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04 00:00:00 公司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1

  (一)务工人员招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的管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劳务的用工主体为项目子公司。劳务公司对接项目子公司,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公司才能作为用工主体自行招用务工人员及进行劳务作业分包。

  2、务工人员的招用,必须由劳务公司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3、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被录用之日起十五天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务工人员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专业资格证,学历证,暂住证等复印件(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到公司统一备案。

  4、招收范围:熟练的技术操作工,有中、高级技能职称的操作工优先录用,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行业执业资格证。年龄18~55岁,身体健康。

  5、劳务分包:必须发包给具有建筑劳务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得发包给无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包工头)。

  6、合同期限:务工人员固定期限合同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期满应及时办理手续,离开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二)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专业、劳务分包的务工人员由雇佣单位负责管理,但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人数配置专、(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落实,负责施工现场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资料收集整理。

  3、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新招的务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4、务工人员应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民工学*,接受项目部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制及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5、务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及制定的门卫、宿舍、食堂等制度,严禁赌博、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恶意要讨工资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酌情予以处理。

  6、施工现场建立管理网络,逐级落实责任制,做到人员底数清,流动进出清。

  (三)务工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强务工人员的劳动纪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考勤是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公司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2、各作业班组务工人员的考勤,由经济责任人指定或委托班组长负责,务工人员互相监督核对,经责任人审查确认后,原件在次月5日前交项目部财务入账,复制一份交劳务管理员留存供相关部门备查,

  3、劳务分包项目考勤表由劳务公司负责填报,次月5日前必须报总包企业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汇总备查。

  4、务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请病假、事假需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同意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七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五天的视为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5、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必须按入场的时间,真实姓名按实考勤,不得弄虚作假,故意伪造考勤表,虚报多报人数冒领工资款,经查实严厉处罚。

  (四)劳动纠纷处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加强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规范管理,尽可能减少和杜绝劳动纠纷。深入了解务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早发现纠纷的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把劳动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做好劳动纠纷预防工作,建立完善务工人员的管理台帐,即: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

  3、在施工现场醒目处位置张挂劳动纠纷投诉电话,告知接人姓名,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4、对投诉内容受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查明情况,迅速做出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5、接到行业管理或相关部门投诉信息后,受理人应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查清劳动纠纷原因,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处理结果如实的反馈相关单位。

  6、充分发挥企业的调解会作用,尽可能把劳动纠纷做到内部消化解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氛围。

  7、尽力遏制无理取闹,恶意要讨行为,坚决打击势力手段敲诈行为。

  8、对随意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造成公司声誉不良影响的人员,公司将给与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五)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保持社会的稳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为了确保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建立职工工资支付保证制度,按工程合同额的2%比例存入工资保证支付帐户。

  2、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要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工作量情况,由作业班组负责编制工资发放表并报项目部审核。按月支付务工人员的工资,且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3、工资发放前三天在施工现场公示工资发放表,经确认双方无异议后,将工资发放到每个务工人员,务工人员须持有效证明签名领取,不得代领工资。经务工人员签名的工资表,除财务入账外,复制一份备查,并保存二年。

  4、务工人员凭身份证、劳动合同录用胸卡领取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工资不予发放。

  5、实施劳务作业分包的,由劳务分包企业专(兼)职劳动管理员负责劳务工人员考勤和工资发放表的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完成的工作量报公司项目部审核并存档。经核实后支付约定劳务分包工程款,并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及时并按规定要求发放务工人员的工资。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2

  目录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一)、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四)、项目部预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项目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六)、项目部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七)、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八)、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九)、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项目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一)、项目部机电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二)、项目部动力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三)、项目部综合治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四)、项目部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五)、项目部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六)、项目部清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四)、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六)、打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八)、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一)、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二)、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五)、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十六)、普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

  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不许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标准”、“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规定”、“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要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全事故的饿,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三、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备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财务部、材料部及项目部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

  六、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全事故的项目部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八、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和实际操作技能。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脚手架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入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项目部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七、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八、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二、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并转告有关科室。

  三、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施工设备的装载能力,防止超负荷作业。

  五、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三、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五、总结和推**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七、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九、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成立专用帐号。

  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用。

  三、在工程未开工前,要及时筹集资金,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到位率。

  四、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金的发放与收缴,禁止乱用职权,徇私舞弊。

  (八)、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

  五、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标和规则。

  六、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术培训。

  (九)、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和督促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定,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

  二、在组织竞赛时,将安全卫生工作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抓。

  三、督促提出安技措施经费,并监督合理使用。

  四、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五、防范发动群众宣传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人人有责,完善工会与群众的联系。

  (十)、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工资政策。

  二、负责新工人的招考、录取和分配。

  三、编制、实施各种培训计划和规划。

  四、协助进行干部考核,负责职工考核定级和调级工作。

  五、负责技术职称、职务的评聘工作。

  六、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供应计划。

  七、编制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单和奖金分配方案。

  八、办理职工调动及离退休手续,进行社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的收缴和管理。

  九、编制企业用工计划,参与审批生产单位的兑现方案,做好工资报表。

  (十一)、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新入场人员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培训人员,要及时与安全部门联系,搞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二、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三、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四、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老师指导下不得安全独立操作。

  五、特种作业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六、在调整劳动组织、制订奖励制度等各项技术措施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之一,促进 安全生产。

  七、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参与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火警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办理。

  (十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其管理项目管理班子,建立项目内部各级责任制。

  二、搞好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制定施工项目规划,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安全、工期及现场文明施工全面负责,进行全过程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

  四、在施工项目中,负责履行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差异,必须及时向公司经理反馈,使合同执行得到有效的控制,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维护和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

  五、合理组合、优化配置并落实项目的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积极应用新技术、先进工艺和新型材料,组织好项目施工工作。

  六、组织和参加有关协调会议,处理好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内外分包单位的关系。

  七、严格执行公司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珊公闭、个人的利益关系。

  八、组织和落实处理、变更工作,督促收取工程款和做好结算工作;督促落实做好:工程资料和施工验收工作,负责撰写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总结。

  九、做好工程施工交付使用后的工程质量跟踪回访工作。

  十、负责组织项目内的同度资金及工程成本分析,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十一、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因项目经理部自身失误,而造成项目成本超支,负责部分经济责任。

  (十三)、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协作项目经理的工作,按照项目经理的委托,主持项目部的日常工作。

  三、根据工程施工总工期的要求,编制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督促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当工程进度滞后时,(www.qiquha.com)提出切实有效的赶工措施。

  四、根据施工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机械设备投入、调配意见;并根据机械设备的状况,及时督促维修、、保养、修理,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督促有关人员合理使用机械设备。

  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工程材料投入、调配的意见和提出材料供应计划。检查督促合理使用材料,及时调整工程材料的使用计划。

  六、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项目部预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部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工程结算工作,督促检查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维护企业利益。

  三、参与项目的经济活动分析,监控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的收支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经济盈亏状态,并当好项目班子的经济参谋,协作审查统计进度报表。

  四、做好增减变更工程、现场签证和索赔的结算工作。

  五、负责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建立现场项目成本台帐?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对项目部的管理费用成本和总目标成本负责,确保施工项目综合目标成本的实现。

  六、建立现场项目预结算台帐。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五)、项目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三、负责项目部质量体系运行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工程文件的管理工作,对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四、做好检测和试验工作。

  五、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负责项目部总体施工日志和会议记录。

  七、负责有关规范,标准及文件的收集工作。

  八、负责工程基础资料编制的指导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六)、项目部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公文办理程序的要求,负责公文和有关资料的打印。凡是以项目部名义发出的文件和资料,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安排打印。

  二、按照保密条例保管并按规定做好使用各类证照、文件的登记记录。没有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用、借阅、抄袭本项目部的文件及资料。

