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五篇

首页 / 文库 / |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

  每当我看见床边的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总会情不自禁地翻开几页看一看,并想着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会过得怎么样?有没有看到迪克的忠心……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晚,一只才出生三个月的丑狗被人遗弃了,这只小狗艰难地生存了下去。在一次偶然的事情中,它成了一个盲少年的狗,盲少年阿炯便给它起名叫迪克。半年后,阿炯忍受不了继母胖菊的“善待”,和迪克去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死林里,迪克因为看见它的妻子红娜想咬杀自己的主人阿炯,一不小心失手咬死了红娜。之后,在几个好心人的帮助下,阿炯和迪克来到了昆明,可是却没找到阿妈。阿炯和迪克只好在街头乞讨。后来,小主人阿炯生病了,他的亲生母亲将他接回家里,并想不动声色地把他送回他的爸爸身边。迪克为帮主人筹齐药费,甘愿成为练武人的拳靶子。结果,阿炯母亲的老公老宋觉得阿炯是个人才,让他成为演员。因为迪克太丑,老宋便找了个白狮狗代替它。最后,迪克也忍受不了假迪克的奚落,咬断了假迪克的前腿。老宋让几个人过一天就把真迪克杀了炖汤喝。阿炯也知道了原来“好阿姨”就是阿妈。他当天晚上便离开了阿妈,救出了迪克,拿起胡琴,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读完后,我感慨万分,迪克那种忠贞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的确,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美丽的世界。为什么只有盲少年阿炯才能“看”得见外表丑陋迪克的内在美和外表可爱的白狮狗中内在丑?因为他不是“看”它们的外表,而是感受它们的内心。

  其实,我也犯过只看外表不感受内心的荒唐事。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内在美才是最美丽的!

  感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么多。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2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3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4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5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五篇扩展阅读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五篇(扩展1)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十篇)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

  每当我看见床边的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总会情不自禁地翻开几页看一看,并想着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会过得怎么样?有没有看到迪克的忠心……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晚,一只才出生三个月的丑狗被人遗弃了,这只小狗艰难地生存了下去。在一次偶然的事情中,它成了一个盲少年的狗,盲少年阿炯便给它起名叫迪克。半年后,阿炯忍受不了继母胖菊的“善待”,和迪克去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死林里,迪克因为看见它的妻子红娜想咬杀自己的主人阿炯,一不小心失手咬死了红娜。之后,在几个好心人的帮助下,阿炯和迪克来到了昆明,可是却没找到阿妈。阿炯和迪克只好在街头乞讨。后来,小主人阿炯生病了,他的亲生母亲将他接回家里,并想不动声色地把他送回他的'爸爸身边。迪克为帮主人筹齐药费,甘愿成为练武人的拳靶子。结果,阿炯母亲的老公老宋觉得阿炯是个人才,让他成为演员。因为迪克太丑,老宋便找了个白狮狗代替它。最后,迪克也忍受不了假迪克的奚落,咬断了假迪克的前腿。老宋让几个人过一天就把真迪克杀了炖汤喝。阿炯也知道了原来“好阿姨”就是阿妈。他当天晚上便离开了阿妈,救出了迪克,拿起胡琴,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读完后,我感慨万分,迪克那种忠贞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的确,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美丽的世界。为什么只有盲少年阿炯才能“看”得见外表丑陋迪克的内在美和外表可爱的白狮狗中内在丑?因为他不是“看”它们的外表,而是感受它们的内心。

  其实,我也犯过只看外表不感受内心的荒唐事。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内在美才是最美丽的!

  感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么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2

  寒假,我读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深深打动了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样子丑的出奇而被主人遗弃的狗,起名叫迪克。他们结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炯不堪忍受继母与父亲对他的虐待,带上迪克踏上了寻找生母的路。从此他们相依为命,四处流浪。他们到了昆明,因为没钱吃饭,在街头卖艺。一位神秘的阿姨一直帮助阿炯,这使迪克非常感动,想自己赚钱报答她,所以宁愿挨揍,把得到的钱给阿姨。其实,那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生母亲。他把阿炯带回家并和继父一起把他推上舞台拉二胡,让他同假迪克 —— 一条美丽的白狮狗一起表演。真迪克知道后非常生气,咬伤了假迪克,被判为死刑。阿炯想尽办法救迪克出来,他放弃了得到的关心和母爱,与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我不禁为书中盲少年与丑狗迪克之间深厚的友谊所感动。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炯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人与人之间要充满宽容与信赖,不要因为别人有丑陋的外表,从而忽略了他人的优秀品质。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有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3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已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已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它和阿炯每天都在客栈拉琴生存,直到有一天,客栈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不能在那里拉琴了。迪克为了阿炯把客栈弄得乱七八糟,闯下了大祸。而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离家出走,去昆明找他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谢谢大家!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4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5

  四月份,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本关于残疾人和狗的故事,让你既心酸、又兴奋的一本书。

  我有一个*惯,买完书就抓紧一切时间读。刚买回来,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阿炯,他并不是先天性失明,是因为一次发高烧,他爸爸喝醉了酒,阿炯疼痛难忍,哭了许久,他的眼睛逐渐失明了。在一天,阿炯偶然遇到了一条丑狗,他给这条狗取名叫迪克,迪克的忠诚赢得了阿炯的信任。从此,他们生死相伴,走过了许多坎坷,经历了许多的故事……。

  我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想着现在,我的条件比阿炯好,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时丰富多彩的,而阿炯的童年并不美好,可是我并不珍惜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要向阿炯学*,做生活的强者,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达到目标分而气馁,不要因为父母的训斥而哭泣,做生活的强者,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做生活的强者,是我们的目标!

