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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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1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第一条积极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资料管理业务,了解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业务范围。

  第二条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

  第四条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第五条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创造条件,做好安全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

  第二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接收

  第八条安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凡属集团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资料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

  第十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按已完工程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交公司资料室管理人员分类存档。

  第十一条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移交资料室。

  第十二条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

  第三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整理

  第十三条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期限、承建道路的等级归类整理、标注、编号存档。

  第十四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应根据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施工面,安全侧重点和资料管理分类的要求,将安全资料分类装订存放,以利管理和移交存档。

  第十五条凡从财务部门收集的安全投入复印凭证连同伤亡事故报表一并整理,编号存档。

  第四章安全档案资料的保管

  第十六条存放的安全资料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

  第十七条安全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批准。

  第十八条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第五章安全档案资料的利用

  第十九条积极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资料。

  第二十条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项目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有利于推广的安全管理资料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有利于全集团公司推广使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为工程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第六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的奖罚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资料齐全,能够总结先进安全生产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只注重现场管理,忽视安全资料整理或安全管理无资料的人员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安全资料管理奖罚按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2

  一、各单位定期对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应在48小时内通过局安办向区安监局报告。

  二、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机构人员、治理完成时限、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整治资金(即“五落实”)。

  四、各单位对安全监督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承担监管责任,应设立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或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隐患单位筹集,必要时报请主管部门支持。

  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及监管单位要书面报请区安监局审查验收。

  局安办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将各级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包括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领导讲话材料、安全培训资料、图片及音像资料。

  局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相应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并将相关资料抄送局安办存档备案。

  年终将全年所有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表册、总结、台帐分类,按档案整理的要求装订成册。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资料规范化管理,适应公司“四合一”管理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项目应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资料。

  第三条 各单位、项目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需归档保存的部分,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安全管理资料除纸质文件外,还应建立电子文档。

  第五条 各单位、项目应参照本制度建立资料管理台账。

  第二章 安全管理资料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料、工作依据、目标与考核、会议管理、技术措施、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安全投入、检查整改、培训与证书、安全活动、特种作业管理、事故管理、检测验收、应急管理、隐患治理、分包管理、安全文件、专项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其他。

  第七条 基本资料

  (一)单位、项目基本情况;

  (二)与业主、分包单位及其它相关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文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四)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办公区、生活区及作业现场*面布置图及安全标志、消防器材*面布置图和重大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

  (六)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图;

  (七)本级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部门成员及专(兼)职人员名单。

  第八条 安全工作依据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上级单位或客户提交的安全工作安排、合同、要求等文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

  (四)安全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 安全目标与考核

  (一)上级的考核目标、本级的目标、内部分解的目标及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

  (三)年度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等;

  (四)考核评价及奖惩记录。

  第十条 安全会议管理

  (一)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及会议内容落实情况(安委会、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班前会等);

  (二)会议研究事项的督办纪录;

  (三)参加其它有关安全会议的资料、纪要等。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一般措施、专项措施)、作业指导书交底记录和交底参加人员签字。

  (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前进行,应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人员素质等情况,按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

  第十二条 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

  (一)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清单及危险源清单;

  (二)危险源监控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清单;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记录和上报记录;

  (四)综合或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三条 安全费用投入

  (一)安全投入计划;

  (二)安全投入统计报表(季、半年、年);

  (三)按安全投入明细,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各项投入费用应有对应的支撑性票据(复印件)、材料等。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

  (一)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二)各类安全检查实施记录;

  (三)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关闭情况记录;

  (四)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验证记录;

  (五)违章行为处罚通知单、处罚记录;

  (六)上级或外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情况和整改关闭记录。

  (七)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管理问题均应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一验收”的原则进行整改和验收。

  第十五条 安全培训与证书:

  (一)安全培训计划;

  (二)全员年度继续教育记录;

  (三)新入场人员、转岗人员、重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培训记录;

  (五)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参加上级、外部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七)违章违纪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八)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评价与验证记录

  第十六条 安全活动管理

  (一)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班前五分钟等活动);(定期回收保存)

  (二)安全月、安全日、安全竞赛、安全知识问答等安全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

  (三)各类安全活动评价、总结等材料记录。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种类、证件有效期、所属作业厂(队)等(按工种分类);

  (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特种设备登记表;

  (四)特种设备安拆告知书、安拆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记录;

  (六)特种设备日常保养、检修、运行等记录。

  第十八条 安全事故管理

  (一)工伤事故报表;

  (二)工伤事故登记表及相关医疗资料;

  (三)未遂事故记录;

  (四)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五)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安全检测与验收

  (一)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检查检测记录;

  (二)炸药库、油库检查、验收及审批记录;

  (三)接零、接地、避雷装置检测记录;

  (四)安全防护用品检测记录;

  (五)特殊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

  (六)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验记录(大修验收、试车结果等) ;

  (七)特殊安全设施验收记录(如工作*台、栈桥、承重脚手架、排架等) ;

  (八)作业环境监测记录(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

  第二十条 应急救援管理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预案;

  (二)应急物资、器材、设备存放地点及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三)培训、演练及评价记录;

  (四)预案评审及修订记录;

  (五)应急响应记录。

  第二十一条 隐患排查治理

  (一)隐患登记表;

  (二)安全生产隐患评估记录;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总结评价记录。

  第二十二条 分包单位管理

  (一)分包单位及人员一览表;

  (二)各分包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复印件;

  (三)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分包单位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员);

  (五)分包单位评价、审查资料(含施工简历、*三年的业绩、不良记录等);

