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菁华5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0-27 00:00:00 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1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xx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xx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xx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xx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xx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xx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一)落实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公司所有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15分);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措施,并构成会议纪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四)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并构成安全生产状况通报(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二)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15分);(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4、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职责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10分,扣直接职责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20分,扣直接职责人30分;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五条:组织考核采取100分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3

  第一章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各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规定、通知、办法等,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自觉接受*监察、行业管理部门和群众监督。

  3、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的同时,安全工作也应同时进行,并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建立健全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工作人员,明确并落实责任。

  5、主持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各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和采取防范措施,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监督机构。

  6、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经费,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技改时应同时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7、本企业发生各类事故后,要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迅速组织抢救,并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二、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各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规定、通知、办法等。

  3、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的同时,安全工作也应同时进行。

  4、组织制定安全措施计划(安全规定、安措工程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落实安全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保证落实。

  5、组织编制审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及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6、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使每一职工都要达到"培训-考试-合格-发证-持证上岗作业"的要求。

  7、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制定措施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在人、财、物上给予优先保证,做到"三不生产"。

  8、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召请就*的矿山救护队。

  9、按规定组织对所发生事故的调查分析、结案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0、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指令和意见。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发的其他技术安全规程,正确行使《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矿总工程师负责的审批权限。

  3、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本企业的《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

  4、领导全矿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技术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各专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5、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从技术上研究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6、对本企业出现的各类事故,要从技术管理角度认真分析,与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出相应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7、企业发生事故后,协助矿长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8、领导组织本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评比,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

  9、搞好采掘规划,保证采掘工程的正常接替。

  四、工程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安全技术工作,对本专业内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发的其他安全技术规定、要求等。

  3、在总工领导下,及时编制本企业《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等。经审批后的各项规程、安全措施、计划、制度,要跟踪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并根据生产实际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4、在总工领导下,负责本专业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6、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检修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7、参与事故调查,从技术管理角度认真分析,与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出相应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9、负责本专业内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

  五、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矿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及监察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各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规定、通知、办法等。

  3、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措施,督促有关人员限期整改。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三违"人员,坚持"三不生产"原则,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令和意见。

  4、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煤矿"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

  5、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奖惩条例,认真监督奖惩条例的执行情况。

  6、组织每旬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负责基层管理人员每旬和瓦检员每周的安全培训教育。

  7、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严禁"三风"作业和瓦斯超限作业,负责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8、组织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处理、报告,制定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执行,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9、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矿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坚持"三不生产"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负责所管范围内各项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5、参加每旬全矿安全大检查,协同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负责措施的贯彻执行。

  6、随时掌握所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措施消除,对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研究、解决。

  7、坚决制止"三违"现象,严肃查处"三违"人员,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令和意见。

  8、领导所管范围内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七、工会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宽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3、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4、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5、监督检查本单位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八、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科长对全矿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负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

  2、在矿领导各总工的指导下,负责全矿安全执法工作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对科内所有人员的安全行为负领导责任。

  4、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并参加本部权限范围内的通风、防尘设计,风量分配和有关的计算工作,组织和参加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5、负责矿井通风瓦斯业务技术管理和安全监察,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和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检查,总结、布置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班组对不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

  6、组织人员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预防措施,并对事故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检查和布置科内工作,协调管科内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负责审阅各类安全报表和报告。

  8、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

  九、生技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技科长对全矿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生产技术政策、标准、规范以及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负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

  2、在矿领导和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全矿生产技术管理和现场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对科内所属人员的安全行为负领导责任。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方针、政策及规范标准,组织处理本职范围内的生产技术问题。接受总工程司领导,对总工程师负责。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并随时向矿领导请示汇报生产技术情况。

  5、负责组织制定和审阅科内文字、技术资料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会审采、掘、维修作业规程和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矿各工种人员的操作规程。组织学*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和先进经验。

  6、负责全矿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矿井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并审定验收结果。

  7、布置、检查本科所属人员的工作,班组之间,管理人员之间工作关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十、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和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优先保证安全的需要。

