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文章6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09-28 00:00:00 文章

家乡的文章1

  离开家乡很久了,很想念家乡。但今年暑假回家乡的时候,我却差点认不出来了,原因是这样的。

  我来到家乡时,眼前的景色完全和以前不一样:原先那一座座矮矮的土房不见了,代替它的是一座座高楼大厦;那条又脏又臭的护城河变成一条河水清得连里面的鱼虾都看得清的护城河;河边那块垃圾成堆的地方,变成了一个绿树成荫,鲜花绽放的公园;那条满是泥泞的小路,变成了一条又宽又直的柏油马路……

  从那个土里土气的小村庄到一个漂亮的大城市,这之间的距离实在是太大了。

  家乡,我爱你!

家乡的文章2

  小城终是结束了延绵不绝的雨水,天空一改往日的阴霾与潮湿,露出了灿烂的笑容。雨后的天空干净、湛蓝,那片片的云彩似洁白柔软的丝稠,在纯净的天空里轻轻摇曳。

  夏日的长江边空气新鲜,阵阵的清风伴着江水徐徐吹来,让人感觉神清气爽。宽阔的江面,一望无际的芦苇,那种辽阔与空旷让人感觉自己很渺小。站在江边,望着滔滔江水,心,在那一刻却是可以沉寂下来。长江里不时的有船只驶过,一艘大大的游艇驶过江心时,船舱的游客全都伏在船舷上,他们有的拿着望远镜,有的则用自己的双目搜索着长江*的风景。

  游艇距我很远,它在水的中央,而我,却在水的边上,但我依稀能看清他们。在我把他们当着风景欣赏时,他们也正向我这边张望,显然,他们把我当做了他们的风景。其实,人人都是别人眼中的风景。人,是流动的风景。而物,则是一幅静止的图画。当我望着脚边那一丛丛芦苇,小心的抚着那些嫩嫩的绿叶儿时,心里竟涌起无限柔情和温馨。今年的五月端午节,大嫂和母亲就是用这些嫰嫰的绿叶儿为我包了很多粽子。

  在小城呆久了,总是怀恋家乡的那种空旷与辽阔。小城的钢筋水泥越来越多,而空间的距离越来越窄,原来那些纵横发展的楼盘,现如今竟也效仿起大城市,向着天空一步一步往上爬。我本一乡野之人,又或是我在那种荒野之地呆的久了,总之,我是不喜欢被钢筋水泥禁锢。如我这般的年龄,大多经历了沧桑与落寞,我不知晓别人的心态如何,但我知晓自己。我渴望那种*淡与安详的生活,我不奢望自己大富大贵,更无雄心大志想让自己的生活发生天翻地覆的转变,从此荣华富贵,这些,我统统不想,更不想去想。

  也许,生活需要悟。常常的,在我思绪混乱,心情无比焦躁或懊恼时,我会一个人静静的跑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地方,呆上一会,慢慢整理自己的思绪,将心里那些解不开的节慢慢的梳理,用另一种声音对自己说;生活本来就是如此不易,放下一切烦恼,请微笑着前行。语言本身没有多大力量,只是你把语言变成了文字后,有了斟酌与润色,它们才赋予了更强大或震撼的力量,也有了无穷的韵味和美感。我想,生活亦是如此,因为有了悟与斟酌,生活才会显得那么的生动与新奇吧?

  江边的风是清凉的,江边的人更是闲散的。此刻,夕阳正悬挂江面的上空,远远望去,江面一片霞光。人们或三五成群,或一个两个,手拉手,肩靠肩走在江堤或是坐在江边眺望江水。偶尔,路边有小狗或小猫窜出,小猫窜出倒是不怕,朝它眨眨眼,灿烂一笑,它就会溜开。但小狗窜出就不一样了,也许是源于小时候家乡的那种看家护院的狗给吓住了吧,一直以来,我惧怕狗。每次在路上碰见狗,我会捂着快速跳动的心绕道而行,做好随时蹲下的准备,用眼睛快速的扫视我脚的周围,看是否有石头与树枝,在关键时刻我用来与狗搏斗。一直以来,所幸的是,从未发生过我与狗搏斗过的经历。

  说起狗,倒让我想起了一些事。前些年,我上班的工厂,门房里养了一只土黄色的秃尾巴狗,我不知道它是生来就没有尾巴,还是与同伴间搏斗失去了尾巴?从我看到它的第一眼起,它就是一只秃尾巴狗,后来,它生了几只狗崽,全是土黄色,我仔细看过,狗崽全都有尾巴。后来我想,如果说到遗传基因的话,要是那条大狗是先天没有尾巴,那它的那些小狗崽总不会全都长尾巴吧,想通这点,我便释然,哦,原来那条狗是先前有尾巴的。

  不知是在书里看到过,还是听谁说起过;狗想讨好自己主人的办法就是;对着主人拼命的摇尾巴。后来我想,那条没有尾巴的狗,它是如何来讨好自己主子的呢?我将心中的疑虑说与同伴听,他笑我杞人忧天,把那些花花的心思花在工作上更好,我滇怒他思想的古板和恪守。偶尔放纵一下,哪怕是短暂的心情放飞,那不是更好?

  那条秃尾巴狗,每天在厂区里穿梭,也许它认定厂区里的员工都是自家人,所以,面对每天进进去去的员工,它都会仰头观望,露出温顺的眼神,从不冲人汪汪的叫。我观察过多次,如果门房进入外来人口,穿带整齐或是得体,它会蹲在路边默默观望并不吭声。如果外来人穿着破旧或是潦倒,它会冲他汪汪叫个不停。

  有几次,我看见它追着一个从外面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看狗异常的表现,我朝那人仔细的看了看,狗正追着的那个人大约五十多岁,上身穿一件军绿色的夹衣,下身穿一条大红的运动裤,脚穿一双**鞋,头发蓬松凌乱,背后用麻绳捆着一根扁担,一看,就是一个做小工的吧。被狗追着的那个人,看狗追着他汪汪叫个不停,于是,我看他解下身后的扁担,涨着通红的脸朝着追来的狗挥舞着,并在口里念叨;看我是穷人你就欺负我是吧?原来听别人说狗眼看人低我还不信,原来果真如此呢。狗并不惧怕那人的驱赶,反而是越汪越凶。如果不是那条扁担的袒护,看秃尾巴狗那架势,非要扑在那人身上咬上几口才善罢甘休。

  后来,我将这事说与同伴听。他不以为然,说;狗眼本来看人就低嘛,现如今,我们的周围不到处都有狗眼吗?我明白同伴的意思,他口中的狗眼既势力与小人人眼。我笑他的表述太过直白,给我的感觉,好像哗的一下就掀开了原本就薄薄的遮羞布。记得有一篇课文,契诃夫的《变色龙》,内容记不太清了,大致就是说的这个意思吧。

  这个世界美好或是浑浊,有时就在我们的一言一语之间。要不,电视里怎么会有那些多歌颂美好的人和事物的节目呢?美好需要传递,而传递需要语言。有些事,其实不用嘴说出来更好,有时,哪怕自欺欺人或假装糊涂也比清醒和理智更好。比如,狗喜欢欺负穷人,我们就只当它是一只顽皮的狗,非一只聪慧的狗。有的人势力,如变色龙一般,我们可以绕道而行,敬而远之。如果,非要注视他们的脸,我们就只当面前是一只蜜蜂,任它们在眼前翩翩飞舞,而我们的思绪却沉浸在童年,沉浸在油菜花开的季节捉蜜蜂的情景……

  路边几朵大大的向日葵花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怔怔的望着如夕阳般金黄和夺目的花朵,我将秃尾巴狗的记忆迅速的画了个句号。六月花开?路边人家的院墙里有一颗高高的石榴树,满目的葱绿间点缀着红艳艳的花朵,原来,石榴也是六月花开?身居小城久了,竟也记不清那些花开的季节与色彩了。这些花花草草类的植物,对生于乡下长于乡下的我来说,原本并不陌生,只是后来离开的远了或是久了,它们在我眼里便变得模糊了,亦或是我在它们眼里变得陌生了。

  在我没有抛弃家乡的同时,家乡其实已经抛弃了我。伴我成长的老屋已不复存在,伴我长大的伙伴也各奔东西,即使偶尔碰面,也无法和小时候一样无话不谈无事不做。随着各自的生活轨迹与经历,相互间很难再找到共同的话题。除了从前的那份熟识与相知,期间已是一段长长的空白,当时间停留在某个阶段,我们如两条不相交的*行线,各自在各自的轨道上行驶。在我们成长或者老去的同时,我们的确有太多的感悟和收获,但同时,我们却也失去了更多,我们看世界的眼光不再纯净,对李商隐的诗句多了些伤感与落寞。

