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食物读后感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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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1

  汪曾祺写的《故乡的食物》简单而感人。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因为往事以及已被人们淡忘,唯有中国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我们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他们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中国浪漫自由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企业很多,但这些问题更让学生我们可以明白:美食,不仅不能仅是通过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食品,文字和美食,最美丽的组合。美国的食品诱惑的味道,文字之美是升级,让你有种感觉酣畅淋漓,通体舒服,美味的舌头在身体由心脏来想去,一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情,自古,谁不写?缩小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春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王余光中在怀旧“怀旧”为“一枚小小的邮票,狭窄的门票,严肃党短,一湾浅浅的海峡”四句留恋,向往适用于家庭,每个人都有,在异乡的食物,那么新鲜美味的食物,没有味道比党和降水比较想家,真是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活动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发展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可以凝聚中国故乡,慰籍家人。*淡普通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我们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一个中国式社会伦理,人们生活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以及美味,也是一种人生百味……

  家居,食品在回忆中永远心存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2

  早晨起来,我从模糊的视线里,摸索着桌子上的书,我从桌子上随便拿起一本书便开始读,意识渐渐清晰了,打开书无意之间翻到了一篇文章,对于这篇文章的好奇与求知欲,带我去了汪曾祺的“咸菜茨菇汤”的世界。

  我细细地读完了文章,好像有些理解作者的含义了,一到下雪的天气,“我们”家就要喝“咸菜茨菇汤”,而作者总是对“咸菜茨菇汤”没有一点的食欲,甚至更加讨厌喝“咸菜茨菇汤”了。在文章中,除了去老师家过年,他的师母给他炒了一盘茨菇肉片之外,都是很久了,作者又对茨菇有了新的感情。

  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了,并不想。因为作者现在吃已经尝不出以前的那种苦味了,因为以前作者对茨菇的讨厌,现在再买来吃也不觉得它很好吃,也没有想吃的想法。有时候作者只想到茨菇的“味”,而作者并不是想茨菇的味道,而是他怀念从前下雪天一家人一起喝茨菇汤的感觉,那种感觉已经使他流连忘返了。

  茨菇汤是作者在小时候“陪伴”他度过的灾难,因为那是粮食不充足,只有茨菇来充当每天的饭菜。而现在经济也发达了,日子也过的好了起来,现在再喝茨菇汤,作者已经说不出任何的感觉了。作者来到了北京的时候,去菜市场想买一些茨菇来炒肉片,可作者家里的人却并不喜欢吃茨菇,所以作者都把茨菇给“包园儿”。因为北京的茨菇出的很少,所以价钱就很贵,作者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整天都以茨菇为“伴”。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说出了一个愿望,他想念家乡的雪,又很想再喝一碗咸菜茨菇汤,看到这里,我觉的作者又对咸菜茨菇汤又有了新的看法,因为小时候对茨菇的讨厌,却在北京想念起茨菇的味道。作者远离故土后,对故乡的思念与难舍的乡情,使作者在自己人生的暮年里怀念小时候的咸菜茨菇汤。

  我读完后,觉得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样的东西,文章中作者在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而现在又很想珍惜那种“苦”,所以不管是甜的,还是苦的,到了最后都会懂得珍惜这些“味道”,所以应当珍惜现在,否则就会在失去的时候就珍惜不到了。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3

  那天逛街,在购书中心买回三本书:汪曾祺《故乡的食物》,萧红《呼兰河传》,还有一本带拼音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给外甥女的。外甥女已经可以一板一眼的按照拼音自己读故事,一本美人鱼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除了安徒生,其实还有很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我希望这些童话故事可以带着她神游各种奇幻世界,希望她的童年充满美好,所以我要把这些美丽至极的童话故事一点点的介绍给她。

  每看到萧红这个名字,就会有一番别样的滋味。对她是有着别样的感情在里面的。在中国历史上,女作家辈出的年代正是她在的那个年代,而在这些女作家中,我尤其喜爱的就是萧红了。很多人大爱张爱玲。可是张太尖刻,太灰暗,且是大上海的味道。石评梅太凄苦,太绝望。冰心太简单,太干净。丁玲太激昂,太革命。张是老照片样的灰褐色;石是灰色的;冰心是透明的;丁玲是橄榄绿。只有萧红是彩色的,就像东北乡下棉被被面儿上的红底儿的凤凰牡丹的图案。萧红一生奔波、坎坷且短暂,如今对她所经历的那些故事依然说法各异,褒贬不一。尽管如此,她还是坚强而倔强的活着,用她的笔战斗着,直到生命的最后。萧红一生遇人不淑,一生受挫,一生都是孤零零的漂泊着。“从异乡又奔向异乡,这愿望多么渺茫,而况送我的是海上的波浪,迎接我的是异乡的风霜”。(写到这,去网上确认细节,又看到她生活的'片段和后来人们的纪念,竟至流泪不止。大概因为有过一年在东北乡下生活的经历,对于她笔下的人物和风情感到熟悉而亲切,有温暖的乡土气。说到这,后来的那个人是我的老乡,大概离得还很*,明明是东北农村,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起一个四个字的名字,像个日本人。活的长久,不知道对他来说是不是一种折磨呢?一个人,不管他怎样澄清,真正的事实也就只在他自己的内心,该报应的自然就报应了,不用别人费心吧。)可她的文字却温暖而清丽,充满色彩。把她的书放在那里,不忍猝读,就像一段沉重的心事,安放好,轻易不去触碰。

  看汪曾祺的书,只为看那些食物。是消遣用的。这次回来大连,随身带了来。飞机晚点50分钟,在机场看着看着睡着了。醒来刚好登机。飞机上最适合看书了,电子产品不能始终打开且又依赖电,书可以一直看着且字和版面都够大,捧在手里始终是比ipod舒服。可是这本书却怎么也看不下去,飞机3个小时,也只看了短短两篇小文。不为别的,因为是食物和这些文字引来太多神思,没读几个字,童年的那些琐碎的记忆就奔忙着跑了出来,喜的、伤的、*淡无奇的。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过着最无味的生活,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别一番滋味。老头子跟个贪吃的顽童似的,心心念念记挂着那些关于食物的点滴,说“我有四十五年没有吃过了”,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沧桑啊。我如果不是离开北方整整一年,大概体会不到对自认是一种普通的食物后来却产生绵远的牵挂的滋味吧。我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吃到大酱了,有一年的时间没吃到酸菜了。虽然相比之下清浅了许多,我不敢想象我将要经历的沧桑,因为我已经有两年没看到下雪了。没有雪我是不能活的。我以为没有你我是不能活的,可我还是活了下来。我想,我该像他一样,把这些食物的记忆写出来,也许没有多么精彩,可对我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4

  炒米:在写炒米的时候汪曾琪先生先说了炒米的典故、来历、用途。让不明这种食品为何物的读者,不感到陌生。并让人明白,这种食物是生活紧张的年代的一种应急食品。

  端午的鸭蛋:说到端午节,人们熟知的是粽。,而汪曾琪先生要说的是家乡的鸭蛋。这点首先引起人们的好奇。

  作者的家乡在高邮,家乡的端午节风俗,那里的孩。们兴在胸前挂“鸭蛋络。”。在胸前挂了半天,什么时候一高兴就把络。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有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用吃剩的蛋壳里放几只萤火虫,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纸,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机了。(既说明了家乡的风俗,又饶有兴趣)

  咸菜茨菇汤:早年冬天缺少蔬菜的一种替代品。是一种青菜腌制的。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凉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咸菜里有时加了茨菇片,茨菇的味道微苦,吃多了就再也不想了,谁想过了三四十年还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当然主要是作者想念家乡的风物、人情。)

  枸杞头:枸杞是多年生植物,春天冒出嫩叶,即枸杞头。枸杞头可下油盐炒食;或用开水焯了,切碎家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极清香”。春天吃枸杞头,可清火……(汪曾琪先生是一个美食家,他喜。做菜,并把他的做菜经验用文字表达出来。在欣赏文字的同时,同样可以学着做这道菜。这些是其他作家那里,不曾有的为文特点之一。)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5

  叶落归根,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可是还有很多人一辈子漂泊在外,无法回到故乡。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初夏时节,阅读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在书中慢慢回味舌尖上的故乡。

  喜欢汪曾祺的文字,源于那篇《端午的鸭蛋》,“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了出来。”一个“吱”,一个“红油”,勾起了多少人的馋虫,记住了高邮鸭蛋,也被他灵动的文字深深吸引。一个人如果对故乡没有深厚的感情,他无法写出鲜活生动的文字。用真心情书写文字的人,注定被读者永远欣赏。

  汪曾祺行文简洁,短短几句,让人回味无穷。他博古通今,知识渊博,文字里有很深的文化底蕴,令人佩服。他游历四方,走遍祖国的角角落落,对美食的研究,对风土人情的了解,让人羡慕不已。阅历浅薄的人,写不出这样津津有味的美食文章。

  不管走多远,不管吃过多少山珍海味,还是故乡的食物最难以忘怀,小时候吃到的就是最好的味道。《故乡的食物》分为六辑,前三辑的文章都是与食物有关的,后三辑《一枝一叶》《鸟兽虫鱼》《南北游踪》,看似与食物无关,实则不然,自然界的万物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汇成食物的味道,故乡的味道。

