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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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 1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故乡,慰籍家人。*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中国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 2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 3

  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僵化。拿鲁迅和闰土小时候来说,小时候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儿。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但后来呢?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 4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齐开心的交谈,一齐天真的欢笑,在一齐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此刻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当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欢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终,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齐,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齐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此刻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 5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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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1)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200字合集10篇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200字 1

  如果是我,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妈妈是多么的爱你呀!在妈妈病重的时候,吐了很多鲜血,还希望你好好的活下去,要对生活有信心有勇气,美好的生命你要

  珍惜、不要放弃一切,要有勇气的去面对自己,文中妈妈说咱俩一块好好活下去,

  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妈妈的爱比天上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

  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记得有一次我做作业做不好妈妈打了我,把我丢在外面不让我进来,我的心里很烦。我在外面大哭起来,我狠妈妈,我怎么有这么狠心的妈妈呀!但这是有个半带哭的声音说;你不听话,妈妈才打你,我忽然停止了哭声,因为我感觉到了妈妈虽然打了我、但她的心一样痛,她是强忍着眼泪和我说话的、我听你的话、妈妈不要哭了。

  我用心的学*在也不让你生气了、你是我的妈妈。

  作者的妈妈是伟大的、我的妈妈也是伟大了,世界上所有的妈妈都伟大。我每天要好好的学*,将来一定要成为一名作家。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200字 2

  春风轻轻地拂过我的脸颊,虽不及秋风刺骨,却也略带凉意。细细品读《秋天的怀念》,不禁略感意思悲伤。确实,母爱是无私的,也是伟大的。再认真地咬文嚼字,我发现,这也是一个儿子对母爱的怀念与忏悔。

  是的,母爱一直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又何曾想过回报母爱呢?每晚,总有双手小心翼翼地为孩子盖上被子;病中,总有一双手细心地摸上孩子的额头,递来药和温水,为孩子吃下;伤了,总有一双手轻轻检查伤口,虽然口中责备孩子怎么那么不小心,但涂药的手却从未停过……

  对于作者来说,我想,那年的秋天或许比以往更加寒冷,因为少了母亲为他披上风衣。少了母亲的陪伴,那年的秋天是沉寂的八。凛冽的寒风扫下枯黄的树叶,轻轻地,轻轻地吹走树叶,也吹走了母亲的爱,

  又吹来一阵风打断我的思绪。既然时间不能再倒流,那不如握紧手中的时间,学会爱自己的父母。逝去的时间已经成为曾经,而曾经只是曾经,回不来了……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200字 3

  我的眼眶湿润了,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掉了下来,那是因为我被课文里的内容深深打动了。

  文中写道,自从作者的双腿瘫痪后,脾气暴怒无常,还不时的砸东西。母亲常常伤心不已。有一次,母亲问作者去不去北海看花,作者连活着的勇气也没有了,怎么可能去看花呢?后来妹妹告诉他,母亲的肝痛得常常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后来,母亲又问作者去不去北海,作者答应了。可还没有去,母亲就跟作者诀别了,临终前只说了一句话:“你们要好好活下去”。

  读完以后,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夜以继日的工作,为的是什么,都是为了我们呀!可我呢,成绩总是忽高忽低,有时粗心马虎……这种种都是对不起母亲呀!从今往后要好好学*,不辜负母亲对我的期望!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200字 4

  母爱是什么?是生病时的照顾,是悲伤时的安慰,是在你瘫痪后的不离不弃。女人是脆弱的,母亲是坚强的。的确,母亲的肝疼得如此厉害,可在儿子面前却是如此坚强,可在那一瞬间,母亲却离开了儿子,再也看不到了明日,看不到她喜欢的花了。

  双腿瘫痪后,史铁生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常常对母亲大发脾气,可母亲却从来都不会责备他,只是很有耐心的照顾自己瘫痪的儿子,鼓励儿子好好儿活下去,甚至在自己生命最后一息的事,也是鼓励儿子好好活下去。

  当史铁生在窗前看树叶“唰唰啦啦”的飘落,母亲会挡在窗前。母亲提出看花时,他刚答应,可还没得来得及,母亲已经离世。但母亲已经帮他克服了瘫痪阴影,使他有了活下去的自信心和勇气。

  读完这篇课文,我体会到母爱对子女伟大、真挚的爱,明白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时光,珍惜和母亲在一起的生活,不要等母亲离世时而为自己做的事而感到后悔,珍惜亲情,珍惜拥有的一切。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200字 5

  今天,我们学*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课文主要讲了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体贴入微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鼓励儿子要好好活下去的故事。

  当我读到“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未成年的女儿……’”时,我被深深地感动了。一位母亲在临死之前最放心不下的,最牵挂的还是自己的儿女,也让我们体会到了母亲对儿女博大无私的爱。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只要你仔细地去观察,寻找,世界各处都有母爱,母爱会永远伴随着你,陪伴你长大。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200字 6

  我曾读过一篇文章——《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使我体会到了浓浓的母子情。

  “我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悲观厌世。但母亲为了让‘我’有生存的勇气,在重病缠身的情景下,坚持带‘我’去看花。‘我’答应了,但母亲却等不到那一天,生命最终一刻,还挂念着‘我’和未成年的妹妹。”

  读完这篇课文,我不禁联想到我的母亲,仿佛看到妈妈在大冷天的时候带我去看病。她对我付出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

  天之高,永不及于母亲的思念儿女之情;海之阔,永不宁于母亲疼爱儿女之。如果哪天,世界上,还有一种爱尚且存在的话,我坚信,那必须是“母爱”。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200字 7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那时已是秋天,我特别容易得传染病。有一次,我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内衣和一件外套就去上学因为那一天很晴朗,刚走到学校,就下起了小雨,突然吹来了一阵风,我冷得直罗嗦,终于挨到了放学,我本想疯一般地冲回家,没想到刚走到校门口,就看见妈妈拿着毛衣在等我,笑着对我说:“谁叫你早上不多穿几件衣服,以后再这样,我可不带衣服来给你了。”说着就把毛衣递给我穿上。其实。生活中,父母为我们做了许多事,数也数不清,说也说不完。

  妈妈,如果将来我是诗人,我要赞美您;如果将来我是一个歌手,我要歌颂您。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200字 8

  读完《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我静静地坐在椅子上,课文中的感人画面不住地在我的眼前闪现。

  一个双腿瘫痪的儿子坐在轮椅上,两鬓斑白的妈妈,消瘦的脸上,流露出隐含几分忧愁的微笑,正在耐心地开导儿子。

  这为母亲非常喜欢花,但自从儿子双腿瘫痪以后,她把全部的心血都花费在了儿子身上。母亲希望儿子遇到挫折不要悲观失望,不要轻易放弃,要在自信中坚强地活下去。这种情,这种爱是无价值宝,看着这位母亲,再想想自己的妈妈,她们的行为是多么相似啊!

  那是一个飘雪的晚上,我突然发高烧,爸爸又不在家。妈妈背着我,冒着刺骨的寒风,直奔医院。虽然是隆冬季节,可妈妈的额头上还渗出细细的汗珠。打完针,回到家里,妈妈又守在了我的身边,一会儿给我喝水,一会儿给我敷热毛巾,直到天明,妈妈竟没有合一下眼。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200字 9

  这是一个发生在母子之间的一个感人故事母亲重病缠身已经活不久了但是她还要照顾一个曾经活泼开朗无忧无虑如今却双腿瘫痪及其充满自卑精神恍惚的男孩和一个未成年的女儿。

  这篇文章让我心酸她的命运为什么如此悲惨难道让他把悲伤当作享受吗先是儿子顷刻间遭受病魔的纠缠又让自己患上绝症——肝癌。这一切又一切的暴风雨般的袭击也没吹倒她坚定的信念。这位母亲不仅是伟大而且很坚强。把自己的身心全部扑向儿子甚至放弃一切。让对生活已经没有信心和理想的儿子看花调整心态使儿子心情*静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即使自己已经病入膏肓也仍然不断地鼓励儿子要好好活着的坚定意志。

  儿子和母亲在一起同是一张苍白无色憔悴的脸。老天爷很残忍为什么这么早就召她去天庭呢是她心里太苦了看她受不住吗?

  这样的答案是对儿子最好的安慰。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200字 10

  这篇文章是史铁生两条腿瘫痪之后写的。这篇文章的题目虽然是《秋天的怀念》,但我觉得主要是歌颂母爱的伟大与无私。

  在文章的开头,史铁生说了许多关于自己瘫痪时喜怒无常的表现,从而更加形象地衬托出母爱的伟大和无私。文章的前文并没有直接提到许多关于他母亲的种种,而在接*尾声时才提及他母亲已经病入膏肓。整篇文章主要叙述了母亲想带史铁生去看北海的花儿,第一次史铁生坚决地说了一个“不”,第二次史铁生松口了,只是问什么时候去。说完他母亲就出去了,可这一出去却再也没有回来。母亲在她临死前还在惦记这自己的两个孩子。

  在又一个秋天,史铁生的妹妹推着史铁生在北海边漫步,回忆着过去的种种,回忆着无私的母爱。为了过世的母亲,为了母亲的爱,他们也要好好活着。

  在母爱的呵护下,我们永远是最幸福的人,哪怕是在最危险的时刻。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2)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合集五篇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1

  汪曾祺写的《故乡的食物》简单而感人。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因为往事以及已被人们淡忘,唯有中国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我们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他们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中国浪漫自由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企业很多,但这些问题更让学生我们可以明白:美食,不仅不能仅是通过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食品,文字和美食,最美丽的组合。美国的食品诱惑的味道,文字之美是升级,让你有种感觉酣畅淋漓,通体舒服,美味的舌头在身体由心脏来想去,一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情,自古,谁不写?缩小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春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王余光中在怀旧“怀旧”为“一枚小小的邮票,狭窄的门票,严肃党短,一湾浅浅的海峡”四句留恋,向往适用于家庭,每个人都有,在异乡的食物,那么新鲜美味的食物,没有味道比党和降水比较想家,真是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活动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发展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可以凝聚中国故乡,慰籍家人。*淡普通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我们中国式的人生,更折射出一个中国式社会伦理,人们生活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以及美味,也是一种人生百味……

  家居,食品在回忆中永远心存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2

  早晨起来,我从模糊的视线里,摸索着桌子上的书,我从桌子上随便拿起一本书便开始读,意识渐渐清晰了,打开书无意之间翻到了一篇文章,对于这篇文章的好奇与求知欲,带我去了汪曾祺的“咸菜茨菇汤”的世界。

  我细细地读完了文章,好像有些理解作者的含义了,一到下雪的天气,“我们”家就要喝“咸菜茨菇汤”,而作者总是对“咸菜茨菇汤”没有一点的食欲,甚至更加讨厌喝“咸菜茨菇汤”了。在文章中,除了去老师家过年,他的师母给他炒了一盘茨菇肉片之外,都是很久了,作者又对茨菇有了新的感情。

