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故事_作文700字(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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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阅读故事_作文700字 1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一本好的书犹如黑暗中的一盏灯,驱散心中的不解和迷茫,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口水,让人回味无穷。

  在我二年级开始,老师就已经提倡同学们多读书,这也正是令我喜爱上读书的一个契机。

  自此之后,我对读书越来越着迷,还记得有一天去图书馆借书,一眼便看中了古龙的武侠小说《湘妃剑》,成功借阅后,我开心极了,回到教室便埋头苦读起来。看着书里的侠士替天行道,逍遥自在的样子,我向往极了,慢慢的,一个小小的,只属于我的武侠世界便在我脑中形成,使我久久挥之不去,便任由它这样存留在我脑海中,占据我心里的一部分了。

  看完一遍《湘妃剑》后我却还回味无穷,趁着闲余之时,便又捧起了它,第二遍的欣赏,与第一遍有所不同,仿若一些新的感情被我领悟了出来,我便开始细心的琢磨起书里的每一个字眼,专注的连父亲喊我吃晚饭都拖了许久。

  可是下午的几个小时根本不够我去融入这个令我神往的武侠世界,临*睡觉,我的脑子里却满满的都是这本书,我翻来覆去,怎么睡都睡不着,索性开起了灯,捧起了书,把它看完,才得以安心地睡着。

  每一遍看完一本书,每一遍的感想都是不同,第一次,你可能在为主角感到庆幸,第二次,你可能便开始深思这丰富的情节,第三次,分析透了这繁琐的情节,说不定每个人物在你的心里便又有了改变,这就是读书的神奇之在。

  读书,贯穿了我的生活,我结束过不同领域不同的书籍,看到过每一个不同的主角,看到过每一本书不同的,却又精彩的结局。有的令我开心,有的却使我惋惜。所以,我又怎能不去读书呢?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能让一个人去看到世界里每个地方不同的故事,读书让一个人的心灵变得丰富多彩。书就是知识海洋里的船只,领着我们去探索知识的浩瀚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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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书是我必不可少的良师益友,就像鱼离不开水,草离不开土壤一样。

  我对阅读的兴趣是从三年级开始的,那时我们学校开展“读书节”和“好书淘淘乐”活动。大家可以把自已珍藏的好书,带到学校来互相交换阅读。刚开始,我对阅读不太感兴趣,只是对新开展的读书活动所感兴趣。每天中午,我都会带一本好书,兴高采烈得回家阅读。久而久之,我便养成了爱读书的*惯。从三年级到现在,我家书柜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课外阅读书籍。我从书中吸取了许多精华,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在知识的海洋里寻找到了宝藏。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气炎热,我和妈妈有了一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去新华书店看书,因为那里既安静又凉快。到了书店,我的目光仿佛一个红外线探测器扫视着书架中的每一本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经典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哇!我的心一阵狂跳,这就是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今天终于实现愿望了。我一边看心爱的书,一边拿着准备好的笔和笔记本,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子。站在一旁的妈妈看我读书入迷了,决定把这本书买了送给我当作生日礼物。我高兴极了,大喊:“妈妈万岁,读书万岁。”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很深,我从书中的学到了主人公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这对我以后的学*有很大的帮忙。

  由于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主动要求妈妈帮我报名参加盐城晚报的小记者活动。在小记者组织的实践活动中,我参观了南洋飞机场和悦达纺织集团等地方,学到了闻所未闻的东西,同时我还在盐城晚报上发表了几篇作文。例如:“开拓进取的悦达人”、“秋天的枫叶”、“我学会骑自行车”等优秀作文,其中“我学会骑自行车”在盐城晚报作文比赛中荣获了二等奖。成绩的取得,让我在今后的写作道路上更加坚定了读书的信念。

  书,让我从一个幼稚的儿童成为一个智慧的学生,让我的心灵增加了许多幻想,我喜欢读书,喜欢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的阅读故事_作文700字 3

  我很喜欢看书,所以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很多书,我的书架上、桌子上、茶几上琳琅满目,到处是一堆又一堆的书。

  我一天能看完300多页的书,可是爸爸说我不会看书,我很纳闷。有一天晚上,我忍不住问爸爸,“我每天坚持看书,为什么在爸爸眼里却还是一个不会看书的人?”我有满肚子的疑问。爸爸不紧不慢微笑着摸摸我的头说:“你知道每个故事的背后都有什么道理吗?你能把书里的内容完整的复述给别人听吗?你对书中经典优美的句子做了记录吗?”爸爸抢淋弹雨似的问题彻底击垮了我的防线。我底下了骄傲的头,爸爸的每一个问题在我阅读时确实没有认真思考过。我拽着爸爸的衣角,谦虚地向他讨教。爸爸拍拍我的肩示意我坐下,给我讲起了他的阅读方法,他阅读《三国演义》第一遍粗略的看,大概知道故事梗概。第二遍仔细地看,熟悉书里讲到的每个故事;第三遍深入地看,熟悉书里每个人物的形象特点,还要边看边画做标记,看完一部分还会进行思考。听了他的话,我终于明白什么才是阅读。

  从那以后,我边看边思考,看书不求速度,每一本书的内容我都认真去理解,有不懂的地方就主动跑去问爸爸妈妈,看到特别生动优美的句子我也学着画一画。等我第二次看,第三次再去重复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记忆就更加深刻了,偶尔对特别感兴趣的书阅读完后还会写短小的感想。

  我记得最深刻的是阅读《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讲了善良的查理遇到了旺卡先生,他帮旺卡先生找回了童年的记忆,找回了父亲的爱。书里用了很多耐人寻味、生动有趣的句子,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和妈妈还找出了这部电影看了一遍,书里的内容被电影里的人物演绎地活灵活现。真是棒极了!以后我能完整地把这个故事讲给身边的人听。

  阅读现在已经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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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为什么,从小从我接触到学科时,我就很害怕语文。我想大概是我从小就不喜欢表达自己内心想法的缘故。

  我因为自己讨厌语文,所以有时候从心里排斥阅读,把大量时间放在做练*上,这样我更清楚我的语文功底是非常薄弱的。我也尝试过去阅读,我对那些内容繁多的著作没有耐心,囫囵吞枣的读法根本成效不大,所以我最多记住书本序言部分对著作内容的概括。所以短篇小说,小作文才是我喜爱的。

  这个暑假我终于耐下心来,读了几本书。读了《欧也妮·葛朗台》、《尘埃落定》、《阿Q正传·祝福》、《雷雨》……之后,每个故事都让人的心为之震动,让人的情感随故事中的人物一起起伏变化,让人回味无穷。

  《阿Q正传》中的主人公阿Q给我的印象是很深的。阿Q是一个处在社会底层的人民,仅是一个打打零工的流浪汉,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阿Q虽然弱小,但他的精神时刻没有松泄过,他的“精神胜利法”始终是他的致胜法宝。因为阿Q的自尊,所以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眼里,甚至还很鄙薄城里人,仅仅由于在一些称呼和做法的不同,可见他还真是个

  十足的土包子。

  阿Q虽说是个下等人,但他也有藐视的对象,就是王胡和钱太爷的大儿子。对于王胡,阿Q学得自己比他高一等,要是坐在他旁边简直是抬举他;对于钱太爷的大儿子,这个剪了辫子的人,阿Q一见到他便在肚子里暗暗的咒骂,他的假辫子,阿Q尤其深恶痛绝。被这两个人打成了阿Q*生两大屈辱,他却用欺侮小尼姑的方法获得自我心理满足。

  阿Q是非常擅于用方法来获得自我理满足的,这在他的言辞上便可以得到最充分的体现。“我们先前比你阔得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这样的语句在文中也不少。《阿Q正传》的背景是五四运动,反映了知识分子内心的软弱和迫切地寻求精神依靠的愿望。看了这些书,才让我想起迷失已久的在孩童时第一次看到图画书的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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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爱好像彩虹一样缤纷多彩。有画画、唱歌、练字……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阅读了。你知道我究竟有多喜欢阅读吗?这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

  晚上我一做好作业,就拿起一本《草房子》来看。还没过多久,妈妈便喊吃饭了,我好像没听见似的,还是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妈妈有喊了我几声,让我吃饭。我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变得有点凶,还带了点火药味,我连忙把书放在旁边,飞快的跑到餐桌前把饭吃掉。刚刚吃完饭,我就走到书桌旁,准备打开书看,妈妈又对我说:“把衣服收拾好,马上洗澡。”我呢,也不得不服从妈妈的命令,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书桌。刚洗过澡,我原本想:“这下我可以好好的看一会儿书了。”我刚要坐到椅子上,妈妈就过来对我说:“时间不早了,快点睡觉吧!”我当时就好像被雷劈了一下似的,站在那傻眼了。

  这是我脑子里冒出了一条“鬼主意”。心想:“既然妈妈叫我上床睡觉,不如我就在床上看书吧!”想着,便乘妈妈不注意,我把一本书和一把手电筒神不知、鬼不觉的放进了被子里。便假装打着呵气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睡觉了,那你走吧。”妈妈一走,我的计谋就得逞了!

