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的作文9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09-28 00:00:00 作文

自传的作文1

  我叫盛欣瑶,今年十二岁了,就读于*轻纺城小学六(6)班。我是一个双重性格的人,又害羞,又活泼。我长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戴了一副紫色的眼镜,长得高高的,胖胖的。

  我说过了,我是双重性格的人。我在上课时,像一个哑巴一样默默地坐在位子上听课,也只有老师叫到了才会站起来说话。但我下了课就不一样了,我会像一个野人一样出去和小伙伴们玩,如果碰到老师就会收起我的“野”样。站在走廊上,然后等老师走过再接着疯。虽然是这样,但我回家一定会先做作业的。

  我虽然是疯了点儿,但是我还有优点的:我很会做菜哦!在家我时常会帮家人一起烧菜,比如说:蛋炒饭,西红柿炒鸡蛋等一些家常菜。我家人都赞不绝口,说阿姨还是我会做菜呢!我还乐于助人,我会借同学一些她们没带的东西,比如说文具,在写作业时发现自己有什么东西没带都向我来借。

自传的作文2

  本人姓王,叫王麒涵,一般般的身高,一般般的体重,是一个再*凡不过的学生了。“老王”是他们给我起的绰号,当然,与杨绛先生笔下的“老王”可是没有一点关系的。

  单从外表来说,我有一个异于常人的特点——短发!而且是从出生到如今,我的头发长度从未超过下巴,不过短度倒是一直在刷新纪录。但是如果将我放在三中,那这也算不上什么特点,这里短发女生太多,大家早已司空见惯了。再说面容,前几天我换了一副眼镜,配上这标志的短发,竟然有人叫我“藤野先生”!算了,能成为鲁迅笔下的“红人”我就暂且接受了吧。

  如果说非要找我的特点——损人算是其一了!不知为何,一向语文落后的我在吵起架来嘴如机关枪,一颗颗子弹飞出去,直击要害,要么将他人逗得哄堂大笑,要么将人杀到片甲不留。我想这一特点应与遗传有关,我家人讲话也向来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几代基因的传递到我这只剩一把“机关枪”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正是这“机关枪”铸就了我如麻纠缠的心理。扫射子弹往往不经意间杀倒一片,刀剑伤人。新伤旧伤算一起,每每逞口舌之快后,心中麻绳便要乱上几分,一会儿觉得伤人太很,一会儿又觉得太留情面。有时损过别人,别人没在意,我却要凌乱几天,倒惹得别人反来开导我,让我很是无奈。

  当然,有时我真的冲动了,那“机关枪”过后便是“迫击炮”了,打起架来我更是不留情面,炮弹飞出炸毁一片。所以为了遵循“*精神”,我便渐渐有了克制的*惯,尽量少开枪,更要杜绝开炮,以防下手过狠,再闹出些不和*的事件来,就不完美了。

  如今我已年过十三,若想真正控制这“机关枪”与“迫击炮”,再待上几十载的年岁吧!

自传的作文3

  吾来自泱泱大国——*,继承炎黄子孙之传统。

  本人乃是一学者,虽有学者之名,却无学者之识,原因何在,待本人细细道来。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理应认真学*将来成为国之栋梁,民族精神和文化的发扬者却整日沉沦于差生世界,自甘堕落,无上进之心。

  休息日,书包回到家中便不知其所踪,电视中传来悦耳的声音与养眼的明星。看着那些看似令人愉悦实则百无一用的电视连续剧,手中不知从何时起,已有一袋零食桌子上如堆山似的食品,挡住了电视屏幕,双手一扫,零食哗哗落地,屋内一片狼藉。隔壁传来体贴的关切声,却不识好歹,破口大骂曰:“干什么大惊小怪的,好好做你的家务吧,我又不是小孩子,还不会照顾自己吗?真是的,唠里唠叨,烦人!”随即翘起二郎腿,嘴中边吃边嘟囔,继续欣赏艺术品,隔壁无语,边摇头边叹气。

  “好累呀!”穿上一身运动服,头戴一顶外观迥异的帽子,冲出家门,随着“哐”的一声,吾消失在家门。试问去往何处?曰:“大街小巷,能玩之处!”

  见一老妇人手提菜篮,似乎沉重,便突发善心。“老奶奶,我帮您吧!”说罢,一手搀住老妇人,一手提菜篮,慢步向前移行。老妇人深怀感激,赞曰:“好孩子还有几个啊?”说罢,摇头叹息。吾深感愧疚,想起往日之叛逆,心情沉重,但并非吾一人之错客观原因也应存在。

  吾为何自甘堕落?吾又为何助人为乐?

  皆因人有两面性。吾并非自甘堕落,只应时局所迫,现今社会考生随处可见,高分低能也蔓延开来。吾为改其现状而以差生之份,立足于社会,谋他路。吾虽名为差生,实则有广泛交际能力,扎实的'学*基础。之所以用差生之名,呼唤改变人们的思想。

  脚踏实地,勤奋刻苦才是学者。

自传的作文4

  Hello!大家好,我是一只农家狗,我的名字叫黑儿。我出生于农民家。我是一只棕黑相间的狗。我的背是黑色的,肚子和腿是棕色的。我已经四个月大了,是一个“小姑娘”了。我非常喜欢我的家。

  在我的家里,有一颗葡萄树。葡萄藤爬满了整个院子,一到夏天葡萄架上就挂满了许多的紫红紫红的葡萄,我非常喜欢吃葡萄,小主人对我很好,当她在吃葡萄的时候她也给我吃葡萄。有一天,一个陌生人给了我一根儿香肠,他一路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的院子里,然后把我锁在院子里,不让我吃东西,不给我水喝。终于有一天他出门了,我趁机会把绳子咬断,把堵着下水道的石头弄开,逃了出去。我一路闻着气味儿跑回了家,小主人看见了我,她的眼神流露出兴奋的喜悦。

  之后小主人就对我更加的好了,时不时就给我好吃的东西。人如此的喜欢狗,狗如此的忠诚,这就是世界的和*与美好。

自传的作文5

  我叫杨颖琦,是一个十二岁的女孩。我留着一头乌黑的短发,粗粗的眉毛,水灵灵的眼睛,灵敏的鼻子和一张小小的馋嘴。我喜欢看书。

  有一次,我在看《世界名人》这本书,看着看着,我被名人们有趣的故事所吸引。就在这时,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而我仍陶醉在书海里,结果阳台上的衣服被雨淋湿了,挨了妈妈一顿骂。我做事还非常有耐心,有一次,老师叫我们剪一个对称的双喜字。刚开始,我剪得很不好,于是,我又认认真真地重剪了一个,整整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剪好。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二天,老师把我剪的双喜字贴出来展示。我的脾气很暴躁,遇到一丁点小事就大发雷霆。经常为了一块饼干或一瓶牛奶和弟弟争风吃醋,妈妈老说我是小气包。

  我还有一个缺点,就是非常粗心,几乎每次数学测验都是因为粗心而丢了一百分。这就是我,一个充满喜怒哀乐的女孩。今后,我会努力地改正我所有的缺点,继续发扬我的优点。做一个自信,自强的人。

自传的作文6

  我, 一米五三的个儿,偏瘦。从外表看,弱不禁风,除此,似乎再也没有其它的长处。不过我认为,本人最大的特点,还应该是在生活中乐观和积极向上的态度了。

  记得有一回,妈妈叫我在二十分钟内去邮局寄一封信,我刚走到楼下,便发现我的自行车的轮胎不知何时被扎破了,这时,换作旁人一定会气得暴跳如雷,想教训那个没有公德心的家伙。但是如果换了我就不会这么做,我当时急中生智,用坐公交车来代替骑车,虽说多花了一点钱,但是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任务,我暗暗得意起自己的聪明,如果不是乐观的态度塑就了我的个性,那么即使有再多的时间也是完不成任务的。

  还有一次,我生病了,要输三天液。我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不用再上学了,害怕的是打针疼,而且要两个小时才能输完液呢。我安慰着自己:“不要害怕打针,打针的时候虽然很疼,但是能治好病啊。”有了这个想法,我就不害怕了。于是,扎针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疼,还拿了一本书看,不知不觉中,点滴就打完了。

  记得孔子曾经说过:他的弟子――颜回,曾经在一座空无一人的大山里,住在一间破落着去适应它,这样才能在生活中脱颖而出。

  这就是我,就是我生活的态度,一个看似*凡的'人,却也有着不*凡之处。

自传的作文7

  那时,我动不动就要给别人讲书中的故事,如果没人听,我就坐在家里的鸡窝窝旁给鸡读,有一次甚至把鸡烦的集体向我*——使劲咬我。

  我在xxxx年出生在一户姓张的家里,是父亲给我取了这个好听又好记的名字。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和父母长得还挺像。但我不喜欢别人争论我长得像谁,我认为我长的只像自己。我小时候,父母都没有固定收入,添了我这张小嘴后,高额的开销使家里过得并不很富裕。我四岁时,已经可以读一些简单的小书了。那时,我动不动就要给别人讲书中的故事,如果没人听,我就坐在家里的鸡窝窝旁给鸡读,有一次甚至把鸡烦的集体向我*——使劲咬我。

  我五岁时,开始上幼儿园了。童年的生活是美好的,那时我还不懂事,不懂得学*的重要性,父母只好每天对我进行洗脑式的教育。唉,他们也是望女成凤啊,理解,理解。

  八岁时,我告别了幼儿园,来到了人生第一个转折点——小学。在小学一年级的第一个学期,我考了全班第三,本以为可以得到父母所说的那金黄的奖状,但老师似乎不喜欢我,把奖状给了第四名。这使我很不服气,便更加努力学*,在以后每个学期都得到了奖状,成绩一直很好。二年级,我做了学*委员;三年级,我做了班长;四年级做了值周生;五年级当了大队干部和值周长;14岁的升学考试又以213分进入了初中。

  我进入初中后,老师选我和其他三名女生做班长,随即我又以新生代表的资格在开学典礼上讲话,这让我很开心,谁不希望一开始就被注意呢?刚开学,我很爱学,第一次月考便考了全校第三。但由于生病再加上有些骄傲,期中考试成绩便下滑很多。我吸取了教训,开始发奋,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啊,我又考了全校第五。我发誓以后还要进步。

自传的作文8

  “我是一个小电脑。身体灵巧智慧高。还有几个好朋友。主机,键盘和鼠标。办公学*要靠我,本领功能高又高。”

  我全身长得黑乎乎的,浑似“好汉李逵 ”,又似“威猛张飞”。我“头”(显示器)长得方方正正,一看就是正人君子。我的“肚子”(主机)心脏,内脏一样至关重要。我的“手”(鼠标)就像人类的手一样控制着我的行为。

  我的功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读新闻,看电影,聊天。可以让远在他方的朋友亲戚感觉*在咫尺 。可以在网上听课,在网上查阅资料,也可以在网上购物,用“电子钱包”来付款,这样足不出户就能买到东西,既方便又快捷。

  我的用途也十分广,可以聊天,游戏,视频通话,网上购物。应有尽有,只要你想得到,我就做得到。

  怎么样,我的“七十二变”不错吧。

自传的作文9

  在20XX年11月20日那天,一个女婴哇哇坠地了,这就是我。出生在朝阳市一个*凡而普通的家庭里,在爸妈的精心呵护下我慢慢地长大了。

  一晃我三岁了,到了该上幼儿园的年龄了。可是听妈妈说我那时刻讨厌上幼儿园了 。每次上幼儿园前,我都会藏起来,不让爸妈发现。可最总还是逃不出爸妈的“火眼金睛”。把我强行送到幼儿园,有的时候,我还要大哭一场呢。 时间过的好快呀,我七岁那年已经是一名小学生了。还记得开学那天,迎着花儿的笑脸,我迈进了学校的大门,学校里的一切都是我充满了好奇,带着这种好奇心,我走进了教室,我看到了老师和同学们,我和他们互相学*,互相打闹,度过了我快乐的小学时光。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升入了初中,我又结识了新的同学,新的朋友。可我们长大了,不再像以前那么幼稚了,知道了学*的重要性,也深知学*任务繁重,学*压力大,但我会以百倍的信心迎接挑战。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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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的作文9篇(扩展1)

——我的自传作文9篇

我的自传作文1

  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有着无伤大雅的外表和黑色的头发。属马的有着马一般的性格,活泼豪放。

  一两岁幼儿时期的我。我白白的,胖胖的,很可爱。刚学会走路。走起路来总是会摔跤,一次次的摔跤使我走路越来越稳。

  时间老人已把幼儿时期带走了。一转眼,我就被时间老人带进了小学时期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记得刚上二年级的第二个星期天,妈妈就给我和堂姐布置一些题目时,我的心早就飞到就九霄云外了。星期六,我没顾得上那些题目。就约上几个好朋友出去玩,玩得汗流浃背。第二天又出去玩了一个上午。回到家,我才注意起那些题目。我看着在一旁的堂姐,早已做完了。我急得直跺脚,抱怨地说﹕“哎!时间老人真不公*啊!”堂姐转过身来对我说﹕“时间没有公*和不公*的,只是看你有没有把握住而已。”

  上了六年级,我改变了小时候的贪玩。学会了挤海绵似的挤时间。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人民教师,用我所学到的知识,带领孩子们一起探索科学的奥秘,带领他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这就是我。

我的自传作文2

  在1998年冬季的一个下午,随着清脆的哭声,20世纪末诞生的婴儿又增添了一个我的名字。我,就是传说中的跨世纪少年。也是人们口中的90后。

  我叫邱蓉,原名邱镕,因为当时医院的电脑不先进,导致护士找了半天也找不到这个“镕”字,所以我老爸自作主张,把“镕”更为“蓉”。老爸是“地主”自己盖了许多的房屋给外来民工住,收取少许的租金。老妈是个很勤劳、简朴的妇女,不愿意闲着,就去打打散工,种种菜。日子过得很充实。自从我诞生以来,我就在这个家不愁吃,也不愁穿。对了,对了,我还有个大我6岁的亲哥哥,自从我有记忆以来,我见他的机会也少的可怜。因为他长期在外学*,遇上逢年过节的,才回来那么一两次,又匆匆离去。所以我对他的记忆,很少很少······

  我是女生,但是我对裙子有恐惧。原因嘛,还有从1年级开始谈起。那时看着邻居家里的孩子个个玩滑轮玩的好开心,于是我和老爸撒娇,叫他也给我买个。老爸对我很好,我要啥,他二话不说就会买给我。于是,不一会,我就得到了我要的滑轮。我家后面有一块好大的空地,我穿上我心爱的滑轮,原以为我会和邻居们的小孩溜的一样顺。可总是不如意,刚刚穿上没多久,我摔了七八遍,膝盖都摔肿了,原因是我没有带护膝和头盔,而且还是穿裙子去玩的。看着他们从一个大坡上冲下来,在我面前耍酷,我很不服气。我心想道:为什么他们行,而我不行。我也要去试试。于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上了坡顶。呼,冲哇!接着我是连滚带爬的从坡上摔下来,然后邻居的孩子们齐齐把我抬回家了。因为那次以后,我的膝盖上留下了很深的疤痕,估计是摔下来的时候摩擦的吧!之后我玩轮滑时都会带上护膝和头盔。再也不敢穿裙子玩轮滑了。

  时间飞快的流逝,我来到人间已14年了。童年的印记正一点一点的消失,唯独这深深地疤痕让我深深地铭记。

我的自传作文3

  我叫王捷,妈妈给我取这个名字也许是想让我做事迅速,身体各方面都敏捷吧,可我却恰恰相反有一个毛病,做什么事都喜欢拖拖拉拉,所以“等一下”,“明天再说吧”,成了我的口头语,这也是妈妈经常恼火的原因。

  我的身高大约在1.54米左右,爱好打乒乓球,玩计算机。我的眉心有一颗痣,这也是我最独特的地方,但我经常被别人说成电视剧里的一个大坏蛋——“眉心长痣”,每当别人说起,我便火冒三丈。我体重84斤,可同学们都说我偏胖,可这明明是一个12岁儿童的标准体重啊!我有一双大大的而又炯炯有神的眼睛,我们英语老师说她都很少见过男孩儿有这么大眼睛的,我还有着佛祖般的耳朵,我虽然有80多斤,但总是不舍得用一丁点力气。

  我在上幼儿园的时候,酷爱那些行侠仗义的大侠,所以我们都喜欢扮演武侠,我们有一个老大——曾宏隆,他在那里打架很厉害,所以我们都认他为老大,可我现在在街上看到他的时候,他竟是一个比我小10cm而且又瘦弱的小孩,想想那时候,我们是多么的可爱呀!

