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答辩状 (菁选6篇)

首页 / 答辩状 / | 2022-10-03 00:00:00 答辩状

离婚答辩状1

  离婚答辩状(范本)

  ××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户。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答辩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户。身份证号码:××××××××。电话:××××××××。

  答辩人就李××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同意解除与李××的婚姻关系

  我与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李××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李××的婚姻关系。

  二、同意女儿由李××抚养

  同意女儿李×由李××抚养,但是李××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可变更抚养关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李××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300元抚养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位于××××,面积××*米,市场价值××万元,房屋归××所有,由×××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27万元。

  2、李××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两年零七个月的时间,其20xx年前四个月的*均工资为2167.65元,贾仁应有67197.15元的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李××在建行××支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财产(家具)约一万余元,因房屋归李××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李××支付五千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离婚答辩状2

  因被答辩人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请求,答辩人为此而进行答辩。

  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之间的夫妻感情还是较好的,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只是发生了一些小矛盾、小误会、小摩擦而已,对家庭生活的琐事,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看法,有不一致,有分支是正常的,可以通过商量、交流和沟通加以解决,动不动就以离婚分手的方式来回避分歧肯定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被答辩人诉状中讲夫妻感情破裂,这不是事实。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考虑。根据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目前的情况,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感情并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夫妻感情未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

  双方自1996年结婚以来夫妻感情很好,虽有20xx年被答辩人因夫妻小纠纷提起离婚诉讼,但被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小门面、相互忠诚、信任钱财依旧由被答辩人保管,互尽扶养义务,感情和好如初,时至现在被答辩人又以一点小小的家庭琐事、夫妻间的小纠葛再提起离婚诉讼,这种处理夫妻矛盾和纠纷的方式和方法是不太好的。

  二、答辩人在起诉书中所讲的不太符合实际。

  被答辩人说其要学车答辩人便要求其给三万元,不给就打死被答辩人,事实并非如此。由于被答辩人每次遇到夫妻之间有小矛盾的时候,不是积极的寻求沟通解决而是采取很不成熟的做法,要么以离婚相要挟,要么就回娘家躲避,因此答辩人在其闹要离婚时很无奈说的一句气话:“如果你要离婚就拿三万块钱给我”,这只是一句气话而已,说心里话,即使被答辩人给再多的钱答辩人也不会同意离婚的,答辩人需要的是老婆、妻子、爱人而不是钱。答辩人也承认有拿过刀威胁一事,但答辩人并没有要砍被答辩人之意,人非草木,熟能无情,被答辩人和答辩人相濡以沫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并膝下育有一子,岂会做如此无义无理无法之事,况且答辩人还是很爱被答辩人的怎么能下手呢?答辩人之所以这么做只是想以此来吓吓答辩人屡次有矛盾就往娘家跑的幼稚行为,并没有要砍她的意思。

  三、答辩人在起诉书中提出离婚离婚理由过于牵强

  答辩人在起诉书中提出十几年前夫妻之间的老旧帐并来追究这些事的成因及责任,是没有必要了,将这些事作为离婚的理由,也过于牵强。天下那对夫妻在一个家庭里久了总没有矛盾、分歧、纠纷?过去就让它过去了。俗话说:“夫妻吵架、打架不记仇,不过夜”。如果总记仇或常炒旧饭,那岂不是两人在一起越久矛盾、纠纷就越多、越深?

  四、答辩人愿意承认错误真诚改掉缺点、弥补不足希望能和被答辩人和好。

  被答辩人和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因夫妻生活的小矛盾没有能得到很好的解决而引起的,纠纷和矛盾在每一个家庭中不论感情多好的夫妻都会有,答辩人如果在这些引起夫妻间摩擦的事情上有错的愿意承认错误并在日后加以改正,因此答辩人希望,被答辩人放弃离婚的想法,夫妻和好共同抚育儿子,共同搞好家庭经营,也希望法庭能耐心细致的做化解被答辩人和答辩人间“疙瘩”的工作,帮助被答辩人和答辩人和好,从而维护这个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不该解体的家庭。答辩人同时也真心地希望被答辩人能够珍惜与答辩人十几年的夫妻感情,顾念儿子的健康成长,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说实话,夫妻离婚其实受伤害、受影响最大的是儿子!

  五、如果被答辩人不顾一切,钻进死胡同,执意离婚,不珍惜双方已建立的感情,将14年的感情抛到九宵,那么离婚是迟早的事,单相思,扁担一头热,无情无爱的婚姻答辩人也觉得没意思。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捆绑成不了好夫妻”。如果真的没有感情了,感情破裂了,二人在一起是不幸福的,是痛苦的。解除痛苦也是幸福的开始。请被答辩人三思而后行。如果非离婚不可,那么儿子还是由答辩人抚养,儿子随答辩人生活较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基于上述理由,答辩人不同意离婚希望被答辩人能撤回离婚诉讼,如果被答辩人坚持起诉,请法庭依法判令不准离婚,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特此答辩。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20xx年x月xx日

离婚答辩状3

  答辩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就##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根据本案的法律事实,夫妻双方不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具备《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理由是:

  1.本案原告与答辩人于20xx年在深圳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经过一年多的相互了解,彼此接纳了对方,20xx年农历正月十二,答辩人按照福建老家当地的*俗举办婚宴,将原告迎娶进门,20xx年4月5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前漫长的相识相爱过程,使得两人建立了牢固的婚姻基础,原告提出“双方未进行充分的了解就匆促结合,共同生活期间矛盾不断”不符合事实。

  2.原告在诉状中提出“原、被告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加之被告脾气暴躁,对原告极不信任,经常无端猜疑原告,致使夫妻感情日渐淡薄,现已经到了无法共居的地步”,对此说法答辩人不同意。原告与答辩人觉得彼此合适才会结婚,双方婚后一直关系不错,20xx年8月儿子出生后,一家人更是其乐融融,令旁人羡慕。20xx年夫妻二人来到xx后,虽然由于生意上不太顺利,双方偶尔发生口角,但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矛盾,是很多家庭都存在的现象。

  3.自从今年7月原告不顾答辩人的反对到酒店上班之后,开始与一些男性朋友聊天时语气暧昧,甚至夜未归宿(以前从未有过),面对答辩人的询问言辞闪烁。答辩人并非无端猜疑原告,原告为人单纯,现在的社会各种诱惑很多,答辩人对原告某些言行举止的方式提出善意的批评,也完全是为了家庭幸福着想。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故意在语言上夸大了双方的分歧和矛盾,凭心而论,答辩人和原告一起走过8年,有苦有乐,互相扶持,感情一直都还不错,不应该随随便便就谈离婚。

  4.原告起诉离婚后,答辩人曾几次去岳父岳母家看小孩,每次都会呆上两三个小时。因为原告上班的地方离答辩人住处很*,答辩人也常常去她上班的地方找她,原告虽然有时态度恶劣,但有时态度也很好,并且曾说过即使离了婚以后还是可能复婚。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起诉离婚,有明显的意气用事的成分,也与这两年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有一定的关系。虽然原告提出离婚,但双方远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不管是从珍惜夫妻感情的角度还是从爱护孩子的角度,答辩人都坚决不同意与原告离婚。温格·朱利的《幸福婚姻法则》中有这样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两百次离婚的念头和五十次掐死对方的想法。”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与情节,驳回原告的起诉,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

  二、本着澄清事实的目的讲一下原告诉状中其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儿子自出生以后并非一直随原告居住在外婆家。20xx年小孩出生后到20xx年回xx之前都是一家三口在一起,父子的感情至今一直很好。20xx年回xx后,原告执意要把孩子放在外婆家,答辩人一直是不同意的。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每月要去娘家8、9天,小孩周末不上课的时候就回父母的住处,来回跑很不方便,对小孩上学和门面生意都有影响。

  2.原告称:“原告一直未参与经营(油漆生意),故这笔借款应全部由被告个人偿还。”对此答辩人不同意。答辩人夫妇回xx后,由于行业经验不足,加上起步资金比较紧张,希望夫妻两人能同心协力,共同把门面经营好。原告与答辩人属于共同经营,是“夫妻店”,原告对生意的开展、借贷等情况都是清楚的。退一步说,答辩人做油漆生意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即使原告未实际参与经营,这笔借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非答辩人个人债务。当然,答辩人目前生意已见起色,作为一个丈夫和孩子的父亲,无论如何,答辩人会担起家庭的责任,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还清借款,不断充实家庭经济基础,希望原告能给答辩人一些时间。

  3.答辩人夫妻共同债务共有28万元。答辩人夫妻在这几年做生意的过程中,陆续向银行和双方的亲戚朋友借了28万元用于周转,这些借款原告都知道,起诉后还一度承认过,只是鉴于亲友的关系,当时很多借款都没有写借条。包括原告起诉状中提到的10万元,有2万没有写借条,另外8万是在起诉前原告让答辩人补写的。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请,判决不准离婚。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离婚答辩状4

   答辩人:王XX,男,1962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XX区XX路XX小区XX幢XX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王XX起诉我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离婚。   答辩人同意离婚,不是因为答辩人有婚外情,而是自2001年原告去广州工作、定居后,双方感情越来越疏远,加之双方工作环境及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转变,差距也越来越大,导致双方夫妻无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辩人同意离婚。   二、婚生子王XX由答辩人抚养。   原被告于1991年生育一子王XX,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儿子。具体理由有三点:   第一,作为男孩,随父亲生活对他日后的成长,无论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第二,原告长期经商,根本无暇照顾儿子,原来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抚养,现在她父母已经年迈,身体也不是太好,而儿子又渐渐长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长的关怀,答辩人可以给予孩子所需要的关爱和理解。同意离婚答辩状范本   第三、原告虽然现在经济条件好,但做生意赚和赔只在朝夕,经济并不稳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辩人工作和收入均稳定,不会大起大落,可以给孩子稳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样的、正常的生活空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帮助;早几年,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外部经济条件,把他送到广州,每年只见几次面,每次见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辩人离开。   如今,孩子长大了,更需要完整的亲情,这些都是他年迈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亲无法给予的,不能为了外部经济条件,忽略孩子内心的健康成长。   结合以上三点理由,答辩人要求抚养孩子王XX。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答辩人在举证期间提供了一些关于共同财产的证据。同时原告现在广州经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隐瞒,答辩人无法查清她的财产状况,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财产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此致   北京x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离婚答辩状5

  答辩人(被告):XXX,女,,汉族,籍贯XXX,现户口为XX市,在XX市实业开发公司工作,住xx市XX路xx公寓。

  被答辩人:(原告):XXX,男,32岁,汉族,籍贯XXX,原户口为XX市,于93年元月转为xx市户口,在xx市XX有限公司工作,住xx市XX路xx公寓。

  答辩请求: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事实和理由如下:

  依事实写

  以上答辩请求,希法院予以采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欧XX

离婚答辩状6

  答辩人:刘xx,男,汉族,1971198xx年xx月xx日生,现住:兰州市安宁区xxxx,工作单位:

  被答辩人:陈xx,女,汉族,1984年xx月xx日生,现住:兰州市城关区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我离婚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同意解除与被答辩人陈xx的婚姻关系

  我与陈xx的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我与陈xx结婚之初感情尚可,但由于在婚姻存续期间陈xx与我在性格方面差异较大,经常无故对我进行指责、谩骂,多数情况我都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出于礼让的态度,保持沉默,但陈xx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得寸进尺,不断因为家庭琐事同我进行争吵,我稍作解释回应,陈xx轻则摔砸家庭财物,重则对我进行暴力攻击。考虑到上述事实发生在其怀孕和哺乳小孩期间,我处处隐忍,但还是没有让陈xx悔过,在不断对我进行侮辱、谩骂、攻击的同时,还经常对我的父母进行谩骂,对我家的亲属进行语言攻击,并要求我和我的父母、亲属断绝关系,我父母在出面调解我们之间的矛盾时,指着我母亲口出秽语,将我及我父母的手机摔坏,还诬陷我母亲偷区她的钱物,最终导致我母亲心脏病发作住院手术。且被答辩人多次在同我争吵后,叫来其母亲,其母亲不但对陈xx不劝阻,反而和陈xx抱起孩子就回陈xx父母家,并拒绝我上门看望孩子,剥夺我作为父亲的监护、探望权。

  我和陈xx走到今天,很大程度是因为我的原因,是因为我对陈xx的态度太纵容、太放任,是因为我处处隐忍,事事随其愿,才让陈xx对我及我的父母的恶劣恶略态度不断升级,导致多年来抚育我长大的母亲心脏病发作,并留下后遗症,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我常常在反思自己,为什么善良换来的却是如此结果?

  在我母亲手术住院和回家疗养期间,为了方便照顾我母亲,我经常在父母处居住,陈xx不但不来探望,反而诬陷我母亲没有手术,是装病,并告诉我要和我们家断绝关系。同时,在得知我母亲确实生病事实后,反而在家和我岳母将我家里所有的名贵酒水都喝完,以示对我母亲的心脏病进行庆祝。我的父母都是老老实实的老百姓,在陈xx怀孕和生完小孩都对其进行了无微不至的照顾,做饭、洗衣服家务活全包干,在陈xx对我和我父母进行谩骂、砸摔乃至暴力攻击时,也从来一声不吭,希望能换回陈xx的良知,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换来的却是如此狠毒的回报。

  在我母亲病情初愈,我返回家时,家中所有的电器及大部分家具都被陈xx转移,将结婚照片撕毁,对房屋内设施也进行了损坏。在我要求要探望孩子时,陈xx态度强硬,拒绝我探望,并扬言要找他们家人及社会人员来教训我,教训我的父母。

  试问是问陈xx,还有没有天理,还有没有底限,还有没有人的基本良知?综上所述,我对陈xx已经心灰意冷,我和陈xx的感情确已破裂,我同意和陈xx解除婚姻关系。

  二、对被答辩人起诉状相关问题的答复

  1.我非常疼爱自己儿子刘xx,我除了言语上不善表达外,我对自己的儿子在感情和物质上进行了全身心的投入,孩子的尿不湿、奶粉都是我和我父母购买。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述情况与事实不符,说我不爱男孩,声称不要孩子,不管孩子,没有事实根据。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声称我在孩子出生后同一女子外出游玩一月之久。实际情况是我在孩子出生后不堪陈xx的谩骂、侮辱、且其动不动让我滚出家门,当时我的一个表妹(我舅舅的女儿)正好有事要去外地办理,需要人陪同,我在安排好自己父母对孩子照顾事宜后才离开,同时我的父母也代我履行了对孩子的照顾义务。

  3.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声称我不在回家三月之久,事实情况是我母亲心脏病发作,需要有人看护,且在心脏手术期间也需要有人看护照顾。且20xx年3月27日,被答辩人同我争吵并对我谩骂,并要求我滚出家门,我为了照顾母亲,同时被答辩人不让我回家居住,因此我不得不在父母处居住以方便照顾。

