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管理制度6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09-28 00:00:00 制度

危化品管理制度1

  (1)桶装油料储存安全基本要求

  1.保管人员按库房、垛位和品种相对固定,职责明确。

  2.品种、规格、批号标志、标牌及卡片清楚且明显,不得错搬错放,错收错发。

  3.有严格的明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墙上。

  4.经常开启门窗通风,并防止雨、雷及尘土进入。

  5.库内不准存放其他易燃物品。

  6.油桶搬运码垛时,要轻取轻送,严禁从垛上铲运和拖拉,不准抛置油桶。立桶卧倒时要加垫或采取其他措施。

  7.寒冷地区储存桶装油品的库房,要防止低温析蜡。

  8.为延长油料的储存期,延缓油料质量变化,桶装油料要尽可能存放在洞库、库房、棚库内。

  9.贵重及易变质的油料,应优先入库,桶装油料的入库顺序是添加剂、低温启动汽油、润滑脂、特种液、稠化机油、航空润滑油、普通润滑油、航空汽油与喷气燃料、车用汽油、柴油、用过的润滑油或洗涤剂等。

  10.闪点低于45℃的轻质油料一律不准露天存放。

  11.桶装油料应根据具体情况,按油料的品种、牌号分库分别堆放,并设置堆垛卡片。

  (2)洞库、库房、棚库内桶装油料储存的管理

  1.入库储存桶装油料应擦净桶身,无油污,桶面标记要醒目清晰,按规定的人库顺序储存。

  2.桶装油料入库应区分品种、牌号、批次号,分类立式摆放,底部垫木方,每两个桶并拢成一行,行的方向要和窗口光线*行,大桶盖向外。多层堆垛时,底层桶大口要留在上层两桶之间,不得妨碍采样、检查,并设置堆垛卡片。

  3.严格收放手续,及时记录账本,做到账、物、卡相符,不准私自动用储存的油料。

  4.保存有毒油料,要采取防毒措施。

  5.保持搬运机械、器材和电气设施技术性能完好,保持库内整洁,做到无油气、无油迹。

  6.库内主要通道净宽应大于1.8m,垛与垛之间净距离不得小于1m,垛与堵及柱的距离为0.25~0.5m,以便检查、搬运和疏散。

  7.闪点低于28℃的`油料最多码2层,闪点在28~45℃之间的油料最多码3层,闪点大于45℃的油料最多码4层。

  8.洞库和潮湿库房,应适时通风,保持适宜温度、湿度(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0%~70%之间)。

  9.洞库存放桶装油料,桶与棚檐垂直距离不小于1.5m,以防日晒雨淋。

  10.不同构造的库房,夏季温差较大,贵重油料,轻质油料和高温下易变质油料应存入洞库或湿度较低的库房内。

  11.大风或雷雨天气时,应及时检查库房、棚库是否损坏、漏雨等。

  12.库房内应悬挂堆垛示意图,以便于管理。

  (3)露天存放桶装油料的安全检查

  1.露天油桶堆放场地不应设在铁路、公路干线附*,但应有专用的道路;也不宜设在陡壁的山脚下。场地应坚实干整,高出周围地面0.2m,有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

  2.存放场地四周有排水和水封隔油设施。桶堆应用土堤或围墙保护,其高度应在0.5m左右,或为了避免阳光照射,可在堆放场地周围种植油性的阔叶树。

  3.润滑脂油桶卧放时,应双行并列,桶底相对,桶口朝外朝上,最多不超过3层,层与层之间加垫木。

  4.轻质油品应斜放,桶身倾斜与地面约成75°,成鱼鳞式相靠,下加垫木,以防地面水锈蚀油桶。

  5.油桶存放场地的垛长不能超过25m,宽度不超过15m,垛与垛之间的净距不小于3m,每个围堤内最多4垛,垛与围堤的净距不小于5m,以便扑救火灾和疏散。

  6.垛内油桶要排列整齐,二行一排,排与排之间留1m通道,便于检查处理。

  7.闪点低于45℃的易燃油品,不宜露天存放,可存放在简易敞篷内。

  8.在下雨、雪后,应及时清扫桶顶的积雪、积水,检查垛位四周排水是否畅通。

  9.应保持场内无油迹、无油气,清除距垛位5m以内的杂草和易燃物。

  (4)桶装储存油料数量的安全检查

  1.及时收发后立即更改数量,摘要栏要写明发给何单位,卡、物必须一致。

  2.各个栏目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乱划乱改。

  3.同牌号但不同批次的油料要分别设卡,不要混填。

  4.一张卡片用完后,应将表头各项结转于新卡片上,老卡片要妥善保存。

  5.卡片的设置方法,应根据油料的存放条件而定,其放置位置应在明显处。

  (5)桶装储存油料安全检查

  1.储存桶装油料品种、牌号、数量、批次与账、卡是否相符,桶面标记是否清晰。

  2.各种油料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垫木及油桶垛位是否*稳、牢固。

  3.库房内、场地和油桶是否清洁,周围有无易燃物及其他杂物,发现后立即清除。

  4.油桶有无渗漏现象,发现渗漏,应立即倒桶或补漏。

  5.检查桶盖、桶箍有无松动现象。

  6.搬运机械、在用工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齐全。

危化品管理制度2

  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通常分为:易燃类、剧毒类、强...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通常分为:易燃类、剧毒类、强腐蚀类、易爆类、强氧化剂类。

  1、危险化学品分类隔离存放,做到专场专库、定点定位定置分区,专人管理,专车专运。

  2、包装物、容器由*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跑、冒、漏、滴、蒸发现象,使用期在试压规定期内。

  3、易爆品储存

  1)易爆品仓库为单层建筑并装设避雷针。库房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控制在15℃~30℃为宜,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65%~75%,库房内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设于库外。

  2)堆放牢固、稳妥、整齐,防止倒垛,便于搬运,利于通风、防潮、降温。

  3)易爆品包装底铺垫20cm左右方木或垫板,不用受撞击、摩擦容易产生火花的石块、水泥块或钢材等铺垫。堆垛高度、密度、长度、间距、墙距、柱距、顶距等均需慎重考虑,不得超量储存。

  4、易燃液体储存

  1)易燃液体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

  2)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露天储罐如气温在30℃以上时采取降温措施。

  3)储罐存放如苯、醇等商品时,其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静电的接地装置。

  5、剧毒化学品贮存

  1)做到“五双制”,即双把锁、双人取、双人用、双本账、双人管,并按期核对账目。

  2)剧毒化学品销售量、流向、储存量如实记录,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如发现上述情况立即报告当地*部门。

  3)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其台账和证明财料保存2年。

  6、罐、桶装危险化学品不超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一般保留0.2MPa的余压。

  7、每种物品注明物品名称、数量、特性及扑救方法。

  8、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做到:

  1)消防器材防火警示、指示标志漆色醒目、完好。

  2)防火间距满足要求,耐火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相邻库房以防火墙隔离。

  3)消防设施布局合理,消防通道畅通。

  9、通风、隔热措施可靠,通风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以确保通风良好,阳光直射库区采取隔热、降温等措施。

  10、电气设施根据贮存危险物品种类分级分区,库内照明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堆放可燃材料。

  11、从事销售、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12、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库区和使用场所设置的通讯、报警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确保公司安全营运。

  13、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前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2年。

  14、不同品种、不同性质、不同批次的货物,严禁混存混放。对库存货物,要定期抽样检测,如有变化,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15、进出货物时,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要随货同行,否则拒绝出入库。

危化品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仓库安全管理

  4.1.1出入库管理

  4.1.1.1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

  4.1.1.2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销售科,生产科,每月26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销售科和生产科,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并及时报销售科。

  4.1.2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4.1.2.2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4.1.2.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1.2.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

  4.1.2.5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4.1.2.7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2.8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4.1.3储存安全管理

  4.1.3.1产品堆码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挂、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库房周围按安全环保科要求挂放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库门、库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库房应*整卫生,每天扫、拖库房一次。

  4.1.3.4在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4.1.4运输安全管理

  4.1.4.1化工所有产品委托“绵阳市俊逸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4.1.4.2将危化品的产品性质、危化品等级、安全注意事项、泄露处理、应急处理等资料以书面形式(物质安全资料表)告知承运单位。