  三、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到热情有礼、文明用语;负责接待来访人员,事前应先了解来访内容,在征得接待者同意后才准将来访人员接到有关人员办公室。

  四、负责电脑管理及其安全工作,编录、保管好有关电脑技术的图片、资料,做好有关数据文件和程序资料的备份、保存以及归档。

  五、负责电脑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按公;司办公室的委托,进行电脑设备的维修工作。

  六、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登记、发放工作。

  七、协作做好工程资料工作。

  八、负责项目经理办公室的整理。

  九、协作项目经理做好考勤工作。

  十、做好会议签到及记录工作。

  (十七)、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收集项目部各施工员提出的材料计划、整理后经项目经理批准向公司申请,并督促材料按时到位,做好收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按时提交项目部材料统计报表和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根据项目部的要求定期进行物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同时对项目部材料:进行文明管理。

  四、负责提出项目材料费用的控制意见,供项目部制订相关控制措施,对项目部的材料费用成本进行严格控制。

  五、负责收集材料合格证、试验证、使用证等有关材料使用证书,对不合格材料拒绝接收,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六、做好材料防盗、防火、防损坏等防范工作。

  七、搞好仓库内及周边卫生。

  八、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八)、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当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生产,不违章指挥。

  二、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主要的责任,对所管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高空、“六口”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负责直接责任。

  三、认真参与编制和执行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必须经原编制审批部门同意。

  四、以书面形式认真向生产班组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五、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四小时的定期安全学*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六、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发现有违章者要及时纠正和教育,经制止和教育仍不改者,则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违章执罚规定,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和停止其作业。

  七、组织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每周-次安全生产检查,参加项目部的月度安全生产检查。

  八、组织实施各层级检查时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定“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措施和填写整改记录表,接至停工整改通知书时,则应抓紧落实复查整改措施,并经签发部门复查签认后方能复工。

  九、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施工现场脚乎架塔设和钢井架,塔吊安装等验收工作,所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达到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逐安全事故,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记录,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同时参与组织“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现场分析会议,吸取教训,组织实施防范措施。

  (十九)、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二、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

  三、督促项目部领导,组织职工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

  五、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二十)、项目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带领本班(组)安全作业。经常教育和督促组员严格配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制止组员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二、上班前,负责检杳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及阼业环境,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现场施工员报告,并暂时停±E作业,直至经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交底,每天班前要对本组成员所从事的工作做好分工,同时作好安全操作交底,并检查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每天班前安全检查和安全交底的记录,不得漏记。

  四、带领本组成员积极参加现场定期安全学*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组员的意识,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安全学*记录。

  五、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施工员或质安员填写职工工伤记录表,并参与事故分析、落实措施。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和严重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积极参加现场组织的定期(周期)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七、服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其提出的整改措施。教育督促本组成员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并做好班组安全自检工作。

  (二十一)、项目部机电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和听从机电水班长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时必须穿项目部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和戴好工作卡,并戴好安全帽,进行特殊作业时,还必须戴好用好相关防护用品及器具。

  四、熟悉和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五、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较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做好巡查记录。

  六、跟班作业时,要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备足用好电器具。

  七、做好机械维修、保养工作以及水、电线路的维护工作。

  八、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十二)、项目部动力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施工项目现场的机械、电器设备等管理措施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项目部机电设备的进退场计划、实物的统计、台帐和费用台帐并及时填报统计报表。

  四、负责制订和实施项目的机械设备费用控制措施,对项目部机械费成本负责。

  五、工作标准:

  1、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搞好本职工作。

  2、按公司有关机械设备和电的制度规定,配合项目做好施工机械,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每天对工地的设备使用情况和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安全。

  4、参与制订项目现场施工设备和用电、用水的配置方案、配合项目部做好起重设备的报装、安装、拆卸工作,以及验收工作。

  5、掌握项目施工机械使用情况,及时参与和协作项目部解决设备安全使用的技术问题,并对临电、临水安装验收。

  六、对施工班组机具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及时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上报项目经理。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三)、项目部综合治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部的生活后勤管理、生活设施管理、饭堂管理民工宿舍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计生工作管理等。

  三、负责项目部的治安、保卫、防火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项目部全体员工的教育组织和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调入和新招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六、会同资料员、文员搞好各类宣传专拦。

  七、经办员工因违反有关制度的处罚手续。

  八、做好保卫班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四)、项目部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定,完成保卫负责人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保安负责人做好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二、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和巡逻检查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三、发现有违反安全和打架斗殴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协助保卫负责人处理。

  四、掌握施工现场住宿人员情况,牢记报警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五、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提前15分钟交接班并做好登记,值班执勤期间佩戴标志,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

  六、认真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检查管区的材料、设备是否有被盗、被破坏情况,若发生被盗事件,当班人员要承担相关责任,视情节严重由公司或项目部对责任人作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做好夜间经常性的巡逻工作,对易被盗的材料、设备必须逐一检查到位,不准值班打瞌睡,发现值班睡觉,第一次警告,第二、三次每次罚款50元,发现晚上值班睡觉

  超过3次以上时,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八、对外出人员所带的包裹、行李要认真检查;私人带人工地的电线、电器等容易与工地混洧的物品,进场时要求自觉进行登记,以便退场时核对。

  九、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登记和进退场车辆的检查,材料运出凭放行条放行。

  (二十五)、项目部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二、服从项目郎的管理和服从食堂管理指导。

  三、上班时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并戴上口罩、胸卡。

  四、要搞好个人的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和加工程序制作食品,始终提供新鲜、干净、味好、量足的食品给员工就餐。不准向工人出售发霉变质的饭菜。

  六、根。据项目部开饭时间的要求,按时上班,确保准时开饭+对工人服务要文明礼貌,态度和蔼。

  七、经常性的保持饭堂内部清洁及划分区域内的卫生工作,做到残碴、剩饭不隔夜处理,当天的餐具每餐应洗干净并消毒,不库存隔夜青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

  八、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操作室。

  九、随时将关好锁好门窗,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二十六)、项目部清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二、清洁工人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卫生*惯,上班时按规定穿好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三、要撑握好作息时间,根据先急后缓的原则完成好卫生清洁工作。

  四、清洁范围为项目管理人员办公室、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公共走廊及场坪卫生、厕所卫生、浴室卫生、消毒工作等。

  五、一般在早上较彻底地清洁一次,其后巡查若干次,对不清洁的部位要及时清洁。

  每星期对生活区域消毒二次。

  饮茶(水)器具每天消毒一次(开水消毒即可)。

  六、在进行厕所、浴室消毒或清洁时,要出示标示牌。

  七、爱护好公物,遵守保密规定,积极参加有关活动。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大纪律”,即: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遵守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八项注意”即:无安全措施不操作;无安全交底不操作;无安全自检不操作;危险问题不解决不操作;机械、电气无防护装置,压力罐、电气焊等无防爆装置不操作;不懂安全知识不操作;吸烟入室,生火登记;互相监督,高级工负责。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五、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六、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工人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坚持安全生产、文明使用。

  九、维护好机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十、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二十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酒后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电气设备,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四、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到衣着整齐,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在危险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五、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代,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对流动式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线路辐射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标志明显。

  八、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

  二、认真学*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施工,做到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好防滑鞋,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拆除模板等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不得拆除任何防护设施,加强自我保护。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所用的建筑材料和器材要随时清理,分类堆放,有条不紊。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瓦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加强自我保护。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并随时清理砖、瓦、灰、砂、石等,分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使用工具、材料、电气及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安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加强自我保护。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八、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好防护镜,并不得两人对面操作。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上的石渣、碎片及时清扫干净。

  九、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相互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得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按规定搭拆脚手架、井架、各类垂直运输架、安全网及“四口”防护等,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本工种组装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搭设的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所用的器材分类堆放,有条不紊。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在支模时应按顺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支设3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应搭设操作*台,不足3米的,可用马凳操作,不准站在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七、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高处跌落。

