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07 00:00:00

噪音管理制度1

  1、砼施工噪声的控制

  a)本项目砼采用商品砼。

  b)砼地泵封闭,以控制噪声排放。

  c)混凝土振捣时,采用环保低噪声振捣棒,禁止振钢筋或模板,做到快插慢拔,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振动棒使用完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进行保养。

  d)结构施工至地上部分时,作业面四周用隔音屏围挡,减少噪声传播。

  2、木制品加工噪声的控制

  a)木制品加工应在木工棚内进行,木工机械禁止夜间操作,并定期检查机械零部件,如发现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以降低噪音。

  b)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3、模板、脚手架工程噪声控制

  支拆模板、脚手架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严禁抛掷。模板在拆除和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敲打模板,以降低噪音。

  4、机电工程噪声控制

  现场搬运材料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减少人为噪音。现场加工应在室内进行,严禁用铁锤等敲打的方式进行各种管道或加工件的调直工作。

  5、装修工程噪声控制

  a)装修施工阶段尽量做到先封闭周圈,然后装修内部,将施工噪声控制在施工场界内。

  b)设立石材加工、切割厂房,厂房封闭以减少噪声。

  c)必须使用合格的电锤,并及时在各种零部件间加油。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噪音管理制度2

  为营造和谐、安静的生活环境,保障业主拥有一个优良的居家环境,创建名优住宅小区,规范不文明的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禁止业主在室外(园区内)进行聚餐、打麻将等噪音量大的娱乐活动;

  2、禁止小区内聚会、锻炼身体时请乐队伴奏,只能使用便携式收音机或录音机;如果其他住户投诉,物业公司有权禁止使用这些音响设备;

  3、室内播放视听设备时请尽量降低音量,噪音分贝控制在45-55分贝以下;

  4、小区所有区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5、汽车在小区内行驶速度不能超过5公里/小时,并停放在停车场内。驾车来访者不得以鸣笛的方式通知楼内的住户;

  6、住户要求重新装修的,必须到物业公司重新登记申请,说明装修的项目和可能产生噪音的时间段。(装修时间参照本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同时,物业公司将会联系装修住户的左邻右舍、楼上楼下,告知工程情况,请他们予以谅解;

  7、饲养宠物的业主严禁在园区内遛犬,防止犬吠扰民。

噪音管理制度3

  1 目的

  通过对生产和生活产生噪音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公司产生噪音达到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劳动部门的要求,并确保职员、周边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公司生产和生活所产生噪音的预防、监测等活动做出了明文规定。

  3 职责

  公用科负责噪音预防、监测联系等事宜。

  4 定义

  噪音是指使人烦躁的、讨厌的、不需要的声音。

  5 运作流程

  5.1噪音管理和控制范围包括:

  a、空压机运转噪音;

  b、汽车、卡车噪音;

  c、工程施工噪音;

  d、生产设备噪音等。

  5.2噪音管理和控制原则:

  5.2.1噪音污染源应视条件采取隔音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公用科负责监管。

  5.2.2噪音污染源附*的职员应配备防护装置,确保职员身心健康,生产科负责监管。

  5.2.3当厂区有施工项目时,公用科负责监管施工噪音,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2.4公司用汽车、卡车应力求少用喇叭。

  5.2.5各噪音污染源应设立醒目标识。

  5.2.6各噪音标准参见国家相关噪音标准。

  5.2.7公用科负责配合环保部门监测各噪音污染源声强,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预防控制程序》执行。

  5.3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6 相关支持文件

  6.1《纠正与预防控制程序》

  6.2《记录控制程序》

  7 相关环境记录表格

  (无)


噪音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噪音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厨师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厨师管理制度1

  1、召集厨房各职能部门、主管协调解决各种工作事宜。

  2、午、晚两市带班上岗。

  3、厨房部门员工休假日程安排。

  4、落实各种宴会菜品、菜单的搭配准备工作。

  5、确保工作信息在厨房全体职能部门的流畅性。

  6、协助总厨进行各种培训工作。

  7、及时解决各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上报总厨。

  8、确保厨房每日收尾工作达到卫生标准。

厨师管理制度2

  厨师和员工必须遵守贵企业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卫生

  1、厨房部员工坚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进入厨房必须做到工装鞋整洁。

  2、在工作时间内,当班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地点,更不能迟到早退。

  3、不准用勺子直接用口尝味,不抽烟操作。

  4、不得在厨房内躺卧,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子,或乱放杂物等。

  5、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咳嗽、吐痰、打喷嚏。

  二、环境卫生

  1、保持地面无油渍、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

  2、保持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

  3、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工作台面、地面清理干净。

  4、下班前应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橱等清理干净。

  5、厨房、冰箱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6、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出入。

  7、垃圾桶和馊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标识明确并加盖,按时清理。

  三、冰箱卫生

  1、冰箱有专人管理,定期化霜。

  2、保持冰箱内外清洁,每日擦洗一次。

  3、每日检查冰箱内食品质量,杜绝生熟混放,严禁叠盘,鱼类、肉类、蔬菜类,相对分开,减少串味,必要时应用保鲜膜。

  四、食品卫生

  1、认真做好原料的检疫工作,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不烧煮。

  2、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覆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太久。

  3、凡易腐败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置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净臭味。

  4、食品容器清洁、炊具做到刀具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干净,配菜盘与

  熟菜盘有明显区别。

  5、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要回烧后再供应。

  6、按*有关规定,禁用不得销售的食品。

  7、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8、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

  五、餐具卫生

  1、切配器具要生熟分开,加工机械必须保持清洁。

  2、熟食、熟菜装盆、餐具不得缺口、破边,必须清洁,经消毒后,无水迹、油迹、灰迹、方能装盆出菜。

  3、不锈钢器具必须保持本色,不洁餐具退洗碗间重洗。

  六、切配卫生

  1、切配上下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洁。

厨师管理制度3

  一、服从厨房班长的领导,严格遵守操作程序。

  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调配合相关工种的关系,完成本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熟悉和掌握各种菜品的基本制作技术,要求色、香、味、形符合质量标准。

  三、每天按照厨房班长拟定的菜单烹制,保证员工能按时开饭。

  四、在菜肴烹饪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同时,要针对员工不同的饮食*惯,随时改变烹饪操作,以满足其需要。

  五、烹调时应注意个人卫生,接触食品要洗手,操作时,严格掌握卫生要求。

  六、计划用料,精工细作,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方法,做到色、香、味俱佳。

  七、协助厨房班长做好食堂工作,参与每周周五制订下一周菜谱的制定。

  八、虚心听取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改善伙食的措施。

  九、要努力学*,不断提高业务水*,不断提升烹饪技术

  十、配合全体人员搞好食堂卫生。

  十一、节约用电用水,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

  十二、不得随便离岗,有事向班长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十三、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噪音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复核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复核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复核流程,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成绩复核期限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考试成绩自公布日起60天内可登陆网报*台进行成绩查询。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成绩公布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超过期限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申请。

  二、成绩复核程序

  (一)考生需到申报考试的报名点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写《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各报名点在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后进行整理汇总,并于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后5天内,提出意见上报省鉴定中心(可分批上报)。

  (二)省鉴定中心在接到成绩复核申请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复核并向各报名点下发《成绩复核回执》。各报名点将成绩复核的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并将《成绩复核回执》下发至考生。

  (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阅卷的职业等级,省鉴定中心将把《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复核表》上报部鉴定中心,经人社部鉴定中心复核后,15工作日内下发《成绩复核回执》。

  三、成绩复核范围

  (一)已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

  (二)复核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阅卷的客观题科目,仅在成绩为零分或缺考时复核。

  (三)主观题卷面是否有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四)论文、答辩分数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五)对于主观题、论文、答辩的专家评分标准持有疑异的,不属于核查范围,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不对试卷评阅标准进行评判。

  (六)任何考生不得查阅标答及答卷原件等涉密件。

  (七)成绩复核逾期者不再受理,成绩复核回执为最终复核结果。

复核管理制度2

  一.为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库药品应按先产先出、*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先产先出”与“*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期先出”的原则。

  三.库管人员发货完毕后,在发货单上签字,将货交给复核员复核。复核员应按发货清单逐一核对品种、批号,对实物及包装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复核项目应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发货日期等项目,核对完毕后应填写出库复核记录。

