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协议书

首页 / 协议书 / | 2022-11-19 00:00:00 [db:标签-标题]

出口代理协议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口代理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口代理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澳门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澳门。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澳门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澳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澳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以质定价的寄售方式并照此与甲方结算。

  (一)乙方把每日的销售数量、重量、单价、残次、死亡及各项费用活畜到澳门后正常情况下会产生以下主要费用:起卸费:_________;存仓费:_________;饲料费:_________;代销栏佣金:_________;乙方代理佣金:_________;其它费用:_________。(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商定并在协议上列明)

  (二)甲方视实际情况,可选择信汇、电汇、自带汇票的结汇方式。

  七、其它

  (一)乙方除了向甲方通报甲方所供商品的质规、卖价及市场反映等情况外,还应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向甲方通报整个市场行情、市场需求等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发展市场适销的商品。

  (二)当澳门有关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澳门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乙方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有关商品生产、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情况。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和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2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的航空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一)委托范围:国内空运/国内陆运/国内水运/国际空运/仓储/订舱/报关/报验/报检/投保/代垫运输费用等(据实列明)。

  (二)甲方应在每次托运货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尽的书面提货/发货信息。提货/发货信息应注明提货/发货时间、地点、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订舱单及提货/发货信息,及时向航空公司订舱。

  二、报关、检验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报关、报验,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报关、报验所必需的各种文件,并对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二)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于查验所造成的外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损坏的责任及相应的延误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支付报关、报验代理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报关、报验费用。

  三、货物保险

  (一)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险。

  (二)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托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见附件),并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用。

  四、货物交接

  (一)甲方应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保证该包装完全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应按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包装费。甲方如果托运超大、超重、易碎、易渗漏物品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应负担相应费用。

  (二)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所托运的货物。

  (三)甲方负责装货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设备,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装货。装货地点应具备乙方正常通车条件。

  (四)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接收甲方委托的货物,并准时发送。

  (五)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六)乙方对于甲方送货到库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处提运的货物应当进行货物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七)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后,及时将正本航空货运单交给甲方。

  五、信息通报

  (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的统计报表。

  六、保密

  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七、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统一付清该费用及利息。

  (二)乙方应在每月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应在该月30日前向乙方以汇款形式付款。(单票货物在发运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客户和业务情况也可定为先开票,凭票付款),如果甲方在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3日内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1%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二)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五)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二者择一):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修改与补充

  (一)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应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十一、生效和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期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办理续签手续。

  (三)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十二、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由双方于年月日在用文签署,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书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

  乙方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及医疗器械(以下简称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乙方应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提货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的复印件等,

  供甲方备案。

  3、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小时内,按《出货确认单》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4、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出货确认单》(见附录样单一),写明药品名称、规格、

  数量、运输条件、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确认无误后在甲方的《出货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所运输药品数量及质量。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提供的药品价值票据为准。

  5、乙方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且在运输药品过程中,运载工具应当

  保持密闭。

  6、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

  达。要求冷藏保存的,在整个存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温度为2℃至8℃,并避光。运输装

  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

  7、 乙方需在接货后 xxxx将药品安全送达目的地。

  9、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2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意见及问题。

  10、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药品盗抢、遗失等延误或无法送达,乙方负全责。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大风、大雪等影响运输安全的天气条件等。

  11、甲方托运的货物的运输价格为:

  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本项产生的费用另行协商。

  13、付款方式:月结。乙方凭每日结算清单和运输发票向甲方结帐,甲方以现金或汇款

  及时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过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本协议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4

  海运出口集装箱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atgj/sha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总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等协商,就 上海地区 (服务地理区域)海运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 、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运输条款、海洋运费支付方式、国内费用支付方式、运输装箱方式、乙方公司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书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于清关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关规定,如有违反“海关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可以退还乙方不予报关,凡因乙方报关单证有差错、缺失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通关而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及任何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出运货物中不得夹带任何违禁物品并承担因实际出运货物与申报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各类罚金)。

  第四条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生更改事宜,原则以书面确认件为准。如乙方*惯用口头方式确认更改,则不得以“无书面确认件”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更改后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

  费用和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担保。

  第七条乙方如需对任何委托事项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货物进仓库的当天且不迟于进港前

  必须在船开后24小时内提出并送达相关单证、保函并承担更改而产生的各类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送货人员确认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第九条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订妥舱位,乙方要求撤销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亦应赔偿因撤销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及每票委托的有关费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发票开给第三方的,乙方承诺负有连带付款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关文件,

  做好每份单证的交接、签收工作。对单证遗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乙方及时付费。

  第十三条 乙方在开船前十天用传真、 /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 不错报、不漏报、不遗失, 于第一时间递交乙方,便于 正本委托书或电子委托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遇船开后更改提单,第二章 订舱及承运进行委托订舱。 第十四条 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托书。

  第十五条 甲方按照乙方没有印章的委托书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与该委托业务有关的需确认件、传真件、提单、报关退单等任一单证,视同乙方在任何时间或地点承认该委托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形式(电话□、传真□、e-mail□)将确认的船名、航次、提单号通知乙方。

  第三章 费率及佣金

  第十七条 海洋运费/海空联运费及相关美金费用以双方单票确认为准。 第十八条 甲方按以下类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费用:

  1.订舱费: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费),遇船公司/船 代订舱费发生变动,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重新修改订舱费。

  2.特种箱在普箱基础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线外)

  4.emc美加线、南美线及东南亚收取单证费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单

  票确认。

  5.乙方承担非甲方失误而产生的改配、漏装、移箱、换箱、掏箱、短驳

  等杂费。

  6.其他代收代付费用

  第四章 费用结算及期限

  第十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后按本协议或乙方委托书所确认的内容或海运惯例,开具发票,及时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获得指令后方能开票的,则乙方需在船开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指令,否则甲方按实际情况开具发票,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除非乙方实际支付,否则该发票任何时候均不得成为乙方已付款的凭据。

  第二十条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收到甲方发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依发票金额支付运费及杂费。乙方如与船公司自确认运费,甲方按船公司发票金额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如认为金额有误应自行与船公司再次确认,不得以运费有误为由拒付甲方已代垫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任何单证。

  第二十一条甲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下列第种。

  1.信用期____天;信贷额度人民币,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贷额度,付款方式改为付款买单并且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2.付款买单。

  3.同城托收。

  第二十二条甲方于每月5日前将对帐清单传真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无异议),并在收到甲方对帐清单的十个工作日内付费。如果超过付款期,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对乙方逾期未付款项,甲方有权就已发生业务的累计欠款一并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乙方逾期付款达15天,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货物或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留乙方所委托其他业务的单证或货物,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第二十三条凡运费到付而收货人拒付/拒提货时,由乙方承担船公司实际应收取的到付

