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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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2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3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被书中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之间的纯洁的爱深深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狗和一个人发生的故事。一条被猎户遗失的丑狗——迪克,渴望得到新主人。一位盲童——阿炯,从小失去母爱,他和迪克结成伙伴,并相依为命。他带着迪克一起寻找那份遗失的母爱。迪克用自己的身体,为小主人遮风挡雨,为能有钱给小主人看病,它甘愿当人家练武术的活靶子。当阿炯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后,他却选择放弃母爱,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纯正的爱深深地感动了!最让我感动和钦佩的是阿炯最后的举动。其实,他只要继续管阿妈叫阿姨,不久他就会成为正式演员,一辈子做城里人了,但是他选择了至纯的爱,选择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也想有一条像迪克那样的狗,也想经历那些事,但我更加地珍惜父母对我的爱!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4

  阿炯是一个小瞎子,他是他的阿爸和阿妈(亲)在不幸婚姻中结下的一枚苦果,当他在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他的阿妈要闹离婚,可是因为他的阿爸死活不同意,他没有和他的阿妈一起回到他阿妈的故乡昆明,从此,他失去了阿妈。又由于他阿爸的醉酒和医生的失误,阿炯成了瞎子。而后来,在别人的撮合下,他阿爸又娶了一个继母,

  迪克是一条丑狗,在他出生三个月后,才刚断奶,就被主人丢到了森林里,成了一条野狗,无家可归的野狗。

  迪克和阿炯相遇后,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靠买艺来维持生活,后来背井离乡遇到了神秘的阿姨,这位阿姨不仅给阿炯钱,又在阿炯发烧时送阿炯去医院治病,可以猜到,这位就是阿炯的母亲。迪克在阿炯发烧时想让他住医院不惜当武术陪练被打的九死一生。而当阿炯一曲成名后,迪克被替换成了“乖巧”的白狮狗,在最后,阿炯和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感受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要用心看世界,就像迪克和白狮狗,迪克虽然丑,但是他用尽自己的力量保护了小主人,而那条白狮狗,却装乖把阿炯的粉底换成大红膏,还让阿炯被误会而受到责骂,我们千万不要以貌取人,要注重心灵美。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5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已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已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它和阿炯每天都在客栈拉琴生存,直到有一天,客栈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不能在那里拉琴了。迪克为了阿炯把客栈弄得乱七八糟,闯下了大祸。而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离家出走,去昆明找他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谢谢大家!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扩展阅读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扩展1)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十篇)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

  每当我看见床边的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总会情不自禁地翻开几页看一看,并想着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会过得怎么样?有没有看到迪克的忠心……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晚,一只才出生三个月的丑狗被人遗弃了,这只小狗艰难地生存了下去。在一次偶然的事情中,它成了一个盲少年的狗,盲少年阿炯便给它起名叫迪克。半年后,阿炯忍受不了继母胖菊的“善待”,和迪克去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死林里,迪克因为看见它的妻子红娜想咬杀自己的主人阿炯,一不小心失手咬死了红娜。之后,在几个好心人的帮助下,阿炯和迪克来到了昆明,可是却没找到阿妈。阿炯和迪克只好在街头乞讨。后来,小主人阿炯生病了,他的亲生母亲将他接回家里,并想不动声色地把他送回他的'爸爸身边。迪克为帮主人筹齐药费,甘愿成为练武人的拳靶子。结果,阿炯母亲的老公老宋觉得阿炯是个人才,让他成为演员。因为迪克太丑,老宋便找了个白狮狗代替它。最后,迪克也忍受不了假迪克的奚落,咬断了假迪克的前腿。老宋让几个人过一天就把真迪克杀了炖汤喝。阿炯也知道了原来“好阿姨”就是阿妈。他当天晚上便离开了阿妈,救出了迪克,拿起胡琴,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读完后,我感慨万分,迪克那种忠贞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的确,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美丽的世界。为什么只有盲少年阿炯才能“看”得见外表丑陋迪克的内在美和外表可爱的白狮狗中内在丑?因为他不是“看”它们的外表,而是感受它们的内心。

  其实,我也犯过只看外表不感受内心的荒唐事。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内在美才是最美丽的!

  感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么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2

  寒假,我读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深深打动了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样子丑的出奇而被主人遗弃的狗,起名叫迪克。他们结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炯不堪忍受继母与父亲对他的虐待,带上迪克踏上了寻找生母的路。从此他们相依为命,四处流浪。他们到了昆明,因为没钱吃饭,在街头卖艺。一位神秘的阿姨一直帮助阿炯,这使迪克非常感动,想自己赚钱报答她,所以宁愿挨揍,把得到的钱给阿姨。其实,那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生母亲。他把阿炯带回家并和继父一起把他推上舞台拉二胡,让他同假迪克 —— 一条美丽的白狮狗一起表演。真迪克知道后非常生气,咬伤了假迪克,被判为死刑。阿炯想尽办法救迪克出来,他放弃了得到的关心和母爱,与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我不禁为书中盲少年与丑狗迪克之间深厚的友谊所感动。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炯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人与人之间要充满宽容与信赖,不要因为别人有丑陋的外表,从而忽略了他人的优秀品质。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有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3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已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已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它和阿炯每天都在客栈拉琴生存,直到有一天,客栈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不能在那里拉琴了。迪克为了阿炯把客栈弄得乱七八糟,闯下了大祸。而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离家出走,去昆明找他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谢谢大家!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4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5

  四月份,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本关于残疾人和狗的故事,让你既心酸、又兴奋的一本书。

  我有一个*惯,买完书就抓紧一切时间读。刚买回来,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阿炯,他并不是先天性失明,是因为一次发高烧,他爸爸喝醉了酒,阿炯疼痛难忍,哭了许久,他的眼睛逐渐失明了。在一天,阿炯偶然遇到了一条丑狗,他给这条狗取名叫迪克,迪克的忠诚赢得了阿炯的信任。从此,他们生死相伴,走过了许多坎坷,经历了许多的故事……。

  我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想着现在,我的条件比阿炯好,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时丰富多彩的,而阿炯的童年并不美好,可是我并不珍惜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要向阿炯学*,做生活的强者,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达到目标分而气馁,不要因为父母的训斥而哭泣,做生活的强者,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做生活的强者,是我们的目标!

