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范文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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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1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3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讲了:有一只丑狗,应为丑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阿炯——一个盲童收留了。迪克闯了祸阿炯只好去昆明找他的妈妈,可是路途遥远,他们只能爬过死林去昆明。就在这时好事来了,有几位叔叔说要把他们送到昆明。第二天,他们抵达昆明,阿炯想起来他的妈妈住在豆腐营。可是,他们询问了好多路人都没有问出来豆腐营在哪里,他们只好在路口以拉二胡为生,有一位好心的阿姨,阿姨每天都给他们钱,阿炯不知道这位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几天后,这位好心阿姨说要去出差,阿炯以为这几天没有饭吃了。他正准备回到他的家——桥洞。

  这时。有一位卖混沌的大叔叫住了他,说:“有一位阿姨把你十天后的混沌的钱都付了。”小主人心想这位好心人会不会是他的妈妈呢?第二天小主人被冻感冒了,迪克费尽心思想找医生为小主人治病,可是医生看见他都拼命的逃跑。这时,那位好心阿姨来了见阿炯被冻感冒了,干净拿出几个花花绿绿的药片给阿炯服下,并把阿炯带回她的家中。日子一天天过去,阿炯的病情一天天的好起来了。

  有一次小主人在阳台上拉二胡,被好心阿姨的丈夫听到了感觉很不错,就把阿炯带进了他开的剧场,小主人一夜成名。可是迪克却被关进了笼子里,小主人为了救迪克还不想拖累好心阿姨,他们选择了永远的流浪。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人和动物的感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看中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坚强,还有他们的友谊,那种发自内心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4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5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范文5份扩展阅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范文5份(扩展1)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1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2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范文5份(扩展2)

——我们一起走,迪克(精选5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 1

我们一起走,迪克

最*,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让我久久回味,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 2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我们一起走,迪克 3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 4

  最*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 5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 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范文5份(扩展3)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篇

  如果说,比《忠犬八公》中的小八更让人赞叹的忠犬那就只有迪克了。

  你虽然有着纯种的猎狗血统,但你却长的异常的丑。主人见了,嫌恶得把你扔到山林中。你成了流浪狗,在上林中过着像豺狼一样的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可你并不像豺狼那样快乐。你毕竟是只狗,勇敢的猎狗 !你抓到猎物也渴望得到主人爱的抚摸。你想尽办法可都因为长相被人当成可怕的怪物。

  一次偶然,你成了小瞎子阿炯的导盲犬。自从有了你,阿炯再也不怕其他小孩儿的欺负。

  小瞎子阿炯是拉二胡的。在一家小茶馆儿里。每天很辛苦只能挣一点钱,回家还被后妈欺负。你也因为长的太丑被镇上的狗欺负,可你那会甘心,它可是在山林中闯荡过的,那些懦弱的家狗根本不是你的对手。也因此拥有一半豺血统的母狗红娜爱上了你。它没嫌弃你长得丑与你在一起快乐的生活。好景不长,你的小主人所工作的茶馆有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你为了报复咬坏了那台收音机。从此你与小主人踏上了去昆明寻找妈妈的道路。

  红娜怀了你的孩子也跟你走了。你们在穿越死林时红娜图谋不轨企图杀了阿炯,你在红娜与阿炯之间做出选择。你选择了主人……

  之后,你们被好心人顺路带到了昆明豆腐营。可是,寻找母亲哪有那么容易!这么大一个豆腐营,找妈妈等于海底捞针,有没吃没喝迫不得已你和小主人做了乞丐靠街头买艺维持生活。

  阿炯的妈妈已经另外成家在路上偶然碰见阿,炯去却不敢说出来只能暗地里照顾他。阿炯生病了他的妈妈送他进了院。你想挣钱为小主人治病。于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人做武术陪练……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荡漾……

  阿炯被妈妈接回了家。因为有才华所以在宋经理的红蕾剧院表演二胡。你渐渐被大家遗忘了。你本来要与主人一起站在舞台上可是因为长得太丑不可以站在舞台上。阿炯也不喜欢他们对你那样,夜里与你一起逃走。

  你们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因为太阳会给大地带来温暖!

  我明白了,不管迪克丑还是美,它是那样忠诚!这是一个爱的奇迹!我相信无论阿炯走到哪里迪克也会跟着一起!

  来吧!朝着太阳走去!那里会温暖我们的心……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十分感动。

  故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盲童阿炯收养了。从此,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迪克还因为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利而大闹茶馆,结果被迫离乡背井。之后,他决定去找自己的阿妈,他现在的妈妈是继母,一路上,他们饥寒交迫,又遭到豺的攻击,但他们勇敢地走出了“死亡”。让我最感动的是“迪克”,它帮助地质勘查探险队捡回矿物,小主人生病了,它只好在外面乞讨,还给人当靶子打、和拿着武器的成年人打,九死一生……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炯放弃了这里美好的生活,带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迪克虽然是只丑狗,但它对阿炯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朋友之间要忠诚相待,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迪克与阿炯的情谊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这是一个满含深情地故事。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为自己样子丑而被主人抛弃的狗。阿炯给它起了名字叫迪克,他们两个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囧不堪忍受继母对他的虐待,于是带着迪克去找自己的的亲生母亲。可路上布满了艰辛,他们两个到处流浪,迪克保护小主人与拦路的野狗群大战,穿过了雪山的死亡之林,夜住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的比武······虽然一路非常艰难,可却加深了迪克与阿炯的感情。

  我看到了这里,不仅被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所感动了,就在阿炯重病垂危时,迪克没有抛弃小主人,还不惜让人当活靶子,让人打得遍体鳞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还让我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范文5份(扩展4)