  做生活的强者吧,它会使你变得开心!变得快乐!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6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7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8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迪克能陪主人穿越雪山死林、大义灭亲的行为中,体会到迪克和阿炯之间浓厚的友谊。读到后面,迪克为了让主人治病有足够的钱,甘愿当别人的“活靶子”,我不禁潸然泪下。原来,人和狗之间的的感情不比人和人之间的差。迪克为了主人阿炯有钱治病,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这令我很感动。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狗——迪克。由于继母的虐待,阿炯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途。他们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最后,阿炯体会到迪克内心的忠诚和热情,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当迪克与白狮狗生死对决的时候,我的心收紧了。我是多么希望迪克能赢,但铁链锁着它。只是迪克有智慧,它等待时机,等白狮狗一靠*,它就扑上去,咬断它的一条腿。宋经理很生气,说明天就要杀了迪克。当晚,阿炯来到夹墙,放了迪克。他们走在起雾的大街上,走向太阳升起的远方。太阳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9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0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五篇(扩展2)

——我们一起走,迪克(精选5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 1

我们一起走,迪克

最*,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让我久久回味,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 2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我们一起走,迪克 3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 4

  最*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 5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 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五篇(扩展3)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2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3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被书中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之间的纯洁的爱深深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狗和一个人发生的故事。一条被猎户遗失的丑狗——迪克,渴望得到新主人。一位盲童——阿炯,从小失去母爱,他和迪克结成伙伴,并相依为命。他带着迪克一起寻找那份遗失的母爱。迪克用自己的身体,为小主人遮风挡雨,为能有钱给小主人看病,它甘愿当人家练武术的活靶子。当阿炯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后,他却选择放弃母爱,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纯正的爱深深地感动了!最让我感动和钦佩的是阿炯最后的举动。其实,他只要继续管阿妈叫阿姨,不久他就会成为正式演员,一辈子做城里人了,但是他选择了至纯的爱,选择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也想有一条像迪克那样的狗,也想经历那些事,但我更加地珍惜父母对我的爱!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4

  阿炯是一个小瞎子,他是他的阿爸和阿妈(亲)在不幸婚姻中结下的一枚苦果,当他在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他的阿妈要闹离婚,可是因为他的阿爸死活不同意,他没有和他的阿妈一起回到他阿妈的故乡昆明,从此,他失去了阿妈。又由于他阿爸的醉酒和医生的失误,阿炯成了瞎子。而后来,在别人的撮合下,他阿爸又娶了一个继母,

  迪克是一条丑狗,在他出生三个月后,才刚断奶,就被主人丢到了森林里,成了一条野狗,无家可归的野狗。

  迪克和阿炯相遇后,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靠买艺来维持生活,后来背井离乡遇到了神秘的阿姨,这位阿姨不仅给阿炯钱,又在阿炯发烧时送阿炯去医院治病,可以猜到,这位就是阿炯的母亲。迪克在阿炯发烧时想让他住医院不惜当武术陪练被打的九死一生。而当阿炯一曲成名后,迪克被替换成了“乖巧”的白狮狗,在最后,阿炯和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感受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要用心看世界,就像迪克和白狮狗,迪克虽然丑,但是他用尽自己的力量保护了小主人,而那条白狮狗,却装乖把阿炯的粉底换成大红膏,还让阿炯被误会而受到责骂,我们千万不要以貌取人,要注重心灵美。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5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已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已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它和阿炯每天都在客栈拉琴生存,直到有一天,客栈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不能在那里拉琴了。迪克为了阿炯把客栈弄得乱七八糟,闯下了大祸。而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离家出走,去昆明找他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谢谢大家!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五篇(扩展4)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篇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五篇(扩展5)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眼男孩阿炯。

  迪克从小被主人丢弃,它很想再找一个主人,它四处寻找,却无人要它。在这时,它碰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收留了它。迪克对小主人非常忠诚,它为了小主人付出了很多,还 牺牲了半只耳朵。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淘汰。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

  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一个病人得了癌,他去看病,医生问他:你认为自己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

  对照自己,与班中优秀的同学相比,还 有许多差距。比如: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一*一一点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一*一,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要加倍努力,超越自己,做个自信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五篇(扩展6)

——拉着表姐一起走作文合集十篇

  我有一个表姐,叫梓欣。

  姐姐曾经写过一篇写我的作文,题目是《我的表弟》,写的还很不错呢,使我成了她们班的“小明星”,许多哥哥姐姐都认识了我——淘气顽皮的王赵煜。今天我也要写一篇作文,嗯……想来想去,题目就定成《我的表姐》吧,也好让大家也认识一下我的好姐姐。

  姐姐瘦高瘦高的,喜欢梳马尾辫,说话细声细语的。姐姐喜欢看书,也爱学*,每天中午都不睡觉,因为只要有时间她就要写晚上的作业,晚上有空就会预*第二天的功课,从来都不说累。姐姐的书上笔记五颜六色的.,写了很多重点知识。

  以前,我们每天都一起写作业,一起玩耍,总是很快乐。可是,为了上学方便,开学的前几天,姐姐搬家了。我再也不能每天上下学的时候见到姐姐了,再也不能和姐姐一起写作业了,更不能和姐姐一起玩耍了。我很怀念我们曾经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一起在图书馆看书,一起写作业,一起玩电脑、看电视,有时姐姐还带着我去和她的同学一起玩……

  我现在正在努力学*,姐姐你也要继续努力啊!我想你了,姐姐!

