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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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1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2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齐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此刻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3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现在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4

  我是一条小书虫。读了那么多的书后,其中有一本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我的系列中的《法老的探险家》,我被书中的主人物米内迈斯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打动了。

  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纳克庙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玩伴兼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于是,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彭特冒险之旅开始了……

  在这次旅行中,被毒蛇攻击、遭受海上暴风雨,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古埃及鸽子谷的沙尘暴,我虽是早有所闻,但在读到沙尘暴来临时,我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地抹了抹嘴巴、擦了擦眼睛,生怕风沙灌进嘴巴、眼睛里。他们还渡过了一望无垠的翠海,克服了种种海上的磕磕绊绊。最终,他们来到了神秘的国度——彭特,在那儿满载而归。并且,米内迈斯按照自己法老朋友的托咐,带回了两只可爱的小狗。

  米内迈斯不但意志坚韧不拔,还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与*时见到只蜘蛛就下的魂飞魄散的我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团队中很少有人鼓励他,但他却依然十分镇定,没有一次连累过集体,更可幸的是米内迈斯洗清了船长对他的误会。回到国度后,他把带来的两只小狗送给了国王,也就是他最好的玩伴——图特摩斯。从此,使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切。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增长了不少关于古埃及的知识,还决定学*米内迈斯那守信用、坚强的高尚品质哩!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5

  在参加“**三地读书活动”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书名是《法老的探险家》,名字很有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我的心情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心情变得高兴;米内迈斯伤心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6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

  我爱这本书!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7

  我是一条小书虫。读了那么多的书后,其中有一本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我的系列中的《法老的探险家》,我被书中的主人物米内迈斯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打动了。

  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纳克庙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玩伴兼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于是,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彭特冒险之旅开始了……

  在这次旅行中,被毒蛇攻击、遭受海上暴风雨,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古埃及鸽子谷的沙尘暴,我虽是早有所闻,但在读到沙尘暴来临时,我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地抹了抹嘴巴、擦了擦眼睛,生怕风沙灌进嘴巴、眼睛里。他们还渡过了一望无垠的翠海,克服了种种海上的磕磕绊绊。最终,他们来到了神秘的.国度——彭特,在那儿满载而归。并且,米内迈斯按照自己法老朋友的托咐,带回了两只可爱的小狗。

  米内迈斯不但意志坚韧不拔,还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与*时见到只蜘蛛就下的魂飞魄散的我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团队中很少有人鼓励他,但他却依然十分镇定,没有一次连累过集体,更可幸的是米内迈斯洗清了船长对他的误会。回到国度后,他把带来的两只小狗送给了国王,也就是他最好的玩伴——图特摩斯。从此,使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切。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增长了不少关于古埃及的知识,还决定学*米内迈斯那守信用、坚强的高尚品质哩!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8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9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10

  在参加“**三地读书活动”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书名是《法老的探险家》,名字很有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我的心情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心情变得高兴;米内迈斯伤心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十)份扩展阅读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十)份(扩展1)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菁华5篇)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1

  在参加"*三地读书活动"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书名是《法老的探险家》,名字很有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我的心情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心情变得高兴;米内迈斯伤心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2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3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4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现在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5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

  我爱这本书!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十)份(扩展2)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菁华5篇)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1

  在参加"*三地读书活动"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书名是《法老的探险家》,名字很有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我的心情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心情变得高兴;米内迈斯伤心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2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3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4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现在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5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

  我爱这本书!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十)份(扩展3)

——作文:探险家的精神 (菁华5篇)

  有位探险家说,他探险是为了把脚印印在人类没有踏足过的地方。另一位探险家说,探险的魅力在于填补地图的空白。他们都没有说明,出现在人类没有到达过的地方,为何具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让人甘愿尝遍千辛万苦甚至付出生命?

  一次,在北京房山区的一个溶洞里,我们下到地下第七层,眼前的洞厅没有什么奇特之处,而刚刚离开的第六层,洞厅里到处是造型奇特的钟乳、石笋等沉积物,仿佛童话里的宫殿。可是向导说,“这里从没有人来过。”我眼前*淡的一切霎时变得光彩熠熠。

  也许有人说:你没看到它时,它已在那里存在千万年了。是的,我不是哲学史上那个唯我论者贝克莱的信徒,他认为当人不去感知一个物时,那个物就不存在。但我对这样一个问题着迷:在我看到之前,洞厅是这个样子吗?

  有人说:“与后来我们看到时一样呗。”这一看法经不起推敲,因为他假设太阳没有变化、空气没有变化、人没有变化等等这样一些前提,假如这些前提不存在,比如你变了、你的眼睛构造变了,雪峰的模样肯定会变。因此,雪峰在人类看到她之前究竟是什么样子,这是一个奥秘。

  七仙女的故事里,洗澡的仙女被放牛娃看见后就穿起了衣服。我们看到的世界大都是穿了衣服的仙女,只有探险家走到了离仙女最*的地方,这是探险家奔向艰险、不畏牺牲的内在驱动力。

  小镇在一片山地中,有一条路通向外面。镇子旁边,是一座古堡。据镇上的人说,里面盘踞着魔鬼,进去的没一个人能活着回来。大概正是由于这个传说吧,小镇里从来无人敢进去。但也有不怕死的人。一日,—支探险小分队慕名而来。

  巴克劝阻这帮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别拿生命开玩笑了,自从自己在这儿开饭馆,至少已经有十几拨人进去,就再也没有出来。“我以上帝的名义起誓,这是真的。”

  可是,这群年轻人不以为然地笑笑,那位带队的红头发小伙子,还拍拍身边一条如牛犊一样大小的狗和怀中的枪说:“不用担心,我们有猎狗卡普,还有枪呢。”

  巴克摇摇头,一如既往地拿出葡萄酒,一人一瓶,说:“喝吧,孩子们,愿上帝保佑你们。”然后,一边将牛肉剁碎,兑上葡萄酒,让猎狗卡普吃,一边叹息:“愿你也走好运!”在善良的巴克眼里,狗和人一样,都是有生命的啊。

  探险队员吃完饭,在小镇人的目光中,雄赳赳气昂昂地牵着猎狗卡普,带着枪,走进了古堡。古堡外,所有的人都用焦灼的目光远远地望着夕阳下的古堡。天黑了,也没人走出来,直到第二天天亮,还是没人走出来。

  古堡,如一个虎视眈眈的魔鬼,整日蹲在小镇边缘,让每一个小镇人都喘不过气来。可不久,又有一个不怕死的人来了,是一位干瘦的老人。他叫莫非,爱探险寻奇。他说自己一定要到古堡里去闯一闯,改写古堡的历史。

  巴克对老头善意地笑笑:“老兄,如果口渴了,我可以免费送给你葡萄酒,进古堡就免了吧。”谁知莫非却特别坚决,坚持一定要去。巴克无奈,摇摇头,像往常一样,拿来葡萄酒,并且摆上几样小菜。吃完饭,莫非背起包,一摇一摆地走了。

  第二天一大早,巴克站在饭馆前,很无聊地抬起头,朝古堡望去,顿时傻了眼。只见一个人从古堡中走了出来,一摇三晃的,正是莫非。巴克关了饭馆的门,今天不招待客人了,只招待英雄莫非,并虚心地向莫非请教,他在古堡中究竟看到了什么,有没有遇见魔鬼。

  “看到了很多很多。”莫非坐下,淡淡一笑,告诉巴克。在古堡里,首先看到了很多尸骨,还有一只狗的尸骨,它们呈现不同的样子倒在那儿。再往里走,拐过一道狭小的过道,弯弯曲曲走了一阵,进入一个地下室,再进一道铁门,在地下室的侧面小屋内,发现了各种珠宝,而且这些珠宝都是十多年前在一些盗窃案中被盗走的,是一个叫贝姆的神偷偷走的。

  “真的吗?那里没有魔鬼吗?”巴克仍心有余悸,急急忙忙地问。

  “不,是一种红蜘蛛。”莫非一笑,打开包,里面装得满满的,都是红蜘蛛的尸骸。原来,这种红蜘蛛都躲在古堡石缝中,—有人进入,嗅着气味,它们马上爬出来,附着在人身上,吸人的血液,并注入自己的毒汁,不一会儿,人就会死去。

  巴克睁大了眼,一副惊讶的样子。

  “我有一个疑问,巴克,那些人遭受红蜘蛛的攻击,为什么不往外跑?”莫非望着巴克询问,很谦虚地请教道。

  巴克摇着头,也惶惑不解。突然,他一指外面,喊:“天哪,那些探险队员都没死,回来了。”说时,一脸惊骇。

  莫非忙转身去看,猛地感觉到背后冷风袭来,忙一转手,一把拧住巴克的手腕。巴克的手上,是一柄寒光闪闪的匕首。随之,“嚓”的一声,一副手铐戴在巴克手腕上。

  “神偷贝姆,你被捕了。”老头子一反常态,目光如炬,灼灼发亮。

  “你究竟是谁?”巴克满头大汗,心有不甘地问道。

  “蒙波,知道吗?神探蒙波。”老头子得意地用大拇指指向自己,自我介绍道。巴克一听,低下头,瘫倒在地上。

  原来,巴克正是大神偷贝姆,他数十年作案,偷了不计其数的珠宝。但是,在警察的围追堵截下。实在是无路可逃,尤其后来,听说小偷的克星蒙波也开始了对他的追捕,于是,他选中了小镇这个神秘的古堡,来藏纳自己偷来的珍宝。为了防止别人进堡,他专门搜集了一种热带毒性极大的红蜘蛛,放在里面,并且暗地里散布谣言,说里面有魔鬼。

