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读后感_800字(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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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读后感_800字 1

  在职业生涯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主动性”这个词语。何为“主动性?”主动就是你自觉自愿、成功地完成你的工作,而不是别人推着你、强迫你去做。换句话说,能够独当一面,把信送给加西亚。

  当今社会我们身边会有很多朋友说自己是“懒癌”患者,“拖延症”晚期,做事情不到最后一刻绝不会动手,最后可能这件事就是潦草收尾,达不到预期效果,结果甚至背道而驰。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表现出这种状态,对生活、工作都丧失热情。社会在改变,需求在改变。很多人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忘记自己的初衷。花点时间,想想自己的需求,要碌碌无为机械式生活还是每天充满精神和干劲儿努力生活。

  我们每天围绕着自己的工作,在职场中扮演不同的角色,用不同的工作态度实现自己的价值。要想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成为加西亚送信人不失为一个合格的职场人。对于现在大部分青年人来说,职场中缺乏行动力的人比比皆是,更有甚者没有担当和责任感。读完《致加西亚的信》让我清楚认识到自己需要做的,能做的,该做的。只是做完自己的工作还不够,想要出类拔萃,必须变得更加主动,拥有一颗追求卓越的心。学*罗文精神让自己养成良好的*惯,更好的提升自己。

  绝大多数老板都是理性、聪明的,究竟能派去给加西亚送信的人是谁?这个人必须是能恰到好处地克制自己,忠实扮演自己的角色,并以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出色的行动完成自己的使命。你?我?是否能成为给加西亚送信的人。

  很多时候没有人告诉你该怎么做,只能靠你自己主动的去找那些不仅仅是你本该做的,而是需要做的,靠自己去不断摸索该怎么做要怎么做。如果有事情必须去做,那么便全心全意的去做。服从并执行命令,不要考虑为什么,成功永远不是一帆风顺的旅行,只有努力向前,我们才能收获喜悦。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坚持向上的敬业精神,忠于责任,行动果决,集中精力,全心全意地去做一件事——“把信送给加西亚”。

  很喜欢罗文分享自己送信和返程的经历,一个信念贯穿整个事件,惊心动魄都不足与形容。努力成为一个真正的送信人!

  《信》读后感_800字 2

  《把信送给加西亚》讲述的是罗文中尉是如何把信送给加西亚将军的故事。他送的不仅仅是一封信,而是美利坚的命运,整个民族的希望。这个送信的传奇故事已在全世界广为流传100多年,主要是他倡导了对工作的勤勉敬业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推动单位和社会的发展。

  通过学*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行为法则,那就是:“只有投入才有回报,只有忠诚才有信任,只有主动才能有创新,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这本书以一种足以让所有人信服的表达方式传达了一种极为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我深刻感悟到“罗文”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的态度直接体现了工作的质量,要看一个人做事的效率,就要看他的工作精神和态度。

  书中罗文中尉是在孤身一人,不知道加西亚将军具体在哪,长什么样,又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最后成功地把信交到了加西亚将军手中并带回了非常宝贵的资料。整个送信过程充满了艰辛和危险,但在罗文中尉迫切希望完成任务的心中,却有着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精神。试想,如果罗文一味抱怨领导交给的工作难度大,对领导的决定似是而非,没有敬业精神,他就不会积极主动去把信送给加西亚。

  自信是战胜一切困难,达到成功彼岸的源泉。如果罗文没有足够的信心,他根本没有勇气接受麦金莱总统交给他的重托。如果没有足够的信心,这个年轻的上尉也许在送信的路途中就放弃了信念,最终也不成完成把信送给加西亚将军的伟大使命。正是凭着这种英勇自信、沉着机智才使他完成任务。

  自信是做事业最重、最可靠的资本。它可以帮助我们克服各种阻碍,排除各种艰难,最终抵达胜利的终点。有人说“即使我只是一块泥土,那么,我也只准备留给勇敢者践踏”。这是多么自信呀!“破釜沉舟”这个成语同样也是自信的表现,永不退却的信念。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树立信心,都要勇往直前,努力克服任何困难和障碍,永不后退,做到排除万难,争取胜利。

  读了《致加西亚的信》使我更加坚定了自己工作的信心,更加明确了工作的目的,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坚信了热爱工作,工作需要我的信念。让我们一起把信送给加西亚吧!

  《信》读后感_800字 3

  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我寻找着答案,他仅仅是为了生存吗?不,他一无所有,伴随着他的只是那间破旧的草房。

  他是为了所有人,为了所有在苦苦等待的人,更是为了拥有诚信。

  也许他的付出,往往不被人理解,面对村里人的说长到短,面对那不被人信任的目光,面对世人的唾骂。多少个黑夜,他独自坐在破草房的灯前,他想念老信客,他明白了老信客的心情,他的心中顿时满是辛酸与凄凉,谁会注意他?谁会感谢他?凛冽的寒风划过他的面颊,望着窗高高在上的明月,没有人,没有人会相信他,他或许会想念以前的日子,但他明白,“乡间不能没有信客,做信客的就得挑着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那一份难忍的孤独谁会了解?也许他只是一个运输的交通工具,也许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信差,可以挥之即来,挥之即去,注定这一辈子孤独终老,值得吗?

  谁会了解?谁会用心去感受?可他却依然执着,依然坚持……

  每一次读过后,眼帘中,我仿佛有看见了,看见了那个单薄的身影在风雨中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信》读后感_800字 4

  在最初拿到这本书时,我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读的,毕竟从单方面的角度来看,员工能够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中罗文一样的人,更多的是给单位带来效益。但是当我真正读进去的时候,才渐渐领悟到,做一个罗文一样的人受益更多的会是自己。社会竞争日趋激烈,这既是压力也是挑战,而罗文的品格就是一股强劲的竞争力。

  罗文的忠诚,是无价之宝

  忠诚是一种责任,责任就是信仰,信仰是克服一切困难的精神支柱。麦金莱总统与瓦格纳上校之所以会选中罗文去送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他足够忠诚。罗文中尉在送信的过程中面临的不仅仅是复杂的地形和恶劣的天气,还有敌人的枪林弹雨,他抱着必死的信念也决不让敌人抓到自己。有这样坚定信仰的人,会让人觉得靠谱,觉得把重任交给他放心。对于我而言,作为一名法律人,我的心中也要确立对法律的信仰,忠于法律,信奉法律,这必将是我的立身之本,也是法官的职业之魂。

  罗文的服从命令,是行路的明灯

  罗文曾经说道:“作为一名军人,不要去问为什么,只是去服从上级的命令,我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我们经常在接到一项任务时问题多多,想的总比做的多,一直在等待更加详细的指示,自己只是按部就班地完成,但更多的时候需要我们自己思考解决问题,不仅解决还要能够独当一面的完成好,把想法落实到实际,多一些实干,少一些空谈,没有落实到行动上的所有想法都是没有价值的,只有通过自己的执行力既讲究了方法又重视了效率地完成一项任务,才会得到认可。

  罗文的使命感,是成功的动力

  对于使命感,罗文中尉在面对一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时却没有丝毫的怀疑,他的责任就是要把信送给加西亚,正是他强烈的使命感驱使着他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着各自的角色,负责不同的工作,也就肩负着不同的使命。当没有使命感来面对工作我们时,对待工作只会马马虎虎敷衍了事,结果自然只会被逐渐淘汰。而有使命感,则会为了更完美的完成任务而想尽办法,激发自己的潜能,展现自己的能力。

  这样短小的一个故事却告诉了我们一个大道理,这样*凡的一个人却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任务。我们每个人看上去如此*凡,但我们也能够如此不*凡。今后无论在什么样的岗位上,把每一项任务都当做是一次送信的考验,在完成的过程中,不管有多困难,也要全力以赴。以梦为马,以汗为泉,不忘初心,不负韶华!

  《信》读后感_800字 5

  故事的开始很清淡,穷人的日常,以及穷途末路的人生斗转。看了几十页,太*淡,实在想放弃。也许肤浅,作为只看颜值的天秤座的我竟然是在随着直贵的面纱逐渐揭开,露出一张犹豫又帅气的脸时,以及他即将摆脱阴霾而明星闪耀才渐渐有了继续读下去的兴趣。

  然而,生活就是这样,你以为离梦想*在咫尺了,你以为从此便可以与过去浑噩的生活彻底告别了,你以为太阳的万丈光芒终于笼罩你从此晴空万里了,却没想到终究如同梦醒一般,重新被打回原形,而且还得认清事实去承认,受人非议、排挤、疏远,继续过着潦倒、苦闷、孤独的生活,才是自己的应有的常态和宿命,无论是理想,爱情,和工作,总之一切自己渴望的都不能拥有。

  这是的罪犯的处罚。*野说。每个犯人应该知道,自己犯的罪,除了自己要接受处罚和惩戒,他的亲人和朋友也会因此受到连累,并且,不可能获得宽恕。

  这是这个世界缺乏的包容还是对罪犯的警醒?庆幸的是,这个世界上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对此可以毫不在乎,一如既往地温柔以待。

  刚志每个月坚持写信给被害人的家属和直贵,表达自己内心的忏悔以及对弟弟的思念和歉意,然而再多的忏悔也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相反,却因此不断地提醒着别人过去的悲痛,那些来自监狱的信件,也无时无刻不再提醒直贵,他有一个正在监狱服刑的因抢劫**的哥哥。

  刚志一意孤行的忏悔,在某种程度上,被认为是为减轻自己内心的悔恨而进行的自我满足,没有人因此而原谅他。

  为保护家人,也为自己多年来的隐忍,直贵终于决定与刚志断绝兄弟关系。由实子不再劝解,*野虽觉得于事无补,却也说随意。文章至此开始走向结局。

  直贵同意跟随寺尾到监狱公益演出,本想以此与哥哥做最后的道别,然而站在台上发现刚志时,却发不出声。

  有时候,我们只是选择了自行了断,自我麻痹而已。

  生而为人,谁也无法独立成个体。

  想好好地生活,与这个无论是冷漠还是友好的世界相处,突破各种枷锁,大概,最好的方式,就是做自己,心无旁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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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读后感_800字(精选五篇)(扩展1)

——小说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

  小说读后感800字 1

  一口气读完了《野犬女皇》这本书,我不禁热泪盈眶。书中这对野犬姐妹之间的深情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那浓浓的亲情。

  这本书主要讲了白虎岙野犬群的首领红桃心爱上了公狗赛豹尾,产下了一窝狗崽。可是到后来,红桃心发现自己的亲妹妹白桃花也同样爱上了这只长着俊俏尾巴的雄犬,而且白桃花也已怀上了狗崽,并成功生产。因为这两窝狗崽的食物问题,姐妹俩反目成仇。有一次,在红桃心危难之时白桃花舍己救姐,姐妹俩终于冰释前嫌,最后,红桃心完成了妹妹白桃花临终的心愿,帮白桃花养活那一群狗崽。

  故事结束了,我百感交集。是的,姐妹亲情是无价之宝,也非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姐妹亲情值得珍惜,更值得我们精心维护。

  这时,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我有一个表妹,小名叫宁宁。有一次,她到我家来过夜,看我正在电脑上津津有味地看电影,她快活地直嚷嚷:哇!姐姐,我要看动画片!我要看动画片!好吧,好吧,给你看,给你看,你就别烦了!我不耐烦地回答道。帮宁宁调好动画片后,我就管自己去客厅看书了。过了一会儿,宁宁跑过来拉着我的衣角说道:姐姐,姐姐,片子卡住了,放不下去了!哎哟,我烦死了,你别老是黏着我,行吗?我也不会弄,你找我妈去,我也不会弄!我又一次不耐烦地应道。宁宁天真地问:琳琳姐姐,你也不会啊,看来很复杂吧!那我也不看了。这样吧,姐姐,咱们一起玩我带来的*板电脑吧!好啊!我听了马上放下书,两眼放光地跟了过去。没想到,宁宁把ipad电脑拿出来后,直接递给了我,说道:姐姐,你先玩,我看你玩吧。不知不觉,我玩了个尽兴,这一个多小时里,宁宁在旁边一声不响地看着我,不吵也不闹。

  这一天下来,宁宁不管吃什么还是玩那个都依着我。第二天早上,她要走了。我很舍不得她。她走后,妈妈自言自语道:也不知道宁宁她爸爸妈妈*时是怎么教育这孩子的,才八岁的小姑娘,怎么就那么懂事呢,处处让着咱们家那小公主,要是哪一天咱家那丫头也有这么懂事就好了。听着这话,我羞得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

  今后,我也要像宁宁一样学会关怀,学会谦让,珍惜亲情,让更多的人感受人间真情的存在,让幸福、快乐充满我们的生活吧!

  小说读后感800字 2

  个人感觉这是一本不错的书。首先,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自己高中生活的影子,回忆起美好的过往让我很开心,也有一点点的小感慨。看着大志他们的生活细节,让我感受到了深深的距离感,在我看来1998年有那么好的生活简直不可思议(每天省下一个鸡蛋和牛奶喂木桶)。

  我在08年都没有这么好的生活条件。但似乎这种生活又让我很熟悉的感觉到自己14年的高中生活,其中的很多场景从自己的高中生活比较来看感觉很熟悉。从生活条件上相当富裕的设定,让我现在看来也不太陌生,太陌生的东西可能无法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其次,从行文上来看。文字很浅显易懂,没有多少深奥的引申义(可能也是我的境界不够没有理解到),其中也有很多鸡汤(也可能不算是鸡汤,毕竟自己感悟后的阐述不能算是搬运而成的鸡汤)。

  其中很多青春的对话都让人感觉自己的青春历历在目,满怀的温馨。我是不是老了?总是在感怀自己的青春?也可能这是自己在步入社会前的焦虑和没有头绪的后果。

  回忆往昔让我满怀美好,*静。如同坐在一大大大片的麦地里,麦苗绿油油的刚刚漫过自己的脚环,清凉的夏风吹着燥热的肉体,头顶那一盘皎白的月,洒下无边的凉凉,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做,唯有*静。

  最后,说一下人物吧。无论你的生活场景如何的改变,你身边的人物类型基本没有变化(感觉在像说心理学的同质性知识)。

  大志是一个风风火火,决定了事就去做,不后悔,喜欢奉献的一个人。我喜欢他的选择后就努力付出的性格,对他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性格也是喜欢又讨厌。可能我们是一路人。微笑和陈桐是一路人,都是那么的冷静、有逻辑、早早的知道自己要去往何方,似乎处处比别人强,完美的别人家孩子啊。

  叮当虽然在高中见一个喜欢一个,看似朝三暮四,但当她真的认准后确实用情及深的人,从她对小武的爱情长跑可见一斑(薄情之人往往也是深情之人)。

  小武是一个吊儿郎当的人,看似处处无所谓,其实是自卑让内心的在意无处诉说,他和大志能在一起也是彼此的幸福啊!(文中有一处写到大志在做体操时踢了小武三年的屁股)。感谢彼此的相遇。

  谁在未来等我呢?我要等的人又在何方呢?