  2、对所管辖范围内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本队工人学*掌握并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以及本企业的其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制止和处理"三违"人员,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奋斗目标。

  4、建立健全本队的各项管理制度。

  5、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合理配备人员,搞好新工人的"传、帮、带"工作,积极培养安全生产骨干。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掌握本队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安监科发出的隐患通知书应及时落实人员限期整改。

  7、负责执行本队安全检查制度,做到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督促检查本队班组班前会召开情况。

  8、发生的各类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尽快赶到现场,采取措施,全力抢救,控制事故扩大。事后要参与事故的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9、抓好本队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本队努力完成生产计划、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10、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奖惩工作。

  十一、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顶板工、瓦检员、小班(指10人以下的班组)由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矿井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对所管区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在生产中,始终贯彻和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

  4、组织开展有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搞好现场的传、帮、带工作。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7、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

  8、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十二、科(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其所领导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坚持深入工作第一线,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及工人操作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按时提出本工区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由矿长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4、对本工区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操作技术指导。

  5、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领导。

  6、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十三、车间主任(队长)的安全生产权力规定

  1、对队安全生产管理有协调指挥权。

  2、对下达给本队的安全生产任务,有权根据队安全工作的需要,进行本队范围内的劳动调配和劳动组织的调整。

  3、对本队职工在安全生产、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排除重大事故等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违章违纪造成严重事故或经济损失者,有权进行表扬或批评,并有权建议上级给予奖励或处分。

  4、在对工人技术考核、晋级等工作中有组织评议权;对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的职工有奖金分配权。

  5、在无作业规程、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合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开工。

  6、生产现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并威胁工人的人身安全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处理。

  7、对那些在安全管理中,有严重失职行为的管理人员,有权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情况。

  8、对矿或队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有权建议修改。

  9、因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爱到打击报复时,有权越级控告。十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在生产中,始终贯彻落实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优先保证安全的需要。

  3、组织本班、组工人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制止和处理"三违"人员,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奋斗目标。

  4、坚持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科发出的隐患通知书应及时落实整改。

  5、坚持工人作业前,班、组长应先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况,无隐患后,方可允许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工人作业结束后,班、组长、顶板工还应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无隐患后方可下班。

  6、坚持组织召开班前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落实当班安全生产工作。

  7、班组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严禁盲目指挥。事后,应组织班组人员,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8、搞好班组质量标准化工作。

  9、组织本班组人员努力完成生产计划、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十五、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

  1.负责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上报或下发的各种地质、水文、储量管理,以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2.组织分析研究矿井地质构造、水文变化规律,及时修改地质说明书和图纸,并提出该项工作的建议;

  3.参加矿井远景规划,年、季、月度作业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和审定,参与采区设计和技术作业规程编制的有关工作;

  4.负责各种基础图件、月报表和储量报表的审核,主持储量报损、注销工作;

  5.参与制定和审核矿井生产勘探方案钻孔设计,积极推广勘探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业务水*台;

  6.经常向总工程师和矿长汇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测量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测量组的业务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好现场学*、执行《测量规定》、《规定》、《实施细则》、组织部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

  3.负责组织较大规模的联系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工作;

  4.负责组织测量业务分析会,布置发送测量情况联系单;

  5.负责组织测量资料的审核、整理与归档工作;

  6.负责安排仪器的定期检查、校正工作;

  7.负责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

  8.负责审核有关人员提供的生产、安全及设计所需的测量资料。

  十七、水文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1.负责为生产建设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项报告;

  2.负责及时对采掘生产进行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

  3.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4.负责提供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

  5.负责为生活供水提供水文地质资料,编制水源勘探和水源设计;

  6.负责及时填绘各种水文地质图,掌握地下水的动态变化;

  7.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探索防治水有效办法。

  第二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制定并汇同有关部门审批本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在设计、生产及基建过程中,要坚持按"三大规程"和设计规范办事。

  4、从技术角度研究安全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定期编制各项生产、施工中的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5、图纸资料齐全。准确掌握工程地质资料,及时填绘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面图,地面、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管路系统图,运输系统示意图,KJ78监控系统及通讯、信号、照明系统示意图。建设工程项目应有施工图、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做到"三同时"。

