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优选【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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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1

  大家知道高尔基在俄文中是什么意义吗?高尔基是作者的笔名,作者的原名叫做阿力克谢(阿廖沙)。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这么长的俄文名字我真的不是照书抄下来的,而是凭童年记忆写下来的。我的儿童时期喜欢记忆这样晦涩的名字或数字,比如π的前58位。如今想来还是有很大意义的。锻炼脑力,又能深刻记忆知识。那么回到高尔基这个笔名涵义“痛苦”!这个笔名就来源于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或者就直接来源于《童年》!《童年》即是高尔基自身痛苦童年的回忆!

  现在我将大家的视野拉回到高尔基所处的那个时代。高尔基出生于1868年,那是个什么年代呢?同治7年!也就是说中国清朝同治小皇帝刚好13岁,慈安、慈禧两宫太后垂帘听政时期。再搜索我的童年记忆,鲁迅先生生于1881年。那么这个年代就真切的呈现在我们眼前了:高尔基小同治小皇帝13岁,大鲁迅先生13岁。在中国是清朝末期,民国初期。那么世界是个什么状态呢?当时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核心区在欧洲!主流民进思想主要分为斯拉夫派,西欧派,民粹主义,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刚刚以微弱之势传播。总之,无论是贵族阶级还是*民阶级,整个世界正处在一个动乱变革!高尔基的童年正处在沙皇统治期,沙皇废除农奴制,表象利民,其实变相收取农民土地,把农民推向更加贫困的深渊!贫困是百姓痛苦的根源!贫困的根源又在于沙皇**的残暴统治和地主阶级、新兴资产阶级的压榨和剥削!我喜欢追根溯源,至于贫困、**、阶级的辩证逻辑就靠各位对政治经济学的学*和实践的深入思考了,此不赘述。

  继续讨论高尔基的“苦难”。以上从社会宏观角度分析其根源,现在从高尔基所处时代和家庭背景角度分析。书中的描述很具体很细致。父亲短寿,母亲改嫁,纯属不测,我只能说小阿寥沙天生命苦!外祖母的慈祥善良与外祖父的残暴刻薄,形成鲜明的对比。两位舅舅睚眦必较、不孝寡廉、茫然无聊的生存状态。至于其他相关人物的描写,也都各有特征。外祖父整个家庭结局悲惨,过程充满痛苦!除了整个社会背景的原因外,也在于家庭悲苦的始作俑者—外祖父!他打骂自己的妻子、孩子如同家常便饭,将整个家庭置于一个交叉敌视的状态!中国人讲“家和万事兴”!有这样一个残暴、仇视、吝啬、打骂家人的大家长的存在,这个家庭又怎么能不痛苦不堪、结局悲惨呢?棍棒之下出恶子!以佛教哲学说法叫“报应”!当然中国还有句话叫“虎毒不食子”!这在外祖父身上偶尔也会有所体现:收养外孙,安抚外孙情绪,略微能体察到其长辈的些许慈爱。总之,生在这样家庭中的孩子真够倒霉的!孩子出生后没有选择家庭的权利,这是孩子的不幸!孩子生前选择了这个家庭,而家长却没有珍惜这个孩子,也是家长的愚蠢无知。

  刚刚已经提到了《童年》的写作,文章结构没有采用插叙、倒叙,而是*铺直叙、按时间顺序,这使读者感觉非常清晰明了。

  大量的人物描写是《童年》的一大特色,按部就班、详细清楚,字句描写直击人物特征!每章每段每句都值得品读。对于初学写作的小学生来讲,应该品鉴熟读!

  父亲、小伙伴茨冈、老匠人戈里高力、保姆叶夫根尼娅、房客“好事情”、彼得大叔,这些人物描写都是非常丰满成功的!

  阿廖沙钻研好学的性格,除其天生性格倔强之外,与其人际交往是有关系的!比如他对房客“好事情”的好奇,进而接*、学*。中国古语“*朱赤*墨黑”,就说明了这个道理。所以,孩子学*交友应根据其自身特长,首重德、次择技、广种薄收、深研所长。

  彼得大叔是个强盗,但他对这家人和阿廖沙是友好的。他憎恨贵族阶级,在无产阶级中属于先行反抗的一族!涉墨虽不多,但让我们看到了星星之火。广大无产阶级群众距离未来的马克思主义引导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以上我从我想到的角度记述了读《童年》的感触,欢迎大家批评指正!也希望拜读各位大神从自己擅长的角度对《童年》的解读文章!或者,在本文评论区直接留言,让我们共同学*进步!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2

  “西游记是一篇神魔小说,小说的最大成就是塑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老实憨厚的沙和尚,一心向佛的唐僧,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佛法无边的如来佛祖……”西游记的序文中这样描述到。

  在我还不会自己看书的时候,倒是通过动画片了解到了这些故事的大概,还记得当时动画片中的孙悟空最厉害,似懂非懂的看个热闹。读小学后,奶奶给我买的第一批书中就有这本书,爸爸妈妈似乎担心我还看不懂并不急着让我看,直到二年级的时候,每晚妈妈才会陪着我读一到两个章节,我才发现文字的描述更有趣,因为可以让我展开无限的遐想。

  就像序文里写的那样,《西游记》这本书的人物太生动了,每次看书时觉得书本中仿佛会跃出孙大圣的灵动、猪八戒的憨态、唐僧的善良,就像观看一场场无比生动的话剧一样,我想这是这本书能够流传至今并让中华子孙为之自豪的原因吧!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第三章:龙宫喜得宝、第十七章:偷吃人参果、第十八章:三打白骨精和最后一章:功德中圆满。

  金箍棒是个神奇的助手,之所以我觉得它是助手,是因为它不仅仅是个武器,它有自己的灵性,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的金箍棒可是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岂料被孙猴子撒泼打赖就无奈的被降走了!我认为像金箍棒这样的神器当然得配得上的主人拥有它,仅仅埋没在海底就太可惜了。我也很想拥有一个,妈妈提醒我,这只能是我的一个梦而已,哈哈……

  师徒一行来到五庄观后,唐僧有幸得庄主款待品尝人参果,阴差阳错的却生出了一场打果、伐树的闹剧!哎,这次孙悟空确实是做错了,猴子脾气耍起来连自己也控制不了,闯了大祸的孙悟空最终只能在观音菩萨的帮助下才得以化解这场危机,我想这泼猴确实应该自此多收敛收敛,不要贪一时之气,坏了取经的大任。

  白骨精的出现,让唐僧和大徒弟之间产生了很大的误会!唐僧的善良、悟空的鲁莽,让狡猾的白骨精有了离间师徒的机会!为了能够赶走有着火眼金睛的孙悟空,白骨精幻化**,取得唐僧的同情;悟空护师心切,却不想还遭到师傅的责骂和咒语,被贬回了花果山。读到这个章节的时候,我却急坏了,生怕他们真的闹翻,那唐僧剩下的取经之路少了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该怎么办?妈妈告诉我,这个只是他们之间的误会,后续孙悟空会为了再救师傅而重新回到师傅身边的。妈妈还说最*电影院中还放过一部很火的电影《三打白骨精》,影片就是依据这个章节改编而来的。为了不影响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不建议我先看电影,因为还是有部分的细节跟原著不同的。等我深入这个故事以后,再去影院看电影,就能感受不一样的故事讲法,体验场面的震撼。

  就像很多童话书一样,结局都是圆满的,这本也不例外。最后当然是师徒一心、克服一切困难取得了真经,返回了大唐。我想如果有幸能看看他们取得的真经是什么样子那就好了!

  整本书中,唐僧师傅历经了层层磨难,千辛万苦,才修得了功能圆满。妈妈告诉我,真经取得虽然不容易,但是这一路路途遥远,其中磨难后的师徒之间的真情也是非常珍贵的。风雨中,我们看到的是互相搀扶,互拧湿衣;阳光下,我们看到的是互递茶水,互遮烈日白光;你救我于五行山下,我救你于虎口深渊;误会过后是相拥而泣,嬉笑之间是真情流露!无论是怎么样的长路漫漫,有了这份真情,就有了勇敢面对困难的坚韧,还有什么是可怕的吗?

  和这些比起来,生活和学*中碰到的小困难,就都不是问题了。老师的无私奉献和悉心教导,同学的打气鼓励和友爱互助,家人间的浓浓亲情和包容理解,都成了解决困难的法宝,有了这些我就不羡慕孙悟空有金箍棒了!面对困难我就有了勇气,坚韧不懈的迎接困难,而不是自私和逃避,这是我和妈妈一起读完这本书后总结的!这些总结对于日后我的成长将会有莫大的帮助!

  阅读不止,学*无尽!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3

  我坚信,于是我等待见到阳光为我驻足的那一刻!放学时,一出校门你就闪的没影了。我微笑过,我朴素过,我真诚过。提着金鱼我们又来到了菜园?直到第二年又能看到那坚强而有魅力的牵牛花。所以我们应该从小做起,养成良好的*惯,有着优雅的文明举止。春天我们漫步在百花丛中观赏嫣红的牡丹、纯洁妩媚的芍药?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

  一、自由

  在经历了又一个个性受制约的学期后,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总之,我觉得现代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方面较为安于现状,缺乏一种开拓进取,寻找更大自由的精神。

  二、神话

  如今也是一个远离神话的时代。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绝非幼稚的产物,它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谢林在他的名著《艺术哲学》中说:“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然后中国的神话文化渐渐没落了,神话不被人重视,连《西游记》也少有人问津,只有孩子们会被孙悟空征服,于是也只有孩子们抱有对未来浪漫的、梦幻般的希望。”

  三、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与一切进行斗争。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现出其英雄本色。

  复读《西游记》,让我觉得其不属于一般名著的特点。我相信,也希望它永远向大家展示着“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4

  很早之前就看过《*凡的世界》这部小说,第一次看或许仅仅只是因为它面茅盾文学奖的头衔,三部的小说看下来着实花了不少时间。理科出身的人,看书或许就是要慢一点,而我,不仅仅是看书慢,有时候,一章的内容会往往复复不停的来回,而有的章节,却因为是自己的情感里不愿意接受作者这样的安排,逃避似的直接翻过去。工作后,时间比做学生要多一些,于是在校图书馆里看到它,又把它借了回来,好的书应该是值得人一遍又一遍的回味的。

  太多的人物,太多的情节,我不能所有都记住。可是一遍看下来,脑子里却又不由自主的给定下了我认为的几个最。最令人痛惜:田晓霞;最令人自豪:孙兰香;最让人恨作者:秀莲;最不满意他的结局:孙少*;最幸福也最痛苦:孙少安;最让人理解不了:田润叶、暂时就这几个最吧,我的心里已经开始悲愤了,因为想到我们可爱的晓霞,想到少*与她那样纯粹的爱恋,我不敢相信路遥是这样的残忍,竟以这样的一个结局来给我们答案。我一直在猜,一直在想,究竟他们的结局会是怎样,很想很想翻开书页的最后几页,去看一看究竟作者给了他们怎样的生活,可是却又不想错过他们精彩的过程,于是我想,耐着性子等下去吧,这样美好的感情,难道真的要因为世俗而断裂,或者他们的生活又会发生怎样的阴差阳错呢。

  我知道世间有太多的残酷与不完美,我可以接受他们不能在一起,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是那样年轻那样有朝气那样有生活激情的晓霞竟然死了!或者我不该用这样直接的字眼,可是她的的确确的是死了,就像孙少*无法接受这个消息一样,我开始有点怨恨路遥,为何要这样安排,你不敢面对这些现实吗?不愿意让他们因为世俗而分开,就这样剥夺一个年轻的生命。逃避啊,是吧,也是就像大多人一样,最爱选择的仍旧是逃避。好吧,我们的孙少*,不是一个一蹶不振的人,即使失去的最爱的人,他仍旧是在努力的好好活下去。可是,人不该是朝高处走吗?为何最终要留在那漆黑的煤矿,为何就这样定死自己的生活,即使我仍旧相信他的一生会因他的勤劳,他的付出而有所不同,可是我开始怜惜少*,甚至有些讨厌那个惠英。好吧,我努力地接受这样的少*。我相信少*仍是少*,他的生命力永不枯萎。

  孙少*的哥哥孙少安真的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因为他有秀莲,一个无论什么时候都会跟在他身后,接受他,支持他,搀扶他,人生有这样的伴侣,还有什么值的遗憾!看到少安的砖厂越来越大,进帐越来越多时,我无比的欣慰,孙少安的人生一路走的非常的稳,即使在他很小时就要承担家庭的重任,即使他受过很多很多的苦,即使他曾失去了青梅竹马的恋人,但是,在年轻时,有资本有能力去承受的时候,你受再多的苦又怎样呢。老天爷在你的后面的日子里会补偿你的,于是少安的砖厂以膨胀的速度扩大,用日子越来越好都有些鄙视他的成绩。我内心为少安为秀莲充满了喜悦,也为这个受尽了苦难的家而感到高兴,可惜,为什么不让生活圆满,少*已经失去了他的爱人,为何还要再让少安受一次毁灭性的打击,秀莲得了肺癌,她的生命到了末期,我都无法想象没有秀莲在身边的少安会是怎样,更何况其他人呢?无论生活多痛苦,两人行总好过单人行,孤独是可以侵蚀一个人灵魂的,我只希望少安可以像少*一样的勇敢,勇敢的走下去。

  我应该是一个较感性的人,看到这结不愿看到的结局时,我也会选择逃避,关上书页,好些天不去碰它,或者只翻到自己愿意看到的那几页,来来**,我欣慰还有一个兰香,幸福的兰香,令人骄傲自豪的兰香,她的未来应该会是一片光明与美好的。年少时的苦难是你生命中永远的财富,只要不被击倒,苦难终究会过去。

  勤劳与善良是一个人最不能缺少的优秀品质,守着这些标准自我不断要求,一个人会不断强大,我祝福少*少安,也希望兰香永远幸福,但愿我的一生中,可以永远记住这样的一句话:“生活有多痛苦,我就有多坚强”永远永远,不放弃,不抛弃!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5

  童年时,我的幸福是与同伴一起玩踢毽子、跳绳子、跳房子,趴在墙根下用小木棍掏小蜜蜂,直到夕阳西斜,炊烟了了,便意犹未尽地喊道,明天再来玩。还有好多小玩意儿,现在都叫不上学名了。只要是能找到的,经过我们的手后都变成了我们玩的东西,如“碰酒瓶盖子”、“拍火柴皮”、“滚弹子”、“斗鸡”、“踩高跷”、“自制的滑轮车”。第二天一早,饭还没吃完,碗一丢就飞出去玩了。

  幸福,是一个多么抽象的词啊!抽象得连哲学家也无法给他一个合适的定义与阐述。幸福,有时又是多么具体的一件事啊!饥饿的时候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寒冷时,能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处所,这都是幸福!相比过去而言,现在的孩子无疑是幸福的。因为他们衣食无忧,父母、家人对他们照顾有加。他们不用担忧任何问题。父母、家人也认为他们的孩子不用担忧任何问题。相比过去而言,现在的孩子无疑又是痛苦的。因为他们双手被绑,头脑被缚,灵魂失去了鲜活的东西。他们看不到湛蓝天空的辽远,他们触不到曲折小溪的清凉,他们闻不到自然大地的泥土芬芳,他们离“自然之子”之名越来越远。

  所幸的是,无论是学前教育的政策制定者、学前理论研究者,还是幼儿园课程的具体实施者,他们都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都想让我们的儿童能够更接“地气”一点。毕竟,生活从来都是活生生的。生活不是按照考试大纲规定来考试,也不是按六十分来划分及格线的。生活是有哭有笑、有苦有甜,也有悲欢离别,我们的孩子跟我们一样,不管现在还是将来,都是在生活的海洋里游泳。如果从一开始,就丧失了已经学会的游泳技能,最终会溺毙生活海洋之中。

  课程,本身没有任何意义,课程的意义取决于是否使幼儿获得幸福与成长。

  课程,尤其是幼儿园课程,不应只是高不可测,居于书本阁楼之上的东西。课程不应只是书本上的文本,更应该体现在幼儿生动的行为与丰富的生活中。“一叶知秋”——从一片飘落的秋叶里,孩子会猜,大概是有风吧;有的孩子会猜,大概是树叶宝宝调皮吧;或许还有的孩子会猜树叶还会回到树枝上的。这一切的猜想,都比不过自然这个生动的课程。感受风的存在,感受风的大小,观察秋冬的树和春夏的树的不同,谁敢说,这些活动能在一个文本课程里实现,能在教室的方寸之间实现。

  有人说,生活就是课程。要把与生活有关的各个方面,各项内容都与幼儿园的课程结合起来。给儿童提供可操作的烹饪材料及安全的烹饪空间,他们也能给我们意外的惊喜。给儿童开辟出属于他们的种植园地,看着植物,从种子到秧苗,再到开花、结果、成熟,最后枯萎,让他们能体验生命的从无到有的惊喜,让他们感受荣枯交替变化。给儿童准备专门的科学发现室,不是为了培养未来的牛顿和杨振宁,只是为了一种精神的培养,一种“科学发现”的精神。给儿童提供表演场所和道具、服装,不是为了排练某个成品的节目,只是为了让他们能更自由地、更多样化地表达、表现自己。我们的孩子终究不是完美的人,但他们有权利追求并成为一个完整的人。成为一个完整的、幸福的人,需要**的呵护与守候。

  我想说,不是生活的全部内容都能成为课程的内容,同样,不是所有的课程都是有意义的。学前课程之于孩子来说,任何生活中有益于孩子提升经验、体验幸福与满足的内容,都可以纳入课程之中。正如杜威所说的,“经验分为有益经验和无益经验,不是所有的经验都是有益的”。故而,即使是课程生活化的过程中,学前课程也应该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一、关注经验的连续性;二、避免的经验的无谓重复;三、注意剥离有害经验。

  泰戈尔曾说,幸福原本就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抛开尘世的喧嚣与纷扰,找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真真切切地享受一份惟有自己知晓的欢乐。我想,童年的幸福,在于那一份自由空间的守护。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6

  “梅花香自苦寒来”每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和珍藏的美好时光。对大多数现在的孩子而言,童年便是他们宝贵的收藏。马克西姆 高尔基的小说《童年》中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然而苦难的经历有时却是一笔财富,无数曾经失落的梦,多年以后回首会成为一生中最纯洁最闪耀的明珠。

  《童年》真实的描述了作者童年的苦难生活。通过作者的笔端,我们在外祖父家中看到了贪婪,残暴,自私等人性的弱点。这一切都给阿廖沙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痛。泯灭人性的外祖父,经常毒打外祖母,年老落魄后竟利用名誉骗取金钱。两个舅舅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打死了自己的妻子,最后连儿子也陷入这场权利的斗争,一张张丑恶的面孔下隐藏着扭曲的人性。

  有黑暗的地方就必定有光明,在这个家中,是善良宽容的外祖母点燃了阿廖沙的生命之灯。正如文章中所说:“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在黑暗之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外祖母是阿廖沙全部的精神支柱,也潜移默化的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低头的人。他唯一的朋友小茨冈也给了他真正友情的温暖,教他正直的意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懵懂懂地成长,承受着生活的艰辛。但他仍旧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想正因为苦难中有外祖母以及小茨冈等人温情的引领才使得阿廖沙没有被苦难的生活打倒,反而让他他更为坚忍善良。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朴质、充满爱心的人。

  读完《童年》我掩卷遐思,在那样的环境下是什么使阿廖沙成长为这样一个优秀的人?我觉得是苦难,是苦难中温情。苦难中的温情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引领者阿廖沙前行。越是在苦难艰辛的磨砺下长大的孩子。越是能够更深刻的体悟这温情的可贵。越是想拼命抓住这难得的温暖,向阳向善的生长。以善来引领自己,以善来回报世界。以期自己的苦难不在出现在别人的身上。

  反观现阶段的孩子,苦难于他们而言,只是一个简单而遥远的名词罢了,他们完全没有过忍受饥饿的历史。没有忍受过寒冷的考验,故而并不理解温暖的含义,想象不到苦楚的可怕。

  这些孩子从小都在蜜罐里泡大的。全家人宝贝家中这一个“小公主”“小皇帝”。他们看似并不缺少温情。然而真正的温情是什么?我认为是陪伴,是精神上的引领,是真正的理解和爱。就像《童年》中的外祖母,在阿廖沙最需要关怀与温暖的时候给予他的一样。然而现在的孩子有多少父母的爱是以爱为名的压迫和留守。在物质生活极为富足的今天,孩子们的内心世界却是前所未有的脆弱和孤独,承受不注一点打击。学生有一点压力就跳楼、喝药自杀的案例比比皆是。更别说独生子女状态下自私、懦弱、虚伪等问题了。

  是时候有一些反思了,即便我们的生活条件极为富足没办法创设阿廖沙那样的贫苦环境。但是必要的挫折教育和舍得让孩子去体验一下困苦的生活还是有必要的。过分的呵护,甚至溺爱会使孩子越来越脆弱。经受不住生活中任何的不如意。让孩子在必要的磨砺中成长,让孩子体悟现实社会中仍然存在的艰难。感受一下贫困地区孩子生活条件的艰辛,精神生活的富足,能够更好地加强孩子的心理建设。培养孩子的悲悯情怀。

  同时在物质生活满足的情况下也要注意孩子精神世界的富足。万不可为了孩子名义上的未来只顾赚钱,而忽略了现在对孩子的陪伴。或者打着为孩子好的旗号不从根本上了解孩子的内心需求而一味的命令和压迫。他需要的是真正的温情。陪伴是最好的告白。身教永远大于言传。家长用心的陪伴,良好的自己修养会使孩子体会到父母最温暖的爱。

  语文教材上要求学生必读的名著中包含这一本,本想再次拜读以便为学生讲解。读过后却在学生家庭教育上有了一点新的体会,记录下来,以期在日后与学生家长共勉,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家校合作,砥砺前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好的未来。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7

  “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利用假期与学生共读一本书——《西游记》的契机,我开启了经典阅读之旅。已是2021年年2月24日了,终究还是没有读完最后一页。大功虽未告成,但是阅读一本《西游记》,来一场心灵之旅却已初步成型。

  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西游记》故事,虽然不是所有人都知晓要取得的真经,早已不是那三十五部五千零四十八卷经书,但每一个人都可以侃侃而谈西游所记叙的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八十一难,九九归真的精彩生命历程。

  一部《西游记》,一部成长史。最喜欢最佩服的孙悟空从顽石脱胎为猴继而变成了人,又从人历练成佛。一路走来他告诉我们“**不自在,自在不**”的道理。初读故事感觉这貌似一个喜剧,因为凡人世界教会了悟空人情世故,教会了悟空忠孝仁义,他终于不是那么与众不同格格不入,他终于成了有血有肉有灵有性的人。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一个悲剧,因为悟空学会了人情世故,学会了忠孝仁义,他再也不是那么格格不入野性十足,他终于还是脱却个性与神性,落入凡间和我们一样成为红尘滚滚中的俗人。

  悲剧也好,喜剧也好,值得庆幸的是,终于还是没有什么可以消磨他的嫉恶如仇、抱打不*的本性。

  还记得路阻观音禅院,悟空寻袈裟未果回到寺中,三藏劈头就问“袈裟如何”,悟空却是先问众僧“可曾有好茶饭与我师父吃?可曾有好草料喂马?”。还记得有多少次悟空因唐僧遇难而痛哭不已,又有多少次为救唐僧而屈尊求人,又有多少次欲救唐僧而深受委屈有苦难言……这一切的承受起初或许还是因为紧箍咒,但久而久之早已成为了*惯。天不怕地不怕、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齐天大圣美猴王心中有了挂碍,棒下已不再无情,这也许就是他总遇到难以战胜的妖魔鬼怪的原因之一吧。(当然,作者是聪明的,孙悟空不是万能的,因为天地万物原本就是相生相克的,此乃其一;其二,可以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都不是对手,可见取经之路是何其难哉,同时也可窥见生性高傲急躁的悟空的改变与成长,要知道猴子原本是没有耐心的;其三,亦可看到作者对所谓神仙们的辛辣讽刺。)是喜?是悲?读者心中自有方寸。

  《西游记》传诵至今经历了无数的改编,借助了各种形式,如今日益兴盛的影视业更让它长演不衰。现代影视对于悟空深度的多面性开发挖掘,于我个人而言,完全是持赞同欣赏的态度,我觉得既然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也应该允许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西游梦。原著八十八回有一偈“道不须臾离,可离非道也”,今再狗尾续貂一句“经典不可逾,可逾非经典也”,而所谓的经典只是为大多数人所*惯而已。毕竟社会在不断进步发展,观念在不断更新,人的思想是越来越进步开放的,对于某些问题的表达我们可能会比古人表达得更清楚,更全面,更高阶。因此只要是在原著内在精神的基础之上加以延伸、填充、挖掘都是可行的,这也是对这些古典财富批判性接受真正的传承。

  一部《西游记》,一部真经。真经的内涵自然而然融入了师徒每人所经历的点点滴滴的生命历程中。师徒每走一步就是一页经书,真经就是这一路以来的修行。若非如此,如来为何不让观音或悟空或其他什么人直接把大乘佛法送往南赡部州?真经即修行。所以真正的成功不是最终得到了什么,而是在通向成功的道路上获得了什么。

  原著九十回“师狮授受同归一盗道缠禅静九灵”真是振聋发聩:神师不慎即成怪狮,吾之为师者,当慎之又慎。凝结取经团队的除了那份共同坚守的信念之外,还有一条最重要的法则,那就是爱。信念是坚守自己,爱则是维系团队,所以无论是管理一个班级还是领导一个团队,爱是永远的规则。

  《西游记》最初的创作本意究竟是为了什么?我觉得已经不重要了(那些就留给西学研究者去探讨吧),重要的是我们这些后来人从中看到了什么。见此书本,读可释厄也!若读《西游记》厄仍不可释,岂不辜负了一本《西游记》好经典么?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8

  到底是谁不屈不挠?是谁永不言败?是谁顽强拼搏?这也是《老人与海》这本书的主人公——那位可敬的老人。

  这个老人名叫提桑阿果,他是个以打渔为生的老人,坚强,乐观,无所畏惧。他有个帮手,是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小伙子。一天,老人独自去海上打鱼,与以前相异,这一次,他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他与这条比他的船还长的鱼斗智斗勇,终于制服了那条大鱼,将它杀死了。但是,在回到的途中,鱼的血腥气引来了成群的、凶猛的鲨鱼。鲨鱼一条接一条地被老人赶走,又卷土重来,几次都把老人累得筋疲力尽。但老人不知倦怠地与鲨鱼搏斗,终于挨到了小港湾里。尽管他尽自己最大的用心与鲨鱼周旋,但是,他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的骨架。鲨鱼把能吃的鱼肉都吃了,老人也真的筋疲力尽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立即被老人的坚强执著、不屈不挠和永不言败的精神感动了。是呀,面对挣扎的大鱼,他从容不迫,在危难的时间给自己打气,朝着自己的猎物、自己的方向发起最后的冲锋,占有它,征服它,毁灭它。他为自己的猎物而用心拼搏,不为任何困难所压倒。面对凶残的鲨鱼,老人沉着冷静,在冰冷的海水与饥饿的鲨鱼群中毫不胆怯,奋勇向前,使出浑身解数与鲨鱼斗争。他说:“1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垮的,你可令消灭1个人,可也是打不垮他。”看啊,他也是以那样的勇气与信心以及他那顽强的魄力打垮了阻碍他的困难。

  但是,正是作家海明威的生花妙笔,创造、刻画了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经过细致的心理描写,作者完整地以另一种方式把人物的性格赤裸裸地裸露出来,刻画出1个个真的又布满个性的人物形象。而那些外貌描写,则是对整个故事气氛的衬托,把人物的风格与特征完美地组合在了一起。这些对人物细致的描写,不仅凸出了人物的个性,也在暗中推进了故事节,把人物感情变化与情节的发展融合在一起,出神入化,结构连贯,让读者情不自禁地与书中人物同欢乐,共痛楚,体验得深刻完整。整篇小说结构严谨,语言流利而生动,使我仿佛闻到了海风清新的咸味,听到了老人的喃喃自语。这真是一篇完美的中篇,读起来宛如神来之笔。曲折的故事节让我痴迷,伟大的精神令我震撼,流畅而深刻的语言使我沉醉......