  四、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五.下列药品不得入库:

  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

  2、内包装破损的药品;

  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管理部门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5、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品种。

复核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库药品应按先产先出、*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先产先出”与“*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期先出”的原则。

  第三条库管人员发货完毕后,在发货单上签字,将货交给复核员复核。复核员应按发货清单逐一核对品种、批号,对实物及包装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复核项目应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发货日期等项目,核对完毕后应填写出库复核记录。

  第四条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

  (一)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二)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三)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四)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第五条下列药品不得出库:

  (一)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

  (二)内包装破损的药品;

  (三)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四)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管理部门的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五)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品种。


噪音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投标管理制度 (菁华3篇)

投标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行为,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和管理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的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职责)

  市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局)是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管理的行政监督和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

  (二)对招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三)组建评标专家库;

  (四)接受投诉、查处园林绿化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实施部门和职责)

  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按照本规定具体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审核招标人的资格、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二)组织信息、负责养护招投标项目登记;

  (三)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核准中标结果;

  (四)调解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分歧;

  (五)承担评标专家库成员的日常考核和评估;

  (六)指导和监督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的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原则)

  市绿化局对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招标范围和规模提出指导意见。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对招标人的一般要求)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须招标的养护项目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交易场所)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以下简称园林分中心)是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服务机构。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园林绿化分中心进行。对在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收取。

  园林绿化分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交易规则,对养护交易所涉及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反对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

  依法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外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投诉和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绿化局监察室、市绿化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章招标

  第十条(招标范围)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养护项目;

  (二)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的养护项目;

  (三)紧急整治的养护项目除外。

  第十一条(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具有专门负责养护招标的工作部门;

  (三)有2名以上招标业务人员。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持以上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三条(委托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机构签定合同,并持委托合同副本及招标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四条(招标条件)

  (一)养护招标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并且资金已落实;

  (二)具备养护招标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

  招标人应当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连续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和住所;

  (二)邀请的投标人名称;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发包范围和基本要求;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十七条(入围方式)

  (一)全部入选法

  所有符合养护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均可成为投标人。

  (二)资格预审法

  对规模较大的或者园艺养护技术要求较高的养护项目可采用资格预审法。资格预审文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评审要求,但不能以预先确定投标人的数量作为评审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资格预审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

  (三)随机确定法

  当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可要求采取随机确定法,从所有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确定投标人,但投标人最低限额不少于7家,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发包范围及内容、养护期限、养护等级要求、资格要求、资金来源、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现场踏勘日期、投标答疑会日期、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修改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承包方式等内容;

  (二)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合同草案;

  (三)技术规范及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以及应附的表格、公函等示范样本。

  (五)评标的标准与办法。

  (六)对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的认定。

  (七)评标办法。

  (八)工程量清单及绿化养护现场图。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交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限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的备案)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前二天,应当持招标文件样稿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部分也应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二十一条(踏勘和答疑)

  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投标人获得踏勘现场的机会应当*等。

  招标人对任何投标人做出的答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第二十二条(信息保密)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规避招标)

  招标人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属于规避招标

  (一)擅自改变养护项目资金来源或者用途;

  (二)虚假招标或者使招标活动流于形式;

  (三)将部分项目排除在具体招标范围之外;

  (四)其他不招标或者不公开招标的行为。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四条(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有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加投标的养护企业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报送投标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养护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备招标人对投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保证其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项目。

  (三)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和撤消)

  (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二)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遗失。

  (三)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

  (四)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不含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七条(投标文件的变更和补充)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八条(投标保证)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等方式。保证金应视标底的大小,按养护工作量的百分之一收取,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第二十九条(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后,中标人在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的;

  (二)在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提交后又撤回的;

  (三)被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的;

  (四)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

  第三十条(投标截止期限)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日,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共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一致投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事先商定,突出一个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作为陪衬参加投标;

  (三)招标人将投标情况透露给投标人;

  (四)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五)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六)招标人和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

  (七)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八)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二条(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无效投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在封口处未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签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市绿化管理局建立的养护项目评标专家库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参加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对评标专家施加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

  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评标专家的管理)

  评标专家应当是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具有与养护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的工程、经济类人员,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定期对评标专家库成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更新的,对在评标过程中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取消其资格,应当报市绿化局同意。

  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今后不得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六条(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人应当给予评标委员会足够的阅标时间。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提供书面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将评标过程与结果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进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和协查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评标办法)

  根据养护项目的不同特点,招标人可以分别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投标文件的澄清)

  经招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或者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九条(废标)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二)投标人不能对报价较低作出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三)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第四十条(中标候选人)

  公开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2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一条(中标)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全部使用财政资金拨款或者财政资金拨款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的,可以依序确定其他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后10天内完成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天。定标后,招标人应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重新招标)

  有效投标不足3个(不含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评标备案)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未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表。

  第四十四条(结果公示)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及时将中标有关情况告知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及时将中标情况信息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进行公示3天。在公示3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四十五条(合同的签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

  自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六条(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履约担保。

  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四十七条(合同履约)

  中标人应当就承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备案的处理)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发现备案材料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内容,以及招标机构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在招标人报送备案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四十九条(行政管理措施)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干预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公正度评价)

  市绿化局*门负责招标投标公正度评价工作,对反映招投标不公正的项目,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例外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评标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投标管理制度2

  凡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施工、设备及主材采购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承揽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由集团公司基建部负责组织实施、矿领导参与。

  一、招标的基本条件

  1、工程项目总承包。

  (1)完成项目的立项和可研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审查。

  (2)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投资计划已经下达。

  (3)现场“四通一*”基本到位,土地手续已办完。

  2、单位工程招标

  (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已经审查。

  (2)投资在5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按煤业公司综合折旧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标办法执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建手续已办完。

  (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的方式与程序

  1、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必须经*部门批准。

  2、招标程序

  (1)招标单位即代理机构的选择。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选择。

  (2)属于公开招标的,采用在网上或*指定地点发布招标公告的办法。属于邀请招标的,经代理机构与业主共同协商后由代理机构发出邀请书。

  (3)由业主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筛选,并进行实地勘察。主要了解投标报名企业状况、实力、业绩等。

  (4)由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经业主审核后,发送报名竟标单位。

  (5)需要编制标底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经业主审核后密封。

  (6)确定招投标领导组和评标专家。

  招投标领导组设正付组长,成员由代理方与业主共同组成。

  评标专家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代理机构专家库随机抽选人员,二是业主指定或按业主专家库随机抽取人员。其比例为3:2,应在开标前确定。

  (7)开标、评标、定标,确定中标单位。

  在投标单位述标完成和答疑后,按照评分原则,双方专家进行打分。工作人员记录各投标单位的分值,确定中标侯选单位(前三名)。经招投标领导组根据候选单位的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单位。由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签订合同。由业主负责,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价进行商务(技术)合同的签订。

  三、其它

  1、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坚持公开、公正、公*的原则。

  2、业主及中介代理机构要坚守秘密的原则,严禁泄露标底。否则对责任者将严肃处理。

  3、严禁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扰乱正常的招投标秩序,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4、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管理制度3

  第一条 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

  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领导负责、公司领导分片负责和项目跟踪责任人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的所有投标活动和项目。对于投标工作,各个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投标文件的质量。

  第三条 职权和职责。

  1、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以市场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根据招标要求配合完成投标工作。

  (1)负责投标信息的获取和评审工作,形成初步评审建议;

  (2)负责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汇总,负责招标文件中分的编写工作;

  (4)负责组织参加投标、澄清、办理授标、签订合同等商务事宜;

  (5)负责所有招投标文件的归档。

  (6)负责与总经理/沟通、确认需投标的信息,了解投标单位的真实意图,如:招标单位对质量、工期、报价的期望及重视程度,以及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

  (7)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招标前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递交、开标的工作。

  (8)负责投标价格最终定价的工作。

  (9)负责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索取收据的工作。

  (10)负责追踪投标情况、投标保证金追回等工作。

  2、各相关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按投标方案的责任分工完成工作。

  (1)技术部准备相关技术文件并按要求编写,同时提供投标文件中所需的技术资料;

  (2)市场部提供投标文件所需的公司基本情况等资料;

  (3)财务部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统计报表、投标保函以及资信证明等文件。

  (4)其它部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3、市场部职责

  (1)负责商务标书的制作、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的整合、打印、装订、密封等;

