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探险家作文 (菁华5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10-28 00:00:00 作文

小小探险家作文1

  春风吹来,阳光明媚,百花吐艳,第一节课铃声刚落,老师就走进教室,发布了一个通知:

  “同学们,春天到了,万物都苏醒了,现在有一份课外作业要你们完成,写一份生物课外研究报告。也就是说,找到一种虫子,研究它,论证它。你们可以小组合作,4人小组。去校园里的树林花园草丛土里,捕捉一些昆虫,交给生物老师,可以得到徽章。”

  听到了老师这番话,我们激动起来了,因为如果拿到了徽章,既可以得到表扬,又可以得到奖励。所以,我们很快组好了队,准备在放学以后去探索校园教学楼后面的.一片“毒林”。

  放学以后,我们大胆地进入了校园“毒林”。里面的昆虫很多,充满了危险。因为那里的蜘蛛有毒,还有名副其实的“隐形蛛”,其实就是“白蛛”。

  我们分头去找昆虫。最后,我发现了“隐形蛛”。因为我一个人抓不住它,它跑得太快了。我大声地把小伙伴们叫来,然后我们合作围城了一圈,上前去抓住了它,把它放进了盒子里。

  我们把它交给了生物老师,不但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还得到了老师颁发的“小小探险家”徽章。

小小探险家作文2

  我是一块饱经风霜的石头,我曾多次到世界各地去探险。这不,我又要踏上我的探险之旅了。

  昨天半夜山更,起了一阵13级的龙卷风,把我这块小石头卷到了天上。直到今天早晨,风才停下来,我从天而降,落在了一个斜坡上。正当我想喘口气的时候,我的身子又飞快地滚了起来,谁叫我落脚点找得不好呀!我跑的上气不接下气,一下子跑到了小溪里。“终于可以喘口气了!”我自言自语道。突然,一只大手把我抓了起来。我拼命挣扎,想死里逃生,可是无论我怎么努力,也挣脱不出这只魔爪。我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小男孩。他见我色泽比较鲜艳,就准备把我带回家玩。

  回家后,小男孩把我当作玩具,把我折磨得生不如死。几天后,小男孩对我厌倦了,便抛弃了我,把我扔到了附*的建筑工地。被人抛弃的滋味可真不好受,不过几天后,我又被人收留了。一位建筑工人发现了我,认为我是一块上好的建筑材料,便把我带回去造房子了。

  以后,每当我听到人们说:“瞧,这房子真坚固的时候,我就会感到非常自豪。旅行结束了,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因为,我终于被人们重用了。

小小探险家作文3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这是名侦探柯南“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这是名侦探柯南最爱说的一句话,我特喜欢柯南那破案时的神情,简直酷毙了,这回,终于让我过了一次侦探瘾。

  今天放学回来,我发现在椅子上的鱼干少了一条,我想会不会奶奶少了吃了啊,可奶奶说没吃。咦,奇怪了那鱼会到哪里去呢?于是,我便去“勘察现场”,我蹲下来,仔细地看着地上的每一个细节,生怕漏掉重要的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了脚印,这脚印一看就知道是猫或狗的,我就用眼睛“闻”着这脚印找到了一堆骨头。在骨头的的旁边还发现了几缕毛,我和我家的猫狗的毛分别比了一下,但都不是。这下我失望了。对了,我为何不让“小偷”自己现身呢?我把鱼干放在老位置,自躲在暗处,盯着鱼干,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过了好久,我惊喜的看见一只猫正在美滋滋的啃着鱼干,一下子就兴奋了起来,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抓住了它的耳朵,定睛一看,原来是隔壁家的大肥猫啊!

  当侦探的感觉真好啊,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案子,但还是一件令我开心的事。

小小探险家作文4

  圆圆的身体,八条腿,走起路来非常霸道,横冲直撞的是动物?对了,就是螃蟹。我们家的小螃蟹今年3岁了,的名字叫豆豆。

  要说我们家的豆豆呀,它可是一个小探险家呢,你如果不相信,看了下面这个故事你就会相信了。

  一个漆黑的夜晚,小螃蟹在自己的家里待烦了,想出去探险。于是它把自己家里的鹅卵石垒成了台阶的形状,一步一步地爬了上去。又一步一步地爬向了我的房间,因为我和妈妈在爸爸妈妈的房间里睡,爸爸在我屋里睡,所以我并不知道一切。豆豆爬到我的床底下,用它那小钳子把地板敲得“咚咚”响,生怕别人不注意它。当它发现没有人理会它的时候,他又‘进攻’了——它爬上了我的书架。挥动着它那小钳子,好像一个大将军打胜了仗。不过它没‘逍遥’一会儿就发现自己下不去了。最后还是一路‘跟踪’豆豆的爸爸把豆豆‘送’回了它的家。第二天早上我去看豆豆时发现它是睡的正香。我觉得很奇怪,要是*常,豆豆都是摆动着他那小钳子等着我过来跟他玩呢!今天这是怎么了?我跑去问爸爸,一问才知到,小豆豆原来还有这次冒险呢!

  怎么样,我没说错吧?!豆豆可真是个探险家!

小小探险家作文5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我也不例外。我的理想是当一名探险家。

  探险家,是勇敢的探险者,发现了很多的岛屿,为国家作出了巨大的贡 献。每当看到书上的旅行家解开了各种各样的谜团,我就非常的羡慕。每次看到自己不认识的小虫子和不知道的建筑物,就不断的爸爸妈妈,可妈妈总是回答不上 来。于是,我就把不知道的东西照下照片,然后在电脑上查,茶道之后,就非常兴奋,想自己去看一看。

  我总是幻想,如果我当了一名探险家,我要把科学死角百慕大三角,探索一遍,把这个谜团解开;我还要把美国的死人谷,探索一遍,找出那个让人来到这就想死的谜。我想如果有一天,这些未解之谜都被我解开了,该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啊!

  我要多读一些关于探索的书,让我的理想实现。


小小探险家作文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小小探险家作文 (菁华5篇)(扩展1)

——小小探险家作文6篇

小小探险家作文1

  春风吹来,阳光明媚,百花吐艳,第一节课铃声刚落,老师就走进教室,发布了一个通知:

  “同学们,春天到了,万物都苏醒了,现在有一份课外作业要你们完成,写一份生物课外研究报告。也就是说,找到一种虫子,研究它,论证它。你们可以小组合作,4人小组。去校园里的树林花园草丛土里,捕捉一些昆虫,交给生物老师,可以得到徽章。”

  听到了老师这番话,我们激动起来了,因为如果拿到了徽章,既可以得到表扬,又可以得到奖励。所以,我们很快组好了队,准备在放学以后去探索校园教学楼后面的一片“毒林”。

  放学以后,我们大胆地进入了校园“毒林”。里面的昆虫很多,充满了危险。因为那里的蜘蛛有毒,还有名副其实的“隐形蛛”,其实就是“白蛛”。

  我们分头去找昆虫。最后,我发现了“隐形蛛”。因为我一个人抓不住它,它跑得太快了。我大声地把小伙伴们叫来,然后我们合作围城了一圈,上前去抓住了它,把它放进了盒子里。

