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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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 1

  唐代人才辈出。那时候的每一位诗人都各具特色。我喜欢李白的热情豪放,喜欢杜甫的忧国忧民,喜欢王维的从容淡然……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他――刘禹锡。

  刘禹锡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他字梦得,是唐朝时期大臣、也是一位哲学家、文学家。他所具有的精神品质向来为人们所称赞,被世人誉为“诗豪”。除此之外,刘禹锡的诗作我也耳熟能详,他的每首诗我都甚为喜欢。当从宽桥窄巷上走过时,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的情景;当秋天看到一群候鸟划破长空时,我便会联想起“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画面;当欣赏祖国大好河山时,我就想起爸爸总爱津津乐道的《陋室铭》: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其中,我最喜欢《浪淘沙》这首诗,诗的上片“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淘风簸自天涯”力量满满。这是诗人见黄河后产生的感慨,更是他对宁静生活的一种向往!

  如此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却被命运所捉弄。在刘禹锡尚未衰老时,朝廷腐败,他就不幸惨遭贬官,因此生活艰难。落魄之时,刘禹锡并没有因被贬而伤心不已。晚年的刘禹锡,与白居易唱和较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刘白”。在这贬官期间,他创作了大量寓言诗,体现了自己对当朝权贵的极度不满。又写了许多诗赋来表达自己不甘沉沦的雄心。

  刘禹锡豪放洒脱、乐观旷达的气概深深感染了我。他跌入低谷时逢秋不悲,面对达官显贵绝不低头。再细细品味刘禹锡的诗,我感受到了许多许多……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 2

  诗人李白生*介绍诗人李白生*介绍

  李白的诗歌今存990多首。有大量的政治抒情诗,充分表现了诗人非凡的抱负,奔放的激情,豪侠的气概,也集中代表了盛唐诗歌昂阳奋发的典型音调。李白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多次以大鹏自比,「大鹏一日同风起,博摇直上九万里」《上李邕》。但李白在长安三年失意而归,使他激昂的政治热情,再受到现实的冲撞时,便转化为怀才不遇的悲愤狂歌,从胸中喷涌而出:「大道如青天,

  我独不得出, 羞逐长安社中儿, 赤鸡白狗赌梨栗,

  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李白还以痛快淋漓的饮酒诗,来排遣怀才不遇的忧愁。《将进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与这种豪放奔涌,无所掩抑的感情气势相适应,李白的诗歌在艺术手法方面的显着特点是:想象神奇,变化无端,结构纵横跳跃,句式长短错落,形成了雄奇飘逸的风格。《梦游天姥吟留别》:

  「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天台四万八千丈,对此欲倒东南倾。我欲因之梦吴越,一夜飞渡镜湖月。湖月照我影,

  送我至剡溪。谢公宿处今尚在,渌水荡漾清猿啼。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千岩万壑路不定,迷花倚石忽已暝。熊咆龙吟殷岩泉,栗深林兮惊层巅。云青青兮欲雨,水澹澹兮生烟。列缺霹雳,邱峦崩摧,洞天石扇,訇然中开。青冥浩荡不见底,日月照耀金银台。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虎鼓瑟兮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而当大梦初醒来,幻境消失,又引出了对人生世事的感慨:「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李白这种想落天外的特点,大大发展了庄子寓言,屈原初次的浪漫精神和表现手法,也融汇了道教的神仙意象,具有令人惊叹不已的艺术魅力,赢得了一代「诗仙」的赞誉。

  李白的诗歌的题材是多种多样的。他的七言古诗(《蜀道难》,《梦游天姥吟留别》,《将进酒》,《梁甫吟》等 ); 五言古诗(《古风》59首)

  有句汉魏六朝乐府民歌风味的《长干行》,《子夜吴歌》等,七言绝句(《望庐山瀑布》,《望天门山》,《早发白帝城》等)都成为盛唐的名篇。李白在唐代已经享有盛名。他的诗作「集无定卷,家家有之」。为中华诗坛第一人。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 3

  在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的哼起了一首歌:“如果能重来,我要选李白,哦,几百年前做的好坏没那么多人猜……”

  是的,如果真的能重来,我想选李白。因为在古代,李白是一个家喻户晓的诗人,还有许多的诗友,并且在他烦闷之时,还可以喝几杯酒解解愁。而现在的我不管上学有多么辛苦,都没有人帮我解解忧愁。就凭这点,我想当一回李白。

  李白只不过在醉酒之时写了几首诗,就受到了古今中外所有人的仰慕,而我天天埋头苦练,却没人知道,凭这点我更想当一回李白。

  李白只是因为受到了众人的仰慕,就有人为他写了一首歌,而我每天除了学*就是学*,却没有人为我写歌,就凭这点更加让我想当李白。

  偶尔,我和朋友谈起李白,他们都会立刻啧啧赞叹李白,却忘了我这次考得满分,把称赞我的话语通通都收了回去。

  于是,快到家时,我又更起了歌:“如果能重来,我要选李白,哦,几百年前做的好坏,没那么多人猜……”刚才的所想我也只能当做幻想了。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 4

  “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志强,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海县靖一。”

  “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一方面要做超凡脱俗的隐士仙人,一方面要做君主的辅弼大臣的诗人李白,在他20岁只身出蜀的闲游一生中,我为他的才华痴迷。从故乡流行三侠剑,“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他“做”了,游历山河之位一才华惊世,贤人的举荐,但亦是了无音信,直到唐玄宗的赏识步入翰林院的那一刻起,他的人生拐到转向了繁华复杂的社会现实,孰不知是喜亦是悲呢?

  明明知晓官场乱如麻,高力士的专权,却以写诗为借口令他为自己脱靴,可不侮辱了这位小肚鸡肠的宦官。一次杨贵妃吟唱李白的《清*调》,挑唆李白把她比喻成作风不正派的赵飞燕,为此吹着枕边风时唐玄宗疏离了他,可见李白的处境每况愈下,“安能摧眉折腰事贵权,使我不得开心颜”,他的高傲狂妄,可是否他的心是凉的呢?是否也在怨统治者的薄凉,抵不过高力士的谗言,杨玉环的说辞呢?

  他的“眸子迥然,哆如猛虎”,一生不以功高自傲,却又心怀国家“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一位诗人的不羁,肆无忌惮嘲笑统治的腐朽“气岸遥凌豪士前,风流步落他人后!”他的狂成了文人过客的期望,他的舍富守“清水出芙蓉”,他成了潇洒“肮脏”的隐士,气利禄,求自境,孑然一生干净利落。

  数十年的长安早已容不下他,他又“须行即骑访名山”,难道他真的看破红尘“事了拂衣去”了吗?这时他“说”了,“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篙人”,表现他的潇洒;“天子唤来不上船”,表现他的轻狂;“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表现他的雄心壮志;“天生我材必有用”,表现了他的乐观豁达;“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表现了他的重情重义。一颦一笑间,一悲一叹中,又是“朝如青丝暮成雪”。

  他的一腔济世之志却无从安放,可谓如今是“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他是不愿醒来,只想着“杯莫停”,这现实的残酷让他又响亮高呼“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三杯吐为诺,五岳倒而轻”。他又笑了,笑出了怀才不遇的无夸,笑出了一代天骄的气度,笑出了文人的落魄。或许酒才是真正晓得他的寂寞,他的豪放,他的重情,这或许诠释了他的一生。

  他,是浪漫的诗人,他,是自信的隐士。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 5

  李白,一名浪漫主义诗人。出生于公元前701年,死于公元前762年。他是中国诗人的骄傲;他写的诗是浪漫主义中的精华;他还是历史上的大文豪。他的著作有《望庐山瀑布》《早发白帝城》《将进酒》等,被后人誉为“诗仙”。

  在李白创作的无数绝句中,有一首是我最喜欢的。这首诗就是----《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每当听到这清脆明朗的声音,我就会想满头白发的男人站在床前,看着从窗外透入床上的月光。便站到窗前,望着外面地面那雪白的月光,仿佛是上了一层白白的霜。接着,他抬起头,久久地凝视着天空中孤独的月亮,此时,那孤独的月亮仿佛就是李白他自己。一个远离家乡的诗人,也是一个孤独的“月亮”。于是,他思绪万千,走到书桌前坐下,提起笔,创造了这首千年不朽的诗词。

  李白是一位文人,可是如果你认为他只会写诗,那你可大错特错了。因为李白不仅会写诗,还是一位剑术高手呢。写到这里,我就觉得李白仿佛站在我面前:穿着一身洁白的长袍,腰间插着一把长剑,正慢悠悠地朝我走来。李白有“十五好剑术”,可以这样说,你学剑法只要拜他为师就行了,他一定能够让你学会剑术。看着他走路,总觉得有一股浪漫主义的气息朝我袭来。这种气息使我陶醉,也使我感到愉快。

  李白,他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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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合集5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诗人 (菁华5篇)

我最喜欢的诗人1

  杜甫生于712年,字子美,号少陵野老,后人称其为“杜少陵”、“杜工部”。杜甫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圣”,他与李白并称为“李杜”。杜甫的诗歌生动而真实地反映了时代的变化,被称为“诗史”。

  杜甫出生于官宦世家,聪颖好学。青年杜甫漫游山河,壮志凌云,途中结识李白。壮年杜甫困居长安十年,仕途不顺,生活艰辛。中年杜甫,逢安史之乱,肃宗即位,杜甫投奔肃宗途中被叛军俘虏,再困长安。生*经历,使杜甫变得更加忧国忧民,同情广大的穷苦百姓,希望国家安稳富强,百姓丰衣足食。

  杜甫的代表诗作有《望岳》、《石壕吏》、《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春望》等。

  《望岳》是杜甫在漫游时写下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句堪称是千古绝句。诗人从望岳的想法,再一次突出了泰山的高峻,写出了泰山雄视一切的雄姿和气势,也表现出诗人不怕困难,敢于攀登高峰、俯视一切的雄心与气概。这是杜甫青年时代的作品,体现了他当时的壮志与激情。

  《春望》是杜甫在中年时期所写,正逢安史之乱,杜甫被困长安。他亲眼目睹了长安城一片萧条零落的景象,百感交集,便写下了这首传诵千古的名作。《春望》的“望”表达了三种情感:对家人的怀念,“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对国家前程的忧虑,“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对自己日渐衰老的概叹,“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这就是我喜欢的诗人杜甫,他写景的诗非常生动、传神,让我身临其境。更让人敬佩的是,杜甫写的许多作品揭示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巨大痛苦,体现了杜甫沉郁顿挫的文风和忧国忧民的情感。

我最喜欢的诗人2

  曾经有这样一位诗人,她巾帼不让须眉,堪称“千古第一才女”,她就是宋代诗人李清照。

  李清照从小就出生于书香门第,父亲家的藏书甚富。这样良好的家庭环境使她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加之自身的聪慧颖悟,所以自幼便才华过人。她创作的诗词更是绝妙,在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是李清照的代表作之一,也是我个人非常欣赏喜欢的一首词。“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每次读起这首词,我就仿佛进入了一个非常美的境界。在一片莲花盛开的藕池里,一叶扁舟缓缓驶来,舟上一位游兴未尽的女子正着急从迷途中找寻出路,于是不停地划,可是没想到,这一动作却打破了寂静的画面,将栖息在洲渚上的鸥鹭给惊飞了。此时,我仿佛听到了清水的荡漾声、鸥鹭受惊时的阵阵鸣叫。最后一句虽言尽,但那种情趣却还在延续,不禁让人感到青春年少的美好,想永远停留在那美妙的一刻。全词耐人寻味,可见李清照的才高学博。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这是李清照的《夏日绝句》全诗仅二十字,却连用三个典故,不仅鞭挞了南宋当权派的无耻行径,还告诉世人:人活着要做人中的豪杰,为国家建功立业;死了也要为国捐躯,成为鬼中的英雄。字里行间流露出李清照的爱国情感,如此慷慨豪迈的诗竟出自一位女性之手,谁能不为之敬佩?