  八、拆除模板时,一般要先采用长撬扛,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已拆除的模板、立杆、支撑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而跌落。

  (三十四)、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并随干随清,分类堆放钢筋,有条不紊。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安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砼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持震动泵者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操作面上电缆不得随地拖拉,不得挂在脚手架上。

  六、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而且懂得机械原理和维修。

  七、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三十六)、打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会议,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

  二、认真学*打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使用打桩机,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三、打砼预制桩,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规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四、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五、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用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六、对灌注桩,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到4米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砼。

  七、钻孔灌注桩浇注砼前,孔口应加盖板,附*不准堆放重物。

  八、工作时,对各级主管人员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各类油漆,因其易燃或有毒,存放于专用库房内,不允许与其他材料混放,对挥发性油料必须存于密闭容器内,不许设专人保管。

  三、油漆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并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住人。

  四、进行油漆作业时,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避免伤手或刺激性气味危害。

  五、进行油漆作业时,应远离火源,不得作业时抽烟,远离电焊操作区。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三十八)、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机械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各类施工设备,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十不吊”,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转,并在班前试运转或试吊,确认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用毕后及时切断电源,把闸箱锁好,同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带好安全帽,高处检修应系好安全带,加强自我防护。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操作的机械设备,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起重工在从事吊装作业时,应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二、上岗前要衣着整齐,在吊物吊装过程中不得碰击脚手架等任何防护设施。

  三、认真学*起重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熟悉安全知识,按照起重工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起重工每天上班前,首先要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观察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及其他方面有无异常,然后先空载试运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吊物运行过程中,应尽量避开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起降重物要响铃示警。

  五、塔吊工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疲劳作业。

  六、起重工要按照“十不吊”进行作业,起吊时坚决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得任意行动,对吊起的物件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工作中要精力集中。

  二、认真学*司索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索具、钢丝绳、带子、扣件、预留鼻、周围高压线及其他障碍物进行全面观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运要先试吊,把重物吊离地面1米左右检查负荷有无超重,被吊物*衡程度,捆绑牢固情况。捆绑有棱角的物件时,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在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四、起吊后司索人员不得站在吊物下方,应运力吊物并撤到安全地方

  五、塔吊工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疲劳作业。

  六、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上班前戴好安全帽,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十一)、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修理机械要选择*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四、检修有毒、易燃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五、工作时注意工具应经常检查,是否损坏,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六、检修中机械应有“正在维修,禁止开动”的警示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修理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七、清洗用油、润滑油及废油脂,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扔。

  八、修理电气设备,要先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方可修理。

  九、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防线操作时应错开。

  十、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四十二)、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信号指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索具、钢丝绳、带子、扣件、预留鼻、周围高压线及其他障碍物进行全面观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运要先负荷试吊,并在正式吊运前检查负荷、*衡程度,捆绑牢固情况,在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不得马虎从事。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有施工负责人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吊运方案。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上岗时带好安全帽,佩带袖标,手拿红绿旗及哨子,在吊物吊装过程中不得碰撞脚手架等任何防护措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从高处吊运的一切物品,要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带好安全帽,危险处施工应系好安全带。

  四、屋面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应加盖封严或者杂孔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并加设水*安全网。

  五、沥青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短裤,裤脚、袖口应扎紧,配戴手套和护脚,操作时要注意风向,防止下风向作业人员中毒或烫伤。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砂轮、切割机、爬梯、脚手架、板、电线线路、安全网、高压线、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操作,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其他工种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各种流动电线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班后闸箱断电上锁,随时清理各类管道等材料,按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五)、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电气焊、脚手架、板、电线线路、安全网、高压线、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其他工种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上岗前戴好安全帽、防护帽、防护镜、危险处要系好安全带,穿好绝缘鞋。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各种流动电线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后,闸箱断电上锁。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六)、普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各项规章制度和本企业安全条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工具和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己无关的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六、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七、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固壁支撑。掘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高度不得超过1.5米。

  八、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吧溜放。前后车距在*地上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九、从砖垛上取砖时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递。脚手架上放砖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十、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有物料要垫好绑牢。

  十一、要坚决听从工地安全人员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3

  为严明本公司的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而有效的工作,本公司特拟订以下制度:

  1、凡参加公司施工任务的每一工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如实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交纳本人*日照一张。

  2、如有工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劳动制度及施工操作制度,所造成经济上的一切损失,概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轻度:所发生的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由责任人一次性付清。重度:所发生损失费在1000元以上的,后果较严重的,责任人无能力赔偿时,公司临时为其垫付损失费,该费用将在其以后的劳务费中分期扣除,并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公司作为是否留用的决定。

  3、工人在参加公司施工任务期间,必须遵守公司制度,挂牌上岗。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施工岗位,否则作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除工资100元,如连续旷工五天,其工资全部扣除并作除名处理。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5、为保证施工项目的正常进行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私自与任何一方洽谈或承接各类施工项目,如有此类事情发生,公司一概予以严罚。

  6、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要求、程序、质量标准进行规范操作,认真作好每一个环节,尤其是施工技术交底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

  7、作为施工人员,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使用文明语言,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修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他人索取钱物,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他人物品。

  8、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服装,公司工服应定期清洗。保持着装整洁,严禁赤膊施工。(现场工人没穿着工服罚50/个)严禁闲杂人员在施工工地逗留。

  9、施工人员严禁盲目施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施工工艺施工,工长必须将施工工艺及工序安排到个人,如因以上出现问题,无条件返工,二次进料,损失自负。

  10、严禁施工相关人员与他人发生冲突,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立即辞退。

  11、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抽烟,如发现罚10元/次。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喝酒,如发现罚50元/次。

  12、施工工人对客户的疑问应耐心解答。对参观人员应热情礼貌,讲话注意分寸,如因施工工人言语及行为造成的丢失,处以100元罚款。

  13、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长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工长统一安排,有事需与工长本人直接商谈,不可擅自行动.

  14、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叠放、堆放任何物品整齐,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扣除当天工资。

  15、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在工地留宿;解手到工地指定地点,违者从重处罚。

  1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讲脏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从重外罚。

  17、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规定。

  20、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

  21、注意防盗,防火安全,客户购买的材料,工长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下班时随手拉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22、以上各项管理制度,自即日起实施。各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若有违反上述制度者,将予以严肃处理。与本劳动制度相配套实施或相关的公司规定有:《施工人员行为守则》、《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外装施工质量控制》。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1

  一、 工人管理

  1、 总队工人级别划分为,队长,班长,工人三个等级,大队长由公司指派并有对工人确定级别的权利及绩效工资、奖罚的权利。

  2、 工人队长应服从大队长工作安排并认真执行,对下属班长、工人有管理权,包括调动、奖罚、任免、审批报销等日常管理工作。

  3、 班长服从上级领导并顺利完成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班长对普通工人拥有管理权,包括日常工作安排,调动,奖罚,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4、 新老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指标。

  二、 新员工入职管理

  1、 新进员工必须要有“两表一件”即入职登记表,工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此人。

  2、 新进员工试用期为15天,合格者录用并发放工作服,胸牌等。

  3、 新进员工录用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4、 工作未满15天且无特殊情况的提出辞职者一律不发放工资。

  三、 现场施工管理

  1、 每名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2、 施工队长、组长根据工作情况制定(月、周、日)工作计划,并详细记录工作完成(工作日志)情况。

  3、 现场施工中不可与业主方或第三方发生争执,如出现问题由现场主要负责人与其沟通协商。

  4、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四、 考勤管理

  1、 所有员工每天准时出勤,工作时间为每天9小时。

  2、 员工请假外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事假3天(含)以上者须经大队长同意。

  3、 每个项目考勤由专人负责(队组长兼任),接受上级随时检查。

  4、 “五一”“十一”所有员工有一天休息,如特殊情况不能休息者,可事后进行倒休。

  5、 因工作需要加班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由带班领导填写加班派工单进行记录,工资另计3元/小时。如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记加班工资。