  (2)负责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打印、装订、封标等工作;

  (3)负责协助公司投标保证金(保函)申请工作(主要是流程办理),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4)负责投标保证金借款单的复印件管理;

  (5)负责最终投标报价清单的编制、投标单价分析的工作;

  (6)负责商务标内容的编制;

  (7)负责投标文件封标前的审核工作;

  (8)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标后投标分析;

  (9)负责定期更新投标文件中的公司资料电子版内容;

  (10)负责向代理商或部门经理提供投标授权资质及其他相关支持;

  (11)负责投标技术方案的编写;

  (12)负责最终投标清单的编制;

  4、市场部信息专员职责

  (1)及时搜集、更新、汇总行业招标信息;

  (2)与领导、分公司经理沟通,确认需投标的信息;

  (3)每日上报当日信息收集情况,并登记台账,格式(见附件)。

  5、技术部职责

  (1)负责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文件、技术方案的审查工作。

  (2)负责项目投标文件中技术标的编制工作。

  (3)协助投标技术澄清、资格比选、标后答疑、标后投标分析等工作。

  (4)负责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技术参数等资料。

  (5)通过评审会议负责最终投标清单的确定;负责技术标书方案的可行性;

  (6)提供投标中需要的以往项目技术参考资料;

  (7)负责标书项目组织设计、整体运营方案的编制;

  (8)负责标书其他资料的提供;

  6、财务部职责协助完成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公司资信证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银行资信、银行查证等内容的提供。

  7、市场部经理职责

  (1)负责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审批工作。

  (2)监控投标工作,分析外部环境,负责定标。

  第四条 投标流程

  1、原则为最大限度的发挥、利用公司的各种有限资源,投标计划要经过慎重的可行性分析后进行。各相关部门分析参加投标项目的可行性,总经理确认,投标项目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工作。

  2、参加投标的条 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公司能满足招标书中提出的资格条 件(包含资质条 件)及技术条 件;

  (2)参加投标的服务内容应符合招标书中要求;

  (3)经主管领导批准参加的投标的项目。

  3、招标信息的获取:市场部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招标信息:

  (1)通过网络搜寻招标方正式发布的招标通告;

  (2)接收由招标方发出的招标邀请函;

  (3)可通过各种公开媒体,如《招标与市场》杂志、电子信箱及互联网等各种途径获取并跟踪招标信息;

  (4)市场部应跟踪国家的中、远期及*期招投标政策信息;

  (5)走访客户了解的招标信息;

  (6)其他渠道获得的招标信息。

  4、投标信息的评审和确认

  (1)市场部获取投标信息后当日内进行评审,需要时可组织会议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2)市场部将评审意见报总经理,经总经理确认并批准立项后,组织进行投标工作。

  5、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1)在已知将对某项目进行投标时,即对确定投标的项目进行信息跟踪;

  (2)信息跟踪要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的与招标代理、甲方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以获取对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有利的信息。

  (3)公司投标工作,应在市场部、各部门充分进行信息收集、市场调研的前提下,坚持守法、讲求信用的原则,以技术水*、管理水*和社会信誉开展竞争。

  (4)公司投标的管理工作,按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由公司市场部和各部门负责。

  (5)公司的投标工作,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6)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市场部工作。要主动的展开市场开发人员的培养工作,为下一步部门具备自主投标能力做好人才储备。

  6、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市场部负责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按招标通告及时购买标书文件;

  (2)组织召开招标工作会议,确定招标工作小组成员;

  (3)制定招标工作实施方案,以标书完成表形式确定各相关部门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及责任人。

  7、申请投标审批各部门人员得到招投标信息,应与市场部联系认定其可行并开始准备进行投标活动后,必须填写《投标申请表》(附后)并上报市场部领导审核。在确定有能力、有可能时再登记并购买标书、文件。

  8、购买招标文件营销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书,并应从多渠道获得并反馈信息,包括概算,竞争对手情况等,以指导投标书的制作。

  9、投标项目的建立

  (1)市场部投标专员接到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公告后,投标专员负责了解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将招标文件交给市场部初步审核(内容包括:拟投标项目概况、时间要求、投标保证金、付款条件等等),递交总经理批准投标;

  (2)需参加的投标项目由市场部投标专员安排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3)购买招标文件所需公司资质等文件(原件)由市场部人员到财务部部办理借用手续,并保证及时归还。

  10、需财务部办理内容市场部取得招标文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把需财务部办理内容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如:投标保证金;银行资信证明;银行查证证明;公司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11、投标工作会议

  (1)由市场部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判定是否需要召开投标工作会议并组织整个投标会议。

  (2)由市场部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做重点介绍;明确投标项目的时间安排;明确投标专员、投标授权人;确定投标项目编制人员、技术人员、审核人员及相关职责;技术重点、难点问题的讨论;确定技术文件的完成时间;

  (3)对招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条款的评审,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以会议形式讨论评审的内容,到场人员不发表意见视为同意投标方案。会议内容在《投标会议纪要》中记录,会议主要讨论决定的内容:

  a、公司是否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和商务方面的要求;

  b、投标产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12、其它要求

  (1)市场部负责收集投标过程中各部门需澄清的问题,如:商务问题、报价问题和技术问题,书面汇总后向招标单位发传真或邮件,并追踪确认招标单位的回复;

  (2)招标单位发来的标前会议纪要、补遗书、澄清文件等,由市场部负责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保证相关人员手中文件的有效性;

  13、投标文件的编制

  (1)市场部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方案的要求组织、协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并形成正式投标文件(投标书)。

  (2)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依据投标方案进行投标文件的收集、编写,经审核定稿后报送市场部。

  (3)投标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包括商务、技术两大部分)。

  (4)被指定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公司委托,获得法人授权及需要合作的其他制造厂商的授权。授权书必须由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果法人中途变更,应及时说明并重新办理委托手续。授权范围必须明确。

  (5)商务文件的编写要求:

  a、投标书要统一编号,投标书编号应由在收到《投标申请表》时根据《投标书编号规定》提供唯一编号。

  b、应按招标文件中对分的要求逐项编写。

  c、招标文件如无要求或要求不明确,可参照提供的招标文件的样本填写。

  (6)技术文件编写要求:

  a、根据招标及评标要求编写;

  b、能达到的指标尽量全面响应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各项指标;

  c、充分显示业务的优势;

  d、提供充分的证明资料、证明所叙述的各项性能指标的文件完全真实可靠;

  e、标书中特殊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满足;

  14、投标文件的汇总、审核、装订市场部对招标文件定稿进行汇总,形成投标文件正式稿,经市场部经理审阅同意后进行复印装订。

  (1)投标文件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作出响应、对产品有关性能、技术参数和质量指标要求的表达应当全面真实,不得遗漏或隐瞒。

  (2)投标文件的审核投标文件在递交前由须经过市场部内部人员互审,市场部、负责人、技术部技术负责人审核,每个环节必须有相关的书面记录并予以保存。

  (3)文件装订和密封

  a、市场部所有投标编制人员负责整个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工作;

  b、开标后,如有问题澄清,在接到澄清文件后,由市场部将需澄清问题发给相关人员,由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澄清文件,直至招标单位满意。

  15、投标经总经理批准并授权后,由市场部指派专人,按招标标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携带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参加投标并出*开标仪式。

  16、投标过程注意事项

  (1)标书编制的基本依据如下:

  a、合同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书,履约保函格式等。

  b、技术规范,包括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评定标准,计价规则、结算办法及要求。

  c、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做出的补充说明、勘误、澄清或局部修正(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a、投标书未密封;

  b、投标书未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c、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

  d、投标书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e、投标者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个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f、投标者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g、投标者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参加开标仪式;

  h、投标者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函。市场部应领导各部门根据上述条款严格进行投标文件报送前的符合性审查,出现任何上述责任事故导致废标都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评标

  a、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主持,由有关咨询机构和经济专家等成立的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完成评标报告后,由招标单位向中标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评标报告按项目隶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核备。

  b、市场部要依据“报价合理、方案可行、保证质量”的原则领导各部门做好投标文件。

  c、市场部应根据上述原则就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和公司的信誉品牌等,领导各部门展开积极的公关活动。确保投标文件获得全面、公正的评定或评分。

  d、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请投标者就投标书的有关问题提供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标书科应做出书面答复。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将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e 、评标定标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有时也采用打分制办法,无论投票或打分,都将在委员会或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和投标书充分讨论和评议后进行。市场部应领导各部门在已完和在建过程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持久的品牌、过人的业内信誉。这些将直接影响评标委员会或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评定。

  f、市场部及各部门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行贿,不得泄漏公司报价情况。

  g、开标仪式后,一般在15天内完成评标定标工作,并由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知所有投标者。大型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最多不超过40天。市场部、各部门应及时跟踪了解情况,以利于公司尽快做出管道或安装指导的组织准备。

