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书心得通用十篇

首页 / 心得 / |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1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2

  长大了一岁,看的书也要升级了,于是我看起了,各种神秘事件由你来接晓吧!

  翻到第一页,一个血字的研究案件就放到了你的眼前,一名男子死在了他家的客厅里,一面墙上面还有用血写成的rache,在死者身上还发现了一枚结婚戒指,你会认为凶手是什么性别?请说出理由!

  第二个悬案是“三k党”约翰的父母无意中收到了一封信,上面写着三个k,和五个橘子,他的父母没在意,没过多久,他的父母就被谋杀了,过了几天,约翰也收到了这种信,被杀了,三次被害地都靠*“孤星号”“白鹅号”孤星号的人说:我没给他橘子,一定是白鹅号的人干的。白鹅号的人说:我们也是才知道这件事,一定是孤星号的`人干的!到第是哪一条船干的呢?

  真正的犯罪凶手都是大众认为不可能的人,一个个蛛丝马迹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以离奇多变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沉浸在一个个神秘的故事里!我想:“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十分聪明,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帮任何受冤枉的人声冤,把任何犯罪分子就地正法,伸张正义!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体味那不朽的传奇。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3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齐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我:福尔摩斯先生,您素以冷静理智,博学多闻著称,很多人都钦佩您,您能给我们分享一下您的心理素质来源于哪一方面?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我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我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应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我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我的工作吗?哪怕每一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我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我提高。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我的短处,不如把自我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午时,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4

  长大了一岁,看的书也要升级了,于是我看起了,各种神秘事件由你来接晓吧!

  翻到第一页,一个血字的研究案件就放到了你的眼前,一名男子死在了他家的客厅里,一面墙上面还有用血写成的rache,在死者身上还发现了一枚结婚戒指,你会认为凶手是什么性别?请说出理由!

  第二个悬案是“三k党”约翰的父母无意中收到了一封信,上面写着三个k,和五个橘子,他的父母没在意,没过多久,他的父母就被谋杀了,过了几天,约翰也收到了这种信,被杀了,三次被害地都靠*“孤星号”“白鹅号”孤星号的人说:我没给他橘子,一定是白鹅号的人干的。白鹅号的人说:我们也是才知道这件事,一定是孤星号的人干的!到第是哪一条船干的呢?

  真正的犯罪凶手都是大众认为不可能的'人,一个个蛛丝马迹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以离奇多变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沉浸在一个个神秘的故事里!我想:“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十分聪明,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帮任何受冤枉的人声冤,把任何犯罪分子就地正法,伸张正义!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体味那不朽的传奇。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5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6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7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本事、最尽职责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我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本事不仅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当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当是我们学*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我,*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可是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完美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能够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时的学*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此刻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当如此的去应对学*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的对象!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8

  福尔摩斯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而这次得到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更是非常高兴。一拿到手,我就狼吞虎咽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一个叫华生的医生作为讲述故事的人,他作为福尔摩斯的助手,记录了许多案子,他挑选出能显示出福尔摩斯办案能力的案子,将生硬的地方进行润色,然后写进书中。其中我认为比较惊险的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临终的侦探”、“魔鬼脚跟”等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有人利用传说,将一只大狗用人工装成传说中的鬼狗,吓死了一位当地最受尊重的老人――同时也是自己的亲人,他还想杀死另外一个继承财产的人,并想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去夺得财产。但被福尔摩斯识破,犯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为了打败一个犯罪集团,与这个集团的头头――一个很有名的教授――莫里亚蒂发生了斗争。最终,福尔摩斯粉碎了这个犯罪集团,但他与莫里亚蒂同归于尽,我一想到一名如此厉害的侦探就这样牺牲了,我就好伤心,好难过。可谁知道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他运用之前他学过的摔跤,将莫里亚蒂摔下悬崖,我高兴地跳了起来。激动的不得了。

  看完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这本书太吸引人了,我的心随着它其中的内容起伏。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才华、很有能力的人,他虽然对跟犯罪没关系的事一无所知,但是对有关犯罪的事无所不知。他的所有知识都是用于抓住犯罪之人,或者阻止犯罪。,对于那些他认为愚蠢的警察,他很不屑,那只是因为他聪明过人罢了。

  这本书太好了,相信大家也会喜欢的!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9

  长大了一岁,看的书也要升级了,于是我看起了,各种神秘事件由你来接晓吧!

  翻到第一页,一个血字的研究案件就放到了你的眼前,一名男子死在了他家的客厅里,一面墙上面还有用血写成的rache,在死者身上还发现了一枚结婚戒指,你会认为凶手是什么性别?请说出理由!

  第二个悬案是“三k党”约翰的父母无意中收到了一封信,上面写着三个k,和五个橘子,他的父母没在意,没过多久,他的父母就被谋杀了,过了几天,约翰也收到了这种信,被杀了,三次被害地都靠*“孤星号”“白鹅号”孤星号的人说:我没给他橘子,一定是白鹅号的人干的。白鹅号的人说:我们也是才知道这件事,一定是孤星号的人干的!到第是哪一条船干的呢?