  4.1.5电器管理

  4.1.5.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2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4.1.5.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4.1.5.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4.1.5.4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1.5.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4.1.5.6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4.1.5.7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4.1.5.8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4.1.6火源管理

  4.1.6.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1.6.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4.1.6.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4.1.*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1.6.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1.7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4.1.7.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1.7.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1.7.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1.7.4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4.1.7.5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4.2储罐安全管理

  4.2.1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4.2.2储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应采用防渗措施。防渗池内应急泵应保证完好。

  4.2.3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2.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和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2.5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2.6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危化品管理制度4

  一. 目的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 适用范围

  危化学品仓库。

  三. 注意事项

  1.化学品仓库实行双锁制度,a锁钥匙由保管员保存,b锁钥匙由主管副总保存,业务部门需要领用时持领料申请单向主管副总申领领料通知书和b钥匙,领料完成后交还钥匙,并将领料回执送保管员处。

  2. 人员培训:危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3. 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仓库应设置静电消除装置。

  5. 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6. 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7.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

  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8.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9. 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职责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管理,职责如下:

  一、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熟悉储存物品的性质,保管业务 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二、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月底盘点出入库清单,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点报表。

  三、负责按消防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四、负责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五、负责库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负责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产品流失。

  七、负责及时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八、负责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

  九、按时完成与库管相关的其他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

  1、仓库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6. 贮存的化学品应有中文化学品安全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危化品管理制度5

  《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等标准实施 4月5日,《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等3项危险化学品地方标准开始在北京市实施。至此,北京三环内建材市场销售油漆等危险化学品,实物不准上架。

  点评:频繁的事故不断地警醒的人们安全才是第一位的。本次出台的规范规定,除了限定京三环内经营场所危险化学品实物不许上架外,即使在三环外销售危险化学品也必须按标准配有合格的备货库。北京的危化品安全规范的实施将为全国的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做好带头作用。

  京三环内油漆实物禁上架 危化品标准实施

  4月5日,《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等3项危险化学品地方标准开始在北京市实施。今后,北京三环内建材市场销售油漆等危险化学品,实物不准上架。

  北京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很多建材市场卖油漆,虽然货架上放的是空桶,一旦买家需要,卖家5至10分钟便能取货到店。原来商家将油漆等危险化学品偷偷存放在周边民房等场所,没有合格的存储条件,存在安全隐患。本次出台的规范规定,京三环内经营场所危险化学品实物不许上架,三环外销售危险化学品,可以前面有门脸,后面有备货库。但无论哪种情况,只要销售危险化学品,就必须按标准配有合格的备货库。 据介绍,北京市有1000余家加油站,共有储油罐5000至6000个,每隔3至5年,储油罐就要清洗一次油泥。这样算下来,每年北京需要清洗20xx个左右储油罐。以往的方法主要是将油倒出,人员进入储油罐进行清洗,这种方式容易引发起火、爆炸。为此,全国都在倡导使用机械清洗储油罐的技术,该技术通过全封闭式的机械清洗,在安全、环保、节能、职业卫生方面都有重要意义,但北京储油罐的清洗仍以人工为主,新技术推广不到10%。《石油储罐机械化清洗施工安全规范》的出台,将对新技术的推广起到重要作用。

危化品管理制度6

  (1)运输

  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②佩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滚。

  ③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④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⑤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⑥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应避免白天在繁华市区运输。

  ⑦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⑧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2)储存

  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经常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④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

  ⑤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

  (3)使用

  ①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

  ③放置地点不得靠*火源,应离明火10m以外。

  ④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⑤夏季应防止曝晒。

  ⑥严禁敲击、碰撞。

  ⑦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⑧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防止倒灌的装置。

  ⑧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修理。

  ⑩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剩余残液。

  (4)改装

  ①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②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

  ③按规定打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

  ④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其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危化品管理制度6篇扩展阅读


危化品管理制度6篇(扩展1)

——危化品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危化品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仓库安全管理

  4.1.1出入库管理

  4.1.1.1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

  4.1.1.2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销售科,生产科,每月26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销售科和生产科,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并及时报销售科。

  4.1.2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4.1.2.2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4.1.2.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1.2.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

  4.1.2.5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4.1.2.7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2.8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4.1.3储存安全管理

  4.1.3.1产品堆码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挂、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库房周围按安全环保科要求挂放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库门、库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库房应*整卫生,每天扫、拖库房一次。

  4.1.3.4在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4.1.4运输安全管理

  4.1.4.1化工所有产品委托“绵阳市俊逸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4.1.4.2将危化品的产品性质、危化品等级、安全注意事项、泄露处理、应急处理等资料以书面形式(物质安全资料表)告知承运单位。

  4.1.5电器管理

  4.1.5.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2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4.1.5.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4.1.5.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4.1.5.4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1.5.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4.1.5.6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4.1.5.7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4.1.5.8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4.1.6火源管理

  4.1.6.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1.6.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4.1.6.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4.1.*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1.6.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1.7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4.1.7.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1.7.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1.7.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1.7.4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4.1.7.5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4.2储罐安全管理

  4.2.1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4.2.2储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应采用防渗措施。防渗池内应急泵应保证完好。

  4.2.3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2.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和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2.5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2.6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危化品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危化品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保证安生生产,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化品仓库及相关供应协作单位。

  3.操作程序

  3.1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熟悉掌握所有仓库内危化品的理化性质,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3.2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斜和滚动;灌装液体危化品时,卸料口应用管卡或铁丝卡紧扎牢,严防危化品泄漏及卸料管冲落,造成物料损失或危害人员安全;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如硫酸、甲醛等﹚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3危化品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初次入库的危化品,仓库管理员应检查厂家是否提供该危险化学品的物质性能﹙质检报告),登记验收时要对照进货清单核对数量,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危化品有无泄漏,包装与实物是否相符等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供应协作单位装卸造成泄漏,对一般物料造成泄漏的,由安委办会同仓库、采购及供协单位相关人员查清泄漏量及事故的危害性,向供应单位索取1000-10000元的事故经济补偿,因供方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危化品泄漏造**身伤害的或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查清损失状况由供方承担相应责任。

  3.4固体危化品入库时要严格按相应划分区域摆放,不得私自乱放,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防止倾倒。

  3.5仓库管理员应经常对危化品进行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等,应及时处理。发生危化品泄漏时,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发生火灾时,按《火灾扑救、疏散处理预案》执行。

  3.6领用时由各车间班长根据实际用量填写领料单,指定专人进行搬运,危险化学品仓库要严格做好出库的数量登记,并向领用人说明化学品搬运使用要求。

  3.7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危化品的,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所有化学品按“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货。

  3.8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危化品仓库区,进入危化仓库的人员严禁吸烟带火种进入库区。

  3.9严禁在危化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3.10各种安全消防装置、警戒标记、照明等设备要定期检查,未经允许,危化品仓库设施不得私自移动、拆除或破坏。

  3.11每月底30日前仓库管理员及安委会成员必须对危化品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3.12仓库管理人员和经同意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人员务必遵守本制度,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3.13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湖北山树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作最终解释。

危化品管理制度4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危化品管理制度5

  一. 目的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 适用范围

  危化学品仓库。

  三. 注意事项

  1.化学品仓库实行双锁制度,a锁钥匙由保管员保存,b锁钥匙由主管副总保存,业务部门需要领用时持领料申请单向主管副总申领领料通知书和b钥匙,领料完成后交还钥匙,并将领料回执送保管员处。

  2. 人员培训:危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3. 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仓库应设置静电消除装置。

  5. 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6. 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7.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

  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8.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9. 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职责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管理,职责如下:

  一、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熟悉储存物品的性质,保管业务 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二、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月底盘点出入库清单,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点报表。

  三、负责按消防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四、负责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五、负责库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负责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产品流失。

  七、负责及时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八、负责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

  九、按时完成与库管相关的其他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

  1、仓库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6. 贮存的化学品应有中文化学品安全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危化品管理制度6篇(扩展2)

