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05-27 12:38:42 劳动关系,公司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1

  (1)制定主体特定性:企业为主体,以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

  (2)行为共同性: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

  (3)经营权与民主管理权相结合:企业职工既有权参与,又有权监督实施。

  (4)与劳动合同条款的统一性。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2

  第一章员工录用

  第一条招聘员工时,应以发放并说明的方式向员工公示本公司的《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存档。

  第二条根据公司《录用条件》,要求员工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对该书面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查,并留存复印件。员工无法提供证明文件的,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

  应对以下两种情况重点核实,即员工是否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及是否与原单位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条应要求员工填写书面入职登记表,并存档。

  第四条招录员工时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劳动者要求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员工因其自身原因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公司仍需继续留任该员工的,应要求员工就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做书面说明和申请。

  第六条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将公司各项已生效的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以发放并说明或培训等方式进行公示,要求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归档。

  第七条必须在试用期期满前一个星期之内完成试用期间的考核工作,如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在试用期满前向员工发出不予录用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十五日内办理完劳动关系和社保转移手续。

  第八条招聘外国人应办理就业许可证,且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就业许可证的日期。

  第九条 不得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公司劳动关系管理部门应建立劳动合同数据库,便于集中和及时管理。

  第十一条建立每位员工的劳动关系档案,所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文件、确认文件、处罚材料等都应及时归档,在员工离职后,档案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二条应制定公司员工名册,名册包括: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第十三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应报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对公司新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应组织员工大会或*进行民主协商和讨论,并对讨论内容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归档。

  第十五条因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的修改或订立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及时修改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的奖惩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七条依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岗位或薪酬的变动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薪酬、工作地点等发生变化,与原劳动合同不一致的,要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第十九条对劳动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对即将期满的劳动合同,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再续签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员工,向员工下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办理相应离职手续。劳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未休满年休假的,应在合同到期前安排年休假。

  (二)决定续签的,应在原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员工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无过错、无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无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应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章离职

  第二十一条员工主动离职,应要求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二条对接触职业病的员工进行离职。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在合理的期间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为劳动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十五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和档案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不辞而别的员工可适用直接送达;送达同住的成年亲属;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部门负责落实,其他部门配合执行。部门内部应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相关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未执行本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相关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亦是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执行。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3

  第一节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行为,保证员工行为与公司政策、规章制度和程序相一致。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创造和谐、融洽的劳动关系。

  2.适用于XXX有限公司。

  第二节职责权限

  1.职责与权限

  1.1行政人事部:劳动关系管理的统筹部门,负责编制、改进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统筹劳动关系管理。

  第三节劳动关系管理

  1、劳动关系分类

  劳动关系管理、奖励与违纪事件处理、健康管理、特殊时期员工关系管理等。

  2、劳动合同管理

  2.1.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2.本着*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合同范本由行政人事部核准。

  2.3.劳动合同办理时间:

  新入职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职员工:合同期满前30天由行政人事部知会该员工直属部门,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公司用人状况并结合该员工的意愿,共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如果继续聘用,则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2.3.3行政人事部将劳动合同信息录入电脑系统,便于集中、规范管理。

  2.3.4行政人事部对已给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3、劳动关系证明

  行政人事部应员工本人的要求,经调查核实后为员工开具相关证明,包括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和退社保证明。

  4、劳动争议处理

  4.1劳动争议是企业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现象,各级管理人员要本着沉着、冷静、务实、灵活的原则,规避法律风险,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4.2劳动争议的情形:因职工重大违纪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4.3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依法处理;积极配合。

  5、员工意见管理

  5.1.员工是公司最大的财富,加强对员工意见的管理,可集思广益,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开发人力资源,并可有效化解员工矛盾。

  5.2.离职面谈:离职面谈可在一定程度上挽留优秀人才,并可从侧面找出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工作改进提供独特视角。

  6、员工投诉管理规定

  6.1.员工投诉:规范投诉管理,妥善解决员工的不公正待遇和公司内部违规事件,维护公正,以保证公司整体工作的全面健康运作。

  6.2.投诉原则:内容客观、真实、具体;处理公正、及时、务实;逐级投诉,不提倡越级投诉;提倡署名投诉。

  6.3.投诉范围:员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损害公司利益或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其它违规、违法行为。

  *.投诉方式:口头投诉;书面投诉。

  6.5.投诉程序:向直接上级申述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间接上级申诉——解决不成的,向行政中心申述——解决不成的,由总经理裁决。

  6.6.投诉处理:

  6.6.1.投诉受理人是投诉唯一有效调查人员,但调查结果须经投诉受理人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

  6.6.2.所有的投诉事件应在接到申诉申请书的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明确答复投诉人;

  6.6.3.投诉受理部门对投诉事件及投诉人负有保密的责任;

  6.*.检举揭发对公司有重大损害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根据《奖惩制度》规定,将得到相应奖励;对泄露投诉人资料、打击报复投诉人的行为,将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对性质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员工纠纷调解

  控制事发现场局面,避免纠纷继续升级。特别在发生打架、斗殴时要首先制止双方,调查事实真相,分清责任。通过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找相关人员了解等方式调查清楚事实真相后,分析纠纷双方的责任,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做好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员工能自觉的接受处理结果,对纠纷事件备案并跟踪调解效果,为以后工作提供参考。

  8、健康管理

  8.1社会保险: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保险由行政人事部办理。

  8.2身体保健:员工体检、健康宣传、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9、特殊时期劳动关系管理

  9.1特殊时期类型:公司架构变动、人员调整、劳动诉讼、员工伤亡及员工受到严重骚扰事件、天灾(传染病、台风、暴雨等)。

  9.2特殊事件处理原则:

  9.2.1准确判定:当公司内外环境发生变化,足以妨害公司达成基本目标,即可判定为特殊事件;

  9.2.2防微杜渐法则:对认定的特殊事件,须高度重视,并在法律、操作上面考虑周全,防止有所遗漏;

  9.2.3最糟后果预测:预测事件可能会有的最糟结果,然后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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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3篇(扩展1)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1

  第一节、职工招用

  第1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2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3条、公司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等。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4条、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5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7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能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资料,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的;

  (2)供给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景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资料不能达成协议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1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本事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掉、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不一样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掉、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公司如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2、对生产,经营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节、工作时光与休息休假

  第15条、公司连续生产岗位实行综合工作制,销售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岗位实行标准工作制。

  第16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后能够依法延长日工作时光,但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17条、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18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19条、安排职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20条、公司以现金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第21条、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能够要求职工赔偿,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能够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额度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22条、有下列情景之一,公司能够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能够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23条、公司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六节、劳动纪律

  第24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景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报告》;

  (7)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公司方与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节、附则

  第25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26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27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经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28条、本制度已由全体职工讨论,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29条、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生效。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2

  第一条 目的

  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 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公司本着“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1.2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免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2. 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 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 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1.2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 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1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2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4.2录用流程

