了我写字,拼拼音,这都是我值得感恩的人。做一个有孝心的人这本书中有段话是这样写的,尊重长者、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小养成孝敬父母的好*惯。爸爸妈妈生我养育了我,使我快乐的成长,我长大了一定要孝敬父母,我要做一个有孝心的好孩子。这两本书中让我学会了好多做人的道理,从今以后我要多读书,多学*,争取能给国家做一个有贡献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假期里,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了。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的一系列故事,里面的故事篇篇精彩。书里还有很多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心耿耿、英勇善战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阴险狡诈的曹操,求贤若渴的刘备,抬棺上阵的庞德……其中我最佩服的就是关羽了。

  当我读到“这人身高足足九尺,胸前长须飘飘,脸色如同红枣,长着一双丹凤眼,两条卧蚕眉。”我就被他的外貌所吸引,这人看起来真是威武雄壮啊。他手持青龙偃月刀犹如青龙飞舞,再骑上日行千里的赤兔马,简直帅呆了,酷毙了。关羽千里走单骑,一路上过五关斩六将,突破了曹操设下的种种难关,最终找到了刘备。

  书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关羽刮骨疗毒的故事。“华佗取了尖刀,割开皮肉,又用小刀细细刮去骨头上的余毒。刮骨簌簌有声,关羽部下将士们都不敢正眼去看,而关羽却俨然无事一般,自顾一边下棋,一边喝酒,谈笑自若。”这是怎样的疼痛啊,简直难以想象。*时我身上哪里磕破了,我都疼得掉眼泪,哭上半天,不敢让人碰。和关羽比起来,我的那点疼痛又算得了什么,关羽真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真是铮铮铁骨呀!

  《三国演义》里面的精彩故事,我百看不厌,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历史知识,还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做人要勇敢坚强,朋友间要相互帮助,知识就是力量,不能以貌取人……

  我喜欢《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渐渐意兴索然,萌生退意。但《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老人不断在脑海中浮现,那句“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至理名言不断在耳畔萦绕,我想起了老人与鲨鱼搏斗时敢于拼搏的精神,不禁羞愧难当,打消了放弃的念头,继续坚持学*。这是《老人与海》对我最重要的帮助,因此,我也最喜爱这本书。

  《老人与海》给我带来的不仅是赏心悦目的享受,还向我诠释了真正能够影响人一生的精神真谛,那就是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勇于挑战!《老人与海》,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腿叔叔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你喜欢看书吗?你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我喜欢看书,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岩》。

  在《红岩》中,有许多让我钦佩的英雄,他们不怕牺牲,宁死不屈:许云峰、成岗、江姐、刘思扬、齐晓轩、华子良······

  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江姐面对酷刑宁死不屈,她迎着敌人阴冷的目光,守口如瓶,绝不泄露地下党组织的秘密的情景。还有齐晓轩,他为了让自己的战友赢得时间,得以逃脱敌人的追捕,转危为安,不惜将敌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在他自己的身上。最终,战友安全撤离,可他却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以前,我总是不明白,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那些革命者到底是怎么坚持下去的。直到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这是革命的信念激励他们前进,他们想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因此而坚持不懈地战斗。

  我忘不了许云峰临死前说的:“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许云峰在临死前,也没有表示出对**派的'一丝害怕。死,也要死得光荣!到死也要抗战到底!

  这本书告诉我:干什么是要有信念,坚持不懈,就没有做不成的事。

  在读完这本书后,**什么事都不再半途而废,努力朝着自己的目标奋斗,再不是从前那个遇到困难便放弃的我了。

  我真喜欢《红岩》!它给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她的聪明让人妒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11岁了。”——她的寂寞让人心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听见颜色的女孩》。主人公美乐笛患有脑瘫,但她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可惜没人知道这一点。她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能力。于是,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

  如果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可是,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她日复一日地做着遥不可及的梦,在现实中她只能当一个单纯的旁观者,默默享受着寂寞的滋味。

  不少同学歧视她,她装作不在乎,但事实上她的心灵很受伤。她真的认为,自己可能不会有朋友。一次偶然,美乐笛发现了用语音电脑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她欣喜不已。通过努力,她赢得了友谊以及别人赞赏的目光——她的坚强和努力让人钦佩!

  可是,当她的生活不断改观时,她再次被队友们背叛,再次成为被遗弃的那个人。她从自己的世界里跌落,曾经十分幸福的美乐笛,再次形单影只,备受嘲笑。

  她努力地想面对戏谑的人生,命运的考验再一次降临:她的妹妹遭遇车祸。她得虽然到了队友的道歉,生活也重回正轨。美乐笛也将打击释怀,坦然面对新的生活。

  在《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美乐笛积极向上,坚强勇敢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每一个人,她身残志坚的形象也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即使她的命运如此残酷,她还是决定勇敢地面对生活,笑对人生的残局,坚定地迈向对她来说虚无缥缈的未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同学瞧不起她,她毅然选择无视:她选择给那些同学留下一个坚强的背影。

  作者的语言描写十分优秀,使美乐笛这一形象跃然纸上。即使是一个不幸的残疾女孩努力追求梦想这样令人心酸的故事,作者也让字里行间充满着幽默风趣。

  只要我们拥有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愿意在人生的道路上挥洒汗水,在失落时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微笑,我们就能够听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生命的颜色。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做最棒的自己》,众所周知成为善良、有责任感的人,皆要用正能量宣传引导。

  里面讲的有《生命的四分钟》有一个动物叫海獭食量特别的大。因为每天他要消耗自己身体三分之一重量的食物,才能保证热量的需求,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海獭很忙碌,因为他们要时不时的潜到海底去寻找食物。

  可是海獭的身体有很大的缺陷、以为它的肺活量非常的小,它在海里的时间最多只有四分钟、而且它的游泳速度又慢,这对大胃王海獭来说是一个致命的缺陷。

  于是海獭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在海獭抓到食物时,它们会从海里顺便捞起来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等海獭从海底浮上来后,它们仰身朝上,浮在海面上接着将随身携带的石块放在胸脯上当砧板。然后再把那些硬壳类的食物往石块上砸、科学家证明海獭每半个小时可以扑捉54只贻贝在石块上撞击2237次。海獭为了生存付出了很多艰辛。

  不要总抱怨自身的条件差。你的某些能量越有限就能激发你的聪明才智,成为你的专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书是《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他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是挪威籍的英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剧作家和短篇小说作家。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个自私的农场主和狐狸一家追捕与反追捕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三个自私的农场主吃东西的*惯,胖子博吉斯一日三餐都要吃三只盖着厚厚水果布丁的水煮鸡,矮子邦斯吃的东西是炸面圈和弄成糊糊的让人作呕的鹅肝,瘦子比恩什么也不吃只喝苹果酒,结果瘦得像铅笔,看他们吃东西的*惯就觉得不像好人。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狐狸爸爸,因为他在面对三个卑鄙的饲养场主的时候,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战胜了三个饲养场主。饲养场主把狐狸们饿的奄奄一息,可是狐狸爸爸并没有放弃而是把地道挖到三个饲养场主的鸡舍下面,邦斯的鹅舍下面和比恩的苹果酒窖下面,挖地道的途中还遇到了獾,并和他一起去找东西吃,还有狐狸宝宝们和兔子妈妈兔子爸爸和六个小宝宝们,还有······

  从这本书我收集了很多好词佳句,我要把这本书推荐给同学们:这本书很好看,大家快去书店里买呀,可别错过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非常喜欢读书,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哈利·波特》。

  当我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时,我发现这一套书有七本,而且每一本都是那么的厚。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呢?但是当我拿起第一本开始看时,就已经被J·K罗琳笔下鲜活的人物给吸引住了。勇敢无畏的哈利,善良聪明的赫敏,幽默搞笑的罗恩,**不眨眼的伏地魔,还有那神奇的魔杖。

  从那时起我就多么希望上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成为一名真正的巫师啊!我幻想着在我十一岁生日那一天,有一只猫头鹰带着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来到我身边。

  当哈利带着他的猫头鹰乘坐着霍格沃茨魔法特快列车来到魔法学校时,他激动无比,我幻想着和他一样作为一年级新生去参加激动人心的分院仪式。

  分院帽会把我分到哪里呢?勇敢的格兰芬多,坚韧诚实的赫奇帕奇,智慧的拉文克劳还是狡诈阴险的斯莱特林?

