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3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6-29 07:04:17 读后感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1

  素以诚实、清高著称的赫德莱堡小镇,因得罪了一个外乡人而遭到报复。外乡人以一袋金币为诱饵,使镇上十九位首要公民明争暗斗,演出了形形色色的丑剧,终使赫德莱堡的名声彻底败坏,这个人就是马克·吐温。

  和上次一样,马克吐温写的是自我去败坏赫德莱堡的的设想,虽然是设想,可也把该发生的事情写得十分清楚,他写的这种“设想小说”就像真实发生的事一样。如果马克吐温他不喜欢一个地方,他能够制造丑闻,但这始终不好,所以他写了这篇小说。

  假如马克·吐温真的要这么做,那他遇到的困难可不只这些,但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已经写得十分透彻。

  在败坏的过程中,马克吐温去了很多地方,当然,这些都是他本人得来的资料,赫德莱堡的宫殿、旅馆、第五大街、拍卖场……把每个地方的真实状况都写得淋漓尽致,写出了宫殿的华丽,旅馆的舒适度,第五大街人山人海的景观,还有拍卖场价格不断升高、情绪愈来愈高涨的的物品和人们。体现出了一个正常城市的繁华与热闹,这才是真正的城市!!不像其他的,十分不真实,连个人影都没有,就像“死城”一样寂静,荒无一人。

  那么马克·吐温写的《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其实是一个秘密,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其实就是他自我呀!但他并没有十分明确地写出他自我就是文中那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而是用了这种神秘的方法来吸引读者,正是因为有神秘感,他写的小说才能十分热烈、激烈。我们明白,书中的惊险资料吓不到你,惊险的不是书,而是图画和视频。

  读了这篇小说后,我对于马克·吐温的认识更深刻了,他是一个富有神秘感的人,他写的小说不一样于其他人的,他透过一些简短的、零散的小说,来表达自我对于生活的热爱。关于西方人,马克吐温的品德问题,我想,他即使回到年轻时代,也不会是那个“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2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是马克。吐温最的短篇小说之一。哈德莱堡以“整个地区最诚实清白的小镇”而享誉四方。

  一天一个陌生人在爱德华-理查兹家丢下价值4万美元的黄金,以答谢给他出主意使他致富的恩人。后来全城竟冒出许多人自称就是那个“恩人”,而且他们都是城里的知名人士,结果一个个成了被嘲弄的对象。

  马克吐温是的短篇小说大师,从这里他很现实的批判了,各种成功人士,受人敬仰的知名人士在金钱面前受到了诱惑得到的种种结果。

  哈德莱堡是祖孙三辈一直言传身教下来的小镇,这里的人以清白,诚实,厚道受到很多人的尊重,因为她们从不说谎,从不做败坏道德事情,然后由于一个过路人的报复,愚弄,让这个小镇的人禁不住内心的挣扎诱惑,在一袋子金钱面前变得狰狞不堪,互相猜疑,互相揭底。最后发现是一场闹剧的时候,这个小镇身败名裂,然而主人公却因为阴差阳错的丢失文件而获得巨大的奖金,也许这更能让他们反省到,做人还是不要贪心的好,以诚信为本,这样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3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日得闲读完了它。《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是马克。吐温中后期的一部中篇小说,他一改前期的幽默风格,而用辛辣的讽刺抨击美国社会的腐败、道德虚伪现象,以及金钱所产生的魔力和罪恶。它与《百万英磅》一样,透过在金钱对人的诱惑、腐蚀这个主题,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他从幽默到讽刺的写作风格。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描述的,是哈德莱堡本来是四里八乡最诚实最正直的一个镇子,他们把这种名望持续了三辈,成为了拒腐蚀抗诱惑的典型。为此,他们把诚实正直的美名看得高于一切,教育也从小孩子抓起。但是,由于无意中得罪了一个过路的外乡人,哈德莱堡的三世英名就毁于一旦了。哈德莱堡的几世英名是被那个外乡人毁掉的吗?

  是,但又不是。说是,是因为败坏哈德莱堡几世英名的一系列事件的的确确是那个外乡人一手精心策划的,他实际上就是败坏哈德莱堡美名这出闹剧的总导演。说不是吧,是因为哈德莱堡还不是名副其实的诚实正直,还不是名副其实的拒腐蚀抗诱惑。当然,不是说哈德莱堡一点诱惑都不能抵抗,但是他们只能抵抗那些小打小闹的诱惑,至于面临巨大的诱惑,他们就纷纷陷进去了。因此,哈德莱堡和别的镇的区别仅仅在于,别的镇是抵抗不了芝麻的诱惑,哈德莱堡则是抵抗不住西瓜的诱惑。仅此而已。

  赫德莱堡,其实是美国社会缩影的象征。小说借一袋金币的故事,无情地揭下了资产阶级诚实和道德的假面具,暴露了他们拜金主义的丑陋,讽刺了他们的伪善本质。赫德莱堡实际上成为整个美国社会的缩影,而那19位首要居民也就是全体资产阶级的代表。小说揭露了19世纪末美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

  作家把资产阶级的卑鄙贪婪暴露得体无完肤、淋漓尽致,对资产阶级的道德礼貌作了一个卓越的'总结。以理查兹夫妇为代表的赫德莱堡人根本无力抗拒金钱的魅力,赫德莱堡名誉被败坏是难以逃脱的宿命。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是赫德莱堡人自我。确切地说,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是赫德莱堡人对金钱的贪婪和难以抗拒的欲望。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3篇(扩展1)

——哈德施林克《朗读者》读后感 (菁华3篇)

哈德施林克《朗读者》读后感1

  同学给我推荐了一本德国本哈德·施林克的中文译本《朗读者》。读完这本书的感受,用一个简练而准确的词来形容就是“掩卷沉思”。就像看完一场好电影,走出影院,心仍停留在银幕上的某个场景,又或者听完一张唱片,关掉机器,依然余音缭绕一样。合上《朗读者》就是这种感觉。我并未能像书的结尾说到那样——每一个读者都会把它一夜读完,毕竟书中涉及的历史、道德、情欲、伦理等问题很复杂,让人陷入深沉的思考难以自拔。

  故事讲述一个十五岁的中学生米夏因为偶然的原因爱上了三十六岁的汉娜。对于米夏而言,他在汉娜身上发现了一个突然令自己成熟而自信的世界,而汉娜也因为有了米夏的朗读而安静且散发着柔和的光辉。但是,汉娜不久却突然不辞而别。等到再见到汉娜,米夏已是在法庭实*的法学系大学生,而汉娜却是嫌犯之一。汉娜的罪名是在纳粹时期当过看守,在一次空袭中造成了大批犹太人死亡。(战争开始时汉娜曾在西门子任职,本来还有提升的机会,汉娜却令人惊讶地辞职当了纳粹的看守。)在审讯中,别人把当年遭空袭后起草文件的事推在汉娜身上,她却出人意料地承揽了下来,结果被判终身监禁。

  在知道了汉娜越来越多的事情后,米夏发现了汉娜一生最大的秘密:汉娜不识字!正是为了掩盖这一点,汉娜屡屡放弃前程,几年前离开米夏也是为此。但是在法庭上和众人面前,米夏并没有作出任何透露,也没有替汉娜辩护。出于对汉娜的维护,还是对自己的维护呢?我不能理解。

  汉娜的身影一直索绕在米夏心里甚至贯穿于米夏的一生,婚姻失败的米夏在汉娜入狱八年后,开始重新为汉娜朗读名著,并把录音带寄给汉娜。这给狱中艰难生存的汉娜带来了希望,汉娜凭着录音,并从图书馆借到这些书籍,然后逐字逐句同她听到的内容进行对照,那台录音机也为此就要一会儿向前转,一会儿向后倒,一会儿暂停,因为反复退进使录音机坏过无数次。汉娜竟渐渐学会了读写,且开始满怀希望给米夏写信。收到了汉娜写来的信,内心充满喜悦安慰,但内在柔弱犹豫的米夏却始终没有给她回信。

  汉娜可以出狱了,由于没有别的亲人,狱警联系了米夏,他们这才见了尴尬的一面。米夏发现汉娜明显老了,几乎不知道如何面对她。而就在米夏去接汉娜出狱的当天凌晨,汉娜自杀了。

  这部小说,看后给人一种启迪性,那就是让人性的认知和对社会的思考,来洗涤你的灵魂。

哈德施林克《朗读者》读后感2

  冷暖对接成雨,春秋交替为年,因为遇见,事物发生了质的改变。那么,人与人的遇见,是什么?是一切故事的开始。因为不同的遇见,才有了生命,才有了万千世界上千千万万个不同的人生。

