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皮鲁传》读后感9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1-14 21:14:05 读后感

《皮皮鲁传》读后感1

  《皮皮鲁传》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书里的每个故事都很有趣,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红塔乐园》。

  故事讲得是:皮皮鲁放学后和几个小伙伴玩,他们想踢足球,先在马路旁边的便道上踢,可是交通警察走过来不让他们踢,说太危险。然后,皮皮鲁他们又想去少年宫,可是看门的老大爷不让他们进,因为皮皮鲁他们不是足球训练班的。最后几个小伙伴没有地方可去,只好去其中一个叫苏宇的男生家玩,因为他家的大人都不在家。苏宇家有许多玩具,皮皮鲁发现一个神奇喷雾器,有三色喷头,红色可以使东西变小,蓝色可以使东西恢复原来的样子,黄色可以使这个东西永远就是这样。皮皮鲁他们用红喷头把自己变小,跑进苏宇家的游乐场模型里玩,就像在真的大游乐场里一样,因为这个游乐场中心有一座红色的塔,所以就叫它红塔乐园。第二天,几个小伙伴准备了更多的玩具,放学后去苏宇家盖红塔饭店,还用一盆吊兰当原始森林,为以防万一,他们留了一张字条说明喷雾器的事。小伙伴们又变小了,当他们看到自己亲手盖的红塔饭店又漂亮又宽敞,激动地发现他们的活动空间变大了。皮皮鲁他们去“原始森林”历险,又驾驶飞机去少年宫恶作剧,返回的路上还帮忙把一个病人送往医院。因为他们玩得时间太长了,家长们都来苏宇家找,一个妈妈因为着急错用了黄色喷头,她的孩子就永远只能像火柴棍那么小,变不回去了。没有被喷到的孩子都说“喷我吧”,因为他们想永远留在红塔乐园里。

  我读这个故事的时侯,眼前不是文字,而是画面。感觉我不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场电影。作者写得真是生动,太不可思议了,不管我怎么想,也想不出这么神奇的故事。看完这个故事,我真想也拥有一个神奇的喷雾器,可以把我和姐姐变小,这样就可以到我的芭比娃娃的城堡里玩了。

《皮皮鲁传》读后感2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皮皮鲁总动员》里边有着各种各样精彩、好看的故事。我最喜欢里边的:皮皮鲁和梦中人这篇文章,非常让人感动,也让我们懂得了很多启发和教育。

  梦薇本来是梦中人,但只有皮皮鲁一家人才知道,而梦薇和霍立君长得一模一样,经过一家人的讨论和分析梦薇的全身和人类世界的全身不一样,并且梦中人和正常人会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传万……很多人都想帮她,第一次:没有成功让梦薇回去,第二次还是没让梦薇回去,第三次皮皮鲁家人发现每次都有人睡不着,所以很多人给梦薇移植了人类的所有器官,最后梦薇也变成了正常的人。

《皮皮鲁传》读后感3

  早已听说童话大王郑渊洁写的故事妙趣横生,特别引人注目,我看的就是郑渊洁手下的一本书,他就是《皮皮鲁传》,他告诉我们:过年了,皮皮鲁最喜欢放炮烟了,总该当着女孩子放,一次还用二踢脚飞上了天,皮皮鲁起来才发现自己落在了彩云上,他站起来,抖抖衣服,发现了个屋子,皮皮鲁就走了进去,在屋里找到了一个地球之钟,他想:把地球之钟拨快几圈,一定很有趣,于是皮皮鲁“快”扭了几下,刚回到地球,好多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比如:嗑瓜子鼻塞,拔头发比赛……这是皮皮鲁才明白自己犯下了错误。这时,一群动物走了过来,说:“到奇奇*哪里。”还让人没想到的是,奇奇*居然是一只狗熊,皮皮鲁又被这个狗熊弄得手忙脚乱。最后,又将许多二踢脚放入小轿车里,再次冲上了天,把地球之钟拨了回来,人们又恢复了正常。

  我们要学*皮皮鲁勇敢,坚强的好孩子。

《皮皮鲁传》读后感4

  我看完了《皮皮鲁传之逃往雅典娜》的童话故事,这本童话书的作者是被人们称誉为“童话大王”的郑渊洁,他是*文坛的传奇人物,他笔下的皮皮鲁、鲁西西、罗克、舒克和贝塔影响了两代的*孩子。

  这本书里写到:皮皮鲁发现了他家里有一个巨大的309暗室。这巨大的309暗室里藏着通往世界各地的道路:金门、银门、铜门、铁门。金门里是一座金碧辉煌的金城,闪着耀眼的光。一个叫金双龙的小偷也发现了这个地方。跟着皮皮鲁来到了金城。金双龙一见到这么大的金城,就想拿这座城市换钱,最终被皮皮鲁识破了,白金国王把金双龙给抓了起来。

  银门里是一个巨大的实验室,实验室里有一个实验专家,实验专家想把做的致聪盔给人类带来好处。皮皮鲁拿过致聪盔,给一头猪做实验。实验结果出来了,原来那头笨猪一下子拥有了上百多位名人的智慧,猪的到来不但没有给人类带来好处,而且还造成了地球的毁灭。皮皮鲁赶快把致痴盔戴到猪的头上,猪马上变傻了,经过工人的帮助下,终于把地球安回了轨道上……

  我越看越喜欢,这本书非常有趣,受到了很多小朋友的喜爱。故事中的想象极其丰富,让人看了还想再看。里面语言通顺、富感染力,好词好句非常的多,是一本小朋友爱看的好书。

  郑渊洁写的书使我的想像空间又阔大了许多。你如果还没有看过,建议你一定看一看,它一定会给你带来极大的想像力和收获。

《皮皮鲁传》读后感5

  前几天,我读了《皮皮鲁传》这本书,这本书超级好看,我都顾不上吃饭和睡觉了。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皮皮鲁,皮皮鲁身边经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比如外星来客小神马可以变成一辆超级汽车,这辆车刀枪不入,还可以无人驾驶。里面还有写作业机。我真羡慕皮皮鲁有这么好的运气。再比如皮皮鲁吃了一个药片,再躺在电褥子上,皮皮鲁竟然能发射出闪电!之所以他有这个超能力,他才粉碎了一场阴谋.....

  我要学*皮皮鲁善良,勇敢,机智的好品质!

《皮皮鲁传》读后感6

  童话大王郑渊洁的作品《皮皮鲁传》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当时爸爸建议买这本书的时候,我根本不喜欢,因为那上面写着:“只许男孩子看的童话《皮皮鲁传》,请女孩子自觉!自觉!!再自觉!!!”既然都这样说了,干吗还要看男孩子的书呢?可是因为好奇,我还是买下了它。回到家,我翻开书,马上被书中优美的图画和精彩的故事给吸引住了,简直爱不释手,好像我一松开手,“宝贝书”就会飞了似的《皮皮鲁传》讲述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淘气小男孩的故事。小男孩的名字叫皮皮鲁,因为想逞能,他坐上了“二踢脚”,来到“地球之钟”面前。又因为淘气,他拨快了 “地球之钟”。这下可不得了,地球转得飞快,人们转得无法醒来,只好在梦中生活。这下天下大乱,开始出现了各种稀奇古怪的运动会,如眨眼睛比赛、拔头发比赛、磕瓜子比赛等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皮皮鲁又来到“三眼国”,那里的人都有一只势利眼,会发红绿两种光。可皮皮鲁就是不当势利眼,结果被国王关进了监狱,那里的人都是两只眼睛。皮皮鲁为救大家,把自己饿瘦了,从铁丝网的缝里逃出监狱,救出了大家。在狗熊奇奇*那里,他死也不肯学狗叫,不肯承认狗叫是好歌,宁愿被纸手铐永远铐着。最后,皮皮鲁在几个男孩的帮助下,飞上了天空,让地球之钟恢复了正常。

《皮皮鲁传》读后感7

  《皮皮鲁传》这本书是童话故事大王郑渊洁写给男孩子看的童话。书中描写的都是男孩子们的活泼,男孩子们的勇敢,男孩子们的“怪”想法。12岁的皮皮鲁是个胆子特别大的男孩子,同时也是个爱发明、喜欢创造的小男孩儿。

  看了《皮皮鲁传》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要有发明就得有勇于尝试的精神。人类社会的许多发明正是由于发明者有强烈的好奇心而来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小时候看到母鸡孵小鸡的情景,感到非常好奇,他忍不住去试一试。结果当了一次“母鸡”。他的这一举动遭到了大家的嘲笑。但是,正是由于这种好奇心,爱迪生才有了两千多项发明创造,成为人类社会伟大的发明家、科学家。又如物理学家牛顿有一次在苹果树下看书时,看到一个苹果从树上掉了下来。他想:苹果为什么往地上掉,不往天上掉呢?牛顿正是由于这份好奇心,发现了“地心引力”。

  俗话说得好:只怕想不到,不怕做不到。同学们,让我们多一份好奇心,一起去探索这神奇的世界吧!

《皮皮鲁传》读后感8

  我读完《皮皮鲁传》后最喜欢的篇章是“盗盗咬掉了没没够的鼻子”这个没没够副部长真坏,他下决心要把没没够副部长的阴谋告诉瓜皮帽叔叔他们。可是每个门都有士兵把守,怎么出去呢?这时,只见盗盗部长凑到奇奇*跟前说:“没没够可坏呢,有一次,他在背后骂你呢,说您笨得像狗熊,什么也不懂。”盗盗看见奇奇*给没没够升官了,就来使坏了。奇奇*一听,眼珠都鼓了出来,没没够忙凑到*跟前说:“尊敬的*,有一天,盗盗对我说,您是靠拍马屁才当上的*。我说不是,您明明是靠说假……”没没够发觉自己说漏了嘴,不敢往下说了。“说假什么?”奇奇*盯着没没够副部长问。“您是靠假话一句话没说当上*的。”没没够下的汗都出来了。这就是我喜欢的这篇文章的基本内容。

  读了这一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只要坚持再加上努力,你的问题一定会有一个答案的。而且让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踏踏实实的去做,不能说假话也不能靠拍马屁得来好处。以后我一定脚踏实地的做好每件事,做个诚实的孩子。

《皮皮鲁传》读后感9

  我读完这本书才更深刻的了解到什么是真正的为所欲为,什么是“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啊”!

  皮皮鲁的朋友真多,想去雅典娜,牛魔王可以帮助他;想和谁做朋友,就可以毫无戒心的和谁成为“世交”。瞧,要建筑“皮皮鲁童话城堡时,那么多朋友都来了。一奇以神速完成了模型设计--这就是友情的力量!