  此刻的夕阳的确很美,倒挂江面,用它最后的余光照亮了整个江面,迷人的霞光在江面随波荡漾,晕染了夜色。长江里,偶尔有轮船的鸣笛。侧耳细听,夜幕下的草丛里传来了蛙鸣虫叫。此时的夜空是宁静的,一如我此刻的心,*静无比。小城里,很难找一个能让人安静和思考的地方,如果想卸下身上的盔甲或梳理无头的思绪,我倒是真的怀恋家乡的那份沉默与寂寥。

  我想,也只有家乡那宽阔和坚实的胸怀能让我感觉温暖和踏实,小城的喧哗与嘈杂总是不能让人安静与沉默,原本如家乡山水般清秀的心灵,在岁月的河床渐渐滋生了或沾染了些许红尘的气息。有时,我想抖落除了家乡赋予我的淳朴与简单之外的一切。然,岁月已无法回头,生命不可再来,一如家乡的小山村,我再也走不进它距我越来越远的胸膛。

  我依然无比热爱和怀恋我的家乡。

家乡的文章3

  每一位农村长大的人在秋季都有一个这样的记忆:清晨,乡间的鸡鸣犬吠之声,传递着劳作的吆喝,薄雾中,座座青砖红瓦的*房里开始溢出缕缕炊烟,一天的田园生活拉开序幕,乡亲们吃完早饭后匆匆拿上锄具,在三三两两安逸的走向田间时,时不时也会传来拖拉机的轰隆声。与夏日不同,秋天的日短夜长让乡亲们劳作时,中午都不愿回家,简单的馒头咸菜就着白开水便是一顿午餐,田埂上堆积着金黄的玉米杆,地里铺满了新起出的如拳头般大小的土豆,一排排壮实的白菜被挨个砍倒,丰收的喜悦与劳累相互夹杂着。劳累一天回来后,来不及吃饭的他们首先得把喂养的猪、羊、鸡、狗喂饱,才能再做饭,等都安顿好后,天已经漆黑一片。记得上学后,每次放学回家看不到爸妈,心里会莫名的涌上一股悲伤,早把儿时对秋天的美好记忆打的七零八落,现在竟还落下因此不喜欢秋天的理由,那时的自己心中有个小小的愿望,希望有一天在繁忙的秋季回家时,不再看到是紧锁的家门,冷清的灶台和凌乱的家里,而是家里有爸妈等我。

  *几年,由于在外地工作,每当看到季节变化,感觉到风里已有冷冽的气息,到处黄叶飘落满地的时候,就不禁想起故乡的秋天,思念就像长了翅膀,便在瞬间,回到故乡。当离乡再回家的自己站在故乡的土地上,却不禁涌上一股莫名的感动,回家了,回家了。面前是静伫了十几年的老宅,身后依然是熟悉的大山,不知何时院里的小树已经长大挂满了果子。闭上眼,聆听着故乡的秋,听树叶随风盘旋而落,摩挲着大地,听秋风低吟着拂过耳旁,心里满是安宁。踱步到自家地里,脚下发出“沙沙”的声音,满地堆积的落叶软软的、松松的,跟拂地的秋风静静地和鸣,不远处的田野还散发着别人家收获的稻香。夜晚,望着家乡寂寥、肃穆的大地,伤感依然涌上心头,如今每次回家,不再是面对紧闭的大门和繁忙的父母,他们终于有时间等自己回家了,可是,他们迈的步子蹒跚了,身子婆娑了,连体力都大不如从前。是啊,他们老了,再也种不动自己耕作一辈子的地了,收秋的情景对他们已越来越远。秋天来了,他们已经不适应了……愿望实现不是本该高兴吗?故乡的秋感动了我也伤感了我,人长大离开故乡后,大概就容易想起过去的事吧,怀念故乡的家,每次看到故乡的变化,心里的感觉总是随着它的变化而起伏,欣然中那份浅浅的遗憾,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动。

  故乡的秋,美得有些凄清,美得有些寂寞。下午的时光,看着日头慢慢的地走向黄昏,斜进的阳光,照耀着村庄,时光仿佛凝固,一切变得如此的静谧和安详,这样的日子,是大多数普通人的生活,在故乡的*凡世界里,有的是人性的美好和百姓的善良。我想故乡的美一定在人的心里,在父母盼望孩子回家相聚时浓浓的蜜意中。

家乡的文章4

  走进阿尔山大草原,每一条足迹都会让世上任何一个热衷梦想的人怦然心动,这里是雪域草原朝拜太阳的地方,这里是歌声和传说的故乡,是游子梦绕千魂的故乡,这是我一生经行的地方……

  ——-题记

  蓝蓝的天空,白云飘荡,渐来的春风伴着幡帆舞动。我不止一次地梦见自己跑到家乡草原小山包上,冲着天空呐喊:美丽的家乡格尔奇!草原安静极了,眼泪的声音,思念的心雨仿佛那样清晰。那里有家乡的亲人饱经风霜的背影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里……

  清风拂过的草原下又恢复了*静,金灿的阳光照耀下,抬头仰望天空,只见阳光下一只老鹰在引着雏鹰学飞翔,雏鸟扑着翅冲向蓝天,这一切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充满希望!

  当暮色悄然降临的时候,不远处袅袅升起一缕炊烟,安然地与天空相吻。从那一刻开始,人们已结束了一天的劳作,开始了与家人齐聚的闲适。

  这是我的记忆。离开家乡很长时间了,远方游子的我已渐渐忘记他们熟悉的音容笑貌,忘记了炊烟的模样和香气,以及久违朴实的人们。

  春节的来临,心中更是思念家乡、家乡的亲人,心里莫名其妙地想起很久没联系过的亲朋,牵念是何种滋味,便竟情不自禁地拨通了那些熟悉而陌生的号码。电话那端传来惊喜的声音,相互问候着各自的生活情况。声音有点嘈杂,我可以想象这时人们都已在回家的路上,我仿佛可以看到有点模糊的炊烟升起,想起了与儿时的伙伴在屋前屋后玩“跳房子”这一游戏的光景。“都很好”我只能简单地说一句,因为此时我已经是泪流满面了。

  我决定回家乡看看家乡的亲人以及那久违的炊烟。

  车开得很快,沿着一路盘旋的公路延伸,我没来得及回想家乡的景象,已看见了家乡的牦牛成群的在草原里蠕动着黑黑的身躯,是的,是久违的家乡格尔奇!顿时我有一种激动惶恐的感觉。还好,抗着锄头的老伯伯向我咧开嘴笑,白白的牙齿闪现了一种健康的美,心情便舒坦了。

  走向回家老屋的路上,我左顾右盼,寻找记忆深处的炊烟,记忆深处的足迹。但它仿佛被哈利。波特施了隐术般,不见踪迹。走得很久很慢,明明很短的路,却花了这么长的时间。再也找不回那失去很久美好的记忆,家乡已是早已变得焕然一新。我有些失望,觉得自己与家乡隔得太久,与炊烟已失去了往日的默契和纯朴的乡音。牧人们骑在飞驰的马背上,阵阵草原汗子独有的吆喝声,正赶着牛羊群回家。

  心中起伏着故乡是如此的特美,如果可以,我愿意,把这里当成世界的尽头,载着草原灵魂的虔诚……

  天色很快暗了下来。我便快步向老屋走去。忽然,整个人打了一个颤,便定在了那儿。眼前,是一缕淡淡的炊烟,带着点儿谷黄色,以一种淡定的姿态,悠然向上升起。有微风吹拂过,一种真切的味道充斥着鼻腔,我感到一股厚实的温暖,是家乡的味道。

  这一刻开始,我的心与家乡紧紧地贴合在一起,我知道,它一直都在……

  我张开手臂,向家跑去……而那炊烟,像一朵不知明的花,淡淡地绽放,风一吹,甜蜜的花粉散溢在心田。

  从那一刻开始,我知道,心中的家乡会永远存在,像炊烟一般真实,像草原永远有着生命的活力!充满心中的每一个角落,走过生命的每一步旅程。

家乡的文章5

  我爱家乡的河。

  穿过大爷家前的草地和树林,尽头便是一条大河,我时常光着脚丫坐在岸上,河水顽皮地跳上岸,轻轻拍打我的脚,阳光照在我的脸上,真舒服!清凉的河水像进入了我的全身,我惬意的观望清澈的河水。再到河水里走走,脚下是软软的沙子,到了有泥的地方,让脚伸进泥里,越往下越凉,仔细观察,脚边冒出许多泡泡,知道中间有一层空气夹层。河水一直潺潺流着,不尽地流着。谁人知道它从哪儿来?谁人又晓得它流入哪儿?它就这样向东流着,流着。

  我欢快地向它流走的地方跑去,身后溅起白色的水花,看那顽皮的水花,有的像展开的花朵,有的像在跳高,有的跳在我的身上。我心里有说不出畅快,追呀,跑呀。

  来到岸上,走在松软的沙滩上,轻风吹佛过我的脸颊,河的两边是树林,有奇异壮丽的断壁,断壁上有土层,有土壤层,沙土层和泥石,记载了当时的活动过程,每一块土层都有万年的历史,这土层让我明白了,当时发过洪水,河面比以前窄了许多。当我再以钦佩的目光眺望这万年古河时,我有一种亲热的感觉,这是家乡的河,这是我家乡的河呀!

