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实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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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6:30:起床

  7:00-7:30:早餐

  7:30-7:50:早操(每周一早晨升旗,全体师生必须参加。)

  7:50:预备铃

  8:00-8:45:第一节课

  8:55-9:40:第二节课

  9:40-10:00:眼保健操

  10:00-10:45:第三节课

  10:55-11:40:第四节课

  11:40-12:20:午餐

  12:30-14:00:午休

  14:20-14:30:预备铃

  14:30-15:15:第五节课

  15:25-16:10:第六节课

  16:20-17:30:课外活动

  17:30-18:20:晚餐

  19:00-20:30:晚自*

  21:30:查寝

  22:00:熄灯

  二、考勤考核办法

  1、中层以上干部实行值周制,教职工实行值日制,凡值周领导和值日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班主任早晨7:30,教师早晨8点(周一7:30),下午2点,必须到教务处签到。专职招生人员,在招生高峰时候可以作为特殊情况不签到。其它处室人员要外出办事的,需到办公室签到后再出校门。

  2、一次不签到,扣1分,月底考核时与工资挂钩。

  3、迟到一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处理。

  4、教师上课时迟到、早退或脱岗视为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按制度处理。

  5、每周日下午六点为教师例会时间,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作为旷到,按旷工处理。

  6、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达一个工作日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病假的规定

  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必须有病情证明书。病假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住院需要有医院证明、病历以及费用单。

  四、事假考核办法:

  1、凡请事假者,属后勤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按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事假天数的标准,扣减工资。

  2、教师因特殊情况请假。只要课程衔接完整,不影响教学进程的,不扣工资。

  3、校董事会成员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经董事长签字同意,交校办存档备案。

  4、所有教职员工请假,原则上要事前请假,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一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经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校办存档备案。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再补齐手续。

  5、所有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必须按时到校办办理销假手续。

  6、不履行正常请假和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外出,一律要跟办公室打招呼。中层以上干部外出超过半天,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董事会成员出市区办事须向董事长报告。所有教职员工,凡离开市区,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单位损失,情况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XX年2月25日起执行。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3

  一、工作时间

  1、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及各村校进行考勤。考勤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按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将前月考勤表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时限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学校支部把考勤汇总表交中心学校财务,作为结算工资依据。

  2、各村校负责人要严格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勤,若经中心学校检查发现教师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村校负责人工资50元。

  3、因考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

  1、两天以下(含两天)请假:请假者直接向村校(点)负责人请假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审批,村校(点)负责人如实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记,并由请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记表签名栏签字确认,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将考勤登记表交中心学校党支部汇总。

  2、两天以上请假:请假者直接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与村校(点)负责人协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4、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审批。中心学校支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7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3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3、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5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7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2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

  6、参加函授学*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三)、相关规定

  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可电话消假),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四、其它

  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4

  一、请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类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二)请假手续: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报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或校长室批准,工作安排妥当后,准假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以电话、口头请假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1、公假(开会、外出学*、进修等)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围内(二天以内)报教务处主任审批,同意。

  ③地市范围外(二天以上)报校长审批,同意。

  ④出国或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报教育局审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师公出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或由教务处协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2、事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③半月以上,报请教育局审批。

  (2)工作安排

  教师事假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注:1、事假在2节以内,并在一周内补上延误功课的,并报教务处备案,可不按事假处理。一个月不超过一次,否则按事假处理。

  2、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不得擅自调动功课,一经发现,以事假论处。因擅自调

  动功课造成缺课的以旷课论处。

  3、病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请假,须凭定点单位的证明(二天以上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院证明,二天以内由校医务室证明),到教务处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间(二天内)功课,与教务处协商安排或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4、婚假、丧假

  婚假期为一周(晚婚婚假为半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为三天,有关教工需事先向教务处申报。

  5、产假

  规定为三个月,晚育者可享受六个月假期,向教务处事先申报,由校长室批准。

  二、相关规定

  1、公假

  不扣发工资及各种补贴、奖金。但按节数扣发超工作量工资。

  2、病假

  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校发的补贴按节数或天数扣发,并扣发月全勤奖,扣除超工作量工资。

  3、事假

  半月以内,教师每节扣除:1节临时代课金+1节相应学科的课时津贴;职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个月计算,半个学期以上未到一学期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扣除相应的工资,并扣除月全勤奖及学期全勤奖。

  4、婚、丧假

  停发超工作量工资及集体活动补贴。如在法定时间内提前上班,则加发代课金加班费。在每学期末的考勤奖中不扣奖金,不扣月全勤奖。

  5、产假

  法定时间内不扣国发工资,学校有关工作量工资工作补贴、奖金停发。超出法定时间同事假。

  6、旷工旷课

  教师一节(职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奖。

  附:后勤请假指向:教师资料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实验室、文印室、语音室、计算机管理室、教务员、体育室向教务处主任请假;财务室、电工、校产保管员、老伯向总务处主任请假;政务员、门卫、住校生管理员向政教处主任请假;档案室、校办向校办主任请假。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5

  一、请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类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二)请假手续: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报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或校长室批准,工作安排妥当后,准假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以电话、口头请假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1、公假(开会、外出学*、进修等)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围内(二天以内)报教务处主任审批,同意。

  ③地市范围外(二天以上)报校长审批,同意。

  ④出国或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报教育局审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师公出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或由教务处协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2、事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③半月以上,报请教育局审批。

  (2)工作安排

  教师事假期间(二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注:1、事假在2节以内,并在一周内补上延误功课的,并报教务处备案,可不按事假处理。一个月不超过一次,否则按事假处理。

  2、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不得擅自调动功课,一经发现,以事假论处。因擅自调

  动功课造成缺课的以旷课论处。

  3、病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请假,须凭定点单位的证明(二天以上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院证明,二天以内由校医务室证明),到教务处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间(二天内)功课,与教务处协商安排或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二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4、婚假、丧假

  婚假期为一周(晚婚婚假为半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为三天,有关教工需事先向教务处申报。

  5、产假

  规定为三个月,晚育者可享受六个月假期,向教务处事先申报,由校长室批准。

  二、相关规定

  1、公假

  不扣发工资及各种补贴、奖金。但按节数扣发超工作量工资。

  2、病假

  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校发的补贴按节数或天数扣发,并扣发月全勤奖,扣除超工作量工资。

  3、事假

  半月以内,教师每节扣除:1节临时代课金+1节相应学科的课时津贴;职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个月计算,半个学期以上未到一学期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扣除相应的工资,并扣除月全勤奖及学期全勤奖。

  4、婚、丧假

  停发超工作量工资及集体活动补贴。如在法定时间内提前上班,则加发代课金加班费。在每学期末的考勤奖中不扣奖金,不扣月全勤奖。

  5、产假

  法定时间内不扣国发工资,学校有关工作量工资工作补贴、奖金停发。超出法定时间同事假。

  6、旷工旷课

  教师一节(职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奖。

  附:后勤请假指向:教师资料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实验室、文印室、语音室、计算机管理室、教务员、体育室向教务处主任请假;财务室、电工、校产保管员、老伯向总务处主任请假;政务员、门卫、住校生管理员向政教处主任请假;档案室、校办向校办主任请假。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6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学校管理,使学校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及各村校进行考勤。考勤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按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将前月考勤表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时限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学校支部把考勤汇总表交中心学校财务,作为结算工资依据。

  2、各村校负责人要严格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勤,若经中心学校检查发现教师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村校负责人工资50元。

  3、因考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

  1、两天以下(含两天)请假:请假者直接向村校(点)负责人请假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审批,村校(点)负责人如实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记,并由请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记表签名栏签字确认,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将考勤登记表交中心学校党支部汇总。

  2、两天以上请假:请假者直接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与村校(点)负责人协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4、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审批。中心学校支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7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3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3、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5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7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2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

  6、参加函授学*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三)、相关规定

  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可电话消假),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四、其它

  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7

  会议是学校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会议秩序的好坏,是事关政令畅通和教育工作者自身形象的大事。为了严肃会议纪律,确保会议精神的准确及时贯彻执行,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组织原则

  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全校性的政治学*和有关会议,必须坚持做到班级、教研组的局部小会服从全校性的全局大会。任何班级、教研组及个人不得以上课、私事、局部小会为由拒不参加学校召开的会议。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参加上级或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政治学*及教研活动都进行考勤登记且建档考核。

  二、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提早到会,不得迟到、早退、缺*。

  2、各种会议每个教师都要带上笔记本,做好笔记。

  3、参会人员必须自觉维护会议纪律,开会时不能在会场外面逗留或闲逛,开会时不能随意在会场中走动,更不能中途离会,不准大声喧哗或三三两两“另立会场”,不准带小孩入会场哭闹,不得翻看与会议无