  一头乌黑的长发,瘦瘦的,高高的个头,一笑起来就会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她虽然不是和我一起长大,但感情深厚。

  表姐比我大一岁,做起事来既沉稳又细心,所以她学*优异,还被评为区级“四好学生”。她有一双灵巧的手,画出的东西惟妙惟肖,在学校每年举办的绘画大赛中总是榜上有名,一到六年级背的书包都是比赛奖品。她还十分乐于助人,是老师的得力小助手。一直以来,表姐就是我的一面镜子,我总会在她身上发现闪光点。

  她喜欢画画、打羽毛球和唱歌。听姑妈说;表姐还在读小学时,她的画就拿去北京参加全国小学生画展了,还得了个一等奖回来呢!要不是那时候得了肾脏炎住院,还能去北京领奖呢。是的,表姐的画确实好。她画的`任何画都那么的栩栩如生。尤其是画动物,好像活着似的,别提有多生动了。

  表姐不仅画画好,她唱歌也特棒,年年单位里要组织什么文艺活动,工会里总是首送她唱歌的节目。而表姐呢也总不负众望,总能捧个一等奖回来。

  表姐是我心中的一盏明灯,是我学*的榜样,我要学*她的优点,让自己更上一层楼。

  我有一个表姐,她叫顾慧芝,她可漂亮了。一头乌黑的头发,仿佛是黑色的瀑布,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总能发出智慧的`光芒,高挺的鼻梁下有一张樱桃小嘴,一双纤细而又白嫩的小手,总能弹出动听的琴声。

  记得有一次,我去表姐家玩,刚走到门口,一阵阵悦耳的琴声传到我的耳边,我还以为是钢琴老师来姐姐家教姐姐弹钢琴,可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是姐姐在弹钢琴,那琴声时而缓如流泉,时而急越如飞瀑,时而清脆如珠落玉盘,时而低回如呢喃细语,这是一种洁净的琴声,载着人的心灵驶向音乐深处,寻找精神的玫瑰。

  只见姐姐的手指在黑白键上欢快地跳舞;我就情不自禁地唱起了歌,姐姐这才发现我来了:“佳佳,你是什么时候来的呀?我怎么不知道呢”"我早就来了”我调皮地说。“姐姐,你弹的琴真好听,我要向你学*。”“我要多加练*呢!”姐姐谦虚地说。

  从姐姐那儿,我知道了一句话:“勤劳能补拙是良训,一份辛苦一分才”这就是我的姐姐,一个聪明伶俐的小才女。

  我的姐姐名叫徐海容,她今年15岁了,她长的很高,都1米72了,她穿40码的鞋子,就像一个小船。她的脚竟然比我爸爸的脚还要大,大姨说,跟她买鞋要到外贸店去买。虽然她生活在上海,但是一放假她就会来到句容和我们一起玩。

  别看她现在长得又高又大,听外婆说,姐姐小时候什么东西都不吃,一岁的`时候还在吃奶,到了三岁的时候,也才只会啃嫩玉米。呵呵,她现在怎么长的那么高呢?

  姐姐各方面都很优秀,五年级时二胡通过了十级考试,还经常参加各类演出,现在在学钢琴。她的作文多次得奖。还有一个小秘密,她可是电脑高手,尤其PPT做的格外的好。

  姐姐的成绩特别好,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的前三名,我要向她学*。今年期中考试,她说考的不好,后来我才知道,她考了全班第二,这还叫不好啊?!姐姐对自己的额要求还真高!

  别看姐姐这样,其实她很调皮的,跟我在一起时,她也变成了一个小孩子,疯呀,跑呀,跳呀!去年下雪时还跟我们一起打雪杖。外婆说姐姐是15岁的年龄,5岁的心。

  这就是我的姐姐,一个家长眼里的好孩子,老师眼里的好学生!

  每当我去二姑家,看到墙上的那幅画,就会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

  那是二姑家的表姐王宁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美术老师让学生回家创作一幅,参加庆六一画展。表姐回到家来。她画了美若天仙的.美少女—水晶月。画的栩栩如生,看,水晶月分叉两翅,眼睛大大的,睫毛弯弯的像两座拱桥,嘴角上翘,好像在对着人微笑。

  我趁表姐吃饭的空儿,用水彩笔替表姐“认真修改”起来,我把水晶月的耳环改成了两支特大的香蕉,樱桃小嘴两边挂上了两撇小胡子,手中紧握的魔棒改成了满身长嫩的狼牙棒经过我这一番“大师级的修改”我觉得很好,简盖世无双,心中得意极了。“哈哈哈、。”笑出了声。

  笑声招来了表姐,她走过来看到我这牛头不对马嘴“杰作”,勃然大怒,冲上前来一把揪住我的耳朵,把我拖到客厅。幸亏二姑这个大救星出现,马上赶来制止,要不,非把我的耳朵揪下来。

  表姐坐在客厅里生闷气,我打开电视,看到了唐老鸭。表姐一下看起了足球。我气得哭了起来。这件事被二姑知道了把我们叫道面前,给我们讲了“阿柴折剑的故事”

  这我们才和好如初。

  今天我要介绍的这位表姐是我舅舅家的女儿,她今年16岁,刚刚步入高一的课堂。

  她有一头乌黑靓丽的秀发,浓浓的眉毛下边摆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像算盘珠儿似的滴溜溜乱转。长长的睫毛,好看极了。感觉跟迪丽热巴一样好看。

  她聪明伶俐,性格活泼,能言善道,不管跟多大的小朋友在一起都能玩的很开心。小孩子应有的天真烂漫、纯真善良的天性她都具有。

  每次我们放假回老家,我都会去找她玩儿。老家的新鲜玩意儿没有城市里的多,表姐就会拉着表哥和我们一起打扑克牌。确定好要玩的游戏后,我们就开始玩了,常常一玩儿起来就能玩上一大天。

  我的表姐不仅长得漂亮,学*成绩也是极好的。在她读初中的时候,每次考试她总要考个前几名。我遇到什么不懂的*题就立马请教她,她也很乐于给我讲解。在学校表姐一直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老师经常在班级里表扬她。她是我学*的好榜样。表姐的优点不止于此哦,她还多才多艺,古筝已过十级,弹得一首又一首好听的曲子。我看到过她参加古筝表演的照片,仿佛就是画里面走出来的古代美女子。

  这就是我的表姐,既善长于学*又多才多艺。在我看来,她不仅是我的姐姐,更是我的好朋友好伙伴。是我学*的榜样!