  4.被答辩人声称我长期不给孩子生活费用不属实,被答辩人和我共同居住期间,由于其没有工作收入,家里所有开支都是我和我父母支付,被答辩人在搬回其父母家后拒绝我探望孩子,也拒绝我去其父母家,导致我不能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5.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声称我殴打其母亲没有事实根据,由于本案和其母亲没有直接关系,我不想对其母亲发表过多评论,但有一个事实必须阐明,我对其母亲自同被答辩人结婚以来都非常尊重,不可能发生殴打的事情,但其母亲在陈xx对我进行谩骂、侮辱乃至暴力攻击时,不但不劝阻反而还经常在一边帮腔,冷嘲热讽,说我是和尚,除了吃饭、睡觉、看书外什么都不会,也不和她们说话沟通,即便这样我也是保持沉默,从来没有和其母亲发生正面冲突。我和陈xx的婚姻走到今天,其母亲也有很大的因素。

  三、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由答辩人抚养儿子刘xx,且被答辩人无需支付抚养费

  1.被答辩人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且有酗酒的恶*,其心态不同于正常母亲,经常对孩子的照顾采取放任的`态度,孩子目前还不满一岁,不能翻身,其经常放任孩子在爬卧的姿势下啼哭,且孩子经常啼哭至窒息,被答辩人开脱说为了治孩子哭闹的毛病。如果孩子随被答辩人生活,孩子的生命安全将受到威胁。

  2.被答辩人性格暴戾、具有攻击性,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严重缺失,不利于孩子成长,其同答辩人以及被答辩人父亲都有严重的家庭矛盾,如果孩子由其抚养,很难保证孩子不受其不良性格的影响,从有利孩子品德健康的角度,恳请法院考虑。

  3.被答辩人哺乳期已经结束,孩子目前已经停止母乳,全部食物营养均由奶粉提供。

  4.被答辩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不可能保证孩子正常生活开销。答辩人有稳定的工资收入,物质上对孩子的成长提供保障,同时答辩人的父母都有稳定的收入,答辩人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答辩人父母愿意无偿帮助答辩人共同抚养孩子成年。

  5.答辩人的性格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答辩人性格善良,通情达理,没有不良恶*,对待生活的态度积极向上,能够在今后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能够保证被答辩人的探望权。

  以上答辩意见,恳请法院采纳。

  此致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离婚答辩状 (菁选6篇)扩展阅读


离婚答辩状 (菁选6篇)(扩展1)

——离婚案件答辩状菁选

离婚案件答辩状15篇

  被告人依法享有答辩权,答辩状是其中一项。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很多事都会在法庭上解决,我们开庭前都会预先做好答辩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离婚案件答辩状,欢迎大家分享。

离婚案件答辩状1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本人(被告)就原告XXXX起诉与我离婚一案作如下答辩:

  请求事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XXXX年XX月XX日与原告相识并同居,XXXX年XX月XX日婚生一男孩取名XXXXXX,XXXX年XX月XX日正式登记结婚,直到XXXX年XX月XX日原告不辞而别后至今未归。期间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孩子也十分可爱,本以为自由相爱的夫妻能够相守一生,没想到原告与我共度XXXX年就突然提出与我离婚,让我很难接受。

  首先,夫妻融洽,感情没有破裂。XXXX年XXXX月我和原告在XXXXXX打工相识,一见如故,不久同居,期间我们的婚姻曾遭到岳父母的坚决反对,而原告坚定意志,与我相亲相爱。为了使岳父母对我改变看法,从而接纳我。我的诚实和勤劳最终得到了岳父母的认可。原告与我结婚时已是XXXXXX岁的**,有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说当初与我同居是草率,那么同居XXXX年后就不可能再次草率同意与我结婚并把她的户口从娘家迁到我家来。原告是XXXXX文化,我是XXXXXX文化,在思想和认知能力诸方面我只会强于原告。我自知家境清贫,能有相爱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十分满足和珍惜,日常生活中对原告也是格外呵护和谦让。共同生活的XXXX年里,我和原告不但没有吵过架,更没有发生过殴打,乡邻都可为证。我们也没有经济上和感情上的矛盾,何必凭借一时冲动,执意离婚,遗恨终生。原告说与我夫妻关系恶化,感情破裂无事实依据。相爱夫妻,无缘无故岂能说散就散。

  其次,夫妻离婚,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这是人所皆知的道理。我和原告婚生的孩子XXXXXX快XXXXXX岁了,活泼可爱,我们如果离婚,必将迫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面对继父或继母,这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是极为不利的。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和原告不能离婚。

  最后,原告与我一旦离婚,我们的良心将受到永久谴责和不安。原告在孩子出生XXXXXX岁多,且患有严重感冒的时候,就抛夫弃子不辞而别,对孩子未尽义务,现在又干脆提出离婚抛弃孩子,这给孩子心灵上的打击是致命的。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在孩子最需要母爱的幼小年龄,原告离开自己的骨肉,如何能够心安理得原告自从离开孩子,我既当父又当母,特别是原告刚离开几个月的期间,孩子想妈,成天哭闹不止,我为了带好孩子,整天累得心力憔悴,无法挣钱养家。孩子受到了委屈,我也感到对不住孩子,我责备自己没有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可我又能奈何随着孩子一天天地长大,孩子对父母的心灵依赖也会一天天地增强,如果父母不能给予孩子应有的爱,孩子就不能健康地成长。为此,我和原告更不能离婚。原告现在要和我离婚的真正理由,无非嫌我贫穷。穷,是暂时的。我除了贫穷以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不但勤劳俭朴,而且热心顾家。我和原告都还年轻,孩子还小,凭借我勤劳的双手,我有信心让目前的贫穷面貌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历史,使原告过上幸福生活,使这个三口之家变得和谐温馨。况且婚姻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的,并非与贫富有关。既然我们千里有缘,相亲相爱并已经结婚生子,就应共同面对暂时的贫穷,携手共创美好未来。综上,恳请法院说服原告,晓XX以理,动之以情,看在孩子的份上,体谅一个诚实可靠有责任心的丈夫,不要离婚,给孩子一个完整温暖的家。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离婚案件答辩状2

  【案件情况】20xx年10月,男女双方经共同之亲戚介绍后认识,赶在百年一遇的20xx.11.11登记。婚前缺少了解,且存在女高男低文化水*差异,男方脾气相对暴躁。男方之父好酒,多次规劝无果。在案件中的那次对其父规劝中,女方收到惊吓,回娘家,到本县精神病医院就诊。男方误以为其精神病严重且难以医治,遂提起诉讼。并索要彩礼等财务5000余元。

  【登记时间】20xx年11月11日

  【诉讼时间】20xx年5月

  【诉讼提起】男方

  【诉讼理由】女方无故回娘家,拒不返回夫家

  【诉讼请求】解除婚姻,索要彩礼

  【诉讼成本】男方20xx元律师代理费,女方为0

  【结案方式】案件开庭前,原告方代理律师告知女方:撤诉,并给予女方一定补偿。

  【**方式】积极应诉外,提出反诉。

  【案件切入点】

  1.疑点问题:处于新婚之喜的女孩,不可能无故回娘家而拒绝回夫家。

  2.显失公*:男方起诉离婚,竟然向女方索要费用,超出一般人的思维。

  3.提出反诉:反诉离婚及返还财产及予以精神赔偿。

  (离婚)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刘**,女,1988年**月**日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住山东省***县**镇***村,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原告赵**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起诉离婚的“事实与理由”与真实存在之事实严重不符。

  原告在“民事诉状”中,有“被告无故回娘家居住不归”,并“原告及家人多次去被告娘门叫人,被告不回”及“被告拒不回家”的离婚理由。可事实是:原告的父亲于20xx年*月**日在外饮酒至醉回家,原告见状后当即跑到屋里拿出菜刀,情绪极其激动的让其父亲要么当即将原告砍死,要么从此以后不再喝酒,并又返回屋内将**瓶白酒和**瓶啤酒一一的猛摔到地上。在这一过程中,被告曾试图对原告的'恶劣行为予以阻拦,可原告竟然将菜刀和酒瓶挥向被告。面对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看着地上破碎的酒瓶和满地流淌着的酒液,被告忽然觉得原告竟然会对辛辛苦苦养育了自己20多年的父亲实施了如此强烈的家庭暴力,可见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无从可言。便匆忙独自一人回了娘家。当晚,因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使被告患病,后被***县精神病医院诊断为:“由于受到强烈刺激引起的抑郁症”。

  其间,原告及其家人确实到过被告娘家,但并非为劝说被告返回夫家,而是窥探被告的病情。当得知被告到精神病医院看过病后,原告及其父亲等家人担心原告日后会成为“包袱”,而根本没有提出让被告返回夫家的要求,更未给被告提供医病之费用。

  由此可见,被告至今未愈的抑郁症,其原因是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原告起诉离婚,是基于对被告日后成为“包袱”的担心和故意抛弃。

  二、原告要求“由被告返还部分彩礼款”于法无据。

  原告被告两人确实是由媒人于20xx年10月认识,次月按照民间*惯举行了订亲仪式,并在20xx年11月11日结婚登记。在这一过程中,原告及其家人为了实现原告和被告“订亲”、“婚姻登记”的目的,曾先后对被告实施了赠与行为。原告及其家人对被告实施的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且其赠与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不得撤销。原告的诉求,法院应该予以驳回。

  综上,请贵院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切实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刘***

离婚案件答辩状3

  原告:XXXXXXXX男,XXXX岁

  被告:XXXXXXXX女,XXXX岁

  诉讼请求:XXXXXXXX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均分割(财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XXXXXXXX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离婚案件答辩状4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因____________诉我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因____________诉我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状副本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注:答辩理由应陈述起诉书中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问题,并列

  举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离婚案件答辩状5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_________________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

  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③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现分别说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审案件答辩人是被告人,答辩事由的具体行文为: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案由)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是被上诉人,答辩状具体行文为:_________________“上诉人_______________(姓名)因__________(案由)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字第_____号_____事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现提出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以上是对离婚案件对财产分割的答辩状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回复,希望能帮助到您。

离婚案件答辩状6

  答辩人:xx,女,xx年xx月xx日生,xx族,xx市人,xx市某单位职工,住xx市xx区xx号。

  因xxxx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特答辩及请求如下:

  一、同意与xx离婚;

  二、要求婚生儿周小xx由答辩人抚养,周xx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至xx周岁止;

  三、判令周xx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xx元公司股份的赔偿责任xx元;

  四、判令周xx清偿答辩人个人债务xx元。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周xx之间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这也是周xx密谋已久的事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xx与答辩人系xx年xx月xx日于xxxxxx民政局登记结婚,周xx系再婚,而答辩人为初婚,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儿周小xx。两人虽系经介绍认识谈婚,婚前相处较短,但答辩人认为xx已经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应该会珍惜再一次的婚姻。

  但xx在婚后很快就暴露其本性,常常在外花天酒地、夜不归宿,只是把家里当做换洗衣服的场所。周小xx出生后,仍未能唤醒周xx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丈夫应尽的职责,在将答辩人母亲xx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及积蓄骗光之后,便积极谋划与答辩人的离婚。

  xx与答辩人之间的离婚纠纷已是第三次诉至法院审理,xx曾于xx年xx月xx日时就向贵院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答辩人发现xx伪造结婚证骗取法院立案,遭到了法庭的口头训诫处罚,并且答辩人还发现xx恶意转移公司股份,在此种情况下,xx于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出了撤诉。

  基于xxxx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xx在提出撤诉后,为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答辩人又于当月向贵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后由于答辩人准备不足向法院申请撤诉。

  现xxxx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婚姻关系的.维系没有任何意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二、xx并无抚养子女的责任心及诚意,请求判定xx由答辩人抚养,并判令xxxx每月支付xx元的抚养费。

  从xx年xx月xx日xx出生之日起,xxxx就没有认真负责地尽过一个父亲的职责,xxxx的生活一直以来就是由答辩人承担。非但如此,周小xx的每一次患病都是答辩人的母亲陪同答辩人一起将xx送至医院就诊,xx的入学及学*问题亦由答辩人一人负责。xx从来就没有好好地关心过xx的生活、学*,其要求抚养xx完全就是一个掩人耳目的托词。

  三、请求判令xx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xx元的公司股份,赔偿答辩人xx元的损失。

  周xx为达到与答辩人离婚时,答辩人无法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xx年xx月xx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前火速炮制了一份与其胞弟周大xx的200万元的借条。很快又在周xx的操纵下,该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同意周xx将其所有股权折抵200万元的债务,并完成股权转移。

  以上行为,xx显然想通过一个合法的形式来实现其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首先,股份的转移发生在xx提起离婚诉讼前半个月内,并且从xx年xx月份开始,xx便未支付房屋的按揭货款及住房的物业费,xx年xx月份开始,答辩人一家便无法联系上xxxx,并扬言要与答辩人离婚,让答辩人一分钱都得不到。

  其次,债务的炮制与股份转移亦发生在xx亲兄弟之间,更何况周大xx根本就没有向xx借出xx元的能力。

  最后,根据xxxx有限公司于xx年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年检报表显示,当时的公司所有者权益是xxxx元,按xx占股xx%计,xx应享有的权益是xx元。退一万步讲,xx通过各种超现实的途径拥有xx元借给xx,但xx却以xx元的资产折抵xx元的借款给其亲弟弟,这不是恶意转让,又是什么呢?