  五味人间,酸甜苦辣咸,汪曾祺由南到北,又从东到西,在各座城市,各个民族间娓娓道来,给我们讲所见所闻,文字成熟剔透,又不失幽默,告诉我们少了哪一味,都是有缺憾的人生,因此口味要宽一点,杂一些,对文化也要如此,试着去接受不同的人和事。

  寻常生活,日常滋味。几道家常小菜,也在汪曾祺的笔下开出绚丽夺目的小花,怀着对食物虔诚的心,美食美味不再是海市蜃楼。故乡食物的`香甜,那一声声吆喝“卖杨梅———”声音娇娇的,长锁心头。即使一棵普通的野菜,也因为怀着对生命的尊重,而赋予它高尚的品德,“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胶漆……”这份美好缘于家乡的野菜。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如果文人都是如汪曾祺那样的好厨艺,相信中华美食的春天一定会锦上添花。

  一枝一叶,鸟兽鱼虫,皆是缘,细心观察,都会带来无限惊喜。没有土壤,没有水分,被人遗弃的芋头也能让我们看到一点生活的勇气,感悟出人生的真谛。一个人远离故土,辛苦求生,或许这点点希冀撑起了对故乡的思念,才勇敢前行。

  身还在,心已远。《故乡的食物》带着一颗流浪的心,回到清清小河边,母亲的一声声呼唤,姥姥苍老的手熬煮的汤粥,张开嘴,细细品,慢慢尝。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刘洪静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阅读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1)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菁华3篇)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1

  看到这书的名字,对我而言,必定索然无味。但是,像汪曾祺这样的文学家原来也写吃的东西哇?凭着这一点点的好奇,我还是翻开了书页,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是这样。”仅凭着这一两页的文字,我就对汪曾祺这位学者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写我们知道的烹大虾、烤全羊、油炸辣椒拌饭,也写凉拌元妥、油饼就蒜……引人入胜。我开始认真看这本散文集。

  汪曾祺介绍食物,也穿插着介绍经历的往事、文化、名人和文学,还从许许多多小事中寻找出生活的真谛。他写老北京卖豆汁儿的摊子里咸菜不要钱,一位保定人坐下要了一碗咸菜;写自己在王二的摊子上花二十文钱买一小包炒豌豆,撒上点盐,走到家门口也就吃完了;写有人家将煮熟的大粒蚕豆用线串成佛珠给孩子挂在脖子上,一颗颗剥着吃;写映时春饭店里能干的堂倌,点菜、上菜、结账算钱,全部由他一人来管,一刻不停,头脑却清晰灵敏;写缅甸人卖饵丝,紧挨着国界线,这边递过去人民币,缅甸女孩递来饵丝……很有意思。我觉得我们也应该这样,不错过生活中任何一个细节,去寻找生活中有趣的一面。

  他写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时,说自己发现了马铃薯两种不同的花香,对着马铃薯画画,到山上烤蝈蝈吃,让我感慨深刻:一个人,远离了家人和故友,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也能够乐观地生活,这样的人心胸是多么的开阔呀!他写自己坐在街边滩头的矮脚长凳上,要一碗老豆腐,就半斤旋烙的大饼,夹一个薄脆,吃得香喷喷的。在摊头吃饭说明他当时并没有什么钱,但也能想办法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这本书中许多细节,也足足能够说明他学问钻研得很深,还博览古书。他写葵就写了一个章节。从《十五从军征》中的句子“采葵持做羹”中提问:葵怎么能做羹呢?然后找了许多书,最后才知道以前所说的葵就是现在的东建菜!他写鲤鱼时,说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罗贯中吃鲤鱼是外行,因为最好的鲤鱼是三斤左右的,吴用要吃十四五斤的鱼,太重了不好吃了。这么厚的《水浒传》,汪曾祺老先生真是看得细致,并且敢于批判别人的不足。“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过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希望他们能*惯类似苦瓜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有些人总想把自己的一套强加于人,不独文化。比如文学,就不必要求大家都写‘主旋律’。”……从很多地方都可见,他在活中食物比别人尝得多,在写作中主题比别人新鲜;也敢于批判,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谈吐出来。

  《故乡的食物》对我来说感触犹深,不仅仅了解到了许多我从没吃过的食物,让我眼界大开,也让我深刻地了解了汪曾祺这个人。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2

  看到这书的名字,对我而言,必定索然无味。但是,像汪曾祺这样的文学家原来也写吃的东西哇?凭着这一点点的好奇,我还是翻开了书页,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是这样。”仅凭着这一两页的文字,我就对汪曾祺这位学者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写我们知道的烹大虾、烤全羊、油炸辣椒拌饭,也写凉拌元妥、油饼就蒜……引人入胜。我开始认真看这本散文集。

  汪曾祺介绍食物,也穿插着介绍经历的往事、文化、名人和文学,还从许许多多小事中寻找出生活的真谛。他写老北京卖豆汁儿的摊子里咸菜不要钱,一位保定人坐下要了一碗咸菜;写自己在王二的摊子上花二十文钱买一小包炒豌豆,撒上点盐,走到家门口也就吃完了;写有人家将煮熟的大粒蚕豆用线串成佛珠给孩子挂在脖子上,一颗颗剥着吃;写映时春饭店里能干的堂倌,点菜、上菜、结账算钱,全部由他一人来管,一刻不停,头脑却清晰灵敏;写缅甸人卖饵丝,紧挨着国界线,这边递过去人民币,缅甸女孩递来饵丝……很有意思。我觉得我们也应该这样,不错过生活中任何一个细节,去寻找生活中有趣的一面。

  他写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时,说自己发现了马铃薯两种不同的花香,对着马铃薯画画,到山上烤蝈蝈吃,让我感慨深刻:一个人,远离了家人和故友,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也能够乐观地生活,这样的人心胸是多么的开阔呀!他写自己坐在街边滩头的矮脚长凳上,要一碗老豆腐,就半斤旋烙的大饼,夹一个薄脆,吃得香喷喷的。在摊头吃饭说明他当时并没有什么钱,但也能想办法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这本书中许多细节,也足足能够说明他学问钻研得很深,还博览古书。他写葵就写了一个章节。从《十五从军征》中的句子“采葵持做羹”中提问:葵怎么能做羹呢?然后找了许多书,最后才知道以前所说的葵就是现在的东建菜!他写鲤鱼时,说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罗贯中吃鲤鱼是外行,因为最好的鲤鱼是三斤左右的,吴用要吃十四五斤的鱼,太重了不好吃了。这么厚的《水浒传》,汪曾祺老先生真是看得细致,并且敢于批判别人的不足。“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过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希望他们能*惯类似苦瓜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有些人总想把自己的一套强加于人,不独文化。比如文学,就不必要求大家都写‘主旋律’。”……从很多地方都可见,他在活中食物比别人尝得多,在写作中主题比别人新鲜;也敢于批判,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谈吐出来。

  《故乡的食物》对我来说感触犹深,不仅仅了解到了许多我从没吃过的食物,让我眼界大开,也让我深刻地了解了汪曾祺这个人。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3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故乡,慰籍家人。*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式的人生,更折射出*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2)

——故乡的食物作文合集10篇

  故乡的食物作文 1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地道的*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对儿时记忆中的食味,印象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情感的点点滴滴,是十分温暖的,即使怀念也不会太悲伤。

  王曾琪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兴趣,文字朴实自然,恬淡宁静,让我们感受到他的精神。

  故乡的食物作文 2

  每每端午将*,这个旧时乡里小孩最最期待的日子。虽然我的家乡也算江浙水乡,却不曾看到旧时苏州白墙黑瓦、小桥流水人家的风雅景致,幼时的我也只在电视里看到几回划龙舟的盛况。于儿时的我而言,一年到头心心念念的,便是咂着嘴围着外婆的灶台,还时不时地揭开灶上蒸锅乌得发亮的锅盖,瞧一眼锅中整齐排列的豇豆粽是否到了可以出锅。

  大概是儿时的我心性过急,在年幼的记忆中,豇豆粽蒸熟的时间总是格外漫长的。每每我又一次搬来小木凳,一脚踩上去,伸出手去揭锅盖时,外婆总会一遍遍提醒我说:“莫急莫急,还没熟哩!”这么多年过去了,乡音依然历历在耳旁,只是如今已不知几月未曾回到老家与外婆团聚。不知在远方的外婆做起豇豆粽时会不会想起我这个在远方的娃娃呢。

  待到粽子将熟,便是一股箬叶的清香扑鼻而来——在我的家乡,这做豇豆粽无论什么哪家,最讲究的便是要采来这山上端午前翠绿的箬叶。这箬叶在故乡并不十分难寻,花上一些功夫便可满载而归。用这新鲜的箬叶包上糯米再加上豇豆做佐料,外婆的手巧,一卷一合再扎上棉绳便包出一个个漂漂亮亮的粽子。一个个胖嘟嘟的粽子排整齐了入锅,像一群小娃娃翻着肚皮躺在水里,可爱极了。