  我先钻进被子里,把手电筒打开。灯光照着书里的字,看起来很清楚。每当我看到让人伤心的地方我的心就好像被一块冰镇住了。每当我看到令人生气的那一段,就好像心里填满了火药!气的肺都要炸了!恨不得把那个令我生气的人拖出来揍一顿。每当我看到有趣、很幽默的地方,也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你别看我只顾着看书,其实我的耳朵有一个“重任”,妈妈会经常到我房间来“巡逻”,我的耳朵就会听见外面有没有声音,如果有声音,我就把书和手电筒藏起来假装睡觉。如果没有声音,我就继续看着书。

  过了一会儿,妈妈就过来“巡逻”了。我急忙把书藏在枕头下面,把手电筒藏进被子里,然后我假装睡得很熟。妈妈过来了,看我睡得很熟,就走了。“哈哈,我居然没有被发现!”我心里可高兴了。我又继续看书,看了很久很久,我居然睡着了!第二天早晨,我被妈妈发现了。

  看,这就是我阅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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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中故事作文700字(精选五篇)

  我的初中故事作文700字 1

  成长就是一首歌,一首简单而又曲折的歌,有动有静,有乐有悲,有“长风破浪会有时”的雄壮,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愁思,也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豁达。

  成长是一种历程。当我们睁着眼睛,幸运地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们便开始成长。从无知到有知,从天真到深沉,我们编导着讲不完的故事。回忆起来或许不少故事我们觉得可笑,但是,正是这许多的可笑才充实了我们的知识仓库,使我们懂得了“知识就是力量”,使我们认识到了无知的软弱和无奈。这期间,我们可谓风雨兼程。“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逝去的时光只能留下美好的记忆,然而,成长的过程不也含有父母和老师辛勤的汗水吗?长辈的期望岂不也寄托在我们成长的历程中?所以说成长是一组鲜活的融合体,包容万千,汇聚而成,然而,正是这缤纷的色彩凝聚了一个斑斓有价值的生命。

  成长是一种美丽,成长的美在于我们不断地吐故纳新,就在于它新陈代谢中孕育出艳丽的花蕊,灿烂的笑容和丰收的硕果。我们成长着,我们成长的历史是以一种生活方式代替着另一种生活方式,立足于一种成熟走向另一种成熟。成长的历程中有花也有果,更多的还是含苞未放的蕾。我们的父母,老师看到我们绽放时的美好,脸上无不露出欣慰的灿烂的笑容。“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是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只有奋发进取,我们才能够“更上一层楼”,才能够吸纳天地间浩然正气,创造明天的辉煌。

  成长是一笔财富,“一匹马如果没有另一匹马紧紧追赶并超过它,就永远不会疾驰飞奔。”马需要挑战,人的成长更需要挑战,只要勇敢的接受了生活的挑战,没有一个人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可不同的人对前进途中的困难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弱者来说,困难是天地之渊:对于强者来说它却是无价之宝。成功很简单,就是看你有没有面对困难的自信与执着,我们可以把任何困难看成一次次锻炼提升的机遇,可以把它当作生活的每次挑战,美好幸福的一切你将会完全拥有。

  成长因奉献而精彩,奉献因坚强而美好。只要人人心中乘载着一双飞翔的翅膀,就一定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成长殿堂!

  我的初中故事作文700字 2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已经到了2030年,这时,我刚满30周岁,已是一名中国科学院的院士,光荣地成为了一位年青的中国科学家。

  这时,我刚从美国留学回来,一下飞机,便火速赶往国家为我准备的实验室,马上开始试验,研究发明世界上最先进的L—700的飞行器。我研究的L—700飞行器时速可达20万公里,比现在的汽车快1000多倍。这个飞行器,既能当汽车,又能当轮船或潜艇,除了这些,还能当飞机,甚至飞船。人们驾驶着它周游世界,也能到太空里游玩。经过几十次、上百次的试验和论证,飞行器,终于研制成功了。据专家测定,它比美国的航天飞机还先进一百年呢!我高兴地欢呼雀跃。

  一天,我驾着飞行器,载着父母和亲朋好友,到太空里傲游。在太空中,我看到地球上工厂上冒着黑烟,垃圾成堆,里到处是白色的塑料袋,污染严重,我心情非常沉重。不久,我又发明了净化器和垃圾处理机器人。净化器能净化空气,分解出大量氧气,对人有利无害。这个神奇的机器人可以首先把垃圾吸收到一台机器里,然后把这些垃圾分别变成砖和钢铁,很适合起高楼大厦。

  我看了变形金刚2,想起坐一辆变形金刚。经过我五天五夜的工作,我创造了一辆小汽车,他既可以飞又可以变身为变形金刚。我创作了这辆车后,出车祸的现象没有再重演,大家也不怕酒后驾车会出事了。

  虽然我发明了这么多东西,但是我还会不断努力,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

  我的初中故事作文700字 3

  “海地时间7点整,请您起床”。智能机器人用流利的英文说道。我穿好衣服洗脸刷牙,迎来了新的一天。

  走进厨房,机器人管家已经为我准备了美味可口的饭菜,我一边吃一边看今天的新闻。吃完早点,带上微型电脑来到地震监测中心,刚到门口大门就自动开了,原来这门能识别工作人员的脸,很厉害吧,哦,忘了介绍我的身份了,我现在已经是联合国地震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了。前段日子我刚发明了最新的地震预报仪,这个仪器可以探测到地壳深处的活动情况,而且可以预测到地震爆发的具体日期。为此,我被联合国派往海地工作,因为海地是个地震很多的国家,更好地进行地震预报是我的主要工作。

  进入办公室,我就开始了今天的工作。“滴滴、滴滴……”这时新发明的地震检测仪突然发出异常的响声,“不好,有情况。”我赶紧来到仪器前,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数据,电脑屏幕显示海地将在一个月后发生地震,这次地震的破坏性挺强的。我立刻把这个情况汇报给了联合国秘书长,然后联合国秘书长就发布了紧急预报,让海地居民在一个月内迅速转移,同时还派出了很多救援人员,不仅所有居民都安全转移,而且也很多贵重物品也被转移了,减少了损失。

  一个月后,地震果真来了,将一座座房屋摧毁,人们纷纷庆幸自己及时脱离危险,而我的发明也受到很多国家的欢迎,各国纷纷要求订购这种仪器。我还被联合国授予“国际和*奖”,在几万双目光的注视下,走上了领奖台,捧着鲜花和奖杯,我甜甜地笑了。

  我的初中故事作文700字 4

  “看,这小子,真高呀!长得也挺好!”每次见到这小子大家都不由得发出赞叹。的确,这小子今年12岁,身高却将*1米七,长得高高壮壮;白白的皮肤配上大大的眼睛,非常讨人喜欢。

  这小子啊,非常喜欢打篮球,每当下课铃一响,从教室里抱着蓝球第一个冲出来的男孩就是他。小学时他还进了学校篮球队呢,虽然在比赛中他只拿到了第七名,可却高兴得不得了,回到了家后,和这个说说,和那个说说,激动的不知如何表达。美国NBA篮球明星科比是他心目中最大的偶像。

  这小子啊,做事情老是走神,也不知道想哪儿去了。有一次他上学啊,去刷牙,拿着杯子和牙刷走进卫生间,却发现自己一没接水,二没有挤牙膏,连忙回转,这样又耽误了几分钟;拿着脸盆去洗脸,却发现一又没烧水,二又没拿毛巾。你瞧这小子,啥记性!等你洗完脸,七点了,哎呀,背着书包往外冲,走着走着,突然想起没拿早餐票又没拿水壶,唉,害得一天上午饿肚子,下午又口渴。这小子,可真没记性!

  你瞧,这小子呀,又在一个劲的看电视。他大部分时间都用在看电视上,他妈把电视线扯掉,他立马又在吃饭时看电视,眼看成绩下滑了,但她却一点也不着急,还整天看电视,直到考试成绩出来,他才猛然醒悟,减少看电视时间,把精力放在了学*上。

  这小子,这几天升上了初中,不知怎么情绪不对劲,每天都驮着背,耷拉着两条腿,无精打采的。哎!这怎么行啊,都初中了,还这样子,一定要改。

  这小子,既有优点,也有缺点,他决定以后一定要改正缺点,发扬优点,争取初中三年取得一个好成绩。

  这小子是谁呢?这小子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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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老人坐着轮椅缓慢地从我身边走过。调皮的时间从老人的口袋中偷偷溜了出来,和我作伴,带给我两眼礼物——一样是成长,另一样是伤痛。

  我不懂它的含义,猜测着是不是时间在提醒我,要在伤痛中成长?

  时间送给我两样礼物——一样是成长,另一样是伤痛。十几岁的我爱上了自行车,爱上了骑车时风从身边掠过的那种速度。但爱,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在一次与同学玩车的过程中,受伤了。自行车的钢筋划破了我的大腿,在我腿上留下了一道十几公分的口子,殷红的血顿时止不住的往外流。我痛得呲牙利嘴,却始终没哭。面对家人问候时,我只是张闭着苍白的嘴唇告诉他们我“不疼”,用力扯动嘴角,扬起笑容。家人告诉我,我长大了,不再为伤痛流眼泪了。我笑得扯疼了嘴角,我在伤痛中成长,渐渐明白那两样礼物。

  时间送我两样礼物——一样是成长,另一样是伤痛。外伤我还能忍住,可这次是精神和心灵上的伤痛,不知,我是否依然能在伤痛中再一次找到成长。向来最疼我的太婆突然离世,使我刹那间忘记了呼吸,因为伤痛太深,就连呼吸也是痛的。亲人的离世,使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痛,太痛,痛得让我仿佛失去了所有的知觉。伤痛太容易蔓延,几天后,我的心似乎也变空了。紧接着的,是一向健康的外公又中风了,上一次的伤痛还未停止,新的伤痛又来了,中风的外公躺在病床上,嘱咐我:“点囡,要长大了,外公帮不了家里的忙了,你要好好读书,*常也多帮妈妈干点家务活。”我坚持地去做了,不顾伤痛,忘记了哭泣。家人再一次告诉我,长大了,能为家人帮忙了。我高兴,因为我再一次在伤痛中学会了成长,我更明白了那两件礼物。

  时间送给我两件礼物——一样是成长,另一样是伤痛。我懂了在伤痛中成长;我明白了,在伤痛中成长;我学会了,在伤痛中成长。

  成长,是我一个人的战争,虽然它没有硝烟,没有伤亡。但它让我明白,面对伤痛不能倒下,哪怕是伤痛很强大,也不能倒下。

  我想,我可以大声对时间说,谢谢!我已经学会在伤痛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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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故事作文700字实用五篇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700字 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食粮,读书便成了一种心灵和视觉的饕餮盛宴。阅读的过程犹如品味一道好茶,不忍满口饱饮,细细品尝,才能悟出其中滋味;阅读的感觉又如与书中圣贤促膝而坐,畅谈人生、交流想法,为我们的人生道路指引方向,给予我们精神上的慰藉。我是一个小书虫,每天不细细阅读一番,就像没有吃饭、喝水一般饥渴难耐。

