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6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09-28 00:00:00 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1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异常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终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强烈的美丑比较。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理解诗人甘果瓦做自我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仅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我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能够为她赴汤蹈火,能够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我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主角。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进取的人生梦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我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我而被污浊了有职责的心灵。最终,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感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2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过的书有:爱的教育、昆虫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瞧,这群俏丫头。

  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主人公是:漂亮女孩夏林果、聪明女孩路曼曼、疯丫头杜真子、笨女孩安琪儿,还有调皮捣蛋的马小跳,下头我来介绍一下这几个主人公的性格特征。

  漂亮女孩夏林果:夏林果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因为她是跳芭蕾舞的,眼睛永远只看前方,聪明女孩路曼曼:路曼曼是班上的中队长,马小跳的同桌冤家。她最大的爱好就是管马小跳,她生病时,只要一管马小跳病就好了。疯丫头杜真子: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泥。笨女孩安琪儿:是马小跳的邻居,有时候很笨,但有时候,她的脑筋却能够急转弯。

  我想向大家推荐这本书,我推荐的理由是:在书中,杨红樱讲述了她与小读者之间的感人故事以及她在*凡生活中的点滴感悟。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3

  《有老鼠牌铅笔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上初二的男孩子夏刚,他的爸爸妈妈买了一张火车票,让他独自坐火车去青岛玩。他爸爸派了一个人接夏刚,让他们见面时对一个暗号:有老鼠牌铅笔吗?如果对方回答说:“对不起,没有,我仅有猫牌橡皮”,他就是接站的人了。结果让夏刚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到了青岛,不但没有找到接站的人,还被录取为孢子摄制组中的一员。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叫刘小贤的女孩和她的爸爸老刘。不久,摄制组开始拍摄。夏刚扮演一个名叫孢子的外星来客,刘小贤演他的好朋友,老刘演一个强盗。他们到银行拍摄,结果遇到了一伙真强盗,夏刚(孢子)受伤昏迷了。老刘把他送到了医院,夏刚醒来时看见了爸爸妈妈。爸爸告诉他说孢子摄制组的生活就是他一手安排的。夏刚问:“有老鼠牌铅笔吗?”大家齐声说:“对不起,没有,我仅有猫牌橡皮!”之后,这本书还被改编成剧本,拍成了一部电影《暗号》。

  我很喜欢这本书,首先是它的名字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其次书里有很多吊人胃口的悬念,让我总是很期待后面发生的故事。夏刚是个独立的孩子,他很勇敢。我虽然能自我坐公交车上学,并且还学会了自我过马路,可是却不能独自在家,也没有一个人睡觉。我要向夏刚学*,学会独立。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4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资料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梦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之后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景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供给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期望自我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梦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最终有一天他得知给他供给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完美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经过主人公寻求自我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所以,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梦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我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立刻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我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能够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我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我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我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终,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5

  读书节活动开始了,妈妈给我买来了《十万个为什么》和《阿凡提的故事》这两本书,陪我度过了了欢乐的时光。

  《十万个为什么》之地球篇让我明白了许多关于地球的知识,了解了许多地球的奥妙,比如说地球的构成,地球的构造等,丰富了我不少的科学知识。可是,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阿凡提的故事》。

  《阿凡提的故事》的封面就和吸引人,阿凡提留着山羊胡子,长着鹰钩鼻,小眼睛配上小叶图案的眉毛,头戴一顶民族帽,背朝前,脸朝后,骑着他的可爱的小毛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有许多趣味的小故事,总篇共分为三篇,分别是“童心篇”、“开心篇”和“智慧篇”,我最喜欢看的是“开心篇”中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会让我感到十分的开心,故事里介绍了阿凡提的许多搞笑的事情,异常是“石头是白送的”故事、“死人怎样会救人”的故事,在搞笑中包含必须的哲学道理,在开怀大笑之后,我会慢慢思考,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喜欢它的理由。

  假如你想明白有关阿凡提的故事,那就赶快和我一齐进入他的故事世界吧!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6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能够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到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应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应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必须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题,这也是对我学*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仅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完美的明天!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6篇扩展阅读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6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 (菁华5篇)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1

  我为大家介绍的书是《中文经典神话》。那里面有几个故事异常吸引我,它们是“精卫填海”、“梁祝化蝶”、“孟姜女哭长城”、“木马记”和“金羊毛的故事”,其中“金羊毛的故事”是我最喜欢和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古希腊有一位青年叫伊阿宋获得稀世珍宝——金羊毛的过程。金羊毛是遥远的黑海边上的一个古老王国——科尔喀斯王国的无价之宝,金羊毛仅有世界上最勇敢的人才能拥有它。

  伊阿宋的勇敢打动了国王女儿美狄亚,于是美狄亚偷偷帮忙了伊阿宋打败了神牛、武士和守金羊毛的凶猛无比的毒龙,最终取走了金光闪闪地金羊毛,并与美狄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启发我们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收获。古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让我们共同做个有心人吧!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2

  提起天鹅,你必须不会陌生吗?可是你有没有听说过天鹅会吹小号?怀特先生的《吹小号的天鹅》一书的封面中就画着一只手拿小号的可爱小天鹅。

  这只天鹅就是《吹小号的天鹅》一书中的主人公路易斯。路易斯是一只不会说话的小天鹅。虽然它有缺陷,可是它的父亲仍然很爱它。为了鼓励自我的孩子,父亲不顾自已的名声到波斯顿的一家商店里,偷走了一支名贵的小号。他期望儿子能够学会吹小号,这样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了。路易斯也不负父亲的期望,学会了用小号吹奏各种美妙的乐曲。他不顾辛苦到全国各地去挣钱,为了还那支小号的钱,更是为了帮父亲洗脱身上的坏名声,因为它也深深地爱着父亲。爸爸爱儿子,儿子爱爸爸,多么令人感动啊!动物如此,更何况人呢!

