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400字(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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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乡读后感400字 1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400字 2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400字 3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故乡读后感400字 4

  最*拜读了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故乡》。读完之后感受甚多故写下此文!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润土的思想可以说是已经完全的麻木和呆滞,在他的眼中更多的是等级封建制度的约束。对于一些我们不可以改变的外界因素,我们只有接受但我们可以改变可以控制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要在逆境当中找到希望,并有顽强的毅力,决不可随波逐流。

  故乡读后感400字 5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作者把自己在故乡的一些事物经过修改,写成了一篇写景文,作者在开头运用了大量的歌词,引出了自己回忆家乡,回到家乡,起到了一个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点明了题目,开头和结尾收尾呼应,更加的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回忆。在顺序方面,内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没有让人感觉到一头雾水,以上这些都是结构美。比如说:“故乡的山,故乡的云……”一首《故乡》勾起了我对故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故乡读后感400字 6

  《故乡》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说集,里面汇集了狂人日记、药、故乡、阿Q正传等有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

  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

  《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

  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

  《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

  故乡读后感400字 7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

  《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

  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故乡读后感400字 8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读后感400字 9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故乡读后感400字 10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故乡》读后感400字范文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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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400字(10)份(扩展1)

——《故乡》的读后感范文10份

  《故乡》的读后感 1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此刻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资料,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透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比较,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好处。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能够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的读后感 2

  李白,我们心中最伟大的诗仙,你虽然离开我们已1200多年了,但故乡的人民依然深情地怀念着你。想必你在天之灵一定看到了吧?故里江油仍保留着你那么多珍贵的遗迹,随处可见你娑爽的英姿,乡亲们时时都在传诵着你好学成才的故事,咏唱着你不朽的诗篇。“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多么美妙的诗句,怎不令人喜爱,怎不令人难忘?要知道,你在低头思故乡,故乡江油的人民也时刻都在想念着你啊!

  今天,在这阳光明媚的周日,我又再次地加入了寻访你故居的队伍,来到了青莲镇,来到了陇西院,来到了江油人民为纪念你诞辰1300周年,在你儿时的乐园天宝山上建成的.太白碑林。太白碑林可大啦!占山地面积达500多亩。太白碑林真美!遍山的花草树木,满眼的亭台楼阁,更有看不尽的碑林。亭台楼阁,一律的唐式建筑;碑林各式各样,有方柱碑、圆柱碑、地碑、扇碑、梯碑,还有石碑和崖碑,碑上都刻着你的千古名篇。也许是“五一”小长假的关系吧,今天的游人特别多。人们一路咏唱,一路照相,一路赞赏,不仅有四川人、外省市人,还有外国人呢!

  李白,我们心中最伟大的诗人,你看到了吗?512大地震后,杜甫的乡亲河南人民与你故乡的人民心连心,已将青莲镇、陇西院、太白寺,还有全国人民都关注着的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李白纪念馆重建一新,这可是全国人民,更是故乡人民对你的一片深深的怀念之情啊!

  《故乡》的读后感 3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的读后感 4

  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僵化。拿鲁迅和闰土小时候来说,小时候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儿。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但后来呢?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故乡》的读后感 5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故乡》的读后感 6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的读后感 7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的读后感 8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的读后感 9

  手托着头痴痴呆呆的看着别人匆忙地写着,首先是给我犯了难。赶忙拿出一本书匆匆读起,希望上天能给予我最多的灵感。 打开书无意间翻到这篇文章,好奇心驱使我走进汪曾祺“咸菜茨菰汤”的世界。读完文章,我似乎有点懂得作者内心的深处。曾经对咸菜茨菰汤没有食欲,甚至有点讨厌,不能理解为什么一到下雪天我们家就喝咸菜汤,直到前几年到老师家拜年,师母为我做的一盘茨菰炒肉片。也许是久违了,对茨菰汤又增多了感情,再到春节前后买来吃。

  其实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菰,并不想。现在再买来吃也不是觉得它好吃,也并非想吃,想的.只是茨菰的“味”。这味不 —第 2 页— 是茨菰本身的味道,而是怀念以前下雪吃茨菰的感觉,这感觉令它回味与难忘。茨菰汤陪同它度过儿时的荒灾,是唯一可以陪他度过童年的食物。现在日子过得好了,也不经常吃这茨菰汤,偶尔吃一次也就有了种说不出的感觉。

  最后作者的愿望也很简单。它想念家乡的雪,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菰汤。写到这儿,我内心深处那根最柔软、最脆弱的思乡弦也有所触动。停下笔,看着教室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仔细看还能看见一两颗不算太亮的星星好一轮还算明亮的月亮。听姐姐说,当自身一个人在外地觉得孤单想家时,看看月亮,把自身想与家人讲的话告诉月亮,它会帮你转达给亲人。但现在月亮走了,连它也不愿听我诉说,看来我也只能把这思乡的情绪藏在心里。 作者对茨菰汤的感情不是两三句就能真正体会的,而我对家的思绪也并非月亮能传递的。希望作者能圆上他那并不算过分的心愿,也希望我自身能吃上母亲为我做的饭,也愿天下所有的事能圆满,不要像那无情的月亮有所残缺。

  《故乡》的读后感 10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规矩,不行。”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时候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故乡读后感400字(10)份(扩展2)

——《故乡》读后感600字实用10篇

  《故乡》读后感600字 1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种悲伤。

  鲁迅最早写的是童年时和润土一起养瓜田、捉麻雀的故事。我的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童年。但是当闰土来的时候,“先生……”打断了他所有的记忆,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突如其来的无法刺穿的足够的滑动。童年早已过去。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对这种“中国式”的迷你主义,是愤恨的,是悲哀的。

  可笑,刚刚够,却持续了几千年。这只是一个缺口,但从来没有人想填补它。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故乡》读后感600字 2

  我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600字 3

  故乡的水土,亲情的温暖,是生长在我们的血脉里,永远也抹不去的记忆。离开故乡的生命犹如一株被移植的树木,日日呼吸着异乡的空气,夜夜思念的却是那久已别离的故乡、从未淡去的亲情。

  小时候,脑子里从没有过故乡是什么的存在,有的就只是一些模糊的不能再模糊的记忆了,只是有个很清楚的意思告诉我,故乡里有我的亲人。只有离开它后才懂得。噢!原来我的故乡很漂亮,有着比城市更清新的空气,更湛蓝的天空,和夜里无数闪烁着耀眼光芒的星星;故乡的空气中不时吹过一阵柔和的风,悄悄地走到耳边,轻轻地对你说“你好吗”……还有暖暖的,给人有种家的感觉。

  作者对于“故乡”的概念都听由父亲在冬天的晚上一遍又一遍地述说在长城以外的故事凝聚而成故乡的风光。“靠着父亲所述说的祖先们的故事,靠着在一些杂志上被我们和惊喜地发现的大漠风光的照片,靠着一年一次的圣祖大祭,我一点一滴的聚集取来……”从未见过故乡的“我”凭着想象拼凑着自己“可爱的故乡”。“我”拼凑的不只是对故乡的想念,还有一份说不出的温暖。

  我自己对故乡这个“古怪”的词态度说不上是讨厌,也说不上喜欢。对自己小时的故乡也只是些没有根的回忆,飘飘渺渺,像空气笼罩在每个人的身上一样,不知道哪里的灵敏,感觉到了空气的存在,却怎么也看不见它在哪里。还有些也只是依偎在爸爸妈妈身上,听他们讲讲小时的趣事……可故乡的血脉依然藏在一个对故乡没有热情的我的身上,瞧,原来故乡——我的家,无论发生什么事,它对我们的那份情怀也是一直紧系于身。虽然我并不是身在故土的怀抱里,但天空都是系在一起的呀,而我的心也与那“从未见过的故乡”紧紧连在一起。

  《故乡》读后感600字 4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读后感600字 5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600字 6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在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哗。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咯吱咯吱地**,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梯坎坎纵横交错,如家乡老人饱经风霜的脸。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中偶尔溅起的泥土扑在农家小孩灿烂的笑脸上,这一切是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条多么幽深的石阶,上面或许沾染了少许青苔,但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亲切的脚印,无数艰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仿佛蕴育着大山的雄伟沉默,永远地沉思在细流的撞击中,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神秘,为什么井中的水总是那么甘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隐藏着多么善良的愿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败的精神!