  他自己在古堡旁开了个饭馆,一则照看珍宝;再则,准备兑了的葡萄酒,每一个进古堡的人,都赠送一瓶。

  “你为什么没昏睡?”贝姆仍然有些不甘心。

  蒙波一笑,从怀里掏出一瓶酒,正是贝姆送的葡萄酒。原来那天来时,蒙波提前就装了一瓶葡萄酒。至于红蜘蛛,更好对付,一种印度香,就是红蜘蛛的天然克星。进堡后。蒙波燃了一大把印度香,烟雾袅袅,不一会儿,红蜘蛛的尸骸落满一地。

  贝姆听了,无言地低下了头。

  我的妻子是蒙古族人,家在内蒙古自治区西部。自从我们结了婚,她还没有回过一次家。所以,前几天,我俩商量了一下,带着五岁的儿子小宝去了内蒙古。

  我妻子的父母已经过世,娘家就只剩下哥哥一家了。我们到了那儿后,哥哥、嫂子对我们都十分热情。陪我们玩了好几天。后来我想,来一次大草原不容易,这一辈子还不知能不能来第二趟,就提出到远离村庄的大草原上玩一天。哥嫂都答应了陪我们去。谁知,到了那一天,哥哥却得了重感冒,躺在床上起不来了。这一下,嫂子要留下来照顾哥哥,两口子就都去不了啦。我当时觉得挺扫兴,就闷闷不乐的。妻子看透了我的心,就笑着对我说:“我是从小在这儿长大的,论熟悉地形,我一点儿也不比哥哥差。我们一块去不一样吗?”我顿时转忧为喜。于是,我用哥哥的两轮摩托车带着妻子和儿子就出发了。为了预防意外,我们除了拿够了干粮和饮料外,还带了一杆。临行前,小宝有点儿恐惧地问:“爸爸,草原上有狼吗?”妻子摸了摸儿子的头说:“放心吧儿子,狼白天是不敢出来的。”

  我骑的那辆两轮摩托车是“奔驰”350,这种车很笨重,耗油量、噪音都很大,在内地已经很少见了。但在草原上,这种车却如鱼得水,跑起来又快又稳。我将车速放到60迈上,在草原上跑了大约四五十公里,就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停了下来。开始时,我们玩得很痛快,也很顺利。我们对着一望无垠的大草原大喊大叫,儿子在草地上打滚、翻跟头。喔,对了,我还打到了两只又肥又大的灰兔子。但到了下午,麻烦事就开始一件一件地发生了。

  先是车发动不着了。我从中午一直蹬到日头偏西也没有蹬着火。后来我的腿酸得实在是蹬不动了,妻子又帮我蹬了一阵,仍然没有动静,我考虑到可能是过油太多,淹了“火花塞”,就打算把“火花塞”卸下来烧烧,同时往外喷一下缸体内的油。没想到,车上竟然没有带着套管。我利用一把钳子很费力地将“火花塞”拧下来时,日头已经快落山了。正在这时,儿子小宝突然对我说:“爸爸,大狼狗。”我顺着他的小手指的方向一看,当即吓了一大跳!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站着两只半人高的大灰狼,正心怀叵测地盯着我们一家。我赶紧拿起,将子弹推上了膛。妻子也迅速地把小宝抱起来,躲在了我的身后。我们和狼对峙了大约有十分钟的样子,妻子轻声说:“快开枪吧,天黑了就麻烦了。”我一想也是,如果天黑下来,狼会越聚越多,我们就走不了了。于是,我端枪瞄准了其中一只狼的脑袋,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枪响,中弹的那只狼跳了一下,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然后不顾一切地朝我扑了过来!我迎头又给了它一枪。它立即倒在草地上,一动也不动了。我又将枪对准了另一只狼,对妻子说:“快从挎包里拿出子弹来!”妻子手忙脚乱地找子弹的时候,那只幸存的狼仰天哀叫了几声,掉转过身向草原的深处跑去!

  我顾不得去看那只死狼,抓紧时间将火花塞在打火机上烧了一下,又喷出了缸体内的存油,终于将车发动了起来。接下来,我们开始收拾散落在草地上的东西,把它们全部绑在了摩托车的侧面。一切收拾停当之后,我催妻子和儿子赶快上车。天已擦黑了,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一种危险。果然,我刚挂上挡,就听到前方传来了一阵类似于擂鼓的声音,鼓点还挺密。我的内心一阵紧张,手忙脚乱地掉转车头。妻子也听到了那种声音,一边将儿子抱上车,一边说:“不好!可能是狼群,赶快跑!”说完,当即跃上了车!我加大油门,迅速挂上了四挡,摩托车像一阵风般跑了起来。时速表上的指针迅速上升,一会儿便指在了“80迈”上。我们行驶的方向恰好是和回村的方向背道而驰。如果想在甩开狼群的同时转成回村的方向,就必须兜着圈子跑。兜小圈还不行。小圈容易让狼抄了*道,必须兜大圈子,让狼不知不觉地跟着转圈子。这些常识都是这几天哥哥嫂子在闲谈时说给我的,没想到真的用上了。还有一点没想到的是,我由于地理不熟,再加上慌张,兜来兜去,竟把自己也兜糊涂了,辨不清回村的方向了。我只好降低了车速,询问背后的妻子。妻子却说:“刚才你开得那么快,吓得我闭上了眼,现在连我也不清楚是到了哪里了。”我一听心里有些发毛,但我还不能让妻子看出来,以免她更害怕,就嘱咐她抱紧儿子,然后又提高了车速。刚才一减速。已甩远了的狼群又赶了上来,那种擂鼓似的声音越来越*了。我加大了油门,打开车灯,继续向前开去。我想:眼下当务之急是甩开狼群,跑到哪里算哪里吧。

  后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们的面前出现了一条水流湍急的大河。我沿着河岸跑了一阵,不但没有找到桥,还觉得不大对劲儿。这时,妻子突然辨清了方向,大叫道:“赶快停!”我停下车问道:“怎么了?”她着急地说:“这儿是个河汊,三面都是河,你越跑离狼就越*了。”我的头“嗡”地大了一圈,心想:这一下可完了,让狼堵在河汊里,只有死路一条了。这时候,小宝突然拽了一下我的衣服说:“爸爸,我怕。”妻子一把将儿子抱在怀里,忍不住抽泣起来。看着他娘儿俩绝望地抱在一起的惨状,我心急如焚。人都说“急中生智”,我看这句话不假。我一着急,竟然生出一个大胆设想:如果我冲着狼群迎上去,从狼群中冲过去,把狼引开,我的妻儿不就安全了吗?我把这个想法对妻子一说,妻子放下儿子,一把抱住我说:“不行!咱们死也要死在一起。”我挣脱开她说:“为了咱们的儿子,你就别耍小性子了,待一会儿狼群逼*了,就晚了。”说完,我把摘下来递给她,就发动着了摩托车。儿子突然过来抱住我的腿哭道:“爸爸,我不让你走。”我心一酸。弯腰将他抱起来,在他的小脸蛋上亲了亲说:“乖儿子,爸爸走了后要听妈妈的话,不要出声,听见了吗?”儿子哭着“嗯”了一声。这时,狼群的声音越来越*了,已听到了它们擂鼓似的奔跑声。我赶紧把儿子递给妻子说:“赶快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说完,就挂上挡,向狼群追来的方向冲去!

  为了防止穿越狼群时被狼从车上扯下去,我将油门放到了底,时速达到了100迈。为了威慑狼群,我打开了远光灯,雪亮的灯光使我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离狼群越来越*了,已经看到了它们黑黝黝的影子。当我离狼群大约还有四五十米时,狼们在强烈的灯光照射下,突然停了下来,上百只眼睛在灯光的映照下反射着蓝幽幽的光,都恶狠狠地看着我。我只觉得头皮发麻,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我原先以为狼们见了灯光会躲在一边,等我过去后再追呢,没想到我又一次失算了。情急之下,我按下了车上的喇叭,由于车速快,电力足,喇叭的声音又大又浑厚,同时,我歇斯底里地大吼了一声:“啊——”这一手还真把狼吓住了,它们纷纷跳到两边,为我让开了路。一瞬间,我便穿过了狼群。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狼们又转过身来,向我追了过来。我有意识地放慢了车速,以免拉得狼群太远了。万一它们放弃了我,将对我妻儿不利。又跑了大约有三四十公里,车在奔驰中却逐渐慢了下来,加油门也无济于事。我明白,这油箱里没了油了。我摘下挡,让车借助惯性又滑行了大约一公里,才无可奈何地停了下来。当时,我真的心灰意冷了,以为这一下死定了。狼群的声音越来越*,我从工具箱里拿出一把长螺丝刀,准备和狼作最后的搏斗。后来我又想到,狼最怕火光,只要点燃一堆火,它们就不敢靠前了。可是周围连棵树也没有,到哪儿找柴火呢?我围着车找了一圈,什么也没有找到。最后我想到了那辆“奔驰”350,就拧开机油盖子,用油尺蘸出机油,淋在车身上。为了防止油箱在燃烧中爆炸,我提前打开了油箱母亲印W鐾暾庑┖螅侨豪胛抑挥邪偈自读耍叶伎吹搅撕诎抵兴悄锹逃挠牡难劬ΑN已杆俚赜梅婪绱蚧鸹蜃帕嘶穑闳剂四ν谐怠;“轰”的一声着了起来,周围的草地顿时亮了。这时候,狼群也已来到了眼前。它们很有组织地将我和燃烧的摩托车围了起来,然后都坐在了地上,静静地望着我。我想:这是一群很有经验的狼,它们在等火熄灭后再慢慢地收拾我。我能做到的只是攥紧螺丝刀,与群狼对峙着。这时候我已不再觉得害怕,脑子里想的只是我的妻子和儿子,他们是否脱离了危险?

