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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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 1

  最*我读了美国作家:菲林丝·那勒写的`一本叫《喜乐与我》的儿童小说。拿到这本书,我第一眼就被那书的封面给吸引了:在一个绿草如茵的草地上,一个小男孩正爱抚着一条可爱的斑点狗。他们好像在诉说着自己的心思,彼此都感受到幸福。

  《喜乐与我》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喜乐是一条遭受主人虐待的小狗,它先后两次从凶恶的主人家偷偷的逃出,在它感到十分绝望的时候它遇到了善良的马提(也就是文中的主人公我)。马提决心不顾一切去拯救喜乐。他将喜乐藏在山林中,每天节省自己的食物偷偷地去喂它,捡拾铝罐卖钱给它买食物,还给喜乐治好了伤。为了想把喜乐从这个凶恶的主人那里赎回,马提答应给主人做二十个小时的苦工,在狗主人恶意的压榨下,马提熬住了所有的痛苦。狗主人终于被马提的这种善良与真诚所感动了。最后将喜乐交给善良的马提去饲养。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被文中的马提感动了。他的这种善良,这种对弱者的救助与关爱把生命变得如此的灿烂,把世界变得更加的美丽,更让我们懂得了爱与生命的意义。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 2

  读了《喜乐与我》这一本书后,我就感到这本书中的马蹄是个善良的小男孩,因为一只从他最讨厌的叔叔家中逃出得骨瘦如柴的狗。

  这是一只猎狗,马蹄见到这一只狗时,这一只狗的助骨是清晰可见。所以马蹄就收养这只狗,定他叫喜乐。

  可是后来他讨厌的叔叔发现喜乐在马蹄家。这时喜乐正在养伤,所以这位讨厌的叔叔暂时先要马蹄一家把喜乐的伤养好先,等到伤养伤了。在要马蹄的家人把喜乐送回来,所以在送回狗去的前一天早上,马蹄走在山里,突然他看到那位叔叔在打猎一鹿,所以他就当场走过去。用这个他猎鹿的理由来交换喜乐,这位叔叔不满意。他说:“一定要替他作工才能可以得到喜乐,所以马蹄只能这样去跟这位叔叔干活去了,因为他们一家人都很喜欢这只狗。

  我读完这一本《喜乐与我》后就感到马蹄是个善良的小男孩,不顾自己的一切就去作了,这样的`人是植的我们学*。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 3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朋友马提对于一个别人家的小狗的关爱。

  那只小狗是贾徳家的,它被马提叫做喜乐,经常遭受主人的伤害,先后两次跑来向马提求救。马提望着它那无助的眼神,决定帮它一把。第一次喜乐来他家求救时,爸爸强行把狗送还给了贾德;但第二次喜乐来求救时,马提把它留下了,他一直偷偷地哄着家人,在山坡上给喜乐建了个窝,自己省吃俭用,喂喜乐吃东西。但是后来还是被家人发现了,因为一只牧羊犬跳过围栏,把喜乐咬成了重伤,但是好在医生和家人的照顾下渐渐康复了。

  马提为了喜乐撒了很多谎,因为撒的谎被别人揭穿了,贾德自然也知道了。他去了马提家,马提一家说等喜乐好了再送还贾德。

  在小狗喜乐康复那天凌晨五点钟,马提决定去贾德家跟它谈判,他再也受不了了,决定把喜乐留在家成为自己的小狗。他们达成协议:让马提每天给贾德干活,每小时两元,照这样下去20小时才能赚够40元。但是贾德并不给他钱,只是给他干20小时活,就可以把喜乐给马提。在贾德恶意压榨下,马提总算还是停住了,喜乐终于成了他家的一员,喜乐和马提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关爱每个小动物,要同情任何一个小小的生命。可是现在世界上珍稀动物都在逐渐灭绝,人们还在大量捕杀着他们,我想再次警告人们:不要再捕杀动物了,要是把动物都捕杀完,人类就会渐渐灭绝,后果自负。让我们共同保护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动物,共创和谐大家庭。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 4

  《喜乐与我》是一部非常棒的小说。这本书中,体现出很多:爱心、热情、友谊……整部小说自然流畅,就好像马提在你耳边娓娓道来一般。

  小说中十一岁的马提是一个爱惜动物的男孩。这一点文章开始就体现出来了:虽然人类因为身体所需,就得吃动物,但是马提对吃下可爱的兔子还是有些于心不忍。马提从来不会刻意伤害动物,对待它们像对待朋友一样,这也许就是喜乐会找到他的原因吧,因为有时候动物的直觉比人类更准。

  第六章《和贾德的谈话》给了我很深的感触。“小时候,我爸爸常常用皮带打我,把我的背打得皮开肉绽,几乎没办法穿衣服。可是我还是留在他身边,因为我无路可走。结果我就变了,不是吗?”贾德这种可恶的人原来也有故事,也值得同情。是不是很多坏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呢?以后我千万不要再以表面来判断为人处事了。

  这本书中所有的情节都充分展现了一个小男孩子在关爱一只小狗的经历中,如何学会了成长、信任与尊重,是一部十分有教育意义的小说。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 5

  我最*看了几本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喜乐与我》。

  我觉得书中的马提是个非常有爱心的人。每当我在书中看到受贾德虐待的喜乐,就感到很悲伤,觉得贾德很残忍。这世界上每个生物都是有生命的,我们不应该伤害它们。如果我身边有像贾德这样的人,我一定不会理睬他,幸好我身边没有这样的人,也幸好喜乐遇到了有爱心的马提。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马提为一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小猎犬喜乐建了一个“喜乐窝”。因为“喜乐窝”只有一米高,所以牧羊犬会跳过狗窝,和喜乐撕咬起来。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激动地喊着:“喜乐加油,站起来!”紧张得都快流出眼泪来了。记得有一次,我在路上看见了一只流浪狗,我也像马提一样有爱心地喂它吃过东西,不让它挨饿。

  马提不但有爱心,而且做事情也懂得坚持。回想起以前,我去学跳舞,因为要练很多基本功,我觉得很辛苦,于是就放弃了跳舞。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很后悔。如果我当时能坚持下去,说不定我的舞蹈会跳得更好。

  在生活中我们做什么事情都应该像马提一样,怀着一颗爱心,懂得一份坚持,不应该半途而废,这样才能收获成功之花。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扩展阅读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扩展1)

——《喜乐与我》读后感6篇

《喜乐与我》读后感1

  我最*看了一本书,名叫《喜乐与我》。我明白了要爱护动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对小动物的爱和关心。“喜乐”是一只被主人贾德欺负的一只狗,它在打猎的时候逃跑,去找正在河边散步的马提求助。马提看出了它的心事,开始慢慢地喜欢它。马提把喜乐藏了起来,以免在受到主人贾德的欺负。他用铁丝网和栏杆为喜乐造了个窝,并且每天在餐桌上偷一点食物送给喜乐吃。为了喜乐,马提说了太多太多的谎言,最后谎言一个一个被揭穿了。全家人都知道了,就在这个时候,喜乐被大狗咬伤了,马蹄赶紧给喜乐治病。喜乐成了一只惹人喜爱的狗,家里的人都很喜欢它。喜乐的主人贾德从医生那里知道喜乐被马提领走了,非常气愤,连忙上门来找马提,让他三天之内还他的狗。一个偶然,马蹄在清早,看见了贾德射死了一只未成年的雌鹿,就向他提出条件,必须把喜乐送给马提。马蹄答应为贾德干二十小时的苦工,经过马提的努力,终于挣到了喜乐。

  如果每个人都珍惜每一个小生命,不去捕杀动物,那动物也会向人们一样友好相处,团结互助,或许还可以和人类结成朋友。我们身边的每一个小生命,我们都会好好珍惜的话,那人和动物之间就没有仇恨,要善待动物,要勇敢的.去做每一件事情。

