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后感9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4-10 16:11:19 读后感

《盗墓笔记》读后感1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2

  《盗墓笔记》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盗墓类悬疑小说,感触颇深。在高中时就有耳闻三叔的《盗墓笔记》,但一直没深入接触,一来自己对恐怖的东西恐惧感往往比好奇来的更胜,二来手里也没实体书,一直到大学,偶有看到关于瓶邪的同人文,作为一个骨灰级腐女,自然兴趣不在话下,却并不知道文中所说的闷油瓶和天真是出自三叔的《盗墓笔记》,直到偶然的机会在刷微博时看到一名腐女的原博,具体写了什么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印象中有这么一句话——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盗墓笔记》,之后也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小哥张起灵的传说,那是一个神的存在,大大地激发了我去拜读《盗墓笔记》去接触小哥的决心。

  刚开始看《盗墓笔记》,我潜意识里只想着寻找小哥的影子,寻找所谓的腐点,以致有关盗墓的很多场景我都很模糊,具体七星鲁王里面发生了什么我都说不出来,只知道每次天真遇到危险时,我总能第一个想到小哥会立马出现搭救天真,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腐化思想。但可悲的是小哥的出场机会真的很少很少,也没说上几句话,更不论和天真有什么接触的机会,我也曾因此小小的失望了很久。

  从七星鲁王宫到怒海潜沙到脱险到分别,第一、二部完结,我一直是处于混沌的状态,不知所谓,同时内心溢满了失落感,直到秦岭神树,老痒的物质化,铜铃的迷幻,无邪的分析,让我感到恐惧的同时,也陷入了思维的困境,最重要的是我不再执着于瓶邪之间的基情(因为第二部小哥压根就没出场过),而是重新正视这部小说,虽是不同的活动场景,但似乎都有一条主线在串联着,之间充满了悬念。与其说《盗墓笔记》是一部探险恐怖小说,不如说它是一部故事性的悬疑小说,能够凝聚人思维去揪出疑点,寻找答案,所以后期我看《盗墓笔记》都像是在看侦探小说。

  随着剧情的发展,疑点越来越多,看似情节要达到瓶颈,答案即将浮出水面,而一切却也只是水面上的一些铺垫,故事越陷越深,坑越来越多,直到盗八结束三叔封笔,我至今脑子里仍然是一片困惑。

  大家都说三叔设了很多坑,这点不假,我最大的困惑是终极究竟是什么,张家人一直在守护的世界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以致会形成两种对立的局势,一部分人想要秘密露出水面,而一部分人却想要秘密石沉大海,还有就是“它”究竟是什么?除了裘德考的一股势力外,还有一股势力是什么?当年考古队从巴乃运回的埋葬在吴家地产下尸体是谁,为什么要守护隐藏那具尸体,最后却一把火烧成灰烬?还有就是阴山古楼养老院里那诡异的画面有什么意义,究竟想说明什么?阿宁的死作何解释?

  虽然答案无从知晓,但看到后面,竟然也不怎么纠结了。潘子的死一直是我心里的一块疙瘩,无邪去整理潘子生前的一些事情时,看到桌子上那碗腐烂的面条,看到这我突然就哭了,眼泪噼里啪啦的。

  《盗墓笔记》之所以吸引我,除了它本身故事的架构性,还有就是鲜明的人物个性。里面有很多经典的对话,都很触动人心,尤其是那铁三角之间的感情。印象最深的是无邪说的如果有一天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我能想到的我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就只有你了;我是来跟你告别的;还好我没害了你;你胖爷我也有自己对待朋友的原则……也许这些都是看似很*常的话,但用在他们身上总能让我们感受到无比的震撼。

  最后,关于终极的事,我自个替三叔找了个说法---能够让世界上部分人苦命追求只为执着于一个答案,而部分人舍命隐藏只为让答案石沉大海,关于世界终止与永生的东西,那不是能用语言能解释清楚的(所以三叔想疯了),它是一种想象,是一种智慧,只能靠我们的联想去构架。

《盗墓笔记》读后感3

  《盗墓笔记》,一部网络畅销小说,一部悬疑重重,而引人入胜的小说,每一个人物描写都很细致,每一个细节都很精彩。

  因为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位置的一部战国帛书,使五十年前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更是牵连到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孙子,他从一个小小的古董店老板变成了盗墓者。一次的盗墓,又引发了从西沙、秦岭、长白山到新疆、广西、四川,最后,终于解答了上一辈的秘密。

  大结局很不完美,虽然对于这个不甚完美的结局,心里总觉得不太舒坦,我却深深地知道,我感谢他——南派三叔。因为有他,才有了这本书;因为有他,我才可以边看书,边幻想,边积累;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有时心潮澎湃,又有时激动不已;因为有他,我才可以认识铁三角,认识老九门。即使这个结局是任何人,任何喜欢《盗墓笔记》的忠实读者都不愿意看到的:潘子死了,云彩死了,铁三角最终各奔东西……但是,毕竟他笔下的字,曾经让我们欢天喜地,也心酸难过过。

  看完后记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盗墓笔记》读后感4

  友谊是什么?友谊是受伤后一句关心的问候;友谊是什么?友谊是遇到难题时一次耐心的指导;友谊是什么?友谊是跌倒时搀扶的一只手......

  最*,我读了一套小说:《盗墓笔记》,有的人认为这只是闲书,读了没什么用。这毕竟只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世人皆知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我认为,作者南派三叔写的不只是盗墓,还有人生的哲理,领我最感动的是“铁三角”的友谊。

  故事要追溯到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作为土夫子,从古墓里带回了一片战国帛书。五十年后,吴邪的三叔成功破译了帛书上古墓的地点,于是吴邪就跟着三叔进入到一个古墓当中。真是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吴邪被卷入到一场阴谋中。线索如支离破碎的拼图摆在他面前,拼还是不拼,吴邪迷茫着,困惑着。

  一个个谜团如缠在一起的线一样,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线虽然缠住了吴邪的思维,但却没有缠住兄弟们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抛开一切,光是其中的兄弟情义,便让我潸然泪下。

  “你快走,不要管我们,我们不可能出去了!“如果不是张起灵在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对吴邪说出这句话,他给我的印象根本不会如此深刻,他在用生命说出这句话,但吴邪仍然没有抛弃张起灵和王胖子。他们这三个兄弟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但他们从来没有互相抛弃,所以成了名副其实的“铁三角”关系。

  吴邪和伙伴们闯过七星鲁王宫,潜过西沙海底墓,登过秦岭神树,攀过长白山云顶天宫,赴过蛇沼鬼城......

  让人心惊胆战。南派三叔笔下的古墓危险重重,十分诡异,但他仍然把“铁三角”描写的始终不离不弃,虽然吵过架,斗过嘴,可他们还是心连心。面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呢?

  今年是小学最后一年,让我们珍惜与伙伴的友谊,不要总是一言不合就绝交。在以后的生活,工作和学*当中,能交到六年相处的朋友实在不容易,让我们珍惜这一年的时光和友谊吧!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感动于兄弟间的友谊,还让我惊叹于古人智慧的高超;悲哀与人心的冷暖以及世态的炎凉......在我看来《盗墓笔记》可谓是巨著!或许许多年以后,我们须发皆白,还能自豪的对后辈说:“我年轻的时候,看过这样一部小说......”