  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奇迹发生的话,人生还的希望几乎是零。笨重的“奔驰”摩托车已烧成一堆废铁,火渐渐地暗了下来。随着火光的暗淡,狼群的包围圈越来越小了,我甚至都感觉到了它们喘息的腥臭气。我脱下上衣,扔进了火中。片刻之后,火又重新旺了起来,狼们又往后退了退。我想,只要有一线生还的希望,我也不能放弃。我将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下来,陆续扔进了火中,又维持了半个小时。最终,火还是灭了。狼群渐渐聚拢到我的周围。这时,月亮出来了,清幽幽的月光下,一只只的狼像一个个的幽灵,在我的身边荡来荡去。终于,一只体态健壮的狼首先向我发起了进攻!它将身子灵巧地一纵,无声地向我扑了过来!我攒足了劲,用螺丝刀迎着它的脑袋刺了过去!这只狼一声惨叫,靠*我的几只狼同时往后退了几步。受伤的那只狼冲我龇了龇雪白的牙,嗥叫一声又疯狂地冲我扑了过来!我往旁边一闪身,这只狼恰好扑在了刚刚熄火的火堆上,烫得“嗷”的惨叫了一声,狼狈地跑回到狼群中。我知道,最后的时刻来到了,狼经过一番试探后,不会再一只一只的上了,它们很快就会群起而攻之,将我吃得只剩下一堆白骨。正在这时,在我的身后忽然传来了一片汽车的马达声,紧接着,数道光柱冲这边扫了过来!我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砰砰”几声枪响,我身边的几只狼应声栽倒。狼群一阵骚动后,转瞬间就跑得无影无踪了。几辆越野吉普车停在我的面前,从最前面的一辆车上下来了两名全副武装的*战士。接着,我的妻子和儿子也从车上下来了。儿子在车灯的照射下认出了我,欢叫着“爸爸”扑到了我的怀中。我又惊又喜,将儿子紧紧抱在怀里,泪水不由得顺颊而下。

  上了车后我才知道,哥哥见我们天黑了还没回去,知道是遇到了麻烦,就报告了派出所。派出所人员有限,就与当地的驻军取得了联系,出动了一个连的*来寻找。他们先在河汊里找到了我的妻子和儿子,又循着火光找到了我。这时,车上的一名拿起对讲机,先对他们的领导汇报了情况,又通知和他们一块出来的其他几个组的战友,告诉他们人已经找到了,可以回营了。事后,我还想,如果我不点燃摩托车维持那段时间,我早就喂了狼了。看来,人在什么时候也不能绝望,只要有一点希望,也不能随随便便地放弃。

  由于海水压力过大,他们根本就不能出去,即使能出去,强大的压力会把人压成肉饼。可是如果困守在艇内,用不了多久,人人都会因缺氧而死。 艇长米盖罗尼在启动通气盖时,被铁盖子猛地击中头部,立即倒在血泊中死去。在紧要关头时,失去了主帅,大家更是惊慌失措,乱成一团,感觉死神离他们越来越*了。 就在这关键时刻,忽然有人用高亢的嗓音说:“伙计们,大家不要乱,静下来动动脑筋,可能我们会在绝处逢生的!” 众人的眼光集中盯在这个说话人的身上,才发觉讲话者是炮手贝利,尽管他只有28岁,可是在艇内已经工作了8年,是个老练而出色的炮手,他的特点就是头脑灵敏,临危不乱。 “伙计们,我宣布,从现在开始,由我担任代理艇长大家都要听我的指挥!” 贝利的果断和冷静,使大家镇静了下来,大家不约而同地纷纷点头,表示愿意听从他的指挥。

  大家一起开动脑筋,主意一个接着一个地提出来,但不是不切实际,就是不具备所需条件无法实现。 贝利也渐渐焦急起来,他心神不宁地在舱内来回徘徊,上牙咬着下唇,双眉紧锁着,眼光突然停留在一箱鱼雷。蓦地,他的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念头:鱼雷可以从炮口发射出去,能不能把人当作鱼雷从炮口发射出去呢? 贝利把自己的设想说了出来,伙伴们听后顿时吓得目瞪口呆,人当作“海底肉弹”从炮口发射出去,这在人类海军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事! 贝利镇静地说:“人和鱼雷粗细差不多,所以肯定能从鱼雷发射管中发射出去,我可以把射程控制在43米左右,使人安全地到达海面。” “可是这样做安全吗?”一位名叫杰森的船员胆战心惊地问。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铤而走险。”贝利炯炯有神的目光扫过杰森,语气坚决地说,“关键就要看我们的毅力和勇气了!

  胆小的在后面,胆大的在先上!” 大家呆了几分钟后,不得不同意试试贝利的设想,因为舱内的氧气已用得差不多了,除了冒险执行这个方案外,没有别的选择了。 接着,贝利简单地把要求说了一遍:“把活人当作鱼雷发射,每个人在被发射前,必须排清肺部的所有空气,再屏气半分钟,否则,活人就会因肺部扩张而爆炸,就像海底的鱼不小心窜到海面上内脏爆炸一样。” 看到有些船员满脸惊恐的样子,贝利斩钉截铁地说:“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用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去争取!

  开始准备,氧气已经不多了!” 第一个站出来的是潜水员罗伯逊。他在呼完肺部空气后,马上屏住了呼吸,不一会儿,他的脸开始变红,转而由红变白。他发现自己有点支持不住了,但他还是咬紧牙关屏住气。就在这一刹那间,贝利按动了鱼雷炮的开关,透过观察孔,贝利看到鱼雷炮的炮管以强大的气流排开了周围的一小片海水,紧接着,一个黑影从涂有塑料防水胶的发射管口冲出,一眨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罗伯逊被发射出去,不过是死是活谁也不知道。

  接下来进行得很顺利,船员一个接一个地被鱼雷发射到海面上,连“胆小鬼”也被送了上去,最后只剩下贝利自己一人了。这时除了他自己外,潜艇内已别无他人,所以他只有靠自己来按动电钮了。 此时舱内的氧气已消耗殆尽,如果他不能在5分钟内把自己发射出去,那他就要留在海底做“烈士”了。他长长地做了个深呼吸,然后慢慢地往外排气。他竭尽全力使自己*静下来,当肺部的空气被他一点一滴地挤完后,他马上开始凝神屏息地启动了开关,迅速钻入了炮膛。 “轰”的一声,贝利只觉得自己的身子在向上猛飞,他的耳朵有点痛就像是飞机迅速拉升时的感觉那样,一刹那,他的耳朵听到了的水声,他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在水面上,真是不可思议! 贝利看到水面上有好几个头在一上一下,他知道这是他的战友们,他高喊:“我也上来了!”

  …… 希望的曙光

  03教本(1)班温慧玉07号 文章主要讲的是美国核动力潜水艇“黄蜂号”在波罗的海发生意外故障,23名船员被困在海底43米处的潜水艇内,在面临死亡的危险关头,炮手贝利果断勇敢地利用发射鱼雷的原理,把人当作“海底肉弹”从炮口发射出去,最后使23名船员全部获救的故事。 在文章中作者运用了朴实,直白,简练地语言和大量的侧面描写,巧妙地进行鲜明地对比把主人公写得真实,自然,朴实,使主人公的形象跃然于纸上。作者并没有极力地去运用夸张,比喻等手法和华丽地词藻来给读者树立主人公高大地形象。

  简单的语言描写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被困艇内又失去了主帅时,大家的惊慌失措,乱成一团和贝利的果断和冷静,这种鲜明地对比我们看到了主人公的临危不乱。更有胜者是他的胆识过人,“他的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念头:鱼雷可以从炮口发射出去,能不能把人当作鱼雷从炮口发射出去呢?”这在人类海军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事!这不仅令遇难的伙伴们吓得目瞪口呆,而且“人和鱼雷粗细差不多,所以肯定能从鱼雷发射管中发射出去”这样的尊重事实,尊重科学的精神,就连我们深感佩服。“胆小鬼”的种种惊恐、质疑、怯懦和贝利的坚持,他可是冒着把把23名船员送上天国的危险来做的。在语言方面作者用的是简短用力的话,三言两语就把主人公的形象刻画出来了。“与其坐以待毙,不如铤而走险。”

  “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用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去争取!开始准备,氧气已经不多了!” 当我们经历了太多艰辛后,我们被城市的繁杂所蒙蔽了,我们疲惫了,慢慢地我们徘徊了,畏缩了,悲观了,停止了脚步。当我们遇到挫折时,我们失去了勇气,我们就束手无策了。我们应停下脚步来洗涤自己的心灵,应看到希望曙光,

  但是,人间是没有永恒的夜晚,世界没有永恒的冬天,在成长的路上即使我们什么都没有,也不要轻易地低头,即使我们什么都没有,也不要有放弃的念头,不管路要怎么走,无论希望是多么的渺茫,我们也不要轻易地放弃希望,应该勇敢地坚强地走下去,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去,因为我们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 19XX年12月14日,挪威人罗尔德-亚孟森征服了南极,从而两极的探索活动开始了一个伟大的纪元。一个月之后,他的英国对手,罗伯特-斯科特也在一个月后到达南极点。然而不幸的是,在回程的路上,斯科特和他同行的四人全部因为饥饿和严寒而牺牲,当时,他们离下一个供给站仅仅几英里的距离。 从此,斯科特成了一个传奇,一个英国人心目中的英雄象征;而真正的胜利者,亚孟森却为人们轻蔑、不屑。同样的经历,却带来如此强烈的反差。或许,这个现实的故事也暗合了大多数故事中英雄必死的结局规律。

  诺诺骑着飞龙赶到天空小镇时,坐在后座上的姐姐明妮已经昏迷。诺诺把姐姐抱进医馆,医生诊断后告诉诺诺,要用冰魔龙的龙角才能治好明妮的病,否则不出七天她就会死去。

  诺诺在赏金榜上见过冰魔龙的龙角,找龙角是个超级有难度的A级悬赏任务,悬赏1000万金币。

  笨拙(zhuō)的诺诺在姐姐的帮助下最高

  只完成过B级悬赏任务。

  为了救姐姐,诺诺决定拼一把,但他一个人不行,他需要找个帮手。

  诺诺决定去找天空小镇唯一的赏金猎人骷髅(kū lóu)娃。

  他来到骷髅娃家的门前,敲了好久,门都没有动静,倒是旁边的一扇窗户打开了,出来了一个齐刘海的小姑娘。

  诺诺说明了来意,问:“您就是赏金猎人骷髅娃吗?请你帮帮我。”

  小姑娘点点头,但她又眯着眼睛,不客气地说:“你走吧,你姐姐的死活跟我没关系!”