  这本书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老人虽然失败了,但他在与鱼斗争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超常的毅力和勇气,表现了一种不可被征服的精神上的胜利,他可以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书中通过对老人与鲨鱼斗智斗勇的场面,描写细腻,引人入胜。作者从多个角度描绘了鲨鱼的凶狠狡猾。老人拼尽全力为了保住自己好不容易捕到的一条大马林鱼。充分体现出老人无畏精神。虽然最终老人以失败告终,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最后说的这句话富含哲理。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这才是人的本性。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种种困难挫折,正因为有像老人那样的人,敢于向自己困难挑战,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9

  今天,当我阅读《高尔基的童年》这篇文章后,被文中高尔基那种读书时忘记一切,专心致志的态度所感染。我一字一句地仔细阅读时,仿佛和高尔基在一起读书。他读得那么专心,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忘记了。我虽然爱看书,但从中得到的收获却极少。为什么呢?高尔基如饥似渴地读书,忘记了一切,自己与之相比较,我只是看热闹,反注意了一些主要的故事情节,更未注意过他人作品、文章写作的好方法等。又因看的书多,且都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所以看罢即忘,收益浅。我想高尔基所以能成为世界文豪,与他从小那求知若渴、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是分不开的。同时,高尔基认真读书的态度,不反反教育了我做任何事都要具有认真的态度。今天,我看到高尔基读书忘了一切,而抛开粗心的唯一办法,就是与认真交朋友,对,终于悟出,粗心并非与我相随,不是总与我结交为友。而今只有甩掉它,放弃它才会通向成功之路待任何事情都要持认真的态度。今天,我细细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对"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秘诀"这句话更坚信不疑了。

  今天,当我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篇文章后,被文中高尔基那种读书时忘记了一切,专心致志的态度所感染。

  我仔细地阅读时,仿佛和高尔基在一起读书。他读得那么专心,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忘记了。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想起了自己以前读书的情景。我与高尔基一样,也是个十分爱书更喜欢看书的人。每当父母给我买回什么新书或借到一本好书,我如鱼得水,总是迫不及待地阅读。我虽然爱看书,但从中得到的收获却极少。这是为什么呢?当我读到高尔基如饥似渴地读书忘记了一切时,与自己相比较,终于找到原因。原来我看书虽多,但阅读时不够认真专心,只是看看热闹,仅注意了一些主要的故事情节,从来不曾写读书笔记;也不曾体会文章的内涵;更未注意过他人人作品、文章写作的好方法等。又因看的书多,且都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所以看罢即忘,受益匪浅。我想高尔基之所以能成为世界文豪,与他从小那求知若渴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是分不开的。同时,高尔基认真读书的态度,不仅仅教育了我看书不能一目十行,更教育我做任何事都必须具有认真的态度。

  我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对“认真是成功之秘诀”这句话不疑了。

  当我阅读完《高尔基的童年》这篇佳作后,被文中高尔基那种读书忘我的境界所感动。

  我一个字一个字地细细品味,仿佛自己就在和高尔基一起读书。他读得那么专心,那么投入,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抛之脑后。读到这里,我不禁回想起我以前读书时的情景。

  每当得到一本新书时,我便如鱼得水,总会找个安静舒适的地方阅读。我虽然爱看书,可是我总是只对那精彩有趣的故事情节感兴趣,其它的都略看,我对人物内心从不思索,更别说什么文章内涵、主题、中心、写作方法了。虽然书看得多,但多数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所以受益尚浅。我想高尔基能成为大文豪,一定和他求知若渴的读书态度息息相关吧!同时,高尔基读书认真的态度,也教会了我做事需要认真仔细的道理。

  粗心乃是通往失败的捷径,细心才是通往成功的密道,我是深有感触啊!记得这次数学考试中,有一道应用题,*时老师千叮咛万嘱咐的,我也记得要用什么方法的,可是到了考卷上我竟然给忘了,就是忘了关键的一步。当老师给我说的时候,那种心情,真是难以形容。那道题明明就很简单,我却全错了。这不是我不会,是我粗心!唉,粗心总在我身边,招之即来,挥之不去,我有时候真怀疑它是不是赖上我了。

  可这次我看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我终于悟出了,粗心不是与我相伴,不是与我结交,我能甩掉它;而甩掉它的唯一办法,就是与它为敌,与细心、认真交朋友。只有甩了它,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今天,我细细品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明天,我便要与细心、交朋友啦!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10

  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打动了我:四岁丧父,跟随痛哭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外祖父的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非常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普通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打架……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默默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非常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楼下的酒馆女主人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渐渐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欢乐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拿鞭子抽,用脚踹的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非常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童年是人生中一颗闪耀的的流星。虽然美丽,但却易逝;虽然华丽,但却短暂。也许在度过童年时,你不会太在意。但当你永别童年时,却一定会哭泣。也许你的童年并不快乐,反倒积蓄了不少仇恨和怨气。那么,请你去品读一下高尔基的悲苦童年。

  高尔基的乳名为阿廖沙。他的父亲彼什科夫,老实、本分;却不幸早逝,小小的阿廖沙从此便随母亲一同住进了外祖父家。但是随着外祖父事业的衰败,他渐渐变得残暴,变得小气吝啬。狠心剥削下人、经常打家人……于是,不满十岁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了世间悲苦。

  伟大的人物大都经历风雨才会成功。阿廖沙悲苦的童年让我感慨万分。他小小年纪,帮别人打零工,甚至还上街讨饭。可同样是四肢健全、有头有脑的人,为什么阿廖沙可以养活自己,而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一些失业青年却只能寄生在父母的身上呢?

  身在福中不知福,阿廖沙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但他依旧坚强的站起来了。为什么这些青年却永远不想爬起来呢?

  时代,正在不断地进步着;科技,正在不断地发展着;条件,正在不断地优越着……但是,大家的思想却在不断地退步着,意志却在不断地衰败着,精神却在不断地懦弱着。

  小小的风吹过,便折断了人们的肉体;轻轻地一阵雨飘过,便模糊了人们的视线。那设想,如果风是龙卷风,雨是暴风雨,又有多少人能在困难中依旧坚持,依旧坚定呢?

  风雨过后,彩虹才会笑的倾城;熬过严冬,才能感到春风徐徐。请在挫折面前坚强,请在困难面前挺立。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优选【10】份扩展阅读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优选【10】份(扩展1)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 (菁华3篇)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1

  这些天,历史课正学着*复杂而落寞的*代史,课余在读着老舍先生的《茶馆》和《龙须沟》,夜里偷空躲在被窝里看易中天的《读城记》。于是不知不觉中,这三者串联起来,让我看到了*代*的社会变迁,体会到了北京*民的善良、儒雅和悲苦,感受到了老北京的文化内涵。

  相比曾经读过的莎士比亚的经典剧作,以及曹禺的引人入胜的话剧《雷雨》,老舍先生的这两部作品并没有明显的戏剧冲突和复杂纠结的人物关系,甚至并没有一个像样的主角。《茶馆》中唯一贯穿全剧的,恐怕只有王利发、常四爷、松二爷和那一直没有取消的“莫谈国事”的标语。

  戊戌时期的这里,卖茶、也卖简单的点心和菜饭,玩鸟的人们,每天在遛够了画眉、黄鸟等后,要到这里歇歇腿、喝喝茶,并使鸟儿表演歌唱。老北京的生活是诗意的、艺术的。然而这时候,几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已经签订,这诗意与艺术中亦存在着老人、乡妇、康六这样的贫农,生活窘困不说,还受着狠毒官僚的'欺压。

  军阀统治时期的这里,曾经的古意已经消失殆尽了,老北京曾经的那种逍遥也渐渐被警惕取而代之,经济萧条之于,更显得惶惶不安。

  **以前的这里,越来越暗淡无光,甚至到最后,干脆取消了茶馆,再没有了昔日老北京的情调,只剩下了越来越嚣张的官僚和一派浮躁的乌烟瘴气的歌舞厅。

  “这种大茶馆现在已经不见了。”开篇**淡淡的这句话在读完全剧后再次映入眼帘,不免显得有些触目惊心。茶馆不在了,老北京人*静安详、宽和礼让、恬淡闲散、诙谐幽默,他们在茶馆里听戏,在园子里会鸟,在皇城根儿溜弯,在大槐树下纳凉,在四合院里话家常,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这样一种诗意的生活是不是也不在了?

  “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本国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成为帝国主义统治*的工具”……我第一次体会到历史课本上这些被我们用来应付考试的句子这样的沉重,它们背后是*老百姓所承受的长达一个世纪的苦难与辛酸,是康六卖女儿的无奈,是常四爷的反感和不甘,是松二爷的胆怯和懦弱,亦是庞太监的卑鄙、刘麻子的狗仗人势……

  茶馆中“莫谈国事”的纸条越来越多,贴在越来越显眼的位置。老舍先生一次次用这样的布景提醒我们他所描写的老北京*民的特点——他们大都是顺民,没什么大的野心,与其说不愿关心国事,不如说是不敢关心国事怕惹火烧身,正如王利发自己所说:“我呢,作了一辈子顺民,见谁都请安,鞠躬,作揖,我只盼着呀,孩子们有出息,冻不着,饿不着,没灾没病”;他们固然也爱国,但谁都明白他们没有能力扭转这个国家的命运,只有听之任之,只有逆来顺受;他们心眼都不坏,却不爱替人出头,绝不会为了帮谁而让自己吃亏,对他们而言人生最大的哲学就是敷衍和圆滑,老以为“按着父亲遗留下的老办法,多说好话,多请安,讨人的喜欢,就不会出大岔子”。

  也许,这就是北京*民最致命的伤,正如易中天说的,他们要求的只是过得去就行,凡事秉承“退一步、海阔天空”的理念,殊不知一再的退让终于导致的终结。

  《龙须沟》的时间,正巧是接着《茶馆》来的,于是不难从《龙须沟》中发现茶馆的结局——小刘麻子、沈处长被推翻了,人民翻身当了主人;然而,茶馆却消失了。没有了老实、厚道的商人,没有了提着鸟笼的松二爷,没有了这样淳朴的民风,纵然迎来了北京的现代化,我们却也怅然,因为速度与新生的代价正是无法挽回的消逝,我们逐渐丢失了属于我们的文化。

  终于懂得,这个故事的主角原来就是茶馆,老舍先生写茶馆的兴衰,与其说是想用王利发的死颠覆旧社会迎接新社会,不如说是在为老北京唱一曲挽歌,或许,这段黯然神圣的哭泣可以为老北京留下些许疼痛的记忆;或许,我们在努力向前走的时候也真该回头看看了。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2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我阅读过许许多多有趣的书,比如:漫画书啦,故事书啦,名著啦……但是,最令我喜欢的书是一部经典名著——《西游记》。

  《西游记》是*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由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编撰而成。《西游记》是一部绚丽多彩的神魔小说,是我国古代神魔小说中成就最高,最受群众喜爱的一部。此书的主人公是沙僧、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师徒四人。主要讲师徒四人从大唐出发,前往西天取真经。在这次艰难的路途中,他们经历了各种可怕阴险的妖魔鬼怪,那些妖魔鬼怪听说吃了唐僧嫩滑的肉可以长生不老,所以一心想要吃了唐僧,便策划出数不胜数的圈套让唐僧往里钻,可是那些妖魔鬼怪的诡计没能得逞,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见到妖魔鬼怪没有惊慌失措、惶惶不安,而是从容不迫的想妙招对付妖魔鬼怪,把妖魔鬼怪打的魂飞魄散,齐心协力保护了唐僧。师徒四人长途跋涉、翻山越岭,在西天取经的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他们终于能够如愿以偿,取得了宝贵的真经。这本书的故事热闹非凡,将师徒四人的性格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西游记》以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滑稽搞笑的语言,塑造了一座独具特色、与众不同、如梦境般优美的《西游记》艺术宫殿。

  这些人物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性格特点:有诚心向佛、顽固执着、举止文雅、性情和善、不屈不挠的唐僧;有天资聪敏、机智灵活、火眼金睛、疾恶如仇、聪明大胆的孙悟空;有憨态可掬、好吃懒做、贪财好色、贪生怕死、耍小聪明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忠心不二、心地善良、敦厚朴实,老实忠诚的沙僧。

  在这些个性鲜明的人物之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着无穷无尽的强大的本领,所谓是‘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但是也有个爱听恭维话的缺点,喜欢别人阿谀奉承、拍马屁。他机智勇敢又幽默诙谐。而他最闪烁的特点就是敢战斗,在‘大闹天宫’的故事情节中,他大胆地与至高无上的玉皇大帝战斗,唱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当唐僧人妖不分,被欺骗的时候,是他用火眼金睛,将妖魔鬼怪打的烟消云散、跪地求饶,绝不放过一个妖魔鬼怪。这就是机智灵活、疾恶如仇的孙悟空,他是一个光彩夺目、名副其实的神话英雄。

  我还喜欢猪八戒,虽然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差了十万八千里,也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是他憨态可掬,浑身力气,也与孙悟空一样,能无谓地与妖魔鬼怪斗争。但他浑身也布满了毛病:好吃懒做、贪财好色、贪生怕死、知难而退,还经常打退堂鼓,心中老惦记着美女;他有时也爱撒谎,可笨嘴拙腮的说不圆;有时还想挑拨离间,想让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自己却幸灾乐祸;他甚至还藏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从不让别人发现。虽然他的毛病不计其数,但他却让人们感到真实可爱、憨态可掬,让人们无比的喜欢。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也让我有了很深得感悟:师徒四人在取经的路途中,那种执着、不屈不挠、锲而不舍、知难而进的精神,令人敬佩、羡慕。我想:而我们却恰好缺少这种难能可贵的宝贵精神。我们总是在遇到困难的时时,打退堂鼓、半途而废、知难而退。想到这里,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羞愧地低下头来,又左思右想:为什么我不能和他们一样,拥有这种难得可贵的精神呢?为什么我做事情不能坚持到底呢?是啊,我们都应该拥有坚持不解、持之以恒的精神,因为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就是成功。对于我们来说,任何事只要努力了,不管是成功或是失败,我们都成功了,因为,我们有努力做到极点。

  每当我打开这本书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体会和心情,它总是能勉励着我:做事不要讲究成功与失败,只要努力了就好,但也不能半途而废,要做到坚持不懈。如同歌德说的“大自然把人们困在黑暗之中,迫使人们永远向往光明。”让我们一同学*坚持不懈的精神吧,一同看《西游记》这部五光十色的神魔小说吧!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3

  法国当代比较文学家艾登堡说过“没读过《西游记》,正像没读过托尔斯泰一样,这种人奢谈小说,可谓大胆”。自古以来,神话小说多如牛毛,就思想的深刻,幻想的神奇、形象的生动、语言的严谨、构思的精巧来言,没有一个神话小说能与之比较。我不是理论家,但在看西游记时也有新的发现。出神入化天马行空的梦幻故事,情节神奇莫测是西游记的特点。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看过《西游记》后我对这话更是有了新的感受。西游记在写作上可说是“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其中隐含的深意少有人知。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西游记是神话小说,它确实有很多神话成分。但是,西游记里的神魔可不是作者随意写就的,里面大有讲究。需要熟悉*神话传说与民间信仰和古老的星象学,甚至奇门遁甲。

  大家知道孙悟空武艺超群,神通广大。但在取经路上遇见的妖精几乎都不比他差,无形中让人愤愤不*。抢走朱紫国王后的金毛吼是观音菩萨的代步工具,法力高强,尤其是他的宝贝紫金铃更是厉害。若不是行者偷了,根本就*不得他身,仔细一看才明白,他是《封神演义》里通天教主的徒弟----金光仙。乌鸡国里的假国王青毛狮子是文殊菩萨的坐骑,这狮子也是通天教主的徒弟虬首仙。他不思悔改又到狮陀国与白象精一起算计吃唐僧,而白象是普贤菩萨的坐骑。也是封神演义里的大仙----灵牙仙,这些妖魔实际上是孙悟空的前辈。当年若不是元始天尊和太上老君帮忙,这些菩萨也收服不了他们,也就难怪大圣降妖的时候总被妖精打的抹眼泪了。

  *来很走红的猪八戒,乃天蓬元帅临凡,手里拿的是上宝逊金耙。他的来历十分了得!天蓬是北斗七星中的太微星,是道教神祗里显赫的“四圣元帅”之首。真武大帝以前也是他的手下,可见其在天上的地位十分高。可为什么天蓬元帅在西游记里是掌管天河的水神?记得《五行大义》中说,“一宫,其神太一,其星天蓬,其卦坎,其行水”,也就是说天蓬星五行属水,所以天蓬元帅被写成天河水神也就正常了。有人说玉皇大帝残忍,仅仅因为调戏嫦娥就把他贬的“身如畜类”,我不相信这样一个显赫的神灵会错投猪胎。世界上第一个测量子午线的僧一行,年幼时经常受到邻居的接济,他后来受到唐玄宗的宠遇。这时邻居的儿子**被判死刑,就去求一行搭救。一行让他在某天某时某地抓了七只猪,并封到一个大瓮里,这时天上的北斗七星便不见了。古人是讲究天人合一的,玄宗皇帝为此惶恐万分,于是一行趁机劝他大赦天下。邻居的孩子被大赦后一行把猪放了出来,天上的北斗七星才又出现。该故事记载于《明皇杂录》里。这个传说隐含着北斗七星曾下凡化身为猪,而作为北斗星之一的天蓬元帅自然也不例外。可见吴承恩综合了道教神抵、五行八卦、民间传说等最终写出了形象生动受人喜爱的猪八戒。

  天蓬元帅的出身让我们吃惊,更不用说那孙悟空了。胡适认为孙悟空是印度神话里的猴王哈奴曼,我觉得这过于扯不上边。倒是宋朝就有了本《取经诗话》里面有个猴行者,自称是“花果山,紫云洞,八万四千铜头铁额猕猴王”。有意思的是孙悟空简直无处不在。他在另一本奇书《南游记》里竟然有了个女儿——孛月星。齐天大圣的女儿真是英雄了得!是她帮助父亲孙悟空打败了华光菩萨。迫使华光与父亲结拜为兄弟。而华光菩萨是佛祖的灯芯。在《东游记》里孙大圣又帮八仙抗拒天兵的抓捕,而奉命去抓八仙的人居然是卷帘大将,他后来的沙师弟。

  在这里我们已经能看出,吴承恩绝非为了情节的发展而凭空臆想编造出书里的人物。相反,他通过小说,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纷杂博大的*神话体系。让我大开眼界,长了不少见识。真是开卷有益!拿起一本书阅读,不能只看热闹,应该细心体味作者的真意。同时还要与其他相关书籍互相参证,这样才能看的透彻,读起来也会更有滋味。

  而我在这样的阅读里,又有了意外的收获。《西游记》不是简单的神话小说,艾登堡也仅仅是看到了它在小说技艺上的优点,我甚至觉得不能拿它当小说来读,至于个中滋味,待我再慢慢道来。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优选【10】份(扩展2)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优选【10】篇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1

  提起卡夫卡的短篇小说,人们就会立即想到《变形记》。

  小说的主人公格雷高尔是一家的旅行推销员。在一个普通的早晨,他从不安的睡眠中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的父母和妹妹看到他在早晨7 点之后还没有走出自己的房间,都感到极度惊讶。随后,公司里的经理亲自登门询问他没到的原因。在家人和公司经理的催促下,他挣扎着起床去开门。可是他的变化越来越大,彻底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的新形象吓跑了经理,几乎吓晕了母亲。于是,格雷高尔被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因为家人看到他的感觉只有恐惧和厌恶,他成为家中的丑闻,成为亲人的累赘。最终家人不能再容忍他了,而他也由于长期不吃东西,最后悄然死去。

  格雷高尔的变形仅仅是表面上的,他真正的内心仍然执著于以往的一切。例如:他早晨醒来后,脑子里仍然考虑的是他的差事,除了饮食上爱好的变化外,他几乎保留了以往的一切*惯,包括对墙上那幅画像的喜爱,为了阻止房中家具被搬走,他招来了父亲那只几乎令自己丧命的苹果。换言之,格雷高尔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异心”。

  “变形”了又如何?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心态,生活依旧很美好,而心中的的理想也不会随之动摇,仍要执著的追求,但是,仍要认清现实的状态,搞不清楚状况的人,不容易获得成功与尊重。

  作品中的主人公梦醒之后,发现自己成了大甲虫,全家惊恐,绝望至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不过,还没有结束呢?孤独接踵而至。怎么办呢,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一家人终于接受了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哥里高尔感到温暖,温顺的配合着,事情似乎得到了缓解,不过,经济上的不堪重负把这个家拖垮了,心理上的负担也逼疯了他。哥里高尔想克制,却又克制不了。理智已经失控,回忆占据了所有,虽然是甲虫的躯壳,但人类的心无法让他逃避。他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当他是恶心的爬虫,他渴望回到过去!但对过去又十分恐惧,以致于有些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哥里高尔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他是卡夫卡的写照。卡夫卡在写自己,写自己压抑的生活。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作品中哥里高尔的妹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到最后,哥里高尔在痛苦的挣扎中,悲惨的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或许还比原来好了一点。他的妹妹是跳跃着走的,似乎忘记了刚刚死去的哥哥,或许,根本就没这个人。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2

  “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麻木、摧残、冷漠、绝望紧紧扼住咽喉,只有活着的意志给读者以最后的喘息。

  压抑——这是我在读完《活着》后最大的感受。我感到震惊,作者竟能用那么*淡的语言,那么短短几十万字诉说完一个人如此悲痛的一生!