——《傻狗温迪克》读书心得 (菁华5篇)

  四月十七日,我看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

  这本书是美国人写的,是我国梅子涵翻译的。这本书写了欧宝的牧师爸爸让她去买通心粉、番茄、白米。她回家时没带回要买的东西,只带了一只狗,名叫“温迪克”。温迪克有个本领——会笑。它与欧宝天天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有奥帝斯,和被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他们都成了欧宝的朋友。

  我喜欢第25章,喜欢里边的“小不点儿”,因为她爱拌嘴,很可爱。它的内容很有趣。暴风雨肆虐着整个城市,黄豆般的雨点砸在窗上、人脸上、地上………霹雳啪啦,乌云密布。欧宝非常担心温迪克走丢,温迪克可有雷雨恐惧症啊!我可不担心,因为温迪克它可聪明了,一定能闻着味儿回来,才不需要欧宝去找它呢!欧宝回家时,很惊奇,狗居然就在家里!欧宝惊奇地想:“欧宝怎么会在家的呀?”

  这本书我看了一又一遍,因为里面的人物都非常可爱。我真是爱不释手呀!

  温迪克是一只狗,还长得有点丑:牙齿又歪又黄,身子瘦得皮包骨。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着人微笑。它的主人---欧宝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跟随爸爸刚刚来到一个没有朋友的新的小镇,通过真诚的'温迪克,她认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

  本书最有趣的一段是温迪克抓老鼠的那一段,俗话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温迪克在教堂里抓老鼠,人们都为它欢呼喝彩,原来温迪克虽然抓到了老鼠,却没有伤害它,而是把它放到了草地上让它回归大自然。我欣赏温迪克这种善良的心地。是啊!在生活中,我们不是就需要这种温情吗?善良可以使我们人与人之间变得互相友爱,更宽容,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书中还有一件事让我获得了一条哲理:温迪克最怕打雷,每一次打雷都会把它吓得半死,像插了电一样四处狂奔,有时还会被吓得离家出走。我明白了: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让优点发光,并取长补短,尽量改正缺点。

  本书有一句话写得很好:“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要远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在拥有他的时候爱他。”是的,这让我想起了宝贵的时间,我们只有加倍地珍惜它,否则只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让我更加喜欢我们的世界。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欧宝和不苟言笑的爸爸在一个夏天搬到了新的地方,她很孤独,因为妈妈离开了她和爸爸,甚至她还没有朋友,所以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思念妈妈。

  欧宝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从超中认领了一只闯下大祸的流浪狗, 给它取名温迪克。这只狗又脏又丑,但与众不同的是它会咧着嘴笑。欧宝正是因为有了这只会笑的狗,她结识了很多新朋友。

  其中有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尼,她很会讲故事;有点害羞,又忧郁,但是能用美妙旋律吸引小动物并和他们和谐相处的奥蒂斯,他的吉他弹得很棒;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其实她很善良;老是皱着眉的阿曼达;可爱的只有五岁多的小不点;有了这么多的朋友欧宝再也不孤独了,就像欧宝对她妈妈祈祷的那样:“……但我的心不再空虚了。我的心已经被填得满满的。我保证我会思念你,但再也不会像这个夏天这样想你了。”欧宝和爸爸终于认识到无法抓住任何想要远走的东西,只能在拥有它的时候爱它。

  就是因为这条狗,这些朋友们联系在了一起,因为心中充满了友谊和爱,每个人都有了变化。就连爸爸也终于不再那么沉默寡言了。

  其实这本书的英文原版的名字就叫做《因为温迪克》。我觉得原版书名和这本书的内容更贴切。这本书非常感人也有一点悲伤,我已经读了好多遍,希望你也能像我一样喜欢这本书。

  假期里,我读了许多有趣的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傻狗温迪克了》了。在读它的同时,我的脑海里也拼出了文字的火花。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会笑的狗,,名叫温迪克,它的主人是欧宝。有一天,欧宝去买东西,这家商店里正有一只狗在捣乱呢,店长生气的喊:“这是谁的狗!”这时,那条狗来到了欧宝面前,冲她傻呵呵的笑,欧宝就把它带回家,取名温迪克。在这之后,又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欧宝也懂得了宽容和理解。

  有人说,笑是最美的语音。在温迪克冲着欧宝傻笑的时候,我相信,欧宝被打动了,因为,这个傻傻的笑,包含着真诚、渴望、理解。看上去,温迪克傻乎乎的,但实际上,它能读懂你的心。再说说欧宝,她有一个朋友,叫阿曼达,总是闷闷不乐。后来,欧宝从爸爸空中得知,阿曼达有一个弟弟,掉进河被淹死了。从那以后,欧宝便学着理解她,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欧宝也经常和“光头宝宝”闹别扭,但欧宝还是听从巫婆格洛利亚的劝说,宽容他们。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欧宝,更喜欢温迪克那傻呼呼,但又饱含真诚的笑脸。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傻狗温迪克》,这本书所说的故事十分真实,而且语言温馨、刻画细腻。

  这本书主要讲了:女孩欧宝和爸爸搬家了,在一个陌生的新城市里,欧宝没有一个朋友。有一天,欧宝在超市里偶然遇见一条狗,并收留了他,取名温迪克,欧宝与温迪克很快就成了朋友。温迪克有一个本领:对着别人傻笑。正是因为这个本领,帮助了女孩欧宝交到了许多朋友,和任何人在一起都相处的非常融洽。也就是说,就是这条只会对人傻笑的狗,帮助了欧宝敞开自己的胸怀,走进世界,有勇气去交更多的朋友。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我觉得,我们要学*温迪克是怎样交朋友的:

  它很真诚。交朋友的时候,只有真诚,别人才会和你一起玩耍,只有真诚才能打动别人,成为你的朋友。要记住,朋友只是和你共同分享快乐、分担痛苦、无聊的时候陪伴你、伤心的时候安慰你的人,而不是帮你做什么坏事的人。

  2.温迪克总是笑。笑可以化解一切与朋友的矛盾和分歧。如果我们一天到晚苦着脸和朋友在一起,朋友肯定也就不想和你相处。

  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道理,你也来看看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范文5份(扩展5)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十篇)

  每当我看见床边的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总会情不自禁地翻开几页看一看,并想着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会过得怎么样?有没有看到迪克的忠心……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晚,一只才出生三个月的丑狗被人遗弃了,这只小狗艰难地生存了下去。在一次偶然的事情中,它成了一个盲少年的狗,盲少年阿炯便给它起名叫迪克。半年后,阿炯忍受不了继母胖菊的“善待”,和迪克去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死林里,迪克因为看见它的妻子红娜想咬杀自己的主人阿炯,一不小心失手咬死了红娜。之后,在几个好心人的帮助下,阿炯和迪克来到了昆明,可是却没找到阿妈。阿炯和迪克只好在街头乞讨。后来,小主人阿炯生病了,他的亲生母亲将他接回家里,并想不动声色地把他送回他的'爸爸身边。迪克为帮主人筹齐药费,甘愿成为练武人的拳靶子。结果,阿炯母亲的老公老宋觉得阿炯是个人才,让他成为演员。因为迪克太丑,老宋便找了个白狮狗代替它。最后,迪克也忍受不了假迪克的奚落,咬断了假迪克的前腿。老宋让几个人过一天就把真迪克杀了炖汤喝。阿炯也知道了原来“好阿姨”就是阿妈。他当天晚上便离开了阿妈,救出了迪克,拿起胡琴,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读完后,我感慨万分,迪克那种忠贞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的确,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美丽的世界。为什么只有盲少年阿炯才能“看”得见外表丑陋迪克的内在美和外表可爱的白狮狗中内在丑?因为他不是“看”它们的外表,而是感受它们的内心。

  其实,我也犯过只看外表不感受内心的荒唐事。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内在美才是最美丽的!

  感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么多。

  寒假,我读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深深打动了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样子丑的出奇而被主人遗弃的狗,起名叫迪克。他们结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炯不堪忍受继母与父亲对他的虐待,带上迪克踏上了寻找生母的路。从此他们相依为命,四处流浪。他们到了昆明,因为没钱吃饭,在街头卖艺。一位神秘的阿姨一直帮助阿炯,这使迪克非常感动,想自己赚钱报答她,所以宁愿挨揍,把得到的钱给阿姨。其实,那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生母亲。他把阿炯带回家并和继父一起把他推上舞台拉二胡,让他同假迪克 —— 一条美丽的白狮狗一起表演。真迪克知道后非常生气,咬伤了假迪克,被判为死刑。阿炯想尽办法救迪克出来,他放弃了得到的关心和母爱,与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我不禁为书中盲少年与丑狗迪克之间深厚的友谊所感动。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炯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人与人之间要充满宽容与信赖,不要因为别人有丑陋的外表,从而忽略了他人的优秀品质。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有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已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已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它和阿炯每天都在客栈拉琴生存,直到有一天,客栈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不能在那里拉琴了。迪克为了阿炯把客栈弄得乱七八糟,闯下了大祸。而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离家出走,去昆明找他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谢谢大家!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四月份,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本关于残疾人和狗的故事,让你既心酸、又兴奋的一本书。

  我有一个*惯,买完书就抓紧一切时间读。刚买回来,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阿炯,他并不是先天性失明,是因为一次发高烧,他爸爸喝醉了酒,阿炯疼痛难忍,哭了许久,他的眼睛逐渐失明了。在一天,阿炯偶然遇到了一条丑狗,他给这条狗取名叫迪克,迪克的忠诚赢得了阿炯的信任。从此,他们生死相伴,走过了许多坎坷,经历了许多的故事……。

  我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想着现在,我的条件比阿炯好,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时丰富多彩的,而阿炯的童年并不美好,可是我并不珍惜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要向阿炯学*,做生活的强者,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达到目标分而气馁,不要因为父母的训斥而哭泣,做生活的强者,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做生活的强者,是我们的目标!

