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后感实用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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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墓笔记》读后感 1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读后感 2

  1977.3.5,你诞生于世,吴邪,生日快乐!

  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安。

  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告诉他,生日快乐,你是吴邪。——哪怕是隔着书页,自语着。

  吴邪,你知道吗?

  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

  吴邪,你知道吗?

  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

  吴邪,你知道吗?

  我总会想着你站在西湖边上笑起来的样子,就像三叔说的你是人间绝色。我有多喜欢你,描述不出来,我要喜欢你很久很久,三十八岁的你,能不能照顾好自己?

  吴邪,你知道吗?

  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

  吴邪,你知道吗?

  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

  有人曾对我说 对别人善良 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去到他的身边。

  我想,未来的故事,一定是“用我一生,还你昔日天真无邪”。“38岁快乐呐,小三爷!

  《盗墓笔记》读后感 3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周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谜团。在这盗墓途中,无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无邪称作“闷油瓶”的他性格沉默寡言,上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无比,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的“老闷血宝”。他总能在队友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往。

  《盗墓》中老九门裘德考,张家和他组织的关系错综复杂,他们相互利用猜忌,各种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无邪一干人等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他们或许找到了更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等等。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的自我追寻。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到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而他却什么都挽留不住。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人,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小哥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都说张家强大如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淡然,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盗墓笔记》包含了我太多太多的爱,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盗墓笔记》读后感 4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

  《盗墓笔记》读后感 5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周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谜团。在这盗墓途中,无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无邪称作“闷油瓶”的他性格沉默寡言,上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无比,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的“老闷血宝”。他总能在队友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往。

  《盗墓》中老九门裘德考,张家和他组织的关系错综复杂,他们相互利用猜忌,各种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无邪一干人等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他们或许找到了更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等等。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的自我追寻。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到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而他却什么都挽留不住。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人,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小哥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都说张家强大如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淡然,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盗墓笔记》包含了我太多太多的爱,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盗墓笔记》读后感 6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xx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一个十年之约;20xx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中国人在我们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通过亲眼目睹他们那样的盛况,但我自己心中的波澜亦久久教育不能为了*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可以再次成为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盗墓笔记》读后感 7

  以前完全没有注意到盗笔真的很给,虽然之后同步刷了很多同人,没有开通天眼,属于盲看状态。

  最*重温不用赶情节,看得比较细,看到点天灯那里小哥主动按惊惧的吴邪肩膀安抚他,颇为震动,这就是以前不会care、现在却可以嗑得死去活来的地方。*时他比较擅长打打杀杀直接清障给安全感,在此处却好像没有必要地迂回来精神安抚吴邪,通常这好像是胖子的功能,能看出来一个是吴邪当时确实很慌,一个是胖子当时还不知道来历,所以三人之中他这一表示实则非常必要。

  初中的时候喜欢刺激,只把它当灵异探险类,对斗里形形色色的奇事异物印象更深。如今看那些推理的部分,才会get到为何他们非常人的点,这些都是我以前会跳过直接看结论的地方。

  而且吴邪真的是一个很好的story teller,他设定是好奇心重,且是有从普通人被骤然拉入盗墓界的经历,这个过程非常急速,他就会把很多他注意到的、同时也是读者好奇的地方放大,掰得很细地去讲,所以花笑他“学术盗墓”,但也正好符合第一人称的性质。不过有时候推理需要,不免要故弄玄虚,搞得整段都很克也是常事……

  另外出于推理天性,他喜欢揣摩人,经常换位思考,这部分内容也非常好看,有些观察微妙、细致,堪称毒辣。

  也有十几年如一日不变的东西,就是我对这种相声调调的热爱,原著风的一大精髓就在于此。以前最爱的人物是胖子,无他,口条实在太顺溜了,记忆第二深就是的他跟吴的扯淡,每段看下来都记忆犹新。

  《盗墓笔记》读后感 8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xx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一个十年之约;20xx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中国人在我们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通过亲眼目睹他们那样的盛况,但我自己心中的波澜亦久久教育不能为了*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可以再次成为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盗墓笔记》读后感 9

  读完了,读完了。

  我的第一感觉居然是松了一口气。可能是一直为铁三角提心吊胆,可能是一心想寻求“终极”的含义,但是我还是略带迷糊的读完了。

  一路见证了吴邪的成长,可以说看评论,一路骂过来的。“我就没见过这样的男主,什么都不会,只能拖后腿”“怎么会有这么没用的`男主,磨磨唧唧,软弱无能”“一头废物的猪”......诸如此类的话,评论几乎全是,但是看到这些评论下面总是有人在怼,我就莫名的踏实了。

  我承认,三叔有些坑没有填,有些细节有问题,但是他带给我们了那些有血有肉的人物。一步步成长追求真相的吴邪,失踪专业户的闷油瓶张起灵,插科打诨调节气氛但粗中有细的胖子,忠心耿耿为三叔不要命的潘子......他们构成了这一系列故事,他们自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们各自成长着,为这个故事奉献最好的自己。

  铁三角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张家古楼石缝里的潘子被读者永远记住了,“终极”成为不想再提的秘密......瓶邪的十年之约还没有到期。我们不会缺*,接下来,还有许多个十年。

  用我十年,换你天真无邪。

  《盗墓笔记》读后感 10

  时隔两年,我依然心存敬畏,从《盗墓笔记》到《藏海花》,我沉浸在三叔构建的宏大盗墓世界中。震撼于每一个环环相扣又谜团迭生的情节。

  我看到了可爱天真的吴邪在历练中不断的成长,从对三叔和小哥的依赖中慢慢学会独立,当他戴上三叔的人皮面具去从容应付陈皮那些人的时候,我知道,他可以挑起家族的重任了。

  闷油瓶,再危险的时刻,仿佛只要他一出现,所有人包括读者悬着的心都能感到心安。可他却又如此神秘,他的家族成员都有着麒麟纹身,齐长无比的手指,他的血能够驱走粽子,禁婆,尸蟞……然而,他却患有家族失忆症,每隔一段时间,他的记忆便会被清空,他一直不知道他为了什么而生,或许只是家族使命。最后,他选择了回到长白山,留给读者和吴邪的是一个清瘦的背影以及十年之约。而稻米们在十年后的2015真的就来到了那里,景区被挤爆了,大家也许觉得那些人不过是脑残,但在粉丝心中,这不过是为了完成心里的梦,梦中的小哥就住在那座山。

  胖子是最搞笑的,各种活跃气氛,闷油瓶善于缄默,他则喜欢车大炮。仗义善良幽默每一个都是他

  体会颇深,很多想法却无法用文字准确表达,就这样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 11

  看完《盗墓8大结局》后已经一点了,周围黑漆漆的,一片静默,我真后悔自己还没去睡觉,算了,也罢,多少惊魂恐怖的场景都看过来了,心想《盗墓》要是拍电影了,那特效要是好的话准能吓死我了。

  当然,想说说我对《盗墓》的感受。也不是一时兴起而去看《盗墓》的,是一同学说起瓶邪,我觉得有些耳熟,当时也没在意,不过百度了一下,觉得还是值得一看的,后来才后悔了,每次夜晚躺在床上看手机里的《盗墓》文档都能把我吓个半死。不过有小哥在的时候我并不紧张,虽然也会觉得下一秒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总归只有“刺激”二字可以形容,并不觉得很担心,因为小哥总能化解危机。反而只有吴邪一人向往格尔木的时候,我惊恐得快要得心脏病了,事后想起都觉得后怕呢。

  《盗墓》给我最大的感受除了惊恐、刺激还有总也理不清的谜团之外,要数胖子和吴邪的幽默了还有吴邪和小哥的感情了。先说胖子和吴邪的幽默,光是看他们爆粗就觉得好笑了,更不用说那些俏皮话了,所以总觉得很好玩,在很紧张的情境中又营造出搞笑轻松的氛围。

  说起吴邪和小哥,我总觉得只是很单纯的友情和深厚的战友情吧,虽然我很期待会怎么描述他们之间的互动,但发现小哥对每个人都这么冷淡,对吴邪也没有特别不一样。吴邪对小哥很看重也是因为小哥救过性命且大家出生入死过,吴邪这么重感情的人,自然也会很真诚的对待小哥。

  这么一来我真觉得“瓶邪”在《盗墓》中几乎是没什么蛛丝马迹,虽然有小小失望,不过也很感动吴邪、胖子和小哥三人铁三角的关系。到最后,结局总算理清了,谜底也揭开了,不过我的心情却和吴邪一样异常沉重,大家到最后都几乎去领便当了,这个秘密也让人毛骨悚然,想不到竟然是这样错综复杂。

  不过看了作者南派三叔的最后人物介绍,心里又稍加宽慰了,起码三个好兄弟还在,吴邪还背负着小哥的约定,相信十年过后,当青铜门打开,小哥看到吴邪的时候不会再是一副面瘫的样子了嘻嘻。

  《盗墓笔记》读后感 12

  我是从结束了《藏海花》的阅读后,才萌生要写些什么的

  在很多年前,我是非常厌烦读小说的。我觉得那是一个漫长且繁杂的过程,而我则是一个信息的速食主义者所以,当我结束了长达9本书的《盗墓笔记》的时候,我甚至被我自己所震惊。而,《藏海花》或者应该被叫做《盗墓笔记前传》我不得不说,我深深的陷进了南派三叔所创造的这个巨大的漩涡中去,并乐在其中。

  当然,这不是今天要写日志的主要目的。关于这篇日志,我希望把主角的位置留给闷油瓶子张起灵,而不是关于三叔所塑造的老九门,甚至张家族人的那些云层后无休止的小秘密以及所谓的终极。亦或是张家族人与汪藏海横跨千年的较量

  如果说三叔加注到吴邪身上的是一种命运的包袱的话,那么三叔加注在小哥张起灵身上的则是不幸与凄冷那是一种残忍。甚至超过任何精神形式

  故事的一开始,三叔就赋予小哥强大的身手与神奇的血液。而这些唯一的好处似乎只是为吴邪提供了绝对的安全感。确实,这种安全感是绝对的,不管对于谁但是,这些却为小哥带来了凄凉的人生。

  记得故事里是这样描述小哥的:“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存在似乎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连”。这种精神层面上的无感,是一种无能为力的空悲。于是,几乎整个故事的一半里程里,小哥都是在踏着自己的足迹寻找自己的过去。尽管这种过去是种折磨与悲痛但他别无选择所以,当小哥去青铜门履行家族使命前跟吴邪告别的时候,才会说:“我想,你大概是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吧”

  三叔用沉默寡言和几乎匮乏的面部表情掩盖了小哥所有的内心世界没有人知道小哥是否曾经感慨过命运,悲伤过年轮或许他在感情世界里的感知犹如婴儿在整部故事里,似乎只有吴邪真正的去关心过闷油瓶子张起灵的内心世界,尽管小哥把自己的世界封闭的很牢。但吴邪一直试图努力的靠*这大概是三叔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人生中唯一的温暖,尽管小哥对此的回应仍是冷淡的。他似乎并不懂的去表达一些东西

  当故事的最后,三叔果断让闷油瓶呆在大铜门后去守护终极十年的时候,所有人都为这么个可怜的人痛心着但三叔似乎并不愿意就这样放下折磨他的刀所以,在《藏海花》中,三叔又给他加注了悲惨的童年自小无父无母,苛刻又严格的训练,被采血当苦力,不顾惜他的生命,甚至目睹了族人相互厮杀的场面所有的这些他都是面无表情的面对着还要穷其一生背负家族的使命所以连吴邪都怀疑这个世界上究竟还会有什么事能让这么个人真正伤心呢所以,当他在**庙看到那座小哥哭泣的雕像时,会那么的震惊。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他哭泣呢这是一个让人有绝对的安全感却又有强烈保护欲的令人心疼的人物

  有很多时候,我甚至觉得闷油瓶子张起灵是三叔内心的一种设定那是一种脱离世界的向往,但又在这种向往中饱受空虚和孤独这种孤独犹如闷油瓶的世界一样,深入骨髓

  我不知道三叔的故事还会如何继续下去我只知道,关于这个故事,只要三叔想,他就可以无休止的讲下去打个比方,一开始或许会觉得三叔在编一个篮子,故事展开,继续,然后收网,最后结局,做成成品。但是,三叔却在编一个*子。一开始的篮子底儿“老九门纠纷”只是现在*子“张家族人的秘密与汪藏海的较量”的边缘部分

  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执着于这个故事只是,在故事的后续,希望能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命运有个温暖的交代。

  《盗墓笔记》读后感 13

  当你把盗墓笔记五部从头看到尾,然后再追寻着三叔不断的更新,就会发现,这本书吸引人的是悬疑,而留给你的是感动。

  盗墓笔记,对我而言,应该是一部感人的小说。

  每个角色都十分的.饱满鲜活而真实,每一次下斗盗墓每一次生死关头都会有关乎人心的较量,也会在黑暗而阴冷的墓穴中闪烁着人性的善美。

  胖子是跑偏,爱扯淡的,见钱便两眼闪光的,典型的堂而皇之下斗捞钱的盗墓贼,但一个人毕竟都会有多面性的,他看似五大三粗外表下的胆大心细,多次在吴邪一行人快要走投无路时为他们指出了一些门道甚至是一线生机,他见钱眼开的财迷性格,却没有抹去他的善良和义气,生死关头这个财迷也是会变身做次天神的。

  吴邪,有生意人的心细却没有生意人的心机,有年轻人的爽朗坦率却没有年轻人的莽撞冲动,有盗墓贼的机灵敏捷却没有盗墓贼的贪生怕死。吴邪,一如其名,天真无邪。在很多事上他表现的很天真,几经历险,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对待一次次突如其来的死亡威胁时他的表现比那些精于盗墓的土夫子都来的坦然许多,他也会害怕,但害怕也就止于害怕,却绝不会因为害怕而冲破他的道德底线拿人垫背以求自保,害怕是负面情绪,他的天真让他把别人动歪脑筋的心思拿来一秀他的勇敢和智慧。在一些时候他也表现的很固执,固执背后的动机却很天真,他要把同伴一个不落的带回去。天真无邪同志,用他的天真无邪倒映出一个失去过去看不到未来的谜般人物的真实存在,那个孤寂而拒人千里的张起灵,似乎只有他的天真无邪能倒映张起灵出无人说破的心,倒映出他的真真切切的生命,告诉那个闷油瓶子“如果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

  张起灵,他的命运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没有过去,找不到存在过的痕迹,连怎么去笑都已忘记了,好不容易有个吴邪闯进他的生命唤醒他笑的本能,给了他一份生命面对生命的郑重承诺,让他找到了一个生命的见证人,如此的欣慰,波澜不惊的眸子下会有几分动容吧,可就是这么短暂的慰藉也被毫不留情的剥夺了,再次的失忆,再次的遗忘,他失却了记忆,记忆也抛弃了他,但是惟独那个天真无邪的商人没有抛弃他,依然是他的同伴。可是当神秘的老头对他们两人下了命运的预言“你们两个在一起,迟早有一天有一个会被另一个害死”,他们该如何选择,难道真的要为了保全另一个他而就此形同陌路?希望不要。不管他人怎么预言他们的结局,都希望他们能够一路走下去,一个太孤独,一个太善良,他和他都需要彼此的扶持。张起灵和吴邪这两人的名字起的多好,邪灵退散。

  三叔,不管他的真名是解连环还是他本身就是个二十年经营着的骗局,他在吴邪心中将永远是他的三叔,永远是个称职而尽责的三叔,亲如父兄的三叔,即便他是害死他真正三叔吴三省的凶手。吴邪一声发自肺腑的“三叔”,二十年前的血债早已一笔勾销,最初的记忆涌回现实,他的离去应是带着几分从容,他终于对得起三叔这个名字。

  或许盗墓只是一场闯进他们生命的巧合,巧合过后是圆满的收场还是回归各自生活的分离,还或者是生死相别,这在那时都已显得不太重要了。就算是所有的经历所有的血泪都是建筑在记忆尽头的谎言,人心的背叛,无奈的欺瞒之上,但他们谁也不会后悔彼此信任一路走来,就像我们亦会珍惜盗墓笔记留给我们的那些细碎而闪光的心情,还有一份真实的感动。

