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皮的日子》读后感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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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1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调皮的日子》。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触,那就是——调皮。

  这本书讲了一个特殊家庭的生活故事,抒发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写出了孩子们的顽皮可爱和大人们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智多星。其中,最让我感到好笑的`是《好好姑妈》。在这篇故事中,“我”为胖姑妈想减肥方法,发生了一连串的事,体现出了朱多星的调皮。体现了他对姑妈的爱,也写出了了朱多星生活的环境,在朱多星想的办法中,衬托出了朱多星调皮的性格。还有一位叫林第一的男孩,每次考试都是倒数第一,可是,却把电视节目背得滚瓜烂熟,每当智多星打电话问他哪个频道有好看的节目,他马上就能说出。

  总之,顽皮是每个孩子的天性,一个人有了顽皮的性格,才会感受到童年的快乐,有时候家长会批评或阻止孩子的顽皮,然而他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在调皮的同时,体会到了人生的真理。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2

  《调皮的日子》是秦文君老师写的,妙趣横生,令人笑得花枝乱颤。我曾看完这本书走在大街上,*均每秒钟笑五下,乐不可支,笑得肚子都痛了。

  “咳嗽明星”一章写的是林第一、张潇洒、朱多星和小沙同时在期中考试前几天咳嗽了,然后说林第一咳得特别有趣:“一会儿能咳出哨子的声音;一会儿能咳出公鸡打鸣声;一会儿呢,突然像羊叫声;有一次,他还咳出两声清脆的,很像朱多星养过的蟋蟀的叫声。据林第一说,(.)他夜里他咳得更高明,一会儿像敲锣声,一会儿像吹号声,好听得可以像音乐会一样卖门票。”

  如果你还嫌不够搞笑,还有更逗的:“我很怕姑妈那个胖女友登门拜访,因为那人爱穿一双跟很细的高跟鞋,衣服像裹粽子一样裹在身上,当她走路时,我就担心她扭啊扭啊的会突然载到下来;可是,每当她坐下时,我更不安,因为沙发会发出吱吱的.怪声,就像随时要塌掉……”

  看到这里,你是否已经跟我一样乐不可支?秦文君老师真是风趣幽默,一本书的魅力足以让许多人赞不绝口,那么这本书一定是优秀的好书。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3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跳皮的日子》的书。

  这本书的大概意思是这样的;一个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寄养在姑妈家,与另一个调皮捣蛋小沙一起生活。姑妈是个超级胖子,心地非常非常的好,姑夫是个牙医,超级瘦子,心地也不坏,就是不懂孩子的心愿和心思。另外,还有贪多识广,总拿倒数第一的林第一,虚荣傻气,胆小如鼠的张潇洒,认真做事,认真懂事,名字听起来像小妖的曹小娇。爱臭美的猫咪朱**,狗宝贝蛋,蟋蟀大仙。班主任是一个喜欢穿绿裙子,绿鞋子,带绿发卡却不长绿手指的老师。就是在这些人身上发生的`种种趣事。

  这真是经典的调皮的日子,快乐幽默,童趣横生。

  我们在我们的自己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比如身边有一个朋友生病住院了,比如在垃圾堆旁捡了十元,比如你在生活中碰到上厕所时怕厕所里有鬼,比如在生活中发生了一件特别难忘的事情……

  总而言之,在人生的生活中有许多喜怒哀乐,让我们在生活中体现有趣吧。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4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调皮的日子》。内容十分精彩。讲了朱多星、小沙、姑父和姑妈只见发生的故事,其中姑父是个牙科医生,非常讨厌吃甜食。每当朱多星和小沙吃完甜食,都会被迫赶快去刷牙。就连他送礼都是送人家一套牙具。我觉得姑父的想法是对的,但是送礼也给人家送牙具就不对了,以为人家不刷牙似的。姑妈朱好好的行动跟她的名字很有关联性。因为她比较胖但体重总是减不下来,朱多星和小沙就来设法帮姑妈减肥了,他们很聪明,商量了一个对策:决定半夜打电话来吵姑妈睡觉,就讲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打个喷嚏,学几声猫叫……可每次姑妈都会说:“乖,别调皮,快去睡觉。”我觉得这个姑妈朱好好跟她的名字真的很匹配。

  朱多星和小沙的班里有一个叫林第一的同学,他每次考试都考全班倒数第一,但他每天看电视至少8小时,把电视节目是背得滚瓜烂熟。每当朱多星打电话问他哪个频道马上就有好节目看,他肯定可以说出来。林第一家的电话号码也很奇特是:74747744。一连串的说起来像“气死”。

  我想,像林第一这样一心二用边看电视边做作业成绩肯定不会好,所以做什么事都要全神贯注,一心一意,聚精会神,专心致志。

  我想,只要多看书多积累这样就可以增加自己的生活知识和科技知识,就可以有备无患,到了有用的时候就不会一无所知。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5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调皮的日子》的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朱多星,他还有一个弟弟,小名叫“小沙”。其中,我最喜欢朱多星了,因为他还有另一个十分有趣的名字,叫“智多星”。

  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如:留守小孩、演技等等。不过最让我难忘的就是那位算命先生——林第一。你可千万别以为他的名字中有第一,就代表他的成绩是第一,告诉你吧,其实他的成绩总是倒数第一。不过他算命还是算得很准的,他说小沙今天会摔跤,小沙果然摔了一跤;他说张潇洒会在垃圾里拣到钱,张潇洒果然拣到了10元钱。

  你瞧,一个又一个有趣的故事在他们之间发生。我想:要是我们的生活也能像他们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做任何事都不用管父母有没有答应,那该是多么快乐的日子。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6

  最*几天,我看了一本名为《调皮的日子》的书,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朱多星的男孩和他的亲戚朋友们的故事。

  他有一只叫朱**的猫,可是他的猫离家出走了,他和表弟小沙一起在寻找猫,最终还是没有找到。

  他的姑妈是一个超级胖子,姑父是一个超级瘦子。姑妈一天到晚地笑,没有愁眉苦脸的时候。姑父心地不坏,就是不懂孩子们的心思。

  小沙也是个调皮的孩子,他很不遵守规矩,小沙的坏*惯传到了姑父的耳朵里。星期天,姑父罚小沙坐在凳子上一动也不能动,可是小沙哪里坐得住呀,他还把手指甲给磨*了呢!

  朱多星班的林第一是个电视小子,对电视非常精通,有时候他连广告时间都能说得一清二楚。朱多星觉得给他取名叫第一真是太适合了,因为他每次考试都考倒数第一。

  这本书里还有好多好多有趣的人物,有绿衣服老师、胆小如鼠的`张潇洒、名字听起来像小妖的曹小娇……

  我觉得对他们来说这真是一段调皮的日子,他们过得多快乐呀!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7

  《调皮的日子》这本书里有许多生动、有趣人物。主人公是朱多星、小沙、姑父和姑妈。

  朱多星的爸爸妈妈外出打工了,就把他留在了小沙家里。他和小沙是一对亲密的`伙伴,两个人都很调皮。有一次,小沙偷偷请朱多星帮他剪头发,还说剪得好就给他五元钱,结果朱多星把小沙剪成秃子,小沙竟然也没怪他,天天戴着个大帽子。小沙还是个大财迷,他在金石滩上把钱包弄丢了,结果用了他一上午的时间也没有找到,最后还是姑父给了他一点小补偿。

  姑妈是一个整天笑嘻嘻的大胖子,她胖得你无法想象。小沙他们一直想试着故意惹她不高兴,结果姑妈还笑嘻嘻的说:“这两个孩子多顽皮啊!”

  姑父是个牙医,谁做什么他也要管。而且每次过年他送小沙和朱多星的礼物竟然总是一套电动牙刷,虽然这个礼物很贵重,但是哪个小朋友会喜欢呢?偶尔,小沙他们趁姑父还没有送电动牙刷的时候,试着向他讨压岁钱,可都被无情拒绝了!

  我在这本书里感受到了,一个人有了顽皮的性格,才会感受到童年的快乐,有时候家长会批评或阻止孩子的顽皮,然而他们可知道有孩子在调皮的同时,体会到了人生的真理。让我们在生活困难面前以一些调皮的小性子来挑战困难。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8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调皮的日子》。

  《调皮的'日子》是秦文君的名作。描写的主人公是“我”和小沙。其中,我最难忘的故事还是《送礼难》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快要过新年了,绿裙子老师说要同学们互相送礼物,“我”想,谁要“我”的礼物,同学们都说不要。有的说里面是死蟑螂、有的说里面是死老鼠……绿裙子老师来了,说开始互相换礼物。绿裙子老师问“我”你的礼物在哪里?我把花瓣往天空中一撒,像雨一样掉下来,同学们都非常喜欢。

  我想,我们不能像林第一那样一天看20个小时电视,也不能像小沙那样牙齿也不刷。我们应该做一个自觉、爱卫生勤劳的好孩子。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9

  我家有许许多多本书,但我最喜欢的是秦文君老师写的《调皮的日子》。这本书由多个不同的故事编成,内容精彩生动,妙趣横生,让人百看不厌。

  在这本书里面,有聪明调皮的主人公朱多星,有娇气任性的.表弟小沙,有又胖又爱面子的马大大,还有温柔善良的金妞……故事就是讲述在他们身上发生的种种趣事。其中,最让我深受启发的是“大海航行”这个故事,因为朱多星和表弟小沙为了寻找丢失的小猫朱**,认识了生心脏病的金妞,为了帮助金妞治病,他们开始了去爷爷家的一段奇幻之旅。期间,他们认识了小女孩儿茉莉,还有包子和年糕两兄弟,在包子、年糕兄弟俩的带领下,孩子们拥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真趣宝地——紫苜蓿农场。在那里,孩子们抛开一切压力,享受着快乐和轻松,他们举行了舞会,童年的想象总是色彩缤纷,他们把自己想象成勇士、公主、舞星……正因为这无穷的快乐,金妞的病情奇迹般地好转了。在这些人物当中,我最喜欢金妞,因为她生这么严重的病,依然那么勇敢、快乐地生活着,没有失去信心,令我十分佩服。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无论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和不幸,一定要乐观面对,因为快乐是战胜一切困难最好的法宝。

  所以,我非常喜欢《调皮的日子》这本书,它让我感觉受益无穷。每次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已没有信心,但一读它就好似一盏明灯照耀我的心灵,让我振作、坚强和勇敢。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10

  《调皮的日子》这本书里充满了童真和浪漫。主人公朱多星和他的表弟小沙在生活中闹出了许多笑话,他们还有一帮活泼可爱的同学,大家一起享受着美好的童年。

  朱多星有一个很胖的姑妈和一个很瘦的姑父,姑妈叫朱好好,胖的好像个大冬瓜,好好姑妈最大的特点就是脾气好,一天到晚都是笑眯眯的表情。她喝苦药时像喝果汁一样有滋有味,他干活的时候哼着歌好像在领取奖赏。当然,朱多星的姑妈也有发愁的时候,那就是胖的衣服穿不上或者是减肥茶吃了一箱都不管用等和胖有关的事。朱多星的姑父很瘦很瘦,像一根电线杆似的,好像没吃过一顿饱饭,姑父是一个牙医,他从来不准朱多星和小沙吃零食,自己也从来不吃,可是想胖起来必须吃甜食,所以姑父一直那样瘦。

  朱多星和小沙还有他们的一伙同学,每天都能干出新鲜事儿。比如说在沙子里淘金、学理发、冬泳、还有同学张潇洒学溜冰。这帮天真的孩子很有爱心,当听说一个可爱的姑娘金妞得了一种治不好的病之后,一起陪伴她、照顾她。朱多星的爷爷是医生,于是朱多星和表弟小沙攒钱买了张去爷爷那里的车票,和金妞在爷爷那里一起看星星、玩耍。

  读了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伙诚实、天真、善良、乐观的孩子。看到他们,我好像看到了我和伙伴一起玩耍、一起欢笑、一起学*、一起庆祝生日的时候,相信我们也会是一群活波可爱的好朋友,能干出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来。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合集10篇扩展阅读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合集10篇(扩展1)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6篇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1

  最*,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调皮的日子》。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会让你哈哈大笑。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叫朱多星,他还有另一个值得骄傲的名字"智多星"。他有一只可爱的猫"朱**"——小名"臭美",可是,朱**在听完好好姑妈(朱多星的姑妈)的一句话后便离家出走了,它到底去了哪里?我的心中充满了疑问,还很担心它。

  朱多星有一个好好姑妈,一个笨蛋姑父,一个小傻弟弟,还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宝贝蛋,还有许多同学曹小娇、张潇洒、林第一。后来,他们认识了一个代号"星期一"的女孩,得知她的名字叫金妞,金妞生了一种病,很难治。朱多星的`爷爷是医生,朱多星写了一封信给了他爷爷,没想到,爷爷居然回了一封很难理解的信,像古文。