  诺诺有点心灰意冷,决定自己去!但他刚一转身,骷髅娃却用南瓜禅杖拦住了诺诺。

  “等等!我忽然改变主意了!”

  诺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过,你认识路吗?”小姑娘问。

  诺诺摇摇头,忙查了查冰魔龙的位置,然后带着小姑娘乘坐飞龙向一千公里外的冰硭(máng)山出发。

  到冰硭山的时候,他们看见冰魔龙正在山顶的冰湖里,闭着双眼。

  诺诺趁机骑着飞龙挥着弧光刀直朝龙角而去,当的一声,弧光刀被磕飞,龙角却丝毫无损。

  小姑娘一边快速出招,一边对诺诺说:“我吸引它的注意力,你再去砍龙角!”

  诺诺咬咬牙,跳进冰湖,借助小姑娘的掩护游到冰魔龙身边,然后踩着冰魔龙身上的冰甲鳞(lín)片爬到了它的头顶上。

  冰魔龙皮糙肉厚,再加上注意力都集中在骷髅娃上,并没有发觉诺诺。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十)份(扩展4)

——探险家作文 (菁华5篇)

  20年之后,我成为了一名探险家。目前,我已经去过了美洲、欧洲和德国。接下来,我正在准备去魔幻森林。里面藏着许多让人猜不透的奥秘,还有很多凶猛可怕的动物。我听别人说,去的人都没有回来过,就算是人工探测器出马,也是一无所获。但这更加激发了我前往探险的兴趣。

  那一天,我坐着飞机来到了那一片山林,从上往下眺望,只见许多高大挺拔的树木和五彩斑斓的野草扑入眼帘。这里不论是野果小树,还是小草石头,形状都巨大无比。怪不得这里叫做魔幻深林。

  在这时,我突然听见了一阵阵的吼叫声,这是什么声音呢?我摸着枪带,准备迎接战斗。就在我刚要转身之际,我看到了一张又像老虎又像狮子的面孔,细看又有点像猫头鹰,头上顶着两只羚羊的角,露出了那锋利的牙齿,似乎要马上扑过来咬我似的。我拔出一支枪,准备应战。我先向天空射了一枪,看他会有什么反应。他听到了枪声像风似的奔跑了起来,原来他只是一只只会靠可怕的长相来吓跑敌人胆小鬼呀!

  我长舒了一口气,继续前进。这时,我看见了一只小巧玲珑的动物。他有猫那么大,却是一只老鼠。我看了他一眼,不以为然地继续前进。他见我不理他,跳到我的手臂上,伸出锋利的爪子,来抓我。很快,我的手上就留下了血迹。我想用匕首来吓他,可他却继续扑咬。我用匕首去捅他,他还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时,他大叫了一声,又引来了许多只这种老鼠影子。我见事情不妙,就躲进草丛里。我屏息凝视,见老鼠群走了之后,方才出来。我想这个魔幻森林可真奇妙,长相可怕的动物,很胆小。长相可爱的动物,却如此凶!

  这时,我感觉到饿了,便爬上大树,掏出匕首来割野果。由于我手滑,野果不小心“啪”的一声掉了下去,我也赶紧从大树上跳下来,落地时脚扭了,一阵刺疼感从脚底蔓延开来!我睁开眼,原来这是一场梦啊!

  但是,我希望以后真的`可以去那个魔幻森林里探险!

  每个人都有一个理想。有人想当一名医生,救死扶伤,有人想当一名记者,记录奇闻怪象,还有人想当一名军人,保卫祖国。而我想当一位天不怕,地不怕的探险家。

  我之所以想当一名探险家是因为,我在家里看电视时,无意中发现了一部名叫《荒野求生》的电视剧。那里面的主人公“贝爷”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探险家,他走到过世界各地,并且从这些地方发现了许多有趣的生物。如:螳螂虾,它伸爪子的速度就和22口径的子弹一样快;还有“灰海豹”,才生下来的小海豹的毛色是浅黄色的,后来经过在岩石上睡觉,毛色渐渐地变成灰色;还有一种鸟类名字叫做“飞隼”,他的时速最高可达二百九十千米每时。从这些神奇的动物中,让我明白了大自然的神奇。

  我知道当探险家肯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我坚决不会退缩。首先我要拥有探险家所拥有的品质和知识,我也必须有强壮的身体。我知道当探险家要有渊博的天文地理知识,需要看懂各种地图,了解世界各地的民风民俗、气候特征、物产资源。现在我得把社会、科学、地理,等课程学好。还有语数外更得学好了。记录各地独特优美的风土人情,不学好语文哪能行?出国探险,同外国人打交道,不学好英语哪能行?数学那就更要学好了!交通、通,信、贸易往来,哪一样离得开数学知识。所以从今往后我就要上好每一节课,学好好每一节课的知识。我还要好好地锻炼身体,上好每一节体育课。

  总之为了实现我自己的理想,我一定会好好学*,坚持锻炼身体,我要到达人类未到达的地方,发现人类未发现的谜团,揭开大自然神秘的面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有人的理想是当一名出色的医生,有人的理想是当一名杰出的商人,在我的心中也装着一个美好的理想,那就是当一名探险家,走遍深山,走遍密林,走遍沙漠,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我在《百科探索》上看到“马来西亚热带雨林有大脚怪兽”,我真想亲临马来西亚热带雨林,找到大脚怪兽,看看大脚怪兽的脚究竟有多大,它的脚像不像我们人的脚,除了走路以外还有什么功能?我还想去我们*的神农架探险,解开野人之谜。我想和野人亲密接触,了解他的生活*性、了解他的喜怒哀乐,听听他唱歌、看看他跳舞,我还要破译他咿咿呀呀所表示的意思……我还想去珠穆朗玛峰探险,考察那里有没有雪莲花,有没有人间仙草——灵芝。我还要探究珠峰“长高”的原因以及长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我还想去沙哈拉大沙漠探险,了解为什么说它是“最不适合生物生长的地方”和气候恶劣的主要原因。

  我的理想是当探险家,因为世界的每一个地方对我来说,有着无穷的吸引力。我也知道要探险就得有健康的体魄、非凡的胆量、渊博的知识、雄厚的经济,所以,我现在决心好好学*,加强锻炼身体,上好每一节体育课,做好每一次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我不仅要学好中文,而且还要学好外语。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将我的激情、我的青春乃至我的生命融入那些充满神奇色彩的土地,揭开许多不为人知的科学奥秘。

  我希望理想在我的努力下能实现,我更希望二十年后在《百科探索》杂志上看到这个名字——程秋豪。

  为祖国富强,为了祖国的海洋开发,为了一带一路经济建设,我要当一个新时代的探险家,驾驶祖国创造的世界上最美丽、最先进、最豪华的探险船去探险。

  祖国愿望怎样产生的呢?这要从爸爸妈妈带我去象山旅游说起。面向大海,一股腥味的风扑鼻而来,心旷神怡;蔚蓝色的大海,波澜壮阔,不时激起白色的浪花,无边无际,看不到尽头,鱼儿在水中跳跃着,海鸥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这美丽的景色给深深地震撼了我。大海呀,你是神圣的世界,远方,有航船归来,啊,外面还有一个世界!

  沙滩也是神秘莫测,贝壳,蟹,金光闪闪的沙……

  在一家小饭馆里吃饭,吃的都是海鲜,满嘴流油,大海都是山珍海味呢!我回忆起看过的书,郑和下西洋,麦哲伦与新大陆,老人与海……大海神秘而令人向往。突然,一个念头大脑里闪过,我长大后要当个航海家,正确说,大海探险家!去大海里探索奥秘,打开大海的神圣大门,这该有多神秘呀!

  是呀,大海还有很多秘密,海有多深,海有多少生物,海水有多少成分,如何转变为能源?海底可不可建造房子?海水的温度有什么奥秘?人能不能像鱼一样在海水中生活?海底有多少矿产资源?海中植物有多少,如何繁衍?四大洋的区别?

  要当一个探险家,就得要有丰富的航海知识。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爸爸妈妈,他们都非常赞同,爷爷比谁都兴奋,带我去书城买了一大堆关于航海知识的书呢?7月11曰是*航海日,学校举行了航海知识竞赛,我还得奖了呢?

