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29 00:00:00

投标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行为,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和管理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的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职责)

  市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局)是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管理的行政监督和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

  (二)对招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三)组建评标专家库;

  (四)接受投诉、查处园林绿化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实施部门和职责)

  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按照本规定具体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审核招标人的资格、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二)组织信息、负责养护招投标项目登记;

  (三)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核准中标结果;

  (四)调解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分歧;

  (五)承担评标专家库成员的日常考核和评估;

  (六)指导和监督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的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原则)

  市绿化局对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招标范围和规模提出指导意见。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对招标人的一般要求)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须招标的养护项目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交易场所)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以下简称园林分中心)是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服务机构。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园林绿化分中心进行。对在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收取。

  园林绿化分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交易规则,对养护交易所涉及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反对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

  依法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外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投诉和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绿化局监察室、市绿化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章招标

  第十条(招标范围)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养护项目;

  (二)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的养护项目;

  (三)紧急整治的养护项目除外。

  第十一条(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具有专门负责养护招标的工作部门;

  (三)有2名以上招标业务人员。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持以上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三条(委托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机构签定合同,并持委托合同副本及招标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四条(招标条件)

  (一)养护招标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并且资金已落实;

  (二)具备养护招标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

  招标人应当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连续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和住所;

  (二)邀请的投标人名称;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发包范围和基本要求;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十七条(入围方式)

  (一)全部入选法

  所有符合养护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均可成为投标人。

  (二)资格预审法

  对规模较大的或者园艺养护技术要求较高的养护项目可采用资格预审法。资格预审文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评审要求,但不能以预先确定投标人的数量作为评审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资格预审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

  (三)随机确定法

  当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可要求采取随机确定法,从所有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确定投标人,但投标人最低限额不少于7家,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发包范围及内容、养护期限、养护等级要求、资格要求、资金来源、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现场踏勘日期、投标答疑会日期、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修改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承包方式等内容;

  (二)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合同草案;

  (三)技术规范及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以及应附的表格、公函等示范样本。

  (五)评标的标准与办法。

  (六)对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的认定。

  (七)评标办法。

  (八)工程量清单及绿化养护现场图。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交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限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的备案)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前二天,应当持招标文件样稿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部分也应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二十一条(踏勘和答疑)

  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投标人获得踏勘现场的机会应当*等。

  招标人对任何投标人做出的答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第二十二条(信息保密)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规避招标)

  招标人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属于规避招标

  (一)擅自改变养护项目资金来源或者用途;

  (二)虚假招标或者使招标活动流于形式;

  (三)将部分项目排除在具体招标范围之外;

  (四)其他不招标或者不公开招标的行为。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四条(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有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加投标的养护企业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报送投标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养护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备招标人对投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保证其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项目。

  (三)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和撤消)

  (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二)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遗失。

  (三)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

  (四)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不含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七条(投标文件的变更和补充)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八条(投标保证)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等方式。保证金应视标底的大小,按养护工作量的百分之一收取,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第二十九条(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后,中标人在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的;

  (二)在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提交后又撤回的;

  (三)被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的;

  (四)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

  第三十条(投标截止期限)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日,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共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一致投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事先商定,突出一个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作为陪衬参加投标;

  (三)招标人将投标情况透露给投标人;

  (四)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五)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六)招标人和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

  (七)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八)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二条(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无效投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在封口处未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签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市绿化管理局建立的养护项目评标专家库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参加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对评标专家施加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

  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评标专家的管理)

  评标专家应当是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具有与养护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的工程、经济类人员,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定期对评标专家库成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更新的,对在评标过程中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取消其资格,应当报市绿化局同意。

  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今后不得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六条(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人应当给予评标委员会足够的阅标时间。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提供书面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将评标过程与结果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进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和协查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评标办法)

  根据养护项目的不同特点,招标人可以分别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投标文件的澄清)

  经招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或者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九条(废标)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二)投标人不能对报价较低作出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三)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第四十条(中标候选人)

  公开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2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一条(中标)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全部使用财政资金拨款或者财政资金拨款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的,可以依序确定其他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后10天内完成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天。定标后,招标人应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重新招标)

  有效投标不足3个(不含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评标备案)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未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表。

  第四十四条(结果公示)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及时将中标有关情况告知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及时将中标情况信息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进行公示3天。在公示3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四十五条(合同的签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

  自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六条(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履约担保。

  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四十七条(合同履约)

  中标人应当就承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备案的处理)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发现备案材料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内容,以及招标机构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在招标人报送备案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四十九条(行政管理措施)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干预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公正度评价)

  市绿化局*门负责招标投标公正度评价工作,对反映招投标不公正的项目,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例外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评标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投标管理制度2

  凡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施工、设备及主材采购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承揽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由集团公司基建部负责组织实施、矿领导参与。

  一、招标的基本条件

  1、工程项目总承包。

  (1)完成项目的立项和可研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审查。

  (2)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投资计划已经下达。

  (3)现场“四通一*”基本到位,土地手续已办完。

  2、单位工程招标

  (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已经审查。

  (2)投资在5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按煤业公司综合折旧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标办法执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建手续已办完。

  (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的方式与程序

  1、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必须经*部门批准。

  2、招标程序

  (1)招标单位即代理机构的选择。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选择。

  (2)属于公开招标的,采用在网上或*指定地点发布招标公告的办法。属于邀请招标的,经代理机构与业主共同协商后由代理机构发出邀请书。

  (3)由业主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筛选,并进行实地勘察。主要了解投标报名企业状况、实力、业绩等。

  (4)由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经业主审核后,发送报名竟标单位。

  (5)需要编制标底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经业主审核后密封。

  (6)确定招投标领导组和评标专家。

  招投标领导组设正付组长,成员由代理方与业主共同组成。

  评标专家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代理机构专家库随机抽选人员,二是业主指定或按业主专家库随机抽取人员。其比例为3:2,应在开标前确定。

  (7)开标、评标、定标,确定中标单位。

  在投标单位述标完成和答疑后,按照评分原则,双方专家进行打分。工作人员记录各投标单位的分值,确定中标侯选单位(前三名)。经招投标领导组根据候选单位的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单位。由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签订合同。由业主负责,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价进行商务(技术)合同的签订。

  三、其它

  1、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坚持公开、公正、公*的原则。

  2、业主及中介代理机构要坚守秘密的原则,严禁泄露标底。否则对责任者将严肃处理。

  3、严禁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扰乱正常的招投标秩序,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4、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管理制度3

  第一条 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

  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领导负责、公司领导分片负责和项目跟踪责任人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的所有投标活动和项目。对于投标工作,各个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投标文件的质量。

  第三条 职权和职责。

  1、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以市场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根据招标要求配合完成投标工作。

  (1)负责投标信息的获取和评审工作,形成初步评审建议;

  (2)负责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汇总,负责招标文件中分的编写工作;

  (4)负责组织参加投标、澄清、办理授标、签订合同等商务事宜;

  (5)负责所有招投标文件的归档。

  (6)负责与总经理/沟通、确认需投标的信息,了解投标单位的真实意图,如:招标单位对质量、工期、报价的期望及重视程度,以及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

  (7)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招标前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递交、开标的工作。

  (8)负责投标价格最终定价的工作。

  (9)负责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索取收据的工作。

  (10)负责追踪投标情况、投标保证金追回等工作。

  2、各相关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按投标方案的责任分工完成工作。

  (1)技术部准备相关技术文件并按要求编写,同时提供投标文件中所需的技术资料;

  (2)市场部提供投标文件所需的公司基本情况等资料;

