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委托协议书(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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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房委托协议书 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房屋,建筑面积为:*方米。 现房屋产权状况为:合同、发票。

  甲、乙双方就上述和发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人民币(不含购房时未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含现有室内家具、家电)出售上述房屋。

  2、乙方同意按上述价格代售上述房屋。乙方不收取甲方委托售房的所有费用。

  3、乙方负责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甲方给予配合。

  在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由乙方与购房人协商承担。

  4、乙方负责于20xx年月日前让购房人将购买该房屋房款共计人民币(现金) 万元整备齐,于签署相关买卖协议之日,将该资金存入银行资金监管,于产权变更完成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甲方须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携带该房屋相关证件(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到达大连与购房人签署该买卖协议。

  6、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

  7、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备齐该房屋相关证件,本协议终止。

  8、一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购房所需款项(现金),本协议终止。

  (2)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该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本协议终止。

  乙方违约须承担甲方(二人)xxxx――xx的往返机票款。

  9、委托期限:20xx年日至20xx年

  10、其它约定:

  (1)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向其它人员出售此房屋。

  (2)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十日内,安排甲方与购房人签订该房屋买卖协议,逾期本协议终止。

  甲方: 乙方: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年 月 日

  售房委托协议书 2

  委托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的房产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1.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方米。

  2.上述所售房产的基本情况为:

  房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楼层_________ 、附属设施__________。

  3.该房产拟售价格为¥_________(大写)。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应按照《____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规则(试行)》的要求提供服务、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_________%(超过_______万的部分以_______%累计,低于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取)作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证不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或发生其他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提出两倍于代理佣金的赔偿。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无财务纠纷,如甲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补偿。

  七、委托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从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售房委托协议书 3

  委托人:***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性别 * 年 月 日 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有住房一套坐落于大连市***区****************(填写房证地址,必须一致),建筑面积为 *** *方米,《房屋所有权证》20.。。。房证号。现我们决定出售上述房屋,因不能亲自办理卖房手续,故我委托我的丈夫(或者妻子)******为我的.代理人,代理我办理上述房屋出售的一切事宜,并有权签署相关文件。

  1偿还相关银行(或个人)的抵押贷款,代领保险费,注销抵押登记,代领房屋所有权证;

  2与买方****(身份证号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出售过户相关手续;

  3代为接收卖房房款(开户转款),如需资金监管,则办理银行资金监管及解冻手续。协助买方签订借款合同。

  4如房屋坐落地址变更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并领取新证;

  5如上述房屋动迁,代办拆迁手续,签订拆迁补偿补偿(回迁安置)协议,领取动迁补偿费;

  6支付相关税费,办理房屋交接事宜。

  7代为查询、调取房屋档案相关信息。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均由我享有与承担。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一年

  委托人:

  年月日

  售房委托协议书 4

  认购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 成 年即人民 币 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珠海订立

  售房委托协议书 5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__________—房东帮办(以下简称乙方)帮助销售,具体内容如下:

  一._________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基本情况:

  二.甲方委托期为_______个月,并将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向乙方出示。

  三.乙方将负责对该房屋策划宣传,并收取__________元/年费用。

  四.乙方将向客人积极推荐该房屋,并引导客人看房.

  五.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客人看房.

  六.乙方将房东的房屋帮助出售后,甲方在收到房款后的三日内,按总房款的`3%的佣金支付给乙方.

  七.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如下条件,否则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自行负责:

  1、保证此房屋已经腾空。

  2、应保证此房屋没有使用及产权纠纷。

  3、保证此房屋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

  八.甲方的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九.此合同委托期间,不影响甲方通过其他渠道出售.此合同委托期间满后,如不另行续约则自动终止。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售房委托协议书 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房屋,建筑面积为:*方米。 现房屋产权状况为:合同、发票。

  甲、乙双方就上述和发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人民币(不含购房时未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含现有室内家具、家电)出售上述房屋。

  2、乙方同意按上述价格代售上述房屋。乙方不收取甲方委托售房的所有费用。

  3、乙方负责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甲方给予配合。

  在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由乙方与购房人协商承担。

  4、乙方负责于20xx年月日前让购房人将购买该房屋房款共计人民币(现金) 万元整备齐,于签署相关买卖协议之日,将该资金存入银行资金监管,于产权变更完成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甲方须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携带该房屋相关证件(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到达大连与购房人签署该买卖协议。

  6、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

  7、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备齐该房屋相关证件,本协议终止。

  8、一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购房所需款项(现金),本协议终止。

  (2)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该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本协议终止。

  乙方违约须承担甲方(二人)xxxx——xx的往返机票款。

  9、委托期限:20xx年日至20xx年

  10、其它约定:

  (1)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向其它人员出售此房屋。

  (2)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十日内,安排甲方与购房人签订该房屋买卖协议,逾期本协议终止。

  甲方: 乙方: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年 月 日

  售房委托协议书 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方米。现房屋产权状况为:合同、发票。

  甲、乙双方就上述和发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人民币(不含购房时未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含现有室内家具、家电)出售上述房屋。

  2、乙方同意按上述价格代售上述房屋。乙方不收取甲方委托售房的所有费用。

  3、乙方负责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甲方给予配合。

  在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由乙方与购房人协商承担。

  4、乙方负责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让购房人将购买该房屋房款共计人民币(现金)____万元整备齐,于签署相关买卖协议之日,将该资金存入银行资金监管,于产权变更完成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甲方须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携带该房屋相关证件(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到达大连与购房人签署该买卖协议。

  6、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

  7、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备齐该房屋相关证件,本协议终止。

  8、一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购房所需款项(现金),本协议终止。

  (2)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该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本协议终止。

  乙方违约须承担甲方(二人)____________——______的往返机票款。

  9、委托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其它约定:

  (1)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向其它人员出售此房屋。

  (2)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十日内,安排甲方与购房人签订该房屋买卖协议,逾期本协议终止。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售房委托协议书 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方米。现房屋产权状况为:合同、发票。

  甲、乙双方就上述和发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人民币(不含购房时未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含现有室内家具、家电)出售上述房屋。

  2、乙方同意按上述价格代售上述房屋。乙方不收取甲方委托售房的所有费用。

  3、乙方负责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甲方给予配合。

  在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由乙方与购房人协商承担。

  4、乙方负责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让购房人将购买该房屋房款共计人民币(现金)____万元整备齐,于签署相关买卖协议之日,将该资金存入银行资金监管,于产权变更完成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甲方须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携带该房屋相关证件(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到达大连与购房人签署该买卖协议。

  6、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

  7、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备齐该房屋相关证件,本协议终止。

  8、一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购房所需款项(现金),本协议终止。

  (2)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该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本协议终止。

  乙方违约须承担甲方(二人)____________——______的往返机票款。

  9、委托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0、其它约定:

  (1)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向其它人员出售此房屋。

  (2)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十日内,安排甲方与购房人签订该房屋买卖协议,逾期本协议终止。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售房委托协议书 9

  委托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的房产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1.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方米。

  2.上述所售房产的基本情况为:

  房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楼层_________、附属设施__________。

  3.该房产拟售价格为¥_________(大写)。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应按照《____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规则(试行)》的要求提供服务、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_________%(超过_______万的部分以_______%累计,低于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取)作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证不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或发生其他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提出两倍于代理佣金的赔偿。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无财务纠纷,如甲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补偿。

  七、委托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xx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从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

  (盖章)

  住址(单位):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售房委托协议书 10

  编号: 日期: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天津之家—房东帮办(以下简称乙方)帮助销售,具体内容如下:

  一、_________房屋坐落于以下简称该房屋, 产权属于该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甲方委托期为_______个月, 并将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向乙方出示。

  三、乙方将负责对该房屋策划宣传,并收取200元/年费用。

  四、乙方将向客人积极推荐该房屋,并引导客人看房。

  五、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客人看房。

  六、乙方将房东的房屋帮助出售后, 甲方在收到房款后的三日内,按总房款的3%的佣金支付给乙方。

  七、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如下条件,否则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自行负责:

  1、保证此房屋已经腾空。

  2、应保证此房屋没有使用及产权纠纷。

  3、保证此房屋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

  八。 甲方的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九.此合同委托期间,不影响甲方通过其他渠道出售。此合同委托期间满后,如不另行续约则自动终止。

  委托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房屋简介)

  1.房型: 室 厅 卫 厨

  2.总建筑面积: *米; 总使用面积: *米

  房间1: *米; 房间2: *米; 房间3: *米; 房间4: *米;

  厅1: *米; 厅2: *米; 厕1: *米; 厕2: *米;厨: *米

  3.电器: 有 包括: 无

  天然气 暖气

  家具: 有 包括: 无

  4.采暖费: (人民币) /月; 物业费:(人民币) /月;

  5.腾清:是 否 装修:无 一般 中档 高档

  6.意向售价(人民币) 万元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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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委托协议书(十)份(扩展1)

——委托销售房屋协议书优选【五】份

  委托销售房屋协议书 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条件居间出租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状况

  1、房屋坐落:

  2、装修状况:

  3、抵押情况:

  4、挂牌租价:人民币______万元

  5、沉降情况:

  6、其他:

  二、委托方式与期限

  非独家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房屋交易成功时止。

  独家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起至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此期间甲方不能同时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从事与乙方相同的活动。

  甲方同意在乙方需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三、甲方/代理人确认:

  甲方确认:具有出租房屋的权利,无权利纠纷,并经共有权人一致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代理人确认:甲方及共有权人一致同意出租上述房屋,无权利纠纷,同时具有甲方书面的有转委托的委托书。甲方/代理人对其所提供的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甲方(包括关联方)承诺:

  在乙方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做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如:与乙方经纪人带看的承租方(包括关联方)交换联系方式、私下签订租赁合同、经第三方居间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并保管承租方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承诺:乙方发布的信息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一致。妥善保管三证、积极为甲方寻找合适的承租方,促成交易,保证不赚取非法差价。

  六、中介服务费:杭州市物价局制定的房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七、违约条款: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按照出售房屋挂牌总价的3%作为违约金。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受方/承租方达成交易意向并支付交易定金后,买受方/承租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没收的交易定金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服务补偿。

  八、关联方:包括甲方配偶、父母、子女、代理人及看房随行人员。

  九、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纠纷处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销售房屋协议书 2

  甲方:土地所有人

  乙方:出资造房人

  为造房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本协议,具体如下:

  1、甲方自费拆除旧房。

  2、乙方使用甲方拆旧房后的土地建造房屋,整栋房屋建造费用由乙方出资。

  3、建房期间,甲方若与其亲属发生纠纷阻碍房屋建造,造成工程延误与损失由甲方负责处理与赔偿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房屋建造期间的施工安全,材料质量等有关问题由乙方负责(房屋以五层为最高协议条件)。

  5、房屋建成后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一切房屋质量问题。

  6、房屋建成以后,乙方以第一层正对大门左数第二个大厅,第三层一套房,第四层一套房,第五层一套房,总共三套房与一个大厅为条件给甲方,其余所有房屋均归乙方所有。

  7、建房审批手续费和建房有超高,超宽所交纳的罚款,甲方愿意付三万元人民币,其余罚款由乙方负责。

  8、乙方确保以建造的成本价卖两个储藏间给甲方,一个面积不小于10*方米,另一个面积在10*方米以下。

  9、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日起生效,房屋建造时间从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销售房屋协议书 3

  甲方(委托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物业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拥有的房产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房屋情况

  1、甲方委托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目前该房屋产权方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编号: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方米。经双方共同签章确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甲方承诺:其为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其对该房屋拥有完整的支配权。

  3、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明确向乙方告知该房屋未作流动资产抵押,并保证此房屋不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4、该房屋的公用或协议约定合作部分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等现有配套状况于本协议(附件一)中加以列明。

  二、代管时间与代管费用

  1、该房屋代管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费为该房屋出租合同月租金的10%,按每月一次从租金中扣除支付给乙方,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三、委托代管内容

  1、代委托方出租登记、带看,代办租赁登记等。

  2、代委托方付水、电、煤气、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费用甲方出)。

  3、代委托方申请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

  4、代办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缴、退租交接等手续。

  5、代委托方查验清理退租房屋。

  6、代委托方对房屋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更换房屋设施及居室保洁。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代管协议将房屋钥匙、门卡等交付给乙方。

  2、甲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在室内存放贵重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协议自动作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委托人房屋,但乙方代管服务费仍按协议规定时间收取。

  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项,应另签订委托代管协议补种说明,乙方将按实际情况收取费用,并在补充说明中标注。

  5、房屋委托代管理期间,房屋管理费及水、电、煤气、电话费、有线收视费等因该房屋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房屋存在的隐患,应在签定协议前如实告之。

  7、甲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如因甲方原因联系不到甲方所产生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8、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甲方保留监督权。

