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安全制度(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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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 1

  1、总则

  为了保证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加强和规范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汇编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好防火、防灾工作,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付能力,减少事故发生后对国家、企业和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根据公共场所管理要求和本大楼的特点,制定本应急预防方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及时地进行有条不紊的抢救、疏散和保卫工作,把因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到最低限度。

  一、发生火灾时的预案:

  火灾一旦发生,在专职消防队员未赶到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听从指挥,按此预案,各就各位,根据职责和要求,分头迅速开展火灾抢救、报警、紧急广播、开启应急通道、疏散人流、切断电源等工作。

  1.火灾的扑救工作:

  闻警后,义务消防队员和公司员工应利用就*、便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扑救工作由防火负责人即总经理领导和现场组织指挥。总经理不在时,由下列人员依次类推进行指挥:分管经理、各部室部长、主任。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火灾现场总指挥的集中统一布暑。

  2.火灾的报警工作:

  火灾发生后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火灾发生部门的负责人应用现有的通讯器材迅速报警,如现场目击者为多人时,应分头报警,报告防火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报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路名、门牌号码、交叉路口、单位名称及发生火灾部位、燃烧对象、电话号码,并在报警结束后,指定一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并简要向消防人员讲述现场火灾情况,协助消防人员开展工作。

  3.人员疏散工作:

  火灾一旦发生,就*事发地的人员及保安队员,应迅速按下紧急报警按钮,在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把守主要通道并打开所有出入口。此时原则上人员只出不进,其他人员马上到公司各楼层协助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发生火灾后,二楼以上楼层的人员可以从两边楼梯进行疏散。安全通道由各楼就*人员打开,疏散工作由各楼负责人负责实施,保安队和各部门协助配合。

  二、发生突然停电时的预备方案:

  当发生突然停电事故时,应马上联系制技部有关人员,了解停电原因,如是短时间停电,则安定人心,坚守岗位,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如是长时间停电,则请示经理室,决定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

  发生突然停电时,财务人员不易随意离开,现金保管员应坚守柜台,保护好公司财产,等待值班长的命令,方可采取下一步措施。

  制造技术部设备动力室人员应立即到低压配电间了解停电发生的原因,如是本身设备事故,能立即解决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解决;如不是短时间解决的,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在查明原因后,再报告分管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所需时间,以便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决定;如是供电局方面的原因,应立即和供电局联系,联系电话是:51XXXXX(济宁高新区供电所)。 同时,维修电工应立即检查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工作,万一事态有其他变化时,可有一定的照明灯光和紧急电源。 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后,布置紧急处理办法。

  总机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正常或通过广播发布经理室的.有关决定。

  保安人员应马上到大门出口,原则上各种人员只能出不能进,疏散围观人群,防止有人趁机破坏捣乱,在接到经理室有关指示后,再采取下一步行动。

  三、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预备方案:

  当大楼里发生各种危害性较大的意外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协助值班经理了解事态经过及现场情况,或保护好现场,由值班经理妥善处理事故,如遇重大刑事案件不能独立处理时,立即向经理室汇报,或向110报警台报警,取得**系统的及时帮助。

  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后,布置紧急处理办法。

  保安人员应把守门口,阻止各种人员的进出,疏散围观人群,防止事态进一步的扩大或抢救受伤人员。

  财务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柜台,应坚守岗位,保护公司财产,等待值班长的有关命令后,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总机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正常或通过广播发布经理室的有关决定。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 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三同时”审查,不经过“三同时”审查的项目不准施工。

  2、企业进行新、改、扩建设项目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做出项目可研报告,由有资质的评价部门做出预评价报告,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资质部门做出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并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审查合格,给予批复后,准许组织施工建设。

  3、企业要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有施工记录,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部门进行施工监理。

  4、建设工程竣工后,要由资质评价机构,进行验收评价出具验收评价报告,还要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组,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评价合格后,准予试运行生产,生产正常后提供有关资料,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后方可正常生产。