  运费及目的港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箱费、港口费、堆存费、滞纳金等一切相应费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索 赔因货物运输而引起的任何索赔,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在给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书面报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船舶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五条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货物损失的索赔应提供相关法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地国际公认机构的理货证明、图片、损失计算、法律依据、出口产品税务发票、出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退税单),乙方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赔依据而导致甲方或甲方法律关系人无法处理索赔事宜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协商解决,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运费及其他杂费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索赔应在实际损失发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此时限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第二十九条对甲方书面承诺而实际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海洋运输费用为限。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对自送货物、自做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损、货差自行承担责任,当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责任时,甲方可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帮助。甲方不对包装箱内货物的货损货差负责。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响本协议/单票委托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第七章 争议解决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争议事项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适用于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行业惯例等。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

  面通知另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另一方面确认,

  确认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业务往来,需在终止之日前三十天书面正式通知对方,

  业务关系,不得以突然终止业务方式阻碍操作、收费、退单等工作。如乙方连续三十个工作日无业务委托,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到期如协议各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乙方单票业务委托书是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乙方授权先生/小姐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被授权人的委托签字等同与乙方的公章效力。签字式样:第四十二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委托/订舱时,使用以下委托 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委托/订舱章式样),并且乙方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四十三条乙方授权专门人员凭以下印章领取正本提单,

  6 可随时书 法规及中国政并从双方书面并相互了结所有 /订舱章(下甲方仅确认以下印章为合法有效,如甲方对取单人印章有疑问,可拒发提单并及时与乙方联系(下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式样),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单申领单》向甲方领取提单时,确认《提单申领单》传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若上述授权人、委托/订舱章、提单领单章有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_________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

  拟出运日期:_________

  出运港:_________

  到货港:_________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6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理出口______________ 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1.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1.2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

  2.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2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 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2.5 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民币支付给委托人。

  3.外销合同

  (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_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___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 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 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 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印章):

  地点:

  时间:

出口代理协议书7

  协议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总则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二、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并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口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装箱情况等资料,并提供《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按此资料向海关申报及履行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而造成海关扣柜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办理。

  2、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在此之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相关《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外汇款项按照 的汇率折算**民币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 %按照 的汇率折算**民币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 %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1)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 %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 %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无定金货款支付: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 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 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民币支付给甲方。

  五、收汇

  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 内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无义务按其与甲方所签订的收购合同支付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六、核帐

  1、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及《收购合同》执行的问题(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双方均可接受的处理意见。

  2、甲、乙双方就每月核帐结论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帐的基穿。

  七、其它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间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2、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汇率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书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6、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公章:

  公章:

出口代理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____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____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9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公司原与_____集团下属的_____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出口协议》已超过_____年,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需要重新履行审议程序;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原协议进行订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重新签署如下: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_____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代理出口事宜,在共同受益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1.1出口区域

  乙方委托甲方代其向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市场上出口_____系列家电产品。

  1.2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1.3有效期

  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_____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协议,该协议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协议或三方购货协议,该协议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2.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2.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2.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2.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2.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2.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2.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3.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3.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3.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3.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3.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90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3.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4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4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60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60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60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20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3.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4.1纯代理方式:

  4.1.1按货值的_____%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___元。

  4.1.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4.1.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1.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账后,按汇率折算**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4.2.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4.2.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4.2.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账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2.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60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4.2.5具体资金支付:

  A.T/T_____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B.在L/C_____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账后,按汇率折算**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4但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其它约定条款:

  5.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5.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5.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协议必须执行完毕。

  5.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5.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协议书10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外经贸部、国家外汇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委托代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委托,代理_________商品的出口业务。

  二、甲乙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认真履行代理人的责职,办理本协议项下货物的出口手续,并以乙方的名义对外联系并签订协议。

  2.根据甲方提供的每批出口货物金额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做好签领,明确责任。

  3.根据委托,办理货物的出口报关、运输、保险、产地证、结汇等手续。

  4.通知和协作甲方备货、入仓、包装以及办理口岸联检手续。

  (二)甲方责任:

  1.向乙方如实提供每批出口货物的数据资料、发票,并为所提供资料负责,以便乙方顺利申报出口。

  2.承担出口货物的品质,交货期的保证责任。

  3.承担办理出口环节中的产地证、运输、保险、报关、码头装卸费以及口岸联检等项费用。

  4.甲方对所提供的出口退税单证的真实性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5.甲方承担不能按时结汇而产生的外汇核销单费用及银行费用。

  三、付款方式及费用结算

  1.每次货物出口前,甲方应把外汇汇入乙方账户,到账后,乙方应按当日银行汇率折人民币汇付甲方。

  2.乙方按每批货物协议金额____%收取甲方代理手续费。该费用在结汇款中扣除。

  四、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协议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协议书11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责任与范围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1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协议书1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等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代理乙方出口_____农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与_____公司签订出口外销合同。

  2.根据乙方提供的《委托出口货物确认单》的金额以人民币的货币方式向乙方指定的境内供应商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甲方收到_____公司全额货款后凭供应商增值税发票付款。

  3.负责联络报关行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工作,并在货物清关后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货物装船、运输手续,货物装船前发生的由于不当装运所造成的丢失、损坏由责任方赔偿。

  4.出口货物的商检、报关、运输等手续由甲方负责代办,甲方办理代理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代理出口手续费为出口货物发票总值的______%,在每笔收汇发生时收取。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确保在协议有效期内,由甲方代理出口_____农产品。

  2.乙方应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就货物价格发生变动、货物质量纠纷、货物知识产权纠纷、货物安装、维修、退货、换货、供应商迟延交货等其他任何纠纷或事宜向甲方要求索赔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履行任何义务。

  4.甲方因办理本代理事项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乙方应于见凭证_____日内付还给甲方。

  第三条不可抗力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四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义务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对方商业秘密,亦不得将该等商业秘密用于履行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规定及时支付甲方代理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代理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供应商未能及时交货,应承担延迟交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用及其它费用。

  3.甲方除收取本协议约定的代理费外,不因履行本代理业务而获得额外报酬,也不因此而遭受不利后果。故任何情况下,甲方因履行本代理业务遭受的不利后果,乙方均须作相应补偿。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2.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八条保证

  双方保证:

  (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有资格或合法授权从事本协议项下的业务;

  (2)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第九条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变更与补充

  1.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协议书13

  协议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总则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二、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并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口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装箱情况等资料,并提供《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按此资料向海关申报及履行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而造成海关扣柜或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办理。

  2、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在此之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相关《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外汇款项按照的汇率折算**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按照的汇率折算**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1)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或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无定金货款支付: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民币支付给甲方。

  五、收汇

  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内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

  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无义务按其与甲方所签订的收购合同支付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六、核帐

  1、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及《收购合同》执行的问题(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双方均可接受的处理意见。

  2、甲、乙双方就每月核帐结论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帐的基穿。

  七、其它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间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2、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或汇率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书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6、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

  公章:公章:

出口代理协议书14

  协议甲方:出口企业

  协议乙方:代理机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香港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

  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

  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

  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

  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二十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其中港段的主要销售费用及标准是:

  中旅理货费:

  运杂费:

  铁路起卸费:

  港段驳运费:

  押卡管理费:

  代销栏佣金:

  乙方代理佣金:

  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商定并在协议中列明)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在3-5个工作日内结汇给甲方。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香港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反映。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

  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15

  甲方:xxxx

  乙方: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xxxx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xxxx

  产品名称:xxxx

  数量:xxxx

  合同金额:xxxx

  拟出运日期:xxxx

  出运港:xxxx

  到货港:xxxx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xxxx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xx乙方(盖章):xxxx

  代表(签字):xxxx代表(签字):xxxx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扩展阅读


出口代理协议书(扩展1)

——代理出口协议书9篇

代理出口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 操作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

  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 结算甲方选择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 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 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 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 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 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 甲方于次月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 乙方必须于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 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 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

  2.2项的规定。

  2.5 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

  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 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 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 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四条 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

  第二条,

  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

  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________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 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出口协议书2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ó上给予能力范Χ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Χ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90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4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4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60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60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60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20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δ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按货值的%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元。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帐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60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b在l/c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δ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δ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代理出口协议书3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ó上给予能力范Χ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Χ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90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4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4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60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60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60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20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δ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按货值的%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元。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帐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60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b在l/c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δ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δ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代理出口协议书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与代理方本着*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出口商品订立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2、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委托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3、货物若需代理方负责商检,代理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4、在代理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5、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委托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6、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委托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7、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委托方结算。

  8、积极协助应由委托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与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承担其法律责任,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代理方,以便代理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代理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代理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代理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委托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委托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代理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代理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代理方。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委托方必须在出口后__个月内保证代理方完成出口核销。

  9、积极协助代理方办理其他需代理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委托方按货值的2%支付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70元/吨。

  (2)委托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折人民币的汇率按代理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委托方的指定帐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代理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委托方指定帐户。代理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代理方还是委托方制作的必须通过委托方确认,同时委托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折人民币的汇率按代理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委托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代理方按照委托方出口货物价格_____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代理方帐面余额凭委托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委托方。

  (4)代理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委托方开给代理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委托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委托方。否则代理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代理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委托方。

  B、在L/C和托收的方式下,代理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代理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代理方还是委托方制作的必须通过委托方确认,同时委托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代理方返还利润部分的,委托方都必须开具合法的发票后,代理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委托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代理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委托方也必须及时退还代理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其它约定条款

  1、委托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委托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委托方全权处理,代理方协助委托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代理方保证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委托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委托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________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出口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

  拟出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货港: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代理出口协议书6

  出口代理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年月至年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为1美元: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中联广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HINAASSOCIATE(GROUP)COLTD)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x10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

  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15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代理出口协议书7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货及快件经____或_____口岸出口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件公司提货。

  二、除事先约定外,乙方应自行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货物,并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卡车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对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资料及单证要求,准备齐全所需单证及商业发票,在明显位置张贴规定的运输标志后与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备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许可证或配额等正式报关文件,应通知甲方正确使用该文件向*及货物终到国海关报关。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确通知甲方使用该文件而造成该文件失效以至该文件项下的货物在*海关或目的地海关无法报关、清关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规定,对揽收的散货及快件认真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货清单,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单上写明并加盖到付章,货物上张贴到付标签。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甲方依据交货清单制作报关清单。乙方须正确申报货物品名、价值及数量,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及至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行为、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如因甲方未能尽忠职守而造成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笔交接单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肆百元人民币。

  七、对于乙方交运的散货及快件,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八、结算价格,特殊货物根据类别另议。

  a.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____%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____计算。

  b.因货物品类原因而产生的海关动植检附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双方签定协议前,乙方根据货量向甲方交纳相应预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结算预付款不足时,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号前开具乙方上月交运散货及快件的清单和运费发票给乙方。

  十、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及运费标准有改动,应在不少于____天前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代理出口协议书8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1.1出口口岸:__________。

  1.2总金额:__________万美元,在_____年年底前履行完毕。

  1.3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代理乙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2因乙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2.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如乙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甲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乙方对外索赔,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甲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甲方账户。若乙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甲方先行支付的,则乙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甲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甲方应诉/应裁,但乙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3.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3.1.2组织机构代码证;

  3.1.3税务登记证(国税);

  3.1.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3.1.5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3.2若以上证照到期后,乙方在年审后_____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甲方。

  3.3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4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甲方的赔偿责任。

  3.5协助甲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甲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3.6甲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乙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_____周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接受。

  3.7乙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3.8如乙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乙方应通知甲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甲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甲方确认。

  3.9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3.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3.11承担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3.12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甲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13保证在报关日后_____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甲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3.14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四、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4.1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乙方承担,如因需要由甲方代为缴纳的,乙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甲方账户,甲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

  4.2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4.3甲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_____天内汇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在甲方收到乙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__________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账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__________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__________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乙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账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__________%的退税款额)作为甲方的代理费用。

  4.4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甲方未实际全部收汇,甲方对乙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甲方在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_____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五、违约责任

  5.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5.2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

  5.2.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

  5.2.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5.2.3货款本金。

  六、其他

  6.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_____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6.2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甲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6.3如*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__________(不含本数)时,则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甲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_____%(不含本数),则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甲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委托代理出口业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八、合同终止

  8.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8.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九、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附则

  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出口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产品及报关,承担乙方按照其指示或经其同意而进行操作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应在实际进口之前将进口详细计划告之乙方,并提*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及HS编码,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

  四、甲方应在每月操作结束后付给乙方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按进口合同金额的***%收取,若不足人民币***元,则按人民币***元收取。

  五、在通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仓费、法定商检费、查验费、保险费、运杂费等(以海关、商检、船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为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与甲方结算。

  六. 乙方应在甲方货款到达乙方帐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做好购、付汇手续,甲方自行支付购付汇手续费。

  七、乙方仅承担代理进口该商品的义务,其权利义务受且仅受本代理协议约束。在代理过程中对于经甲方指示或确认而由乙方以自己名义代为签定的一系列形式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而由甲方作为委托人承担。对于甲方与实际进口商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如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交货期等),乙方概不负责。

  八、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或任一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协议,该方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履行不能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有应此履行不能或违约而造成的间接或偶然损害或损失应排除在外。本协议以及*合同法规定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其他任何权利不受影响。

  九、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协议一方的责任。

  十、文字及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未果时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

  十三、附件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成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与本协议相同。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协议和附件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行使单项或部分权利也不得排除对权利将来的行使。

  甲方 : 乙方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代表人: 代表人:


出口代理协议书(扩展2)

——代理出口协议书6篇

代理出口协议书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授权范围

  1、甲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乙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甲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甲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甲方作为乙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甲方以乙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乙方应对甲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甲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甲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乙方同意。