  做生活的强者吧,它会使你变得开心!变得快乐!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6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7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8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迪克能陪主人穿越雪山死林、大义灭亲的行为中,体会到迪克和阿炯之间浓厚的友谊。读到后面,迪克为了让主人治病有足够的钱,甘愿当别人的“活靶子”,我不禁潸然泪下。原来,人和狗之间的的感情不比人和人之间的差。迪克为了主人阿炯有钱治病,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这令我很感动。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狗——迪克。由于继母的虐待,阿炯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途。他们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最后,阿炯体会到迪克内心的忠诚和热情,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当迪克与白狮狗生死对决的时候,我的心收紧了。我是多么希望迪克能赢,但铁链锁着它。只是迪克有智慧,它等待时机,等白狮狗一靠*,它就扑上去,咬断它的一条腿。宋经理很生气,说明天就要杀了迪克。当晚,阿炯来到夹墙,放了迪克。他们走在起雾的大街上,走向太阳升起的远方。太阳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9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0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扩展2)

——我们一起走,迪克(精选5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 1

我们一起走,迪克

最*,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让我久久回味,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 2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我们一起走,迪克 3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 4

  最*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 5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 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扩展3)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五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

  每当我看见床边的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总会情不自禁地翻开几页看一看,并想着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会过得怎么样?有没有看到迪克的忠心……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晚,一只才出生三个月的丑狗被人遗弃了,这只小狗艰难地生存了下去。在一次偶然的事情中,它成了一个盲少年的狗,盲少年阿炯便给它起名叫迪克。半年后,阿炯忍受不了继母胖菊的“善待”,和迪克去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死林里,迪克因为看见它的妻子红娜想咬杀自己的主人阿炯,一不小心失手咬死了红娜。之后,在几个好心人的帮助下,阿炯和迪克来到了昆明,可是却没找到阿妈。阿炯和迪克只好在街头乞讨。后来,小主人阿炯生病了,他的亲生母亲将他接回家里,并想不动声色地把他送回他的爸爸身边。迪克为帮主人筹齐药费,甘愿成为练武人的拳靶子。结果,阿炯母亲的老公老宋觉得阿炯是个人才,让他成为演员。因为迪克太丑,老宋便找了个白狮狗代替它。最后,迪克也忍受不了假迪克的奚落,咬断了假迪克的前腿。老宋让几个人过一天就把真迪克杀了炖汤喝。阿炯也知道了原来“好阿姨”就是阿妈。他当天晚上便离开了阿妈,救出了迪克,拿起胡琴,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读完后,我感慨万分,迪克那种忠贞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的确,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美丽的世界。为什么只有盲少年阿炯才能“看”得见外表丑陋迪克的内在美和外表可爱的白狮狗中内在丑?因为他不是“看”它们的外表,而是感受它们的内心。

  其实,我也犯过只看外表不感受内心的荒唐事。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内在美才是最美丽的!

  感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么多。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2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3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4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5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扩展4)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扩展5)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深情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由于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碰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由于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生气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八九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世界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友谊。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读完《我们一起走,迪克》后我已经被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所打动了。

  天地无情,人有情。可自古以来天下人,有情的有多少呢?《我们一起走,迪克》故事反应了人的无情,当阿炯的父母抛弃阿炯时,一直陪在阿炯身边的是猎狗迪克,阿炯也把迪克当成了最好的朋友。一直和迪克好的红娜竟是一只豺,迪克在豺性狗性间徘徊,灵魂差点儿分裂。狗忠贞的天性终于战胜了豺的邪恶的引诱,生死相依的爱像把锋利的宝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使得友情的暖回荡在狗心和人心之间。当时迪克应想了四个问题,一是当迪克面对爱情和忠诚问题时,迪克没有选爱情,它选了诚信,因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二是友情和爱情。阿炯都把迪克当做了患难之友,迪克也一样,所以迪克选了友情。做真正的知己,就必须互相相信。三是狗的忠贞,每个狗对主人都很忠诚,迪克做为优秀猎狗的儿子,当然对阿炯的忠诚不比别的狗弱。四是幸福,幸福是对红娜和阿炯的,迪克在最后一秒钟的时候,它选了阿炯,它心里明白阿炯和红娜只能留一个。当迪克杀了红娜,迪克痛苦极了,但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得到幸福,那是神话。

  在《我们一起走,迪克》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迪克和阿炯那种纯真的感情和友谊。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扩展6)

——读《超越梦想一起飞》有感优选【十】份

  在看了《超越梦想一起飞》这本书之后,我由衷地感受到运动员顽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美国运动员马瑞尔在奥运会开始前5个月的奥运选拔中落选了。可是她没有放弃,继续刻苦训练,谁也没有想到,她最后为美国队赢得了第一个女子击剑冠军;摩洛哥运动员奎罗伊在奥运会上屡败屡战,通过不懈努力终于在第三次奥运会上获得了冠军;美国女子垒球队的一名老队员莉萨,与队友们顽强战斗,蝉联3次奥运会冠军。是的,奥运已经成为了一种精神,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奥运会已经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了,在很多年以前是不准已婚妇女参加的,甚至不能观看,现代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旦,打破了这由希腊人设下的规矩。1948年荷兰的科恩一生创了12次世界纪录,38次国家记录,她在奥运史上创造的佳绩,让男人都望尘莫及,那时她还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因此,被朱利安那女王授予了骑士奖章。