  我喜欢《吹小号的天鹅》这本书,我喜欢故事里的小天鹅路易斯,我喜欢小天鹅的爸爸,我喜欢所有帮忙过路易斯的朋友。我真期望,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像路易斯一样得到那么多人的爱护与关心!我相信,当我得到他人帮忙后,我也会像路易斯一样回报所有爱我的人!

  我爱人,人爱我,但愿人间充满爱!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3

  这个月,我读了很多书,但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本《气球上的五星期》。

  它讲述的是英国旅行家塞缪尔.费格森伙同朋友与仆人乔从非洲的桑给巴尔出发,乘坐着自制的气球。在与大象、野人……等等困难作斗争后,最终从非洲到了法国,完成了跨越非洲之旅。

  书里对风景描述得十分细致,高山、大海、沼泽……都有所涉及,让人想有一种“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感受;猴面包树、罗望子树……让你不禁感慨大千世界的无奇不有。书中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三位旅行家为了一位传教士,扔掉了珍贵的水箱;当气球要掉下去的时候,乔奋不顾身地跳入湖中,救了朋友们一命;而乔在大沙漠上逃亡时,肯尼迪的一枪将乔从坏人手中救出。这种互助互爱的精神爱当今值得我们学*。

  难道这不是一本好书吗?

  经过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相信,这本书会让你喜欢的!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4

  这个星期我阅读了杨红樱这位作家写的十分学校系列最新版的一本书--《十分小男生和小女生》,这本书我很喜欢,因为里面有许多的好词、好句、也有许多趣味的小故事。

  《十分小男生和小女生》这本书的封面很精致,上头画了杜歌飞和他的爸爸妈妈、金贝贝和她的爸爸妈妈。她们都开心的在游乐场骑木马,杜歌飞的爸爸在专心地拍照,地上还有一只小狗和猫咪在欢快地奔跑,画得真漂亮!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小故事,写了一个叫杜歌飞的小朋友下课后就不停地玩,到上课铃打了才发现自我要上厕所,于是跑出了教室,可是同学们已经回到教室准备上课了,于是他也只好跟着回了教室。教师来上课了,课刚上了一会儿,杜歌飞实在忍不住了,举手说:“教师,我要上厕所。”教师同意了,可是到了厕所,由于太着急,钮扣却解不开了,最终小便小在了身上。哎!!!

  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下课十分钟是让我们去休息、上厕所、喝水的,并不是只顾着去玩的。下次我也要注意了,可不能像杜歌飞一样。

  我很喜欢十分系列的这套书,因为这些书里面都是写一群小学生的故事,我也是一位小学生,书上发生的一些生活上的事情,学*上的故事我身边也经常会遇到,并且都很贴*书里的资料。所以我喜欢看这本书,经过看这本书能时刻提醒我不要做书里那些小朋友做过的不好的事情,我觉得这套书对我很有帮忙。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5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以前是个孩子的陪他一齐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行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我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以前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此刻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一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光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好处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能够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一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但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一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我后,选取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之后,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留意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取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我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我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明白它。*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6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动物作文6篇

  我喜欢很多动物,鸭子、小鸡、小猫,但是我还是最喜欢伯伯家的那只狗——芋头。

  我听伯娘说芋头是一种拉雪橇的狗,叫什么萨什么耶(我也不确定),反正我跟芋头是玩的非常好的,它看见有人进来总是跳起来扒到别人的身上,也许是表示欢迎吧,但是唯独不扒我,可能是我矮的原因吧。芋头是一只很乖的狗,我每次吃鸡腿鸭腿是它总是安静的坐在旁边,还用嘴巴搭在我的脚上,我有时候看它真的想吃时我就把腿让给它来吃。它还喜欢让我摸它,特别是摸头,我在玩的时候它都走过来蹭我的手,还把我的手放在它头上,然后自己坐着让我摸它。它也不会咬人,还有它吃饭时真的很迅速,好像只要停下来就会有人哦不有狗来抢它的似的,它还要把碗里的饭舔的干干净净,唉!真是个“吃货”。

  我刚刚也不知道芋头为什么要叫芋头,我去问了一下之后知道了原因,原来是荃姐喜欢吃芋头才让芋头叫芋头的。

  好了,这就是我伯伯家的那只芋头,怎么样,很可爱吧。

  它全身毛茸茸的黑毛,脸皱巴巴的,却有智力惊人的大脑,它是我最喜欢的动物──黑猩猩。

  第一次认识黑猩猩是在我三年级的时候。资优班老师正教导着我们关于黑猩猩的常识:“黑猩猩的基因几乎与人类一样,智商也很高。所以,很多人会教它们手语, 测验它们能不能与人类沟通,结果证明是可以的。比如说,它肚子饿了,它会跟人类比出”我想吃苹果”的手语。它也会”逆向思考”,遇到不会的词,它会用另一 种方式表达。比如说,它看到了一颗从没吃过的番茄,他没吃过,也不会比手语,它想吃为了达到吃的目的,于是脑子一歪,跟训练师比我想吃软的苹果。”老师这番话,逗得全班一阵哄堂大笑。

  随着科技的进步,老师说黑猩猩也被当作人类的“实验品”。比如,被人类训练开太空飞船到太空探索。现在的黑猩猩甚至会打电脑!哇!那么聪明,真厉害!

