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读后感3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7-01 18:50:17 读后感

《红字》读后感1

  血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那挂在胸前的红字,却远远不及烙在内心的红字可怕,《红字》读后感。

  霍桑的《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受到不合理的婚姻束缚了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讥讽,仍然保守着一个秘密--孩子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xx,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前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担心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生活。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体现了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受到惩罚,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读后感《《红字》读后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两人不应该产生的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展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内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同样的刻在他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即使有一天,发现自己走错路了,你也应该转身,大步朝着对的方向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自己错了,或者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

《红字》读后感2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 而经过多年的窥探, 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牧师, 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可以说,海斯特·白兰包含了作者所理解的完美女性的一切优秀品质。读这篇小说时,我情不自禁的把她和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做一番对比。她们都是女性中最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虽然海斯特·白兰的坚强掩埋在了她的'柔弱与,美丽之下,但这份光芒永不会消散。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这仅仅是一本书的简介,因为笔者实在是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仅仅用来抛砖引玉,将《红字》介绍给大家。

《红字》读后感3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

  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

  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静,痛苦后的快乐。


《红字》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红字》读后感3篇(扩展1)

——《红字》读后感范文10份

  《红字》读后感 1

  《红字》,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不复杂。小说开头,叙述了一位女子海丝特·白兰因“通奸”被示众羞辱的场景。海丝特有个私生子,为了情人的荣誉、地位及生命,她却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独自吞下苦难,忍受世人的非难。海丝特出狱后,不自暴自弃,相反,坚持自己的理念,坚强地生活,尽可能地帮助他人,即使得不到感激、回报。海丝特的情人其实是个牧师,叫丁梅斯代尔,是个受尊敬的人,他的布道相当打动人,他一直没勇气承认这份私情,却因此内心比海丝特更痛苦,受了这一折磨,他身体虚弱,布道反而更有感染力。小说的最后,丁梅斯代尔终于道出了这个秘密,随即离世。

  名誉、财富、地位让世人眼热,好多人不择手段追求这份世俗的荣耀,一旦成名,围绕这人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变得高大、甚至神圣,世面上,也有很多讲述成功的。但成功路上,也伴随着狡诈、欺骗、野蛮的。只有信仰的力量,才能抵御诱惑,让人坚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准则。你的`好,不需要外来的掌声、羡慕,自己喜欢就是了,大不了,不那么有名、有钱、有地位,一般生活总还过得去,这也是我前封书信讲的要顶天。

  一个人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有时,在电视上看到媒体批评的官员公然撒谎,不禁替他们难过。人不是神,犯错是免不了的,但用说谎逃避惩罚让人一下子变得猥琐,要做好官,先得做好人。

  《红字》读后感 2

  今天,我读了《红字》这一本书,《红字》主要讲海丝特出身于英国的贵族家庭,由于家中落迫,被迫嫁给一个身材畸形的老者,途经荷兰,丈夫有事停留,让她先回去,两年后丈夫却杳无音讯。

  其间,海丝特暗中与年轻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了一个女孩。海丝特的'行为触犯了教规,但是她坚持不肯讲出她的同犯,当她怀抱婴儿在刑台上示众的时候,她的丈夫回来了。为了隐藏他和海丝特的奸夫以求报复,他费尽心机终于发现此人就是丁斯代尔牧师。他想尽一切办法折磨牧师,在精神和肉体上摧残他,牧师经受不住长期的折磨而即将死去,死前他向全体市民讲出真相。

  海丝特死后,她和牧师合用一个墓碑,上面刻着一个鲜红的A字。读完整本书,我对清教的虚伪和残忍而感到痛恨。记得论语中有一句话: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意思就是说:满脸是讨人喜欢的神情,满嘴是讨人喜欢的花言巧语,这种人仁德是不多见的。也就是这种人一生都是虚伪的,难道你不可以展示你真实的面貌吗?

  你用你的虚伪出人头地,但是没过多久就会被人看破,你弄假,总有一天会被人识破的。我曾从电视里看过,有些人卖假酒、卖假烟,害死了很多人,不也是被人民识破的。希望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虚伪的人。

  《红字》读后感 3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经过多年的窥探,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牧师,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红字》读后感 4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静,痛苦后的快乐。

  《红字》读后感 5

  疫情期间在家无聊读了很多书,我觉得没事了读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好,今天我们就说说红字这本书。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读了这本小说能让我感到当时社会的黑暗,更能理解现在生活美好的来之不易。

  《红字》读后感 6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日记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读后感 7

  疫情期间在家无聊读了很多书,我觉得没事了读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好,今天我们就说说红字这本书。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读了这本小说能让我感到当时社会的黑暗,更能理解现在生活美好的来之不易。

  《红字》读后感 8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海斯特爱丁梅斯代尔,但是真的是一直都爱吗?那是否就是爱?那难道不是一种沧桑的感情吗?因为那些苦难彼此的心紧紧相连,所以他们才能够见面后自然而然的内心*静的交谈,但是那就是爱吗?如果是爱,为什么丁梅斯代尔当初要虚伪的质问?海斯特站在刑台上真的是出于爱要保护牧师,还是只是既然已经站在那里了,就让事情发展下去的无奈和无助?牧师后来总是要拷问自己,折磨自己,难道真的是出于爱,而不是因为自己的逃避和虚伪令自己厌恶吗?海斯特坚强的活着,帮助大家,难道不是出于生命本身的坚韧?那和爱究竟有多大关系?至于他们在树林里的谈话,那么自然而然,那么激情澎湃,是爱情的原因还是对自由的向往?

  如果说到爱,我认为那孩子珠儿才是爱的花身,她狂放,她敏感,她被母亲所爱,也爱着母亲,并且善于反抗和自我保护,我认为她才是红字的主角,A字只是个束缚但同时也是个区别于他人的标志。我认为那孩子的一切品性都是霍桑的向往。海斯特胸前的A字,牧师放在胸前的手,都象征着束缚,我想霍桑真心真意的想冲破这种束缚,他内心挣扎,向往自由,可是时代不允许,世俗不允许,他的无奈表现在结尾,牧师说出了心中的积郁,他释放了自己的心灵,但是他死了,他始终无法和海斯特自由的生活。海斯特带着珠儿离开了,那么她自由了吗?她回来了,而且至死连墓碑上都刻着那个A字,并且它和牧师的墓中间还有一段距离,那是霍桑对自己的嘲弄,他对时代和命运的无奈。而那个孩子,自由的化身,珠儿却没有太多结局,我们从只字片语中猜测,她嫁人了,富有了,生育了,但是那不确定的语气是不是反映出作者的不确定呢?是否表现了作者的犹豫呢?是不是象征了作者意识到想要逃离那个时代的希望是多么的渺茫呢?而且珠儿的幸福远在不所知的世界,那是不是又象征了作者想要逃避的心理呢?

  《红字》读后感 9

  今天,我读了《红字》这一本书,《红字》主要讲海丝特出身于英国的贵族家庭,由于家中落迫,被迫嫁给一个身材畸形的老者,途经荷兰,丈夫有事停留,让她先回去,两年后丈夫却杳无音讯。

  其间,海丝特暗中与年轻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了一个女孩。海丝特的行为触犯了教规,但是她坚持不肯讲出她的同犯,当她怀抱婴儿在刑台上示众的时候,她的丈夫回来了。为了隐藏他和海丝特的奸夫以求报复,他费尽心机终于发现此人就是丁斯代尔牧师。他想尽一切办法折磨牧师,在精神和肉体上摧残他,牧师经受不住长期的折磨而即将死去,死前他向全体市民讲出真相。

  海丝特死后,她和牧师合用一个墓碑,上面刻着一个鲜红的A字。读完整本书,我对清教的虚伪和残忍而感到痛恨。记得论语中有一句话: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意思就是说:满脸是讨人喜欢的神情,满嘴是讨人喜欢的花言巧语,这种人仁德是不多见的。也就是这种人一生都是虚伪的,难道你不可以展示你真实的面貌吗?