《喜乐与我》读后感2

  “喜乐”是一只遭主人虐待的小狗,它先后两次从凶恶的主人那里偷偷逃跑,来向男孩马提求救。马提他决定不顾一切拯救喜乐。他将喜乐藏在山林中,每天节省下自己的食物去喂它,捡拾铝罐卖钱给它买食物,还给喜乐治好了伤。

  为了赎回喜乐,马提答应给喜乐的主人贾德做满20小时苦工,在狗主人贾德的恶意压榨下,马提熬住了所有的.苦,经过重重考验,最终使得贾德不得不同意交出小狗,终于把喜乐赎了回来。

  读这本书,不仅带给我了温暖,还告诉我了世界上没有完全的黑与白、对与错。这本书中的狗主人贾德对待动物非常的粗暴,男孩马提在跟他不断接触的时候逐渐发现:这是因为他小时候父亲没有好好爱护他、教育他,还经常痛打他,才造成了贾德粗暴的性格。在贾德长大**后,本性并不坏,虽然他设置重重关卡考验马提,最终还是信守承诺,把喜乐交给了马提。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翁男孩马提,因为他心地很善良,爱护小动物。读这本书让我学会了成长、信任与尊重。

《喜乐与我》读后感3

  “喜乐”是一只活泼、机灵的猎狗,那只“喜乐”无比的可爱。但是,可恶的贾德却只称呼他们1号、2号、3号、4号,贾德不需要它们的时候,他就踹他们一脚,还总是说许多脏话,例如:“滚蛋”、“去死 ”、“走开”、“妈的”,之类的脏话,我认为贾德是一个凶残的人,就像是一个海盗一样,非常霸道。而马提却和贾德的“人”的性格完全相反,马提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一个人。胆大的狗需要给它一个黑暗的地方给它去适应这一个环境。胆小的狗需要给它一个温暖的地方去给这只小狗去适应这样的一个环境。

  说到这里,我想到一个事例;有一次,我去一个地方玩,我看见一只瘦小的小狗走到一位叔叔跟前,这位叔叔既没有拿一些食物给它吃,又没有好好的保护它,那个叔叔在那只狗身上重重打了一下,小狗惨叫了一声,母狗迅速跑来,舔了小狗两下,母狗还对那个叔叔吼了两声,叼着小狗迅速地离开了。我觉得这位叔叔不应该那样子对待那只胆小如鼠的小狗,也不应该一个大人打这么一只小狗。

《喜乐与我》读后感4

  《喜乐与我》写了马提和喜乐的故事,写两方面的内容,是喜乐和马提快乐的玩耍和马提担心喜乐的安危,不过作者还是偏重于写他们快乐玩耍的情景。

  马提为了喜乐可以说是“不择手段”,其中,他最不愿意而做的最多的就是撒谎,马提在山坡上给喜乐做了一个喜乐窝,并每天省吃俭用,将自己的食物分一些给喜乐吃。他为了别人不发现喜乐,编织了一个又一个谎言,一个谎言又要用另一个谎言去掩饰。。虽然他非常不想骗大家,但是他为了喜乐,还是骗了大家。最后,喜乐受伤了,大家也就知道了喜乐在马提家,马提终于不用再骗人了。

  马提和喜乐的感情非常非常深。就连马提自己都说:“我觉得不是喜乐有人性,就是我有狗性。”证明马提和喜乐已经不是人与狗的关系,以马提的思维:他们不是人与人 ,就是狗与狗。马提毫不顾忌动物与人的差别,他把喜乐当人,或者说压他觉得喜乐就是人,喜乐就是马提最知心的朋友。

  我觉得作者菲琳丝写这本书的意义在于:将这对好朋友的故事让更多人知道,再让人思考一个问题:人类如何正确的与动物相处?读完这本《喜乐与我》,我心中已有答案:不要将动物看做“低人一等”,要多给予它们爱与真情,他们也会像喜乐一样爱你。

《喜乐与我》读后感5

  读了《喜乐与我》这一本书后,我就感到这本书中的马蹄是个善良的小男孩,因为一只从他最讨厌的叔叔家中逃出得骨瘦如柴的狗。

  这是一只猎狗,马蹄见到这一只狗时,这一只狗的助骨是清晰可见。所以马蹄就收养这只狗,定他叫喜乐。可是后来他讨厌的叔叔发现喜乐在马蹄家。这时喜乐正在养伤,所以这位讨厌的叔叔暂时先要马蹄一家把喜乐的伤养好先,等到伤养伤了。在要马蹄的家人把喜乐送回来,所以在送回狗去的前一天早上,马蹄走在山里,突然他看到那位叔叔在打猎一鹿,所以他就当场走过去。用这个他猎鹿的理由来交换喜乐,这位叔叔不满意。他说:“一定要替他作工才能可以得到喜乐,所以马蹄只能这样去跟这位叔叔干活去了,因为他们一家人都很喜欢这只狗。

  我读完这一本《喜乐与我》后就感到马蹄是个善良的小男孩,不顾自己的一切就去作了,这样的人是值得我们学*。

《喜乐与我》读后感6

  读完了《喜乐与我》这本书后,令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深厚感情。

  这本书的主人公马提在河边遇到了一只遭主人伤害的猎狗“喜乐”,喜乐先后两次从主人贾德那里偷跑出来向马提求救。马提决定不顾一切拯救喜乐,他将喜乐藏在了山林里,每天节省自己的食物偷偷去喂喜乐,捡铝罐卖钱给喜乐买食物,还治好了喜乐的伤。为了赎回喜乐,马提答应了贾德做二十四小时的.苦工,在贾德的恶意压榨下,马提熬住了所有的苦,终于赎回了喜乐。

  这本书令我想起了我们学过的课文《老人与海鸥》,这篇课文中,老人因为爱海鸥,每天都步行二十余里去给海鸥送食物,跟海鸥说话,与海鸥相伴。老人死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四周翻飞盘旋,连声鸣叫,还在老人的遗像前后站成两排,为老人守灵似的。最后,海鸥们因为爱老人,舍不得老人,在作者收回遗像时,它们就像炸了营似的冲向遗像。这一切,都是因为老人爱海鸥,海鸥才会这样做啊!就像是书中的喜乐去向马提求救,也因此,马提对喜乐产生了同情,到后来才会熬住了贾德的百般刁难,赎回喜乐啊!这都是因为爱。

  书中,马提的爸爸是个猎人,而马提拿着枪,却不想伤害任何一只有生命的动物。

  读了这本书,令我明白了人与动物之间要友好相处,不要再伤害动物了。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扩展2)

——喜乐与我读后感6篇

喜乐与我读后感1

  在我小学生涯中,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籍,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喜乐与我》,书的主要内容是讲一个小男孩与一只小猎犬的故事。

  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马堤这个小孩,他很有爱心以及顽强的意志力。因为喜乐常常被主人虐待,后来,它很幸运地遇到了马堤,把它当成朋友一样照顾它,以致于它都不愿意回自己的家了。马堤的'主人很不愿意留下喜乐,就故意提出很多事情来考验他,但是他把所有的事情都迎刃而解了,换来了喜乐的自由。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和坚持。在生活中,我也希望自己能保持这种精神。记得去年运动会,我报了一个接力赛的项目,我前面的同学都跑得很快,到我的时候,我很紧张,结果两脚一软摔在了地上,等我爬起来的时候,其他选手都快到终点了,再加上身体的疼痛,我瞬间就想放弃比赛。此时,我心底里有一个声音在告诫我,不要放弃比赛,坚持就是胜利。最后,我坚持跑完了比赛,赢得了同学们给予我的鼓掌声。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事不要轻言放弃,如果你感兴趣,你也可以来看看哦。

喜乐与我读后感2

  有一天,马蹄独自一人去山上玩耍。突然听到“旺!旺!”声音,他很好奇,就去那边看了一下。发现一只漂亮的小狗,那只小狗很喜欢马蹄,总是跟着她。带他走了很长时间,像是他知心的朋友。并给它起名叫喜乐。

  那只狗是贾德用很多很多钱买的狗,爸爸要把它还给贾德。他爸爸是一个邮政员,每天在街里送信。他很喜欢使用,他也很讨厌贾德。贾德总是有很多理由,他很不讲诚信。马蹄觉得把喜乐给贾德会伤害她,因为喜乐偷跑贾德一定会狠狠地踢他。马蹄一直不想给他,最后还是爸爸强行的给了贾德。马蹄一定很不舍。他总想挣钱把喜乐换回来,总是回收垃圾。有一天贾德打猎的时候,喜乐偷偷的跑出来,跑到了马蹄他家门口。马蹄偷偷的在自己后院做一个狗窝,并且每天都在家偷食物给他。马蹄总是在家里吃不饱。他一直想办法不让别人去他们家后院。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不能随意抛弃自己所拥有的`东西,要珍惜生命,生命是无价的!也是珍贵的!多想想自己所拥有的!