  我喜欢黑猩猩的原因,是因为它既聪明又可爱,又有点顽皮(看过“狗狗猩猩大冒险”的节目就知道)。仅次于人类,黑猩猩大概可以算是动物中的“爱因斯坦”了吧!嗯……也许将来的科技能教黑猩猩说话呢!

  哈士奇是一种非常可爱的狗,它有两种颜色,分别是黑和白。背是黑色的,四肢是白色的,头上均有黑白两色,尾巴也是黑的。哈士奇体型不大不小,尾巴和四肢一样小巧灵活,比泰迪狗大,比黑贝和金毛小。它那圆圆的头一晃一晃的真叫人喜爱。黑黑的小眼珠转一转,很像一只有学问的狗,它那小耳朵可灵了,就像顺风耳。

  哈士奇有很多特点,一、哈士奇肩高20~23英寸;二、体重35~60英磅;三、尾巴很像狐狸的尾巴;四、眼睛像一个杏仁;五、它很警惕,很温顺;六、它不会对外人做出伤害……哈士奇的特点固然很多,但我在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哈士奇的主要特点在于吃饭;你看,哈士奇总爱在人少的地方吃饭,而且还可能会侧卧着吃,因为它怕别人抢走它的食物,且一但它听到了任何声音,都会停止进食在环顾四周,等它认为没有“攻击者”的时候才会继续进食。

  哈士奇活动起来那叫一个可爱,在翡翠色的草地上玩耍,就像大地添上了一翻色彩,你若是跟它玩飞盘,我想你准是玩不过它,因为你随便一扔出去,它都会飞快的跑出去并跳起来一口咬住飞盘,若是你,我想不一定能像它那样准确的接住飞盘吧!哈士奇在远方看起来圆圆的,胖胖的可漂亮了,特像一个小绒球。“小绒球”不像棉花那样柔软,也不像毛球那样粗糙。很像油一般的顺滑,却又不是。

  我最喜欢的狗是哈士奇,很漂亮。希望你也有一条漂亮的狗!

  我的朋友家养了只小狗,叫点点。我抱着这只“毛球”这里走走,那里走走,它好像感觉自己在一个领奖台上,一副得意相。点点不光喜欢让人抱,它还有一身美丽的“衣服”。爱舔人是点点的特点,还有它的吃相。小狗点点的毛大部分是白色的,其中镶嵌有棕色部分。小狗点点舔人的样子可爱极了,舌头一伸一缩的,它舔人时会趴在地上舔你的脚,让你给它抓痒。有一次我去朋友家玩,一进门,点点就跳起来抓我的'裤子。我看电视的时候,点点就来舔我的脚,痒痒的,又热热的。朋友看见后就打它,它就不敢了。虽然是这样,我也会阻止朋友说:“它爱舔就让它舔吧!”点点的吃相常常使我们发笑。我们的点点喜欢吃饭和火腿肠。它吃东西吃得很快,就一眨眼的功夫,它就吃得精光。

  我喜欢这只快乐的小狗点点。

  它是海洋中的舞者,有着珍珠般的眼睛和漂亮的灰色躯体,它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海豚。

  它们会轻巧的跃出水面,再流畅地跳入水中,跟跳水上芭蕾一样,非常的优雅。

  我会喜欢海豚是因为,去海洋公园时,看到海豚的表演,精采万分,还有海豚与人的互动,让我觉得海豚就像小孩一样,纯真无邪,心地很善良也很温驯,所以我非常喜欢海豚,当它们兴致来时,就会以矫健敏捷的身手,跳跃出水面,博得大家的喝采。

  海豚很聪明。人们还训练海豚从事各种军事活动,例如寻找水雷,搜寻失踪水兵等等,海豚真是厉害,连军事活动都能参与,但是世界上仍有一些国家,尽管饱受批评,还是保留着吃海豚肉的饮食*惯,例如日本和秘鲁,当我知道时整个人暴跳如雷,他们连如此无辜可爱的海豚,也要吃,日本和秘鲁人,真是既残忍,又无情。而且严重影想海洋生态。海豚因许多人猎捕,造成了生存威胁和濒临绝种的危机,我们因该好好的保护它们,不要让它们被人捕猎,在法罗群岛上,有许多两头颈部被割断的海豚,这些人根本是冷血动物,连海豚都不如,希望大家都能够爱护动物,不让动物再受到伤害。亲爱的海豚,希望你有个安全美丽的家。

  动物的世界多姿多彩,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如:狗凶猛而朴实,很尊重它的主人;猫温柔而调皮,很令它的主人高兴而烦恼;兔子可爱而善于奔跑,让主人非常难捉住……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动物,而我则喜欢我爷爷家养的两只小兔子。

  这两只兔子的外表几乎完全相同,就像一对双胞胎。它们都长着不大不小的头,头上还有两只长长的灵敏的耳朵,每当我在门外叫一声它们的名字,它们就像闪电一样飞奔到我面前。脸上长着一对火红火红的眼睛,还长着扁扁的鼻子和大大的嘴巴。它们都是胖乎乎的身体,身体简直就是头的两倍,我摸着它们的身体,感觉它们皮薄肉多。它们的手都是又细又长,比它们的脚高出差不多了3厘米。它们的脚有短又粗,和它们的手正好相反。它们的尾巴短短的,我猜它就算有两只这样尾巴也不比我最短的铅笔长。它全身都毛茸茸的,摸起来就比按摩机还要舒服十几倍。有一次,我抄了两篇300多字的作文,累得精疲累尽。可是一摸小兔子的毛,又马上恢复了精神,如果两只小兔子站着不动,活像个大炮,头是发射孔,身子是炮的身子,手脚都是大炮的腿,尾巴是一根导火线。