  你用你的虚伪出人头地,但是没过多久就会被人看破,你弄假,总有一天会被人识破的。我曾从电视里看过,有些人卖假酒、卖假烟,害死了很多人,不也是被人民识破的。希望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虚伪的人。

  《红字》读后感 10

  我想看一下海丝特到底持着什么样的感情,拥有怎样的坚韧品质才挺住了众人的流言蜚语。我们都知道舆论的传播和扩散对一个人的伤害是巨大的,何况是在那个年代的美国,可想而知一个单身妈妈所遭受的巨大压力。

  这本书是霍桑的代表作,书中大量的心理暗示,环境描写都表现了霍桑的思想与艺术特色。

  例:她感受到的另一种特殊的痛苦是陌生人的凝视;这个崭新的生活像在残壁断垣上的青苔靠着腐质废料养育自己;不管一个人犯了什么过失,没有别的暴行比不准罪人因羞愧而要隐藏自己的脸孔更为险恶凶残的了;她是一个热情奔放容易冲动的女人,现在她竭力使自己坚强起来,以应付公众用形形色色的侮辱向她发泄愤懑,抵御投向她的匕首和毒箭......

  太多了,书中的这些心理暗示也好环境描写也罢,每一句话都要反反复复仔仔细细通透的读懂,如果略过这些精彩的描写,只看故事概括的话,可能会局的自己在看两男争一女的言情小说,当然书中也描写了爱情,我觉得这大概也是一段绝佳的爱情故事。

  例:就这样,海丝特,我把你拽进了我的心,拽进了我心房的最深处,想用你在那里产生的温暖来温暖你;“我们不要往后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们何必对它恋恋不舍”(下面这一段是我特别喜欢的,我觉得可能是“全世界背叛我都无所谓,只要你——”这种桥段的鼻祖)全世界都对她蹙眉而视——漫漫七年,全世界都对这个孤寂的妇人蹙眉而视——可是她忍受了这一切,甚至从来没有一次掉转开她那坚定而忧伤的目光。上天也同样对她蹙眉而视,但她挺了过来,没有死。然而,这个苍白的、衰弱的、有罪的和伤心地男人的皱眉,却是海丝特所忍受不了的,会使她没法活下去!

  这大概是对爱情的最好的描写了,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过的怎么样。只要你过的开心,那就好了。我觉得海丝特这个女人是一个感情特别强烈的人,但她坚韧,隐忍。

  例:人性中值得称道的是,除非膨胀的私心大行其道,爱总比恨要来得容易。恨,若不是原来的敌意不断受到新的刺激而阻碍其变化的话,假以时日和耐心,甚至会变成爱;当一个女人遭遇和长期忍受了一场非同寻常的严酷经历时,女性的性格和形体常常要发生这般剧烈的变化,这是命运使然。如果她只有柔情,她就会死去。如果她幸存下来,那这种柔情不是从她身上给挤压出去,就是深深地碾进她的内心,永远不再显露,两者外表的样子是相同的,只是后者在理论上更切合实际......

  这些大概就是我要反复的阅读上好几遍的原因吧,总怕漏掉什么,感觉就是有一个标点没有看到都会觉得是一种罪过。当然有些夸张的成分,不过还是觉得需要认认真真的反复看才会有更大的收获。而且书中有些句子真的.很晦涩,读起来很费力。

  我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在书中承上启下,就是珠儿。书中多次描写她像是一只误入凡间的精灵,也说她像是调皮捣蛋的恶魔。但我觉得她像是天使,拥有通透是我灵魂和双眼。

  例:“这条伤心的小溪说些什么呀,妈妈?”她问道。“要是你有你自己的忧伤,那么小溪会告诉你它的忧伤!”“你应该搜集你自己的阳光,我可没有阳光给你”......

  再说说男主角。那个人人尊重的年轻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

  我觉得他一定是特别优秀,他别有美丽的人,才可以让如此优秀的女子深深的迷恋上他,并做了违反道德并深受侮辱的事情。那个时代的牧师,一定是博学渊源并拥有聪明才智的人。但,也是因为他的胆小懦弱,放不下牧师高贵的身份而造成悲剧。不过即使他欺骗了众人,在最后的时候依然有人敬畏他。我不知道这归功于牧师的为人,学识,真诚,善良。还是归功于他的......

  例:他的身体在向前移动,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力量在推动他前进。但是他的心灵在哪里呢?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正忙碌地进行着超自然的活动,在整理他即将发表的一系列庄严的思想,因此,他对于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理不睬、不知不晓,但这精神因素把他虚弱的身躯提升了起来,带着他往前走,感觉不到它的重量,而且把它变成像自身一样的精神力量。具有超凡智力,乃至发展成一种病态的人,往往拥有一种偶见的巨大力量,即把许多日子的生命凝聚于一时,而在随后的许多天离却生气荡然,活力全无。

  死亡是一个既定的目标,不需乞求,也无法回避。

  整本书的高潮应该是在最后了,牧师布道,然后红字被揭露。作者最后所写的两座坟墓,我觉得应该是海丝特和牧师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也不得不说海丝特直到死也卑微的爱着牧师。然后就结束了。我看完的时候是在高英课上,然后心里一阵唏嘘,又不知说些什么。就这样吧。

  PS:书中的一些段落特别适合朗诵或者配音,我今天试着读了读,感觉还不错。


《红字》读后感3篇(扩展2)

——红字的读后感实用5份

  红字的读后感 1

  今天,我读了《红字》这一本书,《红字》主要讲海丝特出身于英国的贵族家庭,由于家中落迫,被迫嫁给一个身材畸形的老者,途经荷兰,丈夫有事停留,让她先回去,两年后丈夫却杳无音讯。

  其间,海丝特暗中与年轻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了一个女孩。海丝特的行为触犯了教规,但是她坚持不肯讲出她的同犯,当她怀抱婴儿在刑台上示众的时候,她的丈夫回来了。为了隐藏他和海丝特的奸夫以求报复,他费尽心机终于发现此人就是丁斯代尔牧师。他想尽一切办法折磨牧师,在精神和肉体上摧残他,牧师经受不住长期的折磨而即将死去,死前他向全体市民讲出真相。

  海丝特死后,她和牧师合用一个墓碑,上面刻着一个鲜红的A字。读完整本书,我对清教的虚伪和残忍而感到痛恨。记得论语中有一句话: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意思就是说:满脸是讨人喜欢的神情,满嘴是讨人喜欢的花言巧语,这种人仁德是不多见的。也就是这种人一生都是虚伪的,难道你不可以展示你真实的面貌吗?

  你用你的虚伪出人头地,但是没过多久就会被人看破,你弄假,总有一天会被人识破的。我曾从电视里看过,有些人卖假酒、卖假烟,害死了很多人,不也是被人民识破的。希望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虚伪的人。

  红字的读后感 2

  红字是不朽的作品,历史背景虽然和中国没有丝毫联系,但是任何的好的作品都可以跨越种族和历史,而被世人所爱。

  很多人认为红字是爱情故事,当然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但是我认为霍桑只是把他的追求,他的思想,他的情感溶在那个故事里而已。

  海斯特爱丁梅斯代尔,但是真的是一直都爱吗?那是否就是爱?那难道不是一种沧桑的感情吗?因为那些苦难彼此的心紧紧相连,所以他们才能够见面后自然而然的内心*静的交谈,但是那就是爱吗?如果是爱,为什么丁梅斯代尔当初要虚伪的质问?海斯特站在刑台上真的是出于爱要保护牧师,还是只是既然已经站在那里了,就让事情发展下去的无奈和无助?牧师后来总是要拷问自己,折磨自己,难道真的是出于爱,而不是因为自己的逃避和虚伪令自己厌恶吗?海斯特坚强的活着,帮助大家,难道不是出于生命本身的坚韧?那和爱究竟有多大关系?至于他们在树林里的谈话,那么自然而然,那么激情澎湃,是爱情的原因还是对自由的向往?

  如果说到爱,我认为那孩子珠儿才是爱的花身,她狂放,她敏感,她被母亲所爱,也爱着母亲,并且善于反抗和自我保护,我认为她才是红字的主角,A字只是个束缚但同时也是个区别于他人的标志。我认为那孩子的一切品性都是霍桑的向往。海斯特胸前的A字,牧师放在胸前的手,都象征着束缚,我想霍桑真心真意的想冲破这种束缚,他内心挣扎,向往自由,可是时代不允许,世俗不允许,他的无奈表现在结尾,牧师说出了心中的积郁,他释放了自己的心灵,但是他死了,他始终无法和海斯特自由的生活。海斯特带着珠儿离开了,那么她自由了吗?她回来了,而且至死连墓碑上都刻着那个A字,并且它和牧师的墓中间还有一段距离,那是霍桑对自己的嘲弄,他对时代和命运的无奈。而那个孩子,自由的化身,珠儿却没有太多结局,我们从只字片语中猜测,她嫁人了,富有了,生育了,但是那不确定的语气是不是反映出作者的不确定呢?是否表现了作者的犹豫呢?是不是象征了作者意识到想要逃离那个时代的希望是多么的渺茫呢?而且珠儿的幸福远在不所知的世界,那是不是又象征了作者想要逃避的心理呢?