  做生活的强者吧,它会使你变得开心!变得快乐!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迪克能陪主人穿越雪山死林、大义灭亲的行为中,体会到迪克和阿炯之间浓厚的友谊。读到后面,迪克为了让主人治病有足够的钱,甘愿当别人的“活靶子”,我不禁潸然泪下。原来,人和狗之间的的感情不比人和人之间的差。迪克为了主人阿炯有钱治病,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这令我很感动。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狗——迪克。由于继母的虐待,阿炯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途。他们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最后,阿炯体会到迪克内心的忠诚和热情,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当迪克与白狮狗生死对决的时候,我的心收紧了。我是多么希望迪克能赢,但铁链锁着它。只是迪克有智慧,它等待时机,等白狮狗一靠*,它就扑上去,咬断它的一条腿。宋经理很生气,说明天就要杀了迪克。当晚,阿炯来到夹墙,放了迪克。他们走在起雾的大街上,走向太阳升起的远方。太阳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今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拥有纯正贵族猎犬血统但十分丑陋的狗,它被主人赶出家门。在野外生存了几年后,它十分想拥有一位主人,于是到千家万户去寻求帮助,但最后还是被赶出别人的家门。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见一位丢了拐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帮他把拐杖捡起,还不时汪汪叫,阿炯连声夸奖“好狗,好狗!”于是收留了那只丑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继母胖菊对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带回家,胖菊只允许收留迪克几天。每天,阿炯在茶馆中弹奏二胡,这件事**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馆买了录音机,就把阿炯赶走了,迪克为此感到十分生气,大闹茶馆,把录音机砸坏了,害得警察也闹到了阿炯家,警察还提出要罚款一千元,便当场杀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经呆不下去了,连夜与迪克前往自己亲母亲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们也只能拉二胡乞讨!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两元钱,还常常陪阿炯聊天。过了很久,迪克才知道这位阿姨就是他的亲生母亲!阿炯母亲现在的丈夫是剧院的经理,他一见阿炯二胡弹得很好,就编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与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错,但当观众们看到丑陋的迪克时,都吓坏了,害得只好落幕。后来,迪克被关了起来,剧院经理还买了一只白狮狗当做迪克。阿炯恼怒万分,想尽办法,终于把迪克偷偷救了出来,又开始了充满苦难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最想说的是:动物是人类最诚挚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动物是因为它们只看到动物的表面,只要对动物好,动物当然也会对你好,动物不是机器!它们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来看这本书!我相信,害怕动物的人看了这本书,也会知道:只要关心动物,动物和人之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范文5份(扩展6)

——我们一起走作文500字(精选10篇)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有没有一种情,让你刻骨铭心;有没有一首歌,让你细细品味;有没有一个人,让你泪流满面。走,让我们一起慢慢成长。

  成长总是伴随着疤痕,就像是一棵树,就算不愿意,伤疤还是在那里,与其等别人来浇水施肥,不如自己默默成长,等长得足够茂盛时,谁又会在意你身上的伤疤呢。我们要学着自己去强大,人最怕无能为力时,告诉自己说,顺其自然。

  我们要学会忍耐,但是不能用虚伪迷幻了自己,就算这世界的夜晚多么黑,我们都要给自己点一盏灯,与自己交交心。

  表面风*浪静,却已经身心疲惫;笑得没心没肺,却没人知道你只能默默流泪;走起路来带风,却没人知道你腿上已伤痕累累。我们越长大,越变得不爱笑了。勉勉强强挤出一个笑容,却比哭还难看。坚硬的外壳早已经深深地扎入肉体,与皮肤融为一体慢慢地,我们会感觉到孤独。人越长大越觉得自己是个孤儿,越走远,才发现世界本是一座孤儿院。不善交际确实是一种缺陷,而耐得住寂寞,又何尝不是一种优点。

  走着走着,我们总想回头看看,就像是被遗弃在时光中的拾荒者,一点一点地捡起那些早已破旧不堪的回忆。那些我们视之为珍宝的东西,恐怕才是最会被时间狠狠抛弃的东西。我们都得了一种病,时间是治愈病的良药,又或者说,时间在药里,而药在时间里。

  我们不用急着去长大,在你的人生里,总会出现一个人,总会有那么一件事,伤的你泪流满面,刻骨铭心。当过些日子,你能笑着讲述你当时的经历,你恐怕就是在慢慢长大了。而被风吻干的泪痕,就是你成长的足迹。

  愿你慢慢长大,在阳光下像个孩子,在风雨中像个大人。

  夕阳收敛起最后一丝光彩,时光在无意间匆匆逝去,六年的时间一晃就从指尖流失,回想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有太多太多……

  小时候,我们一起走过这条路。当秋天来临时,小道两旁的树,总会掉下一些树叶,枯黄的树叶在脚下被踩得“吱吱”作响,这时,父亲总会对我说:“你看,这树叶会飞呢!”过了一会儿,风来了,树叶果然飞了起来,依稀还记得,我们一起走过的路上,有和煦的微风,飘飞的落叶,还有我和父亲真诚的笑语。

  现在,我再也没有时间和父亲一起去走那条路了,学*使我喘不过气来,一学就是一晚上,头埋得低低地,父亲忍不住了,走了进来,拍拍我说:“我们出去走走吧!”我抬起了头,想了想,便答应了,走着走着,便到了小时候经常走的那一条路,那儿,依然有飘飞的枯黄树叶,父亲对我说:“学*是很苦,但是要找到方法,就可以轻松一些了!”

  我突然明白了,往四周一看,这条小路没有什么变化,只有树木变高变壮了,枯黄的树叶更增添了它的坚毅。

  我知道父亲对我说的那一句话,现在也记得,学*上也愈发得心应手,有时间就和父亲出来走走,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忘记了许多事,但父亲那句话和当天的场景却清晰得就像发生在昨天,我永远感恩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

  我们一起走过……

  十几年的岁月走过,曾经的美好如花般绽放在记忆的深处。忘不了,你肉嘟嘟的脸庞;忘不了,你离去的背影。

  多余的夏季是个令人心烦的季节,地上永远是炎热的,空气中的燥热让人难受,教室里有一群孩子桌上垒的书像城墙,每个人都奋笔疾书,其中也包括我和她。

  她是我的好友,更是我的知己,我们视对方为彼此,我们无话不谈,我们有共同美好的记忆,曾经的过去,过去的快乐;过去的曾经,曾经的寂寞,风吹过,即散。还年幼的我们,第一次触摸冰冷的离别,这似乎很残酷,但是怎么可能就这样一直持续下去呢?该结束了,我们都应该知足了。