  其实虽说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皮皮鲁总动员の皮皮鲁逃往雅典娜》,但是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本书的重点是《309の暗室》的部分-那四扇们的开开合合与皮皮鲁、鲁西西兄妹俩的好奇心、勇敢、正直的个性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给人一种惟妙惟肖的感觉……

  我的感想是:人的一生个只有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正如三个台阶儿---上的太快了就会栽跟头;上的太慢了,就会被社会淘汰。所以,快慢要适度!第一个阶段是少儿期,1——0岁;第二个阶段是中年期,21——50岁;第三个阶段是中老年期,51到死亡。可是人们却把生命看的太繁琐,以导致一个人小时候渴望快乐、渴望“阳光”。而长大以后变成为人父母,“改良后代、望子成龙”的心态或念头却把自己小时候得到灰心与“黑暗”加倍的压在孩子们的身上!所以,我想,这本书告诉我的是要合理安排时间,要做到劳逸结合、爱科学和有好奇心的好*惯!

  读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一个人人皆宜的好*惯!我爱读书。


《皮皮鲁传》读后感9篇扩展阅读


《皮皮鲁传》读后感9篇(扩展1)

——《皮皮鲁传》读后感6篇

《皮皮鲁传》读后感1

  皮皮鲁——郑渊洁笔下的一个人物,他是那么的天真活泼,顽皮可爱,而且还是一个爱发明、喜欢创造的小男孩。

  皮皮鲁有很多的“奇遇”。皮皮鲁因为喜欢玩鞭炮,而被鞭炮弹上了天,发现了神秘的地球之钟;上化学课时,皮皮鲁好奇地将袜子放在化学剂里,结果穿上这双袜子,长高了许多;皮皮鲁班主任徐老师太希望自己的学生能上进,而兔子是又乖又听话的小动物,徐老师就把全班人都变成了兔子。

  看了《皮皮鲁传》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要有发明就得有强烈的好奇心,还得有勇于尝试的精神。

  人类社会的许多发明者有强烈的好奇心而诞生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小时候看到母鸡孵小鸡的情景,感到非常用好奇,他忍不住去试一试,当了一次“母鸡”,他这一举一动遭到了大家的嘲笑,但是,正是因为这种好奇心,爱迪生才有了两千多项发明创造,成为人类社会伟大的发明家。一次他在看书时,看到一个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他想:苹果为什么往地上掉,而不往天上掉呢?牛顿正事国为这份好奇心,发现了地心引力。

  俗话说的好:只怕想不到,不怕做不到。同学们,让我们多一份好奇心,一起去探索这神奇的世界吧!

《皮皮鲁传》读后感2

  放暑假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其中有《皮皮鲁传》。

  妈妈开完家长会后立刻给我买了一本《皮皮鲁传》回到家后,我专心致志地看起来,里面有好多东西,皮皮鲁开着幻影号车,干了许多好事,皮皮鲁用闪电打坏人,被称为花炮英雄——。

  读了《皮皮鲁传》后,懂得了要公正做人,做有道德的人,不能乱买假东西,不能用假彩电去换真的东西,还把假的东西故意在富豪面前说成真的。那样害人又害己。

  还有如果另外两个国家有了矛盾,*人一定去帮忙劝和不能看着他们矛盾升级,打起仗来就有受伤、死亡。亲人就会非常痛苦。

  读完《皮皮鲁传》,一生受益。

《皮皮鲁传》读后感3

  它就是郑渊洁叔叔写的《皮皮鲁传》。

  我喜欢那充满想象力的故事,比如红塔乐园,它描述了放学后皮皮鲁、苏宇等几个小伙伴踢球,在马路上踢球的 他们 被交警发现后只好到少年宫去玩。在去少年宫的路上,皮皮鲁和伙伴们说起了乡下的事情,长这么大从没离开过城市的小伙伴们眼睛都直了,十分羡慕皮皮鲁。不知不觉地他们到了少年宫,一位老大爷却不让他们进去,于是他们只好去苏宇家玩,在这里皮皮鲁发现了一个神奇喷雾器,上面写着:“使用红喷头喷射,能将任何东西变小。用蓝喷头喷射,能恢复本来面目。黄色是固定,请不要轻易使用。”后来,每个人的妈妈都得知了这个秘密,接着皮皮鲁妈妈用黄色喷头对着他们喷了一下……你们能猜到发生了什么吗?

  这是我读的书,你们呢?

《皮皮鲁传》读后感4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皮皮鲁的小男孩儿的故事,皮皮鲁刚开始是个坏孩子,爱放二踢脚,所以小伙伴们都喊他炮兵司令,他总是放二踢脚吓唬小女孩儿。

  有一次皮皮鲁把二踢脚绑到竹杆上就上了天,皮皮鲁在天空中也有些害怕了,所以有些后悔不该逞这个能。最后皮皮鲁掉到了七彩云上,他看见有一座圆形的房子,他到房子里一看是地球之钟,可以控制地球的旋转速度,皮皮鲁走过去把钟调快了两圈儿。结果回到地球上一看,所有的人都变得很奇怪了,地球上所有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皮皮鲁知道自己闯祸了,就想着自己一定要把地球之钟再调回来。

  在寻找二踢脚上天的过程中,皮皮鲁再也不欺负女孩子了,而且变得很有正义感,最终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回到了七彩云上,恢复了地球之钟,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不能欺他人,所有的人都是*等的,我们要学会团结伙伴,和*共处。

《皮皮鲁传》读后感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皮皮鲁传》书,故事里说的是一个聪明、勇敢、好奇的小男孩——皮皮鲁。

  有一天皮皮鲁坐上“二踢脚”上了天。在五彩缤纷的云朵里,他看见一座圆形的房子,房子里有一座巨大的地球之钟;他很好奇,于是,把地球之钟拨快了两圈。回到地球上后他发现地球上全乱套了。人们的行为变的稀奇古怪,动物园里的动物都跑出来做上了*……皮皮鲁知道自己闯了祸。于是,他积极寻找办法,最终开着小卧车冲进了云彩。来到圆形的房子里把地球之钟拨了回来,地球才恢复了正常。

  我喜欢皮皮鲁,我要学*他敢于承认错误并积极改正错误的精神。我要做一个聪明,但不顽皮的“皮皮鲁”。

《皮皮鲁传》读后感6

  我在星期四的时候买了一本书,叫《皮皮鲁传》。这本书很搞笑,我在这天早晨就看完了。以下是资料。

  皮皮鲁外传:皮皮鲁看到男生女生都看一样的书,所以就自我编了一个故事,叫《皮皮鲁外传》。皮皮鲁做了一个很大的二踢脚,坐在上面,一点火,飞到了空中,往下掉的时候皮皮鲁看见一个大钟,上面写着:地球之钟。皮皮鲁把大钟拨的更快了,地球上的人全都晕了,皮皮鲁躺在卧车里睡着了,他醒来时,车子正在往一个体育场开去,那里正在举行嗑瓜子比赛,比完以后皮皮鲁发现他们都在梦游。我就说到那里,后面还有很多,我可不想一次说这么多,你们从书店买一本书看就行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所以我才写的读书笔记。大家以后能够借我的书看哦!


《皮皮鲁传》读后感9篇(扩展2)

——《林徽因传》读后感9篇

  好久没有一口气看完一本传记:之前一直肤浅地以为徽因是一位花瓶式的浪漫诗人,所以脑海里也只有她的那人间四月天以及和徐的.纠葛缠绵,书里作者多少带着颂扬的基调,多少也美化了徽因,到现在我也不否认我眼里的徽因其实是林梁的结合,但是徽因身边都是当时的才子,都是那时代文学界的代表,加上早年游历欧洲,婚后不辞劳苦随着梁考察古迹,也足以证明徽因不同寻常女子!经历了战乱,徽因也由原来的诗意浪漫变成了沧桑,然而不变的还是心中对艺术对美的追求,就这样,对徽因的敬畏之情也油然而生!

  一开始我还感叹徽因生不逢时,但是仔细思考,也许正是这个历史,正是这种际遇造就了徽因;一开始我也感叹徽因命运多舛,但是就像某人说的,这也许是对徽因最好的结局,没有亲眼看着*摧毁她的灵魂……

  历史终归是历史,也许谁也没发再知道真相,谁也没法百分百客观描述太复杂的人以及历史,他们就像尘埃消失了,但是他们都给我们留了一份神秘和美好!

  什么是悲剧,悲剧就说将美好的东西摧毁了……

  无论作者神话徽因的成份有多少,至少我心里除了记住她的人间四月天,还记得她作为女性是怎样地扩展自己的视野,坚定自己的追求,以及对爱,对美的执着!

  偶然翻到林徽因转,阅读完,心里不禁惆怅,她的评价十分多,有人说她是多情之人,破坏了徐志摩的婚姻,却又与梁思成结为夫妻,还是负了金岳霖,让他终生未娶,守护了她一身。有人说她对感情的专一,她对徐志摩的感情至死保留,念了一生关于林徽因的感情每个人理解不同,我并不是多愁善感之人,只是作者的文笔和主人翁颇感兴趣,竟让我有落泪的冲动,竟有些许羡慕,也有些许惋惜!