  另外,那个医生,畸形的医生,化名罗杰·齐灵渥斯,人们把他想象成恶魔,但是他是否也表了一种束缚?一种世俗的束缚?一种法律的束缚?毕竟他才是海斯特的合法丈夫。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的通奸行为至今在世界上也是被道德所不接受的,毕竟那是对家庭的背叛,且不说爱情,因为那个时代甚至当今也是存在无爱婚姻的,可是婚姻一经成立,是否该有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否可以那么轻易的以爱情的名义给摒除?所以我不认为医生是个恶魔,我愿意把他想象成冰冷的法律或是道德所规定的某些责任。他最后将全部财产给了珠儿,是不是也暗示了法律或是道德的无因性,即没有原因,只是应该那样而已。

  红字中我还在意那个妖婆,那个地位很高,行动诡异的被人称为妖婆的那个妇人,我把她想象成上帝,她事事洞明,远离人群,是不是和上帝有些相像呢?但是她丑陋,她不受欢迎,那么是不是也侧面表现出作者对上帝的一些质疑呢?毕竟上帝是没有人见过的,他无所不能,但是他是否只是一个丑陋的老妇而已呢?上帝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但是这种精神是不是真的就是真理?是不是就是纯洁无瑕,牧师代表了纯洁但是他却虚伪并且懦弱,那么上帝是不是本身也不是什么纯洁无比的无所不能的呢?

  我认为红字的中心是挣脱。

  红字的读后感 3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04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 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 “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齐灵沃斯,是一个由受害者变为罪人的人。就他与海斯特·白兰的结合本身来说就是一种罪,因为这种婚姻是错误而不自然的。另外他的罪还表现在对丁梅斯代尔的复仇上,霍桑认为后者是道德上的罪。他不停的周旋在妻子和妻子情人之间,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去侵害他人的灵魂、伤害他人的情感。复仇的种子深深的埋进了他的心里。他外表沉静温和,内心却有着深沉的恶毒。正如丁梅斯代尔所说:“海斯特,我们不是世界上最坏的罪人!世上还有一个人,他的罪孽与这个亵渎神圣的教士还要深重!他阴险的侵犯了一个不可侵犯的心。”然而,齐灵沃斯的生存是有赖于丁梅斯代尔的,一旦牧师死去之后,他也失去了活着意义,不到一年便萎缩的死去。罪恶深重的齐灵沃斯临死前将一笔数目可观的遗产留给了小珠儿,这一举动无疑包含了一定程度的悔悟。同时霍桑也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美好的图景:人与人之间是需要宽恕的,有罪之身同样可以净化自己不洁的灵魂,这也是能获得救赎的。

  清教中人人都是有罪的,通过救赎来达到一种精神的超脱。我们能看到清教在净化人们灵魂的方面有着一定积极作用,但这毕竟是表层的。透过表层,我们也清楚的看到霍桑对清教有着自己的矛盾和疑惑,这是由于清教对人性压制的消极因素所决定的。

  殖民地时期的社会在严酷的教权统治下,宗教与法律几乎等同,支配着人思想的不是个人的独立判断,而是教权。教权代替了人们的思考,教权代替了人们的判断。清教徒力图使社会宗教化,也许最初的动机是好的,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走向一种极端。当上帝的旨意成为某一部分权威的社会律令时,神性对人性的拯救就保不住在人为操作中丧失了本应具有的意义。在《红字》中,我们始终会感受到这种来自宗教压力的阴郁之气,也更直观的看到霍桑对清教伦理道德的怀疑与不满。

  丁梅斯代尔,他是“一个真正的僧侣,一个真正的宗教家,他的敬畏的情感发展得很高,而且养成一种心境,可以自然而然的沿着信仰的道路猛烈前进”的人,但它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着自然赋予的七情六欲,对宗教的笃信与对世俗生活的追求,是他成为宗教禁欲主义的牺牲品。当丁梅斯代尔与海斯特·白兰的事情败露后,他的思想陷入了复杂的矛盾之中,使精神与肉体越来越衰败。霍桑塑造了丁梅斯代尔这一有着神圣加挲却暗中破坏节律的僧侣形象就是进一步对清教虚伪进行了嘲讽和批判。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在清教社会中,人们把人类最真挚的感情当成最大的禁忌和罪孽,要去压抑人性的欲求,道德修养越高的人就会渐渐具有越来越强的神性,而他所受的压抑的扭曲也就越来越沉重。

  齐灵沃斯是霍桑塑造的给予批判和鞭挞的人物。他没有给海斯特·白兰应有的幸福,葬送了海斯特· 白兰的青春。当海斯特·白兰另有所爱的时候,他又一次的断送了她的幸福。为了发泄私愤,他竟变成了恶魔式的人物,以“一个最可信赖的朋友”的面目出现在丁姆斯代尔面前,“使对方把一切的恐怖,惭愧,痛苦,无效的悔恨,无法摆脱的内心谴责”⑽都要对他和盘托出。齐灵沃斯长期对牧师进行的精神迫害,是极为险恶狡猾的复仇者。作者竭力描摹齐灵沃斯的丑陋与邪恶,而这样的一个人在清教统治者看来却是朋友,任其为所欲为。这就进一步揭示了清教的虚伪、残酷的一面。

  小珠儿,作者把她比喻成“从一种茂盛的罪恶的热情中,开出一朵可爱的的不朽的花”⑾ ,“她的姿态蕴藏着一种无限变化的魅力”。⑿年纪虽小,却已清楚地认识到与自己相背的世界而练出的凶猛的力量,狠狠反抗人们对她们母女的蔑视与侮辱,在她身上有一种鲜活激荡的生命的特质,其鲜亮的衣饰本身就是对当时社会的反叛。严苛的清教社会扼杀了她的妈妈的青春,以她的性格,在这片阴郁的土地上也不会有幸福可言。小说的结尾处,作者给了小珠儿一个幸福圆满的归宿。让她在另一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这在霍桑所表达的情感上讲,是有一种倾向性的,倾向于自由、美满、有情感有追求的社会的。

  霍桑继承了启蒙主义者的反传统的批判精神,从每个人的人性出发,用抽象的形式和象征的手法揭露了清教的阴暗面,进而探索复杂的社会问题。霍桑在《红字》中肯定了某些清教信条,但更多的抨击了清教的残酷的条例和律令。他认为上帝是博爱的,人人都有被救赎的可能,但更多的宣扬的是人性的张扬,赞美对幸福应有的强烈的追求。所以,就整篇作品而言,霍桑揭示清教伦理道德对人性的压制还是占主要方面的。从《红字》中我们可以深切的感受到霍桑的宗教观是复杂的,是矛盾的,这也使得《红字》具有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红字的读后感 4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经过多年的窥探, 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牧师,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可以说,海斯特·白兰包含了作者所理解的完美女性的一切优秀品质。读这篇小说时,我情不自禁的把她和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做一番对比。她们都是女性中最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虽然海斯特·白兰的坚强掩埋在了她的柔弱与,美丽之下,但这份光芒永不会消散。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这仅仅是一本书的简介,因为笔者实在是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仅仅用来抛砖引玉,将《红字》介绍给大家。

  红字的读后感 5

  《红字》是美国作家纳萨尼尔·霍桑的代表作。它以十七世纪北美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初读此书,并未觉得它主讲一个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而是深深折服于作者对人性的刻画,人物的塑造,及心理的描写。四个主要人物形象生动而鲜活,给人强烈的震撼,感慨颇多。因此,引发一些思考。谨以此文诉说交流,并诚挚向大家推荐此书。

  彰显人性的光辉。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一个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美丽女子,却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她在丈夫生死不明时,与一个牧师相爱并产下一女婴,因而为清教教义所不容。她被投放监狱甚至被判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小时当众**,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当局一再逼迫她说出同犯,但她断然拒绝,并独自一人受着惩罚,独自抚养孩子长大。

  首先,看到这里,会感叹她对于不合理婚姻制度的反抗,震撼于她的伟大爱情。或许,当一个女人爱到骨髓时也就是她会为此付出一切之时,可以用自己柔弱的身躯保护自己所爱之人,不惜牺牲一切也可以为之忍受一切并甘之如饴。而在这种牺牲里,她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不计较利益的得失,彰显出真正的伟大和高贵。