  我的表姐袁圆今年十二岁,在南京力学小学上六年级。她和我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好,只要寒暑假她一回昆山,不是我住她家,就是她住我家。她喜欢提出一些难的问题,我们都要思考半天,她还在我们想的时候,就穷追不舍:“好了没?想出来了吗?”

  记得暑假里的一天,我正在网上下围棋,这时,表姐打电话来了,在电话里她说:“我遇到难题了,”“又说我有一些问题已经问了上大学海林表哥了,但还有3道题目没做出来,让我晚上老妈去做。”然后,他通过手机短信把题目发了过来。我尝试着做他的“难题”。我想了又想,就是想不出来,最后放弃了。

  傍晚,老妈刚到家,我赶紧对老妈说:“袁圆请教你几道题目,非常难”。我随后把题目交给了老妈,老妈看了看题目,便拿起了笔开始了计算……半个小时过去了,老妈没有做出来,便上网去寻找答案。这时袁圆来催了,好了没有?快一点!……一个小时过去了,老妈说:“我有点头绪了,应该马上就可以做出来了” 这时袁圆又来催了“快点,我爸爸让我去睡觉了,明天给我发过来,小王浩…... 又过了一个小时,“快了,快了,还有一会就好了。”这道题一来二去竟做到了零晨一点。

  这就是我的姐姐,一个喜欢不懂就问的表姐。

  我有一个表姐名叫洪佳萱,他的身材瘦瘦的,爱扎马尾辫,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还是班长呢!她现在读初中。下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她吧!

  表姐是个小“书迷”,常常做这事,忘那事。一天早晨,表姐一大早起床就看书,一本书看完了,她看了一下时间,大叫道:“哎呀!我快迟到了!”我揉揉眼说:“姐姐,今天是星期天!”

  还有一次,表姐在看《优秀作文》。“吃饭了!吃饭了!”妈妈在厨房喊。“知道啦!”表姐回答。可是,表姐答应完,就一点声音都有有了。过了一会儿,妈妈又叫了几声吃饭了,她还是没有动静。原来她又被书迷住了,根本没听见。我给她取了个外号叫“洪书迷”。

  表姐不仅爱看书,还很大胆呢。那天,妈妈和表姐一起去玩,姐姐一走进乐园,就要去鬼屋。于是我们就买票进去了,表姐一路闯关,并且答的题目是一百分呢!她开心极了。还有一次,我和表姐一起逛超市,表姐买了一把兵用的宝剑。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后面来了个陌生人,我吓得赶紧藏到表姐后面,表姐拿出剑防身,那人没敢招惹我们,我认为表姐是“暴力女”。

  这就是我的`表姐,她的两个外号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要说我的表姐,那真是麻绳拎豆腐——别提了。

  我的表姐长的很黑,体形微胖。我在背地里都叫她"小黑"。虽然表姐人长的不算好看,但她却偏爱臭美。

  表姐在郑州的正西一中上学,好不容以赶上"五一"假期回老家玩一次,表姐也要带上她的化妆品,天天在镜子前化妆,真扫兴!有一次,表姐又在镜子前化妆了。这时,正在做饭三姨妈(表姐的'妈妈)突然对表姐说:"女儿,家里的味精快用完了,你快去天一袋。"表姐听了,无奈地回答:"知道了!"说完之后,连忙拿口红在嘴上画了画,用粉饼在脸上拍了拍,表姐又恋恋不舍地对她的化妆品说:"我一会儿就回来。"那样真像是她正在跟一个朋友分别似的。表姐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了门口的小卖部,来到柜台时却突然一怔,原来是她忘记姨妈让她买什么了。我想借这次机会让表姐改掉爱臭美的坏毛病,就让她买了一袋盐,(决对不是我想整她)。回到家后,姨妈见到表姐买了袋盐,数落道:"我让你买一袋味精,可你这丫头却偏对盐感兴趣,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呢?"

  唉,表姐啊,你什么时候能改掉爱臭美的毛病呢?

  我的表姐叫高艳,今年十八岁了。她的个头不高,瘦瘦的,窄肩膀,细腰身,体形十分窈窕。她的两条细弯细弯的长眉下,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挺拔的鼻梁,小巧的樱桃嘴,还有一张瓜子脸。

  她很能干,为此,妈妈以我的面前老是夸奖表姐很能干。比如,我不干家务时,妈妈就会说:“瞧人家高艳多听话,自己的衣服自己洗;*时还帮助大家做家务活儿……可是我的女儿呢?什么都不会做。”我学*不自觉时,妈妈又要唠叨了:“瞧人家高艳学*多努力,这次期中考试数学考了一百分,语文成绩也不错!可是你呢?”

