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实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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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1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我院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方式见我院网站通知)。我院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报名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url]http://yz.chsi.com.cn[/url]),网上报名期间全天24小时开通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流程为:首先考生须登录学信网,注册用户。然后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期正面免冠未经修饰的电子照片,自行填报报考信息。

  有关我院各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我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报名费200元。

  (1)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环节,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院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2

  我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生。

  (一)非在职(非定向就业)

  非在职考生入学前(最迟在入学当年9月30日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院,且中途不得转出,毕业时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户口根据自愿的原则可迁入我院。

  (二)在职(定向就业)

  在职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院,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

  考生在报考时应慎重选择考生类别,一旦选定原则上不能更改。考生因特殊情况需更改的,应最晚于录取前向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更改,过期一律不作更改。因考生本人选择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按在职类别办理。入学时需签订考生、委托培养单位、培养单位三方协议书,毕业时按协议规定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3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证书);

  3.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算起,并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院的规定;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必须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报考我院2017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及**政策与公共管理系“领航班”的考生,请登陆我院网站—招生信息—博士招生栏目及报考系网页查看2017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等信息。

  (三)2017年我院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人为我院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生,申请专业及研究方向见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时间为2017年3月,报名及申请程序见届时通知。目录中标注研究方向优先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普通招考考生不得选择该方向,如届时该方向未录取到硕博连读生,则调剂录取普通招考考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4

  (一)初试科目:

  加试要求:

  1.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初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经典选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

  2.初试加试、复试加试的要求及科目名称,请考生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院网站——招生信息——博士招生栏目)备注中各系相关要求,不明之处请向报考系和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基础课教学部咨询确认。

  (二)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复试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2.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3.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我院各系还将向参加复试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5

  2017年我院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院施行国家奖学金、研究生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二)我院施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并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院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三)我院施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10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我院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管理栏目。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阅读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1)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菁华5篇)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1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我院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方式见我院网站通知)。我院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报名网站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url]http://yz.chsi.com.cn[/url]),网上报名期间全天24小时开通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流程为:首先考生须登录学信网,注册用户。然后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期正面免冠未经修饰的电子照片,自行填报报考信息。

  有关我院各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我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报名费200元。

  (1)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环节,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院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2

  (一)初试科目:

  加试要求:

  1.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初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经典选读、*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

  2.初试加试、复试加试的要求及科目名称,请考生参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院网站——招生信息——博士招生栏目)备注中各系相关要求,不明之处请向报考系和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基础课教学部咨询确认。

  (二)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复试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2.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3.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我院各系还将向参加复试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3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时学*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7年6月中下旬。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4

  2017年我院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院施行国家奖学金、研究生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二)我院施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并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院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三)我院施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10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我院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管理栏目。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5

  (一)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所造成的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我院会及时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在2017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2)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菁华5篇)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1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我院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方式见我院网站通知)。我院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报名网站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url]http://yz.chsi.com.cn[/url]),网上报名期间全天24小时开通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流程为:首先考生须登录学信网,注册用户。然后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期正面免冠未经修饰的电子照片,自行填报报考信息。

  有关我院各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我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报名费200元。

  (1)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环节,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院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2

  (一)初试科目:

  加试要求:

  1.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初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经典选读、*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

  2.初试加试、复试加试的要求及科目名称,请考生参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院网站——招生信息——博士招生栏目)备注中各系相关要求,不明之处请向报考系和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基础课教学部咨询确认。

  (二)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复试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2.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3.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我院各系还将向参加复试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3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时学*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7年6月中下旬。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4

  2017年我院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院施行国家奖学金、研究生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二)我院施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并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院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三)我院施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10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我院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管理栏目。

*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5

  (一)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所造成的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我院会及时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在2017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3)

——*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章程3篇

  第九条 我校面向招生相关省份(含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我校除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外语课程授课以英语为主,不单独为非英语语种类考生设立英语课程,所有学生都要求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的英语学分,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1)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考生入学后,如发现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我校在招生省份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未实行*行志愿的省份,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在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我校在施行顺序志愿招生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为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20%以内。施行*行志愿招生的省份,提档比例为105%以内。

  第十三条 所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指所有专业)为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总分(不含附加分)计算排序。

