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皮的日子读后感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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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1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会让你哈哈大笑。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叫朱多星,他还有另一个值得骄傲的名字"智多星".他有一隻可爱的猫"朱**"--小名"臭美",可是,朱**在听完好好姑妈(朱多星的姑妈)的一句话后便离家出走了 ,它到底去了哪裡?我的心中充满了疑问,还很担心它。

  朱多星有一个好好姑妈,一个笨蛋姑父,一个小傻弟弟,还有一隻可爱的小狗宝贝蛋,还有许多同学曹小娇、张潇洒、林第一。后来,他们认识了一个代号"星期一"的女孩,得知她的名字叫金妞,金妞生了一种病,很难治。朱多星的爷爷是医生,朱多星写了一封信给了他爷爷,没想到,爷爷居然回了一封很难理解的信,像古文。

  暑假,他们要去朱多星的爷爷家了,想带上金妞,可是没有船票。朱多星没有放弃,他把他著名的蟋蟀"蟋蟀大仙"卖给了张潇洒,换到了船票。终于,他们出发了,幸运的是他们在船上找到了日思夜想的朱**,我真替他们高兴呀!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一定能成功!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2

  这段时间,我看了一本书叫《调皮的日子》。里面的主角是朱多星,很多人叫他智多星,他有一个表弟叫小沙。他有个姑妈叫朱好好,姑父叫朱坏坏。他的姑妈是个胖女人,一心想有人比她更胖。他的姑父是个牙医,他给别人拔牙,别人都很怕他,他是一个不太懂小孩心理的牙医。有一次,他给小沙拔牙差点拔断了。智多星有两个很好的.朋友,一个叫林第一,他考试总是倒数第一,但他看电视是第一,对电视节目很熟悉,他天天都看很长时间的电视;还有一个朋友叫张潇洒,他其实一点也不潇洒,胆小如鼠,他还很爱搞恶作剧。

  他的老师姓洪,很喜欢穿绿裙子。我看了这本书觉得很有趣,写得很生动、很精彩,人物很可爱,很调皮,那些故事就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插图也很有趣,我很喜欢。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3

  这几个星期,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调皮的日子》。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聪明顽皮的朱多星,有点娇气的小沙,贪玩的林第一。

  有一次,他们不约而同都得了咳嗽病,贪玩的林第一为了逃避期中考试假装咳嗽,可一听老师说身体不好就别去郊游,他的咳嗽马上就好了。

  还有一次,朱多星亲眼看见王老师从沙坑里挖出一只金灿灿的戒指,朱多星把这件事告诉小沙他们,他们三个听了说:“淘金去。”他们跑到沙坑开始挖,最后挖到十七颗鹅卵石、两根断鞋带,还有一只发夹、一根断钉。

  谁也没想到,正巧卫生老师来检查个人卫生,落了个卫生不及格。后来才知道那只戒指是王老师在跳远时掉进去的'。

  这本书告诉我:不要装生病和看见别人交好运自己也去做,结果还是你倒霉。不要学*朱多星那样顽皮、小沙那样贪财和林第一那样贪玩。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无论做什么事要勇于实践,并且学会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4

  这几天我终于把《调皮的日子》读完了,内容十分精彩。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触,那就是――调皮。这本书讲了一个特殊家庭的生活故事,抒发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写出了孩子们的顽皮可爱和大人们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朱多星,描写朱多星的生活日记。

  朱多星和小沙的`班里有一个叫林第一的同学,他每次考试都考全班倒数第一,但他每天看电视至少8小时,把电视节目是背得滚瓜烂熟。每当朱多星打电话问他哪个频道马上就有好节目看,他肯定可以说出来。林第一家的电话号码也很奇特是:74747744。一连串的说起来像“气死”。我认为,像林第一这样一心二用边看电视边做作业成绩肯定不会好,所以做什么事都要全神贯注,一心一意,聚精会神,专心致志。

  《调皮的日子》这本书每一个故事都体现了一个小男孩调皮的生活,让我感受到童年的快乐,顽皮是每个小孩的天性,一个人有了顽皮的性格,才会感受到童年的快乐,体会到了人生的真理,让我在生活困难面前以一些调皮的小性子来挑战困难。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5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朱多星的男孩和他的亲戚朋友们的故事。

  他有一只叫朱**的猫,可是他的猫离家出走了,他和表弟小沙一起在寻找猫,最终还是没有找到。

  他的姑妈是一个超级胖子,姑父是一个超级瘦子。姑妈一天到晚地笑,没有愁眉苦脸的时候。姑父心地不坏,就是不懂孩子们的心思。

  小沙也是个调皮的孩子,他很不遵守规矩,小沙的坏*惯传到了姑父的.耳朵里。星期天,姑父罚小沙坐在凳子上一动也不能动,可是小沙哪里坐得住呀,他还把手指甲给磨*了呢!

  朱多星班的林第一是个电视小子,对电视非常精通,有时候他连广告时间都能说得一清二楚。朱多星觉得给他取名叫第一真是太适合了,因为他每次考试都考倒数第一。

  这本书里还有好多好多有趣的人物,有绿衣服老师、胆小如鼠的张潇洒、名字听起来像小妖的曹小娇……

  我觉得对他们来说这真是一段调皮的日子,他们过得多快乐呀!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6

  我家有许许多多本书,但我最喜欢的是秦文君老师写的《调皮的日子》。这本书由多个不同的故事编成,内容精彩生动,妙趣横生,让人百看不厌。

  在这本书里面,有聪明调皮的主人公朱多星,有娇气任性的表弟小沙,有又胖又爱面子的马大大,还有温柔善良的金妞……故事就是讲述在他们身上发生的种种趣事。其中,最让我深受启发的是“大海航行”这个故事,因为朱多星和表弟小沙为了寻找丢失的小猫朱**,认识了生心脏病的金妞,为了帮助金妞治病,他们开始了去爷爷家的一段奇幻之旅。期间,他们认识了小女孩儿茉莉,还有包子和年糕两兄弟,在包子、年糕兄弟俩的带领下,孩子们拥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真趣宝地——紫苜蓿农场。在那里,孩子们抛开一切压力,享受着快乐和轻松,他们举行了舞会,童年的想象总是色彩缤纷,他们把自己想象成勇士、公主、舞星……正因为这无穷的快乐,金妞的病情奇迹般地好转了。在这些人物当中,我最喜欢金妞,因为她生这么严重的病,依然那么勇敢、快乐地生活着,没有失去信心,令我十分佩服。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无论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和不幸,一定要乐观面对,因为快乐是战胜一切困难最好的法宝。

  所以,我非常喜欢《调皮的日子》这本书,它让我感觉受益无穷。每次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已没有信心,但一读它就好似一盏明灯照耀我的心灵,让我振作、坚强和勇敢。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7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调皮的日子》。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触,那就是――调皮。

  这本书讲了一个特殊家庭的生活故事,抒发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写出了孩子们的.顽皮可爱和大人们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智多星。其中,最让我感到好笑的是《好好姑妈》。在这篇故事中,“我”为胖姑妈想减肥方法,发生了一连串的事,体现出了朱多星的调皮。体现了他对姑妈的爱,也写出了了朱多星生活的环境,在朱多星想的办法中,衬托出了朱多星调皮的性格。还有一位叫林第一的男孩,每次考试都是倒数第一,可是,却把电视节目背得滚瓜烂熟,每当智多星打电话问他哪个频道有好看的节目,他马上就能说出。

  总之,顽皮是每个孩子的天性,一个人有了顽皮的性格,才会感受到童年的快乐,有时候家长会批评或阻止孩子的顽皮,然而他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在调皮的同时,体会到了人生的真理。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8

  《调皮的日子》是秦文君老师写的,妙趣横生,令人笑得花枝乱颤。我曾看完这本书走在大街上,*均每秒钟笑五下,乐不可支,笑得肚子都痛了。

  “咳嗽明星”一章写的是林第一、张潇洒、朱多星和小沙同时在期中考试前几天咳嗽了,然后说林第一咳得特别有趣:“一会儿能咳出哨子的声音;一会儿能咳出公鸡打鸣声;一会儿呢,突然像羊叫声;有一次,他还咳出两声清脆的,很像朱多星养过的蟋蟀的叫声。据林第一说,(.)他夜里他咳得更高明,一会儿像敲锣声,一会儿像吹号声,好听得可以像音乐会一样卖门票。”

  如果你还嫌不够搞笑,还有更逗的:“我很怕姑妈那个胖女友登门拜访,因为那人爱穿一双跟很细的高跟鞋,衣服像裹粽子一样裹在身上,当她走路时,我就担心她扭啊扭啊的会突然载到下来;可是,每当她坐下时,我更不安,因为沙发会发出吱吱的怪声,就像随时要塌掉……”

  看到这里,你是否已经跟我一样乐不可支?秦文君老师真是风趣幽默,一本书的魅力足以让许多人赞不绝口,那么这本书一定是优秀的好书。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9

  最*,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调皮的日子》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会让你哈哈大笑。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叫朱多星,他还有另一个值得骄傲的名字“智多星”。他有一只可爱的猫“朱**”--小名“臭美”,可是,朱**在听完好好姑妈(朱多星的姑妈)的一句话后便离家出走了 ,它到底去了哪里?我的心中充满了疑问,还很担心它。

  朱多星有一个好好姑妈,一个笨蛋姑父,一个小傻弟弟,还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宝贝蛋,还有许多同学曹小娇、张潇洒、林第一。后来,他们认识了一个代号“星期一”的女孩,得知她的名字叫金妞,金妞生了一种病,很难治。朱多星的爷爷是医生,朱多星写了一封信给了他爷爷,没想到,爷爷居然回了一封很难理解的信,像古文。

  暑假,他们要去朱多星的爷爷家了,想带上金妞,可是没有船票。朱多星没有放弃,他把他著名的蟋蟀“蟋蟀大仙”卖给了张潇洒,换到了船票。终于,他们出发了,幸运的是他们在船上找到了日思夜想的朱**,我真替他们高兴呀!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一定能成功!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10

  最*几天,我看了一本名为《调皮的日子》的书,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朱多星的男孩和他的亲戚朋友们的故事。

  他有一只叫朱**的猫,可是他的'猫离家出走了,他和表弟小沙一起在寻找猫,最终还是没有找到。

  他的姑妈是一个超级胖子,姑父是一个超级瘦子。姑妈一天到晚地笑,没有愁眉苦脸的时候。姑父心地不坏,就是不懂孩子们的心思。

  小沙也是个调皮的孩子,他很不遵守规矩,小沙的坏*惯传到了姑父的耳朵里。星期天,姑父罚小沙坐在凳子上一动也不能动,可是小沙哪里坐得住呀,他还把手指甲给磨*了呢!

  朱多星班的林第一是个电视小子,对电视非常精通,有时候他连广告时间都能说得一清二楚。朱多星觉得给他取名叫第一真是太适合了,因为他每次考试都考倒数第一。

  这本书里还有好多好多有趣的人物,有绿衣服老师、胆小如鼠的张潇洒、名字听起来像小妖的曹小娇……

  我觉得对他们来说这真是一段调皮的日子,他们过得多快乐呀!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阅读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1)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6篇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1

  最*,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调皮的日子》。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会让你哈哈大笑。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叫朱多星,他还有另一个值得骄傲的名字"智多星"。他有一只可爱的猫"朱**"——小名"臭美",可是,朱**在听完好好姑妈(朱多星的姑妈)的一句话后便离家出走了,它到底去了哪里?我的心中充满了疑问,还很担心它。

  朱多星有一个好好姑妈,一个笨蛋姑父,一个小傻弟弟,还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宝贝蛋,还有许多同学曹小娇、张潇洒、林第一。后来,他们认识了一个代号"星期一"的女孩,得知她的名字叫金妞,金妞生了一种病,很难治。朱多星的`爷爷是医生,朱多星写了一封信给了他爷爷,没想到,爷爷居然回了一封很难理解的信,像古文。

  暑假,他们要去朱多星的爷爷家了,想带上金妞,可是没有船票。朱多星没有放弃,他把他著名的蟋蟀"蟋蟀大仙"卖给了张潇洒,换到了船票。终于,他们出发了,幸运的是他们在船上找到了日思夜想的朱**,我真替他们高兴呀!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一定能成功!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2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调皮的日子》。内容十分精彩。讲了朱多星、小沙、姑父和姑妈只见发生的故事,其中姑父是个牙科医生,非常讨厌吃甜食。每当朱多星和小沙吃完甜食,都会被迫赶快去刷牙。就连他送礼都是送人家一套牙具。我觉得姑父的想法是对的,但是送礼也给人家送牙具就不对了,以为人家不刷牙似的。姑妈朱好好的行动跟她的名字很有关联性。因为她比较胖但体重总是减不下来,朱多星和小沙就来设法帮姑妈减肥了,他们很聪明,商量了一个对策:决定半夜打电话来吵姑妈睡觉,就讲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打个喷嚏,学几声猫叫……可每次姑妈都会说:“乖,别调皮,快去睡觉。”我觉得这个姑妈朱好好跟她的名字真的很匹配。