  17、签订合同

  (1)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由市场部指定专人按照中标通知的要求到达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合同。

  (2)市场部按授标通知办理授标有关事宜。

  (3)合同签订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合同由经授权的公司代表代表公司与买方签订供货合同(协议)。

  (5)市场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般在1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的唯一依据是招标文件、投标书及有效的补充文件和信函。

  (6)签订承包合同时,公司财务部办理由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证书(简称“保函”)。合同履行后,保函金额应予收回。

  18、投标文件归档市场部负责于开标结果公示后将所有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整理并归档。

  (1)保证投标的保密性

  a、严格对本部门的资料保密,未经本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同意,不得将本部门资料向外泄露。

  b、重要资料(量清单,招标文件,邀请书,资料领取清单,交费收据,外联单位联系方式及相关资料记录等)上锁保管。外发邮件及资料要做好登记。

  (2)保证封标的严谨性

  a、在领导招标文件后即仔细阅读、分析,将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文件无效或作废的条件进行汇总,打印出来进行分发确保投标小组成员人手一份。以免在开标时被判为无效标书而“废标”。

  b、投标部门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互检,对填报文件应反复校对,保证投标文件完整无缺,报价计算分项汇总均无错误。

  c、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字、盖章、密封,并按规定的时间准时递交,切忌因人为疏忽而成为“废标”。

  d、投标文件封标前,要保证有二人以上人员校对审核,确定无误后才封标。

  e、投标前,严格检查所要涉及参加投标的人员是否到位,所需提交证件原件是否齐备。

  19、投标文件的总结和评价

  (1)、每个投标过程结束后一周内,市场部投标专员负责了解招标单位对公司投标文件的评价;

  (2)投标结果确定后,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结果进行分析,便于市场部、技术部了解竟争对手价格、技术。

  20、投标项目的终止

  (1)投标保证金退回公司后,由市场部、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登记存档;

  (2)市场部负责投标文件的存档工作,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含商务和技术)、补遗书等;

  b、投标资料,包括投标文件(含商务和技术)、澄清文件等;

  c、所有与投标有关联的电子文档,包括招标文件(如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

  第五条 管理规定

  1、纠纷处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关各方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按照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可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申请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2、法律顾问市场部将拟签署的合同文本会同审计部法律事务专员或公司法律顾问及时审核,为公司维护自身利益做出充分准备。

  3、保密责任所有参与投标人员严禁泄漏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商务和技术(如投标报价,技术应答等)秘密。相关保密规定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4、监查与考核

  (1)公司总经理对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市场部总经理对投标工作进度进行日常检查。

  (2)凡在投标工作中未按本制度办理,影响投标工作质量和效果者,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考核投标工作是公司创业绩的主要途径,相关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投标工作,如出现不配合的情况、由市场部申请,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对责任人进行1000~5000元的处罚。

  6、对未按本制度规定执行的,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

  第六条 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噪音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仓库管理管理制度3篇

  防火

  1.严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仓库内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规者每次罚款100元。

  2.每个仓库应配备至少一个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水桶。所有消防设备应放置在固定位置,便于查找。对违反规定放置消防器材的,每次罚款50元。

  3.各仓库提供的消防设备主要用于本仓库的备用,必须存放在本仓库。灭火器不得外借,不得随意与其他仓库或部门调换。

  公司发生火灾时,任何仓库管理员都不需要向领导请示,必须自己携带灭火器参加灭火救援。救援结束后,必须将灭火器带回仓库并仔细检查。灭火器如需补充药液或维修,应立即向仓库主管报告。仓库主管还必须主动检查和维护灭火器。

  违反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仓库主管必须数量和注册所有干粉灭火器在仓库,建立“管理责任制”,定义仓库和灭火器的负责人,和每个月的第15天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灭火器的药物是否过期,无效,并检查灭火器是否受损,可以正常使用。在每个灭火器瓶上粘贴《检验记录表》,记录责任人姓名,仓库主管应于每月15日填写检验结果。任何需要更换或修理的灭火器必须在发现当日报告总经理。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5.仓库主管必须组织所有店主每月学*防火知识,并提供防火知识培训新店主,以便所有员工能理解如何尽快找到灭火器,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扑灭了火,如何在火灾中自救。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6.仓库人员应具有较强的防火意识,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特别是仓库主管。要经常巡视仓库各个角落,及时检查火灾隐患,督促落实仓库防火措施。

  7.发生火灾时,首先组织现场灭火,向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领导报告,必要时呼叫消防队

  防水防潮

  1.仓管员应随时注意仓顶、墙、窗、门、排气口等部位有无漏雨、进水的可能,并应分别检查仓壁、地面是否潮湿。如有任何隐患,应立即报告仓库主管进行维护或防护。

  2.每天出发前,仓库所有门窗必须锁好,以防下雨。

  3.如遇大雨或连续下雨,应保持值班检查制度24小时,防止雨水渗漏,防止门口雨水倒灌进仓库。

  4.面粉、调味料和其他容易弄湿的物品必须堆放在地上。成品和箱皮堆放时,一定要先将废弃箱皮放在地上,以防受潮。

  5.严禁将液体及潮湿物品带入仓库。

  防盗

  1.所有仓库都必须有人上锁。即使你在工作期间离开仓库很短一段时间,门也必须锁上。严禁将大门敞开无人看管。每天离开前,一定要锁好仓库所有的门窗。每位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一、材料入库流程:

  供应商申请入库→(质检员对质量检验合格)→搬运进入仓库→保管员指挥打垛,随手统计数量→分类汇总入库数量,填写“入库单”→按规定传递“入库单”→根据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

  注意事项:

  1、(只有质检合格的材料才能搬运进入仓库,质检不合格的材料务必拒绝入库;)

  2、填写入库单前,务必检查材料与“报货计划单”所列主要资料是否相符。

  当名称、规格、口味有一项不符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对于卷材和托合,当名称、规格、口味都相符而入库数量超过计划数量2%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对于箱皮,当名称、规格、口味都相符而入库数量超过计划数量5%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3、材料入库数量,务必根据实际计量结果验收,严禁估计验收。总体原则是:能称重量的称重,能点数量的点数,能全查的不抽查,务必抽查的尽量大比例抽查。对于按照固定标准(固定数量、固定重量)包装的原材料,例如面粉、白糖、箱皮等,当进货量较大时可采用抽查的方法,但抽检比例不能低于10%

  4、“入库单”的传递:“入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送达牛冬霞;第二联送达主管会计;第三联(和随货单、磅单、报货计划单、质检单一齐)送达采购主管;第四联仓库存根,保管员用于记账、备查。

  5、仓库主管务必注意,原材料卸车及入库,原则上应安排在白天进行,晚上一般不予安排。另外,中午值班期间,也不予安排卸车入库工作。

  二、材料出库流程:

  车间申请领料→填写领料单→对材料称重或查数→领发料人员在领料单上签名确认,材料出库→根据领料单逐笔登记明细账→每一天制作“领料汇总单”→检查明细账与“领料汇总单”是否相符→检查账实是否相符→传递领料单及“领料汇总单”

  注意事项:

  1、务必按出库流程的先后顺序操作,特别是务必先制单、签名,后发料。

  2、特别强调:保管员发料时,务必在现场称重或点数。下列失职行为,每次处罚保管员20元:①保管员不在现场发料;②保管员不看真实数量却按照领料人自报的数量填写领料单;

  3、“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送达财务部;第二联仓库留存记账;第三联生产班组存

  一、仓库例会制度:

  1、例会时间:每一天晚上20点钟左右,原则上为晚班发料结束后召开

  2、例会地点:成品仓库

  3、参加人员:全体保管员,包括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基建仓库、劳保配件仓库

  4、会议召集及主持人:仓库主管

  5、例会资料:①传达公司领导指示要求;②总结当天工作,表扬先进行为,劝诫消极行为,批评错误行为;③布置明天工作,包括临时工作调整;④协调仓库人员及岗位工作;⑤强调仓库工作纪律,宣扬爱岗敬业精神;⑥倾听员工对于工作的意见、推荐、呼声,能当场解决的务必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的务必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及时把结果反馈给员工;⑦其他资料

  6、例会原则:会议时间长度一般15分钟,有话即说,无话不说,力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尽量缩短会议时间。

  二、成品仓库盘点制度:

  1、对晚班的界定:所谓晚班时间,即为当天的19:00点钟——次日的7:00点钟之间的时间间隔。所以,该时间段的生产领料应归属为当天领料,而不就应归属为次日领料,该时间段的完工成品(即便真正的入库时间拖延到第二天7点以后)也就应归属当天。也就是说,不能因为该时间段跨越了午夜0:00点钟而将领料或成品归属到第二天。

  2、日盘点及交接班制度:即成品库保管员每一天自己组织盘点并交接。

  1)盘点交接流程:交接双方共同盘点仓库实物→制作“盘点交接表”→在帐本、盘点交接表、商品卡、实物确认一致的状况下,双方签名,完成交接→按制度要求传递“盘点交接表”。

  2)成品库交接班,务必按上述流程规定的顺序操作,严禁违规。

  3)交接时间:每一天务必盘点交接两次,早班、晚班各一次。为不影响正常出入库工作,盘点交接应尽量在成品库没有出入库业务时进行;

  4)盘点交接务必条件:①务必发货和入库保管双方同时参加盘点;②双方务必在盘点表上共同签名确认。

  5)早班交接盘点:每一天早班入库结束后对仓库盘点,套用复写纸制作一式三份的早班“盘点交接表”,在帐本、库存表、商品卡、实物确认一致的状况下,双方签名,完成交接;盘点表一份仓库留存,另两份分别送达业务部和财务部。

  6)晚班交接盘点:晚班交接只需填制一份晚班“盘点交接表”,留存仓库即可。

  3、周盘点:即销售会计盘点。每个星期三上午9:30点钟左右,销售会计(或与销售主管一齐)对成品仓库盘点一次;

  4、月盘点:即每月第一天上午9:30点钟左右,由销售会计对上月最后一天库存盘点。

  5、盘点表:所有盘点数据,务必制作成盘点表。

  对于日盘点表,销售会计主要核对盘点数据与财务部成品明细账是否有差异。


噪音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借款管理制度3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差旅费借款;

  2、零星购物借款;

  3、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条 因公出差借款程序;

  1、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3、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条 零星购物借款程序;

  1、由需用部门做出书面申请;

  2、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3、采购人员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五条 借款限额及规定;

  1、借款有额度控制,借款统一由总经理审批;

  2、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除小额、零星采购以现金支付外,原则上以银行方式结算。

  第六条 暂借款还款、费用报销时间的规定

  1、借款出差员工回公司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市内业务招待费、零星采购等报销,应在业务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

  3、借款人员应按规定及时报销或还款,第二次预借款须结清上笔借款方可。

  4、报帐后仍有结欠或五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的员工,财务部将向其发出催促报帐通知书;被通知后五个工作日仍未结清者,除总经理特批外,财务部有权在该员工的工资中从当月开始,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逐月扣回。

  第七条 报销基本流程图及规定;

  1、取得合法的原始发票;报销原则上必须取得正式合法之原始发票,避免取得非正规发票。

  2、报销基本流程;

  填写报 销单据

  财务部审核

  分管领导复审

  总经理批准

  出纳

  付款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解释,自20xx年 8月16日起施行。

  一.目的

  为规范借款

  管理,减少资金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帐损失风险,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内容

  借款按性质和用途不同分为:员工因私借款、员工因公借款、员工备用周转金借款。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员工因私借款:

  (1)正常上班员工因私借款:

  借款规定:原则上不对个人借款,对于试用期员工公司不给予借款,转正后员工确因经济困难需预支工资的,由借款人出具书面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报人事行政部确认登记,经财务负责人核准后,借款人凭借款单办理借款业务,所借款额不应超过借款人月份应得工资的50%。另外由于员工特殊原因需要借款且数额较大时,在履行以上相关借款手续的同时还必须找其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或其它同事给予担保,并约定还款期限,且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000元人民币。

  借款管理:员工个人私用借款原则上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但对于特殊借款无法一次扣除时,应按借款时约定还款规定分批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对于数额较大的特殊借款如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的则直接由其担保人负责偿还。由于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该损失。

  (2)在职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借款:

  借款规定:在职正常上班员工因受工伤或其它突发事件,需从公司暂借款项,经公司确认可以借支的。

  借款管理:员工因工伤或其它突发事件借款,借款时由借款人亲自开具借条单的,如特殊原因(如工伤等)无法亲自书写可由公司指定的业务处理责任人暂借,待该款项受用员工有能力书写时,按其实际受用公司款额,自行开具借款单交由公司指定业务处理责任人撤换借条。具体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工伤借款:如果受工伤员工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开具借款单或拒不开具借款单的,则公司指定的业务处理责任人为其代借的用于其本人医疗费的借款单,经公司人事行政部确认(凭医院交款押金单确认)后,财务部可计入借款受用人名下;待工伤事故处理完成后,按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确定其责任归属后由相关责任人偿还。(公司工伤管理部门须按正常的工伤事故申报流程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工伤事故处理结果报告单。属公司责任的该工伤借款应直接转入公司,由公司偿还;属当事人责任的,其借款应由当事人偿还。)

  ②其它突发事件借款:在职员工因其它突**况或非工伤住院发生借款。如是员工本人借款,按前述正常上班员工私用借款规定操作。

  第二条、员工因公借款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1)借款规定: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对于因公借款的,当事人应使用借款单并附相关公派书面证明,借款单由借款部门负责人签批、由财务部、总经理审核批准。如果是借支差旅费的还需要出具借款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核准的“出差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差旅费限额标准及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受理借款手续。总经理外出不在公司的,经总经理口头批准,由财务部负责人签批后付款,但借款单应由出纳员在总经理返回公司后及时履行补签字手续。

  (2)借款管理:公派业务借款应专款专用,严禁公款私用,不论业务是否完成,业务经办人均须在返回公司3日内,凭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办理报销手续,冲抵借款单或返还现金:报销单不足冲抵借款单的,经办人要补交现金;超出借款单的部分由出纳根据报销流程审批后的“差旅费报销单”支付现金;实际业务未使用或暂不用的借款,借款应如数清偿原借款单。

  第三条、员工备用周转金借款

  (1)借款规定:周转金借款是为了方便有采购或其它经常有业务的部门员工。对于需用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应出具书面备用金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备案。

  (2)借款管理:备用周转金应专款专用,财务部门有权检查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备用金借款仍实行“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报销还款后仍有超周转金额度借款的,财务部门将拒绝借支(总经理特批的除外)。所有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在年度终了或在离岗前应将所借备用周转金结清。

  第四条、借款额度控制及管理

  (1)员工借支现金前必须预计合理的借支额度,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额度的审核,超出合理范围的员工借款,财务部不予借支。

  (2)一次性借支现金伍仟元以上的部门,要提前两个工作日以《现金备款》申请书面通知财务部。

  (3)员工借款的报销应取得真实合法的报销票据,部门负责人应审核其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财务部门复核业务的合理性及票据的合法性,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报销处理。

  (4)员工报销款项应首先用于偿还借款,如报销同时遇有新工作任务需借支现金时,需再次履行借款审批手续。

  (5)借款单内均应注明借款、还款时间及借款用途,由出纳员负责按规定催还,并及时向财务部负责人反馈情况。个人因私借款还款时间由财务部核定,公派业务借款还款时间的合理性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

  (6)财务部将严格控制员工借款额度,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和还款的情况,及时清理借支,对超过借款单中约定的还款时间一周的,财务部将从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借款。备用金借款在额度内的或总经理特批可以延期还款的除外。

  第五条、借款审批流程

  审批流程:借款开具借款单(含必需附件:如采购计划单、出差申请单等)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出纳员付款。