  (六)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分包单位施工机械及复检验证记录。

  第二十三条 安全文件

  (一)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规定、通知及回复;

  (二)对外、对上报送的.各类安全文件、报表、总结、汇报、请示,安全生产联系函,对外发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纸质、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纠纷责任划分有关请求和工作答复、处理、协调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专项安全管理

  (一)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

  (二)专项措施方案;

  (三)专项安全管理交底记录;

  (四)专项安全管理会议记录;

  (五)专项安全管理危险与有害因素辨识;

  (六)专项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七)专项安全管理评价、验收、检测与检查记录等。

  第二十五条 职业健康管理

  (一)劳动用品发放记录;

  (二)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三)职业病报告及处理记录。

  第二十六条 安全宣传

  (一)安全宣传计划

  (二)简报、报道

  (三)宣传标语、标牌情况记录。

  第二十七条 其它

  第三章 安全资料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资料应分类收集、建立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 各类资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保存部门,以便追溯和验证。

  第三十条 各类台帐应附有资料目录清单,以便核对和检索。

  第三十一条 各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安全资料应整理装订,移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保存备查,一般保存期不少于完工后5年。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的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件相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4

  一、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

  (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是指项目部按规定要求,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建立与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资料。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各类设备、设施验收、监测记录,文明施工”等十三项内容。

  (二)项目部要设安全资料员,专门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安全资料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的岗位证书上岗。

  (三)安全资料员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安全技术资料。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各种资料要经现场安全资料员审查合格后盖章归档,安全资料员要对资料的真实性实行监督。施工现场要专设资料柜,集中存放。

  (四)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应使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文本。

  (五)对各项资料的具体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资料:主要存放公司编制的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目标管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和项目部制定的以伤亡事故、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内容的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资料:主要存放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主要存放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班组交底,经施工班组签字后分部(分项)交底资料。

  5、安全检查资料:主要存放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对隐患整改情况复查后的整改报告、阶段性验收资料。

  6、安全教育资料:主要存放安全教育的培训制度、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花名册及开展教育培训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变换工种教育制度以及节假日、季节性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

  7、班组安全活动资料:主要存放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及班前会记录。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证件(复印件)。

  9、工伤事故处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月报表;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如发生伤亡事故,要填写《山东省建筑事故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审批表》。

  10、安全标志资料:主要存放安全标志布置总*面图、安全标志台帐。

  11、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品台帐;文明施工费用投入台帐;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统计表、安全防护用具及机具设备准用证。

  12、各类设备、设施验收、检测记录资料:主要存放公司设备机械、机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脚手架验收记录;模板工程验收记录;基坑支护验收记录;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塔机验收记录;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验收记录;外用电梯验收记录;施工机具验收记录;起重机械安全装置监测记录;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接地电阻检测记录;绝缘电阻检测记录;电工巡视记录;垂直运输机械交接班记录等十五项记录。

  13、文明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门卫交接班记录;宿舍管理制度;消防制度;动火审批手续;治安保卫制度;八牌二图(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施工现场*面图、建筑工程立面图);施工现场排水*面图;卫生责任制;食堂人员健康证;急救措施及急救员上岗证;防疫宣传教育材料;夜间施工手续;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等。

  (六)、工程竣工后,安全资料由各项目公司至少保存一年。

  二、各项目公司应及时收集以下安全资料:

  (一)安全文明领导小组、*面布置图、安全报监资料、意外伤害保险单、会审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安全资金计划(实际)投入表(包括发票复印件)以及安全员、安全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应急演练记录等。安全文明处将对资料定期进行检查,如有需要上交并保存。

  (二)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收报告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上报安全文明处,签字盖章后,上报市质安站。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应按要求及时回复整改报告,经安全文明处签字盖章后,上报市质安站。

  三、安全文明处保存资料:

  (一)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安全文件。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公司制定的相关红头文件。

  (三)安全检查记录及简报

  (四)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会议记录

  (六)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七)“三类人员”证件、安全资料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八)安全评价资料及安全许可证延期资料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5

  1、要将“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在安全资料管理工作之中,象管理教育教学资料一样管理安全资料。

  2、学校安全资料分基层资料和单位资料两大部分。

  3、基层资料主要包括敏感岗位记录、班组台账等常规流水资料,一学年一装订,就*留存在岗位和班组,作为工作的记录和检查的.依据,以三年为期。

  4、单位资料主要包括对应上级主管部门的计划、安排、总结,体现工作落实的检查、考核、奖惩等资料,一学年一移交,保存在档案室,年限依据档案资料管理。

  5、移交档案室的资料应保持卷内文件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da型除外)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9、资料管理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10、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

  11、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每周检查一次火源。

  12、调阅安全档案按照“档案查阅制度”执行。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阅读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1)

——资料管理制度实用十份

  资料管理制度 1

  一、使用和保管

  1、教室内的设施由各班主任负责保管,合理安排使用。

  2、录音机由使用教师负责保管,协调其他教师教学使用。

  3、使用器材的教师在器材保管人的协调下,正常使用各种设备,并及时归还给保管人。

  二、发放办法和交接手续

  1、每学期开学时,各负责保管器材人员到学校保管处领取所需教学器材及其它器材。

  2、每学期期末由使用各种器材的保管人将器材交回学校保管处或专用保管库由总务处组织进行清点,核实使用保管情况后,造册登记、入档。

  三、责任追究

  1、各类器材必须专人保管,协调使用,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2、用后及时处置,即上锁或入库或拿回办公室,不得随意将器材放在公共场所而失去看护,如果丢失,有使用人赔偿。