  《盗墓笔记》,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童年时光!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盗墓笔记》读后感5

  第一次了解到《盗墓笔记》这四个字,是在四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的课间,我在张洁怡鼓鼓囊囊的书包里发现了四个隶体黑色粗体字:盗墓笔记。看到这四个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哇!盗墓!打个洞进去找各种宝贝!好洋气有没有!从此之后,我一有时间就在网上找各种盗墓笔记的资料,了解到了这本书是从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后人无意中发现了先人的笔记,并决定去一探究竟这样的情节开始发展的。不由得,我的兴趣更浓了。

  在一年后,我终于从同桌张驰这里看到了梦寐以求的《盗墓笔记》全册时,我一年前的种种兴趣都被重新勾起。一拿到书,我就翻开来开始了阅读。第一本是讲当年挖到战国帛书先人的孙子:吴邪看到了记录的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对盗墓一无所知的他,只得和他的三叔一起前去盗墓第一站:七星鲁王宫。在途中,他认识了孤言寡语总是一个人、有着两根奇长手指的向导张起灵——闷油瓶,和在墓中无意中遇到的盗墓者胖子。由于我是第一次看盗墓笔记,在作者南派三叔流畅的文笔下,在作者营造的紧张的气氛下,他描写的那幕“胖子鲁莽令血尸起尸,闷油瓶为了救其他人自己引开血尸与其搏斗”让我成功“吓尿了”。作者真是厉害,把这也许是虚幻的一幕一幕描写的活了起来!看完七星鲁王宫后,我不由得感叹,同时也对后面的情节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精彩还不着这些!后面的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和大结局情节更是扑朔迷离啊!我竟然发现,作文中的三言两语根本不够描述!何况它还有各种番外:《藏海花》、《沙海》!另外,我也对文中的铁三角:吴邪、闷油瓶(张起灵)和胖子的情谊感到小感动。他们仨,说不清是什么感情,绝不是亲情,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亦不是友情,他们在墓中也有相互猜忌的时候啊!可是,长达五年的盗墓生活让他们三个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只要吴邪叫一声,胖子无论是在多远的地方,都会奔着他的“天真无邪”而来;在墓中,胖子奄奄一息说的一番话让吴邪坚定心中的想法:一定一定要让胖子活着出去!闷油瓶为了救胖子和吴邪,让自己进入了险境,在文中最后一章,闷油瓶为了代替吴邪,自己跨进了藏有终极的青铜铁门......这就是铁三角。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讲起闷油瓶的身世那儿吧。”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兄弟情深的铁三角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细腻的笔下吧。”

  “那么,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了这本书了呢?”

《盗墓笔记》读后感6

  南派三苏看盗墓笔记有三年了,暑假作业有一项是读后感,我写了盗墓笔记。自我感觉良好。就希望老师别骂我。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兔肉芹菜这个。有字数要求么?看的不是很过瘾。没办法,新初一,字数,这个我们要环保,不要浪费中性笔笔水啦。

《盗墓笔记》读后感7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8

  *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记得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盗墓笔记》读后感9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絢遇文锦。

  盗墓笔记真是惹人回味,谁知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都会成功。让我明白,团结合作,比什么都好。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以为友谊也是继亲情的;我崇拜阿宁,一个弱不禁风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我觉得应当学*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以后,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


《盗墓笔记》读后感9篇扩展阅读


《盗墓笔记》读后感9篇(扩展1)

——盗墓笔记读后感9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1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读后感2

  天真无邪,范范俱爱,守得一窗瑞雪,一纸空墨,一挥空院故楼,无一例外,终已变。

  月夜下的邂逅,淡淡的瞥,八卷上上下下,记得你神秘又强大。吴邪的心,总有一刻对你恨,又对你念。钟楼冥冥,阴阳相随,一处处的迷失,又一刻刻的恐惧,与神瑟共舞,怎样的勇气?

  有时,赌定了一次念定,没有预知结局,更忘记了铺设未来。万一结束,又需多少的潸然,多少的无奈。铁三角,不是说出去时那一瞬的潇洒帅气,它需要的给予是十年——人一生只有几个十年?十年前的我们,仍是朋友,不是吗?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知怎样来衡定,但从天间带到地间,几次次火中脱身不都脱出了么?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代表当你拥有它时有怎样的看法,但当你发觉你要离开它时,却噙满了泪水。

  一段真挚的爱并不是比赛,并不是讽笑,而是需要时的相遇,不去捧场,只打心眼底很高兴。

  十年一尘不变,一转身,下一个十年便注定无从,然而为它倾注的情却从未觉得不愿。

  这便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读后感3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

  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4

  *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记得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盗墓笔记读后感5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今年五一没有出去,硬是在家把盗墓笔记看完了

  吴邪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他虽是软弱犹豫不决的,但是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他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路冒险的伙伴。他是所有人中最不适合经历,历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冬日,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硬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最令我喜欢他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的人生的转折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带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但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奸诈,却希望所有人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

  这就是我爱的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笨”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的关心吴邪与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看透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来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着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肩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真正的理解痛苦,并将它们一一化解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透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无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的通透无比,他能默契的与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长眠在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事儿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击打他们的力量粉碎。

  “我愿用我的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令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话语,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6

  这几天我把盗墓笔记重温了一遍,我很羡慕“铁三角”的友情,就像南派三叔在后记里写的那样,说他们是朋友,可是情义超出了朋友,说他们是亲人,可他们之间也有间隔,他们的情义可比所谓的闺蜜要多的多,可以说缺了一角,就毁了一个人的生活。

  吴邪是一个最不能承担重任的一个人,因为他很珍惜友情,他怕朋友会受到伤害,他受不了生离死别,潘子死在张家古楼的时候,他多想背上他一起逃出去,可是他不能,想救可是救不了的感受,他最受不了了。又或者是小哥晕在张家古楼时,吴邪以为他死了,他以为铁三角缺了。你说吴邪懦弱,不是的,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

  张起灵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他的过去对他来说无所谓,未来他也不在意,他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为别人考虑,但是他为吴邪想过,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有朋友的感受,第一次感受到了有人关心他的感受,第一次体会到关心别人的感受。

  王胖子看上去是一个憨憨地幽默的普通小胖子,重情重义,每次到他的章节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喜感,南派三叔称他为化可以解痛苦的人,把所有痛苦一一化解,使自己快乐,可以称之为佛了。他称吴邪“天真无邪”,他看懂了吴邪,一个天真普通的人,和他一样是重朋友的人,所以最担心的就是小天真,而吴邪最依靠的也是胖子和闷油瓶。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回到青铜门,与吴邪约定十年后让吴邪去找自己,留下了很多谜团,现在也有不少人把他们拍成电影和电视剧脑补接下来的内容。有人问为什么叫铁三角?因为铁三角他们共事次数最多,因此被人称“铁三角”,铁三角对他们仨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是对他们友情的一种诠释。

