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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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1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 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盗墓笔记》读后感

  我最*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

  盗墓笔记真是惹人回味,谁知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都会成功。让我明白,团结合作,比什么都好。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以为友谊也是继亲情的;我崇拜阿宁,一个弱不禁风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我觉得应当学*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以后,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2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

  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3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4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5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絢遇文锦。

  盗墓笔记真是惹人回味,谁知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都会成功。让我明白,团结合作,比什么都好。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以为友谊也是继亲情的;我崇拜阿宁,一个弱不禁风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我觉得应当学*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以后,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扩展阅读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扩展1)

——盗墓笔记读后感9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1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读后感2

  天真无邪,范范俱爱,守得一窗瑞雪,一纸空墨,一挥空院故楼,无一例外,终已变。

  月夜下的邂逅,淡淡的瞥,八卷上上下下,记得你神秘又强大。吴邪的心,总有一刻对你恨,又对你念。钟楼冥冥,阴阳相随,一处处的迷失,又一刻刻的恐惧,与神瑟共舞,怎样的勇气?

  有时,赌定了一次念定,没有预知结局,更忘记了铺设未来。万一结束,又需多少的潸然,多少的无奈。铁三角,不是说出去时那一瞬的潇洒帅气,它需要的给予是十年——人一生只有几个十年?十年前的我们,仍是朋友,不是吗?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知怎样来衡定,但从天间带到地间,几次次火中脱身不都脱出了么?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代表当你拥有它时有怎样的看法,但当你发觉你要离开它时,却噙满了泪水。

  一段真挚的爱并不是比赛,并不是讽笑,而是需要时的相遇,不去捧场,只打心眼底很高兴。

  十年一尘不变,一转身,下一个十年便注定无从,然而为它倾注的情却从未觉得不愿。

  这便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读后感3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

  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4

  *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记得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盗墓笔记读后感5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今年五一没有出去,硬是在家把盗墓笔记看完了

  吴邪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他虽是软弱犹豫不决的,但是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他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路冒险的伙伴。他是所有人中最不适合经历,历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冬日,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硬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最令我喜欢他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的人生的转折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带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但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奸诈,却希望所有人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

  这就是我爱的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笨”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的关心吴邪与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看透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着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肩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真正的理解痛苦,并将它们一一化解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透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无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的通透无比,他能默契的与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长眠在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事儿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击打他们的力量粉碎。

  “我愿用我的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令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话语,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6

  这几天我把盗墓笔记重温了一遍,我很羡慕“铁三角”的友情,就像南派三叔在后记里写的那样,说他们是朋友,可是情义超出了朋友,说他们是亲人,可他们之间也有间隔,他们的情义可比所谓的闺蜜要多的多,可以说缺了一角,就毁了一个人的生活。

  吴邪是一个最不能承担重任的一个人,因为他很珍惜友情,他怕朋友会受到伤害,他受不了生离死别,潘子死在张家古楼的时候,他多想背上他一起逃出去,可是他不能,想救可是救不了的感受,他最受不了了。又或者是小哥晕在张家古楼时,吴邪以为他死了,他以为铁三角缺了。你说吴邪懦弱,不是的,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

  张起灵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他的过去对他来说无所谓,未来他也不在意,他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为别人考虑,但是他为吴邪想过,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有朋友的感受,第一次感受到了有人关心他的感受,第一次体会到关心别人的感受。

  王胖子看上去是一个憨憨地幽默的普通小胖子,重情重义,每次到他的章节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喜感,南派三叔称他为化可以解痛苦的人,把所有痛苦一一化解,使自己快乐,可以称之为佛了。他称吴邪“天真无邪”,他看懂了吴邪,一个天真普通的人,和他一样是重朋友的人,所以最担心的就是小天真,而吴邪最依靠的也是胖子和闷油瓶。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回到青铜门,与吴邪约定十年后让吴邪去找自己,留下了很多谜团,现在也有不少人把他们拍成电影和电视剧脑补接下来的内容。有人问为什么叫铁三角?因为铁三角他们共事次数最多,因此被人称“铁三角”,铁三角对他们仨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是对他们友情的一种诠释。

盗墓笔记读后感7

  谈到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盗墓笔记》,我个人的爱好之一便是鬼神和冒险之类的书。而《盗墓笔记》虽然没有直接写出鬼神,但书中的气氛和内容给人营造出一种似神非神的感觉,虽然有许多超自然现象发生,但它表达的师傅正常,虽然有的时候会解释一些现象,但却十分流顺连贯,使人觉得十分真实。

  故事是由一份十分神秘的战国昂书引起的,主角吴邪通过了一个隐藏的谜团发现了一个个谜团,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在解开它们的过程中引发了一个个冒险故事,并在冒险中认识许多可靠却性格各异朋友,有惜字如金的“闷油瓶”,乐观并知识丰富的胖爷等。

  第一个冒险在一个十分危险古怪的战国古墓,之后每次的经历都九死一生,故事中还会出现一些传说中的生物,但每次冒险的终点等待他们的是另一个谜团(但还是有一些线索的),团团相扣,一个个看似没有关系的冒险其实都是使他们向真相的更*而已。

  每次冒险不单单需要知识,更重要的是耐心,冷静和敏锐的观察力。因为可能解开机关的关键就在身边,也可能发生一个小小的失误就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而且书中还有许多奇特的生物,例如数十米的巨蟒,更厉害的是作者还描绘出了一个个完整的生物体系,这需要大量的知识和想象力才能完成的。

  本书最大的特点是是使用第一人称看“一切”,任何事是、都是从主角的角度去看待,更加真实,使人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其他人物都在旁边“协助”主角,但故事却十分流畅,还无一丝违和感,让人感觉自己正和伙伴们一起在古墓中探险一般。