  我最喜欢的也是我最希望去的学院当然是格兰芬多了!哈利、赫敏、罗恩和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校长邓布利多都是从那里毕业的。

  可别告诉我你还没有看过《哈利·波特》。如果真没有看过,那就赶快和我一起看看吧!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精选5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二十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

  在所有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这个故事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中的经历,表达了人类对童年消失的感叹。

  我每次读《小王子》都会有被其中的童真所感动,即天真又纯洁。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忙忙碌碌不能感受到童年中的快乐。时光流逝的飞快,童年中的我们也渐渐长大了,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回忆,带走了幼稚的时光。原本的我们吵吵闹闹,现在却不能再毫无顾虑的潇潇洒洒。

  后来我才发现,同学中也有许多人把一本最喜欢的书选为童话故事。有爱徒生的,有格林的.,有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童话是虚幻的也是美丽的,时间带着童年一去不返,但是童话故事里依旧有着熟悉的童年遗忘的回忆。没人永远像一个7岁的小孩,我们都会长大,可我们能保留着一颗纯洁的心。没人永远幼稚,但我们对童年的渴望永远不变。因为童话带给我们的感动远比道理带给我们的感悟更深。

  每读一遍《小王子》,心里就犹如被清水洗过一样清澈透明。我爱《小王子》,永远的童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

  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犯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我从小就非常怕虫,一只毛毛虫就足以使我退到 五米 开外。譬如蚕,它胖胖的,既不苗条又不漂亮,在叶子上一扭一扭十分恶心。在我读了《昆虫记》后,发现一只只昆虫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多么令人喜爱,多么令人敬佩!《昆虫记》让我更加了解昆虫的*性与生活。现在,我不仅不讨厌它们,而且打心眼里喜欢它们了。它们嫩白晶亮,惹人喜爱;它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品质,让我崇尚。我像

  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

  我最爱的一本书是《名人传》,因为这本书来之不易。在得到的过程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而且这本书同样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讲我和这本《名人传》的故事吧!

  盼呀盼呀,好不容易盼到了星期六,一大早我从床上蹦了起来,因为我们班要***活动。吃过早饭,我们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了集合地点——绿野山庄。那里的风景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们的眼球,树木郁郁葱葱,云雾缭绕。绿野山庄真像是仙人们住的地方呀!随着“嘟嘟”的哨声响起,我们赶快站好队,老师宣布,首先进行分组。我被分到了厨师组,任务是擀饺皮和包饺子。

  我们厨师组又进行了细致地分工,我负责擀饺皮。一开始我擀得大小不一,而且坑坑洼洼,有的厚,有的薄,但是我依旧热情不减,仔细观察大人们怎么擀,向他们请教,反复尝试,手也酸了,我仍然不放弃,最后经过大人们的耐心指导和自己的不断努力,我擀得越来越好了,大小和厚薄都匀称了,大人们都夸我擀得好,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中午,我们厨师组包的饺子上桌了,我夹了一个,尝了尝,心里想:这次的饺子怎么这么好吃呀!有的大人也在夸,这饺皮怎么擀得这么好,大小一样,又松又软,口感真好!听到这些,我高兴极了,心里美滋滋的,我深切体会到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道理,因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最后到了评选“最佳小厨师”的时候,家长和同学们都一致推荐我,说我能吃苦、勤奋肯学,坚持不懈,我因此得到了这一本《名人传》的奖励。

  通过这件事,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道理。《名人传》这本书也介绍了名人们勇于直面困难,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取得成功。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也一定能实现我的梦想!我喜欢《名人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5

  我最喜欢的书是《查理九世》。我喜欢书里面的主人公查理和墨多多,因为他们十分坚强,不屈不挠,甚至为了拯救地球不惜付出生命。他们这种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主人公查理,是只有皇家血统的狗,它被墨多多称为疯狗太郎。但它是DOOD冒险小队的老大,每一次冒险在最危险的时刻提示墨多多他们。它穿着西装,戴带蝴蝶结。那蝴蝶结其实是墨多多爷爷发明的变声器,但是变声器遇到巨大磁场就会失效,离开就能用了。

  查理非常聪明,它帮DOOD冒险对获得十几枚优秀冒险队徽章。比如说,在二十一册查理帮墨多多他们寻找到著名的`昆虫学家,并且发现生活在沙漠的族人。在十九册查理帮墨多多破解了山丘公园怪事之谜,还把凶手可风捉到了。还有,在十三册里查理又帮DOOD冒险小队发现了唐人街四十号的秘密和地下商城的鬼公主的秘密,他们获得一张黄金地图和一枚徽章。

  另一个主人公是墨多多,他有一个外号叫“问题多多”。因为他非常喜欢提问,所以获得这样一个“美称”。他一直想成为大侦探家。

  我喜欢查理的聪明、乐于助人,也喜欢墨多多爱问问题,这样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水孩子》,是我和爸爸一起买的。

  里面讲的是一个扫烟窗的小男孩,他叫汤姆,是一个完全没有接受过教育的孩子。他在人世间受尽欺辱虐待,但自己也染上了不少因无知而产生的恶*:不爱卫生、缺乏教养、自私、爱撒谎等等,但后来在小仙女的帮助下,改掉了他以前的劣行,成长为一个热爱真理正直勇敢的`人。他的老板格兰姆斯,曾经是个自私自利的坏家伙,残酷地虐待汤姆,后来在汤姆的改造下,也变成了一个好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都要学会用爱心去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而我们从小都要养成良好的生活*惯,成长为一个热爱真理、正直、勇敢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7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喜欢看书,曾读过许多书,如:《根鸟》、《水浒传》、《狼王梦》、《十万个为什么》等,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座荒岛上。为了生存,他想尽一切办法与大自然作斗争,凭借着自己的惊人毅力,战胜了重重困难,生存了下来。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他终于得救,回到了故乡。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明白了鲁滨逊是靠什么活下去的,也十分叹服他的智慧——在困难面前,鲁滨逊懂得将自己面临的好处与坏处对照,使自己从中得到一些安慰。我特别欣赏他在绝境中那远超常人的乐观与毅力。

  从鲁滨逊身上,我汲取了不少的精神力量。记得有一次,语文小测之后,老师要求成绩不理想的同学每天都要抄一篇作文,我的名字也在那个“封神榜”之中。我心里不断地抱怨着:“作业都这么多了,为什么还要布置这个任务?”但我只能接受这个令人头疼的事实。我从抽屉拿出久违的《鲁滨逊漂流记》,心想:“既然鲁滨逊可以做到焉知非福,那么我也可以。”我不断激励自己,果断接受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更加努力地学*,后来我的语文成绩渐渐提高了。

  从这件事之后,再遇到一些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我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总是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以启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与乐趣。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直陪伴着我,使我在困境中得以保持乐观的心态,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8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伊索寓言》。这本书的内容很吸引人,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这本书里有一篇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叫做《朋友和熊》。讲述的是:有一对好朋友走在森林里,一个人很胖,一个人很瘦。他们走着走着,突然从附*的草丛边窜出一只大狗熊,这只狗熊的样子憨憨的,但却十分凶猛,对着这对好朋友张牙舞爪,这对朋友惊慌失措,这个瘦的人急忙跑到一棵大树前,以风的速度爬到了树上,狗熊抓不到他,就急忙转过身去,向那位胖的人走去,那个人因为太胖了,跑不动,也爬不上树,就躺在地上装死。(他突然想到熊不吃死去的人)。狗熊走到他身边,嗅了嗅,趴在他身边,似乎在说些什么。