  好奇竟然有这样一位女子让三个男人都为其倾情一生,寻找到她的照片,果然很美,由内而外的散发一股白莲的幽静,像水一样的女子是如此的吸引人!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这句话第一次是在哪儿看到的'已经记不得有到底是谁的原创更加无从得知。相信如果这句话人心中都会出几许暖意,像是对某个远方故人的祝福,有好似对所爱之人的一声温和的叮咛。仿佛只要对方幸福,那么这个世界从此就不再下雨,只有晴天。

  大家都在忘记自己的承诺,忘记了过往那一场有一场筵*。

  谁一生没有许下承诺,但是谁又能够说自己承诺过的必须能够做到,路到尽头的时候,又要怎样还会去在意当年的选取是对是错。一程山水、一个路人、一段故事、离去之时,谁也不比必给谁交代,既是注定要分开,那么天涯的你我,各自安好,是否晴天,已不重要。

  人说,北上行囊,就是过客;放下包袱,就找到故乡。其实每个人都明白,人生没有绝对的安稳,既然我们都是过客,就该携一颗从容淡泊的心,走过山重水复的流年,笑看风尘起落的人间。

  阅读这唯美的辞藻,就如微风轻抚我们的脸颊般舒适,林徽因传读后感。——题记

  “喜欢你是寂静的”初读《林徽因传》只为这名便一见倾心。于是带着些浪漫情怀走进她的世界,却走不进她那寂静的心——或许只是因为一句“世间女子,纷丽多姿,独独有她,哀艳如诗”。

  我知她是才女,是美人,是民国时期一位惊才艳艳的奇女子;更知她不仅生得漂亮,更活得漂亮。所以连描写她的一生的词句都充满她独特的诗意般的气息,如是这样,作者便以诗为她的`一生开头“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当她站在去法国的邮轮上,远眺大洋彼端时,她便不会庸碌一生。从遇见徐志摩的青春懵懂,到与梁思成爱得彻底,再到与金岳霖互相欣赏,喜欢她在感情上光明磊落,敢爱敢恨;她欢喜时“笑点亮了四面风,”她忧郁时“忧郁自然不是你的朋友”……喜欢她在事业上鞠躬尽瘁,一身才气;喜欢她知进知退的大度;喜欢她在太太客厅里高谈阔论的意气风发;喜欢她对朋友的互助互谅;喜欢她病危时说“死只一回,它是安慰。”……她这一生过的便是如此哀艳,丰富,铿锵而热烈,但她走时便是走得如此寂静,如此安谧。作者又以诗为她的一生结尾,便又让他诗意般的离去“这飘忽的途程也就是个美丽美丽的梦”——她是梦,是那人间的四月天。

  她的诗如她的人,如她的心,教我不懂,却是让我在只言片语中感受到她的情。这诗,很美;这人,很纯粹。

  读完这本书,我被林徽因的才气,美好所折服,她是如此一位脱俗的女子,让人不得不羡慕她;品完这本书,我为林徽因的精神、品质所感叹,这世间也就独这一位脱俗的女子,让人不得不敬佩她。我做不到她那样才华横溢,独立于世间,但我想如她那样,用爱浇灌梦想,用一生追求梦想,至死不悔。如是,我将站在梦想之路上,洒着汗水,向前奔跑。

  她,活在寂静里,活在诗意中,也终活在我心中。

  知道她,读她,了解她,就是因为一首诗《你是人间四月天》。我这才有幸知晓一个旷世美丽、才华绝代,又可称为“先生”的女人,林徽因。她的自尊与自强也时时令我震撼。

  耶鲁、宾夕法尼亚大学,这些现今想都不敢想的梦想之地,却是那时她的乐园。说她自强便是因为她作为一个女人,依然选择前往这些最高学府求学。那是多么强烈的求知欲啊,读来令人感叹:由于宾大建筑系不收女生,于是她进入了美术系。在对北京亲友的“狂念”与“渴想”中,她完成了“对线与形有个性的把握”。说这令人震撼,就是因为她在学*美术中又对建筑有了深刻研究,自己的梦想是自己的,她从没放弃过她梦想的事业,这就是她的自强。而这她这一段的生活,叫做“宾大的钟声”。钟声掩映着梦想,缓缓前行。

  后来,她进入了“生命的夏季”,可此时的*已是遍地烽火。林徽因与梁思成正在探寻*古建筑的奥秘。最令人难忘的是山西的佛光寺的探索,林徽因研究建筑的热情令人震撼。“在那崎岖不*的小道上行走,一边是绝壁,一边是深崖。”连毛驴都不敢走的路,他们都敢走,到了那佛光寺,“矗立在高坡上的光影”令他们兴奋得直叫“我佛慈悲”。那坚固而简洁的顶部,令他们有如获至宝的惊喜,而也令我有一种“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的感悟。

  且不说后来她流亡岁月中表现出的自强,她在写诗中独特而寂静的美,单是她在病中的时光,就令人唏嘘不已。

  她病了,每个早上都要咳一大阵子才能见人,但是,当她的学生来了,她便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咳嗽的。她是那么有自尊心,连珠炮似的一段话说下来,似乎浑然不知自己的咳喘。她仿佛在透支自己残余的生命,在人前那么充满生命与活力,像没事人一样。她用生命,构建自己的自尊,于是,在人们心中,她永远是最有风度,最美的女人。

  她就像那万古人间四月天,为我们留下了巍峨的人民*,和一段段佳话。还留下了,她的 自尊与自强对多年后的我,深刻的震撼。

  林徽因,白莲一样的女子,纯净而美好。不仅在诗词文学上大显身手,更在建筑学领域舞弄风骚,卓有成就。而正是这个浑身充满诗意与才气的女子,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地记挂了一生,更让世间形形色色的男子仰慕了一生。她是人间四月天,笑声点亮了四面风。她是苍穹中一颗低调的星星,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勇气

  林徽因与徐志摩相遇在那个烟雨迷离的伦敦,两颗彼此寂寞的心慢慢靠拢,擦出了爱的火花。可是林徽因的断然决绝,只能让徐志摩在康桥上轻轻叹息:“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因为林徽因没有勇气去爱,怕面对世间的流言蜚语,所以只好爱的*静,爱的淡然,留下徐志摩独自舔伤口。

  勇气,这个词语,大概是我们所有人都必须拥有的.。我们需要在面对抉择时那份果断的勇气,我们需要在面对困难挫折时那份坚毅的勇气,我们需要在受伤后告诉自己明天会更好的那份乐观的勇气。勇气,这个看似沉重的词语,我们必须把它装进行囊,悄悄带走,让它随我们人生漂泊旅行,让我们拥有一种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淡定心态。

  坚守

  梁思成对林徽因的爱,每个人都看得一清二楚,可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在林徽因死后要另娶她人?难道是他们之间的爱输给了生老病死,时间以及欲望?难道是为了给他们的孩子找个妈妈吗?旧人已不在,新欢胜旧颜。曾经的誓言,曾经执手相老的诺言,曾经暖人心窝的甜言蜜语,难道都只是随口说说,并无真意吗?正如张爱玲所说:誓言的誓和诺言的诺都是有口无心的。既然爱了,就要坚守,为什么要随着一个人的离去,而将那份爱掩藏?为什么要让自己忘记曾经的美好?难道怕回忆时,只能在脑海中寻那令人朝思暮想的脸孔吗?

  其实,我想缺的就是一种坚守吧。我认为对自己爱的人都要好好守护,既然说出口,就一定要做到,行动才是最好的证明。要实现的目标,就一定要付出一切努力,义无反顾地去坚守,实现。要实现的诺言就该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莫让自己成为一个空口说瞎话的人。人生路漫漫,坚守自己喜欢的。不要让浮云遮望眼,也不要在醉纸金迷的生活中迷失了自己的心,一定要坚守自己最初的那份纯真,回望此生时,还记得自己曾甜甜笑过。

  默默

  其实,我真的很佩服,很欣赏金岳霖。这样的一个才子就在林徽因身边默默守护了一生,不求回报,不求回应。只要望着心爱的她,他就早已满足。他会为林徽因嘘寒问暖,给予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与林徽因性情相投,谈诗谈人生说哲理,这不是绝配吗?但他不忍心破坏林徽因幸福美好烟火般的生活,甘愿默默做个局外人,为她的开心而幸福。他的无私和痴爱真的很让我感动,甚至连林徽因和梁思成的孩子都叫他金爸爸。因为爱她,所以连她身边的所有人都一并爱了。

  其实,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默默的奉献的人,不求回报,甘愿付出。真的很高兴,鸣谢生命有你们参与。

  记得高中有一同学说过:“人生就像是坐公交车,一路上摇摇晃晃,有人上车,有人下车。会有人陪你看沿途风景,但不知谁会陪你坐到终点站。所以用真心善待你身边的每个人吧。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能够相遇,真的是一种缘分。好好珍惜参与过你生命里的所有人,也好好爱自己,爱别人,好好生活。

  林徽因是一个玲珑剔透的女人,她是那样的有灵气,感情丰富多彩。纵观梁思成一生的成就,都与林徽因是分不开的,从一开始选择专业到后来各国游历,对古建筑的测绘,成立建筑系......直至后来的**的设计,人民*的设计林徽因都有很大的功绩!

  林徽因既是理性的,从她选择梁思成到后来建筑学的成就方面看到。也是感性的,比如她的诗,她的“太太客厅”,她的灵气与悟性......两种有冲突的性情在她身上表现的是那样突出!

  她一生的经历是那样的丰富,知识是那样的渊博,才气是那样的突兀!

  觉得她不属于家庭,但她有了家庭,她对梁思成有依赖,有引领,有相互激励,相互帮助,也是梁思成事业的大后方......但她却和徐志摩有那样深刻的友谊或许也是一种说不清的暧昧,还有金岳霖

  她的一生那样的短暂,但是却是影响着那样多的人,在不同的领域有那么高的成就,还有那么多的朋友......

  她的是幸运的,生在一个富足,思想新潮的家庭,受到良好的教育,见识广博!“新月社”“太太客厅”可谓“谈笑有鸿儒”

  她的一生是坚强和奋斗的一生,爱与智慧的一生,感性与理性突显的一生!艺术与实操都有成就得一生!

  她也是美丽与时尚并从......

  希望人们再也不要嘲笑她的“太太客厅”,她是那样的具有人格魅力,她在有限的生命里那样的用力奔跑,那样的努力帮助别人,那样的给予别人友谊,至情至性......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心里不知道是何许的感觉,只知道美美的,带有诗一般的韵味,就像林徽因,总是给人以清洁、美好的感觉......

  只看林徽因的诗,我们知道她是温柔的,出身于官宦世家的她应该是身居豪宅,不问世事的大家闺秀,然而进一步了解她之后,我们会发现,她虽然有着诗意的人生,她却不喜欢一个人的独处,煮一壶香茗,约3、5个好友,一起夜下话谈,谈人生谈理想谈事业谈诗词歌赋或许才投她意,但是对事业极度热忱的她却很少有这样的时间。

  只有在香山养病的那4年,才可以这么惬意的生活,但是病情稍微有些好转,她就立即投入到自己喜爱的建筑事业中去,喜欢一个人,没有什么原因,只是因为喜欢,就像她喜欢古建筑一样,没有其他的原因,无关风月,只是喜欢,故以她的才华,完全可以在自己喜欢的领域有一番作为,创造一番辉煌!

  每个人都是过客,缘起缘灭都是前世今生早就注定的,今生我们擦肩而过,来世或许就会有那一次回眸。不需要刻意的去记住谁,也不需要刻意的去忘记谁,前世的债今世会来偿还,今世未了的情来世可以再续。但是谁又能知道,到底有没有那奈何桥,前世今生,我们在乎的那个人,来世是否还可以记得或者会忘记!