——危化品管理制度实用10篇

  危化品管理制度 1

  (1)桶装油料储存安全基本要求

  1.保管人员按库房、垛位和品种相对固定,职责明确。

  2.品种、规格、批号标志、标牌及卡片清楚且明显,不得错搬错放,错收错发。

  3.有严格的明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墙上。

  4.经常开启门窗通风,并防止雨、雷及尘土进入。

  5.库内不准存放其他易燃物品。

  6.油桶搬运码垛时,要轻取轻送,严禁从垛上铲运和拖拉,不准抛置油桶。立桶卧倒时要加垫或采取其他措施。

  7.寒冷地区储存桶装油品的库房,要防止低温析蜡。

  8.为延长油料的储存期,延缓油料质量变化,桶装油料要尽可能存放在洞库、库房、棚库内。

  9.贵重及易变质的油料,应优先入库,桶装油料的入库顺序是添加剂、低温启动汽油、润滑脂、特种液、稠化机油、航空润滑油、普通润滑油、航空汽油与喷气燃料、车用汽油、柴油、用过的润滑油或洗涤剂等。

  10.闪点低于45℃的轻质油料一律不准露天存放。

  11.桶装油料应根据具体情况,按油料的品种、牌号分库分别堆放,并设置堆垛卡片。

  (2)洞库、库房、棚库内桶装油料储存的管理

  1.入库储存桶装油料应擦净桶身,无油污,桶面标记要醒目清晰,按规定的人库顺序储存。

  2.桶装油料入库应区分品种、牌号、批次号,分类立式摆放,底部垫木方,每两个桶并拢成一行,行的方向要和窗口光线*行,大桶盖向外。多层堆垛时,底层桶大口要留在上层两桶之间,不得妨碍采样、检查,并设置堆垛卡片。

  3.严格收放手续,及时记录账本,做到账、物、卡相符,不准私自动用储存的油料。

  4.保存有毒油料,要采取防毒措施。

  5.保持搬运机械、器材和电气设施技术性能完好,保持库内整洁,做到无油气、无油迹。

  6.库内主要通道净宽应大于1.8m,垛与垛之间净距离不得小于1m,垛与堵及柱的距离为0.25~0.5m,以便检查、搬运和疏散。

  7.闪点低于28℃的油料最多码2层,闪点在28~45℃之间的油料最多码3层,闪点大于45℃的油料最多码4层。

  8.洞库和潮湿库房,应适时通风,保持适宜温度、湿度(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0%~70%之间)。

  9.洞库存放桶装油料,桶与棚檐垂直距离不小于1.5m,以防日晒雨淋。

  10.不同构造的库房,夏季温差较大,贵重油料,轻质油料和高温下易变质油料应存入洞库或湿度较低的库房内。

  11.大风或雷雨天气时,应及时检查库房、棚库是否损坏、漏雨等。

  12.库房内应悬挂堆垛示意图,以便于管理。

  (3)露天存放桶装油料的安全检查

  1.露天油桶堆放场地不应设在铁路、公路干线附*,但应有专用的道路;也不宜设在陡壁的山脚下。场地应坚实干整,高出周围地面0.2m,有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

  2.存放场地四周有排水和水封隔油设施。桶堆应用土堤或围墙保护,其高度应在0.5m左右,或为了避免阳光照射,可在堆放场地周围种植油性的阔叶树。

  3.润滑脂油桶卧放时,应双行并列,桶底相对,桶口朝外朝上,最多不超过3层,层与层之间加垫木。

  4.轻质油品应斜放,桶身倾斜与地面约成75°,成鱼鳞式相靠,下加垫木,以防地面水锈蚀油桶。

  5.油桶存放场地的垛长不能超过25m,宽度不超过15m,垛与垛之间的净距不小于3m,每个围堤内最多4垛,垛与围堤的净距不小于5m,以便扑救火灾和疏散。

  6.垛内油桶要排列整齐,二行一排,排与排之间留1m通道,便于检查处理。

  7.闪点低于45℃的易燃油品,不宜露天存放,可存放在简易敞篷内。

  8.在下雨、雪后,应及时清扫桶顶的积雪、积水,检查垛位四周排水是否畅通。

  9.应保持场内无油迹、无油气,清除距垛位5m以内的杂草和易燃物。

  (4)桶装储存油料数量的安全检查

  1.及时收发后立即更改数量,摘要栏要写明发给何单位,卡、物必须一致。

  2.各个栏目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乱划乱改。

  3.同牌号但不同批次的油料要分别设卡,不要混填。

  4.一张卡片用完后,应将表头各项结转于新卡片上,老卡片要妥善保存。

  5.卡片的设置方法,应根据油料的存放条件而定,其放置位置应在明显处。

  (5)桶装储存油料安全检查

  1.储存桶装油料品种、牌号、数量、批次与账、卡是否相符,桶面标记是否清晰。

  2.各种油料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垫木及油桶垛位是否*稳、牢固。

  3.库房内、场地和油桶是否清洁,周围有无易燃物及其他杂物,发现后立即清除。

  4.油桶有无渗漏现象,发现渗漏,应立即倒桶或补漏。

  5.检查桶盖、桶箍有无松动现象。

  6.搬运机械、在用工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齐全。

  危化品管理制度 2

  (1)运输

  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②佩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滚。

  ③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④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⑤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⑥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应避免白天在繁华市区运输。

  ⑦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⑧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2)储存

  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经常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④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

  ⑤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

  (3)使用

  ①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

  ③放置地点不得靠*火源,应离明火10m以外。

  ④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⑤夏季应防止曝晒。

  ⑥严禁敲击、碰撞。

  ⑦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⑧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防止倒灌的装置。

  ⑧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修理。

  ⑩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剩余残液。

  (4)改装

  ①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②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

  ③按规定打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

  ④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其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危化品管理制度 3

  危险化学品仓库篇一: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保证安生生产,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化品仓库及相关供应协作单位。

  3.操作程序

  3.1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熟悉掌握所有仓库内危化品的理化性质,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3.2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斜和滚动;灌装液体危化品时,卸料口应用管卡或铁丝卡紧扎牢,严防危化品泄漏及卸料管冲落,造成物料损失或危害人员安全;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v如硫酸、甲醛等�w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3危化品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初次入库的危化品,仓库管理员应检查厂家是否提供该危险化学品的物质性能�v质检报告),登记验收时要对照进货清单核对数量,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危化品有无泄漏,包装与实物是否相符等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供应协作单位装卸造成泄漏,对一般物料造成泄漏的,由安委办会同仓库、采购及供协单位相关人员查清泄漏量及事故的危害性,向供应单位索取1000-10000元的事故经济补偿,因供方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危化品泄漏造**身伤害的或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查清损失状况由供方承担相应责任。

  3.4固体危化品入库时要严格按相应划分区域摆放,不得私自乱放,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防止倾倒。

  3.5仓库管理员应经常对危化品进行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等,应及时处理。发生危化品泄漏时,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发生火灾时,按《火灾扑救、疏散处理预案》执行。

  3.6领用时由各车间班长根据实际用量填写领料单,指定专人进行搬运,危险化学品仓库要严格做好出库的数量登记,并向领用人说明化学品搬运使用要求。

  3.7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危化品的,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所有化学品按“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货。

  3.8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危化品仓库区,进入危化仓库的人员严禁吸烟带火种进入库区。

  3.9严禁在危化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3.10各种安全消防装置、警戒标记、照明等设备要定期检查,未经允许,危化品仓库设施不得私自移动、拆除或破坏。

  3.11每月底30日前仓库管理员及安委会成员必须对危化品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3.12仓库管理人员和经同意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人员务必遵守本制度,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3.13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湖北山树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作最终解释。

  危化品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危化品管理制度 5

  (1)桶装油料储存安全基本要求

  1、保管人员按库房、垛位和品种相对固定,职责明确。

  2、品种、规格、批号标志、标牌及卡片清楚且明显,不得错搬错放,错收错发。

  3、有严格的明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墙上。

  4、经常开启门窗通风,并防止雨、雷及尘土进入。

  5、库内不准存放其他易燃物品。

  6、油桶搬运码垛时,要轻取轻送,严禁从垛上铲运和拖拉,不准抛置油桶。立桶卧倒时要加垫或采取其他措施。

  7、寒冷地区储存桶装油品的库房,要防止低温析蜡。

  8、为延长油料的储存期,延缓油料质量变化,桶装油料要尽可能存放在洞库、库房、棚库内。

  9、贵重及易变质的油料,应优先入库,桶装油料的入库顺序是添加剂、低温启动汽油、润滑脂、特种液、稠化机油、航空润滑油、普通润滑油、航空汽油与喷气燃料、车用汽油、柴油、用过的润滑油或洗涤剂等。

