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梦留住读书心得体会 (菁华3篇)

首页 / 心得体会 / | 2022-11-29 00:00:00 体会,读书心得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体会1

  从我买到这本书到看完,前后差不多是两个月的时间(这学期看书的速度真的慢了很多,还有上次那本《洛丽塔》,唉……),至今我还记得去买书时的一段对话:

  “同学,请关注我们《把梦留住》的义卖活动。”我拿了其中一本翻了两页,然后说:“好,我要一本吧。”接着那自愿者模样的女生愣了一下,仿佛像劫后余生的说:“啊?什么都不用问就买了?好,请等一下。”

  于是我就这样拿到了这本书。“义卖”这个词让我想起了自己高中时跟Tony搞的一次类似活动,拿着几张“废纸”,整着两张丑脸和两张臭嘴就去了“义卖”,后来还真的给我们弄到了几个钱去换了体育用品送给聋哑学校,而且上了报纸的某版一个角落里,当然那张剪报到后来是遗失了。

  《把梦留住》,叶楠西部支教纪实,读完后有点类似报告文学的感觉却少了一份严肃而多了一份真情。全书296页下来西部环境的恶劣已经深深的进驻了读者的脑袋,但作者并没有在书里做太多的社会批判,怨天尤人或者唉声叹气。一次次的风趣幽默,一次次彷徨和无助后的乐观与鼓励,可以说《把梦留住》更多的是在留住每位读者的信心。但即便书里是有了洒脱的文字与激情的演讲,西部孩子的现实依然是让作者的心痛和无奈流露于字里行间。作为一个个人,怀着青春的激情和对人生的憧憬选择了放弃城市的繁荣,身体力行的投入到西部建设的`行列中,这本身就已经是值得敬佩了,所以当叶楠来到漳州校区开专题讲座的时候全场基本泪流满面。对于这样一些我们无力改变的残酷现实,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的志愿者和所有关注贫困儿童教育的人都像Mother Teresa那样苦行僧的行动,我们应该感谢的是他们把这些信息带到了我们眼前,带到了我们身边,用他们的行动,文字和图片开始深刻的规划着我们应该为那些孩子们创造的将来。

  唯一感到可笑的是,那个曾经也有过梦想和激情的小孩如今却装作理想与冷静写下他看完这本书后的感想。现实可以锻炼人,也可以消磨人,即便是雄心壮志的“这个星期我要XXX”也可以在一场大雨或者一场大战以后灰飞烟灭。产生激情并不困难,困难的是保持这份火种,所以在许多人看来不屑一顾的李敖却是让我如此入迷,即便我并不了解他的著作也可以感受到他的胆,其实我们只是一块豆腐。看完《把梦留住》我再一次感到了自己的无知,有时候所谓的成长只不过是井口变大了而已,你还是井下面的那只青蛙。

  叶楠在书的最后说了一句很有感觉的话“痛苦和幸福原来是一张白纸的两面,就看你选择哪一边怎么书写了。”很多时候,一切关于煎熬和悲伤的故事到后来都会成为甘甜的回忆。

  但是,西部的孩子有机会去品味这份甜美吗?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体会2

  这是厦大志愿者叶楠宁夏西海固一年支教纪实。优秀的作品能让读者的情绪跟着作者走,时喜时悲。很*常的场景,在作者笔下却写出了不同的韵味,可见文学功底之深厚。有些困难,有些贫穷是你无法想象的,谢谢国家还有勇气让我们看到这些落后的东西,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作者是一个幽默乐观的人,很多幽默的语调,似曾相识,却渐渐远离,看来还得珍惜。很多时候也许*凡的做法才是理智的合适的,但是疯狂的行动才能留下美好的记忆,而不是碌碌无为的一生。相对于温饱需求,精神需求更需解决,支教工作更多是支援精神粮食,给他们带来太阳,感受到温暖,心存希望,把梦留住。是否要有个更好的道别呢?我无从议论,因为自己面对离别,也常是静静的等待到来,并不比作者做得好。

  许多的同学们在读完《把梦留住》一书之后,开始认真考虑投入西部支教和西部建设的洪流之中,或者投身于社区志愿者的爱心之旅,我也考虑了,虽然不是开始也不够认真,但也比之前的想法进步了不少,有时候一点善举,却改变别人的一生读了这本书感悟还是不少的。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体会3

  《把梦留住》读书笔记,这是厦大志愿者叶楠宁夏西海固一年支教纪实。优秀的作品能让读者的情绪跟着作者走,时喜时悲。很*常的场景,在作者笔下却写出了不同的韵味,可见文学功底之深厚。有些困难,有些贫穷是你无法想象的,谢谢国家还有勇气让我们看到这些落后的东西,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作者是一个幽默乐观的人,很多幽默的语调,似曾相识,却渐渐远离,看来还得珍惜。很多时候也许*凡的做法才是理智的合适的,但是疯狂的行动才能留下美好的记忆,而不是碌碌无为的一生。相对于温饱需求,精神需求更需解决,支教工作更多是支援精神粮食,给他们带来太阳,感受到温暖,心存希望,把梦留住。是否要有个更好的道别呢?我无从议论,因为自己面对离别,也常是静静的等待到来,并不比作者做得好。

  许多的同学们在读完《把梦留住》一书之后,开始认真考虑投入西部支教和西部建设的洪流之中,或者投身于社区志愿者的爱心之旅,我也考虑了,虽然不是开始也不够认真,但也比之前的想法进步了不少,有时候一点善举,却改变别人的一生读了这本书感悟还是不少的。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体会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体会 (菁华3篇)(扩展1)

——《把时间当作朋友》读书心得体会3篇

《把时间当作朋友》读书心得体会1

  看这本书起初是因为这个书名。总感觉时间流逝的太快,根本不是人能够掌控的,所以我常常感到焦虑。学会把时间当作朋友,合理的利用时间,确实是我现在迫切需要了解和学*的。

  书中开篇提到了困境,拖延症会让人陷入时间的困境,明明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但你却在做其他容易做的而不重要的事情,有时错误的估算了完成重要任务的时间,又或者是在完成任务时候出现了差错,这样的情况都会导致压力,而压力造成恐慌、焦虑。无法管理时间,问题出在我们自己身上。所以先要把事情分成“重要的”和“不重要的”,“紧急”的和“不紧急”的,然后挑选“重要的”而又“紧急”的任务优先执行。我们真正能够管理的,是我们自己。

  本书的主旨其实是个告诉大家,时间是不可被管理的,必须开启心智看清楚,想明白,问题出在我们自己身上,解决问题的核心思想只有一个——一切都得靠积累。速成绝无可能,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你想要什么,它偏不给你什么。而摆脱它的方法就是——你给我什么,我就用好什么,积累到一定程度再去换能换的东西。对于任何正常的人来说,有时间,有精力,有正常的智商就足够了。时间是现实的人的`朋友,是不现实的人的敌人。所以说抛弃幻想付诸行动,这才是珍惜时间的表现。

  本书全面分析,并且用了大量的事例来说明时间的管理是有方法的,如估算时间、及时行动、直面困难、感知时间、计划、验收等等,其中配了很可爱的兔子插图,让人更加深刻理解文字的含义。书中提到人为什么要勤于思考,因为很多人,坚持拒绝思考,然后用天下最累的方式生活而不自知。要用心做事,用心做人,用心对待时间,时间才有可能和你成为朋友。

  学会控制大脑,因为大脑常常在我们无意识下操控我们的注意力。丢掉不必要的情绪,恐惧、痛苦、自卑、比较,这些都是浪费时间的事情,学会控制自己的大脑,人就会更加专注,更容易成功。过去的事情是无法更改的,现在的烦恼是无济于事的,而后悔是最浪费时间的,但是将来的尴尬也许是可以避免的。一个人的才华和学识是可以通过积累努力获得的。生活中的智慧在于:集中精力改变那些自己能够改变的事情,暂时忽略那些自己不能改变的事情,专心打造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学*并拥有更多,更好的技能,成为一个值得他人交往的人。这,其实是我内心一直在想,而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描述出来的句子,在书中看到了,我更加确定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刻明白了,读书是为了解决问题这句话的含义。这本书可以说是一本学*的书,也可以说是一本使用时间指南,同时是一本励志书。看得出来作者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勤奋努力的人,他把自己用心积累的感受写在书中,都是可行可学的,看完后很多问题变得清晰了。积累和控制,是我在本书中学会的关键词,积累自己的知识,学会控制自己的大脑,持之以恒,和时间做朋友。

《把时间当作朋友》读书心得体会2

  记得之前似乎听说过,一本书当是骨架俱在,血肉皆存。原话已无从查起。对此我从未有太深的体会,但是直到再次读完这本书,才真的明白这道理。以前读书总觉得读过了脑子还是空白,若是好书,真真是糟蹋。而我又不愿再看一遍。原来再看一遍的感觉真的不同,就像是书中血肉都被我所用之感,但如今还没有全部应用,骨架清晰还要再读。这本书算是我读两遍书的一个里程碑式的纪念。读书不但是读了一遍,更重要的是将其有用之处占为己有。读与写,读与思考应当同时存在。现在我的这种看法便是从这本书中得到。

  李笑来的这本书<<把时间当作朋友>>很不同,初看与心理密切相关,实则改变人的思维模式,控制自己的大脑,当你真的实验的时候,确实是保持清醒的好办法。而书中真正吸引我的便是时时刻刻宠辱不惊的状态了,如何要达到那样一种状态,书中一步步心智力量的解读再到运用心智,然后教我们如何用具体方法精确感知时间(如果学会这个,真的太厉害了 )还有不与他人比较的幸福。还有自学能力的培养等。我不知道这些足以改变我的想法是否我可以全部记得,但是它对于我的意义很多。尽管有的对我来说并不能激起共鸣的火花,但是其中某些思想却足以凸显它的价值。

  唉!看来要整体表述好这本书,还是要再看的。

《把时间当作朋友》读书心得体会3

  这是一本需要实践的书。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复杂的结构。如果只是看看,那结果就只是一本打发时间的书。也许会有一两天打了鸡血一样充满动力,然后又会恢复之前的状态,就像大道理我都懂,但是还是过不好。时间对于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只是个人如何利用。

  看完这本书,我的几个收获

  1.开始使用事件—时间日记。不用精美的本子,随身带的就够了。写下自己每天做的事情以及所需的时间,然后猛然发现自己好像一天都在学*,而事实上,有效的时间只有那么两三个小时,这让我更加珍惜时 间。

  2.制定短期的目标更容易实现。以前我天真地认为,每天背50个单词,一个月可以背1500个单词,其实我只能坚持三天,这让人无比沮丧,这个是不可行的。但是要是我坚持一个礼拜,然后两个礼拜三个礼拜,这是更容易实现的。要制定长达半年或者一年的计划,需要很多的准备。

  3.对自己重要的考试,就要提前很久开始准备,不要总是以为时间还来得及。等到发现来不及而去追求高效与速成反而身心疲惫。当你在怀疑某个学*方法是否有效的时候,那是你懒惰不愿意花费时间,而当你在寻找一个高效的学*方法的过程可能就是在了浪费你的时间。方法都是需要时间去证明。

  4.学*是最节约时间的方式。

  还有许多的收获,当你用心去读这本书并且去实践,你会发现更多的惊喜。共勉之。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体会 (菁华3篇)(扩展2)

——把梦留住读后感 (菁华3篇)

把梦留住读后感1

  没想到,还隐藏着这样一些地方,这里的'孩子一样坐在教室和其他孩子一样爱在课堂上调皮,和其他孩子上着一样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课,但是他们穿着最劣质的衣服,吃着最劣质的食物。