  无数次地站在那离别的树下,汽车疾驶而过的声音时时萦绕在耳旁,但浓浓的乡音已掩埋了这聒噪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也道不明。

  《故乡》读后感600字 7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故乡》读后感600字 8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600字 9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600字 10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与狗狗之间发生过许多伟大的故事,不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明、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与坚守,都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内心。这个暑假,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戚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男孩比利是大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它可以实现,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个美分,他都努力去做,好无怨言。每天的老累让他疲惫不堪,却从不轻言放弃。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的训练了它们,老丹和小安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它们每天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为了保护主人,那毛茸茸的耳朵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助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停了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事与愿违,老旦牺牲了,可爱的小安失去了伙伴,也不愿活下去。

  在他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能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奉献出宝贵的身命,天是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400字(10)份(扩展3)

——故乡读后感_400字汇总五篇

  故乡读后感_400字 1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_400字 2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故乡读后感_400字 3

  看了《故乡》这本书后,长妈妈、闰土、孔乙己……这些人物都让我无法忘怀,特别是《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让我对他无法忘怀的原因当然是他童年与中年的巨大差异。

  童年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丰衣足食,但却是寸步难行,哪儿都不准去,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虽然丰衣足食,但他失去行走的自由。而闰土没有被限制自由,他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看那广阔无边的海洋法,而鲁迅只能在院子里看那“四角的天空”。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相差不了多少。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往往是我们最忽略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它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看。

  故乡读后感_400字 4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_400字 5

  读了《故乡的榕树》,我的心像鸟儿一样飞过,飞过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栖息在柳枝上。我仿佛看见那弯曲的树干上爬着伙伴;那春天抽出的嫩叶中露珠在朝阳中闪闪发光。

  我的怀念如同颗颗雨露,掉在柳树的嫩枝上,向下流淌;打在清澈的池塘里,激起回忆的水花,给花草洗去时间的尘土,让鱼儿跃出水面,飞溅起洁白的浪。汩汩的流水带走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事情就像柳树的叶子那么多。

  七八岁的时候,老家的河边是有两棵大柳树。一棵就是现在高大挺拔的“插天塔”,而另一棵是“过水桥”。它的树干奇异的伸向水面,最后又把苍枝伸向蓝天。我们对它分外有感情,炎热时就把身子移到绿伞下,乘着树荫把脚伸向水中,悠然自得,再往前一点,那一个大树瘤是闻名全村的“钓yu台”。把鱼线扔向水中,不一会儿就有鱼儿上钩。夏日的夜晚,我们每人都要讲一个鬼故事,然后都找一个木棍当浆,在小时候的梦中,这只船会飞过高山大海,带我去一个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

  我们时不时会问:“为什么这棵树那么驼?”听别人说,原本这儿是一片沙漠,为了不使人们渴死,泉水从地下涌了出来;让迷路的人们怎么才能回家呢?这棵柳树就毅然违背了使命——让自己挺拔俊秀的身躯朝东长着。村上的人都这样回答,我们也就相信了。

  我卷了个哨笛,起劲的吹着,从那单调而淳朴的哨音中,我听出了浓浓的乡土情。


故乡读后感400字(10)份(扩展4)

——青鸟读后感400字(10)份

  在我们小孩子的眼中幸福是什么呢?幸福是饭后窝在沙发上看《熊出没》,幸福是去游乐场嗨翻天,幸福是炎热的夏天吃上冰激凌,幸福是考了个好分数脸上扬起的笑容,幸福是和小伙伴一起玩游戏……但《青鸟》却告诉我们真正的幸福是什么。

  爸爸刚拿来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那是一本介绍一种鸟类的书。

  而妈妈说这是本寻找幸福的书。

  青鸟还跟幸福有关系?我将信将疑地看了下去,马上被书中精彩的情景吸引住了:伐木工人家的孩子棣棣和咪棣,在光神的帮助下为仙女寻找一只代表幸福的青鸟。

  在路途中,兄妹俩不怕艰难勇敢地前进。

  他们在猫、水、狗、火、糖等各种动物和静物的陪伴下,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回忆国、夜神宫殿、***、未来世界、墓地和森林,历经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在眼前,远在天边”,一直擦肩而过。

  当期限已满,他们却没有完成任务,伤心地回了家。

  第二天,他们惊奇地发现,原来青鸟就在家里!他们把青鸟给了生病的邻居小女孩,看着小女孩脸上扬起的笑容,他们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快乐,原来,这就是幸福。

  我们离幸福到底有多远呢?一米?一千米?一万米?错!幸福就在我们眼前,就在身边,就因为太*了,所以才看不清,看不到。

  当我们经常怀着无私、美好的愿望时,那幸福就在咫尺之间。

  梅特林克的《青鸟》这部作品主要讲了:樵夫家的蒂蒂尔和米蒂尔在圣诞节前夜做了个梦——仙女来到他们家,请求兄妹俩找到能帮助自己女儿恢复健康的青鸟,还送了他一顶看清事物灵魂的帽子。两个孩子在猫、狗和各种静物的灵魂的陪伴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寻找青鸟。他们在回忆国探访已故亲人、走进危险重重的夜神宫殿、偷窥了未来世界、在墓地和仇视人类的蛮荒森林里寻找青鸟,但始终未能找到。

  当兄妹俩醒来时看见女邻居贝兰戈太太说到自己家小姑娘的病还没好,想要蒂蒂尔的鸟儿,蒂蒂尔发现自己家的鸟儿就是青鸟,就慷慨地送给小姑娘,小姑娘的病瞬间就好了,可青鸟还是飞走了。

  《青鸟》告诉我们,有些人为了别人的幸福甚至可以舍弃自己的生命,而有的人只想着自己的幸福。

  许多时候,其实幸福就在每个人的身边,只是很多人没能察觉、感悟到。幸福是亲情、亲吻、注视、抚摸;幸福是日落、观星、下雨、冬火;幸福是正义、是善良、是工作完成、是理解……;幸福也洋溢在与别人分享的慷慨行为中。

  幸福可能来之不易,也会稍纵即失,我们要倍加珍惜环绕在身边的幸福,细心地感受她、小心地呵护她。

  在放暑假前,我们班的班主任姚老师给我们班的同学每人发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青鸟》我非常喜欢,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对兄妹俩,他们的名字分别叫奇尔奇尔和米琪儿,他们在梦中梦见了会魔法的老婆婆,老婆婆的女儿生病了,需要青色的鸟来治病,他们答应了老婆婆帮助他寻找青鸟。老婆婆给了他奇妙的一顶帽子,所以他看到了一个不同凡响的世界。他们遇到了时间精灵,他们好美丽!他们还遇到了幸福精灵,幸福精灵赐予他们幸福和美好的生活,他们在一路上经历了多少困难,但他们坚强勇敢,不屈不饶,齐心协力,团结合作,最终克服了困难。

  他们还去了墓地,见到了已经死去的爷爷奶奶和弟弟妹妹。他们去了青色王国,那里有一群即将诞生的孩子,他们还见到时间老爷爷,非常快乐。

  虽然这只是一场梦,但是这表达了作者对这场历险的憧憬和向往,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团结合作的的精神,和力量,我以后一定不再和小伙伴们闹矛盾,和朋友们处理好友情关系。

今天我读完了《青鸟》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兄妹两个寻找幸福青鸟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棣棣的男孩和一个叫咪棣的女孩,棣棣是哥哥咪棣是妹妹,他们在圣诞前夜被仙女叫去寻找代表幸福的青鸟,棣棣有一顶神奇的帽子,可以看到事物的灵魂,两个主人公和狗、猫、面包、水、火、糖、牛奶的灵魂踏上了寻找青鸟的路途。

他们去了“回忆国”“***”“夜之宫”“未来世界”“墓地”“森林”可是都没有找到青鸟。

后来,一年的时间到了,可他们还没有找到青鸟,所以光神和个物的灵魂都将变成静物,他们都不能说话了。

最后,棣棣和咪棣才发现这只是一场美梦,可是这场*常的梦,会影响他们的一生。

人们一味的追求幸福,翻越千山万水,可是还是失败告终,可是我们要知道,幸福可能不在千里之外,可能就在身边,如果我们用心来寻找愿望,你会发现,幸福,伸手可得。

  青鸟读后感400字 5

  最*,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叫做《青鸟》,我先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故事情节:在圣诞前棣棣和咪棣家里来了一位仙女,她请棣棣和咪棣为自己生病的女儿寻找“青鸟”,并送给棣棣一顶能看到事物灵魂的帽子。棣棣戴上帽子之后,在猫、狗和各种静物灵魂的陪伴下,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再光神的引导下继续寻找青鸟。

  他们在回忆国、夜深宫***、未来世界、墓地和森林努力的寻找着青鸟,历尽了千辛万苦,最终青鸟还是没有找到。最后,面包、水、火、猫、狗等等依次和孩子们告别,光神也远去了。他们只好回家了,早晨醒来,邻居家的小女孩特别想要棣棣家的小鸟,他一直都不舍得,今天就一口答应把小鸟送给她,突然,小鸟就变成了青鸟,原来青鸟一直都在他的家里,邻居家小女孩的病也好了。

  通过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管干什么事,都要坚强,坚持到底,永不退缩。以前我遇到了一点困难,就要打退堂鼓,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会坚强,和文中的小主人公一样勇敢,前途会是光明!

  《青鸟》是一本风靡全球的国际儿童文学大奖优秀杰作,一个深受孩子喜爱的儿童文学宝库!我就是喜爱《青鸟》的其中一个孩子。

  《青鸟》讲述了在一个奇妙的*安夜,一位仙女从天而降,请求蒂蒂尔和米蒂尔兄妹俩帮她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于是,两个孩子便开始了一段神奇的旅程。最后,找到了象征幸福的青鸟。

  《青鸟》的经历让我懂得每个人都渴望得到幸福,也为此穷尽一生,却没有想到获得幸福也许并不难——只要我们心怀感激、博爱无私,幸福触手可及。

  还记得老师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一个学生,为了获得虚荣心,把家庭中获得的幸福变成了所谓的金钱,最后家中再也没有热闹、幸福,反而变成一幅冷冷清清、没有亲情的家庭!幸福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一旦衡量了,幸福也将永远被定格。

  反观我,认为有金钱就有幸福,但是我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书中的主人公出生在并不富裕的家庭,但幸福,在他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

  我想,今后我的生活也会充满无限快乐的。

  《青鸟》一个关于幸福的寓言,寻找青鸟的旅程,象征着人类追求幸福的历程。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青鸟》的童话书。

  作者是比利时人莫里斯·梅特林克。他在书中写了蒂蒂和咪蒂寻找青鸟的过程,赞美了一个充满幸福与魔力的世界。

  童话中,仙女给了蒂蒂和咪蒂一顶绿色的帽子,具有魔力的小帽子,在帽子上有一颗雪亮的大钻石,只要转动它,就可以看见各种各样的灵魂、看到过去和未来。在钻石的魔力下,你会看到漂亮的水姑娘、害羞的牛奶姑娘,还有一同陪伴兄妹寻找青鸟的猫、狗和各种小精灵。