喜乐与我读后感3

  最*几天,我读完了菲琳丝.那勒写的《喜乐与我》这本书,感受很深。

  它主要讲的是喜乐是一只遭主人虐待的小猎犬,它先后两次从酗酒且脾气暴躁的主人贾德那里偷偷逃跑,来向马提求救。马提是一个喜欢小动物、勇敢、坚强的小男孩。他看见这只狗非常瘦小,骨筋清晰可见,就知道它遭过主人的虐待。所以马提决定不顾一切来保护喜乐。面对怒气冲冲寻狗而来的贾德,马提想尽一切办法要留住喜乐。比如举着标语让喜乐站在他旁边,甚至对贾德说,你可以打我,捶我,但我不会给你喜乐的,贾德听马提一说反而愣住了。最终,贾德终于同意马提用二十个小时的劳作来换取喜乐的自由。在贾德的恶意压榨下和随时都可能反悔的情况下,马提熬住了烈日炎炎的太阳和腰酸背痛的苦,喜乐也从此逃脱**待的命运。

  喜乐虽然是一只狗,但马提却能不顾一切,甚至去对抗高大凶狠的贾德,他为了喜乐,还把自己的食物分一半给喜乐吃,不让它饿肚子。马提对喜乐的这种爱,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勇气,什么是责任,什么是担当。

喜乐与我读后感4

  最*我读了美国作家:菲林丝·那勒写的一本叫《喜乐与我》的儿童小说。拿到这本书,我第一眼就被那书的封面给吸引了:在一个绿草如茵的草地上,一个小男孩正爱抚着一条可爱的斑点狗。他们好像在诉说着自己的心思,彼此都感受到幸福。

  《喜乐与我》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喜乐是一条遭受主人虐待的小狗,它先后两次从凶恶的主人家偷偷的逃出,在它感到十分绝望的时候它遇到了善良的马提(也就是文中的主人公我)。马提决心不顾一切去拯救喜乐。他将喜乐藏在山林中,每天节省自己的食物偷偷地去喂它,捡拾铝罐卖钱给它买食物,还给喜乐治好了伤。为了想把喜乐从这个凶恶的主人那里赎回,马提答应给主人做二十个小时的苦工,在狗主人恶意的压榨下,马提熬住了所有的痛苦。狗主人终于被马提的这种善良与真诚所感动了。最后将喜乐交给善良的马提去饲养。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被文中的马提感动了。他的这种善良,这种对弱者的救助与关爱把生命变得如此的灿烂,把世界变得更加的美丽,更让我们懂得了爱与生命的意义。

喜乐与我读后感5

  这个周末,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喜乐与我》的书。读过这本书以后,我更加深刻的明白了什么才是对小动物真正的理解与爱,你们不妨也来听听吧!

  “喜乐”是一只可怜的小狗,他经常遭到主人贾德的伤害。有一天,喜乐再也忍受不了了,跑了出去,向正在散步的马提求救,马提非常怜悯这只小狗,把它带到深山中,还为它造了房子,每天,他都为背着妈妈把自己的食物省下一半来,给喜乐吃。马提为了喜乐,已经向妈妈撒了许多谎,还用自己捡铝鑵换来的钱,为喜乐治好了被大狗咬开的伤。为了拿到喜乐,马提愿意,为贾德做二十小时的苦功……

  我自己很喜欢小狗,家里也曾养过一只小鹿犬,前几天由于种种原因送给了别人,我很舍不得,心里很难过,经常有幻觉觉得这只小狗还在我家。这本书我非常喜欢,读完这本书,我认为小狗虽然不会说话,不能和你交谈,可是养的时间长了就会产生深感情,就像自己的好朋友、好伙伴。没有养过狗的人体会不到小狗被送人时的那种感觉,如果有机会,我也会像马提一样赎回自己的小狗!

  《喜乐与我》这个故事就是告诉了我们:每一个生命都是*等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伤害其他的生命,这也包括那些小动物们。

喜乐与我读后感6

  “喜乐”是一只遭主人伤害的小狗,它先后两次从凶恶的主人那里偷偷逃跑,来向男孩马提求救。马提他决定不顾一切拯救喜乐。他将喜乐藏在山林中,每天节省下自己的食物去喂它,捡拾铝罐卖钱给它买食物,还给喜乐治好了伤。

  为了赎回喜乐,马提答应给喜乐的主人贾德做满20小时苦工,在狗主人贾德的恶意压榨下,马提熬住了所有的苦,经过重重考验,最终使得贾德不得不同意交出小狗,终于把喜乐赎了回来。

  读这本书,不仅带给我了温暖,还告诉我了世界上没有完全的黑与白、对与错。这本书中的狗主人贾德对待动物非常的粗暴,男孩马提在跟他不断接触的时候逐渐发现:这是因为他小时候父亲没有好好爱护他、教育他,还经常痛打他,才造成了贾德粗暴的性格。在贾德长大**后,本性并不坏,虽然他设置重重关卡考验马提,最终还是信守承诺,把喜乐交给了马提。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翁男孩马提,因为他心地很善良,爱护小动物。读这本书让我学会了成长、信任与尊重。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扩展3)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 (菁华3篇)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1

  ”关爱动物,人人有责“,我想这是一个对动物起码要做的吧。今天,我读了这篇文章《喜乐与我》,它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男孩马提对一只无辜的小狗—喜乐,付出了很多关爱,真诚的一则故事。

  喜乐是嘉德的一只小狗,但是嘉德是一个喜欢打猎却会虐待小狗的一个人。有一次,马提在山上发现了一只小狗,它一直跟着马提。马提也很喜欢这只小狗,后来知道这只小狗是嘉德的,名叫喜乐。当马提得知嘉德会虐待小狗后,就偷偷地把喜乐养在自己家的山上,每天偷偷摸摸地给喜乐送食物,怕被大家发现。有时,马提还趁爸爸妈妈不注意偷偷地上山和喜乐玩。

  故事中的小男孩—马提是一个活泼开朗,善于思考,热爱动物的人。他多次请求贾德把这只狗卖给他,可贾德就是不卖,最后才答应让马提在他家干活20小时,每小时两元钱,才肯把喜乐给马提。马提也照做了,他手上和脚上都磨出了水泡也不管,他决心要得到”喜乐“。最终他成功了—他拥有了喜乐。你看,一个十一岁的小男孩都这么爱护小动物。为什么有些人却对动物这么冷漠呢?