  记得那已经是3年级的时候,我因为贪玩而不想做作业。我有一次没有写作业,而老师突然叫我们交作业,我惊慌失措,心里像有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害怕极了,我心想:“说不定老师不改作业呢,只是看一下而以,肯定没事在。”于是我把一字未动的作业交了上去,第二天,老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有打电话把我妈妈叫了过去。那一刻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而这个道理将伴我一生:“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始终是自己的,自己该做的事情如果不做的话为受到一定的惩罚。”

  这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王捷!

我的自传作文4

  我有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有点内双的眼皮,常常被我拨拉着看,真恨不得是大大的双眼皮,唉!不过内双也不错。妈妈说我的眉毛是标准的美人眉型——柳叶眉哦!我的鼻子塌塌的,嘴巴大小刚刚好,颜色嫩红,总有人以为涂了口红。我的小脸蛋是典型的瓜子脸,一听到表扬就红扑扑的像红富士。我的头发天生卷卷的,有的人曾责问妈妈:“为什么这么小就给孩子烫头发?”还真骗过了不少眼睛呢!

  我的脾气呢,被人惹急了的时候用同学的话说就是“母老虎”,*常就像只温顺的小猫咪。想要东西的时候,要么装可怜,要么嘴巴好像抹了蜜蜂,反正妈妈只有掏钱的份儿。

  在学校里我是课堂表现记录者,我做事认真、公*,谁犯了错误我都一视同仁,连最好的朋友也不例外。我认为真正的朋友就应该是一起进步,包庇并不是对朋友好。我是不是很铁面无私呢?

  我还是牛通社的小记者,而且在报上也发表几次文章和一篇摄影。当然啦,我还要继续努力,争取发表更多的文章!

  当然啦,我也是有缺点的,比如马虎。我正努力的改正,争取做个更优秀的好孩子。

  这就是我!

我的自传作文5

  本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不仅学*优秀,而且有许多特长爱好。我同桌的话来讲,我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成绩优异的“学霸”,而另一个则是个分不清自己是个什么生物的傻子。现在就借这个机会,让本人来向你们展示一下什么是傻子与学霸的结合体。

  我认为我的“傻”是从娘胎儿里带的,听老妈说我一出生就得了病(我怀疑我的傻与这病有关),在头上扎针、输液,因此我头上有了个小的“地中海”(在我脑袋右边有一小片秃发,我恨呀!!!)与我携手一生、白头到老。此后等我上了幼儿园,我开始“傻”。一天我心血来潮,想像超人一样飞行。我找到一把椅子,然后踩上去,“嗖”地飞了出去,可是地球母亲似乎并不想让我离开她的怀抱,大约一秒后,脸贴地,送进了医院。等到了小学,我又傻。不知道多少个早上,我一脸欢喜地穿好衣服,吃过早饭,到了学校,我感到裤子难受的很。一低头,原来是我的裤子穿反了。唉,又傻喽。到了现在,我不但没改掉这个“傻”劲,而且还变的更傻了。没天晚上我写完作业,我都会提前把书本整理好,但这时我的傻劲又上来啦,不知怎么的,我左手把书放到书包里放好,右手又糊里糊涂地把书拿走。等我第二天到校时,我打开书包,才发现书没带。

  唉,我怎么就这么傻呀?难道上天在打开我的一张门的时候,又顺手把窗户关上了?唉,算啦,算啦。说完我的“傻”还是来说说我学霸的一面。

  点开本人的“历史记录”你就会发现本人原来是一名“学渣”,但在老师和同学的鼓励下,本人爱上了学*,不久还得了个好成绩,与本人从此以后决定与“小地中海”还有“学*”一起白头到老。在学*方面,本人除了语文以外,剩下的各科样样拿手,就因为语文这一课,导致我数次考试与我的目标擦肩而过,于是就进了这个补*班,写下这篇作文。

我的自传作文6

  瞧!那个女孩是谁呀?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头上绑着一条小辫子,坐在椅子上东张西望。哦!那不就是我咯!

  我,一个读初一的学生,今年12岁了,我的名字叫冼培如,在别人面前我总是不太爱说话,所以显得我很文静。告诉你吧!我有有很多爱好,我喜欢打羽毛球,喜欢画画,喜欢骑自行车……我最大的爱好就要数养动物啦!我觉得动物很温驯,很可爱。

  还记得去年秋天,我从市场里买来了一只可爱的小鸡,它一身金黄色的羽毛,毛茸茸的,像一个软绵绵的小圆球,它走起路来摇摇摆摆,不时傻乎乎地发出几声:“叽叽叽:”我别提多喜欢它了,可是妈妈却总是罗罗嗦嗦地说个没完没了:“知道你最喜欢小动物了,可是你现在买一只小鸡回来,到了冬天恐怕就养不活咯!以后看着它死掉了,不更难过吗……”我没听妈妈的劝告,摇着头说:“我会对它很好的啦!放心放心吧!”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我每天都喂小鸡吃小米和饲料,我尽心尽力地照顾它,它也在慢慢地长大。冬天终于来了,天气真冷啊!我们大家都穿上了大毛衣,我去喂小鸡吃东西时,小鸡“叽叽叽”地叫,我想了想,恩!小鸡一定是冷了!我立刻找来一条毛巾在小鸡的“睡房”里铺上,小鸡“躺”在毛巾上不停地发抖,我还是好担心,我心想:“这下可怎么办呢?我可不想小鸡被这寒冷的冬天冷死了。”我找来一个盖子,里面装满热水,这不就行了吗?这些热水不仅可以让小鸡冷的时候取暖,还可以在小鸡口渴时起到作用,嘿!一举两得!,这下行了吧!

  到了第二天早上,我跑来找小鸡玩,可一看,“咦?小鸡怎么不动呢?它没醒吗?”我把小鸡轻轻地捧起来,抚摸着小鸡,等小鸡“起床”,可突然我发现小鸡的身体不是热乎乎的,我等啊等!小鸡再也没有醒过,我的泪水像掉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往下掉……

  我伤心极了,此后,我变得更加喜欢和爱护小动物,即使是一些微小的动物,我也决不会伤害。每当我知道有人捕杀动物,我就会很生气,也会很难过……我要提倡我门一起去保护动物,爱护动物们……

  嘿!这就是我,一个**凡凡的我!

我的自传作文7

  一双犹如黑宝石一般明亮、清澈的大眼睛,大而饱满的额头,透着机敏和灵气的嘴巴,还有一双灵巧的手,就构成了我——栾凤鸣。

  栾凤鸣这个名字是我学识渊博的姥爷给我起的,寓意是:凤凰在梧桐树上鸣唱,声音优美动听;我姓栾,于是我的名字就出现了。

  我是老师的小帮手:帮助老师收发语文作业,批卷子,送文件……我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科学发展的利与弊”的辩论会上,我属于反方辩手,在我们处于劣势的情况下,我提出了一个观点:随着科技的发展,工业的进步,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垃圾,这是科学发展带来的弊端。这一观点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同和赞赏。

  在同学们中间,我是大家的“开心果”,我们一起学*、一起欢笑。在同学伤心的时候,我会安慰他们。曾经有个女同学悄悄地告诉了我她的秘密和她的孤单,说着说着伤心地哭了起来。我也替她难过,我怕了拍她的背,微笑着对她说:“别怕,还有同学们陪着你呢,别哭啦!”为了不让她继续想着伤心事,我赶紧把话锋一转,问她:“1-9这九个数字中,哪个数字最勤劳,哪个数字最懒惰?”她停住了抽泣,瞪大眼睛看着我,“最勤劳?最懒惰?”她想了想,摇了摇头说:“不知道。哎呀,你快告诉我吧!”我故作神秘地说:“1最懒惰,2最勤劳啊。”她一下子坐直了身子,拉住我的手,摇晃着,大声说:“为什么?!快告诉我!”“呵呵,一不做、二不休啊!”“哈哈,哈哈……”我们的笑声在校园里回荡起来。

  我是个比较能吃苦的人。小学的时候妈妈每周送我去练跆拳道。每次压腿,劈叉的时候,腿都会有点儿疼,但我一直咬牙坚持。上了初中后,因为时间的关系,有一个月没有去练了。周六,妈妈送我去练跆拳道,压腿的时候,就觉得腿很疼;下横叉的时候,没有下到底,教练看到了,按着我的肩膀,缓缓地用力往下压,我忍着疼,没有喊一声,把横叉压到底,站起来的时候,感觉腿不会动了,我弯下腰,双手从上到下拍拍腿,缓缓地转着脚,感觉能动了,就又投入到常规的腿法训练中去了。

  这就是我,一个开朗、阳光、又有点儿莽撞的女生。欢迎大家进入我的世界,认识我、了解我,和我成为好朋友!

我的自传作文8

  本人长相还行,身高还行,学*还行,整体还算行。本人有两个缺点:一.做一件事没有毅力。二.非常马虎,写作文时不是写错字就是写掉字。

  本人爱好打篮球。打乒乓球,可惜技术实在太一般。当我还是儿童时,曾喜欢过许多人物:哈利波特。多啦A梦。奥特曼。马良等等。现在呢,喜欢成龙。李连杰的电影,林俊杰。周杰伦的歌……

  其实本人还有另一个爱好,那就是幻想。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突然想起未来的手机是什么样的?接着,便开始幻想起来……后来我幻想完了,一看时间,已经过了半个多小时了,我差点晕过去,后来冒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哇噻!我的手机才半个小时就做好了!”

  嘻嘻……这就是我那不太好的爱好!

  你说什么?我为什么*视?哎!那可说来话长了。听我妈妈说,我在上幼儿园时,写作业时就一度把头低的不能再低,妈妈及时发现,要我改正,但我控制不住,头还是低了下去,后来由屡次再犯,为后来*视埋下了祸根。唉!长大了,毛病是越来越重,到后来,终于发展成了*视。我现在是后悔也为时已晚!

  这就是我,真实的我,实实在在的我,快乐的我,郁闷的我。我真实的生活,就像五味瓶一样,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

  这,就是我!

我的自传作文9

  回想已经经历过的十一年,每一个故事都整整齐齐地排列着。真怀念过去啊,如果我还可以回到小时候,该多好啊!

  2000年6月22日下午四点十五分,随着一声响亮的哭声,一个男性小公民降临在洛阳石化医院。这就是我——陈昊祯,一个健康漂亮的小龙娃。

  听妈妈说,婴儿时候的我就很聪明,别人一逗就笑,张着小嘴“哦、哦”地回应她们。不到一岁我就满地跑了,从来就没有好好走过一步,都是跑来跑去的,害得我每次摔跤,最倒霉的是脸上最高 最美的鼻子;我说话也算是早的,一岁半的时候,我就能背好几首儿歌了,二岁多一点我就认识10个*数字啦!嘿嘿,我聪明吧!

  幼儿时期的我是那么的调皮爱动!三岁以后,我被妈妈送进了幼儿园,从此认识了很多的小伙伴:张立冬、时春磊……每天从幼儿园回来,我们总是在一起玩儿。

  “走,打鸟去!”每当我听到这句话,我就知道我的好朋友来找我玩了。我总是飞快地拿起*推门而出,给妈妈的招呼声也掩盖在重重的关门声中。

  和他们聚集后,我们把用来打鸟的石子*分,然后四处寻找鸟巢。当我们找到一个有鸟的鸟巢,我就连忙装上石子瞄准鸟巢,“嗖”的一声,石子打到了鸟巢,鸟儿“叽叽”的叫着,惊恐地飞了出 去,而我们站在树下高兴地哈哈大笑。

  调皮爱动的我终于受到了教训:五岁那年,我和几个小伙伴在楼前的石桌石凳上比赛跳高,不小心磕住了下巴,当殷红的血流出来后,我吓得哇哇大哭起来,妈妈闻讯赶来连忙把我送到了医院缝了 三针,至今我的下巴还有一个小小的疤痕。

  慢慢地我长大了,告别了无知的幼儿时代,我上学了。我逐渐学会用文字来表达我的心情,妈妈经常带我去山上玩,有时也和小朋友们一起去,我们一起玩词语接龙的游戏。看到有趣的事情就让我 用句子表达出来,这是妈妈在锻炼我的语言表达能力。

  我上三年级时的那年秋天,妈妈又带我上山,我们看到了满山的野菊花,回家后我写了一篇名叫《山上的野菊花》的作文,班主任梁老师说这篇小文章写的好,鼓励我参加了洛阳市西工区的作文比赛,不料竞得了三等奖,这让我从此有了自信,害怕写作文的感觉散得一干二净。

  2010年6月22日,在我十岁生日那天,我加入了校信通博客,为了提高我的作文水*,我坚持读书、坚持写博,作文水*有了明显的进步,终于在2011年9月24日我戴上博腕的桂冠。

  历经11年的磨练,我逐渐走向成熟,比起小时候,我的确有很大进步,但学无止境,我必须再接再励,更上一层楼,才能有更大的进步!


自传的作文9篇(扩展2)

——我的自传作文12篇

  我出生在一个温暖的中午,恰巧我父亲打工回来,所以我爷爷就给我取了一个名字,我属狗,可是我却不会狗急跳墙,我的性格也是比较温和,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有许多的好朋友,转眼间我已经漫漫人生路中留下了14个快乐的小脚印,还是屈原说的那一句话,好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正是这样的人生之路需要我们用心的去走。

  深入初中之后,我来到了一个新疆,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尊重,我们开始寻找了自己的爱好,我上初二之后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爱好篮球,我和我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因而我们的学*成绩都有提高,自然随着物理学科的加入,我发现时间越来越少了,但我不会再抱怨,为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去学*,也正好应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会有的。

  在三年的初中生活中,我已经过了差不多一半了,在这一半的时间里,我收获到了许多,再说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也确立了我自己的理想,我想考上一所好的高中,然后好好学*天天向上,我也想发展自己的爱好,成为一名运动员,但是这件事是以后的事情,现在只有把学*搞好,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因为它使我能够直面困难,我的人生只能由我自己选择,因此我就是我是那即将绽放的花朵,是那不一样的烟火。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有自己的故事,有自己所珍视的东西,也有伟大的梦想,但在这些事情的背后,都有着付出巨大的努力。

  我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里面,记的小时候的有趣,我们的小学是个比较破陋的房子,我记的我们一年级和五年级是相邻的两个班级,可是有意思的是我们两个班级之间有个大洞,上课的时候,经常有五年级 学生从洞那边爬到我们班上课,现在想起来真有意思!哎!那时候真穷。我记的我们学校当时都没有电灯泡,只有办公室有一盏白炽灯,现在好了,什么都有了,我在小学三年级时,我们班班主任对女生很好。所 以那时侯我们班的`男生很郁闷,也很苦啊!小时候真的没有任何烦恼。如果可能的话我真的不想长大!。开玩笑的!