  5、严格履行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手续,违反规定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矿应设专人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并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矿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球磨机等)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车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7、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

  2、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如火工器材库等,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为保证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及时的治理和排除。

  4、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档案,妥善保管。

  5、对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 4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甘肃省消防条例》

  3.4**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一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E、组织火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行政人事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行政人事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D、协助创业中心物管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务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及生产车间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G、及时向领导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l几作;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挥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己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己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1.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城。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书先向生产副经理申请同意,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必须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 .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生产部机修车间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酒精清洗工作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线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且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行政人韦部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记录》,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险患。

  5.7.2公司行政人事部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行政人事部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时通报,并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整改完毕的工作联络单报送行政人事部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 ”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提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 《消防器材管理记录》

  6.2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 5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动程序

  3.1考核规则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如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单位工资总额100元~500元,同时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2对员工没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动无记录。

  3.1.1.3重点防火单位及部位,不设置明显标志,未建防火档案,不制定灭火预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点防火单位不按月开展安全防火检查或检查后无记录的。

  3.1.1.5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及禁火区发现烟头,或当场发现有人吸烟。

  3.1.1.6不派员工参加消防培训或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被检查单位领导,安全员不参加检查的。

  3.1.1.7指使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

  3.1.2各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材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凡新购、更换灭火器材,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单位工资总额100元~1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500元。

  3.1.2.1单位无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灭火器材未落实专人负责。

  3.1.2.2灭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内不申报和更换的。

  3.1.2.3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更换装灭火器材。

  3.1.2.4应该配置灭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时配置的。

  3.1.2.5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3.1.2.6任意更换灭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导致火灾发生的'。

  3.1.3.2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或隐瞒火灾事故不报。

  3.1.3.3为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

  3.1.3.4不及时召开火灾事故分析会,找出火灾原因。

  3.1.4扑救火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20xx元,考核责任人100~500元,外单位人员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时向指定地点供水的;

  3.1.4.2未及时截断电力、可燃气体的;

  3.1.4.3在划定的警戒区、交通管制区、机动车辆及行人强行通行;

  3.1.4.4故意阻碍消防车行驶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责任单位工资总额10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有关单位、部门未申报消防设施计划的;未向**消防部门申报建审的。

  3.1.5.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消防配套设施未达到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除给予相应处罚外,并责令限期整改。

  3.1.5.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未向消防部门申报的。

  3.1.5.4火灾扑灭后,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恢复供电、供气的。

  3.1.6进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3.1.7严禁在公司绿化区,护林区用火、吸烟、烧纸钱、燃放鞭炮,违者考核100~500元。导致森林火灾,考核责任人500元~5000元。如责任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1.8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责任人承担扑救火灾的费用外,考核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灾发生后不及时扑救、逃离现场;

  3.1.8.2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大的损失;

  3.1.8.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按规定安装照明设施和禁火标志;

  3.1.8.4在各公司辖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围15米距离内停放车辆;

  3.1.8.5机动车驾乘人员在油库加油时,违反油库安全防火规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3.2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责任人,如其行为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3参加扑救火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对违反本考核办法的单位或个人,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将进行考核;涉及对外单位及个人的处罚,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具体执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负责”的管理原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五)份扩展阅读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五)份(扩展1)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3篇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 奖惩

  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滥用 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部发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三同时”审查,不经过“三同时”审查的项目不准施工。

  2、企业进行新、改、扩建设项目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做出项目可研报告,由有资质的评价部门做出预评价报告,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资质部门做出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并经市级以上安监部门审查合格,给予批复后,准许组织施工建设。

  3、企业要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有施工记录,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部门进行施工监理。

  4、建设工程竣工后,要由资质评价机构,进行验收评价出具验收评价报告,还要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组,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评价合格后,准予试运行生产,生产正常后提供有关资料,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后方可正常生产。

  5、严格履行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手续,违反规定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矿应设专人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并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矿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球磨机等)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车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7、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