  (3)财务部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统计报表、投标保函以及资信证明等文件。

  (4)其它部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3、市场部职责

  (1)负责商务标书的制作、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的整合、打印、装订、密封等;

  (2)负责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打印、装订、封标等工作;

  (3)负责协助公司投标保证金(保函)申请工作(主要是流程办理),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4)负责投标保证金借款单的复印件管理;

  (5)负责最终投标报价清单的编制、投标单价分析的工作;

  (6)负责商务标内容的编制;

  (7)负责投标文件封标前的审核工作;

  (8)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标后投标分析;

  (9)负责定期更新投标文件中的公司资料电子版内容;

  (10)负责向代理商或部门经理提供投标授权资质及其他相关支持;

  (11)负责投标技术方案的编写;

  (12)负责最终投标清单的编制;

  4、市场部信息专员职责

  (1)及时搜集、更新、汇总行业招标信息;

  (2)与领导、分公司经理沟通,确认需投标的信息;

  (3)每日上报当日信息收集情况,并登记台账,格式(见附件)。

  5、技术部职责

  (1)负责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文件、技术方案的审查工作。

  (2)负责项目投标文件中技术标的编制工作。

  (3)协助投标技术澄清、资格比选、标后答疑、标后投标分析等工作。

  (4)负责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技术参数等资料。

  (5)通过评审会议负责最终投标清单的确定;负责技术标书方案的可行性;

  (6)提供投标中需要的以往项目技术参考资料;

  (7)负责标书项目组织设计、整体运营方案的编制;

  (8)负责标书其他资料的提供;

  6、财务部职责协助完成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公司资信证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银行资信、银行查证等内容的提供。

  7、市场部经理职责

  (1)负责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审批工作。

  (2)监控投标工作,分析外部环境,负责定标。

  第四条 投标流程

  1、原则为最大限度的发挥、利用公司的各种有限资源,投标计划要经过慎重的可行性分析后进行。各相关部门分析参加投标项目的可行性,总经理确认,投标项目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工作。

  2、参加投标的条 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公司能满足招标书中提出的资格条 件(包含资质条 件)及技术条 件;

  (2)参加投标的服务内容应符合招标书中要求;

  (3)经主管领导批准参加的投标的项目。

  3、招标信息的获取:市场部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招标信息:

  (1)通过网络搜寻招标方正式发布的招标通告;

  (2)接收由招标方发出的招标邀请函;

  (3)可通过各种公开媒体,如《招标与市场》杂志、电子信箱及互联网等各种途径获取并跟踪招标信息;

  (4)市场部应跟踪国家的中、远期及*期招投标政策信息;

  (5)走访客户了解的招标信息;

  (6)其他渠道获得的招标信息。

  4、投标信息的评审和确认

  (1)市场部获取投标信息后当日内进行评审,需要时可组织会议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2)市场部将评审意见报总经理,经总经理确认并批准立项后,组织进行投标工作。

  5、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1)在已知将对某项目进行投标时,即对确定投标的项目进行信息跟踪;

  (2)信息跟踪要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的与招标代理、甲方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以获取对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有利的信息。

  (3)公司投标工作,应在市场部、各部门充分进行信息收集、市场调研的前提下,坚持守法、讲求信用的原则,以技术水*、管理水*和社会信誉开展竞争。

  (4)公司投标的管理工作,按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由公司市场部和各部门负责。

  (5)公司的投标工作,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6)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市场部工作。要主动的展开市场开发人员的培养工作,为下一步部门具备自主投标能力做好人才储备。

  6、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市场部负责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按招标通告及时购买标书文件;

  (2)组织召开招标工作会议,确定招标工作小组成员;

  (3)制定招标工作实施方案,以标书完成表形式确定各相关部门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及责任人。

  7、申请投标审批各部门人员得到招投标信息,应与市场部联系认定其可行并开始准备进行投标活动后,必须填写《投标申请表》(附后)并上报市场部领导审核。在确定有能力、有可能时再登记并购买标书、文件。

  8、购买招标文件营销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书,并应从多渠道获得并反馈信息,包括概算,竞争对手情况等,以指导投标书的制作。

  9、投标项目的建立

  (1)市场部投标专员接到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公告后,投标专员负责了解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将招标文件交给市场部初步审核(内容包括:拟投标项目概况、时间要求、投标保证金、付款条件等等),递交总经理批准投标;

  (2)需参加的投标项目由市场部投标专员安排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3)购买招标文件所需公司资质等文件(原件)由市场部人员到财务部部办理借用手续,并保证及时归还。

  10、需财务部办理内容市场部取得招标文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把需财务部办理内容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如:投标保证金;银行资信证明;银行查证证明;公司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11、投标工作会议

  (1)由市场部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判定是否需要召开投标工作会议并组织整个投标会议。

  (2)由市场部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做重点介绍;明确投标项目的时间安排;明确投标专员、投标授权人;确定投标项目编制人员、技术人员、审核人员及相关职责;技术重点、难点问题的讨论;确定技术文件的完成时间;

  (3)对招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条款的评审,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以会议形式讨论评审的内容,到场人员不发表意见视为同意投标方案。会议内容在《投标会议纪要》中记录,会议主要讨论决定的内容:

  a、公司是否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和商务方面的要求;

  b、投标产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12、其它要求

  (1)市场部负责收集投标过程中各部门需澄清的问题,如:商务问题、报价问题和技术问题,书面汇总后向招标单位发传真或邮件,并追踪确认招标单位的回复;

  (2)招标单位发来的标前会议纪要、补遗书、澄清文件等,由市场部负责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保证相关人员手中文件的有效性;

  13、投标文件的编制

  (1)市场部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方案的要求组织、协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并形成正式投标文件(投标书)。

  (2)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依据投标方案进行投标文件的收集、编写,经审核定稿后报送市场部。

  (3)投标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包括商务、技术两大部分)。

  (4)被指定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公司委托,获得法人授权及需要合作的其他制造厂商的授权。授权书必须由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果法人中途变更,应及时说明并重新办理委托手续。授权范围必须明确。

  (5)商务文件的编写要求:

  a、投标书要统一编号,投标书编号应由在收到《投标申请表》时根据《投标书编号规定》提供唯一编号。

  b、应按招标文件中对分的要求逐项编写。

  c、招标文件如无要求或要求不明确,可参照提供的招标文件的样本填写。

  (6)技术文件编写要求:

  a、根据招标及评标要求编写;

  b、能达到的指标尽量全面响应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各项指标;

  c、充分显示业务的优势;

  d、提供充分的证明资料、证明所叙述的各项性能指标的文件完全真实可靠;

  e、标书中特殊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满足;

  14、投标文件的汇总、审核、装订市场部对招标文件定稿进行汇总,形成投标文件正式稿,经市场部经理审阅同意后进行复印装订。

  (1)投标文件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作出响应、对产品有关性能、技术参数和质量指标要求的表达应当全面真实,不得遗漏或隐瞒。

  (2)投标文件的审核投标文件在递交前由须经过市场部内部人员互审,市场部、负责人、技术部技术负责人审核,每个环节必须有相关的书面记录并予以保存。

  (3)文件装订和密封

  a、市场部所有投标编制人员负责整个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工作;

  b、开标后,如有问题澄清,在接到澄清文件后,由市场部将需澄清问题发给相关人员,由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澄清文件,直至招标单位满意。

  15、投标经总经理批准并授权后,由市场部指派专人,按招标标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携带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参加投标并出*开标仪式。