  林徽因在16岁的时候遇到了24岁的徐志摩,她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遇到了风华正茂的他,在剑桥之上,两个生来就带着诗意的他们怎么可能不擦出火花,这或许早就注定了。林徽因是理智的,任何时候她都不会让自己尴尬,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软弱,所以当她发现自己摆脱不了徐志摩的妻子张幼仪的阴影的时候,她断然的选择了离开,没有告别,就像徐志摩的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徐志摩知道林徽因的离开是为了什么,因为他懂她......后来徐绝情的与张幼仪离了婚,本以为这样林徽因就可以接受孑然一身的他,与他相依相守,但是他不知道林徽因是骄傲的,她同大部分女人一样,在浪漫的爱情与安稳的生活面前,她最终选择了梁思成给的安稳的、真实的生活,即使心里深爱着那浪漫,也只能是藏于心底,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慢慢回味......

  也许只有林徽因才有这样的魅力,才能让多情的徐志摩挂念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一生,金岳霖守护一生。即使后来徐志摩爱上了陆小曼,他心里也永远有着林徽因的一*之地;“我苦恼极了,因为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林徽因沮丧的说,梁思成第二天告诉林徽因,“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老金,我祝愿你们永远幸福。”他用实际行动宠爱了她一生;金岳霖,我不知道从何说起,终身未娶,只为爱她,他永远都是她的邻里好友,他会随着她的居所的变更而变更,一生守护,无怨无悔。徐志摩是多情的,他不止有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三个女人,还有凌叔华,虽然最爱的只有林徽因和陆小曼;梁思成纵然是宠爱了林徽因一生,但是在她逝世几年之后,他还是娶了自己的学生林洙;只有金岳霖是钟情的,终身未娶,即使在林徽因去世之后,还记得她的生日,靠以前的回忆度过余生。感情的事我们总是说不清楚,没有谁对谁错,我们只是羡慕林徽因传奇的一生,感动金岳霖的痴情。

  林徽因是美丽的,是智慧的,纵然是病魔缠身,仍然写了很多诗词并为*的建筑史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而且还参与了**的设计,了解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总会让我们感慨万千,深思千万。她的生命只有51年,对于现在人来说,这个时间并不长,但是对林徽因来讲,51年刚刚好,不长不短,她在有限的51年里做了自己该做的,奉献了自己该奉献的,没有大起大落,亦没有大喜大悲,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留下了温暖......

  或许真的是有缘分这一说,她写了人间四月天亦在人间四月悄然离去......

  林徽因受人崇敬的原因有三:

  一、在任何时候都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小桥流水的江南孕育了她的温婉灵气,欧洲之行又培育了她先进开放的思想,集合中方古典雅致之美和西方自由热血之美于一身,就凝成了我们眼中的林徽因。无论是桃李年华去往外乡求学,还是嫁为人妇生为人母后操持繁重家务,她都以敏感之心沉稳虔诚地生活,以一双慧眼追寻隐秘的美。

  二、她举世的才华,以及那份对于建筑的热爱。多数旧社会的女子,受到封建礼教的压迫,终日以家为业,勤勤碌碌,无法发展自己的特长。而林徽因幸生于林家,不仅没有被束缚在家庭中,还被送往外国读书,追寻自己的建筑梦想,甚至不满足于安逸的教学环境,在怀孕期间跟随丈夫外出勘查。她出众的文采博得所有听众的盛赞,而人以群分,徐志摩、沈从文、朱自清等诗人都是她的良师益友。


《皮皮鲁传》读后感9篇(扩展3)

——《长袜子皮皮》读后感9篇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

  主人公是皮皮、杜米和阿妮卡。皮皮内心善良,乐于助人,勇敢。杜米很文雅,也很勇敢。阿妮卡很温柔,也很善良。

  他们天天在一起。一起上学,一起野游,一起看马戏,一起过生日……

  有一天,皮皮、杜米和阿妮卡捡完破烂正准备回家的时候,附*一栋房子的门开了,飞快的跑出来一个男孩子,身后有五个男孩追着他。

  “打他!伙计们。”那个个子最大、最有力气的男孩子喊道。

  杜米看到了,说:“那是讨厌的本特,他一天到晚打别人。”

  皮皮走到本特身边,对他说:“喂,你们是不是真想把小维勒打坏?因为你们五个人一起打他。”本特说:“伙计们,放了维勒,让我们见识见识这位小妞。”皮皮用强有力的双手轻而易举地把他高高举起,横挂在一棵桦树的树枝上。其他四个男生也被皮皮狠狠地惩罚了。

  在走的时候,皮皮对他们说:“你们是胆小鬼!五个人打一个人,哼,还不知道害羞!”对维勒说:“如果他们在欺负你,你就告诉我。”

  这就是皮皮乐于助人的心。

  一天晚上,两个小偷来到了皮皮家,皮皮机灵地发现了他们,他们知道了钱在哪里,正想逃跑的时候,皮皮点了两下他们的后背,他们就滚到两个墙角里去了,还没来得及起来,皮皮就拿出一根绳子,把他们绑起来了。“你俩谁会跳逍蒂絮舞?”皮皮说。就这样他们跳起了舞,直至深夜三点钟的时候,皮皮说:“你们可能疲倦了,饿了吧?”

  皮皮说对了,从食品柜里拿出了面包、奶酪、黄油、火腿、凉肉和牛奶,他们三个人围着饭桌坐下,吃的饱饱的。走的时候,皮皮还给他们一人一枚金币,希望他们不要当小偷了,当个好人。

  这就是皮皮善良的心。

  这一次,皮皮、杜米和阿妮卡去航海了,他们这次遇到了危险。突然,“扑通”一声,杜米掉进了海里,霍屯督岛的孩子们指着大海喊道:“鲨鱼,鲨鱼来了!”皮皮赶紧跳到了海里,双手把鲨鱼举出了水面,警告他不许再乱咬人了,说完便把它扔到很远很远的海里了。

  这就是皮皮勇敢的心。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在跟皮皮一起冒险。皮皮乐于助人、善良、勇敢这些品德非常值得我们学*,同学们,让我们做一个乐于助人、善良、勇敢,优秀的小学生吧!

  《长袜子皮皮》是我暑假生活中读的第二本课外书。它的作者是瑞典的阿斯特里德·林格伦。

  故事的主人公皮皮来到了自己的新家就遇到了两个好朋友,一个叫杜米,一个叫阿妮卡。三个好朋友爬树时发现树上有个洞,而且洞里还可以“生汽水”;皮皮第一次上学就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皮皮、杜米和阿妮卡去探险差点就回不来。皮皮的力气大得惊人,可以把马举过头顶,这些事情让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厚。终于,皮皮的黑人国王爸爸来接皮皮了,杜米和阿妮卡都默默地哭了,但朋友之间的感情让皮皮留了下来,等皮皮的爸爸第二次来接皮皮的`时候,他们三个小伙伴一起踏上了奇妙的航海之路。皮皮把鲨鱼举起,救了朋友,还打败了两个强盗,皮皮、杜米、阿妮卡和黑人国家的孩子们一起潜入海底,去捡珍珠和贝壳。

  皮皮、杜米和阿妮卡之间的故事有很多,说也说不完,写也写不玩,他们之间纯真的友谊让人难忘,你还是去书店看一看吧!

  我读了很多的书,其中最喜欢的是《长袜子皮皮》这本书。

  长袜子皮皮住在维拉维洛古拉,她九岁了。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小辫子直挺挺的竖着。她的鼻子长的像一个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就像一个马蜂窝。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怪相,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在这儿缝一块红布,哪儿缝一块红布。她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棕色的一只黑色的。穿的一双黑色的皮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其实,我也没去过霍屯督岛,但是我好想过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啊!

  《长袜子皮皮》是这个寒假我读过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它的作者林格伦被被称为——童话外婆,她在1958年就已获得了“安徒生金质奖章”,她甚至被称为瑞典的民族英雄,真是太伟大了!

  《长袜子皮皮》讲述了皮皮爸爸被暴风雨卷走了,皮皮一个人在家里,她认识杜米和阿尼卡,他们每天都在一起玩。有一天,皮皮的爸爸回来了,并且当上了黑人国的国王,要带走皮皮了。杜米和阿尼卡得知皮皮要走了,就很难过,皮皮为了和他们在一起就留了下来,继续着他们快乐的日子。不久,暑假结束了,杜米和阿尼卡也上学了。在学校里,皮皮不断地出事情,去参加咖啡宴,闹得大家不得安宁。后来,她的两个伙伴生病了,病好之后,都变得骨瘦如柴,皮皮就带他们去了霍屯督岛。在那里他们慢慢变得很强壮,他们一起玩得也特别开心,还捉弄了两个骗子。后来他们回到了家,皮皮的她的伙伴都不想长大了,于是就每人吃了一片药,这样他们就不会长大了……

  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和我以前看得很多书都不同,它把故事讲得既生动又让人觉得很真实,就像发生在我身边一样,可是,有时又是那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不敢相信。看完后,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就像自己也变得像皮皮一样的力大无比,一样的智慧,甚至觉得,我似乎就是皮皮,向往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

  感谢林格伦,带给我这样一本好书,一个皮皮的世界,我喜欢自由自在的皮皮!

  前不久,我读完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代表作——《长袜子皮皮》。

  长 袜子皮皮是一个极其古怪的孩子。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连衣裙也相当古怪,那是皮皮自己逢的,原来是想做成 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她的又细又长的脚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着一双黑色的 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

  她 的力气很大,可以举起一匹马;她整天在家,不上学;她会和警察玩”拍人游戏“,和坏人开玩笑;在马戏场上走钢丝,可以把凶残的鲨鱼抛向远处……皮皮富有想 象力,一些地方虽然没有到过,但是她会想,这个国家的人是怎样走路的;她的爸爸妈妈不在身边,她会想爸爸是黑人国王,妈妈是天使……她的一切生活自理,富 得像一位财神爷,她花钱买一堆糖果,瓷口笛,分给镇上所有的孩子。她所做的一切都使我感到非常新奇,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令人喜爱,生动形象的长袜子皮 皮。

  我读着想着,仿佛自己就成了长袜子皮皮,”噌“的一下爬上树,和坏人开玩笑,为小朋友们准备茶点,一切生活潇潇洒洒,快快乐乐。不过,我会上学,在当今信息和知识爆炸的时代,单靠力气是不行的,要用知识来武装自己,变成活泼可爱的知识少年。

  不管怎么说,我是很喜欢长袜子皮皮这个人物的,也喜欢《长袜子皮皮》这本书。

  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大力士,她的妈妈很早去世了,但皮皮还认为她妈妈在天上的一个孔里望着她在人间的女儿。他的爸爸是一个船长,而在一次大风暴中被海水吞没了,但皮皮认为她的爸爸当上了黑人国王,正在造一艘船准备回来接她。