  3、凡属正常使用损坏的`,学校负责修理或更换;由于管理不善而人为损坏者,使用人员要负经济责任,由责任人负担修理的一切费用。

  资料管理制度 2

  一、使用和保管

  1、教室内的设施由各班主任负责保管,合理安排使用。

  2、录音机由使用教师负责保管,协调其他教师教学使用。

  3、使用器材的教师在器材保管人的协调下,正常使用各种设备,并及时归还给保管人。

  二、发放办法和交接手续

  1、每学期开学时,各负责保管器材人员到学校保管处领取所需教学器材及其它器材。

  2、每学期期末由使用各种器材的保管人将器材交回学校保管处或专用保管库由总务处组织进行清点,核实使用保管情况后,造册登记、入档。

  三、责任追究

  1、各类器材必须专人保管,协调使用,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2、用后及时处置,即上锁或入库或拿回办公室,不得随意将器材放在公共场所而失去看护,如果丢失,有使用人赔偿。

  3、凡属正常使用损坏的,学校负责修理或更换;由于管理不善而人为损坏者,使用人员要负经济责任,由责任人负担修理的一切费用。

  资料管理制度 3

  一、各单位定期对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应在48小时内通过局安办向区安监局报告。

  二、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机构人员、治理完成时限、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整治资金(即“五落实”)。

  四、各单位对安全监督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承担监管责任,应设立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或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隐患单位筹集,必要时报请主管部门支持。

  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及监管单位要书面报请区安监局审查验收。

  局安办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将各级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包括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领导讲话材料、安全培训资料、图片及音像资料。

  局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相应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并将相关资料抄送局安办存档备案。

  年终将全年所有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表册、总结、台帐分类,按档案整理的要求装订成册。

  资料管理制度 4

  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及时更新,以上资料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

  2、资料管理员对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定期对资料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借用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完整地填写资料借用登记表。

  4、借用人对资料必须爱护,保证资料的完好、整洁。对于使用中出现的损坏现象,应主动向管理员说明,并酌情赔偿。

  5、如资料遗失,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期购回此书或及时复印此书,资料管理员对借用人进行遗失登记,当再次出现遗失情况,限制其使用权,并上报领导。

  6、为保证资料内容清晰完整,翻阅资料时双手一定要洁净,凡出现资料破损,粘上油腻、不清洁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制其使用权。

  资料管理制度 5

  1、技术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的购置、保管,统一由业务室负责。

  2、因工作需要的技术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由各室申请,业务室制定购置计划,站长批准后订购,入库登记、编号、办理借阅(用)。

  3、参加外单位学*班(培训、研讨班)所购图书、资料,返回须一律交业务室验收后方可报销。

  4、外出人员购买所需专业图书技术资料,回站要交业务室登记、存档、签字后方可报销。

  5、技术图书杂志资料的借阅:

  6、科技书籍一次借阅不得超过3册,借期1个月,期刊借期二周。期满未还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丢失处理。

  7、工具书(含手册、字典、标准汇编等),独份资料只供查阅,特殊情况由站长批准。

  8、各种图书、资料一般不外借。

  9、借出图书资料丢失,按稀缺程度以原价的1—5倍赔偿。丢失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交款,逾期未交者,通知财务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10、人员调离本站必须交还所借全部资料、书刊,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资料管理制度 6

  图书资料是我校教学、科研以及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源。为加强图书资料的采购、验收和保管等工作,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图书馆是学校的图书资料管理中心,负责对本馆图书资料的采购、验收、编目加工、流通借阅、保管以及各院系图书资料的验收工作。

  二、各院系的图书资料室在业务方面属学校图书馆的二级管理机构,负责本院系图书资料的采购、编目加工、保管、借阅等工作,业务上受图书馆的监督和指导。

  三、图书资料的订阅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和资金状况有计划的进行。

  四、各院系应紧密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的需要进行图书资料的订阅。所订书目应由院系主管教学、科研的领导审批确定。为防止重复订购,减少积压浪费,订购前还与图书馆协调。

  五、图书资料的采购,根据其经费的来源渠道,实行分级采购:图书馆负责本馆图书资料的采购,各院系资料室负责本单位专业建设经费、科研经费、研究生经费和其他经费的图书资料采购。

  六、图书馆和各院系所购图书资料,一律归口图书馆采编部办理验收。采编部根据购书发票和图书资料实物进行清点验收并开具图书资料验收目录清单(一式三联),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所购图书资料费用方能到财务处办理报帐手续。

  七、各院系资料室应根据图书馆验收清单办理图书资料调拨手续,并做好本资料室图书资料入库登记工作。为确保图书资料管理到位,各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验收与调拨手续。

  八、图书馆和各院系资料室要确保图书资料的完整,每年应对图书资料进行清理,对破损、丢失的图书资料要在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未经学校资产管理处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变卖图书资料。

  九、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十、以前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资料管理制度 7

  一、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

  二、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媒体、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三、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页、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

  四、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象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

  五、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意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

  六、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5盘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3—5倍罚款。

  5、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

  6、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责任自负。

  7、外的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

  8、宣传资料收发做到每张(份)出入库有登记有签字。

  资料管理制度 8

  为了加强新时期科技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在保管、利用、复制、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特规定如下:

  1、档案员要认真学*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制度规定,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案卷在保管、借阅、利用过程中做到层层负责,有条不紊,熟练无误,不失密,不泄密。

  3、经常检查档案库房内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采取补救措施。

  4、档案员每天上下班,都要检查库房内的门、窗、箱、柜的安全情况。

  5、档案库房除档案员、档案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准进入。档案员出差或休假时,由档案室负责人派专人代管,工作调动时,要将全部档案交接清楚,记录备案。

