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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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作业管理制度 1

  一、危险源(点)的确定与分级

  1、危险源(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潜伏着较大危险性的岗位、场所,这些地方事故频率高,会导致人身伤亡、火灾爆炸或设备机械损坏等事故,是安全生产重点控制管理部位。

  2、对危险源(点)要根据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危险程度对危险源(点)分等级实施重点控制管理。

  ①一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高,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

  ②二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较高或容易导致重伤、残废、多人伤害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

  ③三级危险源(点):不会导致重伤以上的事故、重大设备、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事故较常发生或有较大可能会发生事故的岗位、场所等。

  ④四级危险源(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岗位、场所等。

  对危险源(点),各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工艺流程、设备状况,分别进行定级、设标、建档、控制,

  二、危险源(点)的管理

  1、危险源(点)的划定依据

  (1)有爆炸、发生火灾危险场所;

  (2)有灼烫危险场所;

  (3)有坍塌、压埋、坠落危险场所;

  (4)有触电伤害危险场所;

  (5)有腐蚀、放射、中毒、窒息危险场所;

  (6)有落物、崩溅伤人场所;

  (7)有被机具绞、碾、挂、割、压、刮、挤、撞等危险场所;

  (8)有被物体碰、夹场所;

  (9)有被绊倒危险场所;

  (10)其它容易致人受到伤害场所。

  2、危险源(点)的控制要求

  (1)存在三级以上危险源(点)的单位应列出潜在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事故,制定预防对策措施。

  (2)危险源(点)具体责任人,是该点作业的操作者及班组长、班组安全员。

  (3)各级危险源(点)所属班组和责任人,应按管理标准要求,进行日常检查,保障安全生产。

  (4)各单位对一、二级危险源(点)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各级危险源(点),由规定的检查单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危险源(点)的申报

  危险源(点)由各有关单位确定分级、逐级落实管理。

  危险源(点)潜在危险程度增加或减轻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申报变更等级。同时由单位改变该危险源(点)的管理措施。

  由于工艺的改变,新增作业机械、设备、岗位,出现新的危险源(点),各单位应及时确定,按规定列入控制。

  (三)危险源(点)检查与控制

  一级危险源(点)由单位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定期检查和评价。直属、基层单位、班组要逐级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二级危险源(点)由直属单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及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基层单位、班组要逐级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三级危险源(点)由危险源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及专(兼)职安全员组织经常性检查和评价。单位上级安全员进行抽查,班组要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四级危险源(点)以班组为核心,班组长负责控制检查。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应经常进行检查。班组要针对岗位上所有的危险源(点)每天每班进行岗位检查。

  (四)危险源(点)整改与考核

  1、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危险源(点),可责令停产整改。

  2、对危险源(点)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利,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罚和考核。

  3、危险源(点)的检查与控制,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措施。

  4、严格检查与考核,对不认真开展检查与控制的或未落实管理造成后果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给予从严处罚。

  危作业管理制度 2

  为为全面掌握csj04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检测、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督管理,驻地办成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监管工作。

  2、驻地监理代表必须加强对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实施监管,对本标段的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富有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实施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标准规定,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系体系。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针对本标段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驻地办每天对重大危险源巡查一次,定期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检查,掌握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5、保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落实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

  6、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应急预案,根据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职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7、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

  8、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

  9、各级监理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有关单位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10、驻地监理代表及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11、驻地办必须加强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治理、防灾、避灾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12、从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作业。

  危作业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职业危害主要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

  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

  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第三条、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凡公司范围内发生职业卫生事件,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为了努力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持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做好职业卫生工作,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成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分管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副总经理、工会**

  成、员:工会副**、安监局副局长和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机电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通风处处长、神东总医院院长、各基层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按照国家规定和管理序列要求,公司须在安监局设立专职管理机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处,负责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

  公司所属各单位,对现有安全管理部门要增设一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如果现在没有安全管理部门,那么也要明确一名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要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由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的专(兼)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部署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二)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危害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三)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四)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的员工,要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五)组织职业病患者诊疗。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落实部门按期限解决。

  (七)开展对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八)履行《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第八条、董事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二)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健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人员。

  (三)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召开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五)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组织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七)、是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公司分管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副总经理的职责:

  (一)在董事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二)、组织制定(修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三)、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与各单位专职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职责。

  (四)、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五)、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台帐和档案。

  (六)、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宣传教育与培训。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规和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七)、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且要求部门或单位按期整改落实。

  (八)、经常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

  (九)、对公司内发生的职业危害事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十)、对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条工会**职责

  负责管理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治疗等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其他部门的职责

  在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各项工作。

  (一)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员工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职业病伤残度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二)公司生产管理部的职责

  一)、编制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二)、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三)指导二级单位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制度和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三)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的管理工作,指导二级单位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制度和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程管理部

  一)在组织工程项目设计审查过程中,严格审查职业危害防治预评价和职业危害防治专篇部分内容,达到设计科学合理,坚持以人为本,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

  二)负责项目工程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工作,并取得验收批复文件,保证工程依法合规投入运行。

  (五)通风处负责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工作。指导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制度和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职工总医院负责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治疗康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负责建立全员健康检查档案。

  第十二条、各单位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二)负责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

  (三)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禁组织违章、冒险作业。

  (四)定期对单位的设备、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五)发生职业危害事件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救治。

  (六)负责管理职业危害年度申报工作。

  (七)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章、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第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十六条、将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及时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十七条、指定专职或兼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监测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第十八条、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并将其结果报告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同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单位要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坚决限制、逐步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

  第二十条、各单位要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和接触时间。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第二十二条、依法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严格执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要及时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危害损害的从业人员,要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各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煤矿职业危害事故。

  第五章、编制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六条、编制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

  (二)、针对职业危害的主要原因及员工体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三)、生产工艺的改进。

  (四)、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七条、编制内容:计划项目、实施时间、实施部门和经费预算。其中计划项目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生产场所改造、生产工艺改进。

  (二)、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

  (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价。

  (五)、职业卫生宣传。

  (六)、职业卫生培训。

  (七)、员工健康监护。

  (八)、职业病人诊疗。

  (九)、其它。

  第二十八条、检查考核:

  (一)公司安监局结合每季度组织的本安体系检查考核常态工作,同步安排专人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核,同时出专项检查考核报告和奖罚通报。

  (二)各基层单位每月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或专(兼)职管理人员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核,并及时上报检查考核报告。

  第六章、职业危害告知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要将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三十条、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一)、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要告知员工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

  (二)、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告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三)、使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时,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对于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

  第三十一条、告知的责任部门为公司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中心、各基层单位。

  第三十二条、公司针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并进行奖罚通报。

  第七章、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单位每年必须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并将培训安排纳入到每年的培训计划中。

  第三十四条、培训内容主要有:

  (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五)、发生事故前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三十五条、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要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

  各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要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经过监测工操作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三)区队、车间之间的员工调动上岗前要进行培训。

  (四)区队、车间内部的员工调动上岗前要进行培训。

  第三十六条、组织实施部门和经费保障。

  (一)、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教育培训中心和各单位组织实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

  (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费在公司年度培训费计划中列支。

  第八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

  第三十七条、为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八条、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第三十九条、公司通风处、机电管理部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所在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公司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保证职业防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十一条、建立防护设施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

  (二)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三)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

  六、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故购置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一)产品名称、型号;

  (二)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检测单位应当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检测的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结论。

  (五)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第四十二条、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一)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二)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三)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第四十三条、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第四十四条、日常维护。

  各单位要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第四十五条、知识培训和指导。

  各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部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第九章、职业危害日常监测与评价管理

  第四十七条、公司通风处和各单位负责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各单位设专(兼)职监测专业人员,负责日常检测和管理工作。要求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以监测促防治。

  第四十八条、通风处组织开展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定期进行。各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明确监测的具体分布点。

  (二)、各单位要明确监测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

  (三)、各单位要明确分项目的监测周期。

  (四)、各单位要执行监测结果的及时登记与报告工作。

  第四十九条、公司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测与评价结果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要向劳动者公布。

  第五十条、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要组织整改处理。

  第五十一条、煤矿粉尘危害防治执行如下条款。

  (五)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贮水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防尘管路应铺设到所有可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管道的规格应保证各用水点的水压能满足降尘需要,且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

  (六)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使用水炮泥,爆破过程中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压气喷雾降尘、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七)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作业。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或软煤层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其降尘效率不得低于95%,并确保捕尘、降尘装置能在瓦斯浓度高于1%的条件下安全运行。

  (八)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压气喷雾降尘,出煤时应当洒水降尘。

  (九)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4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无水或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必须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装置,实现降柱、移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并加装喷雾装置或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高压喷雾装置(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掘进机掘进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的综合防尘系统,并对掘进头含尘气流进行有效控制。

  (十)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2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十一)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以及地面带式输送机走廊,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其中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采用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

  (十二)预先湿润煤体。煤层注水过程中应当对注水流量、注水量及压力等参数进行监测和控制,单孔注水总量应使该钻孔预湿煤体的*均水分含量增量不得低于1、5%,封孔深度应保证注水过程中煤壁及钻孔不漏水或跑水。在厚煤层分层开采时,应采取在上一分层的采空区内灌水,对下一分层的煤体进行湿润。

  (十三)锚喷支护防尘。打锚杆眼应实施湿式钻孔。锚喷支护作业时,沙石混合料颗粒的粒径不得超过15mm,且应在下井前洒水预湿。距离锚喷作业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2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且喷射混凝土时工作地点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

  (十四)转载及运输防尘。转载点落差应小于0、5m,若超过0、5m,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各转载点应实施喷雾降尘(喷雾压力应大于0、7mpa)或采用密闭尘源除尘器抽尘净化措施。在装煤点下风侧20m、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运输巷道内应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十五)露天煤矿钻孔作业时,应采取湿式钻孔;破碎作业时应采取密闭、通风除尘措施;应加强对钻机、电铲、汽车等司机操作室的防护;电铲装车前,应对煤(岩)洒水,卸煤时应设喷雾装置;运输路面应经常洒水,加强维护,保持路面*整。

  第五十二条、煤矿噪声危害防治执行如下条款。

  (一)煤矿作业场所噪声危害判定标准:煤矿作业场所从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者超过8小时的,噪声声级限值为85db(a);每天接触噪声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照接触噪声时间减半、噪声声级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声级限值,最高不得超过115、db(a)。

  (二)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每年至少监测1次。

  (三)煤矿作业场所噪声的监测地点主要包括:露天煤矿的挖掘机、穿孔机、矿用汽车、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和爆破作业等地点;井工矿的风动凿岩机、风镐、局部通风机、煤电钻、乳化液机、采煤机、掘进机、带式输送机、运输车等地点。在每个监测地点选择3个测点,取*均值。

  (四)井工矿在通风机房室内墙壁、屋面敷设吸声体;在压风机房设备进气口安装消声器,室内表面做吸声处理;对主井绞车房内表面进行吸声处理,局部设置隔声屏;在巷道掘进中应使用液动凿岩机或凿岩台车;在采煤工作面应使用双边链条刮板输送机等措施控制噪声。