  16、投标过程注意事项

  (1)标书编制的基本依据如下:

  a、合同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书,履约保函格式等。

  b、技术规范,包括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评定标准,计价规则、结算办法及要求。

  c、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做出的补充说明、勘误、澄清或局部修正(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a、投标书未密封;

  b、投标书未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c、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

  d、投标书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e、投标者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个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f、投标者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g、投标者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参加开标仪式;

  h、投标者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函。市场部应领导各部门根据上述条款严格进行投标文件报送前的符合性审查,出现任何上述责任事故导致废标都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评标

  a、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主持,由有关咨询机构和经济专家等成立的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完成评标报告后,由招标单位向中标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评标报告按项目隶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核备。

  b、市场部要依据“报价合理、方案可行、保证质量”的原则领导各部门做好投标文件。

  c、市场部应根据上述原则就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和公司的信誉品牌等,领导各部门展开积极的公关活动。确保投标文件获得全面、公正的评定或评分。

  d、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请投标者就投标书的有关问题提供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标书科应做出书面答复。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将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e 、评标定标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有时也采用打分制办法,无论投票或打分,都将在委员会或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和投标书充分讨论和评议后进行。市场部应领导各部门在已完和在建过程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持久的品牌、过人的业内信誉。这些将直接影响评标委员会或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评定。

  f、市场部及各部门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行贿,不得泄漏公司报价情况。

  g、开标仪式后,一般在15天内完成评标定标工作,并由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知所有投标者。大型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最多不超过40天。市场部、各部门应及时跟踪了解情况,以利于公司尽快做出管道或安装指导的组织准备。

  17、签订合同

  (1)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由市场部指定专人按照中标通知的要求到达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合同。

  (2)市场部按授标通知办理授标有关事宜。

  (3)合同签订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合同由经授权的公司代表代表公司与买方签订供货合同(协议)。

  (5)市场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般在1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的唯一依据是招标文件、投标书及有效的补充文件和信函。

  (6)签订承包合同时,公司财务部办理由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证书(简称“保函”)。合同履行后,保函金额应予收回。

  18、投标文件归档市场部负责于开标结果公示后将所有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整理并归档。

  (1)保证投标的保密性

  a、严格对本部门的资料保密,未经本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同意,不得将本部门资料向外泄露。

  b、重要资料(量清单,招标文件,邀请书,资料领取清单,交费收据,外联单位联系方式及相关资料记录等)上锁保管。外发邮件及资料要做好登记。

  (2)保证封标的严谨性

  a、在领导招标文件后即仔细阅读、分析,将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文件无效或作废的条件进行汇总,打印出来进行分发确保投标小组成员人手一份。以免在开标时被判为无效标书而“废标”。

  b、投标部门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互检,对填报文件应反复校对,保证投标文件完整无缺,报价计算分项汇总均无错误。

  c、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字、盖章、密封,并按规定的时间准时递交,切忌因人为疏忽而成为“废标”。

  d、投标文件封标前,要保证有二人以上人员校对审核,确定无误后才封标。

  e、投标前,严格检查所要涉及参加投标的人员是否到位,所需提交证件原件是否齐备。

  19、投标文件的总结和评价

  (1)、每个投标过程结束后一周内,市场部投标专员负责了解招标单位对公司投标文件的评价;

  (2)投标结果确定后,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结果进行分析,便于市场部、技术部了解竟争对手价格、技术。

  20、投标项目的终止

  (1)投标保证金退回公司后,由市场部、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登记存档;

  (2)市场部负责投标文件的存档工作,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含商务和技术)、补遗书等;

  b、投标资料,包括投标文件(含商务和技术)、澄清文件等;

  c、所有与投标有关联的电子文档,包括招标文件(如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

  第五条 管理规定

  1、纠纷处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关各方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按照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可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申请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2、法律顾问市场部将拟签署的合同文本会同审计部法律事务专员或公司法律顾问及时审核,为公司维护自身利益做出充分准备。

  3、保密责任所有参与投标人员严禁泄漏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商务和技术(如投标报价,技术应答等)秘密。相关保密规定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4、监查与考核

  (1)公司总经理对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市场部总经理对投标工作进度进行日常检查。

  (2)凡在投标工作中未按本制度办理,影响投标工作质量和效果者,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考核投标工作是公司创业绩的主要途径,相关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投标工作,如出现不配合的情况、由市场部申请,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对责任人进行1000~5000元的处罚。

  6、对未按本制度规定执行的,处罚责任人1000元/次。

  第六条 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投标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投标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员及职责

  1、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参加人员为合同部造价代表及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及现场代表、财务部业务人员。

  2、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3、简单工程比选由公司自主完成,其它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招标管理

  1、由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或比选工作,对于确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实施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实施具体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审批。

  2、对于公司采用BT代建的项目,由公司招标管理主要人员对BT业主招投标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有序。

  五、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川府发[20xx]9号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成府发〔20xx〕13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2、比选:在符合《四川省*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四川省人民*令第197号)规定要求的,均从其规定,对于个别紧急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比选方式。

  六、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

  根据公司项目实际,参考龙泉驿区基建项目代理机构库方式,建立单独的代理机构信息库,代理机构在信息库中产生。在信息库建立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

  1、公司招标一律实行国家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执行。

  2、工程公开(按197号文件)比选参照四川省*发布的标准比选文件执行;工程公开(参照197号文件)比选参照四川省*发布的标准比选文件及公司内部修编的通用范本执行。邀请比选得可以参照上述文件执行。

  八、招投标管理分工

  1、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招投标的全过程管理,提出招标方案、条件、预算控制价、初拟合同。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具体编写或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的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明确甲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等内容

  2、工程部负责测算工期,确定招标范围,以及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并为预算控制价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3、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条件等其它相关财务工作条款。

  4、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配合工作。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参加,代理机构代表主持。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开选)

  (1)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的确定,应当遵照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由公司组建或从评标专家库中抽选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根据招标文件对合同总价、工期承诺、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3、投标文件评审

  (1)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预算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4、定标

  (1)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若公示合格后直接确定第一名为候选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第一名放弃中标的,依据有关规定依次顺排。

  (2)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计划合同部负责协调代理机构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授予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由计划合同部经办,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中标价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建设工程合同,合同评审见《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 招投标工作纪律

  1、招标人及公司相关部门、各职能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关招标的任何情况。

  2、合同计划合同部编制或审核的工程标底及预算控制价应当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门及任何无关方透露。

  3、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馈赠。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公司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本制度归成都现代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释。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2

  一、 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成 员: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成 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四、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及设备采购等业务:

  4.1.原则上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及设备采购等业务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禁止将应统一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2. 金额大于20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

  a、*垄断工程;

  b、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

  4.3. 小于20万元的工程是否招标不作强制要求,可采用议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

  4.3.1 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2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3家参与;议标的谈判必须有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人员同时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约谈记录作为附件同时报批。

  4.3.2. 直接委托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标的金额较小的零星工程、设备采购等项目至少选择三家单位进行价格比选;经办人填写《询价备忘录》报总经理审批。

  五、工作流程

  5.1 招标前期工作

  5.1.1 项目合约规划

  项目招标工作实施前,由合约部进行合约规划,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

  招标方式及合同行式:

  各类施工工程招标应尽量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方式。编制“项目开发计划”时,应给工程量清单招标安排合理的时间,因工期紧急而无法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可以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即包干单价的招标方式。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3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利益,控制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中心及部门。

  第二节 招标范围

  第三条 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同类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二万元人民币(含二万元)以上的;

  二、公司对外设计、咨询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含五万元)以上的;公司对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含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公司一次性对外采购运输设备总金额在三十万(含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总金额在三万(含三万元)以上的。

  第四条 公司任何中心、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小组成员应包括:公司总经理、总经办、财务中心、业务中心、行政中心、资源中心等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及公司律师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行政中心负责加强对招标小组人员在招标时的监管。