  在古代那样一个封建的社会中,很少有女性能饱读诗书,并且才华横溢,而李清照却做到了。不但如此,她还关心国事、热爱祖国,他开创了女作家爱国主义创作的先河,更为后世留下了一个女性爱国的光辉典范。我为*能有这样一位了不起的女词人感到骄傲、感到自豪!

  我欣赏李清照的才华,敬佩她的正气凛然,更喜欢她那“冰雪林中着化身,不同桃李混芳尘。”的独特个性。

我最喜欢的诗人3

  云想衣裳花想容、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些名句想必大家都读过。大家知道它们的作者是谁吗?没错,正是我们耳熟能详的盛唐诗仙:李白。

  酒入豪肠

  众所周知,李白爱酒,他写的诗中,约有四分之一与酒有关。很奇妙的是,李白一喝酒,就能大笔一挥,题下千古绝唱。仿佛酒就是他灵感的源泉,就是他的命,就好像没有酒他就会才思枯竭。喝酒的人一般性格豪放,李白也是如此。他的豪放可都在他的诗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呢。我一向觉得,豪迈的诗是好诗。李白的大多数诗,与我的喜好不谋而合,所以我读他的诗,总感觉心情舒畅。他的诗看起来气吞山河,读起来铿锵有力,品起来回味无穷。他可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他可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他可以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他可以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读这些诗,就好似来了一场场酣畅淋漓的大雨,让人有醍醐灌顶之感。

  浪漫之巅

  李白再豪迈,也不能遮挡他身上那块浪漫主义诗人的大招牌。李白除了好酒,还好游山玩水。祖国的名山大川几乎都留下过他的足迹和诗句。他写的赞美祖国大好河山的诗可以铺满一个大草原。

  他的浪漫主义之诗想象丰富,比喻运用得尤其多,从而使他的诗意境奇妙。读他的诗,你甚至可以足不出户,就领略到青山绿水的怡人和奥妙,体验初雪的银装素裹和微寒,倾听到潺潺溪流的低吟浅唱。这每一首诗都是他精心雕刻出的能与米开朗基罗作品相媲美的江山雕塑,可谓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他慢慢游,慢慢写,我慢慢翻,慢慢读,似乎永远也不会厌烦这慢节奏的创作与欣赏。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这是诗人余光中对诗仙李白的评价,多么恰当啊!盛唐盛产诗歌,而李白如此出色,正是因为他豪迈,浪漫啊!

我最喜欢的诗人4

  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他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也是北宋豪放诗人。苏轼名轼是因为他的父亲希望他做一个有才能的人,但是要学会收敛一些自己的才华。

  苏轼幼年时饱读诗书,他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通过自己的努力,他最终考上了进士。但刚要当官时,苏轼的母亲去世了,苏轼便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做官,回家守孝三年。后来他再次当上了官,这时,王安石变法,苏轼因王安石举措太过激进,不利于国家而反对王安石变法。最后他自请离京,来杭州做官。在杭州西湖他写下了很多脍炙人口的诗句,如“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如船。”等优美的诗句,写出了苏轼对西湖的喜爱之情。后来,他来到密州任职,恰逢中秋节,苏轼非常想念弟弟,对着明月写下了耳熟能详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其中“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广为流传。因为“乌台诗案”苏轼锒铛入狱,在王安石等人的请求下,他最后被贬到黄州。

  在黄州时,有一天,他和朋友们外出买地,天突然下起了雨,于是,苏轼就写下了《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其中“谁怕?一蓑烟雨任*生”“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苏轼写出了自己随遇而安的坦荡胸怀和乐观旷达的人生态度。

  苏轼也是一位美食家,在黄州任职时,他爱民如子,老百姓们非常爱戴他,送给他一些猪肉,苏轼就把它做成一道糯而不腻的烧猪肉,他的这套独特的炖肉方法被人们看好,老百姓就用他的名字命名为“东坡肉。”一天,他看到惠崇的画,写下了“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芦蒿满地芦芽短”,这时苏轼灵光一闪,想到了美食,提笔写下了最后一句诗“正是河豚欲上时。”真妙啊!

  我不仅喜欢苏轼的诗词,还喜欢苏轼。他乐观旷达、舍己为人、心怀天下的精神值得我学*。我要发奋读书,做一个像苏轼那样乐观旷达,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我最喜欢的诗人5

  我最崇拜他的才华。不论是《将进酒》还是《静夜思》,都将他的才气展露无疑。他笔下的长江浩渺无际:“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他手中的黄河奔腾咆哮、一泻千里:“黄河西来决昆仑,咆哮万里触龙门。”他诗中的庐山瀑布飞湍喷泻:“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他写的峨眉山月夜瑰丽:“月出峨眉照沧海,与人万里常相随。”“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羌江水流。”他的才,使他名垂史册,万古流芳。我爱他的才华,希望和他一样能写出不朽的名篇,在简单中明白真理。

  而他的狂放不羁,在封建社会里更显鲜明。他对封建圣贤倨傲不恭的态度,以及他蔑视封建统治权势、追求个人自由的愿望,使我震撼。醉酒后,一双高贵的靴子还留在愤怒的高力士手里,而人却不见了……他不堪忍受朝中昏暗,挥一挥衣袖离朝而去。何等洒脱!何等清高!他的作为令许多人为之汗颜。他的所做作为正好印证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提到李白,就不得不提到酒。众所周知,李白喝酒可是无人能敌。这点在他的许多诗歌中就显露无疑,“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能把马和衣服都拿去换酒的人,其爱酒的程度自然一目了然。正因为有了酒,才有了李白流传千古的绝唱《将进酒》。是酒造就了他的文章,是酒让他留下百千名篇。

  还有“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气魄;“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自信;“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的大度;“松柏本孤直,难为桃李颜”的狂放不羁;“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的豪迈……一切的一切,都令我着迷。他独特的人格魅力,造就了古诗文史上的一个辉煌!

  我喜爱李白,喜爱他的才、他的豪迈、他的洒脱……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诗、他身上的的闪光点,将会越来越亮,成为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合集5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一位诗人李白作文实用五篇

  我最喜欢的一位诗人李白作文 1

  如果说历史是一条奔流不息的长河,那么一位位杰出的文人墨客便是一粒粒闪耀的珍珠,而李白便是粒粒珍珠中最珍奇美丽的一颗。

  据说李白母亲生他的前一天晚上梦到了太白金星,所以给他取字太白。李白10岁的时候就通晓诗书,长大后在岷山隐居。州郡长官以他有道而举荐他,但他没有应举。益州长史颋见到李白后,对他的才华惊叹不已,说:“这个年轻人是个非常特别的天才,如果在稍微努力一点的话,就可以和司马相如相比。”李白喜欢纵横之术,对剑术也很感兴趣,想当个游侠,为人重义轻财,乐善好施。看来他的爱好也挺多!

  杨贵妃也很喜欢李白的诗,经常吟诵不止。但后来有一次杨贵妃经高力士挑拨,也恨透了李白。她经常在玄宗面前说李白的坏话,渐渐地,玄宗也对李白疏远起来。哎,看来李白的洒脱和轻狂给他惹来了不少麻烦。

  李白知道自己的'政治抱负难以实现,越发狂傲不羁。他和贺知章等人交好,成天在长安酒楼狂饮,并称“酒中八仙”。后来李白请求让自己辞官回家,但玄宗没有同意。看来李白不愿受约束,是个自由主义者。

  李白的生涯很惊险。他历经磨难后,过着“诗情画意”的生活。

  一天晚上,李白喝醉酒后趴在船上“捞月”,不小心掉进水里淹死了。可怜的李白就这样去世了。但民间却说李白是被江中的鱼驮到天上去了。当然,我也希望是这样。

  大多数人欣赏李白是因为他的才华横溢、出类拔萃,而我却不同,我欣赏的是李白作为“诗仙”的狂傲和洒脱。

  我最喜欢的一位诗人李白作文 2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莱人。——题记

  他,是盛唐最杰出的诗人,也是我国继屈原以后又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留给后世九百多首优秀诗作,这些熠熠生辉的诗作,就是他一生的心路历程。

  他就是“诗仙”李白,也是我最喜欢的诗人!

  走进年幼的李白,一个贪玩的小孩,整天不务正业。一次,他逃课去河边玩,见到一位老奶奶想把铁杵磨成细小的绣花针,深深的震撼了他。从此以后,他下定决心读书,他本就天资聪颖,又努力学*,这才造就了日后的“诗仙”。

  他本可以考取功名,进朝做官,但他偏不,他就是要与众不同,他决心游历祖国大地,扬名四海,风风光光的的去做官。“可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也许就是他离开故乡时的依依不舍。在庐山,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气势磅礴,读来让我的心为之一振。远离故乡,难免会思念家乡,一首《静夜思》,一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道出了无数人的思乡之情。

  皇帝终于发现了李白这块儿“美玉”,宣他进朝做官,专门写诗,记录宫中大事。这无异于是把他当人们娱乐的工具,而李白这么一个天才,怎么能受得了这般轻视,把自己的才学都为别人取乐?于是,他毅然辞官,又跑去“游山玩水”。可是他想报效祖国的心却丝毫不减。“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他是多么渴望为国效力啊!

  李白爱酒,他有很多诗都与酒有关,一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道出了他的豪情壮志。台湾诗人余光中评价李白“酒入豪肠,七分化作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李白一生放荡不羁,性格豪爽,他的诗已经达到了“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境界。而他也为大唐画上了最炫丽的一笔。

  走进李白,走进他的豪情,才情,仿佛走进了一片广阔的天地。

  我最喜欢的一位诗人李白作文 3

  诗仙,是你的名号。你漂泊天涯,冠盖京华独自悲叹,亿昔勤学苦读,换来的却是世俗的偏见。月,你千年不变的知音,伴你醉酒畅欢。人间炎凉,尔虞我诈,树敌林立,世人皆欲杀。你只沉醉酒壶,宁一世苍茫。月,是你心灵的明镜,人世混沌,你只逃入千里皓月,去寻觅那罕见的净土。诗坛上‘兴酣动笔摇五岳,诗成啸傲凌沧洲’的叱咤,政坛上‘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的悲哀,皆化入了月影中。月,成了你寄情的美玉,引得那苏轼咏叹千年

  曾几何时,你在浊酒中望见了自己的愁容。孤独中冷酒惨骨,饮下的是对尘世的远离与脱俗。香浓的酒早已化为神经的麻木,你唯有在神经的麻木中找寻自我。

  水酒潺潺,你独倚偏舟。江风吹动你的发丝,酒滴江心,向着皎月漂流。

  我最喜欢的一位诗人李白作文 4

  酒入豪肠,七分啸酿成了月光,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 ——题记

  李白这人,一生潇洒豪放,他敢回敬玄宗“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样的诗句,也会写出“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这样诗来夸赞贵妃。

  他李白一身白衣如谪仙降世,自九天飞来,是天上无意间放下的一缕青烟,可就是这缕青烟却成为了九州中最唯美的惊鸿一瞥。

  细观大唐诗人的诗,多数都有那些落魄的轨迹,可细观太白的诗我们却无从下手,因为他真的太自信了,家人对他不理解冷眼相待时,他写下来“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未能获得所拜谒官员的青眼,他也没有丧失信心,回敬了“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少年”;对于世俗议论更不用说了,他的骄傲自信本就凌驾于一切之上“淮阴市井笑韩信,汉朝公卿忌贾生”。

  总以为,太白是七分水三分月的,所以他写月自然是入骨入髓,入木三分的。“青天明月有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似是呼月而来,又循循引出了月的若即若离,朦胧虚幻之美,最后又由月归酒,笔走随意,气势磅礴,一轮朦胧雅致的月便出现在我们面前。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这是最诗意的酒和最酒意的诗,也是最最美的恣意纵横和最恣意纵横的美,诗人都说太白借酒浇愁,可如若没有借酒浇愁有怎会有这唯美的诗?