  6、严格执行借阅档案的审批手续,凡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注销手续,对借阅案卷不许翻阅无关材料,不许拆卷、抽页、涂改、折叠、转借,并*期返还,如需抄写时须经档案员同意,如必须带出复制、拍照或查阅机密档案时,需经有领导批准,外单位借阅时,需持介绍信,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才能查阅。

  7、借出的文件、材料、资料等要定期收回,不准长期存放在外,每季末清点一次。

  8、过期的档案销毁时,要登记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监销。

  9、档案工作人员与私人谈话和通信时不准涉及档案机密材料,不准随身携带档案。

  资料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为使公司对客户的管理规范化、有效化,保证稳定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客户界定

  公司客户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经销商。

  公司有关的律师、财务顾问、广告、公关、银行、保险、融资协助机构,可列为特殊的一类客户。

  三、客户信息管理

  公司营销部(市场部、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客户信息、资料、数据的分类、汇总、整理。

  公司建立客户档案,指定专人负责,规定统一格式、内容,并编制客户一览表供查阅。

  四、客户档案的建立

  1.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建立客户档案户头。

  2.客户档案适当标准化、规范化,摸清客户基本信息,如客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3.客户档案资料、信息、数据要做到定期更新、修改。

  4.客户单位的发生重大变动事项、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5.积累客户年度业绩和财务状况报告。

  五、公司各部门与客户接触的重大事项,均须报告所辖部门(除该业务保密外),不得局限在业务人员个人范围内。

  六、员工调离公司时,不得将客户资料带走,其主管部门将其客户资料接收、整理、归档。

  七、建立客户信息查阅权限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阅客户档案。

  八、客户管理

  接待客户,按公司对外接待办法处理,对重要的客户按贵宾级别接待。

  与客户的信函、传真、长话交往,均应按公司各项管理办法记录在案,并整合在客户档案内。

  对一些较重要、未来将发展的新客户,公司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员与之联系,并建立联系报告制。

  负责与客户联系的员工调离公司时,应由公司及时通知有关客户,并指派其员工顶替调离员工迅速与客户建立联系。

  附则

  本办法由营销部(市场部、信息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资料管理制度 10

  1、资料员定期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归档、存档工作。

  2、负责向员工及时提供各类资料的查询。

  3、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的借阅管理。

  4、做好各类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霉工作。

  5、对来文和本园文书资料进行综合分类,以利文件统计、阅办、保管、查找和保密。

  6、文件及时办理,需转送有关部门,人员办理,做到不积压、不误事、不错漏、不遗失、不泄密。

  7、对转送办的文件要跟踪督促,及时催办,已办的文件及时回收。

  8、做好四个*时,*时分类、*时鉴定、*时整理、收回后的文件按*时拟好的标题分类存放。

  9、年终将全部文件清理归档,对跨年未办毕的文件争取在下年三月底前清退以便交卷归档。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2)

——财务资料管理制度实用5篇

  财务资料管理制度 1

  1、目的

  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会计档案管理体系

  3.1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及各独立核算单位档案室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3.2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其他会计帐薄。

  4.4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6、会计档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会计资料的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财会资料时,应事前由公司总经办批准。

  6.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7、会计档案的保管期

  7.1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2019年、2019年、25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7.4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8、会计档案的销毁

  8.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规定不得销毁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8.1.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8.1.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8.1.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8.1.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8.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9、会计档案的管理

  9.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9.2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公司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9.3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机构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4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5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9.6在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7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9.7.1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9.7.2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9.8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财务资料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报销行为,使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可控性,发挥财务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以保障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包括零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工具等)采购、税费支出、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支出项目的报销均按此制度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基本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借款及预付款管理规定

  (一)借款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的临时性借款;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需预先支付的购买材料、货物及各项需要预先支付的款项。

  (二)借款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出差返回后及时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日常物资采购借款: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采购借款,业务经办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公司日常零星物资采购单项业务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需以银行转账支付,不得用现金支付。

  3、其他临时借款:凡涉及公司费用性其他支出项目(如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车辆费用等),业务经办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在结清前帐后方可办理借款。

  (三)预付款管理规定

  各项工程预付款:凡涉及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建设、安装、维修等需要支付预付款,由业务经办人员依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额按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

  财务资料管理制度 3

  一、 财务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4、 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 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1、财务经理:

  1.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3负责审核记账凭证、管理总账,按时编制报表。

  1.4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1.6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1.7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会计

  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3核算企业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2.4负责固定资产及公司其他资产的账务管理,并定期协同有关部门清点资产。

  2.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2.6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纳

  3.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5负责核对银行未达账项。

  3.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3.7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8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需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

  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做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五、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定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科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账相符。

  六、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财务资料管理制度 4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3、公司分设新单位时,由老单位根据帐面数编制财务移交表,双方签字作为新建单位建立新帐册的依据,原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必须留在老单位。

  财务资料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3)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本五份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

  1、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重视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在每一项基建、生产、科研技术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应归档的科技资料必须归档,没有完整、准确的科技资料归档不算完成任务。

  2、为了保证案卷的质量和有利于查阅,归档工作要由各单位的经办者承办,因为他们熟悉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内在联系和保存价值,他们担负起归档工作才能更有利。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做到齐全、完整、准确,按保管期限要求组成保管单位(卷、册)交档案室验收归档。

  4、科技档案归档的时间。各单位在施工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在单位工程竣工、整体工程竣工后,新装机组投产后两个月内归档,科研技术方面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取得成果一个月内归档。