  锅盖揭开,锅中箬叶便伴着锅盖在空气中愈发甘冽,那幸福的白气,温暖了我整个童年。捏住粽子不烫手的棉绳,将它从锅中拎出,再一套一卷,绳子便从粽子上滚落下来。捏起箬叶的一头,将粽子放在碗中翻滚几圈,便露出内里黄白色的糯米与夹杂其间几颗暗红色的豇豆。取一个青色的小瓷碟,倒上细细的白糖,用筷子夹出小小一块粽子,在白糖上一滚,放入嘴中,那当真是吃到了一年的满足,似乎一年里所有的不愉快不顺都在这一刻灰飞烟灭,甜腻的满足感充斥着我整个大脑。

  每每八月十五的深秋时节,豇豆粽香四溢的夜晚,外婆总会坐在长木凳上给我们讲楚国大夫屈原以身殉国,楚国百姓为了纪念他在汨罗河中投进用箬叶包的糯米饭,以保全他的尸身。粽香洋溢间,我的童年悄然而逝。

  到现在几年过去,吃到嘴边的豇豆粽也大多是由外婆快递带来,箬叶还是箬叶,豇豆还是豇豆,大概不是围在土灶边亲眼看着蒸煮的,似乎已经少了一点点什么味道。

  大概不是豇豆粽变了,而是品味的人变了。毕竟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故乡的食物作文 3

  元宵——桂花酒酿汤圆

  冬天,一个特殊的日子里,在东北那地儿,长辈们早已忙活起来包着他们的饺子。而在南方的人儿们,开始起早贪黑,给家人们送上祝福。

  夏季,乡下,外公家那里的田野还长着几棵“十里飘香”的桂花树,“佳佳,不要随便摘,四季桂、银桂不能吃,金桂也只有那黄的发橙的才可以哦。”这是我妈,站在她刚选中的桂树下,拿着浅黄色的竹匾,边嫌弃说着,边不厌其烦地把我刚放进地挑出来。回到外公家里的我不知是手痒还是皮痒了,开始翻起来,当然,没过多久手里便多了件东西——据说是价格为一元一包的糖桂花,直冲向正在太阳底下晒着桂花的妈妈:“妈妈!我们为什么要那么麻烦去选桂花,用这个不就好了吗?”她转过头望了一眼,说道:“买的比不过自家做的好!”

  元宵前两个月,外婆便开始了她的手艺。月光下,院子中,厨房里,酒曲、糯米、木盆静静地被放在一旁,外婆用那双布满岁月刻痕的双手抱起一把柴,放入灶底,升火,放上蒸屉,再放入糯米,熟后放入木盆,撒入酒曲,盖上纱布,开始它们的发酵,几天后,浓郁的酒香吸引着吃货本性的我,跑向厨房,拿起勺子贪婪地舀上一大口,送入口中。当然,身为从小自谕不醉的我脸不红心不跳。

  元旦当日,是全家除春节以外聚的最全的时候。那日之夜,厨房中有那么三个女人,腰间为了条围裙,她们擀着糯米皮儿(这白皮儿虽然说不上薄如蝉翼,但与纸有的一拼),放入自家芝麻馅儿(那馅儿叫个香啊),再裹上搓圆。待到数量差不多时,下锅,放入已风干许久的桂花,掀开纱布,瓢那么个两三勺,“汤圆来咯!”这一声,这一嗅,不知唤醒了多少人的味蕾,那鲜、香、美的汤,薄如蝉翼的皮,爆浆的馅儿。

  可如今,看不见在厨房忙做酒酿的身影,看不见清明时打糯米的身影。桂花酒酿汤圆,桂花还是那个桂花,酒酿却不再是那个人做的,汤圆缺丢了馅儿变成了圆子。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为什么不用一元一包的桂花糖,为什么不用菜场买的糯米皮。我们做的元宵不仅仅只是元宵,而是我们的一份手艺,我们的一份文化。这些东西极为讲究,不能参入别的杂质,会不纯。你说一家人想要团团圆圆的心思,能不纯净吗?

  每年元宵节,桂花酒酿汤圆一定是要吃的,只是咂着那份味儿,又多了一份思念。

  故乡的食物作文 4

  在汪老先生的笔下,无论是端午的鸭蛋,或是北方的葵薤,总能触动你内心深处那块神秘的地儿。

  我亦是在想,在我的笔下,在这儿,在这块江南的红壤之上,有没有能撩动他人心弦的味道?想必临海的港口之城,我的故乡宁波,定能呈上满意佳肴。

  海里的事物,可谓万千,只要是能被渔夫宁波人抓上来的,就能做出垂涎的菜品。拿蟹来讲,好蟹能来个喷香四溢,小蟹也能醉腌得人垂涎欲滴,或又是死蟹、老蟹、青蟹等,弄出个“红膏炮蟹”,也别有一番滋味。

  再说那浮在水里飘着桂花香的满满一碗宁波汤圆。它不是长在水里的生物,而是要在水里煮过之后,让僵硬得身躯顿时松弛下来变得水灵水灵的小点心。汤圆味道众多,我尤爱猪油芝麻的。芝麻的甜与鲜和宁波人猪油中独有的,让其他人受不了的怪与腻味融合交织在一起,真是叫人心驰神往。那也是宁波的故乡味。

  山珍海味,而怎又缺少了山上之物呢?先说雷山的毛笋,就拼得过其它事物好几个儿档次。雷山的毛笋——尤其是在清明时节——显得格外的大。有些看似只有“一角”,深埋于地底下,地上只露出一个尖儿的,但要是你一锄头下去,瞪脚-使劲一跷,那巨大的笋就会乖乖地从地里爬出来。笋也有多种煮法,宁波人口中最经典的,是红烧的笋配上猪肉切块。笋不过嫩也不老,一口下去是连丝的.切断,齐齐地在你牙上扫过;吸吮了笋的汁水的肉,饱满充分,是那些“煎肉”“炸肉”能相比的呢?

  每每佳节,家人团聚一起时,一桌团圆饭少不了的,再诸如血蚶、对虾以及水蜜桃等,可是数不胜数的了。

  许多甬城学子,他们依旧生于宁波,长于宁波,他们的口腔中满满的宁波味儿,却不自知。我问他们宁波有哪些特色的食物,都挠挠头一概不知。他们忘记了特有的东海鲜,忘记了猪油味儿,忘记了山里嫩。

  你是残疾吗?我不是。

  你是另类吗?我不是。

  你又只是一句:我太忙了。

  忙得顾不上细细品味故乡的食物,忙的不能对故乡的佳肴发出一声惊叹?

  也许,你的双目因为难以发现故乡的一事一物而失去光泽,你的内心也因忘却了故乡而干涸了吧。

  故乡的食物作文 5

  花茶,可不单单指用花泡的茶。这项贯穿我整个童年的工艺,本身便是种讲究的艺术。

  薄荷从小便听过,给人最深的印象应该就是清凉了吧。小时候我的胃便不太好了,因为饮食不节制,偏偏又天生火气旺,一到炎夏,我便食欲不振,整个人也像霜打的茄子般,被酷热的天气给打蔫了。每逢这时,我哪怕顶着烈阳也要去阳台边上,把头几乎整个埋进薄荷叶片中,以提神醒脑,却偶然看见白色的小花。“爸爸!薄荷也有花吗?”我惊奇地喊道。爸爸走到阳台,摸着我的头笑道:“当然咯,你看看你,连这都发现不了。”大概是那几簇小白花格外安静吧。可惊艳如杜鹃、腊梅,向来是人们所喜爱欣赏的对象;却又剧毒,食用不得。薄荷却不同,叶子为人所摘,落进水里,造就一杯清凉去火的薄荷茶;花,只默默地开着,相比于鲜艳的玫瑰,妖艳的牡丹,从未显露张扬之色。让人不禁赞叹,薄荷,有德之物!

  洛神红茶,可不是红茶,而是用玫瑰花所制,茶汤深则呈紫红,浅则呈玫红。入口清甜而不腻,微酸,是像我这种酸甜之味忠实爱好者的不二之选。连妈妈这样口味挑剔不喜甜食的人都对其赞不绝口。起初,妈妈看见那晒干后形如枯枝烂叶般的花和紫红的茶汤拒不接受,狠狠锁紧了眉坚决道:“我不喝!你自己喝吧!这看着就不好喝!”然后被我用“三寸不烂之舌”怂恿一番之后,她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胖胖的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从此,每逢我们俩中有一人在喝洛神红茶,另一个人就会眼巴巴地凑上去也要尝几口。脸上不乏满足与惊喜之色。《名侦探柯南》中写道有一名嫌疑犯把柠檬茶和洛神红茶混在一起,能与另一种茶相混淆,实则不然,花茶的颜色混合与调色原理不同,洛神红茶与柠檬茶混在一起后居然呈蓝色!