  6、 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旷工三天者除名并辞退。

  7、 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

  五、 列会管理

  1、 施工现场每天由带班队、组长组织全体工人进行一次碰头会,并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以便检查。

  2、 工地现场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安排准时参加部门会议,并对会议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3、 现场所存在的各项问题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以便可以迅速解决问题。

  六、 仓库管理

  1、 各项目单独设立库管或由现场负责人兼任。

  2、 进场材料设立进场材料明细及材料使用情况统计。

  3、 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账,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交由专人录入电子文档备查(出入库台账)。

  4、 材料账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5、 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6、 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周围环境严禁烟火。

  7、 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怕怕潮的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8、 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水、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9、 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10、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库手续,使用单位必须有施工队负责人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不予领料,出入库台账*衡,每月必须盘库一次,对剩余物资进行详细登记,以便合理利用。

  七、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工地各项制度。

  2、 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尊重领导,不准冲撞领导,有意见可事后解释,对甲方要求绝对服从,时刻以公司利益为重。

  3、 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未经处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4、 护公物,认真负责,对分派给各人的劳动工具,如有失落,照价赔偿;机械维修,加油按有关规定执行。

  5、 相互团结,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6、 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防火。

  7、 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人走场地清。

  8、 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膀子上班。

  9、 宿舍、工棚、生活区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活废物及时清运。

  10、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工具等。

  1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12、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

  13、 施工现场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 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私搭乱接,规范用电。

  15、 各项目现场所制定的各项条例制度应同样遵循。

  八、 奖罚管理

  (一)惩罚条例

  1. 员工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予以开除处理(工资全扣):

  1) 违反国家法令、法规者;

  2) 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等;

  3) 打架、偷盗、赌博、拉帮结派者;

  4) 严重渎职者;

  5)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者;

  6) 连续旷工3次或全年旷工累计达7次以上者;

  7) 有煽动怠工或*行为者;

  8) 工人受严重警告处分2次或警告处分3次者;

  2. 员工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予以严重警告处理(扣发工资100--300元):

  1)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

  2) 不尊重领导、有侮辱威胁主管的行为者;

  3) 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破坏他人财产,不尊重他人等等);

  4) 严重破坏劳动成果、生产机具、社会公物者;

  5) 全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次者;

  6) 在工作时间干私活者;

  7) 项目组长或小组长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而给予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

  8) 工作不利、屡试不见成效者;

  3. 员工发生以下行为者,公司予以警告处理(酌情给予处罚):

  1) 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工资10元;

  2) 旷工者,每次扣工资20元;

  3) 在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服装不整者,每次扣工资10元;

  4) 在工作时间吸烟、吃零食、嬉戏打闹者,每次扣工资20元;

  5) 在工作时间私自串工地者,每次扣工资50元;

  6) 私自留宿外人者,每次扣工资50元;

  7) 不按操作规程做事者(如在冬季浇冻水后不泄水,导致机具非正常耗损等等),每次扣工资50-500元,并赔偿损失。

  8) 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者,每次扣工资20元;

  9) 在工作时间偷闲、怠工者,每次扣工资20元;

  10) 在工作场所喧哗、发生口角或不服管教者,每次扣工资20元;

  11) 故意浪费物料者,每次扣工资20-200元;

  (二)奖励条例:

  本奖惩条例要求工人自尊自律、在无人监督的条件下,零缺点地完成工作为前提:

  1) 在年底,对队、组长、技术骨干依据全年表现给予相应奖励;

  2) 在一个工程中,有突出表现者,工程结束后公司给予相应奖励;

  九、 所有员工,在公司项目较少时,公司有权降低工资。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2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务派遣的管理。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按照时间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用、派遣员工工资。

  3、程序

  3.1用人单位的选择

  3.1.1劳务派遣管理实行机构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用人单位由公司负责选择确定。

  3.1.2

  公司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和派遣人员对用人单位的投诉,每年对用人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3.1.3

  在评估中对未达到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基本服务标准的用人单位进行督导,连续两次或累计三

  次被督导的用人单位将被终止合作关系。

  3.1.4为确保服务质量,

  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用人单位由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过往业绩、行业经验等综合服务能力指定,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选择。

  3.2劳动关系管理

  3.2.1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用人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3.2.2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派遣期限一般不低于10个月。

  3.2.3用工单位可以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试用期设定具体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试用期为三个月;

  2)无学历的岗位操作工,试用期为一个月;

  3.2.4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团员活动或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党动。

  3.2.5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

  3.3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3.3.1用工单位应按照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及其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并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3.3.2派遣人员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人民*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3.3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以银行卡打卡形式支付,工资发放日一般为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上月工资。

  3.3.4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补贴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集团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托管协议指定账户,由用人单位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3.3.5劳务派遣工的福利由用工单位规定并发放。

  3.3.6用工单位应依法向派遣人员提供符合*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派遣人员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用工单位应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并在派遣期内安排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按国家规定保证派遣人员的休息休假。

  3.3.7派遣人员各种假、旷工及因工培训期间的薪酬待遇由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及参照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抄用人单位备查。

  3.3.8用工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员工工资时,对连续使用的派遣人员按正常机制调整。对派遣人员的人数、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补贴、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及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费等,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单列统计、分项载明。

  3.4社会保险管理

  3.4.1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按月为派遣人员支付法定社会保险参保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

  3.4.2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由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社保机构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

  3.4.3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应在事发24小时内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及时将受伤的派遣人员送往工伤治疗医院治疗。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的,可由用工单位垫付治疗结束后再进行报销。

  3.4.4派遣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和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3.4.5派遣人员的工伤待遇除由社会保险基金及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的团体保险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外,不足的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

  3.4.6派遣人员工伤医疗期间及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主动协作,

  3.4.7为分散用工单位工伤、医疗“空档期”风险,用工单位可根据岗位风险需要,员工入厂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预警。

  3.4.8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支付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后,若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而发生事故应由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4.9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当月劳务派遣新增人员信息且用人单位已经申报社会保险费用后,若派遣人员离职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退费时,已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3.4.10派遣人员派遣期届满后,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等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3.5派遣终止及派遣人员的退回

  3.5.1用工单位可将存在如下情形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且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

  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配合用工单位提供相应证据和依据:

  1)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派遣人员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派遣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对用工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派遣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派遣人员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致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7)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形。

  3.5.2用工单位可将存在如下情形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但应提前

  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35日通知用人单位,并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1)派遣人员因病或因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用工单位提供的证据证明派遣人员不能胜任派遣岗位工作,且经用工单位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经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同意解除派遣的;

  4)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届满而终止派遣的;

  5)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条件不复存在的。

  3.5.3派遣人员提起仲裁、诉讼时,经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认定用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及证据存在不实或不足,用工单位应按要求予以核实、补充。

  3.5.4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纠纷时,由用人单位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予以配合。

  3.5.5因争议或纠纷产生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及诉讼费等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3.5.6用工单位可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

  3.5.7派遣人员退休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并负责退休后管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收取的社会化管理费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取的已退休派遣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费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3.5.8对于存在下列情形的派遣人员,用工单位不得终止或解除使用,并不得退回用人单位: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用工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性派遣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5.9派遣人员因以下原因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书规定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及依法所得的赔偿金由用工单位最终承担:

  1)用工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因用工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向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因用工单位原因未依法向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5.10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如继续使用该人员的,应在派遣期限届满前15日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4.5.11用工单位接到派遣人员的离职通知后,应在5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并将经派遣人员本人签字的辞职申请或其他证据资料交用人单位。

  4.5.12派遣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4检查与考核人力资源部接受分管领导的检查与考核。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xx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及邻*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公司概况