  我叫于贺阳,今年10岁了,我是一名小学生,在濮阳市昆吾小学上学,我在下一年可是一名中学生了。我接下来就要好好介绍一下我自己了。

  我现在还是一名在昆吾小学上学的五年级的学生。现在我的学*慢慢进行了紧张阶段。于是我借助这个寒假阶段好好的预*下半个学期的功课。

  我来介绍我自己吧!我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但是我带着一副200多度的*视镜;我有一头黝黑发亮的*头;还有一张大大的嘴吧;我喜欢穿一身整洁的校服。

  这就是我——于贺阳。

  20xx年1月18日下午,03:15,在人民医院的产房里,我无助地从妈妈圆圆的大肚子里出来了。睁开眼睛,看到了我的妈妈和爸爸。他们脸上了的就如同一朵花。

  记得一岁时,我白白胖胖。一开始学*这走路,我扶着墙迈出了人生的第一步,一会儿走的像企鹅,一会儿走得像不倒翁,我还不愿意让别人牵着我走。记得有一次我自己走在路上不小心摔倒吗,这下说啥也不走了。

  新光如梭,转眼间我就上幼儿园了,还记得小时候每当要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一会儿说要小便,一会儿说要喝水。反正怎么也不想去上。到了门口,我使劲抓住爸爸的衣服,但是还是被老师拖了进去。到了幼儿园,我不说话不走路就想放学。后来我又转了一个小幼儿园,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去上。大班毕业了,我唱了一首歌,送给老师并说:“丛老师,我会想念你的。”

  到了该上小学的年龄了,我好奇地走进这个校园,那时的我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圆圆的小脸蛋。当时最喜欢语文课了,因为老师看起来很慈祥,说话也不凶,每次还会为我们买礼物、做奶茶。我开朗的性格交到了许多的好朋友。我还很喜欢体育课,因为在体育课上,老师会教许多的本领,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立定跳远了。那一次,我们的体育姜老师带我们到了沙子地里面,他双手举起半蹲,再把手放下来,两脚使劲儿一蹬,哇,老师跳到了1。5米远。轮到我跳了,我心里很紧张,但我还是跳出了一米多的好成绩。在一次运动会,我得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时间老人把我的童年一点点拿走了。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十岁的亭亭玉立的小姑娘了,在家可以帮助父母拖地,擦门扫地。我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看书,爸爸说我看书时像一只安静的小兔子。

  爱笑的我来到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带给了家人和朋友欢乐。以后我要带着微笑继续有过精彩的时光。

  我是一个男孩,降生于11月某日,准确时间记不住了。我只知道我出生时就很有表演天赋(听我妈妈讲的)。我被医生活生生地拽出我的宫殿,很是生气,因为我正准备“冬眠”呢!我一出来,就被医生揍了一顿,心里很纳闷,就唱了一首歌,没想到周围的人都鼓起掌来,特别是躺在病床上的那位,鼓得最起劲儿。我想:那是我妈妈吧!突然,一个护士走来,把我弄到台秤上去称,激动地说:“六斤!”我瞪着水灵灵的眼睛,不解地看着护士,终于想明白了:这“6斤”肯定是指我歌声的重量,于是,我笑了起来。周围的人更高兴了。你们知道我为什么笑?是因为周杰伦才5斤,而我就6斤,厉害吧?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出生。

  我在幼儿班深造的时候,就显示出我的领袖气质。因为在幼儿班时,我就是老大,统帅“千军万马”——二十几个同学。为了提高军事指挥能力,我五岁就开始读“注音版+父读版”的《孙子兵法》,知道先下手为强。在幼儿园的空地上有一些玩耍器材,每到下课时,我就率领众兄弟“杀”向空地,让许多班的同学对这些玩耍器材望而不可及。由于我们班团结互助,再加上我这个英勇的首领,成了超级强班。所以,我六岁就崭露头角。

  上了小学,我才知道高手如云,强中更有强中手。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在一年级的第一次考试中,我得了90分。全班有40多个100分。我感到了危机,于是拼命学,拼命记,我坚信:幼儿班的首领绝不会落后。果然,苍天不负有心人。二年级时,我终于名列前茅。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如今12岁了。快小学毕业了。我现在有些精神恍惚,时间为什么过得这么快呢?半夜,我躺在床上,思潮起伏。回忆着这12年到底是怎么过的。我只记得每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不知道有什么快乐的事。这些年,我的父母每天为我操劳,为了我考上重点中学,加班加点挣钱,给我报各种补*班。看到爸爸日渐佝偻的身子,看到妈妈脸上增多的皱纹,我不禁悲从心生,泪流满面。我可以不要童年的欢乐,我要为爸爸妈妈考上重点中学,这是我们一家的终极目标。我们一家就是为了这个终极目标而活着。

  好像还有好多家庭跟我们家一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啊!

  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如果你走在大街上,见到一个扎着马尾辫,留着齐刘海,有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的女生在人群中飞快地穿行,那就是我。

  我讨厌寂寞,喜欢热闹。喜欢和朋友们一起七嘴八舌、手舞足蹈地讨论问题。如果把我放在一个陌生的人群中,那我可受不了,我会在人海中寻找与我志同道合的朋友,获取我的精神支柱,然后会马上融入到其中,与新朋友一起谈天说地,创造出一个热闹活泼的新天地。

  不过,当我在初步了解一个人的时候,话并不是很多,我会认真地倾听每一个朋友说话,你可不要认为我很内向哦,我这是在观察和了解她们!当我们熟悉之后,你就会发现我是个大大的话匣子,只不过*时的话语都藏在其中了。当我的话匣子打开后,你会听到唱得跑调的歌曲、一些逗人发笑的话语,当然,还能看到我像小丑一样做一些滑稽的动作……是的,我就是这么活泼,像一个大大的开心果,无时无刻地逗人开心。

  活泼型的我还爱看书和写作。读书就是我的一大爱好,尤其喜欢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看书,喜欢看《意林》,看百科全书,还看一些中外名著,从中我经常能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例如:祖冲之是第一个发现和推算出日食是隔多长时间出现的;海伦凯勒是怎样自强不息的;诺贝尔是伟大的炸药之父……这些都会被我放在与朋友的谈话里,从而引起大家的争论,使一个个朋友都绽放开如花般的笑脸。写作也是我的一大爱好,这还要从妈妈上网时偶尔发现的“校讯通”博客说起,当妈妈点开一个又一个博客,让我看到众博友的一篇又一篇美文时,心中不由得激动起来,也想试试身手,注册一个博客写写文章试试。这一试不要紧,试出“毛病”了!从此我就爱上了写博文,看着一篇篇文章得到博友们的鼓励和好评,我心里像吃了蜂蜜一样甜,特别是今年夏天,我的15篇博文得到校讯通的推荐,我写博文更有劲了。读书和写文章成了我——这个爱说爱笑的小女孩另一种表达和记录的方式。

  这就是活泼+文静型的我,你喜欢我的性格吗?当你正巧在读这篇文章的时侯,就请与我交朋友吧,我会给你带来无穷欢乐的!

  我就是我,一个**常常的我,既没有周杰伦那样的风采,更没有刘德华的那样帅气。小小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外表给人一种人小鬼大的感觉。

  “性格开朗,活泼幽默,*时叽哩呱啦,爱哗众取宠。”这是同学对我的一致评价。我不否认,我的确是这样一个人,如果遇上挫折或者什么不顺心的事情,我在大家面前从来不流露半点阴沉,总是在大家面前说笑话,以此来拂去心中的阴云。在学*顺利,事事如意的时候,我像大多人一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来表达自己胸中的喜悦之情。

  记得有一次上早读时,同学们都拿出课本念古诗,我打开书包,“哎呀!”我惊叫起来,发现语文书不见了。噢,想起来了,准是昨天晚上写作业时忘记装进书包里了。于是,我赶紧骑车往家里赶,好在学校离家不远,我一会儿就拿来了。组长要我们交作业本,我拿出语文书,我以为本子夹在里面,然而翻开书后,“糟糕!”作业本又忘在书桌上了。怎么办?我灵机一动,就用家庭本冒名顶替。同桌说我要过“八十岁大寿”,准备老师打得缩手缩脚像个王八的。我风趣地对同桌说:“我要是王八就好了,有着坚硬的背壳不怕挨打,还能长命百岁呢?”——你们看,我是不是性格很开朗,很活泼,很幽默呢。

  还有一次,学校进行数学测试,考前数学老师千叮咛万嘱咐:“考试时别马虎。”我满有把握地说:“放心吧,老师,成绩肯定提高。”可当试卷发了下来,我顿时傻了眼,只得了一把锄头和一个大鸭蛋。仔细一检查,不是这里算错了,就是小数点忘点了。这次不仅没能提高成绩,反而下降了十几分。回家后,爸爸正准备给我煮两个鸡蛋,我对爸爸说:“老师已经给了,我要下地锄草去。”这让我老爸也摸不着头脑。——你们看,我是不是说话很风趣,很幽默呢。

  我优点固然存在,但缺点也存在不少。后来经过几次深刻的教训和自我的深刻反省,我的比较大的缺点可能有所改正,但要彻底斩草除根,我知道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我就是我,一个性格开朗,活泼幽默,*时叽哩呱啦,爱哗众取宠的我;一个**常常的我;一个在众多人群中不易被人发觉的我。

  1986年,建军节第二天,在北京的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中,出生了一个小孩儿,姓毕,名小川父母均是工人,学历不高,但看书写字小菜一碟儿。听人说,我幼小时很是难看,大头小身子,五官不正。我总爱到处走走,也哪儿都没去成。家中又没钱,只有极少的玩具与我作伴。上了幼儿园,很爱学*,认字不多,看简单的文章不成问题。

  来到小学,学*还行,惟有一些徽惰,不求上进。家庭渐渐富裕,先进仪器逐年增多,造就了一些爱好。*时甚爱音乐,其中电子琴最为拿手,也拿过一些小奖,不足为奇。年岁长大,逐渐喜爱玩耍,体育却不怎么样。到了六年级,不知怎么又写上了文章,写得不好,却蒙了个市一等奖,分外高兴,也使我升人了35中这个重点中学。

  上了中学,逐渐退步,惟有爱好继续发展,弹琴考过十级,文章继续获奖,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刚上初一,失去爷爷,悲伤之余,加紧学*,人际关系,尚不难处。虽然这一切还算完美,但与我的志向相差甚远。但愿能活到200岁,也好多点时间让我成才。

  我很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名音乐家、指挥家,或是考人大学,出国走走,长些见识。但现在尚需加倍努力,为了这远大的目标,努力、努力、再努力。

  本人名叫杨蕊宇,属虎,1998年3月30日,伴随着一阵哭声,我从绵阳市人民医院诞生了,胖乎乎的显得十分可爱,嫩滑的脸蛋上,有着一对小酒窝。长大后,我的皮肤黝黑,有人叫我“非洲黑珍珠”!我只好不好意思地笑纳!

  刚出生的我在医院里又哭又闹,说着*常人不懂的“外星球语”,让爸妈很苦恼,白天我咬着奶瓶呼呼大睡,晚上我就活跃起来,让大人抱着我到处去溜达,如果一松手,那哭声在你耳朵里徘徊,仿佛一栋楼都会震动起来!

  幼儿时期的我最爱跳舞。记得有一次,妈妈手机里传出了一阵响亮的歌声,在一旁搞东西的我听见了,便情不自禁的跳起来,屁股一扭一扭的,手也摆动起来,不时还走一下猫步,仿佛我已经沉浸在这欢乐地歌声里,无法自拔一样!一旁的妈妈鼓起掌来,笑着说:“看来我们家会有一位舞神了。”婆婆听后,大笑起来,家里充满了快乐的气氛。

  2004年,我正式进入了上小学的校园。在学校里,我总是开心面对别人,有时也会说一些怪话,惹得大家笑。所以,家里人都叫我“开心果”。记得5.12的一天,我为了让家人忘记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吃了晚饭后,我对家人扯了扯嗓子,手拿着一支筷子装模作样的说:“2008年家庭幽默大会现在开始。首先有请我为大家表演可爱的鬼脸。”我先放好了音乐,然后伴随着节奏,做着奇形怪状的鬼脸,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我之后又表演了我来比划你来猜、无实物表演等许许多多有趣的活动,让我成了家中开心的支柱!

  我也有不好的*惯——爱看电视。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洗碗时,我却不知为什么,就是雷打不动,看着电视不转眼!妈妈叫了很多遍,我就像哑巴一样,哼也不哼一声。妈妈一生气,就使用了她的秘密武器——大嗓门。好不容易才把我从电视里拉出来,我只好恋恋不舍的离开心爱的电视,乖乖的去洗碗!妈妈责备着我说:“一天到晚看电视,叫你去洗碗,你就去啊,像一只大耳朵驴,人家说牛教三遍都会转弯,你怎么就不会呢?哎!”我一天到晚都听厌烦了,我总想摆脱坏*惯,可就是不行,它们像恶魔一样的缠着我,我天天对上天喊:“上天啊,请你让我摆脱坏*惯吧!”

  岁月如梭,整整12年过去了,我从不懂事的小孩子,变成了有志气的大姑娘,我希望,以后能改掉坏*惯,开心快乐地成长。

  我叫朱娅婕,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我已经度过了11个寒假,在读小学6年级了,我的故乡在资阳,出生于普通的干部家庭。因为父母希望我是个文静的女生,所以在我的名字里含有个女字。

  儿童时代的我天真无邪,凡事爱问个为什么,看的天上的繁星我会问为什么有的星星亮,有的星星不亮;看到妈妈的肚子我会问为什么里面装得下一个宝宝;看的精致的木工艺品我会问为什么用木头就可以制作出来;看到……我特别爱转动脑瓜,可我却没有恒心……

  我学过画画,练过跳舞,甚至还拉过小提琴,可我凡事都只有三分钟热度,没过多久,就开始找借口来推辞,不能持只以恒,为此爸妈很是为我没有一技只长而感到担忧。

  天真无邪的我还吧音符认成蝌蚪了呢!我跟姐姐争论过几次乐谱上的图案是“蝌蚪”还是音符,可是每次都不欢而散。/这个东西黑黑的还有“尾巴”怎么会不是“蝌蚪”呢?我常常这样想。可事实却证明是我错了。走出幼儿园的大门,迈进了小学的门槛。我由一个害羞、胆怯的女还长成了一个大胆的姑娘了。跟小伙伴闯鬼屋、走迷洞都是我冲前锋,玩急速风车、冲上云霄等惊险、刺激的游戏,就是大人也不一定有我这胆量呢!晚上我可以一个人守家,看了恐怖片也不会觉得害怕,心里也不会疑神疑鬼。

  虽然我胆大,但是我这粗心的毛病总也改不了。这次数学测验我就因为一个不起眼的小数点,害我丢失了5分,与100分擦肩而过。做家作时还做漏一两道题。我不仅粗心大意还丢三落四呢!学*用品经常找不到,弄得我焦头难额,妈妈说我得了见忘症,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得了见忘症。

  我的人生像天空一样变幻莫测,不只是有阴雨,我相信,拨开云雾就一定能看见灿烂的阳光。

  大家好,我叫黄子昕。妈妈生我的时候,医生说是傍晚生,妈妈等了一夜,也不见出来,没想到等天一亮,我就出来了,妈妈说名字读“xīn”的人都很聪明。所以我就叫“子昕”了。

  7岁那年,我就进入了小学,成为灵溪二小的`一名学生,开始了*凡又奇特的小学生活。

  8岁时,妈妈带我去游泳池里游泳。在深水区中,我游了许久,感到累了时,就叫妈妈让教练拉我上岸,妈妈叫了,教练还是不动,害得我呛了许多水,最后教练还是把我拉上了岸。

  又有一次,我9岁时,妈妈带我去广西桂林游玩,在桂林见到了各种各样的美食,还有各种各样的玩具。它们都不使我惊奇,使我惊奇的是德天瀑布——它从上游往下流的时候,溅出了许多大簇的水花。我们租了一条汽船,开向瀑布,我和妈妈用手抚摸着溅出的水花,我想,这真是一幅“天连水尾水连天”的*画啊!从此,我就喜欢上了旅游!