  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了,并不想。因为作者现在吃已经尝不出以前的那种苦味了,因为以前作者对茨菇的讨厌,现在再买来吃也不觉得它很好吃,也没有想吃的想法。有时候作者只想到茨菇的“味”,而作者并不是想茨菇的味道,而是他怀念从前下雪天一家人一起喝茨菇汤的感觉,那种感觉已经使他流连忘返了。

  茨菇汤是作者在小时候“陪伴”他度过的灾难,因为那是粮食不充足,只有茨菇来充当每天的饭菜。而现在经济也发达了,日子也过的好了起来,现在再喝茨菇汤,作者已经说不出任何的感觉了。作者来到了北京的时候,去菜市场想买一些茨菇来炒肉片,可作者家里的人却并不喜欢吃茨菇,所以作者都把茨菇给“包园儿”。因为北京的茨菇出的很少,所以价钱就很贵,作者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整天都以茨菇为“伴”。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说出了一个愿望,他想念家乡的雪,又很想再喝一碗咸菜茨菇汤,看到这里,我觉的作者又对咸菜茨菇汤又有了新的看法,因为小时候对茨菇的讨厌,却在北京想念起茨菇的味道。作者远离故土后,对故乡的思念与难舍的乡情,使作者在自己人生的暮年里怀念小时候的咸菜茨菇汤。

  我读完后,觉得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样的东西,文章中作者在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而现在又很想珍惜那种“苦”,所以不管是甜的,还是苦的,到了最后都会懂得珍惜这些“味道”,所以应当珍惜现在,否则就会在失去的时候就珍惜不到了。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3

  那天逛街,在购书中心买回三本书:汪曾祺《故乡的食物》,萧红《呼兰河传》,还有一本带拼音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给外甥女的。外甥女已经可以一板一眼的按照拼音自己读故事,一本美人鱼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除了安徒生,其实还有很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我希望这些童话故事可以带着她神游各种奇幻世界,希望她的童年充满美好,所以我要把这些美丽至极的童话故事一点点的介绍给她。

  每看到萧红这个名字,就会有一番别样的滋味。对她是有着别样的感情在里面的。在中国历史上,女作家辈出的年代正是她在的那个年代,而在这些女作家中,我尤其喜爱的就是萧红了。很多人大爱张爱玲。可是张太尖刻,太灰暗,且是大上海的味道。石评梅太凄苦,太绝望。冰心太简单,太干净。丁玲太激昂,太革命。张是老照片样的灰褐色;石是灰色的;冰心是透明的;丁玲是橄榄绿。只有萧红是彩色的,就像东北乡下棉被被面儿上的红底儿的凤凰牡丹的图案。萧红一生奔波、坎坷且短暂,如今对她所经历的那些故事依然说法各异,褒贬不一。尽管如此,她还是坚强而倔强的活着,用她的笔战斗着,直到生命的最后。萧红一生遇人不淑,一生受挫,一生都是孤零零的漂泊着。“从异乡又奔向异乡,这愿望多么渺茫,而况送我的是海上的波浪,迎接我的是异乡的风霜”。(写到这,去网上确认细节,又看到她生活的'片段和后来人们的纪念,竟至流泪不止。大概因为有过一年在东北乡下生活的经历,对于她笔下的人物和风情感到熟悉而亲切,有温暖的乡土气。说到这,后来的那个人是我的老乡,大概离得还很*,明明是东北农村,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起一个四个字的名字,像个日本人。活的长久,不知道对他来说是不是一种折磨呢?一个人,不管他怎样澄清,真正的事实也就只在他自己的内心,该报应的自然就报应了,不用别人费心吧。)可她的文字却温暖而清丽,充满色彩。把她的书放在那里,不忍猝读,就像一段沉重的心事,安放好,轻易不去触碰。

  看汪曾祺的书,只为看那些食物。是消遣用的。这次回来大连,随身带了来。飞机晚点50分钟,在机场看着看着睡着了。醒来刚好登机。飞机上最适合看书了,电子产品不能始终打开且又依赖电,书可以一直看着且字和版面都够大,捧在手里始终是比ipod舒服。可是这本书却怎么也看不下去,飞机3个小时,也只看了短短两篇小文。不为别的,因为是食物和这些文字引来太多神思,没读几个字,童年的那些琐碎的记忆就奔忙着跑了出来,喜的、伤的、*淡无奇的。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过着最无味的生活,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别一番滋味。老头子跟个贪吃的顽童似的,心心念念记挂着那些关于食物的点滴,说“我有四十五年没有吃过了”,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沧桑啊。我如果不是离开北方整整一年,大概体会不到对自认是一种普通的食物后来却产生绵远的牵挂的滋味吧。我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吃到大酱了,有一年的时间没吃到酸菜了。虽然相比之下清浅了许多,我不敢想象我将要经历的沧桑,因为我已经有两年没看到下雪了。没有雪我是不能活的。我以为没有你我是不能活的,可我还是活了下来。我想,我该像他一样,把这些食物的记忆写出来,也许没有多么精彩,可对我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4

  炒米:在写炒米的时候汪曾琪先生先说了炒米的典故、来历、用途。让不明这种食品为何物的读者,不感到陌生。并让人明白,这种食物是生活紧张的年代的一种应急食品。

  端午的鸭蛋:说到端午节,人们熟知的是粽。,而汪曾琪先生要说的是家乡的鸭蛋。这点首先引起人们的好奇。

  作者的家乡在高邮,家乡的端午节风俗,那里的孩。们兴在胸前挂“鸭蛋络。”。在胸前挂了半天,什么时候一高兴就把络。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有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用吃剩的蛋壳里放几只萤火虫,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纸,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机了。(既说明了家乡的风俗,又饶有兴趣)

  咸菜茨菇汤:早年冬天缺少蔬菜的一种替代品。是一种青菜腌制的。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凉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咸菜里有时加了茨菇片,茨菇的味道微苦,吃多了就再也不想了,谁想过了三四十年还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当然主要是作者想念家乡的风物、人情。)

  枸杞头:枸杞是多年生植物,春天冒出嫩叶,即枸杞头。枸杞头可下油盐炒食;或用开水焯了,切碎家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极清香”。春天吃枸杞头,可清火……(汪曾琪先生是一个美食家,他喜。做菜,并把他的做菜经验用文字表达出来。在欣赏文字的同时,同样可以学着做这道菜。这些是其他作家那里,不曾有的为文特点之一。)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 5

  叶落归根,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可是还有很多人一辈子漂泊在外,无法回到故乡。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初夏时节,阅读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在书中慢慢回味舌尖上的故乡。

  喜欢汪曾祺的文字,源于那篇《端午的鸭蛋》,“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了出来。”一个“吱”,一个“红油”,勾起了多少人的馋虫,记住了高邮鸭蛋,也被他灵动的文字深深吸引。一个人如果对故乡没有深厚的感情,他无法写出鲜活生动的文字。用真心情书写文字的人,注定被读者永远欣赏。

  汪曾祺行文简洁,短短几句,让人回味无穷。他博古通今,知识渊博,文字里有很深的文化底蕴,令人佩服。他游历四方,走遍祖国的角角落落,对美食的研究,对风土人情的了解,让人羡慕不已。阅历浅薄的人,写不出这样津津有味的美食文章。

  不管走多远,不管吃过多少山珍海味,还是故乡的食物最难以忘怀,小时候吃到的就是最好的味道。《故乡的食物》分为六辑,前三辑的文章都是与食物有关的,后三辑《一枝一叶》《鸟兽虫鱼》《南北游踪》,看似与食物无关,实则不然,自然界的万物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汇成食物的味道,故乡的味道。

  五味人间,酸甜苦辣咸,汪曾祺由南到北,又从东到西,在各座城市,各个民族间娓娓道来,给我们讲所见所闻,文字成熟剔透,又不失幽默,告诉我们少了哪一味,都是有缺憾的人生,因此口味要宽一点,杂一些,对文化也要如此,试着去接受不同的人和事。

  寻常生活,日常滋味。几道家常小菜,也在汪曾祺的笔下开出绚丽夺目的小花,怀着对食物虔诚的心,美食美味不再是海市蜃楼。故乡食物的`香甜,那一声声吆喝“卖杨梅———”声音娇娇的,长锁心头。即使一棵普通的野菜,也因为怀着对生命的尊重,而赋予它高尚的品德,“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胶漆……”这份美好缘于家乡的野菜。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如果文人都是如汪曾祺那样的好厨艺,相信中华美食的春天一定会锦上添花。

  一枝一叶,鸟兽鱼虫,皆是缘,细心观察,都会带来无限惊喜。没有土壤,没有水分,被人遗弃的芋头也能让我们看到一点生活的勇气,感悟出人生的真谛。一个人远离故土,辛苦求生,或许这点点希冀撑起了对故乡的思念,才勇敢前行。

  身还在,心已远。《故乡的食物》带着一颗流浪的心,回到清清小河边,母亲的一声声呼唤,姥姥苍老的手熬煮的汤粥,张开嘴,细细品,慢慢尝。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刘洪静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3)

——怀念母亲读后感800字合集5篇

  怀念母亲读后感800字 1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怀念母亲》。 母亲,这个词是我们大家熟悉的饿不能再熟悉了。但是,有谁真正关爱过母亲呢?母亲给了我们无限的母爱,而我们却没有发现在母亲背后隐藏着的辛酸。 李羡林爷爷的母亲在他六岁时就离开了他,李羡林非常悲痛,心如针扎,如到割。但是有什么用呢?