  四、请求判令xx归还答辩人借款xx元。

  在婚姻生活期间,xx以各种手段骗得答辩人的信任,共向答辩人借取个人存款xx元,并于xx年xx月xx日向答辩人出具欠条,约定xx年xx月前归还。但此后,xx便策划着与答辩人离婚,并意图转移财产致使答辩人无法分割共同财产。此款系答辩人个人财产,应由xx清偿。

答辩人:xx

  xx年xx月xx日

离婚案件答辩状7

  答辩状是被告对原告起诉状的回答和辩论,因此答辩状应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理由进行辩论,对事实有出入的,予以纠正、反驳,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就离婚案件的答辩状来说,被告一方首先应明确自己对离婚的态度,是同意还是不同意离婚。若是同意,那么对原告提出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要求是否赞同,如果不赞同,自己的意见是什么;若是不同意离婚,要将理由写清楚,该理由应落实到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与否是以双方感情破裂为唯一标准,因此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将此作为重点,并应举例说明,以事实服人。如果有证人,那最好,把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写清楚,以便法院调查核实。另外,不同意离婚的被告,在写答辩状时,应注意文字的表达,既然不想离婚,要让对方感到你对他(她)还有感情,语言应婉转,留有余地,同时,也应该向对方表示你的'诚意,主动提出合好。

  离婚手续有几种?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离婚案件答辩状8

  答辩人:林XX,男,汉族,出生于1978年X月29日,初中文化,农村居民,住四川省大竹县乌木镇广子村14组,身份证号码:51302919780829XXX,联系电话:13112515XXX

  答辩人林XX针对原告周XX的诉讼请求,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规定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同意离婚。理由是原告与答辩人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原告XXX在诉状中称“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一直不好,被***怀疑原告有外遇,从不关心、信任妻子,夫妻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争吵闹矛盾,被告从不尽丈夫责任,也不给原告生活费,更不孝敬原告父母,原告仍让盼被告改正,但被告至今仍不改变,夫妻关系实在无法改善,现在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情况不实,答辩人林定祥并没有原告所说的那些行为,夫妻和睦,所以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

  二、如果原告坚持要离婚,答辩人也同意离婚,但须要原告满足下列条件:

  1、婚生子林XX随答辩人生活,原告每月给付婚生子林XX300元抚养费,一直支付到婚生子成年为止,且一次性付清,理由是原告在婚前已经有两个孩子(具体指原告在与答辩人结婚前,与别人所生的孩子)。

  2、答辩人在与原告婚姻存续期间,帮原告父母偿还了20000元建房债务,要求原告给付答辩人20000元钱

  3、原告起诉离婚,答辩人没有任何过错,答辩人要求原告补偿10000元,理由是:原告在与答辩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与其他男人保持有非正常性男女关系。

  4、本案诉讼费用应由原告承担。

  综上,原告的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答辩人:

  年 月 日

离婚案件答辩状9

  答辩人:王,女,19xx年×月×日生,汉族,××市人,××市某单位职工,住××市××区号。

  因王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特答辩及请求如下:

  一、同意与周离婚;

  二、要求婚生儿周小×由答辩人抚养,周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周小×18周岁止;

  三、判令周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000万元公司股份的赔偿责任500万元;

  四、判令周清偿答辩人个人债务40万元。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周之间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这也是周密谋已久的事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周与答辩人系200×年×月×日于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周系再婚,而答辩人为初婚,200×年×月×日生育一儿周小×。两人虽系经介绍认识谈婚,婚前相处较短,但答辩人认为周已经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应该会珍惜再一次的婚姻。

  但周在婚后很快就暴露其本性,常常在外花天酒地、夜不归宿,只是把家里当做换洗衣服的场所。周小×出生后,仍未能唤醒周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丈夫应尽的职责,在将答辩人母亲张房屋拆迁补偿款及积蓄骗光之后,便积极谋划与答辩人的离婚。

  周与答辩人之间的离婚纠纷已是第三次诉至法院审理,周曾于200×年g月×日时就向贵院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答辩人发现周伪造结婚证骗取法院立案,遭到了法庭的口头训诫处罚,并且答辩人还发现周恶意转移公司股份,在此种情况下,周于200×年11月×日向贵院提出了撤诉。

  基于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在周提出撤诉后,为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答辩人又于当月向贵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后由于答辩人准备不足向法院申请撤诉。

  现周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婚姻关系的维系没有任何意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二、周并无抚养子女的责任心及诚意,请求判定周小×由答辩人抚养,并判令周每月支付20xx元的抚养费。

  从20xx年2月×日周小×出生之日起,周就没有认真负责地尽过一个父亲的职责,周生活一直以来就是由答辩人承担。非但如此,周小×的每一次患病都是答辩人的母亲陪同答辩人一起将周小×送至医院就诊,周小×的入学及学*问题亦由答辩人一人负责。周从来就没有好好地关心过周小×的.生活、学*,其要求抚养周小×完全就是一个掩人耳目的托词。

  三、请求判令周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000万元的公司股份,赔偿答辩人500万元的损失。

  周为达到与答辩人离婚时,答辩人无法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20xx年8月×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前火速炮制了一份与其胞弟周大×的200万元的借条。很快又在周操纵下,该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同意周将其所有股权折抵200万元的债务,并完成股权转移。

  以上行为,周显然想通过一个合法的形式来实现其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首先,股份的转移发生在周提起离婚诉讼前半个月内,并且从20xx年3月份开始,周便未支付房屋的按揭货款及住房的物业费,20xx年6月份开始,答辩人一家便无法联系上周,并扬言要与答辩人离婚,让答辩人一分钱都得不到。

  其次,债务的炮制与股份转移亦发生在周亲兄弟之间,更何况周大×根本就没有向周借出200万元的能力。

  最后,根据北京××有限公司于20xx年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年检报表显示,当时的公司所有者权益是16453205.94元,按周占股65.88%计,周应享有的权益是1084万元。退一万步讲,周大×通过各种超现实的途径拥有200万元借给周,但周却以1084万元的资产折抵200万元的借款给其亲弟弟,这不是恶意转让,又是什么呢?

  四、请求判令周归还答辩人借款40万元。

  在婚姻生活期间,周以各种手段骗得答辩人的信任,共向答辩人借取个人存款40万元,并于20xx年×月×日向答辩人出具欠条,约定20xx年12月前归还。但此后,周便策划着与答辩人离婚,并意图转移财产致使答辩人无法分割共同财产。此款系答辩人个人财产,应由周清偿。

此致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离婚案件答辩状10

  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

  因原告XXXX诉答辩人离婚一案,案号为XXXXXXXXXXXX,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XXXX的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同意解除与原告XXXX的婚姻关系。

  (一)答辩人与XXXX虽自愿结婚,但婚后性格不合,共同生活期间又未能做到互谅互助,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淡薄,产生矛盾,现原告坚持要求离婚,答辩人表示同意。

  (二)原告在诉状中称答辩人抛妻弃子,对家庭不负责任,又恶言辱骂、殴打、伤害原告及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实际上,答辩人从XXXX年XXXX月开始,便患有精神障碍,就诊于XXXXXXXX医院,治疗期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精神也容易受外界刺激,且由于生活所需,答辩人一直未接受住院治疗,本来身患疾病是需要家人的关心与体谅,但原告不仅没能从生活及精神上给予帮助,反而经常责怪答辩人,并为一些家庭琐事与答辩人争吵,不断地刺激答辩人,以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未有好转,精神压力也不断增大。同时,因答辩人经常出差,双方缺少沟通,原告便多加猜疑,并对答辩人施加种种限制,因此,原告所述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婚生子XXXX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每月支付答辩人XXXX元抚养费。本案中,原告称将来的.经济收入不稳定,自身无经济能力抚养小孩,考虑到原告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与小孩共同生活,而答辩人目前有固定收入,工作较稳定,答辩人父母也愿协助抚养小孩,因此,请法院判令婚生子XXXX由答辩人抚养。

  三、如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那么答辩人可以承担的抚养费为每月XXXX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诉求的抚养费XXXXXXXX元数额过高,超过答辩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理由为:

  (一)孩子尚年幼,一直在XXXX市与原告的父母共同生活,从当地的实际生活水*来看,小孩每月的抚养费在XXXX元显然过高,也与小孩目前的实际花销不符,并且孩子的抚养费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原告不应将抚养的义务全部推给答辩人。

  (二)答辩人目前也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答辩人自XXXX年XXXX月开始至今,每月所支付的医疗费约在XXXX元左右,而答辩人现每月的固定的工资收入约在XXXX元(考核工资是不固定的),答辩人除了日常的生活支出外,因小孩在XXXX生活,答辩人仍需支付每次行使探望权的长途费用,因此,支付儿子XXXX元的抚养费已超出答辩人的经济能力范围,请法庭慎重考虑答辩人自身的负担能力。

  四、原告要求将婚前共有房产归原告所有并不得向其追讨房款没有法律依据。本案涉案房产系答辩人与XXXX以两人名义在婚前购买取得,并且已经国家房地产权利登记部门登记确认,属于共有房产,由于该房产在购置时,答辩人的出资占主要部分,且房产的内部装修费用均由答辩人承担,因此,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现原告将诉求的房产归其所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五、涉案房屋屋内的家私、家电全部应归答辩人所有。本案涉案房屋屋内的全部家私、家电,均由答辩人婚前购买,该财产应属于答辩人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该财产应归答辩人个人财产,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该财产归答辩人所有。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人民法答辩人:

  XXXX年XX月XX日

离婚案件答辩状11

  答辩人:XXX,女,汉族,xxxx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XX号7栋3单元1楼4室。身份证号5329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答辩人:XXX,男,汉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医院医生,联系电话139873XXXXX。

  答辩人因XX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我与XXX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20xx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二、 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1、共同财产:位于大理市XX大道2号7幢2单元2层201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大理市房权证下关字第20xxXXXX号,建筑面积108.26*方米,当时购买价为358737.00元,现市值大约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25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211766.03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30000.00元,与事实不符。该30000.00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10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案件答辩状12

  答辩人:______,女,______年___月___日生,____族,______市人,______市某单位职工,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

  因_________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特答辩及请求如下:

  一、同意与_______离婚;

  二、要求婚生儿___由答辩人抚养,______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元至________周岁止;

  三、判令周______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________元公司股份的赔偿责任________元;

  四、判令周______清偿答辩人个人债务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周______之间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这也是周______密谋已久的事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________与答辩人系_____年___月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周______系再婚,而答辩人为初婚,___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儿周小___。两人虽系经介绍认识谈婚,婚前相处较短,但答辩人认为________已经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应该会珍惜再一次的婚姻。

  但_______在婚后很快就暴露其本性,常常在外花天酒地、夜不归宿,只是把家里当做换洗衣服的场所。周小___出生后,仍未能唤醒周______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丈夫应尽的职责,在将答辩人母亲________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及积蓄骗光之后,便积极谋划与答辩人的离婚。

  ______与答辩人之间的离婚纠纷已是第三次诉至法院审理,______曾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时就向贵院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答辩人发现_______伪造结婚证骗取法院立案,遭到了法庭的口头训诫处罚,并且答辩人还发现______恶意转移公司股份,在此种情况下,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向贵院提出了撤诉。

  基于_________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在______提出撤诉后,为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答辩人又于当月向贵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后由于答辩人准备不足向法院申请撤诉。

  现_________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婚姻关系的维系没有任何意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二、________并无抚养子女的责任心及诚意,请求判定_______由答辩人抚养,并判令__________每月支付____元的抚养费。

  从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出生之日起,_________就没有认真负责地尽过一个父亲的`职责,_________的生活一直以来就是由答辩人承担。非但如此,周小___的每一次患病都是答辩人的母亲陪同答辩人一起将_______送至医院就诊,_______的入学及学*问题亦由答辩人一人负责。________从来就没有好好地关心过_______的生活、学*,其要求抚养_______完全就是一个掩人耳目的托词。

  三、请求判令_______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________元的公司股份,赔偿答辩人____元的损失。

  周______为达到与答辩人离婚时,答辩人无法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____年____月___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前火速炮制了一份与其胞弟周大___的200万元的借条。很快又在周______的操纵下,该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同意周______将其所有股权折抵200万元的债务,并完成股权转移。

  以上行为,_______显然想通过一个合法的形式来实现其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首先,股份的转移发生在_______提起离婚诉讼前半个月内,并且从____年____月份开始,________便未支付房屋的按揭货款及住房的物业费,____年____月份开始,答辩人一家便无法联系上_________,并扬言要与答辩人离婚,让答辩人一分钱都得不到。

  其次,债务的炮制与股份转移亦发生在_______亲兄弟之间,更何况周大___根本就没有向________借出____元的能力。

  最后,根据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年检报表显示,当时的公司所有者权益是____________元,按_______占股________%计,________应享有的权益是____元。退一万步讲,______通过各种超现实的途径拥有________元借给________,但_______却以________元的资产折抵________元的借款给其亲弟弟,这不是恶意转让,又是什么呢?

  四、请求判令_______归还答辩人借款________元。

  在婚姻生活期间,________以各种手段骗得答辩人的信任,共向答辩人借取个人存款____元,并于____年___月___日向答辩人出具欠条,约定____年____月前归还。但此后,_______便策划着与答辩人离婚,并意图转移财产致使答辩人无法分割共同财产。此款系答辩人个人财产,应由______清偿。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案件答辩状13

  答辩人:联系电话:被答辩人: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XXXX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XXXXXX的婚姻关系我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X年XXXX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婚姻关系。

  二、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1、共同财产:位于XXXX市XXXX大道XXXX号XX幢XX单元XX层XXXX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XXXX市房权证下关字第号,建筑面积XXXX*方米,当时购买价为XX元,现市值大约为XXXXXX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XXXX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XXXXXX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X元,与事实不符。该XXXX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XXXX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此致

XXXXXX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日期:

  附:答辩书副本XXXX份;

  证据材料XXXXXX。

离婚案件答辩状14

  答辩人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址______。现居住于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址______。现居住于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现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被答辩人的起诉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

  一、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未达到离婚的程度。

  (一)双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础。

  双方系自由恋爱并登记结婚,婚姻基础较好。这一点被答辩人是认可的(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婚姻开始时,感情尚可”)。虽然结婚后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口角,但夫妻过日子,口角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俗话说,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合”,不能因为生活中一两句的口角就离婚吧?更何况双方还育有一子,这是双方爱情的结晶,是夫妻感情的真实见证,怎能说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了呢?