  今年,我们中国也要举办奥运会了网 ,其实在1991年2月26日,中国奥委会就曾经申请过20xx年在北京举办奥运会,可是失败了。竞争是激烈的,甚至是残酷的。虽然中国申办失败了,但是北京市人民**再次向中国奥委会递交申请举办20xx年第29届的奥运会的申请书,并得到了***、***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1999年4月7日北京市正式向国际奥运会递交申请书,北京市再次踏上了奥运会的申办之路。20xx年7月13日国际奥委会在莫斯科第112次举行,确定20xx年奥运会的举办城市,通过国际奥委会的两轮投票,北京以56票占绝对优势胜出,宣告着北京申奥成功啦!

  作者:王杭荣 青少年是世界的未来,是人类的希望,我们更希望,奥林匹克精神的种子,乘着2008年奥运会的东风,播撒在广大青少年的心中,让奥林匹克的精神深深扎根在他们的心田,发芽生长,成为他们的骨骼和血液,成为他们的力量,成为中国的未来。

  现代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日暮年时曾对年轻人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愿你们的传递成功。”作为一个小学生,我看到自己责任的重大。在书中,我了解了很多关于奥运的口号,如北京奥运会主题口号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奥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强。奥林匹克宗旨:团结、和*、友谊等等很多内容,比如:奥运邮票的故事。邮票是奥林匹克收藏中的大项。方寸之间,记录的是百年奥运历史的'沧桑与辉煌;而集邮这一文化活动,好像一条黄丝带,将各国热爱奥林的邮迷们紧紧相连,成为奥林匹克文化现象中重要的一部分。

  我们要积极关心2008年北京奥运、理解奥运精神,并用奥运精神作为原动力,积极健身、奋发进取,最终成长为热爱祖国,具有高度民族自豪感和强烈的自信心,昂扬向上、锐意进取、永不言败、朝气蓬勃的未来主人翁。

  最后,我深信,我们能成功传递奥林匹克圣火,不仅仅在2008,而在每个奥运年。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其中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更快,更高,更强”这句著名的奥林匹克格言了!就像现代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旦一样,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及体会。“Faster”,“ Highe”r, “Stronge”r, 短短的六个字,可其中的含义却不是这六个字简简单单能说完的。竞技场上,面对强壮的对手时,勇不惧怕的精神,敢于斗争,敢于胜利,也敢于面对自己。赛场上,我们不仅是跟别人比赛,也是在不断的挑战自我,向新的极限发出冲击。我曾经听到有人说过这样一段话:极限是每个人在心里给自己定下的,就像一堵墙,当每个人跑到那里时,就会自动停下来以为没有路了。却不知,在它的后面还有很长很长的路。只是他从没尝试过而已罢了!

  记得在这本书中记载过这样一个小故事,在雅典奥运会上,美国运动员马瑞尔。扎古尼斯在奥运会开始前5个月的奥运选拔中不幸落选了。曾经失败过的她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刻苦练*,渴望在下一届奥运会上能够获得成绩。或许这是上天的安排吧。恰恰就在比赛的前几天,由于一名运动员因伤退出,马瑞尔竟然拿到了雅典奥运会的入场卷。令谁也没有想到,曾经落选了的她,最后奇迹般的过关斩将,拿到了美国队的第一枚击剑金牌。

  她,坚持不懈,在明知机会渺茫的情况下,仍然努力。最后的时刻,她成功了,如愿以偿,站在了属于自己的人生的舞台上,获得了奥运冠军。就如人们说的话——奥运精神。奥运已经成为了一种精神。在奥运的世界里,没有东方、西方的地域之分,也没有白皮肤、黑皮肤的人种之别,只要你付出,只要你敢与拼搏,奥运的大门将会永远向你敞开。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阳光总在风雨后。当我们看到胜利者站在让人羡慕的领奖台上的时候,我们更应该知道,他们曾经为这一刻所付出的只有艰辛和努力。幸福的背后总是泪水,为了这一刻,曾经的辛酸现在都变成了泪水与激动。四年的努力没有白费啊!

  也许现在你几乎一无所有,饱受人生的各种不如意,以致怀疑自己生存的.目的和价值,这不要紧,我知道你渴求心灵的满足,但它迟迟没有来到你的身边,这并不说明它不来了,也不要认为你在与它的擦肩而过是而失去了它,因为事实上,它只因风雨耽搁了路程,它又何尝不想早点看到你呢!所以,自信起来吧,在机遇与成功走进你身边时,做好迎接它的准备,张开你的怀抱,带上你的笑容,叩响命运的大门,因为上帝的延迟绝非上帝的拒绝。加油,为了新的时刻,去拼搏吧!