  每当妈妈唠唠叨叨地批评我、夸奖高艳时,我心里便老是不服气。这次寒假,我到表姐家玩了几天,趁这个机会,我特别注意起表姐来,想看看她到底是怎么个样子。

  表姐上高中,她们放了假,教师没有布署作业,可是她却总是吊在家里看书、写作业,很小出门去玩。

  每天中午快十二点的时候,她照例去煮饭,扫地,做家务。每当姨、伯父回来时,她早已经把家里打扫地干干净净,并准备好了可口的饭菜。

  看了她这几天的表现,我不得不佩服她了。看来,我确实得好好地向她学*一下了。学*她的刻苦学*的`精神,学*她的自觉做家务的干劲。

  这就是我的好表姐。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五篇(扩展7)

——我们一起走作文500字(精选10篇)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有没有一种情,让你刻骨铭心;有没有一首歌,让你细细品味;有没有一个人,让你泪流满面。走,让我们一起慢慢成长。

  成长总是伴随着疤痕,就像是一棵树,就算不愿意,伤疤还是在那里,与其等别人来浇水施肥,不如自己默默成长,等长得足够茂盛时,谁又会在意你身上的伤疤呢。我们要学着自己去强大,人最怕无能为力时,告诉自己说,顺其自然。

  我们要学会忍耐,但是不能用虚伪迷幻了自己,就算这世界的夜晚多么黑,我们都要给自己点一盏灯,与自己交交心。

  表面风*浪静,却已经身心疲惫;笑得没心没肺,却没人知道你只能默默流泪;走起路来带风,却没人知道你腿上已伤痕累累。我们越长大,越变得不爱笑了。勉勉强强挤出一个笑容,却比哭还难看。坚硬的外壳早已经深深地扎入肉体,与皮肤融为一体慢慢地,我们会感觉到孤独。人越长大越觉得自己是个孤儿,越走远,才发现世界本是一座孤儿院。不善交际确实是一种缺陷,而耐得住寂寞,又何尝不是一种优点。

  走着走着,我们总想回头看看,就像是被遗弃在时光中的拾荒者,一点一点地捡起那些早已破旧不堪的回忆。那些我们视之为珍宝的东西,恐怕才是最会被时间狠狠抛弃的东西。我们都得了一种病,时间是治愈病的良药,又或者说,时间在药里,而药在时间里。

  我们不用急着去长大,在你的人生里,总会出现一个人,总会有那么一件事,伤的你泪流满面,刻骨铭心。当过些日子,你能笑着讲述你当时的经历,你恐怕就是在慢慢长大了。而被风吻干的泪痕,就是你成长的足迹。

  愿你慢慢长大,在阳光下像个孩子,在风雨中像个大人。

  夕阳收敛起最后一丝光彩,时光在无意间匆匆逝去,六年的时间一晃就从指尖流失,回想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有太多太多……

  小时候,我们一起走过这条路。当秋天来临时,小道两旁的树,总会掉下一些树叶,枯黄的树叶在脚下被踩得“吱吱”作响,这时,父亲总会对我说:“你看,这树叶会飞呢!”过了一会儿,风来了,树叶果然飞了起来,依稀还记得,我们一起走过的路上,有和煦的微风,飘飞的落叶,还有我和父亲真诚的笑语。

  现在,我再也没有时间和父亲一起去走那条路了,学*使我喘不过气来,一学就是一晚上,头埋得低低地,父亲忍不住了,走了进来,拍拍我说:“我们出去走走吧!”我抬起了头,想了想,便答应了,走着走着,便到了小时候经常走的那一条路,那儿,依然有飘飞的枯黄树叶,父亲对我说:“学*是很苦,但是要找到方法,就可以轻松一些了!”

  我突然明白了,往四周一看,这条小路没有什么变化,只有树木变高变壮了,枯黄的树叶更增添了它的坚毅。

  我知道父亲对我说的那一句话,现在也记得,学*上也愈发得心应手,有时间就和父亲出来走走,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忘记了许多事,但父亲那句话和当天的场景却清晰得就像发生在昨天,我永远感恩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

  我们一起走过……

  十几年的岁月走过,曾经的美好如花般绽放在记忆的深处。忘不了,你肉嘟嘟的脸庞;忘不了,你离去的背影。

  多余的夏季是个令人心烦的季节,地上永远是炎热的,空气中的燥热让人难受,教室里有一群孩子桌上垒的书像城墙,每个人都奋笔疾书,其中也包括我和她。

  她是我的好友,更是我的知己,我们视对方为彼此,我们无话不谈,我们有共同美好的记忆,曾经的过去,过去的快乐;过去的曾经,曾经的寂寞,风吹过,即散。还年幼的我们,第一次触摸冰冷的离别,这似乎很残酷,但是怎么可能就这样一直持续下去呢?该结束了,我们都应该知足了。

  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谁也没有先开口,只是默默坐在一起,抬头看阴暗的天空。忽然你开口:“离别不是为了被遗忘,你我虽离别,但心却同在”。我仍没有说话,一滴泪,从脸颊滑落,在空中飘散,最终摔在地上,支离破碎。独自悲伤的我听见泪里有痛的声音。你我曾经是那么美丽,可是却掌握不了命运,突然你的话语在耳边回响:离别不是为了遗忘。对呀,离别不是为了遗忘,而是下一次的相遇。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即使年少的我们也亦是如此。这或许也是青春中应该有的滋味。青春多么美丽的时期,却又悲伤与迷茫。年轻的时代过去,或许是纯真与热情,但也常常在细嚼人生的酸甜苦辣,或许或悲,或聚散,终会回归于点。猛地,心不再那么疼,对一切也都豁达起来,再次抬头,阴暗的空中看到了一丝光芒,正处花季的我们,在阳光下尽情享受。