  然而我并不认为作者意在强调爱情的动人,我更相信他着重于剖析人性的美丑。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甚至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她,但她真实的给我强烈的震撼,从未有过的震撼。在灾难性的惩罚面前,她不逃避也不用软弱去博取同情,她只是默默承受,即使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那么残忍。她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去自杀,对于中国传统女性来说可能会倾向于这种极端的方式,因为羞愧而放弃自己的人生,妄想用死亡去结束这丑闻似的人生污点。她只是淡然接受着那些惩罚,继续追求自由幸福,高贵的不可侵犯地去俯视那些所谓的清教徒。

  但还是很不幸,她是一个喜欢归罪于自己的人。当一个原本无罪的人,在这种畸形的社会里生活久了,也就生出了要强迫自己去相信自己是世界上最为罪孽深重的人。而此时,争取美好的爱情似乎变成一种错误。自由,被戴上了罪孽的镣铐,不堪重负。但这不正是说明她的良知还完好无损么,不像有些人身负罪孽还恬不知耻的活着。

  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母亲,她更是了不起。她倾尽所有购得的唯一财富就是她的孩子——珠儿。她爱珠儿,珠儿也就是她对美的追求。只是,她善良的心还在担心那莫须有的罪恶会降临在她的孩子身上。她因为爱去赎罪,服务社会公益,尽管那些人接受她的帮助却毫不感恩,她也坚持了下去。

  真正的殉道者。

  阿瑟·丁斯梅代尔,怎么形容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牧师,同样是一个殉道者,敢爱却不敢承认的懦夫。他是个纠结矛盾的人,有点可悲,但总体来说是个好人。他在痛苦中挣扎,消耗着自己的生命,辛苦的扮演着“圣人”和“罪人”的双重角色。艰难的在识人不清时坚守内心的秘密,不敢公开自己的罪行却终生受着内心的煎熬。但,出于他的角度考虑,我想我们应该理解他,就像作者说的“信仰既支持了他,又把他囚禁在铁笼里。”

  “罪孽一旦在人的灵魂中造成一个罅隙,今生今世也便难以弥合。”是的,就是那样不可磨灭的留下永恒的印记,去惩罚犯错的人们,无论是从身体还是心里都不能逃脱,那些魔掌将永远缠绕着不安的灵魂。而罪孽,至死都不会因为救赎而消失。只是很可惜,还是有人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寻求解脱。

  疯狂的复仇者。

  老学者罗杰·齐灵沃斯,这个真正邪恶的人让人不寒而栗。原本是一个有思想,博览群书有求知欲的老朽学究,却因为仇恨而走向罪恶的深渊。那仇恨化身的邪恶完全使他的博学成了凶器,也因为仇恨而使那些因博学而生的美好品质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疯狂。

  对他,我只是觉得可怜,更可惜。即使他本身是个无趣的人,但博学而*和,睿智而可敬,却因为仇恨而变得面目全非,变得邪恶,可憎,变得极端,阴暗,疯狂。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剧。

  “自然人”。

  小珠儿,美丽可爱的小精灵,简直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存在,灵动聪慧的令人恐惧。正因为不知该如何形容她的存在,故且称为“自然人”。而由此,我想起《边城》中的翠翠,她的自然,她的宁静,与珠儿仿若两极却又有共通之处。

  故事有一个些许凄凉但具真实感的落幕。牧师的死,齐灵沃斯的死,一切因果循环,有因必有果。或许,善良的人才真的能得到善终。

  而海斯特的回归,继续用她的善良,帮助别人。她因苦难而坚强理智偏执,甚至无法形容她的思维行为模式,没有办法洞悉她这样一个传奇又极具魅力的奇女子。她是作者极力宣扬的美的化身。而这个“红字”,它到底又代表了什么,我还是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是爱情的炽热燃烧,是牺牲的热血,又或是,不安灵魂的烙印?这不确定的答案,或许才是它永恒的生命力所在。我们,只要从中得到自己的启发就好。


《红字》读后感3篇(扩展3)

——《城南旧事》读后感_读后感3篇

  最*几天,我读了著名女作家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一书。

  这本书以20世纪初的北京城南为背景,由5篇短篇组成。它以一个小女孩英子的视角,用怀旧的笔调描绘了当时北京城南的生活,讲述了疯女人秀贞、偷东西的年轻人,以及保姆宋妈等底层人物的故事,表现了**世界的爱、恨、悲、欢,也表现了英子对人生的单纯认识。

  主人公小英子是个善良、天真,富有同情心的孩子。她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怕她,反而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并让秀贞相认,还偷了妈妈的金手镯,给她们做盘缠。这就体现了她的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英子是天真的。她和小偷坦诚交和他往,听他自己的故事,和他一起读《我们去看海》。

  我最喜欢《惠安馆》这篇文章。全文充满了浓浓的爱和淡淡的忧伤。故事中,秀贞和妞儿两人的故事为主线展开,一详一略,两条线看似毫无交集,可作者巧妙地用她们共同的朋友英子来做穿插,使之充满神秘的关联感。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最后点明秀贞和妞儿是母女关系。可幸福太短暂,她们才刚刚相认,就死在火车轮下。这样悲惨的结局冲击着英子稚嫩的心灵,也让读者唏嘘不已。

  我看完这篇文章后,就一直念念不忘。这篇文章让我为秀贞和妞儿的重逢感到欢喜,又让我为她们惨死在火车轮下的结局而感到悲伤。

  这一本书有悲、欢、离、合,值得去看。

  芳草碧边天……”这个旋律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英子,这个善良、真诚、纯洁的小女孩更使我难以忘怀。

  作者林音海用谈谈的文字将我领进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看到了老北京的那个胡同,胡同里的那双充满童真的大眼睛,大眼睛里有无数的好奇,问题。

  英子认识了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无话不说的朋友。秀贞的女儿丢了,她对英子说了许多关于她女儿“小桂子”的事情。后来发现“小桂子”就是英子的好朋友“妞儿”。然而母女俩去找爸爸时被压死了。这是英子第一次经历人间的悲欢离合。她还认识了“草丛中”的小偷,英子分不清她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还许了“我们去看海”的约定。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重病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 ,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我认为英子是个特别的孩子,人人都怕的疯子秀贞,英子却对她产生好感,就连小偷,英子也和他做朋友……。英子的世界是美好的、幸福的……。我希望我的童年和英子金色花般的童年一样彼有趣味。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边天……”这个旋律再一次徘徊在我的耳边,我再次进入了老胡同,看到了在玩跳房子的英子,她身边还有一个女孩,那女孩好似是我……

  走进《城南旧事》,你会遇见他们:善良、真诚的英子、薄相的妞儿、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在垛里面小偷、爱说爱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照顾“我们”的宋妈、严肃的爸爸、“我”善良的母亲……

  漫步《城南旧事》,在古老的北京城里,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人物形象:门前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坐在长草地里的厚嘴唇男子;美丽爱笑的兰姨娘;生世悲惨的宋妈……

  绕过一条条曲折的胡同,心里不禁想起一件件事,老杨魁上的"吊鬼子",西厢房子里的小油鸡,废草丛里那块空地,跟爸学唱的奇小歌,房前的夹竹桃以及石榴。

  “长亭外,古道边,方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短暂的,影子的童年既有欢乐,又有离别,我看到英子的童年玩伴一个一个离开了她,慈祥的父亲也因岁月的洗礼和英子分开了。

  我们的童年虽然还在继续,人人能在英子的叙述中找到共鸣。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那里有清澈的小溪,有树荫下的凉爽,有花园里的舞蹈,有雪地里的欢笑,有许多要好的玩具......

  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在作者的笔下,记录下了心灵的童年。童年是纯真、难忘的岁月。身处童年,我们每天都在编织这美丽的故事。一只昆虫,一个玩具,一次发现,一场争执……看起来微不足道,却饱含着我们的快乐、梦想和追求。我们要有珍惜童年的每一分每一秒,让我们珍惜童年,珍惜生命吧!