盗墓笔记读后感7

  谈到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盗墓笔记》,我个人的爱好之一便是鬼神和冒险之类的书。而《盗墓笔记》虽然没有直接写出鬼神,但书中的气氛和内容给人营造出一种似神非神的感觉,虽然有许多超自然现象发生,但它表达的师傅正常,虽然有的时候会解释一些现象,但却十分流顺连贯,使人觉得十分真实。

  故事是由一份十分神秘的战国昂书引起的,主角吴邪通过了一个隐藏的谜团发现了一个个谜团,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在解开它们的过程中引发了一个个冒险故事,并在冒险中认识许多可靠却性格各异朋友,有惜字如金的“闷油瓶”,乐观并知识丰富的胖爷等。

  第一个冒险在一个十分危险古怪的战国古墓,之后每次的经历都九死一生,故事中还会出现一些传说中的生物,但每次冒险的终点等待他们的是另一个谜团(但还是有一些线索的),团团相扣,一个个看似没有关系的冒险其实都是使他们向真相的更*而已。

  每次冒险不单单需要知识,更重要的是耐心,冷静和敏锐的观察力。因为可能解开机关的关键就在身边,也可能发生一个小小的失误就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而且书中还有许多奇特的生物,例如数十米的巨蟒,更厉害的是作者还描绘出了一个个完整的生物体系,这需要大量的知识和想象力才能完成的。

  本书最大的特点是是使用第一人称看“一切”,任何事是、都是从主角的角度去看待,更加真实,使人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其他人物都在旁边“协助”主角,但故事却十分流畅,还无一丝违和感,让人感觉自己正和伙伴们一起在古墓中探险一般。

  这是一本十分出色的小说,至今还有许许多多的读者去追捧他,他十分满足现代人想象。除了小说他还有其他的版本,但在读者心中再怎么改,再怎么演,还是只有原著最好,它早已深入人心了,纵然它不是最好的小说,但它受欢迎的程度不亚于读书榜第一的书。

盗墓笔记读后感8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盗墓笔记读后感9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9篇(扩展2)

——山居笔记的读后感9篇

  与这本书的首次“见面”,是一次在书店的邂逅。

  它首先吸引我的当然是它的第一章——一个王朝的背影。它并没有在开头就大肆记叙清王朝曾经是多么的辉煌,而是抱着一份谦虚的心态以一个游者的身份,在游历清王朝所创造的壮观遗址来走*它,窥探它曾经耀眼的辉煌。这个王朝是个多难的王朝,不过幸得有几位不错的君主:康熙、雍正、乾隆。我最为欣赏的是康熙,欣赏他在表态是否继续修复长城时的那份觉悟: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但我也终究为清王朝败在一个女人的手里而叹惋……

  一章过后我的情思不由地被它牵动,便决定与这本书做“朋友”。

  以前读过一二本钱老先生的书,觉得他对人对事的分析一针见血,总能以最简洁到位的语言直达中心。但《山居笔记》却更多地体现对人与人性的多层次剖析,渐渐为读者拨开迷雾,看清本质。就像《桃花源记》里的一句话“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感谢这个朋友让我看到了历黑暗的角落,在《苏东坡的突围》一章中作者为了展现*世俗社会机制中的奇特,即“它一方面愿意播扬和哄传一位文化名人的声誉,利用它、榨取他、引诱他,另一方面从本质上却把它视为异类,迟早会排斥他、糟践他、毁坏他”,他一共列举了五个对苏东坡进行毁谤的人和事。有两个是朝中位居高位之人,比如李定,一个不孝之人却也毁谤苏轼不学无术、文辞不好。也有在地方任职一个芝麻绿豆小官的李宜之,他非要污蔑苏轼在游览安徽一座园林时作了一首诗,诗词的内容是叫人不必热衷做官,他以这首诗缺乏上进心会影响取士的理由给皇上写信检举揭发苏轼,理由之荒唐真叫人贻笑大方。也许像他这样的小人物,若不是赶上朝野一股反苏热潮并插上一手,他也不会被后人所知道。还有一个诋毁苏轼的大人物,他就是沈括,我国古代的科学家。他嫉妒苏轼徒以文笔博得*及百姓的赞誉,便常在*面前说苏轼的坏话。由此可见,一个人在一方面的伟大并不妨碍他在另一方面的龌蹉。作者选取的几个例子看似杂乱却隐含深意:朝中的大臣诋毁苏轼就罢了,连芝麻绿豆大的官也敢插上一手,甚至连成就显赫的“伟人”也不例外,足见*世俗社会机制的黑暗与悲哀。在这种机制下连苏轼这等伟人都无法逃脱被陷害的`厄运,那么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文人因此而遭受非人的对待。

  反思现在,这种机制似乎依然存在,有多少人因为得到辉煌的成就而遭遇多方的关注,进而受到多方的质疑,最终逃脱不了厄运。像海明威和川端康成,取得诺贝尔奖后不久都选择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环视四周,也许我们自己也曾经听说或经历过失势如山倒,一个人失败后总会有不少身边的人对他施加不闻不问的冷暴力甚至对其落井下石。这种机制其实不是*的专利,也许只是在*的表现得比较突出。我不敢说这种机制来源于人的劣根性,但我们应该冷静地反思,至少我们自己不能成为那种卑鄙的小人,妨碍世界创造伟大。

  谢谢《山居笔记》这位朋友,它让我看到了更深层的问题,我也会以史为鉴,不枉我与它的一场相识。

  最*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书中以《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一个王朝的背影》讲述了人们对清代有一种复杂情感阻隔,《历史的暗角》主要阐述了什么是小人,小人是一种很难定位和把握的存在,约略能说的只是,这个“小”,既不是指年龄,也不是指地位,小人与小人物是两码事。

  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余秋雨先生领着我们在一处处山水间浏览着岁月的痕迹,在一座座古刹前回味着历史的兴衰,他带着我们更深刻的去品读*那沧桑的历史。他悲痛地遥望着一个王朝的背影,告诉我们清代的荣辱兴衰,从一个避暑山庄读出了清代几代君王的雄才伟略或昏庸无道,兴盛或衰亡,英勇或懦弱。他心痛的遥望着一个脆弱的都城,诉说着文明与野蛮,昔日与未来。他又满怀崇敬的讲述着一代文豪苏东坡的伟岸与冤屈,潇洒与凄楚。

  《山居笔记》是当代作家余秋雨先生的一部散文集。作者用一种创新的手法,以散文的创作方式,讲述了大量的历史、文化知识。其内容以文化为主,涉及地理、军事、教育、政治、交通、园林建筑等多个方面,并对此做出一定的阐述以及总结了独特的观点。

  对于现在一般的大多数人来说,紧凑的城市生活使得我们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设身处地的了解太多的历史、文化知识;更不用说,可以亲身感受千姿百态的人文、地理风貌,从而达到提高自我修养的目的。而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恰好弥补了这一不足。打开《山居笔记》就好像打开了一幅画卷一样。优美的自然、人文景观中不时点缀穿越时空而来的翩翩古人。一股浓郁的古老文化气息铺天盖地而来,却又不会让人感觉到丝毫地压抑。厚重却又奇迹般地让人在不知不觉中为其感染。

  这些日子突然莫名其妙地觉得心浮气躁,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一种无所事事的状态中度过的。百无聊赖之际便随手翻阅了书桌上一本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姑且不说是想从书中寻找些许心灵上的慰藉,但至少可以当作是来消遣无聊的一种方式吧!