  他的母亲不会再回来了。母亲,是伟大又渺小的。因为,在我们沉浸在浓浓的母爱里的时候,母亲给了我们很多好处,但是我们只顾自己的利益忘了母亲,然而,母亲和你一起吃苦时,却把好吃的,好喝的,好穿的都留给你,母亲是伟大的。 我们每天都能见到母亲,可我们没有留意母亲,我们没有失去母爱,却也没有珍惜过母爱!一旦我们失去母爱,就会觉得我们对母亲很愧疚。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得! 当我们每次在外面玩,不回来时,母亲就在窗户前向外张望,盼望着你能早早地回来。而且还做了丰盛的晚餐。但是,我们对这些都一顾不屑,我们不止有一个母爱,我们就是母亲的身命,母亲的希望。 我们的祖国,是孕育中华人民的地方,也是教给我们不要忘记耻辱的地方。当李羡林爷爷远离祖国的时候,心中就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凄凉,凄凉里还夹杂着怀念。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母亲是伟大的,而伟大的背后隐藏着的正是母亲日日夜夜的辛勤劳动换来的! 《怀念母亲》我读了《怀念母亲》一文,更深有体会。

  “我痛哭了几天,食不下咽,寝不安*。我真想随母亲于地下。我的愿望没有实现,从此我就成了没有母亲的孤儿。”这一句话回荡在我的心灵。作者因为他母亲的去世而日日以泪洗脸。因为他曾立下决心,等自己攒到钱,就伴母亲过下半辈子。可是,还没等到作者毕业,他的母亲就去世了。当老师说道作者的母亲濒临死亡时,脸上还满怀笑容,盼着儿子回来时。我顿时热泪盈眶,心中不断涌动着:世上的母亲不都是一个样儿吗?嗯,是啊!此时此刻,我仿佛也看见了作者的母亲微笑着,盼着儿子回来看她一眼。《世上只有妈妈好》一曲萦绕耳畔。其实不仅季羡林爷爷的母亲有着伟大的母爱,我的母亲对我也怀着同样无私的爱。

  记得有一次,我发高烧――39度半。我难受的样子吓得妈妈魂飞魄散,立刻送我去医院,在抱往诊室的途中,一滴温热的水珠落在了我的手腕上。我感受到了,那并不是水珠,而是妈妈为我,为我而流的泪珠。我不再觉得难受了,因为我已经坠入了母亲的爱河之中了,便悄然入睡。当我醒来时,朦胧的睡眼中隐约地看到母亲的脸。慢慢的清晰起来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眼里布满血丝,似乎一整夜没睡。我轻轻抽动了一下嘴唇,说道:“妈,睡会儿吧!”妈妈笑了,笑的那么灿烂,笑的那么欣慰,笑的那么幸福!

  母亲!作者的母亲,我的母亲,都怀着海洋般的母爱。对呀!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啊!

  怀念母亲读后感800字 2

  今天,我学*了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了作者对两位母亲—亲身母亲和祖**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亲身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亲不变的爱意。

  我读完这篇课文,想起了自己和妈妈。

  记得有一次,下着大雨,我忘记了带雨伞,别的同学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了,我知道妈妈生病了,爸爸出差了,他们两个不能来接我,便开始像大雨中跑去。突然,一个黑影在我眼前出现,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妈妈,我三步并成两步跑向妈妈。

  回到家,我看见妈妈的衣服都湿透了,眼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流。

  记得还有一次,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伤了,我的脚由于摔得太严重了,几个月都不可以走路,妈妈更是细心的照顾我。我每天上学都要妈妈背着我,我读六年级在5楼,妈妈更是背我爬了多少步楼梯。

  我知道,天下的母亲是伟大的,我们应该想季羡林爷爷那样好好学*他哪种对母亲的爱。

  “母”“亲”两字何为其意也?“母”为已母也;“亲”为与自己有血液关系并对自己有不一般的感情的人也。但“母亲”并不是一方面的母亲,比如“祖**亲”。

  读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我的感触很深:我何时能理解生我的母亲对我的良苦用心呢?又何时能清楚那些漂泊在外的海外学子对祖国的思念呢?惭愧!惭愧!

  《怀念母亲》这篇文章以回忆的形式,表达了作者对两位母亲——一位是亲生母亲,一位是祖**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亲生的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亲不变的爱意。

  读完这篇文章,我便想起了我那母亲。我的母亲对我的那份“爱”,但那种“爱”我又能理解几分?说来惭愧,我小时候体弱多病,如果没有母亲,我能像现在这样健健康康的成长?人言“父爱如山,母爱如海”,母亲对我的爱就像海一样宽广,我又能如何回报?正如“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一样,我能给我的母亲什么?物质上的并不是母亲真正想要的,她想得到的只是一点点心灵上的安慰啊!难道我们连这点也不能满足母亲吗?不知道母亲几时离去,到那时我不知又会如何伤痛!

  假如我离开了我的祖**亲,我又会怎样伤痛?这点,我现在无论如何也体会不到。像“钱学森”是多么想回到祖**亲的怀抱啊!历经了千辛万苦才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这两个母亲,我对她们没有回报任何好处,这样又怎能让自己的心,得到安慰呢?

  怀念母亲读后感800字 3

  怀念母亲读后感800字【一】

  当读了《怀念母亲》一文后,我心潮难*,震动很大,

  《怀念母亲》主要讲的是:作者季羡林读大二时,年仅四十多岁的母亲就过世了,这对作者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他很怀念生身母亲。后来去外国留学,他进一步感受了自己的孤寂与伤感,又一遍遍怀念着自己的祖**亲,从未断过。这种怀念之情,一直伴随着作者在国外留学的十一年。

  我读完这篇文章之后,觉得季羡林的这种爱母亲与想要迎养母亲的信心真令人感动!“我痛哭了几天,食不下咽,寝不安*。”这句话深深的打动了我。他因为母亲的死去,伤心了一天又一天,痛哭了一天又一天,着真是出自深深的爱母的情感呐!

  我想了我自己:怀念母亲读后感有一次妈妈正在看新闻,我看了看时间,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看动画片!”妈妈不肯,我一把夺过遥控板,把电视调少儿屏道,还惬意的躺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抖抖脚,喝着酸牛奶,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完全不顾妈妈的感受。

  现在,我已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应该促А孝敬母亲,帮助母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哪怕只是帮她泡一杯热茶、拿一双拖鞋。何况我已经长大了,我不是以前的我了,不是那个只会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孩子了,我必须趁后悔前,尽自己的力,孝敬母亲。

  怀念母亲读后感800字【二】

  母亲是崇高的,是伟大的,而祖**亲是培养了千千万万个花儿的母亲,

  我打开课文书,翻在第六课的页面上“怀念母亲”这四个醒目的大字首先映入我的眼帘。

  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不仅介绍了作者-季羡林老爷爷对亲生母亲和祖**亲崇高的敬意和真挚的爱慕,还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亲生母亲永久的忏悔和对祖**亲永久不变的敬意。

  本位主要讲述的是季羡林老爷爷6岁离开母亲,去城里住。虽然曾回故乡两次。可都是奔丧。在他赌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母亲就弃养了,他痛苦不堪:痛苦了几天,这几天不仅食不下咽,还寝不安*。到了德国哥廷根留学时,亲生母亲和祖**亲频来如梦,想念祖国的念头不断的涌上心头,他在这段时间写了几篇感人肺腑的日记,在那之后,还写了一篇名叫《寻梦》的散文,表达了他对两位母亲的思念之情。

  这篇感人至深的`违章,写出了季羡林为没有尽上孝道而痛恨自己。这是我想起了另一篇短文-《一小口的差距》。这篇文章写了和季羡林爷爷相反的举动,说明季羡林老爷爷对亲生母亲和祖**亲的敬意和爱慕。

  这时我想到了自己,有一次妈妈正在看电视剧,我看了看时间,静悄悄地把遥控器拿走,把电视调到了动画片,津津有味吃着面包,看着电视,根本不顾妈妈的感受。

  和季羡林爷爷相比,我爱妈妈的请就如同一杯水,季羡林对母亲就像广阔无边的大海。我爱祖国就等于一颗刚发芽的“嫩苗”,而季羡林老爷爷怀着深情厚意,好比一棵百年的“参天大树”一样高大。 我是多么幸福啊!长这么大,从来不知道离开母亲,离开祖国是什么滋味,什么感受。我在学校受到老师的爱护,教育,在家里受到爸爸妈妈的呵护,爱抚。

  *****有一句话说的好:“我们爱我们的民族,这是我们自信心的源泉。”我想,季羡林老爷爷就是这样爱国,敬国的人,他这种热爱祖国的高尚品德令我终生难忘。

  怀念母亲读后感800字 4

  最*,我学*了《怀念母亲》这一篇课文,心潮起伏,心中颇有感触。

  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讲述了作者对两位母亲——亲生母亲和祖**亲都怀有同样的怀念和不变的情怀,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亲生母亲永久的悔恨和对祖**亲不变得爱意。

  这篇课文让我感慨万千,心中有说不完的话。作者6岁离开了自己的生母,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迷糊,直到他上大学二年级,母亲弃养,这么多年来他没有得到过最无私的母爱,没有得到一点安抚和温暖,他反而怪罪自己没有尽孝而在心中留下了永久的遗憾,我顿时肃然起敬,热泪盈眶,如今我们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可,能有几个人对母亲说了“我爱你”,我接着往下读,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的悔恨之情。读着读着我深感疑惑,作者又为何将祖国视为母亲,带着疑问,我继续品读。

  作者身在异国他乡,心中还时时刻刻都牵挂祖国,是有一颗多么赤热的爱国心!远居海外他本应该过上安定的日子,可他却在学业卓有成效后又来报效祖国!多么令人敬佩。看完课文,我更是受益匪浅:世界上最真实最真切的感情是母爱,最难忘怀的是思母之情。作者怀念的是深沉的母爱,而思念之情和赤子之心又总在作者心中激荡。我们体会着作者远离故土、独居海外的思乡之情,我们也感受着作者失去母亲后的痛惜和悔意,两种浓浓的真情汇聚在一起,深深打动着我。

  我们也要做作者一样有孝心的人,多为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多对父母说我爱你,哪怕是芝麻大的小事,也会让父母开心,所以要抓紧人生中的一分一秒,别爱的太晚。然而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像作者一样爱国的志士,正是他们用鲜血染红了***,为我们带来和*:宁死不屈的黄继光,百折不挠的狼牙山五壮士,壮烈牺牲的邱少云……每一个人都有一段传奇,他与作者一样有火热的爱国情怀,例如,狼牙山五壮士,他们为了大家的安危,舍小家为大家,浑然不顾自己的危险,移群众,舍己为人,为群众架起了一座跨越死亡的生命桥,这种精神令人赞叹不已。这不正是“作者”吗?