  《盗墓笔记》读后感 14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代替吴邪,只身前往长白山云顶天宫青铜门内,再次沉睡十年。胖子留在巴乃,永远的陪伴已经死去的云彩,而吴邪选择成为吴三省,留在杭州。

盗八的最后一句话是,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是啊,多好,还有一个十年,多忧伤,还要一个十年。即使18年的现在早已是第十三年了,即使817那个属于长白山约定已经过去,又一次踏上前路的他们,在《重启》里,依旧相互扶持着,依旧在为救相互的命而不顾一切。

所谓的未来,和现在其实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等不到千年雨歇,也不知道三叔去了哪里,弄不清二叔的真正目的。他们再强大,再无畏,或许也终究抵不过那些用千年的时间和思考,造就的阴谋。

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现在的我们,再说出这句话,又去哪里寻所谓天真呢。时间,就是这样一种东西,过去了就是过去的,我们可以否认可以不相信,但在那秒针滴答的瞬间,你已不是过去的你了。人在时间面前终究是渺小的,就像小哥即使见到了终极也终究会遗忘,就算那一朝雨村的雨停下,那一代的张起灵也早已不知是谁人了。

可即便是如此,即便再痛苦再无奈,至少也该挣扎下吧。为了那可能的解脱和自由,为了那墓道里渺茫的光明与温度,为了那一朝惊雷再起,得以以灵魂高悬的闪电,照亮一个人。

于是终极之前,我们问过那句好久不见,见到那千年雨歇。

  《盗墓笔记》读后感 15

  同学们在这个欢乐的暑假里,你们读了哪些书呢?是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或者是什么其他书呢?而我也读了一本书那就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下面让我告诉你们大概说些什么吧!如下;

  书里的.主人公我。从来没有到过墓,有一次,有一个奇怪的老人买了一幅卷画给我三叔,上面全都是古文,三叔一看十分惊讶便对我说:这幅画上面说的是一个墓地的所在处,而且这个墓十分不简单,这次我要亲自出马去那个墓里!在我的印象当中三叔好像没有亲自出马去

  盗过一个墓过。我形象这个墓一定不简单,肯定非同小可。于是我便去求三叔然他带我去盗墓。谁知三叔不答应。我便对三叔说:只要你带我去我一定不下盗墓里去。我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去不这么想。我想只要你让我去我金瓯一定要下去看你拿我怎么办。三叔答应好我便带着伙计和我就上路了。我们翻山越岭来到了一个村庄,累得我们根本没力气了,便去村庄里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便和三叔他们进了盗墓洞里,在里面遇到了千辛万险。

  而且在图中把我吓得连活下去的信心都没有了,但我看到三叔他们这么老了都不害怕这么点事都不放在眼里,我便有了信心。不过其中一件事可把我和三叔他们吓得够呛。盗墓洞里全是吃人的乌龟可是什么困难我们都走过来了。

  看了这本盗墓笔记后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十分勇敢克服一切困难,做事还要有信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 16

  我最*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 17

第一次了解到《盗墓笔记》这四个字,是在四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的课间,我在张洁怡鼓鼓囊囊的书包里发现了四个隶体黑色粗体字:盗墓笔记。看到这四个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哇!盗墓!打个洞进去找各种宝贝!好洋气有没有!从此之后,我一有时间就在网上找各种盗墓笔记的资料,了解到了这本书是从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后人无意中发现了先人的笔记,并决定去一探究竟这样的情节开始发展的。不由得,我的兴趣更浓了。

在一年后,我终于从同桌张驰这里看到了梦寐以求的《盗墓笔记》全册时,我一年前的种种兴趣都被重新勾起。一拿到书,我就翻开来开始了阅读。第一本是讲当年挖到战国帛书先人的孙子:吴邪看到了记录的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对盗墓一无所知的他,只得和他的三叔一起前去盗墓第一站:七星鲁王宫。在途中,他认识了孤言寡语总是一个人、有着两根奇长手指的向导张起灵——闷油瓶,和在墓中无意中遇到的盗墓者胖子。由于我是第一次看盗墓笔记,在作者南派三叔流畅的文笔下,在作者营造的紧张的气氛下,他描写的那幕“胖子鲁莽令血尸起尸,闷油瓶为了救其他人自己引开血尸与其搏斗”让我成功“吓尿了”。作者真是厉害,把这也许是虚幻的一幕一幕描写的活了起来!看完七星鲁王宫后,我不由得感叹,同时也对后面的情节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精彩还不着这些!后面的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和大结局情节更是扑朔迷离啊!我竟然发现,作文中的三言两语根本不够描述!何况它还有各种番外:《藏海花》、《沙海》!另外,我也对文中的铁三角:吴邪、闷油瓶(张起灵)和胖子的情谊感到小感动。他们仨,说不清是什么感情,绝不是亲情,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亦不是友情,他们在墓中也有相互猜忌的时候啊!可是,长达五年的盗墓生活让他们三个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只要吴邪叫一声,胖子无论是在多远的地方,都会奔着他的“天真无邪”而来;在墓中,胖子奄奄一息说的一番话让吴邪坚定心中的想法:一定一定要让胖子活着出去!闷油瓶为了救胖子和吴邪,让自己进入了险境,在文中最后一章,闷油瓶为了代替吴邪,自己跨进了藏有终极的青铜铁门......这就是铁三角。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讲起闷油瓶的身世那儿吧。”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兄弟情深的铁三角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细腻的笔下吧。”

“那么,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了这本书了呢?”

  《盗墓笔记》读后感 18

  看完《盗墓8大结局》后已经一点了,周围黑漆漆的,一片静默,我真后悔自己还没去睡觉,算了,也罢,多少惊魂恐怖的场景都看过来了,心想《盗墓》要是拍电影了,那特效要是好的话准能吓死我了。

  当然,想说说我对《盗墓》的感受。也不是一时兴起而去看《盗墓》的,是一同学说起瓶邪,我觉得有些耳熟,当时也没在意,不过百度了一下,觉得还是值得一看的,后来才后悔了,每次夜晚躺在床上看手机里的《盗墓》文档都能把我吓个半死。不过有小哥在的时候我并不紧张,虽然也会觉得下一秒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总归只有“刺激”二字可以形容,并不觉得很担心,因为小哥总能化解危机。反而只有吴邪一人向往格尔木的时候,我惊恐得快要得心脏病了,事后想起都觉得后怕呢。

  《盗墓》给我最大的感受除了惊恐、刺激还有总也理不清的谜团之外,要数胖子和吴邪的幽默了还有吴邪和小哥的感情了。先说胖子和吴邪的幽默,光是看他们爆粗就觉得好笑了,更不用说那些俏皮话了,所以总觉得很好玩,在很紧张的情境中又营造出搞笑轻松的氛围。

  说起吴邪和小哥,我总觉得只是很单纯的友情和深厚的战友情吧,虽然我很期待会怎么描述他们之间的互动,但发现小哥对每个人都这么冷淡,对吴邪也没有特别不一样。吴邪对小哥很看重也是因为小哥救过性命且大家出生入死过,吴邪这么重感情的人,自然也会很真诚的对待小哥。

  这么一来我真觉得“瓶邪”在《盗墓》中几乎是没什么蛛丝马迹,虽然有小小失望,不过也很感动吴邪、胖子和小哥三人铁三角的关系。到最后,结局总算理清了,谜底也揭开了,不过我的心情却和吴邪一样异常沉重,大家到最后都几乎去领便当了,这个秘密也让人毛骨悚然,想不到竟然是这样错综复杂。

  不过看了作者南派三叔的最后人物介绍,心里又稍加宽慰了,起码三个好兄弟还在,吴邪还背负着小哥的约定,相信十年过后,当青铜门打开,小哥看到吴邪的时候不会再是一副面瘫的样子了嘻嘻。

  这就是我的盗墓笔记读后感。

  《盗墓笔记》读后感 19

  也许,这本小说不是什么具有很大的价值;也许,这本小说有很多没有解释的谜题。但是,它让我明白——人心是最可怕的。

  这是一本盗墓小说,主角吴邪从七星鲁王宫探秘爷爷当年盗来的那份战国帛书的秘密,又因三叔的关系来到汪藏海的西沙海底墓,又被自己的同学带到秦岭的青铜神树,再按照海底墓发现的线索,来到了被皑皑白雪掩埋的云顶天宫,然后因神秘的录像带来到了塔木托再去蛇沼鬼城,而从鬼城出来后张起灵失忆,为了帮其找回记忆又不远万里来到广西巴乃,找到了在大山深处的张家古楼……

  主人公从一个做古董生意的懦弱的人,在古墓经历各种九死一生的危险和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后,变成了小强式的人物;从一个天真无知的良好青年,变成了一个冷漠,坚强,敢于面对现实的盗墓贼。

  闷油瓶——这是一个强大得犹如神一般的男人。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他总像一个瓷娃娃一样,默默地站在那里,淡淡看着那一切,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和世界的唯一联系,似乎并没有多少价值。

  无邪——一个十分单纯,有一些小聪明的人。但他懦弱,是铁三角中最废材的人。可他最有好奇心。他很悲惨,被他三叔骗得团团转,又被张起灵无视53次,又面临各种危险。最后他与众人分离,回到了自己的店铺。静待与张起灵的十年之约。

  王胖子——胖子是一个很诙谐,粗中有细的人,也是铁三角之中最正常的人。他在大家面临危险时总会说上几句很搞笑的话,常常逗得众人哭笑不得。他次次打前锋,用自己的“招牌”绝技枚举法让众人化险为夷,他也算得上是有勇有谋了。在铁三角中,胖子无疑是承受过最多痛苦的人。然而,在最后,胖子承受不了了。云彩死了之后,他发现,他的心中不愿意化解了,他不想这段痛苦和他以前的那些痛苦一样,化为一片空灵。

  在这些事情背后,一切的问题都来自人心。因为人心,吴三省和解连环联合算计考古队;因为人心,阿宁在海底墓中故意触动机关,想灭了铁三角;因为人心,裘德考从吴邪爷爷手中战国帛书;因为人心,张起灵被当成肉饵放入古墓中钓尸。

  就如吴邪爷爷所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 20

  我是一名即将上六年级的孩子,读过的书也有好多好多,其中最令人难忘的是《盗墓笔记》这本由南派三叔写的小说书!为什么说是令人难忘的呢?原因包含两点∶第一,这本书是连载,包括《七星鲁王宫》,《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等。第二,作者南派三叔还写了许多盗墓系列的小说,比如《沙海》《藏海花》等等!

  文中主人公名叫吴邪,看到这个名字让我们联想起了天真无邪这个词语。是的,也有人叫吴邪天真。吴邪喝长沙的老九门也是有关联的,他是老九门老五的孙子!

  这本书主要讲述吴邪、王胖子和张起灵一起去调查一支西沙的考古队,因为考古队去了一个古墓后所有成员居然保持相貌几十年不变,虽然张起灵也是考古队的一名队员,但是他失忆了,所以没有给他们带来消息。经过查证,那是一支由老九门后人组成的考古队。吴邪与王胖子一路寻找着张起灵的故事……

  我们再来讲讲老九门。老九门在长沙是个势力庞大的大家族,上三门为官: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三门为贼: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下三门为商: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盗墓笔记》虽然这套书写得栩栩如生,但是事关盗墓,看着看着还是有点惊悚。


《盗墓笔记》读后感实用二十篇扩展阅读


《盗墓笔记》读后感实用二十篇(扩展1)

——盗墓笔记读后感9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1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读后感2

  天真无邪,范范俱爱,守得一窗瑞雪,一纸空墨,一挥空院故楼,无一例外,终已变。

  月夜下的邂逅,淡淡的瞥,八卷上上下下,记得你神秘又强大。吴邪的心,总有一刻对你恨,又对你念。钟楼冥冥,阴阳相随,一处处的迷失,又一刻刻的恐惧,与神瑟共舞,怎样的勇气?

  有时,赌定了一次念定,没有预知结局,更忘记了铺设未来。万一结束,又需多少的潸然,多少的无奈。铁三角,不是说出去时那一瞬的潇洒帅气,它需要的给予是十年——人一生只有几个十年?十年前的我们,仍是朋友,不是吗?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知怎样来衡定,但从天间带到地间,几次次火中脱身不都脱出了么?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代表当你拥有它时有怎样的看法,但当你发觉你要离开它时,却噙满了泪水。

  一段真挚的爱并不是比赛,并不是讽笑,而是需要时的相遇,不去捧场,只打心眼底很高兴。

  十年一尘不变,一转身,下一个十年便注定无从,然而为它倾注的情却从未觉得不愿。

  这便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读后感3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

  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4

  *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记得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盗墓笔记读后感5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今年五一没有出去,硬是在家把盗墓笔记看完了

  吴邪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他虽是软弱犹豫不决的,但是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他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路冒险的伙伴。他是所有人中最不适合经历,历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冬日,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硬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最令我喜欢他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的人生的转折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带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但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奸诈,却希望所有人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

  这就是我爱的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笨”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的关心吴邪与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看透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着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肩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真正的理解痛苦,并将它们一一化解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透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无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的通透无比,他能默契的与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长眠在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事儿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击打他们的力量粉碎。

  “我愿用我的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令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话语,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6

  这几天我把盗墓笔记重温了一遍,我很羡慕“铁三角”的友情,就像南派三叔在后记里写的那样,说他们是朋友,可是情义超出了朋友,说他们是亲人,可他们之间也有间隔,他们的情义可比所谓的闺蜜要多的多,可以说缺了一角,就毁了一个人的生活。

  吴邪是一个最不能承担重任的一个人,因为他很珍惜友情,他怕朋友会受到伤害,他受不了生离死别,潘子死在张家古楼的时候,他多想背上他一起逃出去,可是他不能,想救可是救不了的感受,他最受不了了。又或者是小哥晕在张家古楼时,吴邪以为他死了,他以为铁三角缺了。你说吴邪懦弱,不是的,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

  张起灵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他的过去对他来说无所谓,未来他也不在意,他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为别人考虑,但是他为吴邪想过,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有朋友的感受,第一次感受到了有人关心他的感受,第一次体会到关心别人的感受。

  王胖子看上去是一个憨憨地幽默的普通小胖子,重情重义,每次到他的章节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喜感,南派三叔称他为化可以解痛苦的人,把所有痛苦一一化解,使自己快乐,可以称之为佛了。他称吴邪“天真无邪”,他看懂了吴邪,一个天真普通的人,和他一样是重朋友的人,所以最担心的就是小天真,而吴邪最依靠的也是胖子和闷油瓶。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回到青铜门,与吴邪约定十年后让吴邪去找自己,留下了很多谜团,现在也有不少人把他们拍成电影和电视剧脑补接下来的内容。有人问为什么叫铁三角?因为铁三角他们共事次数最多,因此被人称“铁三角”,铁三角对他们仨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是对他们友情的一种诠释。

盗墓笔记读后感7

  谈到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盗墓笔记》,我个人的爱好之一便是鬼神和冒险之类的书。而《盗墓笔记》虽然没有直接写出鬼神,但书中的气氛和内容给人营造出一种似神非神的感觉,虽然有许多超自然现象发生,但它表达的师傅正常,虽然有的时候会解释一些现象,但却十分流顺连贯,使人觉得十分真实。

  故事是由一份十分神秘的战国昂书引起的,主角吴邪通过了一个隐藏的谜团发现了一个个谜团,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在解开它们的过程中引发了一个个冒险故事,并在冒险中认识许多可靠却性格各异朋友,有惜字如金的“闷油瓶”,乐观并知识丰富的胖爷等。

  第一个冒险在一个十分危险古怪的战国古墓,之后每次的经历都九死一生,故事中还会出现一些传说中的生物,但每次冒险的终点等待他们的是另一个谜团(但还是有一些线索的),团团相扣,一个个看似没有关系的冒险其实都是使他们向真相的更*而已。

  每次冒险不单单需要知识,更重要的是耐心,冷静和敏锐的观察力。因为可能解开机关的关键就在身边,也可能发生一个小小的失误就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而且书中还有许多奇特的生物,例如数十米的巨蟒,更厉害的是作者还描绘出了一个个完整的生物体系,这需要大量的知识和想象力才能完成的。

  本书最大的特点是是使用第一人称看“一切”,任何事是、都是从主角的角度去看待,更加真实,使人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其他人物都在旁边“协助”主角,但故事却十分流畅,还无一丝违和感,让人感觉自己正和伙伴们一起在古墓中探险一般。