  小说读后感800字 3

  最*我读完了一本书,叫做《摆渡人》我我读这本书是因为书中的内容简介很有趣和有意义。这本书的作者是克莱儿。麦克福尔他是一个美国人,而且这一本书是从英文翻译成中文的。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都非常短,结构也很简单,但是有一个哲学的感觉。写的是从一个女孩的第一人称的观点和角度,那个女孩死了而且她是试图穿越未知的土地去天堂,在摆渡人的帮助下她成功到达,但那女孩在天堂不开心因为她爱那个摆渡人所以她离开了天堂去找到她的爱人。

  心绪到现在还悸动不定,好像自己和书中的迪伦、崔斯坦一起穿越每一座山,一起被恶魔追杀,一起到达每一座安全小屋,中途慢慢了解彼此的心意,迪伦勇敢的表白,彼此的坦诚,快到达边界时,决定在一起,却因现实而不得分开,本以为故事在这里就遗憾的戛然而止了,却不曾想到勇敢的迪伦因为爱,重新踏上恐怖之及的返回之路,寻找崔斯坦。每当迪伦到达一个小屋,我心里都默默的劝阻迪伦就在这个安全屋等待崔斯坦吧,前面太危险了,崔斯坦肯定会过来的,可是迪伦每次都无畏的往下一个安全屋赶,去找寻崔斯坦,这让我既害怕又特别期望崔斯坦赶紧出现,激动的

  是迪伦和崔斯坦终于相遇了,也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返回人间,在一起。当看到最后,“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时的那种感动与幸福,那种好像经历了所有的幸与不幸,我们依然双手紧握,不曾松开,还好,你一直都在我目所能及之处,这已足够。

  看过了很多本书了,这是第一次特别强烈的想写书评吧,《摆渡人》是一本非常棒的书,看完之后,你会思考很多,反观自己,说是勇敢,但是我知道我从来没有勇敢过,说会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坚持下去,但是每次到半路我都会恐惧的返回,找各种借口返回,忘记初衷,我知道,这以后我想成为叫迪伦的这个女孩,为喜欢的人与事,勇敢的走到终点。我要大圆满。

  我非常喜欢这一本书,当我在阅读时我放不下这本书因为真是太好看了。我也喜欢这书的神秘感,让我一心只想书中会发生什么事。

  小说读后感800字 4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小说读后感800字 5

  巴黎的夜,雨果轻轻写下一个故事;长沙的雨,我再一次读起这个故事。它是强烈的,深刻的,沉默的。像无梦的睡眠,像无雨的夏日,像无雪的冬天。

  冉阿让是少有的,让我这样泪点极高的人感动了的人物。我想借一句泰戈尔的话送给他,如果他能收到的话——“我想我将为你忧伤,还将用金色的诗歌铸成你的形象,供养在我心里。”

  冉阿让,你寂寞么?在那暗无天日的地方呆了十九年,在无人知晓的情形下过了十九年,在冷清静寂的房间里老去,你一定是寂寞的吧。那么长那么苦那么累的生活没有磨灭掉你的希望,你却在后来的富足幸福的胜利里那样快的老去。打倒你的,是寂寞吧。是亲人不理解的寂寞,是没有了对手的寂寞,是深深藏匿在心底里的寂寞,是历尽沧桑无所求的寂寞——真正催人老的不是无情的岁月,而是吞噬人灵魂的寂寞。你有这样多的值得任何伟大的人歌颂的善良与胸怀,但是我只想说,我心疼你的寂寞。与世界不同的人,必定是孤独的,因为高尚而孤独,因为孤独而更加高尚。

  作为冉阿让的故事背景,雨果用精细的笔触描绘了一个庞大的复杂的黑暗的社会,并借卞福汝主教之口将腐朽的一面嘲笑的淋漓尽致。他说,“人的智慧确实了不得,讲虚荣连坟墓也不放过。”“上帝把空气留给人,法律却让人出钱买空气。我不想指责法律,但我要颂扬上帝。”“在精神的眼睛看来,人心比任何地方都更眩目,也更黑暗:精神的眼睛所注视着的任何东西,也没有人心这样可怕,这样复杂,这样神秘,这样无边无际。”冉阿让毕生信奉的也是主教的一句话:“您离开那个痛苦的地方,如果对人怀着仇恨和激愤的念头,那么您是值得可怜的;如果怀着慈善,温良而和*的念头,那么您就胜过我们任何人。”

  我敬仰冉阿让,敬仰卞福汝主教,更敬仰雨果—这样一位文学巨匠,是他让我知道,人,或许被误解被欺侮被追捧被追杀,或许犯过错伤过人,或许背着洗不掉的污点,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灭的,那就是灵魂。

  主教救赎了冉阿让的灵魂,冉阿让救赎了吕马斯的灵魂,雨果救赎了这个世界的很多灵魂。而他的灵魂,也必将在天堂以慈爱仁厚的目光注视着或善或恶或丑的人们,他的善良正直的心,也必将安静的放着濯净心灵的光芒,经世不息。


《信》读后感_800字(精选五篇)(扩展2)

——《秋天》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

  《秋天》读后感800字 1

  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这篇文章中写了双腿残疾的“我”,心里变得极为焦躁不安:憎恨一切美好的事物,失去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母亲默默地承受着“我”的“暴怒无常”,始终以耐心和微笑安抚“我”心灵的创伤。那个秋天,母亲病故了。又是一个秋天,“我”终于懂得了母亲未说完的遗言,领悟出“好好活着”这句话的意义和分量……

  母爱是宽容的。“我”因为双腿残疾后,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杂碎;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

  看了这篇动人的文章后,我终于懂得:“人间惟有母子情深。”是啊,没有母亲,何来现在的我们。是母亲让我们降临在这个世上,是母亲让我们从咿呀学语,到走入学校,再到进入社会。母亲从不求回报,也从不渴望一句“谢谢您”,她只是无私奉献着伟大的母爱,在我们生病时,无微不至的照顾;在我们有困难时,给予我们最真挚的帮助。在我们任性时,母亲总会容忍我们,包容我们,宽容我们,这无私伟大的母爱,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尊敬,去感谢吗?母亲就好似一件雨衣,在下雨时,为我们挡风遮雨,宁可受伤了自己,也要保护我们,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去爱护,保护她们吗?母爱如一颗颗的露水,滋润着我们,让我们茁壮成长,让我们从一棵小树,长成一棵苍天大树;母爱如一位园丁,悉心照料着我们,让我们绽放出一朵朵美丽的花朵;母爱如一支快燃烧完的蜡烛,点亮了我们前进的道路,然而却牺牲了自己……

  母亲的爱,比天中空中太阳还要大,母亲的胸怀比湛蓝的天空还要宽广,我们生长在母亲的臂弯下,当我们伤心难过,母亲就是我们的避风港。

  母亲脸上那一丝丝皱纹,头上一缕缕白发,正是她们为我们所操劳的一辈子痕迹,这也是证明一段历史,一段为我而生的历史。她们做得一切都是为我们,一切都是替我们着想。

  对母亲的话千言万语,但汇成三个字就是:“谢谢您!”

  浓浓亲情,动人心弦!

  《秋天》读后感800字 2

  夜,静谧安详,白天的纷纷扬扬,终于能安静了下来,这个时间或是在自己的博客里品读博友的留言,沉浸在遥远的、虽未见过面但又熟悉的就象老朋友一样的博友的网络友谊里;或是就这样,捧上一杯茶,读一读书。读书如同交友,需要缘分。世上的好书汗牛充栋,而和你有缘分的并不多。读书是件好事,时间长了,慢慢的读,就会读出人生的百态,人生的真谛来。

  窗外是有小雪了吧,又是一个冬天到了,意味着又一个秋天已经离去。怀着对秋天的依依不舍,来再一次品读林语堂的《秋天的况味》。

  林语堂《秋天的况味》叫人体会到人生最好的年华是秋天,春华秋实,人生的收获,只有在此时最为丰厚。秋是丰硕、成熟、收获的季节,可林语堂没有对秋的丰腴、肥美过多着墨,而是以一种怡然的心态,写秋的一种绵延细节的意味,有一种漫无边际的感觉。林语堂在《秋天的况味》一文中说:“秋却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这大约很能代表一部分人对秋天的观感。一烟在手,独对黄昏,在一片宁静、惬意的氛围中,林语堂的思绪如白色飘渺的烟雾,悠然地飘忽着,如无缰的野马,秋的温润便在心中悠悠无羁地荡漾开来,秋成了代表成熟的内蕴、古色苍茫的过来人,成为烟上的红灰,又如又老又醇的酒,带一股熏熟的温香,散发着一种纯正的意味深长的气息。

  整个文章虽无华丽词汇,但笔锋过处浓情四溢。“人的一生无论成败,他都有权休息,过优哉优哉的日子”,林语堂这一人生格言在文中洒脱地飘逸出来,人生之秋的丰厚,人之生命的厚重底蕴在林语堂的笔触下从容潇洒,充满了睿智。林语堂的秋有着豁达的人生观,《秋天的况味》更是有一种温馨而富有人情味的氛围。

  人生在世,有人活的潇洒,有人活的幸福,有人徜徉于成功与激动之中,有人则为春花秋月阴晴圆缺而长嘘短叹。浓浓淡淡的文字,形形色色的生命旅人都在这个短暂人生的舞台上,演出一幕幕悲喜剧。是啊,无论是悲是喜,人的生命之秋从来不应落寞、生命底蕴的积淀浓缩、厚积薄发,秋天的收获还会不辉煌、不绚烂多姿么。

  此文我已读过不只一次,每每读来,依旧清新。经典,终究是经典。它不随时间的流逝而褪去光芒,反邀时间做它的见证人。当经典化作永恒,就将永远的流传下去。

  《秋天》读后感800字 3

  一直迷恋着秋。

  秋季的风清凉而柔软,翻卷了一地枯黄的落叶在风中起舞,似无数蝶翼在颤颤挣扎,描绘着生命对世界最后的留恋;秋季的雨温和而绵长,一丝丝滴落在冰冷的街道上,似思念者的愁绪在心间缠绕,诉说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秋季的阳光明亮而*实,那一片片有如金属的灿白在大地的每一个角落里生长,让人闭着眼也能真实地感受到——这就是秋,永远也不会被混淆。

  她的文字,亦是永远也不会被混淆。

  第一次读她的散文,柔婉中带着刚劲的笔触,如秋一般令人迷恋。

  张晓风,《秋天,秋天》。

  词句间那行云流水的自然与洒脱,每一处都诠释着那名女子对美的追求,我细细品读着字里行间里流露出她对秋天的深深喜爱,心中不禁溢满寻到知音的欢喜。我想,也许在某一方面,我和她是同类。

  她敬秋。

  “愿我的生命也是这样,没有太多绚烂的春花,没有太多漂浮的夏云,没有喧哗、没有旋转的五彩,只有一片安静纯朴的白色,只有成熟生命的深沉与严肃,只有梦,像红枫那样热切殷实的梦。”

  她爱秋。

  “我的扉页空着,我没有小令,只是我爱秋天,以我全部的虔诚与敬畏。”

  我同她一样,爱慕着坚硬明朗的秋天。

  在她的眼里,秋天的阳光是耀眼的白,像锡,像许多发光的金属。没有人不喜欢春天木的青绿,但她更钦仰金属的灿白。她依然醉心春天的温柔,她依然向往夏天的炽热,但她愿用生命全部的执着感受秋的唯美。因为秋天的时光里珍藏着她的故事,她儿时难忘的回忆……

  我多么向往她笔下的秋天。

  “满山的牵牛藤起伏,紫色的小浪花一直冲击到我的窗前才猛然收势。”

  “远山在退,遥远地盘结着*静的黛蓝。而*处的木本珠兰仍香着。溪水从小夹缝里奔窜出来,在原野里写着没有人了解的行书,它是一首小令,曲折而明快,用以描绘纯净的秋光。”

  字句间,我仿佛看到紫色的浪花在随风翻腾,翻来了一山的秋凉,随着与生俱来的对秋的喜爱,沉淀在心底。

  我爱她的文字,就如同迷恋善感的秋。

  “生命应该严肃、应该成熟、应该神圣,就像秋天所给我们的一样。”

  “已经是生命的第二十五个秋天了,却依然这样容易激动。正如一个诗人说的:‘依然迷信着美。’”

  就如同拥有了一个好友,读着她的文章,就像共同分享着彼此对秋的喜爱,浅浅的欢喜令人着迷。

  是的,我应同她一样,到第二十五个、第五十个秋天来的时候,对于美,依然这般执迷……

  秋天,秋天。这坚硬与明亮的金属季,是我深深爱着的。

  《秋天》读后感800字 4

  对于史铁生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在他的作品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这篇《秋天的还念》。

  文中的母亲是一个坚强、无私、深爱孩子的人。母亲那时得了肝癌,不久就会离开人世。但她忍住了病痛,一心照顾儿子,甚至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母爱正是这样,牺牲自己,关爱着孩子。

  母亲想要推儿子去看花,但遭到了儿子的拒绝。这时她并没有发脾气,而是想方设法扑灭儿子的死亡的念头。而儿子的双腿刚刚瘫痪,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所以脾气暴怒无常,自己也不能控制住情绪,而母亲只是耐心观察,等待时机帮助儿子。

  母亲第二次想带儿子去看花时,儿子竟然出人意料地答应了,母亲兴奋不已,但一说到“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时,她就出去了……

  别说儿子,就是我,也绝对想不到,这一出去,居然代表着永远的诀别。

  谁对死亡都充满了恐惧,包括我,但这位母亲呢?她不怕死亡,只要她在有生之年能照顾儿子,我想,她的生命就已经圆满了。母亲是个大好人,所以,就算她死了,灵魂也会升入天堂!

  最后,母亲把生的希望寄托在菊花上,让菊花告诉儿子:一定不要自暴自弃,坚强地活下去!