  《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应该学*作者,共同怀着一颗孝心和一份火热的爱国情怀。去孝敬父母,去报效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800字 5

  今天,我与同学们一起学*了语文课文《怀念母亲》一课,让我有许多感受。在这里,我就与大家分享一下。

  这篇课文通过会议的形式,介绍了两位母亲——生母与祖**亲,以及对他们的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了作者对生母永久的悔恨和对祖**亲不变的爱意。

  我对这句感受颇深:“天哪!连一个清清楚楚的梦都不给我吗?我怅望灰天,在泪光里,幻出母亲的面影。”我真是可怜作者呀!由于作者长期在外求学,在母亲身边的时间不多,对母亲容貌记忆不深,因此只能尽力的怀念,不断地回想。

  正好,我也刚从济南市素质教育基地回来,作者思念母亲的迫切新型我也深有感触。刚到基地一天,便是仲秋佳节,这本是应该一家人团团圆圆吃月饼的时候,高高的围墙却把我们与家人分离开来。虽然那里有圆圆的月饼,却不如家里吃得香甜;虽然那里有噼啪的礼炮,却不如家里看的热烈。我想家,想母亲,想得简直不能忍耐!在梦里,我梦到母亲,梦到母亲慈祥的看着我,梦到母亲用手轻抚着我,我哭着醒来,醒来再想捉着那梦的时候,梦,却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因此,我应该帮助母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哪怕只是帮她泡一杯热茶、拿一双拖鞋。何况我已经长大了,我不是以前的我了,不是那个只会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孩子了,我必须尽自己之力,孝敬母亲。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在这里,我便怀着那寸草之心,像普天下所有母亲说声:“万事如意,永远健康!”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我六岁离开我的生母,到城里去住。中间曾回故乡两次,都是奔丧,只在母亲身边呆了几天,仍然回到城里。最后一别八年,在我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母亲弃养,只活了四十多岁。我痛哭了几年,食不下咽,寝不安*。我真想随母亲于地下。我的愿望没能实现。从此我就成了没有母亲的孤儿。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我怀着不全的灵魂,抱终天之恨。一想到母亲,就泪流不止,数十年如一日。如今到了德国,来到哥廷根这一座孤寂的小城,不知道是为什么,母亲频来入梦。

  我的祖**亲,我这是第一次离开她。离开的时间只有短短几个月,不知道是为什么,我这个母亲也频来入梦。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4)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12篇

  《秋天的怀念》是我很喜欢的一篇课文。它主要写了一位身患重病的母亲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的故事。同样是秋天,母亲选择了菊花,儿子选择了落叶。儿子把痛苦给了母亲,母亲却把痛苦深深地埋在心里。课文赞扬了伟大的母爱,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怀念。

  读了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次我病了,爸爸妈妈虽然很忙,仍然请假回来看我。当时,我烧得很厉害,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我在昏迷中似乎听见妈妈打了手机,爸爸把我抱上了汽车。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床上打吊瓶了。我看了看四周,妈妈在和医生说话。爸爸看我醒来了,就走到我跟前,我看见爸爸头上满是汗水。妈妈也过来了,一把把我抱在怀里。这时我感到一阵温暖,我感到父母的爱真是太伟大了。太令人难忘了。

  读了《秋天的怀念》一文后,我非常感动。课文主要写了一位身患重病的母亲,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的故事。儿子因双腿瘫痪而暴怒无常,常常用摔东西,砸玻璃的方式把痛苦转嫁给别人。可母亲呢她只是默默地忍受着,不但不让儿子有死的想法,还要推着儿子去看菊花,看菊花那旺盛的生命。多么伟大的母爱啊!读了课文以后,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老奶奶。

  有一天,爸爸妈妈都在工作,爷爷奶奶去看得了重病的姐姐,因为家里没人,我放了学,就去老奶奶家吃饭。老奶奶一看我来了,非常高兴,马上就去包饺子给我吃。老奶奶年纪很大了,过了好长时间,才做好饭。可是她光顾着做饭了,没有扫地,床单也不整齐,我嫌她脏,所以不吃。后来我才知道,包饺子是很费事的,况且老奶奶又生着病。后来,老奶奶去世了。我一直感到对不起她。真想找个机会补偿她。

  不是每一只蝴蝶在汲取了鲜花的精华后就不再深情的回眸。

  不是每一朵浮云在目送了清风的远去后就不再痴痴的守望。

  也不是每一片绿叶在随着流水飘零到远方后就不再将心中对根的爱燃烧。

  史铁生在《秋天的怀念》这部作品中就很形象的写出了在母亲的恩情的滋润下成长。

  双腿瘫痪后,望着北归的雁群,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突然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因为失去了双腿,觉着没劲,因为失去双腿,连和母亲去看北海的花儿都没有……

  可母亲扑过来抓住他的手鼓励他好好地活下来。

  其实,真正的爱不正是如此吗?简单却真实,*凡却真挚。

  尽管这样无私的爱在保护着史铁生,可是他却一直不知道的母亲的病已经到了无药可救的'那步田地。

  受了伤的作者是在母亲如甘露般的爱下学会坚强,开始学会面对,开始茁壮成长,可是却没有来得及完成母亲临终前一个小小的愿望。

  其实,联系我们自身来看不也是如此吗?我们从小依偎在母亲的怀中长大,感觉到的只有母亲的体温,那我们又何曾想过母亲感觉到的是什么呢?正如冰心诗中描述的: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你无法用语言去讴歌,也无法用实际行动来报答,面对母亲无私的爱,这份恩情唯一能够欣慰的,恐怕就是用“接受爱”了,但是我们要懂得爱别人,懂得不辜负她的期望,在这份恩情中茁壮成长。

  读了《秋天的怀念》,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在被爱的同时,也要学会去爱。

  作者的人生态度在母亲爱的鼓励下,由消沉变得乐观,用自己的悔意来表达对母亲的真挚的情感。

  世界是温柔的,因为它在你觉得痛苦的时候,给了你母亲,然而母亲又是无私的,以伟大的爱,洒下的都是恩情,让我们在感恩中成长。

  每个母亲对儿女的爱都是无私的,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后,我从中了解了一份*凡而又伟大的母爱。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作家史铁生在幼年时期因双腿瘫痪被永远地禁锢在了轮椅上,他曾想结束了自我的生命,是他的妈妈又重新给了他生活的期望。妈妈容忍了儿子暴躁的脾气,隐瞒了自我的病情,用自我的一生陪伴儿子,帮忙儿子走出双腿瘫痪的阴影,直到死前心里都是对她一双儿女的留恋与牵挂。

  史铁生的母亲在临死前说:“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未成年的女儿……”看到那里,我的心被触动了,脑海里重复播放着这样一幅画面: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嘴里吐着鲜血,艰难地喘息着,担心的却不是自我,仍是放弃生活期望,双腿残疾的儿子。我此刻理解了,当母亲看到史铁生用双手狠命地捶打双腿时,母亲为什么会立即扑过去抓住他的手,因为在母亲看来,自我抓住的不只是儿子的手,更是儿子的命,是儿子能够勇于应对生活的期望。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妈妈对我一点一滴的付出,虽然都是生活中的小事,却都是母亲对我无微不至的.爱。所以我要好好学*,长大以后报答母亲这份深沉的爱。

  期望我的妈妈都能够健康快乐,我会好好报答她的爱。

  今天,我读了《秋天的怀念》。看完之后,我的心中充满了感动和感慨。

  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作者的母亲已是肝癌晚期,可是,为了让儿子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无微不至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最后,母亲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留给了作者无尽的伤痛和对母亲无限的怀念。

  作者是在母亲离开他时才体会到了母亲对他深厚的爱,才怀念母亲的。而生活中的我们是不是早已经*惯了妈妈对我们的付出和包容,根本就没有用心去体会深沉的母爱?甚至有时还嫌妈妈太罗嗦了。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想说的是:让我们学会用心去感受母爱吧!哪怕是妈妈夹过来的一块肉,妈妈亲手为我们煮的一顿饭,妈妈的一句斥责,一句唠叨。让我们心怀感恩,趁妈妈还年轻,还健在。

  今天,我闲来无事,顺手拿起了语文书。突然,我看到了一篇课文——《秋天的怀念》。不一会儿,我的眼睛模糊了,湿润了,眼泪不停地打转转,我深深地被课文里的'内容打动了。

  在儿子双腿瘫痪后,母亲放弃侍养花儿的爱好,服侍儿子,央求儿子去北海看花儿。母亲因为过度高兴,在儿子面前说了“跑”和“踩”这两个字,母亲怕增加儿子的痛苦,悄悄地出去了。这一去,由于母亲的肝疼得很厉害,最终去世了。但是,母亲在临终前并不担心她的财产,而是嘱咐别人照顾她的儿子和女儿。

  由此可看出,这位母亲有多么地关心儿女,照顾儿女,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被这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

  想到这里,我好像又回到我6岁那年的一天。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突然,“哇!”一声,我呕了。妈妈知道了,没有叫醒爸爸,而是自己一个人去装了一杯水,给我漱口。然后,拿起扫把把脏物扫干净。扫干净后,妈妈把我扶到椅子上休息,她就去准备药和水。看着妈妈忙碌的背影,我真的好想哭。妈妈看见了,亲切地安慰我:“傻孩子,别哭,把药吃了,就没事了。”我把药送到嘴边,却怎么也吞不下去,因为我已经感觉到那药好苦好苦……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母亲都是无私的、伟大的。从咿呀学语到懂事听话,我们的哪点进步,不凝聚着母亲无私的爱?从一日三餐到我们的健康成长,母亲什么时候不是费尽心血?

  我们的母亲每时每刻都在默默地为我们付出爱,可我们有知道多少呢?我们的母亲在我们身上所付出的爱是无法衡量、无法偿还的。所以,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好好学*,不要再做对不起母亲的事,让我们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我们的母亲吧!

  有那么一位伟大的母亲,她为自己的儿子的瘫痪感到愧疚,为儿子的“暴露无常”感到痛苦,为儿子能够对生活充满希望而努力而又不安,他就是著名作家史铁生的母亲。

  读了《秋天的怀念》,我不禁被这位母亲深深的感动了,在“我”毫无征兆的发怒时,他悄悄的躲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抹着眼泪,自责、难过、害怕,为什么没有保护好儿子,让他难过?

  作为母亲谁又希望自己的儿子变得整天沉浸在悲愤的绝望之中,她害怕自己的任何一个动作,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都会让自己的儿子大发雷霆,面对这种情况,她手足无措,但为了能让儿子对生活充满光明,她努力着,也不断尝试着。多么深沉而憔悴的母爱啊。

  当读到这位母亲央求着推我去北海看花时,我不禁为她担忧,担忧着他的儿子将会再次发怒,但令我惊喜的是儿子没有发怒,甚至答应隔天就去,我的心情也如这位母亲一样喜悦而轻松。她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她的儿子终于距离走出阴影又*了一步,谁又不为之感动呢?然而,“母亲实在是太高兴了,于是她母亲“絮絮叨叨”说了一连串话,不小心却说露了嘴。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时,他便停止了“絮叨”,“悄悄的出去了”,在暗角里,她不知有多痛苦和自责。

  她走了便再也没能悄悄的回来,“我”一直不知道母亲的病已入膏肓,若换做是我本人,如果知道了母亲的病已到那般田地,也绝不会暴怒无常,但“我”并不知道,当读到她大口吐着鲜血被抬上三轮车时,我不禁十分心疼,我相信史铁生先生心中也满是自责。

  最终她没有挺过去,还是走了。到最后,她念叨的还是她的孩子。“母亲”悲剧的一生,留下的终是无尽的牵挂。读到此处,我不禁想对她说:“您知道吗?您和他们的生活虽然*淡,但他们也未曾埋怨,您的心是那样的高洁、无私,您通过您的努力让儿子对生活重新燃起希望,现在您不在了,他们的生活虽苦,但你一直在他的心中,他一定会和妹妹努力拼搏活下去,活出人生的意义。”我相信史铁生先生也是那么想的,正如文章最后一段写的那样。各种菊花开得“泼泼洒洒,烂漫”而芬芳。

  母爱的伟大就在于为了儿子,即使是自己力量微薄,但也总是用尽全力去呵护关怀子女,这无关于富贵与贫贱,伟大与普通。因为,在人类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母爱都是一样的伟大。

  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文中写了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生活下去,隐瞒了自己“到了那种田地”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最后母亲猝然去世,连最后一面“我”也没有见到,只能给“我”留下了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爱是包容的。“我”因为难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失去双腿,脾气变得异常暴躁,“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但是“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

  我学了这篇文章以后,被这位母亲深深地打动了。多么伟大、无私的母爱啊!于是,我想到了在现实生活中我的妈妈也是多么地爱我呀!虽然有时候我会嫌她太罗嗦了,但这不正是母爱的表现吗?

