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人员管理制度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03-22 05:11:04

保密人员管理制度1

  一、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资料、文件;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联网微机、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院领导同志阅文制度

  1、严守党和*,自觉执行保密纪律,积极支持和做好保密工作.

  2、坚持在办公室阅办文件,使用完后随即退回院机要秘书.做到不乱放、不横传.

  3、不携带文件、资料游览、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4、严格履行文件管理制度,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会议带回的文件,及时交机要秘书登记,不拖延、不积压.

  5、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严禁私自取走,因工作需要使用,须经机要秘书办理手续.

  三、中层干部保密制度

  1、模范地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2、保管好秘密文件,离开办公室时要把文件锁入办公桌内,阅完后及时退交秘书人员.

  3、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回家阅办,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确因会议要求,必须携带时,要指定专人管理或本人亲自管理,严防丢失.禁止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

  4、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资料、文件要及时交党办、院办机要秘书登记保存,需要时再履行借阅手续.

  5、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

  6、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以及学院内需保密的事项.

  7、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学院内需保密的事项.

  8、发生失、泄密事件,要积极报告,造成重大损失应严肃处理.

  四、部门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1、要坚持党性,坚持原则,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

  2、对文件、资料要及时阅办、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不丢失.

  3、密级文件必须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不准给家属、子女及亲友阅读,要教育家属子女不要打听或旁听他们不应该知道的秘密.

  4、重要会议内容、人事变动、秘密数字,不准泄密,不在家里和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不在普通电话和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5、不准携带秘密文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外出开会或工作,确需携带的秘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6、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来的秘密文件、资料等,用完后一律交有关部门统一保管.

  五、机要人员保密制度

  1、机要工作人员要由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质优良,作风正派,组织观念好的*员或*担任.

  2、必须牢固树立保密观念,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做到不丢失文件,不泄密.

  3、严格密级文件、重要资料的管理,做到安全、保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催办、立卷、归档工作,要及时准确.

  4、密级文件、重要资料不得擅自抄录、翻印、复制、携带外出.对密级文件、人事变动、重要会议内容和保密数字,不得泄露.

  5、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普通电话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听到别人谈论秘密时,要加以劝阻制止.

  6、文件收发室、机要文件室、档案室、打字室等重要部门要严加防范,随时锁门,不准闲人私自出入.

  7、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等应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送市委、市府办公厅统一销毁(学院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登记造册后,送交学院党办、院办统一销毁).

  8、工作调动时,要认真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对丢失的文件、失密、泄密事故,要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六、文件管理制度

  1、文件必须实行专人管理,文件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要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要严格交接手续,交接不清不得离任.

  2、文件收发、阅办等各个环节要做到制度严、手续清.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3、上级文件一律严格按规定登记、编号,使之件件安全,份份有据可查.

  4、文件传阅,夹内要设有文件清单,以备查对.传阅时由办公室机要秘书直接送阅,严禁领导人之间、处室之间横传.

  5、文件借阅要有手续,使用完后,按时退还.

  6、文件要定期清理、核对,确保文件安全.

  7、文件管理措施,将文件存放在铁皮橱内,门窗要有安全设备.严禁将文件存放在不安全的地方,以防文件丢失.做好文件的防蛀、防腐、防潮等工作,以防文件损坏.

  8、上级文件、资料,不得擅自销毁.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要填写登记表,上送市委、市府统一销毁.

  七、复印保密规定

  1、严禁复印中央、省、市委和*、省、市*"密级"以上文件;严禁复印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稿及上级规定不准翻印的其他资料.

  2、复印机必须专人管理使用,操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未经批准或不符合签批手续的,不得擅自复印.

  3、严禁将各种内部文件、资料,到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

  4、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要追究其单位责任人和复印机操作人员的责任.

保密人员管理制度2

  为加强部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保密工作要点,召开保密工作会议,部署保密工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对重大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保密责任制度。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保密工作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例会制度。保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点,报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工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密级。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大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八)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九)负责同*的日常沟通、联系。

  (十)完成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保密范围

  (一)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党*、*大会、*会议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二)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汇总名单。

  (五)干部档案、干部考察材料。

  (六)公开选拔干部的试题及有关资料。

  (七)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八)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才、公务员、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和后备干部的统计报表、数据、资料。

  (九)市管后备干部情况。

  (十)反映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记录、报告调查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十一)部内各科室计算机存储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资料及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保密事项。

  五、定密工作

  (一)定密工作是指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包括文件、资料、光碟、软盘、U盘、移动硬盘、计算机终端等),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确定密级坚持谁生产谁确定的原则,做到合法、准确、及时、经常、依法管理。

  (二)部机关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承办人员根据中组部、国家*印发的《组织工作*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组发〔2001〕14号)进行对照,准确“对号入座”,提出拟定密级的意见。从拟定之日起按照拟定密级保管。密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对拟定的密级进行审核。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予以确定。

  (四)涉密载体密级已经确定的,应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

  (五)国际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及解密:

  1.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无特殊规定的自行解码。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因情况变化,不需继续保密的可以解码。

  2.对解密后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可作为内部事项管理。

  3.对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码,由承办人员提出意见送办公室审定,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批。

  六、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确定

  (一)市委组织部机关保密工作要害部门和部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

  (二)要害部门: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监督一室(举报中心)、干部监督二室、组织员办公室。

  (三)要害部位:部领导办公室、干部档案室、统计工作岗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公务员)、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岗位、干部监督工作岗位、各科室综合工作岗位、各科室兼职保密员工作岗位。

  七、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保密领导小组与各科室兼职保密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

  (二)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所在科室应制定相应的重点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实相关制度,形**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

  (三)对产生秘密较多的重要工作,或在一个时期内传递秘密比较频繁的重要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临时性保密措施。

  (四)加强对核心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核心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各个环节制定严格规定,实行严格监督。

  (五)加强对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管理。严格管理涉密计算机,严格执行计算机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U盘、移动硬盘和光盘等存储介质,无特殊情况不得将涉密载体带回家中或在其他公共场所使用。不得擅自复制、留存工作中有关涉密信息。

  八、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一)各科室对发出、收进和内部传递的涉密文件、电报、刊物、资料等必须认真登记、编号,呈阅转办应迅速、准确,退回时应及时销号,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二)涉密文件应确定专人保管。一般情况下,保管涉密文件人员与指定阅读人员之间只能是直接的交接,不允许他人间接转递,以免涉密文件丢失。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如外出,应指定专人临时接替其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涉密文件传阅完毕,应及时交回办公室。涉密文件传阅周期一般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电报、快件、急件必须快传、快阅、快退。办公室每半年对涉密文件进行一次清理。