  我喜欢他们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它们的外表,更是因为我和它们的日常生活,它们每天都和我们一样一日三餐,只不过它们还多了饭后甜品,每当吃完午饭,就会向我要一片沾了沙拉酱和番茄酱的面包。它们早上每人吃几片菜叶和一瓶水;中午每人吃十片菜叶和三片沙拉酱的菜叶和两瓶水。

  它们也会午睡,午睡时总是翻来覆去。有时那两个还撞在一起。

  每天下午,我总要带它们到一个空旷的.地方,和它们来比赛看谁跑得更快一点,我有好几遍都赢了它们,可有几次都当了第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跑步的时候摔倒了,两只小兔子赶紧跑过来围着我。一只去把爷爷给叫过来,那时我很感谢那两只小兔子。

  这两只兔子特别温柔,我一来,它们就来到我这里。

  这两只兔子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每当我生气的时候,它们总能把我像变魔术一样变的开心。我真的非常喜欢它们!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6篇(扩展3)

——我最喜欢的春节作文6篇

  “当、当、当”新年的钟声敲响了,家家户户的门上早已贴上了或火红或金黄的对联,每一家的老老少少都乐得合不拢嘴。兴奋的孩子们有的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品尝着一年一度的晚会大餐――春节晚会;有的急着给自己的长辈拜年,发短信,打电话,所有新年的祝福话语仿佛怎么也说不完;调皮的孩子正在向自己的父辈们“讨要”压岁钱;屋外的鞭炮声此起彼伏,炸开了锅,五彩的烟花更是把这个特殊的夜晚点缀得绚丽多姿。

  正月初一,农历新年的第一天迎着人们的喜悦祥和而来。我这个*时最赖床的懒汉,今天却起了个大早,因为我极想穿上我那美丽的新衣,出去好好炫耀一翻。我要去走亲访友拜新年了,这无疑也是一件高兴的事。我们小孩子走在拜年队伍的前面,见到长辈们拜个年,说几句吉利话,就可以收获一大把的压岁钱,然后拿到街上去买自己喜爱的东西——玩具、零食、鞭炮……,家长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对我们的放纵是那么的宽容,一切都有了!这就是过年的感觉。

  “放鞭炮喽!”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小孩子们很快都聚在了一起。一串串鞭炮在人们手中点燃,响声震天,四处飞溅,仿佛要把一个个美好的愿望送到千家万户。一阵阵炮竹声接连不断,热闹非凡。

  到了吃饭的时候,望着满桌子*时最爱吃的菜肴,我们小孩子却一点儿也不觉得饿。大人们在推杯换盏之间,谈论最多是:今非昔比啊!今天的幸福生活从餐桌上最能说明问题,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天天就像在过年!

  奔波在走亲访友的路途上,我见到了春意盎然的田间大地,一条条新修的高速公路缩短了我们的行程,通往乡村的泥巴路也被“村村通”的水泥路所覆盖,城市高楼大厦像雨后春笋,一年一个变化……

  在所有的节日里,我最喜欢的是春节了。

  每年到春节的时候,在外打工的爸爸和哥哥都回到家里。在春节的前几天,我们一家总是要到集市上买过年需要的物品,就像鞭炮、蔬菜,鱼……最重要的是又可以穿新衣服了。

  我还记得在春节有一个*俗,就是在除夕的`晚上要坐通宵的。大人们说这个叫守岁,坐到天亮的时候就会有福。我知道这是一个迷信,但我还是愿意这样做,谁不希望自己的日子过得更好呢?可是,我每年都没有做到,玩到十一二点我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就是大年初一了。第一件事就是去我二伯家,去给已经去世的爷爷上香,磕头,然后还可以收到压岁钱。再过一天,也就是初二,我们一家人要给我年迈的姥姥拜年,在一起吃团圆饭。每年的这一天,都是最热闹的,有很多人爸爸和我舅还有姨夫在喝酒,我妈和我姥姥还有我姨在一起说说笑笑,其乐融融。

  还有一件事我也很喜欢,就是春节时可以放鞭炮,我可喜欢放鞭炮了,但是爸爸从来都不让我放,怕伤到我。于是,我就偷偷地去放其实我也很害怕,我把鞭炮放在地上,然后用卫生纸包住鞭炮的头,然后把纸点着,过了一会,鞭炮就响了起来。

  到了十五,也就是春节的最后一天,你会发现每家每户的大门口两旁都会点起蜡烛,那一天可有意思了,小孩子都拿着灯笼在大街上跑来跑去,我坐在蜡烛的旁边看着它的燃烧着自己,直到它化为乌有。

  在每年春节妈妈都会精心准备很多饭食,我最爱吃的是香喷喷的饺子,饺子象征团圆,在包饺子的时候,妈妈会把有些饺子包成元宝型的,到了吃饭的时候,看看谁能吃到元宝型的饺子最多,说明谁最幸运。