自传的作文9篇(扩展3)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9篇

  初闻这个名字――本杰明·富兰克林,是在小学。当时的语文课本中有一篇是介绍他著名的风筝实验,主旨是要鼓励我们要有创新、冒险、探索意识。

  那只是久远的初知,对这个人物有更进一步的认识是在高一。

  那一年暑假,漫步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我们一边欣赏着校园郁郁葱葱的生机、经典的雕塑、古老的哥特式建筑,一边听着带队老师的介绍——这所全美排名前五的大学,大学的创建人正是那个冒着危险在费城放风筝做实验,最后发明出避雷针的科学家富兰克林。另外,他可不仅仅是科学家,更是杰出的政治家,作为开国元勋《独立宣言》起草人之一,如今的一百元美钞上的人物头像不是哪位美国总统就是他,甚至是慈善家,筹资医院……宾大培养出了许多杰出校友,例如股神巴菲特,当今美国总统特朗普。

  而让我更加深入多元的了解这一伟大人物的则是《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

  如书中所介绍,富兰克林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富兰克林生于一个匠工之家,家境并不富裕,8岁上文法学校,因这个大家庭中有17个孩子,富兰克林是最小的孩子,父亲无法供他上大学,两年后他转入一个读写算术学校,在这个他*得了一手漂亮字,但数学却不及格,10岁那年他回家做父亲生意上的帮手,做蜡烛和肥皂。他并不喜欢做这些机械呆板的活,自幼会游泳划船的他,一直有着一个航海梦,但是他的父亲却反对他这么做。

  父亲见他从小嗜书,所有的零花钱都用来买书,便安排他向他的哥哥学*技能,从事印刷这个行当。

  在这期间,他遇到了一位商人,商人见他爱好读书,便邀请他到他的藏书室,并仁慈地把书借给他,16岁时,富兰克林信奉素食主义,中餐仅吃些自己带来的面包或饼干,看书学*。

  饱读诗书后,他善于写诗,也善于散文写作,这项优点,正如他自己所承认的,是他成功的主要手段。他经常会写些文章,刊登在报纸上。起初匿名,读后感因为他哥哥并不支持,但这些文章却广受赞扬,包括他的哥哥。富兰克林做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印刷工,在*凡的岗位中广涉经验,积蓄知识。他在伦敦印刷厂期间,非常勤快,全勤,而且工作娴熟进度快,因此深受老板赏识,许多急件都交给他做,待遇也比别的工人高。

  我所佩服他的,主要是他的冒险和奉献精神以及独具特色的人格魅力。

  他敢闯,独自一人乘船到费城,瞧准当时费城印刷业水*还很低的契机,开办了一家自己的印刷厂。

  此外他还广交朋友,与镇上另一些喜欢读书的年轻人交流切磋,口头信件交流,后来他还创办了一个讲读俱乐部,聚焦志同道合的人,一道研究哲学、道德和政治,每三个月交一篇自己写的研究心得,在这里,每个人都秉持的是探索真理的真诚精神,而不是争辩或求胜的心态。俱乐部中的人同时也尽力为富兰克林招揽生意。

  关于他的奉献精神,我觉得他是一个很看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的人。

  自他入政以来,他就对当地的公共事务现状,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对当地存在隐患的巡逻与消防提出行之有效的方案,并严格实施,效果卓有成效。加强为应对防御性的战争和国防力量,征兵、训练军队、募捐一家公共医院、发明自己却不持专利让他人无偿享用自己的发明成果……这一切都不得不让我佩服之余深度感动。

  今晚终于看完《富兰克林自传》,这篇自传在*淡的描述中展示了一个普通人是怎么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成为一个杰出的人。其中包括众多生活的智慧。让读者我自觉不自觉的向作者学*。成为他那样的人。我把他的从*凡到杰出的过程分析了一下:

  他的博学多才归功于他的勤奋,他决心不让自己浪费任何的时间。他不作除看书外的任何娱乐活动。由于勤奋,利用业余时间,他自学很意大利语,法语,拉丁语,西班牙语。他阅读大量的经济政治历史哲学科学方面的书。在这里我突然发现很多伟大的人的酷爱看书,因为看书可以提高一个人的智慧,或者是理解力。

  他的巨大的公众影响力,组织力归功于他的品德的修养,早年他是一个才华出众,喜欢辩论,像众多的年轻人一样,有点狂妄自大的。但是有一天,他的朋友提醒了他的这个缺点,他刻意的培养了谦逊和诚实的品质。这使得他获得极大的朋友圈,也使他成功组织起一个又一个的社团,这些社团在个时候发挥重要的作用。

  他在科学上的成就也是归功于他的勤奋,世人都知道他是第一个用风筝把闪电引下来,以证明闪电跟普通的电是一样的人,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喜欢上科学的,但是我觉得每个人都有探索未知的欲望,但前提是他的生存得以保证。在这方面,富兰克林给了一个很好的榜样:他出生贫寒,10岁前只读了2年书,在他20多岁的时候,他就对自己说道,等有一天,我有足够的财富后,我就不从事这样赚钱的行业,而专心搞自己的研究,他果然做到了,他通过办印刷厂逐渐积累了足够财富,之后逐渐摆脱了生存的工作,投入到他喜欢的公共事务和科学研究上。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想我们大致也可以这样,不应该永远把自己埋在生存所必需做的工作上,或者说一辈子为生存而挣扎,人的一生大部分时间应当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但是在早期要通过奋斗获得保证自己生存的财富!

  1.当我们足够强大时,就会有足够的自信和底气,能够有选择自己愿意做的事情的能力,与其费力讨好别人,不如关注自己的影响圈,做自己力所能及可以改变的事情。

  2.尽己所能的去多尝试不同岗位不同职业的工作,丰富人生阅历的同时,也能积攒很多职业技能和经验,这些都是除金钱以为宝贵的`人生财富,生命的意义在于体验。

  3.有能力就应该有担当,去做对社会有价值有意义的事情,在解决社会问题的同时,自己也会获得心里最大程度的满足。

  4.环顾四海,能看清自己的人有多少?看清以后,能够奋起直追的人又有多少?

  5.喜欢在任何事情上都去争论对错的人,总希望自己能在争论里获胜的人,往往会失去人们的信任,也会令人避而远之。反之,认真听取他人意见并适时给予友善意见的人,更能得到他人的好意相待。

  6.当今社会,信誉是做人之根本,人无信不立,有信誉的人更容易得到别人的信任,也可以获得更多的机会。

  7.募捐建议:

  (1)先向那些你确定一定会出钱的人募捐—完成最低目标,并加大了信心

  (2)再向那些不确信会不会募捐的人募捐,并把已经募捐的人的名单给他们看—有了信心之后再争取这一部分会更有底气,加大成功几率

  (3)最后尝试你认为肯定不愿意出钱的人,因为你可能会看错某些人。—额外的收益,有则幸运,没有不必失落。

  8.不限制自己的能力,对知识和技能始终抱有强烈的学*欲望,只要是自己感兴趣的事情,都可以去尝试学*和提升自己,这样的人生会更加丰富多彩。

  《富兰克林自传》本书的内容简单明了地说就是富兰克林自己写的一本回忆录,描写了他一生中见过的人,经过的事。写了作者17岁时因为和哥哥生活不合而离家,开始自己创业,过上了自食其力的生活。在今后的生活中富兰克林以博览群书、勤劳勤俭、朴实善良和勤奋上进这四大元素使他从一个穷困潦倒的小贩变成了美国甚至世界上大名鼎鼎的科学家、作家和社会实业家,被誉为“美国人的象征”和“现代文明之父”。

  富兰克林是多么顽强不屈啊!他正是靠这种精神使他从天灾面前重新站了起来。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而我,一遇到芝麻般的困难就想退缩。

  富兰克林一生博览群书、勤劳勤俭、朴实善良、勤奋上进,即使成名后也不沾沾自喜,是多么一股坚强的心啊!我却不知迎难而上,真应该尽快改正。

  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富兰克林永远是我学*的榜样!

  最*一直在读书,也一直在写读书笔记。虽然自己的读书笔记写得总是不满意,但好在读的书绝大部分都很不错,想想也就释然很多了。权当自己做个记录吧,证明自己曾经也读过不少书,因为读过的书总是会忘得很快,具体内容也慢慢就模糊了,不然就跟白读了一样。这可能也是好*惯,一来读完之后可以总结总结,二来也可以自己练练文笔,训练一下自己的表达能力。

  印象中这是我第一次读自传类的书籍,而之所以会读这本《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是因为查理·芒格曾说,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他崇拜的偶像,甚至于《穷查理宝典》的书名也是模仿富兰克林所写的《穷查理历书》。

  不得不说,这本自传让我读得异常轻松,完全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沉闷和枯燥。富兰克林始终以一种理性、坦荡和风趣的态度,对自己丰富的人生经历进行描述,没有居高临下的说教,丝毫让人感觉不到任何修饰和美化。对于自己年轻时曾经犯过的各种,似乎在常人看来有些难以启齿的错误,富兰克林也在书中一一写明。这是非常难得可贵的一种品质,对于像富兰克林这样在当时已经具有很高历史地位的人来说,能够以*常心看待自己,实属不易。

  我想,查理·芒格之所以崇拜富兰克林,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正是因为他身上具有诸多查理·芒格所提倡的品质,比如,谦逊,勤奋,善良,正直,热心,节俭,自制,理性等等。由于最初这本自传原本是富兰克林写给自己儿子看的,目的是通过讲述自己一生的事迹,能够让儿子少走一些弯路,学会如何积累财富,避开陷阱,过上幸福的生活,所以,这本自传写的非常写实。

  而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人无完人,没有人生下来就是完美或者伟大的,即使像富兰克林这样被认为是最伟大美国人之一的人,本质上也是很*凡的,也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但是,从富兰克林的成长经历,我们可以发现,通过自己有意的培养,很多品质和*惯都是可以在后天形成的。富兰克林就是采用了一种计分卡的办法,写上自己最希望养成的美德,定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查核对,提醒自己按照正确的方式去生活。这样,久而久之,人的行为就慢慢改变了。这个方法我自己也有借鉴,效果还不错。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富兰克林的人生似乎有点太过于理性,用情不深,让人难以理解。无论是与家人之间的关系,还是与自己爱人之间,都没有体现出特别的关爱或者情感。在谈及他的妻子时,他最看重的似乎是她在事业上对他的支持和帮助,最高的评价仅仅为“是个贤内助”。更糟糕的是,在婚前还曾经一度离开妻子跟朋友远去英国,甚至不打算回来。从很多的细节可以看出,富兰克林不是一个特别注重感情的人。

  当然,最终每个人的人生都还是自己选择的结果。想要什么,就追求什么,关键是要确定自己究竟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从这个角度来看,多看看别人的自传倒也不是坏事,特别是哪些我们各自认可的人。

  富兰克林是我最钦佩的历史伟人之一。他这一生在商业,写作,法律,外交和科技等领域都有巨大的成就,同时为美洲公共事业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这本自传讲述了他如何从一个无名的小学徒成长为一个对美国历史乃至全世界都有巨大影响的伟人

  我最钦佩他的不仅仅是他的伟大成就和世人给予的荣耀,而是他的为人处世和生活态度。他这一生在多个不同领域都获得了巨大的成果,而我们很多人在这其中一个领域都很难有深入的发展。他自己最常提到他之所以有所成就是因为他勤劳, 诚实, 节俭等等。

  生活态度

  作为一个年轻人我有很多目标想要达成,但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所以我常常很焦虑,我甚至在做眼前的事情时很难专心致志,甚至会三心二意。在读自传时,富兰克林用朴实无华的词句娓娓道来他是如何处理工作, 学*和生活的,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对待生活, 对待时间的*和,不急不燥的态度。他是通过勤奋, 简单的生活方式才能做到在有与常人相同的时间里却完成了超越常人几倍的成就。比如工作时,在中午只吃简单的食物来节约时间去读书;别人在周六周日休闲的时候,他选择看书, 写文章或者参加对学*有益的活动; 即使是公务,繁忙他也会抽出时间去做感兴趣的实验。

  同样,富兰克林是及其自律的人,不但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更能以身作则影响别人。在英国的印刷厂工作时,他身边的工人都有嗜酒的恶心,他非但没有沾染上,并通过坚持自己的好*惯影响了周围的工人,使他们戒掉了酒瘾,获得了工人的尊重。

  为人处世

  书里有一个例子让我印象深刻,他在老板凯默那里工作时,即使看透了凯默是在利用他的印刷技术,并打算得到他的技术后把他一脚踢开后,富兰克林依然尽心尽力的做好他的本职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他得到了良好的声誉和优秀的朋友,为他未来事业的发展也打下了一定的基础。这让我想到在工作环境不顺心的时候,是如何处理自己与工作的关系,是得过且过, 敷衍了事;还是像富兰克林这样继续专注于本职工作。我想看到富兰克林的成就便可以知道答案了。

  这本自传极其详细的讲述了他在工作和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我在这本书里感受到了与现在社会浮躁风气截然相反的一种*和的态度,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我在这本书里不但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也渐渐被那种*和的态度所感染,变得愿意塌下心来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一个出生低微的青年,缺点很多挫折不少,但是凭借对知识的渴望、对未知的好奇、对提高自身的`不懈努力以及对服务他人的一腔热情,最终在文学、科学、商业、政治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成就,成为了被印在百元美钞上的男人。

  这本自传的前半部分最有趣,写了很多年少时光的真实细节。既有青年人的上进,比如坚持用午餐和下班的时间通过阅读和仿写提高自己的写作水*;也有很多其他人可能不会写进自传的内容,比如懊恼自己因为对朋友的女友动手动脚导致朋友的绝交,从而也要不回来朋友欠自己的债了。

  在他的诸多优点中,最让他与众不同的应该是他的好奇心和实干精神。上至闪电的本质与洋流的温度,下至壁炉的构造和路灯的设计,他全都关心并且用实践来验证。自从40岁上下通过开连锁印刷厂实现财务自由以后,他有了更多的时间从事研究和公共服务。但是他对世界的好奇和从身边做起服务他人的热忱其实从很早就显现出来了,并贯彻一生。

  富兰克林是一个杰出的人,可以说是实用主义的代言人。没有太多形而上的思来想去,就是撸起袖子干,干出一番天地,值得敬佩。

  上学的时候在图书馆曾读过《富兰克林自传》的片段,还摘抄了其中介绍的养成好*惯、树立良风的方法,可惜过后就束之高阁,没有实行。富兰克林出身*凡,是勤俭奋斗、勇于完善自身美德的典范,在政治、商业、科学领域都成就斐然。他的自传部分是他写给儿子的信,希望子孙从他的为人处世中学到点什么。有点类似*古代的家训。在自传中他时时处处强调美德的重要性,并详细介绍了自己是怎么自查、自省,破除陋*,让好*惯成自然的。

  富兰克林很注意规范自己的生活行为,难能可贵的是,他能坚持执行自己规范生活行为计划。对于这一点,我觉得很惭愧,自己也常常订计划,但计划总是被种种“诱惑”破坏,结果仍是被坏*惯左右,没有长进。读《富兰克林自传》,感受到一个人的自我规范能力是多么重要。抵制各种各样的诱惑是项艰巨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往往因为看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使人动力不足。富兰克林在自传中经常向读者描述自己的原则和道德方面的心态,并认为这些东西是他人生福星高照的关键。

  富兰克林是怎么将美德变成*惯的呢?他先是将觉得必要或可取的美德归入十三个名目,每一个名目附上一条简短的规诫,说明名目,他制作了一个表格,每日自查,一次专注于一项名目,等一项掌握透了,再试下一项,这(读书笔记)样循序渐进,直到把十三项美德统统做到。他告诉人们,刚开始可能可能会很不*惯,“有点牛不喝水强按头的架势”,坚持下去就*惯成自然了。还说对于一些很顽固的恶*,要注意防范反弹,始终保持自查的*惯。


自传的作文9篇(扩展4)

——初二自传作文9篇

  这个世间上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跟很多初一新生一样,才进入中学。

  我的相貌:尖尖的脸上嵌着一双但炯炯有神的眼睛,下面就是我高挺的鼻梁,在下面就是我的嘴巴了,一头乌黑的头发。我的名字叫周子威,大家可别认为我是女孩子,我可是男生啊,虽然大家都叫我‘紫薇姐’,但我的性格很大大咧咧,不喜欢拖泥带水,磨磨蹭蹭的。这也许算是我的优点吧!