  曾经送了我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扉页上有写的几个字:“做风雨中的海燕。”这正是爸爸对我的期望。刚拿到这本书,我的眼睛就好像被牢牢粘在了书上。现在,我已经阅读了不下六遍,但还是爱不释手。每当我遇到坎坷或者困惑时,我都会和鲁滨逊促膝洽谈一番,他一定会为我指明方向,帮助我渡过难关。

  语文,我没考好,那个数字就像一块巨石重重地压在心头,沉沉地让我喘不过气。回家的路上花儿低下了头, 好像也在为我惋惜,听那大树“沙沙”的笑声,好像是在尽情的嘲笑我。回到家,看到试卷上红红的扣分,我的心好像也被刺痛。我在心里一遍又一边责问自己:怎么会丢了这么多分?我又责怪老天的不公:我这么认真努力,为什么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我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强撑开哭红的双眼,我*惯性拿起了一直放在桌边的《鲁滨逊漂流记》,轻轻抚摸着封面,刚翻开,就看到了那大大的几个字:“做风雨中的海燕。”我抹了抹脸上的眼泪,继续翻着,翻了几页又看到鲁滨逊坐在海边的大树根上笑着对我说:“小凡,不是每一次付出都会有回报;不是每一次努力上帝都会看到;你努力不仅是为了得到他人的肯定,更是对自己的一份责任;你在努力的同时,可能有人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是你的双倍,自然比你收获的更为丰盛。哭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你不能做温室里的花朵,被雨轻轻一打就立刻倒下,你要站起来……”

  鲁滨逊在孤岛上生存了28年,他毅然在逆境中不断探索、不断地磨炼自己的意志,依靠自己的双手改善生存环境,寻找、发现、创造了新的希望,并踏上了回家的行程。这二十八年间,鲁滨逊经历了无数困难与挑战,再反过来想一想,如果鲁滨逊在其中一个时候失去了信心、斗志,被困难所打倒,那结局又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之所以将这本书视若珍宝,不正是因为我欣赏鲁滨逊敢于冒险、不断追求、性格坚毅的精神吗?这本书犹如在黑夜中点燃的一堆篝火,照亮我前行的方向。我恍然大悟,这次考试说明不了我是弱者,以后还有更大的挑战和更远的路要走,成功的路上总是荆棘密布、异常坎坷,只有克服这些困难,成为和鲁滨逊一样的强者才能登上成功之巅。合上书,我擦干眼泪,坚定回应鲁冰逊:“你可以,我也可以!”

  书籍,可能随着时间的流失残缺不全,但是阅读带来的收获将永存于心,无法磨灭。阅读经典好书,做一个有内涵有灵魂的智者,敢于挑战自身的弱点,从容面对人生的每一次历练。阅读,让我如沫春风;阅读,让我耳聪目明;阅读,让我坚定信念,更是阅读教会我坚强!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700字 2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书是我必不可少的良师益友,就像鱼离不开水,草离不开土壤一样。

  我对阅读的兴趣是从三年级开始的,那时我们学校开展“读书节”和“好书淘淘乐”活动。大家可以把自已珍藏的好书,带到学校来互相交换阅读。刚开始,我对阅读不太感兴趣,只是对新开展的读书活动所感兴趣。每天中午,我都会带一本好书,兴高采烈得回家阅读。久而久之,我便养成了爱读书的*惯。从三年级到现在,我家书柜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课外阅读书籍。我从书中吸取了许多精华,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在知识的海洋里寻找到了宝藏。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气炎热,我和妈妈有了一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去新华书店看书,因为那里既安静又凉快。到了书店,我的目光仿佛一个红外线探测器扫视着书架中的每一本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经典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哇!我的心一阵狂跳,这就是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今天终于实现愿望了。我一边看心爱的书,一边拿着准备好的笔和笔记本,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子。站在一旁的妈妈看我读书入迷了,决定把这本书买了送给我当作生日礼物。我高兴极了,大喊:“妈妈万岁,读书万岁。”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很深,我从书中的学到了主人公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这对我以后的学*有很大的帮忙。

  由于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主动要求妈妈帮我报名参加盐城晚报的小记者活动。在小记者组织的实践活动中,我参观了南洋飞机场和悦达纺织集团等地方,学到了闻所未闻的东西,同时我还在盐城晚报上发表了几篇作文。例如:“开拓进取的悦达人”、“秋天的枫叶”、“我学会骑自行车”等优秀作文,其中“我学会骑自行车”在盐城晚报作文比赛中荣获了二等奖。成绩的取得,让我在今后的写作道路上更加坚定了读书的信念。

  书,让我从一个幼稚的儿童成为一个智慧的学生,让我的心灵增加了许多幻想,我喜欢读书,喜欢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700字 3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书。被大家称为“朋友”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由此,我和“朋友”结下了有趣的故事,下面就让我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一个东西,可我正在看书,我机灵一动说:“妈妈,我肚子疼,要去厕所”。妈妈亲切地说:“去吧!”我把书藏在衣服下直向厕所奔,我坐在马桶上看着书,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书看完了,我故意冲了一下马桶,藏好书出来了,妈妈说:“舒服吗?躲在厕所里看书”。不好我的诡计被识破了,我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妈妈”,我立刻“跪地求饶”,妈妈知道我的刀子嘴豆腐心就原谅了我。妈妈对我说:“你看书,妈妈当然是给的,但是你看书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看书,如果你在写作业,而你看书,这是不对的,你要知道看书不能在不该看的时候看,记住我说的话了吗?”我惭愧的低下了头。

  有一次周五,妈妈在上海给我买了《芝麻开门》这本书,一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品尝”了起来,转眼间,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妈妈用那“狮吼功”也叫不起来我了,妈妈没办法,唯一能“叫醒”我的办法,当然,妈妈最清楚了,她一把夺过我的书,“啊!”我的书我还要看呢!”我生气的说。吃过午饭,我连嘴都不擦去看我心爱的《芝麻开门》。有时候,我把自己的作业都不做,哎,谁叫那本书那么迷人呢!

  有一次,我的同学张雨欣借了一本《初晨是我故意忘记你的》和刘磊借的《老天会爱笨小孩》两本书,到了晚上,我非常想看完这两本书,因为这两本书有一本内容非常的感人,另本呢?它非常的有趣。我想,我还是不睡觉了吧,干脆读完再睡,那天晚上,我看书看到1点多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教导我们,启发我们,帮助我们,今后,我们要多阅读,就能增知识。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700字 4

  在我短暂的读书“历史”当中,发生过许多事。从我第一次读书到我喜欢上看书,从我偷偷摸摸看书到现在光明正大的在课堂上看书,这其中的点点滴滴,我都记忆犹新。不管是深夜我偷偷地看书被妈妈狠狠地批评,还是我从新华书店买下100多元的书,或者是我半个月内看完了四大名著,这些镜头好像昨

  天发生的一样,一幅幅清晰地在我脑海中浮现。

  记得我爱上看书应该是从一年级开始的。当时我有一本 厚的注音版《格林童话》,因为刚学会了拼音,不懂的字就可以

  长大一些,爸爸开始给我买书,《鲁宾逊漂流记》、《彼得潘》……我有时在想,我能不能像彼得潘一样在空中遨游,或者像鲁宾逊一样漂流在无边的大海上。当我读完这几本书后,年幼的我认为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好书了。从此,我不再去看课外书。

  大概在四年级,我看到有的同学阅读了许多课外书,知识十分丰富,这时才发觉,学海无涯,自己所看的书只是书海中的沧海一粟。于是我又开始不知疲倦的读书,抓住一切机会读书,有时甚至是偷偷在上课的时候看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

  现在,我可算的上是一名“书痴”了,读书占据我生活的大半。有一次,快要期中考试了,妈妈让我这段时间不要看书,担心影响我的学*。我理直气壮地为书辩护:“谁说看书为影响我的学*呀?普希金说过‘阅读——是最好的学*’············”当时,我列举了一串名人对读书的评价给我妈妈听,妈妈呆若木鸡,问:“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些的?”我说:“这还用说,从那里——”顺手指向那一本本我读过的书。妈妈没有在阻止我看书,但她语重心长地说:“看书也好,可以开阔你的的视野,不过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耽误学*,能做到吗?”“遵命!”我信心十足,一溜烟跑到房间里,又看起书来。妈妈见状,没 办法地摇摇头!“看来,你早晚会得‘书痴症’的。”我做了个鬼脸。嘿嘿!

  我的阅读故事那是我小学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这短短的几年中,书,给了我丰富的知识,使我成长为一个懂天文知地理,懂科学明是非的优秀学生。“发奋识遍天下字,的立想。

  我的阅读故事作文700字 5

  都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说过,我也这样做。

  我有很多我喜欢的书,如:《有趣的科学》、《木茂之地》……这些书在我心里是一个个美妙的音符。我常常沉入“书海之中”,我的书可真谓“海”,三层的书柜堆满了,桌子上还放着几本书,甚至床上都能找出一堆。每天,洗完澡上床睡觉的时候,要先看半小时书,那个就是我的“黄金时刻”,可是我一看书就把时间抛到九宵云外,我十点上床,也不知看了多久,室外一阵关灯声,我急忙拿起手表看时间,哎呀!都12点了!看过了时间,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放下书前,我还深吸一口气,把这些书中知识吸进去。书看成这样,一定是我喜欢的书。就像今年,《三体》把我引入书海,那一个个跳动的文字向我讲述着一件又一件的感人故事;一个个谜在我面前展开,随后又被书中精彩的叙说逐个破译;一个个深奥、高科技的文字也在我面前浮现出来,“红外线宇宙扫描仪”、“HDE节电地面控测器”这些词语让我着谜,一个个科幻故事被这本书讲述着。读这本书,我经常忘了时间,有一次,我在卧室中读书,准备从上午12点读到下午1点,结果,读着读着,我被一阵敲门声从书海中拉了出来,我一看时间,啊!都下午6点了!书使我着迷,书中的文字是跳舞的小精灵,那舞姿让人陶醉,书中的文章是一幅幅活生生的画卷,让我总想细细欣赏品味其中的奥秘。说到书中的奥秘,我就想起歌德说地的一句话:“经验丰富的人,读书时会用两只眼睛,一只眼睛看到字面上的话,另一只眼睛看到的是纸的背面。”例如我读过的《风的眼睛》,如果你认为它讲得只是一个人感受到了“春风”,那可就错了,它实质讲得是要珍惜生命,不能轻视生命。书是一件好东西,它使我知道天文、地理、科学、化学、生物……要我来说,书当然是读得越我越好,因为知识就是力量,只有咬文嚼字,寒窗苦读才能才高八斗。

  你是因为阅读忘了时间,还是因为时间忘了阅读?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只有手不释卷,才能将你沉浸在书海之中,闻到书香,学到知识,让我们一起阅读吧!做一个爱阅读的人。

  的阅读故事,我喜欢阅读,你呢?