  遇见,从主持人董卿开始。董卿在事业最高峰时期来了个“急刹车”,选择深造留学远方。因为她觉得主持人不应当是演员,而是文人,自己曾经的失误是应该避免的,个人能力需要提升,前进的方向也需重新思考调整。遇见,因选择而改变,也因坚定和优秀更加美好。两年后,无论是《诗词大会》,还是《朗读者》,制片人及主持人的董卿,无疑遇见了更好的自己。这样的遇见,是主动的,积极靠*目标的;想要遇见崭新的自己,是需要勇气、需要沉淀的。

  人动情的遇见,莫过于爱情了。以地为纸,书画一生爱你的篇章,因为遇见殷洁,遇见一生想呵护的人,遇见爱情,周小林卖掉广州的房子置了一片荒芜,为太太养育起一片花海,脚踏实地,诚实劳作于大地,在绽放的花海中陪她一起看月亮看星星。对于城市中忙碌迷茫、低头不语的人群,这该是多么难以想象的生活和相爱的方式。遇见一人,改变一生,恩爱一生,遇见你是我们故事的开始。

  遇见,除了带来改变,也会带给我们惊喜和感动。遇见皇冠,世界小姐张梓琳开始了惊喜的人生旅程,奔赴世界各地参与募集善款超过三千万美元;遇见女儿,她成为了内心丰富、感性的*常妈妈。亲情的遇见,是一生的缘分,是许多感动的开始。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遇见”,让张梓琳的美丽从不同的形式展现出来,传递不同的光芒;而这两次遇见,也会在她人生路上熠熠生辉,成为指引成长的明灯。

  在人生路上,许多人都在执着于遇见个人存在的价值。有这样一群人,在炮火掠过的天空下,在生命时刻在受到威胁的医院围墙里,遇见了新的生命,也遇见了作为医生救死扶伤的使命感,实现自己的价值。他们是“无国界医生”蒋励和她的团队。在不太*的阿富汗,他们在三个月的时间接生了三千多个孩子,而且没有一例孕妇死亡,这在高于*孕妇死亡率二十多倍的阿富汗来说是多么伟大的存在。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表达对生命的崇敬、证明*医生的专业果勇、也找寻到个人存在的价值。在这样一条需要披荆斩棘的人生道路上,我也遇见所爱和为之坚持一生的梦想——为山区的孩子带去希望,带去温暖,一幕幕遇见一步步实现,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一定还会选择遇见。

  感谢《朗读者》这本精品的书,即使只是第一章的内容,我“遇见”许多真挚的力量,开始自己的思考。遇见,遇见你,遇见他,遇见喜,遇见伤,或欣喜或悔恨,或成功或失败,都将是我们成长的一部分。遇见是故事的开始,愿我们足够幸运、耐心和勇敢,把握少许难得的.遇见,书写值得一生回念的结局。

哈德施林克《朗读者》读后感3

  《朗读者》是德国小说家本哈德·施林克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小说,《朗读者》读后感。《朗读者》先后获得了汉斯·法拉达奖,以及"世界报"文学奖。《朗读者》被译成35种语言并且使德语书籍第一次登上了纽约时代杂志的畅销书排行榜首位,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获得2009年电影金球奖、奥斯卡金像奖。

  第一次接触《朗读者》是观看由凯特温斯莱特主演的电影《生死朗读》。温丝莱特的精彩表演,完美重现了小说《朗读者》试图带给我们的强烈思想碰撞,让我们跟随着温丝莱特的一举一动重新思考二战时德国纳粹所犯下的罪行究竟谁来承担?如何承担?

  作者将故事背景设置在了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德国。故事讲述一名于1950年代的德国少年米高和一名中年女子汉娜展开一段忘年恋,但汉娜不久不告而别。米高后来成为年轻律师,再度见到汉娜时,她由于在战争后期中担任一个集中营警卫时的行为成为一名因战争犯罪受审的被告。在人声鼎沸的审判场,面对无数人对原集中营警卫安娜的怒斥辱骂,米高泪流满面。米高知道汉娜一直有一个她深信比她以往纳粹时代更糟的秘密,这个秘密足以推翻对她的指控。那就是,并不识字的汉娜即将承担当时下命令之人的罪。而此时,同为警卫的其他几人却一口咬定下命令之人即签字之人便是汉娜。汉娜凭借自己不识字的秘密,完全能够推翻大家的指责,法官的指控。可是,汉娜并没有这样做。深知汉娜秘密的米高也没有这样做。为什么呢?

  身负纳粹之罪的集中营警卫,他们有罪吗?他们说自己无罪,理由是:我们是士兵,长官下令,我们必须执行,所以我们无罪。这样的辩护逻辑,也可以这样认为:别人让我**,若是人死了,那么**犯便是那个教唆我**的人,而不是我,读后感《《朗读者》读后感》。现实真的可以用如此强盗逻辑解释吗?

  *人可能很难理解,为什么一个人有机会沉冤昭雪,为何却抛之不顾?我想大部分*人都不会理解。这就涉及到一个中西方文化区别的一个关键点--"罪"的理解。德国人大多信奉基督教。不管是*、天主教还是美国新教,尽管具体教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之处,那便是对"罪"的理解。人在出生之初便有罪了,也就是"原罪"。

  《朗读者》是一部非常沉重的小说,埋藏着极强的宗教意味。我在这里试图从西方宗教的角度来解释汉娜不合*人常理的行为。在西方基督教看来,人是有罪的,人在世间的一切行为都是在赎罪。人对自己罪的忽视,便是对上帝的亵渎,是远离上帝的行为。纳粹之罪,是人类之罪,是人在出生之时便带来的人性之罪。面对千夫所指,人往往千方百计为自己辩护,不为其他,只为苟且偷生。这便是人性的缺陷。在西方基督教看来,因为人远离上帝太久了,人堕落了,贪婪、伪善等罪恶便显现出来。

  《朗读者》中的集中营警卫中除了汉娜,所有人都忽视了罪性的自我。所有人都在逃避,只有汉娜一人敢于面对罪性的自我。

  西方基督教中对"罪"的阐述,为我们解决对纳粹罪人罪行的评判提供了非常好的借鉴意义。参与纳粹行动的人都是有罪的,只是罪的程度应当有所区别。从士兵都长官,罪的程度应当逐步递增。而汉娜给我们的启示便是:我亦有罪。谁能像汉娜一样面对十目所视,十手所指时坦然接受呢?

  汉娜的罪毫无疑问是一种个体的罪,但在接受审判的语境中,她的罪已经成为了整个纳粹的所犯罪行的象征物,她所承受的是整体纳粹的审判。其次,汉娜作为曾经的纳粹体制中的一份子,无疑在接受审判时已经被先验地定罪了,审判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和过场。也许在审判的过程中,公众通过这种治罪的形式可以转移或者转嫁出去自我的心理创伤,达到遗忘过去的伤痛,可以心安理得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假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逃避者的行列,美丽的伊甸园还会开满智慧之果吗?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3篇(扩展2)

——哈德施林克《朗读者》读后感

哈德施林克《朗读者》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哈德施林克《朗读者》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看了曹文轩教授对《朗读者》的推荐,于是,迅速找来了这本书。

  拿到这本书,就想一口气读完,正如书的结尾所说,“每个读者都会一夜把它读完”,我亦是在最快的速度读完的。

  《朗读者》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让我或者让我们匪夷所思的故事。15岁的中学生米夏偶然认识了36岁的汉娜,他们成了一对很特别的情人。他和她差不多每天约会,每天他们都会沐浴、朗读。他们一起骑车出去郊游,住旅馆的时候以母子的名义登记。但是,他们之间的矛盾也日趋严重,他们在一次大吵又和好之后,汉娜不辞而别了。两人再度重逢时,米夏已是大学生了,在法庭当实*生,汉娜作为曾经的纳粹战犯成为被告。汉娜在被审的时候,为了隐瞒自己不识字这个秘密,从而接受了其他战犯的“污蔑”,从而被判终身监禁。米夏知道真相后,想替汉娜说明真相,但是经过艰难的抉择,最终选择了缄默。米夏在离婚后,他继续为汉娜朗读,寄去了录音带。汉娜在狱中通过录音带艰难地学*文字,并给米夏写了一些小纸条,但是从未回信。当汉娜即将被释放,米夏接到典狱长的电话,他不得不去看望汉娜,并为汉娜找到了房子和工作。当米夏去接汉娜出狱时,汉娜已经自杀了。

  正如曹文轩教授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的语言非常严谨,非常严肃,但是读之却不觉得沉闷。读过这部小说,让我联想到了三个词——自尊,经历和朗读。

  可以这样说,汉娜的一生都在捍卫自己的自尊。

  她最初是西门子公司的职员,当她要被提升的时候,她为了掩饰自己不识字,从而选择了去当兵在集中营做守卫。人说,一步错,步步错,正因汉娜这一个错误的决定,才造成了她悲剧的一生。纳粹时代结束后,她就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为自己曾经的错误层层“隐藏”自己,因此她不停地更换居住地,因此,不管她多爱米夏,但是,她始终未将自己全部交给米夏。在米夏的心里,她是个谜一样的女人。