  这是一本十分出色的小说,至今还有许许多多的读者去追捧他,他十分满足现代人想象。除了小说他还有其他的版本,但在读者心中再怎么改,再怎么演,还是只有原著最好,它早已深入人心了,纵然它不是最好的小说,但它受欢迎的程度不亚于读书榜第一的书。

盗墓笔记读后感8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盗墓笔记读后感9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扩展2)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实用五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 1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题记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张起灵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 2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 3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

  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

  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

  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

  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 4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 5

  朋友买了一套《盗墓笔记》。从小我就对鬼神、墓穴之类充满了好奇。于是,迫不及待地借来看。虽然很害怕,但还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小心翼翼地翻开书,好像里面真会钻出一个鬼怪来,很快就被书中离奇、古怪、恐怖、悬疑的故事情节吸引了。

  跟随着主人公吴邪进入到了一个个千年古墓。这些古墓有的在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有的在神秘莫测的海底;有的在高不可攀的雪山;有的在泥泞的沼泽下……

  古墓里有气势磅礴的宫殿,巨大的石门、石柱;有百转迂回的墓道,无数的暗室,密道,机关重重,更可怕的是有鬼怪在墓里游荡、攻击打扰古墓安宁的入侵者。对了,古墓里还有很多绝世珍宝:有巨大的做工精湛的青铜器;有精美绝伦的壁画;有惟妙惟肖的雕塑;有价值连城的珠宝……

  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景出现在眼前:无数的人面鸟身口中猴;棺中的“千手观音”尸;巨大的百足龙神——蚰蜒;鬼气森森的阴兵借道……虽然知道书里写的都是假的,可还是看的浑身冒汗,晚上睡觉也不敢关灯。咳!这是何苦呢?

  看完这本书,想到了现实生活中也有气势磅礴、雄伟壮观的陵墓。像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泰姬陵,中国的秦始皇陵……这些都出自古代劳动人民勤劳的双手,是他们智慧的结晶。

  去参观世界各地的古墓是我的梦想,希望我的梦想成真。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扩展3)

——《盗墓笔记》读后感_650字优选【五】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_650字 1

  小说中男人的死总会打动人,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在两排刺刀和战友的护送下,盖着**回到祖国的最胆小却第一个牺牲的冯启泰;付出了一辈子的感情养大了一个小叫花子,最终得不到感激反被对方用迫击炮轰的连灰都不剩的葛啸东……以及,一生对一个人绝对忠诚,无数次拼命去换别人的命,用最后的力气护送他的小三爷走出了险境,却临死连根烟都没抽上的,潘子。

  潘子的一生活得很传奇。他是越南战场上下来的兵,他是吴三省上最忠最凶的狗,他扛着枪是罗刹,叼着烟是混混,身上枪刀棍棒伤无数,走过南闯过北,上过天入过地,鬼门关里闯了几回。他的最后一碗面条还没吃完,就去赴死了。

  从盗墓的第一本里,潘子就一直在救人。他为了让吴邪先逃,自己跳进尸蹩堆里去当肉饵,险些被咬死在斗里。西王母国的遗址里,他又是为了救人,被那条怪兽一样的蟒蛇叼着甩,差点废了,可是一场高烧过后,他还是那个敢拼命的潘子。

  他觉得自己该死。战场上那么多人都死了,怎么就他自己没死?他这么想着,于是很轻贱自己的命,他大概是有数过,他的这一条命换来过多少人的生——就算他知道了,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所谓吧,读后感《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

  潘子本来可以离开这个圈子,远离这个乌烟瘴气的世界。他本来已经谈好了媳妇儿,他有名声了,还有存款。他本来可以**安安的过他的日子去——潘子拼了一辈子命了,他有这个资格去享福了。可是他那最后一顿饭都没吃完,就急急忙忙的踏上死路。

  潘子,一辈子都为别人活了,一辈子都在出自己的力气,救别人的命。他最后拿着一把破枪,一个个的打碎了那些可怕的铃铛。铃铛碎了,小三爷的眼泪也流了下来。一个男人用他生命里最后的劲头,给别人铺了一条坦荡的路。他为自己唱了最豪迈的送行歌,一声枪响就结束了一切。

  或许很长时间内,我听到那首歌时都会有别样的感情。

  一个人死了,但他救过的人,都还活着。

  《盗墓笔记》读后感_650字 2

  有一本书的广告这样说;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购买。胆大的观看,胆小的练胆。这本书就是《盗墓笔记》。广告上说的如此逼真,我便有了好奇心,开始读了起来。果然名不虚传。

  《盗墓笔记》系列一共有七册,我读的是第一册。书中写了两个战国时期的墓穴。虽然只有两个墓,但是叙述的都十分的细腻,把他们盗墓的过程写得十分详细,就连每一个动作和表情都写了出来。这些部分写的详细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写鬼的地方写得细腻就让人害怕了,每个墓都会有独特的鬼,每一个鬼都有独特的恐怖之处,把它们写得详细就不正常了。

  不过既然是小说里的东西,有鬼很正常,墓里面有很多的死人,怎么会没有鬼,像“禁婆”啊!海猴子啊!狐尸啊!等等都在小说中出现了。所以广告中写着胆大的才毫不犹豫的翻开,如果是胆子小的估计看完以后一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睡觉一定做噩梦!我也是这样,尽管我的胆子大,但是想象力丰富,读书的时候浮想联翩,感觉自己就和他们一起在盗墓。看到了许多的鬼在我身边飘。所以读书时,我的寒毛会竖起来,吓得我出一身冷汗。