  见那胖的人像是死了,狗熊就悻悻地走了。以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能同甘苦、共患难的朋友,不是真正的朋友。看,这个故事很吸引人,在生死关头,朋友是如何对待的,故事的.寓义又很深刻。《伊索寓言》里,还有许多既好看,又有深刻道理的故事,例如:《狐狸吃葡萄》,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去尝试,不能退缩。《龟兔赛跑》,告诉我们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不能轻敌。《伊索寓言》有教育意义,故事生动,引人入胜,寓寄深刻的道理,在简短生动的故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中让大家学会做人的道理希望大家都来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神奇校车》。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还是我来告诉大家吧。

  《 神奇校车》里有一章主要讲的是光与植物,读后使我懂得了:植物如果没有阳光,就不能生长,就会枯萎而死。我想同学们要是看了这本书的话,也一定能知道更多的知识,更大的乐趣。

  请大家快来看看吧!你一定会有更多的收获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0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她的聪明让人妒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11岁了。”——她的寂寞让人心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听见颜色的女孩》。主人公美乐笛患有脑瘫,但她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可惜没人知道这一点。她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能力。于是,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

  如果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可是,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她日复一日地做着遥不可及的梦,在现实中她只能当一个单纯的旁观者,默默享受着寂寞的滋味。

  不少同学歧视她,她装作不在乎,但事实上她的心灵很受伤。她真的认为,自己可能不会有朋友。一次偶然,美乐笛发现了用语音电脑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她欣喜不已。通过努力,她赢得了友谊以及别人赞赏的目光——她的坚强和努力让人钦佩!

  可是,当她的生活不断改观时,她再次被队友们背叛,再次成为被遗弃的那个人。她从自己的世界里跌落,曾经十分幸福的美乐笛,再次形单影只,备受嘲笑。

  她努力地想面对戏谑的人生,命运的考验再一次降临:她的妹妹遭遇车祸。她得虽然到了队友的道歉,生活也重回正轨。美乐笛也将打击释怀,坦然面对新的生活。

  在《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美乐笛积极向上,坚强勇敢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每一个人,她身残志坚的形象也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即使她的命运如此残酷,她还是决定勇敢地面对生活,笑对人生的残局,坚定地迈向对她来说虚无缥缈的未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同学瞧不起她,她毅然选择无视:她选择给那些同学留下一个坚强的背影。

  作者的语言描写十分优秀,使美乐笛这一形象跃然纸上。即使是一个不幸的残疾女孩努力追求梦想这样令人心酸的故事,作者也让字里行间充满着幽默风趣。

  只要我们拥有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愿意在人生的道路上挥洒汗水,在失落时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微笑,我们就能够听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生命的颜色。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1

  “书籍——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若没有书,就犹如房间里没有窗户。”威尔逊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由英国罗琳女士的著作《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从小他的父母就被一位自称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杀害。幸好在伏地魔攻击小哈利的时候,他的魔法咒语失效了,不但没有杀掉哈利,反而把自己的力量传给了哈利。

  可怜的小哈利被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送入他的姨父姨母家中,可却备受欺负。当哈利岁生日时,邓布利多邀请他去霍格沃茨学*,成为一名巫师。从此,哈利便踏上了神奇而又危险的巫师道路。可是从哈利入学后,他的亲人便一个个离去,先是爸爸妈妈,然后他的干爸也离他而去,最后一个让哈利有安全感的邓布利多也为了救哈利而离世了。这些亲人的相继离世下,让哈利岁毕业时,满腔怒火去对付战伏地魔。最终,他亲手将伏地魔挫骨扬灰。最后,他终于与妻子金妮幸福生活在一起了。

  读这个故事时,你会哭,会笑。我从中学到了哈利不放弃的顽强毅力,他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冷静的神态,以及面对一次次亲人的离去,却仍然乐观的生活态度。

  你现在还想知道关于哈利·波特的其他故事吗?在另一个魔法世界还会有什么神奇的事呢,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2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然而我喜欢的书是一本小说,它就是着名的美国大作家怀特写的———《夏洛的网》。

  这是一篇十分感人的童话故事,它深深的打动了我。故事情节里有一只叫夏洛的蜘蛛,令我最感动。它用了它的一生在蜘蛛网上编织字,为的就是让威尔伯出人头地,不让它被朱克曼一家吃掉。第一次,夏洛熬夜为威尔伯编织出了“王牌猪”这三个字,人们听到了这个消息十分惊奇,纷纷过来看,夏洛怕看腻了,就叫老鼠“坦普尔顿”找一些字,让自己在网上编织一些有用的字。到了最后,又编了“光彩照人”几个大字,让大家以为是神迹,最终,编了两个字,那就是“谦卑”二字。可就在这时,夏洛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的泪珠已哗哗的流淌下来,谁能把承诺演绎得十全十美?我想只有夏洛能做到,别人是做不到的。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也让我明白了承诺的力量是多么的巨大,无论怎么样都要信守承诺;教会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帮助互相关心。

  夏洛的网上有什么?当然只有那一点一滴的诚信。诚信,可以让我们获得真挚的友谊。如果你想再收获无限的友谊,那你就从现在开始播种诚信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3

  我有一个坏*惯,每次只要一看书,我就要打瞌睡。可我已经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改掉吗?请听我漫漫道来。

  有一天下午,我闲着没事儿干,就到书柜里拿出一本叫做《三国演义》这本书。当时,我很好奇,不知“三国”是哪三国,一个中华民族怎么会有三个国家,“演义”大概就是故事的内容了吧!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是“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看着这八个字,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原来在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赖老师已经跟我们讲过这个故事了!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我看了一下目录,故事的'名字真精致,真新颖。我一口气就看了四章的内容,却一点儿也不要睡觉,反而更想看了,更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我喝了一杯水,就继续往下看,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书,我也看了一半了,我没有感到半点疲倦,只是打算着明天接着看,一定要把书看完。

  有好几次我看作文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作文书可真起到了催眠的作用。而且我看《老人与海》、《呐喊》……都会想睡觉。但看《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史记》……都会越看越有劲。我这才知道了为什么。原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现代的都不喜欢看。其实我看电视又何尝不是呢?我很喜欢看古代篇,但不喜欢看现代篇。

  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抱着像看古代书一样的心情看,所以,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没问题了。但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让我对所有书都起了兴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4

  我最喜欢的书是《汽车族》,这本书非常好看。

  我小时候特别想看关于车的书,终于到了四岁,我求着爸爸让他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汽车族》的书。当时,我大字不识几个,只好看里面的图。现在我长大了,能看懂其中的意思了。

  虽然我搬了一次家,有些书找不到了,不过这本《汽车族》还是跟着我到了新家。搬家的第二天,我又把它给找了出来。这本书的.封面早就没有了,可是,我还清楚地记得封面上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银白色的捷豹车。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汽车设计家,我极其喜欢和崇拜这位和我兴趣爱好一样的汽车设计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00页有一个国产好品牌,是比亚迪,车的名字叫秦。宽敞的内饰、精致的方向盘、动感的科技,这真让我惊讶。下面就更惊人了,它能远程遥控,还可以自动倒车,而且它是混动车,动力强,油耗低,这太完美,太让人喜欢了。虽然是国产车,但一点不比进口车差。

  现在我已经九岁了,这本书看了五年,总是那么喜欢。我希望这本书一直陪伴我,因为我就是一个每天都离不开车书的车迷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5

  学期快结束了,这学期我读了很多书,有《格林童话,有《宝葫芦的秘密》,有《雷梦拉八岁》,还有《动物世界》,可我最喜欢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书中那种富有有传奇色彩的冒险故事,深深的扣动我的心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这个十九岁青年由于各种原因漂流到一个荒无人迹的孤岛上,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八年。到了那样一个胡天不应,叫地不灵,一无食物二无住所的环境里,非但没有死去,而且过得还算不错。鲁滨逊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呢?这也是我最受益的地方,听我给你们讲讲吧!