  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谁也没有先开口,只是默默坐在一起,抬头看阴暗的天空。忽然你开口:“离别不是为了被遗忘,你我虽离别,但心却同在”。我仍没有说话,一滴泪,从脸颊滑落,在空中飘散,最终摔在地上,支离破碎。独自悲伤的我听见泪里有痛的声音。你我曾经是那么美丽,可是却掌握不了命运,突然你的话语在耳边回响:离别不是为了遗忘。对呀,离别不是为了遗忘,而是下一次的相遇。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即使年少的我们也亦是如此。这或许也是青春中应该有的滋味。青春多么美丽的时期,却又悲伤与迷茫。年轻的时代过去,或许是纯真与热情,但也常常在细嚼人生的酸甜苦辣,或许或悲,或聚散,终会回归于点。猛地,心不再那么疼,对一切也都豁达起来,再次抬头,阴暗的空中看到了一丝光芒,正处花季的我们,在阳光下尽情享受。

  至今,只要敞开青春的心扉,生活的阳光才会照进你我心田。带着几分从容与自信,带着几分狂放与倔强,谱写属于我们的青春篇章。

  我一直都记得,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的岁月。

  我们一起走的点滴曾经我们约好了,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你却违背了我们的誓言。

  回想起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总觉得那是最美好的时光,是什么都比不上的时光。你像大姐姐照顾我,而我还处处伤害你的心,就连你走的时候,也没能和你说声再见。

  现在大家都渐渐淡忘了你,而我却想着你,想着你的面容,想着我们在一起的日子。

  也许你已经把我忘啦,把我们大家都忘啦,尽管那样我还是会记得你,我相信我们有一天会相逢的,尽管那个时候你我都已经变了模样不再认识彼此。

  我们一起走的点滴我会永远记住,藏在心里,我们的友谊不会就此完结。

  记得那时候,你说过啦一星期之后就回来当时我听了这个消息多么兴奋还傻傻的把它告诉老师。当时老师没有说什么,只是沉默。还来我才知道你已经办了转学,我明白老师问日什么没和我直接说,因为老师懂我们的友谊。你走了之后,班级依旧如此,我们也如此,只是少了一个人,一个尖子生,那就是你。

  你走了,什么也没留下,一张纸,一封信,一句话,哪怕是一个字都没留下。

  现在我上了初中啦,那个每天需要你监督,需要有人嘘寒问暖的小姑娘长大啦。虽然她还是一个吃货,但是她变啦,变得独立啦,不再是以前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啦。我变啦,可是你在那儿呢?我最好的大姐姐你没有见证我的变化。

  那个时候,我虽然看起来大方得体可是也好不到哪儿去。是你处处忍让我,谦让我。

  我们虽然才相处了几个月,但是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尽管我们不认识彼此。

  我会永远记住你此生此世。

  希望你能在网上看到。

  致我最好的。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每当想起这句歌词,我的脑海里总能浮现出一幅又一幅的画面:我与我的朋友们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不说什么话,也不做什么事,只是各走各的。但我们在用心灵交流。

  朋友啊!你们是我的春天,感谢你们陪我走了这么多年。

  体育课上,老师要我们跑步,每次体育课都会令人想要逃走,因为要跑很多的步,同学们都叫苦不迭,可是我们仍然接受,这对我们以后有好处。

  这天,我也在跑,可是在跑的过程中,不幸的,我摔倒了。我疼得直叫,脚还在微微渗出几颗血粒,我坐在地上起不来了,所有人都超越了我。正当我绝望之际,跑在我前面的几个朋友都纷纷转回头,把我从地上“捞”起来,责备说:“怎么这么不小心呢!还有,怎么要趴在地上不愿意起来了呢?你知道有多脏吗?而且,这可不像你的风格哦,你不是很坚强的吗?难道是我们看错了?快快快快快,起来!”我咬着牙起来了,心里正愤怒着----我摔倒已经很痛了,你还给我再插一刀!要不你试试看你能站起来不?

  可是,我终究没有说出口。

  “天!你流鼻血啦!”我发现了好友正拖着长长的鼻血流来了。“嗯?有吗?”她自己都不知道。我赶紧把她拉去洗手池旁边用纸巾用水一陈猛擦,这才停止了惨剧。我事后骂她:“你怎么连你自己的身体都没注意好啊!这么危险你都不知道!你可给我去喝水,不准吃热气的东西了!”

  突然的,我明白了,为什么当初我摔倒的时候朋友们还要骂我,因为她们在乎我,她们想让我更好一些。

  朋友,谢谢你的关心,我们会一直走下去的吧!

  当然。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范文5份(扩展7)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优选【十】篇

  “踏一路春风,撒一路欢笑,向荒山野岭进军,春光染绿我们双脚。”吟诵着诗句,我们积极行动起来!

  天阴沉沉的,我们潇洒地走在泥泞的马路上,雨水拍打在我们的脸上,却滋润着我们的心。脚下是肥沃的土地,对,这真是植树的好时机!

  开始植树了!我和两个同学挽起袖子搬起一棵粗壮的小树苗。“好家伙,还真沉!”我举起树苗,喃喃说道。

  种树得先挖坑,我脚踩铁锹,用力往下压,但铁锹一点也不听使唤,老往旁边歪。后来经过三人的齐心协力,总算也挖出个洞来了。这时候,小飞虫还要时不时来骚扰我们,但我们置之不理,继续为小树苗“安家”。

  我扶住树苗,同学们在一旁把土填*,汗夹杂着雨水,从头上滴下来,但我们已经顾不得了。虽然最后我们只为两颗小树苗找到了“新家”。但我们却很开心,因为,祖国妈妈增添了一抹新绿,我们把无锡打扮得更加美丽!我们爱植树!