  一个36岁的女人,没有家,没有亲人,不敢爱,不能爱,她只能到处漂泊,过着不稳定的日子。其目的既是为了隐藏她当纳粹看守的历史,也是为了掩饰她不识字的秘密。

  汉娜将自己不识字当成了人生中的最大的耻辱,为此她愿意付出所有的代价,哪怕是爱情、自由或者是生命。和米夏不辞而别,不仅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矛盾,更是为了保守住这个秘密。汉娜被其他被告污蔑是她“主谋”,是她执笔写了当时的决策的时候,她为了不在法庭让众人知道她是个不会读写的文盲,她承担了所有的罪责,虽然她知道承认了罪责的后果。

  汉娜选择了“隐瞒”和“藏匿”来捍卫自己的自尊。我想,她捍卫自己的自尊是没有错的,但是,汉娜选择了错的方式。在她年轻的时候,在她风华正茂的时候,在她邂逅米夏之后,都有无数次的机会可以让她学会读写,但是她没有好好把握。

  每个人都是有自尊的,而且都是极力捍卫的。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汉娜的身上得到某种启示。因为我们也总是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捍卫自己的自尊,只是我们没有汉娜那么偏激,也没有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但是,我们和汉娜所犯的错误是一样的。为了维护自己看得非常重要的自尊,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从而失去了人生中许多美好的东西。其实,捍卫自尊最好的方式就是让自己变得强大,这样不用自己费心地维护也有了尊严。

  其次,我还有一点小感悟,那就是一个人的成长经历对他的一生来说都是影响巨大的。米夏因为在那个夏天认识了一位成熟的女人,并相爱,从而改变了他的一生。

  米夏从此变得漠然,麻木,不再相信感情。但是,15岁的米夏是何等的活力四射充满幻想啊!他会在难得的假期里为了见汉娜在凌晨4点起床去搭电车;他会为了攒够远足的路费而卖掉心爱的邮票;他会放弃和父母旅游的机会,只是为了每天和汉娜见面;他会为了汉娜而努力学*,补上落下的功课……当我看着那一幕幕细节描写的时候,我往往会忘了汉娜和米夏之间的年龄差异,甚至会忘了米夏还是个懵懂的少年,我只是为他们之间的感情而感动。

  米夏的冲动与热情在在汉娜的不辞而别之后发生了改变。米夏从此变了,甚至发展他对自己的感情生活都无法正确把握。正如大火余生的那个女作家所说的那样,他肯定有过短暂的婚姻,有一个寄宿制的孩子。作者是不是借女作家的话告诉我们,其实某种经历已经注定了他以后的人生。

  这又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一个古老的故事《孟母三迁》,为了孩子的成长,孟母三次搬家,只是为了给孩子良好的成长环境,其实这也为了让孩子经历该经历的,远离不该经历的。

  虽说,经历是最宝贵的财富,但是有些经历却是不经历为好。如果米夏在15岁的时候,并没有生病,并不缺少亲人对他心灵无微不至的关照的话,也许,他不会结识汉娜,不会有以后的生活,虽说他的人生中少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是也许会幸福许多。

  前几天,听说我曾经的一个学生,今年只有18岁,但是已经结婚生子,现在正在谈论离婚事宜。这又是一个不幸的女孩子。她自己曾经也是被母亲抛弃,由父亲带大的孩子。她自己的悲剧又将在自己的孩子身上重演。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经历注定什么样的人生,这也许就是宿命。我想,我们做父母的还是应该给孩子创设良好的成长环境,让他们经历他们该经历的,享受属于他们的`美好的未来。

  朗读,在书中被描写得很美,甚至有极致的美。电影《朗读者》中的朗读细节也拍摄得很美。在他们约会的时候,他们唯一的思想交流就是朗读,我认为其实他们没有其他的交流。

  但是,朗读让他们俩都发生了改变。米夏的朗读让汉娜为之赞叹,米夏就在肯定和赞赏中获得了信心,他从一个学业**的孩子成了优秀生。汉娜从朗读中也获得了心灵的*静,她变得柔和而安静,这是一个成熟女人最吸引人的魅力。

  汉娜入狱了,但是米夏并没有忘记汉娜,虽然他为爱过汉娜而惭愧而自责,虽然他不敢见汉娜,虽然他希望汉娜从此远离他的生活。因此,他选择了为汉娜继续朗读。他的录音带给汉娜带去了生的希望,也给她的生活赋予了新的意义。甚至,汉娜借助录音带学会了基本的读写。米夏为汉娜读了很多很多的名著,送去了一摞摞的录音带。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米夏并不是为汉娜而读,他也是为自己而读。在朗读的时候,能忘却世间的纷扰烦杂,忘却人生的悲苦凄凉,忘却心灵烦恼忧伤,能让人沉浸在一种美好纯净的氛围里,获得心灵的*静和祥和,甚至朗读“超越了喧嚣,超越了生死”。一个终日忏悔和纠结的米夏只能依靠朗读来让自己获得*和和安生。

  我想,我们语文教师应该将引导我们的孩子学会朗读,朗读不仅仅是为了解读文本,不仅仅是为了表演,不仅仅是为了课堂教学的需要。我们要教会我们的孩子将朗读当成生活中的一部分,通过朗读去体会人性的美好和生活的快乐,通过朗读去丰盈自己的人生去获得更幸福的人生。朗读,不再是形式,而是作为人的一种需要!

  《朗读者》是一本让人手不释卷的书,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3篇(扩展3)

——《德兰修女传》读后感3篇

  写名人传记大概是最保险最省心最不会出错对了,小说纯属虚构,你要从一开始就构思框架惨淡经营。名人列传就不一样了,几个重大事迹成就摆在那儿,在挖掘一点史料,探索当事人的内心,写的稍微有文采一些,OK,中规中矩,两三星就有了,小说一写烂了就一星。

  很惊讶豆瓣评分居然这么高,我个人认为三星不能更多。大概是因为有配图,文字浅显易懂,所以才这么受欢迎?豆瓣一搜德兰修女传也全是华姿写的。

  我看下来首先是觉得mother terresa翻译成德兰。我觉得明明就是特蕾莎修女啊,文中用姆姆让我觉得太别扭了。

  通篇读下来感觉就是特蕾莎从小决心献身主,要好好做一名修女,甘于贫困,无比虔诚,靠着祈祷能把善款祈祷到,也许因为我不是基督徒也没有信仰的关系,不是很能理解。作者文采还是OK的,但是感觉没有深刻挖掘人物内心,大多是陈述事实,内心剖析也比较肤浅,难以引起读者共鸣,我看的感觉是特蕾莎一路就是靠着信仰支持顺利走成了这条路,可是特蕾莎也是普通人啊,不是不用吃喝的天使,她其实选择了一条非常艰难困苦的路,她作为常人而不是圣人,在困境中是如何坚持的,在这条路上她有没有过动摇?有没有过后悔?她是如何说服人们捐款,如何分配这些善款,如何管理协会的修女牧师的呢?

  爱也是一种信仰

  没有看过宗教方面的书籍也不了解他们对于宗教的那种强大信念为何物,但德兰修女的经历却让我看到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朝圣者。18岁高中毕业,心里就萌发了要去修道院的强烈想法,她深信这是上帝对她的召唤。18岁,我们都还是不谙世事的孩童,但是为穷人服务的想法已经深刻驻扎在她的心底,放弃良好的生活条件,放弃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光,有点类似*古代的出家。她说这是上帝的选择并不是自己的选择,自此她开始影响更多的人。

  38岁她放弃在修道院里面的生活,开始走入那些受苦难折磨的人群之中,因为她坚信如果没有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只是每天在修道院内就没办法对他们的经历有切身感受,这一切还是在经过*两年的争取之后才实现。之后她凭借自己对于上帝对于世人强烈的爱意,创办了临终关怀院,麻风疾病治疗的机构,关注怀孕母亲的健康以及她们的宝宝。这一系列的举动都是因为她爱这个世界,爱每一位世人。

  生命的价值和尊严

  德兰修女用毕生的精力实现自己的承诺,那些被家人抛弃,身体腐烂生蛆,在垃圾堆里的人~修女没有放弃他们,反而把照顾他们每一个人都当做是上帝对自己的召唤,她亲切的和那些人握手,有时候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微笑,并没有过多的言语,但是这些都让那些人感受到了她对于生命的尊重,让她们感受到世界的爱。有人离去前对修女说:谢谢你让我觉得自己此刻像个天使一样。

  高中时有一篇课外阅读,乞丐在街上向一个男人乞讨,但是这个人摸遍了全身的口袋都没有找到现金,然后他满怀歉疚,握着乞丐的手说:“对不起,朋友,我今天忘了带钱。”