  他们的课外活动不是弹珠,不是卡片,更加不是赛车;他们没有英语角,没有演讲比赛,也没有丰富的社团活动,这些也许他们闻所未闻。

  他们来回学校没有父母陪伴,更别说车接车送,他们无需担忧车水马龙,因为他们走的是田间地头,甚至是黄土高坡,他们只期盼能在天黑之前早点回到遥远的家。

  家里等待他们的不是动画片,不是滑板车,更加不是零食和做好了的晚饭;相反,等待他们的将是担水、挖土豆、刨野菜以及为做晚饭。

  当他们面对升学而做出打工赚钱,只为买牛羊、生娃时,当他们鄙弃英语不像语文能写字,不像数学能算数时,你或许会鄙视他们鼠目寸光,把他们当成一群无知且轻狂的少年。

  他们不是没有理想,只是他们的梦想局限于那仅有的语文和历史课本,局限于那千里无庄稼的黄土坡,局限于那破烂的门庭,局限于那嗷嗷待哺的弟妹。

  他们以坚韧不屈铸造脊梁,他们用吃苦耐劳化作血肉,迎接的去试泥沙里的摸爬滚打。假如给他们一双援助的翅膀,他梦将能想鹰一样翱翔苍蓝的天空。

把梦留住读后感2

  这是厦大志愿者叶楠宁夏西海固一年支教纪实。优秀的作品能让读者的情绪跟着作者走,时喜时悲。很*常的场景,在作者笔下却写出了不同的韵味,可见文学功底之深厚~有些困难,有些贫穷是你无法想象的,谢谢国家还有勇气让我们看到这些落后的东西,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作者是一个幽默乐观的人,很多幽默的语调,似曾相识,却渐渐远离,看来还得珍惜~很多时候也许*凡的做法才是理智的合适的,但是疯狂的行动才能留下美好的记忆,而不是碌碌无为的一生~相对于温饱需求,精神需求更需解决,支教工作更多是支援精神粮食,给他们带来太阳,感受到温暖,心存希望,把梦留住~是否要有个更好的道别呢?我无从议论,因为自己面对离别,也常是静静的等待到来,并不比作者做得好。

  许多的同学们在读完《把梦留住》一书之后,开始认真考虑投入西部支教和西部建设的洪流之中,或者投身于社区志愿者的爱心之旅,我也考虑了,虽然不是开始也不够认真,但也比之前的想法进步了不少,有时候一点善举,却改变别人的一生……读了这本书感悟还是不少的,谢谢作者,推荐看。

把梦留住读后感3

  开着电脑,坐在桌前,咀嚼着叶楠的《把梦留住》。这是*第一部西部志愿者支教纪实,虽冠以这样的荣称,却文辞朴实易懂。字里行间偶尔跳跃着笔者与同学间的调侃和欢乐,间或流淌着笔者对偏远地区那些孩子的怜惜和担忧。虽然很早就听说过西部支教的一些光荣事迹,但我却不曾如此清晰真实的从一位作者口中感受当时当地的一人、一行、一言。震撼是有的,然更多的却还是那从胸腔中不时汹涌而出的酸涩、心疼和感动。

  其中,我记得笔者有一堂课是让孩子们上讲台自我谈谈理想。这是稀疏*常的事,想必很多人都经历过,并也豪言壮志过。那些“我将来要成为企业家”、“我要当科学家”甚至“我要成为*”都曾经在我们的童年回忆中,并不陌生。但是,这些孩子,笔者眼前的这群孩子,特别是当俩个女生还说理想成为一名环卫工人或者学校勤杂工时,不单笔者的心颤抖了,我的心也在那一刻不安了。这些在许多人眼里再*凡不过,甚至被某些人斥为“没出息”的职业,在这些孩子的清澈的眸子里,却正正的闪耀着向往的光芒。

  我知道,我一直是一个不怎么敏感的女生。不会因为一篇伤怀的散文而抑郁,不会因为一首忧伤的歌曲而落泪,也不会因为电视剧中男女主角几年后的第一次重逢而红润了眼眸。但是,此刻,我知道,我真的心疼了。他们的话语就像是那根哽在喉咙的鱼刺,隐隐作痛。正如笔者所说,他们就像大山沟里面不为人知的小草,每次在西海固的黄原上看到地上那些顽强的小草,便觉得他们带着生命的希望在抗争,挣扎着从贫瘠的黄土中挤出一点点不起眼的绿色,没有人会笑话他们不知道外面世界的五光十色,在他们展示自己微薄稀疏的茎叶的时候,有谁知道,在地底下他们已经努力钻扎了多深的根。

  除了这俩个小女孩,还有一个孩子让我印象颇为深刻。

  他叫,张卫财。

  当一个身材高大,衣着略显邋遢的学生慢步凑上来朝笔者点头哈腰着笑说要拜师的时候,敦实憨厚淳朴便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虽然他们调皮捣蛋成绩差,但是那颗虚心求教的心是珍贵的。至此,我以为张卫财同学将迎来“光明的”读书之路,或许内心某一角落还是有些隐隐不安。是了,在快结束阅读的时候,我的不安的确瞬间膨胀成为一种悲伤,静静地流淌、漫延。“叶老师,我在银川,做工。”“嗯,老师,现在好想念我们学校。”“不是的……我在街头的……。叶老师,谢谢你去年教我的……,我想学校的,想你们的……,我做完这阵,我想*室读书……,叶老师,我以后再给你电话吧……”这断断续续的三句话,是漂流在外的张卫财同学哽咽地向笔者道出的。我还记得他在国庆大合唱上和余德旺一起大声呐喊着“尊敬的老师同学们,我们或许做不到最好的,但是我们一定要做最努力的!”而现在这孩子,却不知道飘零到了那个角落。伴随着电话那头“嘟嘟嘟”的鸣叫声,我清晰的感受到一个孩子在黑暗中渐行渐远……

  最后,我想说的是感谢厦大支教队。通过厦门大学支教队的努力,给西海固的孩子们凑集了一些资金,一人200元的资助。然而,在南方大多数人的眼里,200元做不了什么事,或许只是一餐饭,一件衣服。但是,这不是能用物质去衡量的,这样的资助更是一种对西部孩子梦想的守护。

  还有,我想对西部的孩子和所有放弃梦想的人说:人生和社会没有绝对的公*和*等,观念和贫富的巨大差距让希望渺茫,但只要有希望就不能放弃,只要有梦想就不能轻易丢弃。也许梦想会在现实的打磨下暂时蛰伏,但是只要你种下梦想,即使还没有实现,不要断绝,把梦留住。坚信,社会还是会为努力准备的人一份机会的。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体会 (菁华3篇)(扩展3)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十)份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 1

  最*,我读了一本萧红创作的名叫《呼兰河传》的书。

  作者带着我们走进来旧时代的呼兰河,看到了旧社会时那里发生的事情,知道了旧时代的不足,领略到了我们现在生活的美满和幸福。

  在萧红的笔下,她从小就没有母亲和父亲的疼爱,祖母对她更是不好。只有在花园里和祖父相处时,才能让她感到快乐,在她眼里,祖父是最爱她的。

  相对来说,团圆媳妇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当团圆媳妇还是一个小孩子时,就被卖到呼兰河的名气较好的胡家去当童养媳了。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来到胡家,可胡家没有一个人把她当人看,把她当成下人,天天让她拉车,干各种各样的重活。看到这儿,我不禁心头一颤:团圆媳妇才十二岁,她怎么禁得起干这样的重活呢?她这些天是怎么熬过来的呀?不但这样,只要团圆媳妇有一丁点做的不好,胡家人就用尽办法去折磨她。最后,让正是花好年华的团圆媳妇就这样香消玉殒了。看到这,我的心真的好痛:胡家人怎么忍心这样做呢,人家也是父母养大的,为什么胡家人的心那么歹毒呢?

  是啊,萧红虽然有祖父的疼爱,但是她缺少了两个最亲最亲的人的关心和爱护,她怎么能有真正的幸福呢。团圆媳妇的年龄,是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应该上学读书,可是她因为种.种原因被卖到了老胡家,受尽了折磨,过上了家畜都不如的日子,导致小小年纪就香消玉殒了。和她们比起来,我们有什么资格说我们现在不幸福呢。

  在生活中,像萧红和团圆媳妇这样有着悲惨命运的人也有不少。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五岁的女孩,父母离异了,父亲带着她,又找了一个继母,可是继母对女孩一点也不好。有一次,父亲去上班了,只有继母和女孩在家。过了一会儿,继母让女孩去帮自己倒一杯水,女孩就去倒了一杯来。女孩拿过来给继母喝,继母喝了一口,觉得烫,就把一壶刚刚烧开的水浇到了女孩的手上,并找来了扫把和晾衣架,往小女孩身上狠狠地抽着。继母一点也不手软,一刻也不停地抽着。小女孩被抽着当场休克了。等父亲回来,把女孩送到医院,经过手术,医生说全身都伤痕累累,有七处骨头被打断了。

  从古到今,像她们那样的人也有许多。和她们相比,我们是幸福的,同时也是快乐的,我们的父母、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都把我们当成手心里的宝贝,深深地给我们传递着爱。小时候,还动不动就和家里人“翻脸”,现在想想,真是不知好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真的很幸福,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 2

  《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凡生活中*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 3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作家埃克多马洛所写的一本儿童小说,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江湖艺人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里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为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

  然而无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保持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了。

  故事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色彩斑斓多变,引人入胜,令你回味无穷。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深深地陷入沉思中。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保持坚定地信念和乐观地生活态度,要有大海般宽广的胸怀,积极面对所遇到的挫折,才能勇敢地战胜一切困难,最终,获得成功!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 4

  霍桑让我再次相信人的内心的博大。生命中的每一种情节都极具喻义,我们要做的只有宽容和沉默。

  故事情节简单,如果可以的话,一篇短篇小说尽可表述清楚。而霍桑却极尽心理之能事,竟写出一部宏大的长篇小说。故事背景发生在一六五〇年前后的波士顿,作为在英格兰被迫害的清教徒,他们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移居至此,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甚至走向极端,禁止妇女微笑,儿童嬉戏。海丝特?白兰智慧而且刚毅,虽为齐灵渥斯的妻子,谣传丈夫早已丧身大海,与敏感而学识渊博丁梅斯代尔牧师发生私情,并育下一女婴珠儿。事情败露之后,海丝特被监禁数日,并在受弄刑台**数小时,并要时时刻刻佩带能奸的标志“A”字样的红字。但她拒绝说出女婴父亲的名字。而后移民至此的齐灵渥斯恳求海丝特隐瞒两人的夫妻关系,在此地做了一名医生。海丝特饱受周遭的耻辱与诟病,深居简出,乐人好施。而丁梅斯代尔牧师一方面要宣扬所谓的正统教义,另一方面又要忍受心理的折磨与煎熬。齐灵渥斯为了治疗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病情而走*他的身边,并从他的日常言行中感觉到他心中的隐痛,并生发了报复的仇恨。在海丝特?白兰与丁梅丝代尔的森林中一次会面后,海丝特向丁梅丝代尔揭露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牧师内心感到更大的痛楚和解脱。牧师决定在庆祝选举的布道时完成自赎,向众人表明了自己的罪恶,最后丁梅斯代尔走向海丝特?白兰**的刑台,因病情加重而死亡。一年之后,齐灵渥斯也逝去,与丁梅斯代尔合丧一处,但中间留有一块空地,共用一块墓碑:“一片黑暗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而海丝特?白兰再次返回此地,依然佩带耻辱的象征红字安静地活着。

  霍桑极尽渲染描摩人的心理,避免言语落入流俗,为后世所推崇。使我更感兴趣的是文中的象征意义以及深沉而厚重的人文内涵。

  “A”字的意义多重性引人深思。由于海丝特?白兰含辛茹苦、助人为乐的美行,使得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ADULTERY)的耻辱徽记,而成了“能干”(ABLE),甚至是“尊敬”(ADMIRABLE)的标志,而小珠儿则当作“天使”(ANGLE)的象征,更有甚者,将其看做社会的进步(ADVANCE)或者美国(AMERICA)的象征整个社会的错综关系的象征。