噪音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公寓管理制度3篇

  第一条公寓楼实行封闭管理,设管理员一名,必须24小时在岗,负责对公寓楼内设施、人员进行维护、管理、监督。

  第二条公寓楼保洁人员负责清扫楼内走廊、楼梯、卫生间和客房的卫生,每天一次,保证楼内干净整洁,不留死角。

  第三条单身公寓室内卫生由职工自行清扫,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地净,空气新鲜,被褥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设施完好无损。

  第四条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等高耗电电器取暖、饮食,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私拉乱接现象。

  第五条浴室每周开放两次,时间为周五、日下午5:30——8:30,非公司人员不予接待。

  第六条公寓楼早6点开门,晚10点关门;住宿职工在晚10点前必须回到宿舍。

  第七条非公司人员进入公寓楼必须说明来意并进行登记。

  第八条非公司人员不许留宿过夜,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方可留宿。

  第九条单身公寓楼任何人不得聚众赌博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第十条公寓管理员及相关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客房不对外开放,只接待上级单位、相关业务单位来客,必须经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接待入住。

  第十二条客房由综合管理部登记管理,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清洁客房卫生、整理床上用品等。

  为加强教职工公寓的规范化管理和教师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与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入住条件

  距离学校2公里之外的单身未婚教职工。已婚职工确需入住需经学校研究同意。

  第二条 申请入住手续

  本人向学校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缴纳50元押金后安排住宿,职工在入住之前要清点好室内配置物品及设施并签字存档。

  第三条 办理退宿手续

  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派人清点室内物品确认无损后发还押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 管理规定

  1.本公寓为单身未婚职工公寓,凡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需在2周内搬离该公寓。

  2.本公寓为双人标准间,如有一人搬离,学校有权调配职工住宿。

  3.职工必须按所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宿舍只限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或带外来人员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楼道内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严禁在房间内聚众喝酒、赌博。严禁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5.自觉爱护公物,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具,不得私自改动和拆毁,不得私自加装或调换门锁,不得在室内墙壁上打洞、乱钉、乱写、乱画,不得乱拉乱扯电线、网线、绳索等,丢失损坏公物者应赔偿。

  6.严格遵守用电制度,宿舍内禁止使用电水壶、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电暖器等电器。

  7.严格落实学校的各项要求,晚8:00以前必须返校,22:00熄灯就寝。

  8.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严禁向公共场所(楼道、楼梯口、窗外等处)乱扔垃圾。走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摆放灶具或做饭。

  9.各楼层负责人要管辖好楼层的安全、卫生工作,安排好每天的卫生值日。

  10.同志之间要相敬互助,和睦相处,提高防盗防火和自我保护意识,发现异常

  要同舟共济,一致对外,并及时报警。

  11.妥善保管个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盗,出入要及时关好门窗。

  12.节约用水用电,按时交纳水电等费用。

  13.居住朝阳面和阴面房间的职工,每年寒假开学前对调一次。

  14.不得将学生带入公寓。

  为了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为了加强化生学院的学风建设,为了培养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作息*惯,为了提高每一位同学的学*效率,做到劳逸结合,特对作息管理制度作出以下说明。

  1.检查时间固定为每周日晚11:00~11:30,宿舍检测人员由学生会宿管部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长组成;检查对象为化生学院09级和10级全部宿舍;

  2.当检查人员进入宿舍后,请各位同学配合检测,出示学生卡,一经发现冒充其他同学或者态度恶劣的情况,扣个人德育分2分;

  3.如果周日晚不住在宿舍,需要写请假条(自行准备),假条上必须有家长和辅导员签名。注意:假条的有效期为2天(即下周周二),请假的同学务必在下周二前找宿管部销假;

  4.当晚个人的请假条不能用晚修请假条代替;

  5.以个人为单位,如果违纪一次,将向家长通报情况;如果违纪三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扣德育分10分。以宿舍为单位,违纪一次以上(包括三次),取消水电费补助一个月;

  6.对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宿舍和个人,通报批评(名单将公布于学院律委公告栏上);拒绝接受检查的宿舍,直接记违纪一次。


噪音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吧台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一 对员工的要求

  1、要求员工自身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及素养

  2、礼节礼貌 微笑服务 宾客至上

  3、仪容仪表 衣装整洁 端庄大方

  4、个人卫生 勤洗澡 理发 刮须 刷牙 剪指甲 不在客人面前掏耳 掏牙 抓头 吃东西等

  5、服务要求、尊重客人 保持微笑 招呼周到 一视同仁 有问必答 不压其烦 乐于助人 急宾所急 解宾之难

  6、岗位要求:不迟到早退 不打私人电话 不相互聚集闲谈

  7、熟练的掌握各岗位的技术要求及操作程序

  8、思想积极上进 主动了解和学*一些酒水知识

  二 对物品的管理

  1、所有物品摆放征集大方井然有序

  2、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吧台所有设备

  3、每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包括酒水 香烟 饮料 名贵器具 杯具

  4、班前必须检查各类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5、吧台出入货物必须做严格的出入货记录

  6、所有酒水饮料香烟必须严格现入现出不能有过多积压存货

  7、吧台所有售卖类物品一律不能外借及私借

  8、工作时所有物品必须轻拿轻放 打烂物品必须照价赔偿

  9、随时注意检查酒水及配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10、及时进退补充货源

  11、每次调配后的酒水 用品应将放回原位摆放整齐 程序严格 工作有条有理 各种用具用完及时清洗保持清洁

  12、外借物品必须要求写借条并及时追回所借物品

  13、出品时需跟进相应的器具如奶盅缴棒等较贵重的器具应该写借条随时收回来!

  14、所有酒柜仓库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德外借或乱放

  15、所有员工必须热爱公司财产及吧台财产 设备设施 注意节约 不浪费 不得私自带离公司物品

  三 出品要求

  1、见单出品必须确定在确定所出酒水是否跟单据相符 注意物品年份酒名

  2、所出酒水必须严格执行各种跟配制度

  3、需冰冻的酒水出品时必须保持足够冰冻

  4、出品时酒瓶酒盒必须保持保结净亮 跟配的杯具完整无缺 干净无水痕

  5、出散酒时必须严格按照分量出品

  6、鸡尾酒特饮必按照分量调配和装饰及相应的器具

  7、切水果时必须戴手套 所出水果新鲜洁净不能有烂水果出现

  8、对开启过的酒水饮料必须在确保没变质的情况下出品

  四 卫生管理

  1、制定卫生表 所有物品设备必须定期保养清洁

  2、吧台地板 台面必须随时保持清洁无灰尘无异味

  3、对一些电器设备用完后必须及时清洁

  4、水果必须清洗干净不的有泥土或杂物对变质的水果及时处理

  5、吧台所有杯具器皿必须定期消毒

  6、吧台空气必须保持清新无异味

  五 物品统计

  1、每班交接表

  2、每日销售报表

  3、每月销售报表

  4、每月销售物品梯形比较图

  5、计算每月的毛利率并每半年做一次梯形比较图

  6、每月固定资产盘点表

  7、每半年做一份杯具器皿损耗梯形图

  六 酒窖酒水管理

  1、加强员工对葡萄酒的认识及了解

  2、指定严格酒窖管理制度

  3、每日定点检查酒窖温度光线是否正常

  4、酒窖钥匙由专人保管

  5、酒窖除本部门员工进入外其他人除公事不得进入

  6、酒随窖时保持清洁不能有杂物

  7、酒窖的葡萄酒按名称出产地出产日期年份分类摆放

  8、严格要求员工按照正确方式摆放

  9、酒窖除葡萄酒外禁摆放其他酒类及物品

  10、酒窖有严格的出入货品登记记录

  ①设立完备的酒水领发、保管、核帐制度。

  ②上岗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做到仪表整洁,合乎员工守则要求。

  ③热情主动为宾客服务,及时了解和掌握餐厅、宴会厅的业务情况以及重大活动,配齐和备足所需的各类酒水,保证供应不脱档。

  ④经常与总仓沟通联系,及时提出申购计划,按照经济批量法原则,控制好酒水的领进量和仓储量,确保不过多积压。

  ⑤领取或发出每笔酒水,均需填单登记,确保数量、品种的准确,并做到经常盘点核对,保证帐物相符。

  ⑥各类酒水、饮料堆放整齐。对周转快、领量大的应放在出入方便、易拿易存的位置;对名贵的/用量较少的酒,应妥善存放在柜子内或板垛上,确保安全无流失。

  ⑦各种存放必须符合保质要求,在保质期以内使用,无破损酒瓶及严重瘪头易拉罐流入营业场所。

  ⑧做好各类空废瓶、罐及酒水周转箱的回收工作,减少浪费。

  ⑨保持营业环境以及仓库的干净整洁,要求摆放整齐有序,无积灰、无垃圾、无四害、无蜘蛛网。酒水仓库内保持通风、温度适当、无潮湿霉味。

  ⑩建立财产三级帐,做好各种设备设施的经常检查和清点工作。对服务部门反映的意见处理及时,并有记录。

  1、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有事提前一天请假,要有时间观念如有违反,按外场规章制度处理。