  他们都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示对于生命价值的尊重。

  生活中看见的故事

  街上随处可见乞讨者,有朋友戏谑道如果我都给他们救济的话,过不了多久我也该被被人救济了。也有很多很多的说法,这些人都是团伙作案,利用人们的同情心,集少成多,他们都是很富有的人呢。亲眼见过一个老人乞讨,说自己几天没吃饭云云的话,姑娘就把自己买的面包给了那个老人,结果老人说我只要钱,姑娘很气愤说不要拉倒,就把面包也拿走了。其实还能说什么呢~

  公交车上一个女孩提着电脑背着很重的书包,有个男生主动把座位让给了那个女生,以为他会下车,然后他站了一个多小时回学校。和阿飘异口同声的说原来咱学校还有人品这么好的人。

  很多人说现代的我们都是没有信仰的人,不否认。有时候觉得有信仰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做很多事情的时候就会有准则约束着自己,所谓的道德标准。

  书中常出现的一句话:爱到成伤。

  沉默的果实是祈祷,祈祷的果实是信仰,信仰的果实是仁爱,仁爱的果实是服务,服务的果实是和*。——题记

  在我读完最后一行字后,我轻轻得合上书。但是我却呆呆得坐在椅子上,很久很久都不能从书中回到现实生活中来。脑海里总是会浮现出那些骨瘦如柴的人们,那些无私奉献的修女和那个令人尊敬的姆姆。无论是印度的.贫穷,还是德兰姆姆和修女们对穷人的爱,都令我无法相信。但是,我又不得不相信世界上还有那么一个地方:那儿的人没有家,没有钱,甚至连食物都没有,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仅仅是一堆垃圾。虽然那儿贫穷,但是那儿仍然充满着爱。我也不得不相信世界上还有那么一群人:他们爱穷人,他们为穷人中的穷人服务,他们不求回报,他们过着和穷人一样贫穷的生活,但他们很快乐。书中描写的,是我未曾了解的世界——贫穷,但充满爱。

  当我第一次拿到书的时候,着实被封面上的人给吓了一跳。那是一个瘦小的、年迈的、甚至有些丑陋的老人。但在我读完后,当那个封面中的老人重新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时,我觉得她已经变了。她眉宇间流露出来的那种无止境的慈祥,她脸上那一道道深深的皱纹里散发出来的爱的光芒,她那双不知拯救过多少人的手和那条洁白的廉价的代表她身份的修女服。她不再瘦小,不再年迈,不再丑陋,她是伟大的。她就像拯救世界的奥特曼一样,但她用的不是暴力,而是爱。她用爱感动着世界,用爱拯救着世界。

  德兰姆姆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给她取名为:龚莎。在阿尔巴尼亚语言里,龚莎就是花朵的意思。龚莎小时候就很有爱心,她看见穷人在排队领取面包,就问开药店的爸爸:“爸爸,你那里有只好贫穷的药吗?”看!我们的姆姆多么伟大。她那时只是个学龄前的儿童,她就懂得去关心别人,帮助别人。

  而我呢?在我还是个学龄前的儿童时,我在干什么?我还躲在父母的身后,向他们要着糖果,要着玩具,甚至还和别的小朋友抢零食。那个时候的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饿,什么叫苦。父母把我当成掌上明珠,无时无刻的保护着我,生怕我哪碰伤了,哪摔疼了。那时的我只会说:“爸爸,我要这个。爸爸,我要那个。”我根本就不会想到别人,关心别人,哪里会问出:“爸爸,你有没有治疗贫穷的药?”而那时候的姆姆,已经在关心穷人了。姆姆一生都在帮助穷人,就在她还是一个学龄前的儿童时就已经开始了。

  德兰姆姆的一生经历了不知道多少次的坎坷。她遭穷人的误解,遭世人的辱骂,遭其他教会的反对。但她都没有放弃,她一直坚持着一个信念:一生都为穷人中的穷人服务。

  再看看我,我在学*的时候,生活的时候,经历的困难与德兰姆姆的困难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我却时不时就想要放弃。这道题不会做了,就想着不做了。看见考卷上的压轴题,就直接放弃,有时可能连看都不看一眼。语文看文言文的时候,读不懂了就不读了,随便翻译一下就草草了事。学游泳的时候,呛了几口水就再也不肯下水去了。学炒菜的时候,被油溅了一下起了个胞就不再接*油锅了。我的那些困难是多么的小啊,有的简直都称不上是苦难。只要我稍微努力一下,我完全可以克服它们。但是我缺少的正是德兰姆姆身上那种坚持不懈的毅力。她深知我们活在一个光明与黑暗并存的世界里,因而她用整整一生来邀请我们,邀请我们选择光明。一生的坚持是需要怎样的毅力啊!

  姆姆的全部个人财产,就是一张耶稣受难像,一双凉鞋和三件旧衣服。姆姆从来都不穿袜子,哪怕是在寒冷的冬天。她认为只有体验穷人的生活才能体会到他们的艰辛。没有一个穷人会对那些西装革履满腹经纶的人在乎的,因为他们是那么的高高在上,不切实际。说得多做得少。正是看到了这点,所以德兰姆姆一生坚持贫穷,只要一有钱就把它奉献给这项事业。我想坚持是一件很难的事了,而坚持贫穷就更难了。没有坚定的信仰,没有对上帝的热爱,没有忘我的奉献,这是不可能做到的。而我连坚持每天写日记都做不到,更不用说是一生坚持做一件事。姆姆一生的坚持,让我再一次对她佩服的五体投地。

  她爱世人所不爱,她爱世人所畏惧,她爱世人所遗忘。她努力一生,只是想给那些最穷的人安慰、温饱和做人的基本尊严。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特立独行做的却是所有人都希望做的事。

  书后有一个小故事。

  有一天,一个人到上帝那里,要和上帝讨论天堂和地狱的问题。

  上帝对那个人说:“好吧。我让你看看什么是地狱。”

  他们走进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一大群人正围着一大锅肉汤,但每个人看起来都营养不良,饥饿而且绝望。原来,虽然他们手里都拿着一个可以伸到锅里的汤勺,但汤勺的柄比他们的手臂还长,他们没法把汤送进自己的嘴里。

  上帝又对那人说:“来吧,我让你看看什么是天堂。”

  他们走进了另一个房间。这个房间里的一切都和上一个房间一模一样,还是一群人,一锅汤,一样的长柄汤勺。惟一不同的是:大家都在快乐的唱歌。

  那个人就问上帝:“我不懂,为什么一样的环境和条件,他们快乐,而那个房间的人却悲苦?”

  上帝微笑着慈爱的回答:“我的孩子,这很简单,因为在这里,大家都在喂别人,而在那里,他们只喂自己。”

  在地狱,每个人只想着自己。他们不懂得互相帮助,他们不懂得关爱别人,因此他们饥饿,他们绝望,他们生活在地狱。

  在天堂,每个人都为别人着想。他们懂得互相帮助,他们懂得关爱别人。因此他们快乐,他们幸福,他们生活在天堂。

  也许地狱更加像我们现在的社会。人人只想着自己,不会去关心别人。人们贪婪的索取着,却不懂得回报。每当商场有免费赠送的活动时,人们就会里三层外三层的挤过去,把商场围的水泄不通。每个人都有着一颗如此贪婪的心,都想要尽可能多的得到自己不劳而获的东西。

  而德兰姆姆呢。她一生都在帮助穷人中的穷人,她一生都在奉献。而她从来都不求回报。她从来都不想着要出名,从来都没有想要让自己变得富裕,甚至她在诺贝尔领奖台上说:“事实上,这项荣誉,我个人不配领受。但我愿意代替世界上所有的穷人、病人和孤独的人,来接受这项奖金。因为我相信,你们是愿意借着领奖给我,而承认穷人也有尊严,也有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权利。”德兰姆姆,您怎么会不配领受呢?您有多伟大,您不知道吗?