《红字》读后感3篇(扩展4)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3篇

  在童话故事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并且有着魔法的老太婆。可在《女巫》这本书里,英国的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却把女巫想象成和*常女人一样,有着*凡的相貌,*常的工作,*常的房屋。

  可不同的是,他们有七种和*常女人不同的东西。第一,她们的手没有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所以她们总是戴着手套。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严寒酷暑,她们一直戴着手套,知道上床睡觉。第二,女巫都是秃子,但是她们戴上假发,就和*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第三,女巫的鼻孔比常人的大,用来问小孩子的气味。第四,女巫的眼睛中的小黑点一直在变色,是冰与火在跳动。第五,女巫没有脚趾,她们的脚方方的,却硬要挤进尖头高跟鞋里去,真是苦不堪言。第六,女巫的口水都是蓝颜色的,想蓝墨水一样蓝。第七,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消灭这些孩子。一个女巫一星期消灭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

  只人工小男孩在偶然间的得知她们要消灭全英国孩子们的计划后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后他和姥姥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消灭了女巫们。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会儿。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但他的信念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坚定了。而我呢,做作业时遇到一点难的题目就放弃了,而不是用另一种想法去想这道题可不可以用自己学过的方法去做,做完以后也可以想一想这道题有没有其他的式子、其他的方法去做答案也一样。这样才叫坚持不懈。

  人生中难免会遇到失败、矛盾和不理解,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来做决定,我们可以尝试着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样一定会成功的!

  《香**巫》是一本很有趣的书,是一个瑞士人写的。书中讲述了一个叫香草的小女巫的故事。她特别爱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所以鼻子总是闪着绿光。小女巫在家里的一次魔法试验中不小心变出了一条头连着尾巴、没有身体的蝌蚪龙,帮她拿到了梦寐以求

  《香**巫》是一本很有趣的书,是一个瑞士人写的。书中讲述了一个叫香草的小女巫的故事。她特别爱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所以鼻子总是闪着绿光。小女巫在家里的一次魔法试验中不小心变出了一条头连着尾巴、没有身体的蝌蚪龙,帮她拿到了梦寐以求的飞天红扫帚。小女巫还在空闲的时候来到人间的学校,利用魔法教育了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

  这本书是一篇长诗,句句分行,还挺押韵,很适合朗诵。翻译这本书的人真不容易。

  我很喜欢书里的插图。插图夸张,细节生动,我觉得书中的人物就应该是这样的。

  书中的语言夸张、幽默。比如女巫的咒语很有意思,我说两个给大家听听。

  变出恶龙的咒语是——

  蜗牛的涎,女巫的瘤,

  这就变成龙的头。

  蚊子化作龙的背,

  龙尾重要不能丢。

  洋葱皮,蛤蟆油,

  外加一只白老鼠,

  霍库斯,伯库斯,

  一条猛龙变成功!

  把自己变苍蝇的咒语是——

  施罗底,多罗米,

  山羊蹄子,苍蝇屎,

  外加三叶草,阿嚏!

  苍蝇苍蝇快飞起!

  大家也来试试吧,说不定真的会灵验呢!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我可高兴了。

  《女巫》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罗尔德-达尔。他出生于英国威尔士的兰达夫。这本书曾三度获得“爱伦-坡文学奖”、“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

  《女巫》这本书很有趣。主要讲了姥姥告诉“我”英国的女巫很多,而且是全国最坏的女巫。然后又告诉“我”怎样识别女巫。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来到了女巫们开会的地方,结果被女巫们用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变成了老鼠。最后“我”又把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的饭碗里,让所有的女巫都变成了老鼠。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当我读到“我”碰见女巫时,我觉得也在害怕的发抖。当我读到“我”被女巫便成了老鼠时,我也觉得害怕、绝望。仿佛自己真的变成了老鼠似的。当我读到“我”打败了女巫时,我心里无比的激动和高兴,我真为小作者的成功感到高兴呢!

  读了这本书,是我知道了世界上真的有女巫。我还知道了如何识别女巫:女巫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都戴着手套,只有睡觉时才不戴。女巫的鼻孔比较大,外面有一层粉红色。她的口水是蓝色的,和蓝墨水一样,都可以写字了。还有,女巫比较厉害,如果有一个小孩住在女巫的对面,女巫就会用大鼻孔把他她闻出来。女巫闻小孩的味道就像狗屎的味道。还有,不要以为你洗澡洗干净了女巫就闻不出来你了。告诉你,你越干净,女巫闻出你来就越臭,如果你长时间不洗澡,你越脏,女巫就越难把你闻出来。

  我建议大家都去读这本书。


《红字》读后感3篇(扩展5)

——《指鹿为马》读后感3篇

  我最*看了一本《史记故事》,里面有一则故事叫《指鹿为马》。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吧!我觉得故事里面的赵高很坏,为了要让大臣们围着他转,听他的使唤,就设计了这个骗局。

  故事是这样的,很久很久以前,秦二世做主的时候,当时的赵高——丞相企图作乱,怕大臣们不听他的使唤,就先试探一下。于是,他牵着一头鹿献给了秦二世,说:“这是一匹马。”秦二世笑着说:“这是一头鹿!”赵高故意问左右大臣们。有的大臣们不回答,有的大臣们说是马,奉承赵高,有的`直接说是鹿。赵高便把说鹿的都暗暗记下来,以后找借口送法严办,从此大臣们都十分畏惧他。

  看了这则故事,我要好好批评这个“坏丞相”,首先他骗皇上说一头鹿是一匹马,他还乘机试探了大臣们。使得大臣们都犹豫不决,该说什么好。说是鹿吧,会被赵高报复,说是马吧,又有“欺君之罪”,横竖都是一死,真不知该怎么办!

  他还公报私仇,把说鹿的大臣们都暗暗记下,以后找借口严办,这些大臣们可都是实话实说,无辜的啊!大臣知道了赵高的真面目和,不得不畏惧他!我们不应该做赵高这种人!

  大家读了这则故事,应该对赵高是“咬牙切齿”了吧!我们千万不能做这种自私自利的人!

  打开《中华上下五千年》,一篇篇历史故事映入眼帘,有大禹治水、纸上谈兵、怒发冲冠、指鹿为马等。

  《指鹿为马》中写在秦始皇南下时,一病不起,便叫人传旨让他的儿子辅佐,结果没想到到京城就驾崩了,赵高让传旨的下人改了皇帝的名字,那人被迫无奈才改了名字,让秦二世当上了皇帝。秦二世知道是赵高让他当上了皇帝,就让赵高当上了郎中,把朝中大事都交给他管。

  赵高上任后,就把他当初反对他的人暗中杀了,丞相也难逃魔掌。赵高当上了丞相后,有一次,他把鹿当成了马献给了秦二世,有人在朝上说这不是马,事后,赵高又让人把那些说不是马的人杀了。最后秦二世死了,下一代皇帝把赵高免了官还杀了赵高。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恶人有恶报,赵高因**太多,最后还是被人杀了。秦二世虽然说是靠赵高当上皇帝的,但也不能偏信他,让他管大权,**无数,害人害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学*赵高,自己有权在手,就肆意妄为,应该用行为去感动他人,让别人认可你。例如当你当上班级干部时,有人不服你,不要使用武力解决,而是以德服人。也不应该学*传旨的官员,因为别人的恐吓,就不敢报告上级,亮出他的丑事。更不应该偏信一个人,像秦二世一样,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在生活中,总是听进谗言的人,或许他正在想从你身上得到什么。

  最*,我被一本厚厚的书给迷住了,而那本书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

  《中华上下五千年》记录了从*开天地时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详细的展现在了我们面前,书中有数不清的英雄豪杰、文人志士,都在历史的长路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

  我看的是《中华上下五千年》中的《指鹿为马》,而书中的主人公:赵高,我相信大家一定都很熟悉。在古代,赵高凭借着皇帝的厚爱,便在朝廷里胡作非为,他的势力滋长延伸,可是他为了知道朝廷中有哪些人是帮助他的,便想出里一招:指鹿为马。有一次,他在临国送来一只鹿时,便对着那头鹿说这是一匹美丽而强壮的马,有的人听了后也说了起来,可是还有一些人说这是一头鹿,就这样,赵高把那些反抗他的人,不是撤了官,就是抄了家……

  从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凡事要观全局再做出客观、全面的认识和判断,而不是以偏概全,胡乱臆测。

  记得有一次,我和表哥、表弟玩电脑,可是表哥总是占着电脑,表哥想知道如果他把电脑给了另一个人玩,

  这就是我所看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中“指鹿为马”的故事。


《红字》读后感3篇(扩展6)

——《林清玄》 读后感3篇

  开始关注林清玄的作品,是从《有风格的小偷》一文开始,一篇文稿间出乎意料的善意的赞赏,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道,从此,世上又多了一个善良的灵魂。确实,拿着放大镜去看别人的缺点是件容易的事,但是,拿着显微镜去找一个劣迹斑斑的人身上的优点却不是谁都能够做到,但是,林清玄做到了。恬淡自然,字间总不自觉透出禅味,小小的故事折射大大的哲理,这就是林清玄的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却在不经意间让人深思人生道理。读林清玄的文章,我那原本浮躁不安的心会旋即安定下来,解开心锁,放下心中的负担。