  6、严格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坚决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检查验收采、掘、机、运、通工程。

  7、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状况,收集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教训和规律资料,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指导安全生产。严肃查处"三违"人员,发现取措施消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企业发生事故,应积极配合抢险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参与制定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制定工作。

  8、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按时编制和安排机电设备的定期维修计划,要求固定设备达到100%完好率,采掘移动设备完好率达到80%以上,井下供电严格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十不准",严禁使用失爆电器设备。9、加强矿井提升、通风、排水等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雨季"三防"设备和避雷器的检查及检修计划安排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11、参加每旬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12、协助总工搞好采掘布署规划,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做到安全、可靠、经济。

  二、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督促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以及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在矿长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改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参与汇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来,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6、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7、出现事故,要立即配合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积极抢救。事后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汇报制度,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分析、处理、汇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学*。做好工伤、亡事故登记,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0、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工程进展情况。

  11、负责"一通三防"技术指导及管理,做到"系统合理,风流稳定,风量够用,管理加强,消除不合理的串联通风,防止瓦斯积聚和煤尘飞杨、堆积,严禁"三风"作业,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及时编制不同时期的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并按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12、加强主要通风巷道的维修计划和通风设施的管理,定期组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加强日常的矿井测风、调风工作和通风瓦斯安全仪器仪表的维护、检修、校正工作。

  13、在总工的领导下及时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通风工程计划。

  14、认真组织实施瓦斯鉴定、反风演*、通风阻力测定,保证通风设备安全、可靠运转。

  15、编制临时停风、瓦斯排放和密闭破除等安全和施工措施,编制、审批有关作业规程。

  16、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风量测定,粉尘、瓦斯检查和火灾监测等工作,有问题时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17、负责全矿通风系统的调整、瓦斯检查、风量测定、局扇部通风管理、监控系统管理,保证井下各用风点有足够的新鲜风流,严格做到通风的"十六字"方针。

  18、及时进行新建通风设施工程质量验收和"一通三防"质量全面验收。

  19、认真实施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时收集通风资料,做好通风档案工作,上报资料及时准确。

  20、负责全矿防尘系统管理。对主要大巷、井底车场、采区上下山、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等的粉尘定期冲刷,并按规定及时对采、掘工作面的粉尘进行测定分析。

  三、机电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各项机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完好标准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机电设备完好。

  2、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定期组织人员对设备安全进行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设备要及时组织维修,确保运行安全。

  4、组织对全矿各类重大设备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恢复生产,制定措施。

  5、负责机械、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

  6、负责本单位机械、电气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7、对各科安全装置、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调试等工作,确保完整、灵敏可靠。

  8、搞好季节性性预防、检测,做好电器保护装置的使用。

  9、配合有关部门,有计划的组织好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做到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自身保护能力。

  四、运输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编制各种管理制度、生产计划、作业规程及机电设备、轨道配件、材料计划。

  2、定期对机电设备、轨道、道岔等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使之符合标准。

  3、加强矿车、运输设备管理,有计划地对机电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转,消灭失爆现象,杜绝重大机电事故;加强轨道、道岔及上、下山安全设施管理,使安全设施灵敏可靠。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对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整改计划,杜绝人身或机械事故的发生。

  5、有计划地引进并投入先进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减少或杜绝机车追尾、碰头、斜巷跑车事故。

  6、对信号把钩工、电机车司机等特殊工种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各工种的技术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7、坚持对事故分析和及时处理制度,并制订相应防范措施。

  五、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矿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

  4、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5、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

  6、负责本部部门的隐患治理。

  六、后勤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治理。

  3、负责本单位食堂、所属库房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

  4、负责所属生活锅炉、民用液化气瓶、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5、负责行政、生活设施等的安全管理。

  6、负责本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七、医疗*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做好入矿新工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健全职业病档案,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2、认真做好工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