  暑假,他们要去朱多星的爷爷家了,想带上金妞,可是没有船票。朱多星没有放弃,他把他著名的蟋蟀"蟋蟀大仙"卖给了张潇洒,换到了船票。终于,他们出发了,幸运的是他们在船上找到了日思夜想的朱**,我真替他们高兴呀!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一定能成功!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2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调皮的日子》。内容十分精彩。讲了朱多星、小沙、姑父和姑妈只见发生的故事,其中姑父是个牙科医生,非常讨厌吃甜食。每当朱多星和小沙吃完甜食,都会被迫赶快去刷牙。就连他送礼都是送人家一套牙具。我觉得姑父的想法是对的,但是送礼也给人家送牙具就不对了,以为人家不刷牙似的。姑妈朱好好的行动跟她的名字很有关联性。因为她比较胖但体重总是减不下来,朱多星和小沙就来设法帮姑妈减肥了,他们很聪明,商量了一个对策:决定半夜打电话来吵姑妈睡觉,就讲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打个喷嚏,学几声猫叫……可每次姑妈都会说:“乖,别调皮,快去睡觉。”我觉得这个姑妈朱好好跟她的名字真的很匹配。

  朱多星和小沙的班里有一个叫林第一的同学,他每次考试都考全班倒数第一,但他每天看电视至少8小时,把电视节目是背得滚瓜烂熟。每当朱多星打电话问他哪个频道马上就有好节目看,他肯定可以说出来。林第一家的电话号码也很奇特是:74747744。一连串的说起来像“气死”。

  我想,像林第一这样一心二用边看电视边做作业成绩肯定不会好,所以做什么事都要全神贯注,一心一意,聚精会神,专心致志。

  我想,只要多看书多积累这样就可以增加自己的生活知识和科技知识,就可以有备无患,到了有用的时候就不会一无所知。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3

  今年寒假,蔡文君的一本《调皮的日子》打动了我,让我感受到了许多道理。

  当我看完这本书,它给我的印象就是两个字——调皮。它讲得是一个小男孩朱多星的调皮故事。朱多星的爸妈因为在国外,所以他和姑妈、姑父一起,他还有一个瘦小弟——小沙。我最喜欢《好好姑妈》一篇。这篇故事里面,朱多星在为他的“胖子姑妈”想办法能瘦下来。经过了一连串有趣的事后,还是没有成功。但他为姑妈做的一切,体现出他对姑妈的爱。

  这本书每一个故事都体现了“调皮孩子”朱多星的调皮生活,让我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还怀念起童年里的一点一滴、一分一秒美好的回忆。这本书不是虚伪的回忆,而是真实的道理。童年只有一次,别浪费它!我就好像朱多星,每天都过着不一样的生活,有许多的好朋友,帮助别人,也被别人帮助。有一次,我化了很长时间教会我的朋友做一道她不会的题,我很骄傲。还有一次放学下雨,朋友用她的小雨伞送我回家,我和朋友挤在小雨伞下,我们都很快乐。我们班选班队委,朋友们选了我,我问她们:“你们干嘛选我?”她们告诉我:“你爱帮助人,我们当然要选爱帮助别人的人了。”我明白了,帮助别人才能被别人信任。

  我还想看看朱多星的姑妈能瘦下来吗?表弟小沙和姑父又能胖出来吗?我真希望这些问题能有一个圆满的答案……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4

  童年是一幅画,画里有我们五彩的生活;童年是一首歌,歌里有我们的幸福和快乐;童年是一个梦,梦里有我们的想象和憧憬。

  一个调皮捣蛋的“智多星”与另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傻”一起生活,姑妈是个脾气很好的大胖子,姑父特别瘦,脾气暴躁,还很笨。另外还有胆小如鼠的张潇洒,电视小子林第一,患有心脏病的金妞……朱多星是小沙的哥哥,是一个满脑子都是鬼点子的调皮蛋。他为了发财,去学校的沙滩里淘金,弄得满头满脸都是沙子,还因破坏公物被校长批评。他为了得到小贩的一百元钱,苦练半分钟吃两个烧饼的绝技,离成功只差一步时,小贩却失踪了。为了得到五元钱,他当起了剃头大师----把小沙的头发剪得坑坑洼洼,像癞痢头一样。小沙父子却倒霉了,小沙被迫剃了光头,姑父的睡衣上头发除不净,每天夜里像捉跳蚤一样捉睡衣上的头发。

  虽然每次都是自作自受,他的想象力和顽皮的童心也给大家和他自己带来了快乐。无论是朱多星还是小沙,他们调皮、聪明、乐观,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向我们展示了童年的快乐与想象。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5

  《调皮的日子》是秦文君老师写的,妙趣横生,令人笑得花枝乱颤。我曾看完这本书走在大街上,*均每秒钟笑五下,乐不可支,笑得肚子都痛了。

  “咳嗽明星”一章写的是林第一、张潇洒、朱多星和小沙同时在期中考试前几天咳嗽了,然后说林第一咳得特别有趣:“一会儿能咳出哨子的声音;一会儿能咳出公鸡打鸣声;一会儿呢,突然像羊叫声;有一次,他还咳出两声清脆的,很像朱多星养过的蟋蟀的叫声。据林第一说,他夜里他咳得更高明,一会儿像敲锣声,一会儿像吹号声,好听得可以像音乐会一样卖门票。”

  如果你还嫌不够搞笑,还有更逗的:“我很怕姑妈那个胖女友登门拜访,因为那人爱穿一双跟很细的高跟鞋,衣服像裹粽子一样裹在身上,当她走路时,我就担心她扭啊扭啊的会突然载到下来;可是,每当她坐下时,我更不安,因为沙发会发出吱吱的怪声,就像随时要塌掉……”

  看到这里,你是否已经跟我一样乐不可支?秦文君老师真是风趣幽默,一本书的魅力足以让许多人赞不绝口,那么这本书一定是优秀的好书。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6

  我们学校最*发来一本叫《调皮的日子》,看到书名就感觉一定很好看,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朱多星男孩的生活日记。他一直住在姑妈朱好好家。他姑妈家还有个小孩叫小沙,小沙很胆小,总像个苍蝇跟在朱多星的身边。就这样,他们发生了许多好玩,搞笑的故事。

  当我读到朱**不见时,我的心里非常的乱。真担心它会不会受到伤害呢,我继续往后读,当我读到朱多星非常难过时,我的心似乎碎了。当我读到最后几页时,终于读到了我想的句子那就是朱**还活着,那时我的心情很激动,激动的跳啊叫啊。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觉自己有收获了很多很多的知识。希望大家也多看书,得到更多的知识。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合集10篇(扩展2)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菁华5篇)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1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调皮的日子》。

  《调皮的日子》是秦文君的名作。描写的主人公是"我"和小沙。其中,我最难忘的故事还是《送礼难》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快要过新年了,绿裙子老师说要同学们互相送礼物,"我"想,谁要"我"的礼物,同学们都说不要。有的说里面是死蟑螂、有的说里面是死老鼠……绿裙子老师来了,说开始互相换礼物。绿裙子老师问"我"你的礼物在哪里?我把花瓣往天空中一撒,像雨一样掉下来,同学们都非常喜欢。

  我想,我们不能像林第一那样一天看20个小时电视,也不能像小沙那样牙齿也不刷。我们应该做一个自觉、爱卫生勤劳的好孩子。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2

  花了整整三个星期的时间,终于把厚厚的《调皮的日子》读完了。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触,那就是——调皮。我还觉得这本书是一本人人都该去读的书,因为这本书讲了一个特殊家庭的生活故事,抒发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写出了孩子们的顽皮可爱和大人们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朱多星的生活日记。其中,最让我感到好笑的是《好好姑妈》。在这篇故事中,我为胖姑妈想减肥方法,发生了一连串的'事,体现出了朱多星的调皮。体现了他对姑妈的爱,也刻画了朱多星生活的环境,在朱多星想的办法中,也衬托出了朱多星调皮的性格。这篇文章语言朴实,却成功地刻画了一个调皮的小男孩,

  《剃头大师》这一故事又深动地写出了朱多星的调皮,其中小沙表弟的头发更让人好笑,姑父的睡不着也体现了朱多星顽皮所造成的后果。

  总而言之,调皮的日子这本书每一个故事都体现了一个小男孩调皮的生活,让我们读了亲切地感受到童年的快乐,顽皮是每个孩子的天性一个人有了顽皮的性格,才会感受到童年的快乐,有时候家长会批评或阻止孩子的顽皮,然而他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在调皮的同时,体会到了人生的真理,所以我们都该拥有的,就像拥有爱一样。让我们在生活困难面前以一些调皮的小性子来挑战困难。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3

  寒假里,我读了《调皮的日子》,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寄养在姑妈家里,与同样顽皮的表弟小沙一起生活。朱多星有个胖姑妈和一个瘦骨嶙峋的姑父,他们的心地都不坏,只是当牙医的姑父有些小气。故事中,朱多星给表弟剪头发,结果让他成了个秃头。他们还结识了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金妞,自从她住院后,兄弟俩就和曹小娇去看望她,班里还为金妞捐东西呢!

  在暑假里,他们还秘密约上金妞一同去金石滩,让爷爷给她治病……幽幽灯光凸显父亲日夜奔波的劳累与艰辛,岁月的痕迹无情地赖在父亲的额头;幽深的灯光见证我的成长;见证父亲对我一点一滴的呵护;见证我茁壮成长的背后父亲付出的艰辛。灯光如一条纽带将我和父亲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读这本书时,常常会引得我哈哈大笑,它不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更勾起了我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手掌差不多只有现在的一半大,握在杯子上就像两片小叶子,姑姑经常带杯子给我,而我却总是把它摔碎,由于我还小,所以大人们总以为是我不小心,拿不稳,其实他们猜错了,杯子一到我手里就遭殃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实际上杯子是我故意摔的,因为那时我对耐用的理解是坚硬、摔不坏、踩不坏、冻不裂,所以每得到一个杯子我都要试一下好不好,耐用不耐用。我先捏捏,哦,硬的,再摔一下,“啪”,瓷杯子碎了。啊,我知道了,这个不耐用,次品。于是每个耐用的杯子到了我手上都不幸牺牲了。直到姑姑给我带回了一个密胺杯子,我才停止了破坏。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还真是调皮捣蛋呢!

  我很喜欢这套书,它领着我回忆起许多童年趣事,给我带来很多的快乐!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4

  寒假里,我读了《调皮的日子》,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寄养在姑妈家里,与同样顽皮的表弟小沙一起生活。朱多星有个胖姑妈和一个瘦骨嶙峋的姑父,他们的心地都不坏,只是当牙医的姑父有些小气。故事中,朱多星给表弟剪头发,结果让他成了个秃头。他们还结识了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金妞,自从她住院后,兄弟俩就和曹小娇去看望她,班里还为金妞捐东西呢!在暑假里,他们还秘密约上金妞一同去金石滩,让爷爷给她治病……幽幽灯光凸显父亲日夜奔波的劳累与艰辛,岁月的痕迹无情地赖在父亲的额头;幽深的灯光见证我的成长;见证父亲对我一点一滴的呵护;见证我茁壮成长的背后父亲付出的艰辛。

  灯光如一条纽带将我和父亲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读这本书时,常常会引得我哈哈大笑,它不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更勾起了我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手掌差不多只有现在的一半大,握在杯子上就像两片小叶子,姑姑经常带杯子给我,而我却总是把它摔碎,由于我还小,所以大人们总以为是我不小心,拿不稳,其实他们猜错了,杯子一到我手里就遭殃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实际上杯子是我故意摔的,因为那时我对耐用的理解是坚硬、摔不坏、踩不坏、冻不裂,所以每得到一个杯子我都要试一下好不好,耐用不耐用。我先捏捏,哦,硬的,再摔一下,“啪”,瓷杯子碎了。啊,我知道了,这个不耐用,次品。于是每个耐用的杯子到了我手上都不幸牺牲了。直到姑姑给我带回了一个密胺杯子,我才停止了破坏。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还真是调皮捣蛋呢!