  这是一本十分出色的小说,至今还有许许多多的读者去追捧他,他十分满足现代人想象。除了小说他还有其他的版本,但在读者心中再怎么改,再怎么演,还是只有原著最好,它早已深入人心了,纵然它不是最好的小说,但它受欢迎的程度不亚于读书榜第一的书。

盗墓笔记读后感8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盗墓笔记读后感9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实用二十篇(扩展2)

——盗墓笔记读后感合集二十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 1

  首先借用三叔的一段话话,5年啦,笔记走了5年得时光,我终于看完了,我很难形容这个时候的心情,不算好,不算差,不算淡定,也不算激动。真的很难形容,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一直在想,如果走到这一刻我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我想过各种可能性,唯独没有想过这样的。

  当我看到那封信出现的时候,我以为事情就这样完结,是不是有点失望,还好后面还有,导致了我的心情和三叔一样,如果是我想的那样,那封信一出来,谜底也接着出来,那之前我发那些解释给兄弟姐妹们看不是跑题了,我不是丢很大脸?还好接下来三叔还给我们一个安慰,就是关于小哥的结局。

  对于小哥,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倾向比较喜欢他的,也只有这种结果才对得起小哥,毕竟小哥在我们心里走的'是闷。骚。型路线,一闷就闷到底,一。骚就无比风。骚。(只是一个比喻)哈哈,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多人喜欢他,包括我自己,总是感觉小哥背负着恨大的使命,所以最后小哥的去处很和我的胃口。

  这些都不是重点,对我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结局没有出来的很早以前,空间里出现的那些解释(20xx年发表的),其实我也拿不准三叔结尾的时候会不会写出来这些。我很欣慰的是(三叔和解连环)这个情节,还有(考古队)都出现和我空间里面的解释吻合,最起码假假真真还是没有辜负大家,呵呵好了不唠叨了

  我最遗憾的是臧海花没有写完。很遗憾真的很遗憾。

  盗墓笔记读后感 2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就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读后感 3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20xx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

  -------王胖子: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叔,谢语花,黑眼镜还有潘子====,他们也是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特别是潘子最后的死和他唱的那首歌,让我无比的震撼,这就是人心吧,总是在最细微的地方又会觉得生的可贵和美好。他们的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细致的解剖了,只希望。不管是已经死了的人还是活着的人,都可以好好的珍惜自己珍惜生活。

  写在最后-----铁三角(这一段完全是摘抄南派三叔的后记,因为我觉得我的任何语言都比不过他的这段话,这也是我理想中对他们倒斗三人组的最好的描述了)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求你们同意这件事,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觉得指骨碎裂时候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的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感谢《盗墓笔记》这几天带我穿越的冒险,我会在心里永远记得,读过故事的无奈和感动。你们是一群真正有灵魂的人物,虽然不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但是我相信有希望就一定会有发展。希望你们和在读故事的我们都可以怀着一颗有希望永远探索的心活下去,好好的活着~

  盗墓笔记读后感 4

  《盗墓笔记》读后感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据说主人公爷爷是**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世界之大之无奇不有,人类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本身就是一个迷。我们用有限的生命也没有办法去了解这无限的知识。

  盗墓笔记读后感 5

  也许,这本小说不是什么具有很大的价值;也许,这本小说有很多没有解释的谜题。但是,它让我明白——人心是最可怕的。

  这是一本盗墓小说,主角吴邪从七星鲁王宫探秘爷爷当年盗来的那份战国帛书的秘密,又因三叔的关系来到汪藏海的西沙海底墓,又被自己的同学带到秦岭的青铜神树,再按照海底墓发现的线索,来到了被皑皑白雪掩埋的云顶天宫,然后因神秘的录像带来到了塔木托再去蛇沼鬼城,而从鬼城出来后张起灵失忆,为了帮其找回记忆又不远万里来到广西巴乃,找到了在大山深处的张家古楼……

  主人公从一个做古董生意的懦弱的人,在古墓经历各种九死一生的危险和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后,变成了小强式的人物;从一个天真无知的良好青年,变成了一个冷漠,坚强,敢于面对现实的盗墓贼。

  闷油瓶——这是一个强大得犹如神一般的男人。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他总像一个瓷娃娃一样,默默地站在那里,淡淡看着那一切,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和世界的唯一联系,似乎并没有多少价值。

  无邪——一个十分单纯,有一些小聪明的人。但他懦弱,是铁三角中最废材的人。可他最有好奇心。他很悲惨,被他三叔骗得团团转,又被张起灵无视53次,又面临各种危险。最后他与众人分离,回到了自己的店铺。静待与张起灵的十年之约。

  王胖子——胖子是一个很诙谐,粗中有细的人,也是铁三角之中最正常的人。他在大家面临危险时总会说上几句很搞笑的话,常常逗得众人哭笑不得。他次次打前锋,用自己的“招牌”绝技枚举法让众人化险为夷,他也算得上是有勇有谋了。在铁三角中,胖子无疑是承受过最多痛苦的人。然而,在最后,胖子承受不了了。云彩死了之后,他发现,他的心中不愿意化解了,他不想这段痛苦和他以前的那些痛苦一样,化为一片空灵。

  在这些事情背后,一切的问题都来自人心。因为人心,吴三省和解连环联合算计考古队;因为人心,阿宁在海底墓中故意触动机关,想灭了铁三角;因为人心,裘德考从吴邪爷爷手中战国帛书;因为人心,张起灵被当成肉饵放入古墓中钓尸。

  就如吴邪爷爷所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 6

盗墓笔记读后感800字

终于看完了盗墓笔记……我原认为看在线的剧透,看完之后心里会@#¥%&*!!,但真正看完后却觉得非凡*静。也是*静。没什么可令多想的心里感受了。看完第1季时心中一堆坑,一堆疑问,提前看那些了解贴却越绕越糊涂,以前看完小说几天不能*复的心情,看完了之后,却都没有了。疑问还在,但是看了结局就觉得都不紧要的心里感受了。有坑也好,没坑也好,也是1个故事完结了。那些疑问那些坑,随着它的完结就都不紧要了。无论怎样,日常继续了。

关于铁三角

瓶子是本来就似乎活在日常之外的人,他永远和这个社会脱着节,他仅有在墓穴里是神通常的存在,若让他真正日常在这个社会中,恐怕他真的是九级伤残人士,完整不能自我活下去。他的一生都只是活在家族命运之中,大概仅有无邪和胖子是他与这个社会唯一的联系。实际一开始看剧透的时间,我一向觉得瓶子是最悲剧的人。但是现时看完,却完整没有这种心里感受。青铜门,十年,又或是一生,又或是仅有几年,实际想想,这大概对是他长期奔波流离千难万险的唯一的宁静的归宿。他那样1个活了这么久的人,却一向都在不停地奔波,也许这十年反而可令给他从不曾拥有的宁静。所以,看完结局,我觉得瓶子的结局反而是可令接受的。当然,那里的“结局”只是指这一段的落幕。

瓶子给我的心里感受,一生也是无力的。我觉得,他是1个看开了的人,或者也许该说是麻木的人吧。他看多了生死,涉及了太多的阴谋计策,看透了好多人心,所以他一切都看淡了。他的方向简便而明确,其它人再多的事都与他无关。至始至终他只是为了自我的目的而行动。他不是个坏人,他会尽全力去救人,但就像无邪说的,瓶子只救那些想活的人。不想活的人,哪怕是无邪——这个他这么久以来唯一的朋友(胖子对不起),只要无邪不想活,他也不会拦着。这一点与无邪是天壤之别,对比无邪猜想(仅仅是猜想)瓶子最后那一番话的意思认为瓶子要寻死之后的“千里追寻”,对比无邪无数次被告知里面的人是自我进去愿意死的让他别跟来却还是不停地去救人,瓶子是真的放下了的人。也许对于他这种人来说,人生也不是紧要的,其他人的或自我的。他只是要守护这家族的秘密。对于无邪来说,最后三叔四周房子的一场大火,让所有一切都划上了句号。但是对于瓶子来说,这一切都与他无关。或者说这一切只是他沿路的风景,他看了,历程了,尤甚驻足了,但最后的目的都仅有自身存在的好处——背负家族的命运而已,他只是为此而前进。

所以我说我并不觉得瓶子是最悲剧的。正因我觉得他不是无邪或者胖子,从他涉及到这个故事的时间开始,他已经看清了一切,仅有1个方向,没有剩余的心情在里面。假如说悲,是像胖子那样痛彻心扉的伤痛,或是像无邪那样无法摆脱的自责与往昔不复的无奈,那么他是完整的云淡风轻。

瓶子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对无邪说的那一番话,他说他是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这一番话,确实让人痛心。所以我说瓶子是个“没有心情的人”是从他“涉及这个故事开始”,在这之前,瓶子不是没有感情,只是迷茫过、无奈过后,最后无力去挣扎了。最后的最后,他宁静地、从容地走向青铜门去度过那十年,或许也只是为了自我的一种休息。

最后瓶子去找无邪离别,这是让我感到非凡非凡暖和的画面。瓶子从来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在乎,但是无邪对他的这份感情他了解,他也在乎这来之不易的朋友。他为了救无邪而从三十米的高空跳下,但不拦住无邪寻死。最后无邪放弃了拦他,他告诉无邪假如愿意,可令10年后来替他。他们俩这一切的表现,总让我想起“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字句。PRO医师说瓶子怎么会让无邪来替他守,他务必是骗无邪好好回去日常的。实际我觉得,骗是有可能的,真的让无邪替他也是有可能的。他们这一份友情,是互相抛弃生死都不顾的。我可认为对方上刀山下火海,我也坚信对方可认为我不计生死,也是那样。又或许就应叫他俩为知己。

至于是谁替谁守的异常,好多人说就应是无邪守,瓶子为了无邪去守。实际这一点我不是很同意。在我看来,这份职责说到底,是瓶子他们张家的责任。要说“就应”,那还是“就应”是瓶子。究竟这和人家老九门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吧,和张大佛爷也许有点关系,也许该说是老八门)。瓶子当年看到自我无力撑起这一重责,去找老九门,也是请人家“帮忙”。人家答应了,是仗义相助,帮助张家,得感激,但是人家毁约了,也不等于也是害你,只是没帮这个忙而已。再说老九门这些年来这么多风雨,三方势力的博弈,社会地位的动荡,说自顾不暇也都能理解,人家却有难处。这些是非,天真无邪想不透,认死理觉得既然答应了,就“就应”是自我去守青铜门。但瓶子,肯定是看得清也想得透的。所以瓶子最后没人依靠,他也不去追究什么老九门的毁约,也没有再去催促刚结束混乱(或者说才开始的)新九门,还是自我撑起了这个职责。最后对于无邪,他的那番话,纯粹还是作为上方所说的“知己”之约。只是把实情都告诉了无邪。无邪若不来,他也不怪。

关于胖子,我的心里感受和三叔一样,是这三人里面做丈夫最靠谱的1个,这一点相异于三叔是从性格了解的。我是纯粹站在伴侣的角度上说:天真同学那样动不动为了闷油瓶不用自由不用命的人肯定靠不住,闷油瓶在这要素基本上自动省略无异议吧(嫁给他比养几个儿子还烦)。所以实际这俩人在一起也不是仅有腐女觉得靠谱。假设这俩人要和别的女性/男人进入婚姻殿堂,1个动不动失踪,不失踪就失忆,然后上班啊交际啊家务啊什么都不会;1个动不动不用命不用钱不用自由地去找去救,自我身手没那么好却哪儿危险往哪儿钻。他俩的伴侣要是没沼泽母蛇那么粗的神经肯定熬但是去。所以真要谈婚论嫁的话,即使不从腐女的角度来看,他俩也挺靠谱。加上瓶子还有着传宗接代的责任,要找个血统纯的女族人估计和让粽子跳迪斯科的难度差不多,而正好天真身上流着半调子的宝血,在盗墓的世界里,他俩只要去秦岭神树那里运用“物品化”力量再造个人估计也不是多大的难事。解决了张家传宗接代的异常,也少迫害俩女生。所以即使我看秦岭神树篇没看出和主线有什么联系,但是现时想想这点上也很紧要。既然人家1个人都能造个人,俩个人就更没异常了。

但是假如真那样,我上方所说的他俩之中的那份知己之懂,那份共生死的宝贵的兄弟情估计就不会存在了。那样想到觉得很痛心,究竟友情和爱情还是不一样的。男生的“兄弟”女生的“闺蜜”,都不是通常的友情,超越了友情但也不是爱情。但是想想,假如让这俩主角“无后”,或者说去祸害其它女子/男子,本着我佛慈悲的原理我还是愿意他俩在一起。兄弟情什么的没有也就算了。

话扯远了,说回胖子。实际我前面写瓶子心里是很沉重的,这大概也是瓶子这人给我的印象所致。但是跳出瓶子的圈子开始写胖子,我就了解自我的语言活了好多,思维也简单了好多,(想的也不靠谱了好多==)。这大概也是相异的人给我的危害相异吧。但是接下来估计语气又得沉要点了。正因胖子是我觉得三人中最悲剧的人物。

胖子这人,首先是个有本事的人。即使不是像瓶子那样弄几滴血就让千年粽子听话的“神”通常的存在,但是在无邪的对比下也是个能飞天遁地的能人了。即使没宝血,但脂肪厚,在不危害灵敏的状况下,被砍几刀或跌下几米或饿几天,生存能力也是其他人比不上的。并且从各个地方我们也能看出,胖子这人不通常,心眼肯定不和体型一样。尤甚是三人中最细的。在北京混出的响名儿,肯定不是靠和无邪相处时的“贫”混来的。一眼就能看出四周的人不可信与不可靠,察觉出“三叔”即无邪,在假无邪的脸无论如何都找不出破绽时还是坚信“三叔”皮的无邪的那份直觉。对闷油瓶的许多理解和默契。在西王母那儿决定假如再过一天瓶子还不出来就打昏无邪扛出去的决绝。可令说,胖子那样没有盗墓家底背景(现在没有线索显示有)的人在这个年纪(就应和无邪差不多吧……云彩16岁,大云彩一轮也就28岁,再多几年30多岁,即使是老牛吃嫩草,但单看年纪不大)可令那样貌做稳固做大,想想也了解肯定有好几把刷子。

但是盗墓里面基本上有胖子也是简单的,哪怕胖子放个屁惹出大事,也还是惹读者笑出来。更别说胖子*常时候那说相声似的话语,可令说我看盗墓的时间基本上笑出来也是正因他。所以胖子这个人在整个笔记的地位是至关紧要的。不仅仅正因是铁三角,而是正因把整本书的环境弄活了,心里感受的到是几个“活人”在死人墓里做活,气氛再沉重境况再危险,也能让人偶然松口气,没有真的变得死气沉沉。拉*了因盗墓的生僻话语、历史典故、专有名词而带出的距离感。

所以胖子这人我觉得是那样的。他极会看人,和无邪在一起,他不会使心眼,自我想什么也就说什么,不会防着无邪,正因他坚信无邪,也看准了无邪不会害他,给无邪起的外号是无邪最大的本质——天真。他和瓶子在一起,他不对瓶子过度追究,他尊重瓶子的选取,只是陪着瓶子一起出生入死。他会看人,会待人。对他人有手段,有心眼,有假面。对认定的朋友,却用最真的心性去思考,去着想。

所以胖子是个十分“真”的人。也正正因如此,对于云彩,无邪也说他能意识到。但是他还是陷了进去,崩溃了神经。在他身上,有弱点,有缺陷,有优点,有强悍,有真、有假,在整部作品里,胖子是个最真的的**。

正因他真的,所以他有部分“粗”有部分“俗”,正因他纯真,所以即使对方是个耳目,但却动了真情。是正因他真性情,肠子掉出来都能继续贫嘴的他,历程了一切大难不死的他,却正因相处早些时候的云彩的死而一蹶不振。