  简单*实的生活故事,蕴含着细腻的情感,几句*淡的话语,足以让人一遍遍地反复回味,这就是林清玄散文的魅力。我喜欢在床头放着一本林清玄的书,睡觉前细细地阅读几篇,来一次心灵的洗涤方可安静地睡去,一切禅理在梦中参透。

  他说:“山谷的最低点正是山的起点,许多走进山谷的人之所以走不出来,正是他们停住双脚,蹲在山谷烦恼哭泣的缘故。”无数的低谷,使我们在挫败中流泪,不是说不允许哭泣,你能够蹲下来好好抱抱自己,但是,请不要放下,山的明媚就在山的顶点,你需要做的是整理一下情绪重新攀登,坚持不懈、努力追求,人生又是一片春光灿烂。

  他说:“生命是在水上写字,第二笔还未落下,第一笔已流到远方。”时光如潺潺流水,抓不住的它一点点地在流逝,生命一点点地在逝去,再长也但是数十年,人生有多少个十年能让我们挥霍呢?珍惜吧。大学,就这么过了三个学期,我又做了什么呢?当初的理想呢,我与它的距离又变小么?我在思量着,也困惑着。

  他说:“安静无言并不是陷入空白,而是有一个更深广、更澄明的所在;最好的表达是沉默,而不是语言。”应对误解,请选取沉默;应对挫折,请选取沉默;应对辱骂,请选取沉默。有时候,解释是剩余的,那时候沉默,能是最有力量的语言。

  他说:“‘世界光如水月,身心皎若琉璃’,这个世界的水月不再光明剔透了,做为一个渺小的人,只有维持自心的清明,才能在这五浊的世间唱一首琉璃之歌吧!”还是那个淡水河口,但是周围的风景已经变了,不是以前那个美得单纯的河口,“少年时代的情怀与往事,都已经去远了,是镜花,也是水月,由于一条河的败坏,更感觉到那水月镜花是虚幻不实的”。然而,心若仍然是纯粹的,纯净如琉璃,这个世界的浑浊便不会将我们侵蚀,给自己的`心留一片净土吧,哪怕你已经看过太多的黑暗!

  那一切的水月河歌,虽曾真实存在过,却已默默流失,这就是无常。

  是的,也许只有他——林清玄,才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如果我们的内心就是一个花园,人生的哪一天不是最美的花季呢?

  如果我们的内心春风洋溢,人生的哪一个时候不是最好的春天呢?

  如果我们有着怜爱、珍惜、欣赏的心,即使在人生的无寸草处行走,也会看见那美丽神奇的一瞥。

  这是一篇富于哲理的散文诗。无论是思想深度的表述,还是写作技巧的运用都是非常出色的。假如我们都“能以明朗清澈的心情来照见这个无边复杂的世界”,那么“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找到智慧。”这是《清净之莲》带给我的最初启示。读着《清净之莲》,似乎我的心也“*静如无波之湖”。

  当我开始读《清净之莲》的时候,作者的“偶尔”连续出场让我感到一个“偶尔”就是一朵智慧之莲。且看作者偶尔看到“一轮夕阳正挂在街的尽头”,会想到“如此美丽的夕阳实在是预示了一天即将落幕”;且看作者回到家里,看到喷涌而出的清水,会想到“水龙头流出来的好像不是水,而是时间、心情,或者一种思绪”;作者看到在山中小池塘里的一朵红色睡莲,从泥沼的浅地中昂然抽出美丽的音符,“仿佛无视于外围的污浊”的时候,竟然会想起“究竟要怎样的历练,我们才能像这一朵清净之莲呢?”呀!呀!一连串的偶尔,一连串的智慧之莲彻底征服了我。读着这篇散文诗,我有了深深的颤动。我在想,作者需要拥有一颗怎样的心灵,才可以如此敏感地感受世界,包容世界,才能“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找到智慧”。是的,“我们如果是有智慧的人,一切烦恼都会带来觉悟,而一切小事都能使我们感知它的意义与价值。”

  可是,我们都是有智慧的人吗?寻求智慧难吗?读到这里,《清净之莲》给读者带来了疑问,这是作者的高明。他在这首散文诗里,流泻下一连串“偶尔”的智慧,乃至无穷无尽,造就了文章的气势。而正当我们喘不过气之时,作者告诉我们“在人间寻求智慧也不是那样难的”。这一揭示恰到好处,一下子就把读者的兴趣领进了智慧的殿堂。

  自然而然,作者开始讲述自己智慧的秘诀。除了要有澄明之心外,我们还需要有柔软的心,甚至柔软到“看到一朵花中一片花瓣落下,都使我们动容颤抖”。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敏感、包容、精致、超拔自我,甚至在受伤的时候也能包容我们的伤口。于是,我们获知了柔软心的重要性。

  可作者还不止于此。他继续写道:“柔软心是大悲心的芽苗,柔软心也是菩提心的种子,柔软心是我们在俗世中生活,还能时时感知自我清明的泉源”。在这里,智慧之光有了佛家的色彩,大悲心与菩提心似乎也正是人世中所缺少的。散文诗《清净之莲》写到这里,我们终于明白智慧的根源是来自于我们的内心最深处。只要我们拥有作者所言的“柔软心”,我们同样也可以感受到作者在文章开篇时,带给我们无限惊讶的“偶尔”的智慧之光。

  是的,我们“究竟要怎样的历练”,“才能像这一朵清净之莲呢?”作者已经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的心足够柔软。我们心的柔软,甚至“可以比花瓣更美,比草原更绿,比海洋更广,比天空更无边,比云还自在。”“柔软是最有力量,也是最恒常的。且让我们在卑湿污泥的人间,开出柔软清净的智慧之莲吧!”

  生活里的很多记忆像是一个个小小的旅店,而人像乘着一匹不停向前奔跑的驿马。

  每次回头,过去的事物就永远成为离自己而去的小小旅店,所有的欢乐与悲痛,所有的沉淀与激情,甚至所有的成功与失败都在旅店里,到当天傍晚我们就要投宿到另一个旅店了。

  每天的睡去,是一个旅程的终点。每天的醒来,是一个旅程的起点!

  身如流水,日夜不停流去,使人在闪灭中老去。

  心如流水,没有片刻静止,使人在散乱中活着。

  我也愿意学*蝴蝶,一再地蜕变,一再地祝愿,既不思虑,也不彷徨;既不回顾,也不忧伤。

  在我们不可把捉的尘世命运中,我们不要管无情的背弃,我们不要管痛苦的创痕,只要维持一瓣香,在长夜的孤灯下,可以从陋室的胸中散发出来,也就够了。

  如果内心的蝴蝶从未苏醒,枯叶蝶的一生,也只不过是一片无言的枯叶。

  但它从内心中苏醒,造就了又一个生命奇迹。人生亦是如此,今天比昨天慈悲,今天比昨天智慧,今天比昨天快乐,这就是成功。因为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的内心更加完美,强大,坚定。这便是成功!!!!

  内心完美的人,对顺境逆境都心存感激,让自己用一颗柔软的心包容世界。柔软的心最有力量。在匆忙地通过斑马线的人群中,我们通常不会去注意行人的姿势,更不用说去注视行人的脸了。我们只是想着,如何在绿灯亮起时,从人群前面呼啸过去。

  上一刻,我们可能幸福地流泪;下一刻,我们可能悲哀地哭泣。但,路,总是不断地,河,总是不停地,向前穿行。

  人生里退后一步并不完全是坏的,如果在前进时采取后退的姿势,以谦让恭敬的方式向前,就更完美了。

  前进与后退不是绝对的,假如在欲望的追求中,性灵没有提升,则前进正是后退;反之,若在失败中挫折里,心性有所觉醒,则后退正是前进。

  当我知道每一个我,每一个自己都是稍纵即逝,下一个自己是全新的。这想法使我充满了启示,总使我有更深沉的感激,更非凡的勇气,去建造未来的自己。

  改变是可能的!开悟是可能的!

  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谁见过人蓄养凤凰呢?谁见过人束缚月光呢?一颗流星自有它来去的方向,我有我的去处。

  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但你要做你自己,因为别人都有人做了。

  对未来真正的慷慨,是把一切都献给现在。

  于岁月,我们走过了许多春夏秋冬;于人生,我们经历了许多冷暖炎凉。

  我总相信,在更深更广处,我们一定要维持着美好的心,欣赏的心,就像是春天想到百合,秋天想到芒花,永远保持着预约的希望!