  10、闪点低于45℃的轻质油料一律不准露天存放。

  11、桶装油料应根据具体情况,按油料的品种、牌号分库分别堆放,并设置堆垛卡片。

  (2)洞库、库房、棚库内桶装油料储存的管理

  1、入库储存桶装油料应擦净桶身,无油污,桶面标记要醒目清晰,按规定的.人库顺序储存。

  2、桶装油料入库应区分品种、牌号、批次号,分类立式摆放,底部垫木方,每两个桶并拢成一行,行的方向要和窗口光线*行,大桶盖向外。多层堆垛时,底层桶大口要留在上层两桶之间,不得妨碍采样、检查,并设置堆垛卡片。

  3、严格收放手续,及时记录账本,做到账、物、卡相符,不准私自动用储存的油料。

  4、保存有毒油料,要采取防毒措施。

  5、保持搬运机械、器材和电气设施技术性能完好,保持库内整洁,做到无油气、无油迹。

  6、库内主要通道净宽应大于1、8m,垛与垛之间净距离不得小于1m,垛与堵及柱的距离为0、25~0、5m,以便检查、搬运和疏散。

  7、闪点低于28℃的油料最多码2层,闪点在28~45℃之间的油料最多码3层,闪点大于45℃的油料最多码4层。

  8、洞库和潮湿库房,应适时通风,保持适宜温度、湿度(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0%~70%之间)。

  9、洞库存放桶装油料,桶与棚檐垂直距离不小于1、5m,以防日晒雨淋。

  10、不同构造的库房,夏季温差较大,贵重油料,轻质油料和高温下易变质油料应存入洞库或湿度较低的库房内。

  11、大风或雷雨天气时,应及时检查库房、棚库是否损坏、漏雨等。

  12、库房内应悬挂堆垛示意图,以便于管理。

  (3)露天存放桶装油料的安全检查

  1、露天油桶堆放场地不应设在铁路、公路干线附*,但应有专用的道路;也不宜设在陡壁的山脚下。场地应坚实干整,高出周围地面0、2m,有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

  2、存放场地四周有排水和水封隔油设施。桶堆应用土堤或围墙保护,其高度应在0、5m左右,或为了避免阳光照射,可在堆放场地周围种植油性的阔叶树。

  3、润滑脂油桶卧放时,应双行并列,桶底相对,桶口朝外朝上,最多不超过3层,层与层之间加垫木。

  4、轻质油品应斜放,桶身倾斜与地面约成75°,成鱼鳞式相靠,下加垫木,以防地面水锈蚀油桶。

  5、油桶存放场地的垛长不能超过25m,宽度不超过15m,垛与垛之间的净距不小于3m,每个围堤内最多4垛,垛与围堤的净距不小于5m,以便扑救火灾和疏散。

  6、垛内油桶要排列整齐,二行一排,排与排之间留1m通道,便于检查处理。

  7、闪点低于45℃的易燃油品,不宜露天存放,可存放在简易敞篷内。

  8、在下雨、雪后,应及时清扫桶顶的积雪、积水,检查垛位四周排水是否畅通。

  9、应保持场内无油迹、无油气,清除距垛位5m以内的杂草和易燃物。

  (4)桶装储存油料数量的安全检查

  1、及时收发后立即更改数量,摘要栏要写明发给何单位,卡、物必须一致。

  2、各个栏目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乱划乱改。

  3、同牌号但不同批次的油料要分别设卡,不要混填。

  4、一张卡片用完后,应将表头各项结转于新卡片上,老卡片要妥善保存。

  5、卡片的设置方法,应根据油料的存放条件而定,其放置位置应在明显处。

  (5)桶装储存油料安全检查

  1、储存桶装油料品种、牌号、数量、批次与账、卡是否相符,桶面标记是否清晰。

  2、各种油料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垫木及油桶垛位是否*稳、牢固。

  3、库房内、场地和油桶是否清洁,周围有无易燃物及其他杂物,发现后立即清除。

  4、油桶有无渗漏现象,发现渗漏,应立即倒桶或补漏。

  5、检查桶盖、桶箍有无松动现象。

  6、搬运机械、在用工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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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危化品管理制度 7

  1.目的

  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仓库安全管理

  4.1.1出入库管理

  4.1.1.1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

  4.1.1.2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销售科,生产科,每月26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销售科和生产科,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并及时报销售科。

  4.1.2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4.1.2.2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4.1.2.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1.2.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

  4.1.2.5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4.1.2.7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2.8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4.1.3储存安全管理

  4.1.3.1产品堆码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挂、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库房周围按安全环保科要求挂放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库门、库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库房应*整卫生,每天扫、拖库房一次。

  4.1.3.4在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4.1.4运输安全管理

  4.1.4.1化工所有产品委托“绵阳市俊逸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4.1.4.2将危化品的产品性质、危化品等级、安全注意事项、泄露处理、应急处理等资料以书面形式(物质安全资料表)告知承运单位。

  4.1.5电器管理

  4.1.5.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2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4.1.5.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4.1.5.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4.1.5.4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1.5.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4.1.5.6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4.1.5.7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4.1.5.8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4.1.6火源管理

  4.1.6.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1.6.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4.1.6.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4.1.***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1.6.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1.7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4.1.7.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1.7.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1.7.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1.7.4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4.1.7.5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4.2储罐安全管理

  4.2.1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4.2.2储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应采用防渗措施。防渗池内应急泵应保证完好。

  4.2.3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2.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和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2.5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2.6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危化品管理制度 8

  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通常分为:易燃类、剧毒类、强...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通常分为:易燃类、剧毒类、强腐蚀类、易爆类、强氧化剂类。

  1、危险化学品分类隔离存放,做到专场专库、定点定位定置分区,专人管理,专车专运。

  2、包装物、容器由**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跑、冒、漏、滴、蒸发现象,使用期在试压规定期内。

  3、易爆品储存

  1)、易爆品仓库为单层建筑并装设避雷针。库房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控制在15℃~30℃为宜,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65%~75%,库房内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设于库外。

  2)、堆放牢固、稳妥、整齐,防止倒垛,便于搬运,利于通风、防潮、降温。

  3)、易爆品包装底铺垫20cm左右方木或垫板,不用受撞击、摩擦容易产生火花的石块、水泥块或钢材等铺垫。堆垛高度、密度、长度、间距、墙距、柱距、顶距等均需慎重考虑,不得超量储存。

  4、易燃液体储存

  1)、易燃液体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

  2)、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露天储罐如气温在30℃以上时采取降温措施。

  3)、储罐存放如苯、醇等商品时,其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静电的接地装置。

  5、剧毒化学品贮存

  1)、做到“五双制”,即双把锁、双人取、双人用、双本账、双人管,并按期核对账目。

  2)、剧毒化学品销售量、流向、储存量如实记录,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如发现上述情况立即报告当地**部门。

  3)、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其台账和证明财料保存2年。

  6、罐、桶装危险化学品不超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一般保留0.2MPa的余压。

  7、每种物品注明物品名称、数量、特性及扑救方法。

  8、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做到:

  1)、消防器材防火警示、指示标志漆色醒目、完好。

  2)、防火间距满足要求,耐火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相邻库房以防火墙隔离。

  3)、消防设施布局合理,消防通道畅通。

  9、通风、隔热措施可靠,通风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以确保通风良好,阳光直射库区采取隔热、降温等措施。

  10、电气设施根据贮存危险物品种类分级分区,库内照明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堆放可燃材料。

  11、从事销售、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12、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库区和使用场所设置的通讯、报警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确保公司安全营运。

  13、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前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2年。

  14、不同品种、不同性质、不同批次的货物,严禁混存混放。对库存货物,要定期抽样检测,如有变化,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15、进出货物时,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要随货同行,否则拒绝出入库。

  危化品管理制度 9

  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通常分为:易燃类、剧毒类、强...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通常分为:易燃类、剧毒类、强腐蚀类、易爆类、强氧化剂类。

  1、危险化学品分类隔离存放,做到专场专库、定点定位定置分区,专人管理,专车专运。

  2、包装物、容器由**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跑、冒、漏、滴、蒸发现象,使用期在试压规定期内。