  (四)由于工作需要借用涉密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借阅一般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调阅部长办公会记录,需经部长批准。一般不向外单位借阅涉密文件原件。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涉密文件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机要人员外出递送绝密文件应配备专车,实行二人护送制。

  (六)领导同志必须在自己办公室阅读重要涉密文件,阅后亲自交保密人员。办公室负责部领导保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七)涉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的需经制发机关允许,再经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复制文件应加盖单位戳记,并视同原文件管理。

  (八)涉密文件的成文草稿,应同正式文件一样登记和管理,除必须存档的以外,应当有监督地销毁,涉密文件装订后的剩页,也必须监督销毁。

  (九)销毁文件必须由办公室或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登记,交*实施。销毁的全过程应有专人护送并进行现场严密监督,销毁干净,不留残屑。严禁将涉密文件当作废品出售或当作垃圾随意扔掉。

  (十)文书和保管涉密文件的同志调动工作时,必须对自己经办、管理的涉密文件进行清理,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签字,与接替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工作人员办公桌上,*时严禁乱放涉密文件;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涉密文件收存好。节假日期间应封存文件,并对重点保密部门进行查封。

  (十二)应销毁文件可暂时存放在相对安全的指定地点,定期由办公室统一交市*销毁。

  九、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一)召开涉密会议前应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对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进行必要的保密检查。

  (二)涉密会议应当选择在具有保密条件、保证会议秘密安全的场所召开。

  (三)严格掌握出*、列*涉密会议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明确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会议内容;绝密文件只能在会议室内使用,会后立即收回;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或录音。

  (五)禁止使用无线扩音设备。

  (六)需要新闻媒体报道的稿件,必须送会议主办方和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核。

  (七)涉密会议应指派专人管理会议文件和材料,管理人员必须严守保密规定,对会议文件和材料进行全程保密管理。

  (八)与会人员对会议文件、材料、记录本要妥善保管。

  (九)会议结束时,要求收回的文件、材料应如数收回;需要与会者带回传达贯彻的文件、材料应严格按照携带密件外出的规定携带;文件带回单位后,应及时交保密员按密件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文件,清查会议场所及住地,以防文件、资料、笔记本等散失。

  十、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和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

  (九)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涉密文件、涉密笔记本电脑或移动存储设备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责任追究

  涉密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制度,造成涉密文件和存有涉密内容的笔记本电脑及移动设备遗失的,或发生失密、泄密事件,以及违反保密工作纪律的,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十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

保密人员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科委1995年1月6日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职责,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各单位个性是技术业务和科研、人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计划及经济职责制,使技术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单位设立技术保密工作小组,由主管技术的领导任组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心为技术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务必指定一名技术管理人员兼管本单位的技术保密工作。

  第五条:技术保密工作小组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一、技术保密工作小组职责1、制订技术保密工作规划、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协议,同时负责划定本单位内项目的密级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2、研究解决技术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3、对各部门技术保密工作开展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评比,并负责对泄密、失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特大泄密事件上报及协同调查工作。

  4、组织职工学*技术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1、组织本单位职工学*技术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2、贯彻执行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对本单位技术保密工作开展状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告泄密事件。

  4、建立本单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协议管理档案;负责保密协议执行状况的跟踪调查。

  第三章:保密范围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被列入国家秘密的技术项目和列为企业秘密的项目、由本单位组织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不应为本企业外所知悉的,能给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制作方法、技术方案、计算机程序等。技术秘密能够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资料,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善的技术方案,也能够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善的技术方案,也能够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四章: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务必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归档保存,严格查阅、借阅制度。

  第八条:本单位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务必与法人签订包括有保护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第九条:在职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应签而不同意签订包内含保护本单位技术秘密资料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本单位将予聘用的不予调入。

  第十条:对列入确认为上级和本单位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成员名单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上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确有特殊状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单位再签保密协议,并专档跟踪履行状况。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透过法律程序保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二条: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本本单位时,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人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三条:人事、组织部门在调入新职工时,应当主动了解该职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本本单位所拥有的,涉及其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时,应当征得本本单位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必须的使用费。未征得本单位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资料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第十五条:承担保密义务的科技人员依法享有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而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在长时间内单位未支付奖励和报酬时,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变更或者终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能够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本单位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以及其他人员对外发表文章时,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资料,其稿件务必经技术保密主管部门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第十七条:本单位及各部门档案馆存档案资料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应按照《档案资料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外单位人员、外商等来本单位培训、学*、参观、考察、洽谈生意等活动涉及技术秘密的,须报主管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接待参加访问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线和范围进行参观考察。

  第十九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带给咨询、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带给涉及载有技术秘密的资料和物品等。

  第二十条:在国内外各类展览会参展的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须经保密主管理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展,办理参展工作的人员应严格保守技术秘密。

  第二十一条: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或与外商合资合作过程中,从事工作的人员也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带给、透露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二十二条:离休、退休、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开单位前务必将在原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和产品等交回原单位,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或转让涉及本本单位的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和物品等。

  第二十三条:对外合资合作项目和本单位技措技改项目,凡涉及技术秘密的,对合作方和外来单位应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对在技术保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和部门给予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给予个性嘉奖。

  第二十五条:对未按本《规定》进行技术保密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秘密泄漏的,除对直接职责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理外,还将追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并对直接职责者和所属单位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无视本《规定》,以谋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为目的,蓄意使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泄漏,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和第二百二十条追究法律职责。

  第二十七条:各级技术保密管理人员因玩忽职守使本单位技术秘密泄漏造成经济损失,削弱竞争潜力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明知故犯者加重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使单位的技术秘密泄露,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削弱竞争潜力的,根据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由本单位技术保密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本单位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为准。


保密人员管理制度3篇扩展阅读


保密人员管理制度3篇(扩展1)

——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3篇

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2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集团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传输、复制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载体;

  四、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

  五、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和主管领导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秘密和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六、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3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认真遵守本人工作单位与xx签订的保密协议;

  三、认真遵守xx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

  四、对参与的信息化项目和服务所涉及技术资料和数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xx许可,不得擅自发表或使用;

  五、离岗时,对仍具有保密性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保密人员管理制度3篇(扩展2)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菁华3篇)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1

  1、涉密文件(包括确定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刊物、教材等)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

  2、涉密文件由各单位机要保密人员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涉密文件应存放在铁皮柜内;对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

  3、发出、收进和内部运转的涉密电报、文件、资料,必须登记、编号,在交接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外出开会发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单位后及时交给机要人员处理;

  4、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机要人员直接传递,不得逾越机要人员任意横传。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机要人员办理手续。