  我喜欢春节,喜欢这一个合家团圆的传统节日。

  我喜欢的节日有很多,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但我最喜欢的就是新年了!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按入屠苏。过年喽!过年喽!家家户户都忙着贴春联,放鞭炮,好热闹啊!我家也不例外,爸爸忙着贴春联。你瞧上联春安夏太,下联是秋吉冬祥。贴完了春联,我们来到了楼下,就看见夜空被好多烟花划破,真是比星星还亮啊!爸爸也搬出了许多花炮和烟花,爸爸顺手拿起了一个窜天猴,嘭,啪,说时迟,那时快,窜天猴直蹦夜空,顿时成了一朵美丽的烟花,飘向了夜空,我也拿了一个闪光棒,不停地摇转,散出了无数的小星星。许多色彩缤纷的烟花在天空中闪亮着,有的时候还要把天空笼罩住似的。有的烟花还没等落下就有升起了几个,然后再炸开、再升起……有的烟花以闪电般的速度,成堆的往上蹿,在空中炸开,倾斜而下,好像下一场美丽的流星,又好似一大条瀑布,还真有点“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感觉呢!我的心情格外爽朗,这真是“爆竹声声辞旧岁,家家户户迎新春”。吃完年夜饭,我们心满意足的离开饭桌。放完鞭炮该拿红包了,奶奶给了我一个红包神秘地对我说:“一定要放在枕头下哦,这样可以给你带来好运!”

  过年真好,我最过年啦!

  寒冷冬爷爷迈着沉重的步子到了,让人人都欢快的新年也随之来临了。

  我喜欢新年,因为新年是*最富有特色的传统节日。它代表旧的一年结束,新的一年已经开始。

  新年前,我可以和爸爸、妈妈一起贴窗花、挂春联、买年货,家家都储备的有大鱼大肉,新年大家还可以一块儿吃团圆饭哩。大年初一时,我还可以穿新衣服、拿压岁钱,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亲朋好友家拜年给他们送上新的一年的祝福。

  新年不光热闹,还有一个古老故事呢!传说,从前有一个怪物叫年,它经常到村子里面危害人类,吃村子里的牛和羊。所以,人们非常想除掉它。可是,人们不用什么办法,“年”都不怕。最后,一个小孩无意之中点着了一根竹子,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声音,突然“年”惊恐万分,连忙逃走了。人们都很高兴。后来,人们为了纪念这个高兴的日子,就在每年的这一天放鞭炮,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之后,这个日子就慢慢的演变成了“新年”这个节日。

  在新年里,还可以放炮呢。一声声花炮声,像打雷一样,此起彼伏,接连不断。礼花吧整个天空装扮的美丽极了,漆黑的夜空开满了一朵朵漂亮的花。不光天上有“花”地上也有“花”一个个能在地上转的花炮也较量了起来,向同伴展示着自己的美丽。就连那一串串鞭炮也不甘示弱,用自己的“啪啪,啪啪”声来帮人们迎来新的一年。

  大年三十,大家都吃起了香喷喷的大饺子,到了晚上,人们都在电视机旁看着有趣的“新年联欢晚会”别提多高兴了。

  这种欢乐的气氛一直持续到农历正月十五。

  所以,我喜欢这个有响亮的炮声、欢乐的笑声、真诚的祝福声的新年。

  春节到了,我终于可以放鞭炮了!那天,我买了好多好多的鞭炮,还有各种各样的烟花,有刺花,有小蝴蝶,有喷花,有金银花,还有好多好多……我真是高兴极了,就盼望夜晚快快到来!

  我回到家,想起前几天放过的那种烟花,虽然每一个燃放的时间很短,但它们都有一些反推力,我就想:“虽然每一个的反推力很小,但是可以积少成多,积沙成塔,积土成山啊,我不如把他们的力量集中到一起,来推动一辆‘小车礼花’!”

  说干就干,我从我的工具箱里找来了剪刀,胶条,又准备好一张硬纸壳,两根一次性木筷子,一个一次性纸杯子,一个大刺花,四个小刺花。

  我先用剪刀把硬纸壳剪成四个的圆,做小车的轮子,把一次性筷子剪成纸杯那么宽,然后穿过纸杯,再把四个轮子分别装上,车身就算完成了。下一步,在纸杯底部把四个小烟花穿过,用胶条固定住,把烟花绑在车身上部,喷射机部分也就大功告成了!

  晚上,我们全家一起去放烟花,我当然是最积极的了,我拿着装满烟花和鞭炮的口袋,捧着自己亲手制作的“五彩礼花车”,向小区的燃放地点奔去。

  一路上,鞭炮声声,一支支礼花照亮了天空,把天空装点得五彩缤纷。我们加快脚步赶到地点,那里早已人山人海,我们在一个稍微空闲的地方开始放花。我小心翼翼地把小车放在地上,用打火机把引线点燃,只见刺花伴随着“辟里啪啦”的声音,发出耀眼的火花,我的五彩礼花车慢慢地动了起来,越跑越快,最后像飞起来一样,渐渐地火花熄灭了,小车在远处消失了。

  在这个沸腾的夜晚,我们欣赏着天空一朵朵盛开的礼花,放完其他的花,我们恋恋不舍地回家了。回来的路上,大家都说我的五彩礼花车相当好。等明年,我还要做更多的特别礼花,让大家一起来观赏,给春节增添更多的欢乐!