  我喜欢《穿越火线》《战地之王》和《反恐》,我擅长吗?可能就是玩电脑了,不要以为我很宅,我也很喜欢运动得,游泳,跑步,打篮球都是我的最爱。

  小学时,我对英语真得可以说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每天都被英语老师到办公室""喝茶""。唉,英语太难了。但俗话说的好啊: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发奋图强,终于把七窍全通了。

  我还很喜欢看电视,爸妈都叫我‘电视大王’,一天,我5点就早早的起了床。睡眼朦胧,觉得无聊,就打开了我的‘宝贝’——————电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海贼王更新到572集了,必须看哪!我就一直在看。时间“滴答滴答”地从我眼前溜过,直到老爸对我说:‘儿子啊,你今天放假啊?咋还不去上学啊?’我一看,时针指向了7:15,完了,还有20分钟就上课了,我一下字恍然大悟,真得死惨了!我这下迟到了!我二话

  没说,三步并做两步,跑到了公车临时停车站,用那颗焦急的心等待着那慢吞吞的公交车,唉,盼星星盼月亮,那辆公车终于来了,我焦急的心稍稍*静了些,可这辆“淑女型”的公车终于抵达了终点,我立刻飞奔到教室里,还好老师还没来,我松了一口气。

  我,一个大大咧咧,个性直率,喜欢运动,玩电脑和看电视的男孩子,一个看电视可以迟到的男孩子,一个喜欢英语的男孩子。这,就是我。

  我叫闵馨雨,是北关校三年级的一名学生。作为女孩,我的眼睛并不大,但是水汪汪的,里面装着一个大大的世界。我看到了春天的温暖;夏天的炎热;秋天的收获;冬天的雪白。看到了科技的发展,祖国的强盛,社会的进步。

  中秋节快到了,我又想起我非常爱吃的月饼,因为月饼软软的,我最爱吃五仁双黄月饼了,那里面的蛋黄甜甜的。去年中秋,爸爸买了一盒,我边吃边不住地抿嘴点头,做出一副陶醉其中的样子,把爸爸馋得都流口水了。

  我最讨厌的功课是钢琴,天天练钢琴是我最愁的事,我的钢琴学*两年半了,可才考了一次4级,证书还没发下来。我觉得钢琴很枯燥,每天虽然只练*五十多分钟,可到最后的十几分钟,还是坐不住,感到浑身酸痛,每每这个时候,爸爸妈妈都在旁边鼓励我,告诉我钢琴的种种好处,一想到他们努力让我学到一技之长,我又只好忍着性子,继续练下去。我以后也会练的更好,努力在枯燥的钢琴中寻找快乐。

  我最喜欢的花是香水百合。有白色的、粉色的、桃红色的,她们不但美丽馨香还是一种驱蚊花。炎炎的夏天,我身上总被蚊子咬出包来,可用了香水百合,被咬处神奇般地好了。

  我最讨厌的人是我表哥,他一到假期就来我家“陪我玩”。刚进屋就脱掉衣服、甩掉外套,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电脑桌前,开始了他的电脑生涯。根本把陪我的初衷忘的一干二净。我最喜欢和幽默的人在一起玩,我认为幽默的人都是很聪明的。我也想占些聪明。

  都说女孩子爱臭美,我也不例外。我最爱穿连衣裙,妈妈给我买了一条里面是透风布,外面是轻纱的连衣裙,我穿上它总爱原地转圈,看着镜子里飞舞的裙摆,那真是美。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我一直把妈妈当做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些伤心事、感人事、有趣事,总爱和她说,妈妈很耐心地听,细心地和我讨论其中的道理。我想对妈妈说“妈妈,我爱你”。

  ……

  这就是我!

  仰望八年级教师办公室,灯光依旧。有两个人立于办公室中,一教师,一学生。教师苦口婆心,喋喋不休;学生颔首低眉,沉默不语。所为何事?上课不听讲埋头苦做作业。教师者,八年九班班主任——唐老师也;学生者,不详也。只知该学生目前就读于福州十一中,幼时好读书,“不求甚解”,今则无所事事,“沉迷”于作业之中。生性热情,同学抄作业必借之,此之谓“江湖道义”。“能言善辩”,上课常多语,因而多得教师之训斥。“*易*人”,坏事皆有其份。但论其成绩,又处中上游。回家后未曾读书,亦无作业做也,乃沉迷于电脑与电视二者之间也,亦可谓之“神童”也!?

  常与同学游玩于双休日,游遍宝龙、鼓山等福州之名胜。无心于学*,而又因其成绩也不过差,教师亦无可奈何。“放荡不羁”、“不服管教”。在校之表现如此,而回家之表现翻天覆地。

  常助父母干活,但不知“致力”于学*,父母喜亦忧。

  此学生之表现如上,令人喜?亦令人忧?好学生?坏学生?抑或兼二者之“长”否?

  我叫地球,一个来自外星的生命。我只是同族系中一颗小小的行星。我的妈妈叫太阳,她是世界上最美丽,最伟大的母亲。我还有许多兄弟如:木星,火星,水星……

  以前的我只顾贪玩,做为人类的家园,不管人类的安全和生活,任意让他们自生自灭 人类在我的身上尽情剥削,我知道他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金钱和利益也.

  无情的砍伐让我忍受着刀绞般的疼痛.

  听——那深山中一声一声的拉锯,又一声一声的吆喝,一棵参天古树应声倒地,发出惨痛的**.遍地磷伤的躯壳撒落一地,有的在哭泣,则有的在默许.

  看——昔日茂密的树林已不存在,映入眼帘的仅是一片片黄土.小鸟 失去了他们的乐园;动物失去了欢乐的场所.一粒粒黄土就是我的眼泪啊。

  挥霍的浪费让我承受着滴血的滋味。

  ”喂走了,我们去宾馆…….这点钱算什么…….不就是几个破钱吗。我才瞧不起了……”一声声的刺耳语,一声声的穿心针,让我的心在滴血.

  瞧!满地的白色垃圾,满嘴的油光舌滑,满肚的山珍海味.挥撒的钱如流水一般随浪淘去.

  虽说我是供应食物的地球,但我的承受也是有限 制的,难到你没见过血的颜色吗。

  冷血的藐视,让我幼小的心灵按上了定时炸弹。

  不知道多少个春夏秋冬,黑夜白昼,我的手在颤抖,心在跳动。听那个人类的”言论”:”地球这么小,我们怎么住啊!地球这么脏,干脆我们搬到月球上住吧!和地球一起住简直是我们的耻辱……”人类的讽刺和批评,让我惨不忍睹。我的脸已面如土色,命亡不久矣。

  问世间爱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人类在觉醒,人类在呼唤,他们呼叫着让其他的人来保护我,环保人员在宣传和实施措施,我的**停止了。因为世间充满了爱,所以现在的我尽职尽责,人间已没有了荒谬的言论;万物都已恢复了和*;资源也重归入金黄的土地。我的身体渐渐康复。听不到”咔咔”的拉锯声;”哗哗”的甩钱声;”滴嗒”的流血声。

  我是地球,人类引以为傲的家园,我又成为新世纪的曙光。悲痛已不存在,但还是抹不掉昔日的疤痕,那一道道疤痕如果处理不善,仍然会旧病复发。

  大家好!我叫凌源,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有11个春秋。我是一个和爸爸性别一样,快乐活泼的男孩,我属白羊座,性格冲动,粗心,急躁。整天嘻嘻哈哈,没主见,缺点很多。我的外表和属相相符,我生龙活虎,特有气势。我此刻就读于雁江一小六年级七班,这个全校人数最多的温暖团结的大群众。

  我长着胖乎乎的脸,145厘米的个子,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被医生加上了眼镜,悲哀呀!小小年纪就戴上了一副高度*视眼镜。我爱穿一身休闲服,走起路来挺有精神。

  我1998年清明出身,妈妈说我小时候身体很弱,风一吹就感冒,父母操了不少心。小时候,我有时很安静,只要咬着东西就能睡得香香的;还有时很傻,大家看我发呆的样貌就会笑的人仰马翻;有时我还很调皮,爱乱打人,经常把家人打得“鼻青脸肿”“哭笑不得”。

  长大一些步入小学以后,我特倔强,父母说一句,我顶十句,还爱钻牛角尖,亲戚朋友看我是小孩子,也就不以为然,可我却顶个没完没了,还坏了许多重要的事,最后有一天,父母忍不住把我痛打一顿,那个疼呀!我悲哀地哭了“两天两夜”,吵得得家里鸡犬不宁。最后还是妈妈给我进行了心理疏导,才让我*静下来。

  此刻我已经是一位高年级学生,可还是那么没主见,那么粗心。因为粗心这毛病,我可干了不少错事,我家当月用106度电,可我抄电表时,却抄成169度电。还有考题本没有挑战性,由于粗心偏要考个80分回家气父母,为此我不知受了多少批评,挨了多少打。我爱弹琴,我曾获得四川省优秀人才艺术大赛二等奖。我也爱打电脑,爱看电视,爱玩各种现代高科技游戏。虽然有点上瘾,但总能克制自己,只要在考前复*期间,你休想在任何电子设备前找到我,就连我最着迷的《反恐精英》游戏也吸引不了我。

  我的名字叫孔雀,我的身高有90公分左右,体重大概5公斤左右吧。我头顶上的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艳丽夺目,就像国王头戴的皇冠一样。我的胆子比较小,每当听到有异常的声响时,我就会展开翅膀飞到旁边的灌木丛里,睁大蓝宝石般的眼睛左顾右朌。我特别喜欢人们赞美我,每当有小朋友们夸奖我时,我就会展开尾部扇子般五颜六色的羽毛,向大家炫耀自己美丽的花衣裳。这就是人们俗称的“孔雀开屏”吧!

  我的羽毛丰满、两腿健壮有力、弹跳很好,就好像是一名跳高健将。走起路来,姿态也是优美、高雅。我的粮食是植物和种子和根茎,昆虫和小动物也是我最美味的美食。我天性好动,每天总是走来走去,像是一个顽皮、好动的孩子。

  我们被视为“百鸟之王”,是最美丽的观赏鸟,是吉祥、善良、美丽、华贵的象征。有特殊的观赏价值,羽毛也可以用来制作各种各样的工艺品。

  我喜阴怕雨,喜欢阴凉的天气。天气炎热、气温高时,我就很少活动。下雨天,运动场上积水,并且卫生条件不好时,发病率就高。

  这就是我,小朋友们,你们喜欢我吗?

  我妈爱我,我爱我妈!超级爱面子:有一次,我妈妈在摇呼啦圈。我逗了逗她,说:“老妈,你整天都是那么胖的,就不要再减肥了吧!”谁知,她放下呼啦圈,说:“不是很胖,才132斤嘛。”我说:“谁叫你那么胖呢?”我老妈立即大发雷霆,大声轰道:“你别以为你很瘦,你也108斤(其实我也是个小胖子)!”说完,我的脸涨成了“肉包子”,老妈一个猪手向我飞来,我的“肉包子”也彻底熟透了!哈哈,我老妈爱面子吧!

  超级可爱:我妈有时也挺可爱的。比如我有一次考试考到第四名,等待着老妈的表扬(很疯狂得吻我)。回了家,我告诉了好消息给老妈,老妈说:“噢,好棒好棒,亲一口!”我把嘴凑到老妈面前,谁知她用她的血盘大口亲了十几次,啊!看来我今晚要用口水洗澡了!

  超级爱美:我妈妈又要和她那好姐妹逛街啦!又要打扮一会了(几个小时)了。记得妈妈第一次化妆化得像个“恶魔”。我说给你们听,你们不要笑哦!她那缎子似的眉毛,鼓的大大的红嘴唇,头发蓝色。我那时大叫起来:“有鬼啊!”又一个超大猪手扑过来,啊!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话:我妈爱我,我爱老妈!

  在一棵柳树上,生活着一片可爱的柳叶,她每天快乐地和同伴嬉戏、玩耍。可春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在夏天,她就要经受太阳的炙烤,还有许多虫子把她当作美味佳肴;而到了秋天,她就要飘落下来,即将终结自己的生命,还将面临被人踩踏的命运。当她的生命之花即将凋零,她却幸运地被我捡到了。

  在这五彩缤纷的秋天里,许多叶子都惨遭像她一样的厄运,或者被几个顽皮的小孩无情地摧毁。霎时,这棵树妈妈又少了几个可爱的孩子。

  我仔细地观察这片和我非常有眼缘的叶子:她的边缘非常光滑,正面粗糙,而反面却光滑许多;一面是柳树妈妈粗糙的手,另一面则是柳叶娃娃光滑的脸颊,是柳树妈妈轻轻地抚摸孩子的脸!

  我再用鼻子闻了闻,这片叶子充满了淡淡的芳香。看上去满是错综复杂的叶脉,是树妈妈对叶娃娃最后的寄语。可如今这片叶子已经微微泛黄,只剩下一点绿色,可我依然喜欢她。我要把她作为我的书签,不让她忍受阳光的暴晒,雨水的冲刷,大风的呼啸……你虽成了落叶,但是你仍是美丽的。

  生活短短数十载,时间转瞬即逝,十五年也只是弹指一挥就过去了。我叫xxx,我今年15岁,我是一个一般的不可以再一般的人,和很多人一样上学念书,熏陶和升华自己。我在班上甚至在学校里应该算是出名了的吧,成绩一般,家境朴实但我却凭着着一脸青春痘,大象腿,麻子脸和肚子上的游泳圈“走红”我天天在学校都过的非常煎熬,但是生为独生子女,我身上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所以我不可以让他们失望……

  又是崭新的一天,我走在上学的路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只有如此我才能暂时忘记烦恼。我走进学校,耳边传来一些低低的嘲笑声,“哝,你看,这就是那个初中二年级(4)班的xxx,长得可真胖。”我紧握拳头,走到了班里,班里的人都看向了我,不过并没厌恶的目光,也没恶心的辱骂声。我走到了座位上,那是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座位,不过我挺喜欢坐后面的,那样就没人注意到我了。

  第二节课下课,又到了我最讨厌的跑操,每次跑操1000米的时候都是噩梦,我开始跑,不知晓为何头有点晕,我向老师请假,老师不相信,他觉得我是在逃避跑操,我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跑。忽然,我一个重心不稳摔倒在地上,大家班的同学都停了下来,将我扶起来关心我,问我有没事。我那一刻忽然泪奔……谢谢你们,我亲爱的同学们,生活短短几十载,你们都是我生命中的贵人,我会愈来愈好,叫你们可以不需要每次和其他人吵的面红耳赤的挽救我的名声,让我能好受一点。


自传的作文9篇(扩展5)

——我的自传小学作文9篇

  我是一个即将升入的初中的学生,没有特别突出的成绩,只是每天做一个学生应该做的事情,读书、写字……当然,没有人可能没有烦恼的时候,我有时也上网冲浪,网上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看看那动人的诗句,听听旋律优美的音乐,那些烦恼顿时烟消云散。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每一个人,无论学*的好与坏,事业的成功与失败,总是会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我有一个不好的*惯,没有一定的韧性,总是三分钟热度,没有坚持到底的决心。小时候,对于优美旋律十分喜欢的我,当时就想成为像贝多芬一样的音乐家……出自于对音乐的好奇,所以报名参加了琴班,练琴的'辛苦,让我没有坚持下来现在的我心里有一些后悔,倘若我坚持下来了,现在说不定已经是一个高手了呢!现在看同龄的人谭庆只有羡慕的份了!这就是我,一个*凡的我!

