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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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乡读后感1000字 1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1000字 2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鲁迅二十年没有回去了,脑子里都是童年美好的记忆:到处郁郁葱葱,还有月亮底下,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闰土。而实际随船缓缓进入眼帘的是:仓黄的天底下,远*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让人心悲凉起来。人长大并且成熟,这是件很残酷的事情,幼时美好的记忆会渐渐的随时间褪去,每次回家,这样的记忆都会减少一分。

  “豆腐西施”杨二嫂进来了,为了几件破木家具,尖酸滑稽,其实不管是旧体制还是当下,杨二嫂都无处不在。小时候留下无数美好记忆的人或事,长大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也并非都那样的纯粹,这和小时的印象截然不同。

  闰土,是旧时代一个让人心酸的影子,鲁迅准备和这位儿时的伙伴聊上三天三夜的话题,却终难以开口,除了唏嘘和无奈,留下的只能是痛心的遗忘。小时一起疯玩的伙伴,见面时却客套含蓄,甚至回避。最多简短的几句寒暄后,便各自而去。村里每年都有几位熟识的老人离去,很多稚嫩的面孔出现在小时自己曾经玩耍过的地方。亲人们脸上的皱纹也随时日不断的增加——老家的样子确实让人越来越感到陌生了,不止一次的感慨。父母若也搬走后,这个地方更是找不到多少依恋的东西了,这是我的家么?我也纳闷,还是像鲁迅说的,它也许本就该是如此吧。

  后来在草灰里找出十几个碗碟来,议定之后断定那必是闰土埋下的,想运灰的时候顺便一起运走。曾经的闰土已不存在了。人的变化,不怕容颜的衰老,更可怕的是人性的变化,人性的变化会将一切过去都撕裂的彻彻底底。只要那份善良还在,时间老了,但人心不会老。也许我们不该苛责闰土,他只是旧社会一个本分的庄稼人,但我们该向谁去追问呢?时间?环境?人的本性?还是仅仅是一份自恋的怀旧情结?

  无数的东西从我们的指缝里随时间一起溜走,都变成了回忆,我们只能宽慰自己“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可我们毕竟是普通的人,逃脱不了情感和记忆的折磨,我们需要心灵的安慰。

  故乡已经远去,可新的家还等着我们去建设,把它布置得温馨而又美丽,拥着心爱的人儿,弹着熟悉的旋律,让鲜花,阳光,新鲜的空气,还有幸福的爱人一起歌唱,一起畅想希望。

  故乡读后感1000字 3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创作的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反映了辛亥革命后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与剥削之下农村破产、农民生活痛苦的现实;揭示了封建传统观念对劳苦大众精神上的束缚,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强烈感受到旧中国的民不聊生,与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领导下的新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提出“改善民生”这一理念,让中国人民在现实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建设小康社会带来的福祉。我不由得想起太*镇我姥爷家这几年的巨大变化来。

  一崭新水泥路

  从前我坐车回姥爷家的时候,村里只有泥泞不堪的土路,用“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而且也有许许多多的大坑,我坐在车上,就如同在蹦蹦床上一样,上蹦下跳的。自从开启“一事一议”和“*整土地”的项目,村里修建了几条机耕路,宽敞的机耕路笔直地从田间穿过直达村里,乡村就像换了一个新容颜:路变成了水泥路,再也没有灰尘和泥巴,坐在车上,也没有一丝的不*稳,公路两旁也添加了许多的杨树和松树,成群的小鸟在树上表演大合唱,小溪那欢快又轻柔的叮咚声来为小鸟们伴奏,各种各样高大的楼房也在静静地凝听。我兴奋地跟姥爷说:“修好了新公路,真是太方便了,以后我经常回来看您!”姥爷乐呵呵地说:“乖孙女啊,修好了新公路,不仅方便大家出行,更大的好处是种出来的'甘蔗、蜜桔和葡萄等农作物可以更快捷地运往外地。你不知道以前有多麻烦,隔壁家的张爷爷以前种了很多的甘蔗,因为路太烂,大卡车都进不来,要用牛车拉几十次到公路边才能装车运走,讲多辛苦就有多辛苦!现在老板直接开车到田间地头把农作物拉走呢!”是啊,正是这一条条四通八达的大路,让农村发展的势头更猛了,村民们的生活也随着进入了快车道。

  二、广场舞

  火遍大江南北的广场舞,如今也跳进了我们的小农村。每当夜幕降临,村里的文化活动中心——操场上就传来动感的音乐,各家的大妈们都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一块,随着音乐像愉快的蝴蝶一样翩翩起舞,谁又想到,就在几年前她们可都是麻将牌桌上的主力军呢!操场四周,老人们在下棋、聊天,孩子们在嬉闹、游戏,好一幅和谐新农村的动人画卷啊!

  当然,农村的变化远远不止这些,随着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富强,惠民政策越来越多,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啊!我相信姥爷家的生活一定会蒸蒸日上,繁荣昌盛!

  故乡读后感1000字 4

  《故乡的榕树》是一篇抒情散文,描写了农村风光,充满浓郁的诗情画意,里面充斥着浓浓的感情。

  这篇课文写久居异乡的“我”带着小儿子在客地大榕树下散步、嬉戏时,由眼前景物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故乡榕树下的一桩桩充满生活情趣和乡土气息的儿时往事,字里行间渗透着作者对养育庇护自己的故乡的眷恋之情。一文表达漂泊异乡的游子对养育庇护自己的故乡深深眷恋之情,抒发对故乡和祖国的思念和热爱。

  这篇文章胜在“真情”,但只有真情,并不一定会写出好文章。《故乡的榕树》的作者运用了高超的抒情技巧,笔酣墨饱地抒写了思乡的满腔真情。正是这种真情打动了读者,引起共鸣。

  首先是缘物生情。作者住所附*的两棵榕树,引起作者回忆故乡的两棵老榕树,对榕树的描写传神的地描绘反映了作者浓郁的思乡之情。其次是绘景传情。作者进入回忆的第一段,用概举的方法描绘了家乡榕树的四周景色,怀念这些景物,是因为作者对它们充满了喜爱之情。再次是忆事抒情。这篇散文回忆了几件与老榕树有关的童年趣事,通过“忆事”抒发了对亲人的怀念之情 ,使人读了心旌摇荡,浮想联翩。最后是直吐深情。作者在回忆故乡景物和故乡趣事时,有时按捺不住奔涌的激情,采取直接倾吐的方法说出来,情感逼人。这深沉的情感是动人心魄的。文章的最后三段更是直抒胸臆,对故乡的怀念与眷恋之情如火山一样喷发出来。这如泣如诉的语句,仿佛一张大网,把读者完全笼罩其中了。

  读了《故乡的榕树》,我的心像鸟儿一样飞过,飞过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栖息在柳枝上。我仿佛看见那弯曲的树干上爬着伙伴;那春天抽出的嫩叶中露珠在朝阳中闪闪发光。

  我的怀念如同颗颗雨露,掉在柳树的嫩枝上,向下流淌;打在清澈的池塘里,激起回忆的水花,给花草洗去时间的尘土,让鱼儿跃出水面,飞溅起洁白的浪。汩汩的流水带走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事情就像柳树的叶子那么多。

  七八岁的时候,老家的河边是有两棵大柳树。一棵就是现在高大挺拔的“插天塔”,而另一棵是“过水桥”。它的树干奇异的伸向水面,最后又把苍枝伸向蓝天。我们对它分外有感情,炎热时就把身子移到绿伞下,乘着树荫把脚伸向水中,悠然自得,再往前一点,那一个大树瘤是闻名全村的“钓yu台”。把鱼线扔向水中,不一会儿就有鱼儿上钩。夏日的夜晚,我们每人都要讲一个鬼故事,然后都找一个木棍当浆,在小时候的梦中,这只船会飞过高山大海,带我去一个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

  我们时不时会问:“为什么这棵树那么驼?”听别人说,原本这儿是一片沙漠,为了不使人们渴死,泉水从地下涌了出来;让迷路的人们怎么才能回家呢?这棵柳树就毅然违背了使命——让自己挺拔俊秀的身躯朝东长着。村上的人都这样回答,我们也就相信了。

  我卷了个哨笛,起劲的吹着,从那单调而淳朴的哨音中,我听出了浓浓的乡土情。

  故乡,我们永远的思念。

  故乡读后感1000字 5

  《故乡书》顾名思义是写的故乡。全书共三辑24篇,第一辑写家乡、父母乡亲、风土人情;第二辑写古今慈溪乡贤,和与慈溪发生过关联的作家;第三辑写旅途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文笔*实细致,内容饱含浓情。作者在后记里说他在寻找精神的故乡,也是在寻找来路。精神的故乡何尝不就是亲情、故园情。于我而言,《故乡书》带来的阅读体验,一是“居然如此”的感动,二是“的确如此”的共鸣,三是“原来如此”的认识。

  感动大部分源自作者对亲情的描述,特别是《走不出母亲的目光》、《陪床日记》两篇。他写到“我是一棵努力向上生长的树,但再高的树,根也在土地里。”是啊,为人子女,纵使我们远离父母在外拼搏,我们各方面的能力远远超过父母,但父母就是我们的根,我们终究还是要“回家”的。

  共鸣则源自作者对童年、对农村生活的回忆。读《翁村纪事》一篇,我幼年在农村的生活也浮现在眼前。对祠堂,特别是祠堂门口长条石凳的描述,让我迅速想起类似的场景。不同的是,我们那不是石凳,而是架在小溪流上的一座石桥,石桥护栏如同家中的长凳,高矮合适,恰好可以当座椅。石桥上也天天有人坐,是那座山村的一个闲话中心。每天傍晚,是石桥最热闹的时候,总是坐满了人,没有位置了,有些人干脆站在一旁聊天。可以说,这是村人结束一天的农活之后休闲放松的地方。此外,《过年》里热热闹闹的场景,我也很熟悉。虽然我家没有送灶、做忌日的*惯,但“掸尘”是一定有的了。我们也有“界厨”,自然也有对清扫它满腹的“抱怨”。当然,我的方言里,那不叫“界厨”而叫“碗聚”。

  认识,主要是指我对慈溪的认识。作为一个“新慈溪人”,《故乡书》让我对慈溪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种财富,文字人生更是一种“高级”财富。文字记录历史,记录时代变迁,写这类文章的人,应该也必须得到敬佩。《把鸣鹤放进时间里》开篇,他就说鸣鹤是他归宿意义上的故乡。在他这个故乡里,我认识了姚云龙先生,重新认识了五磊寺,以前对我来说,它不过就是“浙东名刹”而已。另外,他写到两次在杜湖里游水的经历,在全书的一派正经文字中,可真是特别俏皮可爱了。

  除了鸣鹤,《故乡书》里数篇写古今慈溪乡贤的文章也十分有意义。在品读美文的同时,也像是有一扇扇门打开了,冯骥才、余秋雨、黄震、袁可嘉、陈之佛、严子陵等等正向我们走来。若是没有这些人,如今的慈溪,恐怕要失色不少吧。如果没有这些人为慈溪注入了文化的厚重,如今的慈溪,会否只是一个充满铜臭味、“钱多、人傻”的经济强县呢?

  故乡是如影随形的。故乡,在自古而今不计其数的诗文篇章里;故乡,在母亲的目光、父亲的胸膛里;故乡,更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我们都要心怀感恩之心,也同时要感谢作者用他的文字分享了这么多好故事、这么多慈溪文化名人的事迹。

  作者的这支妙笔,早已生出绚烂的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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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份(扩展1)

——《故乡》读后感1000字范本五份

  《故乡》读后感1000字 1

  最*,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故乡》读后感1000字 2

  每一本好书,都是一朵美丽的花。早晨睁开眼,最幸福的就是遇见一本好书;而每个晚上,就是守着这本书,静静地读。就如此刻,我遇见熊培云《追故乡的人》,忍不住轻轻拾起。——题记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似是一个人在怀念故乡,但是一打开,却不是那样了——现在的故乡,还是原来的一样吗?一个城里人,还能回归乡村的那种寂静吗?石板青苔,小磨驴拉,簸箕筛米,莫不有一种淡淡的乡情。有趣的是那盏灯,电灯,引起作者的深思。夜晚还会有萤火虫,那一盏盏灯中包含的却不是童心,而是父母对儿女上大学的希望……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如今的一切,已经不是原来了——人们追着功名,追着明星,追着手机,却没有一个人在追故乡。人是自然的。但是,本原的世界到底离我们有多远?敢问你,晚上追的是什么?追星?追剧?追灯?有人追故乡吗?敢问你,晚上听到什么了吗?听歌?听音乐?有人愿意去听花开花落吗?敢问你,晚上看到什么了吗?看电影?看电视?有人看好书了吗?

  人性是贪婪的,唯有不让故乡成殇,才能保持人性吧!现在的世界,难道还有“五月螽斯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的场景吗?这本书仿佛是干土中落入的一线泉水,把心中所有的思念全部激活。我不禁叹息起来:人必得要在城市争得一*之地,才肯回归乡野吗?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故乡》读后感1000字 3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但是又是最需要学*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故乡》读后感1000字 4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完了《故乡》,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乡》一文。我翻到《故乡》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故乡》读后感1000字 5

  也许是由于读者和评论家精彩评价的缘故,当我第一眼见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时,就已经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轻轻地翻开书页,展开了阅读之旅……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少年比利一直渴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猎犬。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辛苦的劳动,比利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非常可爱的棕色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且在爷爷和爸爸的帮助下,两只猎犬被训练成狩猎高手。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里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看完全书,感触特别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使我感动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逍遥日子,老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顾他人感受;做事马虎拖拉,学*缺乏拼搏精神,没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败都归结于别人,而从来不会去检讨自己。

  记得父亲经常对我唠叨:“毅力”和“坚持”、“为人”和“做事”,然而我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当我读懂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时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愚蠢和无知。每当我想起每日父亲为我准备丰盛早餐的时候;帮助我分析题型的时候;帮我批改试卷到深夜的时候,我就无地自容,羞愧难当。《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让我反省、让我温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让我热泪盈眶而无从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离开了陪伴他成长为优秀猎人的狩猎场,他没有忘记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被落叶掩埋的记忆。

  是的,和比利一样,我也不会忘记我童年的生活,不会忘记曾经读过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更不会忘记作为一个优秀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大爱与坚持、忠诚与责任。


故乡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份(扩展2)

——《边城》1000字读后感范文五份

  《边城》1000字读后感 1

  沈从文是本世纪最为优秀的文学家之一,也是著名的物质文化史专家。对于许多人来说他还是个谜:学历高小,行伍出身,有着传奇般的人生经历。时间证明,他许多作品今天依然显出极强的生命力。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由于从未有过母爱和做为女性的涉世,心理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爷爷在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唯一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翠翠在杨马兵等人述说中,明白了一切,她痛哭了一个晚上,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一起去不返……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边城》1000字读后感 2

  昨晚看完了《边城》,说不出的感觉,心里好像有点堵。庆幸自我生活在今日——一个能够不必再压抑情感、不再那么缓慢的时代。当然,也被文中秀美、恬静的自然风光和纯朴的民风所深深吸引,仿若自我也成为边城的一员,呼吸着那里纯净的空气。其实,了解一个社会的生存状况,从男女之间的婚恋关系中最可明晰,虽呈现的是男女间的关系,可暴露的却是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道德的状况。男女间那源于自然的神秘吸引,中间隔着整整一部人类的艰辛历史。

  美丽的边城,由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其实还是一个人性受束缚程度较低的环境,可是,我们依然从生活在那里的人们身上感受到深刻的历史痕迹——那已经深植于中国人血脉中的痕迹。

  翠翠,一个青涩、情窦初开的女孩儿,她的羞涩是自然的、不做作的,但却是中国几千年道德、文化在每一个女人血液中的沉淀——是的,是经济文化的产物,而非原初性的;是属于东方的,而非人性的;是人类社会的产物,而非动物的本能。——是的,那深刻在女性血脉中的应对男性的自卑,那压抑真实感情、等待幸福降临的被动,都是人类几千年历史所赋予女性的性别特质。

  那位深爱着孙女、渴望孙女能够得到幸福的善良、可爱的老船夫,亦无法跨越历史和时代所赋予他的局限性。为了孙女的亲事,他内心所呈现出的渴望、焦虑、自尊、自卑、掩饰、吞吞吐吐、欲说还休、矛盾、挣扎——是那样令人痛心和无奈。是的,他岂是在与自我的内心斗争?他是在与整整一部人类历史较量,他怎能超越时代给孙女一份自我把握的了的幸福?——最终,老船夫带着一生巨大的遗憾走了,他无法把握女儿的幸福,亦无法把握孙女的幸福。而翠翠,除了等待幸福,还能有第二条能够通向幸福的路吗?其实,这岂是发生在一个边城的故事?这难道不是中国几千年来天天在发生的故事?那坐在溪边高岩上默想的又岂是翠翠?那难道不是千百年来无数渴望幸福的女人?