所以我说胖子是整部作品里,我觉得最悲剧的1个人。不像小哥的虚无缥缈,胖子是个我们触手可及的人。所以他的悲痛,也最令人痛心。

最后说无邪。实际对于无邪我最后的心里感受很复杂。之前的几部看下来,无邪也是我最中意的人物。正因他很善良。或者在盗墓的世界里就应叫做“天真”。即使对于前一秒的敌人,下一秒落难了他也想相救。他做不出狠、绝的事,也许在盗墓世界里的内部人会觉得他太“软弱”,但是也是那样的他,让我在看前几部时都很安心。这种安心不是情节上的,是心情上的。他的不忍他的天真,反而让我有种安全感。

(这种安全感大概是正因假如这个世界真是存在,当瓶子、胖子、三叔、潘子、小花他们都在我身边时,我觉得至少还能坚信他那样一种心里感受。即使未曾谋面,即使未曾深交,那样的1个人是可令坚信与托付的。对他的喜欢大概也是正因对于现实的一种追求的侧面反映吧。)

所以那样的无邪是可令得到胖子与瓶子的信任的。可令得到许多人的帮助与支持。所以看似最弱的他,却可令作为中心,与各方都有联系,三叔潘子阿宁各种强人都逃但是而他却不死。书中曾说过无邪回顾解家霍家能发展下来都有原因,自我家仔细想想大概也就正因他爷爷“关系好”,不觉哑然。但总体看来,实际人脉,或者说一种吸引人带给帮助、令人放心的体质,比实力更有用。所以无邪即使是个很软的人,但实际是个很强势的兵器。“攻心为上”,大概也是这么个道理。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无邪的脑子还是很好用的。与人交往,他了解怎么让人家说出他想听的话,了解哪个人的软肋是什么。另外可令说是“博贯古今”,了解异常什么的往往带领众人化险为夷。这一点也弥补了他体质的不足。

所以我对无邪是十分十分喜欢的。没看结局之前,我最怕的也是无邪最后变成了三叔那样的人。所以当无邪变成假三叔时,需要狠,需要决绝,那样貌纠结的内心,让我看的很痛楚。我既希望他不用失败,也不希望他真的可令做得到惟妙惟肖。之前无邪每次要去救“敌人”时,我心里都会骂句“傻”,但另外感到暖和。但后来无邪对盘马的精神折磨,他的“聪颖”却让我很担心,担心之后会那样潜移默化地,他流失了为人着想的那份纯真而变得心狠手辣。最后,无邪对于云彩的死,并没有过多的意外与惊奇。我想,若是以前的他,定会觉得,云彩即使是个奸细,但究竟相处下来,那样的死也令人痛心。当然,也许是胖子的悲痛,让他觉得再多悲痛已无必要了吧。最后的无邪,无奈、无力和疲惫,但是当他举起菜刀想要砍手指来威胁二叔时,我还是笑了出来。还好,他还是那么天真。他只是学会了某些辨别,历程了这么多,不再像以前那样对谁都轻易信任,也许这叫做成长。

最后无邪让瓶子走向了青铜门。没有再拼命去救。这一份理解,或许是他最大的成长。放不下他人轻易的生死,为他人着想的他,最后放开了瓶子,让他去走自我的路。但下1个十年,他认定了自我的责任。成长并不是脱胎换骨,让你看得清周遭,他让你变得坚强,让你更经得起风雪,但无邪改变的外貌下,维系了自我的那份天真。

写到那里写完了。本来想放微博上,没想到写了这么多。想放贴吧,了解现时离盗8已经有部分时日了,估计放进去也没人看。但是看完这部作品还是有话想说,所以就打了出来,放在这万年无人的在线日志上。有人看也好,没人看也罢,就那样放着吧。当作看过盗墓的一点证明。

实际除了对铁三角的感想,对于盗墓好多情形都有自我的猜测,也有部分疑问。看了在线的某些了解贴,有的讲的满靠谱,看完后醍醐灌顶,有的就觉得有部分扯,看的我悦来粤糊涂。按照联系论的观点,万事万物都有联系。也是说,只要你想,从盗墓扯到哈利波特均可令。有部分推测那叫1个繁琐,弄得盗墓里面什么事都不简便,没有多大笔墨的配角,就务必不是配角,是主角之一扮演的。各种人物,都有内情,都有背景。实际我觉得盗墓是很复杂,但是三叔要构架的是整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里,必然有简便的人物,有复杂的人物。这也是主次之分。每一个人都弄得复杂的要命,各种人都有深层深深层,那么这整个世界就很假了。10个人里有1个天才,人家才叫他天才。筛选下镜头缩小,5个人里3个天才,也能接受。可1个世界,二十个人里二十个天才,除了天才没别的,那样整个架构就过度紧密和狭小了。我个人的心里感受,到后来三叔把复杂的都挑明了,没挑明的差不多再推测深入点也有个想法。留下一两个没弄的,留给读者思考,串一串也差不多,几个版本自我选取。还有几个坑,结局没写死,开放着,就看你想怎么补了。大概就那样。有的解密呢,说的就有点太复杂了,挑明了的秘密和没挑明的比是1:10,从而各种猜测各种放大镜。真是那样的话,我觉得差不多可令重来写部小说了。当然按照这比例,就算不埋坑只填坑,估计也要再出4部。假如把主角人物名字改了,外形改了,地点啊时间啊改一改,那差不多也是另外一部作品了。假如真是那样,那我希望这部作品能别那么隐晦了,到最后看本小说死的脑细胞比高考都多。脑补不能的觉得亚历山大。

  盗墓笔记读后感 7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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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墓笔记读后感 8

  我是一名即将上六年级的孩子,读过的书也有好多好多,其中最令人难忘的是《盗墓笔记》这本由南派三叔写的小说书!为什么说是令人难忘的呢?原因包含两点∶第一,这本书是连载,包括《七星鲁王宫》,《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等。第二,作者南派三叔还写了许多盗墓系列的小说,比如《沙海》《藏海花》等等!

  文中主人公名叫吴邪,看到这个名字让我们联想起了天真无邪这个词语。是的,也有人叫吴邪天真。吴邪喝长沙的`老九门也是有关联的,他是老九门老五的孙子!

  这本书主要讲述吴邪、王胖子和张起灵一起去调查一支西沙的考古队,因为考古队去了一个古墓后所有成员居然保持相貌几十年不变,虽然张起灵也是考古队的一名队员,但是他失忆了,所以没有给他们带来消息。经过查证,那是一支由老九门后人组成的考古队。吴邪与王胖子一路寻找着张起灵的故事……

  我们再来讲讲老九门。老九门在长沙是个势力庞大的大家族,上三门为官: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三门为贼: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下三门为商: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盗墓笔记》虽然这套书写得栩栩如生,但是事关盗墓,看着看着还是有点惊悚。

  盗墓笔记读后感 9

  同学们在这个欢乐的暑假里,你们读了哪些书呢?是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或者是什么其他书呢?而我也读了一本书那就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下面让我告诉你们大概说些什么吧!如下;

  书里的主人公我。从来没有到过墓,有一次,有一个奇怪的老人买了一幅卷画给我三叔,上面全都是古文,三叔一看十分惊讶便对我说:这幅画上面说的是一个墓地的所在处,而且这个墓十分不简单,这次我要亲自出马去那个墓里!在我的印象当中三叔好像没有亲自出马去

  盗过一个墓过。我形象这个墓一定不简单,肯定非同小可。于是我便去求三叔然他带我去盗墓。谁知三叔不答应。我便对三叔说:只要你带我去我一定不下盗墓里去。我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去不这么想。我想只要你让我去我金瓯一定要下去看你拿我怎么办。三叔答应好我便带着伙计和我就上路了。我们翻山越岭来到了一个村庄,累得我们根本没力气了,便去村庄里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便和三叔他们进了盗墓洞里,在里面遇到了千辛万险。

  而且在图中把我吓得连活下去的'信心都没有了,但我看到三叔他们这么老了都不害怕这么点事都不放在眼里,我便有了信心。不过其中一件事可把我和三叔他们吓得够呛。盗墓洞里全是吃人的乌龟可是什么困难我们都走过来了。

  看了这本盗墓笔记后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十分勇敢克服一切困难,做事还要有信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 10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

  也许许多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这世间珍贵的感情,让我知道,原来可以为了兄弟一句话上刀山下火海,可以付出那么多。

  主角叫吴邪,因为爷爷留下的一本笔记而结识了嗜财的王胖子和闷油瓶张起灵,这三人结成铁三角,从七星鲁王宫到蛇沼鬼城,这一路的坎坷与考验,让他们建立了彼此胜似亲情的感情。

  一路走来,一个接一个的秘密铺天盖地的袭来,你或许知道了几个秘密却无法推论真相。正如同与真相隔了一道门,而你却没有钥匙。或许你颓废过,或许你想放弃过,但经过这一路,你还是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了未来,到那时你才知道,曾经哪个天真无邪有多让人心疼。

  “我希望你能够活下去。”

  铁三角拥有太多我们想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无论是结伴闯鲁王宫还是张起灵不顾生死救吴邪,他们教会了我太多太多,虽然我知道他们是虚拟人物,但是我似乎可以感受到他们的灵魂,只不过,他们在书内,我在书外,一纸相隔。

  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无处寻找而显得珍贵,就像别人所说,正因为你不看盗墓笔记,所以你不会知道,为了兄弟他们可以付出生死,所以你不会知道,《红高粱》这首歌有多叫人心疼,所以你不会知道,这些鲜活的人物一路走来,被一个“十年”拍在那里,鲜血淋漓。

  原来……命运不会放过任何人。

  但那又何妨,2015年8月我们照样回去长白山接张起灵,就算都知道那是假的,却没有人放弃,毕竟那是我的信仰和光。

  或许像铁三角一样的友情我们得不到,但我们可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人。事。物,珍惜所有,珍惜一切。

  《盗墓笔记》教会了我太多,也许它不会被传承,也许会随着历史的长河而被人遗忘,但是我不会遗忘它所教会我的一切,让我知道什么是友情,让我记得有一本书叫做《盗墓笔记》,感谢三叔创造了他们。

  此文记得我所钟爱的《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读后感 11

  故事总有结尾的时候,人生亦有曲终人散的时刻。

  我花50多个小时连听带读的把这个故事看完了,请三叔原谅我的马马虎虎,毕竟是您设置的悬念包袱强烈的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就如同吴邪天真一直迫切的想要追寻一个答案与真相。

  每段故事的惊险,迷人与朦胧感都能让读者神往于场景之中,跟随主人公的'脚步,去脑补一下那令人脑洞大开的画面。主要人物设定上特色鲜明,吴邪活的天真,胖子活的洒脱,小哥活的坚毅。

  一路之上,虽见识到了一个又一个人心的鬼魅奸诈,但是更多体会到的是人的心的温度。这种温度无论是在朋友,兄弟,叔侄,还是对手之间都展现的的淋漓尽致。一路走来,只是想要保护自己在乎的人,也只希望所有人都好好的活着。

  感情戏中最触动我的当属于小哥闷油瓶千里迢迢与吴邪道别以及吴邪万里送小哥,迎来了一个“十年之约”故事完的片段。读这一部分,心里总是酸楚的感觉,一句“这一切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不知又戳中多少人的泪点。

  故事完结,小哥留给读者太多挂念与谜团。有时会问作者是不是不公*了,为何所有的包袱都是小哥一人承受。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该承担的责任终归是自己努力的扛起,有些包袱只能自己负重前行。

  盗墓笔记读后感 12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 13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 14

  同学们在这个欢乐的暑假里,你们读了哪些书呢?是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或者是什么其他书呢?而我也读了一本书那就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下面让我告诉你们大概说些什么吧!如下;

  书里的主人公我。从来没有到过墓,有一次,有一个奇怪的老人买了一幅卷画给我三叔,上面全都是古文,三叔一看十分惊讶便对我说:这幅画上面说的是一个墓地的所在处,而且这个墓十分不简单,这次我要亲自出马去那个墓里!在我的印象当中三叔好像没有亲自出马去

  盗过一个墓过。我形象这个墓一定不简单,肯定非同小可。于是我便去求三叔然他带我去盗墓。谁知三叔不答应。我便对三叔说:只要你带我去我一定不下盗墓里去。我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去不这么想。我想只要你让我去我金瓯一定要下去看你拿我怎么办。三叔答应好我便带着伙计和我就上路了。我们翻山越岭来到了一个村庄,累得我们根本没力气了,便去村庄里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便和三叔他们进了盗墓洞里,在里面遇到了千辛万险。

  而且在图中把我吓得连活下去的信心都没有了,但我看到三叔他们这么老了都不害怕这么点事都不放在眼里,我便有了信心。不过其中一件事可把我和三叔他们吓得够呛。盗墓洞里全是吃人的乌龟可是什么困难我们都走过来了。

  看了这本盗墓笔记后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十分勇敢克服一切困难,做事还要有信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 15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盗墓笔记读后感 16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K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读后感 17

  以前完全没有注意到盗笔真的很给,虽然之后同步刷了很多同人,没有开通天眼,属于盲看状态。

  最*重温不用赶情节,看得比较细,看到点天灯那里小哥主动按惊惧的吴邪肩膀安抚他,颇为震动,这就是以前不会care、现在却可以嗑得死去活来的地方。*时他比较擅长打打杀杀直接清障给安全感,在此处却好像没有必要地迂回来精神安抚吴邪,通常这好像是胖子的功能,能看出来一个是吴邪当时确实很慌,一个是胖子当时还不知道来历,所以三人之中他这一表示实则非常必要。

  初中的时候喜欢刺激,只把它当灵异探险类,对斗里形形色色的奇事异物印象更深。如今看那些推理的部分,才会get到为何他们非常人的点,这些都是我以前会跳过直接看结论的地方。

  而且吴邪真的.是一个很好的storyteller,他设定是好奇心重,且是有从普通人被骤然拉入盗墓界的经历,这个过程非常急速,他就会把很多他注意到的、同时也是读者好奇的地方放大,掰得很细地去讲,所以花笑他“学术盗墓”,但也正好符合第一人称的性质。不过有时候推理需要,不免要故弄玄虚,搞得整段都很克也是常事……

  另外出于推理天性,他喜欢揣摩人,经常换位思考,这部分内容也非常好看,有些观察微妙、细致,堪称毒辣。

  也有十几年如一日不变的东西,就是我对这种相声调调的热爱,原著风的一大精髓就在于此。以前最爱的人物是胖子,无他,口条实在太顺溜了,记忆第二深就是的他跟吴的扯淡,每段看下来都记忆犹新。

  盗墓笔记读后感 18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小编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盗墓笔记读后感 19

  这个暑假最让我喜爱的一本书就是《盗墓笔记》了,原来我感兴趣的的东西在这里,读着读着就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了。

  首先,《盗墓笔记》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蹩,千年粽子,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出现。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很了不起。

  我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盗墓笔记》已经拍成电视剧,我正在看,但有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

  读《盗墓笔记》这本好书给我了很大启发,也是真正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

  盗墓笔记读后感 20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实用二十篇(扩展3)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汇总十篇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1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2

  这不是读后感,这是读后感动我的那三段话,以及关于未来的憧憬。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收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关于盗八。”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form张起灵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form吴邪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form王胖子

  潘子死了,云彩死了,小哥进了青铜门,定下那个十年之约・・・・・・

  看正文我没哭,看后记我是忍住没哭,希望在少年篇的小哥和天真能有幸福的结局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3

  友谊是什么?友谊是受伤后一句关心的问候;友谊是什么?友谊是遇到难题时一次耐心的指导;友谊是什么?友谊是跌倒时搀扶的一只手......

  最*,我读了一套小说:《盗墓笔记》,有的人认为这只是闲书,读了没什么用。这毕竟只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世人皆知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我认为,作者南派三叔写的不只是盗墓,还有人生的哲理,领我最感动的是“铁三角”的友谊。

  故事要追溯到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作为土夫子,从古墓里带回了一片战国帛书。五十年后,吴邪的三叔成功破译了帛书上古墓的地点,于是吴邪就跟着三叔进入到一个古墓当中。真是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吴邪被卷入到一场阴谋中。线索如支离破碎的拼图摆在他面前,拼还是不拼,吴邪迷茫着,困惑着。

  一个个谜团如缠在一起的线一样,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线虽然缠住了吴邪的思维,但却没有缠住兄弟们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抛开一切,光是其中的兄弟情义,便让我潸然泪下。

  “你快走,不要管我们,我们不可能出去了!“如果不是张起灵在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对吴邪说出这句话,他给我的印象根本不会如此深刻,他在用生命说出这句话,但吴邪仍然没有抛弃张起灵和王胖子。他们这三个兄弟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但他们从来没有互相抛弃,所以成了名副其实的“铁三角”关系。

  吴邪和伙伴们闯过七星鲁王宫,潜过西沙海底墓,登过秦岭神树,攀过长白山云顶天宫,赴过蛇沼鬼城......