  盗墓者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作,是非常的困难,而且盗墓也不会有“工资”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去盗墓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盗的都是一些著名人的墓。自然也会有很多价值连城的宝贝。这些宝贝可以让他们一夜暴富。只要拿出一个墓的东西,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去的墓是一个小人物就另当别论了。如果盗墓者到了有好东西的墓室却什么也没有找到的话,那么他们一定会大失所望,自己努力了那么久却一无所获那么来这个墓还有什么意义呢?不过好在书中的人们在两个墓里面都拿到了宝贝。

  既然有了宝贝他们一定非常开心,书中找到很多的宝贝,例如:金缕玉甲、鬼玺……当他们找到好东西时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一边向我摆手,一边看尸体上的盔甲,惊讶的嘴都合不拢。”

  男生们,快拿起钱到书店抢购吧!我可是大力推荐哦!这就对是一本好书!作文

  《盗墓笔记》读后感_650字 3

  看完结局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盗墓笔记》读后感_650字 4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_650字 5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扩展4)

——《盗墓笔记》初中读后感3篇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今年五一没有出去,硬是在家把盗墓笔记看完了,吴邪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他虽是软弱犹豫不决的,但是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他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路冒险的伙伴。他是所有人中最不适合经历,历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冬日,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硬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最令我喜欢他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的人生的转折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带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但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奸诈,却希望所有人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

  这就是我爱的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笨”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的关心吴邪与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看透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着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肩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真正的理解痛苦,并将它们一一化解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透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无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的通透无比,他能默契的与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长眠在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事儿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击打他们的力量粉碎。

  “我愿用我的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令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话语,也是人心。

  我本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踏上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的太多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是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个月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震撼,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

  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从帛书中得到一张古墓的地图,从此踏上了寻找真相之旅。从七星鲁王宫始,西沙海底,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张家古楼,到青铜门前……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吴邪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阴谋。

  在这盗墓途中,吴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与吴邪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小哥张起灵——被吴邪称作“闷油瓶”,性格沉默寡言,一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威慑粽子的“老闷宝血”。他总能在他人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不为人知的过去,并患有失忆症。

  王胖子,自称“摸金校尉”,为人豪爽,是乐天派的代表人物,经常在冷场时活跃气氛。他四肢发达头脑却不简单。思维独特的胖子有一套自创的“枚举法”,且他喜欢摸明器。但是看似贪财的胖子却自愿淌吴邪这一趟浑水,并多次营救吴邪和小哥,提供寻找真相的重要线索。

  再来说说主角吴邪——一家杭州古董店的老板,对古文字颇有研究,会写瘦金体和做拓本,有强烈的好奇心却没有勇气探索“新事物”,普通却不普通。我有时恨他的犹豫不决和胆小懦弱,也爱他的天真无邪和同甘共苦。他是铁三角一个特殊的人物——虽身手不好,有下墓必起尸的体质,被称作“拖油瓶”;但他总能在关键时刻发现一些细节,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借此不断追求真相。因此,他也是各方势力的主要针对目标。

  《盗墓》中老九门、袭德考、张家和“它”组织的关系和目的错综复杂,相互的利用猜忌,无数的阴谋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终极。吴邪一干人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的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我也想了很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亦或是其他的东西。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不是胖子愿放弃一切留守孤村只为他心中的云彩,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自我的追寻。

  我还记得胖子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有一个去世了,其他人都健在,你会觉得这一次的去世,是一次巨大的浩劫。而如果你身边的亲人,在一年内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你会慢慢地麻木。而小哥离开时的眼神,似乎就是后者。”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

  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变成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而他却挽留不住什么。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为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皆说张家族长强大如神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冷淡,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说:“如果你一心想死,我是不会阻拦的”,他只救求生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让他队里的人有过牺牲。小哥的魅力不是高冷的人设和酷炫的身手,而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对众生*等的爱,是慈悲!闷油瓶对所有生灵都给予尊重,却唯独忘了自己。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

  令我心疼的还有失去天真的吴邪和一生戏台如梦的解雨臣。他们都是老九门的后代,肩负着自己的家族。于吴邪,经历了太多的匪夷所思,他已经学了戴上面具伪装自己;但正如三叔所说:“这个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吴邪在风口浪尖中已然褪去天真,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单纯。如今他是道上叱咤风云的吴小佛爷,只等待十年后他的归来,还他无邪。

  于花儿爷,从小学戏,台上的他好似梦中仙,那一出《霸王别姬》唱尽霓裳笙调;台下的他是解家当家,有着逃不开的与生俱来的责任。甚至不是他可以选择接不接受的,要么成为花爷,要么就是死,他比谁都清楚。

  这是我了解的解语花,孤傲而执拗,冷酷而强硬。内心的柔软从未被现实堙没,正如哪怕吴邪已不再天真,但他骨子里的东西还在。午夜梦回,从噩梦中陡然惊醒的时候,卸下所有的伪装与防备,独自面对血淋淋的伤口和现实时,解雨臣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将自己抱紧,再紧一点,抵挡那些伤害。解雨臣不是吴邪,他只是披上了一个解语花的假面,便自以为成熟了不再受伤了,却依旧是伤痕累累。

  责任,束缚了他们,也成就了他们。或许这是他们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吧;或许年少轻狂的他们需要时间的磨砺来锻炼自己;或许这些危险重重的考验能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朋友。

  尽管闷油瓶依然带着鬼玺进入了青铜门代替吴邪赴十年之约,尽管吴邪活着从长白山下来失了天真成为手段狠辣的吴小佛爷,尽管胖子承受不住云彩的死从而巴乃村*凡生活,但铁三角的友谊永远都在。

  它不会因为解连环的欺骗、汪藏海的计谋破碎;它不会因为齐羽的挑拨离间、吴三省的质疑冲淡;它不会因为潘子的去世、陈皮阿四的执念改变。这就是铁三角,这种友谊,无懈可击!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扩展5)