  我很喜欢这套书,它领着我回忆起许多童年趣事,给我带来很多的快乐!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5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调皮的日子》。里面有一个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养在姑妈家,还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小沙。姑妈是个超级胖子,姑夫是个超级瘦子。另外,他们班里有一个人叫林第一,可是考试的时候,总考倒数第一,但是别人问他看电视的事情,他立马说,再过几分几秒有什么电视,接着又说过几分几秒有什么电视。反正谁一问,他就会说一连串的电视节目。还有一个张潇洒,他很胆小,看起来一点儿都江堰市不潇洒。他们的班主任是一个喜欢穿绿裙子、绿鞋子、戴绿发夹却不长绿手指的老师。所以大家都叫她“绿裙子老师”。

  有一次朱多星、林第一和张潇洒都咳嗽了。在上课时,林第一每隔五分钟咳一次,林第一咳嗽 时,朱多星和张潇洒也咳嗽起劲儿来了,而且林第一咳嗽 会咳出很多种花样,比如有哨子声、公鸡打鸣声、有蟋蟀声、有敲锣声、还有吹号声等等。这本书还有很多件好笑的故事。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的有趣。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合集10篇(扩展3)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菁华5篇)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调皮的日子》。

  《调皮的日子》是秦文君的名作。描写的主人公是"我"和小沙。其中,我最难忘的故事还是《送礼难》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快要过新年了,绿裙子老师说要同学们互相送礼物,"我"想,谁要"我"的礼物,同学们都说不要。有的说里面是死蟑螂、有的说里面是死老鼠……绿裙子老师来了,说开始互相换礼物。绿裙子老师问"我"你的礼物在哪里?我把花瓣往天空中一撒,像雨一样掉下来,同学们都非常喜欢。

  我想,我们不能像林第一那样一天看20个小时电视,也不能像小沙那样牙齿也不刷。我们应该做一个自觉、爱卫生勤劳的好孩子。

  花了整整三个星期的时间,终于把厚厚的《调皮的日子》读完了。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触,那就是——调皮。我还觉得这本书是一本人人都该去读的书,因为这本书讲了一个特殊家庭的生活故事,抒发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写出了孩子们的顽皮可爱和大人们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朱多星的生活日记。其中,最让我感到好笑的是《好好姑妈》。在这篇故事中,我为胖姑妈想减肥方法,发生了一连串的'事,体现出了朱多星的调皮。体现了他对姑妈的爱,也刻画了朱多星生活的环境,在朱多星想的办法中,也衬托出了朱多星调皮的性格。这篇文章语言朴实,却成功地刻画了一个调皮的小男孩,

  《剃头大师》这一故事又深动地写出了朱多星的调皮,其中小沙表弟的头发更让人好笑,姑父的睡不着也体现了朱多星顽皮所造成的后果。

  总而言之,调皮的日子这本书每一个故事都体现了一个小男孩调皮的生活,让我们读了亲切地感受到童年的快乐,顽皮是每个孩子的天性一个人有了顽皮的性格,才会感受到童年的快乐,有时候家长会批评或阻止孩子的顽皮,然而他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在调皮的同时,体会到了人生的真理,所以我们都该拥有的,就像拥有爱一样。让我们在生活困难面前以一些调皮的小性子来挑战困难。

  寒假里,我读了《调皮的日子》,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寄养在姑妈家里,与同样顽皮的表弟小沙一起生活。朱多星有个胖姑妈和一个瘦骨嶙峋的姑父,他们的心地都不坏,只是当牙医的姑父有些小气。故事中,朱多星给表弟剪头发,结果让他成了个秃头。他们还结识了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金妞,自从她住院后,兄弟俩就和曹小娇去看望她,班里还为金妞捐东西呢!

  在暑假里,他们还秘密约上金妞一同去金石滩,让爷爷给她治病……幽幽灯光凸显父亲日夜奔波的劳累与艰辛,岁月的痕迹无情地赖在父亲的额头;幽深的灯光见证我的成长;见证父亲对我一点一滴的呵护;见证我茁壮成长的背后父亲付出的艰辛。灯光如一条纽带将我和父亲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读这本书时,常常会引得我哈哈大笑,它不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更勾起了我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手掌差不多只有现在的一半大,握在杯子上就像两片小叶子,姑姑经常带杯子给我,而我却总是把它摔碎,由于我还小,所以大人们总以为是我不小心,拿不稳,其实他们猜错了,杯子一到我手里就遭殃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实际上杯子是我故意摔的,因为那时我对耐用的理解是坚硬、摔不坏、踩不坏、冻不裂,所以每得到一个杯子我都要试一下好不好,耐用不耐用。我先捏捏,哦,硬的,再摔一下,“啪”,瓷杯子碎了。啊,我知道了,这个不耐用,次品。于是每个耐用的杯子到了我手上都不幸牺牲了。直到姑姑给我带回了一个密胺杯子,我才停止了破坏。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还真是调皮捣蛋呢!

  我很喜欢这套书,它领着我回忆起许多童年趣事,给我带来很多的快乐!

  寒假里,我读了《调皮的日子》,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寄养在姑妈家里,与同样顽皮的表弟小沙一起生活。朱多星有个胖姑妈和一个瘦骨嶙峋的姑父,他们的心地都不坏,只是当牙医的姑父有些小气。故事中,朱多星给表弟剪头发,结果让他成了个秃头。他们还结识了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金妞,自从她住院后,兄弟俩就和曹小娇去看望她,班里还为金妞捐东西呢!在暑假里,他们还秘密约上金妞一同去金石滩,让爷爷给她治病……幽幽灯光凸显父亲日夜奔波的劳累与艰辛,岁月的痕迹无情地赖在父亲的额头;幽深的灯光见证我的成长;见证父亲对我一点一滴的呵护;见证我茁壮成长的背后父亲付出的艰辛。

  灯光如一条纽带将我和父亲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读这本书时,常常会引得我哈哈大笑,它不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更勾起了我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手掌差不多只有现在的一半大,握在杯子上就像两片小叶子,姑姑经常带杯子给我,而我却总是把它摔碎,由于我还小,所以大人们总以为是我不小心,拿不稳,其实他们猜错了,杯子一到我手里就遭殃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实际上杯子是我故意摔的,因为那时我对耐用的理解是坚硬、摔不坏、踩不坏、冻不裂,所以每得到一个杯子我都要试一下好不好,耐用不耐用。我先捏捏,哦,硬的,再摔一下,“啪”,瓷杯子碎了。啊,我知道了,这个不耐用,次品。于是每个耐用的杯子到了我手上都不幸牺牲了。直到姑姑给我带回了一个密胺杯子,我才停止了破坏。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还真是调皮捣蛋呢!

  我很喜欢这套书,它领着我回忆起许多童年趣事,给我带来很多的快乐!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调皮的日子》。里面有一个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养在姑妈家,还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小沙。姑妈是个超级胖子,姑夫是个超级瘦子。另外,他们班里有一个人叫林第一,可是考试的时候,总考倒数第一,但是别人问他看电视的事情,他立马说,再过几分几秒有什么电视,接着又说过几分几秒有什么电视。反正谁一问,他就会说一连串的电视节目。还有一个张潇洒,他很胆小,看起来一点儿都江堰市不潇洒。他们的班主任是一个喜欢穿绿裙子、绿鞋子、戴绿发夹却不长绿手指的老师。所以大家都叫她“绿裙子老师”。

  有一次朱多星、林第一和张潇洒都咳嗽了。在上课时,林第一每隔五分钟咳一次,林第一咳嗽 时,朱多星和张潇洒也咳嗽起劲儿来了,而且林第一咳嗽 会咳出很多种花样,比如有哨子声、公鸡打鸣声、有蟋蟀声、有敲锣声、还有吹号声等等。这本书还有很多件好笑的故事。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的有趣。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合集10篇(扩展4)

——遇见读后感合集10篇

【扩展阅读篇】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编辑本段如何写读后感

格式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编辑本段要写关于学*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一、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二、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三、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

  《遇见心想事成的自己》书中通过一个神话故事,给我们讲述关于心想事成的提示、探索、引导等。故事大致内容是关于一个农夫阿南为迎娶公主踏上了一段寻求“秘密”的旅程,在一个神秘学院学成“心想事成”,之后又遇见了“心想事成”的创始人“王子”,在“王子“的指引下,他最终学会了心想事成的真正的秘密,而他也明白了,其实他真正所爱的人其实并非公主,而是那个对他无微不至的宫女。

  心想事成,我想是每个人的愿望吧。要如何使人相信,真的可以遇见心想事成的自己呢?我带着这个问题看完了全书以后才知道,这个心想事成的方法,是不能转让的,要本人亲自去实践。一边看,我一边将这本书与我自己所有的知识(包括宗教、哲学,甚至武学等知识)融合贯通在一起,用多个不同的角度去联想和分析,尝试以自己最易接受的途径去理解这里所阐述的观点。

  一、认同的观点:

  书中从科学的角度讲到万物之间频率共振和宇宙中正负能量的吸引原理,这是很容易理解的:有形的世界也受到无形的世界的掌控,这个无形的世界,有其内在的运作规律。因为宇宙万物都有各自不同的频率,频率相*的事物就会产生共振,正面的能量能聚集吸引过来,负面的能量也互相吸引,所以掌握了这个规律,我们就可以“趋吉避凶”了。

  对于张德芬老师的这一观点我很赞同。

  二、联系实际:

  我们的思想影响我们的行为,行为影响我们的结果,所以心想事成就要先改变我们的思想,更深刻地说应该是先形成我们强烈的信念。这个信念必须是正面的积极的,正面的东西才能产生正面的能量,向宇宙不断地发放这个强烈的信息,将美好的事物吸引过来,通往心想事成之路。

  凡是我们所关注的,一定会因我们所聚焦的能量而扩大、增强,凡是我们所抗拒的,亦会更加地持续,因为抗拒而赋予了它能量,它的能量会因我们的抗拒而增强,形成一个像钩子一样的东西,从周围招引这些事物来到我们的生命中。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明明很不喜欢某种负面情绪,但却一直在生活中招惹到它的原因。嫉妒、怨恨、怒气等都是负面的能量,当我们升起负面能量时,其实会让我们想要的东西离自己更远。消极负面的思想只会吸引到不良的人和事到我们的身边,我们身上积压的情绪是一种堵塞的能量,它们会阻碍宇宙的能量流向自己,因此,我们要关注所有正面的事物,时刻保持积极的思想。

  看完《遇见未知的自己》,有很多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感想。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本修身养性而又富有人生哲学的书,看完后深有启发。

  书中指出快乐是由外在事物引发的,它的先决条件就是一定要有一个使得我们快乐的事物,所以它的过程是由外向内的,这样一来,就有了一个问题啦:既然快乐是取决于外在的东西,那么一旦那个令你快乐的情境或事物不存在了,你的快乐也随之消失了。而喜悦不同,它是由内向外的绽放,从你内心深处油然而生的。

  所以一旦你援用了它,外界是夺不走的。《遇见未知的自己》告诉我们,生命的困顿转折是建立内在力量的最好时机。问题和困境不是来找你麻烦,而是来帮助你,帮助你找到你自己,帮助你内在成长,变成一个更接*你自己本质的人。

  但大部分的人碰到困境时,都有很多的埋怨、躲避、压抑,只有真正有智慧的人才会从中找到成长的契机。曾几何时,内心的能量被消耗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消极和抱怨。常常觉得自己很倒霉,社会不公,这本书在带我寻找真我的过程中让我更清楚的认识了自己,消极抱怨的我不是真正的我,真我应该是乐观向上、祥和快乐的我。

  于是我卸掉身上背负的消极的东西,努力获得心灵内在的力量,重拾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所以我们可以从很多角度来看待自己。就像若菱一样,她可以把自己认同为一个不行的人,是不幸的命运,不公的待遇和他人的错误行为的受害者,可以把造成这一切的原因都归咎给别人。她也可以把自己认同为一个优秀的,事业有成,才华横溢的人。这一切都和看待自己的角度有关。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合集10篇(扩展5)

——毛毛的读后感合集10篇

  这个假期里,我看了一本课外书,书名叫毛毛。

  这本书里写了一个小女孩流浪到一个遗迹中,并结识了很多朋友,还有一位泥瓦匠为她造了一所小房子。

  可是有一天,来了一位时间盗贼“灰先生”,他来到小女孩的房子里,并把她的秘密给泄露了,因此小女孩的朋友们疯狂地阻止他。

  这事被保护时间的人发现了,所以派了一只乌龟卡西欧佩亚去保护她,最终还是没有受到太大的危险。可是当她回来时,她的伙伴们却不知道去哪儿了,原来为了阻止灰先生,他们在街上**被关到了“儿童之家”进行学*。

  可刚以为和*时,灰先生又卷土重来了。但她遇到了一朵时间花。帮助她读过重重难关战胜强大的灰先生。

  正如书中总结的毛毛是现在诠释时间的最佳底本,是一本对现在物质社会进行尖锐批判的神奇文书。书中表达了人类的无线挚爱,对人性回归的强烈渴望,是一本能感动所有人的经典之作。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要珍惜时间,不能让它流失,时间是非常宝贵的。毛毛内容精彩,是一本经典的幻想之作,你也来看看吧!