我的阅读故事_作文700字(精选五篇)(扩展3)

——阅读名著-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范文5份

  阅读名著-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1

  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使我爱上了《传说有个鹿回头》。

  为了多看一点,可以说是起早贪黑了。我一改往日晚起的*惯,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衣不穿,脸不洗就开始了我的阅读。因为我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所以,连上学这茬给忘了。更从每天早上上学工具上做了很大的改变。一般我都做公交车上学,而自从看了《传说有个鹿回头》之后,我便苦苦哀求爸爸早上开车送我去上学,这样,我就可以晚走一会儿,也不会耽误上学时间,并且可以在路上看书,别看只有短短的十分钟的时间,也能多读不少哪。然后为了能再多读一会儿,我还抓住了课堂上的没一点机会。比如自*课,四十分钟哪!可以大饱眼福了。而在其它课堂上,我也不放过任何一分钟····

  即便如此争分夺秒,也不能满足于我了。

  周末,我早早起床拿起书就开始读起来,不知不觉间,已经是早晨九点了,爸爸妈妈也起床了。妈妈发现餐桌上的早饭丝毫未动地摆放在那里,就走过来对我说:“别看了,先去吃早饭。”我随口答应了一声,可身体却像被粘在了书桌旁一样,没有一点反应,更别说离开一丝缝隙了。“快点吃早饭!”耳边已经不知传来了多少遍妈妈的催促声,直到她生气地向我走来,我只好极不情愿地挪到餐桌旁,可眼睛始终不肯离开书页。就这样,一边偷瞄着书页上的文字,一边吃几口不知滋味的早餐,匆匆结束了早餐。

  离开餐桌,我继续徜徉在书的世界里。不知是时间过得快,还是我看书太投入了,就像我刚刚看了半本书似的,妈妈却又在我的`房间外喊起来,“闺女,吃午饭了!”本来早饭只吃了一点,现在听妈妈一喊,我才感觉到自己的肚子早已是饿得咕咕叫了。闻着餐桌上飘来的饭菜香味,我知道妈妈一定做了不少好吃的。我真想一个箭步冲到餐桌旁大快朵颐,可谁料到书就像是一块磁场巨大的吸铁石,我怎么也摆脱不了它的吸引力。

  读书快乐,快乐读书!

  阅读名著-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2

  要问我在休息的时候最爱做什么,是看电视吗? no,我最爱做的事是“读书”。我可谓是“无处不读”,走路时看,上车时看,休息时看,睡觉前看,就连上厕所的时候,我也在看。虽然我知道有些*惯对眼睛非常不好,但我还是抵抗不了书对我极大的诱感。有一次晚上时间还早,妈妈就让我上床睡觉,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困,便灵机一动,拿了一本书和一个小电筒,躲在被子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拿的是一本刚从图书馆借来的《海底两万里》,当我看到最精彩的地方时,实然感觉到一阵凉风袭来,抬头一看,原来是妈妈掀开了我的被子,正板着脸看着我呢!我只好赔着笑脸,对妈妈说:“嗯……这个吧,我只看了一会儿,等我把这段看完,好不好?”妈妈生气地喊道:“都快10点了,你明天不上学啦!”我知道已经没有商量的余地了,便极不情愿地把书放了回去,乖乖地上床睡觉了。虽然人是躺在了床上,但我的心早已飞到海底世界里去了。“鹦鹉螺号”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我在梦中还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记得还有一次,妈妈让我帮她去拿一下洗脸毛巾,我一边看着书,一边去拿毛巾,视线没有离开过那本书,走到卫生间随便拽了一条就递给了妈妈,便又回到书房里看书去了。妈妈把汗都擦完了才发现,我给她的竟然是条擦脚的毛巾。妈妈大声喊道:“啊!是脚布。”……我喜欢漫游在书的海洋中,贪婪地吮吸着丰富的知识大餐。在书的世界里,我似乎已经成为了书中的某个人物,同他一起去探险。每一本书都让我受益非浅。如:雨果的《悲惨世界》就告诉了我,要像文中的那个苦役犯一样,虽然身上挂着“苦役犯”的牌子,可他还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甚至他还能宽宏大量地原谅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又如凡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它告诉我当人陷入困境时,不要坐以待毙,而是要努力想办法,靠自己现有的一切来帮助自己脱离困境。

  俗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给我带来了无限快乐,让我的课外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我喜欢读书。

  阅读名著-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3

  你知道总会有那么一种力量,支撑起每一段摇摇欲坠的时光。书便是那种力量,陪我熬过那灰暗的岁月。

  那时候,最开心的事便是独自一人捧一本书品读,仿佛偌大的天地间只留有我一人,世界安静又美好。

  初二时的我与以往截然相反,本能成为班级的佼佼者,成绩却一路下滑至一百甚至一百六十之外。我可能会永远记得老师每天担心地询问和疑惑的目光,同学质疑的眼神,像要把我全身上下都透析个遍似的。无助、敏感、不知所措便是我那段时间的体现。我愈发胆小了,害怕父母的失望,害怕老师的鼓励,害怕同学们的眼光,更害怕自己会一蹶不振,徘徊于此。

  我那时极少与别人说话,担心那流露出的种种情感让我的防线崩塌。这种情况直到老师送了一本书给我才结束。从那本书中,我了解了张继。一千二百年前,那么大那么长的榜纸却容不下“张继”的名字。我不敢揣测他那时复杂的心情。但或许与我一样都有惆怅忧伤。他可能还期盼着插花游街、马蹄轻疾的风流,衣锦还乡的喜悦。可一张榜纸将他寒窗十载用心读书通过考试的梦揉得粉碎。纵以前有傲人的成绩,悬梁刺股的艰辛,也不会在琼林宴上有他的一*之地。

  他离开了京城,离开了这个令人失意的地方。我也曾想逃离这充满寂寞的地方,随小舟飘荡。到了苏州,张继静静地坐在船上,放肆着他的忧伤,听着心被一点一点侵蚀的声音。夜愈深愈清醒,江水睡了,船也睡了,唯有他是醒着的。

  蓦地,钟声响了。这奇怪的钟声偏是在深夜敲的。钟声贴着水面传来,一记一记地撞击在张继的心坎上,正中要害。既然无眠,他推枕而起,摸黑写下“枫桥夜泊”四字。“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如果没有落第的张继,也不会有这么一首好诗。如果没有现在身处低谷的境况,我也从来不会知道身边的温暖一直都在。落第或许不是一个坏事,至少我们记住的不是状元披红游街的盛景,而是秋夜客船上落魄张继。于此,我也释然了许多:你的旧伤终会成为你的铠甲。

  学会释怀和包容自己,因为事情没那么糟糕。书以解忧,我与书自此共走一路。

  阅读名著-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4

  在这个暑假,我结识了很多朋友书籍。为了这个朋友,我也做出了巨大的牺牲,*视度数越来越深,因此老妈限制我和这个朋友相处的时间。为了和这位好朋友亲密接触,我和老妈又斗智又斗勇,想出来了许多计谋。

  第一招坐等鱼来。要做作业了,只见老妈在一旁监督,我立刻坐下了,装模做样地认真写起作业来,一会儿在奋笔疾书,一会儿手扶脑袋仔细思考,凭谁看都是一幅认真做作业的模样。妈妈见状,十分满意,和颜悦色的放松了对我的监督,我敏锐的察觉到,可以开始行动了,我像偷粮的老鼠一样鬼鬼祟祟地走到门口,竖起我的雷达耳朵,仔细接收妈妈的信号,确认安全之后,轻轻地从书架上找出我的朋友,开心的和它亲密接触起来。刚刚看到一个精彩的情节,我的耳朵接收到妈妈的信号,急忙把朋友送回它的家,又装模做样的写起作业来,只见妈妈看了一眼,没有察觉,顿时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这一招虽然屡试不爽,但N次以后妈妈成功拆穿了我的招数。一招不成,再来一招,于是我费尽心思的又想到了一招关门大吉。每当我做作业的时候一旦妈妈出去,我就假装风把门吹关上了,然后津津有味地和好朋友亲密接触。突然,敏锐的耳朵听到了顶级警报,我急忙把好朋友藏在作业堆中,又假装认真地写起作业来。这招实在是天衣无缝呀。

  这两招就算再好,也只能在做作业时用用,其它时间还是不可以。所以我开动脑筋,想了第三招瞒天过海。我装模做样地做了一会儿作业,然后看时机成熟,偷偷的把好朋友放进衣服里,同时使劲地把肚子上的肉收紧,假装着急上厕所,一进厕所,我就像进了安乐窝,在里面尽情地和好朋友亲密接触,但不能时间过长。所以接处了一会,假装上好了厕所,又把好朋友藏好偷偷溜回去做作业。几次之后,当我再次说上厕所,老妈无奈地问我:你到底在干什么,已经上了N次厕所。我也无奈地说:这肚子不好,我能怎么办呀?