  母爱如一缕皎洁的月光,照耀在每个孩子身上……

  《秋天的怀念》初中读后感500字范文(4)

  《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经过记述重病缠身的母亲生前对“我”生活上悉心照顾,精神上的巨大安慰、鼓励,表现出“我”对母亲深深的怀念。这使我忍不想起妈妈对我的爱。

  妈妈就象我心灵的天使,时刻保护我,爱护我。妈妈每一天都早早的起床,给我做饭,叫我起床吃饭。尤其是爸爸出差时,妈妈就担起了重担。每一天晚上都监督我学*,给我检查作业。记得有一天半夜,我突然咳嗽了起来,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妈妈在干什么呢?我就悄悄的把门打开,看见妈妈还在客厅给我洗衣服。

  一天,妈妈送我去学围棋,路上,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妈妈赶紧把我拉到屋檐下把她的大衣给了我,让我快走,而自我却躲在屋檐下。我披着大衣一路小跑来到了围棋道场。在围棋道场里,望着窗外的倾盆大雨我好象看见了妈妈,好象看见了妈妈冒雨跑回了家,好象看见了妈妈还躲在屋檐下,好象看见了妈妈……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啊,您是一位神圣使者,不仅仅把我带到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还教给我怎样做人。您给予儿子的太多太多,儿子无法偿还,儿子仅有勤奋学*,永远向上。

  《秋天》读后感800字 5

  秋天,可以是一个丰收喜庆的季节,也可以是一个萧瑟寒冷的季节,如果没有珍惜秋天,迎来的几时刺骨的寒冬……就像菲利普知道自己永远失去了玛利亚一样,从此活在痛苦中。

  三十年前的一天,菲利普和心爱的姑娘玛利亚分道扬镳,分开的原因并不是大家想得这么悲情,不是家长反对,不是第三者介入,更不是因为不爱。只是因为他们在结婚的仪式上产生了分歧:玛利亚一家因为信仰,希望在教堂里结婚,而自以为是先进分子的菲利普则不希望延续这种封建的传统,应该要登记结婚!因为在这个事情上两人达不到共识,结果只能分开。或许很多人会觉得这个理由很可笑,但是,这却真实地反映了主人公的可信价值观念。分开之后两人开始了新的生活,并各自成立了家庭,然后两人并不爱自己的另一半。菲利普偶然会思念那个心爱的女孩,但是也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当初的那个决定。

  直到有一天……

  直到有一天,他看见经过的殡仪车,并得知躺在里面的就是他心爱的玛利亚,是的,玛利亚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知道自己失去了挚爱,但是,思想已经固化的他,怎么也不会意识到,这一切都悲剧都是因为他所坚持的原则。

  菲利普是一个可悲,可恨,也可怜的人。

  他热血,他关心政治,他有自己的一套想法。

  虽然他连***都不是,但是他却一直热衷于政治,村上一切关于政治的活动和讨论都少不了他,他积极地参与政治,并且他暗自为自己感到自豪,感觉自己思想前卫,先进。但是,正是因为这些想法,让他抛弃了心爱的女孩,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

  但是转念一想,为什么大家都要求菲利普做出妥协,难道玛利亚不能牺牲吗?这让我想起了《蝴蝶夫人》里面的巧巧桑,一个日本女人爱上了无情的美国军官,并为了背叛自己的宗教,遭到族人的唾弃,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当爱情和原则发生冲突,究竟应该怎么选择?


《信》读后感_800字(精选五篇)(扩展3)

——春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

  春读后感800字 1

  日本作家谷崎润一郎的作品《春琴抄》,讲述的是药商的掌上明珠,美丽的二小姐春琴,眼疾失明,只有年轻仆人佐助的伺候才合心意。佐助亦不知不觉暗恋美丽孤傲的春琴,在春琴被毁容后,为了长久陪伴在春琴身边,不惜刺瞎自己的双眼的故事。

  偶尔跟朋友闲聊,聊到《春琴抄》。

  先说原著,我只看过一遍,有些地方已经记不清楚,有些地方还不是很理解。春琴看似技艺精湛,青春貌美,孤傲冷艳,可她内心是害怕孤独的,追求完美的,她苦练琴艺,追求自立,这一点很值得敬佩。对于佐助,感觉她的举动很矛盾,一方面,听到佐助教授女学生琴艺的时候,她流露出很强的醋意;被毁容后,春琴为保持自己在佐助心中的美丽容颜不愿拆下纱布。另一方面,春琴始终对佐助卑微的仆人身份存在鄙视,她不愿意承认自己生下的孩子是佐助的,并不愿与他结婚。这样的爱情总觉得有些牵强。而佐助呢,对于二小姐的美丽,一定是目瞪口呆的,而后甘心情愿服侍她,为她学弹琴,忍受她的乖戾,直至为她刺瞎双眼,留下她无法磨灭不会改变的美丽,或者说只有这样的故事才值得写进小说。

  当然影片画面很唯美,日本独有的景致,虽然没有富士山,但夜色中的梅花,木屐,和服,房屋还有乐器,都给人以一种浓到极致日本古风韵味,时时响起的三弦和古筝的曲调,在清冷的雪夜,给人以空灵洁净之感。

  佐助将绣花针刺进自己眼睛的那一刹那,我无法面对,这样的爱情令人窒息。为了保持记忆的纯洁和与春琴美好的模样,他宁愿从此失去双眼,日本人有一种极端的理念,美虽到极致,在这束缚下,爱恨也是刻骨的。世人眼里这样多傻啊,他完全可以不这样做,难以想象两个盲人如何料理今后的日子?怎样做饭?怎样洗衣?怎样与世人应付周旋?在真实的情景中有一道隔绝,缓缓的艺术之美来点缀,恰恰脱离世俗的烟火气,才能带来压抑与唯美的感觉。

  影片的结尾,春琴和佐助坐在屋檐下,摸索着放在他们面前的茶具。琴瑟一生,相依为命,直到永远。可是我还是还是对佐助刺瞎双眼的行为,不是特别的认同。无论如何看起来有些病态,这样的举动,只适合在小说里看。

  春读后感800字 2

  我自己手捧着朱自清爷爷的文选,读着读着,我自己脑子里浮现出一副美丽的景象,我自己更加爱上了“春天”。

  一副春天特有的景象:桃树,梨树,杏树上都开满了一朵朵娇艳的花,有的红的像熊熊烈火,有的粉红粉红的,像天上的朝霞,有的洁白的像雪花,花儿散发着迷人的香味,闭上眼睛,树上仿佛结满了桃子,杏子,梨子!蝴蝶,蜜蜂围着花儿翩翩起舞,野花数不胜数:杂样儿,有名字的,无名字,都像赶集似的聚在草丛里,像一只只彩色的眼睛,像一棵棵闪烁的星星,一闪一闪的调皮地眨着眼睛。在朱爷爷的笔下,春草是如此的天真烂漫、活泼可爱。“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坐着,躺着,打两个滚儿,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如果作者没有发自内心的由衷的喜爱之情,怎能写出这等精彩之笔!在朱爷爷笔下,春风、春雨都显得那么美。风中的柳枝是多么温柔,风中的乐声是多么动听,风中的气息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还有,那绵绵的春雨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像薄烟,表现了飘渺朦胧之美。我自己读着读着,仿佛正在春风中尽情地欣赏一部春天的乐章,一幅春天的写意画。朱爷爷对春天真挚的赞美之情,已不留痕迹地融入了景物描写之中,让我自己读来回味无穷。

  而令我自己感触最深的还是《春》的文中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当春风轻轻地吹过,春姑娘的脚步走遍大地,她告诉人们该翻田播种,农民们听到春姑娘的叫声,家家户户忙忙碌碌,欢声笑语犁田翻地,播种插秧,田间变成了欢乐的戏院。水塘中的青蛙也奏着唱着春歌,正如杜甫诗中所说“听取蛙声一片,稻花香里说丰年。”这忙碌的田间却成一幅生机勃勃的闹春图。

  小朋友们告别了严寒的冬天,春姑娘高高兴兴像春燕一样飞进了学校,学校立即从冬眠中醒了过来,花开得更红,草变得更绿,小朋友们也更加美丽,容光焕发。是春姑娘给了我们勃勃生机,一年之季在于春,我们是祖国春天的花朵,要努力学*回报祖国对我们的培育。

  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五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到了我们秋天的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我自己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自己更珍惜春天!

  春读后感800字 3

  床头的《春宴》已经摆了不短的时日,翻看了好多,却始终没有从头到尾翻完,

  这种有始无终的心态源于我对作者长久以来的心态,她的作品永远对我有吸引力,却永远不足够吸引我。

  从《离别薇安》到《八月未央》,从《莲花》到《素年锦时》,她的书我看了好多,但从头到尾看完的真的不多,

  并且,正因资料雷同,我经常混淆主角,混乱情节,

  唯一了解的,是每个女主都莫名清高、莫名孤世、却莫名得到各等高富帅的垂青。

  20岁上下的我号称文学女青年,中意摘抄书中国丽的辞藻,中意体会那种深刻又飘渺的情感,她的作品实在是对极了我的胃口,

  我在阴天的午后,窝在212昏暗的上铺,看完1个故事,就像历程了一场不被世俗容许的恋爱,心情跌宕,入戏极深。

  《春宴》是她文字最多的长篇,在序里,她就说,要耐着性子看完,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由两个女性的故事串起整个故事节,我跳着看了其中1个,果真有以前相异的心里感受。

  女主一如既往的游离于俗世之外,一如既往的享有高富帅的青睐,但她有1个女性对感情最直接最单纯的希望,这种坚持,让她显得有血有肉,让她战胜以前所有不食人间烟火的奇异女子。

  她身世坎坷,处事淡漠,她历程三次婚姻,人生中还留存一场互为血肉的纠缠恋情,对感情要求纯粹,不留中间地带,不妥协;

  那个人生中躲不开的男人也历程自我的婚姻、情人、无数露水情缘,最后在她那里找到与自身最契合的本源,但这种力量却又另外让他透析自我,变得脆弱。

  爱,是命运交给他们的使命,只能相爱,哪怕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最后分离的结局不看结尾也能猜到,但却让人更感到心安,历程过彼此的两个人在这个世间找到更适合自身存在的方式,可令不那么纯粹,不那么激烈,*淡却经得起流年。

  看完小说又看了一遍自序,作者说:谨以纪念我们的人生里,呈现过的每1个爱与被爱的人。他们带来的种种,一切均是为了帮忙我们行进、生长、完善、纯净。这是相爱的使命。

  书中人均已完成使命。

  作者写书十年,蜕变了解可见。

  我看书十年,仍感到与心灵有所呼应,心里感受到内心的成长,故动情留文字了了,纪念这场春的际遇。

  春读后感800字 4

  《春》中的觉新比《家》更具悲剧色彩了,却依旧纠结于思想的清醒和行为的软弱之间的矛盾之中,但接二连三的打击使他一次又一次的崩溃、绝望,他心中的天*最终还是倾向了琴和觉民——这类有思想有胆识的进步青年这边,所以他像帮觉慧一样二妹淑英逃出了高家,使她从封建礼教对女子的束缚中挣脱了出去。

  觉新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两部作品下来,他是巴金先生塑造的最出色的人物形象之一。觉新是个彻头彻尾的可怜人,由于种种的原因他掌握不了自身的命运,他是那么的痛苦和不忍心却眼睁睁看着自己最亲的人相继离世,弟妹们痛斥他的不抵抗主义,他坦然的承认自己本就是这样的人却依旧隐忍的活着。但他却让我恨不起来,我对他的同情和惋惜总多过怨恨。

  当他视海臣如生命般疼惜,把自己生命的唯一的温暖和希望都给了海臣;当他表面应承着克明打理淑英的亲事,其实暗地里却与觉民、琴一起帮淑英逃婚;我开始觉得觉新变得可爱起来。虽然他不像觉民、琴一样敢爱敢恨、敢于斗争,但实际上他才是那个时代最典型、最真实,同时更是最复杂的知识分子形象,正是通过觉新的所做所感,我才真正读懂了那个封建时代人们的无奈和拥有进步思想的可贵;正是从他内心的矛盾和痛苦中,我才切实地感受到那个年代青年人的彷徨与无助。

  觉新并不是巴金先生要褒扬的人物,但他的命运悲剧却是批判封建专制的有力罪证。他是时代的产物,同时又是时代的牺牲品,他的命运是最坎坷也是最令人惋惜的。觉民和琴这两个任务是那个封建时代的“非主流”,当时社会的主流是旧礼教、旧思想,大多数人们都愚昧地以冯乐山这类假仁假义的“卫道士”马首是瞻。蕙正是被封建迷信的思想残害致死,所以觉民和琴才会不断宣告:我们不是攻击一个人,我们攻击的是整个制度!最终他们胜利了,淑英成了第二个觉慧,在她们的鼓励和帮助下成功脱离了家,“我知道春天是我们的。”当我看到淑英写给琴的信上的这句话是,我不禁流下泪水,我为淑英的“春天”而感动,为她敢于追求幸福和理想而欣喜,更为有一个鲜活的生命冲破旧制度的牢笼而痛快!所有的旧制度、旧思想通通滚蛋吧,春天永远属于我们!

  春读后感800字 5

  看得零零散散的,导致现在看完也弄不懂书中几个人名之间的关系。看目录时猜想会不会和春上村树的《1Q84》一样的叙事手法,看完才发现不是。几个人物之间没有像《1Q84》里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为什么安妮宝贝的书里女的要取个听起来像男的名字,而男的名字看上去又那么女性化。贞谅的生活我真的是挑不出一点瑕疵来,对于向往自由的年轻来说。想到哪儿就到哪儿,想在那里住多久就住多久,接*自然,熟稔手工,不用为生存而活,这是多少文艺青年理想中的生活啊。可是她居然得了抑郁症!居然要服药!安妮宝贝笔下的女猪脚就是这么的羡煞旁人而自己不自觉还要去钻牛角尖。苍天啊大地,要拿她们怎么办好呢!

  言归正传。书的后面点出了这本书探讨的是边缘人的内心生存状态。我觉得这里的“边缘人”有两种含义。

  第一种含义,指的就是像贞谅、信得、庆长这些女子一样的人。他们内省,敏感,没有人际交往障碍却又在精神上离群索居。书中的解释是“在所置身的时代里不合时宜又一意孤行的人。他们是时代的局外人”。边缘人的情感归向何处,安妮宝贝展现了他们内心的处境——与时代的顺从和矛盾,但也没有给出出路,这是一种探讨或者更多的是一种问寻吧。其中或多或少都找到你我内心的影子,当自己不被认同、不被理解、或者偏离大众时,具有的困惑也可以算是边缘人的感受。

  第二种含义,指的是现代社会的发展给传统文化带来的边缘化影响。比如书中写到的城市歧照,曾经有着邻里间热情富含人情味的来往,传统节日里的个体参与所承载的存在感,现在大概都消失了。“新时代”带给人们的是一种“贫乏”。这些被边缘了的地方面临一种两难处境:是风风火火跟上新时代的步伐,还是保持原来的风貌自己走路?这两者并不对立,但是把它们结合得很好的地方很少。尤其在旅游城市和古镇上,显现出更多的是弊端。

  《春宴》总体来讲是不错的,内容不空虚,忽略它那些纠结的书面表达,而且有些对人们普遍心理的书写很真实而自然。老规矩,写完读后感,我要无看书评啦!看看别人的观点和角度。


《信》读后感_800字(精选五篇)(扩展4)

——劝学读后感800字(精选10篇)

  “君子曰:学不可以已。”从古至今,有学问有修养的圣贤之人都说学*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人只有不断的学*,不断的充实自己,不断的升华自己才可以攀升到顶峰而不坠落。活到老学到老的口号每个人都在喊,但是真正可以做到终生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坚持学*并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情,毕竟学海无涯,没有艰苦和决心,我们是无法在茫茫的大雾中抵达成功的彼岸的。

  学*可以使人明智,可以使人明达,也可以使人通理,我们一旦有了学*的思维和方法之后,那就可以灵活的将之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去,这样有利于我们更快更好的取得成功。荀子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是啊,学*就是一个慢慢打地基的过程,只要有了一个牢固结实的的底座之后,那无论是高楼大厦还是亭台楼阁都可以华丽无比,因此不断学*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事情。

  当然,学*不能只靠一腔热血,如果只会傻乎乎的死学死记,那知识就仅仅只是一个肤浅片面的东西了。相反,只有学会举一反三的巧妙学*,那我们才可以更好的融会贯通,我们才能真正成为一个有智慧的人。正所谓“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在学*的过程当中,只有善于运用外物才可以事半功倍,比如当我们对一些事情困惑不解时,我们可以请教同行师者,我们也可以借助网络史料等来寻找答案,切不可一味钻牛角尖,也不可以一直不懂装懂,因为那样自欺欺人的做法只会害了自己,也毁了自己。

  不断的'积累知识和不停地储存经验会让一个人脱胎换骨,当学*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人的思想和境界也会达到一个不可估量的高度,因此这就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荀子曾言“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学*就和酿酒一样,它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的成效必须要经过长期的积累发酵之后才会显现。因此,好的学*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心态,只有拥有了坚持不懈、专心致志的精神之后,学*才会日见功效。

  学*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修行,除了要端正态度之外,我们也必须注重一定的方法和技巧,而只有做到内外兼修之后我们才可以真正成为一个智者,所以余生请好好努力学*吧!