  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白兰、丁梅斯代尔、珠儿、齐灵渥斯”极具深刻的意味。毫无疑问,故事最大的主角当属海丝特?白兰。海丝特的人生哲学让她活得坦荡无恃。当事情败露,海丝特本可逃避,移居别处,她内心强大的救赎意念,以及隐藏在深处的对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眷恋,支撑着她默默地承受着无处不在的非议与指责,她没有仇恨,更恰当地说,她安静本分的生存意识战胜了仇恨,只是默默地行事好施,她没有目的,行善的美行不是来赚取好名声,她只是用正常的方式对抗人们心底的怒恨。霍桑在书中结尾处写道:“一个值得探讨,引人入胜的课题是:是恨和爱,归根到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霍桑十分明确地给出了我们答案,当“二者发展到极端”时是“密不可分和息息相通的”,作品也向我们印证了这一观点,齐灵渥斯的情到极处而生恨,而丁梅斯代尔爱之真切却痛苦不堪。爱和恨在发展过程中都是“使一个向对方谋求爱慕和精神生活的食粮。”这句话也能在文中找到证据。完成之后,“都能够将自己热爱的人或痛恨的人同样置身于孤寂凄凉的境地。”结合故事,情节,这一论断更加深刻可晰。海丝特?白兰是爱与恨交融得恰到好处的例证,而牧师爱大于恨,齐灵渥斯恨多于爱,而珠儿则是似一个独立于情感王国的精灵。故事更具深义的是,当两人相继死去,海丝特?白兰自愿又回到那个充满着她的耻辱与悲伤之地。她心中坚定的信仰,使得原本耻辱的红字竟使人生畏起敬,这也昭示着世界变得成熟与宽容,一切正义、真诚的情感都被接纳。霍桑作出了呐喊:“要真诚!要真诚!一定要真诚!即使不把你的最坏之处无所顾忌地显示给世人,至少也要流露某些迹象,让别人借以推断的最坏之处。”我曾经饶有兴趣的想过这个问题。人只单纯的分为好人坏人是不够的。一个纯粹的***,无可非议,他一定会上天堂;一个服从于内心的道德失准的人,我们可以判定他是坏人,但他

  是真诚的,他所做的每种行动都是心底真实的思想而引发的。但一些好人违于内心,隐藏内心真实的想法,一些坏人也许由于难言之隐而不得不扮演恶人的角色。世界太丰富,我们确实无法判别每个人的真实心境,那就只能真诚与宽容来完成自赎罢了。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 5

  《把梦留住》是叶楠西部支教纪实,读完后有点类似报告文学的感觉却少了一份严肃而多了一份真情。全书296页下来西部环境的恶劣已经深深的进驻了读者的脑袋,但作者并没有在书里做太多的社会批判,怨天尤人或者唉声叹气。一次次的风趣幽默,一次次彷徨和无助后的乐观与鼓励,可以说《把梦留住》更多的是在留住每位读者的信心。但即便书里是有了洒脱的文字与激情的演讲,西部孩子的现实依然是让作者的心痛和无奈流露于字里行间。作为一个个人,怀着青春的激情和对人生的憧憬选择了放弃城市的繁荣,身体力行的投入到西部建设的行列中,这本身就已经是值得敬佩了,所以当叶楠来到漳州校区开专题讲座的时候全场基本泪流满面。对于这样一些我们无力改变的残酷现实,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的志愿者和所有关注贫困儿童教育的人都像Mother Teresa那样苦行僧的行动,我们应该感谢的是他们把这些信息带到了我们眼前,带到了我们身边,用他们的行动,文字和图片开始深刻的规划着我们应该为那些孩子们创造的将来。

  唯一感到可笑的是,那个曾经也有过梦想和激情的小孩如今却装作理想与冷静写下他看完这本书后的感想。现实可以锻炼人,也可以消磨人,即便是雄心壮志的"这个星期我要xxx"也可以在一场大雨或者一场大战以后灰飞烟灭。产生激情并不困难,困难的是保持这份火种,所以在许多人看来不屑一顾的李敖却是让我如此入迷,即便我并不了解他的著作也可以感受到他的胆,其实我们只是一块豆腐。看完《把梦留住》我再一次感到了自己的无知,有时候所谓的成长只不过是井口变大了而已,你还是井下面的那只青蛙。

  叶楠在书的最后说了一句很有感觉的话"痛苦和幸福原来是一张白纸的两面,就看你选择哪一边怎么书写了。"很多时候,一切关于煎熬和悲伤的故事到后来都会成为甘甜的回忆。

  但是,西部的孩子有机会去品味这份甜美吗?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 6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作家埃克多马洛所写的一本儿童小说,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江湖艺人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里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为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

  然而无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保持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了。

  故事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色彩斑斓多变,引人入胜,令你回味无穷。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深深地陷入沉思中。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保持坚定地信念和乐观地生活态度,要有大海般宽广的胸怀,积极面对所遇到的挫折,才能勇敢地战胜一切困难,最终,获得成功!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 7

  拿破仑的一生,是颠倒的一生,少年时急于成势,不守道义地在两个阵营反窜,就象一个小人,或许这也是在他危难之时,其部下反水的一个原因吧。由于急于功利,整天梦想着统一欧洲征服印度,却不去思考一些基本问题,所以在用人上出现了极大的问题。

  一方面是滥用家人,滥用家人也就罢了,居然不去约束,施恩招怨,不但搞坏治政还失去战机,最后还搞得兄弟反目。另一方面不束妻子,不知择妻之不慎甚于择友。第一任妻子放荡淫邪,奢侈无度,却不知断义。第二任妻子纯粹是为了名声与政治目的而娶,在他流放圣赫勒拿岛后,无论他怎么写信,她都未有回复,却去跟一个军官公开同居。而在第二任妻子之前,有一位天使一样的情人,他却不去立后,而她在他两次流放,及滑铁卢大败时都去看他。不立后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她出身不贵,他却忘了自己的出身也贵不到那里去,他很明白她的感情的纯真的情况下,不去立后却另娶连面都没见过的政治妻子,简直是倒行逆施。不说感情,就以他功利性的目的而言,一个好妻子可以增加他半倍的精力,而一个坏妻子可以浪费他4分之3的精力,出身顶个屁用。三是不远小人。他明明知道他的最得力的两大文臣——富勒与塔列朗里通外国,且曾阴谋**,在他得到确凿的证据的情况下,居然一点事的都没有,原因是政务上离不开他们,却不知地球就是没有了他拿破仑也是照样会转的这个道理,没有了这两个人他的帝国就不转了?实在是一种可笑的处理方法。结果在俄国战争中,因为富勒的谍报,俄皇在准备投降的情况下,知道了他的部队的困难而改变主意,造成了俄国战争的彻底失败,也是他帝国下坡的开始,如果他赢得了这场战争,欧洲的历史将改变,而滑铁卢也不可能有什么战争。

  在法兰西战争中,他的这两个宠臣与得力元帅拱手让出了巴黎,并逼他接受退位与流放。自己为自己掘出了一个好坟墓。由此可见他除了那征服欧洲的狂想与天赋的军事才能外,在这些基本问题上简直是一个白痴。在他第一次失败,流放到厄尔巴岛后,他才开始思考这些问题,也大致思考明白了他失败的原因,从而从厄尔巴岛逃走并重新得到民众的支持而开始了百日王朝。在滑铁卢他因为失误而大败,巴黎又逼他下野,而这时他并非没有了战胜反法联盟的胜算,并且南方军队与*卫军都效忠于他,他此时如果再次实行独裁,思维与见解已经清明的他将对法国及法国人民作为与此前完全不同的贡献,然而他却以不愿让法国流血这一理由,答应再次退位,而说白了他已经失去了勇气。最后被英国所骗,流放到环境恶劣的圣赫勒巴岛结束了他的一生。终其一生,勇气与智慧从来没有同时结合到他的身上,流放前只有勇气没有智慧,流放后有了智慧却失了勇气,实在是可叹可悲。

  不过,这也是历代所谓大英雄的共同轨迹,由于太在意于权势与所谓的宏图大业,虽然都是年纪轻轻便威权赫赫,但说白了都是一个草包,最大的英雄成吉思汗就是一个最大的草包。或许看过拿破仑传的会说拿破仓不是设科学院吗?不是很尊重学者吗?其实他的尊重至少一半是为了政治,如果他真尊重,就不会断然拒绝富特的蒸汽机。如果他接受富特的蒸汽机,那么他的舰队就将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他的死敌英国不说被灭,但至少可能会龟缩于英格兰岛,那又何来反法联盟?所以,他骨子里并不尊重知识,他是什么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执着是智慧的表现,而什么都不信就是愚蠢的表现,但在表象上,这两种人差不多。在过去,我对所谓的英雄确实还是非常钦佩的,但现在的我越来越讨厌这些英雄。这些英雄对人类所作的贡献廖廖无几,几乎只有杀戮的功勋。当然,我说他们是草包并不是说他们真的什么都不懂,而只是在人类的基本问题上没有什么思考而已。如果真的什么都不懂,又何以建立那怕是只有杀戮的功勋?至少他得让人信服他,跟着他吧?

  如果英国是拿破仑海上的敌人,那么俄国就是他陆上的敌人。在以后的几年里,英国发生了严重的困难。可是英国殖民地多,至少可以从别的地方得到需要的东西。但欧洲大陆国家却无法再从海上贸易中得到许多必需品,因而产生了严重的不满情绪满最大。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一世是个年轻人,血气方刚,对拿破仑骑在他头上十分怨恨。他阳奉阴违,私下允许俄国商人和英国发生贸易,目的是向拿破仑施加压力,表示自己的不满。拿破仑本人对沙皇亚历山大一世更是非常看不上,认为他目空一切,却毫无本事。

  1820xx年,拿破仑提出娶沙皇的妹妹为妻,亚历山大一世对此反应冷淡,他无论如何不会答应有尊贵血统的妹妹嫁给一个科西嘉暴发户。拿破仑对此还以颜色,还在和俄国宫廷协商过程中就宣布和一位奥地利公主订婚,极大地刺激了好面子的亚历山大一世,两国关系由此日渐冷淡。这些都为后来的征俄战争埋下了伏笔。

  拿破仑最大规模的一次战争就是征俄战争,但是这个战争是以拿破仑的惨败,或者至少是两败俱伤告终的。拿破仑的不少顾问看出了进攻俄国伏下的危险,向他进言,但拿破仑根本听不进去。拿破仑对此战可以说是费尽心机,孤注一掷了。

  莫斯科大火是信仰的毁灭,一个民族可以放弃自己的首都,这场大火烧了很多东西,更重要的是烧掉了拿破仑雄霸欧洲的梦想。莫斯科这座俄国故都几乎化为了一片瓦砾。拿破仑得到了一座残破的莫斯科,却一点用也没有,不能消灭俄军主力,战争还是无法取胜。拿破仑占领莫斯科后,本以为沙皇会主动来求和,他也好乘机从这场战争中脱身。不料等了又等,沙皇竟无动于衷。这时,后方又传来坏消息,西班牙战场的法军出现了全面溃败,连马德里都丢了。法国国内情况也不稳定,保王党人蠢蠢欲动。而且法军的补给线也连遭俄军袭击,随时都有被切断的危险。

  拿破仑再也等不下去了,他主动向沙皇提出了媾和,但亚历山大一世对此无动于衷,他已决心用战争的全胜来洗刷俄罗斯所遭受的耻辱。结果拿破仑在莫斯科白白呆了4周,徒劳无益的求和谈判,什么事也没干成。进入10月后,天气越来越冷,俄罗斯的.冬天就要到来了。拿破仑意识到再耽误下去只有坐以待毙,他终于下决心撤退。征俄战争让法国或者说拿破仑元气大伤,开始时的50多万大军,最终回到法国的队伍只有不到3万人,日益衰落的法国将要面对的敌人是曾经被迫臣服的整个欧洲。 滑铁卢战役拿破仑一世的最后一战。1820xx年6月18日,滑铁卢战役爆发。上午11时,拿破仑率领法军主力720xx人向威灵顿麾下的英荷联军的发起攻击,以阻止普鲁士军与联军汇合。法军的进攻遭到威灵顿的顽强抵抗,打乱了拿破仑的作战计划。下午,普军开始到达战场,形势逐渐有利于联军。此后,法军又发起多次进攻但均遭到挫败,伤亡非常惨重。普鲁士援军不断抵达,联军数量达到了13万,大大超过了法军。进入傍晚,联军发起反攻,法军支持不住全线崩溃,拿破仑狼狈撤退。在滑铁卢会战中,法军损失了320xx人和全部火炮,联军损失23000人。拿破仑丢弃残军逃回巴黎,6月22日再度退位,后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岛上。