  第十四条 在内蒙古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即考生投档到学校后,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总分相同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科目的成绩。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辅修专业制度,在校生可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4)

——*科学技术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3篇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等报考资格审核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1、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考生参与选拔的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应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或推荐人亲笔签名,并单独邮寄。

  2、考生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并确定志愿,按要求上传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3、我校组织专家组,结合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017年5月20日前公布通过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

  4、考生于2017年6月11日参加我校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提供情况说明并由中学盖章证明真实性,于测试当日携至考场,同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我校将视情况补贴一定的交通与住宿费用。

  5、我校根据测试成绩认定资格生,公示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30日前

  2、初审结果公示:2017年5月20日前

  3、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5)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菁华5篇)

  (一)本科计划(面向全国统招)

  2017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拟招生325人(最终计划数以教育部网站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我校所有艺术类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为文理兼招。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于2017年首次招生,设置分省计划,只在投放计划的各省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我校招考方向拟招名额如下:

  (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考生报考须知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须于2017年1月20日前按照《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学生招生指南》及《北京舞蹈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指南》的相关要求,扫描报名资料并以附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

  外国留学生报考查询网址:

  http://www.bda.edu.cn/zsjy/wglxs/

  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报考查询网址: http://www.bda.edu.cn/zsjy/gatdqjhqxs/

  申请材料合格的本科教育申请者,均须按我校当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的考试日程参加专业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将被学校作为本科生录取: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及当年“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简称‘联招考试’)”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且台湾学测考试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且台湾学测成绩达均标级,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高中毕业生;

  通过学校专业考试,并可提供旧版6级或新版5级以上汉语水*证书(HSK)的外国留学生。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报名联系邮箱:bdahwxs@163.com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较高文化素质的*民族民间舞(舞剧)演员及优秀的表演、教育尖子人才。通过科学、专业化教学使学生系统掌握*各民族不同风格的主要民间舞蹈及技术技巧;同时对主要的民族文化及艺术精神有所把握。使学生在各方面的知识、能力、 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优秀良好的舞台表演、教育教学实践的应用能力和艺术创新能力。

  考生应具备较高的艺术素质,热爱舞蹈事业,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中等艺术学校(院)毕业生、文艺团体的演员、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

  初试:

  (1)*民族民间舞蹈剧目片段、*民族民间舞技术性组合、*民族民间舞表演性组合测试。(任选一项) 注:自备音乐(时长3分钟之内)、可穿服装、可化妆。

  (2)即兴(时长5分钟) 注:穿舞蹈练*服。

  终试:

  (1)舞蹈基本功及技术技巧测试

  (2)*民族民间舞蹈剧目片段、*民族民间舞技术性组合、*民族民间舞表演性组合测试。(任选一项) 注:自备音乐(时长3分钟之内)、可穿服装、可化妆。

  (3)口试

  本专业为国内外培养、输送综合型高级表演人才。通过教学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音乐剧的演艺理论和表演技能。在对中外经典音乐剧的学研中,培养学生集演唱、舞蹈、表演等融为一身的戏剧表达能力。

  热爱音乐剧表演艺术,有一定基础的艺术爱好者、文艺团体表演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等均可报考。

  初试:

  (1)歌曲演唱一首(中、外作品均可,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

  (2)台词表演(诗歌、散文、童话、戏剧片断均可,限3分钟内)。

  复试:

  (1)歌曲演唱一首(中外作品均可,不得重复初试作品,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

  (2)视唱练耳。

  a. 练耳部分:模唱旋律,模唱音程、和弦,并说出性质。

  b. 视唱部分:视唱一个升、降号内,含常见节拍和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简谱视唱亦可)

  (3)戏剧表演(即兴命题)

  终试:

  (1)歌曲演唱两首(一中一外,其中一首提倡演唱不同风格的中、外音乐剧作品。可重复前两试作品,自带伴奏谱或伴奏音乐

  (2)舞蹈表演(各民族舞、现代舞、爵士舞等均可。自备音乐,表演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3)口试(文艺修养测评)