  4月13日,我继续到西羊羔中学听课学*。这天我听了七年级《孙权劝学》这一课,感触颇多,因为我也刚刚讲完这节课。

  从整体上来说,西羊羔中学的这位语文老师的课气氛异常活跃,虽然不是那么明显地采用了小组模式,但大部分学生都参与到课堂中来了。首先从背景的介绍上,这位老师详细地介绍了三国时期的历史知识,这是我最应该学*的地方,因为有了对历史知识的充分了解,学生才会更准确、更容易地理解文章,而我在处理背景知识的时候,往往都是一带而过。第二,在语言的使用上,这位老师的语言通俗化、生活化,这样的语言可以调动学生的激情,降低理解难度。但是通俗过度了,就会有失精准,这主要体现在文言文的翻译上。我觉得文言文的翻译应该落实到每一个字词上,过度口语化的语言,不免会歪曲了原文的意思。例如有这样一句话,”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这是吕蒙对鲁肃说的一句话。在这节课上,这位老师翻译为”我早就进步了,长兄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晚“。我觉得应该是”长兄你怎么明白事理这么晚呢,“而且这个”事理“应该指”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而不是指吕蒙进步这件事。所以课堂语言应该做到通俗化和科学化的相结合。第三,我觉得这位老师这节课上得特别实在,在课堂上他运用多种方式反复让学生记忆原文和文言词汇的意思。通过这一节课,我认为学生记忆得差不多了,识记的`目标我想应该充分达到了。比较自己的课,却有华而不实之嫌。第四,与这节课相比,我觉得应该算是自己的一个优点,那就是分角色朗读。在朗读之前,先让学生找出文中的三位人物,理清他们各自说了哪些话,然后在分角色朗读。直接让学生读,会导致学生不知何人说何话的结果,不知道自己该读哪儿。通过朗读,学生可以充分体会人物的性格特征。

  学*,我觉得应该抱着一个谦虚、批判的心态。要放低自己的姿态,发现别人身上的闪光点,虚心学*。但也不能一味地肯定,人无完人,一节课肯定会有弊端,这时应该用”挑剔“的眼光去发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谦虚、批判的学*心态应该会使自己真正有所学、有所得。西羊羔中学之行,我收获颇多,满载而归。

  这学期,我校开展了轰轰烈烈的诗文经典诵读活动,浓浓的书香充满了校园的每个角落。在读书活动中,我徜徉在一篇篇短小深奥的短文诗篇中,感受到了中国小古文的无穷魅力。

  今天,我又阅读了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荀况的上乘之作——《劝学》,《劝学》是顾名思义,劝学,就是劝勉、鼓励学*。这篇佳作,读起来令人回味无穷,给人诸多启迪。

  从题目中的“学”,我不禁想到“活到老,学到老”,“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无止境”、“学海无涯”等一代又一代人读书的名言警句;会想起“凿壁偷光”、“囊萤夜读”、“悬梁刺股”等动人场面。古之圣人尚且如此,何况今之众人呢?

  荀子曰:“学不可以己!”……是啊,只有每天坚持学*,孜孜不倦,才可以满腹经纶,才高八斗,但我却自愧不如……

  记得去年期末考试前,老师要求我们要每天认真复*。可我却想,什么呀,反正离考试还早着,再说了,内容那么简单,我早会了。我只顾着玩,有的同学劝我说:“钱佳闻,快期末考试了,先把玩的`放一放吧,等考完试,你怎么玩都行呀……”同学还没说完,我便打断了她的话:“你烦不烦啊,你写你的作业,我玩我的,有什么关系吗?走开。”此话一出,那个同学马上说:“你这个不识好歹的家伙,看你这次考试怎么办,哼!”说完就走了。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离期末考试只有两天了,这时,我才有了前所未有的紧迫感。我临时抱佛脚,捧着书本才发现时间是那么少,我不会的东西是那么多,而别的同学呢?脸上都是自信满满的表情……考试的结果可想而知,十分不理想。这时,我才明白,要想有好的成绩,功在*时的努力,而不是靠临时抱佛脚!

  人的一生是在不断学*和积累中度过的。同样是忙碌的一世,结果有的人收获甚微,一事无成;而有的人却硕果累累,功成名就。这些都和学*态度密不可分。要想达到胜利的彼岸,贵在持之以恒。对待学*,一知半解就自以为是,稍遇挫折就颓唐不振,持这种态度的人是无法成大器的。

  小小的古文,蕴含着如此耐人寻味的道理,是我丰富的精神食粮,我爱小古文,爱经典诗词,它们让我领略到了古典文学的无穷魅力。

  《劝学》这篇文章是荀况最有名的文章。这篇文章寓意深刻,形象地举了很多例子,来证明学*要坚持这个道理。比如说“故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呀,比如说“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呀,比如说“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呀等等,都很有名。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一句话:“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是蚯蚓没有很锋利的爪子,没有很强硬的骨头,却能在坚硬的土地里自由地活动,还能吃到泥土,饮到地下的水,是因为专心致志的缘故。但是螃蟹有很多腿和两个有力的大钳子,却只能住在蛇挖的洞里,是因为浮躁不认真的缘故。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不由得想起“囊萤映雪”的故事。“囊萤”说的是一个人叫车胤,他小时候家里十分贫穷,晚上点不起油灯。可他太想读书了,怎么办呢?在一个夏天的夜晚,他推开窗一看,有很多萤火虫在飞,他灵机一动,找了一个袋子,抓了一把萤火虫进去,用它们微弱的光映着读书。而“映雪”说的是一个叫孙康的.人,十分好学,可家里也是很穷没法点灯。他觉得时间白白浪费掉了很可惜。一个冬天,他出去一看,下了大雪,银光闪闪,十分明亮,于是,他取出书来,不顾寒冷地读了起来。

  这两个故事都是说的家境贫寒却刻苦读书的故事。我们现代人和古人相比之下条件有多么好,多么优越呀,可我们却不好好读书,这难道不是在浪费这么好的条件吗?我们现代人受的苦能古人相比吗?我们有资格寻找借口不去读书吗?有的人抱怨家长不给买书看,有的人抱怨作业太多没有时间看书,找出各种理由去逃避读书。其实这些都是借口。

  所以我们要明白:读书,不需要任何理由,不想读书,所有的理由都是借口。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找借口,只要认真做了,坚持做了,就必定成功!

  “君子曰:学不可以已。”从古至今,有学问有修养的圣贤之人都说学*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人只有不断的学*,不断的充实自己,不断的升华自己才可以攀升到顶峰而不坠落。活到老学到老的口号每个人都在喊,但是真正可以做到终生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坚持学*并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情,毕竟学海无涯,没有艰苦和决心,我们是无法在茫茫的大雾中抵达成功的彼岸的。

  学*可以使人明智,可以使人明达,也可以使人通理,我们一旦有了学*的思维和方法之后,那就可以灵活的将之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去,这样有利于我们更快更好的取得成功。荀子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是啊,学*就是一个慢慢打地基的过程,只要有了一个牢固结实的的底座之后,那无论是高楼大厦还是亭台楼阁都可以华丽无比,因此不断学*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事情。

  当然,学*不能只靠一腔热血,如果只会傻乎乎的死学死记,那知识就仅仅只是一个肤浅片面的东西了。相反,只有学会举一反三的巧妙学*,那我们才可以更好的融会贯通,我们才能真正成为一个有智慧的'人。正所谓“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在学*的过程当中,只有善于运用外物才可以事半功倍,比如当我们对一些事情困惑不解时,我们可以请教同行师者,我们也可以借助网络史料等来寻找答案,切不可一味钻牛角尖,也不可以一直不懂装懂,因为那样自欺欺人的做法只会害了自己,也毁了自己。

  不断的积累知识和不停地储存经验会让一个人脱胎换骨,当学*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人的思想和境界也会达到一个不可估量的高度,因此这就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荀子曾言“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学*就和酿酒一样,它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的成效必须要经过长期的积累发酵之后才会显现。因此,好的学*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心态,只有拥有了坚持不懈、专心致志的精神之后,学*才会日见功效。

  学*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修行,除了要端正态度之外,我们也必须注重一定的方法和技巧,而只有做到内外兼修之后我们才可以真正成为一个智者,所以余生请好好努力学*吧!

  《劝学篇》体现了当时作为一个统治阶层对于国家走向的看法,其中的内容和看法,在现在看来很多地方也与当今的“中国特色社会”相吻合。《同心篇》里面提到,保国、保教、保种,与今天党的领导,坚持统一战线何其的相似。”

  何谓“劝学”?劝,勉励的意思,就是要勉励人们学*,不断进步,去适应变化的世界。古代荀子所做劝学,第一句就提到“君子曰:学不可以已。”,说明学无止境,一旦学*停止,就会逡巡不前。就个人来说不学会变得目光短浅,不能适应社会的变化;就国家来说,一个国家如果不学就会变得腐朽僵化,乃至于有亡国的危险。所以说“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肉腐出虫,鱼枯生蠹。怠慢忘身,祸灾乃作。强自取柱,柔自取束。邪秽在身,怨之所构。”哲人告诉我们要通过“学”来不断更新自己,古语云“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就是要人们不断地学*,锐意进取,永不停息。易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说明我国的文化是很重视这一点的。

  张公《劝学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张坚持传统的纲常礼制,主旨为了“务本正人心”,“保国、保教、保种”。其实张公这麽说,是可以理解的。首先,张之洞所在的时局不同于古代的任何局面,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明的冲突和交流。以往的冲突仅仅限于军事上,一些基本的行为方式不会改变。以往改朝换代,统治方式还是一个样,大家还是那个种族。然而这次来自西方的.冲击,军事上的冲击比较小,经济和文化上就是巨大的。坚船利炮之后,则是全新的文化,全新的经济形势。一个人在遭受到重大的时候也会怀疑自己。所以以前盲目自大的中国人,似乎找不到北了。写此书的前一段时间,老佛爷慈禧太后,打压维新派,善于揣测圣意的张公就抛出了中体西用的《劝学篇》,不仅是给老佛爷打了一针强心剂,也是给当时所有郁闷失望的中国人打了一针强心剂。当时一些维新派可能会攻击,当时很多无助的中国人应该抓到了救命稻草。

  与福泽比起来,张之洞真的是一个官,好官坏官不说,很多是官员才说的话。第二篇,《教忠》,列举,清王朝15项仁政,告诉大家,我大清国是大大地好,你们,老老实实地,不要犯上作乱。第三篇《明纲》继续强调三纲五常,不知道,张公是否想到,这些东西,已经严重禁锢国家的活力,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新的行为规范,一个能让,整个国家充满活力的行为体系。

  学*贵在持之以恒。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不会有成效的,不求甚解,一知半解是不可取的,急躁冒进是不行的。学,需要耐心,静心,潜心;需要有坚持不懈的意志力,克服一切阻碍,一定要锲而不舍,脚踏实地。俗话说:”一口吃不成胖子,一步登不了天。学*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来不得半点虚假。笃心向学,勤奋向学就是方法。所以说:“故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日积月累,才能实现质的飞跃。

  学*难在精。有目可识字,有口可读书,有耳可听教。然而,同一个老师授教,读同一本书,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和领悟。每个人都想精益求精,但这并非一件易事。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多读不失为一个办法,不过这不是说广泛涉猎,博览群书就可以了。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也启示我们,有时宁可将一本书读百遍,而不去读一百本书。在《劝学》里有句话:“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不足以为美也,故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为其人以处之,除其害以持养之。”这也告诉我们,学*要不断追求完美,要讲究方法,要学思结合。多读多思多问,才有助于更深入地学*。

  专心致志,埋头苦学固然很重要,但学*也需多与他人交流,讨论。我们不能读死书,更不能死读书。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长处,都有值得自身学*之处。多与学识丰富的人讨论,多与博学多才的人交流,会有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会使我们不断进步。《劝学》中有道:“学莫便乎*其人”,这便是鼓励我们多接触有德有才之人。而且,“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向这些人靠*,与这些人交流,我们收获的`不仅是知识,收获的还有美德。

  学无止境,对于知识的追求,对于学问的探讨,是一条漫漫长路,没有人知道路的尽头。我们应该永不停下求学的脚步。

  以往写读后感是就所看文章内容立意、论述,联系实际“同理可得”,末了,笔锋回转、收回话题即可。而《劝学》这篇精美的古文早已把道理说得明明白白,且有声有色,再要就此说些什么,那只能扯开去了。

  这篇荀子写于二干多年前的文言文毕竟与如今的白话文相去甚远,以我的水*,不看注解只能通读,若要深究其间某些字、词的含义就难了,即便如此,我还是看不横其中的个别句子。可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它、朗读它,即便不知所云,每每读来,朗朗上口,齿颊生香。尤其是那句“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工整、有韵律,倒真正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口中读着,两耳便同时将这些清朗的字音一个个收了进去,似喝了口凉水,又像含了片薄荷,清清爽爽。感觉是种很奇妙的东西,而古文恰恰能给你朗读的感觉,妙不可言。

  古文之美,亦在简约。古文往往短小精悍,但其白话文的译文可就长得多了。我们看译文是助于理解,但从不会欣赏译文,倒不是嫌它“盗版”,只是感觉上已繁琐得很。繁琐容易简洁难,古文中主语可省、宾语可省、量词可省、关联词可省,省得有分寸,省去了也看得懂,而且更耐看,更有韵味,这便是古文之美。