  9、乙方不得无故中止协议,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补偿。

  10、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代为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11、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使用甲方房屋进行任何活动。

  五、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协议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

  代表人: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

  代表人: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销售房屋协议书 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

  第二条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居住。仅限乙方家人自己居住。不得转租他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

  第四条 租金:该房屋月租 元,暂定为按季度交费。

  第五条 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自付。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重大损坏,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听从甲方检查劝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委托销售房屋协议书 5

  甲方:

  乙方:

  一、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地点、面积、价格

  二、交款方式:

  三、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指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十日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并应按合约总额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有权将该房另行销售处理,并将乙方已交的购房款全部归甲方作赔偿经济损失处理。

  四、 交付房屋期限:

  预计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及各种客观原因,则视实际情况延长交付使用期限。

  五 、乙方购置之房屋,待竣工后,由甲方处理交付使用通知书和房屋交权登记申请表,乙方可向开*市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乙方的协助办理契证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每份收取乙方的资料费壹佰元)

  六、该房屋移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应自学遵守开*市有关房屋管理规定,不得任意拆改、加建,违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房屋总价款按套为单位计算购房款出售给乙方;房产证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八、装修标准:外墙贴瓷质砖仔,内墙及天花荡过灰油,地面不过水泥砂不设炉灶,水电接至入户。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售房电话:

  乙方(盖章):

  负责人:

  委托办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售房委托协议书(十)份(扩展2)

——出售房屋委托协议书范文五份

  出售房屋委托协议书 1

  委托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房产情况: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房屋类型:公寓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价格: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事项:

  1、委托方委托受委托方以上述价格出售上述房产,超出部分归受托方所有。

  2、委托方应保证交易房产上没有设定抵押或担保,不涉及继承等家庭财产纠纷,如该房屋属多人共有,各所有权人均同意该房屋交易,保证房屋真实、合法。

  3、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的委托后,应积极为委托方寻找有意向购买该房屋的购房人,促使委托方的'房产尽快售出。

  4、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下列证件:房产证、原房屋买卖契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受托方应向委托方开具收件证明。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委托方不得将上述房产自行出售,不得委托第三方出售或自行终止该协议,否则应支付受托方相当于上述房产销售价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6、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受托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在交易房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将上述房屋所发生的水、电、供暖、煤气、天然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结清,并腾出房屋将户口迁出。

  7、委托方应负担下列费用: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_______元。

  8、上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完成后,本协议即视为完成。

  9、委托方与受托方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诉之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签字):受托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出售房屋委托协议书 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上列委托人为出卖属于自己的位于楼房一套室厅,面积为________*方米,特委托受托人为该房寻找购房人(即买受人),经双方自愿、公*、*等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自愿以元的价格出卖自己的上列楼房或独院。

  二、受托人如同买受人(购房人)商谈的`成交价格高于委托人委托的(一)项价格元时,高出部分的价款归受托人的报酬。

  三、如果委托人经受托人介绍后同购房人私下进行交易的,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止。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出售房屋委托协议书 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租赁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租赁标的: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屋(商铺�M住宅)委托给乙方代为出租。该房屋位于__商贸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方米。

  二、委托权限: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以乙方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以及其他有关此房屋商业管理的文书,代理甲方收取租金,全权代理甲方订立,中止,解除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代理甲方监督承租方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房屋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期间乙方代表甲方所做出的有关该房屋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如免租期、租金价格等)甲方予以认可。

  三、委托租赁期限:自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协议。

  四、代理费及租金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价格根据市场行情浮动,由乙方自定价格,乙方对租金全额收取____的代理费,租金为每月每*方米_______元,年租金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具体金额按照乙方和承租方签订的合同金额计算。

  2、如甲方房屋因各种原因未能出租,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费用,租金自乙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3、租金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六个月租金。乙方在扣除租金全额____的代理费后,按照约定期限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在汇入甲方银行账户前一个月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乙方财务制度要求的有效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租赁期间,如甲方自行向第三人出租,需经乙方书面同意,并且租金价格不得低于乙方根据市场发展状况统一制定的最低出租价格标准,否则甲方不得向他人自行出租,如有违反,将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转让该房屋,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将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Z条件,在签订或有关法律文件时必须对此加以声明。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转让房屋,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委托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在代理租赁期间,为保证市场整体运营,乙方有权对房屋原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结构变更;有权对房屋的经营业态,经营时间,经营方式等进行全权管理。

  5、在委托期限内,乙方将和承租方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外,违约方还应于违约之日起按日向守约方支付该商铺年租金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并承担给守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七、事项:

  1、甲方提供的银行账号作为商铺租金支付账户。如在委托租赁期间,此账号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未能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照原指定账户支付租金应视为租金已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公*合理、*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出售房屋委托协议书 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独家居间出售该房地产,不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只要该房产成交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2.1物业类别:□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其他

  2.2地址: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下称“该房地产”)

  建筑面积:_______*方米(以房地产权证为准)

  户型:_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卫

  2.3及地下车位_______号,车位面积_______*方米;

  2.4权属:□使用权□产权,房地产权证号:

  2.5装修标准:

  2.6附属配套设施:

  2.7是否设置了抵押:□否□是

  2.8是否设置了租赁:□否□是(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三、总房价:人民币/美元_______元(RMB/USD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佣金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若甲方成功出售该房地产,则乙方将向甲方收取上述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作为服务费。

  5.2甲方应于乙方介绍的买方签约或类似文件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3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加收佣金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5.4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后,如果甲方与买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的,则按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乙方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六、协议的履行

  6.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提供求购方的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6.3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情况属实,如因资料不符给乙方或买方造成损失,有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同意在收到买方所交的定金后,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待甲方与买方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再由乙方转交给甲方。

  6.5如果甲方不同意将收到的定金由乙方代为保管,需在收取定金的同时将其房地产权证书交由乙方保管。

  6.6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7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而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则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义务,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5、1款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9委托期限和限制: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甲方或本合同项下之代理人于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与乙方所曾介绍的客户成交而不通过乙方的,按委托价格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注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居间人(乙方):_______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售房屋委托协议书 5

  认购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 成 年即人民 币 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珠海订立


售房委托协议书(十)份(扩展3)

——委托售房协议书通用5篇

  委托售房协议书 1

  甲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

  电话:

  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XX公司20xx年10月19日向XX银行XX分行(以下称丙方)贷款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到期不能如数归并拖欠大量贷款利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XX(以下称甲方)及其爱人XX(以下称乙方)作为抵押人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为了更好的协助XX公司向丙方还款,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丙方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房屋情况概述

  甲方、乙方委托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1、甲方、乙方为下列房屋的所有权人,

  上述相关信息由甲、乙双方提供,甲、乙双方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须向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

  (1) 身份证件;(2)房屋权属证书。

  如甲、乙双方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尚需提供由甲、乙双方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如该房屋为两人或多人共有,尚需提供共有权人意见书。

  第三条 房屋售价

  1、甲乙丙双方商定,丙方按照甲、乙双方预先确定的不低于人民币元整的价格为甲、乙双方寻找购房人。

  2、房屋出售价款优先偿还包头市鑫利峰钢铁有限公司拖欠丙方贷款本金及利息。(贷款本金及利息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第四条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代理期限自动展期6个月。

  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条 房款给付

  1、甲乙丙三方商定,由丙方介绍的购房人与甲、乙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将房款支付到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账户。

  2、甲乙丙三方共同确定账户金额后,将购房款向丙方偿还XX有限公司拖欠丙方贷款本金及利息。(贷款本金及利息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第六条 甲、乙方义务

  本协议中,一方义务即为另一方权利。

  1、甲、乙方应保证其向丙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情形。

  2、甲、乙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费用。

  3、甲、乙方不得不当使用、利用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等,私下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或以其他方式,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丙方寻找到购房人,并与购房人签定《二手房买卖预定书》(以丙方电话通知甲、乙方时间为准)后,甲、乙方不得自行寻找或再委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屋。

  5、甲、乙方与丙方就该房屋买卖相关事宜洽谈成功后,同意丙方代表甲、乙方与购房人签定《二手房买卖预定书》。

  第七条 丙方义务 1、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从事代理出售房屋的相关活动,适时地对外公开该房屋出售的相关信息,为甲、乙方寻找购房人,并协助甲、乙方与购房人订立《二手房买卖预定书》及《房屋买卖合同》。

  2、丙方应协助甲、乙方及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续、立契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如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方因向丙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丙方及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在丙方与购房人签定《二手房买卖预定书》(以丙方电话通知甲、乙方时间为准),甲、乙方私自与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或不配合甲方和购房人办理相关手续的,甲、乙方均应向丙方或购房人支付相当于实际成交价格之2%的违约金。

  3、甲乙丙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本协议终止(包括提前终止)后起之365日内,甲、乙方不论是直接地或是间接地与丙方寻找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应向丙方支

  付XX有限公司拖欠丙方贷款本金及利息。

  2、本协议终止后,丙方未能为甲、乙方成功代理出售该房屋的,丙方无须向甲、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协议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三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协议约定的下述第种方式进行解决:

  1、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委托售房协议书 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房屋,建筑面积为:*方米。 现房屋产权状况为:合同、发票。

  甲、乙双方就上述和发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人民币(不含购房时未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含现有室内家具、家电)出售上述房屋。

  2、乙方同意按上述价格代售上述房屋。乙方不收取甲方委托售房的所有费用。

  3、乙方负责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甲方给予配合。

  在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更名等相关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由乙方与购房人协商承担。

  4、乙方负责于 年 月 日前让购房人将购买该房屋房款共计人民币(现金) 万元整备齐,于签署相关买卖协议之日,将该资金存入银行资金监管,于产权变更完成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甲方须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携带该房屋相关证件(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到达大连与购房人签署该买卖协议。

  6、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

  7、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备齐该房屋相关证件,本协议终止。

  8、一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购房所需款项(现金),本协议终止。

  (2)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5条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该房屋的权属转移、更名等手续,本协议终止。

  乙方违约须承担甲方(二人)xxxx——xx的往返机票款。

  9、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0、其它约定:

  (1)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向其它人员出售此房屋。

  (2)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十日内,安排甲方与购房人签订该房屋买卖协议,逾期本协议终止。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售房协议书 3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__________—房东帮办(以下简称乙方)帮助销售,具体内容如下:

  一._________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基本情况:

  二.甲方委托期为_______个月,并将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向乙方出示。

  三.乙方将负责对该房屋策划宣传,并收取__________元/年费用。

  四.乙方将向客人积极推荐该房屋,并引导客人看房.

  五.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客人看房.

  六.乙方将房东的房屋帮助出售后,甲方在收到房款后的三日内,按总房款的3%的佣金支付给乙方.

  七.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如下条件,否则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自行负责:

  1、保证此房屋已经腾空。

  2、应保证此房屋没有使用及产权纠纷。

  3、保证此房屋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

  八.甲方的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九.此合同委托期间,不影响甲方通过其他渠道出售.此合同委托期间满后,如不另行续约则自动终止。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售房协议书 4

  委托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的房产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1.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方米。

  2.上述所售房产的基本情况为:

  房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楼层_________、附属设施__________。

  3.该房产拟售价格为¥_________(大写)。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应按照《____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规则(试行)》的要求提供服务、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_________%(超过_______万的部分以_______%累计,低于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取)作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证不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或发生其他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提出两倍于代理佣金的赔偿。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无财务纠纷,如甲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补偿。

  七、委托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xx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从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

  (盖章)

  住址(单位):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售房协议书 5

  甲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等,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委托卖房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如实填写《出售房屋登记表》,并出示产权证及身份证,提**权证复印件。

  二、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并已征得共有人(或产权人)同意,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该方最终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参考意见。乙方与甲方所介绍的卖房达成买卖协议时,须交甲方按成交价的1%的中介费,成交价低于伍万元按500元收费。

  四、乙方也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卖房,但不得与甲方介绍的买方以各种借口私下交易,否则,应承担双倍的中介服务费(乙方卖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须按规定给付中介费)。

  五、甲方应通过媒体发布卖房信息。物色,筛选,推荐适合买方。带客户到乙方现场看房。如实传递买卖双方的要求,积极周旋,直至买卖成交。

  六、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起草房屋买卖协议、代办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帐户,钝化矛盾、调解纠纷,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今后另行签订协议或委托书,本协议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以后签协议为准。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售房委托协议书(十)份(扩展4)

——售房协议书6篇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房屋出卖给乙方,建筑面积*方米,地下室*方米,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住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三、乙方在XX年XX月XX日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元整,即小写¥:元。(后续款以收据为准)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无转让,无抵押。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有关资料。

  六、甲方应在年月交房给乙方,并将甲方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

  七、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移动的物体,如有改变,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屋内所带的物品及厨房设施(油烟机、炉盘),卫生间(太阳能)一律齐全,交付乙方使用,甲方不得带走。