  记得在这本书中记载过这样一个小故事,在雅典奥运会上,美国运动员马瑞尔。扎古尼斯在奥运会开始前5个月的奥运选拔中不幸落选了。曾经失败过的她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刻苦练*,渴望在下一届奥运会上能够获得成绩。或许这是上天的安排吧。恰恰就在比赛的前几天,由于一名运动员因伤退出,马瑞尔竟然拿到了雅典奥运会的入场卷。令谁也没有想到,曾经落选了的她,最后奇迹般的'过关斩将,拿到了美国队的第一枚击剑金牌。

  她,坚持不懈,在明知机会渺茫的情况下,仍然努力。最后的时刻,她成功了,如愿以偿,站在了属于自己的人生的舞台上,获得了奥运冠军。就如人们说的话——奥运精神。奥运已经成为了一种精神。在奥运的世界里,没有东方、西方的地域之分,也没有白皮肤、黑皮肤的人种之别,只要你付出,只要你敢与拼搏,奥运的大门将会永远向你敞开。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阳光总在风雨后。当我们看到胜利者站在让人羡慕的领奖台上的时候,我们更应该知道,他们曾经为这一刻所付出的只有艰辛和努力。幸福的背后总是泪水,为了这一刻,曾经的辛酸现在都变成了泪水与激动。四年的努力没有白费啊!

  也许现在你几乎一无所有,饱受人生的各种不如意,以致怀疑自己生存的目的和价值,这不要紧,我知道你渴求心灵的满足,但它迟迟没有来到你的身边,这并不说明它不来了,也不要认为你在与它的擦肩而过是而失去了它,因为事实上,它只因风雨耽搁了路程,它又何尝不想早点看到你呢!所以,自信起来吧,在机遇与成功走进你身边时,做好迎接它的准备,张开你的怀抱,带上你的笑容,叩响命运的大门,因为上帝的延迟绝非上帝的拒绝。加油,为了新的时刻,去拼搏吧!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其中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更快,更高,更强”这句著名的奥林匹克格言了!就像现代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旦一样,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及体会。“Faster”,“ Highe”r, “Stronge”r, 短短的六个字,可其中的含义却不是这六个字简简单单能说完的。竞技场上,面对强壮的对手时,勇不惧怕的精神,敢于斗争,敢于胜利,也敢于面对自己。赛场上,我们不仅是跟别人比赛,也是在不断的挑战自我,向新的极限发出冲击。我曾经听到有人说过这样一段话:极限是每个人在心里给自己定下的,就像一堵墙,当每个人跑到那里时,就会自动停下来以为没有路了。却不知,在它的后面还有很长很长的路。只是他从没尝试过而已罢了!

  记得在这本书中记载过这样一个小故事,在雅典奥运会上,美国运动员马瑞尔。扎古尼斯在奥运会开始前5个月的奥运选拔中不幸落选了。曾经失败过的她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刻苦练*,渴望在下一届奥运会上能够获得成绩。或许这是上天的安排吧。恰恰就在比赛的前几天,由于一名运动员因伤退出,马瑞尔竟然拿到了雅典奥运会的入场卷。令谁也没有想到,曾经落选了的她,最后奇迹般的过关斩将,拿到了美国队的第一枚击剑金牌。

  她,坚持不懈,在明知机会渺茫的情况下,仍然努力。最后的时刻,她成功了,如愿以偿,站在了属于自己的人生的舞台上,获得了奥运冠军。就如人们说的话——奥运精神。奥运已经成为了一种精神。在奥运的世界里,没有东方、西方的地域之分,也没有白皮肤、黑皮肤的人种之别,只要你付出,只要你敢与拼搏,奥运的大门将会永远向你敞开。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阳光总在风雨后。当我们看到胜利者站在让人羡慕的领奖台上的时候,我们更应该知道,他们曾经为这一刻所付出的只有艰辛和努力。幸福的'背后总是泪水,为了这一刻,曾经的辛酸现在都变成了泪水与激动。四年的努力没有白费啊!

  也许现在你几乎一无所有,饱受人生的各种不如意,以致怀疑自己生存的目的和价值,这不要紧,我知道你渴求心灵的满足,但它迟迟没有来到你的身边,这并不说明它不来了,也不要认为你在与它的擦肩而过是而失去了它,因为事实上,它只因风雨耽搁了路程,它又何尝不想早点看到你呢!所以,自信起来吧,在机遇与成功走进你身边时,做好迎接它的准备,张开你的怀抱,带上你的笑容,叩响命运的大门,因为上帝的延迟绝非上帝的拒绝。加油,为了新的时刻,去拼搏吧!

  书,是人类的老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非常爱看书。

  今天,我看见了一本叫做《超越梦想一起飞》的书,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最喜欢41页的一篇故事,故事里说了一个名叫王蒙,她小的时候是一个假小子,她很喜欢溜冰,每天放学后就和小伙伴们一起到学校的溜冰场去溜冰,他们一滑就忘记了时间,一滑就是几个小时,因此,她经常天黑了才回家,有时,还难免遭到爸爸的严厉批评。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里很羡慕她有一种认真的品质。

  在1994年的一个冬天,王蒙在冰场上玩得热火朝天,这时,那位七台河市体校的马庆忠教练就在她,读到这里,我非常佩服她那么厉害。王蒙在学校里,连男孩子都要让她三分,她经常为被男孩子欺负的女生打抱不*,这时,我就想起了我们班的毛金银同学,毛金银是个女同学,但是被别的同学称为“假小子”,应为她的一举一动都很像男生,她也经常为女生打抱不*。

  我把自己跟王蒙比了一下,我差远了,我也在学*,她也在学*,为什么我比她差呢?原来是她练时比我认真呀!王蒙她非常用功,每个环节都要求自己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不像我那么随心所欲。

  有一年王蒙竟然穿坏了17双训练鞋,同时,她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看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因为它告诉我,做人要对自己有信心。