  古文之美,还在柔。且看,古人惜墨如金,但“之乎者也”是少不了的,我以为这四个字独有妙处。“之、者、也”分别位于句中或句末,多半拖长了声音念,给人一种稳稳当当又悠哉悠哉的感觉,一般阵述句中的生硬语气便由它转为亲切柔和。“乎”常用于感叹句戴疑问句末,无义,音短且轻,念到“乎”字,前半句中激动、气愤之类的.情绪便都随之轻轻带去一部分,语气又趋于缓和,一时的心急气盛开始转为冷静。古代文人的儒雅也在这里显留一二了。儒者,柔也。水,柔也。柔是一种宽容的美。因此有些文言文读起来就是糯笃笃的,而即便是议论文,也不会过激、尖锐,总显得诚心诚意,心*气和。

  当然,古文的魅力远不止于此,以上仅为读《劝学》之感。

  4月13日,我继续到西羊羔中学听课学*。这天我听了七年级《孙权劝学》这一课,感触颇多,因为我也刚刚讲完这节课。

  从整体上来说,西羊羔中学的这位语文老师的课气氛异常活跃,虽然不是那么明显地采用了小组模式,但大部分学生都参与到课堂中来了。首先从背景的介绍上,这位老师详细地介绍了三国时期的历史知识,这是我最应该学*的地方,因为有了对历史知识的充分了解,学生才会更准确、更容易地理解文章,而我在处理背景知识的时候,往往都是一带而过。第二,在语言的使用上,这位老师的语言通俗化、生活化,这样的语言可以调动学生的激情,降低理解难度。但是通俗过度了,就会有失精准,这主要体现在文言文的翻译上。我觉得文言文的翻译应该落实到每一个字词上,过度口语化的语言,不免会歪曲了原文的意思。例如有这样一句话,”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这是吕蒙对鲁肃说的一句话。在这节课上,这位老师翻译为”我早就进步了,长兄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晚“。我觉得应该是”长兄你怎么明白事理这么晚呢,“而且这个”事理“应该指”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而不是指吕蒙进步这件事。所以课堂语言应该做到通俗化和科学化的相结合。第三,我觉得这位老师这节课上得特别实在,在课堂上他运用多种方式反复让学生记忆原文和文言词汇的意思。通过这一节课,我认为学生记忆得差不多了,识记的'目标我想应该充分达到了。比较自己的课,却有华而不实之嫌。第四,与这节课相比,我觉得应该算是自己的一个优点,那就是分角色朗读。在朗读之前,先让学生找出文中的三位人物,理清他们各自说了哪些话,然后在分角色朗读。直接让学生读,会导致学生不知何人说何话的结果,不知道自己该读哪儿。通过朗读,学生可以充分体会人物的性格特征。

  学*,我觉得应该抱着一个谦虚、批判的心态。要放低自己的姿态,发现别人身上的闪光点,虚心学*。但也不能一味地肯定,人无完人,一节课肯定会有弊端,这时应该用”挑剔“的眼光去发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谦虚、批判的学*心态应该会使自己真正有所学、有所得。西羊羔中学之行,我收获颇多,满载而归。

  《劝学》是战国时期儒家学派的集大成者荀况的代表作之一。劝学,顾名思义,即劝勉,鼓励学*。这篇佳作,至今读起来仍让人回味无穷,给人以启迪。

  一提到“学”字,大家都会想起“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无止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等等激人奋进的语句。

  学*,最重要的定是端正学*态度,正如古语所说:“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学*的确需要这样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可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认识到这一点,即使已知道了,也未能落到实处。有的人浅尝辄止,还未能找到真谛,就半途而废,真是很可惜的。有的`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结果光阴搭进去了,却未得知识,真是很冤啊!也有的人虎头蛇尾的,过分沉湎于“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而忽视了要孜孜不倦。到头来种的是西瓜,得的是芝麻,真是悲惨啊!

  正所谓“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要想到达胜利的彼岸,贵在持之以恒。对待学*,一知半解就自以为是,稍遇挫折就颓唐不振,持这种态度的人是很难成大器的。大科学家霍金,患有肌肉萎缩症,只能有限的活动。但他并没有放弃人生,而是靠着坚强的毅力,持之以恒的精神发现了“黑洞”,成为了世界瞩目的科学大家。

  倘若你有坚持不懈的努力,再加上用心专一的态度,成功就已在眼前了。

  然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专一”却不值得大肆褒扬。当今社会,瞬息万变,不仅要求人精通数理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而且对于琴棋书画、足球电脑也不可忽视。这就要求我们在有一技之长的基础上,全方位地学*,汲取新知识。

  人的一生是在学*和积累中度过的。同样忙忙碌碌的一生,结果,有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一事无成;有的人却硕果累累,成了有口皆碑的人。


《信》读后感_800字(精选五篇)(扩展5)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

★ 《无声告白》读书心得个人的体会5篇

这本书讲的故事很简单,就是一个小女孩落入湖中死后,她的家人对此展开的一系列的回忆与反思。插叙倒叙穿插其中。对于此书真正想表达的东西,我看得不是很透彻,但是给我感触很深的有三点。第一,父母们没有实现的梦想,不能强行塞给下一代,他们只顾着在孩子身上找回当初那个年轻的自己,那些自己未实现的梦想,并没真正的问过孩子喜不喜欢,愿不愿意,强大的压力压在孩子身上,让孩子忍耐着负重前行,只会适得其反。第二,父母不能总看重和关注孩子的学业,成绩,也应该关注孩子的社交和课余的生活,引导和帮助孩子更好的学会与他人相处,学会结交朋友,不至于感到那么孤单,不至于一个人默默承受内心的煎熬与痛苦。第三,父母应该学会聆听,聆听家中每个孩子的内心想法,无论他们是否优秀,都应该抽出时间与孩子一起分享成功的快乐与失败的痛苦,哪怕只是一次成绩的进步,不要让孩子觉得父母不关注自己,久而久之,他们就*惯了不与父母进行沟通交流,父母再也无法进入孩子的内心深处。

与此同时,这本书也涉及到一部分对华人的歧视,混血黑发蓝眼睛女主与周围黄头发的美国同学存在差异,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在学校没有朋友,女主的哥哥内斯,也是黑发,学游泳时被周围的小伙伴嘲笑,在游泳课后被同学捉弄,这让其父亲想到了自己年少时的遭遇,感同身受。而女主的死也让她的白人母亲和华人父亲反思了他们遭到反对的婚姻是否正确?最*刚看过的一部电影《我的名字叫可汗》中宗教信仰的歧视,给生活在美国的***教徒khan一家人带来了永远的悲伤与痛苦,影片中女主在失去自己的孩子之后,也开始质疑自己与***教徒的khan的婚姻是否正确,怀疑正是khan 这个后缀,这个***的代表,让自己失去了心爱的孩子。

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只有好人和坏人。如果这个世界能少一些种族歧视,少一些宗教信仰歧视,多一些关心和爱,这个世界一定是和*美好的。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 3

  这本书让我读的很压抑,边读边痛。

  作为一个混血儿的妈妈,我也有担心,是否我的孩子不属于任何一群人,是否他们会为自己的身份认同而产生心理问题。只有长期生活在国外的人,才能够有体会,这种焦虑和感同身受不一定是因为真的切身遭受了什么歧视和区别对待,毕竟很多人的圈子只在华人区,而且很多人的英语不够好,也不够敏感,遭受了区别对待都不敢确定。而作为移民第一代的人,其实终身都完全可以做到没有认同障碍,因为我就是中国人,就算我拿着别国护照,我的心理认同还是中国人。而真正难的是移民二代的孩子,何况文中的主人公生活在那个种族歧视和*权运动没有变成政治正确的年代。

  在这个全球化骤然停止的20xx年,在这个中澳关系不可避免走向敌对的年份,我看这本小说真的是有些低沉。当大家不用种族,国籍标签来典型化人群,在不太排外的相对友善的全球化气氛下,人心是开放的,是不是就不会对心理敏感人群造成创伤呢?

  我不喜欢看译文,因为很难保证原文的文学性和翻译的意境的贴合,所以这本书的一开头让我很想放弃,所幸后来讲故事情节了,没有那么多大段环境和心理描写,因为中英文太不同了,优美的英文翻译成中文总是难免怪怪的,还是直接讲故事情节来得好。

  男主人公的痛苦在于生活在一个全是白人的社区里,他没有办法融入,所以被接纳受欢迎成为了他的追求所在;女主人公的痛苦源自于她不甘心做家庭主妇,受困于理想的自我和现实的庸碌之间无法自我肯定。两个无法接纳自己的人,都把实现理想自我的期待寄托于大女儿身上,可怜这个女儿那么懂事又那么敏感,她明白父母的期待,为了不再让家庭分崩离析,她掩埋了真实的自我,天天活在害怕无法满足他人期待的阴影下。生命能量越来越低,最终无法负荷!

  《少有人走的路》这本书是他们的解药,dedication to truth,不要活在心愿中,给自己和他人时间改变,接受自己的现在与理想自我具有相当长的距离。心痛那个小女孩,她活的太累了,在恐惧中长大的孩子,无法安心做自己。

  莉迪亚短暂的一生是悲剧,她的母亲是悲剧,父亲是悲剧,在她的死亡之前哥哥妹妹也是悲剧。

  活在失去母亲、失去安稳家庭生活的恐惧中,莉迪亚学会了附和父母的期待,母亲希望她继承自己的心愿成为医生,因人种而自卑的父亲希望她合群,与其说她是父母最爱的孩子,不如说她是父母的期待的具象化。

  莉迪亚每次对母亲回答“好的”“是的”、对父亲讲述朋友与舞会的时候,她渐渐感受到了痛苦,哥哥内斯是最了解这个家庭内情和她巨大压力的人,也是给予她无声安慰的人,可是他即将要离开了,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家,抛开一切,当然也包括妹妹莉迪亚。莉迪亚意识到了这一点,她无法改变这一点。幼稚的女孩渴望用一些叛逆来报复自己的哥哥,她选择了内斯最讨厌的杰克,可是更令人绝望的是,杰克爱着内斯,他没能实现莉迪亚的叛逆报复,反而激起了莉迪亚自我意识的觉醒。

  莉迪亚开始思考自己想要做什么,也真正想通了,她决定改变。她独自来到湖边,乘上小船,划到湖心,她希望开启不一样的人生。但这次没有内斯托住她的手,她再也没能从湖里上来。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次意外。但我不能肯定,莉迪亚意识到自己无法自控地沉入水底时,她在想什么。是恐惧?后悔?还是解脱?没有人知道。

  汉娜是游离在整个家之外的人,詹姆斯和玛丽琳关注的是莉迪亚,内斯关注的是莉迪亚,她想要爱,想要靠*自己的家人,但他们每一次都推开了她,读书笔记m她只能收集一些小东西,一些与家人曾密切相关但他们已经不要了的小东西。这种游离使得汉娜看得清楚,她看清了莉迪亚的心理变化,只有她看得懂莉迪亚的假笑,她看清了杰克的爱。但没人会关注或倾听她的发现。或许只有她知道莉迪亚死亡的真相。

  故事的结局似乎很圆满,出轨的父亲回归了家庭,歇斯底里的母亲重拾了理智,崩溃的哥哥开始学会放下,被忽视的妹妹获得了家人的爱。他们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意识到了这个畸形的家里缺失的东西,这对于汉娜或许是一件好事。但是莉迪亚永远不能享受这样的轻松了。

  无论是真的精神健康越发的被人们所重视,还是网络的舆论肆意增长,我们都不得不承认,原生家庭的影响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小说里莉迪亚的死,或许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其原生家庭的扭曲,压抑。但是依我看来,是社会的矛盾突发,在不同人群的夹缝里,将一个个家庭或者个人所扭曲。

  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是很多精神疾病实际上是一种现代病,因为当代社会出于价值观的多元,一定程度上对人们的价值观的确立有很大影响。原有的价值观与在信息化时代摄入信息的价值取向有一定的不匹配,便造成了“扭曲”。

  这是一个解构的时代,所有人都还没有建立起合适价值观,却已经开始着手拆解一切。

  小说里处处反映着,美国的当代矛盾,肤色歧视,有色人种,性别。

  一座小镇,一个家庭,却是矛盾的易爆混合体。父亲对于“中庸”的追求,母亲对于与众不同的渴望,都在一言一行里,投影在了下一代的身上。

  父亲的经历,我读来却是一种无可奈何之感。因为与众不同,所以总是尽力去迎合,总是渴望自己的能够隐没大众,去获得那种团体的归属感;因为童年的缺失,所以总是希望孩子们能够融入当地的群体中去,却没有发觉这种隔阂感的本质,只能是将孩子往痛苦的方向去挤压。

  母亲对于不同的渴望,很好地体现在了她自己的行为与对女儿的要求上。对家里丈夫孩子们不发一声,离开去学医。对于强行让女儿跳级,却无视女儿在只有男生的高年级班上的痛苦。

  但是有一点很有意思的是关于“刻板印象”。母亲不满于自己的母亲所秉持的传统的女性的形象也就是刻板的女性形象,在遇见一些成功的“新女性”后,便自己逃脱出来,从事医学的学*。但是最后却没有办法实现,便寄希望于莉迪亚身上。但是她自己对于自己的希望便变成了对于“新女性”的刻板印象,强加于莉迪亚身上。

  母亲的自以为理解,却是不停地忽视,紧盯着的不是女儿,而是应当的自己。

  莉迪亚或许是很好地继承了父亲的沉默,基于母亲的那次离开,便将一切的责任压到了自己的肩上,却不发一声。

  但是我想,这一切的构成,却十分带有必然性。因为母亲对于不同的渴望才会爱上父亲,而父亲也正是因为对方能够在人群中不显违和,而深深爱恋。实际上小说里,也有说到,不同的人种之间的婚恋,在那个年代是注定要遭受波折的,社会的压力与不理解,以及自身价值文化的差异,都需要好好的去磨合。


《信》读后感_800字(精选五篇)(扩展6)

——《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

  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床上,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只觉得海伦·凯勒与黑暗拼搏的场面在我脑海中一次又一次地浮现,是那么触动人心,我似乎在海伦身上读懂了什么,是坚强?是勤奋?还是拼搏?

  四季轮回,花开花落,无意中已书写着人生的诗稿;蓦然回首间,只看见晶莹的泪光在闪烁着,似乎听见了当时自己对自己说:“坚强点,不要哭!”可不争气的泪珠又跳上了眼眶,还是躲在了榕树下抽泣,坚强,我能做的到吗?又似乎看见了一个人握着一张打满“叉”的试卷,躲在暗无天日的黑房子中抽泣,并告诉自己:下次努力,勤奋一点。可等到东方吐白,这句诺言又抛到了云霄外了,勤奋,我又能做的到吗?又感到脚上有刺心的疼痛,似乎又回想起骑自行车摔跤的场面,可能害怕再次摔跤,此后都没踩过自行车,拼搏,我还能做到吗?