  在断层上面,付着树根,这是我第一次和树根*在咫尺。这树根有粗的,有细的,有红的、棕的和米黄色的,一株一株地长,真多。检一根树根,在地上抽,呼呼作响,这树根柔韧而有弹性,是个不错的鞭子。

  离开的时候,我有一些留恋。

  我爱你,家乡的河!

家乡的文章6

  我的家乡在大连,这是一座海滨城市,三面环海,十分美丽,素有“浪漫之都”、“时尚之都”的美誉。

  说到浪漫之都,是因大连有着得天独厚的舒适气候,有着精心设计的人文景观。

  大连气候宜人,这里有春之清新、夏之清凉、秋之静美、冬之舒适。早春和深秋,漫游依山傍海的滨海路的时候,既可以贪婪欣赏海天一色的绚烂,也可以观看惊涛拍岸的壮观,闻听腥咸海风的气息。夏日是大连最热闹的季节,棒棰岛、星海、傅家庄……这些海滨浴场迎来了各地游客。大海用它博大的胸怀,容纳人们的喧嚣,人们在海中畅游嬉戏,在沙滩上享受阳光的沐浴,三五好友伴着烤肉的香味在海边把酒畅饮……冬日的大连似乎冷清了些,人们放缓了节奏,放松了身心享受着这季的舒适,这就是大连俗话说的“猫冬”吧!

  大连景观除了格式建筑之外,最大的特色就是广场文化了。大连有70多个广场,是亚洲拥有广场最多的城市之一,众多的广场,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姿态,最著名的要数星海广场了,这里的百年城雕、城市华表、中央喷泉、各式雕塑,交相辉映,构成了广场的博大和壮观。

  大连也是时尚之都。它的时尚元素包罗万象。大连的服装节、赏槐节、啤酒节…..如今已成为了大连人的节日,各种国际高端的论坛和会议更是纷至沓来。难得一见古旧的有轨电车与现代化的轻轨列车,在同一座城市间并行。外地游客最难忘的则是英姿飒爽的女骑警了,她们可是大连城市的另一张名片哦!

  身为一个大连人,我倍感荣幸,我热爱大连的美景,更热爱大连这片土地!


家乡的文章6篇扩展阅读


家乡的文章6篇(扩展1)

——家乡的文章 (菁华5篇)

家乡的文章1

  小时候记住一些老祖宗留下来的谚语 ,会受益一辈子的。

  谚语是广泛流传于民间的言简意赅的短语,大都是口语形式的通俗易懂的短句或韵语。谚语来自民间,口口传,不断变化。

  我记得上初中那年,学校提倡向人民群众学*语言,我兜里常装着个小本子,碰到有趣的话或俚语或谚语就记下来。我的父亲知道这个事后说,哪里用跟别人学,你把我知道的背下来就够你用的了。父亲还把一些谚语写在家中的墙壁写上:“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我跟着父亲学了许多谚语。谚语让我懂的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不轻易承诺自己做不到的事,努力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有些谚语蕴含哲理:“物极必返”,“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书读百遍,其意自现”,“人要心强,树要皮硬。”有些谚语蕴含人生经验:“劝赌不劝嫖,劝嫖两不交,”“不经一事,不长一智”,“一根筷子容易折,十根筷子坚如铁”,“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人情似纸张张薄,世事如棋局局新”,“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在远离故乡的异乡,不经意间就会想起小时候记住的谚语。懂得谚语的人,人生画幅上不会拥挤不堪,谚语帮你洞明世事,练达人生。 公众号:一轮红日刘姥姥

家乡的文章2

  走进阿尔山大草原,每一条足迹都会让世上任何一个热衷梦想的人怦然心动,这里是雪域草原朝拜太阳的地方,这里是歌声和传说的故乡,是游子梦绕千魂的故乡,这是我一生经行的地方……

  ——-题记

  蓝蓝的天空,白云飘荡,渐来的春风伴着幡帆舞动。我不止一次地梦见自己跑到家乡草原小山包上,冲着天空呐喊:美丽的家乡格尔奇!草原安静极了,眼泪的声音,思念的心雨仿佛那样清晰。那里有家乡的亲人饱经风霜的背影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里……

  清风拂过的草原下又恢复了*静,金灿的阳光照耀下,抬头仰望天空,只见阳光下一只老鹰在引着雏鹰学飞翔,雏鸟扑着翅冲向蓝天,这一切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充满希望!

  当暮色悄然降临的时候,不远处袅袅升起一缕炊烟,安然地与天空相吻。从那一刻开始,人们已结束了一天的劳作,开始了与家人齐聚的闲适。

  这是我的记忆。离开家乡很长时间了,远方游子的我已渐渐忘记他们熟悉的音容笑貌,忘记了炊烟的模样和香气,以及久违朴实的人们。

  春节的来临,心中更是思念家乡、家乡的亲人,心里莫名其妙地想起很久没联系过的亲朋,牵念是何种滋味,便竟情不自禁地拨通了那些熟悉而陌生的号码。电话那端传来惊喜的声音,相互问候着各自的生活情况。声音有点嘈杂,我可以想象这时人们都已在回家的路上,我仿佛可以看到有点模糊的炊烟升起,想起了与儿时的伙伴在屋前屋后玩“跳房子”这一游戏的光景。“都很好”我只能简单地说一句,因为此时我已经是泪流满面了。

  我决定回家乡看看家乡的亲人以及那久违的炊烟。

  车开得很快,沿着一路盘旋的公路延伸,我没来得及回想家乡的景象,已看见了家乡的牦牛成群的在草原里蠕动着黑黑的身躯,是的,是久违的家乡格尔奇!顿时我有一种激动惶恐的感觉。还好,抗着锄头的老伯伯向我咧开嘴笑,白白的牙齿闪现了一种健康的美,心情便舒坦了。

  走向回家老屋的路上,我左顾右盼,寻找记忆深处的炊烟,记忆深处的足迹。但它仿佛被哈利。波特施了隐术般,不见踪迹。走得很久很慢,明明很短的路,却花了这么长的时间。再也找不回那失去很久美好的记忆,家乡已是早已变得焕然一新。我有些失望,觉得自己与家乡隔得太久,与炊烟已失去了往日的默契和纯朴的乡音。牧人们骑在飞驰的马背上,阵阵草原汗子独有的吆喝声,正赶着牛羊群回家。

  心中起伏着故乡是如此的特美,如果可以,我愿意,把这里当成世界的尽头,载着草原灵魂的虔诚……

  天色很快暗了下来。我便快步向老屋走去。忽然,整个人打了一个颤,便定在了那儿。眼前,是一缕淡淡的炊烟,带着点儿谷黄色,以一种淡定的姿态,悠然向上升起。有微风吹拂过,一种真切的味道充斥着鼻腔,我感到一股厚实的温暖,是家乡的味道。

  这一刻开始,我的心与家乡紧紧地贴合在一起,我知道,它一直都在……

  我张开手臂,向家跑去……而那炊烟,像一朵不知明的花,淡淡地绽放,风一吹,甜蜜的花粉散溢在心田。

  从那一刻开始,我知道,心中的家乡会永远存在,像炊烟一般真实,像草原永远有着生命的活力!充满心中的每一个角落,走过生命的每一步旅程。

家乡的文章3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从一个原点出发的,当你呱呱落地,你的原点也开始向前驰行,这个原点的开端就是家乡。家乡的土养育了我们的生命,家乡的水浸润了我们的心灵,家乡的一点一滴都让我们魂牵梦萦,家乡的风土人情都让我们难以忘怀,我们对于“家乡”这个词有太多的感慨与记忆,我们对于孕育了自己的原点这个地方有太多的感情,无法承载我……我们的生命被家乡——千年古镇白沙烙上了深深的印记。

  白沙,这是一个坐落在长江边上的千年古镇,文化底蕴非常浓厚,当时在二战期间,有大量的文人墨客荟萃云聚于白沙,还有一批批的爱国学生也聚集在白沙,使白沙成为了拥有文化底蕴的城镇,例如:胡适、白屋诗人等,以及聚奎书院等等,知名的院府居于白沙,白沙就如一颗璀璨的明珠一样耀眼。当时的白沙还是商贸活动中心,白沙由于坐落在长江边上,因此,交通非常发达,生产的川盐源源不断地向四面八方输送。长江水汹涌澎湃,纤夫的号子也因此更加响亮,白沙这一杯沁人心扉的酒也更加香淳,白沙是我热爱的家乡,更是历史不可磨灭的记号。

  除此之外,我的家乡白沙还是老重庆的拍摄的影视基地。有很多抗战题材的战争片都来一白沙进行拍摄。那样深幽狭长的小巷,那样沧桑的木房,那样深远的历史,怎么不叫人为之心动呢?正是因为这一点,《闯关东》、《纸醉金迷》、《江姐》等等的剧组都选择了白沙作为拍摄基地。也正是因为白沙这一点,才更让白沙辉煌,一个朝天嘴码头,放飞了多少白沙人的梦想;一个朝天嘴码头,见证了多少历史;一个朝天嘴码头,承接了多少人的期盼,白沙的名字也因为影视基地而更加美丽。

  这就是我的家乡白沙,一个拥有千年历史的白沙,长江滔滔江水在向人们倾诉着它悠久绵长的历史,小鸟们枝头对它唱着赞歌,英雄的事迹被传颂,白沙的名字更响亮!一个文化底蕴丰厚的白沙,校园里传出的朗朗读书声,标志着白沙的梦想,白沙的梦想已启航,白沙的底蕴更辉煌!这就是我的家乡白沙,我为之心动的一方乡土,我魂牵梦萦的地方,我梦想成形的地方,我生命的原点驰行的地方!我立志一定要用我自已的双手与智慧,让白沙更加辉煌,让白沙更加富强!