  2、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如火工器材库等,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为保证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及时的治理和排除。

  4、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档案,妥善保管。

  5、对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于一百*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奇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筏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时演练情况、业务学*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辐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五)份(扩展2)

——企业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合集五篇

  企业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资料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

  (2)项目应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景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程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电工、钢筋、机械、起重司机、信号指挥、脚手架、水暖、油漆、塔吊、电梯、电气焊等工种,特殊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建部的规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总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资料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仅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企业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 2

  一、总经理安全责任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实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3.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

  5.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公司安全措施经费,配齐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支持安全部门工作,行使安全否决权。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公司总体规划中。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划;审查批准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3.组织对公司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与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决权。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直接组织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责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制订、审核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和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3.在组织科研、设计、施工、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认真组织安全卫生的科研和安全技术的应用。

  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专职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监察管理责任。

  2.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定期、不定期研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趋势及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议。

  3.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年检年审、办证工作。

  4.经常了解现场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经费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和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参与审查施工设计及施工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工程开工验收,发现不贴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方面的技术革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安全隐患。

  7.协助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提来源理意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指导所属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搞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和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并提来源理意见。

  10.在业务上理解上级安全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指导,按时报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1.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单独立帐,由安全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

  2.负责发放有毒有害等作业保健费和夏季清凉饮料费等工作。

  3.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购置费用标准。

  七、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责任

  1.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必须理解专业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组织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3.对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换工作、安排治疗。

  4.负责公司管理干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资料。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行政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负责生活及办公用电、用水、食堂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

  3.负责及时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负责车辆运输的合理调度,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的情景。车况不好的不准出车。

  5.与安全部门配合,负责驾驶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对车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九、经营合同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经常教育经营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项目时,经营人员负责协助调查各种现场施工条件,共同做好安全生产。

  十、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

  1.负责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方针。

  2.熟悉各种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对各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3.经常对生产工人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经技术培训的员工进入技术岗位或未取得操作证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4.负责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性的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坚持执行“五同时”,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布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并组织实施。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进取采取改善措施。

  十一、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景,制定本项工程各项安全生产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专业承包、聘用专业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专业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度和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二、项目付经理安全责任

  1.项目付经理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项目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模范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认真执行“三项制度”的规定,并切实组织落实,监督实施。

  4.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各工种的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验收工作。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三、项目技术负责安全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景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贴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参加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十四、安全员安全责任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熟悉施工图、规程、规范,指导施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

  3.参加安全技术方案的讨论,并协助领导付诸实施,在实施中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一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日记。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现象及时制止纠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门及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并上报有关领导。

  6.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事故调查。

  十五、项目施工员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景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贴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学*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理解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项目班组长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本事。

  3.开好班前会,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4.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七、炊事员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食品卫生制度,搞好个人清洁卫生工作。

  2.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购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饭、菜必须加盖(罩),出售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严禁直接用手抓。

  3.烧菜、煮蒸饭时揭盖要细心,抬菜饭及汤时需走稳,以防烫伤。使用绞肉机、拌面机时,严禁机器转动时将手伸入食物。

  4.经常打扫食堂清洁卫生。下班时,必须检查煤气灶龙头是否关好,并收藏好食物,关掉好门窗。

  十八、电工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公司“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及时报批。严格执行经审批的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负责现场用电巡视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现象立即制止。

  4.负责各级配电箱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5.学*安全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水*。

  十九、电焊工安全责任

  1.持证上岗。

  2.负责电焊作业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3.配合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对电焊机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负责电焊机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十、机修工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保证检修质量,下班后清理好现场,坚持工作现场清洁整齐。

  二十一、材料员安全责任

  1.在采购中,必须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2.材料进场时,必须按指定位置根据规格、品种分类有条不紊地堆放,同时要提醒装运的驾驶人员在工场内做到安全行车。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电缆、电线及其它用电设备。