  1997年9月5日9点30分,这位深爱穷人,同时也被穷人挚爱的伟大修女,因为心脏衰竭在加尔各答仁爱传教修女会总部安然辞世。让我们从加尔各答悲伤的雨季回到今天,我们都学会了如何去做,如何去爱。

  德兰姆姆,一个被赐福的伟大的灵魂。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3篇(扩展4)

——《特别的女生萨哈拉》的读后感300字3篇

  我用了两周时间将美国作家爱斯米—科德尔所写的《特别的女生萨拉》仔细地阅读了三遍,喜爱至极。

  萨哈拉在学校里是一个需要帮助的笨学生,可实际上,她热爱阅读,还喜欢写作,并且写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书,藏在图书馆里,她渴望有一天让别人看到。直到一个“行为怪异”的波迪小姐成为了萨哈拉的新老师之后,与众不同的学生生活就在萨哈拉的面前展开了……小姐喜欢和大家讲故事,谈感想,还喜欢在每个学生的日记和作文上写批语。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发现萨哈拉并不特别,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女生,热爱阅读,喜欢写作,当它遇到了一个了解孩子心灵的老师的时候,她就从一个需要帮助的笨学生变成了一个优秀的学生。我也像萨哈拉一样热爱阅读,喜欢写作,幸运的是我一直有一个支持我阅读、懂我心灵的好老师。我会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执着的坚持自己的阅读、写作之路。

  这段时间,我读了《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萨哈拉在学校里,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她是一个笨学生,但她热爱阅读和写作。她很幸运遇到了一个特别的老师——“波迪小姐”,波迪小姐不允许任何一个孩子接受“特别教育”,她不断努力的让每一个孩子进步。

  在波迪小姐的帮助下,萨哈拉终于认识了自己,努力让自己实现梦想。她开始写日记,还自己写了一本书,并把这本书藏在图书馆里,希望别人能看到。

  我不希望我像德里一样在日记本上骂波迪老师是母猪和破老师;我不希望我像德里一样反强;我不希望我像德里一样学*不好。我希望德里会改掉自己身上的坏毛病;我希望每个像德里的人都会改掉自己身上的坏毛病。

  我们让“不希望”先生安息吧!“不希望”先生的死让我们感到高兴。我希望“希望”小姐会飘满整个地球。

  有一本书,主人公是以一个沙漠命名的`,她的名字叫萨哈拉;有一本书,傲居04年度国际读者协会儿童图书奖;有一本书,曾经风行世界几十年,发行千万册。它就是——《特别的女生萨哈拉》。

  在书中我看到无人帮助的萨哈拉,在负责的妈妈的帮助下,从小就变得很成熟,对未来鼓起无限希望。可是当萨哈拉上完五年级的时候,被她的校长认为是个需要特别教育的“笨学生”,她一下子坠落了谷底。但是她的妈妈关心她,使出一切心思让她终于逃离了苦海,但是最终她还是要留级。这个时候,她的表妹瑞秋说的一句话把她的作家之门打开了,更让她幸运的是,新来的特别老师波迪老师,原来是除了她妈妈之外,另外一个相信她才能的人……

  我相信萨哈拉最终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虽然她经历了同学的嘲笑,老师的讽刺,但是这一切都挡不住她的成功之路!

  我相信我也会是一个特别的音符,特别的女孩!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很特别。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3篇(扩展5)

——《特别的女生萨哈拉》读后感300字3篇

  几天内我看完了一本名叫《特别的女生萨哈拉》。

  萨哈拉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是一个特别的女生,为什么呢?因为她是一个不爱读书、不写作业、不学*的笨学生,并且还是需要特别帮助的`孩子,但是实际上她热爱阅读,疯狂的喜欢写作,她甚至还写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书藏在图书馆的940栏后面。

  直到一个新老师波迪小姐的出现,事情才有所转机,这个波迪小姐行为非常奇怪,对待学生也很真诚,连调皮鬼德里都被波迪小姐的感情融化了,变得不那么调皮了,萨哈拉更是有所改变,改掉了不爱写作业的坏*惯,她还逐渐变得开朗了……

  通过这本书让我知道每天写日记很重要的,记录下自己的喜怒哀乐,积少成多,慢慢的就会发现它是伴我成长的一本书。

  当我第一次看这本《特别的女生萨哈拉》的封面时就被吸引住了,而当我翻开书的时候就被书的内容给吸引住了。

  书里面讲的是一个名叫萨哈拉的普普通通的女生,萨哈拉在学校里,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中,她是一个需要“特别帮助”的笨学生。可实际上,她热爱阅读,还喜欢写作,还写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书,藏在图书馆里,希望有一天能够让别人看到。直到一个新学期,在波迪小姐的帮助下,她渐渐认识了自己,于是她拿起笔开始写日记。一次次得到肯定,一次次唤醒她的学*意识、写作热情。萨哈拉遇到了一个特别的老师——波迪小姐。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爱着每一个孩子。她不允许一个孩子去接受“特别的教育”,她要带着每一个孩子进步。她在不断努力着,却没有苛求,她一直在耐心等待着。因为她相信时间会改变一切。萨哈拉终于又找回了原来的自己,她在努力实现着自己的作家梦,新的生活就在她面前展开了。

  从中我明白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就象萨哈拉,学*成绩虽然不好,但她爱看书,爱写作,坚持每天写日记,她改掉了不写作业的坏*惯,最后和班里同学们成为好朋友。

  拿着这本崭新的书,我有种一下子把她读完的冲动,不知为什么,每每拿到一本新书,我都想什么也不要做,静静地坐在一个朝阳的地方,美美地把她看完。但现实毕竟没有想象的那样遂人愿,我还是在几天内才读完了这本书。虽然是一部儿童文学,但她却也深深地吸引了我。就如译者所说:“儿童文学都是童话。是作家们在写着渴望,写着很久很久以后才可能出现的事情。”这本书写的就是一种渴望,对未来的盼望,所以它打动了我。

  这是一个没有父亲的女孩子在说自己的故事。从一开始的给父亲写信而不寄出去到后来的认可自己,相信自己会成为一个作家,其中她们的老师波迪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本书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它所描述的教育方式,我认为学生最需要的就是理解与支持,比起一味的教导,理解更容易被接受,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道理,但很少有老师能做到。我们应该考虑到学生的想法,很多时候以温和的方式对待一个学生能让他感到被尊重,从而是他信服你,并认真听取你的建议。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3篇(扩展6)

——《赛德克·巴莱》观后感3篇

  期待了很久的电影沙龙在12月11日如期而至,带着新的想法我又看了一次影片,这次的收获颇丰。

  观看完电影后,我关注到了原始部落他们的生活方式的改变、他们的生存空间以及他们的图腾。也通过同学们的提问和探讨,了解到了影片体现出的交易场所的改变以及建立关系的方式,更认识到了产权概念的名词和文明与野蛮的相对性。

  在影片中,除了紧紧跟随自己信仰的莫那鲁道之外,吸引我还有达奇斯。他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他的矛盾源于他是夹在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人。这个人物充满了对两种文化身份的困惑,承受了由文化混乱带来的种种痛苦。两种文化冲突对立的标志性体现在了这个人物上,最终他也因此“切开了自己充满矛盾的肝肠”。

  除此之外,从影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赛德克人的生活方式是打猎,而他们的生存空间就是猎场,因而他们经常为了争夺猎场而展开种族斗争。他们用打到的猎物与*换盐,这就涉及到了他们与外部关系的建立。土着部落通过交换盐的方式成为了所谓的“纳税人”,即受到了当时“*”的管制。在日本人殖民之前,土着部落的交易场所是山下的*居住地;而在日本人统治了这片区域之后,他们建立起了类似社区的交易处,改变了当地人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场所。那么,这时候我们又会疑惑:日本人是如何在土着部落不接受异族人的情况下成功的进入这片区域,并且建立了某些统治他们的机制呢?对于这个问题,影片中也有所体现。除去一开始的暴力进驻,接下来长久的统治就有赖于日本人与原住民双方之间的妥协了。

  从当地人在打猎时去日本派出所借枪的情节我们就能看出,日本人尊重了他们的打猎传统,他们承认了赛德克人的猎场。日本人不与赛德克人争夺他们所信仰的猎场,而只要木材。在赛德克人的产权概念之中,他们的猎场指的是林子中的会跑的动物,活的就是他们的,至于不会动的,树木等,他们不在乎。简单来说,就是日本人所需要的与赛德克人信仰的猎场没有冲突,因而他们能够和*共处一段时间。那么,为何赛德克人又反抗了呢?问题还是出现在了猎场的冲突和信仰的消亡之上。树木没了,自然林子里的猎物也少了,那么他们的猎场也不存在了。至于信仰,在这些“生番”**本人进行殖民教化之后,很多年轻人的脸上已经失去了他们应有的图腾,即日本人影响了他们的信仰的传承,于是赛德克人为了猎场、为了图腾,进行了一场“不是求生,而是向死”的反抗。

  最后,通过麦思杰老师的讲解,我意识到,我们不能通过我们的视角和眼光去评判他们原本的生活方式,不能居高临下的去俯视别人的文明。我们需要关注的是他们如何看待自己的文明,如何评判他们所处的“社会”。就像麦老师说的,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评价文明,而是理解文明。同时,麦老师所举出的马林洛夫斯基的例子让我更清楚地知道,野蛮和文明的概念不是绝对的,而我们却由于自己不同的生活经历而界定了我们所处的社会,也主观的界定了野蛮与文明的概念,所以野蛮与文明应该是相对的。

  以上,就是我观看了这部影片以及与同学们的探讨所理解到的和学*到的东西。期待下一次的学*机会。

  他们循着祖灵的训示,夺回属于他们的猎场。《赛德克巴莱》是信仰、生命、灵魂的诠释。

  在险恶的日据时代,赛德克族被迫失去了自己的文化信仰,男人须服劳役,不能狩猎;女人帮佣,不能编织彩衣。英勇善战的英雄莫那鲁道见证了三十年来的压迫统治。因一场误会种下了日警与赛德克族的紧张关系,自此族人便活在恐遭日警报复的阴霾中,忍辱负重的莫那鲁道深思后,明白只有挺身为民族尊严反击,才能成为真正的赛德克巴莱!

