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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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职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贴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持续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2

  一、消防器材要按规定排列整齐,做到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日晒不着,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要符合灭火要求,放置于醒目位置,做到便于取用。

  三、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保卫部门。

  四、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记造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定岗定位,不准丢失,不准转借,不准挪用。

  五、消防设施和器材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和更换。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品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置地点做到有明显标志,专人管理。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第61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及附属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学校目标职责管理体系。

  第二章:消防组织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第五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学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司其职。学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校长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层级消防安全职责制、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其他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带给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岗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

  (五)第二十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款者,追究其法律职责

  (六)组织防火自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章: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学校宜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消防宣传设施,并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举办消防冬夏令营、知识讲座、竞赛、消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资料包括:

  (一)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及操作规程;

  (二)组织分析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和研究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以及预防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职责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条:学校设立由两名男教师和一名大队辅导员为兼职消防教师,专门负责对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认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保证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保证每学年的两次安全教育课中有消防知识的资料。

  第十二条:学校每学期应通过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在校师生进行消防技能的考核。

  第十三条:学校下列人员应当理解当地**消防机构组织的专门培训,取得省**消防机构统一制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一)学校消防安全职责人;

  (二)学校兼职消防教师;

  (三)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员;操作人员;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内的建筑物,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持续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使用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登记备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检查与整改的资料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用电、用火有无违章状况;

  (六)消防安全要害部位的管理状况;

  (七)仪器室、实验室、电教室、微机室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状况;

  (八)更夫值班记录状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检查状况汇报,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职责人并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建立消防档案。学校应收集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材料,分门别类做好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举办**、焰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应当做好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向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申报审查,然后向**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应将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消防机构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合格的,不得施工。经**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消防机构核准;未经审核的,不得变更。工程竣工时,务必经**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火灾扑救

  第二十条: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启动《学校消防灭火救援预案》,现场最高职位的领导为总指挥,教室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职责人;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组织撤离疏散;及时报告当地**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直接参加灭火工作。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学校及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考评资料。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职责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二十三条:在消防教育管理中作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

  (二)及时组织或用心参加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制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职责,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防火工作职责人不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二)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职责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起施行。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4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3、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第61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及附属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学校目标职责管理体系。

  第二章:消防组织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第五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学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司其职。学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校长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层级消防安全职责制、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其他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带给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岗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

  (五)第二十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款者,追究其法律职责

  (六)组织防火自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章: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学校宜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消防宣传设施,并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举办消防冬夏令营、知识讲座、竞赛、消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资料包括:

  (一)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及操作规程;

  (二)组织分析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和研究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以及预防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职责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条:学校设立由两名男教师和一名大队辅导员为兼职消防教师,专门负责对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认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保证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保证每学年的两次安全教育课中有消防知识的资料。

  第十二条:学校每学期应通过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在校师生进行消防技能的考核。

  第十三条:学校下列人员应当理解当地**消防机构组织的专门培训,取得省**消防机构统一制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一)学校消防安全职责人;

  (二)学校兼职消防教师;

  (三)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员;操作人员;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内的建筑物,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持续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使用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登记备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检查与整改的资料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用电、用火有无违章状况;

  (六)消防安全要害部位的管理状况;

  (七)仪器室、实验室、电教室、微机室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状况;

  (八)更夫值班记录状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检查状况汇报,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职责人并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建立消防档案。学校应收集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材料,分门别类做好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举办**、焰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应当做好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向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申报审查,然后向**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应将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消防机构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合格的,不得施工。经**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消防机构核准;未经审核的`,不得变更。工程竣工时,务必经**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火灾扑救

  第二十条: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启动《学校消防灭火救援预案》,现场最高职位的领导为总指挥,教室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职责人;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组织撤离疏散;及时报告当地**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直接参加灭火工作。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学校及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考评资料。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职责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二十三条:在消防教育管理中作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

  (二)及时组织或用心参加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制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职责,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防火工作职责人不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二)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职责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起施行。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阅读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1)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6篇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

  1、 目的:

  1、1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 职责: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 程序细则: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4、1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4、13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xx)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公司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行由公司负责人负总责,逐级负责的管理职责制。综合办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条:凡更新、新配消防设施、器材的,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到达相关标准。

  第四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公司综合办负责新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的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标志、消防泵、喷淋灭火系统、气体保护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以及生产区、仓库及办公区等处的其它消防设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工艺操作、检维修人员须经过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结构、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七条: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台帐宜包括以下资料:所在部门、设施(器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配备时间、更换(维修)时间、使用情景等。

  第八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台帐及“三定”管理制度,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好用。

  第九条:移动式灭火器材管理。

  (1)日常管理

  1.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其配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及我公司生产厂产品具体要求执行。