  今天,我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后,我深深的感受到母爱是多么无私、多么伟大啊!这篇文章讲的是:自从我双腿瘫痪后,我的心情格外暴怒无常。每天,我生气时或者我需要帮助的时候,我那重病缠身的母亲就伸出援助之手来安慰我、帮助我,对我不惜一切代价,体贴入微的照顾我。母亲在临终前还念念念不忘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她还鼓励着自己的儿子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到母爱是多么无私,每位母亲都为着自己的孩子,依着自己的孩子,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一点伤害,自己的却累得要命,她也毫无怨言。我体会到母亲就像一盏灯,为让孩子幸福,她们不管结果如何,都要让孩子在灯下勤奋的学*、奋斗;母亲就像一张床,为了让孩子睡得安稳,宁愿让孩子在自己的怀里或者抱着孩子,让孩子尽情的做着甜美的梦;母亲就像一本厚厚的书,就在孩子需要阅读的时候,神奇般地捧在孩子的手中,让孩子智慧无穷,前途无量。啊!我亲爱的'母亲,谢谢你给我十年的鼓励和信心,我一定不会辜负你对我的期望,不会让你失望,将来成为对祖国有用的人,请你相信子女的潜能!

  今天,我读了《亲*母语》中的《秋天的怀念》。读完后,我已经泪流满面,因为我的心灵一次又有一次的被震撼。

  文中有一段写到母亲劝史铁生去看花,史铁生却狠狠地捶打自己的双腿,母亲扑过来抓住他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俩一块儿,好好生活,好好生活……”多么坚强的母亲啊,她忍住了生活的艰辛,命运不公;她忍住了儿子的抱怨,儿子暴怒无常;她忍住了自己痛病的折磨。母亲仅仅是抓住了儿子的手吗;不,她生怕一撒手,儿子生存的信念就会崩溃,她抓住的是那已经微弱的如犹丝一样的,一条在她心目中最珍贵的生命啊!读到这儿,我的泪水止不住的流下来。母亲生前,儿子体会不到她的伟大。母亲离去了,他终于懂得了母亲对自己的关心,爱护,懂得了无论遇到了怎幺的境遇,无论选择了怎样的生活。正是因为有了母亲的鼓励,作家史铁生克服了别人想象不到的困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一切力量的源泉不是伟大的母爱吗?

  我真的被震惊了!我们再想想,面对母亲的反复叮咛,我们说这是唠叨;面对母亲的关心,我们认为这是应该做的。而我们什么时候回报母亲付出的.爱呢?

  我每天都感受着母爱,却总是不知母爱的伟大,也没有细细体会过,读了

  这篇文章主要的是“我”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推动了生的希望,母亲身有重病而不去治疗,反而来照顾“我”,因为照顾“我”,没有时间自己喜爱的花,使花死了。母亲几次想带“我”去北海公园走走,散散心,而每次都被“我”冷言拒绝了。终于有一次,我同意了,可是没有去成,母亲就病逝了,没想到她到就要死的时候,还是挂念着她的儿子。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那个带着重病照顾孩子的母亲,是多么坚强啊!文章中还写到:对于“跑、踩”之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因为“我”双腿瘫痪,再也不能跑,再也不能跳,再也不能踩了,所以母亲怕提这一类的字,“我”会伤心难过,说明母亲对“我”的爱是多么的体贴入微啊!

  我想到我的母亲,她*常对我也是体贴入微、无微不至的。我想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的,用点点滴滴的小事来证明她们对孩子的爱,也就是因为这些小事让我们这些孩子沐浴在爱的阳光下。

  这是一个发生在母子之间的一个感人故事母亲重病缠身已经活不久了但是她还要照顾一个曾经活泼开朗无忧无虑如今却双腿瘫痪及其充满自卑精神恍惚的男孩和一个未成年的女儿。

  这篇文章让我心酸她的命运为什么如此悲惨难道让他把悲伤当作享受吗先是儿子顷刻间遭受病魔的纠缠又让自己患上绝症——肝癌。这一切又一切的暴风雨般的袭击也没吹倒她坚定的信念。这位母亲不仅是伟大而且很坚强。把自己的身心全部扑向儿子甚至放弃一切。让对生活已经没有信心和理想的儿子看花调整心态使儿子心情*静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即使自己已经病入膏肓也仍然不断地鼓励儿子要好好活着的坚定意志。

  儿子和母亲在一起同是一张苍白无色憔悴的脸。老天爷很残忍为什么这么早就召她去天庭呢是她心里太苦了看她受不住吗?

  这样的答案是对儿子最好的安慰。

  "你可知道:你是怎样被奶水喂大?你又怎样哭闹到深夜?你是怎样长大**?一切莫忘,你那白发双亲,为你历尽艰辛;一切莫忘,母亲的爱崇高纯洁,父亲的爱深沉厚重。"每个人来到世上,就是受着父母无微不至地照顾和关怀,他们奉献了全部的爱。

  *作家史铁生双肢瘫痪以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使他恢复对生活的信心,多次劝说他去北海看菊花,以此鼓励他振作精神。当死神带走了她的生命,作为儿子终于在母亲离去之后明白了母亲的用心良苦,拿起自己手中的笔走出了一条新的人生之路。

  读完此文,我不禁沉思:母爱是神圣而无私的,为了孩子,这个母亲是如何掩饰自己的痛苦,她把欢乐给予自己深爱的孩子为的是让他能重新扬起人生的风帆,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古往今来,涌现出多少这样的母亲:为儿子在背上刻上"精忠报国"的母亲;孟母三迁……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5)

——故乡的读后感9篇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在寒假,我看了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故事的主人公——比利,在十岁的时候患上了恋狗症,而父母爱莫能助。于是比利通过买野果子来攒钱,通过积累,比利终于拥有了两只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老丹和浣熊在捕猎大赛中得了金奖,可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山狮,丹为了保护比利而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也死了。

  这本书让我领悟了许多道理。我读丹为了小主人而牺牲的时候,我不经为这是狗对人的忠诚,后来我才明白这是狗与主人间那真挚的爱。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它是一本让我无法忘怀的书。

  我希望我也像比利那样有一只宠物,我会给它吃很多东西,让它吃饱喝足。晚上,我会带它散步,我会在家里给它建狗窝……。

  这是一本很好的有关冒险和爱的书。

  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有着独特的吃味。

  记得小时候,伯伯经常带我去后山挖野菜,想起小时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声来诠释心中的惊喜之感。每当我看见时,就会兴致勃勃地向伯伯说:“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这时就会笑**的说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没你厉害。”当时还小,就觉得好玩,每次伯伯带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刻。

  《故乡的野菜》这是一则短篇散文,今天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时候伯伯带我去后山挖野菜的那一幕。这篇散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无比怀念之情,用野菜来抒发对故乡的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的人心,由此让我也回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带我去的。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伯伯说:“春天到了,后山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带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论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来到了山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山,有着独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绿,水滴还趴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为太沉,从垫子上落了下来,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又继续趴着。伯伯这时就过来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边看看有什么野菜吧。” 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来到了另一边的地,看见许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样一样指着问这是什么?伯伯总是会很耐心的说着每一种菜的样子和特点以及做法。

  听的最多的便是荠菜,荠菜一般用来凉拌,但我最爱吃的是伯伯做的荠菜羹。味道极其鲜美,一边是鸡蛋,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嫩绿,绝不混淆,吃时搅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脸上多了几分笑容。

  想想儿时,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园种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而这种清香,却填充了我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太快,一转眼伯伯就老了,没有当年的活跃多了几份疲惫。因为工作的压力伯伯身体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没有去过后山挖野菜,也很久没有尝过那种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记忆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挥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挖野菜,走进自然,走进自己。

  有两只狗,它们可以舍弃生命保护自己的主人,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老丹和小安。我翻开这本书,故事的内容让我时而紧张,时而感动!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患难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但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因为老丹的死,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读完这本书,我为之深深震撼!为那一份情感的真挚,为那份情感的纯洁!

  其中的一个情节让我深深铭记:在一次打猎中,天空忽然下起了暴风雪,老丹和小安追踪猎物,消失在雪地中。比利他们非常着急,在风雪中寻找,渐渐地,其他人决定放弃寻找,但是比利不愿放弃自己的朋友。最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终于发现了老丹和小安。这个情节让人感动,比利与两只猎犬的情义那么深重,老丹和小安为了主人,历尽千辛万苦也不愿放弃猎物;小主人为了两只爱犬,哪怕危险也不放弃寻找,即使是他一个人,也要把它们找回来。这样的情义可以穿越生死的距离,怎能不令人动容?

  他们之间的深厚友情让我想到一部电影:《忠犬八公》。故事讲的是帕克与八公之间的深厚友情。八公每天都会在车站上等候帕克,但是在一次上学时,帕克因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再也没有回到那个车站。但是八公却依然每天都在车站上等待、凝视。夏天到秋天,八公依然风雨不变,直到它去世。这样的狗的确称得上“忠犬”!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特别是狗,它们会对主人一心一意,会对主人不离不弃,会对主人忠心耿耿,这样的它们,怎能不令人喜欢呢?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值得一看!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是唯美的,但也是不幸的。它在消逝,也在让我迷惘。

  曾经的故乡有着涓涓的小溪,有着笔直的苍天大树,那蓝天白云更不在话下,一切是那样的自然,一切都是那样的和谐。

  清晨,和煦的清风拂过,炊烟袅袅,时不时的还有清脆的鸟鸣声。寂静的山村像是在沉思,沉思着这样的寂静还能持续多久,同时山村还在沉醉,山村的沉醉仿佛不需要言语来表达,即便是没有阳光的早晨,情节的点缀也会是更加的精彩,因为它的沉醉已经深深地赋予每一寸土地。

  故乡的一切是甜蜜的,有时我甚至把她当作我的恋人,因为她的背影和她那忧郁的眼神,让我也在梦里沉醉,深深地不肯离去,我甚至能闻到浓浓的杏花香,听到动()听的鸟鸣声。

  但是,这一切还未等到我从梦中惊醒过来就变了,变得很快很快。反而证明了山村的沉思是正确。随后一台台机器、一辆辆大卡车还未经过主人的同意,已经像泉水一样涌了进来。村庄自然也就免不了一场厄运。大型的挖掘机、装载机看哪儿不顺眼就用它那锋利的爪牙啃哪里,哪怕是岩石也变得害怕起来,树木就更不用说,山脉露出了寒骨,它在流血,在撕心裂肺地惨叫,但是他们会顾山、水、树的感受吗?