——初中生《盗墓笔记》读后感3篇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我最*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十年悠悠,愿你起灵从此不忘。

  十年滚滚,愿你胖子从此傲娇。

  十年茫茫,愿你吴邪从此天真。

  那么既然十年长如十年,请容我十年,已换你一世不离,一生不许,也换你十年如我,十年依旧,更换你十年自如,十年欣然。

  生不愿与你同离,死不愿与你相敬。那就“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那就“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那就“带我回家”,既不愿与你同离,又不愿与你相散,那就挥挥手说再见,无非就是散*上的长与短,无非就是照片上的苦与乐。你还安好,而我,自然也安好。

  二十年依旧,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我,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旧,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初生,仿佛只是在机关中的一次次算尽,仿佛只是在鬼魅前的一次次舍身相救,仿佛只是在人心后的一次次受伤。那就在从此,再不等待,再不欺骗,再不离去。无论你到哪儿里,我都会找到你,生不相离,死亦不相离。

  瓶凯邪,铁三角。十年漫漫,前路也或许没有尽头。像一条射线,光源在我身上,光的尽头在你身上,射线很长,完全可以牵着你——只要你不钻进我心里。

  瓶凯邪,铁三角。许你一生一世,因为我会想你。

  没错,我是吴邪,但十年请容我,换得你一世不离。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扩展6)

——盗墓笔记读后感9篇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天真无邪,范范俱爱,守得一窗瑞雪,一纸空墨,一挥空院故楼,无一例外,终已变。

  月夜下的邂逅,淡淡的瞥,八卷上上下下,记得你神秘又强大。吴邪的心,总有一刻对你恨,又对你念。钟楼冥冥,阴阳相随,一处处的迷失,又一刻刻的恐惧,与神瑟共舞,怎样的勇气?

  有时,赌定了一次念定,没有预知结局,更忘记了铺设未来。万一结束,又需多少的潸然,多少的无奈。铁三角,不是说出去时那一瞬的潇洒帅气,它需要的给予是十年——人一生只有几个十年?十年前的我们,仍是朋友,不是吗?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知怎样来衡定,但从天间带到地间,几次次火中脱身不都脱出了么?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代表当你拥有它时有怎样的看法,但当你发觉你要离开它时,却噙满了泪水。

  一段真挚的爱并不是比赛,并不是讽笑,而是需要时的相遇,不去捧场,只打心眼底很高兴。

  十年一尘不变,一转身,下一个十年便注定无从,然而为它倾注的情却从未觉得不愿。

  这便是铁三角。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

  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记得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今年五一没有出去,硬是在家把盗墓笔记看完了

  吴邪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他虽是软弱犹豫不决的,但是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他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路冒险的伙伴。他是所有人中最不适合经历,历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冬日,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硬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最令我喜欢他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的人生的转折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带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但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奸诈,却希望所有人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

  这就是我爱的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笨”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的关心吴邪与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看透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着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肩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真正的理解痛苦,并将它们一一化解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透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无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的通透无比,他能默契的与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长眠在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事儿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击打他们的力量粉碎。

  “我愿用我的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令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话语,也是人心。

  这几天我把盗墓笔记重温了一遍,我很羡慕“铁三角”的友情,就像南派三叔在后记里写的那样,说他们是朋友,可是情义超出了朋友,说他们是亲人,可他们之间也有间隔,他们的情义可比所谓的闺蜜要多的多,可以说缺了一角,就毁了一个人的生活。

  吴邪是一个最不能承担重任的一个人,因为他很珍惜友情,他怕朋友会受到伤害,他受不了生离死别,潘子死在张家古楼的时候,他多想背上他一起逃出去,可是他不能,想救可是救不了的感受,他最受不了了。又或者是小哥晕在张家古楼时,吴邪以为他死了,他以为铁三角缺了。你说吴邪懦弱,不是的,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

  张起灵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他的过去对他来说无所谓,未来他也不在意,他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为别人考虑,但是他为吴邪想过,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有朋友的感受,第一次感受到了有人关心他的感受,第一次体会到关心别人的感受。

  王胖子看上去是一个憨憨地幽默的普通小胖子,重情重义,每次到他的章节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喜感,南派三叔称他为化可以解痛苦的人,把所有痛苦一一化解,使自己快乐,可以称之为佛了。他称吴邪“天真无邪”,他看懂了吴邪,一个天真普通的人,和他一样是重朋友的人,所以最担心的就是小天真,而吴邪最依靠的也是胖子和闷油瓶。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回到青铜门,与吴邪约定十年后让吴邪去找自己,留下了很多谜团,现在也有不少人把他们拍成电影和电视剧脑补接下来的内容。有人问为什么叫铁三角?因为铁三角他们共事次数最多,因此被人称“铁三角”,铁三角对他们仨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是对他们友情的一种诠释。

  谈到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盗墓笔记》,我个人的爱好之一便是鬼神和冒险之类的书。而《盗墓笔记》虽然没有直接写出鬼神,但书中的气氛和内容给人营造出一种似神非神的感觉,虽然有许多超自然现象发生,但它表达的师傅正常,虽然有的时候会解释一些现象,但却十分流顺连贯,使人觉得十分真实。

  故事是由一份十分神秘的战国昂书引起的,主角吴邪通过了一个隐藏的谜团发现了一个个谜团,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在解开它们的过程中引发了一个个冒险故事,并在冒险中认识许多可靠却性格各异朋友,有惜字如金的“闷油瓶”,乐观并知识丰富的胖爷等。

  第一个冒险在一个十分危险古怪的战国古墓,之后每次的经历都九死一生,故事中还会出现一些传说中的生物,但每次冒险的终点等待他们的是另一个谜团(但还是有一些线索的),团团相扣,一个个看似没有关系的冒险其实都是使他们向真相的更*而已。