  关的报刊杂志或小说等。

  4、对会议内容或安排有异议的,会后与召集人沟通,不得在会议室无视会议纪律或无理取闹,否则,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会议考勤

  1、学校各种会议(包括全校性会议、班主任会议和教研组会议等)实行签到或点名制。每次会议或政治学*由召集人按通知时间顺延5分钟开始点名,点名不到记迟到。召集人可视会议情况于会议期间随时点名,点名不在者记早退,两次以上点名不在会者视为缺会。迟到的参会人员到会时自觉在点名处消缺*,否则视为缺会。

  2、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在会前向召集人请假,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一律视为缺会。

  3、因学校安排公事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也必须提早向召集人请公假,经召集人同意后按公假处理。

  四、奖惩措施

  1、根据绩效考核考勤分值进行考勤。缺*会议,每次扣0。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当天已办理教学请假手续的不计扣);因公开会或出差请假,经学校相关科室同意后只考勤不计扣。

  2、学期结束后,各位教师把会议记录本上交校长室待查。

  3、每学期的会议考勤簿要存档备案,并将每个人的缺勤汇总记入教职员工业务档案,为教职员工职称评审、先进评选,全员聘任等提供参考依据。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8

  为保证全校教师在继续教育(第三阶段)学*期间参加各项学*活动的时间,确保完成学*任务,达到继续教育的效果,根据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期间,要统筹安排处理好工作和学*的关系,正确认识参加继续活动与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一致性,坚持继续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此,对全体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实行考勤、请假、补*等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制度

  1、认真参加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组组织的各项学*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

  2、在集体学*期间,要做好学*材料、学*读本、学*笔记本的准备工作,要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档,仔细听,认真记。

  3、在自学期间,要按照学*进度认真学*,作好读书笔记,记录好自学的时间、内容,摘录教材中的要点和重点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撰写学*心得体会。

  二、考勤制度

  1、考勤的内容:全校教师集中学*活动的情况。

  2、考勤的对象:参加继续教育(第三阶段)活动的全体教师。

  3、考勤的办法:学*活动考勤实行点名制和签到制相结合,如实做好考勤记录,以及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做好考核工作,考勤签到纪录要保存好,以便核查公布。

  三、请假制度

  1、继续教育学*活动考勤实行双重处理制度,即:继续教育工作中的缺勤除在继续教育工作考核中计算外,还要计入学校考勤纳入学校全方位考核。

  2、对继续教育工作的各种会议、活动,原则上不能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向学校领导提出书面请假单,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的教师还须进行补*,保证达到规定的学*时间并完成规定的学*任务。

  3、请假必须事先请假,不准事后补假。事后补假按旷工论处。

  4、对不请假或未经批准缺*学*活动的老师,经查实后,由学校行政按学校相关制度纳入学校考核。并同时作为学*态度的依据,扣除其相应学分。

  四、补*制度

  对因公、因病、处理紧急事务等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教师,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返回后要立即向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到,由领导小组指导其完成外出期间继续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后,继续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9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业务学*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1、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规定时间为准。

  2、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2分;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2分(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作矿课一节课计),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作旷课半天计;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3、教师有事必须请假(电话请假必须先安排好课务和班务),请假半天以内由负责人签批,每请假按一节课都进行累计计算。半天以上由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4、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负责人备案)。

  5、学校例会(隔周一次)请假一次扣款5分,迟到早退扣款2分。

  6、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5分。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2分的处罚。

  7、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8、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一次扣款1分。

  9、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10、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11、教职工考勤两周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10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教室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25分钟者作旷课一节处理。

  二、每个班设立考勤记录薄,每节课均应由任课教师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家庭报告书,向家长汇报,并存入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德育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德育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困病来不及请假,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四、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入学手续,经医生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并取消参加学期考试的资格。

  五、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六、发现学生非正常缺勤(不明学生缺勤原因和去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必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将情况上报到综治安全办公室。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实用十篇扩展阅读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实用十篇(扩展1)

——学校学员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十篇)

  学校学员考勤的管理制度 1

  会议是学校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会议秩序的好坏,是事关政令畅通和教育工作者自身形象的大事。为了严肃会议纪律,确保会议精神的准确及时贯彻执行,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组织原则

  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全校性的政治学*和有关会议,必须坚持做到班级、教研组的局部小会服从全校性的全局大会。任何班级、教研组及个人不得以上课、私事、局部小会为由拒不参加学校召开的会议。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参加上级或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政治学*及教研活动都进行考勤登记且建档考核。

  二、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提早到会,不得迟到、早退、缺*。

  2、各种会议每个教师都要带上笔记本,做好笔记。

  3、参会人员必须自觉维护会议纪律,开会时不能在会场外面逗留或闲逛,开会时不能随意在会场中走动,更不能中途离会,不准大声喧哗或三三两两“另立会场”,不准带小孩入会场哭闹,不得翻看与会议无关的报刊杂志或小说等。

  4、对会议内容或安排有异议的,会后与召集人沟通,不得在会议室无视会议纪律或无理取闹,否则,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会议考勤

  1、学校各种会议(包括全校性会议、班主任会议和教研组会议等)实行签到或点名制。每次会议或政治学*由召集人按通知时间顺延5分钟开始点名,点名不到记迟到。召集人可视会议情况于会议期间随时点名,点名不在者记早退,两次以上点名不在会者视为缺会。迟到的参会人员到会时自觉在点名处消缺*,否则视为缺会。

  2、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在会前向召集人请假,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一律视为缺会。

  3、因学校安排公事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也必须提早向召集人请公假,经召集人同意后按公假处理。

  四、奖惩措施

  1、根据绩效考核考勤分值进行考勤。缺*会议,每次扣0。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当天已办理教学请假手续的不计扣);因公开会或出差请假,经学校相关科室同意后只考勤不计扣。

  2、学期结束后,各位教师把会议记录本上交校长室待查。

  3、每学期的会议考勤簿要存档备案,并将每个人的缺勤汇总记入教职员工业务档案,为教职员工职称评审、先进评选,全员聘任等提供参考依据。

  学校学员考勤的管理制度 2

  一、适用范围:

  学院在册正式教职员工

  二、作息时间

  (一)学院所有岗位均实行坐班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二级学院正院长以上领导干部及58周岁以上、正教授职称的员工下午工作时间为14:00-16:30),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如因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由院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考勤以半天为单位,分上、下午分别考勤。

  (二)二级学院实行值班制度,出勤情况由学生处检查、记录、报告。班主任每人每周值班不少于4次,除此之外,二级学院每天必须安排一名科级以上教职工值班。

  (三)保卫处、总务处等工作岗位实行轮班制,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三、全勤

  对出全勤及无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员工,学院给予全勤奖。

  四、对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旷工的处理

  (一)迟到

  1、上班后5分钟至15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处理,每次扣工资10元;

  2、上班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事假半天处理,每次扣工资15元;

  3、上班30分钟后到岗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工资25元;

  4、当月迟到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二)早退

  1、距离下班前10分钟以上无故离岗者为早退,每次扣工资10元。

  2、当月早退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三)擅离工作岗位

  1、工作时间未经请假离校时间超过20分钟视为擅自离岗,每次扣工资10元。

  2、当月离岗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四)旷工

  1、无请假手续,不到岗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并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

  2、员工一年内连续旷工7天,累计旷工15天,学院将给予除名处理。

  五、缺勤处理

  (一)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公办医院的病假证明,由本人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急症、重症者除外)。

  2、当月休病假3天(含3天)以内者,按每天15元扣病假工资。

  3、当月病假累计超过3天者,除按上述标准扣除工资外,同时扣发当月全勤奖。

  4、全年病假累计达到20个工作日,病假届满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断需继续治疗病休或因病仍无法正常工作的,视为自动离职。

  (二)事假

  1、员工请事假时,需提前一天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2、当月请事假累计3天(含3天)以内者,每天扣工资25元;事假超过3天者,除按上述标准扣发当月工资外,同时扣除当月全勤奖。

  3、全年事假累计达到20个工作日的,学院有权解聘。

  (三)婚假

  在学院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结婚时享受婚假10天(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提倡教师婚期安排在节假日。

  (四)产假

  1、女职工在学院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生产时给予5—5.5个月全天休假。按照有关规定产假可在产前休息,但产前休息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的,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按病假处理,否则按事假处理。

  2、女职工在学院工作不满一年怀孕,学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3、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学院给予每日半天(1个下午)的哺乳时间,工作量标准不变。

  4、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和工资,完全由社会统筹负担,没有参保的'由个人负担。

  (五)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由本人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可享受丧假3天。