  真正的`犯罪凶手都是大众认为不可能的人,一个个蛛丝马迹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以离奇多变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沉浸在一个个神秘的故事里!我想:“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十分聪明,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帮任何受冤枉的人声冤,把任何犯罪分子就地正法,伸张正义!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体味那不朽的传奇。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10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资料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经过不断学*、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我有了惊人的侦探本事。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确定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很多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述,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我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确定。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明白,你是今日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必须很早就动身了,并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那位女士猛地吃了一惊,疑惑地凝视着我的搭档。这些语句让这篇文章的语言更生动了,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可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一向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通用十篇扩展阅读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通用十篇(扩展1)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3篇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1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x,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2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我已经读过了许多遍,但仍百读不厌,每次的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书中人物的精神品质,也使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由世界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回忆录》中的《最后一案》。《最后一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虽然在柯南·道尔之后的小说中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死里逃生,但他的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然使我内心久久不能*静,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也是他伸张正义,时刻准备着与恶势力同归于尽的精神品质的见证:“If I were assured of the former eventuality I would,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ublic,cheerfully accept the latter.”( “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生活中,学*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稍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3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通用十篇(扩展2)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 (菁华3篇)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1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2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夏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3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本事、最尽职责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我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本事不仅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当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当是我们学*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我,*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可是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完美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能够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时的学*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此刻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当如此的去应对学*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的对象!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通用十篇(扩展3)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 (菁华5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资料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经过不断学*、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我有了惊人的侦探本事。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确定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很多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述,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我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确定。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明白,你是今日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必须很早就动身了,并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那位女士猛地吃了一惊,疑惑地凝视着我的搭档。这些语句让这篇文章的语言更生动了,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可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一向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共四本书,福尔摩斯是英国19世纪一位才华横溢的侦探,他与他的搭档华生一起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剥洋葱一般的解开一个个谜题,谦虚谨慎的做人态度,对朋友肝胆相照等等,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生活中,学*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难能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避免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看到了世间*终能战胜假恶丑,同时也深深的折服于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所有案件中,让我记忆深刻就是”吸血鬼“这个案件。是一位丈夫向福尔摩斯发出的求救。这位丈夫向福尔摩斯描述了自己和妻子认识的过程,以及现在的生活情况,他的妻子是一位秘鲁人,与丈夫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背景和宗教信仰,他们生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宝宝,而且这位丈夫还有一个与前妻所生的身患残疾的十五岁的大儿子。这位丈夫突然发现最*她妻子的行为怪异,毫无理由的虐待前妻的儿子,上个月保姆突然听到婴儿痛苦的声音,跑回房间发现,妻子正伏在婴儿的.身上,显然在咬住婴儿的脖子,婴儿的脖子上留下了小伤口,并且有血流出来。后来又有一次,保姆和丈夫突然听到婴儿的啼哭,他们跑过去,发现妻子正从婴儿床边站起来,孩子的脖子和床单上全是血迹,而妻子的嘴唇上全是血,这让丈夫不能理解,觉得自己娶了一个吸血鬼。想让福尔摩斯帮他查清楚。

  福尔摩斯首先向这位丈夫提出一些问题,丈夫都据实所答。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他们家里,首先,看到了一只小狗正艰难第、缓慢前行,它后推走路的样子很不正常。其次,福尔摩斯认真观察了大儿子和父亲对话的样子,以及父亲对小婴儿的疼爱,最后福尔摩斯得出了结论。

  说他的妻子其实是一位有包容心,非常善良的女人,而且丈夫错怪了他的妻子。福尔摩斯说他已进入这个家,就看到了这个家的墙上陈列着一些古老的武器,其中一支小鸟箭的箭囊空了,因为这种古老的武器,箭头都是用毒液浸泡过的,如果孩子一旦被箭头刺伤,不把毒液吸出来,就会造成死亡。

  那条狗就是被试验箭头的毒液是否有效的有力证据。福尔摩斯说其实造成这一切的是大儿子,大儿子嫉妒,健康可爱的小儿子,害怕自己的父亲被小子儿和妻子抢走,于是残忍的伤害了小儿子,所以妻子才会殴打他。福尔摩斯说当他看到父亲怀抱小儿子的时候,大儿子脸上的愤怒和仇恨时更加证实了自己的判断。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仅凭我们知道的信息,福尔摩斯就能解开谜团,不得不钦佩他的敏锐的观察。正是这一点一点的从表象中抽取出来的真相,才使福尔摩斯更加伟大,聪明。现在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于是现在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作品,从问世到今天历经100多年而不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的侦探小说爱好者。

  书中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名大侦探。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能力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邪恶凶残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而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们闻之色变的克星,成了当之无愧的护法悍将。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千千万,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完全是凭借福尔摩斯的细致观察“一进院门,我便看到花园中的`小路,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所以昨晚一定进去一辆马车……有一只马蹄印比其他三只清楚很多,说明那只是新换的……”再通过合理的推断,最终找出了凶手的行踪。