《红字》读后感3篇(扩展7)

——《爱莲说》读后感3篇

  今天我读了周敦颐的荷花《爱莲说》,尤其是描写荷花的那一部分,让我记忆犹新,她从淤泥中生长出来,却不受淤泥的沾染;经过清水的洗涤后,却不显得妖媚。她的茎中间是贯通的,外形是笔直的,没有多余的藤蔓和分枝,不长枝节。香气传播得越远越清幽,它挺拔,直立地树立在那里,人们只能远远地观赏她们,却不能到*处去玩弄她。

  在那碧绿的荷叶中,隐隐约约有几朵雪白的荷花在悄悄的绽放,她们那么的美丽,仿佛是一位羞花闭月的'少女,朝着迎面吹来的风尽情歌唱。微风朝那一朵朵美丽的白荷花吹去,它们好像有的在歌唱,有的在跳舞,还有的在欢迎正在观赏荷花的人们。

  人们赞美荷花高尚的品质,是因为它出淤泥而不染,赞美荷花的美丽,是因为它她美丽端庄而不妖媚,我爱荷花,赞美荷花,更爱她高贵的品格。

  今天我读了周敦颐的荷花《爱莲说》,尤其是描写荷花的那一部分,让我记忆犹新,她从淤泥中生长出来,却不受淤泥的沾染;经过清水的洗涤后,却不显得妖媚。她的茎中间是贯通的',外形是笔直的,没有多余的藤蔓和分枝,不长枝节。香气传播得越远越清幽,它挺拔,直立地树立在那里,人们只能远远地观赏她们,却不能到*处去玩弄她。

  在那碧绿的荷叶中,隐隐约约有几朵雪白的荷花在悄悄的绽放,她们那么的美丽,仿佛是一位羞花闭月的少女,朝着迎面吹来的风尽情歌唱。微风朝那一朵朵美丽的白荷花吹去,它们好像有的在歌唱,有的在跳舞,还有的在欢迎正在观赏荷花的人们。

  人们赞美荷花高尚的品质,是因为它出淤泥而不染,赞美荷花的美丽,是因为它她美丽端庄而不妖媚,我爱荷花,赞美荷花,更爱她高贵的品格。

素闻莲花乃花中君子,早在小学时就听得莲花的“出污泥而不染”,而我也只是一笑,或许又只是某诗人随口而吟的敷衍之作。然而,*日来我却改变了这种看法。而且是真心佩服它,因为不久前,我们学*了《爱莲说》,我深有感触,从字里行间悟道了许多道理。

世间大富贵者,妖邪者,数不尽数,因而在这个世间,有人迷惘,有人昏沉地度日,而有人因为一念之错成为了名族的罪人。在现在,这个安康的社会,各地仍不断传出贪官的新闻,更何况在古代呢?古代混乱。能在黑暗中脱颖而出,而不不甘落后者更难得可贵了。

黑暗之中,总是会有光亮星星点点。口中读着《爱莲说》,我又回忆起上次去云山水库的经历。

刚坐上游船,全身的劲就使了起来,在那个炎热的季节,每个人不免要出身汗,而越热就渴望清凉。眼见表弟在船边冲水,我已心生不妙。

才没过多久,他已昏迷过去。“本来身子就不好,还冲水干什么?”我埋怨道,忽然眼前一绿,与阳关的强射相比,荷花显得从容、大气任曲,太阳的荼毒,仍勇敢的直立面对。

它的莲心已积累了一捧水珠,在阳光下散发炫目的光彩。仍而,有谁曾想:在散发光芒的同时,它不也在消耗自己的活力吗?

豁然,我想到一种人,哪怕会消耗青春,甚至失去生命,也要尽力在历史上留下淡淡一芒。譬如雷锋、钱学森等。我又看向它,莲叶在若有若无的涟漪冲刷下,洗尽生*一切污点,它傲立在那儿,就像伫立在天际中的一颗星。又想到表弟,我迟疑着抽出小刀,准备割两片莲叶,为表弟纳凉。

看着它,它视乎并不责备我的用心,在阳光下摇曳着,似乎想让我尽快割下了它。但我只割下了一片荷叶,将荷叶搁在表弟的头上。

我没有割下它身体,因为它那身子,虽生于淤泥中,却冰清玉洁;我没有割下它身体,因为我不忍心让独傲的君子只剩下光秃秃的杆;我只割下一片荷叶,因为我盼望以后有幸见到它的人,能从这少一瓣的荷花,知道一切,并尊重它。

荷花在我的心中,一直是洒脱的所在,而在阅读《爱莲说》时,我突然想到了这朵荷花,因为它教会了我——如何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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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读后感3篇(扩展8)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3篇

  前几天,我向汤奇龙借了一本《红飘带狮王》。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一股清香的书香味扑入鼻孔。而书中的情节就像一株迷魂草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整个人仿佛陷入了泥潭,不能自拔。

  故事讲述的是蜂腰雌狮是帕蒂鲁狮群中的一头母狮。在一次捕猎中与掌门雄狮老杂毛发生了冲突。最终,一只流浪雄狮巨鬣和它的助手辫子雄狮打败了老杂毛,巨鬣统治了帕蒂鲁狮群,而上任后的巨鬣却杀害了所有的幼狮。万分心痛的蜂腰雌狮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在流浪的途中她遇上了穷困潦倒的雄狮红飘带。她救了红飘带并与他成家立业,找到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碰上了巨鬣。巨鬣与辫子雄狮打败了红飘带,并残忍地杀害他们的子女。失败之痛使红飘带变得胆小无比,蜂腰雄狮为了重振他的威风,收留了流浪雄狮无鬣公狮。在一次狩猎时,他们发现帕蒂鲁狮群被困在象群的包围圈之中,他们奋勇救了帕蒂鲁狮群,并结为了联盟。由于帕蒂鲁狮群内部发生了分歧,他们趁此机会统治了帕蒂鲁狮群,红飘带当上了首领。但是上位以后的红飘带踏上了巨鬣的老路,同样杀害了许多幼狮 。蜂腰巨狮无比失望,再度离开了帕蒂路师群。

  当我郑重地掀过最后一页时,掩卷沉思,思绪万千。文中的蜂腰雌狮想要改变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狮王即位便杀死群中幼狮的规矩,但最后还是失败了,这让我感触颇深。相比之下,我们人类不也是一样吗?有的人想要改变生物的生存规律,想要征服大自然,克隆出各种动物。但是克隆出的动物失去了他们原有的情感,改变了生物规律。他们虽然与真动物真假难辨,但他们却过不上正常的生活。人类不能只为眼前的利益而鼠目寸光,不能只羡慕成功之花一时的惊艳,而改变了生物的规律。如果我们继续破坏地球生态环境,改变生物规律的话,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留给子孙们的将是一个混乱不堪的生存环境。所以我们不能改变生物规律,要顾及生物的感受,还他们一个纯净的生存环境,与他们和谐共处

  《狮王》由法国国宝级作家、法兰西文学院终身院士约瑟夫·凯赛尔所着,讲述了一个小女孩与狮子共同成长的故事,读后我被帕特里夏与狮王的爱深深震撼了!

  故事中的主人公在帕特里夏出生在非洲一个皇家野生动物园的总管家庭里,她热爱大自然,钟情大草原,能听得懂所有野生动物的语言,她能与它们对话,一只叫“国王”的狮子是她的好朋友。当年,顶多才生出两三天、像瞎猫一样孤立无助的小狮崽被人们在灌木丛窟窿中发现,从那时起,女孩帕特里夏就成了它的朋友、它的保姆。她们在乞力马扎罗山下浩荡的风声里,一起呼号,歌唱,奔跑,嬉戏。渐渐地,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可是青年奥里乌嘎妒忌帕特里夏与“国王”的“爱”,突然向狮子发出挑战,朝狮子投出了长矛。而帕特里夏见狮子负伤流血,就像自己在负伤流血一样,怒不可遏地奥里乌嘎扑去。就在狮子即将用獠牙咬住奥里乌嘎脖子的一刹那,已经闻讯赶到的帕特里夏的父亲布里特开枪射准了狮子的心脏。看到父亲亲手杀死了自己最亲爱的动物朋友,帕特里夏顿时疯狂起来,她无法原谅父亲的这一罪过,心灰意懒的她决定离开父亲母亲,永远地离开森林,离开这个皇家野生动物园,离开她气息所依的野性万物……

  我觉得这本书诠释了人对世间万物应有的博爱情怀。帕特里夏是一个很纯真的女孩子,她很爱很爱狮王,以至于狮王死后她简直要疯掉。帕特里夏与狮王的爱,让所有的人为之震撼!小姑娘对动物的爱,超出了人类对世间万物的爱!在现在的社会中,很少会有人这样去爱一种动物,他们不去爱动物,甚至去残忍的杀害、捕捉这些无辜的生命!最后当我读到“狮子侧卧着,睁着眼睛,脑袋贴在草地上,仿佛还在等待帕特里夏依偎着它躺下。帕特里夏也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最美丽的游戏就要结束,这个最珍贵的生命即将完结。她向国王俯下身子,想抬起曾经守护过她的爪子。可这只爪子死沉死沉,她只好任其耷拉下来。她又把手伸向那双金色的眼睛,那双往常总是对她笑眯眯,眨巴的眼睛。而此时这双眼睛已经没有任何了表情,任何光彩。……国王的脑袋一动不动,嘴巴死气沉沉地大张着。眼睛仿佛蒙上了一层毛玻璃。只有大群的苍蝇围绕着已经暗沉的伤口盘旋,嗡嗡作响。”时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动物也有生命啊,他们也是有感情的,让我们都像帕特里夏一样去真心的爱一个动物吧!真心地保护它,爱它。那么,这个世界将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和谐的世界!