  (六)带薪学*、培训

  1、学院组织员工参加的各类脱产学*、培训班,学*期间仍计发工资的为带薪学*、培训。

  2、员工带薪学*期间,发放岗位工资、校龄工资、学历津贴、职称津贴,停发其他项目的工资。

  3、带薪学*时间超过15天的,须与学院签定《培训合同》,有关事项按合同条款执行。

  六、长期休假的处理

  员工因产假、脱产学*等原因脱离工作岗位达到或即将达到20个工作日的,其所任科级以上职务自动免除,保留其员工身份。休假结束后根据岗位情况按返岗或调岗处理。

  七、请假审批程序

  员工请假半天以上均须填写请假单并提交直接上级,按以下程序审批:请假1天以内者,由所在科室科长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分管副院长批准。

  八、考勤汇总与公示

  每月月末以部门为单位将请假单及其他缺勤情况报分管院长签字后汇总送交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汇总全院考勤情况,并将缺勤等情况进行公示。如有逾期不报及瞒报舞弊情况,经证实后扣罚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工资每人每次50元。

  九、补充说明

  各部门中层正职以上,如因在原单位未正式退休或兼任职务而不能出满勤者,需在人力资源处备案,经院长批准后,视为出勤。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学校学员考勤的管理制度 3

  为了全面加强学校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规范学生进行为,提高办学质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并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二、中途外出,提前离校请假的必须填写假条,由班主任签字,德育处准假后方可离校,假条一式2份,一份学校存档,另外一份回家后由家长签字,返校销假时交班主任保存。

  三、病假事假必须本人或其监护人亲自到校请假,填写假条由班主任保存以备核查。

  四、班内必须设有考勤本,要求记录准时,真实,每月总结并向全班通报。

  五、学生无故不到校或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条手续的一律按旷课处理,累计旷课半天的,批评教育并保证不再违反,累计旷课1天以上(含1天)的通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通知其家长,旷课3天以上按自动退学处理。

  六、学生请假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说明:1、学生无故不到校,按旷课处理。

  2、学生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而未请假的记旷课1节。

  学校学员考勤的管理制度 4

  为严肃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试行“应城一中坐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勤内容:坐班考勤与课堂考勤。

  三、坐班考勤办法:坐班考勤实行弹性与基本时间坐班相结合。教师的坐班实行弹性,行政教辅人员规定基本的坐班时间。

  1、教师坐班:教师保证每天4个钩的考勤,高三教师全天候坐班。

  2、行政教辅人员坐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为基本坐班时间。

  3、教师坐班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分早、中、晚时段巡查核对。教师课堂考勤由年级处当日值班人员和各班值日学生核对后确定。

  4、行政教辅人员由校行政办值日人分上、下午规定的时间考核。

  四、奖惩办法。

  1、全勤奖:教师每月完成100个钩,又无缺课现象,可享受全勤奖。行政教辅人员完成每天的基本坐班时间,无旷工现象,可享受全勤奖。

  2、处罚:教师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教师无故旷课一节,除扣除一节课的*均津贴外还扣除全勤奖,一月无故旷课累计达五节者,不发当月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行政教辅人员:每月累计少于100个钩,全勤奖只发一半或不发。无故旷工半日,扣除当天的课时津贴,一月无故旷工累计五天,不发当月的课时津贴。事假和病假按天数扣除课时津贴。

  五、年级处每月向学校报送教师坐班和课堂考勤表。

  办公室每月向学校报送行政教辅人员考勤表,汇总后核实每个教职员的当月津贴。

  学校学员考勤的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纪律,规范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坐班考勤的基本要求

  (一)以“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为原则。全体教职工必须坚持白天坐班办公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二)办公时间不得长时间谈天说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进行娱乐活动,不得用电脑玩游戏、看电视电影、炒股、聊天或做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能带小孩到办公室长时间逗留。

  (三)坐班考勤分考勤机考勤和值班行政领导随机抽查复核两种形式。一周一小计,一月一汇总。工作日内,全体教职工务必按要求在指定的考勤机上考勤。具体以学校作息时间表规定的坐班时间为准。

  二、考勤奖的设置办法。

  考勤奖即“月绩效奖”,分考勤补贴及全勤奖两部分,总额每人每月360元,一月满勤以22天(大月23天)计。具体分解为考勤补贴200元(上、下半月各100元)、全勤奖100元(上、下半月各50元)、**补贴60元(含升旗每人每次15元)。

  三、请假手续与批假权限

  (一)教职工因公、因病、因事确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办公室对其请假事由进行初审,符合请假条件则发放请假单,进入请假审批程序。

  (二)请假一天以内,由备考组长、年级主任签字批准,并到校办备案;1—3天,由本人申请,备课组长、年级主任签字,并报相应处室主任签字同意交校办备案;4—7天须经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到校办备案;超过7天但不到三个月,须由校长签字同意;超过三个月须报教育局批准。

  (三)请假者办完相关手续后,须将请假单交校办保存。假期完毕,需到校办和相应处室履行销假手续。

  (四)教学人员因公外出,须凭有关单位文件、通知报备课组、年级组,到教导处请假,报校办备案,超过3天仍须根据请假权限报批。

  (五)凡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须由请假者本人、年级组、教导处三方协调,并由教导处安排好请假者的课程。因病、因事请假者,误课后,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

  四、请假及请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一)病假及病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患病,需要休病假,应有市级或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学校校办备案。

  病假期间工资、津贴待遇。(非连续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1、病假满3天,每天扣补贴10元;

  2、病假3—5天,每天扣考勤补贴10元,无半月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75%;6—10天,无半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50%,;11—15天,无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25%;超过16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考勤补贴及全勤奖。

  3、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者,第三个月起,另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不含工资中的津补贴部分,下同)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4、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5、教职工在病假期间除按上述规定计发工资外,可继续享受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6、教职工在休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应停止享受病假期间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7、教职工未经批准而自行休病假的,以旷工论处。

  8、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龄计算仍严格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及事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之外,确因特殊情况需占用本人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事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教职工每月可请四次每次不超过二个小时的临时假,由备课组长或相关处室负责人批准并作好记载。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请假,则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向相关领导请假。

  2、事假3天以内,每天扣考勤补贴15元。3—5天,每天扣考勤补贴15元,无半月考勤补贴当月岗位津贴计发75%;事假6—10天,无半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岗位津贴计发50%;事假11—15天,当月无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岗位津贴计发25%;事假16—22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当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

  3、工作年限满1—5年的,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7天;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超过规定假期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超过天数扣除每人每天的日工资。

  4、教职工的事假由学校校办进行登记,年终进行公布。教职工未经准假而不到学校上班的,以旷工论处。

  五、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一)按上级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不以假计视同上班。婚假3天;产假128天,配偶15天护理假;直系亲属去世,丧假3天。

  (二)例会、教研会、质量分析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阅览报刊杂志、批改作业,不得将小孩带入会场,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不到者除无会议补助外,另所在半月无全勤奖;周一升旗时,按时到位,保持安静和队伍整齐,仪表端庄,脱帽肃立,神情专注,行注目礼,不走动,不带书本等与升旗无关的物品,未参加者无**补助。

  (三)每半月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作旷工半天处理,凡不经请假,无故旷工者,旷工每半天扣30元,旷工1天扣60元;旷工2天及2天以上扣90元/天;旷工3天以上者,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学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市教育局处理。

  (四)一年内,教职工病假满一月,事假累计满15天,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旷工一周及以上者,除不得评先表模外,取消年度职称评定资格。

  (五)病、事假超出两个月及以上者,不发放30%奖励绩效工资。

  六、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今后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其解释权由学校授权给校长办公室。

  学校学员考勤的管理制度 6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每班每周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派出所,一份由学校留存,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县教育局。

  9、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学员考勤的管理制度 7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保证师生安全,结合我校值日评估细则和学生奖惩条例,特制订如下考勤规定。

  (一)学生出勤评估

  1、早自*,下午上课,晚自*学生迟到扣0.5分/人次,缺*扣1分/人次。

  2、学生迟到由校行政值日在校门口检查统计,学生缺*由年级值日(含领导和教师值日)不定时检查统计。

  3、凡因病,因事不能上学者,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论;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论;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者作早退论。

  (二)学生出勤违纪惩处

  累计旷课7节以内或连续旷课半天,迟到、早退5次以内者。批评教育、书面检讨

  学期累计旷课8-14节或连续旷课1天,迟到、早退6-10次者。警告处分

  迟到早退累计11-20次,旷课累计15-21节或连续旷课3天以内者。严重警告处分

  每学期旷课累计21-30节或连续旷课4天以内者;迟到、早退累计21-30次者。记过处分

  每学期旷课累计31-40节或连续旷课达一周者;迟到、早退累计31-40次者。记大过处分

  累计旷课41-60节;迟到、早退累计41-50次者。留校察看处分

  连续旷课二周以内或学期累计旷课61节以上;迟到、早退51次以上者。自动退学、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处分