  3、易爆品储存

  1)、易爆品仓库为单层建筑并装设避雷针。库房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控制在15℃~30℃为宜,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65%~75%,库房内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设于库外。

  2)、堆放牢固、稳妥、整齐,防止倒垛,便于搬运,利于通风、防潮、降温。

  3)、易爆品包装底铺垫20cm左右方木或垫板,不用受撞击、摩擦容易产生火花的'石块、水泥块或钢材等铺垫。堆垛高度、密度、长度、间距、墙距、柱距、顶距等均需慎重考虑,不得超量储存。

  4、易燃液体储存

  1)、易燃液体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

  2)、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露天储罐如气温在30℃以上时采取降温措施。

  3)、储罐存放如苯、醇等商品时,其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静电的接地装置。

  5、剧毒化学品贮存

  1)、做到“五双制”,即双把锁、双人取、双人用、双本账、双人管,并按期核对账目。

  2)、剧毒化学品销售量、流向、储存量如实记录,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如发现上述情况立即报告当地**部门。

  3)、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其台账和证明财料保存2年。

  6、罐、桶装危险化学品不超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一般保留0.2MPa的余压。

  7、每种物品注明物品名称、数量、特性及扑救方法。

  8、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做到:

  1)、消防器材防火警示、指示标志漆色醒目、完好。

  2)、防火间距满足要求,耐火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相邻库房以防火墙隔离。

  3)、消防设施布局合理,消防通道畅通。

  9、通风、隔热措施可靠,通风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以确保通风良好,阳光直射库区采取隔热、降温等措施。

  10、电气设施根据贮存危险物品种类分级分区,库内照明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堆放可燃材料。

  11、从事销售、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12、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库区和使用场所设置的通讯、报警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确保公司安全营运。

  13、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前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2年。

  14、不同品种、不同性质、不同批次的货物,严禁混存混放。对库存货物,要定期抽样检测,如有变化,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15、进出货物时,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要随货同行,否则拒绝出入库。

  危化品管理制度 10

  危险品运输车(Dangerous goods transport vehicles)是一种货箱顶部不封闭,排气管前置并装有防火花装置,运送石油化工品、炸药、鞭炮等危险品的专用车辆。危险品运输车配备ABS系统装置实行运输过程全程监控。配备防撞条、防静电等设施安全可靠。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的为准。

  基本常识

  危险货物的公路运输必须具备确保安全的运输设备和装卸设备,具有专业危险货物性能的营运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以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机动车货箱应是木质底板,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火花;若用铁质底板,就应采用相应的衬垫防护。机动车排气管必须有隔热和熄火花装置。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器具。

  槽(罐)车的槽(罐)体材质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相适应,如:硝酸应用铝槽,废硝酸应用玻璃钢和不锈钢。根据需要配备双道闸门、防波板、遮阳物等安全装置。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和可移动槽(罐)的车辆,必须具备有效的坚固设备和相应的木塞。

  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要对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情况定期检查,污染放射强度超标时,必须清洗、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使用的各种装卸机械要求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一般设计要求超过负荷能力的三分之一,如额定载荷5吨的吊车和行车,应能达到6吨~7吨的起吊能力。装运机械必须有消除火花产生的防爆装置。禁止使用易摩擦产生火花的`工具,使用的工具上也不能粘有与所装货物相抵触的污染物。

  管理制度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危化品管理制度6篇(扩展3)

——药品管理制度 (菁华6篇)

  一、目的.:

  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经营药品安全,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依据:

  国家药监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

  三、适用范围

  本公司经营的须召回的药品。

  四、内容: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记录,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花纹路的可溯源性。

  (3)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处理,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4)发现本公司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并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售出药品,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1)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

  (2)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

  A、已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种类、范围及原因。

  B、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C、药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D、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

  E、其化可能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

  (3)药品安全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A、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B、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

  C、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D、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

  E、危害导致的后果。

  4、实施“召回制度”的药品包括三大类:一是养护发现的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不稳定,可能有质量隐患的药品;二是由于印刷校对等原因,造成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三是企业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药品;四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实施的药品召回。

  5、公司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启动药品召回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召回工作。

  6、公司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第一条 化学药品库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库内严禁吸烟、明火等,严禁带火种进入药品库。

  第二条 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

  第三条 要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出入库药品保管员要认真检查,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领用和存放药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使用人和保管员同时填写出入库单,方可发药和存放。

  第四条 对临时存放的药品,保管员应该核实数量和规格,按规定办理入出库手续,并建立帐卡。

  第五条 药品库存入的药品,应按性质不同分别摆放,库存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存储。

  第六条 保管员对存放的种类药品要经常检查、核实和清点,(www.lieshai.com)保管好药品并做好库房的通风干燥和常温避光工作。

  第七条 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采购和供应要严格遵守*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存放和领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时必须由院领导签字批准后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两人必须同时在场,和管理人员一起同时开或关库房,同时做详细记录。用剩药品及时退库,不能隔日退还。

  第八条 药品库保管员实行坐班制,不得擅离职守,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和通风等关键部位,确保安全,方可离开 。

  第九条 保管员要认真学*

  业务,掌握各种药品的属性、存放及搬运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水*。要切实做好药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爆等工作,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保卫 部门。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一)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即地、墙距、垛距、顶距、灯距)适当,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二)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三)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二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四)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五)库房的安全及分类储存工作,药品实行分开摆放。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4、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5、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6、特殊管理药品要双人、专柜、专帐管理。

  (六)库放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存放,不合格药品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七)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八)仓库必须建立药品保管卡,记载药品进、存、出状况。因保管员未尽职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1、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①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②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③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④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⑥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⑦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2、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一级召回:

  24小时内召回药库。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3、二级召回:

  一周内召回药库。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的二级召回方式。召回药品应填报药品召回记录,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质量管理负责人可根据不同情况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效期药品处理流程:

  ①库房存有接*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危化品管理制度6篇(扩展4)

——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易燃液体储存

2、、易燃液体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

3、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做到:

4、、防火间距满足要求,耐火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相邻库房以防火墙隔离。

5、电气设施根据贮存危险物品种类分级分区,库内照明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堆放可燃材料。

6、液氯钢瓶应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7、液氯钢瓶仓库必须有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并对液氯钢瓶的入库和出库进行登记和巡查仓库内的液氯钢瓶是否有泄露和有异样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8、液氯钢瓶库房内的实瓶的存放时间不的超过三个月;

9、液氯钢瓶专用库房内不得存放任何气瓶,只能储存液氯钢瓶;

10、空瓶和实瓶应分开存放并作好明显的标志牌,在库房的附*应配备防毒面具(隔离式的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

11、品种、规格、批号标志、标牌及卡片清楚且明显,不得错搬错放,错收错发。

12、寒冷地区储存桶装油品的库房,要防止低温析蜡。

13、闪点低于45℃的轻质油料一律不准露天存放。

14、严格收放手续,及时记录账本,做到账、物、卡相符,不准私自动用储存的油料。

15、保存有毒油料,要采取防毒措施。

16、保持搬运机械、器材和电气设施技术性能完好,保持库内整洁,做到无油气、无油迹。

17、库房内应悬挂堆垛示意图,以便于管理。

18、根据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实际需要和药品的现有情况以及经费情况制订添置补充计划。

19、化学药品的存放,做到定橱、定位,摆放整齐。对不同性质,相互会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要分橱隔离存放。对受光易变质的物品应装在避光容器内,对易挥发、易潮解和易水解的要密封。

20、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化学药品储藏室。

21、使用化学药品应有登记。

22、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等情况,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23、防风化。对常温下易失水的物质应密封放在阴凉处。如:碳酸钠晶体等。

24、防氧化。强还原性物质应密封防止与空气接触。如:Na2SO3、Na2S、KI等;或加入还原剂防止其氧化如二价铁盐溶液保存时可加入少量铁屑;也可以用液封的方法隔绝空气,如钠、钾保存在煤油里。

25、防水解。配制易水解的物质应防水解。如:FeCl3溶液配制时加盐酸。

26、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27、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28、学校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危险化学药品保管和使用制度。

29、管理人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泄露给与工作无关的人。

30、储存仓库必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防盗报警装置,有灭火器、应急灯等安全器材和设施,并定期检测。

31、建立健全“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帐” 五双制度,严禁学生取领、返还化学药品。