  九、20xx年7月1日前,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宽带费、闭路费等)由甲方负责。

  十、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总房款10%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

  电话:

  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XX公司20xx年10月19日向XX银行XX分行(以下称丙方)贷款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到期不能如数归并拖欠大量贷款利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XX(以下称甲方)及其爱人XX(以下称乙方)作为抵押人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为了更好的协助XX公司向丙方还款,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丙方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房屋情况概述

  甲方、乙方委托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1、甲方、乙方为下列房屋的所有权人,

  上述相关信息由甲、乙双方提供,甲、乙双方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须向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

  (1) 身份证件;

  (2)房屋权属证书。

  如甲、乙双方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尚需提供由甲、乙双方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如该房屋为两人或多人共有,尚需提供共有权人意见书。

  第三条 房屋售价

  1、甲乙丙双方商定,丙方按照甲、乙双方预先确定的不低于人民币元整的价格为甲、乙双方寻找购房人。

  2、房屋出售价款优先偿还包头市鑫利峰钢铁有限公司拖欠丙方贷款本金及利息。(贷款本金及利息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第四条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代理期限自动展期6个月。

  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条 房款给付

  1、甲乙丙三方商定,由丙方介绍的购房人与甲、乙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将房款支付到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账户。

  2、甲乙丙三方共同确定账户金额后,将购房款向丙方偿还XX有限公司拖欠丙方贷款本金及利息。(贷款本金及利息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第六条 甲、乙方义务

  本协议中,一方义务即为另一方权利。

  1、甲、乙方应保证其向丙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情形。

  2、甲、乙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费用。

  3、甲、乙方不得不当使用、利用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等,私下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或以其他方式,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丙方寻找到购房人,并与购房人签定《二手房买卖预定书》(以丙方电话通知甲、乙方时间为准)后,甲、乙方不得自行寻找或再委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屋。

  5、甲、乙方与丙方就该房屋买卖相关事宜洽谈成功后,同意丙方代表甲、乙方与购房人签定《二手房买卖预定书》。

  第七条 丙方义务

  1、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从事代理出售房屋的相关活动,适时地对外公开该房屋出售的相关信息,为甲、乙方寻找购房人,并协助甲、乙方与购房人订立《二手房买卖预定书》及《房屋买卖合同》。

  2、丙方应协助甲、乙方及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续、立契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如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方因向丙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丙方及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在丙方与购房人签定《二手房买卖预定书》(以丙方电话通知甲、乙方时间为准),甲、乙方私自与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或不配合甲方和购房人办理相关手续的,甲、乙方均应向丙方或购房人支付相当于实际成交价格之2%的违约金。

  3、甲乙丙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本协议终止(包括提前终止)后起之365日内,甲、乙方不论是直接地或是间接地与丙方寻找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应向丙方支

  付XX有限公司拖欠丙方贷款本金及利息。

  2、本协议终止后,丙方未能为甲、乙方成功代理出售该房屋的,丙方无须向甲、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协议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三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协议约定的下述第种方式进行解决:

  1、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卖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方米连同1号楼下面120号储藏室一并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相关证明交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20xx年月日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交付乙方后,该房可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税费分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日后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费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偿提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上述房产风险责任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该房产日后所产生的一切收益一并转移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签章)

  经办证明人: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等、自愿、公*、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区(县)______小区(街道)______幢/座/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_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协议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元。


售房委托协议书(十)份(扩展5)

——售房协议书(20)份

  甲方

  乙方:

  根据《浙江省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售房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浙江省省直单位________________协议书》。

  二、因乙方享受甲方自建经济房,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应不得低于十年,其中自入住之日起的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正常离退休人员除外)。乙方在甲方服务期未满离校者,不论何种原因,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乙方所购房在离校时的市场商品价(以市财税局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为准)与乙方购买该房房款总额的差额,并根据未满服务年限进行折算,即违约金额度=(所购房评估价-购房时房款总额)×未满服务年份/10。该违约金在乙方离校时无条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购房后,不得擅自改变该房用途;服务期满后上市交易前需经甲方同意,在同等价格时,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协议未明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夫妻双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月____日20xx年___月____日

  认购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 成 年即人民 币 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珠海订立

  卖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方米连同1号楼下面120号储藏室一并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相关证明交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20__年月日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交付乙方后,该房可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税费分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日后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费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偿提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上述房产风险责任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该房产日后所产生的一切收益一并转移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签章)

  经办证明人: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方米连同1号楼下面120号储藏室一并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相关证明交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20__年月日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交付乙方后,该房可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税费分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日后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费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偿提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上述房产风险责任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该房产日后所产生的一切收益一并转移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签章)

  经办证明人: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等、自愿、公*、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区(县)______小区(街道)______幢/座/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_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协议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元。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协议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协议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土地使用费。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印花税;契税;产权登记费;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权籍调查费;房地产买卖协议公证费(如有);评估费;保险费(如有);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协议。卖方解除协议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协议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协议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协议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区路号层(建筑面积*方米)房屋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楼层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即人民币小写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元整。(后续款以收据为准)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七、甲方应在年月交房给乙方;交房后乙方付清余款。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证明人:

  年月日

  甲方:荆州市zz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委托方)

  乙方:天津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服务提供方)

  为支持甲方项目销售,荆州市zz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天津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就利用物业员工本地资源进行房屋联动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负责组织员工充分利用客户资源推销甲方所开发的房屋,甲方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

  2、凡由乙方员工介绍购房成功甲方按每套房屋(普通类别)给予600元奖励。

  3、乙方员工介绍购房甲方在其他同等优惠基础上再给予总额1%的`优惠,并减免一年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所介绍客户必须在第一时间由乙方带至销售现场,由现场销售人员接待并登记确认,否则不计为乙方联动业绩,不享受联动售房奖励。

  甲方:荆州市zz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天津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代表人:

  年月日

  卖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 *方米连同1号楼下面120号储藏室一并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相关证明交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20xx年xx月xx日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交付乙方后,该房可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税费分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日后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费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偿提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上述房产风险责任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该房产日后所产生的一切收益一并转移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签章)

  经办证明人: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房屋出卖给乙方,建筑面积*方米,地下室*方米,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住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

  小写(¥:______元)。

  三、乙方在XX年XX月XX日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元整,即小写¥:元。(后续款以收据为准)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无转让,无抵押。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有关资料。

  六、甲方应在年月交房给乙方,并将甲方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

  七、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移动的物体,如有改变,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屋内所带的.物品及厨房设施(油烟机、炉盘),卫生间(太阳能)一律齐全,交付乙方使用,甲方不得带走。

  九、20xx年7月1日前,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宽带费、闭路费等)由甲方负责。

  十、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总房款10%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__栋楼____号_____买给乙方,面积20*方米左右。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将房款付给甲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20___年___月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

  第四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售房委托协议书(十)份(扩展6)

——贷款委托协议书范本十份

  xxx(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xxx(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xxx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xxx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呆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xxx‰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xxx‰计算手续费,并从xxx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委托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户:

  xx年月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我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双方共同按揭购买坐落于_______开发区_______路_______幢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房屋,我同意将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湖北银行,与该银行签署《抵押合同》,由于我无法前往办理该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代为签署抵押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及领取该房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

  二、代为办理缴纳抵押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手续费、提交、领取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相关证件等手续。

  三、代为查询并打印个人信息报告及相关信息。

  委托期间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领取的相关房产资料及支付的款项,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手续办理完毕。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一、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售房委托协议书(十)份(扩展7)

——售房合同协议书通用10篇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娄底市娄星区甘贵路80号移民基地4、5层(建筑面积192*方米)房屋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楼层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玖仟陆圆整;即人民币小写249600.00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100000.00元整。(后续款以收据为准)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七、甲方应在2011年2月交房给乙方;交房后乙方付清余款。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娄底市娄星区甘贵路80号移民基地4、5层(建筑面积xxx*方米 )房屋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楼层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xxx圆整 ;即人民币小写xxxx00.00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x00000.00元整。 (后续款以收据为准)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七、甲方应在20xx年xx月交房给乙方;交房后乙方付清余款。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证明人: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层)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___________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层,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__*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_*方米)。

2、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___________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2)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乙方,由乙方负责收租。

5、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___________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_____%违约金。

6、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7、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8、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9、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10、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证明、甲方和宅基地所有者签署的赔偿协议复印件

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3、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日

  售房合同协议书 4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市_____________城区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2、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3、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期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计算违约金缎带与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4、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5、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7、(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娄底市娄星区甘贵路80号移民基地4、5层(建筑面积192*方米)房屋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楼层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玖仟陆圆整;即人民币小写249600.00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100000.00元整。(后续款以收据为准)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七、甲方应在20xx年2月交房给乙方;交房后乙方付清余款。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加倍赔偿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证明人:

  个人售房协议书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_______市___________城区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2、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3、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全款付给甲方。

4、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期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计算违约金缎带与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售房合同协议书 7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__栋楼____号_____买给乙方,面积20*方米左右。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将房款付给甲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20___年___月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

  第四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售房合同协议书

  售房合同协议书是指还没有在签订购房之前的书面,这是用来表示个人已跟对方决定购的意向而写的一份协议书,以下文章是由推荐阅读。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愿将其位于*南公路管理局大院内的_____栋_____楼,房号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___ *方米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

  第四条 税费分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日后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费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应结清房屋交接前的水费、电费等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 上述房产风险责任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该房产日后所产生的一切收益一并转移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房产证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甲方(以下简称出售方): 乙方(以下简称购买方):

  现住址:现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方公司(房屋中介):

  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单位购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 单位房一套,房屋面积大约为 *方米之间(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 厅 卫 多层型房。此购房指标总售价元整(¥ 万元)。预付订金 %万元,其余%万元需在单位缴纳确定购房订金两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 甲方必须要先将产权办理在自己名下,房产证费用由甲方出。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协助乙方在合法过户时间日内将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其过户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契税、房产证等)。

  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对方提供身份证、户口薄证件及复印件:

  第四条 甲乙双方从签订即日起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六条 定金

  注: 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


售房委托协议书(十)份(扩展8)

——装修委托协议书(十)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乙方系小区住宅单元物业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委托进行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一、装修申请与报批

  第一条乙方在装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个人则需装修委托书。

  2.比例不小于1:100的装修设计图(包括:*面图、隐蔽工程图、机电项目施工图)或上述图纸的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照2张。

  4.装修队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的上岗证及复印件。

  第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甲方自接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审核合格后,甲方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乙方应按照许可证时间开工装修,同时应将许可证贴在装修现场明显位置以便甲方检查。

  第三条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认为需要修改或重新提交时,乙方应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最终审核。

  第四条甲方审核完毕的资料,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或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审核。

  第五条如果乙方不提交装修申请擅自施工,或在甲方未准许之前开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二、出入证

  第一条为保证乙方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要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现场出入证,如有未办理出入证的、丢失出入证的或将出入证转借他人的,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有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施工人员清理出小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第三条装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其申请的所有出入证全部收回交给甲方,甲方核查无误后,退还临时出入证押金。

  三、装修保证金 第一条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每户5000元。

  第二条乙方缴纳垃圾清运费:20元/自然间;管理费(含设备使用费)按15元/天计费,自审批合格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验收合格清场之日止。

  第三条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停止计费),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四、注意事项

  第一条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

  3.装修室内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2cm,地面装修总厚度不得超过3cm,按施工进度铺地砖前须申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检查批准。

  4.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工程部试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装修所使用的木制材料需经防火阻燃、防腐处理。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7.厨房应有门,不得做成敞开式厨房。

  第二条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拆改移位。加装暖气罩,必须留有长、宽不少于400mm的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为_______房_______厅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_________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C62�C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C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售房委托协议书(十)份(扩展9)

——旅游委托协议书范文十份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_程表》,《旅__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

  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

  第二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

  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

  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__)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

  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_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

  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联系手机号:____________甲方传真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联系传真、电话和联系手机号: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的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机场(码头)的接送,代订机(船)票,代订酒店住宿,代订景区(景点)门票,代租汽车,代办入境、出境、过境临时居住和旅游签证,代办国内旅游委托,提供导游服务等。

  第二条委托事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1、委托事项

  (1)代订机票:

  第三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及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项目费用及服务费;

  (3)甲方应当及时受领乙方办理委托事项的结果;

  (4)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

  (5)甲方应特别注意旅途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及风俗禁忌,慎重选择滑翔、漂流、潜水、游泳、跳伞、热气球、蹦极等高风险性的旅游项目。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委托事项。乙方办理委托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短信、聊天记录等。

  (2)乙方应亲自处理甲方的委托事务;如乙方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甲方(同意或不同意)转委托。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取消机票或者酒店用房的,机票已开出的按航空公司规定计算损失;酒店按房价的____________%计算损失(酒店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并应按合同总价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服务费不退。