  朱多星和小沙的班里有一个叫林第一的同学,他每次考试都考全班倒数第一,但他每天看电视至少8小时,把电视节目是背得滚瓜烂熟。每当朱多星打电话问他哪个频道马上就有好节目看,他肯定可以说出来。林第一家的电话号码也很奇特是:74747744。一连串的说起来像“气死”。

  我想,像林第一这样一心二用边看电视边做作业成绩肯定不会好,所以做什么事都要全神贯注,一心一意,聚精会神,专心致志。

  我想,只要多看书多积累这样就可以增加自己的生活知识和科技知识,就可以有备无患,到了有用的时候就不会一无所知。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3

  今年寒假,蔡文君的一本《调皮的日子》打动了我,让我感受到了许多道理。

  当我看完这本书,它给我的印象就是两个字——调皮。它讲得是一个小男孩朱多星的调皮故事。朱多星的爸妈因为在国外,所以他和姑妈、姑父一起,他还有一个瘦小弟——小沙。我最喜欢《好好姑妈》一篇。这篇故事里面,朱多星在为他的“胖子姑妈”想办法能瘦下来。经过了一连串有趣的事后,还是没有成功。但他为姑妈做的一切,体现出他对姑妈的爱。

  这本书每一个故事都体现了“调皮孩子”朱多星的调皮生活,让我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还怀念起童年里的一点一滴、一分一秒美好的回忆。这本书不是虚伪的回忆,而是真实的道理。童年只有一次,别浪费它!我就好像朱多星,每天都过着不一样的生活,有许多的好朋友,帮助别人,也被别人帮助。有一次,我化了很长时间教会我的朋友做一道她不会的题,我很骄傲。还有一次放学下雨,朋友用她的小雨伞送我回家,我和朋友挤在小雨伞下,我们都很快乐。我们班选班队委,朋友们选了我,我问她们:“你们干嘛选我?”她们告诉我:“你爱帮助人,我们当然要选爱帮助别人的人了。”我明白了,帮助别人才能被别人信任。

  我还想看看朱多星的姑妈能瘦下来吗?表弟小沙和姑父又能胖出来吗?我真希望这些问题能有一个圆满的答案……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4

  童年是一幅画,画里有我们五彩的生活;童年是一首歌,歌里有我们的幸福和快乐;童年是一个梦,梦里有我们的想象和憧憬。

  一个调皮捣蛋的“智多星”与另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傻”一起生活,姑妈是个脾气很好的大胖子,姑父特别瘦,脾气暴躁,还很笨。另外还有胆小如鼠的张潇洒,电视小子林第一,患有心脏病的金妞……朱多星是小沙的哥哥,是一个满脑子都是鬼点子的调皮蛋。他为了发财,去学校的沙滩里淘金,弄得满头满脸都是沙子,还因破坏公物被校长批评。他为了得到小贩的一百元钱,苦练半分钟吃两个烧饼的绝技,离成功只差一步时,小贩却失踪了。为了得到五元钱,他当起了剃头大师----把小沙的头发剪得坑坑洼洼,像癞痢头一样。小沙父子却倒霉了,小沙被迫剃了光头,姑父的睡衣上头发除不净,每天夜里像捉跳蚤一样捉睡衣上的头发。

  虽然每次都是自作自受,他的想象力和顽皮的童心也给大家和他自己带来了快乐。无论是朱多星还是小沙,他们调皮、聪明、乐观,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向我们展示了童年的快乐与想象。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5

  《调皮的日子》是秦文君老师写的,妙趣横生,令人笑得花枝乱颤。我曾看完这本书走在大街上,*均每秒钟笑五下,乐不可支,笑得肚子都痛了。

  “咳嗽明星”一章写的是林第一、张潇洒、朱多星和小沙同时在期中考试前几天咳嗽了,然后说林第一咳得特别有趣:“一会儿能咳出哨子的声音;一会儿能咳出公鸡打鸣声;一会儿呢,突然像羊叫声;有一次,他还咳出两声清脆的,很像朱多星养过的蟋蟀的叫声。据林第一说,他夜里他咳得更高明,一会儿像敲锣声,一会儿像吹号声,好听得可以像音乐会一样卖门票。”

  如果你还嫌不够搞笑,还有更逗的:“我很怕姑妈那个胖女友登门拜访,因为那人爱穿一双跟很细的高跟鞋,衣服像裹粽子一样裹在身上,当她走路时,我就担心她扭啊扭啊的会突然载到下来;可是,每当她坐下时,我更不安,因为沙发会发出吱吱的怪声,就像随时要塌掉……”

  看到这里,你是否已经跟我一样乐不可支?秦文君老师真是风趣幽默,一本书的魅力足以让许多人赞不绝口,那么这本书一定是优秀的好书。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6

  我们学校最*发来一本叫《调皮的日子》,看到书名就感觉一定很好看,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朱多星男孩的生活日记。他一直住在姑妈朱好好家。他姑妈家还有个小孩叫小沙,小沙很胆小,总像个苍蝇跟在朱多星的身边。就这样,他们发生了许多好玩,搞笑的故事。

  当我读到朱**不见时,我的心里非常的乱。真担心它会不会受到伤害呢,我继续往后读,当我读到朱多星非常难过时,我的心似乎碎了。当我读到最后几页时,终于读到了我想的句子那就是朱**还活着,那时我的心情很激动,激动的跳啊叫啊。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觉自己有收获了很多很多的知识。希望大家也多看书,得到更多的知识。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2)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菁华5篇)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1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调皮的日子》。

  《调皮的日子》是秦文君的名作。描写的主人公是"我"和小沙。其中,我最难忘的故事还是《送礼难》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快要过新年了,绿裙子老师说要同学们互相送礼物,"我"想,谁要"我"的礼物,同学们都说不要。有的说里面是死蟑螂、有的说里面是死老鼠……绿裙子老师来了,说开始互相换礼物。绿裙子老师问"我"你的礼物在哪里?我把花瓣往天空中一撒,像雨一样掉下来,同学们都非常喜欢。

  我想,我们不能像林第一那样一天看20个小时电视,也不能像小沙那样牙齿也不刷。我们应该做一个自觉、爱卫生勤劳的好孩子。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2

  花了整整三个星期的时间,终于把厚厚的《调皮的日子》读完了。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触,那就是——调皮。我还觉得这本书是一本人人都该去读的书,因为这本书讲了一个特殊家庭的生活故事,抒发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写出了孩子们的顽皮可爱和大人们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朱多星的生活日记。其中,最让我感到好笑的是《好好姑妈》。在这篇故事中,我为胖姑妈想减肥方法,发生了一连串的'事,体现出了朱多星的调皮。体现了他对姑妈的爱,也刻画了朱多星生活的环境,在朱多星想的办法中,也衬托出了朱多星调皮的性格。这篇文章语言朴实,却成功地刻画了一个调皮的小男孩,

  《剃头大师》这一故事又深动地写出了朱多星的调皮,其中小沙表弟的头发更让人好笑,姑父的睡不着也体现了朱多星顽皮所造成的后果。

  总而言之,调皮的日子这本书每一个故事都体现了一个小男孩调皮的生活,让我们读了亲切地感受到童年的快乐,顽皮是每个孩子的天性一个人有了顽皮的性格,才会感受到童年的快乐,有时候家长会批评或阻止孩子的顽皮,然而他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在调皮的同时,体会到了人生的真理,所以我们都该拥有的,就像拥有爱一样。让我们在生活困难面前以一些调皮的小性子来挑战困难。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3

  寒假里,我读了《调皮的日子》,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寄养在姑妈家里,与同样顽皮的表弟小沙一起生活。朱多星有个胖姑妈和一个瘦骨嶙峋的姑父,他们的心地都不坏,只是当牙医的姑父有些小气。故事中,朱多星给表弟剪头发,结果让他成了个秃头。他们还结识了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金妞,自从她住院后,兄弟俩就和曹小娇去看望她,班里还为金妞捐东西呢!

  在暑假里,他们还秘密约上金妞一同去金石滩,让爷爷给她治病……幽幽灯光凸显父亲日夜奔波的劳累与艰辛,岁月的痕迹无情地赖在父亲的额头;幽深的灯光见证我的成长;见证父亲对我一点一滴的呵护;见证我茁壮成长的背后父亲付出的艰辛。灯光如一条纽带将我和父亲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读这本书时,常常会引得我哈哈大笑,它不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更勾起了我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手掌差不多只有现在的一半大,握在杯子上就像两片小叶子,姑姑经常带杯子给我,而我却总是把它摔碎,由于我还小,所以大人们总以为是我不小心,拿不稳,其实他们猜错了,杯子一到我手里就遭殃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实际上杯子是我故意摔的,因为那时我对耐用的理解是坚硬、摔不坏、踩不坏、冻不裂,所以每得到一个杯子我都要试一下好不好,耐用不耐用。我先捏捏,哦,硬的,再摔一下,“啪”,瓷杯子碎了。啊,我知道了,这个不耐用,次品。于是每个耐用的杯子到了我手上都不幸牺牲了。直到姑姑给我带回了一个密胺杯子,我才停止了破坏。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还真是调皮捣蛋呢!

  我很喜欢这套书,它领着我回忆起许多童年趣事,给我带来很多的快乐!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4

  寒假里,我读了《调皮的日子》,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寄养在姑妈家里,与同样顽皮的表弟小沙一起生活。朱多星有个胖姑妈和一个瘦骨嶙峋的姑父,他们的心地都不坏,只是当牙医的姑父有些小气。故事中,朱多星给表弟剪头发,结果让他成了个秃头。他们还结识了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金妞,自从她住院后,兄弟俩就和曹小娇去看望她,班里还为金妞捐东西呢!在暑假里,他们还秘密约上金妞一同去金石滩,让爷爷给她治病……幽幽灯光凸显父亲日夜奔波的劳累与艰辛,岁月的痕迹无情地赖在父亲的额头;幽深的灯光见证我的成长;见证父亲对我一点一滴的呵护;见证我茁壮成长的背后父亲付出的艰辛。

  灯光如一条纽带将我和父亲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读这本书时,常常会引得我哈哈大笑,它不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更勾起了我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手掌差不多只有现在的一半大,握在杯子上就像两片小叶子,姑姑经常带杯子给我,而我却总是把它摔碎,由于我还小,所以大人们总以为是我不小心,拿不稳,其实他们猜错了,杯子一到我手里就遭殃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实际上杯子是我故意摔的,因为那时我对耐用的理解是坚硬、摔不坏、踩不坏、冻不裂,所以每得到一个杯子我都要试一下好不好,耐用不耐用。我先捏捏,哦,硬的,再摔一下,“啪”,瓷杯子碎了。啊,我知道了,这个不耐用,次品。于是每个耐用的杯子到了我手上都不幸牺牲了。直到姑姑给我带回了一个密胺杯子,我才停止了破坏。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还真是调皮捣蛋呢!