  2、营业前认真打扫吧台卫生,设备器具卫生,做好货品准备。严格注意吧台卫生和个人卫生,时刻保持吧台内部卫生清洁。包括咖啡机、磨豆机、制冰机、冰柜、操作台、置物柜等,检查各种器具是否洁净。

  3、上班时吧台人员要懂得礼貌用语,思想高度集中。除吧台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其他一切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吧台。如有监督不到位,由当班人员负责,罚款5元。

  4、每日上班之前检查货物,备货,没有的东西下班之前做好交接。没有做好交接,导致出现问题的,罚款5元。

  5、晚班下班之前,检查有没有什么要采购和用完的,进行交接,关掉设备电源。因为关闭电源设备造成成本增加,罚款10元。

  6、吧台内的物品不可私借,私拿,更不可外带。如若发现,当班人员,罚款5元,依次累计。

  7、吃饭时要轮流去吃,吧台必须要有人留守。如有空岗现象发生,两次警告,两次以上罚款5元,依次累计。


噪音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8)

——往来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为缩短酒店资金流动周期,加强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减低坏账可能性。现对酒店往来账款管理作如下规定:

  1、酒店的应收账款的结算必须严格执行结算原则和结算纪律。

  2、酒店应收账户的签订必须由销售人员提出申请,经由销售总监批准后报批财务部;由财务部应收考察申请单位(或个人)的信用情况无误后方可签订应收合同。

  3、应收账款的付款周期按照合同的签订条款执行,原则以月为单位,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付款周期须上报店总批准后方可执行。

  4、应收部于次月出据前月的应收账款积压情况,对于超过付款周期的应收账款由应收出据账款报告说明原因,抄送销售部门总监商议追账事宜并上报店总。

  5、为保证酒店应收账目的真实及准确性,凡未签订应收合同而挂账的账目未经店总批准不得挂入应收账款,此类账款积压超过一个月的情况在应收部的监督下由前台出据欠款说明记入当事人员工欠款,每月上报店总。

  6、应收部在前台主管的监督下每月编制应收账款结算表。按照应收账款的结算单位名称、结算客户姓名,列出应收账款的发生额、时间。报表要与应收明细账及应收账余额相符。日审应收领班定期与客户核对账目,定期发送结算单。

  7、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由应收部出示原因,上报店总追究责任。

  8、发生的坏账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报批店总后办理账务处理手续。

  9、外包单位在酒店进行营业活动前须出示相关营业许可,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告知酒店其银行账号。

  10、酒店外包单位账务原则上与酒店账务分开核算,酒店可以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帮助外包单位代收住客账。在收取部分佣金的情况下可以帮助外包单位代收信用卡及支票。(具体金额由合同具体说明。)在每月结算时一并返还。

  11、酒店收取外包单位的租金,租金可以以代收金额对冲形式付款。

  12、酒店为外包单位代收金额原则上须在其交纳当月租金后方可返还,如有特殊情况须报请店总批示。

  13、外包单位的保证金在合同到期,一切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由销售部出据退款说明由应收部核实无误后,填写支出凭单报请店总批准后方可退还。

  上述规定执行过程中以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为基准,凡因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酒店声誉或使酒店受到利益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并负责酒店的经济损失,上报店级领导处理;酒店保留对当事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一、目的:规范万科地产内部往来占用关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便于业绩考核。

  二、范围:适用于总部及万科地产所属各单位。

  三、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万科地产内各公司(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四、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定义:内部往来是指万科地产内部单位之间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

  4、2类别:内部往来主要由以下几类经济交易产生:

  4、2、1资金调拨

  4、2、2代收代垫

  4、2、3实物买卖

  4、2、4提供服务

  4、3管理原则

  4、3、1集中控制原则:资金调拨由总部集中控制,不允许分属不同城市、不同万科地产考核主体的各下属公司之间调拨资金;

  4、3、2及时清算原则:对发生的除资金调拨外的其他内部交易,各公司应及时清算,不允许分属不同城市、不同万科地产考核主体的各下属公司之间期末挂往来帐(4、7、2所述例外情况除外);

  4、3、3直接清算原则:除由于总部组织万科地产范围内活动而发生的内部往来外,其他内部交易均由交易双方直接清算;

  4、3、4主动规避原则: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有意识地避免或减少代收代垫类内部往来的发生;

  4、3、5及时核对原则:内部往来应按月核对,至少每季末编制调节表,双方盖章签字确认;

  4、4主体:除4、7、2所述情况外,内部往来仅可以存在于以下几种主体之间:

  4、4、1总部与各地区公司之间;

  4、4、2属同一地区且同一万科地产考核主体内的地产和物业公司之间;

  4、4、3属同一地区且同一万科地产考核主体内的地产公司之间;

  4、5资金调拨的管理

  4、5、1各公司如有资金富余,只能用于归还或支付总部的内部往来,不得向不同地区或不同万科地产考核主体的其他公司调拨;

  4、5、2各公司如存在资金缺口,且满足以下条件:

  计息负债>(权益及内部往来占用+计息负债)×30%

  可以向总部申请划拨资金,总部在履行必要的考察并综合*衡万科地产资金需求之后进行资金调拨;

  4、5、3同一城市内的各公司之间可以调节资金余缺,具体程序由各地区公司自行制定、操作。

  4、6代收代垫款的管理

  4、6、1各公司之间发生代收代垫款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各公司直接清算;但由总部组织的万科地产范围内活动而发生的代收代垫款,::仍统一通过总部与各单位挂帐清算。

  4、6、2分属不同城市、不同万科地产考核主体的各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代收代垫款,可通过资金中心的委托收付款程序及时进行清算,不允许期末挂帐;

  4、7实物买卖或提供服务的管理

  4、7、1一般管理

  4、7、1、1各公司之间发生实物买卖或提供服务,应直接、及时清算;其中分属不同万科地产考核主体的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非经常性提供服务或实物买卖,应预先报总部财务部审批备案;

  4、7、1、2一般情况下,分属不同城市、不同万科地产考核主体的各下属公司之间由于实物买卖或提供服务发生的往来款项,不允许期末挂帐;但内部单位之间提供的跨期工程性质服务按例外情况进行管理。

  4、7、2例外管理

  4、7、2、1内部单位之间提供的工程性质服务,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清算;如期末由于工程跨期而尚未结算,可以根据合同规定挂往来帐,体现在'内部往来'中,并与对方单位核对一致;

  内部单位之间的工程性质服务主要指物业公司为地产公司提供的绿化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噪音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9)

——煤尘管理制度 (菁华3篇)

  1.减尘。减尘措施是在采掘工作中减少煤尘的发生量,从而减少井下空气中的煤尘含量。这是防尘技术措施中最积极最有效的措施。具体方法有煤层注水和向采面喷水预湿煤体。

  2.降低浮尘和清除落尘。在采取其他措施的基础上,定期清扫清洗沉积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落尘,是防止煤尘再次飞扬形成煤尘爆炸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冲洗煤尘可由防尘洒水管理系统供水。

  3.采用落煤地点自动喷水和回风巷喷水雾相结合,尽快减少空气中的煤尘。

  4.正确合理地计算和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硐室都有足够的风量,既不使瓦斯超限,又能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5.加强局扇管理和风筒的维修,防止风筒大量漏风,保证推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6.保证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和正确选择构筑物的位置,并加强支护管理,防止大量漏风。

  7.煤层倾角大于12°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风。

  1、 必须对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公司通风管

  理部。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煤尘措施。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