32、建立健全被盗(抢)、丢失、误用等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废弃化学药品及包装物的安全处置制度。

33、存储、使用化学药品的学校必须将其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防盗设施,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34、槽罐类剧毒化学药品必需设置槽罐区,应当为相对封闭的隔离区域,用砖墙或铁栅栏围拦,有条件的宜安装监控设备;槽罐阀门及进出口应当加装防盗、防破坏装置。

35、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备,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36、检查有无使用电冰箱存放易燃液体等化学物品现象;

37、检查货物,主要是检查货物包装有无破损渗漏或膨胀变形,稳定剂是否充足,物品有无潮解、熔化或风化变质,重点物资应重点检查;

38、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输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了解其化学和物理性质,掌握应急处理措施,操作时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39、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并严禁吸烟,且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40、通过铁路交叉路口及复杂路面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遇有视线不清,路面情况不明和无信号或无人管理的路口,应停车查明后方可通过;


危化品管理制度6篇(扩展5)

——物品管理制度(精选10篇)

  1、会计要计好账,并在每学期放学工作安排会上由全体教职工集体稽核。

  2、学校大宗物品的购置要在教代会上通过,并通过**采购的渠道进行采购,不得自行购置。

  3、学校的主管领导购置分工明确,总务负责后勤、日杂等物品的购置,教导处负责教学及办公有关物品的购置,其他教师要购置物品要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凡私自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4、总务处要对学校班级及各科室和教师办公室的.物品造册登记,严格管理,定时不定时的清查,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保护,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5、总务处要对学校仪器、图书造册登记,并建立借阅借用登记册,确保不遗失,不损坏,高效率利用。

  6、学校教职工培训学*及公差享受差旅费报销,培训学*报销报名费(凭发票),往返车费,餐费,需要住宿的报销住宿费。公差及资料上交、物品购置尽量捎、带、集中购买的方式,节约开支,学校只对专门的公差予以报销。

  7、学校对差旅按如下标准报销:*子境内及方圆,只报销往返车费;庆阳市以内报销往返车费,餐费每天按20元标准进行报销,需要住宿的每晚按50元标准进行报销;学区内的监考阅卷等活动按每人次20元标准进行报销,不再报销其他费用或***用餐。

  一、酒店工程部物品的领用,要按计划、实用数和审批手续办理,维修人员需领料时,要填写领用单,写明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日期并签名后交工程部经理审批。

  二、将领用单经库房人员认可后,方可领取所需的维修材料或工具。

  三、库房工作人员应每周统计各班组的消耗并将资料存档。

  四、物料用品应勤领少储,防止积压和浪费。

  五、物品及工具的保养,应由领用人负责。专用工具由专人使用,不用的工具由保管员负责保管,贵重工具、仪器、仪表由主管负责人保管。

  六、有关工种所需的个人工具,必须填写“工具登记卡”,若工具损坏需调换,要以旧换新;若工具遗失,需填写“工具遗失表”,由遗失者照价赔偿。

  七、有关工种需配专用设备和专用工具,要建卡登记,分工保管,责任到人,并定期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八、工具和设备要随用随借,并执行借用归还手续,按时归还,工程部物品不准借给其他部门,特殊情况需办理工具借用手续,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若有损坏或遗失,应视具体情况赔偿。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审批程序

  (一)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前,须向当地**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二)工程竣工后,生产企业向当地消防机构申请工程验收;

  (三)凡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的生产企业,由当地**消防机构签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

  (四)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向当地**消防机构呈报的有关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有立项权限**的立项批文;

  2、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厂区布置、全年主导风向、周围建筑情况、厂区周围1000m范围内的居民情况等;

  3、生产工艺情况。主要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及安全可靠性说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的配置及说明等;

  4、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品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自燃点、闪点、熔点、爆炸极限、相对密度、比重、腐蚀性、氧化性等;

  5、消防设计情况。主要包括:厂房、库房、生产装置等的消防安全设计,消防设施的设计、选用情况,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措施等;

  6、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向当地**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二)当地**消防机构收到申报表后,派员到经营、储存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审核完毕;

  (三)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储存、经营场所,由当地**消防机构填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当地**消防机构每年审验一次。

  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办理程序

  (一)向当地**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证明、证件;

  (二)当地**消防机构收到《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审核申报表》后,应审核其主管部门的证明以及车辆行车证、驾驶证、押运证、船舶运输证等是否齐全、准确、有效,运输工具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和相应的化学危险品标志,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三)经审验,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填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对长期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的企业或个人可核发长期准运证,对临时运输的应核发临时准运证。长期准运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xx)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的部分化学物品。

  第四条危险化学物品分为:

  a类包括易燃、易爆、可燃物质和遇水燃烧及在常温下能自燃的物质。

  可燃物质包括爆炸物品、强氧化剂、可燃气体、液化烃及甲、乙类可燃液体。

  b类包括带有燃烧性质的剧毒、有严重腐蚀和放射性物质。

  第二章储存管理

  第五条危险化学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使用、销售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周转性的化学物品仓库,其储存限量由消防主观部门与**部门规定。

  第六条严禁将a、b两类物质混存在一个仓库。

  第七条穿易产生静电的衣服、穿带钉子的鞋严禁进入a类物资仓库和油气罐区,严禁在a类物质仓库、油气罐区内使用黑色金属或能产生火星的工具。

  第八条a类物资储存仓库内严禁使用易燃液体刷洗零件、工具和其它物质。

  第九条a类物质储存仓库内的温度不得高于28℃,夏季应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条仓库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明火、火种带入危险化学物品储存场所,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a类物资储存仓库周围50米内不准动用明火。仓库内应设有防火防静电设施。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不得随意进入a类物资仓库,对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十三条a类物品仓库内的照明必须按照防爆级别分别采用防爆装置,并严禁用石灰防潮。

  第十四条b类物品储存仓库内各种毒物在空气中含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浓度。

  第十五条b类物品储存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的防毒面具和防毒设施。

  第十六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关于防火间距的规定,危险品仓库70米以内不准建设职工宿舍和公共场所的建筑物。

  第十七条b类物资仓库内的相对湿度应不高于75%,室温应保持在10~25℃,并不得用明火取暖。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物品按国家的标准规定分类存放。

  第二十条储存的危险化学物品应有明显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设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

  第二十一条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物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第二十二条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

  第二十三条压缩气体和液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储存,盛放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截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第二十四条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第二十五条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

  第二十六条储存放射性物质应有足够的防护设备,使其射线强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十七条危险化学物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和保管员必须熟悉仓库内存放物品的性能和搬运、储存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八条危险化学物品进库和出库必须有两人同时计量填写进出库卡片和登记帐目。

  第二十九条危险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或保管员必须对仓库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条入库储存前,仓库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验收,根据进货凭证资料详细核对,防止互相抵触的危险品混杂或有火险隐患的危险物品混入仓库。验收时,包装有破损、泄漏、受潮、沾染以及变质、分解等情况严禁入库。

  第三十一条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必须做好以下几项日常管理工作:

  1、定期核对盘点,保持物、帐相符。

  2、货垛不得过高过密,保持整齐稳定牢固,严禁将各类危险物品横放倒置。

  3、保持储存场地的整洁,及时清除撒漏的危险物品和清洗污染的地坪。

  4、定期对库存的危险化学物品进行物资的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在发货时,必须检查提货单位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无证的不得发货。

  第三章装运管理

  第三十三条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必须办理《危险化学物品准运证》,无证车辆不得从事危险化学物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十四条凡从事危险化学物品装运人员必须熟悉该类物品的危险性质和预防事故的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方法。

  第三十五条所有危险化学物品的装运必须按照包装皮上示出的注意事项进行装卸,不得倒置和堆积过高,严防撞击和摔打。

  第三十六条开启包装皮时,严禁使用碰击产生火花的工具,并不得在库内开封。

  第三十七条装、运、卸过程中,严禁烈日爆晒和雨淋。

  第三十八条装卸现场和运输车辆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严禁吸烟'标志牌。

  第三十九条运输易燃易爆液体的罐车(大桶)都必须有接地设施,车辆要有'防火'标志和消防器材,并不得高速行使。

  第四十条罐(槽、桶)充装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得超过总容积的85%,桶装量要留有50-100mm高度的空间。密度小于1的液体产品、液化气体产品,装车完毕后,计量员要复查装车液位高度,凡超过规定高度的一律不准封车或出公司