  5、涉密文件、资料,不经发文单位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复印、翻印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6、凡因工作需要复印、印制涉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复印后的涉密文件资料要按原件密级管理。

  7、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外出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不准在公共场所停留、游览、购物、探亲访友等,返回单位后要及时交机要保密人员保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8、当工作发生变动时,应将自己使用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全部移交;

  9、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和销毁。阅办的涉密文件应当及时清退,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交由市*统一集中销毁,个人均不可自行、随意销毁。严禁将各类涉密载体或者内部资料、刊物当废品出售。对违反保密规定,使涉密文件资料发生失泄密的,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10、涉密文件资料须定期收回上交,发现丢失,及时汇报并立即追查处理。

  11、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部门造册,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规定,由领导批准后统一处理,不得擅自销毁。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我所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我所涉及动物疫情秘密以上的计算机都属于涉密计算机,必须具有能接受市保密工作部门统一监管,粘贴由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制发的密级标识,并做好登记备案。

  二、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的,由科、站、所、中心指定专人管理。

  三、涉密计算机使用及保管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防护设施的安全可靠。

  四、涉密计算机的传递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的要求管理。

  五、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连入国际互联网等非涉密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

  六、涉密计算机日常使用管理人员是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的责任人,其日常保密管理职责如下:

  1、应设置8位数以上的开机密码,以防止他人盗用和破译,开机密码应定期更改。

  2、 应在涉密计算机的显著位置进行标识,不得让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涉密计算机。

  七、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安全保密、查杀病毒、木马等的国产杀毒软件。

  八、涉密计算机使用的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按涉密计算机的同等级别进行管理,不得与其他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及通讯网络连接;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无线功能的信息设备。

  九、涉密计算机的维修,要严格程序,原则上由综合科负责。需外送维修的,维修前,应进行登记,将涉密信息备份后,彻底清除涉密信息或拆除所有涉密存储介质,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并有保密人员在场。维修完毕后,进行核对、技术测试和审查,符合有关标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十、涉密计算机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对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应按相关规定归档。

  十一、不再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计算机或进行公益捐赠。

  十二、责任人每半年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本委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处室、各单位不得擅自在本局内部网络上安装或卸载其他设备。

  第二条

  涉密计算机设备必须与互联网(外网)完全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与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条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第五条

  凡涉密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保证储存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六条

  各处室、各单位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宜宾市委保密委员会报告。

  第七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保密人员管理制度3篇(扩展3)

——人员任命管理制度3篇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严格按照*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

  三、职责

  总经理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机构的设置

  1、公司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副组长、成员均应书面任命,并明确其相应职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包括安全部员工及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等。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组长签发。会议纪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2、、成立安全部

  1)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并发文成立安全部,并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简称安全员)人员。其他部门按规定由部门负责人专兼任或挑选安全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员,应由不低于中专或等同中专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安全培训,持安全资格证上岗者。

  (二)、人员的任命

  下列职位人员必须书面任命

  1)安全员(专职)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4)应急救援队人员

  上述被任命的人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

  (三)、权限和职责

  1、公司在成立各个安全组织机构时,就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2、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员时,同样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严格按照*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

  三、职责

  总经理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机构的设置

  1、公司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副组长、成员均应书面任命,并明确其相应职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包括安全部员工及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等。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组长签发。会议纪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2、、成立安全部

  1)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并发文成立安全部,并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简称安全员)人员。其他部门按规定由部门负责人专兼任或挑选安全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员,应由不低于中专或等同中专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安全培训,持安全资格证上岗者。

  (二)、人员的任命

  下列职位人员必须书面任命

  1)安全员(专职)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4)应急救援队人员

  上述被任命的人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

  (三)、权限和职责

  1、公司在成立各个安全组织机构时,就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2、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员时,同样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1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各级安全管理生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3.1相应性原则:与本厂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管理机构作相应调整。

  3.2分级设立的原则:设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为厂级、车间级、班组(工段)(工段)级。

  3.3首长负责制原则: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第一责任者,即各部门负责人。

  3.4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一般设立专门的安全办、或由专业管理部门作为兼管的常务管理机构。

  3.5职能全面的原则:即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应覆盖包括厂内的所有工种、部门及岗位。

  4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

  4.1安全管理机构的`配置应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能够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2安全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4.3安全管理机构要每月召开两次安全专题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4安全专题会议内容必须有专门的会议记录。

  5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构成

  5.1根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和焦化厂实际情况,分级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5.1.1厂安全领导机构为焦化厂安全生产领导组。

  5.1.2厂安全管理机构为安环科。

  5.1.3部门负责人和车间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5.1.4各班组(工段)(工段)长为本班组(工段)(工段)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5.2厂安全生产领导组人员构成焦化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组长应由厂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应由厂主管安全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应至少包含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

  6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6.1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的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厂内各种安全检查活动,主动发现事故隐患,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专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与布置、监督与检查、总结与考核。

  6.2安环科的职责

  6.2.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震减灾、消防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分管安全环保副厂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和监督工作。业务上受公司安环处指导。


保密人员管理制度3篇(扩展4)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篇

  第一条 员工是公司永续发展的第一原动力,关注员工的发展就是关注公司的未来。

  第二条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员工素质,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企业形象,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公司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业绩状况和企业发展规划有计划的满足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员工培训的主要承办机构,其培训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提供可供参考的员工岗位素质标准,为员工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参照;

  3、对员工个人素质进行调查;

  4、协助各个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培训需求;

  5、征集员工个人的培训需求

  6、整合各种培训需求,按照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定年度、月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年度、月培训计划的实施;

  8、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确保受训人员素质达到既定标准;

  9、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10、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11、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12、做好培训调查,确保培训方式、方法、内容不断得到改进,提高培训效果。

  第六条 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培训计划;

  2、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七条 公司培训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外部培训,主要是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培训;二是内部培训,主要是针对新进员工举办的公司有能力承办的相关培训。

  第八条 公司内部培训讲师主要由需求部门指定。

  第九条 培训讲师(技术类)标准如下:

  大专以上,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

  高中以上,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

  初中以上,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

  第十条 培训师的产生主要采用自荐与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1、自荐,凡是符合上述标准的员工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2、所有自荐的候选人必须自己组织好教材和授课提纲,参加试讲。

  3、试讲评审团由以下人员组成:与所选课程有关的一线人员2名;综合部培训主管1名;从事相关专业的人员2名。

  4、评定范围:语言是否通俗易懂,能否为普通员工所接受;台风是否大方得体,语速、板书能否为人接受;专业知识与技能是否有知识性、常识性漏洞等。

  5、评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一条 培训课程的开发

  培训课程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技术类;二是制度、安全、团队精神 类;三是质量、管理类。