  首先,鲁兵逊具有顽强的意志。当他面对没有任何希望的环境,并没有悲观绝望,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死里逃生,从沉船上弄回自己需要的东西,为以后在岛上生存打下了基础。要是换做意志薄弱的人,别说二十八年,就是二十八天也难活下去。

  其次,鲁宾逊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百折不挠的毅力。鲁滨逊凭他一个人的力气,凭他勤劳的双手,凭他那不怕失败,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顽强劲,在一个荒岛上建立起了自己基本的生活环境,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他所付出的艰苦劳动使一般人难以承受的。

  这篇小说使我真的被鲁滨逊的顽强和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都能活下来,想想自己,在生活或学*中遇到一点困难就想放弃,不想付出一点劳动,我感到惭愧。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只要我们都像鲁滨逊一样肯付出艰辛的劳动,把自己的祖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又有何难。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看看这本书啊,赶快去书店买一本吧,真的很好看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6

  暑假,妈妈带我买了一本《牛顿》的书,我迫不及待地把他看完了。这本书主要写的是牛顿曲折而壮丽的人生历程,展现了他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执着追求。

  我喜欢其中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牛顿在学校里的功课很差,性格沉默,爱好幻想,几乎没有出众之处。

  有一天,牛顿把自己做的小风车拿到学校去给同学们看,一个学*成绩一贯优良但十分骄横的学生跑过来,夺过小风车摔在地上,用语言加以讥讽。这个侮辱惹得牛顿大怒,这件事对牛顿的影响很大,从此以后牛顿决心在功课上要超他,牛顿立刻付诸行动,他对每门功课都认真学*,专心致志地努力学*,很快学*名列前茅。

  读了这本书后,我非常佩服牛顿,我更加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7

  书是我们的朋友,我读过很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这本书了。书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小说家罗贯中。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仿佛沉浸在战火纷飞的三国时代,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人身临其境。

  《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老百姓生活苦不堪言,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发动起义。他们手拿锄头、铁锹,头系黄色巾布,到处烧杀抢掠,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黄巾之乱”。东汉朝廷命令各路诸侯*叛,虽然“黄巾军”被消灭了,但是诸侯们都有了自己的地盘和军队,再也不听朝廷的命令了。导致了群雄割据混战的局面和最后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出现。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刻画出许多性格鲜明、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义两全的关羽,赤胆忠心的赵云,有勇无谋的吕布,爽直粗犷的张飞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英雄人物是诸葛亮和赵云。诸葛亮是刘备“三顾茅庐”请来的军师,人称“卧龙先生”。他用兵如神,在赤壁之战中他借东风,草船借箭,火烧曹营,大败曹军。后来协助刘备建立蜀国,七擒孟获,*定叛乱。我对他的智慧和计谋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喜欢的另一个人物就是赵云了。赵云又名赵子龙,是蜀国“五虎上将”之一。他身材高大,浓眉大眼,身穿银盔银甲,手拿银枪,骑着白马,真是威风凛凛,一身正气。赵云在长坂坡之战中单枪匹马杀入曹操大营,七进七出,杀死敌将几十人,百万曹军都不敢阻拦。他一个人浴血奋战,救出被困在敌军之中的刘禅。因为赵云武艺超群,胆识过人,所以他在一生大大小小的战斗中从没受过伤,人称“常胜将军”。

  读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首先我们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沉着冷静,不能乱生气,司马懿就是一个例子,不管诸葛亮怎么羞辱他,他就是不出兵,使得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也拿他没有办法。其次是不能过分的骄傲和自满,关羽就是因过分轻敌,才会败走麦城的。一本好书,就是一位好的老师,《三国演义》这本书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世界,它让我畅游在历史长河中,学到了很多很多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8

  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故事的主角——亚苹是一个小五的学生。她的父亲因为金融风暴被裁员,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恶言相向,而亚苹的母亲因为经济重担的压力和先生的.颓废不知振作,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亚苹的机灵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杀的母亲,使得悲剧没有上演,危机化成转机。林伯伯热心地传授祖传的馅饼制作方法给这家人,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给他们生活带来一线曙光。

  原来“波丽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谐音)!我终于懂了,亚苹一家人为感谢林警察,才会想出这样有趣的名字——警察馅饼。看到这里,原本热泪盈眶的我不禁发出会心的一笑,感谢老天给了亚苹一家这么一位热心助人的贵人,否则这世界又要多一个破碎的家庭。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还应该尽一己之力造福人群。它也让我学*到面对事情时,应抱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对警察先生有所改观,原来铁汉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荐《波丽士馅饼》,它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珍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9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神秘岛》,它的内容一波三折,总是让我爱不释手。

  书里的人物都各有自己的特长,自以为很厉害,不团结一致,还经常为一些小事而打架斗嘴,谁也不肯让步。俗话说的好:“退一步,海阔天空。”到最后才知道要团结,这样才能生存下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与同学斤斤计较,要有一种先人后己的宽大胸襟。

  阅读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正如《训学斋规》中说:“读书,始读,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有疑。”让我越读越有趣,让我不禁微微一笑,满心的喜悦,越看越起劲。

  阅读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原来一、二年级的我一点也不爱看有字的书,整天就喜欢看有趣的漫画书,一边看一边嘻嘻哈哈笑个不停,到现在经过两年多的改变,我已经喜欢上了看书,特别是一些历史书和冒险小说,让我喜欢得不得了。

  阅读是快乐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让我们都爱上看书这件美好的事吧!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精选5篇)(扩展3)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精选5篇)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1

  我最喜欢的一本绘本故事书叫《小马过河》,故事的内容是:

  一天,马妈妈要小马把面粉送到磨坊去,小马高兴地答应了。

  当小马驮着面粉高兴地走着的时候,一条小河挡住了它的去路。路旁的牛大叔告诉它,水很浅,可小松鼠却说:“不要下去,水很深啊!”

  小马很为难,只好跑回家问妈妈。妈妈让小马自己去试一试。小马又“哒哒哒”地跑到河边小心地走进小河,安全的淌到了河对岸。原来河水既不像牛大叔说的那样浅,也不像小松鼠说的那样深。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善于思考,不能盲目地去听信别人的意见。我们更要大胆尝试,在反复的尝试中积累经验,不断进步。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2

  我有一本《改变孩子一生的故事全集》,它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编是滕刚,本书有十二辑,共有二百六十一个故事。第一辑: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第二辑:人是不可能被注定的;第三辑:撬开你的心门;第四辑:一个长跑冠军的“秘密武器”;第五辑:让心窗看到美景;第六辑:在危难中享受安然;第七辑:好运气缘何降临七次;第八辑:把心情加工了一下;第九辑:虽然错过春天,还将收获秋天;第十辑:人生因换车票而改变;第十一辑:脚比路长,只要你还在走。第十二辑:一次喝彩,改变了他的一生。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第一辑的《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反映出在我们这个世界并不缺少有理想的人,缺少的只是能将理想实现的人。当一棵草有了愿望,它就会开出一朵花儿;当一只蚌有了愿望,它会育出一棵珍珠;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会成就一座城堡。当我们经过梦想的磨练与拼搏之后,我们也能让生命之蛹破茧而出,化蛹为蝶,绽放属于我们自己的五彩缤纷!

  我喜欢《改变孩子一生的故事全集》这本书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它所采集的一个个睿智的故事;它的.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都描写得惟妙惟肖。它不仅感动了我而且还教育了我: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要学会爱自己、爱别人,学会自己做选择和做决定,学会帮助别人和接受别人的帮助,学会自尊自爱,学会努力进取,把握自己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3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读过许多的课外书,比如我们同学们最喜欢的:语文书,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这些书可以带给我们许多的知识。那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今天,让我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并告诉大家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和这本书带给我什么吧!

  我最喜欢的书是伍美珍的阳光姐姐的小书房的其中以本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巧克力味的暑假》内容是:主角是项心仪外号:瓜子脸女霸王。毕业考好过关,但毕业时心理这道坎却难过关一一对于小学毕业生项心仪来说,这个暑假她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她又遇了新的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当我一身烦恼时,我一看这本书,那我的烦恼都不见了,还带给我主角的项心仪的暑假是怎样过的,还有告诉我她的暑假是巧克力味的,多可爱啊!如果我是六年级将要毕业的话,那我那时的暑假,我想有可能和主角项心仪一样哦。因为我爱我亲密想处了六年的同学和亲密相处了的老师,还爱我的母校(学校:小学)。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我想你们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喜欢的同学一定要看完哦!它会带给你快乐的。来吧,看一看吧!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 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小哥白尼》,它是本向我们少年儿童介绍科学知识的杂志。不信你们也可以看看,它里面的内容可多啦!