  2、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3、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甲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4、货物若需乙方负责商检,乙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5、在乙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甲方负责。

  6、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甲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7、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甲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8、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甲方结算。

  9、积极协助应由甲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乙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乙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乙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甲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甲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_____个月内)将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_____个月的应事先经乙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_____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乙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乙方。交于乙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______天内,以便乙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甲方必须在出口后_____个月内保证乙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_____个月内通知乙方,由乙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_____天内交于乙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_____天内通知乙方,由乙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_____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乙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_____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必须退回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其他需乙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代理费用及货款支付

  1、甲方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___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4、乙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甲方开给乙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甲方。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货款具体支付方式

  (1)方式下:乙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2)在C和托收方式下,乙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民币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XX银行的单据不管是乙方还是甲方制作的必须通过甲方确认,同时甲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甲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以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乙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甲方也必须及时退还乙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损失,甲方还需向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六、争议解决若产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协议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协议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出口协议书2

  甲方:xxxx

  乙方: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xxxx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xxxx

  产品名称:xxxx

  数量:xxxx

  合同金额:xxxx

  拟出运日期:xxxx

  出运港:xxxx

  到货港:xxxx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xxxx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xx乙方(盖章):xxxx

  代表(签字):xxxx代表(签字):xxxx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代理出口协议书3

  协议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总则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二、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并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口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装箱情况等资料,并提供《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按此资料向海关申报及履行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而造成海关扣柜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办理。

  2、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在此之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相关《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外汇款项按照 的汇率折算**民币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 %按照 的汇率折算**民币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 %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1)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 %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 %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无定金货款支付: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 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 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民币支付给甲方。

  五、收汇

  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 内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无义务按其与甲方所签订的收购合同支付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六、核帐

  1、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及《收购合同》执行的问题(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双方均可接受的处理意见。

  2、甲、乙双方就每月核帐结论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帐的基穿。

  七、其它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间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2、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汇率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书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6、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公章:

  公章:

代理出口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 操作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 结算甲方选择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 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 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 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 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 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 甲方于次月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 乙方必须于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 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 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 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 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 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 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四条 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________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 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出口协议书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从供货方(丙方)处获得的货物进行代理业务。因其货物的质量、款式、数量、工艺、交货期(包括但不限于此)等因素,引起的收汇风险及外商索赔等情况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因此而未收汇或部分未收汇,甲方和甲方的供货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货款。乙方与甲方的供货方(丙方)不存在任何购销关系,也不适用《对外贸易法》及《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在代理行为中,乙方不会因任何原因,以自己的名义同甲方供货方(丙方)签订国内各类合同。乙方特别提示:如有本条所称上述情况发生,丙方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请乙方确认、核实。乙方对丙方不承担任何合同义务。如甲方因货物商检、海关报关、财税办理开票等情况需乙方提供或出具相应合同或函件,乙方可视需要,决定是否供货,但以上合同或函件,甲方应仅根据乙方注明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变造后挪作他用。乙方出具以上合同或函件时,均加盖乙方单位行政章(公章),而不加盖合同章(复印件无效)。甲、丙方承诺,以上函件合同并不构成任何购销关系。

  三、甲方应在每批货物的装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如实提供出口货物的详细报关资料,乙方凭此编制有关出口单证及报关出运。由于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甲方自行委托报关时所使用虚假资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甲方对乙方名誉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出口的货物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范围内的,应由甲方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予以必要的协助。如甲方差错或逃避法定商检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凡甲方委托乙方出口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包干费、银行费用、许可配额费、产地证书费等,不论是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对外发生,均由甲方承担。又由甲方自找货代或船代公司,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提供甲方与有关方签订的运费支付协议,或有关方对乙方放弃主张的承诺书。

  六、乙方不承担出口货物在承运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无论产生损失的过错责任是在于承运人,还是其他人)。甲方可以为承运货物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凡以乙方名义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按保险合同规定期限,通知保险公司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将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七、甲方必须在国家退税部门规定期限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出口退税所需资料,由于甲方未按规定而导致无法退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因退税时间限制,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由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甲、丙方承诺,乙方接受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并不与自己构成任何购销关系,也不作为合同已实际履行的依据。在实际退税完成前(即在国家退税部门尚未经过稽核、协查信息进行复核前)乙方有权在支付下笔货款时先暂时扣留相应于该单货物的应收出口退税额作为抵押,待国税局确认后乙方向甲方结清货款。实际退税虽已完成,

  但因国家税务局追索上述退税款,则甲、丙方应无条件将国家税务局追索的税款在三天内退回乙方,对于在敏感口岸报关出口及敏感地区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一律待增值税发票稽核信息到了后付税款。

  八、在乙方收到外汇货款后,根据甲方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二个工作日内先按收汇当日银行牌价折合人民币预付甲方的供货企业,其余款在甲方交还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因其它原因放弃退税,则也应提供普通发票。如未提供,乙方有权在其货款中扣除相应的税款。

  1.2.3.4.需保税区企业划汇的,应遵循保税区有关规定办理的出口退税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5.上述代理价格若因国家外汇,退税等政策变化,则乙方有权作相应调整,调整时间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调整时双方协商新的价格。若因新的价格双方无法一致,则代理行为停止。代理合同有效期按本合同最后一条执行。

  6.如甲方已将供货工厂发票交乙方三个月(包括三个月)还未支付供货方货款的,则必须由供货方书面确认不付货款的原因。

  7.此价暂按退税三个月计算,如每缩短或延长三个月,则作1分调整。

  九、甲方和甲方的供货商(丙方)对委托乙方出口货物中,可能涉及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自行向权利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因乙方仅作为代理出口方,因一方同权利人产生纠纷,而致乙方自身权利(含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则甲,丙方应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十、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可以应甲方要求向外商提起索赔、诉讼或仲裁等程序,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通讯费用及差旅费用等)均应由甲方负担,且该费用应在乙方提出索赔、诉讼或仲裁的前五天由甲方根据乙方的结算预交给乙方,待索赔、诉讼或仲裁程序终结后双方据实结算。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十一、甲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相应的国内合同,导致乙方同外商所签订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引起外商索赔,甲、丙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二、三方(甲,乙二方)确认本合同相关条款,不论是否涉及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人均予以确认。

  十三、本合同的修改须经过签订本合同的三方(甲、乙两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注明为“代理出口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十四、上述约定三方均须认真遵守,任何一方不遵守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代理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按损失赔偿。

  十五、甲方承诺在此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经营业务不侵犯他人商业机密及知识产权,若有违反,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六、甲方承诺在此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经营业务仅限于自身业务,不得将代理关系转让给他人使用。

  十七、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未有丙方参加,则甲、乙双方所订合同同样成立生效。

  十九、此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延伸到代理出口业务的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尤其为第十一条所涉及外商索赔,不受有效期所限制。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