  我曾在一本古籍上看到过有关荷花茶做法的记载。大意为:将夏季长开的花骨朵儿的花瓣轻轻拨开,切记不能拨掉,将龙井茶叶撒进蕊心中,用纸将荷花整个包起来,几天后拆开茶包,把龙井茶叶装进纸包里,继续放进下一朵荷花,如此周而复始十几次,泡出的龙井茶便自然而然带了荷花香。可惜条件不允许,我无法亲身试验。

  故乡的花茶,不胜枚举,我的生活已与其脱不开干系。往后哪怕一人踽踽独行几十余年,只希望能有一碗沁人肺腑的花茶,慰藉我所魂牵梦萦的那个童年。

  故乡的食物作文 6

  我是一个“馒头西施”,最爱吃的不是面包,饼干,也不是蛋糕,包子,而是馒头,最最普通的馒头在我吃来味道好极了,口感松软有嚼劲,味甜,大个饱腹。我几乎每天都要吃馒头,馒头成了我的最爱。我每顿饭“无馒头不欢”。我非用馒头代替米饭,下菜吃。

  爸爸喜欢做玉米馒头,他把玉米粉和面粉按份搅拌均匀,先加入老面和糖,再加入适量的清水,开始揉搓,经过一段时间的揉面,面团成型,湿润光滑且泛黄,就可以搓成长条,用刀切成一个一个的馒头胚子了。馒头胚子上锅蒸十几分钟就好。玉米馒头很甜,带有玉米的甜味,吃得我们停不下来。

  妈妈喜欢做糯米馒头,她把糯米粉,玉米粉,糖粉按比例搅拌好,加入水搓成团,然后搓条,刀切成许多小份,每个小份包入一份汤圆心子,然后用手捏成一个尖帽子形状,上锅蒸熟,妈妈的糯米馒头不仅造型别致,又糯又香,还非常营养,富含维生素e,是我的最爱。

  奶奶喜欢做荞麦馒头,同样是面粉和上荞麦粉,奶奶却在里面花大价钱加入了奶粉和巧克力粉,加水,糖揉搓后,一层奶粉面皮加一层巧克力面皮叠好,然后卷团揉搓成长条,用刀切成一个个的馒头胚子上锅蒸,这样做出的花式馒头味道多变,我也非常喜欢。

  每天早上四点,爸爸,妈妈,奶奶中的一个就会准时起床,开始为我准备一天的早饭和馒头,等我慢吞吞地穿好衣服下楼,早有热腾腾的早餐在等我了。吃饱肚子的我开始一天的学*,晚上回到家,又有喜欢的馒头和几样精心制作的肉菜和小菜在等着我,有时还有汤,我的日子过得可滋润了。

  感谢我的长辈们,把馒头和馒头的香甜同样带入了我的生活,让我成长的每一天,都能开开心心,快快乐乐。

  故乡的食物作文 7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故乡,慰籍家人。*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的食物作文 8

  说起美食,我总能如数家珍:北京烤鸭、大闸蟹、粽子、三黄鸡……其实,号称“小吃货”的我最最喜欢的还是饺子。*时爸爸、妈妈工作都很忙,总是给我吃速冻饺子,只有等到过年,他们才有空亲手包饺子。

  大年初一的早上,我早早起床,想着等会儿能吃饺子了就特别高兴。我来到厨房,却见爸爸一人在忙碌着。“咦,妈妈呢?”“她门诊值班还没结束,今天要加班了。”爸爸一边揉面一边说。“哦!”我心里就算有无数个失望,也只能放下,因为我深知妈妈作为医生的责任更加重大。

  “爸爸,那我跟你一起包饺子好吗?”我笑着问,“我想让妈妈回到家的时候吃到我包的饺子。”“好,我来教你!”说着,爸爸给了我一张擀好的饺子皮。我照着爸爸的样子把饺子皮放在左手的掌心,用筷子夹了一些白菜肉馅放在饺子皮中央,然后用右手把饺子皮对折,紧紧地把半圈饺子边全都捏住。哈哈!我的饺子包好了。可是怎么我的饺子只能躺在案板上,而爸爸包的饺子却能鼓着大肚子站在案板上呀?爸爸看了看我包的饺子,说:“第一次就能包牢真不错,等妈妈回来,先煮你包的饺子!”“好啊!好啊!”我高兴地直拍手,不再纠结于饺子是躺着还是站着了,又迅速地包了起来。不一会儿,我就包了十几个躺着的饺子。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学着包能在案板上站起来的饺子。

  晚上,妈妈终于回家了。爸爸煮好饺子对她说:“快吃,快吃!”妈妈夹起一只饺子看了看,咬了一小口说:“咦?外形有点不一样。哇!真好吃!”“哈哈,您这碗里的饺子都是我包的!”我自豪地说。妈妈一听又惊又喜,笑着说:“啊?小姑娘竟然学会包饺子啦?怪不得这么好吃,原来这是‘宝贝儿’饺子啊!”

  故乡的食物作文 9

  可乐鸡翅是一道常见的家常美味菜肴。味道鲜美,色泽艳丽,鸡翅嫩滑,又保留了可乐的香气,深受广大食客喜爱。我也十分喜欢吃。

  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可乐鸡翅的烧法:把鸡翅斩成翅尖,翅中和翅根三节,用少许炒菜油加入料酒、姜片、大蒜(一片就可)把它们翻炒一下,倒入百事可乐或可口可乐,把住鸡翅大火烧开,小火煮20分钟,再用大火收汁,即可。注意尽量买个头小一点儿的鸡翅,有些大鸡翅上有好多黄色的油,影响味道进入肉中。不要用鸡胸等肉多的部位去做,光用翅中是最好的。此菜放凉后更好吃,不过要是着急,可以热着吃,热着吃的味道也不错。

  香喷喷的可乐鸡翅就出炉了,真可谓是飘香四溢啊!整个房间都飘满了可乐鸡翅的香味,我咬了一口,便足以令我陶醉。鸡翅精致可观,鲜美可口,一吃嘴里就留下了这些香味,久久地在我嘴里回味着。里面的肉肥而不腻,看起来就令人忘掉了所有的不开心的事情。吃法十分奇怪,吃下一块肉,慢慢咀嚼而不吞,因为我想先把肉里面的肉汁吸取殆尽,然后把精华部分留在嘴里慢慢回味,最后再把肉吞进去。

  当你吃第一口时,它带着甜甜的味道,当到喉咙是你便能感受到可乐的味道;当你吃第二口时在嘴里嚼这,你像似进路了人间仙境一般,让人有一种童年的味道;当你吃第三口是,你不用嚼就能感受到可乐般的甜蜜,鸡翅般的美味;第四第五口········你似乎陶醉在那可乐鸡翅的世界里。

  我能吃到可乐鸡翅,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吃可乐鸡翅的时候便不想任何事情,狼吞虎咽地把它吞下去,那种感觉真的是回味无穷啊!

  故乡的食物作文 10

  今天,我和弟弟吃薯片时,我把薯片给了弟弟,弟弟不小心,掉了一片,我看弟弟正要去捡起来,我说:“弟弟,已经脏了,不要了。”

  我做完了作业,正要吃饭的时候,惊奇的发现,刚刚才掉的薯片,一群蚂蚁正在搬,我拿树枝,把薯片弄成小片,没有想到,反而惊动了蚂蚁,四处逃窜,过了五分钟,有一只蚂蚁出来试探,没有危险后,蚂蚁又群体出动,不一会儿,只有一块最大的,它们先把它抬到洞口,一点一点,送进去,这时姐姐出来了,说:“朱欢,你在看什么。”我告诉姐姐,一看,姐姐一看,说:“这么多蚂蚁,她一看,呀,蚂蚁竟搬动比自己大几倍的东西。蚂蚁,一下子全涌出来,把那块大的薯片全包住,就像一个黑球,几分钟,薯片已经到它们的洞里了。我暗暗的佩服这小东西。

  通过这件事,我知道团结的重要。 今天,我和弟弟吃薯片时,我把薯片给了弟弟,弟弟不小心,掉了一片,我看弟弟正要去捡起来,我说:”弟弟,已经脏了,不要了。“

  我做完了作业,正要吃饭的时候,惊奇的发现,刚刚才掉的薯片,一群蚂蚁正在搬,我拿树枝,把薯片弄成小片,没有想到,反而惊动了蚂蚁,四处逃窜,过了五分钟,有一只蚂蚁出来试探,没有危险后,蚂蚁又群体出动,不一会儿,只有一块最大的,它们先把它抬到洞口,一点一点,送进去,这时姐姐出来了,说:”朱欢,你在看什么。“我告诉姐姐,一看,姐姐一看,说:”这么多蚂蚁,她一看,呀,蚂蚁竟搬动比自己大几倍的东西。蚂蚁,一下子全涌出来,把那块大的薯片全包住,就像一个黑球,几分钟,薯片已经到它们的洞里了。我暗暗的佩服这小东西。

  通过这件事,我知道团结的重要。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3)

——鲁迅经典文章故乡读后感合集五篇

  鲁迅经典文章故乡读后感 1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总是最值得怀念的,也是大家最为怀念的,那里有儿时的伙伴、熟悉的土地、成熟的高粱....