  是的,谁能把握自我的幸福?谁又能跨越历史享有不受时代束缚的幸福?——男人与女人的真正相遇,中间真的是隔着千山万水、隔着一部厚重而艰难的人类成长史。可那样的一天真的值得期待、值得向往,因为,那是人性真正**的日子,那是人类走出历史阴影的日子,那是人类不仅仅在物质上也是在精神上真正丰盈的日子——尽管路还很长,但值得人类不竭地追求和向往。

  忽然就被那些大胆直白的、洋溢着青春喜悦的男孩、女孩,男人、女人间那一点不古典、一点不含蓄的“我爱你”深深打动!竟至要流泪了——因为想到了翠翠。

  《边城》1000字读后感 3

  初识先生是高中节选的边城,翠翠的故事让我着迷,于是到了图书馆借来看,现在印象还很清晰,是本薄薄的集子边成集,有边城。还有市集几篇,书是岳麓书社出的,封面以褪了色,纸也变的发黄,放在手掌里有种很特别的感觉。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边城,即便是现在我还记得当时的心情,一种很莫明的悲伤。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边城里的文字是鲜活的,处处是湿润透明的湘楚景色,处处是淳朴赤诚的风味人情,可每每读起便会不由自主的忧伤,像是触及到什么,是童年某个太阳温暖的下午,还是现在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就是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隐忍着什么。翠翠就是这座成的化身,从恋上那个可以让她连做梦都能被他的歌带

  的很远的人开始,她就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翠翠依旧无法摆脱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先生将这么一个善良的童话描画的这么悲伤,先生出生在19世纪初,在当时,中国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刚在西方列强虎视眈眈下结束了长达1000多年的封建奴役统治,又正处于军阀混战的最黑暗的时期,一方面受长达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一方面是西方文化的大举入侵,让本来就饱经战火的中华民族雪上加霜。在那动乱的年代里,中华大地烽火连天,人民群众陷入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在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后,先生毅然选择了湘西这片纯朴美丽的土地,这些温良率直的人们,用诗一般的语言一片一片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总在想,取名边城,在先生心里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也许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城以随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寻我的边城,寻心灵的那份宁静,我想我是会有一座边城的。

  《边城》1000字读后感 4

  漠漠水乡,褪去了几缕雾色,小船泊在河边,水波随着风,泛起阵阵涟漪。对岸是寂寞的旅途,依稀的背影逐渐消失:至于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是否还会回来,暂且,且随它去。

  多数人从沈从文作品的只看到了清新秀丽的词藻、婉转多情的故事,却无法发觉那朴实背后隐藏的悲痛,那作者心中深深的伤痕。因为沈从文文章往往用极冷静的手法,将善恶美丑轻轻掠过,但越是轻描淡写,就越给人一种发自灵魂的压抑。无论是咬牙切齿的忿恨,或是热情激荡的快乐,在沈从文的笔下,也永远是和风细雨般的柔和。灰蒙蒙的雨中藏着朦胧而淳朴的美感,也藏着作者无奈的悲痛。

  但是,对情感木然的都市人却多把沈从文的作品当作乡俗文学,因为欲望的充斥使他们无法透过薄雾看出那一缕明媚的忧伤。那一缕明媚,是作者对人性的思考,对***的赞扬,那一缕忧伤,更是对沉沦日下的社会沉重、伤感的批判。其写作手法将优美与悲悯恰当的融合,让美丽如水般沁透读者的心田,又让悲哀如石般压抑着人的灵魂。

  作为沈从文的代表作——《边城》,讲述的就是一个处在湘西的桃源之地,在时代变迁,社会风气开始污浊的时候,有那样一段纯真而悲哀的爱情。

  大老与二老,两个朴实的青年,在金钱面前他们毅然的选择了爱情,他们不会为一间大磨房心动,宁愿为了心爱的女子痴狂的唱三年的歌。而这种形象,也正是这乡间小城最纯朴的象征,他们是这个小城的灵魂,最纯朴的灵魂。

  祖父是纯朴、善良、勤俭、乐观的精神象征,是茶桐人美好品质的代表,这里的人们对这种精神的向往,就被人们对白塔的态度反映出来,白塔坍塌以后,茶桐百姓慷慨解囊,协助重修白塔,但似乎修建白塔的目的并不是还原一个样子,而是茶桐百姓对美好品德的最真切追求的寄托

  翠翠对爱情天真的渴望,是何等的*凡,她只想嫁个心爱的人,踏踏实实的过一辈子。决不曾想过什么“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更不会理解什么是所谓的爱情。也正是因为如此,一份纯真的爱,不曾粉饰,热烈而羞涩的追求过,追求一个她爱的臂膀,直至梦的消逝……

  这样的写作手法,使得读者对这段悲剧感到深深地惋惜。

  山竹林是翠翠的心灵之家,

  记得祖父与翠翠谈起终身大事时,翠翠总是变出一脸严肃或是沉吟不语的样子,使得祖父没有办法继续说下去,而一旦祖父提起了她所心爱的人时,在严肃的表情下掩藏着一种莫名的喜悦,一个羞涩而天真的小女孩,没有做作,洋溢着自然的精华,自然的秀美。

  景色、民俗风情,点缀上鲜活的人物,使得人仿佛置身江南小镇,亲眼目睹了一场悲剧,又怅然所失的回到现实世界,轻叹一声,久久不能忘怀。

  《边城》1000字读后感 5

  《边城》是很久以来我就很想了解的一部小说,可是不知怎么总是不记得去读它,是自己太忙吗,好像不是,是对它的渴望程度不够吗,可我真的喜欢它。直到有一天偶然的与它邂逅,那种兴奋劲我真不知如何描述,我只对同学说了一句话:“一直以来我都在图书馆找一本书,可是我总想不起来它叫什么,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是它!”

  有人说他是山里飘来的一阵风,还带真新鲜泥土的气息。当我翻开《边城》的第一页,我就切身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实含义,顿时我好像置身其中,深呼一口气,感觉是那样的清新愉悦,让自己很放松!我的心也就从此刻跟这作者的笔尖跳动着,渐渐的认识的那个小镇,那条河,那里的人们,当然还有老船夫,翠翠,挪送…… 似乎我已成为了他们的朋友,随其乐而乐,随其忧而忧!

  现在的社会物质生活充裕,可是心灵的世界似乎并未与物质同行,因而“无聊’”,“寂寞’”,“空虚”成为了我们大多数人口头禅。我也不例外,我时常在这个物质横行的世界中感到疲惫不堪,心力交瘁,而《边城》便是我寻觅已久的一片净土,让我疲惫的心找到了一个可以停歇的驿站!与现在的世界相比,《边城》里的世界似乎什么都没有,或许是人间与天堂的差别,可是哪个是人间,哪个又是天堂呢?相信这个问题的答案将是不统一的。

  如果将《边城》比做一个杯子,就好像韩寒一样,我也好想从《边城》这个杯子里窥出理想世界的影子。走进《边城》的世界,总是想找一些词汇去描述它,可我总是失败了,因为 任何华丽的辞藻在此都变得淡然无味,它们切实与这里的一切都不相符。最后我决定换过一个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有人曾说过人物是顺着小说的世界而生的。翠翠那如水一样柔情,明净的双眸,如那个世界的天空一样空灵,广阔的心;老船夫的善良,尽职;挪送的勤劳勇敢;天宝的直爽,憨厚……一切的一切或许就是一个“净“吧,我并不知我这样的概括是否得体,但它真是我真实的感觉。因为每次读完《边城》后我的心灵就如春雨洗涤过的大地纯净无比,那种感觉真好!

  谈论一个世界,当然不可或缺的便是那个世界中人们的三观。我很大胆的猜测或许那里的他们并不知这个名词的含义,可是他们却用他们的行动谱写着他们的三观。他们乐天安命,他们认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是情感,而金钱只是辅助它的一个次要工具,他们通常不在乎与其生活无关的其他世界……如此,就是他们的“三观“,或许,和现在人们的三观相比有人会笑话他们的无知,可是,当你仔细阅读之后,你还会笑话他们吗,难道你没有从中发现什么吗,它和众多专家高调提出的三观不有很多相似之处吗 ?


故乡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份(扩展3)

——谈美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份

  谈美读后感1000字 1

  首先想说这本书的质感真的很好,让人想在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静静地看,书里的插图配的也很文艺。

  书很薄,100来页,我读了很久,朱光潜的文字很有意思,他的论据善用比喻,总能把日常生活的现象看出另外的趣味,比如他在第三节对“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中语言风趣地提出了他的看法。书中也有一些专有名词,不过解释的都很通俗易懂。即使这样,看这本书还是要在安静的环境中看,不然被外界打扰很难领会作者的意思。

  我认为朱光潜是很睿智的艺术家,“以出世的精神作入世的事业”正如他在最后一章向我们阐述的“善于生活者则彻底认真,不让一尘一介妨碍整个生命的和谐。艺术家是最严肃不过的。我们主张人生的艺术化,就是主张人生的严肃主义。”在这本书中不仅可以学到关于美感和欣赏的技巧,更多是做人的态度,如何“诗意地栖息”。

  前一半文字是在谈美感谈欣赏。

  告诉我们审美要靠直觉,不要先入为主地认为它像什么,它是什么,不要与实物体作比较,也就是艺术高于生活,提醒我们要在“要在艺术品或自然美和实际人生中维持适当的距离”

  第三节便提到审美的技巧:移情作用。移情作用帮助我们实现美感经验,人将美好的愿望付之于物,物又反射在人给人以鼓舞,往复回流之后印象更加深刻(古松高风亮节的形象)

  美感和快感的区别在于:快感的为满足某种需求的,是实用的,是体验滞后的;而美感是直觉,无目的'的,是伴随着你欣赏它。

  美感和联想的区别:“美感起于直觉,不带思考,联想不免带有思考,在美感经验中我们聚精会神于一个孤立绝缘色意象上。”告诫我们审美要专注,要沉迷,不要过分地分散思想。

  “大人者不失赤子之心”我们常常感觉到某些艺术家像孩子一样,不食人间烟火。游戏和艺术是有很多相通点的,创造者的心是很纯洁的,是将欣赏的意象加以客观化;全局尽管荒唐,而部分却仍须合理;都有移情作用;是在现实世界之外另造一个理想世界来安慰情感。所以要求艺术家保持一颗赤子之心。

  创造要富有情感,要在模仿前人的基础上打破格律。

  最后强调灵感,读书破万卷就是功夫要足,下笔如有神就是要有灵感。

  最后想说这本书绝对适合深深品读,朗读背诵其中精彩的片段。除了审美之外,还可以看到他如何巧妙地论证。

  谈美读后感1000字 2

  美是什么?经常用这个字,却没有深究过。猛然一想,美就是看上去很舒服,很自然,赏心悦目,带给人愉悦感,这些都是我对美的直觉了。读了朱光潜《谈美》让我对美有了一些深入的认识和思考!朱自清先生在序中所述:孟实先生引读者由艺术走入人生,又将人生纳入艺术之中。这种“宏观的眼界和豁达的胸襟”,值得学者深思。是最令我惊奇的了!直到读完,我才悟出其中一二。

  令我意外的是,朱光潜先生开场谈到的竟然是:“俗”无非是缺乏美感的修养,我只有一个很单纯的目的,就是研究如何“免俗”。假若你看过之后,看到一首诗、一幅画或是一片自然风景的时候,比从前感觉到较浓厚的趣味,懂得像什么样的经验才是美感的,然后再以美感的态度推到人生世相方面去,我的心愿就算达到了。

  由景物的美推到人生之美,这是一次对美的体验的深刻旅程!

  对一颗古松的三种态度让我明白何为美感的。他说:由于知觉不完全是客观的,各人所见到的物的形象都带有几分主观的色彩。古松并不是一件固定的东西,它的形象随旁观者的性格和情趣而变化。各人所见到的古松形象都是各人自己性格和情趣的返照,古松的形象一半是天生的,一半也是人为的。有审美的眼睛才能见到美。脱净了意志和抽象思考的心理活动叫做“直觉”,直觉所见到的孤立绝缘的意象叫做“形象”。美感经验就是形象的直觉,美就是事物呈现形象于直觉时的特质。这算是美感的概念了!

  我抬头望向窗外,晴空万里,一直能望到远处的桥,桥上奔流的车,还有河对岸的高楼,生活从没有因为谁停止过它的节奏;而眼前郁郁葱葱醉人的绿扑面而来,我手捧着书,轻酌一杯清茶,偶有清风徐来,享受片刻的岁月静好!这或许就是生活之美吧!当我们站在适当的距离之外看人生世相,于是这丰富华严的世界往往可以成为很美的意象!

  午餐,我煲了海米冬瓜蟹菇汤,味道非常的鲜美,乳白的汤中点缀着红绿,煞是好看。儿子却开玩笑说,不过就是个海腥味吗!我说你怎么这么刹风景呀,真是缺少美感!读读朱光潜《谈美》你大概就能体会到了。“鲜美”呈现的是多么美的意象呀!