  每次冒险不单单需要知识,更重要的是耐心,冷静和敏锐的观察力。因为可能解开机关的关键就在身边,也可能发生一个小小的失误就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而且书中还有许多奇特的生物,例如数十米的巨蟒,更厉害的是作者还描绘出了一个个完整的生物体系,这需要大量的知识和想象力才能完成的。

  本书最大的特点是是使用第一人称看“一切”,任何事是、都是从主角的角度去看待,更加真实,使人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其他人物都在旁边“协助”主角,但故事却十分流畅,还无一丝违和感,让人感觉自己正和伙伴们一起在古墓中探险一般。

  这是一本十分出色的小说,至今还有许许多多的读者去追捧他,他十分满足现代人想象。除了小说他还有其他的版本,但在读者心中再怎么改,再怎么演,还是只有原著最好,它早已深入人心了,纵然它不是最好的小说,但它受欢迎的程度不亚于读书榜第一的书。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扩展7)

——小说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

  寒假期间,我读了由曹文轩所作的非常著名的小说——《草房子》,这本书给了我非常大的感悟。

  在这么多小说中,我觉得只有能打动人心的小说才是成功的小说。

  小说前半部分讲了桑桑作为桑乔校长的儿子,在油麻地小学读六年书,遇到了秃鹤、细马人物。在曹文轩笔下,每个人与物都是很鲜活。而后半部分写了根鸟可怕、让人心动的历程。

  秃鹤有着生理上的缺陷,这使他在别人眼中成了笑柄,然而,为了加以报复,他让油麻地小学和桑乔校长失去了荣誉。这种感觉我非常能理解,毕竟,能承受别人对自己长久以来的欺凌的人非常少。

  然而,让我难忘的是细马只是个孩子啊!可这么小就承担起照顾妈妈和家庭的重任,他还不是妈妈的亲生孩子,更何况这个妈妈以前还对他不满。

  文章把一切人、物写的清楚、活灵活现,总让我忍不住想象故事里发生的情景。让我觉得这一刻就发生在我眼前。

  这本小说也给我写作上有了很大的帮助:作文一定要有美感,否则会显得枯枝乏味。其次,要多用好词好句,多些细节描写,如果像画画一样画整体,字数是远远不够的!写作,要细心打造人物的内心。而难点是要让读者和你产生共鸣。

  在这本小说中,我们可以看见每个人物的经历都让我们心痛、纠结。可以说,他们让我明白我现在的生活真幸福。

  所以这本小说让我深受喜爱,感想特别深。

  今年暑假里我读了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叫《好心眼儿巨人》,是罗尔德.达尔的作品。

  我才看了几页,就被这故事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一个深夜,孤儿院的小女孩索菲在街上看见一个拿着长喇叭的可怕巨人。巨人发现了索菲,把她带走了,索菲非常害怕。但是后来索菲发现这个巨人是好巨人。在巨人王国里,一共有十个巨人,其它的巨人都比他高一倍。他们都喜欢吃人,只有这个巨人不吃人,于是他就有了一个外号:好心眼巨人。索菲住在好心眼巨人的山洞里,他们相处得很好,那些吃人的巨人们也有自己的名字:吃人肉块巨人,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只听名字就觉得很可怕。而好心眼巨人不喜欢吃人,他宁愿吃恶心的大鼻子瓜,而且还为小朋友们制作美梦,送给他们。后来,好心眼巨人烦透了吃人的巨人,他联合女王,运用了集体的智慧,终于战胜了可恶的吃人巨人。

  这部小说非常刺激,让人忍不住一直想看下去。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它很精彩,而且不由得敬佩这位好心眼巨人,他生活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中,却不受其他巨人的影响,做一个好巨人。虽然这个巨人的容貌并不是很和蔼,甚至有点可怕,但是时间久了就会觉得他是一个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人。

  《好心眼巨人》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彼得·潘》讲述的是温迪和她的兄弟一起和彼得·潘在永无岛上的冒险。但这本书吸引我的并不是这些救印第安人、救美人鱼和大战海盗的大冒险,而是这一系列充满童心的话语,故事。

  其实,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颗童心。这颗童心在年老时都会存在只是有的人早已不用它,可有的人一直都在“使用”着童心。

  我的婆婆、妈妈和爸爸都怀有一颗童心,婆婆虽然老可一点也不显老,整天嘻嘻哈哈地笑,没事儿就出去走一走,逛一逛,就连指责别人也是撅起个嘴像个小孩子似的。而爸爸妈妈*时就吵一吵,闹一闹,老爸有时候喜欢对老妈进行恶作剧。老妈呢,就是我们家里的开心果,老妈对我说:“孩子,你是让人喷饭的人,我是让你喷饭的人。”哈哈。就这样,我们家每天都充满着欢声笑语。这,就是童心的力量呀。

  生活中,有许多是没有童心是不行的。那些好看的动画没有童心人们做得出来吗?那些奇思妙想的童话故事没有童心人们写得出来吗?那些让人放松的笑话人们想得出来吗?这几个问题的答案都是——不!绝对做不出来。由此可见童心的重要性。

  童心,是纯洁的,是奇妙的,是充满幻想,充满希望的。童心,有时,小的还没一颗芝麻粒儿大,而有时,大得可以装下宇宙。在人生的漫长旅途中,你千万别把那颗属于自己的童心丢掉。丢失了童心就等于丢掉了一笔宝贵的财富。

  一段荡气回肠的思念,随风而逝;

  一场超越生死的轮回,宿命的牵挂;