  时间都去哪儿了?关于这个问题,米切尔·恩德用毛毛给了我们他的答案。

  身世不明的小女孩毛毛,一个人生活在城市中,置亲情与良心不顾。毛毛偶然进入了时间王国,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现代恶魔“灰先生”蒙骗了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并且悄无声息的盗取人们无价的时间。毛毛回到现实世界,用自己的力量战胜了灰先生,使得人们重新获得温暖和爱,生活不再那样干燥、乏味。没错,时间不只是金钱,而是生命。

  在写作业的时候我经常会开一会儿小差。练*卷做到了一半,觉得很没趣,我就会放下作业,走到客厅里找点零食,坐在沙发上慢慢品尝,等我吃完了零食,再回到书房,其实早已经十多分钟过去了。有人会说,十分钟算什么啊?可是十分钟可以干很多事,比如跳绳,浏览报纸……

  每一秒的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都像流水一样飞逝的。看来只是一味地追求快节奏也是不可取的。引用毛毛中的一段话,“我们被物理的时间囚禁在一个黑匣子之中,孤独地构筑起一个唯我独尊的世界。我们拒绝爱,也拒绝付出爱,我们甚至遗忘了明媚的阳光。”

  时间值得珍惜,不过,在珍惜它的同时,也应该不忘身边的亲人朋友,免得缺失了最纯美的人性。

  很多人都说,时间就是金钱,省得越多,得到的也越多。但是,一本书,改变了我对时间的看法——这本书就是米切尔恩德的《毛毛》,他通过这本书告诉我:生命才是时间,越“赶”时间,失去的越多,而属于自己的就越少。

  有一天,一座城市里出现了一个叫毛毛的小女孩。没人知道、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多大了。她又小又瘦,以有着一头乱蓬蓬的黑色鬈发,还有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毛毛看上去很*常,但她拥有常人没有的“特殊才能”——善于倾听。这个品格让毛毛与周围人群很快熟悉起来。孩子们坐在她身边就可以想出游戏;大人们一有忧愁找毛毛就能解决问题。

  然而,一层灰色阴影笼罩了城市。它们自称灰先生,干着盗窃时间的勾当。灰先生盗取别人的时间,以延长自己的生命,可人们一个都不知道。一天,一位灰先生在偷窃毛毛的时间时,一不小心透露了组织机密,被判刑。为了不让机密泄露,灰先生们开始通缉毛毛,最后竟嫁祸于毛毛的朋友贝波和吉吉。为了拯救人们,毛毛开始了消灭灰先生的冒险。途中,她认识了候拉师傅,认识了一只神奇的乌龟,看见了时间花,来到了灰先生的总部……

  生活中,我们自己就像是灰先生,拼命的让做一件事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少。使生活变得机械化,变得索然无味。这样不仅没有节省时间,反而使属于自己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少。在书中,恩德告诉我们,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在我心中。合理地使用时间,生命之花才会完美地绽放!

  “……就在光柱紧贴水面的地方,仿佛有一颗明亮的星星在闪耀,一朵硕大的花蕾就从那个黑色的水面浮现出来,花开得越来越大,越来越美丽……”

  这是米切尔·恩德的《毛毛》一书中的一个精彩片段,我深深地被书中神奇的文字,动人的情节所吸引着。这是我至今为止读到的最棒的一本书。米切尔·恩德把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写得很有吸引力,人物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刻画得极其细致,让读者留下深深的记忆。

  《毛毛》主要讲了毛毛是一个不知年龄,来自何方的小女孩,她拥有常人没有的“灵敏听力”,她只用倾听的方式就能解决朋友们的问题和纷争,由于人们受城市里无处不在的灰先生蒙骗,并开始所谓的“珍惜时间”……最终,毛毛战胜了灰先生。

  这是一本精彩绝伦的小说,你读了第一遍,还想读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这就是米切尔·恩德的书的魅力!我还一口气读了他的《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和《永远讲不完的童话》。这两本书也很有魅力哦。

  呵呵,再让我们回到书里回味一下吧。

  当灰先生又开始骗城里的人时,我想:我真希望他们消失在空中!当毛毛在战胜灰先生时,我想:加油,毛毛看见时间花时,我想:原来时间这么神奇,还有花呀!当毛毛的朋友们很少来看她,我也为毛毛感到伤心。为什么毛毛的朋友再也不来看她呢?当毛毛战胜了灰先生,一切都恢复到正常状态,人们又拥有很多时间,我也为毛毛和她的朋友们感到高兴。这一切假如毛毛当时没有选择去和灰先生战斗,现在就不会这样了!当毛毛做出选择去和灰先生战斗,我高兴地想:毛毛,你真棒!你的选择是正确的!

  有句话说,时间是无法倒流的,也是不能挽回的。是啊,《毛毛》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个道理:时间像一位飞贼,你要珍惜时间,多陪陪自己的家人,去看看自己的朋友。

  “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这句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这个暑假,我看了《毛毛》这本书。它的主人公是个外表*静,内心充满欣悦的女孩。她具有传奇的色彩,她说自己有一百零二岁,可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可就是这样一个小女孩,之后却变成了时间窃贼——“灰绅士”们最大的敌人。

  看了这篇文章,我目睹了文章中动人的一幕。当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开始浪费时间,糟蹋时间时,唯独毛毛还在努力地为大家争取时间。她那坚定的眼神告诉我们,时间犹如生命!看到这里,我的心深深震撼:难道我们还不能悔悟吗?时间已经在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很快地溜走了。我们不能再丧失时间了!失去时间,也就意味着连生命也一起被剥夺了。虽然在《毛毛》这本书的结尾中,人们又重新获得失落的时间,然而,这一切又能持续多久呢?!

  我们经常振振有词地说:“过一会,再过一会儿,明天也可以的!”,真是如此吗?《毛毛》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截然不同的答案:时间是生命,生命就在我们心中。现在,我们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们,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吃得饱,穿得暖。可有心人生活的重心就在看电视、玩电脑上,有时一玩就是两三个小时,美其名曰休闲娱乐。到最后,成绩下降三千尺,追悔莫及。为什么不能控制时间,合理安排呢?

  鲁迅的整个一生都在拼时间。他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时间对任何人都是公正的。有志者,勤奋者,善于去挣,去挤,它就有;亲人,懒汉,不去挣,不去挤,它就没有。鲁迅正是善于挤时间,支配时间的勤奋者。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第二天起床后,有时连饭也顾不得吃,又开始工作,一直到吃晚饭时才走出自己的工作室,实在困了,就和衣躺到床上打个盹,醒后泡一碗浓茶,抽一支烟,又继续写作。鲁迅*惯以各种形式鞭策自己珍惜时间。在鲁迅的卧室里墙上挂着勉励自己珍惜时间的对联及最崇敬的人。鲁迅曾说:“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生命,无端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

  请节约时间吧,“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那些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终将会抛弃他”。

  节省时间,你一定也可以!

  妈妈常常给我说,时间很宝贵,我半信半疑。读毛毛这本书,让我懂得,时间确实很宝贵,我们应该珍惜时间。

  毛毛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和时间窃贼之间发生的不可思议的故事。在时间窃贼没有进入毛毛居住的城市之前,毛毛和她的朋友每天都在一起开心地玩耍。但是,后来时间窃贼偷偷地把大家的时间偷走了,小朋友们再也不来找毛毛玩了,毛毛很孤单。为了让大家重新获得时间,毛毛和时间窃贼展开了一场斗争。

  在时间窃贼追捕毛毛时,时间老人候拉的乌龟——卡西欧佩亚帮助毛毛脱离了危险,并先后两次带她去时间发源地——候拉的房子。候拉给了毛毛一朵时间花,让毛毛在一小时内把时间窃贼全部消灭,再把时间窃贼偷来的时间释放。终于,毛毛击败了时间窃贼,让时间回到了自己主人的身上,主人们终于又拥有了快乐的时光。

  毛毛的坚强值得我们学*,同时也告诉我们:每个人的时间都很宝贵,请好好珍惜我们的时间吧!

  “滴答,滴答,”空气轻轻缓缓地流动着,秒针带动着分针,绕着圆心,划出一道道飘渺的弧线,时针也蠢蠢欲动。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灰先生”偷走了时光岁月,留下的是机械般的短暂生活,待时间之花盛开、凋零、再度绽放,毛毛明白了“时间就是生命”,而我也从此刻开始,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勇斗内心世界的“灰先生”。

  毛毛这本书是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爷爷写的,是一本能同时感动家长和孩子的幻想文学的经典之作,书中那生动细致的描述,使我眼前一亮。毛毛这个善良勇敢的小女孩,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她那沥青般的黑色卷发和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也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的确是一部经典著作。

  毛毛是一个不知年龄、来自何方的可怜小女孩,有着独特的“听敏能力”,经常用倾听的方式解决朋友、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深受大家的喜爱与照顾。由于人们受灰先生蒙骗,过着无聊而短暂的机械生活,从而少了些趣味与情感,于是毛毛冒着生命危险,见到了时光老人侯拉师傅,在时间王国里发现了世界和人类的大秘密:“时间就是生命”。知道这个秘密的她,回到现实世界勇斗那些“时间窃贼”灰先生,并取得了胜利。

  我非常喜欢书中米切尔·恩德爷爷的一句名言;虽然时间就是生命,但是,生命在人心中。我们常振振有词地说时间就是金钱,却殊不知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寄予人们的心中,正如昂扬着生命力的时间之花。它是一种忠告,告诫我们这些迷途的羔羊回头是岸。我们被物理的时间禁锢在一个漆黑空间的大黑匣子里,孤独地构筑起一个唯我独尊的世界。我们拒绝爱,也拒绝付出爱,我们甚至遗忘了明媚的阳光。

  毛毛留给我的印象含混不清,对她的背景生世更是一无所知,但她那双明亮的眸子却闪烁着笃定的希望。她的人格魅力被米切尔·恩德爷爷塑造得十分清晰,她一贫如洗却见义勇为,为了挽救病入膏肓的人类,不顾安危地在侯拉与人类这两个世界来回穿梭。她为的不是自己,而是为了人类在与灰先生进行殊死的搏斗,她就像是一位守护时间的美丽天使。

  这本书告诉我们;灰先生并不可怕,注视着他们的是我们灵魂的眼睛和精神的眼睛。尽管肉眼看不见,但灰先生却住在我们的身体里,是一种现实的存在。时间被剥夺,也就意味着连同生命也一道被剥夺了!目睹着时间之花开了又谢,我们不能再了无生趣地活着,不能再迷失自我、丧失时间了!

  “滴答,滴答”,空气轻轻缓缓地流动着,秒钟带动着分针,绕着圆心,划出一道道充实的弧线。我们何不从现在开始,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用余生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充实自己的余生,让自己的人生绽放最美的时间之花?

  读书犹如爬山峰,怎么爬都爬不到智慧的顶峰。读书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所以今天我要给你们介绍一本书——《毛毛》。

  这是一本对现代物质社会进行尖锐批判的奇书,书中有人类各种姿态的描绘,有对人性回归的强烈渴望。可以说,这是本能同时感动大人和小孩的经典之作。

  《毛毛》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毛毛,一个不知年龄,来自何方的小女孩的成长故事。她拥有常人所没有的灵敏听力。由于城里的居民受到无处不在的灰先生的蒙骗,醉心追求所谓合理化,机械化的生活,完全置亲情与良心不顾。于是毛毛冒着生命危险,见到了时光老人候拉师傅。在时间王国里她发现了世界和人类的大秘密——“时间就是生命”。知道这个秘密的她,回到了现实世界勇斗那些灰先生,并最终取得了胜利。

  从这层意义上来说,毛毛是我们人类的一位守护天使,如果不是毛毛挺身而出,早已麻痹的我们就永远不会揭竿而起,而是任凭自己的心被灰先生的灰渣填满,我们要感谢毛毛。

  读完《毛毛》,我明白了珍惜时间的重要性,也开始反思当今社会的种种现象。《毛毛》初读不过是一本儿童文学,但随着阅读的深入,我不禁开始了对时间的思索。在阅读中,我们会不知不觉地反省现有的生活方式。经济发展,物欲横生,我们在一味的迫求效率的过程中是否丧失了最纯美的人性?我们被物理时间禁锢在一个漆黑的匣子之中,孤独地构筑起一个唯我独尊的世界。我们拒绝爱,也拒绝付出爱,我们甚至遗忘了明媚的阳光。

  是米切尔·恩德提醒了我们,在《毛毛》的第六章开头与结尾,他就在反复地告诫我们: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寄于人们的心中。米切尔·恩德把他形象化的比喻为昂扬着生命力的时间之花。他把这一瓣瓣盛开在人们心中的花朵描绘的光彩照人!