  生活的美还需要一颗能够感知美的心呀!感知美的能力是需要学*的。

  在“慢慢走,欣赏啊”人生的艺术化一篇中写道:“人生本来就是一种较广义的艺术。每个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这种作品可以是艺术的,也可以不是艺术的。过一世生活好比做一篇文章。完美的生活都有上品文章所应有的美的点。”

  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情趣丰富的,对于许多事物都觉得有趣味,而且到处寻求享受这种趣味。一种是情趣干枯的,对于许多事物都觉得没有趣味,也不去寻求趣味,只终日拼命和蝇蛆在一块争温饱。

  若生活没有“觉得有趣味”的欣赏,于是这丰富华丽的世界便成为一个了无生趣的囚牢。美是欣赏,美是生活的趣味!

  朱光潜《谈美》让我认识到生活之美!人生之美!

  谈美读后感1000字 3

  朱光潜先生的《谈美》中这样写到"牛希济的"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两句词就是好例。词中主人何以"记得绿罗裙"呢?因为罗裙和他的欢爱者相接*,他何以"处处怜芳草"呢?因为芳草和罗裙的颜色相类似。这是朱老先生对联想中的接*联想和类似联想的一个好例,在本章中,对美感和联想的关系论述可以说十分精彩,下面我们就跟着朱光潜先生的思路,细细品味这其中奥妙。

  介绍了联想的含义后,作者写到"联想有时可以意志控制,但大多数情境中,联想是自由的、无意的、飘忽不定的",这是在写联想的性质。我认为是非常真实且贴*生活的,比如我们晚上休息时,本应是一个意识渐去,身心放松的过程,但白天所见所看的一切就是在你脑海中不受控制的浮现,你越想摆脱他们,联想就越活跃的进行,由此可知意识在活动时就是联想在进行。而且这个联想线索前后相承,虽有关系可寻但它们都是偶然的。于是作者写到"多数人觉得一件事物美时,都是因为它能唤起甜美的联想"

  接下来作者在颜色,有历史性的作品和音乐方面论述了联想势力,然后提出了本章的关键"联想所伴的快感是不是美感呢?"朱先生介绍了对这个问题的两个学派,肯定的是内容派而否定的是形式派。而作者赞成形式派的主张,即反对杂联想于美感中。作者认为联想是妨碍美感的,美感起于直觉,不带思考,联想却不免带有思考。联想最多只能增加对一个作品的好感,但并不能增加美感。

  这就是本章中作者传授给我们的道理,看起来很*淡,但运用到生活中,却可以反应出很多事实。比如你在街上听到一首曲子,而那首歌正是你喜爱拿手的,脑中就不免有许多回忆联想,想到某年某月的演出,抑或是这首歌的歌手,心中可能会充满甜美快乐,但这这是联想所带来的快感,并不是真正的美感经历。真正的美感经历在于"无所为而为",摒除内心的一切联想杂念,宁静专一,只在意那件事务本身,如此美感才出现在心中,否则只是无端的快感。

  在放眼当下,在这个物欲横流的金钱世界中,朱老先生教会我们的就是静下心来,拥有一颗纯粹纯洁的心,一颗感受世界之美的心,更是一颗只属于自己的心。

  谈美读后感1000字 4

  第一次见到朱光潜先生的《谈美》是在大三一次写意花鸟课上,课间休息时看到老师的桌上放着这本书,当时由于好奇就翻了翻,谁知道这一翻不要紧,里面通俗易懂的词句很快吸引了我,老师何时站在我旁边的我都不知道。后来经过老师的介绍,我又仔仔细细的把这本书看了两遍。

  朱光潜先生开篇就向我们讲了《什么叫做美》。此篇文章中先生就提出了:美不仅在物,亦不仅在心,它在心与物的关系上。这就说明美的产生是物的物理属性和人的人情心理活动对事物产生的一种态度,单独有自然物理属性而没有人的感性心理直觉美也无从产生。并且他还说“美是创造出来的,它是艺术的特质”;“模仿自然,觉不能产生最高的美,只有艺术里面有最高的美,因为艺术纯是心灵的表现。艺术与自然相反,它的目的就在于超脱自然的限制而表现心灵的自由”;“创造是表现情趣于意象,可以说是情趣的意象化;欣赏是因意象而见情趣,可以说是意象的情趣化。美就是情趣意象化或意象情趣化时心中所觉到的‘恰好’的快感”。从中我们看到以下几点:

  第一,自然在经过人的心理感觉加工后产生了美感,不同的经验会产生不同的感觉。艺术创作应该有作者自己真实的情感流露,饱满的情绪才能做到有感而发,一挥而促。美的欣赏是自己心灵对自然的一种再加工、再创造。

  第二,艺术的任物是在创造意象,个人情趣不同衍生出的结果就不同。作者在表现的同时也在传达其特有的情绪,引发观者的共鸣,作者的喜怒哀乐都会通过其作品隐隐或直接表露出来,或让人痛心或让人高兴等等。

  第三,不同人的主观的审美经验再加上理想化即人情化,不同的人对美的理解也会不相同,就会出现“情人眼底出西施”的现象。

  因此,我们在认识美的时候,我们要从两个方面去理解,即美的出现是物的物理属性和人的理想化的结果。

  朱光潜先生不仅仅只是在探讨纯粹的美,他还将美提升到人生的高层面。在文章最后结束的篇章中,他把人生的艺术化分析的及其透彻。现摘抄几条和大家共同欣赏:

  离开人生便无所谓艺术,因为艺术是情趣的表现,而情趣的根源就在人生;反之,离开艺术也便无所谓人生,因为凡是创造和欣赏都是艺术的活动,无创造、无欣赏的人生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名词;

  在这种生生不息的情趣中我们可以见出生命的造化。把这种生命流露与语言文字,就是好文章;把它流露于言行风采,就是美满的生命史;

  艺术是情趣的互动,艺术的生活也就是情趣的生活;

  情趣愈丰富,生活也愈美满,所谓人生的艺术化就是人生的情趣化。

  读完此书就只想说声:“慢慢走,欣赏啊!”生活是可以艺术化的,需要我们有驾驭生活的本领,有情趣的去享受生活。在生活的道路中,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豁达乐观的心境,留意不经意的一个灵感,细细体味心境、宇宙、斗转星移,日月流转的变化,带一颗感激的心去珍惜生活,因为美处处都存在。

  谈美读后感1000字 5

  已故的北京大学教授朱光潜是我国著名的美学家,他从事美学研究六十多来著译宏丰,他的早期美学著作有《谈美》、《文艺心理学》《谈修养》,翻译的《歌德谈话录》、克罗齐的《美学》、柏拉图的《文艺对话集》,特别是翻译了黑格尔的110万字的美学巨著《美学》,在学术界赢得非常高的赞誉,他的学术生涯可以说是现代中国美学发展的一个缩影,刊称为我国美学史的一代宗师。

  朱光潜先生的美学思想的核心观点:美不在心,即不存在人的主观意识中,也不在物,即不存在客观事物中,它在心物的关系上。

  朱先生在谈美》一书中写到:一棵古松长在园里,任何人一看见它都认为它是一棵古松,古松在我们的脑海里已经形成了表象,古松的形象与古松的美,每个人在古松的形象见到到不同的美;也就是见出古松的不同形象。

  一棵很美的古松长在园里,无论我们看见与否,它都是很美地在那个园子里,这种美并不存在我们的主观意识中;丑是美的残缺,那棵古松是美或是丑,审美标准都不是由古松自己决定的。

  在此,朱先生把中国传统的诗词歌赋,以较高的美学理解力做出刨析,给后人在阅读和赏析做出了杰出的艺术贡献。如:

  奉帚*明金殿开,暂将团扇共徘徊。

  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

  大家都知道这是失宠于汉成帝之后班睫妤书写的诗,通过对这首诗的分析,看到诗中的词句“奉帚”、“金殿”、“徘徊”、“玉颜”、“寒鸦、“日影”运用运用种种联想拟人式的想象唤起意象,并且采用《诗经》中比、兴手法,托物沿志,对情景人物刻画地入木三分使得读者受意非浅。

  由此看来,他的对诗的独到理解,无不看出他有着深厚的中国文化功底,把洗练和精粹都凝结在他的《诗论》中,并运西方美学理论诠释中国古典诗歌所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朱光潜的人生美学认为没有脱离人生艺术的人生,应当以指向审美的存在提升品格。

  在《谈美》一书的开场白中这样写到:“在这个危急存亡的年头,…… 我现在谈美,正因为时机实在太紧迫了”。给青年朋友的十二封信中写到:“要洗刷人心,一定要从怡情养性做起,要求人心净化,先要求人生美化”,做到免俗。也就是说:人要以最高的境界来提高修养、完善自我,去投入社会人生,从而达到服务社会和改造社会人生的最终目的。

  读大师的《谈美》感触颇多,怨自己才疏学浅,只能潦此几笔了,但是,我还是奉您之嘱托,给等在天堂的您写这封回信吧。叩首!


故乡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份(扩展4)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范文10份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著作,而这部散文会集所写的,又满是先生年少时期的作业。年少的作业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黄昏去摘取,虽然失去了怒放时的美丽和芳香,但落日的照射却使它*添了一种风味,而那若隐若现的幽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耐人寻味。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叙他年少和青年日子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很多使用了比照和挖苦的方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要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高枕无忧的日子,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离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极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庸俗日子,表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戴落拓不羁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含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作业是极端仔细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方位也要指出。这个比照方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质量,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慕名。别的,藤野先生对我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导及对学生的天公地道,这与日本学生对我国学生的轻视情绪形成了明显的比照,表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正人。《朝花夕拾》用*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厚而有内在的年少故事,打击了软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的希望。

  虽然在鲁迅的年少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作业,但不时从言外之意中泄漏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豪情,让人眼前不由呈现了一幅幅心旷神往的天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年少回想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酷爱天然,神往自在的童真童趣。我似乎看到了年少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峻教导,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全部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识吧,因而我才会那样喜欢,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国际,读起来让人感到反常的亲热,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母亲和我住在一同,那时我经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同伴们一同玩耍,一同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完毕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咱们又会集合在那一片属于咱们自个的空地上,点燃咱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纵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领会着史无前例的高兴。现在,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同伴们嬉戏了,而是不断的为学业劳累。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同伴们一同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乌黑的天空中开放的五光十色的“鲜花”,单独享受着……

  《朝花夕拾》记叙了鲁迅从童年到青年的生活轨迹。首先描写的是他的童年生活和同心世界,接着描写他青少年时代所面临的人生抉择,最后描写他很怀念之前的老师和旧友,同时回顾了他走向文学道路的经历。作者从自己亲历的生活感受中赞美了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封建旧俗及文化糟粕进行了深刻的揭露、讽刺和批判;对爱国知识分子受到的不公待遇寄予深切同情并充满愤慨;对胸怀博大的异国老师,则充满敬爱之情!

  动物们开会议中发现缺少大象时,而狗把猫看作大象,遭到众人的嘲笑。从此,猫和狗成了仇家。对于猫对狗的憎恨,作者表示同情。同时,对伤害动物们幼小心灵者感到愤怒。从这件事可以明白当动物们遇到阻碍时,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它们便会得到长久的回报。所以,在生活当中,我们要保护森林,保护森林里面的动物。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存在,不可以随便伤害一个生命。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是来之不易的。从“我”不知道“长妈妈”的真实姓名可以看出她的地位很低。她虽然多管闲事,粗俗又没有文化,又有许多繁文缛节,但她对“我”的真诚与热情让“我”记忆铭心,无法忘怀。“长妈妈”睡觉时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由此可以看出“长妈妈”是一个粗鲁和不拘小节的人。但是,“长妈妈”已经去世那么久了,鲁迅还写这篇文章来,体现了对“长妈妈”的无比怀念与依依不舍之情。

  看到这里,我就想起了我的一位亲人——奶奶,她是我不能忘怀的人。她一直对我很好,从小到大一直很关心我,给我力量,但有时候我感觉她特别啰嗦。每次和她谈话时,我说一句,她便会说成百上千句话,使我无可奈何。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奶奶的啰嗦也是一件好事,证明她心里有我,希望告诉我更多的道理。所以,我至今还铭记着奶奶,我爱她,因为她,我改掉了许多坏*惯,因此,她是我不能忘怀的人。奸诈的衍太太使“我”饱受世人的冷眼而走上封建主义决绝的道路,后来到南京求学。在学*的过程中,鲁迅不断求知真理与知识,其实最后发现是多么的不容易,而我们现在可以学*许多的知识与本领,就应该珍惜机会,把握现在,抓住时机,好好学*,不要将来后悔。正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小的时候不努力,大的时候后悔都来不及。鲁迅写这本书不仅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在我看来,也是在告诉后代的人们,要把握现在的好机会,趁热打铁,好好读书。

  看完整本书之后,回忆起来书上的画面,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受益匪浅。另一方面,新中国的成立代表着胜利,也包含着鲁迅的辛勤付出,应当感谢鲁迅。

  假期的日落时分,就应该泡上一杯茶,带上一本书,来到阳台,享受此刻的宁静与心灵的洗礼。

  好书如此多,从其中挑出一本来也绝非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

  大概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不多,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定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

  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现在的文章是极有思想的,这题中的猫鼠狗自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形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己的“仇猫”。

  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

  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对付猫自有一套办法。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逐个推广,以致后来猫都从来不接*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态度已是明确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的大鼠是决然不同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知是长妈妈所谓,但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细细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抨击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己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

  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

  向先生致敬!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原属市郊,附*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转眼假期即将结束返校了,而我居然还有一篇作文没写。心里头不由地一阵慌乱,毫无头绪。好不容易按捺住心中的不安,静静地品读鲁迅先生的作品。《阿长与<山海经>》尤其让我感动。

  长妈妈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也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很封建,她让鲁迅新春贺喜,吃福橘,她知道很多规矩道理。鲁迅因为阿长害死了小隐鼠,还有她的睡相不好,爱唠叨而不喜欢阿长。后来鲁迅又因为阿长买来了《山海经》而不由地对其产生敬意。那时候那四本木刻的《山海经》成为鲁迅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后来长妈妈辞世后,鲁迅特地写了这篇散文来纪念她吧。

  透过窗户往下看,是绿油油的菜地,青菜,萝卜,大葱,大蒜长得都很欢快。勤劳的奶奶正在那儿忙碌,一瞬间我觉得奶奶跟书中的长妈妈很像。

  奶奶跟长妈妈一样,懂得许多道理规矩,常拿来压制我,我也跟鲁迅一样深受其“苦”。但奶奶很慈爱,很疼爱我。即使再调皮捣蛋她也不忍心打我,最多责骂几句。但有一次却狠狠的教训了我一顿,大概是上幼稚园的时候,过年亲戚给的红包自己没有上交,就拿着去和小朋友一起买零食。结果奶奶以为我是偷拿的店里的钱,气极了,便狠狠的打了我一顿。打完啦才听我哭哭啼啼地解释,老人家好面子,不肯向我道歉,还找理由说小孩子不能随便花钱,偷钱最可恶。想想那时自己可能觉得受了天大的委屈,自此以后所有的压岁钱就都由自己妥善保管了;同时,一顿暴打让我再也不会随便去乱花钱买东西,倒是养成了良好的节俭*惯。奶奶有点封建还有些迷信,她每天早晚都会烧香拜佛,祈佑我们一家**安安。有时她也会约几位志同道合的老奶奶一起去找人算命,据她所说似乎很准呢。搞笑的是她还说我成绩好跟她早晚烧香有因果联系呢,究其原因是祖宗保佑的结果。

  但奶奶又跟长妈妈不一样。奶奶没上过学,大字不识几个,但却拥有自己的小商店,经营的风生水起顾客盈门,完全能够负担她自己的生活开支,还能满足我和弟弟两个人的胡吃乱喝(零食),更能小有结余补贴家用。奶奶是个很聪明的人,再加上她不服输的性格,奶奶已经认识很多商品的名字,也会写她自己的名字了,竟然还会打算盘呢。奶奶很重视我的学*,因为她自己深深地体会到没有文化知识的痛苦,知道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她鼓励我好好学*,多看一些有助学*的书,对于我学*上所需的费用从不吝啬。她希望我和弟弟都能学有所成,为国家做贡献,为家庭添光彩,为亲人争面子。她还会学着电视中的公益广告语激励我们: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想到她用蹩脚的普通话一本正经跟我说这话的样子,我心头不由的一阵温暖轻松想笑。哈哈,好个人老心不老的老人家,若我等晚辈再不求上进的话,颜面何存啊!