  鲁迅经典文章故乡读后感 2

  《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

  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

  鲁迅先生已经逝去多年,可他依然活着,他活在我们心中。“横媚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没错,这就是鲁迅一生的真实写照。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

  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

  《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

  鲁迅经典文章故乡读后感 3

  鲁迅的《故乡》,我从上学就读,现在教学了,仍在读。以前也没觉得多么好。但是今年看了电影《突出重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时,突然佩服起鲁迅的睿智来。

  《故乡》中闰土辛苦麻木的生活,杨二嫂辛苦恣睢的生活,“我”辛苦辗转的生活。“我”不希望“我们”的下一辈像“我们”那样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翻开中国*代史,为了这个新生活,中国的许多革命志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尽管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却实实在在为之奋斗过。电影《突出重围》就是用音光声的效果给我们视觉听觉的冲击,让我们具体感受到这段普普通通的文字后面带给当时以及后人的革命效果。

  那一刻,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今天可以人人*等的生活,得益于那些革命志士。

  用鲁迅《故乡》的结尾: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对那些有名字没名字的革命志士致意崇高的谢意!

  鲁迅经典文章故乡读后感 4

  我这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但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明白,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明白,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能够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必须还是以哥弟称。

  鲁迅经典文章故乡读后感 5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4)

——《故乡》读后感12篇

  鲁迅的《故乡》,我从上学就读,现在教学了,仍在读。以前也没觉得多么好。但是今年看了电影《突出重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时,突然佩服起鲁迅的睿智来。

  《故乡》中闰土辛苦麻木的生活,杨二嫂辛苦恣睢的生活,“我”辛苦辗转的生活。“我”不希望“我们”的下一辈像“我们”那样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翻开**代史,为了这个新生活,*的许多革命志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尽管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却实实在在为之奋斗过。电影《突出重围》就是用音光声的.效果给我们视觉听觉的冲击,让我们具体感受到这段普普通通的文字后面带给当时以及后人的革命效果。

  那一刻,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今天可以人人*等的生活,得益于那些革命志士。

  用鲁迅《故乡》的结尾: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对那些有名字没名字的革命志士致意崇高的谢意!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20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色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

  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在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中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李白,我们心中最伟大的诗仙,你虽然离开我们已1200多年了,但故乡的人民依然深情地怀念着你。想必你在天之灵一定看到了吧?故里江油仍保留着你那么多珍贵的遗迹,随处可见你娑爽的英姿,乡亲们时时都在传诵着你好学成才的故事,咏唱着你不朽的诗篇。“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多么美妙的诗句,怎不令人喜爱,怎不令人难忘?要知道,你在低头思故乡,故乡江油的人民也时刻都在想念着你啊!

  今天,在这阳光明媚的周日,我又再次地加入了寻访你故居的队伍,来到了青莲镇,来到了陇西院,来到了江油人民为纪念你诞辰1300周年,在你儿时的乐园天宝山上建成的太白碑林。太白碑林可大啦!占山地面积达500多亩。太白碑林真美!遍山的花草树木,满眼的亭台楼阁,更有看不尽的碑林。亭台楼阁,一律的唐式建筑;碑林各式各样,有方柱碑、圆柱碑、地碑、扇碑、梯碑,还有石碑和崖碑,碑上都刻着你的千古名篇。也许是“五一”小长假的关系吧,今天的游人特别多。人们一路咏唱,一路照相,一路赞赏,不仅有四川人、外省市人,还有外国人呢!

  李白,我们心中最伟大的诗人,你看到了吗?512大地震后,杜甫的乡亲河南人民与你故乡的'人民心连心,已将青莲镇、陇西院、太白寺,还有全国人民都关注着的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李白纪念馆重建一新,这可是全国人民,更是故乡人民对你的一片深深的怀念之情啊!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在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哗。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咯吱咯吱地**,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梯坎坎纵横交错,如家乡老人饱经风霜的脸。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中偶尔溅起的泥土扑在农家小孩灿烂的笑脸上,这一切是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条多么幽深的石阶,上面或许沾染了少许青苔,但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亲切的脚印,无数艰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仿佛蕴育着大山的雄伟沉默,永远地沉思在细流的撞击中,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神秘,为什么井中的水总是那么甘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隐藏着多么善良的愿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败的精神!

  无数次地站在那离别的树下,汽车疾驶而过的声音时时萦绕在耳旁,但浓浓的乡音已掩埋了这聒噪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也道不明。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xx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同时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缚,造成纯真的人性的扭曲,造**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该小说入选初中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级(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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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鲁迅先生是我国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一生已笔代剑,战斗一生,影响深远,写过许多的著名小说,如《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我这次看的小说《故乡》就是一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里面写了两个故乡。过去的故乡写出了一个活泼快乐,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闰土;现在的故乡则主要描写了现在的闰土,他已不在年轻、活泼、开朗,在生活的重重重压之下变成了一个衰老、拘谨的可悲之人。

  是什么让闰土在这二十年之间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让他由一个活泼的少年变成一个衰老麻木的可悲之人?其实是当时那个黑暗的、吃人的社会。多子、饥荒、苛税以及兵匪官绅把他都快压迫成一个木偶人了。和他相比,我能感觉到深深的幸福,我生活的这个社会没有饥荒,也没有苛税。我知道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更加会好好珍惜。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还可以去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这是因为鲁迅身上有太多的束缚。孩子们是有自由的,我希望大人们不要给孩子过多的束缚。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地道的*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对儿时记忆中的食味,印象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情感的点点滴滴,是十分温暖的,即使怀念也不会太悲伤。

  王曾琪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兴趣,文字朴实自然,恬淡宁静,让我们感受到他的精神。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故乡》中鲁迅和闰土这次的'重遇,使得鲁迅体会到闰土的改变,因为穷苦使他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这是当时的穷苦人民生活条件之苦,使他们的心态出现了异样,有了地位辨别、变成俗气的人。在穷苦压力大的情况下,在这里闰土已经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和浪漫,变成一个可怜的呆板的人。从前的面貌已经逝去,从健康变成疲惫不堪,闰土是多么可怜,鲁迅的故乡也是多么的疲惫衰老,从一个曾经祥和的世态变成了如此腐败。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5)

——《故乡》读后感菁选

《故乡》读后感(15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完《月是故乡明》之后让我很有感触。

  小作者和我一样离开家乡很多年了,我在外出求学,所以不得不独自一人背井离乡。在外度过了几个中秋节。但总觉得每年八月十五的月亮似乎都不那么圆润,多少次地反复问自己,是偏见?还是思念?每逢中秋的时候,我也像小读者一样,深深的'怀恋我的爷爷。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在想,全国不知有多少像我一样在外上学的小朋友,也在无时不在思念家乡!

  家乡变了有一天,我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听听外婆小时候的故事,便说:“我小时候啊,可不像你们现在这么快活,那时候啊,可不像当初吃得饱穿得暖的`,只有有口饭吃就已经很不错了,哪像当初啊,你们不仅吃得饱穿得暖,还有零食吃,还有电视看,家家户户都有电脑,那时候啊,这货色咱们哪有啊。”说完,外婆叹了口气,估计是在回想从前吧。听了外婆这番话,我有很深的感触,我忽然觉得这多少十年,变革真大啊,从吃不饱穿不暖到吃得饱穿得暖;从没电脑到有电脑;从没钱买电视到有钱买电视。我想,我是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是不是太浪费粮食了?是不是……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鲁迅回到故乡时,带母亲和侄儿宏儿到鲁迅先生,工作的地方住下,在家遇到儿时玩耍过的闰土发生的事。

  我的.感想是;鲁迅先生长时间的离开故乡,对故乡的很多事都不理解。但听到儿时跟他玩耍的闰土叫他老爷时他愕然了。每一个人长时间离开家,对身边的事物是不明白的。

  今天,我有幸读了林红宾作家写的《故乡的云》。我很喜欢这篇文章,因为林红宾作家在这篇文章中用了很多修辞手法,美化了作者眼前所看到的'故乡的云。

  令我最吸引的一段话是:“白云本来就很美,一经太阳用神奇的画笔涂抹,就更加妖娆多姿,那破晓时的满天朝霞,色彩斑斓,极其生动,犹如一湖莲花怒放,更似宝库打开,放射出迷人的奇异光彩……”这句话貌似在把白云比作成一个画板,太阳用神奇的画笔把白云画得极其生动,很吸引读者。

  啊!故乡的云原来是可以这么美的呀,为什么我却不能发现呢?