  《青鸟》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充满精灵的世界,还为我们揭开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寻找青鸟就是寻找幸福与光明。兄妹俩在回忆国、夜宫、未来国等地,经历了一个个惊险又幸福,希望又失望,痛苦又快乐的寻找青鸟的日子,他们时时刻刻感受着得到青鸟的幸福与失去的痛苦。

  最后兄妹俩在光神的帮助下,用了最大魔力在故宫的笼子里找到了青鸟,感觉到了快乐和生活的美好。

  读完这本书,我有一个感想:当我们遇到困难要勇往直前,不能退缩,要像蒂蒂和咪蒂一样勇敢,这样才能获得希望和快乐。

  我读了《青鸟》,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对兄妹俩,历经重重困难,在仙女的指引下,终于帮邻居柏林考托太太找来了象征着幸福的青鸟,医治好了柏林考托太太女儿的故事。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仙女嘱咐他们,等到凌晨12钟走到了墓地时,把帽子上的钻石转一下,灵魂将会从地里走出来,那时候,你们就可以往前走了。如此恐怖的场景,他俩心里很害怕,战战兢兢,但是从未想过放弃,心中答应仙女找青鸟的信念最终让他们咬牙坚持了下来。要是我早就被吓跑了,这种勇气和精神值得的称赞,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久久不能忘怀。

  终于,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成功了,找到了青鸟!这就是幸福,幸福其实就是历经磨难与险阻,取得成功后的`喜悦!幸福就是绞尽脑汁解答出的那道全班都不会的题目,得到老师热情表扬;幸福就是拖着沉重的步伐,和灌满了铅的腿,终于站在山顶的喜悦;幸福就是突然灵感爆发,写出一篇洋洋洒洒、文情并茂的好文章;幸福就是一项课题完美结题后的一沓奖金;……幸福其实就是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只要用心体会。

*安夜晚,一个叫蒂蒂男孩和他的妹妹米蒂为了仙女的生病的女儿,去寻找青鸟,因为这种青鸟就意味着幸福,有了它病就好了。

兄妹俩还召集了面包、火、糖果先生和水、牛奶小姐及小狗蒂鲁、小猫蒂勒托一起出发了。

他们在仙女的宫殿里换了衣服,到怀念王国找到了死去的爷爷奶奶,还让老画眉获得了重生。他们又到夜宫里历尽艰险,找到了青鸟,但这些夜宫里的青鸟在阳光下死了。他们又在享乐宫抵挡住了美食诱惑,在钻石的光芒下那些享乐宫里的快乐的人群陷进了痛苦的黑暗中,在钻石的光芒下,他们碰到了儿童幸福、家庭幸福、健康幸福和淘气幸福的小天使,还遇到了公正快乐、无限快乐、善良快乐、思考快乐、理解快乐、欣赏美快乐的小天使,最后母爱快乐就成妈妈把兄妹俩搂在怀里。他们飞到了未来王国看到了许多将要诞生到人世间的青孩子们正在创造各种各样的发明,还找到了青鸟,但是青鸟又逃跑了。他们又到墓地里去找青鸟,勇敢地待到天亮,阳光照在他们身上,到处是鸟鸣花香,墓地消失了,原来世界上不存在死亡! 他们在黑森林里受了伤,学会了要独立对付所有的事情。光神告诉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不管遇到什么情况,心里总要期待,去说去做。“

醒了,原来是一场梦,一觉醒来,他们发现那只他们最爱的鸽子变成了青鸟,他们把这只青鸟送给了隔壁那个久病在床的女孩,奇迹出现了,女孩子下床走了。

他们的心多么的快乐和幸福啊! 当你送给别人幸福,自己才会幸福。

《青鸟》和我们四年级十课《幸福是什么》一样,使我理解到”幸福“这个词的意义,我过去以为幸福是有爸妈在一起,有好的东西吃,有好的游戏玩。读了这两篇文章后,才知道幸福是奉献! 幸福是把自己最好的东西送给别人! 幸福是为大家做好事。

  青鸟读后感400字 10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青鸟》这本书已经共读完了,对于这本书为了解和明白了许多道理。下面就是我对着本书的感受。

  奇尔和米奇尔是砍柴人棣尔的孩子,圣诞节前夕,兄妹俩看着富人们在吃蛋糕十分羡慕。就在这时,这时一位仙女走了进来,他把*时常见的东西变成了会说话的:牛奶精灵、火先生、水精灵、面包精灵、糖果精灵、猫精灵、狗精灵、和崇高的光精灵。之后,把他们带到了仙女的宫殿给奇尔了一顶宝石帽子,帽子能开出物质本来的样子。于是,便开始了惊险有趣的冒险旅程。他们先到了回忆国见到了他们死去已久的亲人,去了夜宫、森林、墓地、***和未来之国,追后旅程结束,兄妹俩又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这本书告诉我们是让我们懂得幸福的真正含义,本书的作者:莫里斯梅特林克曾于1911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被人誉为比利时的莎士比亚。

  他的作品有:《青鸟》《盲人》《圣安东的奇迹》。梅特林克手下的青鸟最早是一部话剧但之后有写成了书,。在西方,青鸟象征着幸福,同时还代表着快乐。当人们在物质上的短暂快乐时,应该好好想一想青鸟到底在哪里,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故乡读后感400字(10)份(扩展5)

——《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范本10份

  课本里经常出现鲁迅先生的文章,它们都出自《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所以这个暑假我读了这本书,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就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的收录。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也写了许多关于儿童时代的趣事。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生活,仿佛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些不同。鲁迅在自家的百草园中与昆虫做伴,上学后在书塾的后院里嬉戏,这让我们也能从中体会到当时生活的快乐

  《朝花夕拾》中,给我影响很深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阿长是鲁迅家给他请的保姆,这个乡下人的要求很多,生活很不检点:总之在私底下对别人指指点点;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来吓唬他;还害死了鲁迅的隐鼠;睡觉摆人字形,差不多要要霸占整张床铺……但就是这样的阿长却给鲁迅买了他最想要的《山海经》,满足了他的愿望。

  这本书她甚至不认得是什么名字,却趁回家的时候买了。这使鲁迅对她的不满全都消除了。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鲁迅写了这篇文章,表达出自己对阿长的感激与怀念。

  一个孩子因为一本书就满足了,他的这份童心与天真在现在可能很少见了。现在的孩子们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很成熟,**的世界吞噬了他们。父母的职位,家庭的富裕程度成了他们炫耀的资本。看到别人有好东西而自己没有,就会向父母伸手要,好与别人攀比。每周的零花钱一个比一个多,花起钱来绝不迟疑……这些孩子们却没有想过父母赚钱是多么的不容易,每周的零花钱是父母在岗位上辛苦工作的来的。我们要做的是关心父母,而不是向他们索要东西。当我们换位思考时,会发现自己做了多么不该做的事啊。

  所以我们还是保留一份童真,不与别人攀比,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我们童年的回忆将会是美好快乐的。

  朝花夕拾的这几篇文章中,字里行间体现着作者对童年的怀念和在笔尖上的温柔。可事实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作者仅仅是在怀念童年?不,我觉得《朝花夕拾》就像一个“洋葱”,它的表面很憨厚可爱,可当你一层一层剥开它的心时,便会发现它的本质和内心深处。《朝花夕拾》的外表是温暖的,而它的本质是批判,批判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现象;批判所谓的“正人君子”之流。

  作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运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就是作者的保姆“长妈妈”。“长妈妈”与作者的温馨回忆大多是在《阿长与<山海经>》里。例如:吃“福橘”、给我买《山海经》……

  在《二十四孝图》中,中这是一孩童的角度来了解这几则小故事的。不管那几则故事是有多么的可笑、黑暗,其中还是有一些温情在里面的,因为毕竟是孩童的角度。但到最后,作者还是用一个成年人的角度来对二十四孝图进行评价。以笔尖为自己的武器,来抨击封建社会的愚孝、伪孝。

  作者通过《朝花夕拾》给我们都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也让作者重临旧景,回忆那无忧无虑,美好纯真的日子。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他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本文主要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着这篇文章时,我觉得鲁迅先生的儿时是快乐无忧的,读着读着,我仿佛回到了小时候。我儿时住在乡下,每到春季或秋季,我常喜欢在小路上奔跑,在家门口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老鹰捉小鸡”这种看似无聊的游戏。可是我们很快乐,因为曾经的我们感觉只要有朋友的陪伴就是快乐,就会感到幸福。

但是从我离开故乡上小学后,这样的日子就彻底结束了。我进了小学之后,周末就很少和朋友们一起玩了。一是因为离得远,二是因为没时间。其实一二年级的作业也不算多,只是那时的我不想写罢了。每到周末我先看电视,然后吃吃东西,玩玩手机,直到第二天才开始写作业。现在回想起来和鲁迅先生对比一下,也真是惭愧极了。我决心学*鲁迅先生勤学好问的精神。

鲁迅先生的儿时是充满欢声笑语的,他一生都在追求知识,寻求真理,我要向先辈学*。

  《朝花夕拾》读后感400字 4

  手捧着脍炙人口的巨作――《朝花夕拾》,擦拭上面久矣的尘埃,轻轻翻阅起来。这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中写下的。老了,累了,倦了,品味起年少的童真,想必也不再是年轻的滋味了吧?鲁迅先生的童年也并不乏味,他虽是乡下人,却可以随城里人一同上学;它有趣味横生的百草园;他在雪地捕鸟;他在上课时偷偷画画。似乎鲁迅的童年是在一首圆舞曲中结束的。“枯燥,乏味”则是鲁迅先生对书屋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就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

  从这本《朝花夕拾》里散透出真烂漫,似乎感染了我,让我看到自己童年的光辉事迹。小时候,我经常坐在外婆家的'河岸边,看见古老的大桥下边,向着我游来一只只小鸭,歪着脑袋,掰着手指数“一只,两只,三只,......