  (2)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改变机票、酒店或租车等委托项目的,承担损失费,服务费用不退。

  (3)乙方在扣除上述损失费及违约金后,应当在甲方退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委托费用。

  (4)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提供证件及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不能完成委托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服务费不退。

  (5)甲方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代订机票、代订酒店或代订车辆等单项服务的,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委托费用、服务费,并应按合同总价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降低机票舱位等级、住宿酒店、车辆标准以及委托事项标准的,应当按委托费用总额的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差额。

  (3)乙方应当在取消受托业务通知到达日起7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委托费用,支付违约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委托服务转委托的,应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乙方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第五条特别说明

  1、代订机票上所示的时间如与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搭乘飞机时间不一致的,以航空公司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2、根据行业惯例,酒店的入住时间是当天中午12时整至第二天中午12时整。酒店对订房、退房有特别规定的,乙方应当事先告知甲方,否则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委托代订机(船、火车)票有特别的改签、转签、退票等规定,乙方应提前告知,否则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与航空公司、酒店、景区等经营者因航班延误、住宿或退房、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等发生纠纷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在接受委托项目期间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以及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并以书面通知甲方时止。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或甲方代表人签字,并付清委托费、服务费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旅行社)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 许可证号: )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 许可证号:)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在 一地的旅游团队接待(即地接接待)为保证团队接待质量,共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行社的信誉,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就接待旅游团中的有关事项及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保证甲方团队在委托乙方接待范围内的旅行安全、顺利,甲方委托乙方安排交通、住宿、游览、餐饮、购物、娱乐等旅行服务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的内容迅速、准确地实施安排。双方特此以甲乙双方间的业务委托合同的方式,正式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主体的认定

  甲乙双方应为在各自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的合法经营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诈或隐瞒对方自己的真实资质的则视为其违约,对方有权视合同无效,停业、歇业、被旅游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将视为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负责具体操作的人员必须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有公司负责人的授权证明。

  第三条:适用范围

  (1)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但在本协议若另有补充协议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2) 对本协议中未作规定,并且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亦无特别规定的事项,则遵循行业惯例。

  (3) 本合同适用于合作期间内的多批次散客及团队。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为各批次散客及团队的委托接待合同。

  第四条:委托的内容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业务,以委托行程内的安全、顺利运行为目的,其内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据个别要求限制或扩大下述安排业务范围)

  (1) 提供有益于甲方业务开展的有关交通、住宿、旅游设施、名胜古迹等的信息和实施方案。

  (2)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交通部门签订客运合同并落实各项交通的安排、承运。

  (3)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并符合甲方团队所需标准的饭店签订住宿合同并落实住宿安排。

  (4)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安排用餐、旅游及观看文艺节目、购物等。

  (5)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配备导游、翻译等。

  (6) 对计划外发生的事情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

  (7) 其它为保证甲方团队旅游活动安全运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条:相关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各自向对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责任保险协议及发票、开户银行、帐号、通讯地址、组织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名单(含联系电话、传真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办法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旅游服务时,应将行程接待计划(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计划包括散客和团队)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将这些通讯方式的通知统称为“送达”)乙方,行程接待计划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旅游线路名称;

  (2) 旅**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3) 旅**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车次、旅游汽车标准)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4) 旅**程中住宿酒店的星级、房型、间数、陪同房类型等及其报价;

  (5) 旅**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6) 旅**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及报价;

  (7)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8) 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 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10) 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11) 当团操作人员的联系电话、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12) 双方确认的参团成员人数及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等)

  (13)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项团队接待计划书后,应迅速(最晚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是否受理该申请。

  第七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

  (1) 根据前条第二项,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计划确认书时,则甲乙间业务委托合同成立。

  (2) 乙方若对甲方前条第一项计划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删除不能受理部分后仍委托乙方安排时,则应再次履行第六条第一项所定程序对甲乙双方的委托接待协议进行重新约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删除则视为协议解除;

  (3) 行程接待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其进行赔偿,可投诉到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

  第八条:委托报价

  甲方接到客户请求之后,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进行询价,乙方有义务给予及时回复,甲乙双方均应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对甲方的操作规定

  (1) 甲方操作人员必须以书面(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询价要求,条件不允许或者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电话口头的方式。

  (2) 尽可能详细地表述客户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人数、等级、是否安排购物店等其它具体要求。

  (3) 特殊情况应注明最晚答复时间。

  二、对乙方的操作规定

  (1) 乙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回复(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

  (2) 甲方需要分项报价时,乙方的报价必须与甲方的询价要求逐条对应。乙方报价应注明所含与不含内容,特别应注明:航班信息;酒店星级、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标准、种类、地点、餐顿、酒水;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导游、司机的小费、超时费,是否安排购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等。

  (3) 乙方的报价必须准确,不允许提供模糊的数字或概念,并明确告知甲方报价的币种,甲方收到的乙方报价单,即刻构成甲乙双方合同的一部分。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价格上涨的或甲方已经与客户签订协议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报价执行,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4) 一般团队的报价,应在12小时内回复;特殊要求较多的团队,可在24小时内回复;甲方规定最晚答复时间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回复。

  (5) 对于行程中不合理之处或由于交通等问题需更改之处,乙方在报价时,应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为甲方提供尽可能完整的当地旅游资讯,其中的价格仅供甲方临时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旅游资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乙方人员名单、岗位及联络方式,包括常用的导游、司机等。

  (2) 乙方建议在当地使用的酒店名录及价格。

  (3) 常用的接待价格:每人天综合服务费、门票费、餐费、车费(超公里费)导游服务费等。

  第三章:委托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委托业务的开始甲乙双方的委托业务合同一旦成立,乙方应立即着手安排业务。

  第十条:报告经过的义务

  (1) 乙方应适时或经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势报告委托业务的进展状态。

  (2) 对甲方的委托内容,乙方在安排完毕或判定不能达到安排目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逐次向甲方报告。

  (3) 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据前项所做的部分委托项目不能安排的报告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变更该部分内容、或解除全部委托业务合同。

  第十一条:委托业务确认期限

  (1) 乙方原则上在甲方团队旅行开始一周前,履行前条各项所定手续,完成全部被委托的旅游业务。

  (2) 除前项正文中所规定的事项,如甲、乙间另有补充协议时,按补充协议办理。

  第十二条:费用的结算

  (1) 由于甲乙双方团队合作频繁,双方协商一致,团队出发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余款月结,具体每团付款金额于协议附件的委托接待合同双方约定为准。

  (2) 团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团队结算单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连同甲方游客反馈表传真至甲方计调部门,并核对清楚结算金额。

  (3) 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将上月1日至31日之间接待的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结算清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结算专管员,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当月将结算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4) 如果因为行程变更而造成甲方预付费用超过实际产生的费用时,乙方应在团队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计调部门核对清楚结算金额,差额应于次日退还至甲方所指定的帐号上。

  (5) 对于前几项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制定特别条款时,则以后者为准。

  第四章:委托接待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或无法协调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团队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造成航班、车次、船班等交通方式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利向游客或者造成变更的第三方索要相应的费用;

  (2) 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导游人员应及时联系甲方或承运的交通工具公司,尽快落实准确的抵达时间,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

  (3) 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告知其实际情况,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计划取消而造成的损失。

  二、因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造成团队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 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 造成团队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及时根据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计划,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延迟抵达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 造成团队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总经理口头确认后乙方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努力正确降低各项因团队取消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对生效的旅游接待合同进行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内容;

  (2) 乙方在根据前项向甲方提出变更时,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变更后的安排方案送达甲方。

  (3) 甲方在接到前项变更申请后,应立即书面答复或同意乙方变更后方案或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将作为新的委托接待合同另行处理。

  (4) 对于更改后的新的团队行程计划,乙方要尽力和相关接待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尽量安抚客人,并努力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将团队的具体安排及时告知甲方;

  (5) 甲方或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对第2项的申请及第3项的回答可以口头形式通知,但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将申请及回答送达对方。

  (6) 视变更程度,当该团队提出解除合同时,甲方可以全部解除与该旅行相关的委托业务合同。此时,甲方必须迅速将此内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收的此团团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托接待协议生效后产生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乙方自什么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候可以做相应的变更;

  (2) 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已生效的委托接待合同进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确定无法按照原合同执行的时候,视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取消此团队操作,并按照损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赔;

  (3) 甲方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双方另立委托接待协议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费用减少,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给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另立委托接待协议时,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推托、刁难甲方,应一如既往的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5) 在甲方与客人签定协议后,乙方提出变更的,所有因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条:宗旨

  (1) 甲方的团队在旅行中,如认为可能得不到应提供的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供委托业务合同规定的服务。

  (2)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得不变更委托业务合同中的内容时,如变更旅行日程,要尽量使变更后日程符合当初日程的宗旨。如变更旅行服务内容,要尽量使变更后的旅行内容与当初的一致,使委托业务合同的内容变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条:接待质量标准

  因甲方团队多为同行客户所委托团队,团队类型分为:散拼团、独立团;团队等级分别为:普通团,特别关注团,vip团。乙方在接待过程中应针对团队类型及团队等级的不同特点,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团队要求并符合以下甲方质量标准的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委托接待合同所确认的日程、标准、报价内容提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50号令《旅行社条例》的要求,选择具有安全保障和质量保证的单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车、购物等,为确保甲方团队能安全、顺利地旅行,乙方应按下列原则实施:并按以下各项的要求严格执行:

  一、酒店客房

  (1) 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将酒店以次充好,欺瞒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须符合甲方团队所要求的标准,一经确认之后的准确酒店乙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经得甲方的同意,具体酒店标准以甲方操作人员要求为准。

  (2) 酒店硬件设施应符合相应的国际等级星级标准,所有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保养 良好、运转正常,并配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及足够的提醒标志;

  (3) 酒店位置应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则,使客人的商务活动和自由活动既方便又安全。

  (4) 酒店的服务应热情周到,随时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帮助。如:甲方要求乙方为vip团、特别关注团在客房放置欢迎卡、鲜花或果篮时,酒店能积极配合。

  (5) 酒店前台人员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透露协议价格,因酒店人员向游客或组团社领队人员透露协议价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向酒店追偿;

  (6) 如酒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星级的客房时(或分为主楼、附楼),乙方应在报价时特别说明。

  (7) 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对中国团队有歧视性行为,如单独安排早餐或与其它客人隔开用早餐,服务态度差等歧视性行为。

  (8) 乙方因自身或所预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标准不得低于已确认酒店的标准,中间的费用差额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餐饮

  (1) 就餐环境清洁干净,具有国家允许经营餐厅的各项证照要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拥有足够的营业场所(大厅、包厢、停车场等)其所配备卫生间不准有污渍、异味。

  (2) 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干净、清洁、无毒;经营场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标志;

  (3) 按餐费标准订餐,严禁克扣餐费,酒水及菜单按单团合同标准执行

  (4) 满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餐等。

  (5) 餐食要卫生、可口、足够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严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员应立即现场调整、解决,并避免以后再次发生。

  (6) 每桌原则上最多安排10人,超过10人,必须分桌。(人数在12人以下不够分桌时必须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间交通

  (1) 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好的行程、日期、等级、班次安排城市间的交通,包括:机票、火车票、船票等。

  (2) 由于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误、取消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需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3) 由于人为失误造成的损失,如漏订、错订等,由责任方赔偿。

  (4) 乙方有责任协助确认全程机票(包括内陆段)

  (5) 遇航班变更,乙方负责及时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导游。

  四、车辆

  (1) 必须使用在交通部门注册的合法运营旅游车,一定要为乘客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每团确认单上说明具体保额。

  (2) 严禁使用非运营车辆(黑车)以及超龄服役的车辆;

  (3) 车内外保持干净整洁,车内设施能正常使用,如麦克风、空调、阅读灯、窗帘、座椅调节、卫生间设施等。

  (4) 车况良好,保证机械设施运转正常、有效。如出现意外,导致抛锚或其它影响行程的事故,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更换正常车辆,不得出现反复修车耽误行程的现象。因此造成的投诉、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不得超载,至少要预留出1-2个以上空位,司机不得同意团队及导游以外的人员搭车或路上收客;

  (6) 司机应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安全驾驶记录良好、服务热情,熟悉行程内路线、路况,如遇未知地点、路线,乙方应提前查询,确保将客人及时、准确无误地送达目的地。

  (7) 旅游车辆要确保有足够的空间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够正常使用,并保证客人物品的安全。

  (8) 司机在车上不得抽烟、喝酒、赌博、兜售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中国道路交通法》《营运车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导游服务

  (1) 拥有导游执业资格的中文普通话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语种导游。

  (2) 经验丰富,熟悉目的地的情况,特别是熟悉与旅游相关的情况,如交通、景点、酒店、餐厅、机场、车站、码头等;