  福尔摩斯之所以在100年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是因为他那些永不放弃、相信真理、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值得人们尊重和学*,这也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能吸引无数中外读者的根本所在。

  而我读了这本书也受益匪浅,认识到一切的罪恶终将得到惩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学*也是一样,靠小聪明是不行的,必须做到真金不怕火炼。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通用十篇(扩展4)

——《福尔摩斯探案》读书笔记优选【十】份

  当然,开头还是那句话,我今天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大家一定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好!现在就开始我的读后感记录。

  我今天看的文章是《厄运降临》其中,那个都讨人喜欢的小女孩现在已经是毫无退入,只能等在这奇迹,那,这个厄运到底是什么呢,我看,原来是小女孩就是因为有美丽的外表而引发的种种事件,显示要嫁给一个老头子,因为“四圣”的其中两位的儿子喜欢她就逼迫小女孩嫁给他们,毕竟他们是圣者的儿子,没办法,只能说让我再想想。但小女孩有一个喜欢的人,她一直都希望那人能来,结果,他真的来了。

  给我的感受是:这位年轻的小姑娘能抵挡的来那几位圣者的儿子,实在令人敬佩,在一个月里,他只是在想她喜欢的人,而不只在想如何才能逃脱得了魔掌,她在慢慢的等待喜欢的人的到来,我认为,她这种面对困难而永不放弃的精神者的我去学*。

  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后,体会到了福尔摩斯惊人的判断能力,细致的观察能力以及超乎想像的推断能力。但他的性格十分古怪,就连和他生活多年的华生也难以琢磨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的优点也很值得我们学*,总是观察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证明是破案的关键。他总能把被掩盖的真相,被误导的思路,各种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在层层推导下如碎片般拼接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

  最令我佩服的是机智的他在明处,而狡猾的罪犯在暗处,双方你来我往,各显神通,真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爸爸带我去图书馆买了一本课外书,《福尔摩斯探案》我看了以后,十分喜爱,百读不厌。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案中错综复杂,他用敏捷的思维和个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坏人。

  让我感触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之“死”》。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里的莫里亚蒂,在生死攸关的时刻,福尔摩斯为了免于这场灾难,愿意牺牲自己,虽然死里逃生但还是深深让我感到他大无畏的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切苹果,一不小心,把我的小指头给划破了,鲜血马上就涌了出来,吓得我号啕大哭。妈妈走了进来说:“你最*看了《福尔摩斯探案》,你看福尔摩斯敢于牺牲,为了这点小事就哭,你羞不羞呀!”我听了这句话后,羞愧万分。

  “侦探在此!”哈哈,最*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迷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医生侦破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件,偷窃案、谋杀案在福尔摩斯面前都是小菜一碟。让我给大家娓娓道来吧。

  “ 五枚橘核”案中:一位客人急匆匆的到贝克街福尔摩斯家,并讲述一件离奇的案件。他说他最*接收到一封信,信里没有写字,却有几枚橘核。不久他的家人接二连三地被杀给了他万分的恐惧。福尔摩斯到了客人的家去调查找线索,最后发现这五枚橘核就是给他们家个信号。让他们早些离去,告别家园,不久那帮团伙就会接二连三地出现,**……

  “奇妙的斑点带子”案中:以为黑衣女士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贝克街,向福尔摩斯讲述一件恐怖奇怪的事,她快速地讲述:“我的姐姐三年前被杀了。医生说她身上没有枪击或碰撞的痕迹。我姐姐死的那天晚上,她来过我的房间。问我有没有听到开水烧开与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因为睡得太死,并非听到。我对姐姐说让她回房间睡觉。我们家族睡觉前都把门锁住,窗户锁住。最*,我爸爸说他让我搬到曾经姐姐住过的房间,晚上我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我太害怕了,早上就偷偷的到了你这里。”

  福尔摩斯问:“你真的听到了金属碰撞与开水烧开的声音了吗?”

  “是的”。

  方便的话我们能去你家看看吗?“侦探又问。

  达成共识后,福尔摩斯说:”晚上我到你家对面的包房你会到你原来的屋里。“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到了家里听到了声音,变相隔壁走去…后来才知道是她姐姐的未婚夫杀害她姐姐。那个金属碰撞的声音就是他从箱里掏出蛇的声音。开水沸腾的声音就是蛇发出的叫声……

  我越来越喜欢侦探小说了。虽然故事情节有些恐怖,但我永远喜欢《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自有倾斜的一边。

  在我很小的时候,看过一部动画片《名侦探柯南》,于是就立志要当一名侦探。因此,在我自己可以读书后所看的第一套书就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从此;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这本书是由柯南·道尔所著。主要讲述了一位出色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遇事冷静,思维敏捷,敏锐的观察力及合理的推理分析能力,使他成了一名出色的侦探。上到国王,下到*民,他对来访的客人虽然都热情招待,但他只肯破那些稀奇古怪、扑朔迷离的悬案,比如“红毛人”、“猴小偷“等。