  皮皮有两个伙伴,一个叫安妮卡,一个叫杜米。一天,皮皮的爸爸来了,他真的当上了黑人国王。想把皮皮带到黑人的那个岛,安妮卡和杜米不想让皮皮走,就跟着去了。在岛上生活了几天,皮皮感觉不耐烦了,偷偷造船离开了。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觉得自已是多么的胆小呀,从来不敢独立做事情。皮皮却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她看不惯别人欺悔弱小,敢和别人打架;还敢爬树、和鲨鱼搏斗、和公牛对抗、甚至自己造船离开了爸爸的黑人国。我要向皮皮学*,晚上要自己一个人在家里睡觉。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的书,它是由“童话外婆”之称的瑞典儿童文学大师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女士写的,这本书写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生活的故事。

  皮皮是一个有一头红色的乱蓬蓬的头发,袜子一只棕色一只黑色,穿着一双大大的皮鞋,衣服是她自己做的一片红色一片蓝色十分怪异的小姑娘。她今年9岁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住在小镇上,她的妈妈早就去世了,爸爸还是一个海盗,在一次风浪中被风吹到了海里,但他给皮皮留下了一袋金子和一只小猴。因为皮皮有着超凡的自理能力,而且力大无穷,所以她为所欲为的生活着。有些人看出了这事,想让皮皮去“儿童之家”接受教育,可皮皮不愿去还与警察开玩笑戏弄警察。皮皮有两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在他们的劝说下皮皮终于同意去上学了,可是仅仅上了一天皮皮就不想去了,皮皮不爱上学整天玩耍,还到处惹事生非,有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时,皮皮又捣乱她一下跳到马背上骑来踢去,与马戏团的大力士比力气,气的马戏团长都想一口气把皮皮吃掉。虽然皮皮很调皮,但是她一点也不自私,她到商店买了十八公斤糖果分给大家还给大家买玩具,这是镇上的孩子们过得最最心满意足的一天。不久皮皮的爸爸来接她了,爸爸已经成为霍屯督岛上的国王,自然皮皮也就成为那里的公主,皮皮因为不忍心在这个绿色的地球上有她的好伙伴们因为她的离去而伤心和哭泣,就没有跟着爸爸去,留下来的皮皮依旧随心而悦的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后来皮皮带着她的两个好伙伴一同踏上了霍屯督岛,开始了她们新的生活。

  我很喜欢皮皮这个人物,因为别看皮皮富得像个财神,可她一点也不小气,自己有好的东西从来都不自私,和大家一起分享得到的快乐比金钱更重要,她还有一副好心肠乐于助人,这是我们这些孩子应该学*的地方。皮皮的缺点就是不爱上学、没文化、没礼貌、满嘴瞎话、戏弄流浪汉,这些又是我不喜欢她的地方,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要向皮皮学*的是什么,不再出现在自己身上的又是什么。

  最*,我读了一本特别有趣的书——《长袜子皮皮》。

  故事讲的事在维洛古拉住着一位奇特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她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这个不寻常的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

  她勇敢淘气,和警察玩拍人游戏,她喜欢爬树,她还敢和强盗打架。

  皮皮有一匹马,和一只猴子“尼克松”是她的好伙伴,和她形影不离。小镇上的小朋友们都很喜欢她,她用她所有的钱给小朋友们买糖果吃,她有两个特别要好的朋友杜米和阿妮卡,陪她一起开派对,一起购物,一起玩耍。

  皮皮也是一个特别有趣的女孩,她自己制造出一个词语“斯彭克”,她先到甜品店寻找叫“斯彭克”的食品,接着又去了五金店,在那里找叫“斯彭克”的工具,后来,她又去了医院,她以为她得了一种很重的病叫“斯彭克”。紧接着,她又觉得应该是一种怪物叫“斯彭克”。最后,她和她的朋友发现了一只无名的小甲壳虫,叫它“斯彭克”。他们终于找到了这个叫“斯彭克”的东西,你是不是也觉得皮皮特别有趣呢?我也想着自己创造出一个新词呢!

  我喜欢故事中的皮皮,她勇敢,独立,有主见,她对人特别友好。她的观点也特别有趣新颖,我喜欢这本书。

  又一个暑假了,我读了一本《长袜子皮皮》的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林格伦写的。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调皮可爱、勇敢、有趣、爱撒谎、善良的小姑娘。

  她的妈妈虽然死了,但是她坚定地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在天空中照顾着她。她爸爸掉入海中,但皮皮认为,她爸爸那强壮的肌肉能让爸爸浮上来,并漂到一个小岛,成为那里的白人国王。而她就是公主,她相信爸爸造好了船一定会来接她的。

  皮皮是个调皮可爱的孩子。一次,在看马戏表演的时候,皮皮竟然跳到演员骑马的座位上,演员惊讶地看着皮皮。皮皮不顾杜米和阿尼卡的劝告,竟然跳到舞台中间,举起全世界最强壮的人,赢得了一百个钱币。

  皮皮也是个勇敢的孩子。在爸爸统治的岛屿上,杜米要去海里捡珍珠,然而,杜米的行动引起了一条鲨鱼的注意,就在鲨鱼快要咬到杜米的那一刻,说时迟,那时快,皮皮跳入海中,举起那条鲨鱼,扔向了远处。皮皮上了岸,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小伙伴们问她:“你为什么哭呀?难道是因为杜米差点被鲨鱼吃掉的原因吗?”皮皮的回答让人感到吃惊:“我不是为杜米被鲨鱼差点吃掉而哭,是因为那条可怜的小鲨鱼还没吃饱呢!”读到这里,我又感觉皮皮是一个既爱护动物又有趣又善良的孩子。

  皮皮又是个爱撒谎的孩子。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尼卡在一起玩耍,一个路过的姑娘问皮皮有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皮皮说了许多那个姑娘爸爸的造型,结果姑娘很高兴,问:“难道你见过我爸爸?”“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人!”皮皮说。最后,皮皮说的那些谎话问那个姑娘是不是真实的,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皮皮就扔起拳头,摆出打架的姿势,说:“我知道,你要说,我说的都是谎话。没错,这都是谎话!”姑娘连忙说:“我都相信你!”……最后,他们的“战争”*息了。

  看完这本书,我们应该学*皮皮的善良、勇敢,不应该学*皮皮爱撒谎的.*惯。


《皮皮鲁传》读后感9篇(扩展4)

——林徽因传读后感9篇

  你是那一树一树的花开,你是那千山万原的春来,你是那人间四月天。

  去年春季,在书店寻找一些实用书籍,在那些纷杂繁乱的书丛中,我第一眼就发现了它。它并不像其他书一样,它的表面是由一朵朵如同蒲公英的白色小花,米黄色的背景更增加了一些素雅,书内有一行行金色小字组成的诗与故事。它的素雅与宁静吸引了我,正如它那不装点的名字——《林徽因传》。

  林徽因其人,是个女人,是一位母亲,是一名作家,一名建筑学者,更是一个传奇。林徽因,一个最令人怀念的民国女子。她美艳如花,风华绝代,但她一生中几乎一半时间都在与肺病作斗争,中年以后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她出身名门,但她有一个寂寞的童年,她是一个怨妾的女儿,青年时父亲去世。也许,她的命运是坎坷的,但她那不服输和阳刚的男子气概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世间女子,纷丽多姿。唯独有她,哀怨如诗。

  所谓她的梦想,很难说她是幸运的,抑或是不幸。上帝为你关上一扇窗,也许会为你打开一扇门;同样当上帝为你打开一扇门时,亦会关闭一扇窗。十六岁时,林徽因爱上了建筑,这是她认定的梦想,她选择了一个建筑学的丈夫,一同在这个领域探索,她帮助她丈夫撰写《*建筑史》而没有署名。对于梦想,她甘于受苦,她可以风餐露宿,下坐三等火车,住鸡毛小店,在荒郊野岭里进行考察。她的毅力与坚持令我深感折服。梦想路上,艰难险阻,勇往直前,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所谓她的爱情,提到林徽因三个字,人们都会想到她的爱情史,她是四角恋的主角,徐志摩为她抛废发妻,哲人金岳霖为她终身守候,而建筑学家梁思成呵护了她一辈子。像《致橡树》中痴情的鸟儿,金岳霖为她痴恋一生;像那送来清凉的源泉,徐志摩为她无私舍弃;而只有梁思成陪伴了她一辈子。爱情是一朵太阳花,太阳是理智,而没有理智的爱情就像失去阳光的花儿,很快就会萎谢了。所以梁思成成为了她理智的选择,爱情的鲜花变成了婚姻的硕果。爱情常常承受不起生命的重量,一些女子为其钟爱的男子殉了情,殉了一生。可林徽因是理智的,她选择了梁思成。爱情路上,内心强大,理智选择,幸福之路亦会开启。

  有这样一种美丽,逾越过漫长的时空,依旧定格在回眸的那一瞬间,有一种聪慧,绕过荆棘的黑暗,依然徜徉在自己的心灵静思。这就是我认识,我感悟出的最真的林徽因。

  她走过的地方,有一树一树的花开,回望遥望的那一夜,星密密的挂在静谧的天空上,听了她的故事,读过她的诗,怀念她的容颜,还有她那“刀子嘴豆腐心”的性格......我与她邂逅在那温暖的书中,为她感动而骄傲。世间女子,独她。

  何彼浓矣,华若桃李。

  自古江南出美人,林家有女初长成。

  杭州,天堂;人间,过客。一九零四年,陆官巷,林家大院,黄昏灯如星,暮色轻如绸,林徽因,一个白莲似的精灵悄落凡间。

  从儿时起,她便开始与文学结缘。月光皎洁的夜半,天际泛红的晨曦,年幼的林徽因顺着笔墨的方向、宗卷的气息,闻柔情密语,触尘世悲欢。青涩聪慧的她,为之恍惚,为之深陷。

  每个故事的开头,都如夏花。她随父亲远游留学,写下别具一格的诗篇,创造一片心怀纯真的"人间四月天".正是如此,在欧洲,同是故乡人的徐志摩也为林徽因的才情所倾倒,但当时的确有太多阻碍夹杂在他们之间,所以,林徽因不得不放弃。相信吧,这场遇见是岁月之福,让当时的她渐渐把江南女子多愁善感的性子转变为豁达从容——顾虑再三,林徽因选择了敦厚且默默守候着的梁思成。

  不得不说,林徽因就算一生无伴,也依旧可以继续孤傲清醒地活着。于自己的建筑事业,她一生信念如故。用一个夏天,走遍整个欧洲,看遍曾经旧时的古迹繁华,那里一点也不似人间——回归故土,她把这些经历讲学生们听时,那些稚气未褪的脸上无不一是满足与崇拜的。