  (五)露天煤矿应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避免机械部件松动,并采取对驾驶室进行密闭隔音处理等措施,控制露天煤矿噪声。

  第五十三条、煤矿高温危害防治执行如下条款。

  (一)煤矿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二)进行高温监测时,作业场所无生产性热源的,选择3个测点,取*均值;存在生产性热源的,选择3~5个测点,取*均值。作业场所被隔离为不同热源环境或通风环境的,每个区域内设置2个测点,取*均值。

  (三)常年从事高温作业的,选择在夏季最热月测量;不定期接触高温作业的,选择在工期内最热月测量;作业环境热源稳定时,每天测3次,工作班开始后及结束前0、5h分别测1次,工作班中间测1次,取*均值。

  (四)应当实行通风降温,采取减少风阻、防止漏风、增加风机能力、加强通风管理等措施保证风量,并采用分区式开拓方式缩短入风线路长度,降低到达工作面风流的温度。

  (五)局部热害严重的工作面应采用移动式制冷机组进行局部降温;非空调措施无法达到作业环境标准温度的,应采用空调降温。

  (六)露天煤矿应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减少高温和热辐射的影响;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日照最强烈的时段作业。

  第五十四条、煤矿职业中毒防治执行如下条款。

  (一)煤矿作业场所主要化学毒物浓度限值如下:

  (二)化学毒物监测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地点,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作业人员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地点。采样应在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在不影响作业人员工作的情况下,采样点要尽可能靠*作业人员,空气收集器尽量接*作业人员工作时的呼吸带。

  (三)氮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碳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煤层有自燃倾向的,根据需要随时监测。

  (四)加强矿井通风,采用通风的方法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五)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

  (六)煤矿井下实施爆破后,为防止氮氧化物中毒,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除炮烟。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并在工作面洒水。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风侧挂警戒牌。

  第十章、职业危害申报

  第五十五条、各煤矿要及时、如实向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报职业危害,同时抄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并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六条、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按照***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五十七条、煤矿申报职业危害时应提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下列有关材料:

  (一)煤矿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

  (三)煤矿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五十八条、煤矿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报表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纸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应加盖公章并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

  第五十九条、职业危害申报以煤矿为单位,每年申报一次,煤矿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申报工作。

  第六十条、煤矿发生以下重大变化的,应按照下述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煤矿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第十一章、职工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管理

  第六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工会工作部要依法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公司工会工作部要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第六十二条、神东总医院具体负责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依法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员工在上岗前,根据员工拟从事工种和岗位,评价员工是否适合从事该工种。

  (二)、员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按国家规定进行,职工医院要记录员工健康变化,评价员工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判断员工是否适合继续从事该工种。

  (三)、各单位要将员工健康检查结果及时告知员工。

  (四)、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要调离原岗位。

  第六十三条、在紧急情况下,职工医院要立即对职工、现场人员、周围居民实施应急检查和医学观察,防止职业病的蔓延。

  第六十四条、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应当按照下表执行:

  第十二章、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

  第六十五条职业危害监测与评价、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列入公司安技措计划中,执行《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安技措管理部分。

  第六十六条、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经费在公司年度培训费计划中列支。

  第六十七条、个体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员工体检费用列入公司管理成本。

  第六十八条、定期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及时更换超过有效期的用品、材料等,以保证其效能。

  第六十九条、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使用必须经过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小组成员审核签字,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资金,建立分类账目。

  第十三章、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七十条、公司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档案。做好档案的连续保管,并及时归入档案室。

  第七十一条、职工医院负责建立和保管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务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本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医院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十四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考核与奖惩

  第七十二条、检查要求

  (一)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季度检查一次。

  (二)各单位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

  (三)科队、车间负责人对本区队、车间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四)各级检查部门在日常动态检查中,都要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七十三条、检查内容

  (一)、各职能部门、生产科队、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二)、生产科队、车间现场检查:总体卫生状况,生产车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七十四条、检查结束后要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实施奖罚。

  第十五章、承包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第七十五条、公司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承包商。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任何承包商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第七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与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职业危害作业的管理责任,指出承包商施工作业区域职业危害因素的管理责任,明确承包商的职业病体检、个体劳动防护、安全健康监管等方面的义务。

  第七十七条、公司各单位要监督承包商组织学*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措施等相关知识,提高员工职业健康自我保护意识。

  第七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监督承包商在作业过程中职业危害预防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确保《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第七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监督承包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投入和使用到位,职业危害防护资金落实到位。

  第十六章、煤矿职业危害事故认定与处理

  第八十条、煤矿职业危害事故按所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职业危害事故、较大职业危害事故、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特别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四类。

  (一)一般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人以下;

  (二)较大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三)重大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四)特别重大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0人以上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0人以上。

  第八十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比照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20倍以上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比照较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十二条、煤矿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权限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安监总政法〔20xx〕212号)、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章、附则

  第八十三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八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属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第八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危作业管理制度 4

  1、目的

  为确保在检维修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

  3、职责

  安全部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

  4、1、1、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安全环保科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

  4、1、2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4、1、3、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4、2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4、2、1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2、2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2、3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4、2、4、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2、5、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安全环保科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

  4、2、6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包括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维修组织机构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维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保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维修的安全措施。

  4、2、7、外委项目在签订检维修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本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安全环保科的统一监督检查

  4、2、8对于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作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作好协调工作。

  4、2、9装置停工由各车间按停工方案停工,确保安全停车。

  4、2、10装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并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的物料的回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无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2、11对盛装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的检修,在停工后,应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使之与相连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盲板的拆装应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图进行,并作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2、12在停工吹扫过程中,应停止装置周围(150米以内)一切预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业。

  4、2、13严禁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的管线和容器,以防爆炸着火,而应该先用蒸汽(或氮气)将油品和油气吹扫干净后,再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将存水吹扫干净。

  危作业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2、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方。

  三、、定义

  3、1危险作业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进行的.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特殊物项运输、恶劣天气时室外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动土作业、其他危险区域的危险作业等作业项目。

  四、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

  4、1、1、编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4、1、2、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界定危险作业的范围;

  4、1、3、监督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单位进行督导,开具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安全绩效考核。

  4、2生产管理部门

  4、2、1、特殊危险作业开工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4、2、2、组织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技术磋商,确定安全可靠的风险预防措施;

  4、2、3、危险作业前组织或参与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4、2、4、对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5、必要时会签危险作业许可证。

  4、3、各部门、相关方

  4、3、1、认真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业管理制度;

  4、3、2、对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特殊危险性作业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提出具体要求。

  4、3、3、认真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会签作业许可证。

  4、3、4、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接口相关方的危险许可的监督管理。

  4、4、审批人员的职责

  4、4、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4、4、2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4、4、3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4、5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4、5、1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4、5、2、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4、5、3、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4、6监护人的职责

  4、6、1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6、2、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6、3、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4、6、4、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4、6、5、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4、7作业人员的职责

  4、7、1、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4、7、2、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4、7、3、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五、作业安全管理内容

  5、1、从事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5、2危险动火作业(简称动火作业)

  5、2、1、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公司危险范围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动火作业按动火危险程度分为特殊动火、一般动火二级。特殊动火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5、2、2、特殊动火

  凡属下列情况的动火均为特殊动火:

  ①高处交叉动火作业;

  ②有限空间内动火;

  ③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装置、容器、输送管道、储罐等部位或其他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④带压不置换的动火作业;

  ⑤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期进行的动火作业;

  ⑥冬春季枯草季节在枯草地附*2米范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或风力较大、作业中有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品的室外动火作业。

  5、2、3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必须同时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高处作业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要求。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符合作业条件恢复动火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5、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3、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指进入设备、容器、管道、储罐、地沟、锅炉、地井、烟道、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有可能造成窒息和中毒的有限空间作业。

  5、3、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必须可靠隔断(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组织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5、3、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清洗置换合格或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测,保证有限空间氧含量在19、5%--23%范围内,有害气体成分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作业中应对有限空间内气体连续监测。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5、3、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需使用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导线绝缘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者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5、3、5、有限空间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通风。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戴空气呼吸器。

  5、3、6、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5、3、7、有限空间内作业,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或煤气设备内作业,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容器内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3、8、在设备内作业结束时,须认真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无工器具等,方可撤离。

  5、4、危险高处作业(简称高处作业)

  5、4、1、定义高处作业: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5、4、2、高处作业的分类

  5、4、2、1、特殊高处作业

  (1)在阵风风力为6级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5、4、2、2一般高处作业

  (1)、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2)、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进行的高处作业。

  (3)、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进行的高处作业。

  (4)在无*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设备模块、结构模块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5)、在塔、釜、炉、罐、设备模块、结构模块等容器、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5、4、3、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5、4、3、1、原则上不批准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处理时,须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5、4、3、2、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报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到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批准。

  5、4、3、3、高处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和劳动纪律差、班前、班中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5、4、3、4、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扎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

  5、4、3、5、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对高空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5、4、3、6、作业开始前,作业人员必须检查作业场所栏杆、扶手、跳板、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准进行作业。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

  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5、4、3、7、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往下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伤人。

  5、4、3、8、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围栏或其他明显安全界标,无关人员不准在作业点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业和架空电力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以防触电。

  5、4、3、9、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畅通,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

  5、5、能源介质作业

  5、5、1、能源介质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彻底切断有毒、有害物质的来源,而进行的抽堵盲板的作业。

  5、5、2、检修单位根据检修计划和生产工艺需要,制定抽堵盲板方案,于检修前两天报生产部和安全管理部各一份。检修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抽堵盲板方案的安全可靠性负责。生产部和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方案审查,如需变动应及时通知制订方案的单位进行修改。

  5、5、3、抽堵盲板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抽堵与其它单位相连接的盲板时须做好通知与确认,作业前必须经生产部批准。

  5、5、4、抽堵盲板时管道(容器)内的温度要小于60℃;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腐蚀等介质的管线(容器)抽堵盲板,必须在完全卸压后进行。真空管线抽堵盲板前必须调到常压。

  5、5、5、氧气、氮气、乙炔等介质的容器(管道)检修时应用盲板可靠切断,保证作业安全。如对可燃可爆气体管道进行抽堵盲板时,应避免使用铁质工具,并配备消防器材。

  5、5、6、带煤气抽堵盲板不应在雷雨天及夜间进行,作业时,必须有煤气防护人员现场监护,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检测仪器。

  5、5、7、作业中需照明时,应采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如在高处作业,还必须执行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5、6、危险临时用电作业(简称临时用电作业)

  5、6、1、临时用电作业:是指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基建施工、检维修、设备安装等需要从配电柜、变压器等电气设备而接入的临时性用电。

  5、6、2、工程检修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临时用电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应办理临时用电危险作业许可证,并经审批。