  我把鲁迅先生的《故乡》看完了,就拿故乡里的那篇文章——故乡来说吧。

  故乡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的`是,鲁迅先生冒着严寒回到了家乡,发现现在的家乡和过去的家乡浑然不同,连闰土都变了,之前叫自己迅哥儿,现在叫自己老爷,差别可真够大的过去。

  最后,鲁迅先生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便成了路。

  这句话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闰土他拜神,鲁迅拜新生活而已,鲁迅是想告诉人们,不要只求神拜佛来等待社会发展,要靠自己的双手担起责任。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

  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上完了《故乡》一课,真是感慨万千。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在岁月的沧桑中,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才是我们今天重读这课的真正意义。

  杨二嫂是一个没能守住本心的人,从一个善良的.受害者变成一个恣意伤害他人贪图小便宜的人。闰土是一个能守住本心,却没能积极求变的人,他从一个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迂腐、麻木的人。“我”是一个能

  守住本心,积极求变的人,虽然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如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但我毕竟从农村进入了城市。

  在今天,中国的现实与那时有太多的相似,一个人是否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决定了一个的未来。

  《故乡》中鲁迅和闰土这次的重遇,使得鲁迅体会到闰土的改变,因为穷苦使他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这是当时的穷苦人民生活条件之苦,使他们的心态出现了异样,有了地位辨别、变成俗气的人。在穷苦压力大的情况下,在这里闰土已经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和浪漫,变成一个可怜的呆板的人。从前的面貌已经逝去,从健康变成疲惫不堪,闰土是多么可怜,鲁迅的故乡也是多么的疲惫衰老,从一个曾经祥和的世态变成了如此腐败。

  他叫鲁迅,他叫闰土。他是高高在上的少爷,他却是少爷家忙月的儿子。

  闰土和鲁迅其他的朋友不一样,他是乡下的孩子,他给鲁迅讲了很多鲁迅不知道的稀奇事。如怎样捕鸟,在那下雪天扫除一块地,放上秕谷。有怎样看瓜,过客摘一个西瓜吃这不算偷,可以看出乡下人的热心肠。还有海边的五色贝壳,还有很多很多。

  我相信,这一定是鲁迅童年中最美好的时光。

  可是数年后的再次相遇,那时的.封建却打破了他们美好的友谊。鲁迅见到已经长大了的闰土叫出了那声久违已久的“弟弟”迎来的却是闰土的一声老爷。

  谁知鲁迅那时的心情?一定是从天上落到地下。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主要内容:这本书是谈精神生活的。

  全书说了:人的精神是个在外**的游子,他本来的故乡在一个美好的地方,这里的好事让他想到了那里的情况,他就会鼓励我们做得更好。

  这篇小书让我深有感触。周国*不愧是大作家,“灵魂”、“精神”这两个困扰哲学家们多年的难题,他以一小篇作品就给了我们大概的解释。

  灵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我认为是有的。

  他通常会产生“精神”这个附件。

  这“精神”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他像细胞那样,可以自我分裂、复制,而且还是永久性的。

  书里还有一篇十分著名的文章:读永恒的书。

  我们也应该学*周国*先生,读“不可不读的”、“永恒的书”。

  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苦难。所以当我们面对它时怀着一颗怎样的心就显得异常重要了。也许在苦难面前,我们无从下手,没有人告诉你该怎样去面对,怎样去解决,你找不到办法就像你在前行时找不到地上的.路一样,可是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问题是我们所面对的,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的。所以我们可以在希望的尽头找到希望,在路的尽头踩出新的路。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6)

——《故乡》读后感菁选

《故乡》读后感(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昨晚梦到我和高中好友合力救了一个人,一个小说里的人,然后被警察找到,我们惊呼,我国法律不允许这样的,这是私藏罪犯......

  ……嗯……这本来就是一个记录做梦的号……

  我和欧阳要帮青柳雅春逃出国内,在一个渡口,有便衣警察追他,我们拦住警察,青柳雅春过了铁索桥以后用刀割断了大桥,警察过不去了,就走了。

  后来我回去的路上过河却不小心掉进江里,水越来越深…岸边无人救我。忽然洪水就把我冲到了浅滩……我得救了,身上的羽绒服巨沉。

  等我回家,接到警察电话一定要我交代全过程,并且说我是私藏罪犯,我当时就惊慌了………

  在我对《金色故乡》着迷的.时候,我十分坚信青柳雅春,对他同情,为他祈祷,我想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人也一定会帮他。但是梦里我的确帮了他,却被后果吓到惊醒,看来我还是怕牵连自己……我那么佩服小说里的那些人,那些帮助过青柳雅春的朋友、前恋人、路人、警察、前同事……那一个个充满正义感的人。

  正义一直在,屈辱不算什么,懂你信你的人会一直站在你身后。

  对不信任你的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快跑吧。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第一次接触《故乡》这篇文章应该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只是节选了其中的一段《闰土》,读第一段闰土刺猹的情景时,脑子里就真的浮现出来一个少年在月光下看瓜的情景,浮现出来的那个画面是能动的,觉得那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少年,当时觉得那是无比快乐的生活。

  对于“我”看到的`“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记忆犹新,有一种被关在监狱里的感觉。小的时候我也是用闰土一样的方法捕鸟的,不过只有麻雀,而不会有什么稻鸡,角鸡,鹁鸪,蓝背……于是我也很羡慕闰土。因为其中的一些段落是需要背诵的,还有其中的一些重点句子是要有他的深意的,然后语文老师就把他的意思写下来,这些重点词句的深意最多的竟然有百十来字,我们每个人都抄了去背,其中就有“四角的天空”这一段的含义,所以记忆深刻。

  那个时候我们班分了8各小组,我还是一个小组长,负责这一个小组的背诵任务,我记得一个同学背“闰土”的一些深意一直背不下来,天都快黑了,还是背不下来,我也替他着急,因为当时老师也还在办公室,要检查的,背不下来不让走的,那个语文老师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中年男子,刚上六年级的时候教我们数学,教的极好,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教我们语文了,教的也是极好,现在好像已经是校长了。

  最后终于在我的一再提醒下他终于结结巴巴的背下来了,我大着胆子去跟老师说他背下来了,老师竟然没有检查,就说:那就走吧。大概老师也是看天太晚了吧。作文

  许多人曾把绚丽多彩的朝阳描绘成徐徐向我们走来的花枝招展的少女,更多的人也曾用五彩缤纷的语言描绘出火红的夕阳西下之后,在这一派迷人的夜色之中,偶然捕捉到了星光的星光倩影……远处闪烁着的圣洁的光,已分不清哪里是灯哪里是星了,这里是灯的海洋,这里是星的海洋,仰望空间,那天幕上竞镶嵌着无数晶莹的珠宝,就像那骤然揭开的灰色的贝壳,柔软的里层竞孕育着一层迷人的饱满的珍珠,万头攒动。然而这里与之不同的是,天幕中闪烁的光是银白色的,这,不禁使我又想起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中洁白的荷花!但我觉得,这里,难道不比那“刚出浴的美人”般的荷花还要醉人吗?这竟使我的贪婪的`私欲发作起来,伸开双臂去捕捉它来尽情的玩赏。然而,那又是怎样可笑的妄想啊!它们是圣洁的,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当我微微动了一下,由于痴神仰望而有些酸痛的脖颈的时候,与我眼光*行的远处,居然呈现出一片奇秘的海洋,海面上波光粼粼,但没有汹涌的波涛,没有吼叫的海风。然而这里并不是寂静的,听,那里有清脆的“嘀嘀嘀”的声音,噢,还有两颗闪亮的流星在后面紧紧追逐。啊,那故乡的夜晚!那迷人的星光与万家灯火!

  我这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但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明白,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明白,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能够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必须还是以哥弟称。

  今天,我拿起了去重庆前买的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呐喊》,看到了一篇我们家喻户晓的文章——《故乡》。我感觉这篇文章十分的好。

  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他觉得这时的故乡和他记忆里的故乡完全不同。回去后,鲁迅他们要把房子卖了。他们提到搬家的事情的时候,母亲提起了闰土,说闰土要来。鲁迅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闰土以前和他玩耍的那些事情,那时的闰土活泼可爱,也很开朗。

  后来,斜对门的杨二嫂来找他拿东西,这时的杨二嫂是一个尖酸刻薄、贪财的人,经过母亲的提醒,鲁迅才想起来,那时的杨二嫂和现在的杨二嫂好像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闰土终于来了。成年的闰土给鲁迅一种愚昧麻木的感觉,鲁迅为闰土感到悲哀。闰土被“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压迫着,不仅是闰土,那个年代的`农民都被那些条件所压迫。

  鲁迅最后说了一句名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虽然是在写故乡,但是其中包含着对当时农民的深厚同情,憎恨那时的黑暗的社会对农民的压迫。鲁迅对以前故乡的怀念和对今后故乡的憧憬。

  是啊,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值得我们去深思、去领悟!

  最*,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

  1、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2、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3、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4、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作者笔下的故乡那么凄凉、那么黑暗,居然能把一个如此活泼的人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无法想象那就是我从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美丽而亲切的外婆家。幸亏我生活在现在这样幸福美好的时候,不用为生活担心。我的生活如此多娇!

  读了《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作者季羡林对故乡浓浓的思念之情。

  季老只在故乡呆了六年,以后就离乡背井,漂泊天涯。在这漂泊的四十多年里,季老曾到过将*三十个国家,他看过许许多多的地方的月亮,那些高山上的月亮、大海上的月亮、非洲大沙漠的月亮都非常美丽绝伦,但是在他心中,不管离家多少万里,他都不忘自己家乡的小月亮。见月思乡成为他经常的经历。

  每个人都有个故乡,我不知不觉地想起了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在内蒙古。那里每家的房前都有瓜藤,瓜藤上结满了大大小小的瓜,还有一大片玉米地。穿过树林,走过沙地,就到了大河。大河里的水时而多、时而少。水少时我们就去趟河玩,抓鱼,泼水,游泳,玩沙泥,真快活!当我离开故乡来到大城市,再也见不到故乡那样的`美景,我多么想念童年的小伙伴,多么想念那条大河!