  2008是一个多么令人兴奋的时刻,第29届奥运会即将在北京举行。关注奥运、了解奥运是我们现在要做的。

  最*,我们学校组织大家读了一本书,叫《超越梦想一起飞》。在书中,我知道了奥运会的宗旨是:和*、团结、友谊。在1908年的奥运会上,在田径决赛中,有3人串通把运动员哈尔挤出跑到。这一行为受到了奥运委员会的强烈指责。3人为此取消了比赛资格。哈尔一人进行了田径决赛,最终获得冠军。在奥运会中,各国运动员都是*等的,运动员和运动员之间也要有友谊,不要去排挤任何人。害人终害己,这是先人给我们的警告。

  为了奥运会,学校开展了许多活动,其中就有队列训练。这次训练的目的就是让我们步伐整齐一致。这需要大家的团结。训练开始了,大家喊着统一的口号,但马上又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的脚步非常不整齐。有人先踏左脚,有人先踏右脚,还有人同手同脚。老师决定让我们分组训练,还给各队指定了一个组长。一开始就出了岔子,问题出在脚上。“先是左脚,而且不是同手同脚。”有老师在一旁指点,我们进步的很快。“一、二、一……”但是同学们的步调还是十分不一致,所以老师使出了终极绝招:分解动作。经过了几次训练,我们的步伐终于练的整齐了,想着能为奥运也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校还组织我们做关于奥运的知识问答,阅读有关奥运的书籍。让我们一起来迎接2008奥运会,迎接那激动人心的时刻!

  “超越梦想一起飞,你我要真心面对……”洪亮饱满的声音,弘扬着奥林匹克的精神:更快、更高、更强,鼓励着运动员们不断地参加运动、努力进步与追求自我的突破。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奥运!深深扎根在我们心中。乘着2008年奥运会的东风,放飞崇高的理想,憧憬美好的未来,我们,将与北京奥运一起成长!

  历来,奥运是和*的象征,天上的白鸽,地上的橄榄枝,它使世界各国握手言和,欢聚一堂。勇敢、拼搏、向上、和*,永远燃烧在奥运圣火之中!

  为了这次第29届奥运会的圆满举办,北京正在努力,办好绿色奥运、科学奥运、人文奥运。

  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不仅要穿越许多国家,还要传递一次史无前例的创举——跨越珠穆朗玛峰。这引人关注的.一传递,这一神圣的传递,将历时两个月——让我们祈祷吧……

  北京奥运会的福娃,也倍受瞩目。2005年11月11日,当时针指向8时,北京奥运会吉祥物正式公之于众,也顿时风靡全国。把五个娃娃的名字连在一起,就是北京对世界的盛情邀请:坏捣乱,当旁观者心有余而力不足,便大声呐喊,当中有中国留学生,也有外国人。“One World One Dream”“中国,加油”“北京,加油,2008年加油”……呐喊声此起彼伏,在天空中萦绕……那画面让人感动。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北京奥运会呐喊助威吧!

  奥运,你我的骄傲;奥运,中国人的梦想;奥运,世界人民的期盼;奥运,我们恭候你的到来!

  《超越梦想一起飞》。这本书主要讲了奥运寄语,时尚奥运风,奥运视界和中国奥运史这几点,让我们更加了解奥运。这本书不仅介绍了有关奥林匹克运动的知识,而且生动的描绘了奥林匹克精神的实质。从1896年奥运圣火第一次在希腊雅典被点燃那一刻起,奥运之火就一直在人类心中燃烧,奥运精神就一直在人们心中珍藏。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是激动的,是骄傲的。使我激动的是北京申奥成功时的中国人激动的场面。每个中国人无不心潮澎湃、百感交集。多少年来,奥运主办权都在其他国的手上,因为中国没有他们那么强大。如今,中国强大了,我们终于申请到奥运的主办权。令我骄傲的便是那2008年第29届奥运会上前所未有的金镶玉奖牌。这块奖牌中间有一块价格不菲的玉石。可是,就因为玉石十分容易碎,又有些运动员拿到奖牌时喜欢把奖牌放在嘴里咬一下,或者把奖牌往地上摔,所以在制造奖牌时,一直在实验怎么让奖牌中间的玉石不容易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们终于做到了,玉石已经不容易碎了。这也是我们中国科技的进步,让我们与奥运一起“更快、更高、更强”,让我们与世界一起“团结、和*、友谊”。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奥运,在我们的童年里畅想,在祖国的怀抱中滋养。奥运,是我们生活中的话题,但他的背后是辛酸的。他好像一场暴风雨,过后却是一架彩虹。他像启明星,指引人们奔向健康;他像纽带,连接着各国人民的友谊;他像火炬,点燃了人们对运动的渴望。

  这几天,我读完了《超越梦想一起飞》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超越梦想一起飞》这本书主要介绍了有关奥林匹克运动的知识,让我们小学生更加关心2008年北京奥运会,理解奥运精神。

  读了这本书后,奥运大战意外失败和奥运情未了??美梦成真这两个镜头最让我难忘。在北京时间1993年9月24日午夜2时27分,全世界亿万人的目光都通过电视屏幕盯住站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圣路易二世体育馆上的国际奥委会**萨马兰奇。当萨马兰奇终于吐出了“悉尼”一词,这意味着2000年奥运会,悉尼将成为举办城市。在场的悉尼代表团成员都欢呼雀跃,可是北京代表团的成员却只能忍着内心的痛苦,向悉尼代表团成员祝贺。自从1993年北京申奥失败,中国人痛定思痛,没有怨人忧天,也没有满腹牢骚,而是静心思考,积蓄实力。1997年4月7日经中国奥委会批准,北京市正式向国际奥委会递交申请书,再次踏上奥运会申办之路。2001年7月13日,北京终于以过人的优势,完美的陈述报告,在5个奥运会申办城市中脱颖而出,夺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中国人一听到北京申奥成功,都高兴地欢呼起来,中国人永远不会忘记这惊心动魄的时刻。