  灭火器箱不允许被遮挡、拴系或上锁以及其它影响取用灭火器的情景。

  2.移动式灭火器实行“三定”管理,即定人、定位、定期。

  移动式灭火器应由车间将其划分至各班组,由各班组落实具体的职责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器材或器材箱应粘贴管理标签,标明器材名称、所在部位、管理部门及职责人、出厂日期或维修(更换)时间等信息。

  移动式灭火器定点放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影响工艺操作或施工,不得随意移动,用后要及时复位。

  (2)设置管理

  1.手提式灭火器设置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手提式灭火器悬挂设置时必须稳固,地面设置时灭火器要设置在*坦场地,不能设置在台阶上,在没有外力作用下,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不能采用绳索、铁丝或锁链等进行捆扎、固定。

  3.在灭火器箱的箱体正面和灭火器设置点附*的墙面上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标志,这些标志宜选用发光标志。

  4.灭火器设置时要求铭牌朝外,器头向上,便于人员识别和紧急情景下使用。

  5.灭火器材不宜设置在潮湿、高温等环境及强腐蚀性场所,必须设置时,宜采取设置灭火器箱等防护措施。在室外设置的灭火器,也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箱门的开启要方便,灵活,且箱门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的安全疏散。

  (3)检查和维修管理

  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2.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

  3.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4.灭火器的维修有必须的期限要求,应严格按照下表进行维修。

  灭火器类型

  维修期限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当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贴合其他维修条件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4)灭火器的报废管理:

  1.当灭火器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a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b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c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d筒体为*底等结构不合理;

  e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f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g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h被火烧过。

  2.灭火器出厂时间到达或超过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

  灭火器类型

  报废期限(年)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10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12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第十条:消火栓的管理。

  1.消防水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因故如需停水须事先征得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的同意。

  2.室内及室外消火栓不得埋压、阻塞、迁移、拆除或占用,如必需变动时,须经公司综合办批准后办理。消火栓应统一编号,非事故状态下,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消防管理部门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室内消火栓内物品。

  3.消火栓位置必须明显,便于使用,室外消火栓大出水口应朝向道路,半径2米内不准种植树木,半径5米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周围通道不准堵塞。

  4.消火栓由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检查、试验一次,每半年润滑一次。入冬前,消火栓要排积水并进行保温处理,做好其防冻工作。

  5.室内消火栓参照灭火器的管理,进行“定人”管理,确保内部附件的齐全、完好。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4.1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4.6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4.7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

  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5.1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公共设施的标识

  5.3.1.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3.1.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5.3.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5.3.2.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5.5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5.5.1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5.5.2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5.4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5.5.5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5.6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5.7消防管道及*面图的标识。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协助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显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

  7.3.1.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7.3.2.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现有4.3.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

  (1)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重变形的。

  (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部或各省(市、区)*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

  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

  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

  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4.3.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时训练。

  7.3.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时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消火栓的维护

  7.3.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3.5.3每月一次进行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7.3.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3.6水带的报废

  7.3.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须报废。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4.3保安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保安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将发现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保安队长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维修结果的跟进、记录。

  7.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7.5违反处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晰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故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4

  一、全司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公司安委会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书面报告安委会。

  三、公司安委会负责全司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司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6

  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4.1 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 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 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 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4.6 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4.7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

  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5.1 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 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 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 公共设施的标识

  5.3.1.1 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 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 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 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3.1.5 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5.3.2 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5.3.2.1 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 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 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 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 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 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5.5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5.5.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5.5.2 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 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5.4 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5.5.5 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5.6 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5.7 消防管道及*面图的标识。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 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 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 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协助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显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

  7.3.1.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7.3.2.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现有4.3.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

  (1)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重变形的。

  (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部或各省(市、区)*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

  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

  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

  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4.3.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时训练。

  7.3.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时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消火栓的维护

  7.3.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3.5.3每月一次进行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7.3.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3.6水带的报废

  7.3.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须报废。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4.3保安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保安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将发现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保安队长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维修结果的跟进、记录。

  7.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7.5违反处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晰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故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2)

——消防器材库房的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库房的管理制度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器材库房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器材库房的管理制度1

  一、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总务处统一负责,要对全校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学校新建楼体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学校消防器材、设施由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其完好有效性。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五、各驻校经营单位、各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消防器材库房的管理制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消防器材是灭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为了确保其在一旦发现火情时发挥应有的灭火效力真正起到保护公司财产少受损失的作用,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坚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职责人为专职安全员,各种消防器材要做到: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准”),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换药物(即“三定”);

  (二)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职责,予以处罚。

  (三)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门卫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四)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门卫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五)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所以,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综合部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六)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养:

  (一)厂区内各指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综合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一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五)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保正常。