  全书最残忍之处莫过于作者一次次将主角逼入死地,又透露给读者一丝柳暗花明般的喜悦与希望,正当所有人期待着美好生活将要降临时作者又毫不犹豫地、铁青着脸,让那些善良的人儿倒在血泊之中。在你还错愕着回不过神儿的时候,故事已经只剩下一位叙述者和一位旁观者了。

  置身内战、三反五反、***、**的大背景下,似乎每个人的悲惨下场都与时代的迫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庆为救**夫人被抽干了血,凤霞难产死在手术台上,二喜因公殉职留下可怜的苦根因太饥饿而吃豆子被撑死……这些死因离奇而又残酷,太过真实而显得与现今格格不入,无怪有人怒斥这简直是“时代精神的倒退”。

  诚然,《活着》写得太残酷了,残酷得仿佛是在再一次揭开**时期人们血淋淋的伤疤,它仿佛是又一部试图诉说时代悲剧的“伤痕文学”。不愿再忆及人类文明倒退惨剧的人们高举“时代精神”的旗帜呼吁人们“回归当下”,呼吁作家不要再写《活着》一类的作品……《活着》真的只是一部充满时代悲剧的小说吗?我更愿意关注《活着》的另一条线索——人性的救赎。

  那是他人的救赎——即使福贵输光了家产,即使挺着大肚子在众人面前被福贵打倒在地,家珍不哭不怨只跟他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人们鄙夷福贵的行为,为家珍的忍气吞声而打抱不*,但也更为家珍的不离不弃、温柔体贴而感动。还记得有庆为心爱的羊求情、凤霞偷偷跑回家看父母、二喜孝顺地伺候岳父……纵使全书有太多的悲凉,那一丝丝温暖仍能直抵人心深处。我无法说是亲情让福贵从此振作,但确实是父亲的死将他从“败家子”的混乱生活中拯救出来;是母亲的死让他感到自责,感到亲情的珍贵;是孙子让他从儿女的死中缓过来,给予他活下去的动力和希望。

  然而世事不遂人愿,在亲人一个个逝去后,正当我们都*静地看着孙子苦根的死将成为压倒福贵的最后一根稻草时,他没有选择死亡,那是最后的救赎——自我的救赎。“福贵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经历了太多生死,福贵最终完成了对自我的救赎——他在审视自己的一生之后明白了“活着”的最大意义就是坚强地活着。尽管自己太过*庸,尽管有太多不幸,人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卑微的小人物在时代的大背景下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他们能做的最伟大的事莫过于纵使有太多死的理由,仍无怨无悔地活下去。如果说前半生的福贵太过软弱无能,而后半生的他是勇敢的:直面死亡,坚强地活着。这一切源于救赎——他人的救赎给予他暂时活下去的动力,而自我的救赎更是赋予他毫无理由地选择活下去,去拥抱一切接踵而来的幸福、苦难、轰动与*凡的力量。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源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这是作者余华对其作品的诠释。而我认为全书最大的意义也就是在探索活着的意义,无论是他人的救赎——他人赋予的生命意义,还是自我的救赎——直面活着的真谛。所谓的“过于惨痛”的悲剧不过是带有夸张与情感冲击力的艺术手法。

  所以,与其说《活着》是悲痛的时代印记,我更愿相信它是在诉说美好的人性救赎。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3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一:纪念白求恩读后感1000字
  
  最*,我认真地学****同志的《纪念白求恩》文章,对白求恩精神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白求恩大夫是一位崇高的医生,他对工作极端的负责任,对技术精益求精,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中国人民的**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这种***的精神,是值得每一个***员学*的。***同志在文章指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同志深刻分析、高度概括和评价了白求恩医生的精神品质,号召全党以白求恩同志为榜样,学****际主义精神、***精神;学*他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满腔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精神;学*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学*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
  
  我认为,作为一名***员,一名从事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者,必须对工作有强烈责任感和事业心。鉴定所是学校、工业中心对外的一个窗口,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声誉。鉴定所的工作具有开拓性、严肃性、广泛性和必须牺牲休息时间等特点,管理者只有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才能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才能扎实地作好日常的各项工作,使鉴定工作保质保量;才能做到鉴定工作公*、公正,科学规范,对考生服务热情周到;才能更好地做到“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才能为我校的教学评估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应该向白求恩大夫学*,对自己的工作高度负责。目前,大学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如何提高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及就业能力,是放在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面前的大事,是值得我们去研究的课题。要努力学*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学*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专业技能。使自己的知识理论符合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能跟上飞速发展的教育教学形势,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来服务于教育,服务于我们的学生,加速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教育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的目标,根据人的认知规律来进行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身教重于言教。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要多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的喜怒哀乐,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想学生所想,急学生所急,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只有当你真正走进了学生的心里,你才会深受学生的喜欢。只有当学生真正喜欢你,你的教育教学才会发挥真正的效率。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就是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自己的学生,去感染自己的学生。大学生思维活跃,我们一个教师不可能去影响整整一代人,但至少可以影响你身边的人,如果我们每一个教师都能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我们的学生,那么我们就能以自己的行动让我们的学生都爱读书,守纪律,讲文明,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技能、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社会所急需的人才。
  
  篇二:在人间读后感1000字
  
  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着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住到外祖父家。11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家境逐渐走向贫困,自私、势利的外祖父十分不满外孙给自己增加的生活重担。可是,外祖母却很疼爱自己的外孙,以后,她和外祖父便分了家产(被迫),即便她分到的东西很少,但都不抱怨,依然和外祖父共居,不计较外祖父的“任性”。
  
  于是,高尔基走向了“人间”。他当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碗碟,在码头上搬过货物,还干过铁路工人、面包工人、看门人、脚夫、据木工、园丁……年满16岁之前,小小的高尔基便从事过7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一路上,他遇到了被他暗自称为玛格特王后的优雅美丽的女人,她有很多书,也很愿意借给高尔基看。在高尔基看来,玛格特王后总是那么美丽、善良,并且拥有高尚的品质和对读书的爱好。不像裁缝的小妻子那样,光有漂亮外表的瓷娃娃。
  
  1994年,高尔基怀着上大学的渴望来到了碦山,到了碦山才知道上大学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梦想 。他很快成了流浪大军中的一员。通过好友杰里科夫,高尔基接触到了民族粹派大学生们,在朝不保夕的困苦日子里,高尔基刻苦自学,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高尔基的一生中,我似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什么,是坚持?是刻苦?这一切都是,至少,他还是个“大写”的人。或许,我也应该从他身上学到些什么,如:像他一样乐观面对困苦的生活,对阅读书籍的痴迷,对学*的渴望……
  
  面对现实生活,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这一切来得多么不容易,公主皇帝的家庭,设施齐全的学校,和睦相处的社会。我们现在还小,也不能对社会,为国家做出什么巨大的贡献,唯一对曾经为国家做出奋斗的科学家、用笔当武器的文学作家、辛勤培育下一代的老师们的回报,便是:珍惜现在,好好学*,天天向上。
  
  篇三:傅雷家书读后感1000字
  
  《傅雷家书》编入傅雷夫妇写给两个儿子的180多封家书,它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它不仅仅是家书,更是傅雷对远在万里之外的儿子的教育的文字篇本,其中最长的家书达七千多字。这该是有多深沉的爱,才能一封书信长达7000多字啊!傅雷先生一生以严谨着称,但在家书中完全颠覆了往日那个冷峻严肃的傅雷,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慈父的形象。
  
  1955年,当儿子取得巨大的成功,被掌声和鲜花包围时,傅雷写了一封信告诫儿子要懂得控制情绪。他以“过来人”回首“过来事”的心情激励儿子要时刻保持谦卑,不惧怕孤独,要勇于攀登艺术的止境,同时他借儿子成功之机给予他更多,向他昭示出更高的人生境界保持一颗纯洁的“赤子之心”,指出一个成熟的人的心理应当是冷静而超然的。
  
  此外,傅雷在家书中一直传达出这样一个信念——坚强。傅雷对孩子说:“只要你能坚强,我就放心了!”可见坚强对人生的重要意义。坚强有两个方面的体现:一是不怕挫折;二是永远保持谦卑之心,也就是胜不骄,败不馁,这也是我们可以学到的。
  
  傅雷作为一个成功的文学翻译家,对于孩子的教育自然是不同寻常的。但孩子从小就不在父母身边,于是用信传达爱意的接力开始了。傅雷在每封家书中都不写白字,这是很重要的。这一点傅雷做的不错,这既是他多年来养成的*惯,也是教育远在万里之外的儿子做事要认真的一个极好的机会。此外, 傅雷还在信中教儿子识更多的外文,甚至整篇都用法文或英文书写而成。
  
  另外从《傅雷家书》中你还会发现傅雷是个做事雷厉风行的人,例如有的信就十分短小,简要地说明用意就好了。傅雷治学严谨在他的绝笔中也可以看出,事物的清单为完成的事一项一项的,一点也不凌乱,一点也不像出自面临死亡的人的手笔。从他的绝笔信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他不仅治学严谨,而且富有责任心和强烈的爱国和爱子之情。即使他的晚年受着政治斗争的迫害,他也绝不会怨恨祖国,而是一如既往的教导儿子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文化,他一辈子都坚定的坚持着自己的信仰,他虽死犹生。
  
  傅雷这种处事态度影响了儿子一生,为傅聪走向未来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傅雷所写的这些书信也就是非常重要的,给傅聪上了一堂人生课,让他知道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立足。
  
  傅雷还很重视“因材施教”,他对儿子从不苛刻。而且他对傅聪的音乐事业十分的重视,对傅聪事业的点点滴滴都非常的在乎,这让傅聪十分的感动。
  
  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那深厚的爱使得他的儿子成长为极其优秀的人。其实,我们身边的父亲也跟傅雷一样的伟大。我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自己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
  
  《傅雷家书》是教育子女的一本好书,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篇四:高老头读后感1000字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着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
  
  文章讲了19实际巴黎的沃盖公寓中住了一些来历不明的房客,有狠毒的阴谋家,年轻的大学生拉斯蒂涅…可最受人注目的房客数高老头莫属,这个行为怪异的老头在大家眼里始终是个谜。生活俭朴,衣着寒碜的他却经常有两位年轻漂亮,衣着华丽的太太去探望。这两个女人一进门就把门关住,很小声的说话,这引起了房客们的注意。后来经过一些列事情的发生,才使房客们知道,高老头卖掉自己的宝贝是为了替已经做了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夫人的女儿们还债。可是她的女儿们呢?在这个可怜的老头临死前都没能来看他一眼,而那个可怜的老头在死时还想着自己的女儿穿着美丽的晚礼服去参加晚宴。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每人80万的陪嫁。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以后,他等于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
  
  读到这儿,我曾落泪,这泪是对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好的家庭教师,为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但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没有人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淋漓尽致,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女儿不父亲扫地出门,我茫然了:难道为了幸福 一定要赶走父母吗?赶走了俄父母就一定会幸福了吗?我曾读过一篇文章:三个不孝的女儿,要通过移植母亲的记忆来摸清母亲遗留下的遗产。可是在母亲的记忆里,她们看见了母亲的艰辛、母爱的伟大。天下的父母是同样的啊,他们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地想见自己的女儿一面,但这丝毫也感动不了女儿的冰冷心肠……”
  
  读到这儿,我也曾落泪,这泪是因为资本主义世界人与人的之间的金钱关系痛恨的泪。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已经没有钱了。以往,只要她们叫一声“好爸爸”,他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以为她们孝敬的是他,其实不然,她们孝敬的是钱!“钱能买到一切,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过看来,明白了这社会的残酷。
  
  我相信任何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忍不住赞叹: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女儿?怎么会有这么傻的爹?两个女儿爱钱不爱爹,向我们道出了父亲爱女儿,女儿爱金钱的悲剧。客观来说:时代造就人,在那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里,谁能不爱钱?一个个为了钱,勾心斗角,你争我斗,又向我们道出了人是一代比一代冷酷,一代比一代无情。
  
  泪,痛斥的泪,悲伤的泪,痛恨的泪,凄凉的`泪……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重演 ,
  
  篇五:*凡的世界读后感1000字
  
  “*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凡的人,是这群不*凡的人组成了这*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着: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做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凡。比如说孙少*,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www.eduche.com)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凡的。这点从孙少*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4

最*一段时间我跟着我们班的孩子一起读了《草房子》。《草房子》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用诗一般美丽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副百看不厌的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

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不幸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他们是那么纯真、善良,每个人身上都散发出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纯净的美。文弱、恬静、清 纯、柔和的纸月,不仅学*好,而且生性善良、懂事,她是那么完美,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感染和改变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仿佛是***的化身:桑桑变得干净了,不再抢妹妹的饼吃了,吃饭也变得文雅了,不再把桌上洒得汤汤水水,当桑桑得了重病的时候,她用眼神鼓励他,默默地送去一篮子青菜和鸡蛋,把妈妈亲手缝制的书包送给桑桑:书包是我妈做的,可结实了,能用很多很多年。纸月把“很多年很多年”重重地说着,把自己的祝福和关心送过去。

读纸月的时候,我常常在心里和她做比较,看我离她有多远,我也要像纸月一样,做个善解人意的小姑娘,珍惜现在,珍惜友情,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对别人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时要谨言慎行,也许我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改变一个人。执着、倔强的美。陆鹤是个秃顶的孩子,常常被人戏弄,陆鹤十分苦恼,孤独,常常坐在河边偷偷的哭泣,想尽办法掩盖自己的缺陷。但他从不放弃对自己尊严的守护,勇敢的承担了学校参加汇演的秃头角色,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让同学和老师对他刮目相看。他也明白了,只有付出,才能让大家改变对他的看法,只要心灵美,再丑陋的形象也会散发出动人的光芒。在陆鹤身上我懂得了,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尊重自己,才是的解药;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我们要善于发现别人的美,欣赏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勇于承担,坚韧无比的美。杜小康家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活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但是一夜之间,父亲病了,为了给父亲治病,他的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成绩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一起到离家很远的大芦荡里去放鸭,当他们的鸭终于下蛋的时候,又不小心把鸭放进了别人家的鱼塘,吃光了人家的小鱼苗,鸭子和船统统被扣留了,他们的希望又一次破灭了。

但杜小康毕竟是杜小康,他没有自己怜悯自己,更没有让别人来怜悯他。他用稚嫩的肩头毅然地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的故事告诉我,富有的时候,不能浪费,不能高傲自大,贫穷的时候,也不要自卑,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渡过难关。成长的美。这一切看似*常的往事深深地触动了主人公桑桑的心,在他的心里埋下了爱的种子,他再也不会抢了陆鹤的帽子,挂在高高的旗杆上,再也不会把父母的蚊帐拿去捕鱼……他帮细马放羊,陪孤单的秦大奶奶聊天,卖掉心爱的鸽子,把钱借给杜小康当做生意的本钱,忍着病痛的折磨坚持上学,最终战胜了病魔,考上了中学。

这就是人性之美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5

  我们尊敬的武老师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课上,给我们观看和讲述了哈佛大学生的学*。虽然这节课讲的不是书本上的知识,但我个人认为这节课的内容更有效,它引起了我们对比中美教育的方式,及深深地体会到我们中国大学教育的松散。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哈佛大学的学生学*是很拼命的,对于知识的那种渴望,在半夜2点,整个校园灯火通明。学生不化妆,不穿华服,见到最多的就是学生经常一边啃面包一边忘我的读书。我想,作为我们中国的大学生,我们不要求说要拼搏到半夜3,4点才叫认真,我们还是要以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来更好有规律的学*,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们是要认真努力的学*的,要不怕吃苦,发扬我们先人吃苦耐劳的传统美德。

  那造成中美大学学生在对待学*时,有如此强烈反差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1、首先,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中国大学的教育体制问题。中国大学基本上只要你上了大学就能拿毕业证,而哈佛大学实行淘汰机制。每年有百分之20的学生拿不到毕业证,这样学生就会有压力感,而且淘汰的20%的学生的考评并不是学期末才完成,每堂课都要记录发言成绩,*均占到总成绩的50%,这就要求学生均匀用力、不能放松。

  也就是说他们每一节课都要预*做好准备来应对发言。我认为我们大学的教育就是缺少了这一点,完全是靠课堂老师讲,学生毫无压力,自己做自己的事。而且中国的大学期末考试是占比较大比重的,期末考试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考试前几周的抱佛脚,记老师透露的题目来死记硬背,这样基本上就能过了,很多人有了这种侥幸的心理,对于课程就有了放松戒备,都是处于一种被动学*状态。

  2、其次,比较重要的是学生的无目的,没有方向的学*。大学了,很多刚入大学的学生都会有一种迷茫的状态,就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怎样做,没有明确的目标。在高中,大家都有明确的目标——考大学。考上大学,进入大学以后呢,没有人告诉你怎样做。加上我们的大学课少,外面的诱惑又抵不住,渐渐的就远离了学*,远离了作为学生你最该做的事。

  3、社会的工作岗位还是看重学历。虽说现在学历贬值了,但是不得不承认,学历还是很重要的,它作为一个过门槛,所以很多有一定能力,但学历不够的还是会被拒之门外。很多人在进入大学后,都放松了,在他们看来,有了学历基本也就行了,他们也会掌握那些需要的技能。但是却没有那种对于学*的渴望。

  作为当代中国的大学生,我们应该要有那种吃苦耐劳,对于知识真理的追求。我们还很年轻,应该在这样的花样年华中去拼搏,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灿烂!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6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7

上次挑灯夜读,还是上大学那会干的事。那时宿舍晚上11点断电,为了应付第二天的考试,熄灯后只得跑到楼道借着路灯临阵磨枪,天冷时还得背床厚厚的被子。时过经年,最*竟又为了一本《苏东坡传》心甘情愿地熬到深夜。

*素读书机会甚少,更难得一本书读两次,唯独这本《苏东坡传》在几年前读过之后让我念念不忘,特意买来再次拜读。这本书何以如此吸引我?不外乎两个人的原因--主人公苏东坡和作者林语堂。

苏东坡之天纵才情已不必多说,书中妙手着文章的例子比比皆是。苏诗不少见,但书中引用的诗文都结合了诗人的生活情景,每一句都是在某种特定的场景下借诗人之口自然吟咏而出,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读来更觉鲜活可感。

东坡先生生性豁达,喜好交游,常人也有机会和他举杯共饮,寻幽探胜,当他在月夜孤舟上发出“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的慨叹时,孰能不神往?这是和东坡先生同时代人的幸运,但他们也是不幸的,苏东坡所在的时代正是宋朝由盛转衰的几十年,对黎民百姓来说这就意味着动荡和灾难。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就苏东坡个人而言,急剧变革的时代和积极入世的他相互成就,但其坎坷的命运从一开始也就已经注定。数十年宦海浮沉,陷于流俗与通变之争,苏东坡历经颠沛流离,妻离子散,一度穷困到无炊米度日。作为元佑党人的精神领袖,他为民**,忠言直谏,抗争不息,却未曾有丝毫妥协与退却。

自始至终,苏东坡都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以超凡的智慧在出世与入世的钢丝上行走得游刃有余。他又是至情至性之人,对亲人、爱人、友人的厚重感情浩浩汤汤,充盈在胸,随意喷涌即是锦绣文章,一曲“十年生死两茫茫”更成千古绝唱。

面对多面的、立体的苏东坡,细数其功无疑是徒劳的,往往挂一而漏万--从这点也可以看出,天才可以感知却无法琢磨。读苏传,其实是在追随观察一个具有伟大思想和心灵的伟人生活,即便诗人已作古,但他留给我们的心灵的喜悦和思想的快乐却如江风明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回到题目,不得不提另外一个才子--林语堂。老实说,这本书和现下主流文学风格相去甚远,缺乏足以引爆眼球的元素,但它的吸引力恰恰来自于它的纯粹。诚如作者所言,他写这本书只是“以此为乐”,当然也是源于他对苏东坡的喜爱。

在这样一种创作动机下,写出的作品自然格外隽永耐读。作者不是隔岸观火,读者就容易置身其中,着了迷的人好像和这本书订立了某种盟约,只要一翻开书就身不由己地紧随内容的铺陈或喜或悲,及至读到苏东坡去世一节,终于忍不住掩卷长叹。

叹息未已,忍不住又翻开继续往下读,再翻页,书行此处戛然而止--读者肯定会嫌不过瘾--书也许可以续写,但人生没有续集,世上断不会再有第二个苏东坡式的人物了。不过,又何必拘泥于此呢?“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诗人在千年前就已经给我们留下了答案。

昨天一时兴起和友人夜访月湖,兴尽归来已是丑时。随心而至,寄情山水,自谓有东坡遗风而窃喜。及至翌日,信笔而书,千字乃止,是以为感。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8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而《飘》就是我人生的灯塔。——题记

  依稀记得第一次知道《飘》这部作品是我在上高一的时候,看着同学拿着那么厚的一本书在看,我不由的傻了眼,被那么厚的书给吓到了,但当我被告知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很有哲理的时候,我却又不由自主的捧起它,细细的阅读了好久好久……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这本小说所塑造的人物颇多,人物的形象也非常丰富,每个不同的角色给人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同,正如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我们每位读者为之倾心。

  当现在的我提起笔来写这篇小说的读后感时,思绪不由得把我带回三年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女主角斯佳丽的形象也忽然间浮现在眼前。我对斯佳丽始终持有一种敬佩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morrowisanotherday!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

  斯佳丽在面对因战争而变幻的生活时的勇敢,无疑是我们现在在校的每个大学生应该好好借鉴和学*的。在战争中,大火烧了她的庄园,她以前一切美好的生活也随着熊熊的大火而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有一片令人绝望的黑色焦炭。更糟糕的是,就在这时,她还要承受母亲病逝,父亲发疯的痛苦。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地站出来担当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表现出令人震撼的坚强的一面。她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她果断的选择迎接困难,担当责任。

  这不禁让我拿之与现在的我们进行对比,试想一下,现在的我们生活衣食无忧,有着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是当生活给我们轻轻地一击时,却有多少人叫苦连天,承受不了,抱怨上帝的不眷顾?又有多少人可以站出来说,我要是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可以像斯佳丽一样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

  21世纪的生活在给我们安逸舒适的环境的同时,无疑也在慢慢抹杀掉了我们心中那深藏的坚强的一面。多么可悲的事情!

  但是,斯佳丽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的犹豫不决,却是我不敢苟同的。但失去之后的淡然处之却又是让我钦佩。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感谢这篇读后感,让我又再一次温*了这部漫长的《飘》,更加理智,更加积极的心态来看待我现在的大学生活,让我又寻找到了我人生的灯塔,因为Tomorrowisanotherday!

  读后感 飘读书笔记1000字【二】

  《飘》是由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1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他们原本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就因为斯佳丽没有从她那个爱阿希礼的梦中早些醒来,使她流失了她的最爱。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一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一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物也是玫兰妮,一个被斯佳丽看来及其*庸并且不漂亮的女性,当我看到她快死的时间,我的眼泪都已经流了出来,真为她难过。玫兰妮是一个只看一个人优点不看其他人缺点的人,哪怕一个人仅有一点点优点,她都会将其放大,认为是一个好人,即使她身材瘦小,弱不禁风,内心里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她非常精明,博学,却从不在人面前显露,面对自我的丈夫阿希礼的懦弱和不切实际,她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他,从不指责自我的丈夫,她能够看到事的本质,这一点斯佳丽永远也比不上她。我很赞同瑞特船长对她的评价,瑞特说:

  “她是他所见到的所有人中惟一一位十全十美的好人,一位伟大的女性!”我非常中意这个人物,即使她不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其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令人总也忘不了她,一个人要想让所有的人都中意和尊敬是很难的,而她却做得到了这一点,看人的优点,一个多么好的品格啊,即使在斯佳丽眼中认为这是极其愚蠢的,而正是这种人格魅力使她能够一呼百应,永远受到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经过这本书,我了解了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由来,一开始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实际也是南北战争之后,国家分成两派,北方所代表的一派成为共和党,南方代表的一派成为民主党,即使现时不能用南北还划清共和党和民主党,但他们一开始的确是由南北方所形成的。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9

心如孤城,月色如洗,树影摇曳,仿佛传来久远的湘西歌声,遥见书中一人,还有一座城。

沈从文先生的文字大抵就是这样,*静中难以抹去淡淡的忧伤,初读《边城》时也是在那样的朦胧中迷失了,没能看透。

现在想起来,或许这个故事,讲的大概就是对命运的无奈与悲悯。

一条破旧的渔船,翠翠和老船夫的一生,就系在这渔船上随风飘荡。一位老人,一名女孩子,一条黄狗,纵使生活孤独清贫,却与自然相得相融。

翠翠是母亲与一个士兵的私生女,从小就没有享受过父母的爱。尽管如此,生活却没有急着摧毁这个少女心中对未来朦胧的期待与幻想。黄昏时,她坐在白塔下,心里涌起无依的薄薄凄凉。

直到一天月明星稀,她的梦中浮起一个茶峒青年的歌声,让人惋惜的是,老船夫没能理解翠翠与傩送的爱情,想将翠翠嫁与天保,而天保与船总顺顺对老人的误解又加深了船夫的自卑。傩送不愿接受家人安排的婚姻,却又得不到老船夫的回应,于是在哥哥天保死后弃家出走。翠翠与傩送的爱情,某种程度上就阻隔在这人与人之间无法沟通的“空白”中。

每一颗人心,都是一座孤城,城中千仞峭壁,不见日月,惟飞鸟与渡。其余人皆无得*之。未曾走*,又谈何理解?