  不可一世的拿破仑一世为何败于滑铁卢?对拿破仑在滑铁卢战役的失败原因主要有这四种:一、军队素质差,指挥员缺乏;二、没有及时歼灭普军;三、兵力分散,调动不及;

  四、法军将领的不称职。正是这些原因,拿破仑一世的政治生命、军事生涯就此终结。

  中国著名历史学家张芝联主编的《法国通史》中提到过:"拿破仑体现了*等,称帝、侵略,不能推翻拿破仑资产阶级**、法典和战争的反封建意义。"

  拿破仑是法国资产阶级的代表,他用武力和独裁进一步摧毁了封建旧秩序,维护了法国资产阶级统治秩序,捍卫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在法兰西第一帝国期间,他重视资本主义工商业,为保持资本主义的长久利益,他倡导用法律规范来资本主义秩序,他公布的一系列资产阶级性质的法典成为以后立法的典范。拿破仑作为军事家,经了了无数征战,其正义战争捍卫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其非正义战争虽然侵犯了欧洲许多国家的**独立,却将大革命的思想和精神带到欧洲大陆,客观商动摇了欧洲封建统治。

  纵观其一生,拿破仑功大于过。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 8

  最初,我以为《了不起的盖茨比》讲的是比尔盖茨的故事,当初买这本书也是出于想更多的了解比尔盖茨,没想到《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美国当代小说,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闹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不管是不是讲比尔盖茨的,总归说是一部名著,可是自我只看了此书前五十页之后,再也无法读下去,真不明白这书怎样获得那么高的赞誉直到前些天,我看过同名电影之后,我的想法才得以改变。我喜欢电影里那道绿光,因为那道绿光,我又拿起原著重新读开,期望这次能有不一样第一次读的感受!

  捧着书,读了一周,最终读完,最大的感觉就是电影版拍的十分好,忠于原著,如果不是先看过电影,我必须无法坚持下去读完这本书。

  看了别人对此书的读后感,有高度有深度,我什么也写不出来。只是对盖茨比惋惜,为了一个不值得的拜金女葬送自我的生命!对上流社会有了一点了解,没人性,自私,傲慢,冷漠,那样一个世界,那样一群人,真是让人心寒!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925年所写的一部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小说的背景被设定在现代化的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内,经过卡拉韦的叙述展开。《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 9

  《把梦留住》读书笔记,这是厦大志愿者叶楠宁夏西海固一年支教纪实~优秀的作品能让读者的情绪跟着作者走,时喜时悲~很*常的场景,在作者笔下却写出了不同的韵味,可见文学功底之深厚~有些困难,有些贫穷是你无法想象的,谢谢国家还有勇气让我们看到这些落后的东西,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作者是一个幽默乐观的人,很多幽默的语调,似曾相识,却渐渐远离,看来还得珍惜~很多时候也许*凡的做法才是理智的合适的,但是疯狂的行动才能留下美好的记忆,而不是碌碌无为的一生~相对于温饱需求,精神需求更需解决,支教工作更多是支援精神粮食,给他们带来太阳,感受到温暖,心存希望,把梦留住~是否要有个更好的道别呢?我无从议论,因为自己面对离别,也常是静静的等待到来,并不比作者做得好~

  许多的同学们在读完《把梦留住》一书之后,开始认真考虑投入西部支教和西部建设的洪流之中,或者投身于社区志愿者的爱心之旅,我也考虑了,虽然不是开始也不够认真,但也比之前的想法进步了不少,有时候一点善举,却改变别人的一生……读了这本书感悟还是不少的,谢谢作者,推荐看~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 10

  《彼得·潘》这本书可好看了。在《彼得·潘》中,我最佩服的人是不会长大、迷失的男孩的首领──彼得·潘。

  我佩服他并不是因为他是首领,而是因为他有一颗正义之心。彼得·潘曾经冒着生命危险救出被绑在留囚岩上,随时都可能被涨潮的海水活活淹死的虎莲公主。彼得·潘曾经用自己的身体当诱饵,转移海盗们的注意力,救出了迷失的男孩们和温蒂。

  我佩服他又因为他有一颗宽容之心。小仙子一直怨恨彼得·潘比较喜欢温蒂,而冷落了自己,所以时常想尽办法捉弄彼得·潘。可是当小仙子快奄奄一息的时候,小仙子断定彼得·潘一定会不计前嫌来救她的,她把救自己的办法告诉了彼得·潘──只要小朋友们相信有小仙子,小仙子就可以活过来的。彼得·潘想:这半夜三更的,小朋友都睡着了,他们怎么回答呢?但是,彼得·潘觉得只要有一丝希望就决不能放弃,于是他便开始救助小仙子──他大声问正在进入梦乡的小朋友:"你们相信有小仙子吗?"没想到世界的每个角落都齐声回答:"相信!"就这样,小仙子突然充满了活力,有着勃勃生机。

  我羡慕彼得·潘会飞、永远不会长大,也羡慕彼得·潘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快乐生活,但是我更喜欢彼得·潘嫉恶如仇、勇敢而富于牺牲的精神。

  在整本书中,彼得永远都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他永远都可以自由自在,顽皮,任性,尽情的玩耍,他还很霸道,可是,彼得却还是一个公*的孩子王。彼得拥有着我们所有人都想要却从未得到的本领。他就是永恒的青春,他就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彼得潘。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体会 (菁华3篇)(扩展4)

——《红楼梦》读书心得体会10篇

  我曾听过*说过,他最喜欢品读《红楼梦》:红楼梦的最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落败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了没落,适当反抗也捍卫自己利益必须的。以悲剧做结尾的*古典并不多见。

  我不明白*说的意思,于是我带着好奇的心又重新走进了《红楼梦》的世界。曾经,我一直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现在重读红楼梦的我知道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内容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爱情悲剧。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知道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伤心。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必须小心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小心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子。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认为这本书无非只是写了一个三角恋爱的.纠葛,但《红楼梦》也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不知反抗的观念。?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尤二姐的吞金自杀……都证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确实如此我们必须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初日本侵略我们,我们如果不站起来反抗那么也不会有现在的新*。所以我呼吁大家适当的反抗是必然,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修身养性,怡悦身心,几乎是众多读书人对读书作用的一致性的评价。书籍是向上的台阶和*台,是望远镜也是显微镜。因为书籍我们能够摆脱地域的限制,视野的狭隘,从而站的更高看的更广,看的更远,看的更深。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首,也是*十八世纪的百科全书,历史的镜子。曹雪芹的文学才能可以说是世界第一,他用差不多一生的时间来写作《红楼梦》,这种认真和用心非常令人感动,而其中的人物、故事更是精彩。

  《红楼梦》写了许多人物,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个主要人物。贾宝玉是女娲补天留下的石头后来转世投胎而成的,他有张女人似的胭脂脸,书中以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来描写他的相貌、神态,似乎真有其人,写得非常生动逼真、华丽无比。宝玉的脾气既怪又坏,动不动就要他摔出生时口里含着的琼玉。宝玉不爱读书,还骂读书人是*禄蠹,整天与那些败家子喝酒,不学好样。 林黛玉是一株降殊仙草转世投胎的,她有两条似愁非愁的柳眉,一双似悲非悲的眼睛,娇弱得好像生病一样。泪光点点,娇喘微微。清闲时像月光照拂花上,行动时如柔柳轻拂水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黛玉的性格非常清高、孤僻,她不与一般人玩耍,只喜欢同宝玉一起玩耍、嬉戏。

  薛宝钗则品格端方,容貌丰美,生得肌骨莹润,举止优雅。她性格随和,很招人喜欢;但是也很有心计,是个阴险的人。

  在《红楼梦》里,我还喜欢许多故事片断,如游幻境指迷十二金钗、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憨湘云醉眠芍药烟和刘姥姥进大观园等。其中最喜欢的要算憨湘云醉眠勺药烟与撕扇作千金斤一笑了。

  憨湘云醉眠勺药烟里讲的是,史湘云在宴会上喝醉了酒,竟在芍药丛中的石床上睡着了。那一身华丽的蚕丝绸衣上落满了片片的芍药花瓣,一头的金钗银饰被一朵朵香气缕缕的芍药花遮挡着,连掉在地上的美人扇也被芳香与凋落的花瓣没了半尺,许多色彩各异的蝴蝶也围着湘云起舞呢!这一情景被宝玉几个人看见了,他们笑嘻嘻地将湘云吵醒,与她玩乐。瞧!这情景多温馨,多美丽!那如毛毯一般的花瓣覆盖身上,想想该是什么感觉?在天堂?浓烈的花香,清新的草香,如雾一般,缭绕着,飘飘欲仙,幸福无比。

  撕扇子作千斤一笑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情节,它是由一个小小的矛盾造成了一个快乐的发泄:这天,因为 王夫人的心腹丫环金钏跳井死了,宝玉很不快乐,丫环晴雯换衣时又跌断了一把扇子,宝玉见了,说她重手重脚,与她吵嘴皮子。另一位侍候宝玉的小丫环袭人好心相劝,到头来也搅进去吵起来了。幸亏是端午节,林黛玉就开了个玩笑,说:你们是不是为了一个小小棕子才吵起来的啊?说得四人嘻嘻哈哈。过了一会儿,晴雯在藤架下纳凉,天气又热又闷,她想去洗澡,而宝玉却想与她玩。脾气倔强的晴雯还在生气,宝玉没办法,便讨好地让她撕扇子来消气。嘶地一声,晴雯接过宝玉手中的扇子一撕两半,那声音如裂帛般悦耳。正巧丫环麝月送茶来,宝玉一把抓住麝月身上的扇子,又让晴雯撕起来,三人开怀大笑。多有趣!竟拿扇子耍脾气,他们活像一群天真的孩子,用撕扇子作游戏,作发泄,幼稚得可爱。 我很喜欢《红楼梦》这本书,它的魅力很大,正如我爱吃的冰淇淋一样。这本书不但细节生动、内容丰富,还有许多有趣的知识呢!比如:做胭脂、对联、写诗、制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最*在看《红楼梦》,我看这本书是因为在我们的曾老师。

  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很枯燥,所以第一次看的时候,我看了几页就没有看,让我再拿起这本书的是曾老师,有一次,曾老师在午读分享的时候跟我们分享《红楼梦》,当时,我就好奇了,为什么曾老师会向我们分享一本那么枯燥的书呢?这不是她的风格呀!没想到连续三天的午读分享,我仿佛被打开新世界的大门,怎么曾老师讲的红楼梦那么有趣!所以我决定再给《红楼梦》一次机会,重新认识它!

  没想到,一看《红楼梦》,我仿佛掉进了一个巨大的网且无法自拔!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薛蟠,你一定会说《红楼梦》里有那么多的人物,为什么我偏偏要说薛蟠呢?他可是个呆霸王,骄横跋扈,倚财仗势,满口污言秽语的一个人。可是,每当我看到薛蟠,我不是厌恶,更不是憎恨,而是心疼、可怜他!