  这本书真的令人受益匪浅!所以,我愿意将这本书分享给我身边的读者,让那些浪费时间的人改掉不良的行为,从此珍惜宝贵时间,找回自己人性中最纯真的美好!

  人们一般都认为“时间就是金钱”。可是自从我读了《毛毛》这本书以后却明白了:时间并不是金钱,而是生命!

  “毛毛”是一个不知年龄,不知来自何方的小女孩,她拥有常人所没有的“灵敏听力”,她只用倾听的方式就能解决朋友们的问题和纷争。由于人们受城市里无处不在的灰先生蒙骗,醉心追求所谓合理化、机械化的生活,置亲情与良心不顾,于是毛毛冒着生命的危险,见到了时光老人候拉师傅。之后她回到现实世界勇斗灰先生,并获得了胜利。

  读到这里我想:那些大人怎么这么容易被“灰先生”骗呀?可是我渐渐懂了,因为“灰先生”手段太高了。我认为《毛毛》不仅仅是一部幻想小说,而是对我们的一个警告。文中提到的“灰先生”就是现代社会的恶瘤!仔细想想,人们在生活中好像也有过觉得时间太少了,自己要去节省,这种想法吧!这种想法很好,可是如果过度地节省,那生活不就机械化了吗?如果人为了过度节省时间,把吃饭、睡觉、喝水等日常一定要做的事都规定了准确的时间,那么生活必定枯燥而乏味!

  所以我想说:“灰先生就住在我们的身体里,尽管肉眼看不见,但他们是一种现实的存在。注视着他们的是我们灵魂的眼睛和精神的眼睛!”在现实社会中对我们有太多太多的诱惑,如上网、小说、电视、游戏等,沉迷于那一项都有可能浪费无数宝贵的时间,影响我们的学业。我们要锻炼自己的自制力。抵抗住所有诱惑,坚决不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合集10篇(扩展6)

——《春秋》读后感合集10篇

  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几千年来,有着优良的道德传统。诚信,就是这些优良传统中的一朵奇葩。

  所谓诚信,就是我国古代儒学家孔子所说的“仁、义、礼、智、信”中的“信”,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就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翻开《吕氏春秋》,中华民族那气势恢宏、博大的文化、文明顿时涌现到你的眼前。记忆中最深刻的,便是鲁国的柳下季。

  齐国攻打鲁国,索取鲁国的岑鼎。鲁军便让手下送另一只鼎给齐王。谁知齐王不信,边说:“若是柳下季认为这是岑鼎,我便接受它”。鲁君向柳下季求助,柳下季答道:“您答应将鼎送给齐王,为的是国家,而我这里也有个国家,就是信誉,毁灭我的国家来救您的国家,这是我办不到的。”在柳下季的劝说下,鲁君将鼎送给了齐国。

  柳下季的诚实,不仅挽救了自己的信誉,也保住了国家的利益。作为一个普通的臣民,为什么能坦然拒绝国君的请求,并且深受敌国国君的信任呢?这就是诚信的力量。一个诚信的人,就是一块洁白的玉,一尘不染,冰清玉洁,就如水中的荷花,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一个诚信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着行为的坦荡,灵魂的纯净。

  曾子,便是这样一个灵魂纯净的人。

  曾子的妻子要上街,儿子缠着她要与她一起去。曾夫人连哄带骗,对儿子说:“你只要答应我呆在家里,回来我便杀猪给你吃。”儿子欣然答应。曾夫人回家一看,曾子当真把家中的一头猪杀掉了。妻子连忙说:“我是哄儿子说着玩的,你还当真?”不料曾子说:“孩子是不能欺骗的。孩子年纪小,不懂事,只会学别人的样子,以父母为榜样。如今你欺骗了孩子,明天他就会欺骗别人。”

  有一句话说得好,“不要让别人觉得你好,要让人觉得这个世界十分美好”。缺乏诚信,欺骗一些无知的,不懂事的'心灵,就是告诉他这个世界的虚伪、狡诈、毫无诚信,这是一个不值得信赖的世界;是在告诉他,只有欺骗,才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更好,这样,每一个人都会收获一个“言而无信”。

  对于曾子来说,诚信,犹如一座高高耸立的堡垒,永远也不会崩塌,在任何时候都闪着光芒,受人敬仰。

  诚信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商家的诚信,食品的安全与价格的公道你就不必担心了;饭店诚信了,“地沟油”这个词,也许就消失了;出租车司机诚信了,在陌生地带着你围着目的地兜圈子,应该不会发生了吧……

  诚信,让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更融洽,让我们的工作更有效率,让每个人的灵魂更纯净,让这个世界更美好……

  无疑,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五千年的历史,并没有让她消亡,而是让她变得更丰饶了。作为人类的荣耀,将她发扬光大,才是我们的使命。

  忙里偷闲,趁着空余时间,读完了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整部小说诉说了一个封建家庭的四分五裂,比较终衰落的故事。整个阅读过程使我哀叹,感触很深!

  小说中每一个人物角色都代表着现实生活中人们,不同的人物思想代表着不同的命运。小说在语言描写中*中出奇,但却以作者笔下那人物迥然不同的性格,牵住了作者的心。而不同的性格,决定了他们截然不同的命运,一本书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家庭就是一个社会鲜明的代表。

  果真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人物的命运。高家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腐烂溃败,各房的人表面亲和友善,嘘长问短,可心里却勾心斗角,处心积虑,各个高家兄弟看似知书达理,礼法森严,可心中却满心厌恶,尔虞我诈,真是个虚伪的大家庭!

  所谓巴金在人物上笔墨下得比较浓的,莫过于高家长子——高觉新,他是老人眼中的“宁馨儿”。乖巧,懂事,处处为他人着想,听长辈的话放弃了梦寐以求的学业选择继承家业,放弃了青梅竹马的爱情,选择了长辈安排的婚姻,虽然婚后的一段时间的确幸福美满,儿子海臣的出生更让他充满希望,可幸福没有眷顾他,之后,爷爷的死亡,妻子的临盆,血光之灾的迷信,让他痛不欲生,绝望又袭击了他,妻子的死亡,二孩子的出生,让他再次陷入绝境,幸亏还有海臣的陪伴,他才能看到一丝光明,可是命运的捉弄,让他逐步走向黑暗,海臣的离去,所有人都替他伤心,他再也受不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梅的去世,惠的死亡,梅表弟的死亡让他的心在滴血,商场的失火,院子的转让让他和这个家彻底分开了,他终于离开了痛苦的旧思想。

  每次一读到觉新的情节总感觉不太喜欢他性格的隐忍,窝囊,逆来顺受,为之都要哀叹,可一次次又被作者笔下觉新的变化所牵动着想了解他的更多!

  老二觉民,是一个坚强刚毅的不想被旧势力屈服的人,他从反对爷爷安排的婚事起,再至对克安克定破口大骂,他反对封建礼教,他不愿再待在高家,他与琴相知相爱,在琴的支持下,踏上了自由*等的一条路,参加了报社工作,他的加入使报社重燃生机,虽然第一个报社夭折了,但随着觉慧,琴的加入,第二个报社成功立足,他们的.新思想成功了,觉民和琴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到故事中每一个不该与死亡扯上关系的人物而比较终走向生命的尽头,让我在哀伤中感到人生命的脆弱,人们的无知,社会的腐朽是多么的可怕!

  《家,春,秋》故事中在那个封建时代的每一个不同性格人物的内心苦苦挣扎也许是无耐,也许是麻痹,也是就是封建思想的毒素!但努力抗争也许就能迎来美好的期望中的幸福!

  那时,现代科技逐步发展,各国争相,工业革命改进了生产力,资本的急需与产品的倾销让列强看中了中国的地大物博,但工业落后,列强入侵中国,新思想爆发了,觉慧是一个当时社会的典型的新青年,他参加了革命事业,勇敢捍卫祖国,在这里他感受到了旧社会一定会结束,新社会的到来一定会有美好的明天。

  三个不同性格的兄弟,也注定走着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科学冲破了腐朽的旧思想,科学的进步,让我们也不断进步,我们要担起振兴中华的责任,我们要努力学*科学知识,更新旧思想,绝不落后于科学的步伐,用的知识和技能创造美好的末来,科学为我们打开大门,让我们走进科学享受科学的无限风采!相对比我生活在这个光明的社会是多么的幸福呀!

  今天,居委会阿姨送我一本书,书面叫《热血写春秋》,书里讲的都是老一辈革命家年轻的时候,为了革命事业,抛洒青春热血,争取胜利的故事,连续一天,我读完了书中的故事,深有感触,非常的敬佩这些革命家。

  这本《热血写春秋》是杨行退休老干部回忆的结晶,向我们生动地展现了老党员们为了新中国的成立所付出的光辉历程,他们是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的传承者,我们应用敬仰之心来学*他们博大的心胸和崇高的情怀,现在的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更应该向革命老同志学*。

  书中一个个小故事,虽然篇幅较短,文字也朴实无华,但让我身临其境般的感受到了那段峥嵘岁月的坎坷和艰辛,但也流露出老同志那种为革命“历经磨难志不衰,千锤百炼更坚强”的崇高精神。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傅爷爷的事迹,内容讲诉了:在**前夕,白色恐怖时期,他们这些年轻人勇敢地用歌声唤醒当时的人们,先让人们从精神上向往美好的生活,再用歌声来激起人们的斗志,听!“山那边呀好地方,一片稻田黄又黄,你要吃饭先做工呀,没人为你做牛羊。大鲤鱼呀满池塘,织青布,做衣裳,年年不会闹饥荒。”,通北路劳动公园僻静处,传来了一首让人听了暖洋洋的歌,原来中纺三机的积极分子在进行工协活动,竟充动地唱起这首歌。是啊,正如傅爷爷所说,这些青年是可爱的,无畏的,有活力而生机勃勃的。

  歌声给人一种活力,是黑暗中的`一书阳光,是窒息气候下一股凉爽的清风,是艰难困顿中的一丝希望。歌声指引着人们前进,正是这些故事,让我明白了:在困难面前,都不能灰心丧气,要努力想办法解决问题。就比如说我学写毛笔字吧!刚开始时就遇到过许多困难,比如:一写字就抖,笔画不对,字总写歪,还老被妈妈批评,我越写越没信心,多少次都想放弃,不学了,现在在老师的耐心教导下,也经过我自己的努力和不放弃,终于学会了写毛笔字,还得到老师的表扬,并从中找到学*的乐趣。

  让我们一起认真学*,刻苦钻研,克服困难,不辜负老一辈革命家对我们的期望!

  《圣殿春秋》是肯?福莱特用自己为世人称道的大师手法搭建的一座纸上“圣殿”。这本书中有着时代精神的反映、饱含对普通人的讴歌。正是书中那些在残酷封建制度下的*凡男女,撑起了历史的大厦,他们用勇气、奉献、奋斗与梦想构筑了历史。

  作为一部*实厚重的历史小说,《圣殿春秋》的最大看点就是复原以哥特大教堂的建设为核心的十二世纪欧洲宗教和动荡政局、生活的宏大画卷。而原著英文名The Pillars of the Earth的字面含义是“大地的支柱”。则契合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匠人是大地的支柱”这一主题。

  在以往的欧洲小说中,大教堂多是封建势力的隐喻。直到今天,每当我们走进一座中世纪哥特式石头教堂,每当我们仰视,目之所及的那些巍峨梁柱、轻盈拱顶、繁复雕饰和五彩玻璃,都使我们感受到历史的沧桑,感受到某种渐行渐远的精神的回响。

  肯?福莱特在年轻时走进彼得伯勒大教堂,情之所起,一发而不可收,参观大教堂成了他的爱好。在研究教堂建筑及其历史的过程中,肯?福莱特发现,居于陋室的人们建起了一座座富丽堂皇堪称传奇的建筑。他将小说中的主人公,建筑匠师汤姆的姓氏定为“Builder”(建设者)也应源于此。小说中,当修道院副院长问汤姆为什么要建大教堂,“他大着胆子说出真话:‘因为它很美’”。

  中世纪的人们为什么要耗费半个世纪的光阴建起英格兰第一座哥特式大教堂?这其中有王权、神权与人权的斗争,有工匠、教士、商人、贵族和骑士们的智慧、意志和劳动,大教堂是一砖一石、日复一日建成的,历史亦如是。

  书中有建筑匠师汤姆比尔德一家离合聚散,贵族出身的阿莲娜和理查姐弟东山再起,“女巫”艾伦和遗腹子杰克苦苦寻觅亲人被杀之谜,修道院副院长菲利普与沃伦主教的'长期较量,还有领主威廉?汉姆雷对阿莲娜美貌的垂涎及对其伯爵家业的巧取豪夺……在这五支线索中是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情节关系,整部书惊心动魄、险象环生、高潮迭起。让人读来不忍释卷。