  (六)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七)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八)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九)消防设施不足时,综合部负责人应填写《设备申购单》,由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十)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实行,实行中未尽事宜日后可进行修订。

消防器材库房的管理制度3

  1、根据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办、负责选型、配发、登记和统一管理,公司安排统一采购。

  2、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领取并成为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应根据实情对消防器材、设施实行细化管理,具体落实到每个员工,要经常检查,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门配备的灭火器材及设施(水枪、水带),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型号、规格、数量、金额、位置进行编号挂卡(每个灭火器打号,另挂管理卡片),分类入册,区域负责人要把每个灭火器和消防栓落实到班组成员,将要固定位置,专人负责(按编号挂卡落实到具体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齐全、包完好、包清洁。人员落实后(含以后的人员变动)及时报安委后办公室。

  3.2各生产班组、工作区域上班前后要检查灭火器材、设施的“四包”情况,并制表填写检查记录,建档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况”的交接是班与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之一。

  3.3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教育所属员工知道自己岗位的放火责任,清楚防火任务,懂得遵守操作过程的极度重要性,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

  3.4消防器材和设施非火警不得动用,因火警动用后,要在48小时内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并书面报告火警的全部情况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以便领导做出相应的安全整改决策。

  3.5确属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水带和消防水,申请部门必须向安委会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生产期间动用消防水必须经生产部经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员查看现场,提出具体要求后,方可动用,否则按违章动用处理。

  3.6消防栓和灭火器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

  3.7班组要设立兼职安全员,消防器材及设施不止在班组位置上的,班长要协助兼职安全员管理好,发现灭火器压力偏低、药剂失效、泡沫结块等异常现象,要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写清灭火器编号),克服麻痹思想,确保灭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严格按编号、位置进行管理,禁止乱拿、乱放,严防认为损坏和丢弃(车间内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区域内地式消防栓,水泵结合器等水井阀落实到责任人后,报安委会备案)。

  3.9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器材及设施,要不定期进行检查,规范管理,作好登记,建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的'要速报安委会进行处理和整改,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做到位置清楚、数量、性能心中有数,每月向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汇报消防器材及设备的综合情况。

  3.10要确保消防设施安全过冬,各部门根据生产管理区域的划分,负责区域内的消防栓、水泵结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线等冬季防冻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要督促、检查。

  3.11各种报警器、火灾探测器禁止乱动,调校由专人负责。

  3.12消防器材用放于明显处,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状态。

  3.13报警按钮禁止随意乱动,慌报火情的予以严肃处理。

  3.14厂区、车间内的消防设施、报警装置,每个员工都有义务负责维护保养,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3.15公司内的消防通道未经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沟、收放物料、设备、杂物等)。如必须占用时,须先征得安委办同意并采取临时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接受**消防部门对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安委会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至两次的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培训和演练。

  3.18安全管理部门对违反消防器材及设施规定的人员,有权规范、纠正和制止,对严重违规者有权提出经济和行政处罚意见。

  3.19消防器材及设施管理维护的好坏纳入公司年终考核,是考评部门和个人进行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每月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4消防器材及设施的购置更换,检测维修

  4.1各部门、车间根据消防要求欲购置及使用年限到期后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需购置灭火器的部门、车间填报《消防器材增置、换药、检修申请单》报安委会审批。

  4.2各部门、车间对使用报废或损坏的灭火器材、设施,于事发24小时内报安全管理部门认定、核实(损坏的要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购置和更换。

  4.3需对灭火器试压、换药、充装等检测、维修和保养的,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采购部门与指定厂家联系实施。

  4.4流动值勤的保安、安全消防员,要认真检查规范消防器材的定位、数量、有无损坏、性能状况等,每班要将灭火器材的情况登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5对配设、发放在各部、车间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进行检查汇总,统计消耗(损坏)情况报公司处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5灭火器的选择

  正确、合理地选择灭火器是成功扑救火灾的关键,应当根据不同类火灾选择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5.1扑救A类(固体可燃物,如木料、棉、麻等)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5.2扑救B类(可燃液体,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灾用使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学泡沫灭火器不能灭B类极性溶剂火灾,醇、醛、酮、醚、酯等都属于极性溶剂,因为化学泡沫与有机溶剂接触,泡沫的水分会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这样就不能起到灭火的作用。

  5.3扑救C类(可燃气体,如煤气、遗缺、甲烷等)火灾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消防器材库房的管理制度4

  一、要设有消防器材存放库,消防器材库要坚固干燥、防潮,并有防盗装置。

  二、对消防器材要设有专职或兼职消防器材管理员,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职责制。

  三、消防器材存放在阴凉、干燥处,存放要得当。

  四、对消防器材严禁乱摸乱拿,严禁挪作他用或随便外借。

  五、要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的培训,保证人人会用。

  六、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切实保证所有的消防器材良好有效。

消防器材库房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xx)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公司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行由公司负责人负总责,逐级负责的管理职责制。综合办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条:凡更新、新配消防设施、器材的,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到达相关标准。