  5、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否则档案人员不予验收。

  6、文件材料归档时,应由归档单位编制移交目录,按目录要点归档,双方在归档单上签章。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2

  1、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重视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在每一项基建、生产、科研技术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应归档的科技资料必须归档,没有完整、准确的科技资料归档不算完成任务。

  2、为了保证案卷的质量和有利于查阅,归档工作要由各单位的.经办者承办,因为他们熟悉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内在联系和保存价值,他们担负起归档工作才能更有利。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做到齐全、完整、准确,按保管期限要求组成保管单位(卷、册)交档案室验收归档。

  4、科技档案归档的时间。各单位在施工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在单位工程竣工、整体工程竣工后,新装机组投产后两个月内归档,科研技术方面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取得成果一个月内归档。

  5、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否则档案人员不予验收。

  6、文件材料归档时,应由归档单位编制移交目录,按目录要点归档,双方在归档单上签章。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3

  本厂对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车辆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检验人员具体负责制度的贯彻执行。

  1.维修前诊断检验制度

  1、在诊断检验前,质量检验员应主动告知车主出具《机动车维修记录》。

  2、根据汽车技术档案的记录资料和驾驶员反映的车辆使用技术状况,质量检验员确定所需要的检测项目。

  3、质量检验员针对每一检测项目实际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和车辆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以确定附加作业项目(二级维护)或维护和修理方案。

  4、质量检验员将所诊断的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填写《机动车维修记录》,并根据检验情况填写《车辆进厂检验单》,并告知托修方,由拖修方签字确认。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2.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填写《车辆维修过程检验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7、车辆维修完工,维修人员自检合格后,做好车辆清洁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竣工区域,通知总检进行竣工质量检验。

  3.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由总检负责。

  2、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质量检验严格依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将有关内容记入《车辆维修竣工检验单》和《机动车维修记录》。

  4、如是营运车辆,由总检告知送检员将车辆送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竣工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将车辆交付托修方。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4

  1、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维修的,资料管理人员须及时建立维修档案。

  2、维修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存根)及结算清单等。

  3、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4、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5、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6、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7、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8、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9、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两年。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5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养护中心技术资料管理,依据《公路养护技术》、《养护纲要》等资料,结合养护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养护中心所有技术资料的管理,包括文书、声像、科技、电子资料。

  第三条 养护中心技术资料管理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力求管理规范、归类准确、保存完整。

  第二章 资料分类

  第四条 养护中心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类:

  1、工程管理类:

  ⑴专项工程资料;

  ⑵养护工程月报:①施工单位上报②报高路集团;

  ⑶年度计划;

  ⑷季度计划;

  ⑸养护工程台帐;

  ⑹来往函件;

  ⑺养护计划总结资料;

  ⑻招标文件;

  ⑼合同文件。

  2、巡查检查类:

  ⑴安全巡查简报;

  ⑵质量检查简报;

  ⑶文明施工检查结果。

  3、养护评定报告类:养护质量评定报告。

  4、计算机管理类:

  ⑴路面管理系统路面分析报告;

  ⑵桥梁管理系统报告;

  ⑶电子文档(所有存档文件的电子备份)。

  5、技术类:

  ⑴桥梁类;

  ⑵路面类;

  ⑶路基类;

  ⑷绿化类;

  ⑸交安类。

  6、科研开发类。

  7、四新技术类:

  ⑴新材料;

  ⑵新工艺;

  ⑶新设备;

  ⑷新方法。

  第三章 管理方法

  第五条 养护中心建立专门的工程技术档案室存放各种技术资料(文书、声像、科技、电子),同时统一购置档案柜、档案盒、录音笔、刻录机、光盘等。

  第六条 内业管理员应认真负责,及时记录、收集有关资料,定期整理,分类归档,对于日常管理类资料可按需汇编成册,对于规模较大的工程资料应装订成册;对于计算机管理的重要资料,应定期用软盘或光盘备份,以保证各项资料的准确、完整、有序。

  第七条 文书版的资料要求保存其相应的电子版,声像资料要求保留相应的光盘。

  第八条 保密资料要专门放置在专门档案柜中严格进行管理。

  第四章 资料报送及收集方法

  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按照《养护中心公文处理办法》定期向养护中心报送施工资料,养护中心各相关负责人将其整理后送至养护中心工程技术档案室存档。

  第十条 所有函件必须统一到养护中心内业管理员处进行统一编号。

  第十一条 工程办公室负责每月施工单位例会会议内容的记录整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养护中心技术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4)

——工程资料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3、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4、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5、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6、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7、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8、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9、1 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归档、保存、定期检查核对、转递、保密、统计等工作。

10、2 人事档案管理: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课(宁波地区)负责本地区所有分公司、直属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当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11、5.1人事档案统计分类:履历及相关证件材料、鉴定及考核材料、评聘及奖惩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参考资料。

12、奖惩材料

13、任免、升降、调薪等材料

14、其它材料

15、基础管理

16、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7、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18、档案资料按统一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编目、划定保管期限限、密级。

19、保持好库的温湿度,经常检查调整,按规定填写温湿度记录。

20、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21、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22、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23、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24、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25、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26、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清点档案的完好状况,及时记载档案的利用情况。

27、立卷归档的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扼要,目录页号编制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凡局机关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应为原件,且要求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存档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审查核定。

28、各业务科室向局档案室移交的文档要有清单,归档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及监交负责人应分别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

29、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0、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31、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32、集团行政人事部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各分子公司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天以前将上季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

33、各分子公司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随移交备份档案提供两联清单,注明移交人,待总部行政人事部专人签收后各留存一联清单备查。