“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你看云时很*,你看我时很远。”难道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真的那么远吗?一直以为,只要人与人之间有真诚的沟通,完全可以在人们之间架起一座座彩作文/虹。

如果翠翠、天保、老船长之间有过充分的交流,结局会有所不同么?如果我们在面对误解时,能够大胆地把心底的话说开,开放心里的城垒,人心是不是会*一些。

几千年前,一曲《高山流水》让俞伯牙和钟子期心有灵犀,一介樵夫与琴师就这样相识相知。著名主持人崔永元因忧郁症而退出银屏,当所有人都在为他叹惋时,只有他的父母没有放弃,他们耐心地开导他,为他的心灵打开沟通的窗子,最终崔永元又变得自信、开朗,他主持的“实话实说”又为更多的人打开了一扇沟通的大门。

可是《边城》却没有出现这样美丽的结局。老船夫的离世,天保的死,傩送的出走,这一切将一个少女朦胧的幻想击碎,祖上的白塔也塌了,翠翠的辫上扎起白绳。

一切还未开始就早已消失,人都走了,她仍是孤身一人,撑着破船在江上飘荡余生。作者说: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给读者留下悠长的惋惜。

我们也祈愿她母亲的悲剧不要在翠翠身上重演,但愿她等到的不是无言的悲哀,而是属于她的那份幸福。或许,在那个年代,我们的这个愿望也只能是个缥缈的梦。

或许生活就是如此,不论经历过什么,不论曾经遗憾种种,最终还是要带着所有的记忆向前走。不论是否受人理解,不论是否孑然一身,终究要笑着与岁月握手言和。

月光逸去,重新收起《边城》,我忽然明白,纵使人心似城,也可于城内修篱品茶,有人来也可,无人来也罢。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10

  偶然的机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我深深的被书中的人物简·爱吸引了。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姨母家里。家人的虐待和歧视,让简·爱从小养成了独立自主,克服困难,坚持到底的性格。终于在自己不懈的努力下,最终获得了美满的爱情与生活。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简·爱在劳渥德学*的经历。逃离了处处遭受排挤的姨母家,转而来到学校,但是迎接她的不是美好的学*时光,而是学校施主布罗科·赫斯特的侮辱和诋毁。当众的肆意谩骂,赤裸裸的诽谤嫁祸,让简·爱在全校师生的眼里成了忘恩负义的人,走到哪里都伴随着别人小声的议论。压力并没有让简爱自暴自弃,在同伴的鼓舞下,凭借着自己强大的内心,简·爱坚持了下来。不断地奋发进取,克服了重重困难,学*不断进步,最终用成绩赢得了大家的理解和尊重。

  简·爱的经历,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的学*生活,相比简·爱,我庆幸的是自己出生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互尊互爱。学*中更多的压力来自学*本身。今年我刚刚升入初一,各门学科知识范围都扩大并且变的更难了。老师上的每一节课,新知识的量都很多,想在课堂上完全弄明白不太可能,还需要课后不断的理解和练*。不算太聪明的我,记忆力和理解力都不是太好,几个星期学*下来,我发现自己好多知识点都不是很明白,因为害羞也不敢去请教老师。最坏的结果终于出现了,昨天老师教的还没学会,今天就已经又有新的内容下来了,就这样恶性循环,题目不会做,考试结果也不理想。我深深的感到了有心无力,我想选择放弃。此刻我觉得我就是简·爱,被这无形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来。可是,简·爱没有放弃,为什么我要放弃?“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和愚蠢的表现。”《简·爱》中的话深深触动了我,父母对我的期望,我一直记在脑子里。我不能做一个软弱和愚蠢的人,就像简·爱一样,她选择了坚强。而我为了自己和对我寄予厚望的父母,更加不能这样放弃。困难就是弹簧,你强他就弱,人家一份努力就能获得成功,如果我需要三份努力才能获得成功的话,我愿意付出这三份努力。

  我由衷的敬佩夏洛蒂·勃朗特,二百多年前的她塑造的简·爱这个人物,也是根据她自身的经历创造出来的,她通过文字的方式,把命运面前选择坚强的精神传递给了世界上的所有人,让每一个处在困境中的人,有了坚持下去的力量,朝着梦想不断前进。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优选【10】份(扩展3)

——老人与海读后感1500字大学生通用5篇

  老人与海读后感1500字大学生 1

  我读过许多书,它们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其中有一本书,让我体会很深,它就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再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这本书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这本书揭示出的真理,不就说明了人无论怎样,最怕的就是没有信心。信心就好比是汽车的马达,是人前进的动力。如果你做一件事有了信心,你就等于成功了一半。这本书中主人公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在期末考试的那一天,上午的两门功课成绩,我没有班里的某一个同学好,但是我并不服输,反而信心倍增,决心打一个翻身仗。下午的语文考试,我做每一道题目都格外仔细。果然,我语文考试是班里的第一名,总成绩上,我也是第一名。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我要感谢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老人与海》中,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已经不仅仅是条硬汉,他身上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完全是古希腊悲剧精神的现代回响。在《老人与海》中,海明威终于为他所钟爱的硬汉找到了灵魂,这灵魂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永恒价值。因此,在《老人与海》中,硬汉桑提亚哥的刚毅性格,已经成为小说的表面。通过桑提亚哥硬汉性格来礼赞人类的永恒价值,才成为小说的真正主题。《老人与海》中展现了哪些永恒的价值呢?

  首先就是人的自信。

  桑提亚哥连续出海八十四天了,一条鱼也没捕到。可是,“那双眼睛啊,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原先跟随桑提亚哥出海捕鱼的小孩,谈到他爸爸把他叫到别的船上去,说道:“他没多大的自信。”“是的。”老头儿说,“可是我们有,你说是不是?”

  桑提亚哥的自信是绝对自信,是不以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自信,是不用与他人比较的自信。在桑提亚哥的生存哲学中,即使遭遇到了极点的背运,人也只能自信。

  人活着,唯一能确定的必然,就是走向死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必然的东西可以依靠。既然人是靠偶然活着的,那么支撑人生存勇气的,就只有自信了。如果丧失了自信,在持续那么多天的背运之后,桑提亚哥还有勇气和毅力出海捕鱼吗?因此人活着就必须自信,不自信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正因为桑提亚哥有着绝对自信,他对小孩被叫走,表示了完全的宽容和理解。在这里,海明威展现了自信与宽容之间的联系。《老人与海》的主要篇幅,是描写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在茫茫大海上和大马林鱼和各种鲨鱼纠缠、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经历。通过海明威淋漓尽致的描写,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桑提亚哥与命运作殊死抗争的悲壮与崇高。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是一副十八英尺长的鱼的骨架,骨架上唯一完整的是鱼头和漂亮的鱼尾巴。

  从物质上来说,老人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结果是失败了;但从人的精神、从人的自信自尊,从人勇于和命运作竭尽全力的抗争来说,桑提亚哥取得了胜利。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们感动,才使我们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

  老人与海读后感1500字大学生 2

  看了很多名著,一直都不敢妄加评论,并不完全因为怯懦,更多的是一种尊敬的心理;因为作为名著其实都有他深刻的一面,在看似*淡的书写里,透出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传世名著以散文和小说居多的原因,诗歌和评论就因为其鲜明地个性和观点,使其成为时势英雄,最后或者被利用成工具,或者因为时间的推移成为花瓶式的摆设。

  看榕树下作者“远处飘来一朵云”的评论,“一朵云”的年轻(我只是说思想),使她/他看到“冰山在海上移动之所以显得庄严宏伟,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出水面”,“一朵云”看到的也只是海明威所写的,露出水面的八分之一,那水下的呢,还有它的八分之七的根基呢;老人桑提亚哥出海挑战大海的时候,那是人类都会引为自豪的象征,勇于挑战和渴望征服浩瀚的大海,渴望和一条真正的鲨鱼面对面的挑战;一条船,一个老人,一片浩瀚的大海;鲨鱼出现了,大海只派了他的小小的鲨鱼出现了,老人和小船,大海派来的小小的鲨鱼,老人是人类的代表,老人眼里是条真正的鲨鱼;于是,老人抖擞精神,和鲨鱼进行着殊死搏斗,一场征服和反征服的搏斗,“大块的鱼肉”和后来的争夺,局部的胜利之后,当老人感觉胜利在握的时候,“鲨鱼忽然……”,老人最后是空着双手,幸运地“凯旋” 。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依然还是这样的感叹,在9.11之后和之前,布什也许从来没看过他故乡的老人,给他的忠告;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海明威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不过是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他说。他,一个坚强、不畏困难不怕失败的人。他虽然屡受打击,却从未放弃过寻找希望的念头。他虽然屡遭失败,却从未有灰心失望的时候。他虽然险些丧命却在无畏中又一次点燃胜利的怒火。他就是海明威笔下的硬汉——桑提亚哥。

  海明威,美国小说家,1961年7月2日用猎—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令世界震惊。1952年《老人与海》问世,此后分别获普策利奖及诺贝尔文学奖。他所塑造的硬汉形象也影响了欧美文学。

  桑提亚哥是一个在海明威笔下生动形象的勾勒出的硬汉形象。桑提亚哥84天出海一无所获,他的顽强与拼搏,迎来了第85天充满希望的黎明,又迎来了第85天灿烂的阳光。第85天,老人出海,在茫茫大海中他的坚持终于得到回报:一条大马林鱼上钩了。

  接下来的四天里,便是老人与大马林鱼的较量。烈日当空不怕,寒风刺骨不怕,缺水不怕。他用他的勇敢与坚强,战胜了大马林鱼迎来了胜利的曙光。大马林鱼被制服了,其中的一些描写,生动的表现出了老人的坚强,永不言弃的精神:鱼又兜了两圈,还是老样子——我弄不懂,老人想,每一圈他都觉得自己快要垮下了。我弄不懂但我还是要试一下,他又试了一下,等他把鱼拉的转过来,他感到自己要垮了,我还是要试一下,老人想,尽管他双手已经软弱无力,眼睛不好使,只看得见间歇的一起,他又试了一下,同样的情形,我还要试一下,他又试了一下。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桑提亚哥,终于战胜了大马林鱼,他敢于向失败与死亡挑战,是他战胜了大马林鱼,同时也告诉我们,只要不气馁,不放弃总有一天你会成功,李白有云“天生我材必有用”此也所谓“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

  老人与海读后感1500字大学生 3

  初秋的阳光洒在白纸黑字上,被文字渲染得无比生动。那带着咸腥味的海风、汹涌澎湃的浪潮、澄澈的海水里五彩斑斓的鱼虾和藻类……一点一点,像羊皮卷轴一般在脑海里铺展开来,生动得可感可触,如临其境。

  海明威的文字*静、深沉、默然,如同一位岁月沧桑的老人一样充满着睿智哲思。语气*淡却又饱含热情地娓娓道来,向我们叙述着一个简单却又深邃的故事。

  细致如油画笔的笔触深浅错落地描绘出主人公anago的形象——瘦削却又硬朗,苍老而又阳光。健康的皮肤上带着皱纹。“那双眼睛乐观而又永不言败,色彩跟大海一样。”画龙须点睛,正是这双眼睛,就像心灵的窗户一样,一下就反映出了这位老人的个性与灵魂。

  老人anago自信、勇敢、乐观、执着,在海上,他与矫健的大鱼、凶猛的鲨鱼勇敢地搏斗,尽管最后得到的不过是一副鱼骨,他的心灵却显得极有生动的色彩与尊严的光辉。

  “每一天都是个崭新的日子。”他的内心始终充满着阳光和希望,这种心灵的热忱让他的双眸、甚至是整个人都年轻而有朝气。“走运固然不错,不过我宁可保持精确。那样机会来临时,你已经做好了准备。”所谓尽人事以待天命。这句话另一方面也可以当作是命运是我们自己所选择而走下去的。这并不违背。我想命运可以安排我们,但我们是更能左右命运的,我们有能力去抗争。这里不同的只是这两种看法后者是主动,前者则有些被动。虽是殊途同归,心态却有些许微妙的差别,从原则上来讲并无对错,而我却更倾向于主动的抗争,也许毕竟我们是年轻,应该有激昂的心,有主动的.意识与冲动的权力——冲动指的是勇气与拼搏的精神。

  我喜欢他那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anago是个打渔的老者,他一生在风浪里奔波,他的心却还像个孩子——那些风浪把他的灵魂打磨得更加坚强不屈,熠熠生辉,足以去以十倍百倍的热情再与风浪对峙,他便越活越年轻了。这也告诉我们,人生而是为光明希望而奋斗的,若是以消极的心态活下去就已经没有意义,就算在灭顶的灾难面前也不能退缩,哪怕毁灭也是一种光荣。anago用这一句句掷地有声的誓言宣告他的永不言败——风浪可以摧残他的身体,但至少他的心灵不可战胜。他这种坚强让人肃然起敬,他本身也是如此笃信着的。

  正是因为他这种笃信,他才把大鱼当成真正的对手,在鱼死前为它做祈祷,从心底称它“了不起”,他决心要战胜它,这是不可更改的、伟大荣耀的决定。这条鱼镇静、强壮、信心十足、无所畏惧。他们之间不单纯是渔人和猎物的关系,而是一种光荣的交手,战场是海,为了光辉的尊严与生存的道路而战。因此,anago尊重这条鱼,就像我尊敬他一样。

  他的心真诚而热忱,光明而不屈。他赞美大鱼,而不屑于水母和鲨鱼。鲨鱼是凶暴邪恶的东西,跟着血腥的味道暗中偷袭,anago不惧怕它们,最后用勇气和智慧战胜了它们。而水母,那是虚假的动物,又阴毒,anago看不起它们,他喜欢看海龟吃掉它们,彻底消灭它们。而他同情并喜爱着海龟——他自己也像海龟那样,即使是被宰杀剁成了几块,几小时后心脏仍跳动——他不屈的心脏和手脚都顽强地为生之价值而奋斗不息。

  我记得那个反复在anago睡梦中出现的幻象——薄暮中,沙滩上的狮子像小猫一样嬉戏,温馨美好。那狮子毫不凶残,它们温顺而又勇敢。我想这就是anago的世界——一切光明与坚强不屈的精神永恒,一切虚伪与黑暗丑恶的污流不再。

  海风好像吹在我耳畔,*在咫尺。anago这虚构的人物因为海明威的妙笔而仿若真真实实存在过,存在在我心中。他的世界也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而他为了这一切而拼搏。他的勇者形象烙进了我的脑海,深深地,在绚烂光辉的日暮下成为一座镀金的塑像。

  老人与海读后感1500字大学生 4

  《老人与海》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创作的,本书讲述了一位以打鱼为生的老人在大海上的故事,展现了老人对待生活的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也展现了老人与大海拼搏,与生活抗争的顽强精神,值得我们去思索,学*。

  早在我上初中的时候,老人与海的故事就被我所熟知,那时候读完这本书之后,觉得书中的这位老人是那么的顽强,面对生活的挑战,面对社会的压力,他不屈不挠,尤其是在海上打鱼那段,由于自己的船小,一只特别大的鱼最后被海中的肉食动物一点点的撕咬,吞噬,最终到岸上之后只剩下一堆鱼骨架。特别为老人感到惋惜,辛辛苦苦打捞上来一条大鱼,自己在海上也经历了死亡的考验,结果最后什么也没得到,但老人最后仍然非常乐观。如今重新读这本小说,心里面又有了新的感悟,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凡而又不*凡的经历。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凡的经历了。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桑提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老人面对生活中的一切苦难,但他没有被这些苦难所压垮,他仍然积极向上的面对这一切,他虽然贫穷,年老体衰,但他没有丧失对生活的信心,在他在海上打鱼的那一段,虽然面对来自各种鱼类的掠夺,他仍然不放弃,这是他向整个社会的反抗,虽然他年迈,但他有着一颗不服老的心,他在向社会抗争,虽然到最后回到岸上的时候,

  一条完整的大鱼只剩下骨架,但这也正是老人不向社会低头,不服老的象征。对于我们大学生而言,我们现在有着丰富的资源,我们在大学中有着很多自由的时间,在这里,我们可以干我们想干的事,但是有些大学生却沉迷于游戏之中,浪费着大好的青春,最后却一无所获,对于这些人。他们已对社会失去了信心,他们已经没有了前进的动力,面对生活,我们就要有老人的那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如今我们所面对的环境,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要远远比小说上面描绘的好上许多,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向社会抱怨,自暴自弃呢?我们处在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身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就要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大学四年中,也是我们不断成长,提升空间最大的一个时代,我们必须抓住每一次机会,不断的努力增加自己的知识,能力,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对待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压力,我们要有一个积极向上的态度,只有这样,即使我们最终并没有成功,但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也能收获许多。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如何面对失败!只要我们有一颗永不服输的心,即便我们最终依旧失败了,但我们的过程依旧是精彩的。

  老人与海读后感1500字大学生 5

  他,一个坚强、不畏困难不怕失败的人,屡受打击,却从未放弃过寻找希望的念头。他虽然屡遭失败,却从未有灰心失望的时候。他虽然险些丧命却在无畏中又一次点燃胜利的怒火。他就是海明威笔下的硬汉——桑提亚哥。桑提亚哥84天出海一无所获,他的顽强与拼搏,迎来了第85天充满希望的黎明,又迎来了第85天灿烂的阳光。第85天,老人出海,在茫茫大海中他的坚持终于得到回报:一条巨大的马林鱼上钩了。

  接下来的四天里,便是老人与大马林鱼的较量。烈日当空不怕,寒风刺骨不怕,缺水不怕。他用他的勇敢与坚强,战胜了大马林鱼迎来了胜利的曙光。许多描写生动的表现出了老人的坚强,永不言弃的精神。尽管他双手已经软弱无力,眼睛不好使,只看得见间歇的一起,他便不断的尝试。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老人终于战胜了大马林鱼。就这样一个硬汉形象,在海明威笔下活灵活现。他不仅告诉我们敢于向命运抗争,向失败和死亡挑战,也告诉我们面对事情要坚持不懈,不甘失败,当我们面对困难,应像文中所说“现在不是想缺少什么的时候,该想一想凭现有的东西你能做什么”“面对困难要镇静,要有信心,而不是抱怨”.

  《老人与海》也告诉我们,人不抱希望是傻的,即使生活欺骗了我们也应乐观对待。所以我对桑提亚哥和他的草鱼,和正对生活失望,找不到方向的人送上一首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心儿永远向往未来,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永远的怀恋。”

  “老人与海”读后感看了很多名著,一直都不敢妄加评论,并不完全因为怯懦,更多的是一种尊敬的心理;因为作为名著其实都有他深刻的一面,在看似*淡的书写里,透出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传世名著以散文和小说居多的原因,诗歌和评论就因为其鲜明地个性和观点,使其成

  为时势英雄,最后或者被利用成工具,或者因为时间的推移成为花瓶式的摆设。看榕树下作者“远处飘来一朵云”的评论,“一朵云”的年轻,使她/他看到“冰山在海上移动之所以显得庄严宏伟,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出水面”,“一朵云”看到的也只是海明威所写的,露出水面的八分之一,那水下的呢,还有它的八分之七的根基呢;老人桑提亚哥出海挑战大海的时候,那是人类都会引为自豪的象征,勇于挑战和渴望征服浩瀚的大海,渴望和一条真正的鲨鱼面对面的挑战;一条船,一个老人,一片浩瀚的大海;鲨鱼出现了,大海只派了他的小小的鲨鱼出现了,老人和小船,大海派来的小小的鲨鱼,老人是人类的代表,老人眼里是条真正的鲨鱼;于是,老人抖擞精神,和鲨鱼进行着殊死搏斗,一场征服和反征服的搏斗,“大块的鱼肉”和后来的争夺,局部的胜利之后,当老人感觉胜利在握的时候,“鲨鱼忽然??”,老人最后是空着双手,幸运地“凯旋”.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依然还是这样的感叹,在9.11之后和之前,布什也许从来没看过他故乡的老人,给他的忠告;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海明威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优选【10】份(扩展4)

——飞鸟集读后感1500字优选【十】份

  是他,第一个捧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亚洲人,印度人民永恒的骄傲。印度的诗哲,东方的智者,历久弥新的智慧。在新世纪里,对印度的认识不可少了他,他就是泰戈尔!

  泰戈尔一生写过许多集优美的诗篇,有《园丁集》、《飞鸟集》、《新月集》、《吉檀迦利集》、《采果集》。我最喜欢他写的《飞鸟集》,其中最吸引我的是这本书的最后一句:“我相信你的爱。”它让我联想到了:世界从此美好,人们的心灵不再黑暗而混沌,他们相互理解,让世界充满信任和爱。

  《飞鸟集》,它那优美的语句,仿佛天堂送给大地的诗篇,在人间的每一个角落里,都释放着他的芬芳和光彩。《飞鸟集》动听的诗句,仿佛一位诉说的天使,把幸福的话语告诉忧伤的心灵;《飞鸟集》优美的诗篇,好像一盏明亮的火光,引导着黑暗而混沌的世界走向光明而美好的未来。

  《飞鸟集》是一本动听的乐谱,它的文字是上下跳跃的音符,它们在我的耳边演奏着一曲“生命之歌”,仿佛来自天堂一尘不染的音符。我的一生中少不了《飞鸟集》,它给我的一生带来了浓厚的诗意,指引我们向往美好。

  泰戈尔,东方的诗圣,不朽的传奇!

  “让生命如夏日花朵般美丽,死亡如秋叶般*静。”“鸟儿愿为一朵白云,云儿愿为一只鸟。”“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经飞过。”这是多么优美的句子啊!这些句子让我印象深刻,它们都出自泰戈尔的经典诗集——《飞鸟集》。

  《飞鸟集》由105段诗歌组成。每段诗歌都只有简短的两三句话,但是多读几遍《飞鸟集》,再细细品味,你会有不一样的感觉。泰戈尔的经典诗集,是爱与美的交织。

  刚开始读《飞鸟集》,我就喜欢上它的语言。它的语言非常优美,朗朗上口,有一种甜蜜柔嫩的新鲜气息,如花朵般绽放在每一页诗上。

  第二遍读泰戈尔的诗,觉得韵味醇厚,使人深受教育。“树根给予树枝果实,却不求回报。”这句话把父母比作根,把孩子比作果。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母。我的父母都是上班族,每天他们既要上班,又要照顾我,可以说,父母每天的生活都像打仗一样:早上要先送我到学校,他们才匆匆去上班;下班第一件事是要冲到学校接我,回到家一个煮饭菜,一个辅导我写作业,很累很累。但是父母这么关心疼爱我,从来不求回报,我很感动,总是尽力多帮助父母做我力所能及的事。

  “只知道把自己照在树林中,让大家生长。”“如果你因为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也将失去群星了。”这些不仅是美丽的诗句,更是浓缩的智慧和真理,泰戈尔诗集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厌倦了各种文学作品华丽辞藻的我,企图在这阴雨缠绵的天气中寻得一丝久违的清新。拿出许久未读的《飞鸟集》,坐在飘窗上,耳闻窗外淅沥的雨声,目观书中淡雅的文字,我仿佛感受到一阵来自遥远天际徐徐吹来的清风,嗅到了来自丛林深处清幽的花香。

  读着泰戈尔简单朴素的文字,我仿佛得到了一种脱胎换骨的释放,我仿佛要与自然融为一体,我,在这繁杂的喧闹中,获得了一份难得的清净。在泰戈尔的文字中,我能领悟到用爱与美交织出的自然,能触到清新亮丽的梦境。

  我们在这尘世中生活着,忙碌着;青春韶华在我们手中挥霍着,消逝着,总有一天,我们会因走到旅途的尽头而与世长辞,没有人会记得你的存在,而你也无法带走你在这世间的所有。“爱就是充实的生命,一如盛满了酒的酒杯”,当你在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你会发现,在这尘世的角落中隐藏着许许多多的爱与美,而在这时,你才会幡然醒悟,不管是富有还是贫穷,亦或是长相的丑陋或美丽,只要心中能保存着一颗爱心,灵魂中残留着微不可计的质朴之心,你便能感受到幸福其实一直萦绕在你左右。

  在这尘世间,功名利禄已经成为了每个人成功的“标配”,而质朴变成了贫穷的衍生品,有多少人能够经受得住钱财与权势的诱惑。“太阳披上朴素的光之衣,云朵却披上了绚丽的衣服“,放眼世间,有多少人能够像太阳一般朴素,却又有多少人如同云朵一般爱慕虚荣呢?美丽的花朵、参天的大树都扎根于土壤,人们赞美花的美丽,就连落花都能够成为诗人赞颂的对象,但,那布满世界的土壤,诗人与文学家们为何视而不见呢?“泥土饱受侮辱,却以花朵回报”,泥土的朴素成就了花朵的美丽,泥土的奉献与爱成就了春日中繁花似锦的美景。这,大抵就是世间最无私的爱了吧。

