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梯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2-03 00:00:00

消防电梯管理制度1

  一、消防电梯设置范围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二、消防电梯设置要求

  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2、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①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

  ②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的丁、戊类厂房。

  3、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

  4、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②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

  ③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5、5、27条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④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7、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能每层停靠。

  ②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③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④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⑤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⑥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⑦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消防电梯管理制度2

  一、电梯岗位职责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梯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做好电梯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7、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电梯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9、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

  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协商依照《电梯维修保养规则》有关条款制定。

  三、 电梯事故报告制度

  (一)电梯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

  (二)电梯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运行操作工(使用说明书注明需司机操作的)和电梯维修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电梯运行中不得突然换向;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客梯不能作为货梯使用;

  7、不准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9、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10 、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客触动操纵盘上的开关和按钮;

  11、 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者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二)检修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1、在电梯检修慢速运行时,一般不少于两人;

  2、检修慢速运行,必须要注意安全,互相没有联系好时,绝不能慢速运行,尤其在轿厢顶上操纵运行时,更要注意;

  3、在轿厢顶进行检修运行时,必须要把外厅门全部闭合,方可慢速运行;

  4 、当慢速运行至某一位置需进行井道内或轿底的某些电气机械部件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切断轿顶检修厢上的急停开关或轿厢操纵盘上的急停按钮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不安全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司机(或乘客)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以下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尚未起作用时,司机(或乘客)应保持镇静,并做好承受因桥厢急停或冲顶 敦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屈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司机(或乘客)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发生地震时 应立即就*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司机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认为比较安全),将乘客引导到安全的地方,待乘客全部撤出后切断电源,并将各层厅门关闭;

  4、井道内进水时,一般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

  5、电梯失去控制时,应即按下急停按钮,仍不能使电梯停止运行时,梯内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切勿打开轿门跳出。

  电梯能否正常安全运行,除制造、安装外,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运行期间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笔者在电梯检验检测中发现有部分使用单位维修工对电梯维护工作不是认真观测执行“预防为主、预检预修、计划保养”的方针,而是电梯出了故障才进行抢修。这样做最终导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不良维修*惯。

  五、电梯层门钥匙使用方法

  1、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前请先确认轿厢所在的位置。

  2、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时,先将层门拔开50mm左右,以再次确认轿厢位置是否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条件。当轿厢位置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作业条件时,再用手将电梯层门扒开。

  3、层门完全打开后,必须有专人用手扶住打开的层门,防止层门自动关闭导致夹伤人员事故的发生。

  4、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作业时,必须在电梯层门口设置醒目的“请勿靠*”标识提醒其他无关人员,避免发生跌落事故。在层门关闭后应确认其已经锁住。

  六、电梯困人紧急处理措施

  1、 救护人员需保持镇静,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并告之具体情况;

  2、 与乘客取得联络,稳定其情绪,并告诉乘客已采取急救措施;

  3、 确定统一指挥、监护、操作人员;

  4、 切断机器主电源,确认厅门、轿门是否关妥。通知轿厢内人员不要靠*轿门和试图打开轿门,注意避免被货物碰伤、砸伤;

  5、 机房人员与其他救援人员须确定联系方法并保持良好联系,操作前须先通知各有关人员,得到应答后方可操作;

  6、 机房内非专业人员放人时四人操作,至少两人盘车,一人松开抱闸,一人监护并注意*屋标记;

  7、 电梯轿厢移至*层处,将刹车恢复到制动状态;

  8、 确认制动可靠后,放开盘车手轮;

  9、 通知有关人员机房操作完毕,可打开电梯厅门、轿门放入或卸货;

  10、 查看是否有乘客受伤、货物受损。

消防电梯管理制度3

  一、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应做到随时上锁,门锁钥匙应由主管人员保管。

  2、机房应通风良好,照明满足要求,门窗关闭灵活,任何季节机房内温度应保持在摄氏5度—40度之间。

  3、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4、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在显着位置,并保证齐备良好,在有效期内。

  5、电梯机房应每周打扫一次卫生。

  6、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因工作需要确定进入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在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7、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操作电梯设备。

  8、由专业人员依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持机房内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9、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造成停梯时,应在基站挂出告示牌。

  二、电梯轿厢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电梯轿厢的管理,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乘梯时,须等电梯开门到位后方可出入电梯。

  2、禁止站在电梯门中间或用手挡住电梯,等待其他人或装卸货物。

  3、乘梯时,禁止靠住轿厢门,禁止在轿厢内打闹。

  4、禁止拍打、撞击、破坏电梯的操作按钮和设施。

  5、当乘梯被困时,切勿惊慌,不要自扒轿门或自行解救,请按操纵盘左上角的黄色报警按钮,维修人员将及时到达,对您实施解救。

  6、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搭乘电梯时,必须有**陪同。

  7、禁止在轿厢内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如你需要装运货物,请告知门口保安协助您操纵电梯。

  8、禁止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超大超长物品。

  9、当电梯载重超过额定载量时,电梯蜂鸣器发出鸣响信号,电梯不能自动关门,说明此时电梯超载,当超载物品去除后,电梯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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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电梯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公司电梯管理制度3篇

公司电梯管理制度1

  公司为了配合甲方加强对电梯的维修、服务人员和设备的统一管理,特制定如下电梯钥匙的管理制度:

  1、电梯开梯钥匙:由电梯维修司机人员专用专管,未取得公司直接许可时,不得转借或转让,在使用后放在指定地点,编排号码对号入座,方便识别。对与本职无关人员私自开锁电梯的现象,要及时上报本组主管,及时更换开梯锁;

  2、机房钥匙:由电梯维修人员专用专管,对机房与楼层水房同一通道门的,可与甲方的主管人员协商使用同一钥锁,分别拥有钥匙;对电梯设备的机房门,应另行加锁。未取得公司直接许可时不得转借或转让,在使用后,放在指定地点对有多门多机房锁的,编排号码,对号入座,方便识别。对钥匙丢失和锁坏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对门锁被人为撬开的,发现丢失设备或设备遭到破坏的,要及时汇报公司、甲方或报警,进行责任处理;

  3、厅门开门钥匙:由公司具有维修资格的维修人员所持有,本钥匙为紧急情况下打开外厅门时专用,未经公司管理人员直接允许不得转让或转借,对损坏的钥匙到公司以旧换新。在离开公司后,要将钥匙上交公司,不许私自带走。