  它是一只令人敬佩的雄狮,不会因为受到了挫折而就退缩;它是一只勇敢无畏的雄狮,为了雌狮毫不畏惧地冲锋陷阵;它是一只将责任牢记于心的雄狮,在雌狮即将分娩时尽到一个伟大父亲的责任。想问它是谁,它就是雄狮红飘带。

  故事的背景还得从蜂腰雌狮讲起:在罗利安的草原的帕蒂鲁狮群中蜂腰雌狮目睹了新狮王上任后残杀幼狮的那种冷血无情的行为。它不能忍受这种丧子的悲痛,决定去寻找勤劳、勇敢、善良、正直的新狮王。于是,它带着杀子之仇成为了罕见的流浪雌狮。之后,它有了新的希望,遇见了对帕蒂鲁狮群觊觎已久的红飘带。经过了无数的失败与挫折,在蜂腰雌狮和无 鬣之狮的帮助下,红飘带终于成为了新一任威风凛凛的狮王。可令蜂腰雌狮没想到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狮王传统更是难以改变。红飘带也像其他狮王一样,为了血统心狠手辣地残害幼狮,同时也刺痛了蜂腰雌狮脆弱的心。最终,蜂腰雌狮离开了这个杀狮恶魔,离开了这个令它触景生情的地方。

  刚看完了结局,我不禁在思考 : 红飘带真的是那种无恶不赦的恶魔狮王吗?不,它不是恶魔!至少它改变了传统,成为了一只 勤劳、勇敢、善良、正直的雄狮,至少它懂得了雌雄*等,至少它知道了当丈夫的责任,至少它能勇敢的面对失败,至少它不是懦夫,至少它还是一只令人敬佩的红飘带狮王!不管时间的流逝,他的雄狮风采会永存于我的心中!

  郭沫若曾经说过:人是活的,书是死的。活人读死书,可以把书读活。死书读活人,可以把人读死。只有好读书,读好书,才能真正读懂书能告诉你的真正含义!


《红字》读后感3篇(扩展9)

——《登山》读后感3篇

  《登山人》这篇文章里有三个人:第一个人刚开始攀登几步感到山陡难登,就退下来。第二个人攀登到半山,半途而废了。只有第三个人,他很有毅力,虽然几次跌倒但是都爬起来再上。最后,终与登上了峰顶。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勇往直前,不要半途而废。

  登山是这样,生活更是这样。2016年*女排和塞尔维亚在里约奥运会上第一局比赛以5比19落后的分值不敌塞尔维亚。从第二局比赛开始,*女排便绝地反击来了一个惊天大逆转打败了塞尔维亚,连胜三局。*女排就是靠不服输的精神打败塞尔维亚,最后*女排为*队取得最重的一枚金牌。

  学*就好比登山。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

  我们现在只是小学生,如同刚刚站在山脚下的登山人,只有努力学*才能登上山顶。看到领略那无限秀丽风光,才会一览众山小。如果你知难而退、半途而废绝不能看到旎丽的风景。那对人生来说是多么遗憾哪!学*上只有苦过了、累过了才能攀到书山的顶峰,才能获取人生的成功。

  今天起,我们要为梦想而战!在攀登书山的路上做一名永不放弃的人!加油吧!同学们!

  三个人去登山,当他们共同来到山脚,抬头仰视了山的巍峨与险峻。

  甲叹息道:“哎,这么高的山肯定爬不上去,我还是放弃吧。”说着便走了。

  乙瞅了瞅甲的背影,*静的说:“既然来了,还是试试吧。”

  “喂,看见那顶端了吗,我一定要登上去!”丙很有信心的样子。

  随后,俩人开始攀登。乙在半山腰中,体力不支。“哎!实在太累了,我爬不上去呀,还是算了。”他想着便放弃了。只剩下丙一人在坚持着,尽管他已经精疲力竭,因为始终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响起:“我,决不能放弃!”就是这么一句话的力量,促使他登上顶峰。尽管天色已晚。

  这只是一个小故事,却饱含着大道理。甲、乙、丙分别代表三种人:一种是碰到困难就打退堂鼓的人;第二种是意志薄弱,在中途放弃的人;最后一种是不屈不挠,屡败屡战的人。相信你不甘为弱者吧,那么请选择坚强。在困难面前,不要低下你的头颅。不要让困难将你踩在脚下,只有将困难搏倒,你才有资格获得成功。假使你屈服了,就注定是个碌碌无为的人。

  困难又有什么可怕的呢?关键是看你怎么应对了。

  爱迪生为了寻找做灯丝的材料,试验了一千多次,也就相当失败了一千多次。但他却笑着说:“我只不过找到了一

  千多种不适合做灯丝的材料罢了。”瞧,多么令人佩服的胸襟啊!李时珍,为了编撰《本草纲目》,磨破了多少双鞋,行走了多少里路。甚至冒着生命危险亲自试药草。这其中的荆棘可想而知。富兰克林,为了证明雷电不是天谴,亲身做了风筝引电实验。当他被雷电击中时,居然笑着说:“我被雷电击中了。”这在旁人眼里是多么愚蠢哪!但其中,但从侧面折射出科学家对真理的执著。试问,假如爱迪生因经不起挫折而放弃,那么今天,恐怕就没有电灯泡了。假使李时珍放弃了,如今,*还会有《本草纲目》吗?被翻译成多国语言更是天方夜谭了。

  对,不会有。放弃了就必定失败。只有顽强才是面对挫折的最好选择。

  挫折,是两面性的。如果退却了,它必然成为你前进的绊脚石。相反,如果越过了,它将会化成你成功的养料。也是人生一大财富,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我们应当直面挫折,笑看风云。

  这是《登山》教给我的,但愿它也能成为你宝贵的财富,指引你在漫漫长路中前行!

  读过许多书《登山》给我留的印象最深。这篇文章写的是革命导师列宁同志的一个真实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得到许多收益。

  这篇文章记叙了列宁同志为看日出和巴戈茨基一道,有意选择一条崎岖、陡峭充满危险的小路上山,在下山时,又坚持从原路回来,目的是有意创造机会,来锻炼顽强意志和勇敢精神,揭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要时刻注意锻炼自己的意志。意志顽强,山岳可搬。在前进的道路上,只有意志坚强,勇于战胜困难、坚持到底的人才能取得胜利。

  巴尔扎克有名句名言:“困难,对于弱者是一个万丈深渊,对于强者是一笔财富。”是呀,如果一个人屈服于命运,屈服于困难,那么他只能是个弱者。但是,如果面对困难,意志坚强,顽强奋斗,那他就会是一个生活中的强人。列宁同志能胜利走过这条令人望而生畏的危险小路的生动事例,就给我们揭示了这个真谛。艰难困苦,使意志薄弱者陷入失败的.泥潭,使意志坚强者能攀上成功的顶峰。

  古往今来,大凡有所成就的人都是经过了一番艰苦磨练,从艰难困苦中崛起的。自学成材的大数学家华罗庚,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居里夫人,大发明家爱迪生,不都是这样的人吗?人的一生总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谁没有过软弱、害怕的时候呢?朋友,当你遇到困难时,就请用列宁同志的这句话来鼓励自己吧:“一个革命者不应该让害怕征服自己。我们要每时每刻、随时随地锻炼自己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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