  4.2.1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体包头市市级医院进行的肝功能和肺部体检报告一份。

  4.2.2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职业等级证、特殊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维修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入职需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

  4.2.3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书》、部分岗位签订《担保书》。

  4.2.4领取员工工牌;录考勤;领取工服。

  4.2.5 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天入厂培训,接受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相关知识等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送部门进行岗位培训。

  4.2.6到岗参加上岗培训, 由部门负责安排,培训时间为七天;内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部门工作;由总经办经理进行培训跟踪及督导工作。

  4.2.7新员工入厂七天内为适应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辞退或离职者,公司不予计发报酬及其它经济补偿。

  4.2.8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员工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管理。

  4.3转正流程

  4.3.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入职时部门填写的《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

  4.3.2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人力资源部;

  4.3.3人力资源部视被退回员工基本情况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以辞退。

  第二章 员工离职

  第一条 离职类型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2.按劳动关系终止原因把离职类别分为: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开除。

  2.1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

  2.2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辞职;

  2.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

  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

  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离职称为开除。

  第二条 离职结算办法

  1. 终止劳动合同

  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

  2. 辞职

  2.1按规定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经批准离职前的工资照付。

  2.2 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商定。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之安排,否则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2.3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之需及时安排(招聘)人员跟班,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确认交接手续完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

  3. 自动离职

  不作任何结算。

  4. 辞退

  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5. 开除

  不作任何结算。

  第三条 离职结算程序

  1.员工获得离职通知后,持厂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程序记录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确定出勤天数及补助项目。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结帐。

  2.凡离职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厂手续,逾期不办或有意拖延时间者按自动放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

  3.离职人员结算完毕后不准进入车间活动。

  4.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审计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楚且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业务人员离职须将客户电话、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

  第四章 劳动关系

  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合同签订范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3.1.解雇: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该员工。

  3.2.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4.自然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员工不予续约,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

  4.违约赔偿

  4.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前离职的)员工,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4.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员工,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时间拟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

  4.3.对因严重违纪而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4.4.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须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合同管理

  5.1.行政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保存。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应提前二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后,决定该员工去留。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员工去留。

  5.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员工,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新的劳动合同。

  5.3.对不按上续程序办理员工考评的主管而造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应由该部门主管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5.4.《员工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阅。

  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人事档案收集和保存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秘密,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

  2.员工人事档案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证复印件;③健康证明;④技术职称证复印件;⑤个人简历;⑥应聘登记表;⑦应聘程序记录表;⑧面试考试题;⑨试用期间考核表,调薪表等。

  3.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开始建立该员工人事档案。

  4.在职员工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副主管级以上员工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5.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程序记录一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

  6.离职人员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

  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时间:

  6.1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3年。

  6.2辞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2年。

  6.3解雇人员、自动离职人员、被开除人员档案保存期为1年半。

  满保存期档案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7.查阅员工人事档案需办理查阅手续。

  7.1查阅主管级以上级别(含副主管)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7.2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7.3借阅员工人事档案时间不得超过1天。

  第三条 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商业、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人事资料的保密可靠,制订本制度。

  1.公司档案资料分一般资料和保密资料两种,保密资料包括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市场资料、客户资料、供应商及供货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除此之外的资料为一般资料。

  2.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保护一切保密资料的安全与保密,保证信息不外泄,资料不外流,具体规定如下:

  2.1.未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摘抄、复印任何保密资料,违者以违反工作纪律论;

  2.2.收发、传递或经批准携带保密资料外出的,由经手人负责该资料的安全与保密,如发生泄密,以玩忽职守论;

  2.3.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的员工,如经手人、保管人等,不允许在公司大范围内谈论所掌握的资料,更不允许对公司以外的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竞争对手提及相关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将以泄密论处;

  2.4.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特别是技术及市场资料的员工,如与公司竞争对手勾结,窃取公司机密,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前来公司访问或服务的客户或其他外来人员,前台接待员给予对方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后,电话通知受访人,由受访人引导方可进入公司办公区域。进入软件技术开发区域,还必须事先征得技术总监的批准。

  4.本制度由各部门配合,互相监督执行,如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或可能泄露,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特殊岗位人员担保规定

  为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防患未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直接接触公司财务及客户资料的特殊岗位人员实行担保管理。特殊岗位人员在公司服务期间的行为需请人担保,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该特殊岗位人员及其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关规定如下:

  1.担保管理的岗位范围:

  需请人担保的职位有:财务出纳、司机。

  2.担保人范围:

  2.1.公司已满试用期的在职人员,但两人之间不得互相担保;

  2.2.集团内其它公司在职人员;

  2.3.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

  3.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一经承诺对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即需对被担保人在华银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被担保人个人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人擅自离开公司或其他原因无法(无能力)承担相应责任时,该责任由担保人承担。

  4.担保手续的办理

  公司将提供担保书格式,担保书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双方签字并存公司行政部(包头市户口非本公司人员担保人需出具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复印件,附在担保书后)。

  5.担保手续的变更

  被担保人正常离开公司,担保关系自行终止。担保人先于被担保人离开公司,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担保人或被担保人要求终止担保关系,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同时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

  第四章 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撰并解释;

  2.随公司发展及要求变化,公司有权对内容进行调整;

  3.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执行。

  4.附表:

  《招聘申请表》

  《应聘程序记录表》

  《员工试用期协议书》

  《担保书》

  《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离职程序记录表》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3

  为使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律化,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员工录用

  第一条 招聘员工时,应以发放并说明的方式向员工公示本公司的《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存档。

  第二条 根据公司《录用条件》,要求员工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对该书面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查,并留存复印件。员工无法提供证明文件的,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

  应对以下两种情况重点核实,即员工是否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及是否与原单位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条 应要求员工填写书面入职登记表,并存档。

  第四条 招录员工时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劳动者要求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员工因其自身原因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公司仍需继续留任该员工的,应要求员工就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做书面说明和申请。

  第六条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将公司各项已生效的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以发放并说明或培训等方式进行公示,要求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归档。

  第七条 必须在试用期期满前一个星期之内完成试用期间的考核工作,如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在试用期满前向员工发出不予录用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十五日内办理完劳动关系和社保转移手续。

  第八条 招聘外国人应办理就业许可证,且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就业许可证的日期。

  第九条 不得扣押 员工的 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 员工 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 员工收 取财物。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十条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部门应建立劳动合同数据库,便于集中和及时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每位员工的劳动关系档案,所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文件、确认文件、处罚材料等都应及时归档,在员工离职后,档案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三条 应制定公司员工名册,名册包括: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第十四条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应报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对公司新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应组织员工大会或*进行民主协商和讨论,并对讨论内容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归档。

  第十六条 因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的修改或订立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及时修改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的奖惩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八条 依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岗位或薪酬的变动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薪酬、工作地点等发生 变化,与原劳动合同不一致的,要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第二十条 对劳动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对即将期满的劳动合同,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再续签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0 日通知员工,向员工下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办理相应离职手续。劳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未休满年休假的,应在合同到期前安排年休假。