  薛蟠虽是生活在富裕的书香家庭,又是黄商,家产丰富,不愁吃穿,更不愁钱,过着大家都钦羡的生活,但是却少了我们人人都拥有的亲情,薛蟠年幼丧父,只有母亲与妹妹为伴,作为母亲,薛姨妈本应继承祖训,对薛蟠悉心教导,让他读书识礼,刚正不阿,以长大后继承家业,无愧于薛家的列祖列宗。但是母亲对这个幼年丧父的'独根孤种只有溺爱,少了母亲该给的教育,从小就没有人教他是非对错,当他做错事时,当他想要香菱无奈冯渊不愿放手时,薛蟠便将他打死,从而强人所爱!作为母亲,在这时应该对儿子进行教育,可是薛姨妈非但没有半点责怪,反而帮他将事情抹*。这样的教育方式,教育出来的孩子一定是没有是非观念的,这也会助长他我想要的,一定要到手这一观念,所以,日后薛蟠的种种行为都在印证这一观点,处事不懂得尊重,更无方圆,任性而为!

  我们从小从《论语》中得知:人性本善!是的,人性本善!所以,薛蟠绝对不是天生恶人,骄横跋扈也不是天性!在薛蟠成长过程中,除了缺失父母管教,更是环境影响的结果!薛蟠从小没有兄弟相伴,与他相处最多的就是他的小厮们了,这些小厮从小便被家里卖到有钱人家中,出身于底层,言谈举止不必说了,薛蟠终日与他们在一起,久而久之,他们的粗言秽语,粗俗的行为自然会影响薛蟠,兴趣爱好自然不是吟诗作赋,而是接*了民间底层的活动的斗鸡走狗。

  所以对于薛蟠,我不是厌恶,不是讨厌,而是可怜,因为他变成这样,并不是他个人的原因,而是父母不管,环境影响所致。

  修身养性,怡悦身心,几乎是众多读书人对读书作用的一致性的评价。书籍是向上的台阶和*台,是望远镜也是显微镜。因为书籍我们能够摆脱地域的限制,视野的狭隘,从而站的更高看的更广,看的更远,看的更深。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首,也是*十八世纪的百科全书,历史的镜子。曹雪芹的文学才能可以说是世界第一,他用差不多一生的时间来写作《红楼梦》,这种认真和用心非常令人感动,而其中的人物、故事更是精彩。

  《红楼梦》写了许多人物,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个主要人物。贾宝玉是女娲补天留下的石头后来转世投胎而成的,他有张女人似的胭脂脸,书中以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来描写他的相貌、神态,似乎真有其人,写得非常生动逼真、华丽无比。宝玉的脾气既怪又坏,动不动就要他摔出生时口里含着的琼玉。宝玉不爱读书,还骂读书人是*禄蠹,整天与那些败家子喝酒,不学好样。林黛玉是一株降殊仙草转世投胎的,她有两条似愁非愁的柳眉,一双似悲非悲的眼睛,娇弱得好像生病一样。泪光点点,娇喘微微。清闲时像月光照拂花上,行动时如柔柳轻拂水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黛玉的性格非常清高、孤僻,她不与一般人玩耍,只喜欢同宝玉一起玩耍、嬉戏。

  薛宝钗则品格端方,容貌丰美,生得肌骨莹润,举止优雅。她性格随和,很招人喜欢;但是也很有心计,是个阴险的人。

  在《红楼梦》里,我还喜欢许多故事片断,如游幻境指迷十二金钗、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憨湘云醉眠芍药烟和刘姥姥进大观园等。其中最喜欢的要算憨湘云醉眠勺药烟与撕扇作千金斤一笑了。

  憨湘云醉眠勺药烟里讲的是,史湘云在宴会上喝醉了酒,竟在芍药丛中的石床上睡着了。那一身华丽的蚕丝绸衣上落满了片片的芍药花瓣,一头的金钗银饰被一朵朵香气缕缕的芍药花遮挡着,连掉在地上的美人扇也被芳香与凋落的花瓣没了半尺,许多色彩各异的蝴蝶也围着湘云起舞呢!这一情景被宝玉几个人看见了,他们笑嘻嘻地将湘云吵醒,与她玩乐。瞧!这情景多温馨,多美丽!那如毛毯一般的花瓣覆盖身上,想想该是什么感觉?在天堂?浓烈的花香,清新的草香,如雾一般,缭绕着,飘飘欲仙,幸福无比。

  撕扇子作千斤一笑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情节,它是由一个小小的矛盾造成了一个快乐的发泄:这天,因为王夫人的心腹丫环金钏跳井死了,宝玉很不快乐,丫环晴雯换衣时又跌断了一把扇子,宝玉见了,说她重手重脚,与她吵嘴皮子。另一位侍候宝玉的小丫环袭人好心相劝,到头来也搅进去吵起来了。幸亏是端午节,林黛玉就开了个玩笑,说:你们是不是为了一个小小棕子才吵起来的啊?说得四人嘻嘻哈哈。过了一会儿,晴雯在藤架下纳凉,天气又热又闷,她想去洗澡,而宝玉却想与她玩。脾气倔强的晴雯还在生气,宝玉没办法,便讨好地让她撕扇子来消气。嘶地一声,晴雯接过宝玉手中的扇子一撕两半,那声音如裂帛般悦耳。正巧丫环麝月送茶来,宝玉一把抓住麝月身上的扇子,又让晴雯撕起来,三人开怀大笑。多有趣!竟拿扇子耍脾气,他们活像一群天真的孩子,用撕扇子作游戏,作发泄,幼稚得可爱。我很喜欢《红楼梦》这本书,它的魅力很大,正如我爱吃的冰淇淋一样。这本书不但细节生动、内容丰富,还有许多有趣的知识呢!比如:做胭脂、对联、写诗、制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修身养性,怡悦身心,几乎是众多读书人对读书作用的一致性的评价。书籍是向上的台阶和*台,是望远镜也是显微镜。因为书籍我们能够摆脱地域的限制,视野的狭隘,从而站的更高看的更广,看的更远,看的更深。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首,也是*十八世纪的百科全书,历史的镜子。曹雪芹的文学才能可以说是世界第一,他用差不多一生的时间来写作《红楼梦》,这种认真和用心非常令人感动,而其中的人物、故事更是精彩。

  《红楼梦》写了许多人物,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个主要人物。贾宝玉是女娲补天留下的石头后来转世投胎而成的,他有张女人似的胭脂脸,书中以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来描写他的相貌、神态,似乎真有其人,写得非常生动逼真、华丽无比。宝玉的脾气既怪又坏,动不动就要他摔出生时口里含着的琼玉。宝玉不爱读书,还骂读书人是*禄蠹,整天与那些败家子喝酒,不学好样。 林黛玉是一株降殊仙草转世投胎的,她有两条似愁非愁的柳眉,一双似悲非悲的眼睛,娇弱得好像生病一样。泪光点点,娇喘微微。清闲时像月光照拂花上,行动时如柔柳轻拂水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黛玉的性格非常清高、孤僻,她不与一般人玩耍,只喜欢同宝玉一起玩耍、嬉戏。

  薛宝钗则品格端方,容貌丰美,生得肌骨莹润,举止优雅。她性格随和,很招人喜欢;但是也很有心计,是个阴险的人。

  在《红楼梦》里,我还喜欢许多故事片断,如游幻境指迷十二金钗、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憨湘云醉眠芍药烟和刘姥姥进大观园等。其中最喜欢的要算憨湘云醉眠勺药烟与撕扇作千金斤一笑了。

  憨湘云醉眠勺药烟里讲的是,史湘云在宴会上喝醉了酒,竟在芍药丛中的石床上睡着了。那一身华丽的蚕丝绸衣上落满了片片的芍药花瓣,一头的金钗银饰被一朵朵香气缕缕的芍药花遮挡着,连掉在地上的美人扇也被芳香与凋落的花瓣没了半尺,许多色彩各异的蝴蝶也围着湘云起舞呢!这一情景被宝玉几个人看见了,他们笑嘻嘻地将湘云吵醒,与她玩乐。瞧!这情景多温馨,多美丽!那如毛毯一般的花瓣覆盖身上,想想该是什么感觉?在天堂?浓烈的花香,清新的草香,如雾一般,缭绕着,飘飘欲仙,幸福无比。

  撕扇子作千斤一笑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情节,它是由一个小小的矛盾造成了一个快乐的发泄:这天,因为 王夫人的心腹丫环金钏跳井死了,宝玉很不快乐,丫环晴雯换衣时又跌断了一把扇子,宝玉见了,说她重手重脚,与她吵嘴皮子。另一位侍候宝玉的小丫环袭人好心相劝,到头来也搅进去吵起来了。幸亏是端午节,林黛玉就开了个玩笑,说:你们是不是为了一个小小粽子才吵起来的啊?说得四人嘻嘻哈哈。过了一会儿,晴雯在藤架下纳凉,天气又热又闷,她想去洗澡,而宝玉却想与她玩。脾气倔强的晴雯还在生气,宝玉没办法,便讨好地让她撕扇子来消气。嘶地一声,晴雯接过宝玉手中的扇子一撕两半,那声音如裂帛般悦耳。正巧丫环麝月送茶来,宝玉一把抓住麝月身上的扇子,又让晴雯撕起来,三人开怀大笑。多有趣!竟拿扇子耍脾气,他们活像一群天真的孩子,用撕扇子作游戏,作发泄,幼稚得可爱。 我很喜欢《红楼梦》这本书,它的魅力很大,正如我爱吃的冰淇淋一样。这本书不但细节生动、内容丰富,还有许多有趣的知识呢!比如:做胭脂、对联、写诗、制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读完《红楼梦》,不是滋味,似有些许感触。孰为宁荣二府家破人亡,或为红粉佳人香消玉陨,抑或为木石前盟、金玉良缘烟销云散?《红楼梦》是*文学秀的长篇章回小说,它的巨大成就突出表现在复杂而

  又和谐的结构,布局上。序幕拉开,出场引线人物,甄士隐(真事隐),贾雨村(假语存),意思是把真事隐(甄士隐)去,用假语村言(贾雨村言)写出,为闺阁昭传。纵观《石头记》,这石头沾染的胭脂味还是挺浓的,书中众闺阁裙钗个个堪称是巾帼豪英,须眉男子则个个*乎‘禄蠹*’,都是坏男人。曹先生可谓是女权主义第一人,反对男尊女卑,甚至有点重女轻男。他为女儿摇旗呐喊,颂扬讴歌,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

  《红楼梦》体现了一种落败的趋势,不管是仕途的、家族的,还是爱情的。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的*传统中是不可多见,当然也应是不可或缺的。萧史弄玉、相如文君、张生莺莺等等,俱是才子配佳人,但宝黛钗的三角恋却是以悲剧收场。我不得不感谢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达不到曹雪芹的水*,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不,应说是辞世或登仙,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

  对于她来说,死是她所有悲剧的总结,是她的解脱,是她的终结。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眠时,看着宝玉人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是幸福的。不是我天生残忍看悲剧,但不是有这样两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物极必反,否极泰来?