  在2008年奥运会上,我要为所有中国的体育健儿加油。程菲,我为你加油!希望你能在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朝鲜虽然成功地克隆了“程菲跳”,但你可不能感到害怕,一定要加紧训练,表现得比以前更好!刘翔,我为你加油!希望这一次你穿着你的“红中国的所有体育健儿在2008年奥运会上将会有更出色的发挥,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

  为了使2008年北京奥运会能圆满成功,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付出自己最大的力量,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为奥运会贡献力量。对我来说,重要的不止是努力学*,还要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新一代青少年。我还要好好学*英语,努力提高口语能力向外国人介绍中国的悠久历史,宣传中国美丽的名山大川,让世界了解中国、热爱中国。另外,我也要呼吁:保护环境,要靠人人的努力,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人人都应该行动起来,让环境变得更加整洁,让所有来我们中国的旅客赞不绝口。

  2008年北京奥运会,希望它能圆满成功,希望体育健儿们取得辉煌的成绩。愿人人都来关注北京奥运会,为北京奥运会做出一份贡献!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扩展7)

——我们一起走初中作文通用5篇

  战场上谁给我支援?兄弟。

  战场上谁给我力量?兄弟。

  战场上谁给我勇气?兄弟。

  ——题记

  初中如战场,我们都在战场上玩命拼搏。

  死党是兄弟,在战场上给我支援,力量,勇气。

  我的兄弟叫“野猪”

  “冲啊,吃夜饭啦!”野猪下达冲锋指令。不时同学们一窝蜂似的冲出教室。

  小野猪是我们学校前任校长的侄子。他*时是一个不好动,是一个胖嘟嘟,有着一个大大的篮球肚的同学。跑起来如一个球在地上滚动。这滚动的景观一般情况是看不到的,只有在这特殊的时间,才可以欣赏到这一靓丽的风景线。

  这一个伟大的景观。我们的数学老师用了一句话,把这冲锋的画面描绘的淋漓尽致。这句话是这样说的“读书不用功,吃饭打冲锋。”

  这是我的兄弟,他的真名叫丁伟强。

  我的兄弟叫“猴孙”

  “隆弟,把书借我一用。”同桌猴孙说。

  “有何用?”我问。

  “先借我一用,何必如此废话!”他自己已经开始动手拿书。我雳声吓道“慢!”他看我一眼说有秘密行动。

  我看着他放好了书,在书桌中一阵翻腾。只见他拿出几包零食。说“最*零食查的紧要小心行事。”

  他把零食打开,放进了两堆书中间后,推了我一下看,指指零食,示意让我一起干掉。

  我出与礼貌就拿了一点,他开始了全面扫荡。一包零食不到五分钟就已下了肚。他向我一笑就像是一只小猴子似的,猴头猴脑的。

  这就是我的兄弟,他的真名叫黄磊。

  1095天,恍若只是一瞬间,投影屏上的“欢迎来到初一(10)班”变成了黑板上鲜红的“离中考还有12天”;36个月,恍若只是一瞬间,书本上陌生的新知识变成了一张张试卷上反复练*的重点;3年,恍若只是一瞬间,那日初见的一张张陌生面孔变成了最亲密的战友。就这样,不知不觉间,一切都变了,点点滴滴的瞬间被时间拉成一条绵延的线,沿着它默默地走下去,却在此刻惊觉已从那个端点来到了这个尽头。

  脑海中的记忆如星星般地闪烁起来。

  “稍息!立正!”教官严厉的目光扫过我们每个人的脸,推眼镜要打报告,打喷嚏要打报告,系鞋带也要打报告……刚升入初中,这一个个绿军装就给我们上起了规矩。小小的'反叛情绪在我们的心头滋长,背地里各种怪异的绰号让我们在看到那一张张黝黑的面孔时总会忍不住相视着偷笑出声,然而,休息间隙与教官的谈天说笑却也深深地印在了那段蒸腾着汗水的记忆里。

  目光向窗外投去,只一眼就看到了那幢粉色的教学楼,那片天台。初二的元旦汇演筹备期间,争分夺秒的我们曾在下课时冲上那片天台,列好队形,张扬地伴着音乐开始舞蹈。几乎一个班的规模将天台跺得山响,惹得对面教学楼的窗口聚满了好奇的目光,那一次排练,可谓“惊天动地”,毕生难忘。

  后来,我们也成了“对面教学楼”的主人。初三的生活仿佛时刻响着鼓点,紧凑而又有序――体育中考、听力口语测试、百日誓师大会……当我们相携着跨过一级又一级台阶时,中考终于就在眼前。

  三年很长,让我们从不谙世事长成心灵敏感;三年很短,我们换未真正领悟走过的岁月年华。

  初一教学楼上初见时的郁郁葱葱已不见了踪影,或许其他的种种也会在未来渐渐地模糊远去。然而“太多的留恋会成为一种羁绊”,感恩就好,记住就好。感恩在这里,我们一起奋斗,记住这1095天;35个月;3年――我们走过。

  谛听着时间“滴嗒”“滴嗒”的钟声,我意识到初三就要结束,我的中学生涯也将会在不久划上句号。回首昂望的路是令人挥之不去的,三年生活的一幕幕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曾说过的话,曾做过的事,以及那回荡在篮球场上空的欢笑在偶然的罅隙间突地复苏起来,继而又推开了记忆中的另一扇门,心头不由自主涌起一股莫名感觉在悄悄蔓延……