  5、6、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电源,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临时电源使用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6、4、拉接、拆除电源线等用电操作,须由有操作证的专业电工负责。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悬挂停电牌,并明确监护人,监护人技术等级必须高于操作人。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6、5、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电源线,应经生产部同意。否则,不准接线。

  5、6、6、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应合理架空敷设或穿管,严禁明铺供电线路。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时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设置在户外的电气设备、电源箱应采取可靠的防风、防雨、防雷措施。

  5、6、7、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漏电保护器,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防止触电事故。

  5、6、8、外委施工临时用电由基建办负责组织,并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5、7、危险起重吊装作业(简称起重吊装作业)

  5、7、1起重吊装作业:在公司制造车间、施工现场等区域内进行的大中型设备或不规则物体的安装、拆除、维修工程施工所需的吊装作业。主要指常规吊装10吨以上的重物,吊装形状复杂或刚度小或比径比大或精密贵重的物体,汽车吊装重量20吨以上的重物及在易燃、易爆、高压线路等危险区域的起重吊装作业。

  5、7、2、从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作业单位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和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工作现场。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5、7、3、夜间吊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7、4、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吊车驾驶员作业期间身体状况要良好,精力要集中,不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以免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5、7、5、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7、6、起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禁止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要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5、7、7、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5、7、8、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高压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10kv的距离应≥2m;、35kv的距离≥4m。

  5、7、9、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

  后,再*稳吊起。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以防吊机吊载不均,造成吊机倾覆事故。

  5、8、危险交叉作业(简称交叉作业)

  5、8、1、交叉作业:车间或施工现场两台起重机械同时进行的起重交叉作业、安装时上下高空交叉作业以及两个相关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的交叉作业。混合型危险起重吊装作业、高空交叉作业、特殊动火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交叉作业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5、8、2、起重交叉作业的管理规定

  5、8、2、1、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以及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在起重作业过程中,作业区域内不允许有其它无关起重的作业进行。

  5、8、2、2、作业区域的设定为依据吊车作业半径划分,在其临*位置有其它工种作业时,作业区域的围护要尽量做到最小、最有效,并留出一条人行通道。

  5、8、2、3、在无法避开交叉作业时,必须提前向安全管理部申请批准,同时要做到:

  5、8、2、3、1、在作业现场必须有安全员全程监护。

  5、8、2、3、2、吊臂、吊物正下方不允许有作业人员和其它无关人员。

  5、8、2、3、3在吊臂旋转过程中,其下方不允许任何人进行任何作业;只有在吊臂停止,吊物落位开始安装时,其它作业才可进行。

  5、8、2、3、4、作业区域不允许有任何无关作业人员随意穿越。

  5、8、3、安装交叉作业的管理规定

  5、8、3、1在每一层高空交叉作业下方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措施。

  5、8、3、2、焊接点下方必须设有防火毯或接火盆,以防止火花溅落灼伤下方的作业人员。

  5、8、3、3、管廊下方必须装上安全网,防止高空坠物造成对地面人员的伤害。

  5、8、3、4、上方的管材、钢梁必须要有可靠的固定。

  5、8、3、5、携带到上方的所有的作业工具必须装入到工具袋内,所有的工具、

  零散材料不能堆放到钢梁、脚手架跳板及其他高空作业*台上。

  5、8、3、6、所有的高空作业*台、走道必须设有踢脚板。

  5、8、3、7、在高空作业的下方必须设置有效的围护,并设专人监护。

  5、8、3、8、各作业单位在进行交叉作业前要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或有相关安全责任划分记录。

  六、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6、1、现场检查,制订安全措施;

  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对作业过程开展风险评估,对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工作危害,制定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6、2、填写作业许可证:

  申请单位作业具体负责人填写许可证上有关内容。

  6、3、安全措施确认签名:

  安全措施分别由监护人和作业人员检查确认,并签名。

  6、4、安全管理员审查:

  安全管理员到现场检查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查签名。

  6、5、审批:

  作业单位负责人(如主管)、作业单位上级负责人(如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签发作业许可证,准许作业。必要时特殊危险作业需经有关管理部门会签提出审核意见。

  6、6、作业许可证的时限:

  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天,作业许可证不能延期使用。


危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阅读


危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1)

——学生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学生作业管理制度 1

  作业是检测教师教与学生学*效果的中介,是师生交流的工具,是教师常规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对学生作业的管理,根据有关课改精神以及相关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作业布置

  1、每学期教研组内教师应该开展作业专题研究活动,对教材上的作业进行具体研究,确定学期内的作业范围、作业要求等基本内容。

  2、教师在布置作业前一般先将作业做一遍,将作业分为“必做作业”和“选做作业”,作业布置应根据学生的学情,为学生精心选择作业,作业要保证基础性和时效性,杜绝机械重复的作业。同时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学情和学*能力,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不同层次的作业,为不同的学生的学*创设不同的作业空间。

  3、作业的形式应该多样化,要根据学科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积极探索作业的形式,可将作业分为课堂作业、家庭作业、课外实践作业等,学生可采用书面、社会实践等形式来完成。

  4、学生的课堂作业一定要适量适度,一般在课堂上给学生留十分钟左右的作业时间,尽量保证课堂作业在课内时间完成。其中数学作业应该一天一练,语文作业一课一练,大作文每学期6—8篇。

  5、语数英等学科教师要协调好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四年级不超过半小时,五六年级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6、严禁教师将书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二、 作业书写

  7、一二年级学生用铅笔书写作业,从三年级开始学生用钢笔、 圆珠笔等书写作业。

  8、教师应该根据作业的特点规定相应的书写格式,作业书写应该强调格式规范,书写整洁,作业本干净卫生。学生作业做错需重写的,可在错题前面打“#”。作业应该书写题号,每一个大题之间留下一定的距离。

  9、班级每学期举办一次优秀作业展示,发挥学生之间作业的传帮带作用。

  三、作业批改

  10、提倡学生作业面批制,通过面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改。教师对学困生的作业进行当面批改,当面指出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引导学生对作业进行更正,加强教师对学生作业情况的及时指导。

  11、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一般采用“等级与激励性语言”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采用“五星”等形式。教师在等级评价等基础上,应该用激励性的语言来鼓励引导学生,特别是*作(作文、日记等)、美术等一些创作性的作业,教师应该从多方面来评价鼓励学生,发挥作业评价对学生的指导与激励作用。

  12、教师应该及时批改作业,批改时一律用红笔,对正确的作业采用打“√”等形式,对于学生作业中特别精彩的地方,可采用其他符号或者语言进行提示鼓励。同时教师对具有创造性、独特性的.作业应该以鼓励和引导为主,注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

  13、对于学生作业中出现的错误,一般在错误的地方用“ ” 或者“?”等形式指出来,一般不采用“×”来指出错误的地方,对于书写明显书写错误的地方,教师应该在学生错误的地方将正确的答案书写表示出来,引起学生的注意。

  14、对于学生作业中错误的地方教师应该要求学生及时订正,学生在改错前标注“订正”二字,然后按照作业的基本要求书写,教师及时对学生订正的作业进行批改。

  15、对*作的批改要有眉批、尾批,对*作中优美语句用“ ”标出,批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在批改中既有对学生*作格式、语言等方面的评价,也有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鼓励性评价。

  16、学生之间相互评价作业,教师应在学生评价的基础上,既要对学生的作业做出再评价,同时应该对学生的评价做出再评价。学生的作文一学期相互批改不超过两次。

  17、作业应该及时批改,作文一般在一周内批改完成外,其他作业一般在当天批改。

  18、教师在批改过程中应该做好相关记录,特别是对有独创性和有普遍性错误的地方做好记录,作为讲解和辅导的依据。

  19、注重家庭作业、双休作业和假期作业的布置与评价。原则上双休作业和假期作业注重能力作业和有弹性的作业,让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此类作业上交时一律家长签字。

  四、三本(课本、作业本、练*本)

  20、指导学生对“三本”的使用和保护,低年级课本的描红;高年级课本的应用,要指导学生勾划和记录。作业本要保持整洁、整齐。

  五、考试

  根据教育局、镇教管办的指示精神,小学每学期举行两次大型考试,期中、期末考试。考试过程中要组织严密,认真阅卷,一律用等级评价学生,不给学生排名次,不给教师排名次。考试结束后,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学生作业管理制度 2

  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精心设计与布置作业,作业是学生复*巩固知识、反馈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并保证作业质量与批改水*。

  一、各科作业布置种类

  语文:抄写生字词、造句、听写、日记、作文、练*册、朗读、背诵

  数学:课堂作业、学*之友等

  英语:抄写、朗读、听读、听写、练*册

  科学:科学活动手册

  思品:一课一次作业

  校本:学生资料的收集

  综合实践活动课:整理学生活动资料

  二、布置作业要求

  1、各年级、各学科布置作业要有计划性、针对性和典型性。

  2、教师不得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布置作业适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教师不得以多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三、作业量:

  作文根据单元要求,语文:每课1次作业。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8篇

  数学:每周4次作业。

  英语:每周2次作业

  科学:每课一次

  四、学生作业书写要求:

  1、作业整洁、文字书写正确、工整、美观

  2、用笔要求:一、二年级用铅笔;三年级以上用选用钢笔。

  3、少用或禁用涂改液。

  五、作业批改要求:

  1、准确无误,作业批改认真细致。无漏批、批错现象。

  2、作业批改一律用红笔。对的打“√”号,错的'打“号,用分数或评语给予评价,要签批改时间。

  3、对学困生的作业尽可能要面批面改.错批.不能漏批。

  4、并有适当的情感评价.