  它的五大主题内容是宇宙、海洋、物理、环境、生命。从史前动物到现代科技应有尽有。最*一期的杂志里就有说这样一个故事:帐篷里面开飞机。

  它讲的是位于亚洲西伯利亚的正中心,哈萨克斯坦的首都阿兹塔纳,一年当中有半年是冬天,温度是零下30度,于是想造个超级大帐篷,把整个城市都罩在帐篷里。这样不管帐篷外多么寒冷,被帐篷罩起来的阿兹塔纳城都将温暖如春,并且还可以在里面开飞机进行人工降雨呢!同学们,你们觉得神奇吗?据说,这个超级大帐篷很快就可以建好。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精选5篇)(扩展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10篇

  有一本书,叫《感恩父母》,这本书让我更了解了父母对每个孩子的爱是那么的深。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无论身处何地,都会有人赞美父母,歌颂父母。父母带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父母是我们成长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给我们遮风挡雨,可是有时候,我们就是会和父母有许多的隔阂,有时候,我们就会觉得父母并不是理解我们的。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正憋了一肚子气,因为我觉得父母不理我,让我很苦恼。忽然,我发现一本孤零零躺着的书——《感恩父母》。不如先看会书吧!看完后,我的心情深深地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这本书的文字很细腻,故事情节很紧凑,看了这本书,本来我心里的火气一下子消散了一大部分。或许每个孩子都会认为父母怎么就是要跟自己对着干呢?我们不知道怎么跟父母沟通,其实,父母也不知道怎么跟自己的孩子沟通,他们也是在学*着怎样做父母呢!其实每一个父母都只是用自己认为的爱你的方式静静的默默地守护着你。或许父母和孩子之间最缺少的不是爱,而是如何让彼此知道我在爱着你。《感恩父母》这本书就讲述了孩子和父母之间的故事。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父母都是把爱隐藏在心里的。

  父母的爱是无条件的,父母的爱有时也是有点自以为是。看了这本书,我才了解,父母的爱是这样的多种多样,有时虽然我们没有感觉到。但是,它却永远都不会消失。所以,我们真的不应该仅仅因为父母的意见跟自己不一样,就沮丧,就痛苦,就质疑,就自暴自弃。这本书中有一个让我倍受感动的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女孩叛逆暴躁,使她母亲原本脆弱的心更加伤痕累累。在一天晚上,女孩跟母亲大闹一场后,觉得母亲无法理解自己,就决然地离开了家,她想到一个可以理解自己的地方去。女孩甚至想,“不要回来了,我有一个不爱自己的母亲。,我有一个不懂自己的母亲。”

  可她的母亲并没有放弃她,放弃这个叛逆的女孩。她一个人游荡在陌生的大街小巷。心里庆幸,终于可以摆脱母亲的约束和唠叨,终于可以过上了自己想要的自由生活。她在街上逛了半天,刚开始她觉得很兴奋,很自由。可是当她肚子饥肠辘辘时,四周的人的眼光是如此冷漠,甚至没有一个人主动跟他搭讪,更是没有一个人愿意知道她到底是饿还是饱。当她走得两腿发软时,没有人招呼她坐一坐,没有人在乎她累不累,没有人在乎她到底要不要一把椅子。大街上人来人往,大家形色匆匆,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她就像空气一样可有可无。

  等到晚上时,她又冷又饿,她觉得自己是被这个世界抛弃的人。*时总觉得妈妈管得又多又细,*时总觉得妈妈唠唠叨叨,*时总觉得妈妈不给她自由。当身边没有人唠叨时,她才发现,原来其他的所有人都不需要她,才不会给她唠叨。只有关爱她,在乎她的人才会真正对你有要求,有期待的,有关心,也有指责,有奉献,有索取。她的母亲并没有放弃这个叛逆的女孩。第二天,她在大街小巷里发现了母亲贴的寻人启事。一张白纸,附上母亲的照片,几个大字:女儿回来吧!我想你。这样的寻人启事到处贴满了。女儿顿时热泪盈眶,悔恨交加。她回到家中,抱住了母亲,从那以后,母女俩再也没闹过矛盾。

  读完这本书后,我早已是泪流满面。何尝不是呢?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最难割舍,父母爱着我们,而我们却只要替父母捶捶背,倒倒茶都会让知足的父母开心。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牺牲一切。孩子的愿望,父母总要竭尽全力去满足,而我们又有多少人懂得父母,为父母分忧呢?

  动物之间也有如此之深的爱子深情,黄鳝在受油锅煎炸之时,鼓起腹部不让孩子受到伤害;胆小的母山羊,在羊崽受敌害袭击之时,绝不会袖手旁观,更不会仓皇逃跑,而是会勇敢地冲上去搏杀;雄螳螂为了使后代数量更多,宁愿让雌螳螂吃下自己,以补充更多营养……连动物都如此疼爱孩子,更何况人类呢?所以,不要怀疑父母对自己的爱,不要怀疑父母对自己的深情。

  《感恩父母》更加让我们明白了养育之恩大于山,爱子之情浓于海。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孝顺父母。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是书本启迪了我生活中的疑惑,让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

  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比如:《海底两万里》、《绿山的安妮》、《长腿叔叔》、《秘密花园》,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海底两万里》……下面我就给大家说一说吧!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的内容是:作者在抓捕“海怪”时不小心掉下了船,然后发现“海怪”其实是一艘潜水艇,作者和这艘潜水艇一起走过了海底的两万里。

  这本书中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是:“鹦鹉螺”号遇到了一群巨大的布盖章鱼,船长和船员们一起走到了潜水艇外面,大家都在奋力的抵抗大章鱼,可是到了最后,章鱼都被打跑了,却牺牲了一名船员,歌颂了船长和船员英勇无畏的精神,勇于探索和冒险,发现的“海怪”并不怪,解开“海怪”的秘密,让人们相信科学。

  通过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明白学*科学知识的重要,使我更加喜欢读更多的书,从而了解更多的知识,小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读书吧,你也会从书中找到阅读的快乐!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也是我爱读书的原因。在我读过的书中,我喜欢看马小跳的漫画书,其中最喜欢的一本是《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

  这本书是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的作品之一,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一个马小跳,我心中的马小跳,他不必漂亮,但一定要健康;他不必聪明,但一定要幽默;他可能是淘气的、麻烦的,但他必须是诚实的、勇敢的。

  《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有二十章节,每一章节都非常有趣。书中马小跳有个像迷一样的舅舅,舅舅被称为“新新人类”,他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穿着有洞的空调裤,每天手提电脑去咖啡馆上班,喜欢看动画片,喜欢蹦极游戏。*时他漫不经心,对有些事情却特别较真,有一次他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牌,就算没人看见,他也一定要赔偿。他还是一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在一次去大山里徒步旅行中,马小跳亲眼看见丁克舅舅一路捡着矿泉水瓶和白色塑料袋,这让喜欢他的马小跳对他又增添了几分崇敬之情。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是因为我喜欢丁克舅舅的“新新人类”,同时也想做一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我会继续读书,从书的海洋中学*更多有用的知识。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我也毫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不是古典名著,不是旷世巨作,而是我们学校的校本教材《凤楼小禾》。

  校本教材分为感恩篇、童趣篇、景物篇、阅读篇、成长篇五大章节。它虽然只是一本学生选集,但它是以小诗、日记、信、记叙文的形式来呈现,去创新,有着与众不同的风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感恩篇里的《短暂的美好时光》了。这篇文章讲述父母为了生计,迫不得已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自己外出打工,也很少和孩子见面。可血浓于水就是那么神奇,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又和孩子腻在一块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那些回忆,只有父母离开的背影......这篇文章让我想到我小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可我比作者还是幸运多了。

  草树,因雨水的滋润而欣欣向荣;大地,因阳光的照耀而生机蓬勃;人,因爱的灌溉而充满幸福。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做人,首先要学会感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虽然有时我们会和父母发生冲突,但是必须明白他们的背后,饱含着的是爱,是亲情,是那血浓于水的亲情。

  都说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觉得父母给我们的是爱,他们不求回报的爱。是《凤楼小禾》让我明白爱,知道感恩!它让我们拥有了知识,也拥有了快乐!