  第四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公司综合办负责新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的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标志、消防泵、喷淋灭火系统、气体保护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以及生产区、仓库及办公区等处的其它消防设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工艺操作、检维修人员须经过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结构、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七条: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台帐宜包括以下资料:所在部门、设施(器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配备时间、更换(维修)时间、使用情景等。

  第八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台帐及“三定”管理制度,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好用。

  第九条:移动式灭火器材管理。

  (1)日常管理

  1.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其配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及我公司生产厂产品具体要求执行。

  灭火器箱不允许被遮挡、拴系或上锁以及其它影响取用灭火器的情景。

  2.移动式灭火器实行“三定”管理,即定人、定位、定期。

  移动式灭火器应由车间将其划分至各班组,由各班组落实具体的职责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器材或器材箱应粘贴管理标签,标明器材名称、所在部位、管理部门及职责人、出厂日期或维修(更换)时间等信息。

  移动式灭火器定点放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影响工艺操作或施工,不得随意移动,用后要及时复位。

  (2)设置管理

  1.手提式灭火器设置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手提式灭火器悬挂设置时必须稳固,地面设置时灭火器要设置在*坦场地,不能设置在台阶上,在没有外力作用下,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不能采用绳索、铁丝或锁链等进行捆扎、固定。

  3.在灭火器箱的箱体正面和灭火器设置点附*的墙面上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标志,这些标志宜选用发光标志。

  4.灭火器设置时要求铭牌朝外,器头向上,便于人员识别和紧急情景下使用。

  5.灭火器材不宜设置在潮湿、高温等环境及强腐蚀性场所,必须设置时,宜采取设置灭火器箱等防护措施。在室外设置的灭火器,也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箱门的开启要方便,灵活,且箱门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的安全疏散。

  (3)检查和维修管理

  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2.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

  3.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4.灭火器的维修有必须的期限要求,应严格按照下表进行维修。

  灭火器类型

  维修期限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当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贴合其他维修条件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4)灭火器的报废管理:

  1.当灭火器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a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b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c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d筒体为*底等结构不合理;

  e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f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g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h被火烧过。

  2.灭火器出厂时间到达或超过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

  灭火器类型

  报废期限(年)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10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12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第十条:消火栓的管理。

  1.消防水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因故如需停水须事先征得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的同意。

  2.室内及室外消火栓不得埋压、阻塞、迁移、拆除或占用,如必需变动时,须经公司综合办批准后办理。消火栓应统一编号,非事故状态下,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消防管理部门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室内消火栓内物品。

  3.消火栓位置必须明显,便于使用,室外消火栓大出水口应朝向道路,半径2米内不准种植树木,半径5米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周围通道不准堵塞。

  4.消火栓由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检查、试验一次,每半年润滑一次。入冬前,消火栓要排积水并进行保温处理,做好其防冻工作。

  5.室内消火栓参照灭火器的管理,进行“定人”管理,确保内部附件的齐全、完好。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消防器材库房的管理制度6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资料,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景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一样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景;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景;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消防队联系经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职责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职责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职责区域的消防器材情景。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贴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消防器材库房的管理制度7

  一、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单位应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编者注:此依据GB 50166-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GB29837-20xx《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具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在报脏时应及时清洗保养。没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淸洗保养;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清洗或标定一次。)。

  五、灭火器应定期检查保养,凡使用过和损坏的应当及时维修。超期灭火器必须强制报废。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定期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进行全面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消防器材库房的管理制度8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坚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景。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坚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一样情景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景、事故处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器材库房的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有明显标识。

  第三条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第四条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第五条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第七条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八条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九条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3)

——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汇总五篇

  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2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其他消防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维护保养。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3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及在校园的任何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检查学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4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学校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学*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经常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4、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申请,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予以警告,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责任人领导下开展业务学*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场所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4)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篇)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要设有消防器材存放库,消防器材库要坚固干燥、防潮,并有防盗装置。

  二、对消防器材要设有专职或兼职消防器材管理员,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职责制。

  三、消防器材存放在阴凉、干燥处,存放要得当。

  四、对消防器材严禁乱摸乱拿,严禁挪作他用或随便外借。

  五、要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的培训,保证人人会用。

  六、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切实保证所有的消防器材良好有效。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设备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公司负责人属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领导和指导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安技部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新接车队消防器材的配置工作,确保新接车队消防器材的配置适量、适用、合理,符合车队的实际需求。