  来吧,让我们托起一片蓝色的天空,铺设一片绿色的大地!

  阳春三月,春姑娘悄悄的降临人间,沐浴着明媚的阳光,我和我的朋友们一起去踏青。

  我们来到山脚下,从山底往上看,真是山峰清秀,郁郁葱葱。再看远处的山,山上无数苍松翠柏就像铺上去的苔藓。咦,这个地方对我来讲好似陌生而又似曾相识,噢。想起来了,这不就是几年前风起沙扬的五岩山吗?想起当年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烈日烘烤着大地,河水浑浊咆哮,当风儿吹过的时候,满地黄沙随风飘扬,许多小动物都无家可归真可谓是“暴雨突至黄河现,晴后唯剩光头山”。而现在呈现在大家面前的却是一层层高大威武的树木,脚下是一片片绿油油的嫩草。走进树林,许多小鸟在自由自在的欢乐的飞翔着,一曲曲清脆悦耳的歌在我的耳边响起,小猴子在这茂密的树林中开心得又蹦又跳,小兔子也在树丛中来回穿梭。一群顽皮的小孩子正吹柳笛,他们吹出了心里的幸福和快乐。透过树的缝隙,看见一条波光鳞鳞的小河。我们加快步伐走过去,穿过树林来到了小河边,河边的杨柳舒展着柔美的四肢,小河轻抚着岸边的小草。河水清澈见底,小鱼在水中游来游去。这里山环水,水映山,一片湖光山色,美不胜收。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们要呼吁身边的朋友,保护森林,多参加植树活动,让的`荒山野岭穿山一件件绿袍。

  以前,这里是一片茂密的森林,而现在,它却变成了一片贫瘠的沙漠;以前,这里是一个美丽的村庄,而现在,它却变成了一片已经荒芜的不毛之地……这些改变是谁造成的?就是人类,就是有着贪婪欲望的人类使得茂密的森林变成了贫瘠的沙漠,就是人类把美丽的村庄变成了不毛之地……这些改变全都是人类一手制造的。如果再这样下去,只要再过几十年,地球上就会没有森林了,到那时,地球就会变成名副其实的“水球”啦!

  如果你不相信,那你就听听下面的这些资料吧:在恐龙时期,森林在地球的覆盖面积达百分之八十以上,而现在,全球的森林覆盖面积已经不到原来的三分之一了。而且,森林正在以每年880万公顷的速度消失着,相当于两个巴黎的面积!这是不可避免的现实!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在万物复苏的春天,到高高的山坡上,亲手载下一棵棵青翠的小树,它们将在我们的梦中长成一棵棵茁壮的大树;在骄阳似火的夏天,拿起水桶和小铲子,顶着骄阳,为小树松土、浇水;在五谷丰登的秋天,看着小树一点点长大,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在寒风凛冽的冬天,拿起麻绳和胶漆,给小树“穿”上“小棉袄”,让小树整个冬天都不觉得冷……不要再乱砍滥伐树木了,保护树木,就是保护我们的地球!

  3月17日,我们江南晚报小记者一起前往前洲植树。一路上,我看着窗外,心早已飘到了前洲。。

  目的地到了,我迫不及待地下了车。我四处张望,哇!有许多小伙伴早已“开工”了!这时,带队老师告诉我们几个人合作植树。我、裴文妍、裴文涛、张珉铭自动成为一组,我们先准备好了植树工具:铁锹,准备开工。“看,那有一棵上等的好树苗!”队长裴文涛首先发话,我们随着那儿看去,嗬,还真是!我和裴文妍便负责搬运这项工作啦!我们慢慢前进,脚下的泥土把我包围着,真是寸步难行啊!“一、二、三!”我与裴文妍用了吃奶的力气抬起了第一棵树苗,别看它个子小,其实还挺重!经过我与裴文妍的齐心协力,终于把它搬到了指定地点。裴文涛和张珉铭还在奋力拼搏着,“一下,两下,三下......”他们挖得满头大汗,忙得不亦乐乎。没过一会儿,一个又大又深的坑就挖好了,我与裴文妍用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才把小树苗**坑里,我大致一看,太歪,不满意便又重新摆放了一下位置,直到把小树苗扶正。我们一起用铁锹铲土一下一下地往坑里填土,慢慢地小树苗的根看不见了,直到埋没。虽然,我们满脸是汗,但都不说累。我抬头环视了一下同伴们,这才发现,大家都和我们一样,干得热火朝天。一棵,两棵,三棵……全被我们种好了,心里喜滋滋的。

  植树造林是我们大家的义务,美丽的家园需要我们携手共建!走,我们一起去植树!

  “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走,走,走走走,一同去植树。”同学们迎着和煦的春风,哼着快乐的歌谣,迈开轻快的脚步,去武进区机关幼儿园旁参加植树活动。

  只见地上躺着一棵棵粗壮的广玉兰树苗,这可是常州市的市树,我该怎样给它们安家落户呢?一旁的志愿者叔叔拿着大铲子,咬紧牙关,先把锨镐插在土里,用脚踩住锨镐边缘用力按下去,一堆土便铲了出来。就这样,一堆、两堆……泥土坑逐渐见形了。我看了,心里顿时痒痒的,便拿起工具,想亲身体验一下。