  曾经里的我们

  在每一个朦胧的早晨无意识地做着起床又睡下的动作,一边计划着如何在数学可补睡眠一边闭着眼睛刷牙洗脸,然后不紧不慢地穿着拖鞋,提着早餐,在早读之前最后一秒才出现在教室门口,在然后在老师气愤的目光下坐到座位下,偷偷地,就会在老师上课的时候进入梦乡。晚上,来个谈天说地,古今并论,并且笑声不断,知道别的同学假着管舍员的声音警告我们,在一阵安静后有哈哈大笑起来……

  过去中的我们

  在那篮球场上时常有我们驰骋的身影,那时我们会为一场篮球打赌一瓶水而乐此不疲,会在老师点名时显示我们的小聪明,作业到了班干部要交给老师时才急忙找答案抄好,我们为考完月测后,把练*卷折成飞机来比赛,飞翔,着地。被领导批评的狗血淋头,我们爬进窗没锁好的房间{里面放置着钢琴},自我陶醉地乱弹一通之时,老师便在不经意间出现,不用说,看老师脸上的阴云,第二天会是一场怎样的暴风雨?!那时的我们显得有点天真,甚至有头无知。

  现在时的我们

  在倒计时只剩下几位数的时候,我们心中的弦绷得越来越紧,教室里的我们努力拼搏,争分夺秒记着知识,我们和具有魔力的篮球也逐渐在篮球场少见了,希望在六月一展风采,啊喊一声加油激一回斗志,无论距离梦想成真那一刻多么遥远,都要坚持勇敢地走下去。疾风而进的风筝由我们去牵线!

  轻轻走进教室里,感觉到跳动的情绪,不论我们相逢在何时,数载同窗凝成呢过的瞬间请铭刻心中,岁月流金,珍藏往昔,多想想走来的路,多回首曾经的事,如果你相信石头会开花,那开花的不仅仅是石头,那应该向前迈出坚定的步伐,你会相信:生活在给你阴影时,也会子啊不远处为你投下一片阳光!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歌声一次又一次轻柔地响在耳际,总是听不够、哼不够。蔚蓝色的天空,和煦的微风,还有你,在我身边轻笑着的朋友。

  弹指一挥间,我们结伴走过了世纪英才的四年生活。现在都升入了初中,很多同学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可是我们仍然记得那个天真、可爱、纯真、向上的班集体和我们许下的诺言――我们永远是朋友。

  四年,像一支系着彩色丝带的箭,一瞬间,“嗖”地射出去。在那支箭上,记载着有多少个在太阳湖畔聊天的日子,多少在教室捧着课本孜孜不倦晨读的日子,多少……在那么一霎那间,那支箭飞跃我的脑际,消失的不见踪迹,只有那缤纷的记忆在脑海中闪烁,深深地烙在我珍贵的记忆中。

  那年,我仍然记忆犹新,当大地万物在缤纷的夏季歌唱时,当玉兰花亭亭玉立时,当操场上的迎春花张开笑颊时,当学校的松柏生机盎然、青翠欲滴时,我们要离开她了,要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了。曾记得,我们留过多少泪、洒下多少汗,我们有过痛、有过笑。毕业典礼时,我们用耐人回味的歌声唱出了对母校对老师、同学的思念。每个人都潸然泪下。泪水,洗清了我们过去的忧愁,洗清了过去的怨恨,洗清了过去的惆怅,洗清了过去的阴霾……

  我们沉重地走向校门,依依不舍地回头望着这和谐美丽的校园,眼神中流露出无限的留恋。我们在和煦的微风中,站了那么久,很多人都低头擦着眼泪。

  一直以为这一天那么遥远,一直以为还有时间,一直以为还早呢,一直以为永远不会分别。可是现在突然发现,谁都有这一天。看着同学录上一张张灿烂的笑脸,看着一个个活泼可爱签名和一张张的温馨祝福语,我似乎又回到了童年……

  朋友不曾孤单过,

  一声朋友你会懂,

  还有伤,还有痛,

  还有你,还有我

  ……

  一曲《朋友》又荡漾在耳际,脑海里又浮现出我们欢乐的情景,我的眼睛不禁湿润起来,顺着歌声轻轻流下来……

  有些人是会一直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她的声音,忘记了她的笑容,忘记了她的脸,但是每当想起了她时的那种感觉,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题记

  晚春初相识

  多少年,我一直*惯午后,在漫天阳光下,眯着细细的眼,眉间无痕,唇线淡然,。然而记不得哪一天,阳光碎裂,你的样子却晃啊晃的,如同午夜波涛汹涌浸漫整个海岸一般,挤满我紧闭的眼帘。

  盛夏相见欢

  年少如歌,青春似火,我很快与你熟络起来,默契得竟像许久未见的旧时好友。

  少年你还记得吗,我们曾在熟悉的小路上,仰望着那蓝的几*透明的天空谈着各自的梦想,无意中我瞥见了你瞳中反射的纯蓝色,那么澄澈,那么明亮,好似我们此刻的友谊,纯净是底色。

  清秋至死方休

  是夜,寂寥而明媚的夜,夜色无边无际蔓延,只剩夜空中那疏星点点,残月褪却,稍显寒意的晚风呼呼的吹过我们的脸颊,那段日子,我是极难过的,整个人如被霜打了的茄子般心不在焉,你却只是陪我沉默,同一片夜空下,我看到的仍是你在黑暗中褶褶发光的眸子,就那样给了我全部的勇气。