  (三)教师监管职责

  1、每班设立点名册,并将家长联系方式公示在本班教室内,把学生的出勤情况资料放至班长处(含学生请假情况、不上自*名单、学生学体育、艺术等特殊原因请假时间段等,初三学生如不上自*必须由学生写好申请,班主任与家长本人联系确认并家长签字后方可),以备任课老师监管所用。(班主任职责)

  2、各班实行点名制,每节课(自*)前由任课老师进行点名登记,如有学生无故缺*则应立即联系家长,并做好情况登记。(任课老师职责)

  3、各年段落实好年级值日点名和晨检制度,及时反馈学生出勤情况。(年级职责)

  4、学生应规范填写请假条并应由家长确认(签字老师把关),由相关教师签字后有效,门卫应凭请假条才准学生离校,并保留请假条。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由家长电话请示班主任同意,在回校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因学体育、艺术等特殊原因须长期请假者,由个人写出请假申请,经辅导老师、班主任和年级组审核再交由政教处批准备案。

  5、班主任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考勤情况填入成绩报告册,向家长汇报;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特此规定

  学校学员考勤的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学校学员考勤的管理制度 9

  为了保证培训班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学员的纪律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及本班实际情况,特制定库尔勒市赴河北培训班考勤管理制度,并结合培训班制定的班级及学员评分标准执行。

  第一条考勤的有关规定

  1、学员必须按规定自开学第一天起实行考勤。

  2、学员考勤范围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教学、岗位见*、外出考察、劳动、就寝以及学院、培训班带队领导统一组织的一切集体活动及其他需要列入考勤范围的一切行为。

  3、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辅导员指定纪律委员记录,结合带队领导检查和培训班委员检查,定期汇总上报。考勤结果作为学员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先的依据。

  4、学员考勤作为培训结束时评定优秀学员的依据。

  第二条处理办法

  学生旷课、旷寝处理依据《河北培训班学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1、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扣分、累计三次通报批评并按旷课一次处理;

  2、无故旷课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通报批评并扣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3、无假外出者,被发现第一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第二次取消培训资格;

  4、未按时归队或归队未销假者,第一次批评教育并扣考评分5分,第二次作检讨并扣考评分50分,累计三次取消培训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培训班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一、综合考评组成员

  组长:带队领导

  副组长:辅导员

  下设考评小组成员:团支部干事,各班委

  二、考评办法

  1、培训班每月分别进行一次班级和个人的考核;

  2、班级考核由值班辅导员根据各班每日情况进行考评;个人考核由各班级根据学员具体表现进行考评;

  3、总考评分90分以上者,由带队领导和辅导员综合考虑,可优先参与评定优秀学员;

  4、结业前的总考评分,课堂教学占20%,日常管理占35%,外出考察占15%,实践锻炼占30%。

  学校学员考勤的管理制度 10

  一、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2、不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校。

  3、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一般情况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须主管部门主任请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请假);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并提前两天以便学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请假一周以上,应报请科教体育局批准。

  5、请假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办存底,一份交教研组长考勤,由教研组长交总务统计。

  6、病假凭医院证明;函授学*请假凭面授通知;对婚假、产假、丧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师的照顾,按有关规定执行。

  7、假期期满应及时主动向批准部门销假,否则,视同超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主动、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8、不存在补假,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便离岗,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擅自离校,如有违者按旷工处理。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出校门必须出示出门条,否则门卫不予出门。(出门条是用于出门办事,出门条使用一次不得超过半天,不能代替请假条)

  9、病、事假条必须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办法

  绝大多数教职工都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但仍有极少数教职工,出门不出示出门条,无故迟到、早退等,为严明纪律,做到一视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签到制,早上、下午负责签到同志提前20分钟到岗,本着认真负责态度进行工作,一视同仁,禁止代签(代他人签到的发现一次,扣代签人50元)。

  2、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考勤奖5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扣10元,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扣15元,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扣25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累计不够扣的再从福利中扣除,(检查早退现象一般采取不定时抽查,抽查时间一般为下班前20分钟开始)。

  3、对于中途溜号情况,一经发现,半小时以内每次扣20元,一小时以内每次扣40元,一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每次扣80元,以次类推。(不定时进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职工按上述时间计算。)

  4、迟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签到的教职工到校后应立即补到,并按第2条款内容执行。

  5、教职工大会一般不得缺*,确有特殊情况应向学校领导请假,无故缺*一次扣20元,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扣5元。

  6、旷工半天扣除半个月职务津贴;半天以上1天以内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扣两个月职务津贴;2天以上上报区科教体育局,按教科体育局意见处理。

  7、不论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调好课,每缺一节课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因缺课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实用十篇(扩展2)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实用十份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1

  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7天。

  2、产假:女教师产前产后给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0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提供相关证明)。

  说明:

  (1)以上五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标准的按病事假对待,记扣标准按固定标准执行。

  (2)住院超过10个工作日,进修、培训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学期考勤奖。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休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哺乳假:教师产假满后,由于身体原因可给一学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30%的校管绩效工资。

  3、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高考,教师每天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晨读或数辅时间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综合评价中扣除一分;其他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综合评价分5分。

  (2)凡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四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校管绩效工资;超过10次的,停发半年校管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4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如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3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为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1)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因请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长按每学期听课40节标准考核,少一节课扣除20元;专职总务人员不考核听课情况。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登记,并负责安排教学任务;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校委会成员请假在一个月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校长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2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津贴。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办法在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的记扣标准为其他教师的一半,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及职称评优资格。

  4、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如因病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县级四部门审批,方可请假或提前离岗,财政工资全发,学校待遇不给。

  5、班主任请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全部取消。

  6、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补助1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7、由学校安排教师临时接替他人上课者,每节课补助20元(含作业批改;辅导课不另外计课时),如通过多人相互调课的,按照课时差距给予补贴。如不进行新课教学,照班者每节课补助5元。

  8、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9、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2

  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7天。

  2、产假:女教师产前产后给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0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提供相关证明)。

  说明:

  (1)以上五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标准的按病事假对待,记扣标准按固定标准执行。

  (2)住院超过10个工作日,进修、培训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学期考勤奖。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休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哺乳假:教师产假满后,由于身体原因可给一学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30%的校管绩效工资。

  3、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高考,教师每天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晨读或数辅时间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综合评价中扣除一分;其他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综合评价分5分。

  (2)凡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四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校管绩效工资;超过10次的,停发半年校管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4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如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3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为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1)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因请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长按每学期听课40节标准考核,少一节课扣除20元;专职总务人员不考核听课情况。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登记,并负责安排教学任务;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校委会成员请假在一个月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校长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2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津贴。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办法在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的记扣标准为其他教师的一半,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及职称评优资格。

  4、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如因病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县级四部门审批,方可请假或提前离岗,财政工资全发,学校待遇不给。

  5、班主任请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全部取消。

  6、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补助1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7、由学校安排教师临时接替他人上课者,每节课补助20元(含作业批改;辅导课不另外计课时),如通过多人相互调课的,按照课时差距给予补贴。如不进行新课教学,照班者每节课补助5元。

  8、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9、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3

  1、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上学和放学路上逗留、打闹,学生放学或节假日没有老师批准不能到学校逗留,否则这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坏、遗失和卫生脏乱等情况,都要追查该生的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3、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4、请假手续:

  ①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5、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原因,并及时教育学生。

  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10节以上的要向教导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4

  为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师,着重和保护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职业信心,形成目标一致、互相学*、彼此支持、共同成长的优秀教师群体。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②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④迟到:培训学*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⑤早退:学*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⑥旷工:无故缺*不参加培训学*者,缺*一次记旷工一次,无故旷工三次者视为不合格。

  2.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读书研讨等活动。学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师学*笔记,考核是将学*态度作为成绩参考。

  3.每位教师每学年开一节校内公开课;能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能读若干本教育类书刊(有读书笔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小结。

  4.培训结束时,应及时完成相关作业和培训调查,作好自我小结和自评。

  5、在校外参加培训,要凭学分卡到负责人处登记学分。

  6、学期结束前两周要做好学分自评,再交教研组考评,最后由考核小组考评。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5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市教育局有关请假规定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以下考勤制度,望各位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关于请假的有关规定。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受学校安排参加的会议、培训学*、教研活动和外出公干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学*、考试,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2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3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原则上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学期中请事假3天以内,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应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按每节10元扣除支付给代课者,按教导处调代课单为凭证。