  (二)双方均系再婚,对婚姻的认识更加深刻,更应好好的珍惜这段感情,维系再次获得的婚姻。

  双方都是经历过一次婚姻的人,再婚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经历了第一次婚姻之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当树立更加牢固的夫妻生活。双方能够走到一起,就证明双方更明白婚姻生活的重要性。被答辩人坚持离婚,其理由也无非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什么双方性格不合,如果真的是性格不合,被答辩人又为何要与答辩人结婚呢?这只不过是被答辩人没有正当离婚理由的一中托词。夫妻一起生活就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担起一个家的责任。双方应该坚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共同维系这份感情,更何况双方还存在着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儿子______。为了孩子,也应恢复正常的夫妻关系。

  因此,法院不能仅以性格不合就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能因此而判决双方离婚。

  二、双方离婚不利于儿子的成长。

  (一)儿子尚小且患病,需双方的共同照顾与呵护。

  双方婚后生有一子——______。一个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可少的条件,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个阳光向上的成长心态。更何况儿子现在刚满一周岁,还是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小婴儿,且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更加需要父母双方共同的呵护与关爱。反之,将会不利于孩子的病情,严重影响女儿的就医治疗。儿子长大后也会使其心灵充满阴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维持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婚姻,才会使这个家庭完整幸福,从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一旦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儿子判归答辩人抚养为宜。

  在儿子______出生后,被答辩人就对儿子极其冷淡、漠不关心,儿子的一切生活都是由答辩人一人负责,被答辩人未尽到做父亲的监护职责。如果儿子由其抚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另外,双方的儿子______刚满一周岁,尚未断奶,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与关爱,一旦双方离婚,从有利于孩子哺育的角度来衡量也不便由男方抚养。但男方须向其支付必要的生活、教育、治病就医等费用。

  综上,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同时又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问题,因此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离婚案件答辩状15

  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

  请求事项:

  一、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X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XXX年相识,XXXX年XX月XX日双方登记结婚,随后办理了婚宴,被答辩人入赘至答辩人家,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儿子。结婚后,我们一起加入到我父亲经营的经营部,齐心协力地进行经营活动,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一家五口人其乐融融。XXXX年,用一家人积攒的'钱购买了多*方米的房产,处于信任,在我父亲的主张下,该房产所有人登记为答辩人,被答辩人作为共有人。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X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双方认识的形式和认识时间,说明双方缺乏感情基础,是昧着良心杜X的谎言。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述双方XXXX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当年XXXX月结婚,与事实不符。事实情况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XXX年认识并逐渐熟悉,被答辩人从此开始主动追求答辩人,双方经过XXXX年多的恋爱,逐渐建立起深厚、真挚的感情,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经过婚前XXXX年的充分认识、了解后才结婚,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婚后夫妻感情较好,答辩人的父母、弟弟把答辩人当作自己亲人一样看待,相处和睦。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辩人所说的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没有建立起感情的情况,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双方自XXXX年XXXX月以来分居达XXXX年的情节,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无任何事实依据。事实情况是:答辩人、被答辩人、小孩以及两位老人一家五口人一直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我们夫妻也从来没有出现分居的情况。仅仅是XXXX年XXXX月,我生孩子前面一段时间,被答辩人无缘无故离家出走了多天,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3、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XXXX年XXXX月被告(答辩人)提出离婚,与事实严重不符。实际情况是:XXXX年XXXX月,被答辩人突然向我提出离婚,我开始以为他开玩笑。后来,他用短信再次向我提出协议离婚,我父母得知情况后,当晚来做我们的工作。第二天,被答辩人说,为了孩子不离婚了,以后好好过日子。

  4、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XXXX年XX月XX日,被告伙同娘家一家人来殴打我,纯属无中生有。

  5、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XXXX年XX月XX日,被告等人私自关闭经营部,转移了经营部的现金、文件资料,属于典型的恶人先告状,意图混淆视听。实际情况是:自XXXX年XXXX月起,我父亲感到自己年事已高,决定将祥XXXX县八达摩托车经营部完全交给我们经营,由于我属于事业单位人员,无法担任法定代表人,于是我父亲将该经营部法人代表变更为被答辩人,生意上的资金往来也完全交给被答辩人打理,我父母协助守铺子,我本人继续上班。XXXX年XXXX月开始,我们发现被答辩人做事变得神神秘秘,经常躲着打电话,而且不断有债主登门要债,经营部资金短缺,连铺面租金也无法缴付。我们全家都感到非常奇怪,据统计,自XXXX年XXXX月被答辩人接手经营部经营以来,我们的销售利润应该在万左右,何以会困难至此后来经过调查才发现,原来被答辩人逐渐沉迷于赌博,嗜赌如命,加之在外肆意挥霍,我们全家辛辛苦苦的经营所得已经大量流失。一方面是有据可查的万多元的利润,一方面是债主来了一拨又一拨,经营部里没有任何现金,连XXXX年的铺面租金都是我去借钱缴付。被答辩人把大量的资金弄得不知去向,我为了维持经营活动和店面声誉,在被答辩人的欺骗下和他一起四处向朋友借钱替他还债。他反而恶人先告状,编造事实,意图混淆视听。

  6、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被告为准备离婚,恶意转移隐匿财产,是荒唐的自欺欺人的说法。本案由被答辩人编造事实起诉离婚,答辩人为了孩子一直忍辱负重,不愿意轻易拆散完整的家庭,何来准备离婚之说,这是典型的血口喷人、贼喊捉贼。上述情况充分证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感情较好,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为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二、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不作任何答辩。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被答辩人杜X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民事答辩状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年XX月XX日


离婚答辩状 (菁选6篇)(扩展2)

——同意离婚答辩状(5)份

  同意离婚答辩状 1

  答辩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XXXX

  被答辩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XXX

  因被答辩人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答辩如下:

  一、我与被答辩人XXX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被答辩人诉称与我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是事实,请求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原告诉状中称双方性格不和,无共同语言,我对被答辩人及孩子不关心,不是事实。我与被答辩人是经过充分了解,慎重考虑后,自愿结婚登记的,婚后双方一直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在生活上相互关心,精神上相互鼓励,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为了养家糊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挣钱,打工的收入也一直交给被答辩人保管。我父母与被答辩人相处也非常的好,从没有要求被答辩人干过农活,被答辩人对我父母也非常尊重,家庭关系也一直非常和睦。特别是2010年2月儿子XXX出生以后,双方有了感情的结晶,我们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满。

  原告说分居半年多不是事实。我们并没有分居,我是为了生活,于今年春节后,外出打工,打工期间也经常回家。

  我与被告是经过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已经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对于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经过深思熟虑,为了不至于草率离婚,留有遗憾,也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坚决不同意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二、希望被答辩人能够审慎处理我们的婚姻关系,并撤回离婚的诉讼请求,共同创造美好的生活。

  我与被答辩人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希望被答辩人考虑到我们的夫妻感情,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审慎处理我们的婚姻关系。

  我知道被答辩人学历比较高,个性格好强,很有上进心,现在孩子也比较小,我长期在外打工,不能像长期相守的夫妻那样,对被答辩人及孩子进行关心及照顾。我作为丈夫及父亲,也希望能与妻子与孩子能朝夕相处,但是为了生活,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我必须要负担起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外出打工也只是权宜之计,不得以而为之。

  我知道,我与被答辩人现在的感情已出现危机,我愿意以最大的诚意,来挽回我们的婚姻。如果被答辩人对我有不满意的地方,或者生活有不顺心、不如意的地方,我们可以最大程度的进行沟通,我完全可以为了被答辩人及儿子,尽最大努力的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

  如果被答辩人愿意随我一起外出打拼,我们可以一起在外地创业,在外面找到一条适合我们发展的人生道路。如果被答辩人认为我在外打工,不利于照顾家庭和儿子,我也可以回到家里,一边照顾家庭,一边在家乡创业。我与被答辩人都是有文化、有知识的,并且还都很年轻,我相信如果我们共同努力,一定会改变现状,过上我们向往的幸福生活。

  我一直对我们的.以后的美好生活充满希望,希望被答辩人能回心转意,一如既往的理解我、支持我,共同去维护好我们的家庭,给孩子创造一个轻松、良好的健康成长生活环境,撤回离婚的诉讼请求。

  综上,我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虽然目前婚姻出现了危机,但是我愿意以最大的努力,挽救我们的婚姻,希望法庭能够多做调解工作,使我们能重归于好。如果调解不成,也希望法庭能给我们一个重归于好的机会,依法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辩护人:

  xx年xx月xx日

  同意离婚答辩状 2

  答辩人: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社区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在民事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属实,事实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良好。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姻基础牢固。被答辩人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事实上是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认识*三年,经过充分了解以后,彼此之间都觉得性格、学历、工作、生活都非常满意合适才登记结婚。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后感情和睦。被答辩人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顾护理。尤其是有了儿子以后,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尽享天伦之乐。

  (三)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见异思迁,另有所爱。(四)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

  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住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社区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号,即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住在一起,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甚笃,只是由于被答辩人一时糊涂方才起诉离婚。

  二、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

  事实恰恰相反,儿子生下来后,就由答辩人一直照料,被答辩人基本上没有带过孩子,即便孩子发烧住院,被答辩人也是不管不问,综上所述,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三、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1、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来,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的“疙瘩”,帮助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请没有事实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同意离婚答辩状 3

  答辩人:刘XX,男,199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XX区XX路XX小区XX幢XX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刘XX起诉我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离婚。

  答辩人同意离婚,不是因为答辩人有婚外情,而是自2001年原告去广州工作、定居后,双方感情越来越疏远,加之双方工作环境及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转变,差距也越来越大,导致双方夫妻无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辩人同意离婚。

  二、婚生子刘XX由答辩人抚养。

  原被告于1990年生育一子刘XX,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儿子。具体理由有三点:

  第一,作为男孩,随父亲生活对他日后的成长,无论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第二,原告长期经商,根本无暇照顾儿子,原来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抚养,现在她父母已经年迈,身体也不是太好,而儿子又渐渐长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长的关怀,答辩人可以给予孩子所需要的关爱和理解。

  第三、原告虽然现在经济条件好,但做生意赚和赔只在朝夕,经济并不稳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辩人工作和收入均稳定,不会大起大落,可以给孩子稳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样的、正常的生活空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帮助;早几年,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外部经济条件,把他送到广州,每年只见几次面,每次见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辩人离开。如今,孩子长大了,更需要完整的`亲情,这些都是他年迈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亲无法给予的,不能为了外部经济条件,忽略孩子内心的健康成长。

  结合以上三点理由,答辩人要求抚养孩子刘XX。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答辩人在举证期间提供了一些关于共同财产的证据。同时原告现在广州经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隐瞒,答辩人无法查清她的财产状况,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财产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此致

  南京x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同意离婚答辩状 4

 

  答辩状

 

  答辩人:XXX,女,汉族,1974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XX号7栋3单元1楼4室。身份证号5329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答辩人:XXX,男,汉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医院医生,联系电话139873XXXXX。

  答辩人因XX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我与XXX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2014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二、 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1、共同财产:位于大理市XX大道2号7幢2单元2层201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大理市房权证下关字第2010XXXX号,建筑面积108.26*方米,当时购买价为358737.00元,现市值大约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25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211766.03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30000.00元,与事实不符。该30000.00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10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此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

  2016年1月18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2份。

  同意离婚答辩状 5

  答辩人: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社区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在民事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属实,事实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良好。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姻基础牢固。被答辩人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事实上是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认识*三年,经过充分了解以后,彼此之间都觉得性格、学历、工作、生活都非常满意合适才登记结婚。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后感情和睦。被答辩人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顾护理。尤其是有了儿子以后,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尽享天伦之乐。

  (三)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见异思迁,另有所爱。(四)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

  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住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社区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号,即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住在一起,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甚笃,只是由于被答辩人一时糊涂方才起诉离婚。

  二、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______________”不属实。

  事实恰恰相反,儿子生下来后,就由答辩人一直照料,被答辩人基本上没有带过孩子,即便孩子发烧住院,被答辩人也是不管不问,综上所述,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三、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1、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来,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的“疙瘩”,帮助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请没有事实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婚答辩状 (菁选6篇)(扩展3)

——借款合同答辩状菁选

借款合同答辩状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借款合同答辩状,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担保人答辩状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__________元及利息__________元(合同期内利息按月利率_____‰计算,逾期后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逾期利率计算至还清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__________为由,向原告借款__________元,月利率为_____‰,约定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未归还借款本息。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_____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

  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案由:_________________

  因对_____________(单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_一案,对上诉人_____________

  不服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字第_____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_份。

  注: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应着重陈述对上诉书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列据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繁昌县万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芜湖市繁阳镇环城东路84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总经理

  答辩人就答辩人与原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在成立清算组后已经对公司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原告起诉答辩人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提起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原告在起诉状**提供了六组证据,其中第六组证据中的《繁昌县万好置业有限公司清算报告》中显示万好置业于20xx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申请债权,20xx年9月29日万好置业将清算事宜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公告。20xx年12月31日万好置业清算完毕。

  第六组证据中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显示,繁昌县工商行政部门于20xx年4月15日准予对繁昌县万好置业进行注销登记。

  可知,万好置业在清算过程中已经尽到了通知告知义务,万好置业解散的'事实也得到了国家行政机关的许可,所以在法律上万好置业作为独立的民事责任承担主体已经消亡。新成立的万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余万好置业是不同的民事主体,原告在起诉状中仍然要求万好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本不应该承担的债务责任的诉求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予以驳回,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繁昌县万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0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镇________街。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1、答辩人不是本案实际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被答辩人所提交的书面欠据借款人处并无答辩人署名,被答辩人提也无证据证明答辩人系该笔款项的.实际借款人,故该笔欠款与答辩人无关,答辩人不是借款人。被答辩人无权请求答辩人还款,应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一切诉讼请求。

  2、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即使________________曾向被答辩人借款,该笔欠款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收到贵院送来的相应诉讼材料之前,答辩人并不知晓该笔借款的发生,被答辩人主张的欠款数额达________________万元,对于如此巨大的一笔款项被答辩人却从未见过;答辩人自始至终未曾听说过该笔借款,也未与__________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被答辩人也并无证据证明该笔借款被用于答辩人共同经营或其收入被用于共同生活,故该笔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其诉讼请求。

  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离婚答辩状 (菁选6篇)(扩展4)

——民事反诉答辩状菁选

民事反诉答辩状12篇

  答辩状是被告、被上诉人等针对起诉状、上诉状的内容进行回答和辩驳的一种文书。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上法庭的几率越来越大,开庭前都会提前做好答辩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事反诉答辩状,欢迎阅读与收藏。

  案号:(20xx)某某法民一初字第xxx号

  答辩人兼反诉人(被告):陆某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在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x栋xxx房,身份证号码(略)。联系电话(略)。

  答辩人暨反诉人201c年xx月xx日收到你院转来的本诉,现提出答辩意见与反诉如下:

  一、关于本诉部分之答辩主张

  原告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望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1、被答辩人诉讼请求不明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起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答辩人诉讼请求第一项存在两种选择性要求,显然属于不符合“有具体诉讼请求”的规定,法院应当予以驳回。

  2、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20xx年1月31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无论该转租是否征得房东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都合法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20xx年1月31日答辩人转租到20xx年3月被答辩人起诉,房东从未提出异议,显然属于默认该转租有效。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当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3、被答辩人无权要求退回租赁押金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房屋租赁合同》既然合法有效,那么起到担保作用的租赁押金当然无需退还。答辩人收取被答辩人租赁押金,属于双方合意,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因此被答辩人无权要求退还租赁押金。

  二、关于反诉部分之诉讼请求与事实和理由

  反诉之请求

  1、请求法院解除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拖欠的租金93,000元(暂计至20xx年11月1日),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反诉之事实和理由

  20xx年1月31日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反诉人将位于某某县某某镇某某路xx号某某酒店的一楼、二楼约500*方米的房屋出租给被反诉人从事餐饮经营,租期为15年。20xx年7月1日开始计租金,3年内每月6,000元,20xx年7月1日到20xx年6月30日每月租金6,600元。合同签署后,被反诉人开始装修并开始营业。

  20xx年9月以后,被反诉人一直拖延支付租金,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反诉人有权在被反诉人逾期15天交付租金时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不作任何补偿。因此,反诉人要求解除与被反诉人《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并不退还保证金。

  此致

某某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赵XX,男,白族,1xxx月14日生,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人,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身份证号53293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被答辩人:李XX,男,白族,49岁,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34号,系死者李XX之父。

  被答辩人:刘XX,男,36岁,农民,白族,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27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李XX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赵XX不应该对李XX的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支付的6000.00元为补偿款而非赔偿款。

  1、被答辩人李XX以“事发当天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和李XX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吃饭并不会必然导致李XX的死亡。