  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理出口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澳门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澳门。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澳门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澳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澳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以质定价的寄售方式并照此与甲方结算。

  (一)乙方把每日的销售数量、重量、单价、残次、死亡及各项费用活畜到澳门后正常情况下会产生以下主要费用:起卸费:_________;存仓费:_________;饲料费:_________;代销栏佣金:_________;乙方代理佣金:_________;其它费用:_________。(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商定并在协议上列明)

  (二)甲方视实际情况,可选择信汇、电汇、自带汇票的结汇方式。

  七、其它

  (一)乙方除了向甲方通报甲方所供商品的质规、卖价及市场反映等情况外,还应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向甲方通报整个市场行情、市场需求等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发展市场适销的商品。

  (二)当澳门有关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澳门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乙方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有关商品生产、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情况。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和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书(扩展3)

——代理协议书10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共识下,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方代理乙方进行买卖股票操作细则。

  2.甲方对乙方资金风险的责任的负担。

  3.甲方和乙方对股市投资赢利的分成。

  4.甲方代理乙方买卖股票操作的.周期。

  5.其他补充。

  二、协议细则:

  1.甲方代理乙方进行买卖股票操作细则

  乙方委托者不受地域的限制,*大陆的投资者均可,代理最低资金要求_________人民币,最高不限。

  由乙方委托者用自己名字在证券公司开户,并存入委托资金,该帐户资金需全部是委托操作资金,乙方不能使自有操作资金和委托操作资金进入同一个股票帐户,并保证办理电话委托交易系统或网上委托交易系统,仅告诉甲方委托电话(或委托网站)和股票帐户,及交易密码,保证甲方可以进行股票交易。

  委托期间,乙方完全委托甲方买卖股票,乙方不得干涉和督促甲方买卖股票,不得自己操作委托资金的股票买卖,不得随意变更委托资金。

  2.甲方对乙方资金风险的责任的负担

  甲方在操作时间结束后,根据乙方委托的原有资金数量,如果出现亏损,甲乙双方按照2:8(甲方负责2成,乙方负责8成)的比例对亏损部分负责,甲方将亏损部分的20%电汇到乙方指定帐户,简而言之,就是如果乙方资金在双方协议操作时间结束时出现亏损,甲方负责赔偿亏损部分的20%。

  如果双方协议操作时间内,甲方操作使乙方资金亏损原委托资金的12%,就是每10万元,亏损了1.2万元,则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由甲方负责亏损部分的20%的赔偿。

  3.甲方和乙方对股市投资赢利的分成

  甲方在协议操作时间结束时,和乙方按照2:8(甲方占2成,乙方占8成)的比例对超过乙方委托的原有资金部分进行分成。也就是说,甲方在协议操作时间结束时,得到投资纯利润的20%。乙方将赢利部分的20%电汇到甲方指定帐户。

  4.甲方代理乙方买卖股票操作的周期

  甲方代理乙方买卖股票操作的周期是三个月。

  如果未满操作的周期,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则如果帐户有亏损情况,甲方应负责亏损的赔偿,而如果帐户有赢利的情况,甲方则放弃赢利部分的分成。

  如果未满操作的周期,乙方提出终止协议,则如果帐户有亏损情况,则甲方有权利拒绝承担亏损部分的赔偿,而如果帐户有赢利的情况,甲方有权利按照2:8的比例要求赢利部分的分成。

  协议到期后乙方可与甲方再度续约。

  5.其他补充

  本协议适合对投资市场了解比较少,投资成绩不太理想,对投资有正确认识的投资者适用,甲方首先会考虑资金的安全,然后才考虑资金的收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协议操作期内对股票买卖的操作,更不能对委托资金进行买卖操作,否则亏损部分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双方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其通过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双方的商业机密等严格保密,对所有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经成立,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会员号:

  乙方:

  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该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注册、更改/取消、转入/转出以及租用虚拟主机等相关服务,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2.乙方权利义务

  2.1以在线业务系统方式或email、传真方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指定专人对甲方服务。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业务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4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3.2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600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预付款是代理商预先打入的款项作为将来购买域名注册,空间租用等万维时空的产品与服务。

  3.3乙方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代理结算价格详见附件。

  3.4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3.5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实时注册系统中提交注册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4.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5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6.附则

  5.1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5.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5.4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会员号:

  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网址:电子邮件: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教育软件代理商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商资格

  1、经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当地*有关部门认可的、经销电教产品或计算机及相关产品、具备一定的与教育软件相关的技术背景或教育行业市场背景、至少有两个学校用户的单位;

  2、乙方注册经营的项目范围必须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3、有销售代理教育软件产品的专职人员;

  4、拥有1-2名通过甲方培训的教育软件售后服务人员。详细标准见《代理商的认证及推进程序》

  二、代理内容和期限

1、代理授权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前30日内续签,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为教育软件产品。具体产品目录详见附件三:《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价格/服务手册》;

  3、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理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因乙方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

  2、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处罚或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3、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与乙方所代理的甲方软件产品有关的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与乙方共同全力拓展乙方代理区域内的用户市场;

  4、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开发思路、开发进展情况、产品特性等新产品有关信息,以便乙方能够更好地为最终用户提供最佳的学校信息化建设方案;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策划和开展多种类型的教育活动;

  6、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的市场动态,指导乙方在市场拓展和产品销售方面的有关活动;

  7、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价格的调整情况。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认真填写《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并注册登记。已注册登记的内容如果发生变更,需及时填写《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注册内容变更说明单》(详见附件二),书面通知甲方;

  2、在得到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与本代理协议所规定代理的甲方产品有关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在签约之日起首批向甲方订货数量三套成为初级区域代理商;

  4、乙方为其所出售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并独立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责任;

  5、乙方有资格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教育软件产品的市场促销活动;

  6、乙方有资格被邀请参加甲方定期举办的技术及销售培训;

  7、乙方可定期收到甲方产品和其他相关资料及典型应用案例;

  8、乙方必须明确设立专职人员经营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9、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跨地区性的全国性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10、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1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宣传、商务、售后服务质量等)做出评价及投诉。投诉时应填写《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投诉书》(详见附件五);

  (甲方设有代理咨询、代理支持和投诉热线,电话:_____)

  12、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在重大项目上具有备案注册权,并可获得甲方在技术、市场价格上的特别支持;

  13、乙方不得同时经营或代理与甲方在市场上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厂商的产品;

  14、在实现实际销售行为后,乙方有责任将用户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通过互联网实现对用户的售后服务。避免因为信息缺失所导致的售后服务不能进行的现象发生。

  五、销售指标、价格政策、考核及奖惩

  1、销售指标:

  2、乙方在授权期内,需完成向甲方承诺的签约产品进货总量,同时享受甲方制定的授权代理商代理教育软件产品的优惠折扣价;