34、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35、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36、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37、各分子公司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即为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公司所有员工须到电脑管理责任人处对存档电脑区域、文件夹名称进行如实登记;各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须定时对本单位的电脑按照登记存放区域进行检查。

38、档案鉴定工作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39、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40、档案管理员丢失、规范档案调阅流程或擅自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相应罚款,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5)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实用5份

  了确保学生在住宿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环境、日常生活*安无事、人生安全,避免和减少住宿生伤害事故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住宿部的管理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特签订本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住宿部应当义务对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本住宿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住宿生伤害事故,住宿部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者,并及时通知家长进行处理解决。

  2、家长作为住宿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住宿部对你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纠纷问题或伤害事故,家长应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应当积极配合住宿部进行调解。

  3、住宿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住宿部的管理制度,听从住宿部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书

  1、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时作息,(早6:30起床,晚10:40熄灯)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2、住宿生应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3、严禁半夜外出,翻越大门,去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4、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打架,互相追逐,上下楼梯要轻抬脚步,相互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5、离开宿舍前要关好水龙头,掩好窗,关闭或切断所用电器或电源,并全面检查宿舍安全,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星期天回家,去亲友家,上街购置物品,要向管理人员请假。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去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7、住宿生在学校期间,上学、放学、离开住宿部、返回住宿部途中发生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8、严禁拉引非住宿生,异性同学到宿舍内,严禁留宿外人过夜,如有外人主动来宿舍时,请你说服他人迅速离开宿舍。否则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承担。

  9、要安全节约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炉、电热毯、热水器、取暖器、理发器、充电器,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本人自己负责。

  10、严禁在宿舍内点燃蜡烛,燃烧废品废物,严禁吸烟、酗酒、打扑克、下象棋、赌博等活动。

  11、严禁将酒精,易燃易爆物品,有害物品,刀具等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宿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12、要讲究个人和室内卫生,要保持室内外整洁,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严禁在墙壁上、床架上、门窗或玻璃上乱张贴、画画、钉钉子,严禁乱堆放废品废物,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下水池中不乱扔废物。

  13、要防止宿舍内丢失东西,自己要把自己的钱物、手机以及贵重物品保管好,严禁偷拿别人的东西。

  14、要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室内外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损坏人照价赔偿。

  说明:此责任书要三方签字,自签字之日生效(由住宿部留存)住宿部(签字)或盖章:

  住宿生签字:

  住宿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5:30 7:30上午锁门时间: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12:40 2:15午休后开门时间:2:15 2:45下午锁门时间: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晚自*锁门时间:7:20xx:20晚上开门时间:10:20xx: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馈处理结果,

  凡违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关于校园安全问题有关指示精神,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和教学秩序的稳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宿要求: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和值日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按时作息,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二)卫生要求: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等。

  2、负责“卫生值日”的住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三)作息要求: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和MP3等。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四)安全要求: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严禁把火种带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器、变压器、充电器等电器用品和在宿舍内吸烟。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蜡烛等,严禁在宿舍或教室内焚烧废纸、杂物、打火机、点蜡烛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严禁在床上打闹、乱蹦乱跳,拆解,改变床的结构。

  5、上课、课外活动、晚自*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6、不准随便串宿舍,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8、不准在校外就餐,购买零食,饮料等。

  9、不准搬弄是非、造谣惑众、引起恐慌。

  1、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具体时间由生指导老师制定),熄灯后不准讲话,不得听收录机(耳机),不得打手电,点蜡烛;不得洗衣服或离开寝室干其它事情。

  2、床铺美观整洁,棉被折叠整齐,床上无杂乱衣物。日用品摆放井然有序,无脏鞋、臭袜。按照学校要求,作好个人卫生。

  3、寝室墙壁整洁,不在墙上打钉挂物、乱涂乱画,不粘贴明星画像;门窗及墙面整洁无尘,无脚印、球印及其它印痕;角落无蜘蛛网。保持原教师的面貌,不得私自改变原来的教师布置。

  4、住宿生除周末外,不得随便外出,如需外出应向生指老师请假,征得同意后报教导处。严禁住宿生夜间外出,严禁将外人带入寝室,严禁擅自留宿别人。

  5、不得在寝室放现金,有现金可交生指老师代管;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寝室内;箱子必须加锁,严防失窃,如有失窃应及时向生指老师、教导处报告。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便动用他人用品,否则以偷窃论处。

  6、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注意防盗、防火、防触电等。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动用灯管、插座等。

  7、爱护寝室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8、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禁在寝室内玩牌;不得在寝室外、走廊踢球,不得在寝室内就餐;禁止在走廊、楼梯口打闹追逐。

  9、寝室卫生及楼道卫生由各寝室负责打扫,禁止用水冲地。垃圾入袋,严禁向窗外扔瓜皮果壳、纸屑及倒水、倒垃圾。

  10、必须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保持好自己所在区域的卫生。不得随意将课桌椅搬回寝室,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学校同意。

  11、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室员要服从寝室长管理,不无理顶撞,寝室成员团结友爱,生活上相互关心照顾。寝室长忠于职责,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12、学生在指导的地点洗脸、洗脚,节约用水。除了学校提供保温桶外,每四位学生准备一个暖壶。

  13、由学校教导处负责住宿学生管理工作,生指老师主持日常事务工作。

  学生宿舍内务标准

  1、整体布局:整洁、美观、空气新鲜;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6)

——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学校每学期都要与全校各科室各班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各科室各班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别制定本科室本班级的防火制度,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力整改的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最大限度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办公室只设一个电插座,坚决不使用电炉子、电暖风、电座垫;在教室不使用电水壶、热水器。对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4、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把学生送往医院、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重大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由学校出面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汇报。