  (3) 导游接机(站)时,应在机(车)抵达前到达机场(车站),按甲方要求举牌接机(站)

  (4) 导游为客人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做到热情周到、主动到位,对经常发生或可能预见的情况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确保客人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客人投诉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盗案件时有发生,应如何预防;某地严禁吸烟;在某景点易掉队;如何保证不掉队;万一掉队如何返回等。

  (5) 导游接送团和随团出*重要活动时。必须注意仪表,着正装。*时着装要求整齐、简洁、大方、得体,化妆要适度。

  (6) 遇客人参加自行安排的商务活动及用餐时,导游应积极配合、为客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7) 导游应向客人讲解旅游地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当地*俗;但不得迎合个别客人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中搀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8) 在带团过程中,导游应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严禁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费的项目;或压缩计划内项目游览的时间。

  (9) 特殊情况下如需变更行程,应以保障客人利益为原则,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权者与游客签订行程变更同意书之后方可根据新的行程安排进行接待工作;

  (10) 严禁向客人索要小费;

  (11) 其他未提及的事项,导游的行为必须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旅行社法规》的相关要求,如果因为导游违反相应要求而造成的投诉,甲方有权根据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规的许可向乙方索赔;

  六、购物

  (1) 以客人自愿为原则,严禁强买强卖,严格执行甲方计划内的购物安排,严禁增加购物次数及购物时间;

  (2) 每次购物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导游应告知客人,严禁擅自延长购物时间;

  (3) 如客人提出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协助客人在离境前解决,不准将问题带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诉;

  (4) 甲方要求无购物的团队,乙方不得安排客人进旅游购物店;

  (5) 乙方导游人员应告知客人购物退税有关规定,并在团队离境前协助客人办理退税手续。

  七、娱乐活动

  (1) 严格执行接待计划内娱乐活动。

  (2) 严禁随意增加自费项目或高价销售自费项目,如因增加自费项目造成客人投诉,乙方应双倍返还客人所支出的费用。

  (3) 严禁乙方导游人员诱导或组织客人涉足黄、赌、毒场所。

  第十七条:领队或全陪

  甲方或委托业务给甲方的组团社派领队或全陪陪同旅行时,领队有权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旅程有关事项。乙方及乙方选派的导游在旅行实施过程中,应听从领队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除了以上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旅游团队所提供的接待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50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要求,乙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诉、索赔的,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乙方索赔:

  (1) 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 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3) 未经甲方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

  (4) 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5) 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 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

  (7) 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

  (8) 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9) 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

  (10) 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11) 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

  (12)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

  (13)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14) 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第十九条:接待部门的责任

  乙方在履行委托业务合同时,由于乙方或乙方从业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相关旅游服务部门的故意过失,对甲方或甲方旅游团(者)造成损害时,乙方应承担对甲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七章:事故对策

  第二十条:

  (1) 乙双方事故对策责任人,要在履行本协议前,协商事故发生时的联络体制,另行交换事故处理备忘录。

  (2) 乙方为在甲方的旅行实施中万一发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预见事件时能迅速联络,应建好通讯联络组织,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迅速将通讯组织图交给对方。

  第二十一条:

  (1) 甲乙双方无论责任归属,在甲方团队旅行中,万一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乙方迅速、准确处理,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及相关的旅游主管部门,并努力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失。

  (2) 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战争、火灾、地震、铁路中断、机场关闭、因机械故障、气候等航班专列改点)或意外事故(如车祸、食物中毒、疾病)使旅游团滞留在旅游目的地或途经地,乙方应妥善安排旅游者,并采取措施使旅游团(者)尽快离开当地。意外事故所发生费用属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规定》理赔范围的,由甲乙双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不在理赔范围且属于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负责追索第三者赔偿的同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3)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过失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章:特别条款

  第二十二条:

  严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贿赂甲方员工,甲方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与乙方合作,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遇甲方竞标大客户或大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细节。

  第二十四条:

  严禁乙方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业务、向客户透露双方合作中的商业机密。

  第二十五条:

  乙方对外进行文字宣传,如需使用甲方名义或涉及甲方时,应事先争得甲方同意或授权。

  第二十六条:

  其他未提及或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参照XX年版***550号令《旅行社条例》及中国旅游局相关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章:杂则

  第二十七条:(协议期限)

  协议签订后,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3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以后类推。

  本协议因期满失效后,仍适用于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签订的个别业务委托合同。

  第二十八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请求调解;也可申请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九条(语言)

  本协议由中文撰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经营许可证:

  乙方:黄山市联合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L-AH-000866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为其招徕旅游者,并由乙方进行相关接待操作(住宿、交通、餐饮、游览、购物、娱乐、保险、导游)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无固定期限)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线路的行程、参考报价、参团注意事项、出团社信息等资料(相关内容可参考乙方网络*台:或乙方散客组团合同第三联“散客线路行程单”),并委托授权甲方为其代理招徕旅游者,具体委托授权事项:招徕宣传、为旅游者提供旅**程咨询、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收取旅游费用、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甲方可用乙方提供的组团合同(加盖乙方公章)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甲方在与游客签订合同时,应提醒游客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行程内容、相关注意事项,并告知游客出团社的名称。甲方在招徕、咨询、签订合同时,提供给游客的信息应符合乙方相关线路说明所包含的内容。

  2、甲方与游客签订合同后,应提前向乙方提供游客的参团信息及行程标准,以便乙方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双方可通过传真、QQ、短信、网络*台进行行程的相互确认,甲方通过以上方式所提交的订单内容视为游客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将按甲方提交订单的内容进行操作,确保旅游的各项服务质量。

  3、甲方负责提醒、督促游客随身携带身份证及旅游必备证件,对因身份特别(如:教师、学生、军人、老年人、残疾人、记者等)可享受优惠的客人,甲方应提醒其携带对应的有效证件,并交给随团导游人员,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提醒游客自愿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保证自身身体状况适合随团旅游;若甲方游客发生突发性疾病,或对某物品有严重过敏反应,乙方不承担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游客的意外伤害,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游客向过错方索赔,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网络*台上所发布的线路,已说明非乙方出团的:(1)甲方应自行与相关线路的出团社签订委托协议,明确责任,出现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2)由乙方中转,转交第三方操作,出现问题,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第三方(出团社)进行追究。

  6、甲方负责提醒游客乙方旅游线路行程安排、接待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各专线线路的说明),乙方应严格按照散客行程计划履行合同,行程计划如有变更应书面征得甲方和游客的'同意,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费用增减,应予以多退少补,并以旅**程结束后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为准。

  7、乙方在安排的旅游活动中所提供的食、宿、行、游、购、娱等相关事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与行业惯例,不得使用无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接待。

  8、甲方游客发生现场投诉的,乙方应积极的进行协调和处理,并尽力做到现场解决,是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导游在行程结束前会让甲方游客签订《服务质量反馈单》,乙方以此作为甲方游客游览是否满意的依据,事后投诉与《服务质量反馈表》所填写的不符时,乙方视为无效投诉,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应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因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游客人身、财务遭受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乙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10、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或其游客的损失,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代理甲方或其游客向第三方索赔。甲方或其游客向第三方索赔所需的属于乙方管理的各种资料、信息,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或其游客提供。

  三、费用的支付和时限

  1、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即次月15日前结清上月的费用。

  四、法律责任

  1、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已相互确认的行程,未经甲方许可,乙方转交给第三方操作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成团,须转交第三方接待时,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甲方许可后,第三方操作发生问题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乙方已告知甲方该线路非乙方出团,甲方仍向乙方预定该线路,乙方可代甲方进行该线路的中转及衔接工作,甲方应与出团社另行签订委托协议,接待中发生任何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乙方费用,应按照乙方开户银行当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起算日为乙方为甲方垫付之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因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大雪等)因素造成行程延误或客人滞留等,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黄山市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赔偿和投诉请求,也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旅行社):厦门 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 许可证号:L-FJ- )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 许可证号:L- )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在 一地的旅游团队接待(即地接接待)。为保证团队接待质量,共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行社的信誉,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就接待旅游团中的有关事项及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保证甲方团队在委托乙方接待范围内的旅行安全、顺利,甲方委托乙方安排交通、住宿、游览、餐饮、购物、娱乐等旅行服务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的内容迅速、准确地实施安排。双方特此以甲乙双方间的业务委托合同的方式,正式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主体的认定

  甲乙双方应为在各自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的合法经营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诈或隐瞒对方自己的真实资质的则视为其违约,对方有权视合同无效,停业、歇业、被旅游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将视为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负责具体操作的人员必须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有公司负责人的授权证明。

  第三条:适用范围

  (1)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但在本协议若另有补充协议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2) 对本协议中未作规定,并且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亦无特别规定的事项,则遵循行业惯例。

  (3) 本合同适用于合作期间内的多批次散客及团队.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为各批次散客及团队的委托接待合同。

  第四条:委托的内容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业务,以委托行程内的安全、顺利运行为目的,其内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据个别要求限制或扩大下述安排业务范围):

  (1) 提供有益于甲方业务开展的有关交通、住宿、旅游设施、名胜古迹等的信息和实施方案。

  (2)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交通部门签订客运合同并落实各项交通的安排、承运。

  (3)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并符合甲方团队所需标准的饭店签订住宿合同并落实住宿安排.

  (4)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安排用餐、旅游及观看文艺节目、购物等。

  (5)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配备导游、翻译等。

  (6) 对计划外发生的事情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

  (7) 其它为保证甲方团队旅游活动安全运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条:相关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各自向对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责任保险协议及发票、开户银行、帐号、通讯地址、组织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名单(含联系电话、传真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办法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旅游服务时,应将行程接待计划(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计划包括散客和团队)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将这些通讯方式的通知统称为“送达”)乙方,行程接待计划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旅游线路名称;

  (2) 旅**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3) 旅**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车次、旅游汽车标准)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4) 旅**程中住宿酒店的、房型、间数、陪同房类型等及其报价;

  (5) 旅**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6) 旅**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及报价;

  (7)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8) 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 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10) 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11) 当团操作人员的联系电话、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12) 双方确认的参团成员人数及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等)

  (13)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项团队接待计划书后,应迅速(最晚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是否受理该申请。

  第七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

  (1) 根据前条第二项,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计划确认书时,则甲乙间业务委托合同成立。

  (2) 乙方若对甲方前条第一项计划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删除不能受理部分后仍委托乙方安排时,则应再次履行第六条第一项所定程序对甲乙双方的委托接待协议进行重新约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删除则视为协议解除;

  (3) 行程接待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其进行赔偿,可投诉到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

  第八条:委托报价

  甲方接到客户请求之后,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进行询价,乙方有义务给予及时回复,甲乙双方均应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对甲方的操作规定

  (1) 甲方操作人员必须以书面(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询价要求,条件不允许或者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电话口头的方式。

  (2) 尽可能详细地表述客户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人数、等级、是否安排购物店等其它具体要求。

  (3) 特殊情况应注明最晚答复时间。

  二、对乙方的操作规定

  (1) 乙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回复(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

  (2) 甲方需要分项报价时,乙方的报价必须与甲方的询价要求逐条对应。乙方报价应注明所含与不含内容,特别应注明:航班信息;酒店、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标准、种类、地点、餐顿、酒水;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导游、司机的小费、超时费,是否安排购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等。

  (3) 乙方的报价必须准确,不允许提供模糊的数字或概念,并明确告知甲方报价的币种,甲方收到的乙方报价单,即刻构成甲乙双方合同的一部分。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价格上涨的或甲方已经与客户签订协议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报价执行,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4) 一般团队的报价,应在12小时内回复;特殊要求较多的团队,可在24小时内回复;甲方规定最晚答复时间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回复。

  (5) 对于行程中不合理之处或由于交通等问题需更改之处,乙方在报价时,应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为甲方提供尽可能完整的当地旅游资讯,其中的价格仅供甲方临时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旅游资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乙方人员名单、岗位及联络方式,包括常用的导游、司机等。

  (2) 乙方建议在当地使用的酒店名录及价格。

  (3) 常用的接待价格:每人天综合服务费、门票费、餐费、车费(超公里费)、导游服务费等。

  第三章:委托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委托业务的开始甲乙双方的委托业务合同一旦成立,乙方应立即着手安排业务。

  第十条:报告经过的义务

  (1) 乙方应适时或经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势报告委托业务的进展状态。

  (2) 对甲方的委托内容,乙方在安排完毕或判定不能达到安排目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逐次向甲方报告。

  (3) 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据前项所做的部分委托项目不能安排的报告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变更该部分内容、或解除全部委托业务合同。

  第十一条:委托业务确认期限

  (1) 乙方原则上在甲方团队旅行开始一周前,履行前条各项所定手续,完成全部被委托的旅游业务。

  (2) 除前项正文中所规定的事项,如甲、乙间另有补充协议时,按补充协议办理。

  第十二条:费用的结算

  (1) 由于甲乙双方团队合作频繁,双方协商一致,团队出发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余款月结,具体每团付款金额于协议附件的委托接待合同双方约定为准。