  5、作文批改要求及统一批改符号:

  1、要求:

  ①作文批改采用精批和略批相结合的方法:加眉批、总批。略批要求:通览全文,精批要求:先通览后细改。划出错别字、病句,适当提示。精批与略批轮换进行。务求有启发性和导向性。批改要以学生原文为主。

  ②批语要精当。不按自己的喜好,有“高雅”改笔取代学生稚嫩的语言。不能面面俱到批改应切合学生的写作实际。

  ③批改要重点突出。因材指导,有的放矢。批改要着重帮助学生修改病句,把文章写通顺,而不宜提过高的要求。一般说来,差的作文“改重于批”尽量保留作文中保留的地方;好的作文“批重于改”或赞扬或圈点,引势利导,扬其所长。不是单纯的评判正误与优劣。

  ④批改作文。而是巧借精当的批改,传授写作知识,提供正确的批改方法。实用的批改术语,批改符号使人一目了然,也给学生提供了模仿借鉴的依据,使他自我批改或相互批改有章可循,能使学生真正学到批改的方法。

  2、统一批改符号:改正处画一红色方框让学生订正。

  ①错别字:错别字上画一圆圈。或者是教师直接将正确的字写在错别字的上方或下方○

  ②删除:

  ③病句:其下面画

  六、检查

  教务处每周抽查一个年级的作业并做好记录。作业批改每周由年级组长检查并记录。

  学生作业管理制度 3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市、区三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作业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科学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制定开发区实验中学作业管理制度。

  一、作业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制定制度,分工落实

  教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作业改革的文件精神,制定出学校作业管理整体要求,并将工作具体分工级部主任、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每个层面各负其责。级部主任负责作业过程监控与监督记录,教研组长负责制定本学科的作业设置与评价制度,进行作业设计与评价的指导,带领学科老师进行作业改革探索,备课组长带领组内老师进行作业集体备课。

  三、控制作业总量

  课外作业的科目及数量要求严格执行《烟台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若干规定》的通知(烟教〔2012〕37号)中有关规定,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

  四、作业设置与评价

  作业的布置要依据新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精选*题,建立“必做+选做”模式,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无效重复、难度过大的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丰富作业类型,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作业。既要有练*型、预*型作业,也要有扩展型、创新型作业。除书面作业外,鼓励布置综合实践作业、实验操作作业、小组合作探究作业以及个性化作业。教师必须认真、及时批改学生作业,做到全批全改,批改后的作业要标明批改时间,以备随机抽查。严禁让家长、学生代为布置、批改作业的做法

  五、作业备课制度

  学校建立完善的作业备课制度。学校把作业计划具体落实在教学计划里,每周备课组教师在集体备课中实现作业的集体备课。集备作业的过程中,要求老师了解作业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规范格式、容易出错的地方和适宜的学生群体,做到布置作业适量且具有针对性。

  六、建立作业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

  每周的作业在前一周通过集体备课集体决定,当周每天各备课组长在级部QQ群里向全体老师公示当晚作业,经级部主任审核通过后布置给学生。然后由任课老师把当天作业在班级家长QQ群里公示,让家长监督作业并监督学生在家作业情况。学校通过执行作业审查监督表,实行学生、家长、级部主任和教务主任四级监督管理制度,教务处每周根据上报监督表进行实地学生作业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七、作业考核评价

  每学期教务处牵头对教师作业工作进行每月一自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学期2次考核量化,第一次由学校层面发出简报,第二次量化后结果计入教师个人常规绩效考核中。

  八、作业问题问责

  学生作业管理与监督工作是一个系列工作,各部门分工要落实到位,各负其责,一旦出现作业问题,要责任到人,个人责任将扣除绩效考核中的常规一栏分数,部门责任直接记入部门工作业绩考核。

  学生作业管理制度 4

  作业是检测教师教与学生学*效果的中介,是师生交流的工具,是教师常规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对学生作业的管理,根据册亨县教学常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课改理念以及相关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作业布置

  1、每学期教研组内教师应该开展作业专题研究活动,对教材上的作业进行具体研究,确定学期内的作业范围、作业要求等基本内容。

  2、教师在布置作业前一般先将作业做一遍,将作业分为“必做作业”和“选做作业”,作业布置应根据学生的学情,为学生精心选择作业,作业要保证基础性和时效性,杜绝机械重复的作业。同时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学情和学*能力,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不同层次的作业,为不同的学生的学*创设不同的作业空间。

  3、作业的形式应该多样化,要根据学科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积极探索作业的形式,可将作业分为课堂作业、家庭作业、课外实践作业等,学生可采用书面、社会实践等形式来完成。

  4、学生的课堂作业一定要适量适度,一般在课堂上给学生留十分钟左右的作业时间,尽量保证课堂作业在课内时间完成。其中数学作业应该一天一练,语文作业一课一练,大作文每学期6~8篇。其它学科按照本学科的学期教学计划由任课教师自己设计,原则上作业次数与所上课时数等同,每节课后都要有作业,每次不少于三道题,如达不到应向教务处进行情况说明。

  5、各学科教师要协调好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其中语数外大科教师尤其要控制自己的作业量在十五分钟内,整体作业量控制在一小时四十分钟左右。

  6、严禁教师将书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二、作业书写

  1、学生统一用钢笔(或碳素笔、圆珠笔,不得用红笔)等书写作业。

  2、教师应该根据作业的特点规定相应的书写格式,作业书写应该强调格式规范,书写整洁,作业本干净卫生。学生作业做错需重写的,可在错题前面打“#”。作业应该书写题号,每一个大题之间留下一定的距离。

  3、学生在作业完成后书写:正确:整洁:日期(供教师批改评价).

  4、班级每学期举办一次优秀作业展示,发挥学生之间作业的传帮带作用。

  三、作业批改

  1、提倡学生作业面批制,通过面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改。教师对学困生的作业进行当面批改,当面指出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引导学生对作业进行更正,加强教师对学生作业情况的及时指导。

  2、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一般采用“等级、分数与激励性语言”相结合的形式,在“正确”和“整洁”方面评价分别优、良、一般三个等级或者用分数来评价,教师在等级、分数评价基础上,应该用激励性的语言来鼓励引导学生,特别是*作(作文、日记等)、美术等一些创作性的作业,教师应该从多方面来评价鼓励学生,发挥作业评价对学生的指导与激励作用。

  3、教师应该及时批改作业,批改时一律用红笔,要求一题一批,对正确的作业采用打“√”等形式,对于学生作业中特别精彩的地方,可采用其他符号或者语言进行提示鼓励。同时教师对具有创造性、独特性的作业应该以鼓励和引导为主,注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

  4、对于学生作业中出现的错误,一般在错误的地方用“”或者“?”等形式指出来,一般不采用“×”来指出错误的地方,对于书写明显书写错误的地方,教师应该在学生错误的地方将正确的答案书写表示出来,引起学生的注意。

  5、对于学生作业中错误的地方教师应该要求学生及时订正,学生在改错前标注“订正”二字,然后按照作业的基本要求书写,教师及时对学生订正的作业进行批改。

  6、对*作的批改要有眉批、尾批,对*作中优美语句用“≈”标出,批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在批改中既有对学生*作格式、语言等方面的评价,也有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鼓励性评价。

  7、学生之间相互评价作业,教师应在学生评价的基础上,既要对学生的作业做出再评价,同时应该对学生的评价做出再评价。学生的作文一学期相互批改不超过两次。

  8、作业应该及时批改,作文一般在一周内批改完成外,其他作业一般在当天批改。

  9、教师在批改过程中应该做好相关记录,特别是对有独创性和有普遍性错误的地方做好记录,作为讲解和辅导的依据。

  四、附则

  1、教师对学生作业管理的执行情况由教导处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内容方法由教导处制定,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通过。

  2、本作业主要指学生的课堂作业以及教师布置的家庭作业。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相关事宜由教导处解释。

  学生作业管理制度 5

  XXX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睡眠管理的重要意义。

  睡眠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

  提高课堂的效率,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可见学生的睡眠情况是高效课堂的关键,要积极做好和改善学生的睡眠情况,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的睡眠质量并宣传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从而达到家校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睡眠的布置与实施。

  1、明确睡眠时间要求。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0 10小时,学校、家庭要共同努力,确保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校早上8 8:0 20开始上课,学生不要过早到校,进校时间为7:40 — 8:00。课间休息不少于0 10分钟,学生12:35 —— 13:5 25午睡。就寝时间不晩于21:00,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3、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教师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0 40分钟。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要适当,家长要督促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晩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课后巩固、作业练*、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3、努力提高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三、加强监管,优化睡眠管理保障措施。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本校学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家长和学生睡眠情况的落实。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长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注重对学生睡眠质量的反馈,确保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到要求。

  2、强化督查,完善评价。学校将班级睡眠开展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学生睡眠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学校以关心、关爱、关注、关切之心出台学生睡眠管理要求,希望能够引起各位家长的共鸣、重视,更希望得到您的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圆学生一个好梦!

  四、加强监管,优化睡眠管理保障措施。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本校学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家长和学生睡眠情况的落实。建立学中小学校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睡眠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睡眠管理方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学校特细化学生睡眠管理要求。

  五、加强领导,明确睡眠管理的重要意义。

  睡眠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

  提高课堂的效率,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可见学生的睡眠情况是高效课堂的关键,要积极做好和改善学生的睡眠情况,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的睡眠质量并宣传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从而达到家校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六、睡眠的布置与实施。

  4、明确睡眠时间要求。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0 10小时,学校、家庭要共同努力,确保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

  5、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校早上8:20开始上课,学生不要过早到校,进校时间为7:40 — 8:00。课间休息不少于0~ 10分钟,学生12:35 —— 13:5 25午睡。就寝时间不晩于21:00,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3、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教师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0 40分钟。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要适当,家长要督促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晩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课后巩固、作业练*、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6、努力提高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七、加强监管,优化睡眠管理保障措施。

  3、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本校学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家长和学生睡眠情况的落实。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长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注重对学生睡眠质量的反馈,确保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到要求。

  2、强化督查,完善评价。学校将班级睡眠开展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学生睡眠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学校以关心、关爱、关注、关切之心出台学生睡眠管理要求,希望能够引起各位家长的共鸣、重视,更希望得到您的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圆学生一个好梦!


危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2)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1.1动土作业是指生产区内部地面、埋地电缆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公司范围内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井、钻孔、打桩等各种动土作业。

  1.2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有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证。

  二、作业管理

  2.1动土前,本公司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及施工的安全措施的现场交底,并负责贯彻落实。

  2.2动土前,施工单位必须与本厂取得联系,应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和施工要求,查清动土地点的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由生产部和动土地点所属国土资源单位联合签发《动土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3动土中,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动土许可证》上规定的安全措施和审批人员提出的补充要求,不准擅自撤消或改变安全措施。

  2.4动土中,若发现有事先未预料到的地下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别的物品时,必须立即停止动土,并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

  2.5在临*电缆、电线的位置动土时,应小心谨慎、轻轻挖掘,严禁使用铁锹和抓斗等强行深挖。

  2.6在靠*建筑物旁挖掘基坑时,应该视挖掘强度作好防止滑坡和塌方等情况的必要安全措施。

  2.7动土中被暴露的电缆、管线等,应及时妥善保护,迁移电缆和悬吊电缆火线时,必须停电,经验电后方可进行。

  2.8挖掘土方应该由上而下逐层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且应作好排水措施,防止塌方和滑坡情况发生。

  2.9动土完毕,现场的沟、坑等应及时填*,否则,应该设置围栏、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指示。

  2.10《动土许可证》审批后,应交动土执行人随身携带,对违章指挥、审批手续不全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动土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11在雨期和解冻期在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1.1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二、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

  2.1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2.1.1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2.1.2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审批

  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高处作业需向生产部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生产部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四、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4.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4.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4.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4.5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4.6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4.7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

  4.8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4.9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4.10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4.11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4.12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13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14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

  五、高处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

  5.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5.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

  5.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5.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5.5生产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5.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六、附则

  6.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6.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3

  第一节、安全作业证

  第1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第2条、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技术复杂的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所在工段(车间)转岗学*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第3条、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第二节、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1条、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1.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

  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第2条、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科核发。

  第三节、使用管理

  第1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2条、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第3条、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第4条、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

  1、序:

  4.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定义:

  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4.2.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4.2.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4.2.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4.2.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2.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2特殊高处作业。

  4.2.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4.2.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4.2.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2.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2.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4.2.2.6.在接*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4.2.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4.2.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4.2.3在化工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4.2.3.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4.2.3.2.在无*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4.2.3.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2.3.4.作业下部或附*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4.3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4.3.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化工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4.3.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4.3.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3.4.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4.3.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4.3.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4.3.7.登高作业严禁接*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4.3.8.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4.3.9.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4.3.10.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4.3.11.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4.3.12.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4.3.13.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安全第一,重在预防新人,学*了!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1.1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二、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

  2.1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2.1.1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2.1.2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审批

  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高处作业需向生产部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生产部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四、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4.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4.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4.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4.5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4.6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4.7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

  4.8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4.9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4.10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4.11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4.12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13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14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

  五、高处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

  5.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5.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

  5.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5.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5.5生产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5.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六、附则

  6.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6.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危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3)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通用五篇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 1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办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3.2 安全环保办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3.4 安全环保办负责全厂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

  4. 程序

  4.1 特种作业的范围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压力容器操作;

  高、低压电工。

  4.2 安全环保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2 安全主任必须建 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4.4.1 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4.2 安全环保办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4.3 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检验。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 2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在医院范围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部门和岗位适用。

  3.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有限空间作业责任制

  4.1科室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职责

  4.2.1科室负责人职责:科室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为有限空间作业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2.2科室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3班组负责人职责:

  (1)在安排有限空间作业前,认真研究布置操作方案,如对操作方案有疑问必须立即反映暂停作业,不得有误。

  (2)对凡是进入有限空间检修、清理、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严禁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全过程掌握作业期间情况,保证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向科室负责人、管理人员报告,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授权的人员进入。

  4.2.4作业人员安全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后,进入作业;并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5.1通风

  5.1.1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5.1.2发现通风设备故障停止运转,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5.1.3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后方可进入。

  5.2照明

  相应部门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燃性粉尘时,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5.3劳动防护用品

  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6.1对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科室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在对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6.2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6.3有限空间作业前,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6.5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7.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管理要求

  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施工作业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 4

  为贯彻落实上级“减负”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二、全体教师必须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提高四十分钟的教学效率。

  三、严禁利用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补课。

  四、考试采用口试、笔试相结合,演算、操作相结保,全面衡量学生能力。学生成绩不排队。

  五、严格控制比赛次数。学校不参加非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严格控制各级、各科组织竞赛活动。

  六、加强资料管理。学校严格控制各种资料的征订,非教育部门规定订购的资料,学校一律不准征订。

  七、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对三至六年级的作业量规定为:语文、数学、英语的课外书写作业各不超过20分钟。

  八、班主任负责协调各学科作业,坚持日统计。

  九、要针对学生学*水*,作业分必作和选做两种,严禁惩罚性和机械重复性作业。作业要体现多样性,分层作业,收集型作业、研究型作业等。

  十、加强学生作业的布置和批改的检查。教学处每学期第七周、第十五周对学生作业量及批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严重违反上述制度,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前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 5

  一、本办法适用于课堂作业

  (一、二年级:拼音本、拼音写字本、三―六年级课堂作业本、作文),《语文补充*题》、《语文练*与测试》、《*字册》、语文单元测试卷及期中、期末测试卷、日记。

  二、各类语文作业管理规范:

  1、作业本封面要求:学生的作业本封面统一由任课教师规范填写(格式为:1、课堂作业本:学校全称、班级、姓名;其他:专用本簿名称、班级、姓名;)。

  2、各类作业本要保持本面整洁,不卷角,不缺页,不涂抹。

  3、作业书写一至二年级统一用铅笔(补充*题、练*册、试卷),二年级下学期的作业可以培养向钢笔逐步过渡,三―六年级用钢笔书写。用钢笔书写时,要以班为单位,统一颜色,一本作业用一种颜色的笔书写,作业中作图可用铅笔。如在作业书写用笔与色彩上有特殊要求的,可作特殊规定,但全班必须统一要求。

  三、语文课堂作业批改规范:

  1、正确。

  批改作业不能有知识性错误,避免错批、误批现象发生。批语用词确切,以正面鼓励为主。

  2、严格。

  作业的书写格式、使用符号、答题过程等,都应按规范严格要求。每次作业要书写课题名称、题目序号要有逻辑层次、一次作业中题与题之间要空一格,上一次作业与下一次作业之间至少要留2—3格。不符合作业规范的,要对有关学生进行严肃的教育,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3、及时。

  及时批阅作业,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信息,练*结果,可以增强学生的练*兴趣,及时纠正练*中的错误,提高练*效果。每次批阅作业都写上等第和日期。批改作业要精批细致,对学生的共性和突出的错误要认真做好批改记录,利于认真总结,改进教法。

  4、规范。

  批改作业一律用红笔,教师批改作业要规范,勾和叉大小要适中,每题必改,每一道小题目都要打上一个钩,体现老师的精批细改。批完作业打的等第也要美观、清楚,给学生以榜样示范。如有错误,讲评以后一定要让学生及时订正并做好订正后的二次批改。批改符号统一。三至六年级要指导学生画好规范的`批改等第格,等第格长4厘米,宽2厘米,左边上栏写书写规范的评定批改等级,批改等级分为“甲、乙、丙”;左边下栏写作业正确性的评定,批改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右栏画左下到右上横线,写明批改日期(如24/5),见例图。批改中不得出现红错、漏批、漏改现象,杜绝只写一个“阅”字、或一页只划一个“√”等不负责现象。更不得让学生代批代改。或在有错误的地方画上一横或打上“”

  5、提倡作业面批。

  特别是对学困生的作业批改。

  三、其他作业批改规范

  (一)作文批改规范

  1、批改符号要求:按语文教材中所规定的作文批改符号进行批改。

  2、大作文要求每次全面进行详细的眉批,总批,修改符号规范。眉批在内容上可以包含这几个方面:思想性、观察品质、想象力、内容的详略、条理、通顺、标点符号等。总批要从诸多角度给予学生*作中肯的评价和适当的鼓励,语言技巧点拨与人文教育相结合。总批语在学生作文结尾处另起一行书写。

  3、作文批改时,优美的词句要作标记并给予表扬鼓励,病句一般要划出,并标注问号,语病不重的建议学生在原处修改;语病重的,编好该病句号码,并于右侧订正栏标注相应号码及冒号,再作修改;错别字圈出来,并于右侧订正栏中画直角半框,学生于此处订正好错别字后,老师先批阅关框,老师再批订正的词句。

  4、大作文一定要先成草稿,经修改后再誊写。每次誊写*作时,用钢笔进行誊抄,居中写文题。大作文批改等第在首页第一行右上角,日期在文章末尾填写(注清周别即可)。

  (二)《语文补充*题》和《语文练*与测试》一定要与教学进度同步。

  教师要指导学生书写规范,保持页面整洁美观,错对符号规范。讲评及时,订正及时、到位,二次批改及时。

  (三)每一单元结束后要及时检测,及时批改、讲评、让学生及时订正,同时注意二次甚至三次批改。

  批改符号同语文课堂作业,要注明每一题所扣(加)分和所得总分。每一单元测试卷收好收齐,以备复*、检查所需。

  (四)《*字册》的书写与教学进度同步。

  教师要指导学生书写,做到一课一练。要求页面整洁,书写漂亮,力争发挥*字本的作用,使学生的写字水*逐步提升。


危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4)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一、范围

  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高处作业。

  二、职责

  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三、定义

  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3608的规定。

  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五、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1、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6)《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9)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临*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10)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1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票》,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12)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符合要求。作业前要检查。

  13)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票》内。

  14)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1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1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在临*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6)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安全用电导则》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票》的补充措施栏内。

  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13)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票》上签字。

  六、《高处作业票》的管理

  1、一级高处作业,由安全部负责审批。

  2、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二级单位安全科审批。

  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进行高处作业;

  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进行高处作业;

  3)在无*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5)在临*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3、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分管安全副总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4、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票》。《作业票》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高处作业完成后3日内上交安全科,不按时上交或丢失一份《作业票》对作业单位罚款50元。

  5、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七、考核


危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5)

——危化品管理制度 (菁华5篇)

  1.目的

  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仓库安全管理

  4.1.1出入库管理

  4.1.1.1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

  4.1.1.2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销售科,生产科,每月26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销售科和生产科,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并及时报销售科。

  4.1.2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4.1.2.2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4.1.2.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1.2.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

  4.1.2.5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4.1.2.7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2.8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4.1.3储存安全管理

  4.1.3.1产品堆码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挂、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库房周围按安全环保科要求挂放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库门、库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库房应*整卫生,每天扫、拖库房一次。

  4.1.3.4在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4.1.4运输安全管理

  4.1.4.1化工所有产品委托“绵阳市俊逸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4.1.4.2将危化品的产品性质、危化品等级、安全注意事项、泄露处理、应急处理等资料以书面形式(物质安全资料表)告知承运单位。

  4.1.5电器管理

  4.1.5.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2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4.1.5.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4.1.5.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4.1.5.4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1.5.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4.1.5.6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4.1.5.7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4.1.5.8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4.1.6火源管理

  4.1.6.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1.6.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4.1.6.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4.1.*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1.6.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1.7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4.1.7.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1.7.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1.7.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1.7.4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4.1.7.5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4.2储罐安全管理

  4.2.1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4.2.2储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应采用防渗措施。防渗池内应急泵应保证完好。

  4.2.3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2.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和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2.5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2.6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保证安生生产,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化品仓库及相关供应协作单位。

  3.操作程序

  3.1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熟悉掌握所有仓库内危化品的理化性质,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3.2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斜和滚动;灌装液体危化品时,卸料口应用管卡或铁丝卡紧扎牢,严防危化品泄漏及卸料管冲落,造成物料损失或危害人员安全;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如硫酸、甲醛等﹚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3危化品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初次入库的危化品,仓库管理员应检查厂家是否提供该危险化学品的物质性能﹙质检报告),登记验收时要对照进货清单核对数量,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危化品有无泄漏,包装与实物是否相符等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供应协作单位装卸造成泄漏,对一般物料造成泄漏的,由安委办会同仓库、采购及供协单位相关人员查清泄漏量及事故的危害性,向供应单位索取1000-10000元的事故经济补偿,因供方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危化品泄漏造**身伤害的或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查清损失状况由供方承担相应责任。

  3.4固体危化品入库时要严格按相应划分区域摆放,不得私自乱放,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防止倾倒。

  3.5仓库管理员应经常对危化品进行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等,应及时处理。发生危化品泄漏时,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发生火灾时,按《火灾扑救、疏散处理预案》执行。

  3.6领用时由各车间班长根据实际用量填写领料单,指定专人进行搬运,危险化学品仓库要严格做好出库的数量登记,并向领用人说明化学品搬运使用要求。

  3.7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危化品的,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所有化学品按“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货。