  我们出生于这个繁杂的尘世,我们同时又成就了这个繁杂的世界,我们原本的质朴可能也早已顺着排入江河中的污水蒸发于这个世界了,或许早已随着飞禽走兽的哀嚎消陨于这个世间了,为什么我们不能对这世间的其他生物残存下一点爱心呢?博爱世间万物,对时间的万物保留着一颗敬畏之心,当你在午夜梦回时便能得到一丝心里的安慰;当你在抱怨社会时,你就能很快地找到一丝内心的慰藉。或许你还无法做到渤海大众,那就请你爱上自己身边的人与花草吧。正如泰戈尔在诗中所写的“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当你学会了爱时,你便触到了世界上幸福的最顶峰。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是飞鸟集中及其有名的一句话,当你在领悟到质朴与爱的重要意义后,你的人生也就有了价值,或许质朴与爱在这个尘世间已经消散,但,请你相信,质朴与爱一直萦绕在你的身边,一直隐藏在尘世的角落中,只要你能在面对着繁杂的社会时保持一颗纯真的心,,你就一定可以找到消散于世间的美,让着美丽永驻于你的心间,是你的灵魂散发着馥郁的花香。

  有的人,善于堆砌华丽的辞藻,营造虚幻飘渺的意境,内容却空洞苍白,无病**;有的人,善于长篇大论,洋洋洒洒数千字,读来却晦涩枯燥,毫无文字之美感。不如翻翻泰戈尔的《飞鸟集》吧,纵使多么冷漠的人,也难以抵抗这默默无声的爱和清灵洒脱的智慧。

  大爱无声,泰戈尔用他沉默的文笔勾勒出对自然的爱,对人生的爱。在自然中追求真理,在人生中崇尚高洁,这是泰戈尔超出常人的智慧。“世界上的一队小小的漂泊者啊,请留下你们的足迹在我的文字里。”他记录了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记录了千变万化的经历。“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他道出了生存的真谛,人性的价值。“我投射我自己的影子在我的路上,因为我有一盏还没有燃点起来的明灯。”他反省自我,谦虚谨慎。“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他耐心追求,无怨无悔。

  泰戈尔用简洁的语言,构造了一个真理的殿堂。不可否认语言的简略使得《飞鸟集》难以理解,但这并不影响其蕴含深刻无价的真理。从泰戈尔的文笔中,我感受到的是一种热爱生活的认真的态度以及对爱的思索。毫无疑问,泰戈尔的灵感来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他热爱生活,因此也隐去了生活中的苦难与阴暗,保留的是光明与欢乐。泰戈尔对爱的思索,更是深切,更是执着。男女间纯真的爱情,母子间温馨的亲情,人与自然间微妙的感情……一切人类可以体会的情愫,都被泰戈尔原原本本,又及其含蓄地表达出来。泰戈尔尤其崇尚爱情,他毫不吝惜地运用了大量比喻来赞美爱情的伟大与永恒,就像他写的那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他把爱与真理恰到好处地放在生活这架天*的两端,没有丝毫的偏差。

  品读《飞鸟集》是一种享受美的过程,如一杯香茗,散发着缕缕热气,如烟如雾,仿佛置身美好的幻想世界。一切都活脱脱的,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眼前。这里是一片净土,翻阅着泰戈尔的文字,心中顿时豁然开朗。他用自己独特的语言魅力装饰着这篇土地,点缀着这个世界,清新的风格和朦胧的哲学思想更为它添了几分神韵。

  “影子蒙上她的面纱,悄悄地,温柔地,用她沉默的爱的脚步,跟随在光之后。”

  读泰戈尔的诗,总是被某种缘自生命深处的气息所笼罩。他的世界是纯白安宁的世界,没有任何可以人侵的杂质。还有他笔下的自然,以及生命的理论。《飞鸟集》是天堂送给大地的诗篇,它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想象力丰富的精神圣地。白昼与黑夜,溪流与海洋,自由与背叛,他把它们聚集在一起,变成一首首清新明丽的小诗。

  泰戈尔所坚信的信仰,是宇宙与人类灵魂之间有饱和的默契。仿佛他来自世界最初的那个时代,《飞鸟集》的境界是如此的纯净,远离当下的灯红酒绿。他飞越云层,看清其中的奥妙,所以写下“天空没有飞鸟的痕迹,而我已飞过”的佳作。他用甜美的自然表达着某种神秘的感召。

  他是敏锐的。“把花朵抛上天空的无尽喜悦,其源泉在哪里?”低调的语气不露锋芒,却锐利地指向了那些将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事物。这比任何的指责与咒骂都要来得文明有效。因为那是大自然所赐与的*凡真理。从自然的细微之处汲取的灵感源泉,却强烈地印刻出现实的真相。你会被整本诗集所散发的庞大气息所折服、惊叹。

  他也总是沉默。“**吧,我的心,不要扬起你的灰尘,让世界自己寻找通向你的路。”不去追逐那些名与利,不让自己因此而疲惫不堪。他相信这个世界,不必费劲苦心地去抓住那些虚无的尘土,用心去体味人生真正意义才是正道。

  整本书歌颂了一个和*的境界,作者用的是那些未经雕琢与污染的生物,我相信它们最具有发言权。我们学*孔孟之道是为了做人,而阅读《飞鸟集》则是为了明理,回归事物本质的状态。世界本就没有纷争。

  “时间是变化的财富,而时钟拙劣地模仿它。只有变化,没有财富。”使我感知到抄袭模仿是无用的,具有自己的新意才有收获。

  “黑夜悄悄地去绽放花朵,却让白天去接受谢意。”道出了善良宽厚之人的可贵。

  “小草无愧于它所生长的伟大世界。”生命虽小,但也应该去拥抱并热爱这个世界,这样才无愧。

  你无法数清楚它的寓意有多少,正如你无法揣测他的灵感从何而来。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主张的只是创造式的生活,心灵的自由,国际的和*以及普爱的实现。我想用夸张的语言来描述,他那颗柔嫩多汁的心流淌出来的是灌概整个世界的甘泉。他拯救了整个世界,亦拯救了我们。

  愿我相信你所付出的爱,以及你所创造的神奇世界。

  《飞鸟集》出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笔下.读他的诗,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在俗世中脱胎换骨的超然,庆幸自己在喧闹的城市中寻找到一角宁静.飞鸟带给我的,是一场心灵的洗礼,是一种爱与美交织的智慧,是一个真实而清新亮丽的梦. 当飞鸟遇上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自己,是一切爱的前提.

  年华如潮水般推着我涌上远方的堤岸,我知道,有一天,我也会一点一点地老去,于是,我越发珍惜生命.是飞鸟,让我明白

  当飞鸟触摸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他人,更是幸福的延续.

  我喜欢《飞鸟集》中的大树,因为,

  功名,利禄,似乎在这尘世中占了越来越多的比重,难怪泰戈尔给我们带来了这三百首清新的小诗,让我们在拥挤不堪的日子里获得一道曙光.正因为他的飞鸟,我敬佩大树,歌颂太阳,认同泥土.人与人之间每多一份爱,心与心的距离就*了几分.爱己.而推及爱人,让世界充满爱.我想,到我垂垂老去的某一天,我会自豪地说:

  当飞鸟轻敲我的心弦,我学会了爱.爱大千世界,那是幸福的最高点.

  《飞鸟集》是由短小精悍的小诗组成。每段诗歌都只有简短的两三句话组成,话虽短,但隐含在其中的意义却不小这些形式自由、语言精湛、短小精悍、气质悠扬、出类拔萃、令人深思、笔法清隽、朴素无华的小诗中,似乎带着一点点童趣,一点沧桑、一点忧郁、一点悲伤、一点心痛……每一句都告诉了我们事物的真理。例如,第十六句诗:“我今晨坐在窗前,世界如一个过路人似的,停留了一会,又向我点点头又走过去了。”不正是说出了时间,是宝贵的吗?正可谓有一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

  生与死本是一种永远无法溶合的距离,而*在咫尺却形同陌路是单相思者的心与所爱的人更遥远的距离。相爱却不能相处,有情人不能成眷属,是千古遗憾的情人间的距离,而明明爱着却装着不放在心上,是矛盾而痛苦,逆离真心的距离。可,比这更遥远的距离,你可知?是心的冷漠,是对爱的藐视,是面对爱自己的人断然掘上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把爱远远拒绝在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外。

  进入泰戈尔的《飞鸟集》,如同进入一个美的伊甸园。一切都活脱脱,一着一丝丽饰地展现在面前,虚空的谚语与伪善的面具此时早已化为溪中的碎叶和早冬的晨雾,而往日生活中的吁叹我已全然不觉,心中只存有一份喜悦。

  在另一方面,泰戈尔捕捉了大量关于自然界的灵感。他说天空的黄昏像一盏灯,说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断片,说鸟儿的鸣唱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音;他将自然界的一切拟人化。他让天空和大海对话,让鸟儿和云对话,让花儿和太阳对话……总之,在泰戈尔的诗里,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是人性化的,万物都有它们自己的生长与思考;而他只是为它们的人性化整理思想碎片而已。而这,便也是《飞鸟集》名字的由来:“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它们振翅高飞的声音。”

  我用自己最感性的思绪面对这些令人动容的诗句。享受着与心站得最*的分分秒秒,人类真的拥有太多了,多得不得不心存感激,感谢生活。

  泰戈尔,是我最喜欢伟大诗人之一。“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他的诗句,在我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记。不管何时读到泰戈尔的《飞鸟集》,总被诗人高尚的美德,伟大的人性中的美好动人而感染,简短美妙的诗句仿佛林间的风声,轻柔地抚过你的身心……整本诗集是所谓“零碎的思想”之集合,大多是由自然景物引发的联想与思考。句子很短,清新明净,读着读着好像嗅到了雨后青草的气息。细细咀嚼回味,其中的韵味却很厚实,更依稀透着几分“禅味”,安抚着你的心--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在心烦意乱之时,它能使你很快镇定下来。

  他说“Sit still, my heart ! Let the world findit's world to you.”这句话犹如一阵清风拂过我那浮躁的心。一直在忙忙碌碌的,一直在不停的追寻,追寻一条通往世界的道路,可是浮躁的心却让我们处处碰壁,不是这个世界不接纳我们,是我们的浮躁让我们离他越来越远。喧嚣的世界,熙攘的人群,让我们纷扰的心**下来吧,静静的品味,静静的融入。

  这些清新的小诗里面,我觉得探讨的却是人类最本真的问题:自由、追求、幸福感。用很浅的话说出的道理确是那么的值得咀嚼。有时候读着读着,心就跟着飞了出去,不能自己。

  诗,是曾经的梦想,是未尽的理想,是憧憬的未来;如寂静的夜、和煦的风、灿烂的阳光,带给我久违的感动。

  总是幻想自己可以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演绎不同的人生,到头来,终究只是一场又一场的梦。

  有一天和果子妈讨论星座和性格的关联,才知道常说的星座只是太阳星座,还要受上升星座、月亮星座等等的叠加影响,性格的复杂可见一斑。

  一直以为自己是理想主义者,回过头来看自己的所作所为,却是实足的现实主义风格,就如韩寒在《杯中窥人》里所写的一样,已经堕入到这个社会之中而无法自拔。

  我想象中的人生,从客观的角度而言,如泰戈尔的诗:“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但鸟儿已飞过”;对其他人而言,如张国荣《玻璃之情》里的歌词:“你会记得我是谁,犹如偶尔想起过气的玩具”;对自己而言,如张曼玉在《东邪西毒》里的那段独白:“…我一直以为是我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在我最好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都不在我身边…”。

  最幸福的事,就是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和最爱的人在一起。

  泰戈尔(Rabindranath Tagore,1861—1941),印度诗人、作家、艺术家和社会活动家。191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生于加尔各答市的一个富有哲学和文学艺术修养家庭,13岁即能创作长诗和颂歌体诗集。1878年赴英国留学,1880年回国专门从事文学活动。1884至1911年担任梵社秘书,20年代创办国际大学。1941年写作控诉英国殖民统治和相信祖国必将获得独立**的著名遗言《文明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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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优选【10】份(扩展5)

——边城读后感1500字优选【5】篇

  边城读后感1500字:

  短篇小说《边城》,是著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河街上,就连歌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船夫”“歌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由于从未有过母爱和做为女性的涉世,心理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爷爷在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唯一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翠翠在杨马兵等人述说中,明白了一切,她痛哭了一个晚上,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

  《边城》的结尾也挥洒的十分悲壮幽深,意境深沉:“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沈先生诗歌般精妙的几笔点缀,给人留下了悠长的惋惜,无限的牵挂期盼!

  读一本书,一篇文章,得到的不仅仅是文字上的感染,文才上的提升,心理上也是一种熏陶。

  边城读后感:

  《边城》常被人批评为只是一个虚构的乌托邦,根本不切实际,因为故事中的人都是敦厚善良,和气待人,故事中没有恶人,没有人性丑陋的黑暗面,有的只是小小的误会,整个故事就和它的背景一样*和。事实上,这一切的确只存在沈从文心中的桃花源了,当时的沈从文居住在北京从事文学创造,因为感到大城市中人事的纷杂混乱,人心的隔离和丑陋,因此才不禁更加想念起家乡的淳朴,但不幸的是,在经过长年的战乱之後,淳朴的小城也早已被物质和战火摧惨,而不再如前,沈从文对原始家乡的怀念与崇憬,更在「边城」中表现无遗。

  沈从文出生军旅世家,在他的小说中总是不乏军人,他自己就说到:「对於农夫与军人,怀了不可言的温爱,这点感情在我一切的作品中,随处都可以看出。」在「边城」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这些,在小说中的人物,顺顺便是一个在营伍中混过日子的,而他的儿子也承袭了父亲军人般的豪迈和强健,翠翠的父亲也是一个军人,一个尽责却不能和所爱的人在一起的军人,最後,老船夫的老友-老马兵则在老船夫死後,成了在翠翠身边代替爷爷的支柱,军人在沈从文的笔下,是诚恳而有力的代表。

  老船夫则在「边城」中代表著是真正淳朴、毫无受到物质薰染的人,他会为了不多拿客人的钱,而跑上去追客人,他到市场买肉,也不接受别人特别的优待,他兢兢业业从不让客人不能渡船,五十年如一日。他唯一的牵挂只有他的孙女翠翠,他努力地希望翠翠能在他离开之前找到她一生的依靠,他告诫翠翠:「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麼事都不许哭,更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方配活到这块土地上!」他极尽心力去为孙女谋幸福,他知道翠翠爱滩送,他也不希望翠翠和她母亲一样,不能和所爱的人在一起,但他也在最後一夜劝导翠翠「一切要来的都得来,不必怕!」坚定地活下去,这正是老船夫的人生哲学。

  女主角翠翠是小说中个性描写最多也最明确的,她是属於大自然的女儿,她从不想到残忍的事,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当她到城中时,总是显得不自在,只有在山林中,才是她真正自由的地方,她当然有时会羡慕有钱的女孩,唱出:「白鸡关出老虎咬人,不咬别人,团总的小姐派第一。……大姐戴副金簮子,二姐戴副银钏子,只有我三妹莫得什麼戴,耳朵长年戴条豆芽菜」。翠翠的心中是渴望爱情的,她常看著结婚的新娘子,幻想著自己也是新娘子,当她想到两个端午的情景时,就同早间在床上闭了眼睛所看到那种捉摸不定的黄葵花一样,她期待浪漫的爱情,心中也舍不得相依为命的爷爷,就像一朵盛开在野地的花般,无忧中又带著一丝悰憬。

  沈从文描写景物往往就如中国山水画般,三两笔,却能表现出这淳真朴实的乡土,在这里生活的诚朴人群,在这里发生的爱情,就镶在这一片和谐之中,读了他的「边城」从中「或能得到一点忧愁,一点快乐,一点烦恼和惆怅,但绝不会使你堕落。」

  最*有幸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说来惭愧,沈先生的传记20多年前就看了,而他的著作却没有读过。其实也看过一些,就是当时觉得*淡就一带而过。而《边城》早已知道,就是没有阅读而已,现在读也未必晚。用了大约一星期的时间,隔三岔五地,断断续续地,直到今天傍晚,俺才读完了沈从文先生的代表作品——《边城》。

  动机是最*想到湖南去旅游。我喜欢到一个地方去旅游先了解一下当地的自然、人文方面的知识,其中包括寻找先贤的足迹。

  沈先生是我敬仰的人,印象中他的夫人是苏州人,相濡以沫了许多年。他这一代敬仰的较多,如:巴金、老舍、叶圣陶、傅雷、冰心、钱钟书、启功、季羡林、南怀瑾等等。都属学识渊博、虚怀若谷、真诚相待、表里如一、高风亮节的先贤哲人。

  《边城》看一篇是不够的,这次的心得也是肤浅的,随意了。俺看到的版本是“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中的。可能是因为断断续续的原因,读完这本小说,俺没有多深切的感受,只有一点淡淡的哀伤和惋惜!

  这本小说没写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也没有大气磅礴的场面,有的只是普通人的*乎理想化的生活!

  沈先生是从湘西走出来的人,代表作就是此《边城》。从此凡爱好文学的华人都知道了湘西有个边城,好像叫凤凰城吧,有待旅游时考证。文学的力量和魅力被沈先生优美的文字体现出来了。

  30年代湘西淳朴的民风随着时代的变化估计现在所存不多了吧。也正因为不存在,所以美好的东西不但令人神往,而且一直萦绕在人的心里。

  在篇幅不长的小说里,沈先生将边城的风土人情不疾不徐的娓娓道来。许多描述的自然景观、风俗、人物、心里描写跃然纸上,使人情不自禁读下去。字里行间透射着淡淡的乡意、浓浓的乡情,无愧他的力作。1933年的写作至今已有*80年了,我父辈出生时的作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读着就倍感亲切。

  翠翠的人物命运像是封建、半封建社会妇女的缩影。其实幸福是没什么好写的,只有不幸才能打动读者的心。

  命运是没有办法的,不想展开了。

  还有一个就是心结。大老、二老由于同时看上翠翠,改变了人生。一死一离家,美好的理想被现实粉碎,而翠翠也是一个受害者。爱情也是不好说的。

  文章到后面写老船夫想弥补,却是那么无奈。正如现在一般。许多事都是从不经意或误会开始的,结束却以两败俱伤收场。我现在的观点是尽早说明自己的想法,尽量避免误会,尽量做到未雨绸缪。

  主人公翠翠是个苦命儿,从小与外公(书中所称“爷爷”)相依为命。祖孙俩本是农村普普通通的劳动人民,因为一个端午节去城里看热闹,翠翠认识了她的“有缘人”——船总顺顺家的“二老”傩送。上天就会捉弄人!在“二老”对翠翠一见钟情后,“大老”天保也对翠翠一见倾心!3年后,翠翠和傩送这对少男少女懵懵懂懂的爱情,因为两家的误会很快夭折了!翠翠的外公也带着很大的遗憾故去了!翠翠在茫然无助、孤苦无依中等待心上人,可“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翠翠前程未卜,令人担忧!这个少女的命运令人哀伤,她那夭折的爱情让人惋惜!

  正文和沈从文先生的“题记”前面,有一篇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的“导读”,里面有这样一段评论:

  “翠翠爱情的悲剧,并不具有戏剧性,一切尚未发生就已消失,就像生活中许多失之交臂的事情。爷爷的木讷和犹疑,源于没有‘碾坊’(陪嫁)的自卑和善良人的自尊,而船总顺顺对爷爷的误会,无意中提示了一个深邃的哲学命题——人在根本上是无法沟通的。翠翠与二老的爱情,某种程度上,就阻隔在了这人与人之间无法沟通的‘空白’中。翠翠与大老、二老没有展开就仓促结束的爱情,大老的殒命、二老的出走和爷爷的离世,迅速将一个妙龄少女朦胧的幸福梦幻击碎。小说接*尾声时,当我们隔着静静流淌的河水,注视着孤苦无依的翠翠时,我们不禁担忧:翠翠的命运,是否也会像河边的白塔,有一天会坍塌呢?……”

  细细品味后,真的有上述评论中的这种感觉!不过,俺还有一个最大的感觉:

  《边城》是俺看过的名著中最纯洁、最唯美的作品!那份质朴的爱情深深地感染了俺,那*乎理想化的生活和有点儿凄美的故事,将永远刻在俺心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返官路将*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便是沈从文先生笔下《边城》的第一段描写,向我们介绍了那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此后,追随着沈老先生的笔迹,我透过文字细细领略那边城的美......

  《边城》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凄美动人的感情故事。主人公翠翠是”茶峒”孕育出来的纯朴,懵懂、天真的少女,在无意间与二佬撞见便一见倾心。奈何少女心事向来隐秘,不愿对外说破,也从不告诉至亲的爷爷。

  待到该说媒的年纪,爷爷及纯朴的乡人热心想要撺合翠翠与大佬的婚事。翠翠迟疑不决,用拖延的态度对付,使得说媒一拖再拖,却也并未向任何人道出自己的心思。后来不经意间大佬二佬得知彼此爱上同一个人便公*竞争。然而天降不幸,大佬在一次外出中溺死于湍急的漩涡中;二佬与翠翠心生隔阂,无法接受大佬的死,便出走桃源,再无音讯,唯留下翠翠一人独自守望与等待......

  沈老先生描绘中的翠翠有着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感情,最后只剩下无穷尽的等待,而这也喻示着翠翠重复着她母亲的感情命运,剩下无穷尽的等待......然而,爱情并非生活的全部,也并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透过沈先生纯实清淡的笔调,我们可以领略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来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般的景致。

  在茶峒小城里,有高高的连绵不断的山脉,有随意安放的房屋,有宽宽的河流,有窄窄的渡船,有亭亭的白塔以及淳朴憨实的乡亲。所谓”一方水土养活一方人”,在极具乡土气息的边城便孕育着纯朴憨实的乡亲。翠翠去看龙舟比赛时,当地的人名会热情同他打招呼,顺送许多吃的。

  爷爷渡船时常不收乡亲的钱,到处请人喝酒。爷爷去买猪肉时也会因为互相推钱而与屠夫在大街上演有趣的一幕,诸如此类的事情数不胜数。也许在他们心中,钱远远比不上乡亲的感情重要,在那个如同世外桃源的边城,乡亲友好相处,互相帮助,男女老少皆笑谈生活,他们不被金钱所诱惑,不被功利说迷惑,依旧保持初心,人人心存信任与善良。在他们的信念中,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比如翠翠爷爷去世时,远隔一座大山与一条大河的乡民不计酬劳,不辞劳苦协助翠翠办理爷爷后事,甚至时刻安慰伤心的翠翠。潜移默化中,牵动着他们心弦的已不可能是金钱功利,而是默契无声的信任与善良。

  也许沈先生的确是向我们展现那宛如世外桃源的边城,向我们展现那淳朴迷人的乡土风情。再回头看看我们如今生活的社会,不禁有些心寒。每个人都用冷漠武装自己,对于很多需要伸出援手的人或事都抱有袖手旁观的态度,甚至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与人间连存在基本的信任都是奢侈,而层出不穷的报导也在一点一点消耗人们的正能量,如碰瓷、售卖假货等,有时我真的想不通,我们生活的社会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冷漠?我希望社会能一步一步改善,让人们变得更友好,城市变得更温暖和谐。人与人之间保持基本的信任,共同建设美好社会。

  细细品读《边城》,你会发现,沈老先生的笔调很*淡,似乎只是娓娓述说一个感人的故事,然而当我们再深一步探究时,便会被沈从文先生惊艳的文字所吸引。嗯,是惊艳。只是这里惊艳我们的并非是只浮在表面的华丽词藻,而是一个个朴实纯真又吸引人的华丽文字。

  回想起阅读《边城》时的心情,追随文字我会时常感觉忧伤,沉重与压抑,仿佛有什么东西堵在心头却无可奈何,亦会时常被书中活泼的情节逗笑。文中处处浸润湘西小镇的景色,处处是淳厚质朴的风味人情,字里行间飘散着一种淡淡的诗意以及淡淡的忧伤,如此看来《边城》的文字虽*凡却迷人,总是撩动味道心弦。

  在小说末尾这样写道:”这个人也许永远回不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这是一个没有结局的结局,带有些许庆幸,亦带有遗憾。庆幸是这样对所有人都好,给人期望与安慰,遗憾的是没有完美的结局只剩下遐想,让我们读起来未免悲凉与无奈......