  (二)决定续签的,应在原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员工提出或同意 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 员工 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 年的。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无过错、无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无不胜任工作等情形, 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应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章 离职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主动离职,应要求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三条 对接触职业病的员工进行离职前体。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在合理的期间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为劳动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十五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和档案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六条 对不辞而别的员工可适用直接送达;送达同住的成年亲属;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 部门负责落实,其他部门配合执行。部门内部应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相关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未执行本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相关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亦是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 年 月 日起生效执行。

  附:相关必备文件

  (1) 录用条件

  (2) 员工入职登记表

  (3) 订立合同通知单

  (4) 试用期考核标准

  (5)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6) 职工名册

  (7) 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

  (8) 关于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员工民主讨论大会的会议记录及签名

  (9) 公司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公示确认书

  (10) 处罚通知书

  (11) 员工辞职申请书

  (12)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13) 辞退通知书

  (14)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15) 工作交接表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3篇(扩展2)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范本5份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1

  第一节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行为,保证员工行为与公司政策、规章制度和程序相一致。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创造和谐、融洽的劳动关系。

  2、适用于XXX有限公司。

  第二节职责权限

  1.职责与权限

  1.1行政人事部:劳动关系管理的统筹部门,负责编制、改进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统筹劳动关系管理。

  1.2其他部门:在行政人事部门指导下,正确开展劳动关系管理工作。

  第三节劳动关系管理

  1、劳动关系分类

  劳动关系管理、奖励与违纪事件处理、健康管理、特殊时期员工关系管理等。

  2、劳动合同管理

  2.1.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2.本着*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合同由行政人事部核准。

  2.3.劳动合同办理时间:

  新入职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职员工:合同期满前30天由行政人事部知会该员工直属部门,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公司用人状况并结合该员工的意愿,共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如果继续聘用,则由行政人事部通知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2.3.3行政人事部将劳动合同信息录入电脑系统,便于集中、规范管理。

  2.3.4行政人事部对已给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3、劳动关系证明

  行政人事部应员工本人的要求,经调查核实后为员工开具相关证明,包括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和退社保证明。

  4、劳动争议处理

  4.1劳动争议是企业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正常现象,各级管理人员要本着沉着、冷静、务实、灵活的原则,规避法律风险,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4.2劳动争议的情形:因职工重大违纪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4.3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依法处理;积极配合。

  5、员工意见管理

  5.1.员工是公司最大的`财富,加强对员工意见的管理,可集思广益,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开发人力资源,并可有效化解员工矛盾。

  5.2.离职面谈:离职面谈可在一定程度上挽留优秀人才,并可从侧面找出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工作改进提供独特视角。

  6、员工投诉管理规定

  6.1.员工投诉:规范投诉管理,妥善解决员工的不公正待遇和公司内部违规事件,维护公正,以保证公司整体工作的全面健康运作。

  6.2.投诉原则:内容客观、真实、具体;处理公正、及时、务实;逐级投诉,不提倡越级投诉;提倡署名投诉。

  6.3.投诉范围:员工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损害公司利益或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其它违规、违法行为。

  ***.投诉方式:口头投诉;书面投诉。

  6.5.投诉程序:向直接上级申述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间接上级申诉――解决不成的,向行政中心申述――解决不成的,由总经理裁决。

  6.6.投诉处理:

  6.6.1.投诉受理人是投诉唯一有效调查人员,但调查结果须经投诉受理人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

  6.6.2.所有的投诉事件应在接到申诉申请书的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明确答复投诉人;

  6.6.3.投诉受理部门对投诉事件及投诉人负有保密的责任;

  6.***.检举揭发对公司有重大损害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根据《奖惩制度》规定,将得到相应奖励;对泄露投诉人资料、打击报复投诉人的行为,将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对性质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员工纠纷调解

  控制事发现场局面,避免纠纷继续升级。特别在发生打架、斗殴时要首先制止双方,调查事实真相,分清责任。通过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找相关人员了解等方式调查清楚事实真相后,分析纠纷双方的责任,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做好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员工能自觉的接受处理结果,对纠纷事件备案并跟踪调解效果,为以后工作提供参考。

  8、健康管理

  8.1社会保险: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保险由行政人事部办理。

  8.2身体保健:员工体检、健康宣传、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9、特殊时期劳动关系管理

  9.1特殊时期类型:公司架构变动、人员调整、劳动诉讼、员工伤亡及员工受到严重骚扰事件、天灾(传染病、台风、暴雨等)。

  9.2特殊事件处理原则:

  9.2.1准确判定:当公司内外环境发生变化,足以妨害公司达成基本目标,即可判定为特殊事件;

  9.2.2防微杜渐法则:对认定的特殊事件,须高度重视,并在法律、操作上面考虑周全,防止有所遗漏;

  9.2.3最糟后果预测:预测事件可能会有的最糟结果,然后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2

  第一条 目的

  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 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公司本着“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1.2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免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2. 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 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 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1.2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 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1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2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4.2录用流程

  4.2.1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体包头市市级医院进行的肝功能和肺部体检报告一份。

  4.2.2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职业等级证、特殊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维修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入职需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

  4.2.3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书》、部分岗位签订《担保书》。

  4.2.4领取员工工牌;录考勤;领取工服。

  4.2.5 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天入厂培训,接受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相关知识等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送部门进行岗位培训。

  4.2.6到岗参加上岗培训, 由部门负责安排,培训时间为七天;内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部门工作;由总经办经理进行培训跟踪及督导工作。

  4.2.7新员工入厂七天内为适应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辞退或离职者,公司不予计发报酬及其它经济补偿。

  4.2.8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员工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管理。

  4.3转正流程

  4.3.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入职时部门填写的《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

  4.3.2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人力资源部;

  4.3.3人力资源部视被退回员工基本情况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以辞退。

  第二章 员工离职

  第一条 离职类型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2.按劳动关系终止原因把离职类别分为: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开除。

  2.1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

  2.2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辞职;

  2.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

  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

  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离职称为开除。

  第二条 离职结算办法

  1. 终止劳动合同

  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

  2. 辞职

  2.1按规定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经批准离职前的工资照付。

  2.2 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商定。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之安排,否则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2.3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之需及时安排(招聘)人员跟班,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确认交接手续完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

  3. 自动离职

  不作任何结算。

  4. 辞退

  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5. 开除

  不作任何结算。

  第三条 离职结算程序

  1.员工获得离职通知后,持厂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程序记录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确定出勤天数及补助项目。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结帐。

  2.凡离职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厂手续,逾期不办或有意拖延时间者按自动放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

  3.离职人员结算完毕后不准进入车间活动。

  4.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审计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楚且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业务人员离职须将客户电话、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

  第四章 劳动关系

  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合同签订范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3.1.解雇: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该员工。