  我们把它交给了生物老师,不但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还得到了老师颁发的“小小探险家”徽章。

小小探险家作文2

  我曾一个人到漫际的雪野里去,体味寒风的凛冽;我曾独自到家乡最高山上去探寻,希望发现新的风景;我曾想有一天,自己能置身南极的银色世界里……

  在小学即将毕业的时候,我就有了一个梦想:长大了做一名了不起的探险家。

  在初中的学*生活中,我对探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英国的探险家斯克特和他的队员们第二个到达南极,在中全部遇难;*登山队王富洲等四名队员在1960年成功登上地球之巅——珠穆朗玛峰;美国“挑战者”飞机升空后,七名宇航员全部罹难……探险绝不是一种的,更不是一时幼稚的冲动。探险,需要一种、一种、一种力量……

  探险需要永不言弃的。我们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辽阔的天空、巍峨的高山、的大海……但地球上还有许多我们人类不曾涉足的地方,那里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奥秘。作为探险家,必须敢于用自己对探险的热情和勇气去挑战自然、挑战困境,无论这条上有多少荆棘。的会让我们的探险换来硕果!

  我知道,我还小,我还需要知识的补充,我还需要意志品质的磨砺,我还需要经验的积累。但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一定会成为探险家中的一员,我会斗志昂扬地踏上探险的伟大。

小小探险家作文3

  我想成为一位探险家,去祖国的大西北玩一玩,去看看那美丽的大森林,有人问为什么你想当一位探险家?因为我想去森林里去看看那美丽的树木,那凶猛的动物,真刺激呀!

  有一次我迷了路,不知不觉地走进了一个阴森又黑暗的山洞,我顺着道走了进去。突然,前面有一个湖泊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慢慢地走下去,发现水很浅,所以我慢慢的走了过去,在中间有一条大鱼在那里,于是我走了过去,那条鱼似乎发现我在靠*它,它也游了过来,我觉得有些不对劲,所以,我绕开,赶紧往对岸跑,那条鱼也追着我不放,我加快了速度,一下子跑到了对岸,那条鱼似乎有一点不服气,还有一个劲儿得往岸上跳,我看见前面有一个小亮光的一个小点,我连忙跑过去,一下子冲出了山洞,到了另一个大森林,那里绿树成荫,鲜花盛开,蓝天白云,小鸟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在前方有好几条小河,小熊的妈妈在河边洗衣服,熊爸爸在旁边运动身体,小熊弟弟和小熊在河边玩耍,多么快乐呀!我看见前面是我要探索的终点。我使劲全身力气跑到那里坐上飞机返回了家里。

  到了家,摄影师把这回探险的视频发到了新闻上,让大家也知道大森林里的故事。

小小探险家作文4

  今天,我又一次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觉得它写得非常动人。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R26;笛福写的,它是一部探险家式的小说,具有神奇的色彩。它讲述的是鲁滨逊在船遇难后独自一人被困于荒岛,并通过自己的智慧生存了下来。他在岛上一住就是27年2个月零19天。在岛上,他遭遇了很多苦难,经历了无数惊心动魄的事件。最终,鲁滨逊凭借着惊人的毅力,顽强的自我保护能力,丰富的生活经验,在收服野人后将小岛发展成一个部落,而他自己也回到了阔别35年的故乡——英国。

  看了这本书,我想了很久。是啊,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它不像漫画书那么搞笑,也没有科幻书那么神奇,但是,它却吸引了我。这本书的故事扣人心弦,让我一拿起就想把它一口气看完。同时,这本书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在遇到困难时不要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们,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创造出不可思议的奇迹!

小小探险家作文5

  童年的我对探索变得很有兴趣,有时候会想,我多么希望自己能成为第二个哥伦布啊!如果有一天,我的梦想真的实现了,我将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冒险学院”。在学校学到了很多东西,为以后成为探险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我收到中科院的电报,电报上说:“我发现了一个飞碟,飞往东方。马上出发。”我看到它,立刻朝飞碟方向追去。几个小时后,我看到了飞碟的轮廓,正要追上去,但我乘坐的飞船突然掉了下来。我快要死了,然后一股巨大的力量把我吸出了窗外。刚降落在飞碟的舱里,里面空无一人,只有一台小机器。突然机器说:“哈哈哈,我们几千年前用的机器现在还在用。我们在a星,希望和地球上的人交朋友。你的科技还不发达。我们送你礼物,希望收下。”然后一个火柴大小的盒子奇迹般的出现,落在我手里。机器又说:“你可以走了。”就像那股力量又把我推出去了。我驾驶飞行器安全着陆在地球上。

  此时此刻,我激动万分,决心继续探索,揭开世界上一个又一个的谜团,为人类科学事业做出巨大的进步和贡献。

小小探险家作文6

  如果我是一名探险家,广东省江门市粉螺岗小学五班一班的林娟,在我的童年时代,我对探险非常感兴趣,我非常希望我能成为一名探险家。2011年的某一天,我的理想实现了,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冒险学院”。在大学里我学到了很多,为以后成为真正的探险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有一天,我在家休息。突然收到英国科学院发来的中文电报,上面写着:“请探索刚果的野生猩红森林,马上出发。”我立刻拿出我的多功能背包,穿上耐热耐寒、防火的衣服、高营养的食物、喷气鞋、红外激光枪和激光剑,来到我的高速飞船“黑鹰”号上。我启动了“黑鹰”,进入了要去的地方。三秒钟,我从*来到刚果。黑鹰降落后,我走出飞船,用了喷气鞋,几分钟就到了野猩林。我关掉我的喷气鞋,慢慢地走着。过了一会儿,前面传来狮子的叫声。我立刻下了车,爬到了叫声传来的地方。一个让人哭出来的场景出现在我眼前。四只狮子面对一只银背猩猩。

  四只狮子同时向猩猩扑来。银背猩猩闪到左边,躲在右边,避开两只狮子。另外两只去了猩猩的爪子,猩猩一拳打在几米外的一头狮子身上,另一头被猩猩一拳打在头上,脑浆飞溅而死。被猩猩躲开的两只狮子再次扑向猩猩。猩猩把一只狮子踢下了山,另一只被猩猩压在了地上。我抓到气管死了。最后狮子被一只猩猩杀死了。猩猩大叫,我不禁一惊,感动了。猩猩跟着我。我立刻按下了喷鞋。猩猩把我压在地上。我正要用激光枪,但它松手了。我一看,原来是“探险学院”养的猩猩。猩猩邀请我去他的“家”,送香蕉和鸡蛋。几个小时后,我就要回去了。我们不情愿地分手了。我再次坐上黑鹰,飞回家。这次探险让我知道人和动物之间是有感情的。我要告诉全世界的人不要杀动物!

  “吼吼吼。"我的猩猩闹钟把我吵醒了。那是一场梦。

  说实话,我一直梦想成为一名探险家。俗话说,“一切努力都有回报”。我相信只要我好好学*,定下伟大的目标,未来一定会有这样的一天!