  为了和好朋友接触,我使出了一身本领,最后我赢得了胜利。

  阅读名著-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5

  偶然间,在布满灰尘的角落,我寻到了一张承载着记忆的照片,望着它,我好似又回到了那个色彩斑斓的年岁。

  照片上的我,抱着一本崭新的《西游记》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那还是一个朦胧的年纪,但那时的我便对于它的人物,剧情烂熟于心。心中再崇拜不过的便是那神通广大的美猴王,对于心怀慈悲的唐僧心怀景仰,单纯可爱的八戒,老实忠厚的沙僧,这些人物陪我走过了童年。

  之后的一段时间,稍微长大些了的我便想找到一本拥有更为丰富情节的书来读。叔叔家中有一部《西游记》原著,我便吵闹着要来了,但当时只觉得艰涩难懂,不久便弃置一旁,去寻那翻译过的青少年版来看了。书中的主角形象也好似由童年到了少年。当时的课余几乎都用来看这本书,乃至于上课时也会偷偷摸摸地看上一小段,也正是这样,我才渐渐明白:孙悟空不是战无不胜,其他人物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爱,有趣。

  再然后两三年过去了,一部《大圣归来》引爆了人们心中的西游梦。我也不例外,我又重新购买了一部西游原著,很快我便被那引人入胜的情节吸引住了,当时我在住校,有段时间雷打不动地晚上开手电在被窝里看一小时的《西游记》,再沉沉睡去。这件事说出去我都不信,但当时的我就是这么执着。不过这次的阅读经历让我现在都难以忘记。

  书中的人物都好似变了个样的,正义勇敢的孙悟空称:“换几个猴孙,扮一般美人模样,诱几个劳什来洞里下酒。”善良的唐僧变得伪善而软弱,八戒变为好吃懒做,而沙僧则教人看不透他心中的小九九。他们又好似从青年到了成年。但也说不定,他们原本就是这般模样。

  而现在,我已然释怀,他们没变,变的大概是我吧。我由青涩变得成长,看待事物的眼光也越来越不同。或许等我老后,翻开书页,看到的仍是童年模样的人物也说不一定呢。

  思绪拉回现实,这一段读书故事不算曲折,不能动人,但我仿佛看到了叩开了书山大门的天真的我自己,朝未来走去。


我的阅读故事_作文700字(精选五篇)(扩展4)

——共阅读同收获作文700字(精选五篇)

  从我小时候的红雪私主、灰姑娘、人鱼小姐、我学会了仁慈;从小学的《西纪行》、《格列佛游记》我学会了英勇;从初一时的《水浒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学会了忠义、顽强;从初二的《三国演义》、《尃雷野书》,我学会了知恩图报、疏情游巨大与忘我……匆匆地,我在读书中一直地收成成长。

  我从小即时在格林童话的影响下长大,里点的狐狸、黑龟、兔子皆是我幼年是我玩陪我也曾经空想着,假如有一地本人能往大森林面找它们当多恶啊!故事的呆头呆脑,完整浸润了一个孩子纯粹的口灵,让我提前意识了世界。于是,在《格林童话》的陪同下,我无牵无挂地渡过了童年享蒙着这时候最美的太阳,世间最美妙的事件,莫功于此吧!

  小学时,我深深地留恋上了这部《西游记》,感慨于孙悟空的神通宽大;猪八戒的好逸恶劳;沙僧的忠诚诚实,以及唐尼的能干。那时候的我。深深崇敬孙悟空,他是这支步队中最主要的一个啊!夸大点说,我是伴着他们师徒四人弃经这条路的。我为他们逢难而担忧,为他们获救而愉快,为他们打打宰杀而胆战心惊。《西游记》给我们的生涯添上了漂亮的一笔。在这标书里我发获了对人生的立场跟做人的讲德尺度。

  跟着年纪的增加我去到了始中此时的尔迷上了《水浒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三邦演义》等初中课标请求必读的名著。从这些书中,我教会了干己的仗义、豪放、刚强、知仇图报。在此时,我无奈忘却诸葛明的“鞠躬绝瘁”、逝世而后未”;我无法忘记鲁智深拳击镇关东的言侠仗义;我无法记记刘备、关云长、弛飞的桃花三结义中所表示的义气,侠义取虔诚。从书中,我播种了我生的喜怒悲乐。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种提高的阶梯。”不错,书是咱们成长的撼篮,而那些经典书籍,则是无法超出的传奇。我们读书,不仅仅是替;消遣时光表,更多的要从中收成常识与作人的情理。从书中,我珍藏了成长。

  新书到手以后,我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书中还收录了《英雄石像》、《快乐王子》等多篇中外知名童话,还是彩图拼音版的,更引起了我阅读的兴趣。如果有谁问我,最喜欢哪一篇,我会脱口而出《一粒种子》!

  故事说的是在世界上有一粒特别的种子,像核桃那样大,绿色的外皮很可爱,凡是看见它的人,没一个不喜欢它的。会长出碧玉一般的芽,开出最美的散发浓郁香气的花朵,可是从来没人种过它,自然也就没人见过它的美丽的花,闻过它的花的香气。国王、富翁、商人、兵士先后得到过这粒种子,他们以不*常的心态对待这粒种子,精心地看护、培育,小心翼翼地,盼望这独特的种子早日发芽、开花,希望能带给他们荣誉、财富、地位,而这粒种子就是不发芽。农夫在耕田时很偶然地得到这粒种子,他把种子随意地种在田里,该耕就耕,该锄就锄,该浇就浇,没有把它看成是什么特别的宝贝,结果这粒种子开始钻出碧绿的嫩芽,不久长成了小树,并且很快开花了,发出浓厚的香气。所以这粒种子既独特又*常,要以*常的.心态对待,给它土壤、水分、阳光、肥料,就能发芽、开花。我们是祖国的种子,不需要在温室里长大,我们要在阳光里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

  妈妈读了这篇童话,也收获多多。说是“和孩子一起阅读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读这些书籍,能让我们在阅读中明白做人的道理。《一粒种子》也告诉作父母的一个道理---种子就是种子,不管怎么珍贵、异常,只要以*常心对待它,给它土壤、阳光、水等,就能发芽、成长。我们对待孩子不也应该如此吗?!”

  一篇优秀的童话,能带给我们如此多的快乐和启迪;好的阅读*惯将受益终生。同学们,朋友们,我们都来读书吧!

    三年级:孔聆羽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但“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哪个更为重要,说法不一。世间博览群书、满腹经纶的人不在少数,而真正能够学以致用的人却并不多。而能达到知行合一的人,往往有着非凡的成就。由此看来,“行万里路”和“读万卷书”同样重要,“行万里路”甚至更胜一筹。也就是说,要想在生活中有所收获,不仅仅要用读书充实自己,更要用实践磨炼自己。

  实践可以启发灵感。南朝诗人谢灵运,正是在一次次游览山水中得到了启发,将美景描摹在字里行间,将感触刻画在诗词句中,成为山水诗的开创者。由此,谢公屐变得家喻户晓,而他的诗也被众人传诵。

  “诗仙”李白在长安开启仕途,感受到了官场的凶险,他以四川蜀道的凶险为寄托,抒发了“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侧身西望长咨嗟”的感叹;同样,他在听过天姥的动人传说后,奋不顾身地踏上了旅途,也正是在天姥山感受了动人的天籁,才挥洒出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千古名句。可见,实践往往可以使人收获灵感,甚至有更大的收获。

  古人常以“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为人生目标。文即为吸收知识,汲取养分,武则是真刀真枪的比拼。如果说文是殊死一搏前的积蓄力量,那么武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不少人掌握复杂的数学公式,拥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但却无法学以致用,让锋利的刀投入战场。而有的人并没有冠冕堂皇的学历,却能凭借自己在社会上一步步打拼,一点点实践,取得了更高的成就。镶在相框里的宝剑还没有菜刀好使,岂不荒废了自己的努力,舍本逐末。

  读书固然重要,它是我们在成功阶梯上攀登的动力源泉,但实践的过程就好比不断地磨砺自己,让自己越挫越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当你真正在实践当中一步步攀登到了顶峰,你就会发现,你所收获的,是别人看不到的风景。

  “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心目中的书;“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心目中的书;“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

  这是藏克家心目中的书。而在我心目中,书就是一把金钥匙,帮我打开文学之门,开阔我的视野;书就是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小时侯,我就和书有了不解之缘。那是个布满彩图的世界: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真诚地邀请我去做客;灰姑娘跑来向我诉说她的不幸;小红帽兴奋地告诉我她是怎么样智斗大灰狼的经过……

  现在,我已经是一位六年级的学生了,即将告别小学走向中学,要复*好功课,*时很难挤出一点儿时间来读书,因此,我只能中午和晚上挤出一点儿时间来看书。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让我看到了五彩缤纷的.世界,体会到了喜怒哀乐。有时书中的人物做出滑稽的表现让我感到欣喜万分;有时书中的人物做出那令人敬佩的道德行为,让我为之感动;有时书中的人物损人利己,让我感到十分愤恨。只要我捧上书,就像坐在扁舟上遨游在无边无际的知识海洋里。有时竟然忘了时间,忘了吃饭,如痴如醉。

  《童话世界》丰富了我的想象力;《百分大王》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寓言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些人生道理;《格列佛游记》等一些名著,让我领悟到了大作家神笔下的风采……虽然我的年龄不大,不懂得什么是真感情,但我曾为《水浒传》的108将发出叹息,为《三国演义》中的结义情深而感动,更为《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化险为夷,最终取得胜利而欢呼雀跃……面对这一本本好书,让我融入书中,走进人物的心里……我为我有这金色的童年而感到庆幸,感到幸福,感到快乐。

  从而,书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书让我懂得了人生,懂得了智慧,懂得了友谊。从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为祖国的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2读书的收获

  读书,是我人生开始的重要第一步,也是我成长的一部分。

  阅读是我很喜欢的事情,我读起书来很认真,甚至痴迷,为此还被爸爸骂过。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从新华书店借书刚到家,我就随手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没过多大会,爸爸温柔地对我说:“宝贝,该弹琴了。”但是我看书看得太认真了,就没有听到爸爸叫我,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接着爸爸又把语气加重了一点:“贝贝,该弹琴了。”这一次,我还是没有听到,我看得正起劲呢!爸爸已经气坏了,气得火冒三丈。但是,我是真的没听到啊,这能怪我吗!爸爸气得拿起我的书就扔在了地上,这时我才从书中清醒过来,我不知道爸爸接下来会做什么。爸爸像凶猛的老虎一样对我大吼:“张佳璇,快去弹琴,再不去弹琴,我就把戒尺拿来了。”我知道爸爸一叫我张佳璇就是真生气了,赶紧乖乖坐到钢琴前,认真地弹起琴来。

  阅读,可以让我忘掉烦恼和一些不痛快,每当我烦恼时,只要让我看会书,什么烦恼都会统统消失掉。

  前几天我刚刚钢琴考级考完,只考了个良好,没能达到优秀,被爸爸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我非常伤心。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慢慢的什么都忘了,只有书里的故事了。不知道多久,妈妈叫我去吃饭,我赶紧放下书,跑到了餐桌旁。这时我才发现,我心里的那些不痛快都没有了。要知道,这都是阅读的功劳啊。

  大人们天天看手机,看这看那,可是我是小孩子,我没有手机,但是我有书,我可以去阅读,我一样能学到很多的知识。比如,看《酸酸甜甜的二年级》,让我明白什么是美,让我更向往二年级的生活。读《三字经》,让我了解很多历史知识。

  人们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明阅读会有很大的收获,也说明阅读很重要。嗨,小朋友们,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多读书!