  3.2.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4.自然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员工不予续约,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

  4.违约赔偿

  4.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前离职的)员工,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4.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员工,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时间拟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

  4.3.对因严重违纪而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4.4.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须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合同管理

  5.1.行政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保存。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应提前二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后,决定该员工去留。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员工去留。

  5.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员工,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新的劳动合同。

  5.3.对不按上续程序办理员工考评的主管而造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应由该部门主管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5.4.《员工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阅。

  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人事档案收集和保存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秘密,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

  2.员工人事档案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证复印件;③健康证明;④技术职称证复印件;⑤个人简历;⑥应聘登记表;⑦应聘程序记录表;⑧面试考试题;⑨试用期间考核表,调薪表等。

  3.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开始建立该员工人事档案。

  4.在职员工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副主管级以上员工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5.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程序记录一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

  6.离职人员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

  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时间:

  6.1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3年。

  6.2辞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2年。

  6.3解雇人员、自动离职人员、被开除人员档案保存期为1年半。

  满保存期档案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7.查阅员工人事档案需办理查阅手续。

  7.1查阅主管级以上级别(含副主管)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7.2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7.3借阅员工人事档案时间不得超过1天。

  第三条 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商业、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人事资料的保密可靠,制订本制度。

  1.公司档案资料分一般资料和保密资料两种,保密资料包括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市场资料、客户资料、供应商及供货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除此之外的资料为一般资料。

  2.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保护一切保密资料的安全与保密,保证信息不外泄,资料不外流,具体规定如下:

  2.1.未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摘抄、复印任何保密资料,违者以违反工作纪律论;

  2.2.收发、传递或经批准携带保密资料外出的,由经手人负责该资料的安全与保密,如发生泄密,以玩忽职守论;

  2.3.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的员工,如经手人、保管人等,不允许在公司大范围内谈论所掌握的资料,更不允许对公司以外的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竞争对手提及相关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将以泄密论处;

  2.4.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特别是技术及市场资料的员工,如与公司竞争对手勾结,窃取公司机密,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前来公司访问或服务的客户或其他外来人员,前台接待员给予对方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后,电话通知受访人,由受访人引导方可进入公司办公区域。进入软件技术开发区域,还必须事先征得技术总监的批准。

  4.本制度由各部门配合,互相监督执行,如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或可能泄露,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特殊岗位人员担保规定

  为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防患未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直接接触公司财务及客户资料的特殊岗位人员实行担保管理。特殊岗位人员在公司服务期间的行为需请人担保,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该特殊岗位人员及其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关规定如下:

  1.担保管理的岗位范围:

  需请人担保的职位有:财务出纳、司机。

  2.担保人范围:

  2.1.公司已满试用期的在职人员,但两人之间不得互相担保;

  2.2.集团内其它公司在职人员;

  2.3.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

  3.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一经承诺对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即需对被担保人在华银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被担保人个人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人擅自离开公司或其他原因无法(无能力)承担相应责任时,该责任由担保人承担。

  4.担保手续的办理

  公司将提供担保书格式,担保书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双方签字并存公司行政部(包头市户口非本公司人员担保人需出具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复印件,附在担保书后)。

  5.担保手续的变更

  被担保人正常离开公司,担保关系自行终止。担保人先于被担保人离开公司,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担保人或被担保人要求终止担保关系,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同时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

  第四章 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撰并解释;

  2.随公司发展及要求变化,公司有权对内容进行调整;

  3.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执行。

  4.附表:

  《招聘申请表》

  《应聘程序记录表》

  《员工试用期协议书》

  《担保书》

  《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离职程序记录表》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释义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颁布的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培训学*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竞业协议及其它基于岗位不一样而签订的各类协议或承诺书、职责书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及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

  除和终止手续;

  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提议;

  7、保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二、子公司办公室:

  1、办理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2、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3、负责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4、遇重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提议;

  5、保管本公司员工(公司负责人除外)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基本规范

  第五条《劳动合同书》文本管理

  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正式颁布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特殊情景需使用别的劳动合同文本须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签订。不得擅自拟订或使用已废止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法拟订或修订,经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报请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正式颁布执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的确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经营、管理岗位,中高级销售、服务顾问和技师,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三年,;其他岗位人员为两年,第三次(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二、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原则上根据合同期限长短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三、子公司依据上述原则根据本公司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人才市场供需等实际情景决定各岗位第一、二次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条集团所有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签订劳动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条劳动合同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字的,可委托公司负责人代签。未经书面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律无效;因代签无效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代签人负责赔偿。

  第九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及员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压或代为保管应由员工自行保管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做好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劳动合同书》及其相关文件:

  一、建立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汇总表(电子档)(附件二)。

  二、《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培训协议;

  2、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3、岗位职任书;

  4、个人月度绩效考核表和工作本事评估表。

  5、违约或违纪记录;

  6、其他专项协议;

  第十一条集团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集团内法人单位之间调动(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异动审批手续,无经济赔偿金,并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订立劳动合同作业规范:

  一、订立劳动合同前需进行的准备工作

  1、合同订立前,双方应就劳动合同期限、工作资料和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作时光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新签约人员应按本制度第六条规定协商试用期限。公司应向拟签约员工告知公司的规章制度等和与其工作有关的情景。

  2、合同订立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对被录用员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房产证等)、年龄、住址、健康状况、学历证书、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相关资格证书、与原单位解约证明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景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重要岗位应要求员工供给户籍所在地**机关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对供给资料不真实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等其他条款,并约定,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职责。

  ①服务期是指公司对享受本公司供给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供给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约定,否则将承担违约职责。

  ②保守秘密或竞业限制是指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

  二、合同填写规范:

  1、签约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协商确定其权利和义务。

  2、合同中空白之处资料的填写应贴合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一致后再填入相关资料。所填资料不得涂改。不得隐瞒或欺骗。

  3、《劳动合同书》相关资料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用词准确,对不用之处或空格应写无或用粗实线划去。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能够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及变更规范

  一、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景进行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履约的基本情景,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情景及时纠正并以书面方式记录,列入相关档案。

  二、合同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资料、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持有的应随原合同一齐存档。

  第四章劳动合同续签规范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将《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三)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签手续。

  第十七条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书面了解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意向。

  二、员工本人同意续签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结合员工工作部门意见及日常考核情景报呈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

  三、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续签的,办理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盖章签字。

  四、公司负责人审批不再续签的,给予书面通知。

  五、续签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第五章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第十八条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书》约定能够解除劳动合同或依《劳动合同法》相关

  规定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时,签约双方中的其中一方能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出现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

  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能够终止。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作业规范

  一、公司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景发生重大变化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因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由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离职证明》(见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六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职责

  第二十二条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合同期满员工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按双方合同约定及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执行。对涉及服务期及竞业限制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职责及经济赔偿。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三条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员工予以经济补偿。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4