  去大海中遨游,去大海中探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有人的理想是当一名出色的医生,有人的理想是当一名杰出的商人,在我的心中也装着一个美好的理想,那就是当一名探险家,走遍深山,走遍密林,走遍沙漠,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我在《百科探索》上看到“马来西亚热带雨林有大脚怪兽”,我真想亲临马来西亚热带雨林,找到大脚怪兽,看看大脚怪兽的脚究竟有多大,它的脚像不像我们人的脚,除了走路以外还有什么功能?我还想去我们*的神农架探险,解开野人之谜,我想和野人亲密接触,了解他的生活*性、了解他的喜怒哀乐,听听他唱歌、看看他跳舞,我还要破译他咿咿呀呀所表示的意思……我还想去珠穆朗玛峰探险,考察那里有没有雪莲花,有没有人间仙草——灵芝。我还要探究珠峰“长高”的原因以及长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我还想去沙哈拉大沙漠探险,了解为什么说它是“最不适合生物生长的地方”和气候恶劣的主要原因。

  我的理想是当探险家,因为世界的每一个地方对我来说,有着无穷的吸引力,我也知道要探险就得有健康的体魄、非凡的胆量、渊博的知识、雄厚的经济,所以,我现在决心好好学*,加强锻炼身体,上好每一节体育课,做好每一次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我不仅要学好中文,而且还要学好外语。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将我的激情、我的青春乃至我的生命融入那些充满神奇色彩的土地,揭开许多不为人知的科学奥秘。

  我希望理想在我的努力下能实现,我更希望二十年后在《百科探索》杂志上看到这个名字——程秋豪。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十)份(扩展5)

——《家》读后感,家读后感500字,家读后感600字,家读后感800字优选【十】篇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家。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在那里你可以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因为那时的你不需面对严厉的老板、严肃的老师等等,那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

  家对于不同的人而言都有着不同的定义。自古以来,数百句经典诗句都是思家颂家的。贫穷时,家是一个窝,是寻找慰藉和温暖的地方;富裕时,家更是你精神和物质上的享受。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要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巴金笔下的家,却给了我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我了解到了《家》是巴金30年代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从1931年问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和动人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读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阅读后,我觉得高家就是个小社会。里头性格迥异的三兄弟:觉新、觉民、觉慧,他们的所爱却是命运极其的相似。温柔的梅表姐,有 着新思想的琴,被苦苦压迫的丫环鸣凤,这三个女子,即使出身不同,学识各异可是面临的痛苦还不是一样,一样不能自主婚姻,一样被封建的旧势力逼迫着,不反抗的就流着泪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无法反抗的只能自我了解;反抗了的呢,像琴一样,我真希望她可以和觉民在一起,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看着巴老的那些描述,充满无法逆转的压抑情绪,我想,他们恐怕是不能相伴到白头了。

  其中有一段话:“在高家,在这个大公馆里,鸣凤的死和婉儿的嫁很快地就被人忘记了,这两件同时发生的事情并没有给高家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大家只知道少了两个婢女,主人们 马上又买了新的来代替,绮霞代替了鸣凤,翠环代替了婉儿,在人的数目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变动。在很短的时期中鸣凤的名字就没有人提起了。只有在喜儿、倩儿、黄妈和别的几个人的心中,这个名字还常常唤起一段痛苦的回忆。是吧,即使少了一个人,也不会让世界因此改变,更何况少的是两个微不足道的丫头。”

  “家”在书中仅是一条线索,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其腐朽没落,同时热情地歌颂了青年一代民主主义的觉醒及其反封建斗争才是灵魂的所在。在当时的封建时代里,追求民主自由就犹如沙漠里的徒行者寻找绿洲。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和研究,不仅丰富了我的文学知识,而且让我认识到社会的进步,民主的发展。看了《家》以后,我们是否应该为享受到民主自由带来的幸福而感到快乐呢?

  刚刚读完的时候是激情澎湃的,但是并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共鸣。也许是时代太过遥远的缘故,但是这部作品不能够给人很深刻的感想和精神的动力。

  袁泉说她觉得巴金的白话文比鲁迅的好,在当时这样的白话文巴金算是造诣很深。

  我不大同意她的看法,但是也没有反驳。

  相比较我比较偏爱鲁迅。是很好的文字大师。

  虽然题目是家的读后感,但是已经一点也没有想要写读后感的想法了。

  我不同情书中的任何一个人物也不喜欢觉慧这样的人我觉得他很冷酷。从他身上才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劣根性,而不是从所谓的封建礼教的迫害者觉新身上。

  书中有一点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所强调的牺牲让人并不能明确的看到价值。

  但是在那个迷惘的年代,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吧?虽然现在无法理解。

  家并不是没有可取的地方。相反有很多。但是都不够深刻。

  《家》是历来高考学子的课外明珠的必考题,其作者巴金先生素来以进步的知识青年为主人公,暴露旧制度、旧礼貌、旧道德的罪恶来歌颂反抗和光明。

  《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以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官僚地主家庭祖孙两代冲突为线索。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我作为他的局外人,亦是可喜,同时也抹了一把辛酸泪。

  令我可惜之处莫不过是高家主人公高觉慧的反抗精神,他反对封建思想崇尚自由与创新。在那个极度落后的时代,等级观念深入人心。而他视其如草芥,爱上了高家公馆可爱、善良勤劳的婢女鸣凤。青年人正需如此,古往今来多少痴男怨女因家族反对、等级观念双双殉情,爱情的花朵尚未盛开就已枯萎凋零。不言而喻,封建势力是悲剧的开始亦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摧残者。作为新中国人都会为此义愤填膺,可在那个时代,新思想就如春节的火车票一票难求。可爱的觉慧带领了先进的思想与文化,实在是让人可喜!

  令我可悲之处有太多太多。作为高家长子,高觉新过早的担负起高家的一切重担,不仅为此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婚姻受到家庭的阻挠,心上人似林黛玉“焚稿而死”。而直接原因或许让你哑然失笑:两家本为亲戚因一次小小的争执便决意断送二人的婚姻。罗密欧与朱丽叶本就是悲剧,但他们的家族有着血海深仇。根本原因昭然若揭,实为可叹!

  婢女的丈夫只能是工人或是农民而绝不可能是其心爱之人。难道世间的爱情都是错的吗?为何本来美好的爱情要被封建制度打上沉甸甸的枷锁,蒙上灰暗的颜色。金庸先生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我们由此可以看出爱情的真挚和不计较得失。这是多么美好可爱的感情啊!

  新中国60年风风雨雨,正因其开放的婚姻制度促成了一段段美好佳缘。今日是中秋之夜,我突发奇想诞生了一个梦想便是家家传颂的天下人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来源于开放的社会与人类坚持不懈的争取和追求,我坚信在这个开放的新时代,我的中国梦,总会实现!

  说起书的味道,它不仅仅拘泥于油墨的清香,也不仅仅局限于淡淡的纸香,书之味是生活之味,是书中的酸甜苦辣,是书外的雨露阳光,生活少不了书,书亦是生活。

  我与《家》相遇是一个傍晚,夕阳的余晖洒在楼前一排杨树上,竟也闪着零星的光芒,秋风微拂,吹到正坐在书柜旁的我的身上,我亦如往常一样,挑选着书读。“《海底两万里》、《名人传》……”我随意地看着,指尖停在一本泛黄的书上。“《家》,会是写什么的呢?”随手翻开它那泛黄焦枯的书页,一种尘香拂面而来,夹杂着书柜里淡淡的木香,竟也让我觉得有一种洗去铅华之感。“啊!”我情不自禁地又仔细闻了闻,或许这就是《家》的味道。

  翻开书页,开头就是描写:“风刮得很紧,雪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已是傍晚,路旁的灯火还没燃起”。我脑海中浮现出觉慧觉民兄弟两人的背影,他们亲切和谐的谈话,华美的大宅子,青年们的笑容……与其说是在读字,不如说我在读画,作者的文笔着实细腻,那一物一事的出现与发展,仿佛都在脑海中浮现,甚至于我能嗅到大宅古院里浮动的尘香。

  每天晚上,或三五十页,或一二百页,我总是伴着明月读书。《家》的语言很美,很轻,很细,就如同月光洒在地上一样铺在我的心上。当觉慧参加报社,共同**时,我听到了他们的呐喊,也感受到了拂面的细雨;当琴在灯下读信时,我能听见窗外的蛙鸣,也能触到纸的温度。每每抬起头来,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化了,头上的灯似乎泛黄,窗外的月似乎更清净了,我久久无法从书中回到现实。《家》的文字,一点也不浓,就如清风流水,月光白云,淡淡地,但一直都在心中回荡。书融入了生活,书中的生活亦是我的生活。

  《家》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是悲剧,亦是一种客观的评述,为了时代的发展,总有些事要发生改变,而改变又难免带来痛苦。巴老说:“我和所有其余的人一样,生活在这世界上,是为着来征服生活的。我也曾参加在这博斗里面,我有我的痛,我的爱,我的欢乐,我的悲伤,但我并没有失去信仰,对生活的信仰。”

  有时候,望着窗外的月亮,我时常会想,觉慧那一代人的生活是多么矛盾。《家》中所描绘的场景历历在目,那文字也氤氲在心里。一想到《家》,就仿佛闻到那清雅的木香,就想起读书的日日夜夜,就想起书中人们的悲欢离合。这便是生活,这便是书。

  书也是生活。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的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一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

  一家之主的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长房长孙觉新,为人厚道,去很软弱,原与梅表姐相爱,后屈从于老太爷之命而与李瑞钰结婚,觉新的胞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从而和冯公馆的冯乐山成了死对头。觉慧爱上了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取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他和鸣凤的爱情。即使鸣凤知道,婢女是不能和少爷相爱的,即使鸣凤知道,他们的爱是没有结果的,但她依然深深的爱着觉慧。她一直明白,做下人的便要好好侍奉主子,自己一辈子的命运也是掌握在主子手里的。下人的惯有思想操控着她,使她并不抱有反抗的念头。不,也许是在她的潜意识里还没有“反抗”这个定义,但当她和觉慧相爱时,这种情绪就产生了。“我只求你不要送我出去。我愿意一辈子在公馆里头服侍你,做你的丫头,时时刻刻在你的身边”。鸣凤对觉慧如此深不可测的爱,给了她难以估计的勇气和力量。于是就在那一天,鸣凤带着觉慧轻轻的一吻和“再过两天”的承诺,在湖中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就是鸣凤反抗的爆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没有屈服,却把生命献给了真挚的爱情。她是为了追求幸福,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而死,她是为了反抗封建家长制而死!