  又到金秋,繁忙而收获的季节。

  以前上语文课时,我总是不太喜欢鲁迅先生的作品,认为它所描写的东西离我们很遥远。在逛书店的时候,看到了各种文献上推荐的《朝花夕拾》就买了下来。拿回家之后,每日可有可无的翻阅着,渐渐地,我被书中所描写的场景深深地吸引了,反复的读了好几遍。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的愿望。

  读着鲁迅先生的童年趣事,我不由得想爱你感到了自己的童年。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这本书给予我的是无限的遥思,勾出了我对童年的怀念,却又给我无限心酸的感觉。鲁迅先生在那么小的年纪就得承受那么的重担,这是不是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也许正是有了那段充满童趣和无奈的童年时光,让鲁迅先生有了后来那么大的成就。

  鲁迅先生的这些文章,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又表现了他对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我还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当时所谓的一些"名人名教授"的不满,对封建社会的批判。他憎恨封建社会。封建礼教不知道戕害了多少儿童,在《二十四孝图》中,作者鲁迅在儿时,很想成为孝子,可是在看了《二十四孝图》后,"才发现'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这多么让儿童们扫兴啊!其中的"郭巨埋儿"被儿童们见了后,又有几个不会感到害怕呢?封建社会宣传"孝"道,又会起到多少正面作用呢?孩子们当然也害怕自己的父母,更担心家景的好坏,甚至"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卧冰求鲤"的故事,又会有几个儿童愿意奉行"孝"道呢?其中的"老莱娱亲"最使人反感,"行年七十,言不诈老,常着五色斑斓之衣,为婴儿戏于亲侧。又常取水上堂,诈跌仆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我觉得老莱子固然有一颗孝心,只是用"诈"的方法逗父母开心。

  对于小孩子来说,他们愿意听的是故事,而不是于"诈"相关的事情。他憎恨封建社会。封建迷信不知坑害了多少无辜百姓。在《父亲的病》中,"名医"们用尽各种"灵丹妙药",可是父亲的病依然紧紧缠身,一百块钱的药似乎无济于事。其中一位"名医"父亲病入膏肓时,才承认自己无能为力。好几年好几次的一百块钱出诊费就换来父亲更差的身体和一句无能为力……此外,"名医"们的"灵丹妙药"都是神秘的,与众不同的,价钱自然都是昂贵的,然而药效却极为*常。

  他想改变社会现状,在"白话文运动"中,提倡使用白话文,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使中国文学迈上新的阶梯,让中国社会进入新的时代。在在这过程中,鲁迅先生遭到当时所谓的"名人名教授"陈西滢等人的批评和嘲讽。"妨害白话者的流毒却如同洪水猛兽,非常广大,也非常长久,能使全中国化成一个麻胡,凡有孩子都会死在他的肚子里。"鲁迅先生写下了愤怒的话。

  《朝花夕拾》像一颗明星镶嵌在中国文化的无垠的天空中,让我们了解过去的岁月,展望美好的未来,收获阅读兴趣和写作技巧。

  我喜欢三毛,喜欢《撒哈拉的故事》的浪漫漂泊;我喜欢史铁生,喜欢《我与地坛》的无限愁情;我喜欢曹文轩,喜欢《草房子》的缤纷童年。

  但是,我更喜欢鲁迅,喜欢《朝花夕拾》的昨天、今天、明天。纸页沙沙,书香缕缕。这本书捧在我手中,要说最喜欢的还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则。

  读着读着,顺着作者优美的文字,我仿佛和年幼时的鲁迅一起置身于满是花鸟鱼虫的百草园中,躺在高大的皂荚树的树荫下,听鸣蝉长吟,看黄蜂“嗡——”的一下,在天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钻入花丛中,聆听叫天子、油蛉和蟋蟀喧闹又充满趣儿的音乐。

  沉醉其中,支起架儿,捕起了鸟儿,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呵!好一个淘气的孩子!罩住的不仅是鸟儿,还有童年时的欢愉。

  日暮时分,听着长妈妈讲着《美女蛇》的故事。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这故事听得我在夏夜乘凉时,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生怕有一天美女说在那里看着我叫我的名字,真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后来,小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

  等进入三味书屋,美好的百草园绚烂的童年,就像一首娓娓动听的乐曲,突然戛然而止。愉悦的节奏突然变成紧凑、枯燥、无聊的旋律。在三味书屋里,有先生严肃而冷漠的面孔,有同窗们杂乱无序的“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还有什么呢?

  读不到这里,我不禁想到我自己。现在我有什么呢,看不懂的文言文,记不清的地理,拗口的英语,一大堆奇奇怪怪的公式,还是值得我留恋的齐楚秦燕赵魏韩?不是。我想和鲁迅一样,可以有一片天,有一片像百草园的地,可以在里面无拘无束的`玩耍,放声大笑,不愿拘束在书桌的方寸之间。

  也是这片文章让我想起了童年让我忍俊不禁的琐事:卖下甜蜜的糖果,希望它能发芽,长出更多更多的糖,在收获的秋天我就有一大罐糖了,欣喜的我却发现,糖果在土里像睡着似的,毫无变化。还有披着小雨衣,踏着雨靴,在绵绵细雨中,踩起一个个水花,裤子衣服上,都印上了棕色的花纹;坐在父亲的肩头嬉戏;在田埂上奔跑;采一朵娇艳的小花,别在耳边;捉一只彩色的蝴蝶……

  可是如今,我就像进入了三味书屋的鲁迅一样,书柜边,那一顶橙黄色的太阳帽早已落满浮尘;捕蝴蝶的小网也早已落满了蜘蛛先生的杰作……


故乡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份(扩展5)

——鲁迅的故乡读后感范文10份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

  《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

  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20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色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

  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

  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在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中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鲁迅先生是我国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一生已笔代剑,战斗一生,影响深远,写过许多的著名小说,如《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我这次看的小说《故乡》就是一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里面写了两个故乡。过去的故乡写出了一个活泼快乐,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闰土;现在的故乡则主要描写了现在的闰土,他已不在年轻、活泼、开朗,在生活的重重重压之下变成了一个衰老、拘谨的

  可悲之人。

  是什么让闰土在这二十年之间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让他由一个活泼的少年变成一个衰老麻木的可悲之人?其实是当时那个黑暗的、吃人的社会。多子、饥荒、苛税以及兵匪官绅把他都快压迫成一个木偶人了。和他相比

  ,我能感觉到深深的幸福,我生活的这个社会没有饥荒,也没有苛税。我知道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更加会好好珍惜。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还可以去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

  天空”。 这是因为鲁迅身上有太多的束缚。孩子们是有自由的,我希望大人们不要给孩子过多的束缚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合上《故乡》,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乡》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动。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阂,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了《故乡》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贡献,但也要努力学*,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故乡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份(扩展6)

——史记读后感1000字范文十份

  暑假,总比*时多了一点空闲,想读一读书柜中*时无暇顾及的书,一本《史记》映入眼帘,那是爸爸以前带回来的。

  赤足踩在历史松软的沙滩上,俯身拾起一个散发着聪明光线的五颜六色的贝壳,细细的把玩,心中一片感触。历史是一座巨大的宝藏,聪明之人善于从中挖掘经验和优点,以便借鉴和学*。历史是一为和爱又不是为威严的老人,他的口袋里装着无数无价的珍宝,那是聪明和思想的产物,了得到这些珍宝就必须翻开历史的长卷孜孜不倦的学*学*。

  这本《史记》是已经译成白话文的。原着是司马迁,对于历史,我爱好不浓,对于此书,我却一改往日,兴致勃勃地翻阅起来。

  虽然是译文,但里面的历史人物错综复杂故事繁多,古典成语还是让我读起来颇费劲的,但越读你就越感到,《史记》是一部巨大的历史画卷,在这部画卷中,看到了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文明史。

  《史记》是一部历史词典,从中我知道了中华民族的创建者——黄帝,他使中国从野蛮的时代进入了文明时代,黄帝是中华民族的文明始祖,然后才出现了“尧”“舜”“禹”和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回的动人故事。在这部画卷上我了解了从商国到春秋战,直到秦始皇统一了全国,漫长的历史,每个细节,司马迁竟写的如此具体,真让我最佩服。我不国禁对司马迁肃然起敬,这么一部巨作,没有一点文字动底,没有对祖国历史的负责精神,是不可能写出这一部千秋不朽的的。

  《史记》是一部历史词典,我从这本书里获取了很多名人故事和成语古典。从“完璧归赵”“负荆请罪”让我了解了蔺相如的历史故事。读了此书我还知道了“一鸣惊人”“指鹿为马”“管鲍之交”“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这些成语的来源,《史记》也更具体的记载了孔子的一生以及他在中国历史上对中国文化所起的作用。

  《史记》是一部历史词典,在这部巨作中我知道了中华民族音乐的起源,也知道了音乐能与天地相和,音乐能与国家安定想和,音乐能展示一个民族的文明史,这时我联想到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张艺谋导演的一场气魄恢宏的音乐盛典,中国音乐能让人赞叹,2008名演员为奥运而歌,让世界瞩目,音乐的魅力之大,打响之歌,让世人明白这悠久的文明历史。

  《史记》是一部历史词典。里面的内容太丰富,读一读只能了解它的大意对于我来说,以后要读上几遍或几十遍,才能真正了解它才能真正了解中华民族古老悠久的历

  史,而读了后记,更是对作者司马迁的佩服,司马迁身陷监狱,还在研究历史,出狱后继承编写史记,直到五十岁,才基本编成,可见他的敬业精神。

  《史记》的前言中是这样评价《史记》的,“《史记》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精神,博物的深沉,伦理的庄严,逻辑与修辞的善变”。做为一个初中生的

  我,*时喜欢读小说,欣赏散文,但自从初读《史记》,让我又一次感受,我们读一些古书,了解自己祖国的历史,那也是受益匪浅啊。

  读《史记》之韵,是上古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

  读《史记》之韵,是人格与灵魂的震动!

  读《史记》之韵,是美丽与感动的撞击。

  品读史记,其韵无穷。轻轻的翻开,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典籍,让我们的思想随着历史的齿轮一起转动、成长……

  疫情期间闲暇时光便阅读些书籍,为自己充电、提升内涵!翻开《史记》细细地品读才发现,它远不是各朝各代帝王将相枯燥的罗列,司马迁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他们都是丰满的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历史大戏的人偶。每次静下心来阅读时,我都会忍不住为义士的大义激然而激动不已,为勇者的视死如归而热血沸腾,为将者的身先士卒而荡气回肠;通过这次阅读,我开始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历史,开始真正地去了解我们中国的历史,就如同在了解我们的过去。中国人何以有今天?中华民族的祖先们到底经历了什么?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到底是什么?我们真如某些外国人说的那样没有信仰没有民族个性吗?我们最原始最本真的模样又如何?所有的这些问题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

  先贤为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真切地感受着3500多年历史中的壮志豪情、悲壮与辛酸!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故事情节,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使我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更高的.精神境界。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大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虽已褪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却仍不忘向后人传递着那古者们“精忠报国”的壮志豪情。而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弘扬。

  今年,我们面临了一场非常严重的冠状病毒疫情,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有多少国人为了战胜疫情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甚至是用牺牲生命来诠释他们对国家、对国人的那份大爱。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才让我们战胜这一关。古往今来,在困难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一定就会成为我们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

  读着《史记》,品味其中的兴亡成败,悲欢离合,让我不由得会引发对现在社会的思考,并汲取古人的人生经验和教训,这使我更加热爱我们的祖国文化。

  读书真好,愿读书能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史记读后感【1】

  暑假,总比*时多了一点空闲,想读一读书柜中*时无暇顾及的书,一本《史记》映入眼帘,那是爸爸以前带回来的。

  赤足踩在历史松软的沙滩上,俯身拾起一个散发着智慧光芒的五颜六色的贝壳,细细的把玩,心中一片感慨。

  历史是一座巨大的宝藏,智慧之人善于从中挖掘经验和长处,以便借鉴和学*。

  历史是一为和爱又不是为威严的老人,他的口袋里装着无数无价的珍宝,那是智慧和思想的产物,了得到这些珍宝就必须翻开历史的长卷孜孜不倦的学*学*。

  这本《史记》是 已经译成白话文的。

  原著是司马迁,对于历史,我兴趣不浓,对于此书,我却一改往日,兴致勃勃地翻阅起来。

  虽然是译文,但里面的历史人物错综复杂故事繁多,古典成语还是让我读起来颇费劲的,但越读你就越感到,《史记》是一部巨大的历史画卷,在这部画卷中,看到了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文明史。

  《史记》是一部历史词典,从中我知道了中华民族的创建者——黄帝,他使中国从野蛮的时代进入了文明时代,黄帝是中华民族的文明始祖,然后才出现了“尧”“舜”“禹”和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回的动人故事。

  在这部画卷上我了解了从商国到春秋战,直到秦始皇统一了全国,漫长的历史,每个细节,司马迁竟写的如此详细,真让我最佩服。

  我不国禁对司马迁肃然起敬,这么一部巨作,没有一点文字动底,没有对祖国历史的负责精神,是不可能写出这一部千秋不朽的巨著的。

  《史记》是一部历史词典,我从这本书里获取了很多名人故事和成语古典。

  从“完璧归赵”“负荆请罪”让我了解了蔺相如的历史故事。

  读了此书我还知道了“一鸣惊人”“指鹿为马”“管鲍之交”“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这些成语的来源,《史记》也更详细的记载了孔子的一生以及他在中国历史上对中国文化所起的作用。

  《史记》是一部历史词典,在这部巨作中我知道了中华民族音乐的起源,也知道了音乐能与天地相和,音乐能与国家安定想和,音乐能展示一个民族的文明史,这时我联想到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张艺谋导演的一场气势恢宏的音乐盛典,中国音乐能让人惊叹,2008名演员为奥运而歌,让世界瞩目,音乐的魅力之大,打响之歌,让世人明白这悠久的文明历史。

  《史 记》是一部历史词典。

  里面的内容太丰富,读一读只能了解它的大意对于我来说,以后要读上几遍或几十遍,才能真正了解它才能真正了解中华民族古老悠久的历

  史,而读了后记,更是对作者司马迁的佩服,司马迁身陷监狱,还在研究历史,出狱后继续编写史记,直到五十岁,才基本编成,可见他的敬业精神。

  《史 记》的前言中是这样评价《史记》的,“《史记》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精神,博物的深沉,伦理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变”。

  做为一个初中生的

  我,*时喜欢读小说,欣赏散文,但自从初读《史记》,让我又一次感受,我们读一些古书,了解自己祖国的历史,那也是受益匪浅啊!