  第七条 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金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术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

  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负责建立投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边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式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 招标计划

  第八条 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运输设备的采购: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运输设备的品牌、排量、数量、质量要求、售后保障、交货时间、本中心或部门跟进人员等。

  对外设计、咨询的采购:招标计划书应载明设计、咨询的内容、范围、要求、完成时间、本中心或部门跟进人员等。

  固定资产的采购: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中心或部门跟进人员等。

  广告制作的委托: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制作内容、规格、材料要求、制作要求、完成时间、本中心或部门跟进人员等。

  发包和委托: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发包内容、质量要求、起始期限、本中心或部门跟进人员等。

  二、招标申请书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律师。

  三、招标申请书经招标小组组长同意后,由申请部门牵头组织招标事宜。

  第五节 招标细则

  第九条 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在时间充许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确定可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以邀请招标作为主要招标方式的,由招标小组根据申请部门及其提供的调查资料,选定邀请投标的单位,该单位的数量应按采购量的规模而定,如选一家单位中标,则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三、议标:在时间紧迫、技术专业性强或现场条件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招标小组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第十条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申请部门及律师共同起草、编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发标。

  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

  一、运输设备的采购:运输设备的品牌、排量、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售后保障、交货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对外设计、咨询的采购:设计、咨询的内容、范围、要求、完成时间、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三、固定资产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和地

  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四、广告制作的委托:制作内容、规格、材料要求、制作要求、完成时间、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五、发包和委托:发包内容、质量要求、起始期限、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六、合同版本。

  第十一条 所有招标文件经招标小组成员签认(即签认招标文件审核意见表)后方能对外发出,招标文件发出后未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不得修改或终止。经招标小组组长同意修改招标文件后,应在开标会议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二条 投标单位的征集

  招标申请书通过十五日内投标单位征集期间,公司在显著位置公示招标项目,公司各中心或部门均可推荐参加单位,有意参加者可到经办部门报名。

  第六节 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程序

  第十六条 招标小组按标书规定日期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

  第十七条 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必须认真阅读各投标单位的标书,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每人都有权在评标记录上记录自己的意见,招标小组组长(或董事长)有决定权。确定中标单位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八条 招标由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或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授权的人员主持,由公司律师负责纪录,该记录应存档备查。

  招标小组组长(或董事长)有决定权,定标后,招标小组组长在公司周例会或其他会议上宣布中标单位及中标价。

  第十九条 定标后,经办部门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版本、中标通知书为准签订,合同实质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如确需变更,需经抬标小组组长同意并有投标单位确认书。

  合同谈判完成后,合同要经招标小组审核通过,公司律师负责提供合同法律问题的咨询。

  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签订合同,如果不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通知其他候选单位。

  签订合同后,通知其他未中标单位落标,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各种押金。

  第二十条 公司律师应对参与投标的所有单位(包括初选通过单位、落选单位、中标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编号归档。

  第二十一条 律师应对重复性招标的投标单位建立档案,档案中除了记录该投标单位的基本信息外(包括名称、住所、注册资金、业绩、投标情况等),对中标单位还应记录其履行合同的实际表现信息并进行动态评估,该评估结果作为决定中标单位是否有权参与未来同类招标项目投标的评判依据。

  第七节 招投标程序

  第二十二条 招投标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招标项目前期公示,公司各中心或部门均可推荐合适的单位,招标前期调研,收集相关单位信息并汇总,由经办部门经办人负责牵头联系相关单位。

  二、对相关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申请部门经办人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的投标人资质对意向单位进行审查,并提交资质审查意见交行政中心,行政中心对意向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交总经理批准。审查合格的,通知其参加招标。

  三、起草招标文件,申请部门经办人会同律师共同起草招标文件,经办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成本费、需返还资料押金的收取。

  (一)行政中心负责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注明发放的需返还的技术资料的具体情况,发放的招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领取人的'签字。

  (二)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成本费、需返还资料押金交纳程序: 由行政中心开具交款通知单,投标人持交款通知单到财务中心缴款,再将第三联交回,完成了交款程序。核准以上款项的交纳以财务中心的收据为准,投标单位的转帐单、汇票等要统一换成财务中心的收据。


投标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 (菁华3篇)

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1

  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管理人员要熟悉和审查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协助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通过设计交底,使承包单位了解设计意图、质量标准和设计人员对施工的要求,通过图纸会审,消除图纸中存在的错误和遗漏。

  2、材料设备的选择,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做到货比三家,增加透明度,为工程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确保每项工程质量。

  3、会同监理工程师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需要进行复试的材料,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人员一起进行现场抽样,共同送以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复试报告检测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无出厂证明或材质证明的原材料及构配件,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建设单位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职责,帮助业主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承包单位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主要项目如土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防水等项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装饰工程、外部环境工程等。基建人员会同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做好施工纪录,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签证事宜。及时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工序检查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应把重点放在工序过程中的检查和验收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应要求施工单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到符合约定标准。

  5、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认真审核施工企业是否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6、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完善质量责任制。

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2

  1.0总则

  1.1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

  1.4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

  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2.0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2.1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

  2.2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

  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

  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c)审批招标文件;

  d)评定中标单位.

  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有关招投标会议.

  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

  2.3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

  2.4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

  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

  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

  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

  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

  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

  3.0招标工作一般程序

  3.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3.1.1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2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3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3.1.4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3.1.5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

  3.2招标前期工作

  3.2.1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3.2.1.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3.2.1.2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2.1.3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3.2.1.4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

  3.2.2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

  3.2.3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

  3.2.4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2.5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

  3.3开展招标工作

  3.3.1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3.3.2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3.3.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3.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3.3.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4收标、开标工作

  3.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

  3.4.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4.3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4.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

  3.4.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

  3.4.7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

  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

  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

  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

  3.5评标、定标工作

  3.5.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

  3.5.2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

  3.5.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4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

  3.5.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3.5.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3.5.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5.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

  4.0投标保证金

  4.1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

  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

  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

  5.0罚则

  5.1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2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3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4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5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6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

  5.7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5.8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

  5.9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行为,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和管理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的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职责)

  市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局)是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管理的行政监督和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

  (二)对招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三)组建评标专家库;

  (四)接受投诉、查处园林绿化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实施部门和职责)

  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按照本规定具体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审核招标人的资格、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二)组织信息、负责养护招投标项目登记;

  (三)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核准中标结果;

  (四)调解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分歧;

  (五)承担评标专家库成员的日常考核和评估;

  (六)指导和监督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的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原则)

  市绿化局对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招标范围和规模提出指导意见。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对招标人的一般要求)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须招标的养护项目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交易场所)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以下简称园林分中心)是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服务机构。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园林绿化分中心进行。对在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收取。

  园林绿化分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交易规则,对养护交易所涉及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反对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

  依法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外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投诉和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绿化局监察室、市绿化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章招标

  第十条(招标范围)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养护项目;

  (二)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的养护项目;

  (三)紧急整治的养护项目除外。

  第十一条(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具有专门负责养护招标的工作部门;

  (三)有2名以上招标业务人员。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持以上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三条(委托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机构签定合同,并持委托合同副本及招标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四条(招标条件)

  (一)养护招标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并且资金已落实;

  (二)具备养护招标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

  招标人应当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连续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和住所;

  (二)邀请的投标人名称;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发包范围和基本要求;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十七条(入围方式)

  (一)全部入选法

  所有符合养护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均可成为投标人。

  (二)资格预审法

  对规模较大的或者园艺养护技术要求较高的养护项目可采用资格预审法。资格预审文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评审要求,但不能以预先确定投标人的数量作为评审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资格预审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