  大家好!我五官端正,长着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脑袋。

  我学*一般般,也不差也不是很低,我语文成绩最差了。

  我喜欢跑步,一有时间,我就先去跑步,我每天早上去晨运,晚上吃完饭了就去散步。

  我性格调皮。在大班的时候,我常把吃完的香蕉皮放在别人面前,然后就叫别人往前走。因此,若了不少的祸,有些人差点去医院缝针。

  还有一次,我回老家买炮竹玩。我去买炮竹回来的路上,见到一个小孩往我这走来,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把2个炮竹点燃,扔在草上,那小孩走了过来,突然在他脚下爆炸了,他差点哭了。

  我的理想远大,以后做*代表,为着这个目标,我正在勤奋的学*,争取把成绩赶上去。

  我的一生有着许多难忘的事,最难忘的是那件事了。

  那天,妈妈陪我去上课。在过最后的一条的马路时侯,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一个摩托车飞快的向我冲来,我妈看见了,赶紧把我移回人行道,而妈妈的手掉了点皮,流血了,开摩托车的人飞快的逃走了。我看见,泪水从眼眶里掉了出来,我哭了。我妈忍住疼痛,对我说:没事的,小伤而已,走,去上学。从此,这件事就深深的在我心中。

  我以后要做过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人。

  在20xx年的夏天,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我的出生给我的家庭带来了许多欢乐和美好的回忆。在爸妈的培育下,我茁壮成长,从一个胆小怕事的、爱耍脾气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勇敢、聪明的男子汉。

  在幼儿时期,妈妈说我的模仿能力和记忆力特别强,大人教什么我就学什么。但是我却很胆小怕事。在六岁之前,我就学会了许多故事和儿歌,还学着大人玩电脑。记得在读幼儿园的时候,老师鼓励我去参加幼儿园的讲故事比赛,在班上我能把故事讲得很生动,很流利,但是到了比赛那一天,站在台上看到到台下那么多陌生的面孔,我的心怦怦直跳,感觉到自己心里仿佛被个无形的大石压住,嘴巴不停的颤抖,脑子一片空白,什么内容都记不住了,最后只能放弃比赛,我很讨厌自己的胆小怕事,如果不是自己胆小,也许我的才能就能发挥出来了。

  时间匆匆,转眼间就到了童年时期,我慢慢的变得懂事勇敢有担当。在家里面我是个听话乖巧的儿子,经常爸妈帮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虽然有时候会耍点小脾气,但很快就会*静下来。记得有一次,我迷上了玩电脑,而忘记了妈妈交代我的事情——打扫房间。妈妈从外面回来了,看到我沉迷于玩电脑而没有打扫房间,就骂了我一顿,我那倔脾气就来了,和妈妈顶撞了几句,就闷闷不乐的去睡大觉,但过后不久,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妈妈道了歉,并打扫了房间。进入六年级后,我在学校也是一个很听话的学生,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和胆量,我参加了学校的鼓乐队,并成为了中队委和学校的小广播员,为学校干了不少的事情,虽然付出了很多,但是我不后悔,通过这些我提高了自己的胆量和能力,真正成为了一个勇敢的男子汉。

  这就是我,一个勇敢、聪明的男子汉。

  我的名字叫王瑞,是白羊座的男生,在1999年3月25日,我悄然来到了这个美

  好的世界上。在经历了11年的风吹雨打,经历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挫折和不少的成

  功后,就成了现在思维敏捷的我。

  在我三岁半的时侯,我的第一次长途旅行,是去 “华东五市”, “华东五市”分别是南京、无锡、苏州、杭州、上海这五个城市。我们晚上参观了上海亚洲第一,世界第三高的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还有外滩万国城;我们还去了杭州的西湖;南京的中山陵;苏州的寒山寺……

  在六岁半时,我第一次上学的时候,我很害怕。爸爸说:“不用怕。”我去到学校,老师教我语文、数学、英语,我很高兴。在课堂上,我举手回答问题,得到老师的表扬时,心里乐呵呵的。

  进入六年级以后,我渐渐懂事起来,我也不再贪玩了,开始喜欢在网上发表我的日记、作文;我也再不会抱怨作业的.多少了,学会了化压力为动力。

  我的理想是走进北大。我相信,在我的努力和老师、父母的教育下,我一定会实现我的理想,会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和老师!

  我是一个即将升入的初中的学生,没有特别突出的成绩,只是每天做一个学生应该做的事情,读书、写字……当然,没有人可能没有烦恼的时候,我有时也上网冲浪,网上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看看那动人的诗句,听听旋律优美的音乐,那些烦恼顿时烟消云散。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每一个人,无论学*的好与坏,事业的成功与失败,总是会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我有一个不好的*惯,没有一定的韧性,总是三分钟热度,没有坚持到底的决心。小时候,对于优美旋律十分喜欢的我,当时就想成为像贝多芬一样的音乐家……出自于对音乐的好奇,所以报名参加了琴班,练琴的辛苦,让我没有坚持下来现在的我心里有一些后悔,倘若我坚持下来了,现在说不定已经是一个高手了呢!现在看同龄的`人谭庆只有羡慕的份了!这就是我,一个*凡的我!

  20XX年X月的某一天,一个可爱的小生命降临到了这个世界上,那就是——我。

  我姓庞,因为我是家中的美玉——独女,所以取名如琳。我有一张小小的苹果脸,所以大家经常叫我“庞庞”。回头看看,我的经历其实也很不*凡哦!

  “笨蛋”时期的我很调皮,看见一个小夹子都要玩半天。记得两岁的时候,刚学会走路的我在屋子里闲逛。看到我的小姨下楼买菜,于是虚掩着门,没锁。调皮的我一下子就看见了造型“奇特”的锁,兴奋地跑过去摆弄。“咔擦”一声,门一不小心反锁了……家人们都急坏了,幸好爸爸拿了一个长长的梯子搭上三楼,我才获救。你说我是不是笨蛋呢?

  幼儿园时期的我十分恋家,上幼儿园都是哭着进去,哭着出来。记得有一次,我死活不肯去幼儿园。爸妈一着急,一人抓手,一人抱脚,“扔进”车里,无论我怎么哭闹,还是让我去幼儿园。我可哭了好久呢!看,我是不是很恋家呢?

  小学时期的我已经很独立了。周末某一天,我独自在家看动画片。突然,门铃响了,一个自称是爸爸的朋友的陌生人站在门口,说来家里做客。我刚想把门给打开,却又想起爸妈告诉我的常识以及叮嘱。我犹豫了:开吧,要是坏人怎么办?不开吧,要真是来做客的又怎么办?我的脑袋瓜都快要打结了。突然,我灵光一闪,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大声说:“那我叫爸爸来开门吧!请稍等。”说完,我还故意跺了几下脚制造脚步声。过了一会儿,我往门外看了看,咦,人呢?原来是坏人呐!看,我是不是很聪明呢?

  六年级的我渐渐地懂事了,能做一些家务了。每天回到家,阳台上浇花的身影是我;吃完饭后,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是我;每天早晨,整理床铺、被子的身影是我……瞧,我是不是很懂事呢?

  我的经历就像星星一样多,但却是独一无二的。我想,每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吧!

  我是一个即将升入的初中的学生,没有特别突出的成绩,只是每天做一个学生应该做的事情,读书、写字……当然,没有人可能没有烦恼的时候,我有时也上网冲浪,网上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看看那动人的诗句,听听旋律优美的音乐,那些烦恼顿时烟消云散。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每一个人,无论学*的好与坏,事业的成功与失败,总是会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我有一个不好的*惯,没有一定的韧性,总是三分钟热度,没有坚持到底的决心。

  小时候,对于优美旋律十分喜欢的我,当时就想成为像贝多芬一样的音乐家……出自于对音乐的好奇,所以报名参加了琴班,练琴的辛苦,让我没有坚持下来现在的我心里有一些后悔,倘若我坚持下来了,现在说不定已经是一个高手了呢!现在看同龄的人谭庆只有羡慕的份了!这就是我,一个*凡的我!

  大家好,我叫徐震霆,我的爱好有打篮球,爬山还有吃零食。

  我的外貌一般,鼻子像一块一端被钻了两个小洞的三角形的石头;耳朵是一个小而精致的迷宫;眼睛像一颗煮熟的鹌鹑蛋上的点点墨珠;嘴巴是由两根香肠合在一起。

  在我天真无邪的童年里,我曾做过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一、有一句谚语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大家可能基本不会干这种事情,可我偏偏却干了。在我十岁的时候,看到一个小孩儿在河边把石头扔到河里,我为了证明自己力气很大,居然抱起一块跟我重量差不多的石头。结果一不小心砸到了自己的脚上,顿时一阵拇指的刺痛弥至全身,我不禁大声叫喊,嚎啕大哭。爸妈闻声而来,在哭声中发现我的脚趾头的指甲没了。

  不过现在长出来了,虽然长得有点丑。

  二、六年前,我曾经在田里埋了五毛钱,希望来年时收获满满的五毛钱。过了一年,我十分兴奋地跑到田里,挖开了之前买五毛钱的地方。事与愿违,那里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孤零零地田里只躺着那发黄带绿的五毛钱。

  而现如今的我已是个小可爱,一心只有学*。这就是我,具有一个独特经历的我。

  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有着无伤大雅的外表和黑色的头发。属马的有着马一般的性格,活泼豪放。

  一两岁幼儿时期的我。我白白的,胖胖的,很可爱。刚学会走路。走起路来总是会摔跤,一次次的摔跤使我走路越来越稳。

  时间老人已把幼儿时期带走了。一转眼,我就被时间老人带进了小学时期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记得刚上二年级的第二个星期天,妈妈就给我和堂姐布置一些题目时,我的心早就飞到就九霄云外了。星期六,我没顾得上那些题目。就约上几个好朋友出去玩,玩得汗流浃背。第二天又出去玩了一个上午。回到家,我才注意起那些题目。我看着在一旁的堂姐,早已做完了。我急得直跺脚,抱怨地说﹕“哎﹗时间老人真不公*啊﹗”堂姐转过身来对我说﹕“时间没有公*和不公*的,只是看你有没有把握住而已。”

  上了六年级,我改变了小时候的贪玩。学会了挤海绵似的挤时间。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人民教师,用我所学到的知识,带领孩子们一起探索科学的奥秘,带领他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这就是我。


自传的作文9篇(扩展6)

——自传作文9篇

  小学生生活结束了,我此刻已升入了初中,见到了许多陌生的同学。你们如果想认识我,那我就向你们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我的名字叫陈玉鹏。你别看它听起来普通,好处可大了。鹏是鹏程万里,说明我的前途远大。

  瘦是男孩们畏惧的事情,可我的身体偏偏就是瘦,所以过去有很多同学都叫我“小不点”其实我个子又小又矮,所以妈妈说我瘦得像根“黄瓜”。妈妈让我多吃饭,可我依然是每顿只吃一点点。我妈妈常说:“我还没有姥姥家的小猫咪吃得多呢?”我真后悔不听妈妈的话多吃饭,要不然能长这么矮吗?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不知为什么,调皮的我爱上了读书,但是那时读得都是一些故事书,似懂非懂。之后经过老师的教育,我把课外书的兴趣又转移到课本上,也逐渐爱上作文。

  虽然我酷爱文字,却无文采,喜欢读书,却过目便忘。但我从未因此而放下,因为我坚信功夫不负有心人。除此以外我还有许多爱好,比如喜欢交朋友。虽然缺点很多,却不乏幽默感。不管在学校学*还是在家里娱乐,我常用笑话来制造欢乐的气氛。

  10岁那年,我学会了练毛笔字,一年后丢弃,只因无恒心,为此自愧而“无脸见老爸。”尔后,我发奋苦读,却不时因贪玩而影响成绩。

  我最大的缺点就是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就拿攒钱来说吧,过年的压岁钱就有一百多块,加上*常的零花钱就有四十多块。好不容易攒到一百六十多块,就跑到商店买了一台MP3,剩下的钱肯定一花而光。

  这就是我,你们想认识我吗?喜欢跟我交朋友吗?快来吧,我欢迎你。

  我与一九八八年生于湖南生津市市的妇幼保健院,来到了一个姓孔的家里,爸爸是本科,妈妈是大专,父母文化都不是很高。

  我来到人间已经渡过了13个春秋,我的出生给家里增添了许多欢乐。在温暖的家庭里慢慢地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一个有礼貌守纪律的少年。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胖乎乎的,好聪明,刚到了九个月就会说话了,把妈妈叫得很开心;十个月就会学走路了,摇摇晃晃,东倒西歪但不让我扶,有一次就从床上摔了下来;奶奶说我四岁开始就很有礼貌,路上遇见熟人都会叫人。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我对幼儿园很不喜欢,妈妈送我去幼儿园很不甘愿,有一次下课后,想回家了就去爬铁栅门,被老师和妈妈批评后才慢慢地安下心来。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了津市第二小学读书,在这座优美的校园里,我一年级第一批就加入了少先队,四年级参加了**班。在小学,我的语文成绩比较理想,对作文比较感兴趣,作文经常被老师表扬;数学成绩很好;但英语一向是我的弱项,总感到压力很大。

  进入初中以后,使我渐渐懂事起来,我也不再贪玩了,英语成绩好了起来,也开始练*毛笔字了,还在网上发表了日记,作文起来我比起小时的我确实是进步,但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我想:只要有远大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就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就能对国家有贡献!

  有位女孩,跟大家都长得差不多,但似乎不像社会所塑造的女孩特质,大喇喇的个性,是大家对她的第一印象,而那个“她”就是我。

  住板楼的我,突然有一次就想搬去高层住,后来经过了深深的思考后,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大大的房子已经够填满我的小小身躯了,因此慢慢忘了这个住高层的念头。爸爸是个公务员,管着社区大大小小的事,一有需要,就奋不顾身的去帮忙处理;妈妈是个技术员,上班时间固定,照顾我们变成主要的工作,只要下班就匆匆忙忙的奔回家准备晚餐;最后是姐姐,读高中二年级,遇到不知怎么决定的时候,我会去找她,姐姐会给我极大的帮助。

  从小就从小小班开始读起,那个时候强调快乐学*,所以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上学,**安安的回家,想想过去,真希望自己能重回从前。

  我的兴趣是做饼干、玩桌游,做饼干虽然很怕失败,但是完成之后真的很有成就感,后来就会想要再挑战第二次、第三次…。。。;桌游,我会喜欢的原因是可以帮助思考,由游戏,了解背后的意义。

  到现在都还未确切掌握到自己往后的职业,只记得有一次特别的经验让我感觉更进了一步:朗读,虽然最后没有进到市赛,但是区第三名这个荣耀,真是令我感到讶异,让我更有自信站上舞台,大声说出我想说的话。

  初中学业压力繁重,对自己的未来茫然,只求一步一脚印,踏踏实实的读书,爸妈希望我将来可以去当公务员,**安安的过完一生,挫折也罢,成功也罢,只要不退缩,不放弃,我相信再难熬都坚持到底,必定有好的成果,如果没有成果,那就是不够坚持不够努力。

  大家好!我叫田逸成,今年8岁半,身高1米4。大概是出于上帝的偏爱,让我长出一双明亮的眼睛,细细的眉毛,小小的耳朵,美得不要不要的。

  我的兴趣爱好可多了。比如打篮球、踢足球、拍皮球、打羽毛球……

  我也很爱帮助别人,我曾经帮助过学前班的小朋友把鞋子给找回来;我也很爱读许多的书,它让我知道了人类的出生、机器的结构和许许多多神奇的小动物。现在我每天坚持读半个小时的书,那真是一种享受。

  现在秋天来了,果子也成熟了,我也慢慢长大了,成了小学二年级的学生了,我也开始有了自己的梦想。我们班每个同学都有梦想,有的想当老师;有的想当医生;有的相当警察……嘘,可不要告诉别人哦。我的梦想是当一名科学家,发明创造的机器,为人类作贡献。这就是我的梦想,我会努力去实现它,即使它很梦幻很遥远……

  这就是我,一个有很多爱好、乐于助人,有梦想的小男孩。你们喜欢这样的我吗?

  我姓张,叫凡凡,大家都叫我“小凡”。初次来到这个班团体,请大家多多指教。

  我是个女孩,长得还算清秀。不大不小的眼睛却很水灵,高挺的鼻子下头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美中不足的就是左边的眉毛断掉了一小截,还留下厌恶的“1”字形疤痕,那是我4岁出车祸留下的,老爸老妈也经常为它而烦恼。

  我的爱好有许多:读书、写作、写字、画画、下棋、打羽毛球等。其中我最喜欢读书。从我开始认字,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启智书、童话书,从那时起,我就和书交上了朋友。任何一本书,都让我受益匪浅。书中有许多品德高尚的人,也许他们长得很丑,但他们并不肮脏。也许是我受到书的熏陶,我懂得如何去做人。所以,我有许多好朋友。

  我很聪明,考试常常名列前茅。可是,我却很调皮。有一次,我爬到大树的顶端,便向树下的伙伴炫耀。谁知一不细心,摔了下来,膝盖直流血。伤愈之后,留下了又一个难看的痕迹,害我以后都不敢穿裙子。

  这就是我,一个好学又调皮的我!

  我的名字叫李木子,是双鱼座的女生,在2002年某月某日,随着一声啼哭,悄然来到了这个美好的世界。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期的我很调皮好动,总会没事找事给她增添许多麻烦,让大家围着我团团转。彼时,我对一些很有节奏的歌曲很感兴趣,每次听到这种音乐,身体就会不自觉地随之摇摆。

  一眨眼的工夫,时间老人把我从婴儿期带到了幼儿期。

  幼儿时的我并不知道上幼儿园的快乐。每天早上起床,为了不去上幼儿园,我每天都说自己肚子痛。妈妈好不容易把我送到了班级里……她前脚刚走,我就躺在地上哭,愣是耍赖不肯起来。经过老师的一番抚慰后,我才肯站起来。我这个人比较开朗活泼,大家都夸我性格好。不管多伤心,只要过一会儿,就把伤心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乐呵呵地与小伙伴们玩过家家的游戏。那个时候的我还真有点没心没肺,哈哈!