  第一节、职工招用

  第1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2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3条、公司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等。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4条、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5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7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能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资料,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的;

  (2)供给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景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资料不能达成协议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1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本事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掉、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不一样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掉、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公司如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2、对生产,经营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节、工作时光与休息休假

  第15条、公司连续生产岗位实行综合工作制,销售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岗位实行标准工作制。

  第16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后能够依法延长日工作时光,但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17条、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18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19条、安排职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20条、公司以现金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第21条、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能够要求职工赔偿,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能够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额度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22条、有下列情景之一,公司能够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能够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23条、公司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六节、劳动纪律

  第24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景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报告》;

  (7)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公司方与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节、附则

  第25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26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27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经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28条、本制度已由全体职工讨论,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29条、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生效。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5

  第一条 目的

  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 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公司本着“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1.2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免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2. 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 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 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1.2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 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1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2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4.2录用流程

  4.2.1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体包头市市级医院进行的肝功能和肺部体检报告一份。

  4.2.2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职业等级证、特殊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维修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入职需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

  4.2.3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书》、部分岗位签订《担保书》。

  4.2.4领取员工工牌;录考勤;领取工服。

  4.2.5 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天入厂培训,接受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相关知识等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送部门进行岗位培训。

  4.2.6到岗参加上岗培训, 由部门负责安排,培训时间为七天;内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部门工作;由总经办经理进行培训跟踪及督导工作。

  4.2.7新员工入厂七天内为适应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辞退或离职者,公司不予计发报酬及其它经济补偿。

  4.2.8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员工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管理。

  4.3转正流程

  4.3.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入职时部门填写的《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

  4.3.2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人力资源部;

  4.3.3人力资源部视被退回员工基本情况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以辞退。

  第二章 员工离职

  第一条 离职类型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2.按劳动关系终止原因把离职类别分为: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开除。

  2.1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

  2.2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辞职;

  2.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

  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

  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离职称为开除。

  第二条 离职结算办法

  1. 终止劳动合同

  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

  2. 辞职

  2.1按规定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经批准离职前的工资照付。

  2.2 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商定。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之安排,否则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2.3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之需及时安排(招聘)人员跟班,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确认交接手续完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

  3. 自动离职

  不作任何结算。

  4. 辞退

  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5. 开除

  不作任何结算。

  第三条 离职结算程序

  1.员工获得离职通知后,持厂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程序记录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确定出勤天数及补助项目。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结帐。

  2.凡离职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厂手续,逾期不办或有意拖延时间者按自动放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

  3.离职人员结算完毕后不准进入车间活动。

  4.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审计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楚且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业务人员离职须将客户电话、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

  第四章 劳动关系

  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合同签订范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3.1.解雇: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该员工。

  3.2.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4.自然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员工不予续约,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

  4.违约赔偿

  4.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前离职的)员工,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4.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员工,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时间拟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

  4.3.对因严重违纪而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4.4.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须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合同管理

  5.1.行政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保存。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应提前二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后,决定该员工去留。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员工去留。

  5.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员工,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新的劳动合同。

  5.3.对不按上续程序办理员工考评的主管而造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应由该部门主管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5.4.《员工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阅。

  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人事档案收集和保存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秘密,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

  2.员工人事档案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证复印件;③健康证明;④技术职称证复印件;⑤个人简历;⑥应聘登记表;⑦应聘程序记录表;⑧面试考试题;⑨试用期间考核表,调薪表等。

  3.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开始建立该员工人事档案。

  4.在职员工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副主管级以上员工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5.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程序记录一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

  6.离职人员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

  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时间:

  6.1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3年。

  6.2辞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2年。

  6.3解雇人员、自动离职人员、被开除人员档案保存期为1年半。

  满保存期档案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7.查阅员工人事档案需办理查阅手续。

  7.1查阅主管级以上级别(含副主管)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7.2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7.3借阅员工人事档案时间不得超过1天。

  第三条 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商业、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人事资料的保密可靠,制订本制度。

  1.公司档案资料分一般资料和保密资料两种,保密资料包括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市场资料、客户资料、供应商及供货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除此之外的资料为一般资料。

  2.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保护一切保密资料的安全与保密,保证信息不外泄,资料不外流,具体规定如下:

  2.1.未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摘抄、复印任何保密资料,违者以违反工作纪律论;

  2.2.收发、传递或经批准携带保密资料外出的,由经手人负责该资料的安全与保密,如发生泄密,以玩忽职守论;

  2.3.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的员工,如经手人、保管人等,不允许在公司大范围内谈论所掌握的资料,更不允许对公司以外的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竞争对手提及相关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将以泄密论处;

  2.4.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特别是技术及市场资料的员工,如与公司竞争对手勾结,窃取公司机密,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前来公司访问或服务的客户或其他外来人员,前台接待员给予对方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后,电话通知受访人,由受访人引导方可进入公司办公区域。进入软件技术开发区域,还必须事先征得技术总监的批准。

  4.本制度由各部门配合,互相监督执行,如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或可能泄露,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特殊岗位人员担保规定

  为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防患未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直接接触公司财务及客户资料的特殊岗位人员实行担保管理。特殊岗位人员在公司服务期间的行为需请人担保,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该特殊岗位人员及其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关规定如下:

  1.担保管理的岗位范围:

  需请人担保的职位有:财务出纳、司机。

  2.担保人范围:

  2.1.公司已满试用期的在职人员,但两人之间不得互相担保;

  2.2.集团内其它公司在职人员;

  2.3.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

  3.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一经承诺对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即需对被担保人在华银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被担保人个人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人擅自离开公司或其他原因无法(无能力)承担相应责任时,该责任由担保人承担。

  4.担保手续的办理

  公司将提供担保书格式,担保书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双方签字并存公司行政部(包头市户口非本公司人员担保人需出具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复印件,附在担保书后)。

  5.担保手续的变更

  被担保人正常离开公司,担保关系自行终止。担保人先于被担保人离开公司,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担保人或被担保人要求终止担保关系,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同时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

  第四章 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撰并解释;

  2.随公司发展及要求变化,公司有权对内容进行调整;

  3.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执行。

  4.附表:

  《招聘申请表》

  《应聘程序记录表》

  《员工试用期协议书》

  《担保书》

  《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离职程序记录表》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3篇(扩展3)

——公司监理管理制度3篇

  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各项考勤制度,通过对员工各项考勤情况的统计,为所员工月、年度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引导员工考勤行为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保证公司、所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所在监理市场竞争环境中的竞争实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则

  考勤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人性、灵活、赏罚分明”的原则。

  三、考勤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监理二所所有员工及由参与监理二所主办项目的其他所部员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一)作息制度和工作制

  依据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1)所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

  (2)每周周日为公休日,

  (3)其他工作时间制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所需,调整工作时间及安排加班。

  (4)法定节假日各项目根据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时间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按排。