  我很喜欢这套书,它领着我回忆起许多童年趣事,给我带来很多的快乐!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5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调皮的日子》。里面有一个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养在姑妈家,还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小沙。姑妈是个超级胖子,姑夫是个超级瘦子。另外,他们班里有一个人叫林第一,可是考试的时候,总考倒数第一,但是别人问他看电视的事情,他立马说,再过几分几秒有什么电视,接着又说过几分几秒有什么电视。反正谁一问,他就会说一连串的电视节目。还有一个张潇洒,他很胆小,看起来一点儿都江堰市不潇洒。他们的班主任是一个喜欢穿绿裙子、绿鞋子、戴绿发夹却不长绿手指的老师。所以大家都叫她“绿裙子老师”。

  有一次朱多星、林第一和张潇洒都咳嗽了。在上课时,林第一每隔五分钟咳一次,林第一咳嗽 时,朱多星和张潇洒也咳嗽起劲儿来了,而且林第一咳嗽 会咳出很多种花样,比如有哨子声、公鸡打鸣声、有蟋蟀声、有敲锣声、还有吹号声等等。这本书还有很多件好笑的故事。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的有趣。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3)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 (菁华5篇)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调皮的日子》。

  《调皮的日子》是秦文君的名作。描写的主人公是"我"和小沙。其中,我最难忘的故事还是《送礼难》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快要过新年了,绿裙子老师说要同学们互相送礼物,"我"想,谁要"我"的礼物,同学们都说不要。有的说里面是死蟑螂、有的说里面是死老鼠……绿裙子老师来了,说开始互相换礼物。绿裙子老师问"我"你的礼物在哪里?我把花瓣往天空中一撒,像雨一样掉下来,同学们都非常喜欢。

  我想,我们不能像林第一那样一天看20个小时电视,也不能像小沙那样牙齿也不刷。我们应该做一个自觉、爱卫生勤劳的好孩子。

  花了整整三个星期的时间,终于把厚厚的《调皮的日子》读完了。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触,那就是——调皮。我还觉得这本书是一本人人都该去读的书,因为这本书讲了一个特殊家庭的生活故事,抒发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写出了孩子们的顽皮可爱和大人们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朱多星的生活日记。其中,最让我感到好笑的是《好好姑妈》。在这篇故事中,我为胖姑妈想减肥方法,发生了一连串的'事,体现出了朱多星的调皮。体现了他对姑妈的爱,也刻画了朱多星生活的环境,在朱多星想的办法中,也衬托出了朱多星调皮的性格。这篇文章语言朴实,却成功地刻画了一个调皮的小男孩,

  《剃头大师》这一故事又深动地写出了朱多星的调皮,其中小沙表弟的头发更让人好笑,姑父的睡不着也体现了朱多星顽皮所造成的后果。

  总而言之,调皮的日子这本书每一个故事都体现了一个小男孩调皮的生活,让我们读了亲切地感受到童年的快乐,顽皮是每个孩子的天性一个人有了顽皮的性格,才会感受到童年的快乐,有时候家长会批评或阻止孩子的顽皮,然而他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在调皮的同时,体会到了人生的真理,所以我们都该拥有的,就像拥有爱一样。让我们在生活困难面前以一些调皮的小性子来挑战困难。

  寒假里,我读了《调皮的日子》,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寄养在姑妈家里,与同样顽皮的表弟小沙一起生活。朱多星有个胖姑妈和一个瘦骨嶙峋的姑父,他们的心地都不坏,只是当牙医的姑父有些小气。故事中,朱多星给表弟剪头发,结果让他成了个秃头。他们还结识了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金妞,自从她住院后,兄弟俩就和曹小娇去看望她,班里还为金妞捐东西呢!

  在暑假里,他们还秘密约上金妞一同去金石滩,让爷爷给她治病……幽幽灯光凸显父亲日夜奔波的劳累与艰辛,岁月的痕迹无情地赖在父亲的额头;幽深的灯光见证我的成长;见证父亲对我一点一滴的呵护;见证我茁壮成长的背后父亲付出的艰辛。灯光如一条纽带将我和父亲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读这本书时,常常会引得我哈哈大笑,它不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更勾起了我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手掌差不多只有现在的一半大,握在杯子上就像两片小叶子,姑姑经常带杯子给我,而我却总是把它摔碎,由于我还小,所以大人们总以为是我不小心,拿不稳,其实他们猜错了,杯子一到我手里就遭殃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实际上杯子是我故意摔的,因为那时我对耐用的理解是坚硬、摔不坏、踩不坏、冻不裂,所以每得到一个杯子我都要试一下好不好,耐用不耐用。我先捏捏,哦,硬的,再摔一下,“啪”,瓷杯子碎了。啊,我知道了,这个不耐用,次品。于是每个耐用的杯子到了我手上都不幸牺牲了。直到姑姑给我带回了一个密胺杯子,我才停止了破坏。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还真是调皮捣蛋呢!

  我很喜欢这套书,它领着我回忆起许多童年趣事,给我带来很多的快乐!

  寒假里,我读了《调皮的日子》,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寄养在姑妈家里,与同样顽皮的表弟小沙一起生活。朱多星有个胖姑妈和一个瘦骨嶙峋的姑父,他们的心地都不坏,只是当牙医的姑父有些小气。故事中,朱多星给表弟剪头发,结果让他成了个秃头。他们还结识了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金妞,自从她住院后,兄弟俩就和曹小娇去看望她,班里还为金妞捐东西呢!在暑假里,他们还秘密约上金妞一同去金石滩,让爷爷给她治病……幽幽灯光凸显父亲日夜奔波的劳累与艰辛,岁月的痕迹无情地赖在父亲的额头;幽深的灯光见证我的成长;见证父亲对我一点一滴的呵护;见证我茁壮成长的背后父亲付出的艰辛。

  灯光如一条纽带将我和父亲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读这本书时,常常会引得我哈哈大笑,它不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更勾起了我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手掌差不多只有现在的一半大,握在杯子上就像两片小叶子,姑姑经常带杯子给我,而我却总是把它摔碎,由于我还小,所以大人们总以为是我不小心,拿不稳,其实他们猜错了,杯子一到我手里就遭殃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实际上杯子是我故意摔的,因为那时我对耐用的理解是坚硬、摔不坏、踩不坏、冻不裂,所以每得到一个杯子我都要试一下好不好,耐用不耐用。我先捏捏,哦,硬的,再摔一下,“啪”,瓷杯子碎了。啊,我知道了,这个不耐用,次品。于是每个耐用的杯子到了我手上都不幸牺牲了。直到姑姑给我带回了一个密胺杯子,我才停止了破坏。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还真是调皮捣蛋呢!

  我很喜欢这套书,它领着我回忆起许多童年趣事,给我带来很多的快乐!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调皮的日子》。里面有一个调皮捣蛋的朱多星,被养在姑妈家,还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小沙。姑妈是个超级胖子,姑夫是个超级瘦子。另外,他们班里有一个人叫林第一,可是考试的时候,总考倒数第一,但是别人问他看电视的事情,他立马说,再过几分几秒有什么电视,接着又说过几分几秒有什么电视。反正谁一问,他就会说一连串的电视节目。还有一个张潇洒,他很胆小,看起来一点儿都江堰市不潇洒。他们的班主任是一个喜欢穿绿裙子、绿鞋子、戴绿发夹却不长绿手指的老师。所以大家都叫她“绿裙子老师”。

  有一次朱多星、林第一和张潇洒都咳嗽了。在上课时,林第一每隔五分钟咳一次,林第一咳嗽 时,朱多星和张潇洒也咳嗽起劲儿来了,而且林第一咳嗽 会咳出很多种花样,比如有哨子声、公鸡打鸣声、有蟋蟀声、有敲锣声、还有吹号声等等。这本书还有很多件好笑的故事。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的有趣。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4)

——《传奇》读后感汇总十篇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亮亮晶晶***--古道传奇》的书。

  在书中的亮亮和晶晶是一对孪生兄妹。他们俩一直有个共同的愿望,就是走遍中国,感受祖国的大好河山,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领略新中国成立以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和经济腾飞的辉煌成就。在小学毕业前,亮亮和晶晶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

  这一次,为了寻找与爷爷年轻时一起奋斗的五位爷爷,他们来到了祖国的大西南。领略了大西南的壮美河山和少数民族风物、捕捉了茶马古道、川滇古道、滇藏古道、成渝古道等的历史片段及今日风貌……

  在三十多天的寻找中,终于找到了云南、四川、贵州、**、重庆等各地的艾尼爷爷,巴桑爷爷,大川爷爷,阿黔、嘉弟爷爷。亮亮和晶晶学会了品茶、选茶、泡茶……

  在故事的尾声中:10月1日国庆节到了,爷爷也70多岁了,节日里的***,被无数鲜花彩旗装点一新,亮亮晶晶拉着爷爷一直走到金水桥边,晶晶蒙着爷爷的眼睛,亮亮推着爷爷往前走,然后,两个人一齐松手,爷爷在晨光中,居然看到了五位爷爷和他们的家人,爷爷顿时热泪滚滚。

  是啊!他们是新中国的同龄人,他们与祖国走过70年辉煌,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怀揣着一颗赤诚的.心!为祖国而奉献,为梦想而努力……

  昙花苦等十年,只为短暂一现;雄鹰苦练十年,只为搏击长空;彩虹经历风雨,只为展示自己;流星放弃生命,只为瞬间永恒,我努力学*,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为梦想而努力,只为长大以后能走遍中国的大江南北,体会祖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感受祖国的大好河山。长大后像革命先辈一样有所成就,为祖国发展做贡献!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富有传奇色彩的童话故事书《纳尼亚传奇之狮子,女巫和魔衣柜》,《纳尼亚传奇》是一部系列丛书,整套故事书共有7本,而这是只其中之一。

  这本书讲述了:从前有四个孩子在大战期间为了躲避空袭,被送往一个老教授家里,他们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在教授的房子里找到了一个能通向另一个世界的魔衣柜,这个世界就是纳尼亚,那里流传着一个预言:两个亚当之子与两个夏娃之女将会现身击败邪恶的白女巫,结束永恒的寒冬,在纳尼亚的正义之战时因被白女巫蛊惑的爱德蒙而展开的,三个孩子为了救自己的兄弟在海狸夫妇的帮助下长途跋涉历经危险与困难找到阿斯兰——纳尼亚的创造者,在阿斯兰的帮助下救回了爱德蒙,四个人同心协力打败了白女巫登上了纳尼亚之王的宝座并立誓“一日为王终身为王”,国民们称他们为“至尊王彼得”“温柔女王苏珊”“公正王爱德蒙”“英勇女王露西”,他们成年后在捕猎白鹿时发现了当年他们初入纳尼亚时的路,顺着那条又陌生又熟悉的道路走进衣柜处理,出来后却发现又回到了童年……

  在这四个孩子中我最喜欢彼得与爱德蒙。彼得在四个孩子中最大,他最希望自己能够保护家人,在与白女巫的最后一战中,他奋力与白女巫抗争,特别是在爱德蒙受伤后,激起了他心中保护家人的意识与白女巫拼死一搏,表现十分优异,勇敢,在当上至尊王后,管理众生,是纳尼亚人爱戴的国王。爱德蒙因为贪心好吃,出卖了自己的兄弟姐妹投靠了白女巫,但在发现白女巫真实面目后回归到正义的一方,在与白女巫的最后一战中他一路打倒了三个吃人恶魔,当靠*白女巫师先是理智地把她致命的魔杖劈断而不是鲁莽的进攻,但却受了重伤,她从蒙昧到清醒的转变让人发觉到从懦弱到坚毅的变化是多么的感人。

  咋一看,《心外传奇》这个名字并不能让人联想到血淋淋的手术,反而像什么煽情的治愈文。不过幸好作者没有起《*代心脏外科手术简史》之类的名字。不然这本书的销量可想而知。

  在《心外传奇》这本书中,心胸外科医生李清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读者讲解了心脏外科手术在*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进步,创新。

  这本书的开篇,便是可以被称为*代心脏外科手术开天辟地之举的一例手术世界上第一例B-T分流术,B-T分流术是针对先天性心脏畸形患者的一种手术,在19441949短短五年的时间里就拯救了一千多名儿童的生命。

  后来,为了找到在无血术野的情况下直视操作心脏手术的办法,加拿大的比奇洛对此进行去了研究并想到的了低温法。而来自美国的刘易斯用比奇洛的方法成功完成了第一例心内直视下修补房缺的病例。同样用于解决无血术野的`体外循环,则于1953年第一次成功实施,但随后的进展并不顺利。直到后来李拉海创立了活体交叉循环技术,才间接地推动了人工心肺机的改进和完善。

  在过去,心脏手术曾被视为外科手术不可逾越的禁区,无人问津。如果不是创立B-T分流术的塔西格和布莱洛克顶着身败名裂的风险,开*代心脏外科手术之先河,恐怕还有成千上万的人要因此丧命。

  在他们之后,又有吉本,刘易斯,比奇洛,李拉海,佐尔等等勇于创新,敢于创新的先驱,是他们共同的不懈努力,造就了人类今日在医学上的成就与辉煌。

  *代心脏外科手术史,是一部群星璀璨的史诗。这本书引起了我对医学史的兴趣,我决定再了解更多有关医学史的知识。包括但不限于观看*期大热的纪录片《手术两百年》。

  这些先驱取得的成功,有实力的因素,有勇气的影响,但通常决定性的胜负都是由于运气,不可否认的是,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孟婆的爱你了解多少?孟婆,一个存在于神话传说中的人物,一个给过奈何桥的人喂食孟婆汤的人物。她有爱吗?

  《孟婆传奇:渥丹篇》告诉你孟婆的爱恨情仇。孟婆,本是一妙龄女子,生的是明眸皓齿,煞是美丽。“一个绝色的女子立在桥上,她眼神朦朧,额间点朱砂,青丝半轻綰,眉目如画,气质如仙,窈窕绰约,肌如美玉,让人一见之下,便再也挪不开双眼。”生的这么美丽的姑娘,为何要来这个地方,当一个孟婆呢?