  转眼间,现在的我已经十四岁了。这些年,我真的变化了许多。

  记得初一上半学期开始的时候,我和新同学们都不太熟悉。但毕竟咱开朗嘛,黄老师刚排完座位,我就和后桌打招呼并互相认识。渐渐的,大家都熟悉起来,朋友当然也不断地增多。初一时,同学们都在打打闹闹,有些课堂也比较吵,但到了初二,大部分同学都在认真学*,上课也安静了许多,作业做得更认真了。

  上了初中后,我也明白了许多道理。

  七年级上册的时候,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只考了七十几分,盯着满是红叉的试卷,我有些懵圈。回到家后,妈妈并没有批评我,只是语重心长地让我下次再努力。望着母亲那失望的眼神,我下定决心一定不负她锁王。那时起,我回到家稍作休息,便会开始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也会认真复*。等到了下一次数学考试时,我考出了97分的好成绩。努力没有白费,不经历风雨,哪能看见彩虹!

  十四岁,还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瞬间。在今后,肯定还会有美好在等待着我;在今后,肯定还会有许多挫折在等待着我。我坚信:只要带着勇气,无所畏惧地走下去,我的传记将会更加精彩无限!

  大名杨叶清嘿嘿嘿,俺的坐标在浙江余姚,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小城市。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十四年了,怎么说呢,在这方圆百里内,我闭着眼睛都能摸到回家的路。

  一米六的个子微微胖,扎低尾巴空气刘海,思考问题总爱嘟嘟嘴,追求时尚,啊哈,没错,这就是我。我的性格其实也挺古怪的,多面化吧我。在班级中呢我是个小疯子,一下课就跟好朋友聚在一起聊聊八卦谈谈感情,还有中午闹腾的时候,跟同学追着打,这可不是女孩子该干的吧!当然这些也是每天必干的事。当然,在外人面前,我可从来不露出这一面,这是不是对你微笑纯属礼貌啊?

  很多时候,我会说话做事不经过大脑,然后干出一些伤人心的事情来,经常让父母伤心,想想自己可真是不该啊。可又跟这个矛盾的是,我早熟!看起来跟别人老了几岁呢。(诶诶,我说的是心智和思想啊~)双休日,我特别喜欢往外面跑,不知道为什么,就算是十根绳子也拴不住我要出门溜达的心。但是我这个人又超级懒,懒得起床,懒得洗自己的衣物,懒得用功,懒得去跟你比我这个人啊*时没什么喜欢的运动,就羽毛球,就算外面太阳再猛我也要出去玩个尽兴。也比较喜欢音乐,应该说热爱音乐了!我有些得意的想告诉大家,我可不是音痴呢。我五音俱全吧算是,曾经在校艺术节歌唱比赛中获得过金奖~我走路也会哼个小曲,一有空就会听音乐,好几次瞒着爸妈去过ktv。

  但是我觉得吧,作为一个学生去ktv影响肯定是不好的!我对于未来其实很迷茫,心里想着将来长大想做个老师,可是没有现在努力的奠基是不可能的,如果条件允许,我又很想去学*音乐,在这条事业上做出成绩。好好学*吧少年们。

  大家好!我叫凌源,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有11个春秋。我是一个和爸爸性别一样,快乐活泼的男孩,我属白羊座,性格冲动,粗心,急躁。整天嘻嘻哈哈,没主见,缺点很多。我的外表和属相相符,我生龙活虎,特有气势。我现在就读于雁江一小六年级七班,这个全校人数最多的温暖团结的大集体。我长着胖乎乎的脸,145厘米的个子,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被医生加上了眼镜,悲哀呀!小小年纪就戴上了一副高度*视眼镜。我爱穿一身休闲服,走起路来挺有精神。我1998年清明出身,妈妈说我小时候身体很弱,风一吹就感冒,父母操了不少心。小时候,我有时很安静,只要咬着东西就能睡得香香的;还有时很傻,大家看我发呆的样子就会笑的人仰马翻;有时我还很调皮,爱乱打人,经常把家人打得“鼻青脸肿”“哭笑不得”。长大一些步入小学以后,我特倔强,父母说一句,我顶十句,还爱钻牛角尖,亲戚朋友看我是小孩子,也就不以为然,可我却顶个没完没了,还坏了许多重要的事,终于有一天,父母忍不住把我痛打一顿,那个疼呀!我伤心地哭了“两天两夜”,吵得得家里鸡犬不宁。最后还是妈妈给我进行了心理疏导,才让我*静下来。

  现在我已经是一位高年级学生,可还是那么没主见,那么粗心。因为粗心这毛病,我可干了不少错事,我家当月用106度电,可我抄电表时,却抄成169度电。还有考题本没有挑战性,由于粗心偏要考个80分回家气父母,为此我不知受了多少批评,挨了多少打。我爱弹琴,我曾获得四川省优秀人才艺术大赛二等奖。我也爱打电脑,爱看电视,爱玩各种现代高科技游戏。虽然有点上瘾,但总能克制自己,只要在考前复*期间,你休想在任何电子设备前找到我,就连我最着迷的《反恐精英》游戏也吸引不了我。我就是我,一个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少年。怎么样,给我个评价!欢迎你和我做朋友。

  我于1998年1月29日出生在故乡的医院里,父亲姓刘,母亲姓吴,都是*里的公务员,虽说家里并不是很富裕,却也可以过上令我感到满意和富足的生活。

  少时,因为父母工作忙,奶奶又曾有一个小小的商店要顾及,由三姨奶带了约有一两年的光景。因此,各个亲戚里,和三姨奶的感情却是极为深厚的。后来,又在故乡里读着幼儿园,闲暇的时候便住在奶奶家,牵着自家的狗与左邻右舍的伙伴嬉闹。

  后来,随同父母来到锦州读书。起初在家附*的一个私人幼儿园学*两三个月,2007年9月便上了小学。小学读的是临*的吉庆小学,曾搬迁过一次,新址离家更*些,每日也只不过穿过一个喧闹的市场,就可以到达学校。在学校期间,最喜语文,对数学可谓愚钝。学*成绩尚且不错,曾担任过班长、大队委、广播站长等零零碎碎的`小职务。五六年级的时候,有着琐碎的并不很好的文章见诸报端,又有过一次报纸专访,也因为作文得过一两次的奖——这大约也得益于我*常对读书和写作的喜爱。

  *日里,常喜欢听音乐,却也只是不明不白地胡乱听着。偶有灵感,常随所地写几行文字,而从三年级起每日坚持写日记从未间断。曾经学过几年舞蹈,几年书法,几年琵琶,几年主持。这其中只有书法得到了效益,现在可以勉强写一笔并不难看的字,总算有一个可以数得上的优点。做事往往三分钟热忱,怯懦而软弱,有时候爱说些笑话博大家一笑,而骨子里有种喜爱恶作剧的小毛病。今年有14岁,在锦州市第八中学就读,对未来尚且怀满梦想,正一点点地追随着理想努力。


自传的作文9篇(扩展7)

——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9篇

  这个寒假我读了几本推荐读物,最让我收获颇多的就是这本《富兰克林自传》。在美国文化史上,《富兰克林自传》的出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在1771年动笔,1788年完成,前后历时17年之久。这部传记可以说是在读者如饥如渴的等待中出版的。世界各地,青年人都希望学*富兰克林成功的秘诀,他们把这部书当成“人生指导”读物。富兰克林写出了“美国梦”,“到美国去发财致富”成了影响力很大的口号。这正是当下*一代青年的梦想。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以拉家常的方式,把自己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娓娓道来,整部自传既无哗众取宠,又不盛气凌人,在通俗易懂的叙述中不进会有睿智和哲理的火花,文字朴素幽默,叙述事清楚简练。所以读完这本,我从中汲取到了伟人的社交经验,处世原则等等,可谓受益匪浅。他教我们如何让有限的生命绽放最绚丽的花火,他教我们如何在逆境中自强不息,在诱惑中孑然一身。

  他只读过两年小学,之后偏辍学回家,12岁起在印刷所当学徒、帮工。但他刻苦好学,在掌握印刷技术之余,还广泛阅读文学、历史、哲学方面的著作,自学数学和4门外语,潜心练*写作。他常常在做完了一天的工作后,到印刷厂的图书室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这种种经历和不懈的学*,他最终成为了哲学家,思想家和作家,被美国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英国牛津大学,爱丁堡大学,圣安德鲁大学等六七所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这是他不断孜孜不倦刻苦学*的成就,这正印证了“苦心人,天不负”的道理。再者,他善于抓住生活中的丝丝机遇和想法,并激发自己的创新思维,通过“风筝试验”揭示了雷电现象,富兰克林说:“我们从前人的发明中享受了很大的利益,我们也应该乐于有机会以我们的任何一项发明为别人服务,而这种事我们应该自愿地和慷慨地去做。”所以他经过不懈努力,发明创造了新式火炉,避雷针,电轮,双焦距眼镜等等。他最终实现了他自己的诺言,不尽造福了全美人民,还对全世界的科学进步贡献了伟大的力量。

  还有,富兰克林拥有高尚的道德和原则,这也是我们高中生在踏入工作之前所要锤炼和培养的,它可能会准定我们的人生。在这本书中,富兰克林也强调了道德和原则对人的重要性。富兰克林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是真实,诚恳和正直,人生最大的幸福也在于此。他一生都在身体力行。正因为他拥有着良好的人品和道德原则所以被费城人民,被全美甚至英国*都敬仰和尊重。那他是怎么样磨练自己的呢?他制定了“十三条成功计划”:

  一、节制。食不过饱;饮酒不醉。

  二、沉默寡言。言则于人于己有益,不作无益闲聊。

  三、生活有秩序。各样东西放在一定地方;各项日常事务应有一定的处理时间。

  四、决断。事情当做必做;既做则坚持到底。

  五、俭朴。花钱须于人于己有益,即不浪费。

  六、勤劳。不浪费时间;不去关注那些无聊的言论,每时每刻做有用之事,戒除一切不必要的行动。

  七、诚恳。不欺骗人;思想纯洁公正;说话也应诚实。

  八、正直。不做不利他人之事,切勿忘记履行对人有益的义务而伤害他人。

  九、中庸。勿走极端;受到应有的处罚,应当加以容忍。

  十、清洁。身体、衣服和住所应力求清洁。

  十一、宁静。勿因琐事或普通而不可避免的事件而烦恼。

  十二、贞节。洁身自好

  十三、谦虚。谦逊,不要傲慢。

  这对于今天的我们同样适用。

  读伟人的传记,感悟一种人生,体悟一种人生境遇,遇见一些风景。在严苛的现实中逢着一丝清香,在找寻彼岸的过程中逢遇一路花香。读《富兰克林自传》,学会和主人公一样在*凡中磨砺人格,只要你不断学*,自持,自控!

  历史赋予了本杰明·富兰克林不朽的声誉。富兰克林是一位真正的名垂千古的伟人。作为一句作家、发明家、幽默大师,他的一生,为人们树立了一个献身于公益事业的榜样。他慷慨地献出了他的生命和精力。他感到给他的最高奖赏莫过于使他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他的工作所产生的辉煌成果。

  富兰克林于18世纪初出生在美国东北部马萨诸萨州的波士顿城。美国的东北部叫“新英格兰”,是美国的发祥地。大约在一百年以前,第一批移民就在这里安家落户了。

  对于一个穷孩子来说,关于本书能有什么机会发展他的才能呢?在当时仍然受着大洋彼岸国家统治的这块土地上,机会就更少了。富兰克林成长和生活的这段时期正是这块年轻的美洲殖民地的发展时期,她后来成了合众国的雏型。在他的一生中,他看到并且影响了这块英国殖民地的发展。

  使富兰克林出类拔萃的最重要的原因,也许就是他那“什么都想知道”的求知欲望吧。他10岁的时候,离开了学校。但在后来的几十年里,他始终坚持学*。在他看来,书是无价之宝;书是打开幸福和成功大门的钥匙。读书,使年轻的富兰克林掌握了熟练的写作技巧,获阳逻辑推理的能力,也使他能够坚定地为自己的信念进行辩护。

  在刚满17岁的时候,他离开了波士顿,来到了费城。在那里,勤奋的工作加上一帆风顺的机遇,使这位身无分文的年轻印刷工作获得了令人尊敬的地位。

  他关心公共事业,在这方面他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在国家需要发言人的时刻,富兰克林能够为*家阐明自己的观点。他帮助这块殖民地获得了自由,建立了一个崭新的国家。在欧洲各国君主的眼里,他是这个国家的代表。

  由于在科学上的作为,他在法国和英国赢得了荣誉。他的成就,是全欧洲所公认的。一个那么小就中断了学*,地位低下的孩子后来却发现了电的原理,发明了许多东西。这些发明创造,至今还在造福于人类。富兰克林具有发明家的头脑。只要他认为可以用另一种办法把事情办得更好,他就立刻动手把它实施起来。因此,他发现了现代化的街灯,造出了散热效果较好的炉灶,这种炉灶比当时使用的要好得多。正是根据他的设想才使日益发展的城镇设立了警察局、消防队和公共图书馆。

  如果说他是一个富有理想的人,那么他同时也是一个勇于实践的人。他不仅为祖国的自由在设想,而且为她进行了战斗。他为自己的成就自豪,却又告诫自己应该谦虚谨慎。他曾用庄重的语言为他的美国同胞和整个世界讲话,而讲话时却笑容可掬。

  富兰克林就是这种人。他的自传两百年来一直有力地吸引着读者。这本自传,几乎用世界各国文字出版过。时至今日,读起来仍然动人心弦。这是一位美国名人的令人心旷神怡的自我写照。

  这个寒假我读了几本推荐读物,最让我收获颇多的就是这本《富兰克林自传》。在美国文化史上,《富兰克林自传》的出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在1771年动笔,1788年完成,前后历时17年之久。这部传记可以说是在读者如饥如渴的等待中出版的。世界各地,青年人都希望学*富兰克林成功的秘诀,他们把这部书当成“人生指导”读物。富兰克林写出了“美国梦”,“到美国去发财致富”成了影响力很大的口号。这正是当下*一代青年的梦想。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以拉家常的方式,把自己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娓娓道来,整部自传既无哗众取宠,又不盛气凌人,在通俗易懂的叙述中不进会有睿智和哲理的火花,文字朴素幽默,叙述事清楚简练。所以读完这本,我从中汲取到了伟人的社交经验,处世原则等等,可谓受益匪浅。他教我们如何让有限的生命绽放最绚丽的花火,他教我们如何在逆境中自强不息,在诱惑中孑然一身。

  他只读过两年小学,之后偏辍学回家,12岁起在印刷所当学徒、帮工。但他刻苦好学,在掌握印刷技术之余,还广泛阅读文学、历史、哲学方面的著作,自学数学和4门外语,潜心练*写作。他常常在做完了一天的工作后,到印刷厂的图书室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这种种经历和不懈的学*,他最终成为了哲学家,思想家和作家,被美国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英国牛津大学,爱丁堡大学,圣安德鲁大学等六七所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这是他不断孜孜不倦刻苦学*的成就,这正印证了“苦心人,天不负”的道理。再者,他善于抓住生活中的丝丝机遇和想法,并激发自己的创新思维,通过“风筝试验”揭示了雷电现象,富兰克林说:“我们从前人的发明中享受了很大的利益,我们也应该乐于有机会以我们的任何一项发明为别人服务,而这种事我们应该自愿地和慷慨地去做。”所以他经过不懈努力,发明创造了新式火炉,避雷针,电轮,双焦距眼镜等等。他最终实现了他自己的诺言,不尽造福了全美人民,还对全世界的科学进步贡献了伟大的力量。

  还有,富兰克林拥有高尚的道德和原则,这也是我们高中生在踏入工作之前所要锤炼和培养的,它可能会准定我们的人生。在这本书中,富兰克林也强调了道德和原则对人的重要性。富兰克林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是真实,诚恳和正直,人生最大的幸福也在于此。他一生都在身体力行。正因为他拥有着良好的人品和道德原则所以被费城人民,被全美甚至英国*都敬仰和尊重。那他是怎么样磨练自己的呢?他制定了“十三条成功计划”

  开学这么久了,一向想好好看几本文学一点的书。前些天听哥哥推荐,去图书馆借了本富兰克林自传。其实说实话,我的文学功底实在太差了,自己知道这样是不行的。

  初借这本书,根本不知道这人是谁,呵呵,回来之后,听寝室说了下,才知道,原来他就是美元上那人,对了,还是放风筝引电的那人。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不怎样喜爱,正因觉得资料很*淡,而且他的自述经历没有想象中那么惊天动地。耐着性子慢慢的往后看,突然觉得不知不觉中有些领悟了。有一种喝茶的感觉,开始的时候觉得没什么太大的品味,越喝越香,越喝越让人感觉精神振奋,觉着还有那么点味道。