  3、乙方所代理的甲方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未经甲方允许,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能以低于甲方规定的销售价进行销售宣传,不能以低于甲方规定销售价的_____%进行销售。甲方如果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了甲方的限价规定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在遇到特殊项目时(同类产品竞争激烈,且该项目对当地市场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可申请特殊价格,申请时需认真填写《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特价申请表》(详见附件四),在甲方同意后方可订货;

  5、如果发生多家代理商就一个用户发生竞争的情况时,甲方将以各方

  提供的准客户名单的时间为依据,根据优先介入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商务体系

  1、订货: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前,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甲方联系,确认现货情况;

  (2)乙方需按要求逐项填写《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订购合同及订购单》(见附件六),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给甲方营销中心;

  (3)甲方收到乙方《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订货单(代合同)》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向乙方答复订购单是否有效。若有效,应向乙方通报预计发货日期(答复时,若遇乙方无人或通讯线路故障时,时间可顺延)。

  2、付款

  乙方在定货时应根据代理价的定货总金额预先支付30%的货款保证金;剩余货款应在所有订购货物售出后两周内全部结清。

  3、发货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4、退货

  (1)乙方向甲方所购买的教育软件产品,如果自购买后_____日内未售出,可以无偿退货。起始计算日期以《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订货单(代合同)》的日期为准。待甲方收到乙方的退货后,经检查如无缺损,可以办理退货,相应货款将在收到乙方退货后一个月内汇给乙方;

  (2)如果产品已经售出,可以及时向甲方声明,甲方将及时将此产品的发票开出并寄给乙方;

  (3)如果已经向甲方声明不退货的产品,甲方在向乙方发货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并寄出。这部分产品甲方不予退货;

  (4)如果产品订货后_____日内未见乙方的退货申请,则甲方认为乙方这部分产品已售出,甲方对这部分产品不予退货,并按规定开具发票。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权益

  (1)甲方将设立技术咨询电话,解答乙方销售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定期将典型问题及其解答进行汇总,发给乙方;

  (2)甲方将通过邮寄、e-mail或公开网站的方式向乙方提*品的最新信息、典型疑难解答、故障解决方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所代理甲方软件产品一年免费升级,甲方为乙方免费提*品咨询及定期或不定期的技术培训,同时发给相应培训资料。除远程培训外,其他培训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职责

  (1)对于所代理的甲方产品,乙方必须设有专门的技术支持人员;

  (2)乙方为其售出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甲方为其所提*品的第二售后责任人;

  (3)因电脑硬件质量、兼容性等原因所造成的使用问题,甲方不向用户承担任何直接责任;

  (4)乙方有义务在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前,向用户讲解清楚甲方的售后服务政策。如果因为没有讲解或讲解不清所造成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果乙方对用户的承诺超过了甲方的承诺范围,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果接到用户对产品的售后服务请求,乙方有义务首先进行故障诊断并给予解决,如确认是产品本身问题而无法独立解决时,可向甲方提出售后服务支持请求。

  3、非售后服务范围

  (1)由于其他软件或病毒造成的`故障;

  (2)由于人为原因或外界条件发生变化(如电压突然升高)造成的损坏;

  (3)产品问题是由于不正确的使用、不正确的安装等问题造成的。

  4、售后服务年限

  (1)甲方产品在甲方承诺的有效期内免费维护、升级,逾期酌情收成本费用;

  (2)按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用户购买商品的保修期应以用户购买商品的时间开始计算。

  5、市场公关及广告宣传

  (1)乙方有义务进行当地市场的市场开拓和广告宣传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独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举办大型公关活动,需要甲方对其提供技术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第三方严格保密;

  2、甲乙双方因任意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连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件;

  3、发生以下任意情况时,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协议:

  (1)双方协议同意时;

  (2)协议的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消时;

  (3)协议的一方有损害对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时;

  (4)协议的一方违反协议时;

  (5)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4、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

  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及其附件解释权在甲方。

  6、本协议所属附件为:

  附件一:《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申请登记表》

  附件二:《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注册内容变更说明单》

  附件三:《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列表及价格》

  附件四:《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特价申请表》

  附件五:《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投诉书》

  附件六:《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订货单(代合同)》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申请登记表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开 户 行

  户名

  帐号

  税号

  e-mail

  邮编

  电话

  传真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______万元

  公司人数

  流动资金______万元

  技术人员

  上年营业额______万元

  销售人员

  已合作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合作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承诺合作期内销量 ______万元

  法人代表(签章):

  总经理(签章):

  业务人员意见:

  公司意见:

  备注:

  附件二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注册内容变更说明单

  我公司为______。现更名为______。原名为______ 的一切业务、债务由______承担。

  特此证明。

  附:1、《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申请登记表》。

  2、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

  变更前单位 变更后单位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三

  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列表及价格(略)

  注1、 代理商产品销量在20套以上时,可申请产品特价,但发票由代理商自行负责,若由______公司开发票,公司将收取发票总额的5%的税金。

  注2、 直销价按零售价处理,对于实验校可享受优惠折扣价(实验校优惠价格由总公司决定)。对于非实验校销售价格原则上执行零售价,优惠需由总经理审批。

  此报价表最终解释权归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四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特价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代理商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特价申请理由:

  软件名称 /统一零售价/ 原有价格系数 /申请价格系数 /申请零售价 /数量公司意见:

  附件五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投诉书

  投诉日期:年月日

  代理商名称

  投诉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投诉类别

  投诉内容:

  公司意见:

  备注:

  附件六

  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软件订货单(代合同)合同编号:

  供货方: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订货方:

  收货单位:收货人:

  收货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今订货方向供货方订购如下软件:

  序号 /软件名称 /统一零售价 /价格系数/ 结算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金额合计(小写)

  金额合计(大写)

  订货条款:

  1、 订货方建议发货日期: 。

  2、订货方付款时间、方式:。

  (名称: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3、本订货单为订货方和供货方双方所签的《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代理协议》的附件,价格、付款、发货、退货、服务、培训等项内容以及其他本订货单未明事宜,按双方所签的上述协议执行。

  4、以上各项必须逐项填明,不得涂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订货方:

  (公章)(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梵达”品牌家具及移门系列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批发销售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定义:

  1、 产品:本协议中所称的“产品”是指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梵达”品牌家具移门用品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它商品。

  2、 地区:本协议所称“地区”,是指 江苏 省连云港市。

  二、销售地区:

  1、 甲方授权江苏省 连云港 市代理销售“梵达”品牌系列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本地区以外任何单位、个人销售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因此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 甲方授权销售区域为 连云港市区及周边区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0天内将代理的甲方产品在授权销售区域内确保产品上架销售。

  3、 与甲方签约的全国连锁性经销商在合同区域内的零售点,不受本合同制约。

  4、 乙方负责授权经销范围内的网点建设、产品销售及推广,包括网点选址、形象专柜制作等。乙方对梵达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的产品应尽量以统一风格的专柜形式陈列和推广。品牌专柜形象由甲方设计或乙方设计好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5、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经销授权书”。