  冬日夜里,在暖黄的灯光下,再读《边城》犹觉静谧、温暖。小说以散文化、生活化的语言对边城风景的勾勒、风俗的讲解、人情的描述娓娓道来,自然而清新,不饰雕琢,灵气四溢。

  作者笔下写的都是*凡生活中最*凡的人,他们身上都弥散着至真至善的亲情,翠翠与傩送的纯醇爱情,淳朴自然的乡情,作者融亲情、乡情、爱情这些人情善美于自然景物的美、边城风俗的美,浑然一体,以清新明丽的色调浸染出边城人们最纯粹的、最朴实的人性本色,整部作品洋溢着人性之美,构成了一副山美、水美、人更美的湘西田园牧歌图。

  联系到沈从文先生创作这个作品的时代背景,这种淳朴的人性美和当时充斥卑鄙、谎言、铜臭和尔虞我诈的动荡社会相对比,这里是一块脱离尘寰、不染尘埃的“世外桃源”。

  在这里人们充满了原始的、本能的爱与情,使得湘西小城、酉水岸边茶峒里的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人事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得的一分哀乐。由此推想,沈从文先生的心中想必有一个以“人性皆美”为思想基础建立起来的理想社会——世外桃源。其实,我们大多数人何尝没有“桃源”情结,无论何时,它都是我们心灵中的一块净土、一处乐园、一座边城,从未远去,尤其当你捧书而读之时,躲避繁华喧闹之际。

  “白河的源流,从四川边境而来,从白河上行的小船,春水发时可以直达川属的秀山。但属于湖南边界的,则茶峒为最后一个水码头。”文中所说的达川现在仍然是一个地级市,我的故乡原本属于达川地区管辖,直到95、96年时才从中划拨调整出来,边城的山山水水、人情*俗与故乡的一切都是那么相似、相通,因此,心理上尤其感觉到亲*、温暖和融入。故乡留在记忆深处的总是小时候的影子,那时候山总是青葱苍翠、远淡如黛,小溪小河里的水总是清澈见底,或有些鱼子泥鳅。

  虽然,那时都很穷,吃顿肉、穿件新衣服都很难得,但乡里乡邻之间一团祥和,即便拌几句嘴转眼间也就没了踪影,相互之间的借还帮衬从不记在心中。比如,张家缺米去李家借一碗,李家还时,必是换一个更大的碗,将米堆得需要戴个“帽子”才行,张家却总是说“哎呀,怎么记不得你借米了呀,没这回事哟!”,最终得你推我让老半天,才能勾销了这事儿。另一件是,小孩子们吃饭没有多少时间分过桌子,我们总是把饭碗端起来,在母亲的笑骂声中逃出去和小伙伴“聚餐”,我从你碗里扒拉出些蒸豆瓣儿,你从我碗里挑出点肉沫儿,那份香甜耐人咂摸。遇到谁家做了点“大餐”,当母亲的总是拿上几个碗早早盛好,孩子们就高兴地当起了“快递员”,一溜烟儿地跑到各家,将菜碗或搁桌上,或放案头……

  在我的心里,故乡的印象总是停留在那个时刻,故乡是遥远的`幸福,是淡淡的牵挂。但因诸多原因,*10年我没再回过故乡,上了年纪的父亲也总喜欢沉浸在追忆过去的岁月中,有时候在微信上和父亲聊起故乡的人与事,总是那么亲切、惦记和向往。然而,今年春节期间和一个做乡村课题研究的亲戚聊起故乡的一切,我无无力地、惊恐地感觉到记忆中的故乡终将逝去。

  她说,尽管,故乡农村里物质生活极大改善,但问题重重。相对于土地抛荒,山地、河流景观破坏、污染这些严重问题,更重要的是农村早已礼崩乐坏,朴素的精神异化严重,人情寡淡,风气远不如以前纯正。她的朋友总结为“以前要脸现在要钱”。去年春节她回家半个月,家里收到请柬几十张,大到婚嫁,小到母猪生仔。以往喜酒只有婚丧嫁娶,现在五花八门,祝寿、剃头、乔迁,更离谱的是兄弟俩共建一栋房子,分开办酒*,春天哥哥办,秋天弟弟办。今日的故土早已沦为以金钱利益为中心,相互勾心斗角,为利益大打出手,以邻为敌、丑陋无比的名利场……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优选【10】份(扩展6)

——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1500字优选【五】份

历史的年轮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同时,也使世界的格局发生了沧海桑田的变化。对于理想的大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关于大国的话题,也许是一个永远无法穷尽的话题。《大国崛起》以其历史的眼光和全球的视野,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解读了500年来大国的兴衰更替,探究其兴衰背后的原因。

论葡西两国之兴替

公元1500年以前,世界各地封锁隔绝,与外界联系甚少。葡萄牙位于欧洲西南部的伊比利亚半岛,东临西班牙,西临大西洋。它的光复使之成为欧洲大陆上的第一个统一的国家,政治的相对稳定缔造了一个的环境,而与此同时,西班牙,英格兰,德意志等国尚未统一,处于水深火热的境地。但是,强大的王权并没有惠之于民,民众利用沿海的位置进行捕捞,以此为生。十四至十六世纪,欧洲文艺复兴点燃了思想的火花,火势不断蔓延。蔓延到了葡萄牙。随着托勒密的地理学说的发现,激起了恩里克王子等人探索世界的欲望。葡萄牙王权的强大,贵族们对东方香料的依赖,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商路的阻断,____的盛行,王室的支持,指南针及帆船的改进等,推动了一个又一个远航的冒险家。从非洲掠夺大量财富,如洪猛兽般侵入西班牙,冲击着统治者的神圣。

同时,葡萄牙的邻居西班牙光复了,伟大的领袖伊莎贝尔女王统领军队赶走了摩尔人。在这土地上,地圆学说的广泛传播,加上航海知识的不断丰富,完善,和女王的不断资助,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无疑震惊了整个欧洲。矗立在伊比利亚半岛上的两个小国也因此成为了五百多年前争霸世界的大国。于是,全球扩张开始了。他们用坚船利炮,刺激香料贸易。海上贸易不断扩大,殖民地遍及亚非美等州。源源滚入的财富并没有转化为资本,而遗留下来的却是奢侈的社会风气。西班牙、葡萄牙神话般的崛起却也在神话般的地落幕。

小国何以成就大业?

荷兰,位于西北欧,与英格兰隔海相望,其领土相当于两个半北京,而这样的一个小国,曾以其傲然的姿态攀登到世界大国的顶峰。那么,小国荷兰是如何成就其大业的呢?

银白色的鲱鱼促进了其捕鱼业的发展,便利的水上交通为其提供有利条件,商业的蓬勃发展,为精明的商人提供源源不断的财富,造船技术的改造无疑为这个缺乏王权的小国赢得了海运贸易的世界市场。荷兰各省自治经营,当面对拥有强大王权的西班牙时,他们联合反抗。荷兰联省共和国的建立,赋予了商人阶级政治权利。荷兰就这样诞生了,传奇的诞生注定会有一段传奇的经历来续写这个传奇。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成立为全球商业霸权的建立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到17世纪,荷兰达到空前鼎盛,成为当时世界的经济中心和海上第一强国。

小国荷兰,一步步成为世界大国的历程值得我们深思:它不同于西班牙和葡萄牙,荷兰将滚滚流入的财富投放到商业中,而并没有体现在豪华的宫殿里。商业的蓬勃发展,现代经济制度的初步建立,金融体制的不断完善,让贸易迅速发展。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荷兰并没有用强大的王权去限制商业的发展。这也许就是小国成就大业的关键所在吧。

观英国之兴替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位于欧洲西海岸,这个面积不大的岛国却成为世界上的另一个现代化国家,这是为什么呢?

英国四面环海的优势,无疑给英国抢占扩大海上有时提供了便利,同时这无疑损害了西班牙的利益。再加上英国脱离天主教,转而信奉信教,这让坚守天主教的西班牙更加不满。1588年,英国打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赢得了海洋上广阔的贸易。英国女王的鼓励,推动了英国商业及殖民地的经济扩张,强大的英国海军挑战荷兰马车夫,将荷兰赶下海上霸主的宝座。强有力的君主制,开明的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实行分权的庄园制,为英国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

随着英国海外殖民地的不断扩大,市场需求的飞速增长,迫切需求要一种机器来代替人力来提高效率。于是,瓦特的万能蒸汽机为英国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打开了现代化工业的大门。真正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而1852年地万国工业大博览会,象征着那个繁荣的维多利亚时代。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十九世纪中后期,随着世界民族**运动的高涨,日不落帝国的头顶上的太阳已经渐渐倾斜,海外殖民地的巨大耗资逐渐让英国感到力不从心,英国日不落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夕阳在大不列颠群岛上空缓缓落下,却在隔海相望的大陆强国法国慢慢升起。

  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1500字 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1500字 3

还记得新浪上这样评价过余秋雨: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名世。他凭借自己丰厚的文史知识功底,优美的文辞,引领读者泛舟于千年文明长河之中。余秋雨的艺术理论著作,也备受学术界重视和尊崇。例如他在1983年出版的《戏剧理论史稿》,是中国大陆首部完整阐释世界各国自远古到现代的戏剧思想发展的史论著作。有评论家誉之为:左手写散文,不流之于浅薄;右手撰述艺术理论,也不失其丰赡高深。

是的,他的有一本著作《文化苦旅》也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有人说,中国散文的天空星光灿烂,而《文化苦旅》是一条河系,其中每一颗星星都散发着一种魅力非凡的深不可测的光晕。有人称他是本世纪最后一位大师级的散文作家,是开一代散文新风的第一位诗人。但也有人说他的作品是"文化散文衰败的标本"。我想我认为是1和2我最赞同了吧,因为在《文化苦旅》中,余秋雨展现给我们的是那一处处古迹中的给我们的教诲,让我们铭记在心……

《文化苦旅》这本书在告诉我们中国古代历史的同时,告诉了我们更深一层的道理,就拿道士塔的第二节来说吧,文章是这样写的:真不知道一个堂堂佛教圣地,怎么会让一个道士来看管。中国的文官都到哪里去了,他们滔滔的奏折怎么从不提一句敦煌的事由?其时已是20世纪初年,欧美的艺术家正在酝酿着新世纪的突破。罗丹正在他的工作室里雕塑,雷诺阿、德加、塞尚已处于创作晚期,马奈早就展出过他的《草地上的午餐》。他们中有人已向东方艺术家投来羡慕的眼光,而敦煌艺术,正在王道士手上。王道士每天起得很早,喜欢到洞窟里转转,就像一个老农,看看他的宅院。他对洞窟里的壁画有点不满,暗乎乎的,看着有点眼花。亮堂一点多好呢,他找了两个帮手,拎来一桶石灰。草扎的刷子装上一个长把,在石灰桶里蘸一蘸,开始他的粉刷。第一遍石灰刷得太薄,五颜六色还隐隐显现,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他再细细刷上第二遍。这儿空气干燥,一会儿石灰已经干透。什么也没有了,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洞中成了一片净白。道士擦了一把汗憨厚地一笑,顺便打听了一下石灰的市价。他算来算去,觉得暂时没有必要把更多的洞窟刷白,就刷这几个吧,他达观地放下了刷把。当几面洞壁全都刷白,中座的雕塑就显得过分惹眼。在一个干干净净的农舍里,她们婀娜的体态过于招摇,她们柔柔的浅笑有点尴尬。道士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一个道士,何不在这里搞上几个天师、灵官菩萨?他吩咐帮手去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事情干得不赖,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听说邻村有几个泥匠,请了来,拌点泥,开始堆塑他的天师和灵官。泥匠说从没干过这种活计,道士安慰道,不妨,有那点意思就成。于是,像顽童堆造雪人,这里是鼻子,这里是手脚,总算也能稳稳坐住。行了,再拿石灰,把他们刷白。画一双眼,还有胡子,像模象样。道士吐了一口气,谢过几个泥匠,再作下一步筹划。今天我走进这几个洞窟,对着惨白的墙壁、惨白的怪像,脑中也是一片惨白。我几乎不会言动,眼前直晃动着那些刷把和铁锤。“住手!”我在心底痛苦地呼喊,只见王道士转过脸来,满眼迷惑不解。是啊,他在整理他的宅院,闲人何必喧哗?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但是等什么呢?我脑中依然一片惨白。

是的,在这篇文章中写了作者对于那位道士做法的不满,在文章中,他喊了“住手!”有写道:“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是阿,为什么作者会这样?他不忍心,不忍心那位道士毁掉那一个个婀娜多姿的雕像,那是历史,历史!历史为什么会被一个道士的手中毁掉?就那样,一下子得毁掉了,不忍心,不忍心那般美丽的雕像不见了,在道士的手下,一下子变得灰飞烟灭,不给我们现在的世人观看的余地,一个道士,在金钱和权力的促使之下,变得如此的残忍,做得如此得发狂,我相信,不只我和余秋雨先生感到无比的惋惜,相信,在读《文化苦旅》的每一位读者也会感到深深的叹息和心痛吧……野趣,这就是为什么《文化苦旅》这本书的“苦”字意义的所在了吧!

《文化苦旅》让我领悟到了“苦”字的意义所在,更让我学会了惋惜,更学会了如何不让惋惜存在……

"报纸上说我写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去的劳累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得要闭一闭眼睛,*一*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这,野趣也就是我想说的了吧!

  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1500字 4

中国灿烂的文明正在被时光磨灭,不知在角落里边回味心酸史边唾骂***的人们是否真曾闭一闭眼睛,*一*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我一直以来欣赏懂史且敢于评论批判历史的学者,而也同时认为现任上海戏剧学院教授的余秋雨先生是无数学者中的豪杰,他的《文化苦旅》是万千部文史学散文著作中最为出色的上品。

本书是余秋雨先生第一本文化散文集。其中有些文章曾在各类文学评奖中夺得首奖。全书的主调是凭借山水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历史构成。余秋雨先生依仗着渊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丰厚的文化感悟力和艺术表现力所写下的这些文章,不但揭示了中国文化巨大的内涵,而且也为当代散文领域提供了崭新的范例。

余秋雨先生以他独特的写作魅力吸引着读者,那是一种苦涩的回忆,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他也曾在本书中像许多知青学者样深情感叹,但同样的感叹,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韵味也相差甚远。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我也可以年轻”,他的人生是富有弹性的,他总是秉持着少年的_,享受着老年的清闲度过他充实的中年时光,所以,余秋雨先生无论何时都是个混合体。因此,他的文章,也永远夹杂着不同感觉的口气。如他对中国文化日益沦陷丧失的悲伤感慨,就饱含了年轻人对不满的辱骂,中年人对世事的无奈和老年人沧桑的惋惜。

也许有些的观览完全无心,但撰成此书的灵感源头绝对是有意的。很明显,他发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尘封点。在如今这个弘扬我国绚烂文明的蓬勃时代提出这样的悖论观点,自然更引人注意深思。中国古老的文明曾在古代创造过盛世,人们为了保留住曾经繁华便将绚烂的文化代代相传,陆续建造了莫高窟,都江堰等大型建筑,就连普通的牌坊,藏书楼也印有文化的痕迹。但人们的理想总是好的,而岁月却是逆人而行,变故也是层出不穷的,人们再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到了一定的极限还是会被时间冲走,虽然也有些是出于人为,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历史的_上的空白。有些历史尘埃的东西是留不住的,不少学者在哀伤的挽回,总痛心的活在不属于他们的曾经,便永远无法活着走出来。因此,“正视过往与当下”,便是我从此书中悟出的一个当前重要的课题,我也同时认为这是余秋雨先生的研究与警世主题。因为,只有能真正认清历史风云的人才能在顺应历史车轮的基础上印出自己的车辙印。

抽一枝柳条,折一只桃枝。品一杯清茶,看一本好书。

走进余秋雨,走进《文化苦旅》。

前些时候_对该书及作者争端颇多,如今看过并粗略地研究了一下,觉得议论是理所当然的。这书里写的,有历的匆匆过客,有漂泊一生的落魄文人,有空守着古老文化遗产的范钦的后代们,有淳朴善良但又愚昧无知地剥夺美的人。深刻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文化的侧面,令人为之汗颜。

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对于“废墟文化”的描写。余先生似乎对此情有独钟。他好多次都写到了坟,并在叙述中多次插入对坟的描写。

无论什么坟,都标志着一个人的死去,这个人的一生也许凄惨黯淡,也许风流千古为万人景仰,抑或是背负沉重的情愁在这个世上走上这么一遭。即使没有名垂千古,至少也该有“一堆黄土掩风流”吧。

或许他认为死亡比活着更美好些吧。有些东西留有回忆就够了,至少蝴蝶来过这世界。他说:“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了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没有周遭的闲言碎语,走向比现实更高的殿堂,继续新的轮回。而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默默地在前人的墓碑前伫立上几分钟,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迁,悟一会儿人生之真谛,因为只有在现代的喧嚣中,历史的宁静才有力度,只有在现代人的沉思中,过去才能上升为寓言。

生死间的事,没有人说得清。我知道生的途径是可以改变的。死可以逆转吗?若有一智者活过百旬,他会做什么?若一个庸人活过百旬,他又会做些什么来?至于一个恶人就更不用说了。推而广之,人口必会猛增,地球要超载了!若这个世界上,人口不增也不减,就太缺乏趣味了,没有推陈出新的人,这个地球岂不停止转动了。

“感觉良好”不仅对大人重要,对孩子更重要。父母多让孩子在正面事物上“感觉良好”,孩子就容易对正面事物感兴趣。想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把对孩子的期望值调整为“在昨天的基础上前进”,真心地为孩子每一个微小的进步喝彩就行了。孩子的心灵舒展,才能形成发展潜力的好个性,才有机会创建自己的幸福人生。

书中还提到周弘先生的《赏识你的孩子》是教育孩子的一剂良药。周弘先生不仅让先天耳聋的女儿学会了说话,还把她培养成了少年大学生、留美博士生,他的秘诀就是:用教婴儿学走路、学说话的耐心和信心对待学*落后的孩子,把“你不行”变成“你能行!”一份10题9错的答卷,在他嘴里竟能变成:“这么小的年龄做这么难的题,第一次居然就做对了一道……比爸爸当年强多了,再努努力,说不定还能多做对几道呢!”我想,做父母的做老师的若能这样赏识激励孩子,再加上用有效的学*方法进行辅导,我们的学生我们的孩子一定能一步一步实实在在地向前进!

我想那些坟应该有其特殊含义。尤其在坟前一种静穆的气氛追忆或沉痛?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萦绕在心头。古人的坟,秦王陵闻名世界,曹操的七十二疑冢也不失为风流,多少也给旅游业带来不少收益。而那些把古代妇女置于水深火热的贞节牌坊,也不知走过它时应该叹息还是赞叹?“白云飘过来了,好像是碰了一下牌坊再飘走的。晚霞升起来了,红得眼明,晚霞比牌坊低,牌坊比天还高,黑阴阴的,像要压下来。闭一闭眼睛再看,天更暗了,牌坊的石柱变成长长的脚,有扁长的头,有狭狭的嘴。一骨碌爬起身来,奔逃回家。”他在书中这样写道。

从某种程度上,那时人们的封建思想愚昧、守旧,却不知如今那些不知名的无坊只落得被人践踏的地步,悲哀啊!好在那个时代已离我们远去。尽管“生”不算很美,要考虑的事很多,挺辛苦的。而那些像屈原、杜甫、曹雪芹、鲁迅的伟人们让他们的人生终结在那一刹那,净化了悲剧,同时给人以更深的思索,这样的离别或许更深刻吧。

关于坟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就让余先生继续写吧。而我依然要愉快地体验我远远还没有体验完的人生。


  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1500字 5

俗话说:“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意思是说年轻人不应该读《水浒传》,而老年人则不宜读《三国演义》。原因是水浒中的打打杀杀太多,会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而三国中勾心斗角太多,会损害老年人的身心。因此,古人才会对这两本名著发出如此的感叹呀!

不过,说到三国中的勾心斗角,最精彩的莫过于诸葛亮和周瑜之间的那几场较量了。

他们二人之间的第一次较量是在周瑜的总部,周瑜因为降曹还是抗曹这个问题纠结了好长时间,结果诸葛亮指出大小乔实乃曹操所欲,又背了一遍《铜雀台赋》,激得周瑜怒发冲冠,立即发表了:“我与老贼势不两立!”这个观点。从两人初次交锋看来,诸葛亮是略胜一筹。周瑜意识到诸葛亮是个人才,就想拉拢过来为己所用。周瑜派诸葛亮胞兄诸葛瑾游说诸葛亮归顺东吴,结果诸葛亮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险些把诸葛瑾给游说过来。此局,周瑜又败。

周瑜见如此优秀人才不能为己所用,就想除了诸葛亮。设了借刀_之计,让诸葛亮去劫粮,想借曹操之手杀了诸葛亮。不想这小小计谋却被诸葛亮识破。不仅没上周瑜的当,又施了个激将法:“周公瑾只善水战,不能陆战耳。”周瑜乖乖中招:“何欺我不能陆战耶!不用他去!我自个去!”诸葛亮笑了:“曹贼多谋,他*生惯断人粮道,今必以重兵防守,公瑾若去,必为所擒。”诸葛亮只言片语,周瑜即容纳不下,可见周瑜气量之小。经此事后周瑜摇首顿足曰:“此人见识胜吾十倍,今不除之,后必为我国之祸!”因要合作抗曹操,只好暂压心头之火。

接下来,他们的第三次较量便是的草船借箭。诸葛亮与周瑜签下军令状,三日之内,造十万支箭。乃是周瑜心怀妒忌,寻事害孔明。诸葛亮神机妙算,通晓天文地理,算定三日后必有大雾,便驾二十只轻快小舟去佯攻曹营。不费吹灰之力,就得来了十万余只箭。当鲁肃将诸葛亮得箭之法告知周瑜,周瑜大惊,慨然叹曰:“孔明神机妙算,吾不如也!”

周瑜屡次败给了诸葛亮,心中不*。当蜀吴火烧赤壁,大败曹操,形成三国鼎立之势后,周瑜想要乘胜追击,一举攻下南郡、荆州和襄阳,但是此时刘备和诸葛亮也想拿这三个城池作为他们的根据地,于是刘备屯兵油江,周瑜看出了刘备和诸葛亮的意思,于是对鲁肃说:“吾自去和他说话。好便好;不好时,不等他去南郡,先结果了刘备!”诸葛亮这次又是略胜一筹,看出了周瑜的来意,让刘备对周瑜说:“先让周瑜去取;若不下,再让刘备取。”

结果周瑜与曹仁大战一场,周瑜自己还受了毒箭之伤,终于击败了曹仁,第二日到南郡城下,却发现城楼上站着一位白袍将军:赵云。周瑜于是想强行攻城,但城楼上箭如雨下,他只好退兵。他有派兵去攻襄阳和荆州,却发现也被诸葛亮派关羽和张飞攻下了。于是周瑜气得口喷鲜血,晕厥在地。

在此之后,周瑜恼羞成怒,又下美人计迷惑刘备,但这也仍然逃不过诸葛亮的火眼金睛,他给了赵云三个锦囊,其中有妙计,最终刘备安全脱身。周瑜率兵攻打荆州,却被诸葛亮部下四面埋伏,周瑜被击溃了,蜀兵大叫:“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气得周瑜金疮迸裂,倒于船上。

周瑜用计不成,便派鲁肃去与刘备和诸葛亮商议:待刘备攻下西川,就将荆州还给东吴。周瑜于是又生一计:假意去攻打西川,让刘备给他们东吴兵一些粮草,乘机攻下荆州。不想诸葛亮又看出了周瑜的如意算盘,派赵云严守城池,又派张飞、关羽、魏延和黄忠四面围攻周瑜,破了周瑜的假道灭虢之计。气得周瑜再次金疮迸裂,回到本营后,诸葛亮又派人给周瑜送来一份带着挖苦和讽刺的信,周瑜看完后,昏绝又醒,大叫几声:“既生瑜,何生亮。”而死,年仅三十六岁。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优选【10】份(扩展7)

——目送读后感1500字优选【5】份

  《目送》这本书已经读完很久了,很多内容已经不记得,同学借去看来着,昨晚还回来,想了想我还是决定拿起来再翻一遍。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矫情的说,每一次听到或者唱起筷子兄弟的《父亲》,我几乎都会哭,抑制不住地流泪。第一次在ktv给我爸唱这首歌,哽咽着唱完,我没法去看他,死死地盯着屏幕,我知道他流泪了,或者那个时候我也可以选择更加矫情的去抱抱他,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害羞,我没有,就像我从来不敢当面告诉他我爱他。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感情是说不清的,我见过太多不同的家长与孩子的关系,俗一点说,好的也有坏的也并不少,有沟通不良的,有亲*如朋友的,有互相记恨一辈子的,也有彼此尊重相敬如宾的......各式各样。人们*惯去埋怨,却很少从自身找原因,其实我们该意识到,当我们觉得自己真的已经尽全力做到最好之后,才有资格去埋怨,而不埋怨才最好。

  我不太喜欢去说那些“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之类的话,因为至少现在我们拥有,我们有机会去珍惜,就像,活在当下。

  我觉得就算我作为一个母亲,我也不会像我妈一样的付出那么多,不会比我妈更爱孩子,我总是觉得对于我妈,说爱远远不够,做什么都不够,所以哪怕我依旧自我,我还是想给她她想要的一切。我知道父母会渐渐老去,我也知道,我会用心去爱他们,不会让自己懊悔,为了父母,也为了自己。

  回到《目送》,再分享一些我很喜欢的部分:

  1、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2、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心中渐渐有一分明白,如月光泻地。

  3、可是修行的路总是孤独的,因为智慧必然来自孤独。

  4、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幸福就是,寻常的日子依旧。幸福就是,寻常的人儿依旧。幸福就是,早上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常常地回来了。(幸福就是,我们都可以通过努力得到我们要的。幸福就是,我们爱的`也爱我们。幸福就是,哭笑的时候有人陪伴。幸福就是,你想的人儿也在想你。幸福就是,没有担心,没有心疼,我爱的人过得比我好,我爱的人,希望我更好。)

  5、“夜,”他说,“比白天还要活,还要热烈。”

  6、懂得森林需要“多样性”的人,却不懂得人的社会也需要“多样性”。

  7、“文字,应该像蒲公英的根一样实在,不矫饰,不虚伪。”蒲公英的根,是连着泥土的,是扎根很深的,是穹苍之下大地野草之根。

  8、慢的境界。你发现你根本不去想何时抵达,连念头都没有。你看那流动的河,静默却显然又又隐藏着巨大的爆发力。

  9、夫妻、父子、父女一场,情再深,义再厚,也是电光火石,青草叶上一点露水,只是,在我们心中,有万分不舍。蜡烛烧完了,烛光,在我们心里,陪着我们,继续旅程。

  每个人对于书,有不一样的感情,我有的时候喜欢在书上写写画画,刚刚翻到一页,看到自己的记录,由“佛家是接受一切的”引发的思考:你的好,你的坏,你的富贵,你的落魄,一直都是共存的,其实,都是好的。我一直觉得每件事的发生都有一定的意义。我信命,却不跟随。有人说“你相信人有一定的轨迹,那你什么都不用做了。”其实,我是相信的,你每一时刻,每一想法,每一行动都是命定的,只因为不知道,所以要努力,认真去走,去证明命定我就要有很美好的一生。这种相信是一种感觉,说出来总觉得词不达意。

  我知道我的文笔不够好,我的阅历不够丰富,我只是......想把我知道的美好,分享给你们�D�D这*凡而又繁忙的世界里的小人儿们。

  “他说,那指的是生命,生命不论如何辉煌跃动,都只是大地之气而已。”——题记

  该是黄昏了吧?轻轻将手搭在书页上,抬头看见他的侧颜,看着他青丝中的白发,然后簌簌地落下泪来。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深刻地记得这段文字,我记得它的作者是一个集女儿,妻子,母亲三重身份为一体的女人——龙应台,记得这是出自她的散文集——《目送》。

  目送,何为目送?我不愿将它看作词典中呆板规矩的“以目光相送”。或许,这样的动作不仅是不舍的情思,更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经历了这些,她是否会感到无奈,是否会感到悲凉?