  一个叫做幻城的故事,终成为过往的云烟。——题记

  那是一种夏天的味道,正如你那孩子般长长的睫长。郭敬明,那个独来独往的作家,他用文字,演绎着自己的孤独跟对自由的向往。

  每当我翻开《幻城》时,常常会想起:在那个樱花烂漫的季节,樱红遍野,一个叫卡索的王跟他的弟弟樱空释,一对兄弟的感情,超越生与死的束缚。

  卡索,绝世的容颜,绝顶的聪明,至高无上的权利,上帝将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给了他,却又拿走了一样东西—自由。他身为刃雪城的王,却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人为了自己死去,只留下自己坐在冰冷的王座上,体会着无尽的孤独。他拥有着七情六欲,拥有着喜怒哀乐,却唯独没有自由。因为他是王,王是注定要孤独的。

  樱空释,那个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哥哥,一心想让哥哥获得自由的绝美少年。尽管他有着最完美的面容,但他的内心却像没有长大的小孩子一样,任性又脆弱。为了哥哥的自由,他做下了许多天理不容的事情,即使自己被亲爱的哥哥杀死的那一刹那,依旧带着笑容,无怨无悔。这样的爱让人心痛。

  有时,我常常会抬起头,看着那片闪亮而又默淡的夜空,幻想着自己的命运。《幻城》中总会有人死去,死得如秋叶般无比凄凉,但我却很欣赏这样的人生,因为他们曾经快乐过,痛苦过,失望过,也期待过,他们拥有的是很多人没有体验过的灿烂绚丽的人生……

  今天我读完了清代作家钱彩写的《岳飞传》,感受很多。

  这部《岳飞传》共有八十回。它以岳飞的生*为线索,前六十回描写岳飞出世、拜师学艺、崭露头角、领兵抗金,直到屈死风波亭;后二十回描写了岳飞之子岳雷为酬父志,率领岳家军收复失地,*定金国的故事。

  看完这部《岳飞传》,我觉得岳飞是一个几千年一遇,了不起的大人才。论排兵布阵、学识造诣、谋略和武艺,岳飞都有是一个国之栋梁。《岳飞传》中岳飞还有许多传奇情节,如“岳飞出世大鹏展”、“金营神鸟引**”“夹江泥马渡康王”等。岳飞还取得了许多战迹,如“八盘山首战告捷”、“青龙山排兵布阵”、“大战爱华山”等。

  当我读到“精忠训岳母刺字”这回时,我感到岳飞母亲,虽然狠心为岳飞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但是她是为了让岳飞能保卫大宋江山,激发他的爱国热情,我为之感动。

  当我读到“千古奇冤风波亭”这回时,感到万分可惜。岳飞一个万古垂青的英雄竟被奸臣秦桧害死在风波亭上,而罪名却是“莫须有”。一代忠臣名将岳飞,斗志未酬,却死于奸臣之手!

  虽然岳飞已离我们远去,但是他的聪明才智、精忠报国的精神,以及他的光辉形象一直留在我心中!

  虽然我们的祖国现在发展很快,但也并不是很富裕。所以作为祖国的接班人,我们要好好学*,争取全面发展,长大以后才能建设我们的祖国,才能使我们的祖国更加富强!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扩展8)

——读盗墓笔记有感(精选五篇)

  五十年前,一群土夫子在倒斗的时候挖到了一片战国帛片,但他们遇到了血尸的攻击,只有一人活了下来。五十年后,其中的一个土夫子的孙子——我们的主人公吴邪偶然间发现了这个秘密,随即告诉了他的三叔——一位盗墓高手,三叔知道后,带着吴邪和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则去寻宝,结果,谁也没想到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刚开始,吴邪只是想去见见如何倒斗,并没有想太多。但随即发生的事情和各种诡异的怪物都令他措手不及:奇大无比的尸蟞、千年女粽子(僵尸)、诡异的青眼狐尸,更有禁婆、“海猴子”这些怪物……

  虽然这些东西都很难缠,但有经验丰富的三叔、忠诚于三叔的潘子、神秘莫测的小哥以及一个总是闯祸的胖子在。他们最后还是活着逃出了七星鲁王宫。

  其实吴邪是这些人中最“废柴”的一个,他总是需要别人的保护,体能一般,反应也一般。但他总是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总是细心的观察周围的一切,去寻找一切能够解开谜题的因素,在快要死掉的时候却能冷静思考,才得以逃出生路。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活着”。

  总是在网上看到很多人想不开跳楼,或是破产自杀之类的……其实生命是最大的财富,只有活着才能做别的事,这是一切的基础。人生做这么多事都只是为了活着,仅此而已。吃饭,因为不吃饭会死;睡觉,因为太疲劳会死;读书,为了以后能找到工作有饭吃有地方住……

  “活着”是人类最大的财富。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

  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吴邪:吴邪,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他其实,就是一个普通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让人那么佩服。我想,很多朋友在刚刚看到他的时候,一定会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一步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态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单纯,有一些小小的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然而,我却让他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去经历一段最可怕的旅途,这可能也是这个故事最最特别的地方。在所有人可以退缩的时候,他恰恰不能退缩;在所有人可以逃避的时候,他却不能逃避。

  我很想和他说声对不起,把这个普通人推进了如此复杂的迷局烦恼。有一段时间,我能深深地感觉出他心中对于一切的绝望,当时我很想知道,他这样一个普通人,在面对如此庞杂的绝望时,他会如何做。我没有想到他能撑下来,在故事的发展中,大家都看到了一个普通人如何在挣扎中成为一个他不希望成为的人。而让所有人喜欢的是,在所有可以成为他人生拐点的地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他最后带着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还是吴邪。他可以有很多的小奸小恶,可以有很多的小道德问题,但在他面临最大的抉择的时候,他永远还是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际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这就是吴邪,在队伍中拥有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受到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都不重要了。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都希望你可以活下去的普通人。因为他不懂杀戮,不懂那超越生命的财富,他只懂得“活着”二字的价值。