  史记读后感【2】

  我从初中开始读《史记》,直到如今,床头总还是摆放着这本书,虽然读了不下五遍,却仍然觉得,《史记》所蕴含的知识还远远不止我所理解的。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

  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

  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

  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

  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8年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

  这部前无古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

  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卫青霍去病漠北决战,扬大汉雄风。

  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

  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

  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

  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

  《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

  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

  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百姓与其团结一心,风餐露宿,终于制服水患,而使华夏民族能一代一代生息繁衍;句践卧薪尝胆,越国百姓与其同甘共苦,奋发图强,最终雪耻复国,而成诸侯强国。

  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

  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

  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

  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

  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在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先进,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但是我们依旧需要中华民族聪慧的祖先给我们奠定精神基调。

  在我们构想宏伟蓝图时,给我们前车之鉴。

  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中找到我们的幸福未来。

  史记读后感【3】

  中国历史上每个有责任感有成就的史学家,都会以他们的心血凝聚起来的思想,留给全人许多有益的启示。

  对此,我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太史公司马迁。

  司马迁出生在黄河岸边的龙门,他父亲司马谈立志要编写一部史书,临死前嘱托司马迁帮他继续完成史书,然而,司马迁因替一位将军辩护而遭受酷刑,他风次想血贱墙头,但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最后,一部鸿篇巨著《史记》诞生了。

  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展示了一部辉煌的中国通史的画卷,两千多年来,赞叹它,研究它的人不绝于时,证明它有巨大的挽力和不朽的地位。

  这是一部说不尽的“史家之绝唱”。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真实的意境中,轻松幽黑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

  各个事件的背景特色,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有《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图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记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副食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对于这样一部宏伟的历史著作所展示的历史长卷来说,在历史运动中的每个人,都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这些角色和他们所活动的历史舞台及背景,对今天的人们有些怎么样的重要启示呢?

  司马迁在忍辱负重的情况下写完了《史记》,他想:“人总是要死的,有的重于泰山,有的轻于鸿毛。”他尽力克制自己,把个人的耻辱,痛苦全都理在心底,重在摊开光洁*滑的竹简,在上面写下了一行行工整的隶字。

  就这样,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3年时间,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丰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业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

  正是他有强烈的责任感,他才能继续坚持下去,没有了责任感,任何事情都无法很好完成。

  试想想如果校长没有责任感,我们学校会是什么样子?如果老师没有责任感,我们的班级又会是什么样子?

  所以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即使做一个小小的班干部也要有责任心,尽职尽力帮助老师分担工作,帮助同学,如果连这一点点责任感都没有,将来怎么可能成为栋梁之才?

  读史记使人明智,以史记为镜,可以知兴蓑。

  为了自己民、为了社会,让我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开始培养自己的责任心吧?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倾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它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史记故事》中所选的故事都是《史记》中的精华,它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一直写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仅精彩有趣,而且还我们打开了了解历史的一扇大门。

  通过这本书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历史人物,如聪明的晏子、文武双全的伍子胥、善用兵计的孙武、还有第一个统一中国的皇帝秦始皇。重耳在外流亡十九载,却终登帝位,名垂青史;勾践卧薪尝胆,终于报了灭国之仇;孙膑膑足,撰述了《孙膑兵法》;吕不韦流放蜀地,留下了《吕氏春秋》……

  这本书中有许多值得我佩服的人,像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而我最佩服的人是有着惊人记忆力的爱国诗人屈原。他是一位学识渊博的人。他为了抒发自己心中的不快和抑郁,写下了名垂千古的《离骚》。据说,他因为国家无能,投汨罗江而死,人们很伤心,就放些粽子,不让鱼虾吃他的身体。后来人们为了纪念屈原,就在端午节包粽子。

  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卧薪尝胆”;这个故事说的是:春秋时期,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战争。越国被吴国打败,越国勾践被夫差俘虏。后来,吴王夫差释放了勾践,让他回到了越国国都会稽。勾践在坐卧的地方吊了个苦胆,夜里躺在柴草上,面对苦胆。每天吃饭时都尝尝苦胆。总扪心自责:“你忘了会稽大败之辱吗?“就这样勾践跟同甘共苦共同命运,经过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越王给吴王当了三年奴仆,受尽了屈辱,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放弃心中的信念——重振越国,找回失去的尊严。他在麻痹了吴王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军队,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和复兴越国的雄心。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够这样做,真是难能可贵。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打败吴国。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他告诉我们:失败了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

  《史记故事》真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它弘扬了中华民族的爱国精神,让我们从小就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这本书也告诉我们遇到困难不退缩,要持之以恒,才能完成我们美好的理想!

  《史记》一书,由西汉史学家司马迁花了大半生撰写而成,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字。书里记录的是从轩辕黄帝开始,中间经历了唐、虞、夏、商、周、秦,直到汉武帝太初年间,共两千多年的历史,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中国古代史学与文学的丰碑,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

  当我翻开这本书,拂去它表面厚重的风尘,仿佛穿越了悠悠的历史岁月,不仅看遍了历史,也看到了极其辉煌的文学成就。从“本纪”,到“世家”“列传”“书”“表”,从轩辕黄帝到历史游侠,无不闪耀着历史和人性的光辉。而其中最让我震撼的,当属最后太史公司马迁的自序。

  《太史公自序》是《史记》的最后一篇,作者司马迁在其中叙述了自己创作《史记》的个人动机,那就是作为史官强烈的责任感。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临死前说:“我们身为史官,如果不能把这些明主贤君忠臣义士记入史册,那是我最害怕的。”正是这种强烈的责任感使司马迁也受到感染,流泪表示一定会完成父亲的遗愿,从而完成了这部旷世巨著。


故乡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份(扩展7)

——青鸟读后感1000字(五)份

  在美妙的*安夜里,有一个小木屋里住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叫迪迪,今年十岁了,长得很结实,女孩叫麦迪,才刚满六岁。晚上,一个仙女来到他们床前,对他们说:“我的女儿病得很重,需要青鸟,青鸟是给人带来幸福和快乐的!”迪迪和麦迪决定帮助仙女寻找青鸟。

  于是,他们来到仙女宫,看到很多件漂亮的衣服,忽然一道光划过,光神来了。光神先带他们来到幸福的怀念国,迪迪和麦迪见到他们死去的爷爷奶奶和弟弟妹妹,找到一只青鸟,结果变成了黑鸟。又来到了恐怖的夜宫,夜神这里有四扇门,打开第四扇门,里面有很多的青鸟,他们捉了好多只,结果一见到光全部死了。

  他们又来到了光怪陆离的享乐宫,没有找到青鸟,看到了很多享乐派和快乐派,他们见到母爱快乐,母爱快乐就是他们的妈妈。他们又来到了充满希望的未来王国,见到很多未出世的孩子和他们未来的弟弟,没有找到青鸟。然后他们又来到了午夜里的墓地,墓地里有很多死去的人,连一只鸟都没有,别说青鸟了。他们又来到不*静的森林,那里栽满了树,充满了小花和绿草,有很多鸟,但是没有青鸟。

  最后他们与仙女、光神和很多伙伴告别,从梦中被妈妈叫醒。他们发现,原来青鸟就是他们家的鸽子。他们把青鸟送给邻居家生病的小女孩,小女孩看到青鸟就从床上站起来了,病也好了,从此以后,他们高高兴兴、开开心心地生活。

  我读了这本《青鸟》之后,我的感受是:幸福吉祥的青鸟在哪里?它就在勇敢善良的人们身边!它会飞走,还可以再找回来。

  (一) 勇敢的提尔提尔

  提尔提尔是《青鸟》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之一。他凭着聪明与勇敢闯过了一关又一关让人想都不敢想的关卡。特别是他到夜后宫殿里的时候,虽然夜后房间里的东西很可怕,但他还是打开了一扇又一扇门。

  他的勇敢令我佩服,我要像他一样勇敢,勇于面对生活和学*中的一切困难。

  (二) 忠诚的狗精灵

  狗精灵奇洛是提尔提尔和米琪的保护神。奇洛对提尔提尔和米琪一向很忠诚。当提尔提尔和米琪处于生死边缘时,奇洛勇敢地站出来与对手抗争,它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提尔提尔和米琪,没有半句怨言。

  我被奇洛的忠诚和无私深深地感动了。

  (三) 慈祥的光精灵

  慈祥的光精灵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像一位慈爱的母亲一样,引导和保护着提尔提尔和米琪,真不愧是他们伟大的保护神。如果没有了光精灵,恐怕提尔提尔和米琪早被恶魔夺去了生命。

  光精灵不是很像我们的母亲吗?她的伟大和慈爱令我们可敬,她的关爱和引导让我们度过一个又一个艰难的考验。

  什么是幸福?幸福在哪儿?其实幸福并不是非常遥远,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给人以幸福,自己才更能接*幸福。”“要得到自己的幸福,不能指望别人的恩赐,必须用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去争龋”

  最*我读了《青鸟》这本童话故事,这是一个用心灵寻找幸福的故事,在小主人公迪迪和他的妹妹麦迪寻找青鸟的过程中,我最终知道,幸福的真正含义就是给人以幸福,自己才更接*幸福,同时幸福就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

  故事是这样的:在*安夜,发生了一件奇妙的事。仙女贝丽让他们去帮助寻找一只青鸟,只有这只神奇的青鸟,才能治好她女儿的怪玻孩子们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回忆国、夜宫、享乐宫、未来国里,在猫、狗、水精灵、火精灵陪伴下,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他们原以为仙女会生气,当老挂钟的敲击声传来了,他们从睡梦中醒来,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他们发现自己躺在自家的床上。

  可是,这神奇的一夜,仙女赋予了迪迪重新换眼看世界的力量,破旧的小木屋在迪迪的眼里粉刷的像新的一样,破旧的家具也都干干净净、漂漂亮亮!故事的结尾,原来意味着幸福的青鸟就是迪迪养的小鸽子,于是他把这份幸福——青鸟送给了邻居生病的女儿,从那以后他学会了与别人分享幸福,学会了坚强,也学会了慷慨待人。

  青鸟的故事告诉大家,生命的本身就是幸福的,幸福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哪里有爱哪里就有幸福!当你得到了幸福请将它们和他人一起分享!

  这几天我读了《青鸟》这本书。故事的主要内容写得是:蒂蒂儿和米蒂尔准备给柏林考脱太太的女儿寻找青鸟。她的女儿得了怪病,只有青鸟——和*与幸福的象征,才能治好她女儿的玻兄妹在梦中梦见仙女蓓丽吕以及光神、猫女士、花狗蒂鲁等朋友的帮助下,他们走过了一道道难关、一个个感动的场面,一个个挫折……最后,大家还是没有找到青鸟,不过,大家都非常的满足,因为自己都已经懂得了什么叫做团结,什么叫做互助!

  读了这本书,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人们往往以为自己获得的多就会幸福。可是许多时候,我们是从为别人带去的幸福中得到快乐的。所以慷慨地付出才会得到更多的幸福。幸福存在于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阳光里、空气里、时间的流传里,到出处都充满着人们没有发现的幸福。

  生命的本身就是幸福的,幸福一直就在你身边。希望我们常常读读这本书,从中找到自己独特的感受,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幸福。

  《青鸟》一书主要是讲樵夫的儿子狄狄和女儿美狄在一个晚上,被一道白光惊醒。随后便遇到一位老婆婆(仙女假扮的),她十分着急,因为她想让狄狄和美狄去寻找青鸟,好治疗自己女儿的病。她马上拿出了一顶帽子给了狄狄,她说只要将帽子上的宝石一扭就可以看到所有事物的灵魂。狄狄照做了,结果他看到自己家的面包、狗、猫、火、糖、奶、光明的灵魂,当然还有仙女本人。突然狄狄的爸爸来敲门了,就这样狄狄、美狄和其他的同伴一起上路了。去寻找青鸟。

  在寻找青鸟的路上他们遇到许许多多的地方,也克服了重重困难,当然也有失败过的,就是在他们来到奇异森林,在猫安排的阴谋下遇到了群兽和树群的攻击,最终光明来了,她拯救了狄狄一伙。

  最终他们寻找到了青鸟,并且回到现实,见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其实树群攻击他们有两个原因,第一因为树群的头儿—橡树和猫是朋友,既然是朋友肯定要互相帮助。第二橡树的代代子孙都受到狄狄和美狄父亲的砍伐,还记的在书中曾经记载过:“你的父亲给我们那么多伤害,单是我们一家,他就弄死我六百个儿子,四百七十五个叔伯姑姑,一千两百个堂表兄弟姐妹,三百八十个媳妇,一万两千个曾孙。这简直可以和天文数字相媲美,而且这只是橡树一家,森林中还有那么多的树,想想看要是他们父亲总共砍过的树那该有多少。要知道这对树群的伤害有多大。狄狄和美狄他的儿女,刚好可以报复。就是因为这两个原因橡树才会有灭口的想法。

  我主要针对的就第二原因,还记得书中将过狄狄的父亲主要是靠劈柴来谋生,维持家庭的。可是我觉得这方法太不科学,要知到砍树是对地球极大的破坏,专业一点就是不环保,因为树林对于人类做出了不知道多少的贡献,最终要的就是它们可以吸收人们呼出的二氧化碳,再将其转化为人们需要的氧气。这还是其一,它们还可以防止自然灾害—沙尘暴,防止土地被沙化了。还有很多很多,可能作者所在那个时代并不对树木有很多的了解,就影响了主人公父亲的做法。

  其实谋生的方法有许多,我觉得父亲可将多年砍柴剩下的积蓄,购买一批瓜果蔬菜,进行种植,如果钱不够,也可以去其他的果园当员工,过一段时间,成本够了,就可以在自己的家中开垦一片耕地,当瓜果蔬菜成熟了,就让狄狄推着独轮车到菜市场去买。

  不过切记要清理一些腐烂的蔬菜,不要计较成本,第一次做生意难免会有些亏本。慢慢的你们的蔬菜就会十分有声誉,因为这些都是一些精选的蔬菜,来光顾你们蔬菜的会有很多人。这时资金会增加,那么你们就可以考虑扩建菜园了。就这样你们的生意越做越大,就可以打出自己的品牌,再过几年就创建自己的公司。很快你们家庭也会成为上等的,而且狄狄也可以吃到许多的点心。

  所以说谋生并不是只需要伐树来维持。

  我们给人以幸福,自己才更接*幸福。---题记

  《青鸟》的作者摩利斯?梅脱灵克,被誉为“比利时的莎士比亚”。《青鸟》是其于1909年出版的一个剧本,这是一本具有世界价值而又千古不朽的伟大著作。虽然摩利斯?梅脱灵克的著作众多;但是人们一提起他,联想到的却只会是《青鸟》。故事的主要内容写得是:蒂蒂儿和米蒂儿兄妹俩准备给贝里吕娜仙姑的孙女儿寻找青鸟。她的孙女儿得了怪病,只有青鸟——和*与幸福的象征,才能治好她的玻兄妹两在梦中梦见仙女以及光神、猫女士、花狗蒂罗等朋友的帮助下,他们走过了一道道难关、一个个感动的场面,一个个挫折……最后,大家还是没有找到青鸟,不过,大家都非常的满足,因为自己都已经懂得了什么叫做团结,什么叫做互助!