家乡的文章4

  我的家在辽宁省营口市,是一个并不太大的城市。在*几年,我的家乡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我虽然是一个12岁的小学生,但却经常听爷爷奶奶讲过去的营口,狭窄的马路,凹凸不*,尘土飞扬,拥挤的街道,破烂不堪;现在的营口,宽阔的柏油路,四通八达,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家家户户的生活越来越好,手机几乎人手一部,买一台私家车也不是不可能的。如今的家乡不仅是人们的生活水*提高了,社会的经济也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勤劳的家乡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实现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速前进。营口现在有许多大的企业进驻,主要有:老边五矿、中冶、鲅鱼圈鞍美集团、华能电厂等工业,带动了营口的经济发展。我们应来了繁荣富强的好日子,我们的家乡应来了大好时光,我一定要努力学*,让家乡的未来变的更美好!

家乡的文章5

  汽车从颠簸中安静下来,像一个乖巧的孩子停在路旁。我不愿再呼吸车内那污浊的空气,走下车来,第一口便是家乡的气。

  雨后的家乡,空气里弥漫着泥土的气息,透着油菜花的芬芳。那样清爽,*静,舒适,像一层被刷洗过的玻璃,一尘不染。万物透过这玻璃,似乎都闪者一圈白光,明晃晃的,一切睁大了水汪汪的眼睛。我仿佛被带入了这个透明清新的世界,心灵接受了天上之水的洗礼,从头到脚,都闪着柔和的光芒。

  呼吸着家乡的气息是那么的酣畅淋漓,没有顾虑,没有忧愁,没有争分夺秒的紧迫,所有的世俗都将化作子虚乌有,只剩下满心的欢喜。漫步在草色处露的小径上,感受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却无的意境,更是一种无可伦比的美妙。

  就在此时,我的心与大自然紧密相连了。脚下的油田,一块连着一块,望不到头。只有密密的青茎编织成了不见缝隙的绸缎,轻柔地舞动于蓝天之下。无边无际的绿色之上,撒满金灿灿的小星星,不知它们为谁而笑,一个个绽开了小花,清秀、娇柔,却异常渺小。但在它们组成一个集体时,赐予你的就不仅是视觉上的冲击了,那绚丽的金浪,折叠的波涛,此起彼伏,层层翻滚,更是一种磅礴。

  油田尽头,沐浴了一夜春雨的高山显得格外幽深、翠绿。绿叶上的尘土早已不见了踪迹,给人留下的是满目青翠。在这个清冷的季节里,没有淙淙的潺潺流水,鸟语也显得格外稀少,万物像被锁定在一幅静止的图画中。但你千万不要怪上帝太无情,你看,那山谷间升起的腾腾山岚,难道会亚于鸟语花香吗?

  光那一身乳白的幻化,若有若无的神秘表情,就让人产生了无限的遐想。在是这多风的日子里,云雾的妙幻演艺,更令人期待。一阵阵风,把帽形的雾气吹成了纱巾,时儿上时儿下,忽儿起,忽儿落,柔软地缠绕于山腰。云雾似一位旅行者,飘移在家门口,却久久不愿离去,为青山献上一条哈达。青山显现于云雾之后,影影绰绰,似有似无,山雾缠绵,相映成趣,更有雾琐山头山琐雾,天连水尾水连天的韵味。

  在这金色和绿色之上,自然少不了蓝天的陪衬。家乡的天空,是广阔无比的,明净的瓦蓝、温和的淡蓝、清淡的浅蓝一切尽在轻描淡写中,写尽家乡人那颗热爱宁静恬适的心,这片天空,俨然就是家乡的胸怀,家乡人的期盼。

  悠悠沧海,念念之间,唯令我陶醉的只有画家宽大的手笔。以排山倒海是气势,铺设天地间的万事万物,大自然――一位最伟大的画家。他挥动手中的画笔,一抹黄,一抹绿,一抹蓝,尽情泼洒,酣畅淋漓。没有人工的雕琢,没有刻意的设计,却凝聚了漓江之秀丽,西湖之妩媚。这种美,是一种粗犷的美,自然的美,质朴的美。

  家,是这么实实在在;人,是这么和和气气;景,是这么清清爽爽;生活,是这么**静静。或许,这也就是这个偏辟的小山村里唯一的富有,因为**安安就是福,实实在在才是真!

  如今,身处喧闹繁华的城市,蓦然回首,才发现家乡才是归宿。

  回家,真好!


家乡的文章6篇(扩展2)

——关于生日的文章6篇

  在我的书桌上有一张精美的贺卡,特别惹人喜爱。

  你瞧,它的封面是黄色的衣服,“生日快乐”四个大字立在封面,非常醒目。一个个美丽而优雅的音符在上面淘气地玩耍,精美极了。

  这张贺卡是我亲手制作的。在今年的暑假,我迫切地想做一张生日贺卡。从《少年活动》中,终于找到了生日贺卡的图纸,我真是兴奋不已。根据它的指导,我左思右想该准备什么材料。不一会,我找来了纸板,胶水,彩笔等,摆开了制作贺卡的阵势。

  那天真热啊,火辣辣的阳光透过窗户,像长针似的直刺进来。我哪顾的得上这些,“嚓嚓嚓”纸板剪好了,“哧溜、哧溜”胶粘好了,“嘎吱嘎吱”中缝折好了,“刷刷刷”一幅美丽的图画好了……

  一句话,我努力按照图纸的要求去做。功夫不负有心人,眨眼间,贺卡的造型已经出现在我的面前,等我在包上彩色的纸皮后,贺卡顺利制成了。看着它,我的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别提有多高兴了。

  现在,那张贺卡就摆在我的书桌上,每当有人看见那张精美的贺卡,都会赞美我几句,有的夸我爱动手,有的说我心灵手又巧。

  今天,是我的生日。妈妈特地给我20元钱,让我去商场买一件我喜欢的生日礼物。

  我拿着钱蹦蹦跳跳的奔向商场。忽然,一个老爷爷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个老爷爷大概已经年过花甲,乱蓬蓬的白发在风中摆动,脸上、额头上“爬”满皱纹,穿着一件单薄的补丁加补丁的衣服,背着一个洗的发白的布包,手里捧着一个已经锈迹斑斑的铁罐子,挨家挨户的乞讨却都被无情的人们赶了出来。看着这位年迈的老人,我的心中不禁泛起了同情的涟漪;看着这位年迈的老人,我很想尽自己所能去贡献出一份爱心,我想把手中的20元钱给老爷爷。可是,如果我把20元钱给老爷爷的话那我的生日礼物就成了泡影。到底是把20元给老爷爷还是留着买礼物,我到底该怎么办?记得老师教过我这样一句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帮助别人自己,也会快乐,所以我终于做出了决定把20元钱给老爷爷。于是我快步走上前去,把钱往老爷爷手里一塞,转身跑走了。

  此时的天空仿佛更加透明、更加蔚蓝,鸟儿的歌声仿佛更加清脆、更加动听。我抬起头,向天空大声的喊了一句: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每一个人在过生日,都会听到父母在给自己唱歌!而我这个的生日是特别让我难忘!

  早晨的钟声响起,又是一个美好的一天啊!我兴致勃勃地穿上衣服,跑到了父母的卧室,啊哈!老妈正在刷牙,我问母亲:妈!今天是什么日子啊!妈妈漱了漱口说;3月19日啊。我又说;什么日子啊!妈妈深思的想了一想说;没什么日子啊!我如同被别人泼了一盆凉水,自己就慢慢地走了,步子很沉重,走了。我下楼准备去吃早饭,但我看见了父亲,父亲也看见了我说;儿子,怎么不高兴了。我问父亲;爸,今天农历2月2,是什么日子。父亲说;不知道啊。我的心很疼!便走了!爸爸说;儿子你不吃了!!我说;不吃了。

  我一直在想难道他们真的不知道我的生日了吗?不可能啊!!他们每年都知道啊!!这个问题一直苦思这我啊!晚上回家!家里一个人也不在啊!我便躺了一会!!等我起来。啊!已经8点了这么快!可是妈妈还是没有回来。家里没电了!就在我抱怨父母的时候!我一下哭出来了!!祝你生日快乐!儿子!