  3.8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危化品仓库区,进入危化仓库的人员严禁吸烟带火种进入库区。


危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6)

——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菁华5篇)

  1、液氯钢瓶应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液氯钢瓶仓库必须有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并对液氯钢瓶的入库和出库进行登记和巡查仓库内的液氯钢瓶是否有泄露和有异样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液氯钢瓶库房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的热源,库房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4、液氯钢瓶库房内的实瓶的存放时间不的超过三个月;

  5、液氯钢瓶专用库房内不得存放任何气瓶,只能储存液氯钢瓶;

  6、液氯钢瓶库房附*应避开放射源、腐蚀气体、瓶内气体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体;

  7、空瓶和实瓶应分开存放并作好明显的标志牌,在库房的附*应配备防毒面具(隔离式的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

  8、液氯钢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卧放时应妥善固定防止滚动和塌陷,液氯钢瓶的瓶口应朝同一方向。

  9、液氯钢瓶实瓶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二层,空瓶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10、液氯钢瓶入库前必须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符合规定的气瓶才能入库,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

  11、液氯仓库内应留有保证吊装的空间和过道。

  (1)桶装油料储存安全基本要求

  1.保管人员按库房、垛位和品种相对固定,职责明确。

  2.品种、规格、批号标志、标牌及卡片清楚且明显,不得错搬错放,错收错发。

  3.有严格的明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墙上。

  4.经常开启门窗通风,并防止雨、雷及尘土进入。

  5.库内不准存放其他易燃物品。

  6.油桶搬运码垛时,要轻取轻送,严禁从垛上铲运和拖拉,不准抛置油桶。立桶卧倒时要加垫或采取其他措施。

  7.寒冷地区储存桶装油品的库房,要防止低温析蜡。

  8.为延长油料的储存期,延缓油料质量变化,桶装油料要尽可能存放在洞库、库房、棚库内。

  9.贵重及易变质的油料,应优先入库,桶装油料的入库顺序是添加剂、低温启动汽油、润滑脂、特种液、稠化机油、航空润滑油、普通润滑油、航空汽油与喷气燃料、车用汽油、柴油、用过的润滑油或洗涤剂等。

  10.闪点低于45℃的轻质油料一律不准露天存放。

  11.桶装油料应根据具体情况,按油料的品种、牌号分库分别堆放,并设置堆垛卡片。

  (2)洞库、库房、棚库内桶装油料储存的管理

  1.入库储存桶装油料应擦净桶身,无油污,桶面标记要醒目清晰,按规定的人库顺序储存。

  2.桶装油料入库应区分品种、牌号、批次号,分类立式摆放,底部垫木方,每两个桶并拢成一行,行的方向要和窗口光线*行,大桶盖向外。多层堆垛时,底层桶大口要留在上层两桶之间,不得妨碍采样、检查,并设置堆垛卡片。

  3.严格收放手续,及时记录账本,做到账、物、卡相符,不准私自动用储存的油料。

  4.保存有毒油料,要采取防毒措施。

  5.保持搬运机械、器材和电气设施技术性能完好,保持库内整洁,做到无油气、无油迹。

  6.库内主要通道净宽应大于1.8m,垛与垛之间净距离不得小于1m,垛与堵及柱的距离为0.25~0.5m,以便检查、搬运和疏散。

  7.闪点低于28℃的油料最多码2层,闪点在28~45℃之间的油料最多码3层,闪点大于45℃的油料最多码4层。

  8.洞库和潮湿库房,应适时通风,保持适宜温度、湿度(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0%~70%之间)。

  9.洞库存放桶装油料,桶与棚檐垂直距离不小于1.5m,以防日晒雨淋。

  10.不同构造的库房,夏季温差较大,贵重油料,轻质油料和高温下易变质油料应存入洞库或湿度较低的库房内。

  11.大风或雷雨天气时,应及时检查库房、棚库是否损坏、漏雨等。

  12.库房内应悬挂堆垛示意图,以便于管理。

  (3)露天存放桶装油料的安全检查

  1.露天油桶堆放场地不应设在铁路、公路干线附*,但应有专用的道路;也不宜设在陡壁的山脚下。场地应坚实干整,高出周围地面0.2m,有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

  2.存放场地四周有排水和水封隔油设施。桶堆应用土堤或围墙保护,其高度应在0.5m左右,或为了避免阳光照射,可在堆放场地周围种植油性的阔叶树。

  3.润滑脂油桶卧放时,应双行并列,桶底相对,桶口朝外朝上,最多不超过3层,层与层之间加垫木。

  4.轻质油品应斜放,桶身倾斜与地面约成75°,成鱼鳞式相靠,下加垫木,以防地面水锈蚀油桶。

  5.油桶存放场地的垛长不能超过25m,宽度不超过15m,垛与垛之间的净距不小于3m,每个围堤内最多4垛,垛与围堤的净距不小于5m,以便扑救火灾和疏散。

  6.垛内油桶要排列整齐,二行一排,排与排之间留1m通道,便于检查处理。

  7.闪点低于45℃的易燃油品,不宜露天存放,可存放在简易敞篷内。

  8.在下雨、雪后,应及时清扫桶顶的积雪、积水,检查垛位四周排水是否畅通。

  9.应保持场内无油迹、无油气,清除距垛位5m以内的杂草和易燃物。

  (4)桶装储存油料数量的安全检查

  1.及时收发后立即更改数量,摘要栏要写明发给何单位,卡、物必须一致。

  2.各个栏目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乱划乱改。

  3.同牌号但不同批次的油料要分别设卡,不要混填。

  4.一张卡片用完后,应将表头各项结转于新卡片上,老卡片要妥善保存。

  5.卡片的设置方法,应根据油料的存放条件而定,其放置位置应在明显处。

  (5)桶装储存油料安全检查

  1.储存桶装油料品种、牌号、数量、批次与账、卡是否相符,桶面标记是否清晰。

  2.各种油料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垫木及油桶垛位是否*稳、牢固。

  3.库房内、场地和油桶是否清洁,周围有无易燃物及其他杂物,发现后立即清除。

  4.油桶有无渗漏现象,发现渗漏,应立即倒桶或补漏。

  5.检查桶盖、桶箍有无松动现象。

  6.搬运机械、在用工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齐全。

  一、各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要按照旅顺口区制定的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二、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化学药品由化学实验员专管。

  四、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办法。化学药品有的有毒,有的有腐蚀性,有的易变质,因此应妥善保存,保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防潮解。对吸水性、吸湿性强的或与CO2反应的物质尽量少与空气接触。如:强碱、P2O5、浓H2SO4、MgCl2、CaCl2、Na2O2、NaAlO2、碱石灰、水玻璃、漂白等。

  2、防风化。对常温下易失水的物质应密封放在阴凉处。如:碳酸钠晶体等。

  3、防分解。对见光受热易分解的要用棕色瓶保存于阴凉或黑暗处。如:AgNO3、浓HNO3、AgI、H2O2等。或加塑料袋密封保存,如:碳酸氢氨。

  4、防氧化。强还原性物质应密封防止与空气接触。如:Na2SO3、Na2S、KI等;或加入还原剂防止其氧化如二价铁盐溶液保存时可加入少量铁屑;也可以用液封的方法隔绝空气,如钠、钾保存在煤油里。

  5、防粘连。防止玻璃与强碱性物质反应而粘连。如:NaOH、Na2SiO3等。

  6、防腐蚀。防止橡胶被强氧化性物质腐蚀。如:HNO3、KMnO4等。

  7、防挥发。对挥发性强的应密封放在阴暗处。如:浓HNO3、浓盐酸、浓氨水、溴水、苯、醛、汽油等液态有机物。

  8、防水解。配制易水解的物质应防水解。如:FeCl3溶液配制时加盐酸。

  9、防污染。对有毒性的物质应采取防污染措施。如:液溴、二甲苯、苯酚等。

  10、防意外。要防止撒溢、爆炸等事故发生。实验时要常备沙土湿布等。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使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8、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或柜)内;无水乙醇1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等500g,溴100g,浓硝酸和浓硫酸1000g,工业乙醇5Kg。

  六、学校应成立专门安全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核对化学药品账物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特别是对危险化学药品要逐一清点,对剧毒化学药品要定期称重。

  第一条 化学药品库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库内严禁吸烟、明火等,严禁带火种进入药品库。

  第二条 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

  第三条 要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出入库药品保管员要认真检查,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领用和存放药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使用人和保管员同时填写出入库单,方可发药和存放。

  第四条 对临时存放的药品,保管员应该核实数量和规格,按规定办理入出库手续,并建立帐卡。

  第五条 药品库存入的药品,应按性质不同分别摆放,库存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存储。

  第六条 保管员对存放的种类药品要经常检查、核实和清点,保管好药品并做好库房的通风干燥和常温避光工作。

  第七条 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采购和供应要严格遵守*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存放和领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时必须由院领导签字批准后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两人必须同时在场,和管理人员一起同时开或关库房,同时做详细记录。用剩药品及时退库,不能隔日退还。

  第八条 药品库保管员实行坐班制,不得擅离职守,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和通风等关键部位,确保安全,方可离开 。

  第九条 保管员要认真学*

  业务,掌握各种药品的属性、存放及搬运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水*。要切实做好药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爆等工作,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保卫 部门。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一条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或以其为原料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有关的科研、设计部门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六大类中的化学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药、火工产品和核能物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生产、使用(包括生产厂的储存、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严禁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以下简称“三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按照不同投资规模的审批权限,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同意,按本《细则》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新建的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确定的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厂点在其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筑或建居民点。

  第八条凡申请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一律由当地计(经)委,会同化工、*、环保、卫生、劳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企业才能准予立项建设。对省级以上*批准的项目,由批准单位报化学工业部备案,同时抄送当地铁路、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

  第九条申请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审批,并在选址时报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可以否决在该地区布点建设或扩建、改建。

  第十条凡距离下列地区1000米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厂(即厂点围墙到上述区域边界不少于1000米)。


危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7)

——作业管理制度实用10篇

  一、目的

  对本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用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险作业。

  必须采取特殊审批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责任

  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2、有危险作业部门或个人必须履行本制度;

  三、危险作业范围: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动火作业;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审批

  1、凡属于上述8种范围,在生产中不常见,又急需解决的危险作业。

  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企业安全科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

  主管副总经理**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但事后必须补办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科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市、区三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作业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科学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制定开发区实验中学作业管理制度。

  一、作业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崔秀梅

  组 员:

  及各教研组长

  二、制定制度,分工落实

  教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作业改革的文件精神,制定出学校作业管理整体要求,并将工作具体分工级部主任、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每个层面各负其责。级部主任负责作业过程监控与监督记录,教研组长负责制定本学科的作业设置与评价制度,进行作业设计与评价的指导,带领学科老师进行作业改革探索,备课组长带领组内老师进行作业集体备课。