  她亦参加了**、人民*的设计,心怀大业,有旁人无法触及的高贵优雅;她亦随夫四处考察,以为之付出的坚持刚毅,帮助丈夫撰写《*建筑史》。

  她是诗人,是学者,是女建筑师。

  这些代名词的背后,往往掖藏着隐隐作痛的回音。

  她太敏锐,她太嫉恶如仇,所以饱受战争的屈辱与不甘。但她写诗,依旧可以拾回莲之初心,慢慢清扬、芳馥、倾城、化生。中年时她尝遍病痛的折磨,但她仍四处奔波,为事业而艰辛着,妆点自己的生命。晚年时,她病得卧床不起,但她把半生的荣耀与流离静静地啜饮,在沉默中享受静好,啜着茶。

  ……

  女子当为林徽因,在照不见前后崎岖人生路时,也依旧玲珑从容。

  女子当为林徽因,在单拥有那一剪微弱光时,也依旧骄傲辉煌。

  静看人生由荒芜走向繁华,

  皆成传奇。

  寒假终于有点自己的时间了,就翻开了这本书,我一气呵成看完整本书用了一个半小时,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被林徽因这个才女的一生吸引着。看完以后,我开始查阅关于林徽因的资料和照片,然后又用两天时间精读了一遍,一个清晰的最有才情最纯净的女子伴随着江南的烟雨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这样的女子是我所钦佩的,我称之为女子,而不是女人,也不是女士,是对林徽因的尊敬和爱戴,如她的学生称之为林徽因先生一样。她几乎标志一个时代的颜色,出众的才,倾城的貌,情感生活也像一个春天的童话,幸福而浪漫。她让我钦佩的地方有三点:一是才情,文学和建筑学上的建树无人能比,清华大学的教授,参与**的设计和人民*的设计等等。二是容貌和气质,恬静、飘逸、清丽、婉约、理性,坚韧、真诚,做女人应该是美丽的。三是理智同时又率真的个性,最初我知道林徽因是因为徐志摩,似乎还对林徽因有点偏见,真正了解了她的情感世界,对她的个性非常欣赏,爱了就是爱了,决断就是决断,敬慕就是敬慕,选择了就不动摇。真性情的女子赢得了真爱。

  做女人做到这样也就是极致了,纯净、有才情。我们这些女人永远做不了林徽因的成就,但是我们可以让自己品位高尚一些,纯净一些,有点小才情,做有点小清高的女子。独特的气质与修养是女人永远美丽的根本所在。一个真正的有才情的女人是灵性与弹性的结合,既有“知识女性”的大气,又有*凡女人的温婉;既有职场女性的干练,又有普通女人的细腻。她们不仅能够征服男人,也能够吸引女人。

  美貌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渐渐消逝,而女人内在的才情却能够与时俱进,历久弥香。爱读书、爱思考、爱艺术,生活乐观、心地善良、为人豁达是才情女人不可或缺的基本素养。 女子要有女子的高贵,有突出的个性、丰富的内心、高雅的情趣和高尚的品德,才会永远美丽。

  人生就是修炼,修身养性,用出世的心态做入世的事情,好好教学、静心读书、唯美舞蹈、真诚待人,说的是我,做不了林徽因,做最美丽的自己。

  生命里有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多少的愁苦和伤感。华灯初上,时光流转,他与她的以前留下不可抹灭的痕迹。那些无处安放的以前,破碎的让人心疼,他推开了所有的人,唯一把她放在心上。他想就应守候,继续这么守候着。

  有人曾说“如果一百个人来问我完美女子的标准,那么我一百次都会回答说是林徽因,”是的,她已经是个传奇,是只能仰望的女子。她早已隔着如许烟波岁月,隔着那些男子的深情,美成书页中的一个剪影。所有人都明白她和徐志摩的故事。他为她写下那样的美的诗,但是最后她还是没有选取他。但是,比起徐志摩那样激烈的爱,金岳霖的脉脉深情更令人动情。

  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百转柔肠冷如霜。爱有很多种方式和理由,那里无意责怪谁,但是金岳霖的故事听起来更加撼天泣地。真正的感情不是利己,而就应是利她的,他为了她终生未娶,因在他心中,世界上已无人可代替她。对他来说,春风再美也比不上她的笑。是否女人,永远不必多问,她最好永远天真,为他所爱的人。

  把人生看做是自己独一无二的创作,便不会频频回首,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旧时光的风景里,成为珍藏一生的美丽。也许会看到别的风景,但是回头看,仍然觉得还是她最好。即使多年后,当他已是八十岁高龄,年少时的旖旎岁月已经过去*半个世纪。可当有人拿来一张他从未见过的林徽因的照片来请他辨别拍照的时间地点的时候,他仍还会凝视良久嘴角渐渐往下弯,像是要哭的样貌,喉头微微动着,像有千言万语哽在那里。最后还是一言未发,紧紧捏着照片,生怕影中人飞走似的。对他来说,花开了,他就画花。花谢了,他就画自己。你来了,他当然画你。你走了,他就画一画回忆。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四月的早天,八月的忧愁。她在他心中,始终是最美的人间四月天。仿佛一本书,慢慢翻到最后一页。

  若无缘,六道之间三千大千世界,百万菩提众生,为何与我笑颜独展,唯独于汝相见?若有缘,待到灯花百结之后,三尺之雪,一夜发白,至此无语,却只有灰烬,没有复燃。他从来没对她说过要爱她一辈子,也没说过要等她。他只是沉默地,无言地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这一切。爱她却不舍得让她痛苦选取,因此只得这样沉默。因为,能够说出来,大约都不是真的。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他会想起你年少时候的容颜,在他心中,你永远都是十七岁的那个穿白衣裳的小仙子,他会想到嘴边不自觉地轻轻地微笑起来,叹息地说,她啊……之后便是沉默,沉默之下,原本是有千言万语的,但是已经不必说了,那样的林徽因,在那样的他的心中,便是独一无二的万古人间四月天了。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金岳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长期比邻而居,而他去世后,也和林徽因葬在同一处公墓,像生前一样做*邻。

  "最后明白,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邀约好同行的人,一齐相伴雨季,走过年华,但有一天终究会在某个渡口离散。红尘陌上,独自行走,绿萝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能够两两相忘,日与月能够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林徽因这样写道

  他如此深刻地爱着她,终身不娶似乎有了更确切的理由:纵使有再出色的女子,与她相比,也黯然失色,新娘若不是她,娶妻何用?金岳霖去世后,骨灰也安放于八宝山革命公墓,与林徽因墓仅仅一箭之遥。最后明白,世间有这样一种情感,叫做至死不渝。

  一生走过许多地方,一辈子只陪在一个人身边。你在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的时候,一切是你。终究一别千年。我努力地去想,想你的模样。一向到许多许多年后的这天,许多许多年后的我,才明白许多许多年前的你,为什么有那么许多许多的沉默、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期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原谅匆匆的时光,记住生命,记住爱,记住温暖。

  何彼浓矣,华若桃李。

  自古江南出美人,林家有女初长成。

  杭州,天堂;人间,过客。一九零四年,陆官巷,林家大院,黄昏灯如星,暮色轻如绸,林徽因,一个白莲似的精灵悄落凡间。

  从儿时起,她便开始与文学结缘。月光皎洁的夜半,天际泛红的晨曦,年幼的林徽因顺着笔墨的方向、宗卷的气息,闻柔情密语,触尘世悲欢。青涩聪慧的她,为之恍惚,为之深陷。

  每个故事的开头,都如夏花。她随父亲远游留学,写下别具一格的诗篇,创造一片心怀纯真的"人间四月天"。正是如此,在欧洲,同是故乡人的徐志摩也为林徽因的才情所倾倒,但当时的确有太多阻碍夹杂在他们之间,所以,林徽因不得不放弃。相信吧,这场遇见是岁月之福,让当时的她渐渐把江南女子多愁善感的性子转变为豁达从容——顾虑再三,林徽因选择了敦厚且默默守候着的梁思成。

  不得不说,林徽因就算一生无伴,也依旧可以继续孤傲清醒地活着。于自己的建筑事业,她一生信念如故。用一个夏天,走遍整个欧洲,看遍曾经旧时的古迹繁华,那里一点也不似人间——回归故土,她把这些经历讲学生们听时,那些稚气未褪的脸上无不一是满足与崇拜的。

  她亦参加了**、人民*的设计,心怀大业,有旁人无法触及的高贵优雅;她亦随夫四处考察,以为之付出的坚持刚毅,帮助丈夫撰写《*建筑史》。

  她是诗人,是学者,是女建筑师。

  这些代名词的背后,往往掖藏着隐隐作痛的回音。

  她太敏锐,她太嫉恶如仇,所以饱受战争的屈辱与不甘。但她写诗,依旧可以拾回莲之初心,慢慢清扬、芳馥、倾城、化生。中年时她尝遍病痛的折磨,但她仍四处奔波,为事业而艰辛着,妆点自己的生命。晚年时,她病得卧床不起,但她把半生的荣耀与流离静静地啜饮,在沉默中享受静好,啜着茶。

  女子当为林徽因,在照不见前后崎岖人生路时,也依旧玲珑从容。

  女子当为林徽因,在单拥有那一剪微弱光时,也依旧骄傲辉煌。

  静看人生由荒芜走向繁华,

  皆成传奇。

  被公认为“才女”的林徽因,是如此炫耀的光环,可谁又能知道这个伟大的奇女子背后的艰辛与磨难!被称为文学家、美术家,但她更高兴于别人称她为建筑师!她的一生虽称不上永远的坎坷,曲折,却是非常人所能承受的,她体弱多病,人也特别消瘦,但却永远的高贵着,气质着。这是*千千万万的女子所不能及的,而正是因为她的高雅,使徐志摩、金岳霖为之倾倒!而接受*传统教育和西方开放教育的她,在感情方面却一直传统着,她了解小时候跟母亲所受的苦,她承受不了那种受冷落的痛苦,所以最后选择了梁思成。事实证明,这的确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处在当时那个动荡的年代,她忍受这各种难以想像的折磨,而她却始终乐观着,这是怎样的一种修养,一种境界啊!她受到许许多多的人的赞扬,有名的,无名的,无不钦佩!那么她的成功来源于哪里呢?我认为是她的聪颖、她的坚持、她的悟性,她的良好的少年教育、她丰富的人生阅历、她广博的积累知识,最重要的是她的热忱和真性情!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些,而她做到了,所以她被我们景仰!每个成功的人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苦难,而她们在成功之前都是毫无怨言,默默地付出。

  合上这本书,静静地望着天空,深深的沉思,再看看旁边沉睡的导游基础知识,突然发现,现在的一切痛苦又算得了什么呢?又怎能和林徽因这么个“千古一才女”所经历的苦难相提并论呢?深感到自己的渺小与无能。还幻想着,若干年后也会有人给我们写传记,而后来人就会和我现在读林徽因一样,读我们的人生!呵呵,那是个多少奢侈的梦啊!梦醒时分,狂读我的导游基础知识,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但我知道,我现在要做什么了,至于那是不是一个梦,就另当别论了!