  2、xxx1年04月05日晚上,李XX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其死亡原因完全是因为自己酒后擅自驾驶摩托车,加之车速过快导致的,和答辩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3、本案原被告三方就李XX的死亡达成的协议性质属于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xx年04月05日晚上,李XX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赵XX、刘XX从朋友角度出发,积极打电话通知其家人,并积极参与了李XX从镇卫生所、县医院、州医院的系列抢救工作。李XX死亡后,在溪南村委会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赵XX和刘XX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于xxx1年04月08日与被答辩人李XX就李XX死亡问题签订了“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第1条约定:“赵XX、刘XX二人自愿一次性弥补李XX家属壹万贰仟元(1xxx0.00元),每人承担6000.00元”,该协议书明确地载明该1xxx0.00元是“弥补”款,即补偿款,而不是赔偿款。说明在签署该协议时,各方当事人认可这是一份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二、答辩人李XX不顾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经履行的协议约定,再次将此事诉至人民法院,是一种出尔反尔、背信弃义的行为。

  根据三方xxx1年04月08日签订的协议书第2条约定:“李XX家属无异议,付清弥补资金后,当事三方和睦相处、互相关照,三方签字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据此约定,赵XX和刘XX进行一次性补偿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赵XX和刘XX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补偿款支付义务,意味着三方因李XX死亡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三、原被告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

  原被告三方于xxx1年04月08日达成的补偿协议书,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赔偿金额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当事人三方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该补偿协议并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责任。当事人三方就赵劲成死亡自行达成补偿协议,应视为三方以协议排除了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三方因自愿协商而达成协议这样一个法律事实,使原有的赔偿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因此,本案中三方签订的一次性补偿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三方基于合同关系形成的合同之债,不是侵权之债,应由合同法予以调整。

  四、当事人赵XX和刘XX已经全面、完整地履行了该协议书,意味着原被告三方因李XX死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协议签订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则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义务人已将补偿协议履行完毕,那么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就随之消灭。本案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对原被告三方均具有约束力,被告既然已经依协议支付相应补偿款,就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本答辩人对李XX的死亡没有任何过错和责任,不应该对李XX的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答辩人在李XX死亡后,考虑朋友关系,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与其他两方当事人就李XX的死亡补偿问题达成了补偿协议书,该协议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赔偿金额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为合法有效;答辩人已经全面、完整地履行了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当事人三方因李XX的死亡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但被答辩人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在达成补偿协议并获得履行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起诉显系滥用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呈

  答辩人兼反诉人(被告):惠州市XXX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略)

  法定代表人:(略)

  被答辩人兼反诉被告(原告):XXX(惠州)有限公司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答辩人暨反诉人惠州市XXX实业有限公司收到你院转来的本诉,现提出答辩意见与反诉如下:

  一、关于本诉部分之答辩主张

  被答辩人诉讼请求存在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的部分,望法院查明事实后驳回其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1、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本单位工人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在《XXX收购合同》,被答辩人委托答辩人收集并清理其指定的废料,该合同显然属于承揽合同;合同中又约定废料作价出售给答辩人,该合同又属于买卖合同。无论是承揽合同还是买卖合同,被答辩人都没有义务向答辩人支付人工费,该人工是直接为被答辩人清理废料所支付,且该员工属于被答辩人单位职工,显然应该由被答辩人支付工资,要求答辩人承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XXX收购合同》显然上述条款显失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2、被答辩人要求XXXX元没有事实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从20xx年1月11日到20xx年4月2日,长期存在收集并清理废料、收购废料的复式合同。20xx年度答辩人支付了被答辩人员工工资XXX元,20xx年至20xx年度支付了被答辩人员工工资XXX元,20x年7月XXX元货款已经付给被答辩人,因此合计XXXX元应当予以扣减,即被答辩人只能要求XXXX元欠款。

  二、关于反诉部分之诉讼请求与事实和理由

  反诉之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反诉人开具20xx年1月11日以来XXXX元的增值税发票,并承担XXXX元的'增值税抵扣损失。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反诉之事实和理由

  20xx年1月11日起,反诉人开始为被反诉人收集、清理并收购被反诉人指定的废料,双方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文件、传真文件、银行转账等形式确认并结算。从20xx年1月11日到20xx年3月2日,反诉人先后向被反诉人支付XXXX元的废品款,但被反诉人长期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这说明在买卖交易中,开具增值税发票本质上系出卖方必须履行的一项税法义务。《增值税条例》第四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鉴于被反诉人长期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导致反诉人不能依法进行税额扣抵,蒙受了不要必要的损失。显然,被反诉人有义务向反诉人开具该增值税发票,以弥补反诉人XXX元的增值税抵扣损失。

  正因为被反诉人长期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反诉人才不得不从20xx年3月2日起拒付废品货款。显然被反诉人过错在先,应当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此致

惠州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某某,男,汉族,xxxx年3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xx市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某某,女,汉族,xxxx年12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xx市。

  答辩人因培训费用纠纷将被答辩人起诉至贵院的()惠城法民一初字第多少号案件,被答辩人提起反诉。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的反诉,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要求支付违约金6000元人民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xxxx年7月31日签订了《承包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答辩人依《承包协议书》完全正确履行了协议书的第二项约定,详见答辩人提交的证据1、学员名单,2、约考回执,3、学员的证人证言,4、收据,5,教学日志。被答辩人在签订《承包协议书》时,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有法律效力,更知道善用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车辆使用费、折扣费等共10000元,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承包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非常明确,答辩人自负盈亏(只是包括油费、修理费、交通事故产生的维修费用及赔偿);况且依据合同约定,答辩人即是自负盈亏,同时也是被答辩人的教练,负责培训被答辩人的'学员,顺利拿到这人驾驶证。

  三、被答辩人要求支付所欠4名学员学费,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因为该四名学生,未到韶关考试,因此并不存在交学费事实。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单方面违约,且想不支付答辩人的培训费及保证金是事实,被答辩人提出的反诉请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因此法院应当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反诉请求,依法保护答辩人的本诉,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xx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反诉人):

  住所:

  电话:

  被答辩人(被反诉人):

  住所地:

  电话:

  反诉被告反诉与原告签订商铺转让协议的纠纷一案,作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告返还被告支付的转让费______元 3、反诉的.诉讼费由反诉原告自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一份《商铺转让协议书》,该协议原告以本人的名义将商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被告,被告按约定当即支付______万元转让费给被告,剩余转让费按月支付。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现(从转让商铺所有权人北理工学校了解到)原告没有相应的转让代理权,被告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第1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的规定,该合同对被告不发生效力,并由原告承担责任,所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为无效协议。反诉被告就多次找反诉原告协商,要求撤销协议,返还转让费,但反诉原告不同意,必须强买强卖,被告本需需求法律程序解决,但被原告抢先一步,为维护被告合法权益,现被告反诉原告返还被告支付的转让费______元。

  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商铺转让协议书》,是无效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理应解除协议,返还原告转让费。因此,请求人民依法裁判,支持反诉被告人的意见为谢。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 答辩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镇______村______街巷号,电话______。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______,地址:______市______村______大厦首层号。负责人:______,电话______。

  答辩人因装修合同纠纷将被答辩人起诉至贵院的______惠城法民一初字第号案件,被答辩人提起反诉。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的反诉,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工程欠款67254元及违约金122402.28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答辩人单方面增加工程项目,违反合同约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一项第3条规定工程安装内容、施工费用、增减项目都需要经双方签认后生效。但是,被答辩人将双方约定的工程总造价7.1万元增加到13.9006万元(折后价12.5982万元),没有答辩人的签字确认,因此该增加的所谓工程项目和工程款违背了合同约定,超出了答辩人的委托范围,本身是对答辩人权利的侵害,不仅无权要求答辩人支付增加的款项,而且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被答辩人所谓答辩人接受工程量和工程款变化,没有任何证据。

  被答辩人以答辩人在施工图纸中"配电系统图"中签字确认"开工,以实践数为准",就武断认为被答辩人所从事的一切工程施工都得到答辩人认可,显然是荒唐的。一方面双方在《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七项第1条规定施工图须答辩人签字认可后被答辩人方可施工,另一方面第七款第3条规定答辩人变更设计或增减项目须书面通知被答辩人并列明原因、部位、时间、材料等,这就说明任何未经答辩人签字确认的施工一律属于被答辩人违约,任何未经答辩人书面详细通知被答辩人的.变更行为一律视为未变更。被答辩人拿出答辩人在配电系统图中的签字确认,就认为答辩人认可一切施工变更,明显违背了合同约定。即使答辩人同意了施工变更,也只是同意配电系统图的变更,答辩人并没有在其他图纸上签字确认。

  二、被答辩人拒绝支付第三期所谓工程款符合法律规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四项地1条规定工程总价款为7.1万元,第一期工程款、第二期工程款分别为总价款的50%和35%,即答辩人已经支付了总价款的85%,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可是,被答辩人经答辩人确认完成的工程量却尚未达到总量一半,答辩人不是认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装修项目,而是一再单方面增加装修项目以牟取合同约定之外的非法利益,因此答辩人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被答辩人提供的合法工程量与答辩人所支付的工程款相适应。

  答辩人已经支付了合同约定总价款85%的工程款,在被答辩人未能完成合同约定85%的工程量之前,答辩人拒绝支付第三期所谓工程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被答辩人只有完成了相应的工程量,才有权要求答辩人支付余下的工程款。

  三、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七项第1条的规定,施工图须在答辩人签字确认后被答辩人方可以施工,x年11月4日答辩人在被答辩人提供的施工图上签字,因此被答辩人最早开工时间应该是x年11月4日。到x年11月30日,被答辩人开工不超过26天,答辩人已经支付合同约定85%的工程款。按照《装饰工程合同书》规定两个月的工期进度,被答辩人尚未完成总工程量半数,就要求答辩人支付95%的总价款,并在x年12月22日单方面停工,明显侵害了答辩人合法权益。

  此外,该《装饰工程合同书》没有约定合法停工的事由,因此被答辩人即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也只享有法律所规定对完成的工作成果行使留置权或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答辩人付清工程款,而无权采取停工这种激化矛盾的粗暴方式损害答辩人利益。因此,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既没有法定依据也没有约定依据,属于严重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单方面增加装修工程量,在收取绝大部分合同约定工程款后未完成相应工程量的情况下,又单方面停工,严重损害了答辩人合法权益。因此,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未经答辩人签字认可的新增工程款,显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造成答辩人严重损失,被答辩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整履行合同义务。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冼xx,男,汉族,xxx年10月2日出生,现住在佛山市xx区xx镇xx村xx街xx巷xx号,电话xxxxxxxxx。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广州市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地址:xx市河南岸xx路xxx新村xx大厦首层xx号。

  负责人:黎某某电话0xxxxxxxxxxxx。

  答辩人因装修合同纠纷将被答辩人起诉至贵院的(xxx)惠城法民一初字第xx号案件,被答辩人提起反诉。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的反诉,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工程欠款67254元及违约金122402.28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答辩人单方面增加工程项目,违反合同约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一项第3条规定工程安装内容、施工费用、增减项目都需要经双方签认后生效。但是,被答辩人将双方约定的工程总造价7.1万元增加到13.9006万元(折后价12.5982万元),没有答辩人的签字确认,因此该增加的所谓工程项目和工程款违背了合同约定,超出了答辩人的委托范围,本身是对答辩人权利的侵害,不仅无权要求答辩人支付增加的款项,而且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被答辩人所谓答辩人接受工程量和工程款变化,没有任何证据。

  被答辩人以答辩人在施工图纸中“配电系统图”中签字确认“开工,以实践数为准”,就武断认为被答辩人所从事的一切工程施工都得到答辩人认可,显然是荒唐的。一方面双方在《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七项第1条规定施工图须答辩人签字认可后被答辩人方可施工,另一方面第七款第3条规定答辩人变更设计或增减项目须书面通知被答辩人并列明原因、部位、时间、材料等,这就说明任何未经答辩人签字确认的施工一律属于被答辩人违约,任何未经答辩人书面详细通知被答辩人的变更行为一律视为未变更。被答辩人拿出答辩人在配电系统图中的签字确认,就认为答辩人认可一切施工变更,明显违背了合同约定。即使答辩人同意了施工变更,也只是同意配电系统图的变更,答辩人并没有在其他图纸上签字确认。

  二、被答辩人拒绝支付第三期所谓工程款符合法律规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四项地1条规定工程总价款为7.1万元,第一期工程款、第二期工程款分别为总价款的50%和35%,即答辩人已经支付了总价款的85%,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可是,被答辩人经答辩人确认完成的工程量却尚未达到总量一半,答辩人不是认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装修项目,而是一再单方面增加装修项目以牟取合同约定之外的非法利益,因此答辩人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被答辩人提供的合法工程量与答辩人所支付的工程款相适应。

  答辩人已经支付了合同约定总价款85%的工程款,在被答辩人未能完成合同约定85%的工程量之前,答辩人拒绝支付第三期所谓工程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被答辩人只有完成了相应的工程量,才有权要求答辩人支付余下的工程款。

  三、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七项第1条的规定,施工图须在答辩人签字确认后被答辩人方可以施工,xxx年11月4日答辩人在被答辩人提供的施工图上签字,因此被答辩人最早开工时间应该是xxx年11月4日。到xxx年11月30日,被答辩人开工不超过26天,答辩人已经支付合同约定85%的工程款。按照《装饰工程合同书》规定两个月的工期进度,被答辩人尚未完成总工程量半数,就要求答辩人支付95%的总价款,并在xxx年12月22日单方面停工,明显侵害了答辩人合法权益。

  此外,该《装饰工程合同书》没有约定合法停工的事由,因此被答辩人即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也只享有法律所规定对完成的工作成果行使留置权或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答辩人付清工程款,而无权采取停工这种激化矛盾的粗暴方式损害答辩人利益。因此,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既没有法定依据也没有约定依据,属于严重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单方面增加装修工程量,在收取绝大部分合同约定工程款后未完成相应工程量的情况下,又单方面停工,严重损害了答辩人合法权益。因此,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未经答辩人签字认可的新增工程款,显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造成答辩人严重损失,被答辩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整履行合同义务。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兼反诉人(被告):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被答辩人兼反诉被告(原告):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答辩人暨反诉人惠州市____实业有限公司收到你院转来的本诉,现提出答辩意见与反诉如下:

  一、关于本诉部分之答辩主张

  被答辩人诉讼请求存在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的部分,望法院查明事实后驳回其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1、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本单位工人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在《____收购合同》,被答辩人委托答辩人收集并清理其指定的'废料,该合同显然属于承揽合同;合同中又约定废料作价出售给答辩人,该合同又属于买卖合同。无论是承揽合同还是买卖合同,被答辩人都没有义务向答辩人支付人工费,该人工是直接为被答辩人清理废料所支付,且该员工属于被答辩人单位职工,显然应该由被答辩人支付工资,要求答辩人承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____收购合同》显然上述条款显失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2、被答辩人要求________元没有事实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从20____年1月11日到20____年4月2日,长期存在收集并清理废料、收购废料的复式合同。20____年度答辩人支付了被答辩人员工工资____元,20____年至20____年度支付了被答辩人员工工资____元,____年7月____元货款已经付给被答辩人,因此合计________元应当予以扣减,即被答辩人只能要求________元欠款。