  5.如果在一个学期中请事假超过3天,每超过1天,则不享受当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的,要出具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3天以上的,要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2.病假在7天以内,应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按每节课10元扣除支付给代课者,按教导处调代课单为凭证。

  3.病假在7天以上半个月以内的不享受半月绩效工资;半个月以上,每超过半个月就不享受半月绩效工资(此项按请病假的半月数累计计算)。

  (四)法定假

  法定假是指婚假、产假、丧假和工伤假等。其请假制度及绩效工资的发放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填写请假单(教导处出具的);

  ②请假教师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

  ③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④批准后先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做好记载,再把请假单送教导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长(分管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请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由学校教导处安排调代课(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安排);病、事假请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程及其它工作,若出现空堂按旷课处理,且出现任何连带责任都由当事人承担;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代课经费由学校支出,仍然按每节10元;如假期时间较长,学校可与代课者协商相关费用。

  4.教师考勤由校长室负责管理,由教导处专人审核、保管教师请假单,按两个周统计考勤情况一次,并于例会上公布。

  5.1天以内的请假,可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审批;1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关于迟到、早退、私自调代课、旷工、旷课和上课违规等有关规定。

  1.迟到、早退:迟到按签到机记录为算;早退以不得提前下班为算。

  2.私自调代课:未按请假规定而发生的调代课均视为私自调代课。

  3.上课违规:上课时接打手机(或发信息)、做与上课无关的事、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擅自离开课堂等均视为上课违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论处:

  (1)教师擅自停课、上课时出现空堂(含私自调代课)按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矿工论处。

  (3)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矿工论处。

  (4)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无正当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按矿工论处。

  (5)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者按矿工论处。

  (6)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者按矿工论处。

  (7)学校教师应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按矿工论处。

  三、考勤记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1.每迟到、早退一次记1分。

  2.每请病、事假1天记3分。

  3.上课违规(如接打手机、做与课堂无关的事、上课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岗位等)一次记1分,两次违规按旷课一节处理。

  4.教职工旷课一节扣30元(同时记2分),一个月旷职3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教职工旷职连续超过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15天者,学校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辞退。

  5.教师的考勤纳入教师的年终考核,作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最后凡有旷课、矿工、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或累计积分为前三名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晋级;一学年累计旷课10节以上或矿工3天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6

  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7天。

  2、产假:女教师产前产后给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0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提供相关证明)。

  说明:

  (1)以上五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标准的按病事假对待,记扣标准按固定标准执行。

  (2)住院超过10个工作日,进修、培训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学期考勤奖。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休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哺乳假:教师产假满后,由于身体原因可给一学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30%的校管绩效工资。

  3、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高考,教师每天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晨读或数辅时间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综合评价中扣除一分;其他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综合评价分5分。

  (2)凡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四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校管绩效工资;超过10次的,停发半年校管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4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如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3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为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1)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因请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长按每学期听课40节标准考核,少一节课扣除20元;专职总务人员不考核听课情况。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登记,并负责安排教学任务;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校委会成员请假在一个月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校长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2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津贴。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办法在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的记扣标准为其他教师的一半,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及职称评优资格。

  4、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如因病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县级四部门审批,方可请假或提前离岗,财政工资全发,学校待遇不给。

  5、班主任请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全部取消。

  6、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补助1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7、由学校安排教师临时接替他人上课者,每节课补助20元(含作业批改;辅导课不另外计课时),如通过多人相互调课的,按照课时差距给予补贴。如不进行新课教学,照班者每节课补助5元。

  8、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9、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7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学生学*、成长的优良环境,学校将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经研究,特规定如下:

  一、考勤范围

  学生上课、社会实践活动、寄宿生的晚寝以及学校、班级、班级组织(经学校批准的)的各种活动,都纳入考勤范围。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强学生出勤管理

  1.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班主任负责。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发现无故缺勤学生,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班主任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

  2.寄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私自离开学校。因病或其他原因确需出校的,事前必须向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请假。凭出入卡由教师或家长陪同离校,返校后及时交出入卡。

  3.寄宿生晚寝期间,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班主任及家长联系。

  4.课堂出勤管理:

  (1)、每一个课堂,由课代表和科任教师负责学生的上课出勤考核工作。

  (2)、任课教师应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上课后首先检查学生人数并问询缺勤原因,发现无故缺课的要及时和班主任联系。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上课或上课期间需离校,事前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班主任要和家长联系通报情况,最好让学生家长到校接走学生,以免中途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实上报,教务处批准。

  4、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不能按时到校,必须由家长来校或打电话请假,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学校。

  5、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若情况异常应立即向学校汇报。

  6、如果班级学生离家出走,无论什么原因,班主任都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主动调查该学生有关情况,协助家长寻找学生,将相关情况做好记录。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8

  根据《江苏省某四星级中学关于实行全员聘任制、内部结构工资制的方案》第十八条之规定,教职工每月发放考勤和常规考核奖,在符合规范条件下,教师每月80元,职员、工人每月60元。现就教职工考勤问题作如下具体规定:

  1、病、事假应酌情扣发津贴。病假按请假实际天数扣发津贴的50,但对50周岁以上的男教职工、45周岁以上的女教职工每学期累计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病假,不扣发津贴。事假按请假1天,扣发1天津贴计算,直至扣完津贴总额。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性质的学*,不扣发津贴。请假1天之内的由中层部门批准,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所有请假者都必须履行书面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长办按规定处理。

  2、政治学*、教研组活动(含集体备课)各处室召开的有关会议及全校性**活动,无故缺*一次扣发10元,事假扣5元,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发3元。

  3、旷职1天扣除半月津贴,旷职2天扣除全月津贴,旷职3—4天,扣除一个季度的津贴,旷职5—6天扣除半年津贴。旷职7天以上将因自动解聘,停发工资。(以上2—3条由各处室考核)

  4、因疏忽耽误上课者,除责令补课外,每节课扣发津贴10元,无故不上课者以旷职论。

  5、因疏忽以致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除责令补课外,每次扣发津贴3元,因工作不负责任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每次扣发津贴15元。(以上4—5条由教务处考核)

  6、职工、干部实行坐班制,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每次扣发津贴2元;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每次扣发津贴5元;超过1小时,不足半天者,每次扣发10元;超过半天者以旷职论。对前勤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出勤率达90以上即符合要求,考勤时间为上午2、3、4节课,下午2、3节课,晚自修1、2节课(高中部)。体育老师和高中班主任坐班考核时间由德育处界定考核。超越上述规定,与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一样实施扣罚。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学校按其工作性质规定。各部门、处室应建立相应的考勤制度,加强*时的考勤、考核。天天有记载,按月汇总,报校长办按规定处理。(干部由校长办考核,其他由各处室考核)

  7、实行工作量承包制的工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工作者,酌情扣发其津贴。(此条由总务处考核)

  8、在校园内骑车发现一次扣5元,抽游烟或**时抽烟一次扣发10元(由德育处考核),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一次扣10元。(由教务处考核)

  9、担任选修课、竞赛辅导或组织会议使用公共教室后没有执行三关(关门、关水电、关设备)或教室(会议室)严重不洁,公物有损坏,扣发任课老师或组织者当月考核工资5元。凡教师学生来信反映问题可以解决的两天内未解决或暂且不能解决又未予答复者扣发当事人10元。(由校长办考核)

  10、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前应有具体教案,学校将采取集中性检查和听课后调阅两种形式了解备课情况,如发现无教案上课和教案不齐,在当月考核工资中扣发10-30元。

  11、无特殊情况,任何老师不得占用他人正常上课时间(包括叫走学生处理本学科问题等),出现一例扣发当月津贴20元。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9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考勤制度的规定》结合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校长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中心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教导主任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小时计(不足1小时计作1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导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职工就诊一般不超过2小时,并需在离校时交出就诊单,若就诊后不回校,一般应在下午二点半后前往;上午看病应到校后再去;必须清晨做的检查,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清晨急诊,则应及时通知学校并回来补办手续。

  5、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钟之内的迟到外,每迟到一次(30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30分钟的视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经查实以一天事假论。

  8、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10元。

  3、集体备课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本规定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执行。

  小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10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学生学*、成长的优良环境,学校将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经研究,特规定如下:

  一、考勤范围

  学生上课、社会实践活动、寄宿生的晚寝以及学校、班级、班级组织(经学校批准的)的各种活动,都纳入考勤范围。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强学生出勤管理

  1.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班主任负责。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发现无故缺勤学生,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班主任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

  2.寄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私自离开学校。因病或其他原因确需出校的,事前必须向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请假。凭出入卡由教师或家长陪同离校,返校后及时交出入卡。