  关爱动物,人人有责!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2

  在我小学生涯中,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籍,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喜乐与我》,书的主要内容是讲一个小男孩与一只小猎犬的故事。

  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马堤这个小孩,他很有爱心以及顽强的意志力。因为喜乐常常被主人虐待,后来,它很幸运地遇到了马堤,把它当成朋友一样照顾它,以致于它都不愿意回自己的家了。马堤的主人很不愿意留下喜乐,就故意提出很多事情来考验他,但是他把所有的事情都迎刃而解了,换来了喜乐的自由。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和坚持。在生活中,我也希望自己能保持这种精神。记得去年运动会,我报了一个接力赛的项目,我前面的同学都跑得很快,到我的时候,我很紧张,结果两脚一软摔在了地上,等我爬起来的时候,其他选手都快到终点了,再加上身体的疼痛,我瞬间就想放弃比赛。此时,我心底里有一个声音在告诫我,不要放弃比赛,坚持就是胜利。最后,我坚持跑完了比赛,赢得了同学们给予我的鼓掌声。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事不要轻言放弃,如果你感兴趣,你也可以来看看哦。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3

  有一天,马蹄独自一人去山上玩耍。突然听到“旺!旺!”声音,他很好奇,就去那边看了一下。发现一只漂亮的小狗,那只小狗很喜欢马蹄,总是跟着她。带他走了很长时间,像是他知心的朋友。并给它起名叫喜乐。

  那只狗是贾德用很多很多钱买的狗,爸爸要把它还给贾德。他爸爸是一个邮政员,每天在街里送信。他很喜欢使用,他也很讨厌贾德。贾德总是有很多理由,他很不讲诚信。马蹄觉得把喜乐给贾德会伤害她,因为喜乐偷跑贾德一定会狠狠地踢他。马蹄一直不想给他,最后还是爸爸强行的给了贾德。马蹄一定很不舍。他总想挣钱把喜乐换回来,总是回收垃圾。有一天贾德打猎的时候,喜乐偷偷的跑出来,跑到了马蹄他家门口。马蹄偷偷的在自己后院做一个狗窝,并且每天都在家偷食物给他。马蹄总是在家里吃不饱。他一直想办法不让别人去他们家后院。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不能随意抛弃自己所拥有的东西,要珍惜生命,生命是无价的!也是珍贵的!多想想自己所拥有的`!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扩展4)

——养花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

  《养花》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作家——老舍先生养花给他带来的喜、怒、哀、乐。

  通过《养花》一课我认识了一位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老舍先生,他通过养花的过程,体现出他养花时的乐趣: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需劳动,又长见识,既然谈到了乐趣,那我也谈谈我对乐趣的看法。

  我觉得乐趣其实很容易会得到比如创造和发明是件有乐趣的事,克服困难,向自己挑战取得了胜利会感到乐趣,欣赏自己的劳动成果是件快乐的事,当然还有帮助了别人,得到他人的称赞也是能感受到乐趣的,我就有一件这样的事。

  记得在我四年级的时候一天放学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听得“哎呦”一声,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个年过花甲的老太太,我跑过去把老太太扶过了马路,一路上得到了很多称赞。

  虽然那件事很小却像老舍先生养花那样有乐趣。养花读后感500字养花读后感

  我可喜爱看书了,这几天我又看了一 篇文章,我对这 篇文章印象特别深刻。这 篇文章的题目是《最后一片藤叶》。

  文章的内容是这样的:在纽约的一所公寓里住着一个名叫珍妮的女孩和她的母亲,同住一所公寓的贝尔曼先生是一位上了年纪的画家。他和珍妮感情很好,可是珍妮现在得了肺炎。一天,珍妮对母亲和贝尔曼先生说:常春藤的叶子就是我的生命,当叶子落光时,我也快去天国了!那天夜里大雨滂沱,而且风雪交加。珍妮和妈妈伤心绝望,这么大的风雨,常春藤上还会有叶子留下吗?没有了叶子,珍妮将永远离开了。母亲想风雪一定把叶子刮掉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推开窗户,窗外一片常春藤叶子赫然出现在珍妮眼前。原来那天夜里是贝尔曼先生在暴风雨中登上窗台画上去的,为了让珍妮重获生的希望,他从窗台上摔下来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 篇文章,我被深深感动了。诺言是丑的,是我们所排斥的,但对于画家贝尔曼来说,唯有这片叶子才是穷其一生的杰作。无论是哪一位伟大画家的作品,也比不上这片叶子的赤诚。贝尔曼先生用一片画上去的叶子代替真叶,用一个美丽的谎言救了一个失去生活信心的女孩。贝尔曼先生这种无私奉献的 精神值得我们学*。

  养花是一种情趣,养花是一种艺术,养花是一种乐趣,养花同时也是一种生活。如果你能从养花中得到对生活的感悟,那你就算是“养花”的高手了!

  在老舍的《养花》中曾讲到过他对养花这事的感悟:“有喜有愁,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是的,老舍他对花、对生活都充满这热情。他不管是选花,还是浇花,搬花或是移盘,他都会亲力亲为。因为他知道一点:“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是呀,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碰到许许多多像养花这样的事情。有喜有愁,有笑有泪。但我们都必须去接受,去劳动,这样我们才会懂得这其中的知识!如:当我们去做家务时,我们要去劳动,但其实,我们也在增长着知识,因为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怎样去把这个家务做得更好。也比如:我们在做作业的时候。我们也既在增长着知识,又在劳动。我们的脑袋在思考,我们的脑袋在运用,使我们更好地掌握某种知识的要领。

  所以说生活也就像养花一样,有喜有愁,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让我们在生活中多一份色彩,多一份热情,多一份情趣。这不仅仅是一种养花的乐趣,这也是我们生活的乐趣!

  今天,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老舍先生的文章《养花》,感到心潮澎湃,思绪万千。

  这篇耐人寻味的文章主要记叙了作者养花的过程和体会到的种种乐趣,体现了作者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的美好思想和高尚情操。

  “几百盆花,都要很快抢到屋里,使人腰酸腿疼,热汗直流。”这句话我深有体会。要知道,在劳动中,没有苦又怎么能有甜呢?每一张好成绩的试卷,都是通过我们的劳动而争取的,要知道,着这些“好”的背后,隐藏着多少的汗水与心思啊!再如:记得有一次,学校进行大扫除,同学们团结一致地把教室打扫得一尘不染,虽然每个同学都累得筋疲力尽,已早已抛到九霄云外了。

  其实,在劳动中,有苦才能有甜。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尝试把苦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克服,最终获得的毕竟是甜啊!世界上的快乐都要我们通过自己的实践劳动才获得啊!

  书看完了,然而,书上一句句引人深思,催人奋进的言语却时时映入眼帘。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我要认真琢磨书上的每一言,每一句。

  《养花》主要写老舍先生在自家的院子里养花过程的真切感受,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体会。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的这句话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揭示了为人做事的真理。其实,我也经历过这种事情。那时候我正读三年级一个暑假的下午, 我正在拼装着拼图,太阳火辣辣的,热的人直叫,蚊子“大军”更是令人烦恼不堪,但是我还是专心致志地拼装我的拼图,天气太热了,拼装起来相当困难,劲儿使大了,零件往两边滑;劲儿用小了,又粘不牢。涂胶均匀也很难做到。第一次失败了,但是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我把胶水均匀地抹上拼图,使劲地按在手心下,毫不放松。一秒钟过了、两秒钟过了……一分钟过了、两分钟过了……我的手心里积满了汗水,手又酸又痛,脸上还不停的滴着汗水,我还是坚持不懈地挤压着,连拼图的锐角划破了我的手也不在乎。终于,一幅美丽的拼图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我愉快地想:虽吃了些苦,也是值得的!

  还有记的有一次,天气很寒冷。我家院子里的一棵树被一股寒冷的风吹的垂下了头。我赶紧把绳子把叶子绑在门上,让风吹不到树,我为了不这棵树被风吹到,我几乎把自己的手冻伤了。但是想了一下, 虽然是吃了些苦,但是也值得的!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后,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扩展5)

——《青山不老》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

  今天,我读了作者梁衡写的一文——《青山不老》,并深有感触。

  本文主要讲了:在中国晋西北,西伯利亚大风常来这山沟里任意破坏,也是干旱、霜冻、沙尘暴等与生命作对的怪物盘踞之地,风大的时候,能把牛马等大牲畜吹得向后倒退,有时能把它们卷上七八米的高空再抛下来这么厉害的风暴,使那坐在作者对面手端一杆旱烟袋的瘦小老头,竟创造了这块绿洲。

  读完课文,我觉得老人很伟大,为了让这里不再有自然灾害,就组织了七位老汉治理这条沟,现在有五人离世了,他最可敬的老伴也同样过世了,老人在这样失去老伴而又孤独的环境下,并没有放其他植树的选择,他的女儿特意来接他去享清福,可他也没有走,那清闲安适的生活他却不要,20xx年,他绿化了8条沟,造了7条防风林带,3700亩林网,这个奇迹太了不起了,而且还用林业资助每户村民都买了一台电视机,是啊,老人为了村民,什么都能奉献出去。老人用自己的勤劳创造了绿洲,用有限的生命创造了无限的价值,生命的意义在青山中得到了无限的扩张,而且将随着青山永远不老,青山也是不会老的!