  “嘿哟,嘿哟!”我使出浑身解数,才铲出了一小点泥土,等第二铲下去时,手脚发软,已使不上劲了,我不得不“中场休息”一下,叔叔赶紧上来“替补”。只见一个大坑形成,“一、二、三”,我和小伙伴们齐心协力抬起一棵大树苗,把树放在土坑里,我扶着树苗,叔叔又马不停蹄地把刚刚挖出来的土再一点一点填进去。为了让树站得更加牢固一点,我在填好的新土上拼命地跺脚,把土踩实,第一棵树终于种好了。第二棵树准备,我植树的动作越来越娴熟,显得有条不紊。一棵,两棵,三棵……广玉兰树被我们一一“拿下”了,哈哈,这次植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我喜滋滋地望着眼前一棵棵站得笔直的广玉兰树,它们在春风的吹拂下不住地点着头,好像在说:“放心吧,净化空气,降低噪音,减少雾霾,我们一定尽心尽力。”

  保护环境,爱护地球妈妈,我从今天的植树开始……

  马上就要到植树节了,我和佳佳几天前就说好了,要一起去江边植树。

  植树节那天,我正在家写作业,突然听到楼下的佳佳喊:“阿鑫,不早了,该走了。”我听了,哦,我今天是要和佳佳去植树的啊,我怎么给忘了啊。想完,我就拿早就准备好的工具,匆匆的下楼去了。

  我们先去花木场买好树苗,然后到花园的空地上,到了那里,早就有很多人在那里植树,个个拿着自己精心挑选的树苗在种。我们也找了一快地方,先挖好一个坑,然后佳佳扶树,我来填土,填好了,我就跑去拿水,佳佳接过水,为树苗浇水。

  就这样,我们用了一个下午,终于把买的树苗都种好了。虽然很累,但看到随风摇摆的小树苗,我们别提多开心了!

  话说孙悟空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后,被封为“斗战胜佛”。

  转眼又过了一千多年。悟空看着眼前这绿树成荫的天堂,决定下凡瞧瞧人间的模样。他一个筋斗翻到了人间。突然,一个巨妖铺天盖地地向悟空扑来,天地间顿时黑压压一片。悟空伸手不见五指,便嚷道:“呔!何方妖怪,还不快快现身?”狂风呼啸,黄沙漫天飞舞。“老孙火眼金睛可不是白长的!”悟空连跑带飞,一鼓作气冲进巨妖的身体,瞬时沙粒噼噼啪啪地扑打过来,悟空感到嘴巴发干,鼻子堵塞,眼睛一阵阵地刺痛。咳咳咳,悟空咳得都喘不过气来。“呼呼”,悟空被妖怪巨大的手掌抛到好几十里外的荒山野岭。

  悟空落地后一看,一群羊正低着头四处找草吃,周围的草稀稀拉拉的,有个牧民坐在老树桩上。悟空便走过去问牧民,这是怎么一回事。牧民低着头,唉声叹气。“土地神何在?”悟空急了,抓耳挠腮地喊道。土地老公公从沙土里钻出来,拍了拍身上的沙,说:“大圣,您有何事?”悟空急忙问道:“什么妖怪在此作怪?”土地神说:“此为沙尘暴,非妖非魔,实为天灾。”

  悟空圆瞪着眼,问:“为何如此?”在一旁倾听的老树桩哭泣着说:“我以前是一棵20多岁年轻力壮的参天大树。可恶的人类,他们竟然砍下了我和兄弟姐妹们的身体,他们还驱赶着牛羊吞食了大片大片的青草。”土地老公公叹了口气,说:“是啊,以前这里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现在竟然变成了渺渺黄沙天万里。”

  悟空问:“有什么办法能降灾除难?”老树桩得意洋洋地说:“那就要看我们树家族的神奇本领啦!我们伸展开长长的树根就能抓住水土,舒展开绿绿的树叶就能清新空气,我们肩并肩手拉手就能叫风沙低下头来。”

  “妙计妙计!”孙悟空大呼。悟空喊来十万天兵天将,大喝一声:“走,我们一起去植树!”

  又快要到植树节了,我约上伙伴去种树。

  我们找了一块空地想把树苗种下去,可是地里全都是垃圾,我们得把垃圾铲除掉。于是,我们拿来了铁锹和铁桶,把垃圾清除光之后就拿水桶、铁锹和树苗开始种树。

  魏娇拿着锄头挖了一个大约3分米深的树坑,我扶着小树苗,用铲子把坑填*,再用脚使劲一踩,接着把小桶里的水浇在树根部,这样,一棵树就种好了。

  为了能种快一点,我俩决定我们自个儿单独种。我两脚微微张开,摆成了一个“八”字,一手紧紧扶着小树苗,一手拿着铲子给树苗培土,树坑里的土填满了,小树苗挺直了腰,好像在对我说:“谢谢,我一定会茁壮成长,长成参天大树!”

  我直了直腰看看魏娇,只见她麻利地拿着铁锹一铲一铲地把土刨开,挖了一个坑,然后,左手拿树苗,右手拿着铁锹,她先把树苗竖在坑内,接着又一锹一锹地给小树苗培土,然后,把水倒在小树苗的根部,这样,又一棵树种好了。

  我俩干得热火朝天,累得气喘吁吁,脸上通红通红的。大约1小时,我们都完成了自己的种植任务,我俩找了块大石头坐下来,看着自己亲手种的小树苗,我真是打心眼儿里高兴呀!