  我想我一直以来都不是那种善于读书的人吧,总觉得自己既缺乏潜心鉴赏的定性,又没有那种体味美感的修为。想想以前看书,多半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般的一览而过,久而久之便留下了*乎囫囵吞枣式的劣根性——枣自然是被吞下肚了,口中却依旧索然无味。因此,每次要写诸如读后感之类的文字时,便难免有些捉襟见肘的窘迫感。

  但这次看完《山居笔记》之后,倒是自认为感觉有些奇怪,因为我竟然从那些挥洒自如的文字中嗅到了些许的味道。确切地说应该是透过字里行间,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上的碰撞,或许这就是通常说的所谓心灵上的共鸣吧!

  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唯美华丽的辞藻,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摈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作为自述性笔记,初读起来似乎有些凌乱琐碎,但通读全书,却不难发现作者构思之精妙:那就是从*淡的话题中以小见大,通过质朴的语言风格直指社会现实,从而使得文章中所触及到的问题与*当前的现实遥相呼应——轻快中不乏沉重,从容中又不失理性的批判。由此把一个社会现实的剖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无形中引发并启迪人们的深思,从而点明了人类应该回归自然、崇尚清雅淡泊的主题。

  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的确,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多数人都热衷于名与利的追逐,醉心于粗浅的感官上的享受,却忽略了太多原本值得自己去关注去体味的东西。我们每天麻木地跟着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躁动,却在躁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失去了自我,我们守住了眼前那些自以为珍贵的美丽,却始终守不住一颗淡泊的心,直到有一天看到那个面目全非的自己,才猛然感觉到了疲惫……

  还是看看作者在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时所持的心态吧——即使喧嚣声中夹杂进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也只在远处飘忽,烟雨渺渺。

  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当铅华褪尽,我们带着苍茫的心态回首走过的路,能够很坦然地微笑着告诉自己——我曾经也是那么充实过的!这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个最完满的交代。

  *几天,有幸读到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感想颇多。按照我原来的读书*惯,因为是余先生的著作,我虔诚的在读之前,就做好了做笔记的准备——新笔记。准备把丰富的词语、精彩的语句、段落记录下来,算作是读书笔记吧!可是,读来让我大失所望,不要说华丽的辞藻,精彩的段落,就是连一两个不常用的、生僻的字也没有看到。一句句读来又感觉到缺少哪一个字,都表达不出作者想要说的意思,甚至换一个相*的词语,都要使句子表达的不够精准、深刻。——这就是大家的为文之道吗?朴实无华中渗透着华美。从这部著作中我看到只要有三年级的识字水*就可以写出很好的文章,只要思想深刻、精髓。

  在这部著作中,余先生深刻的解剖了人自身的劣根性的东西,谎言、嫉妒、小人。作者没有针对一个个个体,而是探索、思考了整个的整体性的东西。从起源、发展、到外部环境对其的推波助澜,以及这种想法、做法其最本质的根源。当然,作者也望闻问切给出了治疗的药方。以我的理解,药方的实质是自身的觉悟和思考,思考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只要有了思想深度,就把握了事物的本质,抓到了本质,还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吗?

  说到思想,博大精神的思想都是要靠文字来表述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华丽、优美的.文字都是来表述思想的。往往深邃思想却是用朴实、甚至是浅显的文字来表述的。思想和想法是不相同的,就像是一个战略和一个战役的比较。思想考虑的是宏大的、宏伟的问题,而想法则是思想的执行、局部的、片面的,是思想大海的一滴。只有有了思想,才能有一步步的具体的想法,来实践思想,实现思想。

  只有思想深刻,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才能从纷纷扰扰的表面现象中,拨云见日,看到事物的本质。找到了本质,也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侯卫东官场笔记》中有一个故事我记忆深刻。周昌全有三个秘书是其得力干将。其中黄子堤擅长阴谋,洪昂擅长阳谋,侯卫东是干将,以实干为主,干干看。周昌全走后继任的市委*不是很看好这三个人,把洪昂安排在纪检委*之职好几年没提拔,洪昂很有想法。洪昂就施展自己的特长,和市委*好好地玩了一场阳谋。他一纪检*的名义,给*打了一个严打的报告。报告写得冠冕堂皇理由种种,他本心的想法却是想要抓住一个在逃犯,很多的官员和这个在逃犯有牵扯,这样只要抓住了逃犯,牵扯出官员,不管和*有没有牵扯,都会给*下一个领导不力,或治下不严的定义,就会把*调走,*调走,洪昂自己才有机会升迁。事情的发展就和他的想法一样,他的目的也很快就达到了。

  这是一点小小的感悟,没有对错之分,只是深刻不深刻的问题。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随看随写,随写随看吧!也借此练笔,有谁看过这本书可以互相交流的。

  山居笔记是本关于历史、文化、地理、美术的书。跟随着余秋雨思绪的脚步,他在山居中对*五千年文化的省思,以一种闲散的方式将它用笔记录下来。他仿佛对*文化做出一次批判;将现实与历史结合,用文字去剖析一个王朝的兴衰,记录着东北土地上的流放,站在走过历史的这块土地上,吟着苏东坡的《赤壁赋》、《念奴娇》,隐约听到广陵散已经响起……

  当我一走进,那已斑驳的碑文向我倾诉整个王朝的兴衰,已无昔日《木兰围场》的风光,卧倒在这的只剩整座山林。这时我仿佛看见一个老人逐渐被历史的洪沟吞没,没有什么怨叹,只留下一座承德山庄。凝视这已走进历史的历史,我内心一股无法言喻的怅然,悄悄化作泪从眼角溢了出来。感伤这段历史的所掺杂的苦涩和凄凉,也感伤用生命来奠祭这段历史的文人。走向流放者的土地心中又是一种不同的悸动,在地理课本上读到的它,是那么样的展现因工业,而发达的生命力;是那么样的展现因农业发达而拥有的丰饶,怎么也无法联想起它曾背负着流放者那份在心里的高贵和不屈,孕育过流放的下一代。北大荒已不再是北大荒:流放者也已不是流放者,时间的递嬗。将这段过往带走,但流放者的精神及其意志带不走,因为它已生根,而那脆弱的都城,虽已化作尘土,但那曾经的繁华,已被接承。在十万进士这一篇里也使我感触不少,因为一个神圣的科举制度,居然可以让人搞到一片黑暗,原来是一个争取人才来做官,变到一个大家都变成封闭的读书人,只知道在那一些《四书》《五经》里面打,而不知道要去读一些实用的书,到头来,我的*传统的科举制度就只是培养出一些只知道反口仁义道德而骨子却跟一个三岁小孩一样(什么都不知,什么都不会),有的还更可恶的是靠关系就可以做官而不是靠自己的实力去争取到的.,还有包庇这些人的人也很可恶,如文中李实对权德舆说:「你可以照我排的名次一一录取,否则,你就会贬到外地,到那是后悔莫及!」还好这一次李实没有成功,可以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吧,但是并不是每一次都是那么幸运的逃过的……