  七十三篇散文随笔,七十三个不同情景,从心中的无奈转为人生的深沉。她曾依靠的母亲像孩子一样茫然,她曾拥抱的孩子却像玫瑰一样带刺。正像作者在书中说的那样:“人生本来就是旅程,夫妻,父子,父女一场,情再深,义再厚,也是电光火石,青草叶上的一点露水,只是,在我们心中,有万般不舍”从懵懂无知的童年,到顽皮淘气的少年,再到意气风发的青年,最后到孤单沉默的老年。人生,至多不过几十年光阴,可时间实在是太过于无情,夺走了那段时光,也夺走了那个无比温暖的家。

  家,何为家?是放在桌上的早餐?是塞在书包里的外套?还是,无比怜爱的责骂?这个家给了我们最美好的记忆,我们曾经最留恋的地方,最后却散得只剩一个空壳,那几个追逐打闹的少年一个一个走远,留下一两个体态越来越孱弱,神志越来越不清的人,曾经温馨的地方也可以变的荒凉,只剩下压迫性的寂寞与寒冷。原来我们所留恋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差递区号,邮差找得到的家”,而是一段时光,一段上了车就无法返程的时光。

  书中的安德烈一再将背影留给母亲,倔强而沉默,而我们呢?十几岁的年华,是否都经历过安德烈的叛逆?是否都曾厌恶过母亲执意送过的伞?是否,都对他们的老去视而不见?“可是,‘老’的意思,就是失去了人的注视,任何人的注视?”母亲可以在身后默默打点好一切,可当你成为父母时,才会猛然发现,眼中万能的母亲曾经也不过是个娇气的小姐而已。他们以一份简单的爱支撑起整个家,我们却一未地挥洒。十字开头的年龄可以在一味的顺从中漠不关心,等光阴逝去后越是美好的回忆越是令人老泪纵横。

  或许是发觉了吧,*年来关爱老人的广告不在少数,可多少中年人以拼搏为借口而逃避亲情,这“是一种被物质撑地过饱后的漠然?还是把一切都看得理所当然的无聊?”不知你是否彻彻底底地想过,拼搏只是为了“幸福”二字,或许等真的拼搏成功时,曾经拥有的幸福早已消失殆尽。本质,终究是不可改变,而又有着一定期限的东西。

  我们或许会对一切不管不顾,追求自己所谓的“青春”,最终离开他们“远走高飞”,但身后的人儿明明是不愿放手,双目含泪,却又只能是无可奈何,一遍一遍回忆朦胧却又深刻的回忆,苦涩而甜蜜。我曾也是那个执迷不悟的“热血少年”,从不在意身后紧紧追随的目光,却又只是在记住那个苍老的背影后,才追悔莫及。

  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女士对自身生活的回顾与反省,倒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最细小,而又最不可或缺的事物。

  生命,不过是一次轮回,经历的,未经历的,终究会遇见,十字开头的年纪未必能悟出些什么,只是谨记,莫将亲情肆意挥霍,莫将背影留给亲情。

  中风后的父亲不得不承受躯体瘫痪和语言障碍的双重折磨。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老人不复往昔戎马倥偬,横刀立马的革命英雄形象。父亲的一生所有的大起大落和悲欢离合汇聚成一首英雄迟暮的悲歌。

  那丰满的皮肉被病痛榨成干瘪可怖的枯槁,不言语和情绪在咿咿呀呀的沉吟中失了最后一点声息。而那曾经笑靥如花的母亲早已在记忆的漩涡中走散,她那返老还童般着上一层童稚的神情透露着被时光抛弃的哀怨。

  她常常一个人发呆,时而欢喜,时而一副悲从中来的样子;她时而失意,时而又因为忆起子女而恢复欢喜。

  病痛和衰老的残酷一齐折磨着他们。

  父亲和母亲竭力融入这个早已不属于他们的瞬息万变的时代,可是世界却残酷地一丝一缕地斩断着和这些老人的联系。而他们的孩子,束手无策。

  当父亲经历了几起惊心的交通事故之后,女儿义无反顾地劝他远离爱车,晚年仅有的乐趣业已不复存在;挽着母亲走在熙熙攘攘的现代商城之中,满眼当下潮流,她的女儿会毫不犹豫地向她解释高跟鞋如何不适用于她,直到她滴溜溜的目光转回女儿仅仅攥着她的手。

  老人们更像是上一代失落在这个世界的孤儿,妄图融入社会却又格格不入,儿女成了他们和新世界牵线搭桥的主要媒介,同时也是把他们和新世界隔开的挡板。

  减少与世界的牵绊,避免给儿女制造麻烦是很多老人*静面对人去灯灭之宿命的唯一慰藉。

  世界上的人几乎都历经这样的轮回,送走上一代人,做下一代的引路人,这也成了人类社会生生不息的使命之一。父母托举着生命的光亮却不是太阳,因为他们时时刻刻有消耗殆尽的危险。终此一生,他们所留下更最多的还是精神的永恒。

  缘深缘浅,能行多远我们未可知。但是人人可以明确的是死亡终有一天会拉开两代人紧紧攥着的手。而在这种终结之后我们所赖以支撑,砥砺生命严冬的却还能来源于永恒的温存。

  我想起很多年以前,有人给我讲过一个关于饼卷肉的故事。

  父亲是一名普通的建筑队工人,在离家几十公里的县城依靠粗重的体力活养活全家人。终日忙碌的父亲少有机会见到儿子。直到儿子考上了当地县城的中学,父子俩离得*了,父亲忙里偷闲也来学校探望儿子。

  父亲每次前来都会带上一种叫做饼卷肉的当地小吃,薄薄的饼皮裹着细碎的牛肉,咀嚼之后满口留香。儿子每次除了期待父亲,多了一分对美食的期待。

  几次看到父亲只给自己买,儿子便问:爸爸,你都不给自己买吗?

  父亲告诉他,建筑队每天的午餐都是饼卷肉,他都快吃厌哩。

  儿子听了后甚至有几分羡慕父亲的工作。

  偶然的一次,儿子去工地找父亲,正赶上工人们吃午餐。父亲不在的空当儿,儿子拿起父亲吃剩下的半个饼卷肉咬了一口,牙齿一下被咯地生疼。他发现薄皮里包的并不是他*时吃的牛肉,而是牛筋和碎骨。

  儿子问工人们怎么不买包牛肉的饼卷肉。工人们告诉他,这种牛筋和牛碎骨做成的饼卷肉不但便宜,而且耐饥,不容易被消化,一个吃下去能顶半天不饿。

  儿子硬生生咽下了那个满是碎骨和牛筋的饼卷肉,五味陈杂。

  也是那段关于饼卷肉的记忆砥砺着他一直奋斗,永不停息。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人生本来就是旅程。夫妻、父子、父女一场,情再深,义再厚,也是电光石火,青草叶上一点露水,只是,在我们心中,有万分不舍:那撑伞的人啊,自己是离乱时代的孤儿,委屈了自己,成全了别人。

  如龙应台所言,儿女的恩情、妻子的思念,他已惘然。我们只好相信:蜡烛烧完了,烛光,在我们心里,陪着我们,继续旅程。

  亲情本不需要太多歌功颂德,一切所求无非是在来的时候坦然用爱开头,在结束的时刻划下恰到好处的原点,像所有圆满故事的结尾,既不冗长,也不拖沓。

  "是最后的时刻了吗?是要分手的时刻了吗?"读到这样的话,大概也已经猜到了结局,目送生命的离去虽然残酷,可我还是继续往下读。从拿起这本《目送》就在扉页里读到了"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只是在读这段序言时,从来不曾想过当最后的时刻来临,竟会是这般疼痛。

  龙应台的《目送》讲述的是她与父母、子女之间的生活,她认为这本书承载的是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整本书都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目送生命的离去,就是在体验着那最不可言喻的"伤逝"与"不舍".

  在《目送》里,你将会读到许多的温暖,也会得到许多的启示,龙应台照顾逐渐痴呆的母亲、送别最敬爱的父亲、默默地看着成长的孩子留下一个"不用追"的背影,真真切切地告诉我们"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尽管如此,尽管我们都明白有些路我们需要自己一个人走,可读完《目送》你终将明白一个人继续走下去的勇气来源于我们不断付出的爱,没有真真切切的爱,没有心里沉甸甸的牵挂,当我们孑然一身时,心里不会有任何的力量支撑我们一个人走完剩下的人生之路。

  许多的路,只有自己走过才能明白它的意义。

  龙应台看着孩子远去的背影,心里有莫名的落寞。而这样的落寞却与自己父母有关系,年轻的时候不明白父母对自己"过分"的呵护,而当自己为人母时,却无意识地重复着父母的做法对自己的孩子呵护备至,当孩子拒绝她预备好的伞,她才恍然想起年轻时的自己。张爱玲曾说"人生有非走不可的弯路",在孩子、父母的角色转换中,我们终会明白这条路你只能自己往下走,没有走到那个路口,你是不会明白其中的深意的。爱,就在这行走的过程中慢慢沉淀,心里沉淀下来的爱承载着我们一生最值得怀念的珍贵片刻,而这回忆是支撑我们独自走下去的力量。

  有些问题,只有自己经历过才能寻找到它的答案。

  人的一生,从呱呱坠地的娃娃,在父母亲的关爱中慢慢成长,再踏上父母亲走过的路,成为父母深爱自己的孩子;然后看着孩子长大走上自己曾经走过的路;父母却逐渐老去,最终和我们告别。生命就是这样传承下来的吗?面对生死,我们是何等茫然何等疑惑。可它还是来了,还是不顾我们的不舍、我们的苦痛,来了。生与死,不过一字之差,却咫尺天涯,你甚至不明白怎么就消失了呢?总该有个交代,总该留下一点痕迹啊?或许这答案,永生永世都找寻不到,有些路,只能自己一个去走,哪怕是如此深爱我们的父母,在生死大课上,他们也没法告诉我们他们会去哪里,而我们尽管也深爱着自己的孩子,却一样无法告知孩子我们最后的归宿。我们曾经在父母的陪伴中度过了幸福的时光,然后自己成为父母,对孩子倾注了全部的爱,最后才发现我们只能目送父母、孩子远去的背影,留下自己一人独自去寻找生命归宿的答案。

  目送,是目送孩子成长的背影,是目送父母老去的身影,更是目送生命离去的过程,只目送而不拼命追随,看似无奈,实质却是我们对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的体验,对自然生命的尊重与顺从。在无言的目送中,当所目送的人远去,我们内心虽痛苦不舍,可我们还是选择转身,带着我们的爱与回忆,独自一人继续人生的路程,留下我们踽踽独行的背影,是不是同样也会有人为我们目送?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优选【10】份(扩展8)

——《悲惨世界》读后感1500字优选【5】份

  黑暗的牢房里,一个衣衫褴褛的囚犯独自痛苦而茫然的坐着。在他25岁时,只因为贫困和饥饿打破了一块玻璃偷拿了一个面包而被判了19年的苦役,阴暗潮湿的监狱里,只有墙缝中露出的一缕微光照在他绝望的脸上。

  这个不幸的囚犯就是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雨果最著名的作品《悲惨世界》里的主人公——冉阿让。他的不幸遭遇使他仇视法律,不再相信任何人,并要对社会进行报复,性格也变得凶狠而孤僻。然而就在冉阿让放弃这个社会的时候,仁慈的卞福汝主教,这个基督的使者,他用仁爱之心,宽大的胸怀,点醒了暴怒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那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叮嘱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使他彻底悔悟,从此他化名为马德兰,弃恶从善,开始了新的生活……

  当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时,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出门时往往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是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有一位老人被压在车下,整个车子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胸口上,此时除非有谁去把车子从下面撑起来,否则无法把他救出来。谁有那么大的力量呢?人们都知道:只有一个正在被通缉的苦役犯——冉阿让,才有那么大的力量。当时身为“马德兰**”的冉阿让正在旁边,可他要是去救的话,等于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可要是不救或是再犹豫几分钟的话,那位老人就会死去。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他还是冒着可能被认出来的危险救下了老人。

  又有一位老人,他只因长相像冉阿让被别人冤枉顶替冉阿让被捕。当身为“马德兰**”的冉阿让知道后再一次犹豫了,因为他知道真正的冉阿让就是他自己!但如果他不承认的话,没有第二个人会知道,况且他还是一个了不起的“**”,而那位老人只不过是个年过半百、毫无用处的人而已。可就在宣布那位老人有罪的时候,他竟公然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为此他放弃了一切已得到的地位与荣华,以再一次进了那个已经呆了19年的牢房为代价,救下了那位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为了实现一个可怜的芳汀临死前能见一面自己的亲生女儿的愿望,他不惜再一次越狱(而这一次越狱,对他来说则是终身苦役犯的代价)。虽然最后芳汀还是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就死去了,可他却始终坚持不渝地完成他对芳汀——一个毫不相干的死人的承诺,最终救出了珂赛特,并用毕生的精力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一样细心地照顾着。

  为了使一些陌生的人不受到伤害,他竟然一次次地铤而走险,不惜暴露自己曾是苦役犯的身份,被当时黑暗社会的忠实的守卫者冷酷的警长沙威盯上。为了珂赛特的幸福,他从此又过上了东躲**的痛苦生活,最终珂赛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他也在*静与安详中死去……

  读完这本书,感动之余,我突然感悟到:原来在那样一个黑暗和冷酷的世界里也有光明和温暖啊!尤其不能让我忘怀的是:当革命的起义者安灼拉发现了黑暗**的忠实走狗沙威,让冉阿让杀掉他时,冉阿让却为他松了绑,放走了他。对此,我即敬佩又疑惑。沙威的追踪使冉阿让东躲**,在担惊受怕中度过了大半生,他为什么不借此机会除掉这个罪恶的人呢?直至读到最后:沙威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认识到那个黑白颠倒的社会,并不是他所维护的,在善与恶的冲击下绝望的跳江自杀,我才明白,他是在通过自己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重新唤回生活在那个悲惨世界里的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

  也许我们很难改变别人,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让自己的心中拥有一片光明,用善和爱来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用心灵去给予他们更多的温暖,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爱的阳光!

  《悲惨世界》诠释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的三大悲惨一一男人因贫穷而出卖劳力,女人因贫穷而出卖灵魂,孩子因贫穷而出卖劳力,牵动过无数人的内心。究竟是何原因使得它深受世界人民的喜爱?是波澜起伏的情节感人,还是精辟深刻的思想动人?涉世未深的我无从理解。然而,这本书令我感受最深的就是爱一一人间最珍贵的感情。

  (一)爱,需要宽容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名苦役犯,在经历长期牢狱之苦后,重获自由,却由于曾是苦役犯而无法被社会所接受。“上天有好生之德”,宽大为怀的主教伸出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并感化了他。从此,冉阿让洗心革面,开始了新生活。主教的爱让冉阿让迷途知返,做回好人,并努力去爱别人。原来,宽容的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二)爱,需要热忱

  冉阿让的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意外地让他被选举作了**,并继续为市民造福。这位博爱的**,嘘寒问暖,并把自己绝大多数的钱都捐给慈善机构与穷人们。对于穷人而言,**就是正义与光明的化身。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他对芳汀无私的关爱以及对珂赛特的疼爱。为了完成芳汀的遗愿,他竭力救出珂赛特,并用毕生精力细心照顾她。原来,热忱的爱可以使人幸福快乐。

  (三)爱,需要勇气

  光阴似箭,珂赛特渐渐长大成一位美丽迷人的淑女,并与纯情洋溢的马吕斯相恋。然而,*凡的艾潘妮却也深爱着马吕斯。最终,在战区中,他为了救马吕斯,中弹身亡,死在马吕斯的怀中。艾潘妮虽样貌*凡,但她对马吕斯的爱确实不*凡的。这不禁让人想到元好问的一句诗“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原来,有勇气的爱可以让人抛出生命,去拯救恋人的生命。

  (四)爱,需要离别

  全书末尾,冉阿让在完成自己“使命”后,已是奄奄一息,马吕斯与珂赛特守在他身边,悲伤地作着最后的告别。尽管书中叙述这段的篇幅不长,但两人对冉阿让的留恋与爱跃然纸上,颇为感人。并且,冉阿让的遗言“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再活了”也再一次体现了他的爱,不仅是对珂赛特与马吕斯的爱,更是对生命的爱。原来,离别的爱可以使人学会留恋生命、珍惜眼前的幸福。

  爱的力量真的很强大!爱,使人以怒道化仇恨;爱,使人重怜悯轻报复;爱,使人辨是非明得失;爱,使人跪在美德的高高神坛上,超越凡尘,接*天使……有爱,就有一切!

  尽管这本书名为《悲惨世界》,但我认为书中体现更多的是伟大无私的爱。无论是对穷人的、对恋人的,还是对子女的、对长辈的,都是最为真挚的、*凡却不*庸的情感。或许,这也是作者雨果想告诉读者的:在这个悲惨世界中,因有了爱,世界不再悲惨,而是充溢着人间的美好幸福。

  汶川地震让多少人经历了生离死别,当受灾人民陷入悲惨境地中时,是十三亿人民的心以及心灵之花开放出的爱驱逐了灾难,也驱散了灾区人民心上的悲惨阴影,使可怖的废墟上再次萌生出希望。这场灾难不禁让人感叹爱的伟大力量:“爱,的确很神奇!”

  有一种比大海更大的景象,那是天空;还有一种比天空更大的景象,那便是人的内心。浩瀚的海洋孕育生命,将爱延续;广阔的天空历练生命,给爱永恒;博大的内心荡涤生命,让爱新生。爱的光芒照耀大地,驱散着黑暗势力,温暖着人心,温暖着世间。

  什么是爱?爱就是云落泪了,风为它擦干;爱就是秋降临了,叶为它舞蹈;爱就是夜将尽了,光为它送别。爱,一个简简单单的字,却蕴含着无限的深意。或许,人类永远无法揭开“爱”的面纱,然而,我们可以选择让世界充满爱,让人间充满真情,让爱逆流成河!

  生命在做最后的挣扎,如烛光般微弱,一颗心为你悸动,经历这轮回般的煎熬,五百年的回眸,换来今世的牵绊,不应该问值不值得,因为这就是爱,一个超越时间与空间的东西!

  人间的爱逆流成河……

  这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描述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命运,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重重矛盾,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与纯真,鞭挞了统治阶级和上流社会的相互倾轧的丑恶现象。

  虽然是在这样一个黑暗不公的社会里,却有一个始终与丑恶势力相抗衡的人——冉阿让。也许正是他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又重新唤回了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而他又是怎样的一个人物呢?

  在他25岁时,就因为打破一块玻璃偷拿了一个面包而被判19年的苦役。而当他经历长期牢狱之苦,终于获得自由时,由于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嫌弃鄙视。社会的不公与排斥,消弭了他重新做人,改过向善的信心。是宽大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嘱咐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他也以实际行动向世人证明,他——

  一个苦役犯的伟大——博爱!每个人都有爱。但有的人只爱自己,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冉阿让的爱却是给世上所有可怜的人、贫穷的人、值得同情的人、值得尊敬的人的。

  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可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往往出门时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难的人们。对于穷人而言,他就像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他对芳町与珂赛特母女的关爱。为了实现芳町临死前能见一面自己亲生女儿的愿望,他不惜再一次越狱(而这一次越狱,对他来说则是终身苦役犯的代价)。虽然最后芳町还是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就死去了,可他却始终坚持不渝地完成他对芳町——一个毫不相干的死人的诺言……最终他救出了珂赛特。并用毕生的精力把她当作自己女儿一样细心地照顾着。

  有一位老人被车压在车下,整个车子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胸口上,此时除非谁去把车子从下面撑起来,否则无法把他救出来。谁有那么大的力量呢?人们都知道只有一个正在被通缉的苦役犯——冉阿让,才有那么大的力量。当时身为“马德兰**”的冉阿让正在旁边,可他要是去救的话,等于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可要是不救或是再犹豫几分钟的话,那位老人就会死去。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他还是冒着可能被认出来的危险救下了老人。

  是什么力量促使他去对那么多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给予无微不至的关爱呢?因为他已经把这个世上所有贫苦、可怜的人都看作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以“父亲”的义务与责任感去照顾每一个“子女”。这种爱是至高无上的。

  这一切使我既感动又欣喜。然而欣喜之余却又陷入了深深的思绪之中。

  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又到一位助人为乐的辛勤的园丁。从受尽鄙夷,到受人爱戴,之后又回归*凡。这是多么大的一种转变。我又一次感受到了爱的力量。是爱给了他新的希望,让冉阿让从一个不法之徒成为一个见义勇为的人。是爱让冉阿让帮助了那么多无助的人,给了他们生的勇气。

  “在种种艰辛和逆境中,他不断地完善自己,为贫穷和值得同情的人们献出了自己的人生。”这就是《悲惨世界》的结尾,冉阿让和这个悲惨而又黑暗的世界告别了。但是他的高尚的灵魂却感染着我们每个人。

  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的“冉阿让”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更好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充满爱的世界!

  大千世界,人生如画,淡泊与浓烈交相辉映,是精彩或是*淡又或是悲惨。但在一个悲惨世界里的人生,似乎都只能是悲惨的。

  我从20xx年7月20日到20xx年8月12日,用了23天的时间,算是囫囵吞枣地读完了整本《悲惨世界》。

  即使只是粗略的阅读,但这本书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着自己或多或少的理解。

  主人公冉阿让作为一个失业者,却又不得不养姐姐的七个孩子。在生活的压力下,他选择了偷盗。偷了一块面包,被判了五年苦役。

  可能是对自由的向往,可能是对那七个孩子的牵挂,也可能是无法忍受苦役的生活。使他在这五年中四次越狱,都以失败告终,多判了几年。

  19年,他终于获得一纸假释令而逃脱出这个不见天日的人间地狱。出狱时,长官的祝福带着嘲讽,预言者冉阿让未来的生活是有多么的悲惨,说着他将会如何被世人耻笑,将会被当成社会的败类。

  在我看来,偷盗虽是一种过错,但相对于5年的苦役而言,代价实在是太大太大。追其原因,我认为是由于当时社会贫富差距大、阶级地位明显、人情冷漠的社会背景所造成的。这样看来,当时的社会的确是一个悲惨的社会。

  好在冉阿让过着监狱长官预言的生活时,上帝终是为他打开了一扇窗——一位善良的天主教收留了他。

  半夜时分,大地的一切都陷入沉睡,多年来的穷困却使冉阿让故态苏醒。他偷走了主教家的一个银烛台。奈何逃到半路就被警察发现押回天主教面前对质。

  也幸好他又被带回了天主教面前。主教非但没有揭发他,他反而处处袒护,并将另一个烛台赠给了他。受到慈悲的感化,冉阿让发誓重现做人,把今天当做新生。

  看到这,整本书去了差不多一半,我也有了更多的理解,当时的社会的确是一片黑暗的,但对于主人公而言。他得到了上帝的垂爱,不,我想应该是遇见了上帝并获得了新生。那么为何书名还会是悲惨世界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下一页.......