  黛玉这大观园里的出水莲,逆和孤僻,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豪无避讳,言随心至,始终执着着自己的那份纯真,那份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大观园中,伤感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潇湘馆前,悲叹着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落得个一缕香魂随风散。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自问世以来,人们对它的研究工作一直没有间断过,并产生了一种专门的学问——红学。同是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到了易,道学家看到了淫,才子佳人看到了缠绵,革命家看到了排满,流言家看到了宫闱秘事……这点我倒是相信的,倒是那种说现代科技、文化,林林总总,都蕴藏在《红楼梦》中,就实难苟同。本来薄薄的一本书却硬要把大千世界都塞进其中,未免太不理智了,难道我们会因此而受益。正如口香糖再好吃也不能当饭吃,也不能不停、永远地嚼下去!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和艺术性的伟大作品,从本书反映的思想倾向看,作者具有初步的民主主义思想,他对现实社会包括宫廷及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庭的腐朽,封建的科举制度、婚姻制度、奴婢制度、等级制度都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并且提出了朦胧的带有初步民主主义性质的思想和主张。

  红楼梦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成为不朽的艺术典型,在*文学史和世界文学史上永放奇光异彩。

  红楼梦的语言艺术成就,更代表了我国古典小说语言艺术的高峰。作者往往只需用三言两语就能够勾画出一个活生生的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形象;作者笔下每一个典型形象的语言都具有自我独特的个性,从而使读者仅仅凭借这些语言就能够判别人物。

  作者的叙述语言也具有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包括小说里的诗词曲赋,不仅仅能与小说的叙事融为一体,并且这些诗词的创作也能为塑造典型性格服务,做到了“诗如其人”——切合小说中人物的身份口气。

  由于以上各方面的卓越成就,因而使红楼梦无论是在思想资料上或是艺术技巧上都具有自我崭新的面貌,具有永久的`艺术魅力,使它足以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而毫不逊色。

  我没有正儿八经谈过恋爱,但是我对自己未来的她有着非常清晰的选择。没有林黛玉的才华和美貌,也没有薛宝钗的能力与风情,她应该是像探春一样。

  探探出场不多,却为我塑造了一位完美的妻子形象。出身贾府的她贵为小姐(小妾生的庶出),没有一点儿架子,拜托贾宝玉给她买市井小玩具,高贵却不失童真。

  假期已经把《红楼梦》翻了两遍了,到现在还能回忆起探探打人的场景(原因大概是这样滴:贾府后来比较混乱,宝玉她妈和凤姐姐想借机搜查下人,就让凤姐姐和下人王善宝老婆去搜查,到了探探那里,结果探探说“我*时对下人管的严,很清楚她们,搜我可以,搜我的丫鬟不行”,你瞅瞅这女人有多好)。

  我以前也幻想过自己的另一半,以前觉得女朋友应该漂亮,还不时地撒个娇,现在只能说以前的我太年轻,找个林妹妹真的好吗?(根据原文,林妹妹和宝姐姐是真的非常漂亮)我自己能驾驭那样一个女人吗?为什么说探探是最完美的妻子,是因为她在关键时候非常的明理,在凤姐生病之后,她展现了极高的管理才能,如果把她和宝玉调换,贾府的命运很难预料。

  她管理下的贾府丝毫不比凤姐的差,甚至更好,可是凤姐病好后,她立刻放权,继续成为了小姐,正是“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探探虽然是庶出,但是她从来不自卑,反而活得比迎春和惜春更有地位,人缘也更好。如此有能力的人却无法参与贾府的管理,也是一种悲剧。

  探探最优秀的地方是她兼具了男女双重性格,男性的果敢,女性的细腻,更难能可贵的是她很好地*衡了这种品质,最后全身而退。

  一位合格的妻子,应该早就摆脱了小女生的稚嫩,可探探能在十六岁便具备了一位成功女性该有的能力与魄力。年芳二八,便看出贾府弊端,操持改革,如此女人,贾府的人没发现,没重用,真是瞎了狗眼。现实生活中很多有能力的人又何尝不是因为偏见而被排挤。

  可惜《红楼梦》没有结尾,是一种遗憾,也是一种幸运。探探的判词是: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这样的人生不逢时,生不逢地,留给我的只是对她的惋惜和同情。根据原文的伏笔和推测,探探最后应该是被送去和亲了,这样完美的女人,我想曹大家应该不舍得让她遇见一个狗男人吧!当贾府其他人被命运摧残的时候,我想探探在她余生的那个世界,遇见了一位爱她,疼她,支持她的男人。

  现在,我准备第三次阅读《红楼梦》,我知道现实中很难找到探探一样的人,我也只能在书里去发现她更美的地方。

  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诗词史上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专制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且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的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得。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文学史上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体会 (菁华3篇)(扩展5)

——狼王梦读书心得体会9篇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五彩缤纷的童年里当然少不了书籍的参与。其中最让我难忘的、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令我震撼的便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这本书。

  《狼王梦》展示的是一只母狼被权势欲望,膨胀了心,他时时幻想着做狼群最高统治者的梦。小说用扣人心弦的情节,娓娓的语言,描述了母狼的第一个“狼王梦”最终破灭。继而又换成第二个,第二个破灭后又再换第三个,第三个破灭后,他虽然感到美梦离他更远了,却仍不至于绝望,直到最后他一息尚存时,依然至死而不悔。把“狼王梦”的实现寄予不现实,这说不上是一种通常意义上的悲剧。

  《狼王梦》中表现出最深沉的爱,是母子之爱。而深沉的亲情和温柔,却扭曲的表现了最无奈的残忍。母狼把狼王梦的赌注下在老二蓝魂儿身上,而蓝魂儿又过于冒失,结果被猎人下的捕兽夹拦腰夹住,母狼经过再三努力,救子无方,他只好让死神来帮助自己的心肝宝贝了。她把全部的母亲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脆利索,迅如闪电,快如疾风。只听得喀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雪地里,气绝身亡了。蓝魂儿至死都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脸色*静,嘴角还凝固着一丝笑,那是母亲抚爱时的幸福神态……

  读完后,我很惊讶。为什么?为什么紫岚会让自己的`狼儿受如此的屈辱,那是自己的心头肉啊?为什么紫岚能狠下心来?打在儿身,痛在娘心,我疑惑不解。但如果你看了后面就会发现紫岚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在狼道,走在最末尾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健壮的狼吃掉。如果不提高自己,不与别人竞争,受点磨练,命都保不住,还谈什么狼王梦呢?就像现在的社会,父母们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给孩子不断地增加负担,才导致了无数孩子叛逆等极端行为。紫岚狼王梦的欲望太强烈了,使得她的孩子们一个个的丧失性命,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紫岚的母爱也是自私的。

  这个故事里的狼,不是东郭先生里的恶狼,而是一种聪明的动物。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狼的世界,故事太精彩了,让人耳目一新。狼表现出了母爱、狡猾、勇敢和不屈,很有灵性。这个故事也太凄惨了,我想,它们的嚎声,肯定在述说着心里的悲伤与无奈。世间的万物,都是*等的,我们要学*狼身上的一些优秀品质,并将这些品质应用在自己身上,从而做最优的自己。

  梦想只是给你当罗盘,指引方向;给你当蜡烛,照亮前方;给你当扬帆,出海远行……有了梦想只是等于有了目标,而中间的路必须靠自己走过。走过这段路,你会发现,梦想正在前方向你微笑,向你伸出大拇指。——题记

  暑假里,我迷上了动物小说,经常捧着西顿的动物小说着迷地看。寒假里,我开始接触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没想到,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读起来也让我爱不释手。

  故事是这样的:母狼紫岚在凶猛的大白狗面前生下了五只狼崽,它着急地想要把孩子们培养成新的狼王,因为这也是紫岚已经死去的丈夫——黑桑的梦想。可惜,一只狼崽被严寒夺去了生命,还剩下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和母狼媚媚。虽然紫岚保护着它们,可它们还是一个个死了,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被捕兽夹夹死了,双毛死与众狼口中。这样下来,只剩当不了狼王的媚媚了。紫岚已经老了,但它为了保护即将出世的狼孙,又与金雕同归于尽。

  成为狼王,不仅仅是紫岚的梦想,也是黑桑的梦想,更是黑仔、蓝魂儿、双毛的梦想,紫岚为了自己和大家的梦想,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

  我也有一个梦想,就是当一个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和享受的歌唱家。

  还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不仅喜欢在学校里唱歌,在家里有事没事的时候,我也会大声地唱着自己喜欢的歌。在逛商场时,我也不例外,有时,只要我听到商场的歌声,就能马上跟着哼出几句来。

  每次在电视上看到周杰伦、那英、蔡健雅,TFBOYS这些明星,他们用美妙的歌声为大家演唱,他们为公益事业而演出,他们天籁般的嗓音一下子把我震住了。渐渐地,我对唱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每周上音乐课时,老师教给我们的歌曲,我都会回到家里给爸爸妈妈唱,而且还加上一些动作,每次爸爸妈妈都会说:“我女儿的歌声真好听,将来一定会成为歌唱家。”听到爸妈的称赞,我更加自信了。

  上大舞台的机会终于来了,在杭州市新华小记者迎新年综艺晚会暨20xx年汇报演出时,我自告奋勇地报名参加了独唱《快乐星猫》。

  在准备这个节目的时候,我首先面临的挑战是记歌词,一开始,我在背歌词,可是背起来真的不那么简单,可是背着背着,我发现歌词也是有生命的,只要我带着心,带着情,跟着音乐,自然而然就可以“背”出来了,而且还不会错,经过多次地试唱,很快我就可以流畅地唱完整首曲子了。可是,慢慢地我又发现,在舞台上唱歌的人,都有动作,我开始闯第二关:加动作。编动作可难了,要全程编,我坚持着,每天编一小段,虽然很累,可一想起上舞台,我就一点也不累了。那段时间,一有空闲,我就情不自禁地唱起来,跳起来。我的脑海里每天都是歌声环绕,有时梦里也在练歌。很快,彩排的日子到了,我换好服装,兴奋地在镜子前唱着,突然,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我是一名小记者,我要做一名快乐的小记者,于是征得导演同意,我的《快乐星猫》里的歌词,出现了“我们是一个家庭,一起游戏,我们是个记者,寻寻觅觅,走遍大街小巷,我们持续向上……”这次改歌词,虽然只改了其中的一小节,却让我明白了歌曲也是发自内心的声音。

  终于,我上了舞台,我虽然很紧张,可还是成功了。我婉转的歌声赢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从此,我更爱唱歌了,我坚定了我的梦想。

  “我的未来不是梦,我认真地过每一分钟;我的未来不是梦,我的.心跟着希望在动……”梦想,不是想想就有的,在梦之路上,是要像紫岚那样,努力,坚持!我坚信,在将来的舞台上,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歌唱……

  今天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看书,我看到一本书叫《狼王梦》,我就随便翻了几页,感觉不错。就让妈妈给买了回来,回到家我爱不释手,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文中内容主要讲了:母狼紫岚的丈夫公狼黑桑快要成为狼王的时候,被野猪杀死了,紫岚为了圆他的狼王梦,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培养小狼成为狼王的梦想。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

  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只强壮的狼和媚媚已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深深打动了,文中紫岚这位母亲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的,为了自己,也为了孩子,不顾一切,这本书带给我们对于狼的一个全新认识——它也是有母性和母爱的,同样与人一样有感情的,至死都在为子女儿孙们操劳着。有多少父母不是像紫岚一样时时刻刻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求回报呢!狼子们也许还没有回过神来品味和回报母爱,可我们人类难道不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自己的父母亲分忧吗!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爱书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是这句话,促使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汲取着力量。.我读过很多好书:《狼王梦》、《十万个为什么》、《一只猎雕的遭遇》、《捣蛋鬼日记》等。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的一本好书是《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只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懈追求,甚至是偏爱。先是培养大儿子黑仔当狼王,不幸黑仔因为毫无警戒的成为金雕口中之食,紫岚很失望。

  因为母亲对黑仔的偏爱,致使二儿子蓝魂儿的性格和紫岚不合。就在紫蓝竭尽全力消除他性格上的缺陷时,蓝魂儿却不幸被捕兽器打伤,紫岚不想让蓝魂儿死在人类手中,就把蓝魂儿咬成两半,带回家吃了。接着,她又培养三儿子,三儿子是一个懦弱、胆小的狼,紫岚为了培养他,费了很大的功夫,并逐渐达到了紫岚心中的要求,可是三儿子在争夺狼王的过程中,被另一只强者击败,最终成了狼群中的美餐。紫岚为了四女儿能顺利生下狼种,而与金雕搏斗,最终,两败俱伤,都死了。紫蓝的梦想只能寄托在四女儿生下的狼种身上了。

  这本书文笔优美,情节曲折,动人心弦。非常适合我们少年儿童阅读,同时也是家长教育子女的一本启示录。从小说一开始的紫兰分娩,就一直揪着我的心,她顺利生下五个孩子了吗?没有丈夫的孤狼培养一群孩子多不容易呀!他们会不会夭折?一个又一个疑问在我的脑海中闪现,也不断吸引我往下读,这就是名著的魅力,作者会层层设悬,然后不断吸引读者猜想、往下读,从而达到此处无声胜有声的境界。文章之所以震撼人心,最主要的还是它的文字,紫蓝在培养狼儿的过程中,手段是那么残忍,那么让人心痛,从作者的描写中,我分明看到了黑仔等几个狼儿对母亲急于实现愿望的憎恨。无疑,紫岚是残忍的,同如今的家长一样有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迫心情。可是,当因为急于求成所造成的失子之痛,难道不是家长应该吸取的教训吗?