  当我再次回家的时候,我已经完全迷茫了,我甚至开始怀疑这是不是我的故乡。公路虽然宽阔了,但是树又到哪儿去了?忽然一阵大风吹过,我看见了以往从未有过的黄沙,黄沙掩盖了蓝天白云。

  我多么希望蓝天白云会再漂浮在我的上空,涓涓的河水能够叮咚作响,清风不再私语,就连岩石也说我很快乐。

  然而,这一切已不可能,正如我怎样也回忆不起以前的故土一样,故乡在消逝,我的心在开始茫然。

  早晨起来,我从模糊的视线里,摸索着桌子上的书,我从桌子上随便拿起一本书便开始读,意识渐渐清晰了,打开书无意之间翻到了一篇文章,对于这篇文章的好奇与求知欲,带我去了汪曾祺的“咸菜茨菇汤”的世界。

  我细细地读完了文章,好像有些理解作者的含义了,一到下雪的天气,“我们”家就要喝“咸菜茨菇汤”,而作者总是对“咸菜茨菇汤”没有一点的食欲,甚至更加讨厌喝“咸菜茨菇汤”了。在文章中,除了去老师家过年,他的师母给他炒了一盘茨菇肉片之外,都是很久了,作者又对茨菇有了新的感情。

  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了,并不想。因为作者现在吃已经尝不出以前的那种苦味了,因为以前作者对茨菇的.讨厌,现在再买来吃也不觉得它很好吃,也没有想吃的想法。有时候作者只想到茨菇的“味”,而作者并不是想茨菇的味道,而是他怀念从前下雪天一家人一起喝茨菇汤的感觉,那种感觉已经使他流连忘返了。

  茨菇汤是作者在小时候“陪伴”他度过的灾难,因为那是粮食不充足,只有茨菇来充当每天的饭菜。而现在经济也发达了,日子也过的好了起来,现在再喝茨菇汤,作者已经说不出任何的感觉了。作者来到了北京的时候,去菜市场想买一些茨菇来炒肉片,可作者家里的人却并不喜欢吃茨菇,所以作者都把茨菇给“包园儿”。因为北京的茨菇出的很少,所以价钱就很贵,作者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整天都以茨菇为“伴”。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说出了一个愿望,他想念家乡的雪,又很想再喝一碗咸菜茨菇汤,看到这里,我觉的作者又对咸菜茨菇汤又有了新的看法,因为小时候对茨菇的讨厌,却在北京想念起茨菇的味道。作者远离故土后,对故乡的思念与难舍的乡情,使作者在自己人生的暮年里怀念小时候的咸菜茨菇汤。

  我读完后,觉得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样的东西,文章中作者在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而现在又很想珍惜那种“苦”,所以不管是甜的,还是苦的,到了最后都会懂得珍惜这些“味道”,所以应当珍惜现在,否则就会在失去的时候就珍惜不到了。

  狗,是人忠实的伙伴。人与狗之间有一种感情,老丹和小安与比利之间不仅有爱,还有一种心灵的通感,这是他们能成功捕到猎物的原因。

  书中的比利是一个出生在山里的孩子,他和大山相依为命。比利有个愿望,就是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是家里没那么多钱,于是比利就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存钱——工作。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我梦想的小动物,可是我没有像比利那样的毅力。比利为了存这些钱,在小溪里捉小虾;用玉米饼当诱饵捉鱼;再把这些连同蔬菜、烤玉米一起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草莓丛中来回穿梭,把采摘回来的果实卖给爷爷……如果是我肯定老早放弃了,可是比利却一直坚持了两年!比利两年的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

  终于,比利存足了五十美元,带回了两只小猎狗。比利和他的伙伴老丹和小安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老丹和小安每一次狩猎都互相帮助并且形影不离,它们是生死与共的伙伴。我多么羡慕比利的生活呀!虽然他不富裕,但是他有老丹和小安这两个伙伴和美丽大山相伴的童年。书中的老丹和小安对比利有一种爱,比利对它们也是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少的就是信任和爱,如果有个这种爱,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争吵和辱骂。

  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为了让比利获得金杯奖进雪坑险些送命,老丹和小安还为了比利搬进了城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本书除了比利和猎犬,还有许多人物也十分可爱,而且对比利的帮助也很大:第一个是爸爸,每当比利灰心丧气,失去信心的时候是爸爸的话让比利有了信心和力量。第二个是妈妈,总在比利伤心难过的时候去安慰他,鼓励他。第三个是爷爷,他很幽默,也很聪明,当比利拿不定主意或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帮助他。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老丹和小安与恶狮激战,终于恶狮倒下了。老丹和小安都受了重伤,特别是老丹肚肠都流出来了。比利把老丹和小安抱回了家,可是老丹还是死了,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比利把它们安葬好后,发现坟头竟长出了红色的羊齿草,在这一片红叶下埋葬的是一个男孩的童年……。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6)

——《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菁华5篇)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起一句话:“子欲养而亲不待”,心里有种淡淡的忧伤,母亲患了很严重的肝病,听我做医生的爸爸说这种疾病叫“肝硬化”,这种病可以引起大出血,很危重。那时作者年少无知,处于懵懂无知的状态,没有完成母亲最后的心愿,也可能是最大的心愿。

  人生很多事情就是因为没有达成某心愿,会留下巨大的遗憾。作者的母亲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和儿子一起去北海公园游玩,去仿膳吃顿好吃的,然而母亲的心愿并未达成。

  作者当时还在乱发脾气,没有体会到母亲对他的关爱。我们都知道乌鸦反哺的故事,但当作者明事理、想回报母亲的时候,母亲已经不在人世了。

  这篇名为《秋天的怀念》的课文使我想起著名钢琴家理查德克莱德曼弹奏的《秋日的私语》那首钢琴曲。秋天是落叶的季节,万物凋零,让人感到悲伤,连作者的母亲和作者也不例外,一曲秋日的私语,勾起了我无数的思绪。向谁私语?作者同样是在秋天里怀念母亲,但他也有无数的`无奈,向谁倾诉?

  总之,在亲人在世的时候我们就要好好珍惜,不要在失去后才后悔!

  《秋天的怀念》主要讲了一位并重的母亲,悉心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鼓励儿子好好活下去的事。

  伟大的母爱源于天性,源于自然,不杂一点私,不参一点假,不需要任何理由,是一种纯洁与神圣的母爱,犹如直下的瀑布全心倾泻。是母亲给予孩子激励,安慰,呵护,把全身心乃至整个生命都投入到孩子身上。无论在你成功或失意时,他始终都陪伴着你,关注着你。一个眼神,一声问候,一份爱护。那疼爱之心足以抹去你心头上的悲哀与不安,让你在痛苦中得到幸福,烦躁中得到安慰,孤独中得到欢乐,失望中得到希望。展开岁月的长卷,拂去历史的烟尘,让我们一起感受人间深沉博大的母爱。

  为父母尽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代有“以孝治天下”一说,可见“孝”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有多重要。孝心的根基是对父母的爱。“一个连父母都无法至爱的人,还能指望他会爱谁”?我一直都被姐姐的话震撼着,警示着。父母给予我们不只是生命,更有伟大无私的爱。我们拿什么来回报?也许只有寸草之心。这样想时,歌手李娜悠扬磁性的歌声如天籁之音传来:“无论你是贫是富是卑是尊,切莫要忘记谁将你养大谁将你生……”

  天下的儿女们,一定要把握好时间孝敬你的父母,趁你的父母健在的光阴。

  母爱如水,温暖而柔和。母亲对我们的爱是无法用数字来形容的,它是无价的!在爱的字典中只有爱没有其他杂质。

  今天,老师给我们上了一篇课文,叫做《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我”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母亲为了鼓起我生活的勇气,在她重病缠身,肝病疼得她整夜整夜睡不着觉的情况下,坚持要推“我”去北海公园看菊花。在她生命的最后一息,即将离别人世时,心里还挂念着“我”和未成年的妹妹。文中的母亲为了让儿子解开心结,丧失了生命,可见母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啊!

  多动人多催人泪下的伟大母爱故事!仔细一想,世界上的母亲哪有不爱儿女的呢?母亲们不辞劳苦地养育自己的儿女**,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们,却不是图报酬,有时甚至连一句感谢的话都得不到,但她们什么时候抱怨过?她们还不只是一心希望自己的儿女成才?每个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无论他们多任性放肆,母亲们总会容忍他们、包容他们、体谅他们。

  尽管有时儿女们犯了错、母亲责骂他们,还不一样是为他们好吗?母亲们就像一把把不闻不问的雨伞,永远为儿女们打开着,为他们挡风挡雨;母亲们宁愿自己受风雨摧残,也不愿意让儿女受到一丝伤害。母亲们对儿女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是善意的,希望给儿女们指出一条光明的路。母亲们但愿永远陪伴儿女共度时光,但她们从不自私,从不把儿女硬留在自己身边,而是永远在儿女的身边当“守护神”。

  在爱的天*上,一份母爱比再昂贵的钱还有贵上几千亿倍!母爱是无价的!让我们一起回报母亲吧!

  读了《秋天的怀念》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妈妈的爱比天空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尤其是文中妈妈说的一句话:“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记得有一次,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突然发烧了,妈妈知道了,飞快地跑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冰来,迅速来到房间里给我降温,可是我这次发烧比以前都要厉害,半夜里,妈妈带我去了医院。医生说我发高烧,要打吊针。

  到了输液室,我立刻大哭起来,妈妈赶紧安慰我,和护士好不容易抓住了我,一根针头**了血管,我望着我的手,心里害怕极了,痛苦极了。我急忙靠着妈妈的胸部,听着妈妈心跳的声音。我隐隐约约听到一阵熟悉的声音,啊!