  第十二条 培训体系包含三个模块。

  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态;

  (3)培训形式:以座谈与现场讲解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

  公司简介;

  公司制度介绍;

  产品/业务介绍;

  2、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形成相互交流、相互学*的氛围;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技术类、市场类、管理类等多个方面;

  3、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第十三条 培训实施

  1、新员工培训

  (1)新员工的培训在员工入司当天进行。

  (2)各培训科目由相应的内部讲师或负责人担纲主讲,根据需要还应负责考察试卷的编写和审阅。

  (3)如有必要,可以笔试的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方可顺利上岗。

  2、内部培训

  (1)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

  (2) 员工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综合管理部门存档;

  (3)根据课程需要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

  3、外部培训

  (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并严格审批权限。

  (2)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3)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等)必须在综合管理部门备份存档。

  4、参加公司内部集训的员工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综合管理部门存档;外出受训员工则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提出培训效果的反馈意见,包括对培训课程、讲师、及培训机构的整体水*的评价等,并交综合管理部门存档。

  5、各部门相关人员应以适当的方式考察员工接受培训的效果,必要时可做长期追踪,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跟进和记录的工作。

  第十四条 培训评估

  1、对授课的评估,包括对外部培训机构的课程内容、讲师、效果等的评估,及对内部讲师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等的评估。

  2、对员工的评估,主要通过课后考核的方式检查员工的接受程度和效果。

  第十五条 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种。理论培训在三楼会议室进行,实践培训在车间现场进行。

  第十六条 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从每年的财务预算中直接划出。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 ,将培训经费与服务年限结合起来,确保公司与员工个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得到保障。

  第十七条 培训纪律

  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并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 》,客观公正的考评授课情况及讲师。公司对按规定积极参加培训活动的员工给与每次五元的奖励;对于无视培训纪律,无故旷课的员工给与每次五元的罚款。

  一、培训目标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全体员工对公司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计划与管理

  公司管理部**集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公司人员的在职培训规范,以便为实施培训提供依据。其内容包括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各职务类别的培训课程及总时数、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改变后或因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导致生产条件、制造过程发生变化时,公司管理部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培训规范进行修订。

  1、各部门根据培训规划和实际需要,填写在职培训计划表并交管理部审核。

  2、管理部将各部门的培训计划汇编成年度汇总表培训实施计划表。

  3、各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上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4、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也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经上报审核后实施。

  关于档案的管理:

  1、每期培训结束后,应于一周内评定出学员的成绩,登录在职培训考试成绩单,同试卷作为员工个人完整的培训资料保存。

  2、主办单位应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总结表会同在职培训考试成绩表和学员意见调查表送管理部以存档备查。

  3、各部门应事先填写公司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4、各部门每隔三个月填写一份在职培训实施报告书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了解该部门在职培训的实施情况。

  三、培训形式

  (一)、职前培训的内容

  1、公司历史、企业文化、业务性质、企业战略、产品特点、组织机构等。

  2、规章制度。

  3、岗位要求、工作条件、工作规范、技术手册、工作流程。

  4、辅助性技能和素质培训。如商务礼仪、设备使用等。

  (二)、职前培训的方式

  新进人员均应在入职前参加职前培训,具体的培训方式有:

  1、短期培训:在较短时期内(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组织新进人员进行前述内容的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2、专业培训:对某些专业技术方面的技术人员、技师、研究开发人员或工程师所进行的职前培训包括:生产人员培训,采购人员培训,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研发人员培训,市场人员培训,营销人员培训,行政人员培训,人事人员培训,财务人员培训。

  3、实*:一面工作一面在专人的指导下实*,通过实际工作学*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新进人员的培训要求

  新进人员的教育训练,一般应依下列要求实施:

  1、根据新进人员每批报到人数安排训练时间,经核准后即可依照纲要实施。新进人员经训练后,视其能力调派适当单位,但依实际需要得先行调派各部门服务,以后予以补训。

  2、凡经指定接受训练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经人事主管单位签报核准得予请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迟到。

  3、训练课程的内容除以公司组织、各种管理章则、各部门掌管的业务及营业方针等,一般实施实务教育外,同时配合实施精神教育。

  4、训练课程的编排及时间,得依据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四)全员培训

  全员不仅是指受训者也是指施教者,企业中的每一个人,从总经理到一般管理人员再到基层人员,都要有培训别人的意识和*惯。不仅要全员,还要全程培训。全程培训是指将培训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每一处。

  采取的具体形式:

  1、员工手册。主要介绍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理念等。员工手册是制度管理最基本的形式之一。

  2、人员援助。从工作比较轻松的部门临时调一部分人员到工作比较繁重的部门,既能支援该部门的工作,又可培训临时工作人员。

  3、总结制度。员工定期上交一份总结报告,主要内容是员工在工作中的体会,包括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教训,受到何种启发等。这项工作必须与员工的奖励晋升挂钩。

  4、交流会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的总结会,各部门员工就自己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以及如何把工作做更好等协商讨论,必须有登记。

  5、重大事件分析。就本企业以前或*期发生的重大事件,乃至同类企业或相关企业的重大事件,就失败或成功的原因对策等展开分析,并让员工提出自己的见解。

  6、培养自己的培训人员,甑选技术技能比较好的员工做培训师。这种情况必须对指定为培训师的人进行培训,就培训的内容、方法、技巧等进行培训。

  7、全员参与决策。任何员工都可以对企业的每一项决策提出自己的看法、主张等。

  8、帮助员工设计职业生涯,鼓励员工自学。由于条件所限,不能对员工自身的培训的需求提供很多的支持。但是可以提出建议,提供各种相关信息等。

  9、授权和放权。从高层决策者到一般管理者,都要学会给自己的下属更多的责任与权利。

  四、培训的具体内容。

  1、旧员工的检查

  训练旧员工之前,首先要对员工的能力和素质做一次总检查。也就是说,对旧员工的能力、素质等不足之处,逐项检查总结。训练之前要先找到教育的重点,检查的方法可参考下列程序进行:

  (1)、首先分为能力和人际关系。对于旧员工的能力、素质和人际关系等大致上进行分类,再从各项分类仔细地去检查。

  (2)、再细分为知识、技术、态度三方面。只将能力、素质分为工作和人际关系两项是不够的,必须再做进一步的分类。将能力、素质再分为知识、技术、态度三部分。

  (3)、将知识不足的部分列出来。将知识、技术、态度三个方面欠缺的部分列举出来。

  (4)、技术的熟练程度。这里所指的技术就是工作的技巧。技术代表工作熟练的程度。

  (5)、态度的总结。关于这点,一定要好好检查,及时改正。

  2、工作方面的训练

  检查完旧员工的能力、素质之后,针对每一种教育的需要进行再教育。教育的内容先从旧员工中最常见的缺点开始培训。这些缺点如:

  (1)、对工作部门整体性的工作内容理解不足。有些旧员工只处理上级交给他做的事,完全不了解整个工作部门的工作系统、流程等,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尽早对他们进行再培训。

  (2)、忘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依照基本方法进行工作相当重要,因为任意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工作,肯定容易引起失误甚至失败。

  (3)、对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够。“照着指示做,总可以吧!”,针对这种工作不愿意多投入的老员工,必须立即予以纠正,同时计划如何改善其工作。

  (4)、时间管理不彻底。工作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间或者之内完成,这是工作的准则。

  3、人际关系方面的训练

  人际关系是做人处事的基本,如果人际关系良好的话,可以是工作绩效事半功倍。

  (1)、业务员的基本条件。如果有尚未确实记住并遵守最基本礼节的旧员工,需加以教育和指导,对被认为已经破坏公司规矩的人,要尽早再教育。

  (2)、合作、协调能力。合作、协调是在团体中工作最重要的问题,如果不能积极主动地帮助别人或与周围的人合作、协调的话,就无法顺利达到公司的目标。

  (3)、对上司态度要有礼。不懂得尊敬上司,常用对待同事一样的态度对待上司,这是不应该的。因此,旧员工对上司的态度必须随时注意。

  (4)、同事之间的态度问题。同事是以工作为目的集合在一起的公司成员,与同事之间的态度应该常常检查,如果有不好的地方,立刻改进。

  4、指导新员工方法的培训

  新进员工分配到工作部门之后,有关实际工作内容的指导,大都是由同部门的旧员工来执行的。具体做法是:

  (1)、了解现代年轻人的一些特质、特征。比如:自我为中心,不人体所谓的权威,没义务意识等,针对这些特点,帮助新员工及时改正。

  (2)、教育内容。将要教育的项目,以文字的形式交管理部。

  (3)、教育方式。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决定。

  五、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1、不定期培训

  (1)、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由各部门主管针对所属员工实施。

  (2)、各单位主管应拟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3)、各单位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业务,充实其业务知识,必要时得指定期限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各部门主管应经常利用*、专题研讨或个别培训等方式实施培训。

  2、定期训练

  定期培训要事先拟定计划,安排经费,做好教学安排,安排课程表。每期授课结束后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合格证。考试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

  六、培训纪律

  凡参加公司培训的人员,除因重大疾病或者经公司领导批准外,不得请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部门报到。

  七、附则


保密人员管理制度3篇(扩展5)

——人员的管理制度3篇

  一、店面员工管理规定

  1、衣着整齐干净,女性不浓妆艳抹,男性不留长发,男女均不得染彩色头发;

  2、当班员工负责打扫和维护门店卫生,收银台不得放置非公物件;

  3、早班员工逐一检查货架,确保整齐,安全,将散放的商品归回原位;

  4、微笑服务,顾客一进店即向其问好“欢迎光临”,顾客出店“欢迎下次光临”;

  5、当班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班记录(货款、报表)。上晚班的员工负责统计并记录当日顾客到访情况(统一制表),每周进行一次盘点;

  6、当班人员所收的货款及时上交店长,店长于每日14点扎帐并将所收货款存入公司账户。店长休假则由客服经理操作此流程。

  7、员工在卖场内不允许出现恶性竞争,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累犯考虑开除,因服务态度恶劣引起顾客投诉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如若累犯考虑开除;

  8、员工在卖场内不得靠货架站立,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公话拨打私人电话;

  9、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10、新进的员工进入卖场试岗七天,试用期满合格由客服经理安排上班;

  二、商品管理规定

  1、一般商品展示

  (1)展示面统一,时刻保持丰满且整齐;

  (2)重和易碎商品应尽量放置在下层;

  (3)错置商品及时调整;

  (4)货架头的标准:

  1)货架头60%布置新移库商品,40%布置大量畅销商品;

  2)同类商品放在相邻货架头;

  2、店内商品补充

  (1)一种商品门店已售完,则安排其它商品上架,货架上不能留有明显空白;

  (2)做好门店商品进销存管理,及时补充库存;

  3、店面整理

  (1)保证店面干净、整洁及清晰的面貌;

  (2)扔掉空箱,先进先出原则;

  (3)严格执行商品到货操作流程(验收,盘点,陈列,商品安全)

  4、退货

  (1)商品滞销或过季,尽快退货;

  (2)退货程序:

  1.店面人员将有关商品撤出;

  2.退货商品送至成都仓库。

  三、考勤制度

  1、迟到、早退

  迟开或早关门店导致的物管罚款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旷工

  旷工4小时以内负鼓励50元,一天旷工满4小时,扣发当天的应发薪资。多次旷工开除。

  3、调班

  调班需经客服经理同意,擅自调班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

  4、病假

  病假超过一天的,须提供病历证明,因突发急病不能上班的,可用电话告知客服经理或店长。

  5、事假

  员工因私事请事假超过1天,须向客服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格式和情况说明一致)。

  6、加班

  加班工资标准:法定假日加班为基本工资的3倍。

  一、报表回传:

  1.所有报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要求、及时回传至公司。

  2.报表要求字迹工整、认真,不工整、不仔细的视为未交报表,一次罚款20元。

  3、报表有不报者,除处罚责任人外,区域经理附带50%的连带责任。

  4、《业务周报表》区域经理、业务主管都要回传,业务主管的《业务周报表》可以没有区域经理签字网络传送。业务代表的《业务周报表》可以直接上报致区域经理。传送《业务周报表》必须体现准确性数字。不报或者报告不清楚的一张罚款20元。

  5、《月度生产计划表》必须按规定时间回传,正负准确率在75%,经过核准后不报或者低于标准的,罚款100元。

  6、《进场费》、《堆头陈列费》等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市场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要求,否则不予受理,而且必须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的申请表格,否则不予审批。其他日常的申请如果没有正规表格的用公文审批卡。

  7、《竞品动态表》每月25号要求所有业务人员严格上报至公司邮箱,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表者罚款50元,二次双倍罚款,区域经理负50%的连带责任。

  10、《月度生产计划》、《单口味统计》每月26号由配送部汇总完交给销售内勤、市场部、销售部、营销总监各一份,每月30号销售部给配送部下准确的下月生产计划。

  11、每月15号、30号各区域经理分别上报各市场经销商库存表至总部销售内勤处。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表者罚款50元,二次双倍罚款,