  喜欢把外婆洗好的衣服丢进脏水盆,想到这儿,心中有些窃喜,似乎是一个小阴谋得逞了。鲁迅先生的童年趣味横生,而鲁迅先生的中年更是为国奉献。他非常具有战斗精神,他用他的一支笔与敌人进行战斗,他创作了大量作品,如小说集《呐喊》、《彷徨》,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他还翻译了许多外国文学家的作品,如苏联作家法捷耶夫的长篇小说《毁灭》,还有《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等。

  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写咄了旧中国的弊端。如今的我们,应该好好学*,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奋发努力。独酌花酒释胸竹寒衣不胜暑,朝花夕拾谁归属甜酸咸辣苦看过的回忆录,大都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今天我看了《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比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笑。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虽然有些看不懂,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一句“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

  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总有一副媚态。

  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鲁迅先生,漫步在历史古老的海滩上,拾起一朵朵美丽的浪花,珍藏起他童年美好的回忆。

  “那里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鲁迅先生儿时的乐园仅仅是一个长了一些野草的园子,可其中却不乏有趣景色和各种各样奇怪的昆虫。作为21世纪的我们看来,百草园只不过是个废弃的草园子。没有KTV中玩得那么愉快,也没有游乐园中那样丰富的游乐项目,可那个年代的小鲁迅却在那里度过了一生最快乐的童年时光。21世纪的快乐早就变得充满了利与益,那种最质朴的,纯真的快乐也许没有了吧?

  “哥儿,有画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一位带领着鲁迅先生的女工,拥有着可爱,善良的性格。她会让鲁迅懂得许多民间的*俗。虽然反映了长妈妈的愚味无知,落后陈腐,但却很善良。她会睡觉时躺成一个“大”字,独自一人占领整张床。然而“长毛”的故事却使鲁迅认为她是多有伟大神力的人,便情有可原了。她会关心鲁迅念念不忘的《山海经》,在那是个无人爱他的年代,送去一本珍爱的书,可表达了长妈妈的爱。就是这样一位热情,乐于助人,善良,纯真的人,给了鲁迅母亲般的爱。

  也许,等我们年老时,写下自己的儿童生活,嘴角也不禁会上扬了吧?

  鲁迅先生,漫步在历史古老的海滩上,拾起一朵朵漂亮的浪花,珍藏起他童年美好的回忆。

  “那里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鲁迅先生儿时的乐园仅仅是一个长了一些野草的园子,可其中却不乏有趣景色和各种各样奇怪的昆虫。作为21世纪的我们看来,百草园只不过是个废弃的草园子。没有KTV中玩得那么愉快,也没有游乐园中那样丰富的游乐项目,可那个年代的小鲁迅却在那里度过了一生最快乐的童年时光。21世纪的快乐早就变得充满了利与益,那种最质朴的,纯真的快乐也许没有了吧?

  “哥儿,有画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一位带领着鲁迅先生的女工,拥有着可爱,善良的性格。她会让鲁迅懂得许多民间的*俗。虽然反映了长妈妈的愚味无知,落后陈腐,但却很善良。她会睡觉时躺成一个“大”字,独自一人占领整张床。然而“长毛”的故事却使鲁迅认为她是多有伟大神力的人,便情有可原了。她会关心鲁迅念念不忘的《山海经》,在那是个无人爱他的年代,送去一本珍爱的书,可表达了长妈妈的爱。就是这样一位热情,乐于助人,善良,纯真的人,给了鲁迅母亲般的爱。

  也许,等我们年老时,写下自己的儿童生活,嘴角也不禁会上扬了吧?

  回忆就像一块块拼图,需要一个人去复原,自我能够体会到他或她或我的心境,体会出它的味道,开心、悲伤和失落。有时长大的我们回忆童年,就会觉得当初的自我有点幼稚和可笑,这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回忆就像一场场小雨,最终合在一齐,构成一副别有洞天的漫画。回忆就像是照片,眼睛把看到的拍了下来,永远存留在心底。

  《朝花夕拾》记录下了鲁迅小时候的游乐园,带给他无限乐趣,在里面与小草、小花、小虫子作伴,一齐玩耍。这让我回忆起以小时候,在楼里,和一些朋友玩。

  《朝花夕拾》有很多事,和我的童年相似,比如,鲁迅在三味书屋后面的小院子里,爬山树去摘梅花,我在上一二年级时,学校里,两幢教学楼之间有二棵大树,我抓起地上的枯树枝打树叶,叶子纷纷落下来,仿佛正在下着一场奇特的小雨。又比如小时候遇到了一个个十分要好的朋友,他的名字,我此刻还明白,他叫董文博,是我姐的朋友的弟弟。

  书就像是一面镜子,能够在里面找到别一个自我;书就像是自我的老家,里面充满了温馨。

  我的回忆就是一盆雨水,倾盆而下。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在暑假的时候,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书中写的是鲁迅以前的回忆,资料主要是作者对当时旧社会的批判,也体现了鲁迅先生写文章的语言特点。

  在这本书中有十篇文章,其中有的写的是作者的童年,有的写得是作者的青年,作者几乎把自己的一生写进书中。有些故事读起来会有一丝亲切感,就如作者的《五猖会》,在“我”正准备去看庙会的时候,父亲却让“我”背书,此刻的我们身上是不是也会有相同的事情发生呢?正是因为这个故事我才觉得父母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没有顾及孩子心理的感受呢?

  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长妈妈,虽然让晚上的睡相不好,而且还爱说别人坏话,但她还是有优点的,如“我”和她聊到长毛的时候,她的精神,“我”甚至对她产生了个性的敬意,虽然这敬意越来越薄,在长妈妈的身上,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的社会的妇女的形象。在此刻的社会中虽然也有这种“反面”形象,但已经很少了。这也是当时封建社会留下的后果。

  在这本书中,我不但见到了一些旧社会的坏风气,还有一些值得我仍然学*的地方,就如书中的藤野先生,他是鲁迅先生从医时的老师,他为人十分的严谨、认真。在“我”的笔记中,他都会帮“我”勾勾画画,有一点错误他都会改出来,这也使“我”对他充满了敬意。而藤野先生严谨、认真的态度正是我们就应学*的。

  总之《朝花夕拾》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旧中国整体社会现象,落后、愚昧。也激励我们珍惜这天,更好的去创造明天。


故乡读后感400字(10)份(扩展6)

——呼啸山庄读后感400字(10)份

  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欧肖先生带回来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取名希斯克利夫,他夺取了主人对小主人亨德雷和他的妹妹凯瑟琳的宠爱。

  主人死后,亨德雷为报复把希斯克利夫贬为奴仆,并百般迫害,可是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凯瑟琳受外界影响,同时爱上了画眉田庄的文静青年埃德加。希斯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致富回乡,凯瑟琳已嫁埃德加。

  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疯狂的报复,通过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亨德雷本人酒醉而死,儿子哈里顿成了奴仆。他还故意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进行迫害。内心痛苦不堪的.凯瑟琳在生产中死去。

  十年后,希斯克利夫又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敦。埃德加和小林敦都死了,希斯克利夫最终把埃德加家的财产也据为己有。复仇得逞了,但是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

  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继承了山庄和田庄的产业,两人终于相爱,去画眉山庄安了家。

  一个爱情与复仇的故事,充满了悲观的色彩。

  凯瑟琳爱他,说“不管我们的灵魂是什么做的,他的和我的是完全一样”,但是她并没有和希思克利夫在一起。

  希思克利夫也爱她,同时他被世俗的阶级磨成了一个神经质,让他变成了一个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的人;以至于他们没有在一起后,希思克利夫疯狂的、像魔鬼一样的报复身边所有的人。

  后几章对于希思克利夫的报仇叙述,气氛压抑的让人喘不过气,他的复仇计划让年轻人也不得到幸福,对上一辈人的怒火,连累到无辜的年轻人身上,不惜牺牲自己的幸福和孩子的生命……

  可是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他却变得疯颠,越来越忘不掉已经死去的凯瑟琳,这个时常以鬼魂的姿态游荡在希思克利夫幻想中的角色,希思克利夫最终在沉浸在幻想中的世界,不吃不喝,慢慢走向死亡。

  惊叹于这个小说,但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更为惊愕,她的一生只有短促的30年,对于她的性格一直是扑朔迷离,关于性格的描述,看到了如下描述:偏于沉郁、孤傲,藏而不露,自我遏制,外表沉静,内心似火,意志坚强,宁折不弯……

  她的姐姐说她“比男人还要刚强,比小孩还要单纯”。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呼啸山庄》,原著版本的。因为我以前读过简写版本的。所以对有个大致的了解。

  这本书是由英国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艾米莉写的。这本书被认为是世界的文学经典名著,自从问世以来一直倍受称赞。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本书主人公希刺克厉夫与收养他的呼啸山庄的主人的女儿相爱,却因为社会地位悬殊而不能在一起。过了两三年,希刺克厉夫重新会回到山庄,对夺走他爱情与幸福的人进行了残酷的报复。报复虽然成功了,但是他却并不快乐。最后在痛苦中悲惨死去,留下了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读到这里,我想问一声为什么恨,可以把白变成黑,可以把兔子变成狮子,把圣徒变成魔鬼。

  为什么希刺克厉夫要报仇呢因为恨吗那恨到最后要悲惨的死去又有什么价值……收起自己的恨,也就是写《呼啸山庄》的目的。

  《呼啸山庄》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呼啸山庄》。读完了这唯一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湮没的杰出作品。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当我回味着这本书的深刻内涵和本质时,我发现在《呼啸山庄》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其中另我感触最深的是它教会了我保持人性的尊严和心灵的自由。无论我们面临着多么严峻的挑战或是多么残酷的考验,我们都应该向往自由。如梦初醒般的恍然大悟,尘世的喧闹过后,*静是如此的难能可贵。而这些,才是我们在现实中所应该寻找的东西。