  3.寄宿生晚寝期间,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班主任及家长联系。

  4.课堂出勤管理:

  (1)、每一个课堂,由课代表和科任教师负责学生的上课出勤考核工作。

  (2)、任课教师应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上课后首先检查学生人数并问询缺勤原因,发现无故缺课的要及时和班主任联系。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上课或上课期间需离校,事前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班主任要和家长联系通报情况,最好让学生家长到校接走学生,以免中途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实上报,教务处批准。

  4、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不能按时到校,必须由家长来校或打电话请假,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学校。

  5、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若情况异常应立即向学校汇报。

  6、如果班级学生离家出走,无论什么原因,班主任都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主动调查该学生有关情况,协助家长寻找学生,将相关情况做好记录。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实用十篇(扩展3)

——中职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中职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1

  根据乡人民**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的通知,以《乡学校管理规定》作为依据,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总课表上课,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展工作,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私自调课。私自调课者,一经查出,以旷课记勤。

  2、教师有事有病要请假,请病假或请事假应先写好假条经行政值日审批,经批准后自己请好教师代课,并在请假条上注明代课人,方可离开。没有请假条的以旷课记勤。如果代课人缺勤,请假人与代课人双方都按缺勤记录。如果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请假人必须以每节课10.00元的代课费先交钱到学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过两天(含两天),请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请假条由中心校审批。

  3、对于因请事假太多而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将拒绝批假,重病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县级医院以上证明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4、婚假、丧假、产假护理等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产假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课程由学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学校安排外出开会、办事等公假,出差人应在行政执日教师处登记,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6、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课时,代课教师每节课可从学校领取代课费10.00元。

  7、为尽量避免出现考勤记录出现漏洞,避免教师在上报考勤时钻空子。教职工考勤记录采取由学校行政班子严格公*公正记勤为主,学校教师互相监督为辅,学生参与监督的形式开展考勤记录。教师相互监督需发现时当场举报,过时无效。学生监督由班干部在上课5分钟以后向学校行政执日教师举报。

  8、教师出勤记录情况,学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并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签字盖章后于每月2日上报到乡中心校,由乡中心校统一上报乡**。教师的各种缺勤记录,由乡**根据《*山乡学校管理规定》第55条相关条款执行惩罚。

  中职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2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1.5~2.5天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到教导处登记、调课,安排人代课或代班,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

  a、每月允许半天(空堂)到医院看病,不扣出勤奖。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不扣除当月出勤奖: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县内3天,市县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3个月,难产、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产的以病假对待,一年内流产两次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扣1个月考评奖;

  e、做上环手术3天;

  f、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半天,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半天;

  j、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时,准假2天;

  h、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1天。

  发当月出勤奖和当月考核奖;旷工三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本学期考核奖;对长期旷工者要令其在教职工大会上深刻检讨,情节严重者,报市教委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市县内由分管校长和教导处安排,市外由校长审批,并报教导处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年级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课间、课外时间不准授课,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锻炼和娱乐时间。

  5、教师考勤教导处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外单位借调人员,停发学校一切奖金,不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发假内的课时津贴(按日*均数计算),并分别按每天1.5元、2元扣发出勤奖;月累计事假达4天者,扣发当月出勤奖的50%。

  ⑵函授学*请假,只停发假内课时津贴(按日*均数计算)。经学校批准的培训学*,按*均数发放课时津贴。

  ⑶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奖金)

  2、在岗考核

  ⑴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临时外出,教师必须向值勤行政领导口头请假,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迟到者,教师需向值勤行政领导说明情况(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不说明的发现一次扣5元。

  3、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对惹是生非、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⑴无故缺课1节扣10元。

  ⑵私自调课扣5元。

  ⑶在培训、会议、教科研活动和公益活动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月累计3次按3元/次扣罚;缺*1次,扣罚3元,月累计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课内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50元津贴,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⑸对惹是生非、打架闹事、体罚学生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书面检讨,批评教育,扣除当月考评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扣除本学期考评奖,并报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教导处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中职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XX年2月25日起执行。

  中职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4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规范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据上级部门教职工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15天。

  2.产假:女教师产后给一个学期产假。或者凭孩子出生证明,从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连续放假168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5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其他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报销后自费在一万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培训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

  6.小产假: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具体细则补充如下:

  (1)小产假期间,含双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产时间认定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

  7.关于公假的补充说明:

  (1)以上六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时间的按病事假对待。

  (2)进修、培训超过20个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享受学期满勤奖。

  二、人文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县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参加高考的教师,在高考学期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课堂、会议、公开课听课。

  三、岗位管理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工作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3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超过5次的,停发半年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连续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学期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达到3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3次以上停发一个学期的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2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1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请假不到者,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10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奖励。

  2.校聘教师满勤奖励与在编教师相同,请假在六个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计扣,请假超过一个月按天工资*均数计扣,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4.班主任请假在10个工作日以内,班主任津贴正常发放,超过10个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贴2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自然取消。

  5.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体工作日每天补助2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以上,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6.教师临时顶课标准为:有作业科目(语数英科)每节课为20元;无作业科目及数辅、晨读每节课为15元;一般性照课每节为10元。

  7.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8.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9.教师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导处请假,在岗位检查过程或签到期间打招呼者,请假无效。

  10.实行四签到计扣办法:学校实行四签到后,教师未签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过20次后,每次扣除20元。

  11.日常考勤由值月领导或其他领导负责;集体会议由教导主任负责;教研会、公开课由教研组长负责。

  12.教职工请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选择临时代课教师,学校支付代课补助;如本人拒绝安排,由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补助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中职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5

  根据《江苏省某四星级中学关于实行全员聘任制、内部结构工资制的方案》第十八条之规定,教职工每月发放考勤和常规考核奖,在符合规范条件下,教师每月80元,职员、工人每月60元。现就教职工考勤问题作如下具体规定:

  1、病、事假应酌情扣发津贴。病假按请假实际天数扣发津贴的50,但对50周岁以上的男教职工、45周岁以上的女教职工每学期累计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病假,不扣发津贴。事假按请假1天,扣发1天津贴计算,直至扣完津贴总额。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性质的学*,不扣发津贴。请假1天之内的由中层部门批准,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所有请假者都必须履行书面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长办按规定处理。

  2、政治学*、教研组活动(含集体备课)各处室召开的有关会议及全校性**活动,无故缺*一次扣发10元,事假扣5元,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发3元。

  3、旷职1天扣除半月津贴,旷职2天扣除全月津贴,旷职3—4天,扣除一个季度的津贴,旷职5—6天扣除半年津贴。旷职7天以上将因自动解聘,停发工资。(以上2—3条由各处室考核)

  4、因疏忽耽误上课者,除责令补课外,每节课扣发津贴10元,无故不上课者以旷职论。

  5、因疏忽以致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除责令补课外,每次扣发津贴3元,因工作不负责任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每次扣发津贴15元。(以上4—5条由教务处考核)

  6、职工、干部实行坐班制,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每次扣发津贴2元;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每次扣发津贴5元;超过1小时,不足半天者,每次扣发10元;超过半天者以旷职论。对前勤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出勤率达90以上即符合要求,考勤时间为上午2、3、4节课,下午2、3节课,晚自修1、2节课(高中部)。体育老师和高中班主任坐班考核时间由德育处界定考核。超越上述规定,与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一样实施扣罚。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学校按其工作性质规定。各部门、处室应建立相应的考勤制度,加强*时的考勤、考核。天天有记载,按月汇总,报校长办按规定处理。(干部由校长办考核,其他由各处室考核)

  7、实行工作量承包制的工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工作者,酌情扣发其津贴。(此条由总务处考核)

  8、在校园内骑车发现一次扣5元,抽游烟或**时抽烟一次扣发10元(由德育处考核),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一次扣10元。(由教务处考核)

  9、担任选修课、竞赛辅导或组织会议使用公共教室后没有执行三关(关门、关水电、关设备)或教室(会议室)严重不洁,公物有损坏,扣发任课老师或组织者当月考核工资5元。凡教师学生来信反映问题可以解决的两天内未解决或暂且不能解决又未予答复者扣发当事人10元。(由校长办考核)

  10、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前应有具体教案,学校将采取集中性检查和听课后调阅两种形式了解备课情况,如发现无教案上课和教案不齐,在当月考核工资中扣发10-30元。

  11、无特殊情况,任何老师不得占用他人正常上课时间(包括叫走学生处理本学科问题等),出现一例扣发当月津贴20元。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实用十篇(扩展4)

——考勤管理制度9篇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一、考勤时间

  按门店规定的作*时间为准。

  二、考勤记录

  1、员工正常下下观按规定的时间至指定的签到处签到,考勤人员负责注意签到时间。

  2、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人签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临时请假无法及时签到的,需在回岗后由部门主管签署证明。