  我喜欢这本书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柯南·道尔奇特的写作手法,和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公仪休拒收礼物》的类似,文章中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的描写,仿佛把读者带入到了案发现场,具有身临其境的真实感。作者并且在书中为自己设了一个角色——忙碌的医生华生,这是一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非常有力的衬托了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

  这说来也怪,自从我看过了柯南·道尔的书之后,就仿佛中了魔一样,自己好像也变成了一位小侦探,遇到任何的事情都会认真的去思考,去推断事情发生的过程,这难道就是传说中那本拥有魔力的书吗?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

  读书收益相当的大,从这本书中我突然明白了做任何事情不能钻牛角尖,要对周围的环境、事物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换不同的角度想想,事情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一共三本。读完第一本后,我深有感触。今天我来给大家说一下我的读书笔记想吧。

  福尔摩斯是一位观察仔细的人,他会观察到他人观察不到的事物。普通侦探要一个案子最少要一个月左右,但福尔摩斯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了。那是因为他对所有事物观察得一丝不苟。

  福尔摩斯有知识贫乏的一面,也有知识丰富的一面。一次,华生正读者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时,他却傻乎乎地问华生卡莱尔是谁。但华生发现福尔摩斯对哥白尼学说了解得十分多。正当华生吃惊的时候,福尔摩斯说:“人的大脑就像一间一小阁楼一样。有些没有用的事你可以忘记,但假如你一直记那些没用的事的话,反而会把有知识性的事忘记。”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我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要仔细观察,不要把没有用的事记在“小阁楼”里,要远远地避开它们,要记住有用的事情!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这个寒风刺骨的冬天,本就给人一种不*静的感觉,被冻过的窗玻璃没点儿降温的意愿。窗外,楼下,是出奇的安静,我翻开福尔摩斯。有时还掂量一下,确实是比打我头的《史记故事》薄多了。

  翻开颇为神秘的一页页,读者一个个颇为神秘的探案故事。每一次我都是带着同样紧张的心情去揣测人物心理,和凶案背后的真相,但往往我得到的结果与书中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结果成为两条叉路,此时便感叹自己不是当神探的料。

  请尊重的说一声“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烟斗,手杖是一位侦探必不可少的道具,想必这样在外表上以给人沉稳多谋,冷静敏锐的印象,我佩服福尔摩斯先生的观察力,更钦佩他极强的推理能力,常人通过事件经过可以八九不离十的猜出结果,而如果思维来个逆向行驶,恐怕没几个人能行了!但福尔摩斯先生就神于此处,根据结果他能分析出作案的每步骤,读于此处不禁要表露惊讶,扬手鼓掌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福尔摩斯和莫利亚蒂教授在莱辛巴赫瀑布对决的那一次,两人同时掉下瀑布。虽然在事后福尔摩斯奇迹生还但是莫利亚蒂教授却死在那里。

  我最喜欢的的一句话就是:如果确实可以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录了福尔摩斯几个离奇精彩的探案故事。其中,有一场偷窃案。最令我深受感触,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了唱片、蜡像、窗帘、秘密通道、巧妙的把这场案子了。想要知道的话,就赶快来听我给讲述一下。

  一天,发生了一桩盗窃案――一块珍贵的宝石被偷窃了。经过福尔摩斯经过长期地化妆和跟踪,终于发现了扒手――西而维亚斯伯爵和他的手下莫顿。福尔摩斯想到了一个办法,机智地把两名罪犯骗到了家里。当罪犯悄悄地窃窃私语时,福尔摩斯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拉起了小提琴。正当罪犯商量准备给福尔摩斯一块假宝石时,忽然,福尔摩斯闪电般地从客厅的窗帘后冲出来,一把夺过罪犯手里的真正宝石,并将他们捉住。此时,这两位罪犯感到非常困惑,一个蜡像怎么会变成一个活人呢?为什么小提琴声现在还在响着。福尔摩斯哈哈大笑的说;“我的卧室有通往窗帘后的门,我悄悄地蜡像转移走,偷听你们的谈话,而琴声则是唱片中传出来的。

  这个案例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勤奋与超强的观察力。当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他就会几天几夜,甚至几个星期废寝忘食的梳理着案子,从各个角度去看问题,俗话说的好:”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正因为福尔摩斯拥有着超强地推理能力和勤奋的精神,他才会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侦探家。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他的勤奋和观察力永远值得我去认真学*。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通用十篇(扩展5)

——福尔摩斯作文600字实用十篇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敢于和恶势力做斗争的精神,让我深感敬佩。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无论怎样无头绪的案件他都能“快刀斩乱麻”;再难解的符号、文字、密码他都会认真推敲、反复斟酌直至解开;任何悬案他都能抓出幕后凶手……福尔摩斯的故事在我心的底层埋下了奇妙理想的种子……

  “案件”终于来了!星期二的下午,我准备要去打篮球。可是我找了好长时间也不见篮球的影子,便问起了妈妈:“你知道我的篮球哪里去了?”妈妈摇摇头。咦,这就怪了,好端端的篮球怎么不见了呢?好,今天我就当一回福尔摩斯来查个究竟。我拿出了侦破工具――放大镜,在地上观察了起来,我发现书房和客厅里都有同样的篮球痕迹,这篮球到底是谁偷的呀?