  捧起这本书,只觉得心里沉重了许多,是一种莫名的感触。

  隐约中,似乎又听见了海伦说起那段熟悉的文字:“我是盲人。”顿时,我的心受到了深深的感触。是啊!海伦是一位残疾人,但她却可以走向成功:而我们,是正常人,连残疾人海伦都能做的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能做呢?

  如莲花一样,终日生长在淤泥中,却能绽放清香的花朵,这不正是坚强和拼搏吗?一个人是否能成功,不再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奋斗的精神。只要你肯付出劳动,付出艰辛,那么总有一天你会成功的。就如《阳光总在风雨后》这首歌,只要你不屈服不幸的命运,努力并且顽强拼搏,那么你的阳光便会是最耀眼的。我们已踏出了童年的轨道,已告别了那段充满童真的浪漫年代,心中的春天已悄无声息的来了,我们已在成长的空中飞舞着,也许荆棘刺痛了你的心灵,风雨淋湿了你的身躯,或许你已变得脆弱,但你还是要像老鹰一样搏击蓝天,做天空的主人;坚强能使你不屈服挫折,奋斗能使你有过硬的本领,决心能把你推向前方。如果人生是一片广阔的大海,则命运就如一叶泛于海上的小舟,挫折则是无情的风雨,如果你屈于命运,那么你永远不能到达你所到达的地方;如果你高扬风帆,在海上乘风破,坚强奋斗地往前冲,那么你便会成功。

  多少名人,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披荆斩棘,不也成功了吗?对待人生,不应该像海伦一样吗?即使你的世界多么黑暗,你也应该坚强的奋斗下去,为人生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读完《圆明园的毁灭》,大家都在为这座曾今举世瞩目的园林奇迹惋惜,为英法联军的暴行忿忿不*。而我更想知道,集权利和财富于一身的雍正和乾隆为什么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修建这样一座庞大且恢宏的园林,而忽略了真正该关心的国防?

  史料记载,圆明园的诞生源于康熙、雍正、乾隆祖孙三代在海淀牡丹园的一次聚会。雍正因为感念这次聚会,而开始扩建曾今属于自己的居所,也就是日后的圆明园。

  大家知道雍正本人的文化造诣很高,所以圆明园的修建,他可以说是真正的总设计师。那时他除了要选择一个气候宜人的地方,修建和山水相和的宫室,还移来了南方的名胜古迹,甚至建造出了文人墨客诗意里的想象。从流传至今的书画作品上还可以看出,雍正在圆明园内似乎还很爱玩“cosplay”的游戏,常常把自己打扮成文人的形象,仿佛帝王生活并不是他的终极梦想。寄情于山水间才是这个集权利和财富于一身的皇帝真正的渴望。

  到了乾隆执政的时候就更奇怪了,那时国力昌盛,疆土辽阔。乾隆一即位就扩建了圆明园9年,之后又修建了大家知道的西洋水法。买卖街的修建也在乾隆年间。据说那时的皇宫是有专门负责物资发放部门的,皇室成员所需要的东西,都由内务府统一采购发放,这条买卖街完全是一场为取悦皇室成员而虚设的卖场。乾隆自己也“cosplay”成路人去假装闲逛,目的只是为了找到普通人的快乐。

  看到这里,我不禁疑惑。按说,人人都羡慕皇帝的生活,既不愁吃穿,也没人逼他纳税交租,却为什么要反过头来追求一般老百姓垂手可得的快乐呢?可见幸福的秘密并不在财富和权利里吧?

  如果可以穿越,我真想给乾隆稍个信:有修圆明园的功夫不如派几个书生去外国学*学*。有再多的钱,也把整个天下复制不到他的圆明园里啊!别人送来枪炮当礼物都没能让他想到加强国防。修建那么大的圆明园,最终还是逃不脱“井底之蛙”的下场。他倒好,活到89岁寿终正寝了,可他的子孙和老百姓却要为他偏了方向的“追求”,白白付出惨痛的代价!

  圆明园的毁灭,或许也是一场帝王闹剧的落幕吧!

  圆明园是我国的皇家园林,英法联军有何资格来任意破坏?圆明园的建成花费了整整两代人民的心血与汗水,圆明园扩建后全园占地5200余亩,有100多处景物与1000多个殿堂,有些景点是仿照各地名胜以1:1的比例建造的,还有许多奇珍异宝,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可是,这些东西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毁于一旦了。英法联军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地撬开中国的大门,正因为当时中国人的兵器落后,所以让我想到了“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我恨,恨当时的清**腐朽无能!我恨,恨当时外国送给中国的洋枪**竟被藏在圆明园的地下室里,却不拿去反击英法联军!我恨,恨当时那些英法**、英法强盗,强行打开中国的大门,用他们先进的武器攻打中国,还破坏了中国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艺术瑰宝——圆明园!我恨,恨当时的中国人不团结,自顾自,所以中国当时被侵略者压倒!

  当英法联军打开圆明园的大门,看见那些除了咸丰留下的几十个太监外,其他地方空无一人,那些人竟跟着咸丰逃到避暑山庄去了,而且没有一个敢站出来去反抗英法联军,这更让我体会到了当时腐朽的咸丰是多么脆弱!他们过着那种迷乱的生活,吸**,脑子也糊里糊涂的,吃了**药似的。英法联军不顾这些太监,在圆明园里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后来开始偷东西,当他们离开圆明园时竟放火焚烧了这座由两代人民的汗水和心血建起的世界文化财产,可惜啊!中华人民的汗水白费了,有些人为了建造圆明园而失去了生命!两代人民的劳动成果就这样,在仅仅三天时间化为了灰烬!

  古话说得好!“落后就要挨打”,圆明园地下室的洋枪**没人去加工,显得落后,人们又过着那么糜烂的日子,就会挨打!现在全球都不和*,战争频发,我们中国应该觉醒,说不定不久的将来中国也会发生战争,应该努力发展经济、科技,不让外国人瞧不起!我认为,身为中国人,就应该记住圆明园的毁灭,记住当时清**的腐朽无能,记住那场**战争,记住中国的一切耻辱,共同发展共同创新!别再让侵略者们“有机可乘”。

  圆明园是我国的皇家园林,英法联军有何资格来任意破坏?圆明园的建成花费了整整两代人民的心血与汗水,圆明园扩建后全园占地5200余亩,有100多处景物与1000多个殿堂,有些景点是仿照各地名胜以1:1的比例建造的,还有许多奇珍异宝,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可是,这些东西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毁于一旦了。英法联军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地撬开中国的大门,正因为当时中国人的兵器落后,所以让我想到了“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我恨,恨当时的清**腐败无能!我恨,恨当时外国送给中国的洋枪土*竟被藏在圆明园的地下室里,却不拿去反击英法联军!我恨,恨当时那些英法混蛋、英法强盗,强行打开中国的大门,用他们先进的武器攻打中国,还破坏了中国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艺术瑰宝——圆明园!我恨,恨当时的中国人不团结,自顾自,所以中国当时被侵略者压倒!

  当英法联军打开圆明园的大门,看见那些除了咸丰留下的几十个太监外,其他地方空无一人,那些人竟跟着咸丰逃到避暑山庄去了,而且没有一个敢站出来去反抗英法联军,这更让我体会到了当时腐败的咸丰是多么脆弱!他们过着那种迷乱的生活,吸*片,脑子也糊里糊涂的,吃了**药似的。英法联军不顾这些太监,在圆明园里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后来开始偷东西,当他们离开圆明园时竟放火焚烧了这座由两代人民的汗水和心血建起的世界文化财产,可惜啊!中华人民的汗水白费了,有些人为了建造圆明园而失去了生命!两代人民的劳动成果就这样,在仅仅三天时间化为了灰烬!

  古话说得好!“落后就要挨打”,圆明园地下室的洋枪土*没人去加工,显得落后,人们又过着那么糜烂的日子,就会挨打!现在全球都不和*,战争频发,我们中国应该觉醒,说不定不久的将来中国也会发生战争,应该努力发展经济、科技,不让外国人瞧不起!我认为,身为中国人,就应该记住圆明园的毁灭,记住当时清**的腐败无能,记住那场*片战争,记住中国的一切耻辱,共同发展共同创新!别再让侵略者们“有机可乘”。

  圆明园是我国的皇家园林,英法联军有何资格来任意破坏?圆明园的建成花费了整整两代人民的心血与汗水,圆明园扩建后全园占地5200余亩,有 100多处景物与1000多个殿堂,有些景点是仿照各地名胜以1:1的比例建造的,还有许多奇珍异宝,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可是,这些东西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毁于一旦了。英法联军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地撬开中国的大门,正因为当时中国人的兵器落后,所以让我想到了“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我恨,恨当时的清**败无能!我恨,恨当时外国送给中国的洋枪炮竟被藏在圆明园的地下室里,却不拿去反击英法联军!我恨,恨当时那些英法蛋、英法盗,强行打开中国的大门,用他们先进的武器攻打中国,还破坏了中国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艺术瑰宝——圆明园!我恨,恨当时的中国人不团结,自顾自,所以中国当时被侵略者压倒!

  当英法联军打开圆明园的大门,看见那些除了咸丰留下的几十个太监外,其他地方空无一人,那些人竟跟着咸丰逃到避暑山庄去了,而且没有一个敢站出来去反抗英法联军,这更让我体会到了当时腐的咸丰是多么脆弱!他们过着那种乱的生活,吸鸦,脑子也糊里糊涂的,吃了迷魂似的。英法联军不顾这些太监,在圆明园里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后来开始偷东西,当他们离开圆明园时竟放火焚烧了这座由两代人民的汗水和心血建起的世界文化财产,可惜啊!中华人民的汗水白费了,有些人为了建造圆明园而失去了生命!两代人民的劳动成果就这样,在仅仅三天时间化为了灰烬!

  古话说得好!“落后就要挨打”,圆明园地下室的洋枪炮没人去加工,显得落后,人们又过着那么糜烂的日子,就会挨打!现在全球都不和*,战争频发,我们中国应该觉醒,说不定不久的将来中国也会发生战争,应该努力发展经济、科技,不让外国人瞧不起!我认为,身为中国人,就应该记住圆明园的毁灭,记住当时清**的败无能,记住那场片战争,记住中国的一切耻辱,共同发展共同创新!别再让侵略者们“有机可乘”。


《信》读后感_800字(精选五篇)(扩展7)

——读《培根随笔》个人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

  谈这本书感想,个人感觉我必须说说培根本人背景、所处时代、他的地位。培根,1951年出生于一个官宦之家,父亲尼古拉。培根是伊丽落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母亲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位博学多才的贵族妇女,有这样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再加上才华出从,培根本人已是1584年入国会,1596年被伊丽莎白女王任命为特别顾问,1617年被任名为掌玺大臣,1621年卷入受贿案被捕,1626年因风寒去逝。如些显赫的人生背景,我们可以感觉到,怎本书的出发点与目的,个人感觉里面谈到国家与政治的随笑,都不是我喜欢的文章,大多数文章都是以国家利益为众的前提来写,所有的思想都是为了国家,为了女王,我个人比较喜欢从人性本生来写事的书;

  本书不喜欢有三,一是基于培根的背景,所处时代,当时所处地位,写本书的基调,都是为了国家,把女王利益高于一切的基调;二是培根本人已是律师职业,职业和权位使然,需然环环紧扣,所有文字都是在找证据一样;三是文中太多的小论题,都是在谈大道理,教人如何为国,出发点是为国家上层人士,与如现实的生活相距甚远,我更喜欢发自普通人心底的书籍,描述人心灵的故事。

  当然本书肯定是好书,喜欢有三,一是里面有很多文章,如谈天性,谈胆大、谈爱性……等等都是我喜欢的内容,特别是谈天性一文,让我感触颇深,对小孩的培训上有了全新的认识,特别是最后一句很是有道理——“人的天性不生香卉,便长野草,所以让他适时地给前者浇水,将后者铲除”。二是这本书是本伟大的书,特别是对于青少年时期小孩子,我个人感觉就是必读,对青少年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里面很多好文章甚或可让小孩熟记于心,教与他们做人的道理,指明方向;三是全文都是激励为主的文章,有很多可细细品味的哲理性语句,当认为生活对自已不公,受尽折磨时可是疗伤的哲理文字。

  并且可以肯定,他绝不是一个依仗家庭而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在他的随笔集中可以看出,他对《圣经》是很有研究的,或许可以对其中的篇章信手拈来(虽然一些片段出现了错误);他对历史深感兴趣,对于历朝各代的王侯将相之事如数家珍;至于希腊神话更是融汇在各篇随笔之中,着实使文章显得生动有趣。

  在阅读《培根随笔》后,大概大家都会想,培根理解感情、事物是如何深刻长远,针针见血。

  在随笔中,他更显于口语表达,但是却也生辟难懂,也许是隔了时代的关系吧。他多用引用手法,引用史上众多哲人的话,或点明主题,或对错误的言论进行颠覆,很大胆。而且熟知如此之多的伟人言论,他也必是饱览群书吧,且他对很多的伟人也有行为、人*的了解,包括他们的成功、感情,似乎都非常清楚,而且对此也作了描述、分析、论证,书中也引用过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谚语,也让人见识大增。培根应该极爱《圣经》,因为随笔中大量提及《圣经》中的人物及言语,而且引用也到位,这既可证明他深厚的文学功底,也可证明《圣经》的名不虚传。

  而在真正的内容上,让人更是大获收益。在随笔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感觉深刻到了极点,在一些贴切你内心的东西时,更是犹如一把利剑,越加锋芒,**你的内心,并像某种生物在你的内心越钻越深,把你的某些不敢承认的情感心理曝露出来,但之后你又觉得心安理得,并开始决定摆脱它。例如,在《论嫉妒》中,他对哪些人容易嫉妒就作了精确的分析和细致的描写,无德者,好打听闲话者,无法克服缺陷的人,等等。在这些人中,差不多都不是什么说得上口的,我也有过嫉妒,大家都有过。但嫉妒也不就正如《圣经》中所说的“凶眼”。有利有害,嫉妒也可使人拥有上进心。

  我则最喜欢书中这句话——一个本该秉承天意,追求高尚目标的人,却一事不做而只拜倒在一个小小的偶像面前,成为自己感观的奴隶,而上帝赐以人眼睛,本该有更高尚的用途的。当我深入它,我更为自己以前的某些行为感到懊悔与不耻。我想我从小就自负,却到现在变成嫉妒他人,我是该反省了。我认为自己应去追求更高尚的东西——虽然现在的自己并不高尚,而且想要高尚也并不容易。

  在《论友谊》中,他只就君主帝王来说明友谊,而且在他的短文中,说明也多是举君主帝王,为什么?而且在多篇短文也与国家、君王、政治有关,如《论叛乱》《论贵族》《论宫廷表演和狂欢仪式》及《论帝王》等,这又是为什么?

  他为何对事物有如此深刻见解、精辟总结,是他饱览群书,还是亲身经历或想经历吧?