小小探险家作文 (菁华5篇)(扩展2)

——作文:探险家的精神 (菁华5篇)

  有位探险家说,他探险是为了把脚印印在人类没有踏足过的地方。另一位探险家说,探险的魅力在于填补地图的空白。他们都没有说明,出现在人类没有到达过的地方,为何具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让人甘愿尝遍千辛万苦甚至付出生命?

  一次,在北京房山区的一个溶洞里,我们下到地下第七层,眼前的洞厅没有什么奇特之处,而刚刚离开的第六层,洞厅里到处是造型奇特的钟乳、石笋等沉积物,仿佛童话里的宫殿。可是向导说,“这里从没有人来过。”我眼前*淡的一切霎时变得光彩熠熠。

  也许有人说:你没看到它时,它已在那里存在千万年了。是的,我不是哲学史上那个唯我论者贝克莱的信徒,他认为当人不去感知一个物时,那个物就不存在。但我对这样一个问题着迷:在我看到之前,洞厅是这个样子吗?

  有人说:“与后来我们看到时一样呗。”这一看法经不起推敲,因为他假设太阳没有变化、空气没有变化、人没有变化等等这样一些前提,假如这些前提不存在,比如你变了、你的眼睛构造变了,雪峰的模样肯定会变。因此,雪峰在人类看到她之前究竟是什么样子,这是一个奥秘。

  七仙女的故事里,洗澡的仙女被放牛娃看见后就穿起了衣服。我们看到的世界大都是穿了衣服的仙女,只有探险家走到了离仙女最*的地方,这是探险家奔向艰险、不畏牺牲的内在驱动力。

  小镇在一片山地中,有一条路通向外面。镇子旁边,是一座古堡。据镇上的人说,里面盘踞着魔鬼,进去的没一个人能活着回来。大概正是由于这个传说吧,小镇里从来无人敢进去。但也有不怕死的人。一日,—支探险小分队慕名而来。

  巴克劝阻这帮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别拿生命开玩笑了,自从自己在这儿开饭馆,至少已经有十几拨人进去,就再也没有出来。“我以上帝的名义起誓,这是真的。”

  可是,这群年轻人不以为然地笑笑,那位带队的红头发小伙子,还拍拍身边一条如牛犊一样大小的狗和怀中的枪说:“不用担心,我们有猎狗卡普,还有枪呢。”

  巴克摇摇头,一如既往地拿出葡萄酒,一人一瓶,说:“喝吧,孩子们,愿上帝保佑你们。”然后,一边将牛肉剁碎,兑上葡萄酒,让猎狗卡普吃,一边叹息:“愿你也走好运!”在善良的巴克眼里,狗和人一样,都是有生命的啊。

  探险队员吃完饭,在小镇人的目光中,雄赳赳气昂昂地牵着猎狗卡普,带着枪,走进了古堡。古堡外,所有的人都用焦灼的目光远远地望着夕阳下的古堡。天黑了,也没人走出来,直到第二天天亮,还是没人走出来。

  古堡,如一个虎视眈眈的魔鬼,整日蹲在小镇边缘,让每一个小镇人都喘不过气来。可不久,又有一个不怕死的人来了,是一位干瘦的老人。他叫莫非,爱探险寻奇。他说自己一定要到古堡里去闯一闯,改写古堡的历史。

  巴克对老头善意地笑笑:“老兄,如果口渴了,我可以免费送给你葡萄酒,进古堡就免了吧。”谁知莫非却特别坚决,坚持一定要去。巴克无奈,摇摇头,像往常一样,拿来葡萄酒,并且摆上几样小菜。吃完饭,莫非背起包,一摇一摆地走了。

  第二天一大早,巴克站在饭馆前,很无聊地抬起头,朝古堡望去,顿时傻了眼。只见一个人从古堡中走了出来,一摇三晃的,正是莫非。巴克关了饭馆的门,今天不招待客人了,只招待英雄莫非,并虚心地向莫非请教,他在古堡中究竟看到了什么,有没有遇见魔鬼。

  “看到了很多很多。”莫非坐下,淡淡一笑,告诉巴克。在古堡里,首先看到了很多尸骨,还有一只狗的尸骨,它们呈现不同的样子倒在那儿。再往里走,拐过一道狭小的过道,弯弯曲曲走了一阵,进入一个地下室,再进一道铁门,在地下室的侧面小屋内,发现了各种珠宝,而且这些珠宝都是十多年前在一些盗窃案中被盗走的,是一个叫贝姆的神偷偷走的。

  “真的吗?那里没有魔鬼吗?”巴克仍心有余悸,急急忙忙地问。

  “不,是一种红蜘蛛。”莫非一笑,打开包,里面装得满满的,都是红蜘蛛的尸骸。原来,这种红蜘蛛都躲在古堡石缝中,—有人进入,嗅着气味,它们马上爬出来,附着在人身上,吸人的血液,并注入自己的毒汁,不一会儿,人就会死去。

  巴克睁大了眼,一副惊讶的样子。

  “我有一个疑问,巴克,那些人遭受红蜘蛛的攻击,为什么不往外跑?”莫非望着巴克询问,很谦虚地请教道。

  巴克摇着头,也惶惑不解。突然,他一指外面,喊:“天哪,那些探险队员都没死,回来了。”说时,一脸惊骇。

  莫非忙转身去看,猛地感觉到背后冷风袭来,忙一转手,一把拧住巴克的手腕。巴克的手上,是一柄寒光闪闪的匕首。随之,“嚓”的一声,一副手铐戴在巴克手腕上。

  “神偷贝姆,你被捕了。”老头子一反常态,目光如炬,灼灼发亮。

  “你究竟是谁?”巴克满头大汗,心有不甘地问道。

  “蒙波,知道吗?神探蒙波。”老头子得意地用大拇指指向自己,自我介绍道。巴克一听,低下头,瘫倒在地上。

  原来,巴克正是大神偷贝姆,他数十年作案,偷了不计其数的珠宝。但是,在警察的围追堵截下。实在是无路可逃,尤其后来,听说小偷的克星蒙波也开始了对他的追捕,于是,他选中了小镇这个神秘的古堡,来藏纳自己偷来的珍宝。为了防止别人进堡,他专门搜集了一种热带毒性极大的红蜘蛛,放在里面,并且暗地里散布谣言,说里面有魔鬼。

  他自己在古堡旁开了个饭馆,一则照看珍宝;再则,准备兑了的葡萄酒,每一个进古堡的人,都赠送一瓶。

  “你为什么没昏睡?”贝姆仍然有些不甘心。

  蒙波一笑,从怀里掏出一瓶酒,正是贝姆送的葡萄酒。原来那天来时,蒙波提前就装了一瓶葡萄酒。至于红蜘蛛,更好对付,一种印度香,就是红蜘蛛的天然克星。进堡后。蒙波燃了一大把印度香,烟雾袅袅,不一会儿,红蜘蛛的尸骸落满一地。