  开篇有个小鬼看见孟婆,就说孟婆是一个穿着红色嫁衣的姑娘。孟婆也曾嫁过人吗?孟婆在凡间有个名字叫渥丹,未婚夫是塞奎。在相互了解试探过后,他们逐渐心心相印,互相倾慕彼此。但是任何事情都是伴随着磨难的。他们的爱情也不例外。爱情中最大阻碍就是他们的身世。两个人分别处于不同的阵营,而这两个阵营的关系却并不和谐,因此也注定了他们的爱情不会有好的结局。当男主所在的国家攻破了女主所在的国家时,两个人的爱情就变成了仇恨。女主亲眼目睹自己的家人,自己的朋友都战死在沙场之上又岂能无动于衷,因此,女主即使死后也是变成了鬼魂,伫立在城墙之上久久不愿离去,即使牛头马面来拉她,她也不愿意走,甚至不惜打伤他们。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的轮回堕入轮回,无法往生,被罚于此地做一个孟婆,听着一代又一代来来往往的鬼魂,听他们诉说他们在凡间的各种悲欢离合。

  孟婆的爱情是凄苦的。她也曾轰轰烈烈的爱过,她也曾想,携手共白头。然而,人世间的事真的是太难让人预料了。谁又能想到当时轰轰烈烈的爱情到头来终成了一场空。

  孟婆之伤,是情伤。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写在前面的话“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这首广为传唱的《我的中国心》歌曲生动地描绘出在黑暗的旧中国,是***带领全国人民经历了风雨坎坷,像指路明灯为中国指出了前进的方向,建立了新中国;又带领大家改革发展,创造了今天这个幸福和*的时代!此刻,我怀着敬仰而激动的心情读完了这本《红色经典传奇例》,心底为无数个无私奉献的***员的伟大精神感到自豪! 在那许许多多的故事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刑场上的婚礼》。

  它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1927年因为革命的需要,党组织派陈铁军协助周文雍的工作,假扮夫妻进行活动。他们在革命的工作中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却始终保持纯洁的同志关系。后来由于叛徒的出卖,双双被俘入狱却始终不屈不挠。临刑前他们发表了最后的演讲,宣布举行婚礼,然后面带微笑英勇就义,让敌人的枪声成为他们结婚的礼炮,谱写了可歌可泣的革命爱情篇章!

  读完后,我的心被彻底震撼了: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邓某说得好:真挚而纯洁的爱情,一定渗有对心爱的人的劳动和职业的尊重。陈铁军和周文雍宁愿牺牲生命,也要为了革命事业而深埋爱情,这是多么纯洁而真挚的感情啊!这场独一无二的刑场婚礼表明了革命志士多么高尚的情操,体现了他们强烈的爱国情怀以及对党的无比忠贞之情!有人说对待爱情要热情一些,却不知沉默在表达爱时,其所表达的爱更多,也更深刻,更令人感动!长夜漫漫,在那如歌的岁月中,有多少***员和革命志士视死如归,为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们会永远记住他们!

  啊!那些令人崇敬的爱国志士们,你们将永远活在我心中,你们的英雄事迹将永远被我们传颂!你们教会我爱国、奉献和忠贞,你们是祖国的骄傲、民族的自豪!而现在,沐浴在新中国的阳光下,我们这些中华少年将接过革命先烈的旗帜,畅游知识的海洋积累知识的技能,为祖国的建设事业谱写更璀璨的诗歌!使祖国变得更加繁荣昌盛!让祖国也为我们感到骄傲和自豪!

  你看过上半身为人,下半身却长着羊脚的图姆纳斯么?你听过能言善辩的布里(一匹马)讲话么?你体验过在荒芜一人的沙漠中四处寻找绿洲的刺激么?你感受过一人穿梭在令人毛骨悚然的墓群里的阴森么?没错,这些光怪陆离的故事都会在《纳尼亚传奇》中展现出来。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位纳尼亚国王遗失在外的王子,他被一位性情暴躁的老渔夫所收养,过着煎熬的生活,每天要起早摸黑的工作,经常在半夜被殴打。在一次偶然机会里他遇见了一匹会说话的战马,并策划两人一起逃脱主人的魔掌,**被束缚的自由,在一次次身陷囹圄后,最终得到自由的励志神话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我看到王子科奥(沙斯塔)在被渔夫领养的那段日子里,只有默默忍受非人的待遇,没有反抗。在遇到了能言马———布里之后,他鼓起了勇气,选择和布里逃回北方的纳尼亚。在这里,我可以看到沙斯塔的决心和勇气,这是在没有遇见布里之前他所下不了的抉择。这说明有一位益友的重要性,在自己犹豫不决的时候,能帮助你分析利弊;在你困难的时候,会协助你披荆斩棘;在你想要放弃的时候,鞭策你勇敢向前。在他们争取自己自由的坎坷路途中,遇见了同样一位逃亡的贵族女孩阿拉维斯和能言马温赫。沿途他们有过争执,有过矛盾,同时又在碰到困境的时候互相扶持。从这里也可以看到一个团队的重要性。在遇到瓶颈的时候,可以共同出谋划策,就好比“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在有外敌侵入的时候,可以团结一致,共同对外;最终他们在历经千辛万苦之后,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自由。

  虽然这是一个充满神奇色彩的神话故事,脱离了现实,但是从书中我们可以领悟到一个道理。这就是———无论是谁,要想达到成功,光靠自身的能力或许是不行的。在借助了朋友或者团队的力量之后,坚持并且奔着这个目标去奋斗,有可能,下一个创造奇迹的人,就是你!

  《硅谷传奇》这部电影讲了苹果公司与微软公司在当时是怎样建立并崛起的。

  在这部电影里,我最喜欢的片段是:比尔盖茨去赶飞机,当他赶到的时候,飞机已经在跑道上准备起飞了。比尔盖茨想让飞机重新回到登机口,但是机场的工作人员不同意。最后比尔盖茨拿出一些程序,说他有防病毒的程序,他说如果不安装这些程序,飞机可能就会瘫痪。最后工作人员信了,就让飞机重新回到登机口,就这样,比尔盖茨就上了飞机。

  我还喜欢另一个片段,那就是:比尔盖茨和保罗开着车在公路上飞快的行驶,他们不小心走到了别的地方。比尔盖茨在那里发现了两辆挖土机,上面还有钥匙,可以启动,于是,他们就开着拖拉机比赛,可最后比尔盖茨开的拖拉机把他们的车子撞坏了。

   在这个电影里我最喜欢的是比尔盖茨,因为他是一个商业奇才,他很会想办法。他欺骗了IBM公司,说他们有一个操作系统,可以买给IBM,于是他们就签下合同。但是,比尔盖茨他们没有操作系统,但他知道他的朋友保罗认识一个人,那个人就要买一个操作系统,于是他就派保罗去买操作系统,最后花了五万美金买了操作系统。虽然花了五万块钱,但他在卖出去,又赚了更多的钱。

  在这部电影里,还有一个很总要的角色,他就是乔布斯。他是一个精通计算机的人物,他小的时候喜欢搞恶作剧。记得有一次,他在报纸上看见了一个叫蓝盒子的东西,他是一个通讯器,可以免费打长途电话。他很好奇,于是就联系蓝盒子的发明人,和他一起合作,搞恶作剧。但有一次,警察来了,警察拿着那个蓝盒子问那是什么,乔布斯说这是一台计算机,这样才逃过一劫。

  在暑假中,阿姨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银椅——纳尼亚传奇》,一拿到这本书,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叙述了吉尔.波尔总是被学*里的同学欺侮,当他遇到尤斯塔斯.斯克罗布之后,于是,他们便一起进入了纳尼亚,遇到了狮王阿斯兰,阿斯兰让他们去寻找失踪的王子。他们首先来到了失踪王子的王国,遇到了和他们一起探险的朋友——普德格伦,接着,他们又来到了古代巨人那个废墟的城市,最后,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来到了地下世界,找到被邪恶女巫控制着的王子,他们无所畏惧,打败了女巫,救出了王子。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吉尔和尤斯塔斯是一个勇敢的孩子,普德格伦是一个遇到事沉着冷静的领导者,而我和他们也有相同之处。记得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我见了,就迫不及待地爬了上去,只见两脚刚放上去,车子便开始倾斜,随之倒下,可疼了,但是我含着眼泪并没有哭出来,爸爸见了,就称赞我说:‘‘你真是个勇敢的孩子『pUxuewang.com』,摔伤了也不哭。孩子,你真棒!’’听了爸爸的话语,我不知道哪里冒出一股劲,顾不得身上的疼痛,擦一擦眼泪就爬起来,便又开始学骑自行车,摔倒了再爬起来。没有几天功夫,我的骑车技术就是一流的了。以后我只要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会记得爸爸对我说过的话语,我也总是坦然面对,冷静思考,最终就会取得成功。

  再次联想到书中的吉尔和尤斯塔斯,我也为我感到自豪。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漫长的人生之旅中,难免会有一些坎坷与挫折,只要我们敢于面对他们,想法设法去解决困难,这样才会取得成功。

  在花季中成长

  ------《茉莉的梦想》读后感 懵懵懂懂的成长历程,跌跌撞撞地走过 ,只为在时光中等待最美丽的绽放。没有烦恼的成长那是到不了彼岸的…… -----题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关于蓝色爱琴海的梦想,关于一个雨天来自远方的明信片。茉莉开始找小娴,想听一听关于蓝色爱琴海的故事,但她不知道一个尘封多年的.秘密正渐渐浮现。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故事里的人物一下子都长大了,有着这样那样的烦恼,有时妈妈的爱会成为甜蜜的负担。成长的过程中茉莉和好朋友忽远忽*,彼此温暖,也彼此伤害,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哥哥,心里偷偷崇拜的高年级大姐姐,喜欢给自己乱起绰号的男生,他们在茉莉的生活中掀起一个个小小的波澜,被别人误会、、、、、我觉得茉莉总是在无意间伤害了别人,总是无法辩解,但久违的关怀还是会有的,终于和朋友和好了,茉莉的梦想只为在生活与成长中绽放,绽放童年的欢乐,绽放当下的烦恼,茉莉在“绽放”中成长。成长绝对没有不可战胜的挑战!没有风雨的磨练,就没有绚丽的彩虹,没有成长的疼痛,就没有丰收的硕果。

  我很像茉莉,我也有过各种各样的烦恼与失落,我也曾经逃避他们,但最终还是坚强面对,成长需要困难的磨砺,让我们更加镇定的面对今后的挫折。我也希望心中有秘密,生活可以无忧无虑,但茉莉总是在别人管制中生活,不会用太多的秘密,爱琴海的梦想会实现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学会了隐藏真心话?茉莉轻轻触碰诗一样的年华。我希望我和茉莉都能在绽放中成长,绽放当下的烦恼。以后,我要对自己有信心,要考自己的争取和努力做好每一件事,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努力,在不久的将来,我的梦想一会实现。

  懵懵懂懂的成长历程,跌跌撞撞地走过 ,只为在时光中等待最美丽的绽放。没有烦恼的成长那是到不了彼岸的…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5)

——阿凡提读后感汇总十篇

  我在家看了一本是关于阿凡提的故事,这一本书的名字叫《阿凡提经典故事》,这本书可有意思了,基本上书里讲的全都是笑话,作者突出了阿凡提的聪明才智,阿凡提把他们的财主巴依给骗的真是太惨了。阿凡提在很小的时候就很聪明,并且,阿凡提在很小就开始骗巴依了。

  比如:在阿凡提很小的时候,有一天,国王的儿子对阿凡提骄傲地说:”我爸爸最厉害,谁都听他的!“但是,小阿凡提说:”哼!我爸才最厉害呢!上一次,你爸爸还在我爸爸的的后面乖乖的低下了头了呢!“国王的儿子生气的说:”你爸爸是什么人?“小阿凡提*静地说:”我爸爸是理发匠!“气得国王的儿子晕头转向的。

  这一本书主要跟我们讲的意思是:阿凡提从小就很聪明,谁都不能说过他。并且,阿凡提连自己的妻子都捉弄过,虽然,你们觉得阿凡提嘴有点快,但是,有的时候,阿凡提的这一张嘴还帮了人们的`大忙呢!要是不信的话,你就也来看一看这一本书吧!这一本书可以让我们:

  笑翻天——刺激搞笑无厘头引爆阿凡提绝世幽默。

  放不下——轻松新鲜经典阿凡提故事精选阅读。

  长智慧——意外惊险挑战阿凡提智慧无处不在。

  引好奇——灵活幻想别出心裁阿凡提趣闻欲罢不能。

  助求知——悬念疑惑想入非非阿凡提探索永无止境。

  初二上学期生活终于在紧张中结束了,在假期,为了能放松自己,我买了《阿凡提的大幽默―毛驴上的笑星》这本书。

  这本书特别搞笑,全部讲的是阿凡提的幽默故事。阿凡提非常机智、聪明,他多次被巴依老爷捉弄,但他总能化险为夷,结局总是巴依老爷被阿凡提戏弄。看的我感觉心里出了口恶气,巴依老爷那么坏,真得叫阿凡提整治一下他才过瘾。

  阿凡提还很幽默。《借贼搬家》讲得是小偷偷了阿凡提家的东西,阿凡提却说:“谢谢,咱们一块走吧!我早就想搬家了,可我没有马也雇不起车,一直搬不了。这回总算沾你的光,把家搬成了。”小偷不好意思地把东西放下溜之大吉。看,阿凡提用幽默解决了问题,真令我佩服。

  还有那个《死鸡还能上下来回走动》:阿凡提到吝啬的朋友家吃饭。朋友把一只烧好的鸡让阿凡提吃,还没尝一口,就端下去了,无奈又端了上来,尝了一口又端下去了。阿凡提说道:“喂,朋友,你这只鸡可真可以,死了还能上下来回走动!”看完之后,我可真是佩服阿凡提啊,他既能让朋友尴尬,还能让自己吃到鸡肉,这不是智慧是什么?