  春节到了,我们全家都回洛阳过年,洛阳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我的第一故乡。

  一月二十五号那天,是妈妈开车回洛阳,一小时四十分钟我们都到家了。到家后,姥姥进厨房开始做午饭,姥姥很快做好了饭,我们开始吃饭。吃完饭后,我到楼下玩,看见我原来的几个好朋友在放鞭 炮。他们看到我非常热情,要我和他们一起玩,我也参与其中。

  我家楼前就是花园、广场、游乐园。 我们的生活区环境比较好。春节,大人、小孩都到这里玩锻炼、聊天。我和我的几个好朋友,春节那几天也来到游乐园玩滑滑梯、过吊桥……,在广场上做游戏 、聊天。我们玩得很开心、很愉快。

  这个春节我见到几个好朋友,感觉都有变化,变得比以前都长高很多。但是,我们的友情没变,反而更情切。我很高兴、也很难忘。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6篇(扩展4)

——我最喜欢的风景作文6篇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这是李白钟情的风景;“采菊东篱下,忽然见南山。”这是陶渊明钟情的风景;“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这是苏轼钟情的景色……自古以来,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钟情的景色,且*分秋色,我喜欢的是浩瀚深邃的夜空。为什么呢?听我慢慢道来。

  放学后经常会去外婆家,回家时,走夜路不免有些害怕。偶然的一个夜晚,我抬头仰望夜空,发现夜空如此美丽,淘气的小星星们在蓝幽幽的夜空中划出一道道金色的弧光,像织女姐姐抛出一道道锦线,月亮姐姐身旁的小星星眨巴着小眼睛,可爱极了!顿时,一股宁静油然而生,倍觉温馨。夜晚的月亮特别大,特别圆,特别美,月亮与我相依相随,同走同向前。

  这美丽的夜空也像一位“知心姐姐”,我每次感到寂寞,孤独,难过,或是遇到挫折时,总会向这位“知心姐姐”倾诉,我将我的无尽愁思,传递给她,她用她独特的'方式安慰我,我将我的喜、怒、哀、乐都告诉她,而“知心姐姐”却用那温柔的、善解人意的眼神鼓励我,安慰我,支持我,这里面的味道只有你我两人知道。

  浩瀚深邃的夜空是那样的美丽、温柔,让我重拾信心,勇往直前,也让我产生无限的遐想,同时让我感悟到一点:星星不一定要发出强烈的光芒,不一定要别人的欣赏与赞美,它们自由地美丽,自由地奔放。这才是我最喜欢的风景,你最喜欢的风景是什么?

  两个月的暑假生活,一转眼就过去了。又回到每天背书包上下课的日子,多采多姿的暑假真让人难以忘怀,其中最快乐的就是去烟台玩的那段时光。

  我爱海,因为海是最美的`,也是最有情感的,我喜欢坐在海边,望着湛蓝的海水,让她带走我的种种烦恼。

  日出时,海面上金光闪闪的闪耀着,我沐浴在柔柔的晨曦里,那种略有带咸味的海风迎面吹来,令我感到无比的舒畅。

  海边的早晨,总是格外的幽静,四面八方都没有喧哗的声音,只有海浪轻轻拍着沙滩所发出的低沉吟唱。

  黄昏时,彩霞落在海的尽头海浪一波波的相互追逐着,就像淘气的孩子们,争先恐后的奔向海岸,被礁石绊倒所激起的白色浪花,然后哭着分散成一片泡沫,退了回去,可是,过了不久又会再次溜上来。

  海通常是*和宁静的,但是在台风和暴风雨的前夕,她就会生气,翻起层层海浪,不停的怒吼着,要与狂风作战到底!阿~!海呀~!真是个千面女郎!

  我喜欢海,她辽阔的胸襟,可以包容我的过错和烦恼,她丰富的情感,可以聆听我的心声解除我心中的忧伤,所以,海是我的好朋友,我爱大海。

  博爱园的风景令我印象深刻,也让游客流连忘返。一年四季,这儿都是一派祥和的景象。

  春天到了,我又来到了这儿。走进博爱园,远远地就望见石碑上刻着“博爱”两个字。沿着石径往里走,看见了一片湖,碧波荡漾,清澈见底,还有几只野鸭子在湖中觅食呢!湖的一周,长满了高高的芦苇,微风轻拂着它们。于是它们晃晃脑袋,好像在说:“真舒服!”

  湖边的草坪上,小草发出了绿芽,探出了绿色的小脑袋,正在呼吸新鲜空气;大树也长出了新叶。瞧,还有几只小燕子在树上嬉戏唱歌。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我欣赏着四处的.风景,不禁想起了诗句:“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这不正符合博爱园的意境吗?

  在这里,环境优美,空气清新,三面环山,放眼望去,一片绿色,是人们休闲的最佳境地,

  现在是春天,来这儿的人也多了。人们三五成群地坐在草坪上或是凉亭下聊天、看书、下棋、晒太阳,还有的在湖边钓鱼。小狗们也变得兴奋了,在一起打闹,你追我赶,玩得不亦乐乎。

  最快乐的还是孩子。他们在一起做游戏,互相交流寒假的生活,爽朗的笑声不时划过天空。

  不论外界是多么繁杂,可是,这里的气氛总是温暖的、和睦的。博爱园真是人间仙境。

  今天是星期天,阳光明媚,我们一家人,兴高采烈地去金沙植物园游玩。

  走到大门口,一个大M形的字母映入眼帘,"金沙植物园"五个大字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

  往里走,我们就来到了公园的最美景点——人工湖。湖边,青蛙蹲在河岸上,扑通一下跳进水里,有的在呱呱地叫着,那声音像一支美妙的歌曲;小鱼不时地冒出头,扑哧扑哧地吐个泡泡。游人有的坐在船上,几支桨在有规律地划着,那声音就像一支乐曲;有的在钓鱼,小鱼惊慌地在水里游,都吓得跑到水底去了。湖特别清,清得能看到水里青褐色的石头。

  来到公园深处,一座漂亮的木桥出现在我的眼前,两位老人坐在围栏边,聊得非常开心,旁边还有许多人聚在一起拉琴唱歌,别有一番滋味……好几个小朋友在上面跑来跑去,玩得不亦乐乎。

  走过桥,我就看见了一条林间小道,小道旁边那细细的柳枝,被风吹出鹅黄的嫩芽,鸟儿呼朋引伴,叽叽喳喳地在树上唱起歌来了。在轻柔的和风里,那些浅浅的小草在风中轻轻摇曳,它们挥着绿色的手掌,好像在欢迎我们呢。牵牛花探出紫色的小脑袋,星星点点……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我们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往回走。一路上我们走着、跳着、笑着,这里的风景,最迷人、最可爱!