  我清楚的了解现在的我要去思索那五千年的文化,只能望洋兴叹,即使耗费一生去探索,也只有徒劳无功。也许去看看那千年书院,感叹那已不再有的朗朗书声;也许去走走那曾有许多商行的山西,体会那曾有的繁荣;也许背着行囊走向那未知的土地,才能感受那文化的冲击……

  先前我并不曾听闻余秋雨这位在当今文坛中颇有地位的作家,接触他的文章是一次机缘巧合。一个同学向一向对历史有着浓厚兴趣的我推荐了《千年一叹》。我虽然在文学上的造诣不深,但是我知道他的散文绝对是能让我产生共鸣,书中的一字一句对我都是强烈的震撼。这本书绝对是真实的感受,经过整整一年拔山涉水,躬行践履,他走过了充裕着异域风情的埃及,希腊,土耳其,穿过了战乱连年的伊拉克、巴基斯坦、伊朗,他在尼泊尔欣赏着常年冰封的喜马拉雅山在晚霞的映射下透显出的雄威。感受着一个文明从兴盛到衰败。按理说一个*人应该从了解自己的家乡开始,从而了解其他国家的历史文化。可是我认为余秋雨他从*出发,最后又回到*,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所感不仅是对一种文明的认识,更多的是在与本土文化做比较,这样也使随后所写的《山居笔记》就有其一定的客观性,是对我们文化的一次较为正确的评价。而不是一再的强调我们拥有着上下5000年的历史,是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古国。

  毕竟我们的文化也曾经遭遇过“焚书坑儒”、也曾掀起过令人发指的“*”,不论是以前的文人墨客还是现在的知识分子,我想谁都不愿意用八股文来禁锢自己的思想。我们并不希望“独尊儒术”,哪怕是孔圣人也不愿意这样,否则怎会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之说。我们希望的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盛况,在这世纪交接的时刻,是不是应该回头看看前人所留下的那一句一笔一张一本。作为前车之鉴,给后人留下的又岂止是精神财富,对一种文化的反思,恰恰能创造出另一种更适合现代的文化模式。起初我并不能读懂余秋雨的散文,因为他的思想内涵还不能让我这个小孩所理解,但是我就是觉得他的话有道理,是他真实的体验和感受,他通过他的笔,通过从他笔尖划过的字,把这种感受真真切切地传达给了他的读者。我很感谢他,是他使我这个年幼的“学者”学*到了文明的内在,一种文明常常是由一群意识朦胧的人创造出的,而它的发展可能是经过几个或是几十个甚至更多的人慢慢地从远古文明衍变,推敲,再由几个在某几方面有着极其重要贡献的人将他推上颠峰。而文明的衰败往往是毁在战争中,我们不需要讨论为什么而战争,但是确实是战争加快了文明颓败的速度。更或者就只是这种文明不在适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总是会有一些人走出来,推翻它。那些保守守旧的人不愿改变他们现在的生活方式,那些激进的人却试图改变现状。于是乎,在激烈的争论过后,无论赢得胜利的是哪一方,对这种文明的摧毁是必然存在的,有时候往往一条极小的裂缝就会导致一座大厦的坍塌。一种文明也是一样脆弱。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武将也许可以以武力解决一些争端,但是这一文明所值得我们学*的是它的精神本质和思想。鲁迅先生当初弃医从文,也是想能从精神上诊治那些精神麻木、空虚的人。文人能留下让人精神振奋的作品,但是许多文人不论是在生前还是在死后都生活艰难,这是文人的悲哀,也是文化的悲哀。有这样一句话“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不是为了吃饭”。可是又有多少文人能摆脱生活的负担呢?他们有着足够的精神食粮,却不能填饱自己的肚子。这使他们不得不面对现实。那些只能作为他们丰富自己,感染他人的理想而存在。余秋雨在他的书中写到“越是热闹的东西越是脆弱,这是*老庄哲学早就阐述过的,然而都市的热闹去是人性的汇聚,人性汇聚到如此密集的程度还依然脆弱,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一大悲剧”。

  我喜欢余秋雨对文明的阐述,也喜欢他的散文,喜欢他写散文的形式,个人的感受和思想很自然地融入他的文章中。他在小引中提到散文的本性。以前老师在课堂上告诉我们,散文的特点就是形散神聚,而从他的文章中我才知道“诗”和“艺”才是散文的“正本形态”。有些批评者也许会轻巧地说:只要随手翻翻哪本书,就可避免这种常识错误。其实在散文中即便说自己不太喜欢杨万里的诗、王羲之的字、欧阳修的文章也是允许的,这正是散文写作的自由之处。如果每个细节都写得准确无误,“那就只能写论文了”。我有时觉得他的文章也有幽默之处,不是如此严肃。也许他在写这些时,有的只是无奈,但是我感到的是他对那些并不能完全理解他的文章或是不能体会散文真正内涵的人的惋惜。我不能说那些人是无知的,但他们却过于苛刻,他们不是在欣赏散文,不是在感受散文,而是一味地追究散文中常识性问题,那是他们的可悲之处,也是可笑之处。他们放弃了文章的精髓,甚至可以说放弃了心灵中人类共有的东西。真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我现在还不能说自己已经读懂了余秋雨,但是我确实是感受到了从他文章中所体现出来的思想,是公正的、是客观的、是真正写出了人们的内心感受,但文章是他写出来的,而不是我们,思想精神是他感受到的,却得到了许多读者的赞同。我喜欢他的文章,他的思想。我可以坐在沙发上,一边慢慢咀嚼他的文章,一边喝着咖啡,和他的文章一起欢笑、一起悲哀、一起忧虑。

  这些日子突然莫名其妙地觉得心浮气躁,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一种无所事事的状态中度过的。百无聊赖之际便随手翻阅了书桌上一本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姑且不说是想从书中寻找些许心灵上的慰藉,但至少可以当作是来消遣无聊的一种方式吧! 我想我一直以来都不是那种善于读书的人吧,总觉得自己既缺乏潜心鉴赏的定性,又没有那种体味美感的修为。想想以前看书,多半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般的一览而过,久而久之便留下了*乎囫囵吞枣式的劣根性---枣自然是被吞下肚了,口中却依旧索然无味。因此,每次要写诸如读后感之类的文字时,便难免有些捉襟见肘的窘迫感。 但这次看完《山居笔记》之后,倒是自认为感觉有些奇怪,因为我竟然从那些挥洒自如的文字中嗅到了些许的味道。确切地说应该是透过字里行间,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上的碰撞,或许这就是通常说的.所谓心灵上的共鸣吧! 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唯美华丽的辞藻,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摈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作为自述性笔记,初读起来似乎有些凌乱琐碎,但通读全书,却不难发现作者构思之精妙:那就是从*淡的话题中以小见大,通过质朴的语言风格直指社会现实,从而使得文章中所触及到的问题与*当前的现实遥相呼应---轻快中不乏沉重,从容中又不失理性的批判。