  (5)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的加班情况必须在安排加班当日的下午17时报至文员处进行登记,由文员将加班情况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如遇不确定加班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的次日报文员登记。除此之外,加班的起止时间必须在考勤表中注明。

  每周由一名项目负责人对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进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二至三个项目,每季度必须确保所有在建项目抽查一次)。

  各项目考勤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负责。

  各项目必须在每周六将周考勤表交至文员处登记,有文员进行汇总。

  所属人员(含所主办项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员)请假,请假1天的由项目总监或项目负责人直接批准,请假时间超过2天(含2天),需书面报所长批准。请假未被批准的,人员不能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者,手机必须开机,以保证公司、所能随时联系上。

  (二)所周例会签到制

  所属人员(含合作项目人员)如无特殊原由,周例会必须参加并签到(参加非本所主办的合作项目,参建人员应参加主办所周例会),确属无法参加的,应向所属项目负责人请假。无故不参加周例会的记缺*,记入当月绩效,缺*达到10次的记入当年绩效。

  (三)周报、月报制度

  周报、月报的编制也列入到本制度。

  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必须在周六将形成正式文本的周报交至所文员处。

  月报,必须每月按时编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为上交月报时间。

  对周、月报逾期未交的项目部,记为缺勤。周报缺勤记入当月绩效,月报缺勤记入当年年终绩效。

  各项目部可根据所监项目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周、月报的编制时间,并报文员备案,未审请调整的项目一律按上述时间安排执行。

  所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要求增加日报和旬报的编制时间,时间安排依照项目情况确定,由文员登记备案。

  (四)学*签到制

  将所组织的各项学*签到纳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学*前,由所拟定出参加学*的人员名单,由文员通知到个人。参加学*的人员无特殊事由不得缺*,参加人员必须签到,参加未签到者一律视为缺*,记入月绩效考核。

  五、奖惩制度

  (一)迟到、早退

  以上下班时间为标准,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时间为依据,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视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且没有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者,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早退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旦查明以旷工论处,并追查考勤记录者与总监/项目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3)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超过七日者扣发一个月的工资,所部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辞退、除名等处罚。

  (三)缺*

  对无故不参加所周例会、学*的行为,视为缺*。缺*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周例会、学*累计达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四)缺勤

  (1)周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月累计达2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2)月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20元,年度累计达3次,年终绩效奖扣10%。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划分

  2.1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水*,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现场管理包括开工准备、施工过程管理、工程验收及移交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工程现场管理由工程部负责,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设计单位、造价管理部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并对项目监理的工作进行监管。

  第二章工地会议

  第三条工地会议包括施工进场预备会、工程部例会、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验收会(中间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会)和工程专题协调会。其中施工进场预备会、项目组例会、竣工验收会由工程部项目组组织,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和预验收会由项目监理组织。

  第四条施工进度协调会根据具体内容可由工程部或项目监理组织。

  施工进场预备会由工程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在预备会上由工程部总监介绍甲方项目组成员及职责、权限,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总监及对监理单位的授权,由工程总监宣布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总监介绍项目监理组成员分工职责及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然后由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项目部机构成员及分工。

  第五条项目组例会

  工程部例会定期召开,由工程总监主持,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项目组各专业工程师应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汇报,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并由工程总监和工地代表的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见。

  第六条工程专题协调会

  针对技术、设计、验收、工期、质安、纠纷等进行协调讨论并形成决议,由工程部不定期组织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工程部人员应参加由项目监理组织召开的工程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中间验收和预验收会、工程专题会议,并协调处理会议中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项目管理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3篇(扩展4)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3篇

  费用管理制度为了节约开支,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各项费用开支实行计划管理,各项开支原则上必须先报计划,按批准的计划开支。各项费用开支都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凭证上注明开支用途,财务部办理报销必须认真审核,保证开支凭证完整、准确、合法。

  二、较大的费用开支实行先报计划后开支,具体分两种情况:1000元以上的费用开支,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报告(须说明用途和详细预算),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开支,凭批准的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200——1000元的费用开支,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报告(须说明用途和详细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开支,凭批准的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

  三、较小的费用开支实行审核报销,200元以下的费用开支,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四、旅差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另定),市内交通发给定额补助,不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报出租车费需总经理批准。市外出差,需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回来后,凭批准的报告和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差旅费。办公室电话使用计费卡机,发卡定额。手机费实行限额报销,按照《基准外工资标准》执行。

  五、加强水电费的管理。水表、电表由行政部管理登记,负责与供水、供电部门核对数据,并按时交纳水电费,凭正式发票到财务部报销。公司每个员工都要树立节约每一分钱的思想,办公室人离开后必须关掉用电设施(灯、电扇、空调等)电源,否则,每次罚款5元。防损值班人员在卖场关门、办公室下班后要对各区域水电进行检查,及时关电、关水,值班人员如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处理的,每次罚款5元。

  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费用报销实行定期办理(数额大,急需办理的除外),每周一、四上午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1.总则: 为了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化运作优势,提高信息传递、处理效率,确保安全;节约公司的快递成本,规范快递物品 的收发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资料的丢失及浪费。

  2.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属之

  3.定义:

  快递物品: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 配件,样品以及其他货品等。 (销售仪器和销售试剂的发货除外)

  4. 组织与职责:

  4.1:值班门卫:负责公司邮件、零散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

  4.2:物流部: 负责公司邮件、快递物品的寄发管理。

  4.3:各部门: 递。

  4.4: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快递费进行管控。

  5.流程图:(略)

  6 .执行说明:

  6.1 快递的签收与发送 寄件人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寄件要求寄发快

  6.1.1 快递的接收

  6.1.1.1 值班门卫收到文件,资料,货物等快递物品时,要及 时通知转交给相关部门人员。

  6.1.1.2 物品接收人要在《邮件快递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 以备查验核对。

  6.1.1.3 除特殊情况外,如货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电话通 知本人是否接受,同意的可指定委托人代为签收。原则上各部门 人员应代收。

  6.1.2 快递的寄发

  6.1.2.1 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货物及其他物 品者必须到物流部填写《邮件快递寄发登记表》进行登记,经部 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物流部, 由物流部联系快递公司统一发送。 各 ( 需求部门于每日 16:30 前送至物流部)

  6.1.2.2 未经登记或需快递物品无部门负责人审批的, 物流部可 拒接受理,对于不合格的件退回发件人。

  6.1.2.3 快递公司的选择: 选择的原则是合理、 负责任、 低成本; 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合理、负责任的选择性价比高 的快递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邮寄处理的不选择快 递。

  6.1.2.4 各需求人员必须在《邮件快递寄发登记表》上详细注明 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称,以及快递承运单位及快递单 号,以备查验核对,如资料登记不清或不完整者,物流部有权要 求当事人将资料完善,对于无故拒不按要求填写,且物流要求无效者,物流部有权拒发该物品,并将情况报备部门负责人处理。

  6.1.2.5 填写快递单: 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 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 。