  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欧肖先生带回来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取名希斯克利夫,他夺取了主人对小主人亨德雷和他的妹妹凯瑟琳的宠爱。

  主人死后,亨德雷为报复把希斯克利夫贬为奴仆,并百般迫害,可是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凯瑟琳受外界影响,同时爱上了画眉田庄的文静青年埃德加。希斯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致富回乡,凯瑟琳已嫁埃德加。

  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疯狂的报复,通过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亨德雷本人酒醉而死,儿子哈里顿成了奴仆。他还故意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进行迫害。内心痛苦不堪的凯瑟琳在生产中死去。

  十年后,希斯克利夫又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敦。埃德加和小林敦都死了,希斯克利夫最终把埃德加家的财产也据为己有。复仇得逞了,但是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

  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继承了山庄和田庄的产业,两人终于相爱,去画眉山庄安了家。

  “他亲她的脸,小声说‘我要去他那儿了,你,宝贝孩子,以后也要到我们那儿去的’”那是埃德加最后的话语,说完后就不会动了,但他是幸福,他那狂喜的明亮的凝视一直延续着那是一个被我误解的人物,不,应该说在这本书里,我的第一感觉都是错误的,曾经我以为是个好人的人,却是一个魔鬼,而我对他有偏见的人却是一个爱着妻子、爱着孩子的好人,他默默的忍受着妻子对他的折磨,他原谅了曾经伤害自己的妹妹,他一直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女儿,他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记得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里,在一片血色的夕阳下,伊丽莎白安详的沉睡在圣克莱的怀里的那个画面,那个曾经一度的感动着我的,让我悲痛好久的画面,那个从此就在也没在我心中抹去的画面,如今看到这一幕却是那么的真切,那么的熟悉,那么的感动。这两个画面是多么的相似啊,只是一个是在女儿的面前幸福的逝去,而一个则是在父亲温暖的怀里安详的离开……

  一本书读完了,我不想记住那丑恶的画面,我选择忘记呼啸山庄里的饿暴力与阴暗,而是把画眉山田庄里曾经有过的感人画面刻在心里,收藏在心中,好好的珍藏,珍藏……

  《呼啸山庄》,唯一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湮没的杰出作品,《呼啸山庄》,唯一一部有着永久艺术魅力的光辉作品。

  我用了一个星期多的时间看完了《呼啸山庄》。我合上书,不禁惊叹,这个久居深山,几乎从不和外界接触的未婚女子怎么能写出爱的如此深刻,恨的如此入骨的小说呢?这个一生都活在不幸的世界中,孤独凄凉,没有笑声,没有朋友的女子,怎么能写成这样一部富有独创性和超前性的伟大作品呢?其实不管怎么样,不管是因为什么这部极其富有内涵的奇书,已经可以让我们领悟到很多很多人生的真谛了!

  《呼啸山庄》到底凭借什么成为了一部不朽之作呢?首先它没有受到城市里大众化的影响和控制,完全描绘出了一个原汁原味的山村荒野的景象。使人们领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故事中的主人公都保留着原始的性格: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这一切的一切在我们这些长期受到传统礼仪的约束的人们看来就显得非常特别,非常有新鲜感。有人说《呼啸山庄》是“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要我说这都要归功于作者艾米莉勃朗特极丰富想象力;极强烈的激情;极深刻的内心体验和她那把主题升华的才华和能力。我认为这些也就是为什么《呼啸山庄》能如此畅销的原因了。

  当我回味着这本书的深刻内涵和本质时,我发现在《呼啸山庄》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它教会了我保持人性的尊严和心灵的自由。无论我们面临着多么严峻的挑战或是多么残酷的考验,我们都应该向往自由。

  这是一本可怕的书!书里的主人公让我毛骨悚然。在我还不知道他是怎么变得怎么可怕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可怕的人物了。

  它讲述了在一座山上的一个山庄里的故事。弃婴赫斯克莱夫在山庄里长大,却因为心爱的人要出嫁而远走他乡。三年后,赫斯克莱夫再度出现,展开了一系列的复仇计划。

  初读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很吸引我,但我还是觉得这本书有些丑陋。因为它涉及了太多的憎恶。可隐约中,我还是感到了它的美丽。尽管我这是在细细品味后发现的。这本书,这本十分吸引我的书。它的美体现在赫斯克莱夫那对爱情的不渝,体现在凯撒琳那段维美的爱情与凯撒琳的身世的不幸

  赫斯克莱夫尽管在报仇时显得那么凶恶,但他也是因为爱。是因为当年他没有听完那半段话。他认为爱人违背了他,他悲痛欲绝才会这样。

  凯撒琳是那么不幸,而又是那么幸运。她不幸的是,在自己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死了。她的母亲也就是赫斯克莱夫的恋人。凯撒琳难逃魔掌,在一次偶然中撞倒了赫斯克莱夫,她被抢走了财产,被迫嫁给表弟,那个病得半死的人。幸运的.是她碰到了赫斯克莱夫收养的,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舅舅的孩子。比她大四岁的表哥——哈东。她和哈东坠入情网。后来,赫斯克莱夫也因过度思念凯撒琳的母亲——凯蒂而去世。凯撒琳收回了属于自己的一切,并和表哥结了婚,带上老仆人耐莉回到了画眉鸟山庄,再也没有去过呼啸山庄。

  这本书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路压抑难受,读完了《呼啸山庄》。

  其实呢内容也并不复杂,围绕着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个庄园,展开的两代人的爱恨情仇故事。重点是爱和仇,男主角和女主角那种至死不渝,惊天地泣鬼神的爱。以及男主角对除了女主角以外,其他所有人咬牙切齿,恨入骨髓的仇。

  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

  整部小说,氛围是压抑的,阴冷的,残酷的,完全扭曲的。我的心情也是抑郁的,低落的,难受的,整个呼吸都困难了。

  永远任风呼啸而过的山庄,长年累月积雪的冬天,黑暗阴冷潮湿的小路,毫无生机稀少的花草,病态畸形怪异的人们。

  我对男主角一直有一种同情,我相信他在儿时一定是善良美好的,他所做的一切也是有原因的。即使他做错了很多很多事,我想他也是渴望被爱和向往温暖的。

  所有的仇恨最终都会被爱和温暖救赎。最后,他应该是选择了放下,内心的彻底放下,看到了命运的轮回,看到了所做的毫无意义,看到自己什么也没有得到,爱人也真实的永远失去,所以他故意绝食,追随爱人而去。生生世世永远在一起永永远远不分离。

  所以,爱很伟大!

  之前看过一部也是关于复仇的,《基督山伯爵》,那个是纯粹复仇,前期也是很压抑,后期则豁然开朗。男主角也是选择放下,看破放下逍遥自在游去了。也算Happyending吧。

  《呼啸山庄》则没这种感觉。

  在这个暑假,我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读完了《呼啸山庄》,《呼啸山庄》通过讲述两代人的爱情悲剧,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的精神上的压迫、紧张与矛盾冲突。

  希斯克利夫在凯瑟琳去世后人性变得扭曲,从而使他在痛苦中度过了他的后半生。

  有人评价说希斯克利夫是一个恶魔,只一点我初次看《呼啸山庄》时并不否认。

  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少年时——一个弃婴,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身份与特殊环境下产生了感情,那时他们朝夕相处,共同反抗辛德雷的专横暴虐。

  但是,凯瑟琳的虚荣,愚昧与无知使她走向了另一个她根本不爱的男人——林顿,背叛了希斯克利夫,成为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并且在答应嫁给林顿后还说她其实是爱着希斯克利夫的,她背叛了她最爱的人,也背叛了自己,这就已暗示了她将在自己编织的罗网中死去。

  希斯克利夫自幼被辛德雷嘲笑,愚弄,再加上凯瑟琳的离去,这就导致了他人性的扭曲。

  他没有财产,他便不惜一切代价来抢夺财产,在辛德雷死后成为呼啸山庄的主人,并对他的儿子进行报复。

  凯瑟琳与林顿结婚后生下了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儿,为纪念凯瑟琳,林顿为他取名为小凯瑟琳。

  但是,在生下她后,凯瑟琳就去世了。

  凯瑟琳的死使希斯克雷夫满腔的恨爆发出来,即使小凯瑟琳林顿的管理下没有迈出画眉田庄半步,但林顿·希斯克利夫(希斯克利夫之子)的到来使她喜欢上了林顿,但林顿自幼体弱多病,因此希斯克利夫的报仇也就早一些,他想办法把小凯瑟琳与艾伦留在呼啸山庄,并且逼小凯瑟琳与林顿结婚,林顿在女儿失踪的情况下死去了,希斯克利夫也想办法在林顿死后把画眉田庄据为己有,在寂寞与空虚下迎来死亡。

  希斯克利夫的做法有些极端,但是仔细阅读后,发现他这种做法也有情可原,他的复仇也可以理解。

  十几年来,凯瑟琳的孤魂在旷野上彷徨哭泣,等待着希刺克厉夫,终于希斯克利夫离开了人世,他们的灵魂不再孤独,黑夜里在旷野上,山岩底下散步……他们那种不为世俗所压服、忠贞不渝的爱情也正是对他们所处的被恶势力所操纵的旧时代的一个顽强的反抗,尽管他们的反抗是消极无力的,但他们的爱情在作者的笔下却终于战胜了死亡,达到了升华境界。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艾米莉·勃朗特在小说结束后这样写道,再次见证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的爱情。

  当他发现林顿的女儿(也就是凯瑟琳的女儿)和亨德雷的儿子(也就是凯瑟琳的侄子)两人的眼睛完全和凯瑟琳生前的眼睛一模一样时,当他发现哈里顿(亨德雷之子)仿佛就是他的青春的化身时,他再也不想抬起手来打他们了。

  当她嫁给了哈里顿时,她的全名又将恢复到母亲未出嫁的闺名——凯瑟琳·恩肖,暗示了这恩怨是不会间断的,他们之间的爱又再一次的获得了重生。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瑟琳在中间,一边是林顿,一边是希斯克利夫。


故乡读后感400字(10)份(扩展7)

——《鲁班学艺》读后感400字优选【10】份

  今天,我看了《鲁班学艺》,我觉得故事中的鲁班是我学*的榜样!