  (三)随机确定法

  当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可要求采取随机确定法,从所有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确定投标人,但投标人最低限额不少于7家,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发包范围及内容、养护期限、养护等级要求、资格要求、资金来源、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现场踏勘日期、投标答疑会日期、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修改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承包方式等内容;

  (二)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合同草案;

  (三)技术规范及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以及应附的表格、公函等示范样本。

  (五)评标的标准与办法。

  (六)对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的认定。

  (七)评标办法。

  (八)工程量清单及绿化养护现场图。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交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限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的备案)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前二天,应当持招标文件样稿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部分也应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二十一条(踏勘和答疑)

  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投标人获得踏勘现场的机会应当*等。

  招标人对任何投标人做出的答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第二十二条(信息保密)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规避招标)

  招标人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属于规避招标

  (一)擅自改变养护项目资金来源或者用途;

  (二)虚假招标或者使招标活动流于形式;

  (三)将部分项目排除在具体招标范围之外;

  (四)其他不招标或者不公开招标的行为。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四条(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有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加投标的养护企业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报送投标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养护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备招标人对投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保证其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项目。

  (三)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和撤消)

  (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二)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遗失。

  (三)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

  (四)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不含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七条(投标文件的变更和补充)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八条(投标保证)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等方式。保证金应视标底的大小,按养护工作量的百分之一收取,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第二十九条(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后,中标人在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的;

  (二)在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提交后又撤回的;

  (三)被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的;

  (四)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

  第三十条(投标截止期限)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日,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共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一致投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事先商定,突出一个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作为陪衬参加投标;

  (三)招标人将投标情况透露给投标人;

  (四)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五)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六)招标人和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

  (七)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八)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二条(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无效投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在封口处未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签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市绿化管理局建立的养护项目评标专家库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参加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对评标专家施加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

  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评标专家的管理)

  评标专家应当是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具有与养护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的工程、经济类人员,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定期对评标专家库成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更新的,对在评标过程中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取消其资格,应当报市绿化局同意。

  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今后不得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六条(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人应当给予评标委员会足够的阅标时间。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提供书面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将评标过程与结果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进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和协查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评标办法)

  根据养护项目的不同特点,招标人可以分别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投标文件的澄清)

  经招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或者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九条(废标)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二)投标人不能对报价较低作出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三)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第四十条(中标候选人)

  公开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2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一条(中标)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全部使用财政资金拨款或者财政资金拨款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的,可以依序确定其他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后10天内完成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天。定标后,招标人应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重新招标)

  有效投标不足3个(不含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评标备案)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未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表。

  第四十四条(结果公示)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及时将中标有关情况告知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及时将中标情况信息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进行公示3天。在公示3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四十五条(合同的签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

  自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六条(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履约担保。

  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四十七条(合同履约)

  中标人应当就承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备案的处理)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发现备案材料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内容,以及招标机构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在招标人报送备案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四十九条(行政管理措施)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干预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公正度评价)

  市绿化局*门负责招标投标公正度评价工作,对反映招投标不公正的项目,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例外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评标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投标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客服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第一则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经营管理,使工作有所遵循,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双赢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在公司里的所有在职人员,均依本办法规定参考办理。

  第二则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客服工作守则包括:

  (1)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和个人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维护好公司和网店品牌形象。

  (3)要具备爱学*勇于创新,通过培养和学*新知识使专业知识和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效率,明确效率就是金钱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高责任感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10)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

  (11)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员工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1)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守则;

  (2)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3)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4)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5)必须服从上级要求,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或要求,应在事前陈述。

  (6)必须勤奋好学精通本职工作,并通过学*提高自身的素质。

  (7)严禁一心多用工作过程中兼顾其它非工作内容。

  (12)不得自营与公司的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企业的职务。

  第三则

  奖惩

  为规范工作行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提高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使工作正确、高效,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

  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奖励:业绩突出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2、奖励分为业绩奖、特别奖。奖励方式授予奖金奖励。

  (1)业绩奖:询单转化率低于70%的按照销售额1%发放提成,转化率超过70的%按照1.5%发放提成。

  (2)特别奖:客服组当月业绩第一名奖励50元,连续两个月第一名奖励100元,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每月奖励200元。

  二、处分

  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予以处分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赔偿。处分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等。奖惩记录,将纳入个人考核依据决定薪金和去留。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或赔偿:(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

  一、工作失误所带来的损失。

  1.计价失误。

  2.没有落实顾客要求:在沟通过程中已明确客户需求,或同意承诺满足客户提出的附加要求。

  3.定单内容与实际不符:没有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4.服务怠慢等工作态度问题致使客户给退货信誉评价的中差评---负责解决该中差评。

  5.当班客服对于未付款订单没有及时催单的,拍下后一小时内没催付的,抽查一次扣5元。

  二、工作态度不认真。

  造成一定后果或影响到本职工作至使客户大量流失或工作失误。

  1.影响工作秩序,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吵闹、嘻笑,玩忽职守或其它行为足以妨碍他人正常工作或影响公司声誉利益的。

  2.不履行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

  3.贪图玩乐占用大量时间或资源进行娱乐行为。

  4.故意或失误填报不正确的信息资料;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资料。

  日常工作规范

  1.上班时间:白班8:30-17:30,晚班17:30-凌晨24:00,每周单休,做六休一,休息时间由组长轮流安排,晚班客服下班时间以12点为准,如还有客户在咨询,接待客服工作挂起后结束手上接待为止。白班客服下班前要和晚班客服做好工作交接,晚班客服下班前把交接事项写在交接本上。

  2.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看电视看电影和玩游戏,以及其它大量占用资源的娱乐行为,严禁私自下载安装软件,违者将予以记过。

  3.没顾客的时候,要更进一步加深了专业知识,基本要求要做到看到店铺商品要知道在牌子版本产地。相反也要看到牌子版本产地要知道里面有什么类型风格花形的产品。另一方面要多巡视网店精通分类要做到客户描述出类型颜色等属性要迅速找到该链接。工作之余要不断的优化分类和商品关健字。同时也要多巡视同行的店铺学*他们完善我们的不足。

  4.接待好来咨询的每一位顾客,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服务。不得影响公司网店品牌形象,如果因服务原因收到买家投诉,视实际情况予以记过。

  5.上班空闲时间可以适当娱乐比如听音乐、看新闻、玩农场,但声音不能太大,不能带耳机听,防止沟通不便,如有同事正在电话沟通客户,请自觉将声音调小,不得大声喧哗及其它足以影响他人工作和影响工作环境的行为。

  6.保持桌面整洁,保持办公室居住宅楼卫生,每天上班前要清洁办公室,轮流清理。

  7.记录将做为工作的一部分工作能力的参考,在工作过程中,每遇到任何上不明白的问题当天都应记录下来,待明白答案后也应记录下来,并且要*工整。另外处理问题件(能立即处理的除外)需要记下定单编号、购买日期、找出快递单留存联夹在一起、描述所出现的问题、买家的要求、都应该记录下来及时按要求处理事后再回复客户。

  8.不允许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空余时间自学培训,自身的能力。

  日常工作过程

  设备开启后打开必备软件,与进入店铺后台检查交易状态。

  1.旺旺如有留言首先处理与回复旺旺离线时买家的留言。

  2.后台交易状态为“等待买家付款”的,首先检查买家是否有已付款订单,如没有其他订单需要及时催付。

  3.后台交易状态为“买家已付款”应检查买家是否有留言需要备注,然后发送核对订单信息并说明收藏店铺和宝贝话语。

  4.买家旺旺咨询用语应该热情亲切,拒绝要婉转,不能用生硬的语句。(比如热情亲切的语句“您、您好、亲”语句结尾加上“吗、吧、哦、呀”?婉转的拒绝比如“您再对比考虑下吧”“对不起作为客服没有权限更改价格哦”)