  让人心惊胆战。南派三叔笔下的古墓危险重重,十分诡异,但他仍然把“铁三角”描写的始终不离不弃,虽然吵过架,斗过嘴,可他们还是心连心。面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呢?

  今年是小学最后一年,让我们珍惜与伙伴的友谊,不要总是一言不合就绝交。在以后的生活,工作和学*当中,能交到六年相处的朋友实在不容易,让我们珍惜这一年的时光和友谊吧!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感动于兄弟间的友谊,还让我惊叹于古人智慧的高超;悲哀与人心的冷暖以及世态的炎凉......在我看来《盗墓笔记》可谓是巨著!或许许多年以后,我们须发皆白,还能自豪的对后辈说:“我年轻的时候,看过这样一部小说......”

  《盗墓笔记》,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童年时光!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4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就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5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6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7

  第一次了解到《盗墓笔记》这四个字,是在四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的课间,我在张洁怡鼓鼓囊囊的书包里发现了四个隶体黑色粗体字:盗墓笔记。看到这四个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哇!盗墓!打个洞进去找各种宝贝!好洋气有没有!从此之后,我一有时间就在网上找各种盗墓笔记的资料,了解到了这本书是从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后人无意中发现了先人的笔记,并决定去一探究竟这样的情节开始发展的。不由得,我的兴趣更浓了。

  在一年后,我终于从同桌张驰这里看到了梦寐以求的《盗墓笔记》全册时,我一年前的种种兴趣都被重新勾起。一拿到书,我就翻开来开始了阅读。第一本是讲当年挖到战国帛书先人的孙子:吴邪看到了记录的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对盗墓一无所知的他,只得和他的三叔一起前去盗墓第一站:七星鲁王宫。在途中,他认识了孤言寡语总是一个人、有着两根奇长手指的向导张起灵——闷油瓶,和在墓中无意中遇到的盗墓者胖子。由于我是第一次看盗墓笔记,在作者南派三叔流畅的文笔下,在作者营造的紧张的气氛下,他描写的那幕“胖子鲁莽令血尸起尸,闷油瓶为了救其他人自己引开血尸与其搏斗”让我成功“吓尿了”。作者真是厉害,把这也许是虚幻的一幕一幕描写的活了起来!看完七星鲁王宫后,我不由得感叹,同时也对后面的情节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精彩还不着这些!后面的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和大结局情节更是扑朔迷离啊!我竟然发现,作文中的三言两语根本不够描述!何况它还有各种番外:《藏海花》、《沙海》!另外,我也对文中的铁三角:吴邪、闷油瓶(张起灵)和胖子的情谊感到小感动。他们仨,说不清是什么感情,绝不是亲情,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亦不是友情,他们在墓中也有相互猜忌的时候啊!可是,长达五年的盗墓生活让他们三个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只要吴邪叫一声,胖子无论是在多远的地方,都会奔着他的“天真无邪”而来;在墓中,胖子奄奄一息说的一番话让吴邪坚定心中的想法:一定一定要让胖子活着出去!闷油瓶为了救胖子和吴邪,让自己进入了险境,在文中最后一章,闷油瓶为了代替吴邪,自己跨进了藏有终极的青铜铁门......这就是铁三角。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讲起闷油瓶的身世那儿吧。”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兄弟情深的铁三角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细腻的笔下吧。”

  “那么,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了这本书了呢?”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8

  看完结局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9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10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盗墓笔记》读后感实用二十篇(扩展4)

——《盗墓笔记》读后感9篇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盗墓笔记》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盗墓类悬疑小说,感触颇深。在高中时就有耳闻三叔的《盗墓笔记》,但一直没深入接触,一来自己对恐怖的东西恐惧感往往比好奇来的更胜,二来手里也没实体书,一直到大学,偶有看到关于瓶邪的同人文,作为一个骨灰级腐女,自然兴趣不在话下,却并不知道文中所说的闷油瓶和天真是出自三叔的《盗墓笔记》,直到偶然的机会在刷微博时看到一名腐女的原博,具体写了什么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印象中有这么一句话——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盗墓笔记》,之后也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小哥张起灵的传说,那是一个神的存在,大大地激发了我去拜读《盗墓笔记》去接触小哥的决心。

  刚开始看《盗墓笔记》,我潜意识里只想着寻找小哥的影子,寻找所谓的腐点,以致有关盗墓的很多场景我都很模糊,具体七星鲁王里面发生了什么我都说不出来,只知道每次天真遇到危险时,我总能第一个想到小哥会立马出现搭救天真,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腐化思想。但可悲的是小哥的出场机会真的很少很少,也没说上几句话,更不论和天真有什么接触的机会,我也曾因此小小的失望了很久。

  从七星鲁王宫到怒海潜沙到脱险到分别,第一、二部完结,我一直是处于混沌的状态,不知所谓,同时内心溢满了失落感,直到秦岭神树,老痒的物质化,铜铃的迷幻,无邪的分析,让我感到恐惧的同时,也陷入了思维的困境,最重要的是我不再执着于瓶邪之间的基情(因为第二部小哥压根就没出场过),而是重新正视这部小说,虽是不同的活动场景,但似乎都有一条主线在串联着,之间充满了悬念。与其说《盗墓笔记》是一部探险恐怖小说,不如说它是一部故事性的悬疑小说,能够凝聚人思维去揪出疑点,寻找答案,所以后期我看《盗墓笔记》都像是在看侦探小说。

  随着剧情的发展,疑点越来越多,看似情节要达到瓶颈,答案即将浮出水面,而一切却也只是水面上的一些铺垫,故事越陷越深,坑越来越多,直到盗八结束三叔封笔,我至今脑子里仍然是一片困惑。

  大家都说三叔设了很多坑,这点不假,我最大的困惑是终极究竟是什么,张家人一直在守护的世界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以致会形成两种对立的局势,一部分人想要秘密露出水面,而一部分人却想要秘密石沉大海,还有就是“它”究竟是什么?除了裘德考的一股势力外,还有一股势力是什么?当年考古队从巴乃运回的埋葬在吴家地产下尸体是谁,为什么要守护隐藏那具尸体,最后却一把火烧成灰烬?还有就是阴山古楼养老院里那诡异的画面有什么意义,究竟想说明什么?阿宁的死作何解释?

  虽然答案无从知晓,但看到后面,竟然也不怎么纠结了。潘子的死一直是我心里的一块疙瘩,无邪去整理潘子生前的一些事情时,看到桌子上那碗腐烂的面条,看到这我突然就哭了,眼泪噼里啪啦的。

  《盗墓笔记》之所以吸引我,除了它本身故事的架构性,还有就是鲜明的人物个性。里面有很多经典的对话,都很触动人心,尤其是那铁三角之间的感情。印象最深的是无邪说的如果有一天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我能想到的我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就只有你了;我是来跟你告别的;还好我没害了你;你胖爷我也有自己对待朋友的原则……也许这些都是看似很*常的话,但用在他们身上总能让我们感受到无比的震撼。

  最后,关于终极的事,我自个替三叔找了个说法---能够让世界上部分人苦命追求只为执着于一个答案,而部分人舍命隐藏只为让答案石沉大海,关于世界终止与永生的东西,那不是能用语言能解释清楚的(所以三叔想疯了),它是一种想象,是一种智慧,只能靠我们的联想去构架。

  《盗墓笔记》,一部网络畅销小说,一部悬疑重重,而引人入胜的小说,每一个人物描写都很细致,每一个细节都很精彩。

  因为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位置的一部战国帛书,使五十年前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更是牵连到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孙子,他从一个小小的古董店老板变成了盗墓者。一次的盗墓,又引发了从西沙、秦岭、长白山到新疆、广西、四川,最后,终于解答了上一辈的秘密。

  大结局很不完美,虽然对于这个不甚完美的结局,心里总觉得不太舒坦,我却深深地知道,我感谢他——南派三叔。因为有他,才有了这本书;因为有他,我才可以边看书,边幻想,边积累;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有时心潮澎湃,又有时激动不已;因为有他,我才可以认识铁三角,认识老九门。即使这个结局是任何人,任何喜欢《盗墓笔记》的忠实读者都不愿意看到的:潘子死了,云彩死了,铁三角最终各奔东西……但是,毕竟他笔下的字,曾经让我们欢天喜地,也心酸难过过。

  看完后记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友谊是什么?友谊是受伤后一句关心的问候;友谊是什么?友谊是遇到难题时一次耐心的指导;友谊是什么?友谊是跌倒时搀扶的一只手......

  最*,我读了一套小说:《盗墓笔记》,有的人认为这只是闲书,读了没什么用。这毕竟只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世人皆知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我认为,作者南派三叔写的不只是盗墓,还有人生的哲理,领我最感动的是“铁三角”的友谊。

  故事要追溯到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作为土夫子,从古墓里带回了一片战国帛书。五十年后,吴邪的三叔成功破译了帛书上古墓的地点,于是吴邪就跟着三叔进入到一个古墓当中。真是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吴邪被卷入到一场阴谋中。线索如支离破碎的拼图摆在他面前,拼还是不拼,吴邪迷茫着,困惑着。

  一个个谜团如缠在一起的线一样,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线虽然缠住了吴邪的思维,但却没有缠住兄弟们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抛开一切,光是其中的兄弟情义,便让我潸然泪下。

  “你快走,不要管我们,我们不可能出去了!“如果不是张起灵在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对吴邪说出这句话,他给我的印象根本不会如此深刻,他在用生命说出这句话,但吴邪仍然没有抛弃张起灵和王胖子。他们这三个兄弟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但他们从来没有互相抛弃,所以成了名副其实的“铁三角”关系。

  吴邪和伙伴们闯过七星鲁王宫,潜过西沙海底墓,登过秦岭神树,攀过长白山云顶天宫,赴过蛇沼鬼城......

  让人心惊胆战。南派三叔笔下的古墓危险重重,十分诡异,但他仍然把“铁三角”描写的始终不离不弃,虽然吵过架,斗过嘴,可他们还是心连心。面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呢?

  今年是小学最后一年,让我们珍惜与伙伴的友谊,不要总是一言不合就绝交。在以后的生活,工作和学*当中,能交到六年相处的朋友实在不容易,让我们珍惜这一年的时光和友谊吧!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感动于兄弟间的友谊,还让我惊叹于古人智慧的高超;悲哀与人心的冷暖以及世态的炎凉......在我看来《盗墓笔记》可谓是巨著!或许许多年以后,我们须发皆白,还能自豪的对后辈说:“我年轻的时候,看过这样一部小说......”

  《盗墓笔记》,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童年时光!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第一次了解到《盗墓笔记》这四个字,是在四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的课间,我在张洁怡鼓鼓囊囊的书包里发现了四个隶体黑色粗体字:盗墓笔记。看到这四个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哇!盗墓!打个洞进去找各种宝贝!好洋气有没有!从此之后,我一有时间就在网上找各种盗墓笔记的资料,了解到了这本书是从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后人无意中发现了先人的笔记,并决定去一探究竟这样的情节开始发展的。不由得,我的兴趣更浓了。

  在一年后,我终于从同桌张驰这里看到了梦寐以求的《盗墓笔记》全册时,我一年前的种种兴趣都被重新勾起。一拿到书,我就翻开来开始了阅读。第一本是讲当年挖到战国帛书先人的孙子:吴邪看到了记录的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对盗墓一无所知的他,只得和他的三叔一起前去盗墓第一站:七星鲁王宫。在途中,他认识了孤言寡语总是一个人、有着两根奇长手指的向导张起灵——闷油瓶,和在墓中无意中遇到的盗墓者胖子。由于我是第一次看盗墓笔记,在作者南派三叔流畅的文笔下,在作者营造的紧张的气氛下,他描写的那幕“胖子鲁莽令血尸起尸,闷油瓶为了救其他人自己引开血尸与其搏斗”让我成功“吓尿了”。作者真是厉害,把这也许是虚幻的一幕一幕描写的活了起来!看完七星鲁王宫后,我不由得感叹,同时也对后面的情节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精彩还不着这些!后面的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和大结局情节更是扑朔迷离啊!我竟然发现,作文中的三言两语根本不够描述!何况它还有各种番外:《藏海花》、《沙海》!另外,我也对文中的铁三角:吴邪、闷油瓶(张起灵)和胖子的情谊感到小感动。他们仨,说不清是什么感情,绝不是亲情,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亦不是友情,他们在墓中也有相互猜忌的时候啊!可是,长达五年的盗墓生活让他们三个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只要吴邪叫一声,胖子无论是在多远的地方,都会奔着他的“天真无邪”而来;在墓中,胖子奄奄一息说的一番话让吴邪坚定心中的想法:一定一定要让胖子活着出去!闷油瓶为了救胖子和吴邪,让自己进入了险境,在文中最后一章,闷油瓶为了代替吴邪,自己跨进了藏有终极的青铜铁门......这就是铁三角。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讲起闷油瓶的身世那儿吧。”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兄弟情深的铁三角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细腻的笔下吧。”

  “那么,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了这本书了呢?”

  南派三苏看盗墓笔记有三年了,暑假作业有一项是读后感,我写了盗墓笔记。自我感觉良好。就希望老师别骂我。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兔肉芹菜这个。有字数要求么?看的不是很过瘾。没办法,新初一,字数,这个我们要环保,不要浪费中性笔笔水啦。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盗墓笔记》读后感实用二十篇(扩展5)

——正面管教读后感实用二十篇

  有了孩子后,原来温柔的淑女顿时变成了母老虎“不跟他嚷嚷,他能听吗?”家里有了母老虎,顿时气氛就不对了:孩子哭闹,时而喊叫,时而又如耗子见了猫。老公也大气不敢出,生怕一不小心碰到了老婆那根紧张的神经。家里的气氛如履薄冰,仿佛空气也不流动,欢声笑语�]有了。

  孩子真的那么难管吗?为什么他们不听话呢?为什么他们总想按自己的想法去做呢?家长是要控制孩子?还是让他们自我管理呢?做家长好累呀:

  如何让孩子言听即从,如何让孩子积极合作,如何让孩子自我管理,自制自律,让所有的家长都可以变成甩手掌柜子,孩子们悄悄自己就长大了。这听起来是不是简直不可能??《正面管教》是我看过的关于教育孩子的.书中最值得推荐的一本。

  《正面管教》一书教会你如何既不惩罚又不娇惯地管教自己的孩子,如何用一种和善而坚定的方式与孩子沟通?如何培养孩子的自律,责任感,合作精神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避免孩子与大人之间的权利之争?“超级父母”或者是我们常说的“虎爸虎妈”对孩子的成长有什么危害?本书的内容提供很好心理学及教育学的科学依据,同时为父母配备了很多实用的方法和工具,非常的好用。

  本书作者简・尼尔森(JaneNelsen)是教育学博士,杰出的心理学家、教育家,加利福尼亚婚姻和家庭执业心理治疗师,美国“正面管教协会”的创始人。她是7个孩子的母亲,18个孩子的奶奶或外祖母。曾经担任过10年的有关儿童发展的小说、大学心理咨询教师。她是18本著作的作者或全著者(被翻译成超过16种语言,在美国销量超过400万册,在美国之外的国家销量超过200万册),是众多育儿及养育杂志的顾问。她在书中的很多案例都是在教育自己的孩子的过程中获得的。

  如果你想让家庭回归温馨,如果你想让亲子关系温柔而亲蜜,如果你想让孩子独立自信而有责任感,如果你想做一个轻松的家长,那么我强烈推荐你读这本书,你一定会受益匪浅。

  《正面管教》这本书,以前我听说过,但却一直没有看过,也不知道里面到底讲些什么。今天有幸听樊登老师讲到这本书,感到很是受益。说实在,这本书的信息量真的是太大,包含内容也非常的多。早晨,我边做饭边看了一遍视频,感到里面自己要学*的地方太多太多。于是到了中午,我又看了一遍视频,这次我还专门做了笔记。把自己认为重要的点都一一地记录下来,方便自己以后再慢慢地消化。