  所以我们要学*老人这种伟大的精神。

  本文主要讲了:在中国晋西北,西伯利亚大风常来这山沟里任意破坏,也是干旱、霜冻、沙尘暴等与生命作对的怪物盘踞之地,风大的时候,能把牛马等大牲畜吹得向后倒退,有时能把它们卷上七八米的高空再抛下来这么厉害的风暴,使那坐在作者对面手端一杆旱烟袋的瘦小老头,竟创造了这块绿洲。读完课文,我觉得老人很伟大,为了让这里不再有自然灾害,就组织了七位老汉治理这条沟,现在有五人离世了,他最可敬的老伴也同样过世了,老人在这样失去老伴而又孤独的环境下,并没有放其他植树的选择,他的女儿特意来接他去享清福,可他也没有走,那清闲安适的生活他却不要,15年,他绿化了8条沟,造了7条防风林带,3700亩林网,这个奇迹太了不起了,而且还用林业资助每户村民都买了一台电视机,是啊,老人为了村民,什么都能奉献出去。老人用自己的勤劳创造了绿洲,用有限的生命创造了无限的价值,生命的意义在青山中得到了无限的扩张,而且将随着青山永远不老,青山也是不会老的!

  所以我们要学*老人这种伟大的精神。

  早晨起床,打开窗户,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绿洲,青风扑到脸上,吸一口就让人感到莫大的满足。就这样,新的一天开始了。

  虽然这只是人们美好的愿望,是想象中的场景,但是一位普普通通的老人告诉我们,在不久的将来,这样的设想一定会变成现实的。

  大家可能会觉得老人夸大其辞,可是他用这样的事实告诉我们这不是假的:种在不毛之地的3700亩林网,7条防风带和8条已经绿化的沟。

  20xx年,足以让一个孩子长大**,与他一起植树的七位老人均已相继过世,他活了下来,他信仰着一座座青山,一条条绿河,一个碧绿的世界。20xx年他与青山为依,以铁锹为伴,闲暇时只能望着大山发呆。这是怎样的孤独,在静得只能听见鸟鸣的那一刻,活下去也许要比死亡更要有勇气。

  他不可能长生不老,终有一天他会去找他已故的伙伴。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是他的树和他的心。他用一生心血耕耘出的一片片绿色,永远不会离我们而去的。

  我站在那青山上,尽情地呼吸着,眼前的绿树好似都变成了这位老人,骄傲地伫立在大西北的土地上。

  今天,我看了青山不老,里面详细得介绍了一个老人造林得故事。

  “他敲着旱烟锅不紧不慢地说着,村干部在旁边恭敬地补充着……20xx年啊,绿化了8条沟,造了7条防风林带,3700亩林网,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奇迹。去年冬天,他用林业收入资助每户村民买一台电视机——他还有宏伟设想,还要栽树,直到自己爬不起来为止。”

  “这位普通老人让我领悟到:青山是不会老的”

  是啊,青山不不会老的,老人的宏伟设想,是多么的伟大,他为了要栽树,他的女儿三番五次想把他接到城里享清福。可是,他每一次都没有去,是因为他把树木当作成自己的朋友和亲人,他不愿意离开这里,不愿意离开树木。他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地神话和奇迹,他虽然是一个老人,但是,他仍然很坚强,他想自己爬不起来的时候,才放弃栽树。他对树有着多么深厚得感情。青山上得树木都是他用辛勤得奋斗而换来的,他什么也不后悔,因为他有树木来陪伴他,他不会觉得孤单。

  是啊!老人说得对,青山是不会老的。

  出现我们眼前的这位老人,他在晋西北地区绿化了8条沟,造了7条防风林带,3700亩林网,这是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奇迹。这里是西伯利亚大风常来肆虐的地方,是干旱、霜冻、沙尘暴等与生命作对的盘踞之地。而就在这如此凶险的地方,却是一位手端一杆旱烟袋的瘦小老头。他组织了七八个老汉来治理这条沟,现在虽有五人逝世,还有他那可敬的老伴,与他风雨同舟了一生,他的女儿三番五次来接他到城里享清福,他不走,坚持要种树,他觉得种树是他命运的选择。他还用林用收入资助每一户村民买一台电视机,自己却省吃俭用,——他还有宏伟设想,还要栽树,直到自己爬不起来为止。他将原来风沙肆虐、沙尘暴盘踞的山沟改造成了绿波荡漾的青山,他是多么的了不起呀。

  前辈栽的树,要过几辈后才能长大成材,后人才能乘凉,说明树木成长需要较长的时间。也表示目前进行的工作,可能要在较长时间后才能体现出效益和价值。同时也说明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我们只有从现在保护好环境,才能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生存之地。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扩展6)

——《枫林渡》读后感400字优选【五】份

  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有《草房子》《红瓦黑瓦》《细米》等。我最喜欢的是《枫林渡》。

  响彻天穹的大爱之歌,无法原谅的荒芜岁月!是这本书的真实写照。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我都牢牢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这是一个悲怜又温暖的故事。凄风苦雨,不足一岁的蓝蓝悲年老的奶奶接回乡下,含辛茹苦的将蓝蓝抚养大了。但是十年后,在乡下和奶奶相依为命的蓝蓝又被妈妈接回了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小院。刚进城的蓝蓝和奶奶不知道什么是电视机,什么是洗衣机,什么是冰箱。在与城市生活的新鲜感同时来到的,是一堵无形的高墙带给蓝蓝和奶奶的巨大压迫感。城乡之间,**小院与大杂院之间的沟,摧毁尊严,撕裂亲情,而低层的人性光辉则让故事有了光亮和温暖。蓝蓝对妈妈越来越陌生,和奶奶回乡下的念头就越来越大。最后不辞而别。这部小说选取了童年书写中一个不太被其他作者所关注的厚重主题,叙事从容而富有张力,令人在感人至深的故事中,对人性,对人生,对社会,命运等最基本的价值命题有了深切的感悟。使我感受到亲情的美好与温暖。

  优美的文字,跳动的文章。《枫林渡》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从此喜欢上看书,喜欢看曹文轩的书。

  暑假的傍晚,我不经意间翻看必读书目《枫林渡》。书中悲悯又温暖的故事,让我久久不能入眠。

  《枫林渡》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蓝蓝,在不足一岁时就被奶奶接到名叫枫林渡的乡下生活。十年后,蓝蓝和奶奶重又被妈妈接回城里。本以为可以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没想到与之到来的是一场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那高大威严的**小院,却一次次伤害着蓝蓝,赶走了稻虎哥、短尾猫和奶奶,最后,蓝蓝也失望的回了枫林渡。而处在社会最低层的人们,却处处体现了他们宽阔的胸怀,给故事带来了光亮和温暖。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乡下人不是粗俗的代名词。他们虽然很穷苦,但都很善良、淳朴、而且知足常乐。相反,那些城里人,往往架着一副拒人以千里之外、高高在上的样子。蓝蓝的妈妈就是一个很好的典型,虽然她以前受过很多耻辱,可一到城里,仗着外婆是**,开始目中无人、骄傲自大。在举办蓝蓝生日是,故意将奶奶支开去看电影,最后蓝蓝独自跑去找奶奶,搞得客人们不欢而散,自己反而被外婆训了两句,还不知羞耻的哭了起来。而同样是城里人,外婆却有一颗淳朴的心,奶奶亲手织了一双布鞋给外婆,外婆从不嫌弃,每每把它穿到会议上去。奶奶烧的菜不好吃,外婆却骗奶奶说菜烧的不错。