  这是妈妈心碎的声音,这钻心般的疼痛,仿佛痛在妈妈的心窝里。想不到妈妈比我还痛呀!我看见妈妈焦急的样子,乖乖地停止了哭声。等我吊完针时,天已大亮。妈妈双眼布满了血丝,拖着疲惫的身子带我回家了。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作者的妈妈是伟大的,世界上的妈妈都是伟大的。

  《秋天的怀念》,作者史铁生。作者瘫痪以后,脾气就变得暴躁无常。,他的母亲一直要带儿子去北海看菊花,鼓励儿子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可就在母亲要陪儿子看菊花的那一天,她却突然去世了,临死前还放心不下自己的儿女。我学了这篇文章以后,被这位母亲深深地打动了。

  多么伟大、无私、忘我的母爱啊!于是,我想到了在现实生活中我的妈妈也是多么地爱我啊!虽然有时候我会嫌她太啰嗦了,但这不正是母爱的表现吗?记得上二年级的时候,那个多雨的秋天。早上上学前,我只穿了一件内衣和一件外套。因为那天很晴朗,可谁知,刚到学校就下起了毛毛细雨,一阵风吹来,钻进了我的袖口里,冻得我直打冷颤。好不容易挨到了放学,我本来想风一般地跑回家去。可刚走到校门口,我就看见妈妈一手打着伞,一手拿着毛衣。她笑着说:“你自己也不知道多穿件衣服,快穿上,下次我可不给你带了啊!”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浑身暖烘烘的。这就是所谓的母爱,她不求回报,她无私奉献,她义无反顾,她像什么?她像甘泉,她像清风,她更像一团火。其实母爱是在不知不觉中产生的,是母亲觉得这样做对孩子好她们才会去做的。

  亲爱的妈妈,如果长大了我是诗人,我一定会赞美你;如果我是歌手,我一定会歌颂你!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7)

——史铁生《秋天的怀念》读后感 (菁华5篇)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的作者是史铁生,主要讲了这些内容: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每当我发脾气时母亲就默默地躲在一边哭,母亲又一次说:“北海的花开了我带你去看看吧。”而我依旧拒绝了……可谁知母亲已身患绝症。终于我答应了母亲,让她带我去北海看花,但意外发生了,母亲离我们而去了。

  第一次读完这篇文章,我的泪水缓缓的从脸颊流过,又是一篇关于母爱的感人的作文。各种各样伟大母爱的故事一幅一幅呈现在我眼前。是呀!“母爱”他不单单是两个字,更是一种生命的奇迹,母亲的内心世界有谁能够读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母亲的内心世界总有一个地方是留给你的,母亲无时无刻都在为你着想。

  想想吧!你小的时候有多调皮,又犯下了多少错误,但母亲都忍着,为了你。

  你上学了,母亲也在工作,不管多累总是给你做饭,给你洗衣服,给你打扫房间,但母亲都忍着,为了你。

  你上初中了,母亲照样工作,你说不需要他给你洗衣做饭了,母亲说:“孩子长大了”欣慰的笑了,在学校每次打电话,母亲都很开心,但电话了总是说:妈钱不够了。妈帮我把东西拿过来……要交代的事都说完了母亲刚想问你的情况,电话里就传出了挂机的声音……但母亲都忍着,为了你。

  母亲总在你看不见的地方默默关心你,照顾你,换来的却是:烦不烦,够了,我知道……这类的话语,仔细想想这样对得起她吗?

  现在一切都不晚,回家多体谅体谅那个默默关心你的人吧!

  在我学过的许许多多课文中,《秋天的怀念》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刻,文中那个慈祥的母亲是那样的伟大,没有她,作者可能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了。是母亲的力量才让作者坚强地活下去;是母亲的力量成就了作者这辉煌的一生;是母亲的力量教会了作者无论怎样都不要觉得比别人差……

  世上还有许多这样的母亲,就好比我们自己的妈妈一样,她照顾我,为我洗衣做饭,这难道不是母爱的流露吗?

  文中作者的母亲,自己都重病缠身,可却把儿子放在了第一位,她体谅孩子,不顾一切地照顾着孩子,可她关心过自己的病吗?没有。哪怕病疼让她睡不着觉,她也没跟儿子提起过,她拯救了儿子,却把自己的身体耽误了,劳累的`家务,照顾瘫痪的儿子和未成年的女儿,这些沉重的担子终究把她压倒了,那位慈祥的母亲去世了,她离开了,留下的是那句鼓励了作者的话和那个熟悉的背影,她会永远留在作者的心中,留在每一个读者的心中,因为是她教会了我们要好好的活下去,让我们深深明白了母亲的伟大和无私。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史铁生。她讲的是一位母亲无私、伟大的母爱。儿子瘫痪以后,脾气就变得暴躁无常。这使母亲的心灵非常痛苦,她一直要带儿子去北海看菊花,鼓励儿子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像菊花那样不畏艰难。可就在母亲要陪儿子看菊花的那一天,她却突然去世了,临死前还放心不下自己的孩子。

  我学了这篇文章以后,被这位母亲深深地打动了。多么伟大、无私的母爱啊!于是,我想到了在现实生活中我的妈妈也是多么地爱我呀!虽然有时候我会嫌她太罗嗦了,但这不正是母爱的表现吗?

  记得上二年级的时候,那个多雨的秋天。早上上学前,我只穿了一件内衣和一件外套。因为那天很晴朗,可谁知,刚到学校就下起了毛毛细雨,一阵风吹来,钻进了我的袖口里。冻得我嗦嗦发抖。好不容易挨到了放学,我本来想风一般地跑回家去。可刚走到校门口,我就看见妈妈一手打着伞,一手拿着毛衣。她笑着说:“你自己也不知道多穿件衣服,快穿上,下次我可不给你带了啊!”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浑身暖烘烘的。

  这就是所谓的母爱,她不求回报,她无私奉献,她义无反顾,她像什么?她像甘泉,她像清风,她更像一团火。

  其实母爱是在不知不觉中产生的,是母亲觉得这样做对孩子好她们才会去做的。亲爱的妈妈,如果长大了我是诗人,我一定会赞美你;如果我是歌手,我一定会歌颂你!

  女人是脆弱的,但母亲是坚强的。对于这句话,我是深有体会的,因为史铁生的母亲就是如此,我的母亲也是如此。

  在史铁生双腿瘫痪后,母亲对他的那种无微不至的关爱让人潸然泪下。在史铁生看着枯叶飘落的时候,母亲挡在窗前,因为母亲怕多愁善感的作者看到落叶凋零的萧条景象而产生伤感,痛苦,甚至绝望的心情,从而失去对生活的信心;母亲几次三番地拉作者去北海看菊花,是为了让作者明白:在秋天许多花都凋谢了,只有菊花绽放在秋风里,虽然双腿残废了,但人生的秋季还没有来到,为了让他好好活。这些场景都让我体会到母亲对作者温柔而细腻的爱。

  当然,最令我感动的,还是那时母亲身患绝症,但在作者面前从不显现出伤心,悲痛,而是自己默默地扛着,因为她怕如果自己表现的太明显,万一被作者察觉,恐怕会加重作者的悲伤,母亲不露声色的“伪装"让我感受到伟大的母爱。

  再联想到我的母亲,其实母亲对我挺好的。在下大雨的时候赶来学校给我送雨伞和雨靴;在我生病的时候整夜陪伴着我;在我考试不理想或者是伤心的时候跟着我一起哭。虽然有时我因为受不了她的唠叨而和她吵架;有时因为我不听话时为我痛哭流泪,有时……但是依然让我明白:只有母亲才是最爱我的。

  这时,我想说:“母亲,我爱你!"

  史铁生先生的《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让我深有感触。一个母亲,看着儿子瘫痪重病又整日脾气暴躁,恨不得付出自己的所有却无能为力,这样的母亲,心中的苦痛和悲伤是令人无法想象的,也是注定一生艰难坎坷的。

  史铁生先生的文笔细腻而又真实,总能让我感同身受。从“扑”、“抓”这些字眼中我可以读出一个母亲的无奈与心疼。为儿子治好病已经全无希望,只有安慰儿子,把所有痛苦都留在自己心里,尽所有可能的帮助、鼓励儿子面对生活,重新拾起对生活的希望。

  看着这篇文章我总能感受感受到一丝淡淡的愧疚与忧伤,像是一个儿子对自己母亲最诚恳最痛心疾首的歉意。在母亲最后的日子里,做儿子的却一直对他冷言相对,让她那么的悲伤,又从来都无法发泄,我想这也是一个儿子一生中最大的遗憾吧。

  母爱是伟大的。直至生命最后,母亲还挂念着总是冷着脸对她的儿子和一个小女儿。读到母亲总是对于踩、踢这类词比我还敏感,以及总在我发泄愤怒时悄悄地离开,我总会感到一种莫名的鼻酸与心酸。母亲从未享受过真正的快乐。

  “好好活儿。”仅仅只有4个字的短句却涵盖了母亲对“我”无限的期望。她希望能看到一个快乐、精神的儿子,我想,也许母亲也总是以此来安慰鼓励自己吧。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当我们遇到挫折与坎坷时,不要灰心丧气,首先应当想到要好好活着,让仅有一次的生命拥有无尽的热烈与辉煌。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8)

——故乡的读后感 (菁华5篇)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在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哗。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咯吱咯吱地**,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梯坎坎纵横交错,如家乡老人饱经风霜的脸。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中偶尔溅起的泥土扑在农家小孩灿烂的笑脸上,这一切是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条多么幽深的石阶,上面或许沾染了少许青苔,但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亲切的脚印,无数艰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仿佛蕴育着大山的'雄伟沉默,永远地沉思在细流的撞击中,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神秘,为什么井中的水总是那么甘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隐藏着多么善良的愿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败的精神!