  三、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钟以内1分钟扣1分,超过30分钟作旷工一天处理。请假未获上级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分,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2、员工忘*到又不及时签署证明的,视为旷工。

  四、请(休)假规定

  1、员工申请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节假及其他不带薪事假事先必须向直接主管申请,请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请经批准方可,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员工请(休)申请和汇报对象均为直接上级主管。

  3、原则上,员工每月申请排休外不再申请临时休假,有特别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调整安排,但事后需递交相关证明资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奖。

  五、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旷工;按照《绩效考核制度操作细则》进行处罚。

  2、迟到、早退达6次/月者及累计旷工达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无工薪报酬。

  3、代他人签到的',双方责任人均以未签到论处。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出勤*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所有在机关院内工作的人员。

  二、镇组织部负责考勤数据的统计、提报、存档和结果运用。镇监察科负责考勤纪律的监督、检査。各科室负责所属工作人员考勤记录的督导和查验。

  三、机关上下班时间(8:30-11:30,13:30-17:00)。上班前10分钟到岗做好准备,正点准时开始工作,严禁迟到早退。各主管领导要对分管部门进行随时监督、检查。

  四、考勤实行人脸识别打卡制度,工作日每天打卡两次,即上岗及离岗前需于考勤机处(*前楼一层、*后楼一层或社保大院一层)进行打卡,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工作日打卡签到有效时间段为6:00-8:30,签退有效时间段为17:00-22:00;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当天考勤状态记为缺勤。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五、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进行正常考勤登记的,需报请科室负责人备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

  六、每月5日前由各科室向镇组织部报上一月科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请休假等考勤异常情况说明(附件),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考勤异常的原因说明需正当、合理。

  七、如因设备故障导致了多数机关工作人员均有打卡异常的情况发生,由镇组织部统一处理。仅有少数人遇设备故障、无法识别等考勤异常情形的需即刻联系镇组织部处理,由镇组织部核实情况。

  八、镇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假需严格按照《漷县镇关于请销假制度及相关福利待遇的实施办法》执行相关程序。

  九、各级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考勤情况应严格审批,如有虚假情况通过审批, 一经查明将严肃处理。

  十、由镇组织部每月10日前对上一月的考勤进行数据整理后,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十一、本考勤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十二、本制度的修订权和解释权归镇组织部。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含)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次,1次加班不到1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行为:

  1.1员工每月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2次不计迟到,2次以上的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2员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3当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50元/次,以后每次迟到/早退累加50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30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累计旷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3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内(含),发放病假当日基本工资;7天至15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病假工资,超过15天按事假处理;

  (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2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50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调休、考试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23 周岁,男年龄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给予1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2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15天)

  (2)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15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7天产假,引产给予15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3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连续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时间:8:00~17:00,午休:11:30~12:30

  二、每日早8:00~8:20,所有职能人员及司机统一到办公室签到,不准代签、补签。8:20以后签到视为迟到。午后、下班前抽查不在岗者(厂长派出除外)视为早退。迟到早退6次,取消当月50%效益工资,迟到早退10次,取消当月效益工资。

  三、本厂生产一线职工符合以下条件者,每月颁发满勤奖,当月完成生产任务,服从领导分配,听从指挥,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无产品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四、职工请病假须旅行请假手续,递交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急诊除外),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请事假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方有效。部门领导准假权限为一天,超过一天须经主管厂长批准。各部门领导请假须经厂长批准。每月事假三天取消当月效益工资50%,事假5天取消当月全部效益工资。

  六、职工未经请假,擅自不上班视为旷工。旷工一天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取消午餐费、通勤费。旷工二日,当月效益工资和岗位补贴全部取消。旷工三日记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达7天,下浮一级工资,累计旷工15天,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职工出现工伤,必须在24小时内由所在部门领导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技术安全质检部备案,经指定医院鉴定后按工伤处理。工伤人员不享受效益工资。

  八、婚、丧、产、节育假期间内工资照发(效益及绩效管理工资除外)。

  九、职工以请假为由私下外包工,一经发现,工厂将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下列规定:

  一、考勤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5:30

  (如有调整,以行政部发文通知为准)。

  二、每周工作日

  五天,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休息日。

  三、具体规定

  1、公司员工考勤分为任务目标考勤和作息时间考勤两类,业务部、工程建设维护中心员工将根据其工作实际情况化分出任务目标考勤类员工,其他员工将同公司其他部门员工纳入作息时间考勤类.作息时间考勤类员工每天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公司签到.

  2、公出:如因特殊情况第二天需直接外出办公而不能打考勤者,必须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行政部备案。

  3、迟到:考虑到市内交通堵塞问题,两次迟到不扣罚工资,但取消全勤奖,从第三次起,根据迟到次数每次扣罚工资10元。迟到超过一小时及早退若无适当的理由按旷工处理。

  4、旷工:员工无故不上班,且没有向有关部门请假或无法出具有关的证明以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20%;旷工一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50%;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理。

  5、因病、事假不能坚持上班者,需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休息。若病假超过二天者,应持医院有效证明补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以便行政部作考勤依据。

  6、员工在登记考勤时,不能弄虚作假。否则,作假的时间部份作为旷工处理,最后考勤的结果统计,由行政部确定后交人力资源部。

  7、除公司表扬公布外,对当月全勤的员工,应该由总经理在当月分配(上月的)奖金时考虑奖励,或由公司颁发50元奖金;对全年全勤的员工,年底将由公司颁发500元奖金。

  8、行政部经理负责处理日常的考勤工作方面的争议问题,重大问题向总经理申报处理。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员工工作卡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第七项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

  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

  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病假:凡本院员工病假,需交诊断书,诊断书必须由专科医师及专科主任签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内者,扣除相应工资,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连续病假超过60天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工伤视情况而定。扣除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归院方,效益工资归科室其它人员

  第二项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第四条

  请假手续

  第一项

  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

  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为了提高刁家炖肉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贯彻“各尽所能”,也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暂订以下条款:

  一、总则:

  经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经理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 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2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每个部门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经理。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经理,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所在部门经理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5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2天休班,

  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部门经理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2、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3、特别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节3天,

  婚假:本人结婚,休假7天;子女结婚,休假1天

  丧假: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3天基本工资

  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1-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餐厅考勤管理制度四:

  制度目的:规范饭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范围:饭店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制度内容:

  1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班前点名,根据考核情况将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记录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门负责人核对上月考勤,核对后员工签字予以确认。

  3每月第二天各部门负责人将考勤簿上交财务。

  4财务部,总务部员工及管理人员考勤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在打卡机上打卡,外出办事须向上一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5部门管理人员核对本部门考勤完毕后,需在考勤薄上签字确认。

  6迟 到

  6、1十分钟以内为迟到,每次罚款十元。

  6、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二十元。

  6、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五十元。

  6、4超过六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6、5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每次罚款十元。

  7、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二十元。

  7、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五十元。

  7、4超过一个小时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7、5一个月内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8旷 工

  8、1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并罚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相应处罚之外,并开除。

  8、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9公 休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实用十篇(扩展5)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实用十份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负责,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科室、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干部、职工或部门负责人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领导或局分管领导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或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干部、职工个人考勤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办公室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房管局干部职工工作考勤和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房管局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干部职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行政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本局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局机关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记适用本制度。

  房地产交易中心、泰昌物业公司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负责,参照本制度执行。两个部门的'考勤汇总表于次月2日以前报局办公室审核。

  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统筹安排。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支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为加强考勤 管理 制度 ,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 的,不用打卡。

  五、经公司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换休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进行换休。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换休。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工作人员需在管理部登记补卡证明并有主管签字。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或办理补卡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员工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补卡登记向办公室办理补卡登记。未及时办理补卡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 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部门经理有上述情况者,由总经理签批补卡登记,并由本人负责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

  公司员工或部门经理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对个人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公司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 、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十七、员工互相之间不得代打卡,如若发现代打卡现象,按照公司规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进行处罚。

  十八、考勤卡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话,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新卡,并支付制卡费用。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状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状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状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职责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一、为加强考勤 管理 制度 ,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 的,不用打卡。

  五、经公司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换休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进行换休。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换休。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工作人员需在管理部登记补卡证明并有主管签字。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或办理补卡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员工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补卡登记向办公室办理补卡登记。未及时办理补卡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 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部门经理有上述情况者,由总经理签批补卡登记,并由本人负责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

  公司员工或部门经理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对个人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公司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 、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十七、员工互相之间不得代打卡,如若发现代打卡现象,按照公司规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进行处罚。