  以上规定要求相关人员要认真遵守执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公司电梯管理制度2

  为保障电梯设备的安全使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电梯设备安全检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

  1.1安全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各部门遵守电梯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电梯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电梯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电梯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电梯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电梯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电梯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3水电中心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3.3按规范订购、安装、验收电梯设备。做好电梯设备档案归档工作。

  1.3.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1.3.5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3.6参加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3.7协同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3.8协同实施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

  1.3.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3.10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同事故调查和处理。

  1.3.11协同对电梯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3.12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13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电梯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3.14把员工电梯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4班组长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2组织班组人员,学*、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4.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4.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4.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4.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4.7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5操作工人职责

  1.5.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5.2努力学*、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5.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5.4定期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5.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5.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1.5.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

  2、电梯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电梯设备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电梯设备操作人员是指:电梯驾驶或维修工。

  2.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4安全责任人对电梯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电梯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梯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5电梯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6电梯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

  2.7电梯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7.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7.2电梯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7.3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7.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7.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8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反事故演*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9.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9.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水电中心进行安全教育,学*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9.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电梯设备三个月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10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1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每年由后勤处综合科对电梯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2不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操作学*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安全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电梯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电梯设备检查实行水电水中心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3.6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3.8定期检查维护,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

  3.11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电梯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4.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电梯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为适宜的版本,制定本制度。

  4.2文件管理

  4.2.1职责

  4.2.1.1安全责任人负责审核电梯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4.2.1.2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电梯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4.2.1.3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4.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4.2.2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4.2.2.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4.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后勤处综合科识别其适用性,并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4.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2.2.4当公司电梯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后勤处综合科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4.2.3公司制定的电梯设备管理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责任人审核批准。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水电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

  4.2.4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5电梯设备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4.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7文件销毁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后勤处综合科借阅。

  4.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机关或客户等,由后勤处综合科请示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4.3记录管理

  4.3.1管理职责

  4.3.1.1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自行制定的记录。

  4.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后勤处综合科备案。

  4.3.2*部门制定的记录或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后勤处综合科备案;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更改,由后勤处综合科再次发放。*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4.3.5*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管理上的需要等。

  4.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后勤处综合科,经同意后销毁。*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人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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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电梯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5.1总则

  5.1.1为避免电梯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5.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5.1.3在单位发生事故时,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5.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单位领导。

  5.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5.1.6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5.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5.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5.2.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邓志坚

  成员:梁斌、林超、侯晓兰

  5.2.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5.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后勤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5.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5.2.3.6水电中心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7水电中心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8后勤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5.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5.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5.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5.2.3.1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5.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5.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5.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单位领导和后勤部门。

  5.2.4.3后勤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5.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5.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5.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单位的路段。

  5.2.5020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检查会议规定

  5.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5.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5.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5.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5.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5.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5.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5.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5.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5.2.5.10检查规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2.5.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6、电梯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6.1为有效地做好电梯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电梯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6.2.1爆炸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受外在因素发生的各类爆炸事故。

  6.2.2严重损坏事故是电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6.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的事故。

  6.3发生电梯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设备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后勤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电梯设备*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6.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单位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6.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6.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6.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0电梯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

  7、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7.1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安技部门负责。

  7.2每年年初由后勤处综合科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电梯设备*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7.3电梯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电梯设备有关法规、安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7.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7.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7.3.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7.4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使用部门。

  7.5电梯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电梯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7.6电梯设备检验时,后勤处综合科、水电中心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7电梯设备检验后,由后勤处综合科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电梯设备存在问题时,后勤处综合科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7.8电梯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后勤处综合科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7.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10电梯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电梯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设备,还应当向电梯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7.11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7.12电梯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7.13电梯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7.14电梯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15电梯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16电梯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8、电梯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8.1为做好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8.2电梯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8.2.1定期检查即单位每月检查、部门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单位每季检查由后勤处综合科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单位领导、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8.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8.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8.3检查内容:

  8.3.1电梯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8.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8.3.3电梯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和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8.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8.3.5电梯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8.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3.8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8.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8.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技部门存档。

  8.5隐患整改:

  8.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技部门存查。

  8.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技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安技部门。

  8.5.3后勤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公司电梯管理制度3

  电梯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守则

  第一条领导

  1、安全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必须亲自抓,做到全面按国家及市技监局相关安全规范及标准落实各项要求。

  2、指定专职安全干部负责公司具体安全工作。

  第二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遵照公司的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组织落实,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严格地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2、随时检查各部门在贯彻公司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中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坚决正确的人和事予以表彰,对违规的行业进行纠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对严重违章的人员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一般员工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各种安全措施。在工作中遵守安全守则,使每个员工的职责。

  1. 电梯三角钥匙由专人保管,并仅限有操作资质的人员按规范要求使用;

  2. 各工种应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不允许有违章行为发生;

  3. 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必须严守岗位,禁止离岗办私事;

  4. 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人员严禁违章使用电梯及维修电梯;电梯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5.在电梯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静,稳定乘客情绪,并用呼救电话与外界或电梯修理人员联系;在故障恢复前应停止使用电梯。

  zz电梯管理公司(公章)


消防电梯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消防电梯管理制度汇总5篇

  消防电梯管理制度 1

  1、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务必佩戴胸卡,违者罚款5元/次。

  2、进入施工现场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短裤、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务必进行三级教育,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总交底,受教育人签字存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次。

  5、洞口,厅门口要做防护,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拆除或挪动防护设施,每个厅门口都应设安全标识。

  6、高空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不允许施工。如安全网不设,安全带不系好等,罚款50元/次。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敷设,严禁私拉乱接。

  8、严禁工作时玩耍,打闹。严禁在工作时饮酒。

  9、易燃物必须要远离施工现场。

  10、放开钢丝缆,补偿链,电缆时,人不可站在下方。

  11、当搬运物件上下楼时,必须多加注意,以逸伤人。

  12、以班组为单位填写“KYK”作业表。

  13、工作场地应经常持续状况,持续安全环境,做到人走场地清。

  消防电梯管理制度 2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站长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品,机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放于门口或便于取用的地方,禁止吸烟。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机房应当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并配备应急灯。

  5、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温度不超过40摄氏度。

  6、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电梯工保管,不得私配钥匙。

  7、随时注意机房无异味,如有必须查找到后,排除。

  8、电梯困人救援措施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消防电梯管理制度 3

  1、所用电梯应经所在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管理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电梯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每年要对电梯进行安全技术定期检验,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4、对电梯进行经常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并定期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电梯作业人员,应该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7、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8、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电梯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9、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0、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电梯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1、对电梯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消防电梯管理制度 4