  企业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 3

  1、防火巡查每二小时一次内容应当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禁止随意用火;餐饮用火:微波炉、灶具1米内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险品,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气瓶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点火时需使用点**,用火结束燃气阀门及时关闭,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施工用火:开具动火证,明确专业资质动火人、看火人,灭火器、防火板等预防措施的配备,现场是否有化学危险品,有无油工交叉作业,动火时焊机2.5米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后30分钟内不得离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种;用电禁止随意私拉乱扯电线电源,铺设电气线路应经设计、工程、保安部批准由专业持证人按用电设备的功率、台数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电线器材,商场内配电线必须使用胶护外套电线禁止使用麻花线等简易危险材料。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安全出口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C、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任何店铺、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火栓内消防软管、水带、枪头必须好用在位,灭火器年检有效、铅封完好、压力标准,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商场使用为甲级(90分钟)防火门 查闭门器、顺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帘下1米处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配电室、机房、库房、厨房的人员责任落实与管理情况。库房物品应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方米。并保证“五距”: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0.5米。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库存物品码放不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镇流器不应设置在闷顶内。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间距不应小于0.5米。

  2、 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可拨打中控(*****)火警(119)电话,可按下就*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

  3、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4、 巡查人员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进有交接,对店铺、个人的违规行为、危险举动(吸烟、拍照、溜旱冰、带宠物、长时间逗留在通道内、散发广告、做客服调查、新闻媒体擅自采、顾客纠纷、客诉、擅自施工、危险搬运、着装不整、斗殴等)要及时发现、询问、制止,保证合法人的权益,保持商场的有序经营环境。通道内有无杂物门锁杠推是否完好。安防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5、 巡查人员禁止利用工作时间闲谈或办私事,不得擅自进入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工作需要,应两人以上经上级、区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企业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 4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群众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理解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务必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务必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提高,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务必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1、根据本企业实际状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贴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理解安全教育。

  (2)认真学*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礼貌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用心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凡进库货物务必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持续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企业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 5

  1.认真学*贯彻落实《消防法》及**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五)份(扩展3)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范本10份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学校应当将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多功能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各类档案室。

  (3)实验室、仪器室;

  (4)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3、教师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学校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学校可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向**、消防、卫生监督部门申报,经上述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9、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6、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组织学*有关**部、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全公司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3、宣传燃气电气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识。

  4、培训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员及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按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训。

  6、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确保一方安全。

  7、安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例会制度、学*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登记统计制度履行职责。

  8、结合实际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座谈、提问题、找差距、订措施,预防和制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雷电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5、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严禁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脱岗。

  7、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五)份(扩展4)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五)份

一、自觉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提高服务社区消防的能力。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消防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社区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各项社区消防公益活动,积极协助做好社区消防宣传、检查等工作。

四、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夜间消防巡查、夜间消防值班等工作。

五、自觉保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六、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报警,参加扑救初期火灾,并配合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2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会议,制定社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期消防工作。

三、社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区单位等通报社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大问题可发会议纪要。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3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在本村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开展两次以上较大模消防安全知识学*(培训)活动,提高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指导企业和村民做好对外来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开展村(社)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的消防重点单位,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单位,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对村民住宅,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四、督促村(社)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辖区内企业(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导、督促村民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开展争创年度村消防安全先进单位。

  六、做好村(社)内消防管理资料积累和帐册登记、建档工作。

  七、保管好各类灭火器材装备及村(社)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等。

  八、根据本地实际,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5

一、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居民、贴*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五)份(扩展5)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五份

  一.检查方式

  1.日常巡视:由各个管理责任人对各自责任区内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养护,并做好有关记录。

  2.定期检查:由消防主管每月对日常巡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根据检查情况对下个月的工作重点做出安排,做好有关记录。

  3.突击检查:实击检查管理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不定期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4.年检:根据住宅小区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对管理的小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进行抽检或综合演练,并做好有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整个消防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值守可靠。