  贝姆听了,无言地低下了头。

  我的妻子是蒙古族人,家在内蒙古自治区西部。自从我们结了婚,她还没有回过一次家。所以,前几天,我俩商量了一下,带着五岁的儿子小宝去了内蒙古。

  我妻子的父母已经过世,娘家就只剩下哥哥一家了。我们到了那儿后,哥哥、嫂子对我们都十分热情。陪我们玩了好几天。后来我想,来一次大草原不容易,这一辈子还不知能不能来第二趟,就提出到远离村庄的大草原上玩一天。哥嫂都答应了陪我们去。谁知,到了那一天,哥哥却得了重感冒,躺在床上起不来了。这一下,嫂子要留下来照顾哥哥,两口子就都去不了啦。我当时觉得挺扫兴,就闷闷不乐的。妻子看透了我的心,就笑着对我说:“我是从小在这儿长大的,论熟悉地形,我一点儿也不比哥哥差。我们一块去不一样吗?”我顿时转忧为喜。于是,我用哥哥的两轮摩托车带着妻子和儿子就出发了。为了预防意外,我们除了拿够了干粮和饮料外,还带了一杆。临行前,小宝有点儿恐惧地问:“爸爸,草原上有狼吗?”妻子摸了摸儿子的头说:“放心吧儿子,狼白天是不敢出来的。”

  我骑的那辆两轮摩托车是“奔驰”350,这种车很笨重,耗油量、噪音都很大,在内地已经很少见了。但在草原上,这种车却如鱼得水,跑起来又快又稳。我将车速放到60迈上,在草原上跑了大约四五十公里,就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停了下来。开始时,我们玩得很痛快,也很顺利。我们对着一望无垠的大草原大喊大叫,儿子在草地上打滚、翻跟头。喔,对了,我还打到了两只又肥又大的灰兔子。但到了下午,麻烦事就开始一件一件地发生了。

  先是车发动不着了。我从中午一直蹬到日头偏西也没有蹬着火。后来我的腿酸得实在是蹬不动了,妻子又帮我蹬了一阵,仍然没有动静,我考虑到可能是过油太多,淹了“火花塞”,就打算把“火花塞”卸下来烧烧,同时往外喷一下缸体内的油。没想到,车上竟然没有带着套管。我利用一把钳子很费力地将“火花塞”拧下来时,日头已经快落山了。正在这时,儿子小宝突然对我说:“爸爸,大狼狗。”我顺着他的小手指的方向一看,当即吓了一大跳!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站着两只半人高的大灰狼,正心怀叵测地盯着我们一家。我赶紧拿起,将子弹推上了膛。妻子也迅速地把小宝抱起来,躲在了我的身后。我们和狼对峙了大约有十分钟的样子,妻子轻声说:“快开枪吧,天黑了就麻烦了。”我一想也是,如果天黑下来,狼会越聚越多,我们就走不了了。于是,我端枪瞄准了其中一只狼的脑袋,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枪响,中弹的那只狼跳了一下,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然后不顾一切地朝我扑了过来!我迎头又给了它一枪。它立即倒在草地上,一动也不动了。我又将枪对准了另一只狼,对妻子说:“快从挎包里拿出子弹来!”妻子手忙脚乱地找子弹的时候,那只幸存的狼仰天哀叫了几声,掉转过身向草原的深处跑去!

  我顾不得去看那只死狼,抓紧时间将火花塞在打火机上烧了一下,又喷出了缸体内的存油,终于将车发动了起来。接下来,我们开始收拾散落在草地上的东西,把它们全部绑在了摩托车的侧面。一切收拾停当之后,我催妻子和儿子赶快上车。天已擦黑了,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一种危险。果然,我刚挂上挡,就听到前方传来了一阵类似于擂鼓的声音,鼓点还挺密。我的内心一阵紧张,手忙脚乱地掉转车头。妻子也听到了那种声音,一边将儿子抱上车,一边说:“不好!可能是狼群,赶快跑!”说完,当即跃上了车!我加大油门,迅速挂上了四挡,摩托车像一阵风般跑了起来。时速表上的指针迅速上升,一会儿便指在了“80迈”上。我们行驶的方向恰好是和回村的方向背道而驰。如果想在甩开狼群的同时转成回村的方向,就必须兜着圈子跑。兜小圈还不行。小圈容易让狼抄了*道,必须兜大圈子,让狼不知不觉地跟着转圈子。这些常识都是这几天哥哥嫂子在闲谈时说给我的,没想到真的用上了。还有一点没想到的是,我由于地理不熟,再加上慌张,兜来兜去,竟把自己也兜糊涂了,辨不清回村的方向了。我只好降低了车速,询问背后的妻子。妻子却说:“刚才你开得那么快,吓得我闭上了眼,现在连我也不清楚是到了哪里了。”我一听心里有些发毛,但我还不能让妻子看出来,以免她更害怕,就嘱咐她抱紧儿子,然后又提高了车速。刚才一减速。已甩远了的狼群又赶了上来,那种擂鼓似的声音越来越*了。我加大了油门,打开车灯,继续向前开去。我想:眼下当务之急是甩开狼群,跑到哪里算哪里吧。

  后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们的面前出现了一条水流湍急的大河。我沿着河岸跑了一阵,不但没有找到桥,还觉得不大对劲儿。这时,妻子突然辨清了方向,大叫道:“赶快停!”我停下车问道:“怎么了?”她着急地说:“这儿是个河汊,三面都是河,你越跑离狼就越*了。”我的头“嗡”地大了一圈,心想:这一下可完了,让狼堵在河汊里,只有死路一条了。这时候,小宝突然拽了一下我的衣服说:“爸爸,我怕。”妻子一把将儿子抱在怀里,忍不住抽泣起来。看着他娘儿俩绝望地抱在一起的惨状,我心急如焚。人都说“急中生智”,我看这句话不假。我一着急,竟然生出一个大胆设想:如果我冲着狼群迎上去,从狼群中冲过去,把狼引开,我的妻儿不就安全了吗?我把这个想法对妻子一说,妻子放下儿子,一把抱住我说:“不行!咱们死也要死在一起。”我挣脱开她说:“为了咱们的儿子,你就别耍小性子了,待一会儿狼群逼*了,就晚了。”说完,我把摘下来递给她,就发动着了摩托车。儿子突然过来抱住我的腿哭道:“爸爸,我不让你走。”我心一酸。弯腰将他抱起来,在他的小脸蛋上亲了亲说:“乖儿子,爸爸走了后要听妈妈的话,不要出声,听见了吗?”儿子哭着“嗯”了一声。这时,狼群的声音越来越*了,已听到了它们擂鼓似的奔跑声。我赶紧把儿子递给妻子说:“赶快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说完,就挂上挡,向狼群追来的方向冲去!