  3、在企业内任何场所发生伤人事故时,要立即携带救护工具,到现场抢救。

  4、负责医疗事故管理、处理和上报。参加工伤鉴定,负责提出医学鉴定依据。

  5、负责作业场所尘毒点、高温点的监测、统计、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和改进意见。

  八、经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经营与安全"五同时"原则。

  2、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经营,发现违反这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

  3、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生产经营会议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对涉及安全措施资金要优先保证,并根据年度计划对技措工程的安排,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解决工程所需资金。对涉及安全所需的物资要优先按时组织购回。

  九、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

  3、负责对全矿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指导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工作。

  4、负责对本单位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

  5、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

  7、定期负责对本单位的消防、设备、和防雷装置的检查检验,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装置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负责追查并限期整改。

  十、工会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对忽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并要求企业及时研究答复。

  3、参加安全检查,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发现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场所,企业必须立即做出处理。

  4、支持工人保障安全的合理要求。

  5、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协助班组搞好安全建设工作,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大力表彰。

  7、监督、协助行政部门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8、抓典型,推广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和开展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先进经验。

  9、监督企业是否将劳动保护问题列入职工*的议事日程,如发现问题,工会要督促有关方面解决。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4

  一、总则:

  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

  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

  1. 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管理目标:

  (1) 伤亡事故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均负伤率低于1‰

  (2) 安全管理达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3) 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集体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集体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

  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安质组:安质组长为安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质组的责任主体。安质组和组长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隐患。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1、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 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5、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普洛斯龙潭物流园一期项目

  20xx年4月1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5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

  二、考核对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考核范围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频次: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安全部专职安全主任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五、奖惩办法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个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500元,个人最高罚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六、附件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6

  《各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7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菁华5篇)(扩展1)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落实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公司所有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15分);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措施,并构成会议纪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四)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并构成安全生产状况通报(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二)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15分);

  (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4、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职责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10分,扣直接职责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20分,扣直接职责人30分;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五条:组织考核采取100分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2

  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3

  一、设备购置

  1、矿井设备由各使用部门编制计划,列表写出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经矿长批准,报供应科。

  2、机电设备开关、电缆等设备必须符合煤矿防爆性能,非防爆设备和质量低劣产品不得购入。

  3、机电设备要选择先进的,不购淘汰设备和耗能高的设备。

  4、购入的设备要经矿有关人员打开检查,不防爆、购件不全、质量低劣产品,矿有权拒绝入库,谁购置谁负责。

  二、设备保管

  1、采购来的设备经验收移交保管员入库,质量、数量当面交清,保管员登记上台帐。

  2、设备要分类保管,不得使设备配件风吹日晒,造成损失。

  3、设备出库由领取者凭有关领导批准的料单领取,或以旧换新。

  三、设备运转

  1、运转中的设备要实行包机制,要执行专人操作,专人维修,设备要挂牌管理。

  2、设备的检修,另配件更换,由包机者提出,机电副矿长批准。

  3、年初要作出本年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有机电副矿长安排进行检修。

  4、机电设备要按规定注油、维修、保养、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带病工作,不准高度磨损。

  四、机电设备更换及报废

  1、对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陈旧设备,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讨论解决资金,另行购置更换。

  2,决定设备是否报废,应由机电副矿长决定,报废的设备要下台帐。

  3、报废的设备如何处理,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研究决定。

  4、矿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设备淘汰与报废。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4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各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具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第三条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第四条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五条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第六条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

  项目处

  第一条认真学*、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条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条同设备物资处、安全办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六条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七条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条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质量处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总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主持总公司所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加制定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三条协助领导对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部门职责的编制,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第六条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负责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技术性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第八条组织或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设备物资处

  第一条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用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第三条监督检查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

  第四条监督检查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保管主要或关键设备出厂、使用过程的鉴定、检修、保养记录,保证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第八条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政工处

  第一条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协同安全部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负责组织新员工(包括实*、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六条劳动用品应按总公司计划标准进行采购或报废,由总公司政工处进行计划审批和控制。

  第七条员工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八条协助各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财务处

  第一条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办公室

  第一条负责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第四条及时传达、分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条经常进行办公地点的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负责安全资料的归档工作。