  最*迷上一本书,名字很特别-《同桌冤家》讲的是两对同桌,第一对同桌是:惜城和兔子。第二对同桌是:阿呆和**。名字是不是很可爱?那我告诉你:他们不光名字可爱。在故事中更可爱!比如说阿呆不爱动脑筋·上课爱睡觉。惜城爱捉弄人······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但我不能一一告诉你们,只能让你们去看。我保证,一旦你看上他,你就会迷上它!

  这本书讲的是:“这几个主角发生了许多爆笑无比的事件,最好笑的是他们换了个新班头,这个班头有个必杀技——扔粉笔头!他发的子弹(粉笔头)只能给一个词:“百发百中!”班头的名字很特别——“无数山!”(吴树山)这时,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幅图:“有无数个高山!”这本书的作者是伍美珍,我想伍美珍这个名字大家并不陌生,他可是在写作界小有名气的哦!嗯~我也该说说读后感了:这本书其实就是在写我们的生活,不信你去慢慢品品它,一定能找吃其中的乐趣!作者写的很现实,就是这种现实才增加了其中的乐趣,不会很乏味!他会减去你的压力。

  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大家就看看吧!

  今天,我想给大家说一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我国的著名作家曹文轩。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一次,秃头的陆鹤戴了一顶雪白的凉帽,因为他已经请了很长时间的假了,同学们都想看看陆鹤的秃头怎么样了,所以,陆鹤的同桌再也忍不住了,便把他的帽子摘了下来,这时全班同学都看到了,都惊讶地叫了起来,原来陆鹤的头还是光秃秃的。陆鹤急忙问同学们要帽子,但同学们却仍然互相扔着帽子,最后竟然把陆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上……

  故事中同学们捉弄秃陆鹤的画面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因为在我的班级里,也有这样的同学,他们喜欢捉弄别人,比如别人要坐凳子时,他们悄悄把别人的凳子移走;发作业时,有同学故意把别人的作业随便乱扔……

  我觉得同学们的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应该的!同学们相处时一定要互相尊重,不捉弄别人,更不能伤害别人的自尊。故事中陆鹤因为秃头而被大家捉弄,这样实际上对陆鹤来说,是一种很严重的心理伤害。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一定会阻止这群捉弄同学的伙伴们,告诉他们:

  作为同学,我们一定要真诚对待别人,偶尔开个小小的玩笑还可以,但千万不要戏弄别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曹文轩的《草房子》!你喜欢吗?

  徜徉在无垠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我为之咏叹……而一本《爱的教育》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最大程度地抓住了我的心!

  ——题记

  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含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一书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全书共一百篇文章,主要由三部分构成。该着作由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耗时*十年完成。无论哪一章,哪一节,都把“爱”表现得精髓深入、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至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使人读之犹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的教育一书上每一个小故事都讲述了一种不同的爱,特别是每月故事更是让人感动,让我觉得世间处处有真情。其中《寻母记》更使我感动,一个才十一岁的孩子就孤身一人从热那亚出发去美洲,这需多少爱来支持他啊!然而到了那里,母亲却又随着房主到了其他地方。也许结果不是好的,可是有谁知道他付出了多少?看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书中还提到了这样一件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看到这,我心中伤感与欢喜交集。还有一件事: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造事者起立,承认错误,从而培养学生有坦白过失承担责任的勇气。对啊,老师应该对犯错的孩子给予谅解,加以和善的教育!看到这,我不由为这位老师鼓掌。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但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

  西的感悟,学*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一个个追求,饱含着人生的启迪,让我在教于学教中成长。《爱的教育》的语言纯朴易懂,它没有诗情画意的言语,没有畅谈世界的豪情,也没有惊世骇俗的论点,但是作者却用了最真的实事揭示了人生爱的真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起我读过的书,真是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用硬纸板装的,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地小熊猫,很惹人喜爱。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封面精美,更重要的还是内容丰富多彩喜欢这本。书中有介绍植物的、介绍动物的。我们先听介绍珍贵稀有的动物有那些吧:可爱的大熊猫,是*一级保护动物,我国约有1600只;“长寿之神”大海龟在海里可以存活100多年!

  有的甚至更多年。等。内容很详细,并且说出了重点,让我懂得了很多。介绍植物的也很详细,比如:生活中的小草,只要你不拔根,只拔叶子,过几天又会长出新的来。而且青松、杨柳这些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植物,但也介绍了生活中少见的植物:断肠草,只要人吃了他,胃就会巨动,导致死亡;食虫草,用香味迷惑小虫子,粘住它,慢慢吃掉。真是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懂的了更多。我真庆幸有这本书与我相伴,他既解决了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又丰富了我的知识,真是我的良师益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吗?那当然是淘气包马小跳了!淘气包吗小跳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她写的淘气包马小跳,是多么的好看呀!里面的马小跳是多么的调皮,淘气啊!而且马小跳刚生下来就会跳,跳的很高很高。

  而且马小跳还拯救了他的爸爸,因为他的爸爸没做出一个好玩的玩具,马上要被玩具公司开除了但不过自从马小跳出生以后,他爸爸按照吗小跳的样子做了一个跳跳娃,居然没想到跳跳娃很受人们的欢迎,很多人都抢着买,就这样马小跳的爸爸一举成名了,而且当上了厂长,并且还得了金奖。说完了马小跳,该说说他的三兄弟了吧!

  先说说张达,他的嘴巴很大所以叫"河马张达,"而且他说话也很吞吐,很少说话。再来说说唐飞吧!尤于他的肚子大所以叫"企鹅唐飞,"并且他还是个美食专家呢!该来说说毛超吧!因为他非常瘦所以叫"猿猴毛超,"而且他的废话很多,所以叫"废话大王。"啊!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真有意思!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精选5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篇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从小,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的书籍,因为小时候的我非常喜欢的看书,每次爸爸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要一本书。所以,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个专门放书的小书橱了。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 。不仅有著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著名作家,是日本的著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正是这本书能带给我很多的道理,所以这本书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别的书我也都很喜欢。现在,每次有空我就会看书。因为我想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学*许许多多的知识。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厚厚的外国小说。初一看,一幅插图也没有,满本都是字,我觉得这本书肯定枯燥无味。细细品读后,我发现它其实很好看。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艘船上当水手,结果船沉了,他漂到不远处的一个荒岛上,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寻找木材,为自己搭建房屋;他外出捕猎,为自己寻找食物;他还饲养羊群,当猎物缺乏时可以以羊肉充饥等等。

  书中的鲁滨逊十分让我敬佩,他到一个荒岛上竟然还能生存下来。所以,当我在学*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鲁滨逊。是呀,鲁滨逊在没有人烟的荒岛上都能生存下来,一点小小的困难难道就把我吓住了?想到这儿,我觉得浑身又有了使不完的劲儿,又开始信心百倍,就这样,一个个困难被我克服了。

  《鲁滨逊漂流记》就像一枚指南针,时时刻刻为我指明着方向。所以,我真的非常喜欢它,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自从去年去了鲁迅故居以后,我就对鲁迅爷爷有了深刻的印象,我对鲁迅爷爷还不太了解,就想通过其它的方法来补充。终于有一天,妈妈给我办了一张新华书店的借书卡。在三楼的读者俱乐部里,我翻找了许多书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关于鲁迅的书_《鲁迅全集》。

  书的封面介绍了鲁迅的籍贯、成就,还介绍了他的一些主要文学作品:《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朝花夕拾》、《野草》、《人海杂言》、《荆天丛笔》和《鲁迅全传》等。

  现在我已经把《鲁迅全集》借回了家,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篇《鲁迅全传》了。这篇文章总共有二十章,在我看来,它应该是旁人对鲁迅爷爷一生的评价,比如说第一章写刚出生的鲁迅是一个幸运儿;第二章以“天突然坍了”为题写鲁迅十三岁那年他的家庭变故;……全文写了鲁迅从出生到老死的思想、成就、对当时社会的贡献。