  李白笔酣墨饱满腹经纶,他的诗也是可谓落笔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他的诗中有“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样的自信和狂,也有着“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傲;还有着“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的浪漫之情,亦有“我欲醉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的率意,当然也有“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的清新。

  太白为杨贵妃写诗时敢让高力士为他脱鞋,也敢让贵妃为他磨墨,虽然只是被人当做饭后笑谈,但也凸显了太白的傲气。

  太白的诗是半个盛唐,他的人也是盛唐的传奇,他是人们心中大唐的代表性人物,或许他也真是那九天之上的谪仙,在这尘世间昙花一现,便是我们永远的追随与光芒,他也一直存在于我们真真切切的历史之中。

  我最喜欢的一位诗人李白作文 5

  窗外的天边,一片红霞,好似一幅惬意的油画。

  夕阳无限好,可我却高兴不起来。枯燥的教学题让我头晕脑涨,我呆呆地趴在书桌上,有些疲倦,渐渐进入了梦乡。

  只见他一挥长袖,摇头摆脑地大声念着:“日照香炉生紫烟,遥望瀑布挂前川……”没等他说完,我不禁接了下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那个人一脸惊奇地看着我,问:“你怎么知道我才想的诗?”“你想出来的诗,难道你是李白?”我问。他听了更是一脸疑惑,说:“你还知道我的名字?”听了他的话,我恍然大悟,原来到了唐朝,还遇到了李白。我努力控制自己的兴奋,说:“我当然知道您,您可是诗仙啊。”李白听了,微微一笑:“那都是别人说的,我不敢当啊。”

  李白忧郁拉起头,望向天际,正好看见一群鸟儿向远方飞去。喃喃道:“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随后,他又看向了天空孤零零的一朵云,一会儿冷风吹来,把那朵云也吹走了。

  李白不再望向天空,看向敬亭山,我说道:“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李白的视线从敬亭山转移到我身上,说道:″你会读心术?”我才不是会读心术,我来自2000后的,你的诗流芳百世,名垂千古,在我们那可受欢迎了。

  李白笑了笑,摸着我的头说:“余谓子颇有学不吾辈论文?”于是我俩便在瀑布边的一个小凉亭中坐下,并开始谈论未来的世界的美好和对现在社会的看法。

  李白开心地笑了,然后一摇一晃地向远处走去,最后消失了。我的梦醒了。梦醒的时分已是21世纪。诗歌也醒了。

  是的,说到诗歌的将来,我相信它一定会大多数人所接受。你等着吧,李白爷爷,诗歌的繁荣已为期不远了,因为它毕竟是文学王冠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合集5篇(扩展3)

——我最喜欢的一位诗人作文6篇

  有人最喜欢的诗人是具有豪迈气概、洒脱奔放的诗仙李白,也有人对那文采斐然、心思澄明通透的杜甫情有独钟,更有人,喜欢那不拘小节、一心只向往田园的诗人孟浩然……而我,最喜欢的诗人却是李清照。

  李清照,这位千古才女,相信大家对她的名字一定不陌生,可是,纵使她留下了那么多好诗好词在世间,可是,却极少有人去真正了解她这个人,了解她背后的故事。大家喜欢也熟知她的诗词,可是,却没有人喜欢她的沉默,她的忧郁。

  其实,在我的印象中,李清照更像是一位降落人间的仙子,有着卓越的才华和一颗熊熊燃烧着的不灭的诗心。她虽然出生于名门望族,可却丝毫没有嫌贫爱富的心思,也没有高人一等的架势,她,依旧是那个最娴静、最清新、最美好的她。她的出现,可以说是惊艳了时光。我想,我稚嫩笨拙的笔触应该永远也描绘不了李清照,这位淡然优雅的仙女最美的容颜。

  在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人会过多地谈及李清照的魅力,也无人知晓这位难得一遇的才女究竟是怎样的一番美貌。这,恰恰就是她最特别的地方。她和很多古代女子都不一样,她不重视自己的容颜,也不希望自己的容颜被大家称道,她只愿意永远当那一朵红莲,静静地荡漾在荷塘,轻轻悠悠,安安然然。

  古往今来,西施、貂蝉的名字似乎总传播得很远,以致人们谈及她们都会面露喜色。相比起略微有些忧郁哀愁和低调淡漠的李清照,她们就像一朵朵盛开的鲜艳的花儿,开得硕大灿烂,而总会有人注意到,在这片纷扰的花海里,静静地开着一朵雏菊,它的颜色是那样淡雅,就这么温柔愉快地开着,不争抢任何俗世的浮夸和虚华。

  噢,多么令人神往的她!这,是李清照!她既是千古才女,却从不稀罕这些名誉,相反,在她柔弱的外表下,更隐藏着一颗坚强不屈的心,所以,她才会发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豪壮感叹,也因为对丈夫的深切思念,她毫不犹豫地挥笔洒墨写下“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思切,有时候,她更像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孩子,乘小舟出行却迷了路,笔锋一转,又是“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闲情雅致和活泼情趣!

  好一个别样的李清照!

  她,固然是一介女流,却有着比男子更让人敬佩的气度和诗情,叫我怎能不牢记她的名字呢?

  要说我最喜欢的一名诗人,那应该就是李白了。

  李白一生嗜酒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中,极其传神地描写了李白:“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千古一醉,快哉李白!写出同市井*民清静,对帝王权贵的藐视。这是“诗圣”对“诗仙”的评价,何其准确,何其到位!

  李白是个实践者,一个行者。李白的人和事都有一种强大气场,一种强大的文化气场。纵观李白的一生,多半腰下挂一把剑,行否与名川大山之间。李白其剑术多年,“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红尘里”“十步杀一人”,可见他功夫了得。一个人有了剑、酒、诗,那将是一个怎样的人生啊!

  李白交游甚广,为他行走天下铺*了道路。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村野市井友谊,又与杜甫,高适,孟浩然,贺知章,王昌龄这些超一流诗人有着密切交往。尤其是与杜甫的友谊,成为了每每说到唐朝,说到唐诗都绕不开的话题。

  李白天生的浪漫主义情结,是他在具备一个天才诗人的天赋同时,又有游侠,刺客,隐士,道人,策士的气质。大半生的流浪生活,李白游遍了全国名山大川,写下了大量赞美祖国大好河山的优美诗篇,无不表达出的那种酷爱自由,渴望**的情怀。奇险的山川与他那叛逆不羁的性格达到完美的契合,他的诗被世世代代所佳诵。

  李白一生处在高度兴奋中,这是他生命状态决定的。他的生命力犹如一座活跃的火山,那喷薄而出的火焰,形成了*历史文化深处的光源,穿越茫茫的岁月来照耀我们的天空。

  苍茫云海间,剑光一闪,风舒云散。

  仙客自天来,白袍一丈,气荡河山。

  一袭白袍,一樽清酒,一柄长剑,独饮于庐山之上,蜀道之间。朦胧中,李白只能在这山巅之上,思念他逝去的盛唐。

  后人称李白“诗仙”,仙者,从人从山也。李白并非仅仅纵情山水,而是他的才华,他独特的政治眼光,已经凌驾于世俗之上。他将盛唐的衰落看得一清二楚,他想说,但他又不愿再说——说了却又无人去听,随山风飘去,又何必费这口舌?

  李白与杜甫,承下了一代诗风,在运河上游,太白楼上,一*美酒,就足以让济宁熠熠生辉。杜甫作为现实主义的集大成者,在民生疾苦中,他也看到了唐朝即将由盛转衰的危机。他悲叹民生,大抒国家之危难,民生之多艰。但该来的还是来了,大厦将倾,杜甫扶不起来,最终老病一身,郁郁而终。但是李白与杜甫不同,李白的情感都寄托在了游山玩水之中。他的诗文看似在抒发个人情怀但他的内心其实还系着朝廷,还系着自己曾满怀梦想踏入又仰天长叹步出的长安城。

  开元末年,他在蜀道送别友人时,写下了一首《蜀道难》。一声声蜀道难的叹息,并没有惊起唐玄宗的盛世美梦。“磨牙吮血,**如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含蓄而锋利的笔芒,在朝廷眼中只是他的又一篇古风佳作,唐玄宗还沉浸在歌舞升*的繁华中,怎能读出这字里行间的倾颓之势?李白又一次无奈。每次叹息后,他都不愿再关注朝事,但他做不到,*家,他的盛唐,如何能像镜花水月一般烟消云散?心有不甘,情绪万千,只落得“长相思在长安”、“长相思摧心肝”。

  历史的潮流注定大厦将倾,诗圣扶不住,诗仙也扶不住,安史之乱还是来了。唐朝由盛转衰的命运终究无法挽回。也难怪,唐朝的命运岂是一辈文人诗者所能改变的?而李白,在山水中走出来,看着这个满目疮痍的盛唐,哪里是盛唐,国家山河社稷恐怕都要易主。李白站了出来,“愿将腰下剑,真为斩楼兰”。他去投奔李璘,暂将微躯捐,但从他提着剑踏入军营的那一刻,唐朝没有由衰转盛,反倒是命运将李白与他的盛唐联在一起,推向了深渊。

  梅花剑,淋上血滴,青白衫,沾上尘迹。他以为凭他自己就可以挽救大唐命运,可他就算有再娴熟的剑法,又怎能挡住*。

  李璘,叛变。一瞬间,风起云涌,梅花剑砰然落地,清酒浸透白襟。李白看透了盛唐的衰落危机,却没有看透这劫数无可避免。他提起剑顺流而下,泪花中,他隐约看见了年少仰天大笑出长安时的自己,现在他老了,不似少年时了,我辈岂不是蓬蒿人?大厦将倾我扶不助,家国无望我救不起。*猿声一声更比一声悲切,浮生若大梦一场,轻舟已过万重山。

  这舟上的人,这山间的风,这壮美的河山,这,都不堪一击。他彻底心灰意冷了,再次在山水间徘徊,“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他嘲笑自己的痴狂,明知人生如梦一场,他却执意把忠心奉上。那是他的朝廷,那是他的长安,是又怎样,鬓发已白,清酒已浊。

  那夜的月是如此的明,潭中的水清澈透明,几十年来,他一定从来没见过这样空明的夜月,他蹲下身子,双手伸向水中的月亮,在这似有非有的月中,他一定看见了长安,又看见了唐皇。他可能没看到自己,否则怎会纵身跃入月下的河塘?