  至今,只要敞开青春的心扉,生活的阳光才会照进你我心田。带着几分从容与自信,带着几分狂放与倔强,谱写属于我们的青春篇章。

  我一直都记得,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的岁月。

  我们一起走的点滴曾经我们约好了,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你却违背了我们的誓言。

  回想起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总觉得那是最美好的时光,是什么都比不上的时光。你像大姐姐照顾我,而我还处处伤害你的心,就连你走的时候,也没能和你说声再见。

  现在大家都渐渐淡忘了你,而我却想着你,想着你的面容,想着我们在一起的日子。

  也许你已经把我忘啦,把我们大家都忘啦,尽管那样我还是会记得你,我相信我们有一天会相逢的,尽管那个时候你我都已经变了模样不再认识彼此。

  我们一起走的点滴我会永远记住,藏在心里,我们的友谊不会就此完结。

  记得那时候,你说过啦一星期之后就回来当时我听了这个消息多么兴奋还傻傻的把它告诉老师。当时老师没有说什么,只是沉默。还来我才知道你已经办了转学,我明白老师问日什么没和我直接说,因为老师懂我们的友谊。你走了之后,班级依旧如此,我们也如此,只是少了一个人,一个尖子生,那就是你。

  你走了,什么也没留下,一张纸,一封信,一句话,哪怕是一个字都没留下。

  现在我上了初中啦,那个每天需要你监督,需要有人嘘寒问暖的小姑娘长大啦。虽然她还是一个吃货,但是她变啦,变得独立啦,不再是以前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啦。我变啦,可是你在那儿呢?我最好的大姐姐你没有见证我的变化。

  那个时候,我虽然看起来大方得体可是也好不到哪儿去。是你处处忍让我,谦让我。

  我们虽然才相处了几个月,但是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尽管我们不认识彼此。

  我会永远记住你此生此世。

  希望你能在网上看到。

  致我最好的。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每当想起这句歌词,我的脑海里总能浮现出一幅又一幅的画面:我与我的朋友们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不说什么话,也不做什么事,只是各走各的。但我们在用心灵交流。

  朋友啊!你们是我的春天,感谢你们陪我走了这么多年。

  体育课上,老师要我们跑步,每次体育课都会令人想要逃走,因为要跑很多的步,同学们都叫苦不迭,可是我们仍然接受,这对我们以后有好处。

  这天,我也在跑,可是在跑的过程中,不幸的,我摔倒了。我疼得直叫,脚还在微微渗出几颗血粒,我坐在地上起不来了,所有人都超越了我。正当我绝望之际,跑在我前面的几个朋友都纷纷转回头,把我从地上“捞”起来,责备说:“怎么这么不小心呢!还有,怎么要趴在地上不愿意起来了呢?你知道有多脏吗?而且,这可不像你的风格哦,你不是很坚强的吗?难道是我们看错了?快快快快快,起来!”我咬着牙起来了,心里正愤怒着----我摔倒已经很痛了,你还给我再插一刀!要不你试试看你能站起来不?

  可是,我终究没有说出口。

  “天!你流鼻血啦!”我发现了好友正拖着长长的鼻血流来了。“嗯?有吗?”她自己都不知道。我赶紧把她拉去洗手池旁边用纸巾用水一陈猛擦,这才停止了惨剧。我事后骂她:“你怎么连你自己的身体都没注意好啊!这么危险你都不知道!你可给我去喝水,不准吃热气的东西了!”

  突然的,我明白了,为什么当初我摔倒的时候朋友们还要骂我,因为她们在乎我,她们想让我更好一些。

  朋友,谢谢你的关心,我们会一直走下去的吧!

  当然。

  树,是地球给我们的宝贵资源,如果没有树,人类就无法生存。在我国很多地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土地荒漠化。

  看看这一幕:一个村子树木被砍光了,连一棵树都没有,他们原来的愿望只是为了造田,但现在只有一大片被荒漠化得连根草都没有的土地。这样的悲剧,已经在很多地方发生了。还有些人,砍伐树木,只是为了制造一次性筷子。我们吃饭的时候是方便了,但是树木却越来越少了……

  如果类似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制止的话,没有树木的日子就离我们并不遥远了;如果不珍惜树,最后一块地也会变为荒漠,到时,我们将看到的是人类的眼泪。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五篇(扩展8)

——我们一起作文实用五份

  三月,是春天最美的、最浪漫的时刻,各位花仙子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光彩夺目,竭尽全力地向大自然、向蜜蜂、向我们展现出她们最妩媚,光彩照人的笑脸。在这惬意的时光中,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一睹她们独有的风采呢?走,我们一起去看花!

  看,紫藤萝已几度在校园中开放,早春的紫藤蔓花开得不多且不茂盛,未曾在意,暮春时节,到了花的旺盛期,一串沉甸甸的花朵密匝匝地吊下来,一片明丽的紫色,奔放而又含蓄,宁静而又淡雅,让人心旷神怡,她的茂盛枝叶盘虬点,千折百回的枝条缀着蓝天,洒下浓浓的绿荫,给树下的学子送去一片清凉。风轻轻走来,青色的藤蔓顿时摇曳生姿,如同着着裙裳微笑着的舞女。“她悬挂在阳光下,那姿态蜿蜒得多美妙。”美的不仅是充满生机散发活力的青藤,更是跻身其间的紫藤花。她在阳光下盛放着,灿烂如夜空中的烟火,仿佛要将所有的美丽都绽放在一刹那。