  这部小说令人在感人至深的故事中,让我对人生、人性、社会、命运等最基本的价值观有了深切的领悟。

  枫林渡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书中的好词好句让人久久难忘,书中的人物的精神让我紧记心中。

  书中有许多人物有高傲自大的妈妈和童童,慈祥的奶奶和外婆,宽容大方的稻虎哥和懂事爱动物的蓝蓝,还有爱主人的短尾巴,其中我最喜欢童童,童童虽然高傲自大,但是童童后来受到了外婆的细心教导,做了一个尊重别人听话的`好孩子,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尊重别人才能让别人尊重自己。

  我还喜欢稻虎哥和蓝蓝,因为有一次妈妈带他们去动物园,因为太挤稻虎哥把这么珍贵的东西让给了别人。蓝蓝也非常懂事,有一次蓝蓝想去大杂院去玩,妈妈说过不让去,懂事的蓝蓝只能被闷在高墙里。蓝蓝不仅懂事而且爱护动物,有一次蓝蓝的猫被车压死了,蓝蓝心痛的哭了,蓝蓝真是爱猫如命。

  虽然童童稻虎哥和蓝蓝的品质非常好,但是奶奶的品质更好,有一次奶奶的要被车撞了,奶奶忍痛不说,不过奶奶疼钱始终没说,奶奶品质真好。

  在生活中我要学*童童懂事的好品质,蓝蓝爱护动物的好品质,稻虎哥宽容大方的好品质,奶奶关爱他人的好品质,我要改掉像童童以前的坏毛病,让别人身上也有像童童稻虎哥蓝蓝和奶奶的好品质。

  枫林渡这本书的内容真是书中的精选啊!千载难逢。

  在这个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枫林渡》。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下来。

  这本书讲了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接到了乡下的枫林渡,枫林渡是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人们也很友善,她在这里和稻虎哥过得很开心。十年后,在乡下和奶奶相依为命的蓝蓝又被妈妈接回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小院。虽然城里的生活条件好,但是城里的一些人一点也不像枫林渡的人那样充满亲情。蓝蓝很压抑,不像以前在乡下那样开心。最后,奶奶回去了,蓝蓝也独自离开了城市,回到她以前生活的枫林渡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了回农村外婆家的情景。大家没事的时候都串串门,空气也很清新。但我们的生活里,几乎每个人都不知道住隔壁的人叫什么名字,而我们也约不到小伙伴们一起玩,能一起玩的,都是靠运气碰到的。空气质量也比农村差多了。虽然城市的条件比农村好,但农村有新鲜的空气,追逐打闹的身影,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让人感觉十分美好。我希望在城市里也能充满欢声笑语,不再那么冷漠了。

  每个妈妈都是爱自己的孩子,回家吧,哪怕她有些地方做的不对。

  ——题记

  《枫林渡》中的蓝蓝不到一岁的时候就和奶奶生活在一个名叫“枫林渡”的村子里,他俩生活的很艰辛。有一天,是蓝蓝的妈妈来电话了,邀请他们去城市里居住,蓝蓝和奶奶很快就来到了这所喧闹的城市。从此蓝蓝就和妈妈、外婆、奶奶还有弟弟生活在一起。不久后,蓝蓝的哥哥也来了,本以为他们会是很幸福的一家。但是,好景不长,先是蓝蓝的弟弟仗着自己的外婆是**就随意地欺负蓝蓝的哥哥,经常打他骂他,蓝蓝的哥哥咽不下这口气,就自己回到了“枫林渡”。接着,奶奶去市场买菜,不幸被一辆三轮车撞到,弄伤了腰。而妈妈却是连看都不看一眼,于是,奶奶带着扭伤的腰,也离开了这座城市。哥哥走了,奶奶走了,蓝蓝感到好孤独。于是蓝蓝留下了一封信,与奶奶、哥哥一样回到了“枫林渡”回到了哥哥、奶奶身边。

  我翻阅《枫林渡》看透了本书中美丑善恶的呈现,看透了人性的变更。崇德的高尚所战胜的不仅仅只是邪恶,还是人心的弱点。

  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到这里就画上了一个句号。相比之下,我为我自己感到莫大的庆幸——亲人没有分离,没有歧视,是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我很快乐,也很幸福……我爱我的父母,父母也爱我。我从来觉得上帝没有赐予我一个最完美的父亲、母亲,其实,每位父母都是喜欢自己的孩子的,爱护自己的孩子的。

  回家吧,孩子!回家吧,蓝蓝!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扩展7)

——希望 - 草房子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

  站在仿佛无垠的田野上,任凭清风吹着耳朵的长发,闭上眼睛,我像是进入了曹文轩的小说里。那一幢幢闪着金色光泽的草房子后,是一大片翻卷着阳光的麦浪,在麦浪间,我看见了那个迷糊的而年迈的身影。

  她是[艾地]的主人公,它是一个坚强的老人,她是秦奶奶。她有属于自己的梦想,想和丈夫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他们付出了汗水,没日没夜的干活,终于实现了这个梦想。

  可是好景不长,秦奶奶过早离开了人间,还未等麦子成熟,当地人就为了办学校,夺了他的地。,秦奶奶,奋不顾生的跳下水,就一直落水的南瓜,只是一只渺小的南瓜,亲奶奶却可以把它当人,不顾自己的多安危,跳下水去拿,可是就因为救这么一只南瓜,溺水后不省人事。我是多么倾佩亲奶奶的精神。亲奶奶不仅可以这么舍己为人。还可以在不满的时候大胆提出来,她像一个孩子一样,用各种行动**着人们对她的不公*,我甚至可以从字里行间感受出老人的无奈。

  《草房子》那样的真实自然,弥漫着原始的未加雕琢的自然气息的唯美,美的动人心魄,美的洗去俗人的浊气。它是一种苦难的伤感的美,让世人觉得苦难也是一种美,并且是一种人生难得的至高无上的极美。即使一种灾难、无望的事件作者也浸透着他的美好的思想美好的愿望……

  作者曹文轩以他独特的手法、朴素的语言把几个小孩子塑造成一个个具有喜、怒、哀、乐的小大人。这些小大人把这四种情感演绎得淋漓尽致。然而,悲伤总是占大多数。看完此书,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张张生动而又真诚的脸,他们是杜小康、秦大奶奶、纸月……他们演绎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

  杜小康的家,原是当地有名望的红门人家,可在一夜之间跌落到了贫穷下户人家。杜小康被迫辍学。 然而杜小康却心不甘、情不愿,依旧渴望继续读书。他要读书的决心十分坚定,以至于偷了别人的书来学*。杜小康放鸭的生活开始了。尽管杜小康父子之间没有太多的语言,没有太多可以共同分享的话题,可他们的心里都有一个信念:好好干,让人生重头来过……

  艾地里的秦大奶奶认定了油麻地小学的地是她的,她被人们一次次抬走,又一次次自己偷偷回来,成了油麻地小学极不协调的一个音符。直到那一天,秦大奶奶因救落水的学生溺水昏迷不醒,大家才真正被感动了,而大家的悉心照料更是让秦大奶奶爱上了油麻地小学的每一个人。从此,秦大奶奶把自己当成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份子,大家也把她当成了大家庭中的一员……

  我最喜欢的是杜小康,他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他那份爱学*的决心更是让我钦佩不已,想想现在的孩子,给他创造了优越的学*条件,孩子反而不乐意。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向书中的杜小康、细马、纸月他们学*。他们有自己的个性、自己的风格,活出了最精彩的自己。