  (2) 团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团队结算单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连同甲方游客反馈表传真至甲方计调部门,并核对清楚结算金额。

  (3) 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将上月1日至31日之间接待的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结算清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结算专管员,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当月将结算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4) 如果因为行程变更而造成甲方预付费用超过实际产生的费用时,乙方应在团队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计调部门核对清楚结算金额,差额应于次日退还至甲方所指定的帐号上。

  (5) 对于前几项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制定特别条款时,则以后者为准。

  第四章:委托接待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或无法协调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团队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造成航班、车次、船班等交通方式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利向游客或者造成变更的第三方索要相应的费用;

  (2) 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导游人员应及时联系甲方或承运的交通工具公司,尽快落实准确的抵达时间,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

  (3) 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告知其实际情况,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计划取消而造成的损失。

  二、因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造成团队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 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 造成团队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及时根据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计划,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延迟抵达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 造成团队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总经理口头确认后乙方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努力正确降低各项因团队取消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对生效的旅游接待合同进行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内容;

  (2) 乙方在根据前项向甲方提出变更时,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变更后的安排方案送达甲方。

  (3) 甲方在接到前项变更申请后,应立即书面答复或同意乙方变更后方案或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将作为新的委托接待合同另行处理。

  (4) 对于更改后的新的团队行程计划,乙方要尽力和相关接待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尽量安抚客人,并努力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将团队的具体安排及时告知甲方;

  (5) 甲方或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对第2项的申请及第3项的回答可以口头形式通知,但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将申请及回答送达对方。

  (6) 视变更程度,当该团队提出解除合同时,甲方可以全部解除与该旅行相关的委托业务合同。此时,甲方必须迅速将此内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收的此团团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托接待协议生效后产生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乙方自什么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候可以做相应的变更;

  (2) 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已生效的委托接待合同进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确定无法按照原合同执行的时候,视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取消此团队操作,并按照损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赔;

  (3) 甲方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双方另立委托接待协议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费用减少,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给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另立委托接待协议时,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推托、刁难甲方,应一如既往的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5) 在甲方与客人签定协议后,乙方提出变更的,所有因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条:宗旨

  (1) 甲方的团队在旅行中,如认为可能得不到应提供的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供委托业务合同规定的服务。

  (2)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得不变更委托业务合同中的内容时,如变更旅行日程,要尽量使变更后日程符合当初日程的宗旨.如变更旅行服务内容,要尽量使变更后的旅行内容与当初的一致,使委托业务合同的内容变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条:接待质量标准

  因甲方团队多为同行客户所委托团队,团队类型分为:散拼团、独立团;团队等级分别为:普通团,特别关注团,VIP团。乙方在接待过程中应针对团队类型及团队等级的不同特点,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团队要求并符合以下甲方质量标准的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委托接待合同所确认的日程、标准、报价内容提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50号令《旅行社条例》的要求,选择具有安全保障和质量保证的单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车、购物等,为确保甲方团队能安全、顺利地旅行,乙方应按下列原则实施:并按以下各项的要求严格执行:

  一、酒店客房

  (1) 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将酒店以次充好,欺瞒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须符合甲方团队所要求的标准,一经确认之后的准确酒店乙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经得甲方的同意,具体酒店标准以甲方操作人员要求为准.

  (2) 酒店硬件设施应符合相应的国际等级标准,所有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保养 良好、运转正常,并配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及足够的提醒标志;

  (3) 酒店位置应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则,使客人的商务活动和自由活动既方便又安全。

  (4) 酒店的服务应热情周到,随时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帮助。如:甲方要求乙方为VIP团、特别关注团在客房放置欢迎卡、鲜花或果篮时,酒店能积极配合。

  (5) 酒店前台人员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透露协议价格,因酒店人员向游客或组团社领队人员透露协议价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向酒店追偿;

  (6) 如酒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客房时(或分为主楼、附楼),乙方应在报价时特别说明。

  (7) 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对中国团队有歧视性行为,如单独安排早餐或与其它客人隔开用早餐,服务态度差等歧视性行为。

  (8) 乙方因自身或所预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标准不得低于已确认酒店的标准,中间的费用差额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餐饮

  (1) 就餐环境清洁干净,具有国家允许经营餐厅的各项证照要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拥有足够的营业场所(大厅、包厢、停车场等)其所配备卫生间不准有污渍、异味。

  (2) 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干净、清洁、无毒;经营场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标志;

  (3) 按餐费标准订餐,严禁克扣餐费,酒水及菜单按单团合同标准执行

  (4) 满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餐等。

  (5) 餐食要卫生、可口、足够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严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员应立即现场调整、解决,并避免以后再次发生。

  (6) 每桌原则上最多安排10人,超过10人,必须分桌。(人数在12人以下不够分桌时必须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间交通

  (1) 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好的行程、日期、等级、班次安排城市间的交通,包括:机票、火车票、船票等。

  (2) 由于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误、取消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需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3) 由于人为失误造成的损失,如漏订、错订等,由责任方赔偿。

  (4) 乙方有责任协助确认全程机票(包括内陆段)。

  (5) 遇航班变更,乙方负责及时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导游。

  四、车辆

  (1) 必须使用在交通部门注册的.合法运营旅游车,一定要为乘客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每团确认单上说明具体保额.

  (2) 严禁使用非运营车辆(黑车)以及超龄服役的车辆;

  (3) 车内外保持干净整洁,车内设施能正常使用,如麦克风、空调、阅读灯、窗帘、座椅调节、卫生间设施等。

  (4) 车况良好,保证机械设施运转正常、有效。如出现意外,导致抛锚或其它影响行程的事故,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更换正常车辆,不得出现反复修车耽误行程的现象。因此造成的投诉、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不得超载,至少要预留出1-2个以上空位,司机不得同意团队及导游以外的人员搭车或路上收客;

  (6) 司机应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安全驾驶记录良好、服务热情,熟悉行程内路线、路况,如遇未知地点、路线,乙方应提前查询,确保将客人及时、准确无误地送达目的地。

  (7) 旅游车辆要确保有足够的空间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够正常使用,并保证客人物品的安全。

  (8) 司机在车上不得抽烟、喝酒、赌博、兜售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中国道路交通法》《营运车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导游服务

  (1) 拥有导游执业资格的中文普通话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语种导游。

  (2) 经验丰富,熟悉目的地的情况,特别是熟悉与旅游相关的情况,如交通、景点、酒店、餐厅、机场、车站、码头等;

  (3) 导游接机(站)时,应在机(车)抵达前到达机场(车站),按甲方要求举牌接机(站)。

  (4) 导游为客人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做到热情周到、主动到位,对经常发生或可能预见的情况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确保客人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客人投诉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盗案件时有发生,应如何预防;某地严禁吸烟;在某景点易掉队;如何保证不掉队;万一掉队如何返回等。

  (5) 导游接送团和随团出*重要活动时.必须注意仪表,着正装.*时着装要求整齐、简洁、大方、得体,化妆要适度。

  (6) 遇客人参加自行安排的商务活动及用餐时,导游应积极配合、为客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7) 导游应向客人讲解旅游地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当地*俗;但不得迎合个别客人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中搀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8) 在带团过程中,导游应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严禁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费的项目;或压缩计划内项目游览的时间。

  (9) 特殊情况下如需变更行程,应以保障客人利益为原则,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权者与游客签订行程变更同意书之后方可根据新的行程安排进行接待工作;

  (10) 严禁向客人索要小费;

  (11) 其他未提及的事项,导游的行为必须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旅行社法规》的相关要求,如果因为导游违反相应要求而造成的投诉,甲方有权根据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规的许可向乙方索赔;

  六、购物

  (1) 以客人自愿为原则,严禁强买强卖,严格执行甲方计划内的购物安排,严禁增加购物次数及购物时间;

  (2) 每次购物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导游应告知客人,严禁擅自延长购物时间;

  (3) 如客人提出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协助客人在离境前解决,不准将问题带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诉;

  (4) 甲方要求无购物的团队,乙方不得安排客人进旅游购物店;

  (5) 乙方导游人员应告知客人购物退税有关规定,并在团队离境前协助客人办理退税手续。

  七、娱乐活动

  (1) 严格执行接待计划内娱乐活动。

  (2) 严禁随意增加自费项目或高价销售自费项目,如因增加自费项目造成客人投诉,乙方应双倍返还客人所支出的费用.

  (3) 严禁乙方导游人员诱导或组织客人涉足黄、赌、毒场所。

  第十七条:领队或全陪

  甲方或委托业务给甲方的组团社派领队或全陪陪同旅行时,领队有权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旅程有关事项。乙方及乙方选派的导游在旅行实施过程中,应听从领队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除了以上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旅游团队所提供的接待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50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要求,乙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诉、索赔的,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乙方索赔:

  (1) 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 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3) 未经甲方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

  (4) 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5) 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 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

  (7) 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

  (8) 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9) 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

  (10) 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11) 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

  (12)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

  (13)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14) 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第十九条:接待部门的责任

  乙方在履行委托业务合同时,由于乙方或乙方从业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相关旅游服务部门的故意过失,对甲方或甲方旅游团(者)造成损害时,乙方应承担对甲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七章:事故对策

  第二十条:

  (1) 乙双方事故对策责任人,要在履行本协议前,协商事故发生时的联络体制,另行交换事故处理备忘录。

  (2) 乙方为在甲方的旅行实施中万一发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预见事件时能迅速联络,应建好通讯联络组织,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迅速将通讯组织图交给对方。

  第二十一条:

  (1) 甲乙双方无论责任归属,在甲方团队旅行中,万一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乙方迅速、准确处理,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及相关的旅游主管部门,并努力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失。

  (2) 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战争、火灾、地震、铁路中断、机场关闭、因机械故障、气候等航班专列改点)或意外事故(如车祸、食物中毒、疾病)使旅游团滞留在旅游目的地或途经地,乙方应妥善安排旅游者,并采取措施使旅游团(者)尽快离开当地。意外事故所发生费用属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规定》理赔范围的,由甲乙双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不在理赔范围且属于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负责追索第三者赔偿的同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3)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过失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章:特别条款

  第二十二条:

  严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贿赂甲方员工,甲方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与乙方合作,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遇甲方竞标大客户或大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细节。

  第二十四条:

  严禁乙方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业务、向客户透露双方合作中的商业机密。

  第二十五条:

  乙方对外进行文字宣传,如需使用甲方名义或涉及甲方时,应事先争得甲方同意或授权。

  第二十六条:

  其他未提及或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参照20xx年版***550号令《旅行社条例》及中国旅游局相关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章:杂则

  第二十七条:(协议期限)

  协议签订后,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3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以后类推。

  本协议因期满失效后,仍适用于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签订的个别业务委托合同。

  第二十八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请求调解;也可申请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九条(语言)

  本协议由中文撰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厦门 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旅行社):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许可证号:____)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许可证号: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在一地的旅游团队接待(即地接接待)为保证团队接待质量,共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行社的信誉,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就接待旅游团中的有关事项及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保证甲方团队在委托乙方接待范围内的旅行安全、顺利,甲方委托乙方安排交通、住宿、游览、餐饮、购物、娱乐等旅行服务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的内容迅速、准确地实施安排。双方特此以甲乙双方间的业务委托合同的方式,正式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主体的认定

  甲乙双方应为在各自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的合法经营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诈或隐瞒对方自己的真实资质的则视为其违约,对方有权视合同无效,停业、歇业、被旅游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将视为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负责具体操作的人员必须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有公司负责人的授权证明。

  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但在本协议若另有补充协议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2)对本协议中未作规定,并且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亦无特别规定的事项,则遵循行业惯例。

  (3)本合同适用于合作期间内的多批次散客及团队。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为各批次散客及团队的委托接待合同。

  第四条:委托的内容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业务,以委托行程内的安全、顺利运行为目的,其内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据个别要求限制或扩大下述安排业务范围)

  (1)提供有益于甲方业务开展的有关交通、住宿、旅游设施、名胜古迹等的信息和实施方案。

  (2)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交通部门签订客运合同并落实各项交通的安排、承运。

  (3)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并符合甲方团队所需标准的饭店签订住宿合同并落实住宿安排。

  (4)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安排用餐、旅游及观看文艺节目、购物等。

  (5)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配备导游、翻译等。

  (6)对计划外发生的事情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

  (7)其它为保证甲方团队旅游活动安全运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条:相关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各自向对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责任保险协议及发票、开户银行、帐号、通讯地址、组织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名单(含联系电话、传真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办法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旅游服务时,应将行程接待计划(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计划包括散客和团队)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将这些通讯方式的通知统称为“送达”)乙方,行程接待计划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旅游线路名称;