  3.2各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按照网格化要求,认真负责本部门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日常消防管理台账,并保管存档。

  3.3各车队管理部负责所属车队消防器材的监督管理工作,督导所属车队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检查,及时处理消防器材的异常问题,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常年无损缺、性能良好,使用时状态正常、有效。

  3.4车队长是车队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队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5员工: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发生时听从上级领导及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按部门负责人的指示疏散到安全地点,有抢险能力的员工要积极参与火灾抢险与财产保护。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定期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或者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学*热忱。

  4.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3定期组织员工学*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防火。

  4.4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4.5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4.5.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4.5.2教育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措施,会扑救初起火灾;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逃生的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

  4.5.3教育员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4.5.4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防火巡查、检查

  5.1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实行四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季查、部门月查、班组周查、岗位日查。

  5.2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5.3各部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5.4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5.4.1防火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5.4.2火源、电源使用管理;

  5.4.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

  5.4.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

  5.4.5火灾隐患整改;

  5.4.6消防安全标识;

  5.4.7其它有关情况。

  5.5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5.6各部门负责人是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隐瞒安全隐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的,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6.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物品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6.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6.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报警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严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或作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将安全疏散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7.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7.1消防器材装备要做到专物专用,严禁挪做他用,对于擅自挪用者,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7.2建立消防器材装备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所属器材装备进行清查,清查中发现器材装备丢失或损坏应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及时补充。

  7.3消防器材装备要定点存放,有明显标志。因保管不善,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过程,发生丢失、损坏和人身伤亡的事故,应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7.4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7.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7.4.2消防器材要放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冻。

  7.4.3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按时维护保养,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

  7.4.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7.4.5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7.5车辆消防器材的管理

  7.5.1驾驶员要做好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消防器材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演*训练需要时使用,*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或急用的,须经所属车队管理人员同意或事后说明有关情况。

  7.5.2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消防设备器材干净、整洁、无积尘,灭火器铭牌朝外,各类标签、标识清楚。

  7.5.3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消防器材日常检查工作,严格做好交接班期间的检查、记录,实行“谁当班,谁负责”原则;如当班期间消防器材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当班人员负全责;如因交接班期间未认真检查、核对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当班驾驶员负全责;消防器材一旦发现异常,须及时处理。

  7.5.4每位驾驶员应了解车辆上各类消防器材维修期限、报废期限,以及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7.5.5消防器材采购需到证照齐全的消防器材设备门店(公司)进行购买,并开具发票。

  7.5.6灭火器的维修充装及配件的更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灭火器达到使用期限、压力不足、处表破损严重或灭火器胶管、铅封、喷嘴、支架等配件有损坏情况的,应及时将需维修充装或需更换配件的灭火器交到车辆所属的管理部门,由经营部负责联系相关消防器材设备门店(公司)安排处理。

  7.5.7消防栓的维修及配件更换。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消防栓内配件有损坏情况的,因老化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应及时上报安技部,安技部及时安排维修或更换配件。

  8.动火、用电安全管理

  8.1动火安全管理

  8.1.1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进行现场勘察,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8.1.2动火作业必须在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8.1.3动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动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监督。

  8.1.4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8.1.5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8.1.6大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动火作业。

  8.1.7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履行本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8.2用电安全管理

  8.2.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8.2.2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8.2.3严禁随意拉设电线,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8.2.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8.2.5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8.2.6电器设备附*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

  8.2.7各单位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8.2.8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

  9.1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根据预案的相关要求做好消防应急准备工作,以确保预案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启动。

  9.2将应急预案在全公司公布,各部门要组织全员学*并掌握应急疏散预案。

  9.3每年组织消防演*前都要制定演*方案,组织演*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9.4演*可分批分次进行,但要确保员工至少参与一次演*,要根据预案进行疏散、清点人数、抢救人员、模拟灭火训练。

  9.5演练结束后**开点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0.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5)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消防器材使用保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每个人的人身安全,为确保全校消防器材的合理使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规定: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消防器材,*时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于通风良好处。

  2.消防器材实行专人负责,各楼由承包负责人负责;厂、店由厂店负责人负责;车库车辆由司机负责;各仓库由保管员负责;学校各重点部位由其负责人负责。

  3.灭火器使用后及时上报安全员并说明情况返回空瓶,领取新瓶,使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4.灭火器如因管理不当,丢失应追究其负责人责任,并赔偿灭火器人格的30%, 无故动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报废,同样赔偿30%。

  5.由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消防器材是灭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为了确保其在一旦发现火情时发挥应有的灭火效力真正起到保护公司财产少受损失的作用,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坚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职责人为专职安全员,各种消防器材要做到: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准”),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换药物(即“三定”);

  (二)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职责,予以处罚。

  (三)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门卫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四)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门卫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五)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所以,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综合部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六)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养:

  (一)厂区内各指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综合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一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五)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保正常。

  (六)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七)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八)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九)消防设施不足时,综合部负责人应填写《设备申购单》,由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十)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实行,实行中未尽事宜日后可进行修订。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明白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学校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必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一样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一、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三、职责

  1、安全消防部部长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消防主任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四、程序要点

  1、登记入库

  (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

  (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人库登记。

  2、领用与归还

  (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主任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2)*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主任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3)配置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监控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场所、电房、保安岗位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中心主管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中心定时检查。

  (5)工程部、环维部或其他部门需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部长、经理同意,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晾干,由消防主任签收后人库保管,消防员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3、使用与维护

  (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①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②战斗服应刷洗干净,晾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③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破损时申购调换;

  ④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⑤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2)水带、水枪:

  ①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辖区楼层的消防栓(箱)内;

  ②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时训练;

  ③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晾干后卷放在货架上或消防箱内;

  ④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⑤*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⑥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3)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①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②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③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消防电话、对讲机:

  ①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对讲机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③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5)室外消防栓

  ①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试验;

  ②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③用油纱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④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⑤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⑥消除消防栓附*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6)灭火器(“ABC”干粉来火器):

  ①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备有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

  ②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振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55℃;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6)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范文10份

  一、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三、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四、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五、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六、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七、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八、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

  1、每日检查

  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检查方法:有自检、巡检功能,可通过搬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一)、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二)、检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应有的恐慌或混乱。

  (三)、自动喷水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他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四)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五)、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易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首层试验。

  (七)、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八)、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九)、进行强切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十)、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器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十一)、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十二)、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出规定的空白空间。

  (十三)、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是公共娱乐场所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要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后,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的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现象;

  2.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置是否合理好用;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2人值班,并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消防值班记录是否齐全,记录是否认真;

  7.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应急广播等消防控制设施、启动按钮是否完整好用,并处于不错状态;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与有关部门、人员通讯联络是否畅通;

  8.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了物品;厨房、灶间烟道是否经常清洗;

  9.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记录是否齐全;

  10.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处于不错状态,是否委托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11.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门窗是否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2.营业期间有无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

  13.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在室内燃放烟花爆仗的现象;

  14.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

  15.营业结束后,燃油、燃气阀门和非必要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有无遗留火种;

  16.灭火器配置数量是否充足,选型是否准确,放置位置是否明显、无遮挡并且便于取用;

  17.工作人员配备的强光照明手电筒是否完整好用。

  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保证消防安全。

  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的员工必须熟练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求和技能,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防止之势扩大和蔓延。

  1.要结合场所火灾特点,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实战演练,保证每一名员工了解初起火灾的扑救程序和基本要求,熟练掌握各类灭火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要根据单位实际,组建火灾应急处置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第一梯队有起火部位附*的当班员工组织,第二梯队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当班员工组成。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以成立一个梯队,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了解各部位、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3.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及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或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报告;

  4.现场人员在向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报告的同时,要组织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警后,要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启动防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并拨打“119”电话报警。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5.通讯联络组要多方搜集火场信息,保持与各部门、各战斗小组和**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向**消防队提供火势的发展和人员被困等情况。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及时疏散人员是第一要务。这些场所的员工,必须有火场逃生自救、互救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1.公共娱乐场所,必须组织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实地演练,使员工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本区域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位置、使用方法;明确各岗位人员火灾时的任务;

  2.确认发生火灾后,音频控制室要将卡拉OK厅、包房内画面、声音切换成火灾警报,告知顾客尽快安全疏散;消防控制室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视情切断普通照明等非消防用电;

  3.人员在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进,不要呼吸,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

  4.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

  5.疏散引导组要在灭火行动组开展灭火的同时,通过喊话或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立即通知和引导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升疏散效率;引导人员确认房间无人后再关闭房门,并在房门上做上标记;

  6.发生火灾时,要按照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多个防火分区的,要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7.疏散引导组要始终保持与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等有关部门的联络畅通,根据火场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疏散路线;当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人员迅速撤离;

  8.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必须保证火灾时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从内部打开,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和使用提示。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和履行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7.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1、目的:

  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职责:

  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程序细则:

  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1、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了做好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以及长大公司消防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主管安全副经理为项目部安全防火责任人,安全生产部、综合事务部主任为本项目部防火负责人,各施工队、班组长负责人为本队、本班组防火负责人。

  第四条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负责消防工作。

  第五条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培训,做好全员的消防常识宣传工作。

  第六条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第七条全体员工要学会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

  第八条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油库、气瓶房、仓库、发电房、变压房、配电房、电工房等场地禁止烟火。在危险易燃、易爆场所明显的地方设置“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牌,并配备消防器材。