  想起《作曲家》中唱的——每一句里的感慨都是现在……没几个人生下来不是天才……作曲家写一首我们一生最*凡的歌……作曲家告诉你爱的人你多真多深刻那种感觉应该是相通的。

  最后,特别喜欢书封上那句“做自己喜欢的事,直到世界为你改变”。期待中世纪三部曲的第二、第三部。

  当看到作者是肯·福特时,心里猜测,莫不又是一部惊悚悬疑的作品?毕竟,这位大师级别的作家,一次又一次的用作品奠定自己在此种写作风格上的地位。不多说,翻开……《圣殿春秋》此名在一定程度上也暗示了作品的些许主痕,圣殿——教堂,春秋——风云莫测,尔虞我诈,折射出中世纪令人深省的历史。作者统筹大局,以其敏锐而又富有感情的眼光去书写这篇巨著,可谓文学作品中的珍宝。

  汤姆,一位富有远大理想——要用自己的双手和思想去建造一座空前的教堂这样一个人。因为有梦,他放弃了安稳的日子,踏上了追求理想的道路。这在当时的背景下是十分难得的。无奈,他的才能无用武之地,直到遇到了伯乐——王桥修道院副院长菲利普修士。菲利普执着于信仰,决然想建造一座宏伟的教堂,以供更多的人有所追求。他们两个可谓志同道合,但建造一座教堂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有来自宗教,国家,领手及其他各方面的阻挠与压力,其实,他们都是为了利益,勾心斗角,欺压普通民众。正如威廉·汉姆雷,恶贯满盈的敌对势力,摧毁人的理想,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也正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但他也有自己的恐惧和各样的不安,着实悲矣!终究,邪恶终将尝到败果。

  除了汤姆,菲利普,威廉,作者也深刻刻画了沃尔这种趋名逐利,个人主义的神职人员,漂亮大胆追求爱情的艾伦,不屈命运,敢于反抗,独立的`阿莲娜等等…他们是社会的产物,也是作者精心的塑造。

  细细回想,作者用*凡的语言深刻揭露中世纪社会的本质,每个人的存在都不是偶然,每个人也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并不是每个人到最后都能拥有幸福,有人建造幸福,有人摧毁幸福,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拥有且追求理想便是幸福,纵然未逐成,但拥有便已美好。

  看了《热血写春秋》这本书之后,我感触很深,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战地医院的白衣天使》这篇文章,文中写了郭秀贞出生在苏北如东县华丰乡的农村,她在苏中后方医院中工作,在一次紧急撤退中,她背着一个伤员走,她背着独腿伤员正向河边准备上船时,由于力气小,一跤跌在了河滩上,腿疼得厉害,又害怕伤到伤员,急得眼自流。可是那位伤员不但没有哼一声,也没有责怪我,却反而安慰我:“小医务人员,没有关系,我不用你背啦!你扶我上船就行了!郭秀贞听了感动了好一阵子下定决心要学*老战士们勇敢顽强的`精神。在苏中后方医院中,还有一位令人无比敬佩的白衣天使,在苏中后方医院6队医务员朱彩同志被捕,敌人要她交出伤员的埋伏地点,对她使用各种酷刑,她咬紧牙关没有出卖伤员,敌人得不到她的口供,竟凶残地将她活埋。年*23岁!”

  读到这儿,大家一定感动极了吧!苏中后方医院的白衣天使们心中装着崇高的信仰,她们视死如归,朱彩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61年,但是她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苏中后方医院的白衣天使们你们高尚的医德医风令人佩服。我向你们致敬!

  接连几个星期终于把这部巨作读完,因为总有一些琐事,连不起整段的时间专心地读它,只是凑着零星的时间来。很惭愧地说这是第一次读这样的传说中的名著,以前总被人家称作好学生,其实连这样的作品都没读过,真是名不副实。因为一部好的作品可以把读者带回到那个环境,仿佛亲历作品小环境背后那的大时代和大时代下的氛围。《家春秋》这样的作品就是。封建宗法制度其实包含很多,但从这部作品中反映出,那些新青年们所反抗的主要还是封建制度中的婚姻包办、女子不进学堂、迷信中医,另外映射地反抗女子缠小脚、尊卑有别(阶级划分)而已。

  婚姻包办应当是封建制度中的典型,为那些新思想者所主要排斥,在作品中,似乎所有已婚的人都是婚姻包办制度的牺牲品,男主角觉新唯唯诺诺的一生,失掉了心爱的人梅、妻子瑞珏、还有喜欢的人惠,惠也在包办的婚姻中失掉了性命。而只有淑英最后是在有新思想的觉民和琴的帮助下逃出了包办婚姻的魔爪。的确,在那个年代婚姻包办确实也为一代有新思想的人所诟病,比如当代的***、鲁迅、胡适(虽然胡的包办婚姻一直走到最后)等等。

  女子不进学堂,封建大家庭总崇尚女子的三从四德,只要懂针织刺绣等女工,知书达礼便是上乘之大家闰秀,无须懂得知识,一来是学来无用武之地,二来是女子进了学堂总是不免抛头露面不合大家闰秀之范,稍微开明的家长还能请个先生来教教,否则则只能学学以后能看家的本领了。

  迷信中医,从现在的角度来看,推翻封建所有制度中,被牵连的中医应该是我们最痛心的一项,从以往信中不信西,到现在,不论小感冒还是大手术无一离不开西医,而我们的国粹却已寥人问津。而在作品中,脑膜炎的海儿,难产的瑞珏,妇科病转化成尿毒症的惠,肺炎的`枚,都成为迷信中医者手下的牺牲品。

  而作品对女子缠小脚,在接触新思想且被缠者心里的自卑,在未接触新思想且被缠者心里的自豪,在未被缠者心里的同情和庆幸,心态描写的淋漓尽致。

  在我看来归根结底,封建宗法制度无非是集决定权于家长,小辈和女人对任何事无权主张,哪怕是自己的事。他们反抗婚姻包办无非是在争取自己对爱情的选择权,反抗对女子的禁学,无非是把握自己对知识的渴望,他们争的是自己的发言权,争的是自己为自己做主的权利,如是而已。

  可反过来看我们现在,虽然可以为自己拥有的选择而高兴,不必对家长言听计从,但我们也知道,现的家长们的建议并不是旧思想和旧礼教下的独断专行,而是走过弯路而对现实的忠告,现在的我们大多不再屈服于家长,但却改头换面地屈服于现实了。

  读巴金老人的《家春秋》,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淡的语言,却以书中人物迥异的性格,牵住了读者的心,而不一样的性格也决定了他们绝然不一样的命运,一本书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家庭是一个社会的鲜明的代表。书中的三兄弟同出自一个家庭却有着不一样的性格和命运。老大觉新,从小就是长辈眼中的“宁馨儿”,乖巧、懂事、事事为别人着想,逆来顺受,默默地承受着命运安排给他的一切。听从长辈的安排放下了学业继承家业,放下了青梅竹马的感情娶了长辈给选的媳妇,最终他所爱的人死的死,散的散。每次读这本书读到觉新的时候都感觉心里发闷,看完后往往要伸伸地吐一口气,为他的隐忍、窝囊,心里不喜欢这个人物,却又一次次地为他牵挂。老二觉民是一个不为旧势力屈服的青年,为了自己的感情跟这个旧家庭顽强地斗争着,最终获得了自己的幸福。老三觉慧是一个典型的新青年,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必须会过去,旧制度必须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老大和他的两个兄弟就像是两条*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一样的道路。

  《家春秋》让我们看到那个时代不一样性格的人物内心苦苦的挣扎,努力抗争的迎来了温暖的春天,懦弱、畏缩的被旧势力冰冻。

  巴金的《家春秋》再一次偶然的进入我的脑海。家春秋带我走进了那个黑暗的社会。

  一个封建家庭的衰败,一个觉醒的呼唤,一个*代的缩影,家春秋为你我打开了一扇理解的大门。旧社会的转变情景展开在我们的眼前。

  觉慧、觉英的成功出逃,意味着他们突破世俗的观念,寻找属于他们的梦,上海的生活固不好过,但他们的生活总比觉新强百倍甚至千倍。觉新的退让,换来的是无尽的痛苦,无休止的折磨。因他的爷爷的希望,他屈服于旧社会的封建思想,放弃了梅的爱情,与他温柔的妻子钰结了婚,虽然婚后他过了一段幸福美满的生活,海儿的出生更让他感到生活的希望。生活并没有给他太多的眷顾,爷爷的死亡,妻子的临盆,血光之灾的迷信,一切让他痛不欲生,生活的绝望再一次袭击了他。二儿的出生,妻子的死亡让他陷入了绝境。幸亏还有海儿的陪伴,他并没有彻底绝望,他把海儿当成他生活的动力,他希望为海儿创造一个明朗的未来。命运的捉弄,让他逐步走向黑暗。海儿离他而去,所有人都为他感到伤心。觉慧再也受不了这个腐朽的家庭,他决心要离开了。梅的死亡,蕙表妹的成亲与死亡,枚表弟的死都让他的心在流血,商场的失火让他也认清了现实。院子的出让让这个家彻底分开了,他觉醒了,他离开了那个让他痛苦的旧思想。

  一切的痛苦来源于旧社会的封建思想的麻痹。*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各国争相改革,工业革命改进了生产力,资本的急需与产品的倾销让列强看中了中国这个地大物博、工业落后的国家。随着列强的入侵,新思想也爆发了。

  觉民、觉慧、琴的加入,报社焕发出无尽的生机。虽然他们的第一个报社夭折了,但他们并没有放弃。第二个报社获得了成功,还如、觉民等人的努力并没有白费。科学的思想激励着他们大步前进,幸福的鼓声敲响在前方,他们向未来出发。

  觉慧参加了革命,上海是他抱负的天堂,他认识到科学的伟大力量,他的思想为他的哥哥觉民提供了进步的空间。琴与觉民的爱情让所有人羡慕,剑明默默无声的爱也让我们这群处在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感到悲伤。鸣凤的爱更让我们感到无比的痛苦,她的爱感动着我们,不是吗?

  科学的思想冲击了腐朽的旧思想。科学在不断发展,思想也随之不断进步。我们处在新世纪要担负起振兴中华的重任,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学*科学知识,更新我们的思想,绝不落后于科学的步伐。我们要用最新的科技,最新的知识来创造未来的生活。生活需我们进一步创造和改善,我们需进一步改善的生活。科学为我们打开大门,让我们走*科学,享受科学的风采。

  《家春秋》是一部值得我们阅读的小说,在里面你会体悟到民国年间的社会风气,感受社会的腐败。你更可能领悟到吃人的礼教的内涵,科学会为你憎恨那些不合理礼教。

  科学的社会需要会科学学*的人才,让我们在科学的太空中遨游吧!

  “信步三百米甬道,阅历五千年沧桑”,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而那些经典的书籍更是令我震撼,无关别的原因,只因它传承下来的道理深深的刻在中华儿女的骨子里。

  而我最喜爱也最有感触的当属经典《吕氏春秋》。

  《吕氏春秋》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此书以道家思想为主干,融合各家学说,很明显,吕不韦想以此作为大一统后的意识形态。但是吕不韦就算再厉害他也不是神,他不会料到后来执政的秦始皇“焚书坑儒”并选择了法家思想,使包括道家在内的诸子百家全部受挫。起初,我对它没有什么兴趣,只是在看到《爱情公寓》中吕子乔嘴里老是挂叨着“吕氏春秋有云”这几个字,这让我不禁好奇,这本书到底是啥?于是,我上网了解了这本书,而我对它的兴趣也源于这一刻......