我的阅读故事_作文700字(精选五篇)(扩展5)

——我和书的故事_读书的作文700字汇总五篇

  “如果上帝能给我一点财富或者美丽,我也一定让你离开我,就像我现在离不开你一样……”书中,简·爱在勇敢地告白。书外,我的心也如简·爱的一般一下下猛烈地撞击着我的胸膛。

  简·爱好像带着她的小小世界,从书里跃然出来,展现在我的面前。而我好像站成了罗切斯特与她身边那颗重要的树,紧张地注视着这一切,天空中的大雨好像真实地落在我的枝叶上,我大声对罗切斯特喊:"快告诉她你也多么热烈地爱着她。"他仿佛听得见,如我期待的一样做了。我竟能和他们交流。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李商隐扶额坐在窗前,望着瓢泼似的雨填满门前的水池,忧伤缠上了他的笔尖,流淌在他写给妻子的书信上。我仿佛坐在一旁,静静地注视着忧伤的他。

  “别难过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啊。”他听见了,意会地微笑,轻快地在信上写"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他显然走出了潮湿的忧愁,只留下对未来团聚时的期盼。我竟能与他交流。

  “为你,千千万万遍。”在读完《追风筝的人》后的许多年里,我总时时偶然间想起这句话。朦胧中我总能看见那个夕阳的余晖里奔跑地追风筝的兔唇男孩。想起他,忧伤便溢满我的胸膛。

  更多时候我看见书中富贵又自私的那个少年——故事的男主人公,成年后的他向我诉说,对当年未能相救男孩的遗憾是如何贯穿着他的一生,他告诉我绝不能像他一样懦弱,无法守护真挚的友谊,不要像他在救赎中度过。我竟能与他交流。

  每一次阅读,我都是在与故事中的人交流,交流他们的所思所想,我在他们的世界里听他们的故事,也告诉他们我的想法。每一本书,每一首诗,也正因为作者与读者心灵的交流,而踫撞出了异样美丽的火花。

  纸上花开,因为有心灵的交流,这一切竟是如此妙不可言。

  第一次读书是读的有拼音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是在我印象中自己读的第一本书。这本书的封皮十分美丽,画着一个有红色头发的俏皮小男孩。满脸雀斑的他,戴着一顶草帽,手里举着一个蜡烛,手牵着一个有金色头发的美丽女孩。那个小女孩手里举着一小块蛋糕,脸上还挂着泪痕。看到这本书,我缠着妈妈帮我买,死缠烂打,软磨硬泡,妈妈只好帮我买了。那时还不会拼音,只能看看插图,没过两天我就把书放到一边去了——根本看不懂。

  小学一年级,我学了拼音,在找《汉字大全》时偶然发现了藏在角落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又一次被它的书皮吸引。这次翻开书,读了起来,会了拼音,读起来容易多了。可爱的小汤姆从书里跳了出来,冲着我展现出俏皮又好似有阴谋的笑容。小汤姆的小聪明与他们的冒险深深吸引着我,小汤姆骗别人帮他刷围栏的情节让我捧腹大笑——小汤姆被佩妮姨妈罚用白油漆刷围墙,毒辣的太阳晒着大地,汤姆恨透了刷围墙,枯燥无味,又得晒掉一层皮。这时,他看到他的好伙伴走了过来,转了一下眼珠子,有了一个小诡计。他拿起刷子,装作特别享受地刷着围墙,刷了两下,往后退两步,欣赏一下,又摇摇头,走过去再刷两下,颇有艺术家风范。他的朋友被深深地吸引了,认为很有趣,用一个苹果为交换,想要刷墙,汤姆装作不情愿的样子,把刷子给了他。其实心里在偷笑,后来越来越多的小朋友被吸引过来﹍﹍

  我笑出了声音,妈妈以为我在看电视,从厨房跑出来,看到我坐在书柜边看书,妈妈笑出了声音,可能因为开心——这是我第一次自己看书,也可能是因为笑我——蹲在小角落里看书,还自己乐出了声音。我看见了妈妈,赶紧放下手中的书,说道:“妈妈,我这就去找。”妈妈笑盈盈地说:“看书吧,待会儿妈妈帮你找书!”我一听,开心地捡起了书,跳到沙发上读了起来。

  《汤姆﹒索亚历险记》引领我叩开了文学的大门,读完它,我还读了《格列佛游记》、《哈利波特》等各种书,我爱上了书,爱上了文学。

  对我而言,有书的生活才是精彩的生活!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这是丁立梅的一本书《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记得第一次和它相遇是在新华书店,它“躲藏”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书的封面只有几片花瓣点缀,但书角的那几排字却吸引了我的注意,终于,它变成了我的私有财产。

  翻开书的扉页,一阵淡雅的书香扑面而来,序言里讲的是人世间许多的欢喜,*凡的生活,朴素节俭的农民。

  冬天的阳光,见缝插针,从屋檐里漏下一点两点来。窗外,手拍打被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他们边拍打边聊着家常,阳光在巷道的水泥地上跳跃,小鱼一样,我仿佛闻到饭菜的香,吧唧了几下嘴,奶奶将房门打开,将窗帘拉开,一束束强烈的阳光是我不得不慢慢睁开双眼,他用鸡毛掸子扫过每一个角落,灰尘精灵在空中,在阳光照耀下,如一层薄纱,渐飞渐远。

  “快起床啦,太阳公公都来叫你了。”它毫不留情的把被子掀开,沁凉的空气渗入皮肤。我睁开惺忪的双眼,坐起来,发了会呆,起床。

  这时,已到了中午,妇人们蹲在家门口择菜,家家冒着炊烟。

  我站在家门口,生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不知为什么,从心底想喊出两个字:“真好!”

  风吹,丝竹飘摇,衬了老人们的身影,鹤发童颜。

  邻家小妹蹲在门口画画,他先画了一幢房子,房子歪歪扭扭,房子里面有许多门和窗,我问她:“画那么多门和窗子干嘛。”她天真的跟我说:“为了让小狗小猫进来啊,他们没有家,这里就是他们的庇护所,下雨天可以避雨,夏天可以乘凉,冬天可以取暖。”

  她的话多么可笑,但深深刻在心中。

  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他让我更加热爱这个世界,让我可以从细微处去发现美,书中的内容华而朴实,与生活息息相关,看着他,觉得生活那么美好。

  “人世间有许多的小欢喜,她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为一件特别让人不舍的事情。”

  希望我的世界也能充满欢声笑语,绚丽多彩。

  俗话说得好“好说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自己知,名人莎士比亚曾经说过“1000个读者,就有1000个哈姆雷特”、“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相信大家都听过这些名言吧!叶文玲也曾“如饥似渴”地读过书。

  今天我很困,心情也很烦躁,所以我想出去走一走,散散心。走着走着来到书店门口,我便走进去看了看,来到店里的第二层楼,我东看看,西看看,突然,看到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瞧,这群俏丫头》,我一眼就看中了这本书,因为它的书面吸引了我:有四个女孩,她们长得很可爱,上面写着“瞧这群俏丫头”几个大字,虽然书面只有四个女孩,但是她们也有自己的特点。比如:左上角的女孩她脸上长满了豆斑;中间的女孩是马小跳的妹妹;中间的下面的人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右上角的人是穿着芭蕾舞一踮起脚尖,我猜他一定是个很文静,很热爱跳舞,并且很聪明的女孩……当我刚要把它拿起时,发现自己的兜里没有钱,而且本来零花钱就少,所以我放下了那本书。

  当我垂头丧气的回到家里时,我想了想,可以靠劳动获取妈妈的钱啊,我向妈妈说明我的意见,妈妈也十分同意。经过了四个星期的努力,我终于有了30块钱。

  我拿着钱,兴高采烈地来到书店里,捧着那本书,给了钱,回到了家里。

  一回到家中,我什么事也没有干,捧起书,开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看着看着,越看越起劲,我觉得夏林果是个优雅的女孩,安琪儿虽然是个笨女孩,可是我觉得还有一颗真诚的'心,短短的头发粘起来更加可爱了!可是到了睡觉的时间,我却还在看书,妈妈一直在碎碎念,劝我快点睡觉,可我就是不听,所以我妈妈一把拉过我的书,把灯关掉了,我怀着对下文的无限想象,依依不舍的睡觉了。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让书照耀我们每一天,让书温暖我们的心田吧!

  书,可以带领你去遥远的地方,为你推开历史大门,了解许许多多记载着的英雄历史人物和万代流传的传奇故事。

  记得我小时候,常听爷爷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饭,可以不吃,但,书一定要读。”也因为这样,我们家所有的人都喜欢上了看书、读书,这也成了我们整个宋氏家族代代传承的*惯。

  刚上幼儿园,我不认识那么多字,对书的概念也没有很多,更没有什么意识,所以只能胡乱地翻着故事绘本,听哥哥姐姐等亲戚给我讲童话、寓言和民间故事等。我真正喜欢上书,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当时哥哥放学回来,妈妈切好了清甜可口的西瓜,让我们坐在沙发上吃。哥哥绘声绘色给我讲起了他今天学的课文《丑小鸭》,不知不觉中我听得入了迷,好像自己就是那只丑小鸭,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对书和故事有了浓厚的兴趣。这个丑小鸭故事,如今都让让我记忆犹新,我也从那时候知道: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人不该自卑,对任何事情都要有坚持不懈的努力精神!