  他们,在他的笔下……

  《草房子》是一本对儿童的文学非常有帮助的小说。作者曹文轩用他那一双富有童心的手,形象地刻画出那可爱的笑脸,生气的表情,悲哀的心情和天真无邪的心灵。

  桑桑是《草房子》的里主人公。桑桑和杜小康是同学,杜小康家很富裕。桑桑的爸?桑乔是桑桑上小学的校长,有一次,桑桑得了一场大病,桑乔费劲周折才让他的病好转起来。其实,桑桑的形象岂止是英俊的少年,他也是现实生活中的汉姆莱特,以他特有的生活视觉,告诉我们怎样生活的快乐。

  要说《草房子》,就必须说桑桑,就早时代的纺线机一样抻出无数个有启示意义的话题来,那是因为《草房子》像一瓶陈年老酒,其酒味甘甜像岁月的一样绵绵流长。桑桑不是一个伟大的人物,也不是一个很才干的人,但是,他的一举一动,可以让儿童明白一些道理。比如,桑桑跟强壮的细马玩,细马很高兴,不管羊,告诉我们只能吃不会干活是没有用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到小故事中的大道理。它是作者的沉淀之作,也是智慧的结晶。比如说,从“水滴石穿中明白,力量渺小不怕,不要遇难就逃;从蚂蚁搬粮食里明白,人心齐,泰山移”。

  以后,我要多认识《草房子》这样的儿童的文学。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著作——草房子。由于是太喜欢这本书,我读了没多长时间就读完了。文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比如说光头的陆鹤、调皮机灵的桑桑、笛声优美的蒋一轮、温文尔雅的温幼菊、美丽动人的白雀等等,让你一看就可以记下来,并且印象深刻。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数班长杜小康了。一开始,杜小康家的生活富裕,学*很好,被全票通过当上了班长,可是由于一系列的事故,杜小康家变得一贫如洗,而且由于一件事,桑桑对他的态度也不好了。由于家庭贫寒,杜小康不得不辍学回家,虽然回到了家,但是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读书,一直苦苦地央求爸爸让他回到学校。但一直没有实现,最后在很极端的情况下,竟然去学校偷了同学的书……

  我被杜小康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杜小康虽然知道家庭很不好,但是他仍没有忘记读书、忘记学*。由于不能读书,竟违背良心去偷别人的书,偷虽然不对,可是这一点可以体现出什么?体现的不就是杜小康对学*深深的渴望吗?我们有些孩子,很不喜欢读书,都希望一辈子呆在家中,永远不去学*。我们都应该知足了!和杜小康比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杜小康想读书都不能读啊!

  让我们也向杜小康学*,变成一个热爱读书的好孩子!

  这个寒假,我读了许多小说,其中,《草房子》给我的印象是最为深刻的。

  这本小说写了男孩桑桑作为油麻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度过的刻骨铭心的小学六年生活。

  《草房子》的故事离我们并不遥远,我们身边也许就会有类似于这样的故事和生活方式吧?

  文弱聪慧的纸月、小小年纪便挑起帮助家人的沉重担子的细马、在困苦中奋斗的杜小康、执着的让人心寒的秦大奶奶、忧郁的温幼菊、对感情专一的将一轮、可爱乖巧的柳柳和可爱善良而心里又有着奇妙想法的桑桑……作者对他们的描写,总是让读者觉得有一种好像小说里的人物就在眼前的奇妙感觉。

  我很喜欢《草房子》里的小主人公桑桑,因为在他的身上,能看到现在的小孩子身上看不到的单纯、善良、可爱和顽皮、以及有爱心。

  在桑桑升初中之前,他病了,病得很重,桑乔不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不久后桑桑将会离他远去。于是,他们四处奔波,去了好多大医院,讨遍了偏方,几乎问遍了所有人,却毫无办法。

  当我看到这里是,我的心一次次的揪紧,一次次的为他紧张、难过,可他没有放弃!

  终于,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一次又一次的空欢喜后,桑桑的病终于好啦!我真是打心眼里高兴!!!同时,我还很佩服桑桑的毅力!

  《草房子》这本小说写得非常好,尤其是对景物和人物的描绘,细腻且到位,读完后,还能给人深深的反思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扩展8)

——怀念母亲读后感作文400字_读后感优选【五】份

  母亲是崇高的,母亲是伟大的,而祖**亲又培养了千千万万多花朵,我学了一篇《怀念母亲》的感人文章。

  读了《怀念母亲》这篇文章,我觉得我要向季羡林学*。我有时不听母亲的话,惹母亲生气;有时还不肯做家务,没有更努力的学*。而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没有得到母亲的关爱,得不到母亲的呵护。我却这么不珍惜和母亲在一起的这些日子,和季羡林这么一比,我感到很惭愧。季羡林懂得感恩,当他取得博士学位,并去德国留学的时候,他也没有忘记母亲。在《永久的悔》这篇文章中,他写道:“我一生中最大的悔,就是没能孝敬母亲。”这样一位大学者,取得了那么多的成就,最终悔恨的却没能照顾自己的母亲。

  现在,我已经是大孩子了,应该从小学会孝敬父母。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哪怕只是帮母亲泡一杯热茶、那一双拖鞋。何况我已经长大了,不是那个只会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孩子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要留下遗憾,要尽一切权利去孝敬父母。

  这篇文章中写了季羡林六岁离开母亲,在他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母亲弃养,只活了四十多岁。母亲去世,他食不下咽,寝不安*,痛哭了好几天。从此,他失去了母亲,一想到母亲,他就会泪流不止,感到十分凄楚。他到德国之后,经常梦到自我的母亲和祖**亲。在1935年11月写的四篇感人的日记中,我读出他不但爱自我的母亲,还爱着祖国和远在祖国的朋友。在那之后,他写了一篇名叫《寻梦》的文章,表达了他热爱两个母亲的情感。

  我有两个母亲,一个是母亲是我的生母用乳汁养育我给予我生命的母亲,一个是有伟大的心胸的,能装下13亿人民的——祖**亲。一个祖**亲和一位我的母亲,这两个,怀着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我的生母给。给了我生命,我的祖**亲给了我们良好的社会坏境抚养了我们让我们,我们没有理由不爱他们。让我们组成一个更大的和睦的家庭,使我们学到知识茁壮成长,我们更就应热爱她,尊敬他们,聆听他们的教诲,要使母亲少一份操心,多一份快乐。爱祖国,就就应努力学*,把祖国建设得好。同学们我们要有孝心、诚心去报答我们的母亲和祖国。这就是我的感受。

  今天,我们学*了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我感触很深。

  季羡林爷爷六岁时就离开了生身母亲,到城里去住,偶尔几次回去,都只是去奔丧,并没有特意的去看望自己的母亲,而他的母亲在四十多岁时去世了。作者这么小就离开母亲,对于母亲,他应该不太了解,对于作者失去母亲的这种痛楚和悔恨,我能够理解,也能够体会。

  我的妈妈长时间在外面奔波,我九岁时,被妈妈送回了杭州,让我在这儿读书,一年时间里面,只有三,四个月左右待在我身边,其余的时间,她都在外面。那年九岁,我第一次离开妈妈,妈妈离开时,我哭了,妈妈也哭了,但是后来。我随着妈妈离开的次数增多了,便不再哭了,因为我已经*惯了。

  今年我彻底脱离了大人的怀抱,由于舅妈的妈妈没空,只有一个大姐姐来照顾我,大伯伯一个星期内过来看我两三次。家里,我的衣服全由我自己洗,饭盒通常都是我洗的。遇到困难,只能够自己面对。偶尔,不开心的时候,会想起妈妈那温暖的怀抱,便会不知不觉的哭起来,为了不让妈妈操心,我都会跟她说我很好,来隐藏内心的孤寂。我想,作者曾经也想起过母亲的怀抱,想起时,也都会落泪,因为,母亲的怀抱是最温暖的。

  作者和我一样,母亲不在身边,想起她时,都会落泪,因为,天下的孩子都希望母亲一直陪在身边。

  今天在上课时,当老师教完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文章是,我不知怎么的感到心中一酸,眼泪情不自禁地落下来,为季羡林爷爷,也是为自己。