  妈!就这样我度过了我的难忘生日。

  我们像*时一样,坐在座位上认真地读着书,突然,门开了,我扭过头一看,是奶奶进来了,手上还捧着一个纸盒子,笑眯眯地说:“老师,今天是我大孙子林靖珉十二岁的生日,请您把蛋糕分给大家吃。”说完就走了。

  我惊讶把目光投向哥哥:啊,今天是哥哥生日啊!我早忘了,连礼物都没准备呢。这时,老师说:“同学们,我们祝福林靖珉同学吧!”老师边说边打开盒子,一个精美而又小巧的蛋糕出现在大家面前,蛋糕的样子及香气令人馋涎欲滴:白白的奶油涂着黄油,还有精致的造型,上面的各色水果更令我直流口水。

  只见老师点上蜡烛,哥哥羞涩地走上讲台,我们不约而同唱起了生日歌:“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唱歌完毕,哥哥幸福地闭上眼睛,许了愿。接下来,老师把蛋糕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分给我们吃,“啊,真好吃!”

  这时,我想到:大家分享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此时此刻,我真正懂得了这句话的含义。哥哥,你真幸福!有这么多人祝福你,我心里羡慕极了。

  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准备带我一起去选蛋糕。

  来到六安市最有名的蛋糕店——威尔康蛋糕店,看着柜子里香甜的蛋糕,我都垂涎三尺了。我对爸爸说:“爸爸,我想要洒一些李子酱,上面挤一些奶油花,插上一只巧克力小羊。”“好!”爸爸把要求对服务员说了一遍,服务员便对糕点师吩咐了一下,糕点师便进入了操作间。

  我好奇地扒在门边往里看。只见糕点师将鸡蛋加入白糖,用打蛋器使劲搅拌使之成泡状,然后将筛好的低筋粉加入打好的鸡蛋中,用木勺拌匀,将隔水溶化的牛奶和奶油倒入其中,快速搅拌混合。再将拌好的所有料倒入蛋糕模型约八分满,放入180度的烤箱中烘烤30分钟,取出,一个蛋糕就做好了。接下来开始装饰蛋糕,蛋糕分两层,第一层先把调好的红色李子酱洒上去,挤了两朵白色的奶油花;第二层涂了厚厚的一层奶油,并且挤出了几朵奶油花,整体红白相间,分外耀眼。最后,再插上一个巧克力小羊,我的生日蛋糕就大功告成了!

  这香喷喷的蛋糕,让人禁不住诱惑,忍不住想咬上一口。我赶紧把蛋糕拎回家,给大家一起分享,我捧着自己的那份蛋糕,“口水直下三千尺”,蛋糕好吃口水直流,现在,这句话最能表达我的

  心情了!

  啊!我爱生日蛋糕。

  我正在楼上写作业。忽然,弟弟在院子里大声喊:“快来呀!”我连忙跑下楼来到院子里,走进弟弟身边一看,立刻被眼前的情景吸引住了。原来两只小鸭子不知从哪里捉来了一根筷子般长的大蚯蚓,它们各自咬住蚯蚓的一头儿不放,你争我抢,好像在举行拔河比赛,争得可起劲了!过了一会儿,一只小鸭子好想坚持不住了,突然一松口,嘴里的蚯蚓一下子被对方抢走了。那只抢蚯蚓的小鸭子正得意洋洋地扇动着翅膀的时候,另一只小鸭子疾步追了上来。

  那只一见,拔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吞吃。可是那只蚯蚓实在太长了,这一下子难能吞得了。这时,追上来的小鸭子一口衔住蚯蚓的另一头,顿时,它们之间又展开了争夺战。不一会儿,可怜的蚯蚓被两只小鸭子狠心的拉断了,分成了两截。

  两只小鸭子也摔了个肚朝天。但它们很快站起来,各自叼起掉在地上的蚯蚓躲在一旁美美地吃了起来。这时蹲在一旁的弟弟突然站起来,指着两只小鸭子说:“这两只鸭子真没礼貌,也不讲文明,乱抢东西吃,我可不学它们。”


家乡的文章6篇(扩展3)

——励志的文章6篇

  右手握左手

  桌上流行一首顺口溜:握着老婆的手,好像右手握左手。

  每当有人念出:熟悉的或不熟悉的一桌子人便会意地放声笑起来,气氛立刻就轻松了。当然,这是基于人家对该顺口溜的一致理解——感觉准确,描述到位。

  有一天在餐桌上有人又念起这段顺口溜,男人们照例笑得起劲。

  后来发现餐桌上的一位女人没笑。男人们忙说闹着玩别当真。没想到女人认真地说:最妙的就是这"右手握左手"。第一,左手是最可以被右手信赖的;第二,左手和右手彼此都是自己的;第三,别的手任怎么叫你愉悦兴奋魂飞魄散,过后都是可以甩手的,只有左手,甩开了你就残缺了,是不是?一桌子男人都佩服,称赞女人的理解深刻而独到,妇人淡淡地说:有什么深刻而独到,不妨回去念给你们各自的老婆听听,看她们说些什么。

  男人当中有胆子大的果然回去试探老婆,果然老婆们的理解均与餐桌上的女士相同。

  她们都是左手,男人们当然要以左手计。

  而他们都是右手,他们当然作右手想

  冰心在她的散文中说过“今生如果美好,我又何求来世,今生若不美好,我又何求来生。”

  童年的我老是被重男轻女的爸爸严厉的指责和打骂,连住在我家的邻居看到我被打骂都看不下去,还有,就是我爸爸宠着我的弟弟,很冷淡的对待我。

  到了成年了,父母下岗了,父亲没有工作,母亲偷渡到法国,给在法国的*家庭当保姆,本来是条件好了点,不幸又降临到我身上。我因为恋爱原因,我竟然疯了。送到了精神病医院住了1个半月的院。 面对人生我绝望了,不知道未来的路如何行走,看着路人的嫌弃眼光,和无意中说的“神经病”三个字,我死的心都有了。天天在家吃了睡,睡了吃。有天我一个亲戚叫我去外地打工,我父亲叫我去了,结果,我又出了问题了。我神经病发作,从摩托车上摔下来,又送到医院去,住了半个月的院,又从外地拖回了家中。第二次病发了,我又在神经病院住了1个半月的医院。 出院后,我就在想自己人生的路应该怎么走了?

  我依然参加了**高考,考取了英文系,读了2年的英文,过了四,六级。母亲给的钱,自己读的书。那年我毕业才24岁,有了大专文凭了,自己找了份工作。有工作了谈恋爱应该可以吧。于是,我每谈恋爱都告诉他我有病的事,不是吓的手机关机,就是吓的人失踪,没人踪影。偶尔,有个对你的好的吧,自己又看不上。

  一下都30了,工作换了N个,男朋友也谈了N个,有次在保险公司上班,碰到个单身的客户,和他在一起后,怀孕结婚了,本以为挺幸福的。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我结婚当天发疯了,在婚宴上,他脸面丢尽了,把小孩打掉了,和我离婚。于是,我又送进了神经病医院。

  出院后,我任然是积极向上的,找了份工作,准备读法律课程。谁知,书读多了我又送到神经病医院去了,总共在医院住了4次院。

  我任然没有向老天低头,在我一个亲戚的公司当文案。我原本没机会的,听说是她们可怜我,照顾我,我才进来的。没想到是叫我写写微信,写写公司的.会议稿件。这么一写,他们都说我很有才情,就这样留在了公司。

  是呀,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个故事,每一个人的故事都是独一无二的,我老是记得一句话,上帝给自己关了扇门,总会留扇开着的窗户。每当自己痛苦的时候就告诉自己,忍受住苍天的考验,发疯的时候告诉自己,我是在充电休息,工作压力逼的自己要辞职的时候,告诉自己下份工作会做的更好。每当自己被人家谩骂的时候,笑着告诉自己,有什么关系,有病我一样坚强。

  能支撑我走到现在,没有走上绝路的,出了自己的自强自立。还有就是社会上的关爱。

  在医院的时候,医生和护士的细心照顾,让我的病情好转的很快,她们说我病是病了,但是,人还是很清醒的,可以和他们正常沟通。在工作的时候,老板和同事都对我很关照,前辈的教导和老板的叮咛,每天都不绝于耳。在感情上,有很多男士主动追求,目前,就有一位对我很好。

  我还年轻,没什么人生感悟,只是写出自己的经历,勉励自己,以后再有困难,再发病送医院,我也不害怕。未来的路还长着呢,我将继续坚强,用毅力战胜病魔,用笑容面对人生的不如意,用乐观的态度接受命运的挑战,用真心真意来对待爱自己的人。