  我最喜欢的一处风景,那非漓江莫属了!

  我喜欢漓江的水。它是那么得静,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动;它是那么的绿,绿得像是没有一点瑕疵的翡翠;它是那么的清,居然可以看见那在江底嬉戏的小鱼小虾。我想捧起漓江的水喝上一大口,感受它的甘甜清冽,甚至想跳到漓江里去,和漓江的水做一次亲密接触。

  我也喜欢漓江的山,它给我带来无穷的想象。漓江的.大象山、月亮山、雄鹰展翅山……只听名字,你就会想到些什么。大象山,四周被漓江的水包围着,像一只口渴的大象,鼻子伸到水里喝着水,永远喝不够似的,样子有趣极了。月亮山,从不同的角度看来,它会展现不同的景色:站在这个角度,它是圆月,站在那个角度,它又是半月,再换个角度,它又变成了小月牙,好像在跟你玩捉迷藏,特别有意思。雄鹰展翅山由三座山峰组成,从正面看来,像一只准备展翅高飞的雄鹰。由于它的寓意很好,妈妈还让我在那里照了一张照片呢,希望我长大了像雄鹰一样展翅高飞。

  这样的水依傍着这样的山,这样的山围绕着这样的水,置身美景,怎能不让人浮想联翩呢?

  我生活在北方,第一次看到桂林这青山秀水,感觉好极了。同学们,如果你感兴趣,也来看看吧。

  我很喜欢荷花,古莲花池里的荷花塘是我最想去的地方,今年暑假我圆了梦。

  夏天,正是荷花盛开的季节。站在荷塘边放眼远眺,只见一片片荷叶挨挨挤挤,好像是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透过密密层层的荷叶,一根根墨绿色、长着小刺的荷梗依稀可见。

  荷花更是千姿百态,有的露出嫩黄色的小莲蓬正迎风怒放;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朝着行人点头微笑;有的'还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看起来饱胀的马上就要破裂似的荷花还有一种特殊的清香,随着夏日的凉风,阵阵吹来,沁人心肺,引得蜻蜓在上面欢乐地飞来飞去。

  莲池上还有一些睡莲。清晨,仙女般睡在自己圆圆叶面上的睡莲花,从梦中醒来,它修长的花柄如中那只白天鹅秀美的脖颈,缓缓地抬起,缓缓地舒开花瓣,真不愧是睡美人!

  远远望去,粉红的,乳白的,淡紫的,雪白的多么美的景色呀!我仰望天空,呼吸这微带泥土芬芳的空气,真有些依依不舍了,莲池,你秀、朴、艳、淡、媚、雅、幽、奇,真不枉是古园林中的一个园林杰作。我的家乡也因你透着着古香古色。我心中不免有些激荡,心想:“如果我的家乡处处都像这荷塘小景般美丽该多好呀”!哦,我爱这荷塘小景!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6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汉字作文6篇

  *汉字博大精深,千千万万。我喜欢天方地正的“中”,喜欢不偏不倚的“正”,还喜欢横*竖直的“十”……其中我最喜欢的汉字还是不可缺少的“光”。

  初识“光”字,妈妈告诉我:“光的意思是永远光明,如果没有光,世界将会永远黑暗,如果没有光,万物将会无法生长,如果没有光,就没有你和我!”妈妈的话让我知道了光是不可缺少的。

  每当我失落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光,是它让我心中又有了光明。记得有一次,我因考试没考好而感到失落,“光”又蹦蹦跳跳的来了,它说:“你要坚强,没考好算不了什么,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美好的明天”!我的心中好像有了光明,经努力的学*,我没有白费功夫,获得了优异的成绩。

  “光”也非常的善良,帮助寒冷弱小的人,所以它的朋友数不胜数,它能组成:光明、闪光、光辉、阳光、五光十色……难到它这样的品格不值得我们学*吗?

  “光”也非常喜欢玩“变身”游戏,你看,它和木字在一起成了“桄”和氵在一起成了“??”,和口在一起成了咣,和月在一起成了“胱”。

  我爱光,它为世界带来了光明,为世界赶走了黑暗,它让枯篓的树苗重生,让世界生机勃勃。

  *汉字博大精深,在所有汉字里我最喜欢“聪”这个字。别看这个字简单,里面还包含着许多小故事。

  当我刚出生的时候,爸爸妈妈为了给我取名而发愁。后来,妈妈查字典时看到了“聪”这个字,就想到了睿智,于是妈妈便给我取名罗睿。所以说,我的名字就是根据“聪”字来取的。

  “聪”字左边是“耳”字,表示上课时我们要认真听讲。右边是个“总”,上面两点像一双明亮的眼睛,提醒我们上课时,要认真看黑板;中间的“口”指的是我们的嘴巴,让我们上课积极举手发言,大声朗读课文;最下面是一颗“心”,也就是我们的心,我们要用心学*,用心来思考。还有一句名言“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说的就是只要我们勤奋学*,就能成为一个聪明的人。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聪明,但真正的聪明是什么呢?古人云:聪以明远,明以察微。一个聪明的人不仅可以洞察四方,还能观察到事情的细微处,这就要求我们要用心看,用心听,用心讲。千万不能做聪明反被聪明误的“聪明人”。