  我的毛笔尖分叉了,我教她用鸡蛋清粘粘,放到通风处晾干;家里的剪刀不利了,我拿来易拉罐,剪了起来,越剪剪刀越锋利,跟磨过了一样。我相信,我也会更智慧。

  当别人遇到困难时,用自己的智慧帮助他,自己也一定能得到快乐。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也要多读书,多学*,有了知识才有智慧,才能变得机智。

   今天我读了阿凡提的故事之第三篇,阿凡提的故事读后感之三作文。这篇故事讲的是:有一天,阿凡提在小河边钓鱼,阿凡提很快就钓到了一只又大又肥的鱼。于是阿凡提就把那只又大又肥的鱼带到王宫,准备把鱼献给国王,读后感《阿凡提的故事读后感之三作文》。看到了那只大鱼,国王非常高兴,就给了阿凡提一个金币。等阿凡提拿着金币走了之后,王宫里的一个大臣就跟国王说:“大王,如果阿凡提每钓一条鱼过来,你就送给他一个金币,那么王宫里面的金币很快就会用光的。”国王让大臣帮忙想出解决的办法。大臣跟国王说:“如果阿凡提再拿着鱼过来我们就跟他问鱼是公的还是母的,如果他说是公的那么我们就说我们要母的,反之如果他说于是母的,我们就说我们要公的。”国王也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国王马上就派人把阿凡提叫过来,问阿凡提说这条鱼是公的还是母的,阿凡提说这是一直阴阳鱼。

  ・ 阿凡提用自己的智慧识破了大臣的诡计。阿凡提非常勇敢恶化聪明,面对国王他还是能非常从容地想出了非常好的解决方法。我要想阿凡提学*面对事情非常从容冷静的态度。

  放假的时候,我读了《阿凡提的故事》这本书,里面收集了阿凡提从小到大的有趣的.故事,以及后来和欺负老百姓的巴依们作斗争的事情。

  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开怀大笑,阿凡提太幽默了,太机智了,他是智慧的化身,是欢乐的化身。例如,阿凡提害过一场病后耳朵有些不好使,国王讥讽他说:“阿凡提,你的耳朵越来越不好使了,是不是把你的耳朵跟你的驴的耳朵换一下?”阿凡提马上回答:“不用,我的耳朵够用了,我看您的脑子不太够用,我倒希望您把您的脑子跟我这头驴的脑子换一下。”像这样故事太多了。我想小朋友们都读一读《阿凡提的故事》,他会令我们成为更聪明的人。

  我上学期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阿凡提的故事》。我觉得这本书能开发我们的智力,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阿凡提,聪明、幽默、富有正义,是智慧和欢乐的化身。

  阿凡提遇到困难总是能想出好的办法,哪怕再难,他第一时间也能想出办法解决。比如有一次:一位商人问他的胡子有多少根?阿凡提想都没想,说道:我的驴子尾巴有多少根毛,你的胡子就有多少根。再比如:阿凡提去朋友家吃饭,穿着普通的'衣服,就没人理睬,既没人让座,也没人让餐。后来,他回家穿上狐狸大衣再回来,就有许多人簇拥过来。他没有吃,却让狐皮大衣吃,用这种方法来嘲笑那些“势利眼”的富人。

  阿凡提也不是永远聪明,有时也会犯一些小错误,也不是永远的常胜将军,但他却一直自信、乐观。我要向阿凡提学*,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帮助有困难的人。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的阶梯”我觉得书籍的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读过一本书,名叫(阿凡提的故事),当我轻轻的合上书的最后一页的时候,我被阿凡提的机智,勇敢给深深的打动了,书中主要讲的内容是阿凡提是个农村人经常和附*的大地主巴依作对,可是巴依每次到县官那里告状时,阿凡提都能够化解掉。有时候阿凡提也会和国王斗斗嘴,直到80岁老年时也能一样聪明。

  读着读着我就被阿凡提的智慧震惊了,觉得再和自己对比一下感觉十分惭愧,记得自己有时候作业一不会就问家长,自己连一点脑子都不用,不管题目难与不难,只要有家长在家里我都会问家长,自己的思维就一直僵在那里。我觉得自己是聪明的,只是一直没有发挥出来,可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动脑筋。直到有一次,我做一个英语作业,可是有一题不会,就问爸爸妈妈,他们觉得每次都问有点不耐烦了,就一句话也没有说,挥手让我自己去想,我看了看题目,然后想了一想,就立马会做出这道题了,原来思考并不难,只要多动动脑子就行了。我经过这次的思考,就不再怕做作业了。

  我认为书是我进步的阶梯,我十分感谢(阿凡提的故事)这本书给我深刻的启发和灵感,我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成为像阿凡提叔叔那样聪明勇敢,勇于克服困难的伟大之人。

  我读了《阿凡提的故事》这本书,我明白了勤劳、勇敢、幽默、乐观的.阿凡提。阿凡提是中国***族的机智人物,阿凡提是一个人物,而是一个称号。

  阿凡提是一个学富五车的鸿儒,有时他便是目不识丁,一会儿他可以是皇帝身边的*臣,一会儿又是一个四处云游的单身汉;他从事过很多职业,苦力、车夫、医生、剃头匠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像阿凡提一样正直善良、乐观勇敢,做一个积极向上、坚强不息的人。

  我很喜欢读书,尤其喜欢《阿凡提的故事》。书里每个故事都非常有趣,写得都是发生在生活中的真实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感触很多。

  书中讲了阿凡提做的每一件事都表现了阿凡提的聪明才智。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阿凡提和巴依老爷斗智斗勇的内容,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例如《拆我的那一层》这个故事,内容是这样的:阿凡提向一位巴依借钱盖了一栋两层高的楼房,但巴依很贪心狡猾,他一心想着把楼上那一层弄来自己住,于是他要求阿凡提拿房抵债,要不就马上还钱。阿凡提没有钱,没办法,阿凡提只能把二楼给了巴依住。

  后来聪明的阿凡提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假装拆了自己住的一楼,巴依见阿凡提要拆一楼,害怕自己的二楼会倒塌,只能花高价把阿凡提的一楼买了下来。巴依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阿凡提的故事》突现了阿凡提充满智慧,他遇到问题沉着冷静,善于思考。今后我要向阿凡提学*,做一个有智慧的人。

  经过几天阅读,我终于把《阿凡提的故事》这本书给看完了。书中有一故事我特别喜欢,阿凡提有意在国王经过的道路边种金币,并让国王相信了地里能长出金币来。由于国王的贪念想得到更多的金币,他就又给了阿凡提许多的金币,认为一星期后可以收获许许多多的金币了,可阿凡提却慌慌张张地跑来说道:“国王陛下,一个礼拜滴雨未下,地里的金币都枯死了。”阿凡提就把这些金币分给了穷苦百姓。

  我认为阿凡提是一个聪明﹑勇敢和机智的人,我在今后的学*和生活中一定要学*他的勇敢和机智。

  《阿凡提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是讲新疆有一个十分聪明的人,他叫阿凡提,他骑着一头小毛驴,经常帮助贫困的人。一天,烈日当空,热浪炙人。人们在路旁的一棵大树下歇脚,财主巴依向他们勒索“树荫”钱。机智的阿凡提不但乐于认账,还怂恿巴依将“树荫”卖掉,赚笔大钱。阿凡提以一袋金币买下了“树荫”后,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使自以为得计的巴依只好答应阿凡提提出的条件,以加倍高价买回树荫,把老百姓所欠的钱一笔勾销。

  在这个故事中,阿凡提非常聪明,非常勇敢。我一定要向阿凡提学*,做一个善于思考,勤动脑筋的聪明孩子。

  妈妈的话:在成长的道路上,爸爸妈妈为你们创造了美好的生活环境,老师教给你们丰富的知识,你们一定要向阿凡提一样正直善良,乐观勇敢,做一个积极向上,坚强不息的人。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6)

——《燕子》读后感汇总十篇

  我读了第一课燕子,我明白了:它有一身乌黑亮的身体,一对漂亮的翅膀,还有像剪刀一样的尾巴。那就是可爱漂亮的小燕子。

  春天到了,小燕子急忙从南方赶来的同时被微风吹拂的柳丝还有各种鲜艳的花都聚集在一起形成了光彩照人的春天。

  每年的春天我都能看到燕子在天空中倾斜着身子在飞舞,还有的从稻田飞到柳树下边。唧唧地叫着,有的`掠过水面尾尖有时候沾了一下水面。它们要是飞得累了就落在电线上,屋檐下。

  我听一些老人说,小燕子还是个天气预报者。假如夏日里的燕子飞得离地面很*的话,那就说明天快要下雨了。你们观察过吗?而且它也是对人类有益的好朋友,它会捕捉害虫作为食物。所以我们不要伤害小燕子。它是咱们的好朋友!

  我在三年级读了很多课文,而《燕子专列》这篇课文让我记忆犹新。

  有一年春天,在欧洲瑞士的一个车站,一辆漂亮的车正准备启程。事情是这样的:这年春天,成千上万只燕子从南方飞回北方时,在瑞士境内遇到了麻烦,当地气温骤降,风雪不止,几乎所有的昆虫都被冻死了。燕子经过长途跋涉,已经非常疲劳,再加上找不到食物,饥寒交迫,频临死亡。

  一个叫贝蒂的小姑娘,听到广播后,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寻找冰僵的.燕子,一天就救护了十几只燕子。她的手冰的僵硬,但她一点也不在乎,最后,燕子们都安全地回到了列车里。

  由贝蒂小姑娘联想到我们,每次在路上总会有残疾人在路上向好心人行乞,但是没想到的是过路人却冷淡无情,如无其事的从残疾人身边走过,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就心酸,为什么残疾人需要爱,而我们健全人却不给他呢。

  贝蒂小姑娘把十几只燕子都看的那么重要,何况是我们人类呢。但实际上我们却是那么的吝啬我们的爱……

  每次在回家的路上都会遇到一辆献血车,我知道这是在为白血病人献血。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跑进了献血车,伸出我的左胳膊说:”阿姨抽我的。“可阿姨却推开我的胳膊说:”小朋友,你的心意我们心领了,你还小等长大了再来献吧。“

  这虽然都是些小事,但却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更美好。

  今天学了《燕子专列》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燕子专列》说的是有一群燕子飞向北方时,在瑞士遇到了麻烦。当地气温骤降,燕子饥寒交迫,濒临死亡。瑞士**呼吁人们寻找冻僵的.燕子,然后用列车把它们送到温暖的地方。一个叫贝蒂的小姑娘,一个人就救护了十几只燕子,她的脸冻得通红,手冻得僵硬,但她一点儿也不在乎。

  《燕子专列》体现了瑞士**和人民对动物的爱心。他们冒着严寒、克服许多困难救助受困的燕子,让我感动。也给人们树立了保护动物的榜样,我要向他们学*,向贝蒂一样对动物充满爱心。

  人们要热心帮助遇到困难的人或动物。有一次,我同桌没带雨伞,放学时天还在下着大雨,我就和她共打一把伞,把她送回了家。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帮助别人,自己也会感觉到快乐。

  最*,我们读了一篇课文,名字叫做《燕子专列》。

  《燕子专列》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年春天,在欧州瑞士,成千上万只燕子遇到了麻烦,饥寒交迫,濒临死亡。于是,瑞士**呼吁人们去寻找燕子。有一个叫贝蒂的小姑娘,一天下来就救护了十几只燕子。最后载着燕子的火车开动了。我想对贝蒂说:”贝蒂,你真是一个有爱心的孩子,我也要向你学*!“