  这本书,让我首先记住的一句话是:和善而坚定,也可以说是温柔而坚定。书中谈到了父母与孩子的互动方式有三种:

  1、严厉;

  2、骄纵;

  3、正面管教的道路。

  严厉的管教方式,易使孩子形成愤恨、报复、反叛和退缩的行为。在这方面,樊登老师还谈到了孩子的自律性与其自尊水*的关系:自尊水*低的孩子往往自律性就较差。

  而骄纵的管教方式则会导致孩子操纵、依赖、缺乏责任感与价值感。这样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其行为看似非常地狂妄自大,其实却非常的缺乏自信心。由于缺乏父母对其行为的必要引导,所以孩子往往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边界在哪里?也感受不到父母对自己的爱。在这里还谈到了孩子与大人的最大区别就是:孩子的感知能力比**强,而解读能力却比**差。这样的例子生活中也会有很多,当孩子感受到自己的爱被夺走后,为了引起**的关注,行为上往往会出现退行如:尿裤、拉裤、闹人、生病等。**只有读懂孩子行为背后的原因,才能使教育取得成效。

  而正面管教的核心便是:和善而坚定。“和善”的重要性在于表达我们对孩子的尊重,“坚定”的重要性,则在于尊重我们自己,尊重情形的需要。书中讲到判断教育行为是否有效要看:

  1、是不是做到了和善而坚定。既让孩子感觉到无条件的爱,但是又有确定的边界,让孩子感受到了安全感。

  2、有没有给孩子带来归属感和价值感。

  3、是否长期有效。

  4、是否能传递给孩子有价值的社会和生活技能,以及良好的生活品格等。

  怎么做到和善而坚定呢?当孩子生气时,父母先转身离开。离开的原因是:我不能够要求你一定要学会尊重我,但我最起码可以要求我要尊重我自己。这其实是父母冷静的一个过程。一个人在情绪激动时处理问题,是无法做到和善而坚定的。只有在调整好心态后,再重新和孩子进行沟通:我很抱歉你刚才生这么大的气,我尊重你的感受,但我不能接受你刚才的做法。今后,每当你不尊重我的时候,我都会暂时走开一会儿。先给孩子确定一个规矩,然后再说我爱你,继而和孩子一起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

  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是赢得孩子,还是赢了孩子。虽是一字之差,但对于教育效果来说,却是相差万里。你要赢,孩子便会输。试想,孩子若经常生活在一个输的环境中,又怎能滋生出自信、自尊和自爱。生活中,孩子犯错并不可怕,就看家长如何去引导,如何对待孩子的错误,是否能将每次犯错都变成一种学*的机会,让孩子从中得到成长。而不是当孩子犯错后,只是对孩子进行无休止的批评与谴责。其实,这是一种自己不成熟的表现,是自己不想承担错误带来的后果,所以,便把自己对承担错误的恐惧心理,转变成了愤怒发泄到孩子的身上。所以,要想教育好孩子,自己是需要不断地学*、成长和进步,才能更好地解读自己的行为!

  真正的不良行为有四类:

  1、寻求过度保护;

  2、寻求权力;

  3、报复;

  4、自暴自弃。

  面对孩子的不良行为,核心的解决方法是:与孩子建立起良好的感情,表达对孩子的欣赏,更多地关注他的优点,表扬他,让他感受到父母对他无条件的爱。然后,再根据不同的行为,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书中提到了几个非常独特的工具:“积极的暂停”、“鼓励和赞扬”、“肯定动机和过程,而不是肯定简单的结果”、“家庭会议”等,这些理论和事例都让我印象深刻,受益良多。相信这是一本对于教师,对于家长都非常有帮助的图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了,都能真正地去拜读一下,一定会让自己终身受益的。

  总听人说:

  如果你是一个家长,你应该读这本书;

  如果你是一名老师,你更应该读这本书;

  如果你经常对孩子的行为无法理解,对管理课堂束手无策,那么强烈建议你读读这本书。

  现在看来确实如此,看完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正面管教》的作者简・尼尔森,是杰出的心理学家、教育家。这本书中告诉21世纪的父母和老师们:正面管教是一种既不惩罚也不娇纵的管教孩子的方法……孩子只有在一种和善而坚定的气氛中,才能培养出自律、责任感、合作以及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学会使他们受益终身的社会技能和生活技能,才能取得良好的学业成绩。

  其中第四章:重新看待不良行为,本章体现了一个新的理念“最惹人讨厌的孩子,往往是最需要爱的孩子”,看到这里给我的感触最深。

  任教的第一年,课堂管理中就有位最让老师们“头疼”的孩子小明,小明从进小学第一天就用它独特的个性让班里的同学及老师们记住了他,他调皮,跟老师唱反调,老师说往东他偏要往西,上课期间经常会跟老师玩“捉迷藏”,课堂好不热闹,有时真是要把他请出去才能正常上课。一直觉得让学生畏惧自己才能更好的管理课堂,可是这里他不仅不怕,还敢肆无忌惮的偷偷跑出教室,所以调皮捣蛋的他每天受到的批评是很多的。长期下去,不仅未改正坏*惯,还更加难管了。班主任采取了各种方法,首先跟他谈心,再跟家长交流,共同管理,让孩子更好的成长。

  二年级后,*惯依旧,有一次上课在玩一个玩具,为了让他上课认真听讲,我把玩具没收了,可是他却很善心的哭了。通过下课沟通才知道这个是姐姐送给他的,很珍贵很爱惜。可能这件事是个契机,我不仅没有批评他,反而抱住了他,跟他说今天上课认真听讲,晚上放学的时候我就还给你。整天下来表现都还不错。后来慢慢小明也约愿意跟老师沟通,虽然坏*惯还是很多,但是比以前好了太多。通过这件事突然发现有时候鼓励也很重要。

  在这里,正面管教就是变相鼓励。一般教师在针对犯错误的'学生时,往往采取严厉的训斥,孩子表面上服从了,但实际上不服气,长此以往就会形成不良的师生关系。而惩罚虽然能暂时制止不良行为,但不能永久性的解决问题,只有通过鼓励,帮助孩子体验到归属感和价值感,才能获得长期的积极效果。读完这本书,让我对鼓励有了深刻的认识:鼓励对的行为,让孩子变得自信。管理是一门学问,如何更好的管理还需学*,愿在不断沟通摸索中成长。

  老师,他打我。”“老师,他画我的书。”“老师,他插队。”“你再这样,我就告老师了。”……班里每天都要上演同样的戏码。一开始的我,肯定是很有耐心地听他们讲述事情经过,帮助他们分清楚到底是谁的过错,谁应道歉。久而久之,便不太耐烦了,我告诉孩子们:“你们先自己解决,解决不了了再来找我”。大部分孩子没再来找我了,我便不再过问,心里觉得这一招确实好用。

  阅读了《教室里的正面管教》后,我开始深思:孩子们真的会自己解决这些问题吗?我想答案应该是不会,如果孩子会正确解决这些问题,那班级里出现的纠纷应该会减少。

  那如何培养孩子解决问题的能力呢?书中提供了这样的步骤:首先双方先得冷静下,再以尊重的方式把问题谈开,然后达成一个双方同意的解决方法,实在解决不了了再寻求帮助。对于这个解决方案,我还是比较认同的。当双方产生矛盾时,大家的情绪会比较激动,冷静下来了,确实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告诉对方自己的感受也是很重要。比如在一件小小的画书事件中,当孩子提出:“我很爱护我的书。可你却把我的书画成这样,这让我感到很伤心。”我想画书的孩子听完,一定会马上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另外,书中还提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解决问题的工具:选择轮。孩子可以从自制的选择轮上选择愿意尝试的解决方法,也可以给选择轮加一个旋转指针,通过转动指针来决定解决方法。读后感・如果解决方法无效,他们可以挑选解决方法,也可以继续旋转指针,直到指针停在一个他们喜欢的解决方案上。

  孩子可以从自制的选择轮上选择愿意尝试的解决方法,也可以给选择轮加一个旋转指针,通过转动指针来决定解决方法。如果解决方法无效,他们可以挑选解决方法,也可以继续旋转指针,直到指针停在一个他们喜欢的解决方案上。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帮学生解决问题,不如教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

  这的确是本很好的书,值得推广给更多的老师和家长。它教给我们从另一个角度与孩子交流,进行正面引导!以及现代儿童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这些在书的开头就提到了。孩子要想具备这些能力要允许孩子边学边干,自然的培养能力,家长要与孩子在相互尊重中建立合作关系。

  在书本的第一章中提到了大人与孩子之间三种主要互动方式:严厉型—这些是你必须遵守的规则,这是你违反规则会得到的惩罚;骄纵型—我们没有规则。我相信我们会爱对方,并且会幸福,我相信你以后会选择自己的规则;正面管教—我们一起来制定对双方有利的规则。我们还要共同决定在遇到问题时对大家都有益的解决方案。当我必须独自做出决断时,我会坚定而和善,维护你的尊严,给予你尊重。从女儿出生到现在,在教育这条道路上我们自己确实走过很多弯路。曾经觉得批评和指责可以帮助女儿矫正一些不良*惯。在*常的管教中是对孩子严厉地训斥甚至打骂,孩子表面听话了实际心里很不服气,而我们事后也很内疚。对比了下书上说的三种互动方式,我们是严厉型的,常常是我们对她唠唠叨叨,她茫然地被动接受,但下次碰到同样的问题时,错误依旧发生。而我们只能是对她惩罚,收效甚微。在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也使用过骄纵的方法,认为这是培养她自信的一种方法。我们一切以孩子为中心,她犯错误的时候我们也不说教,让她自己解决,甚至不指出她的错误,怕伤到她的自尊和自信,但是这种教育方法似乎也不行,因为这样以后小孩子意识不到很多错误,甚至认为我们家长就不应该管教她了,或者在事情上她总认为她有道理,家长的话根本听不进去,我行我素。

  阅读了《正面管教》后,发现正面管教是一种既不用严厉也不用骄纵的方法。正面管教对孩子和大人都不造成羞辱。正面管教以相互尊重与合作为基础。既不用像严厉控制那样随时捕捉孩子的好行为并加以奖励,随时捕捉孩子的坏行为予以惩罚。从头到尾都是大人在承担责任,当大人不在场的时候,孩子们没办法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不用像骄纵型那样在教导孩子时不负责,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都放弃了责任。正面管教提出了有效管理的四个标准:和善与坚定并行,让孩子感受到归属感和价值感,长期有效果,教给孩子各种技能,培养孩子良好品格。在孩子犯错的时候,用和善的语言和孩子沟通,不惩罚不说教,而是问一些启发性语言,使孩子积极地解决问题,培养孩子良好品格。

  读完之后,与孩子交流的方法可总结为以下四步:第一、表达出对孩子感受的理解。一定要向孩子核实你的理解是对的。第二、表达出对于孩子的同情,但不能宽恕。同情并不表示你认同或宽恕孩子的行为,而只是意味着你理解孩子的感受。这时候再告诉孩子,你也曾有过类似的感受或行为,效果会更好。第三、告诉孩子你的感受。如果你真诚而友善地进行了前面两个步骤,孩子此时就会愿意听你说了。第四、让孩子关注于解决问题。问孩子对于避免将来再出现这类问题有什么想法。如果孩子没有想法,你可以提出一些建议,直到你们达成共识。这只是本书中**与孩子赢得合作的四个步骤。在**友善、关心和尊重的态度下完全是能够营造出一种让孩子愿意听,愿意合作的气氛。

  由此我们能够感受到这是本非常实用的书。不但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涉及孩子心理、行为、认知、教育等方面的经典理论,使我们能“知其所以然”地明白书中所介绍的正面管教方法,更重要的是,作者集几十年的教育研究与实践的体会,特别是她在正面管教方法的推广与培训中收集到的诸多成功案例,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接一个生动有趣而又发人深省的故事。针对困扰大家的众多问题,作者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既浅显易懂而又非常透彻、深刻,可谓触及灵魂,深深地震撼了我。理论结合实际后,发现自己在以前的教育中出现的错误基本上都能在书本中找到实例,而且作者在这些事例后面都提出了正确的处理方法以及各种不同处理方法的结果。这种方式更加说服了我要用正确的教育方法去处理和小朋友的关系,同时也心服口服地认为这是一本值得推广的好书。

  所有这些总结下来,我们最最需要的是我们正确的儿童观。把儿童的世界看做独立的世界,儿童是发展中的人。尊重、理解、关爱孩子的成长,赢得孩子,而不是要操纵孩子。试着努力改变我们旧的*惯,耐心下来,随着对于原理的理解的加深是能够看到问题的改变的。

  亲爱的老师、家长们:

  大家好!我是六年级四班曹竣哲的妈妈,很高兴今天能和大家分享《十几岁孩子的正面管教》这本书。

  十多岁的孩子正处在身心变化最为迅速的青春期,在这个时期,孩子的情绪波动比较大,这个时期的孩子在很多方面仍然需要父母的协助,但需要父母的方式和小时候完全不同。

  《十几岁孩子的正面管教》这本书倡导以和善、坚定并且对孩子充满鼓励的方式养育孩子,书中有很多方法值得我们学*。

  第一,和你的十几岁的孩子站在一边,站在孩子的角度看问题,不要用传统的'教育理念高高在上去控制孩子。倾听孩子的声音并保持孩童般的好奇心,多鼓励孩子而不是讽刺羞辱,和孩子一起专注的解决问题,固定时间开家庭会议与孩子达成相互尊重的约定,无条件的爱你的孩子并确保把爱的信息传递给孩子。

  第二,和孩子高效沟通的技巧,帮助孩子学会独立生存所需的品质和人生技能,尊重孩子的选择,培养孩子的责任感。让十几岁的孩子学会做饭、洗衣,独自去做预约好的其他事情,要毫不犹豫地说:“这是你自己能做的事情。”或者“我相信你能自己做。我很原意告诉你如何着手做。”

  第三,要保持开放的心态与孩子一起致力于对电子产品安全、*衡的使用,电子产品也可以提供娱乐、有益的知识,并有助于孩子培养一些能用于其他方面的技能。现在的孩子生活在与我们成长的时代完全不一样的世界,他们能从使用电子产品中极大的获益。我们对自己和孩子要有信心。

  养育十几岁的孩子,我们可能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学*新知识,在和孩子的相处过程中去践行那种方法更适合自己的孩子,从而帮孩子从容的度过青春期的成长。《十几岁孩子的正面管教》中这两句话分享给大家,希望对您也有帮助。一是:“放手并相信你的十几岁的孩子没有你的控制或过度保护也有基本的学*能力。”二是“勇敢的父母相信自己的孩子会在一种没有批评或解救的支持性氛围中从他们的错误中学*。”

  看了这本书的目录感觉是一本讲大道理的书,这些道理*时我们都懂,所以要耐心的逐字逐句的看下来起初我是有些静不下心来的,但是翻看了几个章节之后,我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认真看完以后,我要说的是,要想改变孩子,你得先改变自己。

  正面管教是一种不同的教育方式,是让学生们参与专注地解决问题,而不是成为惩罚和奖励的被动接受者。让孩子在一种和善而坚定的氛围中,培养出自律、责任感、合作以及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使他受益终身的社会技能和生活技能。

  作为一名教师,书中最让我感同身受的是:“认定若想要孩子们做的更好,就得先要孩子们感觉更糟?”我在以前教育学生时,对于特别调皮的孩子会严厉地训斥,孩子表面上听话了,而实际心里很不服气。的确,惩罚虽然能暂时制止不良行为,但不能永久性的地解决问题。孩子只有在感觉更好时,才会做得更好。所以,只有通过鼓励帮助孩子体验到归属感和价值感,才能获得长期的积极效果。孩子的感受力强,但表达能力却弱。需要我们老师和家长认真解读,而不是通过打骂来压制孩子的错误行为,从长远来看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带来了新问题。

  其实鼓励也是要选择适当的时机,以相互尊重为基础,善于发现孩子的优点,特别是我对鼓励与赞扬的区别有了深刻的认识后,我才真切的认识到赞扬针对的是做事的'人,而鼓励针对的是行为,赞扬是评价式的,而鼓励是自我指向的,赞扬的长期效果是让孩子依赖于他人,而鼓励它能让孩子自信,在与孩子的沟通过程中,往往想着鼓励孩子却变成了赞扬孩子。区分了这一观念更有利于引导孩子。