  天上的星又亮起,星光穿过云雾,照亮山峰之巅。那有一人,一壶,一剑。盛唐不再,盛唐又依旧;你已不再,你又不朽,你,就是半个盛唐。

  李商隐是晚唐著名诗人,和杜牧合称“小李杜”,他是一位文笔优美,有情有义的诗人。

  只要我有闲暇的时间,我便会沏一壶茶,坐在清幽的小阳台中,手持一本带着书卷香的'《李商隐诗集》,啜一小口茶,在浓郁的茶香中,细品李商隐的诗。此时,我仿佛身临其境,也跟着李商隐来到他唯美动人的诗词世界里。

  初识李商隐,是那首人人皆知的《无题》。“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春天到了,蚕丝吐完了,蚕的生命也就随之结束了。蜡烛为了照亮光明,驱赶黑暗,就算燃尽自身变为灰沫也在所不惜。这时多么有哲理的诗句啊!我的心中似乎也被李商隐种下了变成“春蚕”、“蜡烛”的种子!从此,我对李商隐有了更深入的钦佩之情。

  李商隐是一个神话,虽不像李白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对未来充满憧憬,告诫人们面对困难要鼓起勇气面对;又写不出刘禹锡的“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淘风簸自天涯”表明他对淘金生涯的厌恶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不像王昌龄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那样表现出“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情感。但是李商隐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他有他独特的风格,他写的诗构思新奇,优美动人,又情致深蕴,典丽精工,一直广为传颂,深深影响着我。当我读到“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时,我如同和他来到了这个缥缈的梦境;读到“夕阳无限好,只是*黄昏”时,夕阳西下的美景如实地呈现在我的眼前;读到“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时,我仿佛看到他在灰暗的一生捕捉到了一缕温暖的阳光。

  李商隐的诗句永远吸引着我,激励着我。每读到他的诗句,就走进了他的世界,李商隐是家喻户晓的诗人,也是“诗魂”,他的诗句含情脉脉,慰藉着我的心。

  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北宋时期著名文学家、诗人、书法家、画家……大家对他应该也很了解吧!

  苏轼说得上是一位大诗人啦!什么“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啦,“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啦,都是他的作品。可是,你知道吗?苏轼也是一个大吃货呢!

  有一次,苏轼被贬到了黄州,因为俸禄很少,他以为只能“吃土”了。但到了黄州以后,他发现黄州的猪肉很便宜,可是,当地人不会做,做出来的猪肉很腥,所以他就买了猪肉自己回家做,还教当地百姓做,为此还写了一首诗:“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哈哈,是不是很有意思?

  还有一次,苏轼被贬到海南,那里的海鲜美味极了。苏轼一看高兴坏了,还特地给家中写了一封信,说:“无令朝中大夫知,恐争南徙,以分此味。”意思是:千万不要让朝中的大人们知道这件事,我怕他们争着来这里,把好吃的分走。

  这就是苏东坡,可爱又才华横溢的苏东坡!

  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北宋时期著名文学家、诗人、书法家、画家……大家对他应该也很了解吧!

  苏轼说得上是一位大诗人啦!什么“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啦,“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啦,都是他的作品。可是,你知道吗?苏轼也是一个大吃货呢!

  有一次,苏轼被贬到了黄州,因为俸禄很少,他以为只能“吃土”了。但到了黄州以后,他发现黄州的猪肉很便宜,可是,当地人不会做,做出来的猪肉很腥,所以他就买了猪肉自己回家做,还教当地百姓做,为此还写了一首诗:“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哈哈,是不是很有意思?

  还有一次,苏轼被贬到海南,那里的海鲜美味极了。苏轼一看高兴坏了,还特地给家中写了一封信,说:“无令朝中大夫知,恐争南徙,以分此味。”意思是:千万不要让朝中的大人们知道这件事,我怕他们争着来这里,把好吃的分走。

  这就是苏东坡,可爱又才华横溢的苏东坡!我最喜欢的一位诗人。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合集5篇(扩展4)

——我最喜欢的诗人作文 (菁华3篇)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这是我喜欢的一首词《念奴娇。赤壁怀古》,它是我最喜欢的诗人----北宋诗人苏轼写的。

  说到这首词,不得不提起我的家乡----湖北黄州。1080年苏轼在乌台诗案后,被贬到黄州去当团练副使。《念奴娇。赤壁怀古》就是他在黄州期间写的。这首词是他留给世人的一首绝世好词,也是他豪放词的代表作。我们黄州民风淳朴,风景优美,苏轼很喜欢。他在黄州居住了四年之久。他诗词书画样样精通,苏轼好交友,好游山水,好美食。时至今日,黄州各大酒楼还有“东坡肉“这道菜呢!据说是苏轼做出来的一道菜,流传下来了。

  苏轼(1037—1101),号“东坡居士”眉州人。他是北宋时期著名的文学家、书法家、,画家,他还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呢。总而言之,苏轼的性格豪放不羁,他的一生是饱经忧患,也是丰富多彩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苏轼,他的主要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我一定要好好读读看!

  走进,走进你的精魂。走进你的'诗胆豪气,走进你遗留下斑驳的残碑,还有走进你那诗中拓出的崇高爱国精神。那一句句、一行行千吟不衰的诗句,是你不小心放进日子里的吧!你可曾知道你酿成的诗酒又醉倒了多少炎黄子孙?

  读书与漫游时期,你飘生吴越,闲情四射,后归洛阳应举。不第。再游齐赵,其间初绘泰山,一首《望岳》“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即以突现出泰山的宏伟与你人生的抱负。继而遇李白、高适同游于梁、宋结下深厚的友谊。正所谓:“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啊!。

  困居长安时期,你先在长安应试,落第。后向皇帝献赋,向贵人投赠,过着“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的生活,由此你感叹而作《兵车行》、《丽人行》等评批时政,讽刺权贵的诗篇,记录下了车辚辚→哭声直上干云霄的凄惨;道旁过者问行人→被驱不异犬与鸡的征夫惨痛申吟;长者虽有问→天阴雨湿声啾啾的怨恨控诉;你这语杂歌谣,最易感人。愈浅愈切,深入人心。

  安史之乱时期,潼关失守,你独投肃宗。途中被俘,押至长安。闻官军一再败退的消息,感慨而作《月夜》《春望》《衰江头》《悲陈词》等诗篇。抒发了“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无奈与感伤。之后你潜逃到凤翔行在,做了左拾遗。当你忽闻官军胜利的收复蓟北时,涕泪满衣裳。激动与喜悦之情使你挥墨而作《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直抒胸臆。

  好景不长再之后又是战乱频,人们颠沛流离的生活着。你提起愤慨之笔,再次镌刻下那催人泪下、心寒不羁的历史的片段。使得“三吏”“三别”成了不朽的传扬,也使你成为了人们所歌颂的“诗史”

  西南漂泊时期,随着九节度官军在相州大败以及关辅饥荒。自家的茅屋被秋风所破,大雨如柱,长夜难眠。你推己及人,联想到的是:人民的痛苦、国家的命运。你大声疾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呜呼!何时眼前突兀现此屋,吾如独破受冻死亦足。”这正是你炽热的忧国忧民的情感流露与克己为人的人道主义宽广胸襟的展示。你远大的抱负未能实现,极度愤慨之时,你正话反说:“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抒发了一生的心事,毅然的选择弃官携家随民而去,于是乎发出“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的人生感悟。一字一泪,感人肺腑。

  从成都流浪到夔州,你卧病于此。用一首《登高》再次概括了人生的苦况,情怀深蕴,顾盼生辉。唤年你独登岳阳楼,虽然已是“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而你心却依旧怀着“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的博大情弦。在这生命即将燃尽的时刻,你关注的不是自己,而是国家的安定,真的是令人感慨万千。

  走进苍茫的浩野,只为寻你。是你将碧绿的溪流溶进了昏迷的旧梦,在颠沛流离的日子里,书写那深深的“骨”字。走进流光的映影,只为懂你。是你将苍冥的斟入了岁月的浓桨,独自一人苦咽那口溶泪的酒。走进历史的炊烟,只为悟你。是你将明月的清辉撒满了天空,却把暗淡的黑影留给了自己。

  当时间湮没了河流,当历史暗淡了天空,在大唐由盛转衰的背景里,永远有你冲天的豪情。你用自己飞天的痕迹,阐释了你的人生。你飞入了史册,注定成其中夺目的一颗星星......

  唐,一个神秘又浪漫的朝代,唐玄宗和杨玉环的`凄美爱情让人泪目。也有李白的豪情,道出:“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千古名句。似乎盛唐就是人们最爱讨论的话题之一。

  而晚唐,显得动荡不安,安史之乱更是让唐,奄奄一息;这样看,晚唐就显得更加的悲情了。而我爱的这位唐代诗人,正出于凄凉的晚唐,他的名字叫贾岛。

  谈到贾岛,第一反应必是“郊寒岛瘦”,想到了诗奴。贾岛不算大才之人,他受教于韩愈,却频繁落第,难道是韩愈看错人了?

  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就像那个家喻户晓得故事。那天贾岛正琢磨着自己的新诗“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想着想着也没看路,就撞见了韩愈。韩愈也是读书人,帮他改了一个字“敲”,并有了“推敲”的典故。

  这是引子。但却体现了贾岛的专注与执着。那么,如果贾岛没有撞到韩愈,也没改这历史性的一笔。贾岛是否就沉没在这诗坛了呢?

  这就要谈到贾岛靠得是什么?他靠的是勤奋,就拿李白作比较。喝上一杯酒,诗性大发也就一两分钟时间,就抱着酒壶名留青史了。贾岛可不一样,打好初稿,先大改,后小改,最后细改,花四年的时间,自己读一遍,哭一场,你可说他是做作,但我觉得他这更像是个人情感的表达。有时他写的诗,真得能有那么感人吗?那也不尽然。

  那韩愈真是看错人了吗?贾岛还是有点著作的。“暮过山林”“寻隐者不遇”如此脍炙人口,不过贾岛早期的诗歌,基本上可以说是空白,说明推敲的结果还是有用的。

  如果他当时没遇着韩愈,我相信他还是能够保持现在的地位,他靠的是自己而不是靠别人。我们也要学*贾岛,就如他一般,尽管自己处处不如他人,花上更多的时间来弥补,梦想定能实现。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合集5篇(扩展5)

——我最喜欢狗的作文合集10篇

  看过一身卷毛的泰迪,却唯独喜欢长毛的萨摩;看过小短腿的柯基,却偏偏喜欢长腿的萨摩;看过呆萌的博美犬,却单单喜欢微笑的萨摩。

  我最喜欢的狗就是萨摩耶了,它长得极其可爱,一身洁白的长毛,像一个雪白的团子一样可爱,三角形的耳朵听到响声就动一动,黑的发亮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一个黑色的鼻子,再加上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真的是太引人注目了,特别是它的笑容,所以它有“微笑天使”的称号。

  有一次,在小区的路上,我看见了一只很大很可爱的萨摩,我第一眼看到就非常喜欢,它正在那里散步,只见它迈着矫健的步伐,张开嘴就像在微笑一样,样子十分乖巧有趣。而她的主人在旁边打羽毛球,它便乖乖的在一旁躺着,静静地看着,它一会儿在草坪上转悠,一会儿在小区里走动,但不会离主人太远的距离,再或者就是躺在草坪上。我们一边看着萨摩,一边依依不舍地上楼了。不过我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在窗户旁边看它走了没有,看见它还在那里,我十分兴奋。然后我就去洗澡了,我洗得比*常快,为的就是继续看萨摩。洗完澡之后我看到它还在那里守着主人打羽毛球,不一会儿,它的主人可能打累了,于是就牵着萨摩回家了,我注视着他们的背影离开,才不舍地看电视去了。