  广西崇左安东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04月,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道路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法定代表人:刘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刘斌。职务:总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责任人:刘铭。职务:车队队长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署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高、宽、重,保证运输全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须严密绑扎牢固,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造**员伤害和货物损失。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的安全。

  2、注意行车安全,文明行车,不疲劳驾驶,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发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线行驶,在定点加油站加油。

  4、保证按期交货。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服从指挥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和卸货人员的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清楚签收货物与财务结算后返回。

  大型物件运输的流程:

  1、司机接到装货通知后,立即赶赴到指定厂家业务部,请求验车装货。厂商验明车号后,开启发货单。司机持发货单到仓库进行装车,装车时,司机应核对其所装产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发货单一致。司机拉货出厂时需立即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电话报告,报告的时间、品种、数量需准确。部门人员将司机的电话报告做好纪录,以作为运输进度控制的依据。

  2、装车时,承运双方要当场对装运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司机应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的不得起运。由于包装轻度破损,短时间修复调换有困难,托运人坚持装车起运的,经双方同意,并做好纪录和签名盖章后,方可装运,其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3、运输时,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严禁酒后开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在外遇特殊情况或意外发生事故,不论何时何地,都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交给无驾证和非本公司人员驾驶,运输过程中做好《车辆行驶日记》。

  4、卸货时,司机和收货方负责人应在场交接,收货负责人检查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无误后应同意承运人将车上货物卸下。如发现货损货缺,双方交接人员做好纪录并签认,经双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由收货人在运费结算凭证上批注清楚、货损赔偿由责任方负责,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收货人不得因货物有损坏、有误差拒绝收货。

  5、卸货完毕,收货方负责人在承运方持有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司机携带运费凭证单到收货方财务部进行本次货物运输运费的结算。司机向公司部门报告运输任务安全完成后返回。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该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责任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极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5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务派遣的管理。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按照时间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用、派遣员工工资。

  3、程序

  3.1用人单位的选择

  3.1.1劳务派遣管理实行机构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用人单位由公司负责选择确定。

  3.1.2

  公司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和派遣人员对用人单位的投诉,每年对用人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3.1.3

  在评估中对未达到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基本服务标准的用人单位进行督导,连续两次或累计三

  次被督导的用人单位将被终止合作关系。

  3.1.4为确保服务质量,

  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用人单位由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过往业绩、行业经验等综合服务能力指定,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选择。

  3.2劳动关系管理

  3.2.1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用人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3.2.2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派遣期限一般不低于10个月。

  3.2.3用工单位可以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试用期设定具体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试用期为三个月;

  2)无学历的岗位操作工,试用期为一个月;

  3.2.4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团员活动或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党动。

  3.2.5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

  3.3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3.3.1用工单位应按照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及其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并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3.3.2派遣人员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人民*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3.3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以银行卡打卡形式支付,工资发放日一般为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上月工资。

  3.3.4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补贴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集团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托管协议指定账户,由用人单位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3.3.5劳务派遣工的福利由用工单位规定并发放。

  3.3.6用工单位应依法向派遣人员提供符合*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派遣人员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用工单位应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并在派遣期内安排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按国家规定保证派遣人员的休息休假。

  3.3.7派遣人员各种假、旷工及因工培训期间的薪酬待遇由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及参照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抄用人单位备查。

  3.3.8用工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员工工资时,对连续使用的派遣人员按正常机制调整。对派遣人员的人数、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补贴、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及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费等,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单列统计、分项载明。

  3.4社会保险管理

  3.4.1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按月为派遣人员支付法定社会保险参保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

  3.4.2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由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社保机构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

  3.4.3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应在事发24小时内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及时将受伤的派遣人员送往工伤治疗医院治疗。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的,可由用工单位垫付治疗结束后再进行报销。

  3.4.4派遣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和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3.4.5派遣人员的工伤待遇除由社会保险基金及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的团体保险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外,不足的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

  3.4.6派遣人员工伤医疗期间及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主动协作,

  3.4.7为分散用工单位工伤、医疗“空档期”风险,用工单位可根据岗位风险需要,员工入厂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预警。

  3.4.8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支付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后,若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而发生事故应由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4.9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当月劳务派遣新增人员信息且用人单位已经申报社会保险费用后,若派遣人员离职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退费时,已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3.4.10派遣人员派遣期届满后,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等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3.5派遣终止及派遣人员的退回

  3.5.1用工单位可将存在如下情形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且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

  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配合用工单位提供相应证据和依据:

  1)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派遣人员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派遣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对用工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派遣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派遣人员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致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7)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形。

  3.5.2用工单位可将存在如下情形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但应提前

  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35日通知用人单位,并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1)派遣人员因病或因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用工单位提供的证据证明派遣人员不能胜任派遣岗位工作,且经用工单位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经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同意解除派遣的;

  4)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届满而终止派遣的;

  5)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条件不复存在的。

  3.5.3派遣人员提起仲裁、诉讼时,经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认定用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及证据存在不实或不足,用工单位应按要求予以核实、补充。

  3.5.4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纠纷时,由用人单位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予以配合。

  3.5.5因争议或纠纷产生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及诉讼费等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3.5.6用工单位可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

  3.5.7派遣人员退休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并负责退休后管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收取的社会化管理费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取的已退休派遣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费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3.5.8对于存在下列情形的派遣人员,用工单位不得终止或解除使用,并不得退回用人单位: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用工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性派遣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5.9派遣人员因以下原因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书规定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及依法所得的赔偿金由用工单位最终承担:

  1)用工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因用工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向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因用工单位原因未依法向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5.10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如继续使用该人员的,应在派遣期限届满前15日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4.5.11用工单位接到派遣人员的离职通知后,应在5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并将经派遣人员本人签字的辞职申请或其他证据资料交用人单位。

  4.5.12派遣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4检查与考核人力资源部接受分管领导的检查与考核。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1

  一、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成立专用帐号。

  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用。

  三、在工程未开工前,要及时筹集资金,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到位率。

  四、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金的发放与收缴,禁止乱用职权,徇私舞弊。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2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

  五、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标和规则。

  六、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术培训。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3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工资政策。

  二、负责新工人的招考、录取和分配。

  三、编制、实施各种培训计划和规划。

  四、协助进行干部考核,负责职工考核定级和调级工作。

  五、负责技术职称、职务的评聘工作。

  六、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供应计划。

  七、编制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单和奖金分配方案。

  八、办理职工调动及离退休手续,进行社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的收缴和管理。

  九、编制企业用工计划,参与审批生产单位的兑现方案,做好工资报表。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4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收集项目部各施工员提出的材料计划、整理后经项目经理批准向公司申请,并督促材料按时到位,做好收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按时提交项目部材料统计报表和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根据项目部的要求定期进行物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同时对项目部材料:进行文明管理。

  四、负责提出项目材料费用的控制意见,供项目部制订相关控制措施,对项目部的材料费用成本进行严格控制。

  五、负责收集材料合格证、试验证、使用证等有关材料使用证书,对不合格材料拒绝接收,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六、做好材料防盗、防火、防损坏等防范工作。

  七、搞好仓库内及周边卫生。

  八、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5

  一、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定,完成保卫负责人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保安负责人做好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二、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和巡逻检查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三、发现有违反安全和打架斗殴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协助保卫负责人处理。

  四、掌握施工现场住宿人员情况,牢记报警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五、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提前15分钟交接班并做好登记,值班执勤期间佩戴标志,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

  六、认真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检查管区的材料、设备是否有被盗、被破坏情况,若发生被盗事件,当班人员要承担相关责任,视情节严重由公司或项目部对责任人作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做好夜间经常性的巡逻工作,对易被盗的材料、设备必须逐一检查到位,不准值班打瞌睡,发现值班睡觉,第一次警告,第二、三次每次罚款50元,发现晚上值班睡觉