  7. 寄件相关规定:

  7.1.1 物件分类: A 类:紧急件;B 类:贵重件(如票据、证件、贵重配件或 物品等) 类:普通件(如资料、文件、普通配件等) 类: ;C ;D 普通信函、贺卡等。

  7.1.2 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 序 号 1 2 寄 件 类 选择快递公司 型 A B 发顺丰快递 发 EMS 或顺丰快 递 3 4 C D 发一般的快递公司 邮政(发*信)

  (物流部将提供各快递公司的优势特点及价格,供参考选 择)

  7.1.3 普通物品、公司样本、普通资料类原则上均选一般的快递 公司(非顺丰快递) ,若是特急件贵重配件或物品,方可选顺丰 快递等邮寄方式。

  7.1.4 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 10 倍处 罚。

  7.1.5 为便于寄回公司物品损坏时的索赔,外派人员必须选择有 资质能出具发票的快递物流公司。

  7.1.6 寄回公司的物品,由寄件人直接付款,物流部自本通知发 出之日起将不再支付快递公司到付付款, 公司任何人不得选择到 付付款方式,否则造成的耽误损失由经办人承担。

  7.1.7 如发生物流部提货寄回公司物品(含退换、返修仪器及试 剂)产生的费用,动用到物流部备用金的,将归各业务部门费用 核算。

  8.执行时间: 凡以往发文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邮件快递收发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更好地发挥财务监督职能,达到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加强成本费用控制,保证资金合理使用的目的,让各项成本费用开支在预算范围内做到必要、合理、节约、有效,使财务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发生各类费用、支出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取得或填制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

  第二章费用报销、支出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各类费用、支出事项的有权审批人。各部门在预算范围内的费用、支出事项须由经办人员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或执行。超过部门预算范围内的费用、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且超出部份的费用由支费个人自理。

  第三章费用报销、支出审批程序

  第五条经济合同付款审批程序。

  签定经济合同的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限,分月向财务部报送预算,并由分管业务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审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安排资金,有计划分步骤地支付各类经济合同款项。

  (一)在预算内,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需付款时,由经办人员如实填制“公司合同付款申请书”,并附上与之相关的合同、验收等相关资料,分别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副总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将业务部门和主管副总核准同意支付的“公司合同付款申请书”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应对照合同资料审核后签署同意付款意见,然后将上述文件

  连同对方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有效正式发票一并报总经理审批;

  (三)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相关人员填制记帐凭证、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在5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六条日常费用的报销审批程序及有关规定。

  各部门按核定的年度预算分解报月预算,经审核后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在预算内控制使用。

  一、审批程序

  (一)部门确认——费用报销时,各部门按规定的格式粘贴原始凭证并选择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等,在报销业务招待费时还应同时填写“业务招待费说明表”,由部门负责人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确认签字后送财务部;

  (二)财务部初审——重点审核在预算范围内开支的票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核准报销金额的准确性,并签字确认;

  (三)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将初审合格的原始凭证送总经理审核批准;

  (四)将审核批准同意报销的原始凭证送财务部相关人员填制记帐凭证后交出纳,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付款。

  二、有关规定

  (一)费用发生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作为报销依据;

  1、规定税务监章的有效发票的台头、时间、摘要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大小写要相符,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注意印制发票的有效时效。例:针对2004年,取得发票时的前3年,即发票右上角编号下分别应标有税字(02)或(03)或(04)字样的,为印制发票的有效时效。

  2、规定税务监章的定额发票要同时加盖使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白条和无财政监章的收据不作为报销依据,否则财务初审时即剔除。

  (二)原则上当月发生的费用当月在预算内报销,当月未及时报销或确因客观情况未及时在当月内报销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初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否则不纳入当月预算处理。

  (三)员工因公借款且在借款期发生费用报销时应先冲借款,直至冲完借款为止。

  (四)日常费用的报账收单时间:

  1、除特定时期,每周星期一、星期二和星期四及每月月底的后两个工作日为报帐收单时间。

  2、每年1月、7月为财务中报、年报编制时间,当月1日至10日原则上不办理报帐收单手续,其他月份的1日至5日为月报编制时间,原则上不办理报帐收单手续。

  第七条工资费用的审批程序。

  (一)员工工资的发放时间定于次月8日(遇节假日提前),各部门负责收集当月各部门员工“工资变动情况表”、“出勤情况统计表”、“代扣保险费明细表”报送财务部;

  (二)财务部将复核无误的工资表送总经理审核;

  (三)根据核准发放的工资额拨款到银行开设的工资专户。

  第八条员工个人因公借款审批程序

  (一)借款人填制借款申请单,参照第六条的费用报销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二)借款申请单送财务部经理复核。如果借款人的以前欠款已清偿完毕,准予借款,坚持“前不清,后不借”。

  (三)财务部记帐人员记帐,出纳人员根据借款人签收的记帐凭证和经核准的借款申请单支款;

  (四)因公出差的借款人,在返回公司后的5日内报帐并结清余款;其他借款人在业务完毕后的三日内了清借款。

  第四章具体费用报销细则

  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

  规定标准:公司总经理业务招待费每月不超过8000元,公司副总经理业务招待费每月不超过3000元,技术总监、部门经理业务招待费为每月不超过1000元,全部招待费凭票报销。

  要求:

  (一)在预算范围内的业务应酬活动应本着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各部门有列支权,无随意开支权。经公司审定的各部门业务招待费的开支额度按部门归属总经理统一掌握、统一审批。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超支的,应先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超支时应先报董事长批准。

  (二)各部门正、副经理有业务招待费使用资格,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发生业务招待费。各部门在发生业务招待事项时须严格按批准的限额标准执行,并须事前向总经理请示,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具体执行中以总经理在报销凭证上签字批准为准。

  (三)在业务发生后一周内应填写“业务招待费说明表”,注明被请客户名称、人数,事由及应酬方式、金额等,并填写“费用报销支款单”附上相应发票,按照第六条日常费用报销程序的要求进行报销。“业务招待费说明表”,统一由财务部存档,仅供内部审查不对外使用。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制度3篇(扩展5)

——公司运营管理制度3篇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仓库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仓库运营管理相关人、财、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XX通信集团SS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属各仓库(以下简称“仓库”)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三、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分为省、市二级,省公司采购物流中心负责省级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并对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则负责其所属的市级各仓库(含县、区分仓)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则

  四、各级物流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观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仓库日常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

  五、各级物流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范管理;做好燃气及相关设施、发电机油库、各类配电用房、高压锅炉、气体防护区、危废品(如废旧蓄电池等)存放区等各类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对进入危险源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提示、防护准备和引导;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等情况;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准备。

  六、各级仓库必须设置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学*各项安全防范规定,组织开展日常应急预案演练,熟悉各项应急准备方案。

  七、如通过外包方式由合作方开展仓库各项管理的,应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关安全协议,明确合同双方安全工作职责。