  年轻没有失败,而我也将永远年轻!

  冬夜,鼻涕,肚饿,寒冷,发热,乏力。都在夜晚一起而来。是在没有睡意,硬要躺在床上修养。就看起这本不费脑子尽情让自己遨游享受的人间四月天。

  初读是在高一的冬天。那时候借书是熟络感情最好的联系。看完之后分享感受和讨论情节人物是同学关系进一步的升温剂。我是懂的。纸质书,有墨香味,班长是个女生。传过给初恋的男生。之后一起讨论书中故事。细节是有点忘记。那份过程中的情怀拿起便是满江扑来。

  我想我是属于诗意的。沉迷于词藻美句是享受的。整本书用词造句相当具有诗情画意,读书像是在和一位诗的女子交谈。温婉贤淑,可人从容。第一遍是认知林徽因的一生,残留的仍旧是情怀诗意。和一段难以忘怀的初恋时期。这次看书大部分是半夜,因为睡不着,肚子稍有空腹感。怕是药的效力太过,消化得迅速。想起感冒印象深刻的一次感冒是在高一,也是冬天。实在难受。只得那次便记住该吃什么药对症,和运动出一身汗绝对是最好的恢复活动。羽毛球永远是不二选择。而如今,一切都物是人非。班长已经失去联系。落榜之后没有联系。初恋在分开重新有女朋友之后再无瓜葛。周六早放学的我经常绕路到初恋家附*转悠,总以为会在下一个转角遇见相逢。可一次也没有。眼巴巴着路过楼下和店铺,从来没有一次也没有。该在想也许老天是在是想让断绝这份情。

  缘分就是这样奇巧。前段时间回家,和高二同班男同学搭上同一辆回家的车。事先没有约好。记忆之门缓缓像我打开,开始想起过去的得与失,还有我那不堪回首的几年岁月。落榜的痛苦,直接将我隔离开诗情情怀,更可怕的是同学朋友一夜之间的消失,我从此过上了一个人的孤独生活。我是孤独的。从小就学会一个人自己和自己玩,一袋沙子也能玩一上午玩一下午。真是安静。*年来,我变得沉默,变得稳重,变得理性,变得现实。生活推着我走向烟火。就这样开始二十岁。活到如今,越发决绝,理性思维始终占据主导。知道清楚在做什么和了解对方的意图。这是生活给我的淬炼。谁不想受到委屈向他人倾诉?得到安慰?

  书名林徽因传。大概讲述一生事业爱情诗意,笔墨甚是柔美娓娓道来,如沐春风。淡淡的思考回顾一生,开始用理性思维去辨别其中的深意。三个男人,纠葛爱情。没有俗套的情节,是明白道德与人们底线的冷静。书中大部分是三连句的排比,是相当规范的排比句式,气势磅礴工整之美,也就是这点让有点凑足数字之嫌。因为一次两次是漂亮,堆砌便是矫揉造作,无病**,可能是我理性了,风花雪月的故事和词语已经不能将我的心泛起一阵涟漪。这是成长吧。作为美的熏陶就看看。若是了解也可以看看。其中也有一点深意。

  夜深了,高一的一本书,又将结束,这本是要归到故人传里去。晚安。对了今夜没有晚安。就在这里说句晚安。晚安。鼓楼也有晚安。我们在体验爱情。是的。体验。甚至于拿出理性来看,是错误的维系。我没有办法像林一样决绝。转身即天涯。可是哦,林和徐是真的爱过啊。可我们的现在算什么?压根就没有现在。无奈。

  晚安。鼓楼里也有晚安。

  读完这本书已经有好几天的时间,一直想写些什么。林徽因真是一位传奇的女性,她的人生活的非常精彩,书中有一些内容对我触动很深:

  一,非常欣赏她对热爱专业的执着,从小受过中西方的连续,接触很多人,每次看她的言论都有种畅快淋漓的感觉,这是众多知识的积累,再融会贯通的结果;

  二,书中聚集了很多在当代非常有影响力的名人,这要搁在现在,都是大明星价格的。特别向往他们一起下午茶的时间,畅聊各种事实,或就某个观点,甚至谋篇文章加以讨论,我认为这才是一种有意义聊天。(想想我们朋友间的聚会,好多是以吐槽为主题的,是有点儿浪费时间和精力哈);

  三,书中对梁思成的父亲梁启超有一定笔墨的描写,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几封梁启超给梁思成和林徽因的书信,我想这才是一个父亲对子女尽心尽力的教导与指引。

  四,林徽因在十六七岁的时候遇到徐志摩,我想她对他是一种崇拜,一种可以一起谈天说地的朋友。当然徐志摩是浪漫的,林徽因可以在她那个年纪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没有答应当时徐志摩的追求,这种智慧让人钦佩;

  五,最后来说一下林徽因和梁思成的婚姻,我想说的是能有这样的伴侣过完一生,这是最大的幸福,没有丝毫的遗憾。

  何彼浓矣,华若桃李。

  自古江南出美人,林家有女初长成。

  杭州,天堂;人间,过客。一九零四年,陆官巷,林家大院,黄昏灯如星,暮色轻如绸,林徽因,一个白莲似的精灵悄落凡间。

  从儿时起,她便开始与文学结缘。月光皎洁的夜半,天际泛红的晨曦,年幼的林徽因顺着笔墨的方向、宗卷的气息,闻柔情密语,触尘世悲欢。青涩聪慧的她,为之恍惚,为之深陷。

  每个故事的开头,都如夏花。她随父亲远游留学,写下别具一格的诗篇,创造一片心怀纯真的"人间四月天"正是如此,在欧洲,同是故乡人的徐志摩也为林徽因的才情所倾倒,但当时的确有太多阻碍夹杂在他们之间,所以,林徽因不得不放弃。相信吧,这场遇见是岁月之福,让当时的她渐渐把江南女子多愁善感的性子转变为豁达从容——顾虑再三,林徽因选择了敦厚且默默守候着的梁思成。

  不得不说,林徽因就算一生无伴,也依旧可以继续孤傲清醒地活着。于自己的建筑事业,她一生信念如故。用一个夏天,走遍整个欧洲,看遍曾经旧时的古迹繁华,那里一点也不似人间——回归故土,她把这些经历讲学生们听时,那些稚气未褪的脸上无不一是满足与崇拜的。

  她亦参加了**、人民*的设计,心怀大业,有旁人无法触及的高贵优雅;她亦随夫四处考察,以为之付出的坚持刚毅,帮助丈夫撰写《*建筑史》。

  她是诗人,是学者,是女建筑师。

  这些代名词的背后,往往掖藏着隐隐作痛的回音。


《皮皮鲁传》读后感9篇(扩展5)

——《长袜子皮皮》读后感6篇

  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之后我受益无穷,觉得生活更美好了,我的快乐更加多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表达了儿童的快乐,也给儿童带来了快乐,这些妙趣横生的故事,丰富多彩的情节,让我哈哈大笑。

  门开了,一位与众不同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她的名字很怪叫做长袜子皮皮。她有着胡萝卜颜色的发,两根硬梆梆的辫子直直的竖着。她的鼻子像一个小土豆,上面长满了她最喜欢的雀斑。长袜子皮皮的大嘴巴里的牙齿很漂亮,整齐洁白。她的衣着更奇怪,穿着由一块红布一块蓝布拼成的连衣裙。两条又细又长的腿上,穿一只棕色,另一只黑色的长袜子。脚上的鞋子很大,足足是她脚的一倍……。

  长袜子皮皮还是一个大力士,可以轻而易举的托起她的伙伴:杜米、阿尼卡、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和一匹叫做“小老头”的马;长袜子皮皮是个富有的小财神,花不完的金币让她能买糖果和玩具给小镇里的每个儿童……

  长袜子皮皮身世却十分不幸,她妈妈是天使,父亲远航未归,但皮皮一直相信父亲是南海一个岛上的国王。在没有爸爸妈妈约束的日子里,长袜子皮皮自由自在,她玩得开心的时候没人会叫她上床睡觉;想上学就上学;想冒险就冒险;想野餐就野餐……就这样,她具有了与众不同的性格:胆大的能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动手能力强什么都会做;独立能力强,很会安排自己的生活。当然与好朋友托米、阿尼卡相比,长袜子皮皮是太淘气、太没有教养了,不上学,满嘴的瞎话,与警察玩拍人游戏,打人……,有着满脑子的异想天开、稀奇古怪的想法。

  长袜子皮皮在我心中的地位很深,其实这“小姑娘”已经61岁啦!她因为吃了“天书药片”,所以永远长不大的。她在人世间的真正妈妈是瑞典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林格伦,是林格伦老奶奶妙笔生花写出了这本《长袜子皮皮》,老奶奶永远有着“童心”和“爱心”,她写出了皮皮的自由自在,写出了儿童们的想法、性格和他们幼稚的行为举止;她写出了皮皮的友爱之心…… 经过林格伦老奶奶的'妙笔长袜子皮皮从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变成了世界知名儿童,这本《长袜子皮皮》也成为了世界十大儿童文学名著。长袜子皮皮是我童年时期的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好伙伴 ……

  这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不由得使我联想到了《长袜子皮皮》的作者林格伦,这位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是那样富有童真﹑童趣!林格伦一生为文学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把她的书摞起来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把它们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周。她成功地用自己的作品,为全世界的孩子留下了一个又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童年伙伴。“长袜子皮皮这个人物形象在某种程度上把儿童和儿童文学从传统、迷信权威和道德主义中**出来……皮皮变成了自由人类的象征。”

  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是游戏,把一切困难当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的孩子也能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舞蹈!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长袜子皮皮》。

  读后,我知道长袜子皮皮的妈妈是天使,爸爸是黑人国王。皮皮是一个懂事、可爱、能自立的一个小姑娘。

  当我看到皮皮戏弄警察这一部分的时候,有好几次都忍俊不禁的大笑起来。她把警察引上房顶,然后又把梯子拿走,使警察在房顶下不来,而她却说是在和警察玩捉迷藏的游戏,真是太滑稽可笑了!