  我看着书房里的痕迹,想道:爸爸*常从来不在书房里打篮球,应该不会是爸爸干的。可是找不到,我又来到了爸爸的房间里仔细看了看,爸爸房间里有篮球痕迹,一定是爸爸拿的。傍晚,爸爸回来了,我悄悄地走到他身边,一本正经地问道:“爸爸,你有没有看见篮球啊?”爸爸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说:“看见了又怎么样?”我对爸爸的疑心更重了:“那你有没有拿篮球啊?”“我看见了篮球但是没有拿。”爸爸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生气地说:“那你房间地板上篮球的痕迹是怎么回事?爸爸被我一下子问住了,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地说道:“哦,对了,我同事的儿子来过我们家,他很爱玩篮球。我就借给他了。”原来是这样呀!怪不得家里到处都有篮球的痕迹。案件至此水落石出。爸爸妈妈直夸我善于动脑筋,是个小福尔摩斯。

  嗬,我当上小福尔摩斯了!其实,只要你掌握了推理的方法,你也能当个小福尔摩斯的。不信?试试看!

  大家一定知道福尔摩斯!他可是一个名不虚传的神探!我们家也有一个“福尔摩斯”就是我妈妈。

  有一次,妈妈出门前交待我要把作业完成,我趁家里就只剩我一个人了,我情不自禁偷偷的打开电视机看,因为“真人秀”每天才播一集,里面的内容实在让我神往。当我融入的剧情里面看得津津有味时,忽然听到门外那再熟悉不过的脚步声。吓得我魂飞破胆手忙脚乱,立马把电视机给关了,跑进房间装模作样的写起作业来。妈妈一进门感觉有点不对劲,摸摸电视机壳,便问我“你是不是看了电视?”我疑惑的问妈妈“你怎么知道的”,你自己摸摸电视机,它都发热了!”妈妈说。

  又一次,家里人都出去了,我又提心吊胆的打开电视机,经过上次被逮的经历,我这次我可是作足了准备并想了很多种防止被发现的方法!我给大家透露几点吧!一条是每隔一段时间检查一下电视外壳热不热,用风扇对着电视机吹吹,干吗呢,当然是为了散热了因为物理书上有写哦!第二条是看15分钟就把电视机关掉让电视机冷却一下。可在妈妈细心的侦查下,还是被发现了,因为昨天电视是湖南卫视的节目,早上没有一人动过电视就调频为深圳卫视了。难道世间有鬼,那个鬼当然是我这个小鬼了!

  爱耍小聪明的我为了看电视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吸取过前两次的教训我格外小心!看完了综艺节目我又调回了上次的频道,再写一些作业,以防万一,可是妈妈回来还是发现了一些端倪,发现原来的频道音量变小了!看看我的`作业进度让我无言以对,经过妈妈的严刑拷问和察言观色,在铁的证据面前还是不情愿的又承认了。真是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英明的猎手啊!

  你们说我妈妈是不是“福尔摩斯”。不省心的我还是让妈妈操碎了心,但是妈妈还是为了我呀,再说“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我还是该好好学*!

  我家有一位“福尔摩斯”,那就是我的妈妈,家里的什么事情都逃不过她的眼睛。每次只要我一“作案”,都被“福尔摩斯”亲亲松松的得“破了案”。

  我的妈妈有一双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有高高的鼻梁,能说会道的嘴巴。有一顶乌黑亮丽的头发,胖胖的身材。

  有一次,我刚刚“做完案”,“福尔摩斯”一回家,就“破了案”。今天,妈妈说:“女儿,我今天出去一下,你在家好好给我写作业。不可以看电视。要是给我发现你偷偷看电视了,你的屁股准备“开花”吧!”我乖乖的点点头,说:“好啦。妈妈,你快出去吧。不要担心我。快快快,不要因为我,耽误了你的事情啊。”妈妈有点怀疑得说:“你难道啊。那么听话,好吧。我走了,不可以看电视,去学作业。”我使劲点点头,用手把妈妈往外推。“轰”妈妈出门了,我狡猾的说:“我才没有那么乖叻,嘿嘿。这次,妈妈,你一定破不了案。”我把作业放下,把电视的插头给插好了,然后我飞快的.打开了电视。哈哈。过了许久,我看了看时钟,已经5点了,我想了想,妈妈也快要来了。我悄悄的把电视的按钮给关了,把插头给拔了。我刚刚拔完插头,妈妈后腿就跟来了。我如同雷响一样的回了房间,假装写作业,妈妈回来,立马摸了摸电视。然后,妈妈就把我叫出来了,:“女儿,你刚刚是不是看电视了?”我一听到“看电视”,立马脸涨的通红,我最不擅长的就是说慌了。我愧疚的说:“妈妈,对不起,我刚刚偷看电视了。”妈妈说:“好,看你这次肯承认错误,我原谅你,但是不可以有下次哦。”我开心的点点头,去写作业了。