  闷油瓶:这是一个强大的有如神佛一般的男人。有他在的篇幅中,我总是能写的格外轻松,因为只要他在身边,就能为你挡下一切的灾难和痛苦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他总是像一个瓷娃娃一样,默默地站在那里,淡淡地看着一切,然而,你知道他是关心着你的。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那样,给你带来那么多的安全感。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在书写这个男人的各种举动时,心中总是反着一股深深的伤感。

  正如自己所说的,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和世界的唯一的联系,似乎并没有多少价值。他不知道自己来自何方,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往哪里。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意见他必须要做的事情。“你能想象么?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的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背负着自己的命运。最让我心痛的是,他只是淡淡地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理所当然,好像这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感谢我可以看到这本书,受教了,受益无穷,谢谢作者了,真心谢谢。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盗墓笔记》,他让我的感触十分大。

  里面的主角——吴邪、张起灵和胖爷,因为一种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历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等种种困难也考验之后,知道了自己的使命和自己该去的地方。建立了一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只是故事中的虚拟人物,却拥有着一种我们渴望得到的,却得不到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而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朋友保驾护航,能够义无反顾地去拯救他人。那一种可贵的,却难以得到的东西——友谊,一直在他们的心中,无论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助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危险。

  他们的友谊是多么地可贵啊!试问: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够像铁三角(吴邪、胖爷、张起灵)一样,拥有一份不含杂质的友谊!现实生活中,能够像铁三角一样,为了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像这样的人,也许十个指头都能数得出来。许多人交朋友,绝大部分都是有目的性的,至少寥寥可数的人是真心的,而你却从来都是忽略哪些想与你真心交朋友的人无视,去找那些有目的性的人。而那些人,也许是贪图你的财产,一拿你完的财产,就六亲不认,离你而去;也许,别人与你交朋友是为了接*他人;有也许别人只是骗取你的真心,一旦离你而去,你就万分伤心。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我才知道友谊是多么的可贵,是多么的难得,不是一一两句话,就可以把友谊甩在脑后。就像长白山长白山,明知道找不到张起灵,但他还是要去,因为那里有朋友,有希望,有温暖。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50前在长沙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追寻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真相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就在于三叔使用了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能带给我灵魂的宣泄,一种情感的迸发,这是很难得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扩展9)

——白鲸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

  不知怎么的,最*总是喜欢看关于冒险的书籍,妹妹便跟我介绍了一本名叫《白鲸》“冒险性”的书籍。接下来,我就给你介绍一下这部作品。

  这部书的原名是《莫比・迪克》(Moby Dick),是美国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再距今一百多年前创作的长篇小说。《白鲸》不知在美国文坛上有着崇高的地位,也成为世界海洋文学的代表作。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一头恶名昭彰的白鲸莫比・迪克经常在海上兴风作浪,因此夺取了无数捕鲸人的生命。捕鲸人都很惧怕在海上遭受到白鲸莫比・迪克的猛烈袭击,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亚哈船长也在一次捕鲸中,被白鲸莫比・迪克咬掉一条腿。从此,他发誓不杀死白鲸绝不罢休。故事才刚刚开始……以实玛利因为缘分亚哈船长、魁魁格和斯达巴克相遇,结成好友并加入了捕白鲸莫比・迪克的.队伍中。通过向海洋的挑战,最终搜寻到了白鲸的踪迹,最后经过与白鲸的生死较量,裴廓德号沉入海底,只有以实玛利一人幸存……

  亚哈船长是裴廓德号的船长,为了追捕夺取几十格水手的白鲸,而航遍世界各海洋,是一位勇敢而富有同情心的独脚老人,也是因为如此,导致他的脾气变得很暴躁。他更是一位敢于挑战大自然的老人。以实玛利和船长与白鲸搏斗的青年。它本身是商船上的水手,但对捕鲸很有兴趣,于是转投入捕鲸这一行,他也是这次捕鲸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魁魁格十印第安人,是个酋长的儿子,也是掷鱼叉的好手。他机智,英勇,赢得全船人的敬重。莫比・迪克就是被称为“海上魔王的可怕的白鲸,他全身雪白,额头和背上满是皱纹,凶猛无比,夺取了许多水手的生命。

  这本书告诉我:只要自己有了一个可以争取达到的目标或高度,在符合常理的情况下,一定要超越它,即使它离我们有多么的遥远,做到处事不惊,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们都能创造自己的奇迹。

在国庆放假期间,我读了《白鲸》,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赫尔曼·麦尔维尔。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以实玛丽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弃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老人胁迫他遵从命令。后来,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了三天三夜后,将白鲸激怒,撞沉“裴廓德号”,所有人只有以实玛丽被救起。

这本书中的人物我很喜欢。主人公以实玛丽虽然有时显得胆小、懦弱,但是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想起自己的梦想,用尽全力去克服困难。他也很友好,很乐于助人,所有的水手都很喜欢他。还有以实玛丽的朋友魁魁格,他是个印第安人,名字很怪。虽然长得十分丑陋,样子也很吓人,但是他心地善良,灾难来临时能得到“约约神”的指点,并解救大家。

故事中的情节我也很喜欢,它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有一次,在捕杀白鲸的时候。一个鱼叉手被鱼叉上的绳子套住脖子,被白鲸拖入海中,眼看他快要没救时,大家纷纷吓得跪倒在地上,而魁魁格却毫不犹豫地跳入海中,冒着生命危险,解救了那位鱼叉手。他那惊人的勇气,使大家也喜欢他。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当时航海的辛苦,和当时的水手和鱼叉手的勇敢、机智。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希望大家也来读。