  有句话说得“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这次寒假,由于时间不足,匆忙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终归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心中澎湃的浪花却没有停息。它的故工作节跌宕升沉,带给了我欢笑,悲伤,生气,和失望……

  《家》描述的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的悲欢聚散。在如此的家庭中,有着不可避免的明争冷战,纠葛,不公与压迫。但又因为身处于新文明活动的开始期间,却也有使人觉得惊奇的对抗。在封建社会的暴虐迫使下,一群年青心爱的生命刻苦,煎熬,乃至是落空生命,因而故事中带着血和泪,带着控告与悲忿的呼声。把斗争的剑刺向了极端陈旧陈腐的封建社会以及害人的封建礼教,并表示它走向灭亡门路。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仆人公中觉慧一群意味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意味着另外一端。关于觉慧的性格,第三回就曾经明显了——老练、起义、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气愤,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实在爷爷跟你说甚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小我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进来不是更简朴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说到觉新,便让我想到了梅:在觉新晓得本身的定亲往后,“他失望地痛哭,他关上门,他用铺盖蒙住头痛苦。他依从了爸爸的意志,没有牢骚。可是在内心他却为着本身痛哭,为着他所爱的少女痛哭。”在爸爸告诉他要去西蜀实业公司,在他面临着一生的理想被强迫褫夺之时,“一个动机在他的脑子里打转:‘统统都完了。’他的内心藏着很多的话,可是他一句也不说。”又是矛盾,又是思想的撞击。

  读过巴金的《家》之后,虽然对那个年代的事不是很多的了解,但是可以看懂,而且书中有一个特别显着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

  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巴金先生笔下的《家》中十分重要的人物,也是一个个性极其鲜明的人物。巴金先生也曾说:“我应当在觉新身上花费更多的笔墨。”可见,觉新这一人物在作者心中的分量以及其举足轻重的地位。

  可以简单分析一下觉新这一人物形象。觉新这个人物可以分作两个阶段来看。第一阶段是他从小直至中学毕业。这一阶段的觉新,还没有感受到命运的残酷,而且又是那样的出众。“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锺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如书里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

  可是命运却在此时跟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的未来从此改变。从中学毕业开始,觉新步入了他人生的第二阶段。仅仅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而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来决定的,如此荒唐的做法改变了他的一生。出国留学也随之化为泡影。接着他在父亲的安排下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了大少爷应负的责任。他不是只知道吃喝享乐的花花公子,而是在父亲去世后努力撑起这个家,虽然他的肩膀还是那样稚嫩,可是他已被剥夺了青春。他必须要面对的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在和*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会把他拖得更加疲惫。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他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她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他苟且度日,把曾经的梦想抛弃,直到有了孩子,他才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可是,无法回避的是,他还要在那个大家族内周旋。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而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造成的。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这一特殊地位注定了他不能像觉慧那样激进,不能勇敢地做出反抗。第二,觉新的思想根源。这一点是由第一点衍生而来的。作为一个封建大家庭的长子长孙,他自然被寄予了厚望,接受良好的教育,当然这教育也是封建伦理的教育。儒家思想的孝悌观念自然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里。这也在思想上给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在他的思想里他已不是简单的为自己而活,他活着就是为了整个家族。它完全是封建礼教的奴隶。恪守着长房长孙的规矩。他完全成了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

  最后,社会原因。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矛盾的境遇也造成了他矛盾的人格。

  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觉新最大的悲痛莫过于两位至爱的人的离去。

  当他来到梅的床前,看着她“安静地躺在床上,眼睛微微闭着,头发飘散在枕畔,瘦削的脸像纸一样地白”,他心中会是怎样的滋味?悲哀?悔恨?痛心?可这所有的一切都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已无法挽回那陨落了的年轻的生命。寂寞的荒庙中又有谁能陪伴那孤独的生命?

  当瑞珏的声声苦叫从窗里飞出,闯进他的耳朵,他又是怎样的心情?一扇破旧的木门最终使他们阴阳两隔,至死都没能见上一面,在门外狂吼的他又是怎样的痛苦?那两扇破旧的木门最终“拦住了最后的爱”。

  直到此时,觉新才悔悟到:“真正夺去了他的妻子的还是另一种东西,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爱的两个女人。他现在开始觉得这个担子太重了。他想把它摔掉。他在挣扎。”这如果说算作思想上的觉悟的话,那么他帮助觉慧离家便可称作是将这一觉悟付诸实践。他是真切的感觉“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真切希望这个腐朽家族的改变。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十)份(扩展6)

——如果我是探险家作文汇总10篇

  如果我是探险家如果我是探险家

  终年积雪的南极,天寒地冻,冰雪覆盖。在这洁白的世界里,一个身影出现了,他迎着风雪,艰难地向前走着。他,就是我。

  在神奇的魔鬼三角区,一只小船正冒着突然消失的危险,漂在海面上。船上有一个身影正举着一个对讲机,向指挥部报告,那个身影也是我。

  在我童年时代,我就对探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仿佛世界上有许多的谜吸引着我,等着我去揭开它。我多么希望自己能成为第二个哥伦布啊!有一天。我的这个理想终于实现了,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探险学院”。在学校,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为以后成为一个真正的探险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天,我又接到一份中国科学院发来的电报,上面写着:“发现飞碟向东方飞去,动机不明,立即跟踪,密切监视。”我看了电报后,马上坐上高速太阳能飞行器,向飞碟的方向追去。几小时后,我看见了飞碟的轮廓,越来越*了,就在这时,我乘坐的飞行器突然下降。我赶快进行调整,可是不行了,一股巨大的力量把我从窗口吸出去。我在太空中轻飘飘地翻了几个跟头,掉进了飞碟舱里。飞碟舱里很宽,里面没有一个人,只有一个和电视机大小一般的机器,我本能地掏出了激光枪。突然,那机器里传出了流利的中国话:“哈哈哈!我们几千年前使用的武器,你们还在使用,哈哈哈。”

  我一听大吃一惊,这可是我们最新研制出来的激光枪,威力可大着呢。那机器又响了:“我们是a星球人,我们希望能与你们地球人交个朋友。你们的科学技术还不发达,所以我们送给你们一件东西。作为我们的礼物,它是我们全套的科学技术,希望你能收下。”说完,一个火柴盒大小的匣子奇迹般地突然出现在我手中。那机器又说:“好了,你可以回去了。再见。”又像刚才那股力量一般,把我推了出来。我驾驶着飞行器安全地回到了地球上。。

  此时此刻。我心里多么激动,我决心不断探索,揭开自然界一个又一个的未解之谜,为人类的科学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祖国富强,为了祖国的海洋开发,为了一带一路经济建设,我要当一个新时代的探险家,驾驶祖国创造的世界上最美丽、最先进、最豪华的探险船去探险。

  祖国愿望怎样产生的呢?这要从爸爸妈妈带我去象山旅游说起。面向大海,一股腥味的风扑鼻而来,心旷神怡;蔚蓝色的大海,波澜壮阔,不时激起白色的浪花,无边无际,看不到尽头,鱼儿在水中跳跃着,海鸥在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这美丽的景色给深深地震撼了我。大海呀,你是神圣的世界,远方,有航船归来,啊,外面还有一个世界!

  沙滩也是神秘莫测,贝壳,蟹,金光闪闪的沙……

  在一家小饭馆里吃饭,吃的都是海鲜,满嘴流油,大海都是山珍海味呢!我回忆起看过的书,郑和下西洋,麦哲伦与新大陆,老人与海……大海神秘而令人向往。突然,一个念头大脑里闪过,我长大后要当个航海家,正确说,大海探险家!去大海里探索奥秘,打开大海的神圣大门,这该有多神秘呀!

  是呀,大海还有很多秘密,海有多深,海有多少生物,海水有多少成分,如何转变为能源?海底可不可建造房子?海水的温度有什么奥秘?人能不能像鱼一样在海水中生活?海底有多少矿产资源?海中植物有多少,如何繁衍?四大洋的区别?

  要当一个探险家,就得要有丰富的航海知识。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爸爸妈妈,他们都非常赞同,爷爷比谁都兴奋,带我去书城买了一大堆关于航海知识的书呢?7月11曰是中国航海日,学校举行了航海知识竞赛,我还得奖了呢?

  去大海中遨游,去大海中探险。

  现在我们就要去北极,那里非常冷,有许多冰川峡谷,人们叫那地方为“死亡峡谷”,我们坐着由电脑控制的滑冰车,载上一个月吃的干粮。我们坐了一天的滑冰车后,终于穿过一片原始森林,来到了一间被人遗忘的冰屋里,打开太空保暖被睡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我们简单地吃过干粮后就向着目的`地出发。

  一到目的地,寒风就卷着雪花向我们袭来,危险也向我们袭来,一条北极熊睁着绿眼虎视眈眈地看着我们,我按了滑冰车上的一个按钮,一条激光射向了北极熊,北极熊吓跑了。我们走进一个山洞,可能是北极熊洞吧,我们在洞里稍作休整,就背着仪器去科学考察。

  夜幕降临了,我们回到熊洞里睡觉,临睡前,我打开电脑,向总部报告我们一天的活动情况。第二天,我们又向新的目标前进,来到了一个大峡谷,峡谷的入口处,有前面人留下的食品和一封信:“我们知道你们会来,我们给你们留下了食物,如果我们走不出去,你们一定要坚持走出去,探险贵在有毅力……”

  读完信,我们带着前面的人希望,终于走进了这个冰峡谷,里面真是冰的世界,有世纪冰山,有巨大的蜥蛎,有成群的北极熊,经过探寻,发现这里隐藏巨大的石油资源……从冰谷里出来时,我们将先前探险人留下的尸骨,带回去交给他们的亲人。

  这是我做的一个梦。其实我的梦想就是长大了当个探险家。假如我真的成了一个探险家,我要去我们国家的撒哈搓大沙漠、攀登喜玛拉雅山、长江黄河的发源地,去南极、北极,还要坐上我国的神舟号,去月球、去土星、火星上探秘……为人类开辟美好的未来。