  第九条危险场所进行电焊、氧割等动火作业前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配备灭火器材和做好动火监控工作,焊割作业时还应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收发、回仓登记手续,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照明必须使用防火、防爆的电气设备。

  第十一条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并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条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不准使用铜丝或其它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第十四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气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禁止在仓库或禁烟区乱丢烟头、火种;禁止使用灯炮取暖或进行烧香、拜佛等迷信活动。

  第十六条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规定。木材加工场的刨花、木糠要及时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齐,留出消防通道,不准乱堆乱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纱杂物不准乱丢,地上油污及时处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围的易燃杂物。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7)

——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实用十篇

  1、根据安全生产职责制明确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安全职责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生办公室人员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办公室每季度对整厂检查并复查追踪提出改善。

  3、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当填写记录、并按规定要求关人员在记录本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景以书刊号面的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隐患。

  5、燃易爆物危险品应放置库房内的指定专用位置、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易燃易爆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6、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处罚10—100元。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按每年、每月、每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每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会同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各科室负责人实施。

  (二)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三)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四)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2月做好防冻措施,与**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由院办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三)院办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院办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3、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消防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有什么?

  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4.1 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 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 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 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4.6 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4.7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

  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5.1 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 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 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 公共设施的标识

  5.3.1.1 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 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 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 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3.1.5 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5.3.2 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5.3.2.1 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 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 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 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 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 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5.5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5.5.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5.5.2 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 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5.4 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5.5.5 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5.6 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5.7 消防管道及*面图的标识。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 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 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 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协助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显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

  7.3.1.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7.3.2.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现有4.3.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

  (1)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重变形的。

  (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部或各省(市、区)**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

  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

  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

  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4.3.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时训练。

  7.3.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时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消火栓的维护

  7.3.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3.5.3每月一次进行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7.3.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3.6水带的报废

  7.3.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须报废。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4.3保安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保安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将发现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保安队长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维修结果的跟进、记录。

  7.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7.5违反处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晰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故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第一条为了做好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广大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以及长大公司消防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主管安全副经理为项目部安全防火责任人,安全生产部、综合事务部主任为本项目部防火负责人,各施工队、班组长负责人为本队、本班组防火负责人。

  第四条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负责消防工作。

  第五条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培训,做好全员的消防常识宣传工作。

  第六条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第七条全体员工要学会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

  第八条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油库、气瓶房、仓库、发电房、变压房、配电房、电工房等场地禁止烟火。在危险易燃、易爆场所明显的地方设置“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牌,并配备消防器材。

  第九条危险场所进行电焊、氧割等动火作业前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配备灭火器材和做好动火监控工作,焊割作业时还应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收发、回仓登记手续,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照明必须使用防火、防爆的电气设备。

  第十一条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并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条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不准使用铜丝或其它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第十四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气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禁止在仓库或禁烟区乱丢烟头、火种。禁止使用灯炮取暖或进行烧香、拜佛等迷信活动。

  第十六条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规定。木材加工场的刨花、木糠要及时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齐,留出消防通道,不准乱堆乱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纱杂物不准乱丢,地上油污及时处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围的易燃杂物。

  一.为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和管理。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学校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保卫处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保卫处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账,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保卫处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保卫处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单位或友邻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保卫处,补充灭火器材。

  一、目的

  为加强工地现场消防设施器材保养、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部消防器材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在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减少人员伤亡、物资损失。

  二、职责安全员

  消防设施器材保养、管理工作由各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组或加工厂质安主管负责,公司质安环保部定期检查。

  三、消防器材分类:灭火器,消防栓

  (一)、灭火器的保养、管理

  1、灭火器存放

  灭火器放置处,应坚持干燥通风,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防止筒体受潮腐蚀;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运输存放时应避免碰撞。

  2、灭火器检查

  (1)使用单位要对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检查资料包括:职责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景;灭火器压力值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灭火器须摆放稳固、没有埋压且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放置区需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2)应将灭火器检查情景填写在“灭火器管理卡片”,挂在灭火器筒上明示。

  (3)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12个月自行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检测,主要的检查资料是: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

  3、灭火器的更换、维修、报废。

  (1)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贴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报废。

  (2)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

  (3)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到达规定的维修年限后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到达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附表1)

  (二)、消防栓的管理

  室内消火栓的检查主要包括消火栓、管路和水源三部分。

  1、消火栓的检查。室内消火栓箱内应经常坚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或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主要资料有:检查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是否渗漏水,若渗漏水及时更换密封圈;对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其它进行检查,全部附件应齐全完好,卷盘转动灵活;检查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应功能正常、无故障;消火栓箱及箱内装配的部件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对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2、供水管路的检查。