  一、电梯岗位职责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梯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做好电梯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7、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电梯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9、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

  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协商依照《电梯维修保养规则》有关条款制定。

  三、 电梯事故报告制度

  (一)电梯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

  (二)电梯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运行操作工(使用说明书注明需司机操作的)和电梯维修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电梯运行中不得突然换向;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客梯不能作为货梯使用;

  7、不准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9、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10 、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客触动操纵盘上的开关和按钮;

  11、 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者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二)检修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1、在电梯检修慢速运行时,一般不少于两人;

  2、检修慢速运行,必须要注意安全,互相没有联系好时,绝不能慢速运行,尤其在轿厢顶上操纵运行时,更要注意;

  3、在轿厢顶进行检修运行时,必须要把外厅门全部闭合,方可慢速运行;

  4 、当慢速运行至某一位置需进行井道内或轿底的某些电气机械部件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切断轿顶检修厢上的急停开关或轿厢操纵盘上的急停按钮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不安全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司机(或乘客)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以下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尚未起作用时,司机(或乘客)应保持镇静,并做好承受因桥厢急停或冲顶 敦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屈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司机(或乘客)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发生地震时 应立即就*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司机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认为比较安全),将乘客引导到安全的地方,待乘客全部撤出后切断电源,并将各层厅门关闭;

  4、井道内进水时,一般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

  5、电梯失去控制时,应即按下急停按钮,仍不能使电梯停止运行时,梯内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切勿打开轿门跳出。

  电梯能否正常安全运行,除制造、安装外,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运行期间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笔者在电梯检验检测中发现有部分使用单位维修工对电梯维护工作不是认真观测执行“预防为主、预检预修、计划保养”的方针,而是电梯出了故障才进行抢修。这样做最终导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不良维修*惯。

  五、电梯层门钥匙使用方法

  1、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前请先确认轿厢所在的位置。

  2、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时,先将层门拔开50mm左右,以再次确认轿厢位置是否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条件。当轿厢位置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作业条件时,再用手将电梯层门扒开。

  3、层门完全打开后,必须有专人用手扶住打开的层门,防止层门自动关闭导致夹伤人员事故的发生。

  4、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作业时,必须在电梯层门口设置醒目的“请勿靠*”标识提醒其他无关人员,避免发生跌落事故。在层门关闭后应确认其已经锁住。

  六、电梯困人紧急处理措施

  1、 救护人员需保持镇静,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并告之具体情况;

  2、 与乘客取得联络,稳定其情绪,并告诉乘客已采取急救措施;

  3、 确定统一指挥、监护、操作人员;

  4、 切断机器主电源,确认厅门、轿门是否关妥。通知轿厢内人员不要靠*轿门和试图打开轿门,注意避免被货物碰伤、砸伤;

  5、 机房人员与其他救援人员须确定联系方法并保持良好联系,操作前须先通知各有关人员,得到应答后方可操作;

  6、 机房内非专业人员放人时四人操作,至少两人盘车,一人松开抱闸,一人监护并注意*屋标记;

  7、 电梯轿厢移至*层处,将刹车恢复到制动状态;

  8、 确认制动可靠后,放开盘车手轮;

  9、 通知有关人员机房操作完毕,可打开电梯厅门、轿门放入或卸货;

  10、 查看是否有乘客受伤、货物受损。

  消防电梯管理制度 5

  一、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建立本单位电梯使用登记情况表。新增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每年由电梯安全管理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电梯的检验计划。并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到现场配合检验。

  3、使用情况需要变更的(如报停、报废、拆除等),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抄送相应检验机构。

  4、对检验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及时督促维保单位进行整改,如需要复检的,在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检验机构前来复检。对于无需复检的一般整改项目,安全管理员也要督促、落实维保单位整改到位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监护使用。

  5、收到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到设备的显著位置。

  6、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二、电梯常规日检制度

  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必须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巡视、维修保养。维修保养包括经常性巡视保养、周巡视保养、月保养、半年度保养和年度保养。电梯运行中维修保养周期应按照制造厂家规定的维修保养周期和润滑表进行。

  一、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天应按常规检查表1观察有无滑梯、异常噪声和震动等异常现象,对运行电梯的开关门时间、安全触板、通讯、照明、应急和风扇等进行检查,并填好记录。

  二、维保人员在维保时应重点对层门的门锁机构进行检查,尤其是对门锁的电气安全触点开关进行检查,填好检查记录,并经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

  三、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员如发现电梯运行时有异常或故障现象,应立即停梯,并报告电梯维保人员,由电梯维保人员进一步进行检查和排除,并做好记录。

  四、维保人员每月应对井道、底坑、机房、曳引机组、配电盘和控制柜清洁两次。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对轿厢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并及时清除门地坎槽内积有的垃圾,以免影响电梯开关门。

  五、维保人员每月检查曳引机油量,观察润滑油量是否在油尺两刻线之间、油量不足时,应加油至大于两刻线之间,按使用要求及时更换曳引机的润滑油,并保持曳引轮及钢丝绳的清洁。

  六、维保人员每年必须检查导轨支架的螺栓,上紧导轨和对重轨的导轨的螺母,并填好维修记录。

  三、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符合安全运行前提条件:

  1、电梯应是经国家认证许可生产的合格产品,

  2、电梯应经国家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

  3、电梯运行的环境状态、电源等条件符合电梯的技术要求。

  4、电梯作业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体状况良好。

  二、电梯日常运行操作基本规程

  (一)司机或安全管理员在电梯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应查看运行记录,了解上一班电梯运行情况。

  2、在电梯的整个行程范围内作空载或轻载试运行;

  观察电梯的选层、起动、换速、*层、停车、消号、开关门及防止乘客被门扇撞击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触板,光幕保护)等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情况。

  3、电梯的各种信号(包括内外召唤信号、层站信号、方向信号等)工作正常。报警、对讲装置完好,轿厢照明、通风良好。

  4、进行轿厢内、尤其是地坎处、光幕处的清洁。

  5、发现电梯运行异常或有部分功能装置失效的,应暂停使用电梯,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修复后才能继续使用。

  二)电梯运行操作规程

  1、对无司机操作的电梯:按照乘客须知内容进行操作。

  2、对有司机操作的电梯:

  1)在司机操作状态下,司机不得脱离岗位。

  2)严格控制电梯载荷,不得超载,货物摆放均匀、*稳牢固。

  3)轿内严禁吸烟,严禁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乘客不得在轿厢门口逗留,不得倚靠在轿门上。

  5)严格禁止撞击轿门、层门、安全触板、轿厢。

  6)严禁在任何开门状态下运行电梯。

  7)运行中如发现有异常震动、异常气味、异常响声及麻电现象应就*停车,停止使用,通知维保单位检查维修。

  8)电梯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擦拭、润滑、修理拆卸机件。

  (三)司机在电梯运行结束后的交接班

  1)运行结束要进行清洁,关闭层、轿门和电源。

  2)填写当班电梯运行记录。

  四、维修保养制度

  1、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将电梯委托给依照条例取得相应维修资质许可的单位或原制造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严禁无资质单位维保。

  2、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对维保单位的维保次数及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应检查维保单位是否按时派出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保养,保养是否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制定的维保计划按时逐项进行。

  3、安全管理员应要求电梯维保人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件和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安全管理员应在维修保养记录单(卡)上签名确认,定期将各记录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4、维保单位必须严格做到维护要到位、隐患早发现、故障不放过。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发现需更换零部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使用单位,经使用单位确认同意后予以更换,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运转。

  5、维保单位应保持维修现场清洁畅通,材料和物件必须堆放整齐、稳固,以防坠落伤人。并根据任务单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后,在层门外或轿厢内放置“电梯维修、暂停使用”的警示标志,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6、电梯的维保周期和维保项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或制造单位的维保要求。

  五、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电梯司机岗位责任制:

  1、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每天负责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电梯运行异常或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位修理并通知管理部门贴出暂停使用的通知。

  3、应对轿厢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并及时清除门地坎槽内积有的垃圾。

  4、在值班期间严禁脱离岗位,严禁让电梯带安全隐患运行。

  5、电梯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超载。

  6、禁止小孩在电梯口周围玩耍,小孩应有大人带领搭乘电梯。

  7、在轿厢内请勿吸烟或大声喧哗,维持公共秩序。

  6、注意不要猛烈碰撞电梯门。

  7、只轻触需要的按钮,请勿乱动按钮或用坚硬的东西去敲打按钮或任意跳动嬉耍,避免引起故障或妨碍他人。

  8、搬运笨重或较长物品时,应在现场给予指导。

  9、如遇电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困轿厢内,应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和维保人员,并安抚乘客不要试图强行逃离轿厢,耐心等待专业人员予以施救。切勿尝试强行释放乘客。在救援时应配合救援人员做好救援工作。

  10、如遇火灾、地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梯,疏散乘客。

  二、电梯安全管理员的责任:

  1、严格执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使用管理各方面以身作则,对电梯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操作人员应为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持证上岗。

  2、经常进行安全使用检查,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使用电梯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指导和督促电梯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电梯。

  4、负责电梯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定期报检的工作,应及时通知电梯公司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前的检查调整,并与检验部门商定具体检验日期,配合检验工作,对于检验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6、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违章使用情况和危险因素应予以制止。

  7、每半年组织有关人员学*电梯紧急救援措施并进行相应的演*,并做好相关记录。

  8、当电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困轿厢内,如因需要,须将乘客在专业维修人员到达前释放出来,必须严格按困梯施救操作规程逐项实行将乘客救出。

  9、负责对本安全管理制度所列各条款的具体实施


消防电梯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菁华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采取责任合同书的形式,明确责任义务。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法人代表授权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各岗位负责人为管辖工作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岗位工作人员为本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教学、科研单位所需经费由学校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都有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义务。

  第六条对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确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体布局,制定防火安全规划和工作计划,决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分工。学院保卫处为学院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建处为学院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设备处为学院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具体负责设备的安装、使用中防火工作及制度建设工作;学院其它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条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管理、督促检查的工作方式,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消防法规,执行安全规程、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进行消防法规的宣传、普及和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有关经费和防火安全措施;

  (四)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一条学院保卫处作为防火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防火安全的综合管理、检查协调和督促整改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负责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织;

  (三)制定全校防火安全规章和有关管理办法,督促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熟悉并掌握重点防火部位情况,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重点部位防火预案,建立消防档案;

  (六)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七)做好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追查和处理火警事故;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防火安全任务,当好领导的防火安全参谋助手。

  第十二条各单位、各部门作为防火安全的直接管理和实施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本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

  (二)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防火知识的教育、培训,确定本单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和措施;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常备有效;

  (五)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组织火灾初起扑救,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三条在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住地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三章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及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和竣工验收,未经审核验收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破坏消防设施,确因学校总体规划需要改造时,应先改造后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条举办大型*、焰火晚会、展览、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各种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防火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并正确使用电器,人走必须断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改接用电线路和违规操作、使用电器设备。

  第十八条特种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储存易燃、易爆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严格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用户必须按规定使用气罐,不得自行处理油气残渣;天然气管道安全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爆危险物品,不得随意开挖或擅自拆除、改动燃气管道和有关设施。

  第二十一条招待所、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礼堂、室内体育场馆要加强电源、火源的管理,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配备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都必须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邻*单位及人员要积极支援,待消防监督部门赶赴现场时,方可移交统一组织指挥。

  第四章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必须按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落实防火措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程,接受有关部门的消防监督。

  第二十四条实行防火安全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工种人员和新职工须经教育培训方可上岗;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职工应懂得本岗位工种的消防常识,会使用本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五条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防火重点

  第二十六条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或部位,应确定为防火安全重点单位或重点部门,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除应当遵守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坚持每日巡查记录,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重点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业,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监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未酿成火灾危害的,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取消评比创安全先进资格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一般火灾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按学院责任事故追究制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即行废止。

  一、工作制度

  1、工程建设工作人员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二、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要抽检其供货发票、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使用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

  3、监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

  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五)工程资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一、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

  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油温过高、电气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等。

  二、防火要点: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之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炉灶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 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它 厨务或与人聊天。


消防电梯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电梯使用管理制度优选【10】份

  1、电梯机房活板门、检修门、电源开关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指定专用设备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种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由主管人员集中保管;

  2、如需用机房钥匙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借与他人;

  3、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本;

  4、电梯外开专用层门机械钥匙的使用应为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检验等相应资格人员,层门外形专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本,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以领用;

  5、需要配制备用机房、电源开锁及外开机械锁钥匙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

  6、各备用钥匙应由专业部�T妥善保管;