  项目部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加强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专职安全员又必须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组织生产,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条项目部都应设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法规。

  第六条项目部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条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组织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派人员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5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xx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xx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xx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xx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xx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xx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6

  一、总则:

  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

  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

  1. 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管理目标:

  (1) 伤亡事故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均负伤率低于1‰

  (2) 安全管理达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3) 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率:100 %;优良率:98 %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集体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集体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

  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安质组:安质组长为安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质组的责任主体。安质组和组长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隐患。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1、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 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5、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普洛斯龙潭物流园一期项目

  20xx年4月1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菁华5篇)(扩展2)

——安全生产责任制 50句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7、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8、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9、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10、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11、编制、*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1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13、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14、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1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16、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17、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18、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19、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20、认真学*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1、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22、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23、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24、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25、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代培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6、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如仓库、财务室、门卫等)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27、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28、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29、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安排修复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监督落实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

30、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31、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3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

33、1.1.对公司安全、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4、1.2.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为杜绝特大事故,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批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及时研究、分析、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包括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

35、2.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6、4.工会*的安全生产责任

37、5.4.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8、6.2.在制定质量管理标准时,应将安全管理和安全标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同时下达,同时考核。

39、6.3.抓好工作质量,确保产品质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0、*.做好质量信息反馈,不断改善质量管理与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41、7.3.负责本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42、7.4.负责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3、8.1负责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教育、环境保护费用列入公司财务计划,并确保重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44、9.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45、9.4.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46、10.3.在确定项目设计、改造的技术要求时和制定工艺文件时,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同时考虑安全操作、防尘防毒、改善劳动环境的安全技术措施。

47、11班、组长(生产1、2、3组)的安全生产责任

48、12设备动力组安全生产责任

49、13.2.要正确使用和按规定穿戴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50、13.5.自己的安全与健康,首先自己要考虑和防护。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菁华5篇)(扩展3)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 40句菁华

1、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2、公*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3、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5、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6、安全活动情况;

7、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8、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9、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10、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11、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12、项目部每半月考核评比一次;

13、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对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和设施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历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和必要的处罚。

14、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1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16、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7、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18、按时开关大门。早晨6时至晚上23时开、关大门。提前、推迟或深夜进出大门,事前与门卫联系,说明事由,不准砸门、爬墙。

19、阻止游商小贩进入校园、住宿区叫卖商品。

20、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人人防火意识。

21、安全用电、用气,不私拉乱接电线、气管,坚持每季度进行用电线路、用气管道检查,防止用电、用气起火。

22、校区清洁卫生实行分片责任承包,任务到人,责任到头。

23、学管、后勤制定清洁卫生标准,对片区提出具体要求。

24、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的检查评比制度,交将检查等次纳入年终奖内容。

25、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26、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27、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8、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9、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30、对无故旷工者,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31、全年累计请病假或事假5天以上10天以内者(含5天),扣发当年奖励的50%;超过10天者(含10天),扣发当年全部奖励。

32、车间安全

33、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生产部,各部门是安全生产的协调和保障部门。各车间、班组务必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34、库房安全

35、库房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物资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6、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37、2考核时机与频次

38、3.4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职责目标书》对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并按4.5进行奖惩,保存相关记录。

39、4.1每年初,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较好且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该部门10000-50000元及其负责人1000-5000元的奖励。

40、4.6对各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职责大小对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处100——2000元罚款,对该部门处500——300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菁华5篇)(扩展4)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40句菁华

1、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2、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3、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4、在上下消防楼梯及在其它区域行走时,应小心地滑。

5、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6、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7、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8、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9、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0、组织职工学*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11、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12、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14、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15、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16、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7、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18、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19、认真学*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0、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21、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22、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23、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24、组织群众性劳动保护管理网,发动和依靠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2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6、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27、领导安全技术公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28、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公司每月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

29、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应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30、深入基层研究不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和罚款。

31、人事

32、重大安全生产投入的申请、研讨与决策。

33、重大安全责任的考核。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惩罚错误的不安全行为。

34、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5、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按计划适时组织演练;