  星期天,江南晚报组织了小记者们参加植树活动。虽然天下着蒙蒙细雨,但同学们的兴致却依然很高。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车子到达了前洲镇。我们穿过一条泥巴小路,来到了植树的地点。看见一大片泥地里立着一棵棵翠绿的小树苗,它们如同一个个士兵站着方阵,保护着这片土地。

  开始动手了,我和吴秦越、王梓人一组。我们先去拿了两把大铁铲子,来到需要种树的地方,只见一个个小小的土坑边都放着一棵棵小树苗,它们正等待着我们把它们种进土里呢!我们分工合作加紧干了起来,我先把小树苗扶起来,然后吴秦越和王梓人便用铲子把土填满,最后再踩上几脚,一棵小树苗就种好啦!虽然下着雨,但是我们不怕脏,也不怕累,种了一棵又一棵当我们一起种完第十棵小树苗时,脚上、身上都全都是泥巴,但我们的脸上却漾起了笑容。最后,我们还给小树苗戴上亲手做的爱心植树卡,祝愿小树苗能够快乐地成长,长成参天大树!

  转眼间,活动就要结束了,望着我们自己的劳动成果,心中真是有说不出的喜悦。森林是天然空调;是消音器;还是氧气制造厂所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爱护树木,多多植树造林,为我们共同的家园增添一点点绿色。啊!这真是一次难忘的'植树活动。

  “迎着和煦的春风,迈开轻快的脚步,亲爱的少先队员们,走,我们一起去植树……”我坐在车里追赶着河南商报小记者训练营的脚步,朗诵着诗歌,奔向万山植树基地。

  终于经过了一个小时的漫长岁月,我们终于到了目的地,万山。车一停下来,我和弟弟就像两支离弦的箭“嗖”的一声窜了出去,大口的`呼吸着山中的新鲜空气。随着一营小记者的大部队我们开始向种树区域爬去,路上,柳树发出了新芽,枝丫随风摆动;野花也冒出来凑个热闹,在风中摇着身子;天空中,鸟儿唱着优美的歌儿。在植树区域,我看到了一年前中的树,他们都长高了不少,在风中向我们招手。我们像上一次一样挑选好树苗拿着铲子,找了一片自己喜欢的地方,开始种下希望的种苗。

  我和弟弟现在空地上挖一个不大不小的坑,将可爱的小树苗放进去,培上湿土,再将土轻轻踩*。整个动作一气合成,相比上一次要好了许多。小树苗昂首挺胸的站在那,风儿妈妈的手轻柔的拂过他的脸颊,树苗宝宝就“哗啦啦”的笑个不停。突然弟弟从我兜里拿出我随身携带的红领巾,嚷着让我给小树带上去。于是,我的树上就飞扬着红领巾,小树的腰杆似乎又挺直了不少……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们就要走了,小树向我们轻轻的招手,胸前的红领巾在风中飘荡,似乎在想我许下一个诺言:来年,我一定会长成一棵苍天大树,守护着这一片属于我们的土地。

  “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走,走,走走走,一同去植树。”同学们迎着和煦的春风,哼着快乐的歌谣,迈开轻快的脚步,去武进区机关幼儿园旁参加植树活动。

  只见地上躺着一棵棵粗壮的广玉兰树苗,这可是常州市的市树,我该怎样给它们安家落户呢?一旁的志愿者叔叔拿着大铲子,咬紧牙关,先把锨镐插在土里,用脚踩住锨镐边缘用力按下去,一堆土便铲了出来。就这样,一堆、两堆……泥土坑逐渐见形了。我看了,心里顿时痒痒的,便拿起工具,想亲身体验一下。

  “嘿哟,嘿哟!”我使出浑身解数,才铲出了一小点泥土,等第二铲下去时,手脚发软,已使不上劲了,我不得不“中场休息”一下,叔叔赶紧上来“替补”。只见一个大坑形成,“一、二、三”,我和小伙伴们齐心协力抬起一棵大树苗,把树放在土坑里,我扶着树苗,叔叔又马不停蹄地把刚刚挖出来的土再一点一点填进去。为了让树站得更加牢固一点,我在填好的新土上拼命地跺脚,把土踩实,第一棵树终于种好了。第二棵树准备,我植树的动作越来越娴熟,显得有条不紊。一棵,两棵,三棵……广玉兰树被我们一一“拿下”了,哈哈,这次植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我喜滋滋地望着眼前一棵棵站得笔直的广玉兰树,它们在春风的吹拂下不住地点着头,好像在说:“放心吧,净化空气,降低噪音,减少雾霾,我们一定尽心尽力。”

  保护环境,爱护地球妈妈,我从今天的植树开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范文5份(扩展8)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笔记(精选5篇)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母猎犬生下了三只小猎犬,其中一只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吉祥的小猎犬,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刚断奶的它扔到了很远很远的森林里,它找不到路,便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狗,但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并学会了捕食。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渴望到主人的疼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它被小盲人阿炯收留,并被取名为迪克。从此,阿炯和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在这坎坷的路上,有一个镜头深深的吸引了我:由于迪克闯了大祸,阿炯被迫背井离乡,在临走时,迪克想和已经就怀了孕的红娜告别。可红娜却想和迪克一起离开。一路上,阿炯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红娜便十分嫉妒,想趁迪克出去觅食的时候咬死阿炯,可却落空了。迪克想阻止红娜,可红娜却不知好歹,于是迪克只好与红娜周旋,咬死了红娜。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忠诚呀!在动物和保护妻子的本能和猎犬保护主人的责任之间,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感动了我。

  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狗,但它忠于主人,愿意为主人吃苦,我们应该学*这种精神!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

  故事也让我明白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不能只看外表,有的人或动物难看丑陋,但却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有的外表很漂亮,但内心却是狠毒的。迪克长的很丑,但内心是忠诚善良的,它感激小主人在它最孤独可怜时收留了它、对它好,于是拼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阿炯做事。阿炯病倒在桥洞下,迪克替小主人挣看病钱,为了挣钱宁愿挨揍,它让别人打它踢它,挣来一些钱给阿炯看病……我真想养一条这样忠诚可靠的狗,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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