  对于这本多幕童话剧,刚开始,作为高中生的我,有点不以为然。但亲切自然的语言、天真活泼的彩色插图吸引了我读下去。最后,我却羞愧地感到:即使是再过多少年,我也不一定能真正找到所有人苦苦追寻的“幸福”。因为我从未严格地要求自己,要心无旁骛地为他人着想、付出。社会竞争日益激烈,谁愿意为他人而停下,哪怕一秒?谁能转动“魔法砖石”,看到事物的真正面目?那些斑驳的墙壁、破旧的衣裙,总是很容易让人感到无奈、自卑,而非感激、珍惜。故事中母亲,因操劳而不再青春靓丽。在奇尔和米琪儿在寻找“得到它就能得到幸福”的青鸟过程中,随行的猫总不忘联合“他人”进行阻挠。因为一旦奇尔和米琪儿成功,猫和其他“生物”就都会失去生命或变成静物。这类自私、贪婪的角色也充斥于我们周围,处心积虑、损人利己。不过,危险关头,忠诚的狗总会竭尽全力出来帮忙。当然,能解决问题的仍然是人类自己。只要足够勇敢、善良、真诚,总不会吃亏。

  书中提到地还有:富翁享乐派、一无所知享乐派等。他们居住的地方就在痛苦宫旁边。因为很容易就不再快乐,所以这些“快乐”的确“很快”。做妄想的梦,碎了再做,能留下什么?这时又要转动“魔法钻石”了,我看能到:无意义的享乐实在无法通家庭幸福、无限的爱的快乐比较。

  作者在《青鸟》中写道:“阳光里,空气里,时间的流转里,到处充满着人们没有发现的幸福。生命本身就是幸福的。幸福一直就在你身边。”的确,在跟随兄妹找寻青鸟的旅途中,我终于发现,幸福的确是总存在于我们身边,并且触手可及;在发现与体悟生活之时,自我牺牲与给予他人与给予他人,才是真正永恒的幸福秘诀。

  在路的左边拐第三个弯,就是“怀想国”。只要你想,在那里,你的亲友就在。他们是因为有你的想念才能存在。我又感到了幸福的存在!这是温暖实在的回忆能带来的幸福。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名字叫作《青鸟》,书中主人公让我对幸福有了深刻的理解,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这本书的大概内容吧。

  主人公棣棣和妹妹咪棣在一个圣诞夜,受仙女蓓丽吕的嘱托,请他俩帮她生病的女儿寻找能带来幸福的青鸟,并送给棣棣一顶镶有钻石的神奇帽子,按动钻石就能看见事物的灵魂。他们在猫、狗等的陪伴下去了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青鸟,在回忆国、夜神宫殿、***、未来世界、墓地和森林里寻找青鸟,历经了千辛万苦,但是与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没有找到。一年的期限到了,面包、水、火、糖、猫、狗一一和棣棣兄妹俩告别,光神也离开了他们。早晨醒来,邻居柏林考托太太来讨火种,她的女儿一直生病,很想要棣棣的小鸟,但是棣棣一直舍不得,今天却一口答应了,小鸟变成了“青鸟”,邻居女孩的病也好了。

  书中的主人公棣棣和妹妹咪棣,他们善良、有爱心,为了帮助仙女生病的女儿,不惧怕任何困难,战胜对危险的恐惧,在光神的指引下坚定不移地寻找青鸟。有了这些经历,棣棣越发意识到善良的可贵,才会把自己的小鸟,送给邻居家生病的小女孩,她的病才会好起来。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一句话:“我们给人以幸福,自己才更接*幸福!”

  这让我想起爸爸妈妈曾经批评我的一件事情,今年暑假我们去姨妈家旅游的路上,我和四岁的小侄女,在停车休息的时候,抢着牵家里的狗狗“老四”散步。小侄女很喜欢狗狗,我也很喜欢,而且休息的时候带着小狗狗在草地上一起跑,真的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可是小侄女一定要抢,我当时舍不得让给她,就仗着人高马大抢先牵着狗狗跑远了,小侄女眼睁睁地看着我跑远,马上滚在地上大哭大闹,爸爸妈妈没办法休息,只能来一边安抚她,一边批评了我,这才哄得小侄女安定一点,我又委屈地留下了眼泪。本该愉快的旅行因为我们两个孩子的小别扭闹得很不愉快,大家快乐的心情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现在想起来,如果我能够像《青鸟》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棣棣那样,把自己舍不得的狗狗给小侄女牵着,我陪着她一起玩,这样小侄女不会哭闹,我也不会受到批评了不开心,爸爸妈妈也能够好好休息一会儿。读书让我懂得了更多的道理,如果我们经常怀着无私、良好的意愿,拥有一颗善良、仁爱、慷慨的心,那幸福就*在咫尺。亲爱的朋友们,请你们也多给予身边的人一些快乐,你会发现,你的快乐也会变得多起来!大家都快乐,那就是幸福!


故乡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份(扩展8)

——白夜行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份

  东野圭吾是我较为喜欢的一名作家,东野先生的书总能带给人一种精神及思想上的冲击。他的很多书我都很喜欢,比如《回廊亭**事件》、《宿命》、《我那死去的童年》、《时生》等等,读来都让人震慑并久久回味,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白夜行》。

  很多人称“本书将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和执著而缜密的冷静推理完美结合,被众多‘东饭’视作东野圭吾作品中的无冕之王,被称为东野笔下‘最绝望的念想、最悲恸的守望’,出版之后引起巨大轰动,使东野圭吾成为天王级作家。”

  我感觉这样的评语是丝毫不夸张的。

  故事形成了两种视角,由男女主角二人来写。女主角雪穗是一个在绝望中成长起来,因生活变得邪恶的人,她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不惜一切手段,就正常的视角而言,她是一个坏人,是一个犯罪者,甚至是一个卑劣的生物体。但是她却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动人。她的表面是明亮的,但她的内心从来是阴暗找不到出路的,只有在不停的“夺取”中才找到一点自我。为了找到自身的地位她不惜利用亮司、利用自己的美色达到自己的目的,而读者却很难恨她,因为她也是一个从小受尽折磨的人。

  再来说说男主角亮,小说中的他从一个喜欢剪纸的男孩成长为一个在黑暗处的实行者,他也是在不断的犯罪,可东野先生的笔下却总让人对亮心生同情怜悯,他是善良的,但他的善良只对于雪穗和他唯一的朋友友彦,对于其他人,他“精明冷酷犹如地下魔王”。

  亮和雪穗之间有着千丝万缕不可斩断的联系,但在整部小说里,他们唯一处在同一空间却是在故事的结尾,亮生命的最后一程,加上雪穗转身离去的背影,在下着雪的冬季留下了无限的悲哀。

  日本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国家,这个国家拍的恐怖片非常出色。美国的恐怖片往往是血腥暴力的,中国的恐怖片往往是“哄”的一声吓你一跳,但是真正让人心理感到说不出来的恐惧的还是日本的恐怖片,我感觉由此折射出的日本人的心理层面也是非常复杂的。而在《白夜行》中,我除了感到男女主人公之间感情的复杂之外,更多的是疑问:“日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有为了生活让自己还未成年的女儿出卖肉体,有只顾自己享乐而视儿子无物的,这让重天伦之乐的中国人是无法理解的。“虎毒不食子”,亮司和雪穗性格之所以如此扭曲和阴暗,和他们的父母有着很大的因果关系。

  东野先生的这部书被称为是绝望小说,就字面来理解,亮和雪穗的成长是绝望的,因而才会不择手段的追求希望。白夜行——在没有太阳的白天行走,纵使是白天,眼前的却还是无边无际的黑暗。推荐大家读一读东野圭吾的代表作《白夜行》。

  这部作品写的'是不是爱情,那是见仁见智。对我而言,实在看不出雪对亮有爱情,或许直至R。K绣包事件(初中),雪对亮或许是有好感的,但是到了大学社团事件以后,我看到的只是雪不断追求自己向往的一切而利用亮去**,而亮无怨无悔的帮着雪。或许支持亮的是所谓的爱情,但对雪而言,亮或许只是一个能进行心灵交流的人,或者说难听一点,就是一个利用的工具。

  从雪的生母还在世时,雪就看书,学*茶道、插花,尽量使自己谈吐高雅可以看出,雪从来都向往的是美好的生活,而绝不是和为了保护自己而杀了生父的亮一起相濡以沫。而所谓“雪为了保护亮而杀了自己的生母”纯粹是有些读者的猜想。场景再现:根据情节推测,两人在实践之前在图书馆相识,并有淡淡的初恋。雪被母亲逼迫出卖自己的肉体给亮的父亲,在大楼里被尾随的亮看见丑恶的一幕,愤怒之下,亮杀了父亲并伪造现场逃逸。那么,知道此事的只有亮和雪两人。雪母迫于外界压力决定自杀,雪发现这种可能却不去阻止,显然已经做好了让别人收养的打算。记住,雪母应该知道亮父死的原因,只要她说出卖女儿一事,那么不难推测到此案与雪有关,雪在案发时没有不在场的证明,如果由亮作证,那么亮必然受到怀疑,那么后面的事情必然大大不同了。而且雪母一旦说出卖女一事,雪的名节不保是肯定的。所以雪看着生母自杀而不阻止,可以说是为了亮,也可以说只是为了她自己的未来。

  到了后来的藤村、江利子事件,可以看出雪不断利用亮来博取自己的未来。雪这个人,一成的第一印象其实是很准确的,即雪的眼光中“可以说隐含了卑劣与下流”。女主角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似乎同情她,但在我看来,她得到的惩罚,太少太少。无论何时,去杀害无辜的人,去陷害无罪的人,都是一种不能容忍的错。

  纵观全书,可以看到,每次**或者陷害,都是由亮亲自出手。雪的手,从来没有沾染污秽,但是每次的罪,几乎都是雪的原因。就连原初的罪:亮亲手杀父,也是为了雪。对亮来说,或者雪就是那白夜之中唯一的光,这丝光,来自他对雪的爱;但是对雪来说,亮或许是代替太阳的存在,但是,谁对太阳有爱呢?或者说,如果能够有太阳,何必需要代替的存在的呢?

  之后最后的结局,雪失去了代替太阳之物。其实也没什么,因为雪从来没有亲手犯过罪,所以**也不能拿她怎么样。那么,从今往后,雪可以生活在太阳下了,也不需要替代太阳之物了。可笑的是,上天早已给了她惩戒:不能怀孕。雪终于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却失去了一切。

  看了那么多书评,豆瓣上风之原色的《无法走出的黑暗——这个让我痛苦的“一星”》是比较符合我的想法的。个人不觉得亮与雪之间真的有爱情,二人关系更像是共生关系。哪怕是守护般的爱情,也无法就因为同情二人年幼时的悲惨遭遇而原谅二人给那么多人带来的伤害。很多罪犯在犯罪前都有惨痛的遭遇,尤其是那些罪大恶极的,但是这不能成为大众同情他们的理由。而在《白夜行》中,二人的罪恶行为长达二十年,受害者众多。最可恶的是,雪年幼受到的伤害又复制到其他无辜的受害者身上。这是令我难以宽容的。

  只是有一点不赞同风之原色,她只给了1颗星,而我认为《白夜行》值得5颗星。东野并没有在文字中表明对二人的谅解吧!作者留下了很大的空间给读者,诸多的书评中对二人的同情只是部分读者的想法而已。

  以下是风之原色的书评。

  东野的代表作,剧情设计的非常巧妙,从推理小说看绝对是一本好书。但是我为什么还是给了一星,因为我始终走不出剧情,觉得无比的阴暗。合上书后,一点都没有像其他推理小说那样迷团破解出来以后那种畅快之感。我觉得这样的爱情故事太恐怖也太不值得,我看不到一点爱情带来的美好与快乐。全书那种时刻会死人会发生意外的紧张阴冷气息笼罩着,让人透不过气。

  从贴吧到豆瓣,似乎到处都充斥着大家对雪和亮的同情,可是我丝毫没有这种心理,我觉得可怕,我甚至希望他们的阴谋早日被发现,早日被绳之以法,可是没有。

  从贴吧到豆瓣,似乎到处都充斥着大家对雪和亮爱情的伟大,可是我没有。我看不到爱情的美好,无论我多少次试图从字里行间去感受,却依然不得而知。

  如果爱,就去爱好了,却为什么一再伤害身边那些无辜善良的人啊!凭什么自己从小受到那样的折磨就要去仇恨这个世界啊!也许我是不理解当事人那种绝望,可是这样子的报复不会让人同情而怜悯,反而觉得厌恶。

  今枝这样一个好侦探,无缘无故就被害,他的事务所里还有个爱他的人在苦苦等他。

  高宫被骗婚损失钱财不算,与真正相爱的人错过了好几年。

  雪穗的养母,绝对算是个雪穗的恩人吧,却因为她的迟迟不离去妨碍了雪穗事业的发展而被在医疗器械上动手脚撒手人寰。

  善良的江利子因为无意抢了她的风头,从此永远与相爱的人擦肩而过。

  而年幼的美佳只是因为不喜欢继母而表现出来的任性行为,雪穗就要用那种下流的方法来怀柔她。

  从头到尾,凡是和他们相关的人无不受到袭击或者杀害,让人异常压抑。

  甚至到最后我还以为典子也会在没有利用价值以后被杀。

  我还以为聪明的侦探笹垣润三因为太接*真相而被杀。

  我发现自己慢慢变得丧心病狂起来。

  我真的难以想象,万一我身边有一个像雪穗这样阴险的人物存在,我的人生会是怎样。

《白夜行》是我接触悬疑小说的“开山鼻祖”,可以说,这本书很是吸引我。作者东野圭吾细腻而缜密的思路构造出一起**案,在通过一件又一件看似毫无连接的事情,反映出了事情的真相,随之答案变像拔竹笋般一层一层给揭开了,即使过程挺复杂,但结果却十分明朗。