  爱上古诗词,那也是在一个酷暑难耐的夏天。记得奶奶带我去小卖铺买雪糕,我被小卖铺里面柜子上摆放的一行不一样的书籍吸引了,它的书缝线是反过来装订设计成册的,我的好奇心让我驻足停留不前,奶奶看我喜欢就买了一本送我。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本《唐诗三百首》。如今,各个版本的《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等各类大小书籍,占满了我整个书房的书柜,每当我一有空了的时候,就会一头钻进这些书籍的海洋世界里,在这中华文明灿烂的长卷和文学艺术殿堂里探索无穷无尽的宝藏比我小5岁的侄子小红枣也成了我的长期书客粉丝。我和他呆在一起最长的地方就是我这个充满书香味的房间了。

  我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为铭,以“三人行,必有我师”为准则,扑身书的海洋,攀登知识的高峰

  书,带给了我快乐,更带给了我知识。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和书的故事,一天都说不完。书还是一条万能船,它能使我纵跃千古,领略无限风情,让我心灵得到无限充实。爱书,读书,让我时刻醒悟,坚定信念,不惧前行!勇攀高峰!


我的阅读故事_作文700字(精选五篇)(扩展6)

——插曲-我的成长故事作文700字(精选五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长故事,我,也有。它犹如天上的星星,让我采撷几颗最亮的给你看。

  六岁,我学会了骑自行车的。记得那时,爸爸带着我去买了一辆自行车。回到家后,他帮我把自行车的辅助轮卸掉后,我就推着它下楼学了。

  当时,我有点迫不及待,又有点小兴奋,一下子坐在车座上,刚想把脚放脚踏板上。同时,自行车斜了,我从车座上“哐”一声摔了下来。

  我哭了,妈妈过来一边扶起我,一边把车扶正,对我说:“宝贝,不哭不哭,再试试。”我擦干眼泪,又振作起来。这次我没有像上次那样着急,在车座上坐稳后,按照妈妈说的要求,先把一只脚放在脚踏板上,接着根据她的指令慢慢地控制车子向前,然后迅速把另一条腿放上去,车子居然稳稳向前了。反复试了好多次之后,终于,我学会骑车了。

  七岁那年,我学会了叠被子。那个早晨,阳光明媚。起床后,我提出自己来叠被子,妈妈笑着答应了。于是,我就从床头爬到床尾,用自己的方式开始来回爬摸着。这大被子却像一个不听话的小孩,总和我闹别扭。这头*了,一拉,斜了。再爬过去拉直,爬回来的时候,又斜了,我有点想放弃了。

  这时,在边上的妈妈帮我演示了一遍。我仔细地看着,再在妈妈的指导下,学会了如何驯服了这个“顽皮的孩子”。

  九岁那年,我学会了游泳。当时,爸爸也不会游泳,我们俩一起先学蛙泳。在学*的过程中,我记得喝了很多池水,鼻子呛了好几次水,腿也抽筋过。一开始,我觉得挺难的。但在老师和爸爸的鼓励下,我比爸爸先学会了游泳。而且老师说我的蛙泳姿势比爸爸标准多了。看来,学本领是不分年龄大小的。

  后来,我又学会了吹笛子,学会了炒菜,学会了独自一个人去超市买菜……成长中的故事很多。这些故事,组成了我多彩的人生,化作了一颗颗最亮的星星,我去珍藏,我去细细体会。

  我小的时候,大概是二、三岁的时候,我很调皮,比如我不愿意吃饭,半夜把尿拉在裤子上,做事非常慢。但是我也有乖的时候,比如上幼儿园不哭,听爸爸妈妈的话,不打扰爸妈工作(有时候他们把电脑拿回来工作),我也开始走树木园了。那时候我不太懂事。这就是我二、三岁的故事。

  大概在我四岁的时候,我在幼儿园学会了折纸,在家里没事就折纸玩一下,那时我会折纸飞机、小船,虽然这很简单,但对于我来说太难了,但是经过我的练*终于折好了。我懂事了,我会自己吃饭了。这就是我四岁的故事。

  到了五岁,我在外面学了英语,一开始,我看到一个英语字母时,我以为是新发明的数字,然后我学了几堂课,发现不是,后来我学会了背单词,觉得英语很简单了,这一年也是我上幼儿园的最后一年,到了最后一天,我很伤心,因为我要离开幼儿园、离开我的同学,但同时我很兴奋,因为我要上小学了,不知道上什么小学,不知道遇上什么同学朋友,也不知道是什么老师教我们上课。这就是我五岁的故事。

  我六岁多开始上小学,当时我遇到了李梓田和杨诗桐,李梓田是大(1)班的杨诗桐是大(2)班的,当我听到我读了中山最好的小学时,我感到很开心。在一年级,因为在幼儿园学了英语,所以我觉得英语很简单。语文学了拼音和一些简单的文字。这就是我六岁的故事。

  我七岁时开始上二年级,英语在六岁时在外面提前学了,感到简单多了。语文学的生字比一年级难了一点,没有以前的那么简单,数字也难了一点,但是这些并没有让我感到难,这就是我七岁的故事。

  到了三年级,我八岁了。三年级的语文开始要写作文了,一开始,我的作文写来写去都要重写,后来我看多了书,我的写作能力一直在提升,我的语文单元测试分数下滑到75·5分,数学和英语并没有太大难度。这就是我八岁的故事。

  这就是我成长故事一定很有趣。

  成长,像一片奔腾不息的大海,在我的旅程中掀起了一朵朵浪花;成长,像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在年轮里记载着我留下的足迹……

  炽热的阳光烤着大地。操场上,小草越发挺直了脊背;跑道旁的那几颗参天大树,枝叶越发油亮起来了;花丛中,辛勤的小蜜蜂在忙忙碌碌地采着花蜜。

  我站在跑道上,感觉到脚底下的跑道都是滚烫的。我摆好了预跑姿势,紧张的情绪也充斥了全身,我甚至能清晰地听到心脏跳动的声音,那样的剧烈,那样的快速……

  发令员一声枪响,我似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跑了一段之后,我发现自己跑着队伍的最前面。第一圈跑完后,我仍然领先于其他同学,此时,我也没有感觉特别吃力,心中不免洋洋自得起来,心想:这根本没什么,看来跑完全程也没有多大难度。

  但很快的,事实就证明了我刚才的想法错得有多离谱:第二圈过去了,我的鼻子上渐渐沁出了汗,我的体力在快速地流逝。眼看着,越来越多的同学超过了,而我与前面的同学距离也越来越远。我不由地地把心一横,心想:咬咬牙,就能挺过去了……

  此时此刻,时间也似乎停下了前行的步伐,我只觉得胸口压了一块巨石,脚像灌了铅,四肢越发无力,脑海中只传达着一个信息:不行了,我迈不开步子了。然而,在拐角处,我看到老师熟悉的身影。看到我,老师忙上前来,关切的询问我说:“还能坚持吗?不舒服的话,就别跑了。没关系,不要有心理压力。”我的心中顿时暖洋洋的,我越发坚定了要跑下去的信念。于是,我努力挤出一丝笑容,朝着摆摆手表示没问题。接着,我便摒去了一切杂念,重新跟上了队伍……

  进入最后冲刺的时刻,脑海中又浮现出了那句“顽强的毅力可以克服任何障碍”,我的内心沉静下来,调整好呼吸节奏,我又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

  在信念与决心的支撑下,我冲过了终点线,并且比以往的成绩好了不止一点点,果然“顽强的毅力可以克服任何障碍”,心中满是对自己坚持下来的喜悦与自豪!这一次的经历,让我亲身体验了“坚持”二字,也让我真正学会了“坚持”!

  啊!我的成长,如歌如诗,如此多彩!

  记忆的小河,在我眼前缓缓地流过:快乐的、难过的、逗笑的事,都变成了河里的一条条小鱼,在我的脑海里时常游来游去。而最让我感到难忘和自豪的一件事,现在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记得7岁那年,有一次,我去上钢琴课,钢琴老师一见我,便对我说:“最*全市钢琴比赛,你和另外几个小朋友一起去参加!”我一听完这话,嘴巴猛的一下张了很大,心想“我可从没有参加过比赛,能行吗?”钢琴老师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严厉地说:“你不用怕,一定能行,你不可能永远都不去参加比赛吧?”没有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踏上了第一次钢琴比赛的路。

  比赛那天,妈妈让我穿上白纱裙,给我化好妆,就出发了。我和爸爸、妈妈早早地来到了比赛场,看见比赛的小选手们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帅气:有的直搓手,有的玩游戏放松,还有的紧张得打转转。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儿也不紧张。马上就要到我了,爸爸站在旁边不停地叮嘱:“宝贝儿,你千万不要紧张,你是最棒的,加油!”我听得已经不耐烦了“知道啦,知道啦。”

  轮到我了,我走上舞台,先深深地朝评委老师和观众鞠了一躬,然后坐上钢琴椅,试踩了一下踏板,就开始认真地弹起来,手指轻轻地在琴键上滑动,时而激情,时而轻巧柔美,所有的音乐都由我的手掌掌控。台下的观众听得正专心时,突然,音乐像喷泉一样一下子“喷”了出来,像一条巨龙直冲云霄,在天空中飞舞,一会儿“巨龙”累了,音乐慢下来,不要打扰它休息,渐渐停止,噢“巨龙”睡着了。我表演完了,台下传来阵阵掌声,爸爸、妈妈在台下为我竖起大拇指。这时,我的笑容不仅显在脸上,还爬进了我心里!