  深冬人生若只如初见

  寒风划过你穿着极少衣服的清瘦身子,划过你鲜艳柔顺的发丝,流云大片大片的翻飞而过,就像匆匆而去的时光一样,只是,没了当时的纯蓝色,没了当时你清亮的眼神,整个冬天,你我走过的日子是误会缠绵的鸿沟。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扩展8)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范文5份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讲了:有一只丑狗,应为丑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阿炯——一个盲童收留了。迪克闯了祸阿炯只好去昆明找他的妈妈,可是路途遥远,他们只能爬过死林去昆明。就在这时好事来了,有几位叔叔说要把他们送到昆明。第二天,他们抵达昆明,阿炯想起来他的妈妈住在豆腐营。可是,他们询问了好多路人都没有问出来豆腐营在哪里,他们只好在路口以拉二胡为生,有一位好心的阿姨,阿姨每天都给他们钱,阿炯不知道这位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几天后,这位好心阿姨说要去出差,阿炯以为这几天没有饭吃了。他正准备回到他的家——桥洞。

  这时。有一位卖混沌的大叔叫住了他,说:“有一位阿姨把你十天后的混沌的钱都付了。”小主人心想这位好心人会不会是他的妈妈呢?第二天小主人被冻感冒了,迪克费尽心思想找医生为小主人治病,可是医生看见他都拼命的逃跑。这时,那位好心阿姨来了见阿炯被冻感冒了,干净拿出几个花花绿绿的药片给阿炯服下,并把阿炯带回她的家中。日子一天天过去,阿炯的病情一天天的好起来了。

  有一次小主人在阳台上拉二胡,被好心阿姨的丈夫听到了感觉很不错,就把阿炯带进了他开的剧场,小主人一夜成名。可是迪克却被关进了笼子里,小主人为了救迪克还不想拖累好心阿姨,他们选择了永远的流浪。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人和动物的感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看中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坚强,还有他们的友谊,那种发自内心的友谊。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扩展9)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00字优选【5】篇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 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盲人,我深深的被老盲人折服了,他让小盲人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盲人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盲人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汇总5篇(扩展10)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00字实用5篇

  这是一本沈石溪笔下的动物小说,让我读了非常感动。

  文中的主人公是小狗迪克因为生下来长的丑被人丢弃,被阿炯收养。因为这只怕闯了大祸,被警察判了死刑,在这情况下,阿炯不得不带迪克去昆明去找失散多年的妈妈,穿越死林。在林中差点饿死,又差点被豺吃掉。千辛万苦才来到昆明,在大城市里,想生存必须要有钱,阿炯只好去街头卖艺,碰上了一个阿姨,那个阿姨对他非常好,让阿炯以为就是多年的妈妈。后来,阿炯生病了,小狗迪克为了给人主人治病。只好给人做拳打的活靶子。简直是九死一生

  我看过,你们也要看。

  今天,我在世纪联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小狗,主人嫌它丑,就把它扔了。小狗被扔到了森林里。这只狗却很聪明,很勇敢,很灵敏。后来,它和一个小瞎子成了朋友,小瞎子给小狗起名叫迪克。后来,迪克惹了祸。所以,他们开始流浪。路上,他们碰上了许多好人和坏人。最后,小瞎子终于找到了妈妈。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看一样东西,既要看它的外表,又要看它的用处。

  寒假里,我曾阅读过许多书籍,也曾为书中的人物喜怒哀乐过。而《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深有感触。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本文学小说,讲述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迪克的丑狗。因为他的丑陋,狗妈不愿意给他喂奶;主人而将他弃之荒野;顽劣的孩子惨死人道的使用暴力;人们更是接受不了想象与现实的反差……没有人懂迪克,他学会了坚毅与勇敢,他不需要自由。直至她遇见了他——盲孩子阿炯。他懂迪克,迪克义无反顾的跟着他,为他做任何事情。相依为命中,迪克和阿炯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整体,上演了一出如泣如诉的人生序曲。

  阅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迪克是一只苦命狗,被人嫌弃、差点饿死、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肯收留他的小主人——阿炯,却因为干错事而被迫和小主人来到丽江,进入了盘龙歌舞团却险些被人杀死。

  迪克是一只苦命的狗,但是他有相依为命的小主人阿炯,有着一颗热血的心,有着一颗忠诚的心。迪克,甚至拥有比我们这些人还要美好的心灵。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盲少年阿炯和流浪狗迪克的故事。阿炯的妈妈从小就离开了阿炯,只剩下他和爸爸。他的爸爸虽不能说对阿炯不好,也不能说对阿炯好。因为发高烧,阿炯的眼睛失明了。因为迪克帮助阿炯找回了导盲棒,所以阿炯和迪克成为了好朋友,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

  阿炯虽然看不见五彩缤纷的世界,但他的内心没有放弃光明,所以阿炯的内心世界或许比现实更加美好。

  阿炯决定去寻找自己的妈妈。阿炯和迪克历尽艰辛才到了昆明,但一直没能找到妈妈。

  有一个好人是阿炯的母亲,可这个亲妈妈怕影响自己的名誉,想把阿炯送回老家丽江,可是阿炯坚决要找到自己的母亲。

  后来后爸宋英学把他捧成明星,把迪克锁了起来。迪克后来咬了厨师和白狮狗,所以他们准备打死迪克。阿炯为了保住迪克的性命,又开始当一个流浪的孩子。

  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深不可测,令我感动!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中国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著名小说。这本书的内容感人,我十分喜欢。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阿炯,遇见了一只名叫迪克的丑狗,由于受不了洒鬼老爸的伤害,阿炯带上迪克踏上了寻母之路。一路上迪克一次有一次的帮阿炯化险为夷,终于来到了阿炯妈妈所在的城市。可是,他们身上所带的钱不多了,正在这是他们遇到了一个好心的阿姨,没想到好心的竞然是阿炯的妈妈。阿炯的妈妈现在的老公是一个歌舞团的团长。阿炯在歌舞团出了名,而迪克却受到了不公*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走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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