  一直以来我把怎样教会孩子与人相处作为班主任工作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读这本书我明白了不是你告诉他们与人要和气,发脾气解决不了问题,孩子就能学会怎样与人相处的。我们要在班会**同就学生的问题一起讨论,并相信孩子能想出帮人的方法,在让孩子体验的过程中,他们就会明白在于人相处时尊重,爱护是多么的重要。只要34颗种子团结在一起,相互尊重相互包容,一定会营造出一个健康、和谐、自律的班级氛围。

  当然对《正面管教》很多理念与方法的只是粗浅的了解,希望和大家在相互沟通中能够不断领悟,在与孩子的共同成长中不断实践、不断完善,共同陪伴孩子快乐、健康成长。

  “和善而坚定”这五个字在我读完《正面管教》这本书之后,就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中。这本书的魅力就在于,它用*时的语言讲解作者和观点,通过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并且还给读者提供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也就是作者所说的“正面管教工具”。对于家长来说,这本书可以教会他们成为更加称职的父母,对于教师来说,它可以教会我们如何成为更加合格的老师。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回顾和反思的过程。每读一个章节,总是要忍不住在一旁的纸上记录下一些关键词,在精彩之处画上几个着重号。有些教育观念确实在读书的过程中,悄悄地发生了改变。

  其实,在开始阅读之前,我想当然地认为正面管教就是鼓励教育,可是仔细阅读书中内容,我便意识到自己的理解太肤浅了。封面正中的三行红字,“如何不惩罚、不娇纵地有效管教孩子”,这一问句一下子吸引了我的眼球,因为它问出了无数家长和老师的心声。虽然我走上教学岗位才一年半的时间,但是作为班主任,每天都要跟学生相处。当学生犯错误的时候,如何有效处理常常是困扰我的问题。若是处罚过严,势必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的影响;若是不处罚,或惩罚不力,学生又会认为老师是在娇纵犯错误的学生。这本书提出了“正面管教”这样一种既不惩罚也不娇纵的方法真的能够拿来管教班里的孩子吗?怀揣了一丝不解和怀疑,我跟随作者踏上了正面管教之旅。用和善与坚定去赢得孩子

  首先令我感触较深的就是作者提出的“和善与坚定并行”以及“赢得孩子”。孩子是随时随地都在发展和变化的社会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信念,都需要实现自我的价值。对待孩子的方式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批评和奖励,我们应该在让孩子形成良好自我价值感的基础上,培养孩子对自我的认识以及对老师和家长的认可和信赖。我们要做的不是“赢了”孩子,而是“赢得”孩子,得到孩子心甘情愿的配合。否则孩子就学会了通过观察别人的反应来判断自己行为的对错,失去了自我评价和内省的能力,从而逐渐被老师和家长培养成“讨好着”或是“总是

  寻求别人认可的人”。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这样的学生还处在道德观念发展较为低级的层面,也就是说这个阶段的儿童认为一个人的行为正确与否,主要看他是否为别人所喜爱,是否对别人有帮助或受别人称赞。但是,我们要培养的学生应该有自己的道德准则,并知道自己要如何去做的人。作者告诉我们其实想要赢得学生的合作并非难事,只需要经过四个步骤:

  1、表达对孩子感受的理解;

  2、表达出对孩子的同情;

  3、告诉孩子你的感受;

  4、让孩子关注解决问题;

  不过在处理学生问题的时候,我们常常犯的错误就是急躁,尤其是面对极度叛逆,并且态度非常恶劣的孩子时,往往会火冒三丈,但是仍然深信自己是对的,觉得都是学生的错。一番指责之后,能解决问题倒还好,怕就怕学生更加极端地为自己辩解,使小问题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其实,当我们要求学生控制自己情绪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

  书中提到的“积极的暂停”便与我们*时经常讲的“冷处理”有异曲同工之处。要想赢得学生的赞同和支持,首先就得冷静下来,任何问题都应该是在心*气和的前提之下,才能得到最妥善的解决。犯错的学生需要“暂停”下来去冷静地思考自己做错了什么,老师也需要时间去设身处地,理解学生的行为的目的或是动机。严厉的训斥或许可以迅速地解决一些问题,但是这种做法对学生却尊重,而且从长期效果来看,也是不奏效的。当然如果想将“暂停”的价值充分利用,还要遵守书中列出的四项指导原则,对学生进行训练。告知孩子使用“冷却时间”等心情好转,再在互敬的基础上解决问题。绝对不能将积极的“暂停”变成消极的生闷气。用启发引导犯错的.孩子

  现在的孩子大多数还是很听话的,都想要在老师面前当一个好学生,但是当他们犯错的时候,却往往不能十分坦然地面对。在大多数人的眼中,犯错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而且老师和家长往往更加关注于惩罚而不是问题的解决。犯了错误的学生为了避免责罚和保持良好的形象,于是短期性地表现良好,以达到弥补过错,重新获得认可的目的。但是这样的表现只是暂时性的,时间一长,就可能会“好了疮疤忘了痛”,继续犯同样的错误。然而,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学生能够正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且在以后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做得更好。不过,首先我

  们自己就得学会把错误看做一个让人兴奋的学*机会。让孩子认识到犯了错之后,得到的不是自己的懊悔和老师的斥责,而是从错误中得到了哪些收获。在书中,作者给我们提供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方法——用启发性的问题引导犯错的孩子。启发性的问题的首要目的就是让老师会和家长停止告诉孩子答案。当孩子的思想或是行为不恰当时,帮助孩子分析接下来应该做什么,让孩子学会自己分析和总结,最终与孩子一起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的好处就在于,可以减少孩子的负面情绪,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还能对解决方式更加认同。作者还认为,将启发式问题运用在班会当中,效果也很不错。作为班主任,如果每次班会都是自己的一言堂,那么学生的积极性肯定会降低,同时他们的自主意识也得不到应有的发展。长期以往,也会对学生在课堂上的思维能力和创造性造成一定的影响。班会的意义在于教会学生在遇到困惑的问题时,应该如何解决。问学生该怎么做比告诉学生怎么做,更能引起学生的注意。当学生体会到冷静思考的好处之后,他们的自我价值也会得到相应的提升。

  对我们教师来说,正面管教既不会让学生感到屈辱,也不会让老师感到屈辱。它建立在互敬与合作的基础上,教会孩子学会对他人理解和宽容,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起责任。这样好的教育方式,确实值得我们在*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进行大胆的尝试。

  《正面管教》这本书,以前我听说过,但却一直没有看过,也不知道里面到底讲些什么。今天有幸听樊登老师讲到这本书,感到很是受益。说实在,这本书的信息量真的是太大,包含内容也非常的多。早晨,我边做饭边看了一遍视频,感到里面自己要学*的地方太多太多。于是到了中午,我又看了一遍视频,这次我还专门做了笔记。把自己认为重要的点都一一地记录下来,方便自己以后再慢慢地消化。

  这本书,让我首先记住的一句话是:和善而坚定,也可以说是温柔而坚定。书中谈到了父母与孩子的互动方式有三种:

  1、严厉;


《盗墓笔记》读后感实用二十篇(扩展6)

——《匆匆》的读后感实用二十篇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返呢?”翻散文书时,看到朱自清写的这首诗,我不禁读出声来。

  这首诗告诉我们时间就像奔腾的水一去不返,告诫我们一定要珍惜这匆匆来的时间,不能白白地浪费。

  这是我不禁想到了身边的同学。是啊!在不经意的小事中,竟让时间钻了空子,溜走了:放学打扫卫生,别人打扫五分钟就搞定了,可有的同学,非迟延到十分钟,甚至晚……

  考试了,有的同学觉得自己什么都会了,一回家就开始玩电脑,结果成绩一下来,没考好,被父母骂了一顿!这不是浪费时间的后果吗?

  老师经常说:“时间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会有的。”我一直不明白它的含义,今天终于明白了:你只要愿抽出时间,它总有的。时间是固定的,就要看看你怎么把握了。

  不要以各种借口来掩饰自己浪费时间的行为,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时间吧!不要让它偷偷溜走。作一个珍惜时间的人!

  《匆匆》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所写的一篇回忆自己的散文,它处处告诫我们:“时间来去匆匆,要好好珍惜时间。”

  我默默地读: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眼前过去。我读到这里,不禁想:“哎!是呀!正如这句话所说,我们每天所做的每一件微不足道的事,都在默默地消耗我们短暂的光阴,甚至我们每眨一次眼都会消耗我们约0。02秒的时间。我现在已满13岁,那么,我这13年来的光阴究竟是怎样度过的呢?

  幼儿园的我,不是像现在听话,文静的大姑娘,而是一个不听话,淘气得要命的“假小子”,我经常违背妈妈“在家好好呆着”的指令,偷偷跑到门外和一些小男孩学*“爬树”的“本领”,被发现后总免不了妈妈的`两小时臭骂加上两小时思想教育,一天就差不多这样过完了;一年级的我,稍稍乖巧了一点,但还是不爱学*,写作业经常草草了事,甚至写两个字,看十分钟漫画书……到了五点半,也才写完一样“口算”作业,可想而知,又免不了一顿思想教育,这种状态一直维持到三年级。六年级了,我才用功学*。噢!原来这13年的时间就是这样被我虚度掉的!

  作者最后问道:“为什么时光一去不复返?我的回答是:“因为人们的虚度。”亲爱的人们,时光是短暂的,而且来去匆匆,所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吧!

  匆匆的燕子去了又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又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又再开的时候。好像什么东西没了但是还又再来的时候时间时间就没有时间对于人类是要珍惜往往是人类越珍惜的东西总是没有绝对的为什么?为什么?时间我们要利用时间又时候是可怕的有时是开心的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

  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时间在人生理2真的只有徘徊、匆匆吗?难道不能有开心、快乐吗?人的一生是要过得快乐、精彩嘛!不要有什么遗憾嘛!高兴高兴的`过好每一天这才是时间读与人类带来的用处你们说是不是? 时间是抽象的既看不见又摸不着但在作者的笔下好像时间就在我们身边时间好像就是一个来去匆匆的和我们捉迷藏的小孩。生动极了可爱极了。匆匆这篇课文把日子的流逝比作水流大海表示了时间匆匆溜走的情状。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时光逝去而无法留住它的无奈和对已逝日子的深深留恋。 匆匆让我们想到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而且一去不回因此必须珍惜人生有限的日子珍惜时间吧!我们要对人类社会作出贡献。

  有些偶然看见的东西,也许可以使你体会或感悟到人生的启示和哲理。

  当我不小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但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就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那么快呢?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深深的想到了我的生活,一天也就很快的过去了,但什么也没做,这不是白白浪费了光阴吗?所以,我以后做什么都得动作灵敏,不能让时间白白流去,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十分的五彩缤纷,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变得十分有价值。以后,我写完了作业,还要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看看课外书,增长自己的知识。写写课外作业,对考试有帮助,不能去多玩游戏,那些没用的游戏也不能玩太久,否则,这样的光阴,即使再开心,也是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不是最好的例子吗?一寸光阴可以赚一寸金,但是,一寸金子买不到一点光阴这不是让光阴,要珍惜时间吗?其实,你珍惜光阴,光阴便在你身后长出绿阴,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但是如果你漠视它,它就化成青烟,消散的无影无踪。总之,我们要珍惜光阴,不让它白白流去。这就是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的'日子却一去不复返”,这是出自朱自清先生之手的散文《匆匆》,读完后我深有感触。

  《匆匆》让我感受到了时间一去不复返: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俗话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金子和时间一样珍贵,可时间一旦流逝,无论花多少金子都买不回来了,对呀,时间就像汹涌澎湃的江水,只会顺流而下,不会逆流而上。

  说起珍惜时间,有件事我感到十分后悔。在我眼睛*视前的那段时间,天天一回到家就玩手机,把老师布置每天阅读半小时的话当成了耳旁风,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每天老师都重复要求,但我没有认真完成,只因自己不好好阅读,好词佳句积累得少,理解能力差,从而做起阅读题来绞尽脑汁,无论我怎样挠头揌耳都无能为力。最后还把眼睛玩得*视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的确,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时间是一缕微风,吹着,吹着就会不见,我们要和时间赛跑,才能主宰时间,才能利用好时间,幸运和成功才能与你同行。

  今天,我学了《匆匆》这篇课文,文中所描写时光匆匆一去不复返的片段令我难忘。

  当我学到“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时,我顿时感到十分惭愧。因为许多时候,我都觉得时间还多,尽情玩耍,让时间白白浪费,有时甚至埋怨时间太多,有什么事可以等急的时候再去解决,可到了燃眉之急的时候又埋怨时间怎么这么快呀,老天对我真不公*之类的。学了这篇课文我才知道,一旦你把时间浪费,就会像把一盆水泼到地上一样,永远回不来了。

  记得那是在五年级的寒假,因为天气太冷,我就只能在家里,但妈妈又怕我成天泡在电脑或电视上,就给我布置了学*任务,也给我了时间计划表,这样妈妈就放心的去上班了。妈妈刚走我就把学*计划和任务扔开,直接打开了电视和电脑,嘴里还埋怨既然是放假就要玩个痛快,天天写作业还叫什么放假啊!我玩啊、看啊,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已经看了三个小时了,我若无其事的看了一下表,又想:反正看完这点我就去写作业,来得及!又是三个小时过去了,电视上突然出现了时间,我不禁叫了一声:“啊!都两点了妈妈五点就回来了,我还有一堆任务呢!”我急忙去做,可最终还是没完成。妈妈回来虽然把我训了一遍,但是从头到尾都没有给我自己解释,从此我就每天按照时间表来作息,不贪玩了。

  《匆匆》这篇课文警示我:生命只有一次,只有好好珍惜。

  从前,总以为一件事做不完,以后再做也无妨,反正还有的是时光。可当我读过《匆匆》之后,猛然觉得人生是那样宝贵。我从没想到过时光老人竟是这样,在我们洗漱,睡觉,读书,吃饭甚至说一句话的时候就匆匆地流逝了。

  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似乎都是那样*静。人们每天起床,上班,下班,午休,然后再上班,再下班。如此往复,仿佛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值得珍惜的。然而,当我们一旦回首往事,那些总觉得*淡无奇的生活,却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会成为我们心中美好的回忆。

  匆匆地,时光一去不复返,人生也随着时光的流逝一点点地缩短。当我们彻底醒悟时,我们的人生之路也要走到尽头了。看了这篇散文,我的感概有许多,我也在常常问自己,为什么时光一去不复返呢?日子如云烟,被微风吹散了……可是,遗憾后悔不能改变一切。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过去的一切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

  再想想自己,一到星期六早上,睡到12点。家长叫了才懒洋洋地起床,作业能推就推。当时,我一点都不觉得时光可贵,总觉得时光有的是。

  人生就是这样匆匆,当我们还来不及同人生亲密接触时,它已瞧瞧地从我们的`睡梦中,从我们洗手时哗哗的流水中匆匆地溜走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然而人生只有一次,容不得我们奢望上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好好地把握人生,才不会使我们在人生的终点站后悔莫及。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精彩!

  暑假中,我读《朱自清散文集》一书。其中《匆匆》一文使我印象深刻,让我明白要珍惜时间。

  这篇散文举许多形象的例子来说明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我们人类做一些事时,不能让时间复返。文章中,我读到许多好句:燕子去,有在来的时候;桃花谢,有再开的时候;柳树枯,有在青的时候……

  我默默地算着,四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时间匆匆,岁月匆匆,我想要回首过去,曾经的日子仿佛轻烟,模糊不清,我留着的痕迹一干二净。

  我在玩电脑时,时间,便伶伶俐俐地跳过电脑,我伸手去抓它,它却逃之夭夭,面对逃去如飞的时间,我发起愣,等我清醒时已是下午,我叹一口气,时间又从叹息旁闪去。

  睡觉时,时间蹿过我的头,走过我的脚,飞向远方。第二天一早,似乎设什么也没发生,只是太阳已不是昨日的,昨天飞过窗前的是一只老鸟,今天飞来的却是一只雏鹰。

  考试过后,我发现自己可惜地错在一道题中,我好想让时光逆流回到考试,取得好成绩。

  我要学会惜时,只有这样,人生才不会空虚,而是充实。

  时光匆匆,燕子能去而复返,柳树枯后又青,桃花凋后又开,只有时光一去不复返。

  这时间看不见摸不着,却在不停流逝,古今往来,人们都在感叹着,时光流逝太快,未能有一番好成绩。有孔子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有钱鹤滩的“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面对流逝的时间,朱自清也发出了疑问,时间都去哪儿啦?