  无数次地站在那离别的树下,汽车疾驶而过的声音时时萦绕在耳旁,但浓浓的乡音已掩埋了这聒噪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也道不明。

  20xx年7月20日,一个叫翼中星的残疾男子在北京首都机场大厅引爆自制炸弹,表达自己的不公正待遇,对社会的不满。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不禁想起前不久看的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如果翼中星能像书中主人翁“比利”一样、坚强、勇敢、拼搏、友爱,那么,他一定不会做出那样害人害己的举动。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作者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讲述了男孩比利和两只猎犬老丹、小安之间的传奇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两点。

  一是有爱就有理想和坚持:小比利最大的心愿是拥有一对猎犬,但由于家里太贫穷,他的爸爸妈妈尽管很爱他,还是无法满足他的愿望。不过比利并没有因此抱怨爸爸妈妈,他通过自己两年的艰苦劳动,凑足了四十美元,并千里迢迢赶往陌生的城市里,买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正是这种坚强不屈的毅力,让小比利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梦想。

  二是有爱就有勇敢和奉献:为了训练猎犬追捕浣熊,比利吃尽苦头。有一次,猎犬把浣熊追到森林里最高大的枫树上,比利觉得自己没有能力砍倒大树,可猎犬失望的眼神给了他激励:我曾向他们发过誓,只要把浣熊追到树上,剩下的事就交给我了。我必须信守承诺,绝不放弃。于是,比利一个人苦苦砍了两天两夜,终于将大树砍倒,抓到了浣熊。而比利的一诺千金,也赢得了猎犬的信赖和友情。从此后,比利与两只猎犬形影不离,经历一次次磨难,也收获一次次战果。比利成了一名优秀的猎人,还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勇敢、拼搏的小比利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最后,两只猎犬为了保护比利,永远倒在地上,比利失去了亲密的朋友,但两座小坟前长出的红色羊齿草,给了比利无限的安慰和力量。最让比利欣慰的是,通过他的努力和坚持,实现了全家人的梦想----搬出山区,开始新生活。

  我想,翼中星如果读过《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应该也会像我一样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有爱,我们就有理想和坚持的品质;只要有爱,我们就有勇敢和奉献的精神。只要有爱,我们的国家一定更加和谐,只要有爱,我们的明天一定更加美好——这就是我的*梦!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中阳光灿烂,红色羊齿草长满了我们*的大江南北。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一个温暖的家;故乡,一个随时可以回去的家;故乡,一个亲朋好友可以陪伴在你左右的家……

  读了顾老师的《故乡的那一缕炊烟》我才明白,故乡的“风景”是如此之美。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是:从故乡一路走来,从泥泞的坑坑洼洼的乡间小路走来,走过大山走过乡村,走过城镇,一路磕磕绊绊,我终于带着梦想走进了都市……

  是呀,这句话说的没错。这个世界上的农村人有多少不想去大都市的,有着许许多多的“都市梦”却无法走出这连绵不断的大山,只能在乡下过着无聊乏味的日子。可见他们是多么渴望着大都市,期望走出这个小山庄。去看看山外的世界,去看看那未知、美丽、梦幻、遥不可及快乐的世界。

  走出去的人,也有着走出去的痛。那些从深山老林中走出去的人,也有着一些不为人知的苦。他们不是被欺负就是被刁难。要不是为了生活,他们也不想出来呢,要不是为了儿女,他们才不想出来呢……

  是呀,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成天抱怨命运的不公。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9)

——漫谈《故乡》的“变”与“不变”读后感1000字合集5篇

  《故乡的榕树》是一篇抒情散文,描写了农村风光,充满浓郁的诗情画意,里面充斥着浓浓的感情。

  这篇课文写久居异乡的“我”带着小儿子在客地大榕树下散步、嬉戏时,由眼前景物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故乡榕树下的一桩桩充满生活情趣和乡土气息的儿时往事,字里行间渗透着作者对养育庇护自己的故乡的眷恋之情。一文表达漂泊异乡的游子对养育庇护自己的故乡深深眷恋之情,抒发对故乡和祖国的思念和热爱。

  这篇文章胜在“真情”,但只有真情,并不一定会写出好文章。《故乡的榕树》的作者运用了高超的抒情技巧,笔酣墨饱地抒写了思乡的满腔真情。正是这种真情打动了读者,引起共鸣。

  首先是缘物生情。作者住所附*的两棵榕树,引起作者回忆故乡的两棵老榕树,对榕树的描写传神的地描绘反映了作者浓郁的思乡之情。其次是绘景传情。作者进入回忆的第一段,用概举的方法描绘了家乡榕树的四周景色,怀念这些景物,是因为作者对它们充满了喜爱之情。再次是忆事抒情。这篇散文回忆了几件与老榕树有关的童年趣事,通过“忆事”抒发了对亲人的怀念之情 ,使人读了心旌摇荡,浮想联翩。最后是直吐深情。作者在回忆故乡景物和故乡趣事时,有时按捺不住奔涌的激情,采取直接倾吐的方法说出来,情感逼人。这深沉的情感是动人心魄的。文章的最后三段更是直抒胸臆,对故乡的怀念与眷恋之情如火山一样喷发出来。这如泣如诉的语句,仿佛一张大网,把读者完全笼罩其中了。

  读了《故乡的榕树》,我的心像鸟儿一样飞过,飞过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栖息在柳枝上。我仿佛看见那弯曲的树干上爬着伙伴;那春天抽出的嫩叶中露珠在朝阳中闪闪发光。

  我的怀念如同颗颗雨露,掉在柳树的嫩枝上,向下流淌;打在清澈的池塘里,激起回忆的水花,给花草洗去时间的尘土,让鱼儿跃出水面,飞溅起洁白的浪。汩汩的流水带走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事情就像柳树的叶子那么多。

  七八岁的时候,老家的河边是有两棵大柳树。一棵就是现在高大挺拔的“插天塔”,而另一棵是“过水桥”。它的树干奇异的伸向水面,最后又把苍枝伸向蓝天。我们对它分外有感情,炎热时就把身子移到绿伞下,乘着树荫把脚伸向水中,悠然自得,再往前一点,那一个大树瘤是闻名全村的“钓yu台”。把鱼线扔向水中,不一会儿就有鱼儿上钩。夏日的夜晚,我们每人都要讲一个鬼故事,然后都找一个木棍当浆,在小时候的梦中,这只船会飞过高山大海,带我去一个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

  我们时不时会问:“为什么这棵树那么驼?”听别人说,原本这儿是一片沙漠,为了不使人们渴死,泉水从地下涌了出来;让迷路的人们怎么才能回家呢?这棵柳树就毅然违背了使命——让自己挺拔俊秀的身躯朝东长着。村上的人都这样回答,我们也就相信了。

  我卷了个哨笛,起劲的吹着,从那单调而淳朴的哨音中,我听出了浓浓的乡土情。

  故乡,我们永远的思念。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直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曾经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美好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现在,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现在是一场噩梦。

  接着,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后,作者留下了“希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曾经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希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悲剧。只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只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只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美好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每一本好书,都是一朵美丽的花。早晨睁开眼,最幸福的就是遇见一本好书;而每个晚上,就是守着这本书,静静地读。就如此刻,我遇见熊培云《追故乡的人》,忍不住轻轻拾起。——题记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似是一个人在怀念故乡,但是一打开,却不是那样了——现在的故乡,还是原来的一样吗?一个城里人,还能回归乡村的那种寂静吗?石板青苔,小磨驴拉,簸箕筛米,莫不有一种淡淡的乡情。有趣的是那盏灯,电灯,引起作者的深思。夜晚还会有萤火虫,那一盏盏灯中包含的却不是童心,而是父母对儿女上大学的希望……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如今的一切,已经不是原来了——人们追着功名,追着明星,追着手机,却没有一个人在追故乡。人是自然的。但是,本原的世界到底离我们有多远?敢问你,晚上追的是什么?追星?追剧?追灯?有人追故乡吗?敢问你,晚上听到什么了吗?听歌?听音乐?有人愿意去听花开花落吗?敢问你,晚上看到什么了吗?看电影?看电视?有人看好书了吗?

  人性是贪婪的,唯有不让故乡成殇,才能保持人性吧!现在的世界,难道还有“五月螽斯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的场景吗?这本书仿佛是干土中落入的一线泉水,把心中所有的思念全部激活。我不禁叹息起来:人必得要在城市争得一*之地,才肯回归乡野吗?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中国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国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中国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这一本书已经是我的读物之旧了。虽然已经读完好久了,但每当我翻开灰尘皑皑的旧书堆时,看见了这一本书,我总是激动不已,拿起它爱不释手地翻了又翻,看了一次又一次。它就是我的最喜爱的书之一:《绿山墙的安妮》。这是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马利笔下的一部最著名的经典长篇小说。

  故事开头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忙做点农活。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位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一个向往美好的小精灵。正是因为这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如一阵清风吹开了这个农舍乡村以往的寂静无声。刚开始进入卡思伯特兄妹的家庭,玛丽拉是十分反感安妮,要求马修再换一个男孩,但安妮天性活泼乐观,她爱生活、爱自然、爱周围的每一个人,这种爱使她得到了应有的回报。由于马修被安妮打动了,一而再再而三地苦求妹妹:这孩子真的很有趣,又也怪可怜的,我们就收了她吧!之后,玛丽拉也勉强答应了马修的请求。直到她真正接触到这个向往美好事物的小精灵,她不得不承认安妮的确是个很有趣、讨人喜欢的小精灵。不久后,安妮就正式融入这个家庭了,开始了自己的学业。

  安妮长得并不漂亮,红头发、还有满脸的雀斑,重要的是她还是个孤儿,父母早早双亡。但是她有一颗懂的感恩、善良的心,再加上她的天性,在精神领域中堪称完美无缺。安妮也交到了很多朋友,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但她为了照护生病的养母玛丽拉,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大学学业,千里迢迢赶回来做了一名乡村教师,一边工作一边照护玛丽拉,这令我十分感动。

  因为我看到了安妮活泼乐观的天性,所以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总会想起安妮处事的乐观态度,它告诉我:不要悲观,不要对生活有着消极的态度。它是一种精神,通过阅读这一本书,安妮的精神永远活在我心中。

  这个活泼乐观,生性善良却又常常惹乱子的,嘴角时不时荡漾着一抹微笑的女孩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心里。她很会交友,周围的人都很乐意地和她在一起相处。看到这,我不禁问自己:我为什么交不到朋友,为什么不能让自己更出众更讨人喜欢?求人不如求己,我很快认识到了问题的关键,我深深感受到:作为一个人,要善于发掘自己,让他人注意,大方地面对着别人,这样别人才愿意和你交朋友。然而这一点我恰恰没做到。

  安妮有一种可贵、令我钦佩的精神,那就是她的乐观。我们都知道:一个人早晚都会经历一些风雨坎坷,但如果有着安妮那种精神,把困难当作挑战,在冬天过后,春天还会远吗?

  通过阅读《绿山墙的安妮》一本书,我受益匪浅,和主人**妮相比下,我真正地看到了我和安妮的差距。现在,每当我遇到困难或心里不开心,我偶尔也会想到我的读物之旧:《绿山墙的安妮》,这时,我总会大声地往自己心里呼喊:不要怕!迎难而上,把困难当作挑战!


对家乡的怀念 ----《故乡》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10)

——故乡初中读后感实用5篇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中国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翻墙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识。

  文中有句话: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

  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有趣,很自由。所以作者当时很羡慕闰土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不好。他这时的生活很困难:多子、饥荒、苛税。他本也不可能过好。因为:福祸相依。闰土儿时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我自己。三年级寒假时,我一直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本终日不离桌面,接着便是四年级上册的。那时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可以把这看作“祸”。

  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数学提前学*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轻松多了。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

  又如《塞翁失马》。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换成“福、祸”顺序为:祸——福——祸——福。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故事中,塞翁一直在说:“这不一定是祸(这不一定是福)。”就是因为他懂得:福祸相依。

  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这就是:福祸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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