  白鲸读后感500字 3

  今日要给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名叫《白鲸》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和鱼叉手奎奎格在旅店相遇后坐上亚哈船长的船出发寻找白鲸的故事,下头,就让我为你们介绍一下详细的过程吧。

  他们就这样踏上了征程,可是他们并不明白,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无限的恐惧……

  他们要杀的这只白鲸是白鲸中最凶猛的一只,它以往撞断过亚哈船长的一条腿,所以亚哈船长才会不顾一切的去杀他,对它充满了无限的仇恨,不顾一切的去杀死他,这个仇还让亚哈船长变得十分的暴躁,并且他整天都把自我关在船舱里,研究白鲸会在哪个地方出没,并且不关于白鲸的事他一概不管,全都交给大副,他发誓:不到最终一刻,我绝不会放弃,必须要杀掉白鲸,哪怕是跟他同归于尽,也要放手一搏。这样的性格让我们的主人公奇怪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可是他也要立志跟随亚哈船长杀掉白鲸。还有一次,奎奎格得了一场大病,他让主人公把他放在楠木棺材里,可是,奇迹发生了,奎奎格竟然在之后的几天里病情有所好转,最终彻底好了,他舍不得棺材,就让工匠把它改造成了救生圈,以便急用。

  到了最终,他们最终发现了那只白鲸,决战的时候到了,船长亲自自我驾驶着小船向白鲸驶去,狠狠的用鱼叉插在白鲸的眼睛上,它嚎叫了一声,好像不服输似得,使出全部力气向船撞去,然后倒下了。全船的人全部掉入海中,仅有主人公很幸运的抓住了当初用棺材改造的救生圈,意外的获救了……

花了一个假期的时间读了《白鲸》这本书,深深地被作者细腻的文笔所吸引,更被里面的人无精神所震撼,在一望无际,神秘莫测的大海上,夕阳西下,旭日东升,海鸥翱翔飞过,一群水手在这儿上演着一场惊险、曲折、扣人心弦的话剧。

故事主人公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海上恶魔"——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下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船长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三昼夜后,用鱼叉刺中了莫比·迪克。白鲸被激怒,将"裴廓德号"撞沉,所有的水手只有实玛利一人被救起,其他人以及亚哈船长都与"海上恶魔"消失在大海上,复仇计划也以失败落幕。

在亚哈船长离奇的暴躁下,水手们给予的是理解和宽容。而在亚哈船长的责备中,他们奉献的是不变的忠诚,他们的团结协作、不惧牺牲、忠心耿耿、奋勇当先,应对任何天大的困难都充满信心,毫不畏惧,这些宝贵而又高尚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吗?他们是真正的英雄!他们相互信赖着对方,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有了信心,才能得到与这只"海上恶魔"英勇交战的勇气,他们这种令人敬佩的力量以随着令人望而生畏的海水将白鲸吞噬。

《白鲸》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生的'道路是因为坎坷而曲折才美丽,如果一个人从没有过失败,那他就也不会有真正的成功。只有迎难而上,尽自我的全力爬上了山峰,你的人生才会变得辉煌,那时,你必须会看到胜利后的'美景'!摔倒了爬起来时,成功其实已在你的身旁,只差一步之遥。只有一次次的失败,才能让我们有坚强不屈的意志和大海般宽广的胸怀!我们必须要有信心,因为信心必须是超过你所取得的成就的,信心是成就之母。"

亚哈船长、魁魁格,还有斯达巴克他们,将永远不能回到南塔开特了,但对于这些勇敢的水手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真正的故乡!他们将永远跟大海作伴!

  白鲸读后感500字 5

波澜如画的海面映着天边雕饰的云朵,一只白色的海兽正穿梭其间肆意玩耍。一座座小喷泉充满了欢乐,喷泉深处隐藏的不是海兽可爱的身姿,而是一支支插在肉体中的残缺的标枪……

初次接触麦尔维尔的作品,让我感到一丝陌生感,看着书面上充满生机的封面,我心里又添了一份新鲜感。本书讲述了一段传奇的捕鲸故事,中间穿插介绍了关于鲸的内容。例如,鲸的历史,鲸的分类,更是将鲸从嘴到尾叶都做了详细的叙述,至于对如何捕鲸,如何割脂,如何提炼鲸油毫不吝惜地做了一番记述。待读完此书,我感觉自己都快成了半个捕鲸能手,想要出海捕鲸了。

打开此书,犹如走进了社会的大门,形形色色的人物走进了我的视线,首先当推冷漠、报负心重的亚哈船长了。他是个出色的捕鲸手,却因捕鲸失去了一条腿,现实的痛苦将他折磨成了一个偏执狂,最终带领全体船员走向死亡深海;其次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标枪手魁魁格,他刚出场,是一个贩卖人头的生人番的身份,但生人番出身的他却有一颗善良、热情、乐于助人的心,使他多次不顾自身安危去拯救他人的生命。没想到凶蛮的外表下还隐藏着一双天使的翅膀。当然还有许多血肉丰满的人物:忠厚、朴实的大副斯巴达克,充满神秘色彩的妖教徒费达拉等。

读完此书,让我为这本具有传奇色彩的悲剧感到愤懑,如果没有亚哈船长的偏执,如果不是他鬼迷心窍想要复仇,如果不是他向船员们灌输疯狂的报复信念,如果不是他一味地冷漠无情,那全体热情而善良的船员怎会葬身大海,他怎么会**在捕鲸索中?

合上此书,我的心仍在震撼当中,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这样一幅画面:一只白色的大鲸,蠕动着自己伤痕累累的身躯,游向大海深处,再也不曾浮上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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