  三、合同保证金及期限:首次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合同保证金15万元整,合同期限自20xx年 2月 1 日 至20xx年 2 月 1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乙方需提前壹个月办理手续,另行签订一份有效协议。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后七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欠货款,如有违反乙方须支付每日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四、价格: 甲方供货给乙方,按甲方统一代理价格标准提供(以甲方提供的价目表为准),具体见每次发货的实发清单,价格如有变动,甲方将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

  五、法律关系及指示

  1、 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予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过或违背甲方指示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进入市场的有关手续文件,及时提供新产品的上市所需资料、样品、样品价目表及广告合法用的小册子,保护乙方在本地区或市场内的代理权。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优先优惠供应。

  3、 甲方对乙方不能按合同及时清算货款时有终止供货权。

  4、 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能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货。

  5、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客户转交乙方联系。

  6、 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告乙方,以利推销。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在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提出下月销售计划及订货数量,以便甲方按计划生产。甲方在无特殊情况下,在收到订单的7 个工作日内发货,如有其它原因未发货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做相应的补救措施,已减少双方的损失。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卖场缺货断货所产生的卖场罚款及其他费用均需甲方承担,乙方保留追究甲方因缺货造成的损失。

  2、甲方必须保证所销售的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及使用甲方产品时发生的因质量问题发生的各种投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予以协助处理。

  3、 乙方有责任将本地区的产品销售情况及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4、 乙方不得经营、伪冒、影射“梵达”品牌的产品,不得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

  5、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协助他人和甲方竞争,应按双方协商的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不得低于甲方提货价倾销,确保甲方产品价格稳定,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

  6、 合同期满,如需续签合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7、 乙方有责任及时按合同清算货款。

  8、 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滞销问题(滞销产品需不影响甲方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经双方达成共识,负责退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本协议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立即停止并取消。

  九、货款结算

  1、甲乙双方的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若经长期合作后,要改变结算方式的,乙方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待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查认可后,可按新的结算方式办理。

  2、货款要汇入甲方提供的指定公司账户(账户另附)。

  3、乙方在当月内的汇款,甲方须在当月开出发票。

  4、如果乙方连续 3个月没有订货,或乙方延迟付款日90天仍未付款,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结清所欠甲方的货款,如有违反乙方须支付每日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十、货物运输及验收

  1、 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物流点,从甲方物流点到乙方的运输费用则由乙方承担。每次发货后次7日甲方将托运单和实际发货清单传真至乙方,更换物流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 乙方应于货物到站两日内及时领取货物,如有因延迟领货,所发生的意外事件概由乙方负责,若货物有缺失,乙方必须出具运输单位证明。

  3、 应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货物数量不符或质量不合格,应在货到 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以甲方送货单或实发清单为准。

  4、 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在送货单或在(电脑打印的)实发清单上签字及盖章确认,并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在收到送货单或在(电脑打印的)实发清单的传真件之前有权拒发乙方下一次的`订货。

  十一、违约

  1、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2、 因不可抗力因素违约(如地震、战争等),可免除违约责任。

  十二、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 其它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加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诉至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解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负责人: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为了开拓 xx老面包系列产品在郑州市的.市场,确定甲乙双方的产品代理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甲乙双方的共赢,本着诚信经营、*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此产品代理合同:

  一、 甲乙双方关系:

  甲乙双方关系为产品代理关系非雇佣关系

  二、 合同约定的代理产品、代理区域、代理有效期限:

  1、 代理产品范围:

  2、 代理区域:

  3、 代理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三、 产品配送方式:乙方自提

  四、 结算方式:当天现金结算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2、 甲方应以出厂价为乙方提*品;

  3、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品需要的包装;

  4、 乙方自提货物,必须当面清点数量和检查货品质量,检查无误后签 署甲方的发货单据,乙方提货离开甲方后,甲方即不对货物的非生产

  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少负责;

  5、 由于滞销或产品过期影响乙方销售的,甲方允许乙方退换货;

  6、 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

  7、 甲方有义务主动协助乙方协调好同客户的关系;

  8、 甲方有权利随时核查乙方的经营帐目和费用;

  9、 甲方有权利给乙方制定特殊时期或者情况的指导销售价格,乙方应遵照执行;

  10、 乙方应该定期向甲方提*品的销售数据、客户档案资料。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自备交通工具;

  2、 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所有客户的对、结帐和供、退货服务工作;

  3、 乙方应保证在接到客户定单1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4、 乙方不得以人员或者车辆紧张原因为借口,延误送货;

  5、 乙方不得以客户定单数量少等原因为借口,而拖延或者不予送货;

  6、 对于客户要求的退换货,乙方应该及时给予服务到位;

  7、 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的铺货点数不低于 个;

  8、 乙方不得跨合同规定的区域进行销售;

  9、 乙方不得同时销售其他同类产品。

  10、 对于由于甲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1、 对于乙方在经营中造成的货物丢失、死账呆账、交通意外等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七、 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1、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重新谈判合同条款,继续签定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签定权。

  2、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的市场或者品牌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或者消极、敷衍销售,造成市场份额严重下滑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3、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背离甲方原则规定,不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统一运作规划管理的,甲方有权利终止该合同,收回乙方的产品代理权。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案甲方的诉讼代理人。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时积极努力工作。如乙方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委托,依约已支付的费用有权索回。

  三、甲方必须努力配合乙方的工作,按时提供有关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同时按规定支付法院收取的立案费等其他行政费用。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取的代理费全部退回甲方;

  如甲方终止履行协议,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回并支付乙方在办案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及甲乙双方的协商,甲方按下列方式和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费用:

  1.代理过程中发生的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资产评估费、新闻宣传费、诉讼费(立案费)等必要的行政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律师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如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预先支付,实报实销。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乙方帐户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行号):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审审理完结时终止。诉讼期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九、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对在工作中了解或知悉的甲方的商业资料、秘密或其他情况,在任何情况下不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十、因解释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其所在区域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达成共识,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具授权书,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授权代理区域: ***********。

  二、甲方产品以***********(出厂价格***********;另外运输包装***********)供应给乙方,甲方产品出厂价格如有调整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院内提货,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三、甲方负责产品的研发、生产。

  四、乙方愿意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事甲方产品的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业务。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产品有关文件及其它证件手续。

  2、甲方向乙方提*品说明书和精美广告宣传单、张贴彩画等。

  3、甲方将根据市场发展具体情况适时在媒体、网站上刊载广告、积极宣传、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并配合扶持乙方发展。

  4、合作期内,甲方不能在乙方所在区域内另设区域代理、确保乙方的独家经营权。

  5、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将及通过物流、公司货车、铁路快运或航空快运交货给乙方(偏远地区或交通条件不完善地区推迟几天),发货保险费和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其所代理区域内与大型商场,商店、超市等建立好销售网络保证产品的流通顺畅,确保产品在当地市场占有率。