  3.整个小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4.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是否得到落实,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5.抽查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演练,检查队伍建设和训练情况。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在各级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填写《火险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让受检单位负责人鉴字接收。

  2.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火险隐患整改完毕。

  3.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或者规定整改时间到期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4.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整改,并通知**消防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一、检查方式

  1.日常巡视:由各个管理责任人对各自责任区内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养护,并做好有关记录。

  2.定期检查:由消防主管每月对日常巡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根据检查情况对下个月的工作重点做出安排,做好有关记录。

  3.突击检查:实击检查管理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不定期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4.年检:根据住宅小区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对管理的小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进行抽检或综合演练,并做好有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整个消防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值守可靠。

  3.整个小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4.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是否得到落实,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5.抽查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演练,检查队伍建设和训练情况。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在各级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填写《火险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让受检单位负责人鉴字接收。

  2.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火险隐患整改完毕。

  3.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或者规定整改时间到期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4.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整改,并通知**消防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1、学校安全干部应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各处室、部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每月根据检查情况核发安全工作津贴;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并主动联系实际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题活动、节假日前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3、安全干部和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体负责隐患的监督整改,对无故拒绝整改或延误整改的根据规定予以出发,因此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4、检查过程中应对照规章制度,着重检查制度和各级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做到有记录、有相关人员签收,对照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检查工作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文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变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项目见《消防系统检查项目》。

  4)项目负责人安排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允许过期存放。

  5)根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设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详细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维修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处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积极配合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改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应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检查营场所有无违法犯罪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对于违法犯罪法动状况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部门及主管部门。

  二、巡查制度

  营运时间内对消防安全及治安安全每日安全巡查,对营运现场相关安全巡查、每2小时不少于一次,巡查情况如实记载及时处置安全漏洞。

  1、 防火及安全巡查由安保人员及当值管理人员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及安全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20xx要求;

  (6)严查“黄、赌、毒”相关情况

  (7)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每日防火及安全巡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报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防火及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及娱乐场所治安条例处理。

  三、防火及安全检查制度

  1、 防火及安全检查由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

  2、 防火及安全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五)份(扩展6)

——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一、为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学校建筑物内食堂实施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等需用火、用电,应向学校校长和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用电管理:

  1.电蒸饭车和电热水箱等大功率电热器不能同时使用。

  2.使用电蒸饭车蒸饭和消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用手背试一下蒸饭车拉手确实无电,方可开蒸饭车的门。坚决杜绝带电操作。

  3、和面机、刹菜车运行使用时不准伸手操作或往外拽(拉)面团(蔬菜)等,按动和面机开关要保持手无水,避免因潮湿而触电。

  4.食堂用电出现故障需向总务处报告,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派技工前往检修。

  四、用火管理:

  1.学校食堂必须管好火源,用火应符合消防要求。

  2.在维修食堂炉器具是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操作。

  五、定期对食堂的电器、液化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给予单位、食堂消防责任人和责任人行政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移交**机关处理。

  为了更好地落实《消防法》,防止火灾危害,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

  每学年初食堂责任人与各承包点责任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使用液化气安全管理规定

  1.凡配有液化气灶具的.承包点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液化气灶具正确使用方法后方可上岗操作。任何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返操作规程,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2.液化气灶具点燃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避免液化气意外、泄漏。

  3.对液化气灶具、钢瓶、胶皮管、减压阀等部件,应做到每餐开饭前彻底检查一次,发现漏气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

  4.严禁随意倾倒液化气钢瓶中的残液。

  5.对配备的灭火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灭火器应放在拿取方便的位置。

  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任何人不得私接电路,不得私自改动、迁移各种供电设施。

  2.不准盗电使用,不得在公用供电线路用电或绕过电表用电。

  3.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大计量电器。

  4.严禁伪装或启动电表铅封。

  四、凡违反本制度

  处以100--1000元罚款。

  中学(学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

  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

  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

  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

  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校食堂为学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食堂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按要求留足25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里。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器皿外标明留样的具体时间。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放到专用留样冰箱的`保鲜室。