  “知识就是力量”,相信大家对这句话并不陌生吧!是的,这就是《培根随笔》的作者,培根所提出来的。虽说他的一生中没有什么科学的新发明,但他的这句话对当时的科学发展影响很大。据说,培根就是因为露天受风寒而逝世的。多么伟大!多么悲壮!为此,我仔细的读了《培根随笔》,果真受益匪浅。

  《培根随笔》中的内容十分广泛,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谈学问》和《谈逆境》这两章了。

  先说说学问吧。想必大家也知道,我们现在每天辛苦地学*,是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获得学问喽!但虽说现在我们每位同学都在一个教室里,听同样的老师讲课,做同样的作业,可为什么最后的成绩不同呢?这就要看个人方面了。俗话说,“笨鸟先飞”,无论你天资怎样,但只要努力了,终究还是会有回报的。可有的同学偏偏不这样想,自恃聪明,懒得去努力。是的,可如果你不努力,就算有再好的天资又能怎样?培根说到的一句话很有哲理:“天生的才能也需要学*才能完美,就像天然的植物一样,需要阳光和雨露的滋润。”这不禁使我回想起《伤仲永》这篇文章。文中的方仲永,本是个天资聪慧的孩子,可因未学*而导致才能泯灭,沦为*民。这是否能对我们有所启示呢?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已经没有方仲永那样的天资,如果再不付之于努力的话,那结果会怎样?可能比*民都还不如吧!

  再谈谈逆境。培根在书中对顺境和逆境作了详细的分析,其中有一句话说道:“一帆风顺固然令人羡慕,但逆水行舟更令人钦佩。”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可能拥有永远的一帆风顺,逆境是难免的。可偏偏有的同学容易在逆境面前低头。有一句话说得好:“海水不遇到礁石,就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是的,没有逆境,我们的人生将*淡无奇;没有逆境,我们的生活将索然无味。只有勇敢的接受逆境,并坚持将其打败,那才是真正的人生!

  正处于学生时代的我们,在接受学问的同时,难免会遇到逆境。但只要我们勇敢的去挑战逆境,在成长的道路上奋勇前进,相信终有一日能看到雨过天晴后的美丽彩虹!

  在了无生气的黑夜里,总有一弯明月,陪伴着我走完崎岖的前路。——题记

  在历史的长河中,书作为文明的使者,在一分一秒流逝的时光中停留了下来。而面对密密麻麻的书籍,我却抽出由著名的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写的《培根随笔》,在这处处充满哲理的世界里遨游了起来。

  在这密密麻麻的文字里读着,一句话便使我深思了起来。话是这样说的,"对于在上的人表示尊敬并不是一种奴气,而是处世应尽的一种责任。假如我们不这样做,那么居于我们之下的人又怎么肯对我们表示尊敬呢?”从前的我,无论是从书本中读到的“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抑或是从电视剧中特立独行的英雄,都深深加固了我心中对此的不屑。而书中培根对于荣华富贵的渴求而不断低头的性格也是我无法认可的,但我单单从这短短的一句话中,却读懂了“尊敬”的真正含义。

  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是由于官场的过于,电视剧中特立独行的大英雄是因为有着过于危险的任务而变得冷酷,而对于我们,这些都是不存在的问题。与亲戚朋友见面打一声招呼是表达尊敬;在父母回家时接过沉甸甸的包是表达尊敬;在校园里遇见老师亲切地问好也是表达尊敬……过去的我们也许觉得这有些许虚伪,可这些行为却是必不可少的,它传递了你对他人的尊敬,同时也获得了别人的尊敬。

  带着新领悟的道理,兴致勃勃地投入了继续的旅行。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好比修剪移栽.”让我明白了在人生的道路上,求知的精神为我们铺好了道路;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让我知道了友谊使道路的两旁开满鲜花;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让我懂得了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前进。而在这路上,总有像《培根随笔》这样的好书,化作了一弯明月,陪伴我走完这崎岖的前路。

  培根在《谈诤谏》一文中写道:“多读书是有好处的,尤其是读那些在公众舞台上扮演过重要角色的人写的书。”

  翻开培根的《随笔》,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文章短小。五十八篇随笔中,很多都不超过千字,少量长文最多的也只有五千多字。和培根同时代的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一剧中借波洛涅斯之口说:“简洁是智慧的灵魂,冗长是乏味的枝叶,肤浅是花饰。”培根自己也在《谈快捷》一文中说:“冗长而玄妙的讲话不利于快捷,就像长袍拖裙不利于赛跑一样。”所以培根力求以最短的篇幅摆时事实,讲清道理,摈弃那种空洞、肤浅、絮聒的毛病,注重文字的深刻老练,沉稳有力,几乎篇篇都是警句格言层见叠出。例如:德行优如宝石,镶嵌在素净处最佳。《谈美》**惧怕死亡恰如儿童怕进黑暗,《谈死亡》初生的幼崽总是其貌不扬,革新也莫不如此,因为它他都是时间的幼儿。《谈革新》美德如同名贵的香料,焚烧碾碎时最显芬芳;因为幸运最能揭露恶行,而厄运则最能发现美德。《谈厄运》

  像这样的至理名言俯拾即时,而且大多不在开头,就在结尾。

  培根的随笔没有西方很多散文随笔作家那样所具有散漫和随意,而呈现出诗一般的凝练圆满,小说那样的布局谨严。如同他在《谈园林》、《谈建方》里描绘的园林和建筑一样,给他提供一幅井然有序,层次分明的图画。五十八篇随笔,篇篇结构严密、行文紧凑。我们不妨以他最长的一篇随笔《谈国家的真正强大》为例,看看它的篇章结构:一、政治家;1、很多是无能之辈。2、有的只能维持现奖。3、少数能使小邦变成大园。二、一个国家的真正强大;1、不存于城郭、武库等方面。2、不在于军队的人数。3、而在于人的才能和“气质”。三、怎样才能变得强大:1、避免苛捐杂税;2、鼓励*民和“自由仆役”;3、允许异族入籍归化,以斯巴达为戒,学*罗马人的做法;4、让外国人去从事室内技艺;5、全民崇尚武功;6、严密注视可以兴兵的正当理由;7、掌握制海权;8、奖励战士;四、通过战争,国君显得更加伟大,国家可以更加富强。无论从前面摘引的语句,还是从这篇文章的提纲看,我们初步会有这么一种印象:培根的随笔不是文人的闲适小品和游戏笔墨。

  培根用客观冷静的笔调写这些短小精悍的说教文章。他不追求抒情效果,不卖弄幽默风趣,不谈自己。所以读培根的随笔你听不到作者灵魂的絮语,也不像一位朋友在娓娓谈心,倒像是在听一位高人赐教,一位法官判案。


《信》读后感_800字(精选五篇)(扩展8)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_800字(精选五篇)

  看到这书名的时候,我以为是一个精彩的故事,也好奇作者是怎么写一个人的世界。看了前两页,也确实勾起我看下去的欲望。但万万没有想到它讲的是哲学。

  在我以为自己看不下去的时候,我发现原来哲学可以这样去学*的。我就像书里面的苏菲一样,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

  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会谈到哲学,也很少有人会去研究哲学。马儿为什么叫马,何为马,在没读着本书前,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也许很多人也不会去想这个问题。可能是某一时间,我们偶然间从电视上见到这种东西,旁人对我们说,那是马儿,我们从此就认识那是马了吧。每天总会见到许多人,许多事,我却从未提出一句:为什么?不只是我,每个人都把这个世界想得太过理所当然,世界的多姿多彩,仿佛与我们无关。

  在高中时,我们要学*政治里的哲学生活,那是四本政治书中最难学的一本。我的确也很讨厌哲学,太难理解了。但《苏菲的世界》以一种不同的方式,从哲学的角度向我们解释了世界和大自然等的形成与发展,告诉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我一直认为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读时产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文中的苏菲她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致使她走上了通往解开世界谜团和哲学的大门。并且,苏菲她还具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一点是十分值得我们学*的。只有有了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才有机会去做好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书中的一段话令我记忆深刻:世界就像魔术师变出的白兔,人类生活在白兔皮毛的最深处,把所有一切都当作理所当然,而哲学家们都是充满好奇心的孩子,他们不断攀登白兔的毛发,目的是为了看清魔术师的真面目,也就是看清世界,看清人生的意义。《苏菲的世界》一书使我觉得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探索,大自然的秘密使永远也揭不完的。

  读完全书后,我发现哲学其实是最贴*现实生活的,哲学是“关于天底下每个人都关心的一些问题的学科”。哲学所要解决的都是还没有科学方法可以证明的问题——诸如善与恶、美与丑、生与死、秩序与自由等。哲学是对未知事物或不确切认识的事物的假设性解释,是追求真理的开路先锋。用一句话说:科学给予我们知识,然而只有哲学才给予我们智慧。

  《苏菲的世界》是一部意义颇深的人类哲学发展史,它延伸出了人们对哲学世界的向往与渴望,对人类自身问题的好奇与不解,它见证了每个人的成长——使生命从无知转变为智慧,由困惑到了解自身哲学,本书为我们开启了哲学之门与致知之门。在茫茫大千世界给予人们前进的希望。

  《苏菲的世界》不仅是智慧的世界,亦是梦的世界。它将会召唤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礼赞,这种赞叹不是虚无的,它本身就是一种灵魂的至高寄托,人们在这种思索方式下总能找到睿智的缩影。使人们不只满足于当下所知,贾德这本关于哲学史的小说是超乎前人的,他用事实验证了哲学不只是夸夸其谈,而是对生命本质的探究,是人们的必备饮食、精神营养。

  在宇宙的世界里,我们的星球似乎是一个想象力被束缚的存在。认为所有的事物均有其出现的理由,却并未进行仔细地思考。例如:“人是从何而来?”,“生物是如何进化而来?”。就这样,很久以后开始有人从哲学的角度探寻这些问题的答案。哲学有时更像一架天*,无论何物放上去,立刻显而易见,无可否认。

  诚然,哲学家并不深究“万物从何而来?”这类问题,他们更多思考的是一种东西为什么存在?而自然的形貌又不断改变,他们从事物的机理出发,研究在什么样的环境下为何会有某一种事物的存在,再上升到哲学的层面上。对自然的很多疑虑做出哲学方面的思索,将人们从“人从何而来?”的圈子中释放出来,进一步研究其具体的构造。从而使人们更好的了解自己与社会。当今中国社会被实物主义占领,对于人们来讲哲学显得太过于飘渺。但是,从某种意义来讲,哲学是我们的一剂良药,它以某物的本质为药理,对症下药,就好像鲁迅的笔杆子,很深刻的揭露这个世界的假象,让更多的人看清这个世界的美丑。

  许多人在迷茫的生存中失去自我,宇宙的意义在他们看来是无稽之谈,每个人都是自顾自地活着,用肉体的富足掩饰精神的颓败。从本书的故事来讲,不仅使我们提升对人生的理解,更多的是对自我的认知。此书可以提高人心灵的层次,将人们的细末神经通过放大镜无限的放大,最后数清命运的纹理。大多数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即将结束时才了悟人生的哲学,后悔终生晚矣。我们要尽早探求生命的哲学,充分考量人生的价值,不可惶惶终日,最后无法挽回。

  《苏菲的世界》仍有许多值得我们去探索,自然的秘密是说不完的。我们总是在认识自己以后开始关注整个世界,在世界中寻觅新的人生哲学,去用智慧的眼睛观察,用心体会。

  学*《苏菲的世界》第二篇的时候,老师问了我们一个问题:这一篇主要讲的内容是什么?我是第一个回答出来的,我的答案是:“我们在成长的过程当中,似乎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

  老师用严肃的表情对我说:“你肯不肯定?”我看到此情此景,根据以往的推论,肯定是错的,于是我又接二连三的在文中找出了几个句子。等同学们都找完以后,老师告诉我们,我找的第一个句子是对的。

  我很吃惊,既然我找的第一个句子是对的,老师为什么要用这种表情来看着我呢?老师说:“这就是因为你不够自信,你在日常生活当中太粗心了,导致你只要看到老师表情严肃一些,就认为自己是错的,把自己是错误的这个认知当成一个理所当然的事情了。”这就是我思维的一个漏洞。

  在讨论完这个问题之后,老师又让我们把文章看了一遍,让我们找出文章中三个问题之中,哪一个是我们最感兴趣的?我说的是第一个,文中讲的是一个火星人从台一个很小的太空船里爬出来,抬头看着我时,我会怎么想。我用稀疏*常的语气说:“这个外星人既然能到地球来,肯定是科技比我们高很多,既然这样,他到地球来的原因一定是邪恶的,我没有什么想法了,他肯定会把**灭口的。”

  老师用严肃的语气跟我说:“你怎么知道他就是邪恶的呢?你的认知里已经判定了外星人是邪恶的,这是你的固定思维模式。你缺少了对这种事的好奇心,你这样就失去了一个可以和外星人做朋友的机会。如果他是友善的呢,你为什么不先去上前和他交流呢?”我一顿时一惊,突然明白了,这就是文中讲的对世界的好奇心缺失。

  我们认为地球有地心引力是一件很*常的事情,但是这个世界为什么能停留在这个宇宙的空洞当中呢?在没有地心引力这个概念的时候,人们是怎样认为的呢?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你爸爸在飞,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呢?老师给我们举了很多很多例子,你是否觉得和*是理所当然的?你是否觉得爸爸妈妈爱你也是理所当然的?你是否觉得一个稳定的工作很重要?这些看似*常的小事,实则不*常。

  老师,让我们现在就明白,懂得了这些道理。我们要对这个世界有好奇心,所以任何时候都要考虑清楚再做选择。不要以为任何事都是*常的。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初级哲学书籍,讲述的是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一封由一个神秘的哲学导师寄来的信,从此开启了她学*哲学的道路。随着苏菲的经历,一系列哲学史的发展历程和哲学思想在我心中生根发芽,从而也引起我对这个世界谜团的好奇与思考。

  整本书篇幅很长,我前后一共花了两个多月才读完,内容很多,对于哲学史的发展过程,我记住的很少,但是作者独具匠心的构思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阅读前几章,以为本书的主角就是苏菲和她的哲学老师艾伯特,而越往下,越觉得诡异,到苏菲十五岁生日的那场哲学宴会上,我才渐渐意识到,本书真正的主角是*德和她的少校父亲,而苏菲和艾伯特只是本书作者笔下的人物*德之父少校笔下塑造的人物,少校创造出这两个人以及他们的经历,写成一本书,作为给女儿*德的生日礼物。而奇怪的是,在少校的笔下,苏菲和艾伯特也渐渐感受到了这个创造者的存在,知道了自己的命运都掌握在他手中,于是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脱离了少校的控制,获得了成功。这种被创造者逃离被安排的命运的构思,让我感觉很微妙,甚至感到思维有些被小小的扭曲了。

  很久以前就被灌输以一种思想,就是哲学书非常枯燥、难啃,所以这是我第一次尝试阅读哲学类的书籍,但它给了我惊喜并激起了我的思考和兴趣。书中的少校笔下的苏菲的世界固然是一篇哲学的发展史,但它给我的启迪却很多,我想,作者用心良苦的构思,或许是要更直观地告诉我们,真实与虚幻其实并没有什么界限。而我们是谁,谁又是我们,我们是否真实的存在,还是如同苏菲和艾伯特一样,只是被一个更伟大的个体所操纵着的一些幻像而已?一切都如同迷一样。但无论如何,即使我们有太多太多的不解,世界仍旧存在,地球仍旧旋转,时间仍旧流逝,周而复始……或许这就是哲学吧!