  5.对产品必须熟悉包括图片的色差程度,产品的发货时间。当买家对颜色要求比较高时就务必让他明白图片和实物是客观存在一定色差,不同显示器设置也存在着色差网上的图片颜色仅供参考,买家决定购买后必须强调以上色差的两点。当买家要求优惠的意图时表示现在已经是最优惠价格了,必要时给予赠送赠品。优惠价不宜一口咬到底要以互动的形式一方面加深感情取得信任一方面让对方感到砍价的成就感,更有利于成交。

  6.在和买家沟通过程中买家要求比较高时,承诺和问题语言不能肯定的回答要留用余地:比如应该快递正常xx天会到,材料厚度xxmm左右,差不多相*我们显示器和实物对比颜色相差不会很大,我们尽量以最快时间给您发货等。

  7.沟通中要记住聊天内容,有聊天跨度较长时间的要主动查看聊天记录。在客户拍下后备注好(比如xx改成xx要星期五送件,送前电话联系,一定要用中通快递,修改了地址等必须备注并落实),若遇到咨询量较大暂时无法备注请款下要先标星,待空闲时检查并备注好。

  8.当有买家用旺旺来催件时,要复制下旺旺ID,如果是电话咨询的要问对方交易的定单编号,然后到已卖出的宝贝里查寻物流状态,然后根据实物情况与其沟通。致电物流公司咨询处理。

  9.当有买家说商品少发了时要先了解是哪个商品少了根据商品性质与其沟通,如有买家说商品损坏了,首先要其不要签收就地退回我们会尽快为其处理,如已签收的转接联系我们的.售后处理。

  10.如果遇到确实需要退换货时。要各自的负责人做好记录。包括退换货物流状态、退货材料完整程度,退换货后的资费差价等都应跟踪落实到实处。

  11.日常工作之余要多少对商店进行优化这是必须的唯有对商品和店铺的熟悉才能做好销售工作,熟悉的程度也直接影响到销售业绩。?优化包括店铺装修美化?商品分类?商品标题关健字优化商品属性描述等。

  为了规范公司客户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公司员工服务意识,树立公司形象,创建公司品牌,确保客户服务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使经销商和客户(以下简称为客户)成为公司坚实的合作伙伴,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客户服务原则

  客户服务部秉承“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以专业的水准,专注的精神为广大客户服务,坚持“亲切、专业、准确、高效”的客户服务原则,积极打造公司服务品牌,真正体现“为客户解忧,让客户满意”的服务理念,向公司所有客户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及相关支持。

  二、客户服务部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2、负责及时解答和处理客户来电、来访及投诉事件,做好原始记录。

  3、负责客户的咨询及相关问题的解答。

  4、负责组织发放公司各种活动纪念品、宣传资料。

  5、负责组织客户的培训和走访重要客户工作。

  6、负责协调处理经销商与交易客户的服务纠纷问题。

  7、负责建立客户档案,维护客户关系。

  8、负责代理商返佣报表和代理商交易额、返佣金额以及代理商实际返佣金额和待返金额的统计整理。

  三、客服职员素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服务思想,以“客户服务原则”为服务宗旨,树立公司形象。

  2、熟练受理客户的各种相关问题来访、来电及咨询。

  3、熟悉公司相关客户需求,熟练掌握公司客服工作各项技能,普通话标准、流利,听懂方言。

  4、具备沟通能力,通过有效沟通与客户达成共识;具备应变能力,反应机敏,能够掌握局面恰当解决问题。

  5、严格执行规范的服务工作用语,态度和蔼、亲切、热情的处理客户的咨询或投诉。

  6、客服职员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三要、三不、四个一样”的要求。即:三要:要“请“字当头,”“您”字不离口,“再见”结尾;三不:不使用生硬语言,不说推卸责任的话,不责备、埋怨客户;四个一样:生人、熟人一个样,有无检查一个样,工作忙闲一个样,情绪好坏一个样。

  7、努力学*,不断总结客服工作的实际经验,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与业务技能。

  8、对客户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9、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关心集体,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宜。

  四、客服工作规定

  (一)交易返佣服务

  1、每月6号前认真做好代理商的返佣报表、交易金额和返佣金额的统计整理,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每月底认真做好代理商实际返佣金额和待返金额的统计整理,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电话客服管理

  电话客服包括电话接听客服和电话回访客服两项工作内容。

  【电话接听客服】

  1、工作细则

  ※详细记录并核实客户的咨询和疑问;

  ※分析并及时答复,作相关信息记录,将客户相关资料提交公司责任人办公室。

  ※若无法给予明确答复,应记录客户详细资料及相关问题立即提交相关负责人协调解决办法并及时回复客户,时限30分钟内。

  ※若客户对提供解决方案或答复表示满意、接受,则礼貌结束通话;若客户对解决方案、答复表示不满或不接受,应尽可能取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若客户一再坚持己见,应委婉答复,立刻反映给相关负责人协调解决方案,力求客户满意与理解。

  2、操作程序

  ※来电铃声三声铃声之内须接听电话,热情并正确使用工作术语:“您好,山东标金,请问什么事情可以帮您”。

  ※耐心倾听客户要求,若是咨询类,客服职员要语气*稳亲切,切实帮助客户解决、解答问题。若是投诉类电话,客服职员要以礼相待,倾听客户诉说完,首先真诚抱歉*息客户不满情绪,正确使用工作语言:“真是不好意思”,“让您生气了”,“给您带来不便”,“谢谢您的提醒”等。针对问题给予客户解决办法,如果问题责任方在公司,必须向对方道歉并保证立即采取措施,给予客户答复,正确使用工作语言:“真是抱歉,我们会马上对此事进行处理”,“我明白您的问题,我将会在第一时间通知您解决办法”;如果问题责任方不是公司或是对方无理要求时,应委婉表示拒绝,有礼貌地解释其中理由,与客户达成共识,应视情况采用此类回绝方式:“xxx先生/女生,您的问题我已详实记录,我会与相关部门与领导协调,给予您答复”,“真是对不起,公司暂时还没有此类规定,请恕我们暂时帮不了您”或者“我可以请我的上司跟您谈谈好吗”等;如果客户反映的问题不能做出正确的现场答复,应寻求客户谅解,请客户等待解决,正确使用工作语言:“真是抱歉,对于您的这个问题,我还不能准确的给予答复,请您稍等,我会在xxx时间给您答复,请您留下联系方式”。立即将问题提交相关负责人协调解决方案,并迅速回复客户保证客服质量。

  ※“接听电话沟通完毕应礼貌表示谢意或歉意,正确使用工作语言:“谢谢您打电话来”,“谢谢您通知我们”,“再见”,等待客人挂断电话后,方可挂机。

  ※将来电内容,解决方式,客户资料登记记录,日记簿次日提交公司责

  任人办公室。

  【电话回访客服】

  1、工作细则

  ※及时回访,了解客户对客服的满意度。

  ※告知客户其反映的问题有所答复,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

  ※客户对解决方案表示接受,礼貌挂断电话。

  ※客户对解决方案有异议,应尽可能与之沟通取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如对方执意不接受解决方案,在不违背公司服务原则的前提下,换时间再次致电与之沟通解决。

  ※客户再次提出新的需求,应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现场给予方案解决,在原有个案基础上建立跟进个案,礼貌告之有解决方案将立即通知,礼貌结束通话,并及时与相关负责人协调解决方案,同时向客户答复。

  2、操作程序

  ※拨打客户电话,正确使用工作语言:“您好!请问您是xxx先生/女士吗?”,“这里是山东标金客服部,我的工号是xxx,请问现在方便接听吗?”