  “赛德克巴莱可以输掉身体,但一定要赢得灵魂!”虽然我不太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也不了解他们的民族*俗以及信仰,可是他们值得尊敬。人生是需要选择的,而一个群族的命运也需要选择。虽然他们知道即将面临灭族,但是他们还是义无返顾地选择了遵循本族的文化与信仰。在日据时,他们受尽了欺凌。现在,他们自豪地告诉我们:如果你们的文明是叫我们卑躬屈膝,那我们就让你们看看野蛮的骄傲!!

  虽然他们走了,带走了肉体,却留下了精神。不战死则自缢,他们的民族气概深深地震撼了我!现在和*的社会中,谁能体会到他们**时的悲愤,以及反抗时那一刻的自豪?

  他们用鲜血取得了胜利,用生命换来了骄傲,他们是真正的赛德克巴莱!

  最*,老师让我们看了一部电影,那就是“赛德克巴莱”,主要是在说在日本统治下的原住民族,因文化、种族的冲突,而引发的“雾社事件”。从他们的奋战过程中,我心中有了许多感触。

  电影一开始,赛德克族住在一个美丽的世外桃源,过着生态*衡的生活。但是随着日治时代的来临,他们被强迫改变原本的生活,让头目莫那鲁道非常痛心。赛德克年轻人要求莫那鲁道带领他们反击日本人,于是他们的战争必就此展开。

  莫那鲁道明知道这是场必定会输的战役,但还是拼命的反击,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相信,只有这么做才能成为真正的赛德克人,死后才能走上让祖灵认同的彩虹桥。

  “如果文明是要我们卑躬屈膝,那我就让你们看见野蛮的骄傲。”他们不愿意让他们的猎场就这样被文明给吞没,他们宁愿光荣地死去,也不要羞耻的活着。他们靠着这种意念,前往公学校的运动会血祭祖灵,他们的勇气和精神令人敬佩,他们的民族意识值得我们学*。

  我觉得不只原住民,就连*在以前的作为也跟现在差很多,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生活方式,如果说打打杀杀是不对的,这种用现代角度来批评,是不公* 的。我们应该要反过来思考他们有什么地方是值得敬佩的。他们即使遇上连自己都心知肚明敌不过的敌人,他们还是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往直前。换作是你,你办 得到吗?他们把他们的不甘心用实体行动表现了出来,而你又如何呢?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3篇(扩展7)

——哈姆莱特读后感6篇

  *日我看了莎士比亚所作《哈姆雷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雷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雷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后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后来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积极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剧中的主人公哈姆莱特——丹麦的王子,作为理想与爱的结晶,在接受了人文主义思想的熏陶后,他无疑是明朗、阳光、幸福的宠儿,他正直、善良、明辨是非,现实似乎像乌托邦一样完美。而就在此时,传来了哈姆莱特父死母嫁的恶讯,心中的美好城堡顿时坍塌,面对叔父杀兄占嫂,置侄儿于死地的卑劣行径,恋人、朋友的无情背叛以及外敌的虎视眈眈,哈姆莱特对世界以及对未来生活的看法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理想与现实巨大的变化与差距而迷失了自我。直至他昔日的梦幻、理想和信念的破灭,由“快乐的王子”转身成为“忧郁的王子”。

  此时,复仇成为哈姆莱特生活的重心。他精神阴郁、犹疑。一方面是现实的悲剧,他孤身回国,自身力量薄弱;另一方面,他偏激且悲观的认识人生,认为每个人都有恶的潜质,“复仇”使他否定人性中的美、善的一面,于是他想到了逃避——死,却无此勇气,内心矛盾而激烈的碰撞把剧情推向了高潮,使哈姆莱特存活于每个人矛盾的内心之中。复仇的外在冲突让位于哈姆莱特的内心冲突,是奋起与命运抗争,还是选择最终的逃离?他追怀理想,又对现实的丑恶感到失望,甚至悲观;向往人性的善又深信人自身有恶的渊蔽;想重整乾坤,又因人性之恶的深重而感到回天无力,觉得人生无意义又对死后世界充满恐惧,深爱母亲和恋人,又怨恨她们的“软弱”。莎翁将主人公内心的矛盾、苦闷、困惑、迷惘和恐惧剥落于纸上,使“哈姆莱特”这一形象圆满而立体。

  哈姆莱特最终在杀死叔父为父亲报仇后自杀结束,以自身生命的终结为人文主义的逝去留下惊鸿一瞥。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爱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爱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通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非常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择了死,“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美好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不过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悲剧罢了。

  《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悲剧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悲剧”。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

  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角色: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能力,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考虑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我感到很奇怪的是,为什么他可以毫无顾忌地送两位大臣上黄泉路,可以干净利落地除掉雷欧提斯,却迟迟不肯杀死叔叔为父报仇?甚至错过了能够杀死克劳狄斯的机会呢?哈姆雷特说:“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那么他的顾虑是什么呢?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用弗洛伊德主义者的看法: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他不能采取行动,是因为他也有过弑父的念头,在他灵魂的天*上,他和克劳狄斯的罪孽是同等的。在他眼里,鬼魂代表了善的父亲,克劳狄斯代表了恶的父亲,而它们都是他母亲的丈夫。只有当他的母亲喝下为他而准备的毒酒的时候他才真正有了杀死克劳狄斯的勇气和决心,也许正是这种情结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和失望,他才会狠心地拒绝了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被鬼魂缠绕,他被复仇包围着,他是痛苦的,他是无助的。为了复仇,他牺牲了许多。但是,他确实是一个难以理解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能够成为莎翁众多剧作中最具魅力的人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至今会一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我是很少看戏剧的,因为我觉得戏剧已十分过时了。闲时翻看了莎翁的戏剧《哈姆莱特》,大脑中关于戏剧的空白被人性的光辉充满,这光辉也曾照亮过一个时代。

  哈姆莱特是个悲剧人物,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他勇敢善良却又优柔寡断,但他终究是个英雄,是英雄总值得颂扬。一直以来,人们只要提到莎士比亚,总会想起他笔下的英雄哈姆莱特。但莎翁却将所有同情都交给了女配角奥菲利娅,她的命运根本不被她自己掌握,而是交给无情的虚无。没有同情心的神不是神,而事实是神没有同情心,用数学的思想来说两者之间便是一空集,也就是我所说的虚无了。奥菲利娅的悲剧性在于揭示了人的脆弱。

  帕斯卡说过:人是一株有思想的芦苇。人生易逝,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因为偶然的灾难会轻易地将它夺去。人性的光辉和人的脆弱成就了美德和智慧,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认真书写。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是哈姆莱特的呼喊,是莎翁竖起的人文大旗,是民主写给专制和神权的檄文,预示着一个时代的来临。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字——人,当我们用歪歪斜斜的笔迹留下这个人字时,却不知道它的来之不易。那个年代,那个被神主宰的年代,为了真理,人被谱写成《神曲》,人被画成具有笑穿千年魔力的微笑,人被神在火刑柱下煎熬。但这个人终于被前赴后继的战士举起,被但丁讴歌,被达·芬奇画出,被*坚持,被布鲁诺坚信,被米开朗基罗雕刻,被伽利略发现,被莎士比亚化作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被更多的没有留下姓名的学者传播。面对这样来之不易的人,我们怎能随便写下?

  今生今世,我已在空白的纸上描下了一个人的框架。墨已研好,就只差挥动大毫,笔走龙蛇,造就一个威武的撇和一个雄壮的捺。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惯。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3篇(扩展8)

——托莱摩斯的面包房读后感 (菁华3篇)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托莱摩斯的面包房》的书。主要讲了博鲁特是托莱摩斯小镇的“面包王”,他做的面包是小镇上吃的,每天都有很多很多的人买他的面包。可直到有人在街对面开了一家新的面包房,在面包王大赛中获得冠军,博鲁特才发现,做的'面包不是盗取别人的秘方而是努力用心的去制作。

  一开始,博鲁特的面包房生意一直红红火火,顾客如云,博鲁特收了三个徒弟,每天过着忙碌而充实的生活。可自从对面又开了一家面包房,这让博鲁特有点不安。对面的面包房刚开始生意冷冷清清,可后来却越来越红火,把博鲁特的顾客抢走了一半。他只好派大徒弟潜伏进去,找到做好面包的秘方。可是一天又一天,一年一度的面包王大赛开始了,大徒弟竟然帮助对面的面包房获得冠军,这让博鲁特十分生气。我体会到博鲁特被嫉妒冲昏头脑,竟然让自己的大徒弟去打听做好面包的秘方,而不是继续努力做面包,越挫越勇,吸取教训。如果我们也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不要像博鲁特一样。