  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营销策略,并在当地区域积极宣传推广等促销活动,扩大影响力,提高效益和产品知名度。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禁止降价倾销或暴利经营。

  4、乙方在自己申请的代理区域内销售产品,若超出区域销售事先须书面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方可销售。

  5、乙方应积极维护产品和企业的形象与相关名誉,不得做出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涂改伪造损害产品本身及外包装,不得损害其它代理商的利益。

  6、乙方在当地媒体做产品广告宣传、大型促销活动时,应提前争得甲方同意,拿出宣传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7、乙方应处理好产品宣传与销售过程中消费者及当地各主管部门、工商、税务等之间的关系,以便合法经营。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书、文件、协议、广告宣传资料、光碟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并有义务责任维护双方的权益和信誉。

  9,、为确保甲方产品品牌和市场拓展计划,乙方每次定货打款额不能低于人民币贰万元整,乙方应在每个月月未提供下个月的销售数量,在补货前二周向甲方提供书面定货单,甲方按乙方提供销售计划安排生产。对拓展市场不力而达不到计划要求的,甲方有权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终止乙方代理资格,如乙方连续二个月没有向甲方补货(又无正当理由),本协议自动终止。

  10、对于甲方有其它系列产品,乙方将拥有优先代理销售的权益,具体由甲方发出通知,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备案则可,同时乙方不得销售

  其他公司类似甲方的产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七、甲乙双方货款结算方式一律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对于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丢失由保险公司负责索赔,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八、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止,乙方按年销售计划完成任务后,并执行双方规定条约合法经营可再续签。

  九、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同等有效。本代理乙方无转让权。

  十、双方如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需终止本协议,可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终止,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 方:***********

  代表签字:

  地 址: ***********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代表签字:

  地 址: ***********

  电 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协议书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_________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_________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_________期货有限公司_________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_________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_________‰,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_________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一、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期货管理机关的有关规章约束,同时受本公司代理业务规则约束。

  二、客户签署电脑自助委托买卖期货合约协议及办理电脑自助委托开户手续,必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办理。客户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开户合同所规定的有关内容,申请表的有关内容,并保证填写的资料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均真实、正确及完整。本经纪公司有权使用客户所提供的资料,直至客户亲自临柜办理变更手续为止。

  三、本经纪公司郑重提醒客户务必注意交易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客户本人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本经纪公司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四、本经纪公司未经客户同意而泄露客户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致使客户蒙受经济损失,客户明白其索偿权仅限于直接损失之范围内。

  五、客户通过电脑自助委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客户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电脑记录资料保存期为2年。

  六、客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脑自助委托。规定时间以外的委托则视为无效委托。委托有效期为委托当日。

  七、客户因违约而使本经纪公司遭受损失的,本经纪公司保留对客户保证金的留置权、处理权和追索权。

  八、如本经纪公司因故未履行电脑自助委托事宜,请于委托之日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提出异议,愈期不予受理。

  九、对因不可抗力以及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客户损失,本经纪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本经纪公司保留对本协议及其附属文件进行风险揭示书进行修改的权力。

  十一、新协议应经客户本人签字生效。但若本经纪公司以邮政挂号的形式向客户寄出的新协议。从邮政挂号寄出日起十五天内,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同得到客户本人的认可。

  十二、发生交易纠纷或其他争议的,双方均有权向国家仲裁机关、国家审判机关申请仲裁或起诉。

  十三、在签署本协议前,客户应详细阅读本协议,并充分了解电子交易委托风险,愿意承担一切有关风险。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自客户签约之日起至客户注销电脑自助委托或新协议生效时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为本公司《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客户和期货经纪公司授权人签章后即生效。客户和本经纪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纪公司(签章):_________ 客户(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 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 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 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 强行*仓

  第八条 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 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 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仓合约强行*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仓价位和*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仓。

  第十二条 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仓合约进行*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 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代理进口协议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为甲方进口业务的唯一代理人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理进口商品

  产品名称:

  英文名称:

  二. 合作方式及责任义务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与出口方(外方)协商确定甲方所需进口货物的品种,规格, 质

  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期以及违约责任等问题。

  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签订进口合同所需的各种相关资料及甲方认可的贸易

  条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方签订进口合同。

  3、 进口商品到货后,乙方负责办理清关的各种手续。经乙方授权, 甲方也可

  以乙方的'名义自行办理上述手续。

  4、 甲方自行提货。

  5、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双方责任义务

  1. 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在货物进口之前应将必要的信息提供给乙方, 以便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

  (2)甲方应在进口商品到货后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提单,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检验检疫等相关报关文件,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3)甲方负责所进口商品的品种,质量和数量的核查验收。

  (4)甲方承担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通关费用。

  (5)甲方承担银行手续费,产生乙方代为支付的费用,甲方亦应承担。

  (6)甲方须在 进口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进口所需付的全部货款,银行手续费等款项划入乙方账户。

  (7)甲方应在进口货物通关之前将所需的各种通关费用划入乙方账户,以备办理通关之用。

  (8)货物通关后,甲方应及时提货。如发生滞港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方应自觉遵守海关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货物品名、数量、价值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生海关对货物归类和申报价值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由甲方承担,即使货物通关放行后,如海关事后发现缺证、少证或漏征税收等情况,海关依法补征税收或补证,甲方仍须依法补税或补证。

  2.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准确的与外方签订货物进口合同,并将合同副本给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货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在接到进口通关所需全套单据后

  应及时办理通关手续。

  (3)进口商品属于法定商检、检疫产品的,乙方应及时向商检、检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不得延误。

  (4)甲方将通关所需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应及时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各项费用。

  (5)如需开具银行信用证,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准确的办理开证事宜。

  (6)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合法、有效。

  三. 甲乙双方的结算

  (1) 甲方应随货款同时向乙方支付进口总货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费,代理费不足RMB1000元按RMB1000元计。

  (2) 支付货款金额依照实际支付当日的银行汇率牌价核算。

  四. 其它约定条款

  1. 进口合同一经签订,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进口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也不能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进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进口合同条款,甲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

  3. 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应承担代理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 当外商违约时,如甲方提出索赔,应在索赔期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据,承担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6.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你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7. 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出口代理协议书(扩展4)

——出口代理协议3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

  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

  香港。

  三、代理方式

  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香港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

  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

  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

  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

  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二十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香港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反映。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

  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有限公司代理出口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1.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1.2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

  2.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2.5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民币支付给委托人。

  3.外销合同。

  (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号:DL-LJ

  日 期:


出口代理协议书(扩展5)

——出口贸易协议书菁选

出口贸易协议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口贸易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签约地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二。数量: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四。总价:

  五。允许溢短装:___%。

  六。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

  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

  出口贸易协议书3

  买方(以下称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卖方(以下称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

  第九条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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