  过一会儿,我在阳台上看见了另外一只萨摩,它的毛没有那么长,可能是被修剪过,所以我觉得它没有第一只好看,但是,我仍然觉得萨摩是所有狗的种类里最好看的。这只萨摩被它的女主人牵着,慢悠悠的溜达,突然,刚才那只又跑来了,他们像许久未见的朋友,互相奔跑着扑到对方怀里,两只萨摩一起嬉戏打闹,第一只跑起来的样子十分可爱,大步大步的跑,像是看见了肉骨头一样,它的尾巴还一翘一翘的,这令我更加喜欢它了。它们一会儿在草丛里玩耍,一会儿在路上奔跑,你追我赶,非常高兴。之后,天色也渐渐变暗了,它们就回家了,我希望再次见到它们。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到邻居家做客,发现他们家居然养了一只萨摩耶,当时看到他我的眼睛顿时就亮了。我马上就过去摸了摸它的毛,软绵绵,毛茸茸的,摸上去真舒服。早就知道萨摩耶的性情温和,适应性强,不怕生人,就算见到陌生人也是非常友善。这只萨摩耶乖乖的让我抚摸着它,好像很享受的样子,它还时不时地伸出舌头舔了舔我的手,我既惊讶又惊喜。

  我跟它的主人聊了聊天,顺便聊了一下它家的萨摩耶。听它主人说,它*时都是充满活力的,对主人也非常忠诚,不过作为一只宠物的它,攻击性并不强。它主人还跟我说了它的“风光”事迹呢。

  它主人说,有一次它在路上看到一块骨头想走*去吃,可正巧有条狗跟它抢,那条狗就想跟它打架,可是那条狗长得十分凶猛,大叫了几声之后,这只可爱的萨摩耶就害怕了,不敢上前打架,赶紧躲到了主人的背后。然后,当萨摩耶遇到一只温顺的小猫之后,它就收起了之前的胆怯,用它那可爱的叫声一直对着猫咪叫,猫咪也拗不过它离开了。我听了之后也笑了,原来这只萨摩耶还“欺软怕硬”呢,不过萨摩耶的警惕性也挺强的。后来,每次我去它家,它看到我都会直接扑过来,以示友好。

  我非常喜欢萨摩耶,喜欢她的白毛,喜欢她的大耳朵,喜欢她的大眼睛,喜欢她的微笑,喜欢她的所有。

  每个周末我都随爸爸妈妈去乡下玩,那里有我最喜欢的.狗狗——小乖乖。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这句猪八戒的至理名言来形容小乖乖当时的状况,再恰当不过了。我们刚到乡下,一打开车门,小乖乖就扑了过来,张着嘴巴吐着舌头就往我脚上啃,一副可怜的模样。我知道,外公外婆上班去了,小乖乖肯定又饿着了,心疼地说:“别急别急,马上给你吃。”我三步并作两步,冲进屋里给它找吃的。小乖乖一副急吼吼的模样,让我无法把饭全部装入狗盆,一些洒在了外面。但小乖乖依然把头埋进了盆,毫无影响,狼吞虎咽地把盆里的饭吃了个底朝天,还把外面的饭也舔了个精光,……小乖乖真是“饥不择食”呀!

  我想和小乖乖一起玩,但它却左嗅嗅右闻闻,一副没吃饱的样子。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一个装着虾壳的袋子,它高兴极啦!一头扎进了里面,贪婪地吃着美味的虾壳……当它想把头缩回来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红色的袋子就像围巾一样挂在它的脖子上,怎么也绕不出来。我刚想着要不要帮小乖乖取下袋子,只见它绕着门前的水泥场跑了起来。小乖乖脖子里的红袋子迎风飘扬,象极了可爱的小红帽,我愈发觉得好玩,在一边喊着:“小乖乖加油!小乖乖加油!”这时小乖乖有点急躁,但红袋子却象胶布似的粘在了小乖乖的脖子上,怎么也挣脱不了。突然,小乖乖停了下来,把脖子一抖,再加上风一吹,红色的袋子就随风飘走了……小乖乖真是“急中生智”呀!

  当我在喝莫斯利安的时候,小乖乖趴在地上,专注地看着我,眼睛一眨也不眨,还时不时地伸着舌头。“小乖乖,你也想吃吗?”小乖乖仿佛听懂了我的话,马上站起来,摇了摇尾巴,眼睛里流露出一种期盼的神情。我马上把手中的半杯酸奶放在地上,它跑过去嗅了嗅,露出一副兴奋的神情,朝我摇了摇尾巴,把头使劲往杯口里塞,无奈杯口太小,怎么也塞不进去。我看到它那滑稽的模样,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它让我想到了“狐狸和鹤”的故事。这时,小乖乖灵机一动,把杯子打翻在地上,让酸奶流到了地上,它再用舌头去舔……小乖乖真是“聪明机灵”呀!

  它就是我的小狗——小乖乖!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 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

  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我认识一只小狗,它叫豆豆。它长着一身雪白的卷毛,头上的毛长得特别长,把眼睛都挡住了,如果不仔细观察,看起来它似乎没有眼睛。只有在它晃脑袋的时候,你才能发现它那双被隐藏起来的大眼睛。它的鼻子黑黑的、小小的,两只耳朵耷拉在头两旁。

  豆豆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它竟然能听懂英语。如果你对它说:“豆豆comehere。”它就会飞快地向你跑来。如果对它说:“stand up”,它就会用两只前腿抱着肚子晃晃悠悠地站起来,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不过它支撑不了多长时间,不一会儿就又趴在了地上。

  一旦有人摸它,它就会立刻翻个身,肚子朝上,四肢伸展开来,露出粉红色的舌头,装出一副可爱的样子,好像在说“肚皮痒痒,赶紧给我挠挠”。当你用手去抚摸它肚皮的时候,它就会摇头晃脑,露出一副满意的样子,好像在说“真舒服呀!”

  狗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我家里养了好几只狗,虽说要雨露均沾,但说到我最喜欢的一只,还是老家的小狗。

  它是一只土狗,没有纯正的血统,外表也并非出色,但它是陪伴我最久的一只狗,也是最忠诚的狗。

  它已经5岁多了,在狗家族中已经是一个中年妇女了,但它的体力可一直很棒,从第一次见到它到现在,一直活力满满。

  作为一只看门狗,它非常敬业,从外貌到行动,它一点都不比别的狗差。

  它长相并不凶,可它的牙齿让它失去了可爱的感觉,它不论张口闭口,下牙都收不到嘴里去。土黄色的毛中,带些黑毛,这深色的毛发便让它的牙更加明显,无论是谁看见它,都会退让3分。它凭那高超的演技,可让邻居都要小心翼翼的来串门。它看到邻居或是陌生人都会先狂叫几声,接着跑到别人的脚下,张开嘴,有想咬的'冲动。也许是爷爷管教有方,它从来都不会真咬,只是假假的咬上一口。也许这就是晚上没人来串门的原因吧。

  每次回老家,我都会按惯例准备两根火腿肠给它,这便让它养成*惯。每次车子开到门口时,它都会第一时间冲出来,去找我。有时它在那等,等到老爸下来时,当它看见不是我,竟不带一点留恋转头就走。当它成功靠撒娇换到了火腿肠时,便第一时间冲回它的小屋里,吃完才回来和我玩。我真不知道养了这只馋狗是该哭还是该笑。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狗,它比泰迪忠诚,没泰迪依赖人。

  我五岁的时候,爸爸从门外抱着一个和我差不多见方的箱子,放在地上。我打开一看,一只小狗孤独地缩在箱子里,任凭谁逗也不出来。它的毛是桔色的`,个子小小的,分明是刚出生不久,从别处抱来的。

  第二天,那只小狗仍然躲在箱子里,好像寝食难安,大概是离开了妈妈的缘故吧。我把我喝的牛奶全部装在一个盆子给它,并放在它的面前。它在那里发抖着,眼睛睁得好大,毛都扎煞起来。我急忙走开,躲了起来。这时它四周看了看,悄悄地爬到盆子那边,把牛奶一口气全部喝完了,它又急忙跳回箱子里躺着,拍拍肚皮,好象在说:“好饱、好饱……”

  一天过去了……,二天过去了……。终于有一天,它不再缩在那个箱子里的,逐渐地和我一块玩耍,玩累了就倒趴着睡觉,而且比以前睡得更香了。每天早晨它醒来之后,还会按时到我的房间里舔我的脸,把我舔醒。实在舔不醒它就蹲坐一旁等我(它不敢上床,怕妈妈打)。渐渐地我和小狗和睦相处,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次,我犯了错误,被妈妈批评。我气得坐在椅子上大哭了起来。谁劝我也不听。小狗慢慢走了过来,用身体蹭我的脚,用舌头舔我的脚趾头,好像在说:“小主人,别生气,妈妈批评你也是为你好呀!再哭就不是小男子汉了。”我连忙擦干眼泪,决定重新振作。

  现在它已经快一岁了,我赶紧帮它起了一个名字叫“旺旺”。它的毛脱落了,变成了黄色。身躯也更健壮。我爸爸看它长大了,就从外面买了一只母犬。它们一见钟情,一起玩,一起睡,一起吃饭,一起洗澡……后来,它们就生了7只小狗狗,它们一生下来,眼睛都是闭着的,过了一个多月,它们才睁开眼睛,又开始活蹦乱跳。

  从此以后,我们家更加热闹。

  我想,狗哪里随处都可以看见,但是,我家的狗:看似变通,但是在我眼里。它是一个非常懂人心的狗。它长着一双大耳朵、一个圆圆黑黑的鼻子、和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每当耳朵竖起来时,它就像一只可爱的狼。它的全身是黑色的,它的胆子很小,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几天连我都害怕,过了几天后它才不害怕我,它有一个坏*惯,只吃肉和骨头不吃饭,但是饿了几天它就不挑食了,只好乖乖的吃白饭,等它听话的时候我才会给它吃点肉和骨头,它就会很高兴,然后摇摇尾巴,跳来跳去,就知道肉和骨头都比饭好吃,很快它吃完了所有的肉和骨头,我看着我家的狗,我想它应该是真的饿坏了。

  有一天我因一些事心中很不愉快,它好像能看懂一样,就像知道什么一样,坐在那里眼睛睁的大大的看着我,然后不停的叫着像是在和我对话,说着,主人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我们一起分担吧,每当听到这声音,我的心情就会不知明的变的好起来,就不在会烦恼,我家的狗不仅懂人心,而且还很会看家。

  有一次,我的同学来我家里玩,由于我同学是初次来我家,所以,我家的狗不认识他,以为他是小偷呢,就大声的叫了起来,我听到声音便出门看看,看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我的同学来找我讨论学*的,我便大声的叫了一声,我家的狗便停止叫声,我跟我同学说我家的狗很听话的,而且还是个很有灵性。过了一个星期之后,我同学又来我家作作业了,我家的狗好像记得他一样,没有在像第一次那样大叫,你看我家的狗很厉害吧,我为它骄傲,我为它自豪。

  一天, 妈妈给我买了俩只漂漂亮亮,小巧玲珑的小狗,可爱极了!