  《吕氏春秋》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内容驳杂,有儒、道、墨、法、兵、农、纵横、阴阳家等各家思想。虽说在内容上颇杂,但在组织上并非没有系统,编著上并非没有理论,内容上也并非没有体系。正如该书《用众》篇所说:“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吕氏春秋》的编著目的显然也是为了集各家之精华,成一家之思想,那就是以道家思想为主干,融合各家学说。据吕不韦说,此书对各家思想的去取完全是从客观出发,对各家都抱公正的态度,并一视同仁的。

  也许有人会问:“你说《吕氏春秋》有云,那它到底云啥?”想知道?我们一起往下看好了。

  云一:尊师

  尊敬老师,是我们学生主要学*的第一件大事,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日之师,终身为父。”这句话可以告诉我们,中国人对老师的位置是看的那么重。

  《吕氏春秋》有云:“事师之犹事父也”“疾学在于尊师”“尊师则不论其贵贱贫富矣”,对待老师要像对待自己的父亲一样,如果你想要学的好,就要学会尊敬师长,不论他是贵贱贫富,你都要尊重他。以上三句话出自《吕氏春秋劝学》,这三句话无一不告诉我们要尊重我们的老师,尊师是中华的传统,老师,就像长明的灯,点燃了自己,照亮了每一位学生。尊敬老师,认真听好每一节课,是对老师艰苦劳动的最大尊重,也是我们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然而,日常生活中我们真正做到尊师敬长了吗?在路上你看到老师你会微笑的和老师打招呼吗?课堂上你是在认真听老师讲课而不是在搞小动作吗?当老师批评你让你不满的时候你是否有想过是谁在挑灯改作业?而我只想说的是,尊重老师不是说说而已。

  云二:行孝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中华儿女自小就知道长大后要孝顺父母,《吕氏春秋》有云:“民之本教曰孝,其行孝曰养。父母既没,敬行其身,无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乐自顺此生也,刑自逆此作也。”听到这三句话,你是否会想到背着父亲上学的李勇,辞官照顾祖母的李密,亦或是卧冰求鲤的王祥?乌鸦反哺,其行为孝,父母养子,子不待之,实为不孝。我们一天天长大,父母却一天天变老,看着他们的头发一根根变白,你是否会想起有多少个日夜,他们在你失意时给你鼓励,在你痛苦时给你温暖,在你最需要爱的时候给了你家的港湾,为你遮风挡雨,为你不辞辛苦,为你付出了他们的容颜,为你操劳到驼背……

  我的一个同学总在我们面前说她的父母怎么怎么样,怎么唠叨她,其实我想说的'是,父母唠叨是为了我们好,你永远不知道他们到底为你付出了多少,别等到他们老了才知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所以,孝顺父母,无需大作为,小事就好,我们要延续这个传统。

  云三:廉洁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合集10篇(扩展7)

——旅行读后感合集10篇

  尼尔斯原来是一个淘气,不爱护小动物,不爱学*的孩子,但是通过这次旅行,他变得爱护小动物,机智,正义。

  *时如果我们遇到困难,都是父母帮助我们,我们现在应该多学一点方法在困难来临学会自己解决。尼尔斯有爱护动物的勇气,听说西尔莱被抓走了,尼尔斯冒着可能被人发现的.危险到村庄里拿来小刀撬开了笼子救出了西尔莱。莫顿因为帮助尼尔斯,被抓去了,他为了救莫顿当着女主人的面用小刀割断了绳子,救出了莫顿。

  记得有一次我在攀岩,看着那么高的岩石,我很害怕,我大声地对妈妈说:“我不爬了。”听妈妈说:“可以,但是你必须自己下来。”后来我决定勇敢的爬上去,最后我成功了。

  狐狸斯尔密到村子里找到了尼尔斯,尼尔斯到狗屋里,偷偷把狗的链子解开,让狗再三警告狐狸,可是狐狸不听,狗扑上去咬住了狐狸的脖子。在狗的帮助下尼尔斯成功脱险。在*时,如果我遇到这样的困难,可能会慌不择路,而这样往往会更难成功脱险,遇到危险应该像尼尔斯这样淡定,想出一个好办法。

  老鹰高尔果说只有让杀了莫顿,才能恢复原形,他没有这样做,也许他感动了精灵,咒语解除了。

  我小时候在姥姥家的小区里和妹妹玩,我们正在赛跑,可两只讨厌的狗却分别朝我们追来,我吓坏了,我拼命地向姥姥那里跑,可是路太远,狗用更快地速度向我追来,回想这件事,我觉得我应该慢慢走过去,也许这样狗就不会追我们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该爱护小动物,用智慧去帮助更多的人。什么时候都不能背弃友情,因为没有友情,是最可怜最孤独的,没有友情是一片荒野。

  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黄蓓佳阿姨写的《小船,小船》和《亲亲我的妈妈》,还有辫子姐姐写的《神奇女生祝如愿》……但我最喜欢的就要数瑞典作家拉格洛芙写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啦!

  这本书是讲一个不爱学*、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精灵,而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精灵。他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野鹅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成为了一个好孩子。

  尼尔斯是一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孩子,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他。他以前经常欺负小动物,经过了这次长途旅行,尼尔斯和小动物们互相帮助,克服了重重困难。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和它们和睦相处,可是我在公园里却经常看见有小朋友捉蜻蜓用绳子绑住它的脚来玩弄它;看见有小朋友捉蝴蝶装在瓶子里把它闷死;还看见有小朋友捉蜗牛来赛跑……我看了都心疼。如果我能听懂动物的语言知道动物在想些什么,我就会去问问小动物们有什么感受,然后再告诉小伙伴们,让他们不要伤害小动物们。

  假如我也能像尼尔斯一样有一次神奇的长途旅行就好了!因为,这样能增长许多见识,还能更加地了解动物。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童话故事。是世界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巨著。

  故事写的是一个调皮、捣蛋、懒惰、粗野的.小男孩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一个小人儿以后,骑鹅跟大雁们周游瑞典各地,经历了很多困难和危险,做了许多好事,最后又变回原形,成为了一个善良、勇敢、正直的好孩子的故事。

  我很喜欢这本童话故事,这本童话故事中讲了很多个有趣的小故事。不仅尼尔斯在旅行中收获了很多,我也收获了很多。尼尔斯收获了勇敢和大雁们的信任,我懂得了任何事情都要勇敢面对。为了救从天上落下来的灰雁,及时医治好了她,尼尔斯获得了善良,我懂得了要有爱心,多帮助别人。为了打败总是欺负山羊的狐狸,尼尔斯获得了正义,我懂得了要有正义感。尼尔斯发现了一个农庄,里面只有一头牛和女主人,女主人的孙子都走了,她的生活就没有意义了,尼尔斯获得了感恩,我懂得了要孝顺父母。为了不让狐狸欺负大雁,尼尔斯再次打败了狐狸,尼尔斯获得了智慧,我懂得了要用聪明的办法应对坏人。为了变回人,尼尔斯经受了与大学生交换人生的考验,尼尔斯获得了义气,我懂得了不能背叛朋友。

  我真想像尼尔斯一样骑上大白鹅周游世界各地,来一段惊险、刺激的旅行!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最负盛名的作品。主要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儿尼尔斯,被小精灵变小之后与雄鹅莫顿旅行的故事。

  尼尔斯不爱学*,喜欢捣乱,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精灵给变小了。无助之下,骑在了一只雄鹅莫顿身上,可雄鹅说自己要去拉普兰,尼尔斯便于雁群一起飞往拉普兰。在路上,尼尔斯帮雁群摆脱掉了狐狸斯密尔,还帮助了古堡里的黑老鼠,他还救了好几次雁群,救了受伤的小灰雁邓芬。终于经过千辛万苦,回到了家,见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也变回了正常人。在雁群的帮助下,知道了家的温暖,也懂得了要尊重小动物。

  这本书将勤劳,善良,助人为乐,勇敢等许多美好的品质融入进了精彩的.故事当中。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做人要有爱心,有多多帮助别人;我们要勇敢,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帮助需要的人;我们要有智慧,在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开动脑筋,从别的方面再想一想看有没有解决方法。我们要有责任心,坚持尽力把事情做好。

  不过我感觉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要爱护小动物,保护大自然。我们不能虐待小动物,要像对待人一样对待他。请大家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小动物,每天遭人们嘲笑,遭人们毒打,心里肯定不好受。我们要让他们有一个美好的家园,不论是植物还是动物,都是有生命的。无论是谁,都有自己的感受,只要你善待它,你就能与他成为朋友,人类和动物是*等的,我们应该与他们和睦相处,让地球变成一个幸福和睦的大家园。

  故事中的阿卡说过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人类把整个大地占为己有了,这是霸道的行为。”我希望人类能有点良知,爱护小动物,为他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何乐而不为呢?

  这是一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作者是瑞典的拉格洛夫。

  正如书签上所写,它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儿童文学作品。我觉得作者确实写得很好啊,想象力丰富极了(反正比我能耐多了)。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小男孩尼尔斯?豪格森斯如何变小,大雄鹅莫顿如何跟随雁群,狐狸斯密尔欺负雁群,它们是怎样认识小灰雁邓芬……

  这次意外的旅行,使尼尔斯从一个喜欢捣乱﹑不爱护动物的小男孩变成一个有点调皮﹑又爱护小动物的男孩。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爱护﹑保护小动物,要做个乖孩子(但同时也不要忘记活泼﹑开朗),不是吗?

  作者把自己也融入到作品里去,让自己“亲眼见到”尼尔斯,并“了解”他的.旅程中发生过什么事。刚好作者也准备写东西,就把尼尔斯的故事给写了进去,想象力不是一般的好。

  尼尔斯所做的一件事让我惊奇不已。莫顿一开始不适应长途飞行,就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尼尔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抬到水边,并把他的嘴放到了水里。莫顿开始“咕咚咕咚”地喝水,慢慢地,它缓过来了。它知道是尼尔斯救了它,就叼了一条鱼送给了小主人。一个爱欺负动物的男孩第一次知道爱护它们,不容易!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除了要学会自我保护,还要学会爱护他人,要做一个机智、善良的小孩!

  我觉得尼尔斯很乐于助人,虽然他很调皮,但是他很聪明、可爱。除了他之外,大雁阿卡和老鹰高尔果也是两只可爱的鸟。

  这本书真的超有趣,你也来看看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最负盛名的作品。主要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儿尼尔斯,被小精灵变小之后与雄鹅莫顿旅行的故事。

  尼尔斯不爱学*,喜欢捣乱,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精灵给变小了。无助之下,骑在了一只雄鹅莫顿身上,可雄鹅说自己要去拉普兰,尼尔斯便于雁群一起飞往拉普兰。在路上,尼尔斯帮雁群摆脱掉了狐狸斯密尔,还帮助了古堡里的黑老鼠,他还救了好几次雁群,救了受伤的小灰雁邓芬。终于经过千辛万苦,回到了家,见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也变回了正常人。在雁群的帮助下,知道了家的温暖,也懂得了要尊重小动物。

  这本书将勤劳,善良,助人为乐,勇敢等许多美好的品质融入进了精彩的故事当中。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做人要有爱心,有多多帮助别人;我们要勇敢,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帮助需要的人;我们要有智慧,在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开动脑筋,从别的方面再想一想看有没有解决方法。我们要有责任心,坚持尽力把事情做好。

  不过我感觉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要爱护小动物,保护大自然。我们不能虐待小动物,要像对待人一样对待他。请大家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小动物,每天遭人们嘲笑,遭人们毒打,心里肯定不好受。我们要让他们有一个美好的.家园,不论是植物还是动物,都是有生命的。无论是谁,都有自己的感受,只要你善待它,你就能与他成为朋友,人类和动物是*等的,我们应该与他们和睦相处,让地球变成一个幸福和睦的大家园。

  故事中的阿卡说过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人类把整个大地占为己有了,这是霸道的行为。”我希望人类能有点良知,爱护小动物,为他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何乐而不为呢?