  8年后,冉阿让真的遵守了他当年的诺言,彻底改头换面,成为了蒙特里受人爱戴的**兼工厂厂长,并以慈善闻名。这是,他收留了工厂里一名女工芳汀的私生女柯赛特。

  8年前,冉阿让因为教主的慈悲而受感化决定重新做人;8年后,冉阿让同样用慈悲温暖着这个冰冷的社会。这不禁使我感慨万千,感慨慈悲的力量是如此的伟大,感慨冉阿让可以用如此久的时间履行着一个最初的誓言。

  我想这边是冉阿杨知恩图报的最好的方式,使我相信人人都付出一点最初的誓言。

  有是一个8年,柯赛特渐渐长大**,与信仰共和主义的青年马吕斯产生了爱情。却遭到马吕祖父的坚决反对,失望之下的马吕斯参加了街垒战。在街垒战中受伤的马吕斯被参与救护工作的冉阿让就出,兵成全了他们的爱情。

  然而悲惨的世界里一切都不会那么顺利,当他把柯赛特和马吕斯当成自己最亲的'人。将自己的过去告诉了他们,不料,冉阿让却遭到了,他亲手抚养长大的柯赛特和曾经他救下的马吕斯冷漠和疏远。

  得不到理解的冉阿杨日渐消瘦,等到他们能理解时。冉阿让离开了这个悲惨的世界……

  整本书读到这也就算是完结的,合上最后的一页,我的内心是复杂的。

  在我看来,冉阿让的离世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纵使他带着不别理解的遗憾。纵观冉阿让的一生,他经历了心灵的上升又堕落,经历了人性的复苏,又得到了道德生化。最后忠诚了人道主义和仁爱的化身,一个道德的圣者。无法断言是幸或是不幸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主人公和监狱长官沙威的人性复苏,这些复苏都是被善良所感化的。直到当今社会,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保有对他人的善良,都应该能有知错能改的心理。

  悲惨世界为何悲惨,对于主人公我认为他的一生是幸运的即使有着不幸的过往,最终也得到了心灵的升华。或许作者有着它的表达的方式,只是我还未能读出。

  之后我想找一个阳光明媚的时节,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在重新细读一遍,在为主人公的不幸流一次泪。在悲惨的世界中体会当代社会的美好,去相信每一个人都留下一点善良,明天会更美好!

  世间的一切不幸,不论是物质的贫困还是精神的堕落,雨果都称之为“苦难”。而《悲惨世界》是一部厚重的人类苦难“百科全书”,同时它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即使《悲惨世界》是苦难的“百科全书”,但我们依旧可以从中感受人性的光辉。小说的主人公冉·阿让刚从监狱中服役结束,夜宿在卞福汝主教家里,偷走了主教的银餐具。当警察把形迹可疑,偷走银餐具的冉·阿让带到主教面前时,善良的主教巧妙地替冉·阿让解了围,还把唯一值钱的一对银烛台送给了冉·阿让。正是主教的这一善行感动了冉·阿让,让冉·阿让复仇的火焰熄灭了。在主教身上闪耀着的这种人性的光辉,让人感动。

  只要肯做,就一定会成功;只要肯努力,就一定会有所收获。小说中冉·阿让来到海滨蒙特伊城后,成功改进了“黑玻璃饰品”的制造工艺,不仅为自己带来了巨额财富,同时也为小城的发展带来了活力。接着他兴建学校,开设药房,救助穷人,而自己也成为受人爱戴的绅士。读到此处,我内心受到极大的震撼:一个偷主教银器的小偷,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却成为别人眼中的善人;一个服过十九年苦役的犯人,却可以成功地制造玻璃墨玉。这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勇于去做,勇于去闯,我们就一定可以叩开胜利的大门;只要我们为他人多着想一些,为这个时间多播撒一些善良,这个世界就不会冷冰冰,而我们也会邂逅别人更多的尊重。

  《悲惨世界》以细腻的笔触,以深邃的思考,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法国大革命时期*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广阔画卷,同时也为我们展现了人性光辉中的善良和宽容。这些都让我感动。当然,我的感动还来源于冉·阿让身上的那份诚实。冉·阿让实现人生的蜕变后,不仅成为成功的商人,还当上了小城的**,干得相当不错。就在这时因偷了一个苹果,与冉·阿让长得类似的商马第被捕了,他背上了冉·阿让的罪行,即将被处以绞刑。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到牵连,舍弃了财富,舍弃了荣誉,舍弃了官职,重新回到监狱。“诚信大于天”,冉·阿让用生命诠释诚信,用言行恪守诚信!诚信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必要的。或许为了诚信,我们会失去一些东西;或许为了诚信,我们会承受一些痛苦;或许为了诚信,我们会捡拾一些无奈。但我总觉得,用诚信之心,诚实之态去对待生命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才能收获真诚,幸福,满足,踏实……

  读着《悲惨世界》是一种感动,读完《悲惨世界》是一种震撼!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时,都是一张洁白无瑕白纸,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勾勒人生的线条,去为人生凃染色彩。在这个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也许会被周围的环境裹挟,而生出一些坏病,但只要我们诚心改过,就会像小说中的冉·阿让一样,可以从一个苦役犯蜕变成善良的天使,我们依旧可以为我们的人生留下美丽的彩虹,让我们的人生有价值,有意义,有深度,有高度。当然蜕变的过程会很辛苦,但我们风雨兼程……

  诚实、善良的人,终会成为美丽的天使,而他们的一生也会是让人回味并敬仰。诚实和善良犹如一颗种子,当你将它种下,细心呵护之下,它终究会绽开美丽的花朵,为我们的人生锦上添花,让我们的生命绚烂多彩。这不由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

  曾参是孔子七十二贤人之一。有一天,曾参的妻子要到集市上去买东西,儿子追着她哭哭啼啼,她于是对儿子说:“你听话,回家去,等我回来给你杀猪吃肉,好吗?”孩子得了这个承诺,高高兴兴地回家了。曾参的妻子买完东西回来,曾参立马动手捉猪来杀,妻子连忙拦住他说:“别杀,我是哄孩子玩的,别当真。”曾参说:“大人说话怎么能不收诚信呢?孩子看到大人的行为也会效仿的,不讲诚信,他以后何以立足?”这个小故事不仅告诉我们诚信的重要,更告诉我们诚心要从小养成。让我们书生命的诚信,为后人立诚信的丰碑!

  从现在起,从这一秒起,让我们带着诚实和善良去走人生路,怀着感恩之心去做*常事。《悲惨世界》是一本书,同时也是净化我们心灵的甘露,这是我读完《悲惨世界》所收获的,也是我能体悟到的。《悲惨世界》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大学生读后感1500字优选【10】份(扩展9)

——《明朝那些事儿》1500字读后感优选【五】份

  最*终于把《明朝那些事儿》都看完,不知道算是囫囵吞枣还是浅尝就止,反正是断断续续的看完了。7本《明朝那些事儿》篇幅是有些长,可是我知道真实的历史更长。庆幸看完了还有些感触,于是想表达一下,怕不写下来,又会被其他的琐事所打扰,遗忘,然后就像一场梦一样,醒来后只记得做过一场梦,却再也想不起来所梦为何事。

  任他人怎么评判历史是可爱的或者是枯燥的。与我而言,历史的主色调就是两种颜色,红色和黑色的。历史终究还是充斥着血淋淋和黑暗多过所谓的正义和光明。正义不就是这样披着红色的外衣穿过重重黑暗终于迎来一场光明,

  历史不就是人来人往,你下了我上,我下了再他上。历史也不过就是正义与邪恶做周旋,无可厚非“邪不胜正”是真理,只是这个时间比书本与电视剧冗长的多了,有太多人把鲜血和骸骨埋葬在这两者之间。有时候在想,是权利和贪婪造就了邪恶,还是正义用一滩鲜血和骸骨遍地战胜了邪恶。历史纵然造就了英雄。但有英雄的地方必有小人出没,败类林立。不知道是乱世造就了英雄,还是小人败类造就了英雄。有时候想来,历史的真面目终究还是面目狰狞,可怖不堪的。

  年少钦佩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于万千敌军中取敌将首级的猛人;再年长先,折服于羽扇纶巾,运筹帷幄的智者;读罢《明朝那些事儿》,思索良久,在我脑海久久不散的不是猛人,不是言官,不是帝皇,也不是宦官,唯其二者:杨涟和杨继盛。

  乱世造英雄,却不知道埋了多少忠魂在这乱世。

  有人脸盲,见过人后,在脑中就是想不起来模样;而我,是“名盲”,看了全书《明朝那些事儿》,却真心想不起来几个人的名字和事迹。有时候在想,历史上那些过眼云烟的名字又何必深究,自有世人铭记之。可是杨涟和杨继盛我想用心铭记之。

  杨涟(1571-1625年),字文孺,号大洪。因弹劾魏忠贤24大罪,被诬陷“受贿一万两”,历经拷打,惨死狱中。

  历经拷打:全身的肋骨被敲碎,用土袋压头,用钉子钉进耳朵,最终一根大铁钉,钉入了杨涟的头顶,当场死亡,年五十四。

  每每看到这一段,都会不寒而栗,我不敢相信当遭受这一系列惨绝人寰的折磨,他到底是怎么撑下去的。他不是钢铁侠,没有高科技铝合金护身;他也不是金刚狼,一身钢筋铁骨,更不是绝世高手,练就金刚罩铁布衫,他只是一个肉体凡胎,而且也不会武功,不是世外高人,更没有超越常人的强健的体魄,他只是一个只读圣贤书的文弱书生。对不起,他是书生,但是他并不弱。他是没有钢筋铁骨,他是没有铜墙铁壁,但是我相信是正义,道统,光明灌注了他全身每一个经络,让他在面对奸佞当道,朝纲动荡,屹然选择了坚持,拒绝向恶势力低头,即使一路走到黑,哪怕奉献生命。

  杨继盛,上书弹劾奸臣严嵩,列举其十大罪五奸,被污下狱,并受到严刑摧残。临刑,还吟诗明志“浩气还太虚,丹心照千古。生*未报恩,留作忠魂补。”

  杨继盛因弹劾严嵩被廷杖60,一同僚好心送蛇胆一副,告诉他:用此物可以止痛。“我杨椒山(杨继盛号椒山)自己有胆,用不着这个!”嗟乎,真英雄也廷杖最终打折了他的腿骨,腿肉一片血肉模糊,在蝇虫滋生,肮脏阴冷的牢房,伤口开始恶化感染。

  然后就发生了接下来的一幕,他没有麻药,也不用铁环,更没有塞嘴的白毛巾,只是低着头,拿着一片破碎碗片,不停地刮着腿上感染的腐肉。没有手术灯,没有宽敞的营房,没有消毒的手术刀,只有他自己和往日吃饭用的碎碗片。然而碗片并不锋利,腐肉也不易割断。当腐肉已经刮得差不多了,骨头露了出来,他开始截去附在骨头上面的筋膜。

  “在昏暗的灯光下,杨继盛独立完成着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以肯定)的手术,当年关老爷刮骨疗毒(真假还不一定),也还有个医生(特级医师华佗),用的是专用手术刀,旁边一大群人围着,陪他下棋解闷。”——《明朝那些事》

  百无一用是书生,呵呵,略显可笑。也许他们耍不了大刀,上不了战场,杀不了敌人,也许他们只会动动笔杆,写写文书,动动嘴皮子,但是在道统正义面前,他们同样可以抛头颅洒热血,纵使杀不了奸佞,也绝不苟同,没有惊天没有动地,但是可以用一片丹心震惊朝野,留名于青史。

  一部明朝史,我只记住了两个人,是否太过可笑。但是细想来,历史又有几人能从长河中穿梭而来,用生命在向我们述说:那些所谓的勇气与坚韧,正义与光明,如此想来是否倍感欣慰,可喜万千。

  《明朝那些事儿》,很热门的一部历史小说,销售量达500万册,据说自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这本书的销量也可以排在前十五位。作者当年明月是一名普通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写下了这部讲述大明王朝276年兴衰历史的小说。

  历史小说难免枯燥无味,作者曾讲,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参阅了大量明史资料,百分之九十都是正史,但明朝那些事儿捧在手上,却让人难以放下。历史小说从本质上来说,固然是让人去解读社会的规律,人性的规律,但作者轻松幽默的笔调,带有感情的写作,在勾勒出明朝兴衰过程中的事件、人物时,更让人愿意去解读,隐藏在当事人背后的种种:比如希望、犹豫、痛苦、权利、气节、度量、孤独、刚强、软弱、残暴、宽恕、忍耐、邪恶、正义、真理、坚持、妥协、善良等。

  历史从某种角度讲就是一个个人物的组合,七册书要写尽明朝的皇帝、大臣、百姓不容易,书中短短两三页,也许就是一个人的一生。用当年明月的话说就是,即使在他的书中出现名字的坏人,那都得是能量大到绝对能祸国殃民的坏人。但就是这样短短的评述,一个个在书中登场的人物仍然活灵活现,让人思考,这里举三个为例。

  一是王守仁。王守仁,字伯安,别号阳明,当年明月对其的评价是 “彪炳显赫,自明之后,唯此一人而已。”王守仁十八岁的时候,就立志要做圣贤。然后他花了十九年,悟道,创立了心学。再然后,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传授心学思想,他成了伟大的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心学对明朝中后期的思想文化影响颇深;《明史》亦有评:“终明之世,文臣用兵制胜,未有如守仁者。”

  二是李时珍。李时珍医术高超名声远扬,三十四岁时便成为御医,但仅仅一年之后,就放弃名利回到民间,在随后的二十六年中足迹踏遍全国的名山大川、悬崖峭壁,尝无数植物药材,查遍天下医书,终写成《本草纲目》,这部中国医学史上的伟大着作。李时珍去世后三年,《本草纲目》得以出版发行。这部书的意义,甚至不需要用它的出版范围以及受到的夸赞加以肯定,仅仅知道它的出现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现在仍在继续,就足够了。

  三是杨继盛。杨继盛出身贫寒,历经磨难,但始终秉承“居庙堂之上,处江湖之远,皆忧其民者,方可为官”的信念。后经严嵩提拔任职武选司(兵部肥缺),在看清当时朝局黑暗、民生凋敝,皆因严嵩**把持朝政后,明知不可胜,仍选择了死劾严嵩,此后在诏狱三年,受尽种种难以忍受的折磨,终被杀害,临刑前赋诗一首“浩气还太虚,丹心照千古,生*未报恩,留作忠魂补。”

  这些人物并无关联,但都不乏让人感动甚至落泪之处,这些故事中,除了闪耀着信念、坚持、勇气、忠诚、气节这些充满人性光辉的字眼外,也不禁让人去思考,支持他们这么做下去的动力是什么,或者说,他们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比如王守仁,这个看不见摸不着的“道”,是什么东西?值得花十九年时间来追求它,并此后的生命来实践它,传授它?比如李时珍,是什么信念,支持他历经艰难困苦生活,甚至在几次尝药的过程中中毒,差点丧命,仍用几十年的时间成就一书?比如杨继盛,明知必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什么力量支持他做出这样的选择?答案很复杂也很简单,也许,本身就是因为,这么做,有意义。

  有意义,对我们自己的生活,同样是一个简单而复杂的要求。现在的社会中,竞争压力巨大,人的心态比较容易浮躁,对成功的标准趋向于单一,往往觉得只有能够成名、能够有钱才是有成功的人生。读《明朝那些事儿》,却让人有了不同的思考,所谓有意义、所谓成功,也许远远不止于一些表面的要求,一些世俗的标准。能有自己的理想操守、能在生活中的自律、能在工作中的尽职奉献,即使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生活仍然是有意义的、成功的。或许,用书的末尾,作者的结语来说就是:成功的方式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很多,并加入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被称为“迄今为止唯一全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这就是现代作家“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叙了明朝的辉煌历史,从建国。到兴盛。到衰败。最后被清朝爱新觉罗氏取而代之。这期间,涌现了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奸臣”严嵩。魏忠贤。;“忠良”徐阶。张居正……他们扮演的角色各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搞“厚黑学”,否则,你无法在官场“混”下去。

  所谓“厚黑学”,就是在已有的“乌纱帽”上长久地保住。首先要拉帮结派,搞好“同事”关系,否则,你无法在这个黑暗而又不公*的朝廷“斗”下去,也就是看谁笑到最后。即使你再爱国,再忠心,也会被人暗地里“黑”了,“剐”了。最主要的是跟你的顶头上司——皇帝大人打好关系,否则,你叫李大人。张大人。王大人等哥们儿劝皇帝,说不定皇上会龙颜大怒,把他们也“剁”了呢。如果你是一品大员,但是在边境,说不定会让仇人花重金把皇上的亲信收买了,在背后插了你一刀,轻则休了,罢官,回家种地,重则金瓜击顶,把你脑袋当夜壶使。

  也有一些人(比如严大哥)最开始是抱着为国捐躯,赤胆忠心的心愿来官场的,后来为了“混”呀!只得苦练“厚黑学”。就连小太监们也学什么“葵花宝典”,坑七大妈八大姨的钱。

  我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后,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张居正,他的厚黑学那个牛,在人家徐阶面前装愣头青,等徐阶把严嵩搞下去,再和高拱搞关系把徐阶搞下去,再和兼笔太监冯保搞关系,斗倒了高拱,最后解决内阁,当上了唯一的内阁人士,首辅。甚至还坐32人抬的轿子,比万历皇帝的规模还大。

  张居正如此,我为什么不可以如此?

  记得一天傍晚,我在乒乓球桌上打球,恰巧李晨熙。吴竞泽也在场,此时我和李晨熙闹过几次矛盾,现在我们又和好了,原因就是吴竞泽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吴竞泽叫我也不理睬,不屑地把手插在口袋。

  那天风吹得大,我刚好打了个擦边球,没想到李晨熙却嘀咕了一句:“切!运气好!仅此而已。”我听了以后很不爽,冷冷地说:“运气也是要技术的!”

  我当时也没多想,就打起了球。没想到旁边的吴竞泽冷笑了几声。然后李晨熙打赢了就说什么“好球”,说我烂,菜鸟之类的;打输了还装模作样地教,什么上转要往下压,还做手势。

  结果,原本李晨熙是约我来打球的,经他这么花言巧语一哄,叫我时就说“他”。“这家伙”一类陌生的词语;又对吴竞泽说:“老吴,我请你x元。”然后天黑了和吴竞泽一起有说有笑地回家了,都不睬我一声。

  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寒风凛冽地吹着,我默默地收起了球拍,t贴上膜,两眼流露出愤怒的神情,心想:虚伪的家伙,*时和我说和吴竞泽玩是为了打球,都是借口。

  回家后,我不经意间瞥了一眼爸爸书桌上的《明朝那些事儿》,心中想起了张居正的厚黑学,心理逐渐*静下来,想:不能这样便宜了吴竞泽,如果和李晨熙绝交,那就正中了他的下怀!

  于是我发挥了我的智慧细胞,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第二天,我刚好看见了李晨熙,便强压心中的怒火,“得意洋洋”地对李晨熙说“昨天我表演得不错吧!”我还假惺惺地说:“要多在吴竞泽面前说我的好话哦!”

  什么叫厚黑?这就叫厚黑!毫不经意间化解了一场危机,绝吧!

  如果想在大家心中的印象好些,便和我学*厚黑学吧!在我这儿还有专门培训哦!学费不贵,事成之后30元就够了。什么?不值?值了!30元保你终生,你这条贱命不可能就值30元吧?要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在为师眼中留个大富大贵的形象,便多加学费酬劳吧!(乃激将!坑人钱喽!)

  其实,虽然张居正精通厚黑学,但在他斗倒了一代代“牛人”豪杰们后,还是为百姓们着想的,他深知*民百姓的疾苦,他憎恨一些官污吏,所以创立了“鞭法”,冒着生命危险进行改革,最后却落了个被贵族们抄家的凄惨。悲观的下场。

  当年明月是一个出色的说书人,《明朝那些事儿》是一套出色的历史书。当年明月的文字并不拘泥于历史的高深莫测和难以理解的文言文,而是掺杂着他对历史的理解、感悟与评论,让我们得以更直接得面对历史的沧桑与神秘。

  读这套书之前,我好像一直都站在历史的大门外,苦苦找寻着开门的钥匙,读完了这套书,我才发现打开历史之门的并非一把钥匙,只需要轻叩几下扣门环就能看见明朝正拨开云雾向我倾城而来。

  明朝,历经了三百年的风雨洗礼,从十六位皇帝的手中成长衰败,就这样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后与世长辞,我们纵有神力也无法再还原那宏伟而沉重的历史,只能从先人留下的文字中窥探到那神秘背后的艰辛。历史是唯一的,不可复制的,但却真是地存在过。

  从传奇的朱重八开始到力不从心的崇祯结束,三百年间的一幕幕像是重演了一般,软弱的朱允炆、敢于冲锋的朱棣、残疾的朱高炽……每一位的背后都是一段故事,深宫幽院,皇家之子,所有事情都是不得已而为之,不得不去做。有人觊觎皇位却与之失之交臂,有人向往自由却被重重囚禁,有人插翅难飞,有人自绝后路,有人两面三派左右逢源,有人表面迷糊实则忠心耿耿……皇上、首辅、言官、宦官、阴谋、诡辩、权利、杀戮,这是明朝,也是血淋淋的历史。

  皇帝之中我最喜欢的是崇祯。他给我的感觉是:不像一个亡国之君。大明交给他时就已经奄奄一息,即使再有才干之人也难以力挽狂澜,他是不甘的,他是爱国的,他不是没想过有一天要恢复大明鼎盛时期的实力,可是他最终也拜倒在了现实的石榴裙下,也许全大明也只有他还在努力,命运也许早已放弃了他。我震撼于他那句“诸臣误我!”他是多么地不甘心啊,可是他又能怎么样呢,就像你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你怎么能振奋起一群*惯了躲避、*惯了趋利避害的人呢,他们的心中只有自己的利益,何曾有一个人像于谦那样敢于面对?用自己的信念撑起大明的一片天呢?

  这是一群有组织无纪律的人——明朝言官。明朝是个很有意思的朝代,言官的权利被无限的放大,分党分派,像我们听说过的东林党,是当时很有影响的存在,能左右着历史的发展。言官的老大是内阁首辅,首辅是一个力气活儿,不是谁都能干的起的,有因改革而流芳百世的张居正,有仁慈的夏言,有隐忍的徐阶,有狡猾的严嵩……他们是官场中的胜利者,也是权力塔的顶尖,可是每个人都很难评价,你能说张居正是彻彻底底的好人么,好人的定义是什么?但他是坏人么,不,他为明朝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每一个爬上权力塔尖的人过来的路都是血迹斑斑的,他们为了心中的信念而努力,但是信念也是不同的,有的人想要实现抱负,有的人却是想要享受权力带来的快感,不管怎样,这绝对不是当年费心费力撤掉宰相的朱元璋想看到的样子,如果朱元璋看见此情此景,大概又要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不知又有多少个胡惟庸,他从来就是这么有魄力的人,够野蛮,够强大,朱棣真的很像他。在朝的言官也个个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连皇帝都敢骂,在皇宫高墙内敢徒手群殴而且还打死了人,突破了很多人对封建社会的传统看法。

  书中很多的描写刷新了我对一些人事物的看法,比如戚继光,我以前只是单纯的觉得他是一个传统的民族英雄,印象中是一位呆板横冲直撞的略显呆萌的武将。后来我才明白,在战争中横冲直撞只会丢掉自己的性命,真正的武将是有勇有谋的,这才能够在你死我活不择手段的战争中生存并且连战连捷。戚继光的情商很出众,他并不是一个廉洁的官,否则以明朝的工资肯定不能养起传说中的“戚家军”,他善于搞关系,八面玲珑,所以在那些书中介绍的重要任务中他的结局是最好的。这就是生存之道,戚继光他懂,所以他死得很好。

  明朝还有很多让人惊艳的事物,比如王守仁的“心学”。王守仁在我眼中是个天才,军事、思想、文化样样有拿得出手的东西,尤其是“格物致知”这四个字,留给后人的是无限的思考。明朝辉煌的历史长河中还有海瑞、黄宗羲解缙等等等等,相对这些人才来说,明朝的皇帝却是庸庸碌碌了些。

  看完《明朝那些事儿》,我懂了很多,思考了很多,也让我更明白历史其实并不是单纯的只有历史,在历史中我们甚至能窥见自己,窥见自己的未来。

  我兴味盎然地合上《明朝那些事儿》,金戈铁马,权谋诡计,风云际会,斗智斗勇,奋起反抗,忍辱负重的一幕幕都在我脑海中重现。

  方孝孺,他或许并不是一个聪明人,他甚至只是一个书呆子,他的一生未经兵戈战乱,但在朱棣大军压境之下,仍然临危不惧,忠肝义胆、铮铮傲骨,天地可鉴。最后虽被朱棣凌迟处死,杀灭十族,他这一支再无后裔,但他却依然凭借忠诚二字而青史留名。朱元璋昔日对朱允文所说的话毕竟实现了一半,实现了最不可能实现的一半,“他一定会为你尽忠到底。”方孝孺做到了,他有忠心如此,何惧千刀万剐,粉身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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