  我是一块饱经风霜的石头,我曾多次到世界各地去探险。这不,我又要踏上我的探险之旅了。

  昨天半夜山更,起了一阵13级的龙卷风,把我这块小石头卷到了天上。直到今天早晨,风才停下来,我从天而降,落在了一个斜坡上。正当我想喘口气的时候,我的身子又飞快地滚了起来,谁叫我落脚点找得不好呀!我跑的上气不接下气,一下子跑到了小溪里。“终于可以喘口气了!”我自言自语道。突然,一只大手把我抓了起来。我拼命挣扎,想死里逃生,可是无论我怎么努力,也挣脱不出这只魔爪。我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小男孩。他见我色泽比较鲜艳,就准备把我带回家玩。

  回家后,小男孩把我当作玩具,把我折磨得生不如死。几天后,小男孩对我厌倦了,便抛弃了我,把我扔到了附*的建筑工地。被人抛弃的滋味可真不好受,不过几天后,我又被人收留了。一位建筑工人发现了我,认为我是一块上好的建筑材料,便把我带回去造房子了。

  以后,每当我听到人们说:“瞧,这房子真坚固的时候,我就会感到非常自豪。旅行结束了,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因为,我终于被人们重用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有的想当医生、警察、消防员、画家等等,而我的理想是:当一名探险家。

  我看过《宾孙漂流记》这本书,也许是因为鲁宾孙在荒岛上上生活了二十七年而受到的影响,也想自己在丛林中,在迷失中寻找出路,最终赢得胜利。但是我也深知,遇到的困难总是胜过成功的。

  即使这样,我也要去探险,虽然困那重重,但人如果不经过考验,怎么会走向成功呢?正如那首歌唱的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鲁宾孙自己在孤岛上待了那么长时间,最终离开了荒岛,拿到他没经历过失败吗?不,恰恰相反,鲁宾孙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但最终没有败给困难。

  探险家,多么让人不起眼的职业。但是,探险家那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吗?探险家的野外生存本领不值得我们学*吗?

  我要当上探险家,去探险金字塔,寻找法老;我要当上探险家,去探险隐秘山林,发现珍宝;我要当上探险家,闯入密室,破译惊天秘密……

  探险家那刺激的冒险,更加激励了我加入他们的欲望,如果我们每天都在热血中生活,再刺激中领会,在恐怖中感受,那么,你的人生也许会发生改变,你不再胆小,不再恐怖,你会变得豪放、激昂。

  我喜欢探险,更喜欢探险家那不不屈的信念。

  长大了,我要当探险家。

  终年积雪的南极,天寒地冻,冰雪覆盖。在这洁白的世界里,一个身影出现了,他迎着风雪,艰难地向前走着。他,就是我。

  在神奇的魔鬼三角区,一只小船正冒着突然消失的危险,漂在海面上。船上有一个身影正举着一个对讲机,向指挥部报告,那个身影也是我。

  在我童年时代,我就对探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仿佛世界上有许多的谜吸引着我,等着我去揭开它。我多么希望自己能成为第二个哥伦布啊!有一天。我的这个理想终于实现了,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探险学院”。在学校,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为以后成为一个真正的探险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天,我又接到一份中国科学院发来的电报,上面写着:“发现飞碟向东方飞去,动机不明,立即跟踪,密切监视。”我看了电报后,马上坐上高速太阳能飞行器,向飞碟的方向追去。几小时后,我看见了飞碟的轮廓,越来越*了,就在这时,我乘坐的飞行器突然下降。我赶快进行调整,可是不行了,一股巨大的力量把我从窗口吸出去。我在太空中轻飘飘地翻了几个跟头,掉进了飞碟舱里。飞碟舱里很宽,里面没有一个人,只有一个和电视机大小一般的机器,我本能地掏出了激光枪。突然,那机器里传出了流利的中国话:“哈哈哈!我们几千年前使用的武器,你们还在使用,哈哈哈。”

  我一听大吃一惊,这可是我们最新研制出来的激光枪,威力可大着呢。那机器又响了:“我们是a星球人,我们希望能与你们地球人交个朋友。你们的科学技术还不发达,所以我们送给你们一件东西。作为我们的礼物,它是我们全套的科学技术,希望你能收下。”说完,一个火柴盒大小的匣子奇迹般地突然出现在我手中。那机器又说:“好了,你可以回去了。再见。”又像刚才那股力量一般,把我推了出来。我驾驶着飞行器安全地回到了地球上。

  此时此刻。我心里多么激动,我决心不断探索,揭开自然界一个又一个的未解之谜,为人类的科学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每个人都有梦想,只是有不同而已,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冒险家,像哥布伦那样去航海,不过并不是去探索新大陆,而是去百慕大三角。

  至于我为什么会有这个理想,因为有许多人无缘无故的消失在其中,我就想去探清其中的奥秘,使人不再在其中消失,让人在过这片海域的时候安心一点,这就是我有这个理想的原因。

  理想是一杯装满水的杯子,现实是那个杯子,而其中所作的努力就是往其中加的水,如果这杯水加满了,就代表你成功完成了你的理想。而且,理想要靠你自己来实现才会快乐,就像西班牙的弗朗西斯科·皮萨罗说的那样:如果你想走到高处,就要使用自己的两条腿!不要让别人把你抬到高处;不要坐在别人的背上和头上。

  下面,就是我自己的一些幻想。

  这天,我坐上潜水艇,去百慕大三角做例行检查,我们的救援设备十分齐全,一旦发生危险,可以立即按动紧急逃生按钮,就能马上瞬移回基地,今天的工作十分重要,因为要进一步向百慕大三角的中心海域探索,我开动潜水艇,到了中心海域,我穿上潜水服,从艇上跳了下去,突然,前面出现了一道亮光,我向亮光游去,到了亮光中,我忽然感觉眼前一黑,不知过去了多少时间,我睁开了眼睛,发现我正处在一片废墟之中,旁边都是**、飞碟的残骸,在远处,我发现有亮光在闪闪发光,我向那亮光走去,到了进处,发现发出亮光的其实是一块牌子,上面正散出不知名的电波,原来飞机失事、失灵的原因就是它,这牌子上写着“亚特兰蒂斯”,原来我发现了亚特兰蒂斯的遗迹,终于解开了百慕大三角的奥秘,我感觉全身轻松,心里也放下了一块大石头。

  为了当探险家我做了许多准备,,看了许多科教片,关于科学的书,我的身体不够好,所以我坚持天天锻炼,我还有一点怕黑,我也要克服这个缺点,我查了许多关于百慕大三角的资料,比如百慕大三角船被摧毁的原因是因为“超级疯狗狼”,这是一种多种海浪叠加在一起的大浪,而飞机在几千米外的地方坠落的原因是因为“空间扭曲”,也就是“空间段层”,打个比方,就是一张纸上有A、B两个相对的点,原来离得很远,将这张纸一折,就离得很*了。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探险家,这是无法改变的!

  我从小就想当一名探险家。*时,我也很喜欢看有关这方面的书籍。昨天,爸爸给我买回一本《外太空探险记》,我做完作业后,迫不急待地翻开这本书。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得就入神了……

  忽然,我听见外面有人在叫我,我循声而去,不明不白地来到一片空地,一道强光直射在空地的中央,我遮着眼,看见强光中从天上飞下一个非常巨形的飞碟,飞碟慢慢降落在空地上。“啊!真的飞碟,我不是作梦吧!”我自言自语地说道。只见飞碟的舱门,“砰”地一声打开了,从门里出现三个全身火红,手拿激光枪的不明物体,我恍然大悟,书上说这就是外星人,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大力捏了一下脸,“哎哟,好痛。”不是作梦,是真的,突然三个外星人发射一些脑电波,我更加害怕了,但两脚怎么也跑不动了,看来只能让人宰割了。一个年纪较大的外星人走*来对我说:“小朋友,别害怕,你是我们的贵宾,我们想邀请你到我们星球一游。”说到这,我被它们糊里糊涂地吸进了飞碟里。

  飞碟起动了,它化成一束光来到了离地球一万九千八百六十公里的星球上。真让我大开眼界。我看到它们用来运载飞碟的工具是巨形吊车,不过这样的吊车是用水来让它开动的,我真幸运能看到外星人的科学有多么先进。不过它们说这是最古老的了。说完,它们带我去参观更先进的技术,这是一艘飞船,我问它说:“这是用什么来开动的。”它们说:“这是用声音来让它开动的。”说着它说:“前进。”这辆飞船立刻开动了。真神奇!它们还带我参观了它们用来战斗的空战机和一个非常巨大的中子弹,它们的威力可以把十几个星球化为灰尽,我想:如果用它来攻打我们的地球,不是完了。于是,我问它如何可以做出这个中子弹,想从中知道一些技术,好让我告诉地球的科学家。可它们不回答我,它们说:“小朋友,你还是回去吧!”话没有说完,我被不明不白地射出太空飘浮,我惊得大吼一声。惊叫中我从床上弹起,我把眼一睁,原来是一场怪梦,真是虚惊一场。

  第二天早上,我把这个怪梦告诉了爸爸,爸爸说:“现在科技日新月异,说不定有一天真的发现外星人呢。人的幻想不能停止,人类才有希望。”听了爸爸的话,我似懂非懂,但我下了决心,一定要实现我的理想,我相信总有一天能在太空漫游。

  我跨出了门口,今天的阳光格外好,我的心情也格外好。新世纪探险家我能行!