  这只是我成长道路上其中的一个故事,以后还会有很多,但每次想起这件事,总能让我快乐一阵,看来做任何事情,只要认真付出就有收获。

  我很喜爱留长发,因为它可以变换不同的造型:披肩,马尾,盘发,麻花辫……可是,一直以来,我都不会自己洗头,因为我害怕辣辣的洗发水流进眼睛,所以,我每次都去理发店洗头。

  今年暑假,妈妈严肃地对我说:“你已经长大了,应该学会自理了,特别是个人卫生工作,否则以后怎么去参加学校的夏令营啊?"可是,我怕眼睛进水,会疼”我犹豫着,“你游泳这么好,难道还怕谁水吗?”妈妈鼓励我说:“你肯定行的,试试吧……”我很不情愿,但还是答应了。走入淋浴房,调好水温,先淋湿了头发,妈妈递给我从日本带回来的有浓浓的橙子味道的洗发水,我把它挤出些,放在手心上,和了点水,轻柔地涂在头发上,然后用手指打圈抹开,顿时,橙子的香味立即充盈了整个卫生间,真好闻。我按照妈妈的指令,前,后,左,右不停地抓着头皮,泡泡好多啊,我轻轻地按摩着,手指在白色的泡沫间来回穿梭着,我还故意用手指打出节奏,“篷檫檫,蓬檫檫”妈妈在一旁哈哈大笑,好舒服啊,冲水了,哇,眼睛进水了,有点刺痛的感觉“哎哟”我正要发作,一块海绵扑塞到了我的手里,我迅速用它把脸上的洗发水吸干,然后拿下水龙头,对着眼睛一阵狂冲,好了,能睁开眼睛了,我破涕为笑。“继续”妈妈叫道,我连忙重复着刚才的动作,终于,我的头发冲干净了,我用橡皮筋松松地一扎,开始洗身体了…。.终于,我洗好了澡,妈妈又递过来一块干发巾,我学着妈妈的样子,将干发巾包在头上,然后向一边拧紧,再往后用扣子一扣,好了,大功告成,我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

  通过这件小事,我深深体会到,凡事都有第一次,你如果不去尝试,就永远不会成功。现在,我不仅学会了洗头,还每天在洗澡的时候把自己的内衣洗掉,并尝试着帮妈妈做点力所能及的家务。自理,自立使我变得更自信。


我的阅读故事_作文700字(精选五篇)(扩展7)

——阅读故事作文500字(精选五篇)

  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爱阅读的学生吧?光看我家的书架就足以让你晕倒。偷偷告诉你,我家共有十一个书架,上面“住宿”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呢!若你来我家玩,路过我的书架,保你大吃一惊!!现在,我来向你讲诉一个我三年级的故事吧!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云层,照在我的身上。我揉了揉双眼,睡意朦胧的睁开,缓缓的打了一个哈欠,一个劲儿的坐了起来,撇了撇身旁的闹钟:哇!才5:00!太棒了,可以看一个多小时的书了!!我蹑手蹑脚的下了床,胡乱的披上了一件睡衣,随手抓了一本童话书,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一页,两页,三页,书上的纸张顺着我的手,响起了“沙沙沙”的`声音;四页,五页,六页,我顺着黎明的光芒,细细的阅读着它,品味着它。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不稍的撇了撇闹钟:糟糕!时间怎么过的这么快,已经7:10分了!我*时可是在这个时间出门的呀!!再说,我还是今天领读的值日班长!!!7:50就要领读!!!!

  *时,妈妈都说我的速度向慢镜头回放,可今天,我和*时可不一样,速度快得就像快镜头回放。我飞快的刷完牙洗完脸,随便披上了一件衣服。等我迅速地干完了一系列的等等事情时,已经7:40分了。

  我本来想坐三轮车的,可为了赶时间,我一个箭步跨上了出租车。出租车在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可我还是一个劲儿的催促道:“快点儿,快点儿!”

  终于到学校了,我从一个跑步弱手变成了一个飞毛腿,以一秒三百米的速度冲向教室。我低头望了望表,现在已经7:49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我在一分钟前赶到了教室。

  看来我得控制一下我自己,不能对书这么入迷了。

  从小就听妈妈说:书是人类的朋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不大明白其中的意思,只知道妈妈是说读书好。

  上小学后,说真的我不太爱看书,一有时间不是想着看电视就是想着玩手机,无论妈妈怎么提醒我该看看课外书了,我都无动于衷,提不起兴趣。家里课外书一大堆,我却没理过它们。

  三年级的一个周末,我和姐姐做完作业后我无所事事,只听到姐姐在房间里不时的发出笑声,我好奇地走了进去,只见姐姐手里捧着一本《三毛流浪记》。我问到:“有这么有趣吗?”姐姐笑着回答:“是啊!你又不看书,看了你就明白了。不信你看看。”就这样,我怀着一颗好奇心把《三毛流浪记》拿过来,也试着读起来。随着对故事的了解,我时而为三毛的可怜感到无比的同情。时而又被三毛的搞笑感到无比的开心。谁知没一会,整本《三毛流浪记》竟然被我读完了。

  姐姐告诉我,三毛系列的书籍可不止这一本,还有《三毛从军记》《三毛百趣记》《三毛**记》等等……我一下来了兴趣,和妈妈说我还想看三毛系列丛书。妈妈听了高兴极了,立马就在网上把整套书买了下来。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阅读故事,我特喜欢《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了全套。

  最*这段时间,在黄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全班都在读《夜莺林的秘密》。为了找这本书妈妈跑了两个书店没买到,最后只能在网上买了。书虽然回来晚了点,但我一定会好好阅读。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往今来,无数的成功人士之所以能在各方面取得成功,就是因为他们读了许多好书,有着对书的强烈的热爱与兴趣。现在,从书中获益匪浅的我也对书产生了巨大的好感,有时还会沉醉于书的情节中,无法自拔。

  记得我爱看书是从一年级开始的。当时我有一本厚厚的注音版《安徒生童话》,因为刚学会了拼音,不懂的字便能很快地掌握,所以我识的字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班里的小朋友遇到了什么不认识的字,基本上都来找我。

  现在,在家里,我可算得上是一名小书虫。书橱里大约有500本书呢!每天回到家做完作业我便会立刻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有时竟然连吃饭都忘记了呢!记得有一次,我们快要期终考试了,妈妈亲切地嘱咐我:这段时间别看书了,免得耽误你的学*。我呢?理直气壮地为我看书的举动辩护:谁说我看书会影响我的学*呀?俄国大诗人普希金说过‘阅读——是最好的学*’——当时我列举了从古到今国内外许多名人对阅读的评价讲给妈妈听。妈妈听后大吃一惊,问: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些的?我得意洋洋地说:这还用问,从那里——顺手指向那一本本我读过的书。于是妈妈没有再阻止我看书,但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看书也好,可以开阔你的视野,不过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耽误学*你能做到吗?遵命!我信心十足,一溜烟跑到房间里又看起书来。妈妈见状,又是高兴又是无奈地说:看来,你早晚会得‘书痴症’的。

  “妈妈,九点了,我要去看书了。”同学们,也许你们会觉得奇怪,为什么9点一到,我就要去看书呢?那就要从三年前开始说起。

  那时候的我啊,并不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每次一提到看书,写作文这几个词,我就一个脑袋两个大。一看到书,我就觉得无趣,想睡觉;一写作文,我都是冥思苦想,抓耳挠腮,然而半天都憋不出一个字,好不容易写出一篇作文来,却还被老师说我的作文像杯白开水,干巴巴的。唉,真苦恼!

  后来,学校开展了一系列以“五美”为主题的活动,其中“读书美”给了我很大的影响。学校在创建“书香校园”中,开展了许多关于读书的活动:有人人推荐一本好书,好书共阅你我共读,给同学制作精美的五美书签,还请了曹文轩,黄宇等知名作家来学校演讲。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我渐渐地爱上了读书。

  在读书中,我也收获了不少知识。慢慢地,我发现读书也不是一件无趣的事,在书中我可以跟书里的主人公一起笑,一起哭。比如,在读《小王子》的时候,我与小王子一起遨游浩瀚的宇宙;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我与英子一起去体会父爱的伟大;读《昆虫记》的时候,我与法布尔一起去探索奇妙的昆虫世界……。读了书后,我懂得了爱,收获了友谊,明白了要珍惜时间,而且读了书后,我发现我再也不怕写作文了,一写作文,那些好词好句就像一个个小精灵从我脑袋里飞了出来,走进了我的作文本里。特别是这一学期,我的作文有很大的进步,好几次都被老师当范文念呢。每次只要听到老师在念我的作文的时候,我的心里就美滋滋的。

  哦,对了,这学期我还给自己订了个目标,每天晚上9点以后是我的读书时间。同学们,9点到了,你们要和我一起走*我的读书时间吗?

  在寒冷的冬夜煮一杯浓浓的香茗;在炎热的盛夏饮一口冰爽的饮料;在温暖的春日享一缕缕的暖阳;在宜人的秋季观一片片的红枫。这里有我的阅读故事。

  我的阅读曾是蜀道之难!尽管我心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但仍没有勾起我对读书的一丝丝欲望。我认为读书太磨人,消耗时间,现在是快时代生活,我应当加快步伐,而不是沉浸在书里的悠哉生活。但是在后来,我的这种观点慢慢的被打破,我开始逐渐的接受阅读,享受阅读,接受阅读对我的熏陶。

  人常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是一点也不假,偶然的某时某地,一幅“一间陋室,一壶清茶,悠哉一人,黄昏之下,有书相伴”的美景,以及那位读书人自带的华丽光环映入我的眼帘,我决定改变。当代人们的生活被繁忙和琐碎充盈,为世俗人情而苦恼,读书或许是让我们静下来的一个捷径。在书中我们不必去看他人的眼色,不必担忧过多让我们心累的事情,我们可以与书为友,方知天下事。古人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我说:何以解忧唯有读书。

  阅读是一个心灵成长的过程,可能这当中会非常枯燥乏味,但是你总会有一些收获。读书可以让我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下有回击的机会,可以赋予我气自华。读书之难,没有难于上青天。

  在时代潮流的冲击下,我们可以放下脚步看看四周的风景,品味人生百态。读书的过程一定是让你有收获的,读书会让你事半功倍。我的读书之路刚刚开始,我的繁忙生活渐渐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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