  鲁班是我国古代著名的能工巧匠。十岁时,他就去终南山拜师学艺。鲁班翻山越岭,跑了整整九十九天,才到了终南山顶,见到了祖师爷。他按照祖师爷的吩咐,把门前的那棵大树砍倒,磨了整整十二天十二夜,才把它磨成了一根光溜溜的柱子。之后,他又在这根柱子上凿了600个方眼儿,600个园眼儿,600个扁眼儿,600个三角眼儿,一共2400个。祖师爷看他这么勤奋,便收他为徒,把自己所有的本领都交给了他。

  我真佩服鲁班,看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鲁班是怎么变成我国著名的能工巧匠的了。师傅交给他这么多活儿,他竟没有怨言,而是踏实、勤奋地去完成。我应该向他学*,做什么事情都勤奋而又认真,这样,我才能尽早取得成绩,才能被大家认可!

  读完《鲁班学艺》这篇带有传奇色彩的民间故事,我深深地被鲁班那种刻苦学*、吃苦耐劳的一精神所感动。这篇课文通过记叙鲁班学艺,辞别父母,千里迢迢,历尽辛苦,在终南山拜师学艺的经过,教育人们只要勤奋好学,不怕困难,吃苦耐劳,才能学到真正的本领。

  我读了这篇课文,觉得鲁班有两点值得我们学*。一是鲁班学艺的`时候非常刻苦。当师傅收他做徒弟后,他一学起就全神贯注,废寝忘食。我是一名小学毕业生,即将通过考试后升入初中,只有现在努力学*,将来才能为祖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学*上,我们就是要学*鲁班这种一精神。学,就一心一意地学,不能三心二意;也不能以为自己有点小聪明,就不勤奋学*。学*,只有老老实实,只有不畏劳苦,才能攀登上科学的高一峰。二是学*鲁班那种不怕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一精神。记得小时候,我老想着自己长大后要当一名航海家,于是参加了“航海模型小组”,开始学做小船。起初,我兴致勃勃,以为造一艘小船模型没什么了不起的,可是一旦做起来就跟我原来想的不一样。一艘小船造了一个多月,辅导老师还说我的“产品”不合格。当时我就泄一了气,再也不想学了。唉,现在想起鲁班那股学*的韧劲,我心里不知道有多么的惭愧!

  如果在学*上碰到困难,就应该迎着困难上!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强。所以在以后的学*中我再也不怕困难,一碰到难题就想办法去解决、去攻克。

  鲁班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木工发明家,他发明了木工工具包括有曲尺,墨斗,云梯,钩强,石磨等等。鲁班从小就喜欢跟他爸爸学*,他爸爸做什么,他都跟着他爸爸做,而且做得很好,街坊邻居都夸他天赋异禀,将来肯定可以成就大业。

  于是,父亲也早早下决心,让14岁的鲁班上山拜师学艺。父亲叫鲁班到跟前,对鲁班说,你长大了,应该要出去学好手艺,为人民做好事。父亲给了鲁班一匹马,一些财物,就叫他上山了。鲁班排除万难来到了师父家,看到师父还在睡觉,不敢打扰师父睡觉,一直等到黄昏,师傅才睡醒。师傅看到鲁班后,问他干嘛呢?鲁班说,他想要拜他为师,师傅问他为什么要拜师?他说,他会将他学到的东西全都用来帮助老百姓,师傅看到鲁班这么懂事,决定好好教导他。

  第二天,师傅先叫他把斧头和锄头磨快,鲁班忙活了一个月,终于把它们磨好了。师傅又给鲁班一个新任务,把门口的大树砍下来,鲁班足足砍了七七四十九天,终于把树砍倒了。后来,师傅又陆陆续续的安排了好多任务,鲁班都能完全得很好,鲁班在师傅那里学*了几年,终于学成下山了,鲁班没有忘记跟师傅说的话,下山以后,帮助老百姓做了好多事情,比如建桥等等。

  鲁班坚韧不拔的精神打动了我。以后,我也要学*他那种做事坚持到底,也要有始有终,全力以赴把事情做好的精神。

  读完《鲁班学艺》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鲁班那刻苦学*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所感动。这篇文章通过记叙鲁班辞别父母,千里迢迢,历尽辛苦,到终南山拜师学艺的经过,来教育人们只有勤奋好学、吃苦耐劳、不怕困难,才能学到真正的本领。

  我觉得鲁班有两点值得我学*:一是鲁班学艺的时候,非常刻苦。当师傅收他做徒弟以后,他全神贯注、废寝忘食地去学。我是小学毕业生,即将升入初中,只有现在搞好学*,将来才能在祖国的建设事业中贡献力量。在学*中,我就是要学*鲁班的这种精神。学*,只能是一心一意地学,不能三心二意,也不能以为自己有点小聪明,就不勤奋学*了。

  二是要学*鲁班那种不怕困难,决不半途而废的精神。以后,我在学*上如果再碰到困难,一定要迎着困难上!“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鲁班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木工发明家,他发明了木工工具包括有曲尺,墨斗,云梯,钩强,石磨等等。鲁班从小就喜欢跟他爸爸学*,他爸爸做什么,他都跟着他爸爸做,而且做得很好,街坊邻居都夸他天赋异禀,将来肯定可以成就大业。

  于是,父亲也早早下决心,让14岁的鲁班上山拜师学艺。父亲叫鲁班到跟前,对鲁班说,你长大了,应该要出去学好手艺,为人民做好事。父亲给了鲁班一匹马,一些财物,就叫他上山了。鲁班排除万难来到了师父家,看到师父还在睡觉,不敢打扰师父睡觉,一直等到黄昏,师傅才睡醒。师傅看到鲁班后,问他干嘛呢?鲁班说,他想要拜他为师,师傅问他为什么要拜师?他说,他会将他学到的.东西全都用来帮助老百姓,师傅看到鲁班这么懂事,决定好好教导他。

  第二天,师傅先叫他把斧头和锄头磨快,鲁班忙活了一个月,终于把它们磨好了。师傅又给鲁班一个新任务,把门口的大树砍下来,鲁班足足砍了七七四十九天,终于把树砍倒了。后来,师傅又陆陆续续的安排了好多任务,鲁班都能完全得很好,鲁班在师傅那里学*了几年,终于学成下山了,鲁班没有忘记跟师傅说的话,下山以后,帮助老百姓做了好多事情,比如建桥等等。

  鲁班坚韧不拔的精神打动了我。以后,我也要学*他那种做事坚持到底,也要有始有终,全力以赴把事情做好的精神。

  今天,我读了,《鲁班学艺》这篇文章,读完这篇文章我被深深的感动。

  这篇文章组要讲的是:有一个行鲁的木匠,一心想让他的三个儿子继承自己的事业。一天,老木匠准备了三匹快马让大儿子和二儿子去南山学艺。因为三儿子小暂时留在他身边。三年后,大儿子和二儿子两手空空回来了,路木匠一气之下把他们赶出了家门。鲁木匠只有让鲁班去拜师。鲁班几年后,学会了所有手艺,被人们称为“木匠祖师”的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同样的机会,大儿子二儿子毫不珍惜,混了三年,一无所成,结果被父亲赶出了家门。三儿子鲁班却努力刻苦,勤奋好学,终有大成 ,被人们称为“木匠祖师”。这一失一得一败一成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告诉我们:只有勤奋刻苦努力钻研才有所成就。

  今后我一定学*鲁班那种勤奋好学努力钻研的精神。

  “书籍是人类的阶梯”,在暑假里我阅读了许多好书,唯独这本,我印象深刻,这本书如一股清泉,洗涤了我的心灵,净化了我的思想。

  中国著名的工匠——鲁班,他的家里世代以做木工维持生计,在他没成年的时候就离开了父母,外出拜师学艺。一天,鲁班经过一间茅草屋时,看见了在椅子上午睡的老者,而地上的工具很乱,鲁班轻手轻脚地走进屋里,把工具摆的整整齐齐。

  过了一会儿,老人醒了,鲁班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叫了一声“师傅”,老人问:“你是谁呀?干嘛叫我师傅?”鲁班说:“晚辈名叫鲁班前来拜师学艺。”老人说:“你是想学三个月呢?还是想学三年呢?”鲁班爽快地说:“我愿意学三年,三个月只能学到皮毛,学三年才能学到真的技艺。”后来老人派鲁班去打磨这些工具,鲁班整整花了七天七夜才把工具修理打磨好。

  老人又派鲁班去把那棵树砍倒,然后再打整磨光滑,鲁班花了七天七夜才把树砍倒,又花了七天七夜才把树枝砍掉,把树皮削了,又花了七天七夜才修整成光滑的圆木。

  老人看见了鲁班的`决心,便收鲁班为徒,在师傅的指教下,鲁班学得很快。没过几年,他就成了一名杰出的工匠。

  读了《鲁班学艺》,我明白了要想成为一名强者,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就要有不服输的精神,要比别人多付出、多努力才能获得成功!