  面对时间的流逝,我们无力改变什么,但是我们可以在匆匆的时光做些什么,即使只有一点,也要充实我们的生活,任他时光流去,我们只要在拼搏在努力就够了,哪怕只有一分钟,我们也要抓紧它,利用好它。人生不过百年,甚至更短,而在这些年里,又有多少个一分钟呢?所以有人就发出倡议,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更是有雷锋的`“钉子”精神,善于钻和善于挤,这里的“挤”讲的就是要充分利用时间。

  反观新时代的我们,有些人整日懒洋洋的,无所事事,丝毫不把时间的流逝当做一回事,这是在浪费生命。有的人一生为国为民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促进了人类的进步,而有的人却在消耗着前人和别人创造的财富。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事。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光阴如此珍贵,自古以来从不否认。回想过去,不知多少*白无故的时间生生地从我的手上溜走,纵然追悔莫及,也无可挽回。只能在以后的人生中,好好珍惜时间,只有加倍努力才能减少时间的损失,让空虚的双手变的充实起来。

  日子已悄然离去,只剩下孤单的我们还在这千门万户的世界里徘……

  与时间赛跑,追逐的又是什么?而留下的又是什么?也许就是“匆匆”吧!在匆匆中生活,不只是时间,连其他的与时间一起在不经意中,与我们擦肩而过,那也许是大人们所说的逝去的青春吧。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日夜交替,四季轮回,一切似乎都在从头再来,而时间却头也不回地溜走了。

  这是一篇描写时间的文章,形容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走过。不论我们洗手也好,吃饭也好,还是学*或睡觉,时间都“滴滴嗒嗒”得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进一步认识到时间是公正无私的,他对什么人都一样,不会多给这个几秒,也不会少给那个几秒。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谁想让时间过的慢点,都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如何做时间的主人。

  学*中,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在学校,上课认真听讲,充分利用每节课35分钟的时间。放学后,认真完成作业,挤出时间看书,参加有益的活动。这样,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去年暑假,爸爸出差了,妈妈要上班,我天天一个人在家,作完了作业,就练*画画。大家在外面玩得好开心啊,我真想马上跑出去玩。但是我想:放假了只知道玩,不就成了时间的奴隶了吗?所以我就低下头,继续埋头画画。

  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匆匆》的理解:珍惜时间的人,哪怕只给他几分几秒,也会觉得有所收获,过得很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就是给他几十年,也会觉得一无所获,过得很空虚!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败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每当我想起这段话,就会微微有些激动。

  是啊!我们的小学时光都快结束了,时光有何不匆匆呢?当我还是个小孩子,转眼间便长大**独自面对未来,那样,时光是不是又把我推向了绝望的深渊?让我变成白发苍苍的老人,这时,那匆匆的时间又送走了我最后一声叹息,那丝丝雪白的银发。

  一天飞似的流淌,像瀑布里的水珠飞流而下,而像水花一样渺小的我,又能为这些做些什么呢?在匆匆里,只有徘徊、匆匆罢了,“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坐在沙发上,仿佛看到了作者,坐在床上叹息,泛着光的银发。

  时间这样珍贵,而我们的日子,却会一去不复返,那我们,为什么不去珍惜它,让每一分钟都变得有意义。海伦·凯勒说过:如果每一个人都把他每一天看做生命的最后一天,那是多么美好啊!这样我们才能用心感受生活,去发现其中的美丽,不让时间白白流逝。


《盗墓笔记》读后感实用二十篇(扩展7)

——《简爱》优秀读后感实用二十篇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窗外的一盏灯十分的耀眼,那盏灯的灯光透过窗户射进屋里,洒在了漆黑的桌子上。我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读着英国作家勃朗特著的《简爱》。也是当晚,我看完了这本书。

  第一次看见《简爱》这本书,认为这本书真的无聊,一点意思也没有。本学期老师推荐了这本书,我就想着反正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就看看吧!这才开始看呢。可是我这一看就上瘾了,感觉还挺好看。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被寄养在舅妈家,舅妈常常打骂她,她在那里受够了折磨与屈辱,毅然离开。她经历了许多困难,但最终重新找回了自信,并且还找到了自己的希望——罗切斯特。她是那么的爱他。当知道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时,她一样的毅然离开。后来罗切斯特因房子着火而残废了,妻亡子散,当主人公得知消息后回来细心地照顾着他。最后两人结婚,作者设置一个完美的结局。

  主人公有着独特的性格。在无法忍受舅妈的打骂时,她决定离开,在得知罗切斯特有妻子后,她选择离开。不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她毅然不要。在自尊和爱之间,主人公选择自尊,在贫苦和财富面前,主人公选择贫苦。始终选择想要且适合自己的。

  《简爱》通过主人公“简”追求自由,独立*等的爱情故事,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受歧视,受压迫的悲惨地位,同时反映了英国妇女反压迫,抗歧视的斗争精神。完美的结局不仅是简爱情的完美,更是对于反抗斗争取胜的美好愿望。

  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去面对生活中的各种选择,该舍弃时要勇于舍弃,不必犹豫,也不必痛心,因为这,就是最佳的选择。

  每一个女性都是有尊严的,都渴望着独立自主,简爱就做到了这一点。她虽然出身卑微,从小受尽欺负与苦难,但她依然积极向上,乐观地面对生活,面对这个世界。《简爱》这本书讲述着这样一个故事: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舅妈把她送去一所慈善学校,在那里她度过了38年的时光,成年后当了一名家庭教师,与罗切斯特先生上演了一段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两人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小说塑造了一个不屈于世俗压力,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女性形象。简爱这个人物虽然也有不足之处,但她火一样的热情和赤诚的`心灵却是值得我们去喜爱的。小说中每一个人物都有他自己的特色,罗切斯特先生成熟、稳重、老练,阿黛勒小姐可爱顽皮……每一个人物都用自身诠释着*等的重要性。

  简爱也不愧是新型女性,她与英国当时那些下层妇女安全相反,她敢于抗争,敢于争取自由*等,不甘就这样饱受侮辱,她需要的是尊严,需要的是自由。简爱的那句:“我们是*等的!”是她的心声,也是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心声,更是当时社会上的万千女性的心声。这位追求*等的女性同样说过:“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我肯定我们应该回击——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是啊!我们不应该受欺负了还一直忍耐下去,在适当的时机,我们应该要用正当的途径让对方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么的不*等。简爱用话语,用行动告诉了我们这些,我们感谢她,同样也赞扬她。

  简爱从始至终都保护着自己的尊严不受到伤害,当然她也做到了。她用行动改变了人们对女性的看法,我喜欢这个人物,更喜欢她身上的那股子敢于抗争,追求自由的精神。

  简爱因女性尊严而生,女性尊严却因简爱而改变!

  杨玉琦

  《简爱》这本书对应于大家而言相对于比较熟悉,但是又有几人是认真的阅读它呢,很幸运的是我认认真真的阅读过它。那是高三的时候同位买的一本书,后来送给了我。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就一次偶然的机会拿起来看了几页,看几页后我发信息自己被吸引力,直到最后认认真真读完了它。

  简爱从小被他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各种不公*的待遇,更可恨的.是他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和简爱开一些很过分的玩笑以此来嘲笑她,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他的舅妈却装作看不见一样,但是简爱是一个顽强,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在她忍无可忍的时候,她终于爆发了,她在约翰又一次给他开玩笑的时候打了起来,结果可想而知,简爱收到了他舅妈的严厉惩罚。

  但是海伦彭斯,他的观点和简爱的观点大不相同,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因此他无限的宽容,忍让以及他那博大的胸怀,是让我们佩服的,让我们感到自己的心胸狭小。我们无需去评价他的话,但我们可以从他的言语中学到什么,我最喜爱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记住它,认认真真的去品味这句话。我们应该学会换位思考,多一点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一些美好的景物,积极乐观地面对生的挫折活,这样我们的生活必定会充满阳光。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人生的路不会一向*坦,人的一生也不会一帆风顺,我们改变不了它们,但我们可以改变面对他们的心。面对困难和挫折,我们要去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走向成功的彼岸。

  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

  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简·爱长相*常,一无所有,她之所以光彩夺目,就因为她的姿态出现在读者眼前的。正如主人公说过一句话:“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狠狠地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很值得我们学*。在舅妈里德的太太家,在劳渥德,在桑菲尔德,在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简·爱有着自己的尊严,他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简·爱勇敢前进,值得我们学*。

  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最深: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给予我一点美貌、大量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

  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用*俗、常规、甚至也不是用血肉之躯跟你——这是我的心灵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人世,两人一同站在上帝面前,彼此*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暑假期间,我从图书馆借到了夏洛蒂的代表作——《简爱》,一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简爱由丑小鸭逐渐蜕变成白天鹅的过程。简爱从小就是一名孤儿,被舅舅收养。舅舅很疼爱她,可惜早早去世了。舅母却认为她是个累赘,动不动对她打骂不休,表哥表姐也对她冷眼相待,在这座房子里,她受尽了侮辱与折磨。

  后来她到一所慈善学校学*,这所学校要受到挨打,罚站,剪头发等欺凌,伙食十分恶劣,生活环境及其不卫生。感冒不能及时治疗,注定了一大半会受训传染,斑疹夺取了许多孩子的命,简在这样一所学校里,亲眼目睹了一切,她仇恨这个学校,尤其仇恨这个学校的创始人布洛赫斯特先生,他是一个伪君子,这所学校根本是人间地狱,可简爱并没有丧失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在这样的学校里成绩拔尖,成为了一名家庭教师。在第一份工作的过程中,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简遇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虽然罗切斯特比简年纪大,人长得也不漂亮,但他们的思想却有许多共鸣之处,简自然地爱上了他。简并不在意罗切斯特的万贯家财和名利地位,她要的只是一份真实情感,一份友好坦率。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她得到了期盼已久的爱情,如愿以偿地摆脱了以前黑暗的生活。

  简爱传奇般的一生深深震撼了我,面对残酷的生活环境,她没有向命运屈服,而是坚定不移地追求着自己的理想;面对不公*的待遇,她没有逆来顺受,而是不屈不挠地去争取尊严……当遭受表哥莫名地打骂时,她作出了反抗,坚定扞卫自己的尊严。在那个年代,家庭教师因为薪水微薄而被普遍认为是低贱的工作,可简爱并没有感到自卑,认为自己与他人是*等的,仍充满自信地对待世界的一切。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等。

  简爱的一生,虽然*凡但不*庸。在我心中,简爱是充满智慧、自信与不屈精神的象征。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简爱,一位传奇般的女性,最终获得了属于她的幸福与快乐。

  翻过书的最后一页,我感到一阵释怀。这样的结局我很喜欢,至少不会留有遗憾。她将夏日的阳光带到罗切斯特先生脸上的时候,我的心也顿时明媚了。

  “为什么我总是受苦,总是遭人白眼。总是让人告状,永远受到责备呢?为什么我永远不能讨人喜欢?为什么我尽力博取欢心,却依然无济于事呢?”看到这段话时,突然眼角一酸。简爱在这样一个不公、受人排挤的环境中成长。但她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我想,此刻她有反抗的心理了。

  后来,她来到了桑菲尔德,担任家庭教师,遇到了罗切斯特先生,没错,这是一个能让她幸福的男人。

  一开始,简爱是自卑的,她自尊又不失礼貌的言行,真诚朴素的内心,善良又大方的品质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欣赏。

  后来,虽然彼此深深爱着对方,但是为了尊严,她勇敢诀别,流浪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但她坚韧、无私、勤奋的工作又使她找到了快乐……

  我记得她说过一句话:“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是的',她奋勇向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

  然而,生活的艰难磨砺了她的羽翼,不幸没有让她变得像海伦一样学会逆来顺受,而是使她更加坚强地面对生活。

  她向往淳朴的自然,渴望知识,追求美好的生活。

  这就是她的性格,她的内心,她的反抗,她的尊严,她对世界的看法,她的爱和她的悲凉。

  她就是她,她就是简爱,在艰难中坚韧的简爱!

  “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缈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

  这一段话出自于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从简的一*话中可以看出,她不为自己身世的卑微或一切外表上的不足而感到低人一等,而是因为自己心灵的成熟,不惧同任何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人交流,这是她自信的体现。身为女性,在当时英国那种严格的阶级观念的限制下,她还能保持自信,对*等、独立、自由的坚持和追求。这样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自信是我们人生中必须具备的品质。只有面对一切艰难险阻都不胆怯,才能以最好的姿态面对。正如顾拜旦在*一百年前的演讲中所说:“勇气是战争中的美德,根除恐惧真正的、能持久发挥效用的良药,更多的是自信而非勇气。”在“奥林匹克之父”看来,自信比勇气更为重要,这也正是自信作为奥林匹克主义的实质的原因。

  读《简・爱》让我想到了一位中国的画家――齐白石。虽然他们出生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代,甚至连性别都不尽相同,但是他们有着相同的自信。齐白石五十五岁时,只身一人第二次来到北京。原本他身为一名文人画家,在老家湘潭过着舒适的生活,但北京的画家看不起来自湘潭的他,也因此看不起他的作品,甚至连他自以为得意的诗作也被认为是毫无规范的“薛蟠体”。但他没有失去信心,而是进行了艺术的反思,直到遇到画坛LD陈师曾。正是自信促使着他作出改变,成为画坛中不朽的一位名画家。

  “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庸为神奇。”看到简・爱能够以此自信面对社会,我也懂得了自信的重要性。

  《简·爱》一反传统小说中以温柔美丽的女子做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写出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的女子与不公*的命运抗争的故事。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如果爱很遥远,不要忘了让自己很幸福。——前言

  这是一个灵韵的情感故事,这是一段艰辛的人生追求,这是一首充满爱的幸福之歌,这是一幅用勇敢拼凑的蓝图。当我郑重地把书的最后一页合上,一股流淌着的情感泉涌心头,我静默在唇间,《简爱》。

  简爱是十九世纪的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人物。她虽相貌**,身份低微,却拥有着热忱的生活信念和伟大的人生抱负;她虽自幼父母双亡,缺乏真挚的关爱,却坚定地扞卫自己的尊严,勇敢追求真爱;她虽历经挫折,遭受生活的愚弄,却乐观的直面人生。用心聆听了简爱的故事,我真切的感受到自己的渺小。

  在我眼中,简爱闪烁着人性的光芒,她用超越个人幸福的力量的笑对生活的勇气,铺筑了一条人生之路。

  闭目细数,心中萌发无限感慨。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们,每天为着那么一丝的小幸福而奋斗,这是一种多么令人充实而愉悦的快乐。爱,很幸福,生活,很幸福。简爱勇敢的为了爱,追求自己的幸福,哪怕总是和幸福擦肩而过,但对自由幸福的渴念却是让人敬佩的。和简爱比起来,我真的觉得自己如草芥一般渺小。我生活在一个比简爱生活的幸福百倍的年代,拥有着简爱无法触及的快乐。我亦*凡,但*淡中也包含着许多苦乐。偶尔会苦闷,为了一点的不如意让自己不快乐很久,难免遇到挫折,为了一点看不开而压抑难释放的情绪。如果爱很遥远,不要忘了让自己很幸福。简爱给了我很大的启迪,不论在学*上还是生活中都让我走得更加坚挺。

  读上几遍《简爱》,仍觉得回味无穷。这是《简爱》的魅力,我突然想起《海阔天空》里的一段歌词“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让我不低头,更精彩的活……”是啊,失去爱的时候。失去幸福的时候,一无所有的时候,才让我们看清该如何拥有。人在生活中的欢笑苦乐都是收获。我们可以选择逃避,也可以坚持勇敢而*凡的生活。读了简爱的故事,我会选择后者并以一种不桲乎于人性的方式坚持我的梦想和我的幸福。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一直拥有爱,但每个人可以让自己很幸福。简爱做到了,那么我们呢?

  简单的生活,充满奇迹的爱。但愿……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尊严与爱——简爱读后感。《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等交谈的人。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的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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