这本书经朋友提起,偶然我在电子书上看到了这本书,也便饶有兴趣的点了进去。“白夜行之旅”就此展开。

开篇讲到的**笹坦润三在开始的我认定的是主角的,但这篇小说可就不像其他小说一样了。下一秒,出现的陌生人名源源不断地涌来,似乎每个人都是不同故事中的主角。那些人物全部都参杂在一起,这样,脑海里构成了一个庞大的人物关系图,他们都相交着,稍一不注意,什么重要的人物和信息就被错过了,也便连接不起来了。

其实看这本书,我是抱着已知的心态去看的。当我看到三十几面时,那个朋友就跟我剧透了一些。我说:“我怎么看着每个人都是凶手啊?”她倒也没绕弯,直接说出了凶手:“其实凶手是桐原亮司和唐泽雪穗,都是他们俩在搞鬼。”我吃了一惊:“啊?他们不是学生吗?”在那时的我怀疑过他,书中初次描写他的时候,就写出了他眼中的黑暗。实际上,书中开始将每个人都写得十分有嫌疑,以至于我失去了方向,便很自然地随**一起排除了这个手无寸铁的小学生。至于雪穗,我倒真没在意,也只觉着她是个配角,一个毫不起眼的人物。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个弱小的女子,竟藏着如此黑暗的力量。朋友卖着关子说:“你往后看你就知道了。”

就这样,我怀着猜测的想法看完了这本书。那起**案的答案在十九年后揭晓了,但书中的`结尾却扑朔迷离,似乎很多事情还没搞明白就匆匆收尾了。雪穗到底爱的是谁?或者说她谁都不爱。当侦探做出雪穗爱的是高宫诚的猜测时,我只是半信半疑,冷血的雪穗怎么会爱上人呢?真不敢想象。但当时侦探说出了理由,我相信了。但看到结局,我的思路图瞬间崩塌,就像一栋大厦发生了严重的地震,立即就变成了一团废墟,惨不忍睹。桐原亮司爱的是雪穗,那他们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仅仅是互补互利的吗?雪穗对亮司的感觉是怎样的?

后来,与朋友一起探讨,她说亮司和雪穗是互相相爱的。可是我还是不太认同,脑中又回想了一遍结局:桐原亮司已被**发现,他赶紧逃,最终选择了自杀,雪穗连看都没看一眼就走了。虽然雪穗的做法是明智的,也许不想让亮白白自杀而被逼无奈情况下选择了无视。可她的模样太冷了,实在无法让人看出她是爱亮司的。实际上书中几乎是没有他俩“同框”的画面,所以这个问题很难判断。

桐原亮司和唐泽雪穗,对于没有读过《白夜行》的人来说,想必就是一个十分坏的角色了。一开始经朋友剧透,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但当我看完之后,却对他俩,特别是唐泽雪穗,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同情感。他俩的确是让人捉摸不透,可他们为什么看似十分的强大?唐泽雪穗自小时候一次精神摧残,便认定了自己一无所有,因为一无所有,所以不再惧怕什么。这也正是她所说的:“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有幸遇到东野圭吾的《白夜行》,文字言简意赅,泛着金属光泽,冷静客观的叙述,又如风干的腊肉,虽不华美,却有嚼劲。铺面而来的漫画感、扎实而写实的文风,落地有声,一扫之前我对日本文学的偏见。

《白夜行》故事简单,构思精巧,悬念扣人心弦。虽然是一本推理小说,却不乏味,一环扣一环,环环精彩。作者讲一个故事,往往不告诉我们这个故事为什么如此,每每尝试追问原因,总会想到黑泽明的《罗生门》,追寻什么呢?谁是真凶?谁是假敌?年轻的男主人公亮司,从黑夜走入白天,在梦幻的天亮之时,与女主人见面,生命就戛然而止了。大大的留白,使人意犹未尽。文中的那句“我的生活中没有太阳,有另外的东西代替了它”,是主人公的感受还是作者的感受呢?或许,是一个群体,在阳光下的黑子中,有更多见不得光的人与事乍现。

文中刻画的女人几乎没有哪位是幸福的,在这些绚烂如樱花的女人们身上,会看到春的残酷、秋的凛冽。每个女人身上都带有雪穗的影子。她们自卑、软弱,却也可以恶向胆边生,谋夺金钱和生命。而在雪穗的身上又浓缩着这些女人之恶。但凡恶女,大约都是:母性的破灭,没有温度,没有宽容,狭隘、嫉妒。那么,谁是恶之源?那些孩童时期,印证在每个细胞深处的伤害,需要有不断的新鲜的血液来弥补和修复,亮司如此,雪穗如此。不同的是,大约雪穗早已把灵魂出卖给魔鬼,外表绚烂如樱花,灵魂却罪恶至极。

《白夜行》反应的社会背景是日本大萧条时期,那时失业爆发,破产频生。大约如此,亮司家的.典当行蔡做得风生水起,大笔的存款保障他父亲去做那苟且的勾当。相对比,雪穗的父亲去世,母亲和她居住在贫巷中,没有谋生手段的女人,带着孩子,可想而知生活的残酷。最终,贫困的拿拥有的交换金钱,富有的拿金钱交换肮脏。比一比,谁更卑鄙和下流呢?大萧条挤压着的人性逐渐扭曲,各路牛鬼蛇神纷纷上马,民族整体的不安全感在此展现得淋漓尽致,这大约是集体无意识吧。

从一个阶级到另一个阶级的转变,这个出身底层的女子——雪穗,做了一件如《红与黑》中于连一样的行为,靠着男人不断改变自己的境遇。这种依傍之下,直至文章结尾,她都是光鲜的,这个带着面具的女人,如一缕幽灵,游荡于世间,是雪穗,也是另一群女性。

在日本,男权主导下的女性,这些恶意,大约是某些女性力争上游所需要的。她们拥有许多技能:插花、茶艺、地道的英语,但最终沦为家庭主妇,不得不依存男人生活,当生存困境*卷而来时,能做的,只能是善意伪装下的恶。

作者凭借老辣的笔锋,将那些浮游的情绪,乍现于面庞;将心底算计着的,狂躁着的,追寻着的,都一一道出。最终将那些梦幻的一切,敲碎给观众看。而正式这个破碎的时空,让读者惊叹不已!


故乡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份(扩展9)

——《傅雷家书》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范文5份

  母爱很伟大,的确,怀胎十月,悉心照料,是世间绝无仅有而一心一意为你好的爱意;父爱很渺小,不如母爱般显而易见,却悄无声息,一点一滴渗入你的生活里。《傅雷家书》更多的是父亲傅雷对两位儿子润物无声的爱。

  一九五四年八月十六日晚,傅雷给儿子傅聪写的一封家书提到傅聪在人际关系中的问题:一是到别人家里,脱了大衣,却留着丝围巾;二是常常在把手插在上衣口袋里,或裤袋里......出台行礼或谢幕,面部表情要温和,切勿像过去那样太严肃。其实这段话放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我,对于很多人来说,真的很啰嗦,真的会让人极其不耐烦。因为反反复复都是这几件“小事”,父母还要不停地讲,不断地讲,我们自然会感到烦闷和无可奈何。

  无论从衣着,*惯,还是礼貌礼仪方面,在我们看来,这真的是普通不过的“小事”但父亲傅雷却观察得格外仔细,儿子傅聪的每个动作,每个*惯,每个表情总记得那么一清二楚,是父爱啊!若不是这一悄无声息的父爱,又有什么更好的理由解释傅雷对傅聪一句句深情而富有内涵的叮咛呢?

  读过杨绛女士关于傅雷的文章,我们会知道,傅雷对儿时的傅聪无比严厉,极其严格。这样一个原生家庭中,傅聪真的很惨。在父亲傅雷的严厉教育下,傅聪刻苦练*钢琴,一日复一日的练*。不难发现,当傅聪长大,出国深造之时,傅雷对长大后的傅聪与儿时的傅聪的态度,语气有着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这又是为什么呢?

  我认为傅雷其实是想为傅聪的未来铺下一条更顺畅的路,当傅雷长大了,出国深造以后,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帮助傅聪走向所谓的成功。望子成龙的想法如此迫切,傅雷对傅聪的严厉可以说是“毫无父子之情”的,但这也是一种父爱,一种悄无声息的另类的父爱,一种以独具个性的方式使傅聪走向成功的父爱。

  我不喜欢这一种父爱,如果把傅雷对待傅聪这一种别致的父爱放到今时今日,绝不可能成功。因为不是每一个孩子都可以接受这一种“魔鬼式”教育,因为时代的高速发展,教育需与时俱进,一成不变,固执己见的教育注定是失败的。

  但是,《傅雷家书》告诉我的,更是父爱无声。在现实生活中,我和父亲相处有些尴尬。几次的大吵大闹,不如我和母亲几乎每两三天“互怼”易和好。回想起来,我竟从不曾说过“我错了”“我不应该”之类的话,但父亲总是默默地收拾我落下的淘气与顽皮。他工作忙,一周几次的加班值班,对我的爱更多的在于一句句“钱还够花吗?”“不够记得跟我说”。我知道,父亲并不是只顾工作,不顾家庭,不顾妻子儿女,而是因为除了这个家,还有很多个家需要守护,要为人民服务,为这个城市的美好与安宁做更好的保障。父爱真的无声,无声到你难以察觉,却一点一滴渗入心里。

  母爱似海,父爱如山。母爱轰轰烈烈,而父爱,悄无声息,却如巍峨高山。

  我长期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所以无法体会到那种互通家书时因距离而产生的淡淡的忧愁和丝丝的甜蜜。我很向往这种感觉,因此我拜读了这本《傅雷家书》。

  我对书中这样一段话感慨良深:“说到不完整……你提到的perfection(完美),其实perfection(完美)根本不存在的,整个人生,世界,宇宙,都谈不上perfection(完美)。……我们一辈子的追求,有史以来多少世代人的追求,无非是perfection,但永远是是追求不到的,因为人的理想、幻想,永无止境,……。”由此我想到一个故事。以前有一面破碎的镜子,碎成了好多片,其中有一片想去找到剩余的,以重新组成原有的镜子的面貌。一路上它由于自己有棱有角,滚得很慢,从而领略到了一路的可餐秀色。当它千心万苦地找到了所有碎片,“破镜重圆”时,它成为了一个整圆,滚得很快很快,一路上的风景在刹那间掠过。其实我们都在追求完美,而恰恰是我们现在的不完整,把我们带到了追求完美的境界,促成了其他一方面相对的完整。而真正当有一天,所谓的完美在身上发生时,我们倒有可能失去很多。

  傅雷教子是以严厉而著称,我以为他们父子的关系固然是不太好的,而读了此书之后,想法有了极大的改变。傅聪至海外留学,与父亲的联系自然只能依靠书信,于是父子之情便在一封封家书中表露无疑。他们通过书信一起讨论艺术,研究乐曲的内涵,交流对事物的看法,虽然没有母子通信时那种嘘寒问暖,但他们之间的默契却是其他无论什么都无可代替的。

  掩卷后对书回想起来,最大的感触就是傅雷对艺术甚深的造诣。傅雷对于艺术尤其是乐曲的领会,颇有一番自己的见解。这便使我不禁想到,大凡在文学上有所建树的人,在艺术领域也有着较高研究。也许便是因为文学和艺术是相同的吧。不同的优秀的文学作品,让人读完了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效果;而风格迥异的各类乐曲,也会带来相似的结果。秀美的散文,带来的是有如欣赏了欢快的咏叹调后的愉悦;沉重的小说,带来的便是如同悲恸的交响曲给人的震撼;诙谐的杂文,带来的会是歌剧般幽雅的场景和事后无尽的思考。细读完这本《傅雷家书》,感觉是像戏曲那样给人以不俗的氛围和回味的余地。

  《傅雷家书》全书是一个父亲在循循善诱,读来很亲切,既饱含了对儿子的深情,也有着父亲独有的不可抗拒的威严。如今,父亲为了能够给我提供更好的学*条件,就将远去外地工作。我想,到那时,要是我能与父亲通上几封这样的家书,那该是什么有滋味呢!

  傅雷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能从中学*到教育子女的方法。

  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能从中学*提高技艺的方法,对**初期至**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

  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坚强”是贯穿这封信的内在精神。傅雷对孩子说:“只要你能坚强,我就放心了!”可见坚强对人生的重要意义。坚强有两个方面的体现:a不怕挫折,b永远保持谦卑之心。也就是胜不骄,败不馁。这也是我们能学到的。还有,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ssip,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

  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能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

  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不错,很多家庭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因此一个优良的家庭教育至关重要,可是有多少家庭能适当地教育好孩子呢?在中国,许多家庭的教育不恰当,家长都没有用心与孩子沟通,不了解孩子的情况,没有正当地引导孩子,让孩子步入歧途,最后后悔莫及。

  还有些家长认为孩子不打不成材,出现了数不胜数的家庭暴力,让孩子身心受到伤害,不但没有使孩子懂事,反而让孩子变得反叛。用合适的家庭教育教育孩子,家长们应该欣赏这本《傅雷家书》。其实,作为孩子的我们也有必要看看,因为它能感染我们,让我们察觉到家长的用心良苦,懂得感谢父母,它更让我们懂得艺术的欣赏,在生活的处事做人,得到正确的指引

  不一样的父亲,相同的父爱。尽管这札家信的作者和最初的阅者都与我们有几重世纪之遥,尽管不同时代社会制度下,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实有迥异,尽管如今的出版业为其缀加了更多的商业炒作,但是今天的读者应该做到的是摒弃这些外在的隔阂和枷锁,静读字里行间的文字深情,一定会受益匪浅。

  弗兰西斯。培根曾说:“人类的命运,操纵在自己的手里。”我们都渴望成功,希望做一番大事业,这就需要智慧的指引。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告诉你所有迈向成功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你打开财富的智慧之门,开创你辉煌的人生!