  文中写季爷爷六岁时离开生身母亲,到城里住,这期间匆匆地为奔丧回来两次,在季爷爷读大二时,母亲就离他而去,他悲痛欲绝,他从此成一个失去母爱的孤儿,带着对母亲的怀念与悔恨抱憾终身。

  后来,季爷爷到外国留学,第一次离开祖**亲的怀抱,因而很是思念,是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祖**亲和生身母亲频来入梦。季爷爷写一篇叫《寻梦》的散文以来表达他对两位母亲的怀念与热爱。,我是家中的小宝贝,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家人天天围着我们赚,享尽一切爱,而我呢,不但不懂得知恩图报,还满口抱怨这个不好,那个讨厌。我是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我应该珍惜现在家人带给我们的爱,并要试着去回报,也许是为妈妈洗碗,为爸爸捶背,考个好成绩....,不要等到一切都晚时,就会像季爷爷那样造成”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所以,请朋友们,H和我一起好好把握珍惜在家人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

  阅读了季羡林写的《怀念母亲》,感触十分的深,清楚地看出了季羡林的爱国之情。他热爱祖国,以至于把自己的祖国当作了自己的第二个母亲。长期在外国留学的他,在梦中思念着自己那已经归尘的生母,也日夜牵挂着自己魂牵梦绕的祖国。他思念母亲,以至于每夜都泪流满面,醒来后却完全不见梦中母亲那朦胧的笑容和背影。他常常辗转反侧,寝食难安,在夜中暗自落泪,只因思念他那已故的母亲。我们也要像季羡林一样抱有一颗爱国的心,思乡的心。在心中让母亲和祖国拥有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虽然母亲故时悲痛万分,但他之后重拾情绪,重新站起来日夜思念着母亲。虽然在外留学无法回到祖国,但他努力拼搏,归乡的日子也越来越*。

  今年也是革命七十周年,我们现在所在的少先队也在那时诞生了,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怎能不去学*季羡林这种爱国的精神呢?这种精神必然是值得我们学*的,赞扬的。

  季羡林在文中写,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孝顺好母亲。我已经快要小学毕业了,应该学会孝顺了,学会孝顺母亲了。

  《怀念母亲》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季羡林对母亲和“母亲”的爱了,这简直是人永远不能忘怀。


喜乐与我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扩展9)

——《时间简史》的读后感400字优选【五】篇

  “时间和空间到底有什么关系?黑洞是什么东西?宇宙的起源在什么时候……?”以前,我总是有这些疑惑,而这些疑惑我一直无法解开。直到今天,我读了《时间简史》之后,我有一种在沙漠之中口渴难忍突然遇到水的那种喜悦,我的疑团瞬间就被解开了。

  《时间简史》是一本科普著作,全书共分为十二章,讲述了宇宙空间和时间的开始与结束,解释了宇宙膨胀等物理现象,科学地分析了黑洞。让我们读后受益无穷,这本书并不是生硬地讲述科学,而是以活泼的语言尽量做到通俗易懂。

  从这本著作中,我深深地了解到了科学并不遥远,就在我们的身边。但是,你要勇于提出自己的疑问,要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还敢于说:“不是这样的!”有些事情看似正确,实际上他是错误的,但没有人发现它,它有人去发现它时,没有人敢说,而真正敢说出:“它是错的”的人,可能只有一个。我们应该崇尚科学,相信科学,勇于发现科学,让我们敢于发现错误,说出错误。

  让我们记住霍金这个伟大的人物,让住这本科学巨著《时间简史》。

  这几天看了一本书,但说实话确实没看懂多少,不过我还是努力地把每一段话一遍又一遍地读,还算有一点点收获,当我把《时间简史》看了两章后,感触最深的有两点:一、现代物理学似乎比古希腊神话、比宙斯、耶和华、**更具有传奇色彩,它颠覆了许多所谓的常识,我终于明白了一点:物理学家似乎比神更伟大,因为他告诉我们许多不可能的事都是真的。

  另一个感触,也是让我想了很久的,我无法想象霍金先生的身体病到什么程度,这就像我无法想象加上时间的四维坐标到底是什么样子。弯曲的身子,扭曲的脸庞,他能做到,似乎只是眨眨眼睛,发出“嗡嗡”的声音。但是一部时间简史就证明了,这一切都不是障碍。

  我突然意识到一点:我有两只脚、一双手,可以走路,可以写字,可以说笑,可以到处跑。从身体条件上,我比霍金先生要富裕的多,可是他却能取得那么大的成就,而我缺少什么?既然如此,就不要败在一道数学题下,就不要在英语试卷前战战兢兢。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欣赏着五彩缤纷、形态各异的云彩。我不禁想起了有这著作时间简史的“宇宙之王”霍金,此时,我能欣赏到这美妙的景色,他呢?此时,他也许正在一件有着高高天花板的舒适小屋里静静地思考着宇宙的命运。

  他21岁便患上了能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不久便完全瘫痪,已瘫痪的霍金由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

  一次学术报告结束的时候,一位女记者问霍金,觉不觉得命运让他失去的太多?霍金告诉她,他的手指还能活动……他还有一颗感恩的心。此时,大厅里掌声雷动。

  霍金让人们的心灵震颤。对台来说,仅仅有他现在所拥有的就很可贵,他很满足。我们比他幸运的多,我们不仅有健全的肢体,还具备完整的五官,然而,我们天天都在使用它们又有谁珍惜它们?似乎每个人都认为能够使用它们是天经地义的。

  再仔细一想,我很幸福。

  我们能在教室里学*,而那些山区的孩子呢?同样在一个教室里学*,为什么有人优秀,又有人不及格呢?上天给了我们学*的机会,有人却一再让老师、家长失望。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回报他们。

  不知不觉间,到家了。我去做作业了,拜拜!

  对于高中时期是理科生的我来说,《时间简史》可以说是十分熟悉和陌生的。之所以说熟悉,是因为在我们学*的过程中难免对其内容及理论有所接触。而之所以说是陌生,主要还是因为*常并不会对这本书有太多想去了解的意愿。而这一次的特色团日活动便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去拜读一下这一部作品。

  《时间简史》主要阐述了史蒂芬霍金对宇宙中的各种存在的猜想与推测。其中也不乏理论的阐述与说明。与一般的认识中认为其过于专业而比较难懂所不同,因为其对基础理论的'阐述十分详细,所以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难懂。

  读完《时间简史》说实话,对我们这些一般人来说,学*生活并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改变。但是我们却也能感受到自己所处的宇宙之伟大与自身的渺小。在更了解世界的同时也能让我们重新考虑一下对自己的定位。

  在读完《时间简史》之后,我也对我们所处的世界以及人类未来的可能性重新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幻想。可以说,这本书带给我们的不止是科学的知识,甚至带给了我们对未来的期盼。

  史蒂芬.霍金,一个熟悉的名字又一次映入我的眼帘。他所撰写的《时间简史》自发售至今已有了不可磨灭的功绩,这不是因为书的封面好看,也不是因为书中插有漫画,而是他能带给我们知识,带给我们宇宙的奥妙,今天,我拿来了这本书,一翻开它,立即吸引了我。

  在神奇的宇宙深处,蕴藏着一股浓厚的气息,那就是黑洞的魔力。而早在46亿年前,地球也诞生了。这本书就揭开了宇宙神秘的面纱。

  在书的一开始,我们便知道了地球是绕着太阳转,在绕的同时自己也在转,那么说明宇宙是多么有趣。而随后他又写了宇宙从何时开始,从何时结束,时间有没有尽头,黑洞的蒸发性……许多许多,像一门佛经,好像永远念不完。

  不过,一篇好文章,还是要看作者的用心良苦。本书作者霍金是一个身体上没有自由的人,但他的心灵永远是自由的,是永远得不到约束的,是早就飞向宇宙深处的。我要向霍金,一个身体残缺,但心灵满足的大师致敬!

  这本书充满魔力吸引着我一直读下去,你也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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