  书既使我们增长了知识,也让我们开阔了眼界,思想变得更成熟,我们要多读书,多写作,以后成为国家的栋梁,为民族而争光,“书到用时方恨少”,就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吧!

  寒假里我很庆幸买到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读后深受启发。

  《狼王梦》讲述的是在一片方圆五百多里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生活着一匹无依无靠的狼——紫岚,即将做母亲的她只有一个梦想,就是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

  紫岚为了孩子们有足够的奶吃,去捕食被猎人和猎狗看守的鹿群,为了得到食物,必须与猎狗斗智斗勇,经过一番艰辛,最后产下了五只狼崽。五只狼崽中有一只不幸发高烧病死了,而没过多久,紫岚认为最有培养希望的黑仔也被金雕吃了,紫岚只好又把全部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结果蓝魂儿一次不小心被捕兽器夹住了,紫岚只能杀了蓝魂儿,并把它埋了。这下紫岚的心都碎了,但是她并没有放弃梦想,为了继续培养狼王,她放弃了自己的全部幸福时光,可是唯一的公狼双毛在即将成为新狼王时,也被老狼王杀了,这时的紫岚似乎丧失了全部希望,可是她仍然不放弃自己的.理想,她又重新把希望寄托在了下一代狼崽的身上,最后为了保护下一代狼崽的生命安全,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作者通过紫岚这个形象,成功塑造了一个母亲为了自己孩子成才所付出的艰辛和不易。我们人类不也是这样的么?我的妈妈就是这样的一位母亲。她为了使我能成为班级和学校里各方面都最优秀的学生,真是是煞费苦心,牺牲自己所有的业余时间和爱好,陪我学*各种各样的技能,当我生活中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教会我如何和别人相处……即使我暂时没有取得好的成绩,甚至有时还退步了,她却从不丧失信心,继续鼓励我找到失败的原因,再接再厉。她一直对我充满信心,让我在失败时重新找回自信。最终我慢慢地有一点进步了。我认为这一点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进步,除了我自己的努力之外,与我妈妈的辛勤付出是密不可分的。

  我想对妈妈以及天下的母亲们致敬,并立志一定要好好学*,一定不辜负妈妈的期望。

  当我读完《狼王梦 》,我若有所思,一匹狼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是我真正明白了:一个人,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理想,而要去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要不惜一切代价,来实现。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一本书觉得十分有感处,写的活灵活现,让我回味无穷。

  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头母狼叫做紫岚,这时的紫岚以怀了小狼,这不只是小狼,这里还有他的老公黑桑的遗愿,让五只小狼中的一只当上狼王。当母狼紫岚把第一只小狼黑仔快要锻炼成狼王时,一只老鹰结果了黑仔的生命,而蓝魂儿快要锻炼成狼王时则被一只捕兽夹给断了命……,最后母狼紫岚则为了保护媚媚的子女,和鹰同归于尽。

  这本书是狼与狼的爱情故事,《小红冒》中的狼外婆,《狼来了》里的大灰狼,看了《狼王梦》后让我彻底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哦!狼并不邪恶,它们也是有感情的。也像我们人一样。

  沈石溪就是用借物喻人的手法来写的,把狼比做人,狼也会思考,也会有感情。把沈石溪比做“动物大王”也是理所当然。

  看了《狼王梦》以后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的母爱是不可阻挡的,无论你走到哪里,母爱会一直陪伴在你的身边。

  《狼王梦》里面的母亲紫岚,一心想把三只狼儿培养成一代狼王,不惜付出一切,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残酷的现实中,三只狼儿都死了,紫岚的狼王梦终于破灭。虽然紫岚没有获得成功,但它的竞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

  文章写得曲折动人,让人读了欲罢不能。在狼的世界里,你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瞧不起,就在狼群中没有立足之地,甚至连生存也困难,因此母狼就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想实现丈夫的狼王梦,紫蓝是一只有忧患意识的母狼。文中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紫岚常常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侮辱儿子双毛。

  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也不能让青蛙逃跑,可怜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下午,狼毛差点给初夏炽热的阳光烤焦读完后,我很惊讶。为什么?为什么紫岚会让自己的狼儿受如此的屈辱,那是自己的心头肉啊!为什么紫岚能狠下心来!打在儿身,痛在娘心,我疑惑不解。但如果你看了后面就会发现紫岚这样做是有道理的。

  在狼道,走在最末尾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健壮的狼吃掉。如果不提高自己,不与别人竞争,受点磨练,命都保不住,还谈什么狼王梦呢?对于学会竞争,我也有深深的体会。在三年级时,我的成绩属于中等,期末考试也只有80多分,妈妈恨铁不成钢,经常苦口婆心地说,让我要争气。

  可我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差,受到挫折后拼命埋怨自己,不敢和别人竞争!妈妈为了激发我的斗志,在暑假的时候,经常把同学的作文和我比。看看谁写的好,还要定下目标,超过班上的某一位同学妈妈还送我去补*,她经常对我说:你的目标就是争取全班第一,要与别人比赛,虽然你还小,以后到了高考,你战胜不了别人就会被淘汰就这样,皇天不负有心人,四年级时我终于拿了全班第一!母狼紫蓝和我妈妈的做法虽然不同,但目的是一致。读了《狼王梦》,我深深认识到:学会竞争,是适应社会生存的必由之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勇于挑战,用汗水浇开绚丽的成功的花朵

  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残忍,有六亲不认的动物觉得狼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嗜血,野蛮,弱肉强食,不可一世,天生贪婪,高傲,有种强烈的优越感,有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气概。让人觉得那么不亲切,那么可怕。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

  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梦想的故事,为了让世界充满爱与梦想,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梦想!


把梦留住读书心得体会 (菁华3篇)(扩展6)

——《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的读书心得体会 (菁华5篇)

  暑假期间,我读了前苏联伟大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著作《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使我的思想受到深深的洗礼。我被这位令教育同仁敬仰的大师的敬业精神、教育机智和灵活性所打动,深深地被大师的理论所折服,被大师的教育实践所吸引。大师书中字里行间充盈着的、流露溢出的是爱。包括他对教育事业的爱,对孩子的爱以及对孩子实施爱的教育,让他们拥有爱心、懂得怎样去爱别人。

  作为教师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是爱孩子。爱孩子,就要成为他们的知心朋友。苏霍姆林斯基说:“教师不仅要成为一个教导者,而且还要成为学生的朋友,和他们一起克服困难,一起感受欢乐和忧愁;要忘记自己是个教师,而只有这样,孩子才会把一切都告诉他。”这一点,对于我们音乐教师尤为重要。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作为教师我们对学生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情感,是一种无私的爱。因为每个学生最初都是以张空白的试卷。我们每一笔书写,都是未来的答案。爱学生就是要及时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进行赏识教育,事实上,当孩子们在犯错误的时候,他们迫切要得到的是理解和帮助,而绝不是粗暴的批评和惩罚。

  学生看起来最不值得爱的时候,恰恰是学生最需要爱的时候。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孩子。身为音乐教师,我们更应该利用所任学科的特点,赏识那些后进或处于困境中的学生,赏识那些有缺陷的孩子,帮助他们树立自信,让每个学生都能在音乐所独有的情感艺术中得到熏陶,。由此可见我们爱学生、赏识学生,其根本目的就在于让学生用同样善良,真诚之心去爱他们、爱集体、爱社会,从而的达到受教育的目的。

  教师的重要道德要求是尊重孩子的自尊心。苏霍姆林斯基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时,不应挫伤他们心头中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我想作为一个教师,要想得到更多孩子们的`爱戴,就应该学会尊重、理解、信任孩子,给他们信心,这应该是对所有孩子而言的。对一个腼腆的孩子、对一个木讷的孩子、对一个经常是表现**的孩子,教师往往一句不经意的称赞的话语,一个微笑,一个亲切的小动作,就会温暖孩子的自卑的心,给他们信心,同时也亮丽了自己在孩子们心中的形象。

  感谢给我推荐这本书的朋友,感谢书本给我知识与力量,让我感悟到了很多道理。作为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我要以苏霍姆林斯基为榜样,努力学*他的教育思想,传承和践行他的教育思想,学*他为孩子健康成长,为教育事业发展而忘我工作,鞠躬尽瘁的无私奉献精神。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努力去爱我所教的所有的孩子,并让这种爱在我所教的学生身上得到延续。我想,这就是爱的价值;这就使爱的奉献!

  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这本教育名著,我深深被他的理论折服,被其教育实践所吸引。苏霍姆林斯基用自己的行动给广大教育工作者指明了方向,激励我们用童心唤醒爱心,用爱心滋润童心。

  在这本书中苏霍姆林斯基所写的教育实践字里行间流露出他的爱,这包括他对教育事业的爱、对孩子的爱以及对孩子实施爱的教育,让他们拥有爱心、懂得怎样去爱别人。他说:“要成为孩子的真正教育者,就要把自己的心奉献给他们!”作者深爱着这些孩子,他亲昵地称他们为“小家伙、小鬼”,他认为教师首要的职责就是“爱孩子”。因为爱,他期望每一个孩子都有着健康的体魄;因为爱,他也竭尽全力去帮助孩子们学会学*。爱孩子,应该说是作为教师的最基本的条件,但如果是始终如一的爱,坚持不懈的爱,面向全体的爱,也是不容易做到的。爱孩子,很重要的一点是爱得要纯粹。不是施舍,不搀杂功利。苏霍姆林斯基说:“我想给孩子们带来快乐,而孩子们的快乐,对于我就是最大的幸福。”

  苏霍姆林斯基在书中告诫教师们:“请记住:成功的欢乐是一种巨大的情绪力量,它可以促进儿童好好学*的愿望。请你注意,无论如何不要使这种内在的力量消失。缺少这种力量,教育上的任何巧妙措施都是无济于事的。”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育的原动力。师爱是教师发自内心的对学生关心、爱护、尊重、信任、期望、赏识以及尽责的美好情感,我们上课时,向学生露出的亲切笑脸,投去的友善目光,;下课时,我们留在教室和学生们谈心,说笑话……都是师爱的表现。当学生感悟到这种师爱后,便会激发出积极向上的热情,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教师有了爱,才会用伯乐的眼光去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对自己的教育对象充满信心和爱心,才会有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的精神。学生才会把我们当朋友,敞开心扉,让我们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如果我们发自内心地向学生倾注真情,用真心、善意和语言去打动他们、启发他们、感化他们、诱导他们,让他们增强信心和勇气,让他们认识到问题的根源,奋起直追,最终他们会成为生活和学*的强者。

  苏霍姆林斯基曾多次在书中强调“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是知识的入门。瑞士著名教育家皮亚杰也说:“所有智力方面的工作都要依赖于兴趣。”当一个人对某种事物发生兴趣时,他就会入迷地去追求,去探索。学生一旦对学*产生兴趣,必将成为他学*的内在动力。学生对学*有无兴趣,既是反映学生学*效率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教师教学成败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激发学生学*的兴趣,使学生的学*变被动为主动,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应该成为每个教师在教学中不断追求、探索的重要内容。爱尔维修如是说:“即使是普通的孩子,只要教育得法,也会成为不*凡的人。”

  我们在日常的教育活动中,不要吝啬自己动人的微笑,由衷的赞叹,热情的鼓励,真诚的帮助和无私的爱心,它们是清香宜人的玫瑰,它们是哺育万物的阳光雨露,它们是滋补孩子们心灵的灵丹妙药。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当把关心留给社会,把热心留给学校,把中心留给教育,把真心留给同事,把耐心留给自己,把爱心留给学生;让我们真正做到:把整个心灵献给每一个孩子!