  那是一个双休日的傍晚,天气十分寒冷。可我的被窝却是暖暖的。我们家的俩只小狗却冷的发抖,它们触到暖气,像箭一般地跑过来。蹑手蹑脚地在我床边,间了闻那暖气,小心翼翼地爬到了我的床上,钻进去鼓成了一个小圆球,舒舒服服的睡起了大睡。忽然,我的脚好像有冰,起来一看,床单湿了一大块,我很害怕爸爸、妈妈明天会骂我。于是就十万火急的下床,冷静一想:“我的裤子怎么没湿呀!”我慢慢地掀开被子吓了一大跳!原来是小狗!这时我的'心才*静下来,我把抱下小狗来,气极败坏的把它们骂了一顿。从那时起妈妈给小狗买了件暖暖的衣裳。

  以后小狗再也没冷过,我的床再也没湿过,看!这就是我家“淘气包”我爱我调皮的小狗。

  自从之前和珊珊阿姨家的小狗玩过之后,我就对它念念不忘。听说小姨外婆带着它在太外婆家,我央求妈妈也带我去。

  刚走到门口,还没等我打招呼,就感觉一团毛线样的东西边叫边向我冲来。我下意识地往妈妈身后一躲,这才看清是小狗卡卡。

  很久不见,卡卡都忘了我了,还冲我叫。看着它警惕的.眼神,让我有点郁闷!好啊臭卡卡,亏我还想着你,你居然都不认识我了。

  小姨外婆正在喂卡卡吃东西,我央求小姨外婆让我来。这小家伙起初还怀有戒备心,想吃又不敢吃。最后还是经不起美食的诱惑,趴在我脚边大吃起来。

  慢慢地,卡卡和我熟了起来,不再冲我大声叫了,而且愿意和我玩了,也会向我摇尾巴表示友好。在小姨外婆的鼓励下,我还牵着卡卡去散步。卡卡开心坏了,一直在我身边绕着我转圈。卡卡呀卡卡,你可千万要记住我呀,下次我再带你出去玩好吗?

  一天, 妈妈给我买了俩只漂漂亮亮,小巧玲珑的小狗,可爱极了!

  那是一个双休日的傍晚,天气十分寒冷。可我的被窝却是暖暖的。我们家的俩只小狗却冷的发抖,它们触到暖气,像箭一般地跑过来。蹑手蹑脚地在我床边,间了闻那暖气,小心翼翼地爬到了我的床上,钻进去鼓成了一个小圆球,舒舒服服的睡起了大睡。忽然,我的脚好像有冰,起来一看,床单湿了一大块,我很害怕爸爸、妈妈明天会骂我。于是就十万火急的下床,冷静一想:“我的裤子怎么没湿呀!”我慢慢地掀开被子吓了一大跳!原来是小狗!这时我的心才*静下来,我把抱下小狗来,气极败坏的把它们骂了一顿。从那时起妈妈给小狗买了件暖暖的衣裳。

  以后小狗再也没冷过,我的床再也没湿过,看!这就是我家“淘气包”我爱我调皮的小狗。

  我想,狗哪里随处都可以看见,但是,我家的狗:看似变通,但是在我眼里。它是一个非常懂人心的狗。它长着一双大耳朵、一个圆圆黑黑的鼻子、和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每当耳朵竖起来时,它就像一只可爱的狼。它的全身是黑色的,它的胆子很小,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几天连我都害怕,过了几天后它才不害怕我,它有一个坏*惯,只吃肉和骨头不吃饭,但是饿了几天它就不挑食了,只好乖乖的吃白饭,等它听话的时候我才会给它吃点肉和骨头,它就会很高兴,然后摇摇尾巴,跳来跳去,就知道肉和骨头都比饭好吃,很快它吃完了所有的肉和骨头,我看着我家的狗,我想它应该是真的饿坏了。

  有一天我因一些事心中很不愉快,它好像能看懂一样,就像知道什么一样,坐在那里眼睛睁的大大的看着我,然后不停的叫着像是在和我对话,说着,主人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我们一起分担吧,每当听到这声音,我的心情就会不知明的变的好起来,就不在会烦恼,我家的狗不仅懂人心,而且还很会看家。

  有一次,我的'同学来我家里玩,由于我同学是初次来我家,所以,我家的狗不认识他,以为他是小偷呢,就大声的叫了起来,我听到声音便出门看看,看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我的同学来找我讨论学*的,我便大声的叫了一声,我家的狗便停止叫声,我跟我同学说我家的狗很听话的,而且还是个很有灵性。过了一个星期之后,我同学又来我家作作业了,我家的狗好像记得他一样,没有在像第一次那样大叫,你看我家的狗很厉害吧,我为它骄傲,我为它自豪。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合集5篇(扩展6)

——我最喜欢的节目作文合集10篇

  小时候在家看电视时,因为不知道要观看什么节目,便从第一台开始寻找有趣的节目,转着转着就转到献爱心台,看到节目里的人们有着悲天悯人的心,无时无刻的帮助他人,我被他们感动,喜爱“献爱心”这个节目。

  这个节目是在每晚八点播出,里面的人物有数十个,每一集所演的内容大不相同,不但画质好,有如相机拍出来的照片,而且人物对话也非常的有趣又好笑,令观看者的心情也跟着开心了起来;而且有时所说得话十分有道理,让观看者心服口服。

  当我第一次看完这个节目后,印象特别深刻,虽然不是从第一集开始看,但是它的内容深深吸引我,让我对每天演出的剧情抱着迫不及待的心态,而且愈看愈喜欢,怎么看都看不腻。

  如果哪一天,我没有看到这个节目,那我一定会哭三天三夜,甚至到电视台跟制作人苦苦哀求,因为我每次欣赏这个节目时,像是进入剧情里,他们的喜怒、哀、乐就等于我的心情。

  我自小就爱看动画片。什么《飞哥与小佛》、《小布与小伟》、《功夫熊猫》、《喜羊羊与灰太狼》、《多啦A梦》……我都看过,可我最喜欢看的还莫过于《名侦探柯南》了。

  这部动画片十分有趣。每一个细节都很扣人心弦,让观众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错过了最关键的情节,有时候我看得入了迷竟连厕所都忘了上呢。

  我最崇拜里面的柯南了,别看他和我一样小,却有一个聪明的大脑。就连基德的伪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还很勇敢呢,有一次他竟不顾自己的性命安危,拿着定时炸弹,扔到河边才阻这止了场爆炸。他虽然受了重伤,但没有一声抱怨。他还挺会装萌,好几次都让我捧腹大笑。

  我真希望成为一个侦探,与坏人搏斗。

  不过,我有一个小小的抱怨,那就是每集都太短了!真希望能在推出一些剧场版,好让观众们大饱眼福一下!

  我很喜欢看电视,但不是动画片,也不是娱乐节目和言情电视剧。我比较喜欢的是中央十套的科教频道。

  科教频道有许多好看的节目,但我最爱看的还是“百家讲坛”和“动物世界”。

  “百家讲坛”讲的是历史上的`知识。虽然我对历史一窍不通,但我还是喜欢看。

  记得蒙曼教授当时在讲武则天,“处理”萧淑妃,下场很惨,被砍断手和脚在酒里泡,当时我正端着碗吃饭。结果吃着吃着筷子就不动了,原来是看电视看的太入迷,正吃着饭呢,也把吃饭给忘了。

  “动物世界”主要讲的是千奇百怪的动物天堂。里面介绍了一些动物,以及他们的生活*性,让我感觉就像站在那些正在战斗的大象,正在偷香蕉的猴子,正在吃肉的老虎面前。与它们交流,与它们对 话。

  我认为小学生不是不可以看电视,而是应该看电视上一些有用的东西。我们可以看看新闻,了解一下国家大事,可以看看法律频道,学会自我保护,还可以看看科教频道,明白一些历史……

  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是-喜羊羊与灰太郎,因为故事裡的喜羊羊常常用牠的智慧去解决困难,让自己和同伴逢凶化吉、重获自由,而且每当灰太郎要来羊村捣蛋时,牠都会自告奋勇去面对,来取得羊村的安全,并把灰太郎赶走。因此,牠是这部卡通裡,我最喜欢的`角色。

  我喜欢这部卡通的塬因还有很多,例如:这部卡通每隔十五分鐘就休息进广告,我会让自己走动一下,也可以让眼睛得到适度的休息。另外,它常常在最高潮的时候就结束,留下无限联想,让人可以发挥想像力,因为人的想像力是包罗万象的,可以让情节变化无穷。

  每当看喜羊羊与灰太郎时,我总是哄堂大笑,并且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因为喜羊羊常常把灰太郎吓得目瞪口呆,他的表情与动作又十分夸张,所以这部卡通格外令我喜爱与难忘。

  电视节目有好有坏,我们要好好加以选择,这样才看得有价值,也可以得到休閒娱乐的效果。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电视吗?你们有喜欢看的电视节目吗?在这些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中,我最喜欢的是……噢对了,我先不说,让你们来猜猜。

  它是一个集创意性、艺术性于一身的节目,每天下午4点多在少儿频道或是下午5点在中国教育频道播出。如果你们是它的忠实粉丝,写到这里你们应该已经才出来了吧,对,它就是《艺术创想》。

  这个节目的主持兼老师是个外国人,他叫尼尔·布坎南,他有丰富的想象力、动手能力。这个节目可以分成三个部分:棚内节目、过场的简单艺术创想、大型艺术创想。

  我给你们说几个吧:很多人正愁着画画时画不出阴影和反光的效果,但只要在方形图案上的右上、左下角加两撇,或在圆形图案上画一个小圆和一个水滴就行了,阴影就画在光源的另一边,画个龙卷风就行了。

  过场的简单艺术创想很简单,一看就知道怎么做:镜面画,双手齐下画……

  大型艺术创想就和尼尔去的地方有关,去学校就摆有关学生的,去宠物店就摆只猫……每当看到这一部分时,我就不由得佩服尼尔的想象力、耐心和动手能力。

  《艺术创想》这个节目增强了我动手能力,还教会我做好多作品所以,我最喜欢这个节目。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有很多,数不胜数。其中,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有动画大电影《喜羊羊与灰太狼》,《叶罗丽》,《熊出没》。但是,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还要属《海绵宝宝》了!