  听,紫藤萝和蜜蜂在对话呢!煽动着金翅的蜜蜂像阳光的万颗金点,在花旁闪烁出不定的光芒。侧耳倾听,也只能听到蜜蜂嗡嗡的声音,不知对花说了什么悄悄话后,把头埋进花丛里,拼命地吮吸着糖汁,一会又用嘴在花里舔来舔去,它的六只脚在花蕊上刷着。不一会,他向花儿美言了几句,便停在花叶上直喘气。

  把脸庞靠*花儿,再靠*一点儿!用手一扑,香味从鼻子一直灌满全身,紫藤花的味道芳香无比,香得有些让人迷醉了。她的味道是诱人的,如果把一旁的`樱花比作懵懂无知的少女的话,那么面前的这蓬紫藤花就是一位成熟雅致的贵妇人迷人。

  用手轻轻压下一段枝条,轻轻摸摸花瓣,就像秋天踩在梧桐叶子的脚感,软软的,轻轻的。

  用手在微风来临之时乱挥一气,也能抓到几片落下的花,撕下一片,细细品味,一股极淡的香味在口中萦绕。

  瀑布似的紫藤花开了,从池塘的东面一直漫到西面,沿着小路一直走下去,我才发现,原来这样的紫藤花在校园到处都是,好美好美。

  暮春时节,总有花凋零,也总有新的花竞相开放,生生不息。

  等到明年春天,相约花的海洋,走,我们去看花。

  琴声悠悠,回荡在耳畔。忘不了的,是你我一起走过的钢琴之旅。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钢琴则是我们共同的爱好。回味你我共赏钢琴的点点滴滴,有太多令我记忆犹新。

  忆起林荫道上的漫步,忆起共渡的听琴时光。

  记得炎炎夏日里,我们一同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你戴上耳机的一只,将另一只轻轻塞入我耳朵,播放你情有独钟的一首钢琴曲——《summer》。一连串轻快灵动的跳音传入耳中,像一股清凉的风扑面而来。微风徐徐拂过,树叶翩翩起舞,阳光透过树叶洒在地上的点点光斑也来回地晃动着,似五琴谱上不安分的音符。在享受这动人乐曲的同时,我看到你的眼神中,也满是愉悦,专注于陶醉。你冲我会心一笑,不必说什么,我们的心灵已因那份对钢琴的痴迷悄然贴*。

  渐渐地,我们从一同听琴变为一同品琴。

  阳光明媚的午后,你总会拉着我去艺术馆。你我悄悄溜进琴房,屏息凝神地站在弹琴者身后聆听。或是听到精彩处心领神会的片刻对视,或是听到弹得不如意不约而同的微微蹙眉,你我始终全神贯注。一曲终了,你我便不出声响地离开。接下来就是我们对听到的乐曲的`讨论。你我侃侃而谈,从钢琴曲本身风格到弹奏着弹奏时的优缺点,眼中闪着自信的光芒,我则补充不同的想法。友谊与对钢琴的入迷交织在一起,在你我间传递。

  后来,你我一起弹琴,以默契见证友谊。

  空琴房里,我们坐同一长凳用同一副琴键,以四手连弹的方式奏同一乐曲。你弹明快欢畅的高音部分,我弹轻柔低沉的低音部分,默契的配合让旋律的交接天衣无缝。每次弹完一遍,没有对对方失误的责怪,而是对各自不足的认真总结和相互配合的反复练*,琴房里琴声清脆,不绝于耳——其中的每个音都充溢着我们对钢琴共同的喜爱,见证我们的友谊,在我心中激起层层涟漪……

  从一起听琴到品琴再到弹琴,我们共同走过初中三年的钢琴之旅,其中有太多让你我难忘:那份共同的对钢琴的痴迷,配合的默契,真挚的友谊……我的钢琴之旅,因你陪我共同走过的足迹而更加多彩。

  这周三,激动人心的*潭时报小记者团又开始了第二期活动----观看电影《横冲直撞好莱坞》。

  《横冲直撞好莱坞》由执导《速度与激情》系列的导演林诣彬担任编剧、导演和监制,由七星娱乐、光线影业强势出品。演员阵容也颇为强大,由我们熟知的赵薇、黄晓明、佟大为联合主演。这是一部爱情、友谊及梦想大片,充满了欢笑与冒险。

  这部电影主要写了主人公小明每天严格规划未来的一切,并打算不久之后与女朋友妍妍结婚。但这一美好愿望被妍妍去美国找工作的重大消息给搞砸了。小明打算不辞辛劳地到美国寻找妍妍。在寻找女朋友的道路上,他先是遇上了酷爱电影的佟大为,接着碰到旅游团的导游赵薇薇小姐,然后三人一同在旅馆里遇到了曼尼,而这个曼尼是一个犯罪团伙的首领,那个赵薇薇小姐居然也是犯罪团伙的一员,但因长期在美国给曼尼打工,想念家人,开始对曼尼欺骗同胞的行为感到厌恶。他们从曼尼口中得知,妍妍被曼尼绑架了。而后他们四人开始谈判,准备在pinkparty上用钱交换人质。赵薇薇用珍贵药材换来的钱本来作为回国资金,但她为了救妍妍,把钱全部给了曼尼。小明,佟大为及赵薇薇又经过一重重困难,可谁知曼尼不守信用,在pinkparty上大闹一场。最后大家团结一致,想尽各种办法,使尽全身解术,终于将妍妍从曼尼手中救出来。曼尼及犯罪集团其他成员被押进了警察局,赵薇薇因为曾加入过犯罪集团也被带进了警察局。小明和佟大为发了段视频给办案**,救出了赵薇薇。他们三人又在北京机场相遇了。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爱可以使人付出一切。当一个人曾经深切的爱过另一人,就不要再因为一些现实而恨他(她),要把爱化成关心、理解。还有就是:梦想离我们并不遥远,只要努力,就会成功!