  为了防止穿越狼群时被狼从车上扯下去,我将油门放到了底,时速达到了100迈。为了威慑狼群,我打开了远光灯,雪亮的灯光使我的胆子逐渐大了起来。离狼群越来越*了,已经看到了它们黑黝黝的影子。当我离狼群大约还有四五十米时,狼们在强烈的灯光照射下,突然停了下来,上百只眼睛在灯光的映照下反射着蓝幽幽的光,都恶狠狠地看着我。我只觉得头皮发麻,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我原先以为狼们见了灯光会躲在一边,等我过去后再追呢,没想到我又一次失算了。情急之下,我按下了车上的喇叭,由于车速快,电力足,喇叭的声音又大又浑厚,同时,我歇斯底里地大吼了一声:“啊——”这一手还真把狼吓住了,它们纷纷跳到两边,为我让开了路。一瞬间,我便穿过了狼群。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狼们又转过身来,向我追了过来。我有意识地放慢了车速,以免拉得狼群太远了。万一它们放弃了我,将对我妻儿不利。又跑了大约有三四十公里,车在奔驰中却逐渐慢了下来,加油门也无济于事。我明白,这油箱里没了油了。我摘下挡,让车借助惯性又滑行了大约一公里,才无可奈何地停了下来。当时,我真的心灰意冷了,以为这一下死定了。狼群的声音越来越*,我从工具箱里拿出一把长螺丝刀,准备和狼作最后的搏斗。后来我又想到,狼最怕火光,只要点燃一堆火,它们就不敢靠前了。可是周围连棵树也没有,到哪儿找柴火呢?我围着车找了一圈,什么也没有找到。最后我想到了那辆“奔驰”350,就拧开机油盖子,用油尺蘸出机油,淋在车身上。为了防止油箱在燃烧中爆炸,我提前打开了油箱母亲印W鐾暾庑┖螅侨豪胛抑挥邪偈自读耍叶伎吹搅撕诎抵兴悄锹逃挠牡难劬ΑN已杆俚赜梅婪绱蚧鸹蜃帕嘶穑闳剂四ν谐怠;“轰”的一声着了起来,周围的草地顿时亮了。这时候,狼群也已来到了眼前。它们很有组织地将我和燃烧的摩托车围了起来,然后都坐在了地上,静静地望着我。我想:这是一群很有经验的狼,它们在等火熄灭后再慢慢地收拾我。我能做到的只是攥紧螺丝刀,与群狼对峙着。这时候我已不再觉得害怕,脑子里想的只是我的妻子和儿子,他们是否脱离了危险?

  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奇迹发生的话,人生还的希望几乎是零。笨重的“奔驰”摩托车已烧成一堆废铁,火渐渐地暗了下来。随着火光的暗淡,狼群的包围圈越来越小了,我甚至都感觉到了它们喘息的腥臭气。我脱下上衣,扔进了火中。片刻之后,火又重新旺了起来,狼们又往后退了退。我想,只要有一线生还的希望,我也不能放弃。我将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下来,陆续扔进了火中,又维持了半个小时。最终,火还是灭了。狼群渐渐聚拢到我的周围。这时,月亮出来了,清幽幽的月光下,一只只的狼像一个个的幽灵,在我的身边荡来荡去。终于,一只体态健壮的狼首先向我发起了进攻!它将身子灵巧地一纵,无声地向我扑了过来!我攒足了劲,用螺丝刀迎着它的脑袋刺了过去!这只狼一声惨叫,靠*我的几只狼同时往后退了几步。受伤的那只狼冲我龇了龇雪白的牙,嗥叫一声又疯狂地冲我扑了过来!我往旁边一闪身,这只狼恰好扑在了刚刚熄火的火堆上,烫得“嗷”的惨叫了一声,狼狈地跑回到狼群中。我知道,最后的时刻来到了,狼经过一番试探后,不会再一只一只的上了,它们很快就会群起而攻之,将我吃得只剩下一堆白骨。正在这时,在我的身后忽然传来了一片汽车的马达声,紧接着,数道光柱冲这边扫了过来!我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砰砰”几声枪响,我身边的几只狼应声栽倒。狼群一阵骚动后,转瞬间就跑得无影无踪了。几辆越野吉普车停在我的面前,从最前面的一辆车上下来了两名全副武装的*战士。接着,我的妻子和儿子也从车上下来了。儿子在车灯的照射下认出了我,欢叫着“爸爸”扑到了我的怀中。我又惊又喜,将儿子紧紧抱在怀里,泪水不由得顺颊而下。

  上了车后我才知道,哥哥见我们天黑了还没回去,知道是遇到了麻烦,就报告了派出所。派出所人员有限,就与当地的驻军取得了联系,出动了一个连的*来寻找。他们先在河汊里找到了我的妻子和儿子,又循着火光找到了我。这时,车上的一名拿起对讲机,先对他们的领导汇报了情况,又通知和他们一块出来的其他几个组的战友,告诉他们人已经找到了,可以回营了。事后,我还想,如果我不点燃摩托车维持那段时间,我早就喂了狼了。看来,人在什么时候也不能绝望,只要有一点希望,也不能随随便便地放弃。

  由于海水压力过大,他们根本就不能出去,即使能出去,强大的压力会把人压成肉饼。可是如果困守在艇内,用不了多久,人人都会因缺氧而死。 艇长米盖罗尼在启动通气盖时,被铁盖子猛地击中头部,立即倒在血泊中死去。在紧要关头时,失去了主帅,大家更是惊慌失措,乱成一团,感觉死神离他们越来越*了。 就在这关键时刻,忽然有人用高亢的嗓音说:“伙计们,大家不要乱,静下来动动脑筋,可能我们会在绝处逢生的!” 众人的眼光集中盯在这个说话人的身上,才发觉讲话者是炮手贝利,尽管他只有28岁,可是在艇内已经工作了8年,是个老练而出色的炮手,他的特点就是头脑灵敏,临危不乱。 “伙计们,我宣布,从现在开始,由我担任代理艇长大家都要听我的指挥!” 贝利的果断和冷静,使大家镇静了下来,大家不约而同地纷纷点头,表示愿意听从他的指挥。

  大家一起开动脑筋,主意一个接着一个地提出来,但不是不切实际,就是不具备所需条件无法实现。 贝利也渐渐焦急起来,他心神不宁地在舱内来回徘徊,上牙咬着下唇,双眉紧锁着,眼光突然停留在一箱鱼雷。蓦地,他的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念头:鱼雷可以从炮口发射出去,能不能把人当作鱼雷从炮口发射出去呢? 贝利把自己的设想说了出来,伙伴们听后顿时吓得目瞪口呆,人当作“海底肉弹”从炮口发射出去,这在人类海军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事! 贝利镇静地说:“人和鱼雷粗细差不多,所以肯定能从鱼雷发射管中发射出去,我可以把射程控制在43米左右,使人安全地到达海面。” “可是这样做安全吗?”一位名叫杰森的船员胆战心惊地问。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铤而走险。”贝利炯炯有神的目光扫过杰森,语气坚决地说,“关键就要看我们的毅力和勇气了!

  胆小的在后面,胆大的在先上!” 大家呆了几分钟后,不得不同意试试贝利的设想,因为舱内的氧气已用得差不多了,除了冒险执行这个方案外,没有别的选择了。 接着,贝利简单地把要求说了一遍:“把活人当作鱼雷发射,每个人在被发射前,必须排清肺部的所有空气,再屏气半分钟,否则,活人就会因肺部扩张而爆炸,就像海底的鱼不小心窜到海面上内脏爆炸一样。” 看到有些船员满脸惊恐的样子,贝利斩钉截铁地说:“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用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去争取!