  时光不言不语,渐渐地流过了好几个春秋,可是那些浮现在脑海中的回忆却挥之不去。回不去的是童年,回不去的是曾经,回不去的是那些年,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球星。时间像个调皮的小孩子,总是在不经意之间离开你的视线,与此同时也带走了很多,很多我们曾经离不开的日子。那些残留在脑海里的画面,那些风化在岁月里的足迹,那些沉淀在历史长河中的碎片,我们永远都深深地铭记在心里。

  我们曾经喜欢过很多球星,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没有乔丹,没有张伯伦,也没有贾巴尔;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年代,我们经历了无数篮球巨星的崛起,我们见证了无数篮球界的奇迹,我们同样也看到了无数落幕球星的背影;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期,有奇迹也有*庸,有喜剧也有悲剧,有爆发也有伤病,陪伴我们一路走过的是篮球,我们深深喜爱的篮球。

  时间划破地*线,昔日的轮回流转在寂寞的历史长河之中。我们或许没能见证很多篮球历史上的传奇,可是过去毕竟的已经成为了过去,而我们需要把握的是现在,是未来。因为人生的每个时间段都有可能见证奇迹,说不定明天的比赛会演变成历史上最伟大的比赛,我们既然已经错过,但是我们绝对不能放弃。在我们这一代人的篮球世界里,依然有很多将会成为历史上伟大的球星,他们用他们的汗水,用他们的努力,用他们的意志力为我们表演了一场又一场的比赛,他们用汗水挥洒他们热血的青春,用他们最努力谱写诗篇,用意志力续写着属于他们,也属于我们的篮球梦想。

  在上帝面前,每个人都是那样的渺小,每个人都是那样的普通。不同的是环境,不同的是自身的意志力和努力,我们很多时候看的不仅仅是篮球,我们看的不仅仅是那些没有人情味的数据,我们欣赏的是球员,任何伟大的比赛的主角不是比赛本身,而是球员,是缔造这场伟大比赛的球员。或许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技巧,我们甚至可以学*到任何一种手艺和技能,但是我们会在他们身上体会到一种别样的人生,一种在现实世界中永远无法触及到的人生。

  我们这一代见证了科比的辉煌,同时也见证了一位伟大球星开始走下神坛这个不争的事实,打败他的不是别人,也不是他自己,而是岁月。科比永远是我们心里那一抹紫金色的回忆,在我们的印象里科比他不会被任何人打败,他会用自己的战斗力和精湛的技术打败任何人;他会用自己顽强的意志力和求胜欲望打败自己的伤病和疲倦;但是他无法拖着自己被岁月侵蚀的身躯再次飞跃在篮球的巅峰。即便如此,我们依然会敬佩他,因为他是个有骨气,有志气,有梦想的男人,他只是希望用自己的精力和努力,将一场场精彩的比赛献给每个喜欢他的球迷。

  今年是湖人连续第二年止步西部半决赛,相信每个喜欢湖人的球迷,心里都很不是滋味,因为仿佛一下子对篮球赛场没有了牵挂。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人生苦短,人的精力有限,能有多少个年华可以这般挥霍,更何况人入中年,又怎么抵得过岁月的逝水流年。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同样的道理,我们应该珍惜每一次人生面临的机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实现属于自己的愿望,因为时间流失的往往比我们想象中的更快。

  其实不仅仅是科比,还有很多值得大家敬佩的球星,我相信真正的球迷会尊重每个球星努力所取得的成绩,因为每份努力得到的收获都来之不易,我相信很多会有同样的想法。只是这些球星都面临着伤病,面临着岁月的摧残,在我们的印象里他们曾经也是朝气蓬勃的少年,他们有着使不完的力气,他们可以跳很高,他们可以扣篮,扣篮,一直扣。他们甚至可以把篮球架扣倒,总之在我们心里那些球星对篮球是无所不能,可是猛然有一天当我们发现他们跳投不准了,他们跳的不高经常被盖帽了,他们扣篮把球扣倒篮筐上面去了,他们下快攻滑到了,我们不要讥笑他们技术不行,他们只是败给了叫做年龄的东西,这个时候我们应该给他们鼓掌,给我们曾经无限喜欢过的球星鼓掌,因为他们是最可爱的人。

  英雄迟暮是一种社会自然更替所带来的必然后果,即便是百战百胜的拿破仑也免不了滑铁卢的兵败如山倒;即便是骁勇善战的关羽也逃不过败走麦城的宿命;即便是有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霸王也躲不过乌江含恨自刎的命运。但是滑铁卢的风吹不尽拿破仑的伟大;麦城的雪覆盖不了关羽的英勇善战;乌江的水流不尽,流不尽那个千年的传说。我们见证了科比的辉煌与落寞,见证了艾弗森的嚣张与眼泪,见证了麦蒂的天赋与懒惰,见证了加内特的血性与阳刚,见证了邓肯的老辣与冷静,见证了纳什的飘逸与无奈,我们无法体会到这些人的思维,但是我们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很多让我们一辈子都受用无穷的真理。

  因为篮球我体会到了崴脚瞬间钻心的痛;因为篮球我体会到了牙齿是那么喜欢咬到舌头;因为篮球我体会到了指甲是那样的脆弱。即便如此,我们何曾想过了放弃。以前我们可能会因为皮肤被太阳晒黑了而纠结很久很久,如今我们可能会宁愿晒得很黑也会去篮球场奔跑。在大学陪伴我们最多的`是夕阳,突然发现夕阳是如此的美丽,人生是如此的丰富多彩,我们曾经在篮球场上送走了多少如苹果般通红的夕阳,我们曾经经历了多少这样的岁月。或许几十年后,当我们双腿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无止境的使唤了的时候,然后在某一个傍晚,当我们看见夕阳还是如曾经的那般通红的时候,我们会不会有一点想哭的冲动,我们会不会埋怨时间过得很快,我们会不会想回到从前那段让人难以忘却的时光。

  所以我们应该学会珍惜,我们应该珍惜青春,因为这将是我们人生路上最美好的一段风景,最美好的一段回忆。艾弗森的经历告诉我们应该学会保护自己,麦蒂的经历告诉我们天才与*庸往往只在一念之间,科比的经历告诉我们只有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壮大自己,才能在人生的每个阶段迎接新的挑战。历史告诫我们的都是忠言,历史遗留下来的伤疤也会被一步步揭开,伤疤的背后是教训,伤疤的背后是痛苦的教训,所以我们应该时刻认清自己,无论发生什么,至少在自己人生最辉煌的时刻,我们曾经也疯狂过,即便是默默无闻的过完这一生,我们也要给自己的青春加把劲,为了一个美好的回忆我们应该不断地努力着。

  行走在消逝中。看看我们以前的照片吧,照片里的我们是那样的青涩。但是只要我们站在那里,就已经是最美丽的风景。我们稚嫩的脸庞,我们美丽的青春,定格在了那一瞬,没有什么,能抹去。虽然我没有什么资格来谈论人生,毕竟,没有经历过,人生历练还是很浅,不走过,不知道前路会出现什么,得到或者失去,总是参杂着喜怒哀乐,我们总是喜欢抱怨心中的不*,喜欢向赋予自己不满因素者发飙,从来没有想过,不管别人是什么原因像你灌输不满因素,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抱怨除了能够暂时*静一下心境,其他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刚刚看一部连续剧,里面有一句台词挺好的,抱怨不成功,成功不抱怨,抱怨只是证明你的无奈无能;这句台词虽然觉得不是绝对对,但并不失为一种现实而存在。

  写给所有喜欢过篮球的你们,无论是曾经还是现在。在篮球的世界里我们活的比别人多了一份潇洒,我们有自己喜欢的球星,我们有自己支持的队伍,无论喜欢谁都已经深深烙印在我们的心里,早已化成一份牵挂。心是一颗年轮,一颗被岁月紧紧缠绕的年轮,岁月一圈一圈,我们的生活一天一天。我们活在当下,要把握好人生的每个转折点,从篮球场学到的是另外一种人生,我们要学会把自己看透,把人生看透。

  在胎儿教育过程中,通过对新生儿的研究,我们发现,新生儿还具有一些神奇的本领。

  模仿能力:

  宝宝的模仿能力是不可思议的,出生8小时,他就会模仿母亲吐舌头。

  声音定向:

   在觉醒状态下,用一个小塑料盒内装少量玉米粒或黄豆,在距离新生儿耳旁10—15cm处轻轻摇动,发出很柔和的格格声,他会转动眼或转动头往发出声音的方向。新生儿喜欢听高调的声音,喜欢听人说话,当母亲叫他时,他会转过头来。如果出生后每天都听妈妈读书,宝宝就会建立对其一生都产生影响的阅读兴趣与*惯。他的专注力、语言能力的发展会惊人地超前。

  注视与追视:

   新生儿特别喜欢看东西,特别是图书,有鲜艳颜色的东西,如红球或黑白分明的靶心图、条形图、汉字等等。他特别喜欢注视别人的脸庞,尤其是母亲慈爱的笑容,他还对戴眼镜的脸庞更好奇。当红球移动时,婴儿的目光甚至头部会追踪距眼前20cm移动的球体。

  触、味和嗅觉:

  新生儿喜欢紧贴着躺在妈妈怀中,当宝宝哭闹时,你把手放在宝宝腹部并轻轻按住两上臂,宝宝就不哭了。新生儿对味道很敏感,他们喜欢香甜的味道,对于咸、苦、酸的味道会有不愉快的表情。当闻到一种气味时,有心率加快、活动量改变的反应,他能区别自己母亲奶垫的气味。在状态良好时,他还会凝视对着你笑,吸吮自己的手或抓住谈话人的手。

  运动能力:

   新生儿具有许多先天的运动本领。例如:爬行反射:让新生儿趴在床上,用手抵住他的两脚,婴儿可趁势向前爬行。行走反射:扶婴儿光脚板直立在床上,他就会一步一步向前走“猫步”,有的孩子走的非常好。游泳反射:在水下分娩的婴儿,具有游泳的天赋,他们能自由的在水中游来游去。牵拉反射:将食指放在新生儿掌心,能立即感到手指被婴儿攥紧(抓握反射)。检查者可借此将婴儿提升在空中停留几秒钟,就像人类的祖先在森林中悬吊在树枝上一样等等。这些先天就有的能力,如果不及时加以练*,几个月后就会自然消失,如果及时训练,这种先天的反射就会变成后天的本领。

  新生儿能力的发现,被认为是20世纪科学史上的重要事件,是人类对自身认识的里程碑式的跨越。它为我们从新生命诞生时就科学地开展其潜能提供了依据。难怪有人把发现新生儿的潜在能力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相媲美。但新生儿潜能开发须由经严格专业培训的人员来进行。

  她出生在英国格温特郡一个普通的家庭,父亲是飞机制造厂一名退休的管理人员,母亲在一家实验室做技术员。小时候的她相貌**,戴一副眼镜,爱好学*,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她从小喜欢写作和讲故事,6岁就写了一篇跟兔子有关的故事。妹妹是她讲故事的对象。创作的动力和欲望,从此没有离开过她。那时她梦想将来能成为一个大作家,出名的,令人崇拜的。

  长大后,她喜欢上了英国文学,大学主修的是法语。毕业后,她怀着美丽的梦幻只身前往葡萄牙发展,随即和当地的一名记者坠入情网。无奈的是,这段婚姻来得快也去得快。不久,她便带着3个月大的女儿回到了英国,牺身于爱丁堡一间寒冷无比的小公寓里。找不到工作的她,只好靠着微薄的失业救济金养活自我和女儿。

  有一段时间,她疯狂地写作,写自我的遭遇,写人间百态,写自我的所见所想,凡是她能想到的,她都写了。她期望多发表文章,能以此能改善生活,期望自我能像那些成名的作家一样,随便写点文字,大笔稿费就自动送到家了。但现实很残酷,一年间她仅发表了7篇文章,其中三篇没有稿费,只给她几本刊物。

  没有人明白她当时的郁闷,她没有人明白她的颓废,她觉得自我快要活不下去了。生活实在太窘迫。她原本就是一个爱美的女子,正值青春,她渴望穿时尚华丽的衣服,喜欢把自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可每当年幼时那些斑斓芬芳的梦想再次涌现时,她都难过得哭了。

  24岁那年,她从曼彻斯特到伦敦旅游,这次行程改变了她的一生。当行驶的火车在一个小站停下时,她看见外面有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向在穿过车窗对着她微笑。她微笑很可爱,很调皮,一下子抓住了她心,她突然觉得自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微笑,竟然十分熟悉。于是,她萌生了一个念头:以这个小巫师创作一部作品。这部作品是虚构的,把自我多彩的梦幻融入进去,充分发挥自我的想象,给人展示另一个世界。

  接下来,她开始动笔。为了节省家里的暖气费,她总是呆在小咖啡馆里写作,由于没钱买纸张,她仅有把故事写在捡来的小纸片上。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10岁小男孩,瘦小的个子,黑色乱蓬蓬的头发,明亮的绿色眼睛,戴着圆形眼镜,前额上有一道细长、闪电状的伤疤……

  尽管写作很辛苦,但她没有退缩,因为她不甘心领取救济金,她相信自我的本事,即使经历了伤害和磨难,她也要用自我的双手吃饭。

  小说完成后,她把它寄给了她几家出版社,但没有哪一家出版社愿意理解。那时,作为一个单身母亲,她的生活极其艰辛,当然没有钱自费出版了。之后,一个家濒临倒闭的小出版社冒险出版了这部小说;再之后,美国一个不入流的小制片人觉得这部小说的故事不错,便把它搬上了荧幕。

  谁也没有想到,在短的时间后,她的小说长期占据了世界畅销书榜首的位置,那家小出版社起死回生声誉大震,以小说拍摄的电影风靡全球,那个不入流的制片人也所以跻身一流的制片人行列。

  她叫J·K·罗琳,她的作品是《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一连出版七部,每部都引起轰动,备受瞩目,好评如潮。已被翻译成63种语言,在全世界的发行量已经超过4亿,创造了出版史上的神话。

  在成功面前,J.K.罗琳没有忘记自我以往历过的苦难,成名后,她热衷于人道主义的慈善活动。2000年9月,她出任“单亲家庭委员会”形象大使,并捐出了50万英镑。2003年3月,她特地为戏剧救济基金会创作了两部小说,将所得钱款捐助给了该基金会。2005年4月,为了纪念她的母亲,她又为“多发性硬化症协会”捐了25万英镑。

  如今,J.K.罗琳时常出此刻各种晚会上,她已不再年轻,在岁月的磨砺中,她的面庞留下了沧桑。可是,透过岁月清晰的刻痕,你会发现,她的目光是那么清澈,她的笑容是那么纯真。她长得并不美,可她有孩子般的天真,成就了另一种美。

  她说:“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痛苦,敏感、纤细、难堪、害羞、冒失、煎熬,这都是要经历的过程,它们都是成长所必备的无素。成长是生命最大的犒赏,值得我们去尝试。”

  是的,成长是生命最大的犒赏,在经历挫折与打击后,我们才能更加体会到生命的真味,去让自我的心灵开出一朵芬芳的花!以往有过黯淡,但双眸依然闪光;以往有过杂乱,但一路奔跑成长,这就是人生最好的铭记。

  幼年时的梦想是:长大了当一名教师——有很多学生,教他们写字、教他们画画;

  童年时的梦想是:长大了当一名世界导游——专门给*讲解世界各国风光、风土人情;

  少年时的梦想是:长大了当一名外交官——让全国、全世界的人们认识自我;

  高中时的梦想是:能考上*传媒大学!毕业后能到北京去参加工作!以后生活在北京,能够在闲暇时去北京大剧院看看话剧、欣赏音乐会、听听相声表演,感受艺术熏陶!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梦想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梦想,伴随着我们每一个人。

  梦想是美丽的,它是心底最美的期望,所以美梦成真也成了我们长久以来的信仰。

  梦想是阳光的,它使人们由浮躁走向踏实,由彷徨走向坚定,并走向成功。

  梦想是有力量的,它是人生前行的动力之源;高远的梦想能够激发一个人生命中所有的潜能。

  梦想是从不言弃、努力拼搏的精神支柱,是坚持心中永不服输的信念,只要你肯努力,就必须能够成功。

  梦想是生命的一双无形的翅膀,惟有梦想的力量才能激励和激发我们的生命,摆脱*庸和低俗,克服人性的弱点,走向优秀和杰出。

  上帝没有给我们翅膀,却给了我们一颗会飞的心,一个会梦想的大脑。于是让我们大家都拥有一双“隐形的翅膀”。

  人生因梦想而高飞,人性因梦想而伟大。从小给自我一个梦想,一个人生的远大的目标,从而让梦想带着自我在人生辽阔的天空自由地飞翔。

  有梦想的人是幸福的,有梦想的人生是充满期望的。愿每一个孩子在他们的童年、少年、成年都能够拥有自我的梦想,无论这个梦想是什么,这个梦想有多大,这个梦想是否能实现。因为有梦想才有期望,有梦想才有未来!