  二、关于反诉部分之诉讼请求与事实和理由

  反诉之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反诉人开具20____年1月11日以来________元的增值税发票,并承担________元的增值税抵扣损失。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反诉之事实和理由

  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反诉人开始为被反诉人收集、清理并收购被反诉人指定的废料,双方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文件、传真文件、银行转账等形式确认并结算。从20____年1月11日到20____年3月2日,反诉人先后向被反诉人支付________元的废品款,但被反诉人长期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这说明在买卖交易中,开具增值税发票本质上系出卖方必须履行的一项税法义务。《增值税条例》第四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鉴于被反诉人长期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导致反诉人不能依法进行税额扣抵,蒙受了不要必要的损失。显然,被反诉人有义务向反诉人开具该增值税发票,以弥补反诉人____元的增值税抵扣损失。

  正因为被反诉人长期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反诉人才不得不从20____年3月2日起拒付废品货款。显然被反诉人过错在先,应当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此致

  惠州市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暨反诉人:惠州市____实业有限公司二O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婚答辩状 (菁选6篇)(扩展5)

——租赁合同答辩状菁选

租赁合同答辩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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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人名称:甲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2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X 职务:XXXX

  答辩人因乙运输有限公司诉甲有限公司及其济南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不应列为本案的被告。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甲有限公司承担。因此,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不应列为本案的被告。

  二、答辩人所欠原告租金为22740元,原告主张被告支付租金61040元,与事实不符。

  原告与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三条结算方式约定,经甲乙双方商定每立方按二十元人民币计算。原告为乙方共输送砼2887方,合计人民币57740元。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已于2006年12月10日支付给乙运输有限公司3万元租赁费。2006年12月8日原告驾驶员驾驶混凝土输送泵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一死一伤,事后经有关部门认定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根据原告与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二条乙方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因乙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因此,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XXX的损失应由原告乙运输有限公司负责。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于2006年12月14日替原告支付给被害人XXX5000元补偿费,此费用应由原告负责。因此,扣除之前所付的运输费和补偿费,事实上答辩人所欠原告租金为22740元(57740元-30000元-5000元=22740元),请求法院依据事实对原告要求答辩人支付租金的`请求予以改判。

  三、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滞纳金305200元,明显过高,有失公*原则。

  根据相关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答辩人付款金额仅为22740元,而原告却请求答辩人承担违约金达305200元,明显过高,显失公*,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刚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答辩人承担违约金数额为3778元,答辩人请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合理原则,对原告滞纳金的请求予以改判。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违背事实真相,不符合法律规定,恳请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审理,公正裁决,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此致


离婚答辩状 (菁选6篇)(扩展6)

——增加抚养费答辩状菁选

增加抚养费答辩状

  为了让法院更全面的了解案情,被告人可以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被告人答辩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很多事都会在法庭上解决,我们开庭前一般都会提前准备好答辩状,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增加抚养费答辩状,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答辩人:

  住址:

  被答辩人:

  法定代理人:

  住址:

  答辩人孙某因被答辩人起诉其抚养费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肖某登记结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被答辩人。后双方之间因感情不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______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肖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里所有经济来源均由肖某掌控,包括六年房租及村民收益分配款等被肖某据为己有,没有用一分钱补贴家用。而答辩人及其前妻子女的生活、上学都成为问题,不得已只能举债度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只对答辩人和肖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了分割,对肖某据为己有的六年房租和村民收益分配款只字未提。因此,离婚时答辩人已有负债,没有任何积蓄。

  离婚后,答辩人在经济上和日常生活中,对被答辩人及肖某仍积极照顾,经常给予相关补贴,时不时给被答辩人不等数额的零用钱。因答辩人和肖某房屋在一起,肖某所有房屋的水电费及垃圾清运费等均由答辩人垫付,这一部分费用已经高于原民事判决书中的.子女抚养费。因此,答辩人从来没有拒付过子女抚养费。

  ______年______月,答辩人患病,经医院确诊为脑梗、冠心病,但答辩人经济拮据,无力承担昂贵医药费,只能借钱治疗,后花费医疗费______万余元。现答辩人身体状况极差,不能干活,没有经济来源,只能靠前妻子女生活,且负债累累,无力向被答辩人承担过多的抚养费。

  因此,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每月支付______元抚养费,于法无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案中,答辩人无固定收入,且因看病及其它原因,已负债累累,收入水*远远低于______省*均收入。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答辩人应支付被答辩人的抚养费数额,应在陕西省*均收入以下进行计算,且比例应当适当降低。

  因此,被答辩人主张的______元/月的抚养费,明显高于法律规定,于法无据。

  三、被答辩人主张的第二项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本案中,______区人民法院(20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号离婚民事判决书中,已判决由答辩人支付被答辩人抚养费,抚养费已将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包括在内。被答辩人提起本案之前的抚养费,答辩人如果未支付的,肖某可根据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而不能提起诉讼。况且答辩人已如数支付抚养费。

  提起本案之后的抚养费,也将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包含在内。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已将第二项诉讼请求包含在内,提起第二项诉讼请求明显重复。

  因此,被答辩人主张的第二项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综上,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答辩人的实际情况以及被答辩人的生活需要,在答辩人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判决抚养费的数额。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汉族,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号,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侵权行为事实上已不存在。

  二、依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答辩人:

  住址:

  被答辩人:

  法定代理人:

  住址:

  答辩人孙X因被答辩人起诉其抚养费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肖X登记结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被答辩人。后双方之间因感情不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______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肖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里所有经济来源均由肖X掌控,包括六年房租及村民收益分配款等被肖X据为己有,没有用一分钱补贴家用。而答辩人及其前妻子女的生活、上学都成为问题,不得已只能举债度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区人民法院的离婚_____只对答辩人和肖X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了分割,对肖X据为己有的六年房租和村民收益分配款只字未提。因此,离婚时答辩人已有负债,没有任何积蓄。

  离婚后,答辩人在经济上和日常生活中,对被答辩人及肖X仍积极照顾,经常给予相关补贴,时不时给被答辩人不等数额的零用钱。因答辩人和肖X房屋在一起,肖X所有房屋的水电费及垃圾清运费等均由答辩人垫付,这一部分费用已经高于原民事_____中的`子女抚养费。因此,答辩人从来没有拒付过子女抚养费。

  ______年______月,答辩人患病,经医院确诊为脑梗、冠心病,但答辩人经济拮据,无力承担昂贵医药费,只能借钱治疗,后花费医疗费______万余元。现答辩人身体状况极差,不能干活,没有经济来源,只能靠前妻子女生活,且负债累累,无力向被答辩人承担过多的抚养费。

  因此,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每月支付______元抚养费,于法无据。

  因此,被答辩人主张的______元/月的抚养费,明显高于法律规定,于法无据。

  三、被答辩人主张的第二项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____》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_____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本案中,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号离婚民事_____中,已判决由答辩人支付被答辩人抚养费,抚养费已将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包括在内。被答辩人提起本案之前的抚养费,答辩人如果未支付的,肖X可根据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而不能提起诉讼。况且答辩人已如数支付抚养费。

  提起本案之后的抚养费,也将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包含在内。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已将第二项诉讼请求包含在内,提起第二项诉讼请求明显重复。

  因此,被答辩人主张的第二项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答辩人:孙某,男,1957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灞桥区X街道办事处X村X号。

  被答辩人:孙XX,男,1997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灞桥区X街道办事处X村X号,系答辩人之子。

  法定代理人:肖某,女, 1963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灞桥区X街道办事处X村X号,系被答辩人之母。

  答辩人孙某因被答辩人孙XX起诉其抚养费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客观事实如下:1995年6月2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肖某登记结婚,1997年12月11日生育被答辩人。后双方之间因感情不和,于20xx年11月29日经灞桥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母肖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里所有经济来源均由肖某掌控,包括六年房租及村民收益分配款等被肖某据为己有,没有用一分钱补贴家用。而答辩人及其前妻子女的生活、上学都成为问题,不得已只能举债度日。

  20xx年11月29日,灞桥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只对答辩人和肖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了分割,对肖某据为己有的六年房租和村民收益分配款只字未提。因此,离婚时答辩人已有负债,没有任何积蓄。

  离婚后,答辩人在经济上和日常生活中,对被答辩人及肖某仍积极照顾,经常给予相关补贴,时不时给被答辩人不等数额的零用钱。因答辩人和肖某房屋在一起,肖某所有房屋的水电费及垃圾清运费等均由答辩人垫付,这一部分费用已经高于原民事判决书中的子女抚养费。因此,答辩人从来没有拒付过子女抚养费。

  20xx年12月,答辩人患病,经医院确诊为脑梗、冠心病,但答辩人经济拮据,无力承担昂贵医药费,只能借钱治疗,后花费医疗费10万余元。现答辩人身体状况极差,不能干活,没有经济来源,只能靠前妻子女生活,且负债累累,无力向被答辩人承担过多的抚养费。

  因此,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事实与实际不符。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于法无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

  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确定。


离婚答辩状 (菁选6篇)(扩展7)

——离婚案件答辩状范文十份

  答辩状范文_第1篇:

  答辩人:林XX,男,汉族,出生于1978年X月29日,初中文化,农村居民,住四川省大竹县乌木镇广子村14组,身份证号码:51302919780829XXX,联系电话:13112515XXX

  答辩人林XX针对原告周XX的诉讼请求,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规定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同意离婚。理由是原告与答辩人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原告XXX在诉状中称“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一直不好,被告长期怀疑原告有外遇,从不关心、信任妻子,夫妻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争吵闹矛盾,被告从不尽丈夫责任,也不给原告生活费,更不孝敬原告父母,原告仍让盼被告改正,但被告至今仍不改变,夫妻关系实在无法改善,现在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情况不实,答辩人林定祥并没有原告所说的那些行为,夫妻和睦,所以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

  二、如果原告坚持要离婚,答辩人也同意离婚,但须要原告满足下列条件:

  1、婚生子林XX随答辩人生活,原告每月给付婚生子林XX300元抚养费,一直支付到婚生子成年为止,且一次性付清,理由是原告在婚前已经有两个孩子(具体指原告在与答辩人结婚前,与别人所生的孩子)。

  2、答辩人在与原告婚姻存续期间,帮原告父母偿还了20000元建房债务,要求原告给付答辩人20000元钱

  3、原告起诉离婚,答辩人没有任何过错,答辩人要求原告补偿10000元,理由是:原告在与答辩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与其他男人保持有非正常性男女关系。

  4、本案诉讼费用应由原告承担。

  综上,原告的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答辩人:

  年 月 日

  答辩状范文_第2篇:

  答辩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就##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根据本案的法律事实,夫妻双方不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不具备《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理由是:

  1.本案原告与答辩人于2004年在深圳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经过一年多的相互了解,彼此接纳了对方,2006年农历正月十二,答辩人按照福建老家当地的*俗举办婚宴,将原告迎娶进门,2007年4月5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前漫长的相识相爱过程,使得两人建立了牢固的'婚姻基础,原告提出“双方未进行充分的了解就匆促结合,共同生活期间矛盾不断”不符合事实。

  2.原告在诉状中提出“原、被告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加之被告脾气暴躁,对原告极不信任,经常无端猜疑原告,致使夫妻感情日渐淡薄,现已经到了无法共居的地步”,对此说法答辩人不同意。原告与答辩人觉得彼此合适才会结婚,双方婚后一直关系不错,2007年8月儿子出生后,一家人更是其乐融融,令旁人羡慕。2010年夫妻二人来到长沙后,虽然由于生意上不太顺利,双方偶尔发生口角,但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矛盾,是很多家庭都存在的现象。

  3.自从今年7月原告不顾答辩人的反对到酒店上班之后,开始与一些男性朋友聊天时语气暧昧,甚至夜未归宿(以前从未有过),面对答辩人的询问言辞闪烁。答辩人并非无端猜疑原告,原告为人单纯,现在的社会各种诱惑很多,答辩人对原告某些言行举止的方式提出善意的批评,也完全是为了家庭幸福着想。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故意在语言上夸大了双方的分歧和矛盾,凭心而论,答辩人和原告一起走过8年,有苦有乐,互相扶持,感情一直都还不错,不应该随随便便就谈离婚。

  4.原告起诉离婚后,答辩人曾几次去岳父岳母家看小孩,每次都会呆上两三个小时。因为原告上班的地方离答辩人住处很*,答辩人也常常去她上班的地方找她,原告虽然有时态度恶劣,但有时态度也很好,并且曾说过即使离了婚以后还是可能复婚。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起诉离婚,有明显的意气用事的成分,也与这两年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有一定的关系。虽然原告提出离婚,但双方远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不管是从珍惜夫妻感情的角度还是从爱护孩子的角度,答辩人都坚决不同意与原告离婚。温格·朱利的《幸福婚姻法则》中有这样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两百次离婚的念头和五十次掐死对方的想法。”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与情节,驳回原告的起诉,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

  二、本着澄清事实的目的讲一下原告诉状中其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儿子自出生以后并非一直随原告居住在外婆家。2007年小孩出生后到2010年回长沙之前都是一家三口在一起,父子的感情至今一直很好。2010年回长沙后,原告执意要把孩子放在外婆家,答辩人一直是不同意的。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每月要去娘家8、9天,小孩周末不上课的时候就回父母的住处,来回跑很不方便,对小孩上学和门面生意都有影响。

  2.原告称:“原告一直未参与经营(油漆生意),故这笔借款应全部由被告个人偿还。”对此答辩人不同意。答辩人夫妇回长沙后,由于行业经验不足,加上起步资金比较紧张,希望夫妻两人能同心协力,共同把门面经营好。原告与答辩人属于共同经营,是“夫妻店”,原告对生意的开展、借贷等情况都是清楚的。退一步说,答辩人做油漆生意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即使原告未实际参与经营,这笔借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非答辩人个人债务。当然,答辩人目前生意已见起色,作为一个丈夫和孩子的父亲,无论如何,答辩人会担起家庭的责任,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还清借款,不断充实家庭经济基础,希望原告能给答辩人一些时间。

  3.答辩人夫妻共同债务共有28万元。答辩人夫妻在这几年做生意的过程中,陆续向银行和双方的亲戚朋友借了28万元用于周转,这些借款原告都知道,起诉后还一度承认过,只是鉴于亲友的关系,当时很多借款都没有写借条。包括原告起诉状中提到的10万元,有2万没有写借条,另外8万是在起诉前原告让答辩人补写的。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请,判决不准离婚。

  此致

  **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答辩人邱梦影(化名),女,1965年11月2日生,汉族,住上海****七村41号302室。

  被答辩人金大云(化名),男,1963年2月3日生,汉族,住上海****七村29号401室。

  答辩人收到了(2008)*民(民)初字第61**号案的起诉状的副本,现针对被答辩人诉求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答辩人允许答辩人在现住房陪同儿子至初中毕业,期满答辩人自行搬出,在此情况下答辩人同意其离婚请求;