  虽然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却从看了的文章中知道了深刻的内涵,我一定会花时间去把这本书读完,让鲁迅爷爷的爱国为民思想伴随我茁壮成长!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精选5篇)(扩展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6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

  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是知识的迷宫,它蕴藏了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发现。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让书丰富我们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最喜欢的一本书,有可能是一本励志的书,也可能是一本是你有启发的书,还可能是一本让所有人都会被感动的书,不过,无论哪一本书,都会让我们得到一些道理,对我们还是很有好处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有启示的书。名字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每当我一看到这个名字,就会那起它,开始看,这本书对我来说就是爱不释手,我一看就会废寝忘食。

  就得有一次:那是星期六晚上,我又拿起那本书开始看了起来,我看得入了迷,直到夜里十一点,我还没有熄灯睡觉,妈妈都等不及了,妈妈气得跑到我这个屋子里,一下子就把我的灯给关了。我只好睡觉了。第二天我一睁开眼睛,满脑子就想起了昨天看的情景。我连忙翻开书,继续看,妈妈叫了我几声,我都没有听见,知道妈妈把我的被子掀起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妈妈有多生气了。我们开始吃饭了,妈妈打开了电视机,说边看电视边吃饭,可是妈妈看见我之后,才知道我正在看这本书。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就是做什么事都有有勇气,要坚强。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书是我的挚友,伤心我会告诉它,快乐我也会告诉它……我读过许许多多著作,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卡洛科洛迪笔下的《木偶奇遇记》。

  一位外国诗人说道:艺术之树常青。《木偶奇遇记》就堪称这样一部艺术作品。

  我记得以前读这种名著总觉得很难读懂,读这本书却让我浑身轻松,它还让我浮想联翩,源源不断的故事常常让我牵肠挂肚。

  在卡洛科洛迪的笔下,小木偶生动可爱,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第一章写了木匠樱桃师傅如何找到一块像孩子似的,既会哭又会笑的木头,并且这块木头可以说话!樱桃师傅因此吓得魂飞魄散,就把这块木头送给了他的朋友杰佩托。杰佩托拿起这块木头,要把它做成一个神通广大的木偶,会跳舞,会击剑,还会翻跟头。杰佩托回到家后,马上动手做木偶,并给它起名为匹诺曹,就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木偶诞生了。读了匹诺曹和会说话的蟋蟀的故事,我看出,坏孩子是如何讨厌比他们懂得多的人来规劝自己的。后来,匹诺曹很饿,找个鸡蛋煎了吃,然而在最紧要的关头,鸡蛋竟从窗口飞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善良,诚实,守信,像文中的小仙女一样。不要做坏事,否则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你想进步吗?那就读书吧!让我们一起用智慧的钥匙打开智慧的大门,通过书结识更多的新朋友。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吗?那当然是淘气包马小跳了!淘气包吗小跳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她写的淘气包马小跳,是多么的好看呀!里面的马小跳是多么的调皮,淘气啊!而且马小跳刚生下来就会跳,跳的很高很高。

  而且马小跳还拯救了他的爸爸,因为他的爸爸没做出一个好玩的玩具,马上要被玩具公司开除了但不过自从马小跳出生以后,他爸爸按照吗小跳的样子做了一个跳跳娃,居然没想到跳跳娃很受人们的欢迎,很多人都抢着买,就这样马小跳的爸爸一举成名了,而且当上了厂长,并且还得了金奖。说完了马小跳,该说说他的三兄弟了吧!

  先说说张达,他的嘴巴很大所以叫"河马张达,"而且他说话也很吞吐,很少说话。再来说说唐飞吧!尤于他的肚子大所以叫"企鹅唐飞,"并且他还是个美食专家呢!该来说说毛超吧!因为他非常瘦所以叫"猿猴毛超,"而且他的废话很多,所以叫"废话大王。"啊!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真有意思!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精选5篇)(扩展7)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篇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一句关于书的名言。我特别喜欢读书,而我最喜欢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大作家笛福写的,讲述了贵族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海难,全船的人就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其他的人全部被淹死了,他漂到了一座孤岛上。在岛上的一个海滩上,发现了沉船的遗骸,他搜索了船上的食物和武器,开始了他长达28年的“野人”生活。在岛上,他种五谷,做面包,养山羊作为肉食来源,制造各种各样的工具和容器;十几年后,他救下了一个俘虏,给他取名为星期五,并且使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在他野人生活第28年,他们乘坐一艘英国船返回了故乡。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种植五谷了。因为没有工具,所以他只好自己制造。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他依然不断地尝试,终于制造成功。他自力更生,什么也不依靠。晚上,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睡觉,周围可能会传来各种各样的声音,但是他却没有害怕、没有退缩,依然坚强的生活着。

  而我和鲁滨逊比起来就差太远了。在家中,我就像是一个“小皇帝”一样,捧着怕掉了,含着怕化了。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的自理能力很差,连衣服穿得都不是特别整齐。晚上,我总是疑神疑鬼的,不敢闭上眼睛,害怕突然出来个什么,一下子把我给吃了,所以只要有一点点风吹草动,我就会紧张的睁开眼睛,往四处张望。

  看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自愧不如。鲁滨逊那勇敢、聪明,具有大无畏进取精神使我敬佩不已,我要学*他,做一个勇敢而独立的人。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失落的一角》。《失落的一角》的作者是美国的谢尔·希尔弗斯坦。里面讲了一个圆,它缺了一角,于是就去寻找它那失落的一角。它一边滚动一边唱:“我在找我那失落的一角。”有时它必须在太阳底下暴晒,但接着又淋了一场冰凉的雨,有时被冰雪冻僵了,但接着太阳出来了,身子又暖和了起来。因为缺了一角,它滚不了太快,所以它偶尔会停下来和虫儿说说话,或者闻闻花香……这样它度过了许多困难却美好的时光。过了些日子,他终于找到了跟它很合适的一角。拼上这一角后,它完整了,可以滚动得很快,但是它想唱它的快乐歌《我找到了我那失落的一角》的时候,却唱不出声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害怕,要勇敢面对;只要克服困难,就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当你得到一些东西的同时,也会失去一些东西。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而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从小也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只有文字太枯燥了。在我的记忆中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

  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本——《八十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这部作品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小说的鼻祖”。他自幼热爱海洋,却被父亲严令禁止他躺在床上,流着眼泪发誓:“从此只能在幻想中旅行。”正是这段悲惨的童年经历,迫使他创作出如此众多的科幻作品!

  霍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次,他跟牌友打赌,在80天内环游地球,但在当时只有轮船和火车,凭借这些想80天环游世界根本是不可能的。但福格决定完成这个天方夜谭,并赌上了自己所有的财富。他带上了仆人,踏上了激动人心的旅途。

  在路上,他们被警察跟踪,怀疑是盗贼;在火车上,被卷入枪战;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经历了千辛万苦,正当到达了伦敦的时候,福格却被费克斯警察逮捕了,当真相大白后,福格却还是迟了几个小时。可没想到,由于他越过了国际日期变更线,为自己嬴得了一天的时间,更嬴得了赌局。

  读了这本,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而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从小也不喜欢读书,觉得书只有文字太枯燥了。在我的记忆中我读过的书屈指可数。

  另我印象深刻的却是这本——《八十天环游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 法国著名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 这部作品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学幻想小说的鼻祖”。他自幼热爱海洋,却被父亲严令禁止他躺在床上,流着眼泪发誓:“从此只能在幻想中旅行。”正是这段悲惨的童年经历,迫使他创作出如此众多的科幻作品!