  从那一次,使我深深懂得,小孩子不可以说谎,偶尔看看电视也可以,但是也要以学*为重,该玩就玩,该学*就学*。不可以混在一起。

  《福尔摩斯》是著名的侦探小说,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身材高大,嘴里常叼着根烟斗,手拿拐杖,有着鹰钩鼻,身手不凡的大侦探。他的朋友华生从第眼见到他时,便被他的特点给深深吸引住了。

  福尔摩斯机智勇敢,他能用非常的方式来制服凶险的杀手。比如《跳舞的小人》他用些跳舞的小人;来引诱凶手,让他以为是自己的前妻发来的小人,于是自投罗网。我希望自己能像他样。这样,我就不会。

  夜晚8点,炎热的广州迎来丝凉爽的'微风,我独自人在家。突然,眼前片漆黑,我马上意识到――停电了!我呆坐在那不敢动,脑海里闪过“小偷”、“鬼”、“杀手”等字眼,腿不住地抖着。我努力克服,跌跌撞撞终于走到大街路灯下。当看到迎面走来的妈妈时,我飞奔过去投入妈妈的怀抱,心才不再颤抖,慢慢*静下来。如果我有福尔摩斯的机智勇敢,那“小偷”、“鬼”、“杀手”将无以遁形。

  福尔摩斯善于观察思考。《血字的研究》故事讲述的是个用了德国人名字并且长相丑陋的美国绅士在个空无人的屋子里被人毒死了,身边有大滩血迹,但死者身上却没发现任何伤痕,只有墙上的几个血写的英文字母。福尔摩斯用他过于常人的敏锐观察力,发现细节,剥丝抽茧,细节取胜,出其不意抓住了凶手。每当了解了案情,他便会刻不停地思考,几乎任何事都打扰不了他。这使我感到很惭愧,因为我每次在思考问题时,只要外面有点响动,我就会抛下问题,去玩了。以后我定要改掉这个毛病,向福尔摩斯学*,养成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好*惯,像福尔摩斯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福尔摩斯不仅勇敢,而且懂得宽容别人。当他知道个人出发点是为别人好事,便会替他辩护或帮他想其他方法。这让我明白了:并不是凡事都需要追究,而是要学会宽容,才能使自己和别人都得到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做个生活中的福尔摩斯。

  “Have you ever been to Afghanistan , I can see 。”

  这句话已经不知道被多少人挂在嘴边,没错,这就是著名的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给读者的第一句话。

  英国贝克街221B的二楼 。

  这个地方也已经成为了一个有纪念意义的地方,因为那里曾经住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和华生。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传奇。特别是他的推理能力,判断能力,观察能力。比如,他能看一眼华生裤子上的泥土就能知道他去了哪里,他根据地上的雪茄烟灰就能推断出一共有几个人,是否用了雪茄烟嘴,分别抽的什么烟。根据一只怀表,就能看出主人的生活*惯,家庭条件。总之非常了不起。

  虽然这是小说里面的人物,但也让我想到了自己,为什么自己那么粗心,一点都不留心观察。

  就像*时,我考试时总是算错题,比如最简单的加减法七减五我都会算成三,八加八加二我都会算成十二。我还经常看错题或者看漏题,就像那次历史考试,我只做了答题卡的第一面,翻篇过来都还有满满地一页的题,足足三十分呀,考试那么残酷,怎么能允许我那么粗心呢?一分就可以把不少人踩在脚下呢!

  我还不仅在学*上这样马虎,在生活上也有这样的毛病。比如我经常在煮饭时忘了按电饭锅的按钮,等爸爸妈妈揭开锅盖准备吃饭时却发现锅里还是生的米和水,老是让他们哭笑不得。像做菜不放盐或者洗衣服不放洗衣液这些都是常有的事,但我总是改不了。

  福尔摩斯也不是神呀,他只是一个善于观察,分析和思考 的普通人而已呀,为什么我不能像他那样呢?我们只要多像十万个为什么那样去发现问题,再像福尔摩斯那样严密谨慎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最后在去通过多次的亲身实践来得出结论,并且,最重要的是要处处留心观察和不能马马虎虎。

  其实成为福尔摩斯并不难,只要你细心观察,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福尔摩斯。

  前桌正在绘声绘色地讲福尔摩斯有多神奇,惊得同学们一个劲儿“哇哇”大叫,可我却不认为他有多神奇,因为他的神奇是虚构出来的,我们家的那位“福尔摩斯”是真的有本事呢!你瞧,她又在追查我“作案”的蛛丝马迹了。