  二、请求判决儿子金云飞(化名)归被答辩人直接抚养,答辩人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到儿子满18周岁为止;

  三、请求判决被答辩人支付*8年来儿子的抚养费96000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

  四、依法分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1990年10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一段时间感情很好,1995年11月8日儿子金云飞出生。后来被答辩人染上赌博恶*,经常夜不归宿,以至嗜赌成性,弃妻儿和家庭于不顾,甚至白天睡大觉,把工作扔到脑后,整天游手好闲,浑浑噩噩,得过且过,工作单位频繁更换。答辩人无数次苦口婆心劝告,劝其不要沉迷下去,对工作和家庭应负起责任,振奋精神,从头再来,均遭被答辩人的无理拒绝,使答辩人付出的心血全部付诸东流。

  二、答辩人一直认为“成一个家难、拆一个家易”。因此,答辩人不但悉心照料病魔缠身的儿子,还在被答辩人*8年不在家情况下,主动挑起精心呵护公婆的重担:刷锅洗碗,料理家务,嘘寒问暖,陪伴聊天,精神赡养,陪同就医,排队挂号,付款取药,床前伺候,都心甘情愿,有人说答辩人是个顶着一个天的女丈夫。这不但获得了公婆的理解,也感动了居委会,法官不妨去周围群众中作些了解,是非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

  三、答辩人坚持对家庭负责,对儿子成长负责,期望被答辩人改弦易辙,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为此当年东挪西凑为其归还了三万元赌债,但其不思悔改,无可救药,竟然将其名下属于夫妻共有房子偷偷卖掉去归还新的赌债,并辞去上海好端端的工作,抛弃妻子儿子及其父母,欺骗说去广西**出差,而且一去就是*8年几乎不归,弄得答辩人和儿子不得不在被答辩人父母房子里委屈居住。既然被答辩人坚持非离婚不可,在法院两次不准予离婚之后又第三次起诉,答辩人无奈只好成全他的诉愿,但被答辩人应当允许答辩人免费在现住房陪同儿子住至初中毕业,期满答辩人自行搬出,否则不同意离婚。

  四、儿子已经年满10周岁,答辩人已经征求儿子意见,表示愿意随父亲和爷爷一起生活,原因是母亲*几年不会有住房,不利于自己的学*成长,为此请求法院尊重儿子的选择。答辩人愿意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500元,到儿子满18周岁为止。答辩人强调指出,儿子是过敏性体质,难以治愈的哮喘缠身不去,几乎每两个月住院一次,但被答辩人自2001年开始不给家里提供什么费用。*8年来儿子的学费、家教费、业余项目学*费、生活费、医药费等等全部费用,都由答辩人一人独自承担,*8年已经支出了192000元,花掉了所有的积蓄,使答辩人成了真正的“月光族”,有时不得不伸手借债,故请求依法判决被答辩人支付儿子抚养费的50%,即96000元。

  五、被答辩人欺骗家人说去广西**出差,答辩人及公婆家人都信以为真,后来方知其在上海辞职的真相,实际是调到了设在广西**的中国***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常半年甚至一年无音信。有次回家答辩人发现其旅行袋中有避孕套和壮阳充剂,而且拒绝过夫妻性生活,答辩人才感到问题的严重,便委托公公前去广西**探明虚实,公公回来说被答辩人“变坏了”。后来答辩人发现其在广西**与其他女人同居多年至今,并且生有孩子,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属于重大过错。答辩人多年的劳累与精神折磨,经常彻夜难眠,以致今天浮肿难退,患上高血压、心脏病,不得不常年与药物为伴,身心俱疲多伤,为此请求判决被答辩人支付精神抚慰金10000元。

  六、结婚时购买的电器、家俱等一切财产都归被答辩人所有,惟有在被答辩人分文不给家里时答辩人独资购买的微波炉、冰箱、电扇,还有结婚时双方父母赠与的两个戒指、一根项链和一根手链,请求判决归答辩人所有。

  综上事实和理由,被答辩人嗜赌成性,不可救药;满口谎言,欺骗家人;8年不尽丈夫和父亲义务;在外与其他女人同居并生有孩子,广西公司提供了他的一些具体信息,证明他具有重大过错,给答辩人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答辩人保留追究被答辩人重婚罪的法律责任。为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弘扬家庭和谐与社会文明,请求法院深入居委,查明真相,主持公道,支持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附件:本状副本1份;

  有关证据1份。

  答辩人:

  2008年10月31日

  答辩人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址______。现居住于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址______。现居住于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现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被答辩人的起诉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

  一、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未达到离婚的程度。

  (一)双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础。

  双方系自由恋爱并登记结婚,婚姻基础较好。这一点被答辩人是认可的(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婚姻开始时,感情尚可”)。虽然结婚后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口角,但夫妻过日子,口角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俗话说,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合”,不能因为生活中一两句的口角就离婚吧?更何况双方还育有一子,这是双方爱情的结晶,是夫妻感情的真实见证,怎能说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了呢?

  (二)双方均系再婚,对婚姻的认识更加深刻,更应好好的珍惜这段感情,维系再次获得的.婚姻。

  双方都是经历过一次婚姻的人,再婚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经历了第一次婚姻之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当树立更加牢固的夫妻生活。双方能够走到一起,就证明双方更明白婚姻生活的重要性。被答辩人坚持离婚,其理由也无非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什么双方性格不合,如果真的是性格不合,被答辩人又为何要与答辩人结婚呢?这只不过是被答辩人没有正当离婚理由的一中托词。夫妻一起生活就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担起一个家的责任。双方应该坚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共同维系这份感情,更何况双方还存在着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儿子______。为了孩子,也应恢复正常的夫妻关系。

  因此,法院不能仅以性格不合就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能因此而判决双方离婚。

  二、双方离婚不利于儿子的成长。

  (一)儿子尚小且患病,需双方的共同照顾与呵护。

  双方婚后生有一子——______。一个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可少的条件,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个阳光向上的成长心态。更何况儿子现在刚满一周岁,还是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小婴儿,且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更加需要父母双方共同的呵护与关爱。反之,将会不利于孩子的病情,严重影响女儿的就医治疗。儿子长大后也会使其心灵充满阴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维持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婚姻,才会使这个家庭完整幸福,从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一旦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儿子判归答辩人抚养为宜。

  在儿子______出生后,被答辩人就对儿子极其冷淡、漠不关心,儿子的一切生活都是由答辩人一人负责,被答辩人未尽到做父亲的监护职责。如果儿子由其抚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另外,双方的儿子______刚满一周岁,尚未断奶,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与关爱,一旦双方离婚,从有利于孩子哺育的角度来衡量也不便由男方抚养。但男方须向其支付必要的生活、教育、治病就医等费用。

  综上,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同时又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问题,因此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答辩人:张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_省_____市人,现住_______市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号。

  答辩人因李______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二、原、被告性格相*,爱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里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我们结婚十余年,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双方价值观、人生观基本一致,偶尔为点家庭琐事争吵几句属正常现象,根本不会影响夫妻感情,原告属一时冲动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离婚案件答辩状范文二

  答辩人:赵XX,女,汉族,19xx年10月05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XX村委会二社76号,身份证号为532901XXXXXXXX,联系电话1390872XXXX。

  被答辩人:李XX,男,白族,19xx年10月2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下关镇XX村委会二社76号,身份证号532901X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李XX提起离婚诉讼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

  现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答辩意见。

  答辩人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理由未达到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理由如下:

  一、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未达到应该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双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础。

  答辩人与被答辩均系再婚, 20xx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于20xx年12月07日在云南省大理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答辩人带着与前夫生育的儿子到被答辩人家共同生活。

  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

  结婚后,我们一起齐心协力地经营家庭,被答辩人的儿女各自在香格里拉务工生活,答辩人之子与答辩人及被答辩人共同生活。

  两人经过充分考虑家庭的特殊性,商议生活的所有开支按AA制均摊,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彼此之间都觉得性格、工作、生活方式等都非常满意后,可以包容对方的家庭成员(包括接纳对方的孩子,而且被答辩人还亲口承诺要把房子和土地*分一半给答辩人的儿子,并将他视为己出),全部谈妥后方才登记结婚。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与答辩人相互不了解,仓促结婚,婚后感情不好是昧着良心杜撰的谎言,与事实不符。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被答辩人生病都是答辩人竭力照顾护理。

  为了让被答辩人劳动致富,答辩人出资26000.00元买了一辆哈飞路宝,后因被答辩人到中甸去开餐馆,为了支持被答辩人的事业,答辩人把哈飞路宝变卖投资给被答辩人去开餐馆。

  由于两人婚前相互了解,婚后两人感情基础牢固,夫妻感情较好,一直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辩人所说的“相互不了解,仓促结婚”的情况,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是被答辩人昧着良心的谎话。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信仰,爱好,经济开支等发生问题的说法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是胡言乱语一派,是颠倒黑白的谎言,是对答辩人的诬告。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因婚前就商议好经济AA制,包括家庭的所有开支,在几年的生活过程中从未为了经济开支发生过任何矛盾。

  因各自的生活圈子完全不同,工作场所不同,故双方同意互不干涉各自的生活方式,所以从未因什么信仰、爱好发生过任何口角。

  答辩人为了珍惜自己人生的第二次婚姻,不愿意让这个好不容易组建的家庭走到破碎,一直苦苦的维持着生活。

  3、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从20xx年11月起双方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不属实。

  事实恰恰相反,因为原告经常在中甸与大理的家两点来往,属于正常生活规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甚笃,20xx年2月份原告生病,在附属医院住院手术,都是被告和原告的儿女们一起竭力照顾护理康复的。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一直维持着和谐的夫妻生活。

  被答辩人所述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不属实。

  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顾护理。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感情较好,一直维持着和谐的夫妻生活,虽然结婚后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口角,但夫妻过日子,口角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

  俗话说,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合”,不能因为生活中一两句的口角就离婚吧?双方共同经营的家庭旅馆,是夫妻感情的真实见证,怎能说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了呢?

  (四)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其部分亲戚的怂恿。

  被答辩人被其侄儿杨XX和李XX唆使 ,因其侄儿杨XX和李XX家不具备停车条件,所以原被告离婚后他们可以买车而且停到原告家中,还可以拉游客到原告家住宿。

  由于被答辩人被杨XX和李XX唆使,一时糊涂方才起诉离婚。

  答辩人认为,这些亲戚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于婚姻家庭而言,只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完全可以通过协调和沟通进行解决,不必要走到离婚的地步。

  二、双方均系再婚,对婚姻的认识更加深刻,更应好好的珍惜这段感情,维系再次获得的婚姻。

  双方都是经历过一次婚姻的人,再婚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

  经历了第一次婚姻之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当树立更加牢固的夫妻生活。

  双方能够走到一起,就证明双方更明白婚姻生活的重要性。

  被答辩人坚持离婚,其理由也无非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他所述的一些理由,只不过是被答辩人一方不负责任的托词。

  夫妻一起生活就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担起一个家的责任,双方应该坚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共同维系这份感情。

  俗话说:“三起三落过到老”。

  夫妻在某段时间内、某些事情上出现分歧是难免的,但为了双方的长远与根本利益,应该互相谅解,求同存异,共创美好人生。

  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双方加强沟通,互谅互让,一定能够维护这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其随意杜撰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形成的诉讼请求,违反了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远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定情形。

  答辩人坚信,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

  故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此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赵XX

  20xx年03月22日

  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因____________提起离婚诉讼一案,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状副本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注:答辩理由应陈述起诉书中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问题,并列

  举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 XXX ,男, XXXX 年 X 月 X 日生,汉族,省市人,现住 XX 市 XX 路 X 号 X 单元 XX 室。

  答辩人因 XXX 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二、原、被告性格相*,爱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

  XXX 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

  年 月 日

  【案件情况】20xx年10月,男女双方经共同之亲戚介绍后认识,赶在百年一遇的20xx.11.11登记。婚前缺少了解,且存在女高男低文化水*差异,男方脾气相对暴躁。男方之父好酒,多次规劝无果。在案件中的那次对其父规劝中,女方收到惊吓,回娘家,到本县精神病医院就诊。男方误以为其精神病严重且难以医治,遂提起诉讼。并索要彩礼等财务5000余元。

  【登记时间】20xx年11月11日

  【诉讼时间】20xx年5月

  【诉讼提起】男方

  【诉讼理由】女方无故回娘家,拒不返回夫家

  【诉讼请求】解除婚姻,索要彩礼

  【诉讼成本】男方20xx元律师代理费,女方为0

  【结案方式】案件开庭前,原告方代理律师告知女方:撤诉,并给予女方一定补偿。

  【**方式】积极应诉外,提出反诉。

  【案件切入点】

  1.疑点问题:处于新婚之喜的女孩,不可能无故回娘家而拒绝回夫家。

  2.显失公*:男方起诉离婚,竟然向女方索要费用,超出一般人的思维。

  3.提出反诉:反诉离婚及返还财产及予以精神赔偿。

  (离婚)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刘**,女,1988年**月**日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住山东省***县**镇***村,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原告赵**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起诉离婚的'“事实与理由”与真实存在之事实严重不符。

  原告在“民事诉状”中,有“被告无故回娘家居住不归”,并“原告及家人多次去被告娘门叫人,被告不回”及“被告拒不回家”的离婚理由。可事实是:原告的父亲于20xx年*月**日在外饮酒至醉回家,原告见状后当即跑到屋里拿出菜刀,情绪极其激动的让其父亲要么当即将原告砍死,要么从此以后不再喝酒,并又返回屋内将**瓶白酒和**瓶啤酒一一的猛摔到地上。在这一过程中,被告曾试图对原告的恶劣行为予以阻拦,可原告竟然将菜刀和酒瓶挥向被告。面对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看着地上破碎的酒瓶和满地流淌着的酒液,被告忽然觉得原告竟然会对辛辛苦苦养育了自己20多年的父亲实施了如此强烈的家庭暴力,可见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无从可言。便匆忙独自一人回了娘家。当晚,因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使被告患病,后被***县精神病医院诊断为:“由于受到强烈刺激引起的抑郁症”。

  其间,原告及其家人确实到过被告娘家,但并非为劝说被告返回夫家,而是窥探被告的病情。当得知被告到精神病医院看过病后,原告及其父亲等家人担心原告日后会成为“包袱”,而根本没有提出让被告返回夫家的要求,更未给被告提供医病之费用。

  由此可见,被告至今未愈的抑郁症,其原因是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原告起诉离婚,是基于对被告日后成为“包袱”的担心和故意抛弃。

  二、原告要求“由被告返还部分彩礼款”于法无据。

  原告被告两人确实是由媒人于20xx年10月认识,次月按照民间*惯举行了订亲仪式,并在20xx年11月11日结婚登记。在这一过程中,原告及其家人为了实现原告和被告“订亲”、“婚姻登记”的目的,曾先后对被告实施了赠与行为。原告及其家人对被告实施的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且其赠与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不得撤销。原告的诉求,法院应该予以驳回。

  综上,请贵院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切实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刘***

  答辩人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址______。现居住于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址______。现居住于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现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被答辩人的起诉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

  一、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未达到离婚的程度。

  (一)双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础。

  双方系自由恋爱并登记结婚,婚姻基础较好。这一点被答辩人是认可的(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婚姻开始时,感情尚可”)。虽然结婚后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口角,但夫妻过日子,口角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俗话说,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合”,不能因为生活中一两句的口角就离婚吧?更何况双方还育有一子,这是双方爱情的结晶,是夫妻感情的真实见证,怎能说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了呢?