  由此把一个社会现实的剖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无形中引发并启迪人们的深思,从而点明了人类应该回归自然、崇尚清雅淡泊的主题。 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的确,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多数人都热衷于名与利的追逐,醉心于粗浅的感官上的享受,却忽略了太多原本值得自己去关注去体味的东西。我们每天麻木地跟着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躁动,却在躁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失去了自我,我们守住了眼前那些自以为珍贵的美丽,却始终守不住一颗淡泊的心,直到有一天看到那个面目全非的自己,才猛然感觉到了疲惫…… 还是看看作者在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时所持的心态吧---即使喧嚣声中夹杂进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也只在远处飘忽,烟雨渺渺。 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

  当铅华褪尽,我们带着苍茫的心态回首走过的路,能够很坦然地微笑着告诉自己---我曾经也是那么充实过的!这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个最完满的交代。

  读完一部不算很厚的《山居笔记》,只觉得心中有些沉甸甸的,历史的沉淀,文化的积累,余秋雨先生娓娓道来,千年风云如高山流水般在面前穿行而过,感觉有如陈子昂在《登幽州台歌》中描述的那样:“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于是我在感慨他知识丰富之余,与他同呼吸:流放者的凄楚,进士们的挣扎,小人们的挣扎。千年画卷仿佛只有一个“灰”字了得——阴沉沉的让人难以透气,这就是中华历史五千年的繁荣,表面之下掩盖着怎样一副颓败倾轧的景象?人类文明进步了吗?怎么有时猛然发现周围的事有俨然历史重现?

  不管是帝王是学者或是一个草民,无论地位高贵,地位低贱,他都首先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存在,是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都是个人选择,有人为国家,有人为自己在历史的画页上寻找自己的位置,成败功过自有人评说!

  《山居笔记》一遍看下来,感觉的确很不错,我觉得可以用“美、奇、柔”三个字来表达我的感想。

  首先,“美”是余秋雨散文的最主要的特色。中学的我很少看书,也许是中学的课程比较多或说是我还没有看书的*惯吧,所以对余秋雨的文章的“美”了解也就甚少。而今,看了《山居笔记》之后,终于领悟到了余秋雨“美”的所在了。“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多么美的一串“成熟”的诠释,诸如此类的语句还很多很多。同样是几个汉字,在他的笔下竟拼凑出如此美妙的句子,这也是他能受到如此多的人去欣赏他、品味他的原因了。

  其次,余秋雨的语句中还隐约着“奇”的特点。一些看似*常的语句却是很“奇崛”的,像“领略这样逝去以久的人生风采”等等句子。还有,他的“奇”是建立在很*凡的事物上的。在写现在山西的那些小商贩说“在巨商的脚下做着最小的买卖”,形容康熙狩猎时马跑得快时说“耳边生风,群山急退”。小商贩、马快跑是我们生活中很*凡普通的事情,然而余秋雨的这些“描绘”语句却是那么的不*凡不普通,这就是他“奇”的所在了,一般的人是不能望其项背的。

  “柔”是说余秋雨的文章显现出一丝绵、缠之意。有很多句子有这样的特点,细细品味会感到有“柔”意。

  现今,余秋雨是很受欢迎的一位作家,但批评他的人也不少。我想,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尚且还没有“知识的资格”去评论他,我们也没有“知识的水*”去判断究竟是余秋雨的错“实”还是金文明他们的纠“实”,我们现在只有以一个普通读者的身份去欣赏《文化苦旅》《山居笔记》。

  《山居笔记》中有这么一句:“大艺术家即便错,也会错出魅力来。好像王尔德说过‘在艺术中只有美丑而无所谓对错’”。也许余秋雨就是本着这句话而写文章的吧,我觉得这也是评论余秋雨的最好句子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9篇(扩展3)

——《盗墓笔记》读后感 (菁华5篇)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看到这个结局,那些在8月17号真的不远千里赶到长白山,只为等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回家的稻米们应该很欣慰吧?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 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 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 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 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 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 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 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xx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一个十年之约;20xx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人在我们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通过亲眼目睹他们那样的盛况,但我自己心中的波澜亦久久教育不能为了*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可以再次成为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我看到了故事的开头,看到了故事的结尾,当我也在故事中的时候我却是当局者迷。

  我们一群人现在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准备渡过一条天险河,天险河就意味着是有危险的,但是我们不知道危险是怎样的,投过石头,投过木头,连身边的土狗也投了,狗又游了回来,难道是我们都想多了?既然风*浪静,那就走吧,穿好装备,带上武器,上江边小排,一个带有护栏座位的小排。这时候多了一个人,是开船的。

  当时我们非常不明白,这么大的河怎么不用汽油小船,游艇肯定不想了,这里一看就不会有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机器。开船的慢悠悠地说着什么,就听到一句:要抓好。

  小排在江上慢慢前行了一段时间后,眼前突然出现了仿佛看不见顶的两座大山,小江缩成了小河流在两山间穿过,一切还是这么风*浪静,太*静反而有点不寻常。

  突然,小排开始转弯,感觉速度突然加快了,越来越快了,我们都不自觉地抓紧了,原来真要抓好啊,之前还埋怨人家,冤枉人了。

  突然小排飞起来了,是的,不是在江上慢慢游了,是飞了,只见漫天大水起伏荡漾,心头闪过两个字,海啸!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啊。

  小排随着巨大的水波浪在山间起伏着,我们拼命抓紧,船随着水波像过山车一样开着,往下冲的时候,心仿佛都快吐出来了。

  开船的说了句,来了。

  什么来了?来什么的呀?别瞎嚷嚷吓人,我们胆子小啊。

  就见仅能通过一个小排的河流旁的大山突然开始变形,我看花眼了,它这是在弯腰么?弯腰,还伸出了两只巨无霸的手,两只手就在这小河里拍来拍去。我咽了下口水,仿佛要把心从口中吞回去一样。

  开船的果然还是有两手的,只见他用竹篙灵活地撑在大山的石壁上,一个左急转,一个右急转,一个提排起飞,天啊,神人啊。不久我们就过了那变态的大山来到一个小岛上。

  沙滩,海鸥,一片迷人的小岛,蓝蓝的海水,看着都醉了。我们要入岛了。

  不久前听人说,这片小岛藏有无数黄金,我们这一群人就结伴来寻宝了。

  走入小岛,感觉就像是一个热带森林,当然必须加上原始二字,热带原始森林。潮湿的感觉,一种新鲜又带有一种腐烂味道空气,仿佛其中还夹着一丝丝血腥。

  血腥,什么情况?加速往前走,看到一副很奇怪的画面,恐龙?是的!恐龙!蟒蛇!各种庞然大物在一个满是尘土的地面互相撕咬。妈啊!出门的时候您怎么没把我绑在家里啊?我心里那个后悔啊,感觉小命就在那群大物脚下正被乱糟糟的踩踏着。

  我们捏紧鼻子捂好嘴巴,不出一丁点声音,躲在一棵倒地的大树后面观看这这场战斗。却不知旁边一个五彩斑斓的蜘蛛从我们的观战台上悄悄地向我们爬过来了。

  是的,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什么叫天才的对手和猪一样的队友啊,吾命休已!只听见一声尖尖的女高音破空而出,场面静止了,蟒蛇、恐龙都瞬间扭头看向我们。小伙伴们还是都非常灵敏的,拔腿就跑。