  7、当单位人员变动时,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8、当合同到期更换维保单位时,由主管领导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原维保单位交出机房、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外开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电源钥匙,做好交接记录;

  9、电梯所用各种钥匙,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完好,以随时备查。

  1、总经理是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安全审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以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8、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9、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干部,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确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部门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

  一、看到电梯有围挡在进行维修和保养作业时,禁止乘梯;

  二、请勿在电梯门区域停留,进出时注意观察轿厢位置,做到快进快出,不要低头玩手机,不要用手或身体阻挡电梯门,如需保持电梯门打开状态,应使用外召按钮或轿厢内开门按钮;

  三、任何情况下都禁止扒门和打开轿顶安全窗,以免坠落电梯井道;

  四、禁止用异物卡住电梯厅轿门中间,人为阻止电梯关门。搬运重物需长时间使用电梯时,请与使用单位管理处联系;

  五、禁止超载运行,超载铃响时后进者退出;

  六、身体请勿倚靠电梯门,以免电梯开门时摔伤;

  七、不得在电梯内嬉戏、打闹、蹦跳,保持门地坎和轿厢清洁,勿乱扔果皮杂物,减少电梯故障;

  八、学龄前儿童应在成年人陪同监护下乘用电梯;

  九、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应对宠物进行有效控制;

  十、禁止非专业人员拆卸和维修电梯,或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发生地震、火灾时切勿乘坐电梯。

  1.电梯外呼:乘坐人员根据所到达楼层的方向按上下方向或下方向电梯按钮,静候电梯的到来。

  2.电梯内选:乘坐人员进入电梯轿厢后,在控制板上按下所要到达楼层按钮。

  3.请勿超载:超载则蜂鸣器响起,电梯无法起动,请最后进入轿厢的人退出。多余物品应自觉御下,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4.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

  5.请勿在电梯内跳跃、跑动。

  6.请勿用电梯运送超大、宽、长、重的物品。

  7.请勿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8.严禁使用电梯运载易燃、易爆、化学剧毒等危险物品及运送罐装煤气。(危险)

  9.乘坐人员应在电梯静止状态上下电梯,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

  10.乘电梯时请勿捶门、撞门、敲击按键或用外力打开电梯门,要保持安静。

  11.乘坐电梯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12.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

  13.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电梯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14.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

  15.电梯运载装修材料和垃圾时需适当打包后方可使用,堆放整齐均匀,使用完毕后必须做好电梯厢内的清洁卫生。

  16.若突发故障停电梯时,请轻按电梯内紧急呼叫键,告诉艾萨炉主控室人员自己的楼层数等。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

  17.如遇发生火警、地震等灾害时,请勿搭乘电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8.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1)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定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5、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或呼梯信号。

  6、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他物品。

  7、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坐人员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坐人员操纵盘上的开关盒按钮。

  8、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人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2)不安全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或乘坐人员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一些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未起作用时,或乘坐人员应保持镇静,并做好承受因轿厢或冲顶、撞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曲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乘坐人员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法师地震时,应立即就*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操作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认为比较安全),将乘坐人员引导到安全的地方,待乘坐人员全部撤出后,切断电源,并进行灭火救援。

  4、井道内进水时,一般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

  5、电梯失去控制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仍不能使电梯停止运行时,电梯内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切勿打开轿门跳出。

  为了更好的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减少故障的发生及保证各位乘客的人身安全、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根据本小区电梯性能和使用规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请各位乘客按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请不要超过额定人数、载重量乘梯,严禁超时、超重、超大使用电梯,超载时电梯会报警,请主动礼让,退出,乘下一趟电梯。

  二、进出电梯时,电梯会自动开、关,切勿企图用手扳开电梯门或将身体倚靠在电梯门上,以免造**身损伤事故。

  三、请适当操作电梯,勿以坚硬的物品敲打按钮。

  四、请不要在电梯内嬉闹和蹦跳,轿厢内禁止粗暴行为。

  五、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禁止携带其它火种进入电梯。

  六、请保持轿厢及地面清洁卫生,不要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七、请不要乱按、狂按操纵箱按钮,如要保持开门状态,请按住“ ”按钮或挡住侧光电开关即可。

  八、切勿私自打开轿厢操纵箱和拨动操纵箱内的开关。

  九、十、老、弱、病、残、幼乘梯要人陪同,以免电梯故障突然停止时不知所措。

  十、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和大件物品时,应事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并在电梯管理员的指挥配合下执行操作。

  十一、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止运行时,不必惊慌,不要冒险打开轿箱门或由天花板紧急出口等强行出电梯,可用“呼叫”按钮“ ”、紧急电话按钮“ ”或手机与外部联系,以免发生事故,警铃仅供在紧急状态下使用。

  十二、带水清扫候梯厅或携带湿物品乘坐电梯时,防止水渗入进道内。

  十三、发生火警和地震时,切勿搭乘电梯。

  十四、发现电梯故障、异常,请随时通知物业管理处。

  十五、发现违章使用电梯、损坏电梯的行为,请大家配合制止,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对此行为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关处罚和赔偿责任。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规章、决定,协助总经理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2、分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安全技术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并主管业余消防队建设。

  3、负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分解、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指标,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4、负责公司安全质量工作,组织编制安全质量计划指标,定期部署安全质量要求,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和检查,督促各部门改进安全质量工作。

  5、负责建立与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6、积极搜集市场信息,组织制订开拓业务、参与市场竞争和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方案。

  7、协调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科学有序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紧迫和重大的生产安全问题。

  8、督促组织搜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信息和资料,建立和建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为使电梯设备运行在安全、高效的工作状态,避免对电梯产生额外损坏,应严格按以下规定使用:

  一、使用电梯实行分段定时制,即每日的8:00—12:00、14:30—18:00为材料搬运时间;

  二、业主和搬运队在搬运物品时一律采用货梯,客梯仅供客人上下,严禁用于搬运物品。电梯载重量不得超过800kg,搬运过程不得长时间占用电梯或用物料堵塞电梯门;

  三、沙、石搬运需按要求袋装方可入内,进入电梯后需肩扛,不得放置在电梯轿厢底部;轻质砖块、地板砖等材料进入电梯需在轿厢底部铺垫保护胶袋,搬运过程确保材料*铺,不得集中堆放在电梯轿厢单侧,避免造成电梯倾斜损坏;

  四、进入轿厢的货物不得超过长1.5米、深1.6米、高2.2米;厚度为5厘米(包括5厘米)以上的木板严禁硬塞入电梯轿厢;