  经典的文学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它们像一座喷泉喷出智慧与欢愉的水花,而《傅雷家书》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这个寒假老师让我们用心读这本书,看着这个不吸引人的名字,心想“家书”不就是“家信”吗,现在谁还写信啊,再说别人的“家书”有什么可看的?带着这种抗拒情绪,在家长的监督下我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汇集了我国著名的翻译家、作家、文学评论家——傅雷,写给儿子的一封封饱含深情的家书,这些信不仅让我感慨万千,也让我的父母百感交集,那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爱意感动了我。

  在《傅雷家书》中,即使傅雷夫妇和儿子相隔万里,只能通过书信来传递亲情、沟通交流,也不放松对两个儿子的培养——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他们把儿子当做朋友,互相吐露心声、交流感想。作为父亲的他,很关心儿子的生活和成长,无论什么问题他都会给儿子提建议或意见,例如:如何劳逸结合、如何正确理财、如何正确处理爱情问题等。他还通过书信对儿子的生活和艺术品味追求进行指导,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教导儿子待人要谦敬、谦逊,做事要严谨、认真,礼仪要得体,获奖不骄傲,遇困难不放弃,要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这些细致入微的教导充斥字里行间,无不流露出了傅雷对儿子的关心与挂念。儿子傅聪也不负重望,在父亲的教导下真正成为一位德才兼备的钢琴大师。“你的弹琴成绩真叫我们高兴、自豪。”傅雷在为儿子骄傲的同时也不忘教育儿子要反复思考一下自己的收获或遇到的问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提升自我。

  傅雷的家书不是长篇累牍,不是唠唠叨叨,而是在温情细语中潜移默化地引导着儿子,把儿子当做一个讨论艺术追求的对手,并随处充当儿子一面“忠实的镜子”,同时,通过写信训练儿子的文思、文笔。一封封普通的家书,饱含了傅雷对儿子无私的爱。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非常羡慕傅聪有这样的一位好父亲。他会以益友的身份去和儿子交流沟通,而不是以一个严厉的父亲以命令的口吻去说教。而我们身边亲子之间却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我想如果父母能像傅雷那样以朋友的身份去交流,那么孩子就会更欣然的接受你的建议或意见,会对家长敞开心菲的交流,这对孩子是有多么大的益处啊!

  如今长大的我也懂得了父母对我的爱意,他们虽无傅雷先生的智慧,但他们用行为诠释着什么是父爱与母爱。父母如春夜无人知晓的春雨,如夏日拂面而过的晚风,如清晨的每缕阳光,如深夜的点点星辉,陪伴在你不经意的时候。他们的言行我们要用心去体会,因为他们的心都一样,那就是都拥有一颗为孩子着想的大爱之心。

  “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酒浆”——题记

  楼适夷评价它为“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这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傅雷家书》是由傅雷及其夫人于1954-1966年间写给孩子傅聪、傅敏的186封家信摘编而成。其中,最长的书信长达7000多字,字里行间流露出父亲对儿子的爱意与希冀,可谓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傅雷有傅聪、傅敏二子。傅聪是享誉世界的钢琴家,而傅敏则为英语特级教师。傅雷在给儿子写的信中提到:“长篇累渎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ssip,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做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一一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信中的主要内容,除生活琐事之外,还谈及了艺术以及为人处世之道。傅雷旨在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期望其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总之,《傅雷家书》充满了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挚爱和殷切期望,例如其在书信中坦言,“世界上最高的最纯洁的欢乐,莫过于欣赏艺术,更莫过于欣赏自己的孩子的手和心传达出来的艺术”,同时凝聚着傅雷对祖国的高尚情感。

  《傅雷家书》无处不在的体现了父亲对儿子的浓浓的父爱,或许每个父亲对他的孩子都疼爱有加,但是,在疼爱的同时,也不忘对其进行音乐,美术,哲学,历史,文学,及至健康等全方位教育。该书由于是父亲写给儿子的家书是写在纸上的家常话,因此如山间潺潺清泉,比空中舒卷的白云,感情纯真,质朴令人动容。

  他是儿子尊敬的长辈,在与孩子探讨学*、做人、艺术的同时,不厌其烦地告诉远在他国的儿子要时刻保持一颗爱国的心及一腔爱国主义情怀。他又是儿子最好的朋友,他说:“我高兴的是我又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成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长的。”亦父亦友,这就是傅雷。

  记得其中有一句话“赤子孤独了,会创造一个世界,创造许多心灵的友”飛飛子立,落落寡合为孤独贴上标签,为多少孤独者所抵触,所抗拒,然而与其在孤独中自怨自艾长叹无人知心,不如在孤独中让脑与心坦诚相对,给灵魂以自由,探索内心世界。鲁迅是孤独的,他在无尽黑夜里独自忍受着怒与悲,“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孤独赋予了他清醒,他凝国仇民痛于笔端,书满腔热血于纸间,用清醒的思想,忠实的灵魂唤醒万千麻木之躯,终挽狂澜于既倒,撑大厦于断梁。

  傅雷虽去,但家书仍在,感情仍在,思想仍在。我们的生活也会像家书一样,漫长、缩倦,有所期待。


故乡读后感1000字范文五份(扩展10)

——《大学》读后感1000字范文5份

  什么样的人是有修养的人?谦虚的?低调的?善良的?温柔的?是的,这都是个人修养的表现。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天下。”这句话出自《礼记·大学》,原句是:“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意思就是,如果你想要管理好家庭,有益于国家,美德彰显于天下,那你首先要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

  怎样才能提高个人修养呢?

  其实还有后半句是“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

  欲修身,首先要格物。格的意思是穷尽,物其实就是事物的道理。宋代的程朱理学对格物的解释就是——追溯万物的本源,也是磨练自己心理意志的一个方法。也就是说,通过学*研究万事万物的规律,才能获得知识;获得知识后,意念才能真诚;意念真诚后,心思才能端正;心思端正后,才能修养品性。试想一个对世间万物一无所知的人,又何谈修养。脱离万物脱离知识谈修养,就好似无根之水无本之木,再如何精彩也都是空中楼阁,也只能是泛泛而谈。我们有时看到一个人,你会感觉她有气质,一看就是很有修养,是的,有修养的人总是很有气质,这气质从何而来,必然是多年的学*、通身的学识积淀而成的。这便是修身的第一要义,儒家坚持了几千年的“格物致知”。

  其次,便是要“慎独”。何为“慎独”?基本句意可以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要向*时一样”,但这是第一层级,往上,指任何时候自己的内心都要像有个天理在审视自己的样子,也就是不管有没有人,更深入强调是内心的“诚”。诚就是“无自欺”,时时刻刻面对真实的自己,这个点其实非常难,我们日常潜意识的规避是很严重的。所以到了宋明理学时期,很多理学家,为了达到“诚”的境界,就有了“敬”和“静”的功夫。敬不再是指尊敬其他人,而是自己尊敬自己内心的天理良知,保持让天理良知时刻审视和审判自己;而静则是认为只有在心静的情况下,才能最好地审视自己,这个心静,不简单是停下来,而是指内心冥灵,一种“诚明”的境界。

  格物致知+慎独,再提高个人修养之路上缺一不可。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便是这个道理。只知格物致知,而不“诚”,做不到“敬”与“静”,很容易走进死胡同,钻进牛角尖,甚至走上弯路,可以说“慎独”是“格物致知”掌舵人。而一味崇尚“慎独”,忽略“格物致知”,便会像前面说的,思而不学则殆,殆即有害,更别说提高个人修养了。

  让我们铭记格物致知与慎独,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成为一个自己满意的人!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冰心

  当我读完《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本书时,我深深地舒了口气,泪水再次溢满眼眶,悄然滑落,这已不知是第几次因赵美萍的遭遇触动内心那根小小心弦。我不知该如何讲述赵美萍传奇的人生经历,也许脑海中突然浮现出的那首冰心的小诗,最适合不过了吧。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是一本震撼人心、催人奋进的励志之书,是一本挑战苦难人生的纪实佳作,讲述了作者对命运的顽强抗争,最后梦想成真的故事。

  巴尔扎克曾经说过“不幸,是天才的晋升阶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的无底深渊。”风雨过后,眼前会是鸥翔鱼游的天水一色;走出荆棘,前面就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登上山顶,脚下便是积翠如云的空蒙山色。人生要尽力的度过每一关,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轻言放弃。作者赵美萍做到了,她不仅没放弃,而且实现了人生的华丽转身。出身卑微、家境贫穷、年幼丧父,这些没能阻碍他的茁壮成长。砸石头、服务员、服装流水线女工,这些没能压垮她的顽强意志。她一步步的前进,怀着“一定要出人头地的”坚定信念,终于在大上海走出了属于自己的地盘。处在那样困难的环境,我们很难想象作者赵美萍是以怎样的毅力,怎样的执着,怎样的坚强面对所处的困境。作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遇到一丁点困难,又是抱怨,又是哭诉,当我们真的面对这种困境时,又会以怎样的姿态面对?是放弃?是逃避?是颓废?还是匆匆了结自己的生命。因此,这就是赵美萍值得我们学*的地方,顽强不屈。

  “经历是一笔财富,苦难是一座金矿!”,我敬佩她的顽强拼搏的意志,永不服输的性格,最敬佩的是她那好学求知的精神。在艰苦的打工生涯中,她没有放弃求知的欲望,没有放弃她的挚爱—读书。打工生涯艰辛忙碌,但她仍挤出时间读书考证,生活环境艰难困苦,但她仍执笔耕耘理想种子。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衣食无忧的生活环境,有传道授业的老师陪伴,有书香四溢的宝库——图书馆,有优美舒心的校园,有激动人心的各种竞赛,这么多的良好条件,本应看到的是积极向上的面孔,不断进取的学生,如饥似渴的阅读。然而,现在到处都是低头族,电子书已经代替了纸质书。手机通信已经代替了面对面交流,人们开始浮躁,不再静下心来认真做事。其实,当你迷失自己时,想想正在辛苦劳作的父母,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想想身边所提供得良好环境,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学*呢?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学修辞使人善辩。”既然阅读有那么多好处,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图书馆是个宝藏,其中珍品等待我们去发现。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要好好把握现在,利用种种有利条件,去创造属于我们的辉煌明天!

  我用啦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啦,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啦,痛苦的哭啦,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啦,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啦,我真的伤心啦。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啦。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啦,但是我选择啦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啦就可以安静的睡啦。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啦。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啦,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啦,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啦,已经累啦,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啦。他选择离开啦。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啦,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啦。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啦。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啦。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啦,而到啦小说的最后也说啦。

  很久没写什么读后感了,也很少去看书了。昨天朋友推荐我看《我的苦难我的大学》今天看完了。感想甚多,虽然我们并没有作者那么多的苦难,但也有一些共同之处,而且她的奋斗史很是值得我们去学*,同时也感觉到了我在对于自己工作中一些错误的看法。

  我们很庆幸自己没有那样的经历,看过的人都会想“我也是经历那边,会是怎样的结果”。但是从文章中得知那些经历对她以后的成长他坚忍认真的性格是有很大关联的,所以作者自己说“那段不堪回首的砸石经历已经成了我生命中的烙印,它时刻提醒着我:不要懈怠,不要停止,不要在宁静而富足的现实生活面前停滞不前,也不要被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生活烦恼所击垮。那么苦难和艰辛的人生我都在少年时便经历过了,还有什么能够摧毁我呢?”。其实这都是从不同的视角看问题得出的不同的结果。当你经历过的时候它才会在你生命中变得深刻而有意义,所以我们面对苦难的时候是可以选择直接面对,直接挑战的,困苦总会像纸老虎一样的。读完这本小说以下几点是我非常深刻和学*的。

  一,工作中,认真、刻苦、敬业的精神;工作后我们不乏有许许多多的抱怨,认为老板是在吸咱们的“血”认为老板抠。其实别人之所以创业就是为了挣钱,节省开支,把金钱看的宝贵是每个老板的天职。而且做老板是准备赚钱的不是准备亏钱的。工作中我们应该首先想到的是我给公司带来了多少的效益,给公司做了多少的贡献。没付出是不会有回报的。而且要想到做好工作不是为公司,而是为自己。

  二,明确自己的方向;自己的梦想在那里,自己的目标在那里,以后要成为怎么样的人,要做怎么样的事这是需要明确好的。不管差距有多大,梦想有多难实现。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要努力的去争取。

  三,做出选择前需要准备工作;比如你自己要想成为一个作家,那么你就必须准备,准备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自我认可的过程,很多人在找工作的时候就盲目的过去,选择一行之前没有任何准备有的甚至不了解那一行,这样怎么会成功呢?首先自己都说服不了的话,更别谈说说服那些“聪明人”

  四,别安于现状;有野心,有梦想不是坏事情。人总是要不断成长,不断进步的。

  五,决定要做什么就大胆去做;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认为自己能做到的,就要坚决一些,也就是说人要有果断而明智的执行力。

  以上几点第一点是我感受特别深的!同时也感觉是作者成功实现自己梦想的关键。

  都是大山走出来的孩子,虽然梦想不一样,但是她行我一定也行,即使旁边同意的人安于天命了。我们然要与各种苦难搏斗,战胜了那是属于你的财富。没战胜那也是属于你的经验,唯有放弃你就什么都没了。

  《大学》是儒家经典《礼记》中的,是中国古代传统学术的代表著作。四书到手月余,仅仅是阅读了一遍《大学》,虽然不尽理解,却也能从中感悟到一些人生和教育的道理。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的核心是修身,修身是一个人立足的根本,只有人不断地修为自己,使自己成长,才能承担起责任,才能进一步“齐家、治国、*天下”。修身的境界有三,一是“识事物”,二是“明事理”,三是“兴事业”。“识事物”就是要正确判断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是群居动物,不可能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不与外界打交道,如何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人友善相处,是极为重要的。作为一名271教育的教师,尤其是271教育人中的首导,我们要处理好与学生、与其他导师、与家长的关系,要学会与人沟通,尤其是与学生进行沟通,只有进行有效的沟通,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学生,更好地引导学生成为更好的自己。

  “明事理”就是要明白自然事物发展的规律,要尊重自然事物的客观发展规律,要顺其自然,不能太强求。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知道每个孩子是不同的,都有自己的优点,也都有自己的缺点。我们不能像公立学校的老师一样用考试的分数来要求和衡量每一个孩子,我们要像赵校长说的那样“帮助松树成为更好的松树、帮助柳树成为更好的柳树”,而不是一概而论,轻易否定我们的孩子,打击我们的孩子。

  “兴事业”就是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理想和实现自己理想的抱负,而不是说我们在事业上要取得多大的成就。人生在世,总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找一些事来充实自己、证明自己,让自己活得有意义。作为一名271的教师,我们要像赵校长说的那样,意识到自己是在做一件善莫大焉的事,意识到我们是在为祖国培养未来,是在为中国伟大复兴事业培养适应时代发展潮流的人。我们的事业应该就是帮助每一个孩子发现自己,成就自己,让每一个孩子能更好地朝着他应该有的方向发展,为承接祖国未来的发展担当起责任。

  《大学》里面还讲人要以身作则,要感恩,要勤学。以身作则的道理大家都懂,但是真正能做到的却寥寥无几,人们总是对别人要求很高,却经常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我们在与人交往过程中,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更是如此,比如我们要求学生穿校服,我们自己也要每天穿工装,如果我们自己给自己找借口,非要打破规矩,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要求学生,即便使用老师的所谓的权威去压制学生,又有几个孩子会真心的信服我们呢?

  总的来说,读完《大学》,我学到的道理是首先要充实自己,即“修身”,要以身作则,懂得感恩;做人做事要有原则,要会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最后,诚心是做人的根本。儒家学说这种极致美好的境界,是值得我们每个人穷其一生去坚持不懈努力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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