  12、凡已经审批的文件,要求区域经理必须留有存档,以便将来进行帐务核销。

  13、销售内勤要对所有表格进行编号存档,并负责对报表回传进行落实、追踪。

  14、市场部每周一把促销品的库存以及发往各地促销品的汇总以电子版的形式传给区域经理和营销总监,每月5号前市场部要把当月产生的费用详单上报。

  二、出差:

  1、区域经理每月出差天数不超过15天,出差要填写《出差计划表》,经销售部长或大区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2、出差业务人员在途中一律不允许逗留(除特殊原因外)不允许游玩,更不允许借机探亲,访友,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作解聘处理。

  3、业务人员出差按工作行程计划严格执行,否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销售部长或大区经理说明,同意后方可顺延。


保密人员管理制度3篇(扩展6)

——人员隔离管理制度3篇

  为切实预防学校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把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隔离留观对象工作要求

  1.各班级在校内一旦发现疫情对象时,应立即通知学校分管领导;

  2.对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3.患传染病的学生及教职工在患病期间必须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

  4.凡与患传染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应进行隔离观察。患传染病学生所在教室按照要求进行消毒。

  5.凡患传染病的学生及教职员工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经卫生保健医确认同意后方可复课

  6.留观过程录音录影存档备案。

  二、个人防护要求

  1.进入留观场所及房间的工作人员采取-级防护,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外科手套。戴医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

  2.每次接触隔离患者后及时更换手套并进行手部卫生清洗消毒(六步洗手法或速干手消毒剂擦洗

  三、值守人员要求

  1.值守人员一般由卫生保健医兼职,在疫情未解除前要求全天候值守,并做好值守记录,备好各年段、班级相关学生、家长、老师等联络信息存档工作,以备急需。

  2.从接到班级老师、行政疫情报告及处置信息开始,直至疫情疑似对象进入隔离留观室,等待家长接送或医院疫情“120”专车未到时段,学校在各环节,值守人员应该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对值守不在岗,造成疫情事件人员将严肃追究其职责

  3.要求处置合理,按“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的有效防控机制,为快速切断传染源、快速扼杀病毒的传播途径而快速对接家长及医院接送,以达立诊立医。

  4.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不误报、不延报、不瞒报。

  四、严格对隔离的场所和设施消毒要求

  (一)日常消毒方法

  1.水银体温计需一人一用,用后可用75%的酒精浸泡10分钟;

  2.对隔离观察室每天湿式清扫,对桌椅、门把手、台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500mg/L~ 1000mg/L,作用时间10~30分钟。

  3.留观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放入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统一收集处理。

  4.呕吐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用5%的含氯消毒剂按1:4 (消毒液:污染物)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的抹布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作用30分钟后清除,同时用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的擦(拖)布擦(拖)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5.日常的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 250mg/L~ 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h后常规清洗。

  6.转运密切接触者的车辆,可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60分钟后清水冲洗。

  (二)终末消毒

  隔离留观者转移至医院隔离后,组织对隔离室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可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并用紫外线灯光照半小时。

  五、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1.含氯消毒液(有效氯5%):常规按消毒液:水为1:100稀释后即为有效氯500mg/L (以此类推)。

  2.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 制和使用。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XX〕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为确保学校学生返校后体育场所、设施向全校师生开放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学校及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并结合学院体育场馆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有关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开展相应的防疫登记消毒工作。

  3.及时对进入场地人员进行登记、测量体温,并对异常情况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发现疫情特殊情况者,疫情防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紧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体育场所疫情应急管理预案小组成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6.体育场所疫情应急管理预案小组成员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监测与报告


保密人员管理制度3篇(扩展7)

——企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沛!

  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八、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部门处理


保密人员管理制度3篇(扩展8)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3篇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兼职人员的薪金支付,均按本制度的内容办理。

  基准内薪金——基本工资

  超时工作津贴

  基准外基金

  交通津贴

  其他薪金

  奖金

  第二条

  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规定如下:

  1、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日起至当月月底止,并于每月15日支付薪金。若当日薪金支付日中恰逢休假日,则提前一日发放。

  2、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也可依照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日期支付。

  3、退职或被解聘者的薪金,应于当日在办理完解职手续后,立即支付其应得的薪金。

  第三条

  公司与兼职人员所签订的协议中,如果有写明应有下列规定的扣除金额,或法令所规定的扣除事项,则应由公司从薪金中扣除,扣除之后的其他部分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兼职员工本人。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3、团体意外保险费。

  4、违反公司规定的罚款(罚款金额全部转入员工福利金)。

  5、公司与工会代表协议经半数以上同意的代扣事项。

  第四条

  兼职人员的工作时数的计算规定如下:

  1、薪金计算期间的加班、假日出勤、深夜执行公务以及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时间,均须按照实际的加班时数、缺勤时数计算。

  2、时数若有不满1小时的尾数产生时,则依下列方式计算:

  (1)30分钟以上,以1小时计算。

  (2)15分钟以上但未满30分钟时,以半小时计。

  (3)未满15分钟时,则不予以计算。

  第五条

  薪金支付类型共有下列三种:

  1、日薪制。采用此种计算方式的薪金,应以每天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日数,于每月薪金支付日发放。但如果在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缺勤时,则须从薪金中扣除实际缺勤时数的薪金。

  2、小时薪金制。依每小时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时数,即得兼职人员应得奖金额。

  3、计件制。依每一单位产品的固定薪金乘以个人于每一薪金计算期间的总产量,即为员工应得薪金额。

  薪金支付类型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

  二、基准内薪金

  第六条

  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规定如下:

  1、基本工资决定的标准,应在签订聘用合同书时,经双方协议后制订。

  2、基本工资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劳动部门所制定的最低支付标准。

  3、在决定基本工资标准时,须对同行业间的基本工资支付水*一并加以考虑。

  三、基准外基金

  第七条

  兼职人员若因业务上需要,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执行工作,导致其实际工作时数超过原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工作时数时,则须依照加班津贴标准额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交通津贴的支付对象,是因上班执行公务而须负担额外交通费用的兼职人员,原则上,公司根据其实际发生的必要交通,采用全额发给的办法。

  四、其他薪金

  第九条

  于休假日返回公司继续工作时,应按第八条的规定,办理休假日工作津贴的支付。

  第十条

  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申请特别休假时,其薪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1、婚假、丧假等特别休假,不支付薪金。

  2、因公负伤、疾病而缺勤时,若有代办保险的医疗的医疗补助及团体意外险的灾害赔偿等事宜,薪金则不予以支付。

  五、奖金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增长比例,且考虑到兼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及贡献,根据其不同表现程度,分别制订奖金金额。