  我觉得我们要学*贝蒂保护小动物的精神。因为大自然里的所有生物都是有关联的,要是这一种死了,那一种也会死。而且,地球不但是人类的家园,也是其他动植物的家园。

  生活中还有许多爱护小动物的例子。像有时候有些人把吃剩的骨头给狗吃,还有的人还会收留流浪猫、流浪狗。我也要学会爱护小动物。还有一些人养了宠物,(当)它们生病了就把它们赶出家门。我觉得这些人很不文明。

  我们要爱护动物。

  《燕子专列》这个故事讲述的是,在一些小燕子从南方飞回它们北方的家时,由于飞到瑞士的时候,气温突然骤降,风雪不止,所有的昆虫都被冻死了。燕子经过飞翔了几乎几千公里,已经非常劳累再加上找不到吃的东西、饥寒交迫,几乎很多燕子都纷纷死去了。瑞士**知道了这个消息,决定用列车把那些活着的燕子送到暖和的地方去。

  有一个叫贝蒂的小姑娘和她的爸爸妈妈听到广播后,在覆盖着皑皑白雪的山间岩缝里,寻找燕子。一天下来,她自己一个人就救护了十几只可怜的燕子。虽然她的脸冻的通红,手冻的僵硬,但是她一点都不在乎,仍然还在找。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无论是救护小动物的'小生命或者是人类的生命,都是很重要的,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

  《燕子专列》里主要写着有一年春天,成千上万只燕子从南方飞回北方时,在瑞士境内遇到了麻烦。那里气温骤降、风雪不止,燕子经过长途跋涉,已经非常疲劳,再加上找不到食物,饥寒交迫,濒临死亡。人们纷纷走出家门去寻找燕子。一个叫“贝蒂”的小姑娘在覆盖着皑皑白雪的山间岩缝里寻找冻僵的燕子。贝蒂小心翼翼地捧起冻僵的燕子,不停地哈气,不断地祈祷。最后燕子被人们送上了列车,乘到了温暖的地方。

  我想:第二年春天,燕子肯定会帮人们消灭更多的害虫,为此而感谢大家。这让我想起了两句谚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好心有好报。

  在*时生活中,碰到有困难的人,我们要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他们。有一次我的同桌没带伞,天刚好又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就和他共用一把伞走出了校门。我帮助了别人我感到非常的快乐。

  《燕子专列》讲述的是一群燕子从南方飞回北方时,在瑞士遇到了麻烦。当地气温骤降,风雪不止。一个叫贝蒂的女孩,把燕子从山间岩缝里取出来,带到火车站,让燕子乘着火车去北方。尽管她的脸冻得通红,手冻得失去知觉,但她为了燕子的安全,一直与暴风骤雨进行着斗争。贝蒂的爱心影响了更多的人加入到了拯救燕子的行动中。燕子获救了。

  这个感人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柔弱的肩膀扛起的.是爱与责任,爱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准则。

  想想有时候,我自己却做了一件傻事,对比之下,我心里可真内疚。表弟家养过一只小白鼠。全身雪白雪白,一双贼溜溜的眼睛不停地扫视着,渐渐的小嘴不停地、在笼子里磨蹭着。我不太喜欢小动物。每次去他家时,我总是用一根牙签去刺它,看它在笼子里来回窜,我得意。它睡时,我就刺醒它;它吃饭时,我就刺跑它。它被我这么一折腾,一个月下来,瘦了许多。我和贝蒂比比,真是相差太多了。

  直至我知道了《燕子专列》,我终于明白动物也有宝贵的生命,我们不能随意的伤害它们,善待它们才对。上次,我爷爷从外地带来了一只小乌龟。青褐色的背上有美丽的花纹,两只米粒般大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很机灵。可我们都不太会养,给它吃的饭、肉、香肠它都吃了一点点,真把一家人急得团团转。我知道自己养不好它,就带着它来到了水塘边,把它放回了大自然。爷爷还夸我是个热爱动物的好孩子呢。

  虽然现在,有些地区的人们滥捕滥杀动物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小兰和汽车》里曾出现了猿猴闹禽流感,猪闹猪流感,蚊子传播痢疾等悲惨的情节,这是当地人们误把打猎当娱乐不热爱动物带来的后果呀。

  为了人类更加美好的明天,让我们都来做一回小贝蒂,做动物的守护神!

  读了燕子这篇文章以后,我对这篇文章非常感兴趣。

  我读懂了父母的辛苦,不光是人、动物之间也有着母子之间的那种感觉。

  那种感觉是温暖的。使我心中想起了我在农田里干活的母亲。

  燕子妈妈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吃饱,不顾千辛万苦喂饱自己的儿女,我们还不知道感恩,不孝顺自己的父母。

  我们是在父母精心养育下长大的。我们要知道感恩。也要保护一切生物和动物。生物是有生命的,动物也有生命,动物的生命是它的父母给的,我的生命是我父母给的。我们要保护生物、爱护动物、孝顺父母。

  父母在田地里干活,是为了养活我们,养活我们要干什么?是要孝顺父母,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燕子娃娃死了之后,我看到了燕妈妈的各种伤心、悲哀与痛苦,因为,它看到了自己的孩子死在眼前,而没有能力去救它,燕妈妈感到很内疚,没有救得了自己的孩子。带着悲痛的眼神望着我,飞走了。

  春天又归来了,我在父母的精心养育下长大了。我渐渐也感到了内疚,伟大的母爱,岂止在人类之间有啊!动物不也是这样吗?

  伟大的母爱使我感动,感到了父母的辛苦,父母的辛苦是为了造就更好的学*环境,可以让我们好好学*不辜负父母的一片好心。

  燕子再也没有回来过,我呼唤:“归来吧,燕子!”我读懂了父母的心,了解了父母的辛苦,懂得了要孝顺父母。

  古时候有句话:“百善孝为先。”不管是什么善事,先要懂得孝顺父母,不仅要孝顺父母也要孝顺爷爷奶奶,要孝顺一切关心我们的人。

  我要大声的呼唤:“要永远永远的孝顺父母!”

  一只燕子想找一个安全又暖和的地方做窝,哺育后代。它找来找去,找了好多地方,也没找到。我猜测,燕子是不是和我一样,做事不够细心呢?我今天掉了教室门钥匙,找来找去找不到,后来,老师帮我去找,结果一下子就找到了,这说明做事不细心是不行的。

  后来,有人告诉燕子:法院的屋檐下一定是个最安全的地方。燕子没有细致观察,就在那儿安家了。不久,它就有了自己可爱的宝宝,于是每天定时出去捕捉小虫给孩子们吃。一天,燕子又出去找食物,有一条蟒蛇爬上了屋檐,钻到燕窝里,吞吃了那几只雏燕。可怜的燕子,当它回家发现孩子们都不见了的时候,会是多么悲哀呀!不一会儿,燕子飞回来了,它不见了小燕子,急得四处寻找,当它得知小燕子都被蟒蛇吃了的'时候,悲痛万分,伤心地哭了起来。邻居都来安慰它,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燕子啊燕子,如果你当初找地方安家时,不听别人的,自己动动脑筋,注意观察,选择一个安全的地方安家,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了。从这个故事中,我也懂得了,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动脑筋,注意观察,认真思考,才能把事情做好。

  这几天,我做数学题老是出错,为什么呢?不是不会做,而是我太粗心,不注意看题目,不认真思考,才会频频出错。所以,今后我一定要认真看题,认真思考,认真计算,不再让错误和我为伴。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文章名字叫《燕子专列》。讲的是:一年春天,燕子们要从南方飞回北方时,在瑞士遇上了大雪,它们饥寒交迫,濒临死亡。瑞士**得知了消息,就利用电视和广播呼吁人们出来寻找冻僵的燕子。一个叫贝蒂的小姑娘和爸爸妈妈在冰天雪地里一共找到了十几只燕子。最后,人们把救出的燕子送到火车站。列车开动了,带着燕子们安全地回到了北方。

  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瑞士的人们很喜欢燕子,并用自己的行动去保护燕子。燕子是益鸟,一年能帮助人们捕捉数以万计的害虫,所以我们人类应该保护它们。生活中还有很多益虫、益鸟,比如:蜜蜂能帮我们酿蜜;蚯蚓能使土地变得松软;啄木鸟能帮大树治病等等,它们都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它们。

  我也很喜欢小动物,但我又有点儿害怕它们,所以,有时候我的行为不是很好。以前我家阳台上有许多蚂蚁,每次我看到了都要踩死几只;看见有些小昆虫我也不敢靠*,总是让爸爸妈妈把它们拿走;有一次楼道里飞进来一只小燕子,我害怕它飞到我们家里去,就打开楼道窗户把它放出去了。。。。。。

  学完这篇课文,我也要像瑞士的人们一样,去爱护小动物,保护小动物,不让它们受到伤害了。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7)

——《呐喊》的读后感汇总十篇

  在七月的月底,我读完了小说《呐喊》,小说《呐喊》这部小说集让我感触颇深。小说《呐喊》这部小说集的作者是鲁迅,整部小说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鲁迅先生以笔杆子为武器,充分发挥了“炮筒子”的巨大威力。

  其中有几篇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篇要数《狂人日记》了。《狂人日记》以一个疯子口吻来批判吃人的社会,揭露了隐藏在封建社会表层下面的“吃人”本质,小说中人人都想吃人,这个疯子的亲戚、大街上的人都想吃他。《狂人日记》写得让人读着就生起对吃人的人的憎恨之心,使人翻身醒悟。

  其次就要数《孔乙己》了。在鲁镇,有一个叫孔乙己的封建社会没落知识分子,好吃懒做,穿着已经破旧得不行了的长衫,以前他有一个*惯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咸亨酒店要一壶酒、一盘小菜。现在他已经破落了,但他还保持着以前的*惯。后来,他的小菜只能是最便宜的茴香豆了。再后来,他连茴香豆都吃不起了,并且只能站在柜台边喝酒了。我们不能像孔乙己一样,好吃懒做。

  关于我对鲁迅先生的了解,在此之前,仅靠着义务教育中的必读内容,才有了些许肤浅而又普遍的认识,觉得他是个值得尊敬的文坛巨人。尽管是如此被动地接受鲁迅先生的文章,但每每都会被其精辟的言语和犀利的文爱所吸引,如今终于能有机会慢慢欣赏他的作品,却依旧是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彷徨》《呐喊》作为中国整个二十世纪中起着奠基作用的小说集,大胆运用现实主义批判当时中国所存在的陋*、问题,如利剑一般插入满是疮痍的社会,给了人们以深刻的警醒。其中有几篇小说让我回味无穷。

  在《伤逝》中,我看到了一个在封建迷信仍根深蒂固的一个年代,有那么一位女子,当着至亲的面说出了“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如此具有独立思想的宣告,不畏讥笑轻蔑的眼光,她便是子君。而受过五四运动洗礼的涓生很容易地接受了新思想,是个忍心的人。涓生与子君几乎是一见钟情志趣相投,涓生对她身上的新时代女性精神所吸引,两人情投意合,不久便同居了,过上了相看两不厌的日子,甚至相处的比以前更融洽幸福。虽然涓生有学问,但微薄的收入实在难以维持生存,整日操劳家事的子君渐渐地失去了从前的活力激情,变得麻木市井,对涓生的爱也越来越患得患失,而涓生也意识到了两人之间微妙的变化,起初是包容,后来终究是忍无可忍,在一次闲谈中,老实承认了不爱子君的事实,从此分道扬镳,子君被她的父亲带走,一切变故开始了。涓生偶然间在老友处得知子君去世的消息,巨大的空虚袭来,他努力遗忘这段回忆并向新的生路跨去。

  至此,不禁令人唏嘘,他们的爱也渐渐消逝,在那个黑暗的社会,恋爱和婚姻自由始终不能成为现实,无论出于各种原因,他们的爱情破灭只是时间问题。是子君爱的太热烈从而失去了自我,是涓生恋情开始得太轻率无法负起生活的重担,无论在哪个年代,两个人相爱就要相互扶持,同舟共济,这才是对双方都负责的表现。

  还有自以为是,学贯中西却连高尔基的姓都搞不清,伪装成支持变革的高老夫子,其实仍是本性不改,学问不够就贸然教书却被嘲笑,到学堂教书只是为了看女学生,生活中以打麻将为乐的虚伪之人,到头来却不过是一番笑话而已。另有少时轰轰烈烈支持革命,却在对生活的屈服中迷失自我,教些“子曰诗云”敷衍过日的吕纬甫。更有留学回来受过新思想熏陶,不肯妥协却依然要活下去而活动着、挣扎着、攻击着的孤独者魏连殳,于寂寞中生,也于寂寞中死。

  种种时代特征鲜明的人物被鲁迅先生刻画得淋漓尽致,使人置身其中,读完后仍然久久不能*静。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在我读过的书籍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啊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快乐、轻松;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能力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上不断的.创新,结合自己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我们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篇一:呐喊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呐喊》一书,我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怎样以笔为武器和敌人作斗争。

  在目录中,我看到了期望已久《阿Q正传》和《狂人日记》,我怀着强烈好奇心去读,但结果不太理想。《狂人日记》中虽然读起来十分通顺,但是其中含义我却不明白。作者总是写:社会上人吃人,甚至吃自己亲人也不在话下。最后一句:“没有吃过人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句话意思我一点也不懂。

  但我喜欢《药》这篇,它反映了旧社会时人愚昧无知,以为吃人血馒头就能治痨病,人就不会死。读到这儿,我深深感到当时旧社会是多么落后啊!我也知道了:因为鲁迅把旧社会情况反映给人民,他让人们醒悟,认清黑暗现实,唤醒自己觉悟。所以他与敌人成了对手。就这样,鲁迅把自己一生贡献给了伟大革命事业。他是多么令人钦佩啊!我崇拜他!