  我喜欢海绵宝宝,因为海绵宝宝的身体能变成许多形状,如圆形,多边形等。脑子还会时不时喷水,海绵宝宝的身体一般是正方形的,他最好的朋友是派大星,他们经常一起玩耍,虽然有时会发生些小争吵。但是,小小的争吵阻挡不住他们坚固的友谊。

  除了海绵宝宝外我还特别喜欢派大星,因为派大星造型奇特,头上尖尖的,头上的颜色有时是粉色的,当它生气时就会变成紫色的,而且他的胃口很大,每当生气的时候就变得非常能吃。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段是,有一天,海绵宝宝兴高采烈的去捉水母,他看到一个水母窝,他就偷偷的进去想要偷吃水母窝里的果酱,正在海绵宝宝偷吃果酱的时候,突然一大群水母向海绵宝宝袭来,把海绵宝宝蛰的浑身是包,海绵宝宝的表情痛苦极了,大声地边跑边叫,引来了周围的章鱼哥,章鱼哥不断地嘲笑海绵宝宝。海绵宝宝心里暗暗想到:下一次,被蛰的一定是嘲笑我的章鱼哥。

  我最喜欢《海绵宝宝》这个动画电影,因为每当看到海绵宝宝的时候,我的烦恼就会消除很多,他能带给我很多欢乐。

  同学们一定喜欢看电视吧?一定有自己喜欢的节目吧?如果你问我喜欢什么节目,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说:“我喜欢看《家有儿女》。”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欢笑。下面就让我给大家介 绍一下这一家里的成员吧。

  小雨是一个非常乖巧又可爱的男孩。虽然他有时会做一些“傻事”,但是他给别人的印象是既可恨又可笑。有时他的脑子里还会有许多奇怪的问题。还特别喜欢打刘星的小报告。刘星是一个聪 明都用在了搞怪上的捣蛋男孩。他每天没少去过老师的办公室。不过他也有善良的一面,他还帮助过小朋友呢。 小雪是一个非常听话的孩子,她的学*成绩在班里是名列前茅的。她在老师和父母面前是 一个乖乖女。她有时也会和父母闹点小矛盾,但他也会及时改正。她还对弟弟非常好。 刘梅是一个唠叨的老妈,但也一心做个好妈妈。她虽然总是做错事,但她也是出于爱心的。 夏东海是一个非常慈 祥的父亲。从来没有骂过他们,也没有打过他们。他只要让孩子们开心就行了。

  每当我遇到伤心的事情的时候,它就会让我开心。它就像一个大英雄一样,它一处于来,伤心这个大坏蛋一下子就吓跑了。

  昨天我们家发生了一场战争。

  “来快把遥控器给我,《快乐大本营》马上就要开始了,快一点呀!快呀!”爷爷就这样催我,可是我就是不给。爷爷和奶奶就过来抢,我就站在那里不动,等他们快抢到的时候,我就向爷爷奶奶做了一个鬼脸,把他们下了一跳,我赶紧把遥控器藏在背后,然后爷爷和奶奶就一起说:“要尊老爱幼。”

  正在爷爷和奶奶给我讲道理的时候,妈妈出来了,妈妈说:“尊老爱幼是这样说的,尊老在前面就是先尊老,后爱幼。”听妈妈这一说我就赶紧把遥控器给了爷爷。

  我觉得以后要少跟爷爷和奶奶抢电视啊!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视节目也越来越多。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看什么电视节目?我最喜欢看《动物世界》,它告诉了我许多道理,也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

  收看这个节目,让我认识了吃人的蟒蛇、敏捷的小猴子、可爱的小老虎、威严的狮子,还有成群结队的野狗……让我知道了蚂蚁是怎样搬运食物的,怎么繁殖后代的;大象如何教小象行走;猎豹怎样教小猎豹学会捕食……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栏目,我的回答一定会让你惊讶。我开始一点也不喜欢动物。通过这个节目,我慢慢开始与动物接触了,反而觉得动物对于人类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动物与人类也是地球中不可缺少的生物链。我还可以从中了解到动物生存的艰难和未向危险。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生存环境中,它们要非常小心,因为每走错一步,就有死亡的危险。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一只母老虎在她的宝宝几岁大的时候就要抛弃它,因为小虎必须学会自己养活自己,妈妈不能养活它一辈子,母虎必须抛弃自己的宝宝,才能使小老虎了解到世间的险恶,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老虎。还有一只秃鹰妈妈,在她伟大母爱的浇灌下,长起了丰满的羽毛,然而,她却在小秃鹰还不会飞的时候,亲手将小秃鹰抛向蓝天,让小秃鹰学会飞翔。如果不会飞翔,他面临的将是死亡,如果会飞翔,她面临的将是自由。最终,他成功的学会了飞翔,他飞到了蓝天。

  看了这个故事,我了解到了,我们不能像一个小公主、小皇帝一样,我们要从小学会自理,这样长大之后就不用再依靠父母了。因为父母不能照顾我们一辈子,只有我们现在努力学*,多帮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提早学会自理,才能是堂堂正正的人。

  现在人类都很珍爱动物,在《动物世界》中,我经常会看到人类拯救野生动物的感人故事。我相信人类和动物一定会永远友好下去,和谐共存。

  啪、啪、啪……这是什么声音?原来有人在鼓掌。为什么会有人鼓掌呢?是因为我们学校在1月1日晚,安排了“元旦联欢晚会”,当观众们看到精彩的节目时,会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高声欢呼。

  元旦联欢晚会每年都会有,今年也不会例外。联欢晚会非常热闹!同学们有的在舞台上跳舞有的演小品还有的唱歌,不光有同学们参加,辛辛苦苦地老师也参加了,老师们有的演小品有的唱歌,这些节目都非常的引人注目!

  其中我最喜欢的元旦节目,非《怡香春景》莫属了!我可不是因为这个舞蹈有本班的女同学参加,才喜欢的,而是因为这个舞蹈的的确确、真真实实不错哦!

  当这个舞蹈开场时,就博得了观众的高声欢呼与热烈掌声!开场不久后,同学们形成了一朵花的形状,将扇子展开更加漂亮更加像一朵美丽的花朵了。到高潮部分后,简直太出乎意料了,演员们站成一横排,根据音乐的变化,扇子也有规律的扇动着,而且还形成了一个波浪,波浪高低起伏,十分整齐十分有规律,观众们的的掌声更加欢呼雀跃了!

  这个舞蹈不仅好看,而且还体现出了演员们的辛苦排练与团结一致的心,就是因为这样,这个舞蹈才能如此婀娜多姿!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合集5篇(扩展7)

——我喜欢最喜欢的水果作文合集五篇

  今天妈妈买了两串又大又圆的葡萄,个个都像,紫红色的玛瑙似的。在所有的水果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葡萄。

  吃一颗葡萄,酸酸甜甜的,一直甜到心里味道好极了。妈妈给我摘洗了一大碗葡萄不一会儿我就把它吃完了,真是太好吃了。

  卜子萱

  我有一个最喜欢的水果——苹果。

  它红彤彤的,就像小姑娘羞红了的脸一样。闻一闻,就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扑面而来,咬一口十分的甜,苹果的汁都涌了出来,就像牙齿在水游泳一样,把它放进榨汁机里面,把它榨成果汁,啊!别提多么棒,多么好喝了!最美的味道,还是水果本身的味道。

  有一天妈妈买回来一大袋子苹果,我迫不及待的就想把它们吃掉,妈妈用水把一颗颗苹果洗了一下,拿出刀子,开始削苹果皮,妈妈削掉一个苹果皮,我就用一个苹果皮擦一下手背。苹果终于削好了,我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苹果快没了,我的嘴巴里吐出了一个又一个“子弹”,这个苹果最终都被我一个人吃光了。

  啊!苹果真是又甜又香!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梨。梨是黄黄的,有一个棕色的梨把。如果我在地上搭一个三角架,把梨系到顶上,远远望去,真像一个摇摇晃晃的葫芦,好看极了!

  要是你口渴了,不要到超市买可乐,雪碧等碳酸饮料了,去水果店买几个梨吃吧。因为梨多汁、清甜、润嗓子。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葡萄。

  每年到丰收的季节,妈妈都会给我买成串的葡萄,圆圆的葡萄真诱人啊,

  葡萄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它酸甜口,好吃极了,剥开葡萄皮,就会看到紫红色的果肉,诱人的果香更是扑鼻而来,总是让我迫不及待的想一口吞下去。在炎热的夏天,如果把葡萄放进冰箱里过一个小时拿出来放嘴里冰冰凉凉的,真是天然美味佳品。

  葡萄这么美味又有这么多的好处,大家都来多吃葡萄吧!

  我最喜爱的水果就是橘子了!

  橘子外面的皮是橙色的,把里面的果肉包得严严实实,像一个个士兵,在守护城门;当你把皮给剥开时,会有许多汁蹦出来,它们就像刚出生的婴儿,想迫不及待的看看外面的世界,里面的果肉是一片一片的,正抱在一起取暖呢!多么亲呀!果肉上面的白色线条,可是橘子里最有营养的东西,可千万别把它扔掉,我相信许多人看了以后都直流口水,迫不及待地拿一片放在嘴里,哇!真凉快呀!吃了的人都赞不绝口!但是注意哦,别把橘子里的核子咽下肚子里。

  这就是我的最爱水果,听了以后,你们想不想尝一口呢?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合集5篇(扩展8)

——我最喜欢的花,合集5篇

  比起百合、梅花、玉兰··我还是更喜欢八重樱。

  我家门口就有两棵八重樱,每次花开都能给我带来无限乐趣。早春三月,八重樱团团簇簇的攀上枝头,繁花胜雪。和风吹过,急雨般散落一地的粉红色的心形花瓣,就像一块块精致的用樱花铸成的地砖。细碎的花瓣密密的搭成了一座粉色天棚,远远望去,就像天边粉红色的浮云,“粉红欲滴”。风吹过时,那粉色的雨让人流连忘返,总能带给我无限的快乐。

  八重樱的叶子,总爱在花朵凋谢后才羞答答地从枝头冒出来。叶片上的纹理十分明显,叶片上面是深绿色,下方略带棕色。显得生机勃勃。

  春天,门口的迎春花首先报告春的消息;夏天,玉兰花亭亭玉立在院子里,带来洁白;秋天,秋菊和桂花熏香了整个秋夜的夜空,带来阵阵凄清的凉意;冬天,翠竹和梅花迎霜傲放,带来冬日的生机,一年四季花开不断。美不胜收。

  但是我依然更爱门口的八重樱,虽然它的花期很短,但是每次开放都能让院子更加美丽,充满生机。这一点是其它植物所不能取代的。八重樱在自己能开放的时候努力开花带来美丽,凋谢后,又带来生机。它把没竭尽全力,默默无私的奉献出来。

  我爱八重樱的美丽,更爱八重樱的'无私品质!

  桃花没有玫瑰花的艳丽,没有百合花的幽香,没有牡丹花的高贵,可是桃花却有默默无闻的品质。

  桃花有的粉里带白,也有深粉色的,可漂亮了。桃花有的挤在一块,仿佛在参加舞会;也有的一个个高昂着头站在枝头,仿佛在告诉每一个人:“我才是这里最美的”;你看还有一朵花害羞的躲在花朵的后面,仿佛怕别人把它摘下来一般;有的还是个小花蕾,在自己画房子里面仿佛在打扮自己,它们一个比一个香,仿佛谁把香水瓶打碎了一般,看着看着,我仿佛也变成了一朵美丽的桃花,等待着人们表扬我的美丽。

  这根桃枝垂在了一片镜子般的湖水里,像在那里照镜子一样,它在风的吹拂下荡起了浪花,仿佛有人把它摇来摇去,*静的时候仿佛它在静静地站着,等待着自己的伙伴,风一吹,花儿落了下去,像一只只粉色的小精灵,跳起了舞。不一会儿湖面上也点缀了花,好像一幅美丽的画。

  桃花不仅美丽,春天桃花落了,树会结出桃子来,一到秋天桃子成熟,吃一口可真是甜里带酸,吃了还想吃。

  我不仅喜欢桃花,更喜欢桃花无私奉献的品质。

  我最喜欢的花是桃花,它虽然没有玫瑰那么高贵,没有荷花那么清新,没有牡丹给大家带来了吉祥,可它却十分美丽。

  在植物园里有数不清的桃树,看,那儿就有一颗。它粉嫩的头发,轻轻的随风摇摆,一个个粉嘟嘟的小娃娃挂在树上,好像在说:“春天到了,春天到了。”

  我沿着小山坡走到桃树旁,只看山坡下有一片桃花林,千朵万朵桃花靠在一起,千棵万棵桃树连成一串。一位阿姨说:“这桃花不仅美,让人心旷神怡,还可以在六月吃到果子呢。”一听到还能吃果子,又能赏美景,我心想:这桃花真是两全其美呀!