  五、装载流质、粉状、砂石、块状材料应包装牢靠,无渗漏、无污染,遗留物应自行清理干净;

  六、装载的货物尽可能采用箱装、袋装或捆绑等措施,并在装运前,集中在厅门附*堆放(勿堵塞通道),以减少占梯时间;

  七、装运装修用易燃易爆材料、化学危险品时,应向管理人员如实说明,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八、严禁以下违章用电梯行为:

  非消防状态下敲击消防按纽呼梯;

  用木片塞入厅门门槽或用货物阻止厅(轿)门关闭;

  擅自开启轿内操纵厢面板使用电梯;

  装卸货物时采用拖拉式、抛甩式撞击轿厢或强行向轿厢内塞货物,造成轿厢门变形。


消防电梯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学校电梯管理制度优选【五】份

  第一章电梯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一条主管人员职责

  1、全面管理电梯设备投入使用后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电梯管理规章制度。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严格管理。

  4、监督电梯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对电梯管理制度的实施。

  5、组织电梯维修保养工程的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严格执行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第二条电梯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管理电梯使用的日常工作。

  2、组织落实电梯管理各项制度实施的方案。

  3、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4、负责组织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完成维保任务。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和不良隐患。

  6、协助主管领导按时申请电梯定期年检。

  第三条维修保养人员职责

  1、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维修、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进行。

  4、负责完成电梯的维修保养及急修、零修、大修、值班的任务。

  5、严格执行正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能及时解决。

  6、实事求是填写好维修保养报表,做好记录及时呈报归档。

  第四条操作人员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及格,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擅自离岗、请无证人员顶岗驾驶。

  2、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电梯的使用特性,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维持电梯运行秩序,引导乘客遵守安全乘梯规定,有序上下电梯。

  3、严禁超载运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险品乘坐电梯。

  4、熟悉掌握和处理电梯紧急情况的技能。电梯如发生电源失控、停电等异常情况,应保持镇静,同时采取应急措施施救。

  5、爱护设备、保持电梯的整洁,配合大厅层面清洁工做好保洁工作。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

  6、填写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记录,做好电梯运行的交接班工作及记录。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落实安全制度的实施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体制、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有计划地进行巡回安全检查,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进行电梯作业,杜绝不安全行为和消除不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者和第三者的安全。

  5、积极组织紧急求援演*。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收集电梯设备的有关资料,对电梯设备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和“电梯维修工操作证”。

  2、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得少于两人;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准闲谈打闹;不准用导线直接已坏的层门门锁开关。

  3、工作前,应先查自己劳保用品及携带工具有无问题,无问题后,才可穿戴及携带。

  4、电梯维修保养时,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电梯在维修保养时,绝不允许载客或装货。

  6、熟练掌握正确安全使用本工种常用的机具,以及吊装、拆卸安全规定。

  7、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知识,掌握电梯发生故障而停梯时援救被困乘客的方法。

  8、必须掌握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第八条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司机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2、对工作认真负责,热情为乘客服务,上班前不喝酒,有充足睡眠。

  3、熟悉所驾驶电梯的原理、性能、熟悉掌握驾驶电梯和处理紧急情况的技能。

  4、做好轿厢、厅门门踏滑动槽和其它负责区域内的清洁工作。爱护电梯设备,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当发生事故和故障时,不乱动设备,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5、配合维修人员修理电梯时,精神集中,接受维修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下达的操作指令,必须应答并复述后再操纵电梯。

  第九条乘客安全操作规程

  1、乘客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看清轿厢位置,然后才能进入轿厢,切勿一开厅门就进去,以防坠落事故。

  2、当轿厢停站开门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轿厢与厅门之间,以免电梯突然起动而发生危险。

  3、禁止在轿厢内吸烟、吐啖、乱丢杂物,保持轿厢清洁。

  4、不准运载大件超重超高物品,严禁超载。

  5、乘客在轿厢内严禁带进易燃、易爆、潮湿和有毒危险物品。

  6、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不*层、不关门起动和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人员。

  第三章电梯锁匙管理

  第十条电梯锁匙管理

  1、电梯锁匙须由电梯管理员或电梯司机持有和使用。

  2、使用电梯锁匙必须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开启电梯厅门必需使用专用锁匙,不许强行打开厅门。

  4、开启电梯厅门前必须确认电梯已经停止运行,并且确保因轿厢不在该楼层时不坠落井道。

  5、电梯机房必须上锁,锁匙由当班电梯司机或管理员管理,不许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6、电梯司机在交接班是应做好锁匙交接并书面记录,防止电梯锁匙遗失。

  第四章常规检查

  第十一条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情况、设备发生什么故障,处理过程,有无隐患故障,逐条填写作业单,电梯维修管理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电梯日常检查主要有巡检、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

  1、巡检:在电梯运行前后及交接班时,电梯维修工采用询问、手摸、耳听、目视等方法,检查电梯运行情况,来判断电梯工作状态。制动器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曳引机工作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声;控制柜上指示仪表是否正常;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工作是否正常,有无脱线或电器件损坏问题;整个电梯在运行时,有无不正常的现象出现,将巡检情况填入电梯维修工作日志内,同时也将情况记入交接班记录本内,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领导。

  2、日检:由电梯维护人员查易损易松动的零件,查安全装置运行情况,查电气柜、层、轿门、开门机构等。发现问题能修理,理应及时停机修理,并将维修情况记入电梯维修日志中,并设法处理。检查机械装置各部分的连接件,有无松动,伤裂等问题;查曳引机工作情况,减速箱内蜗轮蜗杆啮合情况,制动器工作情况,整个曳引机温度、噪音情况,及有无漏油或油质、油量不合乎要求的问题;查曳引机工作的稳定性是否良好;查各种轮工作情况;查门机构部分工作情况;查曳引机绳有无断股滑运情况;查各种安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有无隐患;轿层门联锁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3、周检:由电梯维修工进行,每周半天停梯检查(双梯)。单梯依据具体情况制订停梯检修时间,目的是解决巡、日检无法解决的问题,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检查制动器的主弹簧、制动臂有无裂纹;制动瓦与轮间隙不符合要求时,要调整;紧固电梯各紧固件,检查各种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时,要更换,或修理调整;检查曳引机绳在其槽内卧入情况,绳头组合装置是否牢固,*衡绳或链工作情况及安全情况;电气线路更换或电气元器件修理、更换、检查电气线路、接地装置、缓冲器在无问题,限速器绳、极限开关绳连接及工作情况;轿厅门检修,调整电梯*层准确度和舒适感。