  开始准备,氧气已经不多了!” 第一个站出来的是潜水员罗伯逊。他在呼完肺部空气后,马上屏住了呼吸,不一会儿,他的脸开始变红,转而由红变白。他发现自己有点支持不住了,但他还是咬紧牙关屏住气。就在这一刹那间,贝利按动了鱼雷炮的开关,透过观察孔,贝利看到鱼雷炮的炮管以强大的气流排开了周围的一小片海水,紧接着,一个黑影从涂有塑料防水胶的发射管口冲出,一眨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罗伯逊被发射出去,不过是死是活谁也不知道。

  接下来进行得很顺利,船员一个接一个地被鱼雷发射到海面上,连“胆小鬼”也被送了上去,最后只剩下贝利自己一人了。这时除了他自己外,潜艇内已别无他人,所以他只有靠自己来按动电钮了。 此时舱内的氧气已消耗殆尽,如果他不能在5分钟内把自己发射出去,那他就要留在海底做“烈士”了。他长长地做了个深呼吸,然后慢慢地往外排气。他竭尽全力使自己*静下来,当肺部的空气被他一点一滴地挤完后,他马上开始凝神屏息地启动了开关,迅速钻入了炮膛。 “轰”的一声,贝利只觉得自己的身子在向上猛飞,他的耳朵有点痛就像是飞机迅速拉升时的感觉那样,一刹那,他的耳朵听到了的水声,他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在水面上,真是不可思议! 贝利看到水面上有好几个头在一上一下,他知道这是他的战友们,他高喊:“我也上来了!”

  …… 希望的曙光

  03教本(1)班温慧玉07号 文章主要讲的是美国核动力潜水艇“黄蜂号”在波罗的海发生意外故障,23名船员被困在海底43米处的潜水艇内,在面临死亡的危险关头,炮手贝利果断勇敢地利用发射鱼雷的原理,把人当作“海底肉弹”从炮口发射出去,最后使23名船员全部获救的故事。 在文章中作者运用了朴实,直白,简练地语言和大量的侧面描写,巧妙地进行鲜明地对比把主人公写得真实,自然,朴实,使主人公的形象跃然于纸上。作者并没有极力地去运用夸张,比喻等手法和华丽地词藻来给读者树立主人公高大地形象。

  简单的语言描写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被困艇内又失去了主帅时,大家的惊慌失措,乱成一团和贝利的果断和冷静,这种鲜明地对比我们看到了主人公的临危不乱。更有胜者是他的胆识过人,“他的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念头:鱼雷可以从炮口发射出去,能不能把人当作鱼雷从炮口发射出去呢?”这在人类海军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事!这不仅令遇难的伙伴们吓得目瞪口呆,而且“人和鱼雷粗细差不多,所以肯定能从鱼雷发射管中发射出去”这样的尊重事实,尊重科学的精神,就连我们深感佩服。“胆小鬼”的种种惊恐、质疑、怯懦和贝利的坚持,他可是冒着把把23名船员送上天国的危险来做的。在语言方面作者用的是简短用力的话,三言两语就把主人公的形象刻画出来了。“与其坐以待毙,不如铤而走险。”

  “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用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去争取!开始准备,氧气已经不多了!” 当我们经历了太多艰辛后,我们被城市的繁杂所蒙蔽了,我们疲惫了,慢慢地我们徘徊了,畏缩了,悲观了,停止了脚步。当我们遇到挫折时,我们失去了勇气,我们就束手无策了。我们应停下脚步来洗涤自己的心灵,应看到希望曙光,

  但是,人间是没有永恒的夜晚,世界没有永恒的冬天,在成长的路上即使我们什么都没有,也不要轻易地低头,即使我们什么都没有,也不要有放弃的念头,不管路要怎么走,无论希望是多么的渺茫,我们也不要轻易地放弃希望,应该勇敢地坚强地走下去,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去,因为我们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 19XX年12月14日,挪威人罗尔德-亚孟森征服了南极,从而两极的探索活动开始了一个伟大的纪元。一个月之后,他的英国对手,罗伯特-斯科特也在一个月后到达南极点。然而不幸的是,在回程的路上,斯科特和他同行的四人全部因为饥饿和严寒而牺牲,当时,他们离下一个供给站仅仅几英里的距离。 从此,斯科特成了一个传奇,一个英国人心目中的英雄象征;而真正的胜利者,亚孟森却为人们轻蔑、不屑。同样的经历,却带来如此强烈的反差。或许,这个现实的故事也暗合了大多数故事中英雄必死的结局规律。

  诺诺骑着飞龙赶到天空小镇时,坐在后座上的姐姐明妮已经昏迷。诺诺把姐姐抱进医馆,医生诊断后告诉诺诺,要用冰魔龙的龙角才能治好明妮的病,否则不出七天她就会死去。

  诺诺在赏金榜上见过冰魔龙的龙角,找龙角是个超级有难度的A级悬赏任务,悬赏1000万金币。

  笨拙(zhuō)的诺诺在姐姐的帮助下最高

  只完成过B级悬赏任务。

  为了救姐姐,诺诺决定拼一把,但他一个人不行,他需要找个帮手。

  诺诺决定去找天空小镇唯一的赏金猎人骷髅(kū lóu)娃。

  他来到骷髅娃家的门前,敲了好久,门都没有动静,倒是旁边的一扇窗户打开了,出来了一个齐刘海的小姑娘。

  诺诺说明了来意,问:“您就是赏金猎人骷髅娃吗?请你帮帮我。”

  小姑娘点点头,但她又眯着眼睛,不客气地说:“你走吧,你姐姐的死活跟我没关系!”

  诺诺有点心灰意冷,决定自己去!但他刚一转身,骷髅娃却用南瓜禅杖拦住了诺诺。

  “等等!我忽然改变主意了!”

  诺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过,你认识路吗?”小姑娘问。

  诺诺摇摇头,忙查了查冰魔龙的位置,然后带着小姑娘乘坐飞龙向一千公里外的冰硭(máng)山出发。

  到冰硭山的时候,他们看见冰魔龙正在山顶的冰湖里,闭着双眼。

  诺诺趁机骑着飞龙挥着弧光刀直朝龙角而去,当的一声,弧光刀被磕飞,龙角却丝毫无损。

  小姑娘一边快速出招,一边对诺诺说:“我吸引它的注意力,你再去砍龙角!”

  诺诺咬咬牙,跳进冰湖,借助小姑娘的掩护游到冰魔龙身边,然后踩着冰魔龙身上的冰甲鳞(lín)片爬到了它的头顶上。

  冰魔龙皮糙肉厚,再加上注意力都集中在骷髅娃上,并没有发觉诺诺。

  诺诺高高举起备用的弧光刀,全身的力气和精神都灌注到弧光刀上。

  唰!寒芒一闪,刀头落下。整根龙角被切下,直插入下面的冰块上。诺诺忍着冰水的刺痛从冰湖中取到了龙角。

  然后诺诺和小姑娘带着龙角在三天内赶回了天空小镇。

  可诺诺发现姐姐明妮脸色煞白,呼吸已经停止了。他伤心地流泪了。

  医生对伤心的诺诺说:“其实在你们走后的第二天,你的姐姐就已经走了。是你姐姐让我。这里有一封信,你自己看吧。”

  诺诺:

  我最最亲爱的弟弟,姐姐知道自己不能再照顾你了,但我相信,这次的A级悬赏任务你一定可以完成!