  5、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6、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7、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初、学期末,学校领导都要会同电工全面检查电源线路一次,发现老化、打火、脱位等情况及时更换或整改;*时也要注意观察,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副班主任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日常保证全校师生使用饮水机,饮用矿泉水,避免水污染的侵害。以此全力避免疾病的侵入和漫延,确保师生的健康与安全。

  五、**、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作操的纪律。

  2、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台风、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小学一、二年级由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结对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九、加强封闭式管理

  充分发挥门卫和保卫人员的功能,对学生提出严格要求,没有特殊情况,严禁离校。强化全方位全天候封闭式管理,杜绝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的接触,以避免意外矛盾和事故的发生。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校车、小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瓶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靠右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行政、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要高度警惕。开小车的放学时与学生错峰放学,即在学生放学20分钟后才能离开学校。同时在学生课间休息、以及上体育课时间注意学生动向,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时报告学校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师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学生大课间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下,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7)

——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优选【5】份

  1、总检员对二级维护以上竣工出厂车辆,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2、合格证由资料管理员负责保管,视生产情况由专人持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到管理部门购领。

  3、合格证由总检员向资料管理员领取,资料管理员须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台帐。

  4、总检员须逐项填写合格证,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签发后合格证存根交由资料管理员保存。

  本厂对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车辆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检验人员具体负责制度的贯彻执行。

  1.维修前诊断检验制度

  1、在诊断检验前,质量检验员应主动告知车主出具《机动车维修记录》。

  2、根据汽车技术档案的记录资料和驾驶员反映的车辆使用技术状况,质量检验员确定所需要的检测项目。

  3、质量检验员针对每一检测项目实际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和车辆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以确定附加作业项目(二级维护)或维护和修理方案。

  4、质量检验员将所诊断的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填写《机动车维修记录》,并根据检验情况填写《车辆进厂检验单》,并告知托修方,由拖修方签字确认。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2.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填写《车辆维修过程检验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7、车辆维修完工,维修人员自检合格后,做好车辆清洁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竣工区域,通知总检进行竣工质量检验。

  3.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由总检负责。

  2、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质量检验严格依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将有关内容记入《车辆维修竣工检验单》和《机动车维修记录》。

  4、如是营运车辆,由总检告知送检员将车辆送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竣工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将车辆交付托修方。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具体由办公室负责。

  二、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登记。

  三、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四、凡正式文件在经登记后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件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五、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1、目的

  规定本公司文件资料的编写、批准、发布、更改、保存和作废等活动以及适用外来文件的控制要求,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保存必要的证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文件的编写、收发、控制及资料保管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负责工作文件的编写、收集和存档。

  3.2综合管理部负责业主档案的管理与控制。

  3.3办公室负责文件发放、存档、资料保管以及文件的处理。

  3.4办公室主任主管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控制。

  4、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q/ph-qp-4.2.4

  5、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5.1文件的产生

  5.1.1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求编写文件。

  5.1.2总经理助理对文件进行审核。

  5.1.3总经理审批通过的文件由办公室打印和发放,作为非受控文件生效。

  5.1.4办公室对生效的文件印制,必须使用[印制文件登记表](qr-wd01-02-01)。

  5.2文件、资料的类别

  5.2.1受控文件

  a)内业资料;

  b)图纸资料;

  c)按照质量体系的控制要求进行管理的文件;

  d)在质量体系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外来文件;

  e)与服务过程有关的合同协议;

  f)业主档案(如:公共合约、用户登记表等,属于业主财产,由综合管理部管理与控制,具体执行[顾客财产控制程序]q/ph-qp-7.5.4)。

  管理与控制具体执行[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5.2.2非受控文件

  与公司经营和服务工作范围相关的文件作为非受控文件管理,办公室应对其进行分类和编码,以便于归档,根据目前公司现有的非受控文件,可分为:

  a)内行文、外行文:1

  b)未被质量体系引用的外来文件:2

  c)与服务过程无关的合同协议:3

  d)未被质量体系引用的法律法规:4

  e)行业标准性文件:5

  f)照片、录像带:6

  g)电脑贮存:7

  5.3文件、资料目录的索引号

  x-x.x-xx

  文件盒编号

  同号柜序列号

  文件柜编号

  文件类别编码

  5.4文件、资料归档与管理

  5.4.1各职能部门对各种工作文件进行编写、收集、整理和存档,并汇总到办公室统一管理。

  5.4.2办公室负责文件、资料的保密性防范,公司所有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的资料均属保密性文件。

  5.4.3办公室负责对文件、资料的管理和保护,文件、资料应分门别类包装和存放,对于需存档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存档,并建立[存档备案资料目录](qr-wd01-02-02),注明文件类别、索引号、份数等,如用必要还应有内容说明。并在档案柜上贴好存放文件的索引号范围。确保调用、借阅文件、资料时易于识别和检索,便于对文件资料的保管。

  5.5文件、资料的发放

  5.5.1文件应按各职能部门工作性质和范围发放,由办公室制定[文件分发登记表](qr-wd01-02-03),注明发放范围、数量、分发号等,并要求领用人在[文件分发登记表]上签领,以便对发放的文件进行统计和检查。

  5.5.2办公室在文件发放的过程中不得误发、遗失,发现文件误发时应立即追回,同时作好文件的补救工作。

  5.6文件资料的调用、借阅与归还

  5.6.1借阅者应在[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qr-wd01-02-04)上详细注明文件、资料的编号和图号,并按时归还和办理归还手续