  我们这些外来客肯定敌不过地头蛇的,就这我腾空而起的一瞬间,我就看到一排尖尖的牙齿,我这是被当成花生米了?抛起张嘴接着吃才有劲啊。这个危险的关时刻,我这打鸡血的爆发性体质起了救命的作用,也得感谢这大怪物的恶趣味,只见我

  度空中翻转,两只腿像青蛙一样一伸一缩,“咻”的一下蹦上了旁边的参天大树,当然这时候装备的重要性就出来了,按下开关,射出手臂的飞虎爪,用仙女下凡的姿势飞向远远的更高的大树。就在我飞的过程中,非常不幸,大蟒蛇来了。

  上天注定啊,这一生成不了仙女,只能成那大蛇的腹中餐了,越来越*了,大蛇那红彤彤的大嘴就朝我喷过来了!天啊!又长又红的蛇信子贴着我的手臂了,下一秒,我横着飞起来了,是的,我被卷起来了,进了一个红红的地方……

  “我曾跨过山和大海,也跨过人山人海,我曾拥有着一切,转眼也飘散如烟……”闹钟响了,上班的时间到了。

  南柯一梦啊,看来最*看盗墓笔记中毒了啊,不过,三叔啊,您太有才了。——盗墓笔记读后感

  《盗墓笔记》运用了各种手段(如:听评书,周建龙版本的,青雪版本的后续,手机小说的补充)终于将《盗墓笔记》全部看完了。现在我简单谈下对这部历时五年才算完结的著作。

  大千世界中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有的是为了目的,有的是因为没有目的而在寻找目的。一切就像万变不离其宗一样。

  生活中我们有着不同的朋友,能够担当的可算是不多,或许说自己能否去为别人担当点什么呢?请问在你身边可否有一个能化解痛苦的胖子和一个无视痛苦的闷油瓶以及一个不畏生死忠心耿耿的潘子吗?这些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他们经历过的事情骇人而又难以琢磨,可以用现代化的装备和头脑去对抗古人早在千年以前设下的玄机,生还的又能有几个呢?

  此书中还可以基本概括为一群老男人的故事,只有胖子一人坠入爱河,结局还如此悲惨。虽然是玄幻小说,但至少也要给现代人一点希望啊,这是我的一点点见解。

  感叹作者的巧夺天工,让我看得如痴如醉,云云中的几位主角给我的生活中又树立了几个新的形象。我多想和几位忠肝义胆有勇有谋的兄弟一起去探索作者笔下的那些未知世界,体验下惊世骇俗的场面和生离死别。收起笔,关上电脑,原来我正生活在这种险恶之中。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盗墓笔记》读后感9篇(扩展4)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精选五篇)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 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盗墓笔记》读后感

  我最*看了一本书,名叫《盗墓笔记》,想必有很多人也同样看过,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它那悬疑部分。你看了第一集马上便想看第二集,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恐怖画面:尸横遍野、长发女巫、各式机关、青铜神树、黄泉瀑布…。。这无数想象不到的景观与事物都像一个个片花一样浮现在我们的眼前。我看了书中的文字,仿佛看到了书中的情景,那样危机四伏,随时随刻都可能被夺走生命。

  我最喜欢的就是盗第一个墓------七星鲁王宫。那时我对盗墓的经验不是那么多,大的场面也没见过。有一天,三叔来找他,说发现古墓了,“我”一惊,好奇心立马就涌了上来,经七嘴八舌后,三叔才答应让“我”坐在最后一个位子,带我看看古墓。想不到那是恐怖的开头,他们来到那里,先发现了一条河,只有渡过河才可以到达古墓。想不到这条河竟有如此之大悬机:一踏进这条河,便有上千上万吃肉的.物种-----尸鳖向他们涌来,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尸洞,里面全是死尸,发现有一百个人头……成功脱险后,更大的危机将来临。出现七星疑棺(只有一个棺材中有财宝,其它全是致命的机关),僵尸也一个个出现了,青眼狐尸与九头蛇柏…。。这些恐怖的东西普通人可以说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竟一次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想了解更多的盗墓知识吗?希望你们也读读《盗墓笔记》,我想你们会喜欢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

  盗墓笔记真是惹人回味,谁知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都会成功。让我明白,团结合作,比什么都好。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以为友谊也是继亲情的;我崇拜阿宁,一个弱不禁风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我觉得应当学*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以后,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

  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絢遇文锦。

  盗墓笔记真是惹人回味,谁知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都会成功。让我明白,团结合作,比什么都好。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以为友谊也是继亲情的;我崇拜阿宁,一个弱不禁风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我觉得应当学*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以后,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


《盗墓笔记》读后感9篇(扩展5)

——盗墓笔记小说观后感汇总5篇

  在昨天,妈妈下午带我去看了场电影,电影的名字叫做《盗墓笔记》,这部电影是由鹿晗、井柏然、马思纯……主演的科幻电影。

  我和妈妈买好票,就走进一个厅里找好了最后一排第十五、十六的位置坐下,因为离播放影片的时间还有一、两分钟所以看电影前会有一些广告。马上影片开始了,里面讲述了:一个作家为了写作素材,拜访到一个叫做无邪的古董铺子老板而他也正好准备离开这座城市,无邪和他讲述了关于自己奇怪的盗墓家族事件,并说出了自己第一次和家人们探索和经历的事件。有一次他们寻找到了被淹没在中国西北盆地中的西王母古国中的青铜器和永不老死的秘诀,一批盗贼前往古城探险,进入位于古城地下的西王母陵中,在地下的西王母陵中有着重重机关还有着各种各样有毒的虫子和蛇,在探险的路上不免有些人会死亡或是受伤,但是都没有改变它们的决心。但是后来只有三个人没有死。

  这场电影告诉了我一件很重要的事,无论做什么都不要轻易放弃。

  “七夕”过后,国产电影《盗墓笔记》票房突破七亿,再加上友人推荐,遂产生观影的念头。本人既非稻米(《盗墓笔记》原著书迷),亦非鹿饭(鹿晗粉丝)、BBF(井柏然粉丝),观影后感觉还是不错的,于是,又产生胡诌几句感言的想法。

  这部影片由南派三叔亲自操刀,李仁港做导演,讲述了出生“老九门”世家的吴邪回忆自己盗墓家族的离奇往事,一个永远铭刻的铜钱记忆,一次颇为诡异的盗墓事件,一段经历生死的特殊情义。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时而惊悚,时而轻松,时而奇幻,时而温馨,节奏感恰到好处。

  井柏然饰演张起灵,摇身变硬汉,明明可以靠颜值,却在冷峻的外表下,努力展现其坚毅而执著的内心世界,应该是值得夸赞的。鹿晗饰演的吴邪眼神清澈、话语轻松,虽非古灵精怪,却也颇有灵气,非常讨喜。影片中,张起灵话语不多,被吴邪成为“闷油瓶”。而吴邪的台词虽有些轻松搞怪,却又颇有意味。

  “这是我和他的故事,是我来讲述他,还是他来讲述我呢,这个故事是何时开始的,又是怎么结束的?”这句话看似矛盾,却与接下来讲述的故事非常契合。“我”和“他”指的是吴邪和张起灵,两人年代不同,身份不同,性格迥异,却在精神上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点,不禁让人想起“庄周梦蝶”的故事。