  (2)旅**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3)旅**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车次、旅游汽车标准)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4)旅**程中住宿酒店的星级、房型、间数、陪同房类型等及其报价;

  (5)旅**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6)旅**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及报价;

  (7)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8)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10)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11)当团操作人员的联系电话、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12)双方确认的参团成员人数及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等)

  (13)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项团队接待计划书后,应迅速(最晚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是否受理该申请。

  第七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

  (1)根据前条第二项,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计划确认书时,则甲乙间业务委托合同成立。

  (2)乙方若对甲方前条第一项计划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删除不能受理部分后仍委托乙方安排时,则应再次履行第六条第一项所定程序对甲乙双方的委托接待协议进行重新约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删除则视为协议解除;

  (3)行程接待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其进行赔偿,可投诉到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

  第八条:委托报价

  甲方接到客户请求之后,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进行询价,乙方有义务给予及时回复,甲乙双方均应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对甲方的操作规定

  (1)甲方操作人员必须以书面(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询价要求,条件不允许或者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电话口头的方式。

  (2)尽可能详细地表述客户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人数、等级、是否安排购物店等其它具体要求。

  (3)特殊情况应注明最晚答复时间。

  二、对乙方的操作规定

  (1)乙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回复(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

  (2)甲方需要分项报价时,乙方的报价必须与甲方的询价要求逐条对应。乙方报价应注明所含与不含内容,特别应注明:航班信息;酒店星级、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标准、种类、地点、餐顿、酒水;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导游、司机的小费、超时费,是否安排购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等。

  (3)乙方的报价必须准确,不允许提供模糊的数字或概念,并明确告知甲方报价的币种,甲方收到的乙方报价单,即刻构成甲乙双方合同的一部分。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价格上涨的或甲方已经与客户签订协议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报价执行,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4)一般团队的报价,应在12小时内回复;特殊要求较多的团队,可在24小时内回复;甲方规定最晚答复时间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回复。

  (5)对于行程中不合理之处或由于交通等问题需更改之处,乙方在报价时,应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为甲方提供尽可能完整的当地旅游资讯,其中的价格仅供甲方临时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旅游资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乙方人员名单、岗位及联络方式,包括常用的导游、司机等。

  (2)乙方建议在当地使用的酒店名录及价格。

  (3)常用的接待价格:每人天综合服务费、门票费、餐费、车费(超公里费)导游服务费等。

  第三章:委托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委托业务的开始甲乙双方的委托业务合同一旦成立,乙方应立即着手安排业务。

  第十条:报告经过的义务

  (1)乙方应适时或经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势报告委托业务的进展状态。

  (2)对甲方的委托内容,乙方在安排完毕或判定不能达到安排目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逐次向甲方报告。

  (3)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据前项所做的部分委托项目不能安排的报告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变更该部分内容、或解除全部委托业务合同。

  第十一条:委托业务确认期限

  (1)乙方原则上在甲方团队旅行开始一周前,履行前条各项所定手续,完成全部被委托的旅游业务。

  (2)除前项正文中所规定的事项,如甲、乙间另有补充协议时,按补充协议办理。

  第十二条:费用的结算

  (1)由于甲乙双方团队合作频繁,双方协商一致,团队出发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余款月结,具体每团付款金额于协议附件的委托接待合同双方约定为准。

  (2)团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团队结算单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连同甲方游客反馈表传真至甲方计调部门,并核对清楚结算金额。

  (3)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将上月1日至31日之间接待的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结算清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结算专管员,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当月将结算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4)如果因为行程变更而造成甲方预付费用超过实际产生的费用时,乙方应在团队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计调部门核对清楚结算金额,差额应于次日退还至甲方所指定的帐号上。

  (5)对于前几项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制定特别条款时,则以后者为准。

  第四章:委托接待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或无法协调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团队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造成航班、车次、船班等交通方式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利向游客或者造成变更的第三方索要相应的费用;

  (2)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导游人员应及时联系甲方或承运的交通工具公司,尽快落实准确的抵达时间,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

  (3)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告知其实际情况,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计划取消而造成的损失。

  二、因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造成团队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造成团队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及时根据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计划,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延迟抵达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造成团队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总经理口头确认后乙方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努力正确降低各项因团队取消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对生效的旅游接待合同进行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内容;

  (2)乙方在根据前项向甲方提出变更时,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变更后的安排方案送达甲方。

  (3)甲方在接到前项变更申请后,应立即书面答复或同意乙方变更后方案或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将作为新的委托接待合同另行处理。

  (4)对于更改后的新的团队行程计划,乙方要尽力和相关接待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尽量安抚客人,并努力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将团队的具体安排及时告知甲方;

  (5)甲方或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对第2项的申请及第3项的回答可以口头形式通知,但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将申请及回答送达对方。

  (6)视变更程度,当该团队提出解除合同时,甲方可以全部解除与该旅行相关的委托业务合同。此时,甲方必须迅速将此内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收的此团团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托接待协议生效后产生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乙方自什么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候可以做相应的变更;

  (2)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已生效的委托接待合同进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确定无法按照原合同执行的时候,视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取消此团队操作,并按照损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赔;

  (3)甲方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双方另立委托接待协议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费用减少,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给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4)另立委托接待协议时,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推托、刁难甲方,应一如既往的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5)在甲方与客人签定协议后,乙方提出变更的,所有因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条:宗旨

  (1)甲方的团队在旅行中,如认为可能得不到应提供的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供委托业务合同规定的服务。

  (2)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得不变更委托业务合同中的内容时,如变更旅行日程,要尽量使变更后日程符合当初日程的宗旨。如变更旅行服务内容,要尽量使变更后的旅行内容与当初的一致,使委托业务合同的内容变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条:接待质量标准

  因甲方团队多为同行客户所委托团队,团队类型分为:散拼团、独立团;团队等级分别为:普通团,特别关注团,vip团。乙方在接待过程中应针对团队类型及团队等级的不同特点,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团队要求并符合以下甲方质量标准的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委托接待合同所确认的日程、标准、报价内容提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50号令《旅行社条例》的要求,选择具有安全保障和质量保证的单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车、购物等,为确保甲方团队能安全、顺利地旅行,乙方应按下列原则实施:并按以下各项的要求严格执行:

  一、酒店客房

  (1)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将酒店以次充好,欺瞒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须符合甲方团队所要求的标准,一经确认之后的准确酒店乙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经得甲方的同意,具体酒店标准以甲方操作人员要求为准。

  (2)酒店硬件设施应符合相应的国际等级星级标准,所有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保养良好、运转正常,并配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及足够的提醒标志;

  (3)酒店位置应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则,使客人的商务活动和自由活动既方便又安全。

  (4)酒店的服务应热情周到,随时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帮助。如:甲方要求乙方为vip团、特别关注团在客房放置欢迎卡、鲜花或果篮时,酒店能积极配合。

  (5)酒店前台人员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透露协议价格,因酒店人员向游客或组团社领队人员透露协议价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向酒店追偿;

  (6)如酒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星级的客房时(或分为主楼、附楼),乙方应在报价时特别说明。

  (7)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对中国团队有歧视性行为,如单独安排早餐或与其它客人隔开用早餐,服务态度差等歧视性行为。

  (8)乙方因自身或所预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标准不得低于已确认酒店的标准,中间的费用差额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餐饮

  (1)就餐环境清洁干净,具有国家允许经营餐厅的各项证照要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拥有足够的营业场所(大厅、包厢、停车场等)其所配备卫生间不准有污渍、异味。

  (2)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干净、清洁、无毒;经营场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标志;

  (3)按餐费标准订餐,严禁克扣餐费,酒水及菜单按单团合同标准执行

  (4)满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餐等。

  (5)餐食要卫生、可口、足够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严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员应立即现场调整、解决,并避免以后再次发生。

  (6)每桌原则上最多安排10人,超过10人,必须分桌。(人数在12人以下不够分桌时必须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间交通

  (1)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好的行程、日期、等级、班次安排城市间的交通,包括:机票、火车票、船票等。

  (2)由于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误、取消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需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人为失误造成的损失,如漏订、错订等,由责任方赔偿。

  (4)乙方有责任协助确认全程机票(包括内陆段)

  (5)遇航班变更,乙方负责及时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导游。

  四、车辆

  (1)必须使用在交通部门注册的合法运营旅游车,一定要为乘客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每团确认单上说明具体保额。

  (2)严禁使用非运营车辆(黑车)以及超龄服役的车辆;

  (3)车内外保持干净整洁,车内设施能正常使用,如麦克风、空调、阅读灯、窗帘、座椅调节、卫生间设施等。

  (4)车况良好,保证机械设施运转正常、有效。如出现意外,导致抛锚或其它影响行程的事故,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更换正常车辆,不得出现反复修车耽误行程的现象。因此造成的投诉、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不得超载,至少要预留出1-2个以上空位,司机不得同意团队及导游以外的人员搭车或路上收客;

  (6)司机应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安全驾驶记录良好、服务热情,熟悉行程内路线、路况,如遇未知地点、路线,乙方应提前查询,确保将客人及时、准确无误地送达目的地。

  (7)旅游车辆要确保有足够的空间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够正常使用,并保证客人物品的安全。

  (8)司机在车上不得抽烟、喝酒、赌博、兜售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中国道路交通法》《营运车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导游服务

  (1)拥有导游执业资格的中文普通话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语种导游。

  (2)经验丰富,熟悉目的地的情况,特别是熟悉与旅游相关的情况,如交通、景点、酒店、餐厅、机场、车站、码头等;

  (3)导游接机(站)时,应在机(车)抵达前到达机场(车站),按甲方要求举牌接机(站)

  (4)导游为客人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做到热情周到、主动到位,对经常发生或可能预见的情况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确保客人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客人投诉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盗案件时有发生,应如何预防;某地严禁吸烟;在某景点易掉队;如何保证不掉队;万一掉队如何返回等。

  (5)导游接送团和随团出*重要活动时。必须注意仪表,着正装。*时着装要求整齐、简洁、大方、得体,化妆要适度。

  (6)遇客人参加自行安排的商务活动及用餐时,导游应积极配合、为客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7)导游应向客人讲解旅游地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当地*俗;但不得迎合个别客人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中搀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8)在带团过程中,导游应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严禁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费的项目;或压缩计划内项目游览的时间。

  (9)特殊情况下如需变更行程,应以保障客人利益为原则,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权者与游客签订行程变更同意书之后方可根据新的行程安排进行接待工作;

  (10)严禁向客人索要小费;

  (11)其他未提及的事项,导游的行为必须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旅行社法规》的相关要求,如果因为导游违反相应要求而造成的投诉,甲方有权根据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规的许可向乙方索赔;

  六、购物

  (1)以客人自愿为原则,严禁强买强卖,严格执行甲方计划内的购物安排,严禁增加购物次数及购物时间;

  (2)每次购物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导游应告知客人,严禁擅自延长购物时间;

  (3)如客人提出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协助客人在离境前解决,不准将问题带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诉;

  (4)甲方要求无购物的团队,乙方不得安排客人进旅游购物店;

  (5)乙方导游人员应告知客人购物退税有关规定,并在团队离境前协助客人办理退税手续。

  七、娱乐活动

  (1)严格执行接待计划内娱乐活动。

  (2)严禁随意增加自费项目或高价销售自费项目,如因增加自费项目造成客人投诉,乙方应双倍返还客人所支出的费用。

  (3)严禁乙方导游人员诱导或组织客人涉足黄、赌、毒场所。

  第十七条:领队或全陪

  甲方或委托业务给甲方的组团社派领队或全陪陪同旅行时,领队有权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旅程有关事项。乙方及乙方选派的导游在旅行实施过程中,应听从领队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除了以上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旅游团队所提供的接待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50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要求,乙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诉、索赔的,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乙方索赔:

  (1)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3)未经甲方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

  (4)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5)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

  (7)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

  (8)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9)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

  (10)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11)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

  (12)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

  (13)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14)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第十九条:接待部门的责任

  乙方在履行委托业务合同时,由于乙方或乙方从业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相关旅游服务部门的故意过失,对甲方或甲方旅游团(者)造成损害时,乙方应承担对甲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七章:事故对策

  第二十条:

  (1)乙双方事故对策责任人,要在履行本协议前,协商事故发生时的联络体制,另行交换事故处理备忘录。

  (2)乙方为在甲方的旅行实施中万一发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预见事件时能迅速联络,应建好通讯联络组织,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迅速将通讯组织图交给对方。

  第二十一条:

  (1)甲乙双方无论责任归属,在甲方团队旅行中,万一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乙方迅速、准确处理,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及相关的旅游主管部门,并努力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失。