  愿“聪”这个字,能成为我的朋友、我的导师,能让我人生更加睿智……

  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就是“国”字,人们常说:“一玉口,*一瓦顶成家,都说国很大,其实一个家。”

  国字里面是一个玉,外面是一个大口,玉在古代的时候很珍贵,它住在口里面就很安全,就像卫士在保护着它,正如这些所说,我们生存在这个国家里,我们很安全。

  一个人从小的时候就要学会爱过,俗话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一个国家灭亡了,我们也就灭亡了。

  在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师举办了一个班会,主题是爱国。老师问我们:“爱国是什么?”我们不禁被这个问题给难倒了,老师微笑了一下:“爱国就是为国奉献,做一些伟大的事情,同学们伟大的事情有哪些?”我伸出手臂高高举起:“爱国可以好好学*,为国争光。”又一位同学说:“为国发明机器,让国家变得富强。”老师轻声细语的说:“爱国可以为她做很多事,只要你做了,就代表着爱国。”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怀着一颗爱国心,我们的祖国将永远繁荣昌盛。

  汉字是我们老祖宗智慧的结晶,每一个字都蕴含着无穷的奥妙。在众多汉字中,我对“雨”字情有独钟。

  “雨”字虽然结构简单,但藏着许多奥妙。看它的字形:上面一横好像一片云朵,中间的一竖像是道闪电,下面的点,则像几点小雨滴投进大地的怀抱。我猜想祖先在创造这个字时,应该看到天边飘来了一片云,紧接着一道闪电带着许多雨点落下来,所以想出了“雨”的字形。

  雨是充满诗意的。瞧,大地此时一片干燥,那些小小的雨点飘落到这儿,伴随着细细的雨花,密密地斜织着,荡漾在半空中,好像披着一层轻纱,又好像飘忽的雾,白茫茫的。调皮的雨点儿落在河面上,泛起一圈圈涟漪,吓跑了原本想着雨景的小鱼儿。

  雨代表着宁静纯美。它没有那么热烈奔放,而是永远*静和缓。它静静地落进小河,随着小河流向远方;轻轻地落在人们身上,是那么清凉,消除了我们的烦恼,使我们的内心也充斥着宁静。

  雨还象征着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看,当万物都夫去源泉,无法生存时,雨总在不经意间悄悄地伴着微风,滴落在树枝上,飘洒在草地上,轻柔而舒缓地滋润大地。过后,却不留一痕迹,*凡而又无私地付出,使大地恢复一片生机勃勃,正所谓“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而我们人,不也需要这样的品质吗?总是不愿过多地夸耀自己,默默做着不留名的好事。我也要像雨一样做个谦虚而不张扬,懂得默默奉献与回报的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汉字----雨。它的美,在于宁静和缓;它的美,在于蕴藏着许多道理。我深深地爱上了“雨”这个汉字......

  我最喜欢的汉字是家,我知道家的上面是宝盖头,表示屋子,棚子。下面是一个豕字,意思是猪。家是原指动物住所,后来意思改变成了人类所房子,住所。

  我不光知道这个字的意思,我还和这个字有一些故事呢。

  记得有一次,我着这个字做白日梦。想着想着,它在我眼里变成了一幅画,宝盖头是一所豪华的大房子。里面的豕字,则被我想相成一些小朋友和一只可爱的小猪在玩游戏,那只小猪可爱极了,颇像动画片中的小猪佩奇。妈妈见我这么安静,便走过来问我:“想什么呢?”我把我的想象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后,她上网搜了一下家的意思,就是家畜所居住的地方。后来,我画了一副家的画,一所房子里有四个人,一只狗。妈妈看了,给予了我她对这幅画的评价,她说:“画画的不错,要是能有家具就跟像家的样子了,”听了妈妈的建议我认真做了修改,果然,那幅画棒极了。

  我感受到了古人很聪明,他们经过自己聪明的头脑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了独一无二的汉字,我们后人要引以为荣。

  我不仅收获到了家一字的意思,还收货到了我对家的真情实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个汉字。同学们,你们最喜欢的汉字是什么呢?

  *的汉字,博大精深,虽只有寥寥几笔,但却包含着特有的含义。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是什么汉字吗?我最喜欢的汉字就是——梦。

  “梦”字是我名字中的一个字,记得初识梦字,是妈妈教我写名字时,那时我想:梦是林字和夕字组成的,就是在森林里面看夕阳。这是一件多么梦幻的事情啊,而且看起来就像做梦一样,所以才叫梦字的原因吧。

  后来,我上了小学,老师教我认识了很多的字,但我依然最爱我的梦字。并且,我对梦字有了新的理解。人离不开梦,梦是这世界上最美好、最甜蜜的东西,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人在想什么,就梦到什么,所以人离不开梦。梦,又是梦想,人也离不开梦想,人要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人如果一旦没有了梦想,那么就如同行尸走肉,不知为什么而活着,连梦想都没有,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从前,我的'梦想是做一名舞蹈家,在舞台上翩翩起舞,赢得一片掌声和喝彩,后来,我梦想做一名科学家,发明一架可以造福人类的机器,现在,我只想做一个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我也会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奋斗。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梦这个汉字了吧,我相信,你看完我的这篇文章,你也会喜欢梦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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