  季老在月亮中寄托自己的思乡之情,微苦中有甜美。作者忘不了家乡的月亮,我忘不了家乡的大河。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是最好的,我心飞向故乡。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读了《故乡的榕树》,我的心像鸟儿一样飞过,飞过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栖息在柳枝上。我仿佛看见那弯曲的树干上爬着伙伴;那春天抽出的嫩叶中露珠在朝阳中闪闪发光。

  我的`怀念如同颗颗雨露,掉在柳树的嫩枝上,向下流淌;打在清澈的池塘里,激起回忆的水花,给花草洗去时间的尘土,让鱼儿跃出水面,飞溅起洁白的浪。汩汩的流水带走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事情就像柳树的叶子那么多。

  七八岁的时候,老家的河边是有两棵大柳树。一棵就是现在高大挺拔的“插天塔”,而另一棵是“过水桥”。它的树干奇异的伸向水面,最后又把苍枝伸向蓝天。我们对它分外有感情,炎热时就把身子移到绿伞下,乘着树荫把脚伸向水中,悠然自得,再往前一点,那一个大树瘤是闻名全村的“钓yu台”。把鱼线扔向水中,不一会儿就有鱼儿上钩。夏日的夜晚,我们每人都要讲一个鬼故事,然后都找一个木棍当浆,在小时候的梦中,这只船会飞过高山大海,带我去一个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

  我们时不时会问:“为什么这棵树那么驼?”听别人说,原本这儿是一片沙漠,为了不使人们渴死,泉水从地下涌了出来;让迷路的人们怎么才能回家呢?这棵柳树就毅然违背了使命——让自己挺拔俊秀的身躯朝东长着。村上的人都这样回答,我们也就相信了。

  我卷了个哨笛,起劲的吹着,从那单调而淳朴的哨音中,我听出了浓浓的乡土情。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

  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

  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

  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童年:金色的童年、快乐的童年、纯真的童年······童年在我们的记忆中总是那样的美好,每每回想都会不觉嘴角上扬。无疑,我们的童年大都是从故乡开始的。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虽然比不上燕园圣地,但却是人们童年的快乐记忆,是最宝贵的财富!古往今来,多少离家游子寄情于明月,通过诗文表达自己对故乡的思念,季羡林爷爷也不例外。尽管是那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也万万比不上他心里的那些“小月亮”。而那些“小月亮”只不过是在芦苇坑里的蛋,却能与那大月亮相提并论,可见那故乡的“小月亮”在作者的心里多么重要啊!“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而这就好比在《桂花雨》一文中琦君母亲说的,这里的桂花再香,也比不上家乡院子里的桂花。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在我看来,故乡应是我们儿时的摇篮,是我们长大后的避风港,是我们一生最难忘的圣地。故乡是一个储存室,那儿储存着我们的天真烂漫、朝气蓬勃,储存着我们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未来,当我们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时也定会对记忆深处的故乡念念不忘!

  当天真自由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书架上,一本蓝封皮的书总放置在那,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第第读起它,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流泪: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在2年艰辛的存款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他和它们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为比利得了捕猎大赛的金奖杯,捕获浣熊鬼......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愿独活于世上......

  读完故事,我竟发现,泪,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脸庞,是呀,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毅力,有广度,有深度,更有分量,令人敬畏。在那个朴素,质朴的年代,人们*和,谦逊,却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文中两只可爱的猎犬勇敢,聪明,在小主人遇到危机挺身而出,护主,爱主的情感洋溢在字码之情。

  放下书,将书慢慢放回书架,我踱步到窗前,回味书的内容,突然间,猛然醒悟:原来这就是生死与共的情谊......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7)

——《故乡》读后感菁选

《故乡》读后感(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

  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

  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

  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 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 年前的迅哥儿到20 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 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 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一本书,让我看到一个智者,一个诗人,一个良心,一个浪漫而冷漠的当代人……”这是学者吴三民对王开岭的评价。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王开岭的《每一个故乡都已逝去》。

  王开岭的作品,带着些许悲伤,叹息着,呼唤着世间或心中的食物。我心中留下的是那片白雪公主,这曾经是雪中常见和普通的东西,但*年来却不见踪影。小块,晶莹纯净的白色雪花,带来了一种摄人心魄的美。当我看到雪的时候,我经常手里拿着一块,看着它。每一片雪花都是不同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我迷恋他们独特的美丽。每次下雪后,我都会在白雪覆盖的天地里蹦蹦跳跳。我会用一只手托起雪,把它揉成一个球,看着它由软变硬,在一个白雪皑皑的世界里玩耍。然而,它现在只存在于梦里。人类肆意破坏了环境。简单的美不再存在,真遗憾。

  总的来说,雪正在消失很多。比如纯真。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耍和比赛。在家里,通常很难*静下来。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另一次,我一吃完,它就更像一个从弦上拔出的箭。我冲刺跑了出去。那时,我想带着自由飞翔的雄鹰飞到我的世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外面很开心,所以我拒绝回去。天空中的星星一颗接一颗地眨着眼睛。我撅着嘴,不想回去。我和我的'朋友聊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时间很快消失了,我正要回家。然而,我不知道我还在玩的食物的味道。我总是要等半个小时才能回家。当我到家时,我仍然期待着明天早点来。那时,我住在外面,但我很开心。

  现在我被锁在这个笼子里,只有电子产品相伴,只有无尽的孤独。在这一刻,我开始怀念小时候自由和纯真的日子。现在我盯着手机,一整天就这样过去了。我现在恨我自己,想出去玩,但是我再也不能收集它们了。我带着苦涩的微笑。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父亲:为什么现在只有几颗星星?我父亲回忆道:“因为污染严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天空布满了星星,没有灯,但是星星足以照亮一整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对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在我心里,我一直相信有一天我会看到如此壮丽的景象。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消失了,那种壮丽的景色只能在梦里看到。我为现在的时代感到难过,希望将来能看到这美丽的风景。我在心里祈祷。

  人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但是他们不能忘记最初的意图。雪是美丽的,但是它不能像这样融化。让我们珍惜内心的柔软,它会慢慢消失。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与善良的化身!”也可能是我属狗的缘故吧,向来对描写狗狗的书籍都情有独钟。无论是《灵犬莱西》,还是沈石溪笔下的《第七条猎狗》,都很吸引我的眼球。但是最让我难忘的还数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整本书故事既精彩,又感人,我反反复复读了四、五遍,依然意犹未尽,每一次阅读仿佛都能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枯燥。它就像一块磁铁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

  故事虽然简单明了,但情节却波折起伏。文章中的小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如愿以偿,并与爱犬结下生死情谊,令我最感慨的便是比利为了得到两只猎犬而努力的片段。一个仅仅十岁的小孩,遇到任何事都不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触动了我!由于比利一次偶尔的机会在河边捡到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的广告,于是比利下定决心要自己攒钱买狗,不依靠父母。比利从此开始了每天早起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扑兽夹捉野兔,将零零散散的物品卖给河边的钓鱼人,每天只赚几美分,离目标的50美元,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这却偏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漫长的两年,他集齐了50美元。最终如愿以偿,得到老丹与小安。我对比利坚持的信念所震撼!

  想想自己,两年时间不知道做了多少半途而废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于老丹和小安的对主人的忠诚与奋不顾身。回想小猎犬领回来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猎犬,比利舍身保护了一对猎犬。渐渐地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三人慢慢变得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中,比利又遇到了可怕的山狮。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特别是老丹为了保护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中,耳朵被撕的一条一条,骨头纷纷露出。最后失血过多,失去生命。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最后两条小猎犬都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挽救了主人的生命,回报了主人数年前的救命之恩。不久,两个小小的坟头长出了一株株红色的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难道这就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生活要更加勇敢。只要自己有追求和梦想,通过努力必然会呈现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左右!

  是谁,在白露横江的异乡秋夜里,不知桂花的清香,不理美酒的醇厚,硬是那样偏执地吟出一句别有滋味的诗句来——“月是故乡明”。简简单单,洁清浅浅,却一语道破了天机,解释了我们情感与认知之间那奇妙的天*。因为深情。所以偏执。

  这就是为什么加利福尼亚更透明的阳光、莱茵河畔更圆满的月亮、剑桥小郡更浪漫的流水都远远赶不上家国日葛时点起的那一束桶黄的灯光。只因这是我们所熟悉而深爱的地方。南方小城温暖湿润的空气,百百校园里若有若无的花香,来来往往的人,似曾相识的`胜,母亲洗过的洁净的衣裳,老师批过的严整的笔记……这一切都让我们享之坦然并且心存感激,任是将来定远了,在异国他乡也能满心骄傲地怀想。 那山不巍峨也可以是绵绵的,水不秀丽也可以是悠悠的阿;校国说不上多么与众不同,然而因为自己每一日的轻轻走过而认定了她的美丽;衣服即使并不崭新明艳,可因为有了母亲的抚摸而感觉得到它独特的温柔与芬芳。 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这样一份深深酌、浓浓的、扯不断6t情感牵系,因着这种牵系,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的那份编执的认知。