  (2)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战争、火灾、地震、铁路中断、机场关闭、因机械故障、气候等航班专列改点)或意外事故(如车祸、食物中毒、疾病)使旅游团滞留在旅游目的地或途经地,乙方应妥善安排旅游者,并采取措施使旅游团(者)尽快离开当地。意外事故所发生费用属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规定》理赔范围的,由甲乙双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不在理赔范围且属于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负责追索第三者赔偿的同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3)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过失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章:特别条款

  第二十二条:

  严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贿赂甲方员工,甲方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与乙方合作,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遇甲方竞标大客户或大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细节。

  第二十四条:

  严禁乙方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业务、向客户透露双方合作中的商业机密。

  第二十五条:

  乙方对外进行文字宣传,如需使用甲方名义或涉及甲方时,应事先争得甲方同意或授权。

  第二十六条:

  其他未提及或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参照XX年版***550号令《旅行社条例》及中国旅游局相关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章:杂则

  第二十七条:(协议期限)

  协议签订后,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3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以后类推。

  本协议因期满失效后,仍适用于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签订的个别业务委托合同。

  第二十八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请求调解;也可申请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九条(语言)

  本协议由中文撰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协议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协议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接待旅游团队、商务会议、散客等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接团业务往来的《行程确认书》及接待标准说明和往来业务传真、电子邮件等为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委托确认及接待:

  1、甲方必须在每批团队或散客在有意识出行前先让乙方预留机位或船位、车位、住房等,确定出行后向乙方提供接待计划书及详细接待内容。应包括:团号、人数、日期、名单、标准、行程、结算费用及结算方式等。乙方应在收到计划后由双方委托授权的计调部门签署及盖章确认,经乙方确认后的计划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接待计划书一旦确认,乙方不可放弃团队或散客计划。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接待的团队或散客交出第三方接待。

  3、乙方作为接待社,必须履行甲方在计划书中要求承诺的义务,按双方确认的接待项目、标准提供相应的优质服务,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需要调整接待计划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游客解释说明。

  4、为提高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有义务将团队(含散客)的接待意见、建议及时书面反映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客人意见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因甲方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服务内容与甲方给乙方的计划书不同,而造成客人的投诉或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处理,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明确在合同中注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为:肇庆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介绍乙方。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预报情况,及时安排落实团队的行程,将酒店名称、用餐标准、行程具体内容、接待价格等书面确认给甲方,团队到达前两天,乙方将接待导游的姓名及联系电话通知甲方。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游客的接待任务,保证接待质量。具体接待标准:

  导游服务标准:

  a、乙方所派导游员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应佩戴有效的导游证上岗。具有责任心、素质高、专业知识精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为游客提供满意贴心的导游服务。

  b、导游员接团后应主动与甲方领队或全陪核对行程、计划安排。

  c、导游员应提前15分钟抵达接站地点,举乙方接站牌接团,游览过程中举社旗,严格按照《导游员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接待服务,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加团队活动,不得擅自增加计划外景点,不得超计划安排购物,不得欺骗或歧视甲方全陪及客人。

  d、团队抵达酒店,客人取得钥匙进入房间后,导游员须留待酒店前台半小时,如客人房间存在问题,应及时与酒店方协调解决。

  e、导游员必须在团队返回前两天对游客的返程机、车、船的班次、车次及船次的起航时间及地点进行再确认,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公司计调,并协助甲方做好补救工作。

  f、导游员送团时,须按民航、铁路或相关的规定提前抵达站点时间,将游客送至火车站或机场。飞机团要协助游客、全陪办理登机手续,等游客通过安检方可离开。火车团将游客送至等候返程车次的候车位方可离开。

  车辆标准:

  a、乙方安排的车辆须具有当地交通及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正式牌照及旅游运营证件,旅游车为空调车(特殊情况按注明的计划执行,特种旅游团除外),车况符合机动车使用安全标准。若乙方安排证照不齐全的车辆而导致团队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乙方保证按旅游者人数安排相应座位的车辆,不得安排客人坐副座、加座,对无行李箱的车辆,要留有适当位置存放客人的行李物件。

  c、甲方要求乙方车辆挂组团社标准牌的,乙方应提供相应服务。

  d、司机要熟悉路况,保证空调运转正常。

  e、旅游车的右前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内容贴车头牌,便于游客认找车辆。

  用餐标准:

  a、早餐原则上安排在下榻的酒店内用餐,不能安排的,则在同级或以上的餐厅用餐,并事前通知甲方计调。正餐安排在旅游定点餐厅(特殊情况除外),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b、正餐及早餐都要保证按合同(附件)约定标准向客人提供,保证正餐8菜1汤(4个主菜,4个副菜),特殊情况除外,风味餐及特殊约定团队的用餐标准按甲方接待计划执行。

  c、每次正餐期间,导游应前往客人餐桌巡视,随时留意客人用餐情况。注意饭菜的质量和份量,如有问题,要及时协助解决。

  住宿标准:

  a、按双方确定的标准,提供相应星级、标准、位置的酒店。酒店房间设施必须具备独立卫生间、空调、彩电、电话,如遇地区差异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甲方计调。

  b、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介绍、说明酒店的真实情况。

  c、节假日或是旅游旺季,乙方不得降低双方已确认的用房标准。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入住。

  旅**程、购物和计划外增加游览项目:

  a、游客参观游览期间,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行程游览。乙方不得擅自增、减游览项目,杜绝压缩正常游览行程向客人兜售计划外项目。特殊情况,乙方需调整(含增减游览项目)旅游计划安排,须取得甲方全陪、领队和全体客人签字同意的书面证明书后方可调整行程。

  b、购物点只能按照双方确认行程上所列的安排,导游不得擅自增加或更换其他购物店,且进店时间不超过1小时/店(点)。不安排团队到非旅游定点商店购物(自由活动除外)。甲方领队(全陪)对乙方安排的购物、加点或导游讲解工作如有劝阻,乙方导游应积极配合。

  交通及保险: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旅游团队机、车、船票,乙方应保证双方确认的接待计划中的票务供应。因故改变时(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征得客人及甲方同意,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因乙方原因不能解决团队机(车、船)票,团队滞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团队滞留(天气、塌方、堵车、机械故障、航班延误、政策性景点关闭等)。乙方应积极协助解决,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收集并保留各种证据,以备日后查证之需。

  c、遇不可抗拒力原因改变团队行程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保留各种证据备案。

  d、旅行社责任保险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旅游局的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建议由旅游者自行购买。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如需垫付费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可灵活运用,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为原则,并保留各种有效证据。

  甲方(委托旅行社)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许可证号:)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许可证号:)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在一地的旅游团队接待(即地接接待)为保证团队接待质量,共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行社的信誉,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就接待旅游团中的有关事项及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保证甲方团队在委托乙方接待范围内的旅行安全、顺利,甲方委托乙方安排交通、住宿、游览、餐饮、购物、娱乐等旅行服务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的内容迅速、准确地实施安排。双方特此以甲乙双方间的业务委托合同的方式,正式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主体的认定

  甲乙双方应为在各自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的合法经营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诈或隐瞒对方自己的真实资质的则视为其违约,对方有权视合同无效,停业、歇业、被旅游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将视为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负责具体操作的人员必须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有公司负责人的授权证明。

  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但在本协议若另有补充协议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2)对本协议中未作规定,并且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亦无特别规定的事项,则遵循行业惯例。

  (3)本合同适用于合作期间内的多批次散客及团队。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为各批次散客及团队的委托接待合同。

  第四条:委托的内容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业务,以委托行程内的安全、顺利运行为目的,其内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据个别要求限制或扩大下述安排业务范围)

  (1)提供有益于甲方业务开展的有关交通、住宿、旅游设施、名胜古迹等的信息和实施方案。

  (2)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交通部门签订客运合同并落实各项交通的安排、承运。

  (3)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并符合甲方团队所需标准的饭店签订住宿合同并落实住宿安排。

  (4)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安排用餐、旅游及观看文艺节目、购物等。

  (5)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配备导游、翻译等。

  (6)对计划外发生的事情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

  (7)其它为保证甲方团队旅游活动安全运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条:相关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各自向对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责任保险协议及发票、开户银行、帐号、通讯地址、组织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名单(含联系电话、传真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办法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旅游服务时,应将行程接待计划(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计划包括散客和团队)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将这些通讯方式的通知统称为“送达”)乙方,行程接待计划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旅游线路名称;

  (2)旅**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3)旅**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车次、旅游汽车标准)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4)旅**程中住宿酒店的星级、房型、间数、陪同房类型等及其报价;

  (5)旅**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6)旅**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及报价;

  (7)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8)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10)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11)当团操作人员的联系电话、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12)双方确认的参团成员人数及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等)

  (13)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项团队接待计划书后,应迅速(最晚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是否受理该申请。

  第七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

  (1)根据前条第二项,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计划确认书时,则甲乙间业务委托合同成立。

  (2)乙方若对甲方前条第一项计划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删除不能受理部分后仍委托乙方安排时,则应再次履行第六条第一项所定程序对甲乙双方的委托接待协议进行重新约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删除则视为协议解除;

  (3)行程接待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其进行赔偿,可投诉到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

  第八条:委托报价

  甲方接到客户请求之后,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进行询价,乙方有义务给予及时回复,甲乙双方均应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对甲方的操作规定

  (1)甲方操作人员必须以书面(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询价要求,条件不允许或者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电话口头的方式。

  (2)尽可能详细地表述客户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人数、等级、是否安排购物店等其它具体要求。

  (3)特殊情况应注明最晚答复时间。

  二、对乙方的操作规定

  (1)乙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回复(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


售房委托协议书(十)份(扩展10)

——卖房委托中介协议书优选【十】份

  中介方:(甲方)

  卖方:(乙方)

  1、乙方委托中介方将位于 私房一栋或公房一套 层,有, 证件,产权证人姓名 , 结构,装修,介绍给买方,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房屋预售价为元(人民币: )。

  2、甲方负责该房屋广告、咨询、宣传,介绍客户,促成买卖双方达成协议。

  3、乙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信息,必须真实,无产权争议。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凡是甲方介绍给乙方的买方客户,不论时间长短,决不允许乙方与甲方的买方客户私下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谈成,乙方收到购房定金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费,中介费按房、地成交价的'3%支付元(人民币: ),中介费一次性付清。若遇违约私下达成买卖协议,由乙方向甲方双倍地支付中介费。

  5、如不属中介介绍、联系的买方与本中介无关。

  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应,必须依照《合同法》条款执行,以上条款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违约必究。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做备查。

  备注:

  卖方: 电话:

  中介方: 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________关系,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就本人名下房产,全权代表我办理以下列事项:

  一、全权办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方米,建筑结构:混合,设计用途:住宅)的转让、租赁、赠与、投资、抵押相关处置事宜,以下的`事项受托人均有权全权代表委托人办理:

  1、全权代表委托人出售上述房地产、签订买卖合同、缴纳相关税费、调阅档案、更正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转移、领取和提交文件资料等各项相关事宜;

  2、全权代表委托人以上述房产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办理抵押借款,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经纪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等;

  3、全权代表委托人房地产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及注销他项权手续、签订注销抵押登记,办理借款的各项借款手续上签字、在金融部门的借款借据上签字、领取金融部门担保借款;

  4、全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上述房产的出租、赠与、离婚过户,签署所涉全部法律文件。

  二、委托人在委托期间,在上述委托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三、委托人保证所提供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其他欺诈行为,委托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委托期限:自委托成立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方:(甲方)

  卖方:(乙方)

  1、乙方委托中介方将位于 私房一栋或公房一套 层,有, 证件,产权证人姓名 , 结构,装修,介绍给买方,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房屋预售价为元(人民币: )。

  2、甲方负责该房屋广告、咨询、宣传,介绍客户,促成买卖双方达成协议。

  3、乙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信息,必须真实,无产权争议。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凡是甲方介绍给乙方的.买方客户,不论时间长短,决不允许乙方与甲方的买方客户私下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谈成,乙方收到购房定金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费,中介费按房、地成交价的3%支付元(人民币: ),中介费一次性付清。若遇违约私下达成买卖协议,由乙方向甲方双倍地支付中介费。

  5、如不属中介介绍、联系的买方与本中介无关。

  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应,必须依照《合同法》条款执行,以上条款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违约必究。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做备查。

  备注:

  卖方: 电话:

  中介方: 电话:

  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代理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的房产委托乙方代为销售。

  1.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方米。

  2.上述所售房产的基本情况为:

  房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楼层_________ 、附属设施__________。

  3.该房产拟售价格不得低于(大写)。

  二、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该房屋的所有信息,并保证房屋信息的真实性。

  三、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代理甲方与买方谈判、签约,协助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_________%(超过_______万的部分以_______%累计,低于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取)作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证不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或发生其他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提出两倍于代理佣金的赔偿。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无财务纠纷,如甲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补偿。

  七、委托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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