  看完了电影,小记者们随着*潭时报诺怡姐姐,来到了电影播放室,看看幕后的工作人员和机器是怎样工作的'。小记者们都得到了满意的答案。电影是由电脑服务器来控制电影放映机播放的。电影放映机有点像幻灯机,里面有透镜和氙灯,氙灯的灯泡是石英做的,里面充满气体,导电快、亮度高;胶片一张张通过透镜和氙灯,放映到影院的屏幕上。目前所有的影片都是通过加密的移动硬盘从电影制作公司千里跋涉运送过来。今后数字影片通过卫星传送,将大大提高安全性能和传递效率。

  周三,我们一起看大片!今天,*潭时报小记者们不仅看了一部电影,收获了人生道理,还揭秘了一个神奇的电影幕后世界。

  转眼间,时间如白驹过隙般一晃而过。再回首,懵懂孩童已成长为青葱少年。那几年,我们一起走过。

  “谢卓函,来对一下讲稿!”听到呼喊,我立刻跑了过去。对于我们几个上课几乎从不发言的“闷葫芦”来说,第一次在班里讲课可不容易,于是,它便成为了我们心中的头等大事。撰写讲稿、制作幻灯片、分工对词、讲解演示……哪一个细节都不可忽视。我们全心全意地扑在这上面,希望这次讲课圆满成功——用妈妈的话来说,我们已经入魔了。精心准备后,我们走上了讲台。可并没有想象中的成功,老师说着鼓励的话语,眼里却有着显而易见的失望。初试牛刀的失败,反而激发了我们的勇气:一次不成功,就再来一次!我们又开始了忙碌……再一次站在讲台上,我深吸一口气。看向旁边,朋友冲我眨眨眼,用嘴型比划着:这次一定可以!我也自信的点点头。缓缓张口,开始了今天的课程……言罢,台下的同学竟鼓起掌来,老师也充满了惊讶与赞许。转头一瞥,朋友笑颜如花,一股喜悦便萦绕于身边。

  ——失败与成功,我们一起走过。

  伴着下课铃响起,我第一个冲出教室。两周后就是花车比赛,然而我们班的花车只有一个大体框架!于是,我和几个同学挤出时间赶制:课间、上操、午休……就连吃饭也比*时快了不少。制作的过程更是辛苦,一跪就是半个小时,有时甚至得推倒重来。最痛苦的时候,我也会悄悄问自己——“这样值吗?”最先发飙的是一个同学。“不干了!”胶带被甩到一边,她愤怒地站了起来,大喊着。“这个东西就展示一次,差不多行了,为什么要耽误那么长时间!”这时,*常在班里最不起眼的同学默默地捡起了胶带,抬起头,无比坚定的看着我们:“可既然决定做了,就应该做下去,把它做完、做好,不是吗?”这话一下点醒了我们,对啊,为什么要轻言放弃呢?花车展上,我们的作品一出场就博得了一片赞叹声,而此刻的`我,在心底回答了之前的疑问:“值!”

  ——辛苦与喜悦,我们一起走过。

  一路上,泥泞,铺成了如今宽阔的大道;风雨,渲染了头顶最美的彩虹;泪水,冲刷了以往幼稚的面孔;欢笑,映出了我们美好的回忆。

  那些年的时光,我们一起走过。

  云卷云舒,四季轮回,不知不觉中,我们已并肩走过了十四个年头。在这十四年中,你们教会我爱,你们教会我成长。渐渐地,我长大了,你们头上的银丝却逐渐增多。爸爸妈妈,我还记得你们对我说,家,要靠彼此之间的理解,才能走得更远。

  那个冬天很冷,冷得连鸟儿都不愿再叫,一片冷寂。父亲躺在病床上,因为腰部动了大手术,所以一动也不敢动。我刚和母亲大吵了一架,一个人坐在另一张病床上,一边哭,一边看着窗外灯火辉煌的洛阳。可惜,那看似温暖的灯火,并不能化解我心中的寒冷。那一刻,我真是恨死母亲了。为什么她要无缘无故对我发脾气?还叫我忍受?我一边想着,一边抽泣。母亲见我这样更加恼怒了,她吼道:“再哭!再哭你就滚出这个家!”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又和她大吵了一架,气得她将书摔在地上。那声音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我的心上。

  此时,沉默许久的父亲发话了:“孩子,过来。”我赌气说:“不!”父亲顿了顿,又用命令的语气说:“过来。”我依旧不去。突然,父亲像要从病床上坐起来一般,大声吼道:“过来!”我被父亲这一举动吓傻了,生怕父亲的腰出了什么事,连忙坐在了父亲身边。

  沉默了许久,父亲突然问我:“什么是家?”我一瞬间愣住了,不懂得父亲这话的'含义。父亲又问:“一间房就是家吗?”我摇摇头。父亲又沉默了一会儿,说:“你看,现在爸爸住院了,妈妈从工作岗位上回来照看爸爸,你也回来了,三个人在一起,彼此照顾,这才是家。”我刚刚不流泪的眼又红了。父亲接着说:“家,要靠彼此之间的理解,才能走得更远。”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任她簌簌地流下来。那一刻,我才懂了家的真正含义。

  现在,我坐在考场上,窗外又是肃杀的冬,但我的心中却充满了温暖与感激。新的一年已经到来。爸爸妈妈,谢谢你们,陪我一起走过那么多的喜怒哀乐。那个我们一起走过的冬天,让我懂得了家的真正含义。让我们以爱为舟,以理解为桨,肩并肩,手拉手,走过以后的冬天,走向只属于我们的,晴朗的未来。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