36、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37、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8、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39、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0、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菁华5篇)(扩展5)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 (菁华5篇)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

  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

  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

  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

  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一、小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小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小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和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于本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以下简称“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领导机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资料

  第四条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主要资料是:考核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状况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落实状况;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基础工作开展状况;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完成状况;所属各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隶属范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职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是:

  (一)安全生产职责人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部署是否得力;

  (三)有无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四)有无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构**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有无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实行整改;

  (六)有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七)有无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登记工作;

  (八)是否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九)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六条考核采取分级考核办法。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实施考核。

  第七条企业和职责人的考核,分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坚持自评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第八条自评考核每年一次。所属企业及职责人应认真总结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考核,填写自评考核表,于次年1月31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委办。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委办于次年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被考核的企业和职责人自评考核表的初审工作,并报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对企业及职责人的组织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状况不定期考核,但对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考核,任期内不得少于一次。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安委办提出年度组织考核计划,报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集团有关领导及部门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考核采取听、查、访、问、抽的方式进行。即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字、数据材料、会议记录等;召开座谈会或询问有关问题,或抽查基层单位。透过以上工作,对照评分细则逐项评分,提出评分意见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

  第十三条考核实行计分制,满分100分(企业和职责人具体考核细则在年度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通知一齐下发)。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89分为良好,60至79分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考核评分时,单项扣分可至零,不计负分。

  第十四条安委办在组织初步考核后,经评估程序和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企业和被考核职责人。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发文通报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评价所属各企业和职责人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资料及评先的依据。

  第十六条对考核获得优秀、良好的企业及职责人,集团公司予以奖励,并按《安全生产职责书》有关规定予以兑现。

  第十七条对考核为不合格的企业,集团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并责令限期达标;考核为不合格的有关职责人不得评先受奖。凡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连续三年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将追究该企业主要领导职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被考核的企业和负责人弄虚作假,带给假状况、假资料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十九条考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第二十条所属各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其下属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实施办法,报集团公司安委办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管理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劳动纪律,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用心性,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办法,今后将依照以此办法对员工全年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员工安全生产及全年出勤奖励在每年年终(按阴历)统一发放。考核办法:

  1.若全年内发生1次工伤事故扣发全年奖励的50%;若发生2次以上工伤事故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2.对无故旷工者,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3.全年累计请病假或事假5天以上10天以内者(含5天),扣发当年奖励的50%;超过10天者(含10天),扣发当年全部奖励。

  4.在上班时间若发现违纪现象,扣发全年奖励的100%。

  上述办法从20xx年1月起执行,期望各部门认真做好考核相关记录,在每月月底报送公司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按照本办法对员工全年绩效进行考核,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当年奖励。

  1、目的

  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度,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和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考核。

  3、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安全职责制的监督和年度考核。

  3.2安监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和车间安全生产职责制的月度考核。

  3.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内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与考核。

  4、工作程序

  4.1考核原则

  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务必管安全”、“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4.2考核时机与频次

  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4.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于每年初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上年度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职责者进行处理。

  4.2.2安监部对各部门、部门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安全职责考核频次为每月一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时,所在部门对部门、班组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状况检查一次。

  4.2.3各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时,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该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的检查。

  4.2.4安监部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随时进行考核。

  4.3具体办法

  4.3.1安全职责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监部汇总,主管副总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委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4.3.2公司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之间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层层签

  订安全生产职责书。安全职责书应明确职责资料、预期目标和考核办法。

  4.3.3每月底安监部对各部门、各部门对全体员工进行月度安全考核;安监部和各部门结合安全工作计划完成状况和日常检查状况,按4.5进行奖惩,并保存相关记录。

  4.3.4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职责目标书》对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并按4.5进行奖惩,保存相关记录。

  4.4奖惩标准

  4.4.1每年初,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较好且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该部门10000-50000元及其负责人1000-5000元的奖励。

  4.4.2部门无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考核记录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4.4.3部门没有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书面具体措施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4.4.4部门未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的,对该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4.4.5部门各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可行的,不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对该部门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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