  姐姐走了,但你要像一个男子汉,坚强地活着,成为最出色的赏金猎人!

  姐姐在天堂会看着你的。

  姐姐:明妮

  诺诺捏着信纸,喊着“姐姐”,眼泪如雨。小姑娘不屑地说:“倘若你弱到只能依靠姐姐,那么你就……叫我一声……姐姐吧。”

  “谁要叫你姐姐!你滚!”诺诺把小姑娘推倒在地。医生把小姑娘搀扶起来,疑惑地问:“你……你是谁啊?”

  诺诺一愣,“她是你们镇上唯一的赏金猎人骷髅娃啊,你不认识?”

  医生摇着头,“骷髅娃有一百多岁,是位比我还老的老太太,她怎么会是!”

  看着这个脸蛋微红的小姑娘,诺诺顾不上哭了。“你为什么要冒充骷髅娃,还跟我冒险去打冰魔龙呢?”

  “我是被你要救姐姐的决心感动的,因为……我曾经也有个这样爱我的姐姐啊。”小姑娘忽闪着大眼睛,晶莹的泪珠滚滚落下。

  不久后,诺诺和小姑娘一前一后地骑在飞龙身上。

  “你到底叫什么?”诺诺开玩笑地问。

  “白痴,说了一万遍,我的名字就叫‘姐姐’,你以后到永远,都要这么叫我……”

  “姐……”诺诺用很小的声音叫道。

  “听不到啦!”小姑娘狠狠地揪着诺诺的耳朵。

  崭新的赏金猎人组合快乐地纠缠在了一起。


小小探险家作文 (菁华5篇)(扩展3)

——《法老的探险家》读后感 (菁华5篇)

  在参加"*三地读书活动"时,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书名是《法老的探险家》,名字很有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我的心情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心情变得高兴;米内迈斯伤心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现在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 .

  我爱这本书!


小小探险家作文 (菁华5篇)(扩展4)

——小小音乐家作文 (菁华5篇)

  我的小伙伴——张梦蛛,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可爱极了。告诉你,她还是同学们公认的“小小音乐家”呢!

  有一次,我跟赵梦雪去找蛛蛛玩,蛛蛛正在练*拉二胡。她说:“你们来当小听众,听我演奏二胡,行吗?”我们答应了,坐在沙发上,听着,看着。只见她左手拨弦,右手拉弓,脚不停地在地上打着拍子,显得那么投入,又那么富有感情。她说:“我在艺术节比赛时,一定要夺到冠军。”张梦瑶拉了一遍又一遍,我们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艺术节文艺汇演那天,我跑到后台,去给蛛蛛送冰淇淋。她说:“你吃吧,我没有时间。”我只好自己吃。我边吃边对梦瑶说:“梦瑶,祝你成功!”她忙说:“谢谢。”轮到蛛蛛上场了,她走上舞台,向观众鞠了一个躬,然后,坐到椅子上,忘情地演奏起一首曲子《光明行》。她的演奏优美动听。观众们仔细地听着,我也入了迷,仿佛回到了抗战的岁月,跟着抗日军民浴血奋战。正当我沉浸在乐曲中时,一个高音“i”,结束了整个曲子。顿时,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老师和同学都为她的出色演奏表示祝贺。

  几天之后,老师宣布,蛛蛛获得了艺术节器乐比赛第一名。听到这振奋人心的消息,蛛蛛激动得眼泪夺眶而出。她知道这是自己几年来坚持苦练的结果,多年的汗水没有白流,终于为学校争了光。为此,她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

  啊,蛛蛛,我佩服你,你是我们的骄傲!

  随着时间爷爷脚步的推移,不知不觉我已经十岁了,钢琴是我这十年中最好的朋友。记得我五岁那年,妈妈说弹钢琴能培养人的节奏感和气质,于是她便送我去学琴。从此,弹钢琴就成了我的课余爱好。

  五年的弹琴时光中,我的进步越来越大:六岁学会识谱;七岁能找准位置;八岁手指灵活;九岁能弹出优美的曲子;十岁了,我要更加努力了,我为自己制定了更长远的目标。我每天坚持练琴二个小时。手型、姿势更正确;手指更灵活;弹出的曲子更动听……

  很 多时候,认识我的人都叫我小才女,有谁知道我背后的辛酸故事呢?每周上课时,如果手型做得不好、音符不对,老师便用笔杆打手,实在是很疼,经常留下一道道 红印。如果在家不好好练*,把妈妈惹火了,那更不好办,更得受“皮肉之苦”。妈妈用那大大的手夹到我的.身上,现在我的身上还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哭过,妈妈 也在背后留下过泪。

  记得有一次,我肚子疼,实在练不下去了。在妈妈的再三劝说下,我又不想让妈妈伤心,就忍着痛,眼里含着泪弹琴。“没有 苦中苦,那有甜中甜”,终于有一天,老师表扬了我,说我进步了。我还在蒲公英大赛上得了奖。这些可都是我用泪水和努力换来的呀,我一定要坚持练琴,让钢琴 成为我一生的伙伴。

  琴不仅陶冶了我的情操,还让我懂得了道理:做任何事情都要克服一切困难,披荆斩棘,磨练意志,坚持到底。我一定会看到脚下最美的风景。

  听,小小音乐家又开始唱歌了!“唧唧,唧唧”像在拉小提琴似的。它身体是嫩绿色的,长着四条小腿,两条大腿,头顶两根又细又长的触须,棕色的小脑袋上长着乌黑的的两只小眼睛,犹如两颗黑芝麻。唱歌时,肚皮一起一伏,很有节奏感。嘻嘻,这就是我家的蝈蝈。

  一到中午,它便欢快地唱起歌来,那声音清脆悦耳,让人听了格外舒服。我听了充满了好奇,于是走上前去。蝈蝈像触了电似的,立刻停止了歌唱,用触须冲着我摆动,张开大牙,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后腿向里收着,显得很紧张,好像在说:“有什么事吗?”

  我说:“你是不是饿了啊?我这就去给你拿苹果吃。”

  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不叫了,在笼子里来回打转转,好像急着吃饭。

  我把苹果拿来,放进笼子里,刚放进去时,它猛地向后一跳,瞪起眼睛,触须来回摆动着。过了一会儿,向前爬了爬,用触角碰碰苹果,又用大牙碰了碰,然后前脚抱住苹果,后腿支撑在地,大口大口地津津有味的吃起来,不一会儿,一大块苹果就被它吃得一干二净,这时它又心满意足地欢叫起来。它要是不高兴,就会一声不吭,任凭你怎么逗它,它也不理你

  她,一双黑宝石似的眼睛上面长着长长的睫毛,浓浓的眉毛,红艳艳的小嘴,又白又嫩的皮肤,像一块粉色的玉。遗憾的是耳朵下面有一块胎记,但不影响她的美丽。她总是用三种颜色的头花在后脑勺扎一根马尾辫,穿得像公主一样。她从小就爱古筝,总是缠着妈妈报古筝辅导班,妈妈终于答应了。第二天一大早,妈妈带她来到学校对面的古筝辅导店——希音琴社。

  老师特别温和,她很喜欢这个老师。学古筝的第一天,老师教她识谱,她学得很用心,老师的手指移到哪里,她的眼睛就跟着移到哪里,她在努力记住老师说的每一句话。一开始她的手好像不听使唤似的,怎么也弹不出美妙的音乐,然后她试着先练一个手指的灵活性,再练其他的手指,这个方法果然很有效。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她已经能弹奏出一首简单的曲子了。

  听着自己也能弹出美妙的音乐,她的脸上洋溢着兴奋的光芒,她的表现也赢得了老师的称赞。她?她是谁?她就是我——郝夏琦,一个“小小音乐家”。简评:第三人称的写法使文章具有悬念。

  我的小伙伴——xxx,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可爱极了。告诉你,她还是同学们公认的“小小音乐家”呢!