  超过3次以上时,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八、对外出人员所带的包裹、行李要认真检查;私人带人工地的电线、电器等容易与工地混洧的物品,进场时要求自觉进行登记,以便退场时核对。

  九、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登记和进退场车辆的检查,材料运出凭放行条放行。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劳务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劳务公司公章管理制度1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企业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到货款,验证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后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盖发票专用章。

劳务公司公章管理制度2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印模,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3、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法务部留档备案。

  4、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如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应声明作废。

  公章停用时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公章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公章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报公司法务部核实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法务部存档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盖章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劳务公司公章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在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主任指定或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由专人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其他业主代表专人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八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九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填写日期;

  4、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二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下列事项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5、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6、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7、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第十四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主任的签字);

  2、向*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六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主任、副主任及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第一条自我介绍与打招呼

  与客户会面时,应主动与客户问好打招呼,然后作自我介绍。

  1、问好时,态度要真诚,面带微笑,动作要规范,声音要适中,努力给对方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2、对其他人也要点头致意。

  3、作自我介绍时应双手递上名片。

  4、随身携带物品,在征求对方后,再放置。

  5、打招呼时,不妨问寒问暖。

  6、若对方负责人不在,应与其上级或下级洽谈,千万不能随便离去。

  7、若对方很忙,要等对方忙完后再洽谈。若自己能帮上忙,应尽力趋前

  帮忙,边干边谈,与对方尽快亲*,是打开局面的良策。

  8、注意察言观色,相机行事,千万不能妨碍对方工作。

  9、准确地称呼对方职务,过高过低都会引起对方不快。

  第二条话题由闲聊开始

  1、闲聊的话题是多种多样的,但原则有一个:使对方感兴趣,如天气、人文地理、趣闻轶事、体育、社会时尚、企业界动态等。

  2、注意不要老生常谈,人云亦云,尽量少谈政治、宗教问题,以免因观点不同引起分歧,破坏谈话气氛。

  3、注意不能自己一个人滔滔不绝。耐心地听对方高谈阔论,更能取得好感。

  4、见好就收,一旦发现对方对某一话题不感兴趣,应立刻打住,再找其他话题。

  5、切勿忘掉与客户闲谈的本意是为了切入正题,因而应将话题向企业经营、市场竞争、消费时尚等方面引导。

  6、在闲聊中注意了解对方的故乡、母校、家庭、个人经历、价值观念、兴趣爱好、业务专长等。

  7、在交谈过程中,注意了解客户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已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困难。

  8、在交谈过程中,善于征求对方对市场走势、畅销产品、经营对策、产品价格、需求动向的意见。不论对方意见如何,都要虚心听取,不能反驳。

  9、在交谈过程中,要注意自始至终给予对方优越感。

  10、在交谈过程中,应不断地向对方提供与其业务相关的实用信息。

  第三条业务洽谈的技巧

  1、洽谈过程中,不能强硬推销,首先讲明本企业产品的优势、企业的信誉和良好的交易条件。

  2、洽谈过程中,不要首先让对方确定订货数量,依对方的决定行事,尊重对方。

  3、向客户确定出少量订货试销、中批量订货、大批量订货几种方案,供对方选择。

  4、列举出具体数字,说明客户在不同批量订货情况下的经济效益指标,如营业收入、纯收益、资金周转率等。

  5、首先推销重点产品,由重点产品连带出其他产品,不要四面出击。

  6、适时地拿出样品,辅助推销。

  7、不能因小失大,以哀求的口吻要求对方订货。

  8、注意战略战术,进退适宜,攻防结合,勿追穷寇。

  9、在洽谈商品价格时,一方面申明本企业无利可图(举成本、利润等数字),一方面列举其他企业产品价格高不可攀。

  10、在涉及其他企业及产品时,注意不能使用攻击性语言,不能出口伤人。

  11、在推销新产品时,要明示或暗示本企业属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12、更多地列举实例,说明某商品因经营本企业产品取得了多大的经济效益。

  13、提醒对方要保证销售,必须有充足的存货。若能列举出对方存货情况更佳。

  第四条推销受阻应急技巧

  1、当对方拒绝订货时,首先应问清原因,以对症下药。

  2、若对方提出资金周转困难时,应强调经销本企业产品风险小,周转快,利益回报大(列举具体数字说明)。

  3、若对方回答负责人不在,应问明负责人什么时间回来,是否可以等候,或什么时间可再来联系。也可请对方提出大致意向。

  4、若对方提出现在很忙,无暇洽谈时,要判断这是对方有意推辞,还是确实没有时间。不论为何,都要对在百忙之中打扰对方,提出歉意。并提出与对方仅谈×分钟(可视情况递减)。注意洽谈一定要按约定时间结束。

  5、若对方嫌价格太高时,应首先申明本企业奉行低价优质政策,然后举实例,与同类产品比较。强调本企业向客户低价提供商品,强调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强调本企业有优质的售后服务系统。

  6、若对方提出由其他厂家进货时,首先要问清原因。然后以数字进行比较。说明从本企业进货的优越性。

  7、若对方提出已有存货时,应转问是否需要其他商品,或者告知由于本产品畅销,应有充足的存货。

  8、若对方提出退货,应首先问明退货的理由。若理由成立,应劝导对方改购其他商品。

  9、若对方偏好其他企业产品,则应用具体数字说明本企业产品绝不逊于其他产品,且有其他产品不可替代的特性。

  10、若对方对本企业抱有成见,或以往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或对推销员本人抱有偏见时,首先要向对方赔礼道歉,然后问明原由,做出解释。最后,诚恳地希望对方对本企业和本人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利用这一时机,进一步与客户洽谈业务。

  11、若对方提出本企业供货不及时,推销员应首先表示歉意,然后讲明事出有因。最后保证改进工作,决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12、若对方提出采用易货交易方式时,首先向对方建议表示赞同,然后提出易货交易的种种弊端,促使对方放弃原来的建议。

  13、若对方默不作声,有问无答时,应直接明了地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样不利于双方交流,如对本人有什么看法,请明示。然后可采取以下对策:

  ①反复讲明来意。

  ②寻找新话题。

  ③询问对方最关心的问题。

  ④提供信息。

  ⑤称赞对方稳健。

  ⑥采用激将法,迫使对方开口。

  第五条不但善始还要善终

  1、向对方在繁忙中予以接待表示谢意。

  2、表明以后双方加强合作的意向。

  3、询问对方下一次洽谈的具体时间。自己可以提出几个时间,让对方选择。

  4、询问对方是否有个人私事,需要自己帮忙。

  5、向对方及其他在场人员致谢、辞行。

  (二)销售访问客户的要点

  第六条销售经理对客户进行访问,不同于推销员上门推销,但在意义与后者同样重要。通过对客户的访问,可以:

  1、了解市场动态,听取客户反映,收集市场信息。

  2、开拓新市场,争取到更多的新客户。

  3、把握客户的信用状况。

  4、为调整促销重点、促销方法、交易方法提供依据。

  第七条客户访问的主要目的是

  1、与客户打招呼、问候、联络感情。

  2、实地考察客户是否进一步扩大订货的余地。

  3、直接向客户说明本企业产品的特性、优点及价格偏高的原因(如:①使用优质材料。②高质量。③与其他企业产品的性能价格比等)。

  4、向客户提出扩大订货量的要求。

  5、希望客户与本企业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联系。

  6、在时机成熟时,向客户提出按期支付货款要求。

  7、从多个侧面了解客户信用状况。

  8、与客户交流经营管理经验,互为参考。

  9、把客户访问作为开拓新市场的一种手段。

  第八条访问客户时,应正确确定拜访的人及拜访顺序。

  1、客户若是小公司,拜访人员级别与顺序是:

  (1)店长(或经理,或主任)。

  (2)采购负责人。

  (3)销售负责人。

  2、客户是大公司,拜访人员级别与顺序是:

  (1)采购部长(重点访问对象)。

  (2)总经理(礼节性拜访)。

  (3)销售部长。

  第九条会面时礼节性问候

  与被访者会面时,不论是否已经相识,都要致以礼貌性问候。言词应恳切、热情。主要话题包括:

  1、祝贺高升。

  2、问候身体情况。

  3、祝贺事业发达。

  4、贸然打扰之歉意。

  第十条进入正题时话题要点

  1、向对方给予本企业在业务上的厚爱和照顾表示谢意,向对方给予本企业推销员的照顾表示感谢。

  2、向对方请教本企业产品在哪些客户或地区畅销,在哪些客户或地区中滞销,原因何在。

  3、请对方介绍其经营情况。

  4、与对方的交谈过程中,有意识地进行市场调查。

  5、请对方介绍其经营方针、管理方法、销售制度等,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或建议。

  6、听取对方陈述面临的问题或对本企业意见或建议,共商解决办法。

  7、听取对方对双方进一步合作时的希望,对本企业销售制度、销售方法、结算方法等的忠告。

  8、在适宜场合,介绍本企业的新产品。

  访问结束时,销售部长应逐一与被访者辞行、致谢。辞行顺序是先高后低(即职务或级别高低。)

  (三)外销员业务技巧要点

  第十一条外销员的素质要求

  特殊的工作性质,要求外销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陶冶情操,加强修养。

  1、注意个人身体,有健康的体魄。以胜任繁重的工作。

  2、工作要有计划性,条理性,适应性。

  3、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克服困难的决心,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信念。

  4、在业务上要有进取心,虚心好学,不耻下问,不仅有宽阔的知识面,而且对本专业还要做到精通。

  5、有高超的语言技巧、公关能力和灵敏的反应能力。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公司打卡管理制度3篇

  一、目的:

  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二、考勤范围:

  1、公司在册员工。

  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三、考勤方法:

  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四、考勤打卡时间: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2、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五、有关规定:

  1、考勤规定

  (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2、请假、外出手续

  (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

  (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xx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xx市至xx市xx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一、 按公司规定时间为基准:早 8:00----- 中午 12:00 下午 13:30-----17:30

  二、 打卡规定

  1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 1 )早上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2) 晚上加班时间: 18:30------21:30

  3 、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 、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20 元)。

  5 、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三、缺勤、全勤情况

  1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

  ( 1:1 ) 3 分钟 ---8 分钟按 5 元扣款, 9 分钟 ------15 分钟扣款 10 元 。

  2 、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 50 元)

  3 、迟到、早退超过 15 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 50 元)

  4 、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 50 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 10 元补贴。

  5 、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 、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 30 日上交财务保管。

  一、总 则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时间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为休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

  三、工作制

  1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四、考勤范围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一、 工人管理

  1、 总队工人级别划分为,队长,班长,工人三个等级,大队长由公司指派并有对工人确定级别的权利及绩效工资、奖罚的权利。

  2、 工人队长应服从大队长工作安排并认真执行,对下属班长、工人有管理权,包括调动、奖罚、任免、审批报销等日常管理工作。

  3、 班长服从上级领导并顺利完成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班长对普通工人拥有管理权,包括日常工作安排,调动,奖罚,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4、 新老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指标。

  二、 新员工入职管理

  1、 新进员工必须要有“两表一件”即入职登记表,工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此人。

  2、 新进员工试用期为15天,合格者录用并发放工作服,胸牌等。

  3、 新进员工录用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4、 工作未满15天且无特殊情况的提出辞职者一律不发放工资。

  三、 现场施工管理

  1、 每名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2、 施工队长、组长根据工作情况制定(月、周、日)工作计划,并详细记录工作完成(工作日志)情况。

  3、 现场施工中不可与业主方或第三方发生争执,如出现问题由现场主要负责人与其沟通协商。

  4、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四、 考勤管理

  1、 所有员工每天准时出勤,工作时间为每天9小时。

  2、 员工请假外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事假3天(含)以上者须经大队长同意。

  3、 每个项目考勤由专人负责(队组长兼任),接受上级随时检查。

  4、 “五一”“十一”所有员工有一天休息,如特殊情况不能休息者,可事后进行倒休。

  5、 因工作需要加班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由带班领导填写加班派工单进行记录,工资另计3元/小时。如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记加班工资。

  6、 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旷工三天者除名并辞退。

  7、 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

  五、 列会管理

  1、 施工现场每天由带班队、组长组织全体工人进行一次碰头会,并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以便检查。

  2、 工地现场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安排准时参加部门会议,并对会议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3、 现场所存在的各项问题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以便可以迅速解决问题。

  六、 仓库管理

  1、 各项目单独设立库管或由现场负责人兼任。

  2、 进场材料设立进场材料明细及材料使用情况统计。

  3、 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账,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交由专人录入电子文档备查(出入库台账)。

  4、 材料账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5、 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6、 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周围环境严禁烟火。

  7、 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怕怕潮的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8、 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水、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9、 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10、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库手续,使用单位必须有施工队负责人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不予领料,出入库台账*衡,每月必须盘库一次,对剩余物资进行详细登记,以便合理利用。

  七、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工地各项制度。

  2、 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尊重领导,不准冲撞领导,有意见可事后解释,对甲方要求绝对服从,时刻以公司利益为重。

  3、 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未经处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4、 护公物,认真负责,对分派给各人的劳动工具,如有失落,照价赔偿;机械维修,加油按有关规定执行。

  5、 相互团结,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6、 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防火。

  7、 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人走场地清。

  8、 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膀子上班。

  9、 宿舍、工棚、生活区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活废物及时清运。

  10、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工具等。

  1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12、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

  13、 施工现场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 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私搭乱接,规范用电。

  15、 各项目现场所制定的各项条例制度应同样遵循。

  八、 奖罚管理

  (一)惩罚条例

  1. 员工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予以开除处理(工资全扣):

  1) 违反国家法令、法规者;

  2) 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等;

  3) 打架、偷盗、赌博、拉帮结派者;

  4) 严重渎职者;

  5)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者;

  6) 连续旷工3次或全年旷工累计达7次以上者;

  7) 有煽动怠工或*行为者;

  8) 工人受严重警告处分2次或警告处分3次者;

  2. 员工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予以严重警告处理(扣发工资100--300元):

  1)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

  2) 不尊重领导、有侮辱威胁主管的行为者;

  3) 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破坏他人财产,不尊重他人等等);

  4) 严重破坏劳动成果、生产机具、社会公物者;

  5) 全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次者;

  6) 在工作时间干私活者;

  7) 项目组长或小组长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而给予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

  8) 工作不利、屡试不见成效者;

  3. 员工发生以下行为者,公司予以警告处理(酌情给予处罚):

  1) 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工资10元;

  2) 旷工者,每次扣工资20元;

  3) 在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服装不整者,每次扣工资10元;

  4) 在工作时间吸烟、吃零食、嬉戏打闹者,每次扣工资20元;

  5) 在工作时间私自串工地者,每次扣工资50元;

  6) 私自留宿外人者,每次扣工资50元;

  7) 不按操作规程做事者(如在冬季浇冻水后不泄水,导致机具非正常耗损等等),每次扣工资50-500元,并赔偿损失。

  8) 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者,每次扣工资20元;

  9) 在工作时间偷闲、怠工者,每次扣工资20元;

  10) 在工作场所喧哗、发生口角或不服管教者,每次扣工资20元;

  11) 故意浪费物料者,每次扣工资20-200元;

  (二)奖励条例:

  本奖惩条例要求工人自尊自律、在无人监督的条件下,零缺点地完成工作为前提:

  1) 在年底,对队、组长、技术骨干依据全年表现给予相应奖励;

  2) 在一个工程中,有突出表现者,工程结束后公司给予相应奖励;