  三、控制作业总量

  课外作业的科目及数量要求严格执行《烟台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若干规定》的通知(烟教〔20xx〕37号)中有关规定,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

  四、作业设置与评价

  作业的布置要依据新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精选*题,建立“必做+选做”模式,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无效重复、难度过大的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丰富作业类型,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作业。既要有练*型、预*型作业,也要有扩展型、创新型作业。除书面作业外,鼓励布置综合实践作业、实验操作作业、小组合作探究作业以及个性化作业。教师必须认真、及时批改学生作业,做到全批全改,批改后的作业要标明批改时间,以备随机抽查。严禁让家长、学生代为布置、批改作业的做法

  五、作业备课制度

  学校建立完善的作业备课制度。学校把作业计划具体落实在教学计划里,每周备课组教师在集体备课中实现作业的集体备课。集备作业的过程中,要求老师了解作业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规范格式、容易出错的地方和适宜的学生群体,做到布置作业适量且具有针对性。

  六、建立作业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

  每周的作业在前一周通过集体备课集体决定,当周每天各备课组长在级部QQ群里向全体老师公示当晚作业,经级部主任审核通过后布置给学生。然后由任课老师把当天作业在班级家长QQ群里公示,让家长监督作业并监督学生在家作业情况。学校通过执行作业审查监督表,实行学生、家长、级部主任和教务主任四级监督管理制度,教务处每周根据上报监督表进行实地学生作业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七、作业考核评价

  每学期教务处牵头对教师作业工作进行每月一自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学期2次考核量化,第一次由学校层面发出简报,第二次量化后结果计入教师个人常规绩效考核中。

  八、作业问题问责

  学生作业管理与监督工作是一个系列工作,各部门分工要落实到位,各负其责,一旦出现作业问题,要责任到人,个人责任将扣除绩效考核中的常规一栏分数,部门责任直接记入部门工作业绩考核。

  一、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二、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三、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四、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五、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危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8)

——学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5份

  一、危险化学药品的范围

  1、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强氧化剂、强腐蚀性等药品应作为危险化学药品管理。

  2、危险化学药品的具体种类根据有关规定认定。

  二、危险化学药品的添置

  1、中学教学实验应尽可能避免使用化学危险品,必须使用的,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药品管理规则进行管理。小学教学实验不得使用危险化学药品;中学生物实验不得使用强烈致癌物和危险微生物。

  2、危险化学药品的采购,由实验室管理部门根据配备目录、教学需要和现有药品情况以及经费情况,本着尽量减小储藏量的原则,制订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程序采购。到货后必须立即验收并登记入库。

  三、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

  1、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应按照化学药品的性质,根据防盗、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腐蚀、防相互之间发生化学反应的原则分别确定相应的存放环境,集中存放。

  2、储存危险化学药品的场所应具备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危险化学药品的领用分装不得在普通化学实验室进行,储存处应有适合于领用分装的基本条件。

  四、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

  1、应根据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情况制订不同的管理等级。剧毒、易爆药品的使用必须由教师填写领用单,经学校领导批准。其它危险药品的领用必须由教师填写领用单,经教研组长批准。

  2、剧毒、易爆药品的领用单应作存档,其它危险化学药品的领用单应至少保存一个学期。

  3、危险化学药品使用后的残余量应交回危险化学药品储存处,并作登记。已经改变性状、不再属于危险化学药品范围的化学药品(例如:浓硫酸已稀释为稀硫酸),则不再需要遵照危险化学药品管理规则进行管理。

  五、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

  1、学校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危险化学药品保管和使用制度。

  2、编制危险化学药品采购计划、实施采购、验收、登记、入库、保管、领用、定期维护、清点、记账以及剩余药品的回收管理等全过程,必须实行两人同时在场并参与的制度。

  3、管理人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泄露给与工作无关的人。

  4、一旦发生事故,管理人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学校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机关汇报,不得隐瞒。

  一、为加强单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凡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应办理有关证件,做到手续、证件齐全有效。

  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有关从业人员必须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培训合格。

  四、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储存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各相关部门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日检查一次,在岗人员应坚持班前、班后自查,班中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整改。

  五、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的要求;

  2、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

  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4、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保养、校验;

  5、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检查;

  6、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必须经当地**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并满足如下要求:

  1、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备,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2、应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3、不得超量储存。

  七、保管员应加强出入库管理,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楚、标物相符。

  八、仓库保管员每日对库存物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火、电源;

  2、检查堆垛是否稳固;

  3、检查有无使用电冰箱存放易燃液体等化学物品现象;

  4、检查货物,主要是检查货物包装有无破损渗漏或膨胀变形,稳定剂是否充足,物品有无潮解、熔化或风化变质,重点物资应重点检查;

  5、检查库内环境,主要是检查库房是否漏雨、积水,库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所存货物的危险特性要求;

  6、检查消防设施器材。

  九、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作业前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工作的驾驶员、押运员以及相关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消防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凭岗位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2、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输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了解其化学和物理性质,掌握应急处理措施,操作时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3、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件;

  4、出车时各种证件(驾驶证、准运证、行驶证及培训合格证等)应携带齐全;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消防器材等工具必须齐全、良好,车厢内应清扫干净、干燥,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互抵触的残留物;同时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5、运输应对天气有所选择。

  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必须遵守消防、交通、治安等法规;

  2、装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应对行车路线认真选择,尽可能选择宽阔*坦的道路,避开繁华闹市集镇;

  3、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并严禁吸烟,且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4、运输过程中天气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经常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运输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不得疲劳驾驶,停车时随车人员要负责车辆和货物的看护;

  7、车辆涉水时,应停车查看水深、流速及水下路面等情况,通过后应轻踏刹车慢行一段路,以保证车辆制动系统良好;

  8、通过铁路交叉路口及复杂路面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遇有视线不清,路面情况不明和无信号或无人管理的路口,应停车查明后方可通过;

  9、途中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等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

  10、在雨、雪、风、雾视线较差的天气行车或通过泥泞、积雪、结冰、坡陡、狭窄等危险路段或遇有警告标志时,车辆的时速不得超过15km,并避免使用紧急刹车或急速转向,与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之间应保持不小于30m的距离;

  11、通过涵洞或桥梁要注意限量和限高标志,对标志不清或有怀疑时,要停车查明,通过时要降低车速,与前车之间保持不小于20m的距离;

  12、正常行驶途中,车辆不准脱档、熄火滑行,非紧急情况下不准紧急制动或急转弯;

  13、运输过程中不准人为向汽车发动机直接供油;

  14、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严禁明火照明作业;

  15、车厢内携带备用燃料时,严禁使用塑料桶盛装,且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无抵触,并进行有效隔离;

  16、液化石油气槽车、汽油罐车不准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当罐体液温达到40度时,应采取遮阳、罐外泼水降温等安全措施;

  17、运输途中发生货物包装损坏影响安全、货物散失、泄露等情况时,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应急处理;

  18、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并负责保护现场,如实汇报事故经过。

  (1)运输

  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②佩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滚。

  ③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④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⑤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⑥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应避免白天在繁华市区运输。

  ⑦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⑧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2)储存

  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经常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④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

  ⑤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

  (3)使用

  ①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

  ③放置地点不得靠*火源,应离明火10m以外。

  ④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⑤夏季应防止曝晒。

  ⑥严禁敲击、碰撞。

  ⑦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⑧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防止倒灌的装置。

  ⑧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修理。

  ⑩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剩余残液。

  (4)改装

  ①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②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

  ③按规定打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

  ④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其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一、化学药品的添置和调出

  1.根据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实际需要和药品的现有情况以及经费情况制订添置补充计划。

  2.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化学药品详细账册,包括总账、明细账、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等,对化学用品的购买、领用及出入库必须进行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教学上已不需要的危险药品,应及时清理调出。对变质失效需要报废的化学药品,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由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并做好账册登记后,方可报废。化学药品的销毁要严格按程序、权限进行,同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二、化学药品的存放


危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9)

——小学学生作业管理制度通用5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双减”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作业管理,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等文件相关要求,加强并优化学校作业管理,探索减负增效新举措,科学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作业管理特制定我校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准确把握作业的性质和功能,提高学校作业管理能力,提高教师设计作业和运用作业改进教学的能力,提高学生学*的有效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作业的科学规范管理,明确作业规范要求,形成得力高效的运行措施,建立健全可操作的作业监管与考核机制,从而形成一套完善有效的作业管理体系,助推我校良好教育生态的构建。

  三、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强化作业管理

  1.成员

  组长:XXXX

  副组长

  XXXXX

  成员:XXXXX

  各学科组长

  2.职责

  组长:负责统筹管理方案执行情况,违纪教师的处理。

  副组长:负责整体调控作业情况,组织指导、落实方案,监督执行情况。

  成员:教导处主任分别负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作业的情况,检查教师作业设计是否合理,定期检查作业批改情况,监测作业量。并计入考核。指导教师作业设计。学科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教师设计作业,统筹作业量。

  四、规范要求

  (一)作业设计与布置

  1.总量控制。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班主任要做好各科教师的协调工作。

  2.精选精编。作业选择与设计要基于课程标准、教材,关注学科核心素养和学科思维,体现学科性质。每位老师可购买3-5本教辅资料,从中精选具有针对性、代表性、典型性和启发性的*题,精编利于学生理解和巩固所学、激活思维、培养创新能力的*题,杜绝不加选择地成页成册布置作业。

  3.个性化设计。教师在设计作业的过程中应关注不同能力水*、不同个性的学生的需要,凸显学生个体在教学中的地位。在作业设计中,以学生的发展水*为切入点,为学生设置符合其“最*发展区”的任务,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兴趣,又可以最大限度地使学生参与到完成作业的过程中来,实现作业功能的最优化。

  4.形式多样。除了书面作业外,还应设置如课外阅读、对话、观察、访谈、操作、实验等阶段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作业形式应根据学科特点、学生学*水*、年龄特征和兴趣等有所选择、有所侧重。

  5.教师下水。设计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一遍,在充分掌握作业的完成思路、所需时间、难易程度、容易出错的地方及适宜的学生群体基础上,做到数量适中、难度合理、科学有效、针对性强。

  (二)作业批改与评价

  1.及时规范。按要求布置的作业要全批全改,对后进生作业要做到面批,并且做到无漏批、错批现象;批改一律用红笔,对于学生错误的地方,可以用画圆圈、划横线、打叉等方式,订正后的作业要及时进行二次批改,必须有明显的复批痕迹,如、、等。同时做到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更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2.记录典型。及时做好学生作业的批改记录,记录独特的解题思路与方法,记录典型错例,作为辅导与讲评的依据。

  3.等级双评。书面作业要全面实行等级双评制度,一评作业的正确率,可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二评作业的态度与*惯,含书写端正、页面整洁、按时完成等,可分为★★★、★★、★三个等级,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惯。还可以增加鼓励性评语,肯定成绩,委婉指出存在的不足,帮助学生找到纠错方法,使每个学生都能通过教师的作业评价语找到自己前进的方向。