  她能自己做饼干,煮咖啡,能自己照顾自己。而我却不会做饭,我要向皮皮学*,学*她的自立,学*她的优点。

  最*,我推荐一本有趣的书,它的书名是《长袜子皮皮》,作者是瑞典的阿特斯丽德.林格伦。

  《长袜子皮皮》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富得像一位财神爷,身体强壮得像一匹马。她所做的一切老是违背大人的看法,如:不去上学、满嘴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更不可思议的是:皮皮的爸爸因为一次航海出了意外,被飘到南海的一个小岛上,做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在皮皮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天堂。皮皮的生活也许让成年人不喜欢,或者感到惊讶,但却是孩子们的偶像,因为很多孩子不敢做的事情她都敢做,并且感受到了自由自在的快乐。

  读完这本有趣的书,皮皮虽然是个女孩子,她的力气大得让我惊!她竟可以把一根结实的木铁棍折断;竟可以把小偷举到高高的柜子上。我也经常想:我也是个结实的孩子,我怎么就不可以呢?要是我是皮皮,我会怎样生活呢?

  不过我还是不赞成不去上学,但我首先会和别的小孩子交朋友,然后和他们一起上学玩耍。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袜子皮皮》。主人公的全名叫“皮皮露达。维多利来。鲁尔加迪娅。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简称“皮皮”。

  皮皮不仅名字又长又奇怪,她的外貌也是不同寻常:她有着胡萝卜颜色的头发,土豆似的鼻子,连衣群这儿一块红布,那儿一块蓝布,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袜子和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鞋子。

  而且她的经历也非常奇特,皮皮听她的好朋友——杜米啊妮卡的话去上学,她骑着马匆匆地去学校,结果皮皮算术不会,字不认识,画画不认真,歌也不唱,把老师惹恼了。但是皮皮觉得这个老师很好,所以走的时候把一个小金表放在讲台上请老师收下。

  皮皮家里来了两个可恶的小偷,在皮皮数金币的时候走了进去。他们把装着金币的背包拿了下来,但力大无比的皮皮又把背包拿了回来。小偷们又陪皮皮“玩”了一会,皮皮给了小偷他们每人一枚金币,还招待小偷们吃了晚饭,把他们送出了门外。

  皮皮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她依然活得很快乐,是个大方,爽朗,奇特,力大无穷,总有一些怪点子的人。皮皮古怪的性格使我对这本书入了迷,看着看着就被故事内容吸引了,收情也随之起伏,不过还是得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是她: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太太又一次给我带来了阅读的快乐!

  皮皮是我们的好了伙伴,她的事情谁也猜不到。

  我曾经看过《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它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长袜子皮皮,次要人物是一对兄妹,他们名叫杜米和阿妮卡。

  皮皮住在一个小镇郊外的一座东倒西歪的房子里,她九岁那年,孤身一人住在那个房子里。她没有爸爸和妈妈,不过她并不为此而伤心。皮皮曾经有过她的爸爸妈妈,不过她已经不记得了。虽然皮皮没有爸爸妈妈,不过她至少还有一只名叫“尼尔松先生”的小猴子,和一个她爸爸送给她的一袋装满金币的背包。不久后,皮皮又认识了她的邻居家的兄妹:杜米和阿妮卡。皮皮跟很多人都有过比赛,警察、小偷、斯彭克……不过他们全都被皮皮的聪明才智和天真给打败了。

  我非常喜欢皮皮,因为她聪明、机智、勇敢……她敢和警察玩拍人游戏,把警察耍的团团转。她还敢训斥个头比自己的大好多倍的斯彭克。最让我佩服的是,她竟然敢独自去航海,要是换了我,我可不敢。

  不过,我也挺喜欢杜米和阿妮卡这对兄妹。他们很为皮皮照想,他们帮助皮皮去上学,陪伴皮皮,给皮皮增添了很多欢乐,让皮皮不再孤单。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大。皮皮在没有爸爸妈妈的陪伴下,还那么自立,我真佩服她。

  寒假中我阅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从她身上看到了真、善、美。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她总是穿着长到膝盖上的袜子,穿着大人的皮鞋,身上的衣服都是自己缝制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布料不够不得不这一块儿缝红布那一块儿缝红布。她长着一头橘黄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竖着,特别可爱。

  皮皮有惊人的力气,能举起一个武壮士,甚至一匹马。她遇到小偷不慌不张,也不报警,而是把小偷们当成客人,给他们喝牛奶吃面包,跟他们一起跳舞,临走时还给他们每人一枚金币,用真诚来感化小偷。

  皮皮又是个爱美的人,每次当别人为了雀斑烦恼时,她却说:“哈哈,我的雀斑实在是太漂亮了!”她的乐观精神让我特别欣赏,我也要像她那样好好享受美好的童年。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皮皮鲁传》读后感9篇(扩展6)

——《皮皮鲁传》读后感 (菁华5篇)

  皮皮鲁和鲁西西是*童话大王郑渊洁笔下的一对双胞胎兄妹,他们在*的孩子中是几乎无人不晓的传奇人物。皮皮鲁和鲁西西有许多好玩的经历,都收集在30卷《郑渊洁童话全集》里.

  皮皮鲁之红塔乐园:皮皮鲁还是一个爱玩的孩子,他在同学家搭了一座座小房子,还拿了神奇的缩小喷雾气,把自己给变小了,进入小房子玩了个痛快。

  皮皮鲁之牙膏奇遇记:某人买了一支皮皮鲁牌的牙膏.这只牙膏能把一个晚上的所有电视变成国产的动画片;能帮人打败不良少年;能点石成金。

  皮皮鲁之蛇王淘金:蛇王为了体验人类是怎样生活的,投胎到了人胎。阿奔虽然是个小男孩,但是还有蛇王的本领。他为了让“家人”高兴,当了书法、绘画、背诗、英语神童,但后来又被绑架了;他又和一位著名的气功大师斗法;使墙壁上出现许多动画片。

  皮皮鲁之幻影号,讲述了皮皮鲁和苏宁一起驾驶小神马变的汽车——幻影号上阻止了海湾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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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星期我认真的阅读了《皮皮鲁传》,我的感受很深,印象最深的是“训兔记”。

  皮皮鲁是一个非常尊重老师的好孩子!在皮皮鲁读一年级到四年级的四年期间里,老师对他花费的心血最多,就是为了想让他变成一只兔子。在变兔子的过程中,班主任顾不得自己已经瘫痪的孩子,全身心的投入到学生中。皮皮鲁刚开始不知道情况,后来被老师的所作所为感动了,最后下定决心,认真学*,不让老师操心,虽然没有变成兔子,但他还是从服装店买了一套兔子服装,天天穿在身上,努力向变成兔子的方向靠*!

  看到皮皮鲁我想到了自己。虽然我不是很调皮,但有时还是让老师操心,心里挺难过的,我要向皮皮鲁学*,像他一样尊重老师,做一只“乖兔子”!

  今天,我读了一本由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郑渊洁写的一本文学巨著——《皮皮鲁传》,这本书让我读得津津有味啊!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皮皮鲁的故事。皮皮鲁是个胆子大,而且很勇敢的男孩子。他喜欢放鞭炮,每逢春节,女孩子都躲在家里不敢出来,因为她们都害怕皮皮鲁这个“炮兵司令”(包括鲁西西)。他还经历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比如:坐“二踢脚”飞上天,发现了掌控地球转动快慢的地球之钟,让地球转得飞快,把地球上的人都转晕了,只能在梦中生活(除了皮皮鲁)。给远谋博士写了一封信,让a城上的孩子有过童话节的机会,童话节玩的内容是:第一届是巧克力乐团;第二届是泡泡糖*;第三届是特别法庭;第四届是团圆交响曲;第五届是“吹牛”竞技会。皮皮鲁把同学送他的陶瓷小马变活了,原来那匹陶瓷小马是一辆刀枪不入,战无不胜的汽车——幻影号,皮皮鲁用幻影号打跑了欺负他的小坏蛋、遥控足球赛、阻止了多国部队和伊拉克军队的战斗……

  这本书的故事精彩动人,建议大家读一读,真的很好看哦!

  今天,我看了《皮皮鲁传》,从中我认识了一个淘气、机灵、勇敢的皮皮鲁。

  翻开书一看,里面写着八个大字:写给男孩子的童话。为什么是写给男孩子的呢?我很纳闷,当我看完这本书才知道,原来,调皮的.男孩皮皮鲁做着“二踢脚”上了天,好奇心使他拨快了地球之钟。等他回到地球后发现地球上的一切东西都变得奇怪了:人们在大街上睡,小孩也能学开车,翻眼皮比赛,最后,他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拨回了地球之钟。

  虽然我是女生,但是我也有顽皮的时候。有一次,我把爸爸的茶杯打破了,承认了,也受罚了。第二次,我和弟弟玩的正开心,一不小心又把茶杯打破了,奶奶帮我清理了。爸爸回家后发现茶杯找不到了,经过盘问,我终于承认了“犯罪”的经过。我认为那八个字女孩子也应该去看一看,瞧一瞧,因为我们女孩子中调皮的可不少,但是像皮皮鲁这样勇敢的并不多。

  我们应该学*皮皮鲁的大胆细心,敢于冒险。

  今天,我读了《皮皮鲁和幻影号》这本书,里面的主要内容是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书中的小神马也就是幻影号,它原先住在与地球相邻的一颗星球,星球上的科技比地球的科技高成千上万倍,可地球有什么事也会影响它的星球,于是小神马和皮皮鲁开始了一段奇妙的童话之旅,小神马和皮皮鲁一起抓住了三个坏蛋,让校队的足球实力超过了国外队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他们走上丝绸之路的故事。

  故事中说因为人类过度砍伐树木,丝绸之路原先旺盛的生命力变成了死气沉沉,片片是布满鸟尸体的沙漠。后来在皮皮鲁等人的努力下,才使沙漠重新变成了绿洲。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有一样的情况,由于人类不断砍伐树木,沙尘化严重,我们的首都北京外种了一排排林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生存的地球,我们也要向皮皮鲁他们那样,做环境的小主人,我们的地球才会越来越美,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才会越来越美。我还记得小时候和家人去拜访姥姥家时,我亲眼看见几个壮汉在砍伐树木,因此在拜访完姥姥家时,我便对爷爷说了我想植树的这个心愿,没想到爷爷开怀大笑,立刻去买了几棵树苗来和我一起植树,把它们种在河边,看着迎风摇摆的小树,我第一次感到为我们的地球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多么的快乐。

  虽然沙漠化越来越强,但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得关爱环境并付之于行动,拥有希望曙光的美好未来,就终有一天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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