  有一次,我跟赵梦雪去找xxx玩,梦瑶正在练*拉二胡。她说:“你们来当小听众,听我演奏二胡,行吗?”我们答应了,坐在沙发上,听着,看着。只见她左手拨弦,右手拉弓,脚不停地在地上打着拍子,显得那么投入,又那么富有感情。她说:“我在艺术节比赛时,一定要夺到冠军。”xxx拉了一遍又一遍,我们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艺术节文艺汇演那天,我跑到后台,去给xxx送冰淇淋。她说:“你吃吧,我没有时间。”我只好自己吃。我边吃边对梦瑶说:“梦瑶,祝你成功!”她忙说:“谢谢。”轮到梦瑶上场了,她走上舞台,向观众鞠了一个躬,然后,坐到椅子上,忘情地演奏起一首曲子——《光明行》。她的演奏优美动听。观众们仔细地听着,我也入了迷,仿佛回到了抗战的岁月,跟着抗日军民浴血奋战。正当我沉浸在乐曲中时,一个高音“i”,结束了整个曲子。顿时,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老师和同学都为她的出色演奏表示祝贺。

  几天之后,老师宣布,xxx获得了艺术节器乐比赛第一名。听到这振奋人心的消息,梦瑶激动得眼泪夺眶而出。她知道这是自己几年来坚持苦练的结果,多年的汗水没有白流,终于为学校争了光。为此,她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

  啊,xxx,我佩服你,你是我们的骄傲!


小小探险家作文 (菁华5篇)(扩展5)

——探险家的故事 (菁华3篇)

  麦哲伦、葡萄牙著名航海家和探险家,先后为葡萄牙(1505~1512)和西班牙(1519~1521)作航海探险。

  从西班牙出发,绕过南美洲,发现麦哲伦海峡,然后横渡太*洋。虽在菲律宾被杀,他的船只继续西航回到西班牙,完成第一次环球航行。被认为是第个环球航行的人。

  麦哲伦出身于贵族家庭,1518年出任远征船队队长,前往为西班牙开辟新的通往摩鹿加的路线。麦哲伦自信能发现一条从大西洋通往南面的海的海峡。1519年9月20日船队启航,270名水手来自9个国家。9月26日到达特内里费岛,10月3日继续向巴西远航;曾在几内亚岸外停泊。11月29日航行到圣奥古斯丁角西南方27里格处(1里格约为5千米)。绕过卡布弗里乌之后,12月13日,船队到达里约热内卢湾。次年3月到达圣朱利安港。

  在镇压了西班牙船长们发起的叛乱后,1520年8月24日离开圣利安港,船队继续南下,10月21日绕过维尔京角时,在南纬52度50分处进入他们要找的海峡(后以麦哲伦的名字命名)。到达淘峡西端,船队只剩下3条船。10月28日进入“南面的海”。回海域风*浪静,被称为“太*洋”。船员们忍受着饥饿的折磨,借助于秘鲁洋流的推动,在麦哲伦无情的决定下,进行横渡太*洋的伟大航行。

  12月18日船队从智利海岸向西北航行,1521年1月24日才看见陆地,可能是土阿莫图群岛的普卡普卡。2月13日在西经158度处穿过赤道,3月6日在马里亚纳群岛中的关岛首次登陆,获得99天以来第一次弄到的新鲜食品。3月9日起航,向西南方向进发。后在今菲律宾群岛的马萨瓦登陆,为西班牙在太*洋找到第一个同盟者。在宿务岛,使地方统治者及其官员们皈依天主教。不到两个月之后,4月27日麦哲伦在麦克坦岛上与当地人作战时被杀。

  麦哲伦死后,只有两条船到达摩鹿加,而只有“维多利亚”号于1522年9月由埃尔卡诺指挥回到西班牙。生还者还有另外17名欧洲人和4名印第安人。埃尔卡诺从太*洋绕好望角回到大西洋,证明地球是圆的。

  麦哲伦是第一个横跨太*洋的人,证明了地球是圆的,我们人类的文明又因为他而跨进了一大步,他大胆的言论与当时的社会有着很大的冲突、他那顽强不屈的拼搏精神让我们敬佩。

  他用3年的航行时间来证明他的言论、并因此弄丢了自己的生命。用实践证明,改变了当时的社会观念,地球是一个球体。无论是往东还是往西始终都会回到原点、这在人类历史上、是永远不可磨灭的伟大功勋!

  挪威极地探险家,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1872年7月16日生于奥斯陆附*的博尔格。曾在挪威海军服役。1901年到格陵兰东北进行海洋学研究。1903~1906年乘单桅帆船第一次通过西北航道(从大西洋西北经北冰洋到太*洋),并发现北磁极。在获悉r。e。彼利成功到达北极后,积极准备探测南极。1910年6月乘“前进”号(fram)从挪威出发,1911年1月3日到南极大陆的鲸湾,1911年10月20日阿蒙森与4个同伴乘狗拉雪橇向南极进发,12月14日到达。阿蒙森在南极进行了观测研究,于12月17日离开。1926年5月11日至13日,阿蒙森和美国探险家l。埃尔斯沃思、意大利航空工程师u。诺比莱从挪威乘飞艇到阿拉斯加,第一次飞越了北极上空。1928年6月18日,阿蒙森在一次前往北极的飞行中失事亡故。主要著作有《南极》(1912)、《我作为探险家的一生》(1927)等。

  *历史上第一位职业探险家刘雨田,1942年2月26日生于河南*葛县,原是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局机关的一名干部。面对外国人的挑战,1984年5月,他毅然舍弃一切,开始徒步万里长城。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跋涉完成壮举,成为世界上第一位徒步万里长城的人。之后,他又徒步丝绸之路、黄土高原、新疆罗布泊、攀登格*冬和昆仑雪山、考察神农架野人、喜马拉雅雪人、绒布冰川上、沿喜马拉雅和雅鲁藏布江旅行、试登穆朗玛、三次穿越殧之海塔克拉玛干、古尔班通古物等*五大沙漠。至今他已经完成四十三个考察旅行探险项目。足迹遍及祖国大陆的山山水水,世界数百家报刊、杂志、电视能报道了他的探险事迹,人称他为“二十世纪世界罕见的旅行家、探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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