  (三)作业辅导与反馈

  1.全程辅导。辅导要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包括课前、课中、课后。辅导要耐心细致,既要弥补知识的缺漏,又要重视学**惯的养成和学*方法的指导。

  2.个别辅导。对作业中的个性问题应个别辅导,特别要重视对后20%学生作业的辅导,做到有措施、有实施、有总结。对具有创新思维、能力的学生也要重点指导培养。

  3.设计讲评。及时讲评作业情况。共性问题集体讲评,要对问题的成因进行详细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与应对策略措施,突显问题解决的过程,形成作业讲评设计写入备课本。个别问题单独交流,注重正面评价、适时鼓励。

  五、运行措施

  1.专题学*宣传,提高对作业意义的认识。

  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研读**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XX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学*宣传力度,切实转变教师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制定项目方案,规范教师学生作业行为。

  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作业常规管理优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规范要求、运行措施、工作流程,确保作业规范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3.完善检查制度,加强作业实施过程监控。学校要建立并优化作业监管与检查制度,对作业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突出对作业设置、评改、反馈等环节的全程监控。

  4.健全考评制度,强化作业质量监管奖惩。

  学校要对作业考评进行专题研究,健全作业考核制度。在对书面作业进行量化考核的同时,要突出阶段性、探究性、实践性等作业的考评,做到定性定量相结合,过程结果相结合。同时,将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奖惩的主要依据。

  5.加强研究指导,解决作业实施过程问题。

  学校要开展以作业为主题的校本研修活动,指导帮助教师掌握作业设计、批改、分析、讲评等技术,提高运用作业促进学生有效学*的能力。要加强作业研究,特别是阶段性、探究性、实践性等作业的设计、实施、评价研究,及时解决在作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全体学生,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全面提升中小学生整体素养,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学生作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1.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原则

  立足学生的长远发展,激发学生积极完成作业的兴趣,关注学生的需求,培养学生主动实践、敢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及时认真专注地完成作业的良好行为*惯。

  2.学业和谐发展原则

  作业的设计与布置要本着促进学生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和谐发展的原则。既要布置知识巩固性作业,也要布置一定量的探究性、实践性作业。知识巩固性作业,避免单一、重复、机械、繁杂。探究性、实践性作业,要适合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实际水*。

  3.量与质相统一原则

  作业的设计应与课堂教学紧密衔接,或是课堂教学的巩固、提高,或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延伸、拓展,或是课堂教学中知识的实际运用。精心设计,设计精而少的作业,以少的作业量达到优质的作业设计水*。控制好家庭书面作业总量,使学生作业量符合要求。

  4.师生共同发展原则

  从学生的角度而言,作业应是温故知新、修改建构知识体系、发展自身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从教师的角度而言,作业应是诊断学生学*水*、反思教学得失的重要环节之一;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而言,既是两者之间信息反馈、情感交流的重要渠道,也是教师培养学生非智力因素的重要资源。

  5.过程性评价原则

  教师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要对每一次作业检查批改进行分析诊断,对学生在作业中产生的资源(共体的和个体的)进行分析追究,形成学生过程性的发展轨迹。学校在学期常规教学检查中,要分多次对教师的作业布置、作业批改、作业记录分析进行评价,把学校对教师原来较少的阶段性作业评价转化为过程性评价。

  三、学生作业管理基本规定

  1.作业布置要有章可循、科学规范。

  (1)建立作业审批制度。在作业内容、数量、要求等方面,经过备课组成员集体讨论,备课组长把关,最后由教导处业务主管(或级部主任)进行审批。教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科目及作业数量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

  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对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做到作业量要适中,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所选作业题目要具有代表性、发展性、基础性、层次性,作业的难易应适当,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不同学生布置不同程度和数量的作业。布置的作业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创新,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作业要做到“三不布置”“一杜绝”。不布置学生已经会做的和机械重复、大量抄写的作业,不布置与课堂内容脱节的作业,不布置难度过大学生无法做出的作业,杜绝惩罚性的作业,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实施有效作业,精选作业内容,确保作业具有典型性和启发性。

  (2)建立作业布置的常规检查制度。加强对作业的常规检查,对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备课组和任课老师,以期有关备课组和教师调整好作业布置的质和量,协调好与其他备课组的作业布置关系,对学生作业总量有效控制。通过检查,发现备课组和教师在提高作业效能、减轻作业负担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加以推广,使作业轻负高效。

  (3)规范作业批改制度。重视过程批改,要求学生对出错的题目要改在作业本上,坚决杜绝突击布置和批改,坚决杜绝学生到办公室批改作业的现象,包级领导要在每月进行抽查,确保作业批改的真实,批改日期、批改评语要全面。

  (4)建立“软作业”评价制度。对那些需要学生自学、实践、思考的探究性、开放性、创新性的软作业或一些需时较长、一时交不上来的作业,如社会调查、长篇名著阅读、实验性作业、研究性学*等,应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对相应内容应根据科学的评价标准评出相应的等次,使这些作业由“软”变“硬”,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探究能力、创新能力。

  2.作业内容要切合实际,重视创新。

  作业的布置要依据新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认真精选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题,要有利于学生理解和巩固所学知识,激活思维,培养创新能力。

  (1)重视基础和技能的训练。作业内容要体现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切实摒弃那些好高骛远,脱离学生实际的做法。

  (2)重视作业的层次性和趣味性。要把不同层次的学生合理归类,安排不同层次的作业,突出作业的针对性。要打破传统作业单一的练*形式,作业题型设计要灵活多样、富有情趣。

  (3)讲究作业的自主性和探究性。倡导教师提出作业建议,让学生自主选择作业内容和形式,也可放手让学生设计或选择作业,给学生提供更大的自主创造空间。教师要善于挖掘有利于培养学生探究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因素,激活学生的创造思维。

  (4)重视实践,突出创新。要重视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勤于思考的良好*惯,同时从中体验成功的乐趣。

  3.作业形式应着眼学情、灵活多样。

  作业形式应结合学生的实际,除布置一定量的家庭书面作业外,应加强作业形式的灵活性和情趣性,有利于激疑激趣,调动学生的学*积极性和创造力。

  (1)口语表达型。即有目的地让学生进行口语练*,如讲故事、表演课本剧或让学生在家人、教师、同学面前讲述学校、社会的新鲜事情等。教师、家长听孩子讲演,随时对孩子加以指导点拨,形成学生与教师、家长之间的双向互动,提高学生的思维水*和语言表达能力。

  (2)观察积累型。结合教学布置一些观察类的作业,如让学生回家观察禽畜的生活*性,蔬菜农作物的生长过程,家用电器的式样及功能,去公共场所作专题观察,并完成一定数量的观察笔记。

  (3)动手操作型。让学生动手做一些小制作、小研究、小实验等,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4)搜集整理型。引导学生搜集邮票、图片、名人名言、书籍等与课堂学*和日常生活相关的信息资料,扩充课程资源,并根据内容写一些作品简介,不定期的组织师生开展交流,共同分享。

  (5)发现探究型。为学生设置探究的情景,建立探究的氛围,或让学生利用所提供的探究材料,引出猜想,推理验证,培养学生的发现意识和创造思维能力。

  (6)劳动服务型。要求学生回家学做一些家务活,或组织学生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享受助人为乐的喜悦,使学生在做作业的过程中受到良好的道德教育。

  4.作业要求要明确清晰、落实到位。

  作业是教师及时掌握教情、学情的反馈表,是使学生加深理解课堂所学知识的重要手段,是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学生巩固知识,形成技能的重要环节,是教师反思教学、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做到要求明确,任务清楚,要指导学生正确对待作业,要求学生作业规范,独立完成。教师要教给学生做作业的方法,要持之以恒地培养学生完成作业的良好行为*惯:及时抄记作业内容;按时认真完成作业,认真思考、认真书写、认真检查,做作业精力集中,不一心二用,不抄袭作业。作业中所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讲评。

  5.作业批改要突出过程、及时反馈。

  (1)批改原则

  严格遵循“有布置必有批改”的原则,实行全员批阅与重点面批相结合,等级制评价与激励性评语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共性问题全班讲评,个性问题个别指导。教师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认真的批改作业,了解学生情况,适时调整教学过程,作业要求全批全改,必须在下一次作业前改好,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尽可能面批面改。

  (2)批改过程

  突出过程批改。关注学生作业中的生成资源,包括良好的、不良的行为*惯,正确的、错误的知识点和能力点,批改字迹要工整、规范,批语要通顺、具体、明确,富有人性化和激励性,批改要有鲜明、统一的符号,要标明批改日期,作文批改要有眉批和总批。作业中激励性批语至少为三分之一的学生。作业本上的作文在一周内改好。批改时既要检查作业结果,又要检查解题过程。

  (3)分析反馈

  批改要有记录,对好坏两方面的情况及时记录在作业批改记录本上,要从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两方面进行记录和分析,有点有面,有个别有一般。确保作业讲评的针对性。作业要及时发还,督促学生阅看并及时更正作业中的错误,对作业讲评要及时,以便迅速纠正所发现的问题,矫正反馈要有针对性,要让学生针对问题进行修改。

  6.作业评价

  (1)教师要对学生的作业进行过程性评价,形成学生作业过程性发展足迹。

  (2)学校要对教师的作业布置、作业批改、作业记录分析进行评价,形成过程性评价。

  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精心设计与布置作业,作业是学生复*巩固知识、反馈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并保证作业质量与批改水*。

  一、各科作业布置种类

  语文:抄写生字词、造句、听写、日记、作文、练*册、朗读、背诵

  数学:课堂作业、学*之友等

  英语:抄写、朗读、听读、听写、练*册

  科学:科学活动手册

  思品:一课一次作业

  校本:学生资料的收集

  综合实践活动课:整理学生活动资料

  二、布置作业要求

  1、各年级、各学科布置作业要有计划性、针对性和典型性。

  2、教师不得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布置作业适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教师不得以多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三、作业量:

  作文根据单元要求,语文:每课1次作业。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8篇

  数学:每周4次作业。

  英语:每周2次作业

  科学:每课一次

  四、学生作业书写要求:

  1、作业整洁、文字书写正确、工整、美观

  2、用笔要求:一、二年级用铅笔;三年级以上用选用钢笔。

  3、少用或禁用涂改液。

  五、作业批改要求:

  1、准确无误,作业批改认真细致。无漏批、批错现象。

  2、作业批改一律用红笔。对的打“√”号,错的打“号,用分数或评语给予评价,要签批改时间。

  3、对学困生的作业尽可能要面批面改.错批.不能漏批。

  4、并有适当的情感评价.

  5、作文批改要求及统一批改符号:

  1、要求:

  ①作文批改采用精批和略批相结合的方法:加眉批、总批。略批要求:通览全文,精批要求:先通览后细改。划出错别字、病句,适当提示。精批与略批轮换进行。务求有启发性和导向性。批改要以学生原文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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