  知名作家南方朔是这样评价本书的:“《苏菲的世界》的小说部分,苏菲的主体自觉过程颇像侦探故事加上现代版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哲学加侦探,加幻想,再加上宇宙观,它让人心胸开阔,这不正是哲学爱智最古典的定义吗?”是啊,虽然初次接触哲学的我还不能非常深刻地理解书中的一些内容,也不能像南先生那样作出深刻的评价,但是,我感受到,它唤醒了我对世界的好奇心和对人生终极意义的思考,这的确是一本好书!

  “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两个听起来简单的问题却在这本书中变得神无法回答。

  14岁的苏菲在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一封没有贴邮票的信。苏菲不断收到艾伯特的信件,因为他的问题使这个世界像谜团一样在他的眼前展开。后来在艾伯特的指导下,苏菲从哲学的摇篮,从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他树立的哲学有了初步的了解,她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一课主要认识了罗盘、火器、与印刷术这三大发明,苏菲详详谈运用了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的知识,想要解开这些谜团。可是,事实比她所想的更加怪异离奇。

  品读过《苏菲的世界》后,我心中豁然开朗,对生命、宇宙万物都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感悟。这本书好似一曲可以浸透心灵的华美乐章。它使我如何去从哲学的角度观察、理解这个的世界。我的脑中不断映出“为什么?”这三个字。

  全世界有很多人信仰上帝的存在,可是“上帝是否存在?”、很多人说灵魂会升上天堂,可是“人死后是否还会有生命?”没有书籍可以回答除了我们思考、思考、再思考。

  孔子曾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亚里士多德说:“人和动物有许多相同的特征,但最明显的不同是人会思考。”英国经验主义大师培根在其随笔中写道:“青年人思想活跃,富有创造力和想象力,有时灵感来临如有神助。”这些话语都表达了思考的重要性,这也是这本书给我的另一大感悟。苏菲从刚开始的什么都不懂通过自己的思考和研究解决了艾伯特留给她的一道道哲学问题,这也是我最佩服她的地方。“思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如果一个人失去了思考的能力,那将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本就是要在不断的思考中补全自己的思维漏洞,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

  《苏菲的世界》既是一个智慧的世界,又是一个梦的世界。它将会唤醒每一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和对宇宙万物的探索世界对我们来说是许多未知谜团的组合,是各种猜测与思考。

  这本充满哲学色彩的书,不仅解开我对这个世界的疑问,对宇宙万物的探索和赞叹生命之美,对哲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多的是从苏菲身上带给我的思考的力量。


《信》读后感_800字(精选五篇)(扩展9)

——《京华烟云》读后感800字(精选五篇)

  读完了林语堂先生的《京华烟云》,如果说是几大家族的兴衰史,不如说是反映中国一个动乱时代的跌宕起伏的历史缩影,但书里更多哲学思想观和人物的人生体验变化也让我们读者的思想跳出家族纠葛史,得到无限的升华和净化。

  我喜欢姚先生的道家自然大道的人生哲学,喜欢木兰聪慧美丽大彻大悟的思想转变,喜欢立夫的激进昂扬的敢作敢为,也喜欢荪亚的豁达包容快乐简单,也喜欢开始讨人厌但伟大转变的人如素云的自我救赎,更喜欢最后新一代年轻人如阿通、肖夫的舍家为国的英雄气魄。印象最深的还是林先生最后木兰思想升华的几句话,那是魄人心声又掷地有声的铿锵有力的回响:

  山河不重光誓不回家乡

  这歌声让人热血沸腾,也看到中国人坚贞不屈的铮铮铁骨。

  因为真正的中国老百姓是扎根在中国的土壤里,在他们深爱的中国土壤里。她也迈步加入了群众,站在群众里她的位子上。

  她的内心也改变了。她失去了空间和方向,甚至失去了自己的个体感,觉得自己是伟大的一般老百姓中的一分子了。

  她父亲是全凭**沉思而获得,她现在也获得了,却是由于和广大的群众,男男女女、儿童的接触。的灾难,人的精神都能克服,能超越,由于精神的坚强弘毅,能将之改变而成为伟大荣耀,光辉万丈。

  她更感觉到一个民族,其耐心,其力量,其深厚的耐心,其雄伟的力量,就如同万里长城一样,也像万里长城之经历千年万载而不朽。

  在遥远的地*线上,高耸入云的天台山巍然矗立。它在道家的神话里,是神圣的灵山,是姚老先生的精神所寄之地。在庙门前,老方丈仍然站立。他仍然看得见木兰、荪亚,他们的儿女,与他们同行的孩子们,所有他们的影子。他看了一段时间,一直到他们渐渐和别人的影子混融在一处,消失在尘土飞扬下走向灵山的人群里——走向中国伟大的内地的人群里。

  读到上面这些才感悟到本书的精神力量,让人动容,让人振奋鼓舞,也让人回味无穷,中国是伟大的民族,就如青青原上草,生生不息,长歌万里,我们只有不忘初心,发奋图强,才是为家为国的好男人!

  不知怎么的,当在心情浮躁不安时,品读这本小说《京华烟云》,原来躁动的心立刻能够*静下来,也许是被书中主人公姚木兰那种稳重而又端庄的形象所吸引,被故事中青年男女在面对争吵,背叛,分离时表现出来的如何爱,如何宽恕,如何追求而感动。电视连续剧与原著相比较,故事情节有许多不同,相比较而言,我还是更青睐与电视剧。

  《京华烟云》是林语堂先生所写的长篇小说,故事讲的是牛,曾,姚三家的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姚家的大小姐姚木兰是京城有名的才女,她从小深受父亲道家的影响,知书达理。在小时候因为一次逃难被拐后被曾家所救。在数年之后,曾家的大公子因为风寒,危在旦夕,曾家想到了冲喜,想到了木兰,因为木兰在他们心中是完美的,但木兰没有同意,曾家只好选中了木兰的妹妹莫愁嫁给荪亚,木兰的好姐妹曼尼嫁与*亚,牛素云嫁与经亚,而就在这大喜的日子,莫愁因为误会荪亚而逃婚,曾家来姚家要人,面对曾经的救命恩人,跪倒在地的请求,面对自己已经有了心爱之人时,木兰选择了替妹妹嫁给荪亚。嫁入曾家的木兰并不是和其他的新婚夫妇那样过着幸福的生活,她的丈夫荪亚看到新娘不是莫愁弃她而去,她的妹妹恨姐姐替她结婚,而她却默默的面对着丈夫的背叛,木兰一再善良的忍受着,终于当她得知荪亚与另一个女人曹丽华有了孩子时,木兰选择了离婚,可这是曹丽华却死了,荪亚痛苦万分,曾太太请求木兰可以留下来,木兰看着那个孩子,也许是出于母性的角度,木兰同意了了。木兰对那个孩子当作自己的亲骨肉来看待。最后,木兰赢得了荪亚的爱与尊敬,赢得了爱情。而妹妹莫愁早已不恨她了,与立夫结为了夫妇,对于素云后来伤害过曾家和姚家,即使素云和经亚离了婚,木兰仍然以一种宽容之心原谅素云,致使再后来帮助木兰共度那关。

  木兰在每位女孩心中都是完美的,她不仅拥有才能而且拥有一份宽容之心,赢得别人的尊重,赢得别人的好评。她以一份善良,一份真诚对待身边的每一位人,不分贵贱。对于我们,被她那种精神而感动着,更应该学*她那种精神品质。

  信仰和爱情人类永远的主题,在人间有了男人和女人以来,男人和女人的话题一直是人们所专注的主题,无论文学也罢,现实生活也罢,对爱情的探索和思考似乎是无法回避的。里面的女主人翁姚木兰可以说是林语堂浓墨重彩所打造的一个形象,也是他非常喜爱的一个人物,她集道家和儒家于一身,既有道家的潇洒脱俗,又有儒家的锐意进取。她的爱情无疑也是作者和读者所关注的一个焦点,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境遇,对姚木兰也是如此,因为自己无意的失踪而结识了曾家,也许在冥冥之中,这是上天的一种安排,最后她嫁给曾家的小三,曾孙亚。就在曾家到姚家提亲的时候,她的心里正充满了对爱情的憧憬和幻想,而此时她心里的如意郎君确实逸夫,逸夫生于贫寒人家,却天资聪慧,才智过人,深得大家的喜爱,对于生活在富裕之家的姚木兰来说,家教很好,对财富和金钱向来看的很淡,人生需求的东西本来就很少,对于积累的财富来说,如果不能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有意义和多彩,只是人生的一种拖累。所以她对逸夫的爱恋是发自心底的息息相通。亘古以来,人们对爱情的寻找,是不是都希望从中找到自我,从对方身上找到一种认可。最后她还是接受了所谓“天意”和境遇的安排,嫁给了曾孙亚,在世人眼里她是幸福的,嫁到了官宦人家,而且孙亚容貌可人,性情温和,显然是人们眼中的幸福婚姻。也不能说她的婚姻就不幸福,但她的心里一直为逸夫留这一*之地,时刻伴随这她。一直到最后逸夫被捕入狱,她冒死相救,是什么让她有这种勇气和决心。

  婚姻是什么,可以有一个老婆或丈夫,可以和你一起煮饭,睡觉,尽着作为家庭成员的责任。可每一个人的心里也许都装着一个属于自己的理想伴侣,也许在生活中存在,也许只是一种概念,可每个人的心里是否都为这样一个虚拟或真是的人留着位置?

  民国版的石头记,越看越像红楼梦,王府花园像大观园,红玉像极了黛玉,银屏对命运的抗争但最后又死于对现实的无可奈何,传统教育礼教下的曼娘,她眼里的一切言行举止都要谨遵克己复礼,甚至于有些压抑自己的真实情感和情绪,在她看来只要和对方牵了手,就已认定这辈子都是他的人,尽管最后和*亚还未好好享受新婚之喜就阴阳两隔,但其对感情的守护确也是真的至死不渝。

  姚家两姐妹虽都出于富贵人家,但不曾有小姐病,不仅很有家教,而且洗衣做饭各种女生该会的家务事也都一应俱全。一句天下谁人不知只有姚木兰才会识得甲骨文,迅速将孔立夫和姚木兰的志趣相投联系在了一起,但或因幼时受曾家救命之恩或因姻缘之说,最终两人并未结为夫妻,而是和更适合做一个好丈夫的曾荪亚相伴一生,而在曾荪亚的宠溺之下,也更是直接赠与其妙想家,妙想夫人的称号。尽管后来曾荪亚曾因对曹丽华小姐心生爱慕,但也被木兰和木兰的父亲以智慧和宽容使二人的生活又重归于好,从那以后木兰也不再过分沉迷于乡间生活的纯朴,而是继续像他们刚结婚时那几年一样总是在尝试不同的新花样,使他们的生活也不断的充满了新鲜感。

  而性格虽与木兰大相径庭的莫愁却也在以自己独特的魅力和智慧与孔立夫琴瑟和谐。尽管在后来孔立夫因一篇树木皆有感情之说,而被人故意以与***有牵连遭遇牢狱之灾时,木兰再也无法压抑自己内心的担心,只身一人前往司令部拿到解救立夫的手令,而引起四人间的隔阂,但也都被巧妙化解了。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儿女情长背后的国家大义,又让人不得不为其遭遇而扼腕痛惜,清末民初的义和团运动,维新变法,***夺权等使新旧思想交替下的人们,有坚持三纲五常老思想的,也有提倡新思想新道德的,其中因受父亲姚思安接触维新思想而保持天足的木兰,更是率先步入了新思潮的行列,若说姚家两姐妹的不同之处,大概就在于既有着传统大家闺秀该有的礼节,又有着对新学科新思想的见解独到之处,既知性又摩登。

  尽管后来在***中痛使大女儿的木兰身心倍受打击,但在后来日本军队大肆烧杀抢掠屠杀我国同胞时,还是同意了儿子前去参军报效国家的愿望。文章的最后,在木兰和荪亚避难途中帮助一位产妇接生时,木兰的一句我们不仅要保住咱们家的血脉,现在更重要的是保住中国的血脉更是让人值得钦佩和深思。

  昨天晚上终于读完了《京华烟云》,很厚的一本名著。有多久没有完完整整的读完一本厚厚的书了?自问自答:“好久了。”真的好久了,就到记不起来上一本读的是什么,在什么时候。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最后一行字时,我莫名叹气。而后的一天时间里,仿佛还是在那段乱世之中,扎下根出不来,也不想出来,多呆一会儿,总是好的。

  如今,我的脑袋里有了两个木兰的存在。一个木兰,巾帼英雄称豪杰,不惧强敌勇向前,是我们朝朝代代赞扬的对象,古**载,励志故事,动画形象,让国人无人不知,家喻户晓。而另一个木兰,只是存在于林老的笔下,存在于读过《京华烟云》的读者心里。机灵活泼,端庄大方,时髦新派,抛弃旧*,思想自由奔放,敢作敢当,是当时整个时代的先锋。书中的前言是林老之女林如斯所写,她说林老当时说过:“若为女儿生,必做木兰也!”可见林老对于木兰的钟爱。此处的木兰,没有巾帼的英雄奇迹,更现实更生动,让人不禁大声感叹:“不做巾帼此木兰,必做书中彼木兰”!

  书中的人物和关系结构是我读过的所有书中第二复杂的,第一便是《红楼梦》了。很巧,林语堂先生终生痴迷《红楼梦》,对于庞大的人物体系细化之分,想必当时也受益于《红楼梦》。书中只是描述了曾,姚,牛三个富贵家庭的起落和变迁,仅仅三个家庭,伴随着时代的变化,让我们仿佛看到了当时封建落后又努力挣扎的中国。

  姚家,一个不参与政治的生意人家,产业遍布江浙。姚思安是道家的追崇者,这位老先生在整个过程中是唯一一个让我想不出缺点的人,人无完人,也许我没有参透看到。姚先生的思想的极度自由的,在看书时我就在想,如果他再年轻十岁二十岁,会不会和他的女儿一样,积极适应新社会,崇尚新思想。也许是因为年纪,姚先生的这种自由思想没有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但是在儿女身上,得到了最明显的体现。即使到最后先生云游四海十年,我没有不理解,一个灵魂自由的人,即使山河破败炮火连天,又怎么能扰他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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