  ※说明通话目的,正确使用工作语言:“您曾在xxx日致电我们反映了××情况,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有了跟进结果xxxxxx”,“请问您对这个问题是否已经清楚了”或“您是否满意我们的答复”等。

  ※如对方认可解决方案,正确使用工作语言:“欢迎随时致电客服部,我的工号是xxx,再见!”;如对方对处理方案还有不同意见,正确使用工作语言:“我们将尽快跟进反映您的问题,尽早协调解决方案,将在第一时间告知您”,“再见”礼貌挂断电话。

  (三)访客服务管理

  访客服务包括接访客服和走访客服两项工作。

  【来访客户服务】

  1、工作细则

  ※热情问候来访客户,礼貌引领至客户接待区域。

  ※礼貌地给客户拉开座椅,送上茶水。

  ※真诚了解客户来访目的,正确解答客户提出问题。

  ※客户提出的难以解答的问题,请客户稍坐等侯。迅速上报相关负责人协调解决方案或请相关负责人解答客户问题。

  ※客户获得答复后,礼貌送客至公司办公区域门口。

  2、操作流程

  ※对来访客户微笑问候,主动相迎,正确使用工作语言:“您好,欢迎来到山东标金”,引领入座,礼貌为之拉开座椅,送上茶水。

  ※客气问明来意,直接回答问题,或是请相关工作人员接待。

  ※若客户来访用意尚不能正确给予答复,应委婉向客户解释原因并请客户填写《客户来访登记》留言,以便稍候处理。

  ※若与公司责任人一并接待来访客时,则应站立服务。

  ※回答客人的咨询和提问应时刻保持微笑,以耐心热情的态度予以专业解答,礼貌使用工作语言(同电话客服语言要求)。

  【走访客户服务】

  ※定期巡回走访客户。对经销商及客户进行调查研究,以便完善今后的服务提供依据,写出调查分析报告。

  ※向客户宣传公司理念,对客户进行技术指导。

  ※征询客户意见,发放“客户意见调查表”

  ※帮助客户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对开拓新客户,跟进走访促成合作。

  (四)客户会议服务

  1、举办技术讲座或培训班学*,对客户进行技术培训和经营管理指导。

  2、召开技术研讨发布会,对客户讲解新研发技术使用。

  3、举行客户座谈会,商讨经营措施、风险预测、操盘方案。

  (五)违纪处理

  1、客服职员工作时违犯客服工作管理规定,经发现给予100元/次罚款

  处理;第二次违反相同规定双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相同规定,公司予以除名处理,违反上述规定,予以责任者200元/次罚款处理。

  2、任何员工在接待客户来访时严禁谈私事或请客户帮私忙,更不能对客户有超越职权范围的承诺和显露对公司或他人的不满。违反上述规定,予以责任者200元/次罚款处理。

  3、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与客户发生争吵、冲突。违反上述规定,予以责任者除名处理,扣罚一月工资。

  五、客户资料管理规定

  (一)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客户与公司的加盟合同;客户发展跟踪记录;客户资料,属于公司绝密,严禁泄露。

  2、接访来电来访记录,交接记录,工作日记簿,属于公司机密,严禁泄露。

  3、客服人员对掌握的柜员权限所涉及的内容属公司机密,严禁泄露。

  4、客户调查分析资料,属于公司机密,严禁泄露。

  (二)保密措施

  1、客户加盟合同及相关资料,由公司负责人办公室存档保管。

  2、客户发展跟踪记录由相关责任人保管,工作落实后提交公司责任人办公室存档保管。

  3、来访、来电记录,交接记录,工作日记簿,于每日例会后提交公司责任人办公室留存备查。

  4、客服人员对掌握的柜员权限涉及的内容负责保密。

  5、客户调查分析资料落实完成,提交公司责任人办公室存档保管。

  (三)责任与处罚

  1、泄露客户资料,客户发展跟踪记录,来访、来电记录,交接记录,工作日记簿内容,经发现给予相关责任者1000元/次罚款处理。

  2、泄露客户资料秘密,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给予相关责任者10000--100000元罚款处理,予以除名,并视情节轻重提交相关执法部

  门处理。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客服资料保密规定,给予相关责任者50000——150000元罚款处理,予以除名,并视情节轻重提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为了加强客服部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公司实行扣罚连带责任制。各部门员工因违反管理制度形成罚金处理的部门主管追责双倍罚金。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xx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一则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经营管理,使工作有所遵循,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双赢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在公司里的所有在职人员,均依本办法规定参考办理。

  第二则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客服工作守则包括:

  (1)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和个人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维护好公司和网店品牌形象。

  (3)要具备爱学*勇于创新,通过培养和学*新知识使专业知识和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效率,明确效率就是金钱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高责任感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10)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

  (11)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员工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1)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守则;

  (2)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3)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4)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5)必须服从上级要求,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或要求,应在事前陈述。

  (6)必须勤奋好学精通本职工作,并通过学*提高自身的素质。

  (7)严禁一心多用工作过程中兼顾其它非工作内容。

  (12)不得自营与公司的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企业的职务。

  第三则

  奖惩


投标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水厂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安全优质供水,严把各工序质量关,及时整改出错环节,严格按照工艺技术要求,保证出厂水水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絮凝沉淀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条 严格控制运行水位,防止池面水位淹没指型槽,甚至产生溢流。

  第三条 定期进行排泥工作,排泥周期根据原水浊度和排泥水浊度确定。

  第四条 沉淀池的出水应设置质量控制点,浊度指标一般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条 沉淀池的停止和启用操作应尽可能减少滤前水的浊度波动。

  第六条 合理确定排泥区间和排泥时间,既要排清积泥,又要防止排清水。

  第七条 藻类繁殖旺盛时期,可采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八条 定期清洗滤前水浊度仪,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 机械搅拌澄清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九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宜连续运行。

  第十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初始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行水量为正常水量的50%~70%;

  2、投药量应为正常运行投药量的1-2倍;

  3、原水浊度偏低时,在投药的同时可投加石灰或粘土;或在空池进水前通过排泥管把相邻运行的澄清池内的泥浆压入空池内,然后再进原水;

  4、第二反应室沉降比达10%以上和澄清池出水基本达标后,方可减少加药量,增加水量。

  5、增加水量应间歇进行,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次增加水量应为正常水量的10%-15%,直至达到设计能力。

  6、搅拌强度和回流提升量应逐步增加到正常值。

  第十一条 短时间停用后重新投运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短时间停运期间,搅拌叶轮应继续低速运行,防止泥渣下沉。

  2、重新投运期间,搅拌叶轮应继续低速运行,防止打碎矾花。

  3、恢复运行量不应大于正常水量的70%。

  4、恢复运行时,宜用较大的搅拌速度以加大泥渣回流量,以增加第二反应室的泥浆浓度。

  5、恢复运行时应适当增加加药量。

  6、当第二反应室内泥浆沉降比达到10%以上后,可调节水量至正常值,并减少加药量至正常值。

  第十二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在正常运行期间每2小时检测第二反应室泥浆沉降比值。当第二反应室内泥浆沉降比达到或超过20%时,应及时排泥。沉降比值宜控制在10%~15%。

  第十三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不宜超负荷运行。

  第十四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出水口应设质量控制点,出水浊度指标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十五条 藻类繁殖旺盛时期,可采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十六条 定期清洗滤前水浊度仪,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 斜管沉淀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必须做好排泥工作,保持排泥阀的完好、灵活,排泥管道的畅通。排泥周期根据原水浊度和排泥水浊度确定。