  4、月检:由电梯维修工进行,目的是根据一月电梯运行、维修情况,针对性的解决巡、日、周检无法处理的问题。周检中无法解决的,而又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问题,如对曳引机、安全装置、井道设施、自动门机构等全面检查。

  5、季检:由专业技术人员与电梯维修工共同检查,综合一个季度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解决月检中无法处理的问题。如重新拧紧全部紧固件;曳引机漏油,油量、油质不合格要求解决;对曳引机张力不均要解决;查或调整导靴间隔,发现靴衬磨损严重时,要更换;查曳引机的同心度;查电气装置工作情况、安全装置工作情况等。

  6、年检:由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领导及电梯维修工共同检查。一年来,电梯运行、维修情况,写出对本电梯综合评定意见,以确定电梯检修日期及内容。对电梯整体做详细检查,特别对易损件要仔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来判断,电梯是否需更换主要零部件,是否要进行大修或专项修理或需停机进一步检查。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电梯各主要机件、部位润滑及清洁换油情况。

  1、机房内有关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2、轿厢内有关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3、轿厢顶部有关装置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4、层站有关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5、井道底坑有关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第五章维修保养管理

  第十四条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技术规范

  1、保养维修人员进行工作时,应通知使用单位或上级管理人员,不得载客或载货,并在层门处悬挂检修停用指示牌。

  2、断开相应的安全开关

  (1)在机房时,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2)在轿顶时,将安全钳联运开关断开。

  (3)在底坑时,将检修按钮箱急停开关断开或再将限速器涨紧装置安全开关断开。

  3、使用移动灯具需用不高于36V低压灯,并带防护罩。

  4、维修保养操作时需由两人以上相互密切配合进行,如有司机配合,司机须按维修保养人员命令,进行操作。

  5、严禁维修人员站在井道外或探身井道内地坎处做保养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建立日常检查与保养制度

  1、每月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电气控制系统中的各种接触器、继电器、保险器、电抗元件等进行检查,各接线端接触是否良好,各触点工作是否正常。遇到故障及损件发生后,马上加以调整和修理。

  2、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电、安全设备和主要零件磨损程度,以及修理更换损坏或超过允许值的零部件。

  3、做好保养和维修记录,是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极为重要的基本资料。保养人员必须要有熟练排故障的技能,还必须要有有效的方法,但必须在准确判断故障以后再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建立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电梯日常运行状态,零部件磨损程度、运行年限、频率、特殊故障等,日常维修保养已无法解决时,为保证电梯继续安全运行,把电梯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般情况下,电梯运行2年后应中修,运行5年后应大修。

  第十七条电梯设备事故处理方法

  根据电梯设备事故(损坏、损失)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划分类别及处理方法,填写事故报告单,内容主要有:填写单位、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责任者、工种、等级,以及损坏、损失程度,事故经过和原因。本单位处理意见,防止措施,事故分析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等。

  第六章定期报检制度

  第十八条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交付使用前,工程部将全部安装、调整资料文件整理归档,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电梯投入使用后,维修保养部负责一年以上的保修工作,建立保养、维修档案。

  3、维修保养人员认真对电梯整体设备运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运行记录表,如在保养过程中发现问题,维保人员负责及时处理。

  4、电梯使用一个月后,维保人员对电梯主要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5、电梯使用两个月后,维保人员对机械、电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调整和维修保养工作。

  6、电梯使用一年后,维保部组织维保人员进行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械、电气部分,根据堆部件磨损程度,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7、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坚持“工作单“回签制度”。

  8、若电梯停止使用后,要求恢复电梯使用,必须由维保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维护和试运行后,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若电梯发生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经维修人员修复和做好记录,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0、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大修、整改、升级改造的,经维修人员检修、更换主要配件、试运行及做好检修记录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对电梯使用期限到期的电梯,经维修人员检修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

  第七章档案

  第十九条电梯技术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2、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的内容:

  (1)电梯制造厂提供的资料和技术文件;A、装箱单;B、产品出产合格证;C、机房井道布置图;D、使用维护说明书;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F、电气敷线图;G、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形式报告结论副本等。

  (2)电梯安装、调试、验收资料和文件;

  (3)电梯机房、井道的土建图结构及建筑图;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准用证;

  (5)其它文件资料,包括工作记录、往来文件、业务通知、信函、技术资料的分类、整理、存档。

  3、电梯原始记录应包括

  (1)设备登记记录;

  (2)电梯运行情况记录;

  (3)保养记录(保养报告书、定期保养作业计划);

  (4)维修记录(维修材料消耗记录);

  (5)故障记录(故障运行异常情况记录);

  (6)日、月、年检记录;

  (7)日运行记录;

  (8)其它原始记录(验收记录);

  4、安装、大修、急修、零修、改造的记录保管。

  5、电梯的技术资料是使用、维护电梯的依据,只能提供相关人员阅读参考。

  6、相关人员借阅有关电梯技术资料时,须进行登**名,不得损坏有关资料。

  7、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收集齐全电梯技术资料,妥善保管,不外传、不丢失。

  第八章意外事件和事故求援措施及求援演*

  第二十条意外事故应急处置

  1、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并严肃劝阻乘客切勿乱动,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设法使乘客安全撤出轿厢。

  2、运行中的轿厢突然停在两层楼之间,首先切断轿厢内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3、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将轿厢夹持在导轨上时,应切断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4、发生火灾或地震时,应保持镇静,尽快将乘客送至安全层站离去。关闭厅门、轿门、切断电源停止使用或交消防人员使用。

  5、电梯的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切断电源,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

  6、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停梯并切断电源,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一条救援演*

  1、每年组织1至2次摸拟紧急救援演*。

  2、演*人员必须熟知各种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3、演*中严格按照有关电梯的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方法进行。

  4、演*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作好下一次演*准备。

  一、应对机房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检查司机交接班记录。

  二、应至少每日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三、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

  四、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曳引机注油、导轨打蜡、油杯注油、更换门导靴、轿厢导靴衬板、更换破损烧蚀的安全开关和继电器等。

  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制定整改计划(更换曳引机、清洗导轨工作面、控制柜除在检修安全回路、更换磨损和不可靠机械电器部件)。

  六、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三至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洁曳引机、更换摩擦片、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做*衡系数实验等)。

  七、电梯长时间停用或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应做好纤细记录并报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对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务必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我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礼貌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状况。