  我也知道了鲁迅先生聪明之处:他没有直接写:“中国人民愚昧无知。人血馒头哪能治病啊”而是以铁铮铮事实告诉人们,让人们自己去觉悟。

  我敬佩鲁迅!我也要做一个为自己想少,为别人想多人!

  【篇二:呐喊读后感】

  假期读了鲁迅《呐喊》《彷徨》有点感受,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感觉差不多,所以读后感就写一篇吧。看到这些书刚开始我感觉是有点害怕,因为鲁迅是一位文学成就很高大文学家,所以他作品我可能会读不太懂,而且我感觉他文章会有很多那个时代东西,而且是我们现在所不能了解到东西。所以我们只能看到一些浅显东西,只能简单写点东西啊。

  在这些书中,写东西都差不多,最起码在我眼里都是差不多。可能都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那个时代悲哀。黑暗登记制度,不*人生经历,并且希望中国能够站起来,中国人可以走出愚昧吧!就像是阿Q物质愈糊涂,祥林嫂无奈,与那个时候封建。

  在这些故事中没有华丽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作品里,表现是他那忧国忧民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深深热爱。他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第一声春雷。他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呐喊,唤醒麻木灵魂,被压迫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也许这就是鲁迅要告诉我们吧,那个时候中国人是愚昧,那个时候中国是黑暗……

  希望我们看到这些作品是能够有所感悟吧!

  【篇三:呐喊读后感作文】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同样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例如有《故乡》等等鲁迅先生名作。

  在《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生活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那西瓜地上银项圈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情形。当然,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希望沉睡中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篇四:呐喊读后感】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人们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黑暗、腐败社会。而《狂人日记》中“我”在当时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人,他轻而易举夺走了别人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人,用自己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包治百病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篇五:呐喊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所以,鲁迅先生名作也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怜惜和悲伤。

  《阿Q正传》中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野蛮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等认识都是极其模糊,是小农经济闭塞短浅心态。他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表现。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大旗,努力学*,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

  【篇六:呐喊读后感】

  最*,我读了一本名著,是鲁迅先生写《呐喊》。从这本书中了解了很多,了解了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伟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教。《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狂人日记》。《呐喊》作品选材,“多采自病态社会不幸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注意。”当时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是人“病态”灵魂。

  《呐喊》自序,医病成了作者表述过去一个基本线索。写我帮父亲买药,后来父亲亡故了。接着写了我去日本留学,救助向父亲一样被误病人疾苦。在这篇序文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犹疑和孤寂,把这种感觉写得淋漓尽致,体现出了坦荡直率风格。“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一腔激情孤愤。这本书用了朴素,简单语言描写了生活中种种琐事总是把他得寸进尺触,抵向我们心灵和精神。给读者留下很多空间去思考和遐想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短篇小说结集,作者真实描绘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社会生活,揭示了当时社会层次关系,对中国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观念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彻底否定,表现出民族生活是忧患意识和希望社会变革强烈愿望。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语气,激励当时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希望沉睡中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这次寒假,我看了鲁迅写的一本小说,是《呐喊》。你知道吗?鲁迅可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翻译和编写了许多部小说,如:《呐喊》《彷徨》等,都反映了旧社会时的情景。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他本是要学医来治疗人们的,可他后来才懂得人们不是身体上有了伤,而是灵魂出了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说:“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书中有个故事“阿Q正传”对我印象最深,阿Q不是真实的人,是被鲁迅拟化的一个人物,随着他我看到了当时社会弱肉强食的恶劣行为:地主非常霸道,经常欺压百姓,还见了杀革命党人的惨状等。我从书中知道阿Q是一个没有朋友,没有关心他的人,但又总能让自己赢。也告诉我们要多帮助,关爱身边的人,不管是谁。

  为什么书名为《呐喊》?因为作者想通过书的方式拯救旧社会,为人们呐喊助威,呼吁人们要站立起来,不能再被别人这样羞辱。说到呐喊,作为现代的我们也应该呼吁人们铭记这些历史,努力、奋发学*,为祖国献上自己的一份力!现代社会还需讲文明,有礼貌,多多帮助他人。这样才会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鲁迅的笔是锋利的,可以说是力透纸背,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映射出的都是社会中的大问题。《药》中他正是巧借华、夏二家的悲剧想要大声呐喊出的是华夏民族的悲哀,《狂人日记》、《阿Q正传》、《故乡》中塑造的一个个愚昧的国民形象到今日难道就不复存在了吗?他们一直存在着,如果没有全民教育的普及,他们将一直存在着。

  今天城市中有越来越多的进城打工的人,而且城市的各行各业也非常需要为我们付出努力与汗水的人们。也许我们不能改变那些农民工们的文化修养,但国家可以出资改善农民工儿女的受教育条件。只有让他们接受教育,才能提高整体的.国民素质。多在山区建几所学校,让他们学*文化知识,至少知道打架动粗是野蛮的行为。国民素质不仅仅是体现在我们打造世界顶尖的高铁,创造出多高的GDP,而是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明*惯,谈吐举止及文化修养。

  正如鲁迅先生他用笔,用心呐喊的那样,我们总有一天会改变,会理解鲁迅先生他笔下的深意,会走向文明的时代。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他是鲁迅的代表作。他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你们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生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慷慨。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他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那?就让我们一起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努力!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8)

——牛虻的读后感汇总十篇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读后感,是一种要求边读边思考的写作,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都深深的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充分透彻地理解作品。下面编辑为您呈送了“阁楼上的白云读后感”主题的相关内容,为避免遗忘,还请您收藏本页网址!

【第1篇】

生日的时候,同桌送我一本伏尼契的《牛虻》。这么多年来,此书不知道被我反复读了多少遍。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牛虻(亚瑟)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

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信的末尾是那首著名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诗打动着一代又一代读者。

牛虻虽然已经牺牲,但我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像牛虻一样的人为了理想,为了**,努力着并继续斗争着,哪里有压迫,哪里有磨难,哪里就有牛虻。我也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的人受到牛虻的鼓舞而成为牛虻一样的革命者。

牛虻代表的是一种精神。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因为,精神,永生!

有了一种精神,我们才会坚强起来,才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我们的目标,我们才不会屈服,不会消沉。那么,无论我们活着,还是死去。我们都会像牛虻那样快乐的飞来飞去……

懂得微笑,人才不会在困境中恐惧;懂得给予,我才知道缘份冥冥中相遇。风会停,雨会止,笑着活下去。

【第2篇】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的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的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的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断,也是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断。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面对任何一个亲人和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 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为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像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的清**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著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被淘汰的规律。这是找回自我的一锤。在极度的混乱中,牛虻这狠命的一锤把自己震醒了。他终于明白上帝只是一个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脑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来。其实世上本没有这么些的规定,只是一个人的思维定式让自己动弹不得,钻进了牛角尖。也许有些看似困难的事,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答案。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回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画和细致的描写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少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的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亚瑟的成长是通过各种矛盾冲突来变现的。这种矛盾冲突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宗教信仰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在亚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关系上。开始时,亚瑟并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与信任的神甫。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甫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容的。神甫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寄希望于将来能偷偷打消会导致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甫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做了错误的理解,人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甫看作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与新神甫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代表遭到逮捕。直到他儿女群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的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的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亚瑟自杀这一情节安排有良好的艺术效果,是小说的精华所在。从此以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或娇小的手脚看,身体的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的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市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象,都随着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昂扬,在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刺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心肺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了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了我应该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她巨大影响的人就是他的忏悔的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的东西,我只需要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很大部分的责任。

感谢您阅读小编整理的《牛虻的读后感精选3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小编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牛虻的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上学期读到的。

  记得那时,我正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名著。然而主人公保尔在全身病痛的情况下,回答别人的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就这样,这本书勾起了我无法抑制的好奇心。最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读到了《牛虻》,被它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这个故事很有意思,文中的小星星是多么调皮,多么可爱,多么体贴人。从这个小故事中体现出了体贴待人的高尚品质,也告诉了我们要关心别人。

这个故事讲的是可爱的小星星在出去玩的时候,碰到了孤独的小女孩红红。他不顾妈妈的担心,自己变成礼物送给了她,渐渐地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当星星妈妈看到了这幅场景,她笑了,小星星也笑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像小女孩红红的小朋友,有时却得不到别人的体贴和关心。原来我在幼儿园的时候,有一个小女孩性格孤僻,不爱说话。可是从她的作为中,我发现她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孩,只是有一些原因,使她不爱说话。一次她的手绢从楼上掉到了楼下,我便跑到楼下,捡起了手绢还给了她就在这件小事之中,我和她成为了朋友,她开始活泼起来,之后成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她能开朗的原因也许是她发现有人开始关注她,关心她。如果一个人长期不受到别人的鼓励,最后就会产生自卑感,最后可能导致神经崩溃。

也许我们一个小小的动作或是一句短短的话语,都能让一个人重新鼓起勇气。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导语:《牛虻》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小编希望收集的读后感范文同样对大家的学*有影响,学*写作越来越好。

牛虻读后感(一)

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二)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

亚瑟,一个不会被忘记的名字。第一次阅读,很难和那个强壮而有毛的动物牛虻联系起来。读了,懂了,明了。同一个人,不同的名字,不同的灵魂,却摆脱不了影子的夹带关系。

这是一个发展在暴力革命与非暴力革命斗争的年代。这是一个新养育革命之间的较量。它并不是一本单纯的革命小说,它的本质隐藏了一个家庭悲剧,让人无法忘却却无限惋惜的悲剧!

亚瑟,家境富裕娇生惯养的他,是一个内向害羞的男孩,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他的生命单纯,美好,犹如湛蓝的天空透彻,不挂一丝浮云。他单纯地喜欢一个人,单纯地吃醋,单纯地参加革命,也单纯地信仰上帝。革命和上帝,是两种不同的形式的信仰。年轻的亚瑟同时保留两种信仰,是因为他没有被卷入到两种信仰的齿轮之间。

太幸福就是太悲伤的开始。命运就像一个贪玩的恶魔,捉弄着幸福的人。

他被伪善的教士卡尔狄出卖,进而被自己信任的同志和最爱的姑娘琼玛的误解,琼玛一巴掌,撕碎了他的心,陷入了绝望的深渊。然而接踵而至的打击让他内心几*崩溃,原来他是蒙坦尼里与母亲的私生子,偷情的产物。

又这么一个片段写道:他的反映却反常的可怕:他就是笑,笑,无止境的笑。这样支离破碎的笑容,反映出之前被出卖,被战友误解,被心爱的人不信任更大的打击。因为他是那么的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难像,以示与教会的决裂。最终他选择了逃遁,并制造了自杀的假象。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调皮的日子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9)

——阳刚的读后感汇总十篇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男性男孩》男孩并不孤单。其中一篇文章名为“ldquo;蓝舌头,但这篇文章让我终生难忘。

  这篇文章是关于一个非常有礼貌的好学生苏颖的。因为他觉得这很有趣,所以他接受了充满脏话的可恨的“蓝舌头”。苏英一装上它,就变成了一个“哑巴”,不会说话,因为他伤害了别人,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

  创造蓝舌的人非常可恶。如果全世界的人都安装了这种“蓝舌”,将会有两个后果。第一,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不脱下该死的“蓝舌”,让“蓝舌”传遍全世界,每个人一出口就会充满脏话,如果他们的嘴不礼貌,他们的身体也会不礼貌。那时,世界将永远不会不礼貌,人们会变得越来越懒,懒得喝水吃饭,他的脾气越来越大,他的心态越来越不*衡。