  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确保防尘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3、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包括: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联络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井上、下所有转载。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至少每周巡检一次,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防尘管路统一标准色为消防红。管路要吊挂*直、不拐死弯、接口不花接不漏水。管路中的支管和阀门(手把)要齐全灵敏,井下洒水管路所有支管和阀门的规格型号必须统一,胶带巷的所有冲洗、转载喷雾、净化水幕的阀门都要安设在巷道行人侧。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装煤点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运输巷内还应设水幕。水幕要吊挂*直,喷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

  5、井上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及所有转载点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必要时封闭)。所有皮带转载点还要设喷雾,喷雾要安装稳固,能封闭尘源,雾化效果好。转载点落差宜≤0.5m,否则安装溜槽或导向板。井下所有转、装、卸载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6、每季度填制一次防尘系统图,标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长度及管径,设施布置。

  7、定期冲刷巷道积尘,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冲洗时要做到无死角、无粉尘堆积,特别是各类联络巷、通风硐室等处,且要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及时清扫冲洗。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巷道内严禁出现厚度超过

  2mm ,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8、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工作面必须安装使用外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好,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立即更换。

  9、炮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供水压力0.3mp左右,但应低于风压0.1-0.2mp,耗水量2-3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的范围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进行喷雾、洒水。

  10、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拌料前要洒水预湿,混合料粒粒径不超过15mm。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低风压*距离喷射时输料管长度≤50m、工作风压0.12-0.15mpa、喷射距离0.4-0.8m。

  11、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先测定一次,防尘系统变化时再测定一次,正常情况每季测定一次。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所有喷雾、水幕都要选用流量小、压力大并符合规定的喷头,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和需求时要配置增压增流设施。

  12、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尘用具。

  13、按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

  14、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主要大巷、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隔爆水棚布置为集中式。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棚架要固定稳固,槽袋规格统一,摆挂整齐,不得用铁丝固定。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悬挂于进风侧的第一排水棚巷道顶板中部,牌上标明安设地点、巷道断面、水棚类型、棚区长度、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排间距、槽(袋)间距、管理单位、管理人员。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巷道内设置了隔爆棚,也应按《防尘规范》相关规定撒岩粉。

  (一)为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 187 条“煤

  矿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必须对煤尘进行爆炸性鉴定工作,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必须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生产煤矿每延深一个新水*,应当进行 1 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三)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 186、188 条规定设置隔爆设施。(四)隔爆水棚的设置应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xx)

  的要求。

  (五)隔爆设施要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棚区长度、断面、棚距、水袋数、

  水量等参数。

  (六)隔爆设施每周检查一次,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安装质量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xx)规定。

  (七)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冲洗沉积煤尘或者定期撒布岩粉;应当定期对主要巷道刷浆。


噪音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0)

——电脑管理制度 (菁华3篇)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要管理好教学器材,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现制订学校手提电脑使用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总 则

  1、笔记本电脑是学校财产。

  2、笔记本电脑是作教师备课、上课和教育教学管理之用。

  3、笔记本电脑是贵重物品,使用时一定要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

  4、 笔记本电脑按照教学岗位进行分发使用,教师若调离岗位,应将笔记本电脑交还学校。

  (二)笔记本电脑维护

  笔记本电脑厂家保修期内免费保修,过了报修期,由教师自行维护。

  (三)笔记本电脑的管理规定

  1、教师的笔记本电脑是学校财产,主要用于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和利用、论文写作,课件制作等,作教师备课、上课和教育教学管理之用。

  2、上班时间不得将电脑用作与教学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炒股、网购、发表违法言论等,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后果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3、笔记本电脑连接校园网络,需按照网管中心统一安排设置IP地址。

  4、学校在记录每台笔记本电脑的机身号码后,将笔记本发放到教师手中。

  5、笔记本电脑发放到教师手中后,由各教师使用并负责保管。

  6、笔记本电脑在教师借用时间内丢失,按价赔偿。

  (四)笔记本电脑使用注意事项

  1、小心轻放

  笔记本电脑最容易因为振荡而损坏。笔记本电脑一般都装在便携包中,放置时一定要把包放在稳妥的地方。

  2、保持清洁

  笔记本电脑经常被带到不同的环境中使用,比台式机更容易被弄脏;而且笔记本电脑非常精密,比起台式机的耐脏能力还低,所以一定要精心爱护。此外,大部分笔记本电脑的便携包是不防水的',所以如果你经常要带笔记本电脑出外,就得有一些防水措施。

  3、散热问题

  散热问题是笔记本电脑使用的难题之一。由于空间和能源的限制,在笔记本电脑中没有像台式机那样的大风扇,它是靠CPU上的一块薄金属片散去一部分的热量,其余的只能靠机壳底板来散发。因此,使用时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不要阻挡住散热孔。

  4、严禁拆卸

  笔记本电脑绝对严禁拆卸,一来是因为厂家不会接受私自拆卸电脑的保修,最主要是因为笔记本电脑不同于台式机,哪怕是拧下一个小螺丝就有可能损坏里面的硬件,后果将是严重的。所以*时有硬件方面的问题,最好还是去找厂家处理。

  5、少用光驱

  光驱是电脑产品中最容易衰老的部件,笔记本电脑的光驱也不例外。而且笔记本光驱多是专用产品,损坏后更换是比较麻烦和昂贵,因此要多加爱惜。不要用它来看VCD或听CD,使其功能主要用于为教学服务为主。

  6、慎装软件

  笔记本电脑主要是为移动办公服务,在笔记本电脑上应该只安装你常用、熟悉的软件,不要安装一些你没有把握的软件,如果你安装了某个软件后,系统变得异常或不稳定,那你要尽快把它卸载。还有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版本最好要新的,别忘了要定期升级。读取U盘文件之前,一定要先杀毒。

  7、注意使用环境

  笔记本电脑上面有电路和元器件,注意不要在过强的磁场附*使用。不要将笔记本电脑长期摆放在阳光直射的窗户下,经常处于阳光直射下容易加速外壳的老化。别忘了,在乘坐飞机时不能使用笔记本电脑。

  8、保存好驱动程序

  笔记本电脑的硬件驱动都有一些非常具有针对性的驱动程序,因此要做好备份和注意保存。教师们要注意保存好笔记本电脑官方配带的安装驱动盘。

  一、目的

  为了保证笔记本电脑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公司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1、该制度中的“流动笔记本电脑”是指:利用公司资金配置的,以备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务必须使用笔记本电脑来完成工作任务,但又不归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专用,处于日常流动使用状态的笔记本电脑;

  2、各职能部门因公需使用该笔记本电脑的

  部门和人员,以及对该笔记本电脑负有监管的部门和人员。

  三、职责

  行政人事部专门负责该笔记本电脑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使用;网管或者技术人员在行政人事部的管理下,负责日常使用后的性能检测、维修和相应的技术支持。

  四、制度条款

  1、流动笔记本电脑由行政人事部设专人管理,因公需要使用此电脑的人员,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流动电脑使用申请单》,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再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同意后,办理相关的交接使用手续;

  2、各使用人因使用时间出现交叉时,应本着相互理解、团结第一、积极协作的精神,服从行政人事部的分配和协调,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3、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应自行承担赔偿费用,并可给予纪律处分;

  4、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各种问题时,应立即与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汇报电脑的故障情况,由行政人事部汇同公司网管或者技术人员,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未经行政人事部批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及添减、修改系统程序等。违反者,一经发现,即按严重违纪处理,因此,致使系统性能降低或者硬件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相关领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在“批准归还时间”内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归还手续;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使用时间的,必须在“批准归还时间”内,先重新与行政人事部联系,得到批准后,方可延长使用。否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还。未经批准,强行留用的,视为严重违纪;因此,而延误其他部门和人员使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6、领用人使用完电脑后,应及时对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备份、转存和删除,避免重要文件和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应个人原因导致文件丢失、损坏和泄露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7、各领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完好无损、原质原量地交回行政人事部,如有任何异常现象,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说明,记录完毕后,再交公司网管或者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归还手续;未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说明或者及时汇报的,检查不合格的,因此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使用人承担,除非使用人能提出合理且符合事实依据的理由证明自己无任何过错。

  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

  (一)病毒防护

  1.要求

  (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3)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4)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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