  面包王大赛之后,大徒弟卡鲁鲁把秘方告诉博鲁特,也把为什么不提前回来的原因告诉了他。一开始卡鲁鲁十分矛盾,一边面对博鲁特的任务,一边面对现任师傅的信任与耐心,以至最后,卡鲁鲁并没有回去告诉秘方,而是辞退了这份工作。我体会到了卡鲁鲁不是一个自私自利、忘恩负义的人。这个秘方就是用山脚下的水来做面包,而为了这种水,需要很大的开支与辛苦的寻找,所以卡鲁鲁决定不告诉博鲁特。

  所有的成功不是盗取别人的创意,只有付出努力与汗水才能取得成功。

  暑假里,我阅读了《托莱摩斯的面包房》这本书。书中主人公博鲁特是托莱摩斯小镇的“面包王”,他的面包房每天都门庭若市。他对自己的手艺非常自信,认为小镇上无人能比。可是有一天,有个叫赤路德的人在街对面不远开了一家新的面包房,从此博鲁特就开始不安,甚至让自己最信任的徒弟卡鲁鲁去当卧底偷学技术。时间慢慢过去,小镇一年一度的面包王大赛开始了,一直以为可以蝉联冠军的博鲁特失败了,而赤路德得了冠军。博鲁特面包房的生意越来越不好,这时他收到了徒弟卡鲁鲁的信才真相大白:赤路德的面包那么美味并不是他的手艺很好,而是他每天精心研究可以提升面包味道的食材,用爱和真诚烘焙着每一块面包。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觉得书中博鲁特失败的原因是他以为自己做的面包最好吃、最受欢迎,就安于现状,没有再继续努力了。而赤路德成功的原因是他每天持之以恒地努力寻找优质水源使得面包更加美味。就像我们学*一样,不能因为成绩一时的优秀,就自以为是,不再努力,要明白“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天外有天,山外有山”;也不能一味的攀比,做好自己,每天坚持努力才是最重要的。

  在托莱摩斯这个淳朴的小镇里,有一位被人们公认的”面包王“博鲁特。他在大街上最显眼的'地方开了一家面包店。他做的面包响彻大名,就连居住在二十公里的人们也要专程跑过来买他的面包。博鲁特也每天把面包变着新花样:香喷喷的土豆面包,可爱的动物面包,朴素的白兰地面包......就在这时,在博鲁特的面包房旁,有人也开了一家面包店,而且比”面包王“做得更好吃,这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一年一度的面包王大赛来了,一向收获”面包王“称号的博鲁特今年居然前三甲都没有进,第一名竟是开在他旁边的那家面包店!博鲁特的心里充满了极度的失望和沮丧。

  《托莱摩斯的面包房》这本书读完了,我想,作者小仓明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是:面包做得好吃,可能不需要太高深的技艺,朴实、普通的水就可以提升面包的味道,这就像人生,最朴素的东西才是最珍贵的。这就是一个人对于幸福的感觉,有了对幸福的感觉,我们就会以一颗朴素而感恩的心去对待他人。我们要以*和的心态去面对成功与失败,最重要的,还是你是最幸福的人,你才能创造出世界上最幸福的味道!

  我爱这本书!正因为如此,我期待有一天,能去拜访托莱摩斯小镇!


《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读后感3篇(扩展9)

——别饿坏了那匹马读后感优选【10】份

  有人说,说假话就是撒谎,人要讲诚信,不能撒谎;而有人则认为,生活中有时候也需要“善意的谎言”一开始我也认可第一种想法,有句名言还说: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可是,当我读了一篇文章——《别饿坏了那匹马》后,想法就改变了。

  文章讲的.是残疾青年和作者的故事:作者酷爱读书,即使没有毛票,也偷偷地看书,守书摊的是残疾青年,他的爸爸得知后,扇了他两个耳光,责备他的做法,随后又让他扯马草换钱,但马草并不好卖,在卖不了马草的日子里,就强迫自己不去看书,残疾青年为了让他可以多读些书,便谎称自己家中养着一匹马,说要每天都买他的马草,最后又说别饿坏了那匹马。当作者得知他没有马时,并没有去怪残疾青年,而是向他投去了感激的目光,由此可以看出残疾人是个用心良苦的人。显然,文章中的残疾青年撒了谎,而且是善意的,但是,最后的结果却很美好,作者吸收到了更多的知识,同时也领悟到了人间真情的真谛。

  所以说,人有时候,编织一个善意的谎言,也会给对方带来好处。不过,如果为了达到自己的某个目标而去撒谎,那就是恶意的,我们不应该那样做,虽然给自己带来了好处,却有可能伤害了别人。

  第10课《别饿坏了那匹马》是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是一曲爱的颂歌。课文记述了一位残疾青年为了让“我”每天能安心地来他书摊读书,谎称家里需要马草,让“我”每天扯马草换书看的故事,表现了残疾青年对“我”的关心和爱护。全文语言质朴,浓浓的爱意自然流露于字里行间。

  令我是这么一句:它先是一愣,继而眼睛一亮。笑着对我说:“过来,让我看看你的马草。”他认真看过马草后。冲屋里叫道:“碧云,你出来一下!”从这可以看出,当我说出自己的马草卖不出去的时候,他对这件事感到很突然,所以“一愣”;当看到我那无奈样子,又为了让“我”能心安理得地看书,他又马上想到了一条帮助我的好办法,所以“眼睛一亮”。他让“我”过去,还认真地看了看“我”的马草,这都是他假装出来的`,目的是让“我”相信他真的需要马草。多么善良的大哥哥呀,为了让爱看书的“我”有书读,他竟想得这么周到。更让“我”这个书迷不仅看到了自己爱看的书,而且看的那样从容。

  爱在我们身边,它们不需要惊天动地,它们悄悄地保护着人类,温暖着人类,当一个人有困难的时候,是谁帮助了他?是拥有爱的人。他们总是默默无闻,不求回报。我曾看到过这样一幕:在回老家的车上,到了一个停靠点,本应该停车,可司机不知为什么,丝毫没有停车的意思。一位抱着小孩,还提着包的妇女大喊:“司机,快点停车,我要下车!”司机依然装作没听见。“我要下车,我要下车!”这位妇女很着急。终于,有一个中年人冲司机大喊:“她要下车,听到没有!”

  接着,又有好几个人叫司机停车。司机无奈,只好缓缓的把车停下来。可那个妇女因一手抱着孩子。一手还提着行李,行走很不方便。这时,坐在邻座的一个少女帮她把行李提下了车,刚才那个中年人还一边说:“慢一点,慢一点……”

  我很感动,那么多的人都在帮助一名妇女,而且素不相识,他们只是同一辆车的旅客,为什么?因为人就是要互相支撑,互帮互助,互相给予关爱,互相分享快乐,互相品位生命的真谛……

  这世界上,万年冰山都有融化的时候;大海也有干枯的时候;生灵也有灭绝的时候;唯有爱,超于世上所有的事物,永不磨灭,永远永远……

  寒假里我做完了作业,预*了四年级下册的语文书,其中有一篇《别饿坏了那匹马》这篇课文我非常喜欢,读了无数遍。

  课文讲的是一个五年级的孩子,他每天都到一个残疾人的书摊看书,可是他每次都是身无分文,每次都假装自己选书的样子,看几个小故事,然后溜之大吉。可他每次去的时候摊主都会对他宽厚的一笑,有一次,他又去看书,他看的《红岩》这部小说,江姐忍受酷刑时那十指连心的.疼痛直锥他的心,他泪流不止,这时候父亲突然出现,不由分说的打了他两巴掌,然后告诉他:“都像你这样白看书,人家怎么过日子?搬运队的马车夫需要马草,你可以扯马草换钱。”从此,他清晨就去扯马草换钱,可是有时候他卖不到钱他就去不了书摊,有一次他背着马草路过书摊时,摊主叫住了他,并告诉他他们家正好需要,让他把马草给他,并让他天天去看书,直到有一次他发现了其实摊主家并没有马。只是想帮助他。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动的泪流满面。他读书的热情感动着我,我们现在有这麽好的条件,一定要多读书,而且不论做什么事情要靠自己的劳动去获得。

  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前几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叫《别饿坏了那匹马》。

  《别饿坏了那匹马》主要内容是一位爱看书的作者被爸爸看见自己,没有花钱就看书的事情,并打了作者说让他扯马草挣钱看书,当书摊的残疾青年看见时,他对作者说了个善意的谎言,撒谎说他家有马,要买我的草,但在不久,他的谎言被拆穿了,这几天,他买作者的所有马草在青年的小院子里已经堆成了一个小山似的,明显看来,那些马草已经变得枯萎焦黄了。

  学完这篇课文,我很感动,因为残疾青年用宽厚和善良“编织”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让人听见一曲使人泪流直下的乐曲,虽然说青年这是一个谎话,可是他却是善意的,是为了圆一个酷爱读书的孩子的读书梦而存在的,也许残疾青年他们一家非常贫困,要靠这个不起眼也不怎么赚钱的书摊来养家糊口,但是残疾青年却依然不顾及个人的利益,去帮助别人,这种心态是一般人都不会拥有的,这是一颗纯洁善良的星星在一些人的心中闪闪发亮,这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做像这位残疾青年一样的,要做一个纯洁善良和善解人意的不会计较个人得失的实现别人愿望的人。

  这一课给我感受很大,让我明白了人世间的真、善、美还有爱!