  以下按照不同专业和内容,分章节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定。

  第四章库区人员、物品出入管理

  八、仓库工作人员凭有效工作证件进出。

  九、各级仓库对提货、送货、来访人员以及各种车辆实行出入证准入和放行条管理制度,出入证和放行条由各级仓库发放。

  十、仓库出入证和放行条必须专人(车)专用,一人一证(条)、一车一证(条)。

  十一、提货、送货、来访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在仓库设置的传达室或登记处进行登记,领取出入证后方可进入仓库库区。离开仓库时须登记离开时间,并交还出入证后方可离开。

  十二、放行条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或仓库现场管理单位开具,并在仓库现场备案。放行条须填写具体清晰的放行物资内容,并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或仓库现场管理单位加盖公章。

  十三、提货、送货人在库区等候提货、送货时,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库区,如因故需进入仓库库区,需经仓库现场主管批准且在库区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库区。

  十四、非提货的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库区,需经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仓管主管批准且在库区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库区。

  十五、所有车辆进入仓库时,如车内已载有货物并需携带出去的,须自觉在传达室处详细登记携带货物的详细情况,以便门岗进行查验。车辆离仓库门口时须接受门岗的开厢登车检查。

  十六、凡有车辆出库,不管有无携带仓库内仓储物资离开的,须凭仓库出具的放行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并记录离开时间后方能放行。

  十七、办公、来访自行车、摩托车、小汽车只可停放在库区指定的停放区域,禁止进入库区。

  第五章库区安全及消防管理

  仓库必须遵循明确的安全及防火规定,具体如下:

  十八、仓库的主要领导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为安全及防火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仓库须设置安全管理员(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均需设置),组织开展仓库日常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仓库安全管理制度须张贴于仓库明显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赁仓库必须至少符合丙二类消防等级安全要求,并按照有关规范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须满足每班2人的值班规定,并实现7*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持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上岗。

  二十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作业人员在库区内必须身穿工作服,所有进出仓库存储区的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物资堆放较高及多层货架区域(托盘散件物资需用打包膜缠绕后才能上架)必须配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

  二十三、仓库管理人员(包括物流管理部门管理员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储存物质的性质,参加过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四知”,知物资性能、知灭火方法、知物资养护、知物资管理制度。

  二十四、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五要”、“五不准”。

  五要:

  1、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2、仓库电源要装分闸,电源开关要装在库外;

  3、电线要穿管、敷设;

  4、下班要切断电源;

  5、对电器设备(空调、配电箱、应急灯、抽风换气设备、电动闸门以及各类开关电源等)要经常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电工必须持证(相应高、低压电工证)上岗。

  五不准:

  1、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碘钨灯或大于60瓦的灯泡,在储存易燃、可燃物资或建筑耐火等级在三级以下的仓库内使用日光灯;

  2、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3、不准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

  5、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安装普通电器设备。

  二十五、制定防火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练,培训员工逃生、自救和灭火技能。

  二十六、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并须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贯彻执行《XX通信集团SS公司消防设施维护实施细则》,做好消防设备日常维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检查的工作,并登记备案;维保应聘用有资质、有实力的公司,确保任何时候消防设备、设施都是完好、有效运作。

  二十八、仓库物质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1、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2、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3、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4、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5、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区域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对进入危险源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险性并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类废旧蓄电池必须划定专区集中保存。废旧蓄电池必须正放,不能叠放,做好防短路、防渗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阳光暴晒。各类废旧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场或半封闭临时建筑内。

  三十一、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在库内吸烟及动用明火,仓库内应设立禁火和逃生标志;库区因施工需动用明火时,须到物流管理部门办理临时施工审批手续,并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离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过程有专人监护,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施工期间要及时清理现场。

  第六章库区治安防范管理

  三十二、仓库必须有明确的库区治安防范管理规定,规定具体如下:仓库主要领导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为治安防范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治安防范的安全管理工作。仓库须设置安全管理员(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均需设置),组织开展日常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仓库须根据环境安装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如监控摄像头、红外报警等装置,监控录像保存时限必须满足一个月内可查阅要求。

  三十四、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好对库区内门、窗、锁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员下班后,应将钥匙交到专职值班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可以是仓库主管或者仓管人员,需7*24小时值班)。

  三十五、仓库要做好库区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检查的工作,并登记备案;安全防范设施的维护保养应聘用有资质、有实力的公司,确保安保实施运转正常。

  三十六、仓库必须制定治安防范应急预案,发生治安防范事件时按预案处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七章各类应急预案管理

  三十七、仓库要根据相关预测做好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监控和应急工作,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十八、仓库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周边环境及形势的评估,制定具体防恐应急预案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十九、仓库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检查情况要向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进行汇报;每半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四十、仓库如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章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库区内货物运输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发前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货物装卸要确保人员人身安全,严格按规定装卸,严禁超载。对易燃、易爆产品须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运输途中安全。

  四十二、库区电梯应按设计标准使用和维护,使用单位应按时对电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严格按时聘请劳动安全技术部门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

  四十三、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则,加强对叉车日常维保和操作前检查,叉车维护、保养及检查情况要登记备查。

  第九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为支持仓库园区开展连续生产工作,仓库园区可根据情况设置合理生活配套设施,如食堂、餐厅等。如相关生活配套设施日常运营属于物流部门负责管理,则相关设施除应严格执行前述各项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四十四、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工作*惯,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并标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种物品不得随意乱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离开食堂工作岗位,防止传染、中毒。饭食需留样存放冰柜保存三天。

  四十五、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厨房等重要部位须安装摄像装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规定放置,燃气管道、用具须安装泄漏报警装置并配置足够消防器材(面积在100*米内配置泡沫灭火气瓶3个,每增50*方米配置多1个)。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内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并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煤气等设施。

  四十七、应制定食品中毒应急预案,一但发生食品中毒事件须及时采取各项抢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级系统操作人员应按权限进行操作,并保护好各自账号,严禁账号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严禁使用系统或设备等进行与物流管理无关的活动。

  五十、仓库人员(包括物流管理部门人员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现场人员)严禁私自下载、留存、篡改、买卖、交换与仓库生产运营有关信息。

  五十一、对离职、离岗人员要及时进行权限调整或删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训和档案归档管理

  五十二、仓库管理单位应按照XXSS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员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员)每年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教育结束后要本人签名确认。

  五十三、仓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规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门、班组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档案并进行归档,对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签到、图片、总结等资料也需妥善归档。

  第十二章附则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释权属省公司采购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目的

  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防范,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对公司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如下安排: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成员。

  三、内容

  (一)运营管理部

  1、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3、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4、督促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安全稽查部

  1、每月召开司乘人员安全例会至少一次,宣讲安全法律法规、行车安全常识、剖析典型事故等,使司乘人员受教育面达到100%。

  2、每月路检路查次数不少于三次。

  3、安排专人对驾驶员档案进行管理。

  4、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消防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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