  暑假期间,我读了前苏联伟大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著作《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使我的思想受到深深的洗礼。我被这位令教育同仁敬仰的大师的敬业精神、教育机智和灵活性所打动,深深地被大师的理论所折服,被大师的教育实践所吸引。大师书中字里行间充盈着的、流露溢出的是爱。包括他对教育事业的爱,对孩子的爱以及对孩子实施爱的教育,让他们拥有爱心、懂得怎样去爱别人。

  作为教师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是爱孩子。爱孩子,就要成为他们的知心朋友。苏霍姆林斯基说:“教师不仅要成为一个教导者,而且还要成为学生的朋友,和他们一起克服困难,一起感受欢乐和忧愁;要忘记自己是个教师,而只有这样,孩子才会把一切都告诉他。”这一点,对于我们音乐教师尤为重要。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作为教师我们对学生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情感,是一种无私的爱。因为每个学生最初都是以张空白的试卷。我们每一笔书写,都是未来的答案。爱学生就是要及时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进行赏识教育,事实上,当孩子们在犯错误的时候,他们迫切要得到的是理解和帮助,而绝不是粗暴的批评和惩罚。

  学生看起来最不值得爱的时候,恰恰是学生最需要爱的时候。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孩子。身为音乐教师,我们更应该利用所任学科的特点,赏识那些后进或处于困境中的学生,赏识那些有缺陷的孩子,帮助他们树立自信,让每个学生都能在音乐所独有的情感艺术中得到熏陶。由此可见我们爱学生、赏识学生,其根本目的.就在于让学生用同样善良,真诚之心去爱他们、爱集体、爱社会,从而的达到受教育的目的。

  教师的重要道德要求是尊重孩子的自尊心。苏霍姆林斯基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时,不应挫伤他们心头中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我想作为一个教师,要想得到更多孩子们的爱戴,就应该学会尊重、理解、信任孩子,给他们信心,这应该是对所有孩子而言的。对一个腼腆的孩子、对一个木讷的孩子、对一个经常是表现**的孩子,教师往往一句不经意的称赞的话语,一个微笑,一个亲切的小动作,就会温暖孩子的自卑的心,给他们信心,同时也亮丽了自己在孩子们心中的形象。

  感谢给我推荐这本书的朋友,感谢书本给我知识与力量,让我感悟到了很多道理。作为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我要以苏霍姆林斯基为榜样,努力学*他的教育思想,传承和践行他的教育思想,学*他为孩子健康成长,为教育事业发展而忘我工作,鞠躬尽瘁的无私奉献精神。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努力去爱我所教的所有的孩子,并让这种爱在我所教的学生身上得到延续。我想,这就是爱的价值;这就使爱的奉献!

  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这本教育名著,我深深被他的理论折服,被其教育实践所吸引。苏霍姆林斯基用自己的行动给广大教育工作者指明了方向,激励我们用童心唤醒爱心,用爱心滋润童心。

  在这本书中苏霍姆林斯基所写的教育实践字里行间流露出他的爱,这包括他对教育事业的爱、对孩子的爱以及对孩子实施爱的教育,让他们拥有爱心、懂得怎样去爱别人。他说:“要成为孩子的真正教育者,就要把自己的心奉献给他们!”作者深爱着这些孩子,他亲昵地称他们为“小家伙、小鬼”,他认为教师首要的职责就是“爱孩子”。因为爱,他期望每一个孩子都有着健康的体魄;因为爱,他也竭尽全力去帮助孩子们学会学*。爱孩子,应该说是作为教师的最基本的条件,但如果是始终如一的爱,坚持不懈的爱,面向全体的爱,也是不容易做到的。爱孩子,很重要的一点是爱得要纯粹。不是施舍,不搀杂功利。苏霍姆林斯基说:“我想给孩子们带来快乐,而孩子们的快乐,对于我就是最大的幸福。”

  苏霍姆林斯基在书中告诫教师们:“请记住:成功的欢乐是一种巨大的情绪力量,它可以促进儿童好好学*的愿望。请你注意,无论如何不要使这种内在的力量消失。缺少这种力量,教育上的任何巧妙措施都是无济于事的。”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育的原动力。师爱是教师发自内心的对学生关心、爱护、尊重、信任、期望、赏识以及尽责的美好情感,我们上课时,向学生露出的亲切笑脸,投去的友善目光,;下课时,我们留在教室和学生们谈心,说笑话……都是师爱的表现。当学生感悟到这种师爱后,便会激发出积极向上的热情,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教师有了爱,才会用伯乐的眼光去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对自己的教育对象充满信心和爱心,才会有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的精神。学生才会把我们当朋友,敞开心扉,让我们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如果我们发自内心地向学生倾注真情,用真心、善意和语言去打动他们、启发他们、感化他们、诱导他们,让他们增强信心和勇气,让他们认识到问题的根源,奋起直追,最终他们会成为生活和学*的强者。

  苏霍姆林斯基曾多次在书中强调“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是知识的入门。瑞士著名教育家皮亚杰也说:“所有智力方面的工作都要依赖于兴趣。”当一个人对某种事物发生兴趣时,他就会入迷地去追求,去探索。学生一旦对学*产生兴趣,必将成为他学*的内在动力。学生对学*有无兴趣,既是反映学生学*效率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教师教学成败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激发学生学*的兴趣,使学生的学*变被动为主动,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应该成为每个教师在教学中不断追求、探索的重要内容。爱尔维修如是说:“即使是普通的`孩子,只要教育得法,也会成为不*凡的人。”

  我们在日常的教育活动中,不要吝啬自己动人的微笑,由衷的赞叹,热情的鼓励,真诚的帮助和无私的爱心,它们是清香宜人的玫瑰,它们是哺育万物的阳光雨露,它们是滋补孩子们心灵的灵丹妙药。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当把关心留给社会,把热心留给学校,把中心留给教育,把真心留给同事,把耐心留给自己,把爱心留给学生;让我们真正做到:把整个心灵献给每一个孩子!

  很多老师对一些学生十分头痛——如何才能让学生们听话?然后争分夺秒地给学生们灌输所谓的知识,如果有学生稍一走神,就拍惊堂木提醒。在长达四十分钟的时间里,要学生总是聚精会神地听课,确定很难做到,如果学生做到了,那他们也付出了十分沉重的精神代价——任由老师对他们进行了精神绑架。他们听课时紧张不已,听课效果会好吗?如果说用这种办法来达到所谓的聚精会神,这样会使孩子的神经极端疲劳,引起神经衰弱和神经不安,就算学生成绩有暂时的提高,从整个过程来看,这种榨干孩子全部精力的老师,也不能算是好老师。

  每个孩子都以自己的眼光看世界,以自己的方式感知事物和现象,以自己的方式进行思考。对于低年级的孩子,老师不应该让知识如潮水般向他涌来,使孩子应接不暇、不知所措。苏霍姆林斯基说:“一个拙劣的教师把真理送到人前,一个优秀的教师教人寻找真理”,要让孩子在学*中慢慢地了解世界和各种现象,让知识慢慢地向他展现,最高明的老师会用自己的教学技巧让学生并不觉得自己在紧张地学*,并没有强迫学生去听老师讲课、去记忆和思考,而实际上却在注意地听老师讲解、记忆和思考,这样可以减轻孩子的疲劳。如果老师坚持精神绑架不变,其结果可能会导致学生对老师和同学态度粗暴、无礼,会引发很多矛盾——这是学生在神经耐力达到极点时的正常反应,也是厌学的前兆。

  现行体制,低年级语文教育往往是一整天把孩子关在教室里进行灌输,一天只学几个生字或生词,老师反复地教、学生反复地背,回到家还要再背,孩子对所学内容的讨厌程度可想而知。苏霍姆林斯基说:“年幼孩子的智育应该通过发展他们的求知的要求——求知欲、好奇心来进行,正是探索精神、好奇心、求知欲这些品质激发着孩子们对学*的兴趣,当孩子真正出自愿望而不是被迫成为一个从事劳动的人时,他就变成一个真正的思想家了。”没有充满欢乐和激情的劳动,就难以想象真正的和幸福的童年。

  孩子总是抱着坦率的胸怀和好好学*的愿望进学校的,但是在学*过程中,如果孩子看不到自己劳动的成绩(收获),渴求知识的火花就会熄灭。火花一旦熄灭,任你教师如何灌输、如何刺激他,都不会有任何效果,所以,苏霍姆林斯基说:“最重要的教育任务之一,就是使每个孩子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体验到自尊心和自豪感”。所以,我建议,我敬爱的老师们,你们不要再做任何扼杀孩子自尊心的'事情了。给孩子以劳动的欢乐,在他们心中激发自豪感、自尊心,这是教育工作的头一条金科玉律,学*取得成绩是孩子产生克服困难的动力和学*愿望的内在力量的唯一源泉。只有当掌握知识过程中取得成绩而产生欢欣鼓舞的心情时学生才能出现学*兴趣。一个从来不知道学*欢乐的孩子、一个从来没有体验过克服困难后的自豪感的孩子,是一个不幸的人。教学,并不是机械地把知识从教师那儿传授到孩子那儿,它首先是人与人之间有关系,儿童对知识和学*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老师的态度(也可以说是取决于老师对他的态度)。

  分数是教师衡量孩子学*取得成绩的尺度,但我们的很多老师和家长常常把分数当成控制孩子的手段,成为用来驱赶孩子的鞭子,因此分数成了束缚儿童思想的枷锁,破坏了教育的基础本身。

  现在老师们十分热衷于家长的签名,什么都要家长签名,我猜想老师的想法可能是——你的孩子学*不好,是因为你家长不过问,如果过问了但很粗心,很随便地给孩子的作业签名,那也是家长不负责任,孩子学不好,与我学校和老师没有关系了,是你家长的事!这显然是在推脱学校和老师的责任,也是旧学校师生之间互不信任和相互怀疑的残余。试想,如果老师、学生和家长之间都互相怀疑而毫无信任,那还谈什么互相配合开展教育、还谈什么教育效果呢?痛苦的是现在我每天都还得签这些字,哪怕少一次也不行。

  我们一直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和人民,但常常在教室里进行教育,教孩子们说那些他们所不理解的的词语。祖国是什么?祖国在哪里?人民是谁?人民在哪里?我如何爱他们?从哪里爱起?哪些行动是爱祖国爱人民的表现?孩子们都茫然无知。乖巧的孩子会投家长和老师所好,说得比谁都好,学校评价教育效果也往往以谁说得好来评判,结果学生个个会豪言壮语,个个理想都很崇高。但这些教育内容在学生心里只是空洞而响亮的词藻,并因为他们的一再重复而变得失色和*淡无奇,原来那些为人们视为神圣的东西因此变成毫无意义的空谈了。苏霍姆林斯基说:“如果心中没有确立起对亲*的和敬爱的人的依恋之情,口头上表示对人们的爱,这不是真正的爱。”一个连亲人都不知道如何去爱的人,让他去爱祖国爱人民,有可能吗?苏霍姆林斯基说:“我们的学生将成为什么样的公民,这要看在童年时代周围环境给孩子展现的是什么,是什么使他欣赏和神往,是什么使他愤懑并使他哭泣”。为此,苏霍姆林斯基写道:“劳动的乐趣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只有当劳动能给孩子带来愉快的时候,他才会产生做事的意愿,劳动的欢乐是任何其他快乐所无法比拟的!所以劳动教育就是要在孩子们心中树立起劳动人民对待劳动的态度,对周围世界的美的感受和体验。没有对周围世界的美的感受和体验,就唤不起对祖国的感情。”我们北大高材生刘海洋泼了熊,留美留学生朱海洋杀了人,我们武大博士生杨士高跳了楼,难道不是最好的反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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