  第四十一条。罐(槽、桶)盖与罐口之间要有橡胶或其他软垫,防止撞击产生火花。

  第四十二条凡带有1kg/cm2以上压力的危险物品罐(槽、桶)都必须按照国家'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办理,定期检测,持有容器合格证方可使用。

  第四十三条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危险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

  第四十四条危险化学物品外包装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发现外包装品名与内包装物品不一致时,不可贸然装卸、运输,应与生产单位或发货单位联系或者退还。

  第四十五条危险化学物品在装卸过程中要做到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严禁野蛮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装卸工具。

  第四十六条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须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它危险物品。

  第四十七条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第四十八条沸点低、遇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者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

  第四十九条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者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防潮遮遮雨措施。

  第五十条如遇大雾天,除管道运输外,严禁化学危险物品运输。

  第五十一条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中途临时停靠、过夜时,应安排人员看管。运输危险货物,车上人员严禁吸烟。

  第五十二条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应保证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运输危险化学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等法规。

  第五十三条鹤管装车和卸车出口管线都必须设有良好有效的防静电设施。

  第五十四条无关的机动车辆严禁进入装卸区。运输车辆进入防火区必须加有防火罩。当可燃物泄漏地面,挥发蒸气较大时,在场的机动车辆必须熄火,并禁止发动。

  第五十五条危险化学物品装卸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安全防火须知'并张贴在出入口和装卸区醒目的地方,装卸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装卸区的安全、防火规定,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五十六条外单位装卸工作人员进入装卸区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须知',并由发货单位对外来人员进行宣传和监督,如有违犯劝阻不听者,可拒绝发货。

  第五十七条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第五十八条运输压缩、液体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第五十九条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物品。

  第六十条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危险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第四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由生产科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品管理,加强物品采购价格监督管理,降低物品采购成本,降低库存,增加企业效益,特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购买原材料、辅料、零部件、保洁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以及其他物品等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领用监督、财务核算等行为。

  第三条物品采购要树立采购经济批量观念,物品验收要坚持独立原则,物品的领用要树立需用原则。

  第二章物品采购的管理

  第四条各部门每月应根据部门需要,编制部门'采购计划明细表'(一式两份,部门一份,仓库保管员一份,见表一),经各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报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综合部)。综合部每月(25日前)应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部门采购计划明细表及现物品库存状况编制'采购计划汇总表'(一式两份,综合管理部一份,仓库保管员一份,见表二),采购计划汇总表后附各部门所需物品明细。'采购计划汇总表'必须经仓库保管员、物业公司经理确认后,审批方可生效。对采购计划外的物质需求,必须填写'用品特批单'(见表三),经上述人员确认同意,财务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每月应编制采购计划,并建立采购明细台帐(保存期限为二年),接受主管领导检查,定期和财务进行核对。采购计划应以合理的库存和经济批量为前提,坚持'先利库,后采购'的工作程序,谁提供采购依据,谁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每半年需对重要、主要物品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于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予以淘汰,补充新的合格供应商。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处理公司库仓的冷、背、残、次物品。

  第三章物品验收的管理

  第八条所采购的货品到达公司前,采购人员应事先通知库仓人员做好验收准备。

  第九条采购的物品到达公司后,必须由采购人员、负责检验人员(使用部门、工程部技术人员)和仓库人员一起根据供货方发货单(或发票)上所列物品进行逐一验收。

  第十条采购物品的入库验收包括数量(直观上物品的完好度)、质量(规格、型号、产地等)、价格三个方面。数量和价格验收由仓管人员负责,质量验收由使用部门(或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或仓管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公司所采购的物品到达后,应在当日办理完验收入库手续和财务入库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购进物品,经验收合格后,仓管人员必须及时填制有编号的入库单,一式三联。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仓管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由采购员办理换货或退货;对入库后发现不合格的,仓管人员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办理换货或退货,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仓管人员填写入库单,应以独立保管的实体作为入库单位。

  第十三条物品入库后,应当按照种类分区摆放整齐,按种类设置货物标识,严禁将不同种类的货物混放。

  第十四条付款时必须持合同、入库单、发票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手续不全财务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章物资领用管理

  第十五条确需领用物品的人员、部门,必须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领料单'及'采购计划明细表'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领用人持'领料单''采购计划明细表'到仓库领料,领料单的有效期限为3天。保洁用品,办公用品等日常使用频繁的物品,由各部门凭'领料单'、'采购计划明细表'按月一次领出。


危化品管理制度6篇(扩展6)

——成品管理制度(五)份

  一、仓库的日常管理

  1、上岗后第一时间应对仓库的门、窗及仓库各区域存放的物资进行巡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2、每天下班前对各仓库的门、窗等进行检查,确认防火、防盗等方面确无隐患后才可离岗下班。

  3、每天打扫仓库内地面卫生。用具要摆放整齐,经常打扫仓库内墙壁的蜘蛛网。

  4、每天一次检查仓库内、外的防火设施,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向主管报告。

  5、每周检查一次库房建筑物,发现漏雨、渗水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6、合理安排仓库内货物的堆放位置,预留足够的出入通道及安全距离,安全高度。督促普工按指定堆位整齐叠位。发现倾斜要立即纠正。不准在货堆上行走、坐卧,货堆旁的通道坐、卧。

  7、TPR成品堆放标准为5个高的高度,PU成品堆放标准为7个高的高度。

  8、仓库内的每一堆货物应在显眼处挂上或写明标识。每一堆货物都应有帐。标识和帐面上的货品名称、货号、规格、数量与实物应完全一致。

  9、按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10、做好各类鞋底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鞋底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二者相符。

  1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不良品、废品、退回鞋底、返修鞋底应分别建账反映。

  12、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财务部门

  二、入库管理

  1、物品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出、入库工作同时进行的现象。

  2、货物出入仓时,仓管员应依据,进仓单、提货单核准出入物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准确地收发货,收发完毕后,应立即填写挂在货堆上的货号并立即入帐。

  3、入库物品严格把好验收关,做好各种验收数据记录,发现问题拒收入库,所有物品先进先发、后进后发原则。

  4、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品的数量、规格型号等项目,如发现物品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品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符合手续的物品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及时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5、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鞋底,必须由相关人员填写退回鞋底处理意见,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仓库管理员应核对出库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货;仓管员应开具出货单。

  四、报表及其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品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x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品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品少缺或质量上的问题,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上级部门汇报。

  4、根据各类物品的保管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

  5、坚决拒绝手续不齐的物品进出。对于货物的正常出入,仓管员要按要求填写各类单据。

  6、收发货后相关的单据应迅速送到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允许延误甚至遗失。

  7、仓库员应妥为保管好单据和帐本,防止遗失。

  8、完成上级的临时工作安排。

  一、销售部(店面)必须写清楚货号、颜色、配比、数量、客户地址、客户联系方式、送货地址、付款情况(未付款销售单最好销售部自己保管),把票据转移生产部,单据为两联。

  二、生产部接到发货单立即安排成品仓库发货配包,生产部必须给成品仓库主管一联单据,配好包必须在内袋上写上配包人姓名,以便日后客户投诉作追查依据。

  三、司机送货必须要有生产部送货单才可以送货,避免发货错误或误发,司机送货后每天必须把托运号送到销售部核对,销售部做客户销售帐目,以便日后客户发货情况追查。

  四、成品仓没有按照销售清单配货、货号配错,当月超过客户投诉2次以上与货号配错造成一次损失200元以上处罚100元一次与货号相差价格承担责任。

  成品仓库按照销售清单发货造成问题或发错货号、发错客户,一切责任由销售部自己承担经济损失。成品仓库不承担任何责任

  1.材料供应管理

  严格按设计及甲方要求认真选材,做到货比三家,择优使用。凡采购的一切原材料、成品及关成品必须是认证厂家的产品,材料供应到现场应同时付给相应的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本批材料数量。

  2.进场材料验收

  (1)工地材料员必须严格、认真地对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合格证、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工地设置定货样品,严格按样品进货,严把材料进场关。

  (2)试验人员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及时对外观质量合格的原材料进行抽样,并送经认证的试验机构检验,抽样结果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施工。严格把好材料检测和施工试验关。