  注:每10人一组进行。

  创意学院

  本专业旨在培养热爱艺术,具备良好的文化理论素养和创造性思维、扎实的研究与写作能力,并且能够紧密联系舞蹈实践、关注舞蹈研究国际前沿的舞蹈史论高级研究人才。学生通过本专业学*,将掌握系统的舞蹈史论知识与学问,接受全面的舞蹈专业技能训练,了解相关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从而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主要从事舞蹈的历史与理论研究、 舞台艺术批评、舞台文学创作、舞蹈艺术的创意策划与应用等方面的工作,并具有坚实的学*基础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1、我校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 下简称自划线)。录取办法和自划线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公示。我校艺术类专业不分文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普通文科类。具体划线办法将于7月5日后官网进行公示。我校含艺术类本科专业4个,普通类专业1个,录取规则如下:

  1)舞蹈表演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根据舞蹈表演类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舞蹈表演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音乐剧、国际标准舞、现代舞、舞蹈教育。

  2)舞蹈编导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根据舞蹈编导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蹈编导。

  3)舞蹈学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并限制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蹈史论、舞蹈科学。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6)

——南京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菁华3篇)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②音乐表演(*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奏)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注: 1、凡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应届毕业生,报考对应的音乐主修专业,可免专业考试初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专业必须参加初试)。但仍需办理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并在该专业初试结束前携带所在附中注明主修专业的证明材料到音乐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考务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初试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复试手续。

  2、凡*三年(2014、2015、2016年)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社会水*考级(音乐类)获8级以上(含8级)优秀证书(少儿声乐除外)的考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可免专业考试初试(初试成绩计入总分的专业必须参加初试)。但仍需办理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并在该专业初试结束前携带考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到音乐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考务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初试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复试手续。

  3、凡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社会水*考级(朗诵类)获8级以上(含8级)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可免专业考试初试,但仍需办理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并在该专业初试结束前携带证明材料到影视学院考级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初试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复试手续。

  4、凡参加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未来金话筒主持大赛”进入全国总决赛的考生,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可免专业考试初试,但仍需办理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并在该专业初试结束前携带证明材料到影视学院考级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初试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复试手续。

  (表2)

  (表2)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7)

——商丘学院全日制专科单独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学校目前占地面积为2017亩,全日制在校生2万人,现总资产超13亿元,建筑面积达52万*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大气,教学区、行政区、生活区、运动区、休闲区错落有致、布局合理。别具一格的建筑设计,赏心悦目的园林风格,都充分体现了商丘的丰厚文化底蕴。校内绿树成荫、四季花开,200多亩的湖面碧波涟漪,黑天鹅在湖中嬉戏,金孔雀在小岛上悠然漫步,上千只白鸽翱翔天际遥相呼应……翠堤、凉亭、石雕、假山掩映于绿树红花之中,令人心旷神怡,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计算机网络实验室、电子与电气工程实验室、楼宇自动化实验室、电路原理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实验实训室、多媒体电教中心等先进教学设施。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为1.133亿元,图书馆藏书达220万余册,另有电子图书40万余册,硕博论文50万余篇,中外文纸质、电子期刊11000余种。校内建有标准化塑胶运动场,各类体育运动、文娱活动设施齐全,能充分满足师生文体活动的需求。

  1、考试方式: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

  2、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课为语文、数学,考试形式为笔试,总分150分。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毕业生),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150分。

  3、考试管理:各项考试、考核的组织及管理办法或形式,参照省招办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实施。

  4、考试时间:考试统一安排在2017年4月9日进行

  文化 课:2017年4月9日上午8:30-10:30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2017年4月9日下午13:00-17:30

  5、考点设置、考场监管:按全国高考统一考试及省招办的要求进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6、考试地点:商丘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招生简章实用五篇(扩展8)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简章 (菁华3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2017年学院面向全国1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七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即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专业学费21600元/生·学年;税收学、英语、电子商务专业学费196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9000元/生·学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方学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等20多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5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积极拓宽学生勤工助学渠道,对家庭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国家免息助学贷款最高可达8000元。

  第二十条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面向2017级新生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置如下:

  (1)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50000名,奖励50000元/人;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70000名,奖励20000元/人;

  (2)被学院录取的浙江省考生,其高考成绩列所被录取专业前2%者,每人奖励1000元;

  (3)被学院录取的外省*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高于生源省份当年录取重点分数线者,奖励10000元/人;

  (4)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者,奖励10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者,奖励5000元/人;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奖励5000元/人。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以上(含)发放规定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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