  我从我的一本民间故事中,看到了《鲁班学艺》这个故事,读完这个故事,我被鲁班那种刻苦学*,吃苦耐劳的精神所感动。这个故事写的是:鲁班为了学艺,告别父母,千里迢迢,历尽辛苦,在终南山拜师学艺的过程。

  通过这篇故事告诉人们只要勤奋好学,不怕困难,吃苦耐劳,才能学到真正的本领。

  这篇课文里的鲁班,有两个特点者的我们学*。

  一是鲁班学艺时,非常刻苦。当师傅收他做徒弟后,他一学起来,就全神贯注,废寝忘食。学*上也是一样,只有好好学*,将来才能为祖国效力。学*,要一心一意地学,不能三心二意;也不能耍小聪明。只有老老实实,不畏劳苦,才能成为祖国的贡献者。

  二是鲁班那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精神。我在学*上也有失败的时候。有时考试时没有考到理想的成绩,当时我便泄气了,没有心情去学了。后来我想起鲁班,我又振作起来了。我又开始努力学*,认真听课。

  通过这件事情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在学*或生活上*碰到困难,就应该去面对困难!而不是去逃避困难。只有坚强地去面对困难才会成功。以后我在学*或生活中再也不怕困难,一碰到难题或困难,就想办法去解决它!

  希望大家学*鲁班,做个勤奋好学,不怕困难,吃苦耐劳的恩!

  爸爸带回来一本书,其中有一篇《鲁班学艺》的文章,我一口气读了五遍。

  我被鲁班那种历尽千难万险登上终南山拜师学艺的刻苦精神深深地感动了。读了《鲁班学艺》这篇文章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第一点:“学三个月的手艺扎在眼里,学三年的手艺扎在心里。”记得我五岁的时候就迷上了写字,可是写字要*心静气,精神专一,但是我却特别贪玩,刚写了几天就厌倦了;接下来,我又开始喜欢上舞蹈,可是练*跳舞太累了,没坚持多久我也放弃了,结果什么也没学会。后来在妈妈的教育引导下,我静下心来,天天坚持练*写字,终于写出了一手漂亮的字。从《鲁班学艺》这篇文章中我体会的第二点是:“大徒弟用斧子挣一座金山,二徒弟用斧子在人们心里刻下了一个名字,鲁班却愿意学二徒弟。”这句话说得真好。以前,我常常在想,等我长大了,就去挣钱,然后造一座像童话里的皇宫一样宏伟壮观的房子,和家人一起过上最幸福、最甜蜜的生活,那该有多好哇!现在,读了《鲁班学艺》这篇文章后,我感到很惭愧。我应该向鲁班学*,长大了,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用自己的双手,用自己的智慧为人民创造幸福,为祖国添砖加瓦……

  读了《鲁班学艺》一文,我深深懂得:作为一名小学生,不论做什么事,都要勤奋刻苦,心中时刻想到的不应该是个人的利益,而应该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读完《鲁班学艺》这篇带有传奇色彩的民间故事,我深深地被鲁班那种刻苦学*,吃苦耐劳的精神所感动。

  这篇文章通过记叙鲁班为了学艺辞别父母,千里迢迢,历经辛苦,在终南山拜师求学的经过,教育人们只有勤奋好学,不怕困难,吃苦耐劳,才能学到真正的本领。

  我读了这篇文章,觉得鲁班有一点特别值得我学*。就是要学*鲁班不怕困难、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精神。记得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老想着将来做一名航海家,于是参加了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航海模型小组,开始学造小船,起初,我兴致勃勃,以为造艘小船有什么了不起?可是一经做起来就跟我原来想的不一样。我把一艘小船削了一个月,辅导老师还说我的“产品”不合格,当时我像泄了气的皮球,再也不学了。唉!比起鲁班那股韧劲来,我心里感到多么惭愧啊!

  以后在学*中我再也不害怕困难,碰到困难就去解决它,攻克它!

  读完《鲁班学艺》这篇课文,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这道理犹如点点春雨,滋润着我幼小的心灵,伴随我健康成长!


故乡读后感400字(10)份(扩展8)

——三体读后感400字(10)份

  我本身对这本书是没有感觉的,最开始从字面上理解,认为《三体》这本书是一本讲解三位一体游戏类似的小说,一个多重人格,或者三个人在不同的时间或地点有着某种关联性。

  之所以最后还是阅读此书,实在是因为最*几年比较火,很多的读书论坛和读书软件,都在推荐。好奇心下想知道这本书到底有何神奇之处。

  但这本书实在是太长,抛出的概念太多。但是通俗有内涵。通俗是因为其在描述中都很详细,内涵是其中故事时间的衔接性很好。让每个个故事有回忆及思考的空间。

  总体上就是描述宇宙中的并非如地球人认为的那么的安全。只有渺小才会对宏伟充满了憧憬与期待。现实却是如达尔文的《进化论》中写的一样‘弱肉强食’。

  外太空生命三体在利用地球人中部分对地球社会有负面情绪的人的想法进行了解地球,最后消灭地球。而在后面的故事中,三体对地球的破坏其实只是小儿科,对于更高级的外太空生命,根本不需要对已知太空低级生命星球进行沟通。定位后直接消灭,才是的成本更低,更有效的处理结果。

  所以在很多的竞争中,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有时很多事情是需要考虑经济账的。只有弱者才会进行多次比较观察。并在抉择中犹豫不决。

  未知才是最大的恐惧。

  最*,我读了《三体》这本书。

  本书主要讲了三体星系的人,试图在“降临派”的帮助下,试图占领地球。他们为达成此目的,通过在不同维度对一个质子进行编辑,得到了十分强大的“智子”。虽然极度科幻但仔细一想也很符合逻辑。最终,人们彻底铲除了降临派,并得到了许多重要地资料。

  这本书富有强烈的科幻色彩,让我从中无法自拔。那三体世界用来催眠上帝的巨型钟摆,那一个个可以脱水的三体人,那三个在宇宙中无规律运动的恒星,逐一浮现在了我的面前。但是在这科幻中又不失逻辑,让人感到真实。作者在对三体人进行描述时,与大多把外星人写的十分善良,帮助人类。而真正的外星人更可能像《三体》中的一样,对比自己底下的物种毫不留情。然而,对地球人残忍的三体人也是可爱的,它们为了自己的生存,努力探索,并没有消极得等待死亡。这不也值得我们学*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得想到,在太空中真的有外星人吗?在茫茫的宇宙亿亿颗恒星闪闪发光,而围绕这些恒星的行星更是不计其数,谁又能肯定在它们中没有一个诞生文明?

  当然,以上的一切都是未知的,也许得到答案的唯一方法就是等待了。

  最*,刘慈欣的一部划时代科幻小说《三体》深深的吸引了我。从小就喜欢打破常规、天马行空的飞扬思绪的我,对科幻小说有着*乎痴迷的渴求,从海底两万里,到哈利波特,再到烧脑神作星际迷航,我始终是科幻小说、电影领域的“追星族”。

  这部《三体》让我重新认识了时间、生命与文明之间的关系。生命意味着什么?对每个个体而言,无不希望其越久越好。那么时间又意味着什么?它无时无刻不推动着我们朝着死亡迈进。看起来,时间与生命是对立的。但是,正因为时间赋予了生命以界限而使得生命个体能展现出异样的风采,这就是我们熟知的大千世界。

  同样的,对于文明与时间,正如生命与时间的关系一样,我们完全可以把一个文明当做一个生命的个体来对待。小说中的三体文明和人类文明的激烈碰撞,时刻都在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给时间以生命,而非给生命以时间。前者能创造辉煌灿烂的文明,而后者只能接受被淘汰的宿命。保尔柯察金说过,“一个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我认为,这是对生命意义最深刻的阐释。

  很棒的书,无愧期望,一部更比一部好看。第三部最出乎意料,虽然篇幅最长,但我本身看的`速度也比较慢。印象最深刻的两个人是同为执剑者的罗辑和程心,这是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罗辑表面是玩世不恭,一心只图享乐的人,从未有过要干一番大事业,拯救人类的宏伟理想。虽然他正式履行面壁者的责任是被迫的,却也尽职尽责,不惜自己,面临一人独处、被人类误解唾骂、甚或被人类利用完就问罪也无所谓,意志坚定,无愧于三体人对他的敬畏。程心则是空有一腔宏图伟业,自我设定为慈善有爱心、实际既没有用自己的权利拯救多少人、又没有干出任何有益于人类生存的事情,生死关头总能掐了人类的希望,遇事就痛苦冬眠,还比任何人都活得长。到末了无耻而无奈地自己逃生去了,别提她是人类文明延续的希望了。说到这里,大刘对程心这个人设真是满满的恶意,我很不厚道地想,难道他身边有这么一个活生生的白莲花?