  一、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建立本单位电梯使用登记情况表。新增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每年由电梯安全管理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电梯的检验计划。并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到现场配合检验。

  3、使用情况需要变更的(如报停、报废、拆除等),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抄送相应检验机构。

  4、对检验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及时督促维保单位进行整改,如需要复检的,在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检验机构前来复检。对于无需复检的一般整改项目,安全管理员也要督促、落实维保单位整改到位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监护使用。

  5、收到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到设备的显著位置。

  6、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二、电梯常规日检制度

  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必须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巡视、维修保养。维修保养包括经常性巡视保养、周巡视保养、月保养、半年度保养和年度保养。电梯运行中维修保养周期应按照制造厂家规定的维修保养周期和润滑表进行。

  一、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天应按常规检查表观察有无滑梯、异常噪声和震动等异常现象,对运行电梯的开关门时间、安全触板、通讯、照明、应急和风扇等进行检查,并填好记录。

  二、维保人员在维保时应重点对层门的门锁机构进行检查,尤其是对门锁的电气安全触点开关进行检查,填好检查记录,并经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

  三、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员如发现电梯运行时有异常或故障现象,应立即停梯,并报告电梯维保人员,由电梯维保人员进一步进行检查和排除,并做好记录。

  四、维保人员每月应对井道、底坑、机房、曳引机组、配电盘和控制柜清洁两次。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对轿厢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并及时清除门地坎槽内积有的垃圾,以免影响电梯开关门。

  五、维保人员每月检查曳引机油量,观察润滑油量是否在油尺两刻线之间、油量不足时,应加油至大于两刻线之间,按使用要求及时更换曳引机的润滑油,并保持曳引轮及钢丝绳的清洁。

  六、维保人员每年必须检查导轨支架的螺栓,上紧导轨和对重轨的导轨的螺母,并填好维修记录。

  三、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符合安全运行前提条件:

  1、电梯应是经国家认证许可生产的合格产品。

  2、电梯应经国家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

  3、电梯运行的环境状态、电源等条件符合电梯的技术要求。

  4、电梯作业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体状况良好。

  二、电梯日常运行操作基本规程

  (一)司机或安全管理员在电梯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应查看运行记录,了解上一班电梯运行情况。

  2、在电梯的整个行程范围内作空载或轻载试运行;观察电梯的选层、起动、换速、*层、停车、消号、开关门及防止乘客被门扇撞击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触板,光幕保护)等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情况。

  3、电梯的各种信号(包括内外召唤信号、层站信号、方向信号等)工作正常。报警、对讲装置完好,轿厢照明、通风良好。

  4、进行轿厢内、尤其是地坎处、光幕处的清洁。

  5、发现电梯运行异常或有部分功能装置失效的,应暂停使用电梯,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修复后才能继续使用。

  二)电梯运行操作规程

  1、对无司机操作的电梯:按照乘客须知内容进行操作。

  2、对有司机操作的电梯:

  1)在司机操作状态下,司机不得脱离岗位。

  2)严格控制电梯载荷,不得超载,货物摆放均匀、*稳牢固。

  3)轿内严禁吸烟,严禁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乘客不得在轿厢门口逗留,不得倚靠在轿门上。

  5)严格禁止撞击轿门、层门、安全触板、轿厢。

  6)严禁在任何开门状态下运行电梯。

  7)运行中如发现有异常震动、异常气味、异常响声及麻电现象应就*停车,停止使用,通知维保单位检查维修。

  8)电梯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擦拭、润滑、修理拆卸机件。

  (三)司机在电梯运行结束后的交接班

  1)运行结束要进行清洁,关闭层、轿门和电源。

  2)填写当班电梯运行记录。

  四、维修保养制度

  1、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将电梯委托给依照条例取得相应维修资质许可的单位或原制造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严禁无资质单位维保。

  2、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对维保单位的维保次数及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应检查维保单位是否按时派出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保养,保养是否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制定的维保计划按时逐项进行。

  3、安全管理员应要求电梯维保人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件和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安全管理员应在维修保养记录单(卡)上签名确认,定期将各记录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4、维保单位必须严格做到维护要到位、隐患早发现、故障不放过。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发现需更换零部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使用单位,经使用单位确认同意后予以更换,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运转。

  5、维保单位应保持维修现场清洁畅通,材料和物件必须堆放整齐、稳固,以防坠落伤人。并根据任务单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后,在层门外或轿厢内放置“电梯维修、暂停使用”的警示标志,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6、电梯的维保周期和维保项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或制造单位的维保要求。

  五、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电梯司机岗位责任制:

  1、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每天负责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电梯运行异常或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位修理并通知管理部门贴出暂停使用的通知。

  3、应对轿厢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并及时清除门地坎槽内积有的垃圾。

  4、在值班期间严禁脱离岗位,严禁让电梯带安全隐患运行。

  5、电梯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超载。

  6、禁止小孩在电梯口周围玩耍,小孩应有大人带领搭乘电梯。

  7、在轿厢内请勿吸烟或大声喧哗,维持公共秩序。

  6、注意不要猛烈碰撞电梯门。

  7、只轻触需要的按钮,请勿乱动按钮或用坚硬的东西去敲打按钮或任意跳动嬉耍,避免引起故障或妨碍他人。

  8、搬运笨重或较长物品时,应在现场给予指导。

  9、如遇电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困轿厢内,应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和维保人员,并安抚乘客不要试图强行逃离轿厢,耐心等待专业人员予以施救。切勿尝试强行释放乘客。在救援时应配合救援人员做好救援工作。

  10、如遇火灾、地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梯,疏散乘客。

  二、电梯安全管理员的责任:

  1、严格执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使用管理各方面以身作则,对电梯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操作人员应为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持证上岗。

  2、经常进行安全使用检查,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使用电梯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指导和督促电梯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电梯。

  4、负责电梯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定期报检的工作,应及时通知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前的检查调整,并与检验部门商定具体检验日期,配合检验工作,对于检验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6、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违章使用情况和危险因素应予以制止。

  7、每半年组织有关人员学*电梯紧急救援措施并进行相应的演*,并做好相关记录。

  8、当电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困轿厢内,如因需要,须将乘客在专业维修人员到达前释放出来,必须严格按困梯施救操作规程逐项实行将乘客救出。

  9、负责对本安全管理制度所列各条款的具体实施

  1、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务必佩戴胸卡,违者罚款5元/次。

  2、进入施工现场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短裤、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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