家乡的文章6篇(扩展4)

——遇见的文章 (菁华6篇)

  我走过黄山、天目山、大明山、天柱山,去寻找秋天,而我的秋天,却在农林大里悄然绽放。一片小小的金黄色的落叶,一阵淡淡的桂花幽香……

  秋天的农林大,美得让人心醉。

  走进大门,便看到一排排银杏树,犹如一位位军人,一动不动地挺立在那儿。金黄金黄的银杏果“咔嚓”一声掉落在树下,光荣地成为一粒种子。

  绕过石阶,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幅美丽的、安详的江面图。它的旁边是五球广场。每天傍晚,夕阳西下,人们纷纷聚集而来。小孩儿们在那里溜冰、骑自行车、捉迷藏;老人们在那儿散步、跳广场舞;而妈妈们却推着婴儿车,三五成群地在那儿叽叽喳喳地聊着天儿。也就在这时,一切景物都变得那么美:桂花穿上了一件火红火红的衣裳,一阵秋风吹来,顿时翩翩起舞,犹如一位位仙子,喷洒出迷人的芬芳……

  沿着东湖往左走,一排高大挺拔的水杉树屹立在湖边,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引人注目。火红火红的树木倒映在水面中,就像是一副极美极美的水粉画。“咔嚓,咔嚓”,摄影师用相机把这美好的画面定格下来,永远地珍藏在了记忆中。

  树下是波光粼粼的湖面,一只只优雅的白鹅在湖面上游过,时而仰头高歌,时而低头欣赏自己的影子。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骆宾王的诗句:“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一条条小鱼在湖里自由自在地嬉戏打闹,游来游去,无忧无虑。“沙沙,沙沙”,偶尔从树上掉下几片落叶,漂浮在*静的湖面上,为东湖增添了不少生趣。

  这只是农林大的一角。

  这个秋天,我漫步东湖,在夕阳下放空一切——让秋住进我的眼里,住进我的心里,我要把秋天所有的静美都印在我的秋图中。

  遇见仿佛是一种神奇的安排。每人的相遇概率也大约只有十分之一而已,哪怕是与你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也都算是一种缘分。

  古往今来,遇见就是一个奇妙的事情。“幸会,今晚…你好吗?”这就是安妮公主糊里糊涂的遇见;“这位妹妹,我曾经见过。”这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初遇时欢喜的遇见;“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是撩动心弦的遇见。

  “相遇,心绪如白云飘飘;拥有,心花如雨露纷飞;错过,心灵如流沙肆虐。回首,幽情如蓝静夜清。”

  我来到了这个世界,我遇见了这个世界,遇见了朋友,遇见了老师…无数次偶然的遇见,即使分离,但那段时光永远不会消逝。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遇见,在我最美的年华。

  世界,一个美好事物的承载体,包含了世间所有的爱和遇见。不忘辜负,所有遇见,都是缘分与爱的结晶,饱和着所有的美好。

  一切的一切终究都会遇见,春遇到秋,就有了五彩缤纷的四季;人遇见了他命中注定的人,就会形影不离,默默相伴。如果人生是一首歌,那么遇见就会是一个个欢呼雀跃的音符,增添生命之乐趣;如果人生是一汪清泉,那么遇见就会是一滴滴珍珠似的水滴,为人生之泉送来最甘淳的问候。

  遇见一个人,是命中注定的。世界那么小,让我遇见了你。遇见你,既是幸运,更是命运,无关那些是是非非。那遇见,多么地纯粹,一丝杂质皆无;那遇见,多么地欢愉,与你共度那一刻最美好的小时光。

  遇见,必定这样,既需要创新,更需要的是回忆里那时光,一想起,就一股暖流…

  感谢遇见了我最爱的你,不负我们的青春。

  青春飞扬。在成长中,我有许许多多的遇见。每一次遇见,都承载了不同的意义,都为我们的人格、认知、情感添上绚丽的一笔。在众多遇见中,有一个使我十分难忘。

  经过祈年殿,我匆匆忙忙走入后花园。在这次天坛游中,我好像十分匆忙,不曾停下感受历史的绚丽与沧桑。突然,一曲优美的二胡声传来,停下了我匆匆的脚步。这二胡拉得动听极了,乐声促使我去寻找那位拉二胡的人。他会长什么样呢?是一位老艺术家吗?我边走边想。跟随乐声的指引,我见到了那位拉二胡的人了——一位老大爷。他挺直了腰板坐在长椅上,头戴一顶毡帽,抱着一把二胡拉着乐曲。那二胡做工精细,但大概因为用的时间太久了,已有些磨损。我打量着这位老大爷,突然一个小小的物品映入我眼中,我注视着它,久久凝望——大爷的腿上有一块垫着二胡的小布片!这是一个较为古老的传统,为的是不让拉二胡时掉下的木屑弄脏自己的裤子,但现在只有很少人注意到这点。我暗道:“讲究!”一曲余音未落,一曲又起。这时,旁边站着的另一位老爷爷用略带沧桑但动听的声音唱道:“莫道长坂歌……”他的脸上布满了皱纹,一副老花镜骑在鼻梁上,背微驼,头发花白,但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他边唱边慢慢扬起手,抬起脚,伴着自己的歌声与二胡的声音摇动、比划些动作。看着这两位老爷爷的活力,与他们悠闲、体验美好生活的样子。我鼻头一酸。对于从小长大的这座北京城,我一直感到是匆匆的、忙碌的。上班族早出晚归,学生们总是要做许多题,但这次在天坛的遇见,让我看到了从未发现的老北京城悠闲,融于生活的一面。

  我想这便是皇城根下的北京城,它不仅有600多年的历史,更是充满生活气息,有着一份“闲”。悠闲的市井生活,或许就体现现在清晨一碗馄饨,中午一碗炸酱面,傍晚一根糖葫芦,深夜一盘豌豆黄。

  是这次遇见,让我更了解北京,让我在闲暇时走一走北京的名胜古迹,体验北京胡同生活。如此,我便期待着每一个遇见,让我的人生更丰富多彩。

  七年前,我们第一次相遇;七年中,我们共同成长;七年后,你,深触我心。我还依晰记得那个夏天…

  那天,艳阳高照,云彩飘飘,田径队老师们带着我们来到了“巍峨耸立”的天泰体育场参加比赛。进入场地后,我忽然被这盛大的场面震慑住了,激烈的比赛,激动的观众,激情的解说词……一切都是那么的扣人心弦。我也不例外,我迈着紧张的步伐,向着起点线走去。

  站在跑道上,我攥紧了已经出汗的拳头,紧张得我心如炸裂。一秒过去了,五秒过去了,十秒过去了……离起跑发枪时间越来越*。就在这时,你出现了,你如我的救命稻草一般出现了,你眼神坚定,身姿笔直的冲向我,嘴微一张,小声又包含着信念地说:“别紧张了!你能行!加油!”顿时,你如魔法师,我如被施法的人,那魔语从你口中飘出,进入了我的嘴中,胃中,肺中,肠中……一下子感到了一股暖流,激发着我的肌肉。我的紧张情绪瞬间消逝了,浑身充满了力量!

  “各就位……预备……啪!”枪响的一瞬间,我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紧跟第一名。但因体力问题,一圈后,我与第一名的差距越来越大,但我没有放弃,努力追赶,尽量让自己保持好节奏。渐渐地,我的体力消耗严重,还是慢了下来,后面的同学也是没有泄气,紧随其后。最后100米了!后面的同学竟超上来了!可是,我现在没劲儿了,该怎么办?我突然想起你对我说的“加油”,又来了劲儿,疲惫转瞬即逝,几乎瞬间,我的终极程序启动,手腿双双用力,迅速KO对手,冲得了第二名。

  正是你,在我有困难时鼓励着我,用激扬的话激励着我,使我充满力量,使我充满了对胜利的渴望。那一次的遇见,难能可贵,终生难忘!

  当南方的初春来临水,太阳刚刚好的温暖,南飞的大雁排成整齐的“人”字形,街道上人们欢喜的笑容和小镇里小孩放炮竹的噼里啪啦……一切都笼罩着温暖,这种感觉似乎很熟悉,我又想起了那时。

  一样的天气,一样的温暖。书店,一人,宁静。我正享受着,在书的世界里遨游。正是享乐之际一声陌生的声音打破了安静;

  “你好,请问我能坐这儿吗?”

  我仰起头,一个清秀的姑娘站在我面前。清澈的双眼,粉色的脸颊。我茫然点了点头,最初有些不纠结甚至是生气,但万万没想到我们最后居然成了好朋友。“哇,你在看这本书吗?,她惊奇地看了看我手中的《目送》的书,我向她说了自己最喜欢的作家,居然和她一样!我说:“这实在是太巧了!”她也笑嘻嘻点头。

  往后,我们每日都会在书店凑在一块,谈天说地,仿佛彼此之间有聊不完的共同话题。就这样,我有了知音。初春早晨,我们会带着书到面包屋,我俩都爱吃栗子面包,在面包的温热和香气中,翻过一页页的书,任时光匆匆。我们还参加了读书会,那是我第一次上台交流,你帮我审稿、修稿、定稿,一直鼓励我,当我最热情的听众。才艺展示的舞台上,我们多少次一齐出现。认识的朋友都说我们是连体婴,连小区的保安都知道了你。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在书店的相遇,我们一起努力,一起成长,一起督促对方,一起变得越来越好……伤心难过的时候,你总是在我身边,唱着歌安慰,“拒绝成长到成长,变成想要的模样……。”开心的时候,你也在我身边,和我一起哈哈大笑。受委屈的时候,你替我打抱不*,不开心时,你逗我笑。有太多太多,看似是日常小事,却带给我无数的感动。

  成长,我们一路奔跑,一路欢笑,用酸甜苦辣编织美丽的梦想,用悲喜笑泪谱写青春的乐章……感谢相遇,我遇见你,就是最好的对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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