  也有人说,程心代表了我们大部分普通人,一是因为她是普通人选出来的,二是她的所作所为也是普通人的正常反应。我不这么认为,普通人很多还是会掂掂自己的斤两吧?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她不仅占了维德的位置,还次次紧要关头拖后腿。我很奇怪,难道未来没有刺客?愚蠢无知又无情的人类面对她的时候,倒是宽容到极点了,这点有些不合大刘对普通大众的人设啊,总之,推荐推荐。

  距离我第一次拿起《三体·死神永生》已经七八年之久,那是我的高中生活里一个*静的下午,我和好哥们在新华书店瞎逛时,他从奇幻玄幻书架拿起了《死神永生》并向我大力推荐。我从第三部开始读,又读了第一部和第二部,在后来的生活里得空时又反复读了好几遍。

  虽然我读过一些书,但是高中时印象最深的只有《*凡的世界》和《三体》,这两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书,一本讲这片土地,另一本讲这片星空。

  我已经记不清第一次读完全本时的那种感受,但后来每次仰望星空时,我都会想起“宇宙很大,生活更大,我们一定还能相见的”。我十分欣赏云天明,那是低到尘埃里、被人随意安排命运的人,在经历过生理死亡和精神死亡后还能拥有着热情去爱与生活。我向往着成为章北海和维德,能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为生命中认定的既定目标“不择手段地前进”。

  每当遇到看起来过不去的困难时,我都会想:人类不过是宇宙中的沧海一粟,这一点小事情在宇宙的尺度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但这绝不是虚无主义,相反地,《*凡的世界》里的这句话一直提醒着我:“即使是最*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

  这就是我的“脚踏实地,仰望星空”吧。

  你有幻想过外星人入侵吗?你有曾幻想过宇宙中还有别的文明存在吗?当我们处于兴奋状态时,思维的大门会不经意间打开。

  《三体》一文主要讲了三体人锁死地球的基础科技**侵地球的故事,内容丰富有趣,又严谨,令人深思。

  《三体》是一部科幻小说,与其他间类作品不同的是,它简洁有力。用柔情优美的文字去表达严谨的科学。不论是三体问题还是人生的一次次厌倦。《三体》里的每一章节都值得思考。

  吃饭,睡前,还是洗漱。里面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足以让我心神不定一整天。

  里面的三体问题尤其出类拔萃。我开始思考这一问题,当我得出答案是,我似乎悟出了什么。这无规律,无征兆的三颗太阳。可以被看做成生活中的坎坷,三体人也可以扮演我们的意志。在无数次的爆炸中,我们的精神开始进化,最终拥有了生物的特异功能。我不由得钦佩作者的潜能,也从中读出了作者与生活竞争到底的非凡耐力。

  或许,多情的文学也能随意变化成物理。在头脑风暴中,一切,皆有可能。

  最*,有些许抑郁,三月过后,多巴胺不在分泌,那些曾经让我快乐的东西如今都让我味同嚼蜡,没有什么能提起兴趣,看完的三体也久久未提笔写书评,这有何意义呢,这辈子活着又到底有什么意义。想来想去,得出来的结论居然是毫无意义。

  我们只是一群搭乘着有机物组成的宇宙飞船浮游于太空的会讲话的猴子,总有一天我们会逝去,地球会消失,或者像刘慈欣《三体》所属寥寥太阳系,也会消失与一张小小的二维箔。

  于是,我在知乎上寻找答案,看到了一些让我感动的答案:

  人生的意义从来不是用理智人思考出来的,而是用心感受和体验出来的。比如你喜欢那个姑娘,你和她恋爱了,你们谈恋爱的那种感觉就是意义。你创业了,你创业的那种激情澎湃的感觉就是意义。你去为人类作贡献,你给人类创造了更好的医疗产品或者教育产品,那个为他人奉献的感觉就是意义。你去旅游了,你感受到大自然周围的美景让你感觉流连忘返,这个就是意义。

  无论是恋爱带给你的欢喜,创造带给你的成就感,美食带给你的享受,美景带给你的震撼,家人带给你的温暖,最终给你带来的就是快乐感幸福感,我们内心需要的就是这种快乐感,快乐既是起点,也是终点。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同样,有爱做的事情就去做,有爱的人就去爱,有想追求的东西就去追,有想提升的地方就去修。快乐就是人生终极意义。

  最初读《三体》第一部时,感觉只是一本不错的科幻小说,并未引起太多的关注。没想到上个月,在一个很巧合的情境下,有朋友强烈推荐大刘推出的第二部黑暗森林和第三部死神永生,才知道它一共是三部。

  一口气读完这两部,感受无比震撼!它不仅仅是一部小说,它融入了无数思考和尖端的技术设想,是大刘用自己的智慧创造出的一个世界!黑暗森林的内容扣人心弦,不过还是包含有很多阅读性的情节。至于死神永生,活脱脱是大刘对于宇宙、生命的思索和其缜密理论的记录文献了!

  读完最后一句,自己似乎思绪万千,又似乎陷入完全空白的思维。大刘所提的两条理论实在是极致了!生存第一,物质守恒,的确无可辩驳!而宇宙,在无限的时空中应该是重生,毁灭,再重生的循环啊~!

  突然产生许多遏制不住的想法,索性下楼散步,在快速的走动中放任思绪奔腾。仰望天空,重回到童年的感觉,脑海中蹦出十万个为什么。生命生活,既崇高又渺小,既复杂又简单。也许思考令上帝发笑,但是思考才令人类进步。

  感谢大刘,令人有开了天眼的感觉,智慧!

  备注:三部曲读完,再看看霍金的《时间简史》,彻底淡定了,珍爱身边的人,让自己的每一天都有好心情!

  《死神永生》是刘慈欣的长篇科幻小说《三体》系列之一,这本书讲述了在地球文明与三体文明的战争中,人类第一次看到了宇宙的黑暗,地球文明就像一个恐惧的孩子,熄灭了寻友的篝火,在暗夜中发抖。

  为何地球文明最终灭亡?那是因为地球人的自以为是。自以为历经沧桑,其实才刚刚蹒跚学步;自以为悟出了生存竞争的秘密,其实还没有竞争的资格。

  这些自以为是的太阳系中的人们,已无法直面宇宙的重置了。最后直面宇宙重置的,只有一双眼睛,死神的眼睛。地球文明就是这样在自以为是中灭亡的。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人,永远不要自以为是。

  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有许多自以为是的人。他们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认为自己不再需要别人的建议和帮助。这样的人,在我们的生活中,他的人缘永远是最差的。因为这种人特别瞧不起别人,总认为自己才是最棒的。

  我们不要像《死神永生》中的地球文明那样自以为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待自己,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长处,虚心接受别人给你的建议与帮助。这样你的人缘就会越来越好,你的修养就会越来越高。

  《死神永生》告诉我们,做人不能自以为是,这样才会跟别人相处更融洽,自己的天地才会越来越宽广。

  看过《三体》的朋友都知道小说中有一群反人类的三体粉丝们成立了地球三体组织(ETO),并将总部设置在一艘名为“审判日”号的大船上。但是后来这艘船在“古筝行动”中被联合国部队摧毁,头领伊文斯与船同没。

  许多读者看过这个桥段之后,产生一些想法,“古筝行动”发起之时,智子已经到达地球,但是为什么三体人没有让智子通知伊文斯呢?眼睁睁的看着这么庞大且忠实的一个粉丝团被摧毁而毫无恻隐之心?

  那么就让小新在这为您传到授业解惑一下……

  纵观《三体》全文,三体世界对人类世界唯一有所忌惮的事是什么呢?答案是黑暗森林法则的相关知识。小说中明确写出的最后悟出黑森林法则的人就是逻辑,那么逻辑真的是地球上第一个知道黑森林法则的人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罗辑悟出的黑暗森林法则,是受到了叶文洁的启发,最基本的公理部分和最关键的两个概念“技术爆炸”和“猜疑链”都是叶文洁告诉罗辑的。能迅速的说出整个黑暗森林法则的理论基础,说明叶文洁是把整件事想清楚了的。


故乡读后感400字(10)份(扩展9)

——《故乡》读后感1000字范本五份

  最*,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每一本好书,都是一朵美丽的花。早晨睁开眼,最幸福的就是遇见一本好书;而每个晚上,就是守着这本书,静静地读。就如此刻,我遇见熊培云《追故乡的人》,忍不住轻轻拾起。——题记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似是一个人在怀念故乡,但是一打开,却不是那样了——现在的故乡,还是原来的一样吗?一个城里人,还能回归乡村的那种寂静吗?石板青苔,小磨驴拉,簸箕筛米,莫不有一种淡淡的乡情。有趣的是那盏灯,电灯,引起作者的深思。夜晚还会有萤火虫,那一盏盏灯中包含的却不是童心,而是父母对儿女上大学的希望……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如今的一切,已经不是原来了——人们追着功名,追着明星,追着手机,却没有一个人在追故乡。人是自然的。但是,本原的世界到底离我们有多远?敢问你,晚上追的是什么?追星?追剧?追灯?有人追故乡吗?敢问你,晚上听到什么了吗?听歌?听音乐?有人愿意去听花开花落吗?敢问你,晚上看到什么了吗?看电影?看电视?有人看好书了吗?

  人性是贪婪的,唯有不让故乡成殇,才能保持人性吧!现在的世界,难道还有“五月螽斯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的场景吗?这本书仿佛是干土中落入的一线泉水,把心中所有的思念全部激活。我不禁叹息起来:人必得要在城市争得一*之地,才肯回归乡野吗?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但是又是最需要学*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完了《故乡》,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乡》一文。我翻到《故乡》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也许是由于读者和评论家精彩评价的缘故,当我第一眼见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时,就已经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轻轻地翻开书页,展开了阅读之旅……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少年比利一直渴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猎犬。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辛苦的劳动,比利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非常可爱的棕色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且在爷爷和爸爸的帮助下,两只猎犬被训练成狩猎高手。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里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看完全书,感触特别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使我感动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逍遥日子,老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顾他人感受;做事马虎拖拉,学*缺乏拼搏精神,没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败都归结于别人,而从来不会去检讨自己。

  记得父亲经常对我唠叨:“毅力”和“坚持”、“为人”和“做事”,然而我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当我读懂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时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愚蠢和无知。每当我想起每日父亲为我准备丰盛早餐的时候;帮助我分析题型的时候;帮我批改试卷到深夜的时候,我就无地自容,羞愧难当。《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让我反省、让我温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让我热泪盈眶而无从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离开了陪伴他成长为优秀猎人的狩猎场,他没有忘记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被落叶掩埋的记忆。

  是的,和比利一样,我也不会忘记我童年的生活,不会忘记曾经读过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更不会忘记作为一个优秀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大爱与坚持、忠诚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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