  九、 所有员工,在公司项目较少时,公司有权降低工资。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务派遣的管理。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按照时间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用、派遣员工工资。

  3、程序

  3.1用人单位的选择

  3.1.1劳务派遣管理实行机构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用人单位由公司负责选择确定。

  3.1.2

  公司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和派遣人员对用人单位的投诉,每年对用人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3.1.3

  在评估中对未达到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基本服务标准的用人单位进行督导,连续两次或累计三

  次被督导的用人单位将被终止合作关系。

  3.1.4为确保服务质量,

  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用人单位由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过往业绩、行业经验等综合服务能力指定,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选择。

  3.2劳动关系管理

  3.2.1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用人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3.2.2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派遣期限一般不低于10个月。

  3.2.3用工单位可以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试用期设定具体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试用期为三个月;

  2)无学历的岗位操作工,试用期为一个月;

  3.2.4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团员活动或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党动。

  3.2.5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

  3.3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3.3.1用工单位应按照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及其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并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3.3.2派遣人员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人民*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3.3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以银行卡打卡形式支付,工资发放日一般为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上月工资。

  3.3.4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补贴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集团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托管协议指定账户,由用人单位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3.3.5劳务派遣工的福利由用工单位规定并发放。

  3.3.6用工单位应依法向派遣人员提供符合*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派遣人员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用工单位应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并在派遣期内安排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按国家规定保证派遣人员的休息休假。

  3.3.7派遣人员各种假、旷工及因工培训期间的薪酬待遇由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及参照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抄用人单位备查。

  3.3.8用工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员工工资时,对连续使用的派遣人员按正常机制调整。对派遣人员的人数、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补贴、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及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费等,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单列统计、分项载明。

  3.4社会保险管理

  3.4.1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按月为派遣人员支付法定社会保险参保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

  3.4.2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由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社保机构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

  3.4.3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应在事发24小时内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及时将受伤的派遣人员送往工伤治疗医院治疗。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的,可由用工单位垫付治疗结束后再进行报销。

  3.4.4派遣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和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3.4.5派遣人员的工伤待遇除由社会保险基金及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的团体保险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外,不足的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

  3.4.6派遣人员工伤医疗期间及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主动协作,

  3.4.7为分散用工单位工伤、医疗“空档期”风险,用工单位可根据岗位风险需要,员工入厂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预警。

  3.4.8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支付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后,若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而发生事故应由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4.9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当月劳务派遣新增人员信息且用人单位已经申报社会保险费用后,若派遣人员离职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退费时,已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

  3.4.10派遣人员派遣期届满后,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等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3.5派遣终止及派遣人员的退回

  3.5.1用工单位可将存在如下情形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且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

  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配合用工单位提供相应证据和依据:

  1)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派遣人员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派遣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人员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对用工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派遣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派遣人员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致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7)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形。

  3.5.2用工单位可将存在如下情形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但应提前

  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劳务公司派遣管理制度35日通知用人单位,并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1)派遣人员因病或因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用工单位提供的证据证明派遣人员不能胜任派遣岗位工作,且经用工单位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经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同意解除派遣的;

  4)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届满而终止派遣的;

  5)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条件不复存在的。

  3.5.3派遣人员提起仲裁、诉讼时,经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认定用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及证据存在不实或不足,用工单位应按要求予以核实、补充。

  3.5.4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纠纷时,由用人单位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予以配合。

  3.5.5因争议或纠纷产生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及诉讼费等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3.5.6用工单位可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派遣人员退回用人单位。

  3.5.7派遣人员退休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并负责退休后管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收取的社会化管理费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取的已退休派遣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费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3.5.8对于存在下列情形的派遣人员,用工单位不得终止或解除使用,并不得退回用人单位: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用工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性派遣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5.9派遣人员因以下原因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书规定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及依法所得的赔偿金由用工单位最终承担:

  1)用工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因用工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向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因用工单位原因未依法向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5.10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如继续使用该人员的,应在派遣期限届满前15日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4.5.11用工单位接到派遣人员的离职通知后,应在5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并将经派遣人员本人签字的辞职申请或其他证据资料交用人单位。

  4.5.12派遣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办理。

  4检查与考核人力资源部接受分管领导的检查与考核。

  为了规范xx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及邻*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第一章公司概况

  广西崇左安东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04月,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道路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法定代表人:刘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刘斌。职务:总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责任人:刘铭。职务:车队队长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署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高、宽、重,保证运输全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须严密绑扎牢固,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造**员伤害和货物损失。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的安全。

  2、注意行车安全,文明行车,不疲劳驾驶,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发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线行驶,在定点加油站加油。

  4、保证按期交货。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服从指挥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和卸货人员的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清楚签收货物与财务结算后返回。

  大型物件运输的流程:

  1、司机接到装货通知后,立即赶赴到指定厂家业务部,请求验车装货。厂商验明车号后,开启发货单。司机持发货单到仓库进行装车,装车时,司机应核对其所装产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发货单一致。司机拉货出厂时需立即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电话报告,报告的时间、品种、数量需准确。部门人员将司机的电话报告做好纪录,以作为运输进度控制的依据。

  2、装车时,承运双方要当场对装运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司机应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的不得起运。由于包装轻度破损,短时间修复调换有困难,托运人坚持装车起运的,经双方同意,并做好纪录和签名盖章后,方可装运,其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3、运输时,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严禁酒后开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在外遇特殊情况或意外发生事故,不论何时何地,都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交给无驾证和非本公司人员驾驶,运输过程中做好《车辆行驶日记》。

  4、卸货时,司机和收货方负责人应在场交接,收货负责人检查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无误后应同意承运人将车上货物卸下。如发现货损货缺,双方交接人员做好纪录并签认,经双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由收货人在运费结算凭证上批注清楚、货损赔偿由责任方负责,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收货人不得因货物有损坏、有误差拒绝收货。

  5、卸货完毕,收货方负责人在承运方持有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司机携带运费凭证单到收货方财务部进行本次货物运输运费的结算。司机向公司部门报告运输任务安全完成后返回。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该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责任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极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务派遣的管理。

  2、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按照时间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用、派遣员工工资。

  3、程序

  3.1用人单位的选择

  3.1.1劳务派遣管理实行机构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用人单位由公司负责选择确定。

  3.1.2

  公司负责处理用工单位和派遣人员对用人单位的投诉,每年对用人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3.1.3

  在评估中对未达到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基本服务标准的用人单位进行督导,连续两次或累计三

  次被督导的用人单位将被终止合作关系。

  3.1.4为确保服务质量,

  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用人单位由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过往业绩、行业经验等综合服务能力指定,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选择。

  3.2劳动关系管理

  3.2.1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用人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3.2.2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派遣期限一般不低于10个月。

  3.2.3用工单位可以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试用期设定具体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试用期为三个月;

  2)无学历的岗位操作工,试用期为一个月;

  3.2.4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团员活动或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党动。

  3.2.5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

  3.3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3.3.1用工单位应按照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及其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并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3.3.2派遣人员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人民*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3.3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以银行卡打卡形式支付,工资发放日一般为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上月工资。

  3.3.4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补贴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集团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托管协议指定账户,由用人单位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3.3.5劳务派遣工的福利由用工单位规定并发放。

  3.3.6用工单位应依法向派遣人员提供符合*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派遣人员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用工单位应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并在派遣期内安排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按国家规定保证派遣人员的休息休假。

  3.3.7派遣人员各种假、旷工及因工培训期间的薪酬待遇由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及参照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并抄用人单位备查。

  3.3.8用工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员工工资时,对连续使用的派遣人员按正常机制调整。对派遣人员的人数、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补贴、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及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费等,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单列统计、分项载明。

  3.4社会保险管理

  3.4.1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按月为派遣人员支付法定社会保险参保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

  3.4.2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由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社保机构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