  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痴痴念叼着的,还是北京。说人家的城市笨拙,自家的城市庄重;说人家的城市喧闹,自家的城市有人情味……读者看着看着便要笑了,“好个明显酌地域情结嘛1”然而谁不知道,老人这一份固执的喜爱,不留,洁面的批评,全只因了那感情的天*,早已沉沉地倾向了他从小生长的京城。因而,老旧的城墙是美的,养乌种花的人们是美的,连那黄包车师傅的哈唱声,也是那样好听酌乡音阿。萧乾的好友远居美国,几十年了,却不喜欢美式的生活院子装点得如在故土,更像孩子一样渴望要一颗家乡的枣核,因为深爱,所以偏执。 许多的美好,并非我们看不到,并非我们不愿赞美,只因它激荡不起心中层深处的涟满。正如那异国的月亮,怎么看,硬是生分而不逆人意,更不能见出李白杜甫的诗情画意来;而许多的不完满与*凡,也并非我们看不到,只因那是自己生命中不能割台的牵系,所以便固执而不悔地爱了它。就如同母亲对并不美丽的女儿,国民对并不自强的祖国。 “月是故乡明”,诗人的声音穿过千年的白霜与夜晚们最不容辩驳的理由。

  于是,我们会心一笑 因为深爱,所以偏执。

  主要内容简介:

  《乡关何处》是野夫的一部散文,虽然我很少读散文,可以读完之后,还是挺喜欢他这种带着悲伤情绪的文章。

  读后感心得体会:

  散文一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从文学上来看,需要有一定的文学细胞且有文艺范儿的人,才能很好的理解散文的美,对于我来说,既没有文学细胞,也不会装文艺,散文对于我来说,一直都是提不起兴趣的类型。在好友的推荐下,我才抱着尝试的'态度,去尝试读一读这本书。

  阅读之初,好友春红已经给我灌输了这本书的基调——有点悲伤。我原以为,这又是一部描写爱情的散文集,因为太多的散文就是这种类型。但是当我读完第一篇文章后,我发现,这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也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情爱的散文,而是怀旧,是对故乡、故人、故事真实情感的抒发。于是我,怀着对作者的尊重,对好友的最终,读完了这本书,不得不说,我被作者那朴实的情感所吸引,那种饱经沧桑的经历,充满无奈的生活,活生生的反映出当年作者身边人的身边事,无奈,辛酸,被生活所折磨,我仿佛看到了,从抗战到80、90年代的社会的样子。

  作为一个90后。我或许没有亲身经历过80年代甚至抗战,*淡的生活。但从我童年的经历来看,当年的生活一定是非常的艰辛,非常的不容易吧。记得我都还用过一分钱,两分钱五。

  那个年代。虽然会有很多弊端。但是较80年代,甚至抗战年代而言。人民可以做主,社会还没有那么专制,言论还是比较自由。作者身边的人,如果还活着,他们一定会羡慕现代i的生活。可是有大多的人已经作古。他们已经看不到现在生活的样子。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活着就已经很好了。想想现在的我。其实和作者有相同的地方。从作者的文章来看,是一个比较悲观的人。悲伤的情绪是他的主线。和我一样。作者也是重感情的人。我能够理解到作者的那种心酸和无奈。看完之后,突然想回到当年的时代。去看一看作者当年生活的样子。可是没有机会也不可能。就现在社会而言,我可能是一个不入流的中年。本想说是青年,但想想自己已经二十七八了,也是中年人了。

  生活还在继续,时代还在发展。我也有我自己的目标。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为之努力。。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中国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故乡是我们年少时想逃离的地方,老年时想回可能已经回不去的地方。年少轻狂,回首时却不知已满头雪白。直到这个时候才明白,开始便是最终的归宿,在家乡,你的心始终都是安定的。

  我十岁时就从家乡来到了广东,弹指一挥间,六年过去了。而在这六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念着故土,那让我快乐的源泉。其间,我也回去过几回,却每每错过了儿时的美景。拿过年来说,小时候在老家过年,还能打雪仗、堆雪人,可现在每次回去都碰不上下雪。那雪好像有灵性一样,要等我走了才肯落下。

  每次回去的时候都下雨,因为黄土高原嘛,尘土满天飞,鞋上难免会沾有泥。可能是因为我太爱这片土地了,因此从不将泥刮下。我把它们带到广东来,怕母亲看到嫌脏给洗了,就将鞋子偷偷的放在床下面。每次看到它,就想起故乡的黄土。

  “面面土,贴膏药,伤口一抹就好了。”这句话常常从老人的嘴里吐出来,意思是:身上有一些伤口什么的,不用看医生,就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上去就好了。你还别不信,记得小时候和朋友在三轮上玩儿,下来的时候没注意到凳子上有个锋利的钉子,就跳了下去。结果就是脚被钉子给穿了个洞,奶奶知道了,不慌不忙地把钉子给***,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在脚上缠上纱布。没过多久竟然好了!而且还没有留疤!

  在大多数人眼里,黄土高原的人就是很土,我觉得,得改改你的看法了。我的老家在农村,以前确实是尘土飞扬,可如今石子混泥土的路换成了水泥路,路灯装上了,交通便利了,就连农村的老人都开始用智能手机了,妇女也不再游手好闲了。在老家,每天都可以尝到生活的.美好,时间一天天的溜走,日子一天天的变化,一切都焕然一新了。

  石黑一雄说:“我喜欢回忆,是因为回忆是审视自己生活的过滤器。”记忆是时光的拓本,拓印着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以便我们在不停流淌的岁月中施施而行时,仍能不时回望那些锦瑟流年,以及过往时光中那个不完美的自我。

  人生如品茶,在一次次回忆中学会淡忘苦涩,获得成长。锦瑟流年,是人想回,却再也回不去的岁月长河!

  狗,是人忠实的伙伴。人与狗之间有一种感情,老丹和小安与比利之间不仅有爱,还有一种心灵的通感,这是他们能成功捕到猎物的原因。

  书中的比利是一个出生在山里的孩子,他和大山相依为命。比利有个愿望,就是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是家里没那么多钱,于是比利就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存钱——工作。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我梦想的小动物,可是我没有像比利那样的毅力。比利为了存这些钱,在小溪里捉小虾;用玉米饼当诱饵捉鱼;再把这些连同蔬菜、烤玉米一起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草莓丛中来回穿梭,把采摘回来的果实卖给爷爷……如果是我肯定老早放弃了,可是比利却一直坚持了两年!比利两年的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

  终于,比利存足了五十美元,带回了两只小猎狗。比利和他的伙伴老丹和小安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老丹和小安每一次狩猎都互相帮助并且形影不离,它们是生死与共的伙伴。我多么羡慕比利的生活呀!虽然他不富裕,但是他有老丹和小安这两个伙伴和美丽大山相伴的童年。书中的老丹和小安对比利有一种爱,比利对它们也是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少的就是信任和爱,如果有个这种爱,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争吵和辱骂。

  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为了让比利获得金杯奖进雪坑险些送命,老丹和小安还为了比利搬进了城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本书除了比利和猎犬,还有许多人物也十分可爱,而且对比利的帮助也很大:第一个是爸爸,每当比利灰心丧气,失去信心的时候是爸爸的话让比利有了信心和力量。第二个是妈妈,总在比利伤心难过的时候去安慰他,鼓励他。第三个是爷爷,他很幽默,也很聪明,当比利拿不定主意或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帮助他。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老丹和小安与恶狮激战,终于恶狮倒下了。老丹和小安都受了重伤,特别是老丹肚肠都流出来了。比利把老丹和小安抱回了家,可是老丹还是死了,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比利把它们安葬好后,发现坟头竟长出了红色的`羊齿草,在这一片红叶下埋葬的是一个男孩的童年……。

  我相信老丹和小安一直活在比利的心中,也会在我的心灵深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感动落泪。

  其实文章一开始我都没有预料到会和闰土哥扯上关系,还以为是写幼时关于老屋的回忆呢,直到提到闰土我才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哦,是讲闰土哥的那篇文章呀!

  即使上学的时候学过了,但是再次读到成年之后的闰土哥见面那句“老爷”,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难受。少年时候不懂事,但是却纯真而快乐,相互真心相待;可是等长大了懂事了,两人之间却堆砌出来一堵无形的墙璧,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哥弟相称了。

  不过虽然可惜,但这种发展却是合乎常理的。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和接触到的时候都是迥然不同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境遇造就了每个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观念。迅哥和闰土的经历即使放到现在仍然比比皆是。我们小时候那么亲密的朋友们,当分别接受完各自的教育之后再聚首,又能说得上几句话呢?只不过现在我们的隔阂只是观念和思想上的,而迅哥和闰土则是思想和阶级上的——这种隔阂比我们现在要的要深刻的的`多多了。

  圆规——原豆腐西施——倒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而且这种人在任何时代也都不缺。挟富济贫的典范,只不过挟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自私自利,强词夺理,迅哥还特意强调她的高颧骨薄嘴唇,让人一下甚至只从外貌上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牙尖嘴利、胡搅蛮缠的作风。尤其是最后她从草灰里找出碗来的桥段,她声称是闰土藏进去的,但我感觉,更像是她藏进去好伺机偷走的,结果因为草灰被送给闰土,她无奈只得掏出来,并栽赃给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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