  我看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一个童话故事,主要讲了尼尔斯霍尔哥松的爸爸有一天要去教堂,他叫尼尔斯看书的第十三页。尼尔斯闲不住脚,就在房间你走来走去,突然他发现妈妈的衣柜是开着的,他跑过去看原来是一只小精灵,小精灵说: ”你把我放了我会给你一枚金币。”结果因为尼尔斯不讲信用被变成了一个小人。当他走出房间所有的小动物骂他、嘲笑他、打他。当他走到了一只公鹅身旁,听见公鹅马丁,要与其他野鹅一起飞向拉普兰特去,他拉住马丁的.脖子,不要马丁飞,但是他完全忘了他是那么的轻那么的小,马丁飞上天了尼尔 斯 费了好大的劲才爬上马丁的背,好久他才赶往底下望,他们真在农庄上空盘旋。就这样他们飞上了一个小岛,野鹅问:“你是谁?”尼尔斯说:“我是人类。”野鹅很快往后退了一步一起说:“这里不能有人类出现!”但最后想他精神疲惫不堪再加上他是那么小,最后还是让他留了下来。

  一个月后,他宁愿不再变回人类,因为只有现在他才有真正的伙伴。三个月过后她开始想家了,他想爸爸、妈妈、鸡、鹅、猪,还有他的小床。他四处闲走,只听见两只猫头鹰在说话一只猫头鹰说:“你知道尼尔斯吗?”另一只猫头鹰说:“就是被施了魔法的小男孩吗?”另一只又说:“是的,只要他能把马丁安全送回家,他就能复原了。”

  就这样,他开始了冒险。尼尔斯遇到了狐狸、乌鸦、熊、老鹰,还有马丁失踪等等事以后。这个男孩回到了农庄恢复了人的样子,最重要的是在这八个月的时间里学到了做人的品德。

  我看完了着本书我要讲信用、爱护动物、不欺负弱小的品质。我还学会了,要想和别人交朋友,就要善待别人别人才会与你交朋友。

  假期里,我读了许多课外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要数《骑鹅旅行记》了。书中有两个十分可爱的主人公:一个是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的尼尔斯,一个是莫顿,一只会飞的鹅。没想到家鹅莫顿竟带着尼尔斯神奇地飞上了天空,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一路上尼尔斯识破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里逃了出来,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打败了灰田鼠兵团,就了灰雁邓芬和小松鼠……他们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克服种种困难,终于来到了拉伯兰。

  后来,尼尔斯回到家,救了家鹅莫顿一家,他干的这些好事情,把小精灵给感动了,于是尼尔斯又变成了人类。

  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爱帮助别人的好孩子,帮助别人是最快乐的。

  如果有一种可能,我多想和勇敢调皮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旅行。去那里看看一颗颗高大挺拔的'大树,听听那小鸟清脆的叫声。我要带上好多好多的种子,让可爱的小鸟们帮我一起去播撒,让整个森林变成花的世界,我要给小鸟和小动物们带去猎人警报器,只要猎人一来森林里就会发出警报,小动物们就会躲起来、让猎人什么也捉不到,让动物们每天都开开心心的生活在自己的大家园里。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会十分愿意的,我要去帮助更多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尼尔斯原来是一个淘气,不爱护小动物,不爱学*的孩子,但是通过这次旅行,他变得爱护小动物,机智,正义。

  *时如果我们遇到困难,都是父母帮助我们,我们现在应该多学一点方法在困难来临学会自己解决。尼尔斯有爱护动物的勇气,听说西尔莱被抓走了,尼尔斯冒着可能被人发现的危险到村庄里拿来小刀撬开了笼子救出了西尔莱。莫顿因为帮助尼尔斯,被抓去了,他为了救莫顿当着女主人的面用小刀割断了绳子,救出了莫顿。

  记得有一次我在攀岩,看着那么高的岩石,我很害怕,我大声地对妈妈说:“我不爬了。”听妈妈说:“可以,但是你必须自己下来。”后来我决定勇敢的爬上去,最后我成功了。

  狐狸斯尔密到村子里找到了尼尔斯,尼尔斯到狗屋里,偷偷把狗的`链子解开,让狗再三警告狐狸,可是狐狸不听,狗扑上去咬住了狐狸的脖子。在狗的帮助下尼尔斯成功脱险。在*时,如果我遇到这样的困难,可能会慌不择路,而这样往往会更难成功脱险,遇到危险应该像尼尔斯这样淡定,想出一个好办法。

  老鹰高尔果说只有让杀了莫顿,才能恢复原形,他没有这样做,也许他感动了精灵,咒语解除了。

  我小时候在姥姥家的小区里和妹妹玩,我们正在赛跑,可两只讨厌的狗却分别朝我们追来,我吓坏了,我拼命地向姥姥那里跑,可是路太远,狗用更快地速度向我追来,回想这件事,我觉得我应该慢慢走过去,也许这样狗就不会追我们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该爱护小动物,用智慧去帮助更多的人。什么时候都不能背弃友情,因为没有友情,是最可怜最孤独的,没有友情是一片荒野。

  你一定听说过《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吧?它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一部童话,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一部风靡全球的著作。翻开这本书,我不由得被书中扣人心弦的情节深深吸引,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

  书中主要描写了一个十四岁男孩——尼尔斯骑鹅旅行的有趣经历。尼尔斯是一个非常调皮、喜欢恶作剧的孩子,经常欺负家里的小动物。一个小精灵为了惩罚他,把他变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人儿。从此,尼尔斯和一只叫莫顿的鹅跟随迁徙的大雁群开始了周游瑞典的旅行。在旅行途中,尼尔斯克服种种艰难险阻,勇敢地同恶势力作斗争,热心帮助别人,在旅途中做过的好事数不胜数,因此得到大雁群的领班啊卡和各种动物的尊敬。尼尔斯终于明白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由一个成天欺负小动物、爱胡闹的捣蛋鬼成长为一个乐于助人、关心动物的好孩子。回到家后,他凭借自己的爱心恢复了原形。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颇深。细细品味书中的道理,这个充满趣味的`童话不正是在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心存善意,学会尊重他人,热心帮助别人,才能成为一个受人爱戴的人。

  看着这本书,就像在品一壶好茶。尼尔斯的旅行过程多么神奇而美妙啊,我不禁也想和他一起骑着鹅翱翔在蓝天白云之间,一起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向人间播撒爱的种子。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合集10篇(扩展8)

——调皮的日子作文合集五篇

  我是个娴雅聪明的小姑娘,调皮的'事儿非常少,如果有得话,便是那一次捉蝴蝶的历经。

  那一天,母亲出来做事,把我一个人丢在家里。一个想法从脑中闪出,捉蝴蝶去!激动的我着手一个捕虫网,奔向了楼底下的小院子。院子里有一个草地,种了几株树,也有很多不知名的盛开的花,有一些蝴蝶和虫类绕着花朵飞着。

  忽然,一只全身上下嫩白的蝴蝶从眼下掠过,我心中欣喜,坏主意冒上心中:哈哈哈,抓住它!我牢牢地地盯住那只“新手”,恨不能马上抓住它。我轻手轻脚地走以往,捕虫网一挥,蝴蝶被吓退了。因为我没坐稳,摔了个“嘴啃泥”。

  我仰头一看,蝴蝶呢?原先它落在了一盆花上呀!我又再度悄悄的走以往,猛然一扑,“喀嚓”一声,花盆倒了。我顾不上梳理花盆,又急急忙忙冲向了“新手”,拿手用劲一抓,那蝴蝶奸诈得很呢!扑闪了两下羽翼,又飞走。我急得火冒三丈,猛然一踢脚线边的花盆,哎哟,没救,碎啦!见到粉碎的花盆,我心中怒气消下来了点。等着我醒过来时,才知道自身闯了祸事。想到蝴蝶时,急得直喘粗气,脸色发白,心里很是不甘心!

  这时候妈妈回来了,见到全身泥土的我与周边粉碎的花盆,不由自主惊恐万状,连忙将我带回去,并严格警示我——下不为例!

  如今,我再想一想那时候的事儿,觉得十分好笑,可这调皮的事又填满着那时候的愚昧与纯真,只愿这种童年的调皮追忆始终留到我的心里……

  《调皮的日子》这是秦文君的儿童小说中的一本。

  或许像我这样的年龄应该看些发人深省的书,如世界名著之类。但一面对那庞大的名著和密密麻麻的字,不知为何脑袋总有些隐隐作痛。虽然也曾看过些名著,也明自那都是些精典之作,文学道诣都登峰造极,但仍无法真正爱上那些书。

  接触秦文君的书是从《男孩贾里》开始,我特别喜欢的写作风格,那种童趣从字里行间蹦蹦跳跳地出来,令人陶醉其中。

  《调皮的日子》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一翻开书,自己就彷佛回到了童年时代。那也许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没有学*的压力,没有生活的.烦恼,一切都那么自然、纯真、美好。世界的一切央我眼中都是透明的色彩,没有仿浊,没有复杂。而在那些调皮的日子里,每时每刻都侵没在快乐,甜蜜中。即使是偶尔的不愉快,也不会流下阴影,而是成了现在有趣的回忆。也许这些就是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告别了童年时代的我,再也找不回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了。人总是在得到一些东西时,也在不经意间丢失了一些东西,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于是,我有时会莫名的忧郁,莫名的悲伤。

  可是在这些充满童真的小说里,突然发现有些东西必真的会一去不返。“调皮的日子”不一定只出现在童年时代里。只要拥有一颗永远不老的童心,只要保留自己那透明的纯真的心态,“调皮的日子”就会永远陪伴着你。 也许以后我会爱上名著,但我不会改变对秦文君小说的喜爱,即使那时我已经是个满口假牙的老婆婆了。

  《调皮的日子》这是秦文君的儿童小说中的一本。

  或许像我这样的年龄应该看些发人深省的书,如世界名著之类。但一面对那庞大的名著和密密麻麻的字,不知为何脑袋总有些隐隐作痛。虽然也曾看过些名著,也明自那都是些精典之作,文学道诣都登峰造极,但仍无法真正爱上那些书。

  接触秦文君的书是从《男孩贾里》开始,我特别喜欢的写作风格,那种童趣从字里行间蹦蹦跳跳地出来,令人陶醉其中。

  《调皮的日子》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一翻开书,自己就彷佛回到了童年时代。那也许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没有学*的压力,没有生活的烦恼,一切都那么自然、纯真、美好。世界的一切央我眼中都是透明的色彩,没有仿浊,没有复杂。而在那些调皮的日子里,每时每刻都侵没在快乐,甜蜜中。即使是偶尔的不愉快,也不会流下阴影,而是成了现在有趣的回忆。也许这些就是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告别了童年时代的我,再也找不回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了。人总是在得到一些东西时,也在不经意间丢失了一些东西,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于是,我有时会莫名的忧郁,莫名的悲伤。

  可是在这些充满童真的小说里,突然发现有些东西必真的会一去不返。“调皮的日子”不一定只出现在童年时代里。只要拥有一颗永远不老的童心,只要保留自己那透明的纯真的心态,“调皮的日子”就会永远陪伴着你。 也许以后我会爱上名著,但我不会改变对秦文君小说的喜爱,即使那时我已经是个满口假牙的老婆婆了。

  我虽然是个小女孩,表面上文文静静的,但有时候还是挺调皮的,这一面我轻易不愿意“暴露”哦!

  记得有一天,爸爸妈妈临时出去办事了。“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我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冰箱前,拿出一根我最爱吃的冰淇淋吃了起来,要知道,刚才爸妈在的时候我已经吃了一根了,妈妈怕我着凉,所以不允许我再“贪吃”。现在妈妈不在,那还不是我说了算?

  冰淇淋一放进嘴里,立刻一丝丝清凉直奔舌尖、喉间……十分凉爽,十分舒适。这样的美味有谁会放过呢?不一会一根冰淇淋就被我“消灭”了。接着我又盘算着,乘着这个好机会,一定要好好的吃上一顿啊!于是,我又从冰箱里拿出了一根……就这样,不知不觉三根冰淇淋下了肚,我这时才意识到要赶快住嘴了。

  突然,家里的门铃响了,啊!是爸爸妈妈回来了!我给他们开完门,便飞快地跑回自已的房间,假装看起书来,因为毕竟有点心虚,不想在爸爸妈妈面前露出任何马脚。我耳朵时刻关注着外面的动静,听到妈妈打开冰箱的声音,我顿时紧张得满头是汗,心跳也加速了……毫无疑问,我偷吃冰淇淋的事还是“暴露”了,妈妈严厉地批评了我几句,并警告我一个月内不许再吃冰淇淋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哪能忍受的了呢?可是我也只好自认倒霉了!唉!都是贪嘴惹的祸呀!

  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我会又紧张,又觉得好笑,各种心情都有……

  有一天,妈妈出去买菜,爸爸要去办公室加班,他们吩咐我在家要乖乖的,不要玩电,玩煤气灶什么的,要在家好好练毛笔字。他们临走之前,还给我倒了一杯温水。

  我在家没人看管,我也没有写几个字就去玩了。一转身,一下子打翻了磨盘。我想怎么办呢?要不我用毛笔涂一涂,或许是个不错的主意呢!想着我就开始行动了。

  我用毛笔沾了一点墨水,这里涂涂,那里抹抹。很快地板上黑得不能看了。我又想,妈妈给我倒的一杯水,正好也凉了。我灵机一动,把水往地上一洒,“哗”的一下,地上的黑色墨水变成了浅一点的黑色。我可开心了,接了一杯又一杯的水,“哗哗”地往地上浇,黑色越来越浅,可是我没有想到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地上的水变得更多了!正巧,我在厕所旁边,厕所的地*面比其他地方第一个台阶,水就往厕所流了,连厕所的垃圾桶和盆子……什么都漂起来了。

  最后我实在不知道怎么收场了,又用最浓的墨在镜子上画了一个小人,镜面上,墨水往下流淌,就像变成了一个“血淋淋”的小人了……

  又过了一会儿,爸爸和妈妈回到家,看到家里成了这个死样子,大吼道:“家里发生什么了?”我又想笑又紧张,不知道如何是好。

  爸爸妈妈没办法,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清理,他们只要自己干了起来。妈妈把外面打扫干净之后,到了厕所,看到了“血淋淋”的小人,差一点吓出了“心脏病”。

  这是我的调皮经历,怎么样,看我的样子没想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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