  十八、考勤卡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话,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新卡,并支付制卡费用。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到***,下午**时到**时。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次以上(含***次)或缺勤、旷工**次以上(含**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状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状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状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职责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时间: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安排。

  三、实施办法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四、本制度从店长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员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员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销单》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员出勤实行打卡考勤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计件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务必到指定的打卡机上进行刷卡;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实用十篇(扩展6)

——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制度通用十篇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使员工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严厉纪律,保证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

  第2章员工作息时间

  第3条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若有特别状况,可另行支配作息时间。

  第4条上班时间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

  第3章员工考勤规定

  第5条打卡地点:公司行政部。

  第6条打卡时间: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两次。

  第7条员工上下班必需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缘由(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8条全部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觉,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元。

  第9条公司每天支配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监督人员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行政部,行政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10条如考勤卡损毁或丢失,须准时向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11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12条各部门(或实体)于每月是日前依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状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状况进行照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第13条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状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特制定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执行时间:本制度执行时间从2006年5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订调整,以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事双方经济处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

  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员出勤实行打卡考勤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计件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务必到指定的打卡机上进行刷卡;

  3、计件员工根据生产需要按车间安排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每一天将生产车间打卡刷卡记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名后报人力资源备案,以作工资的核算依据。

  4、打卡机的监督管理:总裁办人力资源与保安负责打卡机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5、刷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刷卡,由本人带给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出差申请单请假条外出申请单员工考勤异常单等,报人力资源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刷不到IC卡等特殊状况时,务必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核查存档,或主动到保安处登记进出厂时间。

  3)因工作性质特殊而无法依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特殊岗位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按"特殊岗位作息时间"打卡。

  4)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公司顾问、外聘项目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进入公司作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至1小时内扣2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次者以旷工半天、6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早退参照"迟到时间标准"双倍处罚;

  3、擅自离岗:非工作需要离岗达半小时以上视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参照"早退"标准处罚;

  4、旷工:按旷工时间以日工资的3倍比例扣罚,旷工3天以上的,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员工已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对旷工或请假超期3日人员,各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总裁办、财务部冻结该员工的工资。员工私自连续离岗三天作连续旷工处理,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总裁办,逾期不报者,给予部门考勤员50元/人处理,直接领导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各100~200元处罚。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五天以上者,均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对于员工离职,考勤员应将该员工的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审批表在2天内交人力资源备案或存档,否则,迟交一天考核考勤员10元/天,主管领导20元/天。

  7、各部门未按时将手工考勤记录上交人力资源审核的,罚职责人每迟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者给予职责人每个问题点5元罚款,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8、人力资源未按考勤报表核算薪资的,罚职责人20元/次。

  9、忘记刷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罚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当事人双方各扣罚200元/次。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部员工必需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依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详细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状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与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

  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详细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依据实际状况支配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需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照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订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准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状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状况说明书》必需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遗忘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

  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需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附:《未打卡状况说明书》,《请假条》,《外勤工作登记表》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特制定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厉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实用十篇(扩展7)

——学校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 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 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 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 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 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 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凡上课、早读、早操、自*课、体育课、运动会、体育活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军属考勤记录之列。

  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做旷课论;正式铃响后进教室者做迟到论;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为早退,早退三次视为旷课一节。

  学生病假应有家长证明;三天以上需有区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三天以内需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需教务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主管校长审批。病假可以补假,应由家长到校或电话通知班主任,并在第二天办理补假手续。病假连续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或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二分之一,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复学学校将不保留学籍,只发肄业证。学生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能补假。一天之内可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教务主任批准,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按旷课论。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考勤员认真记录考勤,并由班主任审阅签字(附请假手续)后交教务处,教务处每周一分年级公布上周缺勤学生名单及缺勤情况,如有异议于本周二班主任与教务处联系,无异议则认定为本人认可,学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及学生档案、凡无故迟到5次或旷课三节以上的学生不能评为各类三好学生,不能获得各类奖学金。

  教务处将每周各班考勤情况汇总作为良好开端及后期管理评比的重要内容,满分为10分,一人次迟到扣一分,一人次旷课扣二分直至负分,不按时交考勤本或记录不真实按零分计、迟到或旷课3节以上的学生,要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本人要写出书面认识由家长签字后交班主任备案。

  凡迟到五节或旷课五节以上的学生,班主任要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并在全校点名批评,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有明显改正方可上课。、凡经常迟到旷课屡教不改,一学期迟到超过7次以上或旷课超过7节以上,学校要给与必要的纪律处分。学生旷课两周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商议处理办法,家长不到校视为自动退学,学校不办理任何手续。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 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考勤管理制度。

  一、 考勤对象及晚自*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 夏季19:30至21:30

  冬季 19:00 至 21:00

  二、 考勤管理办法

  1、 学*部每周对各班晚自*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 学*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 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 自*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 晚自*纪律要求

  1、 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室准时参加晚自*,保证学*质量,严肃学*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 晚自*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纪律;

  3、 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人员。

  四、 奖惩办法

  1、 凡自*无故缺勤者,旷自*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 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 晚自*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为营造良好的第二课堂氛围,充分发挥课外活动在学生素质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思想性、专业性和群众性,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安排在非学*时间,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院两级活动的统一安排。

  2、学生课外活动须坚持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组织内容不健康,违校纪校规的活动。

  3、学生课外活动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班主任同意,以专业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跨学院或在校外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分管领导同意,社团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团同意。

  4、学生课外活动须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并要针对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制定安全预案,活动结束须及时总结。

  5、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须以安全为前提,活动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责任,活动范围原则上应在校园内开展。室外活动应事先经得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

  6、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自筹经费,提倡勤俭节约,活动过程中注意保护活动周围的环境,活动中正确使用和尽心保养开展活动所需的设施,器材等。

  7、学生课外活动须按计划认真开展,切实保证活动效果和质量,对影响较好,意义较的活动,学院经讨论研究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实用十篇(扩展8)

——小学考勤管理制度实用5篇

  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7天。

  2、产假:女教师产前产后给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0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提供相关证明)。

  说明:(1)以上五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标准的按病事假对待,记扣标准按固定标准执行。(2)住院超过10个工作日,进修、培训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学期考勤奖。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休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哺乳假:教师产假满后,由于身体原因可给一学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30%的校管绩效工资。

  3、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高考,教师每天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晨读或数辅时间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综合评价中扣除一分;其他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综合评价分5分。

  (2)凡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四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校管绩效工资;超过10次的,停发半年校管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4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如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3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为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1)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因请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长按每学期听课40节标准考核,少一节课扣除20元;专职总务人员不考核听课情况。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登记,并负责安排教学任务;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校委会成员请假在一个月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校长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2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津贴。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办法在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的记扣标准为其他教师的一半,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及职称评优资格。

  4、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如因病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县级四部门审批,方可请假或提前离岗,财政工资全发,学校待遇不给。

  5、班主任请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全部取消。

  6、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补助1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7、由学校安排教师临时接替他人上课者,每节课补助20元(含作业批改;辅导课不另外计课时),如通过多人相互调课的,按照课时差距给予补贴。如不进行新课教学,照班者每节课补助5元。

  8、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9、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填表于宣传栏上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于7:50前到岗,全体教师必须于8:10前准时到校。

  下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全体教师于14:00(春秋冬季)、14:30(夏季)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注: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前或假后必须调好。

  2、教师病假、事假一天以内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一天以上向中心校请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7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3节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前3天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7、婚、丧、产假按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填好调课单,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贴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贴10元;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元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学生学*、成长的优良环境,学校将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经研究,特规定如下:

  一、考勤范围

  学生上课、社会实践活动、寄宿生的晚寝以及学校、班级、班级组织(经学校批准的)的各种活动,都纳入考勤范围。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强学生出勤管理

  1.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班主任负责。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发现无故缺勤学生,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班主任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

  2.寄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私自离开学校。因病或其他原因确需出校的,事前必须向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请假。凭出入卡由教师或家长陪同离校,返校后及时交出入卡。

  3.寄宿生晚寝期间,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班主任及家长联系。

  4.课堂出勤管理:

  (1)、每一个课堂,由课代表和科任教师负责学生的上课出勤考核工作。

  (2)、任课教师应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上课后首先检查学生人数并问询缺勤原因,发现无故缺课的要及时和班主任联系。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上课或上课期间需离校,事前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班主任要和家长联系通报情况,最好让学生家长到校接走学生,以免中途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实上报,教务处批准。

  4、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不能按时到校,必须由家长来校或打电话请假,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学校。

  5、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若情况异常应立即向学校汇报。

  6、如果班级学生离家出走,无论什么原因,班主任都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主动调查该学生有关情况,协助家长寻找学生,将相关情况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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