  都怪我小时候太任性,对我百般疼爱的奶奶最终拗不过我,每天都让我多看一两个小时的电视,眼睛都快*视了,所以“福尔摩斯”妈妈下了“死令”不准我再看电视了。*时,客厅都不放电视,只有妈妈妈房间里有一台,这样我“作案”就更难了。我太希望妈妈*时不在家,我就可以痛痛快快地看电视了。

  一天,妈妈和她的朋友出去吃饭,临走前还反复对我说:“涵涵,妈妈出去时间会久点,在家不要看电视啊!”“知道了!知道了!”我假装不耐烦地说,但心里却高兴得手舞足蹈。嘻嘻!这么好的机会一定要把握住,不然亏大了!当我听到妈妈”啪”的一声把门关起来的时候,“哧溜”一下溜到妈妈房里,看起电视来。哇!正好是我最喜欢看的节目,便津津有味得看了起来,真是天助我也,太过瘾了!“哈哈哈哈――-”我边看边乐,全然忘记了妈妈的禁令,忽然,我听见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不好,妈妈回来了!”我立马关掉电视,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了出去,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看厕所离妈妈房间最*,我就跑了进去,打开水龙头,装作在洗手的样子,妈妈走过来,问我:“为什么刚才我进来的时候房间的灯是亮着的?”“我……我去拿……拿点东西。”我吞吞吐吐地说。“真的?”妈妈半信半疑地问我。“嗯。”“那我问你,你的作业为什么才做那么一点?”“因为我刚才在看书。”我随手指着旁边的一本书说。“哦”妈妈点了点头,走向她的房间。不久,妈妈又问:“咦,为什么电视机壳是热的,难不成电视机也会发烧?你还是认了吧!”我一见瞒不住了,只好乖乖认罪,最终,被罚做二十道计算题。

  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了,在她的帮助下,我进步地很快。家有“福尔摩斯”,真是好处多多啊!

  前桌正在绘声绘色地讲福尔摩斯有多神奇,惊得同学们一个劲儿“哇哇”大叫,可我却不认为他有多神奇,因为他的神奇是虚构出来的,我们家的那位“福尔摩斯”是真的有本事呢!你瞧,她又在追查我“作案”的蛛丝马迹了。

  都怪我小时候太任性,对我百般疼爱的奶奶最终拗不过我,每天都让我多看一两个小时的电视,眼睛都快*视了,所以“福尔摩斯”妈妈下了“死令”不准我再看电视了。*时,客厅都不放电视,只有妈妈妈房间里有一台,这样我“作案”就更难了。我太希望妈妈*时不在家,我就可以痛痛快快地看电视了。

  一天,妈妈和她的朋友出去吃饭,临走前还反复对我说:“涵涵,妈妈出去时间会久点,在家不要看电视啊!”“知道了!知道了!”我假装不耐烦地说,但心里却高兴得手舞足蹈。嘻嘻!这么好的机会一定要把握住,不然亏大了!当我听到妈妈”啪”的一声把门关起来的时候,“哧溜”一下溜到妈妈房里,看起电视来。哇!正好是我最喜欢看的节目,便津津有味得看了起来,真是天助我也,太过瘾了!“哈哈哈哈——-”我边看边乐,全然忘记了妈妈的禁令,忽然,我听见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不好,妈妈回来了!”我立马关掉电视,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了出去,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看厕所离妈妈房间最*,我就跑了进去,打开水龙头,装作在洗手的样子,妈妈走过来,问我:“为什么刚才我进来的时候房间的灯是亮着的?”“我……我去拿……拿点东西。”我吞吞吐吐地说。“真的?”妈妈半信半疑地问我。“嗯。”“那我问你,你的作业为什么才做那么一点?”“因为我刚才在看书。”我随手指着旁边的一本书说。“哦”妈妈点了点头,走向她的房间。不久,妈妈又问:“咦,为什么电视机壳是热的,难不成电视机也会发烧?你还是认了吧!”我一见瞒不住了,只好乖乖认罪,最终,被罚做二十道计算题。

  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了,在她的帮助下,我进步地很快。家有“福尔摩斯”,真是好处多多啊!

  虽说我们班是学校里的“文明班”和“明星班”,但在年级里可以说是个臭名远扬的“捣蛋班”。一下课,我们班的玩耍范围就把隔壁的四班和六班包了。正因这样,班级里经常是怪事连连。每发生一件怪事,总有一位“福尔摩斯”明察秋毫。因此,我们大家都很敬佩这位神探。

  有一次,班主任荣老师让大家每个人带150元钱交餐费,班级里只有少数同学没带。上午,荣老师说:“每个同学都好好保管自己带的餐费,千万不要弄丢了。尤其是带200元钱,要找50元钱的同学,今天中午吃完饭,我会来收的`。”可是,荣老师说的话有些人都是当耳旁风的。比如:朱旬就把自己的200元钱往课桌肚一塞,没听老师的话。

  收餐费了,朱旬发现自己带的200元钱不见了,自己找了找也没找到,便告诉荣老师,荣老师很生气,让每个同学同桌互查课桌肚和书包,还是没找到朱旬的200元钱。这时,是“福尔摩斯”大显身手的好机会了,她注视着我们每个同学的眼睛,还找来了另一个人(。过了一会儿,这位“福尔摩斯”说,我知道是谁拿走了朱旬的200元钱。不过,我会给这位同学面子,让他自己把这200元钱物归原主,但我不会告诉你们。”她说完了这句话,教室里突然闹哄哄的,像炸开了一锅粥。

  下午,我们班有同学去上厕所时,在男厕所发现了两张100元的钞票。然后,叫了一些男同学过来看。原来,这就是朱旬丢的200元钱,真相终于大白了!