  今天,卢老师教了《别饿坏了那匹马》这篇课文,读后使我感慨万千。

  作者上五年级那年,学校不远处的书摊是他流连忘返的地方。可是主人公常常身无分文,只能装作选书的样子偷看书中的故事。他父亲知道后,打了他一巴掌,让他扯马草换钱,不能白看书。但是守书摊的残疾青年却不求回报,编织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让“我”心安理得地看书,但谎言不久就戳破了……

  当读到文章的结尾,我深深地被残疾青年不计一已得失,无私帮助作者的品质所感动,觉得那谎言便是这世上最美的语言。在《的听众》的文章中,也是如此,老教授说自己耳聋,用善意的谎言让“我”从音乐白痴变成能上台演奏的小提琴手,他们真是用心良苦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谎言是不被认可的,是一个贬义词。爸爸妈妈从小就教育我们做人要诚实,不能撒谎,更不能欺骗他人。有句话说得好:“轻诺必寡信”。撒谎对自己,对他人都会造成伤害;而善意的谎言所带来是却是感动。如果残疾青年和教授没有编织善意的谎言,那么这世上将会少了一位作家和一个小提琴手,该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啊!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明白了:生活中还是需要善意的'谎言。这样,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不会那么遥远,生活就会更加丰富多彩,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读了《别饿坏了那匹马》之后我被书中的残疾青年那种宽厚,善良,乐于助人的那种品质感动了。

  这个课文中的主人公酷爱读书的*惯。我好像也有这种*惯。每天晚上我不看十页至二十页我就睡不着觉。

  主人公那种白看书的*惯我也有一点,有时在图书馆的时候我就拿一个我喜爱的一本书时我就会在一个没人的角落在哪里窃读起来了。说到这点,我想到了我之前学的林海音写的《窃读记》里也有白看书的这个行为。

  主人公在那里自己去卖马草赚钱卖书的时候,我感到自己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我就没有去赚过钱去买书,但是我在家帮过妈妈做过家务。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我的爸爸,妈妈,哥哥都不在家。我在家也没有事情做,我就想到了妈妈每天或者天天做的是什么,我一想到就在那里默默的做起了家务。

  残疾青年的善良我在马路边上有所见闻。有一天,我练完跆拳道会家看见马路边有一个青年给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一百,而且还帮助老人会到了家中。这是多么感人的一个场面呀!

  这 篇课文真让我受益匪浅呀!

  善意的谎言,美好的心愿,无处不在的爱,它们温暖着人心。让我们把这美好的一切永恒!

  难道谎言都是坏的吗?不,不是。谎言有好,也有坏。好的谎言就是善意的谎言,它可以让一个人有信心,让一个人高兴,也可以让一个人快乐。相反,坏的谎言也就是恶意的谎言,它可以让一个人生气,让一个人难受,更可以让一个人伤心。

  爱就在我们身边,它不需要惊天动地,却默默地保护着我们,温暖着我们。当一个人有困难的时候,是谁帮助了他?是拥有爱的人。他们总是默默无闻,不求回报。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所幼儿园里,有一天,一个女孩哭着跑了过来,对老师说:“为什么我没有爸爸?为什么别人有,我却没有?”原来,小女孩的爸爸妈妈因种种缘故去世了,现在是她的姑姑再养大她。老师先是一惊,而后又沉默了一会儿,说:“不,你有爸爸妈妈,只不过他们去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很美的地方,他们一直在你的身边,每天晚上,你看看天空,那两颗最亮,那么,他们就是你的爸爸妈妈,他们在看着你,看着你开开心心,同时也在看你哭鼻子!”小女孩说:“不,我不要让爸爸妈妈看到我哭,要让他们看到我笑,开开心心地过每一天!”说着,小女孩高兴地跑开了。这一个善意的谎言,让小女孩又对生活充满了信心,让她又有了生的希望!

  一个残疾又贫困的青年,他的身上,就有爱。文中“坐下来慢慢看吧!”这短短的七个字,就充分表达了他对小学生的关心。“别饿坏了那匹马。”青年对小学生编的了一个谎言,它是善意的谎言,让小学生心中温暖,忘记了白看书的尴尬,也忘记了害怕受到责备的,那颗吊着的心。

  善意的谎言,美好的心愿,无处不在的爱,它们温暖着人心。让我们把这美好的一切永恒!

  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前几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叫《别饿坏了那匹马》。

  《别饿坏了那匹马》主要内容是一位爱看书的作者被爸爸看见自己,没有花钱就看书的事情,并打了作者说让他扯马草挣钱看书,当书摊的残疾青年看见时,他对作者说了个善意的谎言,撒谎说他家有马,要买我的草,但在不久,他的谎言被拆穿了,这几天,他买作者的所有马草在青年的小院子里已经堆成了一个小山似的,明显看来,那些马草已经变得枯萎焦黄了。

  学完这篇课文,我很感动,因为残疾青年用宽厚和善良“编织”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让人听见一曲使人泪流直下的乐曲,虽然说青年这是一个谎话,可是他却是善意的,是为了圆一个酷爱读书的孩子的读书梦而存在的,也许残疾青年他们一家非常贫困,要靠这个不起眼也不怎么赚钱的书摊来养家糊口,但是残疾青年却依然不顾及个人的利益,去帮助别人,这种心态是一般人都不会拥有的,这是一颗纯洁 善良的星星在一些人的心中闪闪发亮,这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做像这位残疾青年一样的,要做一个 纯洁 善良和善解人意的不会计较个人得失的实现别人愿望的人。

  这一课给我感受很大,让我明白了人世间的真、善、美还有爱!

  今天我学*了《别饿坏了那匹马》这篇课文,这篇文章主要说的是“我”为了不白看残疾人青年的书,扯马草换钱。他谎称自己有一匹马,天天买“我”的马草,后来有一次“我”发现他根本没有马。文中残疾人青年的精神让我非常感动。他自己本来就是一个残疾人,处境非常的艰难,可他还是时刻为他人着想——让“我”白看他的书。文章是为了赞扬残疾青年乐于助人的美好心灵。

  文章最后,“我”发现了他善意的谎言,他居然还向“我”说对不起。该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我”白看了他的书,还让我坐下接着看书,看得出他不想让我四处奔波,他在作最后的努力。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盲人,每天晚上提灯笼出来散步,他根本看不见,这样做只是为了把光明传给每一个人,看清脚下的路。是呀,我们时刻都应该去尽自己的一份力。即使这个盲人无法看见脚下的路,我相信他一定能够用心灵感受到带给他人的便利与温暖。他和书摊老板都是残疾人,可他们同样都有一颗善良光明的心。有一首歌唱道:“接受我的关怀,期待你的笑容。”人字的结构就是互相支撑,我们更应该互相关怀。互相关怀对方,重要的不是外表,而是心灵美好。如果人人都贡献一份爱,世界将会更美好。

  读完这篇课文后,青年那美好的心灵深深烙在了我的心里,真情是沙漠里的一泓清泉,让濒临绝望的人看到希望。真情是黑暗中的一座灯塔,让失去目标的人看到寻找到方向……希望大家也能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去关怀他人帮助他人。

  这篇课文讲的是身无分文的我经常在一个残疾青年的书摊上看书,可是我没有钱,所以总是偷偷看,然后溜走,可是那个青年知道坐着在偷看书,但并没有揭穿。

  而是满足了我看书的愿望。父亲知道后却狠狠的教训了我,还让我以后扯马草换钱后再去看书,可是马草不好卖啊,那个青年知道后编造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说自己家的马要马草,所以我以后的马草就卖给了那个青年,最后我才知道那个青年都是骗我的,他为了满足我看书的愿望,买下了我的马草。我知道真相后非常感动!

  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对那么残疾青年的赞美,赞美了他的高尚品德。生活中虽然不能撒谎。但是也少不了善意的谎言,这或许对他人是有好处的,当我读到“一堆焦焉枯黄的马草堆在那里,这些天我卖给他的所有马草。可是那匹马呢?那匹正香甜吃着我的马草的马呢?”

  我的眼泪都快要挤出来了,这是一片感人肺腑的文章,读到可以让人流眼泪的文章。那位青年虽然自己的日子不好过,但他放弃了利益,得到了一些没有用的马草的这种高尚品德,怎能不使我们感动,又有谁会不感动呢?

  我想,我们就算不能象文中的青年那样,也要做一个象作者一样爱读书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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