  以前看书都没写过什么总结,而这次突然间有种想法,或者说启示吧。书里小富说到,要写些于人于己都有用的东西,要做些于人于已都有用的事,我自知自己写东西不怎样,但想以此为开始,自己多总结,多进步,多提高。总的来说,我觉得这是一本不错的书,能从中慢慢感悟很多事理。

  感悟一:一个人想成功,务必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前途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夜成功,只有不断的发奋,不断的进步才行。富兰克林早期也是从一个印刷匠开始发奋,没有什么背景,没有什么人帮忙,靠着自己不断的发奋,一步一步的成就了明天的事业。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能坚持下去。

  感悟二:知识就是力量,不多读书不行啊。富兰克林自说,他一生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他每一天至少要花一两个种头的时刻在书本上。“我从不把时刻浪费于酒店、赌博或任何一种的恶劣游戏,而我对于事业的勤劳仍是照旧,不厌不倦。”喜爱阅读,始终是富兰克林最强烈的嗜好和研究世界并扩大知识的最主要的源泉。富兰克林所获得的各领域的广泛的科学知识是自我教育和阅读的结果。说到这儿,我想到了我此刻条件这么好,正是读书的好时期,不多读点书,简直亏大了。

  感悟三:勤俭!勤俭二字在其一生中占了很大分量。他用自己的一生践行着勤俭二字的好处。其实这点我还是比较有感触的,在高中的时候,我时常提醒自己的一句话就是勤以修身,俭以养德。我觉得这句话说的真是很有道理。富在其自传中以提到,勤俭的人必将站在上帝的面前。

  感悟四:做一个全能型人才。全方位树造自己,使自己具有较强的潜质,这潜质包括社交,学*,生活等各方面。

  感悟五: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要有一颗为社会奉献的心,要有全社会全世界的职责心,要想不背历史所遗忘,那么我们就得做出一些对社会有意的事情来。也只有有这份心,我们才能站在另一个高度。

  感悟六:道德圆满计划。

  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美国政治家、报业和印刷店老板、物理学家,第二代英格兰移民后代,历代美国人的精神领袖,被称为“最具有美国精神的人”。总的说来,他的一生可以说是美国梦的绝佳诠释。

  一、生*经历

  富兰克林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比较多的家庭,他的父亲年轻时从英格兰乡下的老家来到了波士顿,靠制作蜡烛这门手艺养活了一大家人。富兰克林是最小的孩子,小时候被父亲给予厚望,希望他成为一名学者,也就是成为与家里其他人不同阶层的人,能够光宗耀祖。一开始将他送到学校学*,学到10岁后可能是因为家里经济条件欠佳,无法保证富兰克林将来读上大学,因此富兰克林开始跟随其已经成年的哥哥学*印刷。他哥哥从英国学到了最新的印刷技术,在波士顿开了一个印刷店,富兰克林作为正式的学徒学*。当时的学徒一般需要签署很长的契约,契约要求学徒要边学边干,给师傅做满一定年限。师傅负责教导学徒成才直到独立,但一般不支付费用,反而往往学徒还要向师傅支付费用。富兰克林跟随哥哥学到了17岁,凭着踏实肯干、认真和聪明,可以说成为了非常熟练的印刷工。因为与哥哥闹矛盾,可以看出哥哥对他非常严厉,把他当成学徒,富兰克林又觉得自己是弟弟,与一般学徒不一样,各种各样的小矛盾导致了富兰克林的离家出走,先到了纽约,再到了费城,1723年在费城加入了一家印刷店。经过几年的打工生涯后,在费城总督的诓骗下,到了英国准备买印刷机器回费城自己开店。由于费城总督最终没有提供开店经费,富兰克林在伦敦的印刷店又打工一年多时间才得以回到费城,加入了一个好朋友的印刷店,经营刚刚上轨道,结果好朋友生病去世,又不得已与人合伙开新店,富兰克林出技术,他朋友父亲出资金。在1730年左右,富兰克林在24岁左右拥有了自己的事业,很快便结了婚,逐步将印刷业务开到其他殖民地。在富兰克林的认真经营下,印刷店的生意蒸蒸日上,他也开办了《宾夕法尼亚报》,收入也逐渐增加,拥有更多时间学*他喜欢的知识,并参与社会公众活动。

  随后富兰克林成为费城议员、邮政局局长、外交官,并做起各种科学实验,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据统计,他在1750年左右,大概44岁时,年收入已达2000英镑(相当于总督收入),考虑到当时大部分基层打工人年收入不到50英镑,这份收入已经是中等富裕家庭的收入了。这个收入大概到什么水*呢?收集了一些资料可以让读者有个粗略了解。

  在简奥斯丁的《理智与情感》中,奥斯丁通过两位女主人翁的对话,对于2000镑一年的生活有很详细的描述。玛丽安心中的中等生活(每年2000镑):一座庄园房子,仆人(得有十来个),几匹马,马车一架或两架,还要有猎人。富兰克林的时代是在半个世纪以后,考虑到工业革命之前社会物价水*比较稳定,富兰克林本人推崇节俭不爱享受,他中年以后的生活水*应该低于以上水*,但至少几个仆人肯定是雇得起的,他们家也应该算费城的中上层。

  以下是出版自英国1861年《华顿夫人的理家守则》中记载的部分人员年薪数据,也很有意思,抄录如下,单位为英镑:

  男性仆人年薪:总管年薪40到80,贴身男仆25到50,男管家25到50,主厨20到40,园丁20到40,侍从20到40,低等男管家15到30,马车夫30到40,马夫15到30,低级侍从15到25,杂务侍从8到18,马童6到12。

  女性仆人年薪:女管家20到45,贴身侍女12到25,育婴女仆总管15到30,厨师14到30,高级家庭女仆12到20,高级洗衣女仆12到18,打杂女仆9到14,低级家庭女仆8到12,蒸馏室女仆9到14,育婴女仆8到12,低级洗衣女仆9到14,厨房女仆9到14,洗碗女仆5到9。

  富兰克林的自传最后一部分写于1790年,写到他1760年左右的生活就没有再继续,主要是因为1790年富兰克林去世,没来得及写后面的内容,也就缺少了对他从政、参加美国独立战争、与儿子反目等等事件的了解。

  从他生*来看,起于底层,但聪明且勤奋,一步步打下家业,诠释了勤劳致富;他热心社区和公益事业,参与了教育、医疗、战争、新闻等等各项事业,社会责任感极强;他热爱学*和读书,建立学*社团和图书馆,积极参与科学实验,将科学视为真理,极具开拓精神。从他身上,能看到那种创业者的简朴、实际、认真、踏实、聪明,躬身入局,积极投入到时代之中的向上精神。这种精神,也正是那种朝气蓬勃的美国梦,数百万人的美国梦,铸就了一个新国家的诞生。

  二、道德教化与后世启发

  富兰克林独立经营后不久就开始印历书也就是年历书籍,持续了几十年。他在年历里面添加了很多他自己喜欢的故事和名言警句,也叫穷理查历书。这些内容后来经过他的整理汇总成一篇文章叫致富之路。印刷年历不仅让富兰克林赚了不少,也满足了他道德教化民众的目标。最早到美国的人大多是清教徒,也有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教派。当时的殖民地会不断有各种牧师来宣扬他们的教派,一般内容也就是涉及如何对上帝、如何理解人生、如何过得更好等等。所以当时的人肯定是有一种精神上的较高追求,就是要宣传自己的宗教信仰。富兰克林虽然一直对信仰哪一种教派并不是特别热心,这可能和他具有科学实验精神有关,但是他会从自己的人生经验中提取有价值的内容,通过他掌握的18世纪的互联网—印刷术,传播给大众。

  富兰克林宣传的主要是如何生活,简单的生活和精神的富裕是他所推重的。我列几个他的说法,可以从中窥见他的精神气质。

  1.对于*抽税,他讲到虽然很重,但是生活中还会有许许多多的税,对有些人来说更是难以忍受,懒惰抽我们两倍的税,骄傲抽我们三倍的税,愚蠢抽我们四倍的税,税务局长即使允许减税,也不能替我们减轻或交纳这样的一些税。

  2.谁靠希望生活,谁就会空着肚子死去。不劳则无获。

  3.我从未看见常移的树,也从未见过常搬的家,能像安定那样兴旺发达。

  4.许多田产得而复失,因为女人嗜茶点不去纺织,因为男人不砍柴只贪酒食。


自传的作文9篇(扩展8)

——我的自传小学作文6篇

  大家好!我五官端正,长着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脑袋。

  我学*一般般,也不差也不是很低,我语文成绩最差了。

  我喜欢跑步,一有时间,我就先去跑步,我每天早上去晨运,晚上吃完饭了就去散步。

  我性格调皮。在大班的时候,我常把吃完的香蕉皮放在别人面前,然后就叫别人往前走。因此,若了不少的祸,有些人差点去医院缝针。

  还有一次,我回老家买炮竹玩。我去买炮竹回来的路上,见到一个小孩往我这走来,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把2个炮竹点燃,扔在草上,那小孩走了过来,突然在他脚下爆炸了,他差点哭了。

  我的理想远大,以后做*代表,为着这个目标,我正在勤奋的学*,争取把成绩赶上去。

  我的一生有着许多难忘的事,最难忘的是那件事了。

  那天,妈妈陪我去上课。在过最后的一条的马路时侯,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一个摩托车飞快的向我冲来,我妈看见了,赶紧把我移回人行道,而妈妈的手掉了点皮,流血了,开摩托车的人飞快的逃走了。我看见,泪水从眼眶里掉了出来,我哭了。我妈忍住疼痛,对我说:没事的,小伤而已,走,去上学。从此,这件事就深深的在我心中。

  我以后要做过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人。

  我来到这个繁华而美丽的世界已经整整十个春秋了。

  在这个温暖的世界里,我慢慢地、快乐地、健康地成长。听妈妈说,我小的时候浓眉大眼,长着一个小小的鼻子,很可爱。妈妈说我小时候很聪明,十四个月就能走路了。走得歪歪斜斜的,还不时摔几跤,但是我仍不放弃,信心百倍地向前。学会走路的第二天,我也会讲话了。当我说出还不是特别清楚的两个字:妈妈时,只见妈妈的眼睛里充满了晶莹的泪花。当时我看见站在旁边的爸爸在会心地笑,我也咯咯一笑便走出去玩了。有时候,妈妈带我去照相馆照相时,总是给我的头上点一个豆子般大小的红圆点儿,在红点的映衬下,我显得格外可爱。到了我该上幼儿园的年龄时,妈妈告诫我要听老师的话,不要捣乱让老师操心。可没上几天幼儿园,我就哭闹着不去了,也不知是听了一句妈妈说的上幼儿园就给我买糖吃,我才去上幼儿园,还是觉得自己没有什么知识才去的。上了幼儿园过得第一个母亲节,老师教我们做小红花,还告诉我们要送给妈妈。放学了,我把小红花递给了妈妈,妈妈看了一眼,热泪盈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上小学了,我被音乐老师的歌声迷住了,被班主任老师读课文的美妙语言迷住了,被小同学们好玩的游戏迷住了。一年级时,我被校园那宽阔的操场迷住了。二年级,我觉得我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我长大了。

  六年了,我的爱好广泛起来。我学会了游泳、打排球等各种体育技能。我知道了珍惜时间,时间就是生命。和小时候相比,我一直都在进步,有步伐小的时候,也有步伐大的地方。我想: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肯用功,万事能成功!

  我姓程,名宇,“宇宙”的“宇”。我的脸很圆,就像十五的月亮;我的眼睛不大也不小,但笑起来像弯弯的月亮;我的嘴虽然不大也不小,但吃饭的时候比爸妈的还大;我的耳朵很像元宝,老人们曾经对我说:“这孩子,耳朵挺像元宝,长大了以后肯定有福;”我的身材虽然魁梧但是有点“发福”,不过这也不是缺点,更能证明我们的生活条件好嘛!哈哈!通过上面的自我介绍大家是不是觉得我很帅!

  我的学*成绩还不错,特别是上课时,我的耳朵会竖起来,认真地听老师讲课。放学后,我一回到家就开始一心一意的做作业,不会的题就去问我的“字典老师”。

  我还有一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同桌掉了橡皮,我赶紧帮他找到了。还有一次,我们班的李睿泽生病了,我每天都帮他补课。

  我的爱好很多,如:唱歌、画国画……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画国画、唱歌。我的国画在全县的科普杯大赛中荣获二等奖,我的歌在全省开展的歌唱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不过,我也有个小烦恼,就是因为身体“发福”的原因,致使体育成绩不是很理想,但是我有信心通过积极的体育锻炼把成绩赶上去,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这就是我,一个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男孩。

  我的名字叫王瑞,是白羊座的男生,在1999年3月25日,我悄然来到了这个美好的世界上。在经历了11年的风吹雨打,经历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挫折和不少的成功后,就成了现在思维敏捷的我。

  在我三岁半的时侯,我的第一次长途旅行,是去“华东五市”,“华东五市”分别是南京、无锡、苏州、杭州、上海这五个城市。我们晚上参观了上海亚洲第一,世界第三高的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还有外滩万国城;我们还去了杭州的西湖;南京的中山陵;苏州的寒山寺……

  在六岁半时,我第一次上学的时候,我很害怕。爸爸说:“不用怕。”我去到学校,老师教我语文、数学、英语,我很高兴。在课堂上,我举手回答问题,得到老师的表扬时,心里乐呵呵的。

  进入六年级以后,我渐渐懂事起来,我也不再贪玩了,开始喜欢在网上发表我的日记、作文;我也再不会抱怨作业的多少了,学会了化压力为动力。

  我的理想是走进北大。我相信,在我的努力和老师、父母的教育下,我一定会实现我的理想,会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和老师!

  本人小女一枚,现年十三,其貌不扬,生于江西省。

  七岁,随母亲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厦门进入英村小学受同年龄朋友欺负,常含泪缩于墙角,免于母亲大人操心,只便哭完便擦去眼泪,便作往事如过眼云烟般,此般境况时至八岁。

  跌跌撞撞,终长至九岁。毕业后,进入乐安中学,此地环境优美,令人心怡,此景在于早晨,同学大都口才好,文采好,且全班关系和谐,老是深受我们之心。*日里,大家一有闲暇,便放下手中的忙碌小聚一番谈天地人生。吾爱体育。生活充实,学业在努力当中。孔子在《学而》中提到“学而时*之,不亦乐乎”;在《为政》中提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在《为政》中提到“学而不思者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的话吾一直铭记于心。现升入初二,今后之事,还未可知。

  吾从小到大喜爱甚多,叹惋无一项爱好可发挥到极致!琴棋书画只知表面,不知其深,若与古代女红相比之下,则相离十万八千里。现已初二,学业重大,不想小学轻松,愿小事快乐,大事顺利,学业有成,万事如意,足以,则没有多心,不负师长,不负卿。

  我从6岁开始就听妈妈和爷爷说我小时候可爱的事。他们总说,我小时候自从被妈妈打了一下过后,就再也没有哭过。

  我一生出来就是个肉乎乎的小姑娘,那时我长得特别像男孩,我们院里的邻居看到我,都说我是男孩。小时候的我还特别聪明,有一次,我学走路,妈妈拉着我走,走呀!走呀!我觉得好无聊,就不拉妈妈,自己走了起来。就是那一次我学会了走路。

  到了幼儿时期我成了一位天真可爱的小姑娘。第一次上幼儿园,我非常开心。到了幼儿园,我见好多小朋友在哭,我就对旁边的小朋友说:“不要哭,晚上就能看见妈妈了。”那位小朋友顿时不哭了,我俩拉着手唱起了拉手歌:“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走走……”我俩高高兴兴地走进教室。上课时,老师问我是哪年哪月出生的,我站起来大声说:“我5月出生的,是双子座,今年3岁,2005年出生。”老师听了之后让我坐下。

  到了上小学的时候,有位同学说:“可以交个朋友吗?就这样我交了一个朋友。

  现在我是一个充满阳光的小姑娘。我有个理想,长大成为一位伟大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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