  你佩服不佩服我们班的这位福尔摩斯呢?她就是我们班的班主任——荣老师!

  《福尔摩斯》是著名的侦探小说,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身材高大,嘴里常叼着根烟斗,手拿拐杖,有着鹰钩鼻,身手不凡的大侦探。他的朋友华生从第眼见到他时,便被他的特点给深深吸引住了。

  福尔摩斯机智勇敢,他能用非常的方式来制服凶险的杀手。比如《跳舞的小人》他用些跳舞的小人;来引诱凶手,让他以为是自己的前妻发来的小人,于是自投罗网。我希望自己能像他样。这样,我就不会。

  夜晚8点,炎热的广州迎来丝凉爽的微风,我独自人在家。突然,眼前片漆黑,我马上意识到――停电了!我呆坐在那不敢动,脑海里闪过“小偷”、“鬼”、“杀手”等字眼,腿不住地抖着。我努力克服,跌跌撞撞终于走到大街路灯下。当看到迎面走来的妈妈时,我飞奔过去投入妈妈的.怀抱,心才不再颤抖,慢慢*静下来。如果我有福尔摩斯的机智勇敢,那“小偷”、“鬼”、“杀手”将无以遁形。

  福尔摩斯善于观察思考。《血字的研究》故事讲述的是个用了德国人名字并且长相丑陋的美国绅士在个空无人的屋子里被人毒死了,身边有大滩血迹,但死者身上却没发现任何伤痕,只有墙上的几个血写的英文字母。福尔摩斯用他过于常人的敏锐观察力,发现细节,剥丝抽茧,细节取胜,出其不意抓住了凶手。每当了解了案情,他便会刻不停地思考,几乎任何事都打扰不了他。这使我感到很惭愧,因为我每次在思考问题时,只要外面有点响动,我就会抛下问题,去玩了。以后我定要改掉这个毛病,向福尔摩斯学*,养成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好*惯,像福尔摩斯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福尔摩斯不仅勇敢,而且懂得宽容别人。当他知道个人出发点是为别人好事,便会替他辩护或帮他想其他方法。这让我明白了:并不是凡事都需要追究,而是要学会宽容,才能使自己和别人都得到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做个生活中的福尔摩斯。

  我眼中的福尔摩斯,他是那样的正直,那样的沉着。在你眼中呢?

  他,沉着冷静。就算遇到那一件件离奇的案件,却还是那么的沉着冷静。比如说有一回,有个案件,是关于盗马的。福尔摩斯一开始就大概知道了,可是他并不是马上说出来,马的主人就侮辱他,说他根本称不上“神探”,但福尔摩斯并不生气。依然冷静的把现场反反复复的检查了好多遍,终于说出了他的想法。可是那盗马的人却不是故意的,福尔摩斯答应他,不告他,只是和他交换了条件罢了。从这点就不仅看出福尔摩斯沉着冷静,而且还有同情心,也不骄傲。真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啊!

  他(,谨慎小心。有一回,一个嘴上有着胡须的陌生人去福尔摩斯家,福尔摩斯一看,仔仔细细斗量了对方,请他进屋。原来那个陌生人是要来向福尔摩斯学*的,可福尔摩斯还是没有掉以轻心。他先让对方抽烟,对方接受了。突然,福尔摩斯喝道:“够了,不要在装了!你只是装成老人吧!”男子愣了一下。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你不是要我教你吗?首先,我刚才给你烟时,就是有目的的。你在吐口水时,已经留下了基本的犯罪证据!而在地毯上,也留下了你的鞋印!而当你扔烟时,有一根胡须掉了下来,可是胡须并不会那么轻易掉的。由此可以推断出你的胡须是假的,而你为什么要装假胡须呢?就是因为你要盗窃或是干嘛的,是来侦查我的想法的对吧!”福尔摩斯的声音严肃又肯定。这个男子不不得不羞红了脸,服了福尔摩斯啊!福尔摩斯是多么的(de聪明果断,谨慎小心啊!

  福尔摩斯不但对外人果断判案,对家里人也依然是毫不偏心的!

  他,凭着敏锐的观察力及抽丝剥茧的推理分析,让一件件离奇的案件得以真相大白。福尔摩斯典型的英国绅士风范及超凡的破案能力,使其已成“神探”的代名词。从一桩桩诡异复杂的案情中,推敲出相互的关联性,这真实我眼中那位大的福尔摩斯啊!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