  6、学校食堂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方便以后的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中学(学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附件: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校食堂为学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食堂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按要求留足25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里。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器皿外标明留样的具体时间。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五)份(扩展7)

——学校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实用五份

  一、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加强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

  三、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群众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

  四、新生入学和新招聘录用职工,校防火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之懂得如何报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初期火灾,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对电工、值班人员、漆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员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各级负责人除坚持*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上述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未培训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

  七、学校防火委员会,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

  一、认真学*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二、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口的畅通,*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三、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对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增强防火意识。

  五、不准违章用电、用火,下班之后及时切断必要的电源,并对电源线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不得任意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若确需要接拉电线,必须与总务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线路、开关、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发现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举报,一旦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不要设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时加强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养成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消防设施等*惯。

  一、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巡查和检查,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

  五、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六、因工作不负责任,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的,视情况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责任奖。

  七、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1.灭火器管理要求:监控灭火器的类型、数量、放置位置、时效等。

  2.消火栓管理:监控外观、配套设施、阀门外观及开启状态、远距离启动按钮功能、消防水泵,并定时实地放水检查。

  3.建筑安全:保持疏散道路畅通,坚持建筑隐患,保证楼梯等通道安全。

  4.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

  5.房间的安全出口应尽量不少于两个。

  6.建筑内的多功能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安全疏散宽度应符合要求。

  7.消防设备应设专用供电线路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

  8.建筑中的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以及各重要场所应设火灾应急照明。

  9.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0.活动场所应配置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数量要足。

  11.图书馆内严格使用电热器具、严格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图书馆内的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

  12.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各种场所的安全出口严禁上锁、堵塞。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国工作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五)份(扩展8)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优选【五】篇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器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下班前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方能离开。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一、为贯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食堂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食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四、食堂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及时通风,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企管部报告。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学校餐厅(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二、餐厅(食堂)要配备专门的电、水、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食堂)的水、电、气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拆电线、输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易用易拿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四、进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食堂,不能在食堂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准在餐厅(食堂)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等地吸烟。

  六、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安全,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气源,留人值班。

  七、炊事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周要对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八、食堂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九、每天有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寒、暑假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为了更好地落实《消防法》,防止火灾危害,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

  每学年初食堂责任人与各承包点责任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使用液化气安全管理规定

  1.凡配有液化气灶具的承包点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液化气灶具正确使用方法后方可上岗操作。任何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返操作规程,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2.液化气灶具点燃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避免液化气意外、泄漏。

  3.对液化气灶具、钢瓶、胶皮管、减压阀等部件,应做到每餐开饭前彻底检查一次,发现漏气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

  4.严禁随意倾倒液化气钢瓶中的残液。

  5.对配备的灭火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灭火器应放在拿取方便的位置。

  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任何人不得私接电路,不得私自改动、迁移各种供电设施。

  2.不准盗电使用,不得在公用供电线路用电或绕过电表用电。

  3.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大计量电器。

  4.严禁伪装或启动电表铅封。

  四、凡违反本制度

  处以100--1000元罚款。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是对师生生命安全负责的重要制度,为加强对食堂的管理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要求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的消防安全制度。

  2、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忠于职守,严格检查实验室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潮、防爆、防腐蚀、防污染),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下班离开时要关好门、窗、水、电、气,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拖延隐瞒。

  3、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他用;注意定点存放,过期及时更换,使其常处于有效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4、入室人员(外来人员必须登记)严禁吸烟和擅自动用楼内的一切设备。

  5、食堂工作人员要有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常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每次工作人员在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负责区域的水、电、气开关情况,待管理人员复查,方可离开。

  6、所有入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若造成后果将负一切责任。

  7、值班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食堂的安全状况,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8、消防器材应放在安全可见处,要求入室人员应能熟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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