  (1)对管路进行外观检查,若有腐蚀、机械损伤等及时修复;

  (2)检查阀门是否漏水及时修复;

  (3)室内消火栓设备管路上的阀门为常开阀,*时不得关掉,应检查其开启状态;

  (4)检查管路的`固定是否牢固,若有松动及时加固。

  3、水源的检查。

  (1)对水泵设施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要异常注意启动水泵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良好;

  (2)对水箱(或气压给水设备)进行检查,若有损坏及时修复。异常注意水箱内的检测信号设施,应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检查水泵接合器上的设施是否良好,异常是单向阀、安全阀及接口等部件。检查时还应注意水泵接合器附*的室外消火栓或其它水源是否贴合有关要求。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一)、消防设施器材的添加、更换、维修、报废。由工地项目组或加工厂统一安排。

  (二)、消防设施器材如有问题尽快上报工程项目经理或加工厂厂长并在质安环保部备案。

  (三)、消防设施器材因人为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扣使用部门的安全分。

  (四)、各项目组和加工厂必须建立详细的消防设施器材台账。台账每半年送质安环保部备案(见附2《消防器材台账》)

  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8)

——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的管理制度范本5份

  1.目的

  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4.1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4.6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4.7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

  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5.1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公共设施的标识

  5.3.1.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3.1.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5.3.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5.3.2.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5.5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5.5.1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5.5.2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5.4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5.5.5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5.6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5.7消防管道及*面图的标识。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协助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显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

  7.3.1.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7.3.2.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现有4.3.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

  (1)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重变形的。

  (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部或各省(市、区)**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

  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

  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

  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学校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9)

——后厨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汇总5篇

  一、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油温过高、电气装置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等。

  二、防火要点: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之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炉灶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它厨务或与人聊天。

  3、油锅起火时,关闭炉火,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锅盖不密时,就*用酵粉或食盐倾入,使之熄灭。

  4、工作时切勿抽菸或将未熄灭的菸蒂随便放置。

  5、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罩,以防火星飞散。

  6、各种电器装置在不用时间或用完后切断电源,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装置,发现电气装置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7、每天倒空锅中的残油脂,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及温度使用。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可靠*火源,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罐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

  9、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切实注意检修与保养。

  10、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份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项电器。

  11、电线配线除旧:外部绝源体破裂或插座损坏,立即更换修理,发现电线起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以防导电。

  12、使用煤气钢瓶不可横放及开关不可有漏气现象,万一煤气泄溢室内,容易引起火灾及中毒之危险。

  13、煤气火灾灭火方法:

  1、断绝煤气之源

  2、断绝空气供给

  3、降低周围温度

  4、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14、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卫生,下班前由厨房防火安全员***检查厨房情况,每天填写《厨房班后消防安全检查表》检查电源、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是否关闭,防火检查不可遗忘,以防万一,

  15、万一起火,要立即救火,并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之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是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来灭火。

  16、*时注意员工消防培训,灌输员工救火常识,实施救火编组,训练消防器材正确的`使用方法。灭火器及消防火栓袋经常检验,以免失效,并应储备一些沙包作为应急之用。

  第一条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有明显标识。

  第三条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第四条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 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第五条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第七条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八条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九条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1、在营业期间,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要随时完好。

  2、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参加酒店的消防知识培训,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四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3、所属区域的电器设备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使用前必须熟悉操作程序,出现故障时及时处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布置电源线路和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5、改、装设施、设备前应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得擅自改、装设施、设备,以免引发火险事故。

  一、食堂的防火安全责任人为食堂经理,负责餐厅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二、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伙食科批准,用后及时拆除。

  三、食堂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四、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五、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六、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八、食堂油烟机要每月清洗、打扫一次。

  九、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后勤管理处报告。

  一、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三、职责

  1、安全消防部部长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消防主任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四、程序要点

  1、登记入库

  (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

  (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人库登记。

  2、领用与归还

  (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主任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2)*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主任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3)配置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监控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场所、电房、保安岗位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中心主管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中心定时检查。

  (5)工程部、环维部或其他部门需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部长、经理同意,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晾干,由消防主任签收后人库保管,消防员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3、使用与维护

  (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①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②战斗服应刷洗干净,晾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③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破损时申购调换;

  ④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⑤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2)水带、水枪:

  ①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辖区楼层的消防栓(箱)内;

  ②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时训练;

  ③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晾干后卷放在货架上或消防箱内;

  ④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⑤*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⑥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3)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①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②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③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消防电话、对讲机:

  ①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对讲机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③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5)室外消防栓

  ①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试验;

  ②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③用油纱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④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⑤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⑥消除消防栓附*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6)灭火器(“ABC”干粉来火器):

  ①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备有手提式 “ABC”干粉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 “ABC”干粉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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