  这样,人类灭绝的速度大大加快,真正的世界末日就在不远处!第二个后果是,人们认识到“蓝舌”的危害,远远抛弃了“蓝舌”。从那时起,他们用手势交换意见。这样一来,说话的功能就会下降,人们交流思想也会很不方便。这样,人就不会进化,而是退化。最终沦为猿人,与世界末日的`到来有什么区别,所以当我想到“蓝舌”时,我非常害怕。

  事实上,现实中有很多“蓝舌头”,比如你对别人的责骂,你对别人的讽刺,以及对别人的各种伤害性话语。这时,“蓝舌头”会突然从你嘴里“跳”出来,向人投掷。

  因此,如果你想控制“蓝舌”,你必须用自制和宽容来制服它。这样,人们说话会更有礼貌。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为《男孩向前冲》的书。这本书包括小说、散文、童话和歌曲。材料主要是关于男孩勇敢、诚实、坚强、毅力等精神事迹。

  我最喜欢的两篇文章是《芦花鞋》和《口袋里的爸爸》。《芦花鞋》写下了非常艰苦和贫穷的农村生活。哑巴青铜的爱,向日葵的爱,他们家人对向日葵的爱。让我一次又一次地感受到孩子们在苦难中长大是多么的简单和坚强。其中,葵花可以在没有家人照相的情况**会到,因为它没有钱。为了让葵花拍照,这家人开始采摘芦花,做一双精致的芦花鞋出售。最后,一场大雪全卖完了。最后有人想买,但是没了。青铜把鞋子给了他。青铜光脚踏雪回家的那一刻,我又被他的执着和朴实感动了。我深受启发。如果我们关心别人,不管生活有多糟糕,我们都会快乐。

  《口袋里的爸爸》是一个童话。读完后,我高兴地笑了笑,感动了杨歌的父亲。他本来是个魁梧的人,但在他母亲的.训斥下,他逐渐变小,失去了职位。最后,他只能在儿子的口袋里解决歌曲问题,做论文。全面负责儿子的学*。以母亲的名义成为儿子的军师,督促、控制、指挥儿子。他让儿子和陈雪虎挑战,比陈雪虎做得更好。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觉得作为一个男人,我应该相信不要轻易放弃,要奋斗到最后一刻`精神。

  这本书里的男生要学会做个好孩子。

  自从读了《阳刚男孩》,我觉得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我们都要做一个好孩子。而好孩子就需要具有好的品质: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说谎,要勇于承担责任,还要努力学*……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个描写坚持不懈精神的故事吧。

  在一个动物的世界里,燕子知道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有一个无价之宝,它于是告诉了所有的动物,动物们听了很开心,连忙起身去寻宝。但是,它们一连跑了三四天也没有找到宝物,最终不得不放弃了。它们心里都这么想着:寻宝太辛苦了,还不如回老家好。

  最后只剩下一只一颠一拐的骆驼,它不断地告诉自己,只要坚持,就会成功。就这样,它努力地向前走去。也就在它跋涉的第三十一天的早晨,它来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有五彩缤纷的花草树木,还有碧波荡漾的湖水,美极了,但却并没有什么宝物。忽然它觉得:这里是一个多么适合生活的好地方呀。于是,它决定回去,它要把属于自己的那片沙漠,把自己生存的那个世界,变成一片美丽的.绿洲,它要让大家的生活都变得更加美好!

  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故事啊!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在工作和学*中,一定要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无论前面的困难有多大也要继续前行,千万不要被眼前的困难吓倒,要用你坚强的意志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去寻找和创造真的“无价之宝”。

  请记住:只要努力,坚持不懈,胜利就在眼前!

  昨日晚上我读完了一本书,叫《阳刚男孩男孩不说谎》,里面是分篇写得。篇篇都很精彩、很有启发!我只拿我最受感悟的一篇说说。

  黑呆子里面的主人公坠是一个小男孩,他的妈妈离开了他,他的`爸爸长年在外打工,很少回来。直到有一次:

  坠拿着鱼竿去钓鱼,发现了鱼子,一看就明白是黑呆子,因为仅有黑呆子才会把鱼子产在河边上。坠看见有鱼子,那么就必须有大鱼!坠准备好鱼竿,一抛,漫长的等待,最终换来回报,一条很大的黑呆子游了过来,一咬鱼竿,可能是坠太兴奋先收了构,坠一看没钓到,很是生气,鱼钩朝鱼子一抛,就在这时黑呆子挡着了,坠见了一条鱼这样的保护自我的孩子,不由得想到了妈妈,坠一狠心放弃了捉他的念头,还把它的带回家了,一回家,就被刚回到家的爸爸看见了,他爸爸想把鱼炒了下酒,坠见了,就跑,可他那是爸爸的对手啊,最终还是被爸爸炒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心里有种难受,黑呆子拼劲全力去保护孩子,可是只保护了一时,没有保护一世,我心里很心痛!

  昨日晚上我读完了一本书,叫《阳刚男孩——男孩不说谎》,里面是分篇写得。篇篇都很精彩、很有启发!我只拿我最受感悟的一篇说说。

  里面的主人公“坠”是一个小男孩,他的妈妈离开了他,他的爸爸长年在外打工,很少回来。直到有一次,坠拿着鱼竿去钓鱼,发现了鱼子,一看就明白是“黑呆子”,因为仅有“黑呆子”才会把鱼子产在河边上。坠看见有鱼子,那么就必须有大鱼!坠准备好鱼竿,一抛,漫长的等待,最终换来回报。

  一条很大的“黑呆子”游了过来,一咬鱼竿,可能是坠太兴奋先收了构,坠一看没钓到,很是生气,鱼钩朝鱼子一抛,就在这时“黑呆子”挡着了,坠见了一条鱼这样的保护自己的孩子,不由得想到了妈妈,坠一狠心放弃了捉他的.念头,还把它的带回家了,一回家,就被刚回到家的爸爸看见了,他爸爸想把鱼炒了下酒,坠见了,就跑,可他那是爸爸的对手啊,最终还是被爸爸炒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心里有种难受,“黑呆子”拼劲全力去保护孩子,可是只保护了一时,没有保护一世,我心里很心痛!

  昨天晚上我读完了一本书,叫《阳刚男孩——男孩不说谎》,里面是分篇写得。篇篇都很精彩、很有启发!我只拿我最受感悟的一篇说说。

  “黑呆子”里面的主人公“坠”是一个小男孩,他的妈妈离开了他,他的爸爸长年在外打工,很少回来。直到有一次:

  坠拿着鱼竿去钓鱼,发现了鱼子,一看就知道是“黑呆子”,因为只有“黑呆子”才会把鱼子产在河边上。坠看见有鱼子,那么就一定有大鱼!坠准备好鱼竿,一抛,漫长的等待,终于换来回报,一条很大的“黑呆子”游了过来,一咬鱼竿,可能是坠太兴奋先收了构,坠一看没钓到,很是生气,鱼钩朝鱼子一抛,就在这时“黑呆子”挡着了,坠见了一条鱼这样的保护自己的孩子,不由得想到了妈妈,坠一狠心放弃了捉他的念头,还把它的`带回家了,一回家,就被刚回到家的爸爸看见了,他爸爸想把鱼炒了下酒,坠见了,就跑,可他那是爸爸的对手啊,最后还是被爸爸炒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心里有种难受,“黑呆子”拼劲全力去保护孩子,可是只保护了一时,没有保护一世,我心里很心痛!

  昨日晚上我读完了一本书,叫《阳刚男孩男孩不说谎》,里面是分篇写得。篇篇都很精彩、很有启发!我只拿我最受感悟的一篇说说。

  黑呆子里面的主人公坠是一个小男孩,他的'妈妈离开了他,他的爸爸长年在外打工,很少回来。直到有一次:

  坠拿着鱼竿去钓鱼,发现了鱼子,一看就明白是黑呆子,因为仅有黑呆子才会把鱼子产在河边上。坠看见有鱼子,那么就必须有大鱼!坠准备好鱼竿,一抛,漫长的等待,最终换来回报,一条很大的黑呆子游了过来,一咬鱼竿,可能是坠太兴奋先收了构,坠一看没钓到,很是生气,鱼钩朝鱼子一抛,就在这时黑呆子挡着了,坠见了一条鱼这样的保护自己的孩子,不由得想到了妈妈,坠一狠心放弃了捉他的念头,还把它的带回家了,一回家,就被刚回到家的爸爸看见了,他爸爸想把鱼炒了下酒,坠见了,就跑,可他那是爸爸的对手啊,最终还是被爸爸炒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心里有种难受,黑呆子拼劲全力去保护孩子,可是只保护了一时,没有保护一世,我心里很心痛!

  昨晚看我读了一本名为《阳刚男孩-狂奔猎狗》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很好。其中一个让我很感动。标题是我的非常兄弟。故事的主角是可可。

  可可一大早就起床了,因为我妈昨天给了可可一个惊喜,所以可可很早就起床了。果然,可可的门一会儿就响了。可可一开门,一个白影就跳进了可可的怀里,但可可没有反应就摔倒了。这时,妈妈也进来了,看到他们忍不住笑着说:可可,这是你的兄弟,然后可可反应,发现自己是一只白狗,突然坐起来说:好吧!妈妈又说:那你取个名字,可可说:叫可乐怎么样?妈妈说,妈妈忙的时候会有可乐陪你,让可乐陪你我也很放心。

  可可和可可在一起,可可不再孤单了。可可开学前一天晚上,妈妈说明天要考中文。现在快点复*,于是打开语文课本开始复*。这是可乐躺在地上等待,可可累了就躺在地上和可乐玩累了就睡觉。

  可可想上学考试,可乐只有一只狗在家等着,可可考试后很快回家玩可乐,但好时光不长,第二天晚上,可可的'成绩出来了,父亲也回家了。爸爸问可可:语文考多少分?可可支支不说:我考了……五十……六分。可可刚说完,爸爸扇了可可一巴掌说:怎么考这个分,原因是什么!就在这时,可乐也在那里看着它,用愤怒的眼神看着它,但它没有出来,因为可可的手指示可乐不要!又是一记耳光。这记耳光打出了可可脸上所有的血丝。紧接着,一、二、三记耳光打在可可脸上。可乐终于忍不住了。就在地上打四记耳光的时候,可乐迅速跑到可可身边,用尽全力跳了起来。可可可打了一记耳光。可可抱起它,转身下楼。他父亲跟着骂他。最后,可可把可乐埋在他的坟墓里哭了起来。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非常感动。一只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以减少对自己的兄弟的伤害。虽然狗比我们人类知道的更少,但我们永远不会学会狗会的牺牲生命!

  饶有兴趣地读完了《獾》这篇文章,文中主要讲的是疤头与一个小男孩抓獾的故事。

  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从来不知道有獾这种动物,后来看到文中小男孩看到一只年轻的獾的那一段,才明白原来獾也是挺可爱的'一种动物呀,只要你不去主动攻击它,它们也绝对不会恶意攻击人类。獾的牙齿可真厉害,居然能够把铁锹咬穿。

  在读这篇文章时我一直很讨厌那个叫“疤头”的人,因为他是个很残忍的家伙。文章开头的时候说疤头踩死了一只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鼠兔,后来疤头还偷了游隼的蛋,吃掉了它们。那四个蛋中可是即将孵化的小鸟呀!真让人气愤!但是后来当疤头与很多獾发生对峙的时候,疤头却会保护那个男孩子,让他躲到自己的身后,这让我觉得疤头并没有坏到极点。疤头还说:“报应来了”。我想他应该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吧。当他们离开那个大獾洞后,他们估计也不会再去抓獾了吧。

  獾应该是野生动物吧?既然獾对人类并没有恶意,我们也不应该主动去侵犯它们,毕竟它们也是鲜活的生命呀!

  饶有兴趣地读完了《獾》这篇文章,文中主要讲的是疤头与一个小男孩抓獾的故事。

  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从来不知道有獾这种动物,后来看到文中小男孩看到一只年轻的獾的那一段,才明白原来獾也是挺可爱的一种动物呀,只要你不去主动攻击它,它们也绝对不会恶意攻击人类。獾的牙齿可真厉害,居然能够把铁锹咬穿。

  在读这篇文章时我一直很讨厌那个叫“疤头”的人,因为他是个很残忍的家伙。文章开头的时候说疤头踩死了一只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鼠兔,后来疤头还偷了游隼的蛋,吃掉了它们。那四个蛋中可是即将孵化的小鸟呀!真让人气愤!但是后来当疤头与很多獾发生对峙的`时候,疤头却会保护那个男孩子,让他躲到自己的身后,这让我觉得疤头并没有坏到极点。疤头还说:“报应来了”。我想他应该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吧。当他们离开那个大獾洞后,他们估计也不会再去抓獾了吧。

  獾应该是野生动物吧?既然獾对人类并没有恶意,我们也不应该主动去侵犯它们,毕竟它们也是鲜活的生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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