  “我听说世界上有两种人爱照镜子,一种是特别不清楚自己的,一种是特别清楚自己的,你是哪一种?”这是吴邪在去盗墓的路上询问张起灵的话。恰恰是这句话直击张起灵的内心。沉默寡言、外表冷峻的张起灵虽长生不老,容颜不改,可内心却因迷失自我而充满怅惘,但他始终清楚地坚守自己的使命。

  “拆就是为了复原,复原就是为了拆。”这句话是吴邪对三叔说的话,充满辩证思维。“不破不立”嘛!――这让我想到2011年,美国拆除了高108英尺的华盛顿埃尔瓦大坝,不仅恢复了河流自我维护的状态,更使得生态得到迅速复原。

  “你们所谓的进去,就是我的出去。”这是三叔阻止吴邪下墓时,吴邪说的话。这句话颇有深意。真应了钱钟书的那句话“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吴邪身为老九门之后,内心积蓄多年的冲动与使命感促使他一定要参与。不为钱财,不图名利,只为摆脱家族多年的束缚,揭开缠绕心头的疑惑。

  阴森诡异的密室中,吴邪点燃引线后,室内灯火通明,随后木俑敲击引发幻觉的曲子,出人意料,令人惊讶。张起灵与蛇母的打斗中,象王称其为“蚍蜉撼树”的一瞬让我印象深刻。张起灵功力虽弱,因替天行道,故能不败;而蛇母将自己嫁接到千年老树上,实现长生不老,却因倒行逆施,终难逃最后失败的“宿命”。正如书中所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世界上值得我们流泪的,也是人心。

  影片结尾处评弹艺人妆容美艳,指甲惊艳无比,与蛇母的指甲相差无几,婉转曲调中一段唱词更是精妙至极:“浮生若梦梦浮生,真作假时假亦真。人生如镜镜映人,但愿是影避凡尘。花开花落为常道,镜花水月不需寻。回首空门圣灵起,本是无邪带点真。”这段唱词是对整个故事的高度凝练,仿佛篇末点题。人世无常,亦真亦幻,懂得坚持,适时抽身。因为,一转念,心释然。

  当看到天真为了救困在张家楼的胖子和闷油瓶,决定带上三叔的面具直面他从未接触过的真实,我拿着手机的手有点抖。心里不禁地想:做出这个决定,到底需要多少勇气?带上了面具之后,昔日热闹喧哗的堂口变成了生死只在一线的谈判场,昔日笑意盈盈的一张张嘴脸露出了尔虞我诈的阴险。人生何尝不曾有过这样的转变?而盗八在这里,真的写出的人性!

  而让天真做出这个决定的,是他那两个共过患难的生死之交。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啊!看到此,我突然很羡慕天真。羡慕他在社会的真真假假中遇到了这两个朋友,羡慕他有一个三叔能将他隔离于人性险恶之外。盗墓笔记里面的人可共患难而不可共富贵,而现实呢?现实的人可共富贵而不可共患难。人心,从来不曾纯粹。

  如今我突然明白,为什么三叔(作者)会说出这句: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记得看剧透的时候到杭州找天真道别说,现在我能想到的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就只剩下你了。从非腐角度来看,瓶子失忆后遇到的第一个人是天真和胖子,带他重新认识这个世界的也是天真和胖子。这两个朋友是瓶子失忆后的全部。而之后,天真为了救瓶子和胖子,他放弃了他的天真,他逼迫自己接受人心的各种黑暗。因此后来瓶子会替天真守青铜门的原因不言而喻:

  “我醒来的世界只有你和胖子,而你们也是我最真的朋友,不存在欺骗与背叛。胖子已经失去了最爱,而你也付出了很多。我孑然一身,已经没有可以失去的东西了,所以我想替你十年,还你天真无邪。如果可以,十年之后相约再见,这是我的希望。也是第一次除了追寻回忆之外,我真正追求的愿望了。”

  得一知己,死而无憾。说的是天真,同时也是瓶子和胖子。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书笔记,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盗墓笔记》是南派三叔写的一部奇幻冒险小说,最初是姑姑介绍给我看的,我在四年级的时候就在手机上看完了,一共有八部,后来还看了《老九门》。电影《盗墓笔记》的监制是南派三叔,但编剧并不是他,这个戏跟原书关联度不是很高,可以说是新编的一个故事,甚至比鲁迅写的《故事新编》和传说相比的改动还要大。

  豆瓣给电影的评分不高,但这部戏是今年暑期档当之无愧的大热门,票房很好,我甚至看好他冲击冠军,昨晚我去看了这部电影的IMAX版本,视觉效果相当赞!观众的确很多,热度不亚于《寻龙诀》!

  由于电影《盗墓笔记》导演是香港的李仁港,李仁港的特点是擅长拍武侠片,例如以前他拍过《赵子龙之见龙卸甲》、《鸿门宴》、《西域雄狮》,所以《盗墓笔记》中的超人张起灵成为一个武侠大师,一点都不奇怪,这就是李仁港的风格!

  电影《盗墓笔记》要是和《寻龙诀》比盗墓专业技术,比剧情,是比不过的,要是比美工,还算各有千秋,因为李仁港就是美工出身的导演,对道具要求很高,做工讲究,这是盗墓片必备的基础,例如片中收藏盗墓笔记这本书的书柜,就做的很霸气!还有那个倒计时钥匙做的也很精巧。不过说到被盗主人的美丽程度,盗墓笔记的西王母——蛇母,就比寻龙诀的杨颖扮演的契丹公主差远了,这个蛇母是印度演员,她曾经在金喜善和成龙演的《神话》中出现过。这个蛇妖真的没什么魅力,不知道为何她能迷惑那么多波斯武士,最后她想迷惑面瘫井柏然,显然是一厢情愿。张起灵对吴邪都不会动心,怎么会对她动心呢?

  由于电影剧情天马行空,破绽百出,不顾逻辑地横冲直撞,堪比去年的神剧《速度与激情7》,导演为了掩饰剧本的差劲,只好在演员身上寻找炒作亮点,对,那就是鹿晗的井柏然的奇异友情!大家如果去看这部电影,一定会对鹿晗深情款款的眼神记忆深刻,张起灵这位面如冰山的大侠几乎都被他撩倒了!鹿晗负责演一个考古爱好者,也是盗墓新秀,除了吹箫,他别无所长,就这样一个人,还敢多次大言不惭地对井柏然说:“放心,有我罩你!”所以他演的吴邪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喜剧角色,为紧张的探险活动起到了调剂作用,让大家能及时放松一下情绪,再接着跟随他们探险。

  这就是探险小说的必备要素,李仁港和南派三叔一定都是古龙的粉丝,古龙早就塑造了这种探险二人组的黄金组合模式,二人组中,一个是无所不能的超人,一个是负责插科打诨缓解紧张、偶尔也能拯救男一号的打酱油男配角,就像陆小凤和花满楼,楚留香和胡铁花,以及三叔笔下的张起灵和吴邪。

  我很喜欢这个类型的探险小说,电影没有小说恐怖,反而更加喜感,这是一部非常棒的爆米花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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