  霍格是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次,他跟牌友打赌,在80天内环游地球,但在当时只有轮船和火车,凭借这些想80天环游世界根本是不可能的。但福格决定完成这个天方夜谭,并赌上了自己所有的财富。他带上了仆人,踏上了激动人心的旅途。

  在路上,他们被警察跟踪,怀疑是盗贼;在火车上,被卷入枪战;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 经历了千辛万苦,正当到达了伦敦的时候,福格却被费克斯警察逮捕了,当真相大白后,福格却还是迟了几个小时。可没想到,由于他越过了国际日期变更线,为自己嬴得了一天的时间,更嬴得了赌局。

  读了这本,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最喜欢的书当然是《绿野仙踪》。那是二年级时妈妈送我的。如今,我已读了五遍了,它似乎有什么魔力把我深深吸引了。

  《绿野仙踪》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讲的是一个叫多萝茜的女孩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面对挫折,并没有灰心。

  我印象最深 的是一个奇异的片段,多萝茜和朋友稻草人,铁皮人,狮子一起决定去杀死西方恶魔女,多萝茜的朋友们都 被一群可恶的飞猴给制服了,多萝茜头上有北方魔女的吻。因此 ,被带到王宫,恶魔女去打扫卫生,恶魔女没想到多萝茜往她身上倒了一盆水,多萝茜本想让魔女变成“落汤女人”,没想到,奇迹发生了,读到这儿,我开始紧张起来,恶魔女怎么了?原来魔女被冻成了冰决,一点一点得化成水,没了!

  读完这个片段,我觉得《绿野仙踪》充满了奇异的故事,不像《查理九世》那么恐怖,也不像《夏洛的网》那么*淡,从此,我便一头扎进这本书,我像一只书虫 ,我啃,我咬,我品尝每一个好玩的故事!

  不久后,我便读完了,我想向多萝茜学*,以前的我遇到困难,便会赶紧退缩,现在我的胆子可大啦,当然不是坏!我真感谢妈妈,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可真大!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精选5篇)(扩展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狗来了》(精选5篇)

  我喜欢《狗来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老狗要去辽阔的世界见识一下,在它的旅程中遇见了各种动物,狗都让它们体会到了快乐和幸福。

  《狗来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狗的善良。最*我都在看《三国》,里面的人有时也很友善、善良,但是他们的善良是为了自己的名和利。像孙权和刘备一样,在夺南郡之前,他们两家都表现得很善良,其实是想让别人损兵折将,先去和曹军打,自己再渔翁得利,这样的善良是假的。

  可是狗是无私的善良,且自己也在默默地做着牺牲。比如猪想做个幸运的人,狗就不惜一切地让他感到幸运,把自己的钱扔到马路上,让猪捡起来,可自己包里的钱却在变少;为了让猪能当上演员,自己也去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最后猪成了喜剧明星,它却默默地走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纯真的善良,像尹老师给我们上“小小理财家”,本来都是免费的,尹老师还用自己的钱给我们买礼物而且不让人知道,做PPT,找游戏和上课道具。

  这样一种善良是让别人感到幸福的善良,我希望我有一天也能让周围的人感到幸福,可是我现在还差得太远,因为我觉得这种善良太吃亏了。

  我还非常喜观里面的一句话:“如果从未到过辽阔的世界,那会令人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但如若不能回到家去也会让人感到可惜和遗憾。”

  暑假,老师推荐我们看奥地利女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的名作《狗来了》,这本书主要讲:狗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老伴也去世了,于是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看看。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别后,狗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知识,成了最受孩子们欢迎的老师。可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也派兵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脱身。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很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狗对朋友的忠诚深深打动了我。狗是那么的无私和真诚,为了让猪感到幸运,狗处处让着猪,吃饭时把菜量多的让给猪,睡觉时把最蓬松的枕头留给猪,甚至故意往地上扔硬币,等着猪去发现,让悲观的猪感到自己是多么幸运。从这一点来说,我就应该向狗好好学*,对朋友多忍让,多包容。狗有一颗宽广、包容的热心,它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一大堆猫宝宝,即使一个个淘气的小猫,弄得遍地狼藉,狗也从不因此而大发雷霆,它非常有涵养。不像我一遇到什么事就大惊小怪,有时明明是自己的错,还责怪其他人。总之,作品中的狗给我上了一堂精彩的课。《狗来了》是一本值得珍藏的书!

  《狗来了》是20xx年12月24日*安夜圣诞老人送我的一本儿童小说,《狗来了》读后感。这本书的作者是奥地利的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他获得了国际安徒生奖(有儿童文学中的诺贝尔文学奖之称)

  《狗来了》讲的是一只老狗到外面去闯荡世界的所见所闻、所经历的故事。该书给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只老狗,它的孩子都已经长大**,并离开了家,老伴也去世多年。他很孤单,却非常善良。猫爸爸生病住在医院,没法去照看小猫。老狗就去帮猫爸爸到危险又狭小的危房去喂小猫。并让小猫装病,在医院见到了爸爸。有一只猪,因为它的运气很不好,所以每次打牌都作弊,他想成为大明星,于是老狗就教他唱歌、朗颂,到剧院去面试,终于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

  后来,老狗误入一所学校。他将计就计,当起了老师。他教学不拘泥成法,让孩子在实践中学*,竟然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在学校冒充老师的事情被教育局发现。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于是就陪伴老狗一起流浪。熊校长对教育现状不满,假扮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邻居老山羊揭穿。关键时刻,老狗奋不顾身将熊解救出来。最后老狗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读完这本书,我觉得狗非常可怜,就相当于现在的空巢老人,身边没有孩子,很孤单。我们要多多关心他们,给他们一个象样的“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狗来了》,书中讲述了一只狗,他已经老了,但他什么都不会。他的老伴去世了,孩子们也离开家了,他决定出去闯荡世界。

  他误入学校,被熊校长当成代课老师,最终被教育局发现了。在大家的帮助下逃脱了追捕。他又被误认为小偷,可这同时,他又成了三十只小猫的养父,他没钱给小猫们买吃的,迫不得已偷了一个园丁的钱。等他有了钱以后把钱全部寄了回去,可他又多了一个罪名。后来他努力做好事,可这一点儿也没洗清他的罪名……

  在所有人当中,狗是主角,狗没有做过一件坏事,却被那么多人追捕。他浑身上下全是罪名,可他明明是清白的。他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没有得到任何报答。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也是这样。

  书的末尾,狗讲了一句让我难忘的话:“如果从未到辽阔的世界,那会令人感到可惜和遗憾。但若不能回到家里去,同样也会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没错,如果不出去,不到广阔的世界里去看一看,就不会有新的发现了。

  狗即使是在逃亡,也仍然去帮助别人。狗的经历告诉我们:一个人不管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定要学会乐于助人。而善良的同时,要学会分辨朋友,对邪恶也要勇于对抗,保护自己。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喜欢他精彩的内容,还喜欢它蕴含藏的道理。

  读了《狗来了》这本书后,试我知道了友谊的可贵。

  这一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狗,想到自己的孩子已经长大自理了,而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它想远走他乡,到辽阔的世界去。在一家餐馆里,遇到了作弊的猪,并且帮助它摆脱了倒霉的运气,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又在一所学校里,同学误以为它是代课老师,给孩子们上课,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可是,狗当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幸好有大家帮忙,才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解职。但是熊对教育现象不满意,于是扮成妇女参加竞选。最后,被一只山羊揭穿。这时狗奋不顾身将熊救了出来,回到了家乡。

  是啊!友谊是可贵的,不能舍弃。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那件令我后悔的事。

  天格外的晴朗,风吹得小草沙沙响,太阳晒得小树弯下了腰。而我的心情可不怎么好。不好的原因是,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吵了一架。起先,我们两个玩得好好的,我堆着我的城堡,她堆着她的别墅。突然,她的一个猛转身,把我刚刚堆好的城堡给弄塌了!我一下子站起来,生气的说:“你干什么?干嘛弄坏我漂亮的城堡?”“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说完,就急急忙忙地跑回家了。我一气之下,也把她的别墅踢倒了,愤怒地走回了家。回到家后,我仔细地想了想,好像是我做错了。我多次想跟她说一声真挚的:“对不起!”可是,在茫茫的人海中,却一直没有见到她的身影。直到现在,我都觉得后悔。

  友情是可贵的,金钱买不到的。世界上的城堡多得是,不要让一个城堡,就丢失了一个友情,和真正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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