  (3)对外观质量不合格或抽样结果不合格的材料,项目经理应作出处理决定,并在验收记录上备注之。

  3.严格控制砼及砂浆配料的计量工作:

  (1)施工员应将砼及砂浆理论配合比按施工时砂、石实际含水率情况换算成施工配合比,并严格按施工配合比对各种材料进行计量配料。计量允许偏差必须符合要求。

  (2)材料与配合比不符时,应及时请检测中心调整,其它任何人无权随意更改检测中心开出的配合比。

  (3)后台应设专人对砂、石子进行计量复核,确保车车过磅,外加剂必须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配合比计量下料。

  4.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

  (1)油漆涂料面层:

  油漆墙面未干前,室内不得清扫地面,以免灰尘沾染墙面;漆面干燥后不得挨*墙面泼水,以免玷污;也不能受热空气、气流的侵袭,如在附*烧水等现象。油漆墙面完工后要妥善保护,不得磕碰。油漆涂刷墙面时,不得污染地面、门窗、玻璃等已完工的工程。

  (2)铝合金门窗:

  铝合金门窗框制作好后应用塑料薄膜包住,安装后,泥水工人塞缝时不得随意掰动,如有砂浆掉到框内,应及时清理干净。

  5.施工内业管理:

  (1)图纸自审、会审与设计变更

  收到图纸后,要求施工员、公司有关技术人员、质检人员认真学*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然后组织公司内部有关人员进行自审,交流学*体会及汇总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做到自审记录;认真参加会审,将图纸上存在的大部分问题在图纸会审时予以解决,为日后顺利施工扫清障碍;及时整理图纸会审纪要并办妥有关签证手续。

  任一设计变更均应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和盖章后方可用于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以指导施工,具体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主要材料用量、施工进度计划及总*面布置等。施工组织设计要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重要部位施工还要编制分部或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须经报批。

  (3)施工日记

  自工程开工起每天均要做施工日记,详细记录当天天气情况、工地的施工情况、技术质量措施的效果以及有关会议纪要等,记录人要签字。

  (4)技术交底

  在每一个工序施工前,都应向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图纸要求、材料的技术和使用要求、施工操作要点、质量标准、控制指标和安全注意事项;交底人、记录人和接受交底的均要在记录上签字。

  (5)技术复核

  对装修项目的花色变化位置、尺寸、标高、控制线,结构工程钢筋、模板、洞口、预埋件要进行技术复核、对超出规范要求的.要进行整改,做好复核记录,并办理有关签证,若出现超、偏等不合格项目,施工员要及时落实整改,整改后再办理认证签字。

  (6)砼、砂浆施工内业

  施工前应将有关材料送检测中心委托原材料检验和配合比试验。即施工前现场应收集好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及配合比试验报告单;要对施工配合比进行计量,计量要经常复核,做好施工记录,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拌制、检测和取样,按标准要求制作试块和进行养护,及时送检,收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和进行强度评定。试块强度出现不合格要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和公司。

  (7)工序交接班记录

  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后,经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要做好工序交接班记录,并经施工员认证,以确保前一道工序不合格,则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8)隐蔽验收记录

  钢筋、预埋件以及装修隐蔽前,应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做好分项质量评定,做好相应的隐蔽验收记录(钢筋隐蔽记录、一般隐蔽记录)并及时办好有关签证,若出现遗留问题项目经理部要及时组织与落实整改,整改后再办认证签字。

  (9)竣工资料收集整理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内业资料,置于现场以备有关方面核查;工程竣工时,应整理出包括竣工图的完整的工程内业资料,提交甲方及城市档案馆存档。


危化品管理制度6篇(扩展7)

——危化品专用仓库管理制度优选【5】篇

  1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危险化学品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管理、责任落实”的原则,校长负总责,学校分管校长和相关人员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的责任。

  2危险化学品应设专库(专柜)存放,应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分类存放,做到“双人、双锁”管理,实行用量登记。

  3专管人员应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培训,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贮存、防护及发生意外和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4设置危险化学品明细账,并实行信息化管理。专管人员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物相符,卡物相符,并定期向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负责人书面报告。

  5危险化学品室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和专管人员应定期检查、记录,应把危险化学品室列为节假日值班重点防范区。

  6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操作要求,实验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教师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经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负责人批准后,由专人领取。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应立即送还,登记并妥善保管。

  7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实验产生或残存的废气、废液、废渣,应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内存留、释放,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8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安全问题或事故,应迅速采取妥当措施排除,并及时向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负责人、校长报告直至向当地**、卫生等部门报告,不得隐瞒。

  本公司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易燃液体(有机溶剂、树脂、溶剂型涂料成品、溶剂型涂料半成品等)、易燃固体(硝化棉)、有机过氧化物(白水)。

  1、仓库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

  3、进入仓库人员穿戴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要求。

  4、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5、每日上班,应先开启排气扇对仓库强制通风不低于30分钟。

  6、人员进入仓库前,应先通过仓库门口的静电释放装置释放人体静电。

  7、除叉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辆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叉车,应采取防火措施。

  8、货品入库应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进行检查验收,当货品性质未确定时,不得入库。

  9、装卸搬运货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10、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11、泄漏或渗漏的包装容器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进行处理。

  12、货品不得直接落地存放,应存放于托盘上。

  13、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库房内应经常打扫,无漏撒物料,保持清洁卫生。

  14、仓库内应设温湿度计,并每日进行检查和记录,当温湿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各类货品适宜存放温度和相对湿度按附表一执行。

  15、货物堆垛高度不得超过3米,若存放货品本身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16、堆垛货品存放距离按附表二执行。

  17、库管员每日应对货品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货品堆垛牢固程度、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泄漏或渗漏现象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18、库房内禁止分、改装,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

  19、各货品的储存应据其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库存放。

  20、各货品的储存管理,除需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相应的其他规章制度。

  2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满足我公司经营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二、凡在我公司内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

  四、公司设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及专职管理人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

  五、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仓库应具有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及报警器等。

  六、库管人员在贮存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2、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的地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5、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帐、双锁”的“五双”管理制度。

  七、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和出库时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对于剧毒物品的出库,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由专人负责出库并及时办理出库手续。

  八、库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以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

  九、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搬运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器材及劳动保护用品。

  十、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学*和培训。

  十一、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专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一、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出入库、装卸、使用及废弃化学品的处理。

  三、职责

  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购买过程的安全管理。

  生产部负责建立公司进出厂危险化学品台帐和一级库房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出入库及装卸过程的安全管理。

  安全部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使用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

  各生产单位负责公司使用、生产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四、术语

  危险化学品:使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潮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判定依据为《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名录》。

  五、内容

  1.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

  危险化学品的购销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出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

  2.1储存方式和设施的安全要求


危化品管理制度6篇(扩展8)

——学校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制度实用5份

  1、实验管理人员必向学生介绍各种药品的特性,对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药品必须着重强调,在开展活动或使用实验器具前,教师要讲清操作要领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方法,并在教案中做文字记录。

  2、学生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按教师讲的要领操作,不许随意使用或品尝药品,有事或对活动有异议的必须向教师报告。

  3、学校实验室应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4、学校应按规定在实验室(专用教室)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学校要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6、实验室(专用教室)要有电源箱,内置自动空气开关,严禁使用刀闸开关。

  7、管理人员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对号入座,认真填写使用登记。

  8、管理人员关闭电源、锁闭门窗最后离开。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经常保持良状态。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已有。

  2、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仪器装备应及时补充,及时验收、登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帐册相符和帐册实物相符。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严格报废审批手续。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8、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10、一般药品与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定厨、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帐清、资料清、标志清”。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实验中违反操作规则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遵守实验操作规则发生损坏的,酌情处理。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实验教师要认真核对仪器设备数量与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12、学期初,实验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拟定学期实验计划,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无修复价值的应办理报损登记注销手续,并注明损耗程度及原因。学期末,实验教师要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整理清点,拟报填补计划。

  1.实验室属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或搞其它活动。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由科学专任老师负责。

  2.学生要在老师的带领下排队进入实验室,按编号就座。在室内要保持肃静,注意室内卫生,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辅导学生进行实验,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未按操作规程或不负责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教育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要爱护所有的实验设施和仪器。对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守则造成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建立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实验完毕,任课老师应组织学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7.实验室教学人员要安排学生每天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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