  5.6.2借阅的文件、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复印、摘抄、外借和传播。

  5.6.3借阅的文件、资料归还时,办公室应对文件资料是否完好进行检查,若文件、资料受损的,借阅者应阐述受损原因,并在[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的备注栏上注明,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机密性文件的调用与借阅规定

  a)a级机密文件资料:公司年度计划、公司年终报告总结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公司财务报表、法律诉讼文件等的调用与借阅需经总经理批准。

  b)b级机密文件资料:业主档案,公司员工档案、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经营专项审批文件等的调用与借阅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c)c级机密文件资料:内业资料和技术性图纸资料、法律法规类文件的调用与借阅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向办公室联系办理。

  d)行业主管借阅文件、资料的仅限于b级机密和c级机密文件、资料。

  e)业主(用户)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资料的,仅限于技术图纸和已张贴在公共场所的文件。

  f)外来单位借阅、调用文件、资料的'限于国家执法部门,如**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单位因工作和侦破案件需要的,可以给予协助与配合,但在此之前应检验和登记来访单位和人员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件,由办公室主任向总经理请示后亲自办理。

  g)以上文件资料的调用与借阅按5.5.1、5.5.2和5.5.3条款执行。

  5.7文件的复制、破损和丢失

  5.7.1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复印公司的文件资料,如因工作需要复印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在[文件复印登记表](qr-wd01-02-05)上填写复印文件的名称,复印数量,并签名。

  5.7.2文件使用人应对文件妥善保管,当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或丢失时,应填写[文件补发申请表](qr-wd01-02-06),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办理更换手续。补发新文件时应收回破损文件,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新的分发号延续原来文件分发号。

  5.8文件、资料的更新

  文件增加条款和更新时应及时更换,保证在使用处获得有效版本。

  5.9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5.9.1内容不适用于公司运行或超过有效期限的文件,经过总经理过期审批后给予作废或销毁处理。

  5.9.2在分发过程中发现文件遗失或在使用过程中文件破损严重和丢失的,应向上级汇报,经总经理审批后,给予作废处理。

  5.9.3作废文件盖作废章,留一至两份备案,其余销毁。文件销毁处理时需两个人进行,一人实施,一人监督。

  5.9.4办公室对于作废和销毁的文件,应在[作废、销毁文件登记表](qr-wd01-02-07)上注明作废或销毁文件的编号、版本号和分发号作废,并向各部门书面发布作废声明,防止误用。

  6、使用的记录表格

  序号

  名称

  编号

  存放地点

  存放时间

  1

  [印制文件登记表]

  qr--wd01--02--01

  办公室

  一年

  2

  [存档备案资料目录]

  qr--wd01--02--02

  办公室

  长期

  3

  [文件分发登记表]

  qr--wd01--02--03

  办公室

  一年

  4

  [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

  qr--wd01--02--04

  办公室

  一年

  5

  [文件复印登记表]

  qr--wd01--02--05

  办公室

  一年

  6

  [文件补发申请表]

  qr--wd01--02--06

  办公室

  一年

  7

  [作废、销毁文件登记表]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实用五份(扩展8)

——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常规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每周定时召开行政例会、班主任例会,对各部门及班级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办法及措施;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三次安全大排查,同时实行每月定时检查制度,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一发现问题,立即上报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1)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报告会,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橱窗、广播、张贴标语等途径广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加强师生的应变能力。

  二、安全教育责任制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1、校长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2、总务处职责

  (1)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3)经常对教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4)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

  3、教务处职责

  (1)组织教师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教师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督促所属部门科室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与使用;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4、德育处职责

  (1)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橱窗、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管理,杜绝打架斗殴现象;

  (3)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4)督促班主任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5、教职工职责

  (1)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

  (2)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导致的学生伤亡、出走等后果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常规制度

  1、校内安全

  (1)不带与学*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立即进教室学*;

  (2)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不拿公物玩耍;

  (3)遵守学校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4)课间文明活动,不做不安全的`活动;

  (5)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校园,有事需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6)同学之间不打架、不骂人,有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7)学校食堂杜绝不洁食品出售,保持师生食用品清洁、卫生;

  (8)宿舍内严禁学生私装电器,严禁用明火照明。

  2、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外出游泳需由家长同行;

  (2)谨慎用火,野外不用火,严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注意讲究卫生,饭前便后洗手;

  (4)在家听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之事,离家外出需告知家长。

  3、交通安全

  (1)上、下学行路时靠右行走,不抄*路,不奔跑,不争挤,按时到校,及时回家;

  (2)骑自行车上路时,不骑英雄车,不并行、不追逐,安全行使;

  (3)自觉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等交通规则。

  4、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1)建立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提前报告制度,提倡徒步运足,按规定使用证照齐全车辆;

  (2)活动前学校对活动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5、校舍、设施安全

  (1)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执行假期值班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学生有序进入校园,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

  4、如有帮助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校园,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7、幼儿班放学时,必须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校园。

  8、放学后,注意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3年级要求学生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年级学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学*。

  7、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8、幼儿家长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段来接孩子,以便幼儿顺畅放学。

  9、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否则。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教师要坚持侯课或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或者离开教室。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6、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7、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坚硬的玩具和活动器具。

  8、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9、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10、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园设施维修小组。

  2、主管领导与值月领导要坚持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工人在学校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5、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

  6、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维护井口干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供水一定要及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关闭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4、凡在学校洗澡的人员一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生意外学校不负如何责任。

  5、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况。

  3、学生文明有序活动,不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机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5、值月领导与教师课间巡视校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6、实行值日生检查制度。德育处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课间安全管理时的积极作用。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开关闸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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