  (二)双方均系再婚,对婚姻的认识更加深刻,更应好好的珍惜这段感情,维系再次获得的婚姻。

  双方都是经历过一次婚姻的人,再婚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经历了第一次婚姻之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当树立更加牢固的夫妻生活。双方能够走到一起,就证明双方更明白婚姻生活的重要性。被答辩人坚持离婚,其理由也无非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什么双方性格不合,如果真的是性格不合,被答辩人又为何要与答辩人结婚呢?这只不过是被答辩人没有正当离婚理由的一中托词。夫妻一起生活就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担起一个家的责任。双方应该坚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共同维系这份感情,更何况双方还存在着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儿子______。为了孩子,也应恢复正常的夫妻关系。

  因此,法院不能仅以性格不合就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能因此而判决双方离婚。

  二、双方离婚不利于儿子的成长。

  (一)儿子尚小且患病,需双方的共同照顾与呵护。

  双方婚后生有一子——______。一个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可少的条件,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个阳光向上的成长心态。更何况儿子现在刚满一周岁,还是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小婴儿,且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更加需要父母双方共同的呵护与关爱。反之,将会不利于孩子的.病情,严重影响女儿的就医治疗。儿子长大后也会使其心灵充满阴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维持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婚姻,才会使这个家庭完整幸福,从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一旦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儿子判归答辩人抚养为宜。

  在儿子______出生后,被答辩人就对儿子极其冷淡、漠不关心,儿子的一切生活都是由答辩人一人负责,被答辩人未尽到做父亲的监护职责。如果儿子由其抚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另外,双方的儿子______刚满一周岁,尚未断奶,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与关爱,一旦双方离婚,从有利于孩子哺育的角度来衡量也不便由男方抚养。但男方须向其支付必要的生活、教育、治病就医等费用。

  综上,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同时又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问题,因此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答辩人:xx,女,xx年xx月xx日生,xx族,xx市人,xx市某单位职工,住xx市xx区xx号。

  因xxxx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特答辩及请求如下:

  一、同意与xx离婚;

  二、要求婚生儿周小xx由答辩人抚养,周xx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至xx周岁止;

  三、判令周xx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xx元公司股份的赔偿责任xx元;

  四、判令周xx清偿答辩人个人债务xx元。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周xx之间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这也是周xx密谋已久的事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xx与答辩人系xx年xx月xx日于xxxxxx民政局登记结婚,周xx系再婚,而答辩人为初婚,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儿周小xx。两人虽系经介绍认识谈婚,婚前相处较短,但答辩人认为xx已经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应该会珍惜再一次的婚姻。

  但xx在婚后很快就暴露其本性,常常在外花天酒地、夜不归宿,只是把家里当做换洗衣服的场所。周小xx出生后,仍未能唤醒周xx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丈夫应尽的职责,在将答辩人母亲xx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及积蓄骗光之后,便积极谋划与答辩人的离婚。

  xx与答辩人之间的离婚纠纷已是第三次诉至法院审理,xx曾于xx年xx月xx日时就向贵院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答辩人发现xx伪造结婚证骗取法院立案,遭到了法庭的口头训诫处罚,并且答辩人还发现xx恶意转移公司股份,在此种情况下,xx于xx年xx月xx日向贵院提出了撤诉。

  基于xxxx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xx在提出撤诉后,为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答辩人又于当月向贵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后由于答辩人准备不足向法院申请撤诉。

  现xxxx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婚姻关系的维系没有任何意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二、xx并无抚养子女的责任心及诚意,请求判定xx由答辩人抚养,并判令xxxx每月支付xx元的抚养费。

  从xx年xx月xx日xx出生之日起,xxxx就没有认真负责地尽过一个父亲的职责,xxxx的生活一直以来就是由答辩人承担。非但如此,周小xx的每一次患病都是答辩人的母亲陪同答辩人一起将xx送至医院就诊,xx的入学及学*问题亦由答辩人一人负责。xx从来就没有好好地关心过xx的生活、学*,其要求抚养xx完全就是一个掩人耳目的托词。

  三、请求判令xx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xx元的公司股份,赔偿答辩人xx元的损失。

  周xx为达到与答辩人离婚时,答辩人无法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xx年xx月xx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前火速炮制了一份与其胞弟周大xx的200万元的借条。很快又在周xx的操纵下,该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同意周xx将其所有股权折抵200万元的债务,并完成股权转移。

  以上行为,xx显然想通过一个合法的形式来实现其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首先,股份的转移发生在xx提起离婚诉讼前半个月内,并且从xx年xx月份开始,xx便未支付房屋的按揭货款及住房的物业费,xx年xx月份开始,答辩人一家便无法联系上xxxx,并扬言要与答辩人离婚,让答辩人一分钱都得不到。

  其次,债务的炮制与股份转移亦发生在xx亲兄弟之间,更何况周大xx根本就没有向xx借出xx元的能力。

  最后,根据xxxx有限公司于xx年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年检报表显示,当时的公司所有者权益是xxxx元,按xx占股xx%计,xx应享有的权益是xx元。退一万步讲,xx通过各种超现实的途径拥有xx元借给xx,但xx却以xx元的资产折抵xx元的借款给其亲弟弟,这不是恶意转让,又是什么呢?

  四、请求判令xx归还答辩人借款xx元。

  在婚姻生活期间,xx以各种手段骗得答辩人的信任,共向答辩人借取个人存款xx元,并于xx年xx月xx日向答辩人出具欠条,约定xx年xx月前归还。但此后,xx便策划着与答辩人离婚,并意图转移财产致使答辩人无法分割共同财产。此款系答辩人个人财产,应由xx清偿。

答辩人:xx

  xx年xx月xx日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因____________诉我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编,电话。

  因____________诉我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答辩状 (菁选6篇)(扩展8)

——被告离婚答辩状范本5份

  答辩人:刘xx,男,汉族,1971198xx年xx月xx日生,现住:兰州市安宁区xxxx,工作单位:

  被答辩人:陈xx,女,汉族,1984年xx月xx日生,现住:兰州市城关区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我离婚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同意解除与被答辩人陈xx的婚姻关系

  我与陈xx的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我与陈xx结婚之初感情尚可,但由于在婚姻存续期间陈xx与我在性格方面差异较大,经常无故对我进行指责、谩骂,多数情况我都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出于礼让的态度,保持沉默,但陈xx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得寸进尺,不断因为家庭琐事同我进行争吵,我稍作解释回应,陈xx轻则摔砸家庭财物,重则对我进行暴力攻击。考虑到上述事实发生在其怀孕和哺乳小孩期间,我处处隐忍,但还是没有让陈xx悔过,在不断对我进行侮辱、谩骂、攻击的同时,还经常对我的父母进行谩骂,对我家的亲属进行语言攻击,并要求我和我的父母、亲属断绝关系,我父母在出面调解我们之间的矛盾时,指着我母亲口出秽语,将我及我父母的手机摔坏,还诬陷我母亲偷区她的钱物,最终导致我母亲心脏病发作住院手术。且被答辩人多次在同我争吵后,叫来其母亲,其母亲不但对陈xx不劝阻,反而和陈xx抱起孩子就回陈xx父母家,并拒绝我上门看望孩子,剥夺我作为父亲的监护、探望权。

  我和陈xx走到今天,很大程度是因为我的原因,是因为我对陈xx的'态度太纵容、太放任,是因为我处处隐忍,事事随其愿,才让陈xx对我及我的父母的恶劣恶略态度不断升级,导致多年来抚育我长大的母亲心脏病发作,并留下后遗症,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我常常在反思自己,为什么善良换来的却是如此结果?

  在我母亲手术住院和回家疗养期间,为了方便照顾我母亲,我经常在父母处居住,陈xx不但不来探望,反而诬陷我母亲没有手术,是装病,并告诉我要和我们家断绝关系。同时,在得知我母亲确实生病事实后,反而在家和我岳母将我家里所有的名贵酒水都喝完,以示对我母亲的心脏病进行庆祝。我的父母都是老老实实的老百姓,在陈xx怀孕和生完小孩都对其进行了无微不至的照顾,做饭、洗衣服家务活全包干,在陈xx对我和我父母进行谩骂、砸摔乃至暴力攻击时,也从来一声不吭,希望能换回陈xx的良知,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换来的却是如此狠毒的回报。

  在我母亲病情初愈,我返回家时,家中所有的电器及大部分家具都被陈xx转移,将结婚照片撕毁,对房屋内设施也进行了损坏。在我要求要探望孩子时,陈xx态度强硬,拒绝我探望,并扬言要找他们家人及社会人员来教训我,教训我的父母。

  试问是问陈xx,还有没有天理,还有没有底限,还有没有人的基本良知?综上所述,我对陈xx已经心灰意冷,我和陈xx的感情确已破裂,我同意和陈xx解除婚姻关系。

  二、对被答辩人起诉状相关问题的答复

  1.我非常疼爱自己儿子刘xx,我除了言语上不善表达外,我对自己的儿子在感情和物质上进行了全身心的投入,孩子的尿不湿、奶粉都是我和我父母购买。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述情况与事实不符,说我不爱男孩,声称不要孩子,不管孩子,没有事实根据。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声称我在孩子出生后同一女子外出游玩一月之久。实际情况是我在孩子出生后不堪陈xx的谩骂、侮辱、且其动不动让我滚出家门,当时我的一个表妹(我舅舅的女儿)正好有事要去外地办理,需要人陪同,我在安排好自己父母对孩子照顾事宜后才离开,同时我的父母也代我履行了对孩子的照顾义务。

  3.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声称我不在回家三月之久,事实情况是我母亲心脏病发作,需要有人看护,且在心脏手术期间也需要有人看护照顾。且20xx年3月27日,被答辩人同我争吵并对我谩骂,并要求我滚出家门,我为了照顾母亲,同时被答辩人不让我回家居住,因此我不得不在父母处居住以方便照顾。

  4.被答辩人声称我长期不给孩子生活费用不属实,被答辩人和我共同居住期间,由于其没有工作收入,家里所有开支都是我和我父母支付,被答辩人在搬回其父母家后拒绝我探望孩子,也拒绝我去其父母家,导致我不能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5.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声称我殴打其母亲没有事实根据,由于本案和其母亲没有直接关系,我不想对其母亲发表过多评论,但有一个事实必须阐明,我对其母亲自同被答辩人结婚以来都非常尊重,不可能发生殴打的事情,但其母亲在陈xx对我进行谩骂、侮辱乃至暴力攻击时,不但不劝阻反而还经常在一边帮腔,冷嘲热讽,说我是和尚,除了吃饭、睡觉、看书外什么都不会,也不和她们说话沟通,即便这样我也是保持沉默,从来没有和其母亲发生正面冲突。我和陈xx的婚姻走到今天,其母亲也有很大的因素。

  三、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由答辩人抚养儿子刘xx,且被答辩人无需支付抚养费

  1.被答辩人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且有酗酒的恶*,其心态不同于正常母亲,经常对孩子的照顾采取放任的态度,孩子目前还不满一岁,不能翻身,其经常放任孩子在爬卧的姿势下啼哭,且孩子经常啼哭至窒息,被答辩人开脱说为了治孩子哭闹的毛病。如果孩子随被答辩人生活,孩子的生命安全将受到威胁。

  2.被答辩人性格暴戾、具有攻击性,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严重缺失,不利于孩子成长,其同答辩人以及被答辩人父亲都有严重的家庭矛盾,如果孩子由其抚养,很难保证孩子不受其不良性格的影响,从有利孩子品德健康的角度,恳请法院考虑。

  3.被答辩人哺乳期已经结束,孩子目前已经停止母乳,全部食物营养均由奶粉提供。

  4.被答辩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不可能保证孩子正常生活开销。答辩人有稳定的工资收入,物质上对孩子的成长提供保障,同时答辩人的父母都有稳定的收入,答辩人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答辩人父母愿意无偿帮助答辩人共同抚养孩子成年。

  5.答辩人的性格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答辩人性格善良,通情达理,没有不良恶*,对待生活的态度积极向上,能够在今后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能够保证被答辩人的探望权。

  以上答辩意见,恳请法院采纳。

  此致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答辩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答辩人因原告刘XX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民事起诉状》作出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

  答辩人不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主要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辩人与原告牵手前同在医疗系统工作,相互之间有所认识,对彼此都有了解。经朋友介绍,双方正式确认恋爱关系。结婚前后原告经常到答辩人工作单位接答辩人联络感情,出双入对,感情很好。

  原告勤奋刻苦而上进,适应能力、工作能力都很强。当初,我正是欣赏原告才答应与其结婚,我们结婚时,他只是一名办事员。是我们最困难的时期,夫妻都能在一起和睦相处,从何而谈嫌弃他出生农村的家境,更没有对他的待人接物有过异议。

  2、原告诉称双方自小孩出生后,就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完全不属实。

  答辩人和原告共同生活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即便原告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婆媳相处,需要相互理解和宽容,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调和双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变自己,更好地处理与婆婆的关系。

  二、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从未向原告提出过离婚要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在其诉状中处处捏造虚构,极尽所能无中生有。原告在其诉状中理直气壮直言被告在_____年前就提出要与他离婚,双方也就离婚问题多次协商。然而,最先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却是原告自己而不是答辩人。如果答辩人提出过离婚,亲友们又何来"以原告先提出离婚"为由对原告进行指责呢

  答辩人与原告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双方家庭的原因所致,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地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意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年幼的小孩,让小孩从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生活成长。

  三、答辩人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化解我们双方之间的矛盾。

  答辩人请求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原告与答辩人之间的"疙瘩",帮助我们迈过这道"槛",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_____的家庭。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答辩人: XXX ,男, XXXX 年 X 月 X 日生,汉族,省市人,现住 XX 市 XX 路 X 号 X 单元 XX 室。

  答辩人因 XXX 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二、原、被告性格相*,爱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

  XXX 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

  年 月 日

  答辩人:刘xx,男,汉族,1971198xx年xx月xx日生,现住:兰州市安宁区xxxx,工作单位:

  被答辩人:陈xx,女,汉族,1984年xx月xx日生,现住:兰州市城关区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我离婚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同意解除与被答辩人陈xx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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