  在我们就要去北极,那里非常冷,有许多冰川峡谷,人们叫那地方为“死亡峡谷”,我们坐着由电脑控制的滑冰车,载上一个月吃的干粮。我们坐了一天的滑冰车后,终于穿过一片原始森林,来到了一间被人遗忘的冰屋里,打开太空保暖被睡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我们简单地吃过干粮后就向着目的地出发。

  一到目的地,寒风就卷着雪花向我们袭来,危险也向我们袭来,一条北极熊睁着绿眼虎视眈眈地看着我们,我按了滑冰车上的一个按钮,一条激光射向了北极熊,北极熊吓跑了。我们走进一个山洞,可能是北极熊洞吧,我们在洞里稍作休整,就背着仪器去科学考察。

  夜幕降临了,我们回到熊洞里睡觉,临睡前,我打开电脑,向总部报告我们一天的活动情况。第二天,我们又向新的目标前进,来到了一个大峡谷,峡谷的入口处,有前面人留下的食品和一封信:“我们知道你们会来,我们给你们留下了食物,如果我们走不出去,你们一定要坚持走出去,探险贵在有毅力……”

  读完信,我们带着前面的人希望,终于走进了这个冰峡谷,里面真是冰的世界,有世纪冰山,有巨大的蜥蛎,有成群的北极熊,经过探寻,发现这里隐藏巨大的石油资源……从冰谷里出来时,我们将先前探险人留下的尸骨,带回去交给他们的亲人。

  这是我做的一个梦。其实我的梦想就是长大了当个探险家。假如我真的成了一个探险家,我要去我们国家的撒哈搓大沙漠、攀登喜玛拉雅山、长江黄河的发源地,去南极、北极,还要坐上我国的神舟号,去月球、去土星、火星上探秘……为人类开辟美好的未来。

  如果我是探险家,我准备乘“和*一号去太空考察一个神秘的星球——火星。

  倒计时开始了,只听“砰的一声,我的飞船刹那间就离开了地球,进入了浩瀚无边的宇宙。这时,一艘红色飞船闯入了我的视线。我把信息发了过去:“你好,请问你是谁?怎样才能进入火星?“我是火星人。要进入火星其实不难,它是个被火焰包裹着的星球,但它的火焰不会对你造成伤害。你跟着我就行了!说时迟,那时快,火星人的飞船已在火星着陆。我也紧跟其后,登上了火星。

  我终于看到了开着火星飞船的火星人军军,原来他们与地球人长得差不多。“我叫琦琦,我们做个朋友吧!“好啊!军军爽快地答应了,“我带你到火星上逛逛吧!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十)份(扩展7)

——成为探险家的理想作文(精选五篇)

  15年一眨眼过去了,我和同学林宇波、陈辉航已经破解了穿越时空之谜,成功的和他们一起成为了全球知名的探险家。

  我们准备在今天一起去“百慕大三角”探险。我们各带了生活急救箱,里面有压缩饭团、各种药、保身防护壁、激光枪、太空服。我们乘着LCL――超光速水陆空三用车来到“慕大三角”。

  到了“百慕大三角”后,超光速水陆空三用车开始变成潜水艇下沉。到了水深3000米,突然车体开始不停摇动。时速和水深都显现不出来,好像穿越了时空,来到了异次元空间。突然,忽然眼前一亮,一座金字塔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来不及撤退,就被吸进去了。突然我们失去了知觉,然后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我们醒来,已经到了一个黑黑的洞里。糟了,这里没有空气。我们憋住气,用最快的速度拿出太空服穿上。忽然,一阵恶臭扑鼻而来。原来这里有很多的飞机和船的残骸。

  过了好长时间,我们才弄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这个洞是地球是的迷你黑洞,由外星人创建,路过的船和飞机都是被黑洞的强大引力吸进去了。人全部被外星人带回去研究了。至于那座金字塔可能是外星人建的基地,但因为什么原因建造失败,于是留在那了〔外星人也太小看我们地球人了吧,竟不处理那座金字塔〕。

  我们要快点找出口,不然也会被外星人带回去研究。我们用新型JUL雷达探测到这个黑洞连接着一个白洞〔可能是外星人带走人类后出去的入口〕。一些被人类发现的飞机和船可能都是从那漂出来的。于是我们快速找到出口回到地球上,我们在白洞出口处放了一颗小型核弹。随着一声“轰”黑洞、白洞全爆炸了。我们三个又为科学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嗨,我是小小探险家,你要不要我带你去探险啊?

  在一座美丽的森林深处缠着一个大宝藏,那里水果飘香,百花齐放,绿树成荫,简直就是动物天堂,不过你想拿到宝藏可不容易,那里有个长舌怪正等着你去给它作大餐呢。

  出发了!小小探险家怎么光着脚了?他踩上了草,哎呀!这草怎么这么硬啊?他蹲下来挥舞着手在草坪上摸,移来移去,抓住了,原来是一个西瓜呀。有个人的脚臭倒了大树,他真是个破坏王啊!不好,走过头了也失去了宝藏。有的走起路来扭扭捏捏,辫子甩来甩去。有的踮着脚走生怕踩到了陷阱。他真幸运,梦想成真了。最倒霉的就是他了,捡了很多水果,最后却被怪物吃了。

  好精彩的探险啊!

  此刻我们就要去北极,哪里很是冷,有很多冰川峡谷,人们叫那处所为“衰亡峡谷”,我们坐着由电脑节制的溜冰车,载上一个月吃的干粮。我们坐了一天的溜冰车后,终于穿过一片原始丛林,来到了一间被人忘记的冰屋里,打开太空保暖被睡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我们简朴地吃过干粮后就向着目标地出发。

  一到目标地,北风就卷着雪花向我们袭来,伤害也向我们袭来,一条北极熊睁着绿眼虎视眈眈地看着我们,我按了溜冰车上的一个按钮,一条激光射向了北极熊,北极熊吓跑了。我们走进一个岩穴,也许是北极熊洞吧,我们在洞里稍作休整,就背着仪器去科学考查。

  夜幕来临了,我们回到熊洞里睡觉,临睡前,我打开电脑,向总部陈诉我们一天的勾当环境。第二天,我们又向新的方针提高,来到了一个大峡谷,峡谷的进口处,有前面人留下的食物和一封信:“我们知道你们会来,我们给你们留下了食品,假如我们走不出去,你们必然要僵持走出去,探险贵在有毅力……”

  读完信,我们带着前面的人但愿,终于走进了这个冰峡谷,内里真是冰的天下,有世纪冰山,有庞大的蜥蛎,有成群的北极熊,颠末探寻,发明这里潜匿庞大的石油资源……从冰谷里出来时,我们将先前探险人留下的尸骸,带归去交给他们的亲人。

  这是我做的一个梦。着实我的空想就是长大了当个探险家。若是我真的成了一个探险家,我要去我们国度的撒哈搓大戈壁、攀缘喜玛拉雅山、长江黄河的劈头地,去南极、北极,还要坐上我国的神舟号,去月球、去土星、火星上探秘……为人类开发柔美的将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那就是理想。我们为理想而奋斗,为理想而拼搏。自己的理想是一生所追求的,是不会因为任何而改变的。

  我也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当一名探险家,为人类探索大自然的更多奥秘。

  如果我是一名探险家,独自漂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我醒了,独自穿梭在浓密的树林里。树林里静的出奇,只能听见几声鸟叫,让人无缘无故的产生一种恐惧。突然,树林里传来一阵响亮的吼声,一只怪物朝我跑来我惊慌失措的向岸边跑去,它也向我追去,我跑到岸边,本以为甩开了它,可是,它又追来了。它跑到我旁边,我吓得跌倒在地。他把头伸下来,我以为他要吃我,吓得闭上了眼。我见没有动静,便睁开眼睛。只见他舔着海水,又转身吃地上的草。唉,原来它是一只食草动物啊,他追我原来是要喝水,不是吃我啊!哈!现在,我又发现了一种稀有的食草动物。

  学*,是永无止境的,探险,应该更是如此。只要你勇敢的去面对,不放弃一丝希望,你就会化险为夷。这就是我的理想,是我梦寐以求的。今后,我一定会努力奋斗,拼搏,为了理想永不止步!

  大家好,我是蚂蚁小陈!生*最爱干的事便是探险了。你猜我现在要干嘛吗?对了,就是要去探险一张书桌,这张书桌就在离我家不远处,经常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坐在书桌前伏案写作,我十分好奇书桌上到底有什么吸引他。

  我选择在阳光明媚的日子出发了,我要开始我的书桌探险之旅了。我坐着小圆橡皮往前滚动,有惊无险,很快到达了目的地,我轻轻地落在桌角边,顺着桌角往上爬,这高度对我来说,还蛮费劲的,经过一番折腾,我成功在桌面上落了脚。我抬头望去,发现今天的书桌如此之乱。我一个翻身,越过了一枚硬币;再沿着笔杆往前走,走到尽头时用力一跳,到了一本书上。这本书就像个大操场,好像怎么都望不到边,我有种步入绝境的感觉,我拼了命地往前跑,害怕自己逃不出这个大操场。忽然听到了一声救命,声音非常微弱。我抬起头,看见前面的橡皮底下露出了一只黑脚,难道有人遇险了,我跑向前去,用尽了全身力气,把橡皮抬起来。一只奄奄一息的蚂蚁倒在桌上,她似乎被压得喘不过气了。我把她扶起来,问:“你叫什么?”她虚弱地说了两个字:“乐乐。”

  我们算是认识了,乐乐此时有气无力地躺在桌面上,无奈之下,我只好暂停我的书桌探险之旅,把乐乐带回了家。到家后,我让乐乐吃了点食物,让她躺到我床上休息。过了好一会儿,乐乐醒来了。她开始述说她的故事:“我是一个探险家,因为一个不小心,被这个橡皮压了整整两天。当我认为自己快死的时候,你便出现了。我的救命恩人,你有什么心愿吗?只要我能做到,绝对会帮你。”我心想:“这可是个好机会,我得好好把握住!”随后说道:“我想跟你一起去外面的世界探险!”她也没有多想,脱口而出:“好的,没有问题。”

  之后,我们坐着小橡皮乘风破浪,到了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又大又美,有山,有小车,有湖泊,可真美呀!我终于实现了我的愿望!

  从那以后,我和乐乐的.探险之旅,愈加惊险,愈加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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