  第十八条 启用斜管时,初始的上升流速应缓慢,清洗时应缓慢排水。

  第十九条 斜管表面及斜管管内沉积产生的絮体泥渣应定期进行清洗。

  第二十条 斜管沉淀池的出水口应设质量控制点,出水浊度指标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章 v型滤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十一条 v型滤池采用均质石英砂滤料、砾石承托层,石英砂有效粒径宜为0.9-1.3mm,不均匀系数宜为k80<1.4,滤层厚度宜为1.0-1.3米,滤池滤速宜为10m/h以下。

  第二十二条 当滤池水头损失达到2.0-2.5m或滤后水浊度大于0.5ntu或运行时间超过48小时时,滤池应进行反冲洗。

  第二十三条 反冲洗时需将水位降到排水槽顶后进行。滤池采用气-气水-水冲洗方式进行反冲洗,同时用滤前水进行表面扫洗。气冲强度宜为13-17 1/s.m2,历时2-4分钟;气水冲时气冲强度宜为13-17 1/s.m2,水冲强度为2-3 l/s.m2,历时3-4分钟,最后水冲洗强度宜为4-6 1/s.m2,历时3-4分钟,滤前水表面扫洗,强度宜为2-3 1/s.m2。

  第二十四条 运行时滤层上水深应大于1.2米。

  第二十五条 滤池进水浊度宜控制在小于2ntu。滤后应设置质量控制点,滤后水浊度应小于设定目标值。

  第二十六条 滤池停运一周以上,恢复时必须进行有效的消毒、反冲洗后才能重新启用。

  第二十七条 滤池新装滤料后,应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溶液中浸泡24小时消毒,经检验滤后水合格后,冲洗两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滤池初用或冲洗后上水时,严禁暴露砂层。滤池应每年做一次20%总面积的'滤池滤层抽样检查,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记录归档。

  第六章 虹吸滤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十九条 虹吸滤池滤速宜控制在10m/h以下。滤速应保持稳定,不宜产生较**动。

  第三十条 滤池水位达到指定刻度或滤后水浊度超过0.8ntu时,滤池进行反冲洗。

  第三十一条 反冲洗强度宜控制在14-16 l/s.m2;冲洗时滤料膨胀率宜为30%-40%;冲洗结束时排水的浊度不宜超过10ntu。

  第三十二条 滤池运行中,滤层上水深不低于1.5米。

  第三十三条 滤池进水浊度宜控制在2ntu,滤池应在过滤后设置质量控制点,滤后水浊度宜控制在0.5ntu以下。

  第三十四条 滤池新装滤料后,应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水中浸泡24h消毒,并应经检验滤后水合格后,冲洗两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条 应每年对滤池做滤层抽样检查,沙层含泥量不应大于1%,煤层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应记录归档。

  第三十六条 滤池停用一周以上时,应将滤池放空;恢复时,必须进行反冲洗后才能重新启用。

  第七章 消毒工艺技术要求

  第三十七条 消毒剂选用液氯,加氯采用游离氯形式消毒,消毒时接触时间应大于30分钟。

  第三十八条 当水厂供水范围较大或输配距离较远时,出厂水余氯宜以化合氯(氯胺)为好,以维持管网中的余氯,但出厂水氨氮值仍应符合水质标准。

  第三十九条 消毒剂加注管应保证一定的入水深度,防止消毒剂外溢造成浪费和污染环境。

  第四十条 加氯自动控制可根据各厂条件自行决定。


投标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种子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种子检验制度:

  一、对本公司基地生产的种子进行田间纯度检验和室内检验。

  二、对从外公司调进的种子进行有关项目指标的检测检验。

  三、对作好的检验原始数据整理、填写检验报告单。

  四、必须按检验规程进行操作,检验报告单要填写清楚。

  五、不定期地对种子检验员进行种子检验操作考察。

  质检部主任职责:

  1、在公司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农作物种子的质量检验工作全面负责。

  2、制定田间检验计划和扦样计划,确保按时完成。

  3、负责审核检验结果报告单,对本部出具的检验结果报告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4、负责调配本部人员的工作,检查其是否履行本岗位职责。

  5、对本部检验业务、执行标准、操作规范性负责。

  6、负责审核仪器设备更新、物品购置的报告,报经理批准。

  7、对本部检验仪器、环境安全、整洁、有序负责。

  8、负责本部人员的业务学*、岗位培训和考核。

  9、负责本室的质量监查工作。

  检验员职责:

  1、负责本公司生产的种子田间纯度检验和室内检验。

  2、负责有关单位、个人的委托检验。

  3、熟练掌握种子分级标准,品种标准,严格执行种子检验操作规程。

  4、作好检验原始数据的整理,填写原始记录表,检验结果报告单,对原始记录、结果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5、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定期保养、校正仪器设备,对

  仪器设备出现的故障及时报告部主任并作好记录。提出仪器设备等物品购置计划报部主任审核。

  6、保持检验室的整洁有序。

  扦样员职责:

  1、熟练掌握扦样知识和方法,严格按标准程序进行,对所扦样品的代表性负责。

  2、负责对调出、调入的种子做好共同扦样、封样工作。

  3、负责样品的登记、保管、处理工作。

  档案管理员职责:

  1、负责本部所有文件、资料、原始记录、检验结果报告单的整理归档工作。

  2、对档案内容的齐全、存放有序、便于查找负责。

  3、协助检验员作好检验工作。

  1.加工任务的调配,加工通知的审核、登记和执行。

  2.加工计划的检查和进度控制工作。

  3.费用预算的控制与管理,加工成本控制。

  4.加工效率的管理与改善,方法的改进。

  5.操作规程的制定,并严格按标准作业方法组织实施。

  6.编制设备采购、维修、报废计划,并经批准后实施。

  7.生产加工现场管理,生产现场财产管理。

  8.生产负荷统计和产销*衡调度,实施成品、半成品存量控制。

  9.加工过程质量控制,质量自检。

  10.安全生产检查与处理。

  11.负责各个分厂的协调工作。

  12.与营销各部门沟通、联系、协调。

  13.内部员工培训。

  种子检验制度:

  一、对本公司基地生产的种子进行田间纯度检验和室内检验。

  二、对从外公司调进的种子进行有关项目指标的检测检验。

  三、对作好的检验原始数据整理、填写检验报告单。

  四、必须按检验规程进行操作,检验报告单要填写清楚。

  五、不定期地对种子检验员进行种子检验操作考察。

  质检部主任职责:

  1、在公司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农作物种子的质量检验工作全面负责。

  2、制定田间检验计划和扦样计划,确保按时完成。

  3、负责审核检验结果报告单,对本部出具的检验结果报告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4、负责调配本部人员的工作,检查其是否履行本岗位职责。

  5、对本部检验业务、执行标准、操作规范性负责。

  6、负责审核仪器设备更新、物品购置的报告,报经理批准。

  7、对本部检验仪器、环境安全、整洁、有序负责。

  8、负责本部人员的业务学*、岗位培训和考核。

  9、负责本室的质量监查工作。

  检验员职责:

  1、负责本公司生产的种子田间纯度检验和室内检验。

  2、负责有关单位、个人的委托检验。

  3、熟练掌握种子分级标准,品种标准,严格执行种子检验操作规程。

  4、作好检验原始数据的整理,填写原始记录表,检验结果报告单,对原始记录、结果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5、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定期保养、校正仪器设备,对

  仪器设备出现的故障及时报告部主任并作好记录。提出仪器设备等物品购置计划报部主任审核。

  6、保持检验室的整洁有序。

  扦样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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