  站在山坡上,一片桃花林变成了粉红色的天地。站在桃花林的边上,仿佛是一个迷宫,在桃林里面身旁好像有一束束粉嫩的火把,照亮了身前的路,也似粉色河流一样,在我身旁缓缓流淌。一只彩色而美丽的蝴蝶,在桃林里翩翩起舞,仿佛在向我们招手:“我要采蜜了。”一只只嗡嗡响的小蜜蜂,犹如农民伯伯勤劳的采蜜。桃花吮吸着新鲜的空气,吐出芳香的气息,一朵朵盛开盛开的花朵依靠在一起,正如小昆虫窃窃私语。

  桃花多么美丽呀,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散发着阵阵芳香,好似香水瓶被打翻了似的,桃花多美呀,我爱春天的桃花。

  我喜欢的花----玫瑰

  在众多奇花异草当中,我最喜欢玫瑰花。玫瑰花种在我家的“小花地”——小花园里。玫瑰花在春天的时候开得十分艳丽夺目,形态各异,千姿百态。你看,玫瑰花有的只开了个花骨朵,像有一个拇指姑娘在里面熟睡呢!有的努力在长大,像是在比美似的;有的长了一半,像一个小姑娘刚刚醒来,在伸个懒腰呢!一阵雨过后,玫瑰花的香味引来了蝴蝶和蜜蜂在翩翩起舞呢!妈妈还剪了几支玫瑰花来给单调的饭厅增添几分色彩呢!

  玫瑰花不仅美,而且它的作用还很大呢!玫瑰花可以用来放进浴池里,能使你的皮肤变得白白嫩嫩,而且还滑滑的呢!玫瑰花能用来泡茶,只要你把几片玫瑰花放在温水里泡几分钟,就可以喝了,它的功能是提神,作用不仅比咖啡作用还大,而且是不用钱的呢!可以用来做天然的颜料。先把几朵玫瑰花放进一个有***的薄袋里,再用圆圆的小木棒把薄袋里的玫瑰花弄成汁,这样便成了天然的颜料了。

  玫瑰花不仅是上帝的宠儿,还是我最喜欢的花!

  有一种花,它不如兰花那样朴素淡雅,不似玫瑰那样美丽动人,也不像荷花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但它却有其他花远远不及的品格,这种花,就是梅花,是我最喜欢的花。

  梅花有五瓣,红红的,站在枝头,就好像一个小姑娘,害羞地对路人招手。仔细闻,还有一股独特的香味,充满着小路。风吹过来,静静地听过去,“沙沙沙”,像在对旁边的朋友轻声地耳语。再轻轻地摸一下,虽不说很光滑,但也有柔软的质感。嘿!刚刚那一碰似乎触怒了她,正在拍着我的手哩!嘟起嘴巴,歪着头,让人一看就觉得好笑。

  我喜欢梅花,还因为她有着坚忍不拔的精神。有一次,我回老家,看见一支梅花正在风雪中顽强地挺立着,像是对着强风说:“你尽管放马过来,我不怕你!”狂风向梅花怒吼着,但正所谓“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梅花经过风雪的洗礼后,仍然纹丝不动,反而看上去更精神了。这一幕深深地触动了我,梅花是多么坚强、多么勇敢呀!不论环境再恶劣,她永远都不低头!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春天到了,梅花的花瓣落在地上,化作肥料,滋润着土壤,又孕育了下一代的生命。这就是梅花,我最喜欢的花。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作文合集5篇(扩展9)

——我最喜欢的诗 李白作文500字(五)份

  古诗是中国文学史上最璀璨的一颗明珠,也是中国文化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它们语言简短,但其中表达的意思往往不止一种,它们可以胜过现在的写作方式,它和汉字一样博大精深。

  我最喜欢的诗是被誉为诗仙的唐代诗人——李白写的《赠汪伦》。这首诗虽然被每一个人熟知,但这首诗起源于一段鲜为人知的友情故事。

  李白在唐代时就被世人熟知,他也是当时人们的偶像,他喜欢喝酒和观赏美景当然也有很多人知道。汪伦就是一个崇拜李白的人,很想请李白来做客,可他自己住地方又没好风景,还没好酒家,他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一个办法。他给李白写的信是这样说的:我这有十里桃花,万家酒店,快来游玩。李白也没见过这么好的地方,当然是要来体验体验的。但到了汪伦的住处之后才知道,十里桃花就是在一个叫十里岭的地方有个破园子,里面有几株桃花。所谓的万家酒店,就是一个姓万的老板开了家破酒家。地方是差了点,但不影响汪伦对李白的热情。李白和汪伦在这几天的相处中,成为了朋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在归去的那一天,李白万分不舍,在离开的途中,写下了这首千古名诗。

  汪伦请来李白的方式有些“不正当”,但汪伦对李白的情意是很多人都比不过的。在现在,交朋友也要像汪伦那样,学*他对朋友的情意,这样才能交到真心对待自己,能互帮互助的好朋友。

  这首诗的写作风格十分独特,虽是送别的诗,但没那么伤感,以景来承托汪伦对自己的深情。例如“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桃花潭水深千尺不但表现出桃花潭的深,还侧面表现出汪伦对李白的情更深。

  一首情意与文采并存的诗,是我最喜欢的诗。

  母爱同样经典,是一首诗! ——题记

  诗,是美的享受;诗,是快乐的体验;诗,是畅想的园地。一首诗代表着作者内心世界的奇思妙想,一首诗能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一首诗能流露出人的道德修养……诗,能告诉我们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历代诗人借诗抒情,千万首诗都是经典,让人回味无穷。先秦诸子中,我们在孔子那里读到一颗爱心,构建和谐;我们在孟子那里读到一股正气,*治天下;我们又在墨子那里读到一腔热血,救助苦难;我们在韩非子那里读到一双冷眼,直面人生;我们还在老子那里读到人生辩证法,在庄子那里读到艺术人生观……诗,同样也是经典。

  每每吟诵孟郊的《游子吟》,我的脑海中仿佛就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英气勃发的儿子坐在简陋的茅屋里读书。不远处,满头银发的老母亲正埋着头,弓着背,在一盏微弱的豆油灯下,为即将远行的儿子缝补衣服。每一针一线,都倾注着母亲对儿子的真挚的情,浓浓的爱。

  母爱如水,是那么清凉;母爱如雪,是那么洁白;母爱如雨,滋润着颗颗幼小的心灵;母爱如阳,用自己最朴实的爱把幼小的生命照耀;母爱如风,轻轻抚摸着个个可爱的小脸蛋。

  母爱如四个季节,在春天把爱播种,在夏天把爱培育,在秋天把爱收获,在冬天把爱贮存。母爱是春天里的太阳,照耀祖国的花朵;母爱是夏天里的雨,“浇灭”了炎热,带来了凉爽;母爱是秋天里的大树,结满了丰硕的果实;母爱是冬天里的一把火,点燃了冬天里的激情!

  母爱是无价的,更是无私的。就像孟郊的诗一样,如此有韵味,又如此让人回味!

  母爱是一首诗,我将一辈子将它珍藏。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有大量的诗作流传于世。诗的题材有很多,如写人记事,描山绘水,思乡怀远等。它以独特的魅力向全世界展示着华夏文化,令人为之向往。

  在这流传了几千年的诗海当中,我最喜欢的是李白的《静夜思》。这首诗创作于公元426年9月15日的扬州旅社,此时,26岁的李白已经离乡十年。在那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他仰望天空中的那一轮皓月,不由得生出一股思乡之情,写下了这首后来妇孺皆知的诗。

  初次见到这首诗,是小学之门初开的时候。当时并不知道它的意思,只是摇头晃脑地背给老师听。三年级时,才逐渐知道其中所包含的思乡之情。那家中的父老兄弟,亲朋好友,家里的一草一木,那逝去的年华往事……尽数含于一个“思”之中。简单四句却仿佛有无尽的思念。

  六年级时再次细细品味,又有所感触。这首小诗既没有奇特新颖的想象,也没有精致华美的词藻,只是以*淡到出奇的语气向人们诉说着一个做客他乡之人的真实感触,耐人寻味,吸引着千百年的读者。作为一个游子,在夜深人静之时心中思乡之情不免一阵泛滥,更何况是这圆月当空,月华如霜的秋夜。

  现在,这首诗又让我在心中掀起了涟漪。诗的前两句生动形象的表达出诗人睡梦初醒,恍惚间将月光误认为是浓霜的景象。后两句则深化了乡愁,逐渐清醒的诗人,望着照亮故乡的同一轮明月,竟然有了低头思故乡的结尾。清新朴素的四句诗是容易理解的,又是体会不尽的,一切要靠读者的品味。妙处在此刻表现出来,无愧于“妙绝古今”四个字。

  此情此景,或许当我哪一天和此时的诗人一样,可能会更好的理解他漂泊在外的孤寂凄凉之感吧。

  “又是九月九,重阳节,难聚首,思乡的人儿漂流在外头。”《九月九的酒》优美的旋律在空中飘荡,不知道牵动了多少游子的羁旅之心,使我不觉吟起了我最喜欢的一首诗,这就是唐代诗人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这首诗是作者17岁时写的,诗的第一句中的“独”“异”两字,写出了外乡人孤独寂寞的飘零感。佳节是亲人团圆的日子,对流落外乡的人来说,在节日怀念家乡是十分自然的。“每逢佳节倍思亲”一句,质朴自然,却包含了无限内容,深得人们的喜爱,成了千古名句。

  现在,九月九日被称为“重阳节”又称为“老人节”,这是个有意义的节日,提倡大家要尊老爱老,让人们有个幸福的晚年。在这一点上,我妈妈为我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她是一个尊老、爱老的人:每周六,她烧了许多好吃的菜,不管多少,都要给外公外婆送去,给他们品尝;95岁的老太太生病住院了,妈妈每天吃完晚饭,就匆匆地去医院看望老太太。我也是个像妈妈一样的人:每次吃好东西前总要先分给外公、外婆一些,*常还给她(他)们分药、捶背……

  感谢古人给我们留下了一首首古诗,用最少的字句,描绘了最美、最真的意境,让我们在一篇篇古诗中不仅得到许多知识,而且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这首诗是我们大家听的最多又最难背的一首诗《春夜喜雨》,只要老师要求我们背《春夜喜雨》时,我们会大声的‘啊’一声,太难背。

  在一本厚厚的古诗书中,其中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是孟郊写的一首离别诗《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每个人写的离别诗都不一样,但孟郊写的《游子吟》让我最喜欢,读完这首诗后,你会体会到诗带给你的母爱,为了儿子远行,母亲又缝衣服,又缝鞋子,而且一针比一针密,更体现出了母亲对我们的爱。

  今天下午,英语班放学后,天还没有完全黑下去,妈妈骑着电动车来接我,并顺着东边骑了过去,把车子停在了博颂书店门口,去买了三套小升初卷子,我问道:“有了为什么还做?”“练”妈妈用威严的口气对我说。我很无奈,当我们骑到小吃店时,妈妈问我:“你饿不饿?去买两个白吉馍”。我从妈妈手里接过5元钱,像一溜烟地“逃”进了小吃店里。路上的风起来越大,我自己也越来越冷,就在我冻的发抖的时候,妈妈亲切地问了我一句:“你冷不冷?”我不想让妈妈担心,便说了一声:“不冷”。

  这首诗,我的确很喜欢它,因为它带给我无穷尽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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