  第十二条

  奖金的支付日期原则上根据聘用合同书的内容来决定。

  六、薪金调升

  第十三条

  公司为激励兼职人员的士气,在提高工作绩效的前提下,应视个人在工作上的表现及考绩(含出勤率),制订薪金调升标准,并定每年的12月31日为薪金调升日。

  为了规范公司兼职员工管理,保障公司和兼职员工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兼职员工的目的:

  解决既有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

  二、兼职人员入职要求

  1、胜任所需岗位工作

  2、身份证复印件

  三、兼职员工薪酬发放及福利

  1、短期(一周以内)兼职可以日结工资;长期(一周以上)工资周结,

  2、薪酬标准:视岗位的不同及市场工资水*变化情况而不同

  3、兼职员工若工作涉及业绩,可享受相应的提成奖励,提成奖励将计入薪资,与工资一同发放;

  4、兼职员工不享有公司的员工福利;

  5、公司不为兼职员工免费提供住宿,工作餐视工作情况而定

  6、所有兼职员工如在兼职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与公司无关,公司仅给予道义上的援助和支持。

  四、兼职员工的管理

  1、兼职员工均按招聘流程进行面试(异地等条件不允许情况下可以电话面试),面试通过后方可入职上岗并提交相应的资料。部分工作如发传单可不面试直接上岗。

  2、兼职员工到岗后,申请部门应负责向其解释公司及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申请部门有义务督促兼职员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公司及本部门的集体形象。

  3、长期兼职工作中出色的兼职,可以适当提升为兼职督导,如有特别优秀条件和提议向公司推荐成为正式员工。

  4、所有兼职员工离职时需提前一天书面申请。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按规定算清工资,结算工资。

  5、兼职工作中若出现一下情况直接开除:

  1)工作中私吞公司财产

  2)工作中偷奸耍滑,丢弃公司物料

  3)错误多次指出后任不改正

  4)其它情节恶劣情况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兼职人员的薪资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办法。

  第二条 工资的构成。

  兼职员工的工资,由下列三项构成。

  (1)基本工资。

  (2)交通津贴。

  (3)规定时间外加班津贴。

  第三条 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决定的原则是,考察员工所担任的职务、技术、经验、年龄等事项后,由人事科根据个人表现分别制订。

  (2)基本工资给付的原则是,不得低于劳动保障部门所制订的最低工资。

  (3)员工因私事请假、迟到、早退,应从工资中直接扣除相应的缺勤基本工资额。

  (4)公司与员工共同达成基本工资的协议后,应由人事科制订雇用合同书加以明确。

  第四条 规定工作时间外的加班津贴。

  (1)兼职员工的工作时数因业务上需要并由其主管要求加班而延长时,或于休假日返回公司工作时,应依下列计算方式,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并发放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津贴。

  (2)深夜加班者(从晚上10点到翌日清晨5点),则应给予深夜工作津贴。

  第五条 交通津贴。

  员工从住宅到公司上班时单程距离超过5公里者,则依公司所制订的交通津贴给付细则并视员工出勤状况给付津贴。

  第六条 尾数的处理。

  工资计算时,有未达到元的尾数产生时,一律计算到元,其尾数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

  第七条 工资扣除及工资给付方式。

  (1)下列规定的扣除额应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保密人员管理制度3篇(扩展9)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负责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秘密载体的所有机关、单位(以下统称涉密机关、单位)。

  第四条 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 涉密机关、单位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本机关、单位秘密载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对所辖行政区域内涉密机关、单位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单位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

  涉密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对本机关、单位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二章 秘密载体的制作

  第七条 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第八条 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

  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第九条 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第十条 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第三章 秘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

  第十一条 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十二条 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使用信封封装绝密级秘密载体时,应当使用由防透视材料制作的、周边缝有韧线的信封,信封的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使用袋子封装时,袋子的接缝处应当使用双线缝纫,袋口应当用铅志进行双道密封。

  第十四条 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设有机要文件交换站的城市,在市内传递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可以通过机要文件交换站进行。

  第十五条 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送往外地的绝密级秘密载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递送。

  中央部级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厅级以上和*驻直辖市、省会(首府)、计划单列市的军级以上单位及经批准地区的要害部门相互来往的绝密级秘密载体,由机要交通传递。

  不属于以上范围的绝密级秘密载体由机要通信传递。

  (二)在本地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由发件或收件单位派专人直接传递。

  (三)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实行二人护送制。

  第十六条 向我驻外机构传递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第十七条 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章 秘密载体的使用

  第十八条 涉密机关、单位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涉密机关、单位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秘密载体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第十九条 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阅读和使用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在指定的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第二十条 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

  第二十一条 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第二十二条 复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

  (二)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

  (三)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四)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五)涉密机关、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复制秘密载体。

  第二十三条 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汇编。

  经批准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同意。

  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因工作确需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二)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有二人以上同行;

  (三)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

  第二十六条 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出境,按前款规定办理。

  第五章 秘密载体的保存

  第二十七条 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并由专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第二十九条 涉密机关、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第三十条 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 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

  第三十二条 被撤销或合并的涉密机关、单位,应当将秘密载体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第六章 秘密载体的销毁

  第三十三条 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 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方法处理;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应当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厂家销毁,并由送件单位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

  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第三十五条 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或秘密载体的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的,由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保密工作部门应当给予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应当将其调离涉密岗位。

  涉密机关、单位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隐患的,由其所在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部门或所在系统的上级保密工作机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该机关、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书后30日内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消除泄密隐患,并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保密工作机构写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用于记录秘密载体收发、使用、清退、销毁的登记簿,应当由有关部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第三十九条 国家秘密设备和产品按照《国家秘密设备、产品的保密规定》管理。

  第四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2001年1月l日起施行,已有的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

  国家秘密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制作

  1、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禁止将纸介质秘密载体委托不属定点的社会行业,如私营或者个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合作企业印刷、制作。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二、收发

  1、接收国家秘密载体,要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具体内容包括:

  (1)检查送达的密件是否是发给本机关、单位。不属本机关、单位的,不能接收,当即退回投递人员。

  (2)检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未被拆开和漏失,才能接收。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发文单位处理。

  (3)检查签收单上的登记与密件实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收,同时要及时告诉发文机关,并要求投递人员弄清原因。

  (4)各项情况检查核对没有问题时,再由接收人员签名和注明接收时间,加盖单位收发专用章。

  2、 国家秘密载体包装应当由单位的机要保密人员或有关专门人员拆封。拆封前要注意检查:

  (1)是否注有“ x x 亲启”的字样,如果属于指定人员拆封的,要交给指定人员处理。

  (2)拆封取出密件后,要检查信封、封袋、封套内是否有遗留的密件。

  (3)要将收到的密件与同时寄来的通知单进行核对,如果有不相符的情况时,要及时与发文(件)单位联系,把情况搞清楚。

  (4)要妥善保留发文(件)通知单,以备查询。

  3、接收人员应当对所接收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时在收文(件)登记薄上登记造册。具体内容包括:

  (1)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编号(文件字号)。

  (2)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者简要内容、密级、保密期限、份(件)数和分发。

  (3)使用处理意见等栏目。

  收文(件)登记簿应当保存一定的时间(一般为3—5年),以备查询。

  4、分发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分发,不能擅自扩大范围。限定范围以外的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发的,应当经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分发时应当认真填写密件分发表。分发表的内容应当包括收文(件)单位、发文(件)时间、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简要内容、文号(编号)、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缓急情况、份(件)数、总份(件)数等栏目。

  (3)认真填写发文(件)通知单,通知单所填写内容一定要与密件分发表中的收文单位名称、文件资料标题名称和所发出的份(件)数相符。通知单要随同发出的密件装入领土或者封袋(套)内。

  (4)封装密件时,要仔细核对信封或封袋(套)上的收文(件)单位名称与文件通知单所填写的名称是否相符,在确认名称一致,发出的密件份(件)数核对无误时,才能密封。

  (5)认真填写供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交接和投递签收的交接清单。

  (6)密件分发完毕后,要对所剩余的密件进行清点,发现数量、剩余数量相加要与总数量相一致。

  三、传递

  1、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能线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如包装密封,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

  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3、向我驻外机构传递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4、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使用

  1、国家秘密载体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

  2、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3、机关、单位的领导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可以采取传阅的方式进行,由经办人员负责,专夹专阅。

  4、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经批准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同意。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管理。

  5、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6、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五、复制

  1、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3、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4、涉密机关、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经过保密审查的定点单位复制秘密载体。

  六、保存

  1、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2、涉密机关、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3、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

  4、被撤销或合并的涉密机关、单位,应当对秘密载体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七、维修

  对存储有国家秘密信息的非纸介质载体,原则上应由机关、单位内部的技术人员检修和保养,或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定点的维修部门检修;确需外送维修的,应当拆除信息存储部件或进行专业销密处理。

  八、销毁

  1、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或私自销毁秘密载体。

  2、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送保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

  一、国家秘密载体

  国家秘密载体: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二、管理职责和权限

  保密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部门)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涉密单位(部门)应设专人负责本单位(部门)秘密载体的管理和监督。

  三、管理内容与方法

  1、秘密载体的制作

  (1)制作涉密载体,必须依照定密程序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机密级的应当编发放序;

  (2)涉密载体内容在制作输入过程中,校对人员对涉密载体密级的标识是否正确负有确认责任;

  (3)涉密载体内容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制作输出,制作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留存;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资料,使用后应及时删除或销毁;

  (5)需外部制作的涉密载体必须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审批,到经地方*核发”许可证"的单位制作;

  (6)摄制涉密产品、项目的声像载体,机密级、秘密级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需单位外摄制企业涉密产品、项目的声像制品,须凭该单位保密工作部门的证明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禁止拍照摄制涉密产品;

  (7)密级文件、资料、录音、录像等形式涉密信息必须存储在涉密计算机硬盘及由公司统一配发并备案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禁止在未经密级标识、标注的介质中存储涉密信息;

  (8)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外出开会等涉外信息交流活动所发的秘密载体,回企业后应及时交由保密办公室登记并存档;

  (9)向企业外部传递秘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密码传真等保密渠道,严禁通过普通邮政(明码电报、信件、特快专递等)传递秘密载体。

  2、秘密载体的使用

  (1)秘密载体的使用,要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由保密办或保密领导小组根据秘密载体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知悉范围,办理登记手续,掌握其去向。

  (2)复制和向外部传递秘密载体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制秘密载体审批表附后),经保密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方可复制。秘密载体复制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3、禁止私自或未经批准复制秘密载体。

  4、秘密载体的保存

  (1)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机密级、秘密级的秘密载体应存放在带密码的文件柜中。

  (2)需归挡的秘密载体,应当及时归档。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施里。

  (4) 保密办公室每年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应按规定对应该清远的秘密载体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5)秘密载体的销毁,须经保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保密办公室负责,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统一销毁。销毁磁介质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资料,凡擅自销毁的,一律按泄密处理。

  (6) 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7)秘密载体的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的,由本部门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泄密隐患的,由保密办公室根据《保密奖惩制度》进行处理。部门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隐患的﹐部门主管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保密办公室根据公司《保密奖惩制度》进行处理,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该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消除泄密隐患,并向保密办公室提交整改结果书面报告。

  (8)违反本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涉密载体实物运输

  (1)涉密载体实物的运输必须严格履行清点、勘验,交接签字手续;

  (2)涉密载体实物的运输除军运外,不准标注真实名称。汽车长途运输涉密产品时,应事先制定好详细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严禁车辆在运输途中非正常原因绕道行驶、停车游览、办私事等;

  (3)外部形状能直接反映国家军工科研秘密信息的涉密产品、实物露天存放、作业或运输,必须采取必要的遮盖、伪装等保密防范措施。

  6、秘密图纸资料、秘密文件的管理

  (1)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秘密图纸、资料和秘密文件,应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复印(复制)涉密文件资料申请表” ,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2)复印秘密级以上军品图纸和秘密级以上文件,须经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审批,统一到保密办公室复印;

  (3)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准私自打印、复印涉密文件、资料,打印、复印所产生的废页应及时销毁;

  (4)保密办公室对复印的秘密图纸资料和秘密文件(包括图号、文号、名称、数量等)应认真做好登记、收发、保管、清退、销毁等工作。

  7、文书档案管理

  (1)要严格执行上级保密规定,严防窃密、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2)对机密的文件资料要认真登记,每句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追查处理;

  (3)离开工作岗位时,保密橱柜和办公桌要随时上锁,桌上不得存放密级文件资料;

  (4) 对领导签批的阅办机密文件要及时催办,并做好记录;

  (5)严格执行机密文件、工作手册的发放范围和办理签收手续,及时催办、催交和处理。

  8、人事档案管理

  (1)严格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需要入挡的材料应及时清理入挡,防止丢失;

  (2)档案室内应保持整洁,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设施;

  (3)每年核对一次档案顺序号,发现编错或放错位置的要及时纠正,并按登记册全面检查一次档案,发现缺少及时查找;

  (4)要严格档案的调阅制度,阅档要有批准和登记手续,不准擅自提供档案,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准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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